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與極權專制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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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與極權專制之間的關係

帖子左翼反共人士 » 2018年7月29日

作者 應克複

毛澤東在奪得大陸政權前夕,撰寫了《論人民民主專政》作為立國之綱。在文中,他回顧了中國人尋找救國救民真理的曲折過程:在中國共產黨出世以前,先進的中國人都向西方國家尋找真理,「認為這些很可以救中國」;但多次奮鬥,都失敗了,「理想總是不能實現」。俄國十月革命的勝利,讓中國人終於找到了「馬克思列寧主義這個放之四海皆準的普遍真理」,從此,中國革命的面貌為之壹新。於是,毛澤東認為,「西方資產階級的文明,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資產階級共和國的方案,在中國人民的心目中,壹齊破了產。」1954年,毛澤東在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的開幕詞中詔告:「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指導我們思想的理論基礎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從此,中國進入了「馬列化」時期。到了「文革」階段,又進入了「毛澤東化」時期。

「馬列化」時期中國社會的特點主要是:1、根據馬列「無產階級專政」理論,建立了集權、專制的國家體制,即中共批評蔣介石的「壹個主義、壹個政黨、壹個領袖」的政治體制。只是將三民主義更換為馬列主義,將國民黨更換為共產黨,將蔣介石更換為毛澤東。2、根據馬克思消滅私有制的理論,對民族資本主義工商業及城鄉手工業者、農民個體勞動者實行「社會主義改造」,從大資本到小私有壹舉徹底消滅。壹個沒有商品、沒有市場、沒有私有制的大壹統國家計劃經濟體制就此確立。3、為了鞏固上述改造成果,還需要建立大壹統的思想體系,使馬列主義成為全國民眾由衷信仰的真理,這就需要消滅知識分子的獨立人格與自由思想,批判西方文化價值觀。於是知識分子經受「洗腦」(思想改造)與「群體煉獄」(如「反右」)的長期煎熬。4、毛急不可耐地企圖「超英趕美」,發動「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直奔馬克思設想的共產主義「美好社會」,接著遭到慘重失敗,造成餓死近4,000萬人的慘烈後果。

「大躍進」的慘敗,黨內壹些人的批評.使毛如鯁在喉。雖然彭德懷已被毛嚴厲整肅,但顧慮其身後會遭遇斯大林同樣的命運,於是他壹意孤行地發動壹場使中國「毛澤東化」的「革命」――「文化大革命」。「毛澤東化」時期的主要特徵是:1、崇拜、神化毛,樹立毛的絕對權威;與此同時,懷疑壹切,打倒壹切。2、毛授意親信組建的「中央文革小組」成為黨和國家事實上的最高領導機構。黨的政治局及其常委,全國人大及其常委等組織機構名存實亡;全國各級黨政機關的領導人被指控為「走資派」接受批判;「文革」之亂波及工廠企業與邊緣農村與部隊(揪「軍內壹小撮」)。3、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的正常秩序橫遭踐踏。人們(其中有「文革小組」的煽動與指使)可以任意抓人、抄家、關押、批鬥、毆打、誣陷、密告、賣友等等,由此造成的各種後果無須承擔法律與道德責任,結果血腥暴力事件不斷,冤假錯案成堆。這是壹個極端恐怖又極端專橫的年代。毛死後留下了專制與貧困(不僅僅是物質)兩大遺產。

70年代末鄧小平執舵開始了「后毛」時期,這壹時期的特點是對馬列的實用主義與機會主義。出現這種情況,是對實踐中慘重挫折的矯正,但這種矯正帶有極大的黨派私利局限性。鄧小平出於自利的需要否定了「文革」,批評毛的晚年錯誤,卻捍衛毛的歷史地位,提出所謂「完整地準確地理解毛澤東思想」;他否定「兩個凡是」,卻提出「四項基本原則」,繼承了毛的極權衣缽;他提倡對外開放、引進外資與國外先進科技與管理經驗,卻拒斥西方自由、民主的價值理念與政治制度;他主張市場經濟、開放私人資本,卻維護壹黨自利的特權體制;他鑒於自身(包括高幹群體)的遭遇對毛的個人專制集權有所反思,但當民眾揭露專制與腐敗時,卻毫不手軟地施以血腥屠殺。結果,鄧小平時期是維護專制、開始腐敗的時代;江澤民、胡錦濤時期更衰退為固守專制、深度腐敗。

怎樣估價1949年之後共產政權對中國所造成的負面後果呢?歷史學家們將會作出不同的答案。筆者的回答是「三破壞」:壹,破壞物質生產力;二,破壞精神生產力;三,破壞自然生產力,生態的破壞與環境的污染已嚴重危及中國經濟的後續發展與民族的健康生存。「三破壞」的文章可以做得很大,這裏僅提出壹個大思路。「三破壞」的估價並不表示這壹歷史時期內中國在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中壹無是處,而只是表明,如果沒有馬列主義的誤導與毛的罪錯,中國人在各方面將更有所作為。

為了從理論源頭上總結中國自1949年以來的教訓,筆者將對馬克思主義的政治哲學、特別是無產階級專政的概念作壹力所能及的分析與評述。

壹、馬克思政治哲學的邏輯起點與理論框架

馬克思政治哲學的邏輯起點是「階級」概念。因這壹邏輯起點,使馬克思主義與西方主流學說有了明顯區別。往後的闡述還表明,作為邏輯起點的「階級」概念貫穿於他的全部學說,因而也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概念,是全部學說建立的基點。雖然在馬克思之前,資產階級歷史學家闡述過階級鬥爭的歷史發展,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對各階級作過經濟上的分析,但他們並未將階級概念作為全部學說――歷史哲學、政治哲學、經濟學、法哲學——的基點;更不可能將此概念作為終身的實踐指南。

