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各地普遍存在的非法滥占农地、毁坏耕地林地、滥砍滥伐等行为,对于各种破坏和污染环境的现象,我亦极为反感。我很赞同英子网友所言,我们国家现在耕地林地资源相当匮乏,如果再不加强土地管理,再不制止非法滥占农地的行为.那后果真会很严重。 为了惩治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的犯罪,切实保护森林资源,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将非法占用农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