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益执法 /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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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益执法 /东海一枭

帖子东海一枭 » 2020年1月12日

   关于利益执法据@陈有西 律师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62年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的规定》中规定:“赃款赃物必须由人民法院处理,公安机机关不得处理。”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赃款赃物随案移送和处理问题的答复重申“全部移送法院处理,执行后上交国库”之规定。可是,利益执法及“罚款上交地方财政返回执法部门”的障眼法,持之以久,愈演愈烈,已成通例。

   陈律师说:“利益执法,异地抓人。无罪当有罪办,小案子当大案子办,追缴几亿未判先用进行敛财执法,现在已经广泛发生。”又说:“面上有这种情况一直知道,但是严重性和导致大批冤假错案的危害后果肯定不清楚。否则早就根治了。中央如果真正抓,一年就会见效。”

   东海曰:陈律师太乐观了。即使中央真正抓,也难以根治。即使根治了这个问题,又会延迟出其它更多更大的执法问题。人心坏了一切坏,不可收拾,防不胜防。

   现在政治社会问题很多,旧问题堆积如山,新问题层出不穷,抓不胜抓,很多问题没法真正抓,真正抓也不易见效。因为马家教育把大多数人教坏了,教成了拜物教徒、利益小人、诈力之徒和极权分子。经过马制逆淘汰,淘出来的更是糟粕中的糟粕。是糟粕就一定要发臭,是坏人就一定要坏事,防不胜防,抓不胜抓。

   制造问题易,解决问题难,这是极权主义的一大特色。如俗话所说,败事有余,成事不足;作恶很行,惩恶不行。盖极权主义本身就是万恶之源。其意识形态极邪,最善于解放恶习邪欲;其政治经济制度极坏,最善于培养贪官恶吏。邪说恶制不除,一切努力无非治标。2020-1-12

(2020/01/1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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