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的司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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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的司法環境
作者 陳建剛
■老丁的自信
翻檢以往辦理過的案件資料,看到2013年新公民案中丁家喜律師的一段視頻,這成了老丁在當年被控罪的證據。老丁在2012年底的一次「共同飯醉」的公民聚餐中拿著話筒說:「我們要不斷地發起一些話題,這些活動,第一是完全公開的活動,第二是完全合法的活動,第三是門檻非常低的活動,誰都可以參加……」
當年的老丁還是很自信,作為一個律師,他說的「完全合法的行動」,三個月後就出了危險。2013年3月31日,新公民運動參与者張寶成、袁冬、馬新立、侯欣因為舉條幅要求官員公示個人財產而被抓捕,當晚筆者在北京通州的家裡收到老丁的電話,「建剛,聯繫律師,他們開始抓人了……」當時老丁語氣帶著輕鬆甚至笑意。老丁之所以自信還是因為對自己專業知識的自信,我們是做律師的,我們知道法律的界限,我們在法律界限內表達自己的聲音而已,因為自知「完全合法」,所以完全自信。一個月以後老丁也被抓進了看守所。
在另一份錄像中,張寶成等人被抓捕到警車上,張寶成對中共警察說:「以後我們還會警察碰面的」,他的意思是:我們沒有違法,警察會釋放我們,我們還會繼續表達我們的要求。老張也很自信。
和他們一樣自信的還有我和一幫律師朋友們,當時我們還在想「個案推動」的方式,兢兢業業辦理個案,從個案彰顯公義,推動社會進步。我們律師自信是因為我們知道法律的界限,我們出庭辯護依據的是案件事實和共產黨自己制定的法律,我們對自己的法律技術有信心。
但是事實呢?
2013年丁家喜被逮捕,後來被判刑4年有期徒刑;刑滿釋放之後到2019年冬,老丁再次被捕,現在還在關押中,這次罪名成了顛覆國家政權,他被實施酷刑,後果堪憂。
2013年10月29日,喻懋蓮、張憬民、張憬川母子三人「妨害公務罪」在北京房山法院開庭,我本人作為辯護人出庭辯護。控方席上三個人,但檢察院出庭指派函只有兩位,另一位是誰呢?為什麼可以坐到控方席位?我提出異議要求核實其身份,控方陷入沉默,法官卻急了,鎚子猛敲,大喊:「法警,把陳建剛驅逐出境!」然後幾個法警衝過來,擰著胳膊把我架出法庭。
2015年4月20日,我在江蘇豐縣法院出庭辯護,我的當事人被戴著手銬、腳鐐進入法庭,我向法官提出異議,在判罪之前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不應該被如此對待,開庭的時候應該去除戒具,相關的法律規定就在手邊,但法官孫武正說:「不要再提這個事情。」我說這樣做是違法的,孫法官說:「違法就違法吧。王隊長,把陳建剛弄出去!」於是幾個法警衝過來,擰著胳膊把我架出法庭,關進臨時擠壓被告人的鐵籠子,還上了鎖。
十多年執業經歷,這種經歷太多了。
我們都很自信,我們懂法律,我們遵守法律,但結果是違法者來懲治我們。
■律師中一時英彥
2010至2020十年之間,在中國刑事辯護領域的確是英雄輩出,各領一時風騷。
比如楊金柱律師,當年「死磕派」律師的主要開創者,至今律師界還流傳著他的傳說,北海岸,小河案,吳昌龍案……楊金柱之所以敢在法庭上與檢察院和法院死磕,是因為他熟悉刑事辯護法律,知道法律的界限,法庭之外他更知道界限,他高調宣布「不接受外媒採訪」,連看不見的界限都在遵守,但最後他還是被吊銷了律師證,因為他公開了聶樹斌被怨殺案件的案卷。
