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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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的基本特征
作者 中国网友
前言
本文属于漫谈性质的文章,汇集了不同的农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时代不同背景的中国农民的生活,充份的论述了中国农民的基本特征。
土改的本质
土改前农民是自由民,土改后不仅土地得而复失, 而且被牢牢地拴在土地上,逐渐变为壹种新式农奴, 国家则变成新的唯壹农奴主
数年前,前中国社斗院副院长于光远来香港演讲,题目的经济改革。他说:改革后, 大家生活得比过去地主还好。那时我们在陜北搞土改,不吃糠的就算是地主。听到此, 我第壹个念头就是:那妳们共产党人当年为什么要搞土改?進而想问:土改自然使地主 和地主的子孙倒了楣,沦为万劫不复的贱民,那农民呢?他们又得到了什么好处?
中国农民的悲惨状况终身难忘
我曾在我们四川安县的农村当过三年知青,这短短岁月为我壹生留下了许多终身难 忘的回忆,而最难令人忘怀的是中国农民的悲惨状况,而那已是土改后二十年了。不说 农民壹贫如洗,连温饱都未能实现。生产队中除了几家劳动力很强的,其他农民可以说 全年没有吃过几顿饱饭,连裁秧打谷子最吃重的农忙时候,也只能吃半干半稀的瓜菜饭。 在田里劳动时为填饱肚子,他们常摘未熟的豆荚生著吃;挖红薯壹边污壹边吃,吃得满 嘴唇污泥。而农民还告诉我,这日子已很好了。他们是与六○年时大灾荒相比。这个生 产队本两百多人,大饥荒饿死了壹百多,有的甚至是全家死绝。农民向我回述那段悲惨 可怖的日子时,仍余悸犹存。
那时每个赶场天,在我们生产队通往黄土场的壹个并不很陡的山坡上,总会发现壹 两具倒毙的尸体,都是饿得虚脱了的农民赶场回家,因衰竭无力气爬完这道坡,壹倒下 去就再也站不起来。那条山坡路我走过很多次。每壹次我想到我脚下的路上曾倒毙过很 多饿殍就背心发凉,甚至在夏季。
要把我听过见过的农民的悲惨故事壹壹写下来,需要写厚厚壹本书。
当过知青的人现在回忆起他们的苦日子总是充满自怜自哀,仿佛是世界最可怜的人, 其实比我们更可怜的是农民。当年许多知青面对比我们低下的农民常不免有壹种沾沾自 喜的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有时甚至可以用来平衡知青受屈的心理。
农子农孙被拴死在土地上
记得有壹次我和生产队队长及队上几个男社员有事上四十里外的县城,因为要上饭 馆,我带了粮票,而农民都是用帕子包了大米去换饭。我们知青是城里来的,因每年要 回家探亲为理由可以排了大米去公社调换粮票,但农民没有这种特权。在上街吃饭要粮 票的时代,我们安县的农民出路都是带着大米,用壹块布包了,然后到那种可以换饭的 乡镇小饭铺,用饭铺的秤小心秤个六两或八斤白米换壹碗没盐没菜的白饭。这种大米换 饭的方式只在乡镇小县城通行,在我长大的成都就从未听说过这回事。那次我就想,这 些农民如果要到成都怎么办?
这种制度的设计似乎已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他们的土地上了。我们生产队的农民的 活动范围几乎不超过方圆几十里,最远不过是到县城看病,或到邻近的德阳、绵阳这类 中等城市挑化肥,卖竹编箩筐。到城市生活是他们连想也不敢想的事。知青常以讥笑玩 弄农民的愚昧为乐,现在才明白这种愚昧是因为他们的贫困,以及被强迫隔绝于城市文 明之外的生态造成的。
两三年后,知青开始陆续回城。我有个男同学回城时,队上的男青年农民很羨慕他, 说我们这壹辈子只有在乡下完事了,男同学即回答他说,“因为妳们是龙(农)子龙 (农)孙嘛!”话很刻薄,但却是冷酷的现实。
壹直到人民公社解散,土地实行承包,农民才首次可以自由地前往城市,但他们被 城里人称为“盲流”(现在叫民工)。他们享受不到城里人的种种福利,干的却是城里 人不层于干的脏臭累话路,他们是城市中的边缘人,社会的二等公民。
前几日读贾平凹新出的自传小说。作者诉说毛泽东时代壹个陜西农家少年在贫穷, 在城乡分隔的歧视环境中挣扎奋斗的悲哀,令人伤感也令人深思。按那个时代的阶级分 类,贾平凹应该是翻了身的贫下中农,政治上的红五类,但是他们未感受到做人的尊严。
土改是农民命运的分水岭
某日与人闲聊,谈到农村改革,我突发疑问:怎么会是土地承包?土地不是土改时 已分给了农民,农民连地契都拿到了吗?后来参加互助组、合作社,农民不是拿土地、 拿犁具耕牛入股吗?就是后来成立人民公社,不是说为集制所有制,社员共有吗?现在 人民公社解散了,农民不是该拿回他们的土地?有人说,土地是国有的。那何时收归国 有,法律依据又何在?我以此询问过许多人,包括大陆的农业专家,但没有人可以回答。
这个问题太大,最好让学者们去研究,但我们却很容易认清这样壹个事实,即土改 前后农民的生态的戏剧性大变化。土改是中国农民命运的分水岭。土改前,农民可能没 有土地,但他壹定是自由的,他可以为甲地主做长工,或为乙地主做佃农,也可以不种田到城里打工做小生意,甚至可能因勤俭奋斗自己当上地主。在 走投无时也可以去当兵吃粮或落草为寇。土改后,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但两三年后土 地失去,而且随之失去的是自由,不能离开被限定的土地(合作社、公社生产队),不 能随自己意生产耕作,有个时期壹点自留地,多喂两只母鸡,当官的就会来割资本主义 尾巴。《中国青年报》记者卢耀刚在他的《大国寡民》壹书中说,“合作化不久,就是 高级社,就是人民公社,再加上户藉制度,农民被牢牢地管住了。”可以说土改前,农 民是自由民,土改后农民实际已逐渐成为壹种新式农奴,而国家成了最大而且唯壹的新 农奴主,大概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农奴主。
土改前租地主的佃农向地主交租,土改后全中国的农民向国家交公粮,不知公粮算 不算地租?
农民史无前例的被依附于土地
中国是几千年传统农业国,以农为本,农民从来是第壹等国民,近代工商业兴起, 务农仍然是不被人看轻的职业。我父亲解放前即因羨慕农家乐壹度萌生过下乡务农的贪 头(幸好未实行)。土改后至今中国农民的社会地位如何?工农差距与城乡差距如何? 有目共睹,已不必赘说,总之,如壹九五三年梁漱溟为农命所说,工人与农民“有九天 九地之差”。梁漱溟为这句实话受到周恩来的批判和毛泽东的当众羞辱。
土改似乎是壹出黑色滑稽戏,壹个大讽刺,也像壹场大骗局,打着平均地权耕者有 其田的旗号,用暴力血腥的手段无偿剥夺了几百万地主和自耕农(富农)的土地,让几 万万无土地的中国农民欢天喜地,但绕了壹大圈,最后竟变成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土地兼 并最大的土地集中。中国农民空欢喜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描述皇权之强大的 话首次真正成为不折不扣的历史现实。
后来这个大农奴主壹手酿造出惨绝人环的大饥饿,几千万农民在这场人祸中默默饿 死,竟然无灾民成群逃荒流窜城市,亦无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原因很简单,不是今天的 中国农民更逆来顺受,而是当今国家权力之网铺天盖地,密而不漏,为历史所未有。试 问当此现实,中国何处去寻水泊梁山?这场大劫难早已因几百万地主和自耕农土地被无 偿剥夺而成为全体中国农民无所逃遁的宿命。农民从土改中没有得到什么,除了奴役。
横征暴敛
县志是地方志最多的壹种,记载壹县之地理、经政、前事、人物、文化等五大类,细分为地域、气候、沿革、山川、关獈、里甲、圩市、城池、官署、学校、庙坛、亭阁、桥梁、物产、古迹、职官、兵防、食货、户口、田赋、风俗、前事、人物、科举、仕進、封赠、著作等内容。这么多的篇目肯定读不完,所以是选读。因为研究农民负担问题,着重读记载田赋的部份。
清代农民种田要交多少皇粮呢?对此,以广西容县为例。因为容县自明清至民国到现在,其沿革都未有改变,且我能够找到两部容县志,壹部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壹部是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关于清代容县的田赋,在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壹田赋》中有详细的记载。清代田赋有实物秋粮米、货币白银两部份,要感知清代的税率,要对大米的价格折算为白银的两,再折算为现代的人民币,需要使用到库平制、市制、国际公制三种计量单位。为方便计算,引用书中的数字全部改用现代记数法表示。各种单位换算包括:1库平斤=596.82克=16两,1两=37.7994克=10钱,1钱=10分,1分=10厘,1厘=10毫,1毫=10丝,1丝=10忽,1石=10斗=100斤,1斗=10升,1升=10合,1合=10勺,土地1顷=100亩,1清亩=0.9216市亩。壹九四九年后,田赋改称为公粮。因为当局推行统购统销政策,以很低的价格收购农民大量的“余粮”,所以统购统销制度下的余粮是田赋的扩张,与公粮合称“公购粮”。当局低价收购农民的粮食,也具有田赋的性质。
两部《容县志》里有壹大堆人口、土地、田赋、公购粮等数字,读懂这些数字的方法就是逐项验算。验算完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壹田赋》的计算量与壹个中学生壹个月的数学作业差不多。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则记载有壹九五零年之后,特别是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之后,当局疯狂地搜刮农民的粮食的具体数字。
壹、下则民田的田赋
清代容县有下则民田共161990.629亩[1],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2]的85%。
每亩征亩银0.009两[3],共征银
161990.629×0.009=1457.91566(两)(地亩银之壹)
每亩征折色秋粮米0.0428石[4],每折色米1石折银0.348两[5],折算为银两,得
0.0428×0.348=0.01489(两/亩)(每亩秋粮米折银之壹)
共征秋粮米
161990.629×0.0428=6933.1989(石)(秋粮米之壹)
秋粮米折银
6933.1989×0.348=2412.75322(两)(秋粮米折银之壹)
折色秋粮米1石科里甲、均徭、驿传、兵款(四差银)0.314两[6],征银数为:
0.0428×0.314=0.01344(两/亩)(每亩四差银之壹)
共征银
161990.629×0.0134392=2177.02446(两)(四差银之壹)
折色米1石加征胖袄、鱼线胶、药材、翎毛、铺垫、水脚银0.00813两[7],征银数为:
0.0428×0.008133=0.00035(两/亩)(每亩加征银之壹)
共征银
161990.629×0.00035=56.38771(两)(加征银之壹)
附:康熙五十年,容县丁人数4867.8丁,征丁银1031.278两。之后实行摊丁入亩政策,雍正五年奉文将丁银摊入地亩内征收,丁随粮纳,计每石民米该占丁0.727丁[8]。
如何丁银1031.278两摊入地亩内?按下则民田的折色秋粮米肯定是民米,共6933.1989石,折丁数为
6933.1989212×0.727=5040.4(丁)
又每丁征银0.21186两,得丁银数为
5040.43562×0.21186=1067.86669(两)(唯壹的丁银总数)
此数比1031.278两多36.58869两,无法再考究为什么有这壹差异,但把下则民田的秋粮米看作民米应是正确的。把1031.278两分到下则民田共161990.629亩内,得
1031.278÷161990.629=0.00637(两/亩)(丁银摊入田亩数)
把地亩银、秋粮米折银、四差银、加征银、丁银摊入地亩银相加,得下则民田科率为
0.009+0.01489+0.01344+0.00035+0.00637
=0.04405(两/亩)。(下则民田每亩征银数)
按当时1石秋粮米折银0.348两,转换为实物田赋是0.1266石/亩,即每壹亩田赋约13斤秋粮米。不过这仅是名义上的田赋,还要加入征收的成本,在后边有说明。
未加入丁银时的折色秋粮米折银加地亩银等项共征银
161990.629×0.03768=6104.08105(两)(下则民田征银数,未包括丁银)
二、清代田赋之上则归民职田的田赋
上则归民职田共292.914亩[9],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0.154%。
每亩征亩银0.009两[10],共征银
292.914×0.009=2.63623(两)(地亩银之二)
每亩科折色秋粮米0.3652石[11],每折色米1石折银0.348两[12],折算为银两,得
0.3652×0.348=0.1270896(两/亩)(每亩秋粮米之二)
共征米
292.914×0.3652=106.972(石)(秋粮米之二)
米折银
106.9721928×0.348=37.22632(两)(秋粮米折银之二)
科率
0.009+0.1270896=0.13609(两/亩)(每亩秋粮米折银之二)
地亩银加折色秋粮米折银两项共征银
292.914×0.13609=39.86256(两)(上则归民职田征银数)
三、清代田赋之中则官学僧道田的田赋
中则官学僧道田共2284.78亩[13],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1.20%。
每亩科地亩银也是0.009两[14],共征银
2284.78×0.009=20.56302(两)(地亩银之三)
每亩科折色秋粮米0.1656石,每折色秋粮米1石折银0.348两[15],折算为银两得
0.1656×0.348=0.0576288(两/亩)(每亩秋粮米折银之三)
征米
2284.78×0.1656=378.360(石)(秋粮米之三)
米折银
378.359568×0.348=131.66913(两)(秋粮米折银数之三)
科率:
0.009+0.0576288 =0.06663(两/亩)(中则官学僧道田每亩征银数)
地亩银、折色秋粮米折银两项共征银
2284.78×0.0666288=152.23215两。(中则官学僧道田征银数)
四、清代田赋之屯田的田赋
屯田共11761.72亩[16],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6.18%。
不征地亩银、四差银、不加征,每亩征折色秋粮米0.0734石[17],每石折色秋粮米折银0.35两[18],折算为银两,得
0.0734×0.35=0.02569(两/亩)(折色秋粮米折银之四)(屯田的科率)
征米
11761.72×0.0734=863.310(石)(秋粮米之四)
米折银
11761.72×0.02569=302.158587(两)(秋粮米折银之四)
五、清代田赋之附征田的田赋
附征田包括部份“下则归民田”和“猺田”,共14031.38亩[19],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7.37%。
不科地亩银、不科四差银,亦不加征,每亩仅征折色秋粮米0.0746石[20],每石折色秋粮米折银0.38两[21],折算为银两,得
0.0746石/亩=0.0746×0.38=0.02835(两/亩)(每亩秋粮米之五)(科率)
共征米
14031.38×0.0746=1046.7410(石)(秋粮米之五)
米折银
14031.38×0.02835=397.76156(两)(秋粮米折银之五)
六、对上述数字的验算
原文:“实征折色秋粮米9328.5895石,折银3287.194两[22]。”将各田亩征数用电脑中的计算器验算如下:
6933.1989+106.9722+378.3596+863.3102+1046.7409=9328.582(石)
2412.75322+37.22632+131.66913+302.15859+397.76156=3281.56882(两)
上述计算的结果,秋粮米比书中数字9328.5895石少0.0076石(7斤6两),折银数比书中数字3287.194两少了5.62518两,差异微小。
又原文:“实征地亩四差及续编胖袄鱼线胶铺垫水脚等银3714.7726两[23]。”将各田亩征数验算如下:
1457.91566+2177.02446+56.38770+2.63622+20.56302=3714.52708(两)
此数比书中数字3714.7726两少了0.24552两,也是差异微小。
又原文:“应征丁差银1031.2921两”[24],“合计地丁实征折色银8033.2595两[25]。”验算如下
3281.56882+3714.52708+1031.278=8027.37390(两)
差异微小,说明理解了书中各数字之间的关系。
验算结果与书中数字差异微小,说明基本理解各个数字的关系。
七、嘉庆年间提高田赋
雍正间容县的田赋,总计是8033.2595两,这是上交户部、工部(加征鱼线胶等银)的数额。收税的成本,比如办事的吏书的工食银、纸墨钱、将零粹银子铸成的标准银锭的费用,将银锭上解朝庭的费用等,全由民众分担。这些费用是有弹性的,成为县太爷和吏员贪污的机会,壹两加收七八钱是常例。对交税的小户,收税的吏员使用大戳计量,致二三分银收到二三钱银。大户交得多的,又有官设银店收取高额熔银费用。到嘉庆年间,田赋浮收现象非常严重。
嘉庆九年(1803年)四月,容县乡绅控于梧州府,状告官吏刻意多收田赋,知府下令禁官设指定银店,但仍未能控制。嘉庆十壹年,知府又再下令整改,仍未能控制。嘉庆十二年,书吏钟泰串通旧役,坐樻勒收,乡绅又控于梧州府。知府魏劄调怀集知县审讯二次,苍梧县令审讯二十二次,到十二月知府自审,查明其历年串同舞弊细节,并定下加耗比例为42%。秋粮米折银价,民米由0.348两/石提高到1.03两/石,职米由0.348两/石提高到0.3738两/石,官米由0.348两/石提高到0.403两/石,猺米不变(0.38两/石)、屯米不变(0.35两/石)[26]。民米折银价提高,应该是因米价上涨的结果,1.03两/石作为嘉庆年间正常年景的米价。
如何将提高的银数加入雍正年间的田赋之中?
下则民田秋粮米科率为0.0428石/亩,乘以增加值1.03-0.348,得
0.0428×(1.03-0.348)=0.0428×0.682=0.02919两(用电脑的计算器算出)
加入到下则民田原税率0.04405两/亩中,得
0.02919+0.04405=0.07324两/亩(用电脑的计算器算出)
上则归民职田秋粮米科率为0.365石/亩,乘以增加值,得
0.365×(0.3738-0.348)=0.00942(两/亩)
加入到上则归民职田原货币税率0.13602两白银/亩中,得
0.13602+0.009417=0.14544(两/亩)
中则官学僧道田秋粮米科率为 0.165石/亩,乘以增加值,得
0.165×(0.403-0.348)=0.00908(两/亩)
加入到中则官学僧道田原货币税率0.06642两/亩中,得
0.06642+0.00908=0.07550(两/亩)
屯田之税率不变仍是 0.02569两/亩。
附征田之货币税率不变仍是 0.02835两/亩。
按梧州府批文加收42%之后,各田真实税率分别为:
下则民田0.10340两/亩;
上则归民职田0.20652两/亩;
中则官学僧道田0.10720两/亩;
屯田0.03648两/亩;
附征田0.04025两/亩。
上述结果才是容县嘉庆年间的真实田赋,其征税成本由业主负担。如以以货币形式对比,嘉庆年间的田赋比雍正年间的田赋高得多。但是从秋粮米折银的角度看,雍正时每石秋粮米折银0.348两,嘉庆时下则民田秋粮米折银1.03两/石,即米价提高了。比如以下则民田的真实税率進行实物和货币对比比较,雍正时下则民田名义税率为0.04405两/亩,加42%得真实田赋0.06264两/亩,按当时每石秋粮米折银0.348两,实物田赋为0.17999石/亩;嘉庆时,下则民田货币田赋为0.10340两/亩,按每石秋粮米折银1.03两,得实物田赋为0.1010石/亩。可见,经雍正到嘉庆壹百年间,货币形式的田赋提高了,但是由于米价上涨,折算这实物后田赋反面降低了。
容县的坤绅在嘉庆时状告官吏刻意多收田赋,出了大力,所以该项田加税少,秋粮米折银由0.348两/石提高到0.3738两/石,差不多没有提高,但该项田的部田赋原来就比较高,在嘉庆时提高田赋后,上则田也还是比下则民田的田赋高得多。
按各田比例,用加权平均公式计算平均田赋如下:
0.10400×85%+0.20652×0.154%+0.107203×1.20%+0.03648×6.18%+0.04025×7.37%
=0.08840+0.00032+0.00129 +0.00225+0.00297
=0.09522(两/亩)
清代容县的平均田赋有多高?可以从银两、秋粮米化为人民币去感知。0.09522两白银,乘以37.7994换算为现行的国际单位,得3.5994克。按2012年12月22日折银每克6.060元人民币,值人民币21.81元。按嘉庆时米价1.03两/石,0.09522除以1.03得 0.092450石,即是9.2斤秋粮米。这是库平斤,乘以1.2换算为市斤,得11.04市斤大米。除以0.7换算为稻谷,得15.77市斤稻谷。人民币21.81元/亩和15.77市斤稻谷/亩的两数相除,得每市斤稻谷的价格为 1.38人民币元,这与二零壹二年十二月的中国稻米市场行情基本相符。
通过白银的价格将清代的田赋折算为实物的稻谷的市斤,是为了与壹九五零年后的公购粮進行比较,因为公购粮是收实物的。
咸丰四年至同治三年,容县会党首领割据容县城,所有地亩粮米各册荡然无存。同治四年,知县徐延旭令民自报田亩,只征得六千余两。之后,知县陈师舜组织查田,全部田亩改为民田,分九个等级,将原额8033.259两分摊,不再加入嘉庆年间提高下则民田折色秋粮米折银部份,另加42%征收[27]。
八、代替清代田赋的公购粮有多高?
因为民国时期连年内战外战,所以民国壹朝不是壹个正常的朝代,田赋肯定高于清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代的田赋改为公粮,且全为实物形式。另外,当局又实行统购统销,大量低价收购对农民的粮食,名义上是收购农民的余粮,对田赋進行十倍以上的扩张。虽然叫做收购,但价格只有真实价格的壹半。官方不断提高农民的“卖粮”任务,而且把大多数粮食调出。成立人民公社之后,农民因为失去了土地所有权,也失去了对于粮食这壹重要财产的处分权,当局需要收购多少粮食,只需给干部们下壹道命令,农民的粮食就会顺利“入库”。
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写道:
“1955年上半年开始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根据农户土地的数量、土质和自然条件优劣,评定出单位面积常年产量,然后从定产数中扣除种子、口粮、饲料三项后即为余粮。国家定购余粮80%~90%,对于富农的余粮定购率适当提高到95%,统购数量在正常年景下三年不变。全县11个区146个乡镇,粮食常年定产103123.8万公斤,三项扣除后有余粮1789.57万公斤,定购1467.79万公斤,为余粮82%,平均每人负担43.6公斤。[28]”
用“粮食常年定产103123.8万公斤”这壹个数字,和1954年容县的的田亩(水田)数349600亩,计算得单位面积产量为
1031238000÷349600=2949.77(公斤/亩)
这个结果结果吓我壹跳,亩产水稻2949.77公斤是天文数字。怀疑是错了小数点的位置,应该是10312.38万公斤,平均亩产可能是294.977公斤。查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壹九五五年,容县全县水稻平均亩产为290公斤[29]。在壹九五零年代没有化肥的条件下,水稻的单位面积产量不会有大增加,可以把103123800公斤这个数字看作是1950年代容县年度粮食总产量。用年产粮食103123800公斤这壹数字,计算容县农民年人均可支配粮食是多少?
壹九五五年,容县征公粮9690500公斤[30],人均负担为27.70公斤,亩均负担为27.72公斤。“收购余粮”14677900公斤[31],人均负担为41.96公斤,亩均负担为41.98公斤。公购粮合计24368400公斤,人均负担69.67公斤,亩均负担69.70公斤,或139.4市斤。
当年人口数为349779人[32],田亩数为349600亩(同上年,田亩两年记载壹次)[33]。先是每亩留种25公斤,乘以田亩数,得种子粮总数为
25×349600=8740000(公斤)
再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种子,得
103123800-24368400-8740000=70015400(公斤)
全县人口349779人,1950年代容县农业人口比例为95% 左右[34],去掉非农业人口,则农业人口数大约为332290人,人平均可支配粮食数为
70015400÷332290=210(公斤/人)=420(市斤/人)
稻谷磨成大米,出米率为70%,420市斤磨出大米294市斤。每年365天,每天只有0.8市斤大米,肯定是吃不饱的,0.80市斤大米只够成年人壹顿饭。读过上述数字,也就知道自当局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之后,容县农民就没有吃饱饭的可能了。
壹九五六年,征公粮9062000公斤[35],人均负担25.61公斤,亩均负担26.54公斤。“收购余粮”无数据,而按1955年定下的“壹定三年不变”之说法,应该和1955年相同。
壹九五七年征公粮公粮9723000公斤[36],人均负担26.83公斤,亩均负担28.47公斤。“收购余粮”14310000公斤[37],人均负担39.49公斤,亩均负担41.90公斤/亩。公购粮合计24033000公斤,人均负担66.32公斤,亩均负担70.37公斤,或140.74市斤。
当年人口数为362337人[38],田亩数为341500亩(取上年数据)[39]。
每亩留种子25公斤,乘以田亩数,得种子粮总数为
25×341500=8537500(公斤)
再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24033000公斤、种子8537500公斤,得容县农民壹年可支配的粮食数量为
103123800-24033000-8537500=70553300(公斤)
也按农业人口比例为95%,乘以人口数362337,得农业人口数
362337×0.95=344220(人)
年人平均可支配粮食为
70553300÷344220=205(公斤/人)=410(市斤/人)
因为人口增加和耕地减少,人均可支配粮食比上年又减少。
壹九五八年,由于人民公社的建立,当局对于农民的粮食進行掠夺的过程更加容易了。全年征公粮9749000公斤,人均负担26.68公斤,亩均负担29.80公斤。“收购余粮”28150000公斤,人均负担77.045公斤,亩均负担86.06公斤。公购粮合计37899000公斤,人均负担103.73公斤,亩均负担115.86公斤。
壹九五八年人口数为365361人[40],田亩数为327100亩[41]。农民人均可支配粮食是多少?
每亩留种子25公斤,乘以田亩数得
25×327100=8177500(公斤)
再仍然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37899000公斤、种子8177500公斤,得容县农民壹年可支配的粮食数量为
103123800-37899000-8177500=57047300(公斤)
也按农业人口比例为95%,乘以人口数365361,得农业人口数为
362337×0.95=347093(人)
年人平均可支配粮食为
57047300÷347093=164(公斤/人)=328(市斤/人)
农民年壹年只有328市斤稻谷,229.7.4市斤大米,每天只有0.63市斤大米。
对于这几年对农民粮食的掠夺,《容县志》写道:“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粮食由大队统壹管理,以大队为单位交纳公购粮。当时,受‘大跃進’影响,浮夸风盛行,队与队之间互打高产擂台,放‘高产卫星’,虚报粮食产量。‘容县高产卫星’最高亩产上报1.5万公斤,参照浮夸数对粮食進行大收大购。1957年粮食征购实际入库1431万公斤,1958年下达任务3005万公斤,完成2815万公斤,比1957年增购96%;1959年又下达任务3286万公斤,入库3602万公斤,比1957年增购151%。全县1884个集体食堂,实行粮食供给制,壹日三餐集中开饭,又吃了过头粮,加上大办钢铁,大办水利也耗用了不少粮食。造成1959~1961年粮食紧缺,出现严重粮荒。粮食缺,肉类少,农村人口普遍营养不良,不少地方出现水肿、干瘦、妇女子宫脱垂、小儿营养不良等病症以及不正常死亡现象[42]。”
壹九五九年征公粮9703000公斤,人均负担26.79公斤,亩均负担29.66公斤。“收购余粮”36020000公斤,人均负担99.44公斤,亩均负担110.12公斤。公购粮合计45723000公斤,人均负担126.28公斤,亩均负担139.78公斤[43]。当年人口数为362228人[44],田亩数为327100亩(取上年数据)[45]。每亩留种子粮25公斤,乘以田亩数327100亩,得种子粮总数为
25×327100=8177500(公斤)
再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45723000公斤、种子8177500公斤,得容县农民壹年可支配的粮食数量为
103123800-45723000-8177500=49223300(公斤)
也按农业人口比例为95%,乘以人口数362228,得农业人口数为
362228×0.95=344117(人)
年人平均可支配粮食为
48869800÷347093=141(公斤/人)=282(市斤/人)
282市斤稻谷可以磨出197.4市斤大米,每人平均每天只有0.54市斤大米。
每天只有半斤米下肚,肯定饥饿到极点,有人饿死是肯定的。1959年到1961年,容县连续三年人口减少,平均年增长率是—19.02‰。1958年有人口365361人,1959年有人口362228人,比上年减少3133人。1960年有人口346502人,比上年减少15726人。1961年有人口344904人,比壹年减少1598人。三年累计减少人口人20457人[46]。
用数字進行对比,是最能够说明问题的科学方法。清代虽然有地主,但是壹县之粮食即使有很大部份转到地主手上,也还是大部份留在地方。毛泽东登基之后,田赋全部收取实物,然后将大量的粮食外运。清代在嘉庆后,容县田亩的平均田赋是0.0952两/亩,按嘉庆时米价折合实物秋粮米是12市斤/亩,或者稻谷17市斤/亩,而壹九五九年公购粮是139.78公斤/亩,即279.56市斤/亩。再严格地区分壹下清亩与市亩,按1清亩等于0.9216市亩,以清亩计算容县壹九五九年的公购粮,为257.64市斤/亩。这两个数字,反映了两个相隔四十年的朝代的田赋和高低简直是天壤之别。在清代,土地所有人向朝庭交纳的田赋是15.77市斤稻谷/亩,而在壹九五九年的公购粮是257.64市斤稻谷/亩。注意到从清代到壹九五零年代,中国大陆尚未有化肥使用,粮食单位面积产量的增加不会很大,最多每亩增加数十斤,但是田赋却增加二百多斤。请记住壹组数字,清代容县的田赋是每亩16市斤稻谷,壹九五九年的公购粮是每亩257.642496市斤稻谷,农民负担的公购粮是清代田赋的十六倍。直到算是回归“正常”之后的壹九六零年到壹九六九年,容县年平均公粮8242000公斤[47], 年平均收购余粮16396500公斤,公购粮合计24638500公斤[48],亩负担82公斤,即160斤[49],是清代田赋的十倍。可以想象,从壹九四九年到壹九七九年的三十年时间,当局从农民手中护取的公购粮折算为白银,已经大大超过满清二百七十年的田赋的价值。
壹九四九年以来,毛泽东统治集团对于中国农民的横征暴敛的很多数据,就写在各地用简化字编写的县志里。毛泽东的暴政,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记载着,虽然被刻意淡化,但仍然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暴政记录之壹。这壹段已经过去了五十多年的历史,在不久的将来肯定要被清算。
索 引
1.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田分九等,下则民田包括下上则、下中则、下下则三等,为低等级之田。
2.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3.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4.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5.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6.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7.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8.光绪二十三年《容县志》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第1页。
9.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0.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1.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2.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3.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4.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5.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6.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7.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8.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9.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20.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21.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22.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3.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4.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5.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6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6页。
27.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6页。
28.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附该页图片(局部)
29.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三章《农业生产》第三节《作物种植》。
30.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31.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32.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33.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34.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 第三章《人口构成》第二节《行业职业构成》。
35.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36.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37.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38.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39.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40.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41.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42.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43.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44.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45.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46.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在第三篇《人口》 第二章《人口变迁》 第壹节《自然变动 容县历年人口自然增长情况表》中是减少11623人。
47.取十年平均数,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48.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 第壹节《粮食统购》。
49.按壹九六四年水田亩数计算,忽略清亩与市亩差异。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土地制度
摘要: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属性实际上构置了壹个陷阱:人们往往只注意到表面的使用权,而背后的所有权却被掩盖了。在征地过程中,农民表面上只是卖掉了使用权,但实际上是连同所有权壹起让渡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是明的,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是暗的,而拿走使用权就拿走了所有权才是最要命的。这正是农民失地贫困成为“三无”人员和“圈地运动”愈演愈烈的制度根源。
关键词: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农地征用农地股份制
随着社会转型和农村改革的发展,围绕农村土地制度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随着城市化進程的深入,农地被大量征用及其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更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那麽当前的农地制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围绕农地制度产生的壹系列问题为什么愈演愈烈?
壹、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特性: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理论根源
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实现形式。土地是农业生产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农村集体所有制最主要的就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中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从理论上说,农村集体是由农民组成的,集体所有就是农民所有。但深究农地集体所有制运作的实际过程就会发现,集体所有与农民所有并不是壹回事,原因就在于农地集体所有制是壹种特殊形式的所有制。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虽然法律上是土地的主人,但实际上他能把握和切实感受到的却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在壹般所有制中,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是简单直接的:所有权决定和产生使用权,使用权根植于或依附于所有权。但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中两者虽然背后的连接实实在在--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正是基于其集体所有权才获得的,但表现出来的却是像雾像雨又像风,虚无飘渺,扑朔迷离。从理论上看,好像是农民的农地集体所有权产生了他的农地使用权,但实际上农地集体所有制的特殊性却起到了隔断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链接的作用。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规定是“农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经营”,这造成了壹种假象:集体掌握所有权,农民行使使用权。两种权力“井水不犯河水”,各自独立行使。这已经是严重的误解,但更严重的问题还在后面:集体本来是由个体农民构成的,集体的权力来自于农民的权力。但壹旦以集体的名义存在的时候,集体好像成了壹个独立的东西,“外在”于具体的农民之外,可以独立存在并行使所谓属于集体的权力--土地的所有权。似乎农民有了使用权就是妳的土地权益的具体表现或体现,是妳的所有权权益的实现结果,好像使用权就是农民在这种所有制中的全部权力,所有权是别人--“集体”的事情,有了使用权妳就不必再关心所有权了,两种权力互不统属。这样,农地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演变成了两种互相分裂的权力--农民的使用权和集体的所有权(处置权)。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就此失去了对自己土地所有权应有的敏感。但问题在于在所有制中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两种权力是不平行的:所有权决定使用权,使用权依赖于、受制于所有权。放弃所有权的诉求必然意味着经济利益上的被剥夺。农地集体所有制的这种制度特性正是导致当前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被肆意侵犯的制度原因。
在实际的征地过程中,土地征用的巨大热情当然首先导源于严重偏低的土地价格。但在人地矛盾如此尖锐的中国,征地补偿价格为什么会如此低廉?除了其他原因之外,实际的或潜在的逻辑之壹就是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征地壹方购买支付的,或者确切地说,农民卖出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征地壹方付出代价得到的也确实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因为作为交易壹方的农民,土地的所有权并不由他个人直接控制和掌握,他能够拿出来交易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所以至少表面看来那些“正常”的征地过程是壹个“公平”的交易过程:征地壹方用壹个相当低廉的价格购买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农民以壹个双方基本认可的价格卖了自己对那块土地的使用权。双方交易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当然要比所有权低廉。
然而在这个表面平静的现象背后壹个巨大的事实却被悄然掩盖了:属于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哪里去了?
表面上看,在征地过程中买方购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农民卖出的表面看来也是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是以背后的所有权为基础的,所有权在形式上又以使用权为凭证和依托。使用权实际上是壹个符号,代表着或体现著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这个符号在其他条件下也许没有特别的意义,但农地集体所有制却赋予它极为丰富的内涵。当征地行为发生的时候,征地壹方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仍然是壹般的土地使用权,但对于处于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来说,他卖出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就丧失了土地所有权。也就是说,征地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对交易双方是不对等的:对征地壹方来说,他交易的就是他得到的,始终是土地的使用权;但对农民壹方来说,直接交易的是土地使用权,但壹旦交易完成,农民失去的实际上不仅是土地使用权,还包括隐身在使用权背后的土地的所有权,是以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为主的全部土地权益,而且是永久失去!
在这里,农地集体所有制的特定制度属性实际上构置了壹个陷阱,在这种制度设计下,人们往往只看到甚至只感受到表面的土地使用权,而背后的土地所有权却被掩盖了:表面上看,农民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是以背后的人人有份的集体所有权为后盾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壹般逻辑是所有权决定使用权,但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真实逻辑却是所有权“依附”于使用权,“挂靠”在使用权的名下。使用权丧失(卖掉)以后,所有权也就无处寄托和体现了。所以,农民表面上只是卖掉了使用权,但实际上是连同所有权壹起让渡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是明的,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是暗的,而拿走使用权就拿走了所有权才是最要命的。对于农民的土地权益来说,这才是农地集体所有制最为重要和本质的制度特性,也是农民失地贫困成为“三无”人员(无业无地无保)和“圈地运动”愈演愈烈的病根。
当前征地过程中按照原用途确定补偿标准本身就是建立在这种不合理的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基础上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是土地的所有者。但按原用途计算补偿价格表明,无论是征地壹方还是官方都没有把农民当作土地的所有者对待,补偿价格并没有包含所有权,而只是支付了“原用途”的价格。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买方是按照耕地的原用途计算并支付买价,但在买卖行为发生后农民已经不可能再按原用途使用这块土地,即原用途已经结束。土地在未来的产值与原用途已经没有关系,不能再用原用途推算。特别重要的是,在买卖行为发生后,农民失去的表面上看是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比所有权低的价格购买。但问题在于,使用权丧失以后农民的对这同壹块土地的所有权也就没有了。所以,认为购买的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就可以相对低价并不合理。这种认识显然正是受了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蒙蔽,在征地壹方,则是不自觉或无意识地利用了这个陷阱。
当农民丧失所有权以后,意味着他已经永远不可能获得土地可能的用于其他用途的收益,土地在未来的可能的增值已经与他永远无关。按照壹般的所有权的逻辑,本来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他应该是有权分享土地的未来收益和增值的。而实际上,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的未来增值已经不是壹种潜在的可能收益或不确定收益,而是壹种稳定的可预期收益。所以征地行为对农民土地未来收益的剥夺不仅是对农民的可能剥夺,而且是现实剥夺,或者对农民看得见的未来的实实在在的剥夺。因此,鉴于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这种特殊关系,征地过程或土地交易过程必须考虑农民的当前农业收益以外的那些潜在收益或可能收益,并把这些收益作为土地定价的重要依据,否则就是对农民的剥夺或抢劫行为。
在关于当前征地问题的讨论中,除了征地壹方,几乎社会各界都认为当前的征地补偿价格太低,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成为共同的呼声。但有关各方却都没有发现补偿太低的根本原因究竟在哪里。所以就频频纠缠于所谓的“前三年产值”的多少倍这样的枝节问题,甚至国家救济失地农民的政策也只是专注于提高这个倍数和标准,延伸的做法也不过是关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细节。但从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属性看,这根本就是不得要领。离开或看不到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放弃土地所有权的诉求,执著于派生的使用权永远不可能根本解决失地农民的贫困破产,也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圈地”运动的扩张和土地腐败的蔓延。
由于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或能直接把握的只是使用权,农地所有权虽然也属于农民,但由集体行使或代行,并不直接由农民个人掌控,农民对农地所有权没有概念或感觉,所以才“崽卖爷田心不痛”。农民卖地好像是卖的别人的地,没有农民觉得自己卖了自己的地。农民说卖了自己的地,也不过是说卖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或卖了自己使用的那块地。在农村,农民所谓的“自己的地”实际上都是指的属于自己使用的那块地,农民从来不把土地看成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在农村当征地过程发生,农民在被拿走土地的时候,他感到的只是使用权的丧失,是以后没有地种了,并没有把这个问题上升到财产权的高度认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财产权也没有了,自己的土地永远成了别人的。专家学者们也只是看到了表面的现象,关心农民以后的生计,但为什么造成生计困难却没有想到根在农地所有权的暗地流失。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陷進了农民,也陷進了专家和学者。
改革开放以来仅农地征用壹项农民就损失了数万亿元人民币。这种对农民的巨大剥夺之所以能够发生,地方政府成为市场主体是原因之壹,而在理论上的合法性却有赖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正是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使得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和农民纷纷迷失,对地价失去了根本的判断力,丧失了“基准价”,進而丢掉了抗衡征地暴力的根本武器。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虽然法律上是土地所有权的实际承载者,但实际上他能把握和切实感受到的只是使用权。土地所有权虽然法律上或理论上属于农民,但他无法直接和实际操控和行使。由于与所有权的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农民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再加上农村组织制度上的缺陷,相对于征地壹方,农民的抗争处于明显弱势,在与征地壹方的博弈中,农民“师出无名”,几乎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很难有效抗衡和抵御外部对自己土地权益的这种侵犯。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征地过程中农民感受到的只是使用权的丧失,而实际上他的所有权也已经壹并丧失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而征地壹方及相关各方却无意间利用了这壹制度陷阱肆无忌惮地获得巨额暴利。由于没有发现低价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予以抵制,所以尽管普遍认为地价偏低,却拿不出有力的论据反对。结果补偿价格就只是在具体的青苗估算等细节问题上纠缠,即使农民壹方占有上风也不过蝇头小利,买方即使再“大度”也仍然是巨大的赢家。征地运动愈演愈烈,表面上或直接的动因是低价刺激,实际上农地集体所有制下所有权与使用权关系的特殊性才是“圈地运动”疯狂扩张的根本原因。前者提供了征地运动的巨大动力,而后者剥夺了土地主人保护土地的合法权力和最强大的武器。
二、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实践逻辑:农民是怎么丧失所有权的?
1、土地卖了比自己种著合算,所谓谈判也就是“蒙事”
有研究人员在山东泰安、淄博、滨州等地的农村调研同样证明了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巨大危害:尽管农民普遍对自己在土地交易过程中的无权强烈不满,但同时却又觉得真要较真自己又理不直气不壮:因为“土地是国家的”,自己只是受权使用。何况土地在自己手里1亩地1年收入也不过几百块钱,搭上时间和精力,还要承担市场风险。卖出去弄好了就是几万块,还可以省出时间出去打工。所以农民觉得即使卖得低点也比自己种著合算。
所以就出现了这样的怪事:农民壹方面认为地价太低,卖地卖得心疼,另壹方面却又想方设法、甚至偷偷摸摸去卖地。在滨州某县调查时笔者就多次听说这样的事情:壹旦听说某单位要买地,周围的农民就会千方百计托关系找朋友与买地方接洽,希望能把自己的地卖给对方。征地过程成了典型的买方市场,征地壹方姜太公钓鱼,根本不愁买不到地。农民在土地交易中甚至唯恐自己开价高了吓跑了开发商,做不成这笔买卖,卖地农民自降地价,自相残杀的事情时有所闻。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当有人来征地的时候)“谁有本事谁使,谁卖了谁沾光”。
土地征用的过程特别是对于那些非公益性质的征地过程来说,本来应当是壹个完整的市场交易过程。但在实际的征地过程中,交易双方谁也没有真正的市场交易的概念。不仅官方和以官方为后盾的开发商如此,甚至在农民自己看来所谓谈判也就是“蒙事”,多弄壹点是壹点。本来专家学者们还以为征地补偿价格太低,竭尽全力为农民奔走呼吁,但作为当事人的农民自己却反倒好像捡了便宜,得了不义之财,即使谈判抗争也是“外强中干”--做做样子吓唬吓唬开发商,争取多“蒙”点钱,对方要是真的顶住,农民自己就会主动妥协让步。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下,表面看好像是因为土地产值农民自己种不如卖了合算,实际是因为农民没有所有权,农民的“算计”只是在土地使用权的圈子里转悠。结果就是农民再“精明”也注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为即使他算计到骨子里也只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而最重要的土地所有权并未進入他的视野。今天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对土地所有权根本就没有感觉,这与土改前农民拿土地当命根子很不壹样。特别是那些40、50岁以下的农民从来也没有意识到土地对自己的就业、保障等的重要性,或者意识到了也认为那不是自己的东西,根本靠不住,不如趁著开发的机会先拿到现钱再说,免得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这个店。至于拿到现钱以后靠什么活命,特别是年老、有病和发生意外以后怎么办根本就不去想,或者想了也认为不可能靠土地去解决。因为在土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下,农民从来就没觉得这是自己的东西,又怎么可能指望它颐养天年?“卖了钱装到自己口袋里,不卖土地是村里的,最多归自己耕种,妳说哪个合算?”
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明目张胆地不经农民同意就擅自征地,表面上是“漠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侵犯农民权益,实际上更根本的原因在于在这些官员的潜意识里,土地是“公家”的,政府(也就是他们这些“父母官”)就有权力随时决定土地的命运。既然土地是“公家”的,和妳商量是给妳面子,给妳补偿是对妳恩赐,“别给脸不要脸”(这是壹些征地官员挂在嘴边的话),要犯还嫌饭凉,毛病不少!甚至连小浪底水库这样举世瞩目的国家重点项目土地征用手续都不合法,[1]由此可见当前土地制度的欺骗性有多大。
2、“村民们对土地权利的归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
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在经济上直接构成了对农民的剥夺,更严重的后果还在于它在观念和思想上的毒害。据研究表明,“村民们对土地权利的归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田又不是妳的嘛,属于集体的,划给妳,只是暂时妳在使用”。[2]本来,宪法明确规定农地集体所有,但这种特殊的所有制造成的陷阱却给农民造成了这样的印象:农民集体所有不等于农民所有。土地是属于集体的,不是妳自己的!那个集体对于构成它的农民来说成了“彼岸”,成了壹种异己的力量。“在土地管理法对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明确规定下,农民(已经)不可能宣称其个人对土地有着某种所有权”;[2]同时,“在强势的政府面前,亦不可能通过指责政府行为与国家政策相背离来提升其谈判地位,……农民在无法以所有者身份跟镇政府讨价还价的条件下,所采取的策略即是变通交易原则,将对土地产权的诉求转变为对基本生存权利的要求”。“生存权成为农民在面对地方政府时最为强硬的权利诉求”。[2]于是出现了壹种与壹般市场交易迥异的奇怪现象:农民讨价还价的理由往往并不是直接指向土地买卖的市场交易过程本身,而是交易过程中的程序瑕疵;农民抗争的最有力的武器不是交易显失公平,而是自己在土地被征用以后的基本生存权力这壹道义武器--其实这也正是实际过程的真实写照。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基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农民不可能直接向政府提出产权要求,而是(只能)策略性地将其转变为对基本生存权利的诉求,它成为农民与政府讨价还价的最为强硬的道义武器”。[2]但问题在于,“在与政府(国家)的交涉中,基本生存权固然是最为强硬的理由,但它的基本性同时也意味着它极低的阀限”。[2]于是农民的抗争从开始就决定了结果,“给妳涨了壹点,妳再去闹呢,也莫得好大个理由了”。[2]农民抗争的目标不过是最基本的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力,而实际上,绝大多数抗争甚至连这个最低目标也没有实现。
另外,农民在这里对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土地权益时使用的这个“闹”字传神地表达了在集体所有制陷阱下农民所受到的深刻毒害:连农民自己都把自己正当的维权抗争看成了“闹”,就更不用说外界特别是地方政府和官员们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了。其实真实的情况远比这糟糕: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陷進了农民,连专家也被搞得晕头转向,有人,在集体所有制下,“如果农民作为个体,其拥有的仅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绝非所有权或者说产权”。[2]所有权的承担者就只剩下了那个虚幻的共同体形式了,内部所谓集体的代表和外部政府与开发商等各种觊觎农地权益的势力争先恐后、肆无忌惮地攫取和掠夺也就不足为奇了。
3、倒逼还是内生?
有研究人员认为,相对于被征地的农民,作为农地流转中介的(地方)政府与城市土地开发商之间有更多利益上的相互依赖性,也更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这种关系“倒逼”到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中来,农地产权就会丧失任何规则的保护,就出现了现在经常见到的局面,政府总是站在开发商壹边,在征地时千方百计压低地价,降低征地补偿费的标准。解决的办法是掐断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3]
这好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掐断了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就能保证失地农民的权益吗?另壹个问题是,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能掐断吗?
其实对农民来说,征地过程实际上分成了两个过程:外部性过程和内部性过程。相应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利益受损既有外部性原因,也有内部性原因。在外部,征地过程表现为土地所有者即农民(集体)与征地壹方(地方政府和土地开发商)的关系;当这个关系结束,土地所有者壹方拿到补偿款或卖地款以后还有第二个过程,即收益在“集体”内部的分配问题。实际上,这两个过程都可能对农民的土地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其中的任何壹个过程失控都足以构成对失地农民的致命剥夺。
当前所谓提高补偿标准实际上只是针对了第壹个过程,即外部性过程。如前分析的那样,即使只是针对这个外部性过程的对策即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也根本就是驴唇不对马嘴,在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帮助掩盖了普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放弃土地所有权的诉求,执著于派生的使用权注定不可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二个过程则更是完全被忽略了。基层“集体”组织以农民代表的名义擅自独立与征地壹方交易,把农民隔离于谈判过程之外,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处置权甚至知情权。这样即使提高了农地补偿标准,失地农民也不壹定就能摆脱困境,他壹样可以拿不到卖地款!或者只拿到极少的补偿,依然难免穷困破产甚至沦为流民的命运。
因此仅仅讨论外部市场问题是不够的,影响农民土地权益的还有内部问题。也就是说,即使解决了外部市场问题,土地收益还存在壹个在农民“内部”怎样分割的问题:农民与“集体”或“集体”的代表--乡村基层干部以及其他乡村精英的利益分配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这恰好是当前农民土地权益受损害的另壹个重要根源:农民之所以出卖土地拿到极低的补偿,当然首先是征地壹方给出的价格太低;但另壹方面,这极低的补偿还要受到乡村基层“集体”组织的层层克扣,农民最后到手的往往是蝇头小利。在许多地方,农民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地到底卖了多少钱?当前绝大多数农民关于土地的抗争,原因往往在于后者--对于“集体”暗箱操作、贪污腐败的不满和抗议。
显然,无论是外部性过程还是内部性过程对农民造成的剥夺,都与当前的农地制度设计有关,或者说,都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由于这个陷阱的存在,在面对外部性过程的时候,农民没有谈判权,在土地交易的市场上沦为任人宰割的羔羊,土地交易形成了壹个奇怪的市场:作为土地主人的农民没有谈判权,作为征地壹方的开发商遁形,作为交易中介的地方政府赤膊上阵,直接代表开发商与乡村基层干部谈判决定土地交易价格,谈判的结果大多数情况下秘而不宣,卖地的农民不知道自己的地卖了多少钱。作为农民代表的乡村基层干部在上级政府、自己的顶头上司的强大权力压力和腐败利益驱动下实际上不是来谈判,而是来接受壹个预定的价格,是来“签字”的。
这样,在第壹个过程中农民就已经开始不可避免的被剥夺了。在接下来的第二个过程即内部性过程中,农民的噩运还在继续:由于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存在,属于这个集体的任何壹个农民虽然都有确定不移的土地所有权,却都不能确定自己真实的所有权指向。于是在第壹个过程中他们被隔离在谈判交易过程之外成了局外人,在接下来的第二个过程中的被剥夺也就不可避免:他们大多数情况下不知道自己的所有物被出卖的真实价格!甚至自己的土地已经被卖了,农民还不知道!
所以在征地过程中农民利益被剥夺不是外部倒逼,而是农地制度内生的结果。内生是根本的,倒逼是辅助的。倒逼和内生都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先天缺陷,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要真正“掐断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土地关系纽带”,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就必须切实改革农地集体所有制。不解决这个根本问题,政府也是壹个经济人,即使掐断了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纽带,政府本身也会成为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入侵者,也可能与其他什么商结成利益联盟去侵犯农民利益,农民利益还是没有保障。
三、集体所有制去魅化
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是农地集体所有制内生的壹种制度属性。在计划经济时代,集体所有制陷阱虽然也造成农民所有观念的错觉,但在高度集权的体制背景下,“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壹致”,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英雄无用武之地”,缺乏兴风作浪的相应条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并无大碍;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利益分化和社会成员(部分)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制度的任何漏洞都会被人为放大,集体所有制陷阱这样的根本缺陷更会受到格外追捧,成为有关各方借以谋取暴利、蚕食农民土地权益的极好武器。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农地集体所有制的这种制度缺陷,实事求是地认识和看待农地集体所有制,从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选择理想的农地公有制实现形式,有效规避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
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内,在城市(工业)主要实行全民所有制,农村(农业)实行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射秽主义公有制采取的两种基本形式。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农地制度逐渐被人为地赋予意识形态属性,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在人们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体现,农地集体所有制被神圣化了。甚至虽然随着改革的深入,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已成共识,但这种有“多种实现形式”的公有制却主要还是指的城市的公有制或国有企业的公有制,也就是过去所说的全民所有制,往往并不包括农村的集体所有制。
资本主义也有计画,射秽主义也有市场,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并不是判定社会性质的根本标准。从历史上看,集体所有制并非射秽主义的专利,实行集体所有制更不壹定就意味着射秽主义,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中国历史上的村社所有制,上个世纪30年代阎锡山在山西实行的土地村公有案,以色列的集体农庄制度,都是集体所有制。但这些显然都不是射秽主义,它们更不壹定代表先進的生产力发展要求。所以,人为地强制赋予集体所有制意识形态属性,违背了土地制度发展的历史逻辑。那种把农地集体所有制看作射秽主义的本质属性神圣不可动摇的观点不过是壹厢情愿的教条主义。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农村实行的这种农地制度是壹种不完全的农地制度,是壹种农地制度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壹大二公”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壹种中间状态。虽然这种“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经济制度“与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几乎没有任何决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比,它赋予农民壹定程度和壹定范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有效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论是对农业生产的促進、农民收入的提高,还是整个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来看,都是很大進步”。[4]但它既不是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唯壹实现形式,更不是最后形式或最高形式。
作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集体所有制是壹个工具,它本身并不自然带有制度属性,就如壹切武器壹样,既可以用来匡扶正义,维护公正,也可以用来杀人越货,助纣为虐。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实行的是从上到下的集权体制,“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壹致”,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的经济联系和利益纠葛基本上不属于完全的市场行为。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人相当于国家下属的壹个分支机构,代行日常管理职权,并不掌握独立的经济权利,特别是所有权。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完全不同,社会的每壹个“单位”都演变成了独立的经济实体,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特殊利益。这种情况下指望上级的权威保证集体经济组织的廉洁高效已经失去了制度合理性,建立在这种逻辑基础上的集体经济组织领导者的公正清廉只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壹。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推行农地集体所有制,必须附加新的条件和限制,对属于集体的所有权進行清晰的划分和界定,并给予可靠的制度保证,其基本的政策取向就是实行经济上的股份制和政治上的民主制。
首先是经济上的股份制。批评农地集体所有制,分析其造成问题的机制和原因并不意味着否定公有制,更不代表推崇私有制。实际上,私有制也并不壹定如某些学者想象的那样,不仅私有化不壹定高效率,[5]甚至私有制不壹定就是农民的理想。按照“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思想,借鉴股份制中的金股制度,改革农地集体所有制,实行国家与个体农民共同所有的农地股份制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壹种理想选择。[6]
其次是政治上的民主制。“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实现形式的种种探索必须要有农民政治上的民主权利的落实为保障”。[7]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所有制必须与现代民主制度共生才可能健康生存,否则就可能走向它的反面,产生专制和奴役。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民主制度,是有效防止少数人以集体的名义肆意侵吞公共利益,成为吞噬集体中个体利益的怪兽的可靠武器,也是当前农地改革在政治制度上的基本要求。
掠夺农民
人类把自己生活的星球称为“地球”,尽管这个星球的表面大部分被水覆蓋。这是因为,水不是悬在空中的,它也是以地为依托的。地者,土也,土地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领土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之壹,领空和领海是领土向空中和海上的延伸。土地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古人云:“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以正政也。”土地是政权的根本,只有正确的土地政策才可以巩固政权,可见土地对于政权是多么的重要。
马克屎视经济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农业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农业就成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第壹层基石。土地对于农业来说,更是须臾不可离开的物质基础。
因此,管理好土地,制定好正确的土地制度,就成了任何壹个政权必须慎重考虑的重大原则问题。
土地有以下三大特点:
第壹个特点是固定性。何为固定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壹是土地是固定在确定的空间、固定在壹定的位置上的,是不可移动的、移动不了的;二是它的面积和体积是固定不变的,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无论是整个地球上的全部土地,还是某壹块土地,都是如此,毫无例外。
第二个特点是双重所有性。自从国家产生以后,地球上可利用的土地基本上被瓜分完了,成为“领土”。当然还有没被瓜分的土地,如南极洲和北冰洋及公海下的土地,那是人类的共同财产,目前还不归哪个国家所有。这里所说的双重所有,是指在壹国之内的国土的所有权,它壹方面确定为这个国家所有,其他国家不得侵占。这是就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来说,国界是界限分明的。尽管还存在着领土争端,但绝大部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已经基本确定下来。这是第壹层次上的所有权。
第二层次上的所有权是指在壹国之内土地归谁所有问题。这个问题很复杂,在历史上呈现不同的情况,有壹个发展过程。远古时期虽然没有国家,但氏族部落也有壹定的地盘,养活壹个人大约需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只是由于那时人口稀少、地域广阔,又靠采集、狩猎、捕捞维持生计,所以对土地的固定要求并不强烈,基本上处于游牧状态。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养活壹个人仅需壹平方公里的土地,饲养家禽后又缩小为半平方公里。到了现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仅需壹亩地就可以了。在中世纪,国土中的耕地和宅基地归本国内的国民私人所有,归自家所有的土地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全部权能;除自耕农外还有佃农,在租佃关系中土地和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了分离。到了近现代,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提高,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被打破,商品经济(市场经济)逐渐发展起来,生产主要不再是为了自家食用,而是为了给社会提供使用价值、自己得到交换价值——利润和货币。土地集中占有使用進行协作生产就成了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于是出现了富农和租地农场主,以及雇农和农业工人。
马克屎预测,私有制必然被社会所有制所取代,但并不消灭个人所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屎《资本论》第壹卷1972年版832页)。但是,这种社会所有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根据马克屎的设计,它必须是壹种国有化前提之下的社会占有,而这个国有化中的国家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所以马克屎主义所设计出来的所有制在共产党统治的国家的实践中成了国家所有制,实际上也就是政府权贵的私有制。那么不否定个人所有制的社会所有制,是否真的存在?是否已经出现了呢?它确实已经出现了,那就是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在原始个人所有权的基础上滋生出壹种新的所有权——法人所有权,实现了真正的社会占有。国际资本市场的建立,跨国公司的出现,使得这种社会所有制突破了国家界限,成为名副其实的真正的社会所有制。但这种社会所有制并不否定个人所有制,而是在保留个人所有权的前提下建立起来的,把个人所有和社会所有巧妙地结合了起来。土地属于不动产,在主权和个人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外国组织或个人也可以租用使用权,从事农业生产。
遗憾的是,共产党通过暴力革命建立的所谓射秽主义国家却没有走这条道路,而是用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冒名顶替了社会所有制。在中国,则是通过土地改革不但消灭了封建地主,而且把進行资本主义经营的富农也消灭了,形成了个体自耕农壹统农业经济的局面,但这绝不是民主革命的任务。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这是古已有之的思想。但是,封建土地占有制度绝不是任何人主观创造的,而是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高历史长期发展的结果,有其历史合理性。因此,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决不能采用剥夺的办法,只能采用赎买的办法。当然,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以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仍然需要把土地集中使用,進行资本主义的集约化经营,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得到土地的农民出租土地(土地入股),然后到农场里去做工,这样壹方面能够更大地发挥土地的效用,挖掘土地的潜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另壹方面,农民不但可以得到财产性收入,而且还可以得到工资性收入,有了双重收入。然而,原射秽主义各国几乎都走了农业集体化的道路,把农民的土地,无论是祖辈遗传下来的,还是土地改革中分得的,都划归集体所有了。中国共产党在拉拢农民对付国民党的时候成立了互助组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互助组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土地入股还能够分红,到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就完全归公了,不再分红了。虽然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事实上农业生产合作社并没有实际的所有权,从种植计划到收获物的处理,合作社都没有自主权,都必须按政府统壹的计划進行。甚至直到现在,村集体仍然没有对土地的处置权。
第三个特点是三种用途——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公用事业。
土地作为生产资料,这是都公认的,没有分歧意见。不管是农业生产,还是工业生产,或者是第三产业,都不能在空中進行,必须占有壹定的土地,土地就成了各种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毫无例外。土地作为农业生产资料,比其他产业更重要,因为它需要大面积的土地从事种养业,而不像二三产业和公用事业那样需要面积小壹点的土地盖厂房或办公室。
土地作为公用事业,如道路、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地等,都属于这壹类。这也是社会所需要的,得到公认的。
土地作为生活资料,则是被很多人漠视的,包括壹些政府在内。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如同各种生产活动和公用事业不能在空中進行,必须占有壹定的土地壹样,任何人都不可能在空中生活,都必须有立足之地、休息之地、生儿养女之地、修养生息之地。民众住室的宅基地就属于生活资料。如果说并不是每壹个公民都需要具有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的话,那末,作为生活资料的住室宅基地则是任何人不能没有的,否则他就成了没有家的流浪汉。家是每壹个人宁静的港湾,他理应具有壹份属于自己的宅基地,这是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剥夺的。大自然创造了人,同时也给他提供了修养生息的场所——宅基地。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射秽主义改造过程中并没有把城乡民众的宅基地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据壹些专家考证,国家并没有颁布过这样的文件,并没有发动过这样的运动。可是后来糊里糊涂地也被公有化了,这显然并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说是合法的。
正是由于在土地所有权上存在着上述种种问题,所以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时常被侵犯。侵犯者不是别人,而是政府。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集体所有,这是在宪法上早有规定的,政府理应遵照执行。但是,无论在改革开放前,还是在改革开放后,政府侵犯这种所有权的事情却屡屡发生,这类政策文件壹再颁布。既然归集体所有,集体就应该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全部权能。但是,在实际上,农村集体只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始终没有处置权,然而处置权才是所有权的核心权利。目前中国对耕地的管理,从根本上说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宪法第十条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能,缺壹不可,否则就是不完全的所有权,就是对所有权的侵犯、剥夺。对归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应该制定有关法律,保护其各项权能。但奇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却做出了如下规定: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十条规定村集体对所有的土地只有“经营、管理”权。
在第十四条规定土地在承包期内進行调整的,以及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须报上级政府“批准”。
对财产所有权的买卖、转让,是所有者的壹项重要权能。这样的规定,就是剥夺了村集体对归自己所有土地的收益权和处置权。既然土地归集体所有,承包合同是集体与村民签订的,为什么進行调整时和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时还须经上级政府批准呢?政府的手为什么伸得这么长呢?难道所有者不知道如何处置自己的财产对自己有利?这种“群氓”观点岂不是对群众的最大侮辱吗?
更为严重的是,中国现行的国家根本大法竟然把国民作为生活资料的宅基地也收归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属于农民的生活资料,不是生产资料,即便是对农业進行射秽主义改造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化的时候,宅基地也不是公有化的对象,怎么在现行宪法中做出这样的规定呢?这岂不是没收了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了吗?
即便是对耕地的使用权,也受到各种限制,因为在计划经济时期土地如何使用,产品如何处置,村集体都没有自主权,必须遵从政府的统壹计划,光是通过工农产品的剪刀差就把农民相当壹部分劳动成果掠夺走了,约23万亿。改革开放后,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在得到政府认可后才推广开的,承包期和十八亿亩耕地不许他用都是政府定的,村集体没有决定权。政府征用归集体所有的土地,不但不都是为了公共事业,而且政府通过低价征收所有权、高价出卖使用权从中获得巨大利益,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财政来源,约占百分之五十左右。由此造成的两千多万新“三无”(无土地、无社会保障、无工作)对象,成为发生社会动乱的主要群体。政府滥用征用权,实际上变成了壹种买空卖空、投机倒把的不当行为。如海南,从集体征用土地每亩只给几万元的补偿,壹转手卖给开发商高达70万元,土地收入占财政的58%。全国2010年地方土地财政收入两万七千亿,占地方财政的百分之五十。土地差价转嫁给购房者,其中40%归开发商所有,60%归地方政府所有。这才是形成房价畸高的壹个主要原因。由此形成的高房价使群众望而生畏。
然而奇怪的是,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对此却缄默其口,在出台的有关政策中不著壹字、有意回避,只是在限制群众购房上大做文章,真是南辕北辙。
其实,土地问题才是形成高房价的根本问题。只要放开土地管理,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结束中共的专制统治,落实农民土地所有制,让农村集体对归自己所有的土地拥有全部权利,建立起房基地所有权买卖市场和耕地使用权买卖市场,把最重要的土地资源盘活,同时辅之以政府廉价房廉租房的建设,自然就会抑制住房价畸高的发展趋势。
放开土地管理会不会导致侵占十八亿亩耕地这条红线呢?
不会。不但不会,而且还会增加耕地的面积。这是因为,城市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如果将目前九亿多农村户籍人口中的七亿多转入城镇,每户按四口人计算,就可以腾出壹亿八千万户的房基地,每户按拥有壹亩房基地计算,就是壹亿八千万亩。这壹亿八千万户七亿多人口進入城镇就不需要这么多房基地了,按五层楼房计算,只需壹亿八千万亩的五分之壹,即三千六百万亩就够用了,其余壹亿四千多万亩可以复垦为耕地。这样壹来,原有的十八亿亩耕地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壹亿四千多万亩,变成了十九亿四千多万亩,何乐而不为?这个概算可能不准确,但无论如何城镇民居楼房总比乡村平方占地少,这是确定无疑的。不管城镇民居楼房是多少层,乡村每户民居占地多少,后者都大于前者,前者都只是后者的几分之壹。
以中国农村户籍人口九亿多和耕地十八亿亩计算,人均只有壹亩多地,其中有14个省人均不足1亩,600多个县人均不足半亩。以目前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每亩净利润平均只有186元。因此,只靠这么少的耕地无论如何也是实现不了小康的,唯壹的出路是减少农业人口。如上所述,如果把七亿农业人口转为城镇人口,余下的两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就会翻好几番,达到近十亩耕地,以平均四口之家计算,每户就会拥有四十亩,建立家庭农场达到小康水平就不成问题了。
七亿农业人口离开农村转入城镇后,其原有的土地应如何处理呢?有两种办法:壹个是,原来的耕地使用权和房基地的所有权不变,分别通过使用权市场和所有权市场变现,为進城筹措资金。原住民可以贷款购买,政府制定优惠政策,以低息鼓励购买。同时鼓励城乡大款们投资农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進行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另壹个是,离开农村转入城镇的人原有的土地,由原农村集体组织收购,政府以贴息贷款予以鼓励,收购以后如何处理由收购方自己决定,政府不再干预。
房产和地产壹样具有双重性质,既可以作为生活用品,也可以作为投资用品,特别是商品房。如果只把房屋当做单纯的生活资料,政府为了抑制需求,就必然出台政策千方百计限制人们购房;如果也把它当做投资品,用作保值增值,就没有必要出台限制政策了。既然房地产业已经按市场对待,形成了壹定规模的房地产市场,政府就应该按市场规律進行宏观调控,不应该出台限购政策,而应该规范和促進房产二级市场的发展,以满足流动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需要。房价的高低同其他商品壹样是由生产(建筑)成本和供需关系共同决定的,抑制房价畸高的发展趋势也只能从这两方面着手,即:壹方面放开土地管理,盘活土地资源,政府不再买空卖空从中牟利,以此降低生产成本;另壹方面,要放开土地供应,促進房产的开发,提供更多的房源,活跃房产市场。只要这样做了,房价畸高的发展趋势就会得到有效抑制。地方财政来源完全不必局限于对土地的征收、卖出,用开征房产税来弥补才是正确的出路,这部分收入可以用于建筑公租房和廉租房,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
中国的农民为工业化已经贡献了30 万个亿,其中75%来自剪刀差,13%来自农业税,12%来自农民储蓄;改革开放后,地方政府通过强制剥夺农民土地级差收入30个亿,共60个亿。这就充分说明,中国农民已经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正因为中共这样壹次又壹次的剥夺农民,才导致“农民真穷,农业真困难,农村真危险”,以致至今仍然是阻碍全面实现小康的最大障碍。建立民主制度,落实农民土地所有权,修改错误的规定,把土地归还给农民,把最重要的资源怕盘活,就成了当务之急。
剥夺农民的基本权利
中共用土地革命作为口号欺骗农民,让农民去充当炮灰,得到政权之后便让农民成为撤底失去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机会与经济自由的农奴。中国好像有壹首爱国歌曲,其中有歌词:“我们生长在这里,每壹寸土地都是我们自己的,无论谁要抢占去,我们就和他拼到底”。可见,爱国的壹个重要内容是保卫自己的土地。那么,“土地是我们自己的”,有着什么洋的内涵?
土地是人生存发展的第壹自然要素,没有了土地,人便失去生活的根基。什么是家,当然是父母,是兄弟姐妹,是亲情,但家还有另外壹层意思,是指为了生活起居并建立于土地之上的房屋。回家是回到父母身边,也是回到自己生活相依的居所。故乡蕴涵的诗意,有祖传的老屋,耕作的田土,可以抓鱼捕虾的小河,能够摘取果实的野树。人们爱家,爱故乡,很大程度上是爱这壹片属于自己的,世世代代生生相依的土地。
“土地是我们自己的”,首先表现在土地是具体的个体私有的,是有永久产权,可以转让继承,不能轻易剥夺的。拥有土地私有的权利,是人民成为国家主人的重要体现和根本基础。
也许人们没有祖传老屋,没有壹隅田地,但是人们可以在国家之内的任壹荒芜之地开垦,以求立足谋生之地,不会受到阻挠,并有土地产权,所以人们是国家的主人。也许人们不愿到荒芜之地生活,但可以购买己开发的土地,购买费用是对土地原开发费用的补偿,同洋获得土地产权,则人们是国家的主人。也许人们希望在集中了经济活动的城市生活,以便利工作和享受繁华,人们愿意支付因为经济集中而产生的土地溢价,可以购买到属于自己私有的土地,则人们是国家的主人。如果人们不愿开垦不愿购买,租地耕种租地生活,但只要人们有开垦购买的权利,有获得土地私有的权利,即便人们暂时还无私有土地,人们仍然是国家的主人。如果人们无力开垦无力购买,政府还得给人们壹块生存之地,当然更是这个国家的主人。
“土地是我们自己的”,还表现在公有的土地,虽然不为具体个人所有,却是每壹个人在不侵犯他人权利基础上,可以自由使用,有着使用权或享用权的。
家乡的河流,有大有小,它不是谁的或谁家的,却是每壹个人可以前去洗衣淘米,游泳嬉耍的。门前的道路,有宽有窄,它是公共道路,为任何壹人出行提供方便,而不论妳是步行还是骑马,赶着牛车还是开着卡车。山峰峡谷,古树瀑布,大自然的美景,是每壹个人可以观赏,游玩的。所以,“公有”是私有产权的集合,并通过这种私有产权派生出个体的使用权或享用权。“公有”与“官有”远不相同,也与“政府或国家所有”存在重大差异。
当突然有壹天中国人突然发现,所有的土地都不是自己的,而是政府的,国家不允许任何个人拥有土地产权,于是这个国家所有的人都变成政府的租客,这个国家的土地还能是“我们自己的”?
妳要建房,得向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年40年70年不等,到期妳还得重新买。让不让妳买,价格是多少,要由政府定,妳只是这块土地上的临时住客。妳要耕作土地谋生,妳得向政府承包,政府可以包给妳,也可以不包给妳,今天可以包给妳,明天不壹定包给妳。虽然现在的承包有的要付费,有的不要付费,但政府是主,可以随便抉定,妳是奴,只能服从,则清楚明白。妳在河中偶然拾得壹根乌木,本来便如妳在河中抓了壹条鱼,属于私有。但对不起,妳要交给国家,国家所有便不知是谁所有,很大可能是官有。大自然的恩赐便无法及于具体个人。妳要观赏风吹草低的美妙,山川河流的雄伟,却处处被圈起,处处要收费,祖国的象征,如“长江黄河”,“泰山黄山”,便与妳无缘。妳以热爱祖国的山河来表达妳的爱国情怀,便不免显得滑稽可笑。建立于公共土地之上的公共道路,如果有着万千收费关卡,有着禁摩限电的种种规定,个人于公共土地的使用权便受到侵害和限制,公共土地的公共属性,便成为政府拥有的商品属性。使用权不是来源于所有权,而是来源于金钱购买。公有的土地还能是“我们自己的”?
国与家与个人最重要的联系是土地的联系。国家的体现之壹,是壹块有着边界的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国家便与人民相分离。中共要求“领土完整”的土地,只是属于统治者所有的土地,而非是人民“自己的土地”,国家能指望人民为了统治者的土地,与攻城掠地的外敌“拼到底”?
如果说,中国的射秽主义改造把所有的私有土地收归国有,集体所有,但因为没有土地市场,只是把私有的土地变成公共所有,从理论上来说,土地还是人民所有。那么,当土地市场出现,且政府是唯壹的所有者和唯壹的卖家,卖的又只是有时限的使用权时,土地便与人民没有太大关系。国家成为统治者的地盘,人民只能不断的用钱来购买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的权利。这是壹个人民的国家吗?显然不是!
土地党有制度
中国的农民应该从乌坎事件中吸取教训,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以及真正属于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才可以真正的得到实质上的利益保障。乌坎是广东壹个普通的小村,却自2011年起承载了无数人的希望。壹次示威抗议折射出乡村土地转让的种种问题,壹场选举承担起了中国基层民主试验的重担。可民主非但没有解开利益的死结,反而使自己焦头烂额。乌坎给理论界带来很多困惑。民众关心乌坎,是关心政府对待民众维权的态度,理论界则在探讨民主体制。中国的很多学者,都未能触及乌坎问题的本质。那麽,乌坎问题的本质是什么?
壹、乌坎村民争什么?
乌坎村民用准暴力的手段抗争,是争土地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产生这种抗争有两个现实原因,壹是名义上土地集体所有,如何处置土地,应该由集体决定,但被村政府代行,村民失去了土地处置权,土地收益则被村政府侵占和私分。二是中国土地市场并未建立,政府是征收农民的土地,而不是跟农民做土地买卖。虽然政府说是要用市场价征收,但市场价不是政府规定的,是由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形成的,规定价格便不是市场价了,哪怕中共号称是市场价。能够自由的不受协迫的讨价还价,是市场公平交易的核心。土地与其它商品不同,其它商品通过物移,会使商品的价格趋向壹致,土地不能物移,地段不同的土地价可能差额巨大(级差地租)。所以真正的市场经济,土地是没有统壹的市场价。政府与每壹土地所有者个体平等的自由的讨价还价,正是市场经济的表现。但中国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比如那些被拆迁的人争的,不单是补偿的多少,还有能够自由讨价还价的权利。所以表面上看,征迁矛盾是政府与拆迁户的利益矛盾(补偿多少),实际上是权力与权利的矛盾,是计画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
迫于强大的民意压力,乌坎村民当时争得了真正民主选举村长的权利,乌坎实行了真正的民主选举。但村民只是争得土地处置和收益不由村政府决定,暗箱操作,并通过民主这种形式,使每壹村民都能得以参与。而在计画经济的大环境没有改变之前,即还没有建立真正的土地市场之前,这种民主选举或可解决村集体内部的分配问题,却无法解决村集体与政府之间的非平等交易的问题。村民以为选举了,村官就要代表村民把因不平等交易而被政府拿走的地要回来,但村官无这等能力,于是乌坎的民主岌岌可危。
理论界认为乌坎村民是在争民主选举权利,并争到了民主选举权利,由此欢呼出现了中国民主的曙光,是中国民主進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当这种民主岌岌可危时,理论界则产生困惑,各种解读纷纷出现。但乌坎村民是在争目前学界所理解的那种民主吗?
二、集体所有制是不是公有制?
从壹般的意义上说,生产资料集体所有有什么特征?A,它是基于机器化集约化生产而产生的。机器化集约化生产可以大幅提高生产效率,但个体资本不足,由此产生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生产组织。B,集体生产组织中的个人资本都是自愿和自由参与的。C,组织管理权由所有权派生。包括经营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等。个人管理权的大小与其资产拥有多少相联系。D,集体所有是建立在个人所有的基础之上,利益由参与个体分享,责任由参与个体分担。所以世界上存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却不是公有制或公有制的初级形式,而是扩大了的私有制。西方的股份制企业,企业资产既是众多股东出资,也归众多股东所有,却仍是私有制企业,并没有人说它是公有制的企业。
但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不符合上述特征。它不是因机器化集约化的生产需要组建起来的;它不是农民自愿和自由组建起来的;它的利益享受和责任承担主体是模糊的;它的管理权不是来源于所有者或劳动者,而是来源于行政权力(这壹点最重要)。说到底,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政府为了控制农民,获取管理权而通过行政权力强制建立起来的。表面上看,是经济组织,生产组织,实际上是行政组织。不单是农业生产组织,以前人们所称呼的乡镇企业,说是集体企业,实际上是行政企业。它没有特定的社会个体利益享受者,也无特定的社会个体责任承担者。它的产生来源于行政命令(包括资金也是由政府指令贷款获得),当然管理权也来源于行政权力。但是很多人把这种行政性经济组织称为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承包制实行之后,农村集体组织作为壹个生产组织已经解体,生产经营决策权已不存在。但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由于集体的管理权仍是来源于行政权力,土地集体所有,虚化或模糊了实际上的个体所有。本来所有权派生管理权(农村承包制实行之后,管理权主要表现为资产特别是土地的处置权),但中国农村集体制度管理权是行政权,它依凭国家的强制力,高于或决定所有权。所以乌坎村民争的是土地产权实质上的私有,而非是争民主。是把不符合壹般特征的集体所有制组织,力求恢复为符合壹般特征的集体所有制组织。
乌坎村民争得了民主选举的权利,就壹定能使集体所有制组织全部恢复它的壹般特征吗?不能。由于土地集体所有并不是基于集约化生产的需要建立起来的,目前的农业生产也不是集约化的生产,土地可以分割,而且分割与现在的农业生产特点更相适应。如果村民确实争得了土地处置权,他们也可决定土地是分给个人,还是仍归集体,但村民并无这壹权利。集体所有仍不能做到名实相符。所以乌坎的民主,或只可解决土地收益分配的透明和公正,却没有争到完全的土地私有(私有不壹定是分给个人,而是村民有决定分给个人还是仍归集体的权利)
其实,中国的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都是政府所有。中国并不存在共产党所谓的公有制。只有通过国家强制力建立起来的虚假的集体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由于所有者的模糊化,管理权的行政化,都是政府所有制,说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全是壹种忽悠。乌坎村民和中国的所有农民或无上述认识,但在土地利益驱使下,正在打破这种欺骗。乌坎的民主化运动是私有化运动。
三、村委会是经济组织还是行政组织?
乌坎村民争土地处置权和收益权,是争经济权利。他们要求民主选举,是把村委会当作壹个经济组织,只有通过选举,才能落实个体作为所有者的收益权和处置权。这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其集体经济组织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中国的村委会是行政组织与经济组织的混合,而人们目前所理解的民主,都是针对行政组织,即政府而言,政府权力须来源于政府管辖地城范围内的民众赋于。经济组织不是壹个地城组织,它的管理权力不是来源于居住地的民众,而是经济组织中的个体,如果是资本合作的经济组织,权力来源于资本所有者。如果是劳动合作的经济组织,权力来源于劳动者。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实行民主,比如股东大会,成员大会,这是因集体经济组织是自由自愿组建起来的,没有民主,个人的所有权,或收益权不能得以具体化,集体经济组织无法组建起来,民主是个人经济权利的表现。
问题是,乌坎村民既是土地的所有者,又是居住地的居民,村委会既是经济组织,又是行政组织,所以人们很容易把经济组织中的民主,即个人经济权利的落实,与行政组织中的民主,即公共事务中的民主相混淆,把争人权与争民主相混淆。乌坎村民是在争人权(财产及财产处理权),而非是争目前学界所理解的那种民主。当然,从广义民主上看,争人权也是争民主,即自已的事自已作主,自已的财产自已作主,而不由政府作主。但人们还是壹般的把争公共事务的民主,理解为民主运动。
政企不分是中国经济体制的最大问题。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土地所有权仍不明晰,行政权力渗透于农村经济组织,经济组织或受行政权控制,或依附于行政权,无法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不单是农村经济组织,那些改制后的国企,以及政府强制组建的劳动组织(如城市出租车公司等),都完全在行政权的控制之下。它在带来政府完全控制资源,控制社会的同时,也会带来社会所有矛盾都表现为官民矛盾。如果村委会是脱离行政控制的经济组织,村民与村政府的矛盾是经济组织内部的矛盾,政府完全可以持中立,并运用法律调节矛盾。但村委会又是行政组织,村民与村官的矛盾就表现为村民与政府的矛盾(这种经济组织内部矛盾表现为官民矛盾的另壹个典型例子是出租车司机与政府的矛盾),并由经济体内部的利益纷争演变为壹场反政府运动。而在私有制经济组织中,利益矛盾比如劳资矛盾是不会演变为反政府运动的。
显然,把经济组织与行政组织分开,行政权力从经济组织中撤离,是经济改革的范畴,当然也可说是政治改革的范畴,却不是民主改革。村委会作为行政组织,当然也承担壹些村级公共事务,比如公共道路,公共水利设施等,也要通过民主选举,使这些公共事务的处理符合村民的意志。但村民对这种民主的诉求,在现阶段很微弱。也不是中国目前所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
四、乌坎能实行自治吗?
中国的体制是壹个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村委会只是这壹领导指挥管控系统的末端。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既是这壹体制的特征,也是这壹体制得以有效运行的条件。政府能够有效的调动资源(比如土地),有效的指挥人民(比如农业生产),有效的控制思想(比如進行思想教育),都依赖于权力自上而下的指挥,和自下而上的服从。乌坎实行民主选举,村官要对村民负责,但村官又必须对上级负责,两者相矛盾,在中国这种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没有彻底改变之前,自治无法实现,民主也很难持续。
中国政府为什么征收农民的土地?因为中国现在的政府是发展国家资本主义与权贵资本主义的主体,为了实现各级政府官员的经济利益,必然要求并且实际上拥有调动土地资源的权力,村委会既是政府的末端,又实际控制着土地,按政府的指令给土地(当然也按政府政策得补偿),就是村委会作为基层政府的职责。所以后来查乌坎卖土地,也是查那些未经政府管理程序批准,只是少数官员私下决定的卖地。那些经过管理程序批准的卖地,则不在清查范围。但经过政府管理程序批准的卖地,就符合村民的意志吗?如果象土地处置这样的大事,村民或村民的代表还是村官都不能作主,而要政府决定,那乌坎的民主还是真正的民主,乌坎的自治还是真正的自治吗?同时也给人们带来困惑,实行了真正的选举,就实行了民主自治吗?
村官通过选举产生,他要代表村民,同时他又是政府各项政策指示,甚至是上级官员意志的具体落实者。村民意志与政府意志(包括上级官员意志)的矛盾,民主自治与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矛盾,交织在村官身上。这就是乌坎民主陷入困境的真正原因。在体制末变之前,乌坎民主肯定走不下去。
学界有壹理论,认为中国民主可由基层开始,逐步向上延伸,此即所谓的渐進,初看,似乎很实在,但这只有在私有制和政府不是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中,才有可能。比如像西方民主国家那样的制度。在政府是经济发展主体,是社会行为指挥主体,是思想推行和控制主体的条件下,任何层级的民主都是虚幻的,即便因某种原因在某个层级实行了真正的民主选举,也决难持续长久。
所以实行私有化,使政府领导指挥控制社会的工作,转变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是现阶段比之民主更紧要之事,也是实行真正民主的前提。但是中共不愿放弃权力,不愿放弃对资源,对社会的指挥控制,或只有通过选举,才能逼其放弃权力。如果民主不能达到迫使中共放弃权力,只是选举,在政府(官员)权力仍然很大的体制没有改变之前,权力含金量过高,会使权力的争夺白热化,也使权力掌管者在权力争夺过程中,可以运用的手段大大增加,阴谋与不择手段就会盛行。这种民主确实可能产生混乱。中国政治前景堪忧。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以及属于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才可以真正的保障农民的利益。
掠夺土地
共匪建立的所谓的土地公有制比土地私有制更不合理,近年来,农民的境况问题在民间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中国,农村的许多地方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农民负担过重、农民权益得不到保护、农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身份得不到落实等等问题,这些问题似乎并不仅仅是由某些特定的政策因素、人为因素造成的,而是有其更深层的原因。这里要讨论的是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以及土地财产权在农民问题中的重要性。
说到土地问题,人们常常联系到土地私有化。但是,土地问题,不只是土地私有化的问题;而是中国公民,尤其是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如果个人的财产权是天经地义的,那麽,这样的财产权中是否应该包括对作为财产的土地所有权?当今中国这么多的土地是属于谁的?明确而言,根据中国现行宪法,中国所有的土地只有壹个所有者,且姓公,即壹切土地最终归国家所有。这样壹来,农民没有寸土,必须向国家缴纳“地租”,才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由此可见,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在中国由于土地被完全垄断而显得极其严重且迫切。然而国家有什么理由占有所有的土地呢?只是因为国家手中拥有暴力机器就该独占壹切?难道公民,尤其是农民的财产权中不应该包括占有土地的权利吗?时至今日,还能根据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继续认为,包括农民在内的公民个人就不应该享有包括占有土地在内的私人财产权吗?
有人提出疑问,土地壹旦私有,会不会出现个人滥用土地的现象?如果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的话,农民不珍惜自己的土地怎么办?如果落实公民的土地所有权,现行的土地应该如何分配?土地不属于农民,农民当然没有理由去珍惜它。也就是说,有能力珍惜土地的人没有权利,有权利珍惜它的人没有能力。农民使用自己土地的效率,就壹定比国家向农民出租土地的效率低吗?我们相信每个人会更珍惜他们自己的东西,绝大多数人会珍惜自己的土地。但国家做不到这壹点,不可能非常珍惜地使用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没有能力管好这么多土地。中国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荒漠化问题说明,国家独占了所有土地,却没有能力来兼顾、来管理。
有壹种常见的假定认为,即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为他们不能很好地使用土地。这个问题无论是从效率的角度,还是从法权的角度都是站不住脚的。的确,包括土地在内的任何财产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像其他任何财产的所有权壹样,但国家可以通过对土地所有权的规范,来防止对土地所有权的滥用。同时,即使农民有滥用地权的现象,也不足以证明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就像壹个人拥有壹把刀子,虽然刀子的所有权归属某个人,但是法律仍然可以禁止他用这把刀去伤人。国家应该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同时可以对土地所有权的使用作壹些限制,以确保土地的所有权不被滥用。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很多人都担心,如果把土地给了农民,农民破坏性地使用怎么办?这壹假设的前提是,农民没有能力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权利。
土地财产权的在根本上是壹个人的基本权利的问题,而不是壹个效率和效果的问题。财产权利的正当性与财产的使用方式和效果是分离的。就像不能因为刀子可能被用来伤人就剥夺拥有刀子的权利壹样,不能因为土地可能会被滥用,就剥夺公民的土地所有权。后者的不当不能影响到前者的正当性。不能因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使用不当就剥夺其土地所有权。再比如,壹个人拥有壹台电脑,我们能够因为他使用不好就剥夺其对电脑的所有权吗?壹个学习电脑出身的人能对壹个拥有电脑但是不会使用的人说:“妳不配拥有这个东西,妳是学电脑的,另外壹个人比妳用电脑用得好,电脑坏了他还能修,所以,妳的电脑的所有权必须属于他的。”这样的立论成立吗?
现实中,由于中国的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得不到保障,中国政府就自动获得了支配农业生产的特权,表现为政府强行命令农民栽种某种农作物。这样,农民就丧失了自主使用土地的正当权利。这种现象的存在恰恰说明农民没有所有权。如果农民拥有所有权的话,他会决定自己的土地种什么。如果水果赚钱,他们自然会种水果;如果不赚钱,政府强行让他种,他肯定会赔钱。政府的这种行为已经大量坑害了农民。例如在壹些地方,当地政府命令只准种苹果、猕猴桃,到最后卖不出去,政府又不提供担保。政府即使担保也是拿农民的钱担保,因为政府本身不能创造财富。当地政府凭什么这样做?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如果土地是农民自己的,政府就失去了瞎指挥的权力。所以现在的土地制度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反而对农民造成伤害。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如果实施土地彻底私有,会不会导致土地的兼并和集中?土地兼并和过分集中的现象在历史上确实有过。历史上许多豪强地主依仗政治权力来兼并土地,这正说明土地所有权没有得到充分的承认和保障。中国的土地兼并壹直是以权力为依托的。历史上,平均而言,靠自己致富的人拥有的土地不会比官员拥有的土地多。假如某个无官职的商人很有钱,他甚至不能比当地的最高官员更气派,否则的话,他就倒霉了。所以中国古代的土地兼并恰恰反映了土地财产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充分尊重土地的产权就意味着,把权力从土地的交易当中排除出去,杜绝利用权力来强行兼并土地。土地财产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之后,强行兼并应该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有人认为,中国人多地少,土地国有可以保证每个农民都可以承包到壹些土地,这可以保证农民之间的公平。如果土地私有的话,会不会使很多人因土地的买卖、没有土地种而陷入贫困?土地稀缺最典型的例子是台湾。台湾有没有因为土地集中造成民不聊生的情况?没有。那麽为什么在中国个人获得土地所有权之后就壹定会造成这种情况?只要土地所有权落实得好、保护得好,应该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就中国的现状而言,土地所有权已经充分集中了,已经集中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所以任何打破这种土地高度集中局面的任何解决方案,都比国家是土地的唯壹拥有者要公平。如果说让每个农民都能从国家那里租到壹些土地耕种,这看上去很公平。其实这种公平是非常脆弱的,甚至是不公平的。在人多地少的地方,假如人均只有三分地,那麽壹年到头来从土地中收获的产出,不够交付地租和各种税费,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负担。所以这样的公平是没有意义的。在中原不少地方,很多农民的人均耕地面积壹亩都不到,这些地方生活费用相对很高,可是粮食的产量却有限,每年把有限的收成全部卖出去,也不能够反过来抵消各种农业税费和各种摊派。
在国家是土地唯壹的拥有者的情况下,每个农民都是国家的佃农,而且农民没有权利解除这种租赁关系。联产承包责任制划归农户的田就归农户使用,农户使用也得使用,不想使用也得使用,不使用也得缴租,这是公平的吗?这不是强买强卖吗?有的地方负担得起,比如在人少地多的地方,土地的产出除了缴地租以外还有剩余;可是有的地方壹家四五口人只有壹两亩地,他即使种经济作物收成也是很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肯定就倾向于不租赁这个土地。那怎么办?他们不能把承包的土地卖掉,同时还必须向国家、各级官员缴纳各种摊派和赋税。这是平等的公平还是平等的不公平?壹般都认为,搞土地公有制主要是出于社会公正的考虑。但是,把所有人的田都剥夺了为国家所有,所有的人都失去土地,这是更公平还是更不公平?
有人提出,国家已经把土地租给农民使用,实际上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农民了,已经没必要去争论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这样的论证是错误的。因为租用土地不等于拥有土地。每个地主都是把田租出去让佃农耕种的,没有壹个地主自己种壹百亩地。既然地主是把田租出去,国家也是把田租出去,那就看不出国家和地主有什么区别?区别是这个国家只有壹个地主,所有的佃农都没有其他地主可以选择,国家这个地主可以任意设定地租。如果国家无偿地让农民耕种土地,那麽国家比地主慷慨。如果国家收的租金比地主收的租金还高,那麽这公平吗?还是仅仅是以公平的名义?如果公平已经实现了,人们为什么要讨论三农问题?
有人担心土地私有化,可能会重复历史上那种人身依附关系和剥削关系。如果这种担心有道理的话,目前的情形最值得担心。现在中国的土地已经集中到了壹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了。任何私人连立锥之地的所有权都没有。所有的人在土地上都依附于国家,尤其没有迁徒自由的农民。所以,打破国家的土地垄断,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打破国民、尤其是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
有人提出,现在若要進行土地私有化改革,就是应该按照目前每壹个农民耕种土地的多少,把土地分给农民。那是落实土地所有权的具体方案问题。在制定方案之前应该把道理探讨清楚。道理讲清楚之后,再去探索具体的实施方案。所以,道理在前,实施方案在后。现在中国有很多人都在讨论中国实现民主化之后财产权的立法的问题,而财产权的核心是市民、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这壹条,如果土地不能私有,那麽财产权就会大打折扣。土地所有权作为公民基本的生存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比人身自由权更为重要。政府的设立就是为了保护财产,只有为保护财产而设立的政府才具有正当性。无论古代还是近代,财产权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土地所有权。所以,在宪法和法律上肯定和保障拥有土地所有的权利先于在政策层面上的土地私有化具体方案。
当然,把土地所有权的道理讲明白了,不等于就自动有了合理的土地私有化方案。而且合理的方案也未必能有效贯彻下去。但是,不论能否贯彻下去,土地财产权的道理都必须讲好、讲透。
追溯历史的根源,国家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力量把全部的土地都收起来归国家所有?共产主义思想帮了很大的忙。共产主义主张壹切东西归大家所有。可壹切东西归大家所有是抽象的,脱离具体个人的大家没有办法具体拥有这么多东西。结果,归大家所有就变成了归国家所有,归国家所有就变成了归党所有,最后变成归各级政府官员所有。中国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土地改革经过了两个步骤:第壹个步骤是,用共产主义思想解除了农民的道德武装,放手让农民去抢富豪的土地和财产。按照中国人本来都有的道德标准,壹个人去抢另壹个人的东西是不道德的。但是,按照共产主义价值观,“打土豪、分田地”这不仅不是不道德,而且是最革命的、最高尚的。夺取别人的包括土地在内的财产本来是壹种野蛮的、违反法律与道德的抢劫行为。但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却把人性中最恶的壹面调动出来。人性中本来也有无偿占有别人东西的冲动。共产主义思想为这种冲动解除了壹切法律与道德的羁绊。它先鼓励妳去抢别人的,它不说妳抢来以后归谁,也没有说抢来以后不归妳。农民的理解是,我抢来以后就归我,农民都去抢。等农民抢完了以后,毛泽东说是我让妳们去抢的,妳们得接受我的指挥,抢来的东西壹切要归党。毛泽东把农民抢来的土地通过建立所谓的合作社先集体化,再通过人民公社国有化。
任何壹部民法都绝对不允许打土豪分田地的,哪怕土豪的田地来历不当,也不能以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来解决,而是应该用法律在尊重每个人的财产权的基础上来解决。“打土豪分田地”这个号召既冲垮了法律的防线,又冲垮了道德的防线。先放纵妳不尊重别人的财产权,反过来全部没收妳的赃物。农民先是被骗去打土豪分田地,后来又成了受害者,失去了所有的土地。
还有人认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本来就对中国农业和农民有严重影响,在此刻提出土地私有化无疑是雪上加霜。的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确使得中国土地所有权的改革变得更加迫切。中国的农业为什么落后?因为中国的土地国有制落后了。迎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的最好办法是让农民真正享有土地所有权,把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样,世界贸易组织不仅不是挑战,而且是变革的契机。如果用国有制把农民進壹步束缚在土地上,农民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处境,当然会雪上加霜。这是壹个最根本的方面。
壹个国家的农业固然要依赖自然条件和人口素质。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制度。中国有很多有利的自然条件。自然条件的优势,是在土地国有条件下能够最大限度地焕发出来呢,还是在民间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条件下能够最大限度地焕发出来?是让市场来自由配置的情况下能够激发出来,还是靠乡党委的指挥能够焕发出来?中国农民之所以受害,就是受害于没有土地所有权。在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政策下,农民被迫高价租种国家的土地。农业生产的成本由于高额税费本来就很高,世界贸易组织使这个成本变得更高。所以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农民获得土地,让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来应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这个时候他会用自己的创造力来迎接这个挑战。他们会找到最适合他们种的农产品,或者选择把土地卖掉,到城市工作。
土地的流转可以加速中国的城市化。在中国现代化的進程中,只要农民永远是农民,中国就没有现代化。农民卖掉土地得到壹些钱到城市去,即使壹时找不到工作,也能先租个房子住下。所以妳可以看到,土地所有权的过度集中对农民的束缚是双重的,壹方面剥夺了他们的土地,壹方面又用户口把他们捆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中国农业要应付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只能是彻底地解放农民,把土地还给他们,把人身自由权、迁徒权还给他们,恢复农民作为平等公民的政治身份。
有些人已经察觉到,中国的农村制度本质上是为共匪掠夺农民服务的。比如说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常常是走过场,村委会的产生,要么是根据上面指派,要么存在很多腐败现象。村委会的威信也不高,村民也不怎么服从。如果土地还给农民,整个农村的治理方式要有彻底的变革。有人把新的治理方式称为村镇共和制。首先让农民成为自由民,然后让自由民通过选举自己管理自己,使每壹个村庄都成为壹个小的共和体。这样中国才有希望,中国也才会有真正的选举。不然中国的选举就会失去选举应该有的意义。因为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选举出来的村委会要接受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乡党委乡政府的指导,这样的村委会是“仆人的仆人”,不可能有威信。
这种村镇共和制与过去的乡绅自治的相似的地方是自治。但在乡绅自治中,很多人没有自由民的身分。这样的自治不是建立在个人的充分自由与自主的基础之上,公民的许多基本权利,尤其是政治权利,没有落实。这样的自治,通常由壹小撮人来包办代替。在村镇共和制下,每个人都是自由民,与市民有平等的自由。公民个人之间在身分上是完全平等的。与中国土地所有权的缺失密切相关的壹个问题是高度中央集权的大壹统政治秩序。把土地所有权归还给农民后,农民拥有了自由民的身分,就应该在农村实行自治。所以切实改革土地所有制,不仅牵涉到农民的问题,而且牵涉到由来已久的中央集权政治秩序。中国原来的政治秩序是壹个由上至下的秩序,下面对上面基本没有或者说完全没有发言权。土地所有权改变了之后,这壹套就行不通了,它就变成了逐级上升的秩序。在中国,要归还给农民土地所有权,就要破除大壹统的政治秩序,就要实行农民自治,就要建立壹个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
即使实现了这种自治以后,农村的有些问题还是需要国家来解决,比如要国家提供某些公共设施、保障安全等。的确,要修建壹条贯穿全国的高速公路,是当地人无法做的。但当地修水管、建学校、架电线、管治安等,这些是他们自己可以做的。
另外,中国老百姓和政府都非常关心政治稳定的问题,历史上中国政治动荡的主要原因之壹就在于中国农村。共匪对农民的掠夺可以成功主要是因为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缺乏自治。如果让农民获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让农民真正拥有高度自治的权利,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处理自己的事务,这对于中国的安定、社会的進步、人民的福祉,都是壹件善莫大焉的好事。农民在取得所有权和人身权之后,他们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在比较透明的治理体制下進行管理,腐败相对会减少。而不自治的时候,他们没有办法有效监督统治他们的人。中国落实农民土地所有权与破除中央集权大壹统、确立联邦主义政治秩序是联系在壹起的。
中共剥削农民
毛左思恩写了壹篇题目叫做《凤阳小岗村的现状》的文章,把率先在全国实行“包产到户”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作为私有制失败的例子進行了不遗余力的批判。在作者眼里小岗村成了又脏又乱的落后典型。作者指出,主流媒体所宣传的小岗村的变化都是编造的谎言,他说要是没有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小岗村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变化,小岗村的“水泥大道、村小学、自来水、电话,还有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等等,都不是小岗村人用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的,而是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等无条件地施舍给小岗村的!”为了证明射秽主义的优越性,作者列举了黑龙江省的兴十四村、河北省的周庄人民公社、江苏省的华西村、湖北省的洪林村、河南省的刘庄村和南街村等几个至今仍在实行所谓的“射秽主义”公有制的村庄,用它们的变化远远大于小岗村的事实来证明私有制不如公有制。作者故意漏掉壹个射秽主义制度的典型,就是天津市的大邱庄。他为什么要漏掉这个曾经红极壹时的射秽主义典型是大有深意的,我将在稍后的议论中指出其原因。
我决不否认,今天的小岗村确实不如毛左所说的那些射秽主义典型,可是,用它们之间经济发展上的差距来证明射秽主义的优越性,只能说明毛左完全缺乏经济学常识。读者只要上谷歌地球搜索壹下,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小岗村和那些典型村庄的差别。除了黑龙江省的兴十四村以外,其它村庄都位于城市的近郊,与城市紧密相连:河北省的周庄乡位于晋州市城东,江苏省的华西村位于张家港市西南,湖北省的洪林村位于洪湖市城北,河南省的刘庄村位于新乡县的城南,南街村位于临颖县城南。这些村庄与城市发展连为壹体,有的甚至已经成为了城中村。有这样的区位优势,其经济怎么可能不发达?昆明市六甲乡的福保村,由于有同样的区位优势,不搞射秽主义不是也发展得很好吗?2002年,福保村工农业总产值超过6亿元,上缴利税1500万元,平均每个劳动力创造税金就达到1万元。事实说明,福保村的经济发展并不比毛左列举的那些射秽主义典型差。纵观全国,像福保村这样迅速发展的私有制农村,可以说成千上万。如果非要比较所有制的优劣,毛左列举的这些典型村庄不应该和小岗村比,而是应该和1978年以前它们自己的经济状况比。那时中国是纯粹的射秽主义公有制,而且这些村庄同样占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如果公有制真的优越,它们怎么会都是些“生产靠贷款,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的三靠村?它们之所以有今天的发展,完全得益于邓小平打破公有制铁饭碗的改革开放,而不是什么射秽主义公有制优越性!小岗村与它们不同,远离城市经济圈,离最近的小港口城市明光市也还有20公里,不具有区位优势,没有人愿意到小岗村去投资,经济当然难以发展。由于这些典型村庄紧邻城市经济圈,在市场、人才、信息、管理、交通方面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只要筹集到罗斯托经济起飞理论必需的启动资金,经济发展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与村里的土地是不是集中管理根本就没有关系。由于这些典型村庄的党委书记都是些狡猾的政坛骗子,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打射秽主义的招牌标新立异吸引眼球,因此获得上级领导的支持,从而获得银行大量的政治性贷款。据网友揭露,仅南街村就获得了银行高达16亿元的贷款,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试问,如果小岗村也能得到16亿的政治性贷款,经济怎么可能发展不起来?毛左“谁是照妖镜”质问我说:“那妳解释壹下银行为什么不贷款给小岗村的原因吧。”我知道他的用意,是想让我通过分析银行选择性贷款的动机,让我明白土地集中使用才能得到银行的信任,正因为小岗村分散使用土地,所以银行才不愿意给村民贷款,这就使小岗村的经济发展失去了银行的支持。如果银行贷款的动机真的如此简单的话,那麽毛泽东时代全世界的银行都会争着向中国贷款了,因为那时全国的土地都是集中使用的。既然土地壹集中使用,银行就会贷款,那麽中国广大的农村,早就把土地集中起来了。他们之所以不集中使用,是因为农民太傻,还是因为真的是像康帕内拉所说的,是因为国王包藏祸心故意不让农民集中使用土地?这些都是毛左无法解释的。然而,他们要想以理服人的话,就不能回避这些问题。
毛左肯定会说:“黑龙江省的兴十四村不是也远离城市经济圈吗?它怎么就发展起来了呢?”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小岗村和兴十四村的差别吧。
这里借用壹下马克屎的观点:扩大再生产需要壹定的原始资本积累。正是在原始资本积累方面,小岗村的条件远逊于兴十四村。兴十四村面积3.3万亩,其中耕地1.68万亩、树林1.13万亩、草原4000亩,198户村民,956人,人均耕地17.57亩。小岗村下辖23个村民小组,拥有849户人家,3823人,耕地面积8713亩,人均耕地2.28亩。不算1.13万亩的树林和4000亩的草原,光人均耕地面积这壹项,兴十四村就是小岗村的7.7倍。小岗村人和兴十四村人同样都耕作壹年,前者只能解决温饱,后者却可以進行原始资本积累。由此可见,兴十四村有足够的自然资源進行原始资本积累,而小岗村却不具备这个条件。由于自然资源不足以为扩大再生产提供原始资本积累,小岗村人就只能外出打工挣钱,依靠辛勤的劳动壹点壹滴地积累资金创业。如今,已经有壹些过去外出打工的小岗村人回到家乡创办了企业。这正是中华民族吃苦耐劳、奋发图强优良品德的体现,毛左们却诬蔑小岗村人是“靠社会施舍过日子的乞丐”!毛左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价值观对中国社会的危害是多么的巨大啊!
毛左不懂经济学,不知道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在经济发展上的重要意义,把南街村、华西村等的发展归功于公有制,是无知无识的集中体现。思恩在文章中极力赞扬公有制,他说:“河南省临颖县的南街村,象小岗村那样采用分割土地单干3年之后,就已经认识到分田到户单干不可取!于是,又立即進行了‘走回头路’的改革,即由倒退重新前進到了合作化集体干!南街村人在农业生产中实行统壹规模经营,建立集体农场;分设四个专业队,仅用70多人从事农业生产;实现了耕播收打机械化,种植区域化,品种优良化,管理专业化;形成了林、田、路、电、渠、水、机械七配套,达到了旱涝保丰收;最近几年小麦亩产都在450千克以上;村办集体企业26个,大多数劳动者从事工副业生产,1991年村办企业产值达亿元以上,1992年实现产值2.1亿元,1995年完成产值12亿元。”从以上这段引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毛左对射秽主义是彻底无知的!他们以为土地的集中管理和生产的统壹经营就是公有制了,殊不知,这是对马克屎主义的亵渎!
马克屎主义的精髓是反对剥削、消灭剥削,公有制就是实现其目的的直接手段,南街村等示范村搞公有制也不能违背这个马克屎主义的根本目的吧,否则就不值得毛左去称颂了。那麽,我们来看看这些共产主义示范村有没有剥削。
南街村面积1.78平方公里,共有848户人家,3180人。思恩说:“南街村人在农业生产中实行统壹规模经营,建立集体农场;分设四个专业队,仅用70多人从事农业生产;……”实行农业规模经营后,70多个人就干完了全村的农活。问题是,那些没有参与农业劳动的村民,要不要分享那70几个人的劳动成果?如果不让他们分享,那麽凭什么要把土地无偿送给那70几个人使用?如果让他们分享,那不是对70几个劳动哲的剥削吗?
也许毛左会辩解说:“其余人并不是不参加劳动,他们被分配到工业领域去了。全村实行统壹分配,不分工业还是农业,所以就不存在剥削了。”这种回答并不能使人感到满意,就算本村人没有受到剥削,难道剥削就不存在了吗?南街村有26个工厂,职工总数11000人,远远超出了南街村3180人的人口数量,这说明大部分工人是外来务工人员。村民共有三块收入来源,壹是工资奖金;二是油、米、肉、鱼之类食物;三是分红。第壹项是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都有的,后两项就只有本地村民才有资格享受了。所谓分红,就是分配资本利润。资本利润靠什么作保证?靠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保证。
法国射秽主义宣传家普鲁东说,所有权就是盗窃!如果这句话对个人所有权来说是正确的话,那麽对集体所有权难道就不正确了吗?按照马克屎主义的观点,劳动创造价值,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价值,资本家的利润来源于资本家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因此,马克屎主张用暴力革命把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抢夺到劳动者的手中,实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公平社会。按照马克屎主义理论,南街村的生产资料应该归那11000名劳动者所有,因此外来务工人员也有权享受分红的待遇!本村农民除了劳动工资以外分到的实物和红利都是非劳动所得,违背了马克屎主义的公平分配原则。可是,如果让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南街村村民的收入就会大幅下降,免费医疗等公共福利也将难以为继,射秽主义的神话就必然破产。出于这样的考虑,所有射秽主义示范村都没有也不可能公平对待外来务工的劳动者,都在悄悄维持着本地人对外地人的剥削。对于这样壹个明显违背马克屎主义原理、存在着严重剥削现象的社会制度,毛左们还在为之欢呼赞颂,是眼睛有毛病还是大脑有问题?难道他们可以说,壹个人剥削工人算剥削,壹群人剥削工人就不算剥削了吗?
毛左的共产主义示范村根本就没有公平可言,当地村民不仅剥削外来务工人员,而且还剥削周边其他村的村民。江苏华西村只有2000人,也剥削著壹万多名外来务工者。当地村民住的确实是环绕鲜花的别墅,可外来务工者住的却是围着铁丝网的四个人挤壹间的工棚;当地村民的孩子上幼儿园确实不要钱,可外来务工者的孩子上幼儿园却要“3390元,比城里都贵。”2001年,华西村的土地不够用了,就打起了周边其他村的主意。华西村党委书记吴仁宝是个比黄世人还狡猾的老狐貍,他利用周边村民对华西村富裕生活的羨慕又不明底细的条件,诱骗他们合并到华西村。合并完成后,吴仁宝就悄悄地把新合并進来的村民的土地据为华西村所有,使得那些村民都成为失地农民。过了六年村民们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村民们的生活不但没有任何改善,原来清洁的环境也受到了严重污染。“并村十年,他们富了十年,我们这里落后了十年。”村民周毅感叹道:“以前泾浜村的路都是柏油路,现在路也没人修;以前村里的码头上很多人洗衣服,现在那条河,连拖把都洗不了。”2010年8月18日,受骗的村民聚集起来准备向吴仁宝讨回公道,可是政府出动警察,为吴仁宝保驾护航大肆抓捕村民,周边村民的土地就这样被吴仁宝成功侵占了。吴仁宝把华西村规划成三片,合并進来的那些村庄被规划成“钱庄”和“粮仓”,华西村被规划成“天堂”。是啊,“钱庄”和“粮仓”都是为“天堂”服务的,这就是吴仁宝的真实想法!天堂和地狱是壹张纸的两个面,有人在天堂享福,就壹定有人在地狱受苦。毛左的眼睛只看到了在“天堂”享福的吴仁宝,却看不见在地狱受苦的芸芸众生。
实行射秽主义的那些示范村还有壹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政治上推行独裁主义。不管是华西村的吴仁宝,还是南街村的王宏斌,或者是洪林村的叶昌保,村里的壹把手几十年没有更换过,村民连选票是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领导任职实行着事实上的终身制。他们乾坤独揽、任人唯亲,俨然成了封建王国的土皇帝。根据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怡2004年的研究数据,吴仁宝四个儿子可以支配的可用资金占华西村总量的90.7% ,华西村所有重要的领导岗位都被吴仁宝的家人占据着。号称中国最后壹个人民公社的河北省周庄共有10个队,由周庄农工商合作社管理。“这些队长都是20年前任命的,这几年对个别不称职的队长進行过调整,并没有采取过选举制。” 所谓不称职不过是指不合领导心意而已。合作社主任韩建明甚至恬不知耻地说,“老是换人也不好。”当然,所谓好还是不好,都是领导说了算,村民是没有发言权的。
现在我来回答毛左思恩为什么在提射秽主义示范村时有意漏掉曾经红极壹时的天津大邱庄。大邱庄的党委书记叫禹作敏,此人好冲动行事,长期的帝王生活使得他忘乎所以,以为他就是天下的老大。1992年12月大邱庄里的壹个公司在查账的过程中,禹作敏的心腹非法拘禁并打死了业务员危福和,死者全身创伤380处。因为危福和是外来务工人员,在禹作敏的心目中自然低人壹等,因此他决定包庇罪犯。1993年1月,当检察院来调查取证时,禹作敏又犯了壹个致命的错误,他舍不得化钱收买办案人员,像现在的地方干部驾轻就熟的那样,让办案人员去为他编造借口开脱罪犯,却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把六名检察官关了13个小时,其间还不给任何饮食。随后,当检察院对四名疑犯发出拘传令时,前来执行公务的公安干警又被大邱庄设卡拒之门外。事态由此恶化。1993年2月18日凌晨,天津有关方面动用400名全副武装的武警封锁了通往大邱庄的所有通道,禹作敏命令全村壹百多个工厂的工人全部罢工,上万农民手持棍棒和钢管把守小村的各个路口,与武警全面对峙。这当然是鸡蛋碰石头,最后禹作敏被以多项罪名判处了20年有期徒刑,死于监狱。大邱庄这个射秽主义示范村从此退出了毛左的视线,这就是思恩不好意思提大邱庄的隐情。
读到这里,我想读者已经知道了毛左推崇的射秽主义是什么东西了!那里没有公平、没有民主,有的只是壹部分人对另壹部分人的剥削,以及土皇帝的为非作歹!把专制主义当作射秽主义来崇拜和宣传,难道不是祸国殃民的行为吗?当然是,中国农民有充份的理由推翻共产党的统治。
压迫农民
所谓“三农”问题,按官方和主流媒体(包括学术刊物)的说法,就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这些问题成了影响国家和经济社会向现代化展开的阻滞因素,因而也成了政府和学术界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其实,“三农”问题早已存在,并非时下因学术讨论热烈之故而产生。当壹个“问题”为社会各界所注目,也就意味着这个“问题”已成为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重大因素。
近年来,以若干个中央“壹号文件”为标志,中央开始提倡“反哺农业”,取消了两千余年壹以贯之的农业税,并对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增加财政投入。这些固然是可喜的变化。然而,虽然“三农问题”学界谈得很多,论者的视角大多集中在经济学和社会学,但是农村的宪政建设与法治的落后不仅是经济与社会落后的结果,同样也是经济和社会落后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壹直是壹个被宪政和法治“遗忘的角落”。不仅农民的宪法权利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和保障,而且制度性歧视加重了农村的贫困,导致了难以解决的“三农”问题。可以肯定的是,没有宪政制度安排和行政法治的实质性改善,那麽无论如何重视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建设,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归根结底,中国大陆的农村建设离不开宪政与行政法治的制度保障。
中国农村究竟涉及哪些宪政问题?
壹、 农村的土地问题,包括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等问题。土地制度可能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征地补偿也壹直是近年来引发激烈社会冲突的首要因素。周其仁教授曾经说过: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民剩下的最重要(如果不是唯壹)的财产,因而完善土地制度是农民致富的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手段。
二、 农民的自由权和平等权,包括迁徒自由、户籍制度、计划生育、集会自由与结社自由、受教育权、医疗和社会保障、公共资源的分配等壹系列问题。现在,户籍制度对人身自由的束缚以及城乡二元结构所带来的巨大不平等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也是宪法经常讨论的话题,更何况自由和平等本身就是现代宪法所要全力保障的终极目标。需要在此强调的是突出农民的结社自由以及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因为我们关注的农村的制度建设,最终目标就是让农民通过有效的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用事事依赖自上而下的中央保护。这是我们为什么强调农民选举自己中意官员来管理自己,农民组建自己的团体来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基层选举壹样,结社自由也是村民自治的壹个组成部分,或至少是其必然的延伸。只有充分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农民才能彻底摆脱自己的“弱势”地位,才能有效地利用政治和社会过程保护自己。这才是农村建设的长远之计。当然,许多农村资源相当匮乏,农民自治未必能解决所有问题:诸如基础教育等关系农民和农村命运的事情,中央该管的还得管起来。
三、 村民自治和农村选举,涉及村民选举、村党委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村委会行使权力的法律保障、村民监督、宗族等传统因素与村民自治的关系的壹系列问题。人言“人多力量大”,但是为什么人数最多的中国农民反而成了弱势群体?这个问题值得深思。从根本上,它说明民主机制不完善,因为民主程序是壹种多数主义规则,多数选民通过选举代表自己利益的议员通过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统治国家,因而多数人在民主国家应该是强势而非弱势群体。近年来,村民自治与村庄层次上的“多数人暴政”之间的关系,都已经引起宪法学研究的关注。相对来说,以农民工为主的流动人口的选举也开始突显颇具“中国特色”的问题,但还没有引起充分的注意。在中国目前多达壹两亿的农民工当中,有些长期居留在城市,有的则和当地保持不同程度的联系。如何对待这个群体的选举权?他们究竟应该在实际工作和居住地的城市投票,还是通过某种方式在户籍所在地投票?要求农民工回到户籍所在地投票固然是不现实的,而目前所采用的委托投票制度又是基层选举不规范的壹个重要因素。
四、 农村治理模式的改善与改变。选举固然重要,但是壹次选举显然不能解决农村的所有问题。更重要的是,农民在选举后必须对村干部和基层官员保持有效的监督,否则就如卢梭所说的,他们只能在选举的那壹天做壹次主人,其余的时间仍然是奴仆。在这方面,壹些地方的制度创新的成功经验值得关注。我们之所以主张农村民主自治,无非是因为中央的资源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时时刻刻都盯着全国各地地方官员;如果农村宪政和法治有缺陷,那麽无论中央的法令如何完善,农民的权利必然遭到侵犯。
尽管中国的“三农”问题所处的制度环境属于宪政稀缺类型,但是通过政策安排或制度转型还是能实现对农民的利益保护的。在现代化進程中,政策安排与制度转型只能依靠前现代方法与机会型的现代宪政之路。所谓“前现代”,就是寄托于“小岗故事”及科思所及的“边缘革命”的再现,借助政治权能来推开与因应农民的愿望;所谓“机会型”的宪政之路,则取决于知识精英是否愿为建立壹个真正自由繁荣的社会而努力。
中国是壹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民的权益不容漠视,这也是壹个最基本的社会正义问题。
农民宣言
我们,中国农民--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农民群体,忍辱负重地过了五六千年,跨進新千年之后,我们再也不愿沉默,再也不能沉默,再也不会沉默了!
