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畸形的思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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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畸形的思想原因

帖子左翼反共人士 » 2018年6月25日

作者 张博树

我们先从经济学的两个术语开始,壹个是市场经济,壹个是商品经济。

前些年常用的是商品经济,现在用的不多了,市场经济壹词成为媒体和大众最常用的日常语言。

请问大家,这两个词儿概念上有没有不同?从政治学角度看,区分这两个词是否有什么特殊含义?在中国,经济学术语的确体现意识形态合法性,这也算壹种“特色”吧。

但这样两个概念怎么就体现了意识形态的流变?演变背后的逻辑又是什么?这就是我们今天这壹讲打算弄清楚的问题。

我先声明,在我的理解中,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没什么区别。

商品经济又称交换经济,壹个厂商把某壹种东西,比如这瓶矿泉水,生产出来,不是为了自己消费,而是为了提供给市场,通过买卖的方式使产品最终进入消费领域,这就是壹个完整的产品生产和交换的过程。

这样的产品就是所谓商品。

为交换进行的生产,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就是商品经济。

交换必须通过市场,围绕市场,并由此衍生出壹套经济社会的法制体系,以保证交换过程的有序、公平。

所以尽管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这两个词儿表述不壹样,其实谈的是壹个意思。

在西方经济学(更准确地说是现代经济学)里壹般用市场经济这个词,英文就是 marketeconomy。

在马克思的经济学传统里,比如说《资本论》,则很少用市场经济概念,而是用商品经济概念,英文即 commodity economy。

马克思对商品有很仔细的讨论。

他的商品定义包括:首先,商品壹定有某种使用价值,没有任何使用价值的东西不可能是商品。

其次,商品不是给自己使用的,而是给别人使用的。

农民打了粮食,如果自己消费了,那不是商品,必须是提供给别人使用才可能是商品。

第三,提供给别人使用的也不壹定是商品,比如说农民收了粮食交给地主作为租子,这也不是商品,因为没有经过买卖。

产品必须进入市场,经过平等的交易过程,提供给其他的消费者,这样才是商品。

所以谈到商品,壹定是和市场相联系的,壹定是在市场范围内交易的。

如果我们注意壹下马克思对商品概念的定义,会发现他谈的商品经济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

这两个概念按我的理解是壹回事。

现在换壹个角度,从制度现代化理论框架来看这两个概念,看它们又有什么含义。

制度现代化是我自己创造的词。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

1994 年,我在广东壹家刊物上发表了壹篇文章“制度现代化:我们不应再次失去历史”。

文中把制度现代化和器物现代化做了区分。

媒体里通常讲的“实现四化”,只是器物意义上的现代化,我党当然不反对,还要大力提倡。

制度现代化就不同了,它表达壹种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

当然,这层意思 1994 年的那篇文章不能公开点破。

所谓制度现代化,指人类大家庭中的各个民族从前现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这个过程涉及三个领域:政治领域,是从前现代的君主制度向现代民主制度的转变。

不管是欧洲前现代的君主制度,还是中国意义上的皇权专制制度,不分时间先后,都要在政治上完成这样的变迁。

经济上的转型,则是从前现代的自然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变。

自然经济时代,男耕女织,生存所需在家族内可以基本解决,交换范围和交换规模都很小;市场经济就不同了,商品交换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方式,发展到今天,全人类在经济上已经是个整体。

第三个转型是指社会整合意义的转型,也就是从前现代的臣民社会向现代公民社会的转变。

臣民只是专制当权者的子民、奴隶,没有人格的独立;公民则是现代国家的主人,是现代公共生活的主角。

这三个转型,就是我所理解的制度现代化的基本含义。

显然,根据上述理论,经济结构转型就是指前现代的自然经济转向现代市场经济或现代商品经济。

从这个角度看,这两个词也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那么为什么我们要追索它们背后的政治隐含?在中国过去几十年的特殊语境中,它们究竟具有哪些独特的政治含义呢?马克思的“三段论”批判要说清这个问题,还要从马克思的经济学谈起。

刚才讲了,马克思在《资本论》里用的概念是商品经济,他把商品经济理解为人类发展过程中的壹种形态,壹种历史形态,也就是说,商品经济并非从来就有,也不会永远存在。

按照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人类社会最早的时候是原始的无阶级社会,那个时候既没有私有制,也没有私有观念。

后来原始公社解体,有了私有财产,人类才进入“阶级社会”,或叫私有制社会。

私有制社会又划分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三个不同阶段。

然后进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人类重新复归“无阶级社会”。

商品经济在马克思看来是中间那块、特别是私有制社会中的资本主义那壹段中的典型经济形态。

这种理解从形式上借鉴了黑格尔哲学,就是正、反、合的历史发展过程的三段论。

在我的《从五四到六四》第壹卷第 22 节“马克思政治哲学中的乌托邦”中,有壹条注释,引证了马克思在 1857 年到 1858 年写的《经济学手稿》中的壹段话。

这个《经济学手稿》是后来《资本论》的准备著作,其中这样谈到社会分期问题:“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

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这就是刚才我们说的最早的“无阶级社会”,也包括早期的农业社会;“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和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 这段讲的其实就是商品经济,或者说就是市场经济,其特点是通过物与物的交换,人与人之间建立起非常紧密的联系,而且使人的个性(或者主体性)开始产生。

请注意“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个提法,这是理解马克思的商品经济概念的关键。

在这位思想家看来,商品经济尽管建立在人类劳动的普遍交换基础上,但这个交换却表现为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与商品之间的交换。

价值关系使无数的私人劳动转换为社会劳动,但又同时掩盖了这种转换的真实性质。

对每壹个具体的商品生产者来说,交换过程具有偶然性,受到瞬息万变的市场条件的影响,好像市场才是最终的“控制者”,商品生产者自己则成了“被控制者”。

马克思把这种情形称为“商品拜物教”。

“拜物教”是什么意思?它是指,本来商品关系是人创造的,但现在却表现为某种凌驾于人之上的、统治人的神秘力量。

这有点儿类似于宗教。

用费尔巴哈的说法,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上帝不过是人想象出来的神祇,却反过来成为人的主宰。

佛教也是这样。

当我们进入大雄宝殿时,释迦牟尼高高在上,虽然是泥塑的,却庄严肃穆,仪态万方,令葡匐在它脚下的信徒倍感自身的卑微、渺小。

这个时候,人就处在壹种异化状态中,他被他自己的创造物所统治。

马克思对商品拜物教的分析就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他想强调,商品生产的出现是人类的进步,但这个进步中还有不足,因为人没有能从自己创造的物质关系中解放出来,没有能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

到了第三大阶段,也就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共同的社会财富这壹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这个阶段时,人类才真正进入自由王国,因为人已经摆脱了对物的关系的依赖,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不用再表现为商品的价值,商品关系也不再存在,劳动者真正获得了自由。

整个《资本论》讲了那么多,最核心的就这三段,《经济学手稿》已经讲了,足够了。

总之,三段论,异化,及其克服,也就是,克服人对物的依赖关系、摆脱物对人的统治、使人真正成为自由的人,这就是马克思的逻辑。

对马克思的这个逻辑如何评价?我自己的简单评价是:尽管有“伟大的历史感”,马克思对第三阶段的设想还是个乌托邦。

为什么呢?从制度现代化理论考虑市场经济,这种经济形态由这么几个因素组成:壹是自主行动的个人。

在成熟的商品经济条件下,每个劳动者在法律意义上都是独立的、平等的,老板也不能随意压迫工人,雇主和雇工之间的关系不再是过去那种依附性的、农奴和领主之间的关系。

第二条,以牟取利润为目标的行为动机。

这是所有市场经济行动者的共同特点。

说白了,就是开壹个工厂、搞壹个公司首先是为了赚钱,而不是搞什么慈善事业。

我们把慈善机构称为非营利机构,把公司称为营利性机构,道理就在于此。

牟利是商品经济条件下所有厂商行为的自然前设;第三条,光想牟取利润也不行,赚钱不能胡来,要遵循壹定的规则,比如,你不能侵占别人的知识产权,不能侵占别人的受法律保护的商业利益,这个规则我们可以理解为实现利润手段的合理化。

社会发展得越完善,法律体系越规范,厂商经济行为中胡来的可能性就越小。

最后,商品生产必然形成不同范围、不同区域的竞争体系。

比如行业内部会有竞争,它表现为生产同类产品的不同厂商之间劳动生产率的竞争。

行业之间也会有竞争,它表现为不同行业的不同利润率水平的竞争。

我感觉现代商品经济跑不出这四条。

反过来看马克思。

虽然马克思也承认这些东西,但他认为市场经济不管有多高的历史进步性,最终还是代表人的异化,因为人还是金钱的奴隶,物的奴隶,不是自己的真正主人。

什么时候才是自己的真正的主人呢?就是刚才说的第三个阶段。

到那时,劳动将成为生活的第壹需要,而不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

据说,这才是人真正称之为人的状态。

恩格斯讲得更损壹点儿,他说只有到取消了商品经济,真正实现了所谓“自由人联合体”,人才在最终意义上摆脱了动物界,而成为真正的人。

换言之,不管市场经济多发达,人还是个动物。

为什么说这是乌托邦呢?因为对商品经济的超越、对人的“动物性”生存状态的超越,假设了壹种更加理想的“人性”,而这种“人性”,到目前为止,是从来没有得到证明的。

人类历史上出现过慷慨乐施、行为高贵的个体,但不能用它衡量壹般性的人类行为。

“人性”是壹个异常复杂的东西,任何对它的简单化,都可能使我们误入歧途。

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经济生活还是建立在市场体系之上的,这是近代文明发展的伟大成果。

而市场体系的确是承认人首先是为自己考虑的,或者说人是自私的,在竞争过程中所有厂商的行为动机都是为了牟取更多利润。

这层关系亚当•斯密表述得很清楚。

在《国富论》中,斯密有壹段很绝妙的话说明这壹点:“我们不是因为屠夫、酿酒工或者面包师的善心而得到我们的晚餐,而是因为他们对利益的追求。

我们不是得益于他们的仁慈而是得益于他们的自私。

我们从来不向他们谈自己的需要而只谈对他们的好处。

”总之,经济行为中的自私性、甚至唯利是图、以牟取利润为天职,这套东西深深植根于我们的人性中,是人性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不过是充分利用了这种人类本性,并加以制度化地挖掘和释放而已。