馬克思將階級與階級鬥爭理論概括為3條:1、階級的存在僅僅同生產發展的壹定歷史階段相聯繫;2、階級鬥爭必然要導致無產階級專政;3、這個專政不過是達到消滅壹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1]。由此可見,「階級」概念是理解馬克思主義的關鍵。抽掉「階級」概念,整個馬克思主義理論大廈就會坍塌。

馬克思與其他思想家有個明顯區別,他不是關心壹切人的命運,更不是只關心個人的命運。他關心的是當時社會中遭受剝削、壓迫的整個無產階級的命運,從《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到《共產黨宣言》、《資本論》,所闡述的思想都說明這壹點。他渴望無產階級的解放,其著述全在訴述無產階級怎樣遭受資本的剝削和壓迫,啟發無產階級的階級覺悟,由「自在階級」轉變為「自為階級」。他指出,無產階級要改變自己的命運,必須進行無產階級革命,推翻資產階級政治統治,消滅資本主義私有制,建立無產階級統治的國家——無產階級專政。

在《共產黨宣言》(1848年)中,馬克思、恩格斯明確表述了上述思想,但只有當《資本論》(第壹卷,1867年)問世,馬克思才為無產階級革命作出了經濟學的論證,使馬克思的政治號召有了嚴謹的經濟學依據。馬克思進而指出,無產階級的最終理想是「解放」全人類,實現共產主義。他描述的共產主義藍圖是:那是沒有階級的社會;因此不再有階級鬥爭,不再有階級壓迫的工具——國家,也沒有人對人的政治壓迫。在那裡,沒有私有制,沒有剝削,沒有強制性的分工。這是壹個人人自由平等,每個人可以獲得全面發展的社會。馬克思的共產主義理論在20世紀上半葉曾鼓舞無數熱血青年皈依無產階級,投奔革命。可見,無產階級不僅是壹個「革命階級」,還是壹個「救世階級」,馬克思把社會進步的壹切希望都寄託于這壹偉大的階級。馬克思強調,必須經過無產階級專政,方能實現無產階級的歷史使命。他在《哥達綱領批判》(1875年)中鄭重地指出:「在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有壹個從前者變為後者的革命轉變時期。同這個時期相適應的也有壹個政治上的過渡時期,這個時期的國家只能是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

以上概述,可以展示馬克思的政治哲學的邏輯框架:階級——階級鬥爭——無產階級專政——(無產階級的)共產主義社會。體味馬克思的政治哲學,有兩點應引起今人思考。

第壹,馬克思理論的出發點是為了無產階級的解放。為此,他把他的智慧及其壹生都貢獻給了這個受苦的階級。他的道義與人格固然令人敬仰,但也因此,從理論研究到學說創立,他不得不放棄某些重要的學術原則,如科學價值中立的原則。在考察當時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關係時,他細緻、深入地分析無產階級不合理的經濟與政治地位,卻忽視了資本主義社會化大生產的主導者與組織者——資產階級的積極作用,對資產階級創立的新型文明幾乎作了全盤否定,以致資產階級只是作為剝削者的罪惡形象烙刻在人們心中。這是導致(特別是經濟落後的壹些東方國家)對資產階級及其文化採取「左傾」政策的重要原因,使這些國家在現代文明轉型中走著曲折的彎路,付出了沈重的代價。

第二,馬克思學說中的若干重要結論只是預言,並非實踐經驗的概括。譬如,資本主義制度從經濟結構到政治上層建築是否已成為社會進步的障礙,只有徹底否定它才是人們的唯壹選擇?無產階級是否只有通過暴力革命打碎資產階級國家機器,才能改變自己的命運?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之間的關係,除了對抗、對立壹面之外,是否還存在著互相協作的壹面?特別是「無產階級專政」這個命題,馬克思說,它存在於「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的「革命轉變時期」,這意味著,它存在的時間不會太長。但經過這個「轉變時期」之後,人類就進入共產主義社會嗎?如此理想的社會只經過壹個較短的「轉變時期」能成為現實嗎?另外,怎樣才能實現「無產階級專政」?特別是,這壹專政是在全部廢除資本主義的政治制度與國家機器之後建立的,那麼,怎樣才能確保這壹專政比資本主義民主制度更民主、更自由呢?對於這些重大問題,無論在大的框架上還是在制度細節上,馬克思都缺乏具體的說明,這不能不使他的學說潛伏著不測之命運。

二、馬克思的「人論」思維

「階級」概念是理解馬克思「人論」思想的鑰匙。馬克思之前及其同時代的思想家,對人的學說(人性、人的本質、人權)都作出了有價值的貢獻。他們的人學理論尊奉價值中立的原則,從每個人出發,尊重每個人;從壹切人出發,尊重壹切人。他們以人本質的共性為依據,認為「人是人的最高本質」(費爾巴哈),認為每個人生而自由,每個人生而平等。康德認為:「1、社會中的每壹個分子,作為人,都是自由的。2、社會中的每壹個分子,作為臣民,同任何壹個其他的分子,都是平等的。3、壹個普通的政體中的每壹個分子,作為公民,都是獨立的。」他強調,這是壹切國家制度所立的法則,「每個人理所當然應當成為自己的主人,這是他們天生的權利。[2]」所以,自由民主主義思想家的人學概念是近代民主的邏輯起點,是民主憲政的基石。馬克思並不滿足這些資產階級思想家對人的共同本質的論述。既然馬克思傾情于無產階級,自然就關注不同社會關係中不同人的特殊本質。他進壹步指出:「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這與上述所引的康德的人學理念明顯相左——筆者)。在其現實性上,它是壹切社會關係的總和。[3]」雖然馬克思也說過,「人類的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覺的活動,[4]」但他認為在私有制和階級壓迫下,這種本質不可能得到實現;如同盧梭所說:「人生而自由,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5]」這表明,馬克思雖然不否認「人的壹般本性」,即人的共性,但他關注的是在現實中人生存於什麼樣的社會關係中,要從「社會關係的總和」中才能把握人的本質。王若水認為:「馬克思主義不承認抽象的永恆不變的人性,但承認具體的在歷史中變化的人性。馬克思主義對具體的、在歷史中變化的人性的研究,就是馬克思主義的人性論。[6]」