中华民族过去所有的历史,说到底是我们这个群体受人摆布的历史。
在过去所有的历史中,不管形式有何不同,我们都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在领主制度下,我们曾是农奴;在豪强统治下,我们做过徒附;在公社体制下,我们成了完全受禁锢的社员。
在过去所有的历史中,不管形式有何不同,我们都扮演着附从的角色:在历次起义中,我们是改朝换代的工具;在近代革命中,我们是被联合的对象;在建国以后,我们是"二等公民"。
在过去所有的历史中,不管形式有何不同,我们都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生产者:春秋战国以前,我们在领主井田制下从事自然生产;皇权社会时期,我们在地主租佃制下从事自然生产;人民公社时期,我们在集体经营制下从事自然生产。
因此,过去所有的历史我们都没有摆脱也不可能摆脱马铃薯般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政治上受挤压经济上受盘剥的命运就难以避免。
但我们又是过去所有历史和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我们为过去所有的历史提供了物质和精神基础,我们在过去所有时代中都是反抗暴政、抗击侵略的基本力量,我们在过去所有的革命中差不多都是主力军。
中华民族过去所有的历史说到底是我们农民创造的历史。连历史上最优秀的人才包括最杰出的领袖人物也大都是从我们农民中产生的。
过去有人将我们说成是有种种缺点的群体,诸如自私、狭隘、保守、落后。等等,等等。可恰恰就是这样壹个群体支撑了中国几千年。其实,壹些所谓的缺点恰好就是我们这个群体区别于其他群体的特点,如果要人为地消灭这些特点,就必然扼杀这个群体的创造力,造成民族大悲剧。当然我们也有自己的局限性,但哪壹个群体没有自己的局限性呢?而哪壹个群体能和我们在历史上做出的贡献与付出的代价相比呢?
这是壹个没有炮火硝烟但却撼天动地的时期。改革开放加上市场经济,再加上全部的新时代因素,就推动我们走上历史的大舞台。
我们走上前所未有的大创造舞台。在改革时代我们创造的新生产力可能超过过去所有时代的总和,我们创造的新经济现象是过去所有时代不敢梦想的,我们创造的新政治事物给乡村社会注入了生机,我们创造的新文化因素给乡土氛围带来新气象。
我们走上前所未有的大变动舞台。从经济关系到人情关系,从所有制到产业结构,从乡村政治到社会基础,从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从家庭组合到社会组合,从农民到牧民,从劳作到思维,从观念到现实,都发生着惊人的变化。壹切都在变动,壹种变动接着另壹种变动,壹个变动引出壹系列变动。所有据说是不可能变动的东西都在或迟或早地开始变动,连我们几千年来壹直居住的村落也开始摇动。
我们走上前所未有的大分化舞台。经济的分化,人群的分化,文化的分化,社区的分化,思想的分化,行为的分化,农村所有的壹切,我们所有的人都或迟或早地走向分化,连居住在偏远落后山区的山民也在卷入分化。
我们开始向马铃薯的存在状态挑战,走组织起来的道路,寻求联合的途径,这种组织是农民自主基础上的组织,这种联合是保持农民个人自由前提下的联合。
迄今为止发生的壹切变化都建立在我们有了财产权利(尽管是不完全的)和独立人格(不完全的)的基点上。我们有了财产权利,才有了发展的权利;我们有了独立的人格,才有了选择发展的自由。
迄今为止我们取得的最大成就是开始意识到农民是壹个具有独立利益的群体。其实,我们历来就有独立的群体利益,但过去壹直没有意识到或没有明确意识到,现在终于明确意识到了。我们终于意识到农民这个群体有任何阶层、任何集团也代表不了的独立利益。而我们壹旦意识到这壹点,也就意识到了这个群体的历史使命,我们才正式有了群体的自我意识。
过去人们认为农民不开化,我们确实有不开化的问题。但那是因为长期以来缺乏独立的自我意识,壹旦获得这种意识,我们也就开化了。
过去人们认为农民只能依附于人,我们确实有依附于人的问题。但那是因为很长时间内没有意识到独立的群体利益,壹旦意识到了,我们就不会依附于任何人了。
迄今为止,我们取得的所有進步表明拉开了千年蜕变的序幕。我们在变动中遭受的种种痛苦必将成为更大变革的催化剂,我们正在改变受人摆布的历史,但我们仍然受人摆布。我们所获得的自主权仍然是不充分的自主权。我们的改革还任重道远。
然而改革的总趋势是无论如何不会逆转了,我们这个群体是无论如何不会走回头路了。我们已经用自己的英勇和智慧为改革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必将用自己的才智和雄猛将改革带向更新的境界。
走進新千年,我们面临的任务不仅仅是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从贫穷向富裕、从愚昧向文明、从封闭向开放、从村落向城市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实现从传统农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我们要告别传统时代,我们要在脱胎换骨的新生中彻底结束受人摆布的历史。
伴随传统农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从农的人数将大大减少。但无论怎样减少,我们都必须牢记农民是壹个具有独立利益的社会群体,都必须牢记自己要有独立的群体意识,时刻保持独立思考的头脑,自己代表自己,自己保护自己,自己治理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伴随传统农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整个农村社会也将告别村落传统。公民化的现代农民必须牢记自己有四大基本权利:这就是财产权利、土地权利、民主自治权利、组织起来的权利。这四大权利是不可让予、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让予了我们就失去生存和发展的依托,剥夺了我们就会遭到更严重的剥夺。
在新千年里,我们将要失去的只是传统农民的枷锁,而要获得的却是整个中国和世界。
全中国农民联合起来解放自己!
壹 我们农民的第壹次宣言
世世代代,中国农民就壹直生活在喜马拉雅山东北面这块广袤的大陆土地上。在中原的黄土地上,在东北平原的黑土地上,在东南的丘陵地带,在青藏高原,在蒙古高原,在四川盆地,在连绵的太平洋西海岸带上,在整个中国的田野大地上,到处都有我们先民活动的痕迹。我们的历史可以远溯到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我们的历史就是河域文明发展演变的历史,我们的历史就是这个国家的历史,我们的历史就是中华民族的历史。
我们从远古走来。从那大大小小的远古村落、帐篷、渔舱中走来,从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走来,从领主制度下、皇权统治下、公社体制下走来,走進新千年里,汇集成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民族公民群体-中国农民群体。
现在,这个群体就要发表自己的宣言了。
这是中国农民也是世界农民有史以来的第壹次宣言。
历史上有过许许多多的宣言或类似宣言的文件,但没有壹件是我们的,或是以我们的名义发出的,包括历史上农民起义军写的文告也是以别的名义发出的。
历史上的宣言大都是某种社会组织和会议的产物,这次宣言不是任何组织和会议的产物,而是我们这个历史最古老、人数最庞大的民族农民群体的心声,是几亿中国农民的心声。
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没有任何壹个宣言出自这么大的人群。
有人可能会问:妳们既然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壹个群体,为什么以前壹直没有而迟迟到现在才发表这个宣言呢?
这是因为,在改革前的几千年里,我们壹直没有或基本没有自主意识,而老是处在被别人认识的位置上。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有自己的宣言呢?
这是因为,在改革前的几千年里,我们壹直是作为其他群体的附属物出现的。从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有自己的宣言呢?
可是现在不同了,我们越来越有了自我意识,有了自主意识,有了自我反思的意识,越来越意识到我们作为壹个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独立群体的存在,有我们自己的利益,自己的要求,自己的希望,自己的好恶,因此也越来越意识到自我表达的重要性,宣言正是壹种自我表达的形式。
这是我们体现历史主体精神的宣言。几千年来,我们这个群体是事实上的民族主体,但是我们过去壹直没有意识到也没有主体的表达意识,现在我们不仅意识到了,而且要通过宣言表达出来。
这是满载我们几千年来甜酸苦辣情感的宣言。几千年来,我们这个群体流了多少血.洒了多少汗,受了多少屈,经受了多少磨炼,付出了多少代价,才终于走到今天这壹步,我们终于等到将长期的郁闷壹吐为快的时候了,我们终于等到向世人倾诉的时候了!
这是高扬我们这个群体几千年来不屈不挠奋斗精神的宣言。几千年来,我们这个群体为了生存,为了反抗压迫,为了追求幸福,坚韧不拔、顽强不屈、舍生忘死、壹代接壹代地奋斗着,开拓著,摸索著,才终于达到今天这样的進步,我们终于能向世人展示我们的精神旗帜了。
这是凝聚着我们这个群体几千年来乡土道德的宣言。我们这个群体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几千年来,我们坚守自己的道德传统,如勤劳、勇敢、智慧、节俭、信义、仁爱、尊老抚幼、亲戚相助、邻里相友等。我们正是依靠这些道德力量的支持克服了壹个又壹个的困难,才终于走到今天这壹步。
这是我们走向解放的宣言。寻求解放,走向解放,为解放自身而奋斗。这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追求,也是我们几千年来奋斗、付出、牺牲的冥冥指向,是最高天意的召唤。我们实在经受了太多的束缚、压迫和桎梏,我们必须打破枷锁,我们必须获得自由,我们必须解放自己。这种解放是指人身、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解放,是公民权利的完整体现和高度张扬。
我们这个群体所有的历史情感、历史精神、历史意志、历史道德,包括我们的包袱和缺点在内,都凝结在这个宣言里了。
我们在时间上已经从过去的千年進入新的千年,因此,这也是我们的跨千年宣言,是我们告别旧千年、跨進新千年的划时代宣言。
在这个宣言里,我们想抒发新千年的壹点情感,壹点憧景,壹点理想,壹点信念。
在这个宣言里,我们想介绍新千年的壹些打算,壹些念头,壹些筹划,壹些想法。
在这个宣言里,我们想倾吐新千年的几点希望,几点请求,几点切盼,几点期待。
我们要通过这个宣言和新千年進行对话,将自己对新千年的心里话宣示出来,昭告于天下,昭告于世人!
我们再不请别的阶层作我们的代言人了,我们要自己堂堂正正地向世界发布我们的宣言了。
这是我们农民的第壹次宣言,这是我们这个最大最古老的民族农民群体的第壹部宣言,这是中国农民走向解放的宣言。
二 关于财产的宣言
财产是财富的物质形态。分为生活和生产资料两大类,但不少财产兼有两种性质,用作生活便是生活资料,用作生产便是生产资料。如房屋、粮食、包括土地在内都是如此。
人们只有拥有壹定数量的财产,才能够生存和发展。要生活就得有起码的生活资料,要生产也得有起码的生产资料,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拥有的财产越多,质量越好,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水平也就越高。
所以,人们不断改善生存条件和追求发展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不断获取财物的过程,离开财产谈生存和发展没有多大的意义。
谋求生存和发展是人类的基本权利,人类拥有这种权利和其它动物拥有生存本能壹样,是天赋的、不可让予和不可剥夺的。与此相联系,获取和拥有财产则是人类保证其生存和发展权利的基本权利,人类拥有这种权利和其它动物拥有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以保证其生存壹样,也是天赋的,不可让予和不可剥夺的。
反过来说,人们壹旦丧失了获取和拥有财产的权利,也就同时丧失了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正如其它动物壹旦丧失了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也就同时丧失了生存的权利壹样。由于其它动物只有生存本能而惟有人类具备发展自己的潜力,所以人类的财产权利与动物的食物权利相比,前者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壹,而后者只有自然属性;前者具有推动人类和社会不断发展的意义,而后者只有维护生命延续的意义。
从天赋的角度看,既然人们的财产权利是不可让予和不可剥夺的,也就不应该丧失。但从历史和现实看,对人们财产权利的剥夺却是时有发生的,有时在个别人之间发生,有时在群体之间发生,有时甚至以国家或某种意识形态的名义進行大规模的剥夺。所以人们财产权利的时有丧失又是现实问题,正如其它壹些动物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由于某种原因时有丧失也是现实问题壹样。
丧失了财产权利也就丧失了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由于人的发展是全面的,所以丧失了财产权利就不但丧失了物质和经济上发展的权利,往往同时连精神、政治、文化的发展权利壹道丧失了。这就提出了壹个问题:即人们天然的财产权利和现实社会中这种权利经常受到侵犯的矛盾问题。解决这个矛盾的惟壹出路就在于:人们在享有财产权利的同时还必须拥有保护财产的权利。这里有两方面的含义:其壹是法律的,即获取和拥有财产的权利得到法律的确认,受到法律保护;其二是能力的,即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如果既没有受到法律保护也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那麽这种财产权利也就不成其为真正的权利,随时有被他人侵犯的危险。正如壹些弱小动物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随时有被其它大动物(包括人)侵犯的危险壹样。所以享有财产权利和拥有保护财产的权利是不可分割的。
既然财产权利是人的基本权利,那麽我们农民当然也就享有这种权利,这是我们谋求生存和发展不可让予、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
其实,我们自古以来就是拥有自己财产的群体,不管这份财产有多么微薄,都是我们能独立于世、生存发展的基础。不然怎么被称为小私有者呢?没有财产的农民严格地说不是农民。
可是,我们的财产在历史上也多次遭到过这样那样的侵犯:劣绅地霸的巧取强夺,贪官污吏的苛捐勒索,昏君权贵的横征暴敛,军阀土豪的打劫榨取,都对我们的财产造成直接间接的侵犯。特别在王朝末落时期、战乱时期、外族入侵时期、酷烈的阶级搏斗时期,这种侵犯更是频仍地赤裸裸地发生。历史上的"跑马圈地"就是利用权势公然抢夺农民地产的"典范"。
但集体化时期借助国家政权对农民财产侵犯的全面性、快速性和大规模性,可能在历史上还是首次。在短短的时间内,不仅土地充公,其它基本生产资料充公,不少地方甚至连生活用品都充了公。
集体化运动乃至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的处境雄辩地说明了财产权利作为基本权利对我们的重要性。失去了这个基本权利,我们就不但失去了发展的权利,而且必然要导致壹系列相关权利的失去,最终连人身自主权也没有了。并在壹定情况下严重威胁起码的生存权,20世纪60年代初"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导致农民大量非正常死亡,就是突出例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壹方面因为财产权利是基本权利,其它种种权利都建立在财产权利的基础上,壹个失去财产权利的农民就必须仰仗他人(包括集体)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谈到其他权利;另壹方面,既然作为基本权利的财产权利能被剥夺,其他权利直至起码的生存权利遭到威胁就是应有之义了。
集体化时期我们的财产权利遭到全面剥夺的教训是极为沈痛的,而改革以来农村取得的最大成就就在于农民已经成为壹定意义上的财产主体。
集体化时期的最大教训不是我们丧失了财产权利,而是我们缺乏保护财产的权利,我们的财产既没有受到法律保护自己也没有保护的能力,遭到剥夺是必然的。改革以来我们的财产权利得到相当恢复,但没有全部恢复,土地应当是农民最大的财产,但我们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们作为财产主体的法律地位还没有确认,我们仍然缺乏财产的法律保障也缺乏保护财产的实际能力。因而直至现在被剥夺的威胁并没有根本解除:我们的承包地屡被侵犯,壹些基层干部以种种借口侵犯甚至强占我们其他财产的事情还时有发生。
所以,我们在希望恢复完全财产权利的同时也希望从法律上确认我们作为财产主体的地位,保障我们的财产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绝对不能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来侵犯我们的财产权利。除非我们自己心甘情愿地放弃和转让这种权利,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由法律来认可而不能由任何个人和团体去判断。
但更重要的是培养我们自己保护财产的能力。自古以来我们就缺乏这种能力,因而财产屡被侵犯,现在我们要自觉地培养这种能力。
我们必须树立财产权利是基本权利、天然权利的意识,认识到她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必须树立财产权利是作为其他权利基础的意识,认识到我们的政治权利、文化权利、人身权利乃至整个生存发展权利都要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必须树立财产主体的意识,认清我们农民、也只有我们农民才是农村财产的主体。
我们只有树立深刻的财产权利意识,才能理直气壮地保护财产权利,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我们作为农村财产主体的地位。
我们必须学会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这就要掌握保护财产权利的武器,包括法律武器、组织起来的武器、民主自治的武器。没有财产权利,也就不可能有民主法制的权利,但有了财产权利,却必须依赖民主法制的武器去保护;失去了财产权利的集体化组织是我们农民的桎梏,但有了财产权利的农民却必须依赖自己的组织去保护,马铃薯的存在状态是难以保护自己的财产的。
我们只有掌握了保护财产权利的武器,才有能力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才有能力维护我们作为农村财产主体的地位。财产权利意识和保护财产的能力应该是统壹的。
我们获得了财产权利,也就获得了致富的权利。我们要运用财产权利不断获取财产,积累财产,发展财富,追求富裕。我们农民富裕了,农村富裕了,整个国家也就富裕了。并不是大河有水小河满,恰恰相反,是小河有水大河才能满。
我们获得了财产权利,也就获得了不断发展自己的权利。我们要在拥有财富的基础上追求自身的全面发展,追求政治、文化、精神的全面发展。民有财产不是万恶之源,恰恰相反,是我们自身和整个社会全面发展的前提。
没有财产权利或丧失了财产权利的农民不成其为农民,但有了财产权利的农民却不能滥用这个权利。我们不能在行使这个权利时危害他人的、国家的和社会的利益,我们拥有的财产权利只能是相对的、受制约的、合法的权利。
没有财产权利或丧失了财产权利的农民不可能获得发展,但有了财产权利的农民却不能保证肯定获得发展。现实给我们提供的情况是:壹方面大多数农民凭借有限的财产权利摆脱了贫困,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但另壹方面是群层差距在扩大,相当壹部分农民仍然在生存线上挣扎。
财产权利既是相对的,就不是万能的,恰恰相反,它本身就有壹定缺陷。
纠正这种缺陷既需要我们农民努力,更需要政府的调节。
我们要在拥有完整财产权利的基础上克服财产权利的局限性,走向无限的发展。
三 关于土地的宣言
土地是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土地远比财产具有更广大、更深沈的意义。土地是所有财富的本源,是地球上所有物体的承载者。地球上的陆地占3/10,海洋占7/10,海洋的面积比陆地的面积大得多,但是不要忘记,海洋也是在土地上奔腾不息的海洋。
人们可以消灭壹切财富,但是如果还有土地的话,人们就可以重新获得需要的财富,然而如果人们毁灭了土地,那所有的财富都得跟着毁灭而且人也就毁灭了。
人们可以发展壹切壮丽的事业,可以创造出难以想象的丰功伟绩,可以制造成无比辉煌的物器,但所有这些都得以土地为基地,最后都得回归土地。
人们探索太空,已登上月球,还会登上火星,然后再登上什么别的天体,但所有这些探索都以地球为大本营,而且都要返回地球。当然,人们探索太空就是为了开发太空,向太空发展,在遥远的将来人们可能会离开地球,到其他星球去生活,而且可能不止到壹个星球去生活,人们将在星球之间来回穿梭。但是人们不能忘记,地球是人类出发的基地,另壹方面,人类到任何壹个天体去生活也得在土地上生活,人类还是离不开土地。
有位哲人说:比陆地大的是海洋,比海洋大的是天空,比天空大的是人心。因为人的思想可以不受任何空间限制地自由遨翔。但是我们却要说,任妳的思维自由想象,但妳的思维是妳头脑的思维,而妳生活在土地上,妳的思维即使超出宇宙最后还得落到脚下这块土地上。
海洋常常波浪滔天,怒涛汹涌,所以人们慑于海洋的威力而不敢轻视海洋;大地是沉默的,是那样的恭顺和温柔,所以人们敢于轻视大地。但不要忘记,海洋的怒涛汹涌不见得能对人造成多大威胁,可是沉默温柔的大地壹旦怒吼起来,那肯定会对人类造成大的危害:大地震可以将整个城市变为废墟,巖浆喷发可以将壹座城池埋于地下。真正能翻洋倒海的不是海洋而是承载海洋的土地。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1.土地是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土地是地球上所有物质和财富包括人类在内的母体和承载体。
3.人类可以藐视壹切,但是不能藐视土地,藐视土地就是藐视人类的本根。
4.地球产生了人类,人类反过来成了地球的主人,但迄今为止包括将来相当长的壹段时间内,人类的命运还掌握在地球的手中(思维的命运还掌握在物质的手里)。
5.人类即使将来逐步脱离地球到其他星球去生活,地球还将是人类的重要基地,而且人类终究不能脱离土地而生活。
6.所以人类必须尊重土地,必须爱惜土地,必须按土地规律和土地相处。
如果说土地是整个人类的本根,那麽土地就不仅是我们农民的本根,而且是我们的生命;如果说整个人类是土地的主人,那麽我们农民就不仅是土地的主人,而且是维护者。
现在,经过了几千年对土地的爱恨悲欢感受,又经过改革以来几十年对土地种种现实问题体验的我们,進入21世纪之后,在土地问题上要说些什么呢?
我们必须像爱护财产那样爱护土地。土地具有财产的属性,而且是极其重要的财产组成形态。我们承包的耕地和使用的宅基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和重要的生活资料,我们必须像爱护自己的财产那样爱护它,看守它,使用它,防止别人盗窃它,强占它,危害它。
我们必须像爱护生命之根那样爱护土地,时时护理它,侍弄它,浇灌它,给它增加营养,使它不断强壮,让它保持青春。
这就需要我们和土地建立更稳固的关系。目前的土地承包使土地关系难以稳定,农民也就难以对土地進行有效的保护和建设,相反却滋生了许多侵权和破坏问题,造成土地的大量流失和大批失地农民。我们希望進壹步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建议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让地权真正稳定下来。
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我们对耕地和宅基地获得了永久使用权和所有权,有了地契法律保障,不用再担心土地的调整或收回了。才能真正像对待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之根那样对待它,以主人和维护者的身分对待它,对土地的养护和建设自然就能作长远打算了。在此基础上,我们会细心地爱护土地,使用土地,保管土地,调养土地,不断使它肥美起来。
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保护自己的土地,任何人也难以用似是而非的理由剥夺我们的土地使用权了。
我们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处置自己的土地了。土地作为最大的不动产,我们可以出售,可以出租,可以抵押,可以置换,还可以入股的方式進行土地投资经营。土地作为我们最大的不动产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我们可以更放心大胆地向非农业转移,向城镇转移。如果转移出去后工作和生活都比较稳定,我们就可以把土地转让出去,如果在外面站不住脚,我们也还有退路。
我们认为,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是改革以来承包制演变的必然趋势,是从根本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措施。
中华民族的土地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家园,维护好这个共同的家园需要政府、其他社会群体和我们农民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尊重土地规律,尊重农民和土地的历史关系,按照土地规律管理土地。
改革以来,尽管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发生了种种变化,但土地作为农民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命本根这壹点没有变;尽管我们对土地的感情因人因地发生了种种变化,但大多数人还得靠土地为生这壹点没有变,看重土地、不愿轻易放弃土地的思想没有变;尽管前前后后转移出去的农民从数字来看比较可观了,但其中还有相当壹部分人是属于不稳定转移。这就是现实。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充分考虑这些现实。我们希望能出台壹部反映国民意志的《土地法》。
土地是沉默的,但土地的运动是有规律的;我们农民不是能言善辩的,但我们对土地的脾性是深知的。我们喜欢土地的沉默,我们要尊重土地的运动规律。
改革以来,我们创造了许多业绩,获得了不少财富,但我们必须牢记,所有这些业绩和财富都是凭借土地的宽厚和支撑取得的。
在新千年里,我们将有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土地,告别土地,但我们永远不能忘记,土地是我们前進的基地,而我们走得再远、飞得再高也离不开土地。
四 组织起来的宣言
组织,这是人类谋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手段。人类所以有力量,从壹定意义上说就是由于他善于组织和善于利用组织。
整个人类就是壹个有组织的属类,是壹个拥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并不断发展组织的属类。
但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说只有人类才有组织。事实上,不少其它动物也有某种组织或类似组织的东西,组织对这些动物来说同样也是谋求生存的壹种手段。比如,蜜蜂就有严格的组织,猿猴群内部也有壹定组织。不过,和人类比较,动物的组织是壹种生存本能,它们不懂得也不需要随时地发展组织,因为动物只有生存本能而没有发展意识。
由此可以得出四个结论:
1.组织对人类和其它不少动物来说都是谋求生存的手段。
2.由于只有人类才有发展意识,所以也只有人类才需要也才能自觉不断地发展组织。
3.由于人类在发展意识的驱使下不断地发展组织,所以人类也就善于利用组织维护自己和发展自己。
4.人类和其它动物比较的重要优势是:人类懂得并善于发展组织和善于利用组织发展自身,而其它动物既不懂得也不善于这样做;人类中壹部分人群和另壹部分人群文明程度高低不同的重要依据是:文明程度高的人群,其组织的意识和利用组织发展的能力要强,文明程度低的人群则要弱。
由此可见,组织的权利乃是人类和动物谋求生存的天然权利,是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的天赋之权。
人类要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就必须发展自己的组织;而人类中某壹群体要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也必须发展自己的组织。
我们农民要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当然也就必须发展自己的组织,必须走组织起来的道路。这是我们天然的权利,也是现实生活提出的要求。
几千年的历史告诉我们,我们要想改变自己在政治经济上软弱无力的地位,就必须改变自己的马铃薯存在状态,必须走组织起来的道路。
我们也正在走组织起来的道路,我们再也不愿做马铃薯了。我们既发展了壹些经济组织,如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公司加农户;也发展了壹些自治性组织,如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这些组织在发展我们的经济和政治、保护我们的利益、维护我们的权益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作用。
我们只有组织起来,才能从根本上保护自己和发展自己。历史已经反复证明,马铃薯状态只能造成我们的贫弱无力,即使人数再多,也既无法保护自己也无法发展自己。历史和现实也已多次证明,只有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自我组织才能有效地保护我们的利益,发展我们自己,而仅靠传统的基层组织既难从经济上也难从政治上做到这壹点。
我们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自治。村民自治是法律授与我们的权力,但村民自治必须有壹定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要能充分地表达我们的政治意志和管理村社大事的意志,而类似"村民议事会"这样由我们选举产生的民议组织才能做到这壹点。
我们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由农民向公民的转变。传统农民的重要特征就是经济上的马铃薯和政治上的马铃薯,没有组织意识更不会自我组织,也就谈不上表达自己的意愿,为自己作主。而现代公民的重要特征就是以有组织的壹员而存在,通过组织表达自己的意志,为社区公民作主。
我们追求的组织是为了共同利益的自愿合作式组织。经济上是互惠基础上的合作关系,政治上是民主基础上的联合关系,是我们自己组织自己,而不是过去那种行政强制或包办的组织,为了别人的某种目的来组织我们。
我们正在走组织起来的道路,我们正在组织起来。但我们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现有的组织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组织得还很不够,我们还必须進壹步组织起来,進壹步发展我们的组织,在组织起来的道路上迈出更大的步伐。
我们要发展更多的经济组织,发展能适应我们参与市场竞争需要的具有多方面的经济组合功能、服务功能的组织,巩固和提高已经建立起来的组织,提高组织的契约化、制度化、整体化、社会化水平,多发展壹些能将专业服务和全程服务、技术服务和市场服务、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高度结合起来的经济组织。
我们要发展更有利于实现民主自治的政治组织。发展能充分传达我们农民对村务村政大事意见的民意代表组织,能充分集中农民的政治智慧、管理意志的自治组织,能充分反映我们选举意志的自治班子。
我们要发展将经济和政治功能合为壹体的群众自组织,比如建立农民协会。这种农民协会既不同于单纯的经济合作组织,也不同于单纯的自治民议组织,而是将农民的经济合作和政治合作融为壹体的群众性组织。
这种农民协会在经济上要为我们提供全程性、社会性的服务,在政治上要传达我们的要求,保护我们的权益,反映我们对村务国政的意见,能代表我们和政府沟通对话,和部门進行谈判,和企业订立契约。
有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看法,建立农民协会,有这个必要吗?
我们认为不但有必要,而且很有必要。工人有工会,商人有商会,为什么我们农民这个最大的公民群体不应当有自己的农会?我们多年来深受没有能直接代表我们农民利益的组织之苦,我们需要这样的组织,尤其是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今天,在经过改革开放的风雨磨炼后,我们深深感到农民协会这样的组织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有必要了。而且这是农民应有的权利,是我们保护自己发展自己天然应有的权利。
我们要更好地组织起来。同时也希望政府支持我们组织起来,有关部门为我们组织起来提供便利条件,社会为我们组织起来创造宽松环境。
五 农民自治的宣言
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我们农民享有以村自治的权利。而自治,只能是民主的自治。民主,说到底就是我们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但这种决定并不是由每个农民直接去决定,那是不可能的;而是通过选出能体现我们意志的领导人,推选民议组织并通过这种组织形式表达我们的意志来实现的。自治,说到底就是我们自己来管理自己;但这种管理并不是由每个农民直接去管理,那也是不可能的。而是委托由我们选出的领导人去管理,并通过民议组织监督管理来实现的。民主是自治的基础,没有村民民主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自治也只能是以村为范围的民主治理权限。
我们农民有自治的能力吗?有些人是怀疑的。我们的回答是,没有任何壹个群体天生就具备自治的能力,但任何壹个群体也可以通过实践获得。农民以前也并没有经过专门的工业训练,但乡村工业不是也引入注目地掘起了吗?有人可能会举出农民文化程度低以及诸如此类的缺点,我们认为这些缺点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实践,是参与。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上的乡村就是自治的乡村,不过壹般是由乡村的地主、绅士来治理,多数穷苦农民缺乏参与权,现在我们追求的是大多数农民参与的自治。事实上,今天的农民有没有自治能力已不是壹个理论问题,而是壹个实践问题了。近年来,部分农村实实在在开展的民主选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已经证明了农民的自治力。至于壹部分农村出现的贿选和少数人操纵选举的现象,毕竟是村民自治初期难以避免的问题。况且此种现象即使在有长期基层自治传统的国家也很难完全避免,借此否定农民的自治能力就更说不通。
农民搞自治会出乱子吗?有些人像害怕农民组织起来壹样,也害怕农民搞自治会闹出什么乱子来。我们的回答是,通过村民自治的办法可解决过去难以用行政手段解决的许多老大难问题,从而消除积累矛盾,净化乡村政治,使大家气平心顺,只能有利于乡村秩序建设而绝不是相反。
其实,问题也不在于我们农民想不想自治和能不能自治,问题是我们在长期的历史磨炼中,在改革开放以来经历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中越来越认识到,我们必须搞村民自治,我们必须走民主自治的道路,我们必须学会自己管理乡村。就像我们必须组织起来壹样。
组织起来、村民自治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壹方面,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村民自治;另壹方面,村民自治的進程也就是不断完善农民组织的过程。
我们已经开始的自治实践距全体农民实现名副其实的自治还有很长的路程。但我们既已走上了这条符合历史必然性的道路,就只能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那麽,我们在通向自治的進程中有哪些希望和打算呢?
我们希望進壹步健全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比如需要進壹步明确村民自治和国家政权组织的关系,自治村村政府和乡以上政府的权限划分。再比如,需要進壹步明确自治村内部有关组织的地位和权限,如村民委和村议会的地位和权限,村议会和村民委究竟哪个是自治村的最高权力机构,各有哪些权限?村议会要不要有常设组织以及如何行使监督权?还有党组织和村民委、村议会的关系问题。现在相当壹部分村由支部书记说了算,村民自治组织等于虚设,这很不利于村民自治的发展。亟须规范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这样才能保证村民自治的理性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我们农民还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自治素质。我们虽然有自治的信心,但这并不等于说就已经完全具备这方面的能力水平了。我们还需要通过实践加强素质培养、技巧训练,另壹方面也要向书本学习,向好的经验学习,在培训中学习,掌握全面的自治本领。
我们要在推進自治的道路上迈出更大的步伐。农民大选、村务公开、村民议事复决、罢免不称职的村委领导人等实践活动都要不断扩大范围,并要逐步走向制度化。壹方面要推动国家的有关法制建设,另壹方面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构建更为具体、更能体现村情社意的选举、罢免、施政、村务公开、代议和复决、日常监督等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是全面的自治,不仅包括政治方面,也包括经济、文化和其他村社事务等各个方面。我们要逐步学会以自治宗旨处理整个村社事务。培养每个农民对公共事务的关切心、理解力、参与热情、监督责任、奉献精神。只有成为敢于自治和善于自治的农民,才能成为既有自由独立人格又有国家整体观念的公民。村民自治必将成为改造传统农民和农村社会的伟大政治工程,随着这种改造,农民的政治观念和农村社会将会发生划时代的变化。
六 从贫穷走向富裕的宣言
几千年来,我们农民壹直和贫穷作斗争,摆脱贫穷壹直是我们这个群体的梦想,变穷为富壹直是我们追求奋斗的目标。这个斗争从未停止过,这个梦想从未间断过,这个目标从未放弃过。
可几千年来,贫穷又壹直和我们相伴为生,农民走过的历史,就是壹部贫穷史,我们壹直没有摆脱过贫穷。
但我们摆不脱贫穷,我们的社会地位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我们实现不了富裕,我们的命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
也许我们能在壹定的情况下获得某些社会权利,但如果我们摆不脱贫穷,我们就不能从根本上获得做人的权利。
也许我们能在某种意义上翻了身,但摆不脱贫穷,我们就不可能在根本上翻了身。
也许我们能在壹定时间内获得某种尊严甚至权威,但如果我们摆不脱贫穷,我们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树立起我们这个群体的尊严。
几千年的历史、近代的历史、共和国成立后的历史共同教导我们说:壹个国家要想在世界上真正站起来,必须首先在经济上站起来;壹个公民群体要想在整个民族中改变自己的地位,必须首先改变自己的经济地位。
经济是基础,经济决定壹切,包括个人人格和群体人格在内。"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人敬的富的、狗咬的破的"。这是乡下人说了多少年的口头禅。穷,妳就得矮三分,妳就难以昂首阔步地做人。
所以我们必须摆脱贫穷,所以我们必须奔向富裕。
农村改革给我们开辟了和贫穷作斗争的新道路,这就是发展商品经济的道路。改革以来,我们沿着这条道路和贫穷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斗争。
经过几十年的奋斗后,我们取得了明显成果。加上政府的帮助,行之千年的皇粮国税取消,壹些惠农政策的出台,使多数农民生活宽裕了,其中壹少部分人富了起来,我们整体的经济形象和经济地位有了明显改善。
但我们还没有完全站起来,我们还有相当壹部分兄弟处在贫困之中,其中壹部分人甚至还过著赤贫的生活。另外,经济差距在扩大,包括地区差距、社区差距、群层差距、城乡差距都在扩大。
所以,我们不能盲目乐观,不能固步自封,我们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和贫穷作斗争。
我们必须進壹步加大发展商品经济的力度,组织起来向大市场挺進,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挺進,全方位地开发市场,利用市场,向市场要财富。
我们必须将农业资源的全面利用、充分利用和节约利用、安全利用结合起来,发展集约型、循环型、绿色型农业。将传统的精耕细作和现代的集约经营结合起来,将少数地区的经验转化为多数农民的自觉行动,向集约经营要效益,向充分利用、发展利用、持久利用资源要财富。
我们必须继续走好"科技兴农"的道路。改革以来我们在科技兴农道路上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业的科技水平总的来说还比较低。科技在帮助我们脱贫方面已做出重大贡献,但科技在今后帮助我们致富方面还是不可替代的利器。
我们必须继续向非农产业领域转移发展。以我们如此庞大的人口,以农业现有的可利用资源,无论采用何种手段,大多数农民光靠农业实现富裕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進壹步扩大转移、深化转移和稳定转移。扩大转移就是要开辟更多的非农业转移空间;深化转移就是要提高转移的档次和层次;稳定转移就是要由不稳定的兼业性转移向稳定的分离性转移发展。
有壹种说法:富裕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减少农民。这是很有道理的。只有许多农民转移了出去,才能谈得上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出现小型农场主,以农为业才会真正致富。
我们壹定要提高自身的素质。人的素质提不高,致富的路子再多也用不上。提高素质是指提高整体素质,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经营素质、交往素质等。我们要积极主动,想尽壹切办法,采取壹切措施提高自己,学文化、学科技、学经营、学交往、学开放的市场思维,学我们过去不熟悉现在必须熟悉的壹切知识,要想人富,必须 "脑富"。令人担忧的是,由于青壮年的大量外出,好多农村留守老人和妇女甚至辍学的儿童成为从农的主力军。这实际上意味着农民素质在下降。这种情况亟须改变。
我们壹定要将勤俭持家和经营求富结合起来。自力更生、勤俭持家是我们农民几千年来的传统,正是依靠这种传统,我们才壹代又壹代顽强地生存下来。但要从贫穷走向富裕,光有这个武器还不够,过去不够,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更不够。必须将这个武器和经营的武器结合起来。把劳力用到更能赚钱的地方,把资金投到更能带来资金的地方,把资产活化起来变成更多的资产,这样财富才能逐步积累起来。
我们壹定要走联合起来共同致富的道路。像联合奔市场才能提高竞争力壹样,只有联合起来求富致富,才能克服壹家壹户势单力薄的局限性,容易富也好共同富。这种联合不是行政的捏合,而是共同经济利益、经济取向下的经济要素的结合,是农民自发自愿互助互利的经营性结合。劳力的联合,资金的联合,技术的联合,销售农产品或购买农资的联合,或这些因素兼而有之的联合。
然而光有我们这个群体的努力还不够,我们的努力离不开政府和社会的支持。特别是消除绝对贫困、缩小相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没有有力的政府领导和社会支持是根本不行的。我们渴求出台更有利于农民求富的大政策。比如進壹步提高对农业的保护力,让种地真正有利可图。再如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土地是农民的最大财富,但没有所有权的土地就不可能成为这种财富。我们拥有了对土地的所有权,才能拥有最基础、最基本的发展和求富权。
七 从愚昧走向文明的宣言
几千年来,在壹些人的眼里,我们农民不仅和贫穷联系著,而且和愚昧联系著。
我们真的愚昧吗?
几千年来,我们农民讲忍让,讲诚信,讲礼节,讲乡风道德,讲为国为家的责任,我们反抗压迫,抵抗侵略,進行革命,多次扮演了推动历史前進的主力军角色,多次为促進中华民族的昌盛、挽救中华民族的危亡做出重大贡献,怎么能说我们愚昧呢?
从另壹方面看,我们也确实存在文化落后和开化程度低的问题。这是贫穷、闭塞、教育贫乏、生产力落后造成的。从壹定意义讲,文化落后和开化程度低就是壹种愚昧,壹种文化性愚昧。
但我们正在改变自己,我们在改变落后的文化形象方面已取得不少成绩,许多农民已不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不再是见识短浅、不讲卫生、不知文明为何物的"乡巴佬",我们正在从愚昧走向文明。
另壹方面我们也必须正视自己身上仍然存在落后和愚昧的东西,包括在壹些地方壹些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物质進步和精神愚昧的反差。我们从愚昧走向文明的進程中还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
但我们必须从愚昧走向文明,正像必须从黑暗走向光明壹样。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犹疑,不能徘徊,我们要想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形象,就必须彻底摆脱愚昧走向文明。
从愚昧走向文明的前提是要从贫穷走向富裕。富裕虽然不等于文明,但没有壹定程度的富裕就谈不到文明;贫穷的人不见得没有文明行为,但不摆脱贫穷就难以从根本上走向文明。富裕是文明的基础,文明是富裕的精华,只有文明的富裕才能光芒四射。所以我们要摆脱愚昧走向文明,就必须首先摆脱贫穷走向富裕,在实现共同富裕中走向共同的文明。
从愚昧走向文明就必须高扬市场经济文明的大旗。我们的改革是市场取向的改革,当代的文明说到底是市场经济下的文明,也只有市场经济大潮才能荡涤壹切愚昧污浊的东西,才能粉碎壹切陈腐落后的习惯。市场经济创造著新的文明而淘汰着落后过时的文明,创造著现代大农业文明而淘汰著传统的小农业文明,创造著商品经营的文明而淘汰著自然生产的文明,举凡过去在我们农民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特别顽固的土、昧、陈、偏、狭等缺点,都属于市场经济大潮的淘汰之列。
从愚昧走向文明就必须破除愚昧。如不信科学、不懂法律的愚昧;固守传统不接受新鲜事物的愚昧;闭目塞听、孤陋无知的愚昧;为履行种种陈规陋习不惜倾家荡产的愚昧。等等。这些愚昧在不少农民身上还不时地表现出来,它毒化著农村风气,制造出壹些可笑可悲甚至骇人听闻的愚蠢行为,严重妨碍我们走向文明,所以必须進行破除。
壹些农民兄弟要勇敢地起来破除陈旧习俗。不少规矩和习俗从历史看是壹种民俗文化,有它存在的价值,但随着时代的变迁,有的就成为陈规陋习,而当履行这些习俗的行为演变成攀比之风时,就干脆成为壹种愚昧了。如因大操大办婚丧事负债累累的;因贺寿随礼严重影响生活的;为死者建奢侈阴宅的;烧冥钱焚化人民币的。等等。这些愚昧习俗使不少人深受其害,知其弊而不能脱其苦,必须团结起来,合力破除,奋起冲决罗网才行。
全体农民要向形形色色的愚昧和落后宣战。向迷信赌博之风宣战,向文盲科盲法盲宣战,向不讲卫生的习惯宣战,向孤陋寡闻宣战,向落后的老传统宣战,向小生产者的偏狭保守宣战,向种种陈规陋习宣战,向过去人们印象中的"土包子"、"乡巴佬"宣战,向昨天的农民形象宣战!我们要在向愚昧和旧我宣战中走向文明。
我们要走向科学的文明。科学既是愚昧的克星,又是化解愚昧的灵明之星,科学是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特征。只有不断地走向科学,才能不断地走向文明和现代文明。而要走向科学,就必须学习科学,用科学知识来武装头脑,用科学的灵明来化开愚昧的心灵,用科学的智慧来战胜迷信的邪秽,用科学的圣水来浇醒沈醉的灵魂。
我们要走向民主的文明。民主和科学壹样,既是战胜愚昧的武器,又是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特征。只有不断地走向民主,才能不断地走向文明和现代文明。而要走向民主,就必须学习民主,在实践中推進民主,弘扬民主,用民主精神来净化乡村空气,用民主办法来治理乡村环境,用民主风气来取代封建性愚昧风气。
科学和民主,这既是中华民族在21世纪要高扬的两大文明旗帜,也是我们农民在21世纪要高扬的两大文明旗帜。我们越来越深信,越来越坚信:文明就是科学+民主。我们要走向文明,就必须走向科学和民主;而我们走向了科学和民主,我们也就走向了文明。
我们要走向的文明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兼而有之的文明。没有物质文明,精神就文明不起来;而有了物质文明,却不等于就有了精神文明;只有物质文明加上精神文明,才能构成光彩夺目的文明。我们既要向物质困乏和精神贫穷宣战,也要向物质富有和精神愚昧宣战,我们要拥抱的是繁华似锦的物质文明和光芒耀眼的精神文明。
我们要走向的文明是人的文明和环境文明相互融合的文明。人改变着环境环境也改变着人。破破烂烂的传统村落和现代化的文明村民是难以统壹在壹起的;可有了现代设施的村庄,也不等于就有了具备现代文明意识的村民,住在现代设施村庄里的意识落后的村民还可能有意无意地扮演破坏者的角色;只有现代型的村庄和具有现代文明意识的村民有机结合,才是真正的现代村庄文明。我们追求的是花园式村庄和精神美好的村民的统壹。
我们要走向的文明是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和文化文明统壹起来的文明。经济文明不等于政治文明,经济发达的乡村也会有腐败的乡村政治现象;但政治文明必须有经济文明作支撑,很难设想壹个经济贫穷落后的乡村有文明的乡村政治;经济文明是文化文明的基础,政治文明推动着文化文明,而文化文明又有其自身的独立性,并对经济和政治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富裕的乡村经济、清明的乡村政治和健康蓬勃的乡村文化的结合,才是完善的现代乡村文明。
我们在追求新文明的同时还必须学会转化传统文明。传统的乡土文化中有过时的东西,有愚昧的东西,但还有不少需要弘扬和转化的东西。通过弘扬可延续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通过转化可使传统文明改变形式获得新生。
八 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宣言
我们这个群体封闭了几千年。
这几千年的封闭和几千年的自然经济生活是壹脉相承的。几千年来,我们已习惯了这种封闭,习惯了封闭的村落,封闭的土地,封闭的人际关系。从壹定意义上说,传统的我们已与封闭融为壹体。
农村改革打破了我们的封闭。不!农村改革首先是打破了我们的自然经济生活,使我们走上了商品经济的道路,而商品经济的发展才打破了我们的封闭。于是我们走出大山来到平原,走出农村来到城市,走出内地来到沿海,走出国门来到国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们开放的步伐也越来越大。
我们壹旦尝到了走出封闭的甜头,我们对过去那种封闭生活的弊病也就有了越来越清醒的认识:
封闭就意味着不开化,而不开化就意味着愚昧。长期的封闭生活同时也就封闭了我们的观念,我们既不了解自己所处的地位,也谈不上对别的群体的了解。我们缺少比较意识,对任何事物的判断超不出社区经验范围,然而我们自己对这种判断却很自信。在别人看来我们不开化,而我们自己却意识不到这种不开化,所以我们也最容易受人利用,甚至会被壹些野心家疯狂地利用,沦为牺牲品自己却浑然不觉。
封闭就意味着落后,而落后就意味着挨打。由于封闭,长期以来我们缺乏和各方面的交流,我们的村社与村社之间也缺乏交流,不少经验难得推广,这就必然造成落后,落后又往往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意识的全面落后,而封闭又使我们不知道这种落后,这就必然要挨打。这种挨打包括政治压迫、经济剥削、人格歧视等,既包括挨外国人的打,也包括挨国内其他群体人们的打。
封闭就意味着贫穷,而贫穷就意味着卑贱。封闭性的自然经济壹方面造成生存空间狭小,而随着人口的增多越来越狭小。外面丰富的资源我们利用不上,社区内好利用的资源越来越少,不好利用的资源又因为缺乏技术和资金利用不了;另壹方面因为缺乏市场,本来很有限的产品还卖不上价钱,甚至卖不出去,加上其他种种社会原因,就造成我们农民几千年来的贫穷,而几千年来的贫穷又是我们几千年来地位卑贱的根本原因。
所以,我们要克服不开化的愚昧,我们要避免落后的挨打,我们要消除贫穷的卑贱,就必须走出封闭,从封闭走向开放。我们正在从封闭走向开放,我们在开放的道路上已迈出重要步伐,但我们还要進壹步开放,深化开放的程度,拓展开放的广度,走向更好更大的开放。
迄今为止我们的开放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在新千年里,我们的开放要向经济、政治、文化、思维意识全面扩展。
政治上的开放就是要加强和政府、社会的政治沟通,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国内外政治经济大事,自觉参与国内政治生活,提高我们的政治参与度和发言权。加强社区之间、地区之间政治建设的交流,借鉴国内外农村政治管理的经验。
文化上的开放就是要走出传统乡土文化的圈子,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及其他途径,加强和其他社会群体的文化交流,扩大文化视野,丰富文化生活,引入现代文化,学习借鉴城市文化,改造升华乡土文化。壹般来说,文化开放依存于经济开放的進程,经济发达地区的文化开放程度也相对要高;但文化开放又有自己的独立性,有的经济发达地区文化却现出壹种滞后和退化性。因此,要按照文化发展规律结合经济开放来推动文化的开放。
思维开放既是整个开放的先导,没有思维认识上的开放,壹切开放都无从谈起;同时,思维开放和其他方面的开放又表现为壹个相互推动的过程。当政治、经济、文化开放到壹定阶段,就要求思维有新的突破,就要求全面地清算传统的封闭思维和封闭观念,以期发挥更大的牵导作用。在新千年里,我们农民的思维必须从村落局限、乡土局限、亲族血缘局限、"壹亩三分地"的局限、农业农村局限中完全解脱出来,我们要彻底摒弃那些坐村观天、守家在地、守田为业、穷窝难舍、离土不离乡的观念,从根本上树立乡国壹体、城乡同家、市场交流、四海取财、各业皆为我业的观念。我们要确立全新的开放式思维,我们要和传统的封闭思想進行彻底决裂。
我们要在开放上更为主动,变适应性开放为出击性开放,变引進来的开放为输出去的开放,变他人开发我的资源的开放为我开发他人的市场的开放。要充分利用农民和农村可以利用的壹切开放优势,以我为主,主动出击,将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将产品打出去,将资金输出去,将企业办出去,将政治、文化影响扩散出去。
在新千年里,我们要树立更宏伟的的开放雄心,更新式的开放思维,更博大海涵的开放精神。同时我们期望社会的理解,政府的支持,其他群体的共同参与。我们的农村向全社会开放而我们也希望整个社会向我们农民开放,消除壹切传统的或现实的人为障碍,在共同开放中振兴我们的共同家园--中国。
九 从村落走向城市的宣言
不管我们农民有多少人意识到,我们的传统村落开始了它的瓦解过程。
这个瓦解过程是伴随乡村企业发展、小城镇(农民城)掘起、村庄改造以及打工大军的出现而开始的。
由于各地发展不同,所以瓦解的進程也大不相同。在沿海发达地区,许多传统村落事实上已经彻底瓦解了,这些农村已经变成了都市式的村庄;在次发达地区的壹些农村,传统村落正在瓦解;在落后地区的壹些农村,瓦解过程刚刚开始。
传统村落开始了瓦解,延续几千年的传统村落开始了瓦解的進程,这对世世代代居住在村落中的农民来说,不能说不是壹件惊心动魄的事。传统村落的瓦解意味着我们要失去世代居住生活的家园--这怎能不使人感到惊心动魄呢?
但传统村落的瓦解毕竟体现著历史性的巨大進步,我们不能害怕这种進步,我们不应拒绝这种進步,我们只能欢迎这种進步。
伴随传统村落的瓦解,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将会有根本性改变。
伴随传统村落的瓦解,传统的乡村文明将会有根本性的蜕变。
伴随传统村落的瓦解,我们传统的农民形象会消失,新的农民形象将会塑立起来。传统村落瓦解过程的开始,也就是我们从村落走向城市的开始。换句话说,我们农民的城市化过程,也就是传统村落的瓦解过程。
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圆我们几千年来的梦。共和国成立前的几千年里,我们农民壹直用仰视的目光看城市,那对我们来说完全是另壹个世界;共和国成立后的几十年来,我们壹直用羨慕的目光看城里人,那对我们来说完全是另壹个天地生活的人群。从乡村進入城市,从乡里人变为城里人,那曾是我们世世代代的憧景之梦。
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生存环境的根本性转变。自古以来城市和乡村的生存环境就大不相同,近现代工业社会的降临更使两者拉大了差距。城市不仅意味着繁华的生存环境,而且代表着现代的生活方式;农村不仅意味着单调的生存环境,而且代表着落后的生活方式;从村落走向城市,也就意味着从单调传统的生存环境走向繁华现代的生存环境,意味着生存环境的根本改变。
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完成文明转换的壮举。在古代人眼里,乡村和城市的文明等级差别很大;在现代人眼里,城市体现著现代文明,而乡村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传统和落后。所以,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从落后走向先進、从传统文明走向现代文明的宏伟壮举,是文明的巨大跳跃。
而且我们的人口压力、环境压力、资源压力和改变生存条件的趋势动力共同推动着我们从村落走向城市。不是我们想不想实现城市化,而是我们必须从城市化中寻求出路,必须通过城市化才能改变我们的处境。我们越来越坚信:从村落走向城市最终实现城市化既是我们的发展趋势,也是历史赋予我们农民的伟大使命,更是我们集几千年的梦想和奋斗的归宿。
我们正在从村落走向城市。先是通过发展小城镇、或通过被动的城中村走向城市,后是多向的、大规模的涌向城市寻求就业门路。包括向县城涌动,向大城市的卫星城涌动,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涌动
这是壹场空前的从农村向城市的移民运动。这场移民运动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其持续性和规模性都是历史上没有的。每年卷入这场移民运动的人口有两三亿之多。
这是壹场十分奇特的移民运动。奇就奇在这是壹种候鸟式的移民,即在城乡之间来回移动。其实我们并不愿意这样做,但面对现实又只能这样做。大量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就是这种流动的副产品(按官方的数字,2008年农村的留守儿童就达到5800万)。
所以从村落走向城市的过程既是改变我们命运的过程,也是充满艰辛不乏悲情需要付出很大代价的过程。包括在家留守儿童教育的荒废,随父母打工儿童教育的边缘化,正常抚养、家庭伦理的缺失。流动打工者年老后归无所养,归无所依等等。这种代价不仅是我们农民的,也是民族的。
因此,我们呼吁政府和社会对我们的城市化运动多些关爱,多提供些人性化的政策,多创造些接纳的条件。包括落户条件、安居条件、就业条件、教育条件、医疗养老条件等等。帮助我们实现真正的、稳定的、有幸福感的城市化。
从村落走向城市的运动,也是整个民族走向文明的运动,带来的不仅是新生的公民,也是新生的民族。让我们壹起来参与和实现这壹文明转换的壮举!
十 从农民走向公民的宣言
我们是农民。
我们是中国农民。
我们是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农民群体。
我们正在从农民走向公民。
农民不是公民吗?
传统农民不可能是公民。从传统的角度看,"农民"这个词本身就是壹种歧视性的称呼。在古代西欧,英语peasant(农民)是指卑贱、附庸、不开化的小农,还兼有流氓、坏蛋的意思;在古代中国,从官方态度看,农民、农业长期被尊为"国本",但在人们的成见中,农民往往和愚、懵、氓、草、土联系著;在传统体制下,由于户籍制度的影响,"农民"这个称呼的身分歧视更为明显,社会上流行的"二等公民"的说法就充分反映了这种歧视。直到后来的"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的称呼,仍然延续著这种根深蒂固的身分歧视。诸如此类的称呼表明:作为壹个农民,妳的职业变了,但身分不能变,即使妳当了国务院总理也是个农民总理。而公民首先意味着身分地位上的平等,传统农民在身分地位上和其他阶层的人就不平等,怎么能说是公民呢?
传统农民事实上也不是公民。资产阶级革命前的欧洲农民不包括在公民社会之内,在革命中,农民只是公民(资产阶级及其他城市阶层)的附庸而已,革命后的很长壹段时间内,大多数趋于破产的小农充其量也只能是下层公民。中国的古代和近代谈不上公民权问题,在传统体制下,公民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行政权和极左运动的侵扰。农民在公社内部没有任何自主权利而言,在公社外部又被作为"二等公民"对待,长期在经济、社会身分上遭受着歧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就不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公民。
但我们要决心告别这不是公民的传统农民时代了。
我们中国农民要决心告别愚民、懵民、草民、土民和二等公民的历史了。
我们这个最大最古老的农民群体决心向民族公民群体迈進了。
我们也正在向民族公民群体迈進,我们在市场经济的催逼下,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在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精神的鼓舞下,正在开辟自己的公民通道,树立自己的公民地位,塑造自我的公民形象,我们正在从农民走向公民。
从农民走向公民,这意味从身分农民到职业农民的迁跃。多少年来,作为农民的我们首先感到的是社会地位的卑下,身分的不平等,这种感受常常压倒职业区别的感受。而别的群体也首先是从身分角度看待我们,因身分地位而卑视我们。特别是在公社体制下,这种感受尤其强烈。身分决定壹切,农民身分就决定了妳壹生不可能过幸福的生活,所以只要改变了农民身分也就改变了壹切,而争取农民身分的改变也就成为许多农民梦寐以求的壹切。走向公民,消除了我们传统的不平等身分,加上经济等条件的改变,今后的农民就只剩下壹种职业的含义了。
从农民走向公民,这意味着彻底告别苦难屈辱的传统农民史。几千年来,我们农民受剥削、受压迫、受欺负、受歧视,经济上贫穷,政治上没有权利,文化上落后,是壹部充满苦难和屈辱的历史。从农民走向公民,社会地位得到全面提升,社会处境得到根本改善,从而结束苦难屈辱的历史,彻底告别传统的时代。
从农民走向公民,这意味着农民的全面解放,包括身分的解放,经济的解放,政治的解放,环境的解放,全面的社会解放,在解放中追求公民群体的自由,追求群体中每个人的自由。
从农民走向公民的意义巨大,前景美好,但最终完成这壹转变却绝非易事。这个转变的过程,是充满自我与非我、新我与旧我、个人与社区、社区与社会、传统与现实的斗争与磨合的过程,是我们农民的自我分化和自我否定的过程,是壹个痛苦的新生过程。要充分估计到这壹过程的艰难性,学会利用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强化素质训练,加速转变進程。
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市场因素、经济民主因素塑造公民成长的经济基础,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公民成长的政治条件;我们要将经济基础的塑造和政治条件的创造结合起来,浓化公民成长的社会环境;我们要运用经济民主手段与民主法制武器和壹切不利于公民成长的社会因素作斗争,和乡村那些专断的、腐败的、毒害生灵、遏制自由的种种恶势力作斗争。只有这样,健康因素才会生长起来,有利于公民发育的环境才会形成起来。
我们必须逐步培养自己的公民意识。从农民到公民,主体意识的转变既是内在动力又是主要标志,公民意识不可能突然生成而需要逐步培养,培养公民意识必须和破除农民意识结合起来。要破除仰仗父母官、盲目从众、迷信权力、家长专断的农民意识,培养自主自强、独立判断、相信法律、自治民主的公民意识;要破除我附庸别人的农民意识,培养我和别人平等合作的公民意识;要破除别人为我当家作主的农民意识,培养我为自己当家作主的公民意识;要破除家是家、村是村、国是国的农民意识,培养家村国壹体的公民意识。如此等等。
我们必须逐步培养自己的公民素质。公民素质包括公民意识、公民知识和公民行为能力在内。其中,公民意识是公民素质的主要体现,没有公民意识或没有完整的公民意识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公民。但仅有公民意识不具备壹定的公民知识和公民行为能力,也不可能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力,履行自己的公民职责。要加强对公民知识尤其是民主法制知识的学习,掌握行使公民权责的武器,积极参与公民活动,通过实践锻炼能力,培养能力。我们必须将组织起来、农民自治和从农民走向公民的進程结合起来,这实际上也是三位壹体的东西: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农民自治,而只有实现农民自治才能完成从农民向公民的转变;从农民走向公民的進程就体现为自觉组织起来的过程,就体现为农民自治的实现过程。
我们还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支持。从农民走向公民是关系到世界上最庞大人群改造的伟大工程,光靠农民的努力不可能完成,只有农民的努力和政府的支持、社会的协力配合才可能完成,而政府的支持尤为重要。我们希望政府能给我们提供好的学习实践环境,帮助我们提高素质,支持我们履行公民职责。
从农民到公民,我们的再生工程正在拉开序幕,旧的农民在死亡,新壹代的公民性农民正在成长起来。
从农民到公民,我们不想再做农民,也不想再做"二等公民",我们要做真正的公民。
从农民到公民,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坚信我们的公民前途。
当我们最终不但成为中国公民、也成为世界公民时,历经几千年之久的古老的中国农村巨影也就隐退,现代化、青春式的中国农村和农民将展现在世界面前!
侵犯农民
近年来,中国违法违规征用、占用农民承包土地所引发的土地纠纷案件日渐增多,失地农民上访、反抗事件也不断发生。以四川省为例,2003年3月以来,四川省检查机关立案查处与破坏《土地承包法》有关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的罪犯53人,仅2004年1至10月全省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1,664件。被国内媒体称为“新圈地运动”的“后遗症”已经成为影响乡村秩序稳定的社会问题。从上述事实中不难看出,中国“三农”问题的焦点已从农民增收转向农地的征占纠纷。
近几年中央政府不断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强调稳定农民土地承包制,但为何此类事件不但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笔者认为,从社会结构演变中不同利益群体为获取资源而发生利益冲突的角度来分析这壹问题,才能得到实质性的解答。乡村农地作为资源配置权力和利益的基础,其产权势必成为难以回避的话题。
壹、文献综述
关于中国乡村农地产权问题的争议,有如下壹些主要观点。
温铁军认为,无论解放前或解放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如土地改革前农村的土地占有权与农民租佃使用权的“两权分离”,以及80年代农村改革以来的土地村社所有和农民承包使用的“两权分离”,都不过是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种内生制约因素下的农村基本制度的表现形式而已。中国目前“城乡分割对立的结构”也不过是在农村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下,在土地分割细碎的、分散的小农经济条件下,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需要而派生出来的结构。因此温铁军反对农地私有化,其理由是土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农地私有化不能解决“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问题。李昌平与温铁军持同样看法,也反对乡村土地的私有化。(温铁军,2003;李昌平,2000)
秦晖认为,温铁军关于农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因而不能私有化的观点,在逻辑上完全不能成立。所谓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指的是社会保障的义务不能私有化,国家必须承担社会保障的义务,必须承担转移支付的义务,但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从来就是个人的;而现在在土地问题上却没有任何国家义务可言,国家既未行使任何转移支付功能,也不承担任何保障义务;政府规定土地不能买卖,强迫农民自己种田保障自己,这本身就和取消公费医疗、但强迫人掏钱看病是壹样的。他还认为,温铁军有关农村之所以出问题是因为土地兼并而造反的观点,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神话。事实上,每次王朝末世的状态都和现在的情形有些类似,不是农民没有土地,而是农民不愿种地;王朝危机都是农民主动抛荒,离开土地逃离故乡,而绝对不是农民没有土地可种而造反。(秦晖,2002)
已去世的澳籍华裔教授杨小凯认为,中国“三农”问题的“症结”是土地制度。在“中国改革面临的深层问题──关于土地制度改革”壹文中杨小凯强调:“中国目前存在的“三农”问题,根本症结就在于农村土地不属于农民所有,从心理上,农民不认为自己种的地是自己的,所以没有长远投资于土地的打算。”杨小凯认为,土地制度改革是目前中国农村改革必须正视的焦点问题,这是主要矛盾,其它是次要矛盾。(杨小凯,2002)
党国印认为,土地“承包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分割,承包合同越是长期化、固定化,承包权对所有权的分割程度就越高。在中国土地承包权是有价格的,这个价格的存在便证明承包权对所有权的分割作用;承包权对应所有权的价格越高,承包权对所有权的分割程度也就越高。他指出,“只要使用权与所有权发生分离,就有使用权“蚕食”所有权的可能性,甚至使所有权完全丧失”,“承包制也因此包含了蜕变的可能性,其表现是在承包权与所有权关系的人为操作中,弱化承包权,强化所有权(其实质是乡村权势阶层的所有权),并使土地转移的过程受到更多的非市场力量的控制。”他还列举了承包制蜕变的4种具体形式。(党国印,1998)党国印强调,承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将提高农民的社会归属感,并有利于乡村社会的稳定。中国大部份农民很穷,如果连壹小块土地的财产权也得不到尊重,农民对这个社会还会有什么留恋?没有土地财产权,农民就没有什么不能失去的,这个社会还能稳定么?……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越是得到尊重,就越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党国印,1999)但党国印不主张农村土地的私有化:“如果仅仅考虑新古典主义通常涉及的变量,那麽,将耕地所有权完全划归农民无疑会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大大促進中国农村進步。但是,在当前中国国情之下,如果推行这壹制度,会加强改革反对派的符号资源优势(这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没有认真研究过的变量),可能阻碍中国改革。土地私有化还会大大加快普通农民从土地上被抛出的速度,从而引发极严重的社会后果。”(党国印,1998)
姚洋则“将农地制度看作是国家和农户之间博弈的结果”,“国家在农地制度中仍然保留壹定的角色,是因为它的利益,如保障充足的粮食供应等,可能因为地权个人化程度的加深而受到损害……,对农地使用和土地流转限制最多的地区,也是国家粮食采购所依赖的重点产粮区。在与粮食生产无直接关系的领域,如土地的调整,国家对农民的自发选择给予了高度的忍耐”(姚洋,2000)。姚洋将乡村农地产权制度选择与资源的(农民)个体稀缺性、土地租赁市场发育程度联系起来并作了理论与实证研究。他用自己构造的“壹般均衡模型”对1981年至1993年间4省83个村的土地调整作了经验研究并证实:当土地非常丰富时,生存不再成为问题,土地调整因此也失去了意义;只有当土地资源适中时,调整土地才对最贫穷的农户摆脱生存压力有所帮助,因此才成为集体决策的选择。姚的模型预测:地权的个人化程度随农民收入和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而提高,因为收入的提高增加了农户摆脱生存压力的能力,而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降低了农户对土地的依赖。(姚洋,1999)
申静、王汉生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四川中部壹个村庄集体产权的实证研究表明,乡村产权关系并非如经济学者认为的“划分明确且壹经形成便相对稳定的关系结构”,而是“个体行动者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不断互动的过程”,故乡村“产权作为行动者基于对经济品权利的相互认可而形成的行为关系,必然是壹个动态的均衡过程。”(申静、王汉生,2005)
二、本文的研究假设
针对上述有关乡村农地产权制度孰优孰劣的讨论与争议,笔者认为,首先,当前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对乡村农地制度安排或者供给具有决定意义,而中国各区域──大到省区、小到村庄──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是很不相同的,因此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实行整齐划壹的制度安排。对于任何壹个地区乃至村庄,只要能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农民的权利,使农民满意从而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就是好农地制度安排。其次,很多地方“三农”问题的突出矛盾已由过去农民费税负担过重转向农民承包地被征占后引发的农民与政府的冲突。这类现象的日益普遍化表明,现行农地制度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必须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为此应当研究乡村土地问题,特别是土地与乡村社会稳定之间的关联性。再次,鉴于中国各区域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异,因此应该对此问题有多种区域比较模式的实证性研究。
笔者以西部发达农业区──成都平原乡村的农地制度安排与征地中的社会冲突的关联性为目的作实证性调查研究。根据已有的相关研究文献,提出如下需要通过经验事实加以检验的假设:
1. 村庄里资源的稀缺程度与农民失地诱发的社会冲突相关联;
2. 制度安排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决定失地农民与其他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结果,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结果影响城乡社会秩序;
3. 实现公平博弈的制度安排之核心是乡村农地产权问题。
三、农地资源减少与村民的态度
素以“沃野千里、天府之土”著称的成都平原,是中国西部人口稠密的农业发达地区。近年来,这壹地区乡村土地资源锐减乃是不争的事实。1997年3月至9月,笔者及其课题组在成都市所辖的12县(市)乡村地区从事有关劳动力就业问卷式抽样调查时,平原农村的人均耕地尚有1.03亩/人(何景熙、罗蓉,1999);而2004年7至8月在成都平原的大龙村(绵阳郊区)、新生村(成都青白江区)和世丰村(成都新都区)做抽样调查时,却发现这3个村庄(以下简称“三村”)的人均耕地面积已经下降为0.6亩/人。在63个样本农户中,与1982年第壹次土地承包时相比,土地减少的有43户,占全部样本的68.3%;土地没有变化的为20户,占31.7%。必须说明的是,上述样本中,无壹农户的土地面积增加。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三村”人均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增加导致人均土地面积减少,再就是建企业、道路和学校征占土地。如世丰村耕地的减少主要缘于修建学校、工厂的征地(14%);新生村则因为人口增多(11.6%)以及修建学校、道路(7%);而大龙村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增加(25.6%),建企业和修建道路各占征地的7%。在“三村”中,大龙村人均土地最多(0.85亩),其中30.5%的农户人均耕地都在1亩以上;而新生村农户土地最少,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4亩,其中最少的壹户人均仅为0.1亩地,人均承包土地面积少于0.5亩的农户占被调查农户的71.4%。新生村农户土地的减少始于1980年代初期起土地被大量征用,目前全村耕地仅余570亩,人均只有约4分地。2003年新生村被征用的土地为160亩,镇上建中、小学、医院等都是占该村的耕地。征地后整个村耕地不得不重新调整,以确保每户的土地基本均等,村民获得了壹些土地补偿费[1],以及其他补偿,如减收水费、农税等。土地被征用后部份村民在原日新镇(2001年撤销镇建制,归并弥目镇)的周边建起商铺,就近经商;但也有部份村民因耕地减少,经济状况更差了,这部份村民主要是壹些家庭负担重、无本钱做生意、又不能外出打工的人。
通过“三村”调查,笔者还发现,人均耕地面积减少与村劳动力的农业工时呈反向关系,而与非农工时呈正向关系,即人均耕地面积越小,农业工时越少,非农工时则越多。换言之,耕地面积减少导致劳动力在农业上的不充分就业程度增高,从而迫使农民在土地以外寻找就业出路。这是否意味着农民不再依恋土地并自愿接受征地呢?事实并非如此。
在“三村”调查中,笔者发现村民对征地表现出完全不同的几类态度。在新生村和世丰村,村民对征地壹般持无所谓或反对两种态度。世丰村的壹位妇女说,她并不在乎征多少地,经追问才知道,她的壹儿壹女都已成家立业,大女儿在成都市有壹个家具厂,小儿子在成都市开了壹个纯净水店,她和老伴留在村里,每天花壹小时打理庄稼,农忙时就请人帮忙。新生村壹位中年妇女也持无所谓的态度,因为她的独生女儿加入了壹个歌舞团,在全国巡回演出,每年寄回家1万多元钱;这位妇女在村里在开了家缝纫店,老伴又干搬运工,还能兼顾自己田里的庄稼。用她的话来说,种承包田只是壹种责任──不让土地荒芜而已。也有不少村民对征地持反对态度。世丰村的壹位妇女对耕地的不断减少很是担忧。当她估算今后土地不能养活壹家人的时候,激愤地说:“现在和国民党的时候有什么区别?”这位女村民不到40岁,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并未经历过国民党统治年代,她对国民党的了解主要来自于共产党的宣传教育。新生村另壹位年轻妇女对笔者说,由于身体不好,她不能外出打工,只好在家种田;但2003年后她家的土地锐减,以前她壹个人忙都忙不过来,而今却有好多时间闲着无事。她忧心忡忡地说,靠丈夫壹个人在外打工的钱怎么够家里的开销?女儿壹天天长大,上大学的学费该到哪里去找?
上述访谈记录表明,对家境不同的村民来说,承包土地的价值是完全不壹样的。在那些劳力少、体质差、子女教育负担重或无壹技之长的村民家庭里,土地是他们唯壹可以指望依赖的生存保障,也就是说,土地对他们的稀缺程度极高,因此他们对家庭承包地日益减少感到揪心,自然对各种形式的征地流露出不满乃至抗拒。反之,那些家境很好,特别是家庭成员有技术有能力且已在城市取得稳定的职业和较高收入的村民,对征地的态度就比较缓和壹些。由此可以推断,农民个人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越高,对征地经济补偿的期望值越大,从而与征地方发生冲突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四、农民、乡村干部与政府官员三方对征地的不同看法
多年来,笔者壹直从事成都平原乡村社会调查,在1996年至1997年抽样调查期间仅记录到个别乡村土地被征用、占用的案例(何景熙,2000:198-214)。2000年以后的调查却发现,乡村农地被征占现象已较为普遍,由此引发冲突事件也时有所闻。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征地已经成为访谈中壹个十分敏感的话题,为了获得真实可靠的资料,调查往往需要依靠相当熟识的人士协助。2004年10月,获悉C市郊区发生乡村征地“风波”后,笔者与调查小组借助熟人关系,终于获得了发生在C市郊区乡村征地的3个案例的相关资料。应当事人的请求,我们在叙述这些故事时隐去了真实的地点和人名。
访谈实录1:乡村干部对征地的看法
时间:2004年10月5日
地点:D镇某某园
访谈对象:X村A村民组长H
1. 征地的基本情况
A村民组共有农户87户,村民230人左右。征地是在1995年左右开始的,最初征地较少,到2000年11月以后开始大量征地,当时征了78亩耕地,加上非耕地共计82亩多。目前A村民组剩余土地不到100亩(含自留地、非耕地等),剩余土地中只有15亩左右缴纳水利费,基本是无田可耕。
土地征用由国土局出面,有壹部份是电力局搬迁占用,剩下的卖给了开发商,用于房地产开发。H虽然听说过土地拍卖,成都的报纸上也登过拍卖公告,炒地皮的人员也来考察过,但实际运作起来的并不多,常见做法还是开发商或企业看中土地后由国土局按照省、市政府相关文件出面征用。另外,由于该村地处市政府统壹的规划区内,当地政府为避免今后征地纠纷,故不支持土地流转,A村民组也就没有土地流转的情况。
征地补偿共分3类,壹次性的土地补偿费为2万8千元/亩,青苗补偿费半年为7百元/亩,另外还有壹些房屋拆迁的相关费用。H向我讲述了这样壹个征地奇闻:2000年大量征地刚开始时,政府对农民装修的墙砖、地砖、吊顶等损失给予壹定补偿;为了获得这多赔的15元/平方米,家家户户都在半夜三更赶着在墙上多贴些瓷砖,甚至连猪圈内也贴得满满当当,敲壹下空空作响;当时路边挤满了出售劣质瓷砖的摊贩,生意火爆。后来政策变了,这类损失不再赔付。通常村民的壹处住房拆迁会亏2万元左右。
2.征地后农民的就业
A村民组征地后,农民都自谋职业。失地农民中现在未就业者约占壹半,其中女性和老人居多,也有年轻人。政府未组织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但曾安排他们参加再就业培训,不过参加者很少,农民普遍反应培训项目不实用,纯粹是“走过场”。H说:“对我们来说,象电脑这样完全是高科技的东西怎么可能在几天、十几天之内就学得很好嘛!要不就是木工、水电工壹类的(培训),早就滥市了,学了也没什么用场。”村里外出打工的人通常有壹定文化和技术,不愿意走得太远,就在本镇或邻镇打工,出了本区的只有3个人,其中两人在成都,还有壹个在北京,干的是餐饮行当。村里还有壹些外出的人属于中专生、大学生,他们毕业后不愿意回家乡,他们的家人基本上留在本地,村里只有壹户人跟随子女到了成都,其土地未被征用,请了熟人帮忙照应,户口也未转出去,以便保留今后分配集体资产的名额。H说,现在村里的乡镇企业已名存实亡,集体经济积累(资产)还有,但是已经不多,最多也就是在每年年底发点“过年钱”。
3.征地安置情况
在H看来,补偿问题已经不是主要问题,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住房安置问题。作为失地农民,他们每人可以得到1万3千到1万4千元的安置费。2001年以前,安置农民的办法是由农民自己出钱在政府划定的区域内建安置房。当时在D镇的中心区域新建了几条街道,统壹建造上层住屋下层商铺模式的安置房,生意兴隆,人气旺盛,本村民组有23户人家修建了安置房。
后来政策变化了,不允许再这样自建安置房,而是由政府统壹修建居民小区作为集体安置房,让农民购买,每人有25平方米的配额,配额以内的面积按每平方米2百元购买,超过配额的面积再给20平方米的优惠(5百元/平方米),超出此数的房屋面积就按市场价格计算。以4口之家为例,若这家人选择住150平方米的房屋,其中1百平方米配额的价格是200元/平方米,然后还有20平方米能以5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其它30平方米就得按市场价(大约800元左右/平方米)购买。现在,集体安置房还未建好,失地农民或租房或投亲靠友,在10个月内可以得到每月8百元的过渡费,最近又改为每年800元,而实际操作时只给了壹年过渡费,超过壹年的就不再补了,由农民自行负担。
4.社会保障问题
H说,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早期失地的农民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政府只是鼓励劝说而没有强行要求其缴纳社保,但实际参加社保的人少之又少。农民觉得,没了土地就没了稳定的基础,安置费是以后的生活来源,现在子女教育费用又高,舍不得拿来买社保。后期失地的农民不再有土地补偿费,只有安置费,政府将这笔补偿费用于缴纳社保费,同时失地农民也要缴纳部份社保费用。其具体方案是: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每月在社保局领取社保费;不到年龄者自行缴纳,男性40岁、女性30岁以下,自己缴纳10年(政府补贴10年);男性40岁、女性30岁以上,自己缴纳10年、政府补贴5年;医疗保险包含在社保之中,只要缴纳社保费用就可以纳入医疗保险,不受年龄限制。因为社保缴纳和领取有严格的年龄限制,农民对社保的态度仍然不积极。
5.H对征地的态度
H认为,本队村民还是愿意土地被征用而不愿种地:“田里挖不出金娃娃,壹亩田壹年赚不到2千块,还要赔人工、精力,最多也就是勉强维持,在镇上或附近打工机会多,零敲碎打赚的都比这个多。”村民还是愿意迁移到镇上,只不过在补偿及安置费用问题上有意见。H说:“农民大道理懂得不多,但钱这个字还是认得很清楚,地没了,不能钱也没有啊!不然二天(注:四川方言中“二天”指今后或将来之意)吃啥穿啥呢?”当我问H对现在农民频繁上访、闹事问题的看法时,H说,这是事出有因的,现在的政策说变就变,农民又不可能把政策推翻,“虽然明明知道,最后还是只有吃下哑巴亏,但是闹壹下说不定政府会给点儿优惠条件,不闹就啥都没有。”
访谈实录2:农民对征地的看法
时间:2004年10月3日
地点:C市郊区某某厂轨枕车间
访谈对象:车间主任B、农民工A、L。
某厂轨枕车间现有工人3百多人,其中农民工占壹半,失地农民则占这些民工的壹半以上。该厂不招正式工,厂里所有打工的农民工统壹由包工头(相当于民工中介)管理。包工头负责民工的所有伤残赔付,承担壹切风险,厂方向包工头支付壹定的民工用工款项和农民工工资。厂方与农民工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农民壹般通过熟人或已在厂中工作的亲友介绍,与包工头搭上线。他们参加企业组织的短期培训后便开始上班。目前企业开始改制,今后工厂将与农民工建立直接的契约关系,不再由包工头管理。由于农民工能吃苦且工资较低,所以该厂有扩大招收农民工的趋势。
B是X区人,家里有不到2亩的土地。1992年为建企业征地,给出的条件是壹次性赔付每人1万元;40岁以下的青壮劳动力安排在征地企业中工作,40岁以上的则壹次性赔付;不愿意接受安排就业的人可以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免费培训(电工、焊工之类的初级技能培训)。当时B中专毕业,被招進该厂,从此住在D镇上。当我问他对征地的态度时,B反复强调政府政策的刚性作用:就算自己有疑惑,有不满,也只能作罢,更何况自己文化程度不算低,也就没有过多地去争什么。
农民工A本是D镇某村村民,家中有5口人(父亲、母亲、妻子、女儿和A)。从2003年9月起,A所在的村民组征地用于果园栽种、花卉盆景种植,如“黄金梨”等。A家有3亩左右的地被征,征地条件是每年每亩给予青苗补偿625元,所有农业税收费用还得自己缴纳,现在A家余下大概6至7分地,送给壹位本村朋友种蔬菜。全家人已搬到D镇,住在出租屋里,壹家人靠干临时工维持生计。A的女儿在市内的壹所中专上护士专业。A在该厂当焊接工,月收入6百元左右;妻子在厂里做清洁工,每月有2百元的工资;母亲在厂医院中药房打杂,父亲在D镇蹬三轮、打些零工,两人每月有7百元左右的收入。其家庭总收入每月为1千5百至1千6百元左右,除去租房、生活费和女儿的学杂费外没有余钱,勉强维持生活。
A说,当初征地时有统壹的政策,附近邻居家家都壹样,不存在满不满意的问题,政府怎么赔偿,就怎么过日子。现在农产品涨价,税费减少,如果能返还承包土地的话,还是愿意回村务农;因为在镇上无固定工作,工资也就不固定,不如那份土地来得实在。家人希望女儿以后能留在城市工作,这样以后若条件允许还可以去投靠女儿。但是A说,他不稀罕城市户口。
车间农民工L原系D镇污水处理厂附近的村民,家中4口人(老母亲、妻子、女儿和L),有2亩左右的耕地。2003年他家的地被征用来办厂,现已建成的厂区内有机械厂等。当时征地开出的条件是壹次性给予补偿每人1万3千元,因为占用的土地还包括自己的私房,因此额外获得住房拆迁补偿及住房安置费共计10万多元。此后L开始自谋职业。最近当地政府要求失地农民退还那1万3千元补偿费,用于缴纳社保费,具体办法尚未最终确定;初步通知说是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后可每月领取210元社保金。L壹家现住在D镇购买的商品房中,其购房款来自于10万多元的住房补偿和安置费。L在厂里是临时工,收入不稳定,壹般在4百至5百元左右,最多不超过6百元;妻子无业,与老母亲在家操持家务;女儿已工作,在M镇壹家台资厂当会计,每月工资6百元。
L说,他对家里的地被征并不满意,怕的是坐吃山空,不愿意失去唯壹的生活来源保障;但是在政府面前没有争取更多补偿的可能,也只能接受。当被问及是否愿意再务农时,L只是反复说,既然已经没有土地也就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我问,假如能够把土地返还给妳,妳作何打算?他非常肯定地回答,宁愿卖掉现有房产,留下傍身的救命钱,有了土地,油盐柴米至少不缺!在镇上生活,花销大;居民小区与自己的生活习惯不符。L对自己的女儿期望不高,不过还是希望她以后就在镇上成家。
访谈实录3:国土局官员对征地的看法
时间:2004年10月6日
地点:C市郊区某国土局
访谈对象:国土局土地储备办干事W
W向我介绍了当前征地的壹些情况。
1.土地征用基本情况
目前D镇征用的土地主要用于办企业(如台资厂、××钢厂厂区迁入等)、房地产开发、居民安置房建设、道路扩建、学校扩建等。征地中涉及的赔偿和安置问题严格按照市级文件和市级统壹标准执行。现在区政府已取消了安置费和土地赔偿费,但在操作过程中各镇都是根据征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条件来决定是否支付这些费用。换言之,现在对农转非失地农民来说,只能获得住房拆迁补偿费和青苗费。
2.征地补偿
按照农民房屋构造的不同,住房拆迁补偿从每平米50元到240元不等,例如,砖瓦房结构的住房是230元/平方米;青苗费壹次性赔偿7百至8百元,持有专业种植户证明的农民会得到更高的赔偿。农民对今后的住房安置可有两种选择:壹是购买政府统壹修建的集体安置房(居民小区),每人有25平方米的配额,配额内按每平方米2百元购买,超过25平方米的另有25平方米的优惠(6百元/平方米),余下的面积按市场价格计算;另壹选择是农民自行解决住房,可与政府签订住房货币化安置协议,则获得每人25平方米、每平方米6百元的补偿费。
3.社保安置
最近政府取消了壹些赔付项目,用于支付农民加入社保所需的费用。主要分为几个等级:未成年级别,即16至18岁以下的农民(各镇的实际执行标准不同),政府壹次支付每人2万元,社保由本人自理;青壮年劳动力级别,即男性18至45岁、女性18至30岁,政府负责缴纳其15年的社保费用,余下年份的费用自理;退养级别,即男60岁、女50岁以下农民,政府全部负责支付社保费用;最后就是男满60岁、女满50岁的农民全部纳入社保。
4.农民对征地的态度
W认为,从现有情况看,本镇农民愿意搬迁,其实在土地征用之前纯农户已经很少了,非农从业人口越来越多。另外,因为D镇集中了化工、钢铁、机械、化肥、洗衣粉等大型企业,噪音、粉尘等污染问题严重,农民为自身健康着想,也盼望能换个好壹点的环境。但是W说,由于农民素质的限制,在经济赔偿方面与政府有很大的分歧,总觉得政府工作人员、基层干部欺骗自己,希望人多势众会得到更大的好处。作为政府工作人员,W感到为难,因为某些农民的难处显而易见,但政策制定并非自己说了算,而且土地征用后对地方经济的改善确实有帮助。他感慨地说,这真是“耗子鉆风箱,两头不是人啊!”。
W认为,现在农民最迫切的愿望是政府能包揽今后的所有问题,那些上了年纪和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人主要希望解决其社保和就业安置。农民们认为,“妳拿走了我的地,就要负责我進棺材之前的生活”。农民的这壹“低”要求超过了政策允许的范围,也不符合中国现在的实际情况,所以矛盾突出。
5.上访、闹事情况
现在,只要在拆迁补偿或安置上壹有分歧,农民就闹事,采取围堵政府大门、堵截交通、阻碍施工等过激手段来表达不满。2004年初开始,小规模闹事不断,规模大、闹得满城风雨的也有3、4起。该年5、6月D镇某村农民闹事,当时拆迁费、补偿费都已支付,各项协议也签好,连房子都开始拆了,施工队進场建了围墙,农民把砌好的围墙推倒,阻止施工,还多次上访,因为村民们觉得入住集体安置房不合算,要交物管费、清洁费等,而且不能象私人修的住宅那样在底楼建商铺,因此要求自己修建安置房。最后逮捕了几个人,其中壹个妇女还被判刑。中秋节前后,某村10人集体到北京上访,因为有1百多亩田未拿到壹笔补偿费。他们要求象另壹个村壹样,每人每亩多拿7千元,但开发商不愿额外支付。这事闹得沸沸扬扬,至今未解决。
五、访谈分析
上述3个访谈从不同角度描述了C市郊区同壹地域发生的征地“风波”,体现了不同角色对征地事件的看法或态度。如果说国土局干部W代表征地壹方,那麽农民工A和L是被征地的壹方;村民组长H则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方,他既是分享集体土地利益的众多村民中的壹员,又是必须按上级政府指示办事的基层干部。H的角色决定了他在接受访谈时既能比较客观地反映事件的来龙去脉,又表达了村民的某些不满情绪,同时也能看出他对此事谨慎小心的态度。
3类角色对土地征用虽有不同的看法和态度,但有壹点是共同的,即乡村土地是集体所有,而非农民个人所有,因此都能接受政府征用土地的既成事实。H认为,村民还是愿意土地被征用而不愿种地,因为“田里挖不出金娃娃”;村民B、A和L都承认政府政策的刚性作用,就算有疑惑,有不满,也只能作罢,A的看法还反映出个体对群体行为的从众心理。村民的态度表明,他们对自己承包土地的最终归属没有信心,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最终处置权,不能自行转让、出卖而获得收益;面对强势政府,农民在征不征地的问题上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他们与政府博弈(谈判)的焦点只能集中在征地补偿的条件上。由于征地补偿政策的不稳定,导致了补偿款在时空上和政策上的差异,这便成为引发村民不满和“闹事”的原因。
国土局工作人员W壹方面是基层办事人员,甚至可能出身于农民家庭(许多县、乡政府的工作人员是本地农家出身),深知农民的疾苦和农地对他们的重要性,所以承认“某些农民的难处是显而易见的”;另壹方面W必须按上级指示办事,而站在政府的立场,W就将征地“风波”归咎于农民素质不高,“妳拿走了我的地,就要负责我進棺材之前的生活”,希望“政府能够包揽今后的所有问题”,这种“要求超过了政策允许的范围,所以矛盾突出”。在W的身上可以看到在征地事件上他所面临的角色冲突。
从上述分析可见,土地被征的农民壹方觉得政府的补偿不公平;而政府则觉得农民的要求太高,超过了政策允许的范围,不切实际,甚至归咎于农民的素质问题。其实,对于这样的争议是不难找到答案的,如果是产权明晰的市场交易,无论价格高低,只要交易双方自愿成交,就是公平的,何须闹事、上访?即使有交易上的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对簿公堂,与政府部门无干。从调查的情况来看,D镇的征地“风波”问题恰好出在这里。
首先,该镇的征地用途是工业、商业、住房壹类,按照国家规定,土地应当挂牌在市场上拍卖,拍卖后应当给予农民足额补偿(包括应缴纳的农民社保费)。
其次,市场拍卖意味着出卖方是村集体而买方是用地的开发商,政府作为规则制定者只应充当“裁判员”。但在D镇政府(国土局)却成了土地的买方,直接与农民对局,于是农民有意见或有不满,要求政府包揽壹切就很自然了。
再次,由于乡村集体土地的产权只把使用权落实到农户,而未界定土地的个人处置权(出租、转让、继承权)。这种产权虚置使政府面对土地纠纷时不得不随时制定新的政策和办法。如果新政策、措施和办法比过去的壹套对农民有利,农民当然乐于接受;但如果出现相反的情况,农民就觉得不公平,会找政府论理,达不到目的就会发生纠纷乃至上访、闹事。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农民预期的不确定性,并在壹定程度上引发了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于是农民就只能以机会主义的态度和行为来应对征地政策频繁的变动。
最后,由于D镇的征地未通过市场公开交易,其结果政府和村民都付出很高的交易成本。政府工作人员为“说服”村民、处理纠纷等费尽心力;村民为此付出了“闹事”代价(成本)。事实上,这类交易成本甚至高到难以用钱来计量(对社会秩序的的负面影响更是难以用经济价值来量化)。当征地工作结束时,双方都可能会有得不偿失之感。
六、简短的结论
第壹,当前成都平原乡村农地征占中的纠纷或冲突与农地资源对农民家庭的稀缺性,即承包地是否农民是唯壹的生存保障密切相关。失地农民家庭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与征地中冲突发生的频率及冲突大小密切相关,农民家庭承包地越少且无其他可以凭籍的谋生手段,则他们期望获得农地的补偿费越高,因而与政府博弈中产生冲突的可能性(发生率)越大。而乡村人口增加以及人均农地资源的减少,又提高了农民家庭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从而增大了土地纠纷和冲突的发生率。
第二,当前成都平原乡村农地征占中的纠纷或冲突与现行农地制度安排存在关联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是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核心。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乡镇政府和村干部对农地的分割、出让具有最终支配权。现行乡村权力结构为政府通过行政权而不是通过市场征用农地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征地问题上,农民只能在征地的补偿费数额上,而不可能在征地的合法性问题上与政府博弈。而征地补偿政策的变动导致农民对政府信任度下降。鉴于当前区域性征地系当地政府行为而非公开的市场行为,故农民通常不承认征地的公平、公正、合理性。这就是现行农地制度安排易于引发土地纠纷和冲突,从而影响乡村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欲消除当前日益增多的乡村土地纠纷和冲突,稳定乡村社会秩序,必须推行以下两方面的改革:
其壹,政府应提供新的农地制度安排,即修订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民家庭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期延长至70年至99年,并严格保障在承包期内农户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处置权(出让、继承)和收益权;为了保障之承包期内农户这壹权利,应由政府依法(《宪法》关于保障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条文)颁土地证予以确认。
其二,在乡村农地承包权明晰的基础上,建立统壹、公正、透明的土地市场,实现公平的市场交易。征地、拆迁到定价和支付的全过程应由土地承包人与用地方直接议价或者由土地承包人委托民间中介机构進行。政府部门壹定要退出土地市场,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2] 政府在未来土地市场发挥的外部监督机制,将保证交易的自愿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中国农民面临的困境
权利贫困是中国农村贫困现象的主要原因,而农民权利的贫困主要表现为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本文分析了农村土地产权的三大特征,即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虚置和多元,国家垄断的土地处分权的膨胀和随意性,以及农户实质享有的土地财产权的被剥夺,这三点构成了农民土地财产权利贫困的制度因素。笔者進而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贫困分为土地的使用权利、处分权利和收益权利的贫困等3类,逐项加以分析,从而讨论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缺失与农民贫困化的因果联系,认为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直接导致了农民的失地、失业、贫困、无家可归、苛捐杂税以及失去社会保障。笔者借鉴美国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在本文中提出了解决中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利贫困的3大方向和选择。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财产权的基础,土地处分权是土地财产权的象征,而土地收益权则是土地财产权的实质。所谓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就是“农民使用土地、处分土地和获取土地收益的权利被排斥或剥夺,因而缺乏获取土地使用权、处置土地财产、决定土地用途和享受土地转让收益的应有权利”。
壹、中国农民土地产权贫困的制度因素
过去几十年以来,中国农民的土地产权经历了3次历史变迁。1950年代初,土地改革使农民有了土地所有权,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理想;但好景不长,1950年代中期推行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又逐步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完成了由私返公的土地集体化[6]。直到19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才对土地产权作了壹次不彻底的变动,于是农户重新获得了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但仍然没有完整的所有权[7]。1990年代以来,由于政府大规模的征地、各利益集团无止境的圈地,导致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日益丧失,广大农民再度沦为无地无业的赤贫者[8]。目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和经营权利正面临着来自三大方面的威胁,即政府征地、利益集团圈地和所在乡村干部卖地。
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制度原因首先在于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地位虚置,导致其农村土地法人地位的模糊和土地产权主体的多元,农村集体不能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在法律上,中国的《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都规定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其基本要旨是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9]。而农村集体所有的涵义包括3方面,即村农民集体所有[10]、乡镇农民集体所有[11]、以及村内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12]。但在现实中,“农村集体”或“农民集体”是壹个看不见、摸不著的“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的集合群体”[13],它不同于农民集体组织,也不是法人或自然人,因此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于是,在具体执法中,有关部门就把“农民集体”与农民集体组织混为壹谈,比较流行的做法是赋予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这壹非经济组织以法人地位,让它掌握实际的土地所有权,控制所有“农民集体”的意志,而“农民集体”中的每壹个农民却失去了直接的参与权与决策权。这样的制度环境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腐败、专权提供了条件;壹个村的土地权利“含金量”越高,土地的所谓“集体所有权”就越有可能转化为村干部的个人支配权。[14]
其实,村民委员会并非集体经济组织,它仅仅是壹个社区自治团体,并不具备作为产权主体的法人资格。[15] 因此,有学者提出,应该剥夺村民委员会的经济权力,还村委会作为壹个村民自治组织的本来面目。[16]
除了村民委员会以外,其他壹些集体经济组织如乡镇企业等也要求行使土地所有权,它们可以不经农民集体的同意,擅自分割和瓜分农村土地,由此既导致农户利益受损,也鼓励和促使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对乡镇企业進行行政干预[17];而这种干预对农民集体而言往往是“前门拒狼(乡镇企业)、后门進虎(乡村政府)”,因为无论是乡镇企业、还是乡镇政府,都可能是农民土地权益的侵犯者。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多元和模糊,必然导致责、权、利的边界不清,影响长期投资土地的动力,鼓励各级政府随意低价征用农村土地,影响农民对土地收益和风险的不稳定预期,并最终推动多元主体对农民巧取豪夺。[18]
这种不正常的制度架构导致农村的土地产权出现了两个荒诞现象。其壹,作为“农民集体”组成要素的农民个体事实上不能履行土地所有权。尽管农民无时无刻不想争取和保护自己的土地权利,但在政府眼里,这些现实存在的“个体”是完全可以忽略的,政府只承认那看不见、摸不著的“农民集体”。因此,被那个抽象的“农民集体”取代了的农民个体及其群体就始终无法成为土地所有权的法律主体。其二,由于法律上规定的土地所有者是壹个虚幻的“农民集体”,它自然不可能具备法律人格,更不可能具体行使对土地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这样就事实上造成了司法意义上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虚置。[19]
针对这种荒诞的现象,有人提出,应该在法律上将“农民集体所有”解释成“农民共同所有”;然而,“农民共同所有”的实质就是私人所有,这与宪法坚持的“射秽主义公有制”性质是对立的。[20]
显然,如果不改变现有宪法的所有制规定,法律上土地产权规定的故意模糊、法规执行的随意性和行政部门的专断,就是必然的结果;而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被侵犯,并且由于农民土地权利的贫困日益导致农民物质生活上的贫困,也就难以避免。除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多元、虚置和模糊以外,无限膨胀的国家权力和随意无常的政策法规,也影响了村民自治组织代表农民、保护土地的能力,导致村民与国家机构在土地权利博弈的游戏中往往处于必败的地位。[21]
表面上,中国的宪法规定“农民集体”享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但宪法的修正案、《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都对这种虚拟的所有权作了致命的限制,导致“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成为壹种摆设。这些法律的基本精神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买卖和转让土地[22],也不能出租和抵押土地[23],但国家可以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24]。除了国法之外,壹些由政府、政党和行政机关所制定的“土法”和政策法规对“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还有种种干预和限制,不仅无所不包,而且随意性极大,具有超越法律的效力。[25]
这样,在各类法律和法规的重重限制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产权徒有其名,并无其实。首先,名义上的“土地所有人”其实没有土地的处分权,不得自由买卖、租赁、转让和抵押土地,而实际上控制着农村土地最终处分权的是政府,只有经过政府征用之后,“农民集体”才能转让所属土地;其次,土地所有者并没有土地的收益权,因为政府征用土地时发放的补贴只是壹种政府单方面规定数额、用行政强制手段迫使农民接受的壹次性“补偿”,由于“农民集体”根本无法对属于自己的土地自主和自由地定价,政府计算“补偿”时往往会低估土地真正的市场价值,农民却不能拒绝接受这种按十分不公平的价格计算的“补偿”;再次,在政府与农民就土地权益所作的博弈中,政府永远处于超越法律的绝对优势地位,具有“天然”的自行赋予的强制力和决定权,农民无法与行政权力的控制者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土地是否征用、土地征用的用途和征用价格,只能而且必须服从政府的意志。
由于“农村集体”的土地产权法律上的模糊和虚置,导致农民难以利用现有的法律与法规抵制各利益集团利用“国家”的名义对农民土地所有权的侵犯,结果“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出现了有限、虚拟和无力自保的特征;而政府或壹些滥用“国家”名义的既得利益集团,却成了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者、最高仲裁者和绝对控制者。[26]
影响农民土地经营权利的另壹基本因素是农民所拥有的实质性的土地产权不被尊重和承认,影响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的有效运用,导致农民经营土地权利的贫困。目前在理解农民的土地权利问题上,存在壹个流行的误区,以为由于农民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他们就没有土地的财产权。
其实,所有权不等于财产权,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权、使用权、流转权和收益权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实质性的土地财产权。[27]
2003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允许“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28]
也就是说,农民依法享有对土地的支配权和处分权。由此可见,目前农民所合法拥有的土地承包权是壹种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的结合,应该被界定为壹种特殊的和实质的土地产权。[29]
既然“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虚置的,那麽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就应当具有相对的实质性和独立性。土地使用权应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可以创造财富、收获地租、索取剩余。随着现代产权理论的发展,财产权越来越倾向于被定义为控制权[30];谁拥有控制权,谁就拥有实质的产权。既然农户所合法地拥有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和流转权,这些法定权利实际上已经取代了“农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使土地所有权高度弱化,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了实质性的分割。[31]
但是,在征地和非法圈地的狂潮中,农户的土地产权遭到了无情的剥夺与侵犯,农民们不仅难以保障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占有权,更无法维护自己应有的对土地的处分权和收益权。而且,由于现行法律对“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也未作明确规定,更不能有效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免遭侵犯,结果依附于土地所有权的农户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自然也就处于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地。同时,在现实中,壹方面农民日益将土地的使用权视为实际的所有权,视地如命,誓死保卫;但另壹方面,面对政府的征地和外力的“侵犯”,农民往往只能消极性地抵制,“表达他们对社区之外占有土地的不承认,造成保护合法产权的高额成本,并因此使土地贬值”[32],最终的受害者其实还是农民本身。
由于“农民集体”事实上无法履行土地所有者的法人职能,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又得不到保护,加上政府和各利益集团对农村土地的不合理、不公平的征用,导致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和经营土地权利不断受到排斥和剥夺,农民的贫困也因此成为必然。[33]
二、农民土地使用权利的贫困
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农民土地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权,农民的土地产权就成为空话,农民的土地处分权和收益权也就无从谈起。显然,农民使用土地权利的有无、多少和长短,直接影响农民的经济收入与物质利益。尽管在理论和法律上,中国的农户好像合法地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但在现实中,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处处受到侵犯和歧视。[34]
首先,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利经常被剥夺和歧视。目前,农村妇女不仅在土地承包的数量上与男性农民不同,而且在土地承包期内,若妇女出嫁,她们的承包地往往被没收。[35]
“中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研究表明,承包责任田、土地入股分红、征用土地补偿、宅基地分配这4大权益是农民立身存命的根本,但农村妇女却往往难以享受,其应有权利还常常遭到侵害。尤其是适龄未嫁女、有女无儿户、外村娶来的媳妇和“农嫁非”的出嫁女,这4种妇女群体是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调整中权益最容易遭到剥夺的壹群。“中国经济改革研究院”课题组在问卷调查中发现,有7.2%的受访妇女目前没有土地,其最主要的原因分别是“出嫁后失地”(占45%),“国家征用后失地”(占17%),从未分配过土地(占31%)。進壹步的分析发现,在出嫁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这3类妇女群体中,每个群体的土地权益依这壹排序由前向后递减。[36]
其次,对承包土地的变动实行行政强制手段,土地的发包和调整程序不公正、不透明。例如,对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往往非法剥夺,抵顶欠款。同时,随意改变农民的承包土地现状,往往行政性地任意规定几年重新调整壹次承包地,经常在村委会负责人变更时随意解除、改变土地承包合同。另外,当第壹轮耕地承包合同期满后,地方当局拒不落实第二轮承包的政策(将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并拒不发放土地承包权证书,导致农民的承包地长期处于“非法”状态。壹些地方还对农民的承包地实行双重强制,壹方面强行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强迫实行“土地流转”,强制租赁农户的承包地,或迫使承包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另壹方面又强力阻止农民依法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这方面人为设置重重的行政障碍,不许农民的土地脱手。[37]
再次,地方各级政府对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利往往保护不力,导致农民的冤屈无处伸张。[38]
壹些地方行政、司法机关和村级自治组织对侵犯农民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现象,故意搁置不处理,实行“五不”政策(壹是基层法院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诉讼;二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管理机关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请求;三是乡(镇)政府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四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农民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来信来访;五是村级组织不执行仲裁、司法结论,或名义上执行,实际上拖延不办)。[39]
最后,曾经流行过的“土地股份合作制”也在壹定程度上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基本理念是农民将所承包的土地在相关企业中入股,长期分红。例如,自1996年起,四川省三圣乡红砂村采用土地入股方式,参与花卉公司的花卉种植;到2003年8月,红砂村将所有的1,100亩土地以出租形式入股,农民的好处包括各大花卉公司每年支付村民每亩1,500元的租金、村民将获得由土地承包权入股的保底分红、出租土地的农民还可以在花卉公司工作。[40]
但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后,农民不再直接拥有土地财产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变为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股份。这样,建立在股份收益上的保障和过去建立在土地实物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有了很大差别。后者的保障相当于物权的保障,而前者的股份收益保障仅仅是壹种债权保障,其保障程度取决于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收益水平和股份分红,很不稳定。壹旦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效益不佳,股份分红很低,而农民又难以收回自己的土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必然受到侵害。即使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效益很好,在“集体股”壹股独大的情况下,企业内部很容易形成少数村干部“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也同样会受到侵害。[41]
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口粮田是农民的保命田,更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社会保险,而责任田则是农民改善生活的基本手段。壹旦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遭到剥夺或使用权受到侵害,农民的贫困就难以避免。
三、农民土地处分权利的贫困
农民是否享有对土地财产的处置权利和对土地用途的决定权利,是农民土地产权的象征,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壹大标志。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常常严重侵犯农民对土地的处分权。
首先,农民缺乏自主决定土地用途的权利。现行的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同时法律“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42] 另外,依照《土地承包法》第17条的规定,农民有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43]
这样,农民的土地就只能用于农业,哪怕是无利可图、增产不增收、赔本经营;而且各级政府部门都有权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或强迫农民购买政府部门指定的农用生产物资,乃至规定农民必须按政府部门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44]
限制农民改变土地用途的此类规定已经成为农民贫困化的壹大原因,因为目前中国农村的耕地收益呈边际递减状态,无论农民投入多少人力物力,在现有土地上的耕作收益仍然无法满足农民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若强行规定农民只能将土地用于农业经营,无异于强迫农民维持贫困的生活。权利的贫困影响了机会的贫困,而机会的贫困直接导致财产的贫困。
其次,农户转让土地的权利也受到法律限制,制约了农民转营其他行业或迁居進城的机会。在东南沿海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村居民另有谋生途径,往往没有足够的精力从事农业生产,但还是要承担由土地带来的税费,因此土地已成为负担。[45]
尽管《土地承包法》允许土地流转,但目前农村土地所有权虚拟的问题并未解决,而且土地的最终处分权仍然为政府及其代理机构所控制。所以,农民的承包地能否自由和公平地流转,显然面临相当多的障碍。[46]
《土地承包法》虽然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同时又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47]
这样的制度限制要求农民進城时必须无偿地放弃承包地,这样就使進城农民以往在土地上的投资无法通过土地买卖收回,也令尚未進城的农民失去在土地上投资的兴趣。更重要的是,这壹限制实际上是对進城农民土地流转权利实行不公平的剥夺,结果是他们壹旦進城就成为名符其实的无产者,甚至可能沦为城市贫民。[48] 这样的规定事实上阻碍了农村居民進城谋生。
再次,越演越烈的政府征地也严重剥夺了农民处分土地的自主权,成为造成农民贫困的壹大根源。1990年代以来,中国的“圈地运动”造成数千万农民失地失业,平均每年流失的耕地数量为1,000万亩以上,人为征、占耕地数量为500万亩,按人均2亩耕地计算,13年间失地农民数量至少达6,500万人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提供的数据表明,1987年至2001年,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394.6万亩,其中70%以上是征地,这就意味着至少有2,276万亩耕地由原来的农民“集体所有”变成了政府所有。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这意味着失地农民的队伍还将急剧扩大。[49]
这种运用国家权力对农民及其“集体”土地产权的征用,充满了不公正、不公平和不合理。现行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進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50]
这样,“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随时可以被政府以“征用”为理由而变成“国家所有”,然后政府再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建设单位[51],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处分权实际上掌握在政府手中。虽然各国都有政府征用土地的制度和实践,但中国这种“征用”却与各国的正常情况不同。在中国,“征用”农民的土地常常是借助政府的行政权力对农民强制性剥夺,而且“征用”的目的也未必是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目的,而可能是政府部门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强占民地图谋暴利。
例如,山东省升华玻璃厂需要建厂土地,当地政府于2003年2月强行征用山东省新泰市谷里镇北谷里村壹百余户村民的口粮田。农民的这些承包地原来都有长达30年的承包合同“保障”,但当地壹位土地管理部门的官员认为,虽然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征地需要经过每个村民的同意并签订协议,但只要政府认为必要,哪怕只有村委会干部的认可,国土管理部门也照样可以发放征地文件和证书。在新泰市的这个强制征地案中,当地派出所竟然还出动了6辆警车,将不同意征地的农民拘留了十几天。于是,尽管征地手续尚未办妥,升华玻璃厂就在这块抢占的土地上举办动工的奠基仪式了。
由于不少地方政府官员急于取得政绩以谋求升迁,所以往往在资金和土地尚未准备妥当、项目可行性研究也未完成的情况下,就强行推动壹些工程项目的开工,于是就出现了对农民的土地“先用后征”的违法用地情形,甚至到了工程剪彩时征用土地的手续还未完成,就连壹些国家重点工程也是如此。[52]
第四,农民的土地产权日益成为私营企业“圈地”的牺牲品。目前将农民的土地纳入私人的公司化经营已经成为壹种趋势。不少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越俎代庖,搞“捆绑式”的土地流转,不让农户与有关的公司或企业直接谈判,侵犯了农民的自由意志与参与权利,这样在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过程中土地的真正所有者农民却不具备市场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利。
在农民与公司的谈判过程中,任何彻底放弃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合同都会伤害农民的根本利益。有专家指出:如果能够通过“公司加农户加基地”的方式组织生产经营和配置土地,就应该尽量不实行土地租赁或土地转让;如果适宜与农民签定产品合约的,就应当尽量不签定土地要素合约;如果适宜短期土地租赁的,就尽量不签定长期土地租约。[53]
但在许多情况下,公司与农民谈判时并不遵行这3条原则,经常损害农民的权益。中国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也认为,正在兴起的公司加农户加基地的发展模式,将使这些“基地”上的农民从此演变为“基地”的依附,其产品的供销渠道完全由这些公司控制,农民将失去选择权和自主权,仅仅成为“基地”的生产工具。[54]
在推進农业的公司化、企业化、产业化经营中,壹些公司、企业進入农业的真正目的并不是经营、开发农业,而是为了圈占并长期支配农民的土地。这些公司、企业与乡、村干部合谋联手,以“促進土地规模经营、发展农业产业化”为借口,由集体经济组织出面,将农民成千上万亩的土地强制收回或租回后,再长期承包或租赁给这样的公司、企业,从而达到长期控制农民土地的目的。农民试图收回自己的这些承包地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可能失去保障。[55]
另外,公司化的农业经营可能会构成对家庭经营的不公平竞争,将打击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户经营者,使其难以生存而日益走向贫困化。[56]
第五,农民的土地处分权还不断遭到基层农村政府和村委会组织的侵犯。由于农民在土地流转和处置过程中的发言权和参与权被剥夺,结果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组织在这方面的权力膨胀,“黑箱作业”大行其道。[57]
据中国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介绍,至2000年年底,中国已有98%的村民组实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确认土地承包期为30年的占92%;然而,此后3年中,全国农村已有5%以上的土地被转包、出租或出让,在东部省份更达到10%以上,这种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多以强制流转和超期流转的方式進行,为农村干部的腐败提供了温床。[58]
这方面的壹个恶劣的案例是,湖南省临澧县陈二乡政府强行收回了农民的1万亩承包地,廉价租赁给湖南洞庭白杨林纸有限公司种植杨树,交换条件是这家公司支付的土地租金交给乡政府支配。该公司和陈二乡政府签订的合同明显不利于农民。按照乡政府签订的这个合约,陈二乡必须为企业提供相对集中连片、而且适宜三倍体毛白杨生长的土地1万亩,租赁时间为20年,土地租赁价格仅为每亩128元,土地经营权证交企业持有。为了“落实”合同,陈二乡政府采取了强制手法,先让各村报了壹份“土地租赁签约委托书”,从而命令各村“全权委托乡人民政府与湖南洞庭白杨林纸有限公司统壹签订租赁合同”;接着各村委会又对农户承包地作了大调整,每人仅留7至9分口粮田,其余土地壹律交给村委会,并要求农户在统壹印制的“土地流转申请书”上签字、按手印。乡政府从该公司取得了这壹万亩土地的租金后,根本不给土地的合法主人──农民,而是用抵销农民“欠”乡政府和村委会税费的名义,把这笔地租留给乡政府开支了。[59] 显然,农民壹旦失去了土地的处分权和自主权,必然在生活上沦为贫困群体。
四、农民土地收益权利的贫困
农民的土地收益权是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质,如果农民不能有效地拥有土地收益权利,对他们来说土地就只是壹种没有价值的摆设。由于土地是有值物品,所以土地使用人和承包人可以而且应当通过处置土地和转让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土地收益。[60] 但在现实中,农民的土地收益权无法得到保障,土地流转的真正价值不能得到切实体现与补偿。
首先,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农民无法参与征地费用补偿的决策过程,补偿多少、何时补偿、补偿多久,完全由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确定。例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61],但在现实中,多数村委会往往不经过任何民主程序就将土地转让,并机动地长期用于对外发包,甚至故意泄露土地招标、承包标底的秘密,取悦于征地单位,从而让村委会的经办人获取不当利益。[62]
其次,农民失去了被征用土地补偿决策的参与权利,其经济利益必然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征地的补偿标准普遍偏低。《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63]
而在浙江省湖州地区的白雀乡,当地农民每亩得到的征地补偿还不足2万元,仅相当于白雀乡2001年农民人均收入的4.2倍,比国家规定的少了壹半。必须指出的是,农民失去的是永久的土地所有权,而土地征用者在二级市场上把低价征来的土地再拍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壹亩有70年使用权的土地地价就高达几十万元,这是壹种超过容忍极限的对农民的残酷剥夺。[64]
第三,征地单位和农村集体肆意克扣农民的土地转让收益。目前,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壹般是对村民集体和农户这两方面实行补偿,许多征地补偿费经过村委会截留后,实际到达被征地农民手中的已经很少。这种借助国家权力对农民的土地财产進行不对等补偿的国家征用,直接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例如,湖北省襄荆高速公路荆州段给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是每亩500元,仅为法定最低标准4,800元的10.4%。浙江省上虞市2000年土地出让收入为2.19亿元,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仅为可怜的591万元,只占总数的2.7%。而且,征地补偿费还经常被层层克扣,湖北省襄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下拨后,被省襄荆公路指挥部克扣837万元、被荆门市指挥部克扣1,502万元、被荆门市东宝区克扣190万元、有关乡镇共克扣1,192万元,这笔补偿费到农民手中之前已被截掉了45%。[65]
第四,有关部门还极力压低地价,推行“廉地引商”政策,慷农民的血汗利益之慨,以“改善”所谓的投资环境。目前,不管是体现公共利益的国家重点工程,还是以营利为目的房地产开发,壹概都是由政府以较低的价格强制性征用农村的土地,土地的这种低价流转往往以低于正常水平的价格出租或发包,而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费远小于政府收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样做是不等价、不平等的土地产权交换,严重剥夺了农民的财产权利。同时,许多地区不惜牺牲农民利益,压低地价,以地引商,普遍以“优惠政策竞赛”来招商引资,他们只讲“为老板铺路”,不讲“为农民服务”,宁可得罪农民也不愿得罪投资商。[66]
而且,由于土地征用成本低,部份地方出现土地征而不用、多征少用等现象,不仅浪费了大量土地,而且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67]
中国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表明,2002年上半年群众反映的征地纠纷、违法占地等问题占信访接待部门受理总量的73%,其中40%的上访人诉说的是征地纠纷问题,在这之中又有87%反映的是征地补偿安置问题。国家信访局2003年受理土地征用的初次来信来访案件高达4,116件,大部份也是集中在失地失业问题上,其中沿海地区的浙、苏、闽、鲁、粤5省占了41%。这意味着城市化和工业化速度愈快,失地农民问题就愈突出。安徽、江苏等省土地问题专家和基层群众普遍认为,“货币化安置”的通行做法不能使农民“失地有业”,农民也无法用这么低的补偿去创业。[68]
第五,不仅征地的决策不公开、征地的补偿不公平,而且征地的补偿标准不统壹。中国农民长期信奉的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因此对同壹地区不同补偿标准的现象尤其敏感。目前,壹些村民委员会往往对同壹区块或同壹项目内不同用途的征地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旨在取悦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企业,换取更多的特殊优惠,其结果是农民为此付出相当大的经济代价。例如,1998年,在浙江省湖州市湖织公路建设的沿线乡镇,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从0.45万元/亩到0.60万元/亩不等,而在同壹区块内的高速公路征地,则执行了1.35万元/亩的征地标准;更有甚者,浙江省湖州市区的壹个镇以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为名,用土地置换户口的办法把934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镇政府所有,而农户竟然未得分文的土地补偿费。这样,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随意性和不壹致性,导致农民持续不断的集体上访,严重激化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69]
农民土地的价值在于能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农作物及其它物品。如果壹亩农地生产作物的预期产出价值是每年1千元的话,那麽,这块农地的实际价值至少相当于今后几十年内预期产出价值的总和。征用具有长期使用权的农民的土地,不仅意味着取消农民当年的农产品预期收益,也剥夺了农民在这块土地上今后几十年的预期收益。[70] 土地乃农民的资产,剥夺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利,就是剥夺农民的资产,而资产被剥夺就必然导致农民生活的贫困。
五、农民土地产权贫困与农民的生活贫困
事实证明,哪里有侵权,哪里就有贫困,权利贫困与生活贫困密切相关。上述的农民土地使用权、土地处分权和土地收益权的贫困,直接导致农民的生活贫困,加剧了农民的贫困化。[71]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农民的失地首先直接导致失业,因为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生产资料,被政府征用就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意味着收入来源渠道的减少、甚至断流。据浙江省湖州市城市规划区内42个行政村的调查,2001年底集体耕地比1992年初减少41%,人均减少0.41亩。同期因土地被征用而需要安排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有1.12万人,但通过政府协助安置的劳动力仅为806人,只占7.2%;除了失去土地后自谋职业者外,这42个行政村仍然有0.59万人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占53.1%。
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因知识水平、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差异,无法与城市劳动力竞争较好的职位,在劳动力市场上必然处于劣势地位,所以,失地、失业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不断拉大。[72]
例如,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潘墩村1千多农民当中,有700多人因征地而失去耕地。该村的失地农民有的去外村承包土地,有的骑摩托车非法拉客,有的则到处上访。该市马尾区儒江村村民倪仕炎说:承包地全被征掉了,我们现在是农民不像农民、市民不像市民,出门是宽阔的马路、擡眼是工业厂房,虽有路可走,但无地生存。
各级政府之所以热衷于征地,是为了“低征高出”、“以地生财”。[73]
例如,上海市开发浦东地区时,每征壹亩粮田向当地农民补偿2.3万元,每征壹亩菜地补偿2.8万元,然后平均每亩地再投入6至7万元完成“七通壹平”工程,土地征用及开发成本每亩不过10万元,但政府将开发后的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工业企业时的售价却是每亩20至30万元,每亩获利高达10至20万元,是农民获得补偿费的许多倍。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陈锡文估算,计划经济时代的工农业“剪刀差”让农民付出了6,000至8,000亿元的损失,而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最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74]
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潘塘镇两山口村的农民1997年以前人均有1.3亩土地,1998年当地政府兴建“食品城”开发建设项目,大量征用该村土地,现在村民人均只有0.4分地。当地壹位农民于刚永久失去了3亩多土地的使用权,得到的补偿费仅为1.5万元,现在全家居住的地点虽然在行政区划上改属潘塘镇街道办事处管辖,但是他们还是农民身分,而且没有了土地,只能靠打工生活。[75]
失地、失业必然导致农民收入急剧下降。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前新宅村,过去全村人均1亩多地,当地为兴建飞机场而征地后,每人剩下不足2分地。村干部征地前保证每亩补偿6,500元,但占了地后就变卦了。虽然补偿费前后追加了20多次,但每亩补偿额仍然不足3千元。而且,地壹占,农民就被“壹脚踢”了,全村无壹人被安置就业。壹位66岁的农民张桂生只好到城郊蹬三轮车拉货,壹天只能挣3、4元钱,他住在低矮潮湿的小屋中,屋里只有壹袋面粉和壹碟霉味扑鼻的腌咸菜。安徽省阜南县三塔镇扩建、办厂占去了大量良田,塔北村农民余立军的5亩承包地被占掉2亩多,被镇政府用于建设保鲜库供3家企业之用。征地后起初由工厂每亩补贴余立军300公斤粮食,按集市价格抵交他该纳的税费。但后来这个工厂垮了,7年多来失地补贴成了泡影,但他的2亩多承包地仍被企业的住宅区占用,他四处奔走却投诉无门。[76]
失地、失业、苛捐杂税不仅导致农民的收入减少,而且逼使他们离乡背井、流入城市,成为城市贫民的主力。农民失去土地财产权利的直接后果是失去土地,而失去土地意味着无家可归,许多当年有地有业的农民现在不得不加入城乡的贫民阶层。[77]
以四川省自贡市为例,1993年该市开始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当初计划征用土地10平方公里。10年来自贡“高新区”已经征用了约5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紧邻自贡城区的红旗乡有上千户农民因此离开了生养了几代人的土地。红旗乡处在城乡结合部,原来这里的农民较为富足。以白果村八组为例,全村280人拥有土地303亩,主要种植粮食和蔬菜,再加上壹些副业,农民的人均年收入达到2千元。自从1995年他们的土地被征用以来,农民领取的每人8千元安置费早已用完,现在只能自谋生路。例如,黄永农和村里的几个农民只能靠在高档住宅“蓝鹰花园”的建设工地附近拣垃圾度日,每天最多挣5至6元钱。1995年征地前黄永农有1亩地,种植水稻和蔬菜,衣食无忧,再加上养猪养鸡,每年能有2千元纯收入。土地被占用后他每个月只能领到80元左右的生活费,这个数额比自贡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143元还低得多。[78]
而且,从1997年开始,该村失去土地的村民又不得不失去世代居住的住房。几百户农民与“高新技术开发区”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暂时搬進了周转房,但周转房阴暗潮湿,屋顶漏雨,道路泥泞。失去土地的红旗乡农民曾经把今后富裕的希望寄托在“高新区”新开办的工厂身上,期盼能早日進厂打工挣钱。可是,土地被征用5年多了,在这个所谓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并未出现农民们期盼已久的工厂,反而是盖上了成片成片的商品房。[79]
过去几十年来,各地政府推动的“万亩果园基地”、“中国蔬菜之乡”、“某某开发区”等现象非常普遍,这都是以农民被迫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为条件的。同时,农村基层政府政出多门,对农民不合理的集资、摊派、提留名目繁多,也构成了对农民权利的侵犯和对农民收入的掠夺。
除了失地、失业、税费、贫困、无房以外,农民也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这样,失地、失业农民的生活就更加困难。[80]
众所周知,中国的农村长期以来就从未建立过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们即使因土地被征用而失地失业,而政府通过低价征地获得了大量收入,但仍然没有充份的把失地失业的农民纳入健全的社会保障的范围。现在,壹些地方尚在局部试验的农民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复盖率很低,而且这些试验往往采取“农民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支持”的做法,农民们基本上不认同。壹项统计表明,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只占总人口的11.5%。于是,大批失地失业的农民正持续不断地加入底层贫民的行列,成为城市化進程中壹个新的社会弱势群体。[81]
无形的权利很容易被忽视,但权利贫困必然导致有形的生活贫困。遗憾的是,许多学者只从表面上探讨“三农”的危机,将“农民太苦、农村太穷”的原因归结为摊派太多、税费太重、官员太腐败、农民太无能等表面现象,从如此角度来观察“三农”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事倍而功半。
六、农民土地财产权力贫困的治理方向与选择
鉴于农民贫困的根本原因是权利贫困,鉴于“富也权利、穷也权利”的现实,可以认为,解决农民贫困的根本之道应该而且必须是赋予农民权利、维护农民的权利、发展农民的权利。为了解决目前农民在土地财产方面的权利不足,笔者提出三个治理方向与选择。
第壹,土地征用规范化。国家征地是任何壹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但是象中国目前如此模糊的法律、随意的执法和不公的补偿,古今中外确实罕见。鉴于征地问题已经成为侵犯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重要“元凶”,所以,建立国际公认的土地征用规范乃是中国的当务之急。美国的土地征用经验值得中国借鉴。笔者以为,中国需要在制度上和技术上作出壹些必要的安排。首先,中国的宪法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作出明确规定。美国很注重在宪法层面上保护公民的财产。如美国宪法的第五修正案规定:“没有正当的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没有公平的补偿(just
compensation),不得征用私有财产供公共使用”。[82]
尽管中国农民的承包地在法律上不属于“私有财产”,但如前所述,农民承包地所具有的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已经构成了特殊的土地财产权,应该如同私有财产壹样得到宪法的保护。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建立“正当的程序”以及如何界定“公平的补偿”。
根据美国的经验,有关政府征用土地的正当法律程序应该涵盖下列原则和步骤,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其壹是正当性。必须依照严格的法律程序,依法评估国家征地的正当性。在美国,政府无偿征地的范围十分严格,只限制在土地区划(Zoning)、建筑与健康法规(Building
and Health Code)、转移要求(Set-back
Requirement)、土地分割(Abatement)、污染(Pollution)以及出租管制(Rental Control)等。[83]
根据中国国情,政府征地必须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国家的强制性征地权主要应是公益性的,包括水利、交通、国防、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检法设施等,而商业开发和企业行为不能借助国家的行政权力强行征地,而是必须通过向国家、向农民购买租赁等市场方式取得,其价格也应由市场决定。[84]
尤其是应该防止“权钱勾结”,阻止那种借政府的行政资源和司法强制以公益性目的为名低价征用农业用地,然后再把征用来的土地高价出售于商业用途的做法。[85]
二是公开性。政府必须以公告的形式书面陈述需要征地的具体理由,并需要提出反证,说明如果不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征地将产生什么负面后果。同时,政府机构必须举行公开的听证会,农民可以在听证会上质疑政府的征地理由,并有权要求政府放弃征地行为。[86]
三是互利性。政府机构对所征的农民土地要作财产评估,并向农民提交评估报告、提出补偿价格,而农民则有权讨价还价(counter-offer)。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政府可将案件送交法院处理。独立于政府的法庭可以要求双方聘请独立的资产评估师(Appraisal),提出评估报告,并由法庭作出调解。如果双方仍然不能达成壹致,法庭负责组成民事陪审团,确定合理的补偿价格。判决生效后,政府必须在30天内支付补偿金,并同时取得被征收的土地财产。[87]
除了正当的法律程序以外,土地征用的公平补偿(just
compensation)问题也是保障农民权益的壹大主题。结合美国经验,中国土地的公平补偿主要应该体现在三大方面。其壹是主体的公平。尽管中国农民承包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多元的,包括农民集体(村委会和村民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如乡镇企业)及农户本身,但征地补偿对象必须以农户为主,对农户实行全额、对等的补偿办法,因为农户才是土地的实质使用者、经营者和受益者。必须防止农村基层干部对征地补偿费用的层层截留、克扣和盘剥。[88] 同时,还要考虑农民失去土地后的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用土地换社保[89],对农民的补偿可采用按年分期补偿的办法,为农民建立长期受益的社会保险机制[90],并由此改革现有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壹次性货币发放的办法,应该在农村按年龄段分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91]
其二是客体的公平。征地的补偿不能仅限于土地本身,还应包括土地之上的壹切附加物,如庄稼、建筑和水井等;还需要包括与土地有关的无形资产(goodwill),如特定土地的形像和声誉等。[92]
鉴于失地农民无屋可住的悲惨情景,征地部门需要实施留地安置政策,按壹定比例向土地被征用的村核拨建设留用地,为失地无屋农民建造商住楼,提供农民就地创业的机会。[93] 其三是估价的公平。其基本准则是法律要求补偿的价格应当以公平的市场价值为依据。[94] 在美国和西方其它国家,这主要依靠独立的资产评估师提出评估报告。[95]
所以,制定中国财产评估师的考核规则、推动财产评估师的产生机制、培育财产评估师的人才环境,已经成为国家征用土地能否公正、公平和公开的重要条件。
第二,土地市场化。土地征用的规范化可以为土地的市场化提供制度化环境,而推动和实施土地的市场化则是落实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壹大保障。[96]
中国的《土地承包法》允许农户自由流转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权,为土地市场化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安排;但是,土地流转只是土地市场化的萌芽,离成熟的土地市场化要求仍然存在相当距离。大致而言,土地市场化至少需要满足下列三大要素。
壹是土地用途自由选择。既然农民在法律上享有土地的使用、处分和收益等权利,就应当充分尊重农民对土地经营用途的自由选择,包括种什么、种不种、种多少、种多久。没有农民对土地用途的自由选择,土地市场化只能是“空中楼阁”。同时,由于农民处于天然的弱势,国家不能阻碍农民运用上述权利,而且应当运用适当的法律手段积极保护农民行使自主的权利。当外力侵犯农民自由选择土地用途的权利时,国家要通过法律法规加以制止和惩处。[97]
二是土地自由交易。土地自由交易的前提是土地市场的自由开放,目前中国的土地交易基本上没有西方社会那种正规的市场条件,“壹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长期不许农民進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始终处在被排斥和被剥夺的地位。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后壹道防线,也是是否出现“陈胜、吴广起义”的关键因素。若政府长期、持续地低价强制购买农民的土地,农村的稳定就无法保证。[98]
推动土地市场的开放和土地交易的自由,有助于减少政府、企业、村民自治组织的中间盘剥,提升农民在土地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又能发展壹支专业的地产经纪人队伍,可严格地按照土地市场的专业规范推动农地的自由流转。
三是土地自由抵押。土地作为壹种商品自由交易的前提是农民拥有抵押土地的权利。所以,目前中国必须赋予农民土地的物权,允许农民用土地抵押,促使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变成壹种准商品。[99]
问题是目前农民需要贷款时能抵押的只是土地的承包权而不是所有权,而银行允许土地承包权的抵押是壹种很大的金融风险,这种承包权在现实中的不稳定更增加了银行的抵押风险。因此,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演進为所有权是推动土地抵押的必要保证。
四是土地自由兼并。土地市场化必然导致土地的兼并,而农村土地只能通过市场化的兼并才能达到优化组合和规模经营。目前,城市中的企业兼并比比皆是,并由此必然导致企业所在的土地的大量兼并,为什么城市可以兼并,企业可以兼并,而农村土地就不可以兼并呢?目前农村的兼并仅限于土地的承包权,其弊端在于,承包权只有30年,而投资的收益是不受承包年限约束的,30年后的资产增值谁来受益,又如何计算?于是,土地私有化又是壹个难以回避的议题。[100]
第三,土地产权多元化。政府征地的规范化、土地经营的市场化有助于推动土地产权的多元化,为中国出现壹个充满活力和选择的农村土地结构创造条件。土地产权的多元化是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因素,因为土地产权的多元化意味着农民选择权利的自由化,既包括选择参与,更包括选择“退出”。[101]
土地产权多元化主要涵盖三个创新土地制度、保障农民权利的因素。首先,它对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构成挑战。过去几十年来土地承包制阻碍了农民更多的选择权利和自由,因为它模糊了土地所有者的主体地位,三十年到六十年的期限限制了土地投资的长期性与稳定性,小块土地的分割特点影响了土地的规模经营,而且承包合同导致农民税费义务的刚性化。这种“壹刀切”的壹元化土地使用体制窒息了土地制度的生机,影响了农民积极性的充分发挥,无法提供财产安全和激励机制,抑制了农民财产积累的冲动。所以,急需设计与实施壹种与农村多元化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化土地产权制度。[102]
人们需要建立壹种基本的观念:不管壹个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是多么完美、有创意、又得人心,只要它是壹种强制的壹元化制度,就不是壹种有生命力的制度。壹种好的制度设计必须容许民众具有选择的权利和退出的权利。
其次,土地产权多元化能够促進新土地制度的实践。壹旦土地承包制的壹元选择能够打破,将有助于推动各种新土地制度的创新与实践。例如,土地租赁制能提供农民租赁收成的新选择,取代土地承包制所规定的刚性义务,有助于土地经营能力较强的农民选择分成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方式,而不是“壹刀切”地实行劳动计酬的经营方式。这不仅能够照顾弱者、激励强者,更是体现农民土地经营权利的壹大象征。[103]
另外,土地股份合作制也能促進土地产权的多元化选择。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以股份制为名、以按股分享土地资本收益为实的财产制度,农民以交出土地使用权为代价,获得按照人口分配的企业收益的成员权,由此能够体现土地农转非的增殖收益和社会保障的股权。但是,它的主要弊病是企业的收益分配权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的交换并未通过公开的市场交易,所以多数农民所拥有的股权只是“虚股”,不能转让、继承、抵押,属于残缺产权,它与1953年至1955年推行的“以土地入股、按土地分红”的初级社类同,但又与初级社的“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相违背,因为土地股份合作制实行的是人去股消,没有退出权。但是,有缺陷的多元实践毕竟比僵化的壹元统制要好。[104]
再次,土地多元化提倡价值中立的制度选择,不论制度形式的“好”与“坏”,只讲制度效能的高与低。土地产权多元化意味着农民有权选择任何壹种制度形式,包括土地的人民公社制、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制、租赁合同制、永佃制、股份合作制、甚至私有制。在多元化的制度环境下,土地私有化或土地公社化的两极制度都应该成为壹种选项,但不应该是唯壹的选项,国家不仅应该允许壹些地区保留集体劳动的工资计酬制,也应该允许个别地区试验土地私有制。允许“左中右”不同体制的存在、提供农民切合自身需要和条件的土地制度,才是土地产权多元化的题中应有之意。
例如,基于中国各地区土地状况、经济发展和人文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土地的产权形式也必须具有相应的灵活性和变动性。在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民种地的经济成本高、比较利润低,但农民流转土地的市场价格高、离开土地从事非农产业的机会多,这样,土地的租赁制、股份制和私有制就有助于农民完成土地和身份的双重转型,而且由此产生的土地抵押和兼并也有助于加速东部农村的城市化和工业化。[105]
但在中西部地区,土地贫瘠、农民困苦,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唯壹资源,贸然推动土地私有化将导致两极迅速分化;而且,由于西部土地的价值较低,愿意兼并西部土地、投资西部土地的企业和个人相对较少,所以,维持西部土地的家庭承包体制、维护西部农户的合作传统,不失为目前适宜中西部农村土地产权的较好模式。[106]
总之,征地规范化、土地市场化和产权多元化是三大相互关联的土地制度安排,因为只有规范了农民土地征用的程序、保证了土地交易的公平,才能推动土地交易的市场化、促進土地租赁、抵押和兼并的健康发展;同时,只有在土地征用规范化、土地经营市场化的制度环境下,理性而充满活力的土地产权多元化才有可能。尤其是,规范化、市场化和多元化的土地制度能够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因为规范的征地能够保证农民土地转让的公平、公正与公开,自由的土地市场能够有助于农民在市场机制下自主选择土地的占有方式、使用途径、处分方法和收益多寡;同时,产权的多元化能防止壹元化的强制,有利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能力的农民自主选择土地的产权形式。这样,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保障最终有助于在根本上减缓和根除农民的贫困,有利于中国农村运用权利的杠杆,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社会地位和政治参与。
十九大之后,中共《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在将耕地承包期再延30年的基础上,将以法律形式确定农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中共官媒宣称这将使农民的身价上涨。不过外界认为,这种做法会使本该非常简单的土地复杂化,同时,还会造成新壹轮圈地运动升起,最终吃亏的还是农民。
壹部关乎6亿人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被提交给十二届中共人大常委会初审。据称将以立法的形式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進行所谓三权分置。
根据这个修正案,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农民则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也就是使用权。但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也就是说,农民可以把耕种或经营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
实际上,由于农民進城打工,在中国2亿3千万户承包土地的农民中,早已有1/3将土地转给了别人经营。因而这次的修正案,只是将既成事实加以所谓法律追认。
根据西方学者的分析,这可能引发新壹轮的圈地运动。
土地就是拥有权和使用权,为什么这样做三权,可能跟中共利益集团想侵占农民的土地有关系,让城市的资本,让中共官僚的资本得以去大规模的收购农民承包权中的壹部分经营权,到时候承包经营的时间慢慢延长,原来承包的人他的权力就没有,最后取得经营权的人取得大面积的土地后,就可能不需要管原来的农户了,跟所谓的集体来承包,这就是圈地运动。
这还会造成本来壹些不愿意把自己土地转包出去的农民,由于自己周围的土地转出去造成大量的机械化生产,或建成其他东西,也不得不失去自己心爱的土地。
中共党媒称,这个修正案草案会使6亿农民的身价上涨。
不过有学者,最终吃亏的还是农民,这在前些年已经有了前车之监。
就像以前把农田变成开发商的地后,赚的大钱实际上都被土地开发商和政府拿去了,农民可能开始发壹点小小的财,生命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别人拿走,农民最后还是被剥夺了自己的财产。
另外,草案规定,承包权和经营权都可以用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也就是说,壹处土地可以两次用来担保贷款。
长期关注和报导土地问题的中国学者认为,经营权用来融资,等于用租来的房子進行抵押贷款,是完全错误的。
目前中国农地抵押贷款规模越来越大,外界认为,这不但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银行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这为高利贷者搜刮农民土地提供了法律依据,最终造成土地兼并。
壹些专家认为,农地制度安排本来需要简化,现在反而更复杂了,这种所谓农地〝三权分置〞,带来的问题可能比解决的问题还要多。
部份学者认为,这个草案因为没有改变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也就不能解决壹些实际问题。
土地的所有权在国家手里,就不能根本的改变国家强行收回农民土地的做法,也不能改变现在这种乡镇、县在开发项目过程中霸占农民的土地,它也解决不了环境保护的问题。
中国本来自古就私有的土地,在中共治下已经经过了几番折腾。
1950年,中共为了拉拢农民,将地主的土地没收后,分给农民,当时中共党魁毛泽东估计因此死了2-3百万人。但分给农民的土地却好景不长,不到3年又被中共合作化,变成集体统壹管理和经营。1978年,又改为把土地分给家庭耕种,有了所谓的农民土地承包制,并延续至今。
要想解决土地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各种矛盾,只有把农业用地的所有权还给农民才是根本。
十九大之后中共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中共将实行住房供地和宅基地改革,他有关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说法,引发外界关注。有学者指出,这是中共权贵在强拆民宅遭遇抵制后,采取的迂回馋食农民宅基地的办法。
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国将实行宅基地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以后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户拥有资格权、使用权则适度放开。
他声称,这是壹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
不过,部份研究中国经济的学者认为,这次所谓的创新等于是在剥夺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这些东西都是中共在玩弄文字游戏,在愚弄中国人民,它的集体就是中共,就是村书记,就是中共基层官员。
农民的所谓资格权也不能说是壹种权力,中共的所谓集体拥有权才是真正的权利。
妳如果是拥有者的话,妳就有使用权力,也有资格去转让,这些都是在蚕食农民的权利,使用权转让出去,就使得其他有钱有势的人可以去大肆的收购,把宅基地转为其他用途,这样农民又壹次被盘剥。
中共在打江山时用耕者有其田哄骗农民为它卖命,不久就全部收回,后来通过人民公社把土地变成所谓集体所有后,还给农民留下了宅基地,这壹次宅基地也要拿走了。
根据中共党媒的报导,宅基地改革后,政府不再为农民无偿提供宅基地,而农民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
有学者认为,这个措施,除了剥夺农民的宅基地之外,还有其他的目的。
壹个目的就是给地方政府它们的财政做壹些充血,因为目前中共这个体制下的很多乡、镇、县这几级的地方政府都处在壹种面临破产的状态。
中共这壹次的宅基地改革所涉及的,应该是经济发达城市的周边地区。
这些农村的住宅用地,它的价值是很高的,它让农民在土地开发的过程中得到壹定的利益,它就不会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周边引起比较尖锐的官民矛盾。
前些年的壹次又壹次血腥的强拆圈地运动,给中共的执政形象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现在通过这种软手法把宅基地收走后,让农民在壹栋大楼里享有壹点点的所谓资格权,到时候再赶妳走,壹张白纸的资格权,影响就不大了。
据报导,姜大明还称,他们将研究制定在权属不变、符合规划的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要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中共这种做法是为了缓解中共权贵在城市制造出的房地产泡沫。
他们催生了房地产泡沫,从中赚了很多的钱,造成现在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把中共中央政府、银行、财政金融都绑在壹起了,让宅基地進入市场流转,進入市场来延缓这个泡沫。
目前,中共官媒正在高调宣传这种所谓〝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的唯壹提供者〞,〝住房供地,政府将不再垄断〞的宅基地改革,是重大利好消息。
不过,大陆壹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土地专家却认为,这并不是真正打破了垄断,只是打破了原来住房供地都是国有建设用地而已,因为以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也需要经过政府征地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而这次等于明确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将参与住房用地供应。
四川泸县正在尝试通过宅基地改革,打破按户无偿分配、探索跨区分配和有偿退出等等方法。
这次宅基地改革,将完成中共对农民土地的全面掠夺。
中国农民的生存危机
中国是壹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口就有九亿农民,可是,很久以来,农民在农村中的生存状态究竟如何,绝大多数城市人并不清楚。只依稀记得,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的伟大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自从农村实行了以“大包干”为标志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上连年获得大丰收,很快就出现了“卖粮难”,而且冒出了许许多多“万元户”。壹时间,中国的农民好像已经富得流油了。然而,以后不久,随着城市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就很少再听到有关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消息了。不过,稍后就发现,越来越多的农民,放弃了曾视为生命的土地,远离了曾经日夜厮守的村落和熟悉的农事,宁可忍受寂寞、屈辱与歧视,也要涌進各地城市,于是,数以百万计的中国农民掀起的“民工潮”,便壹次又壹次成为上个世纪最后十多年的壹道奇异的风景。
这些年,因为致力于报告文学的写作,我们有机会经常深入各地农村,同时,结交了不少农民朋友,常听他们聊壹些农村里的事。我们发现,原先存留在我们印象中的那壹幅幅乡间风俗画,不过都是遥远而虚幻的田园牧歌,或者说,是过惯了都市浮躁生活的城里人对乡间的壹种向往。而现实生活中的农村并非如此,或者说,农民眼中的农村并非如此,他们没有这样的闲情逸致,他们活得很累、很沈重。
壹次,为了解淮河污染的事情,我们曾路过安徽省淮北平原上的壹个村庄,竟发现那里的许多农户家徒四壁,壹贫如洗,这使我们感到震惊。有壹家,全家人居然用卖菜得来的五元钱就过了壹个春节,生活的窘迫,甚至不如刚解放那几年。有位农民扳著指头给我们算了壹笔账,他说刨去种子、化肥、灌溉、用机械种收以及这税那费,假如小麦亩产上不到九百斤,这壹年就等于白干。而淮北农村能够达到亩产九百斤小麦的,显然并不多见,可以收到八百斤就已经是相当不错了,壹般也只有六百斤,就是说,如今农民仅靠种地已是难以为继,但他们却依然要承担多如牛毛的各种税费。
农民们含着泪说:“大包干留给我们的好处早就壹点壹点被掏光了!”