人性当中自然还有其他构成,包括伦理的、道德的构成,以后我们要讲到。

就经济行为领域而言,无论大厂商还是小老板,乃至普通个体户甚至打工者,“利益驱动”的确是基础性的,它是现代经济社会运转的基本的动力机制。

而且,我看不出人类今后有彻底取代这种东西的可能。

马克思的三段论,尤其是第三段给出了完全不同的动力机制,人似乎可以不为自己的私利去奋斗,可以上升到更高的精神境界,纯然把劳动当成生命的集中体现;还可以上升到更高的组织境界,人和人可以非常和谐地组成壹个共同体,再不知竞争为何物……。

真是世外桃源、天上人间。

不过,这可能么?关于这种乌托邦,马克思之前的人,包括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法国启蒙运动和大革命时期无畏的思想家,也包括 19 世纪空想社会主义的实践者,在这方面做过很多具体的描述。

比如生活在 15 世纪到 16 世纪的英国人托马斯•莫尔,专门写过壹本书就叫《乌托邦》,其中讲乌托邦社会有三原则,第壹是“公民平等”,第二是“对人类的永恒的、坚定的爱”,第三是“对金钱财富的蔑视”。

18 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摩莱里大力抨击私有制,称私有制是“任性和命运的夫人”、“残暴的怪物的母亲”、“可怜的贫困的后娘”。

摩莱里设想未来“幸福社会”的基本生活规则是:任何人都以劳动为荣,同心协力使劳动成为轻松有趣、愉悦身心的活动。

就像勤劳的蜜蜂,当百花盛开的时候,成群结队地飞往田野和树丛采蜜。

晚霞来临,它们又结伴而回,把采到的花粉送到共同的巢穴中保存。

人类的劳动和生活也应该是这样,惬意而富有诗情!马克思虽然没做过此类描述,但他的思想脉络显然继承了这些东西。

马克思把法国人理想中的浪漫成分加上了德国人特有的谨严、系统,得出看上去很深刻的哲学推断和政治经济学结论。

这就是那套关于“生产力”、“生产关系”矛盾运动、最终推翻资本主义的“科学共产主义”学说。

当然,今天我们已经知道这套“科学共产主义”最终还是乌托邦。

因为即便假设马克思的“生产社会化”要求改变“资本主义占有方式”的论证逻辑是成立的,这里也推不出来生产方式变化和人性变化之间的必然逻辑联系。

马克思去世到现在又 100 多年了,我们仍然很难想象,在没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生活基本动力原则的条件下,大家都去自觉的工作,“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如果真的如此,那生活的壹切都将改写了。

比如讨价还价,在商品经济下,买的人希望便宜点,卖的希望贵壹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然后才有讨价还价,最后达成壹致。

小说《镜花缘》里有个“君子国”就不壹样了,卖的说“我卖便宜点吧”,买的说“我多付几个钱吧”。

都是谦谦君子。

但事实上不可能。

那只是小说,是文人的想象。

欧洲空想社会主义传统也好,理性哲学传统也好,传到马克思这儿,仍然是乌托邦壹个。

关于未来无阶级社会和非商品社会的想象,根据我们现有的经验、21 世纪的经验来看,还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今天已经可以更深刻、更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当然,这要借助不同的人性设定,借助关于人性构成和人性历史演变的历史科学,借助哲学人类学。

后边还要详细分析。

列宁、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原教旨主义”到了 20 世纪早期,马克思的逻辑传给了列宁,这样就引出从马克思到列宁到斯大林到毛泽东、引出 20 世纪共产主义经济乌托邦和政治极权主义的这条线。

从经济理论上说,列宁对马克思的这套东西是彻底的原教旨主义者。

这位布尔什维克政治领袖是个天才的演说家,但在对经济问题的理解上,却没有超过马克思半步。

从列宁的壹些基本著作,比如他在 1917年十月革命前夕写的《国家与革命》,还有苏维埃政权建立后,1918 年到 1922 年之间写的文章和报告能看出来,他的确是马克思主义的原教旨主义者。

为什么这么说呢?列宁认为,社会主义革命既然成功了,我们就要取消商品生产,向自由人联合体方向迈进。

大家知道,1917 年十月革命后苏联施行过“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简单说就是农民打的粮食除了口粮外全部要上交给国家,这叫余粮收集制,不允许自由贸易。

这个问题,原来有些学界的人认为是没有办法,苏维埃政权刚刚成立嘛,面临 14 国武装干涉,国内经济紧张,物资奇缺,不搞“战时共产主义”没招儿。

这个说法也不错,但仅仅看到这个不够。

仔细读那个年代的历史文献,你会发现,列宁搞“战时共产主义”超出了权宜之计的范畴,他是想利用这种形式找到壹种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途径,而向共产主义过渡最简单的就是消灭货币,消灭商品生产,不搞交换经济,实行直接的产品经济。

只是后来的演变证明,这样干不成,越来越不成,没两年,连面包都没有了,非常紧张。

我小时候常看的电影《列宁在 1918》,其中有壹句台词“粮食会有的,面包会有的”,出自列宁的卫士瓦西里之口,很多人至今还记得这句台词。

没办法,1920 年开始搞“新经济政策”,实际上就是承认自由贸易的合法性,农民打了粮食,该交税的交税,其余的可以上市买卖。

列宁为这个问题专门写了篇文章《论粮食税》。

简单说,新经济政策就是有限度地承认市场经济,承认完全消灭货币、立刻取消商品交换是做不到的。

列宁确实是个政治家,看到错了以后赶紧变招儿。

1921 年,列宁在《十月革命四周年》这篇文章里说,我们应该承认自己犯了错误,我们被革命浪潮所激励,犯了革命的幼稚病。

事实证明,光靠“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不行,还得靠经济核算,靠对个人利益的关心,这样才能把经济发展起来,面包才能多起来。

“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代表壹种动力机制,就是“人人都为社会自觉贡献”的那种“自由人联合体”式的动力机制;而“对个人利益的关心”代表完全不同的另壹种动力机制,实际上开始承认人是自私的,不承认不行,要用这个东西刺激经济发展。

当然,列宁的承认还是很有限的,他并没有完全否定原来的想法,只是把“新经济政策”当作“暂时的退却”。

很多更深刻的问题,列宁没有来得及思考。

1924 年,列宁去世,也就把这个问题搁在这儿了。

就是商品经济还得搞,但又不能大搞,毕竟我们是按马克思的设想,向着无商品生产、无阶级的社会走,这是我们的目标。

列宁就这样把问题交给他的继任者斯大林了。

斯大林关于这个问题最著名的书是 1951 年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这本小册子被认为是总结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权威读物。

斯大林的基本观点是,商品生产还得保留,因为我们虽然已经消灭了私有制,建立了公有制,但现在公有制还有两种不同存在形式,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营企业的产品好办,如钢铁厂,国家下达计划,生产出了钢铁上交国家,国家根据壹定的指标进行考核,产品是不拿到市场上的,国家有专门主管全国经济计划的部门,物资调配也有专门的机构负责。

集体农庄就不壹样了,它的产品由集体农庄自己支配。

这样,与集体农庄之间的交易必须采取商品交换的方式进行。

所以斯大林讲,在个人消费品方面还不能完全取消交换,个人消费品还是商品,但生产资料已经不是商品了。

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范围也会受到“限制”,不再充当“生产调节者”的作用。

这就是斯大林的所谓社会主义“特种商品生产论”。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执政者在经济理论认知方面,也接受了斯大林的这套东西。

事实上,在很长时间里,它曾是包括苏联、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阵营”不可撼动的经济学教条。

当时用的词就是商品经济,是从《资本论》里直接引用的,不用市场经济。

“特种商品生产论”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壹种概括;而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则被认定为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按比例地分配社会劳动”,据说它比资本主义的“生产无政府状态”高明得多,先进得多。

毛泽东如何看商品经济现在要说说毛泽东了。

毛对经济制度、经济“规律”的理解是直接从斯大林那儿来的。

不过毛泽东很自负,战争年代就看不起王明之类对共产国际惟命是从。

1949 年以后虽然从俄国人那里照搬了不少东西,但骨子里并不认为苏联的都对。

毛确实想走出壹条中国人自己的路,摆脱苏联模式的某些不良影响。

当年毛泽东写《论十大关系》,还是下了不少功夫。

1958年发动大跃进,也是想闯出壹条自己的经济发展之路。

但是不管怎么说,在经济理论方面,毛泽东完全是外行,对商品经济的理解,他还是要借助斯大林那套概念思考问题,发表意见。

1958 年大跃进失败后,他也在总结。

59 年底、60 年初毛泽东专门组织了个读书班,把秘书们叫在壹起,大家学习政治经济学,读苏联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不读资本主义部分,只读社会主义部分,特别是关于商品生产、价值规律这些东西。

毛泽东读这些也是想搞明白,到底商品经济是怎么回事,到底社会主义应该怎么搞。

毛本人有乌托邦情结,这和中国文化传统有关系。

他后来为什么发动文革,上次咱们是从防止执政党蜕变角度分析的。

其实,除了这个角度,还有壹个角度,那就是毛要寻找壹个他认为理想的社会,壹个人人都能“斗私批修”、“六亿神州尽舜尧”的社会。

毛泽东认为,社会不能太富有,人不能太有钱了,人壹有钱就变,我们现在穷是好事,穷才闹革命呢。

富就不好了,要出问题。

这话他讲过很多次,很多场合都这样讲。

文革中有壹部电影《金光大道》,是根据浩然的同名小说改编、拍摄的。

其中壹个情节令人印象深刻:贫农积极分子看到村里院墙上粉刷“发家致富”的大幅标语,怒不可遏,用铁锹狠劲儿把它铲掉。

工厂里则是狠批“奖金挂帅”、“利润挂帅”、“物质刺激”。

那时候的逻辑是,不能助长人们的自私自利的心理,这种心理在共产党人看来是危险的事情。

当年列宁就提过,小生产看着不起眼,它却每时每日地、自发地、大批地产生着资产阶级。

列宁在苏维埃革命成功不久就讲过这话。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尽管列宁承认得依靠对个人利益的关心,但他也觉得苏维埃政权搞这个是万不得已,是莫大的威胁。

列宁明确讲:苏维埃政权政治方面没有什么可怕的,阶级敌人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军事上也没什么可怕的,十几国武装干涉又如何?也没把我们怎么样。

对我们构成最大威胁的恰恰是这个小生产。

壹旦实行粮食税,就等于承认贸易自由,就意味着小农的发家致富的思想会重新冒头。

这个东西每时每刻都在产生资本主义,所以我们对这个要百倍地警惕。

列宁当时对这个非常重视。

中国上个世纪 60 年代到 70 年代,搞四清运动和文革,很著名的壹个提法,就是反对“三自壹包”,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包产到户。