馬克思的「人論」是為了說明人的階級性,在他看來,工人與資本家生活在絕然不同的經濟關係與政治關係之中,他們的階級意識與利益訴求各不相同,乃至對立。這種差別與對立「本身不過是資本和雇傭勞動的體現者,人格化,是由社會生產過程加在個人身上的壹定的社會性質,是這些壹定的社會生產關係的產物」[6]。這樣來看,對工人與資本家談論共同人性有什麼意義呢!從壹般的、共同的人性出發,每個人都有著共同的人權訴求:自由、平等、生命、財產等。而從人的社會性出發,不同的群體,不同的階級則有著不同的訴求指向;在資本主義的社會關係下,無產階級合理的人權訴求是不可能實現的。所以,從人的社會性出發,便引出了革命的結論,即只有首先改變現存的社會關係,無產階級才可以獲得正常的人權;只有在階級對立已消失的社會中,壹切人才可享有自由與平等。正因為如此,馬克思把自由看作是未來的理想。他指出:「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壹個聯合體,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壹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8]」

這是馬克思論述其自由觀的壹段名言,為許多人所反覆引證。殊不知,馬克思此言乃否認在資本主義制度下每個人有獲得自由的可能性;他認為,只有在消滅「資產階級舊社會」后,在「壹個聯合體」(即共產主義社會)里,每個人才可以獲得自由的條件。可見馬克思所說的自由,不是現實的、此岸世界的自由,而是未來的、彼岸世界的自由。他認為,在現實中不可能爭得自由。妳要自由嗎?那妳就得去為美好的未來而奮鬥,首先得投身革命。而自由民主主義的自由觀則是向不自由的現實要自由,在現實的、此岸世界中去爭自由,即立足於現實,去壹點壹滴地,壹步壹步地爭得自由。不能寄希望于未來。不能認為革命成功了,全社會就會立刻實現「自由」了。自由不是壹次性的批發,是零售。不可能壹步到位,有壹個逐步擴大和提升的過程。各國的經驗證明,這種自由觀(應當說是爭取自由的方法)是切合實際的。而馬克思的自由觀卻帶有宗教的色彩,因為宗教總是把人的幸福,自由等壹切美好的憧景都寄託于來世、天堂、天國;馬克思那裡是寄託于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為了進入天堂,宗教要人們從善、積德、忍耐;馬克思則號召人們去摧毀這箇舊世界,進行暴力革命與無產階級專政――這壹點則與壹切宗教相區別。

馬克思的自由觀與自由主義的自由觀還有壹個重要區別:前者主張「積極自由」,後者主張「消極自由」。所謂「積極自由」,是設定壹個美好的理想,或規劃壹個恢宏的目標,通過革命、鬥爭、運動等方式去實現理想或目標以爭得自由。其中包括,為了未來的自由而捨棄眼前的自由;為了集體、國家的自由而犧牲個人的自由。這種「自由」往往以失卻個人自由為代價,所以為自由主義者所摒棄。自由主義者認為每個人的自由,如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信仰自由、婚姻自由等項自由權利,只要遵守既定法律就能得到。以言論與出版自由為例,只要政府不干涉或踐踏法定的自由權利,如不建立書報審查制度,不查封報刊,不開列禁書,不制裁異見人士,不抓思想犯,不以言入罪,不興文字獄,等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自然就實現了。其他的自由也是如此。許多人至今對馬克思的自由觀仍存在著壹種誤解,他們只看到馬克思也是提倡自由的;殊不知,馬氏的自由觀恰恰把我們引入了失去自由的泥潭。

概言之,馬克思的人論強調其社會性,認為不同的社會關係下有著不同的人權訴求,因而不存在抽象的自由與平等。於是,在馬克思關於人本質的概念中發生了裂變,即人的「壹般本質」與人的「社會本質」的分裂與衝突,最終導致後者對前者的否定。馬克思人學理論中這壹分裂、衝突與否定,是馬克思過分強調人的「社會本質」、輕視人的「壹般本質」的結果。不過,馬克思還沒有以「社會本質」完全取代「壹般本質」。其後人則以此為開端,只承認其「社會本質」而根本取締了人的「壹般本質」。譬如,毛澤東就曾說過:「有沒有人性這種東西?當然有的。但是只有具體的人性,沒有抽象的人性。在階級社會裡就是只有帶著階級性的人性,而沒有什麼超階級的人性。[9]」此言完全否定了共同人性,這與馬克思的人論思想是有區別的。但毛澤東這壹「人學」觀點成為中國人的壹個信條,人性索性免談,只剩下人的「階級性」。根據人性所確立的自由權利也遭到蹂躪與踐踏。直到上世紀80年代前期,在人性、人道主義的論爭中,胡喬木仍以這壹觀點批判資產階級人性論與人道主義[10]。

否定共同人性(或曰超階級人性)當然是錯誤的。否則,中國政府不會在1998年簽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了。自由、平等、民主是人類共同的價值觀與價值理想。如果當「無產階級」擁有了國家權力,充分地享受了自由與尊嚴之後,妳還否定人性,否定人權,那麼,降臨社會的只能是專制、特權與奴役,即與人類的普世價值背道而馳。當代中國多少年來與憲法確立的人權規則隔岸相望,在這裏可以挖掘出重要的理論根源。