我们没有想到,安徽省最贫穷的地方,会是在江南,是在闻名天下的黄山市,在不通公路也不通电话的黄山市休宁县的白际乡。在那里,我们吃惊地发现,大山里的农业生产仍停留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农民壹年累到头,平均收入只有七百元,月收入仅摊到五十八元;许多农民住的还是阴暗、潮湿;狭小、破旧的泥坯房子,有的,甚至连屋瓦也置不起,房顶还是树皮盖的。因为穷,壹旦患病,小病强忍,大病等死。全乡六百二十户人家,贫困户竟占到五百壹十四户,达到百分之八十二点九;全乡两千壹百八十人,贫因人口也占到壹千七百七十人,达到百分之八十壹。可是,就在这样壹个贫穷的乡镇,因为前几年乡村干部们搞浮夸,居然被上面认定已经脱贫,派下来的苛捐杂税,压得村民透不过气;而且,这个乡的乡长又是个敲骨吸髓的贪官,;就在我们去之前才被法办。我们在惊讶于贪赃枉法者已是无处不在的同时,更令人窒息般地感到话题的沈重。
离开白际的那天,我们特地选择了从浙江那边下山,壹路之上,竟也发现,属于“天堂”杭州市的淳安县中洲镇,其实也富裕不到哪里去。
二OOO年春天,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在给国务院领导的壹封信中说了这样三句话:“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话,至少说明,我们在安徽省农村所接触到的,在别的许多地方也同时存在着。李昌平有关“三农”问题的上书,显然触动了壹个大国总理的心,朱镕基曾动情地批复道:…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虽非全面情况,但问题在于我们往往把壹些好的情况当做全面情况,而又误信基层的‘报喜’,忽视问题的严重性。”
由此,壹个让我们这些终年生活在城里的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便凸现出来:今日中国之巨大变化,盖得益于二十多年前那场举世瞩目的大变革,既然是亿万农民引领了中国改革的风气之先,现在怎么又会沦为如此难堪的境地?
不可否认,我们今天已经跨人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崭新时代,然而,对底层人民’,特别是对九亿农民生存状态的遗忘,又是我们这个时代壹些人做得最为彻底的壹件事。
因此,可以这样认为,我们面临的,已绝不仅仅是壹个单纯的农业问题,或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新时期执政党面临的最大的社会问题。我们确实没有理由,在城市变得日新月异的今天,忘却了广大的农村;没有九亿农民兄弟真正的富足,壹切乐观的经济统计数字都将失去意义!
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德怀特·帕金斯曾经说过的壹句话,至今值得我们深思:“对于未来的改革者来说,中国经历的政治经验显而易见但又常常被遗忘——改革進程中应该有明确的受益者。”上个世纪改革之初,受益者除了“大包干”的农民,还有个体工商户和深圳特区的拓荒者。但是当改革的中心移向城市,受益者就变成了新生的企业家阶层、通过寻租活动迅速富裕起来的政府官员与勉强可以称之为群体的城市中产阶层,而作为我们这个社会最大的群体——九亿农民,非但不是受益者,还因为增产不增收,壹些地方甚至出现“今不如昔”的局面。我们常常骄傲地宣称:我们是以世界百分之七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百分之二十壹的人口。我们的农民为十三亿人口提供了足够的粮食,这不能不是壹个世界性的伟大贡献,可是,我们却往往很少想到,我们是在以占世界上百分之四十的农民才养活了这百分之二十壹的人口的。这只能说明,我们的农业目前还相当落后,绝大多数的农民生活水平还很低。
联合国发表过壹份《人类发展报告》,这份报告将全球壹百六十二个国家和地区按照发展指数的高低排名,中国被排在了第八十七位。这个名次是很令人沮丧的。当二十多年成功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并且由于这种突飞猛進,已经创造出了当今世界经济增长的奇迹的时候,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克莱茵,却在注视着我国的农业问题,他曾对中国的访问者说,中国经济有两大问题:壹是农业,二是人口;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也说过相同的话:中国目前最困难的事情,就是人均国民收入太低。
壹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未来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因素,它已经关系到我们整个国家的命运,关系到我们现有的现代化水平能不能维持,关系到我们通过二十多年努力奋斗好不容易创造出的改革开放的成果有可能毁于壹旦的严峻问题!
作为报告文学作家,我们的文学应该时刻保持与现实生活的对话。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作家不应该缺席。因此,从二OOO年十月壹日开始,我们从合肥出发,地毯式地跑遍了安徽省五十多个县市的广大农村,随后,又尽可能地走访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壹大批从事“三农”工作研究和实践的专家及政府官员,作了壹次长达两年之久的艰苦调查。
我们从不怀疑,安徽省的农村面貌,在全国十二个农业大省中是最富有代表性的;如果就农村的改革而言,安徽在全国所有的省、市、自治区中,就更具有典型意义。因为被称作新中国农村三大改革的土地改革、“大包干”和农村税费改革,后两项改革,就源自安徽。朱镕基就曾不止壹次地说过:“在农业的问题上,在中央要对农业做出重大的决策时,我往往是会到安徽来调查研究的。可以说,我们许多成功的经验都是从安徽来的,安徽为中国的农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温家宝也说过:“事关农村的政策问题,我就想到安徽来听听大家的意见,因为这里有许多熟悉情况、又敢于发表意见的同志。我每次来都很有收获。”因此,我们走進安徽的广大农村,其实也就是在走近中国的农民。
我们本来就是农民的后代,并且都在农村度过了无瑕的童年岁月,今天,当我们奔走在已经变得陌生的田野,却依然像回到母亲的怀抱,内心的冲动几乎要溢出满眼的泪水。这种与大自然血肉般的亲情,是我们進入城市以后再也没有感受过的。
但是,当我们拿出了今天的作家已经少有的热情与冷静,走近中国的农民时,我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与隐痛。
我们想说,今天中国还并非到处歌舞升平,我们还有很多困难的地方和困难的群众。现在许多人没有离开过大城市,以为全中国都像北京、上海那个样子,有些外国人来了,壹看,也以为中国都是那个样子。其实,不是这样。
我们要说,我们看到了妳想象不到的贫穷,想象不到的罪恶,想象不到的苦难,想象不到的无奈,想象不到的抗争,想象不到的沉默,想象不到的感动和想象不到的悲壮…”。’
我们甚至没有想到,这次安徽省率先進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会是和二十多年前发生在安徽的那次“大包干”壹样的惊心动魄;我们的采写工作又几乎是和这场改革同步進行的,势必注定我们的工作会和这场改革壹样的激动人心,壹样的悬念丛生,壹样的充满著坎坎坷坷壹波三折,甚至,中途不得不和改革的试点壹样地停顿下来,作痛苦的思考,将原有的计划打破。
我们同样不可能想到,问题严峻到我们竟不止壹次地怀疑起自己的能力和勇气;怀疑如此重大而敏感的课题,作家能够胜任吗?
不过,我们毕竟坚持了下来。因为我们相信,文学对社会的责任不是被动的,它不应该是生活苍白的记忆,而是要和读者们壹道,来寻找历史对今天的提示;因为中国的明天,只能取决于我们今天的认知和努力。
现在,当我们开始讲述关于中国农业、农村、农民故事的时候,便首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我们知道只有平静与从容,才可能挽住我们心中曾经无数次涌动过的波澜……
殉道者
1 骚动的路营村
生与死,肯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除去不懂事的孩子和失语的老人,恐怕这是世界上最不容易搞错的壹件事情。可是,有时它也是十分模糊的,模糊得还会让人感到吃惊:有的人明明活着,好像已经死了;有的人已经死了,却仿佛还活着。
丁作明已经死了,他的死不能说是“重于泰山”,但在他死后八年的二00壹年二月十日,当我们走進淮北平原出了名的贫困县利辛县,向许多人打问去纪王场乡路营村的路怎么走时,回答我们的,首先不是去路营的路应该如何走,而是好奇地反问,问话的内容又几乎众口壹词:“妳们是到丁作明那儿去?”
丁作明不过是壹个普通的农民,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如果说有,也许就是他比别的农民多念了几年书,从小学念到了高中毕业,而且念书时十分用心,家里穷得有时揭不开锅了,他仍然壹声不吭地跑到院里的水缸边上,像澳大利亚驼鸟那样蹶起屁股,把头埋進缸里去,用井水把肚子灌饱后,照样唱着,跳着,去上学。考大学时,大家都说他太亏,离录取线只差几分,如果他不是利辛县乡下农民城的孩子,如果他生在北京,或是上海,是完全可以走進大学校门的;即便就是生在别的壹个什么城市,他也会是另外壹种命运。但是他是路集中学的高中毕业生,毕业后只能回到路营村,这就又与那些壹个大字不识的泥腿子没有了区别,他必须同中国所有的农民壹样下田干活,去侍弄庄稼。再要说有什么不平常,就是装了壹肚子墨水的丁作明,比别的农民爱翻报纸,爱听广播,爱咬文嚼字,爱动脑瓜子。平时为人别说多谦和,但认死理,敢说真话,敢同村里、乡里的头头脑脑平等地说话。正是因为这壹点,他也就比大伙多出几分烦恼,以至最后惹来杀身之祸。
他分明早就已经死了,利辛县城的那些人怎么可以说我们“去到丁作明那儿去”呢?
难道还可以寻找到壹条路,能够走到丁作明那儿去吗?
公元壹九九三年二月二十壹日,是丁作明热切期望的壹个令人欢欣鼓舞的日子。他绝没有想到,自己的人生之路将会在这壹天走到尽头。
头天上午,丁作明和其他七位上访村民接到了乡里的通知,要他们到乡里开会。会上,乡领导说,县里对妳们告状的事很重视,希望在妳们八人中选出两人,再从党员、干部中各选二人,组成壹个清帐小组,对路营村村干部的经济帐全面清查。这天上午,清帐小组正式成立并开始查帐。这消息,使得整个路营村的村民壹片欢腾,锁在人们眉头的愁云壹扫而光,有几个农民竟激动地奔过直沟,跑到对面的商店买来鞭炮,准备在村头上放壹放,让大伙出出恶气听个响。只是这壹年的春节来得比往年早,元月二十二日就是农历大年三十,二月六日已是正月十五,过罢正月十五,年就远了,问了几家商店全没货,鞭炮就没买成,但丁作明这壹天的心情却分明比过年还舒畅,迈出家门的步子都带有了几分弹性。
利辛县是解放后才划出的新建县,这壹片原来分别属于涡阳、阜阳、蒙城、太和、凤台和颖上六县边区,是个六不管的贫困地区。境内多为黄泥地,壹下雨,有路也没法走人;还有为数不少的砂土,堿土更是布满各处。路营本来就够偏僻落后的,再加上九壹年那场特大洪灾的袭击,家家穷得叮当响。这壹年眼看春节就要临近了,村里却没有壹点要过年的喜庆劲,全村算下来人均年收入不到四百元,可上边派下来的各项负担加起来每人居然摊到壹百0三元壹角七分。壹年忙到头,起早贪黑,跑细了腿,累弯了腰,打下的粮食扣除口粮,其余的就全被村里以各种名义“提留”走了,有几户收的不够缴的,村乡和派出所穿的是连裆裤,“不给就拘留妳”。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这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壹种习俗。令丁作明想不通的是,为躲债不敢回家过年这种只应该发生在解放前的事,今天居然会在路营出现了。中国农民不是翻身做了主人么,为啥还会这样苦?作为“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党的农村干部,又为啥这般凶呢?于是他悄悄地做了壹件别的路营人不敢做的事。
在此之前,他从广播里和报纸上得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他花了几个晚上把收集到的中央的新政策,整理成壹份通俗易懂的材料,然后就去各家各户“宣讲”。宣扬党的会议精神却要偷偷摸摸地進行,像当年的地下工作者在“国统区”的秘密活动壹样,这使他感到十分别扭又十分激动。
他的眼睛在那些农舍梁间吊下来的灯泡的光晕中发著亮。他对乡亲们肯定地说;“村干部这样征收‘提留’的做法,是违背了中央精神的!”
他做事的认真和拥有的学识,足以使那些习惯于蹲在黑暗地方又早习惯了逆来顺受的村民们心服口服。但是,这壹次,随着壹阵沈寂之后,还是有人小心地提出了质疑:“周围村庄,附近乡镇,不都是在这样搞的么,天高皇帝远的,妳能拿他们怎么办?”
“我不信有理没处讲。”丁作明不信这个邪。
他壹字壹句地,把国务院最新的规定读给村民听:收取农民的提留款不得超过人均收入的百分之五。他将百分比作了特别的强调。“明摆着,村里从我们这儿收取的提留款大大超过了这规定,已经比‘百分之五’的比例多出了五倍还要多!这次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应保护农民的利益,减轻农民的负担 ’。他们分明是在瞎搞,我们要到乡里讨个公道!”
“乡里会买我们账吗?”有人感到这事太难。
“自古就有‘官逼民反’壹说,”壹个部队退伍回来的村民,忍不住吼了壹嗓子。“何况咱这是按中央的规定向上边反映问题,乡里不买账就上县!”
渐渐地,农舍里的气氛开始变热闹了。
有人控告:村支部书记董应福,将村民们集资建成的粮仓,私自出租给别村使用,从中捞取租金九千多元;以后,又将粮仓捣鼓掉,鲸吞了三四万元的售出款。特别是,大灾之年,中央曾有专门指令,贪污救灾物资是要判刑甚至杀头的,董应福竟敢把救济给路营的衣物和食品占为己有。而且,对计划生育的罚款,以及各种多“提留”的钱物,均不入帐,或是故意弄成壹笔糊涂帐。
不壹会,大伙就从村干部扯到了乡干部,妳壹句我壹句,话音儿不落地似炸开了锅。
有人揭露:纪王场乡康乡长的公子,仰仗老子的权势,横行乡里,多次操著电棍,拎着手铐,跑到路营乱要各种钱款。壹九九壹年特大洪灾,上边规定不准再向受灾的农民索取任何“提留”,而康公子却带着民兵,活像日本鬼子進村,强行抢夺村民的钱物。发现有谁躲在家里不开门,就支派打手用脚踢门,分文不得少,还要额外付给踢门“功臣”的劳务费。抢得钱财后,便领着壹帮人咬三喝四地下馆子,吃喝的花费回头还要从村民们的集资款中予以报销……
大家越说越来气,最后望着丁作明,请他拿主意。“纳鞋要有针线,告发人家得有证据。”
丁作明说,“咱们可以到乡党委去反映壹下大家的这些嫌疑,要求清查村里的收入帐目。”
这天,丁作明就同其他七位村民找到了乡党委,向书记李坤富陈述了村里的问题和查帐的要求。
乡党委书记李坤富,认真看了看丁作明递上来的“提留”表说:“是多提留了。先让我们合议壹下,两天给妳们答复。”
两天过去了,乡里没有动静;又过了两天,又过了两三天,在壹次有路营村干部和党员参加的干部会议上,乡党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开才,突然要路营村书记就多收提留款的问题在会上作个“交待”。董应福顿时火冒三丈,他认为各村都是这样多提留的,没啥好在众人面前交待的;听说是村民把他告到了乡里,要查帐,就怀疑村里有人眼红他盖起的几间大瓦房,当即在会上讲了狠话:“有人要清我的帐,还有的狂到要扒我的房,我看谁敢?除非他不要命了!有人说,凭我的收入买不起小四轮拖拉机,盖不起大瓦房,买不起盖不起,可我就买了盖了,这是我的本事!妳们穷,活该!想跟我搞,妳们怕是不想活了!”
壹个党支部书记,竟敢在分管政法工作的乡党委副书记主持的全乡干部大会上口吐如此狂言,实在是出人意外。可是,副书记没有制止。会后,会上的情况壹传开,路营村的村民们肺都要气炸了:“共产党的天下,难道就没有王法了?”
丁作明咽不下这口气,就在过年的前三天,把路营村乱收“提留”款的情况写成材料,直接送到了利辛县纪检委。
接待的同志为难地说道:“已是年跟前了,材料先放在这里吧。”
路营村这壹年的春节,显得少有的冷清,甚至没有几户燃放鞭炮。
转眼到了农历正月十八,许多村民也沈不住气了,纷纷跑来找丁作明,这才发现,丁作明整个年里都在忙着写控告信。他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规定,路集村以及纪王场乡壹些干部违法乱纪给农民带来沈重负担的种种做法,写得淋漓尽致。
大家都被丁作明的行为感染了。是的,壹个人应该有壹种精神,也总要有壹点社会责任感,如果人人都怕树叶落下来砸破头,看到腐败的现象不闻不问,遇到邪恶势力不敢抗争,我们这个民族是不会有希望的。于是,在正月十八的夜里,地处偏僻的路营村民们,就妳八角、我壹元地凑足了路费,然后悄悄把丁作明在内的八位村民代表,摸著黑,送出村。
县委办公室汪主任接到丁作明的这封控告信,很吃惊,感到路营农民们反映的情况,其严重程度,已远远超出他们的想象。汪主任很快向县委书记戴文虎作了汇报。戴虽刚调来不久,但态度极其明朗。因此,县委的答复让丁作明壹行十分满意:“我们会尽快让乡里落实清帐小组的事,对路营行政村干部的帐目進行清查;对妳们反映的乡政府的情况,也会很快予以核实、处理的。”
就这样,没有过好壹个春节的丁作明,考虑大伙凑起的路费不容易,该省壹分壹厘全得省,不敢在县城多耽搁,就领着村民代表挤上回纪王场的农村班车。在能够把人五脏六腑都颠翻的车厢里,他满怀信心和喜悦地回味着县领导的话,却不知道壹个可怕的灾难正在前面等着他,死神带着另壹个世界的狞笑,已经从地狱之门无声地袭过来,而他浑然不觉。
这年二月十壹日,农历二月初壹,下午三时许,村民徐赛俊、丁大刚二人在暖洋洋的冬日下“下六周”。“下六周”,这是淮北大平原上的农民创造出来的壹种 “土围棋”。他们正撕杀得昏天黑地,因为丁作明在壹边观看,路过此地的路营行政村副村长丁言乐,也趁机凑了上来。丁言乐已知道丁作明向县里反映了他和负责计划生育的妻子贪污提留款和计划生育罚款的事,早已忌恨在心,就故意找著碴儿,同丁作明发生口角。
丁言乐对徐赛俊和丁大刚威胁道:“妳们这可是赌博呀,我可以把妳们抓起来!”他这么说,却盯着丁作明看。
丁作明不免奇怪:“他们这是在玩游戏,又不犯啥法;就是犯了法,抓人也应该是派出所的事。”
丁言乐凶狠地说:“那不壹定!”
丁作明最听不得这种口气,更看不惯壹当上干部就变脸的这种人。不过,他意识到,来者不善,显见是在借故寻衅了,就没再吭声。
谁知,丁言乐得寸進尺,开始用肩去撞丁作明。边撞边嚷,耍起了无赖:“怎么,妳想打人?我给妳打!我给妳打!”
丁作明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也想不到身为副村长的丁言乐,竟会如此下作,他连连后退。丁言乐却步步紧逼,越撞越猛,已是穷凶极恶。丁作明无奈,只好躲开。就在丁作明闪身离开的当儿,丁言乐凶狠地撞过来,撞了个空,由于整个身体失控,壹头跌進旁边的庄稼地里,跌了个嘴啃泥。
丁言乐这下子终于找到了可以“理直气壮”進行报复的理由了。
丁作明早料到被他揭发到的这些人都并非凡角,会想方设法伺机报复的,只是觉得丁言乐这样做是在耍下三烂,太没水平,就壹句话也没说地回家了。
在远离现代文明的路营村,“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这句话绝不是玩笑,别说乡里了,丁作明敢把村干部告到县里去,那就是“找死”。丁言乐本就怀恨在心,这又跌了个嘴啃泥,等于火上加了油。为扩大事态,他便以“被丁作明打伤”为幌子,壹个下午先后六次找上门,要打丁作明。丁作明爱人祝多芳虽然不了解情况,也只得壹再赔礼道歉,但丁言乐并不罢休。
不久,丁言乐的儿子丁杰,手里掂著把菜刀,在门外大喊大叫,嚷着要丁作明“滚出来”。
当晚,村民们都劝丁作明赶快离开路营村,出去躲壹躲。开始,丁作明死活不愿意,觉得村干部欺人太甚,干吗要躲?后来考虑到,县领导已经支持他们清查村里帐目的要求了,查清村干部贪污钱财的事,看来只是个时间问题,不能因小失大,扰乱了县里的计划。再说了,丁言乐们怕的就是妳躲,这些人巴不得闹得鸡飞狗跳,天下大乱,这样才可以趁机将水搅浑,最后搅得是非不清。
于是丁作明当天夜里忍气吞声离开了路营村。
第二天天刚麻麻亮,丁言乐果然就带着全家人凶神恶刹地再次找上门来,要同丁作明大闹壹场。祝多芳小心地说:“丁作明不在家。”丁言乐那里肯信,闯進屋里,叫全家人仔细查找,不见丁作明的人影儿,就又气又恼地说:“我昨天被丁作明打伤了,需要住院治疗!”
这时,路营村的支部书记董应福出面了。他协同丁言乐妻子孙亚珍壹道,将丁言乐安排進了乡医院。随后,孙亚珍又以分管计划生育的身份,向乡长康子昌、乡党委副书记任开才递上了头天晚上写好的揭发材料,声称“丁言乐因计划生育工作抓得认真得罪了丁作明,被丁作明拦路殴打致伤”,要求对丁作明作出严肃处理。
康子昌和任开才,对孙亚珍告发丁作明事实的真伪根本没有兴趣去了解,而是幸灾乐祸。因这时县委办公室的通知已经到了纪王场,县委的指示十分明确,要求纪王场乡党委和乡政府尽快安排有上访代表参加的清帐小组,对路营行政村干部的帐目進行全面清查。上访的人员是哪些人无须康任二人去了解,他们知道带头闹事的人就是丁作明。
把属下的问题告到上头去,这是康子昌和任开才都无法接受的;何况他们也猜得出,丁作明这次到县委是连他们的问题也“捎带”了的。显然这是在损害纪王场乡的对外形象,诋毁纪王场乡党委及政府的声誉。这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他们难以容忍的。
所以,康子昌和任开才在接到孙亚珍的揭发材料后,当即就指示乡派出所对丁作明的问题严肃处理。
纪王场乡派出所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已经不再是我国公安机关遵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派出机构,完全沦为乡镇领导干部们的“御用工具”,因此,在接到乡长和党委副书记的指示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发出传票,传丁作明立刻来派出所。
躲在外面的丁作明,听说派出所在找他,甚是奇怪,他想壹定是丁言乐夫妻二人给他捺了“坏药”。不过,他并没把这事想得很复杂,他认为只要自己没干犯法的事,任谁诬告栽脏都没用,事实总归是事实。
丁作明坦坦荡荡地走進了派出所。
可以想像得到,他走進派出所大门的步子是充满著自信的。因为正是这天上午,县委要求组建的清帐小组不仅正式成立,而且已经开始工作,他相信,要不了多久,村干部的经济问题便会查个水落石出。
来到派出所,丁作明很快就发现,这个世界壹切都颠倒了,“指鹿为马”并非只是写在《史记》中的壹个故事,把鹿硬说成马也绝非宦官赵高才有的恶行。
这以后发生的事情,公开的传媒至今没有作过任何披露,所幸的是,侦破此案以后,有关方面曾整理出壹份内部的文字材料,在这次调查中,我们见到了这份充满血泪与恐怖的“报告”。
派出所副所长彭志中见到丁作明的第壹句话就是:“妳为什么打丁言乐?”
丁作明解释说:“我没打,我从没打过谁。”
彭志中仍然还是那句话,只是语气变得更加严厉了。
丁作明再次申辩:“我从没打过谁,妳们可以到村里去调查。”
丁作明觉得无须回答,这话彭志中应该去问丁言乐。
“说!”彭副所长已经没有耐心了,他锐声喝道。
“妳们这么肯定说我打了丁言乐,有证据吗?”丁作明忍无可忍地说,“如果那天在场的村民,哪怕是个小孩,只要有人证明我打了丁言乐,我愿承担壹切责任。”
彭志中根本不听丁作明的申辩,他提出了两点处理意见:“壹,妳丁作明付给丁言乐二百八十元五角的医药费;二,在纪王场逢集时,妳丁作明用架子车把丁言乐从医院拉回家。”
这种颠倒是非充满欺辱敲诈的处理意见,丁作明当然不可能接受,他当即反对道:“我没打丁言乐,丁言乐不可能伤在哪;他为啥住院,我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彭志中壹拍桌子说:“难道我的话就不算数?我现在问妳,我的裁决已经下了,妳出不出钱吧?”丁作明平日留心过壹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于是说道:“我没有打丁言乐,妳下了这样的裁定,我可以上诉。
”彭志中终于被激怒了。他指著丁作明大声喊道:“我现在就可以把妳关起来,妳不信?”丁作明依然毫不示弱,说道:“即便按照妳刚才的处理意见,我也够不上是‘刑事犯罪’;就是妳对我‘刑事拘留’,也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说清楚拘留我的原因。”彭志中说:“那好,我告诉妳,我可以关妳二十三个半小时,放出去后不给钱,我再关妳二十三个半小时,直到妳出钱为止!”
彭志中说到这,摔门而去,他喊来治安联防队员祝传济、纪洪礼和赵金喜,命令三人立即把丁作明关進派出所非法设立的“留置室”。所以说它“非法”,是因为国家公安部和安徽省公安厅,都分别于壹九八九年和壹九九二年两次发文严令各派出所不得设立羁押场所。
丁作明当然听不懂由彭志中嘴里说出来的这些所内平日的惯用语,三位治安联防队员却是心知肚明。说丁作明“兴”,是指他“不服气”;所谓“加加温”,就是要给丁作明壹点颜色看,可以施以体罚、殴打,必要时,甚至可以采取壹切手段,总之,要被处理者招供认帐为止。
祝传济碍于曾是丁作明的中学同学,又是近庄邻居,不便当面下毒手,很快也就借故避开了。不过,壹向善于察言观色领会领导意图又深得彭志中欢心的祝传济,知道丁作明是个宁折不弯认死理的人,同时也看出“拿下”“拿不下”丁作明非同小可,他离开之前特地把纪洪礼和赵金喜喊出门外,交待二人不妨给丁作明 “拉拉马步”。
祝传济提到“拉拉马步”四个字时,语调是十分平静的,但在纪洪礼和赵金喜二人听来,还是从这看似平静的语调中感到了壹种杀气。因为这是纪王场乡派出所最残酷的壹种刑罚了。
祝传济望着纪、赵二人回到黑屋,依然不大放心,就又到后院治安队宿舍向王進军传达彭志中的指令,要他也马上赶过去,务必将丁“拿下”。
纪洪礼、赵金喜按照彭志中和祝传济的授意,把丁作明从“留置室”押至值班室,让丁作明拉马步,丁作明不依,就冲上去连推带搡,逼着丁作明就范。丁作明虽说在学校读了十二年书,却也不是文弱书生,毕竟是在大田里耕耙耧耨磨练过来的,累得纪洪礼和赵金喜上气不接下气,硬是无法将丁作明治服。
这时王進军手拎壹根桑树棍進了门。
纪洪礼和赵金喜见王進军拎着家伙前来增援,就谎称丁作明动手打了他们。王進军壹听指著丁作明厉声喝道:“在这里嘴硬没妳好果子吃!”说著就要丁作明拉马步,丁作明依然执意不从。
王進军嘴里不干不净骂了壹句,操起桑树棍劈头盖脸就抡过来。丁作明左闪右躲,结果臂上 、腰上连遭猛击,每中壹棍,都痛得他脱口喊出声,但他就是不依从。
丁作明不拉马步,王進军就壹下比壹下更凶狠地抡着手里的桑树棍。
同样也是农民的联防队员王進军,为什么对自己的农民弟兄做如此凶残的事情?壹个符合逻辑的解释只能是,人从爬行动物進化到今天,虽然创造出了最辉煌的科学技术和最灿烂的现代文明,但人性中那些最原始最残暴的劣根性,仍会在有些人身上以“返祖”的现象出现,这说明人性進化的缓慢。此时的王進军,就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变成了发泄野性的异类。
据说,王進军这已不是第壹次兽性发作了,自从来到纪王场乡派出所,干上了治安“联防队员”,打人就成为他日常的工作。没谁提醒过他不可以这样做,倒是因为他敢于下手,而受到所领导的重用。
今天,他手中的桑树棍不久就打裂了,又很快打断了,但他仍然不罢休,擡起脚将丁作明跺倒,随后改用电警棒,猛击丁作明的双腿,逼着丁作明跪到地上去。
就在丁作明已无招架能力,王進军也打累了的时候,纪洪礼的兽性也开始发作了,摸起壹根半截扁担扑了上去。他同样发疯地朝丁作明的腰部、臀部壹阵猛抽。
这样没过多久,丁作明就不再呻吟了,他对眼前的这壹切显然感到了震惊,也感到了恐惧。
他分明已经看出,他只要不松口,眼前的这几个家伙是会把他往死里整的。可是,他依然没有打算要向谁低头,更不可能认输。只见他瞪大了眼睛,无比愤怒地喊道:“我告村乡干部加重农民负担,违背党的政策,竟遭这样毒打,我不怕!就是妳们把我打死,我也不服;变成鬼,我也还是要告!连妳们壹起告!”
纪洪礼碰到丁作明血红的眼睛,挥起的半截扁担吓得掉到了地上。王進军看纪洪礼手软了,歇斯底里地训斥道:“妳他妈的孬种,干嘛要怕他?这是他嘴硬的地方吗?”
于是纪洪礼拾起壹根棍又凶狠地扑上去。赵金喜爽性找来壹块肮脏的手巾,将丁作明的嘴巴塞了起来。
就这样,王進军、赵金喜、纪洪礼,三个丧失人性的治安联防队员,在丁作明不能动弹也不能说话的状况下,又轮番毒打了二十多分钟。直到惊动了因病在家休息的派出所指导员赵西印,发生在纪王场乡派出所的这场暴行才算收场。
3 案惊中央
当清帐小组中的村民在派出所找到丁作明时,丁作明已是奄奄壹息。他们有的趴在丁作明身上痛哭不起,知道丁作明是因为替大伙说了话才遭此歹毒的;有的忙到丁家去报信;有的,就指著派出所的警员发泄著愤懑:“妳们公安不办案,社会治安好壹半!”
丁作明七十岁的父亲丁继营跌跌撞撞奔進派出所,看到儿子脸色惨白,豆大的虚汗顺着两颊往下滚,嘴唇颤抖著也不喊声“疼”,壹下就跪倒在儿子跟前。
就在这时,派出所副所长彭志中回到了所里,他是来看丁作明是否被治服帖了。丁继营听说彭志中就是所里的领导,又听说儿子是不愿为副村长丁言乐付二百多块钱的“医药费”才被打成这个样子的,就还苦苦哀求彭志中:“我向丁言乐赔礼,丁言乐的医药费我认了,明天把钱凑齐交给妳,请妳放了我的儿子吧!---- --”
彭志中也没想到联防队员这次下手这样狠,丁作明被打得这么惨,见丁继营正好向他求情,也就势挥挥手,巴不得赶快将丁作明擡走。不过他依然没有忘了自己曾经作出过的处理决定:“我把话说清,明天壹定得把要付的医药费送到派出所!”
丁继营和查帐小组的村民壹道,急急忙忙把丁作明送往乡医院治疗,后因丁作明腹部疼痛得厉害,乡医院的医生不知所措,只得连夜将他转往利辛县医院進行抢救。
第二天上午八时,丁作明被确诊为脾破裂大出血,医院给丁作明紧急输血,然而,回天乏术,壹切都太晚了。
丁作明终于在抢救他的县医院的手术台上停止了呼吸。
丁继营老人听说儿子已死在手术台上,不禁哭得死去活来。他拍打着墙壁痛不欲生:“儿啦,妳咋这么傻呀,妳有理他们有权,妳胳膊咋就想扭过大腿呢?------”
丁作明的爱人祝多芬更是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早哭成了泪人。她壹边哭,壹边喊:“作明呀,他们把妳往死里打,妳咋就不认那二百块钱呢!钱比命还贵吗?妳这样撒手去了,撇下两个浑身是病的老人,三个这幺小的孩子,大的刚六岁,小的才两周------往后的日子叫我咋过呀?”
守在边上的查帐小组的村民,好言相劝丁继营和祝多芬不要太伤心,劝著劝著,忍不住也是泪流满面。悲痛地喊道:“作明呀作明,平日妳那麽聪明,昨天为啥就那麽糊涂?他们这样毒打妳,妳咋就不叫喊壹声呢?------”
丁作明带头向县里反映农民负担在派出所被人活活打死,这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纪王场乡的父老乡亲感到触目惊心!
路营村村民愤怒了。愤怒的烈焰烧去了他们平日谨小慎微设置在心头之上的樊篱,壹个个无所顾忌地走出了家门,涌到丁言乐农舍的前面,要丁言乐和她老婆滚出来。但是,直到这时,人们才知道,丁言乐听到风声,壹家老小早逃出了路营,此时已是人去屋空。
从那以后,直到我们走進路营,八年过去了,路营的村民再没见到过丁言乐壹家人。有人说他们去了上海或是南京,有的说他们去了海南或是深圳,总之,背井离乡,在外靠打工谋生。
原本是路营村跺地地也会晃三晃的副村长,从此成了浪迹天涯、四处漂泊的可悲的游子。
村民们在丁言乐家扑了空,又怒不可遏地掉头涌向派出所。结果发现:往日不可壹世的副所长彭志中,以及被狗吃了良心的纪洪礼、赵金喜和王進军,壹个个也都各自躲藏了起来。
村民两处扑空,情绪越发变得激愤,最后壹合计,决定直接去县里。
就在路营村村民准备上路时,附近的路集、彦庄、李园、朱园、李楼、郭桥、常营村的村民,也闻讯赶来,怒不可遏地加入到路营村的上访的队伍。
显然不堪重负,生活难以为继的,并不仅仅是壹个路营村。丁作明向县里反映的那些问题,提出清查村干部帐目的要求,也同样代表着他们的利益与愿望,因此,对于丁作明的死,他们不可能袖手旁观。大家心照不宣的是,如果再不齐心协力奋起抗争,明天他们就会有着丁作明同样的遭遇!
于是这支由路营出发的上访队伍,顷刻就像被壹只巨大无比的手在冬日滚动着的雪球,其阵势迅速在扩大,还没抵达县城之前,已汇集了三千多人。这队伍,滔滔似水,浩浩荡荡,壹路上扬起滚滚黄尘。黄尘滚滚之中,还夹杂着拖拉机、三轮车、农用汽车、牛车、人力车的引挚声、喇叭声、铃铛声。
中国的农民,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听话,又最能忍让的壹个特殊的群体,可是,壹旦被激怒,又会骤然成为世界上最庞大、最无畏又最具有破坏力的壹支队伍!
壹九九三年二月二十壹日,发生在安徽省利辛县纪王场乡派出所的“丁作明事件”,注定不会被将来撰写《中国农业发展史》的学者专家忽略或回避,因为,丁作明是中国的九亿农民之中,因反映农民负担而被乱棍打死的第壹人,他以自己年轻的生命为代价,唤醒人们不应该那麽乐观地忽略或回避中国农村中正在变得十分严峻的现实。
当时的利辛县委和县政府不敢怠慢,十万火急地上路拦截,怕事态進壹步扩大,以至失控,会被坏人利用,他们对这壹事件没有回避,处理得也还积极认真,只是不希望闹得壹个地区全知道,对消息是实行了严密封锁的。他们认为这样的事传出去,对利辛县委和县政府的任何领导都没有好处。
报喜不报忧,这其实早已成了当今中国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壹件事情。
然而,这事还是被传了出去。
甚至在安徽省委书记和省长都还不知情时,案件已经惊动了中央。党中央和国务院许多领导,不仅详细得知了这壹事件的真相,并已在震惊之后迅速作出了明确批示。
将这事捅上了天的,是新华通讯社安徽分社记者孔祥迎。
孔祥迎是因为别的采访任务去利辛县的,获悉“丁作明事件”之后,他深感震惊和痛心。当时他在安徽分社负责农村报道,自然会对发生在安徽农业上的壹切新闻格外敏感,再说,壹个中国最高新闻机关的记者,处理新闻稿件也不会像地方上的记者有那麽多的约束与忌讳。仅凭著社会的责任和时代的使命,他就觉得“丁作明事件”折射出了当今中国农村中太多的“社会信息”。更何况,减轻农民负担,已经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密切关注并已有了明确规定的壹件大事,而纪王场乡壹个有文化懂政策的青年农民,只是依据党的决定,向党的组织提出了正当要求,并得到县委的支持,却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活活打死,这壹切还是发生在人民的执法机关!其性质的恶劣,暴露出问题的严重性及典型性,都无不使他感到触目惊心!
于是他迅速改变了采访计划,顶着壹连串的压力和干扰,深入到纪王场乡作了认真调查,很快把事件的真相写成壹篇“大内参”,发往北京的新华总社。总社同样很快地就将这篇调查报道全文刊登在送往中央最高决策层的《动态清样》上。
当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同志接到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打来的电话,不禁呆住了。在这之前,无论是阜阳行署还是利辛县政府,都没有将这件事汇报上来,再说,上面打来这样急迫的电话,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历史上还从来没遇到过。
陈俊生劈头就问:“利辛县纪王场乡路营村的青年农民丁作明,因为反映农民负担被迫害致死,妳们对这件事的处理情况怎么样了?”
这事根本不知道,自然无法回答。那边,陈俊生马上又说:“处理情况随时告诉我。中央几位领导同志都对这事批了字,十分重视,我在这里随时等候妳们的电话。”
接着,陈俊生不仅留下自己办公室和住宅的电话号码,还把他在中南海内部的“红机号码”也提供出来;因为他当时正在壹个会议上,并把他在会议期间的具体联系方法也作了说明。
透过这壹串电话号码,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同志深知案情的重大,同有关领导联系过后,就把电文发给了阜阳地委和行署。
利辛县委书记戴文虎这时才知道,纪王场乡的这件事“漏子捅大了”。他很清楚,丁作明的死如果与“农民负担”有个因果关系,这问题就大了,纪王场乡党委政府有关的领导将会被追究责任,县委也难脱干系。虽然他调到利辛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前后也才壹个月,许多情况还不是太了解,按说他在这件事情上所能承担的充其量不过是“领导责任”,但接到省里发来的紧急电文后,他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思想壹下变得复杂起来。首先,他不希望这件事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或是说,不希望因为利辛这件事影响到安徽的形象。壹九九壹年大水以来,外地人都把安徽人当作“灾民”看,丁作明壹案的真相再传出去,安徽的农村还成了个什么样子?如此触目惊心的事情发生在利辛,作为利辛县委书记,他还有什么面子?
当然,戴文虎并不知道,就在丁作明的案件发生前不久,四川省峨眉山下的仁寿县,也是因为农民负担太重,引发了上万人大规模地上访,农民与警察发生了剧烈的冲突,愤怒的农民竟烧了警车。这事已使中央领导为之忧虑;紧接着,安徽这边就死了人,自然就格外关注安徽对这事的处理情况,不希望由此引发出更大的事端来。
利辛县委书记戴文虎想得很多,但他最后还是采取了当今大家都早已熟习了的办法:报喜不报忧,息事宁人。他认为只要不把丁作明的死与“农民负担”扯到壹起,剩下的,壹切事情都好办。
在不到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利辛县委、县政府就向省委、省政府写出报告:丁作明的死,纯粹是由壹般的民事纠纷引发的,与农民负担无关。
戴文虎绝然没有想到,他的这个抱有侥幸的回复,竟断送了自己本该拥有的锦绣前程。
安徽省委、省政府希望看到的,当然也是“与农民负担无关”的结论。回复的电话当即打给了陈俊生。
谁知,陈俊生是个办事壹丝不茍的人,再说这事又有那麽多的中央领导批了字,盯着这事不放。他接到安徽作出的这个结论,疑窦顿生:到底是新华社的记者“谎报军情”,还是安徽省在“欺骗中央”呢?需要关心的,似乎已经不应该是这事处理的情况,倒是丁作明案件的性质了。
陈俊生把问题交给新华社回答。
新华社接到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的电话后,觉得事有蹊跷。因为安徽分社记者孔祥迎的调查文章写得已经十分具体了,那些事实不可能是坐在办公室凭空捏造得出来的。但为慎重起见,还是把陈俊生的电话内容及安徽省报上来的意见,壹并通知了安徽分社。
现场采访和处理稿件壹向认真严谨的孔祥迎,看到了安徽省对“丁作明案件”所作的调查结论,十分意外。他感到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发生。安徽的这种结论,无疑是对他了解到的事实的壹种彻底的否定。他当然不能接受。
所以,安徽分社回答总社的态度十分坚定:为了澄清事实,请求中央直接派人调查。
壹个由中央纪委执法监察室、国务院法制局、国家计委、国家农业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组成,他们没同安徽省的各级领导打招呼,从北京出发,就壹路南下,直接开進了纪王场乡路营村。
中央联合调查组壹杆子插到了案发现场,这使得安徽省阜阳地区及利辛县三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都大出意外。
调查组首先对丁作明的家人進行了慰问,然后就同路营村的村民们见面、开座谈会。可以看出,调查组的调查范围显然没有也囿于壹个路营村,还扩大到了附近的黄楼和彦庄。调查时,不让地方干部陪同,并对被调查人实施政治上的保护,于是乎,周边的村民们也纷纷找上门,向调查组反映实情。
于是,京城下来了“包青天”,“微服私访”的消息立马传遍了利辛县。
二000年十月三十日下午,在安徽省委大楼的壹间办公室里,当了十七年省农经委副主任的吴昭仁,接受了我们的采访。外面的走廊里十分宁静,宁静得我们可以毫不费劲地分辩得出走廊上传来的忽远忽近的脚步声,但是,当吴昭仁回顾发生在七年前中央调查组来安徽的那段往事时,周围所有的动静就全在我们的意识中消失了。
我们发现,退居二线,已经身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咨询员”和“安徽省农业经济学会理事长”的吴昭仁,谈起当年这个调查组的事,好像那壹切就发生在昨天。他说,是他把联合调查组壹直送到北京的。他强调他同调查组的同志踏上同壹趟進京的列车,是因为他也正有事要進京,属于“顺便”;但他并不回避,当时的省里领导确也极想知道这些同志下到利辛到底调查到了哪些情况,又形成了哪些看法。
由于工作上的关系,他至今还能说出国家农业部参加到调查组中去的两位成员的名字,他们是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显刚和副处长黄炜;黄炜是个十分能干的女同志,李显刚曾是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的秘书。农业部分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正副处长壹齐上阵,也说明了对这事的重视。
联合调查组的负责人,是中纪委执法监察室的曾晓东主任。
吴昭仁告诉我们,曾晓东在谈起利辛县农民的生存状况时,眼泪止不住地就流了出来。这个细节,给吴昭仁的印象可以说是刻骨铭心。壹个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什么场面没有见过呢?
在人们的想象中,执法监察干部早就练就了壹副铁石心肠,但是,讲到调查所闻,感情竟壹下变得如此脆弱。他红着眼睛说:“真没想到,解放都这么多年了,农民还这样苦,负担会这样重,有些党的干部对农民的态度竟又是这样恶劣------”
他壹边流着泪,壹边甩著头。
他告诉吴昭仁:“我们实际调查到的,其实比新华社记者反映的情况还要严重!整个路营都很困难,只有村支书和几个村干部住的是瓦房,问题壹看就十分清楚。路营有两个生产队,连续几年就靠卖血为生,苦到这个样子,各种各样的负担还没完没了,大大超出中央规定,已是让人无法忍受。丁作明根本不是他们讲的什么‘计生问题’,只是因为他反映了农民的负担,被就活活打死!”
这位中央特派员本不应该是个爱激动的人,他说到这儿话却被打住,因为过于激动了,下嘴唇不由自主地颤抖著,泪珠划过两颊跌落在手上。
他说,反映问题的农民见到他们,首先就是长跪不起,其中有的竟是步履蹒跚、白发苍苍的老人。他的心受到有生以来从没有过的震撼。试想,如果不是巨大的悲苦,过久的压抑,壹个阅尽人间沧桑的老者,怎么会不顾屈辱和难堪地双膝触地,给壹个可以做自己儿孙的调查人员施此大礼呢?
这不都是常被我们挂在嘴上,说是已经翻身做了国家主人的中国农民吗?他们被压弯的脊梁和被扭曲的灵魂,使联合调查组的每壹个人无不在吃惊之余陷入到长久的沈思。
丁作明的死,引起中央的重视无疑是空前的。就在丁作明惨死后的第二十六天,即壹九九三年三月十九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接着,同年六月二十日,国务院就在京召开了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这以后,仅仅又只过了壹个月的时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再次联合发出《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将涉及农民负担有强制、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的有关项目,被取消、暂缓执行、需要修改或坚决予以纠正的,计壹百二十二项之多!
这么短的时间内,针对农民负担问题不仅迅速下达了紧急通知,而且这么快就拿出了壹系列的相应措施,并召开了全国性的工作会议,这壹切,在人民中国的建国四十四年的历史上从未有过!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安徽省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七月二日,在利辛县城公开审理了在“丁作明事件”中负有法律责任的六名罪犯。依法判处王進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赵金喜无期徒刑,纪洪礼有期徒刑十五年,彭志中有期徒刑十二年,祝传济有期徒刑七年。
同时,为严肃党纪、政纪,阜阳地委和行署,在此之前,还分别作出了以下决定:给予利辛县委书记戴文虎党内警告处分;副县长徐怀棠行政降职处分;纪王场乡党委书记李坤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康子昌留党察看、撒销党内外壹切职务处分;乡党委副书记任开才撒职处分。并要求全区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干部认真执行党的政策,责令各县(市)务必進壹步采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大快人心!
二00壹年早春二月,我们走進了丁作明的家。我们发现,壹个六口之家,因为丧失了丁作明这个主要劳力,有如大厦折梁,当地政府虽然为这个不幸的家庭免征了农业税,可是生活却依然过得十分艰难。我们注意到,大门上贴著的,分明不是红纸写就的对联,那对联惨白中透着浅紫,可以看出,他们至今没有从巨大的悲痛中走出来。
丁继营老人因体弱多病,已苍老得无缚鸡之力,回想起当年的情景,依然老泪纵横。他拿出过去的《判决书》和地区法院开出的收据告诉我们,白纸黑字的《判决书》上判决的附带民事赔偿,至今没有兑现,他们多次找过阜阳地区法院执行庭,并在几尽壹贫如洗的窘境中,交纳了对他们不啻于天文数字的执行费,但时隔七年,当时判决的赔偿款,至今杳无音信。
丁作明母亲丁路氏现瘫痪在床,吃喝拉撒睡都在床上,苦不堪言。丁作明爱人祝多芳在壹次外出拉化肥时摔断了右臂,基本上不能再干重活。三个孩子被学校照顾可以免缴学杂费用,但十四岁的丁艳和十二岁的丁卫,还是中途辍了学,不得不在家帮助妈妈做些力所能及的农活,过早挑起生活的担子。
离开路营村时,我们去了壹趟丁作明的墓地。阴阳相隔的现实,使我们无法和他進行对话,但我们还是默默地祈祷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丁作明以他年轻生命的陨落,震惊了中央,从而使得九亿农民终于有了呵护自己的尚方宝剑。
本来,我们以为他是第壹个殉道者,也应该是最后壹个。然而,接下去,当我们走近固镇县唐南乡张桥村小张庄时,才知道,丁作明的悲剧并没结束。它不但依然在延续,发生在小张庄的血光之灾,其性质之恶劣,更加令人触目惊心;场面之血腥,以至让人无法相信。它发生在“丁作明事件”后的第五年,并且,是在中央已经三令五申之后------
恶人治村
1壹切,发生在五分钟内
随着商品大潮的奔涌而至,人们普遍对有着“发”的谐音“8”这个数字,产生了喜爱之情。
壹九九八年二月十八日,自然就被认为是个大吉大利大喜大庆的日子。可是,这壹天,它却永远成为安徽省固镇县唐南乡小张庄的忌日。
小张庄地处淮河岸边壹个低洼地段,这些年涝灾不断,村民们的日子本来就不好过,再加上村干部没完没了横征暴敛,家家户户几乎就变得度日如年。对村干部的胡作非为,小张庄的村民并不都是逆来顺受,张家全、张家玉、张洪传、张桂毛几个血性汉子,没少把要求清查村里账目的意见反映到乡党委和村支书那里。去年春天,村民张家昌还把举报信送到了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对于村民接连不断的上访和举报,张桂全恨得咬牙切齿。虽说他在村里只是个“副村长”,但没谁不怕他三分,村民都深知“此爷”是个啥事都敢做绝的恶人。他本人也知道村民们的怨气主要是冲着他来的,可仗着乡里有人替他撑腰,就从未把这些村民放在眼里。壹天,他把乡里的两个治安联防队员请到家中,然后假惺惺地让人通知到处告他的张洪传到他那算账,张洪传不知有诈,抱着有理走遍天下的心态兴冲冲赶去。张洪传刚進门,张桂全便破口大骂,指挥他的两个儿子和联防队员对张洪传大打出手,顷刻间就把张洪传打成血人。要不是张洪传的侄子张桂应闻讯赶去解救,张洪传还不知会被打成什么样子。
张桂全的暴力威胁,非但没能压倒村民,适得其反,小张庄的全部党员、老村干部和八十多户农民空前团结起来,先后两次去乡政府、五次到村支书家,强烈要求查处张桂全,彻底清查村里的财务账目。
村民们的反复呼吁,多次请求,终于引起了唐南乡党委的重视。恰在这时固镇县政府正布置各乡镇对乡村的经济账目進行壹次全面清查,乡党委书记左培玉就对小张庄上访的村民说:“正好,借咱们县这次清账的东风,我们已经研究决定,由乡纪检书记王加文带领乡财政部门的三名会计,就先从妳们村开始清理。”
这消息,让小张庄的村民欢欣鼓舞。
这壹年的二月六日,乡纪检书记王加文带领着三名会计,和乡政府负责小张庄片的薛兆成,進驻了小张庄。
二月九日,在王加文的主持下,经过村民们的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全村八十七户村民最后推选出十二名群众代表,组成了联合清账小组。深受大家信赖的张家玉、张桂玉、张洪传、张桂毛等人,均在当选之列。因为谁都知道张桂全的为人,也预感到清账工作不会壹帆风顺,除制定了严格的查账制度和纪律,十二名代表还私下约定,如果张桂全到谁家闹事,其余的代表都必须赶到现场,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对于这样的清账工作,从壹开始,张桂全就极力阻挠,先是散布谣言,说有人投毒要害死他的孩子,企图把水搅浑,转移人们的视线;接着,便多次在村级会议上扬言:“十二个鸟代表算我的账,存心搞我,没那麽便宜!就是搞掉我,他们也没法子过;搞不掉,我叫他们更没日子过,不打死他们,也叫他们腿断胳膊折!” 没出两天,张桂全的儿媳张秀芳就放出话:她的公公要杀人了。
面对张桂全的这些威胁,村乡两级领导干部都没引起应有的重视,清账代表也只认为这不过是张桂全在吓唬人,全没当做壹回事。
谁也不会想到,正式查账只查到第九天,二月十八日的壹大清早,张桂全就真的挥起了杀人的屠刀!
这天,不大不小的雨点儿,不轻不慢地敲打在小张庄农舍的屋脊上,好像没完没了的催眠曲。
天已经大亮了,庄子里的农民差不多都还慵缩在被窝里。五十八岁的魏素荣,这天依然早早就下床,像往天壹样忙着去灶间。她知道,丈夫张桂玉被大伙推选为村民代表,他和另外十壹个村民代表壹样,风雨无阻地要去查村里的财务账,魏素荣生怕误了村里的大事,很早就把早饭做好了。
谁知丈夫张桂玉和儿子张小松围着桌子刚坐定,家里的那台旧闹钟的指针正指向七点十分,张桂全便领着他的五儿子张余良和七儿子张乐义,出现在门洞里。接着出现的,还有村会计张家会及其子张杰。
因为父亲就是村里的会计,对村民们的查账同样有着抵触情绪的张杰,首先冲著张桂玉说了句讽刺挖苦的话:“账算得怎么样了,俺们可能分两个?”
张桂玉是个精明人,自然听出了弦外之音,他离开饭桌,冷静地说道:“大家叫我出来算账,俺能不去吗?”
张桂全马上接茬道:“骂妳不多!”遂向两个儿子喊道:“给我打!” 。
由于这事来得太唐突,听到了张桂全壹声喊打,张桂玉居然呆住了。
这时张乐义已从张桂玉的屋中抓起门旁的,壹根木棍,张余良也随后拾起张桂玉家的壹把镰刀。
张乐义挥起木棍就照张桂玉舞过来,站在边上的会计张家会不但不制止,反倒将张桂玉拦腰死死抱住。被打急了的张桂玉拼力挣脱后,见对方开始下毒手,便迅捷从地上拣了块红砖。魏素荣发现村干部的儿子将自己男人往死里打,慌了手脚,忙从灶台上掂过菜刀。
双方持械怒目相视,犹如箭在弦上壹触即发。
这响声,惊动了四邻。张乐义和张余良见不少村民赶到现场,人多势众,未敢再动手,退到屋外。
张桂全显然不甘心,就朝张桂玉的屋后走去,边骂,边叫阵:“小桥(张桂玉的小名)妳个狗日的,有种跟我过来!”
张桂玉是个吃软不吃硬的红脸汉子,见村干部如此张狂,毫不示弱,就跟着来到屋后,责问道:“这次是乡里要查妳的账,群众选我做代表,我有什么错!张桂全,妳嘴巴放干净点,我就是查了妳的账,妳又能把我怎么样?”
争吵之中,张桂全已暗下指使张乐义回家喊人。不壹会,张桂全长子张加志和六子张超伟,都暗藏凶器来到现场。张超伟上来就打张桂玉,张余良趁机夺下张桂玉手中木棍,张超伟见赤手空拳的张桂玉依然顽强地反抗,迅速从胶靴筒中抽出尖刀,同时从怀里取出菜刀,凶狠地向张桂玉的头上、胸口又砍又刺。
张桂玉猝不及防,甚至来不及喊叫壹声,就重重地扑倒在地。
村民代表张洪传和张桂毛闻声撵到现场。见张桂玉直挺挺地躺在血泊之中,张洪传怒不可遏地责问张桂全:“妳们怎能这么狠毒?还不赶快把人送医院!”
这时的张桂全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他见张洪传和张桂毛赶了来,阴险地笑道:“妈的皮,来得正好,就等着妳们呢!”然后冲著张加志大声喊道:“给我干掉!十二个要算我账的代表都给我杀光!”
离张洪传最近的张余良,立即扑上去,疯狂地朝张洪传的胸部、腹部和股部连刺数刀,张洪传没有来得及反抗,便当场倒地断了气。
就在张余良扑向张洪传时,张桂全也将雨伞壹摔,从后面抱住了奔过来救人的张桂毛,骂道:“妈的皮,妳不是到处告我吗?算我的账吗?来吧!”张桂毛虽然被抱住,但他人高马大,毫不畏惧地和张桂全厮打着。张桂全自知不是张桂毛的对手,大声呼喊:“乐义来把他放倒!”
张乐义举起手中大菜刀,跳起来就向张桂毛的头部砍去,直将他砍翻在地。此时,杀红了眼的张加志也赶过来,依然不放过张桂毛,骑在张桂毛的身上,用杀猪刀又向张桂毛的背部狠扎三刀。据事后法医鉴定:张桂毛头部砍伤五处,创口深及颅骨,颅骨外板骨折,左肺亦破裂,足见杀人者的凶残。
倒伏在地已是奄奄壹息的张桂玉,因为剧烈的疼痛而呻吟著,丧心病狂的张加志发现张桂玉没死,猛扑过去,向其胸腹部又连砍五刀。
转瞬之间,张桂玉的屋后就躺倒了三位村民代表。雨水融和著血水,红了壹地,空气中顿时弥漫着呛人的血腥味。
张桂玉哥哥张桂月听说弟弟被暗算,悲愤交加,操起壹根平日给牛拌草料用的细木棍奔过来。由于他的眼睛不好,壹直奔到了张加志的面前,方才看清倒在地上的弟弟。“这不是桥子吗?”壹句话未落音,张加志手中的杀猪刀已刺人他的胸口。
十六岁的张小松,于混乱中来到爸爸张桂玉的身边,想把他搀扶起来送医院抢救,张超伟拎着已经沾满鲜血的菜刀,不容张小松救护张桂玉,挥手便向张小松的头上砍去。在场有人壹声尖叫,惊醒了张小松,张小松意识到什么,将头壹偏,张超伟落下的菜刀就砍在了张小松的膀子上。张小松慌忙逃开,总算幸免壹死。
前后只有五分钟,小张庄的腥风血雨之中,竟是四死壹伤!
当张桂全的四子张四毛也提着壹把砍刀气喘吁吁地奔到现场时,村头上的广播大喇叭,正响起村支书张店风催促村民代表继续清账的咬喝声……
2可怕的村霸
现代经济学的理论认为,壹个社会集团的力量大小,并不取决于它的人数多少,而取决于它的组织程度。组织的力量是强大的,与政权相接合的组织力量尤为强大。中国农民尽管人数众多,可是他们过于分散,没有足以抵御压制的组织资源,而乡村干部却是严密组织起来的,他们是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合法代理者。如果这个代理者,哪怕只是其中的少数人,把国家政权的意志抛到壹边,凭借政权的组织资源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这将是十分可怕的!
张桂全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他正是凭借着村委会副主任(当地唤著“副村长”)的实权,同时借助著壹个庞大的家族势力(七个儿子),就在小张庄壹手遮天,成为横行乡里的“村霸”。
壹九九七年,他明知县里下达的征收小麦的数量与壹九九六年的数量‘样,他却硬性要求每人增加五十斤。为了聚敛财富,他可谓生财有“道”,“五税壹费” 就是他任意增收的苛税杂费:谁家饲养壹头猪,就得多交四十五元钱;谁家盖了新房,就要多交壹百五十元至五百元,交多交少,全由他的“金口玉言”说了算;全村所有的老房子,每户都要交五十元;谁家种花生,壹亩便交十元钱;谁家添了拖拉机,每辆就是五十元。张桂月倾其所有刚刚购置了壹辆“小四轮”,还未启用便先交了四十五元,如今人去物尚在,这辆崭新的“小四轮”正静静地躺在防雨棚里,似在为他的主人默哀。至于“计生扶育费”,谁也弄不懂“扶育”二字的意思,计划生育罚款的钱数更是由着他随心所欲,并且大多数是打白条子不入账的。
壹方面,巧立名目,收刮民财,多多益善;另壹方面,按规定应上缴的“提留款”,以及由他私设的“五税壹费”,张桂全全家却又是分文不出,壹毛不拔的。
依仗着手中的权力,他侵占土地,霸占鱼塘,侵占公物,贪占公款,已是恶贯满盈。这样的壹个恶棍,怎么就当上了村委会的头头呢?再说,他只不过是个村委会副主任,村主任和村支书又干什么去了?是与他壹起同流合污还是做了闭口菩萨?对于这些,采访中我们始终困惑不解。
后来,了解了张桂全的历史,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就更加感到不可思议。原来,小张庄存在的问题,远不止是财务管理方面的混乱,基层组织建设上暴露出来的问题,更是令人吃惊。壹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当时已是小张庄村委会主任的张桂全,就曾因贪污和奸污妇女,被固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壹年,缓刑两年。这期间,小张庄合并到了张桥村,张桂全还正在刑期之中,却摇身壹变,成了张桥村村委会的副主任。村民们说,张桂全根本就未经过大家的民主选举,完全是乡党委和村支部个别领导人强行指派的。
虽被判刑仍在刑期,这样壹个穷凶极恶的罪犯却照样可以被两级党的组织委以重任,这就使得五毒俱全的张桂全非但恶习不改,反而变得有恃无恐,更加凶残。
严格地说,张桂全这种人的行为方式,已经具有了中国封建社会农村中恶霸的基本特征,但确实又是与那时的恶霸在性质上有着不小的区别,因为那时村中的这类人横行霸道民愤极大,但土地的规模壹般都不大,浮财也不多,而且,并没有获得法理意义上的村公共权力的位置,然而,张桂全不光能够任意霸占土地、侵吞浮财,并且获有法理意义上的村落公共权力,因此,张桂全这样的村干部,就比封建社会农村中的恶霸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
张桂全父子故意杀人案,虽然只是个“个案”,但“张桂全现象”却足以让我们忧心忡忡。在采访中,我们发现,现在农村中“恶人治村”的现象已经触目惊心地凸现出来,张桂全不过是当今中国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运作中特殊机制产生出的壹个生动标本。
结论和思考无疑都是十分容易做出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够杜绝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呢?
3悲剧还在延伸
固镇县公安局防暴警察在接到报警不到二十分钟就包围了小张庄。涉嫌故意杀人的张桂全、张加志、张超伟和张余良当即落人法网。只有张乐义除外,据被害人家属和在场的证人说,当时张乐义手拎壹只提包,包内装着他们父子行凶的凶器,就从村支书张店凤和实枪荷弹的防暴警察面前,从从容容地走过,村支书张店凤不指认,防暴警察不知情,这就使得张乐义沿着村民黄自先平房后边的壹条小路侥幸逃脱。
小张庄发生凶杀案的消息,迅速传开去。但是,无论是固镇县委县政府,还是唐南乡党委乡政府,对于案起于农民要求民主的权利和减负问题,全都避之如洪水猛兽。案发第二天晚上,整个小张庄还沈浸在巨大的惊骇和悲痛之中,固镇县有线电视台突然播报了这条“新闻”。报道称,本县唐南乡张桥村小张庄,因村民们之间的民事纠纷、口舌之争,发生了壹起重大的误杀案件。画面上展示出的,好像全是从现场收缴的“凶器”,其实,那全是公安人员因为壹无所获从被害者张桂玉家里找来的镰刀、菜刀等器物。
整个壹个假新闻!
这条“新闻”壹播出,小张庄即刻炸了营。
在这起凶杀案中失去父亲的张桂毛的独子张亮,失去张桂玉、张桂月两个弟弟的张桂菊,以及众多的现场目击者和被激怒的村民,男男女女,自发集结起三百多人,于播出电视新闻的第二天壹大早,找到县有线电视台,质问台长:壹个刑期未满的犯罪分子当上村长,变本加厉地欺诈村民,大家不堪重负,依凭自己的民主权利要求清账,再说这还是县里部署的,乡里批准的,却遭到如此灭绝人性的报复,什么叫“错杀”?“错”杀了谁?杀谁才不算“错”?被害者作为村民代表与张桂全之间究竟是什么之争?
台长被问得哑口无言。他确实不知道其中会有这么多的情况,案件的性质又会是这样的恶劣与严重,不得不如实“招认”道:这是县委领导指示这样播放的。
人死不可能复生,但死了总归要有个说法。被害者是为维护大家利益,又是受到大家的委托惨遭杀害的,这悲惨的壹幕已让人无法接受,而如此荒诞的“新闻”无异于火上浇油。
于是,愤怒的村民们决定去见见县委书记。
县委和县有线电视台门挨门,虽是两个大院却只隔了壹道墙,当村民们涌出电视台大院时,才发现,大街上已围了个人山人海。大家都看到那条“新闻”了,都觉得这事太惨,凶手太狠,壹听说小张庄的村民为“新闻”的事找到电视台,便料定“新闻”有诈。现如今,假冒伪劣的产品充塞著市场,各种各样的新闻可信度也已 经不高,特别是壹些重大事故的新闻,老百姓对它的真实性统统是大打折扣的。于是不少人围过来就想闹个究竟,不多会,便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上了三千多人。
前面说了,县委就在边上,早看出了动静,赶到小张庄的村民找到县委时,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早已不见了踪影。
从县里回来的第二天中午,小张庄的村民刚丢下饭碗,村支书张店凤就通知全庄人到庄西黄自先家才盖起的三间大瓦房开会。那是黄自先准备给儿子结婚用的,儿子在外地打工,现在正空着,村民陆陆续续赶了去。赶去才知道乡里来了人。唐南乡副乡长何井奎、乡政法委书记邱亚以及派出所警员壹行人,是来“封嘴”的。
会上的气氛严肃得令人窒息。何副乡长首先选读了几条《刑法》规定,然后宣布不准上访,不准闹事,不准乱说乱讲。大家都很紧张,尤其是被害者家属,他们闹不明白,亲人已遭杀害,可受害的亲人好像也犯了王法,成了过去的“四类分子”,不许“乱说乱动”,随时随地都将有警惕的眼睛在盯着妳,壹下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魏素荣回到家扑到床上大哭了壹场,她哭丈夫张桂玉死得不明不白,有冤无处申;她哭自己长着眼睛长著嘴巴,看到的那触目惊心的壹幕却不能再说;她哭这世道太黑暗,不定啥时就会给憋疯了。
接下去,五月七日,安徽壹家省报就在二版的位置发表了壹篇题为《村主任壹怒,四村民遭戮》的报道。文章恰恰发在蚌埠检察机关正要将案子移送市法院提起公诉的关键时刻,试图抢占社会舆论“制高点”的目的就十分明显。
文章开宗明义,作了这样混淆是非的表述:“壹名叫张桂全的村委会副主任因为对村民的激烈言辞极为恼火,便率领众儿子与村民相互殴打,致使四村民死亡。”.
凡是具备阅读汉语言文字能力的人,从这样的表述中都会做出这样的结论:“村民的激烈言辞”在先,张桂全“极为恼火”在后,村民,包括被杀的村民,才是造成这次事端的主要原因。
不过细心的读者还是会注意到:既然是“相互殴打”,为什么死亡的尽是村民呢?这位“名叫张桂全的村委会副主任”,为什么对自己的村民这样歹毒,欲置死地而后快呢?村民“激烈言辞”又究竟是些什么内容呢?为什么这位村委会副主任会“极为恼火”,以致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大开杀戒?这些至关重要的内容,文章中统统没说。在这里,村民们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村民们不堪重负的严酷事实,全被回避。回避就是有鬼。
于是,壹场正义与邪恶、文明与残暴、進步与颠覆之间的不可调和的斗争,就这样被歪曲成了群氓之间的口舌之争,愚昧无知的壹场“相互殴打”。“四村民死亡”,似乎就只能是咎由自取。
小张庄的村民再次被激怒了!
报社的编辑当然不可能对每天要编发的来稿都去现场调查核实,解释,他们采用这篇稿子的程序上并无过错,稿子上是盖有了检察机关公章的,因此他们就未做也无须再做什么核实便发表了。
眼前的形势明摆着:这事是发生在壹九九八年的春天,已不是发生在利辛县纪王场乡路营村“丁作明事件”的壹九九三年的春天了,中央早就三令五申不准再增加农民负担,而现在的问题是,小张庄的张桂全,非但不是壹般意义上的村委会副主任,此人竟是个刑期未满就当上村干部的罪犯,这事情已够复杂,他的问题又远不是仅对村民横征暴敛,居然杀了人!这方面中央早有明确规定,凡因农民负担问题导致壹人死亡或六人以上集体上访的,都必须向中央报告,张桂全父子不是杀了壹个人,而是造成四死壹伤,严重得耸人听闻!无论是固镇县委书记、县长,还是蚌埠市委书记、市长,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更不敢正视这个事实。也许他们并不缺少良知,也不缺少勇气,但是眼前这种近乎严酷的事实,对于他们不仅太突然,也显得太残忍,甚至没给他们留下更多的选择余地。“丁作明事件”震惊中央的故事,谁也不可能这么快地就把它淡忘,所以,谁都十分清楚承担这种责任的风险和代价。他们显然都是不愿承担这种风险和代价的人。
当然,最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的,还是受害者家属。这天,被害者家属张亮、魏素荣几个人再次鼓起勇气找到县委,终于见到了县委书记,他们在年轻的书记面前长跪不起,哭述冤情,刚说到自己的亲人因为替村民们清账而惨遭杀害时,书记壹下竟变得勃然大怒:“谁说是清账?那全县都在清账,怎么没杀别人单杀妳呢?”
受害者家属惊得目瞪口呆。
按县委书记这个说法,如果哪家女孩子被刁徒强暴了,要喊冤,岂不是谁都可以对她厉声责问:世界上年轻漂亮的女人多着呢,怎么没强奸别人单就强奸妳了呢?这还是人话吗?
清查账目的三位群众代表被杀,其余九位代表自然万分悲痛,但小张庄查账的工作并未停顿下来,而是查得决心更大,也更加认真了。
应该说,张桂全父子被抓,给清查账目的工作带来极大方便,村干部的许多经济上的问题,很快便露出冰山壹角。毫无疑问,小张庄的问题不止是张桂全壹个人有,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也都不可能就那麽干净,他们对这次清账骨子里是恐惧、抵制的,可这项工作毕竟是县政府统壹部署,小张庄的清账小组又是乡政府决定成立的,他们虽憎恨、害怕、惶惶不可终日,还不至于像张桂全那样愚蠢地去杀人。没过多久,他们就发现,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就都对清账的事儿闭口不提了,对张桂全父子杀人的真相也是在极力掩盖,于是他们的胆子就又大将起来。
清账小组清出壹九九七年小张庄征粮时每人多收了六十斤,显见是违反了国家政策,村民找到支部书记张店风,张店凤却壹副大包大揽的样子,说:“不错,是我叫加的。我要加有我要加的用途,妳们就不要过问了。”态度十分蛮横。 ‘
清账清出四名村干部私分卖地款两千六百元,张店凤竟也从这笔卖地款中拿走六千元。村民代表找到张店风,张店凤平静地说:“事我知道,这是操心费。”追问该不该拿这个钱,他居然理直气壮:“我拿,有我的用途!”
在又壹次清账会议上,村民代表问村委会主任张风知:“小张庄的四千元水稻浇水费已经缴纳了,为什么又从我们庄卖地款中扣除四千元浇水费?”张凤知大发雷霆,清账会无法清账,不欢而散。
不久村子里便传出风声:小张庄的财务账结清了,张桂全“没有贪污”,“没查出张桂全的经济问题:剩下的九个清账代表县里还得逮几个!”
接着,张桂全的四子张四毛气焰嚣张地扬言:“这庄子消停不长,还得有几条人命赔著来!”:
壹阵阵带有血腥气的阴风在小张庄迷漫开来,令人透不过气来。
共产党员张家玉是条硬汉子,积极反映村里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有他;清账小组中敢于当面锣对面鼓较真的也是他。张桂全父子对他,可以说是恨之入骨,张桂全父子放倒四人后,张桂全的六子张超伟当时曾大声叫嚷:“上张家玉家去,给他斩草除根!”幸亏张家玉当时出村报警去了,并不在家,才幸免壹死。但是现在,张家玉发现,他仍然处在凶险之中。在他家的门口和地头,时常有人暗中窥视、盯梢。
张桂全家庭势力的影响依然存在,况且还有张乐义在逃,面对壹个同样杀人不眨眼的逃犯,壹个不知何时就会突然出现的凶手,村民们,特别是受害者家庭,不可能高枕无忧。张桂玉和张桂月那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提到这事就泪流满面,她壹个早上痛失两个儿子,孙子还被砍伤,壹个原本充满生机的家庭壹下就破碎了,更揪心的是,种种迹象表明,这场噩梦远没结束。她面色惶恐地说:“没人晚上敢出门,地里的花生大白天也不敢去照看了!”
4 第四种权力,妳在哪里
以后事态的发展,就越来越出乎小张庄村民的意外了。
乡里派人威胁被害者家属及现场目击人不许“乱说乱讲”,县有线电视台和省里的报纸把这事说是“错杀”,或是愚氓间的“相互殴打”,这些,其实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便是并不太了解法律的小张庄村民,也知道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说了的才真正算数。奇怪的是,案子進入法律程序之后,执法机关却并不完全在依法办事,设在地方的国家法院沦为代表地方特殊利益的地方法院,这就叫小张庄村民感到真正的恐怖与绝望了。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案子开庭审理,事先根本就没打算要通知被害人,赶听到风声要开庭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就连找个律师的时间也没有了。
有着二十五年党龄的村民代表张家玉,以党籍保证,他说检察院自始至终就没人進过庄,也没谁找过他们,更没听说找谁了解过案发现场的情况,检察院在《起诉书》上都写了哪些事实,无人知道。死者亲人和现场目击人从“小道消息”听说要开庭,慌慌张张地赶去时,也只准带个耳朵“旁听”,没有发言权,而作为被告的张桂全父子居然可以在法庭上交头接耳,这把被害人亲属的脸都气青了。
公开宣判时,被害人亲属同样没得到正式通知,闻讯赶去才知道,作为这场凶杀的主谋和指挥的张桂全、杀死张桂月的张加志被判死刑;而杀死村民代表张桂玉和张洪传的张超伟和张余良,只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显见缺乏公正。这壹判决可以说达到了张桂全“数子之罪由壹子承担”的目的。
死者亲属强烈要求看法院的《判决书》,法院不给;他们委托律师去要,法院依然振振有词,就是不给。
固镇壹中的高中毕业生张家玉,是小张庄村民代表中读书最多的壹个,他找来国家颁布的《刑事诉讼法》研究,发现这部法律的第壹百八十二条白纸黑字写着: “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壹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依此国法,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理由不将判决书送达被害人家属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手里。剥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这种合法权利,显然不是可以用“忽略”二字能够解释清楚的。
于是被害者亲属找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高院,他们终于得到了“蚌检刑诉(1998]21号”的蚌埠市检察院有关这事的《起诉书》。
不看不知道,壹看真奇妙:
从《起诉书》上“审查表明”的案件起因中,妳压根儿就无法知道被杀害的张桂玉等人是负责清账的村民代表,他们是在行使小张庄八十七户农民赋予的民主权利;而穷凶极恶的张桂全是有预谋地要对村民代表实施十分残酷的报复;更看不到村民们已是不堪重负、村干部为掩盖罪责才是发生这壹惨案的最直接原因。始作俑者是张杰,激化矛盾的是张乐义,但《起诉书》在陈述到村民代表张桂玉妻子魏素荣壹句并不过分的话之后,跟着就做出结论:“从而引起双方对骂”,似乎引发事端的主要责任在魏素荣。而且《起诉书》竟然没有“审查表明”,原本不是算账小组的张桂全的两个儿子,跟着老子去“算”什么“账”?而这正是此案要害,却被掩盖。
“双方对骂”的内容只字不提,陈述“打架”的过程被“查明”的“事实”居然是:首先拿起凶器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他妻子魏素荣;首先动手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村民代表张洪传;杀人不眨眼的张加志似乎只是因为他发现张桂毛和张洪传二人又是用伞又是用砖头“准备”(“准备”二字妙不可言!)打他的老子张桂全壹个人时,他才动刀的;后来发现张桂毛“正压在张乐义身上”,张加志“即向”(“即向”二字亦是煞费苦心!)张桂毛下手的;而被压在身下的杀人凶手张乐义“起身后”(“起身后”三字更可谓用心良苦!)才发难的!
总之,“引起双方对骂”,首先操凶器和最先动手的,不是村民代表就是村民代表的家属,这些算账的村民代表被杀好像是“死有余辜”的!
“审查表明”张桂玉之子张小松的负伤,就更加“有趣”:“张余良从张桂玉手中将木棍夺下,打了张小松壹下”。凶犯张余良不过只是用木棍“打了”张小松 “壹下”,而且那“木棍”还是从张小松的老子那儿“夺下”的。孰不知:“木棍”“打”的这“壹下”,在张小松的右膀上留下的却是壹个长六十五毫米、深达二十毫米的刀伤,住院长达壹月之久伤口才痊愈。《民主与法制》杂志后来将张小松砍成重伤的照片公诸于众,没给这份《起诉书》壹点面子。
蚌埠市检察院是把张桂全父子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名提起公诉的,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这壹特大凶杀案的性质。因为“伤害罪”是指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而“杀人罪”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即便就是从《起诉书》上提供的“法医鉴定”的事实来看,张洪传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脏主动脉破裂引起急生(应为‘性’——笔者误)大出血死亡”;张桂毛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背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玉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月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胸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十分明显,凶手无壹不是用凶器直掏心窝子!幸免壹死的张小松,也是因为他躲开了直接砍向脑袋的菜刀,这壹刀才砍在了左膀上。
造成如此残忍的四死壹伤的局面,前后居然没用五分钟,怎么就可以得出这些凶手是“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呢?照这么“审查”,天下还有“杀人罪”吗?
张桂全在那个阴冷潮湿的早晨让人毛骨悚然的嘶叫,令在场的所有目击者永世不会忘记:“给我干掉!十二个要算我账的代表都给我杀光!”这是《起诉书》不该遗漏或不敢正视的兽性的嚎叫。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蚌埠市检察院并不是以“杀人罪”起诉张桂全的,但张桂全在听完宣判后竟当庭大骂法官,声言等他儿子出狱后要拿这几位法官开刀!杀人者的气焰如此嚣张,不知《起诉书》上落下姓名的检察官和代理检察官作何感想?
汉朝桓宽著《盐铁论》就曾指出:“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壹个社会并不担心没有法令,而是担心没有坚决执行的法令。无法可以制定,有法而不执法后果不堪设想!
通常我们把党、政、军而外的法律监督权,称为“第四种权力”,因为它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力量。但是,直到今天,许多地方决定诉讼成败官司输赢的,依然还不是案内的是非;神圣不可玷污的法律,其应有的权威还树立不起来;独立办案还常常只是写在纸上的壹句承诺。我们的生活与法律之间,有时还有着壹种更加强大的力量在发生作用,使得许多法律还仅仅是壹个诱人的美好的愿望。
为制止小张庄的村民進京上访,固镇火车站甚至对购买北京车票的农民严加盘问。·连城郊两个农民只是去京看亲戚顺带看病,也遭到拒绝,二人好生解释,最后确认不是唐南乡的农民,又确实不是为了上访,才得以买票上车。
封锁显然是愚蠢的,也是有限的;天下之大,岂可壹禁了之。固镇县唐南乡小张庄发生的血案,终于还是不胫而走,引起了各地媒体广泛的关注。
首先赶到现场采访的,依然是新华社安徽分社的记者。记者李仁虎和葛仁江采访后写了壹篇《张桥村干部如此敛财,壹种负担两本账》的新闻报道。虽然只字没提发生在张桥村的“小张庄惨案”,文章中甚至没有多少作者主观的议论,但是,这篇被转发到了全国的新闻报道,却有如“庖丁解牛”,用快刀子割肉,将小张庄所以会发生凶杀案的背景壹丝不挂地裸露在国人面前。其叙事的风格,极像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让事实说话。
大量的事实表明,中央划定的是否构成“农民负担”的界线是:“三提五统”不准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五,而这里已明显高达百分之十九点八,接近国家规定的四倍!更为严重的是,明明是在巧取豪夺,却要玩弄掩耳盗铃的伎俩:壹种负担两本账。其手段之恶劣可见壹斑!其文章最精彩的壹笔,还是在村民和村干部贫富差别的交待上,这是壹幅绝妙的图画,画龙点睛地把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揭示出来。
接着《工商导报》的记者也站了出来,旗帜鲜明地发表了《张桂全枉杀四人法难容》的文章。
文前特地标出了壹行引人注目的提示:“刑期未满,又任村干部;心中有鬼,反对查账目;光天化日之下,竟疯狂行凶,杀死四名查账的村民代表。”可谓壹针见血!
只有壹点需要更正:枉杀的确是四人,但查账的村民代表只有三人,另壹人张桂月只是村民代表张桂玉的兄长。
紧接着《工商文汇报》也在壹版显着位置,披露了“固镇发生特大命案”的真实情况。
被严严实实掩盖著的“小张庄惨案”的真相,终于被撬动,射進了几缕温馨的阳光。固镇县委和蚌埠市委壹手遮天的神话被击破!
这壹年的六月十五日下午二时许,中央电视台四位记者顶着烈日、扛着沈重的摄像器材,风尘仆仆地赶到了远离公路的小张庄。他们是看到新华社转发全国的那个电讯稿后做出这次专访决定的。進了庄,他们就开始随机采访和录像。
记者首先走進村民黄自先的家,问黄:“妳们的负担重不重?”
黄自先显然是有顾虑的,犹豫良久,才说:“确实很重。”他随后找出村里发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以及村组开出的壹张张白条子给记者看。
记者提出要见村民代表张家玉,正在田里干活的张家玉被喊回村。张家玉不仅照实说了小张庄“壹种负担两本账”的情况,还谈到了村民代表因清查张桂全副村长的贪污账,张桂全父子连杀四人砍伤壹人的事件经过。
后来,记者请张家玉带路,他们分别对被杀代表张桂毛、张洪传的两个孤儿進行了采访。
最后记者又让张家玉把他们带到张店凤家,要采访壹下这位村支书。不过,当时书记不在家,便决定采访书记老婆陈云侠。不曾想,陈云侠的态度十分恶劣,先是将记者拒之门外,然后,把门壹锁,管自扛着锄头扬长而去。记者却并不介意,手中的摄像机也并没有放过这难得的镜头,壹直跟拍着她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为止。
记者们刚准备要离开,就发现张店凤推著自行车正巧往家赶来,远远地,他发现壹群村民向他喊话,还有人扛着录像机已经对着他,感到不妙,掉头想跑,也许觉得这样子太狼狈,跑了几步又折了回来。
记者迎上去问:“妳是这村的书记吗?”
“是。”
“我们想了解妳壹些问题行吗?”
张店凤显然调整好了情绪:“行,回家谈。”他答得十分爽快。可走到家门口才注意到门上挂著锁,钥匙也被老婆带走了,很是尴尬。
记者于是就在门口進行了采访:“妳们村的账目都公开吗?”张店凤接口说:“公开,全公开。日清月结。每个月的五号张榜公布。”记者问道:“张榜都贴在什么地方?”张跟着就说:“三个自然庄都贴。”记者盯住不放,又问:“贴在什么地方妳看见了吗?”张顿了壹下,这才说:“我没看见,反正我都安排了。”
记者露出了几分幽默,正准备再问,在场围观的村民见张店风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都忍不住笑起来。笑声中,不知谁大嗓门叫了壹声:“书记胡说!”张店凤顿然变了脸色,怒气冲冲地逼视著在场的村民。
村民代表张家玉这时站了出来,当着张店凤,毫无惧色地走向摄像机的镜头,实话实说:“我们小张庄就从未看见张贴过公开的账目!”张店风壹听,咬牙切齿地指著张家玉说:“妳张家玉还是不是个共产党员?妳失职!张贴妳看不见,这不是失职是什么!”
在张店凤看来,村里的每壹个共产党员都必须五条件地和他这位村支书保持高度的壹致性,否则,就是不称职。
中央电视台来人的当天,已经是深夜两点多钟了,唐南乡壹位领导还把电话打到村支书记张店凤家里,询问记者進庄后采访了哪些人?调查了壹些什么事?有没有谁说了清账的村民代表被杀的事?
如临大敌。
第三天大清早,村委会主任张风知跳出来开骂了。这位文盲主任在村里的广播大喇叭中喊道:“有个别共产党员,弄几个臭记者来采访,说我们搞的都是假的;还弄来个中央‘焦点访谈’记者,‘焦点访谈’不‘焦点访谈’,我看这是有些群众在起哄!我让妳们好好在下边起哄,到时查出来非得治妳不可!”他把广播喇叭的音量调得很大,他的嗓门就更大,哇啦哇啦的大喊大叫,震耳欲聋。村民们刚从睡梦中醒来,听着这样壹个大字不识的“村长”在广播里张牙舞爪,真不知小张庄究竟是谁家的天下了。
六月二十日晚,中央电视台就在《社会经纬》的栏目中,把小张庄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予以“曝光”,在全国范围产生影响。几乎是前脚跟后脚地,《南方周末》也拿出头版壹整版的版面,直击小张庄惨案,发表了记者朱强的长篇报道:《五父子称霸固镇小张庄,四村民查账惹杀身之祸》。且图文并茂地配发了评论与漫画,漫画作者方唐,画得简约而辛辣:壹个村委会领导人物酒醉饭饱之后,从放著酒瓶的办公桌子上,不可壹世地又踏到诚惶诚恐向他顶礼膜拜的村民头上和身上,嘴巴里烟囱似的喷吐著云雾。评论文章出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国印之手,他的震惊愤慨之情跃然纸上:“我们有壹个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的中央政府,又毕竟处于文明时代,怎能容忍恶势力猖狂!”不过,他提出:“对壹切违反中央政策和国家法规的村干部坚决予以制裁,这当然是需要的,而且也会有壹定的效果,但这只是治标的办法,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需要让农民富裕起来,让农民拥有组织自己的能力,并给农民的组织以合法地位,使农民有力量抗衡乡村权势阶层。”
这期间,《民主与法制》杂志社郑苏、福殿和成远三位记者,也从“民主”与“法制”特有的视角,深入到小张庄,并于这壹年的第十七期刊出现场纪实报道。题目极平实:《村民代表查账惨遭毒手》,文章却写得内容详实、引人人胜,不乏雄辩之笔、警策之句。令三人甚为诧异和不可思议的是,直到他们采访之时,潜逃在外的张乐义使用过的那把带血的杀人凶器,依然静静躺在溧涧村医院办公室的抽屉里,壹直无人问津。是他们,把拍到的这张照片,触目惊心地展示于世人。
随着各种新闻媒体的相继介入,特别是在全国极有影响的几家报纸杂志的轮番轰炸,小张庄村民代表因为行使自己民主权利惨遭杀害的真相再也捂不住了,事情才渐渐有了转机。
人们首先看到,唐南乡政府派人把张洪传的两个孤儿接到了乡里的敬老院。
接着,这壹年的旧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固镇县政府安排给遭难的几家每家发了壹百元的慰问金。
午收大忙时节,固镇县委机关下来了几位同志,帮助几户受害者家庭抢收麦子。他们从上午壹直干到下午壹点多钟,没吃农民壹口饭,没喝农民壹碗水,这让死难者的家属多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壹丝温暖。
壹九九八年九月八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桂全父子壹案下达了终审裁定。终审《裁定书》上“审理查明”的“事实”,其实与蚌埠市检察院《起诉书》上当初“审查表明”的“事实”并没有多大改变,这使得小张庄广大村民再壹次对中国的法治产生失望。
不过,有壹点是应该予以肯定的,这就是省高院终于裁定张桂全父子“不存在防卫问题”,亦非“伤害(致人死亡)罪”;“张桂全、张加志、张超伟、张余良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明确,诉称其没有杀人故意的理由无事实根据,不能采信”。
这让小张庄已经十分失望的八十七户农民,终于感到了壹点欣慰。
漫漫上访路
1享受冷漠
壹九九四年十月壹日,这是共和国第四十五个诞辰。到处是欢歌笑语,到处是火爆的鞭炮声,安徽省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村民王俊彬,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这里是河南省沈丘县留府镇李大庄,虽然离他的家乡只是近在咫尺,他却是有家不能归。
临泉县公安局于两个月前的七月三十日,下达了《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通知》上虽把他的名字都给写错了,但他十分清楚,随着这个《通知》的到处散发,他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同时,也被剥夺了声辩权,他已不可能再回临泉县申诉自己的冤情,回去申诉无疑等于自投罗网,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更让他感到伤心、震惊的是,二十多天之前,临泉县纪检委又做出了《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
他带人找党的上级组织,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其后果却是开除出党!这是最叫他想不通,也是最痛苦的壹件事。事情走到这壹步,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他痛切地感到:今天的农民,不仅面临着物资匮乏的困扰,还将承受着从精神到心理上的巨大的压力。虽然农民有许多话想说,可是让农民说话的渠道并不畅通,民意和民情还无法能够得到正常表达,难怪壹些地方有的农民不得不将早已“站起来了”的身子,又在“父母官”面前屈膝下跪;有的甚至不得不采取古人“冒死拦轿”的办法,在公路上拦截领导的车队喊冤。
“文革”结束那年才六岁的王俊彬,是在铺着阳光的新时期的大道上无忧无虑地走过来的,接受的教育中,除了改革、开放,就是民主与法制。十八岁那年,高中还没毕业呢,他就响应祖国的召唤,走進了军营,从此又多了几分军人的奉献精神。特别是当他在党旗下庄严地举起右手,向党宣誓,更懂得随时随地维护党的决定和人民的利益,是壹个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今天的王俊彬,显然不会像有的农民那样向谁屈膝下跪,他认为民主的权利不是靠谁恩赐的,他当然也不会去干出那种“冒死拦轿”的事情,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丧失了,惟独没有丧失的是民主的权利。
他要申诉。
虽然他还并不清楚向哪壹个具体的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更为合适,他却毫不犹豫地在纸的上端写出“诉状”二字。
尽管他知道被申诉人壹般只应该是部门的法人代表,壹个党的县委书记不可能成为被告,但他不管这些,依然坚定不移地在“被申诉人”下面,写上张西德的名字。他认为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在那起性质恶劣的“白庙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扮演了壹个极不光彩的角色。
临泉县隶属被称作安徽“西伯利亚”的阜阳地区。这是饱经历史沧桑的壹块土地,黄河无数次溺辱过它,留下了无边的淤泥沙土,成为著名的黄泛区。当年刘邓大军突破敌人的黄河天堑防线,千里挺進大别山,就是从这里杀出壹条血路,揭开了解放战争大反攻的序幕的。今天,天性淳朴的临泉人民,凭著勤劳的双手,正在改变着家乡的面貌,但由于人口的众多,壹个小小的平原县,竟拥有壹百八十多万人,堪称“华夏第壹县”;再加上交通闭塞,土地瘠薄,至今仍是远近闻名的贫困县。王俊彬就出生在这个贫困县最贫困的白庙镇。
我们是事隔六年后的二OO壹年的冬天走進那片土地的,那里的贫穷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壹路看过去,没有壹家乡镇企业,田里种的全是清壹色的大葱和大白菜,很多年以来,这里的农民就靠种大葱和大白菜为生。在村庄旁边不远,有壹条公路直通外省,路两边到处是堆积如山的大葱,等著过往的司机顺便买走。我们壹问价钱,不免吃了壹惊,壹斤仅卖六分钱,壹板车葱也就抵个两三元钱;大白菜价钱稍微好壹点,也只卖到壹斤壹角钱。然而,就是这么便宜的蔬菜,种菜的人还舍不得吃。我们進村的时候,看见壹个三十岁上下的农民端著碗蹲在门口吃饭,碗里只有饭,没有莱,我们问他,这么便宜的大白菜为什么自己不炒点吃,他说了壹句令我们心酸不已的话:“我吃掉壹斤不就少赚了壹毛钱吗?”
二OO壹年的白庙尚且如此贫穷,六年之前就更是可想而知了。听他们介绍,那时白庙镇的人均年收入只有二百七十四元,就是说,每人每天的收人不过八毛钱,谁都知道,这将意味着什么?尽管已经贫困到了这个地步,县、镇、村还是层层加码,不断地把各种各样的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强加到村民的头上,而绝大多数的村民对这种巧取豪夺却只是敢怒不敢言。
这天,王俊彬找到王向东和王洪超,他觉得总要有人敢站出来替大伙说句公道话。王向东和王洪超,也都是村里思想比较活跃的年轻人,特别是王洪超,提到乱摊派,他就恼得直摔头,简直就是深恶痛绝。 、
王洪超的岳父是乡村中比较有商品头脑的精明人,除了种庄稼,农闲时就走村串乡去卖老鼠药,这行当成本不多,收入却是可以的。王洪超早已看出,光靠种庄稼日子过得太艰难,就跟着岳父去卖老鼠药。壹天,正赶在王洪超外出卖药,村支书高建军带着苛捐杂税的突击队,大呼小叫地摸上门,每家要收六块钱的“建校费”。村里学校校舍好好儿的,没有壹间危房,怎么又冒出个“建校费”呢?王洪超的母亲想不明白,也掏不出这六块钱,就说:“洪超不在,改天再交吧。”。话音刚落,高建军搬起电视机就走。王母壹看,忙追出门说:“家里没人,妳们这么搬东西,合来不合来呀?”她说的是当地话,是在查问村支书这么干“划算不划算”。
因为高建军与王洪超还有壹层亲戚关系,她想不到高建军当上了支书就会干出这种翻脸不认人的事来。谁知,高建军理也不理,扬长而;去。
王洪超后来知道村支书抱电视机的事,气;得直骂娘。
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人壹合计,决定先去镇里讨个说法。当时,他们三个人想得都过于简单:既然有党的“减负”政策,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再说向上级机关反映下情,这也是《宪法》赋予每壹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他们差不多是怀着无比信赖的心情,去找镇党委书记韩春生的。王俊彬更是以壹个共产党员的身份,去寻求组织上的帮助的。他们永远记住了那个日子:壹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八日。那壹天,让他们刻骨铭心,在镇党委办公室,他们终于懂得了什么叫“推诿”,什么叫“糊弄”,什么叫“对人民群众感情麻木”。
镇党委书记韩春生的不闻不问,助长了村支书高建军的肆无忌惮。当高建军得知王洪超把他抱走电视机的事情也告到了镇里,恼羞成怒,不仅拒不归还,还再次明目张胆地闯進王家,又推走了他家壹辆自行车。
欠交所谓的六块钱的“建校费”,竟然抱走壹台电视机还觉不够,又推走人家自行车,这事显然做得太过分,壹下激起了公愤。于是,更多的村民站了出来。纷纷向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提供村干部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的人证物证。
我们在王洪超家就见到过当年村民们的三份证据。壹份是盖有“临泉县白庙镇人民政府’:大印的“农民负担税费卡”,卡上承包耕地的亩数明显有改动的痕迹,而且,是壹改再改,由最初的“六亩四七”改作“六亩八五”,涂抹了之后,又写成“六亩八七”。涂改承包耕地亩数的目的,不言而喻,是为提高“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各项应交的税金。至于卡上填写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的数字,更是叫人雾里看花:两组十四项“应付费用”款,数字是十分具体的,但其中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村民交这么多?谁也说不清。总之,十四项钱款加起来,应该是九十三元壹角整,“合计”栏里也是这么填写的,却不知为什么,又用红笔给杠掉,改成了九十壹元五角六分。在另壹份盖有“临泉县白庙镇邵营村民委员会”大印的“农民承担费用收款收据”上,“乡统筹村提留”的九十三元壹角整,又变成了九十壹元四角七分。看上去,越改收的钱款越少了,而且收款人还在这份收据的空白处写上了壹行醒目的大字:“依此据为准其他单据作废。”就是说,再加上“应交”的税金,这户农民总共就交了壹百四十元三角六分。然而,富于讽刺意味的是,这户农民提供出的又壹张油印的“邵营行政村农户壹九九三年午季交款通知单”,无疑应该被看做是“作废”的“其他单据”,“通知单”上通知午季必须交纳的竟是壹百八十四元零壹分!他“承包耕地”的数字不仅又变成了“六亩八八”,应交税金也由四十八元八角九分变成了壹百五十五元二角七分!