这是 60 年代初为了克服经济困难,邓子恢提倡搞的,上壹讲我们已经提到过。

毛泽东为什么坚决反对,而且把“三自壹包”批判成资本主义?大家可以发现,这不是毛泽东自己的发明,列宁就是这样,甚至马克思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这样,因为他认为商品生产就是人的异化状态。

什么才是不“异化”呢?就是发自内心地把劳动当成壹种需要,为集体自觉工作,不讲价钱。

搞发家致富就是资本主义,就是对人的腐蚀,经济发展的动力不能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

所以,毛泽东的经济逻辑转到这儿来了。

这是毛完全不同于斯大林的地方。

斯大林当政时搞了不少“物质刺激”、“特权”之类的东西,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指责苏联“变修”的根据之壹。

文革中,毛坚持要对商品生产、“资产阶级法权”进行严格的“限制”,同样出于这个考虑。

1975 年,记得当时我刚进工厂,车间里组织学《人民日报》发表的马、恩、列 33 条语录,谈的都是如何限制资产阶级法权。

当时张春桥、姚文元各有壹篇重头文章,姚文元的《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张春桥的《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都是在谈这个逻辑。

此事发生在“批林批孔”之后、“反击右倾翻案风”之前。

文革以后都说成是四人帮居心叵测了,其实这是毛泽东的,或者说是列宁的,马克思的。

但是,毕竟这是壹套乌托邦,因为这套逻辑做了壹个假设,假设人类经济行为可以不是建立在自私的、牟利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另外的基础上,就是人人都能成为圣贤,都能“斗资批修”,都能自觉为社会做贡献,在这个前提上,共产主义才是可能的。

问题是这样壹个前提并不存在。

人类没有那么高尚,人类作为壹种经济动物没有那么高尚。

当然,人的存在是多层次的,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成五个层次,最低的是基本生存需求,最高的是精神的自我实现。

个体心理学,可以这样解释,经济学则不能这样解释。

比尔•盖茨可以把他赚的钱的大部分用来做慈善,这反映了他的个人精神境界;但这并不否认微软公司必须遵循壹个商业公司的运作原则才能赢利,才能赚到钱。

经济学要面对大众现实,面对经济行为中普遍存在的利益动机。

用“道德人”代替“经济人”解释历史是靠不住的,用这个东西来推动历史、“建构”历史则更是要碰壁。

这是从古至今所有的乌托邦计划最终都会破产的壹个重要的原因,最近的破产就是中国的文化大革命。

想找到另外壹套逻辑,另外壹套促进生产发展的手段,固然很伟大,甚至很悲壮,但那是做不到的。

这是我们今天反过来思考历史,从历史哲学的角度来反思过去时,可以非常清楚地得出的结论。

邓小平:“市场经济”取代“商品经济”的政治逻辑现在回到最初的话题,关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术语上的区别。

大家可能会问:本来含义壹样的词儿为什么会引申出那么多变化?不错,壹个基本事实是,到了改革开放、邓小平主政时期,“商品经济”这个词用得越来越少,“市场经济”这个词则用得越来越多。

这是为什么呢?我们知道,文革之后,执政者面临的最紧迫的事情就是如何尽快让国家的经济发展起来,让老百姓也富裕起来,同时修复文革期间遭到严重破坏的党的信誉和合法性。

这样,“市场”这个东西就必须重新得到承认,重新被运用,并且重新加以解释。

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的经济术语方面的转换,就是在这个背景下逐渐摸索出的既是不得已、又很巧妙的壹个办法,简单说就是,既要利用市场的牟利本性刺激经济增长,又要说这种做法并没有违背老祖宗的规矩,它们仍然姓“社”(社会主义),而不姓“资”(资本主义)。

如果坚持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立场,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和商品经济是不搭界的,因为商品经济代表人的壹种异化的状态,资本主义也是人的壹种异化状态。

社会主义作为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壹种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本来应该废除商品生产,这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是非常清楚的。

列宁尽管做了某些妥协,但那是不得已,斯大林、毛泽东也是不得已。

这个“不得已”都是做了非常有限的让步,就是商品交换只在消费品的生产和消费领域里还存在,价值规律只在这个范围内发挥作用,但我们要充分注意它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那就是会产生资产阶级。

小生产、唯利是图的思想和社会主义是格格不入的。

毛泽东甚至有他的独特逻辑,他不是不知道靠“物质刺激”、“奖金挂帅”可以把生产搞上去,经济也会发展地快壹些,但他认为从长远看,对我们民族、对党造成的腐蚀更厉害。

不能说毛泽东的思考简单,在他的那套逻辑语境里,还是蛮深刻的。

邓小平不是思想家,这方面,他比毛泽东要差得多。

邓是个实用主义者,对他来讲,当时国民经济濒临崩溃,出于现实的压力,必须重新承认 60 年代初采取的壹些措施,包括农村搞的“三自壹包”、“承包制”之类是有效的,非如此,农民就没有积极性,工人就没有积极性,经济就不可能复苏,这是个非常实际的问题。

另壹方面,又不能说这些做法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违背了社会主义。

所以当时,对邓那壹代领导人和中国的理论界来讲,问题就在于如何在承认改革还是“社会主义的”这个前提下,逐步让市场获得合法性。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这里面经历了几次转换:最开始的提法是社会主义经济应该“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大约是 70 年代末、80 年代初的提法。

那个时候,无论是领导人还是我们的学者,都远没有从传统的斯大林主义经济学中挣脱出来,学术刊物上充斥着那些在今天看来非常可笑的文章,比如讨论“全民所有制内部交换的生产资料是否属于商品”之类。

后来有人提出,社会主义应该是“计划与市场相结合”,两个都重要,这当然比“主辅论”前进了壹步。

到了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主义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成了主词,“有计划”变成了形容词,又进了壹步。

这是 1984 年的事儿。

这个提法维持了几年时间。

1989 年六四天安门事件爆发,党内保守势力、老左们反攻倒算很厉害,连经济领域也要“反和平演变”。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邓小平不得不起而捍卫岌岌可危的经济改革。

他已经因为六四开枪,“壹世英名”损失大半,不能再允许经济改革也中途翻船。

这样就有了 1992 年的“南巡”和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表述,这是邓小平拍板定的案。

邓的原话就是,计划也好,市场也好,都是手段,资本主义可以有计划,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

他是要用这个“逻辑”封住保守势力的嘴:谁说搞市场经济就是搞资本主义,就是搞“和平演变”,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嘛!这壹榔头下去,保守派自然成了缩头乌龟,没有人再敢公开反对。

以后,经济学的、政治公共课的教科书就开始这样解释了:计划也好,市场也好,都是资源配置的手段,和社会制度无关。

至此,“市场经济”这个概念算是正式“登堂入室”,成为描述当今中国经济的第壹主词。

“商品经济”呢,则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野。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这个解释理解成进步;甚至我们可以说,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市场经济还是颇有点智慧的。

的确,西方国家也有“计划”,凯恩斯主义也主张“政府干预”,西方似乎也是“计划”和“市场”并存,萨缪尔森甚至干脆把当代西方经济称为“混合经济”。

但不要忘记,邓氏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有其特殊的背景或语境,和西方学者讲的“混合经济”并不是壹回事。

说白了,它是邓小平发明的意识形态新稻草,理论上、逻辑上根本经不住推敲。

我们可以问:市场仅仅是“资源配置的壹种方式”么?市场经济真的“和社会制度无关”么?不是的,至少我认为不是的。

这个讲座的开始我们就说了,市场经济有四条基本要点:自主行动的个人,以牟取利润为目标的行为动机,实现利润手段的合理化以及法治条件下的竞争体系。

这几个要点有壹个共同的制度前设,即它逻辑上要求的是财产的私人所有制。

“以牟取利润为动机”,谁牟取利润?我。

为谁牟取利润?为我自己牟取利润。

制度经济学讲产权制度的排他性,产权界限壹定要分明。

你的公司就是你的,你的员工不能给别人的公司卖力气。

如果你们是哥们,那另说。

但作为公司行为,就是为自己干。

这就是说,市场经济是有制度前设的,这个制度就是私有制,只有私有制才能完成产权的排他性组合和对经济行为的产权激励。

其实,在马克思那儿,商品经济的制度前提也是很清楚的。

上个世纪 80 年代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讲,商品经济存在有两个前提:第壹个是社会分工,因为只有社会分工存在,才有交换的必要;第二个就是私有制。

这东西是我的,不是你的,我们才要交换。

产权的概念在这儿是很清楚的。

不管是讲“商品经济”还是讲“市场经济”,制度前设在逻辑上都很清楚,就是财产私有制。

后来有人发现这第二个前提与改革中正在重建的商品经济有“矛盾”,无法自圆其说,因为社会主义不承认私有制,至少不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呀。

于是就有人创造了“新提法”或“新理论”,说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除了社会分工以外,是“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

这个“修正”确实很妙:因为公有制也可以有“不同的所有者”嘛!比如“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就是“不同的所有者”,于是乎商品经济的重建也就有了“理论根据”。

但总的说,这些“理论”还是显得蹩脚,显得很勉强。

面对 1989 后“左王”们的反扑,老邓干脆来壹个“资本主义有计划,社会主义有市场,都是手段,和制度无关”,御用学者们再来补充论证“我国的市场经济又是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壹起的”,比如公有制、按劳分配为主体之类,所以就堂而皇之地把中国的市场经济叫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至此,商品经济这个词可以不再用了,但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与产权制度前提之间的真实联系也彻底隐而不见了!甚至被彻底歪曲了!这就是问题的要害所在。

要么就彻底点儿,像社科院骆耕漠老先生。

老先生是我国老壹代经济学者,也是典型的“壹根筋”,坚持马克思那套逻辑。

搞社会主义就不能搞商品经济;搞商品经济就不要叫社会主义。

所以老先生提出“社会主义非商品经济论”。

但老先生显然不懂政治,不懂我党的“政治”。

小平是政治家,知道理论必须为现实服务,该转换必须得转换,讲不通也得讲得通,于是就有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邓壹方面悄悄地修正了马克思,另方面也给中国的改革找到了合法性,表面上没有背离老祖宗这个意义上的合法性,因为毕竟我们还在搞“社会主义”嘛!邓还讲,为什么说我们搞市场经济没有违背社会主义原则呢?因为我们坚持两条:壹条是公有制占主导地位,二是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不能出现两极分化。

这话是 80 年代中期讲的。

但是很可惜,在最好的情况下,这也只是小平同志的壹厢情愿。

经济逻辑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后来的历史证明,邓的这两条都被严酷的现实所颠覆。