再比如死磕派律師另一位開創者、傑出代表周澤律師,十年中周澤參与了無數艱難案件的辯護,他大概是最執著、最認真的辯護律師了,除了辦理案件外,幾乎沒有參与任何有政治風險的律師活動,幾乎沒有看到他接受任何外媒採訪,他一直刻意保持低調。記得在2015年709之前,有一次在江西,我和老周聊天,我擔心中國律師的職業環境越來越壞,已經到了人人自危的境地。但周澤還是樂觀的,老周說:「還有空間,還可以做。」老周是自信的,他對法律的界限很清楚,他刻意低調,刻意往後退一步以避免惹怒中共,或許他真的以為還有空間,律師還可以真正地辯護而不是演戲。但面對職業環境日益逼仄,面對刑訊逼供從針對當事人到了針對律師,他忍無可忍,公開了呂先三律師被中共刑訊的錄像。中共國把刑訊逼供定位為犯罪,但當刑訊逼供人證據在的時候,真正的犯罪者沒有被追究,而說出真相的周澤成了違法者,他在今年的1月份被暫停執業1年。
死磕派還有一位頭領李金星律師,筆名伍雷,他是這十年中在中國刑事辯護領域最活躍的律師,大概也是成就最高的律師,十年間中國平反的所有冤案中,絕大部分都有他的存在。他也是一位對自己的刑事辯護技術非常自信的律師,在2014年一次律師聚會中,伍雷分享了他對於刑事辯護、冤案翻案的經驗,其中包括零口供原則、密集會見原則、案卷公開原則、發動旁聽參与原則、審判信息公開原則、揭露辦案人員等等方法,一年後709案發生,一大批律師被抓捕,伍雷的辦公室被抄家,電腦、案卷一堆資料被搶劫。至於零口供,中共有刑訊逼供、刑求對付;至於會見,一個看守所的警察一句話就可以不讓你會見,遑論密集會見乎?至於公開案卷、公開案件信息、揭露辦案人員,楊金柱、周澤都是因為這一點被處罰,伍雷自己也是因為這一點被吊銷了律師證。
還有一位自成一派的「法治律師」程海,老程以擅長、執著于控告聞名,他也是從不接受外媒採訪的,甚至不願意參与律師活動,拒絕「人權律師」的稱呼,他恪守法律界限,依法辯護,依法抗爭,依法控告。然後他被停業一年,控告無果;官方不接受他為王全戰辯護,他控告無果;他的律師事務所被停業,他控告無果,他被註銷律師證,他至今還在控告,他習慣性地稱呼那些被他控告的人是「犯罪嫌疑人」,但這些犯罪嫌疑人至今都還逍遙法外,老程卻失了業。
案例太多了,數不勝數。我們恪守著中共的法律,依法辯護,依法維權,結果我們一個一個被砸了飯碗,丟了工作的機會。
■律師的困局
我們這些律師每個人都明白法律的界限,都恪守著法律,但我們又一個一個都被「依法處罰」,直至吊銷律師證。維權所依據的法律和迫害律師所依據的法律本是一家,都是出自中共製造。對律師的停業、註銷、吊銷證件處罰都有中共國的法律依據,每個律師都被中共司法系統認定為「嚴重違反執業紀律,依法予以處罰」;判處律師有罪的每一份《判決書》都援引了中共的法律,個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比如律師出庭辯護成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行,律師辦理案件成了尋釁滋事,不一而足。
這些法律都是在剝奪我們辯護的權利,甚至是在剝奪我們做人的權利,我們能不遵守這些法律嗎?在中共大牆國,除了法律,我們還有什麼?我們所擅長的是依法辯護,從法律出發,從法律中尋章摘句,從實施中吹毛求疵,但一樣的法律,一反手就可以把我們送進監獄。
著名演員吳孟達剛剛去世,想起他和周星馳合作的最後一部電影《少林足球》,其中有一個著名橋段,魔鬼隊總教練強雄說:「裁判、球證、旁證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斗?」我們在中共大牆國的人權律師面臨更艱難的困局,警察、檢察官、法官、司法局、看守所、監獄都是共產黨的人,我們依法抗爭怎麼能夠取勝?他們一反手就打敗我們每一位自信滿滿的律師,甚至把我們送進監獄。街道辦、居委會、村委會、國寶、國安、派出所、公安局、煤氣公司、電力公司、車管所、火車、飛機、幼兒園、學校電信公司、各種手機應用,一切一切都是中共的人,我們每一位律師都在他們的控制中,我們怎麼和他們斗?你要依法抗爭,中共可以立即株連你的家屬,讓你家屬失業,讓你兒子不能上學,讓你家斷煤斷氣斷網,讓你拿不到證件,讓你不能出國甚至不能出家門,讓你半夜被砸門查房,讓你被無名人員毆打……中共有無數種方法依法迫害你,你憑什麼和中共斗呢?你所依據的法律價值幾何?