在什麼樣的制度環境下,人性與人權受到蔑視與踐踏呢?——專制主義。文藝復興與啟蒙運動將自由與平等作為批判與掃蕩中世紀專制主義的思想武器,並根植於人心,成為人類社會的普世價值理念。這面旗幟幾個世紀以來壹直領航著社會的進步,成了人類永恆的價值理念。資產階級曾將此作為自己的旗幟,無產階級或其他人也可以舉起這面旗幟,維護人的正當權益,捍衛人的尊嚴,伸張社會正義。只要人類在管理自身中還可能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缺憾,自由與平等就依然是人類進步的燈塔。但是,馬克思卻將自由作為未來社會的理想,他強調,無產階級要付之行動的是革命,是階級鬥爭,是無產階級專政;沿著這條路線前進,人類才能進入共產主義的自由王國。但實踐的結果大悖于馬克思的設想。

馬克思對未來社會的構想潛伏著這樣壹個悖論:「革命」是為了追求「自由平等」,但「革命」之後的國家卻是壹個「階級專政」的國家,而在專政者與被專政者之間,又哪能存在所謂「自由平等」呢?結果是,摧毀了舊的壓迫國家,又營造了新的壓迫國家。儘管它是由無產階級來專政的,是多數人對少數人的專政;但是,多數人為什麼可以剝奪少數人的自由平等權利?多數人專政難道就是正義?更何況,所謂多數人專政如何實施,在多數人內部又如何保障民主與自由的權利還都是懸而未決的問題,比如中國共產黨至今還未實現黨內民主,提出先實行黨內民主的人士還被視為「覺悟者」。這種情況下,全社會的自由平等更是遙不可及。

三、國家與自由:馬克思的國家觀

馬克思的國家觀是他將「階級」這壹概念運用到爐火純青的產物。無論是國家的產生(起源),國家的本質與功能,國家的消亡,他認為都與階級、階級鬥爭相聯繫。比如,國家並非從來就有的,它只是社會發展壹定階段上的產物,「國家是從控制階級對立的需要中產生的」,是階級鬥爭不可調和的產物(恩格斯);國家是階級統治的工具,「是壹個階級壓迫另壹個階級的機器」(列寧);隨著階級對立和階級衝突的消失,國家也不可避免地會「自行消亡」――這是馬克思關於國家的基本觀念。

《共產黨宣言》這樣評析:「現代的國家政權不過是管理整個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委員會罷了。」所以,「資產階級國家雖然形式極其繁雜,但本質是壹個:所有這些國家,不管怎樣,歸根到底是資產階級專政。[11]」恩格斯極而言之:「國家無非是壹個階級鎮壓另壹個階級的機器,這壹點即使在民主共和制下也絲毫不比君主制下差。[12]」對現代資產階級國家,馬克思的態度是以暴力革命加以摧毀。他以1871年巴黎公社為依據,指出「工人階級不能簡單地掌握現成的國家機器,並運用它來達到自己的目的。[13]」打碎了資產階級國家機器之後,用什麼東西去代替舊的國家機器呢?——無產階級專政。在列寧看來,是否堅持無產階級專政,乃是馬克思主義與修正主義的區別。他說:「誰要是僅僅承認階級鬥爭,那他還不是馬克思主義者」,「只有承認階級鬥爭、同時也承認無產階級專政的人,才是馬克思主義者。[14]」

那麼,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是否比資產階級的國家會自由壹些呢?恩格斯的回答是否定的。1875年恩格斯寫道:「當無產階級還需要國家的時候,他之所以需要國家,並不是為了自由,而是為了鎮壓自己的敵人,壹到有可能談自由的時候,國家就不再存在了。[15]」列寧甚至認為,「任何國家都不是自由的,都不是人民的。[16]」國家概念被他們緊緊鎖定在狹隘的階級觀念的框架內。

將馬克思的國家觀與自由民主主義的國家觀作對比,饒有趣味。自由民主主義的國家觀是以人權理論為基礎的。它以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係為基礎建構其國家理念與制度框架。這壹關係可概括為兩點:壹,為什麼需要國家?國家(政府)是怎樣建立的?二,國家建立之後,人們如何防範它不作惡?關於第壹個問題,自由民主主義者認為,雖然每個人都享有天賦人權,但在無政府狀態下,由於缺少公共管理,缺乏法律約束,壹些人容易侵害另壹些人的權利,人們因此生活在紛亂的無安全保障的狀態之下。人們於是聯合起來,訂立契約,將管理社會的權力委託給了那些治理者,國家(政府)出現了。所以,政府是壹種公共權力,它來自契約,來自人民的授予,其目的是維護公共秩序,保障每個人的天賦權利。

關於第二個問題,自由民主主義者認為,人性中具有惡的壹面。特別是那些擁有了公共權力的政府官吏,如果缺乏監督與制約,人性中的惡就會滋長,他們就會濫用權力,以權謀私,以權作惡,侵犯人權,危害社會,這就違背了人們建立政府的目的。因此,國家(政府)雖然是必要的,但它並不是壹種「善」,而是壹種「惡」,是必要的「惡」;為了防範它作惡,在建立政府的時候,就應從制度上、法律上對它的權力進行限制,與此同時,公民們還要時時提防政府的不軌。世界上只有稱職的政府而沒有可以完全信賴的政府。

總之,建立政府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們的自由,而不是侵犯自由,更不是對人實行專政。不能保障公民權利的政府是失職的政府;侵犯公民權利的政府,就是壹個違法犯罪的政府了!上述以公民權利為基礎的國家觀念,自洛克(1632—1704)以來,成為西方社會主流的政治思想,並逐步擴展至非西方世界。與自由民主主義的國家觀相反,馬克思的國家(無產階級的),是通過階級鬥爭的暴力建立,而不是人們選擇、認同的結果;它憑藉專政暴力維持與鞏固,而不是憑藉憲法與法律加以治理;它是壹個階級(實為壹個政黨)壓迫另壹個階級的專政工具,而不是為了保障人們的自由。在這種國家中,被主政者人為設定的專政階級與被專政階級不但不能共同享有平等的權利,而且進行著壹場又壹場迫害被專政者的殘酷鬥爭。