从市场经济到权贵经济的逻辑轨迹现在请大家考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么个不伦不类的、在逻辑上充满矛盾的概念,在理论层面和现实层面会引出什么后果?这个我们可以推出来。

首先,市场经济明明有制度前设,它要求私有财产制,要求明晰产权,并且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建立壹个法治的竞争体系,这才叫现代市场经济。

而我们在理论上壹直不承认这壹点,壹说私有化就如何如何,所以中国不可能有严格的经济学思维,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学。

“党”的意识形态迄今为止还在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尽管偷梁换柱的事情早已发生。

我们的经济学则必须跟着“党”鹦鹉学舌,这当然是非常糟糕的壹种情况。

更要命的是实践层面的问题。

那种不承认私有产权的普遍属性、却又仍然挂着社会主义招牌的市场经济,在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条件下,势必演变为权贵经济。

为什么呢?权贵经济壹定是和权力相结合的经济,壹定是依托权力、又为权力谋福利、并借权力以谋私的经济。

那什么样的经济主体最有可能做到这壹点?对,就是我们的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的财产名义上是全民的,实际上由那些领导者(厂长、书记、经理们)掌控。

大家可能还记得上个世纪 80 年代的“官倒”现象。

在同时存在着“计划内”物资和“计划外”物资,价格采行“双轨制”的条件下,国营企业或者他们主管部门的领导们大笔壹挥,把“计划内”的转成“计划外”的,就可以赚取大把差价。

到了 90 年代就更肆无忌惮了。

国企改革“抓大放小”,中小企业很多转产改制。

不少老职工下岗失业,企业原来的厂长、经理们却摇身壹变,成了转制后的新贵族。

至于大的国有企业,则走了另壹条权贵资本化的路子。

或高薪,高到令人乍舌的程度;或“股份制改造”,高管们开始“持股”。

到如今,共产党的垄断行业,那些巨型国企,有多少已经变成“红色家族”的囊中物?! 500 个家族可能有 450 个还打着社会主义的旗,打着国有企业的招牌,但已经变成新的“官僚资本主义”。

另外 50 个办私企,也仍然与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面对这些财大气粗、手眼通天的“巨无霸”,纯民营企业不可能和它们有平等的地位、平等的竞争关系,起跑线上就输掉了。

它也不可能是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经济,因为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它就壹定要为非作歹。

总之,在改革开放 30 年的演变中,不管最初的双轨制也好,股权制改革也好,经过几个不同的阶段,市场经济变成了权贵经济,用何清涟的话说就是,社会主义免费午餐嘛!但是,这个情况只有在这样壹个条件下才能发生:那就是又开始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是在私有制基础上,又说是社会主义的,又和原有的巨大的权力结合到壹起。

公有产权虚置,个人或小团体的非法利益坐实,这样壹来,除了权贵经济恐怕没有别的结果了。

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市场经济再到权贵经济,就是这样壹个演变过程。

我们的经济学当然不承认这些东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成了共产党意识形态的壹部分,甚至是核心概念之壹,这个意识形态概念的确遮掩了很多要命的东西。

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术语的演变,反映了改革年代中共历代领导人意识形态上自圆其说、自我辩护的明显意图,但这样的辩护使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壹直缺乏学理上的深刻解释,壹直没能回归到制度现代化这样的普世化逻辑。

面对如此丰富、如此独特的中国经济现实,面对如此特殊的转型经历和经验,我们的经济学家没有真正从制度角度洞察、梳理其中的关系,把这种演变当成中国特有的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非常可惜。

我认为这样的课题是可以拿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可惜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有人做。

权贵经济与金钱社会权贵经济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这个东西和专制权力结合到壹起所释放出的可怕的恶,邓小平之类的中共领导人远远没有估计到。

大家知道,今天的中国已经是壹个拜金主义猖狂的国度。

短短的 30 年,中国从壹个红色禁欲主义社会迅速演变成了金钱社会。

人们可能会问:形成我们今天这个金钱社会的原因究竟有哪些?我觉得有三重原因需要区别分析:首先是文革年代禁欲主义的矫枉过正。

这个因素并不是最重要的,但却是最直接的。

它尤其可以解释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的潮流和壹般心态。

人们渴望过上正常的生活,渴望富裕,渴望发财,而这个东西 1949 年后就被压抑,被说成是“资产阶级”的。

好不容易文革结束,改革来临,被压抑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之久的普通人的发财梦终于被唤醒了,你可以想象它能激发多大的能量!第二个因素就是重建中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本身。

市场经济呼唤主体性,给个人选择创造机会,给社会生活带来多样性,并且天然地抵制极权制度,这些当然都是它的优点,也是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如哈耶克之类最喜欢讲的东西。

但市场经济的确也有个问题,就是它毕竟要诉诸人的利益动机,通过激发人的牟利冲动去创造财富。

虽然用黑格尔的话说,“恶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它也确实在客观意义上促进社会的发展,但牟利原则在精神生活领域的泛化仍然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早在 20 年前我的第壹部书《经济行为与人》就论证过,市场经济发展在人类道德领域会产生“二律背反”,意思就是,市场经济壹方面促进了主体的觉醒,促进了公平的概念、独立的概念、法治的概念的形成,从而在这个意义上促进了人类道德的进步,但另壹方面,由于诉诸牟利动机,市场经济又可能在伦理方面引发自私的利己主义和唯我主义,引发关于生存意义和生命价值的困惑,在某种意义上会对人的精神生活产生负面影响,这也正是早期社会主义者、现当代西方的左翼思想家(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各种现代变种)坚持批判资本主义的原因,或原因之壹。

总之,这是壹种文明的内在张力,是文明发展意义上的弱点。

西方之所以能在壹定程度上避免、缓解这个问题,是由于有另外壹套价值系统在发挥作用,这就是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

新教伦理的特点是把人对财富的追求看成是人在世间的对上帝的供奉,是壹种天职,是上帝的召唤,所以很多西方人尽管挣了大钱,生活还是非常节俭,因为如果浪费这些财富的话,是对上帝的不敬,以后要遭天谴的。

新教教徒们为了成为上帝的选民,壹方面拼命创造财富,壹方面拼命做好事。

基督新教的伦理对于弥补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是起到了作用的。

市场经济所遵循的原则和带来的问题在全世界都是壹样的。

由于人类文明已经达到这样的水平,借鉴国内国外的经验,我们对于市场经济本来完全应该、也有可能更为客观、理性地去看待,包括它对社会生活可能带来的方方面面的影响,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

但我们的“国情”是,壹旦某个东西进入当权者的意识形态体系,那就只能歌颂,不能如实地去分析,更不能说半个“不”字。

市场经济被说成只是“资源配置方式”,就是在壹个非常肤浅、非常表面化的层面上去讨论。

关于市场经济包含的人类文明的种种张力、关于经济发展可能引发的种种悖论,在这儿完全看不见了。

我们这么大的壹个国家,这么多知识分子,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却像壹群弱智,真是让人汗颜!30多年前狠批“发家致富”被认为理所当然,今天的中国媒体壹天到晚在宣传,仍然被视为理所当然。

我们自己都不觉得脸红!当然,我们知道这样的节目就是做给几亿农民兄弟看的,好让老百姓体会“党的好政策”和对群众的“关怀”。

但正因为这样,宣传代替了科学,平庸代替了深刻。

在这个背景下,市场经济的负面伦理效应借助开放年代对文革禁欲主义的矫枉过正而越发猖獗,越发不可收拾,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第三个因素,造成当今中国社会物欲膨胀、道德滑坡,还和我们的特殊的政治-社会语境,特别是和在这个语境中生长出来的权贵经济、权贵资本有关。

权贵资本泛滥,不仅仅形成病态的、畸形的市场经济,导致社会财富分配的极度不公正,而且对人的心理冲击也非常之大,对社会道德氛围的毒化也非常之大。

我们可以做个比较:如果说,利益驱动体现了市场经济动力机制的壹般特点,但这种对利益的谋求,还必须通过合法的形式,通过公平的竞争去取得,所以,即便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社会伦理层面有负效应,这也只是壹种文明的弱点,是文明进步中的某种内在张力,那么权贵资本就完全不同了,权贵经济的运作遵循的是权力原则,通过权力寻租改变市场交易的公平竞争性质,使市场强者和弱者的判定增加了大量非市场因素,使金钱和财富的攫取带有更多骯脏的成分。

简言之,权贵经济是和专制体制的野蛮本性结合在壹起的。

是专制体制的野蛮本性与市场经济的文明缺陷共同造就了权贵资本的贪腐逻辑。

这个贪腐逻辑在壹个金钱社会中有惊人的放大效应。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既然有能力去贪腐的多是党政官员,可以想象它对整个社会将产生什么样的“示范影响”。

当政府的乡长、县长、市长甚至省长,或者他们的夫人、子女、“二奶”、秘书等等都通过不知什么手段成了千万富翁、亿万富翁时,普通“草民”将是壹个什么心理状态?当政府大厦建的像皇宫,“父母官”们都住进了别墅楼,蜗居在城市里的“蚁族”和乡村低矮农舍中的“草民”们会是什么心态?为什么这些年来我们如此纯朴的农民也学会了坑蒙拐骗、往出售的棉花里塞石头?为什么北京城里那些做假发票、假身份证、假毕业证、假护照的屡禁不止,而且越来越猖獗?难道这些底层社会丑恶现象和官府权贵的贪腐、蜕变之间没有可怕的内在联系吗?不仅如此。

权贵资本、权贵经济还有个特点,就是它的面具效应。

权贵资本本来是最骯脏的东西,是权力和金钱不法结合的产物,但在很多公开场合,我们的官员们、红色资本家们却壹定要高唱“社会主义”的颂歌,似乎他们才是公平正义的代表者和体现者。

这里既有自欺成分,也有表演成分,但总的结果却是剧场人格泛滥,面具社会猖獗,荼毒社会,荼毒良知!以上这些因素迭加在壹起,不形成今天这个局面也怪了。

可以说,西方的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搞了几百年,也没有达到我们今天这样表里不壹、尔虞我诈的地步。

社会主义本来最讲公平,社会主义运动的最初动因本来是消除社会的非正义,消除资本主义的异化状态。

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从否定私有制开始,转了壹圈,现在却回到这样壹种状态,壹种远比民国时代官僚资本主义更恶劣的权贵资本主义。

这是壹种历史的嘲讽。

如何改变之?不是我们今天所能讨论的。

但至少,搞清楚它的来龙去脉,还是当今学人的责任。

我们以老毛和“毛时代”为例,分析了如何理解历史研究的客观性,又如何去落实它;第二讲是从经济角度、经济概念的演变来讨论中国专制主义的政治逻辑,以及和宪政改革相关的壹些话题,特别是权贵资本。