這就是在中共國「依法維權」的困局,不依據法律,我們就一無所有,依據法律,而我們是孤身一人,共產黨擁有一切,他們隨時可以以任何罪名把任何一個律師送進監獄。共產黨的法,本就是鎮壓之法,迫害之法,是獨夫民賊暴君與萬民為敵的法。
■跨過香江
2020年,中共的殘暴統治赤裸裸推進香港,在香港頒布《國安法》。有一次香港、台灣和中國大陸律師在網路上召開了一個視頻會議,討論港人在《國安法》之下如何自保,我再一次聽到了熟悉的話語,一位律師說:「如果不依據法律,我們什麼都沒有,所以我們只能依據法律……」這是一位香港大律師。識字的人都知道香港的《國安法》,本身就是一部鎮壓港人的法,是一部剝奪港人自治權甚至人權的法,依據這部法律就是自己走進中共的牢籠。
可是不依據法律,讓香港的這些大律師能如何?讓手無寸鐵的一千多萬港人能如何?
隨著中共鐵腕統治推進香港,中共國律師面臨的同一個困局,隨著中共特務、中共警察化妝成的港人同時跨過了香江,一步就推進了香港。
■沈渣泛起
前幾天的新聞,北京維權人士徐永海和王國齊被中共當局取消了工齡和養老待遇,而當局所援引的依據,是1959年時中共規定「反革命分子」及「壞分子」待遇的一份歷史文件。這份歷史文件是1959年,由當時的中國內務部頒布的《內人事福字第740號文件》,但臘肉賓天之後小平秉政,在「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前提之下力倡法制建設,1979年頒布中共國《刑法》,按照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刑法取代了臘肉時期所有的治罪發令。幾十年以來「反革命」、「壞分子」的稱呼也的確成為了歷史,但2021年的今日,為何又沈渣泛起呢?
獨裁者是不需要遵守法律的,即便是獨裁者自己制定的法律也不需要遵守。專制獨裁政府的本質的恐怖統治,而不是依法而治。至於寫在紙上的法律,只是對外欺騙而已,一旦開始鎮壓,執法者無論是暴君還是其爪牙,都不需要遵守,如果要援引法律也是為了更便於逼迫。
2011年的時候,文革罪名沈渣泛起,是文革中的臘肉幽靈不散,暴君再起。失效不失效誰說了算?能否使用來整人,誰說了算?