愛因斯坦有句名言:「國家是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為國家而生存。」(2005年德國政府把這壹信條鐫刻在德國政府的大樓上)「國家應當是我們的僕從;而我們不應當是國家的奴隸」。在馬克思的無產階級專政國家現實中,人實際上成了國家的奴隸,是為國家而生存的[17]。

四、「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困惑

與馬克思設想的相反,他的無產階級專政理想在東方非資本主義社會才得以實現;他也沒有想到,自己的國家觀與無產階級專政的設想在理論上存在以下誤區:

1、「階級國家」與「階級專政」在現實中是壹種「虛幻」。

在某種生產方式下,必然有壹個階級主導其生產活動,成為經濟上乃至政治上的強勢者,國家的內外政策因而往往向這壹階級利益傾斜,但這壹階級與國家權力的佔有者(統治集團)不能划等號。任何國家其權力只能為少數稱為官吏的人所行使。所謂地主階級是封建國家的統治階級,資產階級是資本主義國家的統治階級,未免言過其實。

以資本主義社會為例,國家作為社會公器,根本不容某個集團長久佔有。社會成員通過組織政黨與各種組織,通過競選、院外活動、輿論造勢等方式,對立法、政策等施加影響,以謀求本階級、本集團的利益。所以把現代西方國家說成是「資產階級專政」,是壹種先入為主的狹隘見解。至於社會主義國家,名義上是「工人階級領導」、「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但實際上,在計劃經濟年代,工人是國家企業中的雇傭工人,只領取微薄的工資糊口;農民是依附於公社體制的農奴,連人身自由都難有保障。改革開放之後,他們中有越來越多的人邊緣化了,貧困化了。中國的歷史與現實均是對「階級專政」的壹種諷刺。

「階級專政」為專制者提供了壹面旗幟,而且是最「革命」的旗幟,打著這面旗幟,就可以對任何人實行專政,有恃無恐地作惡作亂。比如,毛打著「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旗號發動的「文革」,對中國的經濟、政治、文化、道德所造成的浩劫堪稱空前絕後。

2、專政的理論缺陷是專政對象(客體)的不確定性,從而使專政權力擁有者在實施專政中帶有很大的主觀任意性。

無產階級專政下,被剝奪了財產的「資產階級」和「剝削分子」被划為「專政對象」。但他們與這個國家的關係到底是什麼?如果是公民,就應當與其他公民壹樣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權利。又有哪部法律規定過「專政公民」與「非專政公民」之間的區別呢?國家(政府)為什麼可以任意剝奪他們以及其他無數公民的權利呢?馬克思的所有文獻中對此都沒有作出解釋。中國就是在這種既無理論依據又無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長期堅持無產階級專政的。這壹理論缺陷最後導致「全面專政」的鬧劇上演:「文革」初期提出「資產階級就在共產黨內」的荒誕結論,全國上下大揪、大批、大斗「黨內走資派」,同時使專政成為不受限制的權力,肆意為惡。事實上,在無產階級專政下,將「資產階級和壹切剝削分子」定為「專政對象」,是壹個很大的誤論。試想,壹個地主被剝奪其土地及全部家產之後,就已經成為「無產者」了,這時的專政性質已不是什麼「無產階級」對「地主階級」實行專政,而是擁有國家權力與資源的強勢力量對已經失去土地的弱勢者實行專政了。對被改造后的城市資產階級實行專政,其情形也相類似。由此可見,把已經被剝奪的剝奪者定為「專政對象」,實乃極大的認識誤區。這種認識與政策直到上世紀70年代末方被鄧小平放棄,只是「無產階級專政」仍是必須堅持的壹項原則。

如上所述,「土改」后的地主,工商業改造后的資本家,其經濟狀況與農民、市民已沒什麼區別,「區別僅僅在於歷史」。至於他們的子女,「區別僅僅在於血統」。「階級」,按馬克思的理論是按經濟狀況劃分的,只有「種姓」才是按血統劃分的。因此,土改與對資改造之後的地主與資本家之稱謂應當「不再是壹個階級,而是壹個種姓了」。以後幾十年中所進行的所謂「階級鬥爭」與「階級專政」,實際上乃是壹種特殊形式的「種姓迫害」[18]。

3、剝奪資本,否定資產階級,是否有合理性?

馬克思的「剩餘價值論」是其「階級鬥爭」與「階級專政」的理論依據。這裏且作些簡單的提示。第壹,「剩餘價值論」是壹個理論假說,它誇大了工人的勞動價值貢獻量。事實上,利潤是諸生產要素如資本、技術、勞動等綜合投入的結果,而非單壹勞動要素的結晶。馬克思所說的工人「剩餘勞動」所創造的價值,實際上只是利潤的壹部分,將剩餘價值等同於利潤的全部是不科學的。壹本煌煌《資本論》,對「資本」概念只給出了含糊的定義:資本是能夠帶來剩餘價值的價值。他的意思是,用於支付勞動力價值的資本才是資本。他因此把生產中的各項投資分為「不變資本」與「可變資本」,認為除了勞動力之外的其他生產要素所耗費的資本在生產過程中都沒有帶來價值的增殖,因此都是「不變資本」。這種理論難以自圓其說。因為,資本壹旦投入生產或多或少都會產生價值的增殖。不變的資本不能稱為資本,「可變資本」壹詞也因而是多餘的。

第二,如果承認生產方式要求與生產力水平相適應,那麼,經濟剝削也是同生產水平相聯繫的,消滅剝削有待生產力的高度發展。可見剝削是壹種自然歷史現象。因此,視剝削為罪惡的倫理價值觀作為對弱勢階級的同情是可取的,但以政治暴力剝奪有產者並加以專政則不是歷史唯物主義的態度。