壹份“税费卡”,两本不同的账。壹本是要村民如数交纳的,壹文钱不能少;壹本是写在纸上专门给上边来人检查用的。掩耳盗铃,欺上瞒下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程度!
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掌握了村民们提供的这许多证据,更坚定了上访的信心。由于镇里对村干部的问题极力包庇,他们不得不“越级上访”,这以后就找到了县里。
使他们大感意外的是,在县里,他们遇到的竟然也全是冷冰冰的面孔。
于是,三人横下壹条心,决定去找壹把手。
“我们要见张西德同志。”他们认为,县委书记是全县党组织中最高的领导,党性肯定也是最高的,不会看着下边公开违背党的减负政策不管不问的。
但是办公室的同志诧异地擡起头,发现闯進来的是几个农民模样的年轻人,很不耐烦地说:“知道张西德是谁吗?”
“县委书记呀!”
“妳们是哪里的?”
“白庙王营的。”
对方壹听就奚落道:“县委书记也是妳们随随便便就可以见的吗?王营村的事,妳们应该找白庙镇党委和政府去解决。”
“可是镇里不问。”
“他不问,妳们就来找县委书记?如果全县所有村都像妳们王营,有事没事就跑到县里找书记,这县委书记还能干吗?”
三个人全傻了眼。
王向东的脑子来得快,忍不住地问:“镇里不管,妳说不找县委领导找谁?”
对方壹下站了起来,冲动地扇著两臂,像轰赶壹群鸭子似的大声喊道:“去去去,我们还有事!”
有着几分心计的王洪超,壹直没言声,这时冷静地说道:“我们要求县委落实中央‘减负’的政策!”
“谁不给妳落实,妳去找谁!”
“我们就找张西德书记!”王洪超声音不大,却说得十分坚定。
“不行!”
“为什么不可以?”
“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从县委大院走出来的时候,三人的脸色都十分难看。王洪超后来谈到走出县委那壹瞬,他强烈地感觉到,原来心中壹种最圣洁的情感,忽然间被人粗暴地玷污了,他痛苦极了。
回村后,村民们凑在壹起开了个会。大伙都觉得,既然三个人去县里反映问题,势单力薄,得不到重视,那就各家各户能去的都去。这以后,王营村三百多村民壹齐出动,坐着十几辆农用车和四轮拖拉机,浩浩荡荡开進县城。
然而,人多势众,不但于事无补,反倒引起县委更大的反感,说他们这是在“聚众闹事”。几次受挫之后,村民们感到,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在临泉县已毫无解决的希望,剩下的,就只有三条路可走:壹是找地区,二是去省里,再就是直接進京。去地区和去省里,不少人都表示心中无底,因为无论地区还是省里,都与临泉县委和县政府有着太多的联系,不能说他们就壹定会是“官官相护”,但把上访的材料层层下批,最后又批到被上访人手里的事,却是完全可能的,这样的故事,当今的报纸、广播、电视上已屡见不鲜。假如是那样,人家指个兔子叫撵,壹圈撵下来,不说村民们的时间和精力赔不起,也没有那些钱朝外拿呀!
大伙七嘴八舌,各抒己见,到了后来,意见就渐渐集中起来,这就是:壹不做,二不休,干脆去找党中央、国务院!因为,减轻农民负担的好政策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同咱底下农民的心贴得最近!
当然,大家也都知道,这样“越级告状”,将会承担很大风险。壹个严峻的事实是:進京上访,反映白庙镇和王营村的问题,客观上看,告的却是临泉县的“黑状”。至少说明,临泉县拒不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是给党抹了黑,是为国家添了乱。县委书记张西德对此绝不会善罢甘休。
提到张西德,大伙在临泉县的电视上早就熟悉了:五短身材,说话爱挥手;做报告的稿子可能是秘书们给写的,文辞还可以,可他壹到脱稿讲话时,就没有了壹点文雅气,说的话跟个粗人没啥两样。壹次会上,在强调计划生育不准超生的时候,张西德竟挥着拳头信口开河道:“我宁要七个‘坟头’,不要壹个‘人头’!” 说得大家全伸舌头。这句充满杀气和血腥的话,被流传得很广,谁听了,谁脊背发凉。
总之進京上访,前途难卜,谁有能力有胆识担当此任呢?
大伙心里当然全清楚,只是谁也不忍心先开口。推选進京的代表时,村民们壹双双充满期待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注视著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个年轻而又有文化的后生。
2感受温差
壹九九三年年尾最寒冷的壹天,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经过简单的准备,把收集上来的“三乱”证据小心地整理停当,就匆匆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当三人第壹次步入北京车站的月台,壹种受了委屈的孩子终于来到母亲怀抱的冲动,使得他们异样的激奋。他们多么想去看看魂萦梦绕的天安门广场和人民大会堂、看看雄伟壮观的英雄纪念碑和金水桥畔的华表、看看中南海的红墙啊,但是,他们知道大伙凑出的这点上访经费来得太不容易,壹角壹分都必须花在当紧的地方。
在中办国办信访局,他们受到热情的接待,没有想到事情的進展会如此顺利,不免有点儿受宠若惊。接待的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情况反映,还就他们提出的问题,允诺将很快给安徽有关部门发去专函,促成这事的调查处理。
北京如此严寒的气候,这是他们有生以来没有碰到过的,迎面卷过来的又冷又硬的风,直扎肌骨,但三人的心里却都像揣進个腾腾燃烧的火炉子,打心里往外冒着热气。
“既然来了,”王洪超说,“能找的地方咱都找壹找,不枉此行。”
于是三人壹路问过去,又跑了壹趟国家农业部。
在农业部的信访接待站,三人就像回到自己家似的感到亲切与温暖。接待站的同志听了他们反映的问题,看了他们带去的证据,当场就明确表态:白庙镇和王营村的做法是错误的。并主动为他们开出介绍信,要他们回到安徽后,拿着这封信直接去找省农委的壹个单位。
信访接待站的同志壹直把三人送出大门,还送了壹本《减轻农民负担劳务管理法》的小册子,分手时,竟突然感慨了壹句:“上面三令五申,下边照样胡搞,怎么得了!”壹句话说得三人的心不由壹热。
尽管,在北京的每壹天,他们都沈浸在无比的亢奋与激动之中,奇怪的是,在亢奋与激动的同时,又有壹种异样的酸楚,不时会从心里毫无准备地冒出来,破坏着他们的好心情。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当时三人都说不清,此刻,列车远离北京了,他们才恍然大悟:北京虽好,不是属于他们的,他们毕竟是临泉县白庙镇人,他们的命运更多地还是掌握在临泉县县委书记手中,甚至只是掌握在白庙镇王营村个别人的手里。
只要他们还从属临泉县白庙镇的权力磁场之内,纵使远离千里万里,也逃不脱任人宰割的命运!
车过黄河以后,三人似乎都无话可说了,可谁也睡不着。整整壹夜,他们就这样枯坐着,似乎什么也没想,壹直无聊地听着脚下车轮与铁轨忽轻忽重的碰撞声,这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听起来竟是那样震撼人心。赶到天都大亮了,三个人才昏昏晕晕地有了倦意,不过省城合肥却已经到了。下了车,顾不上休息,三人就按农业部介绍信上写着的单位,找到了安徽省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减负办的同志听了三人的陈述,十分重视,也觉得问题严重,当即写了壹封态度十分明确的函,希望他们亲自交给临泉县减负办。临分手时,也送了壹本他们自己汇编的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中央历次做出的具体规定。 ·
走出农业厅大楼时,三人在京曾有过的那种亢奋与激动,再次溢满了胸襟。王洪超甚至下意识地回头看看这座已经相当陈旧的建筑,心中油然荡起壹股感激之情。
在合肥期间,他们还找了壹趟省纪委。省纪委接待的同志也相当重视,希望他们放心地回去,这事,他们会过问的。
壹九九四年壹月二十五日,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再次走進临泉县委办公室。他们出示了国家农业部和安徽省减负办的有关信函,这壹次,办公室的人没有再刁难。显然,这时的临泉县委,已经接到中办国办信访局的公函;县委书记张西德,也知道了白庙镇王营村村民代表把他们告到北京的事。他笑容满面地走了出来,并当场给白庙镇党委、镇政府写了个便条。写道:
“邵营行政村王营自然村群众上访要求退多提留的款,请努力做好工作,抓紧时间将多提的款全部如数退给群众。”
三人接过县委书记的条子,认真看了看。因为字比较潦草,有的字写得也不规范,看了壹会才闹清上面的内容。不过,又好生纳闷:“多提的款”,这是个什么概念?作为党的壹级组织的负责人,为什么不能够像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省减负办那样,按照党中央文件规定的精神,指出这件事的严肃性?既然下决心要镇里解决,为何不通过组织的程序,而是随手写了个白纸条子交于上访群众?再说,“群众上访”了这些日子,三番五次地来找县委,县委就是装聋作哑;如今,上边批下来了,马上“笑脸相迎”,既然如此,何必当初呢?
不管怎么说,从九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开始上访,到壹九九四年壹月二十五日县委书记“签字画押”,前前后后折腾了八十九天,总算看到了结果。当村民们听说张西德书记表态将“多提的款全部如数退给”,壹个村子顿时沸腾了。
可以想到,白庙镇党委书记韩春生;镇长马骏看到张西德的“手谕”,心情是何等复杂。他们当然清楚这件事情的性质。闹到这壹步,不用说,是他们为县委、县政府捅了娄子。不过,村民们拿到的,毕竟只是壹张白条,细细揣摩,他们既从张西德的“群众上访要求退多提留的款”壹句中听到了不满,却也从“请努力做好工作”这句话上读出了县委书记的无奈。
白庙镇不解决农民的负担问题显然不行了。这时,县纪委在地区纪检委的督促下,也组成了调查组开進白庙镇,对镇村“减负”的问题立案调查。其实,只要查,许多问题都是明摆着的。县纪委调查组只是查了壹下镇村两级壹九九三年的“提留统筹”的账,就发现了十壹万多元的农民负担问题。王营村的村民代表在帮助村里的自查中,不但发现村里的财务管理混乱不堪,经费的开支也极其随便,莫名其妙的单据太多,还发现镇里随意平调或挪用村里的提留款及集体资金也十分严重,甚至将镇村两级的调款情况,合做在壹张表格上,仅“壹九九三年秋季调款”,查出的明明是四万七千六百五十元,但到了“调款表格”上,竟然就变成了三万三千七百六十元四角六分,这壹笔,就隐瞒了壹万三千八百八十九元五角四分!
镇村干部徇私舞弊的恶劣行为,引起王营村广大村民极大的愤慨,但是,从县委书记为村民代表写出便条算起,在长达六十二天的时间里,行政村只退回给村民点“皮毛”,而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两件事,就不能不让王营村村民甚感不安。壹件是,领头上访的王俊彬,此前壹直为镇的土地管理所聘用,这当儿被突然解雇;再就是,王向东和王洪超接到镇里的通知,要他们去镇机关“清算账目”,二人刚進镇政府的大门,就被早有准备的机关人员壹顿毒打。
退款不过是虚晃壹枪,打击报复却动了真格的,王营村的村民们,忍无可忍,又壹次集合起几百人的队伍,找到县城,要求张书记履行他给大家的承诺。
张西德壹看来了这么多村民,而且带有明显责怪的口吻,首先就变了脸,再不提如数退给加重农民负担的那部分钱款的事。他的话壹下就变得十分严厉,也很难听:“有本事,妳们只管狠狠地闹,我就是不给妳们处理!”
村民们问:“这符合中央文件的精神吗?”
张西德越发火冒三丈地说道:“有本事妳们就往上找!”
张西德显然早失去了忍耐性,他高声大嗓门地喊道:“妳们尽管给我闹,闹得越大,我才越好处理!”
村民们百般无奈,于是又去找县纪委。因为县纪委曾经派出过调查组,并且查出了白庙镇和王营村“提留统筹”上的不少问题。可是,纪委书记李树成听说下面就是不愿清退多收的钱款,也无可奈何地说道:“我让他们退,他们不退,我又有什么办法?”
主管壹个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书记,对下面干部的胡作非为感到无能为力;统管全面工作的县委书记又是这样蛮横不讲理,村民们感到难以理解,也感到十分气愤。
不过,这时候王营村的村民代表,已经有了壹定的承受能力,他们表现得十分冷静。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个人下了也许是这辈子最大的壹个决心:壹定要和这些对党的政策阳奉阴违的人斗争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从县城回来不久,王洪超便得到了壹个足以使全村人不寒而栗的消息,这消息,是白庙镇派出所的指导员施灿洲透露给他的,王洪超同施灿洲私下交情不错。这年三月三十日这壹天,施灿洲把他拉到壹边,悄悄给他打招呼:“妳不要再插手上访的事了。”还用了当地壹句土话,叫他“赶快‘薅手”’,意思是说“赶快收手”;并严肃地提醒道:“马上要抓人!”
当时,王洪超心中壹惊。他知道施指导员不是和他开玩笑,也不是在吓唬他。他壹点不敢怠慢地就把这壹消息告诉了王向东和王俊彬。
王俊彬和王向东听了似信似疑,却也不得不马上通报给广大村民。
壹时间,王营村笼罩在壹种莫名的恐怖之中。
村民们自发地组织起巡逻队,以防不测;王洪超干脆把村子里的广播喇叭安在了自己家的院子里。
村民们虽然思想上有了准备,却没有想到“抓人”的这壹天来得这么快。
3 天高皇帝远
壹九九四年四月二日的晚上,已是十壹点多钟了,这在有着夜生活的城市里或许不算太迟,但在这偏僻的王营,村民们差不多全都熄灯上床了。就这当儿,壹辆客货两用车鬼鬼祟祟开進了村。
车在村西头悄然无声地停下之后,打上面跳下五个人。事后才知道,他们分别是白庙镇派出所指导员施灿洲,民警王树魁、张复春,治安队员王俊和刘凯。他们交头接耳壹番后,五人就行动诡秘地向村中摸去。
他们的出现,立即引起巡逻的村民的注意,于是远远地尾随着。后来发现这些人,尽在领头上访的几个村民代表家的门口探听动静,有几次竟试着上前推门,这更引起村民的警惕,就跑去敲王洪超家的门,边敲边喊:“村里来了几个偷偷摸摸的人!”
王洪超的小孩他姨李莉,当时正住在王洪超家里,门外的响声首先把她惊醒了,她壹个激灵从床上爬起来。听说村里来了偷偷摸摸的人,冲到放有广播器材的房间,打开开关就喊起来:“王营来贼了!王营的老少爷们,有叉的拿叉,有棍的拿棍,不要让他们跑了!”
夜深人静,广播的喇叭声立刻把壹村人惊醒了。听说村里来了贼,壹个个飞快地穿衣下床,操起家伙就奔出了门。
骤然响起的喇叭声,首先就把跟来的两个治安队员吓坏了,知道这次的秘密行动被暴露,村民们最恨的就是跟着干坏事的治安队员,骂他们是“二鬼子”,壹旦被村民们逮住了,派出所的公安人员还好讲,他们可就惨了,于是二人便像壹对受惊的兔子,夺路而逃。派出所指导员施灿洲,听到响声,料定事情不妙,连丢在村头的车子也顾不上了,立即调转身子,高壹脚低壹脚,摸著黑,慌不择路地也朝村外遁走。
民警王树魁、张复春以及司机赵灿龙因为躲避不及,最后被村民们壹个个分割包围。
村民们喝问道:“妳们是哪里来的?干什么的?”
壹个民警说:“我们是瓦店的……”
另壹个民警说:“我们是……黄岭的。”
三个人竟有了三样说法,这自然更引起大伙的怀疑。
王营村地处安徽和河南两省边界,王营小学校长王天基住的村西头,屋外的小路就是河南省沈丘县和安徽省临泉县两省两县的地界,有人说王校长的孩子出门撒泡尿,就浇湿了两个省和两个县的地皮。处在这么个偏僻而又十分敏感的地带,突然冒出三个来路不明之人,三人又是三样说法,其中还有穿警服的,这就不能不格外引起村民们的警觉。怀疑这是壹伙利用地理位置上的“优势”,乘着深更半夜冒充民警暗中打劫的刁徒。
村民要求每人拿出证件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这壹下,三个人变得越发紧张起来,趁著混乱,落荒而逃。这壹逃,村民就觉得问题更大,当然更不能放过,当即追了上去。
三个拼命逃窜,的人,因为没有村民们的路熟,眼看难以逃脱了,这时;穿警服的索性站住了,从腰间拔出手枪来,指著追到面前的村民凶狠地喝道:“不许动!再追,我可就开枪了!”
村民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了壹跳,纷纷站住。 ,
正在狂奔的另外两个人,发现村民站住了,也就停了下来。
村民们人多势众,面对枪口并不怕,倒是更加肯定这是壹伙乘夜打劫的刁徒。情况明摆着:既然谎称是“城丝绸厂”来王营“联系业务”的,城怎么就变出手枪了?如果真的是民警,又为什么要说是“城丝绸厂”的人?而且,不敢正大光明地亮出自己的身份?再说干吗要逃,慌慌张张连个汽车也不要了?
村民盯着司机问:“妳们究竟是干什么的?”
司机吞吞吐吐不敢说。
村民们不再怀疑了,他们首先采取了自卫,上去解除了对方手中的凶器对大伙的威胁。他们甚至认为,对准大伙的这支手枪,和那套警服壹样,肯定都是假的。几个村民扑上去,就把对方的枪支打掉了。接着,愤怒的村民对他们认为是打劫的刁徒壹顿痛打。
直到尝到了苦头,司机赵灿龙才说了实话:“他们的确是派出所的警察,租了我的那辆仪征车,给了我十块钱,壹盒渡江烟,叫我开车来抓人。”’ 说著,忙把口袋里的十块钱和壹包烟交出来,求村民们放他壹码。
村民们听说这其中真来了抓人的民警,忙问王树魁和张复春,二人只得坦白:“我们是白庙镇派出所的。”
村民壹听,炸了营:
“妳们凭哪壹条来抓上访代表?”
“抓人为啥偷偷摸摸?” 。
“妳们明明是白庙派出所的,为啥要说是‘瓦店’的、‘黄岭’的、‘城丝绸厂’的;为啥壹追问就逃?”
问得两人壹时语塞。
村民们显然不会放过:“说!”
壹个小声解释:“我们是来抓赌的。”
壹个却说:“我们是来巡逻的。”
这么壹说,更糟糕。来抓赌,为什么专找村民代表的家,显然不能自圆其说;说是“巡逻”,就更是睁着眼说瞎话了。因为从解放的那壹天算起,四十五个年头了,王营村的父老乡亲们,压根儿就没见过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啥时下乡巡逻过。早不巡逻,晚不巡逻,镇里刚为王营清退了壹点点加重农民负担的多收款,就“巡逻”到了王营?又偏偏是摸著上访代表家的门鼻子夜半“巡逻”。
村民们越听越冒火:“巡逻为什么不开警车?”
这时村民们才发现,这几人全喝多了“猫尿”,壹个个酒气熏人。农村派出所的许多公安人员,本来就没给群众留下多少好印象,有的就与村匪路霸吃到了壹块去,啥坏事都干得出来。为防止对方借着酒性胡作非为,村民们搜走了他们随身带来的手枪和手铐。特别是发现有四副手铐后,進壹步证实司机吐露的是实情:他们确实是心怀鬼胎来抓村民上访代表的。想要抓的四个人,不用问,这就是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外加壹个王洪钦。 ’
村民们越说越来气,七手八脚就把租来抓人的那辆车给砸了。
这就是后来被临泉县委抓住不放大做文章的“四二”事件。
被村民王来治称为“大个子”的民警张复春,在王来治的追问下,他曾懊恼地承认:“谁知道妳们庄是有准备的,谁叫我和王树魁肯喝,要不然怎能把我们弄成这个样子。”
他承认这酒是在王天玉那儿喝的,王天玉是王营村与县里某些人有着特殊关系的壹个人。蹊跷的是,王营村村民后来写给“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壹封信上特别指出,当夜少数村民情绪激烈,并非事出无因:混乱之中“村民在王天玉和村干部的带动下,壹拥而上,发生了冲突,车也砸了,人也打了,枪也打掉了。” 两个关键的地方都有这个王天玉!这或许就把“四二”事件深刻的背景兜底给端了出来。
总之,民警王树魁和“租来的”司机赵灿龙,不久壹个个狼狈地逃出村去;被说是“打成重伤”的大个子民警张复春,这时候的酒性早就被惊醒了,他逃得最快,几个青年农民追了壹截地都没撵上。后来,村民王洪军把民警们丢下的枪支、子弹和手铐,集中起来交给了镇武装部长王东良,王东良就是王营人,当天也就住在村子上。二更天过后,村民们便陆陆续续地散去,各自回家睡觉了。谁也想象不到,壹觉醒来,当县委书记张西德知道了这件事,这事的性质便发生了变化。尽管白庙镇派出所的三位公安人员及两名治安队员都早已回所,枪支、子弹和手铐也都完璧归赵,但是,临泉县委却仍向地委谎报军情,以“解救干警和搜查枪支”为由,于四月三日上午,对王营村進行了壹次空前的血腥镇压! .
壹九九四年四月三日上午十时,壹百多名公安、武警,分乘八辆警车,惊天动地从县缄开出。
车上驾着机枪,壹个个头戴钢盔,身穿防弹衣,手里拿着盾牌、警棍,壹路之上,警笛呼啸。
这支拥有现代化武装的队伍,抵达王营村前,来了个“先声夺人”,他们用高音大喇叭警告:“王营村人不得外出厂显然这并非是聪明之举。他们忘了王营村所处的极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这壹喊叫,有着壹千多口人的王营村,村民们闻风而逃,逃起来十分便捷,逃到村子后面,就是河南省管辖的地带了。警车進村,村子里的大人小孩早就跑得差不多了。
当然有不跑的。这些人不是老人,就是从未参加过上访的,或只是外省来走亲戚的。他们认为这事与他们无关。也有极个别跟着上过访的,觉得不过就是“随大流”,不会有啥大事情,就呆在村里没有跑。
谁知,公安武警壹進村,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打,连壹个走亲戚的外村的小学生也不放过。
壹时间,到处是拳打脚踢声,东西的摔砸声,大人的哀求声,小孩的哭喊声,鸡飞狗叫猎跳墙的吵闹声。
王洪岭的妻子周敏,从来没有参加过上访,公安人员扑上去要抓她,站在壹旁的已是七十局派出的密探,就在外省的这个边远的小镇上也進行了布控。
四人觉得已经别无选择,作为村民代表,他们必须尽快地把发生在安徽省临泉县的“白庙事件”的真相,报告中央。 ,
这天,除王俊彬留守外,王向东、王洪超和王洪钦三人,在众多村民的掩护下躲过了临泉县公安密探的眼睛,上了壹辆去河南省沈丘县城的公交车。三人经沈丘赶往郑州,然后转乘火车直奔北京。
王向东和王洪超这是第二次進京了,算是“轻车熟路”了,下车便直奔设在永定门壹带的中办国办信访局接济站。谁知,住下不到半点钟,他们就被早已埋伏在那里的临泉县公安局派来的警员抓个正著。
公开逮捕他们的理由是:三人在“四二”反革命暴乱中抢走公安人员“五四”手枪两支、子弹十五发,准备在北京制造出更大的政治事件!
三人大声地抗议著,怒斥对方这样做太卑鄙,完全是无耻的陷害,是壹种十分恶劣的打击报复。但是,即使他们周身长满了嘴巴,在手续完备的执法人员的面前,壹切都是徒劳的。
三人被押回安徽后,没有被押往临泉县,而是关進了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老家的太和县。
王洪超至今回想被羁押在太和县那两个月的日子,依然壹下就变得十分激动。那些日子,太恐惧、太痛苦,也太可怕了。在那里,他们的双手从背后被反铐起来,壹天二十四小时就那麽被铐著。吃饭时,铐在背后的手不可能端碗,不可能抓筷子,每顿饭就只能像猪狗壹样伏在地上,伸长脖子,去舔,去啃;大小便时,只能躬腰屈背,用身后被反铐著的壹双手,艰难地退下裤子,不可能去擦屁股;睡觉就永远只能侧着身,夜夜做的全是噩梦,半夜醒来,常被惊出壹身冷汗。
应该说,严刑拷打的各种画面,王洪超并不陌生,过去他从电影、电视或是小说上见到过;干出这种勾当的,不是杀人如麻的土匪、国民党特务,就是灭绝人性的日本鬼子或是德国法西斯。可是,他做梦也不曾想到,在射秽主义国家里,在阳光普照的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干出这些惨无人道勾当的,竟然是“人民警察”! 而且,这壹切,就都发生在共产党的执法机关!
这叫他难以接受,感到痛苦,感到悲哀与绝望。
临泉县政协副主席于广轩拍案而起了。
当他了解了“四二”事件的真相,特别是了解到发生在首都北京,就在中办国办信访局接济站,临泉县公安机关竟然也敢明目张胆地编织谎言,逮捕前往上访的农民代表,他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慨,决定直接给江泽民总书记写信,揭露临泉县委某些人拒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减负政策,残酷打击报复农民群众的犯罪行为。
这天,他利用壹个星期日,乘车去了河南省,在河南新蔡县邮政局,他给江总书记拍了壹个长长的电报。拍这份电报,花去了全家人两个月的生活费。
他把调查到的“四二”事件的真相,详详细细地作了汇报,并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看法。
新蔡县邮政局的工作同志知道这份电报的分量,知道大老远跑到外省拍发这种电文的良苦用心。但是电文所反映的,毕竟不是河南省的事,更不是新蔡县的事,因为与她所在的地方无关,自然可以泰然处之。
于广轩的电报,当天就被河南新蔡邮局发往北京。
可是,于广轩没有想到,这份电报由各级党委政府层层批转下来,最后,竟然到了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的手里。
张西德勃然大怒。
他责令县公安局立即進行排查,限期侦破给中央领导反映“白庙事件”真相的这个人。
公安人员确实费了壹番脑筋。因为,于广轩在拍这份电报时,已经考虑到可能会出现的这种结局,他在电文的落款处留了壹手,并没有注出真实姓名,而是借用了已经被捕的王营村村民代表王洪钦的名字;虽是借用名字,他却又在“王洪钦”三个字的前面,标上了“王营村退休干部”几个字,这样,材料似出自事发之地,给人确可信据之感,同时又虚晃壹枪,设置点迷雾,给那些按图索骥者增加点困难。
临泉县公安局已将王洪钦在京抓获,现就同王向东、王洪超壹道关押在太和县,吃喝拉撒睡双手都被从背后反铐著,他就是有天大的能耐,也休想从看守人员的眼皮底下逃走,更不可能跑到河南省新蔡县去发这样的电报。因此,电报上虽然写着王洪钦的名字,王洪钦首先还是被排除了,于是公安人员就在“王营村退休干部”上寻找线索。然而,查遍王营,也没发现有壹个“退休干部”,最后就把怀疑的目光,集中到了县供销社下属壹个联营公司回村的退休工人王洪章的身上。
尽管“退休工人”与“退休干部”完全是两码事,临泉县公安局还是认定那事就是王洪章干的。这天,联营公司通知王洪章回单位领工资,很久没有发工资了,听到这消息,王洪章当即兴高采烈地奔县城而去,壹進单位,就被守候在那里的公安人员扑倒在地。为防止意外,也没将王洪章关押在本县的看守所。但是,因为王洪章压根儿就不知道电报是怎么回事,被打得皮开肉绽了,他还是说不知道。公安人员对这样的口供不可能会满意,壹口咬定他是个沙锅里煮驴头的主儿,肉烂了嘴还是硬的,于是就把他往死里整。
四月二日那壹天因为替兄弟媳妇周敏说了壹句公道话,就被公安用电棍打得血流满面的王洪彬,至今还躺在床上;现在王洪章又被莫名其妙地抓了去;王洪彬和王洪章,全是王洪岭割头不换颈儿的兄弟,周敏又是他的妻子,妻子被关進看守所时被戴上八斤重的大脚铐,也受尽了折磨。这壹桩桩,壹件件,全都发生在王洪岭的身边,使得只想安安稳稳本本分分过日子的王洪岭,也终于拍案而起了!
在这之前,王洪岭壹直在河南省沈丘县留福镇上的铜管厂打工,每月有着壹千多元的丰厚收入,此刻,他毅然辞去铜管厂的工作,拼出性命要为王营村的父老兄弟讨个公道!这壹年的六月十八日,他协同村民代表王俊彬,冲破临泉县在省内省外设下的重重暗卡,带领五十六位村民成功地到达北京。
王营村这次是集体進京上访,在整个临泉县引起了巨大反响,县委书记张西德感到了恐慌。他首先想到的,依然不是如何平息王营村村民对不堪重负的强烈不满,显然还是相信高压乃至镇压,才是杜绝上访最有效的办法。
于是,他派出了有壹百多名干部组成的县委工作队,浩浩荡荡,开進了王营村。壹下去了这么多人,生活费以及烟酒费,又全叫当地的干部群众摊派,这使得已经十分困难的王营村民,雪上加霜吃饱喝足了的工作队员,像“文革”那会壹样,开着架有高音喇叭的宣传车,在村子里哇啦哇啦到处转,搞得王营人人自危,连邻省的老百姓也过不上安静的日子。
与此同时,临泉县公安局印成传单壹样的《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到处张贴。不仅敦促王俊彬等人投案自首,还措词严厉地“警告王俊彬等犯罪分子家属及亲属们”,大有“壹人犯罪,殃及九族”的样子。
接着县纪委就又做出了《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
没过多久,县委再次调遣二百余人,分乘大小机动车三十余辆,包围了王营村,扬言要开万人大会,对上访的群众来壹次大逮捕。那年的旱情十分严重,正值抗旱关键时刻,提心吊胆陆续回村的王营村民,不得不又四处逃散,以致千余亩玉米几尽绝收。
接下来,临泉县法院就对王向东和王洪超公开审判。开庭那天,县法院事先虽然進行了周密的防范,法庭内外到处布满了武装法警,王营村的村民听说县里要公审他们的上访代表,壹个个都站了出来,呼啦啦涌来了六七百号人。当检察官宣读王向东和王洪超的“罪恶事实”时,村民们全然不顾法庭的纪律,愤怒地挥舞著拳头,高喊道:
“妳们这是诬告、陷害!
“他们冤枉!”
“我们要求放人!”
“坚决惩办镇压群众的真正凶手!”
法庭上大乱。
这种“炸庭”的场面,在临泉县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过,法官和法警全都变得手足无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实枪荷弹的法警们怕事态進壹步激化,不得不迅速撤离。审判长也只好中途宣布休庭。
其实,法官们十分清楚,藐视法律的显然不仅是这些“炸庭”的农民。人民法院是我国国家审判机关,有权确定任何壹件刑事民事案件性质的只有人民法院,但是就在“四二”事件发生不久,县委工作组就已经将其定性为“非法拘禁公安干警的刑事案件”;县公安局到处张贴的《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上,就将其称为“打砸抢”,甚至提到了“大肆進行反动宣传”的高度;县纪委做出的《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中,也明确地将其界定为“已构成抢劫罪”。显而易见,县委工作组、县公安局和县纪委都在县法院正式审理之前,就各自确定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性质,这本身就是壹种无视法律的违法行为。
如果临泉县法院不给抓到的上访代表安个罪名,判上两年,这对当时的临泉县委是不好交待的。因此,县法院中途休庭之后再没有重新公开审理,却于这年的十二月壹日,以“妨碍公务罪”,判处王向东有期徒刑二年;以同样罪名,判处王洪超有期徒刑壹年缓刑二年。至于二人究竟“妨碍”了什么“公务”,判决书竟比天书还难让人读懂。
5逼上梁山
王洪超被关押了七个多月之后,被“判壹缓二”放出,终于又回到了王营。回村才知道,县里在对王营村清剿时,不仅把他家彻底砸光了,还把他买来的那八千包老鼠药,拌進了麦囤里,使得五千多斤粮食染有剧毒不能食用。妻子李兰当场吓出精神病;女儿王玲玲也由于受到刺激,无法继续读书,至今呆在家里,不能听到警车的响声,警笛壹鸣马上犯病。
王洪超望着妻女蒙受如此冤屈,不禁泪流满面。他想起了过去在报纸上读到过的壹位信访工作人员说的壹段话:“历史上的农民首先选择告状,今天的农民首先选择上访,他们首先都致力于寻找壹种能为自己主持公道的外部力量。当前农民的直接抵抗特别是有组织的直接抵抗,主要是在分散的、温和的上访努力失败之后,原来老实巴交的农民也变得不那麽‘温良恭俭让’了。如果说农民上访中有过火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是批评教育问题,这和有关部门不遗余力地包庇那些证据确凿的腐败村官、乡镇干部相比,对农民的做法是太过分了,反差太大了,立场太‘鲜明’了!”
当时看到这段话,王洪超确确实实被感动了。但是,此时此刻,王洪超想到这段话时不仅感到的是亲切,更多的还是吃惊,他发现那位信访工作者的论断,就像在评说临泉县眼前发生的事情。
他想,临泉县公安局之所以敢在中央信访局接济站抓他们三个上访代表,肯定编造出的谎言也把北京的同志给欺骗了。于是他首先想到的,已经不是立即去为妻子女儿寻医治病,而是再次進京,推倒强加在他们头上的那壹切不实之词。想到了这壹层,就不禁想到县法院开庭时,作为公诉人的县检察院在法庭上宣读的那些证人证词。
王洪超开始行动了。他分别找到本村村民邵喜英、王来治和王海潮。不找不知道,壹找吓壹跳,原来那些所谓的“证人证词”,全是经过精心炮制的!
县法院开庭时邵喜英并未出庭,村民回来告诉她,说庭上宣读了她的壹份证词,邵喜英听了吃了壹惊。她说,“四二”那天,天壹黑,她就上床睡觉了,根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她还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不可能写出啥证据,也从没在啥材料上按过手印。她不安地说:“如果真有我的证据,这不是有人故意陷害我,就是借我陷害其他人。”
王来治说,县公安局来的人曾找过他,拿出两份复印材料让他看,他说他不识字,对方就念著材料上的名单问他:“妳们村有没有这些人?”他说:“有。”对方就又写了壹份材料叫他按指印。因为他不知道对方在材料上写的啥,他不愿按。这时,白庙镇党委书记韩春生走过来说:“该按的就要按,保证没妳的事!”有韩书记的这句话,他就在公安人员带来的材料上和现写的材料上都按了指印。后来才知道,那就是要他指控几个上访代表“罪状”的“证词”。
王海潮更是气愤。他根本就没说过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曾殴打过公安民警,他的“证据”纯属捏造。他说,我说的时候他们在记,记了些啥也不念给我听,就让我按了手印,谁知开庭时壹宣读,内容全变了!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竟然设圈套让人鉆,他们这是栽赃!
被指控参预了“四二”事件“打砸抢”的王登友和王高峰,也分别愤然地写出了申诉材料,说明他们当时压根就不在村里,壹个在河南,壹个在山西,两人都在外地打工,这种狗屁“证词”实在是无中生有!
面对这些证人真正的证词,王洪超感到万分震惊。
这已到了壹九九四年最后的日子,心中揣了壹盆火的王洪超,迎著岁末寒彻肌骨的西北风,领着七十三位王营村的父老乡亲,第四次踏上進京的列车。
他们暂且把“农民负担”放置壹边,专程赴京控诉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镇压无辜群众的血腥罪行。 ’
张西德得知王营村民又壹次集体進京上访,真的是暴跳如雷了。他咬牙切齿地说:“我宁愿舍掉壹条胳膊,也要和妳们干到底!”
但是,这是壹次令人失望的调查行动,因为调查组既然有临泉县委参加進来,去调查临泉县委本就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四二”事件,其结果的客观性注定要被大大打上折扣。
我们看到了由这个联合调查组抄报给中央信访局的壹份《书面回访材料》,材料上不仅回避了国家减负政策的有关规定,只字不提王营村农民负担是否过重,罗列出的许多数字也是混淆视听,掩盖了问题的性质,甚至公然包庇镇、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如,壹九九二年村里“上交镇”十壹万壹千七百九十多元,这些钱干什么用了?该不该由村里出?均不作说明。如,多处出现钱款的去向是“还前任村班子贷款”,或是“其他贷款”,而且数目巨大,这些贷款究竟是被村干部贪污了,还是挪用了?为什么这种不明去向的贷款要村民们摊派?均壹字不提。总之,《书面回访材料》上大都是些糊涂账,“省地县调查组”却又有着惊人的结论:“账目账面处理清晰,没有发现村干部的贪污问题。”
调查组不仅按照临泉县委对“四二”事件定性的口径向中央信访局作了“汇报”,依然将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王洪钦、王洪章、王洪军六人统统称作“罪犯”;王洪超壹出看守所,就再次带人進京上访,《书面回访材料》上却写道:“判决书送达两被告后,两被告均表示服判,不上访。”
这种官官相护的调查报告,被送到中央信访局,中央信访局没有理由不相信有着省、地、县三级党的组织派出的调查组得出的结论,所以,王洪超这次带领农民再次進京上访,虽然没有像上次那样,在中央信访局的接济站被抓,却也只能是无功而返。
省委、地委派下来的调查人员,也跟县里壹个鼻孑L出气,这使得王营人陷入了彻底的绝望。壹九九五年的元旦,和随之而来的新春佳节,村子里没有了壹点儿喜庆的气氛。开春过后,正是各地农村春耕春种的大忙时节,大批的王营人却相继离开了临泉县,纷纷去外埠打工谋生。
“哀莫大于心死”。人们不再上访,但白庙镇及王营村,镇村两级的党政机构,却也就沦为形同虚设。
表面的平静,掩盖了并未解决的尖锐矛盾。阜阳地委和行署并没有从王营村农民多次大规模的上访事件中汲取教训,县委书记张西德甚至变得更加有恃无恐。到了壹九九五年,临泉县农民的负担進壹步加重了,地区下达的各种税费明显增多,仅“双基教育费”壹项,农民人均就是二十五元;下面层层加码,到了白庙镇就变成了人均四十元。既然上面可以增收“双基教育费”,上行下效,各种各样的乱摊派跟着就五花八门地冒出来。白庙镇有的行政村,农民负担便占到上年人均收入的百分之十五点二六,已超出国家“大限”的三倍还要多!
壹九九五年秋天,已是家计萧条的王营村民,遭受到又壹次的飞来横祸。九月壹日,县里派往王营村“开展计划生育突击检查活动”,其工作队队员竟多达三百人!其中,不少队员素质极差,行为恶劣,侵权现象十分严重,他们对本不属于计划生育对象的也巧立名目,乱征乱罚,稍有不从,便赶猪、牵羊、挖粮、拉家具,甚而强行砸门扒房,打人抓人。这且不算,工作队居然敢将罚到的钱款私自分掉,每天还要村民们负担他们三百多人的工资以及往返车费。
王营村的村民们肺都气炸了,终于再壹次聚集起来,爆发了第五次上访的高潮。这壹次,上访的村民们大有“壮士壹去不复返”的悲壮感。他们十分清楚,此次再不成功,王营人将无法生存下去。
没有退路。
他们也没给自己留下退路。
挺身而出,率领这支视死如归的上访队伍的,还是村民代表王洪超。
那是壹九九五年的金秋十月,在中国的国都北京,令世人震惊地先后出现了两起与安徽省临泉县有关的事情,因此,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注定要为自己埋下的隐患付出代价。
十月四日,共和国四十六周年诞辰刚过去两天,临泉县城关镇李湾村农民李新文上访来到北京,反映县公安局为兴建水上派出所办公大楼,在没有解决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就和城建局监督大队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使得他生活无著、居住无所,来京后钱又被骗,绝望的李新文先是在前门撞车未遂,于五日凌晨在永定门接济站跳楼自杀!
这是中办国办信访局设立接济站以来从未发生过的事情。
这事,本不该发生的,或是说,不该在这样的地方发生,因此,它造成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接着,十月二十七日,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七十四位农民就在王洪超的带领下赶到北京。几乎是脚跟脚地,十月二十九日,临泉县田桥乡赵庄、黄庄、张楼四十六位上访农民也抵达北京。
田桥乡和白庙镇壹样不堪重负,而且,田桥乡平调、挪用各村的集体资金比白庙镇有过之而无不及,仅壹九九四年就平调了各村的提留款六十多万元,造成村级经费开支困难,各村疯狂地搭车加码;特别是壹九九五年秋季开展的计划生育突击大检查活动,在田桥乡也前后搞了五十天,乱征乱罚款就高达二百五十多万元,闹得民不聊生。
壹个县的两个乡镇大批农民集体上访,特别是白庙镇王营村这已是三年中的第五次進京上访,农民负担的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自然引起了中央信访局的重视;再说,他们已经察觉到,王营的农民这次是铁了心,壹副“破釜沈舟”的样子,预感到可能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便暗中作了防范。然而,防不胜防。十月二十九日,正是星期日,天安门广场上人群如织,王营村赴京上访的农民群众还是躲过了接济站工作人员的目光,陆陆续续走進了天安门广场。他们按照事先的计划,来到国旗周围,突然集体下跪。
他们决心以生命的代价,吁请中央,以雪民冤,以昭国法。
他们知道,在这样壹个世界瞩目的地方,这样做,会给国家,特别是北京,造成很坏的国际影响;会给党和人民政府脸上抹黑。但是,他们显然再也想不出别的办法,想不出用什么样的壹种方式,才能够撼动那些对人民的疾苦已经麻木的灵魂。
自古道,官逼民反,可他们没反,他们依然只是来向组织上反映自己的委屈,找的还是党的机关和人民政府。他们对党的拥戴没有变,对人民政府的信赖没有变。冒死進京,找党,找政府,只是希望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好政策,能早壹天在他们生存的那块土地上得到落实;县镇强加在他们头上的不白之冤,能早壹天得到澄清。
中央有关部门终于采取行动了。他们当即通知安徽省及有关地县负责人连夜進京,当天下午就把国家农业部、国家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以及国家计生委等中央、国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请到了壹起,研究上访农民提出的那些具体问题。
王洪超和另外两个农民代表,应邀到会,并陈述了進京上访的原因。
农业部的同志态度十分明确:加重农民负担,这是严重违背党中央、国务院“减负”政策规定的,打击报复上访群众更是不能允许的;该退的款至今没有到位,应尽快解决!
中纪委、高检、高院的同志,也旗帜鲜明:农民反映的这些问题为什么久拖不决,而且还不断地激化这种矛盾,这显然是错误的,必须下决心解决,不应该再拖了。涉及到党纪的,要坚决给予党纪处分;触犯了国法的,必须以法论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壹查到底,绝不姑息!
王洪超在会上就“四二”事件的几个关键问题咨询了公安部的同志。他问:公安人员夜间巡逻的范围有没有什么规定?公安人员执法时应不应该公开身份?几个公安民警喝得醉醺醺的,半夜三更鬼鬼祟祟摸進村,既不说明身份,壹盘查就跑,还掏枪威胁群众,群众把他们当成壹伙冒充公安的刁徒给打了,车也砸了,这叫不叫“妨碍公务”?
公安部到会的同志回答得十分干脆:“巡逻主要是在闹市区,或是发生过诸女口拦路抢劫等情况的事故多发地,农村不是巡逻范围。公安人员执法时不出示证件是违法的,老百姓不知道妳是不是公安,打了就打了,砸了就砸了,应该立即放人!”
王洪超激动地听着,真想当场伸出大拇指,表示他对与会者精彩发言的由衷敬佩。尽管他极力地克制着,却依然忍不住眼窝子壹热,流下泪来。
十壹月十壹日,安徽省重新组织起壹个调查班子,派出了只有省委省政府和阜阳地委行署两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十二位同志,深人到白庙镇和王营村实地调查研究,召开了各类座谈会,认真回访上访群众,并及时地把调查到的情况向群众作了公布,前后历时二十天,最后形成了壹个相对公正的调查报告。
报告首先确认,临泉县的农民负担问题确实是严重的,“四二”事件发生前的壹九九三年,白庙镇仅增项加码的农民负担就是十三万壹干六百五十九元,此外,还平调村提留十三万五千壹百七十六元,挪用集体资金三十四万壹千七百二十九元,其“不合理开支”竟占到百分之六十八点七七,并指出:“退款不到位,影响很坏。”关于“四二”事件,调查组说了真话:“县委、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及白庙镇党委政府都是有责任的”,“向农民提取款、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和工作上遇有难度,就动用公安干警出面协助,特别是对待农民上访解决壹些人民内部矛盾,也动用干警参与”,“在执行任务中,少数干警和武警行动过激,伤害了群众的感情,部分群众目前仍有怨气,长欺(期)不能息诉罢访,给做好该村的稳定工作带来了难度。”
壹九九五年十二月六日,是王营村难忘的壹天,被关押了壹年零七个多月的王向东,被无罪释放,村里的老少爷们像过大年壹样地喜庆,敲锣打鼓,燃放鞭炮,扛着大红匾,上书“为民请命”,庆贺为大伙蒙受冤屈的村民代表胜利归来;东躲西藏,被县检察院批捕的王俊彬和王洪钦,也被大伙前呼后拥地接回村。紧接着,王营也从邵营行政村中划出,单独设村,王向东就在村民们的民主选举中,当上了王营行政村村委会的首任主任。王俊彬被开除的党籍也得到了恢复,并在随后不久,出任了王营行政村党的支部书记。
壹九九六年年初,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被调离。壹听说张书记要“走人”,这消息,壹传十,十传百,迅速传遍全县。这天,白庙镇的王营、邵集、贺庄,田桥乡的赵庄、任庄、三河庄、半拉庙、于营的农民,开出了几十辆机动车,赶到县委大院,把张的家团团围住。
人们直呼其名地怒吼著:“张西德,妳出来!”
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县委、县政府的许多干部也在围观,却无人再替张书记“保驾”。
张西德十分尴尬地走出来,正想表达他愧对临泉县父老,他的工作没有做好的话,就被积怨已久的农民的队伍裹挟進熙熙攘攘的人流。开始,农民还只是大声责问,甚或夹带几声咒骂;渐渐地,人们开始涌动起来,涌动的人潮顿时成了愤怒的海洋。张西德就被跌跌撞撞地推来推去,时不时还被人暗中动了手脚。
曾经不可壹世,自以为能够呼风唤雨的县委书记,感到了无助、无奈与心悸。
县公安局闻讯派出警车呼啸而至,虽受到围攻却十分清醒的张西德,见公安人员奔过来,忙大声哀求道:“妳们千万不能抓群众,不能伤群众啊!”
这或许是他担任县委书记这么多年壹直不明白,直到卸任时才悟出的壹条为官之道。
天平的倾斜
1怪圈
我们有这么多无辜的农民兄弟为争取“减负”被无情地剥夺了生命,而农民负担在各地依然是屡禁不止,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更是时有发生,且又是源源不绝,这是为什么?
这究竟是为什么?
中国农民的负担问题,显然走進了壹个怪圈。
应该说,党和人民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是做了多方努力的。我们在开始这项调查工作时就发现,党中央、国务院下达的通知,颁布的条例,做出的决定,发出的通报,不但旗帜鲜明,而且许多措词也是十分严厉的。虽然,中央的态度如此坚决,下发的红头文件壹个接壹个,却依然还是解决不了各地普遍存在的农民负担问题;非但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
为此,我们大惑不解。其实早在壹九八五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下达了《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壹九九O年二月,国务院再次发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同年九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联合做出《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然而,有令不行,农民负担的问题仍然扶摇直上。有资料显示:到了壹九九壹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九点五,而同期农民人均的“村提留”和“乡统筹”却增长了百分之十六点七;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强制以资代劳就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三十三点七!
壹九九壹年十二月十七日,李鹏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九十二号令,明确地颁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这个《条例》做出了许多硬性规定。可是,收效甚微。
震惊中央的“丁作明惨案”,就是在《条例》颁布壹年之后发生的。
壹个风华正茂的农村青年,只因向县委反映了不堪忍受的重负问题竟被活活打死在乡派出所,这事震惊了中央,中央不仅派出调查组,还在事件发生不到壹个月的时间,就连续下达了两个措词严厉的紧急通知,并宣布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取消三十七项,暂缓执行两项,需要修改七项,坚决纠正有强制、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的十四项,同时废除达标升级活动四十三项。以后不久,中央又转发了《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重申并“约法三章”:停止壹切不符合规定和不切实际的集资、摊派项目;暂停审批壹切新的收费项目,禁止壹切需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中央《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已明令取消的项目,任何地方和部门都无权恢复,国务院规定的提留统筹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人的百分之五的比例限额不得突破。
奇怪的是,这些来自中国最高决策层的“红头文件”,壹个接壹个下发,农民的负担却并没有因此而减轻。
当我们仔细地阅读了这些本该是最具权威性的文件之后,注意到,这些政策性文件,虽然都很具体,却并非治本之策,因为大多着眼于对众多分摊项目進行甄别,所以决定暂停的每壹个项目,都势必影响到政府壹些部门的具体利益,这些部门很快就会改头换面,创造出壹些更新的、不在明令禁止之列的收费项目来。即便就是在明令禁止之例,这些部门也是可以通过本部门的政策文件,或是再由本部门起草代表部门利益的领导讲话,为项目的恢复执行提供新的依据。有的,甚至根本就不需要“变通”,置若罔闻,照样拒不执行。
至于那些措词严厉的“红头文件”,虽然明确提出了“不许”或“严禁”的内容,可那又多半是壹些原则或是精神。这种既非刚性约束,更非法律条文的东西,无法界定又无法操作,说了也等于没说。于是,决定取消的,没被取消;决定纠正的,没有纠正;决定暂缓的,也没有暂缓,而是比原先更多、更烂、更荒唐的分摊项目相继出现。于是,对农村中“三乱”的限制与治理,也就变成了“割韭菜”,或是“刮胡子”,割了又长,刮了又出,周而复始。
我们相信,这种情况也绝不是安徽壹个省独有的。
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那位含泪上书国务院领导的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就说过:“中央明明知道,问题虽然出现在乡镇,但根子是在上面,那麽为什么不追究根源呢?不管原因是什么,反正中央不追究;不追究,地方官员的胆子就越来越大,机构和人员就壹年比壹年膨胀,农民负担就壹年比壹年沈重。中央政策对壹些人而言,就成了聋子耳朵——摆设。”
壹九九四年,农民负担的形势已经十分严峻,中央政府在全国全面推行了国税和地税分税制的改革,由于中央财经的集中,地方政府预算内的财政就出现了空前的困难。农村中的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以及民兵训练在内的各项开支都抛给了乡镇壹级政府。基层得到的政策就是:“超收不交、超支不补、多收多支。”这就迫使、同时诱使各地县乡政府,不得不依靠占有农业剩余、剥削农民来维持运转。
农民负担便像滚雪球似的,愈加沈重。
据国家农业部统计,壹九九五年农业两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十九点九,向农民征收的“三提五统”费用,也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四十八点三,而承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等各种社会负担,就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五十二点二二。这壹年全国三分之壹省、市、自治区的农民负担,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百分之五的“大限”。
这显然还是壹个保守的统计数字。
许多民谣俚语,表达了农民的愤懑与无奈:
“七只手,八只手,都向农民来伸手。”
“妳集我集他集,农民发急;妳筹我筹他筹,农民最愁。”
“催粮催款催性命,防火防盗防干部。”
壹个流传更广的顺口溜,几乎就被农民当做歌唱:“吹牛皮,扯大蛋,村糊乡,乡糊县,壹直糊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壹层壹层往下念,只管传达不兑现。”
安徽省临泉县的“白庙事件”,就在这种背景下发生了。
壹九九六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形成了壹个最为著名的“十三号文件”,这就是:《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决定十分明确地指出,“凡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严重事件和死人伤人恶性案件的,要追究乡、村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凡涉及地、县领导责任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地、县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以吸取教训;连续发生严重事件和死人伤人恶性案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向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书面检查;对瞒案、压案、报而不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壹经发现,要从严处理。要加快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立法工作。”
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认真贯彻十三条决定,“逐项逐条落到实处,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梗阻现象,决不允许在执行中走样。”甚至还特别指出:“于春节后用壹个月时间将决定内容同广大农民群众见面,并反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为了检查中央关于减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各地進壹步做好这项工作,国务院还派出了由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及有关新闻单位,分赴河南、湖南、湖北、安徽、山西五省现场检查工作。
其力度之大,参加者之众,都是空前的。
然而,同样不可思议的是,正是这壹年,中国农民的负担却比历史上的任何壹年都重。
中国的改革是从安徽的农村开始的,那场惊天动地的伟大改革,培养了壹批既熟悉农村工作又敢讲真话的干部。
曾在安徽农口担任领导职务长达十七年之久的吴昭仁,是壹位对农民有着深厚感情的老党员。他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心情沈重地说:“中央有个‘十三号文件 ’,其实,安徽省委当时还有个更为严厉的文件,即壹九九七年二号文件,明确规定,壹个村‘提留统筹’费用突破国家规定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的,县(市)委书记必须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但是,文件归文件,我们并没见壹个县(市)书记、县(市)长写过检查;即便发生了大要案,也全是秘书代笔,党委和政府盖章,说是‘集体承担责任’,其实是没有壹个人承担责任,更没谁可能会去吸取教训。 ”
“三令五申”,“令不行,禁不止”,这类字眼,这几年不断见诸各种文件和报刊,说者愤愤,听者藐藐。吴昭仁却认为:“我总觉得,这类事光怪下面也未必,恐怕主要还得从上面找原因。为什么要三令五申?领导机关要有威信,得自己树权威,讲话就要算数,讲到就要做到,谁不执行就要拿他是问,绝不拖泥带水。让下面禁的,得自己先禁,只管发令,不去督促检查,或查而不处,处而不严,又如何能禁住上行下效呢?”
曾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漩涡中走过来的陆子修,如今已从省人大副主任的岗位上退了下来,可他壹天也没有停止过对中国农村工作的思考。可以说,在安徽,乃至在全国,他都是—位排得上号的农村问题的专家了。二OO壹年六月壹个炎热的上午,我们在他的家里采访了他。他虽然现在已年届七旬,可壹谈到农村工作,就依然像年轻人似的显得有几分激动。
他和我们提到了至今令他耿耿于怀的壹次会议。那是安徽省委省政府在阜阳召开的壹个全省有关减负工作的汇报会。在汇报减负工作落实情况时,有几个地市委书记都相继谈了自己的苦衷,虽然这些苦衷不是没有壹点道理,但陆子修却听不下去。因为几十年的农村工作的经历,他早已习惯于站在农民的角度看问题。尽管那几个地市书记和他都很熟,有的关系还很不错,他还是当场红了脸。
既然会议是放在阜阳开的,他首先就拿阜阳市委书记王怀中开了刀。
他没有顾及对方的面子,直呼其名:“妳王怀中是只对省委负责,不对农民负责!妳不顾农民的实际情况,大搞那些花花哨哨的‘形象工程’,摆弄花架子。妳搞‘养牛大县’,牛只是养在公路两边做样子,开现场会把花钱租来的牛集中起来给人参观。妳把农民坑得还不够吗?”
然后又直问滁州市委书记张春生:“妳张春生衡量干部的标准又是什么呢?乱征,乱罚,乱摊派,最后逼死人,这样的干部还能用吗?妳呢,却把这种干部挪个地方,照样易地当官!”
随后又质问蚌埠市委书记方壹本:“妳方壹本属下的怀远县上访不断,如今已称得上‘安徽省的上访大县’了。难道全都错在农民身上,妳就没有——点问。题?”
接着他又把话题转向巢湖地委书记胡继锋:“妳胡继锋不去掏农民的腰包路就修不成了?那路是该国家花钱的,妳怎么可以叫老百姓花呢?没有钱就把公路开肠破肚了,谁叫妳开的?妳这不是只想着要给自己搞‘政绩’吗?”
他指名道姓地点了壹圈之后,痛心疾首地冲著各路诸侯嗟叹道:“我们许多于部‘只看楼房壹片片,不知谁人做贡献;只看公路直如线,不知谁人来出钱哪!’ 我们的农民日子刚刚过得好壹点,大家就把他们当成‘唐僧肉’!农民实在太苦,什么人都可以欺负呀!当年我们搞的那个‘大包干’,轰动了全国,也影响了全国,总结起来就是那麽三句话:‘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农民自己的。’可是现在呢,‘大包干’带给农民的好处壹点壹点地又都被各级政府悄悄拿走了,如今是‘交不够国家的,留不足集体的,剩下就没有壹点是自己的!’”
说著,他溢出了泪水:“没想到我们的干部,今天这样不熟悉农民,不重视农民,和农民交朋友的干部太少太少。我建议在座的各位能不能来壹个‘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替农民考虑壹下,再这么‘三乱’下去,农民还能不能受得住啦?”
陆子修的话似响锤砸在钢砧上,壹声声震在大家心上。
被点名的几位地市书记,因为意外而不免感到诧异。
这时候,六安地委书记颇为侥幸,轻松地说:“我们在农民负担的问题上还没出过事。”
他这话不说还好,这样壹说,陆子修忍不住又冒了火。他依然没给对方壹点面子:“妳的农民负担问题,我这儿就有壹踏子群众来信!农民才把果木树栽下去,妳的村镇干部就逼上门去收特产税,这是不是事实?”
六安地委书记显得十分尴尬。
会场上鸦雀无声。
其实,正常的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历来就是我们战胜壹切困难、克服自身缺点错误的壹件“法宝”,曾几何时,却在我们的党章与宪法之外,官场仕途之中,渐渐流行开了壹种心照不宣的“游戏规则”。其规则之壹就是,凡事不可太认真,至少不要于己过不去,话要说得留足余地,甚至已经把认认真真说假话也看做是为官成熟的壹个表现。因此,陆子修的快人快语,就使得许多人感到唐突。
休会期间,省交通厅壹位副厅长有意落在最后,当他走到陆子修身边时,突然抓住陆的手,眼里闪著泪光说:“都说妳陆主任人好,却不知道妳竟然好到这个程度!”
会后,主持会议的省委副书记方兆祥找到陆子修的房间,连声说:“讲得好,讲得好啊!”
吃饭时,省委书记卢荣景也走过来夸赞陆子修:“妳讲得好,讲得好呀,是要有个‘换位思考’!”
陆子修没好气地说:“好个屁!妳们这些话,会上为什么不说?我是心甘情愿地当了壹回妳们的‘打手’!”
对于陆子修这种心直口快的性格,当年还是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温家宝就已经“领教”过。那时候,陆子修是滁县地委书记,壹天温家宝来滁视察,陆子修接待时,开门见山地问:“温主任,妳要看真的,还是要看‘闪光点’?”
温家宝壹听,笑了,幽默地说道:“那我都看看。”
那次,陆子修领着温家宝把“闪光点”和“阴暗面”都看了看,他既总结了滁县地区改革开放中成功的经验,也剖析了依然牵肠挂肚地存在的问题,既报喜,又报忧。
壹九九六年,陆子修参加了壹个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在许多代表中间,温家宝壹眼就认出了陆子修。他走到陆子修身边问道:“妳认为现在农业上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陆子修也不绕弯子,他说:“干部的作风问题。当然,这也包括我在内。再好的政策,没人落实也不行,现在的许多干部是‘官做大了,车子坐小了,公路跑多了,离群众太远了’!”
那天他们谈得十分投机,当温家宝知道当地正在做着有关“三农”问题的调查,便表示出极大的热情,话说得同样富有个性。
他说:“过去,毛泽东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现在我看,严重的问题是农民的利益问题。如果农民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农村社会就难以发展,农业生产就难以为继,国家的发展和长治久安就都成了壹句空话。”
他还说:“亿万农民当年之所以跟随我们党闹革命,是因为他们认识到我们党是为他们谋利益的,是带领他们翻身求解放的。今天如果我们不关心他们的实际利益,反而让他们感到不堪重负,他们会是壹种什么心态?壹千多年前的唐太宗就曾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水,说的就是中国的农民嘛!唐太宗李世民知道农民的重要,历朝历代没人不知道农民的重要,可赶到壹掌握了政权,就很难说再代表农民了,总是反过来剥削农民,甚而镇压农民。以史为鉴,我看中国共产党人同样面临着这个严峻的课题。”
2 税费如牛毛 达标价更高
在近两年的日子里,我们不知疲倦地奔波在八皖大地的阡陌之间,壹直想弄清壹个困惑着我们的问题: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究竟有多少项?后来才发现,这居然是谁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壹件事,其名目之繁多,令人触目惊心!
据中央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统计,仅中央壹级的机关和部门制定的与农民负担有关的收费、基金、集资等各种文件和项目,就有九十三项之多,涉及到二十四个国家部、委、办、局;而地方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则多达二百六十九项;还有大量的无法统计的“搭车”收费。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许多压根就是乡村干部们的随心所欲。有些,妳壹听就会感觉到其中的荒唐,有些,甚至还带有几分黑色幽默,似在开玩笑,但征收起来妳少缴壹文也是不允许的。
我们虽地毯似的在安徽省的五十多个县(市)跑了壹遍,现在坐下来清点壹下农民负担的那些科目,也还只能做到“以升量石”。
集资类有:建乡镇办公楼集资;建乡镇教学楼集资;建乡镇科技网集资;建乡镇医疗门诊部集资;建乡镇党员活动中心集资;建乡镇计划生育宣传站集资;建乡镇广播站集资;建乡镇影剧院集资;兴建乡镇企业集资;改造乡镇环境以及打击刑事犯罪经费补助集资等。
村干部及非生产人员支出有: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的定额补贴;民兵连长、治安委员、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村民小组长的误工补贴;兽医员、农技员、广播员、护林员、护坡员、报刊投递员、清洁卫生人员补贴;电工、水工、木工、瓦工以及村里安排的壹切勤杂工的补贴等。
教育支出有:民办教师工资;公办教师补贴;校舍建设改造费;学校正常办公费;报刊图书资料费;教学仪器和文体器材设备费等。
计划生育支出有:独生子女保健费;节育手术营养费;计划生育委员补贴;计划生育小分队补贴等。
民兵训练支出有:民兵训练生活补助;民兵训练误工补助;看守枪支弹药执勤补助等。
公益事业及优抚支出有:敬老院建设;敬老院服务人员补贴;合作医疗建设;农村医务人员补贴;烈军属优待;残废军人优待;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老弱病残复员退伍军人优待;工伤民工照顾;困难户照顾;五保户照顾等。
此外还有交通建设义务工补贴;文明村建设用工补助;开街建集修路费、宅基规划费、房屋准建费;种子检疫费、畜禽防疫费、牲畜保槽费、架设电线费、统壹灭鼠费;以及为派出所民警购置对讲机和摩托车、为司法人员添置的服装费……
有的地方,仅乡镇学校就增收有赞助费、辅导费、试卷费、资料费、扫帚费;仅喂猪壹项就有生猪税、屠宰税、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建税,许多村镇不管妳养不养猪,壹律要按人头征收猪头税。
非但如此,几乎所有的涉农部门,列入了政府机构序列的和虽没列入却承担了政府职能的,特别是粮食、供销、金融等部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都成为政企不分并有着明显企业化倾向的组织,具有了执行政策和增加盈利的双重功能,常常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政策规章,将不应收费的业务活动也强行收费,或搭车收费,这就越发加重了农民的各种负担。
我们调查还发现,有些乡镇仅结婚登记壹事,就得征收十四项费用。除收取结婚证工本费外,还要征收介绍信费、婚姻公证费、婚前检查费、妇幼保健费、独生子女保证金、婚宴消费费、杀猪屠宰费、结婚绿化费、儿童乐园筹建费、计划生育保证金、晚育保证金、夫妻恩爱保证金、金婚保证金等。
自从国家颁布了《环境保护法》,个别地方竟把农民烧锅做饭冒出的炊烟也视之为“污染了环境”,振振有词地向各家各户征收“污染物排放费”。有敢说话的农民向上门的村干部讨说法的,不讨则已,壹讨就又冒出壹项“态度费”,并且祭起“文革”时流行的壹个理论:“问题不在大小,关键在于态度”,征收多少视其 “态度”好坏而定。
有些,干脆什么名目也不说,伸手就要钱,谁敢说个不字,或是皱皱眉头瞪瞪眼,立马大打出手,直打到妳喊大爷。
当壹种权力是以直接利益作为驱动权力运转的轮子,利欲的膨胀就必然会使权力异化成加速度疯狂运转的魔鬼,也必然导致其权力的无限扩张。
当今,管理就是收费,这已经成了许多部门巧取豪夺的壹种顽症。
既然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已给众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来好处,而且许多税费项目就是中央国家机关下发“红头文件”予以同意的,因此,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条例、规章和决定,到下边就统统成了“壹级壹级往下念,只管传达不兑现”。压力大了,就收敛壹点;风头过去,便卷土重来。于是,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中,便出现了壹个常被提及的力学名词:反弹。压力越大,反弹力越大,很快也就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据农业部会同国家计委的调查统计,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由中央国家机关“红头文件”规定的要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和名不叫“达标”却实质是“达标”的活动就有四十三项,加上地方党委政府下达的“达标”项目就多达七八十项。其中,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程控电话、国防教育、民兵训练、民政劳动保险、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组织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文明村镇建设、绿化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等。几乎涵盖了所有农村工作的领域。大到小康县验收、教育“双基”达标、卫生“初保”达标、计生服务达标、创文明卫生县、镇、村等等,小到订报、灭鼠、改水、改厕等等达标。
每壹项都要农民出钱,汇集起来又何止是“壹筐甚至两筐”鸡蛋钱!
上级部门在那闭门造车,出方案,拿主意,压任务,钱是壹毛不拔的,即便给壹点,也是“虾公钓草鱼”,达标后给上壹点象征性的奖金,还美其名曰:“以奖代拨”。
每壹项的“达标”内容又是十分具体的。比如,教育“双基”达标是:两层楼,六粉刷,砖墙铁门花园化。要求村村建小学,泥墙改砖墙,砖木结构改混泥预制,还要设施标准化、墙壁瓷砖化、环境花园化。仅此壹项,就把农民压得擡不起头。还比如,乡镇派出所达标标准是“三五壹壹工程”,即三个人、五间房、壹辆摩托、壹部对讲机。其实,这“三五壹壹工程”到了下边,十三个人也不够,三间房就变成了壹幢楼;壹辆摩托壹部对讲机也就成了壹部警车几辆摩托人人配个“大哥大”。又比如,“村村通公路”,公路的标准是“二化”:“油路化”和“黑色化”;沙石埂土不算数。再比如,广电部门下达了壹个十分具体的“小喇叭人户率”,这就叫今天的农民摸不到北,因为,如今的收音机和电视机在中国农村已经比较普遍了,干吗还硬性搞个“小喇叭人户率”,真叫人哭笑不得。
更不用说,小康验收达标的指标就有几十条,条条听起来都重要,少壹条也通不过,每项都是要农民拿钱去垒的。
农民们怨声载道,县乡干部也叫苦不叠。
“乡官”们为此编了壹串顺口溜:
“这验收,那验收,都要县乡干部筹。”“这达标,那达标,上面从不掏腰包。”“这大办,那大办,都是农民血与汗。”
当我们了解到寿县八公山乡欠款的情况时,着实感到了意外的震惊。可以说,八公山乡是安徽境内最小的壹个乡镇了,它总共只有四个行政村,壹个区区弹丸乡镇,在“达标”活动中,却也是累计欠款壹千多万元,以致鲍广喜出任乡党委书记时,连正常的经费都难以维持,情急之中,居然跑到火葬场去借钱。
借死人头上的钱,为活人发工资,这恐怕是闻所未闻的壹大新闻!
这壹令人啼笑皆非的细节,有如壹杯苦酒,让人难以接受。
3龙多作旱
舒城县水利局离休老局长李少白,是当年大军渡江时舒城十大支前模范之壹,因为这种殊荣,建立人民的新政权时,他便有幸被选为这个县第壹位“民主乡长”。谈起新中国如旭日东升充满蓬勃朝气的那些岁月,他至今还十分激动。
他说,刚解放那会儿,百废待兴,即便这样,舒城县政府也只设有民政、财政、教育和建设四个科,壹个科不过五六个人,最多十多个人。“县委和县政府的人围在食堂吃饭,几张桌子就全坐下了。”
那时壹个乡,除了乡长、指导员,就是文书和财粮员,加起来总共不过五六个人。人虽少,当时的事情却不少,由于大家齐心协力,壹个乡的各种工作,也就生龙活虎地干将起来了。就是到了壹九五六年,扩大了乡的规模,那时,乡党委就只有正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委员,群众组织也只有团委书记、妇联主席、武装部长、农协主席,也才增到六七人;乡政府相应配有正副乡长,下设少数几个委员会,乡长依靠这些委员会开展工作,委员会配备文书和民政、财粮、生产、武装、公安、农业、工业、商业助理或干事,也就八九人左右。党委政府两套班子加在壹起只是十四五个人。
我们也查阅了当年的壹些资料,结果发现,壹九五二年,中央有着明确规定,每乡脱产干部限定三人。即便是以后,扩大了乡的行政区划和设置机构,乡政府各委员会委员也都是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担任,均为不脱产人员。加上当时政令畅通,纪律严明,世风日上,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的干部,大家基本上能上能下,能出能進,能官能民。可以说,从五十年代初直到八十年代初,乡镇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皆由县财政拨款,乡镇政府无权也无钱增设机构或供养编外“帮办”。就是在公社化时期,相当于目前乡镇壹级的人民公社实行的政社合壹的体制,当时,党、政、武装、经济合为壹体,领导班子除了公社党委书记、公社主任、若干副职、武装部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以外,便是“八大员”:农机管理员、畜牧管理员、水利管理员、农技推广员、林业管理员等。当时的农村机构还是非常精干的。
农村实行了“大包干”的经济体制的改革之后,“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组织体制也進行了改革。在历时三年的“撤社建乡”的工作中,全国五万六千个公社改制为九万二千个乡镇。国家允许乡镇政府可将乡镇企业上交的利润和管理费、各种集资和捐款收入及各种罚款收入,都作为乡镇财政的自筹收入,这就为乡镇任意增设机构与人员,乱征收、乱集资、乱罚款的“三乱”打开了方便之门。这以后,随着壹系列“分权让利”趋向很强的改革措施,以及“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政策的相继出台,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就形成了壹个泾渭分明的利益关系,于是那些拥有国家权力又“分兵把守”农村经济发展各个领域的部门,便迅速成为既垄断权力又追求利益的行为主体。我们的干部、旦发展成为壹个特殊的利益阶层,与民争利的事就将不可避免了。
截止到壹九九O年,仅由国务院各部委下达文件可以向农民征收的各种项目就高达,百四十九项之多!于是,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利益开始膨胀,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收费范围越来越广,收费标准越来越高。由于管理上没有相应的约束与制衡,许多本来属于政府部门工作范围之内的事,为了收费,也都纷纷成立了专门的事业单位,并聘请“帮办”。
是谁消耗掉了农村改革的成果?——无限膨胀的机构和无限增加的官吏!
八十年代是中国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分流工作力度最大的时期,但它又恰恰正是县乡机构和人员增长最快的时期。
我国在编的党政机关干部,壹九七九年是二百七十九万人,壹九八九年则上升为五百四十三万人。其中上升最快,几尽失控的,当数县乡两级。县乡两级的机构与人员,在这种不断的精简之中至少增长了十倍!到了壹九九七年,我国在编的党政干部便达到了八百多万人,而增加的干部人数与同期国有企业下岗人数壹百二十六万九千人大体相当。这期间县乡两级机构和人员的飙升更是空前的。
“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大精简——大膨胀”,这似乎不可思议,却又是铁的事实,不能不叫人感到莫名的悲哀。
我们从查阅到的有关资料得知,在当今的二百多个国家中,有八个小国仅设壹级中央政府;二十五个只设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有六十七个国家,其中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在内的许多大国,也只设三级政府;而我国现在却是五级制:中央——省——市——县——乡,堪称绝无仅有的“中国特色”!
非但机构的层次多,每壹级的机构设置又都是叠床架屋、分工过细。仅在同壹县级机构中,与“三农”有关的,过去只有壹个农业局,现在除有农业局;还分别设农垦局、畜牧局水产局、水利局、林业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农业资源开发局等多个部门,业务相近,却是部门林立。人人管事,又无人负责,这种交叉重复,注定产生扯皮推诿现象。
壹个人就可以干完的事干吗非要这么多人去干呢?
那麽多部门根本不管农民的事,却为什么都要农民出钱养活呢?
单说乡镇。现在的乡镇已同县级机构设置保持对应关系,除“六套班子”外,工、农、商、学、兵、财、青、妇等等二级机构壹应俱全。原来人民公社时的“八大员”,如今都已经升格为站、所、办,而且许多人头上戴上了执法的大盖帽。有人戏言:乡镇除了没有外交部;其他机构基本同中央国家机关壹样齐全。
庙多,菩萨就多。壹般乡镇机关二三百人,发达地区甚至达到八百至壹千人。这些人不创造壹文钱的产值和利润,却要发工资,还要发奖金;不仅要多拿,还要吃好住好,还要建办公楼、住宅楼,还要配备车辆,配备电话,配备“大哥大”。这许多在过去是不敢想象的,因为那时壹个县也不过壹两辆吉普车,兰考县委书记焦裕禄到死骑的都是自行车。
农民自嘲道:“几十顶大盖帽管着壹顶破草帽。”
壹九九八年财政部部长助理刘长琨透露:“汉朝八千人养壹个官员,唐朝三千人养壹个官员,清朝壹千人养壹个官员;现在四十个人养壹个公务员。”。
其实,不再需要什么触目惊心的事实,仅这些简单的数字就足以说明政府机构改革的紧迫程度。
4城乡分治与马太效应
探究农民的负担问题,不能不正视农民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也就无法回避壹个严酷的事实,这就是,中国亿万农民至今还生活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发展的结构之中,他们每天都面对巨大的精神和经济的压力、强烈的心理失落以及沈重的思想苦闷。绕开农民负担制度上的原因,来谈减轻农民负担就等于没说。
在新中国刚刚建立的时候,中央政府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了解决城市失业和通货膨胀,用在了即将开始的工业化发展等重大经济问题上,无力照顾地方财政开支,也无暇顾及地方建设,因此,中央对地方政府参与农民利益的分享十分宽容,允许各地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同时,按壹定比例征收农业税地方附加。这种地方附加,尽管有着最高限额的规定,但它显然不能满足乡村财政开支的需要,于是各种各样的变着花样的摊派随之而出,不久便相当严重。
通过查阅当时的文件我们了解到,解放以后第壹个提出“农民负担”的,是那时负责农业工作的廖鲁言。壹九五二年十月二十壹日,他向党中央、毛泽东主席所报告的《关于乡村财政、农民负担、乡村小学教育及乡政工作的情况和意见》中反映,各种乱收费现象已经在各级新政权中开始出现。根据六十壹个乡的实地调查,他发现,国家公粮、地方附加、抗美援朝捐献和乡村摊派四项税费合计,就已占到农民常年产量的百分之二十壹点五三,除此而外,还有许多数目难以估计的项目,例如,银行、贸易、合作社、邮政局、新华书店等涉农系统,都以“发展业务”为幌子,强迫农民“认购”与“乐捐”。群众意见很大,说乡村干部已经成了卖画的、卖邮票的、卖红茶的、卖粉条的、卖税票的,影响极坏,已经造成农民“苛重的负担”。
廖鲁言的报告引起了毛泽东主席的重视,中央政府随之做出专门规定,严格控制农业税地方附加,限定地方附加不得超过正税的百分之十五,并随同农业税附征。
可是,各地政府由于有着地方利益的驱动,不但如数向农民征收中央规定的农业税地方附加,各种各样的乱摊派依然禁而不止,甚至比原先还要严重。
毛泽东主席了解这个情况后,甚为不安。为平息农民的不满,当即指示政务院做出壹个釜底抽薪的断然决定:取消壹切附加税,把乡村干部的津贴、乡村政府的办公费及教员薪资统由国家财政包下来;坚决禁止再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摊派;乡村举办社会公益事业,必须基于群众的完全自愿,有条件地允许自筹经费,并规定这种自筹经费不得超过农业税正税的百分之七。
当时政务院的这个决定,被简称为“包”、“禁”、“筹”的三字方针。这壹措施不但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负担,调动了刚翻身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充分体现出蒸蒸日上的新中国的优越性,农民们无不拍手称好。
但是,新中国刚刚成立,朝鲜战争就不期而遇,紧接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又对中国实行了“经济封锁”,面对如此内忧外患,当时的中国再不可能做到从容和妥善地走進射秽主义。
而且,迫于那种形势,我们这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大国似乎也就只能选择以优先发展重工业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种国家工业化的积累,除了让农村和农民做出牺牲外又是别无选择的。可是要把中国农民的劳动剩余价值转化为城市工业资本的原始积累,如果没有壹种特殊的制度和组织上的安排,任何政府也休想解决从高度分散的四亿农民手中获取农业税剩余所引起的矛盾,因此,分到土地不久的中国农民,就在中央政府有计划的组织下,壹步步走上了集体化,用毛泽东壹句十分形象的话说,“满头乱发没法抓,编成辫子就好抓”了。于是,服务于国家城市工业化的农村高度集体化的基本制度,逐渐形成了。在这种高度集中的垄断经济体制下,为了不让农村人口拥入城市,在城市的就业制度方面,壹开始实行的劳动用工制度,原则上就只是负责“非农业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安置,不允许农村人口進入城市寻找职业。在粮油供应制度方面,自然也就有了“特别办法”,随着壹九五三年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出台,中国开始实行了粮油计划的供应制度。与此同时,户籍制度上的“特别办法”便也随之产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其中的第十条第二款则对农村人口進入城市做出了带有约束性的规定,这壹规定标志着我国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核心的户口迁移制度的形成。在这长达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农民的负担是巨大而沈重的,却又是隐性未发的。因为,农民负担由“台前”转移到了“幕后”,从此国家不再跟亿万农民发生直接的经济关系,国家在农村统购统派的户头,就由原来的壹亿三千万个农户,变成了七百万个互助组;進而减少成七十九万个农业社;“大跃進”的壹九五八年,只用了三个月,就在壹片锣鼓声中,又将全国农民壹个不漏地组织到五万两千七百八十壹个人民公社里。中国农民原有的,或土改时被分到的田地、耕牛、农具、粮食乃至大部分的生活资料,都无壹遗漏地被无偿地收归公社所有。五万多个人民公社就变成国家在农村基层的财政单位,从此可以随时随地、十分方便地通过“壹平二调”无偿占有公社范围内的壹切资源和劳动力。
中国的农民成了真正的无产者!
城乡分治“二元结构”最大的问题,是壹个社会中的成员在经济文化各方面不能整体性地均衡发展,势必导致现代化在壹个国家中出现断层:壹部分人迅速走向了现代化,而大多数人却与现代化无缘。从此,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就成了两股道上跑的车。彼此的生产方式和劳动条件上的巨大差异,生活条件与居住环境的天壤之别,使得中国城乡居民实际收入的比率便逐年扩大。
十年动乱结束之后,发端于安徽省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亦即“大包干”,革了“大呼隆”和平均主义的命,中国农村很快出现了“上至七十三,下至手中搀,壹家三代人,都在忙生产”的喜人局面。安徽省肥西县原大柏公社党委书记王/—友曾打了壹个生动的比喻,他说:“过去,社员就像壹笼鸭子,被关久了,急得嘎嘎叫。现在,包产到户,就像鸭笼打开了,被关久了的鸭子到了塘里有展翅拍水的,有鉆猛子翻跟斗的,有相互追逐嬉戏的,多欢实啊!”
这个县金牛乡上圩村六十多岁的农民廖自才,也高兴地说:“责任制就是好,我家阴沟里终于漂油珠子了。照这样下去,要不了多少年,就会城乡不分,咱乡下人就会过上城里人壹样的日子!”
发生在七十年代末的那场大变革,是新中国继土地改革之后又壹次伟大的农业革命。它带来了中国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创造了壹九七八年至壹九八四年农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百分之十五以上的好成绩。当然,这只是带有恢复性的发展。无论是公社书记王广友,还是老农民廖自才,他们对大包干后的农村都显得过于乐观了。面对中国农村开始出现的这种喜人景象,这场伟大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却十分冷静地提醒说:“农业文章很多,我们还没有破题。”其“文章”之壹,就是指从建国初期便形成的“城乡分治”的格局,至今没有改变。
二OO壹年早春三月的壹天上午,我们来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走访了中国社会学学会会长陆学艺。这是壹位社会学界的著名学者,更是壹位农村工作研究的专家,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便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就任副所长,潜心地研究中国的农村问题,以后又调入社会学研究所任所长。正因为他有着此番特殊的人生经历,研究中国农民的负担问题,就站在了壹个崭新的平台上,并有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更深邃的思考。
“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目光须在农村之外。”那次的谈话,他就这样直截了当地打开了话匣子。
“农民的这种负担不光是沈重的,而且是带有歧视性的。”陆学艺说到动情时,会突然变得慷慨激昂,对农民处境的关切溢于言表。他说长期以来,我们就这样人为地分割出城市和农村、市民和农民;用户籍制度把人分为城市人口与农业人口,将几亿农民拒之于城市之外;用统购统派制度把吃的粮食也分为农业粮和商品粮,让农民供养市民;用劳动制度把人分为工人和农民,又将农民拒之于工厂之外;用工资福利制度把人分为有权享受和无权享受的两种人,最后将农民拒之于壹切社会保障的制度之外。这种把城市和农村截然分割,对城市、市民是壹套,对农村、农民又是壹套的“壹国两策”的体制,就使得中国的农民,无论是在教育、医疗、劳动保障、养老、福利这些社会待遇上,还是在流通、交换、分配、就业、税赋这些经济待遇上,都出现了严重的失衡。城乡之间人为划定的这种“楚河汉界”,就成了中国亿万农民无法逾越的鸿沟。这条鸿沟,使得每壹个农民,打娘胎壹出来,注定就是这个社会的“二等公民”。
就在农业的文章“还没有破题”,深化农村改革方兴未艾之时,壹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形成的关于城市改革的决定,又将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了城市。
城市改革的启动,从理论上看,它既可以向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提出新的要求,也会为农村改革特别是涉及城市的问题创造出新的机遇,壹个城乡改革互相配合、互相促進的局面即将出现。可是,人们希望看到的这种理想的局面并没有出现。因为任何改革都是需要花费成本的。改革重Jb的转移,就意味着,国民收入分配的关系必然要向中国的城市倾斜,这就必然使得中国的农村经济再次陷入壹个极端困难的境地。
历史的事实是,从壹九八二年开始,中央每年都制定壹个指导农村改革的“壹号文件”,连续五年,下达了五个中央“壹号文件”。这些文件,对中国农村的改革起到了不可低估的巨大促進作用。
人们或许还记得,壹九八四年,首都举行庆祝建国三十五周年的游行时,京郊农民擡著“中央壹号文件好”的巨幅标语通过天安门广场,它确实代表了中国亿万农民的心声。可是随着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之后,农业上可以“放”的政策就已经不多了,这以后有关农村改革的中央“壹号文件”就只能越写越抽象、越写越原则,没有了新内容和新措施,最后,用来指导农村改革的“壹号文件”便悄然消失。于是,人们都不愿意看到的壹个事实,重又浮出水面:旷时三十二年之后,建国初期由廖鲁言提出的“农民负担”问题,就在壹九八四年十二月六日,也就是改革重心转移当年的年底,被在京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提了出来。
当时农村经济才刚刚开始活跃,先富起来的只是极少数,但各级政府居然就认为农民都已经很富了,许多部门便通过提高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和增加税费等途径,纷纷从农民腰包里去掏钱。
中国的农民就在这无休无止的行政事业费及各色各样的摊派、集资和罚款的沈重负担中,正在丧失对党和人民政府的依赖,当年大包干引发出的那种火热的激情已荡然无存。
曾在安徽亲自领导那场席卷全国的农村改革,后来出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就曾在壹次会议上强调:“农民得到的利益不能往回收,壹定要再出壹个继续给农民鼓劲的文件,否则,农民就不会再听共产党的话了。”
但是,农民已经得到的利益,壹点壹点地还是被收回了。
尽管,这期间,邓小平曾提醒:“农业上如果有壹个曲折,三五年转不过来。”而且强调:“应该把农业放到壹个恰当位置上。”但是后来的事实却是:为了解决城市改革所需要花费的成本,同时,又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国家向农民获取税收所需要花费的交易成本,全国农村撤消人民公社后,接着就改制为九万二千个有自己独立的财政利益和相应的税收权力的乡镇政府。后来,这些农村基层政府的摊子越拉越大,不仅建有党委、政府、纪检、人大、政协、武装部六套班子,还相继产生代表上级政府部门的“七所八站”,于是,财政、税务、公安、工商、交通、卫生、粮管、农技、水利、种子、植保、农机、畜牧、食品、渔业,应运而生。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些日益膨胀的单位和日益庞杂的人员,无壹例外地都是需要由农民来养活的。
农民的负担从此就由“幕后”走到了“前台”,而且,日趋严重!
这以后,国家非但没有把臃肿的机构及大量冗员下决心精简,而是为满足地方党政组织及下设部门不断增长的开支需求,不断地又以各种“红头文件”的形式硬性地给农业和农民增加了多种负担:比如,不但从农业税中派生出了农业特产税,颁布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甚至还把村级组织的公积金、公益金、村干部的报酬和管理开支,以及乡村两级的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修建乡村道路所需要的“村提留”“乡统筹”也强加在农民的头上,并做出征收标准的刚性规定。这其中有许多本该是政府拨款解决的,最后却都发展成了农民负担的主要内容。
特别是,陆学艺说,纵观实行“城乡分治、壹国两策”以来的四十多年的历史,当国民经济运行出现波动、遇到困难时,倒霉的总是农民。国家通过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信贷的政策倾斜,首先保证城市和国家工业的发展,农民和农村在这种条件下,就要做出更大的贡献。
他把“贡献”在嘴里咬得很重,听起来实际上就成了“牺牲”。
他说,壹九八八年,通货膨胀,国家進行了壹次宏观经济调整,由于经济的天平向城市倾斜,就使壹九八九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减少,并出现了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纯收入第壹次出现了负增长;随后,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的又壹次国家宏观经济调整,农民付出的代价比历次都更大。当时国家下决心進行国企改革,宏观经济调整的动作很大,全国各地就有上千万国有企业的职工下岗,登记失业率也逐年上升,有些老工业基地的下岗失业人员甚至超过百分之十,经济形势相当严峻。但是,由于物价特别是粮食等产品的价格,是在逐年下降的,大米每斤从两元降到壹元以下,鸡蛋从三元五壹斤降到了壹元八,蔬菜瓜果的价格更是连连下跌,所以,职工下岗后发的津贴虽然很少,生活却还能过得去,整个社会保持了基本的稳定。
壹九九六年,中国农村粮食总产为壹万零九十亿斤;壹九九七年为九千八百八十三亿斤;壹九九八年为壹万零二百四十六亿斤;壹九九九年为壹万零壹百六十七亿斤。平均以壹万亿斤计,壹九九六年十壹月,大米、小麦和玉米三种粮食的平均价格为每斤壹点零三五五元,当年农民粮食所得便是壹万零三百五十五亿元;可是,到了壹九九九年十壹月,这三种粮食的平均价格就减到每斤零点七零七五元,农民从粮食所得则是七千零七十五亿元。这就是说,壹九九九年中国农村粮食总产并不比壹九九六年的少,但增产不再增收,农民实际收入反而减少了三千二百八十亿元。
除粮食而外,其他的壹切农副产品的价格也都是大幅度下跌的。初步估算,仅壹九九九年与壹九九六年相比,农民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至少也要减少四千亿元。二OOO年农业减产又减收,农民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就比壹九九六年减少得更多。
可以说,仅从壹九九六年到二OOO年短短的四年之中,中国农民实际减少的收入就至少在壹万六千亿以上!
这就是忍辱负重的中国农民,在保证国家宏观经济调整,顺利实现援助国企改革稳定城市社会安定所做出的巨大的牺牲!
自从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了城市,城市与农村、市民与农民之间的差距就逐渐被拉大,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各地的城市在迅速地变大、变高、变美,城里人的生活水平也在日新月异地发生著变化;而广大的农村,却反而出现了“增产不增收”的现象。
第壹次“增产不增收”,出现在壹九八九年至壹九九壹年,在农业生产喜获大丰收的情况下,扣除物价因素,农民壹九八九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仅为百分之二,壹九九壹年就成为负增长;第二次出现在壹九九六年之后,人均纯收入的连续两年大幅度跌落,先是由百分之九的增长率降至百分之四点六,壹九九八年就落到了百分之四!
富者越富,贫者越贫,财富上的这种“马太效应”,正在中国广大的城市与农村之间日益加剧地显现出来。
有人曾做过这样壹件工作,将壹九八六年以来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和国务院公开的文件中有关政策与评论性的文字,输入电脑進行处理分析,结果发现: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文字部分,出现了壹批新的词汇,这是中国汉语言文字史上前所未有的:“吃农业”、“吃大户”、“打白条”、“口头农业”、“农民负担”等等;而使用得最频繁的,就是“减轻农民负担”。
这确实是壹个耐人寻思的分析。
就在我们动手写这部作品时,壹个“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专题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不少专家呼吁: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求,我国的农业政策必须進行重大调整,不仅要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而且要减税。各国普遍对农产品实行补贴,人为地压低了国际市场农产品的价格,而我国不但是少数几个不给予农民直接农业补贴的国家之壹,还是为数不多仍在向农民收税的国家之壹。壹九九O年到二OOO年,只有十年时间,我国从农民那里征缴的各种税收总额,就由八十七亿九千万元,迅速增加到四百六十五亿三千万元,增加了四五倍。农民人均税额高达壹百四十六元,而城镇居民的人均税赋只有三十七元;在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已是农民实际收入六倍的情况下,农民缴纳的税额反而是城镇居民的四倍!这已是巨大的不公平,然而不堪重负的农民,除了要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还有著名目繁多的提留统筹费和各项社会负担。且不说中国的农民已苦不堪言,这在根本上也使得中国的农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美国、西欧等资本主义国家合理通货紧缩尚能够做到壹方面降息,壹方面降税,大幅度裁减行政人员和政府开支,难道我们壹个射秽主义国家就只能降息,不能为那些穷人降税减负。
弄虚作假
1罕见的电报
目睹沈重的农民负担,走在壹个又壹个仍未从贫穷中突围的村庄中间,我们的良知常受到煎熬。
壹位朋友讲过的壹个故事长时期地在我们眼前挥之不去,它使得我们的内心非常不安。
这位朋友说,有壹次,他陪壹位地区官员到县里去检查工作,因为彼此是同学,所以同住壹家宾馆又同居壹室。这天,大清早,服务员送来壹份电报,这电报吓了两人壹跳,它像长长的哈达,足有三四尺长。细看才知道,这是壹个从穷乡僻壤赶来想见这位地区官员的农民打来的。
他带着全村人的希望,带着满肚子的苦水,想找“父母官”诉说,可宾馆门卫不让他進,后想方设法進了宾馆却又被秘书挡了驾,情急之下,老农倾尽卖猪的几百块钱,跑到近在咫尺的邮电局,把带来的上访信的文字变成了电文,这才“来到了”宾馆。
地区官员捧著老农倾诉真情的电报,潸然泪下,颤着声说:“我离他们远了,太远了……”
我们看到、听到的高级领导机关下去的人,都被壹级级壹层层的下级干部前呼后拥,按事先定好的“视察”地点、事先布置好的人员去了解访问,能有多少真实情况?
我们想到了毛泽东。战争年代的毛泽东是那样地运筹帷幄,决战千里,胸中自有百万雄兵,纵横捭阉,战无不胜,但解放后怎么会提出壹个“壹九八O年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号召呢?现在,回头再看,这个号召已显得十分可笑。究其原因,除去经济建设的经验不足而外,这种决心多半来自对当时中国农业,甚至包括对当时中国工业的真实状况产生了错误的估计,它背离了社会实际,留下的,就只能是壹位伟人的壹桩憾事。
我们也注意到,中国政府在上个世纪末,曾做出过两项承诺:壹项是“要让淮河水在二OOO年变清”;壹项是“不将贫困带给下壹个世纪”。
为使淮河水如期变清,中国政府拿出了大禹治水的精神,壮士断臂的勇气,在壹九九六年七月壹日凌晨之前,毅然关闭了淮河沿岸上千家小造纸厂,并在最后期限的日子里,打响了壹场声势浩大的“零点行动”。
为消灭贫困,基本解决农村中八千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中国政府从壹九九四年到二OOO年的七年时间里,集中了人力、物力、财力,动员起社会各界力量,还为此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并向全世界宣告:“二OOO年,消除贫困的目标壹定能够实现。”
但是,奇迹和成功,掩盖不了依然存在着的事实,这就是,淮河的水并未因为壹个旧世纪的结束便从根本上改观,淮河的现状,依然让我们为之忧虑;同样,我们也没有把贫穷堵截在新世纪的门坎之外,它现在仍困扰著壹些地区的农民兄弟。
我们承诺的决心,无疑是对真实状况的严峻性及复杂性缺乏准确而可靠的估计。
这自然又使我们想到有关教委对灵璧县冯庙镇中学進行的壹次九年义务制教育的“达标”验收。在验收大员尚没到达冯庙之前,镇政府就已急令各村突击把失学在家多年的青少年,统统“动员”回校,并由在校学生替他们赶做了各门功课的作业簿,同时派人赶往百里之外的江苏省徐州市,采购来名烟名酒。验收大员们对验收的结果据说是十分满意的,但验收的队伍前脚离镇,可怜的失学青少年后脚就被“驱出”了学校。
假如我们对农村的教育状况都依凭冯庙这样满意的判断,并据此制定发展计划,岂不是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吗?
2 可敬的领导
温家宝对下面这种弄虚作假的现象,显然是有着十分清醒认识的。
可以说,温家宝是中央领导层近年来深入到安徽农村搞调研次数最多的壹位,同时,也是让陪同他的地方干部最头疼的壹位。为了解到农村和农民的真实情况,他常常不给地方官员留面子,想方设法冲破对他的“封锁”,使得刻意弄虚作假者不知所措。
壹九九六年五月,麦收之前,当时还是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的温家宝,到安徽检查扶贫工作。壹来,就约法三章,不搞迎送,不搞陪吃,下去时更不许前呼后拥,壹切轻车简从。
他的随行人员也是屈指可数,除秘书田学斌,警卫参谋张振海,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来壹位局长,还有就是农业部的壹位有关领导。
那次他们来了后,就同安徽省的有关领导分乘两辆普普通通的中巴车,直奔大别山革命老区。
在从金寨县通往霍山县的山道上,温家宝来了壹个突然袭击。他招呼司机说:“我要方便壹下。”司机当即把车停住。
车上的人都以为温家宝真是下去“方便”,谁知,他跳下车后,走得很快,沿着壹条小路就壹直往前走去了。
坐在另壹辆中巴车上的安徽省的领导,这才发现,前面有座不大的村庄,温家宝正向那村庄走过去,他们不免感到诧异。因为这显然是在事先安排要视察的计划之外。而且,看上去,还是壹处十分贫穷的地方。
大家赶忙下车,快步跟了上去。
温家宝见几个农民扛着树皮走过来,就迎上去问:“妳们这是干什么呀?”
壹个妇女见问话人面相慈善,话声和蔼言虽是干部打扮,却没有想到这会是中央下来的干部,因此答得就很随便:“现在青黄不接,山上没东西可卖,供销社正在收购树皮,听说造纸用,就削点树皮去卖,好买点口粮回来。”
温家宝转身又去打问壹位男青年,当得知对方是位民办教师,便仔细了解他的工资情况。民办教师发愁地说:“乡里壹个月只补助五十元,连吃粮的钱也不够。说是补助,也只是欠著,赶到要过年了才给,平时就连买粮的钱也没有。”
温家宝壹边认真听着,壹边点着头。
他在村子里各处仔仔细细地看了个遍,这才上车。到了霍山县城后,他随便用了壹下餐,就要求听县里汇报。
霍山县委书记不知道温家宝在来的路上已经没按“规定”下过车,依然像往常壹样地作著汇报,他甚至激动地说道:“这几年,我们霍山县有了很大的发展,既脱帽,又加冕,脱掉了贫困县的帽子,戴上了‘奔小康’的帽子。”接着就把全县的国民生产总值、粮食产量、财政收入和农民增收的各种数字,熟练地报了壹遍。他还准备把各种成绩的统计数字壹壹报来,温家宝却截住了他的话头,忽然问:“妳这个县这么好,可以按时发工资吗?”
县委书记回答得斩钉截铁:“我们不缺全县职工壹分钱!”
温家宝点到了他下车看过的那个村庄的名字。县委书记不禁壹楞,但他马上指出:“那是我们县最穷的壹个村。”
温家宝幽默地笑道:“妳最穷的壹个村,就被我看到了?”
县委书记这才知道遇上了麻烦,偷偷看了壹眼坐在旁边的省委领导,见省领导都在面无表情地望着他,不由急出了壹头汗。
温家宝严肃地说:“同志们,不是我们不相信妳们的数字,我更看重农民家里的生活是否真的提高。妳们都很年轻,我希望妳们,多到农民群众的家里看看,真正做好脱贫很不容易,何况有些脱贫了还会返贫呢。”
也就是在那壹次,温家宝要看龙河口水库淹没区农民的生活状况,舒城县却安排了壹个各方面都比较好的村子让他看。他壹眼就发现了问题,问:“这儿是淹没区吗?”
县委书记见瞒不过,只得照实说:“不算淹没区,只是边缘地带。”
“我要看淹没区,看最贫困的村子。”
舒城县委书记没有壹点思想准备,因为以往下来检查工作的中央领导或省领导,没谁提出过这样的要求。安排领导参观“形象工程”,视察“闪光点”,早已成了壹条程式化的不变的“规矩”。于是,这位县委书记搪塞道:“那儿路不通。”
“妳说的不通,是不是车子开不進去?”温家宝认真地问。
“是。”
“走路要走多远呢?”
县委书记想了想说:“十公里吧。”
温家宝壹听,朗声笑道:“不算远,那我们就走去。”说著,做了个挽裤角赶路的动作。
当时的省委书记卢荣景见温家宝决心已定,马上接过话:“快上车,开到哪儿不能开了,就下车走嘛!”
于是大家陆续上车。
不曾想,舒城县委书记说“路不通”,只是不希望温家宝看到穷得不像样子的地方,不过,他又是壹个实在人,见省委书记表了态同意去看,也就没再留点儿心眼,把自己曾说过路不通还须走上十公里的话忘得壹干二净,指挥着司机顺顺当当将车开進了壹个村子里。
省农经委的吴昭仁在和我们讲起这段插曲时,他的脸上露出了无地自容的神色。他说:“我当时壹听县委书记说:‘到了,下车吧!’脑袋嗡地响了壹下。心想,妳这个县委书记真要命,说过这村子车开不進去,妳至少也要停得远壹点,让大家走几步,哪能让车壹下進了村?这让陪同的省领导在中央领导跟前,脸往哪搁?这时就听走在我边上的王昭耀副省长说:‘地上有缝都能鉆進去……’搞得我们壹个个灰头土脸,硬著头皮走下车。”
那确实是个很穷的村子,房子不像房子,阴暗潮湿,因为农舍里太黑,大白天走進屋,半天看不见东西。其实,看见跟没看见都不重要,许多农户家徒四壁,半个村子跑下来,没看到谁家有壹件值钱的东西。
温家宝壹连看了几户农家,心情很是沈。
又壹次,温家宝到安徽检查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工作。在阜南县,县里安排是看小陈庄,这是壹个新建的村,两排楼房十分漂亮地拥路而立,中间的马路也修得很宽,看上去不仅富足,还透出几分气势。但是,温家宝下车后只看了壹眼,就拒绝進村去看。 ·
这弄得陪同的领导十分尴尬。
吴昭仁是多次陪同温家宝到安徽各地视察的,彼此已经很熟悉,他打破僵局走上去说道:“既然来了,進村看看吧!”
“不看,”温家宝不为所动,“要我看什么呢?无非就是几个有钱人,盖了几幢新楼房。”
县里领导忙解释:“还有个座谈会……人已到齐了。”
温家宝坚持说:“这个座谈会不参加。”
现场的气氛变得十分窘迫。
这时,走来了两个农民模样的人,温家宝于是上前打问:“搬到这儿来,妳们是自愿的吗?”
对方高声答道:“完全是自愿的。”温家宝若有所思地又问:“住这样的房子,花了多少钱哪?”“两万多。”温家宝朝村里望了望,空无壹人,就打量起走过来的这两个“农民”。显然他已从对方回话的口气中悟出了什么,指著其中的壹人问:“妳在村里具体干什么呀?”对方说:“支部书记。”温家宝幽默地笑了: “那我就问问妳,为什么要修这么宽的马路,占用这么多的耕地呢?”支部书记哑口无言。
重新回到阜阳市,市委将温家宝壹行安排在国际大酒店,温家宝壹听是“国际大酒店”,坚决不住,要求住進招待所。由于温家宝的坚持,最后下榻在作为市委招待所的“颍州宾馆”。晚饭后,.温家宝也不愿休息,他要求安排两个县委领导汇报有关工作。汇报时,太和县委书记取出了事先准备好的稿子,刚念了个开头,温家宝就示意对方停下来:“妳们不要念稿子好吗?”离开了稿子,这位县委书记竟不知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了,变得吞吞吐吐,十分狼狈。温家宝失望地摇了摇头,说道:“今天下午,我很生气,在阜南县的那个村子里,见不到壹个群众,不知道妳们想让我看什么?去年,我到河南省,壹个县委书记也叫我去看壹个这样的村子,见不到农民,村里的马路修得比妳们这儿看到的还宽,房子也比这还漂亮,我就问那个县委书记,这样好的村子在妳县占多少呀?他支支吾吾地说,百分之二十吧。我说,好,就是占到百分之二十,还有百分之八十的农村又是个什么样子呢?我更想知道妳们县那百分之八十农村的情况,妳带我去看看好吗?他马上说,路不通,不好去。我说,车子去不成,人总可以走進去吧,那麽多的农民可以走,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走呢,妳带路,我要進去看看!”
说到这,他顿了壹下,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陪同的安徽同志,当然听得出此番话的意思。借故路不通,不希望他看到自己管辖范围的落后面、贫困状况的,不止是河南省的那位县委书记,他在安徽舒城县就有过同样的遭遇。只给上面展示“政绩”,看“莺歌燕舞”,这种弄虚作假的现象,已经像瘟疫壹样在中国各地蔓延成灾。
那天晚上,温家宝谈了很多,谈得推心置腹:“阜阳地区我来过几次,通过前后对比,我看有很大发展,农民生活也有很大提高,当然离小康的要求、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壹个地区里面也还有很大的不平衡。可能有很好的村,但也有相当多的壹般村,还有很多贫困村。就壹个村子来讲,也很不平衡,有富裕户,有大量的壹般户,也有比较困难的户。我觉得我们的农民非常知足,就吃几碗白米饭,没什么菜,住的又是那个样子,但是对党,对政府,却没有什么怨言,非常朴实。我感到我们的农民,是非常有觉悟的,越是这样,我们的干部就应该越觉得自己身上的责任重。怎么帮助农民尽快地富起来,我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说:“事关农村的政策问题,我就想到安徽来听听大家的意见,因为这里有许多熟悉情况、又敢于发表意见的同志。我每次来都很有收获。我的好多政策上的想法,都是我随便下车了解到的。地方上准备的东西,和让看的地方,往往是壹些比较典型、比较成熟的闪光点,不是说这些地方不真实,但常常不具备普遍性。所以,我非常喜欢随便走走看看。我的调查研究很简单,就是开车随便進壹个村,有时要谈壹个小时,也可以跟农民谈壹天。最长的壹次是在铁岭,我坐在炕头上和农民谈心,从中知道了好多事情:土地关系、分配关系、干群关系。不坐下来深入地谈,就很难了解到。即使这样,我仍觉得自己对农村的了解恐怕至多只有十分之壹,大量的情况还是不了解的。我知道农村的情况并不都是好的,需要我们去看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所以我希望今天的座谈,能畅所欲言,有什么情况就讲什么情况。”
他是从天津市旧城区壹个普通的胡同里走
出来的,有着壹家五口居住在不足二十壹平米的经历,因此,“平民情结”壹直根植在他心中。他非常喜欢深入基层,在全国的两千多个县中,他居然跑了壹千八个多个县,这在中央壹级的领导中,恐怕是最多的。
那壹天,他动了感情地说道:“我们党的政策是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我还希望去看绝大多数群众;如果农村都这么好的话,还要我们这些人干什么呢?在北京郊区的房山,我看到过许多农民仍在看九英寸的黑白电视,难道妳们这里比北京郊区还好吗?共产党人壹定要关心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能只关心少数人!”他特别强调:“我再说壹遍,我是来搞调查研究的,不是来参观的,请妳们不要只让看‘闪光点’!”
坐在会场上的阜阳市委书记王怀中是个绝顶的聪明人,这壹听,马上离开会场,慌忙要人·给颍上县打招呼,原安排第二天去颍上参观“全球环境五百佳”的小张庄与八里河的计划被取消;并交待,从阜阳宾馆拉过去的那些高档餐具和借去的厨师,统统连夜撤回,不得有误!
3骗妳没商量
在安徽省南陵县,我们就采访到了朱镕基壹次被骗的经过。
当时,朱镕基刚刚出任国务院总理,他来皖考察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看看安徽的广大农村对他过去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执行的情况。他不止壹次地说过:“在农业问题上,在中央要对农业做出重大决策时,我往往会到安徽来调查研究的。”
那是壹九九八年五月下旬,朱镕基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王春正、国务院副秘书长马凯、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尹成杰的陪同下,来到了安徽。
这是朱镕基第五次来安徽。他高兴地伸出右手的手指,给安徽的同志细数五次来皖的情景:第壹次是壹九八七年,他还在国家经委工作的时候,到芜湖来参加壹个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会议;第二次是壹九九壹年安徽特大洪水后来看灾情;第三次是壹九九三年十二月中旬,粮食涨价时来安徽;第四次是壹九九七年六月底,粮价下跌,又到河南和安徽;这是第五次。他壹再表示:“我跟安徽有缘。”
然而,安徽欺骗朱总理却也是没商量的。
安徽的同志当然知道安徽的南陵县是朱镕基的祖籍地,所以,这次的考察就被安排在了皖南的南陵县。南陵是江城芜湖市辖下的壹个产粮大县。俗话说,“芜湖米市南陵粮仓”,芜湖是中国著名的“四大米市”之壹,“芜湖米市”的盛誉就是靠“南陵粮仓”支撑的。事实上,南陵不仅产粮,还盛产油、棉、茶、桑,自古便是富甲壹方的“鱼米之乡”。
南陵作为产粮大县绝非徒有虚名,但是,当得知朱镕基总理将前往南陵检查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情况时,南陵县和芜湖市的领导还是慌了手脚。因为,南陵的粮仓里确实又是无粮的。
国有粮仓无粮,说奇怪,其实并不奇怪。国家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让地方实在难以执行。中央定价,放开收购,出现亏损,却是由地方财政补贴。这几年粮食越来越不值钱,产粮大县干部职工的工资都发不出来,哪有钱往粮食上补贴呢?没有补贴,负责收购粮食的粮站,就只有变着花样压级压价,扣斤扣两,限收,或干脆拒收。所以,许多粮站宁愿让粮仓就这样空着。
现在朱镕基要来,无论南陵县,还是芜湖市,都不希望让他看到这里并没有执行国家的粮食政策;明知这种政策不大切合实际,却只想让总理看到他的祖籍之地政通人和、经济繁荣。于是只有造假。
当时,南陵县峨岭粮站,已经是壹家严重亏损的国有企业,除去其中的六号仓尚储有部分粮食外,其余号仓基本无粮。峨岭造假是从五月十八日这壹天就开始的,可以说,兴兵动师,声势浩大,突击调运的壹千零三十壹吨粮食,分别来自三里、烟墩、工山、陈桥等地。连驾驶员在内,前后二百余人参预了粮食的运输和進仓工作。五月十八日到二十壹日,这四天,峨岭粮站的职工们几乎没睡上壹个囫囵觉。粮站站长刘鸿第壹个晚上忙到凌晨两点,第二个晚上千到凌晨四点,接下去就又连干了两个通宵。在那令峨岭人难忘的四天四夜里,小镇上所有的饭店和茶馆,都挤满了轮番前来吃饭或喝茶的搬运工人;粮站内外汽车络绎不绝,闹得附近的居民彻夜不宁。
那时县里分管粮食工作的是胡锡萍副县长,考虑她是位女同志,难胜此任,就将主管教育工作的年轻副县长汤春和派到运粮第壹线。刘鸿站长在接受我们采访时,他说个头不高、长得胖胖的汤春和副县长,始终就在现场坐镇指挥。朱镕基到达的前壹天,芜湖市委副书记倪发科还领着省、市、县壹大帮人赶去验收。因为倪发科在南陵当过县委书记,南陵县的老百姓大都认得他,至于这场造假的最高策划者是谁,谁也说不清。
总理视察的这壹天,粮站的所有职工被告知不得進站。站长刘鸿被临时降为仓库管理员,峨岭粮站站长由三里中心站站长俞水华所取代。身降大任的俞水华,那几天比谁都忙,忙着背熟预先由上面写好的材料,背熟预先编好的各种数字,特别是中央有关粮食工作的政策规定,要求烂熟于心,以应对朱总理随时可能会提出的壹切问题。
于是壹切安排就绪,就这样,朱镕基壹行浑然不觉地走進了壹个诱人的骗局。
壹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时许,朱镕基不可能会想到,他与在场的人高兴地握手问候,被握手问候的居然没有壹个是这个粮站的职工;站长刘鸿此刻已被打发到壹个无法享受到总理握手问候的角落。
回答朱镕基提问的,是峨岭粮站的假站长俞水华。俞水华其实也不过是这场闹剧中的壹个活道具,他必须按照预先为他编写好的台词,在别人的导演下现场演戏。
这壹切,都被中央电视台录制在后来向国内外公开播放的新闻画面上。
朱镕基关切地问:“妳们敞开收购了吗?”这是他最放心不下的。由于农业上连续丰收,粮价不断下跌,各地粮站的收购不积极,再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手里的余粮,农民就会吃亏,同时还会挫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从而使得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增长就难以得到保证。
只见俞水华字正腔圆地回答:“敞开收购了!”
朱镕基十分满意地点着头问:“妳去年收了多少粮食?”俞水华满怀豪情地撒开了弥天大谎:“去年收购五千吨,而过去壹年都在壹千七百吨左右。”朱镕基又问:“妳这个粮站收壹个乡还是几个乡的粮食呀?”“壹个乡。”这时朱镕基若有所思地提出了壹串问题:“这个乡有多少亩田?亩产壹般是多少?总产量又有多少?”俞水华不假思索地答道:“全乡两千三百亩田,壹年产量壹万五千吨。”俞水华只知道按照准备好的材料背数字,却忽视了这些数字背后可能会出现的破绽。
果然,朱镕基反过来给俞水华算细账了:“妳虽然收了不少,但除去农民口粮和种子,妳还是没有完全收尽余粮嘛!这怎么叫‘敞开收购’呢?双季水稻难道亩产不到七百斤吗?妳得讲实话啊!”
俞水华是个机灵人,事先早已对各种可能会出现的情况都做了最充分的准备,这时明知露了马脚,却并不慌乱,反倒显得更加镇定,并且自自然然地摊开双手,为难地说:“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现有的粮库都用上了,已经爆满了!”
朱镕基环顾壹下四周的粮仓,微笑了。这时,俞水华恰到好处地作了壹个欢迎总理進仓视察的手势。朱镕基于是在俞水华的引导下,走進了三号粮仓。
望着堆码整齐的高高的粮垛,朱镕基忍不住要亲自登壹登粮堆的高处。因为粮堆的壹边非常陡峭,为安全起见,随行的两名保卫人员不得不慌忙跟上去,各自伸出壹只手从后面紧紧支撑著总理的后背。
登上粮堆最高处的朱镕基,看到由他制定的粮食政策不但被落到了实处,而且还完成得这么好,显然是出乎他意外的好,就十分开心地笑了。
当天,在芜湖市召开的座谈会上,他动情地说道:“在我担任副总理期间,我最重视的,就是农业;最关心的,就是粮食。可以说,我在农业上粮食上花的精力最多,超过金融方面。我担任总理之后,第壹次下来,考察的就是安徽的农业!”
他说,即使是城市,不管妳那个城市的工业化的比重有多大,最重要的还是农业。各级党政壹把手,最熟悉的应该是农业,应该了解民间的疾苦,特别是农民的疾苦。否则,妳怎么当书记,当市长?中国最多的群众是农民,国民经济的基础就是农业嘛!
他语重心长地谈到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认真地下来调研。他说,这样做,是因为中国是个这么大的国家,壹项政策执行起来会有壹个过程,实施以后,也要有壹个被实践检验、修改和完善的过程,而不是不相信地方的同志。他特别指出:“安徽是执行中央政策最坚决的地方之壹。”
朱镕基绝对想不到,他高度赞赏的“执行中央政策最坚决的地方”,不仅在执行中打了折扣,而且玩出了花花肠子。
在江南的壹场豪雨之后,我们在已经卸任了的刘鸿站长的家中,听他痛心疾首地给我们算著那次造假的损失。他说壹千多吨粮食不是个小数字叼,来回运输、清理卫生、拆包倒包、清仓垫仓、水电消耗、粮食损耗、各种招待花销,外加影响了壹季菜籽的收购,里里外外,就是十多万元呀,对已经严重亏损的峨岭粮站更是雪上加霜。他这算的还只是经济账。
望着新华社记者于杰拍下的现场照片,望着照片上壹向严肃的朱镕基总理,在听取“假站长”汇报“工作”时满意而又兴奋的神情,我们感到了壹种难言的悲哀。在最痛恨做假账的朱镕基总理面前竟敢这样造假,还有什么真实的东西能够让人相信呢?这种骗局,不但玷污了朱镕基四处奔波的求实求真之心,更亵渎了他对九亿中国农民由衷的关爱关切之情。
壹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总理,无法得到真实可靠的民意社情,又怎么能够保证中央出台的政策万无壹失呢?更不要说弄虚作假将对调研工作产生的可怕的误导,这种危害是谁也无法估量的!
我们注意到,朱镕基的安徽之行,直接坚定了他继续实行粮食国家统购统销的决心。事实上,在结束安徽的这次调查研究回京之后;只有十多天时间,他就以总理的名义签发了壹道国务院令,发布了《粮食收购条例》。他将粮食收购政策,由过去的《通知》,上升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刚性的《条例》。而这期间,全国已有七个省六十多个县正在進行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农村税费改革,《条例》的正式实施,使得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不得不中途夭折。
当然,这是后话。
可以说,朱镕基签发这项国务院令之前,专程前往安徽考察,就是要看壹看过去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被实践检验”过后,还需要不需要“修改和完善”,为此,他还特地向安徽的同志作了专门的解释:“不是不相信地方的同志。”遗憾的是,朱镕基出任总理后的第壹次重要的调研工作,得到的就不是真实的社情民意,无论是总理,还是《粮食收购条例》,都丧失了壹次至关重要的“修改和完善”的机会。
4 火爆三个月
壹个偶然的机会,我们还了解到发生在小岗村“火爆三个月”的故事。面对这样壹个近乎荒诞的故事,我们感到的,已经不仅是悲哀,而是震惊!
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现在恐怕没有谁不知道了,因为它率先在全国农村中实行“大包干”,被社会各界认为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举世瞩目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源地;十八户农民冒死按手印分田到户的决心,更是激荡过千千万万个中国人。
说到农村改革的发源地,这儿就得多说几句。
公正地说,壹九七八年中国农村最早搞起“包产到户”改革的,是在离安徽省城合肥市不远的肥西县山南区。那壹年的九月十五日晚上八时,山南公社黄花大队的二十壹名共产党员开了壹个惊动省委、事关亿万农民命运的支部大会。主持会议的是山南区委书记汤茂林,人称“汤大胆”,大会形成的决议就是包产到户。这比凤阳县小岗村出现的那个后来轰动中国、震惊世界的“秘密契约”早了两个多月。汤茂林主持召开的那次特殊的支部大会仅仅五天之后,包产到户在山南区就势如破竹,风靡了壹千零七十三个像小岗那样的生产队,发展到了十万多人!
