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是肯定晚共统治,“伸冤”为继续进行人治 作者 陆雄 所谓的“反腐倡廉”是在充分地肯定晚共统治的大前提下,让小贪污大贪污巨贪污的共产恶风继续地为非作歹下去,因此只做表面文章,生造出来烂污舆论,以便从中遮人耳目,而提出虚假的歹毒的罪恶的幌子,来招摇过市,来欺骗八方。 所谓的“为民伸冤”是在封建社会中只要人治不要法治因而生成出来的恶果毒瘤癌症。是把人的生命人的价值人的人性完全地操纵在统治阶级的掌股当中。是维持除了皇帝以外所有的人等所有的事物所有的所有都得听天(听皇帝的)由命(无民主的)“天条”的行为方式。 因此,“反腐倡廉”也好,“为民伸冤”亦罢,都应该早早地就下到地狱里面去了。而为何至今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