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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公民社会 奠基于三民五权学说 纪念国父 孙文诞辰140周年 比利时 子 口
中山先生亲领海内外华人之民主志士推翻满清,创建中华民国,翻启我中国现代史之首页,中华国族将永志之。中国现代史伴着民国这个新中国而历经艰辛地一路走来,虽然自从“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的马列邪教革命在中华大地上发酵,并引致一连串文化纷乱和人道灾难,玷污民国为建立中华公民社会的理想,但是这一切今天更激起我们对国父孙文的社会学说的再探讨和缅怀:中华民国主权公享,民主共和;民族平等,民权宪政,民生公益;社会人道开放,法制五权并立;一党军政、训政、宪政向多党宪政过渡;人权、公权走向实践,民粹和专制受到谴责,中华公民社会雏形已现。 中山先生在他的同辈中是一个人道政治家的榜样,他所处的时空环境决定其弃绝仕途而投身反满革命。当时的“大清”,专制腐败,外侵连连,民族精神低悖,民生贫富悬殊,外资与买办几乎控制我中华经济;租界林立,几无我华人法政地位,整个国家处于半殖民状态;正是这样的国家时空环境召唤着中山先生,激起其心灵深处的社会良知,促使他走上民族和民主革命的道路。中山先生学贯中西文化,尤以基督之爱心根植其社会人道化构想,在他所处的专制奴役社会中独树一帜。一九四九年中共裂国劫政,时人曾有评论,言曰:“中国人现在离毛泽东近,离孙文远”;由此旁证:孙文学说于我华人可久可远。 回顾中山先生的学说与实践的历程,他留给国人的政治遗产首先当推中华民国的开创,接着就是其三民五权学说。笔者在此,就中山先生之三民五权学说的历史延续与中华公民社会之展望作一些肤浅的说明,尚祈同行方家指正并共同探讨。
三民五权学说的历史延续 提到一种学说的现实意义,首先要审视其学说的历史承继性;人类处在历史中,否则就少具社会文明意义。中国有世界上最悠久的连续编年史,从周共和行政元年〔公元前841年的庚申年〕算起,我们已有近三千年的信史,这在人类文明史上是唯一的。中国的信史说明我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多种文明中保存最完整的一个分支。有关中华信史分期问题,笔者认为应以历史同质性及其社会状态为分期线,所以拟分期如下:先秦古代史〔公元前841年至公元前221年〕,后秦古代史〔公元前221年至公元后1840年〕,近代史〔1840年-1912年〕,现代史〔1912年以后〕。这样四大历史时段,可以合理归纳中华社会的历史演变。如果未来中国的教育制度提供条件,我们可以有世界一流的历史研究人才,因为我们有最悠久的古史传说时代和最悠久的信史依据。信史为我们提供了准确连续的时空史实,这对中国史学家来说,应该首先敬仰我们历代的治史者与史官,这表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因为他们为我们后人引出了历史承继性的文明史观。 先秦古代史时期,中华人道政治家中出了一个孔子,他的社会学说的精要可以用五个字归纳:仁、义、礼、智、信;他的个人修养观也可以用五个字阐明:忠、孝、德、爱、恕;由此可见,儒为三教之首,关键在于其人道自治的伦理认同和政治文明功能。孔子是世界人道主义之祖师,首倡“仁政”,并明言“仁者爱人”,其自治理想国之想象比莫尔的《乌托邦》早了两千年。 后秦古代史时期,中华出现了统一的帝国,以秦始皇废诸子百家、奴役天下为杰作,倡帝王极权。以后历朝虽有尊孔形式,并保持地方自治机制,但帝王至上极权制决不容变。 近代史时期,中华开始融入世界,虽然步履维艰,但帝国末期已出现君主立宪之构想,人权、公权意识已见萌芽。 现代史时期〔包括今天〕,中华民国的创立为中华公民社会奠下基石。 国父孙文的三民五权学说伴随着中国现代史的脚步一路走来,对先秦古代史以来的文明政治理念做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继承,并结合近代史时期中国融入世界的喜忧,做了高度地归纳:师夷技,尤重研夷思,建我中华公民社会。 中国公民、中华公民社会需要什么?非常明确:民族、民权、民生〔三民〕,用中山先生的学说就是:民族平等、民权宪政、民生公益。民族不能平等,国际法不可能生效;民权在宪政之外,不是专制就是民粹;民生不求公益,经济挫伤社会效益,与弱肉强食之兽类有何分别? 中国在世界国家之林中必须具备自己的政治文明框架,人民公权至上的规范,这样的文明国家的政治体制是什么?不同的法制历史延续如何表达? 非常明确: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用中山先生的学说就是:立法普选,行政依法,司法独立,考试公职,监察行宪。这是一个五权并立的法制结构。 考试、监察作为民国宪法中的治权和公民的政权相依存,这表明中华现代政治文明框架中的特有性,与中山先生对后秦古代两千多年的专权史的考量分不开。中华政治文明要达致人民公权至上,政权真正属于公民,治权中的考试和监察必不可少。政权属于公民,治权考选专家,这正是中山先生三民五权学说的精要之一。中山先生的学说是前有古人后有来者的文明政治理念,并非中共祸华那史无前例的人道灾难可以相提并论。中华历史并非一九四九年才开始,更不会随着极权政党消失而终止。中国人现在可以只洗脑不受完整养成教育,但历史的延续总是承前启后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