■法國孟子的話
孟德斯鳩在270多年前說:極之而三權者(立法、司法、行政)合,既議其法令,又主其施行,又審其所行者與法之離合,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權者聚而集於一人一眾之身,是一人一眾者,無論為貴族,為平民,其治皆真專制,雖有粟且不得食,政治自由云乎哉?使三權而不分,一曹議法之長官,其權既不制矣,而即擁其行法之權,藉眾謀之僉同,雖深朘其國之眾民可也,又況輔之以訟獄亭法之權,彼民之冤抑者,無處赴訴。行上下其手之奸,雖毀其性命身家,不過片言一紙間耳。
簡言之,如果立法、司法、行政三種權力集中到一伙人手裡,這夥人可以無比殘酷地壓榨國民,可以任意製造冤案,可以憑一句話、一張紙就毀滅平民的身家性命。
現實中的中共國,中共不僅掌握了立法、司法、行政三權,按照共產黨的宣傳「黨領導一切」,共產黨控制一切,共產黨掌握每個中國人的一切,在這樣的國家,共產黨面對律師的「依法維權」不僅可以說:「立法、司法、行政都是我的人,你憑什麼和我斗?」甚至不再需要法律,立即取消律師抗爭的平台,把律師送進監獄,株連律師的家人。
■困局的本質
中共國依法維權的困局本質是中共掌握了司法、司法和行政三種權力,律師和當事人一無所有,淪為完全的被統治者。中共「黨領導一切」就是中共統治一切,壟斷一切權力,剝奪人民的一切權利,而一旦一方喪失了一切權利,生殺予奪只能由他人決定的時候,這不再是一個平衡的關係,這是統治與被統治、奴役與被奴役的關係。
而奴役意味著戰爭,中共和中國人之間本質上就是戰爭關係。
中共是明白這種關係的,為了維持權力,他們持續對人民進行鎮壓,使用不同方式對人民進行鎮壓,可以暗殺,可以虐殺,可以坦克碾殺,可以送進監獄酷刑折磨,可以株連家人,瓜蔓抄,而我們被統治的億萬生靈,尤其是這10年間的維權律師,還在用法律抗爭這種文明的對等方式與擅長屠殺的中共做抗衡,其實結果真的不需要等到今天就可以知道。
要人權,要尊嚴,如果僅僅局限於「依法抗爭」,我們的前途就是繼續被奴役,中共國在四十年改革開放尤其是最近10年中已經證明了這一點,現在輪到了香港,香港下一步的依法抗爭,也是在一步一步讓港人淪為中共的奴隸,一邊依法抗爭,一邊走進中共的牢籠,失去所有的權利。
■老丁的自信
翻檢以往辦理過的案件資料,看到2013年新公民案中丁家喜律師的一段視頻,這成了老丁在當年被控罪的證據。老丁在2012年底的一次「共同飯醉」的公民聚餐中拿著話筒說:「我們要不斷地發起一些話題,這些活動,第一是完全公開的活動,第二是完全合法的活動,第三是門檻非常低的活動,誰都可以參加……」
當年的老丁還是很自信,作為一個律師,他說的「完全合法的行動」,三個月後就出了危險。2013年3月31日,新公民運動參与者張寶成、袁冬、馬新立、侯欣因為舉條幅要求官員公示個人財產而被抓捕,當晚筆者在北京通州的家裡收到老丁的電話,「建剛,聯繫律師,他們開始抓人了……」當時老丁語氣帶著輕鬆甚至笑意。老丁之所以自信還是因為對自己專業知識的自信,我們是做律師的,我們知道法律的界限,我們在法律界限內表達自己的聲音而已,因為自知「完全合法」,所以完全自信。一個月以後老丁也被抓進了看守所。
在另一份錄像中,張寶成等人被抓捕到警車上,張寶成對中共警察說:「以後我們還會警察碰面的」,他的意思是:我們沒有違法,警察會釋放我們,我們還會繼續表達我們的要求。老張也很自信。
和他們一樣自信的還有我和一幫律師朋友們,當時我們還在想「個案推動」的方式,兢兢業業辦理個案,從個案彰顯公義,推動社會進步。我們律師自信是因為我們知道法律的界限,我們出庭辯護依據的是案件事實和共產黨自己制定的法律,我們對自己的法律技術有信心。
但是事實呢?
