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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

2014年05月29日 7:15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正见网

修炼闲来,偶尔想起了自己以前的一件事,是一个典型的善恶果报的很好的写照,也充份说明了人做了不好的事之后失德、损福是逃脱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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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一九九三年的事了,我毕业参加工作刚刚四年,我报名参加了全国会计师考试,考点在市里的一所学校。当时有一个和我同县的考生也参加考试。因为我和他妹妹是同学,所以认识他,就算是熟人吧。我和他打过招呼,他就入座了,因为马上就要开考了。这时我发现在我的脚下有一支钢笔,我捡起来一看很喜欢就藏起来了。考试开始了,老师进考场发考卷。这时我听到那个熟人对老师说:我的钢笔丢了,我没法答题了。老师说没有备用笔,让他自己想办法。他很着急的样子。我听了却没有把他的那支钢笔还给他。可是我当时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把我多带的一支笔给了他让他答题,他接过去还很感激。可我的心中一直对这件事放不下,想起来就不是滋味。觉的自己的心很龌龊,可是我却一直拥有着那支钢笔,因为我很喜欢,那支笔很贵的。直到它被用坏为止。因为那时自己的心里没有什么善恶果报的理念,不知道做了坏事会遭恶报,还以为自己捡到了一支高级的钢笔,捡了大便宜。结果可想而知,考试结果出来,我没能获得会计师资格,这是我在考试中很少出现通不过的情况。此时我还没有意识到是自己要了不该要的东西所致。以后我又参加两次会计师考试和本科自学考试也都没有通过。可那个丢钢笔的熟人却通过了所有考试。

一九九五年我学了,逐渐明白了做人的目地和做人的准则。也明白了人生当中的因缘关系。自己的行为已经给自己的生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失了德,损了福,失去了生命中原本安排好的一些东西。这也充份说明,无论什么人做了什么坏事都得偿还,无论其当时是有意做的,还是无意做的,因为天理在制约着一切,也就是说,善恶果报,毫厘不爽,不管是贫富贵贱,都是一样的。我修炼后,严格按照法轮功的心性要求去做,不断归正骨子里的变异和内心深处败坏的思想,明白失与得的关系。因为工作的需要,一九九六年我参加全国统计师考试,并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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