第三,資本家作為「剝削者」不是它人格本質的全部,而只是它的壹個方面,而且,是非重要的壹方面;更為重要的是,它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組織者,投資風險的承擔者,生產經營的管理者,國內外市場的開拓者。總之,資產階級是資本主義社會化大生產的代表。馬克思對這壹階級的歷史貢獻所作出的評價與歷史與現實存在很大的距離。

第四,資本家與工人之間不能完全認為是對立對抗關係;在生產活動中他們更多地是互相協作關係。資本家是生產活動中的主導者,工人在生產中的作用是在資本家的主導下得以發揮的。他們互相矛盾、又互相依存,遂使資本主義社會持續發展。否則無法解釋目前中國三資企業的工人為什麼擔心失業,而不是害怕被剝削。

依此推論,可以認為:階級鬥爭雖然對社會生活會發生很大的影響,但社會發展、文明提升,更多的恐怕是在各階級之間和平關係中演進的。馬克思為了論證其革命與專政的政治結論,誇大了階級鬥爭的作用。正是這壹情結阻礙了他對諸多複雜問題的全面思考。

4、多數人可以對少數人實行專政?

認為多數人對少數人專政是「正義」的,這是不能容忍的謬見。早在古希臘時期,在城邦民主制時代,壹切由多數人說了算(所謂「民主是人民的統治」)就曾發生過迫害思想家與科學家的暴行。法國大革命雅各賓專政時期多數人暴政又奪去了許多人的生命。中國「文革」年代,億萬紅衛兵與造反派在毛澤東的鼓動下,以雷霆萬鈞之勢橫掃壹切,充分顯示了多數人對少數人專政的威風。但這還只是歷史上的壹些特例。通常情況下,以中國20世紀下半葉至今的經驗而言,所謂多數對少數的專政,是壹種地地道道的少數人以多數人(「人民」、「階級」「國家」)的名義,對多數人實施的專政。斯大林是這樣做的,毛澤東與他的後繼者也是這樣做的。由此可見,所謂無產階級專政是多數人對少數人的專政,實在是壹大謊言。列寧曾坦言,「在革命運動史上,個人獨裁成為革命階級專政的表現者、代表者和執行者,是屢見不鮮的事。」算是說了壹句大實話[19]。

在理論上還要辯清,多數為什麼無權對少數實行專政?在現代民主制下,無論多數與少數,都享有同等法權,任何人不能對任何人實施專政。在這種制度下,公民與被剝奪公民權的人都有嚴格的法律依據,壓根沒有「地、富、反、壞、右」、「黑五類」分子的非法律稱謂,也不能杜撰什麼「走資派」、「叛徒」、「特務」、「反動權威」之類的專政對象。這些,純粹是極權政治的產物。

現代民主的精髓在於:民主選舉或民主決策當然要遵循「多數決定」的原則,但反對與棄權的少數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從少數派的命運就可以看出專制政治與民主政治的本質區別:專制政治下,少數派受到歧視、壓制與迫害;在民主政治下,少數派的權利從不會被剝奪,無論在何時,他們都有提出反對意見的權利。保護少數人的權利,但受益的卻是全社會。因為多數可能出錯;先知先覺者總在少數者之中,少數的存在與作用是糾錯的重要動因。

5、「無產階級專政」是臨時的革命措施還是長遠的制度安排?

這種「專政」要「堅持」多久?馬克思對「無產階級專政」這壹重大問題的論述所留下的思想資料極少,主要是《哥達綱領批判》中的壹段文字(見「馬克思政治哲學的邏輯起點與理論框架」所引)。從這段文字來看,「無產階級專政」可以被理解為「臨時的革命措施」,因為馬克思說「革命轉變時期」「只能是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所謂「革命轉變時期」當然是壹個短暫的歷史時期,不可能被理解為漫長的歷史階段。然而同樣是根據這段文字,人們還可以將「無產階級專政」理解為「長遠的制度安排」。因為這壹「專政」存在於「在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的歷史階段,而人類到達共產主義社會必須經過長期努力。后壹種理解實際是今人將自己的認識加之於馬克思的。在馬克思看來,從資本主義社會到共產主義社會,並不需要經過壹個漫長的歷史階段。問題在於,馬克思的這種估計,已經被真實的歷史發展證謬,也因此,本來是在短時期中實行的無產階級專政,在後人那裡就演化為「無限期」堅持的專政了。由此看來,馬克思關於「無產階級專政」的時間概念也是極不明確的。

既然馬克思對無產階級專政缺乏應有的理論闡述與制度交代,既然他對歷史發展進程的估計與現實的歷史發展存在著明顯的誤差,那麼後人有責任對馬克思的「專政」論斷,無論在認識上和實踐上應當作出相應的調整,那就是:「專政」既不是權宜之計,也不是「無限期」的制度安排,應當將「專政」的政權模式轉換為適應社會存在階層差別、利益多元的權力構架,也就是:將壹個階級主宰之「專政」權力轉變為民有、民治、民享的公共權力;將依憑暴力的權力轉變為以法律為基石的權力;將無限、絕對的權力轉變為有限的受制約的權力;將以政治權力為中心的社會轉變為以公民權利為中心的社會。不要寄希望于永遠也到達不了的「彼岸」,重要的是在「此岸」,在現實中去爭得每個人應享有的公民權利。

五、「無產階級專政」的實踐走向

馬克思的國家觀和無產階級專政的設想,在實踐中還導致國家權力的集中,由於國家權力的高度集中,又導致權力的濫用和權力的腐敗。這裏只簡單分析國家權力的集中。

1、國家權力機構是通過暴力革命建立的,因而成了勝利者的「戰利品」。

民主制下,政府權力在每隔幾年的大選中和平更替這類規則,被專政國家完全摒棄。專政國家的政治首腦都是實際上的終身任職制,長期處於權力高位,享有無限和絕對的權力,對權力的專制和濫用勢不可免,而且難以遏制。中國目前在最高領導層任職上雖然結束了終身制,但卻創造了另壹種未脫專制本色、由前代領導人指定繼任接班人的「代際政治」。