2013年丁家喜被逮捕,後來被判刑4年有期徒刑;刑滿釋放之後到2019年冬,老丁再次被捕,現在還在關押中,這次罪名成了顛覆國家政權,他被實施酷刑,後果堪憂。
2013年10月29日,喻懋蓮、張憬民、張憬川母子三人「妨害公務罪」在北京房山法院開庭,我本人作為辯護人出庭辯護。控方席上三個人,但檢察院出庭指派函只有兩位,另一位是誰呢?為什麼可以坐到控方席位?我提出異議要求核實其身份,控方陷入沉默,法官卻急了,鎚子猛敲,大喊:「法警,把陳建剛驅逐出境!」然後幾個法警衝過來,擰著胳膊把我架出法庭。
2015年4月20日,我在江蘇豐縣法院出庭辯護,我的當事人被戴著手銬、腳鐐進入法庭,我向法官提出異議,在判罪之前我的當事人是無罪的,不應該被如此對待,開庭的時候應該去除戒具,相關的法律規定就在手邊,但法官孫武正說:「不要再提這個事情。」我說這樣做是違法的,孫法官說:「違法就違法吧。王隊長,把陳建剛弄出去!」於是幾個法警衝過來,擰著胳膊把我架出法庭,關進臨時擠壓被告人的鐵籠子,還上了鎖。
十多年執業經歷,這種經歷太多了。
我們都很自信,我們懂法律,我們遵守法律,但結果是違法者來懲治我們。
■律師中一時英彥
2010至2020十年之間,在中國刑事辯護領域的確是英雄輩出,各領一時風騷。
比如楊金柱律師,當年「死磕派」律師的主要開創者,至今律師界還流傳著他的傳說,北海岸,小河案,吳昌龍案……楊金柱之所以敢在法庭上與檢察院和法院死磕,是因為他熟悉刑事辯護法律,知道法律的界限,法庭之外他更知道界限,他高調宣布「不接受外媒採訪」,連看不見的界限都在遵守,但最後他還是被吊銷了律師證,因為他公開了聶樹斌被怨殺案件的案卷。
再比如死磕派律師另一位開創者、傑出代表周澤律師,十年中周澤參与了無數艱難案件的辯護,他大概是最執著、最認真的辯護律師了,除了辦理案件外,幾乎沒有參与任何有政治風險的律師活動,幾乎沒有看到他接受任何外媒採訪,他一直刻意保持低調。記得在2015年709之前,有一次在江西,我和老周聊天,我擔心中國律師的職業環境越來越壞,已經到了人人自危的境地。但周澤還是樂觀的,老周說:「還有空間,還可以做。」老周是自信的,他對法律的界限很清楚,他刻意低調,刻意往後退一步以避免惹怒中共,或許他真的以為還有空間,律師還可以真正地辯護而不是演戲。但面對職業環境日益逼仄,面對刑訊逼供從針對當事人到了針對律師,他忍無可忍,公開了呂先三律師被中共刑訊的錄像。中共國把刑訊逼供定位為犯罪,但當刑訊逼供人證據在的時候,真正的犯罪者沒有被追究,而說出真相的周澤成了違法者,他在今年的1月份被暫停執業1年。
死磕派還有一位頭領李金星律師,筆名伍雷,他是這十年中在中國刑事辯護領域最活躍的律師,大概也是成就最高的律師,十年間中國平反的所有冤案中,絕大部分都有他的存在。他也是一位對自己的刑事辯護技術非常自信的律師,在2014年一次律師聚會中,伍雷分享了他對於刑事辯護、冤案翻案的經驗,其中包括零口供原則、密集會見原則、案卷公開原則、發動旁聽參与原則、審判信息公開原則、揭露辦案人員等等方法,一年後709案發生,一大批律師被抓捕,伍雷的辦公室被抄家,電腦、案卷一堆資料被搶劫。至於零口供,中共有刑訊逼供、刑求對付;至於會見,一個看守所的警察一句話就可以不讓你會見,遑論密集會見乎?至於公開案卷、公開案件信息、揭露辦案人員,楊金柱、周澤都是因為這一點被處罰,伍雷自己也是因為這一點被吊銷了律師證。
