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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光荣 中华伟大 痛批心理不正常的汉奸 吴 民
现在网路上活跃着这么一些人:他们对爱国精神冷嘲热讽,甚至恶毒攻击爱国精神。他们对华夏子孙,中华民族乃至中华文化肆意嘲讽,甚至以反中华为荣。他们公开宣称自己的行为是光荣的,以汉奸这个词作为无上的光荣,以反中华为乐此不疲的事业。他们千方百计论证中国人是劣等人,中华民族是劣等民族,中华文化是糟粕文化……但对中国的最大敌人──共产主义和共产党,从没见过他们能以反华的热情来反对共产党。他们写了无数篇辱骂中华的雄文,唯独不见一篇有点份量的批判共产主义的短文。他们一方面公然为侵略者招魂,日本右翼都做不出来的事,他们做起来眼都不眨一下;一方面又对中国的历次反侵略战争指指点点,甚至说出连当年汪精卫都不敢说的话。 在一个正常的、已经清醒过来的中国人看来,他们的行为无疑是不可思议的,是可耻的,是在数典忘祖。但在他们自己看来,却是非常正常的,是高尚的,是光荣的。他们认为自己是特立独行,是为数不多的清醒者,是“自由主义者”。但在一个有着传统爱国精神的中国人看来,他们只不过是一群故作惊人之举,用以哗众取宠的跳梁小丑。这种人的所作所为,非但对“驱逐马列,恢复中华”,重建共和,实现国父遗愿毫无帮助,而且对民主运动起到了非常恶劣的作用。现在中国需要的,不是被谩骂成支那愚民,不是被侮辱成劣等民族,不是进一步打击国人本来就所剩无几的民族精神,而是需要重新认识中华博大精深的文化,恢复原有的爱国精神,复原几乎被共匪消灭了的民族精神。 要想使中国人自发投入到“驱逐马列,恢复中华”的伟大壮举中,就要让中国人重新认识到自己的身份,是炎黄子孙,不是马列子孙;自己的文化,是中华文化,不是马列邪教文化;自己的民族,是中华民族,不是共产民族;自己身上流淌的,是骄傲的龙的传人的血,不是马列邪教份子的毒血;自己的爱国精神,使传统的爱我中华的爱国精神,不是共产党那种仅仅是“爱权、货利、要独裁”的“爱国”精神。而那些汉奸们(这些人的自我称谓)的所作所为,恰恰是把不明真相的国人往共匪的阵营里推了一把,这一推,份量还真不轻。 历来,最大的反华势力一直是共匪这个外来邪教政党,共匪已经把反华做到了极致──改造炎黄子孙为马列子孙,毁灭中华文化,强迫华人接受共产文化,消灭众多不愿做马列子孙的华夏英雄……而那些汉奸们,进一步帮助共匪实行罪恶的反华行为,继续在已经伤痕累累的中华民族的躯体上刺入新的利刃,他们与共匪是一丘之貉,狼狈为奸。他们的所作所为,足以称之为逆民族进步的历史潮流而动,自取灭亡。 从这些汉奸们的语言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对生活在中华民国大陆沦陷区倍受共匪压迫的民众持一种变态的仇视态度。他们经常辱骂大陆沦陷区的民众为愚民,屡屡侮辱大陆沦陷区民众的人格,对大陆沦陷区民众的人身侮辱更是屡见不鲜。大陆民众的不清醒,并非是天生的,而是共匪长期的洗脑导致的,他们是值得同情的受害者,是应该给与帮助的弱者。而汉奸们非但不同情他们,非但不给他们帮助,反而对他们冷嘲热讽,辱骂,侮辱,蔑视,攻击……这种人的人格是极端卑劣的,缺乏人类所普遍拥有的同情心,更缺乏帮助他人的精神,是群极端自私,极端变态,人格极度扭曲的怪物。 伟大的爱国精神一直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一直是保护中华民族不受外敌侵略的屏障。这一精神支撑着我们打败了从匈奴到日寇的历代仇国敌族,使我中华民族得以传承,不致亡国灭种。传统的爱国精神,并不是让人愚忠当权者,所以,尽管伍子胥攻破了楚国,也没有人骂他是楚奸,项羽灭亡了秦朝,也没人骂他是秦奸,这与共匪的那种愚忠于当权者的所谓爱国精神有着本质的不同。而汉奸们对这一事实视而不见,将中国传统的爱国精神等同于共匪的伪爱国精神,近乎疯狂地批判爱国精神,无理地侮辱有着爱国精神的中华儿女。试问,如果没有传统的爱国精神,仁人志士怎么去开展驱逐马列,恢复中华的伟大事业?没有传统的爱国精神,谁会去抛头颅洒热血以实现几代人重建中华民国的夙愿?就算是在美国,要是美国国民都没有爱国精神,只怕美国在一百多年前的南北战争中就被分裂了,只怕在半个世纪之前就被纳粹德国完全占领了。所以,汉奸们对爱国精神的指责,是毫无道理的,是一种极端疯狂的不正常行为,是一种心智不健全人士才会有的举动。他们在客观上已经堕落成为共匪的帮凶。 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她从传说中的时代开始,以其博大的胸怀,相容并蓄,不断的吸收新鲜的血液,而众多本是异族的民族,也不断的融入中华民族的怀抱里,经历了从神话时代开始的漫长的发展,承受了诸如满清入主中原之类的苦难,终有后来来之不易的局面。充满智慧的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论其博大精深,无能出其右者。而汉奸们对中华民族的伟大成就视而不见,将人类历史上共有的丑恶现象说成是中国独有的,将中国历史上的丑陋悲剧加以无穷的夸大,将中国历史上的光辉成就加以无限的贬低,以此来证明中华民族是劣等民族,华夏文明是劣等文明,中国人是劣等人。这是一种极端偏激,极端片面,极端扭曲事实的无耻行为,是一种“亡国奴”变态心理的反映。 汉奸们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与共匪狼狈为奸,共同加重中华民族的创伤。他们可以为反中华殚精竭虑,无私奉献自己的精力,却不肯拿出相同的精力来反对共匪,更不愿为中国做哪怕一丁点贡献。汉奸们的心理,是极端不正常的,他们缺少的是人类的高尚品德,只有市井流氓般的无赖习气。他们的行为,对中国只有危害,而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他们倘使执迷不悟,就是应该痛批的一群中华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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