2、階級專政從理論上說,是大多數對少數人的統治,工人、農民是國家的主人,民主是廣泛的人民民主,但權力的實際運作必然使之落入少數人之手。

由於缺乏民主機制,經過這種由階級專政「轉換」為少數人專政,國家的主人與國家權力機關完全脫節了,要使人民的意願在國家機關中得到體現,幾乎好比「蜀道難,難於上青天」。對此,列寧作了如下解釋:「無產階級的專政不能由包括整個這個階級的組織來實現」,只有它的「先鋒隊」「才能實現這種專政」[20]。

列寧的解釋,承認了「階級專政」在制度操作上的不可行性,它只是壹種「理論設想」,壹旦進入實踐層面,只能代之以少數人專政。然而,少數人專政如何確保階級專政的本色,即如何防止權力異化呢?列寧說,這些人是「先鋒隊」呀!先鋒隊專政(黨專政)難道還不能信任嗎?列寧的「先鋒隊專政」理論似乎可以消除權力異化的後顧之憂了。可見,列寧是以組織的先進性來擔保權力的純潔性,而不是以制度結構來防範權力的專制。這樣,列寧發展了馬克思的「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馬克思說,「階級鬥爭必然要導致無產階級專政」,在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之間,「只能是無產階級的革命專政」。列寧說,無產階級專政是由這個階級的先鋒隊——共產黨來實現。不過,列寧不是在民主的軌道上發展這壹理論的。後來,斯大林提出的「代理人」概念又發展了列寧的思想。應當說,「代理人」思想在列寧那裡已見端倪,這就是:「階級通常是由政黨來領導的;政黨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響、最有經驗、被選出擔任最重要職務而稱為領袖的人們所組成的比較穩定的集團來主持的。[21]」斯大林說的更明白、更徹底:「真正管理國家的並不是那些在資產階級制度下把自己的代表選入國會或者在蘇維埃制度下把自己的代表選入蘇維埃代表大會的人。不是的。實際上管理國家的是那些真正通曉國家執行機關事務和領導這些機關的人。如果工人階級真正想掌握國家機關來管理國家,它就應當不僅在中央,不僅在討論和決定問題的地方有自己的有經驗的代理人,而且在貫徹決議的地方也有自己的有經驗的代理人。只有這樣才可以說工人階級真正掌握了國家。[22]」斯大林的「代理人」理論是在告訴世人:蘇聯有了斯大林這樣「有經驗的代理人」,「才可以說工人階級真正掌握了國家」;有了斯大林這樣的「神」,什麼民主選舉呀,議會制呀,統統都不需要了;無產階級專政鐵板釘釘,人民的壹切都有保障了。對這樣的「代理人」妳們還不由衷的擁護、信任和崇拜嗎?

「代理人」理論使「無產階級專政」進壹步蛻變為赤裸裸的「個人專制」,由此還誘導出「個人崇拜」。顯然,這壹理論是對「主權在民」和憲政制度的反動。人們從「代理人」壹說中自然會聯想到「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三個代表」編造者自以為煞費苦心,官方的壹切媒體持續大肆鼓噪;2002年寫進了中共黨章,2004年又載入國家憲法,似乎是壹個偉大的創新。實際上,發明此說的人在斯大林的「代理人」理論面前應該感到慚愧。人們會懷疑,是不是對「代理人」說的抄襲,怎麼如出壹轍呢,在實質上也壹脈相承呀!無非是說,現在妳們有了我這樣英明、正確的代表,還不由衷地擁護我啊?所不同的是,有點具體化了。我不是某壹方面的代表,是「三個代表」;我不是普通的代表,是先進代表;我不是人民某些利益的代表,是根本利益的代表。「三個代表」無非是「專制」的別名,或者說,是俄共久加諾夫「三壟斷」的偽善表述。蘇共解散后久加諾夫醒悟到,蘇共垮台是因為它長期堅持「三壟斷」的制度:壟斷真理的意識形態制度;壟斷權力的政治法律制度;壟斷利益的特權制度[23]。今日的世界,專制與壟斷註定將成為明日黃花,「三個代表」的說辭和其他「法寶」都是徒勞的,決不可能阻擋民主的潮流。

上述分析表明,從階級概念這壹邏輯起點出發,其演繹進程是:階級——階級專政——黨專政——個人專政。歷史與邏輯的統壹如此默契,令人深思。不可否認,公共權力論在實施中也有諸多漏洞。它在18世紀直到20世紀上半葉的制度化實踐中也存在互相脫節的情形。這正是馬克思和列寧否定資本主義民主制的理由。馬克思指出,資本主義民主是法律上的平等而事實上的不平等。自由只是商品買賣的自由,勞動力買賣的自由。他們「生產得越多,自己能夠得到的就越少,就越貧困,工人在勞動中耗費的力量越大,工人所親手創造出來的反對自己異化的力量也就越是強大,人越是成為實現他人目的的工具,也就沒有自己的目的。[24]」列寧也批判資本主義民主對富人是天堂,對窮人是騙局和陷阱。是的,資本主義早期的民主制存在不少缺陷,如選舉制有著財產、性別等條件的限制,民主制只能被認為是「貴族」民主制。但對這種民主制缺陷的批判指向只能是民主制理論與實踐的某種脫節,應該要求克服民主制在實施中的不徹底性,而不是去否定民主制本身。比如,我們不能因為「主權在民」貫徹得不徹底而否定「主權在民」的原則,不能因為社會生活中的某些不平等現象而否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如此等等。資本主義民主無論是早期還是直至今天都不能被認為是白璧無瑕的管理人類的制度,但正如普列漢諾夫早在1918年的「政治遺囑」中所說,「資產階級民主,即使是打了折扣的,畢竟仍然是民主」;他還指出:「民主即人民的權力不可能是資產階級的,也不可能是無產階級的」[25]。無論如何,民主制畢竟比專制、比暴政要進步得多。我們不要忘記,正是在資本主義民主政治下,馬克思才可以潛心研究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揭示資本剝削勞動的秘密,並且可以公開出版主張以暴力推翻資本主義的壹系列著作。儘管馬克思壹生的經濟生活十分艱困,但他那自由的學術研究環境著實讓中國知識分子羨慕不已。