還有一位自成一派的「法治律師」程海,老程以擅長、執著于控告聞名,他也是從不接受外媒採訪的,甚至不願意參与律師活動,拒絕「人權律師」的稱呼,他恪守法律界限,依法辯護,依法抗爭,依法控告。然後他被停業一年,控告無果;官方不接受他為王全戰辯護,他控告無果;他的律師事務所被停業,他控告無果,他被註銷律師證,他至今還在控告,他習慣性地稱呼那些被他控告的人是「犯罪嫌疑人」,但這些犯罪嫌疑人至今都還逍遙法外,老程卻失了業。
案例太多了,數不勝數。我們恪守著中共的法律,依法辯護,依法維權,結果我們一個一個被砸了飯碗,丟了工作的機會。
■律師的困局
我們這些律師每個人都明白法律的界限,都恪守著法律,但我們又一個一個都被「依法處罰」,直至吊銷律師證。維權所依據的法律和迫害律師所依據的法律本是一家,都是出自中共製造。對律師的停業、註銷、吊銷證件處罰都有中共國的法律依據,每個律師都被中共司法系統認定為「嚴重違反執業紀律,依法予以處罰」;判處律師有罪的每一份《判決書》都援引了中共的法律,個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比如律師出庭辯護成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行,律師辦理案件成了尋釁滋事,不一而足。
這些法律都是在剝奪我們辯護的權利,甚至是在剝奪我們做人的權利,我們能不遵守這些法律嗎?在中共大牆國,除了法律,我們還有什麼?我們所擅長的是依法辯護,從法律出發,從法律中尋章摘句,從實施中吹毛求疵,但一樣的法律,一反手就可以把我們送進監獄。
著名演員吳孟達剛剛去世,想起他和周星馳合作的最後一部電影《少林足球》,其中有一個著名橋段,魔鬼隊總教練強雄說:「裁判、球證、旁證全是我的人,你怎麼和我斗?」我們在中共大牆國的人權律師面臨更艱難的困局,警察、檢察官、法官、司法局、看守所、監獄都是共產黨的人,我們依法抗爭怎麼能夠取勝?他們一反手就打敗我們每一位自信滿滿的律師,甚至把我們送進監獄。街道辦、居委會、村委會、國寶、國安、派出所、公安局、煤氣公司、電力公司、車管所、火車、飛機、幼兒園、學校電信公司、各種手機應用,一切一切都是中共的人,我們每一位律師都在他們的控制中,我們怎麼和他們斗?你要依法抗爭,中共可以立即株連你的家屬,讓你家屬失業,讓你兒子不能上學,讓你家斷煤斷氣斷網,讓你拿不到證件,讓你不能出國甚至不能出家門,讓你半夜被砸門查房,讓你被無名人員毆打……中共有無數種方法依法迫害你,你憑什麼和中共斗呢?你所依據的法律價值幾何?
這就是在中共國「依法維權」的困局,不依據法律,我們就一無所有,依據法律,而我們是孤身一人,共產黨擁有一切,他們隨時可以以任何罪名把任何一個律師送進監獄。共產黨的法,本就是鎮壓之法,迫害之法,是獨夫民賊暴君與萬民為敵的法。
■跨過香江
2020年,中共的殘暴統治赤裸裸推進香港,在香港頒布《國安法》。有一次香港、台灣和中國大陸律師在網路上召開了一個視頻會議,討論港人在《國安法》之下如何自保,我再一次聽到了熟悉的話語,一位律師說:「如果不依據法律,我們什麼都沒有,所以我們只能依據法律……」這是一位香港大律師。識字的人都知道香港的《國安法》,本身就是一部鎮壓港人的法,是一部剝奪港人自治權甚至人權的法,依據這部法律就是自己走進中共的牢籠。
可是不依據法律,讓香港的這些大律師能如何?讓手無寸鐵的一千多萬港人能如何?