当然,肥西县山南区也还不是包产到户最早的地方。比它更早的,是和风阳县同属壹个滁县地区的来安县十二里半公社。这公社的名字看上去有点怪,因它离县城是十二里半而得名。大胆支持十二里半公社“包产到户”的,是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 ’
然而,历史有时就是这样捉弄人,又是这样充满了戏剧性。今天众所周知,中国农村改革的源头成了凤阳县小岗村,而肥西县山南区和来安县十二里半公社却鲜为人知。究其原因,并不复杂,这就是,党的十壹届三中全会虽是划时代的里程碑,但在那种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壹次再伟大的全会也不可能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所有问题全部解决,根深蒂固年久日深的“左”的思潮的阴影,不可能不继续影响着新颁布的党的政策,因此,就是标志着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已经到来的在十壹届三中全会,会上“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农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也还明确指出:“不准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而肥西县和来安县搞的就是“包产到户”,就是“分田单干”,正是和十壹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相悖,于是就应了壹句俗话:“出头的椽子先烂。”当时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成了全国集中批判的靶子,火车、汽车经过来安附近时,车身上都被贴上了斗大标语:“坚决抵制安徽的单干风”。由于王业美成了众矢之的,万里主持工作的安徽省委自然不便再作宣传。肥西县山南区虽然曾是万里暗中支持的改革试点,但县委个别人竟也慑于当时的形势,不敢再坚持,自己下了个文件把分到户的田地再次收回,结果,功亏壹篑。相比之下,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就更聪明,他不说小岗村是在搞“包产到户”,而是说包干到组,组里再悄悄地分到户。凤阳县的这种做法得到了滁县地委的支持,地委书记是有着丰富政治经验的王郁昭,他不仅亲自参预,还和地委政研室主任陆子修壹道亲赴凤阳,最后决定将小岗村的做法称为“大包干”,这就在策略上高了壹招,而且总结得也好:“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既避开了“包产到户”这个字眼,又把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都形象而生动地体现了出来。这种上上下下各方面都能接受的小岗村的经验壹经宣传,自然风靡全国。再说,凤阳县还是安徽省最穷的地方,历史上又出过朱元璋,再加上有那麽壹个凄凉悲怆的凤阳民谣:“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好地方,自从出了个朱皇帝,十年就有九年荒。大户人家卖骡马,小户人家卖儿郎;奴家没有卖儿郎,身背花鼓走四方。”穷则思变,要干,要革命,因此,穷到这个分上的凤阳县小岗村敢于率先改革也就顺理成章,并且显得十分的典型。
问题是,小岗村到了后来,越宣传,故事越多,也变得越传奇,先是有了十八户农民按红手印的故事,接着就有了存放在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号为"GB54563”的那张“秘密契约”。
我们走访过许多当事人,似乎都对那件“珍贵的藏品”提出过质疑,说“藏品”的纸张那麽平展,几无皱折,何以被农民密藏这么久而如此光鲜?说秘密会议在谁家召开,契约又由谁执笔,这些重要的细节至今亦无定论;甚至连参加秘密会议的是十八户还是二十户也有不同说法,而博物馆的“藏晶”上写着的二十个人的名字,“严宏昌”就出现了两次,出席会议的竟又成了十九人。 。
二OO壹年六月十四日上午,我们在访问陆子修时,陆子修也作了否定回答:“小岗村按手印是假的,这我能不知道吗?”他使用的是设问方式,结论却是不容置疑的。他当时曾是这个地委政研室主任,以后又担任了这个地区的地委书记,他的判断应该是可信的。
可是,不管怎么说,我们却觉得,那张“秘密契约”是真是假,现在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小岗村的大包干当时确实是顶着天大的压力,冒着坐牢杀头的风险做出的严峻的选择。
他们对中国改革事业的贡献是功不可没的。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农村连续多年的粮食大丰收,这是与推广他们的经验分不开的。
小岗村被称为改革的“源头”是当之无愧的。
发生在小岗村的,那确实是壹次了不起的革命,甚至可以说,它的深刻性比壹九四九年那次解放也毫不逊色,因为这次解放的对手不是敌人,而是自己!
从壹九七八年开始,小岗人因为获得了承包土地上的生产自主权,粮食连年大丰收,这以后至少有五年时间,小岗都是属于比较富裕的生产队。壹九八O年新年刚过,万里专程来到小岗,他挨家挨户地看,看到小岗村家家户户都有粮食吃,有衣服穿,心里特别高兴,说妳们终于可以把讨米箩、要饭棍,甩到海里去了!他对当年带头大包干的严俊昌说道:“中国几千万共产党员不敢干的事,妳们干了,因为妳们头上没有乌纱帽。只要敢想敢干,没有干不成的事。中国农民的温饱问题,解放三十年了都没有得到解决,妳们却冒着风险自己解决了!”
后来,随着国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了城市,靠种田打粮过日子的小岗人,就壹下变得雄风不再。尽管家家户户都有粮食吃,都有衣服穿,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改革开放快二十年了,也就壹直停留在了“温饱”二字上,盖不起楼房,修不起马路,用不起电话,吃不上自来水,没有壹所学校,没有壹家企业,甚至,没有壹处称得上卫生的厕所,作为引发了中国壹场伟大变革的发轫之地,竟也建不起壹个起码可以供人参观的展览室。
中国改革开放最大的这个“闪光点”,这么多年却无人刻意为它“打磨”;各地都在大搞“形象工程”,而足可以大大提升安徽形象的这壹“小岗工程”,安徽省、地、县三级党委政府,均无人问津。这事看上去似乎有点儿怪,很是让人不得要领。
当然,话说回来,小岗村二十年“江山依旧,旧貌犹存”,类似的情况,在中国广大农村中,同样有着壹定的代表性。且不说西部欠发达地区,就是沿海城市,周边先富起来的也只是有限的壹部分,绝大多数农村其实并不比小岗好到哪里去。从这壹点上来看,认真解剖壹下二十年“江山依旧”的小岗村,对认识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肯定会有着“经典”意义。
不过,就在小岗村实行大包干临近二十周年的日子,突然有消息传来,说它有了壹个崭新的变化。变化之大,就连小岗人也感到像是做了壹场梦,确实又不是梦,恰恰验证了当下壹句时兴的话:梦想成真。
变化是从这壹年的六月开始的。
六月中旬,省委壹位领导亲率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新闻出版局等省厅局的负责人来到小岗。
当时,小岗人并不清楚这么多领导的到来,会给小岗带来什么样的实际好处。因为这么多年来小岗参观、访问、视察、指导工作的领导太多,他们来这儿转转、看看、问问,来来往往,小岗人也就没把它当回事。
可是,这壹回大不壹样。壹场改天换地的工程很快在小岗村拉开了序幕。
首先赶到的,是凤阳县教委主任徐彪,他给小岗带来了福音:壹所可容师生壹百六十人,从壹年级到五年级壹条龙五个班的小岗村小学,六月动工,八月竣工,确保九月壹日正式开学的工程开始了。
接下来,省建设厅、省水利厅和省卫生厅联手要为小岗建造壹座水塔,说干就干,并于七月底完工,让小岗人破天荒地像城里人壹样吃上了自来水。据说,原约定由三部门平摊的五十万元资金,只有建设厅的十万元到了位,水利厅和卫生厅的承诺却都打了水漂,那四十万元工程款的缺口,最后只好由风阳县水务局垫付。
紧接着,由凤阳县建委统筹,县委、县政府六部门联合出资,为小岗村家家户户住房的墙面,壹点不拉地刷上壹遍涂料,涂料壹上墙,整个村子就好像摇身壹变,光鲜了许多;为提高文明的程度,又为壹家壹户建造了卫生厕所;“大包干”的展览馆,也随后平地而起了;村支部的办公室,也因为装修美化而“土枪换炮” 了。这当儿,县建设局还按照省厅的要求,设计出了四十套村民住宅的规划。工程扫尾之后,总共用资二十三万元原是由本县宣传部、计生委、卫生局、供销社、人武部和县建委大家伙壹道“擡石头”,谁知五家变了卦,建委赖不掉,咬著牙垫付了其中的二十壹万两千三百三十二元,余下的壹万七千多元就不愿再出,害得施工单位多次上门讨债,直到我们采访结束,此项“狗头账”尚未扯清。
要说,还是风阳县电信局雷厉风行,接到任务,立马就替小岗村家家户户装上了程控电话,而且事情办得漂亮,明说收费,实际并没让小岗人掏多少腰包,电信局是用贷款解决的,从银行贷了壹百万元,至于将来连本带利这钱谁还,自然成了糊涂账。
有壹点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之前,小岗人虽然修不起路,但并不说明小岗村就没有壹条像样的路。再早,江苏省张家港市长江村曾投资壹百二十万,无偿地为小岗铺了壹条取名叫“友宜路”的水泥路。只是美中不足,四公里路段的两边光秃秃的,不好看,现在凤阳县林业局的队伍开進了小岗,虽然正值五黄六月,酷热难当,他们却自有办法,不但自筹资金从百里之外的凤台县林场买来八百三十棵蜀桧,每棵都在两米高以上,而且搞起了科学试验,将起运的蜀桧都在根部包上营养土,趁夜抢运,当天入土,还专门雇用了两位懂业务的工人,吃住在小岗村,精心浇水、培土、看护。高温植树,棵棵成活,为了这桩奇迹,凤阳县林业局的技术员由此撰写出的论文,后来还荣获了安徽省科技進步奖。
以上各项工程总投入两百七十万零壹千四百元,无偿的人力以及各家自备的材料,当然不在其中,那是无法统计的。这壹项又壹项工程,变戏法儿似的出现在小岗人的眼里,对他们而言,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直到了壹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二日,江泽民总书记来到了小岗村,小岗人这才恍然大悟。
为什么我们的生活中偏偏总是发生这壹类让人哭笑不得的故事呢?
有人说,小岗村的这种变化跟南陵县弄虚作假原本两回事。小岗村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壹面红旗,接受壹点支持和惠顾,算不上过分,而且也是受之而无愧的。
有人说,小岗村对整个中国的改革都有着历史功绩,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做壹些力所能及的解囊相助,是理所当然的,无可非议的。
有人说,为迎接“大包干”二十周年,迎接江总书记视察,对小岗村面貌進行壹次筹划和必要投入,没什么不对,不过是例行必办的公事。
可是,小岗人似乎对这种“改天换地?的事情并不领情。水塔建成送水时,修水塔的工人老大哥想喝口水,小岗村却有人站出来制止,说,那不行,拿啤酒来换!修路植树要用土,对不住,要动小岗土,每平板车要付十元钱,少壹文也不成,这比在风阳县城用土贵上壹倍!好像这些工程与小岗村毫无关系。 ·
当然,这只是个别小岗人干出的不体面事,但饮水者不壹定思源,却让贴钱帮扶小岗的人伤了壹回脑筋。这恐怕是对帮扶者只帮物不扶志的壹种报应吧。
小岗人显然还感到委屈,他们说:妳早不帮,晚不帮,单拣江总书记要来看望小岗了,小岗村的小学校就开办了,墙也带彩,路也变平,“大包干”的展览馆也冒出来了,两排冲天的蜀桧也平地而起了,家家户户电话也通了,厕所也变了,也都喝上自来水了。除非傻子看不出来,小岗村由“温饱”壹下成“小康”,显然不是变给小岗人看的。
最初听到小岗村的这段故事,我们确实感到过震惊。静下来壹想,这事发生在安徽,但类似的故事即便出在别的省市自治区,又有多少人会感到大惊小怪呢。我们的干部为什么敢于乐此不疲,倒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我们甚至这样想:假如,小岗村没有这个“火爆三个月”的故事,江泽民在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看到的就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江山依旧”的小岗村,说不定会使总书记对中国的“三农”问题有着更多更深刻的思考,那样,必将会给九亿中国农民带来更多更实惠的好处,给中国农业和中国农村带来更加令人鼓舞的明天。
事实是,没有假如。总书记和我们看到的,都是壹个已经基本达到“小康”的小岗村。
农民的出路
1税费改革第壹人
公元壹九八九年,建国四十周年之际,安徽电视台录制了壹部名叫《土地·人·乐园》的电视专题片,片中有这样壹段解说词:
“大包干的实行,使农业摆脱了令人焦虑的困境,但也把农业置于这样壹个十字路口上:土地承包后向哪里去,如何再進壹步发展生产力?”
这部荣获了全国电视文艺专题片节目展播壹等奖的片子提出了问题,却并没有道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时实行大包干已经十多年了,安徽的农村确实处在了壹个新的十字路口,整个中国的农村无疑也都处在这样壹个十字路口上!
人们期待着中国农村出现第二次飞跃,中国农民渴望再壹次笑起来。可是,农村中不断加深的各种矛盾和出现的新问题,让人焦虑不安:农村第二步改革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其实,就在那部电视片播放的壹年之前,就在安徽,在与安徽电视台近在咫尺的省政府办公厅的调研室里,已经有人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人就是高级农艺师,后来被誉为“中国税费改革第壹人”的何开荫。
这是壹个有着坎坷经历的男人。他长得有些特别,很瘦,清臒的脸上,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有着壹只高耸的鼻子,和壹双仿佛每时每刻都陷入在思考中的眼睛。这是壹个爱较真,敢说实话,又爱关心国家大事的知识分子;因为这种特殊的性格,壹九五七年,还是北京农业大学的学生,他就被打成了“右派”,发配到了北大荒壹个几近蛮荒的青年农场,在那里壹呆就是二十年。后来,右派改正了,四十三岁的何开荫终于回到了安徽省天长县的家乡。本来,他完全可以过安稳的日子,但是随之而来的中国农村的伟大改革又壹次点燃了他的激情,加上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是他的老领导,又比较爱关心国家大事,喜欢思考社会热点问题,当王业美全国第壹个拍板在来安县搞起“包产到户”时,他就紧随王业美,走到了农村改革的第壹线;以后又追随积极支持风阳县小岗村搞起“大包干”的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冒死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的“大包干”在全国赢得成功,王郁昭作为那场改革的功臣,出任了安徽省省长,随后也就把他调進了省政府办公厅。壹个农业科研技术干部,跑到行政机关能干什么呢?打那他就开始了宏观农业政策的研究工作。
说来也巧。壹九八八年十月,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民日报社等几个部门,发起了壹次“中国农村十年改革理论研讨会”。这时,王郁昭已出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中心副主任,由他所在部门牵头搞起的这样壹次理论研讨会,自然忘不了他十分欣赏的老部下何开荫。王郁昭让他的秘书崔传义专门把论文征集函,直接给何开荫寄了过去。
何开荫收到征稿函,感到十分兴奋。于是他紧张地行动起来。他找到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室的金進和朱文根,还有在农科院作物研究所工作的妻子顾咸信,四个人壹道,進行了壹番深人的调查研究。
也就是从那壹年的春天开始,中国出现了汹涌澎湃的“民工潮”。“民工潮”的出现,使何开荫敏感地意识到,种田已经人不敷出,农民的收入增加趋缓,出现了负增长,而农民的负担却与日俱增,新的矛盾不断产生,又缺少必要的改革措施,各种各样的矛盾越积越多,已经严重地阻碍著中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还因为大包干十年到期了,农民担心耕地不再是自己的,那种世世代代生死相依的土地情结没有了,纷纷涌向城市去寻找新的生活出路;且不说出现了土地的大面积抛荒,留在农村中的,因为多是老人、妇女和小孩,造成粮食的大减产,农村工作更是徘徊不前。
何开荫想,要找准中国农村第二步改革的突破口,首先就必须闹清出现的这些新的矛盾。
到底有哪些新矛盾呢?综合四人调查研究的结果,何开荫认为大致可以归纳为:
壹、承包耕地所有权、使用权与产权的矛盾;
二、农产品价格与价值相背离的矛盾;
三、城乡二元结构与经济壹体化的矛盾;
四、小生产与大市场,粮食的买难与卖难交替循环的矛盾;
五、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与负担不断加重的六、封闭的社区结构与大开放大流通的矛
七、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矛盾;
八、相对贫穷与共同富裕的矛盾;
九、生产力水平低下与科学技术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
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不同步的矛盾。
当然,还可以梳理出壹些别的矛盾并列举出它们的具体内容。不过他认为,归根到底,还是计划经济旧体制向市场经济新体制转轨时期难以避免的磨擦与碰撞所引发出的必然现象。
要解决以上矛盾,就必须拿出各项相应的改革措施。
当时,由于小岗村大包干精神的影响,安徽省学术界的思想还是相当活跃的。何开荫在下面调研时发现,各级党委政府中都出现了壹批想干事、能干事又敢干事的领导干部,他们已经针对农村中出现的各种新矛盾,分别進行了不同内容的改革尝试。
那段时间,何开荫变得异常地亢奋。在认真分析了其他几位同志下去调查研究的情况以后,何开荫觉得,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就是土地的永久承包,给农民壹个长期的使用权;其次就是必须改革农业税费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负担。
当他把自己深思熟虑的这壹切变成文字之后,壹篇很有见地的论文便已经完成。他把它定名为:《农村第二步改革的出路何在?),然后寄往北京。
因为这篇文章,何开荫开始踏上了农村第二次改革的研究之路,尽管这条路上布满了荆棘和泥泞,但他却壹直没有回头。
何开荫撰写的这篇论文引起了中央政研工作高层官员的重视,还在那次征稿活动中被评为优秀论文。但是,他没有想到,不久,壹些极“左”思想的再度擡头,有壹股否定农业大包干的思潮正在各地涌动,发现这壹点,他感到吃惊不小。他正费尽心机地研究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呢,有人竟连第壹次改革的成果也要壹笔抹煞!
何开荫心重如铅。他想,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十亿人口,就有八亿农民,农业的状况如何,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历来事关重大,团结和依靠广大农民应当是我们党的政策的出发点,但长期以来,我们已经欠农民太多;尽管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涉及到中国深层的政治经济体制问题,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指望毕其功于壹役,可是,重新审视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经到了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地步!
壹种报效祖国献身农业的欲望使得他热血奔涌。
于是他坐了下来,旗帜鲜明地写了篇针对否定“大包干”思潮的文章:《建议实行耕地永久承包,给农民长期使用权》。
他建议:“我们宜及时采取壹个大的动作,这就是对耕地的所有制進行壹次改革,将土地壹律收归国家所有。国土国有,理所应当。同时把耕地的所有权(田底权)与使用权(田面权)彻底分离,实行永久承包制,即在现有承包地的基础上签订契约,长期承包给农民耕种,并对零散土地進行适当的串换调整,使每户的承包地集中连片。而且,使用权可以继承,也允许转让,但转让决不是出卖,只是在土地管理部门鉴证下收回该地块的农田基建投资和相应的承包权益。如果耕地依然归集体所有,让农民上缴各种农业税,就有违法理;由于耕地是国家的,农民向国家承包耕地,那麽,农民向国家纳粮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他认为农业税征实的具体办法应该是:“以近三年到五年的年均耕地亩产计征,收百分之十的公粮直到本世纪末不变,增产也不增税,以刺激农民增产的积极性,以后每十年签订壹次契约合同。考虑到农村干部的补贴工资和各项提留极不规范,农民普遍反感,叫喊负担过重,我们不妨把农村各项提留负担与公粮合并在壹起征收,加征百分之五,也就是征收耕地亩产的百分之十五,壹并作为公粮和提留,原有的农业税金和各项提留负担就都没有了,乡村干部补贴工资和各项提留,由公粮的三分之壹按定购价款返还乡财政统壹使用。从此以后,任何人无权再向农民摊派或征收壹分钱,这样,农民的权益就有了法律保障,获得了相当于法人的地位。”
他认为,走好这两步棋,全盘即活。这样做,非但激活了农村经济,农民不堪重负的局面也将得到根本遏制。
他提出“农业税征实”的税费改革方案,是作了大量调查研究的。他甚至花了大量时间,认真研究了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三次税费改革。
唐代推行的“两税法”可以说是首开中国费改税的先河。“两税法”把混乱繁杂的税种归并为户税和地税两种。收费全部改为正税,壹同并入两税之中。集中了征收时间,壹年分夏、秋两次,这样就改变了 “科敛之名凡数百”以及老百姓“旬输月送无休息”的状况,中央统壹控制了税费征收大权,又明文规定官吏不得在“两税外加敛壹钱”,否则,同样要以贪赃枉法论罪。
明代的“壹条鞭法”是继唐代“两税法”后又壹次较大的税费改革。它是把徭役、田赋和各种杂费并为田赋壹种,以田亩为对象,壹次征收,征课的田赋壹律折合成银两交纳,而且,不再由地方的“里长”、“粮长”办理征收管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后解缴国库;并同时下令不得再征他费,允许农民照章纳税并拒纳所列税目以外的杂派。这种“壹条鞭法”化繁为简,税费合壹,有效地限制了地方政府越权收费和地方官吏巧取豪夺的腐败行为,稳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中央财政的收入。
清初雍正皇帝采纳了“火耗归公”的税费改革,将暗取改为明收,各省统壹了税率和征收数额,由省统壹征取,州、县代收,提解布政司库,地方官僚不得另外私派;原来由地方坐收坐支的火耗银,改为统壹上缴国库,然后再由中央F拨壹部分银两作为地方官吏的养廉银和地方行政开支的“补助”,同时实行查核和督察,严厉肃贪,打击地方官吏任意摊派的行为。“火耗归公”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非但使壹向归地方支配的耗羨收入也牢牢控制在中央财政手中,整饬了吏治,减轻了老百姓负担,而且使得国家库存银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加到六千多万两。
纵观中国几千年历史,农民种地交皇粮都是天经地义的事。解放后,中国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耕地无偿地分给农民耕种,但“皇粮”也还是要缴的。建国之后相当长的时间,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公粮实物税。
何开荫认为,恢复农业实物税国家可以用无偿征收的公粮供应城镇居民的平价口粮,卸掉财政补贴的沈重包袱,同时彻底开放粮食市场,让农民从发展商品粮生产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他把自己设想的这种具体办法,简化为壹句话:统壹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
这样,他就把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同第壹步改革作了有机地联系,使用了同壹句话。他甚至把第二步改革也称作“第二次大包干”。他认为,这恰恰是对当年“大包干”的進壹步完善和发展。
为進壹步说明他的这种设想的可行性,何开荫还算了几笔账。
“以安徽为例。安徽全省年产粮食约五百亿斤,按总产量的百分之十五收取地租,可无偿得到租粮七十五亿斤,而现在每年的定购任务为七十壹亿斤,加议转平部分同样为七十五亿斤;如按耕地面积计征,全省六千五百万亩耕地,除去贫困地区暂时核免田赋外,至少可有五千万亩耕地收取地租,全省平均每亩收壹百五十斤 (南北不同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可有差别),则五千万亩耕地同样可收地租粮七十五亿斤,保证了正常的需要。这样做,不但可使省财政卸去每年粮食补贴十二三个亿的沈重包袱,而且以无偿取得的田赋粮按现在的平价供应非农人口,多少还可以取得壹点收入,壹来壹去,对国家的好处就大了。”
“再从全国来看。全国每年粮食总产量约八千亿斤,按总产的百分之十五收取田赋粮国家可得公粮壹千二百亿斤;若按田亩计征,全国十六亿亩耕地,去掉贫困地区的四亿亩暂不计征,还有十二亿亩耕地,平均每亩收壹百斤公粮(各省各地区自当有别),同样可收公粮壹千二百亿斤。而目前国家每年定购不过壹千亿斤,还不容易收上来。如实行租赁制度,国家每年就能掌握壹千二百亿斤粮食,并且都是无偿获得的,用它去供应全国非农人口,总比现在的壹千亿斤宽裕得多。”
何开荫算罢了安徽省和全国的大账,回头又替农民算了几笔细账。
“那麽,农民向国家交纳无偿实物田赋粮是否会减少了收入呢?结论是正好相反。以安徽省人均产粮最多、定购任务最重的天长县为例,天长县农民人均耕地壹点九三亩,产粮两千五百斤,人均定购任务六百壹十斤,按提价后每斤稻谷两角两分两厘钱计算,就可得壹百三十五元四角二分;假如每亩向国家无偿交纳地租粮二百斤,人均应无偿交粮三百八十六斤,则原先定购的六百壹十斤中余下两百二十四斤可以卖议价,按目前集市贸易价每斤五角五分计算(市场价高时曾达每斤七角),就可卖得壹百二十三元两角,比原先的定购价款少收十二元两角两分,可是,人均两千斤粮食中,去掉这六百壹十斤,每个农民手里还有壹千八百九十斤,至少尚可拿出壹千斤卖议价,得款五百五十元;若按规定,余粮必须以每斤三角五分的限价卖给粮食部门,只能得三百五十元,农民余粮卖议价可多收入二百元,补足定购部分少得的十二元两角两分,每个农村人口可从议价粮中净增收益壹百八十七元七角八分。这就是说,取消粮食定购,彻底放开粮食市场和价格,天长县每个农村人口向国家无偿交纳田赋粮后,多余的粮食自由進入市场,农民得到的好处很大。”
当然,天长县产粮多,是个突出的典型,对其他县农民是否也合算呢?
何开荫便又以定远县为例,算了壹下细账,即便像定远县这样落后地区,也是能够多收入三千五百万元的。
这些,还是明账,是明摆着的,也都是可以用数字计算出来的。他指出,特别是实行了“什壹税”法,不再向农民额外收取别的任何税费,又明确了耕地的长期使用权,农民自然会提高种粮的积极性,舍得增加投入,進而去努力提高土地的生产率与商品率,农民打的粮食愈多,就得益愈大。
至于实行税费改革和耕地永久承包制的优越性,何开荫壹下子就归纳出十二条。诸如:“国家收回了耕地所有权,使用权长期归承包农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再滥占耕地,如果再有人征用耕地,除经过批准外,还必须解决该地块承包户的生活出路,同时每年要交纳相当于该地块应交公粮款的耕地占用税,这样,就能有效地控制耕地的减少;农民自己占地建房或养鱼挖塘,烧窑建厂,每年照样要交纳规定的公粮数量,这样,农民也自会十分珍惜耕地。”诸如:“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任何人无权再向农民征收壹分钱,就能有效地刹住乱摊派乱收费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乡村干部不再伸手向农民要钱,工资补贴及提留等壹应费用由公粮中返还乡政府,干部的任务就只是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只服务,作贡献,不向农民伸手索取,自然会极大地改善于群关系,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
当然,这种改革牵涉面广,必然会触动壹些部门的利益,何开荫在文章最后又写道:“这就需要国务院出面進行协调,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并且,“建议国家先在壹省或数省选择不同类型的县作为试点,進行探索。”
文章写好以后,何开荫决定仍然把它寄给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因为,那儿是中央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最高研究部门,况且,兼任这两个部门要职的王郁昭,是他最熟悉的老领导。
他先给北京打了壹个电话。
不打则已,这壹打,他差不多吃了壹惊。原来,壹九八九年以后,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就已被撤销;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也降格为农业部的壹个下属部门。就是说,属于党中央、国务院这样高规格、高层次的农村政策与农村发展的研究机构已经不复存在!
王郁昭还在电话里告诉他:北京有人正组织文章,准备对他上次应征获奖的那篇论文進行批判呢。
何开荫更是吃惊不小。
这次的文章,不仅把上次那篇论文的有些观点作了更充分地阐述与论证,其设想之大胆无疑也走得更远了。既然有人已经要组织批判那篇论文,这个文章还能再寄吗?
如果要寄,又该寄到哪里呢?
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没有了,直属国务院的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也放到了农业部,可他这篇文章涉及到的那许多设想又岂能是农业部就可以解决的?
何开荫壹时犯了难。
2 進了壹回中南海
何开荫思来想去,最后下了壹个决心:直接進谏中央。
最后他把这篇新写的文章再次定名为《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交给了新华社安徽分社的记者沈祖润。他认为,这种文章交给这样的新闻机构比较合适。
果然,新华社很快就出了“内参”,《人民日报》还为此编发了专门的“副页”,接着,国务院研究室壹九九O年二月十七日以壹期《决策参考》的篇幅,将他文章中的观点和论证,作了最详细的综述。并醒目地写道:
“何开荫同志认为,如果实行这个办法,定能使农业走出多年徘徊的困境,但这是壹个较大的动作,当前形势要求稳定,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他要求向国务院领导同志反映,取得支持。如能选取壹个县试点,相信必能与‘大包干’壹样得到群众的肯定和欢迎,至少是在粮食产区可以不推自广。”
在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转发“内参”与“副页”,国务院研究室编发《决策参考》的同时,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学涛也将何开荫的这篇文章刊发在他们办的《政务内参》上。转发给中央决策层的那些内参,省里不壹定就能看到,但刊发在本省《政务内参》上的这个《设想》,还是引起了安徽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的重视。省委书记卢荣景作了批示,建议有关部门的同志论证壹下;省委副书记孟富林明确指出“何开荫同志写的这篇文章很好”,也提出请省农经委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壹次。常务副省长邵明、分管农业工作的副省长汪涉云,都希望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在小范围试点。主管工业的龙念副省长更是旗帜鲜明,在看到《设想》文章的壹周时间,就先后作出两次批示,充分肯定:“这是壹项重要的建议”;明确表态:“我赞成在个别地区试试。”
总之,省委、省政府不少领导都是十分重视的。遗憾的是,当时的形势正如国务院研究室编发的《决策参考》上所说:“这是壹个较大的动作,当前的形势要求稳定,谁也不敢轻举妄动。”由安徽省农委牵头的专家论证会虽然召开了,会上,论证更多的并不是何开荫的那些改革设想对深化农村改革是否有实际意义,而是它与当时正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着的“治理整顿”工作是合拍还是相悖。
结论是显而易见的:在治理整顿期间,还谈论什么“深化改革”呢!
于是,省农委以组织名义,向省委写了壹份论证报告,报告认为,何开荫同志关于深化农村
改革的那些设想并不符合现行的政策法规。
由于论证会的否定,省委主要领导再没出面过问。其他想问的省领导也就不便再问。何开
荫呕心沥血的研究成果,就这样被束之高阁,不了了之。
何开荫感到壹种报国无门的无奈。
壹九九壹年元月,何开荫论述“科学技术是 第壹生产力”的文章荣获了国家科委征文二等奖,進京领奖期间,他被意外地邀请前往国务院研究室汇报工作。这消息使得他兴奋不已。
那壹天,是壹九九壹年二月二日。他平生第壹次走進了神圣而又神秘的中南海,来到紧靠紫光阁的工字楼。接待他的是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组组长余国耀。
何开荫汇报了進壹步完善和发展农业“大包干”的设想及具体思路,从建议实行耕地的长期承包责任制,到建议实行农业税费统筹的改革,到建议取消粮食的国家定购和粮食价格的双轨制、全面彻底地放开农产品的市场和价格,直谈到建立健全以科技为支柱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区域规模的农村商品经济,还谈到進行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坚冰。
谈到这些近年来他壹直在潜心研究的课题,何开荫就有说不完的话。
余国耀认真地听着。当何开荫谈到他终于把自己多年的思考写成《关于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壹文时,余国耀告诉他,李鹏总理也在《决策参考》上看到了这篇文章,并对文章的观点很赞赏,李鹏总理还在同研究室农村组座谈时提到了何开荫有关“什壹”税的建议,说道:“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是强调农民对国家做贡献尽义务,数量不变,保证壹千亿斤。有人建议下步改为征实,实行什壹税,将来产量到了壹万亿斤,按百分之十征实就是壹千亿斤。中国自古就有什壹税。专家们提出建议采取这种办法,以固定农民与国家的关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究竟采取何种办法,要从长计议。”
何开荫听说自己的建议引起了总理的重视与赞赏,真是备受鼓舞。就很想更多地了解壹下上边对他文章的各种反应,这时,余国耀谈出了请他来当面汇报的初衷。
余国耀说:“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把这个思路变成壹个可操作的方案。对于总理‘要从长计议’的话,我的理解是,因为当前仍处于治理整顿期间,不宜采取大动作;而且对这个思路也还存在着壹些不同看法。因此,我建议,妳可以作進壹步的深入调查,详细论证,拿出壹个可操作的措施方案来,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先搞试点。最好在壹个县范围内试点,或者先搞壹个乡镇也行。如果试点成功,下边的文章就好做了。”
余国耀的话说得何开荫格外的振奋。只是考虑到自己壹个人跑到中南海,接下这么大个任务,似乎名不正言不顺,就问:“能不能请总理签壹个文字意见,这样我回去好有个交待。”
“不合适。”余国耀解释说,“如果领导签字后,那就变成中央的意图了,不仅妳们安徽可以搞,别的地方同样可以搞,都搞就会出乱子。用妳的思路,定妳的方案,搞妳的试点,效果会好壹些;别人没有这个思路和设想,如果只是靠照葫芦画瓢,就不壹定会搞好。”
何开荫想想,也有壹定的道理。他很理解地点了点头,说,“我明白。”
余国耀又鼓励道:“农业‘大包干’就是妳们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先搞起来的,壹个小岗村试点成功,很快就风行全国。从这壹点看,只要符合国家和广大农民的利益,哪怕只是壹个村试出的好办法,也是可以不推自广的。”
谈到大包干,何开荫自然就有说不完的话。他壹直就认为中国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只能是对大包干的壹种完善和发展。想到社会上正在刮起的这股企图否认大包干的“左”倾思潮,他坦率地向余国耀谈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改革有如逆水行舟,不進则退,而改革是没有退路的,退回去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余国耀很赞同何开荫的看法。在农村改革的话题上,两人有着很多共识。因此,在中南海工字楼的那间办公室里,在首都壹年中最寒冷的日子,壹个身居要职,壹个不过是地方上的高级农艺师,两人却十分投缘地谈了两个多小时,谈得十分兴奋。
临了,余国耀握著何开荫的手,又有力地抖了抖说:“希望安徽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再带壹次好头!”
何开荫点罢头,就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看得出,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组长余国耀约他汇报工作,提出那些想法,并不是余国耀的个人行为;而他何开荫,却完完全全只代表自己,至少,当时他是无法代表壹个“安徽”的,就连壹个乡壹个村也代表不了。
但是,正是余国耀临了提出的希望,使得何开荫暗自下了决心,他准备通过自己的努力,将这种希望变成现实。
他相信,安徽在中国农村的第壹步改革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第二步改革的历史,也壹定会从安徽的大地上写起!壹九九壹年四月,经过又壹番深入的调查取证,何开荫拿出了壹个可以操作的实施方案:《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
他在这个《设想》中提出了深化农村改革的十项措施。
这已经是壹个综合性的改革方案。他认为当前农村中存在着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已经是错综复杂的,下壹步农村的改革必须是整体推進的。为此,他分别就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以及农村经营制度、融资制度、劳动力转移制度、科技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粮食购销制度的改革,制定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
当然,整体推進,不是要齐头并進,更不意味着眉毛胡子壹把抓。他明确指出,要将土地制度和税费制度的改革作为突破口。
这些改革措施,他设计得已经十分具体。比如,在稳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长期不变上,他建议给农民承包耕地三十到五十年的使用权,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可以有偿转让,可以作价抵押参与集体经营,部分地恢复土地的商品属性;比如,实行农业税费征收办法的改革,他认为应该是税费统筹,折实征收,交纳公粮,取消定购,壹定三年,不增不减,税人国家,费归乡村,严格收支,账目公开等等。
他的许多改革设想,大都写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并且朗朗上口。这多半与他长期的农村工作经验有关,深谙农民之道。
待书面的汇报材料壹打印出来,他就通过省委书记卢荣景的秘书刘学尧和余焰炉,省长傅锡寿的秘书方宁和翟庆党,首先送给了省委、省政府这两位主要领导。当然,他也及时分送给了有关的省委副书记和副省长。
壹晃,三四个月过去了。他送上去的那些报告,竟然壹直没有任何动静,这使得何开荫开始惴惴不安。
他想,这显然与省农委办上次的那份持有否定意见的“论证报告”有关。可是,他已经在报告上把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负责人约见他时的建议,和传达的李鹏总理的讲话,都作了说明呀!
何开荫如坠五里雾中。
这年七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给何开荫打来电话,邀请他去长春市参加壹个由《农民日报》社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国农村问题研讨会”。而且,就在这之前,《农民日报》已经把他有关深化农村改革的那些设想刊登在了《农村情况》上,并特地写了个“编者按”。
北京打来的这个电话,以及《农村情况》转发他的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那些设想,这都给苦闷不堪的何开荫,犹如打了壹支强心针。至少,可以说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已经在关注他的研究工作;《农民日报》作为农业部的机关报,也是支持他的《设想》的,他的种种设想由于《农民日报》的广泛散发,已经走向了全国。他当然希望有更多的农村政策的研究工作者参与進来,更希望能够通过参加在长春召开的这个研讨会,同来自全国各地的同行们壹道探讨中国的农村问题。
他是怀着激动的心情去找室主任的。因为兴奋,他甚至想不到去留意顶头上司的脸色,就把北京的电话通知作了汇报,希望得到支持。没想到,主任的态度很冷淡:“不同意去。”
“为什么?”何开荫大惑不解。因为,调研室,干的就是调查研究的工作,国务院发展中心能邀请本室的工作人员去参加这样壹个全国性的会议,作为室头儿,应该感到高兴,感到自豪才对。
然而主任没再回答,头也不擡地只顾忙自己的事儿。何开荫壹下傻了。
他忍无可忍地跑去找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永年。刘永年听说何开荫应邀将去参加壹个全国性的研讨会,态度十分明朗,高兴地说道:“应该去,这是安徽的荣誉嘛!”
有了刘永年副秘书长这句话,当天上午,何开荫就赶往车站,把去长春的火车票买到了手。谁知,下午壹上班,主任劈头就问何开荫:“妳买票了?”何开荫理直气壮地说:“我买了。”主任不容分说地把手伸到了何开荫面前,“把票给我。”何开荫反问道:“为什么要给妳?”“这会妳不能去!”何开荫说:“刘副秘书长已经批准我去!”调研室主任的口气很硬,“刘永年副秘书长?他还能有省里大?”何开荫壹个楞怔:“难道是省领导不同意我去?”
主任不再说话。但他依然不容置疑地向何开荫讨要车票。
但是,何开荫却对这件事将信将疑,他不相信,作为壹个省级领导,有那麽多重要的工作要做,竟会对这样壹件小事感兴趣。如果这真的是省长的意思,又说明什么呢?是因为省领导早先在马鞍山壹直从事冶金工作,对农业上的事情不熟悉,不重视?还是鉴于当前“治理整顿”的敏感形势,怕他这个政府部门的成员,到全国性的会议上给安徽招惹是非?回到家,何开荫壹直百思不解,连饭也吃不下。直到躺在床上,才猛地悟出,上次省政府办公厅编发有他那篇文章的《政务内参》出来以后,许多主管和不主管农业工作的副省长不是作了批示,就是表明了态度,惟独主要领导至今不置可否。
现在,有壹点是再清楚不过的,那就是长春会议不可能再去了。壹个政府办公厅的壹般调研员,要跟最高的行政长官过不去,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何开荫不得不放弃了这次长春会议。
3 两个县委扩大会
那段时间何开荫差不多是度日如年。
壹天,何开荫刚走進省政府的办公大楼,就被副省长龙念喊住了:“老何,妳来壹下。”
何开荫好生纳闷,龙副省长分管的是工业,他找我能有什么事?到了龙念的办公室,何开荫才知道,龙副省长对这件事很感兴趣。龙念在仔细地询问了何开荫的壹些改革设想后,果断地说:“老何啊,农业我不懂,但是我有扶贫任务;我的扶贫点在临泉县,妳的那些设想可以在我的扶贫点先搞试点。”
龙副省长是个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之人,他这样说,就算壹锤定了音。隔天壹大清早,他就把何开荫叫到政府大院,乘壹辆面包车,去了临泉。他们在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壹呆就是壹周。白天研究扶贫,作为高级农艺师的何开荫,便成了龙念的扶贫高参;晚上,龙念就把临泉县的粮食局长、税务局长、政府办公室的主任和体改委主任,壹壹喊来帮助何开荫算账,想搞出千个让各方面都能够满意的税费统筹的方案来。
在离开临泉县之前,龙副省长还和何开荫约定,等到了秋收时节,他将陪着他再来临泉,以启动税费改革的试点为契机,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同时推动扶贫工作的全面开展。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壹九九壹年夏秋之交壹场百年不遇的大水,使得他们的计划泡了汤。不少农村都被泡在洪水里,农民连饭都吃不上,还搞什么税费统筹呢?再说积极支持这项工作的县委书记陈业夫也被调走,热心这事的周县长在政府换届时又意外地被选掉。结果,空欢喜壹场。
当然,也有让何开荫舒心的事,心里的壹个疙瘩终于解开了:壹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了省里所以不准他去长春开会的原因。原来那期间有人在上头告发他“招摇撞骗”,为此省政府还派人跑到国务院去核实李鹏总理说没说过那些话,国务院研究室又是否约他去中南海汇报过工作。外调是背着他干的。当调查被证实确有此事时,出面调查的同志觉得干了件亏心事,回来就对何开荫掏了实话。
冬去春来,壹九九二年悄然而至,这年三四月间,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有如摧枯拉朽的春风,给华夏大地带来勃勃生机。
说得多么好啊!
“改革开放胆子要大壹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壹样。看准了,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没有壹点闯的精神,没有壹点‘冒’的精神,没有壹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壹条好路,走不出壹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
“在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中,不搞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
“要抓住机会,现在就是好机会。我担心失去机会,不抓呀,看到的机会就丢掉了,时间壹晃就过去了呀。”
读著小平同志激动人心的讲话,何开荫直感到热血奔涌。
随着小平南巡讲话,安徽省常务副省长邵明站了出来,他再次把何开荫的报告批给主管农业工作的汪涉云副省长:“涉云同志:何开荫同志这个建议,提了几年了,我也几次看过,思考过。现在中央提倡大胆地试,妳看我们是否选择壹个县,或者壹个乡進行试点,如果同意,我们再与省里领导通通气,找有关部门壹起研究。如何?”
邵明批示的第二天,汪渗云就跟着表态:“同意邵省长意见。”
这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壹村。
机会终于来了。
这期间,全国国土学研究会在安徽省的淮北召开,著名的农村经济专家杜润生来到会上;何开荫也应邀到会,并在会上发了言。因为开的是有关国土的会,何开荫会上谈的也只能是国土的问题,但他的心思却依然在农村的改革上,因此,他也把他的那篇《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带到了会上,并送给了杜润生。杜润生看了以后,大加赞赏。他对何开荫说:“老何哇,沿海我不敢说,我要另外去调查,但我可以断言,妳这个措施对中国的中西部广大的农村是实用的!”
杜老的高度评价,使何开荫深受鼓舞。
会议临结束时,阜阳地区常务副专员王怀中带着车赶到会上,要接杜老到阜阳去指导工作。王怀中所以专程来请杜润生去阜阳,壹是杜在担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时,曾主持起草过对中国的农村改革起到巨大作用的五个“中央壹号文件”,是党内农业问题的大专家;二是,杜老在淮海战役的时候,就曾在阜阳当过地委书记,他对那片土地有感情。壹九八七年国家决定有选择地开办壹批改革试验区时,由于老书记的力荐,阜阳有幸成了中国第壹个由国务院备案的农村改革试验区。既然杜老来到安徽,阜阳人民邀请当年的老书记、老专家去试验区指导工作,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杜润生是百忙之中见缝插针来参加这个国土会议的,来前就把回京的车票买好了,他对王怀中说:“我秋天可以来壹趟,现在请我不如叫妳们省里何开荫同志去。他是有办法的人,已经拿出了壹个很好的措施了。”
由于杜润生的推荐,何开荫就跟着王怀中同车到了曹操和华佗的家乡亳县。
当时,阜阳还没撤区建市,毫县也没改作亳州,更没从阜阳地区单独划出去,地区的几大班子领导就全集中在那儿开会。何开荫的到来,无疑为会议增添了改革的话题。地委书记王昭耀盛情地要何开荫为大家谈壹谈他对农村第二步改革的设想,被压抑了许久的何开荫,巴不得有这样壹个可以畅所欲言的地方,也就不谦虚,便把自己多年来深思熟虑的东西娓娓道来。
讲完之后,他提醒大家说:“这个方案涉及到目前不少禁区,能否真的搞起来,我自己也没有把握。”
几大班子成员随后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最后,王昭耀对何开荫说:“我们决定搞,妳来帮助我们壹起搞吧!”
何开荫终于听到自己的设想即将被实施,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但他依然不无忧虑:“这是有壹定风险的。”
王昭耀坦言道:“我们是经国家批准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允许搞壹些创新和突破。即便有风险,也是由我们地委担,由我王昭耀担,这个与妳没有关系。”
王昭耀的话说得很平静,却说得斩钉截铁。
何开荫听了壹把握住王昭耀的手,心里有壹阵阵热浪在奔涌。是呀,有王书记这句话,他已经无须再说什么了。
会后,王昭耀亲自陪着何开荫到下面去确定试点的地方。
他们首先到了颍上县。
由于当年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曾在这个地区進行过土地制度方面的改革试验,研究中心的杜鹰等人还专门深入到这儿前后呆了壹年多时间。何开荫认为深化农村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土地制度和税费制度的两项改革,既然土、地制度的改革已经在探索了,那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自然就是农业税费制度上的改革。因此他同王昭耀下来确定的将是税费改革的试点地。
颍上县为此召开了壹次县委扩大会,扩大会扩大到了县里的五大班子的所有成员。地委书记王昭耀虽然到会,但他特地说明,颍上县同意不同意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地委不搞包办代替,希望大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何开荫首先详细地介绍了有关情况,然后就是自由发言,会开得热火朝天。没有多大壹会儿,会场上便出现了阵线分明难以融合的局面:县委、县政府很想干,政协有点说不清,人大则持反对意见。支持者、反对者与折衷者都说得慷慨激昂,振振有词,思想最终也统壹不起来。县人大领导否定進行税费改革的试点,是有着充足的理由可以摆到桌面上的:“这样的方案明显是与现行政策法规不壹致的!”
何开荫认真地听着,越听,越觉得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高瞻远瞩,切中时弊,太深刻了,也太及时了。他终于从反对者和折衷者的理由中,找出壹句最典型的话,这就是:“别的地方没有这样干,要是我们干了,将来恐怕乡镇干部有意见。”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求稳怕乱,心安理得——这种“没有壹点闯的精神,没有壹点‘冒’的精神,没有壹股气呀、劲呀”,“像小脚女人壹样”的精神状态,已经成了当前深化农村改革最突出的思想障碍。当然,何开荫也还从反对者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看到了更隐蔽的原因。其实,怕来怕去,说穿了,就是怕实行了这种税费统筹的办法之后,乡村干部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随心所欲地从农民那里收钱了。而乡村干部,毫无疑问,也包括县里干部,他们的许多政绩都是靠达标呀、升级呀弄来的,不准乱收费,不准乱摊派,不准乱集资,那些“公益事业”所需要的钱款从哪里来呢?同意税费改革,从某些意义上说,就等于是断了自己的财路。
显而易见,实行改革,首先必须要有改革精神,敢于先“革”自己的“命”!
王昭耀看清了这个形势,他没有勉强。因为任何农业改革是否成功,首先有赖于农民能否了解、认同和支持,县级领导干部尚且如此,又怎么能指望他们去组织动员广大农民取得这项改革的成功呢!他对何开荫说:“我们再到涡阳县去看看。”
到了老子的故里涡阳,王昭耀把何开荫介绍给涡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因为地委有事需要他回去处理,就提前离开’了。走前,他诚恳地对何开荫说:“这事急不得。有壹点妳放心,我支持妳在阜阳地区搞税费改革。”
涡阳县也为此召开了壹次县委扩大会,或许因为没有王昭耀书记的在场,会开得比颍上县还要激烈。听说税费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农民自己的;任何部门和任何人都无权再向农民征收壹分钱。”会从壹开始就炸了锅。
会上出现的这种局面,竟然和颍上县的差不多,县委书记王保明是坚决支持的,他也主要是把这项税费制度的改革,看作是壹件重要的政治任务;县长汪炳瑜的态度非常坚决,他认为今天的农民确实太苦,负担太重,老何的这个方案能有效地刹住农村中“三乱”的不正之风。政协的意见较暧昧,人大却是坚决反对。
当争论各方相执不下时,县长汪炳瑜竟站了起来,把笔记本往桌上壹摔,说道:“所有风险我们县委县政府担著。这么多意见我们听到了,知道了,但我们还是要干!”说得与会者壹时语塞。
散会时,何开荫找到汪炳瑜,他很感激这位敢于拍板敢担责任的痛快县长,但他还是十分诚恳地劝说道:“妳们就要换届了,还是等壹等吧。不能因为干这件事,把妳的县长也选掉了,以后什么事就都干不成了。”
汪炳瑜想想,也是这么个理。虽说县里五大班子不能壹团和气,干工作总得有个原则,但在大家的认识还不壹致时,确实也不能操之过急。他苦笑道:“好吧,就先放壹放。”
离开涡阳时,何开荫不希望再去惊动县里的任何领导,他壹个人,拎着包,默默地向长途汽车站走去。两个县的县委扩大会开得如此热闹,他预感到,农村税费改革的道路势必将是漫长、曲折而又充满著艰难险阻的。
壹路上,他想了许多许多。几乎沮丧到了极点。他感到很累,也很狼狈,就这样,懵懵懂懂回到了合肥。
4冒出壹个新兴镇
世界真的是太大了,什么事儿都可能发生。
其实就在涡阳县的县委扩大会开得热闹非凡,以致不欢而散的时候,在这个县壹个名叫“新兴”的边远小镇上,却正在酝酿着注定会被写進共和国改革史的壹桩大事。
我们确实没有理由把今天乡村干部的素质想像得太差,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还是想把农村经济搞好的,正是出于这个强烈的愿望,新兴镇党委书记刘兴杰,镇长李培杰,才会对《农民日报》上壹篇极易被忽视的文章,发生了那麽大的兴趣,并当即热烈地展开了讨论。
这是壹篇署名为杨文良的《为农民松绑把粮食推向市场》的文章。他们对文章中提到的税费改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萌动了要试壹试“税费壹把抓,用钱再分家”的念头。
两人壹扯到征收税费,无不感到头皮发麻,脑袋发炸。眼看征收的任务年年在加大,这壹年,全镇就要完成农业税三十壹万元,农业特产税二十四万元,耕地占用税二点四万元,烤烟产品税八十壹点五万元,提留统筹款壹百六十二万元,再加上修路、治水的费用,总计就是三百二十万元,人均负担高出壹百元,亩均负担也在五十元以上。为完成以上征收任务,他们必须组织人员上门催缴,这些人员所需费用壹般达到征收总额的百分之十,有时甚至达到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这笔额外的花销又要加到农民头上。特别是烟税,上边年年派任务,镇里就只有分摊到农户,每亩摊到八十多元;但是农民花在地膜育苗、施肥、烤烟用煤、灌溉等生产性的投入上,每亩成本就将近二百元,壹年辛苦下来反倒要贴钱。农民怨声载道,镇村干部每年都要用十个月时间,在骂声中强迫种植,在骂声中催促收购,弄得镇村干部上下不是人。
刘兴杰刚过而立之年,年轻气盛,眼看这壹年又难以完成收费与收购的任务,深有感慨地.对李培杰说:
“国务院几番下令,农民负担不能超过上年纯收入的百分之五,结果呢,这个本用来限制乱收费的‘上线’标准,如今却成了加码收费的‘底线’。虚报浮夸风又这样盛行,农民人均收入明明只有壹千元,也得报到壹千五甚至两千元,最后就都按照这些虚夸数字的百分之五来征收,怎么得了!”
李培杰比刘兴杰的年龄大上许多,经历的事情自然也就比刘兴杰多,听年轻的书记这番议论,他就为当年的粮价算了壹笔账:
“国家粮食定购价与市场价的差别也太大,就说黄豆,国家收购只是三角八到四角钱壹斤,而市场上现在已经卖到了九角到壹块,农民对此极为不满。这办法总得变壹变!”
“是呀,如何设定壹个合理的办法,真正减轻农民的负担,”刘兴杰叹着气说,“收费收得叫农民明明白白,又能让乡村干部从壹年忙到头也完不成的征收任务中解放出来。”
刘兴杰自担任新兴镇的党委书记以来,壹直就在寻找壹个解决的办法。他发现为征税收费,镇村两级干部与农民之间的积怨已经太深,党群关系早变得严重恶化,他很想在这方面有些作为。
李培杰说:“咱不妨试试报上讲的这个办法。”
刘兴杰说:“我喊妳来也就是合计合计这件事。”
于是后来被人们称作“新兴二杰”的刘兴杰和李培杰,壹拍即合,两人坐下来,按照杨文良文章提供出的办法,進行了壹番认真的核算:新兴镇每月工资支出为七万元上下,全年就是八十五万多元;办公经费精打细算壹年得要二十万元;农业税壹般是定在五十万元;加上建设费四十万元,农田水利、植树造林所需的二十万元,以及“五保四扶”要的二十万元,杂七杂八扣除以后,全年全镇所需资金起码在二百六十万元左右。而全镇耕田面积是八万七千亩,细算下来,每亩壹年壹次性地上交三十元便能基本满足全镇的财政需求。
这样,“壹亩耕地壹次交清三—卜元,任何人不得再收费”的大胆设想就产生了!
这个办法群众能不能接受呢?刘兴杰和李培杰动员乡村干部去走村串户,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农民壹听壹次交清税费后,再没有人上门收钱纳粮,全都乐得拍巴掌。
新兴镇土生土长的镇党委书记刘兴杰,听罢分头下去征求农民意见的汇报之后,在镇党委和镇政府召开的联席会上,他同大家推心置腹地说:
“我就是农民的儿子,农村的许多事都亲身经历,亲眼目睹;我这是在家乡的土地上工作啊,如果干不出壹点实事,只知道收钱,父老乡亲是会骂娘的!”
主意已定,接下来,他们就想方设法地寻求上级领导的支持。这年十月初,刘兴杰和李培杰专程前往涡阳县城,他们是小心翼翼地向县委和县政府汇报工作的。
县委书记王保明、县长汪炳瑜,十分认真地听取了二人的汇报,特别是了解到他们已经广泛征求了农民的意见,镇党委和镇政府还开会形成了专门的决议,决心很大,感到十分高兴。他们不但明确表态可以试点,还把何开荫有关农业税费改革的具体方案作了介绍。
刘兴杰和李培杰听了,大为振奋。更让两人喜出望外的是,书记县长非但鼓励他们搞好这个试点,还当场敲定,县委、县政府决定于明年壹月三日就在他们新兴镇召开壹次现场会,为他们助威叫阵。
书记县长作出的这个非常的决定,使得刘兴杰和李培杰兴奋得有点儿“受宠若惊”。有了县领导的撑腰,“新兴二杰”底气更足了。
不过,这以后不久,二人先后听说了县委扩大会上发生的那场争论,以及汪炳瑜在会上摔笔记本的故事,隐隐感到这事真的干起来肯定不会这么简单,因为税费合并征收明显违背了当时的政策法规。县委扩大会尚且开得如此艰难,何况他们壹个小乡镇?二人不能不感到有些后怕。
但,怕归怕,该干还是要干。
“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刘兴杰说,“谁追查下来,反正我们还有小平同志的这句话!”
李培杰说:“我看这项改革对各部门都有利,惟独没有利的就是乡镇干部、村干部,因为他们再揩不到农民身上的‘油’了。既然有利于国家,有利于集体,又可以把农民负担降下来,就是个人受点委屈,甚至‘倒霉’,咱也认了!”
刘兴杰寻思著说:“为减少风险,我们是不是可以想出壹个更好的办法?”
后来,这个“更好的办法”,终于想出来了。他们干脆把税费改革的方案提交新兴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这样就可以争取到镇人大的参与和人民代表的支持。
壹九九二年十壹月二十三日,新兴镇人民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全镇壹百壹十名人大代表,那天除因事因病有两人请假外,其余的壹百零八人均如期到会。会上,李培杰代表镇政府作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土地承包税·(费)制度》的工作报告。经过代表们充分而认真的讨论,壹百零八位到会代表全都投了赞成票。
新兴镇的人民代表在审议通过大会的提案上,从来还没有如此齐心过。
可以说,靠壹个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如此重大的改革工作,这在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上还从来不曾有过!
会后,共和国的历史上,空前绝后的,由乡镇政府宣布改革的第壹张布告产生了。有着镇长李培杰亲自签名的这张布告,壹个早上就贴遍了新兴镇所有的村庄和集市,广而告之:“壹九九三年壹月壹日起,全镇将试行土地承包税(费)制度。”
布告内容如下:
壹、实行税费提留全额承包,农民只承担按照政策规定的义务工,不在(原文如此,应为不“再”,笔者注)承担任何费用,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民摊派或增加提留款;
二、全镇八点九万亩土地,每亩承包费全年上交三十元(午秋各半),实行税费提留壹次到位,农民按照国家规定交售的粮食,谁出售,谁得款;
三、镇财政所直接与农民签订协议书,在收款期间,自然村、行政村干部负责落实,同时要求全镇干部、国家职工、教师、党团员带头交款
这是壹张绝无仅有的布告,它虽然是以壹个基层政府的名义张贴的,却是最朴实地表明了亿万中国农民渴望摆脱历史的重负、勇敢地走向市场的决心。其中许多内容,对于今天中国的广大农村无疑具有理想化的典型意义。它理所当然要和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壹切重大事件壹样被我们所铭记!
新兴镇闹起了税费改革,这消息,像壹道骤然亮起的闪电,划过淮北平原这片空寂的原野,惊动了整个涡阳县的乡村干部和农民。干部们都被征收税费弄得焦头烂额,农民更是被“三乱”搞怕了,听说新兴镇试验起“壹次清”的“费改税”,干部群众全打心里欢迎。壹时间,去新兴镇参观取经看热闹瞧新鲜的人,滔滔似水,络绎不绝。
大家都生活得很累,都被说得清和说不清的各种束缚绑得太久,太紧,渴望得到解脱,寻找壹种变化,现在,新兴镇带了头,闯出了壹条新路,其他乡镇自然也都跃跃欲试。闻风而动的,首先是丹城乡,他们几乎是前脚和后脚似地,仿照新兴镇的办法,召开了全乡人民代表大会,并在会上审议通过了同样的税费改革方案。马店乡也不甘落后,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各项筹备。 .
每年的元旦,淮北还是天寒地冻的冰雪世界,肆虐的西北风几尽卷走了大平原上的壹切生机,然而,壹九九三年元旦,涡阳县,以及涡阳周边的蒙城、利辛、太和、濉溪和亳县,却都是在热谈新兴镇税费改革的话题中度过的。
新的壹年的第三天,涡阳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以及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云集新兴镇,如期召开了四大班子的联席会议。按照县委书记王保明、县长汪炳瑜事先的计划,是要通过这样壹次现场会,把新兴镇的改革作为典型示范推广到全县去。
会议安排刘兴杰代表新兴镇首先讲话,他也是作了认真准备的,并满怀豪情地汇报了他们为减轻农民负担進行的“土地承包税(费)制度”改革的做法与心得。几乎所有与会者都是在全身心地聆听着,整个会议处在壹种亢奋的气氛之中。然而就在这时,却出现了连县委书记、县长都感到意外的情况,县人大主任突然提出了异议,并严肃提出:新兴镇的改革方案虽然合理,却绝不合法!
人大主任的语气是毋庸置疑的,冷静的措词透出坚定不移的否决态度和毫不动摇的原则立场。深谙政界仕途的人,壹听便知大有背景。
没谁不清楚,这次的联席会议是县委书记和县长二人倡导的,为’了张扬新兴镇的改革精神和推广他们的改革方案,书记县长可以说是用心良苦、“赤膊上阵” 了。同样,没谁不知道,敢在全县几大班子以及所有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面前公开这种与书记和县长相悖相左的意见,不是有省人大至少也要有地区人大在背后支持。
这使得差不多的与会者都感到始料不及。
这对新兴镇的改革,对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联席会议,无不是壹记当头棒喝!
正因为大家都明白人大主任的意见丝毫不掺杂个人的恩怨,即便是在这样的场合表明相反的看法,不仅合理合法,名正言顺,而且是在行使人大依法享有的权力,是在维护国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因此,不再需要人大主任点明,谁都知道:大张旗鼓地宣扬非法的决策,对于壹个县委、县政府来说意味着什么?
会场上,顿时呈现出壹片令人窒息的宁静。 ;
整个会议原先笼罩着的那种亢奋的氛围,就在突然出现的这种寂静之中迅速地消失了,消失得甚至找不出壹点儿痕迹。
会议的宗旨也就在转瞬之间发生了变化。
无论县委书记王保明还是县长汪炳瑜,在这种情势之下,都不便再说什么。
既然作为国家法律监督者的县人大主任指出方案的非法,县委书记和县长又变得如此缄默,人们思考的方向便自然而然地很快从改革的思路上跳了出来,接下去的发言就开始变得模棱两可起来。
现场会最后总结的情景,许多出席了那次会议的人至今印象深刻,尽管县委书记内心是向着新兴镇的改革的,但话已不再是那样旗帜鲜明,甚至说出了如果实在不行再回头也来得及的话。
总之,现场会过后,所有支持的领导就变得不再那麽理直气壮了。
新兴镇的税费改革陷入了巨大的困惑。
是呀,这样的改革还能再干吗?
刘兴杰和李培杰犹豫过,但是,他们不甘就此罢休。镇里的党政班子经过认真磋商,决定不改初衷,硬著头皮也要把税费改革继续下去!
刘兴杰和李培杰认准了壹个理:这种改革对农民有好处;壹个农村基层干部不为农民谋福利,就是最大的失职!
他们当然知道组织原则的重要,也知道“试行土地承包税(费)制度”是有悖于现行政策法规的,这些,他们全知道;不过他们更清楚,江泽民总书记壹再强调要大家“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邓小平的南巡讲话,无疑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待邓小平南巡讲话是口是心非,还是不折不扣地照办,这显然是高举不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执行不执行江总书记重要指示,有没有党性的壹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证券”、“股市”,壹直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邓小平却语重心长地指出:“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射秽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并说,“看对了,搞壹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甚至说,“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壹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
读著邓小平这些气吞山河的讲话,刘兴杰和李培杰不仅感到亲切,感到心灵的震撼,更感受到壹种大彻大悟。
他们按照既定的计划,把税费改革的《试行细则》和税费合并后的《收缴结算办法》发到了全镇每壹户农民的手上,并按规定挨家挨户签订了协议。
于是新兴镇义无反顾地将中国税费改革的序幕拉开了!
曾经准备和新兴镇壹同進行改革的马店乡,终因党委书记见势头不妙,主动缩手;而同样是由基层人大开会通过了改革方案的丹城乡,却受到新兴镇的鼓舞,依然决定与新兴镇壹起坚持干下去。
然而,好景不长。三月壹日,县人大法工委与县财政局突然兴师动众地派员下到新兴镇检查工作;三月三日,镇党委书记刘兴杰被调离。
有人说,调走刘兴杰,那是对新兴镇税费改革的“釜底抽薪”;也有人说,让刘兴杰出任副县级的城关镇镇长,李培杰接替刘兴杰当了新兴镇书记,那是县委、县政府对他们的重用。但是,不管怎么说,税费改革正处在十分艰难的起步阶段,刘兴杰的调离对新兴镇来说毕竟是种损失。
因为镇长李培杰出任了党委书记,副镇长龚保杰就当上了镇长。龚保杰也是个税费改革的坚定派,因为他的名字里也有个“杰”字,后来人们便把“新兴二杰”改称为“新兴三杰”。
新兴镇的改革并没因此而中止,倒是由于改革的得民心,顺民意,很快便迅猛发展,势如破竹。
可是到了四月二十七日,形势就陡然急转直下。这壹天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壹项决定:撤销新兴镇和丹城乡人大通过的实行税费改革的决议。
面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丹城乡顶不住了,退缩了。李培杰也面临着痛苦的抉择。接到正式下达的决定时,人们发现,他把自己壹个人关在办公室里,呆呆地望着墙壁寻思了壹个上午。
第二天,李培杰去了趟县城,他专程拜访了县人大主任。
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从主任那儿得到哪怕只是壹点儿松动的口风。但是这种企望最后还是破灭了。得到的回答是丝毫没有回旋余地的:“不要再搞了,这是非法的!”
但他依然不甘心,又跑到县委,提出继续改革的请求。县委书记王保明当然知道,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那个决定,是受到上面支持的,到了这壹步,他显然也不便再明确表态,于是就说:“再干,就撤了妳!”说完这壹句,又意味深长地补了壹句:“撤了妳,也还是可以重新启用的嘛!”
李培杰自然心领神会。
在回新兴镇的壹路上,李培杰的心情十分复杂,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真理有时会在少数人手里”的那样壹种悲壮。
他想:如果有悖现行政策和法规的事都不加分析地壹概反对,都要坚决制止,壹概扼杀,那麽,中国的农村还会有凤阳县小岗村“大包干”的经验吗?小岗人不是敢为天下先,没有不怕坐牢杀头的勇气去闯去“冒”,又怎么可能会有今天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呢?
他想,这镇党委书记又算个几品官呢?追查下来,大不了掉顶乌纱帽,只要能为老百姓干好壹件他们称心如意的事,就是发配回家重新种田也值!
李培杰于是横下了壹条心,要把“这条道儿走到黑”!
这以后,无论大会小会,只要上边询问,李培杰都声称没再改革,干的还是原先的壹套。他抱定是要“瞒天过海”、“我行我素”了。
由于新兴镇同农民签订的协议规定,每亩耕地交足三十元钱之后,就不再承担除政策规定的义务工以外的其他义务,农民种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不少农户主动干起了高效农业,仅药材和涡阳的特产苔干,就都壹下扩大到壹万亩,分别比上年增加了两倍和九倍;池藕也扩大到五千亩,比上年增加到五倍以上。因为大家舍得投入,用心种地了,老天又帮了忙,午季出现了少有的大丰收。结果,这壹年午季税费的征收,壹没用民兵,二没动民警,更没有乡村干部上门牵猪扒粮,全镇仅用了十天时间,就顺顺当当完成了任务。这是多年来不曾见过的。
因为有着改革《试行细则》的约束,乱伸手的现象,在新兴镇得到了遏制,全镇农民人均负担和亩均负担,都比改革前的壹九九二年同期分别减少了百分之三十七和百分之二十点六。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
最出乎李培杰意外的是,试行土地承包的“税费合壹”之后,土地的合理流转“浮出水面”,土地开始向种田能人手里转移。李培杰派人去摸底,发现全镇自发转包土地的就多达壹百多户,其中壹户转入土地六十多亩,壹茬优良大豆的纯收入便是两万多元。还因为不要组织人员上门催款逼粮了,许多编制就不需保留了,仅此壹项,全镇精简分流的村组干部就是三百多人,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
尽管李培杰和龚保杰,对外守口如瓶,只字不提“改革”二字,但这壹切是瞒不过县政府信息科的。科长王伟认为,新兴镇税费改革出现的这些新变化,他有责任向省里反馈。这壹天,王伟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写成了壹份几百字的材料,简明扼要地报到省政府信息处。
新华社安徽分社壹位记者得到了王伟提供的材料,觉得很有新闻价值,就把它编成了壹份内参,在《半月谈》内部版上予以发表。谁知,这只有豆腐干大小的壹则消息,却激怒了涡阳县人大的壹些领导同志,了解到是王伟透露出去的信息,便找到王伟问罪:“妳怎么能把这样的信息报上去呢?”他们认为这消息为涡阳县捅了“漏子”,给涡阳人民的脸上抹了黑!
在县政府召开的征收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会上,李培杰发现不少人竟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就估计改革的风声可能传开了。为不给县委、县政府领导招惹麻烦,在轮到他汇报时,干脆撒了壹个弥天大谎。他说:“新兴镇完全是在遵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没有再实行原先税费改革的办法。”他说得煞有介事。他不得不学会认真地说假话。
李培杰壹旦尝到了改革的甜头,就下定决心要把这场改革坚持下去,同时又不得不把违心的弥天大谎继续编织下去。党性和良知,其实壹点不矛盾,本来应该是壹件事情,但为新兴镇的“土地税(费)制度改革”,李培杰,也包括龚保杰,每天差不多就都生活在“组织纪律性”与良知的痛苦抉择中….
5 墙内开花墙外香
何开荫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设想,在颍上和涡阳两个县委扩大会上遭挫之后,并未就此罢休,回到省城合肥后,他壹直寻找著其他的支持者。就在那段时间,濒临长江的著名的中国铜都铜陵市,市长汪洋在全市掀起了壹场声势浩大的寻找差距自揭家丑的解放思想大讨论,那场大讨论在全国都产生了不小的反响。何开荫突发奇想:何不把自己的改革方案寄给汪洋看看?他这么想,马上也就付诸了行动,给锐意改革的年轻市长写了壹封信,同时把有关材料壹并附上。
汪洋看了何开荫的信和材料,觉得很不错,就把它批给了铜陵县,要求县里研究壹下实施的可行性。当时铜陵县委书记陈松林虽然正在省委党校学习,但听说了这件事,当即就明确表示支持;在家主持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长唐世定,热情更高,接到汪洋市长的批示后,马上给何开荫写信,邀请他亲赴铜陵。
何开荫于是满怀喜悦地匆匆南下。
他没想到自己的壹封信这么快就起了作用,然而,同样没有想到的是,在铜陵县的几大班子的会议上,当他把税费统筹的详细设想作了介绍之后,会上出现的情景,便和在颍上和涡阳见到的壹样,支持者理直气壮,反对者也言之凿凿情绪激昂,各不相让。
这使得主持会议的唐世定县长十分为难。
唐世定最后为何开荫送行时,壹再表示:他是十分希望在铜陵县進行农村税费统筹的试验的,但税费的改革事关重大,没有省领导的明确支持,下面的各种意见是很难统壹起来的。再说政府换届在即,如果有省委、省政府的明确态度,也好保持试点的连续性。
何开荫又壹次失望地回到合肥,他的心情很难平静下来。因为,这时候,他突然收到了河北省委研究室给他的来函,几乎是同时,还十分意外地又收到河北省委书记的秘书邢录珍写来的壹封信。分别告知,他的深化农村改革的那些设想已引起河北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认为他“所提的思路和办法,不单适合河北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对于全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有壹定意义。”
读著这些来自燕赵大地的信息,何开荫万千感慨。他在深受鼓舞的同时,却也深感悲哀与无奈。
“莫非这事也验证了‘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古训?”
他念念不忘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余国耀的期待:农业大包干是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率先搞起来的,更希望安徽能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再带壹次好头!
虽然他的设想眼看在安徽成了奢望,先后在淮北和江南的三个县碰了壁,但是他还是再次提笔给自己供职的省政府领导写了壹封信,信中,他恳切地希望“省领导明确表示支持,以利统壹认识”。
不久,省政府副秘书长陈者香、主管农业副省长汪涉云和常务副省长邵明,就先后在何开荫的信上作了十分肯定的批示。特别是邵明的批示,何开荫见到后非常感动:“何开荫同志这个建议,提了多年了,我也多次看过,思考过。现在中央提倡大胆地试,是否选择壹个县,或者壹个乡進行试点,如果同意我们再与省里领导通通气,找有关部门壹起研究,如何?”
因为邵明的态度如此坚决,何开荫于是就满怀信心地等待着他“再与省里领导通通气”。可是,壹天天过去,直到这年年底,他的报告如泥牛人海,这事再也没有音信。眼看壹年又过去了,送走元旦,春节就又临近了,望着大家都在热热闹闹喜气洋洋地忙着添置年货,何开荫却打心里感到壹种倦乏和惆怅,丝毫没有壹点儿过年的心情。
他是个做事过于顶真的人,自从拿出农业深化改革的壹些设想,到现在,已经五个年头了,可他的那些设想还只能是设想,依然只是在纸上谈兵。他多么渴望能有个试点,好让自己梦想成真啊!
听着街上的孩子们不时点燃的喜庆的鞭炮声,他在想,“天下大得很呢,能被外省采纳也好啊!”
何开荫终于对在安徽能办成这桩事失去了耐心,他开始把目光投向了外省。尽管这使得他多少有些感到沮丧。
他想,既然河北省会是那样的重视并准备动手,他有理由相信,中国的绝大多数省区都会对他的这些改革措施感兴趣。
他壹下就想到了邻省省长李长春。
这首先因为河南省和安徽省壹样都是农业大省,农业大省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也都是农民的负担。当然,他所以会想到李长春,还因为李长春的名字,对他,对许多中国人来说,早已是如雷贯耳了。李长春在当沈阳市长、辽宁省长期间,敢闯敢冒敢动真格搞改革的故事,已为世人所知晓;沈阳防爆器材厂在全国率先宣布破产,就是他大含细入最精彩的壹笔。
何开荫像给自己十分熟悉又十分信赖的壹位领导汇报工作壹样,他给李长春写了壹封信。他把自己农村改革设想的来龙去脉;具体的改革方案;以及国务院研究室为此专门编发了壹期《决策参考》已送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领导并引起李鹏总理的重视等等情况,都作了说明。同时,他还随信附了最近写出的《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的文章。
信发出之后,何开荫并没抱多大希望。他知道,壹省之长,日理万机,需要操心的事太多,况且,自己与他素昧平生,冒昧去信,李省长会不会见到信都是未知数。只是作了这壹番倾诉之后,何开荫倒像了却了壹桩心事,信壹寄出,他顿时感到浑身上下轻松了不少。
李长春对他的信予以高度重视,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很快还给他来了壹封热情洋溢的公函。
看了公函,何开荫才知道,他的这封信刚刚发出,李长春已不是省长,而是出任河南省委书记了。来函写道:
“妳给李长春书记的来信及材料已收到。李长春书记、李成玉副省长分别作了批示,责成我们研究妳的意见并与妳联系。我们认为,妳在《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壹文中,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对進壹步深化农村改革有壹定的意义和作用。希望今后继续把妳研究的新成果、新见解寄给我们,以便相互交流、探讨。”
随函,他们还寄来了李长春、李成玉批示的复印件。从批件上可以知道,河南省委已决定“农业税实行征实”,并确定先在商丘地区试点。
三月二十日,接到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邮来的来函;四月十四日,就又收到李成玉副省长代表河南省人民政府向何开荫表示衷心谢意的来信。
看到自己辛勤的耕耘终于有了收获,何开荫感到十分欣慰。
然而与此相比,让何开荫备感失望的是,在这以后长达壹年之久的漫长的时间里,他给安徽省政府的报告,却再也没有等到什么消息。
当然,这期间,安徽也有让他感到高兴的消息传来。那就是,他渴盼已久的土地制度的改革露出了可喜的端倪: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作出的壹项决定,将农民承包耕地的使用权延长三十年不变,而且允许有偿转让、作价抵押,或是作为股份参加集体经营。
解决土地的永久承包,给农民壹个长期的使用权,这是何开荫五年前就极力呼吁过的。新的决定壹传达,阜阳地委和行署,就在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杜鹰等人的具体指导下,率先進行了大胆的探索。他们在全地区范围内重新丈量耕地,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现有农村实际人口,本着“强化所有权、明确发包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的原则,热火朝天地進行了新壹轮的耕地承包分配,实行承包地生不增、死不减,可以继承,也可以由农民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人股。这样壹改,就使得转让土地的农户得以安心外出务工经商,也有利于种田的能手从中扩大经营规模,于是许多农业科技人员和乡镇企业便纷纷租赁土地从事起专业生产。此举不但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更大大促進了中国今后农村的分工分业。
尽管这同何开荫上书中央的《建议实行耕地永久承包,给农民长期使用权》的设想还不完全壹样,土地的商品属性只有部分恢复,土地资源要素的流传也只是适度進行,但何开荫却已大为振奋,因为放活土地的使用权已不再是天方夜谭。
他确信毛泽东的壹句话:“中国的事情别着急,慢慢来。”
“困扰著九亿农民的土地承包制度问题获得了初步解决以后,农村诸多矛盾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税费制度的改革了。”他想,“这事虽然急不得,可我的头发都等白了呀!”
天降大任
知音
其实早在壹九九O年的二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副页》刊出何开荫改革设想壹文时,就引起了河北省省长岳歧锋的注意。
河北省也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同样也长期受到农业税费征收工作中诸多问题的困扰,因此,岳歧锋认真读罢何开荫的文章,立刻提笔作了批示;他不但自己对何开荫提出的改革设想发生了兴趣,还要把党委和政府两边的政研人员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结合河北省的情况,立即進行探讨与论证。
当天,河北省委办公厅就作出决定,请省委政研室牵头办理。省政研室主任、后调任中央政研室副主任的肖万钧,当即调兵遣将。于是,河北省委政研室农村处的杨文良,这位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六八届的毕业生,将注定成为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上又壹位重要的人物,既是偶然又是必然地走進了我们的视野。
接到这项任务,他就壹头扎進了“公粮制”的研究中,并在三个月之后拿出了研究成果:《对实行公粮制的探讨》。初稿完成之后,他给远在安徽的何开荫写了壹封信。
他在信中满含敬慕之情地写道:
“我高兴地拜读了您的大作,受益甚大。我认为您提出的这些建议基本上切实可行,如被采纳,必将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家庭承包制,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当然更有利于农村政治上的安定。
“安徽在纠正长期‘左’的错误、实行家庭承包制上是立了首功的,全国农民感谢陈庭元(原风阳县委书记);您作为稳定、完善家庭承包制的建议——耕地国有、农民永佃、实行什壹税的首倡者,必然也会受到全国农民的衷心感谢。”
信的落款是:“河北知音杨文良”。
何开荫接到此信,又惊又喜。他绝然想不到,他的这些改革设想在安徽无声无息,却在外省受到如此重视。
视为知己者是用不上客套的,何开荫就杨文良《对实行公粮制的探讨》壹文很坦诚地回了壹封信。
当杨文良完成文稿的最后修定,准备报给岳歧锋省长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岳歧锋正在这时调离了河北省,出任了辽宁省省长。由于岳歧峰的调离,杨文良的报告也就搁置了起来。
但是,为此花费了大量心血的杨文良,他却从此再也无法从中超脱了。可以说,他在接受这项任务时纯粹是偶然的,是被动的,可壹当他全身心地投入進去之后,他就清醒地意识到,这是壹个非常有意义的、很难遇到的重大课题,而且感到了壹种神圣的社会责任。于是,对公粮制的研究,就成了他魂牵梦绕的最重要的壹件事情。 ’
那段时间,杨文良在《农民日报》、《求是》、《决策参考》和《县级综合改革通讯》等省内外报刊上,先后发表了《关于什壹税》、《双重负担太重,问题亟待解决》以及《五千万农民呼唤第三次解放——关于农村税制改革的研究报告》。和何开荫壹样,他也是希望这些文章能引起上面的关注。
壹九九二年九月十八日,杨文良和邱世勇又合写了壹篇《公粮制: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出路》的文章,被刊登在河北省委办公厅主办的《综合调研信息》上。想不到,他发表了那麽多有关的文章,惟独被刊登在本省机关杂志的这篇文章,引起省委书记邢崇智的注意。邢崇智立即把文章批给了省委副书记李炳良;希望他出面召集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研究提出个改革方案,力求从法规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其实,在这之前,李炳良已经从政研室看到了这篇文章,并已经批给了主持政研室工作同时兼任县级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吴志雄。他在杨文良的文章上批道:“有很多启发。选壹个综合改革试验县将此事与粮油价格放开壹并予以试验如何?请酌。”现在又看到了省委书记邢崇智十分明确的意见,李炳良意欲進行公粮制试验的决心就更大了,于是他再次给吴志雄作了壹个批示:“这是壹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请按崇智同志的批示议个意见,择机讨论壹次。”
吴志雄接连接到李炳良的两个批示,不敢怠慢,马上找到杨文良,希望他尽快拿出壹个更具体的东西来。
终于得到了省委领导的肯定,杨文良十分兴奋,他很快写出《关于实行公粮制的建议》,觉得不大满意,后又草拟了壹个《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为慎重起见,方案壹写好他就跑去征求了省委农工部、省体改办、省财政厅和农业厅等部门的意见,然后又去了产粮大县正定县,征求下面的意见。他发现正定县委、县政府对進行这种试点的态度很积极,于是就又和省委政研室副厅级研究员谢禄生壹道,同正定县综改办的徐祥熙、肖玉良、韩根锁、张银苏、叶正国五人,历经四个月,壹头扎到正定县五个乡镇十个村庄的壹百户农民家里去调查走访。最后,七易其稿,写成了《正定县公粮制改革试点试行草案》。
这已到了壹九九三年的五月。改革方案业已成稿,就准备向省委正式上报了,杨文良却觉得还有壹件重要的事没有做,那就是应该去趟安徽,拜访这项改革的首创者何开荫,听壹下他的意见。 ’
壹九九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杨文良从石家庄踏上南下的列车,来到了安徽省的省会合月巴。
何开荫见杨文良不远千里而来,而且还带来了正定县综合改革办公室的肖玉良和韩根锁,以及正定县粮食局的李黑虎,别提有多高兴。本来,他也准备把这些河北客人在肥期间的生活安排得轻松愉快壹点,至少陪诸位到各处逛逛,看看,但得知河北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税费的改革十分重视和支持,要求他们尽快拿出个具体的实施方案来,何开荫就决定哪儿也不去了,关起门来,同他们壹心壹意研究“公事”。
他非常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对河北省马上就要试点的这场改革有着实际上的更好的帮助。
杨文良壹行在合肥呆了两天,他们也就这样谈了两天。彼此都觉得相见恨晚,自然就有说不完的话题。
当杨文良重新回到河北省,不久,便完成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最后修改工作。《实施方案》报上去之后,杨文良得知河北省委主要领导人有了变动,禁不住敲起了心鼓,因为恰在此时,省委书记由X X X替换了邢崇智。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会不会出现麻烦呢?
杨文良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至今没有形成壹个不因人事更叠而确保壹项工作连续性的有效制度,因人而异的事早已是见怪不怪了。
好在省委副书记李炳良还是壹如既往地支持着杨文良,他看了《实施方案》,十分满意,在批请新任省委书记研究决定时,显然出于同样的顾虑,所以特地多写上了几句话:
“X X同志:此方案是综改办的同志与正定县的同志壹起搞的,我去听过壹次。其主要特点是将粮食购销价格放开的同时,实行公粮制。对农民由现金税改为实物税,壹道税,壹次清,透明度高,群众易接受,可能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也可保证乡村必要开支和国家掌握壹定数量的粮食。先在正定县三个乡试点,拟同意其试行。”
事实上,杨文良的担心是多余的,当新领导仔细读了《正定县粮食购销改革试点试行方案》后,干干脆脆地批了四个字:“同意试点”。
省委领导拍板同意试点,这叫杨文良总算松了壹口气。但他依然不敢怠慢,为使改革方案更臻完善,和正定县的同志壹道,又跑了趟北京。他们分别前往中央政研室,国家计委,国家农业部和内贸部,以及北京农业大学农经管理学院等许多部门,广泛征求了壹次意见。
当杨文良把他们工作進展的情况告诉给何开荫时,何开荫大为振奋,甚至为河北省委改革的魄力和工作的周到,感到几分妒嫉。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何开荫偶然得知本省涡阳县新兴镇早就偷偷搞起了税费改革的消息,这消息使得何开荫半信半疑,甚至,感到不可思议。因为他曾为这事专门去过壹趟涡阳县,涡阳县委扩大会的情景,至今记忆犹新,这事怎么可能发生呢?
半是惊喜,半是好奇,何开荫搭乘了壹辆长途客车,决定去涡阳探听壹下虚实。
2不争论,干给他们看
在涡阳,何开荫找到了为支持税费改革曾在县委扩大会上摔了笔记本子的汪炳瑜县长。汪县长很热情地接待了他,但当何开荫问起新兴镇税费改革的情况时,汪却意味深长地笑了,说:“妳还是自己下去跑跑看看。”然后喊来信息科长王伟,要王伟领他去找农口的同志陪着下去。
出了县长办公室,何开荫忍不住地问王伟,新兴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王伟悄悄告诉何开荫,说新兴镇闹税改风声已传得很远很远,附近县市不说,连江苏省、四川省的调研组也闻风而至,有的地方甚至是壹个乡镇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联袂来此学习取经,但这事在涡阳却至今讳莫如深。
何开荫听了越发奇怪。那麽大老远的地方都有风传,他在省城却从未听谁说起,这是不是就叫“灯下黑”呢?
何开荫跟着王伟去找县农口的同志。不曾想,听说要去新兴镇,他们不是借口工作太忙走不开,就是托病外出不方便,弄得王伟也挺尴尬,索性对何开荫说了真话:“现在没人敢陪妳下去,我再找壹个人,真的不行,我就陪妳去!”
他想到了从乡镇党委书记岗位上来的县农委副主任牛渺。牛渺也只有三十多岁,不仅思想解放,而且又正好分管农村调研工作。他用电话找到牛渺,牛渺在了解了情况之后,很爽快地就答应壹道陪同下去,这才没让王伟感到过于难堪。
三人壹道到了新兴镇。
在新兴镇,何开荫见到了镇党委书记李培杰。
当李培杰知道来的这位省政府参事就是最早提出这项改革设想的人,激动地双手握住老何,半天不放,连声说:“这太好了。打着灯笼也寻不到呢,老师今儿个上门来了!”
李培杰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他告诉何开荫,新兴镇的税费改革壹直是在偷着干,但这种改革事关重大,仅靠壹个乡单兵作战,好比小船闯荡大海,面临的变量太大,风险太大,困难太大。本来,镇里规定,每亩每年只向农民收取三十元的“承包税费”,但上边许多部门依然变着花样压任务,乱摊派,镇里顶不住,改革因此受到很大的冲击,有时几乎就干不下去!
何开荫虽然为新兴镇这样的处境感到忧虑,但他还是按捺不住的兴奋。
他想,干起来就好!尽管新兴镇搞的这种税费征收办法的改革,和河北省正定县搞的公粮制改革壹样,说到底,还都只是对旧体制的壹种并不理想的修补,而且,依然是用合法的行政权力,把目前壹些并不合法的政府部门与集体组织的利益也纳入税费项目壹并征收,甚至随着粮食市场的变化而显得束手无策,但是,这种大胆的改革尝试毕竟遏制住了农民负担增长的势头,调动起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并在壹定程度上改善了党群与干群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任何壹项改革所能够解决的问题,往往都远不如它所引发出的问题更多,更广泛,更尖锐,正因为如此,它提供给我们的教益与启示,就比什么都更珍贵!
这种空前的突破,毫无疑问,在中国农村走向第二步改革的征途中,具有不可估量的里程碑的意义!
使他意外振奋的是,最早建起中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阜阳地区原地委书记王昭耀,这时,已出任了安徽省常务副省长。这种人事的变动,给了何开荫壹种预感:作为农业大省的安徽,在深化农村的改革上有理由将会给国人带来壹点惊喜。
从涡阳县回来后不久,何开荫去合肥稻香楼宾馆参加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就在会议的休息期间,壹个叫马明业的与会者找到他,自报家门介绍自己是太和县县长,说他们已经将这壹年确定为“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年”,县委县政府还为此提出了壹个“以改革求发展,以改革减负担”的战略,县里通过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最后将着手要進行的改革,确定在“正税除费”上。
何开荫听了,自然高兴,说道:“好啊,我可以为妳提供壹些这方面的资料。”
马明业说:“这就太感谢妳了。什么时候能让我看到?”
“散会以后我交给妳;”
“可我现在就想看到。”
何开荫忍不住笑了起来,“现在?”马明业说得很认真:“最好是今天。”
何开荫没有想到,他居然碰到了壹位跟自己壹样的急性子。
何开荫当天晚上回家就找来自己的壹摞研究文稿,交给了马明业县长。
更加出乎何开荫的意外的是,太和县的动作快捷得惊人,没有几天,他们就把壹份《太和县农业税费改革意见报告》报到了省政府。
由于这是农业上的事,《报告》到了王昭耀手上。王昭耀接到太和县的《报告》,既是不期而遇,又在意料之中。因为,当他还是阜阳地委书记时,他就对税费改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对何开荫说:“我们决定搞”,并带着老何下去找试点的地方。在颍上、涡阳两县领导班子的思想还很难统壹起来时,他又对老何说:“这事急不得。有壹点妳放心,我支持妳在阜阳地区搞税费改革。”现在,阜阳地区的太和县终于走了出来,条件显然也比较成熟了,于是,他要站出来为太和的这场改革鸣锣开道了。
他当即作出批示:“送兆祥同志阅。在太和县進行农业税制改革,我以为可行,请酌。”
他的态度十分鲜明:“我以为可行”;作为政府的常务副省长,他非但自己鼎力相助,还進壹步寻求省委分管这壹工作的方兆祥副书记的支持。
方兆祥当时的意见也十分明确:“精心试点,注意总结,保持稳定。”
省委、省政府四位有关领导,同壹天在太和县要求税费改革的《报告》上作出明确批示,而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在第二天就把召开论证会的通知连同太和县的《报告》,发到了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减负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这种办理重大改革事件的工作效率,是安徽省的历史上罕见的。
他相信,这肯定与从改革第壹线上来的王昭耀副省长有关,也与河南、河北两省咄咄逼人的改革形势有关。当然,还有壹个不应该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是这壹年的春上,安徽利辛县纪王场乡路集村青年农民丁作明,因为反映农民负担问题被打死在派出所,案惊中央;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紧急通知、专题会议以及涉农项目的审定处理,就壹个接着壹个下发,壹时间,“减负”成了当年中国的头等大事。
可以说,太和县要求進行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主要宗旨的农村税费改革的《报告》,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因此,何开荫就觉得,有了上上下下的通力支持,在这样壹个形势下,召开这样壹个论证会,是不应该再开出个什么意外了。
然而,他预想不到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壹九九三年十壹月八日上午八时三十分,由省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主持的论证会在省委北楼准时召开。参加会议的不但有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减负办、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和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省农经委的生产处长、调研处长、办公室主任、经管站党支部书记和站长,都壹壹到会;太和县县长马明业、县财政局局长龚晓黎、县农委副主任邹新华和县政府调研科长宋维春,也都从太和赶到省城,出席了这次会议。
何开荫早早地就来到会场。
会上,省体改委农村处长潘茂群作了热情洋溢的发言。他对太和县大胆改革十分赞赏,认为他们的《报告》清晰明了,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進壹步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省减负办书记毛礼和接着指出,当前农民的负担确实太重,又壹直减不下来,因此他对太和县的《报告》是表示支持的,认为是可以试壹试的。省农委调研处长周信生则说,何开荫同志壹开始提出税费改革的设想时,他就是举了双手赞成的,只是觉得太和县现在拿出的这个方案还显得粗糙了壹点,他相信通过不断地摸索,实践,这项工作是会日臻完善起来的。
何开荫在会上也说了话。他主要谈了自己这么多年来对税费改革的思考,并指出,既然是壹项改革,就必须会涉及到有些部门的具体问题,因此,就特别希望各有关部门给太和县的这项改革多多理解与支持。
大家的发言,基本上都是表明壹种积极的支持态度,但是,谁也没有料到,农业税征收工作的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的代表,却偏偏提出了否定意见,并且十分尖锐。
当时,省财政厅农税处长张光春是坐在远离何开荫的壹个座位上,只见他突然冲动地往起壹站,手指著何开荫,大声责斥道:“老何妳就别站着说话不腰痛!乱出主意!妳把税费搞乱了,收不上税来,今后谁给发工资?到时发不出工资,大家不会找妳,是找我!”
他的嗓门很大,说得也很激愤,猛然站起又直指何开荫的举动,全都来得十分唐突,使得与会者无不壹楞。
会上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当初我们在采访中听到论证会上的这段插曲时,也感到不可理解。因为,农税处是成天和“农税”打交道的,作为这个部门的负责人,本该比谁都清楚当前农村中的农民负担;其负担之重,连朱镕基总理后来都不得不大声疾呼:“农民不堪重负,这个问题非解决不可了!”甚至说出了“敲骨吸髓”、“民怨沸腾”的话来。而壹个专门从事“农税”的政府官员,对九亿农民——中国最众多的“纳税人”毫无恻隐之心,却充当起“工薪族”的代言人,这种感情和责任心的严重错位,让人不可思议。
首先坐不住的,就是太和县县长马明业。
马明业十分清楚,太和县拟出的这份《报告》,是参照了何开荫的许多改革的“主意”,但这些“主意”并不坏。在这之前,县里也是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的。
他承认,《报告》依然要作较大的修改,甚至需要推翻重来,但是其改革的思路和主要的宗旨,却是不应该怀疑的。财政厅农税处长对他们的《报告》不加分析地壹概否定,言词这样偏激,态度如此粗暴,这是他无论如何接受不了的。
马明业正要站出来予以回击,却被何开荫轻轻按住,示意他沈住气。
由于这位农税处长持了坚决的否定意见,会上的争论因此变得十分激烈,不过,毕竟支持者众。
临了,主持会议的吴昭仁作了几点总结。他说,太和县要求农村税费改革的出发点首先是应该肯定的,思路也是好的,这样既可以减轻农民负担,又能减少干部犯错误,促進农村经济的发展,再说这也是得到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支持的。至于这项改革究竟起个什么名字?如何改?我们可以学学广东的办法,“先生孩子后起名字”。他说,我同意在太和县進行这项改革试验,但《报告》要重写,可以再搞细壹点,让它在理论上要说得通,实践上要行得通,然后我们再请专家论证壹次。
当天晚上,何开荫和留下来的邹新华初步议了壹下《报告》的修改方案。第二天,起了个大早,两人匆匆扒了几口饭,就坐着马明业的小车上路了。赶到太和县的那天下午,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六大班子全体成员,县直各有关科局长,济济壹堂。会上,马明业先将省里论证会的情况作了汇报;接着,何开荫就如何制定好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方案,发表了意见。会开得热气腾腾,大家纷纷献计献策,提出了各自的想法和建议。邹新华堪称“快枪手”,当晚,他壹夜没睡,就把报告的复议稿拿了出来。
第二天上午,六大班子、科局长们再次聚首,对新草拟出的《报告》展开了又壹轮热烈的讨论。中午,邹新华把大家的意见進行了集中,下午接着坐下来继续讨论。
县委书记王心云就改革的方案问题提出了“三个必须”的要求:“必须达到‘减负’的目的,让农民满意;必须做到‘明白易行,简化程序’,真正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效率;必须兼顾到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赢得上级领导的支持。”
由于有何开荫的具体指导,又通过了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反反复复的集思广益,壹份有着四个部分十九条条款的《关于太和县农业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报告》,便眉目清晰地产生出来。
《实施方案》决定:从壹九九四年壹月壹日开始,太和县在全县范围内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改为向农民开征公粮,征粮以实物为主,如果交实物有困难,也可以按物价、财政等部门共同核定的当年市场粮价折算交代金。税费统筹,折实征收,依章纳粮,取消定购;午六秋四,两次交清,壹定三年,不增不减;粮站收粮,财政结算,税入国库,费归乡村;费用包干,村有乡管,严格收支,账目公
总之,《实施方案》尽可能地做到贴近百姓,符合实际,既要有其严肃性,又体现出壹种人文关怀。为切实制止“三乱”、减轻农民负担,方案中专门增加了两条:壹是,“凡违反公粮合同,向农民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者,农民有权拒绝,有权举报、上诉,政府保护和奖励举报人员。”二是,“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及时审理农民负担过重引起的案件的通知》,按照合同,对于不服行政机关、乡村干部非法要求农民承担费用或劳务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及时审判。对于不合理的决定依法撤销;因乱摊派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判决予以赔偿;对任意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方案》送省以后,得到省农经委、粮食厅和财政厅领导的壹致认可。当然,他们在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壹些十分具体的很好的修改意见,最后,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亲自出马为《实施方案》定稿。
壹九九三年十壹月十六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签发了批复意见,从此以后,壹场空前的农村税费改革,就在广袤的淮北大平原这个有着壹百三十九万人口、壹百七十五万亩耕地的太和县,令人怦然心动地揭开了序幕!
壹九九四年壹月壹日,当河北省公粮制的改革仍在正定县三个乡的范围進行试点时,安徽省太和县却已雷鸣电闪般地将这场改革在全县三十壹个乡镇全面推开,从而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第壹县!
3 改与不改就是不壹样
壹九九三年十二月三日,就在安徽省太和县揭开税费改革序幕的第十六天,河北省综改办和正定县政府,联合在京召开了壹次“公粮制改革试点研讨会”。
可以说,这是中国历史上第壹次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理论研究会。其规格之高,影响之大,都是空前的。中央政研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中国农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部、农业部以及国内贸易部的有关领导和著名专家,均应邀到会。
研讨会上,大家都对河北省搞的这个公粮制改革试点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毫无疑问,研讨会在中央和国家直属机关中产生的影响,远比它在理论研究上的收获更大。
新的壹年刚刚到来,壹九九四年壹月十日,河北省公粮制改革的试点迅速由正定县的三个乡,扩大到全省二十六个县市的壹百八十四个乡镇,其中正定、宁普、故城、新乐和沧县都是全县全面推开的。壹时间,公粮制改革的滚滚热浪,在黄河北岸这壹望无垠的阡陌之间奔突、沸腾;给我国这块重要的粮棉产区带来勃勃生机!
令人遗憾的却是,发端于安徽的这场农村税费改革,这时候在安徽的本地,竟遭遇到了另外壹种命运。安徽省省长傅锡寿,突然作出了要求太和县立即停止税费改革试点的决定。这壹决定,来得十分突然,以致许多人闹不清究竟是省长的个人意见,还是有中央的什么背景。
何开荫最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甚至不敢相信。因为他壹直在与杨文良保持着热线联系,河北省分明正搞得热火朝天,禁止这项试验显然不大像是中央的意思。
但是,省长要求立即停止税制改革试点的决定,无疑又是有根有据的,不用说,还是当年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所以决定终止新兴镇税费改革的那壹些理由,即这种改革是非法的,因为现行的农业税制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尽管那个《条例》还是壹九五八年颁布的,三十多年来,中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这种与今天格格不人的农业税制早已是弊端百出,可是当年的《条例》壹天没被废除,它就壹天有着法律的效力,这种税制就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们在采访中无法得知傅省长突然作出这个决定的真正原因,但这壹非常决定,对热心支持太和县改革的所有人,特别是正在改革中的太和人,都是壹记当头棒喝!
人们困惑,震惊,焦急,痛惜,却又无奈。
不少人也在背后提出疑问:如果不敢于革故布新,锐意進取,农村还能有发展吗?或是说,中国的农业,和中国的农民,还会有希望吗?
何开荫觉得有必要站出来据理力争。他把河南省委书记、省长,河北省委两任书记、省政府两任省长的有关批示的复印件,分送给了安徽省的党政主要领导。
这时,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昭耀站出来说话了。
王昭耀找到省委书记卢荣景,陈述自己的意见。他说:“省政府批准太和县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文件,已签发下去,如果现在再下文否定,这不是打自己嘴巴吗?这样朝令夕改,省政府今后还怎么工作?何况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外省都在干嘛!”
卢荣景当然知道太和的改革是在王昭耀的支持下搞起来的,他的意见不是没有道理,可是,傅锡寿要停下太和的改革,是在维护税法,也是从工作考虑的,不光是有道理,更是有着法律依据的。于是说道:“如果没有文下去,不搞也就不搞了,既然省政府已经下了文了,那就继续搞下去吧,秋后看看效果再说。”
省委书记给省长和主管农业的副省长都留足了面子。话虽说得比较温和,但毕竟壹锤定音,因此,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也就得以继续下来。
到了秋后,形势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傅锡寿已经丧失了对太和县改革的发言权。他被免去安徽省省长职务,消息来得是很突然的,那天,他刚从欧美出访归来,人还在合肥骆岗机场,就宣布了中央要他提前从省长岗位上退下来的决定。据说,这是因为安徽的干部群众对他主持省政府工作期间的意见太大。这壹天,中央将了解中国农民、更熟悉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回良玉派至安徽,担任代理省长。
了解回良玉经历的人都知道,自打他从农校毕业,被分配到吉林省榆树县农业局,以后整整三十年,就没远离过壹个“农”字。从公社书记,农牧厅长,到省委农村政研室主任,直到担任中央政研室副主任,主管农村政策的研究工作,可以说是位够格的农业专家了。
回良玉壹到安徽,就对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大为赞赏;次年二月,在正式就任安徽省省长后,他召开的第壹个省长办公会,作出的第壹项省政府的决定,下达的“壹号文件”,就是将太和县改革的经验,在淮河两岸二十多个县市的范围迅速推而广之!
其实,也无须像省委书记卢荣景说的那样,“秋后看看效果再说”,还没有等到秋后呢,那壹年的午季就已见分晓。太和县自从搞了农村税费的改革,只用了半年时间,便壹举创下这个县建国四十五年以来最大的壹个奇迹:全县三十壹个乡镇、九千壹百六十八个村民小组、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五十九户农民,午季农业税的全部征收工作只花了短短五天!
望着多年不见的,踊跃交粮的农民在粮站门前排起的长蛇阵,许多乡村干部竟激动得鼻子发酸,眼窝发热,他们说:“过去,向农民要钱的文件多,向农民要钱的部门多,向农民要钱的项目多,向农民要钱的数额多,多得连咱这些当干部的也闹糊涂。现在好了,交多,交少,大家都清楚;从前壹年忙到头,催钱,催粮,催命,年三十晚上还上门,今天咱是彻底解脱了,又落个清净;从收粮到结账干部两头不沾钱,更落个清白! ”
干部清楚了,清净’了,清白了;农民也因为壹次征,壹税清,壹定三年不变,放了心,称了心。
这年的秋季庄稼虽然受了旱灾,但农业税的征收工作前后也只用了十五天!
这壹年全县共征粮六千五百二十七万七千公斤,比原先国家下达的定购任务还超出了壹千七百七十四万七千公斤!如扣除价格因素,农民的税外负担就较过去减轻了壹半还多。尤其是,全县大胆地放开了粮食的市场与价格,农民留足口粮和种子之后,单商品粮这部分就让农民增加收入壹亿五千万元,全县人均增收就达到了壹百二十元!
改革前壹年,太和县因为反映农民负担闹到各级党委政府去的,还多达九十三起,五百多人,可是改革的壹九九四年,全县两千九百六十九个自然村,壹百三十二万农业人口,再无壹人因“农民负担过重”去上访的。
说到上访,阮桥乡马王村马庄的马克中早先是远近闻名的。仅九三年,马克中父子就因负担过重和征缴特产税问题,两次从县告到省,直告到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实行税费改革后,家家壹张《监督卡》,户户壹本明白账,马克中领着壹家人放心大胆地精耕细作,结果,人勤地不懒,午季,秋季,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收成。他带头完成上缴任务后,喜笑颜开地说:“农业税费征实,壹切放在明处,任何人不敢再乱收乱摊乱掏腰包,干部不贪污,粮站不压价,农民减轻了负担又增加了收入,还上哪门子访呢!”
当然,好事多磨。太和县取得如此喜人的成绩,确实也是来之不易的;就在他们开始税费改革的那壹年,正赶上全国推行国税地税分税制的改革。实行了中央财经集权之后,中央政府的好处那是立竿见影的:九三年中央财政收入只是九百五十七亿,九四年当年就猛增到两千九百零六亿,差不多增加了将近两千亿;而九三年地方财政收入已是三千三百九十多亿,改制当年就减少到两千三百十壹亿。这只是财政收入方面的情况。改制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出情况也是恰恰相反的:九四年中央财政只比改制前的九三年多出四百四十二亿,仅为壹千七百五十四亿;而地方财政却壹下猛增了七百零八亿,高达四千零三十八亿,几乎就是中央财政的两倍多!
在这种税制改革的壹加——减中,地方政府预算内的财政就全变成了“吃饭财政”,许多地方连行政事业费、人头费的开支也难以保证。
政府财政的日子不好过,也不能再把这种困难转嫁到农民头上,动摇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决心。太和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及时采取了“消肿减员”的办法,大力压缩办事机构和精简富余人员,最典型的壹个例子,就是壹个税镇当年就辞退聘用镇村干部九十八人,第二年又接着往下减。与此同时,全县还進行了粮食购销办法和乡村财务制度的改革,進行了农业结构调整、村干部劳动保险、科学种田和加强市场建设等等壹系列的配套改革,千方百计调动起广大干部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但是,这期间,有许多事情却又是太和县委和县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妳壹个县搞税改,封死了增加农民额外负担的壹切“漏洞”,可是他们改革试点的第二年,国务院却明文规定农民人均增加二十五元的“双基教育费”,许多中央机关也都只给任务不给经费地相继下达了各自的“达标”项目。
这些全是“红头文件”,下面都是必须执行的,太和县不可能不执行来自中央机关的这些硬性规定,就不得不对原有的改革方案作出相应的调整,不得不专心地增加了诸如教育、卫生、武装、档案、统计在内的壹些新的征收项目,使得“壹次征、壹税清、壹定三年不变”的承诺,打了折扣。
然而,即便就是这样,农村的税费改革,改与不改还是大不壹样。太和县出现的喜人的变化,还是在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广大农村引起了巨大反响。太和周边的蒙城、利辛、临泉等县不但仿效起来,偷偷摸摸闹改革的涡阳县新兴镇也不用再躲躲闪闪了,就连当初在县委扩大会议上还为这事争论不休的涡阳、颍上两县的四大班子,这时也全都看清了税改的好处,戮力同心地搞起了“正税除费;的改革试验。
对太和县闹起的税费改革,在省城合肥,有壹个人壹直忧心忡仲,放心不下。午收前后,他都去了太和县。这人便是曾经斥责何开荫“乱出主意”的省财政厅农税处长张光春。他担心这种改革搞乱了对农业税的征收,他这个农税处长最后会不好交待。
他是提心吊胆地跑到太和县去探听虚实的。结果,他意外地发现,先前自己的那种担心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悬著的壹颗心这才落了地。想想当初在论证会上,自己竟是那样冲动,指名道姓地指责何开荫,张光春竟觉得实在对不住人家。但是,他毕竟还是壹个胸怀坦荡的人,有意见,有看法,就当面说,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如今知道是自己错了,倒也是个知错就改的爽快人,回到省城之后逢人便宣传:“太和的那个办法就是不错!”
安徽省太和县改革农业税费的消息不胫而走,没过多久,国家财政部农财司就来了人,要去太和实地考察。他们先到省城合肥,也只同系统内的财政厅农税处取得联系;下到太和县后,壹不惊动县领导,二不给乡镇长打招呼,只要求县财政局派人派车,专门跑偏僻的地方、穷地方,直接進村人户,向农民面对面地调查。他 ·们这样做,显然是想更加客观地了解到真实的情况。别人的话,他们也许不会相信,但陪同下去的张光春的现身说法,却起了不小的作用。壹路之上,张光春不停地在宣传税费改革的好:处。他说,农民负担较过去减少了壹半还要多,财政反而增加了;他说,从前到年底有时税也收;不上来,每年都会有百分之十五的农业税出现:“沈淀”,现在实行征实,农业税缴得不知有多:快,而且全县没有壹户不交的,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
这以后不久,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主任徐国洪壹行也来到阜阳地区检查工作。他们在了解了这个地区对农业税费制度的改革之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建议地委、行署要很好地总结其中的经验,并表示今后将密切关注这里的改革進展的情况。
曾亲自为太和县的改革实施方案最后定稿:的省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这期间不断听到从太和县传来的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心里痒痒的,这天,他高兴地邀上省减负办副主任马启荣,先到阜阳,然后和地区农委主任王春魁壹道,也驱车去了太和。
为更真实地了解到社情民意,他们也是越过县乡干部,调查了三个乡的二十多位农民,可以算得上壹次“微服私访”了。结果,所到之处,接触到的每壹个农民,几乎是众口壹词地夸赞这种税费改革的办法好。吴昭仁为此大为感动。回去后,他在为《农村改革新探索》壹书作序时,竟动情地写道:“这么多年来,在我的工作记忆中,农民对某项政策表示完全拥护的,除了包产到户,大概就要算是这次了。”
他为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总结出了“六个满意”:“粮站满意,定购任务完成顺利,主渠道掌握了充足粮源;财政满意,税收及时足额人库;银行满意,统壹结算,减少了货币发行流通,又不打‘白条’;基层干部满意,他们节约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更免除了干群磨擦的烦恼。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农民满意,午、秋两季征实任务都在壹周内完成,没有壹户因负担问题而上访申诉。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地区减负办和改革试验办,先后九次派人深入调查,结论都是壹样的:“农民满意。”
吴昭仁也认真思考了这场改革成功的原因:“现在好的政策、好的思路、好的设计并不少,难就难在落实,往往是执行中由于工作不力而走形变样。太和县的税费改革,不仅设计周密,而且实施完美。何以如此?关键在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六大班子步调壹致;县乡各部门齐心协力;工作班子得力而富有成效。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任何壹项工作能否做好,我认为诀窍都在这里。”
总结出了太和改革的主要经验之后,吴昭仁依然感到意犹未尽,又专门写了壹篇杂文,题目壹目了然:《为“第二次大包干”叫好》。
壹九九四年的十二月十八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率十个部委的负责同志深入到安徽视察,在看了阜阳地区的农村改革带来的大变化后,高兴地评价道:
“妳们这里抓农村改革有突破性進展,在几个方面都探索了成功的经验。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搞得很好,解决了稳定承包制的问题,调动起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土地产出率。特别是税费制度改革,解决了使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都很头痛的壹个问题,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改善了干群关系,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具有政治意义!”
谁知这时,陪同视察的财政部副部长李延龄,突然打断了姜春云的话。他说:“这儿把农业特产税也包在农业税里,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据实征收,他们这样做是错误的。”
姜春云听了,马上不客气地说:“这个我知道。他们这样做没有错。我在基层干过,‘据实征收’是理论上的东西,没有可操作性,据我所知,全国大多数地方都是平均摊派的。这个妳就别再讲了。”
李延龄当然不可能同姜春云争执下去,既然姜春云说了“这个妳就别再讲了”的话,李延龄也就不便再讲了。
那天,姜春云的心情十分好,作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农业工作的副总理,看到安徽农村的改革工作有了突破性的進展,高兴地对回良玉省长说:“农业税费制度的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突破,妳们要大胆推广这项改革的试点工作!”
随行的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杨雍哲,也兴奋地接口道:“现在有种说法,好像这几年中国农村的改革停下来了,这次来安徽壹看,感觉到的完全不是那麽回事。阜阳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和农村税费收取办法的改革,都非常有特色。非常有成效。这些对全国都是有指导意义的!”
在姜春云壹行离开后不久,回良玉就在省长办公会上明确要求:江淮分水岭以北的沿淮壹带,尤其是淮北地区,必须全面推行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
此后,这项改革便迅速走出了太和,走出了阜阳,势如破竹般地在安徽境内二十多个县(市)遍地开花。
这时的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它不光在安徽、河北、河南三省势不可挡,并且迅速蔓延到了湖南、贵州、陜西、甘肃七省五十多个县(市)。
正是在这个时候,福建省委办公厅编印的《省外动态》载文欢呼:“农业税制改革已呈‘星火燎原’之势!”
4 难忘阜阳会议
位于皖西北与河南省接壤的阜阳地区,是我国著名的产粮区,更是经国务院备案的中国第壹个农村改革试验区。这个试验区,还是早在壹九八六年,在当时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杜润生的亲自带领下,由段应碧、周其仁、陈锡文、杜鹰、卢迈等壹大批著名农业专家建立起来的。这次率先進行土地税制改革的涡阳县新兴镇,和堪称农村税费改革第壹县的太和县,都在这个地区,因此,壹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壹日至二十五日,全国农村基层税费制度改革经验研讨会放在阜阳召开,无疑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会议由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杜鹰主持。
来自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农业部、财政部:、内贸部和粮食部门等部委办的专家学者,安徽省阜阳试验区、湖南省怀化试验区、贵州省湄潭试验区及河北省正定县、河南省城郾县等七省暨有关县代表共八十余人出席了会议。大家实地考察了太和县试点情况,还就各地试点的具体做法和成效進行了交流,当然,对目前尚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如何進壹步完善试点工作,都作了坦诚而深入的探讨。
由于各地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做法的,因此在改革的措施上是不尽相同的。看上去,令人眼花缭乱,其实,万变不离其宗,还是何开荫早先总结出来的那几句话,是壹种“税费统筹、折实征收、财政结算、税费分流”的模式。
总之,在原则和目标大体壹致的前提下,各地都在农村基层税费制度的改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与会代表们公认,在诸多试点之中,安徽省太和县和河北省正定县的两处试点,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
与会专家对这项改革更是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它是对旧体制的又壹次突破,在实践中是可行的,方向是对头的,成效是明显的。
会上,国务院特区办政研室副主任刘福垣的发言格外引人注目。他说这次会议是朱琳主任让我来的,当然,我也很感兴趣,马上就来了。听了同志们的介绍,对这项改革,我有壹个总的感觉,就是现在试点单位的改革已经获得了基本的成功,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姜春云副总理说这项改革不仅有经济而且有政治意义,说明这个问题确实是上下都很关心的事。
他说,“我认为这项改革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简单地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其核心,就是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关系。我们第壹次改革,是以‘大包干’为旗帜,改革的对象是政府,是我们公社化以来的政社合壹的体制。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包办代替农民决策,把农民的生产、流通、消费、分配四个环节统统卡死了,使我们的农民收入太低,农村经济单壹化,农业的发展严重滞后,改革突破了政社合——的体制,还给了社区和农民壹部分自主权。但是,那种改革并不彻底,至少,流通和分配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今天,各级政府都在讨论如何解决农民负担,如何消除苛捐杂税,如何改变干部‘要钱、要粮、要命’的形象;很多政府的文件三令五申这个费可以收,那个费不能收;哪个税是合理的,哪个税是不合理的;收多少为合理,收多少为不合理;国务院的电话会议也曾明令取消三十壹项费用。其实,在分配关系都不清楚的背景下,哪个合理,哪个不合理,最后也是划不清的,上面下面都不清。比如计划生育费用、民兵训练费用,这全是壹种行政性的费用,是贯彻国家政策所需要的费用,它和农业生产并没关系,实际上这也是应该由财政来拿的,但是现在,都混在了‘三提五统’里面要农民承担。
“只有最根本地解决摊派问题,真正做到:明租,正税,除费,我们才能够对农村的分配问题喊上壹声‘立正’。农民和社区之间说到底只有租的关系,农民和国家的关系也只是靠税来调整,农民交了租,交了税,其他的任何费用都与农民无关!”
最后,他慷慨陈词:“既然我们下这么大决心来搞这项改革,就应该有壹个恒心。搞了这个办法后,就再不开任何口子,即便是国务院的‘红头文件’压下来,试验区也要顶。比如教育搞达标什么的,公积金里有这个钱,就拿,没这个钱,坚决不能再向农民要!治本当然要从中央各部门做起,从中南海做起!既然我们承担了这个改革任务,就应该给我们这个权力,以壹切方式加重农民负担的东西,就要敢顶,即便说农民都同意了,也不要听这话!”
刘福垣的发言,赢得了各地代表热烈的掌声。
财政部农财司李秋鸿的发言,却在会上引起轩然大波,遭到大家强烈的反对,以致使得会议的气氛变得十分紧张。
李秋鸿的开场白是显得十分谦和的,他说:“参加这次会议,对我来说,是壹个很好的学习机会。税费制度改革,我们过去考虑得不是太多。”
接下来,他的发言与其说是来“很好的学习”,不如说是来做这项改革的专题报告。
“这次税费改革的目标是什么?”他首先设问,继而自答。“我看恐怕有这么几个主要目的。”他在归纳出四个既无新意又未必科学的“目标”之后,便以领导机关的口吻说道:“我不知道各试验区在设计这项改革时,是把这四个目标都考虑進去了,还是只考虑到某些目标。我想分几个方面来谈壹谈。”
于是壹个毫不谦虚的发言就开始了。
此话刚落音,贵州和湖南试点的代表就交头接耳起来,显然觉得这位蹲在国家大机关的农财干部,也太高高在上养尊处优了。啥才叫“无法承受”呢?正因为农民已经不堪重负,干群关系严重恶化,才“逼”出了这项税费改革的嘛。
接下去的发言,李秋鸿便是对各地改革试点基本经验的全盘否定。他说:“在中国农村,无论就每户来说,还是每村、每乡,彼此之间的收入差距是很大的,作为壹个负担政策,很重要的壹个依据,应该是经济收入,而不是其他东西,但像安徽太和县每亩耕地基本上壹律征收壹百斤粮食,这样的政策设计,和收人多多负担,收入少少负担的分配原则,显然是不尽吻合的。”
他的这个看法,使不少人为之壹怔。
应该说,李秋鸿说的是壹个理论问题。从射秽主义的分配原则上看,不应该忽视差别搞均摊,而应该是壹丝不茍地,按照各乡各村各家各户实际的经济收入确定负担。但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同样,也不可能会有绝对的公平。李秋鸿在用这个看法评价安徽省太和县为代表的农村税费改革经验的时候,首先就与他归纳出的四个“改革目标”中的“降低税费的征收费用”的目标发生了矛盾。照他的意思,太和县有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五十九户农民,真要按各家各户的实际经济收入征收税费,县委县政府需要组织多少人進村人户,才能闹清每家每户真实的收人情况;又需要调动多少人才可以落实这项浩繁宏大的税费征收工作呢?岂不是痴人说梦!
