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時期憲政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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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時期憲政思想研究
【摘要】 五四時期的憲政思想是整個五四文化思潮的重要組成部分。五四時期的憲政思想是一場以知識文化界為主要推動力量,以思想倫理上的覺悟為旨歸,以學術爭鳴為基本方式的文化啟蒙運動,既繼承了辛亥革命以來的民主憲政精神,又萌生了充滿希望的新思潮。知識界對於人權、民主、憲法等問題做出的較為詳細的闡述和翔實的論證,體現出了鮮明的時代特徵和民族特徵。 五四啟蒙者對於人權問題的不斷探索是這一時期憲政思想的主要內容之一。五四前期的人權思想主要圍繞著自由、平等、獨立人格的主題,針對的是束縛中國國民個性與精神的封建禮教與專制獨裁;五四後期的人權思想則在各個流派的爭鳴中繼續演進,體現出了更多的救亡圖存的色彩。五四啟蒙者將人權與憲法相聯繫,人權與國權相比較,闡釋了人權以自由為核心,以平等為前提的基本理念,體現出了知識界對國民個體權利的普遍關注。 五四啟蒙者對於民主的吶喊始終是與對傳統文化的重估聯繫在一起的。他們從中國傳統的民本思想與民主思想的差異來解讀孔教與憲法的關係,從平等權的角度來反對專制,倡導一種國民參与和分享國家權力的體制與制度。「民主」是諸多開明知識分子夢寐以求的理想和為之奮鬥的目標,啟蒙者試圖從法學的角度對民主加以闡釋,並在學術論爭中不斷完善和修正自己的觀點。 憲法的真正實施離不開國民的參与,中國的國民必須具有現代化的人格才能滿足立憲政治的需要。國民成為制憲權的主體是憲法演進過程中的基本特點,表明了社會政治生活中國民的憲法地位。憲法從根本上是為了公民權利的保障與實現。針對當時政府所頒行的違反《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法律或條例,啟蒙者依靠所諳熟的西方近代民主國家所盛行的權利理論,批駁不合乎約法規定的法律條文,他們依託當時獨立的新聞出版事業,為維護國民的權利而據理力爭。這也是迄今為止,筆者所見到中國最早關於違憲審查問題的記載。 五四運動以後,以西方的人權民主為核心的憲政思想出現了新的走向,馬克思主義的傳入使一部分先進的知識分子開始尋找新的適合中國國情的憲政之路。馬克思主義者和自由主義者以各自的世界觀為依託,對中國的憲政發展提出了不同的見解併為之做出了不斷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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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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