隨著中共鐵腕統治推進香港,中共國律師面臨的同一個困局,隨著中共特務、中共警察化妝成的港人同時跨過了香江,一步就推進了香港。
■沈渣泛起
前幾天的新聞,北京維權人士徐永海和王國齊被中共當局取消了工齡和養老待遇,而當局所援引的依據,是1959年時中共規定「反革命分子」及「壞分子」待遇的一份歷史文件。這份歷史文件是1959年,由當時的中國內務部頒布的《內人事福字第740號文件》,但臘肉賓天之後小平秉政,在「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前提之下力倡法制建設,1979年頒布中共國《刑法》,按照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刑法取代了臘肉時期所有的治罪發令。幾十年以來「反革命」、「壞分子」的稱呼也的確成為了歷史,但2021年的今日,為何又沈渣泛起呢?
獨裁者是不需要遵守法律的,即便是獨裁者自己制定的法律也不需要遵守。專制獨裁政府的本質的恐怖統治,而不是依法而治。至於寫在紙上的法律,只是對外欺騙而已,一旦開始鎮壓,執法者無論是暴君還是其爪牙,都不需要遵守,如果要援引法律也是為了更便於逼迫。
2011年的時候,文革罪名沈渣泛起,是文革中的臘肉幽靈不散,暴君再起。失效不失效誰說了算?能否使用來整人,誰說了算?
■法國孟子的話
孟德斯鳩在270多年前說:極之而三權者(立法、司法、行政)合,既議其法令,又主其施行,又審其所行者與法之離合,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權者聚而集於一人一眾之身,是一人一眾者,無論為貴族,為平民,其治皆真專制,雖有粟且不得食,政治自由云乎哉?使三權而不分,一曹議法之長官,其權既不制矣,而即擁其行法之權,藉眾謀之僉同,雖深朘其國之眾民可也,又況輔之以訟獄亭法之權,彼民之冤抑者,無處赴訴。行上下其手之奸,雖毀其性命身家,不過片言一紙間耳。
簡言之,如果立法、司法、行政三種權力集中到一伙人手裡,這夥人可以無比殘酷地壓榨國民,可以任意製造冤案,可以憑一句話、一張紙就毀滅平民的身家性命。
現實中的中共國,中共不僅掌握了立法、司法、行政三權,按照共產黨的宣傳「黨領導一切」,共產黨控制一切,共產黨掌握每個中國人的一切,在這樣的國家,共產黨面對律師的「依法維權」不僅可以說:「立法、司法、行政都是我的人,你憑什麼和我斗?」甚至不再需要法律,立即取消律師抗爭的平台,把律師送進監獄,株連律師的家人。
■困局的本質
中共國依法維權的困局本質是中共掌握了司法、司法和行政三種權力,律師和當事人一無所有,淪為完全的被統治者。中共「黨領導一切」就是中共統治一切,壟斷一切權力,剝奪人民的一切權利,而一旦一方喪失了一切權利,生殺予奪只能由他人決定的時候,這不再是一個平衡的關係,這是統治與被統治、奴役與被奴役的關係。
而奴役意味著戰爭,中共和中國人之間本質上就是戰爭關係。
中共是明白這種關係的,為了維持權力,他們持續對人民進行鎮壓,使用不同方式對人民進行鎮壓,可以暗殺,可以虐殺,可以坦克碾殺,可以送進監獄酷刑折磨,可以株連家人,瓜蔓抄,而我們被統治的億萬生靈,尤其是這10年間的維權律師,還在用法律抗爭這種文明的對等方式與擅長屠殺的中共做抗衡,其實結果真的不需要等到今天就可以知道。
要人權,要尊嚴,如果僅僅局限於「依法抗爭」,我們的前途就是繼續被奴役,中共國在四十年改革開放尤其是最近10年中已經證明了這一點,現在輪到了香港,香港下一步的依法抗爭,也是在一步一步讓港人淪為中共的奴隸,一邊依法抗爭,一邊走進中共的牢籠,失去所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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