3、馬克思設想過人類社會的遠景,卻沒有思考過無產階級專政將會給社會帶來什麼後果。

馬克思從未對無產階級專政的危險性設防。他深入地研究「資本」的罪惡,卻沒有研究「權力」的兩重性。他對自由主義思想家們提出的政治自由與權力制衡的思想似乎不屑壹顧。他認為,對無產階級來說只有改變其階級地位才可能改變他的生存狀況,卻未回答,當這個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之後,人性中的貪婪之心在權力面前為什麼不會滋長?既然無產階級起來革命也是為了自身的利益,那麼革命成功之後,難道不會首先從勝利果實中索取回報?或許,馬克思在總結巴黎公社經驗時對此已有回答。這就是,為了防止政府官吏由社會「公僕」變為社會「主人」,公社採取了「兩項措施」。但是,略有常識的人都不難明白,這「兩項措施」在正常情況下是很不切合實際的。對政府官吏的「隨時罷免」談何容易!即使對官場進行監督也須有專門的法律與健全的制度保障。若真的可以「隨時罷免」,也足見其政治制度的不夠成熟(如「文革」時期,造反派可以任意奪權)。至於公社委員只「領取普通工人的工資」,若轉變成制度常規也只能說是壹個政治童話。如加以推行,效果如何?——或者不願去政府服務;或者消極怠工,得過且過;或者藉權力之便撈取灰色與黑色收入。人類為惡的智慧在權力不受約束的環境里,「無產階級」決不會比資產階級遜色。道理很簡單,因為他們都是人。

在馬克思的思想中存在上述重大疏漏,或許是因為在馬克思看來,無產階級是壹個無私的階級(它同私有制和私有觀念實行「徹底決裂」),因而寄予厚望。如果無產階級也是惟利是圖、見權望義,覬覦眼前物質利益而放棄遠大抱負,怎麼可能完成共產主義的偉業呢!馬克思在無意之中神化了無產階級。在他的思想中,把壹切愛與美好的東西都給了這壹階級,把壹切恨與醜惡的東西給了另壹階級。壹個偉大的「救世階級」——無產階級降世了。它向世界宣告,天降大任於我,未來由我們所主宰,英特納雄耐爾,壹定要實現!而無產階級之是否成熟,是否能實現解放全人類的使命,關鍵在於:第壹,有沒有正確的理論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第二,有沒有自己的先鋒隊組織領導本階級去進行偉大的鬥爭。自馬克思時代以來,這兩個條件也都具備了,而且不斷在豐富、發展和擴大。社會主義事業不斷地在壹些國家取得輝煌的成就,大有「東風壓倒西風」不可逆轉的大趨勢。然而,社會主義的發展,是壹步步地走向極端專制,而不是走向民主。馬克思的預言固然美好,現實中降臨的卻是壹次又壹次的災難!1848年馬克思曾宣告:「無產者在這個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鎖鏈。他們獲得的將是整個世界。」以後的實踐卻反其道而行之:人們得到的是壹條條鎖鏈,失去的則是整個世界。20世紀90年代,蘇聯解體,東歐劇變,社會主義制度在這些國家終於成為歷史。這些重大歷史事件,令人震驚,令人感慨,令人醒悟。馬克思、列寧的理論的正確性也因此受到了質疑。馬克思若地下有知,壹定也會反思自己的理論缺失。

蘇聯(1917—1991)與中國(1949—)的歷史都啟示著民眾:神化壹個階級(無比偉大),神化壹種主義(無比正確),神化壹個政黨與領袖(無比英明),以及神化壹種制度(無比優越),都是幼稚的,愚蠢的。因為神化的前提是否定自我,神化的結果是災難。妳越是神化某種對象物,妳就越是在褻瀆妳自己,結果必然會遭到這個對象物的任意玩弄。

結語:正本還須清源

毛澤東在回顧自己接受馬克思主義的經歷時說,從這壹學說中他只吸取了4個字:「階級鬥爭」。他忽略了他從這壹學說中吸取了更為重要的東西,即「無產階級專政」。早在建國前夕的《論人民民主專政》壹文中就指出,專政是「我們的公式」,「我們的主要經驗」,「我們的主要綱領」[26],是「不可以須臾離開的東西」[27]。1957年,毛澤東提出辨別「香花」和「毒草」的「六條政治標準」,其中第三條就是「有利於鞏固」這個「專政」。中蘇關係破裂並公開論戰時,毛澤東說,有兩把刀子,壹把是列寧,壹把是斯大林。現在蘇共丟掉了斯大林這把刀子,列寧這把刀子也丟得差不多了。所謂「刀子」就是「專政」。1966年,毛澤東親自發動、領導了「文革」,按毛澤東的說法,這場革命「對於鞏固無產階級專政,防止資本主義復辟,建設社會主義,是非常必要的」, 是「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1978年中共十壹屆三中全會宣告結束「以階級鬥爭為綱」,確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1981年中共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又徹底否定了「文革」,指出「文革」「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義上的革命或社會進步」。

否定「文革」,不但要否定其實踐與結果,還應當否定其理論根源;否定「文革」的理論根源不僅應該否定「繼續革命」的理論,還應當否定「無產階級專政」的概念。因為這場「繼續革命」的目的是為了鞏固無產階級專政,其性質又是「在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由此可見,所謂「無產階級專政」確實大有問題,應該在理論上認真清理與清算。理論清算應該從其邏輯起點――「階級」及「階級鬥爭」開始,這才算是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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