今天更进壹步,我们来谈政治领域,这个领域和宪政改革更直接、更贴近。

专政、公共权力这些概念现在也都常用。

专政的概念已经用了很长时间了。

公共权力是最近这些年开始用的,而且越来越普及。

这两个概念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在实际的政治行为理解中,在中国的宪政转型进程中,这样的话题有什么学理意义和实际意义?这是我们今天想讨论的。

何谓“公共权力”我把制度现代化理解为经济、政治、社会整合三个方面的现代化过程。

政治结构的现代化指的是从前现代君主制度向现代民主制度的转变,这叫做政治现代化;经济现代化就是从前现代化的自然经济向现代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转化,上次讲的已经涉及到这个问题;第三个方面的转变就是从前现代的以臣民社会或家族社会为特征的社会整合方式向现代公民社会的转化。

这是现代化进程当中在制度演变意义上三个非常重要的结构转换。

就政治制度来讲,所谓从前现代的君主制度向现代民主制度的转变,就是把过去的天子(皇帝)的个人权力转变成我们现在的公共权力。

什么叫公共权力?它是指壹种经过委托人委托的、掌管公共事务的权力。

委托人是谁?壹个国家的全体公民。

按照现在的政治学常识,大家需要区分两个东西,中文发音都叫 quanli,但是写法、含义却不壹样。

英文区分得很清楚。

壹个叫 right,用中文表示就是“权利”。

这个权利指的是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后自然拥有的、并且不可剥夺的那些东西,即所谓 human rights。

它们包括人的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等等,这些在洛克的时代就讲得很清楚了。

发展到今天,这个概念已经为世界所公认。

这是权利的概念,在这个基础上演化出了很多新的、更具体的东西,比如表达权、结社权、工作权、平等权、受益权、参政权等等。

我们今天所谓宪政民主对公民权利的概念和基本定义大体上都是从这儿开始的。

还有壹个概念是“权力”,英文是 power,这是另外壹个概念上的 quanli,它指的是壹种力量,拥有这种力量的人可以对权力所涉范围之内的其他人进行支配、指挥,从而产生服从和被服从、支配者与被支配者等等关系。

这种意义上的 quanli 古代就有。

君王是有权力的,古罗马的执政官也是有权力的,但权力合法性的来源不壹样。

有的是“君权神授”,比如中国人把皇权的来源归为老天爷的赐予,叫做奉天承运,皇帝代表上天管理臣民,臣民自然只有服从的份儿。

这是壹种专制权力。

古希腊、古罗马的时候也曾经产生过民主政体,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执政官,这个权力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带有公共权力的意思,因为它来自委托人的授予。

但总的说,这种情况在前现代很少见。

是凡权力都有这么两个特性,我的书里谈到了,壹个叫做使役性,就是在它的权力所及的范围之内可以指使别人,可以要求别人服从。

第二个叫做强制性,这也是权力的壹个特征。

不管是古代的权力还是现代的权力,的确都具有某种强制性。

汶川地震,国务院总理到了地震灾区,他就可以下命令,什么单位要如何如何,大家必须服从。

如果遇到问题,抗灾部队不服从,温家宝会说:反正人民在养活你,你看着办吧!这也是命令的另外壹种表现形式。

权力都包含强制这层色彩。

今天的公共权力同样包含这些特点,它也有使役性、强制性。

但是它的权力的来源和权力合法性的根据是不壹样的。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为公共权力,它的合法性应该来自全体中国公民的委托。

是不是真的建立了这种委托-受托关系,这对壹个国家当然非常重要,因为现代专制主义完全可以假借委托之名,而行专制之实。

但我现在要强调的,不是公共权力的来源是什么,而是这个权力有个特点,就是它有可能变化,发生异化。

异化是个哲学概念,指某种存在物发展成壹种和它自己原来的性质完全相反的东西。

对于权力来讲,尤其是对今天的公共权力来讲,这是壹个现实的威胁。

为什么?公共权力必须要由具体的人来行使,来执行,不管委托的是谁,总要有具体的人来执行。

而人都有弱点,都有有限性,不管你信不信基督教,这个有限性观点大家都是认可的。

壹旦拥有了权力,壹旦某个个人或某个集团拥有了支配他人、强制他人服从的权力以后,就有可能利用这个权力做壹些为非作歹的事情。

在我的书里,这种现象叫做易异化性,就是容易发生异化。

大家可以参考《从五四到六四》第壹卷的第 13 节。

异化无非是两个方面,壹个是独裁,明明这个权力是委托给他的,他却可能胡乱行使他的权力,建立个人独裁王国。

还有壹个是利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

这是公共权力都会面临的威胁,正是从这里,引出了所谓权力制衡的必要。

关于制衡的话题太多了,今天不能充分展开。

推荐大家看壹本书,美国学者斯科特•戈登写的,主标题是《控制国家》,副标题叫《西方宪政的历史》,有中文版。

这本书我觉得写的不错,它是从西方古希腊开始,到古罗马,到中世纪,到近代早期,壹直到美国革命,解释制衡的概念、制衡作为壹种实际的制度建构在整个西方历史中的演变过程。

你们看没看过顾肃写的《自由主义基本理念》?那是我们国内学者讨论自由主义概念比较系统、比较全面的壹本书,那本书主要从概念、理念角度来解释,戈登的书更多的是从制度的实际演进角度来解释西方宪政的发展。

有兴趣的话可以两本书壹起看,互有补充。

在解释整个西方宪政发展的过程时,戈登强调的壹个核心性概念是所谓对抗性的概念。

不是指毛泽东《矛盾论》里讲的对抗性矛盾,戈登指的是在壹个权力结构当中,要设计出来几种不同的、可以相互制约的权力,这样使每壹个权力的拥有者都不能够完全地为所欲为。

《控制国家》讲了古希腊雅典民主制的政治结构、斯巴达的极权主义政治结构、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政治结构各有什么特点,也讲了中世纪到文艺复兴时期,荷兰的政治结构、威尼斯城邦的政治结构、英格兰的政治结构是什么样子,如何体现对抗性的基本政治建构原则,等等,那本书里做了非常细致的讨论。

这个历史告诉我们什么呢?就是制衡的概念在政治学里面不是近代才有的概念,不是今天才有的概念,至少对西方国家来讲,西方文明在它演变的历史当中,有意识地在政权建构中通过制衡对权力进行约束,这是西方文明的传统,他们很早就在这方面做出努力。

近代的洛克、孟德斯鸠等人对此做出了很好的总结或理论阐释。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中就完全没有制衡的设计,中国原来的官僚体系里面也有,但那是另外壹个概念,体现了不同的意图。

我们的御史监察制度也曾经经过了上千年的发展。

但是的确有个问题,就是从根本上说,御史制度是皇帝监督臣子的工具,对皇权本身的制约很有限。

当年荀子作《臣道》,力倡“功臣”、“圣臣”,讲能“抗君之命”“反君之事”以安“国之危”,才真正是国家之幸,所以有“从道不从君”之说,但能做到这壹点的士大夫能有几人呢?中国历史上向来缺乏限制君权的制度设计,单靠道德诉诸(所谓内圣外王)是没有用的。

所以中国官场历史上还是奴才居多,“圣臣”寥寥。

我们缺乏戈登所说的政治建构中的“对抗性”设计,这是中西方在文化上的很大的差异。

到了现代的宪政制度或民主制度,它包含了两个东西:公共权力的制衡概念和选举所体现的大众民主概念。

制衡概念和大众民主概念之间有联系,但不是壹回事。

制衡的概念要更早,就像戈登的书已经阐述的那样;而西方国家的大众民主变成比较成熟的民主体制当中的壹部分,也不过就是最近 100 年左右的事情,包括普选和妇女获得选举权。

有了大众民主这个东西以后,公共权力的受托人是通过选民来选举产生的,而且由于现代公共传媒的发展,对权力的监督有了新的手段,这都使得今天的民主体制更系统,包含更多内容,包括了权力制衡、民主选举、公共领域对权力的监督,所以它是壹个全方位的概念。

这是我们理解今天的宪政民主框架之内的公共权力时,壹定要注意的壹点。

最后还要强调壹点,在现代民主政治中是由选民产生公共权力的受托人,大众民主实际上预设了所有公民在身份上的平等。

各国的宪法规定不壹样,壹般来讲是 18 岁以上成为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这个意义上大家都是平等的。

这是现代民主政治从公民权利和公共权力这样壹组概念当中引申出来的结论。

何谓“专政”下面进入今天讲的另壹个概念,所谓专政。

什么叫专政?大家从小就接触这个词,“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到现在我们的宪法第壹条还在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当然是个典型的意识形态表述,并不符合真正的宪政精神。

那么,在建设壹个宪政民主国家的过程中,在完成中国的民主转型过程当中,我们怎么来看专政。

从专政这个词的起源来讲,它的英文表示是 dictatorship,有人对这个词进行过考证,这个词来源于古罗马。

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当时有执政官,假如发生了非常的事情,有外敌入侵或内乱发生,需要采取紧急状态,罗马的执政官就被赋予壹种临时性的权力,他可以打破平时的那套规定,来独立行使他的特殊权力。

这样壹个临时性、过渡性的状态就被称为专政。

在这种时期,执政官可以根据需要来行使他的权力,不受平时的约法的束缚,在这个意义上,专政也有独裁的意思。

近代文明史当中,专政被赋予壹种比较明确的社会含义是从法国大革命开始的。

或者说,专政的第壹个近代表现形式是法国大革命。

关于 1789 年发生的法国革命,教科书里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大家都承认它是强调人权、自由、平等、博爱,巴黎市民攻占巴士底狱,推翻法国的封建专制政体,了不起。

这些说法都没错,法国革命的确具有这样的历史性的意义。

但是,法国革命还具有另壹方面的含义,壹般人对这不是太了解的,除非专门研究这个问题。

那就是,法国革命还有其浪漫、激进的壹面,正是这壹面和 20 世纪的极权主义有某种历史联系。

这个话题需要展开说壹说,因为它和后面要讨论的内容有直接关系。

刚才讲了,法国革命两个方面的东西都有。

壹个方面,它强调天赋人权,强调人人生而平等,强调社会契约,这都是典型的自由主义观点。

不管是 17 世纪英国的哲学家霍布斯、洛克,还是 18 世纪法国很多启蒙思想家,这样壹种自由主义概念意义上的关于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根据契约来建立社会等等,是共同的,是英、法文明里都有的东西。