大家对财政部农财司这位年轻处长的发言,开始认真注意起来。
接着,李秋鸿又以同样的理由,谈到了特产税的问题。“对于农业特产税,税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绝对刁;能搞平摊。保护粮食增产,调节种植业内部不同作物间的收益,这是设计这个税种的目的,如果平均摊派,那麽征收的意义也就没有了,更实现不了制定这项政策的目标。”
李秋鸿这里所说的,正像姜春云副总理在阜阳视察期间批评财政部副部长李延龄时已经指出过的,这依然是个理论上的东西,没有可操作性。 -
来自基层的许多代表听到这儿,就已经坐不住了。有的,甚至忍无可忍地站起来,开始了严词责问。—会场上的气氛顿时急转直下。
谁都知道,壹九五八年颁布的《农业税条例》中就有了农业特产税,但那时它只是含在农业税中,课税范围也是指农田以外的山场或水面,针对茶叶、水果、林木、山珍和水产等特产品征收的。因其收入较高,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也是应该的,但是壹旦征收了特产税,就不再征收农业税了。至于种粮食的农田从来是没有特产税壹说的。据实计征农田上的特产税也才是近几年的事。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脱离实际的计征政策,已经使得这种农业特产税演变成了“田亩税”和“人头税”,早已丧失了税收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而地地道道成了壹种“合法”的农民负担。特别是,这种计税农田上的特产税的本身,也早已经成为严重阻碍中国广大农村推行农业产业化的羁绊;在传统农业区,它更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大敌,农民奔小康的拦路石!
各地代表不仅强烈要求取消农田上的特产税,还指出现有的农业税政策的缺陷也同样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因为《农业税条例》还是壹九五八年颁布的,如今三四十年过来了,农业税的征收已经出现了大量的与现实情况严重脱节的地方,诸如计税常产与实际常产、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计税土地面积与实际土地面积等等,千差万别,从而产生了“高产低税”或“低产高税”,名义税率高实际税率低或名义税率低实际税率高,以及有税无地或有地无税等等明显的不合理现象。再加上国家定购粮食任务的畸轻畸重,这实际就等于产粮区在为非产粮区纳税,贫困地区为富裕地区纳税,这种种弊端都已经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经营农业的积极性!
作为主管这项工作的国家财政部农财司的壹个官员,不去设法解决农业财税政策上的这些问题,却对地方上進行的这些难能可贵的改革试验,横挑鼻子竖挑眼,缺少起码的热情,在这样的研讨上引起众怒,自然是可想而知的事情。
据参加会议的同志回忆,李秋鸿说得最为理直气壮的壹段话,也是给大家印象最深的壹段话,这就是:“从我们接触的农民上访情况看,没有壹起是因为农业税的比例过重而上访的;农民反映的全是税费混在了壹起的。所以我们在业务工作中主张税费要坚决分开!”
他说得似乎确可信据,却招来了大家最猛烈的批驳,使会场上趋向了白热化。
因为,造成这种税费不清的首先就是国家财政。
壹九八五年开始的以乡镇为主的农村办学体制,这是产生中国农民负担问题最大、最主要的原因。有着九亿人口的中国广大农村,义务教育的费用却是让农民自己掏腰包。财政该出的钱不出,甚至连计划生育、民兵训练、优抚工作、乡村道路这些本该政府支付的费用,也逼得乡村的干部挨门逐户向农民强行索取。现在,来自京城的农财官员非但不领下边的情,反而倒打壹耙,嫁祸于人。这确实把基层代表激怒了。
“既然政策规定农田特产税‘据实计征’,”从改革试点第壹线来的代表抓着“特产税”的问题不放,提出反洁。“就应该实事求是不是?有,就收;没有,就不收;有多少,则收多少。可为什么财政上年年却又层层下指标,派任务,这不明摆着是说归说,做归做,教人弄虚作假吗?农村干部‘替人受过’,搞坏了名声,搞坏了形象,反过来还说下面不执行政策。这都叫个什么理?!”
安徽省涡阳县的代表来了个现身说法。他说,涡阳县为不折不扣执行“据实计征”的特产税政策,专门在耿皇乡做了试点,乡政府从财政所和经管站组织了十九人,進村人户,严格按照规定跟踪这个乡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前后用上两个多月,认真進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最后征收到四万多元的农田特产税。可是这些人下乡的用品、工资以及误餐补助的支出,加起来也达到了四万多元。结果,征收到的税额,基本上就被征收的成本抵消壹空。就是说,按照现行的制度和办法征收税款几乎是无法做到的。
耿皇乡的故事近乎荒诞,但这种试验却把今天脱离实际的税制问题暴露无遗。
谁知涡阳县的代表话没落音,李秋鸿就接过话极力争辩。
太和县农经委副主任邹新华,壹直冷静地注意著李秋鸿的发言,耐心地听着这位财政部官员对太和县试点的横加指责。因为对方说的就是“太和”,作为太和县试点的代表,他自然不便立即反驳,至少他要显示出太和人的宽容和大度。但是,涡阳县的代表举出的这个例子,已经是那样的说明问题,对方却依然强词夺理,以势压人,他再也按捺不住。
邹新华激动地指著李秋鸿,只差没把指头戳到对方的鼻子上;愤然道:“妳们就是不看实际情况,坐在办公楼里瞎想。今天事实就摆在面前了,还死不认账!”
他说得过于冲动,声音都变得沙哑,伸出的手指也在上下颤动。
接着会场上四处都响起了愤懑的斥责声。
人们已经看得很清楚,文文静静,甚至是壹脸书卷气的李秋鸿,他在会上极力坚持的,其实是国家财政部的意见,正因为不只是他个人的看法,各地代表才越发感到,大家正在热心试验著的这场农村税费的改革,其前景并不那麽乐观。
作为这项改革最早的倡导者,又是太和县试点的直接参加者,何开荫就改革中的壹些问题,也旗帜鲜明地谈了自己的意见。他说,如今,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种商品的价格差不多都放开了,惟独粮食这样大宗的农产品国家仍限价定购,使得粮食不能成为商品,其比较效益日渐降低,毫无疑问,这种定购制度必须取消,粮食的市场和价格也必须放开,否则中国的农业就无法再進壹步发展。当然这需要条件,我们将税费改革征收的办法用公粮代替定购,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壹是为了让国家最可靠地掌握粮源,保证非农用粮的供应;二是因为农民有这个习惯,征交公粮,对农民来说既方便,透明度又高,最主要的是我们把税费改革和推進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联系起来,这就为下壹步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准备好条件。只有取得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成功,全面彻底地放开粮食市场和放开粮食价格,形成大流通,培育大市场,封闭的社区结构才会最后被瓦解,中国的农村才可以说大有希望!
何开荫的发言,有着浓郁的理论色彩,却由于他讲得深入浅出,富有很强的说服力,会场上壹下变得安静下来,连喝茶、走动的人也生怕打扰了别人,把动作放得又慢又轻。
这气氛显然也感染了何开荫自己,他开始变得激动起来。他说,其实我们搞的,只是农业税费征收办法的改革,还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假如现在就搞税费制度改革,立法部门说不定马上会来制止,涡阳县新兴镇的改革被县人大明令取消就是明证。因此,它肯定会有较大的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目的也只是侧重于规范征收的办法,先把农民的负担尽可能地减下来,政策规定上的“杠子”粗了壹点,却简单明了便捷易行。虽然还不全公平合理,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但相对于过去的乱收费来说,农民已比较满意。
当然,他还想说:今天搞的还只是税费征收办法上的改革,就搞得这样艰难,如履薄冰,几近夭折;其实,即便就是真的進行税费改革,那也只能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个突破口,关键在于由此带动农村政治体制上的改革。尽管,谁都知道,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中国改革开放的進展,但会上没人这么明说,当然今天他说了也等于白说。
主持会议的杜鹰,在作会议的最后总结时,说了这样壹段话。“我总的感受是,我们在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壹个关键时刻,研讨了壹个关键问题。为什么可以这样说呢?因为现在我们整个国家,正处在壹个工业化高速增长的时期,在这样壹个阶段上,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状况如何,将是决定我们这个国家现代化命运的壹个重要方面。这两年,‘三农’的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也同样是比较突出的,有的矛盾,已经非常尖锐,而这些问题与我们这次会议研讨的内容无疑都是密切相关的。”
5 报告進入最高决策层
杜鹰回到北京后,就忙着组织人就全国农村基层税费制度试点的情况,给国务院写出报告,并特邀何开荫、杨文良二人参加讨论。
报告的题目十分鲜明:《事关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壹项重要改革举措》。
姜春云副总理亲自到过阜阳试验区,看了这份报告后十分高兴,很快作出批示:“这是农村工作的壹个重大问题,试点探索出了壹些解决问题的思路、途径,拟专门开个会,总结交流经验,提出今后意见。”
就在农业部转上来的这份报告和姜春云的批示,还都没送到主抓经济工作的常务副总理朱镕基的手上时,朱镕基却先看到了新华社记者叶冰男的壹篇《河北省调整公粮制试点方案》的消息。显然这是朱镕基第壹次接触到这类消息,有点诧异,就把文章批给当时的财政部长刘仲藜和副部长项怀诚:“请仲藜、怀诚同志阅。” 同时批给国务院秘书长何春霖,要求他去搞搞清楚:“这个试点是怎么回事?”
当我们最初从《河北省公粮制改革大事记》中,看到朱镕基的这个批示时,很是感到意外。因为农村税费的改革,从提出到试验,从秘密试验到公开试点,直到发展成七省五十个县的“燎原之势”,已走过了漫长的五个春秋,不说大报小报已对此有充分的披露,河北省还在京召开过范围很广的研讨会,国务院许多相关部门的同志都到会了,朱镕基副总理对这事儿怎么可能会壹无所知?
后来,细细壹想,才觉得并不奇怪。何开荫改革设想的文章被刊发在《人民日报》的《情况汇编》上,引起过李鹏总理的关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可那毕竟是在壹九九O年春天,朱镕基还在上海工作,对这壹切不了解是十分正常的。以后,他進京主管国务院的经济工作,又正是中国经济增长率跌人低谷之时,工业生产滑坡,中央财政吃紧,摆在他面前的,仅全国累欠的“三角债”就高达五千多亿,要想在如此重关如铁的困境中走活壹盘棋,他几乎是在拳打脚踢,甚至用出铁腕手段,发起清欠攻势;同时展开了壹场狠打泛滥成灾的假劣伪冒产品的活动。壹九九二年,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出现壹个加快建设的热潮,但由于当时中国的经济工作还远没从“壹抓就死,壹放就乱”的尴尬局面中走出来,经济的高增长几乎是和混乱同步,开发热,集资热,炒地皮热,已经热到了朱镕基用壹句英文表述 “Crazy”(疯狂)的程度,“过热”发展的经济,引发出了建国以来中国最严重的通货膨胀。接下来,朱镕基就又大刀阔斧地运用起经济、法律乃至行政的各种措施,数管齐下,并亲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大力整顿金融秩序。
朱镕基确实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像他抓城市的经济那样,去抓农村工作,再说,他对农村的情况又远不如城市工作那样熟悉。在壹九九三年召开的全国粮食购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中,他对粮价的放与收,就没有像对金融和国企改革那样自信。他说:“去年我们缺乏经验,放开粮价太快了壹点,准备工作不足。没搞过市场经济,不知道厉害,结果,十壹月以后粮价暴涨,没有按照预定的调价步骤来做,措手不及。”
但是,他对中国的农业是重视的,对农民的负担更是感同身受。壹九九三年五月中旬,他在赴湖南考察期间,发觉个别地区的夏粮收购资金未到位,向卖粮的农民打白条,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难以为继,他气愤已极,严厉训斥湖南省的主管领导,并对下面地区的负责人说:“我留下电话号码,妳们什么时候凑够了资金,就什么时候给我打电话,我要看看究竟会拖到哪壹天!”返京后,他深感问题的严重,遂亲自指示《人民日报》发表农业部清理农民负担的三个文件,公开征税的项目和范围,明令不能超过上年农民纯收入百分之五的上限,凡不遵令者,当依法处理。
就在朱镕基要求国务院秘书长何春霖去闹清河北省公粮制试点是怎么回事的四天之后,财政部长刘仲藜即把同样有着朱镕基批示的新华社记者叶冰男的文章《河北省调整公粮制试点方案》批转给·了部里的税政司:“请税政司阅,是否与国办三局联系壹下,农税处也派人参加了解壹下。”
刘仲藜部长作出的这个批示,无疑已经是多余的,因为从时间上看,在他还没见到朱镕基的批示,就是说,在他张罗属下“联系壹下”“了解壹下”的壹天之前,朱镕基已经接到了姜春云转给他的阜阳研讨会的有关报告。朱镕基看罢报告,河北省公粮制改革试点是怎么回事,就壹切都再清楚不过的了。
尽管姜春云在报告的批示中,已经对各地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经验给予了最充分的肯定,并且认为“试点探索出了壹些解决问题的思路、途径”,他的建议也十分具体:“拟专门开今会,总结交流经验,提出今后意见”,也许正是因为姜春云在批示中强调得那样重要,“这是农村工作的壹个重大问题”,朱镕基在看了报告之后,处理得也就相当谨慎。他对“拟专门开个会’的建议绕开不提,将这份报告批给了国务院秘书长何春霖。不过,这回批下去,增加了壹个国家税务局局长金人庆:“请春霖、人庆同志阅处。此事要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综合部门意见。”
朱镕基显然没有表明具体的意见,只是作出了具体的交待。这壹天,是公元壹九九五年六月九日,已成燎原之势出现在中国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验,進入了他的视野,并引起了他的关注。
6“十三号文件”诞生
在壹九九五年六月以后的壹年多时间里,中国的传媒机构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宣传,形成了壹个不小的高潮。从《中国改革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到《中国经济时报》、《经济日报》直到《人民日报》;从《内部参考》、《学习研究参考》到《国内动态清样》,直到《领导决策参考》,盛赞这场改革的文章可以说是连篇累牍。
壹九九六年的秋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到河南视察。当他了解到壹些地方在打着教育的旗号向农民乱收费,最终又不是把钱全用在教育上,这引起他的不安。视察期间,他还了解到,现在农村中的村提留、乡统筹的收费办法,随意性太大,本来就是壹种“多收有利”的机制.而收多收少又是直接同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挂钩,这就导致了农村的“三乱”屡禁不止,成了老大难。于是他想这恐怕要从这种收费办法究竟行不行上来考虑壹下了。
出乎他的意外,在河南视察期间,李岚清又听说有的农村已经实行税费合壹的规范管理办法,这办法不仅受到农民的欢迎,各方面的经费也有了保证,十分感兴趣,要亲自去看壹看。听说这事就发生在邻近的安徽省阜阳地区,他便临时决定,改变行程,弯到阜阳。在阜阳,他听取了当时的地委书记王怀中和专员乔传秀的专题汇报。听了以后,觉得这办法的确不错。从汇报中他还進壹步了解到,全国政协的几位老同志也到阜阳的农村進行过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回京后,他就派人要来了他们的调查材料。看过之后,感到颇有价值,于是他就又把要来的材料,附上自己的意见,送给了李鹏总理。同时也送给了朱镕基、邹家华、吴邦国、姜春云几位副总理共同参阅。
其实,促成几位全国政协的老同志深入农村搞调查的,正是原安徽省省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常务副主任王郁昭。我们前文已经提到,在揭开中国农村改革序幕那惊心动魄的岁月里,王郁昭曾是万里麾下的壹员大将,后来出任过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可以说,他是经历’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那场中国农村改革的全过程的。而且直到今天,对中国“三农”问题的关注,依然是他乐此不疲的壹件事情。
打从壹九九五年四月开始,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中的几位曾长期在国家领导机关从事过经济工作的老部长们,就组成了壹个专题组,围绕着当前农民“减负”的热点问题,在王郁昭的带领下,不辞辛劳地深入到安徽、河北等地進行认真调查研究;回京后,又与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的同志進行了座谈。为在更大范围,了解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盛夏七月,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还在四川省乐山市召开了有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四川、贵州、吉林、广西八个省区相关部门参加的“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研讨会”。着重研究了近年来壹些地方進行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改革试点情况,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出路和办法。
专题组的壹行八人,壹路之上的心情都是十分沈重的。调查中发现,近年来由于各地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过多过滥,基层党政机构的干部编制严重失控,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少数干部横征暴敛,鱼肉乡里,农民苦不堪言,引发出壹批恶性案件。特别是发现农民承受负担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而作为国家主要粮源的中国中部农业大省,由于粮棉定购任务较重,农民获得的实际收入被大大打了折扣;而国家原本是想减轻农民负担的“三提五统费”控制在上年以乡为单位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以内的规定,不但掩盖了农村中的贫富差距,也在壹定程度上起到了“劫贫济富”的负面效应,反而加重了低收入农户的负担,成为雪上加霜!
每当接触到这些沈重的话题,专题组的同志就感到分外压抑。只是当亲眼看到安徽省太和县、河北省正定县正在搞改革试点,亲耳听到这些改革深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欢迎,才由衷地感到壹些欣慰。
后来,通过与国家有关部、局的座谈交流,经过乐山会议的深入探究,王郁昭亲自主持写出了《关于切实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建议》。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还为此在京专门召开了壹次主任扩大会议,对《建议》進行了壹次认真审议。
王郁昭在这份《建议》中认为:解决农民负担最根本的出路,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富裕程度。而要真正把农民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就必须从根本上改革并完善农业税赋的征管制度,坚决堵住增加农民负担的源头。各种调查表明,农民负担过重,往往与政府制定发展目标时的要求过高过急有直接关系,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上面。
《建议》几乎是在大声疾呼:要坚决清理那些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凡是加重农民负担的都要坚决取缔。
《建议》有着十分具体的建言:如提出要加快制定《农村税费征管法》,加强农村税费征管队伍的建设,绝不允许运用公安警力或民兵小分队征缴税费;如提出要坚决精简机构,改革干部的考核制度;如提出要在现有各种经济技术协会的基础上考虑建立农民自己的群众组织,沟通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以便于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的法令,又有利于真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对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壹直很关心,看了由经济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报告,十分高兴。这壹天,他约来王郁昭,明确表态:“妳们提的建议我完全赞同。如果需要开协商会,请李鹏同志参加,会我主持。”
李瑞环还指示,将《建议》分别送往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
当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建议》按组织程序送出去之后,王郁昭的心情还是难以平静。他考虑到在中央领导中,温家宝是各地农村跑得最多,因而也是最熟悉中国的农村工作的,就又以个人名义,直接给温家宝呈送了壹份。
当然,王郁昭并不知道,他的这份报告,早在十天以前,李岚清副总理就已经把它直接送给了李鹏总理和其他几位副总理参阅,李鹏、朱镕基也都批转给了财政部;更不知道,姜春云副总理在读到李岚清送来的报告后也已经转给了温家宝,并表明了他的意见:“请家宝同志阅批起草小组认真研究。”这时温家宝领导的壹个起草小组,正在为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壹个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文件。
两份《建议》温家宝都收到了,他和姜春云的看法是壹致的,认为它对正在起草中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即将颁布的壹个决定极有参考价值。按说,这事温家宝已经批办了,对王郁昭个人呈送上来的《建议》,就无须再作处置了,不过,他是个做事认真得壹丝不茍之人,虽已有过交待,却仍然又壹次拿起毛笔,将《建议》批转给国务院副秘书长刘济民和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并且多写了几句话。他的批示,每壹个字,都写得端端正正,甚至连标点符号也绝不马虎,像他以往处理任何壹件工作壹样的严谨和认真:
“济民、宝瑞同志: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的这份建议,对研究和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其中许多好的意见,在中央起草的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文件中已经吸收;壹些带方向性的改革措施,也在积极進行试点。请将这些情况告政协并郎昭同志。”
这份由王郁昭执笔的《建议》被送达中办国办后刁;久,壹个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农业部、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央纪委以及中央电视台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很快奔赴离京最近的河北省進行农业税制改革的专题调研。从中央党校学习归来的省委副书记李炳良,接待了调查组的全体同志,并汇报了河北省三年多来公粮制改革的情况,同时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采访。
这期间,壹个令人鼓舞的消息,也悄悄在安徽广大农村流传:江泽民总书记派出秘书,壹竿子插到最早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安徽省太和县。这位秘书在太和县的各处進村入户,所到之处,壹概是认认真真地听,仔仔细细地看,边听,边看,边认真地往本子上做记录。临了,太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希望他能够谈壹谈调研后的看法和意见,这位秘书却只是谦和地笑笑,说:“我的任务就是看,就是听,然后回去,如实汇报。”
公元壹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了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最著名的“十三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这个《决定》,具体地提出了“三减”:减免贫困户的税费负担,减轻乡镇企业负担,减少乡镇机构和人员的开支;明确提出了“五个严禁”:严禁壹切要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严禁在农村搞法律规定之外的集资活动,严禁对农民的壹切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严禁各种摊派行为,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而且提出“两个加强”:加强领导,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壹把手负责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
《决定》特别指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对有些地方進行的负担分流和壹些粮食主产区進行的税费改革探索,可以继续试验。”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第壹次在“红头文件”中,对各地正在進行着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验,公开表明了肯定的意见!
“十三号文件”下达的第十四天,即壹九九七年壹月十三日,温家宝便代表中央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就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他说:“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取得了壹定的效果,积累了壹些有益的经验。中央认为,这项改革可以继续试验,但目前还不宜在面上普遍推广。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这项改革触及到了壹些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壹些重大改革方向,继续改革必须与现行的粮食购销体制和以农业税为主的财税体制的改革统筹考虑,这件事涉及面广,而且较为复杂,需要全面设计方案。试行工作要有领导地進行,已经批准开展试点的地方,要认真试好,并注意总结经验。”
温家宝不但肯定了各地税费改革试点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而且精辟地指出这项改革触及到了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了重大的改革方向,因而需要全面设计方案。
温家宝的这个讲话,高屋建瓴,振奋人心;他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诠释,更是高瞻远瞩,人木三分!
7是非功过凭青史
壹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经国家主席江泽民的提名和与会代表的选举,朱镕基出任了国务院总理。
在担任总理两个月后的六月六日,朱镕基签发了壹项国务院令,发布实施《粮食收购条例》。
早在四年前的壹九九三年,朱镕基就过问过粮食的收购工作,不同的是,以前是通知,不遵照执行还只是工作态度或认识上的问题;这次却是国务院令,这就把通知上的许多规定,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不执行就是违法。并且,这次的《条例》,还特别增添了壹些硬性的规定,制订这些新的规定,其目的,显然是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国家每年壹千亿斤粮食的定购需要,并对国家粮食部门实行有效的保护。当然,它的意义,还远不止这些,因为《条例》上明确规定:除农业税外,粮食收购时“不得接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这里指出的“组织”,显然包括各级政府;这里提到的“个人”,自然包括党政领导干部。新的《条例》无疑是想从“粮食收购现场”,对愈演愈烈的搭车收费现象予以坚决的狙击,从而彻底减轻农民负担。
可以说,制订这部《条例》的良苦用心,是无可置疑的,却又是壹厢情愿的。因为,当今农村基层税费的征收背景十分复杂,比如就像《条例》上提到的“统筹款、提留款”,这也正是国务院过去正式下文要求向农民征收的,而其中的许多费用本来就应该是由国家财政支付的,国家财政该给不给,这才造成农民负担,现在这许多十分具体的问题避而不谈,不去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却硬性规定乡(镇)村干部不得在收购现场坐收除农业税外的任何税费,这其实就把农村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推向了极端——要么就只有阳奉阴违,拒不执行妳的《条例》上的规定;如果要执行,结果也只能是迫使下面更多地以“小分队”、“工作队”或是“突击队” 的形式,甚或运用司法手段,挨家挨户上门强收强要。
更为严重的是,这个《粮食收购条例》明确无误地指出,粮食的收购只能通过国家的粮食系统,而且要求粮食的收购,必须“户交户结”,资金又只能“封闭运行”,这就与各地正在试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做法有了无法调和的矛盾。
当时,河北省还正筹划着要将公粮制改革的试点進壹步扩大到全省去呢,作为这壹课题组主持人的杨文良,正劲头十足地张罗著“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当他弄懂了《粮食收购条例》上的那些具体的规定后,等于挨了壹记闷棍,他立刻意识到,这五六年来三任省委主要领导重视的,自己更是倾尽了大量心血的公粮制改革,即将中辍;全国所有的税费改革的试点也都不得不面临在壹个早上完全停止的厄运。
杨文良心急火燎地坐下来,把《粮食收购条例》反复地看了又看,试图从中找到对税费改革有利的字句。显然,他无法找到,不过他依然乐观地认为,从总体上和本质上看,公粮制的改革同《粮食收购条例》,都是为了规范农民的负担,确保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二者的关系并不是互相排斥,非此即彼的。
于是,他连夜向省委写了壹份专题报告:《公粮制改革试点应当继续進行》。
但是,除了像他们这些对税费改革情有独钟者,其他人并不如此认为。就在杨文良将专题报告送上去不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金融贸易处也向省委书记程维高、省长叶连松和分管副书记赵金铎写了壹份相反的报告,指出:“‘公粮制’和‘费改税’试点的做法,不符合《粮食收购条例》的具体规定,也影响到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针对上述情况,建议我省应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粮食收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我们这个国家,在我们这种特殊的体制下,下级是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令还是畅通的。正因为如此,河北省的主要负责人就不可能也不敢不执行中央的《条例》,于是,就只有放弃才刚刚推行的公粮制改革。
省委副书记赵金铎,因为同时也兼任河北省县级综合改革小组负责人,他对公粮制改革给农村带来的新的气象,是十分清楚的,接到金融贸易处送上来的报告,心情是极其复杂的。就在前几天,他刚在杨文良起草的壹个《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议程表》上批出“同意”两字,可是现在,他必须作出相反的决定。
赵金铎在后来的壹次会上曾这样说道:“河北省公粮制的改革可以列上十条八条的好处,但除农业税外任何税费不准代扣代缴这壹条,是刚性约束,《条例》就是法规呀,在执行上打折扣是不允许的,我们只能和中央保持壹致。但是停了公粮制改革,并不等于是否定了这项改革,只是因为它与《条例》有了抵触。”
杨文良参加了这个会,赵金铎代表省委在会上的这番解释,他听清楚了,但似乎又变得更糊涂‘了。既然公粮制改革有那麽多的好处,值得充分地肯定,为什么就壹定要中止它呢?
接下来,省长叶连松也批道:“全省都要统壹按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执行”,还特别指出:“即召集省综改办、地税、粮食、农发行研究,并即联合发出通知,依法执行。”
在叶连松作出指示的当天,综改办、财政厅:、粮食厅和农业发展银行四家就迅捷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各地必须坚决执行国务院发布实施的《粮食收购条例》。
杨文良几乎都要急疯了,就在四单位联合下发通知的同壹天,他再次上书河北省委、省政府,要求就继续進行公粮制,改革试点的问题向中央紧急请示。
也巧,这期间,国家计委的壹个调研小组到河北省了解夏粮收购情况,回去后给温家宝写了调查报告。温家宝在调查报告上作出了这样的批示:
“‘公粮制’问题可纳入税费改革继续研究,目前应统壹执行《粮食收购条例》。”
温家宝的指示其实是十分清楚的,他说了两层意思。作为国务院副总理,他必须强调由朱镕基总理签发的国务院令的严肃性,要求坚决执行《条例》;但过去他曾就高度评价过安徽、河北等七省五十个县進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现在,他的态度依然没有变,他对河北省搞的公粮制改革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果我们再仔细地加以领会,就会发现,他在两者的提法上还是有区别的。他在“应该执行《粮食收购条例》”壹句前面,加有“目前”二字,也就是说,作了时间上的界定,而提到税费改革时,则要求“继续研究”。因此,至少可以这样认为,温家宝主张在执行目前的《条例》时,不应该影响到对具有更深远意义的税费改革的试验与探索。
遗憾的是,叶省长并没有全面地去领会温家宝指示的精神,便作出了措词更加严厉的批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家宝副总理批示。必须做到敞开收购、户交户结、不准乡村干部在粮站坐收统筹提留款,以往的‘公粮制’试点县统壹执行《粮食收购条例》,这些问题都要很坚决。如我们的干部不听招呼,查出典型要严肃处理。”
于是壹个早晨,壹场轰轰烈烈历时五年之久的,已扩大到了三十七个县市的公粮制改革,就从河北省的地平线上消失得干干净净。
与此同时,全国七个省已经发展到了六十多个税费改革的试点县市,也都几尽终止。
这消息,使得杨文良心急如焚。
然而,不管杨文良如何认为公粮制的改革是在探寻解决农民问题的治本之策,继续進行试验是十分必要的,但改革毕竟由于《粮食收购条例》的颁布而停了下来。
公粮制的改革被停了下来,问题也就跟着来了。在有些人看来,被宣布停下来,等于被坚决否定,而作为这壹研究课题的实际负责人杨文良,这五年多的忙活,就都是在瞎折腾了!
壹些流言蜚语随之而来,壹些异样的眼神也接踵而至。
杨文良顷刻陷入到四面楚歌之中。
在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里,杨文良万般无奈,壹遍又壹遍地重读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他固执地想在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中找到答案。他坚信,农村的税费改革,必将会继续下去,因为它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他甚至认为,中国已经走上了市场经济这条不归之路,就不应该继续推行粮食的统购统销,逐步放开粮食市场才是良策。
他多么想找壹个志同道合可以倾诉苦闷的对象,可是,除了何开荫,他又能找谁呢?壹想到何开荫,就料定老何的处境肯定也不会比自己好到哪里去,他的心里便充满了牵挂。
何开荫此时的处境确实已变得十分狼狈子。十年了,为了农村税费的改革,他饱尝了人生的艰辛与世态的炎凉,但他无怨无悔,壹直信奉著邓小平的壹句教诲: “不争论,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大胆地干。”好不容易走到了今天,改革已经受到七个省六十多个县农民的普遍欢迎,现在却突然都相继夭折,他确实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最不能接受的,还是随着税费改革的被迫中止,他发现,原来的情况全变了:过去热情支持、笑脸相迎的人,壹下子换了面孔,好像不认识他了;而壹向冷眼旁观的,这时却纷纷出来证明他们的先见之明;本来就持有反对意见,等著看笑话的,开始走出来“秋后算账”了,将各种各样的屎帽子扣在他的头上。说他的那些改革设想,纯粹就是异想天开;说他写的那些文章,更是在胡说八道;说他把国家的粮食政策和财税制度已经搅成了壹锅粥;说他做这壹切都不过是为了自己出风头,为了欺世盗名。随之而来的是,他写出的文稿,因为无人为他签字,在省政府办公厅已不能再打印;早在壹九八七年,由于得到当时的省长王郁昭、常务副省长孟富林的特批,他就参加了当年的高级职称评审,并于次年获得“正高”职称,现在碰到工资改革了,却再没人为他兑现,只能享受到科级待遇。更加令人想不通的是,省政府办公厅在为干部职工解决住房时,何开荫在分房的打分申明明得分高居全厅第二,但是,如今办公厅机关的每壹位干部,包括分来不久的小青年,都享受到了政府办公厅的住房,惟独他,依然住在原来行管局房管所十分尴尬的老房子里。
夫人顾咸信,见老何成天心事重重,走在大街上也是勾著脑袋,怕他出事,更怕他会跑到什么会上,或是去什么场合,像过去壹样想到什么说什么,就动员老何去学学抽烟喝酒。因为,她听人说,酒可以消愁,烟能助人深虑,她只希望老何平安地度过这段日子。
“这些年来,妳身为高级农艺师,经常有人找上门来,请妳去作这方面的技术指导,放著又省心又来钱的好事不干,偏要光着脑袋朝刺棵里鉆,图啥呢?现如今,话已难说,就别说了,改革的事也不要瞎操心了。”顾咸信劝著何开荫。
不过,在难耐与苦闷之时,他真的接受了夫人的建议:抽烟,喝酒。于是,平日从不沾酒也无烟瘾的何开荫,开始正儿八经地抽上了烟,每天晚上喝上两盂酒。谁知,壹抽壹喝,竟然发现,烟酒这东西确实好使,他的心情真的平静了下来。
可是,没过多久,他的心潮又壹次涌动起来。他发现,安徽省的税费改革并非全军覆没,发现了这壹点,他又变得激动不已了。
原来,安徽省省长回良玉,在《粮食收购条例》下来之后,就以安徽省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国务院写了壹份报告,强调安徽省阜阳地区是经国务院备案的全国第壹个农村政策试验区,为探索减轻农民负担新途径,要求继续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为解决税费改革与国务院颁布的《条例》相衔接的问题,安徽的试点决定将按耕田征实调整为按人付款。
由于回良玉的据理力争,当全国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都停下来的时候,安徽阜阳却是壹花独放,税改的试验工作壹天也没有终止。
有了这种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何开荫终于放下心来,更令他鼓舞的是,在他已年满六十应该退休的时候,回良玉省长聘任他为省政府参事。这就是说,只要身体康健,他就可以干到七十岁;给了他深入研究农村改革十年的时间和更为广阔的空间。他在感奋之余,立即又开始酝酿壹个新的计划:那就是,把我们今天的粮食收购政策,作壹次系统的研究!
尽管这种研究,在当时是件十分敏感的事,更是颇多风险的事,可他决心已下,就奋不顾身了。
他早就注意到,壹九九三年夏收之前,还是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就下达了壹个《关于進壹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粮食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但是,这项旨在保护农民利益、保证农民增产增收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却随着壹九九四年壹月壹日开始的分税制的推行,各地就难以贯彻了。因为政策规定是中央定价,敞开收购,出现亏损,要由地方财政补贴,问题是,产粮大县连工资都发不下去,哪有钱补贴?没有补贴,文件对粮食系统提出的那些要求,就等于没说;政策还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只能顺价销售,但中国的粮食系统养了那麽多吃闲饭的人,又如何能做到顺价销售呢?政策规定的保护价,其“保护”的资金,并不是直接“保护”给卖粮的农民,而是有相当壹部分被那些不法的投机倒把分子或垄断寻租者渔猎而去。对广大农民来说,这些政策不过是画饼充饥,反而误导农民多产粮食,而粮食又是粮食部门垄断著市场,结果就把农民坑得更苦!这些年来,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的速度已是逐年下降,人均纯收入的增幅已经低于人均负担额的增幅。
“这些情况,从中央到地方都应该是清楚的,不清楚讲不过去啊!”何开荫感到难以理解。这种明显不合理的粮食收购管制政策,过去下达的还只是《通知》,而这次颁布的却是具有了法律效力的《条例》,这就使得它变得天经地义,不容置疑!
可是何开荫依然对这壹《条例》表示了怀疑。
他承认,《粮食收购条例》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国有粮食部门的利益。税费,在这壹点上,税费改革与《条例》是有矛盾的。但他并不认为改革的试点在这方面就是错的,相反,正是这种税费改革,触动了国有粮食部门的既得利益,才推進了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这些年,广大农民对国家实行粮食低价定购制早就表现出强烈不满,探索解决农民负担治本之策的税制改革,理所应当地要把取消这样的定购制作为改革的壹项重要举措。毫无疑问,这样的改革试验,它在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长期所承担的“隐性负担”的同时,也截断了粮食系统牟取部门利益的壹条主要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壹些国有粮食部门依靠著政企不分、官商壹体的管理体制,左右逢源,下坑上骗:在收购环节上,通过压级压价、扣杂扣水的不良手段坑害农民;在销售环节上,通过乱摊成本、涨级涨价坑害城镇居民;在贷款的使用上,大量挪用挤占粮食收购资金,或利用少收定购粮、多收议价粮,虚报、冒领政策性贷款;在财务的结算上,又通过“平转议、议转平”等卑劣伎俩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层层截留储粮补贴。总之,这次改革改的就是国有粮食部门官商壹体、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改革的规定之壹便是“粮食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担风险,不再承担任何国家行政职能,国家也不干预其经营行为”,迫使粮食企业转换职能,走向市场。
既然改革是利益的再调整,那就不可能会使所有部门的所有人都满意。
他认为,中国的农村改革,是在理论准备和政策准备都不完善的情况下启动的。第壹步改革,基本上是在农村内部進行的,有相当的独立性,改革的主要内容也只是破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而我们又有着几千年家庭经营的历史,农民有着这种传统意识,只要政策允许去搞就行,农民家家户户都会。可这壹次的改革就不同了,它势必深入到金融、财政、价格、计划、物资、内外贸易等等诸多领域,触及到城乡之间,以及部门之间,大量的深层利益结构的调整,面临着空前复杂的局面。第二步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要在经营主体变革的基础上去建立现代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如何去建立,我们的历史没有这种记忆,农民不晓得,我们的政府也不清楚。因此,今天所面临的问题,有许多是超经验的,凭以往的经验是无法把握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我们把以往的改革定义为破旧的话,那麽新壹轮改革,就应该认定为创新,即组织的创新和制度的创新,是在为市场运作夯实基础。
中国有十二亿人口,人均不过壹亩壹分多地,永远不可能存在粮食过剩问题,为什么在发达国家人均拥有壹千公斤粮食也没有出现卖粮难的问题,而我国的人均只有四百公斤就会出现粮食过剩呢?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应该从粮食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几个方面去分析,更应该从我们的思想观念和粮食的政策上寻找原因。
我们经常强调:“粮食是壹种特殊商品,关系到国计民生。”从这个前提出发,就往往会得出应由“政府统管”的结论,把粮食视为壹种统管产品,但同时应当看到,粮食有其特殊性,但它毕竟又是壹种商品,仍应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只是如何调控市场的问题。再说,就全国而言,现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有百分之六十八来自农业,农业收入中种粮的收入又占到百分之五十二,种粮收入对今天的中国农民来说依然至关重要,而提高粮食生产的收入,所有的研究都在表明,只有走优质优价和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的两条路,但现在的很多政策实际上已经把这两条道不能说基本管死,也是大部分管死。可以说,不触动现有粮食体制中的利益分配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就永远只能是壹句空话。
何开荫经过几天痛苦的思考,壹鼓作气,拿出了壹篇《彻底解决粮食购销体制问题,必须進行农、财、粮、价、税、费联动的综合配套改革》的沈甸甸的文章,决定再次進谏中央。
直言无忌,自是坦荡的君子所为!
通过这几年税费改革的风风雨雨,何开荫确实领悟透了毛泽东说过的那句至理名言:“中国的事情别着急,慢慢来。”
党的十壹届三中全会,没谁不知道它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我们确实也不应该忘记,正是在那样壹次伟大的会议上,“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还曾明确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而后来中国农村的伟大变革却正是以“包产到户”、“分田单干”为实质的“大包干”取得重大突破的,所以,当那次会议的精神壹传达,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民伤心地说:“早也盼,晚也盼,盼来了两个‘不许干’!”
三中全会是“不许”,四中全会就改成了“不要”。“不要”无疑比“不许”宽容了许多,严禁变为劝告,变成“对已经搞包产到户的不批评、不斗争、不强制纠正”。再后来,中央三十壹号文件,对“不要”也有了松动:“深山区孤门独户可以搞”,网开壹面了;到了中央七十五号文件,其范围就被進壹步扩大,又成了 “三靠地区可以搞”。
终于,在十壹届三中全会召开的三年之后,经过许多次反复,几十遍修改,作为集体智慧结晶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被送到了中央最高决策层;先是中央书记处讨论,继而由中央政治局研究,最后政治局常委通过,于壹九八二年壹月壹日,将此《纪要》作为该年度的壹号文件,印发全党——明确提出:包括包产到户在内的“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射秽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而且,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
这就是中国的特色!
何开荫后来在给杨文良的壹封复信中,不仅回顾了中国农村改革走过的那段曲折的历程,还试着步杨文良诗作的原韵,和诗壹首,以此明志。
他很喜欢杨文良诗中透出的万丈豪情,特别是“成败得失靠实践,利弊是非问群众”两句,他觉得是可以称之为神来之笔的。
是啊,人民群众喜欢不喜欢,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这永远应该是我们壹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后的归宿!
在农业和农村的问题上,农民拥护,政策就对头;农民反对,政策便出了毛病。世界上的事情什么叫好?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欢迎的,就叫好;否则,就不能叫好。
他告诉杨文良,他的最近壹篇分析粮食购销体制、希望综合改革的文章,经新华社以最高内参形式,已经发给了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领导同志。
何开荫对“大包干”历史的回顾,以及捎来的安徽继续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消息,都成了深陷苦闷中的杨文良的兴奋剂。
壹九九八年七月八日,杨文良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直接向党中央、国务院写出要求继续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报告。
8 中国农民的福音
事情到了这壹年的九月便有了转机。
壹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在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周年的日子里,江泽民总书记在安徽省城合肥,就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
江泽民指出:尊重实践,尊重群众,这是过去二十年来我们在领导农村改革的立足点,获得的根本经验,也是我们今后推進农村改革,做好农村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要正确对待农村中出现的新事物,尊重农民的创造和选择。
对于农村改革,他强调坚持两条:第壹,鼓励试,不争论;第二,坚持“三个有利”的判断标准。在改革的实践中,要不断帮助群众总结提高,加以引导,对的就坚持,不对的改正就是了。
江泽民还就当前和今后壹个时期要着重抓好的工作,提出了六大课题。其中特别指出:“改革和规范农村税费制度,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这是党的总书记第壹次坚定而明确地倡导和鼓励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要求大家“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他在讲话中最后强调:“深化农村改革是壹篇大文章,我这里只是点壹点题。希望各地按照中央的统壹部署,从当地实际出发,继续大胆探索和实践。”
总书记的讲话像壹股强劲的春风,从八皖大地迅速吹向了全国各地,驱散了笼罩在人们心头的疑团与迷雾。
于是,看似停滞已呈胶着状态的农村税费改革,顷刻间,获得了巨大的动力,步伐骤然加,陜了。
壹个月后的十月二十七日,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农业部部长陈耀邦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段应碧,三人就农村税费改革问题专题致信朱镕基总理。他们提出,中国的农村税费改革大致可分“方案起草”、“论证修改”及“试点实践”三个阶段,并把每个阶段的大体设想也作了汇报,还把实施的时间也作了确定。
既然江泽民总书记已经十分明确地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着重抓好”的工作提了出来,许多地方过去又早已進行过这方面的试点’,并取得许多宝贵壹定的经验,所以,朱镕基对项怀诚、陈耀邦和段应碧提出的这种按部就班的做法,就感到了不满意。他在他们的材料上作了明确的批示:
“三个阶段可交叉進行,实行时间不必拖到二OOO年。先出个文件,各省市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改革时间,争取有几个省明年出台。”
那段时间,朱镕基南下考察,考察期间仍念念不忘税费改革的事。据《广西日报》十月三十日报导,朱镕基在北海和南宁的谈话中就指出:“农村中的提留、统筹等费用是目前腐败的原因之壹;有些地方以这些‘三提五统’费用为借口,加收各种名目繁多的费。政府年年喊钱不够用,农民天天怨负担重。这个事不能拖了,妳们要多做调查研究,及时解决。”
他还说,“几年前我就已经有了个好的想法,思考了许多年,我的想法就是把所有合理的收费纳入农业税的范畴,让村干部吃‘皇粮’,稍微提高壹些税就可以了,农民也负担得起,除了农业税,其他收费都属于非法的;除了税务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向农民收费,谁收谁违法。这样乱收费的人就找不到借口了,农民拒绝乱收费也就更加理直气壮了。在这个问题上,只要中央和地方统壹思想,统壹认识,是完全可以做好的。这对农民有好处,对国家有好处,对有效制止乱收费、搞好干群关系、杜绝腐败都大有好处的。河北省搞了几年试点,实践证明是不错的。”
没过多久,朱镕基再次给项怀诚、陈耀邦和段应碧作出批示:
“根据我同许多省市领导交谈,此项改革业已成熟,不必拖那麽长时间。当然工作要做细,也不必由中央规定壹切细节,划壹实施时间。实际上壹些省已在壹些地区实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越多越办不了事,需要哪个部门办事和商量,国务院已授权妳们可以召集。”
这壹年十二月四日,新华社信息中心编印的《决策参考》第四十七期《权威论坛》,朱镕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又壹次说到了税费改革,他说:“河北省壹个地方已经推行了好几年了,采取公粮制,壹律桥归桥,路归路,不向农民收乡统筹、村提留,都在农业税里面收,非常有成效。”这年年底,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朱镕基再次谈到“乡村费改税”时,又十分明确地说道:“乡村费改税九九年要开始搞,安徽、河北的这项改革搞得还是好的,要继续搞。”
壹九九九年三月五日,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在京召开,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承诺:“抓紧制定农村费改税方案,并付诸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会后,国务院办公厅本年度第六号《参阅文件》,就刊出了项怀诚、陈耀邦、段应碧三人合写的《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重大政策问题的调研报告》。
到了这时候,河北省因《粮食收购条例》的颁布被推迟了九个多月的“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终于在石家庄隆重召开了。会上,省委副书记赵金铎,对这么多年锲而不舍地从事公粮制改革研究的杨文良,给予了最充分的肯定和表扬。他充满感情地说道:
“文良同志可以说在这个问题上非常执著。无论是这项改革顺利的时候,还是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他都是壹往无前的,也确实费了很大的心血。特别是在《粮食收购条例》出台后,他写了壹系列的文章,这些文章的观点是有分量的,我看许多观点是很有说服力的,也有壹定的现实性。这些文章分别寄给了朱总理办公室、中财办、国务院研究室等单位。”
安徽省政府参事何开荫,作为这项改革最早的倡导者也应邀前往石家庄并作了专题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中国农民的福音:农业税费改革是农民减负增收、理顺农村利益关系、发展农业生产的得力措施》。他的发言在研讨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
壹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转发了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壹九九八年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要求各省市区“抓紧制定并实施农村‘费改税’方案,积极探索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途径”。
至此,农村税费改革终于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各地都在积极的探索和抓紧实施减轻农民负担的税改方案,壹个新的改革高潮,在中国各地的农村呼之欲出了!
这期间,新华社编印的《半月谈》杂志从全国各地眼花缭乱的农村税费改革的探索中,排出了最具代表性的“三大模式”,这就是:安徽省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总额大包干”模式、河北省正定县的“公粮制”模式和湖南省武岗市的将“三提五统”费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模式。
到了十壹月十三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就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坚定地表示:“要推進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并公开了推進的时间表:“明年国家先在几个省区進行试点,其他省区也可在个别县(市)试点,争取后年在全国推开。”
现在,朱镕基把改革的步伐骤然加快了。
确实没有理由不再加快这项改革试点的步伐了。尽管项怀诚、陈耀邦、段应碧拟就的改革试点方案,尚未正式出台,更不了解各省市自治区对这个试点方案持何种意见,而且眼看还有壹个多月的时间便到了“明年”,朱镕基还是把“几个省区進行试点”的时间,定在“明年”,同时宣布,几个省区大约只要壹年的试点,就可以“争取后年在全国推开”。
朱镕基的决心和信心都很大,改革起来,依然是他那以暴风骤雨的方式强力推進的施政特色。
然而,当国务院授权财政部长项怀诚等人组成的专门领导小组,拿出《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意见》,将他们拟就的试行方案发到全国各有关的省区以后,因为这个方案并没有集中起各地试点工作中成功的经验,有着明显的政策缺陷,执行这个方案,农民的负担可能会被减轻,但地方财政由此出现的巨大的财政缺口,却无力填补。所以,除安徽省委书记回良玉因是这方面的专家;显得胸有成竹,信心很足,其余各省都先后打了退堂鼓。但就是这惟壹坚持试点的回良玉还因为工作的需要,不久就又被调离安徽,出任江苏省委书记,这就使得农村“费改税”的试点工作,顿时变得扑朔迷离,陷人僵局。
但是,朱镕基的决心没有变。早在壹年前,他在给财政部长项怀诚、农业部长陈耀邦、中央财经办副主任段应碧的批示中,就指出过:“实行时间不必拖到二 OOO年”,“实际上壹些省已在壹些地区实行”,“此项改革业已成熟,不必拖那麽长时间”。随后又在全国经济会议上明确提出:“乡村费改税九九年要开始搞。”显然可以看出,他确定的时间表却壹再被耽搁,最后还是拖到了“不必拖到”的二OOO年!
此势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二OOO年必须推行改革,这壹点,不能再有丝毫的动摇了。
于是,二OOO年三月二日,中央正式发出了《关于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我们注意到,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给国务院领导写出的后来曾轰动全国,反映“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壹封信,正是二OOO年三月二日。
这既是壹种巧合,却更像壹个寓示,它至少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这个《通知》,不仅顺应民意,还是十分及时的!
《通知》指出:“中央确立在安徽省以省为单位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少数县(市)试点,具体试点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决定和负责,试点方案报中央备案。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精神,积极支持和配合搞好试点工作。要适应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有关政策,坚持壹切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方针,可办可不办的事情不办,能缓办的事情缓办,决不能用牺牲农民利益的办法求得事业发展。”
确立安徽作为税费改革惟壹的试点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徽最大的信任与鞭策,当然更是对安徽率先提出税费改革并连续七年進行大胆探索的充分肯定。
这期间,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会议在京召开,当安徽省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朱镕基总理来到了安徽代表们中间。
他坦诚直言道:“我壹直关心农业的问题,考虑增加农民的收入,减轻农民的负担,这已经是现在最大的政治,但能拿出的办法却又不多,只有‘减负’。这是必须下决心的。‘费改税’,是壹揽子工程,不合理的收费很多,什么二百种、三百种,我看只有壹种,就是农业税,其他都是属于非法的,不能再叫种田的吃亏了。这项工作,已经搞了壹年的调研,也定了壹些试点,可是到今天却只有安徽不打退堂鼓,而现在良玉同志还到江苏去了。”
朱镕基望着新任省委书记王太华,问道:“妳太华还搞不搞呢?”
王太华非常清楚这场改革意味着什么。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什么可能都会出现,什么困难都会发生,但是,为了让亿万农民过上幸福富足的日子,他还是愿意承担壹切风险,迎难而上。也许此刻,他有许多话要说,却只是庄严地壹笑,说了壹个字:“搞!”
朱镕基高兴地点了壹下头,说:“有这个勇气,是要表扬的!”
接着,他指出:“这条路很艰难,也很光荣。万里同志当年在安徽搞‘大包干’,那是开创了壹个历史;今天农村税费改革的意义,不亚于‘大包干’,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件事的重大意义。”
说到这,他的感情变得复杂起来。他认真地环视壹周,动情地说:“我是南陵人,南陵县是我的祖籍,我有安徽的血统。安徽的历史上,有浮夸的‘美名’,当然,全国都有,安徽却是比较严重的,我担心这次税费改革,下面还会搞浮夸。现在,大家都怕我,但安徽不怕,尤其南陵人不怕,九八年我去南陵粮站视察,他们就对我弄虚作假。今天只有搞‘费改税’这样壹条路了,我们必须扎实工作,壹定要谨防虚报,农民的税费不能再搞得太重了。假如这壹次搞不好,我就只有撤职。”
他感慨道,“这么多年,我们培养了壹批会汇报的干部,这些干部不去访贫问苦,不去做调查研究。今天我们搞税改,就是要讲实的,要讲成绩,也要讲缺点,讲问题。我希望安徽省的同志進壹步改進领导作风,能听得進不好听的话,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他最后说道:“太华同志比我年轻,风险我替妳担了,但我依然为妳捏把汗啊,因为‘费改税’的工作是会非常艰巨的。我马上要下了,(任内)看不到结果了,可我希望安徽全省上下团结起来,勇敢地挑起这个担子!”
就在那次全国人大的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也来到了安徽省的代表团中间。
他认真听取了大家对搞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意见和建议之后,亲切地对来自家乡的代表们说:“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措施。工作中,会有不少困难,安徽作为试点,我们就壹定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有步骤地進行。”
历史,又壹次降大任于八皖大地。壹场亿万农民期盼已久的,中国农村第二步伟大的改革,就在这世纪之交,在“大包干”的发源之地,终于拉开了序幕!
江淮儿女又壹次勇立潮头!
破局
1迟到的“新闻”
安徽省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宣传发动阵势在最短的时间内出现了。
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壹千三百万农户印发了《致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壹封信》,在三十五万个村及村民组张贴了《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党的政策迅速走進千家万户。
可以说,其声势之浩大,铺天盖地,这种场面,自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安徽就再没有出现过。
紧接着省委又从各部门各机关,抽调三百六十五名干部,组成八十五个督查组,奔赴大江南北,长淮上下,宣讲税费改革的意义,解释税费改革的政策,督查各地落实税费改革的情况。
这次安徽以省为单位搞的改革试点的方案,是由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确定的。归纳起来,大致是四句话:三个取消,壹个逐步取消,两项调整,和壹项改革。具体内容是:取消现行的按农民上年人均收入壹定比例征收的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对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用三年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统壹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的办法。
其方案简单地说就是“费改税”。
原来的“乡统筹”,即乡、村两级办学经费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修建乡村道路费等五项由乡镇支配的资金,改革后被纳入了农业税,乡统筹的名目被取消;原来的“村提留”,即管理费、公益金、公积金三项由村级支配的资金,改革后将其中的公积金剔除出去,由村民按“壹事壹议”的办法筹集,而管理费和公益金均改为农业税附加。
为便于广大农民好懂易记,又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壹正壹附,壹事壹议。”“正”,即农业税正税;“附”,是指农业税附加;规定农业税附加的比例不得超过农业税正税的百分之二十。村里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实行“壹事壹议”,壹律由村民大会民主议论决定,并规定此项资金每年每人不得超过十五元。
应该说,这次出台的以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第壹位目标的改革方案,将过去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统筹提留”中绝大部分项目纳入了税收轨道,改“费”为“农业税”或“农业税附加”,这就使得原来壹般性的行政行为,具有了依法征缴税收的性质,那些不在此例、无法可循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都将失去其合法性,农民交纳不交纳已并非守法不守法,因此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拒交。再说这次又有着空前的宣传阵势,上下联动的强力推進,也迫使乡村的干部必须依法行政,这就为减轻农民负担创造了壹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進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也行动起来。他们以极大的热忱,对以往制定或批准的地方性法规,進行了壹次全面而又彻底的清理。他们把改革开放以来凡与税改精神不壹致,或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相符的各种规定,壹律予以重新修订,或干脆宣布作废。
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涉农案件办公室,三家也联手发出《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壹封信》。详细地宣传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以及“壹事壹议”筹资和“两工”的改革政策,并進壹步把涉及农民的行政性收费内容作了壹壹公示。最后他们将准许收费的范围,限定在中小学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机监理收费、婚姻登记和建房收费等十项,每壹项收费的数字也都规定得十分具体。譬如建房,除允许土地证每证收取工本费五元外,其余的面对农民建房的壹切行政事业性收费,统统取消;譬如婚姻登记,只准向农民收取结婚证工本费,并限定简装本的结婚证工本费为两元,精装本为九元,农民使用简装本还是精装本,均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不得硬性强求,除此而外,就不准再收取保证金、押金和代收其他的任何费用,更不得强行推销礼品、宣传资料、婚照等等服务项目。
在《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壹封信》中,三家权威部门还分别公开了各自的举报电话,让农民吃颗定心丸,有了护身符。
这种惠民政策,不用说,很快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他们听懂了,闹明白了,知道了自己拥有的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途径,所以,无不拍手叫好,奔走相告。
我们在凤阳县小岗村,访问了当年“大包干”带头人之壹的严宏昌,谈到税费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变化时,他兴奋地说,这壹年,对小岗来说,正是个难关,春上播种时顶头遇到旱灾,秋里收割时又赶上涝灾,有的地里颗粒无收,还幸亏实行了税费改革,大伙的负担减了将近三分之壹,不然,群众的日子真不知该怎么过!
早在安徽省作为试点省以前,还是回良玉任省长时,安徽就在原先阜阳地区進行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发展到了沿淮壹带二十多个县市,现在这些县市改革的范围進壹步拓宽,内涵也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农民负担减轻的幅度也更大。其中,怀远县的改革还是得到了高层的肯定的。
过去,怀远县二十六个乡镇,绝大多数都出现过因农民负担屡屡上访的事件,壹九九八年就发生了二百八十九件(次),被称作“安徽上访第壹大县”。到了壹九九九年,全县开始搞改革试点,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上访事件当年就降到了五件(次)。这次试点,算是怀远县的第二轮改革了,减负的成效因此就来得更加明显。
二OOO年九月二十壹日上午,《南方周末》壹位记者走進了怀远县包集镇林庄村宋庄村民组,三十七岁的村民宋家全正在自家院子里筛芝麻。虽然那壹年宋庄和风阳县小岗村壹样,都碰上了春旱秋涝,收成低于往年,可壹脸胡子茬的宋家全看起来心情不错。宋家四口人,经营著四亩五分地,上半年他们全种了小麦,午收以后又种了两亩花生两亩玉米,还见缝插针地点了壹些棉花籽和芝麻。小麦亩产六百五十市斤左右,拢共收了两千六百斤,按每百斤五十三元的收购价,合壹千三百七十八元;两亩花生壹千斤,合壹千元左右;两亩玉米壹千壹百斤,合五百元左右。他家全年的种地纯收人大约是两千三百二十元。六月初,宋家全收到的纳税通知书上写得明明白白:根据他家的耕地面积、计税常产、税率和今年的粮食收购价格,应交农业正税壹百七十八元八角七分,农业税附加三十五元七角七分,两项相加,共计二百壹十四元六角四分;村里公益事业的‘壹事壹议’按规定最多不过十五元,就是说,把这次税费改革的“壹正壹附,壹事壹议”全算上了,不到二百二十元。统筹款取消了;农业特产税也按“不重复征收,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征收了,除此而外,宋家全按政策有权拒绝再交纳任何税费,于是他很痛快地按时交粮完税,变得壹身轻松。
他对记者说,要搁在前几年,镇里村里定的乱七八糟的这税那费,他家四个人就要交到六百元,大多数的名目听都没听说过,他壹个农民怎能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让人没法承受。
包集镇镇长朱兴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宋家全家的负担从六百元降到现在的二百壹二十元,不仅是数量减少,更是质的变化。“以前是用行政手段收费,是无序的,现在是依法收税,农民容易监督,乱收费没了名目和依据,只要认真执行就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二OO壹年腊月的壹场冷雨过后,我们也走進了这个包集镇,见到了镇长朱兴年。他是本县梅桥乡人,当过六年民办教师,壹九八四年二十五岁时开始担任副乡长,以后分别在四个乡镇当过领导,壹千便是十七年。我们见到他时,他正舒心地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喝着茶,壹边看着上边发下来的文件。提到减负,问到税改,他就高兴地打开了话匣子。他说马上要到年跟前了,过去逢到这种时候,谁敢这么清闲地呆在办公室,心平气和地喝口茶呢,越是靠近年关越是忙,上门催钱逼粮呀!累断腿不讲,还最容易发生涉农事件,有时,甚至指望雇请的“收粮队”也不行,必要时还得靠派出所扮黑脸。现在好了,给乡镇干部松了绑,农民再也不用担心咬三喝四的“收粮队”上门扒粮搬柜牵牲口了。农民的田好做了,干部也好腾出手替农民实实在在办些事了。
我们去的那天,包集镇的党委书记何云刚从常坟镇调过来,这是他在包集镇上第壹天班。何云和朱兴年二人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谈起了温家宝副总理到怀远搞调研的壹段佳话。
二000年四月十二日,安徽遵照中央的部署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仅仅壹个多月的时间,温家宝就风尘仆仆地来了,要到“安徽上访第壹大县”的怀远县去看个究竟。尽管温家宝来得突然,地方党委和政府还是作了周密安排。那天下午,车从京浦铁路的重镇蚌埠出发,经涡河旁边的五岔路口驰人去怀远县包集镇的公路。眼看就要到包集的地面了,温家宝乘坐的车却故意落在后头,接着壹个冷不防,车头猛地转了向,并且下了公路,直奔没做壹点儿安排的淝河乡常湖村。他要 “突击检查”壹下那儿的农村税费改革的進行的情况。
在淝河乡常湖村,温家宝在作了详细的调查之后,感到确实不错,这才又回到公路上。谁知,车子开出不远,温家宝发现路的壹侧有条简易的机耕小路,他就又要司机拐下去,然后壹直朝前开去,开到了《南方周末》记者采访过的那个林庄村宋庄村民组。
也许是因为在基层的地质部门干了十七年,壹年到头翻山越岭,练就了壹双好脚板;也许是深居高位后仍然经常深入到第壹线,温家宝的精力显得十分旺盛,走起路来脚底生风。他在林庄的村头下车后,疾步進庄,就像那里的常客壹样,同村民们热情地打着招呼,随便地停下来和老乡们拉着瓜,再不就是出东家進西家,他要来个眼见为实。
谈起那天陪同温家宝的情景,何云不由肃然起敬。他说,四月十三日,县里本来是安排温家宝去常坟镇。车过王庄时,温家宝忽然又喊了声“停车”,车刚停稳他就跳了下去,走得飞‘陜。
当时何云还是常坟镇的书记,为了跟上他,居然要壹路小跑,竟累出了壹身的汗。
应该说,常坟在怀远县是比较富裕的壹个乡镇,温家宝進了王庄村,却是谁家房子差進谁家,谁穿得不好就专找谁调查。镇里事先组织好的座谈会,泡了汤,在王庄的村委会里,温家宝却开成了壹个由他亲自主持的农民谈心会。他让大伙放开谈,往实里讲,拣真的说。
调研的结果,令他十分满意。他确信,农村的税费改革确实使这个产粮大县、“上访大县”的农民负担正在被减轻。
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第壹年,安徽省审计厅对全省十七个直辖市六十二个县(市、区)的八十五个乡(镇)二OOO年税改情况,進行了壹次认真审计。结果表明,这些乡镇人均负担已由壹百二十三元九角八分下降到八十三元壹角四分,比税改前减少了四十元八角四分,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省委书记王太华在接受采访时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進展,总体上看是比较顺利的。
“改革首先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经测算,改革后,全省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附加总计为三十六亿六千壹百万元,比改革前减少十壹亿六千四百万元。加上取消屠宰税和农村教育集资,农民总的税费负担减少了十六亿九千万元,减幅达百分之三十壹。同时,省政府取消了各种面向农民的收费、集资、政府性基金和达标项目五十种,‘三乱’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公元---000年八月五日,壹个周六的晚上,中央电视台在黄金时段的《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了安徽省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新闻。这显然已经不是这条 “新闻”的第壹时间,而且它与“中央确定在安徽省以省为单位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时间,也已经相隔了五个月又三天。这当然不是中央电视台的“失误”,只能表明,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这次改革的慎重与注重实效。因为这时午收已过,安徽省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开局喜人,已经初见成效了!
2 两份“内参”
农民负担的减轻,意味着县乡财政缺口的加大。如何弥补这突然加大的收入缺口,壹时成为他们火燎眉毛急于要解决的课题。
以最早進行税改试点的太和县为例,在开展这壹轮农村税费改革的二OOO年当年的收入缺口,就达到了九千七百三十二万元,少了将近壹个亿!
钱不够花,要么开源,要么节流。中央和省里三令五申“确保农民负担切实降低不反弹”,从农民身上再打主意这壹重要源头已被堵死。饭不够吃,最立竿见影的办法就只有减少吃饭的人。早在五年前开始搞税改试点时,太和县已经精简过壹茬人,现在的缺口却是比任何时候都大,只有清退所有不在编的聘用人员,于是精简乡镇中所有的超编人员,这些平日下不了决心也下不了手的事,今天都别无选择地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可是,连清退不在编的聘用人员和精简超编人员依然无济于事时,对于在编的人员也要看锅吃饭了,有的,不得不通过劝其病退,或提前退休,来压缩编制。当然,谁退,谁不退,这中间还存在个人情、家庭背景等各种复杂的因素要考虑,但是,将吃皇粮的人数尽可能地压缩下来,已属刻不容缓!
减少吃饭的人以后,还要接着过紧日子。太和县委县政府,随后又提出了“放筷子、停车子、关机子”的口号,并相应出台了《小车配备使用制度》、《接待制度》等壹系列规章制度。县里的六大班子如此,乡镇干部的小汽车也就只好改作自行车,而且中午壹律得在食堂吃工作餐,村级更是取消了招待费用……所有的资金都必须首先用于工资的发放,在不能保证工资正常发放的情况下,其他开支壹律停止!
那些过惯了无拘无束快活日子的乡镇干部们,对现在这种缺盐少油的紧日子存有腹诽也是很自然的事。因此,尽管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和省里的决心都很大,绝大多数地方确实也做到了令行禁止,但总也有些地方依然我行我素,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壹套。
其中性质最恶劣、政治影响很坏的,当数砀山县程庄镇事件。
砀山县,县内其实并无山,倒是邻县附近有’壹芒砀山,秦末时曾为刘邦落难隐藏之处,砀山、县名也许由此而来。它位于安徽最北部的黄河:故道,历来以盛产酥梨而名驰天下,但这么多年了,种梨的程庄镇农民却并没由此富得流油,只因为那里的农民负担壹直很重。仅壹九九七年;到壹九九九年,这三年间,程庄农民人均负担的各种税费,就分别占到上年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十壹点九九、百分之十壹点四壹和百分之十三点二四,这与中央划定的百分之五的“大限” 相去甚远! ;
年年收获甜梨的程庄人,壹年忙到头,得到;的似乎只有苦涩与心寒。 ;
二OOO年,按照县里制定的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看,程庄镇农民人均负担仍有壹百六十壹元七角,在实际的执行中,镇里又无视中央和省里关于严禁额外加重农民负担的规定,根本不打算在开源节流上动脑筋,做点儿与这场改革相适应的事情,而是壹切照旧,以支定收,擅自增加了壹百五十五万零六百元,人均增加了三十六元壹角二分钱。在征收的过程中,不仅违反规定,按亩平摊,而且既不张榜公布,也不下发纳税通知单,更不开具税票,依然乱来胡搞。
好在安徽这次试点的透明度极高,党的壹切方针政策都是与广大农民直接见面的,且不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致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壹封信》发到了千家万户,就是《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也张贴得满道皆是,程庄镇党委和政府的这种做法显然与上边的精神不壹致,许多农民便纷纷站出来抵制。
镇党委书记庞家良也并非凡角,他见群众拒不执行镇里的决定,便认定村民们是犯上作乱,就决定给大家壹点颜色看看。于是,壹个由他提议,由镇党委镇政府联席会议通过的“思想政治学校”便正式开办,他们将不能及时如数缴纳税费的农民,集中起来進行“教育”。镇党委书记庞家良亲任名誉校长,镇长傅正勇任校长,其他有关的党政负责人壹个个都分别担任了副校长。
要求完成税费上缴任务的时间确定在六月底,这对梨农来说,正是个“青黄不接”的日子,因为酥梨要等到八月下旬才能陆续上市,不把梨子卖出去,梨农们怎么可能有钱呢?去借高利贷吧,很多人还不起。这样到了七月份,完不成交纳数目的,名单便由村干部提供上来,学校就出车上门去强行带人。人到学校,首先要掏出五十到壹百元不等的“乘车费”,然后,每人每天还要交上二十元的伙食费和住宿费。
打从進了镇里开办的这所“思想政治学校”,梨农们就别指望还有人身自由。当时,正值盛夏,呆在屋里不动弹还要汗流浃背,学校却把大家赶鸭子似的轰到操场上,去晒太阳,还逼着壹个个绕着圈子跑步,跑慢了就遭痛骂,甚至受到体罚。最叫大家忍受不了的,是把所有人集中起来,责令父子兄弟之间相互往对方的脸上扇巴掌,巴掌必须真扇,且要扇出声,不听响不算,壹次规定三十下。壹时间,亲人相残,巴掌扇脸之声响成壹片。
这可是到了二十壹世纪了呀,如此惨无人道强收税款的野蛮行径,自然激起了程庄镇农民的强烈抗争。壹人呼,百人应,二支不讨个说法死不回头的上访队伍,分乘几辆拖拉机,向四百公里之外的省城奔去。
这事当即惊动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平急忙驱车,在距合肥已是八九十公里的长丰县曹庵迎到了上访人员。他耐心地听着大家的申诉。他本人就是与砀山县接壤的萧县人,对萧砀地区的农民太了解了,他深知勤劳纯朴的黄河故道儿女,不被逼得走投无路,是绝不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的。
张平诚恳地说道:“请大伙回去吧,不要再到合肥去,我明天就派人到程庄去调查。”他大声向人们作出许诺,“请相信我,这事壹定会处理好的。”
第二天,省农委主任助理许伟壹行五人,从省城合肥赶到了几百里外的砀山县城。他们首先找到县委书记马骏了解情况,没想到,马骏竟说得十分随便:“那个地方的老百姓,壹贯不好好生产,就会告状!”
许伟壹听,知道这位县委书记是太年轻了,到了这种时候,尚不清楚程庄事件的严重性。便说:“我们下去看看。”
马骏见省里壹行人执意要到下边调查,就婉言阻止,指出下去的危险性:“妳们这种时候去,人身安全恐怕都不可能有保障。”
许伟当然不信。凭他的经验,只要让群众讲话,并且尊重群众的意见,绝大多数群众还是通情达理的;相反的,如果壹味回避矛盾,甚至把群众视为自己的对立面,事情就没有不办砸的。
许伟等人没在县城逗留,马不停蹄地赶往镇里。
程庄镇农民见省里果真来了人,确信省里的领导就是不壹样,言而有信,大伙赶集观灯似地,纷纷迎出村头,然后,齐刷刷跪倒在地,百感交集得落下了泪水。
许伟慌忙要大伙站起,忍不住地硬咽道:“我是受省委、省政府委派,来听大家的意见的!”
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从省农经委的汇报中,了解了砀山县农民集体上访的真相,气愤地说:“这样对待农民群众,还是共产党吗?我们要这样的党员干什么!”
他当即赶往砀山,要亲自去处理这壹起“程庄事件”。
不久,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安徽省监察厅,就这壹事件查处的情况,向全党发出了通报。通报指出,砀山县程庄镇严重违背了中央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无视省委、省政府的三令五申,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特别是举办“思想政治学校”,变相关禁体罚群众,极大地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侵犯了群众的人身自由,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了很坏的政治影响。对这种我行我素,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无视党的原则,背离党的宗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必须严肃处理。
研究决定:开除镇党委书记庞家良党籍;撤销镇长傅正勇行政职务并留党察看壹年;撤销镇党委副书记王法洲党内职务;给予副镇长孟凡昌、王巖行政记过;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书记马骏、县长沈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程庄事件”,以及后来受到的严肃查处,这在安徽省当时的广大农村,产生了很大的震动,给那些因为财政缺口极想铤而走险的乡村干部敲了壹记振聋发聩的警钟!
其实,像砀山县这样的反面教材,在安徽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第壹年,也并非独此壹例。王太华书记在接受采访时,并没有回避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特别指出,由于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个别地方仍出现乡村干部上门扒粮擡物而引发事端的现象。具体指的就是皖东地区来安县的广大乡。
来安县,也是安徽较早开展税改试点工作的县份之壹,各种政策法规的宣传不可谓不到位,然而,这壹年广大乡的负责人,在部署夏季农村税费征收:工作时,用的仍然是老办法。他们在全乡两级干部的会议上公开动员:“对少数有钱不给、有粮不交的难缠户、钉子户、老大难户,必要时,还得采取扒的政策!”
乡领导在大会上敢说这种话,村干部的胆子就能大上天。
这个乡的农民刘春国,原是本分的庄户人,以往年年都是按时足额交纳税费的,虽不堪重负,却从不多说壹句话。偏偏全省启动税改工作这壹年受了灾,刘春国壹时拿不出现金来,村干部却认为他是在同税改工作对着干,属于有钱不交的“难缠户、钉子户、老大难户”壹类,于是领着壹帮如狼似虎的征收人员,大呼小叫地强行扒粮,刘春国气不过,当场喝下农药,自杀身亡。
税费改革毕竟牵动着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而这种利益不光是长时期形成的,又是同各种权力紧密联结在壹起的,因此改革任务的艰巨,是可想而知的,稍不留神,壹些地方就会生发出各种各样的花招,变着法子增加农民负担。
鉴于这种情况,省委书记王太华,在大会小会上强调,要求全省各地進壹步健全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法制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方面的监督作用,畅通农民反映问题的渠道,尽快形成壹个全方位的农民负担的监督体系,以确保农民负担得到严格控制。只有这样,才谈得上能够长期保持稳定。
肥东县龙塘乡三清村发生的故事,就为王太华的此番讲话作了最好的诠释。
壹天,安徽省发行量最大的《新安晚报》社的编辑部,突然收到肥东县龙塘乡三清村以“全体村民”的名义寄来的壹封信。信中说:“党中央、国务院在我们省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目的就是减轻农民负担,我们打心眼儿里表示感谢和拥护。但我们这里在具体执行税费改革政策时却不从实际出发,将‘计税常产’核定为每亩壹千零四十三公斤,而且发下来的纳税通知书,规定要公示的‘计税常产’、‘税率’、‘农业税附加率’等许多项目全都空着不填,只填上我们应交多少钱。如果按亩产壹千零四十三公斤计税,我们农民的负担不但没有降低,比去年要高出老大壹截,日子将更加艰难了……”
接到这封农民来信,报社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史守琴前往调查核实。
史守琴算不上资深记者,却是年轻记者中出类拔萃的,虽为女辈,巾帼不让须眉,颇有几分古道热肠,敢说真话,敢碰硬,人称“史大侠”。
这次,报社领导派她前往肥东,自然事出有因。从前肥东县路口乡的壹个村,也反映过农民负担问题,就是派她去调查核实的,为此,还闹出个“半碗浑水”的佳话。那天,她因为走的匆忙,穿在身上的壹件刚从日本带回来的大花连衣裙,竟也没顾上换,就风风火火地上了路。当赶到那个村子,向田头的农民说明自己的来意时,发现农民们壹个个瞠目结舌,全好奇地看着她,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这套服装帮了倒忙。她于是取出村民给报社的信,作進壹步说明,谁知,壹位二十刚出头的青年农民突然站起来,拾起身边壹只蓝边大海碗,走到田沟处,弯腰舀起了半碗浑水,然后送到她面前说:“我们怎能相信妳们不搞‘官官相护’呢。这样吧,妳若不怕水脏,敢喝上两口,我们就相信妳也许能替我们说几句真话。”史守琴壹看暗中叫苦。喝吧,那水望上壹眼,胃里便觉有东西在翻;不喝吧,马上就得走人。她听不得对方说出那样的话,于是,心壹横,毫不犹豫地接过碗,眼也不眨地仰起脖子就喝。当快要喝完时,碗被夺了过去,她看到,青年农民脸上呈现出惭愧之色,在场的农民表情也都变了。
那次采访结束后,壹村的农民全出来为她送行;有的,竟送了壹程又壹程。
后来她用壹篇报道给村民解决了问题,为表示感谢,壹位七十多岁的农村教师冒着那年少见的大雪,给晚报送来壹幅丈二对联,上书:“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打那以后她坚定了壹个信念:“站在党旗下,尽心尽力为老百姓说话!”
这次,当她看完这次村民写来的信,心情很沈重,当即就出发了;实地调查核实后,她变得越发不安。从了解到的情况看,那里的农民,对中央税费改革的大政方案并无异议,对省政府确定的农业税率和农业税附加率也都没啥意见,只是对龙塘乡“核定”的“计税常产”,每亩竟高达壹千零四十三公斤极为不满,认为这是变着法子加重农民负担。因为亩产数字“核定”得越高,农民按规定税率需要交纳的税金就越多,已经多到了他们无法承受的程度。
村民丁有发,拿出过去交的收费卡和今年的纳税通知书给她看,丁有发家两口人种了不到两亩地,以往上缴的是壹百六十壹元四角八分钱,今年税费改革了,却要上缴两百二十壹元五角九分钱,税费改革本来是要减轻农民负担,现在却越改负担越重了!
村民杨尚禄给史守琴详细算了他家壹年种田的收支明细账。他说,他家四口人,种著三亩三分田,买稻种花去六十七元五,农药用了二十元,化肥是壹百九,从电灌站打水的支出壹百四,前后两次用人家的耕牛犁田给了五百,稻谷脱粒八十,这样把投入加起来就是九百九十七元五角整,将近壹千元。再说这儿壹亩稻子常产只在五百至六百公斤,壹季收了壹千八百壹十五公斤,按今年粮站每公斤八角二分的收购价,可得壹千六百六十九元八;壹季油菜,收了两百公斤,可得四百元上下,两项相加,刨去投入,再刨去三百五十六元二角五分的农业税、水费和淠史杭工程外资还贷,清清楚楚,就只剩下七百壹十六元零五分!
算到这儿,杨尚禄苦涩地壹笑,说:“这还没算完。前几天,村会计又来要钱,说是清沟费还有壹百二十二元;建电灌站,建在哪儿还不知道,就要六十八元八角五;排涝费又是三十六元九角八;再加上巢湖治理费的二十二元九角五,乡村道路费的五十元四,总共加起来,就又是三百零壹元壹角八!但这钱我没给。我却特地要村会计写了壹张交费条子,我是存心要告这个
史守琴确实看到了那张条子。她也替杨尚禄算了壹笔账:这壹年,杨尚禄壹家四口人,从早忙到晚,投入全部的劳力且不算,扣除各种税费之后,就只拿到了四百壹十四元八角七分钱!壹家人,壹天竟摊不到壹元二角钱;即便就是算上壹元二角,再四人平分,每人每天就只有三角钱!
在壹盒普通火柴都由两分钱涨到了壹角钱的今天,三角钱又能干什么用呢?
杨尚禄壹脸无奈地对史守琴说:“负担这么重,叫我们农民怎么过?我们村里的农民都商量好了,‘计税常产’不降下来,乡、村干部还继续背着上边乱要钱,我们就只有全都退田,出去谋生。”
史守琴听了,心中壹震。
她也纳闷:壹亩田的“常产”能达到壹千公斤吗?她找到龙塘乡党委书记王文中,王文中也承认不可能达到,“那麽,在核定‘计税常产’时,妳们为什么要这样干呢?”她直截了当地问。
没想到,王文中也是满肚子苦水:“谁也不想定这么高,但如果不这样,乡、村两级政府就运转不灵。”
他也为记者算了壹笔账:按实际常产,照税费改革的规定计税,今年乡级财政收入较往年就要减少十多万元;全乡十个村委会的收入,也就比过去减少四十七万八千多元,这样两级干部的工资,办公费用,兴修水利,修路,绿化,报刊杂志的征订费,以及支付五保户的生活费,等等等等,就统统有了困难。
他说农民有农民的难处,乡村两级也有自己的难处。我们认为出台的税费改革方案需要重新修订和补充,方案制定得太死,基本上没有兼顾减负与平衡的关系,下面在操作上就壹点灵活性都没有。
乡长李泽芬也想不通:“我个人认为,上边在制定政策时,应该是对减负面实行总量控制,要求每户农民都达到减负目的,这在理论上讲讲可以,实际操作不可能做到。”
史守琴采访归来,迟迟没有动笔。她感到,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性很强,而且又是在试点阶段,肯定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乡、村两级干部遇到的这些困难,确实也是实实在在的,而且是需要认真探讨和解决的;当然,税改后的农民负担非但没减,反而加重,这肯定也不是税费改革所希望看到的,杨尚禄壹脸无奈说出的那番话,更是需要引起上级领导深思的。
因此,她认为,肥东县龙塘乡三清村反映出的农民负担,不仅仅是个需要“曝光”的问题,如果写成壹篇内参文稿或许会更加合适。
于是,二OOO年十二月十壹日,史守琴以《“计税常产”缘何放“卫星”》为题,将三清村全体村民写给报社的信,连同她的“调查附记”,编成了壹期《新安内参》,直报安徽省委常委、省人大正副主任、省政府正副省长和省政协正副主席,同时,抄送合肥市委书记、市长,以及省市税改办公室。
“吏大侠”的此番用心,不仅使三清村的农民“计税常产”,由每亩壹千零四十三公斤,实事求是地降到了七百九十公斤;内参出来后,常务副省长张平还牵头召开了壹个专门的会议,会上根据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对全省农业税的征收工作确定出壹个雷打不动的“上线”:“计税常产”每亩不得超过八百公斤。有了这壹条 “高压线”,安徽全省类似龙塘乡变着花样儿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随之被彻底根除。
晚报的壹次“舆论监督”,不仅引起省委、省政府对乡镇和村级组织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的重视,進壹步加快了配套改革的试点工作,而且仅在“计税常产”的问题上,就使得全省四千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了根本保证。这消息,传到龙塘乡三清村时,全村人都感到欢欣鼓舞。后来,杨尚禄受大伙儿的委托,准备买上几大盘“千头鞭”或是“万声雷”,拿到晚报社门口痛痛快快地放上壹回,以表他们的喜悦感激之情,但壹来“大侠”不允,说即便是感谢,也要感谢党的好政策,二来又听说,合月巴市早就禁放鞭炮,不好乱来,这事才作罢。
3 南极人的喜泪
在税改试点工作日益深人人心,各地也不断地冒出些反弹故事的时候,在江南富甲壹方的宁国市,却传出了壹条轰动壹时的新闻:南极乡三十八户摆弄山核桃的农户把乡政府告上了法庭。
接着,就有更详细的消息传来,说要告乡政府的不光是三十八户,准确地说应该是三百壹十八户;说农民不光把乡政府给告了,同时被告的,还有宁国市财政局和林业局;还说农民们又怕宁国本地的法院审理不公,就直接把官司打到了宣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法院考虑这是南极乡农民在全省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起诉乡政府强行征收税费的行为违法,这在地区,乃至在全省,都是第壹例,且原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按照规定就予以受理,只是他们念及这么多农民要从宁国的南极乡,跑到宣州城里来打官司,花销太大,诉讼的又是壹件事,完全不需要这么多人壹齐出庭,推出部分代表就可以了,这依然是从减轻农民的负担考虑,于是就成了现在的三十八尸。
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这件事的本身就是最大的新闻!
案情特殊,但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原来,早在壹九九八年十壹月中旬,宁国市政府为搞好农业特产税的征收试点工作,曾组织过壹个工作组开進盛产山核桃的南极乡,对全乡山核桃的税源進行过壹次全面的普查。不过,普查归普查,农业特产税征收计划的数字,还是层层下达下来,宁国市不得不依然像往年壹样下派了税收任务,这任务显然与普查的结论出入太大。就是说,如果按上次普查到的情况征收,南极乡便根本完不成交下来的任务,乡政府也不得不依照过去的老办法,以税定产,把分解后的指标作为任务下达给各村,再由各村如法炮制,最后分摊到户。
每年,南极乡政府都是这么干的,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摆弄山核桃的农民,以往也都是这么缴的,虽然不满,胳膊总归扭不过大腿,只好就这么认著。现在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已经同农民零距离接触,情况就有些不壹样了。
不按照实际产量收税,首先就背离了税费改革的政策,更何况,接到征税通知单壹看,竟发现在征收山核桃农业特产税的单子上,还被注有“含育林基金”,这就把税费混收,“搭车收费”了;而且有的甚至把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重复征收,明摆着是在胡作非为了。
农民们气不过,忿忿不平地骂道:“党的好政策,尽叫这些歪嘴和尚念糟了!”
乡政府发下来的《农业特产品计税产量核定通知单》上印得明明白白,农户对核定的数额如有异议,可在三十日内向征收机关书面申请复查,征收机关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作为依据,据实征收。现在,南极乡的农民还真的就要“按规定程序”向乡政府叫板了。
第壹个拍案而起的,是南极村下洪村民组三十六岁的青年农民吴深田。先是由他执笔写了复查申请,然后二十多位村民就跟着先后在申请上签了名。但是,当他们把这份书面报告交给乡干部程桂萍和唐承权时,二人却拒收。这下惹恼了下洪村民组的所有农户,他们就把下达给各家各户的核产通知单,统统退还给了乡政府。
接着联合村的所有农户,也全把核产通知单退了回去。
很快,事态進壹步扩大。关岭村栗坞村民组二十六位村民,也向乡政府递交了《要求实事求是征收农业特产税的申请报告》;没过多久,关岭又有七十位村民再次写出报告。
这时南极乡的农民已是群情激昂,强烈要求核查山核桃产量的书面报告,接踵而至,纷纷要求乡政府重新核定山核桃的产量,以减轻因强行下达指标给村民造成的过重的负担。
然而,所有的申请报告都如泥牛人海,乡政府既不打算重新核定全乡山核桃的实际产量,更不愿做出任何解释,这使得已经激化的干群矛盾,迅速恶化。不过,南极乡政府并不惧怕干群关系的这种恶化。在许多农户的山核桃刚开始采收,尚未售出的时候,乡里便开始行动。尽管中央壹再强调,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可他们依然组织起有司法机关参加的征收工作组强行征收。还划定出壹个时间界线,超出期限壹天,交纳山核桃的计税价格,就要从每斤八元增加到十三元;征收期间,还对不能及时足额交纳现款,或对计征产量与价格表示不满的,就破门入户扒粮抵税,或扣押东西抵税;稍不顺眼还会当场抓人。
对南极乡政府这种滥用行政权力利违法乱纪的做法,许多村民想到去市里或地区上访,请求上级领导机关出面干涉;也想到去地区或省里的报社,甚至想到与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取得联系,求助新闻记者下来曝光。但是,也有不少人静下心来作了认真分析,觉得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是中央亲自部署的,既然有党中央为农民撑腰,国家又制定了那麽多的有关规定,民告官已是有法可依,难道说南极乡的大老爷们连个“秋菊”也不如?学壹回秋菊打官司又何妨!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咱也试壹试这话是否就当真!
第壹个当众站出来的,是被强行用山核桃抵税、妻子也被抓進过乡政府的南极村下洪村民组四十六岁的红脸汉子吴云凌。吴云凌牵了头,接下去便滚雪球似的,呼啦啦站出来三百壹十八户农民,要同南极乡政府对簿公堂。
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中国农民了不起的進步。当然,同样值得称道的是,宣城地区法院很快依法受理了此案,院长刘顺道十分重视,不但多次听取汇报,还指派副院长吴玉才和行政庭副庭长陈卫东,及时深入到宁国市南极乡去协调这件事,后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便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原告补正起诉状内容和补充提交起诉证据,同时,要作为被告的南极乡政府提交答辩状。
南极乡政府在答辩状中,避而不谈司法机关参与了征收工作组的事实,辩称乡财政所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出具给村民的完税收据是财政厅统壹印制的,且加盖有“南极乡人民政府专用章”,所收税款还是進了财政金库的,这不能说是乱收费行为;更避而不谈中央的税费改革政策,辩称宁国市政府过去下文要求财政和林业部门,互相代征农业特产税和育林基金,并采取壹张票征收的办法,因此乡财政所在征收农业特产税时代征育林基金的行为,既没超越职权,也不属于“搭车收费”。只是承认,在征收过程中,“难免存在不足甚至失误之处,应当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改進”,但依然辩称:“对少数抗税者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是合法的。”
在以生产“文房四宝”中的宣纸而闻名于世的宣城,我们在地区法院采访了本案的主办人陈卫东。陈卫东庭长说,处理这样的行政诉讼案,就要求法官不但要掌握全国人大通过的那些有关的法律,对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也要熟悉,特别是,从这个案子看,中央部署安徽作为税改试点省,这就更需要把税费改革的政策,烂熟于心。总之,他认为,依法为农村税费改革保驾护航,是人民法官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我们赶到宣城时,宣判大会刚开过,陈卫东介绍说,通过调取证据,又案经庭审质证,合议庭最后认为,被告南极乡人民政府提举的有关统计南极乡山核桃产量的证明材料,只属壹般年度统计数字或属预测估产证明,不能作为核定农户山核桃实收产量的依据,原告质疑理由成立,予以采信;被告对原告所述基本事实没有提出反证,仅是对有关性质问题提出辩驳,质疑理由亦不能成立。
在公开宣判的那天,正赶上初夏的壹场豪雨。南极乡的五六百号农民,包乘了九辆大客车,顶风冒雨,赶到宣城。陈卫东审判长壹看来了这么多人,不可能全让大家進入法庭,怕会闹出个什么意外,就慌忙迎上去,说妳们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很好,说明大家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因此希望今天能够出庭的,和不能出庭的,也都能尽量表现出当今农民良好的素质,模范地遵守法庭的纪律。经陈卫东这么壹动员,他发现,站在雨地的农民群众,顿时秩序井然。只有壹个农民,突然冲动地挤出来,准备要向他提出什么,却顿时遭到大家的反对。这场面,又让陈卫东有说不出来的感动。
在宣读长达二十四页纸的《判决书》时,陈卫东曾窥视了壹下站在旁听席上的农民代表,他发现大家就那样壹动不动地站着,没有壹个人交头接耳,甚至听不到壹点响动,哪怕只是轻轻地咳嗽。
轰动壹时的宁国市南极乡民告官的官司,以民胜官败而告终。宣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南极乡人民政府重新作出核定征税的具体行政行为;宣判强制征收行为违法,未按规定征收育林基金的行为同样违法;本案受理费全部由南极乡人民政府负担。
宣判结束时,南极乡副乡长周小平已是眼泪汪汪了,他显然感到委屈,也感到困惑;因为今后南极乡政府依然无法依照规定去“据实征收”农业特产税,而且有些任务压根儿就是上边摊派下来的。许多农民代表更是泪流满面了,他们委屈过,愤怒过,现在当他们拥出法庭,和站在大雨中的黑压压壹片的农民汇合到壹起时,就已经分不清流淌在他们脸上的,是雨水,还是泪水,因为他们运用法律的武器,对乡政府随意征税收费的行为予以了成功的抵制!
4 农民的困境
细想下来,自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大包干之后,中国农村的改革就壹直没有间断过,只是因为那大多是些零敲碎打,单兵挺進,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就壹直没有被触及。这次税费改革却不同,它让农村中长期潜伏著的各种问题先后浮出了水面,这也就为整体挺進、统盘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壹次难得的契机。
至少,在乡镇体制上存在的种种弊端就被空前地突显出来。
首先是,这种体制下的乡镇组织,干了许多不该干的事。它们常常超出实际能力地進行公共设施的建设,又过多地参与了农民们的市场活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别无选择地被摆上了桌面。
其次是,养了许多不该养的人。乡镇如此,村级同样如此,因此精简人员已是不容回避。
再就是,花了许多不该花的钱。先看村级,别的不说,单是每年花在上面各部门强要订的报刊费用,就足以耗尽壹个村委会的全部财力,不向农民口袋里掏钱,就啥事干不成,而那些报刊又大多与农事无关,最后全当废纸处理。再看乡镇,在安徽省寿县负债高达壹千壹百多万元的壹个乡,这次税改严格了壹下招待管理制度,全年这笔费用就省下十三万;严格·了壹下电话管理制度,也节支近三万;健全了壹下用车制度,省了十四万;规范了壹下用电制度,又省下十壹万;假如三年内不再安排基础性的建设支出,预计每年仅通过节支就可以减少赤字壹百万元以上!
不改不知道,壹改吓壹跳!
而其中,尤为突出,尤为紧迫的,还是机构的臃肿,人满为患。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便成了天下第壹大难题。
用安徽省常务副省长张平在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现场会上的话说,就是:“吃皇粮,横向看,超过了任何国家;纵向看,超过了历朝历代。妳说我们能养得起这么多人吗?养不起,最后只有转向老百姓去敛财,搜刮民脂民膏,横征暴敛。当然我不是指现在都是如此,但不坚决管住,发展下去,就难避免这个趋势!” ’
也应该看到,农民不合理的负担并不就是那麽简单。如果说它不合理,那也是不合理的现行政治与经济体制的原因造成的,因此,我们今天的改革不作综合改革与整体推進的设计,势必会顾此失彼。但是如此重大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不是设在国务院的综合管理部门,而是放在财政部;改革方案又是由财政、财经和农业三个部办领导牵头制订,他们没有能力、也不可能十分周全地考虑到本部门以外的更多事情,比如方案取消了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和教育集资,财政并没有相应地投入,这样做虽然部分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却使得农村的义务教育陷入了空前的危机。比如,这壹方案很少考虑过去各地改革试点已经取得的那些成功的经验,依然毫无道理地保留了无法让人据实征收的农业特产税,无法做到据实征收,就依然会造成乡村干部的随意乱收;同时将原来“村提留”中的公积金,从“农业税附加”里剔除了,好像是把它从农民的负担中剔除了,可它不但依然还是农民的负担,而且这种“壹事壹议”,就极有可能为以后的乱收费留下隐患。特别是税费改革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但同时也给乡镇正常运转和村级组织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从全省看,税费改革后乡镇的收入普遍减少三成多,村级收入减少了七八成,收支缺口大,不仅使正常的工作难以开展,也严重制约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不解决这些问题,中央的政策就成了画饼充饥,改革的目标就会落空;而解决这些问题最现实,也最棘手的,就是要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压缩开支,减负轻担。
安徽省五河县,正是在解决这个“天下第壹难题”中大胆突破,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敢于率先走出这步险棋的,是当时的五河县委书记朱勇。这是壹位从祖国西部导弹发射基地归来的转业军人。正因为在内蒙巴丹吉林沙漠和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爬摸滚打过,·就没有什么困难可以让他低头。
朱勇以为,要带领大家搞好这样壹次重大的改革,首先是需要领导班子的人格魅力。他说:“改革,要先改到自己的头上。”
五河县也是沿淮壹带过去较早進行税改的试点县之壹,那时试点,他们壹次就清理清退了乡镇不在编和临时聘用人员两千三百五十四人。动作不能算小,由于工作做得细,就没发生上访或是闹事的。当二OOO年四月,安徽将税改试点在全省铺开时,朱勇清醒地看到,如果只把税费改革简单地理解为税费征收办法的壹次改变,不是大刀阔斧在全县减员,减事,减费,减机构,且不说乡、村两级的正常工作将难以维持,中央部署的这次农试点,五河县也就只能是轰轰烈烈壹阵子,过后又恢复老样子。可是,精简机构,分流人员,需要面对的问题会很多,困难也大,必须动真格的,既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更要拿出破釜沈舟的决心与勇气,否则今天按下了葫芦,明天就起了瓢,这方面的教训已经不少。在新中国的历史上,仅乡镇的机构上已经精简过好几回了,结果都是风声来时雷鸣电闪,事情过后皮蛋轻松,总是陷入壹个“精简壹膨胀壹再精简壹再膨胀”的恶性循环,甚至,越精简,越膨胀,始终走不出这个怪圈。现在中央和省里都下了这么大决心,革了“费”的命,剩下的问题就看下面各级党委和政府,敢不敢引火烧身,给自己真正来个“釜底抽薪”。
在五河县六大班子的动员会上,朱勇操著浓重的外乡口音说道:“这壹次咱要来,就来点真家伙,胡弄是不管(行)的,也是不可能长久的!”
当然,办法不是坐在办公室可以想出来的,以往的经验也不壹定都是可靠的,惟壹的方法就是深人实际,深人群众,像毛泽东说的那样,妳要亲口尝尝“梨子的滋味”。
采取大动作,须有大气魄,并伴之以周密的计划与安排。为此,县委开展了壹次声势浩大的“進百村、住百天、访百户”的活动,调动起县乡两级上千名干部,下村驻点,拿出了当年闹土改的劲头,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老老实实做好调查研究,切切实实摸清社情民意,分析深化改革可能出现的那些矛盾和问题,悉心探索配套改革的思路和具体的操作方法。
为确保此项工作万无壹失,县委书记朱勇,县长张桂义,以及六大班子负责人,率先垂范,亲赴第壹线。全县二十个乡镇,二十个县级干部“分兵把守”,“驻点包片”,什么时候把负责的乡镇机构改革的任务圆满完成了,什么时候才能打道回府,撤回县城。
先行试点的最大经验就是:壹个决心不走样,六大班子壹齐上。领导班子的精神状态,决定着这场改革的成败。因此,朱勇特别强调:在精简机构分流人员的问题上,县级、科局级的领导干部,尤其不准优亲厚友,不准打招呼说情,不准搞人情照顾,必须坚持“壹把尺子量到底,谁违规就查处谁”,而且决不搞“下不为例”!
从二OOO年九月壹日开始试点,九月三十日全面推开,到十月二十日全部结束,历时五十天,五河县成功地开展了壹次后来影响到全省的“三并三改”工作。“三并”,即并村、并校、并事业单位;“三改”,即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教育体制、改革人事制度。
先谈并校。按照“因地制宜、就近入学、相对集中、务求实效”的原则,五河县农村中小学,由原来的四百三十五所,合并成为二百四十所,撤销了壹百九十五所,减少面达百分之四十五,接近半数;分流在编教师壹百七十五人,从而使得全县农村中的整体学校布局、师生比例以及师资力量相对变得更加科学合理。
和并校同步進行的,是并村。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前提下,着眼于规模适度和便于管理,大村并小村,强村并弱村,稳村并乱村,把全县四百三十八个村,撤并为二百二十五个村,减少了二百壹十三个村的编制,精简面达到百分之四十九。这样壹来,村干部就由早先的三千壹百九十二人,锐减到壹千壹百二十五人,减少了两千零六十七人,人数精简过半,高达百分之六十五;村民小组也由三千壹百二十二个,调整为壹千七百五十六个,减少了壹千三百七十六个,精简了百分之四十四。
并村并校工作的整体推進,为乡镇机构的改革创造了条件,更提供了保障,接着,全县乡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就由二百二十个,压缩到四十五个,砍掉了壹百七十五个,减少了百分之七十。事业单位也由二百五十六个,压缩到壹百二十四个,砍掉壹百三十二个,减少了百分之五十二。实有人数由壹千二百九十二人,精简为七百六十八人,精简掉五百二十四人,达到百分之四十壹;其中财政全额供给人员,由九百八十二人,精简为五百二十人,精简掉四百六十二人,也达到了百分之四十七。
值得称道的还是,在这次乡镇机构的改革中,县委特别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历次机构改革之所以不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种精简,多是单纯的机构合并或撤销,很少考虑职能的转变,尤其是功能的分解;说得直白壹点,就是只看重形式,不触及自身内部的利益层,当然,那时更不可能会想到要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次“三并三改”之后,壹些职能相近、业务交叉、工作任务较为单壹的单位,如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水产站、水利建设管理站、林业站、农业机械管理站都被予以合并,变成了农业技术服务站;土地管理所、村镇建设规划站也合并成为土地村镇建设站;法律服务所和劳动服务站均改制为社会中介机构。除还保留原计划生育服务站及文化广播电视站两站而外,通过合并、撤销、划转,就将乡镇原有的十三四个事业站所,压缩成了五个。当然,在精简压缩机构和人员的同时,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也为促成政府职能的進壹步转变,各乡镇都增设了经济开发服务中心,城关镇还特地增设了社区服务中心。在党政机构的设置上,乡镇还都将原先门类齐全、分工过细的十余个内设机构,作了较大的压缩:除城关镇和三个中心建制镇,设立了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牌子)而外,其余的十六个乡镇,只保留了党政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牌子)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也大多是由党政班子成员兼职,这样就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干部的职数。
“三并三改”的最大特点,是五河县的乡镇机关从此不再是“五脏俱全”。
由于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有力地推進了五河全县乡镇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了五河县农村基层干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壹句话:改出了压力,改出了活力,也改出了生产力!
有人说:这样“伤筋动骨”,是在削弱基层党的领导。朱勇却说:减少民怨,才是在真正加强党的领导!
十二月九日,临近年尾,省委书记王太华也来到五河县。他就如何進壹步深入开展农村税改工作,与县里的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進行了推心置腹的座谈。
他谈得很细。
他提醒大家注意,在乡镇分流人员的安置上,壹是三年待岗期间的工资要发;二是到企业以后,企业开展养老保险时,在机关当公务员这段时间也应计算在内。
他说并校的工作,现在才起步,我们从数量上,表面上,撤并了,但大量的工作,有待進壹步完善。将来在农村,不论中学还是小学,都要强调规模办学,合理办学,并且要通过教师竞争上岗等措施,不断地提高教学的质量。他说现在农村的学生壹年的学费,等于农民白种了几亩地或白养了壹头猪,学校收费高的主要原因是辅导材料太多;过去没有辅导材料、同步试卷,不也培养了那麽多的大学生吗?减轻学校负担,减轻学生负担,就是要从减轻学生的书包这些具体的事情上抓起,同时要禁止向学生收取看电影、素质教育等这费那费。
他说,税费改革了,农民负担减轻了,所以我就想,能不能将所有的村支部书记,都用财政包起来呢?妳们可以试壹试。那些机构改革中比较好的,甚至可以包括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我看都是可以到村里任支部书记的。如果他能当好壹个村支书,以后到乡里、县里来工作,就绝对没有问题。村级集体经济下壹步发展最重要的问题,是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这些同志不是本村人,可以很超脱,就壹心扑在工作上。当然下派要实行任期制,要進行任务考核,完成任务考核目标的,就可以成“飞鸽牌”,再换另外的年轻干部接着干,这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农村发展和农村稳定的需要,更是锻炼干部的需要。
他说乡镇机构改革后的转变职能,重点要做到“三个统壹”、“三个为主”。这就是:过去是对上负责,现在要对上、对下统壹负责,并且是以对下负责为主;过去是单壹靠行政命令,现在既要摘行政命令,又要靠法律、民主、教育的办法,而更多的是要以法律手段、民主手段、教育手段为主来开展工作;过去只是完成任务,包括要完成计划生育、财政税收等任务在内,现在要转变为把完成任务和搞好服务统壹起来,而且,要做到以服务为主。
他说:“三个代表”的思想最重要的壹条,就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王太华回到省城后不久,省委就从全省各市县挑选出了三千名优秀年轻干部,派到贫困村、后進村去担任党支部书记,以加强那里的基层党组织建设;随后不久,省委又从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抽调出壹万名优秀干部,自带行李,進驻全省壹万个经济相对滞后、基层组织相对薄弱的行政村,帮助派驻村建立健全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种规章制度,完善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当然,更重要的是,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地帮助那里的农民迅速推進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安徽省各地开展的农业结构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工作,差不多也就和农村税费改革同步進行了。
5 壹号议案
在安徽省全面试点的头壹年,虽然出现过淮北平原的砀山县陈庄镇,江南山区的宁国市南极乡,依然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南不北,地处江淮之间的肥东县龙塘乡和来安县广大乡,也照旧是我行我素,甚至闹出了人命,但是,全省的总体的形势,还是令人振奋的。税费改革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推动了乡镇财税征管体制上的改革,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也促進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壹句话:开局喜人。
也许正因为有了如此喜人的开局,二OOO年十二月十三日,财政部长项怀诚就在北京发表了这样壹个讲话:“明年将加快全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步伐,中央财政也将每年拿出二百亿元人民币用于对地方转移支付以支持这项改革。”
二OO壹年二月十五日,《新华网》接着也发布了壹条有关的新闻信息.:《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展开》。消息称,“二OOO年三月,中国政府决定先在安徽全省开始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今年在全国推广,二OO二年基本完成。”
这是新闻传媒第壹次公开披露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时间表。这个时间表,明白无误地表明:从试点,到全国推广,直到基本完成,每壹个阶段只用壹年时间;整个工作不超过三年。就是说,被称作继土改、“大包干”之后中国农村第三次伟大改革的农村税费改革,将在本届政府任期之内大功告成。
面对如此消息,不少有识之士深表怀疑,觉得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为,这项改革已经触及到了壹些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壹些重大的改革方向,许多问题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才逐渐暴露出来的,有许多我们过去不曾熟悉的东西,还需要進壹步去认识,寻求凸现出来的这些新问题的解决办法,也有待时日。可以说,这场伟大的改革,还只是刚刚破题,现在就宣布此项工作将于二OO二年“基本完成”,无论怎么说都过于草率,而且,让人不可思议。《新华网》上的消息,显然不是空穴来风,就在《新华网》发布这条消息不久,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便在安徽省省会合肥市隆重召开。
因为农村税费改革已经成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为解决好“三农”问题采取的壹项重大举措,又是事关各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所以,决定将被扩大试点的二十个省的省委书记或省长,国务院有关各部的部长,几乎尽数赶往了中国中部的这座城市。
据统计,合肥的会议,仅正部(省)级领导就来了四十八位。因此,这个会,不但成了安徽省历史上规格最高的壹次会议,也成为中国近年来有关农村改革规格最高的壹次全国性会议。
会上,国务院全面部署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
如果不是两会期间出现了壹件轰动性的事件,合肥会议的精神肯定就会很快地在全国更大的范围得到贯彻落实,就像《新华网》所说的那样,由中央部署安徽首先试点的这场农村税费改革,真的可能在最短的时间推向全国。
但是,在随后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的壹件议案,却改变了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这种進程。
合肥会议这边刚刚结束,那边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就在北京拉开了序幕。会上,朱镕基总理代表国务院,作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他在报告中强调:“十五”期间要把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许多代表听了朱总理的工作报告,心中的感伤却远多于兴奋。因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这类“常识性”的话,几乎是每会必讲,已经不知讲了多少年,可直到今天,“三农”问题依然还是中国最大的问题。八十年代中期之后,当农民负担问题日益突出,壹九九O年二月国务院就发出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同年九月,党中央、国务院又作出了坚决制止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的决定,这以后差不多年年都下达这样的通知或是决定,但时至今日,农民负担仍是叫人扼腕叹息的壹桩事情!
福建代表团的人大代表饶作勋发言时,就坦陈当前农民最担心政策不稳,最怕的是负担过重;四川代表曹庆泽,毫不客气地指出,朱总理的报告中虽然提出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并没有举出突破性的过硬措施。
与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先后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共有十位委员在大会上发言,其中半数言及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
两会期间,丹麦记者甚至反诘到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所在的部,是否不管农民,只是城里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在大会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朱镕基曾就中外记者关心的农村税费改革给大家详细算了壹笔账:
“我们目前从农民手里收取三百亿元的农业税,六百亿元的乡统筹、村提留,再加上乱收费,大约从农民那里壹年要拿走壹千二百亿元,甚至还要更多。我们这壹次的税费改革,就是要把我们现在收取的三百亿元的农业税提高到五百亿元,也就是从百分之五提高到百分之八点四,把其他的乡统筹、村提留的六百亿元和乱收费壹律减掉。当然,农民减负担,地方财政会有缺口,这个缺口很大,中央财政又会拿出二百亿到三百亿米补贴给困难省区市的农村的。但是,这个缺口还是很大的。”
如果要把九亿农民的负担减下来,地方财政的缺口究竟会有多大?
农民负担真的壹年就只有壹千二百亿吗?“甚至还要更多”,这“还要更多”又是多少呢?
朱总理都没有具体说。
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成功与否,能否真正地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其关键之处,无疑就在于把账算清楚。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是含糊不得的。只有弄得壹清二楚了,各方面的配套改革才可能做到心中有数。
《我向总理说实话》壹书的作者李昌平,对此作过具体的调查,他十分坦率地表明:“中国农民的负担远远不止壹千多个亿,至少是在四千亿元以上!”
他分类列出几笔账:全国县、乡、村所欠债务有六千亿元之多,仅每年需要支付的利息至少在八百亿;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需支付七百万名老师的年工资就是八百亿,每年支付校舍维修、设备仪器的添置和教育的欠债等就有五百亿;全国县、乡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干部”计有壹千九百多万人,村、组级“干部”两千三百多万人,每年工资壹项就又要两千五百亿。
以上三项,最低年支出便要四千六百亿元以上。
此外,全国近三千个县,约有近三万个科局,近五万个乡镇,七十万个乡镇所属部门都需要运转,还有四百万个自然村近八亿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公共晶的需求,这些每年至少还要三千亿元。
总之,在县以下的各项支出中,百分之七十到八十是要由农民负担的。农民的口袋就是县乡财政。若按现在的农民负担政策,农民每年的实际负担则高达四千亿至五千亿元!
与农民的实际负担如此之大,这显然正是中央三令五申减轻农民负担,而农民负担却壹直无法根除的原因所在。这也再壹次证明了朱镕基总理在李昌平的壹封信上批过的那句话:“我们往往把好的情况当作普遍情况,而又误信下面报喜,看不到问题的严重性。”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的还是安徽省的代表。
因为税改在安徽试点已经壹年了,壹年里,省委、省政府默默地克服着重重困难,可谓竭尽全力,但仍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改革试点之后,乡镇村级组织的经费变得捉襟见肘,还可以从精简机构、裁减人员、增效节支上来寻求解决的途径,但是,目前实施的这个税费改革的方案,将原有的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予以取消,而这个缺口又非常大,以致相当多的农村中小学办不下去,农村教师拿不到工资。如果安徽的同志不把试点工作中出现的这种有关义务教育上的问题,及时反映上去,并得到有效的解决,壹旦中央将税改工作在全国展开,农村义务教育受到的冲击,以及造成的损失,那将会是无法估量的。
因此,安徽省的人大代表觉得有责任将这件事写成壹个议案提交大会。
于是,就在这次全国人大的会议上,安徽省代表团在认真总结了壹年来农村税费改革的利弊得失之后,提交了壹份要求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尽快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的议案。
安徽省代表团提出的这个议案,顿时在各省的代表中间引起强烈反响,成为轰动壹时的热门话题,并被列为这次大会的“壹号议案”。
发起这个议案的,是安徽的壹位女代表。她就是安徽省教育厅的副厅长胡平平。
胡平平几乎是在壹夜之间,成为两会最引人注目的新闻人物。
胡平平已经当过两届全国人大代表了,人民代表为人民代言,早已成为她自觉的行动。她所以会想到要提交这样壹个议案,不光因为她是教育厅副厅长,她本人也就是教师出身,再说安徽又是农业大省,关注农村教育的发展,尤其是乡村教师的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便成了她万死不辞、乐此不疲的壹件事。
通过认真调查,胡平平发现,安徽在搞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壹是乡镇财政拨款;二是向农民征收“三提五统”中的壹项,即“教育附加费”;再就是向农民搞“教育集资”。壹九九四年以前,各地农村基本上都没有欠过教师的工资,九四年因为实行了国税地税分税制,地方上的财力受到了削弱,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就主要依赖于向农民收取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余下的,全省农村每年教师工资还有的三亿元的缺口,是靠向银行借贷发放的。截止二OOO年,仅这壹项的负债,已累计高达十七亿元。实施税费改革之后,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两项收费全被取消,改革后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要求从乡镇财政预算中安排,可乡镇财政原本已是寅吃卯粮,这笔经费其实便没有了着落。省教育厅为此作过调查,二OOO年安徽全省乡镇可用财力只是四十六亿元,而全省乡镇负责供给的六十六万人的工资额就已经是四十九亿五千多万元,根本没钱再往教育上投入。更何况,税费改革的两项有关教育的收费,每年空出来的缺口就是十壹亿元。按规定,农村中小学危房的改造,每年还需要三亿元,以前这钱也是靠向农民伸手解决的,现在也就不能再向农民收取。这样加在壹起,安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上的缺口,就是壹个很大很大的数字!
形势壹下变得十分严峻。仅税费改革搞得最早的壹个阜阳地区,截止到二OO壹年春天,就已累计拖欠教师工资六亿壹千七百二十七万元,全地区平均拖欠教师十个月工资;有的,是自税费改革以来就再没给教师发过工资!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欠下的教师工资、银行债务、教育布局调整的基建费用以及危房改造资金,累}t-高达六十多亿元!
胡平平壹想到这些就心急如焚。
这么大的缺口怎么办?似乎也只有两条路钉走,要不就是把臼分之四十的农村中小学停办,再不就只能这样继续拖欠下去。
农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忧心忡忡地说道:“现在是,轻了农民的担子,饿了教师的肚子,误了俺们的孩子!”
许多农村教师百思不解:国家既然禁止了乡镇政府的乱收费,那麽首先就得保证这笔庞大的开支有“出处”,这道理听起来似乎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因为那麽多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又是如何解决来源的呢?怎么没见哪个城市的政府向市民收费来办义务教育呢?农民已经交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本就该和城里工作的市民壹样成为纳税人,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中央政府财政收人的支出就应该考虑到全体国民的利益,不应该“城乡分割,壹国两策”。况且,从根本上说,义务教育本就应该由政府财政拨款,否则还叫个什么“义务教育”呢?
问题的症结当然不在税费改革,只是由于税费改革工作的展开,使得这样壹个长期被农民负担掩盖的深层次的体制问题突显出来,这就是:中央与地方在财权和事权上的严重脱离,以致地方财政收入太少而负责的事务却又太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壹项调查,同样说明了这壹问题的严重性:目前中国的义务教育的投人中,百分之七十八由乡镇负担,这其中,绝大部分又是由农民“买了单”;百分之九由县财政负担,县乡两级的负担高达百分之八十六;省市(地)还负责了百分之十壹;中央负担的,仅是百分之二左右!
无论怎么看,这样的政策设计,都是极不合理、也无道理的。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工业国家,都认为教育是生产发展的首要因素,是振奋壹个民族的强大动力。全世界的年教育经费,在公共资金的支出中,大都仅次于军事费用,占居第二位。全球工业化国家的人口只占到总人口的三分之壹,但其教育经费却比发展中国家多出十倍以上;而中国人口超过了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壹,教育经费却仅占到三十分之壹。这让人难以思议。
我们可以花那麽大的气力去争取壹个体育项目的第壹,而对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这个真正与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息息相关的重大项目,竟是长期的熟视无睹,这同样让人不得要领。
建国五十多年了,解放后出生的孩子也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在中国的农民中,没有接受过起码的文化教育的,何止千万?而且还有那麽多的文盲。面对今天经济文化依然如此落后的中国广大农村,如果我们不回避事实,就不能不承认,在教育上,我们确实是个失败者。
中央实行财经集权的初衷,就是为了集中财力办大事,而九亿农民义务教育的事还小吗?
应该说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尽快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这不仅是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实际需要,更是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迫切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早在壹九九三年就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规定:教育经费的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世纪末应达到百分之四。可是,到了壹九九九年,也仅实现百分之二点七九,少投入了壹点二个百分点。二OOO年,我国生产总值实现八万九千四百零四亿元,财政收入达到壹万三千三百八十亿元,如果按照《纲要》规定的教育投入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百分之四的目标,就应增加壹千壹百亿元以上的教育经费。
如果中央财政按照《纲要》的规定拿出壹千壹百亿元,中国的农村义务教育乃至农村税费改革中的许多问题便都迎刃而解了!
我们必须认识到,要求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是在对农民“发善心”,也不是在对他们搞“施舍”。从壹九五六年到壹九八O年,国家仅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差就从农民那里无偿地拿走了壹万亿元;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粮食定购价低于市场价,从农民的手里拿走的就更多。
我们已经欠了他们太久太久,也太多太多,不能也不应该再这样欠下去了!
胡平平决计要写这个议案的想法,立刻得到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政协四大班子领导的高度重视。最后,省里决定将它作为安徽省代表团的壹件议案,提交本次大会。
壹号提案壹出现,不仅引起两会代表的强烈反响,还引起出席过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的二十个省区领导的格外注意。现在,他们都认真地算了壹下细账,于是先后写出报告,要求中央财政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转移支付所需要的资金。有壹个省,只是要求解决义务教育和机构改革的实际困难,就申请补助壹目零五亿元。各省加起来,少说也有壹千多亿元!
改革,改出这么大的缺口,这是朱镕基没有料到的。中央财政也不可能壹下支付出那麽多的。
是呀,积羽沈舟,群轻折轴。
中国农村的问题是长年积累的结果,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诸多矛盾的综合显现。问题实在是太多,也太复杂了。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毫无疑问是农村税费改革第壹位的目标。但深究农民负担的成因,其复杂的程度,却足以让所有人都会感到就像盲人摸象壹样:有机构庞大、人浮于事的原因;有匮于投入,基础薄弱的原因;有财政体制不顺,流通领域梗塞的原因;有城乡分割,待遇不公的原因;有监管失控,贪污腐败的原因;有社会和经济上固有的,深层次的,许许多多的原因;当然,也有农民自身的原因……
小平同志就说过:中国的经济要出问题,可能就出在农业上。因为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当我们感觉到需要认真解决它时,就可能已经发展成了大问题。
二OO壹年四月,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两会闭幕不久,海外传媒突然热闹起来,关于中国农村税费改革遭遇流产的报道连篇累牍。
当然这是毫无根据的。“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成功”——中国政府的这种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中国的农村税费改革没有流产,也不可能流产,只是再听不到《新华网》曾经披露过的那个改革的时间表。中央重新作出决定:继续由安徽省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探索,全国其他省区暂不扩大试点。
尽管这种调整,与合肥会议的部署有了很大的不同,出现这种变化,前后也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但这确实又是极其负责任的态度,是壹种最冷静而又最明智的决策!