中华公民社会之展望
中华公民社会是一个开放和兼容并蓄的人道法制社会,是中山先生及其理念追随者对中国文明政治的理想和实践。中华民国的创立,标志着建立中华公民社会的可能性,今天民国台湾的社会实践也证实如此,使我们亲眼看见中华公民社会的起步。笔者甚感欣慰。 人类文明史走到今天,各国宪政法制无不以减少各种暴力和垄断为社会人道管理的目的。中国是地球村中的大户,当然不会自外于世界文明潮流。人类文明政治是公民社会建设的根本保障,主权在民的政权和人道法制的治权,构成了文明政治的基本内容;依此检视民国大陆这几十年的情状,凡有良知的华人无不痛心疾首、义愤填膺;民国台湾、民国大陆、海外华人对我中华几千年信史的精华───中华人道文化,都有共同的景仰,对国家统一后的文明走向都寄于美好的希望。 今天的中华民国是分裂的,因为那场“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的”马列邪教革命,以及由此派生的那种贪腐政治体制,并没有折断我们理想的翅膀,我们正在参照孙文三民五权学说构建中华公民社会的愿景,首先是回归我抗日胜利后统一的大中华民国。 有学人为中华没有统一的国教而遗憾,笔者认为大可不必失望,反而认为这正是我们祖先的智慧所在。古中华、古埃及、古希腊全是没有宗教的自治田园。当时的人类已开始社会思考,从两人社会开始,到家庭、集体社会,发现个体的人无法定义自身,因为没有参照系,所以发现人只是社会有机个体的道理。开放社会的建立,才有宗教信仰的真正自由。宗教是精神的追求,一个陷入本能野蛮的社会根本不存在精神文明,连思想自由都没有,哪里会有信仰的自由?先有自治,后有自由,只有自立的个体和自治的羣体才可能享受自由。神是超自然的,人却在自然之中,只有用精神去仰望。 中华先秦哲学中的中庸之道至今仍是全球华人习以为常的处事之道,是有其悠远思想源头的。人是介乎神与兽之间的一种精神生物,非神也非兽,就是这样一种生物状态。人有近乎神奇的思想,也有近乎兽行的身心,这就是人性。社会是集体人性的反映,因为众人的思考和实践,发现人性之上还有人道,必须摆正自身的位置,真正是处于介乎神兽之间的中线上,这也许就是中庸思想之缘起。中庸之道是人道社会的体现,古中华先贤的这一阐述几乎与古希腊的智者们同时代。由此可见,人类不但同源,甚至思想也可同时代。在人道化的历史过程中,人类的智者,利用理性哲学和实证科学,规避人被神化或兽化,这种追求尤其表现在社会文明政治体制的建构中。中庸之道作为中华理性哲学,将继续伴随在全人类人道化的历程中。生命如果有意义,笔者首推人道,用中华俗语说,就是:活得象个人。人初生,与兽差不多,是后来变成人的,甚至只是一种可能。 公民社会作为政治理念,起自古中华、古希腊和古罗马,认同社会的自治性,如同个性的自由一样,是人道的社会学概念。中华信史以前,尧、舜、禹时代,华夏民族已有早期的自治与禅让,尤以地方自治为特点,中央极权远未成形。公民社会将自治制度机构化,将禅让变为考选。中山先生的三民五权学说最注重的就是地方自治,公职考选。所以,中山先生的三民五权学说已为中华公民社会奠下基石。中山先生所倡天下为公、世界大同,均为中华古史文明之延续。 中华公民社会首先是中华人道文化的历史传承,并结合世界其他公民社会的优点考量,如公权至上,权利、义务,人道、法制等等。一人治,一党治,均为少数人之治,只有宪政和法制才能体现多数人之自治。少数人的贪腐在公民社会决非不治之症,可在“党上法下”的极权社会却已病入膏肓,危及整个社会的合理运转。中山先生的三民五权学说,为我们提供了中华公民社会之制度机构化的依据,真正为“改革开放”(改革体制,开放社会)提供有效的参照系。 极权体制不改革,垄断社会不开放,国家暴力无宪制约,那有“和谐社会”可言?民只可“食”,但不可“思”,尤不可有自治组织,何有“以民为本”?中山先生力倡“知难行易”,足见其求真知、倡人道、存天理之哲学悟性。回望今日中华,“知”,尚难也!然无“知”,岂有善“行”焉?愚民始,自愚终,这是一切极权统治之历史悲剧。 中华公民社会已在民国台湾起步,必将跨过海峡,遍布民国大陆。 中华港、澳,本为华洋杂处之英、葡殖民地,今正为其法政自治而奔走,理应不被一党极权统治所封闭。笔者深表钦敬。 中山先生之英名,中华民国之宪政法统,三民五权学说之社会价值将启示今后中国现代史之走向。 国父 孙文,您安息吧!中华子孙有忍辱负重的传统,也同样有思想创造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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