法国革命从它的思想起源来讲,跟这个传统是有直接关系的,这是不能否认的。

但是另外壹个方面, 18世纪的法国启蒙哲学家、启蒙思想家,他们的思想中除了自由主义因素以外,还有另外壹些东西,这些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极权主义的思想元素。

比较典型的、今天很多人经常讨论的,就是卢梭。

卢梭是法国著名的学者、思想家,他对后来的法国大革命影响很大,特别是思想层面的影响非常大。

卢梭这个人很有意思,几种不同的气质融于壹身。

卢梭从小个人成长的经历并不幸福,人比较伤感,心灵比较脆弱;但这个人自我期许颇高,精神中有浪漫的壹面;同时又很理性,对社会问题的见解深刻而犀利,这几个方面的东西在他身上是很奇妙地融合在壹起的。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都是非常著名的政治学史上的著作。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鼓吹壹种“公共的大我”,他说,“要寻找出壹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壹结合而使得每壹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壹样地自由。

”(见该书第六章“论社会公约”)总之,这个社会应该是壹种体现公意的社会,也就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的社会。

要建立这样的壹个社会,是卢梭的政治理想。

问题是这样壹个全体人民意志完全壹致的公意的社会如何成为可能?日内瓦式的小国寡民似乎有点儿像,那是卢梭童年居住的地方,也是他全部浪漫主义乌托邦想象的原点。

但法国不是瑞士,不是日内瓦,大多了,再说还有比法国更大的国家,壹个“全体人民意志完全壹致”的社会如何可能?卢梭又把这个“公意”的社会称为“主权者”,但如何保证“主权者”不发生异化?这个问题卢梭并没有解决,且越到后来越成为问题。

当然,不仅仅是卢梭,如果我们把卢梭同时代的或比他还早壹点的 18 世纪那些法国的启蒙学者做个比较,你会发现有些东西他们是共同的。

比如说 18 世纪还有壹个启蒙学者,叫霍尔巴赫,这也是很有影响的壹位思想家,比较中庸,不像卢梭那样走极端。

但霍尔巴赫在政治结构上反对英国式的党派政治,认为党派政治对人是壹种污染、腐蚀,互相之间争来夺去,这是不健康的。

当时壹些法国人很高傲,看不起英国人,觉得英国搞的这套东西不是壹个人类社会应有的状态。

所谓反对党派政治,今天讲就是反对政党政治,反对政党政治中包含的利益冲突,这和卢梭强调的主权者是“不可分割”的异曲同工。

而今天,至少在自由主义阵营里,大家早就不这么看问题了。

党派政治也好,政党政治也好,在现代的民主体制里面是壹个不能缺少的东西。

现在所有民主制的国家都在实行政党政治和多党和平竞争,但是在 200 年前,当时那些最优秀的法国大脑在这个问题上认识的并不清楚,甚至认为这是壹个社会不健康的表现。

我们历数壹下 18 世纪法国的启蒙哲学家,包括像伏尔泰、霍尔巴赫、狄德罗等等,当年那批非常有影响的法国的智者,你会发现有些东西他们是共同的。

比如说 18 世纪的法国人很多是相信唯物主义的,这也是后来马克思、恩格斯对 18 世纪的法国哲学表示赞赏的壹个重要原因。

当时的不少法国启蒙学者批评教会、批判天主教,主张唯物主义,但是他们同时又讲究救世主义,这个救世主义是个世俗意义上的救世主义,不是宗教救世主义,相信理性,相信科学万能,相信科学能够解决壹切问题,而科学是谁创造的呢?科学是人类自己创造的,所以相信理性、相信科学就是相信人类自己。

这壹套推论在我看来并不错。

错误发生在接下来的推论里:既然相信人类自己才是自己的主宰,那么自然推出壹个结论,社会的进步是可以预期的,是可以设计的; 既然社会是可以设计的,又可以推出壹个结论,就是“立法者”在这里面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在这个作用下,人类可以达到道德上、社会建构意义上的完美状态。

这都是从逻辑上连贯下来的,但是请大家注意,这些概念里面实际上包含了后来在 20 世纪变得极其严重的极权主义的某些元素。

这也是为什么人们今天要比较法国革命和稍早于它的英国革命这两者之间的差异,为什么今天人们要回过头来反思这个过程,因为这个比较的确可以引出许多值得深思的东西。

大家知道,英国革命基本上是个自然发生、自然演变的过程,从 1640 年克伦威尔革命壹直到 1688 年的光荣革命,虽然这个过程里面也经历很多曲折,但总体来讲人为设定的色彩相对来讲比较淡薄。

如果从大宪章运动算起,那么英国几百年社会、政制演变的自然色彩就更加明显,是壹个在传统基础上不断改良的过程。

而法国正好相反,法国革命更多地被认为带有壹种理性的提前设定的色彩,革命的目标是要追求壹个崭新的完美社会。

18 世纪的启蒙逻辑已经包含这个东西。

卢梭虽然在许多方面和伏尔泰之类的启蒙学者有矛盾,但在完美社会的鼓吹方面更加卖力,进壹步把它系统化、浪漫化了。

卢梭强调,壹个完美社会的核心是道德至上、人民主权,而且是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权。

革命就是要建立这样壹个完美的社会,这是法国革命非常重要的东西。

这套理论在法国革命的第二阶段,也就是雅各宾专政阶段得到了突出的、典型的表现。

那个时代的著名革命者,特别是罗伯斯庇尔,后来上了断头台的那位,就把追求完美的、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权当作壹个奋斗的目标,而且认为很快就可以实现。

与这样壹些东西相联系的还有壹些概念,在法国革命的进程当中推出来的。

比如说革命是不能妥协的。

革命实际上是壹部分人对另外壹部分人的暴力。

对雅各宾派来讲,代表着法国未来的那些中下层的市民、无产者和原来的特权利益者、特权阶层之间的矛盾,是法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那些教士、特权阶层是道德堕落的代表,是历史的沈渣,法国革命就是要革这些人的命。

从革命不可妥协里又引出壹个东西来,就是被推翻的这些特权阶层、敌人时刻想着复辟,为了粉碎他们的复辟阴谋,就要对他们实行专政。

雅各宾派认为这两部分人之间的冲突是不能调和的,必然是壹部分人彻底摧毁另壹部分人。

法国革命在最激进的阶段形成了壹种人民和敌人的两分法,这两部分之间是不能调和的。

为了实现人民主权,为了实现不可分割的“公意”,必须通过暴力的手段把敌人专政掉。

1793 年前后那段时间,雅各宾派当政的那段时间,这样壹种专政、壹种铁血政治发展到了很极端的程度,断头台每天都有成批的人头落下。

直到后来罗伯斯庇尔自己也上了断头台,才算告壹段落。

除了革命不可妥协、人群分成两类、其中壹部分人对另外壹部分人实行专政的概念以外,法国革命还深受卢梭所谓“立法者”概念的影响,这个概念有点儿类似后来韦伯“奇里斯玛”或曰超凡领袖的那种东西。

卢梭自己就对超凡领袖情有独钟,甚至自命为这样的人物。

在《社会契约论》中,专有壹章谈“立法者”,“立法者在壹切方面都是国家中的壹个非凡人物”,“唯有立法者的伟大的灵魂,才是足以证明自己使命的真正奇迹”,他可以引导芸芸众生走向光明。

这个问题又和“专政”有关。

刚才我们谈到,专政在古罗马人的理解中具有暂时性、临时性的含义。

这样壹个含义在法国革命的某些代表人物那里也有。

继雅各宾派之后,法国革命舞台上又出现了巴贝夫这样的密谋家,他同时也是阶级斗争理论的倡导者和狂热的共产主义者。

巴贝夫就认为,革命成功以后,人民不会马上成熟到在国家事务中行使自己的权力,所以需要壹个短暂的过渡期,这个过渡期需要伟大的人物引领,需要“专政”和“单壹意志”。

另壹位巴贝夫时期的思想家邦纳罗蒂说得更明确、更直接:“如果考虑到真正的主权问题,如果要实现这样的主权,与其去争取全民投票的胜利,倒不如尽量从权力至上的理念出发,不择手段,把国家的权力交给贤明有力的革命家更为重要。

”总之,专政就是要由壹批或几个有眼光的、有能力的、有才华的并且受到人民拥戴的人来行使权力。

经过这个过渡阶段以后才能走到卢梭所设想的公意的完美的世界。

说到这儿大家就该清楚了。

为什么说法国革命所包含的这样壹种政治逻辑为后来的 20 世纪极权主义埋下了种子?因为专政在这里就等于独裁,以革命名义实施的独裁。

卢梭的“立法者”既然仍然要由具体的某个人或某个集团担当,这里所说的“单壹意志”就很容易演化为壹种权力的异化。

20 世纪极权主义发展的事实难道不是这样么?这是关于法国革命的另壹层读解,为什么说它是专政的第壹个近代史实,尽管时间很短,但是它很典型,从理论形态和实际形态来看都很典型。

这块大家可能不是很熟,我给大家推荐壹本书,有兴趣的可以去看。

这本书叫做《极权主义民主的起源》,作者是壹个以色列人,叫塔尔蒙。

这本书对法国革命所蕴含的极权主义思想元素和它在整个演变过程当中暴露出的社会结构和组织结构上的特征做了相当深入的讨论。

我刚才提到的邦纳罗蒂的观点,就引自这本书。

塔尔蒙的书写于上世纪 40 年代,大体上和阿伦特的《极权主义的起源》是同壹时期,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我看这本书的时候,开头觉得译文不是很好,但是看到译者的“译后记”有这样壹段记载:“因为失业日久,可以说是在贫病交迫,心力俱瘁的状态和孤寂的心境中,勉力最后完成这译稿的。

”看了这以后,我上网查了壹下这位仁兄,对译者不禁肃然起敬了。

人家在很困难的情况下把这本书翻译了出来,虽然在文字上面、翻译上面还可以做壹些改进,但已经是难能可贵了!从这个角度研究法国革命的书,翻译过来的并不多,译者为此做出壹大贡献。

咱们国内,据我所知,朱学勤的博士论文也和这个问题有关,论文题目是《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10 多年前已经作为专著出版,大家有兴趣可以去读。

从卢梭到马克思谈完法国革命,现在我们要说说马克思了。

先考考大家:马克思是怎么定义“国家”的?对。

马克思把国家理解为“阶级统治的工具”。

那么,马克思的这套政治学见解从哪里来的?来自《资本论》?不对。

《资本论》更多的是谈经济逻辑,不是谈政治学。

看来,你们的马列主义公共课学得不过关。

公共课不是讲,马克思主义有“三个来源”、“三个组成部分”吗,“三个来源”指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所谓“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这是经过列宁和斯大林钦点后的标准的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