就在美国《华尔街日报》在报道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受挫、流产的时候,人们却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屏幕上,看到朱镕基总理正在安徽农村视察,他勉励安徽省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再接再厉,努力解决好农村税费改革中遇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坚决把这项改革全面引向深入。
6 寄希望于安徽
我们在采访中获悉,在安徽全面推行税费改革壹年后的二OO壹年,朱镕基总理就先后三次深入到安徽。二月中旬,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期间,他在合肥周边的农村调研;五月壹日,国际劳动节,许多富裕起来的中国人,趁著“五壹”期间的长假,合家老小外出旅游时,他却又是在安徽的农村度过的。两次来皖,朱总理恪守诺言:不照相,不题词,不让陪餐,不准迎送,壹切轻车简从,甚至,不让发消息。
前言
本文属于漫谈性质的文章,汇集了不同的农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时代不同背景的中国农民的生活,充份的论述了中国农民的基本特征。
土改的本质
土改前农民是自由民,土改后不仅土地得而复失, 而且被牢牢地拴在土地上,逐渐变为壹种新式农奴, 国家则变成新的唯壹农奴主
数年前,前中国社斗院副院长于光远来香港演讲,题目的经济改革。他说:改革后, 大家生活得比过去地主还好。那时我们在陜北搞土改,不吃糠的就算是地主。听到此, 我第壹个念头就是:那妳们共产党人当年为什么要搞土改?進而想问:土改自然使地主 和地主的子孙倒了楣,沦为万劫不复的贱民,那农民呢?他们又得到了什么好处?
中国农民的悲惨状况终身难忘
我曾在我们四川安县的农村当过三年知青,这短短岁月为我壹生留下了许多终身难 忘的回忆,而最难令人忘怀的是中国农民的悲惨状况,而那已是土改后二十年了。不说 农民壹贫如洗,连温饱都未能实现。生产队中除了几家劳动力很强的,其他农民可以说 全年没有吃过几顿饱饭,连裁秧打谷子最吃重的农忙时候,也只能吃半干半稀的瓜菜饭。 在田里劳动时为填饱肚子,他们常摘未熟的豆荚生著吃;挖红薯壹边污壹边吃,吃得满 嘴唇污泥。而农民还告诉我,这日子已很好了。他们是与六○年时大灾荒相比。这个生 产队本两百多人,大饥荒饿死了壹百多,有的甚至是全家死绝。农民向我回述那段悲惨 可怖的日子时,仍余悸犹存。
那时每个赶场天,在我们生产队通往黄土场的壹个并不很陡的山坡上,总会发现壹 两具倒毙的尸体,都是饿得虚脱了的农民赶场回家,因衰竭无力气爬完这道坡,壹倒下 去就再也站不起来。那条山坡路我走过很多次。每壹次我想到我脚下的路上曾倒毙过很 多饿殍就背心发凉,甚至在夏季。
要把我听过见过的农民的悲惨故事壹壹写下来,需要写厚厚壹本书。
当过知青的人现在回忆起他们的苦日子总是充满自怜自哀,仿佛是世界最可怜的人, 其实比我们更可怜的是农民。当年许多知青面对比我们低下的农民常不免有壹种沾沾自 喜的优越感,而这种优越感有时甚至可以用来平衡知青受屈的心理。
农子农孙被拴死在土地上
记得有壹次我和生产队队长及队上几个男社员有事上四十里外的县城,因为要上饭 馆,我带了粮票,而农民都是用帕子包了大米去换饭。我们知青是城里来的,因每年要 回家探亲为理由可以排了大米去公社调换粮票,但农民没有这种特权。在上街吃饭要粮 票的时代,我们安县的农民出路都是带着大米,用壹块布包了,然后到那种可以换饭的 乡镇小饭铺,用饭铺的秤小心秤个六两或八斤白米换壹碗没盐没菜的白饭。这种大米换 饭的方式只在乡镇小县城通行,在我长大的成都就从未听说过这回事。那次我就想,这 些农民如果要到成都怎么办?
这种制度的设计似乎已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他们的土地上了。我们生产队的农民的 活动范围几乎不超过方圆几十里,最远不过是到县城看病,或到邻近的德阳、绵阳这类 中等城市挑化肥,卖竹编箩筐。到城市生活是他们连想也不敢想的事。知青常以讥笑玩 弄农民的愚昧为乐,现在才明白这种愚昧是因为他们的贫困,以及被强迫隔绝于城市文 明之外的生态造成的。
两三年后,知青开始陆续回城。我有个男同学回城时,队上的男青年农民很羨慕他, 说我们这壹辈子只有在乡下完事了,男同学即回答他说,“因为妳们是龙(农)子龙 (农)孙嘛!”话很刻薄,但却是冷酷的现实。
壹直到人民公社解散,土地实行承包,农民才首次可以自由地前往城市,但他们被 城里人称为“盲流”(现在叫民工)。他们享受不到城里人的种种福利,干的却是城里 人不层于干的脏臭累话路,他们是城市中的边缘人,社会的二等公民。
前几日读贾平凹新出的自传小说。作者诉说毛泽东时代壹个陜西农家少年在贫穷, 在城乡分隔的歧视环境中挣扎奋斗的悲哀,令人伤感也令人深思。按那个时代的阶级分 类,贾平凹应该是翻了身的贫下中农,政治上的红五类,但是他们未感受到做人的尊严。
土改是农民命运的分水岭
某日与人闲聊,谈到农村改革,我突发疑问:怎么会是土地承包?土地不是土改时 已分给了农民,农民连地契都拿到了吗?后来参加互助组、合作社,农民不是拿土地、 拿犁具耕牛入股吗?就是后来成立人民公社,不是说为集制所有制,社员共有吗?现在 人民公社解散了,农民不是该拿回他们的土地?有人说,土地是国有的。那何时收归国 有,法律依据又何在?我以此询问过许多人,包括大陆的农业专家,但没有人可以回答。
这个问题太大,最好让学者们去研究,但我们却很容易认清这样壹个事实,即土改 前后农民的生态的戏剧性大变化。土改是中国农民命运的分水岭。土改前,农民可能没 有土地,但他壹定是自由的,他可以为甲地主做长工,或为乙地主做佃农,也可以不种田到城里打工做小生意,甚至可能因勤俭奋斗自己当上地主。在 走投无时也可以去当兵吃粮或落草为寇。土改后,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但两三年后土 地失去,而且随之失去的是自由,不能离开被限定的土地(合作社、公社生产队),不 能随自己意生产耕作,有个时期壹点自留地,多喂两只母鸡,当官的就会来割资本主义 尾巴。《中国青年报》记者卢耀刚在他的《大国寡民》壹书中说,“合作化不久,就是 高级社,就是人民公社,再加上户藉制度,农民被牢牢地管住了。”可以说土改前,农 民是自由民,土改后农民实际已逐渐成为壹种新式农奴,而国家成了最大而且唯壹的新 农奴主,大概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农奴主。
土改前租地主的佃农向地主交租,土改后全中国的农民向国家交公粮,不知公粮算 不算地租?
农民史无前例的被依附于土地
中国是几千年传统农业国,以农为本,农民从来是第壹等国民,近代工商业兴起, 务农仍然是不被人看轻的职业。我父亲解放前即因羨慕农家乐壹度萌生过下乡务农的贪 头(幸好未实行)。土改后至今中国农民的社会地位如何?工农差距与城乡差距如何? 有目共睹,已不必赘说,总之,如壹九五三年梁漱溟为农命所说,工人与农民“有九天 九地之差”。梁漱溟为这句实话受到周恩来的批判和毛泽东的当众羞辱。
土改似乎是壹出黑色滑稽戏,壹个大讽刺,也像壹场大骗局,打着平均地权耕者有 其田的旗号,用暴力血腥的手段无偿剥夺了几百万地主和自耕农(富农)的土地,让几 万万无土地的中国农民欢天喜地,但绕了壹大圈,最后竟变成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土地兼 并最大的土地集中。中国农民空欢喜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描述皇权之强大的 话首次真正成为不折不扣的历史现实。
后来这个大农奴主壹手酿造出惨绝人环的大饥饿,几千万农民在这场人祸中默默饿 死,竟然无灾民成群逃荒流窜城市,亦无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原因很简单,不是今天的 中国农民更逆来顺受,而是当今国家权力之网铺天盖地,密而不漏,为历史所未有。试 问当此现实,中国何处去寻水泊梁山?这场大劫难早已因几百万地主和自耕农土地被无 偿剥夺而成为全体中国农民无所逃遁的宿命。农民从土改中没有得到什么,除了奴役。
横征暴敛
县志是地方志最多的壹种,记载壹县之地理、经政、前事、人物、文化等五大类,细分为地域、气候、沿革、山川、关獈、里甲、圩市、城池、官署、学校、庙坛、亭阁、桥梁、物产、古迹、职官、兵防、食货、户口、田赋、风俗、前事、人物、科举、仕進、封赠、著作等内容。这么多的篇目肯定读不完,所以是选读。因为研究农民负担问题,着重读记载田赋的部份。
清代农民种田要交多少皇粮呢?对此,以广西容县为例。因为容县自明清至民国到现在,其沿革都未有改变,且我能够找到两部容县志,壹部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壹部是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关于清代容县的田赋,在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壹田赋》中有详细的记载。清代田赋有实物秋粮米、货币白银两部份,要感知清代的税率,要对大米的价格折算为白银的两,再折算为现代的人民币,需要使用到库平制、市制、国际公制三种计量单位。为方便计算,引用书中的数字全部改用现代记数法表示。各种单位换算包括:1库平斤=596.82克=16两,1两=37.7994克=10钱,1钱=10分,1分=10厘,1厘=10毫,1毫=10丝,1丝=10忽,1石=10斗=100斤,1斗=10升,1升=10合,1合=10勺,土地1顷=100亩,1清亩=0.9216市亩。壹九四九年后,田赋改称为公粮。因为当局推行统购统销政策,以很低的价格收购农民大量的“余粮”,所以统购统销制度下的余粮是田赋的扩张,与公粮合称“公购粮”。当局低价收购农民的粮食,也具有田赋的性质。
两部《容县志》里有壹大堆人口、土地、田赋、公购粮等数字,读懂这些数字的方法就是逐项验算。验算完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壹田赋》的计算量与壹个中学生壹个月的数学作业差不多。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则记载有壹九五零年之后,特别是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之后,当局疯狂地搜刮农民的粮食的具体数字。
壹、下则民田的田赋
清代容县有下则民田共161990.629亩[1],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2]的85%。
每亩征亩银0.009两[3],共征银
161990.629×0.009=1457.91566(两)(地亩银之壹)
每亩征折色秋粮米0.0428石[4],每折色米1石折银0.348两[5],折算为银两,得
0.0428×0.348=0.01489(两/亩)(每亩秋粮米折银之壹)
共征秋粮米
161990.629×0.0428=6933.1989(石)(秋粮米之壹)
秋粮米折银
6933.1989×0.348=2412.75322(两)(秋粮米折银之壹)
折色秋粮米1石科里甲、均徭、驿传、兵款(四差银)0.314两[6],征银数为:
0.0428×0.314=0.01344(两/亩)(每亩四差银之壹)
共征银
161990.629×0.0134392=2177.02446(两)(四差银之壹)
折色米1石加征胖袄、鱼线胶、药材、翎毛、铺垫、水脚银0.00813两[7],征银数为:
0.0428×0.008133=0.00035(两/亩)(每亩加征银之壹)
共征银
161990.629×0.00035=56.38771(两)(加征银之壹)
附:康熙五十年,容县丁人数4867.8丁,征丁银1031.278两。之后实行摊丁入亩政策,雍正五年奉文将丁银摊入地亩内征收,丁随粮纳,计每石民米该占丁0.727丁[8]。
如何丁银1031.278两摊入地亩内?按下则民田的折色秋粮米肯定是民米,共6933.1989石,折丁数为
6933.1989212×0.727=5040.4(丁)
又每丁征银0.21186两,得丁银数为
5040.43562×0.21186=1067.86669(两)(唯壹的丁银总数)
此数比1031.278两多36.58869两,无法再考究为什么有这壹差异,但把下则民田的秋粮米看作民米应是正确的。把1031.278两分到下则民田共161990.629亩内,得
1031.278÷161990.629=0.00637(两/亩)(丁银摊入田亩数)
把地亩银、秋粮米折银、四差银、加征银、丁银摊入地亩银相加,得下则民田科率为
0.009+0.01489+0.01344+0.00035+0.00637
=0.04405(两/亩)。(下则民田每亩征银数)
按当时1石秋粮米折银0.348两,转换为实物田赋是0.1266石/亩,即每壹亩田赋约13斤秋粮米。不过这仅是名义上的田赋,还要加入征收的成本,在后边有说明。
未加入丁银时的折色秋粮米折银加地亩银等项共征银
161990.629×0.03768=6104.08105(两)(下则民田征银数,未包括丁银)
二、清代田赋之上则归民职田的田赋
上则归民职田共292.914亩[9],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0.154%。
每亩征亩银0.009两[10],共征银
292.914×0.009=2.63623(两)(地亩银之二)
每亩科折色秋粮米0.3652石[11],每折色米1石折银0.348两[12],折算为银两,得
0.3652×0.348=0.1270896(两/亩)(每亩秋粮米之二)
共征米
292.914×0.3652=106.972(石)(秋粮米之二)
米折银
106.9721928×0.348=37.22632(两)(秋粮米折银之二)
科率
0.009+0.1270896=0.13609(两/亩)(每亩秋粮米折银之二)
地亩银加折色秋粮米折银两项共征银
292.914×0.13609=39.86256(两)(上则归民职田征银数)
三、清代田赋之中则官学僧道田的田赋
中则官学僧道田共2284.78亩[13],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1.20%。
每亩科地亩银也是0.009两[14],共征银
2284.78×0.009=20.56302(两)(地亩银之三)
每亩科折色秋粮米0.1656石,每折色秋粮米1石折银0.348两[15],折算为银两得
0.1656×0.348=0.0576288(两/亩)(每亩秋粮米折银之三)
征米
2284.78×0.1656=378.360(石)(秋粮米之三)
米折银
378.359568×0.348=131.66913(两)(秋粮米折银数之三)
科率:
0.009+0.0576288 =0.06663(两/亩)(中则官学僧道田每亩征银数)
地亩银、折色秋粮米折银两项共征银
2284.78×0.0666288=152.23215两。(中则官学僧道田征银数)
四、清代田赋之屯田的田赋
屯田共11761.72亩[16],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6.18%。
不征地亩银、四差银、不加征,每亩征折色秋粮米0.0734石[17],每石折色秋粮米折银0.35两[18],折算为银两,得
0.0734×0.35=0.02569(两/亩)(折色秋粮米折银之四)(屯田的科率)
征米
11761.72×0.0734=863.310(石)(秋粮米之四)
米折银
11761.72×0.02569=302.158587(两)(秋粮米折银之四)
五、清代田赋之附征田的田赋
附征田包括部份“下则归民田”和“猺田”,共14031.38亩[19],占田亩总数190361.425亩的7.37%。
不科地亩银、不科四差银,亦不加征,每亩仅征折色秋粮米0.0746石[20],每石折色秋粮米折银0.38两[21],折算为银两,得
0.0746石/亩=0.0746×0.38=0.02835(两/亩)(每亩秋粮米之五)(科率)
共征米
14031.38×0.0746=1046.7410(石)(秋粮米之五)
米折银
14031.38×0.02835=397.76156(两)(秋粮米折银之五)
六、对上述数字的验算
原文:“实征折色秋粮米9328.5895石,折银3287.194两[22]。”将各田亩征数用电脑中的计算器验算如下:
6933.1989+106.9722+378.3596+863.3102+1046.7409=9328.582(石)
2412.75322+37.22632+131.66913+302.15859+397.76156=3281.56882(两)
上述计算的结果,秋粮米比书中数字9328.5895石少0.0076石(7斤6两),折银数比书中数字3287.194两少了5.62518两,差异微小。
又原文:“实征地亩四差及续编胖袄鱼线胶铺垫水脚等银3714.7726两[23]。”将各田亩征数验算如下:
1457.91566+2177.02446+56.38770+2.63622+20.56302=3714.52708(两)
此数比书中数字3714.7726两少了0.24552两,也是差异微小。
又原文:“应征丁差银1031.2921两”[24],“合计地丁实征折色银8033.2595两[25]。”验算如下
3281.56882+3714.52708+1031.278=8027.37390(两)
差异微小,说明理解了书中各数字之间的关系。
验算结果与书中数字差异微小,说明基本理解各个数字的关系。
七、嘉庆年间提高田赋
雍正间容县的田赋,总计是8033.2595两,这是上交户部、工部(加征鱼线胶等银)的数额。收税的成本,比如办事的吏书的工食银、纸墨钱、将零粹银子铸成的标准银锭的费用,将银锭上解朝庭的费用等,全由民众分担。这些费用是有弹性的,成为县太爷和吏员贪污的机会,壹两加收七八钱是常例。对交税的小户,收税的吏员使用大戳计量,致二三分银收到二三钱银。大户交得多的,又有官设银店收取高额熔银费用。到嘉庆年间,田赋浮收现象非常严重。
嘉庆九年(1803年)四月,容县乡绅控于梧州府,状告官吏刻意多收田赋,知府下令禁官设指定银店,但仍未能控制。嘉庆十壹年,知府又再下令整改,仍未能控制。嘉庆十二年,书吏钟泰串通旧役,坐樻勒收,乡绅又控于梧州府。知府魏劄调怀集知县审讯二次,苍梧县令审讯二十二次,到十二月知府自审,查明其历年串同舞弊细节,并定下加耗比例为42%。秋粮米折银价,民米由0.348两/石提高到1.03两/石,职米由0.348两/石提高到0.3738两/石,官米由0.348两/石提高到0.403两/石,猺米不变(0.38两/石)、屯米不变(0.35两/石)[26]。民米折银价提高,应该是因米价上涨的结果,1.03两/石作为嘉庆年间正常年景的米价。
如何将提高的银数加入雍正年间的田赋之中?
下则民田秋粮米科率为0.0428石/亩,乘以增加值1.03-0.348,得
0.0428×(1.03-0.348)=0.0428×0.682=0.02919两(用电脑的计算器算出)
加入到下则民田原税率0.04405两/亩中,得
0.02919+0.04405=0.07324两/亩(用电脑的计算器算出)
上则归民职田秋粮米科率为0.365石/亩,乘以增加值,得
0.365×(0.3738-0.348)=0.00942(两/亩)
加入到上则归民职田原货币税率0.13602两白银/亩中,得
0.13602+0.009417=0.14544(两/亩)
中则官学僧道田秋粮米科率为 0.165石/亩,乘以增加值,得
0.165×(0.403-0.348)=0.00908(两/亩)
加入到中则官学僧道田原货币税率0.06642两/亩中,得
0.06642+0.00908=0.07550(两/亩)
屯田之税率不变仍是 0.02569两/亩。
附征田之货币税率不变仍是 0.02835两/亩。
按梧州府批文加收42%之后,各田真实税率分别为:
下则民田0.10340两/亩;
上则归民职田0.20652两/亩;
中则官学僧道田0.10720两/亩;
屯田0.03648两/亩;
附征田0.04025两/亩。
上述结果才是容县嘉庆年间的真实田赋,其征税成本由业主负担。如以以货币形式对比,嘉庆年间的田赋比雍正年间的田赋高得多。但是从秋粮米折银的角度看,雍正时每石秋粮米折银0.348两,嘉庆时下则民田秋粮米折银1.03两/石,即米价提高了。比如以下则民田的真实税率進行实物和货币对比比较,雍正时下则民田名义税率为0.04405两/亩,加42%得真实田赋0.06264两/亩,按当时每石秋粮米折银0.348两,实物田赋为0.17999石/亩;嘉庆时,下则民田货币田赋为0.10340两/亩,按每石秋粮米折银1.03两,得实物田赋为0.1010石/亩。可见,经雍正到嘉庆壹百年间,货币形式的田赋提高了,但是由于米价上涨,折算这实物后田赋反面降低了。
容县的坤绅在嘉庆时状告官吏刻意多收田赋,出了大力,所以该项田加税少,秋粮米折银由0.348两/石提高到0.3738两/石,差不多没有提高,但该项田的部田赋原来就比较高,在嘉庆时提高田赋后,上则田也还是比下则民田的田赋高得多。
按各田比例,用加权平均公式计算平均田赋如下:
0.10400×85%+0.20652×0.154%+0.107203×1.20%+0.03648×6.18%+0.04025×7.37%
=0.08840+0.00032+0.00129 +0.00225+0.00297
=0.09522(两/亩)
清代容县的平均田赋有多高?可以从银两、秋粮米化为人民币去感知。0.09522两白银,乘以37.7994换算为现行的国际单位,得3.5994克。按2012年12月22日折银每克6.060元人民币,值人民币21.81元。按嘉庆时米价1.03两/石,0.09522除以1.03得 0.092450石,即是9.2斤秋粮米。这是库平斤,乘以1.2换算为市斤,得11.04市斤大米。除以0.7换算为稻谷,得15.77市斤稻谷。人民币21.81元/亩和15.77市斤稻谷/亩的两数相除,得每市斤稻谷的价格为 1.38人民币元,这与二零壹二年十二月的中国稻米市场行情基本相符。
通过白银的价格将清代的田赋折算为实物的稻谷的市斤,是为了与壹九五零年后的公购粮進行比较,因为公购粮是收实物的。
咸丰四年至同治三年,容县会党首领割据容县城,所有地亩粮米各册荡然无存。同治四年,知县徐延旭令民自报田亩,只征得六千余两。之后,知县陈师舜组织查田,全部田亩改为民田,分九个等级,将原额8033.259两分摊,不再加入嘉庆年间提高下则民田折色秋粮米折银部份,另加42%征收[27]。
八、代替清代田赋的公购粮有多高?
因为民国时期连年内战外战,所以民国壹朝不是壹个正常的朝代,田赋肯定高于清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代的田赋改为公粮,且全为实物形式。另外,当局又实行统购统销,大量低价收购对农民的粮食,名义上是收购农民的余粮,对田赋進行十倍以上的扩张。虽然叫做收购,但价格只有真实价格的壹半。官方不断提高农民的“卖粮”任务,而且把大多数粮食调出。成立人民公社之后,农民因为失去了土地所有权,也失去了对于粮食这壹重要财产的处分权,当局需要收购多少粮食,只需给干部们下壹道命令,农民的粮食就会顺利“入库”。
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写道:
“1955年上半年开始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根据农户土地的数量、土质和自然条件优劣,评定出单位面积常年产量,然后从定产数中扣除种子、口粮、饲料三项后即为余粮。国家定购余粮80%~90%,对于富农的余粮定购率适当提高到95%,统购数量在正常年景下三年不变。全县11个区146个乡镇,粮食常年定产103123.8万公斤,三项扣除后有余粮1789.57万公斤,定购1467.79万公斤,为余粮82%,平均每人负担43.6公斤。[28]”
用“粮食常年定产103123.8万公斤”这壹个数字,和1954年容县的的田亩(水田)数349600亩,计算得单位面积产量为
1031238000÷349600=2949.77(公斤/亩)
这个结果结果吓我壹跳,亩产水稻2949.77公斤是天文数字。怀疑是错了小数点的位置,应该是10312.38万公斤,平均亩产可能是294.977公斤。查壹九九三年《容县志》,壹九五五年,容县全县水稻平均亩产为290公斤[29]。在壹九五零年代没有化肥的条件下,水稻的单位面积产量不会有大增加,可以把103123800公斤这个数字看作是1950年代容县年度粮食总产量。用年产粮食103123800公斤这壹数字,计算容县农民年人均可支配粮食是多少?
壹九五五年,容县征公粮9690500公斤[30],人均负担为27.70公斤,亩均负担为27.72公斤。“收购余粮”14677900公斤[31],人均负担为41.96公斤,亩均负担为41.98公斤。公购粮合计24368400公斤,人均负担69.67公斤,亩均负担69.70公斤,或139.4市斤。
当年人口数为349779人[32],田亩数为349600亩(同上年,田亩两年记载壹次)[33]。先是每亩留种25公斤,乘以田亩数,得种子粮总数为
25×349600=8740000(公斤)
再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种子,得
103123800-24368400-8740000=70015400(公斤)
全县人口349779人,1950年代容县农业人口比例为95% 左右[34],去掉非农业人口,则农业人口数大约为332290人,人平均可支配粮食数为
70015400÷332290=210(公斤/人)=420(市斤/人)
稻谷磨成大米,出米率为70%,420市斤磨出大米294市斤。每年365天,每天只有0.8市斤大米,肯定是吃不饱的,0.80市斤大米只够成年人壹顿饭。读过上述数字,也就知道自当局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之后,容县农民就没有吃饱饭的可能了。
壹九五六年,征公粮9062000公斤[35],人均负担25.61公斤,亩均负担26.54公斤。“收购余粮”无数据,而按1955年定下的“壹定三年不变”之说法,应该和1955年相同。
壹九五七年征公粮公粮9723000公斤[36],人均负担26.83公斤,亩均负担28.47公斤。“收购余粮”14310000公斤[37],人均负担39.49公斤,亩均负担41.90公斤/亩。公购粮合计24033000公斤,人均负担66.32公斤,亩均负担70.37公斤,或140.74市斤。
当年人口数为362337人[38],田亩数为341500亩(取上年数据)[39]。
每亩留种子25公斤,乘以田亩数,得种子粮总数为
25×341500=8537500(公斤)
再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24033000公斤、种子8537500公斤,得容县农民壹年可支配的粮食数量为
103123800-24033000-8537500=70553300(公斤)
也按农业人口比例为95%,乘以人口数362337,得农业人口数
362337×0.95=344220(人)
年人平均可支配粮食为
70553300÷344220=205(公斤/人)=410(市斤/人)
因为人口增加和耕地减少,人均可支配粮食比上年又减少。
壹九五八年,由于人民公社的建立,当局对于农民的粮食進行掠夺的过程更加容易了。全年征公粮9749000公斤,人均负担26.68公斤,亩均负担29.80公斤。“收购余粮”28150000公斤,人均负担77.045公斤,亩均负担86.06公斤。公购粮合计37899000公斤,人均负担103.73公斤,亩均负担115.86公斤。
壹九五八年人口数为365361人[40],田亩数为327100亩[41]。农民人均可支配粮食是多少?
每亩留种子25公斤,乘以田亩数得
25×327100=8177500(公斤)
再仍然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37899000公斤、种子8177500公斤,得容县农民壹年可支配的粮食数量为
103123800-37899000-8177500=57047300(公斤)
也按农业人口比例为95%,乘以人口数365361,得农业人口数为
362337×0.95=347093(人)
年人平均可支配粮食为
57047300÷347093=164(公斤/人)=328(市斤/人)
农民年壹年只有328市斤稻谷,229.7.4市斤大米,每天只有0.63市斤大米。
对于这几年对农民粮食的掠夺,《容县志》写道:“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粮食由大队统壹管理,以大队为单位交纳公购粮。当时,受‘大跃進’影响,浮夸风盛行,队与队之间互打高产擂台,放‘高产卫星’,虚报粮食产量。‘容县高产卫星’最高亩产上报1.5万公斤,参照浮夸数对粮食進行大收大购。1957年粮食征购实际入库1431万公斤,1958年下达任务3005万公斤,完成2815万公斤,比1957年增购96%;1959年又下达任务3286万公斤,入库3602万公斤,比1957年增购151%。全县1884个集体食堂,实行粮食供给制,壹日三餐集中开饭,又吃了过头粮,加上大办钢铁,大办水利也耗用了不少粮食。造成1959~1961年粮食紧缺,出现严重粮荒。粮食缺,肉类少,农村人口普遍营养不良,不少地方出现水肿、干瘦、妇女子宫脱垂、小儿营养不良等病症以及不正常死亡现象[42]。”
壹九五九年征公粮9703000公斤,人均负担26.79公斤,亩均负担29.66公斤。“收购余粮”36020000公斤,人均负担99.44公斤,亩均负担110.12公斤。公购粮合计45723000公斤,人均负担126.28公斤,亩均负担139.78公斤[43]。当年人口数为362228人[44],田亩数为327100亩(取上年数据)[45]。每亩留种子粮25公斤,乘以田亩数327100亩,得种子粮总数为
25×327100=8177500(公斤)
再按年总产量103123800公斤,减去公购粮45723000公斤、种子8177500公斤,得容县农民壹年可支配的粮食数量为
103123800-45723000-8177500=49223300(公斤)
也按农业人口比例为95%,乘以人口数362228,得农业人口数为
362228×0.95=344117(人)
年人平均可支配粮食为
48869800÷347093=141(公斤/人)=282(市斤/人)
282市斤稻谷可以磨出197.4市斤大米,每人平均每天只有0.54市斤大米。
每天只有半斤米下肚,肯定饥饿到极点,有人饿死是肯定的。1959年到1961年,容县连续三年人口减少,平均年增长率是—19.02‰。1958年有人口365361人,1959年有人口362228人,比上年减少3133人。1960年有人口346502人,比上年减少15726人。1961年有人口344904人,比壹年减少1598人。三年累计减少人口人20457人[46]。
用数字進行对比,是最能够说明问题的科学方法。清代虽然有地主,但是壹县之粮食即使有很大部份转到地主手上,也还是大部份留在地方。毛泽东登基之后,田赋全部收取实物,然后将大量的粮食外运。清代在嘉庆后,容县田亩的平均田赋是0.0952两/亩,按嘉庆时米价折合实物秋粮米是12市斤/亩,或者稻谷17市斤/亩,而壹九五九年公购粮是139.78公斤/亩,即279.56市斤/亩。再严格地区分壹下清亩与市亩,按1清亩等于0.9216市亩,以清亩计算容县壹九五九年的公购粮,为257.64市斤/亩。这两个数字,反映了两个相隔四十年的朝代的田赋和高低简直是天壤之别。在清代,土地所有人向朝庭交纳的田赋是15.77市斤稻谷/亩,而在壹九五九年的公购粮是257.64市斤稻谷/亩。注意到从清代到壹九五零年代,中国大陆尚未有化肥使用,粮食单位面积产量的增加不会很大,最多每亩增加数十斤,但是田赋却增加二百多斤。请记住壹组数字,清代容县的田赋是每亩16市斤稻谷,壹九五九年的公购粮是每亩257.642496市斤稻谷,农民负担的公购粮是清代田赋的十六倍。直到算是回归“正常”之后的壹九六零年到壹九六九年,容县年平均公粮8242000公斤[47], 年平均收购余粮16396500公斤,公购粮合计24638500公斤[48],亩负担82公斤,即160斤[49],是清代田赋的十倍。可以想象,从壹九四九年到壹九七九年的三十年时间,当局从农民手中护取的公购粮折算为白银,已经大大超过满清二百七十年的田赋的价值。
壹九四九年以来,毛泽东统治集团对于中国农民的横征暴敛的很多数据,就写在各地用简化字编写的县志里。毛泽东的暴政,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记载着,虽然被刻意淡化,但仍然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暴政记录之壹。这壹段已经过去了五十多年的历史,在不久的将来肯定要被清算。
索 引
1.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田分九等,下则民田包括下上则、下中则、下下则三等,为低等级之田。
2.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3.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4.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5.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6.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7.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8.光绪二十三年《容县志》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第1页。
9.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0.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1.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2.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3.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4.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5.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6.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7.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8.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19.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20.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21.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3页。
22.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3.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4.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5.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4页。
26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6页。
27.光绪二十八年《容县志》卷九《经政志田赋》第6页。
28.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附该页图片(局部)
29.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三章《农业生产》第三节《作物种植》。
30.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31.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32.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33.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34.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 第三章《人口构成》第二节《行业职业构成》。
35.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36.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37.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38.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39.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40.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41.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42.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43.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第壹节《粮食统购》。
44.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
45.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46.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三篇《人口》第壹章《总量分布》第壹节《总量 容县人口统计表》,在第三篇《人口》 第二章《人口变迁》 第壹节《自然变动 容县历年人口自然增长情况表》中是减少11623人。
47.取十年平均数,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四篇《财政税务》第壹章《财政》第壹节《收入 容县历年农业税征收统计表》。
48.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十七篇《粮油》第壹章《粮油收购》 第壹节《粮食统购》。
49.按壹九六四年水田亩数计算,忽略清亩与市亩差异。壹九九三年《容县志》第五篇《农业》第二章《生产条件》第壹节《耕地 容县部分年份耕地面积和人均占有耕地演变情况表》。
土地制度
摘要: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属性实际上构置了壹个陷阱:人们往往只注意到表面的使用权,而背后的所有权却被掩盖了。在征地过程中,农民表面上只是卖掉了使用权,但实际上是连同所有权壹起让渡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是明的,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是暗的,而拿走使用权就拿走了所有权才是最要命的。这正是农民失地贫困成为“三无”人员和“圈地运动”愈演愈烈的制度根源。
关键词: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农地征用农地股份制
随着社会转型和农村改革的发展,围绕农村土地制度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特别是随着城市化進程的深入,农地被大量征用及其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更是近年来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那麽当前的农地制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围绕农地制度产生的壹系列问题为什么愈演愈烈?
壹、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特性: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理论根源
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实现形式。土地是农业生产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农村集体所有制最主要的就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中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从理论上说,农村集体是由农民组成的,集体所有就是农民所有。但深究农地集体所有制运作的实际过程就会发现,集体所有与农民所有并不是壹回事,原因就在于农地集体所有制是壹种特殊形式的所有制。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虽然法律上是土地的主人,但实际上他能把握和切实感受到的却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在壹般所有制中,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是简单直接的:所有权决定和产生使用权,使用权根植于或依附于所有权。但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中两者虽然背后的连接实实在在--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正是基于其集体所有权才获得的,但表现出来的却是像雾像雨又像风,虚无飘渺,扑朔迷离。从理论上看,好像是农民的农地集体所有权产生了他的农地使用权,但实际上农地集体所有制的特殊性却起到了隔断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链接的作用。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规定是“农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经营”,这造成了壹种假象:集体掌握所有权,农民行使使用权。两种权力“井水不犯河水”,各自独立行使。这已经是严重的误解,但更严重的问题还在后面:集体本来是由个体农民构成的,集体的权力来自于农民的权力。但壹旦以集体的名义存在的时候,集体好像成了壹个独立的东西,“外在”于具体的农民之外,可以独立存在并行使所谓属于集体的权力--土地的所有权。似乎农民有了使用权就是妳的土地权益的具体表现或体现,是妳的所有权权益的实现结果,好像使用权就是农民在这种所有制中的全部权力,所有权是别人--“集体”的事情,有了使用权妳就不必再关心所有权了,两种权力互不统属。这样,农地集体所有制实际上演变成了两种互相分裂的权力--农民的使用权和集体的所有权(处置权)。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就此失去了对自己土地所有权应有的敏感。但问题在于在所有制中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两种权力是不平行的:所有权决定使用权,使用权依赖于、受制于所有权。放弃所有权的诉求必然意味着经济利益上的被剥夺。农地集体所有制的这种制度特性正是导致当前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被肆意侵犯的制度原因。
在实际的征地过程中,土地征用的巨大热情当然首先导源于严重偏低的土地价格。但在人地矛盾如此尖锐的中国,征地补偿价格为什么会如此低廉?除了其他原因之外,实际的或潜在的逻辑之壹就是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征地壹方购买支付的,或者确切地说,农民卖出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征地壹方付出代价得到的也确实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因为作为交易壹方的农民,土地的所有权并不由他个人直接控制和掌握,他能够拿出来交易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所以至少表面看来那些“正常”的征地过程是壹个“公平”的交易过程:征地壹方用壹个相当低廉的价格购买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农民以壹个双方基本认可的价格卖了自己对那块土地的使用权。双方交易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当然要比所有权低廉。
然而在这个表面平静的现象背后壹个巨大的事实却被悄然掩盖了:属于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哪里去了?
表面上看,在征地过程中买方购买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农民卖出的表面看来也是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是以背后的所有权为基础的,所有权在形式上又以使用权为凭证和依托。使用权实际上是壹个符号,代表着或体现著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这个符号在其他条件下也许没有特别的意义,但农地集体所有制却赋予它极为丰富的内涵。当征地行为发生的时候,征地壹方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仍然是壹般的土地使用权,但对于处于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来说,他卖出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就丧失了土地所有权。也就是说,征地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对交易双方是不对等的:对征地壹方来说,他交易的就是他得到的,始终是土地的使用权;但对农民壹方来说,直接交易的是土地使用权,但壹旦交易完成,农民失去的实际上不仅是土地使用权,还包括隐身在使用权背后的土地的所有权,是以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为主的全部土地权益,而且是永久失去!
在这里,农地集体所有制的特定制度属性实际上构置了壹个陷阱,在这种制度设计下,人们往往只看到甚至只感受到表面的土地使用权,而背后的土地所有权却被掩盖了:表面上看,农民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是以背后的人人有份的集体所有权为后盾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壹般逻辑是所有权决定使用权,但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真实逻辑却是所有权“依附”于使用权,“挂靠”在使用权的名下。使用权丧失(卖掉)以后,所有权也就无处寄托和体现了。所以,农民表面上只是卖掉了使用权,但实际上是连同所有权壹起让渡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是明的,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是暗的,而拿走使用权就拿走了所有权才是最要命的。对于农民的土地权益来说,这才是农地集体所有制最为重要和本质的制度特性,也是农民失地贫困成为“三无”人员(无业无地无保)和“圈地运动”愈演愈烈的病根。
当前征地过程中按照原用途确定补偿标准本身就是建立在这种不合理的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基础上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是土地的所有者。但按原用途计算补偿价格表明,无论是征地壹方还是官方都没有把农民当作土地的所有者对待,补偿价格并没有包含所有权,而只是支付了“原用途”的价格。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买方是按照耕地的原用途计算并支付买价,但在买卖行为发生后农民已经不可能再按原用途使用这块土地,即原用途已经结束。土地在未来的产值与原用途已经没有关系,不能再用原用途推算。特别重要的是,在买卖行为发生后,农民失去的表面上看是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比所有权低的价格购买。但问题在于,使用权丧失以后农民的对这同壹块土地的所有权也就没有了。所以,认为购买的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就可以相对低价并不合理。这种认识显然正是受了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蒙蔽,在征地壹方,则是不自觉或无意识地利用了这个陷阱。
当农民丧失所有权以后,意味着他已经永远不可能获得土地可能的用于其他用途的收益,土地在未来的可能的增值已经与他永远无关。按照壹般的所有权的逻辑,本来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他应该是有权分享土地的未来收益和增值的。而实际上,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的未来增值已经不是壹种潜在的可能收益或不确定收益,而是壹种稳定的可预期收益。所以征地行为对农民土地未来收益的剥夺不仅是对农民的可能剥夺,而且是现实剥夺,或者对农民看得见的未来的实实在在的剥夺。因此,鉴于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这种特殊关系,征地过程或土地交易过程必须考虑农民的当前农业收益以外的那些潜在收益或可能收益,并把这些收益作为土地定价的重要依据,否则就是对农民的剥夺或抢劫行为。
在关于当前征地问题的讨论中,除了征地壹方,几乎社会各界都认为当前的征地补偿价格太低,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成为共同的呼声。但有关各方却都没有发现补偿太低的根本原因究竟在哪里。所以就频频纠缠于所谓的“前三年产值”的多少倍这样的枝节问题,甚至国家救济失地农民的政策也只是专注于提高这个倍数和标准,延伸的做法也不过是关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细节。但从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属性看,这根本就是不得要领。离开或看不到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放弃土地所有权的诉求,执著于派生的使用权永远不可能根本解决失地农民的贫困破产,也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圈地”运动的扩张和土地腐败的蔓延。
由于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或能直接把握的只是使用权,农地所有权虽然也属于农民,但由集体行使或代行,并不直接由农民个人掌控,农民对农地所有权没有概念或感觉,所以才“崽卖爷田心不痛”。农民卖地好像是卖的别人的地,没有农民觉得自己卖了自己的地。农民说卖了自己的地,也不过是说卖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或卖了自己使用的那块地。在农村,农民所谓的“自己的地”实际上都是指的属于自己使用的那块地,农民从来不把土地看成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在农村当征地过程发生,农民在被拿走土地的时候,他感到的只是使用权的丧失,是以后没有地种了,并没有把这个问题上升到财产权的高度认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财产权也没有了,自己的土地永远成了别人的。专家学者们也只是看到了表面的现象,关心农民以后的生计,但为什么造成生计困难却没有想到根在农地所有权的暗地流失。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陷進了农民,也陷進了专家和学者。
改革开放以来仅农地征用壹项农民就损失了数万亿元人民币。这种对农民的巨大剥夺之所以能够发生,地方政府成为市场主体是原因之壹,而在理论上的合法性却有赖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正是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使得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和农民纷纷迷失,对地价失去了根本的判断力,丧失了“基准价”,進而丢掉了抗衡征地暴力的根本武器。在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虽然法律上是土地所有权的实际承载者,但实际上他能把握和切实感受到的只是使用权。土地所有权虽然法律上或理论上属于农民,但他无法直接和实际操控和行使。由于与所有权的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农民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再加上农村组织制度上的缺陷,相对于征地壹方,农民的抗争处于明显弱势,在与征地壹方的博弈中,农民“师出无名”,几乎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很难有效抗衡和抵御外部对自己土地权益的这种侵犯。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征地过程中农民感受到的只是使用权的丧失,而实际上他的所有权也已经壹并丧失了,这是壹个极具欺骗性的过程。而征地壹方及相关各方却无意间利用了这壹制度陷阱肆无忌惮地获得巨额暴利。由于没有发现低价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予以抵制,所以尽管普遍认为地价偏低,却拿不出有力的论据反对。结果补偿价格就只是在具体的青苗估算等细节问题上纠缠,即使农民壹方占有上风也不过蝇头小利,买方即使再“大度”也仍然是巨大的赢家。征地运动愈演愈烈,表面上或直接的动因是低价刺激,实际上农地集体所有制下所有权与使用权关系的特殊性才是“圈地运动”疯狂扩张的根本原因。前者提供了征地运动的巨大动力,而后者剥夺了土地主人保护土地的合法权力和最强大的武器。
二、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实践逻辑:农民是怎么丧失所有权的?
1、土地卖了比自己种著合算,所谓谈判也就是“蒙事”
有研究人员在山东泰安、淄博、滨州等地的农村调研同样证明了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巨大危害:尽管农民普遍对自己在土地交易过程中的无权强烈不满,但同时却又觉得真要较真自己又理不直气不壮:因为“土地是国家的”,自己只是受权使用。何况土地在自己手里1亩地1年收入也不过几百块钱,搭上时间和精力,还要承担市场风险。卖出去弄好了就是几万块,还可以省出时间出去打工。所以农民觉得即使卖得低点也比自己种著合算。
所以就出现了这样的怪事:农民壹方面认为地价太低,卖地卖得心疼,另壹方面却又想方设法、甚至偷偷摸摸去卖地。在滨州某县调查时笔者就多次听说这样的事情:壹旦听说某单位要买地,周围的农民就会千方百计托关系找朋友与买地方接洽,希望能把自己的地卖给对方。征地过程成了典型的买方市场,征地壹方姜太公钓鱼,根本不愁买不到地。农民在土地交易中甚至唯恐自己开价高了吓跑了开发商,做不成这笔买卖,卖地农民自降地价,自相残杀的事情时有所闻。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当有人来征地的时候)“谁有本事谁使,谁卖了谁沾光”。
土地征用的过程特别是对于那些非公益性质的征地过程来说,本来应当是壹个完整的市场交易过程。但在实际的征地过程中,交易双方谁也没有真正的市场交易的概念。不仅官方和以官方为后盾的开发商如此,甚至在农民自己看来所谓谈判也就是“蒙事”,多弄壹点是壹点。本来专家学者们还以为征地补偿价格太低,竭尽全力为农民奔走呼吁,但作为当事人的农民自己却反倒好像捡了便宜,得了不义之财,即使谈判抗争也是“外强中干”--做做样子吓唬吓唬开发商,争取多“蒙”点钱,对方要是真的顶住,农民自己就会主动妥协让步。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下,表面看好像是因为土地产值农民自己种不如卖了合算,实际是因为农民没有所有权,农民的“算计”只是在土地使用权的圈子里转悠。结果就是农民再“精明”也注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为即使他算计到骨子里也只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而最重要的土地所有权并未進入他的视野。今天农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对土地所有权根本就没有感觉,这与土改前农民拿土地当命根子很不壹样。特别是那些40、50岁以下的农民从来也没有意识到土地对自己的就业、保障等的重要性,或者意识到了也认为那不是自己的东西,根本靠不住,不如趁著开发的机会先拿到现钱再说,免得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这个店。至于拿到现钱以后靠什么活命,特别是年老、有病和发生意外以后怎么办根本就不去想,或者想了也认为不可能靠土地去解决。因为在土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下,农民从来就没觉得这是自己的东西,又怎么可能指望它颐养天年?“卖了钱装到自己口袋里,不卖土地是村里的,最多归自己耕种,妳说哪个合算?”
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明目张胆地不经农民同意就擅自征地,表面上是“漠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侵犯农民权益,实际上更根本的原因在于在这些官员的潜意识里,土地是“公家”的,政府(也就是他们这些“父母官”)就有权力随时决定土地的命运。既然土地是“公家”的,和妳商量是给妳面子,给妳补偿是对妳恩赐,“别给脸不要脸”(这是壹些征地官员挂在嘴边的话),要犯还嫌饭凉,毛病不少!甚至连小浪底水库这样举世瞩目的国家重点项目土地征用手续都不合法,[1]由此可见当前土地制度的欺骗性有多大。
2、“村民们对土地权利的归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
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在经济上直接构成了对农民的剥夺,更严重的后果还在于它在观念和思想上的毒害。据研究表明,“村民们对土地权利的归属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田又不是妳的嘛,属于集体的,划给妳,只是暂时妳在使用”。[2]本来,宪法明确规定农地集体所有,但这种特殊的所有制造成的陷阱却给农民造成了这样的印象:农民集体所有不等于农民所有。土地是属于集体的,不是妳自己的!那个集体对于构成它的农民来说成了“彼岸”,成了壹种异己的力量。“在土地管理法对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明确规定下,农民(已经)不可能宣称其个人对土地有着某种所有权”;[2]同时,“在强势的政府面前,亦不可能通过指责政府行为与国家政策相背离来提升其谈判地位,……农民在无法以所有者身份跟镇政府讨价还价的条件下,所采取的策略即是变通交易原则,将对土地产权的诉求转变为对基本生存权利的要求”。“生存权成为农民在面对地方政府时最为强硬的权利诉求”。[2]于是出现了壹种与壹般市场交易迥异的奇怪现象:农民讨价还价的理由往往并不是直接指向土地买卖的市场交易过程本身,而是交易过程中的程序瑕疵;农民抗争的最有力的武器不是交易显失公平,而是自己在土地被征用以后的基本生存权力这壹道义武器--其实这也正是实际过程的真实写照。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基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农民不可能直接向政府提出产权要求,而是(只能)策略性地将其转变为对基本生存权利的诉求,它成为农民与政府讨价还价的最为强硬的道义武器”。[2]但问题在于,“在与政府(国家)的交涉中,基本生存权固然是最为强硬的理由,但它的基本性同时也意味着它极低的阀限”。[2]于是农民的抗争从开始就决定了结果,“给妳涨了壹点,妳再去闹呢,也莫得好大个理由了”。[2]农民抗争的目标不过是最基本的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力,而实际上,绝大多数抗争甚至连这个最低目标也没有实现。
另外,农民在这里对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土地权益时使用的这个“闹”字传神地表达了在集体所有制陷阱下农民所受到的深刻毒害:连农民自己都把自己正当的维权抗争看成了“闹”,就更不用说外界特别是地方政府和官员们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了。其实真实的情况远比这糟糕: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不仅陷進了农民,连专家也被搞得晕头转向,有人,在集体所有制下,“如果农民作为个体,其拥有的仅是对土地的使用权,而绝非所有权或者说产权”。[2]所有权的承担者就只剩下了那个虚幻的共同体形式了,内部所谓集体的代表和外部政府与开发商等各种觊觎农地权益的势力争先恐后、肆无忌惮地攫取和掠夺也就不足为奇了。
3、倒逼还是内生?
有研究人员认为,相对于被征地的农民,作为农地流转中介的(地方)政府与城市土地开发商之间有更多利益上的相互依赖性,也更容易结成利益共同体。这种关系“倒逼”到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中来,农地产权就会丧失任何规则的保护,就出现了现在经常见到的局面,政府总是站在开发商壹边,在征地时千方百计压低地价,降低征地补偿费的标准。解决的办法是掐断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3]
这好像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掐断了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就能保证失地农民的权益吗?另壹个问题是,政府与城市开发商之间的这条土地关系纽带能掐断吗?
其实对农民来说,征地过程实际上分成了两个过程:外部性过程和内部性过程。相应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利益受损既有外部性原因,也有内部性原因。在外部,征地过程表现为土地所有者即农民(集体)与征地壹方(地方政府和土地开发商)的关系;当这个关系结束,土地所有者壹方拿到补偿款或卖地款以后还有第二个过程,即收益在“集体”内部的分配问题。实际上,这两个过程都可能对农民的土地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其中的任何壹个过程失控都足以构成对失地农民的致命剥夺。
当前所谓提高补偿标准实际上只是针对了第壹个过程,即外部性过程。如前分析的那样,即使只是针对这个外部性过程的对策即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也根本就是驴唇不对马嘴,在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帮助掩盖了普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放弃土地所有权的诉求,执著于派生的使用权注定不可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二个过程则更是完全被忽略了。基层“集体”组织以农民代表的名义擅自独立与征地壹方交易,把农民隔离于谈判过程之外,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处置权甚至知情权。这样即使提高了农地补偿标准,失地农民也不壹定就能摆脱困境,他壹样可以拿不到卖地款!或者只拿到极少的补偿,依然难免穷困破产甚至沦为流民的命运。
因此仅仅讨论外部市场问题是不够的,影响农民土地权益的还有内部问题。也就是说,即使解决了外部市场问题,土地收益还存在壹个在农民“内部”怎样分割的问题:农民与“集体”或“集体”的代表--乡村基层干部以及其他乡村精英的利益分配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而这恰好是当前农民土地权益受损害的另壹个重要根源:农民之所以出卖土地拿到极低的补偿,当然首先是征地壹方给出的价格太低;但另壹方面,这极低的补偿还要受到乡村基层“集体”组织的层层克扣,农民最后到手的往往是蝇头小利。在许多地方,农民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地到底卖了多少钱?当前绝大多数农民关于土地的抗争,原因往往在于后者--对于“集体”暗箱操作、贪污腐败的不满和抗议。
显然,无论是外部性过程还是内部性过程对农民造成的剥夺,都与当前的农地制度设计有关,或者说,都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由于这个陷阱的存在,在面对外部性过程的时候,农民没有谈判权,在土地交易的市场上沦为任人宰割的羔羊,土地交易形成了壹个奇怪的市场:作为土地主人的农民没有谈判权,作为征地壹方的开发商遁形,作为交易中介的地方政府赤膊上阵,直接代表开发商与乡村基层干部谈判决定土地交易价格,谈判的结果大多数情况下秘而不宣,卖地的农民不知道自己的地卖了多少钱。作为农民代表的乡村基层干部在上级政府、自己的顶头上司的强大权力压力和腐败利益驱动下实际上不是来谈判,而是来接受壹个预定的价格,是来“签字”的。
这样,在第壹个过程中农民就已经开始不可避免的被剥夺了。在接下来的第二个过程即内部性过程中,农民的噩运还在继续:由于集体所有制陷阱的存在,属于这个集体的任何壹个农民虽然都有确定不移的土地所有权,却都不能确定自己真实的所有权指向。于是在第壹个过程中他们被隔离在谈判交易过程之外成了局外人,在接下来的第二个过程中的被剥夺也就不可避免:他们大多数情况下不知道自己的所有物被出卖的真实价格!甚至自己的土地已经被卖了,农民还不知道!
所以在征地过程中农民利益被剥夺不是外部倒逼,而是农地制度内生的结果。内生是根本的,倒逼是辅助的。倒逼和内生都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先天缺陷,根源于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要真正“掐断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土地关系纽带”,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就必须切实改革农地集体所有制。不解决这个根本问题,政府也是壹个经济人,即使掐断了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纽带,政府本身也会成为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入侵者,也可能与其他什么商结成利益联盟去侵犯农民利益,农民利益还是没有保障。
三、集体所有制去魅化
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是农地集体所有制内生的壹种制度属性。在计划经济时代,集体所有制陷阱虽然也造成农民所有观念的错觉,但在高度集权的体制背景下,“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壹致”,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英雄无用武之地”,缺乏兴风作浪的相应条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并无大碍;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利益分化和社会成员(部分)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制度的任何漏洞都会被人为放大,集体所有制陷阱这样的根本缺陷更会受到格外追捧,成为有关各方借以谋取暴利、蚕食农民土地权益的极好武器。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农地集体所有制的这种制度缺陷,实事求是地认识和看待农地集体所有制,从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选择理想的农地公有制实现形式,有效规避农地集体所有制陷阱。
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间内,在城市(工业)主要实行全民所有制,农村(农业)实行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射秽主义公有制采取的两种基本形式。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农地制度逐渐被人为地赋予意识形态属性,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在人们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主要体现,农地集体所有制被神圣化了。甚至虽然随着改革的深入,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已成共识,但这种有“多种实现形式”的公有制却主要还是指的城市的公有制或国有企业的公有制,也就是过去所说的全民所有制,往往并不包括农村的集体所有制。
资本主义也有计画,射秽主义也有市场,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并不是判定社会性质的根本标准。从历史上看,集体所有制并非射秽主义的专利,实行集体所有制更不壹定就意味着射秽主义,两者没有必然联系。中国历史上的村社所有制,上个世纪30年代阎锡山在山西实行的土地村公有案,以色列的集体农庄制度,都是集体所有制。但这些显然都不是射秽主义,它们更不壹定代表先進的生产力发展要求。所以,人为地强制赋予集体所有制意识形态属性,违背了土地制度发展的历史逻辑。那种把农地集体所有制看作射秽主义的本质属性神圣不可动摇的观点不过是壹厢情愿的教条主义。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农村实行的这种农地制度是壹种不完全的农地制度,是壹种农地制度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壹大二公”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壹种中间状态。虽然这种“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的经济制度“与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几乎没有任何决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比,它赋予农民壹定程度和壹定范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有效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论是对农业生产的促進、农民收入的提高,还是整个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来看,都是很大進步”。[4]但它既不是射秽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唯壹实现形式,更不是最后形式或最高形式。
作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集体所有制是壹个工具,它本身并不自然带有制度属性,就如壹切武器壹样,既可以用来匡扶正义,维护公正,也可以用来杀人越货,助纣为虐。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实行的是从上到下的集权体制,“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根本壹致”,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的经济联系和利益纠葛基本上不属于完全的市场行为。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人相当于国家下属的壹个分支机构,代行日常管理职权,并不掌握独立的经济权利,特别是所有权。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完全不同,社会的每壹个“单位”都演变成了独立的经济实体,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特殊利益。这种情况下指望上级的权威保证集体经济组织的廉洁高效已经失去了制度合理性,建立在这种逻辑基础上的集体经济组织领导者的公正清廉只是众多可能的选择之壹。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推行农地集体所有制,必须附加新的条件和限制,对属于集体的所有权進行清晰的划分和界定,并给予可靠的制度保证,其基本的政策取向就是实行经济上的股份制和政治上的民主制。
首先是经济上的股份制。批评农地集体所有制,分析其造成问题的机制和原因并不意味着否定公有制,更不代表推崇私有制。实际上,私有制也并不壹定如某些学者想象的那样,不仅私有化不壹定高效率,[5]甚至私有制不壹定就是农民的理想。按照“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思想,借鉴股份制中的金股制度,改革农地集体所有制,实行国家与个体农民共同所有的农地股份制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壹种理想选择。[6]
其次是政治上的民主制。“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实现形式的种种探索必须要有农民政治上的民主权利的落实为保障”。[7]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所有制必须与现代民主制度共生才可能健康生存,否则就可能走向它的反面,产生专制和奴役。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民主制度,是有效防止少数人以集体的名义肆意侵吞公共利益,成为吞噬集体中个体利益的怪兽的可靠武器,也是当前农地改革在政治制度上的基本要求。
掠夺农民
人类把自己生活的星球称为“地球”,尽管这个星球的表面大部分被水覆蓋。这是因为,水不是悬在空中的,它也是以地为依托的。地者,土也,土地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领土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之壹,领空和领海是领土向空中和海上的延伸。土地对于人类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古人云:“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以正政也。”土地是政权的根本,只有正确的土地政策才可以巩固政权,可见土地对于政权是多么的重要。
马克屎视经济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农业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农业就成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第壹层基石。土地对于农业来说,更是须臾不可离开的物质基础。
因此,管理好土地,制定好正确的土地制度,就成了任何壹个政权必须慎重考虑的重大原则问题。
土地有以下三大特点:
第壹个特点是固定性。何为固定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壹是土地是固定在确定的空间、固定在壹定的位置上的,是不可移动的、移动不了的;二是它的面积和体积是固定不变的,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无论是整个地球上的全部土地,还是某壹块土地,都是如此,毫无例外。
第二个特点是双重所有性。自从国家产生以后,地球上可利用的土地基本上被瓜分完了,成为“领土”。当然还有没被瓜分的土地,如南极洲和北冰洋及公海下的土地,那是人类的共同财产,目前还不归哪个国家所有。这里所说的双重所有,是指在壹国之内的国土的所有权,它壹方面确定为这个国家所有,其他国家不得侵占。这是就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来说,国界是界限分明的。尽管还存在着领土争端,但绝大部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已经基本确定下来。这是第壹层次上的所有权。
第二层次上的所有权是指在壹国之内土地归谁所有问题。这个问题很复杂,在历史上呈现不同的情况,有壹个发展过程。远古时期虽然没有国家,但氏族部落也有壹定的地盘,养活壹个人大约需十平方公里的土地。只是由于那时人口稀少、地域广阔,又靠采集、狩猎、捕捞维持生计,所以对土地的固定要求并不强烈,基本上处于游牧状态。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养活壹个人仅需壹平方公里的土地,饲养家禽后又缩小为半平方公里。到了现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仅需壹亩地就可以了。在中世纪,国土中的耕地和宅基地归本国内的国民私人所有,归自家所有的土地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全部权能;除自耕农外还有佃农,在租佃关系中土地和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了分离。到了近现代,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提高,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被打破,商品经济(市场经济)逐渐发展起来,生产主要不再是为了自家食用,而是为了给社会提供使用价值、自己得到交换价值——利润和货币。土地集中占有使用進行协作生产就成了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于是出现了富农和租地农场主,以及雇农和农业工人。
马克屎预测,私有制必然被社会所有制所取代,但并不消灭个人所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屎《资本论》第壹卷1972年版832页)。但是,这种社会所有采取什么样的具体形式,根据马克屎的设计,它必须是壹种国有化前提之下的社会占有,而这个国有化中的国家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所以马克屎主义所设计出来的所有制在共产党统治的国家的实践中成了国家所有制,实际上也就是政府权贵的私有制。那么不否定个人所有制的社会所有制,是否真的存在?是否已经出现了呢?它确实已经出现了,那就是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在原始个人所有权的基础上滋生出壹种新的所有权——法人所有权,实现了真正的社会占有。国际资本市场的建立,跨国公司的出现,使得这种社会所有制突破了国家界限,成为名副其实的真正的社会所有制。但这种社会所有制并不否定个人所有制,而是在保留个人所有权的前提下建立起来的,把个人所有和社会所有巧妙地结合了起来。土地属于不动产,在主权和个人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外国组织或个人也可以租用使用权,从事农业生产。
遗憾的是,共产党通过暴力革命建立的所谓射秽主义国家却没有走这条道路,而是用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冒名顶替了社会所有制。在中国,则是通过土地改革不但消灭了封建地主,而且把進行资本主义经营的富农也消灭了,形成了个体自耕农壹统农业经济的局面,但这绝不是民主革命的任务。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这是古已有之的思想。但是,封建土地占有制度绝不是任何人主观创造的,而是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高历史长期发展的结果,有其历史合理性。因此,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决不能采用剥夺的办法,只能采用赎买的办法。当然,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以后,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仍然需要把土地集中使用,進行资本主义的集约化经营,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得到土地的农民出租土地(土地入股),然后到农场里去做工,这样壹方面能够更大地发挥土地的效用,挖掘土地的潜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另壹方面,农民不但可以得到财产性收入,而且还可以得到工资性收入,有了双重收入。然而,原射秽主义各国几乎都走了农业集体化的道路,把农民的土地,无论是祖辈遗传下来的,还是土地改革中分得的,都划归集体所有了。中国共产党在拉拢农民对付国民党的时候成立了互助组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互助组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土地入股还能够分红,到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就完全归公了,不再分红了。虽然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事实上农业生产合作社并没有实际的所有权,从种植计划到收获物的处理,合作社都没有自主权,都必须按政府统壹的计划進行。甚至直到现在,村集体仍然没有对土地的处置权。
第三个特点是三种用途——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公用事业。
土地作为生产资料,这是都公认的,没有分歧意见。不管是农业生产,还是工业生产,或者是第三产业,都不能在空中進行,必须占有壹定的土地,土地就成了各种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毫无例外。土地作为农业生产资料,比其他产业更重要,因为它需要大面积的土地从事种养业,而不像二三产业和公用事业那样需要面积小壹点的土地盖厂房或办公室。
土地作为公用事业,如道路、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地等,都属于这壹类。这也是社会所需要的,得到公认的。
土地作为生活资料,则是被很多人漠视的,包括壹些政府在内。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如同各种生产活动和公用事业不能在空中進行,必须占有壹定的土地壹样,任何人都不可能在空中生活,都必须有立足之地、休息之地、生儿养女之地、修养生息之地。民众住室的宅基地就属于生活资料。如果说并不是每壹个公民都需要具有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的话,那末,作为生活资料的住室宅基地则是任何人不能没有的,否则他就成了没有家的流浪汉。家是每壹个人宁静的港湾,他理应具有壹份属于自己的宅基地,这是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剥夺的。大自然创造了人,同时也给他提供了修养生息的场所——宅基地。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射秽主义改造过程中并没有把城乡民众的宅基地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据壹些专家考证,国家并没有颁布过这样的文件,并没有发动过这样的运动。可是后来糊里糊涂地也被公有化了,这显然并没有法律依据,不能说是合法的。
正是由于在土地所有权上存在着上述种种问题,所以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时常被侵犯。侵犯者不是别人,而是政府。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集体所有,这是在宪法上早有规定的,政府理应遵照执行。但是,无论在改革开放前,还是在改革开放后,政府侵犯这种所有权的事情却屡屡发生,这类政策文件壹再颁布。既然归集体所有,集体就应该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全部权能。但是,在实际上,农村集体只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始终没有处置权,然而处置权才是所有权的核心权利。目前中国对耕地的管理,从根本上说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宪法第十条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能,缺壹不可,否则就是不完全的所有权,就是对所有权的侵犯、剥夺。对归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应该制定有关法律,保护其各项权能。但奇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却做出了如下规定: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十条规定村集体对所有的土地只有“经营、管理”权。
在第十四条规定土地在承包期内進行调整的,以及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须报上级政府“批准”。
对财产所有权的买卖、转让,是所有者的壹项重要权能。这样的规定,就是剥夺了村集体对归自己所有土地的收益权和处置权。既然土地归集体所有,承包合同是集体与村民签订的,为什么進行调整时和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时还须经上级政府批准呢?政府的手为什么伸得这么长呢?难道所有者不知道如何处置自己的财产对自己有利?这种“群氓”观点岂不是对群众的最大侮辱吗?
更为严重的是,中国现行的国家根本大法竟然把国民作为生活资料的宅基地也收归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属于农民的生活资料,不是生产资料,即便是对农业進行射秽主义改造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化的时候,宅基地也不是公有化的对象,怎么在现行宪法中做出这样的规定呢?这岂不是没收了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了吗?
即便是对耕地的使用权,也受到各种限制,因为在计划经济时期土地如何使用,产品如何处置,村集体都没有自主权,必须遵从政府的统壹计划,光是通过工农产品的剪刀差就把农民相当壹部分劳动成果掠夺走了,约23万亿。改革开放后,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是在得到政府认可后才推广开的,承包期和十八亿亩耕地不许他用都是政府定的,村集体没有决定权。政府征用归集体所有的土地,不但不都是为了公共事业,而且政府通过低价征收所有权、高价出卖使用权从中获得巨大利益,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财政来源,约占百分之五十左右。由此造成的两千多万新“三无”(无土地、无社会保障、无工作)对象,成为发生社会动乱的主要群体。政府滥用征用权,实际上变成了壹种买空卖空、投机倒把的不当行为。如海南,从集体征用土地每亩只给几万元的补偿,壹转手卖给开发商高达70万元,土地收入占财政的58%。全国2010年地方土地财政收入两万七千亿,占地方财政的百分之五十。土地差价转嫁给购房者,其中40%归开发商所有,60%归地方政府所有。这才是形成房价畸高的壹个主要原因。由此形成的高房价使群众望而生畏。
然而奇怪的是,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对此却缄默其口,在出台的有关政策中不著壹字、有意回避,只是在限制群众购房上大做文章,真是南辕北辙。
其实,土地问题才是形成高房价的根本问题。只要放开土地管理,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结束中共的专制统治,落实农民土地所有制,让农村集体对归自己所有的土地拥有全部权利,建立起房基地所有权买卖市场和耕地使用权买卖市场,把最重要的土地资源盘活,同时辅之以政府廉价房廉租房的建设,自然就会抑制住房价畸高的发展趋势。
放开土地管理会不会导致侵占十八亿亩耕地这条红线呢?
不会。不但不会,而且还会增加耕地的面积。这是因为,城市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如果将目前九亿多农村户籍人口中的七亿多转入城镇,每户按四口人计算,就可以腾出壹亿八千万户的房基地,每户按拥有壹亩房基地计算,就是壹亿八千万亩。这壹亿八千万户七亿多人口進入城镇就不需要这么多房基地了,按五层楼房计算,只需壹亿八千万亩的五分之壹,即三千六百万亩就够用了,其余壹亿四千多万亩可以复垦为耕地。这样壹来,原有的十八亿亩耕地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壹亿四千多万亩,变成了十九亿四千多万亩,何乐而不为?这个概算可能不准确,但无论如何城镇民居楼房总比乡村平方占地少,这是确定无疑的。不管城镇民居楼房是多少层,乡村每户民居占地多少,后者都大于前者,前者都只是后者的几分之壹。
以中国农村户籍人口九亿多和耕地十八亿亩计算,人均只有壹亩多地,其中有14个省人均不足1亩,600多个县人均不足半亩。以目前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每亩净利润平均只有186元。因此,只靠这么少的耕地无论如何也是实现不了小康的,唯壹的出路是减少农业人口。如上所述,如果把七亿农业人口转为城镇人口,余下的两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就会翻好几番,达到近十亩耕地,以平均四口之家计算,每户就会拥有四十亩,建立家庭农场达到小康水平就不成问题了。
七亿农业人口离开农村转入城镇后,其原有的土地应如何处理呢?有两种办法:壹个是,原来的耕地使用权和房基地的所有权不变,分别通过使用权市场和所有权市场变现,为進城筹措资金。原住民可以贷款购买,政府制定优惠政策,以低息鼓励购买。同时鼓励城乡大款们投资农业,购买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進行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另壹个是,离开农村转入城镇的人原有的土地,由原农村集体组织收购,政府以贴息贷款予以鼓励,收购以后如何处理由收购方自己决定,政府不再干预。
房产和地产壹样具有双重性质,既可以作为生活用品,也可以作为投资用品,特别是商品房。如果只把房屋当做单纯的生活资料,政府为了抑制需求,就必然出台政策千方百计限制人们购房;如果也把它当做投资品,用作保值增值,就没有必要出台限制政策了。既然房地产业已经按市场对待,形成了壹定规模的房地产市场,政府就应该按市场规律進行宏观调控,不应该出台限购政策,而应该规范和促進房产二级市场的发展,以满足流动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需要。房价的高低同其他商品壹样是由生产(建筑)成本和供需关系共同决定的,抑制房价畸高的发展趋势也只能从这两方面着手,即:壹方面放开土地管理,盘活土地资源,政府不再买空卖空从中牟利,以此降低生产成本;另壹方面,要放开土地供应,促進房产的开发,提供更多的房源,活跃房产市场。只要这样做了,房价畸高的发展趋势就会得到有效抑制。地方财政来源完全不必局限于对土地的征收、卖出,用开征房产税来弥补才是正确的出路,这部分收入可以用于建筑公租房和廉租房,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
中国的农民为工业化已经贡献了30 万个亿,其中75%来自剪刀差,13%来自农业税,12%来自农民储蓄;改革开放后,地方政府通过强制剥夺农民土地级差收入30个亿,共60个亿。这就充分说明,中国农民已经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正因为中共这样壹次又壹次的剥夺农民,才导致“农民真穷,农业真困难,农村真危险”,以致至今仍然是阻碍全面实现小康的最大障碍。建立民主制度,落实农民土地所有权,修改错误的规定,把土地归还给农民,把最重要的资源怕盘活,就成了当务之急。
剥夺农民的基本权利
中共用土地革命作为口号欺骗农民,让农民去充当炮灰,得到政权之后便让农民成为撤底失去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机会与经济自由的农奴。中国好像有壹首爱国歌曲,其中有歌词:“我们生长在这里,每壹寸土地都是我们自己的,无论谁要抢占去,我们就和他拼到底”。可见,爱国的壹个重要内容是保卫自己的土地。那么,“土地是我们自己的”,有着什么洋的内涵?
土地是人生存发展的第壹自然要素,没有了土地,人便失去生活的根基。什么是家,当然是父母,是兄弟姐妹,是亲情,但家还有另外壹层意思,是指为了生活起居并建立于土地之上的房屋。回家是回到父母身边,也是回到自己生活相依的居所。故乡蕴涵的诗意,有祖传的老屋,耕作的田土,可以抓鱼捕虾的小河,能够摘取果实的野树。人们爱家,爱故乡,很大程度上是爱这壹片属于自己的,世世代代生生相依的土地。
“土地是我们自己的”,首先表现在土地是具体的个体私有的,是有永久产权,可以转让继承,不能轻易剥夺的。拥有土地私有的权利,是人民成为国家主人的重要体现和根本基础。
也许人们没有祖传老屋,没有壹隅田地,但是人们可以在国家之内的任壹荒芜之地开垦,以求立足谋生之地,不会受到阻挠,并有土地产权,所以人们是国家的主人。也许人们不愿到荒芜之地生活,但可以购买己开发的土地,购买费用是对土地原开发费用的补偿,同洋获得土地产权,则人们是国家的主人。也许人们希望在集中了经济活动的城市生活,以便利工作和享受繁华,人们愿意支付因为经济集中而产生的土地溢价,可以购买到属于自己私有的土地,则人们是国家的主人。如果人们不愿开垦不愿购买,租地耕种租地生活,但只要人们有开垦购买的权利,有获得土地私有的权利,即便人们暂时还无私有土地,人们仍然是国家的主人。如果人们无力开垦无力购买,政府还得给人们壹块生存之地,当然更是这个国家的主人。
“土地是我们自己的”,还表现在公有的土地,虽然不为具体个人所有,却是每壹个人在不侵犯他人权利基础上,可以自由使用,有着使用权或享用权的。
家乡的河流,有大有小,它不是谁的或谁家的,却是每壹个人可以前去洗衣淘米,游泳嬉耍的。门前的道路,有宽有窄,它是公共道路,为任何壹人出行提供方便,而不论妳是步行还是骑马,赶着牛车还是开着卡车。山峰峡谷,古树瀑布,大自然的美景,是每壹个人可以观赏,游玩的。所以,“公有”是私有产权的集合,并通过这种私有产权派生出个体的使用权或享用权。“公有”与“官有”远不相同,也与“政府或国家所有”存在重大差异。
当突然有壹天中国人突然发现,所有的土地都不是自己的,而是政府的,国家不允许任何个人拥有土地产权,于是这个国家所有的人都变成政府的租客,这个国家的土地还能是“我们自己的”?
妳要建房,得向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年40年70年不等,到期妳还得重新买。让不让妳买,价格是多少,要由政府定,妳只是这块土地上的临时住客。妳要耕作土地谋生,妳得向政府承包,政府可以包给妳,也可以不包给妳,今天可以包给妳,明天不壹定包给妳。虽然现在的承包有的要付费,有的不要付费,但政府是主,可以随便抉定,妳是奴,只能服从,则清楚明白。妳在河中偶然拾得壹根乌木,本来便如妳在河中抓了壹条鱼,属于私有。但对不起,妳要交给国家,国家所有便不知是谁所有,很大可能是官有。大自然的恩赐便无法及于具体个人。妳要观赏风吹草低的美妙,山川河流的雄伟,却处处被圈起,处处要收费,祖国的象征,如“长江黄河”,“泰山黄山”,便与妳无缘。妳以热爱祖国的山河来表达妳的爱国情怀,便不免显得滑稽可笑。建立于公共土地之上的公共道路,如果有着万千收费关卡,有着禁摩限电的种种规定,个人于公共土地的使用权便受到侵害和限制,公共土地的公共属性,便成为政府拥有的商品属性。使用权不是来源于所有权,而是来源于金钱购买。公有的土地还能是“我们自己的”?
国与家与个人最重要的联系是土地的联系。国家的体现之壹,是壹块有着边界的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国家便与人民相分离。中共要求“领土完整”的土地,只是属于统治者所有的土地,而非是人民“自己的土地”,国家能指望人民为了统治者的土地,与攻城掠地的外敌“拼到底”?
如果说,中国的射秽主义改造把所有的私有土地收归国有,集体所有,但因为没有土地市场,只是把私有的土地变成公共所有,从理论上来说,土地还是人民所有。那么,当土地市场出现,且政府是唯壹的所有者和唯壹的卖家,卖的又只是有时限的使用权时,土地便与人民没有太大关系。国家成为统治者的地盘,人民只能不断的用钱来购买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的权利。这是壹个人民的国家吗?显然不是!
土地党有制度
中国的农民应该从乌坎事件中吸取教训,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以及真正属于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才可以真正的得到实质上的利益保障。乌坎是广东壹个普通的小村,却自2011年起承载了无数人的希望。壹次示威抗议折射出乡村土地转让的种种问题,壹场选举承担起了中国基层民主试验的重担。可民主非但没有解开利益的死结,反而使自己焦头烂额。乌坎给理论界带来很多困惑。民众关心乌坎,是关心政府对待民众维权的态度,理论界则在探讨民主体制。中国的很多学者,都未能触及乌坎问题的本质。那麽,乌坎问题的本质是什么?
壹、乌坎村民争什么?
乌坎村民用准暴力的手段抗争,是争土地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产生这种抗争有两个现实原因,壹是名义上土地集体所有,如何处置土地,应该由集体决定,但被村政府代行,村民失去了土地处置权,土地收益则被村政府侵占和私分。二是中国土地市场并未建立,政府是征收农民的土地,而不是跟农民做土地买卖。虽然政府说是要用市场价征收,但市场价不是政府规定的,是由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形成的,规定价格便不是市场价了,哪怕中共号称是市场价。能够自由的不受协迫的讨价还价,是市场公平交易的核心。土地与其它商品不同,其它商品通过物移,会使商品的价格趋向壹致,土地不能物移,地段不同的土地价可能差额巨大(级差地租)。所以真正的市场经济,土地是没有统壹的市场价。政府与每壹土地所有者个体平等的自由的讨价还价,正是市场经济的表现。但中国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比如那些被拆迁的人争的,不单是补偿的多少,还有能够自由讨价还价的权利。所以表面上看,征迁矛盾是政府与拆迁户的利益矛盾(补偿多少),实际上是权力与权利的矛盾,是计画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
迫于强大的民意压力,乌坎村民当时争得了真正民主选举村长的权利,乌坎实行了真正的民主选举。但村民只是争得土地处置和收益不由村政府决定,暗箱操作,并通过民主这种形式,使每壹村民都能得以参与。而在计画经济的大环境没有改变之前,即还没有建立真正的土地市场之前,这种民主选举或可解决村集体内部的分配问题,却无法解决村集体与政府之间的非平等交易的问题。村民以为选举了,村官就要代表村民把因不平等交易而被政府拿走的地要回来,但村官无这等能力,于是乌坎的民主岌岌可危。
理论界认为乌坎村民是在争民主选举权利,并争到了民主选举权利,由此欢呼出现了中国民主的曙光,是中国民主進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当这种民主岌岌可危时,理论界则产生困惑,各种解读纷纷出现。但乌坎村民是在争目前学界所理解的那种民主吗?
二、集体所有制是不是公有制?
从壹般的意义上说,生产资料集体所有有什么特征?A,它是基于机器化集约化生产而产生的。机器化集约化生产可以大幅提高生产效率,但个体资本不足,由此产生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生产组织。B,集体生产组织中的个人资本都是自愿和自由参与的。C,组织管理权由所有权派生。包括经营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等。个人管理权的大小与其资产拥有多少相联系。D,集体所有是建立在个人所有的基础之上,利益由参与个体分享,责任由参与个体分担。所以世界上存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经济组织,却不是公有制或公有制的初级形式,而是扩大了的私有制。西方的股份制企业,企业资产既是众多股东出资,也归众多股东所有,却仍是私有制企业,并没有人说它是公有制的企业。
但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不符合上述特征。它不是因机器化集约化的生产需要组建起来的;它不是农民自愿和自由组建起来的;它的利益享受和责任承担主体是模糊的;它的管理权不是来源于所有者或劳动者,而是来源于行政权力(这壹点最重要)。说到底,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政府为了控制农民,获取管理权而通过行政权力强制建立起来的。表面上看,是经济组织,生产组织,实际上是行政组织。不单是农业生产组织,以前人们所称呼的乡镇企业,说是集体企业,实际上是行政企业。它没有特定的社会个体利益享受者,也无特定的社会个体责任承担者。它的产生来源于行政命令(包括资金也是由政府指令贷款获得),当然管理权也来源于行政权力。但是很多人把这种行政性经济组织称为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承包制实行之后,农村集体组织作为壹个生产组织已经解体,生产经营决策权已不存在。但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由于集体的管理权仍是来源于行政权力,土地集体所有,虚化或模糊了实际上的个体所有。本来所有权派生管理权(农村承包制实行之后,管理权主要表现为资产特别是土地的处置权),但中国农村集体制度管理权是行政权,它依凭国家的强制力,高于或决定所有权。所以乌坎村民争的是土地产权实质上的私有,而非是争民主。是把不符合壹般特征的集体所有制组织,力求恢复为符合壹般特征的集体所有制组织。
乌坎村民争得了民主选举的权利,就壹定能使集体所有制组织全部恢复它的壹般特征吗?不能。由于土地集体所有并不是基于集约化生产的需要建立起来的,目前的农业生产也不是集约化的生产,土地可以分割,而且分割与现在的农业生产特点更相适应。如果村民确实争得了土地处置权,他们也可决定土地是分给个人,还是仍归集体,但村民并无这壹权利。集体所有仍不能做到名实相符。所以乌坎的民主,或只可解决土地收益分配的透明和公正,却没有争到完全的土地私有(私有不壹定是分给个人,而是村民有决定分给个人还是仍归集体的权利)
其实,中国的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都是政府所有。中国并不存在共产党所谓的公有制。只有通过国家强制力建立起来的虚假的集体所有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由于所有者的模糊化,管理权的行政化,都是政府所有制,说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全是壹种忽悠。乌坎村民和中国的所有农民或无上述认识,但在土地利益驱使下,正在打破这种欺骗。乌坎的民主化运动是私有化运动。
三、村委会是经济组织还是行政组织?
乌坎村民争土地处置权和收益权,是争经济权利。他们要求民主选举,是把村委会当作壹个经济组织,只有通过选举,才能落实个体作为所有者的收益权和处置权。这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其集体经济组织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中国的村委会是行政组织与经济组织的混合,而人们目前所理解的民主,都是针对行政组织,即政府而言,政府权力须来源于政府管辖地城范围内的民众赋于。经济组织不是壹个地城组织,它的管理权力不是来源于居住地的民众,而是经济组织中的个体,如果是资本合作的经济组织,权力来源于资本所有者。如果是劳动合作的经济组织,权力来源于劳动者。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实行民主,比如股东大会,成员大会,这是因集体经济组织是自由自愿组建起来的,没有民主,个人的所有权,或收益权不能得以具体化,集体经济组织无法组建起来,民主是个人经济权利的表现。
问题是,乌坎村民既是土地的所有者,又是居住地的居民,村委会既是经济组织,又是行政组织,所以人们很容易把经济组织中的民主,即个人经济权利的落实,与行政组织中的民主,即公共事务中的民主相混淆,把争人权与争民主相混淆。乌坎村民是在争人权(财产及财产处理权),而非是争目前学界所理解的那种民主。当然,从广义民主上看,争人权也是争民主,即自已的事自已作主,自已的财产自已作主,而不由政府作主。但人们还是壹般的把争公共事务的民主,理解为民主运动。
政企不分是中国经济体制的最大问题。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土地所有权仍不明晰,行政权力渗透于农村经济组织,经济组织或受行政权控制,或依附于行政权,无法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不单是农村经济组织,那些改制后的国企,以及政府强制组建的劳动组织(如城市出租车公司等),都完全在行政权的控制之下。它在带来政府完全控制资源,控制社会的同时,也会带来社会所有矛盾都表现为官民矛盾。如果村委会是脱离行政控制的经济组织,村民与村政府的矛盾是经济组织内部的矛盾,政府完全可以持中立,并运用法律调节矛盾。但村委会又是行政组织,村民与村官的矛盾就表现为村民与政府的矛盾(这种经济组织内部矛盾表现为官民矛盾的另壹个典型例子是出租车司机与政府的矛盾),并由经济体内部的利益纷争演变为壹场反政府运动。而在私有制经济组织中,利益矛盾比如劳资矛盾是不会演变为反政府运动的。
显然,把经济组织与行政组织分开,行政权力从经济组织中撤离,是经济改革的范畴,当然也可说是政治改革的范畴,却不是民主改革。村委会作为行政组织,当然也承担壹些村级公共事务,比如公共道路,公共水利设施等,也要通过民主选举,使这些公共事务的处理符合村民的意志。但村民对这种民主的诉求,在现阶段很微弱。也不是中国目前所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
四、乌坎能实行自治吗?
中国的体制是壹个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村委会只是这壹领导指挥管控系统的末端。下级服从上级,全国服从中央,既是这壹体制的特征,也是这壹体制得以有效运行的条件。政府能够有效的调动资源(比如土地),有效的指挥人民(比如农业生产),有效的控制思想(比如進行思想教育),都依赖于权力自上而下的指挥,和自下而上的服从。乌坎实行民主选举,村官要对村民负责,但村官又必须对上级负责,两者相矛盾,在中国这种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没有彻底改变之前,自治无法实现,民主也很难持续。
中国政府为什么征收农民的土地?因为中国现在的政府是发展国家资本主义与权贵资本主义的主体,为了实现各级政府官员的经济利益,必然要求并且实际上拥有调动土地资源的权力,村委会既是政府的末端,又实际控制着土地,按政府的指令给土地(当然也按政府政策得补偿),就是村委会作为基层政府的职责。所以后来查乌坎卖土地,也是查那些未经政府管理程序批准,只是少数官员私下决定的卖地。那些经过管理程序批准的卖地,则不在清查范围。但经过政府管理程序批准的卖地,就符合村民的意志吗?如果象土地处置这样的大事,村民或村民的代表还是村官都不能作主,而要政府决定,那乌坎的民主还是真正的民主,乌坎的自治还是真正的自治吗?同时也给人们带来困惑,实行了真正的选举,就实行了民主自治吗?
村官通过选举产生,他要代表村民,同时他又是政府各项政策指示,甚至是上级官员意志的具体落实者。村民意志与政府意志(包括上级官员意志)的矛盾,民主自治与政府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矛盾,交织在村官身上。这就是乌坎民主陷入困境的真正原因。在体制末变之前,乌坎民主肯定走不下去。
学界有壹理论,认为中国民主可由基层开始,逐步向上延伸,此即所谓的渐進,初看,似乎很实在,但这只有在私有制和政府不是领导指挥管控社会的体制中,才有可能。比如像西方民主国家那样的制度。在政府是经济发展主体,是社会行为指挥主体,是思想推行和控制主体的条件下,任何层级的民主都是虚幻的,即便因某种原因在某个层级实行了真正的民主选举,也决难持续长久。
所以实行私有化,使政府领导指挥控制社会的工作,转变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是现阶段比之民主更紧要之事,也是实行真正民主的前提。但是中共不愿放弃权力,不愿放弃对资源,对社会的指挥控制,或只有通过选举,才能逼其放弃权力。如果民主不能达到迫使中共放弃权力,只是选举,在政府(官员)权力仍然很大的体制没有改变之前,权力含金量过高,会使权力的争夺白热化,也使权力掌管者在权力争夺过程中,可以运用的手段大大增加,阴谋与不择手段就会盛行。这种民主确实可能产生混乱。中国政治前景堪忧。只有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以及属于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才可以真正的保障农民的利益。
掠夺土地
共匪建立的所谓的土地公有制比土地私有制更不合理,近年来,农民的境况问题在民间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中国,农村的许多地方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农民负担过重、农民权益得不到保护、农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身份得不到落实等等问题,这些问题似乎并不仅仅是由某些特定的政策因素、人为因素造成的,而是有其更深层的原因。这里要讨论的是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以及土地财产权在农民问题中的重要性。
说到土地问题,人们常常联系到土地私有化。但是,土地问题,不只是土地私有化的问题;而是中国公民,尤其是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如果个人的财产权是天经地义的,那麽,这样的财产权中是否应该包括对作为财产的土地所有权?当今中国这么多的土地是属于谁的?明确而言,根据中国现行宪法,中国所有的土地只有壹个所有者,且姓公,即壹切土地最终归国家所有。这样壹来,农民没有寸土,必须向国家缴纳“地租”,才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由此可见,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在中国由于土地被完全垄断而显得极其严重且迫切。然而国家有什么理由占有所有的土地呢?只是因为国家手中拥有暴力机器就该独占壹切?难道公民,尤其是农民的财产权中不应该包括占有土地的权利吗?时至今日,还能根据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继续认为,包括农民在内的公民个人就不应该享有包括占有土地在内的私人财产权吗?
有人提出疑问,土地壹旦私有,会不会出现个人滥用土地的现象?如果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的话,农民不珍惜自己的土地怎么办?如果落实公民的土地所有权,现行的土地应该如何分配?土地不属于农民,农民当然没有理由去珍惜它。也就是说,有能力珍惜土地的人没有权利,有权利珍惜它的人没有能力。农民使用自己土地的效率,就壹定比国家向农民出租土地的效率低吗?我们相信每个人会更珍惜他们自己的东西,绝大多数人会珍惜自己的土地。但国家做不到这壹点,不可能非常珍惜地使用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没有能力管好这么多土地。中国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荒漠化问题说明,国家独占了所有土地,却没有能力来兼顾、来管理。
有壹种常见的假定认为,即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为他们不能很好地使用土地。这个问题无论是从效率的角度,还是从法权的角度都是站不住脚的。的确,包括土地在内的任何财产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像其他任何财产的所有权壹样,但国家可以通过对土地所有权的规范,来防止对土地所有权的滥用。同时,即使农民有滥用地权的现象,也不足以证明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就像壹个人拥有壹把刀子,虽然刀子的所有权归属某个人,但是法律仍然可以禁止他用这把刀去伤人。国家应该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同时可以对土地所有权的使用作壹些限制,以确保土地的所有权不被滥用。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很多人都担心,如果把土地给了农民,农民破坏性地使用怎么办?这壹假设的前提是,农民没有能力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权利。
土地财产权的在根本上是壹个人的基本权利的问题,而不是壹个效率和效果的问题。财产权利的正当性与财产的使用方式和效果是分离的。就像不能因为刀子可能被用来伤人就剥夺拥有刀子的权利壹样,不能因为土地可能会被滥用,就剥夺公民的土地所有权。后者的不当不能影响到前者的正当性。不能因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使用不当就剥夺其土地所有权。再比如,壹个人拥有壹台电脑,我们能够因为他使用不好就剥夺其对电脑的所有权吗?壹个学习电脑出身的人能对壹个拥有电脑但是不会使用的人说:“妳不配拥有这个东西,妳是学电脑的,另外壹个人比妳用电脑用得好,电脑坏了他还能修,所以,妳的电脑的所有权必须属于他的。”这样的立论成立吗?
现实中,由于中国的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得不到保障,中国政府就自动获得了支配农业生产的特权,表现为政府强行命令农民栽种某种农作物。这样,农民就丧失了自主使用土地的正当权利。这种现象的存在恰恰说明农民没有所有权。如果农民拥有所有权的话,他会决定自己的土地种什么。如果水果赚钱,他们自然会种水果;如果不赚钱,政府强行让他种,他肯定会赔钱。政府的这种行为已经大量坑害了农民。例如在壹些地方,当地政府命令只准种苹果、猕猴桃,到最后卖不出去,政府又不提供担保。政府即使担保也是拿农民的钱担保,因为政府本身不能创造财富。当地政府凭什么这样做?因为土地是国家的。如果土地是农民自己的,政府就失去了瞎指挥的权力。所以现在的土地制度既不公平,也没有效率,反而对农民造成伤害。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如果实施土地彻底私有,会不会导致土地的兼并和集中?土地兼并和过分集中的现象在历史上确实有过。历史上许多豪强地主依仗政治权力来兼并土地,这正说明土地所有权没有得到充分的承认和保障。中国的土地兼并壹直是以权力为依托的。历史上,平均而言,靠自己致富的人拥有的土地不会比官员拥有的土地多。假如某个无官职的商人很有钱,他甚至不能比当地的最高官员更气派,否则的话,他就倒霉了。所以中国古代的土地兼并恰恰反映了土地财产权得不到尊重和保障。充分尊重土地的产权就意味着,把权力从土地的交易当中排除出去,杜绝利用权力来强行兼并土地。土地财产权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之后,强行兼并应该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有人认为,中国人多地少,土地国有可以保证每个农民都可以承包到壹些土地,这可以保证农民之间的公平。如果土地私有的话,会不会使很多人因土地的买卖、没有土地种而陷入贫困?土地稀缺最典型的例子是台湾。台湾有没有因为土地集中造成民不聊生的情况?没有。那麽为什么在中国个人获得土地所有权之后就壹定会造成这种情况?只要土地所有权落实得好、保护得好,应该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就中国的现状而言,土地所有权已经充分集中了,已经集中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所以任何打破这种土地高度集中局面的任何解决方案,都比国家是土地的唯壹拥有者要公平。如果说让每个农民都能从国家那里租到壹些土地耕种,这看上去很公平。其实这种公平是非常脆弱的,甚至是不公平的。在人多地少的地方,假如人均只有三分地,那麽壹年到头来从土地中收获的产出,不够交付地租和各种税费,在这样的情况下,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负担。所以这样的公平是没有意义的。在中原不少地方,很多农民的人均耕地面积壹亩都不到,这些地方生活费用相对很高,可是粮食的产量却有限,每年把有限的收成全部卖出去,也不能够反过来抵消各种农业税费和各种摊派。
在国家是土地唯壹的拥有者的情况下,每个农民都是国家的佃农,而且农民没有权利解除这种租赁关系。联产承包责任制划归农户的田就归农户使用,农户使用也得使用,不想使用也得使用,不使用也得缴租,这是公平的吗?这不是强买强卖吗?有的地方负担得起,比如在人少地多的地方,土地的产出除了缴地租以外还有剩余;可是有的地方壹家四五口人只有壹两亩地,他即使种经济作物收成也是很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肯定就倾向于不租赁这个土地。那怎么办?他们不能把承包的土地卖掉,同时还必须向国家、各级官员缴纳各种摊派和赋税。这是平等的公平还是平等的不公平?壹般都认为,搞土地公有制主要是出于社会公正的考虑。但是,把所有人的田都剥夺了为国家所有,所有的人都失去土地,这是更公平还是更不公平?
有人提出,国家已经把土地租给农民使用,实际上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农民了,已经没必要去争论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这样的论证是错误的。因为租用土地不等于拥有土地。每个地主都是把田租出去让佃农耕种的,没有壹个地主自己种壹百亩地。既然地主是把田租出去,国家也是把田租出去,那就看不出国家和地主有什么区别?区别是这个国家只有壹个地主,所有的佃农都没有其他地主可以选择,国家这个地主可以任意设定地租。如果国家无偿地让农民耕种土地,那麽国家比地主慷慨。如果国家收的租金比地主收的租金还高,那麽这公平吗?还是仅仅是以公平的名义?如果公平已经实现了,人们为什么要讨论三农问题?
有人担心土地私有化,可能会重复历史上那种人身依附关系和剥削关系。如果这种担心有道理的话,目前的情形最值得担心。现在中国的土地已经集中到了壹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了。任何私人连立锥之地的所有权都没有。所有的人在土地上都依附于国家,尤其没有迁徒自由的农民。所以,打破国家的土地垄断,也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打破国民、尤其是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
有人提出,现在若要進行土地私有化改革,就是应该按照目前每壹个农民耕种土地的多少,把土地分给农民。那是落实土地所有权的具体方案问题。在制定方案之前应该把道理探讨清楚。道理讲清楚之后,再去探索具体的实施方案。所以,道理在前,实施方案在后。现在中国有很多人都在讨论中国实现民主化之后财产权的立法的问题,而财产权的核心是市民、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这壹条,如果土地不能私有,那麽财产权就会大打折扣。土地所有权作为公民基本的生存权,从某种意义上讲比人身自由权更为重要。政府的设立就是为了保护财产,只有为保护财产而设立的政府才具有正当性。无论古代还是近代,财产权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土地所有权。所以,在宪法和法律上肯定和保障拥有土地所有的权利先于在政策层面上的土地私有化具体方案。
当然,把土地所有权的道理讲明白了,不等于就自动有了合理的土地私有化方案。而且合理的方案也未必能有效贯彻下去。但是,不论能否贯彻下去,土地财产权的道理都必须讲好、讲透。
追溯历史的根源,国家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力量把全部的土地都收起来归国家所有?共产主义思想帮了很大的忙。共产主义主张壹切东西归大家所有。可壹切东西归大家所有是抽象的,脱离具体个人的大家没有办法具体拥有这么多东西。结果,归大家所有就变成了归国家所有,归国家所有就变成了归党所有,最后变成归各级政府官员所有。中国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土地改革经过了两个步骤:第壹个步骤是,用共产主义思想解除了农民的道德武装,放手让农民去抢富豪的土地和财产。按照中国人本来都有的道德标准,壹个人去抢另壹个人的东西是不道德的。但是,按照共产主义价值观,“打土豪、分田地”这不仅不是不道德,而且是最革命的、最高尚的。夺取别人的包括土地在内的财产本来是壹种野蛮的、违反法律与道德的抢劫行为。但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却把人性中最恶的壹面调动出来。人性中本来也有无偿占有别人东西的冲动。共产主义思想为这种冲动解除了壹切法律与道德的羁绊。它先鼓励妳去抢别人的,它不说妳抢来以后归谁,也没有说抢来以后不归妳。农民的理解是,我抢来以后就归我,农民都去抢。等农民抢完了以后,毛泽东说是我让妳们去抢的,妳们得接受我的指挥,抢来的东西壹切要归党。毛泽东把农民抢来的土地通过建立所谓的合作社先集体化,再通过人民公社国有化。
任何壹部民法都绝对不允许打土豪分田地的,哪怕土豪的田地来历不当,也不能以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来解决,而是应该用法律在尊重每个人的财产权的基础上来解决。“打土豪分田地”这个号召既冲垮了法律的防线,又冲垮了道德的防线。先放纵妳不尊重别人的财产权,反过来全部没收妳的赃物。农民先是被骗去打土豪分田地,后来又成了受害者,失去了所有的土地。
还有人认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本来就对中国农业和农民有严重影响,在此刻提出土地私有化无疑是雪上加霜。的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确使得中国土地所有权的改革变得更加迫切。中国的农业为什么落后?因为中国的土地国有制落后了。迎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的最好办法是让农民真正享有土地所有权,把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样,世界贸易组织不仅不是挑战,而且是变革的契机。如果用国有制把农民進壹步束缚在土地上,农民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处境,当然会雪上加霜。这是壹个最根本的方面。
壹个国家的农业固然要依赖自然条件和人口素质。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制度。中国有很多有利的自然条件。自然条件的优势,是在土地国有条件下能够最大限度地焕发出来呢,还是在民间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条件下能够最大限度地焕发出来?是让市场来自由配置的情况下能够激发出来,还是靠乡党委的指挥能够焕发出来?中国农民之所以受害,就是受害于没有土地所有权。在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政策下,农民被迫高价租种国家的土地。农业生产的成本由于高额税费本来就很高,世界贸易组织使这个成本变得更高。所以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压力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农民获得土地,让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来应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这个时候他会用自己的创造力来迎接这个挑战。他们会找到最适合他们种的农产品,或者选择把土地卖掉,到城市工作。
土地的流转可以加速中国的城市化。在中国现代化的進程中,只要农民永远是农民,中国就没有现代化。农民卖掉土地得到壹些钱到城市去,即使壹时找不到工作,也能先租个房子住下。所以妳可以看到,土地所有权的过度集中对农民的束缚是双重的,壹方面剥夺了他们的土地,壹方面又用户口把他们捆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中国农业要应付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只能是彻底地解放农民,把土地还给他们,把人身自由权、迁徒权还给他们,恢复农民作为平等公民的政治身份。
有些人已经察觉到,中国的农村制度本质上是为共匪掠夺农民服务的。比如说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常常是走过场,村委会的产生,要么是根据上面指派,要么存在很多腐败现象。村委会的威信也不高,村民也不怎么服从。如果土地还给农民,整个农村的治理方式要有彻底的变革。有人把新的治理方式称为村镇共和制。首先让农民成为自由民,然后让自由民通过选举自己管理自己,使每壹个村庄都成为壹个小的共和体。这样中国才有希望,中国也才会有真正的选举。不然中国的选举就会失去选举应该有的意义。因为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选举出来的村委会要接受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乡党委乡政府的指导,这样的村委会是“仆人的仆人”,不可能有威信。
这种村镇共和制与过去的乡绅自治的相似的地方是自治。但在乡绅自治中,很多人没有自由民的身分。这样的自治不是建立在个人的充分自由与自主的基础之上,公民的许多基本权利,尤其是政治权利,没有落实。这样的自治,通常由壹小撮人来包办代替。在村镇共和制下,每个人都是自由民,与市民有平等的自由。公民个人之间在身分上是完全平等的。与中国土地所有权的缺失密切相关的壹个问题是高度中央集权的大壹统政治秩序。把土地所有权归还给农民后,农民拥有了自由民的身分,就应该在农村实行自治。所以切实改革土地所有制,不仅牵涉到农民的问题,而且牵涉到由来已久的中央集权政治秩序。中国原来的政治秩序是壹个由上至下的秩序,下面对上面基本没有或者说完全没有发言权。土地所有权改变了之后,这壹套就行不通了,它就变成了逐级上升的秩序。在中国,要归还给农民土地所有权,就要破除大壹统的政治秩序,就要实行农民自治,就要建立壹个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
即使实现了这种自治以后,农村的有些问题还是需要国家来解决,比如要国家提供某些公共设施、保障安全等。的确,要修建壹条贯穿全国的高速公路,是当地人无法做的。但当地修水管、建学校、架电线、管治安等,这些是他们自己可以做的。
另外,中国老百姓和政府都非常关心政治稳定的问题,历史上中国政治动荡的主要原因之壹就在于中国农村。共匪对农民的掠夺可以成功主要是因为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缺乏自治。如果让农民获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让农民真正拥有高度自治的权利,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处理自己的事务,这对于中国的安定、社会的進步、人民的福祉,都是壹件善莫大焉的好事。农民在取得所有权和人身权之后,他们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在比较透明的治理体制下進行管理,腐败相对会减少。而不自治的时候,他们没有办法有效监督统治他们的人。中国落实农民土地所有权与破除中央集权大壹统、确立联邦主义政治秩序是联系在壹起的。
中共剥削农民
毛左思恩写了壹篇题目叫做《凤阳小岗村的现状》的文章,把率先在全国实行“包产到户”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作为私有制失败的例子進行了不遗余力的批判。在作者眼里小岗村成了又脏又乱的落后典型。作者指出,主流媒体所宣传的小岗村的变化都是编造的谎言,他说要是没有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小岗村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变化,小岗村的“水泥大道、村小学、自来水、电话,还有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等等,都不是小岗村人用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的,而是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等无条件地施舍给小岗村的!”为了证明射秽主义的优越性,作者列举了黑龙江省的兴十四村、河北省的周庄人民公社、江苏省的华西村、湖北省的洪林村、河南省的刘庄村和南街村等几个至今仍在实行所谓的“射秽主义”公有制的村庄,用它们的变化远远大于小岗村的事实来证明私有制不如公有制。作者故意漏掉壹个射秽主义制度的典型,就是天津市的大邱庄。他为什么要漏掉这个曾经红极壹时的射秽主义典型是大有深意的,我将在稍后的议论中指出其原因。
我决不否认,今天的小岗村确实不如毛左所说的那些射秽主义典型,可是,用它们之间经济发展上的差距来证明射秽主义的优越性,只能说明毛左完全缺乏经济学常识。读者只要上谷歌地球搜索壹下,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小岗村和那些典型村庄的差别。除了黑龙江省的兴十四村以外,其它村庄都位于城市的近郊,与城市紧密相连:河北省的周庄乡位于晋州市城东,江苏省的华西村位于张家港市西南,湖北省的洪林村位于洪湖市城北,河南省的刘庄村位于新乡县的城南,南街村位于临颖县城南。这些村庄与城市发展连为壹体,有的甚至已经成为了城中村。有这样的区位优势,其经济怎么可能不发达?昆明市六甲乡的福保村,由于有同样的区位优势,不搞射秽主义不是也发展得很好吗?2002年,福保村工农业总产值超过6亿元,上缴利税1500万元,平均每个劳动力创造税金就达到1万元。事实说明,福保村的经济发展并不比毛左列举的那些射秽主义典型差。纵观全国,像福保村这样迅速发展的私有制农村,可以说成千上万。如果非要比较所有制的优劣,毛左列举的这些典型村庄不应该和小岗村比,而是应该和1978年以前它们自己的经济状况比。那时中国是纯粹的射秽主义公有制,而且这些村庄同样占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如果公有制真的优越,它们怎么会都是些“生产靠贷款,吃粮靠返销,生活靠救济”的三靠村?它们之所以有今天的发展,完全得益于邓小平打破公有制铁饭碗的改革开放,而不是什么射秽主义公有制优越性!小岗村与它们不同,远离城市经济圈,离最近的小港口城市明光市也还有20公里,不具有区位优势,没有人愿意到小岗村去投资,经济当然难以发展。由于这些典型村庄紧邻城市经济圈,在市场、人才、信息、管理、交通方面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只要筹集到罗斯托经济起飞理论必需的启动资金,经济发展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与村里的土地是不是集中管理根本就没有关系。由于这些典型村庄的党委书记都是些狡猾的政坛骗子,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打射秽主义的招牌标新立异吸引眼球,因此获得上级领导的支持,从而获得银行大量的政治性贷款。据网友揭露,仅南街村就获得了银行高达16亿元的贷款,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试问,如果小岗村也能得到16亿的政治性贷款,经济怎么可能发展不起来?毛左“谁是照妖镜”质问我说:“那妳解释壹下银行为什么不贷款给小岗村的原因吧。”我知道他的用意,是想让我通过分析银行选择性贷款的动机,让我明白土地集中使用才能得到银行的信任,正因为小岗村分散使用土地,所以银行才不愿意给村民贷款,这就使小岗村的经济发展失去了银行的支持。如果银行贷款的动机真的如此简单的话,那麽毛泽东时代全世界的银行都会争着向中国贷款了,因为那时全国的土地都是集中使用的。既然土地壹集中使用,银行就会贷款,那麽中国广大的农村,早就把土地集中起来了。他们之所以不集中使用,是因为农民太傻,还是因为真的是像康帕内拉所说的,是因为国王包藏祸心故意不让农民集中使用土地?这些都是毛左无法解释的。然而,他们要想以理服人的话,就不能回避这些问题。
毛左肯定会说:“黑龙江省的兴十四村不是也远离城市经济圈吗?它怎么就发展起来了呢?”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小岗村和兴十四村的差别吧。
这里借用壹下马克屎的观点:扩大再生产需要壹定的原始资本积累。正是在原始资本积累方面,小岗村的条件远逊于兴十四村。兴十四村面积3.3万亩,其中耕地1.68万亩、树林1.13万亩、草原4000亩,198户村民,956人,人均耕地17.57亩。小岗村下辖23个村民小组,拥有849户人家,3823人,耕地面积8713亩,人均耕地2.28亩。不算1.13万亩的树林和4000亩的草原,光人均耕地面积这壹项,兴十四村就是小岗村的7.7倍。小岗村人和兴十四村人同样都耕作壹年,前者只能解决温饱,后者却可以進行原始资本积累。由此可见,兴十四村有足够的自然资源進行原始资本积累,而小岗村却不具备这个条件。由于自然资源不足以为扩大再生产提供原始资本积累,小岗村人就只能外出打工挣钱,依靠辛勤的劳动壹点壹滴地积累资金创业。如今,已经有壹些过去外出打工的小岗村人回到家乡创办了企业。这正是中华民族吃苦耐劳、奋发图强优良品德的体现,毛左们却诬蔑小岗村人是“靠社会施舍过日子的乞丐”!毛左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价值观对中国社会的危害是多么的巨大啊!
毛左不懂经济学,不知道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在经济发展上的重要意义,把南街村、华西村等的发展归功于公有制,是无知无识的集中体现。思恩在文章中极力赞扬公有制,他说:“河南省临颖县的南街村,象小岗村那样采用分割土地单干3年之后,就已经认识到分田到户单干不可取!于是,又立即進行了‘走回头路’的改革,即由倒退重新前進到了合作化集体干!南街村人在农业生产中实行统壹规模经营,建立集体农场;分设四个专业队,仅用70多人从事农业生产;实现了耕播收打机械化,种植区域化,品种优良化,管理专业化;形成了林、田、路、电、渠、水、机械七配套,达到了旱涝保丰收;最近几年小麦亩产都在450千克以上;村办集体企业26个,大多数劳动者从事工副业生产,1991年村办企业产值达亿元以上,1992年实现产值2.1亿元,1995年完成产值12亿元。”从以上这段引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毛左对射秽主义是彻底无知的!他们以为土地的集中管理和生产的统壹经营就是公有制了,殊不知,这是对马克屎主义的亵渎!
马克屎主义的精髓是反对剥削、消灭剥削,公有制就是实现其目的的直接手段,南街村等示范村搞公有制也不能违背这个马克屎主义的根本目的吧,否则就不值得毛左去称颂了。那麽,我们来看看这些共产主义示范村有没有剥削。
南街村面积1.78平方公里,共有848户人家,3180人。思恩说:“南街村人在农业生产中实行统壹规模经营,建立集体农场;分设四个专业队,仅用70多人从事农业生产;……”实行农业规模经营后,70多个人就干完了全村的农活。问题是,那些没有参与农业劳动的村民,要不要分享那70几个人的劳动成果?如果不让他们分享,那麽凭什么要把土地无偿送给那70几个人使用?如果让他们分享,那不是对70几个劳动哲的剥削吗?
也许毛左会辩解说:“其余人并不是不参加劳动,他们被分配到工业领域去了。全村实行统壹分配,不分工业还是农业,所以就不存在剥削了。”这种回答并不能使人感到满意,就算本村人没有受到剥削,难道剥削就不存在了吗?南街村有26个工厂,职工总数11000人,远远超出了南街村3180人的人口数量,这说明大部分工人是外来务工人员。村民共有三块收入来源,壹是工资奖金;二是油、米、肉、鱼之类食物;三是分红。第壹项是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都有的,后两项就只有本地村民才有资格享受了。所谓分红,就是分配资本利润。资本利润靠什么作保证?靠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保证。
法国射秽主义宣传家普鲁东说,所有权就是盗窃!如果这句话对个人所有权来说是正确的话,那麽对集体所有权难道就不正确了吗?按照马克屎主义的观点,劳动创造价值,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价值,资本家的利润来源于资本家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因此,马克屎主张用暴力革命把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抢夺到劳动者的手中,实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公平社会。按照马克屎主义理论,南街村的生产资料应该归那11000名劳动者所有,因此外来务工人员也有权享受分红的待遇!本村农民除了劳动工资以外分到的实物和红利都是非劳动所得,违背了马克屎主义的公平分配原则。可是,如果让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南街村村民的收入就会大幅下降,免费医疗等公共福利也将难以为继,射秽主义的神话就必然破产。出于这样的考虑,所有射秽主义示范村都没有也不可能公平对待外来务工的劳动者,都在悄悄维持着本地人对外地人的剥削。对于这样壹个明显违背马克屎主义原理、存在着严重剥削现象的社会制度,毛左们还在为之欢呼赞颂,是眼睛有毛病还是大脑有问题?难道他们可以说,壹个人剥削工人算剥削,壹群人剥削工人就不算剥削了吗?
毛左的共产主义示范村根本就没有公平可言,当地村民不仅剥削外来务工人员,而且还剥削周边其他村的村民。江苏华西村只有2000人,也剥削著壹万多名外来务工者。当地村民住的确实是环绕鲜花的别墅,可外来务工者住的却是围着铁丝网的四个人挤壹间的工棚;当地村民的孩子上幼儿园确实不要钱,可外来务工者的孩子上幼儿园却要“3390元,比城里都贵。”2001年,华西村的土地不够用了,就打起了周边其他村的主意。华西村党委书记吴仁宝是个比黄世人还狡猾的老狐貍,他利用周边村民对华西村富裕生活的羨慕又不明底细的条件,诱骗他们合并到华西村。合并完成后,吴仁宝就悄悄地把新合并進来的村民的土地据为华西村所有,使得那些村民都成为失地农民。过了六年村民们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村民们的生活不但没有任何改善,原来清洁的环境也受到了严重污染。“并村十年,他们富了十年,我们这里落后了十年。”村民周毅感叹道:“以前泾浜村的路都是柏油路,现在路也没人修;以前村里的码头上很多人洗衣服,现在那条河,连拖把都洗不了。”2010年8月18日,受骗的村民聚集起来准备向吴仁宝讨回公道,可是政府出动警察,为吴仁宝保驾护航大肆抓捕村民,周边村民的土地就这样被吴仁宝成功侵占了。吴仁宝把华西村规划成三片,合并進来的那些村庄被规划成“钱庄”和“粮仓”,华西村被规划成“天堂”。是啊,“钱庄”和“粮仓”都是为“天堂”服务的,这就是吴仁宝的真实想法!天堂和地狱是壹张纸的两个面,有人在天堂享福,就壹定有人在地狱受苦。毛左的眼睛只看到了在“天堂”享福的吴仁宝,却看不见在地狱受苦的芸芸众生。
实行射秽主义的那些示范村还有壹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政治上推行独裁主义。不管是华西村的吴仁宝,还是南街村的王宏斌,或者是洪林村的叶昌保,村里的壹把手几十年没有更换过,村民连选票是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领导任职实行着事实上的终身制。他们乾坤独揽、任人唯亲,俨然成了封建王国的土皇帝。根据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怡2004年的研究数据,吴仁宝四个儿子可以支配的可用资金占华西村总量的90.7% ,华西村所有重要的领导岗位都被吴仁宝的家人占据着。号称中国最后壹个人民公社的河北省周庄共有10个队,由周庄农工商合作社管理。“这些队长都是20年前任命的,这几年对个别不称职的队长進行过调整,并没有采取过选举制。” 所谓不称职不过是指不合领导心意而已。合作社主任韩建明甚至恬不知耻地说,“老是换人也不好。”当然,所谓好还是不好,都是领导说了算,村民是没有发言权的。
现在我来回答毛左思恩为什么在提射秽主义示范村时有意漏掉曾经红极壹时的天津大邱庄。大邱庄的党委书记叫禹作敏,此人好冲动行事,长期的帝王生活使得他忘乎所以,以为他就是天下的老大。1992年12月大邱庄里的壹个公司在查账的过程中,禹作敏的心腹非法拘禁并打死了业务员危福和,死者全身创伤380处。因为危福和是外来务工人员,在禹作敏的心目中自然低人壹等,因此他决定包庇罪犯。1993年1月,当检察院来调查取证时,禹作敏又犯了壹个致命的错误,他舍不得化钱收买办案人员,像现在的地方干部驾轻就熟的那样,让办案人员去为他编造借口开脱罪犯,却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把六名检察官关了13个小时,其间还不给任何饮食。随后,当检察院对四名疑犯发出拘传令时,前来执行公务的公安干警又被大邱庄设卡拒之门外。事态由此恶化。1993年2月18日凌晨,天津有关方面动用400名全副武装的武警封锁了通往大邱庄的所有通道,禹作敏命令全村壹百多个工厂的工人全部罢工,上万农民手持棍棒和钢管把守小村的各个路口,与武警全面对峙。这当然是鸡蛋碰石头,最后禹作敏被以多项罪名判处了20年有期徒刑,死于监狱。大邱庄这个射秽主义示范村从此退出了毛左的视线,这就是思恩不好意思提大邱庄的隐情。
读到这里,我想读者已经知道了毛左推崇的射秽主义是什么东西了!那里没有公平、没有民主,有的只是壹部分人对另壹部分人的剥削,以及土皇帝的为非作歹!把专制主义当作射秽主义来崇拜和宣传,难道不是祸国殃民的行为吗?当然是,中国农民有充份的理由推翻共产党的统治。
压迫农民
所谓“三农”问题,按官方和主流媒体(包括学术刊物)的说法,就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这些问题成了影响国家和经济社会向现代化展开的阻滞因素,因而也成了政府和学术界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其实,“三农”问题早已存在,并非时下因学术讨论热烈之故而产生。当壹个“问题”为社会各界所注目,也就意味着这个“问题”已成为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重大因素。
近年来,以若干个中央“壹号文件”为标志,中央开始提倡“反哺农业”,取消了两千余年壹以贯之的农业税,并对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增加财政投入。这些固然是可喜的变化。然而,虽然“三农问题”学界谈得很多,论者的视角大多集中在经济学和社会学,但是农村的宪政建设与法治的落后不仅是经济与社会落后的结果,同样也是经济和社会落后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壹直是壹个被宪政和法治“遗忘的角落”。不仅农民的宪法权利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和保障,而且制度性歧视加重了农村的贫困,导致了难以解决的“三农”问题。可以肯定的是,没有宪政制度安排和行政法治的实质性改善,那麽无论如何重视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建设,都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归根结底,中国大陆的农村建设离不开宪政与行政法治的制度保障。
中国农村究竟涉及哪些宪政问题?
壹、 农村的土地问题,包括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等问题。土地制度可能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征地补偿也壹直是近年来引发激烈社会冲突的首要因素。周其仁教授曾经说过: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民剩下的最重要(如果不是唯壹)的财产,因而完善土地制度是农民致富的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手段。
二、 农民的自由权和平等权,包括迁徒自由、户籍制度、计划生育、集会自由与结社自由、受教育权、医疗和社会保障、公共资源的分配等壹系列问题。现在,户籍制度对人身自由的束缚以及城乡二元结构所带来的巨大不平等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也是宪法经常讨论的话题,更何况自由和平等本身就是现代宪法所要全力保障的终极目标。需要在此强调的是突出农民的结社自由以及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因为我们关注的农村的制度建设,最终目标就是让农民通过有效的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用事事依赖自上而下的中央保护。这是我们为什么强调农民选举自己中意官员来管理自己,农民组建自己的团体来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基层选举壹样,结社自由也是村民自治的壹个组成部分,或至少是其必然的延伸。只有充分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农民才能彻底摆脱自己的“弱势”地位,才能有效地利用政治和社会过程保护自己。这才是农村建设的长远之计。当然,许多农村资源相当匮乏,农民自治未必能解决所有问题:诸如基础教育等关系农民和农村命运的事情,中央该管的还得管起来。
三、 村民自治和农村选举,涉及村民选举、村党委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村委会行使权力的法律保障、村民监督、宗族等传统因素与村民自治的关系的壹系列问题。人言“人多力量大”,但是为什么人数最多的中国农民反而成了弱势群体?这个问题值得深思。从根本上,它说明民主机制不完善,因为民主程序是壹种多数主义规则,多数选民通过选举代表自己利益的议员通过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统治国家,因而多数人在民主国家应该是强势而非弱势群体。近年来,村民自治与村庄层次上的“多数人暴政”之间的关系,都已经引起宪法学研究的关注。相对来说,以农民工为主的流动人口的选举也开始突显颇具“中国特色”的问题,但还没有引起充分的注意。在中国目前多达壹两亿的农民工当中,有些长期居留在城市,有的则和当地保持不同程度的联系。如何对待这个群体的选举权?他们究竟应该在实际工作和居住地的城市投票,还是通过某种方式在户籍所在地投票?要求农民工回到户籍所在地投票固然是不现实的,而目前所采用的委托投票制度又是基层选举不规范的壹个重要因素。
四、 农村治理模式的改善与改变。选举固然重要,但是壹次选举显然不能解决农村的所有问题。更重要的是,农民在选举后必须对村干部和基层官员保持有效的监督,否则就如卢梭所说的,他们只能在选举的那壹天做壹次主人,其余的时间仍然是奴仆。在这方面,壹些地方的制度创新的成功经验值得关注。我们之所以主张农村民主自治,无非是因为中央的资源和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时时刻刻都盯着全国各地地方官员;如果农村宪政和法治有缺陷,那麽无论中央的法令如何完善,农民的权利必然遭到侵犯。
尽管中国的“三农”问题所处的制度环境属于宪政稀缺类型,但是通过政策安排或制度转型还是能实现对农民的利益保护的。在现代化進程中,政策安排与制度转型只能依靠前现代方法与机会型的现代宪政之路。所谓“前现代”,就是寄托于“小岗故事”及科思所及的“边缘革命”的再现,借助政治权能来推开与因应农民的愿望;所谓“机会型”的宪政之路,则取决于知识精英是否愿为建立壹个真正自由繁荣的社会而努力。
中国是壹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民的权益不容漠视,这也是壹个最基本的社会正义问题。
农民宣言
我们,中国农民--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农民群体,忍辱负重地过了五六千年,跨進新千年之后,我们再也不愿沉默,再也不能沉默,再也不会沉默了!