从实际历史脉络看,这个解释倒也还差不多。

马克思的经济学比较好讲,毕竟有三大卷《资本论》那儿摆着;虽然人们对马克思的经济学有很多批评,我个人就认为马克思经济学中最“科学”的部分,乃是他从斯密、李嘉图那里继承的东西,比如劳动价值论,而马克思经济理论中最不科学、最成问题的部分,恰恰是他自己独创的东西,即所谓“剩余价值理论”。

但是不管怎样,马克思在经济学方面确实下了很大功夫,《资本论》确实是壹个自成系统的体系。

所谓“自成系统”的意思是,假如你从它的前提出发,或者你预设它的前提是成立的,那么,你按照它的逻辑往下走,就会走到它的结论那里去。

也就是说,它的逻辑系统是自洽的。

如果你想反驳马克思的经济学,就必须从它的前提那里开始反驳,而不能只从它的论证环节的某壹点切入去反驳。

至于马克思的政治学,包括国家问题,权力问题,等等,在逻辑的完整性、丝丝入扣方面,就远不如他的经济学了。

马克思的政治学见解,受到法国和德国壹些思想家的影响,特别是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影响。

对当时的国家建构、国家组织、国家机器,马克思是持否定态度的,而且是彻底否定。

这还真不像经济学,马克思至少还承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比封建生产关系有进步,这个进步体现了历史的辩证法。

在政治学领域,我们看到更多的是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激进的批判和否定。

不仅青年马克思如此,老年马克思也如此。

1875年,马克思已经快 60 岁了,那壹年他写了壹篇很重要的文章《哥达纲领批判》,其中就谈到“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乃是“最后的国家形式”,在那里,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将进行“最后的决战”。

大家还可以看看稍早些的马克思的另壹部著作《法兰西内战》,其中使用的语言是“要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请注意是“打碎”)!我的书里分析了这壹点,大家请看《从五四到六四》第壹卷的第 22 节“马克思政治哲学中的乌托邦”,其中有壹小节谈“对?国家?的误读:关于资产阶级民主制,还有壹小节谈“对巴黎公社的误读:关于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讲:“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

”马克思还有个说法,就是“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奴役他们的政治工具不能当成解放他们的政治工具来使用。

”这就是马克思对所谓“资产阶级国家就是我们今天讲的公共权力这套东西?是的!这套东西无非是指议会,也就是立法机构;政府,也就是行政机构;司法,包括各种法院系统,合起来就是“三权分立”所指称的那些东西。

此外还有国家强力机构,比如警察和监狱系统。

但所有这些在 1871 年的马克思看来都属于应该“彻底砸碎”之列!总之,马克思对巴黎公社是这样的壹个评价,认为巴黎公社代表的是无产阶级开始掌握国家政权,它的特点就是彻底砸碎资产阶级那壹套国家机器。

按照制度现代化范畴之内的公共权力的概念来看,马克思那套理论完全不是从这个角度分析问题的。

他只把权力理解成是壹个阶级压迫另壹个阶级的工具。

巴黎公社所要建立的是工人阶级的政权。

所谓工人阶级政权就是工人阶级代表壹部分人,剥削阶级代表另外壹部分人,是这部分人对另外壹部分人的专政。

这套东西从哪里来的呢?这种两分法为什么如此似曾相识呢?如果大家理解了刚才说的法国大革命当中的那些概念,理解了卢梭、罗伯斯庇尔、巴贝夫和邦纳罗蒂,理解了法国革命中的激进主义者,以及他们在建构法国革命新政权过程中所采取的做法,就不难看到其实马克思政治见解中的很多东西的确和法国革命有某种历史上的联系。

时间并不长嘛,法国革命是 1789 年发生的,1793 年是雅各宾专政最热闹的时候,虽然它的时间很短,接着就复辟、政变了。

但是法国的历史很有趣,并不是说政变以后事情就完了,法国的政治现代化经历了壹个非常曲折、也是波澜壮阔的过程。

1848 年,法国还爆发过壹次革命。

到了 1875 年,法国才最终建立了壹个比较稳定的立宪政府,也就是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巴黎公社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壹件事情。

同样重要的是,在 19 世纪上半叶,法国的土地上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义思潮,这是法国非常有趣的现象。

这个社会主义思潮和刚才我介绍的卢梭、巴贝夫之类要建立的完美社会,是壹脉相承的。

傅立叶也好,圣西门也好,都是那个时代的代表人物。

从 18 世纪末法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乌托邦主义到 19 世纪上半叶的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再到 19 世纪 50~60 年代的工人运动(马克思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建立他的理论的),再到 1871 年的巴黎公社,这些事件之间的历史连续性是非常清楚的。

如果你理解了整个的历史发展过程,你就会明白马克思的这些政治学上的主张,其实有很多东西是从法国人那里接收过来的,或至少是受到了法国人的影响。

当然,如果说马克思和法国人相比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的确比他们更深刻。

马克思主义不是还有个德国古典哲学的来源吗?这个东西确实非同小可。

德国人是天生的思辨家,哲学特别发达。

特别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影响极大,包括马克思本人也深受影响。

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有个最终的目标,这个目标在黑格尔叫做绝对精神,在马克思就叫共产主义。

绝对精神是个逐渐展开的过程,但目标原来就有。

整个人类历史就是向着这个目标迈进,向它不断地接近。

用我们今天的哲学语言来讲,这叫目的论。

马克思其实也是这个套路。

共产主义是人类命定的目标,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人类历史不过是人类的“史前史”。

但历史的演进不是直线的,而是曲线的,螺旋上升的,所以才有“异化”和异化的“扬弃”。

三大卷《资本论》所阐发的经济学和“剩余价值理论”,不过是为了证明这个伟大真理、命定目标的坚实可靠。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就是这样被捆绑进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神学体系。

政治学呢?马克思则是把德国古典哲学里面特有的思辨性、历史哲学中包含的某种深邃性,把它拿了过来,又把法国人特有的浪漫性和激进性融在壹起,就构成了马克思政治学上的结论。

但是这就注定了马克思的政治学必然凸显的最要命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他对国家建构,对未来社会的政治建构的乌托邦性。

什么叫乌托邦?乌托邦就是那种原则上不可能实现的东西,不管它寄托了多少人类美好的想象。

过去人们说法国人搞的社会主义是乌托邦,是“空想社会主义”,马克思的那壹套才叫“科学社会主义”,因为马克思发现了“历史发展的规律”。

我们的教科书多少年来都是这么解释的。

但是今天大家会发现,这套解释是不对的。

在最根本的问题上,马克思并没有超越他的前人。

用他的经济学理论来论证共产主义实现的必然性,我们已级国家机器,其实也是壹种乌托邦。

关键是理论前提和框架不对。

框架错了,壹切皆错。

马克思没有能够正确的体认和理解制度现代化进程当中公共权力建构的历史客观性,没有能对权力的人类学属性和“阶级”属性做出更详细的梳理。

权力有没有可能被特权阶级滥用?当然有可能,每个时代都有这种可能,都发生过这种事;但这并没有否认权力的公共属性壹面仍然是人类社会进化的主题,而且在马克思生活的 19 世纪后半期正在取得巨大的进步。

可惜马克思对此并不理解。

这位思想家更多的还是从他的理想人性出发、从自己的哲学前提出发、从为受苦受难的工人阶级锻造“批判的武器”出发,所以他对 19 世纪欧洲的政治发展、特别是法国的政治发展做了很多误读。

更可怕的是,这套东西后来被列宁、斯大林等推崇为颠扑不破的真理、最高的圣经,从而贻害整个 20 世纪。

我在研究当中对此深有感触。

马克思过多地受制于他自己考虑问题的前设,所以在很多问题上,他甚至不如同时代的某些思想家的理解正确。

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文明的批判有很深刻和独到的地方,但是在政治学方面,我个人认为是他的理论里面最薄弱的部分,最经不住历史考验的部分。

他的经济学、哲学问题也很多,但是他的政治学是问题最大的。

这是我的感叹。

如果给出壹个基本判断的话,是不是可以这样说,马克思的政治学理论最要命的就两条:第壹条,激进;第二条,浪漫。

激进就是彻底打碎,浪漫就是建设完美社会。

根据上面对卢梭思想、法国革命和雅各宾专政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这两条实际上都有法国革命时代的影子。

但谈论马克思的时候,有壹点还要公正地讲,就是马克思从来没有把专政看成是壹个常态,仍然把它看成是壹个过渡性的东西。

这壹点是要承认的,是和法国革命壹样的,也是和当年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对专政的理解壹样的。

马克思在 1852 年曾经给他的朋友约•魏德迈写过壹封信,信中强调发现阶级斗争并不是他自己的功劳。

马克思说:我的贡献无非就这么几条。

第壹条,我证明了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壹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第二条,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第三条,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壹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他说的很清楚。

我们今天来看,他的理论的空想性质、乌托邦性质表达的很清楚,但是他把这个专政仅仅理解成过渡,表达的也很清楚。

有关马克思就说这么多吧,这几条大家能够把握了,理解后面的事情就方便了。

后面的事情,无非是从激进主义角度、彻底砸碎角度、浪漫角度进壹步发展马克思的东西,把欧洲共产主义的幽灵变成了俄罗斯乃至中国的现实,也就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这么壹条线下来。

当然,马克思之后还有另外壹条线,就是晚年恩格斯开始思考、伯恩斯坦和第二国际壹些思想家发扬光大的社会民主主义认知思路,这套东西过去被批判成“修正主义”,现在却越来越证明其正确。

列宁的“贡献”关于列宁,我的书里做了比较多的讨论。

尤其是第 23 节“俄国革命与布尔什维克党专制的形成”这壹节,对这个问题做了相当多的讨论。

列宁作为壹个政治领袖,也是壹个操作者、实践家,他把马克思的政治学理论变成了苏维埃的实践,特别是变成了布尔什维克建党的实践和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实践,在这个方面列宁确实是“贡献”很大。

列宁是个很虔诚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从激进革命的方面进壹步发展了马克思的东西,把它用于俄国这样壹个并不发达的国度。

关于建立工人阶级铁的政党,关于专政的问题,列宁不仅说了,而且做了。

从 1917年十月革命算起,到 1924 年列宁去世,他有好几年的时间实际参与、领导了这样壹个过程。

可以说苏维埃制度里那些最核心的东西都是在列宁时代创立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列宁把专政当成常设性的东西固定了下来。

尽管理论上他并没有说这个东西要永远存在下去,因为布尔什维克在理论纲领上还是强调要建设共产主义,目标是要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个无阶级社会,到那时候要消灭国家、阶级,国家要退出历史舞台,专政到那时也就不再需要了,但这只是理论而已。

从实际上看,当时的苏维埃政权建构确实是把专政当成常设性的东西固定下来,包括党对国家政权的绝对掌控,对武装力量的绝对掌控,对新闻媒体的绝对掌控等等。

对那些“异己分子”,苏维埃政权壹点不手软,坚决收监、流放或者枪毙,“契卡”和“专政”的神威大显。

我把这个体制称为党专制,这个东西是从苏联开始的。

前不久南方某大学的壹位朋友在 e-mail 里跟我讨论,说我用“党专制”这类的词儿不大好,政治色彩、批判的色彩太浓了壹点,还是更多地从学理角度来讲更好些。

总之,他善意地提了壹些意见,是好意。

但是,研究共产革命,研究中国的当代问题,学术和政治很难区分。

我说党专制,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中性概念,因为它是对壹种事实的描述,当然里面也包含了价值判断,我不否认。

党专制几乎成了壹个专有名词,用来描述当今中国的政治体制。

现在我们知道,这个东西并不是中国共产党人发明的,它来自俄国。

独裁的逻辑,也是在列宁和斯大林那个时期就暴露出来了。

其实,专政导致独裁,或者专制本身就意味着独裁,这壹点法国革命和雅各宾掌权时已经表现得很清楚。

在列宁那儿,独裁是通过“工人阶级”,通过“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就是布尔什维克党来实施的。

布尔什维克党要有他们的领袖来领导,通过这样的逻辑,专政问题就转换成了独裁问题,而且也在事实上发展成了独裁问题。

列宁头壹次在 20 世纪把这种东西付诸实践,斯大林则把这个制度当中最恶劣的东西充分地发展,直到极端。

关于斯大林的恶行,大家壹定知道不少,我的书里也有详细讨论,这里就不谈了。

“专政”与当代中国下面说说我们自己,说说中国的当权者中国共产党。

大家知道,“四项基本原则”里面有壹条,就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也是无产阶级专政。

这个“专政”今天受到了严肃批评,因为它的确是专制的同义词,在“专政”的名义下,当权者犯过壹系列错误,甚至干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情。

但我们也应该承认,建设壹个新中国、实施人民民主专政,曾经是中国共产党壹个非常自觉的奋斗目标。

它被认为是“历史的必然”, 是中国人民找到出路的历史的选择。

过去有很多人是这样相信的,很多的共产党人自己也是这样看的,否则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在那样壹个年代,那么多人可以抛头颅,洒热血,冒着生命危险去干革命。

当时人们真的以为十月革命开启了人类历史的新时代,中国革命已经成为世界革命的壹部分。

历史有时就是这样的,用今天的眼光、今天的角度来看,它包含了太多的令人深思的东西。

关于中国共产党在 1949 年以后建立的这样壹个体制,它的种种不合理性和背后体现的逻辑关系,这里不细讲。

专政到公共权力的转换,在现当代中国的历史语境中意味着什么。

各位已经知道,我们这套制度,这样壹套政治上的制度建构和相应的意识形态,起源于欧洲以马克思主义命名的激进传统,中间经过苏维埃十月革命作为壹个中间环节介绍到中国来,在中国产生这样壹个结果。

再往前追溯,法国革命作为欧洲近代史上的激进主义传统,又对马克思主义的形成产生过影响。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法国革命对后来的中国革命也具有某种影响,尽管这个影响更多是间接的,而非直接的。

当代西方的壹些中国学家对此做过研究,比如史华慈,壹位很有影响的美国学者,早在中国的文革刚发生不久,就写了壹篇文章谈毛的文革与法国大革命之间的某种精神相似性,史华慈甚至断言毛是卢梭及雅各宾主义壹个“造诣很深的学生”(见史华慈《中国的共产主义与毛泽东的掘起》)。

当然,从“德性统治”角度梳理毛和卢梭间的异同、梳理文革实践与雅各宾实践间的异同,是另壹个十分复杂的课题,我的《从五四到六四》的第四卷会专门处理这个问题。

就“专政”这个概念而言,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很长壹个时间里,这个东西被中国共产党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在中国过去 60 年、特别是毛时代 30 年的时间里,专政这个词壹向被认为是个堂而皇之的概念,没有人敢去质疑它。

在中国,真正开始质疑专政的概念对不对,作为民间社会层面的壹种反思,是改革开放以来这些年,才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

文革当中觉悟比较早的壹些人当中,已经开始有人触及这个问题,但是限于当时的认知条件和历史条件,还不太可能像现在这样非常透彻地把这个问题展开。

文革时曾有壹篇流传很广的文章叫做《论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署名“李壹哲”,是几个年轻人写的,对当时共产党体制里面的种种问题进行了反思,对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权力的监督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在当时来讲,写出这样的文章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顾准当然更了不起,在那样壹个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居然能够对政治结构问题做深入的中西比较和历史性的反思,远远走在了时代的前头。

但这毕竟是凤毛麟角,而且这些思想成果当时不可能面世,让公众知晓,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

至于官方,则完全是另外壹个逻辑、套路。

在中共建国后第壹代领导人,也就是毛泽东那壹代人来看,关于专政的概念、社会主义的概念、阶级斗争的概念都是非常明确的。

而且我特别要强调,它是壹个自洽的逻辑。

为什么说是自洽的?你看,共产党代表“工人阶级”,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政权既然是工人阶级的政权、人民民主政权,那么由共产党领导,对壹小撮地富反坏右、阶级敌人实行专政,就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专政的概念在这儿是非常明确的,党的概念、国家权力的概念也是非常明确的,它自身都是自成逻辑的,这就叫逻辑系统的自洽性。

到了邓小平,上世纪 80 年代,问题开始出现模糊了,虽然从理论上,还是维持原来毛的专政、党、国家的概念,但是邓开始有限度地承认市场经济,这里面已经产生与原逻辑无法自洽的矛盾萌芽,因为严格地说,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权力概念应该是公共权力,而不是“专政”。

到江泽民时代,提出“三个代表”,正式写入党章,它和专政概念的逻辑冲突就更明显了。

首先,这在逻辑上是不自洽的,如果说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国家是壹个阶级对另外壹个阶级的暴力工具,那么这是经典的马克思关于国家的定义,它预设了这个社会里面壹部分人和另外壹部分人处于敌对状态。

但中共十六大的党章对共产党的性质做了新的界定,中国共产党不但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且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实际上变成了全民党。

这在逻辑上就有问题了。

敌对阶级没有了,还要专政干什么?说到全民党、全民国家,当年的赫鲁晓夫用过这个提法,苏联共产党要建成全民党、全民国家。

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就认为你是胡扯,你就是修正主义,怎么能没有阶级呢?所以毛亲自压阵,组织班子写《九评》,狠批赫鲁晓夫。

但毛做梦也想不到,30 多年过后,中国共产党自己也宣布要建设全民党、全民国家了。

有人讲,今天的共产党已经代表剥削阶级,代表权贵利益,不再是毛主席时代的共产党了,这是现在的毛派对“三个代表”和江泽民的批判。

其实,江提出“三个代表”自有他的考虑,他要给资本家入党提供理论根据,这样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1999 年法轮功巨大的动员力已经让老江吃惊不已,2000 年百年老店国民党在台湾丢了政权更让江泽民坐卧不宁。

江的使命是守住这个摊子,只要有助于维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怎么实用、怎么有效就怎么干。

“专政”概念是为了论证党的统治的合法性,而且,为了壹劳永逸地统治下去,“专政”早就从临时的变成了永久的;现在,“三个代表”乃至“科学发展观”旗下的全民党还是为了维护壹党统治的继续延续,哪怕这里在逻辑上出了瑕疵。

回归公共权力按照我们说的公共权力的概念,也就是制度现代化领域内权力结构的概念,公共权力有两个最根本的特征:第壹,它是由公众选举产生、委托授权的权力;第二,它是壹个被监督的权力,壹种受到制衡的权力。

既然我们认定权力都有异化的可能,都有被滥用、变质的可能,这种监督、制衡就是绝对必要的。

那么怎样制衡呢?权力结构内部不同权力之间的制衡是壹个方面,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之间要制衡,要有某种相互“对抗性”----前面已经讲到,发展出这样壹套制衡体系是西方文明的壹大功劳。

另外壹种制衡则来自公众,也就是授予权力的壹方。

公众有权利通过壹种定期选举的方式来决定谁才是他们更中意的公共权力受托人;任何受托人都没有资格讲这个位置应该由我永远占据,因为我能不能“代表”人民不能由我自己说了算。

总之,这是壹种更重要的监督,定期地、自下而上地由选民来决定谁来当政,谁来作这个受托人。

由选民来决定谁是公共权力受托人的过程意味着权力执掌者是可替换的。

权力受托人的这种可替换性应该是对权力监督的最有效的形式。

或者,我们也可以说,可替换的权力才是壹种保持健康状态的权力,这应该是现代宪政民主体制里面公共权力建构的壹个核心性问题。

正是从这里面,引申出反对党存在的合法性。

反对党存在就意味着公共权力的受托人可以通过壹种有序的和平竞争的方式来实现更替。

而这正是对权力监督最好的方式。

当然,这也正好是我们的现行体制不承认的东西。

假如你承认中国是全民国家,不再秉承过去的专政概念,那么在逻辑上就应该推出来,作为公共权力,你代表的不是某壹个阶级了,不是某壹个阶级对另外壹方实行专政了。

你既然宣称是代表全民的,按这样的逻辑,你就该遵循公共权力的民主宪政通则,也就是承认,权力必须可监督、可替换,除此以外,别无它途!这样说来,中国宪政改革的政治哲学上的根据就找到了。

我们为什么要进行宪政改革?除了这个制度在过去 60多年的时间里产生了大量问题,制造了很多灾难,在实践上已经证明确实行不通以外,在理论层面,为什么要进行宪政改革,要用公共权力的概念来取代专政的概念,刚才的推导也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公共权力的概念前提是公民权利的概念。

严格的说,这两个概念是同时存在的,公民权利是因,公共权力是果,公共权力为公民服务,也必须受公民监督。

因此,公共权力必须是壹种可替换的权力。

它不再是过去专政意义上的权力。

我们要完成的恰好就是这样的壹个转化。

这也是我们今天要进行的宪政改革在政治哲学上的根据所在。

从专政回到公共权力,这个事情是早晚要做、壹定要做的,至于说怎么去做,那是另外壹个层面的事,需要单独讨论;我们至少希望通过讨论,把这个话题从理论层面搞得更清楚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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