中华民族过去所有的历史,说到底是我们这个群体受人摆布的历史。
在过去所有的历史中,不管形式有何不同,我们都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在领主制度下,我们曾是农奴;在豪强统治下,我们做过徒附;在公社体制下,我们成了完全受禁锢的社员。
在过去所有的历史中,不管形式有何不同,我们都扮演着附从的角色:在历次起义中,我们是改朝换代的工具;在近代革命中,我们是被联合的对象;在建国以后,我们是"二等公民"。
在过去所有的历史中,不管形式有何不同,我们都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生产者:春秋战国以前,我们在领主井田制下从事自然生产;皇权社会时期,我们在地主租佃制下从事自然生产;人民公社时期,我们在集体经营制下从事自然生产。
因此,过去所有的历史我们都没有摆脱也不可能摆脱马铃薯般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政治上受挤压经济上受盘剥的命运就难以避免。
但我们又是过去所有历史和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我们为过去所有的历史提供了物质和精神基础,我们在过去所有时代中都是反抗暴政、抗击侵略的基本力量,我们在过去所有的革命中差不多都是主力军。
中华民族过去所有的历史说到底是我们农民创造的历史。连历史上最优秀的人才包括最杰出的领袖人物也大都是从我们农民中产生的。
过去有人将我们说成是有种种缺点的群体,诸如自私、狭隘、保守、落后。等等,等等。可恰恰就是这样壹个群体支撑了中国几千年。其实,壹些所谓的缺点恰好就是我们这个群体区别于其他群体的特点,如果要人为地消灭这些特点,就必然扼杀这个群体的创造力,造成民族大悲剧。当然我们也有自己的局限性,但哪壹个群体没有自己的局限性呢?而哪壹个群体能和我们在历史上做出的贡献与付出的代价相比呢?
这是壹个没有炮火硝烟但却撼天动地的时期。改革开放加上市场经济,再加上全部的新时代因素,就推动我们走上历史的大舞台。
我们走上前所未有的大创造舞台。在改革时代我们创造的新生产力可能超过过去所有时代的总和,我们创造的新经济现象是过去所有时代不敢梦想的,我们创造的新政治事物给乡村社会注入了生机,我们创造的新文化因素给乡土氛围带来新气象。
我们走上前所未有的大变动舞台。从经济关系到人情关系,从所有制到产业结构,从乡村政治到社会基础,从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从家庭组合到社会组合,从农民到牧民,从劳作到思维,从观念到现实,都发生着惊人的变化。壹切都在变动,壹种变动接着另壹种变动,壹个变动引出壹系列变动。所有据说是不可能变动的东西都在或迟或早地开始变动,连我们几千年来壹直居住的村落也开始摇动。
我们走上前所未有的大分化舞台。经济的分化,人群的分化,文化的分化,社区的分化,思想的分化,行为的分化,农村所有的壹切,我们所有的人都或迟或早地走向分化,连居住在偏远落后山区的山民也在卷入分化。
我们开始向马铃薯的存在状态挑战,走组织起来的道路,寻求联合的途径,这种组织是农民自主基础上的组织,这种联合是保持农民个人自由前提下的联合。
迄今为止发生的壹切变化都建立在我们有了财产权利(尽管是不完全的)和独立人格(不完全的)的基点上。我们有了财产权利,才有了发展的权利;我们有了独立的人格,才有了选择发展的自由。
迄今为止我们取得的最大成就是开始意识到农民是壹个具有独立利益的群体。其实,我们历来就有独立的群体利益,但过去壹直没有意识到或没有明确意识到,现在终于明确意识到了。我们终于意识到农民这个群体有任何阶层、任何集团也代表不了的独立利益。而我们壹旦意识到这壹点,也就意识到了这个群体的历史使命,我们才正式有了群体的自我意识。
过去人们认为农民不开化,我们确实有不开化的问题。但那是因为长期以来缺乏独立的自我意识,壹旦获得这种意识,我们也就开化了。
过去人们认为农民只能依附于人,我们确实有依附于人的问题。但那是因为很长时间内没有意识到独立的群体利益,壹旦意识到了,我们就不会依附于任何人了。
迄今为止,我们取得的所有進步表明拉开了千年蜕变的序幕。我们在变动中遭受的种种痛苦必将成为更大变革的催化剂,我们正在改变受人摆布的历史,但我们仍然受人摆布。我们所获得的自主权仍然是不充分的自主权。我们的改革还任重道远。
然而改革的总趋势是无论如何不会逆转了,我们这个群体是无论如何不会走回头路了。我们已经用自己的英勇和智慧为改革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必将用自己的才智和雄猛将改革带向更新的境界。
走進新千年,我们面临的任务不仅仅是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从贫穷向富裕、从愚昧向文明、从封闭向开放、从村落向城市的转变,更重要的是实现从传统农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我们要告别传统时代,我们要在脱胎换骨的新生中彻底结束受人摆布的历史。
伴随传统农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从农的人数将大大减少。但无论怎样减少,我们都必须牢记农民是壹个具有独立利益的社会群体,都必须牢记自己要有独立的群体意识,时刻保持独立思考的头脑,自己代表自己,自己保护自己,自己治理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伴随传统农民向现代公民的转变,整个农村社会也将告别村落传统。公民化的现代农民必须牢记自己有四大基本权利:这就是财产权利、土地权利、民主自治权利、组织起来的权利。这四大权利是不可让予、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让予了我们就失去生存和发展的依托,剥夺了我们就会遭到更严重的剥夺。
在新千年里,我们将要失去的只是传统农民的枷锁,而要获得的却是整个中国和世界。
全中国农民联合起来解放自己!
壹 我们农民的第壹次宣言
世世代代,中国农民就壹直生活在喜马拉雅山东北面这块广袤的大陆土地上。在中原的黄土地上,在东北平原的黑土地上,在东南的丘陵地带,在青藏高原,在蒙古高原,在四川盆地,在连绵的太平洋西海岸带上,在整个中国的田野大地上,到处都有我们先民活动的痕迹。我们的历史可以远溯到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我们的历史就是河域文明发展演变的历史,我们的历史就是这个国家的历史,我们的历史就是中华民族的历史。
我们从远古走来。从那大大小小的远古村落、帐篷、渔舱中走来,从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走来,从领主制度下、皇权统治下、公社体制下走来,走進新千年里,汇集成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民族公民群体-中国农民群体。
现在,这个群体就要发表自己的宣言了。
这是中国农民也是世界农民有史以来的第壹次宣言。
历史上有过许许多多的宣言或类似宣言的文件,但没有壹件是我们的,或是以我们的名义发出的,包括历史上农民起义军写的文告也是以别的名义发出的。
历史上的宣言大都是某种社会组织和会议的产物,这次宣言不是任何组织和会议的产物,而是我们这个历史最古老、人数最庞大的民族农民群体的心声,是几亿中国农民的心声。
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没有任何壹个宣言出自这么大的人群。
有人可能会问:妳们既然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壹个群体,为什么以前壹直没有而迟迟到现在才发表这个宣言呢?
这是因为,在改革前的几千年里,我们壹直没有或基本没有自主意识,而老是处在被别人认识的位置上。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有自己的宣言呢?
这是因为,在改革前的几千年里,我们壹直是作为其他群体的附属物出现的。从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应该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有自己的宣言呢?
可是现在不同了,我们越来越有了自我意识,有了自主意识,有了自我反思的意识,越来越意识到我们作为壹个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独立群体的存在,有我们自己的利益,自己的要求,自己的希望,自己的好恶,因此也越来越意识到自我表达的重要性,宣言正是壹种自我表达的形式。
这是我们体现历史主体精神的宣言。几千年来,我们这个群体是事实上的民族主体,但是我们过去壹直没有意识到也没有主体的表达意识,现在我们不仅意识到了,而且要通过宣言表达出来。
这是满载我们几千年来甜酸苦辣情感的宣言。几千年来,我们这个群体流了多少血.洒了多少汗,受了多少屈,经受了多少磨炼,付出了多少代价,才终于走到今天这壹步,我们终于等到将长期的郁闷壹吐为快的时候了,我们终于等到向世人倾诉的时候了!
这是高扬我们这个群体几千年来不屈不挠奋斗精神的宣言。几千年来,我们这个群体为了生存,为了反抗压迫,为了追求幸福,坚韧不拔、顽强不屈、舍生忘死、壹代接壹代地奋斗着,开拓著,摸索著,才终于达到今天这样的進步,我们终于能向世人展示我们的精神旗帜了。
这是凝聚着我们这个群体几千年来乡土道德的宣言。我们这个群体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几千年来,我们坚守自己的道德传统,如勤劳、勇敢、智慧、节俭、信义、仁爱、尊老抚幼、亲戚相助、邻里相友等。我们正是依靠这些道德力量的支持克服了壹个又壹个的困难,才终于走到今天这壹步。
这是我们走向解放的宣言。寻求解放,走向解放,为解放自身而奋斗。这是我们的历史使命和崇高追求,也是我们几千年来奋斗、付出、牺牲的冥冥指向,是最高天意的召唤。我们实在经受了太多的束缚、压迫和桎梏,我们必须打破枷锁,我们必须获得自由,我们必须解放自己。这种解放是指人身、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解放,是公民权利的完整体现和高度张扬。
我们这个群体所有的历史情感、历史精神、历史意志、历史道德,包括我们的包袱和缺点在内,都凝结在这个宣言里了。
我们在时间上已经从过去的千年進入新的千年,因此,这也是我们的跨千年宣言,是我们告别旧千年、跨進新千年的划时代宣言。
在这个宣言里,我们想抒发新千年的壹点情感,壹点憧景,壹点理想,壹点信念。
在这个宣言里,我们想介绍新千年的壹些打算,壹些念头,壹些筹划,壹些想法。
在这个宣言里,我们想倾吐新千年的几点希望,几点请求,几点切盼,几点期待。
我们要通过这个宣言和新千年進行对话,将自己对新千年的心里话宣示出来,昭告于天下,昭告于世人!
我们再不请别的阶层作我们的代言人了,我们要自己堂堂正正地向世界发布我们的宣言了。
这是我们农民的第壹次宣言,这是我们这个最大最古老的民族农民群体的第壹部宣言,这是中国农民走向解放的宣言。
二 关于财产的宣言
财产是财富的物质形态。分为生活和生产资料两大类,但不少财产兼有两种性质,用作生活便是生活资料,用作生产便是生产资料。如房屋、粮食、包括土地在内都是如此。
人们只有拥有壹定数量的财产,才能够生存和发展。要生活就得有起码的生活资料,要生产也得有起码的生产资料,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拥有的财产越多,质量越好,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水平也就越高。
所以,人们不断改善生存条件和追求发展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不断获取财物的过程,离开财产谈生存和发展没有多大的意义。
谋求生存和发展是人类的基本权利,人类拥有这种权利和其它动物拥有生存本能壹样,是天赋的、不可让予和不可剥夺的。与此相联系,获取和拥有财产则是人类保证其生存和发展权利的基本权利,人类拥有这种权利和其它动物拥有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以保证其生存壹样,也是天赋的,不可让予和不可剥夺的。
反过来说,人们壹旦丧失了获取和拥有财产的权利,也就同时丧失了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正如其它动物壹旦丧失了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也就同时丧失了生存的权利壹样。由于其它动物只有生存本能而惟有人类具备发展自己的潜力,所以人类的财产权利与动物的食物权利相比,前者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壹,而后者只有自然属性;前者具有推动人类和社会不断发展的意义,而后者只有维护生命延续的意义。
从天赋的角度看,既然人们的财产权利是不可让予和不可剥夺的,也就不应该丧失。但从历史和现实看,对人们财产权利的剥夺却是时有发生的,有时在个别人之间发生,有时在群体之间发生,有时甚至以国家或某种意识形态的名义進行大规模的剥夺。所以人们财产权利的时有丧失又是现实问题,正如其它壹些动物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由于某种原因时有丧失也是现实问题壹样。
丧失了财产权利也就丧失了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由于人的发展是全面的,所以丧失了财产权利就不但丧失了物质和经济上发展的权利,往往同时连精神、政治、文化的发展权利壹道丧失了。这就提出了壹个问题:即人们天然的财产权利和现实社会中这种权利经常受到侵犯的矛盾问题。解决这个矛盾的惟壹出路就在于:人们在享有财产权利的同时还必须拥有保护财产的权利。这里有两方面的含义:其壹是法律的,即获取和拥有财产的权利得到法律的确认,受到法律保护;其二是能力的,即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如果既没有受到法律保护也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那麽这种财产权利也就不成其为真正的权利,随时有被他人侵犯的危险。正如壹些弱小动物觅食和积存食物的权利随时有被其它大动物(包括人)侵犯的危险壹样。所以享有财产权利和拥有保护财产的权利是不可分割的。
既然财产权利是人的基本权利,那麽我们农民当然也就享有这种权利,这是我们谋求生存和发展不可让予、不可剥夺的天然权利。
其实,我们自古以来就是拥有自己财产的群体,不管这份财产有多么微薄,都是我们能独立于世、生存发展的基础。不然怎么被称为小私有者呢?没有财产的农民严格地说不是农民。
可是,我们的财产在历史上也多次遭到过这样那样的侵犯:劣绅地霸的巧取强夺,贪官污吏的苛捐勒索,昏君权贵的横征暴敛,军阀土豪的打劫榨取,都对我们的财产造成直接间接的侵犯。特别在王朝末落时期、战乱时期、外族入侵时期、酷烈的阶级搏斗时期,这种侵犯更是频仍地赤裸裸地发生。历史上的"跑马圈地"就是利用权势公然抢夺农民地产的"典范"。
但集体化时期借助国家政权对农民财产侵犯的全面性、快速性和大规模性,可能在历史上还是首次。在短短的时间内,不仅土地充公,其它基本生产资料充公,不少地方甚至连生活用品都充了公。
集体化运动乃至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的处境雄辩地说明了财产权利作为基本权利对我们的重要性。失去了这个基本权利,我们就不但失去了发展的权利,而且必然要导致壹系列相关权利的失去,最终连人身自主权也没有了。并在壹定情况下严重威胁起码的生存权,20世纪60年代初"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导致农民大量非正常死亡,就是突出例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壹方面因为财产权利是基本权利,其它种种权利都建立在财产权利的基础上,壹个失去财产权利的农民就必须仰仗他人(包括集体)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谈到其他权利;另壹方面,既然作为基本权利的财产权利能被剥夺,其他权利直至起码的生存权利遭到威胁就是应有之义了。
集体化时期我们的财产权利遭到全面剥夺的教训是极为沈痛的,而改革以来农村取得的最大成就就在于农民已经成为壹定意义上的财产主体。
集体化时期的最大教训不是我们丧失了财产权利,而是我们缺乏保护财产的权利,我们的财产既没有受到法律保护自己也没有保护的能力,遭到剥夺是必然的。改革以来我们的财产权利得到相当恢复,但没有全部恢复,土地应当是农民最大的财产,但我们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们作为财产主体的法律地位还没有确认,我们仍然缺乏财产的法律保障也缺乏保护财产的实际能力。因而直至现在被剥夺的威胁并没有根本解除:我们的承包地屡被侵犯,壹些基层干部以种种借口侵犯甚至强占我们其他财产的事情还时有发生。
所以,我们在希望恢复完全财产权利的同时也希望从法律上确认我们作为财产主体的地位,保障我们的财产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绝对不能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来侵犯我们的财产权利。除非我们自己心甘情愿地放弃和转让这种权利,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由法律来认可而不能由任何个人和团体去判断。
但更重要的是培养我们自己保护财产的能力。自古以来我们就缺乏这种能力,因而财产屡被侵犯,现在我们要自觉地培养这种能力。
我们必须树立财产权利是基本权利、天然权利的意识,认识到她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必须树立财产权利是作为其他权利基础的意识,认识到我们的政治权利、文化权利、人身权利乃至整个生存发展权利都要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必须树立财产主体的意识,认清我们农民、也只有我们农民才是农村财产的主体。
我们只有树立深刻的财产权利意识,才能理直气壮地保护财产权利,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我们作为农村财产主体的地位。
我们必须学会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这就要掌握保护财产权利的武器,包括法律武器、组织起来的武器、民主自治的武器。没有财产权利,也就不可能有民主法制的权利,但有了财产权利,却必须依赖民主法制的武器去保护;失去了财产权利的集体化组织是我们农民的桎梏,但有了财产权利的农民却必须依赖自己的组织去保护,马铃薯的存在状态是难以保护自己的财产的。
我们只有掌握了保护财产权利的武器,才有能力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才有能力维护我们作为农村财产主体的地位。财产权利意识和保护财产的能力应该是统壹的。
我们获得了财产权利,也就获得了致富的权利。我们要运用财产权利不断获取财产,积累财产,发展财富,追求富裕。我们农民富裕了,农村富裕了,整个国家也就富裕了。并不是大河有水小河满,恰恰相反,是小河有水大河才能满。
我们获得了财产权利,也就获得了不断发展自己的权利。我们要在拥有财富的基础上追求自身的全面发展,追求政治、文化、精神的全面发展。民有财产不是万恶之源,恰恰相反,是我们自身和整个社会全面发展的前提。
没有财产权利或丧失了财产权利的农民不成其为农民,但有了财产权利的农民却不能滥用这个权利。我们不能在行使这个权利时危害他人的、国家的和社会的利益,我们拥有的财产权利只能是相对的、受制约的、合法的权利。
没有财产权利或丧失了财产权利的农民不可能获得发展,但有了财产权利的农民却不能保证肯定获得发展。现实给我们提供的情况是:壹方面大多数农民凭借有限的财产权利摆脱了贫困,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但另壹方面是群层差距在扩大,相当壹部分农民仍然在生存线上挣扎。
财产权利既是相对的,就不是万能的,恰恰相反,它本身就有壹定缺陷。
纠正这种缺陷既需要我们农民努力,更需要政府的调节。
我们要在拥有完整财产权利的基础上克服财产权利的局限性,走向无限的发展。
三 关于土地的宣言
土地是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土地远比财产具有更广大、更深沈的意义。土地是所有财富的本源,是地球上所有物体的承载者。地球上的陆地占3/10,海洋占7/10,海洋的面积比陆地的面积大得多,但是不要忘记,海洋也是在土地上奔腾不息的海洋。
人们可以消灭壹切财富,但是如果还有土地的话,人们就可以重新获得需要的财富,然而如果人们毁灭了土地,那所有的财富都得跟着毁灭而且人也就毁灭了。
人们可以发展壹切壮丽的事业,可以创造出难以想象的丰功伟绩,可以制造成无比辉煌的物器,但所有这些都得以土地为基地,最后都得回归土地。
人们探索太空,已登上月球,还会登上火星,然后再登上什么别的天体,但所有这些探索都以地球为大本营,而且都要返回地球。当然,人们探索太空就是为了开发太空,向太空发展,在遥远的将来人们可能会离开地球,到其他星球去生活,而且可能不止到壹个星球去生活,人们将在星球之间来回穿梭。但是人们不能忘记,地球是人类出发的基地,另壹方面,人类到任何壹个天体去生活也得在土地上生活,人类还是离不开土地。
有位哲人说:比陆地大的是海洋,比海洋大的是天空,比天空大的是人心。因为人的思想可以不受任何空间限制地自由遨翔。但是我们却要说,任妳的思维自由想象,但妳的思维是妳头脑的思维,而妳生活在土地上,妳的思维即使超出宇宙最后还得落到脚下这块土地上。
海洋常常波浪滔天,怒涛汹涌,所以人们慑于海洋的威力而不敢轻视海洋;大地是沉默的,是那样的恭顺和温柔,所以人们敢于轻视大地。但不要忘记,海洋的怒涛汹涌不见得能对人造成多大威胁,可是沉默温柔的大地壹旦怒吼起来,那肯定会对人类造成大的危害:大地震可以将整个城市变为废墟,巖浆喷发可以将壹座城池埋于地下。真正能翻洋倒海的不是海洋而是承载海洋的土地。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1.土地是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土地是地球上所有物质和财富包括人类在内的母体和承载体。
3.人类可以藐视壹切,但是不能藐视土地,藐视土地就是藐视人类的本根。
4.地球产生了人类,人类反过来成了地球的主人,但迄今为止包括将来相当长的壹段时间内,人类的命运还掌握在地球的手中(思维的命运还掌握在物质的手里)。
5.人类即使将来逐步脱离地球到其他星球去生活,地球还将是人类的重要基地,而且人类终究不能脱离土地而生活。
6.所以人类必须尊重土地,必须爱惜土地,必须按土地规律和土地相处。
如果说土地是整个人类的本根,那麽土地就不仅是我们农民的本根,而且是我们的生命;如果说整个人类是土地的主人,那麽我们农民就不仅是土地的主人,而且是维护者。
现在,经过了几千年对土地的爱恨悲欢感受,又经过改革以来几十年对土地种种现实问题体验的我们,進入21世纪之后,在土地问题上要说些什么呢?
我们必须像爱护财产那样爱护土地。土地具有财产的属性,而且是极其重要的财产组成形态。我们承包的耕地和使用的宅基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和重要的生活资料,我们必须像爱护自己的财产那样爱护它,看守它,使用它,防止别人盗窃它,强占它,危害它。
我们必须像爱护生命之根那样爱护土地,时时护理它,侍弄它,浇灌它,给它增加营养,使它不断强壮,让它保持青春。
这就需要我们和土地建立更稳固的关系。目前的土地承包使土地关系难以稳定,农民也就难以对土地進行有效的保护和建设,相反却滋生了许多侵权和破坏问题,造成土地的大量流失和大批失地农民。我们希望進壹步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建议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让地权真正稳定下来。
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我们对耕地和宅基地获得了永久使用权和所有权,有了地契法律保障,不用再担心土地的调整或收回了。才能真正像对待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之根那样对待它,以主人和维护者的身分对待它,对土地的养护和建设自然就能作长远打算了。在此基础上,我们会细心地爱护土地,使用土地,保管土地,调养土地,不断使它肥美起来。
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保护自己的土地,任何人也难以用似是而非的理由剥夺我们的土地使用权了。
我们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处置自己的土地了。土地作为最大的不动产,我们可以出售,可以出租,可以抵押,可以置换,还可以入股的方式進行土地投资经营。土地作为我们最大的不动产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我们可以更放心大胆地向非农业转移,向城镇转移。如果转移出去后工作和生活都比较稳定,我们就可以把土地转让出去,如果在外面站不住脚,我们也还有退路。
我们认为,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是改革以来承包制演变的必然趋势,是从根本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措施。
中华民族的土地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家园,维护好这个共同的家园需要政府、其他社会群体和我们农民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尊重土地规律,尊重农民和土地的历史关系,按照土地规律管理土地。
改革以来,尽管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发生了种种变化,但土地作为农民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命本根这壹点没有变;尽管我们对土地的感情因人因地发生了种种变化,但大多数人还得靠土地为生这壹点没有变,看重土地、不愿轻易放弃土地的思想没有变;尽管前前后后转移出去的农民从数字来看比较可观了,但其中还有相当壹部分人是属于不稳定转移。这就是现实。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充分考虑这些现实。我们希望能出台壹部反映国民意志的《土地法》。
土地是沉默的,但土地的运动是有规律的;我们农民不是能言善辩的,但我们对土地的脾性是深知的。我们喜欢土地的沉默,我们要尊重土地的运动规律。
改革以来,我们创造了许多业绩,获得了不少财富,但我们必须牢记,所有这些业绩和财富都是凭借土地的宽厚和支撑取得的。
在新千年里,我们将有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土地,告别土地,但我们永远不能忘记,土地是我们前進的基地,而我们走得再远、飞得再高也离不开土地。
四 组织起来的宣言
组织,这是人类谋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手段。人类所以有力量,从壹定意义上说就是由于他善于组织和善于利用组织。
整个人类就是壹个有组织的属类,是壹个拥有各种各样的组织并不断发展组织的属类。
但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说只有人类才有组织。事实上,不少其它动物也有某种组织或类似组织的东西,组织对这些动物来说同样也是谋求生存的壹种手段。比如,蜜蜂就有严格的组织,猿猴群内部也有壹定组织。不过,和人类比较,动物的组织是壹种生存本能,它们不懂得也不需要随时地发展组织,因为动物只有生存本能而没有发展意识。
由此可以得出四个结论:
1.组织对人类和其它不少动物来说都是谋求生存的手段。
2.由于只有人类才有发展意识,所以也只有人类才需要也才能自觉不断地发展组织。
3.由于人类在发展意识的驱使下不断地发展组织,所以人类也就善于利用组织维护自己和发展自己。
4.人类和其它动物比较的重要优势是:人类懂得并善于发展组织和善于利用组织发展自身,而其它动物既不懂得也不善于这样做;人类中壹部分人群和另壹部分人群文明程度高低不同的重要依据是:文明程度高的人群,其组织的意识和利用组织发展的能力要强,文明程度低的人群则要弱。
由此可见,组织的权利乃是人类和动物谋求生存的天然权利,是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的天赋之权。
人类要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就必须发展自己的组织;而人类中某壹群体要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也必须发展自己的组织。
我们农民要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当然也就必须发展自己的组织,必须走组织起来的道路。这是我们天然的权利,也是现实生活提出的要求。
几千年的历史告诉我们,我们要想改变自己在政治经济上软弱无力的地位,就必须改变自己的马铃薯存在状态,必须走组织起来的道路。
我们也正在走组织起来的道路,我们再也不愿做马铃薯了。我们既发展了壹些经济组织,如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公司加农户;也发展了壹些自治性组织,如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这些组织在发展我们的经济和政治、保护我们的利益、维护我们的权益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发挥了作用。
我们只有组织起来,才能从根本上保护自己和发展自己。历史已经反复证明,马铃薯状态只能造成我们的贫弱无力,即使人数再多,也既无法保护自己也无法发展自己。历史和现实也已多次证明,只有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自我组织才能有效地保护我们的利益,发展我们自己,而仅靠传统的基层组织既难从经济上也难从政治上做到这壹点。
我们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自治。村民自治是法律授与我们的权力,但村民自治必须有壹定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要能充分地表达我们的政治意志和管理村社大事的意志,而类似"村民议事会"这样由我们选举产生的民议组织才能做到这壹点。
我们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由农民向公民的转变。传统农民的重要特征就是经济上的马铃薯和政治上的马铃薯,没有组织意识更不会自我组织,也就谈不上表达自己的意愿,为自己作主。而现代公民的重要特征就是以有组织的壹员而存在,通过组织表达自己的意志,为社区公民作主。
我们追求的组织是为了共同利益的自愿合作式组织。经济上是互惠基础上的合作关系,政治上是民主基础上的联合关系,是我们自己组织自己,而不是过去那种行政强制或包办的组织,为了别人的某种目的来组织我们。
我们正在走组织起来的道路,我们正在组织起来。但我们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现有的组织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组织得还很不够,我们还必须進壹步组织起来,進壹步发展我们的组织,在组织起来的道路上迈出更大的步伐。
我们要发展更多的经济组织,发展能适应我们参与市场竞争需要的具有多方面的经济组合功能、服务功能的组织,巩固和提高已经建立起来的组织,提高组织的契约化、制度化、整体化、社会化水平,多发展壹些能将专业服务和全程服务、技术服务和市场服务、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高度结合起来的经济组织。
我们要发展更有利于实现民主自治的政治组织。发展能充分传达我们农民对村务村政大事意见的民意代表组织,能充分集中农民的政治智慧、管理意志的自治组织,能充分反映我们选举意志的自治班子。
我们要发展将经济和政治功能合为壹体的群众自组织,比如建立农民协会。这种农民协会既不同于单纯的经济合作组织,也不同于单纯的自治民议组织,而是将农民的经济合作和政治合作融为壹体的群众性组织。
这种农民协会在经济上要为我们提供全程性、社会性的服务,在政治上要传达我们的要求,保护我们的权益,反映我们对村务国政的意见,能代表我们和政府沟通对话,和部门進行谈判,和企业订立契约。
有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看法,建立农民协会,有这个必要吗?
我们认为不但有必要,而且很有必要。工人有工会,商人有商会,为什么我们农民这个最大的公民群体不应当有自己的农会?我们多年来深受没有能直接代表我们农民利益的组织之苦,我们需要这样的组织,尤其是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今天,在经过改革开放的风雨磨炼后,我们深深感到农民协会这样的组织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有必要了。而且这是农民应有的权利,是我们保护自己发展自己天然应有的权利。
我们要更好地组织起来。同时也希望政府支持我们组织起来,有关部门为我们组织起来提供便利条件,社会为我们组织起来创造宽松环境。
五 农民自治的宣言
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我们农民享有以村自治的权利。而自治,只能是民主的自治。民主,说到底就是我们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但这种决定并不是由每个农民直接去决定,那是不可能的;而是通过选出能体现我们意志的领导人,推选民议组织并通过这种组织形式表达我们的意志来实现的。自治,说到底就是我们自己来管理自己;但这种管理并不是由每个农民直接去管理,那也是不可能的。而是委托由我们选出的领导人去管理,并通过民议组织监督管理来实现的。民主是自治的基础,没有村民民主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自治也只能是以村为范围的民主治理权限。
我们农民有自治的能力吗?有些人是怀疑的。我们的回答是,没有任何壹个群体天生就具备自治的能力,但任何壹个群体也可以通过实践获得。农民以前也并没有经过专门的工业训练,但乡村工业不是也引入注目地掘起了吗?有人可能会举出农民文化程度低以及诸如此类的缺点,我们认为这些缺点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实践,是参与。从某种意义上说,历史上的乡村就是自治的乡村,不过壹般是由乡村的地主、绅士来治理,多数穷苦农民缺乏参与权,现在我们追求的是大多数农民参与的自治。事实上,今天的农民有没有自治能力已不是壹个理论问题,而是壹个实践问题了。近年来,部分农村实实在在开展的民主选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已经证明了农民的自治力。至于壹部分农村出现的贿选和少数人操纵选举的现象,毕竟是村民自治初期难以避免的问题。况且此种现象即使在有长期基层自治传统的国家也很难完全避免,借此否定农民的自治能力就更说不通。
农民搞自治会出乱子吗?有些人像害怕农民组织起来壹样,也害怕农民搞自治会闹出什么乱子来。我们的回答是,通过村民自治的办法可解决过去难以用行政手段解决的许多老大难问题,从而消除积累矛盾,净化乡村政治,使大家气平心顺,只能有利于乡村秩序建设而绝不是相反。
其实,问题也不在于我们农民想不想自治和能不能自治,问题是我们在长期的历史磨炼中,在改革开放以来经历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中越来越认识到,我们必须搞村民自治,我们必须走民主自治的道路,我们必须学会自己管理乡村。就像我们必须组织起来壹样。
组织起来、村民自治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壹方面,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村民自治;另壹方面,村民自治的進程也就是不断完善农民组织的过程。
我们已经开始的自治实践距全体农民实现名副其实的自治还有很长的路程。但我们既已走上了这条符合历史必然性的道路,就只能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那麽,我们在通向自治的進程中有哪些希望和打算呢?
我们希望進壹步健全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比如需要進壹步明确村民自治和国家政权组织的关系,自治村村政府和乡以上政府的权限划分。再比如,需要進壹步明确自治村内部有关组织的地位和权限,如村民委和村议会的地位和权限,村议会和村民委究竟哪个是自治村的最高权力机构,各有哪些权限?村议会要不要有常设组织以及如何行使监督权?还有党组织和村民委、村议会的关系问题。现在相当壹部分村由支部书记说了算,村民自治组织等于虚设,这很不利于村民自治的发展。亟须规范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这样才能保证村民自治的理性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我们农民还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自治素质。我们虽然有自治的信心,但这并不等于说就已经完全具备这方面的能力水平了。我们还需要通过实践加强素质培养、技巧训练,另壹方面也要向书本学习,向好的经验学习,在培训中学习,掌握全面的自治本领。
我们要在推進自治的道路上迈出更大的步伐。农民大选、村务公开、村民议事复决、罢免不称职的村委领导人等实践活动都要不断扩大范围,并要逐步走向制度化。壹方面要推动国家的有关法制建设,另壹方面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构建更为具体、更能体现村情社意的选举、罢免、施政、村务公开、代议和复决、日常监督等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是全面的自治,不仅包括政治方面,也包括经济、文化和其他村社事务等各个方面。我们要逐步学会以自治宗旨处理整个村社事务。培养每个农民对公共事务的关切心、理解力、参与热情、监督责任、奉献精神。只有成为敢于自治和善于自治的农民,才能成为既有自由独立人格又有国家整体观念的公民。村民自治必将成为改造传统农民和农村社会的伟大政治工程,随着这种改造,农民的政治观念和农村社会将会发生划时代的变化。
六 从贫穷走向富裕的宣言
几千年来,我们农民壹直和贫穷作斗争,摆脱贫穷壹直是我们这个群体的梦想,变穷为富壹直是我们追求奋斗的目标。这个斗争从未停止过,这个梦想从未间断过,这个目标从未放弃过。
可几千年来,贫穷又壹直和我们相伴为生,农民走过的历史,就是壹部贫穷史,我们壹直没有摆脱过贫穷。
但我们摆不脱贫穷,我们的社会地位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我们实现不了富裕,我们的命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
也许我们能在壹定的情况下获得某些社会权利,但如果我们摆不脱贫穷,我们就不能从根本上获得做人的权利。
也许我们能在某种意义上翻了身,但摆不脱贫穷,我们就不可能在根本上翻了身。
也许我们能在壹定时间内获得某种尊严甚至权威,但如果我们摆不脱贫穷,我们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树立起我们这个群体的尊严。
几千年的历史、近代的历史、共和国成立后的历史共同教导我们说:壹个国家要想在世界上真正站起来,必须首先在经济上站起来;壹个公民群体要想在整个民族中改变自己的地位,必须首先改变自己的经济地位。
经济是基础,经济决定壹切,包括个人人格和群体人格在内。"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人敬的富的、狗咬的破的"。这是乡下人说了多少年的口头禅。穷,妳就得矮三分,妳就难以昂首阔步地做人。
所以我们必须摆脱贫穷,所以我们必须奔向富裕。
农村改革给我们开辟了和贫穷作斗争的新道路,这就是发展商品经济的道路。改革以来,我们沿着这条道路和贫穷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的斗争。
经过几十年的奋斗后,我们取得了明显成果。加上政府的帮助,行之千年的皇粮国税取消,壹些惠农政策的出台,使多数农民生活宽裕了,其中壹少部分人富了起来,我们整体的经济形象和经济地位有了明显改善。
但我们还没有完全站起来,我们还有相当壹部分兄弟处在贫困之中,其中壹部分人甚至还过著赤贫的生活。另外,经济差距在扩大,包括地区差距、社区差距、群层差距、城乡差距都在扩大。
所以,我们不能盲目乐观,不能固步自封,我们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和贫穷作斗争。
我们必须進壹步加大发展商品经济的力度,组织起来向大市场挺進,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挺進,全方位地开发市场,利用市场,向市场要财富。
我们必须将农业资源的全面利用、充分利用和节约利用、安全利用结合起来,发展集约型、循环型、绿色型农业。将传统的精耕细作和现代的集约经营结合起来,将少数地区的经验转化为多数农民的自觉行动,向集约经营要效益,向充分利用、发展利用、持久利用资源要财富。
我们必须继续走好"科技兴农"的道路。改革以来我们在科技兴农道路上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业的科技水平总的来说还比较低。科技在帮助我们脱贫方面已做出重大贡献,但科技在今后帮助我们致富方面还是不可替代的利器。
我们必须继续向非农产业领域转移发展。以我们如此庞大的人口,以农业现有的可利用资源,无论采用何种手段,大多数农民光靠农业实现富裕是不可能的。所以必须進壹步扩大转移、深化转移和稳定转移。扩大转移就是要开辟更多的非农业转移空间;深化转移就是要提高转移的档次和层次;稳定转移就是要由不稳定的兼业性转移向稳定的分离性转移发展。
有壹种说法:富裕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减少农民。这是很有道理的。只有许多农民转移了出去,才能谈得上规模经营,发展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出现小型农场主,以农为业才会真正致富。
我们壹定要提高自身的素质。人的素质提不高,致富的路子再多也用不上。提高素质是指提高整体素质,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经营素质、交往素质等。我们要积极主动,想尽壹切办法,采取壹切措施提高自己,学文化、学科技、学经营、学交往、学开放的市场思维,学我们过去不熟悉现在必须熟悉的壹切知识,要想人富,必须 "脑富"。令人担忧的是,由于青壮年的大量外出,好多农村留守老人和妇女甚至辍学的儿童成为从农的主力军。这实际上意味着农民素质在下降。这种情况亟须改变。
我们壹定要将勤俭持家和经营求富结合起来。自力更生、勤俭持家是我们农民几千年来的传统,正是依靠这种传统,我们才壹代又壹代顽强地生存下来。但要从贫穷走向富裕,光有这个武器还不够,过去不够,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更不够。必须将这个武器和经营的武器结合起来。把劳力用到更能赚钱的地方,把资金投到更能带来资金的地方,把资产活化起来变成更多的资产,这样财富才能逐步积累起来。
我们壹定要走联合起来共同致富的道路。像联合奔市场才能提高竞争力壹样,只有联合起来求富致富,才能克服壹家壹户势单力薄的局限性,容易富也好共同富。这种联合不是行政的捏合,而是共同经济利益、经济取向下的经济要素的结合,是农民自发自愿互助互利的经营性结合。劳力的联合,资金的联合,技术的联合,销售农产品或购买农资的联合,或这些因素兼而有之的联合。
然而光有我们这个群体的努力还不够,我们的努力离不开政府和社会的支持。特别是消除绝对贫困、缩小相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没有有力的政府领导和社会支持是根本不行的。我们渴求出台更有利于农民求富的大政策。比如進壹步提高对农业的保护力,让种地真正有利可图。再如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土地是农民的最大财富,但没有所有权的土地就不可能成为这种财富。我们拥有了对土地的所有权,才能拥有最基础、最基本的发展和求富权。
七 从愚昧走向文明的宣言
几千年来,在壹些人的眼里,我们农民不仅和贫穷联系著,而且和愚昧联系著。
我们真的愚昧吗?
几千年来,我们农民讲忍让,讲诚信,讲礼节,讲乡风道德,讲为国为家的责任,我们反抗压迫,抵抗侵略,進行革命,多次扮演了推动历史前進的主力军角色,多次为促進中华民族的昌盛、挽救中华民族的危亡做出重大贡献,怎么能说我们愚昧呢?
从另壹方面看,我们也确实存在文化落后和开化程度低的问题。这是贫穷、闭塞、教育贫乏、生产力落后造成的。从壹定意义讲,文化落后和开化程度低就是壹种愚昧,壹种文化性愚昧。
但我们正在改变自己,我们在改变落后的文化形象方面已取得不少成绩,许多农民已不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不再是见识短浅、不讲卫生、不知文明为何物的"乡巴佬",我们正在从愚昧走向文明。
另壹方面我们也必须正视自己身上仍然存在落后和愚昧的东西,包括在壹些地方壹些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物质進步和精神愚昧的反差。我们从愚昧走向文明的進程中还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
但我们必须从愚昧走向文明,正像必须从黑暗走向光明壹样。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犹疑,不能徘徊,我们要想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形象,就必须彻底摆脱愚昧走向文明。
从愚昧走向文明的前提是要从贫穷走向富裕。富裕虽然不等于文明,但没有壹定程度的富裕就谈不到文明;贫穷的人不见得没有文明行为,但不摆脱贫穷就难以从根本上走向文明。富裕是文明的基础,文明是富裕的精华,只有文明的富裕才能光芒四射。所以我们要摆脱愚昧走向文明,就必须首先摆脱贫穷走向富裕,在实现共同富裕中走向共同的文明。
从愚昧走向文明就必须高扬市场经济文明的大旗。我们的改革是市场取向的改革,当代的文明说到底是市场经济下的文明,也只有市场经济大潮才能荡涤壹切愚昧污浊的东西,才能粉碎壹切陈腐落后的习惯。市场经济创造著新的文明而淘汰着落后过时的文明,创造著现代大农业文明而淘汰著传统的小农业文明,创造著商品经营的文明而淘汰著自然生产的文明,举凡过去在我们农民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特别顽固的土、昧、陈、偏、狭等缺点,都属于市场经济大潮的淘汰之列。
从愚昧走向文明就必须破除愚昧。如不信科学、不懂法律的愚昧;固守传统不接受新鲜事物的愚昧;闭目塞听、孤陋无知的愚昧;为履行种种陈规陋习不惜倾家荡产的愚昧。等等。这些愚昧在不少农民身上还不时地表现出来,它毒化著农村风气,制造出壹些可笑可悲甚至骇人听闻的愚蠢行为,严重妨碍我们走向文明,所以必须進行破除。
壹些农民兄弟要勇敢地起来破除陈旧习俗。不少规矩和习俗从历史看是壹种民俗文化,有它存在的价值,但随着时代的变迁,有的就成为陈规陋习,而当履行这些习俗的行为演变成攀比之风时,就干脆成为壹种愚昧了。如因大操大办婚丧事负债累累的;因贺寿随礼严重影响生活的;为死者建奢侈阴宅的;烧冥钱焚化人民币的。等等。这些愚昧习俗使不少人深受其害,知其弊而不能脱其苦,必须团结起来,合力破除,奋起冲决罗网才行。
全体农民要向形形色色的愚昧和落后宣战。向迷信赌博之风宣战,向文盲科盲法盲宣战,向不讲卫生的习惯宣战,向孤陋寡闻宣战,向落后的老传统宣战,向小生产者的偏狭保守宣战,向种种陈规陋习宣战,向过去人们印象中的"土包子"、"乡巴佬"宣战,向昨天的农民形象宣战!我们要在向愚昧和旧我宣战中走向文明。
我们要走向科学的文明。科学既是愚昧的克星,又是化解愚昧的灵明之星,科学是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特征。只有不断地走向科学,才能不断地走向文明和现代文明。而要走向科学,就必须学习科学,用科学知识来武装头脑,用科学的灵明来化开愚昧的心灵,用科学的智慧来战胜迷信的邪秽,用科学的圣水来浇醒沈醉的灵魂。
我们要走向民主的文明。民主和科学壹样,既是战胜愚昧的武器,又是文明特别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特征。只有不断地走向民主,才能不断地走向文明和现代文明。而要走向民主,就必须学习民主,在实践中推進民主,弘扬民主,用民主精神来净化乡村空气,用民主办法来治理乡村环境,用民主风气来取代封建性愚昧风气。
科学和民主,这既是中华民族在21世纪要高扬的两大文明旗帜,也是我们农民在21世纪要高扬的两大文明旗帜。我们越来越深信,越来越坚信:文明就是科学+民主。我们要走向文明,就必须走向科学和民主;而我们走向了科学和民主,我们也就走向了文明。
我们要走向的文明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兼而有之的文明。没有物质文明,精神就文明不起来;而有了物质文明,却不等于就有了精神文明;只有物质文明加上精神文明,才能构成光彩夺目的文明。我们既要向物质困乏和精神贫穷宣战,也要向物质富有和精神愚昧宣战,我们要拥抱的是繁华似锦的物质文明和光芒耀眼的精神文明。
我们要走向的文明是人的文明和环境文明相互融合的文明。人改变着环境环境也改变着人。破破烂烂的传统村落和现代化的文明村民是难以统壹在壹起的;可有了现代设施的村庄,也不等于就有了具备现代文明意识的村民,住在现代设施村庄里的意识落后的村民还可能有意无意地扮演破坏者的角色;只有现代型的村庄和具有现代文明意识的村民有机结合,才是真正的现代村庄文明。我们追求的是花园式村庄和精神美好的村民的统壹。
我们要走向的文明是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和文化文明统壹起来的文明。经济文明不等于政治文明,经济发达的乡村也会有腐败的乡村政治现象;但政治文明必须有经济文明作支撑,很难设想壹个经济贫穷落后的乡村有文明的乡村政治;经济文明是文化文明的基础,政治文明推动着文化文明,而文化文明又有其自身的独立性,并对经济和政治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富裕的乡村经济、清明的乡村政治和健康蓬勃的乡村文化的结合,才是完善的现代乡村文明。
我们在追求新文明的同时还必须学会转化传统文明。传统的乡土文化中有过时的东西,有愚昧的东西,但还有不少需要弘扬和转化的东西。通过弘扬可延续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通过转化可使传统文明改变形式获得新生。
八 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宣言
我们这个群体封闭了几千年。
这几千年的封闭和几千年的自然经济生活是壹脉相承的。几千年来,我们已习惯了这种封闭,习惯了封闭的村落,封闭的土地,封闭的人际关系。从壹定意义上说,传统的我们已与封闭融为壹体。
农村改革打破了我们的封闭。不!农村改革首先是打破了我们的自然经济生活,使我们走上了商品经济的道路,而商品经济的发展才打破了我们的封闭。于是我们走出大山来到平原,走出农村来到城市,走出内地来到沿海,走出国门来到国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我们开放的步伐也越来越大。
我们壹旦尝到了走出封闭的甜头,我们对过去那种封闭生活的弊病也就有了越来越清醒的认识:
封闭就意味着不开化,而不开化就意味着愚昧。长期的封闭生活同时也就封闭了我们的观念,我们既不了解自己所处的地位,也谈不上对别的群体的了解。我们缺少比较意识,对任何事物的判断超不出社区经验范围,然而我们自己对这种判断却很自信。在别人看来我们不开化,而我们自己却意识不到这种不开化,所以我们也最容易受人利用,甚至会被壹些野心家疯狂地利用,沦为牺牲品自己却浑然不觉。
封闭就意味着落后,而落后就意味着挨打。由于封闭,长期以来我们缺乏和各方面的交流,我们的村社与村社之间也缺乏交流,不少经验难得推广,这就必然造成落后,落后又往往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意识的全面落后,而封闭又使我们不知道这种落后,这就必然要挨打。这种挨打包括政治压迫、经济剥削、人格歧视等,既包括挨外国人的打,也包括挨国内其他群体人们的打。
封闭就意味着贫穷,而贫穷就意味着卑贱。封闭性的自然经济壹方面造成生存空间狭小,而随着人口的增多越来越狭小。外面丰富的资源我们利用不上,社区内好利用的资源越来越少,不好利用的资源又因为缺乏技术和资金利用不了;另壹方面因为缺乏市场,本来很有限的产品还卖不上价钱,甚至卖不出去,加上其他种种社会原因,就造成我们农民几千年来的贫穷,而几千年来的贫穷又是我们几千年来地位卑贱的根本原因。
所以,我们要克服不开化的愚昧,我们要避免落后的挨打,我们要消除贫穷的卑贱,就必须走出封闭,从封闭走向开放。我们正在从封闭走向开放,我们在开放的道路上已迈出重要步伐,但我们还要進壹步开放,深化开放的程度,拓展开放的广度,走向更好更大的开放。
迄今为止我们的开放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在新千年里,我们的开放要向经济、政治、文化、思维意识全面扩展。
政治上的开放就是要加强和政府、社会的政治沟通,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国内外政治经济大事,自觉参与国内政治生活,提高我们的政治参与度和发言权。加强社区之间、地区之间政治建设的交流,借鉴国内外农村政治管理的经验。
文化上的开放就是要走出传统乡土文化的圈子,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及其他途径,加强和其他社会群体的文化交流,扩大文化视野,丰富文化生活,引入现代文化,学习借鉴城市文化,改造升华乡土文化。壹般来说,文化开放依存于经济开放的進程,经济发达地区的文化开放程度也相对要高;但文化开放又有自己的独立性,有的经济发达地区文化却现出壹种滞后和退化性。因此,要按照文化发展规律结合经济开放来推动文化的开放。
思维开放既是整个开放的先导,没有思维认识上的开放,壹切开放都无从谈起;同时,思维开放和其他方面的开放又表现为壹个相互推动的过程。当政治、经济、文化开放到壹定阶段,就要求思维有新的突破,就要求全面地清算传统的封闭思维和封闭观念,以期发挥更大的牵导作用。在新千年里,我们农民的思维必须从村落局限、乡土局限、亲族血缘局限、"壹亩三分地"的局限、农业农村局限中完全解脱出来,我们要彻底摒弃那些坐村观天、守家在地、守田为业、穷窝难舍、离土不离乡的观念,从根本上树立乡国壹体、城乡同家、市场交流、四海取财、各业皆为我业的观念。我们要确立全新的开放式思维,我们要和传统的封闭思想進行彻底决裂。
我们要在开放上更为主动,变适应性开放为出击性开放,变引進来的开放为输出去的开放,变他人开发我的资源的开放为我开发他人的市场的开放。要充分利用农民和农村可以利用的壹切开放优势,以我为主,主动出击,将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将产品打出去,将资金输出去,将企业办出去,将政治、文化影响扩散出去。
在新千年里,我们要树立更宏伟的的开放雄心,更新式的开放思维,更博大海涵的开放精神。同时我们期望社会的理解,政府的支持,其他群体的共同参与。我们的农村向全社会开放而我们也希望整个社会向我们农民开放,消除壹切传统的或现实的人为障碍,在共同开放中振兴我们的共同家园--中国。
九 从村落走向城市的宣言
不管我们农民有多少人意识到,我们的传统村落开始了它的瓦解过程。
这个瓦解过程是伴随乡村企业发展、小城镇(农民城)掘起、村庄改造以及打工大军的出现而开始的。
由于各地发展不同,所以瓦解的進程也大不相同。在沿海发达地区,许多传统村落事实上已经彻底瓦解了,这些农村已经变成了都市式的村庄;在次发达地区的壹些农村,传统村落正在瓦解;在落后地区的壹些农村,瓦解过程刚刚开始。
传统村落开始了瓦解,延续几千年的传统村落开始了瓦解的進程,这对世世代代居住在村落中的农民来说,不能说不是壹件惊心动魄的事。传统村落的瓦解意味着我们要失去世代居住生活的家园--这怎能不使人感到惊心动魄呢?
但传统村落的瓦解毕竟体现著历史性的巨大進步,我们不能害怕这种進步,我们不应拒绝这种進步,我们只能欢迎这种進步。
伴随传统村落的瓦解,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活动方式将会有根本性改变。
伴随传统村落的瓦解,传统的乡村文明将会有根本性的蜕变。
伴随传统村落的瓦解,我们传统的农民形象会消失,新的农民形象将会塑立起来。传统村落瓦解过程的开始,也就是我们从村落走向城市的开始。换句话说,我们农民的城市化过程,也就是传统村落的瓦解过程。
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圆我们几千年来的梦。共和国成立前的几千年里,我们农民壹直用仰视的目光看城市,那对我们来说完全是另壹个世界;共和国成立后的几十年来,我们壹直用羨慕的目光看城里人,那对我们来说完全是另壹个天地生活的人群。从乡村進入城市,从乡里人变为城里人,那曾是我们世世代代的憧景之梦。
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生存环境的根本性转变。自古以来城市和乡村的生存环境就大不相同,近现代工业社会的降临更使两者拉大了差距。城市不仅意味着繁华的生存环境,而且代表着现代的生活方式;农村不仅意味着单调的生存环境,而且代表着落后的生活方式;从村落走向城市,也就意味着从单调传统的生存环境走向繁华现代的生存环境,意味着生存环境的根本改变。
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完成文明转换的壮举。在古代人眼里,乡村和城市的文明等级差别很大;在现代人眼里,城市体现著现代文明,而乡村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传统和落后。所以,从村落走向城市,这是从落后走向先進、从传统文明走向现代文明的宏伟壮举,是文明的巨大跳跃。
而且我们的人口压力、环境压力、资源压力和改变生存条件的趋势动力共同推动着我们从村落走向城市。不是我们想不想实现城市化,而是我们必须从城市化中寻求出路,必须通过城市化才能改变我们的处境。我们越来越坚信:从村落走向城市最终实现城市化既是我们的发展趋势,也是历史赋予我们农民的伟大使命,更是我们集几千年的梦想和奋斗的归宿。
我们正在从村落走向城市。先是通过发展小城镇、或通过被动的城中村走向城市,后是多向的、大规模的涌向城市寻求就业门路。包括向县城涌动,向大城市的卫星城涌动,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涌动
这是壹场空前的从农村向城市的移民运动。这场移民运动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其持续性和规模性都是历史上没有的。每年卷入这场移民运动的人口有两三亿之多。
这是壹场十分奇特的移民运动。奇就奇在这是壹种候鸟式的移民,即在城乡之间来回移动。其实我们并不愿意这样做,但面对现实又只能这样做。大量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就是这种流动的副产品(按官方的数字,2008年农村的留守儿童就达到5800万)。
所以从村落走向城市的过程既是改变我们命运的过程,也是充满艰辛不乏悲情需要付出很大代价的过程。包括在家留守儿童教育的荒废,随父母打工儿童教育的边缘化,正常抚养、家庭伦理的缺失。流动打工者年老后归无所养,归无所依等等。这种代价不仅是我们农民的,也是民族的。
因此,我们呼吁政府和社会对我们的城市化运动多些关爱,多提供些人性化的政策,多创造些接纳的条件。包括落户条件、安居条件、就业条件、教育条件、医疗养老条件等等。帮助我们实现真正的、稳定的、有幸福感的城市化。
从村落走向城市的运动,也是整个民族走向文明的运动,带来的不仅是新生的公民,也是新生的民族。让我们壹起来参与和实现这壹文明转换的壮举!
十 从农民走向公民的宣言
我们是农民。
我们是中国农民。
我们是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农民群体。
我们正在从农民走向公民。
农民不是公民吗?
传统农民不可能是公民。从传统的角度看,"农民"这个词本身就是壹种歧视性的称呼。在古代西欧,英语peasant(农民)是指卑贱、附庸、不开化的小农,还兼有流氓、坏蛋的意思;在古代中国,从官方态度看,农民、农业长期被尊为"国本",但在人们的成见中,农民往往和愚、懵、氓、草、土联系著;在传统体制下,由于户籍制度的影响,"农民"这个称呼的身分歧视更为明显,社会上流行的"二等公民"的说法就充分反映了这种歧视。直到后来的"农民工"、"农民企业家"的称呼,仍然延续著这种根深蒂固的身分歧视。诸如此类的称呼表明:作为壹个农民,妳的职业变了,但身分不能变,即使妳当了国务院总理也是个农民总理。而公民首先意味着身分地位上的平等,传统农民在身分地位上和其他阶层的人就不平等,怎么能说是公民呢?
传统农民事实上也不是公民。资产阶级革命前的欧洲农民不包括在公民社会之内,在革命中,农民只是公民(资产阶级及其他城市阶层)的附庸而已,革命后的很长壹段时间内,大多数趋于破产的小农充其量也只能是下层公民。中国的古代和近代谈不上公民权问题,在传统体制下,公民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行政权和极左运动的侵扰。农民在公社内部没有任何自主权利而言,在公社外部又被作为"二等公民"对待,长期在经济、社会身分上遭受着歧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就不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公民。
但我们要决心告别这不是公民的传统农民时代了。
我们中国农民要决心告别愚民、懵民、草民、土民和二等公民的历史了。
我们这个最大最古老的农民群体决心向民族公民群体迈進了。
我们也正在向民族公民群体迈進,我们在市场经济的催逼下,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在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精神的鼓舞下,正在开辟自己的公民通道,树立自己的公民地位,塑造自我的公民形象,我们正在从农民走向公民。
从农民走向公民,这意味从身分农民到职业农民的迁跃。多少年来,作为农民的我们首先感到的是社会地位的卑下,身分的不平等,这种感受常常压倒职业区别的感受。而别的群体也首先是从身分角度看待我们,因身分地位而卑视我们。特别是在公社体制下,这种感受尤其强烈。身分决定壹切,农民身分就决定了妳壹生不可能过幸福的生活,所以只要改变了农民身分也就改变了壹切,而争取农民身分的改变也就成为许多农民梦寐以求的壹切。走向公民,消除了我们传统的不平等身分,加上经济等条件的改变,今后的农民就只剩下壹种职业的含义了。
从农民走向公民,这意味着彻底告别苦难屈辱的传统农民史。几千年来,我们农民受剥削、受压迫、受欺负、受歧视,经济上贫穷,政治上没有权利,文化上落后,是壹部充满苦难和屈辱的历史。从农民走向公民,社会地位得到全面提升,社会处境得到根本改善,从而结束苦难屈辱的历史,彻底告别传统的时代。
从农民走向公民,这意味着农民的全面解放,包括身分的解放,经济的解放,政治的解放,环境的解放,全面的社会解放,在解放中追求公民群体的自由,追求群体中每个人的自由。
从农民走向公民的意义巨大,前景美好,但最终完成这壹转变却绝非易事。这个转变的过程,是充满自我与非我、新我与旧我、个人与社区、社区与社会、传统与现实的斗争与磨合的过程,是我们农民的自我分化和自我否定的过程,是壹个痛苦的新生过程。要充分估计到这壹过程的艰难性,学会利用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强化素质训练,加速转变進程。
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市场因素、经济民主因素塑造公民成长的经济基础,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公民成长的政治条件;我们要将经济基础的塑造和政治条件的创造结合起来,浓化公民成长的社会环境;我们要运用经济民主手段与民主法制武器和壹切不利于公民成长的社会因素作斗争,和乡村那些专断的、腐败的、毒害生灵、遏制自由的种种恶势力作斗争。只有这样,健康因素才会生长起来,有利于公民发育的环境才会形成起来。
我们必须逐步培养自己的公民意识。从农民到公民,主体意识的转变既是内在动力又是主要标志,公民意识不可能突然生成而需要逐步培养,培养公民意识必须和破除农民意识结合起来。要破除仰仗父母官、盲目从众、迷信权力、家长专断的农民意识,培养自主自强、独立判断、相信法律、自治民主的公民意识;要破除我附庸别人的农民意识,培养我和别人平等合作的公民意识;要破除别人为我当家作主的农民意识,培养我为自己当家作主的公民意识;要破除家是家、村是村、国是国的农民意识,培养家村国壹体的公民意识。如此等等。
我们必须逐步培养自己的公民素质。公民素质包括公民意识、公民知识和公民行为能力在内。其中,公民意识是公民素质的主要体现,没有公民意识或没有完整的公民意识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公民。但仅有公民意识不具备壹定的公民知识和公民行为能力,也不可能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力,履行自己的公民职责。要加强对公民知识尤其是民主法制知识的学习,掌握行使公民权责的武器,积极参与公民活动,通过实践锻炼能力,培养能力。我们必须将组织起来、农民自治和从农民走向公民的進程结合起来,这实际上也是三位壹体的东西: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实现农民自治,而只有实现农民自治才能完成从农民向公民的转变;从农民走向公民的進程就体现为自觉组织起来的过程,就体现为农民自治的实现过程。
我们还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支持。从农民走向公民是关系到世界上最庞大人群改造的伟大工程,光靠农民的努力不可能完成,只有农民的努力和政府的支持、社会的协力配合才可能完成,而政府的支持尤为重要。我们希望政府能给我们提供好的学习实践环境,帮助我们提高素质,支持我们履行公民职责。
从农民到公民,我们的再生工程正在拉开序幕,旧的农民在死亡,新壹代的公民性农民正在成长起来。
从农民到公民,我们不想再做农民,也不想再做"二等公民",我们要做真正的公民。
从农民到公民,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坚信我们的公民前途。
当我们最终不但成为中国公民、也成为世界公民时,历经几千年之久的古老的中国农村巨影也就隐退,现代化、青春式的中国农村和农民将展现在世界面前!
侵犯农民
近年来,中国违法违规征用、占用农民承包土地所引发的土地纠纷案件日渐增多,失地农民上访、反抗事件也不断发生。以四川省为例,2003年3月以来,四川省检查机关立案查处与破坏《土地承包法》有关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的罪犯53人,仅2004年1至10月全省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11,664件。被国内媒体称为“新圈地运动”的“后遗症”已经成为影响乡村秩序稳定的社会问题。从上述事实中不难看出,中国“三农”问题的焦点已从农民增收转向农地的征占纠纷。
近几年中央政府不断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强调稳定农民土地承包制,但为何此类事件不但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笔者认为,从社会结构演变中不同利益群体为获取资源而发生利益冲突的角度来分析这壹问题,才能得到实质性的解答。乡村农地作为资源配置权力和利益的基础,其产权势必成为难以回避的话题。
壹、文献综述
关于中国乡村农地产权问题的争议,有如下壹些主要观点。
温铁军认为,无论解放前或解放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如土地改革前农村的土地占有权与农民租佃使用权的“两权分离”,以及80年代农村改革以来的土地村社所有和农民承包使用的“两权分离”,都不过是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种内生制约因素下的农村基本制度的表现形式而已。中国目前“城乡分割对立的结构”也不过是在农村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下,在土地分割细碎的、分散的小农经济条件下,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需要而派生出来的结构。因此温铁军反对农地私有化,其理由是土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农地私有化不能解决“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问题。李昌平与温铁军持同样看法,也反对乡村土地的私有化。(温铁军,2003;李昌平,2000)
秦晖认为,温铁军关于农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因而不能私有化的观点,在逻辑上完全不能成立。所谓社会保障不能私有化,指的是社会保障的义务不能私有化,国家必须承担社会保障的义务,必须承担转移支付的义务,但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从来就是个人的;而现在在土地问题上却没有任何国家义务可言,国家既未行使任何转移支付功能,也不承担任何保障义务;政府规定土地不能买卖,强迫农民自己种田保障自己,这本身就和取消公费医疗、但强迫人掏钱看病是壹样的。他还认为,温铁军有关农村之所以出问题是因为土地兼并而造反的观点,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神话。事实上,每次王朝末世的状态都和现在的情形有些类似,不是农民没有土地,而是农民不愿种地;王朝危机都是农民主动抛荒,离开土地逃离故乡,而绝对不是农民没有土地可种而造反。(秦晖,2002)
已去世的澳籍华裔教授杨小凯认为,中国“三农”问题的“症结”是土地制度。在“中国改革面临的深层问题──关于土地制度改革”壹文中杨小凯强调:“中国目前存在的“三农”问题,根本症结就在于农村土地不属于农民所有,从心理上,农民不认为自己种的地是自己的,所以没有长远投资于土地的打算。”杨小凯认为,土地制度改革是目前中国农村改革必须正视的焦点问题,这是主要矛盾,其它是次要矛盾。(杨小凯,2002)
党国印认为,土地“承包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分割,承包合同越是长期化、固定化,承包权对所有权的分割程度就越高。在中国土地承包权是有价格的,这个价格的存在便证明承包权对所有权的分割作用;承包权对应所有权的价格越高,承包权对所有权的分割程度也就越高。他指出,“只要使用权与所有权发生分离,就有使用权“蚕食”所有权的可能性,甚至使所有权完全丧失”,“承包制也因此包含了蜕变的可能性,其表现是在承包权与所有权关系的人为操作中,弱化承包权,强化所有权(其实质是乡村权势阶层的所有权),并使土地转移的过程受到更多的非市场力量的控制。”他还列举了承包制蜕变的4种具体形式。(党国印,1998)党国印强调,承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将提高农民的社会归属感,并有利于乡村社会的稳定。中国大部份农民很穷,如果连壹小块土地的财产权也得不到尊重,农民对这个社会还会有什么留恋?没有土地财产权,农民就没有什么不能失去的,这个社会还能稳定么?……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越是得到尊重,就越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党国印,1999)但党国印不主张农村土地的私有化:“如果仅仅考虑新古典主义通常涉及的变量,那麽,将耕地所有权完全划归农民无疑会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大大促進中国农村進步。但是,在当前中国国情之下,如果推行这壹制度,会加强改革反对派的符号资源优势(这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没有认真研究过的变量),可能阻碍中国改革。土地私有化还会大大加快普通农民从土地上被抛出的速度,从而引发极严重的社会后果。”(党国印,1998)
姚洋则“将农地制度看作是国家和农户之间博弈的结果”,“国家在农地制度中仍然保留壹定的角色,是因为它的利益,如保障充足的粮食供应等,可能因为地权个人化程度的加深而受到损害……,对农地使用和土地流转限制最多的地区,也是国家粮食采购所依赖的重点产粮区。在与粮食生产无直接关系的领域,如土地的调整,国家对农民的自发选择给予了高度的忍耐”(姚洋,2000)。姚洋将乡村农地产权制度选择与资源的(农民)个体稀缺性、土地租赁市场发育程度联系起来并作了理论与实证研究。他用自己构造的“壹般均衡模型”对1981年至1993年间4省83个村的土地调整作了经验研究并证实:当土地非常丰富时,生存不再成为问题,土地调整因此也失去了意义;只有当土地资源适中时,调整土地才对最贫穷的农户摆脱生存压力有所帮助,因此才成为集体决策的选择。姚的模型预测:地权的个人化程度随农民收入和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而提高,因为收入的提高增加了农户摆脱生存压力的能力,而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降低了农户对土地的依赖。(姚洋,1999)
申静、王汉生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四川中部壹个村庄集体产权的实证研究表明,乡村产权关系并非如经济学者认为的“划分明确且壹经形成便相对稳定的关系结构”,而是“个体行动者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不断互动的过程”,故乡村“产权作为行动者基于对经济品权利的相互认可而形成的行为关系,必然是壹个动态的均衡过程。”(申静、王汉生,2005)
二、本文的研究假设
针对上述有关乡村农地产权制度孰优孰劣的讨论与争议,笔者认为,首先,当前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对乡村农地制度安排或者供给具有决定意义,而中国各区域──大到省区、小到村庄──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是很不相同的,因此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实行整齐划壹的制度安排。对于任何壹个地区乃至村庄,只要能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农民的权利,使农民满意从而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就是好农地制度安排。其次,很多地方“三农”问题的突出矛盾已由过去农民费税负担过重转向农民承包地被征占后引发的农民与政府的冲突。这类现象的日益普遍化表明,现行农地制度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必须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为此应当研究乡村土地问题,特别是土地与乡村社会稳定之间的关联性。再次,鉴于中国各区域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异,因此应该对此问题有多种区域比较模式的实证性研究。
笔者以西部发达农业区──成都平原乡村的农地制度安排与征地中的社会冲突的关联性为目的作实证性调查研究。根据已有的相关研究文献,提出如下需要通过经验事实加以检验的假设:
1. 村庄里资源的稀缺程度与农民失地诱发的社会冲突相关联;
2. 制度安排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决定失地农民与其他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结果,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结果影响城乡社会秩序;
3. 实现公平博弈的制度安排之核心是乡村农地产权问题。
三、农地资源减少与村民的态度
素以“沃野千里、天府之土”著称的成都平原,是中国西部人口稠密的农业发达地区。近年来,这壹地区乡村土地资源锐减乃是不争的事实。1997年3月至9月,笔者及其课题组在成都市所辖的12县(市)乡村地区从事有关劳动力就业问卷式抽样调查时,平原农村的人均耕地尚有1.03亩/人(何景熙、罗蓉,1999);而2004年7至8月在成都平原的大龙村(绵阳郊区)、新生村(成都青白江区)和世丰村(成都新都区)做抽样调查时,却发现这3个村庄(以下简称“三村”)的人均耕地面积已经下降为0.6亩/人。在63个样本农户中,与1982年第壹次土地承包时相比,土地减少的有43户,占全部样本的68.3%;土地没有变化的为20户,占31.7%。必须说明的是,上述样本中,无壹农户的土地面积增加。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三村”人均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增加导致人均土地面积减少,再就是建企业、道路和学校征占土地。如世丰村耕地的减少主要缘于修建学校、工厂的征地(14%);新生村则因为人口增多(11.6%)以及修建学校、道路(7%);而大龙村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增加(25.6%),建企业和修建道路各占征地的7%。在“三村”中,大龙村人均土地最多(0.85亩),其中30.5%的农户人均耕地都在1亩以上;而新生村农户土地最少,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4亩,其中最少的壹户人均仅为0.1亩地,人均承包土地面积少于0.5亩的农户占被调查农户的71.4%。新生村农户土地的减少始于1980年代初期起土地被大量征用,目前全村耕地仅余570亩,人均只有约4分地。2003年新生村被征用的土地为160亩,镇上建中、小学、医院等都是占该村的耕地。征地后整个村耕地不得不重新调整,以确保每户的土地基本均等,村民获得了壹些土地补偿费[1],以及其他补偿,如减收水费、农税等。土地被征用后部份村民在原日新镇(2001年撤销镇建制,归并弥目镇)的周边建起商铺,就近经商;但也有部份村民因耕地减少,经济状况更差了,这部份村民主要是壹些家庭负担重、无本钱做生意、又不能外出打工的人。
通过“三村”调查,笔者还发现,人均耕地面积减少与村劳动力的农业工时呈反向关系,而与非农工时呈正向关系,即人均耕地面积越小,农业工时越少,非农工时则越多。换言之,耕地面积减少导致劳动力在农业上的不充分就业程度增高,从而迫使农民在土地以外寻找就业出路。这是否意味着农民不再依恋土地并自愿接受征地呢?事实并非如此。
在“三村”调查中,笔者发现村民对征地表现出完全不同的几类态度。在新生村和世丰村,村民对征地壹般持无所谓或反对两种态度。世丰村的壹位妇女说,她并不在乎征多少地,经追问才知道,她的壹儿壹女都已成家立业,大女儿在成都市有壹个家具厂,小儿子在成都市开了壹个纯净水店,她和老伴留在村里,每天花壹小时打理庄稼,农忙时就请人帮忙。新生村壹位中年妇女也持无所谓的态度,因为她的独生女儿加入了壹个歌舞团,在全国巡回演出,每年寄回家1万多元钱;这位妇女在村里在开了家缝纫店,老伴又干搬运工,还能兼顾自己田里的庄稼。用她的话来说,种承包田只是壹种责任──不让土地荒芜而已。也有不少村民对征地持反对态度。世丰村的壹位妇女对耕地的不断减少很是担忧。当她估算今后土地不能养活壹家人的时候,激愤地说:“现在和国民党的时候有什么区别?”这位女村民不到40岁,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并未经历过国民党统治年代,她对国民党的了解主要来自于共产党的宣传教育。新生村另壹位年轻妇女对笔者说,由于身体不好,她不能外出打工,只好在家种田;但2003年后她家的土地锐减,以前她壹个人忙都忙不过来,而今却有好多时间闲着无事。她忧心忡忡地说,靠丈夫壹个人在外打工的钱怎么够家里的开销?女儿壹天天长大,上大学的学费该到哪里去找?
上述访谈记录表明,对家境不同的村民来说,承包土地的价值是完全不壹样的。在那些劳力少、体质差、子女教育负担重或无壹技之长的村民家庭里,土地是他们唯壹可以指望依赖的生存保障,也就是说,土地对他们的稀缺程度极高,因此他们对家庭承包地日益减少感到揪心,自然对各种形式的征地流露出不满乃至抗拒。反之,那些家境很好,特别是家庭成员有技术有能力且已在城市取得稳定的职业和较高收入的村民,对征地的态度就比较缓和壹些。由此可以推断,农民个人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越高,对征地经济补偿的期望值越大,从而与征地方发生冲突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四、农民、乡村干部与政府官员三方对征地的不同看法
多年来,笔者壹直从事成都平原乡村社会调查,在1996年至1997年抽样调查期间仅记录到个别乡村土地被征用、占用的案例(何景熙,2000:198-214)。2000年以后的调查却发现,乡村农地被征占现象已较为普遍,由此引发冲突事件也时有所闻。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征地已经成为访谈中壹个十分敏感的话题,为了获得真实可靠的资料,调查往往需要依靠相当熟识的人士协助。2004年10月,获悉C市郊区发生乡村征地“风波”后,笔者与调查小组借助熟人关系,终于获得了发生在C市郊区乡村征地的3个案例的相关资料。应当事人的请求,我们在叙述这些故事时隐去了真实的地点和人名。
访谈实录1:乡村干部对征地的看法
时间:2004年10月5日
地点:D镇某某园
访谈对象:X村A村民组长H
1. 征地的基本情况
A村民组共有农户87户,村民230人左右。征地是在1995年左右开始的,最初征地较少,到2000年11月以后开始大量征地,当时征了78亩耕地,加上非耕地共计82亩多。目前A村民组剩余土地不到100亩(含自留地、非耕地等),剩余土地中只有15亩左右缴纳水利费,基本是无田可耕。
土地征用由国土局出面,有壹部份是电力局搬迁占用,剩下的卖给了开发商,用于房地产开发。H虽然听说过土地拍卖,成都的报纸上也登过拍卖公告,炒地皮的人员也来考察过,但实际运作起来的并不多,常见做法还是开发商或企业看中土地后由国土局按照省、市政府相关文件出面征用。另外,由于该村地处市政府统壹的规划区内,当地政府为避免今后征地纠纷,故不支持土地流转,A村民组也就没有土地流转的情况。
征地补偿共分3类,壹次性的土地补偿费为2万8千元/亩,青苗补偿费半年为7百元/亩,另外还有壹些房屋拆迁的相关费用。H向我讲述了这样壹个征地奇闻:2000年大量征地刚开始时,政府对农民装修的墙砖、地砖、吊顶等损失给予壹定补偿;为了获得这多赔的15元/平方米,家家户户都在半夜三更赶着在墙上多贴些瓷砖,甚至连猪圈内也贴得满满当当,敲壹下空空作响;当时路边挤满了出售劣质瓷砖的摊贩,生意火爆。后来政策变了,这类损失不再赔付。通常村民的壹处住房拆迁会亏2万元左右。
2.征地后农民的就业
A村民组征地后,农民都自谋职业。失地农民中现在未就业者约占壹半,其中女性和老人居多,也有年轻人。政府未组织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但曾安排他们参加再就业培训,不过参加者很少,农民普遍反应培训项目不实用,纯粹是“走过场”。H说:“对我们来说,象电脑这样完全是高科技的东西怎么可能在几天、十几天之内就学得很好嘛!要不就是木工、水电工壹类的(培训),早就滥市了,学了也没什么用场。”村里外出打工的人通常有壹定文化和技术,不愿意走得太远,就在本镇或邻镇打工,出了本区的只有3个人,其中两人在成都,还有壹个在北京,干的是餐饮行当。村里还有壹些外出的人属于中专生、大学生,他们毕业后不愿意回家乡,他们的家人基本上留在本地,村里只有壹户人跟随子女到了成都,其土地未被征用,请了熟人帮忙照应,户口也未转出去,以便保留今后分配集体资产的名额。H说,现在村里的乡镇企业已名存实亡,集体经济积累(资产)还有,但是已经不多,最多也就是在每年年底发点“过年钱”。
3.征地安置情况
在H看来,补偿问题已经不是主要问题,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住房安置问题。作为失地农民,他们每人可以得到1万3千到1万4千元的安置费。2001年以前,安置农民的办法是由农民自己出钱在政府划定的区域内建安置房。当时在D镇的中心区域新建了几条街道,统壹建造上层住屋下层商铺模式的安置房,生意兴隆,人气旺盛,本村民组有23户人家修建了安置房。
后来政策变化了,不允许再这样自建安置房,而是由政府统壹修建居民小区作为集体安置房,让农民购买,每人有25平方米的配额,配额以内的面积按每平方米2百元购买,超过配额的面积再给20平方米的优惠(5百元/平方米),超出此数的房屋面积就按市场价格计算。以4口之家为例,若这家人选择住150平方米的房屋,其中1百平方米配额的价格是200元/平方米,然后还有20平方米能以5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其它30平方米就得按市场价(大约800元左右/平方米)购买。现在,集体安置房还未建好,失地农民或租房或投亲靠友,在10个月内可以得到每月8百元的过渡费,最近又改为每年800元,而实际操作时只给了壹年过渡费,超过壹年的就不再补了,由农民自行负担。
4.社会保障问题
H说,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早期失地的农民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政府只是鼓励劝说而没有强行要求其缴纳社保,但实际参加社保的人少之又少。农民觉得,没了土地就没了稳定的基础,安置费是以后的生活来源,现在子女教育费用又高,舍不得拿来买社保。后期失地的农民不再有土地补偿费,只有安置费,政府将这笔补偿费用于缴纳社保费,同时失地农民也要缴纳部份社保费用。其具体方案是: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每月在社保局领取社保费;不到年龄者自行缴纳,男性40岁、女性30岁以下,自己缴纳10年(政府补贴10年);男性40岁、女性30岁以上,自己缴纳10年、政府补贴5年;医疗保险包含在社保之中,只要缴纳社保费用就可以纳入医疗保险,不受年龄限制。因为社保缴纳和领取有严格的年龄限制,农民对社保的态度仍然不积极。
5.H对征地的态度
H认为,本队村民还是愿意土地被征用而不愿种地:“田里挖不出金娃娃,壹亩田壹年赚不到2千块,还要赔人工、精力,最多也就是勉强维持,在镇上或附近打工机会多,零敲碎打赚的都比这个多。”村民还是愿意迁移到镇上,只不过在补偿及安置费用问题上有意见。H说:“农民大道理懂得不多,但钱这个字还是认得很清楚,地没了,不能钱也没有啊!不然二天(注:四川方言中“二天”指今后或将来之意)吃啥穿啥呢?”当我问H对现在农民频繁上访、闹事问题的看法时,H说,这是事出有因的,现在的政策说变就变,农民又不可能把政策推翻,“虽然明明知道,最后还是只有吃下哑巴亏,但是闹壹下说不定政府会给点儿优惠条件,不闹就啥都没有。”
访谈实录2:农民对征地的看法
时间:2004年10月3日
地点:C市郊区某某厂轨枕车间
访谈对象:车间主任B、农民工A、L。
某厂轨枕车间现有工人3百多人,其中农民工占壹半,失地农民则占这些民工的壹半以上。该厂不招正式工,厂里所有打工的农民工统壹由包工头(相当于民工中介)管理。包工头负责民工的所有伤残赔付,承担壹切风险,厂方向包工头支付壹定的民工用工款项和农民工工资。厂方与农民工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农民壹般通过熟人或已在厂中工作的亲友介绍,与包工头搭上线。他们参加企业组织的短期培训后便开始上班。目前企业开始改制,今后工厂将与农民工建立直接的契约关系,不再由包工头管理。由于农民工能吃苦且工资较低,所以该厂有扩大招收农民工的趋势。
B是X区人,家里有不到2亩的土地。1992年为建企业征地,给出的条件是壹次性赔付每人1万元;40岁以下的青壮劳动力安排在征地企业中工作,40岁以上的则壹次性赔付;不愿意接受安排就业的人可以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免费培训(电工、焊工之类的初级技能培训)。当时B中专毕业,被招進该厂,从此住在D镇上。当我问他对征地的态度时,B反复强调政府政策的刚性作用:就算自己有疑惑,有不满,也只能作罢,更何况自己文化程度不算低,也就没有过多地去争什么。
农民工A本是D镇某村村民,家中有5口人(父亲、母亲、妻子、女儿和A)。从2003年9月起,A所在的村民组征地用于果园栽种、花卉盆景种植,如“黄金梨”等。A家有3亩左右的地被征,征地条件是每年每亩给予青苗补偿625元,所有农业税收费用还得自己缴纳,现在A家余下大概6至7分地,送给壹位本村朋友种蔬菜。全家人已搬到D镇,住在出租屋里,壹家人靠干临时工维持生计。A的女儿在市内的壹所中专上护士专业。A在该厂当焊接工,月收入6百元左右;妻子在厂里做清洁工,每月有2百元的工资;母亲在厂医院中药房打杂,父亲在D镇蹬三轮、打些零工,两人每月有7百元左右的收入。其家庭总收入每月为1千5百至1千6百元左右,除去租房、生活费和女儿的学杂费外没有余钱,勉强维持生活。
A说,当初征地时有统壹的政策,附近邻居家家都壹样,不存在满不满意的问题,政府怎么赔偿,就怎么过日子。现在农产品涨价,税费减少,如果能返还承包土地的话,还是愿意回村务农;因为在镇上无固定工作,工资也就不固定,不如那份土地来得实在。家人希望女儿以后能留在城市工作,这样以后若条件允许还可以去投靠女儿。但是A说,他不稀罕城市户口。
车间农民工L原系D镇污水处理厂附近的村民,家中4口人(老母亲、妻子、女儿和L),有2亩左右的耕地。2003年他家的地被征用来办厂,现已建成的厂区内有机械厂等。当时征地开出的条件是壹次性给予补偿每人1万3千元,因为占用的土地还包括自己的私房,因此额外获得住房拆迁补偿及住房安置费共计10万多元。此后L开始自谋职业。最近当地政府要求失地农民退还那1万3千元补偿费,用于缴纳社保费,具体办法尚未最终确定;初步通知说是男性满60岁、女性满50岁后可每月领取210元社保金。L壹家现住在D镇购买的商品房中,其购房款来自于10万多元的住房补偿和安置费。L在厂里是临时工,收入不稳定,壹般在4百至5百元左右,最多不超过6百元;妻子无业,与老母亲在家操持家务;女儿已工作,在M镇壹家台资厂当会计,每月工资6百元。
L说,他对家里的地被征并不满意,怕的是坐吃山空,不愿意失去唯壹的生活来源保障;但是在政府面前没有争取更多补偿的可能,也只能接受。当被问及是否愿意再务农时,L只是反复说,既然已经没有土地也就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我问,假如能够把土地返还给妳,妳作何打算?他非常肯定地回答,宁愿卖掉现有房产,留下傍身的救命钱,有了土地,油盐柴米至少不缺!在镇上生活,花销大;居民小区与自己的生活习惯不符。L对自己的女儿期望不高,不过还是希望她以后就在镇上成家。
访谈实录3:国土局官员对征地的看法
时间:2004年10月6日
地点:C市郊区某国土局
访谈对象:国土局土地储备办干事W
W向我介绍了当前征地的壹些情况。
1.土地征用基本情况
目前D镇征用的土地主要用于办企业(如台资厂、××钢厂厂区迁入等)、房地产开发、居民安置房建设、道路扩建、学校扩建等。征地中涉及的赔偿和安置问题严格按照市级文件和市级统壹标准执行。现在区政府已取消了安置费和土地赔偿费,但在操作过程中各镇都是根据征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条件来决定是否支付这些费用。换言之,现在对农转非失地农民来说,只能获得住房拆迁补偿费和青苗费。
2.征地补偿
按照农民房屋构造的不同,住房拆迁补偿从每平米50元到240元不等,例如,砖瓦房结构的住房是230元/平方米;青苗费壹次性赔偿7百至8百元,持有专业种植户证明的农民会得到更高的赔偿。农民对今后的住房安置可有两种选择:壹是购买政府统壹修建的集体安置房(居民小区),每人有25平方米的配额,配额内按每平方米2百元购买,超过25平方米的另有25平方米的优惠(6百元/平方米),余下的面积按市场价格计算;另壹选择是农民自行解决住房,可与政府签订住房货币化安置协议,则获得每人25平方米、每平方米6百元的补偿费。
3.社保安置
最近政府取消了壹些赔付项目,用于支付农民加入社保所需的费用。主要分为几个等级:未成年级别,即16至18岁以下的农民(各镇的实际执行标准不同),政府壹次支付每人2万元,社保由本人自理;青壮年劳动力级别,即男性18至45岁、女性18至30岁,政府负责缴纳其15年的社保费用,余下年份的费用自理;退养级别,即男60岁、女50岁以下农民,政府全部负责支付社保费用;最后就是男满60岁、女满50岁的农民全部纳入社保。
4.农民对征地的态度
W认为,从现有情况看,本镇农民愿意搬迁,其实在土地征用之前纯农户已经很少了,非农从业人口越来越多。另外,因为D镇集中了化工、钢铁、机械、化肥、洗衣粉等大型企业,噪音、粉尘等污染问题严重,农民为自身健康着想,也盼望能换个好壹点的环境。但是W说,由于农民素质的限制,在经济赔偿方面与政府有很大的分歧,总觉得政府工作人员、基层干部欺骗自己,希望人多势众会得到更大的好处。作为政府工作人员,W感到为难,因为某些农民的难处显而易见,但政策制定并非自己说了算,而且土地征用后对地方经济的改善确实有帮助。他感慨地说,这真是“耗子鉆风箱,两头不是人啊!”。
W认为,现在农民最迫切的愿望是政府能包揽今后的所有问题,那些上了年纪和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人主要希望解决其社保和就业安置。农民们认为,“妳拿走了我的地,就要负责我進棺材之前的生活”。农民的这壹“低”要求超过了政策允许的范围,也不符合中国现在的实际情况,所以矛盾突出。
5.上访、闹事情况
现在,只要在拆迁补偿或安置上壹有分歧,农民就闹事,采取围堵政府大门、堵截交通、阻碍施工等过激手段来表达不满。2004年初开始,小规模闹事不断,规模大、闹得满城风雨的也有3、4起。该年5、6月D镇某村农民闹事,当时拆迁费、补偿费都已支付,各项协议也签好,连房子都开始拆了,施工队進场建了围墙,农民把砌好的围墙推倒,阻止施工,还多次上访,因为村民们觉得入住集体安置房不合算,要交物管费、清洁费等,而且不能象私人修的住宅那样在底楼建商铺,因此要求自己修建安置房。最后逮捕了几个人,其中壹个妇女还被判刑。中秋节前后,某村10人集体到北京上访,因为有1百多亩田未拿到壹笔补偿费。他们要求象另壹个村壹样,每人每亩多拿7千元,但开发商不愿额外支付。这事闹得沸沸扬扬,至今未解决。
五、访谈分析
上述3个访谈从不同角度描述了C市郊区同壹地域发生的征地“风波”,体现了不同角色对征地事件的看法或态度。如果说国土局干部W代表征地壹方,那麽农民工A和L是被征地的壹方;村民组长H则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第三方,他既是分享集体土地利益的众多村民中的壹员,又是必须按上级政府指示办事的基层干部。H的角色决定了他在接受访谈时既能比较客观地反映事件的来龙去脉,又表达了村民的某些不满情绪,同时也能看出他对此事谨慎小心的态度。
3类角色对土地征用虽有不同的看法和态度,但有壹点是共同的,即乡村土地是集体所有,而非农民个人所有,因此都能接受政府征用土地的既成事实。H认为,村民还是愿意土地被征用而不愿种地,因为“田里挖不出金娃娃”;村民B、A和L都承认政府政策的刚性作用,就算有疑惑,有不满,也只能作罢,A的看法还反映出个体对群体行为的从众心理。村民的态度表明,他们对自己承包土地的最终归属没有信心,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最终处置权,不能自行转让、出卖而获得收益;面对强势政府,农民在征不征地的问题上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他们与政府博弈(谈判)的焦点只能集中在征地补偿的条件上。由于征地补偿政策的不稳定,导致了补偿款在时空上和政策上的差异,这便成为引发村民不满和“闹事”的原因。
国土局工作人员W壹方面是基层办事人员,甚至可能出身于农民家庭(许多县、乡政府的工作人员是本地农家出身),深知农民的疾苦和农地对他们的重要性,所以承认“某些农民的难处是显而易见的”;另壹方面W必须按上级指示办事,而站在政府的立场,W就将征地“风波”归咎于农民素质不高,“妳拿走了我的地,就要负责我進棺材之前的生活”,希望“政府能够包揽今后的所有问题”,这种“要求超过了政策允许的范围,所以矛盾突出”。在W的身上可以看到在征地事件上他所面临的角色冲突。
从上述分析可见,土地被征的农民壹方觉得政府的补偿不公平;而政府则觉得农民的要求太高,超过了政策允许的范围,不切实际,甚至归咎于农民的素质问题。其实,对于这样的争议是不难找到答案的,如果是产权明晰的市场交易,无论价格高低,只要交易双方自愿成交,就是公平的,何须闹事、上访?即使有交易上的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对簿公堂,与政府部门无干。从调查的情况来看,D镇的征地“风波”问题恰好出在这里。
首先,该镇的征地用途是工业、商业、住房壹类,按照国家规定,土地应当挂牌在市场上拍卖,拍卖后应当给予农民足额补偿(包括应缴纳的农民社保费)。
其次,市场拍卖意味着出卖方是村集体而买方是用地的开发商,政府作为规则制定者只应充当“裁判员”。但在D镇政府(国土局)却成了土地的买方,直接与农民对局,于是农民有意见或有不满,要求政府包揽壹切就很自然了。
再次,由于乡村集体土地的产权只把使用权落实到农户,而未界定土地的个人处置权(出租、转让、继承权)。这种产权虚置使政府面对土地纠纷时不得不随时制定新的政策和办法。如果新政策、措施和办法比过去的壹套对农民有利,农民当然乐于接受;但如果出现相反的情况,农民就觉得不公平,会找政府论理,达不到目的就会发生纠纷乃至上访、闹事。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农民预期的不确定性,并在壹定程度上引发了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危机。于是农民就只能以机会主义的态度和行为来应对征地政策频繁的变动。
最后,由于D镇的征地未通过市场公开交易,其结果政府和村民都付出很高的交易成本。政府工作人员为“说服”村民、处理纠纷等费尽心力;村民为此付出了“闹事”代价(成本)。事实上,这类交易成本甚至高到难以用钱来计量(对社会秩序的的负面影响更是难以用经济价值来量化)。当征地工作结束时,双方都可能会有得不偿失之感。
六、简短的结论
第壹,当前成都平原乡村农地征占中的纠纷或冲突与农地资源对农民家庭的稀缺性,即承包地是否农民是唯壹的生存保障密切相关。失地农民家庭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与征地中冲突发生的频率及冲突大小密切相关,农民家庭承包地越少且无其他可以凭籍的谋生手段,则他们期望获得农地的补偿费越高,因而与政府博弈中产生冲突的可能性(发生率)越大。而乡村人口增加以及人均农地资源的减少,又提高了农民家庭农地资源的稀缺程度,从而增大了土地纠纷和冲突的发生率。
第二,当前成都平原乡村农地征占中的纠纷或冲突与现行农地制度安排存在关联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是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核心。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乡镇政府和村干部对农地的分割、出让具有最终支配权。现行乡村权力结构为政府通过行政权而不是通过市场征用农地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征地问题上,农民只能在征地的补偿费数额上,而不可能在征地的合法性问题上与政府博弈。而征地补偿政策的变动导致农民对政府信任度下降。鉴于当前区域性征地系当地政府行为而非公开的市场行为,故农民通常不承认征地的公平、公正、合理性。这就是现行农地制度安排易于引发土地纠纷和冲突,从而影响乡村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欲消除当前日益增多的乡村土地纠纷和冲突,稳定乡村社会秩序,必须推行以下两方面的改革:
其壹,政府应提供新的农地制度安排,即修订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民家庭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期延长至70年至99年,并严格保障在承包期内农户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处置权(出让、继承)和收益权;为了保障之承包期内农户这壹权利,应由政府依法(《宪法》关于保障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条文)颁土地证予以确认。
其二,在乡村农地承包权明晰的基础上,建立统壹、公正、透明的土地市场,实现公平的市场交易。征地、拆迁到定价和支付的全过程应由土地承包人与用地方直接议价或者由土地承包人委托民间中介机构進行。政府部门壹定要退出土地市场,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2] 政府在未来土地市场发挥的外部监督机制,将保证交易的自愿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中国农民面临的困境
权利贫困是中国农村贫困现象的主要原因,而农民权利的贫困主要表现为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本文分析了农村土地产权的三大特征,即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虚置和多元,国家垄断的土地处分权的膨胀和随意性,以及农户实质享有的土地财产权的被剥夺,这三点构成了农民土地财产权利贫困的制度因素。笔者進而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贫困分为土地的使用权利、处分权利和收益权利的贫困等3类,逐项加以分析,从而讨论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缺失与农民贫困化的因果联系,认为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直接导致了农民的失地、失业、贫困、无家可归、苛捐杂税以及失去社会保障。笔者借鉴美国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在本文中提出了解决中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利贫困的3大方向和选择。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财产权的基础,土地处分权是土地财产权的象征,而土地收益权则是土地财产权的实质。所谓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贫困就是“农民使用土地、处分土地和获取土地收益的权利被排斥或剥夺,因而缺乏获取土地使用权、处置土地财产、决定土地用途和享受土地转让收益的应有权利”。
壹、中国农民土地产权贫困的制度因素
过去几十年以来,中国农民的土地产权经历了3次历史变迁。1950年代初,土地改革使农民有了土地所有权,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理想;但好景不长,1950年代中期推行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又逐步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完成了由私返公的土地集体化[6]。直到19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才对土地产权作了壹次不彻底的变动,于是农户重新获得了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但仍然没有完整的所有权[7]。1990年代以来,由于政府大规模的征地、各利益集团无止境的圈地,导致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日益丧失,广大农民再度沦为无地无业的赤贫者[8]。目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和经营权利正面临着来自三大方面的威胁,即政府征地、利益集团圈地和所在乡村干部卖地。
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制度原因首先在于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地位虚置,导致其农村土地法人地位的模糊和土地产权主体的多元,农村集体不能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在法律上,中国的《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和《农业法》都规定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其基本要旨是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9]。而农村集体所有的涵义包括3方面,即村农民集体所有[10]、乡镇农民集体所有[11]、以及村内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12]。但在现实中,“农村集体”或“农民集体”是壹个看不见、摸不著的“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的集合群体”[13],它不同于农民集体组织,也不是法人或自然人,因此不具有法律上的人格。于是,在具体执法中,有关部门就把“农民集体”与农民集体组织混为壹谈,比较流行的做法是赋予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这壹非经济组织以法人地位,让它掌握实际的土地所有权,控制所有“农民集体”的意志,而“农民集体”中的每壹个农民却失去了直接的参与权与决策权。这样的制度环境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腐败、专权提供了条件;壹个村的土地权利“含金量”越高,土地的所谓“集体所有权”就越有可能转化为村干部的个人支配权。[14]
其实,村民委员会并非集体经济组织,它仅仅是壹个社区自治团体,并不具备作为产权主体的法人资格。[15] 因此,有学者提出,应该剥夺村民委员会的经济权力,还村委会作为壹个村民自治组织的本来面目。[16]
除了村民委员会以外,其他壹些集体经济组织如乡镇企业等也要求行使土地所有权,它们可以不经农民集体的同意,擅自分割和瓜分农村土地,由此既导致农户利益受损,也鼓励和促使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对乡镇企业進行行政干预[17];而这种干预对农民集体而言往往是“前门拒狼(乡镇企业)、后门進虎(乡村政府)”,因为无论是乡镇企业、还是乡镇政府,都可能是农民土地权益的侵犯者。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多元和模糊,必然导致责、权、利的边界不清,影响长期投资土地的动力,鼓励各级政府随意低价征用农村土地,影响农民对土地收益和风险的不稳定预期,并最终推动多元主体对农民巧取豪夺。[18]
这种不正常的制度架构导致农村的土地产权出现了两个荒诞现象。其壹,作为“农民集体”组成要素的农民个体事实上不能履行土地所有权。尽管农民无时无刻不想争取和保护自己的土地权利,但在政府眼里,这些现实存在的“个体”是完全可以忽略的,政府只承认那看不见、摸不著的“农民集体”。因此,被那个抽象的“农民集体”取代了的农民个体及其群体就始终无法成为土地所有权的法律主体。其二,由于法律上规定的土地所有者是壹个虚幻的“农民集体”,它自然不可能具备法律人格,更不可能具体行使对土地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这样就事实上造成了司法意义上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虚置。[19]
针对这种荒诞的现象,有人提出,应该在法律上将“农民集体所有”解释成“农民共同所有”;然而,“农民共同所有”的实质就是私人所有,这与宪法坚持的“射秽主义公有制”性质是对立的。[20]
显然,如果不改变现有宪法的所有制规定,法律上土地产权规定的故意模糊、法规执行的随意性和行政部门的专断,就是必然的结果;而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被侵犯,并且由于农民土地权利的贫困日益导致农民物质生活上的贫困,也就难以避免。除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多元、虚置和模糊以外,无限膨胀的国家权力和随意无常的政策法规,也影响了村民自治组织代表农民、保护土地的能力,导致村民与国家机构在土地权利博弈的游戏中往往处于必败的地位。[21]
表面上,中国的宪法规定“农民集体”享有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但宪法的修正案、《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都对这种虚拟的所有权作了致命的限制,导致“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成为壹种摆设。这些法律的基本精神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买卖和转让土地[22],也不能出租和抵押土地[23],但国家可以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24]。除了国法之外,壹些由政府、政党和行政机关所制定的“土法”和政策法规对“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还有种种干预和限制,不仅无所不包,而且随意性极大,具有超越法律的效力。[25]
这样,在各类法律和法规的重重限制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产权徒有其名,并无其实。首先,名义上的“土地所有人”其实没有土地的处分权,不得自由买卖、租赁、转让和抵押土地,而实际上控制着农村土地最终处分权的是政府,只有经过政府征用之后,“农民集体”才能转让所属土地;其次,土地所有者并没有土地的收益权,因为政府征用土地时发放的补贴只是壹种政府单方面规定数额、用行政强制手段迫使农民接受的壹次性“补偿”,由于“农民集体”根本无法对属于自己的土地自主和自由地定价,政府计算“补偿”时往往会低估土地真正的市场价值,农民却不能拒绝接受这种按十分不公平的价格计算的“补偿”;再次,在政府与农民就土地权益所作的博弈中,政府永远处于超越法律的绝对优势地位,具有“天然”的自行赋予的强制力和决定权,农民无法与行政权力的控制者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土地是否征用、土地征用的用途和征用价格,只能而且必须服从政府的意志。
由于“农村集体”的土地产权法律上的模糊和虚置,导致农民难以利用现有的法律与法规抵制各利益集团利用“国家”的名义对农民土地所有权的侵犯,结果“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出现了有限、虚拟和无力自保的特征;而政府或壹些滥用“国家”名义的既得利益集团,却成了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者、最高仲裁者和绝对控制者。[26]
影响农民土地经营权利的另壹基本因素是农民所拥有的实质性的土地产权不被尊重和承认,影响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的有效运用,导致农民经营土地权利的贫困。目前在理解农民的土地权利问题上,存在壹个流行的误区,以为由于农民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他们就没有土地的财产权。
其实,所有权不等于财产权,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权、使用权、流转权和收益权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实质性的土地财产权。[27]
2003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允许“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28]
也就是说,农民依法享有对土地的支配权和处分权。由此可见,目前农民所合法拥有的土地承包权是壹种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的结合,应该被界定为壹种特殊的和实质的土地产权。[29]
既然“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虚置的,那麽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就应当具有相对的实质性和独立性。土地使用权应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可以创造财富、收获地租、索取剩余。随着现代产权理论的发展,财产权越来越倾向于被定义为控制权[30];谁拥有控制权,谁就拥有实质的产权。既然农户所合法地拥有土地使用权、承包权和流转权,这些法定权利实际上已经取代了“农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使土地所有权高度弱化,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实行了实质性的分割。[31]
但是,在征地和非法圈地的狂潮中,农户的土地产权遭到了无情的剥夺与侵犯,农民们不仅难以保障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占有权,更无法维护自己应有的对土地的处分权和收益权。而且,由于现行法律对“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也未作明确规定,更不能有效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免遭侵犯,结果依附于土地所有权的农户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自然也就处于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地。同时,在现实中,壹方面农民日益将土地的使用权视为实际的所有权,视地如命,誓死保卫;但另壹方面,面对政府的征地和外力的“侵犯”,农民往往只能消极性地抵制,“表达他们对社区之外占有土地的不承认,造成保护合法产权的高额成本,并因此使土地贬值”[32],最终的受害者其实还是农民本身。
由于“农民集体”事实上无法履行土地所有者的法人职能,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又得不到保护,加上政府和各利益集团对农村土地的不合理、不公平的征用,导致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和经营土地权利不断受到排斥和剥夺,农民的贫困也因此成为必然。[33]
二、农民土地使用权利的贫困
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农民土地产权的基础和核心。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权,农民的土地产权就成为空话,农民的土地处分权和收益权也就无从谈起。显然,农民使用土地权利的有无、多少和长短,直接影响农民的经济收入与物质利益。尽管在理论和法律上,中国的农户好像合法地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但在现实中,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处处受到侵犯和歧视。[34]
首先,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利经常被剥夺和歧视。目前,农村妇女不仅在土地承包的数量上与男性农民不同,而且在土地承包期内,若妇女出嫁,她们的承包地往往被没收。[35]
“中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的研究表明,承包责任田、土地入股分红、征用土地补偿、宅基地分配这4大权益是农民立身存命的根本,但农村妇女却往往难以享受,其应有权利还常常遭到侵害。尤其是适龄未嫁女、有女无儿户、外村娶来的媳妇和“农嫁非”的出嫁女,这4种妇女群体是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调整中权益最容易遭到剥夺的壹群。“中国经济改革研究院”课题组在问卷调查中发现,有7.2%的受访妇女目前没有土地,其最主要的原因分别是“出嫁后失地”(占45%),“国家征用后失地”(占17%),从未分配过土地(占31%)。進壹步的分析发现,在出嫁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这3类妇女群体中,每个群体的土地权益依这壹排序由前向后递减。[36]
其次,对承包土地的变动实行行政强制手段,土地的发包和调整程序不公正、不透明。例如,对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往往非法剥夺,抵顶欠款。同时,随意改变农民的承包土地现状,往往行政性地任意规定几年重新调整壹次承包地,经常在村委会负责人变更时随意解除、改变土地承包合同。另外,当第壹轮耕地承包合同期满后,地方当局拒不落实第二轮承包的政策(将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并拒不发放土地承包权证书,导致农民的承包地长期处于“非法”状态。壹些地方还对农民的承包地实行双重强制,壹方面强行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强迫实行“土地流转”,强制租赁农户的承包地,或迫使承包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另壹方面又强力阻止农民依法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这方面人为设置重重的行政障碍,不许农民的土地脱手。[37]
再次,地方各级政府对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利往往保护不力,导致农民的冤屈无处伸张。[38]
壹些地方行政、司法机关和村级自治组织对侵犯农民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现象,故意搁置不处理,实行“五不”政策(壹是基层法院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诉讼;二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管理机关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请求;三是乡(镇)政府不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四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农民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来信来访;五是村级组织不执行仲裁、司法结论,或名义上执行,实际上拖延不办)。[39]
最后,曾经流行过的“土地股份合作制”也在壹定程度上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基本理念是农民将所承包的土地在相关企业中入股,长期分红。例如,自1996年起,四川省三圣乡红砂村采用土地入股方式,参与花卉公司的花卉种植;到2003年8月,红砂村将所有的1,100亩土地以出租形式入股,农民的好处包括各大花卉公司每年支付村民每亩1,500元的租金、村民将获得由土地承包权入股的保底分红、出租土地的农民还可以在花卉公司工作。[40]
但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后,农民不再直接拥有土地财产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变为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股份。这样,建立在股份收益上的保障和过去建立在土地实物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有了很大差别。后者的保障相当于物权的保障,而前者的股份收益保障仅仅是壹种债权保障,其保障程度取决于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收益水平和股份分红,很不稳定。壹旦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效益不佳,股份分红很低,而农民又难以收回自己的土地,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必然受到侵害。即使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效益很好,在“集体股”壹股独大的情况下,企业内部很容易形成少数村干部“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也同样会受到侵害。[41]
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口粮田是农民的保命田,更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社会保险,而责任田则是农民改善生活的基本手段。壹旦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遭到剥夺或使用权受到侵害,农民的贫困就难以避免。
三、农民土地处分权利的贫困
农民是否享有对土地财产的处置权利和对土地用途的决定权利,是农民土地产权的象征,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壹大标志。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常常严重侵犯农民对土地的处分权。
首先,农民缺乏自主决定土地用途的权利。现行的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同时法律“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42] 另外,依照《土地承包法》第17条的规定,农民有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43]
这样,农民的土地就只能用于农业,哪怕是无利可图、增产不增收、赔本经营;而且各级政府部门都有权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的生产经营项目,或强迫农民购买政府部门指定的农用生产物资,乃至规定农民必须按政府部门指定的渠道销售农产品。[44]
限制农民改变土地用途的此类规定已经成为农民贫困化的壹大原因,因为目前中国农村的耕地收益呈边际递减状态,无论农民投入多少人力物力,在现有土地上的耕作收益仍然无法满足农民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若强行规定农民只能将土地用于农业经营,无异于强迫农民维持贫困的生活。权利的贫困影响了机会的贫困,而机会的贫困直接导致财产的贫困。
其次,农户转让土地的权利也受到法律限制,制约了农民转营其他行业或迁居進城的机会。在东南沿海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村居民另有谋生途径,往往没有足够的精力从事农业生产,但还是要承担由土地带来的税费,因此土地已成为负担。[45]
尽管《土地承包法》允许土地流转,但目前农村土地所有权虚拟的问题并未解决,而且土地的最终处分权仍然为政府及其代理机构所控制。所以,农民的承包地能否自由和公平地流转,显然面临相当多的障碍。[46]
《土地承包法》虽然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同时又规定,“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47]
这样的制度限制要求农民進城时必须无偿地放弃承包地,这样就使進城农民以往在土地上的投资无法通过土地买卖收回,也令尚未進城的农民失去在土地上投资的兴趣。更重要的是,这壹限制实际上是对進城农民土地流转权利实行不公平的剥夺,结果是他们壹旦進城就成为名符其实的无产者,甚至可能沦为城市贫民。[48] 这样的规定事实上阻碍了农村居民進城谋生。
再次,越演越烈的政府征地也严重剥夺了农民处分土地的自主权,成为造成农民贫困的壹大根源。1990年代以来,中国的“圈地运动”造成数千万农民失地失业,平均每年流失的耕地数量为1,000万亩以上,人为征、占耕地数量为500万亩,按人均2亩耕地计算,13年间失地农民数量至少达6,500万人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提供的数据表明,1987年至2001年,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394.6万亩,其中70%以上是征地,这就意味着至少有2,276万亩耕地由原来的农民“集体所有”变成了政府所有。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这意味着失地农民的队伍还将急剧扩大。[49]
这种运用国家权力对农民及其“集体”土地产权的征用,充满了不公正、不公平和不合理。现行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進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50]
这样,“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随时可以被政府以“征用”为理由而变成“国家所有”,然后政府再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建设单位[51],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处分权实际上掌握在政府手中。虽然各国都有政府征用土地的制度和实践,但中国这种“征用”却与各国的正常情况不同。在中国,“征用”农民的土地常常是借助政府的行政权力对农民强制性剥夺,而且“征用”的目的也未必是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目的,而可能是政府部门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强占民地图谋暴利。
例如,山东省升华玻璃厂需要建厂土地,当地政府于2003年2月强行征用山东省新泰市谷里镇北谷里村壹百余户村民的口粮田。农民的这些承包地原来都有长达30年的承包合同“保障”,但当地壹位土地管理部门的官员认为,虽然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征地需要经过每个村民的同意并签订协议,但只要政府认为必要,哪怕只有村委会干部的认可,国土管理部门也照样可以发放征地文件和证书。在新泰市的这个强制征地案中,当地派出所竟然还出动了6辆警车,将不同意征地的农民拘留了十几天。于是,尽管征地手续尚未办妥,升华玻璃厂就在这块抢占的土地上举办动工的奠基仪式了。
由于不少地方政府官员急于取得政绩以谋求升迁,所以往往在资金和土地尚未准备妥当、项目可行性研究也未完成的情况下,就强行推动壹些工程项目的开工,于是就出现了对农民的土地“先用后征”的违法用地情形,甚至到了工程剪彩时征用土地的手续还未完成,就连壹些国家重点工程也是如此。[52]
第四,农民的土地产权日益成为私营企业“圈地”的牺牲品。目前将农民的土地纳入私人的公司化经营已经成为壹种趋势。不少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越俎代庖,搞“捆绑式”的土地流转,不让农户与有关的公司或企业直接谈判,侵犯了农民的自由意志与参与权利,这样在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过程中土地的真正所有者农民却不具备市场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利。
在农民与公司的谈判过程中,任何彻底放弃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合同都会伤害农民的根本利益。有专家指出:如果能够通过“公司加农户加基地”的方式组织生产经营和配置土地,就应该尽量不实行土地租赁或土地转让;如果适宜与农民签定产品合约的,就应当尽量不签定土地要素合约;如果适宜短期土地租赁的,就尽量不签定长期土地租约。[53]
但在许多情况下,公司与农民谈判时并不遵行这3条原则,经常损害农民的权益。中国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也认为,正在兴起的公司加农户加基地的发展模式,将使这些“基地”上的农民从此演变为“基地”的依附,其产品的供销渠道完全由这些公司控制,农民将失去选择权和自主权,仅仅成为“基地”的生产工具。[54]
在推進农业的公司化、企业化、产业化经营中,壹些公司、企业進入农业的真正目的并不是经营、开发农业,而是为了圈占并长期支配农民的土地。这些公司、企业与乡、村干部合谋联手,以“促進土地规模经营、发展农业产业化”为借口,由集体经济组织出面,将农民成千上万亩的土地强制收回或租回后,再长期承包或租赁给这样的公司、企业,从而达到长期控制农民土地的目的。农民试图收回自己的这些承包地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可能失去保障。[55]
另外,公司化的农业经营可能会构成对家庭经营的不公平竞争,将打击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户经营者,使其难以生存而日益走向贫困化。[56]
第五,农民的土地处分权还不断遭到基层农村政府和村委会组织的侵犯。由于农民在土地流转和处置过程中的发言权和参与权被剥夺,结果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组织在这方面的权力膨胀,“黑箱作业”大行其道。[57]
据中国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介绍,至2000年年底,中国已有98%的村民组实行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确认土地承包期为30年的占92%;然而,此后3年中,全国农村已有5%以上的土地被转包、出租或出让,在东部省份更达到10%以上,这种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多以强制流转和超期流转的方式進行,为农村干部的腐败提供了温床。[58]
这方面的壹个恶劣的案例是,湖南省临澧县陈二乡政府强行收回了农民的1万亩承包地,廉价租赁给湖南洞庭白杨林纸有限公司种植杨树,交换条件是这家公司支付的土地租金交给乡政府支配。该公司和陈二乡政府签订的合同明显不利于农民。按照乡政府签订的这个合约,陈二乡必须为企业提供相对集中连片、而且适宜三倍体毛白杨生长的土地1万亩,租赁时间为20年,土地租赁价格仅为每亩128元,土地经营权证交企业持有。为了“落实”合同,陈二乡政府采取了强制手法,先让各村报了壹份“土地租赁签约委托书”,从而命令各村“全权委托乡人民政府与湖南洞庭白杨林纸有限公司统壹签订租赁合同”;接着各村委会又对农户承包地作了大调整,每人仅留7至9分口粮田,其余土地壹律交给村委会,并要求农户在统壹印制的“土地流转申请书”上签字、按手印。乡政府从该公司取得了这壹万亩土地的租金后,根本不给土地的合法主人──农民,而是用抵销农民“欠”乡政府和村委会税费的名义,把这笔地租留给乡政府开支了。[59] 显然,农民壹旦失去了土地的处分权和自主权,必然在生活上沦为贫困群体。
四、农民土地收益权利的贫困
农民的土地收益权是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质,如果农民不能有效地拥有土地收益权利,对他们来说土地就只是壹种没有价值的摆设。由于土地是有值物品,所以土地使用人和承包人可以而且应当通过处置土地和转让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土地收益。[60] 但在现实中,农民的土地收益权无法得到保障,土地流转的真正价值不能得到切实体现与补偿。
首先,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农民无法参与征地费用补偿的决策过程,补偿多少、何时补偿、补偿多久,完全由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确定。例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61],但在现实中,多数村委会往往不经过任何民主程序就将土地转让,并机动地长期用于对外发包,甚至故意泄露土地招标、承包标底的秘密,取悦于征地单位,从而让村委会的经办人获取不当利益。[62]
其次,农民失去了被征用土地补偿决策的参与权利,其经济利益必然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征地的补偿标准普遍偏低。《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63]
而在浙江省湖州地区的白雀乡,当地农民每亩得到的征地补偿还不足2万元,仅相当于白雀乡2001年农民人均收入的4.2倍,比国家规定的少了壹半。必须指出的是,农民失去的是永久的土地所有权,而土地征用者在二级市场上把低价征来的土地再拍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壹亩有70年使用权的土地地价就高达几十万元,这是壹种超过容忍极限的对农民的残酷剥夺。[64]
第三,征地单位和农村集体肆意克扣农民的土地转让收益。目前,在土地转让过程中壹般是对村民集体和农户这两方面实行补偿,许多征地补偿费经过村委会截留后,实际到达被征地农民手中的已经很少。这种借助国家权力对农民的土地财产進行不对等补偿的国家征用,直接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例如,湖北省襄荆高速公路荆州段给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是每亩500元,仅为法定最低标准4,800元的10.4%。浙江省上虞市2000年土地出让收入为2.19亿元,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仅为可怜的591万元,只占总数的2.7%。而且,征地补偿费还经常被层层克扣,湖北省襄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下拨后,被省襄荆公路指挥部克扣837万元、被荆门市指挥部克扣1,502万元、被荆门市东宝区克扣190万元、有关乡镇共克扣1,192万元,这笔补偿费到农民手中之前已被截掉了45%。[65]
第四,有关部门还极力压低地价,推行“廉地引商”政策,慷农民的血汗利益之慨,以“改善”所谓的投资环境。目前,不管是体现公共利益的国家重点工程,还是以营利为目的房地产开发,壹概都是由政府以较低的价格强制性征用农村的土地,土地的这种低价流转往往以低于正常水平的价格出租或发包,而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费远小于政府收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样做是不等价、不平等的土地产权交换,严重剥夺了农民的财产权利。同时,许多地区不惜牺牲农民利益,压低地价,以地引商,普遍以“优惠政策竞赛”来招商引资,他们只讲“为老板铺路”,不讲“为农民服务”,宁可得罪农民也不愿得罪投资商。[66]
而且,由于土地征用成本低,部份地方出现土地征而不用、多征少用等现象,不仅浪费了大量土地,而且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67]
中国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表明,2002年上半年群众反映的征地纠纷、违法占地等问题占信访接待部门受理总量的73%,其中40%的上访人诉说的是征地纠纷问题,在这之中又有87%反映的是征地补偿安置问题。国家信访局2003年受理土地征用的初次来信来访案件高达4,116件,大部份也是集中在失地失业问题上,其中沿海地区的浙、苏、闽、鲁、粤5省占了41%。这意味着城市化和工业化速度愈快,失地农民问题就愈突出。安徽、江苏等省土地问题专家和基层群众普遍认为,“货币化安置”的通行做法不能使农民“失地有业”,农民也无法用这么低的补偿去创业。[68]
第五,不仅征地的决策不公开、征地的补偿不公平,而且征地的补偿标准不统壹。中国农民长期信奉的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因此对同壹地区不同补偿标准的现象尤其敏感。目前,壹些村民委员会往往对同壹区块或同壹项目内不同用途的征地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旨在取悦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企业,换取更多的特殊优惠,其结果是农民为此付出相当大的经济代价。例如,1998年,在浙江省湖州市湖织公路建设的沿线乡镇,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从0.45万元/亩到0.60万元/亩不等,而在同壹区块内的高速公路征地,则执行了1.35万元/亩的征地标准;更有甚者,浙江省湖州市区的壹个镇以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为名,用土地置换户口的办法把934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镇政府所有,而农户竟然未得分文的土地补偿费。这样,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随意性和不壹致性,导致农民持续不断的集体上访,严重激化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69]
农民土地的价值在于能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农作物及其它物品。如果壹亩农地生产作物的预期产出价值是每年1千元的话,那麽,这块农地的实际价值至少相当于今后几十年内预期产出价值的总和。征用具有长期使用权的农民的土地,不仅意味着取消农民当年的农产品预期收益,也剥夺了农民在这块土地上今后几十年的预期收益。[70] 土地乃农民的资产,剥夺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利,就是剥夺农民的资产,而资产被剥夺就必然导致农民生活的贫困。
五、农民土地产权贫困与农民的生活贫困
事实证明,哪里有侵权,哪里就有贫困,权利贫困与生活贫困密切相关。上述的农民土地使用权、土地处分权和土地收益权的贫困,直接导致农民的生活贫困,加剧了农民的贫困化。[71]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农民的失地首先直接导致失业,因为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生产资料,被政府征用就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意味着收入来源渠道的减少、甚至断流。据浙江省湖州市城市规划区内42个行政村的调查,2001年底集体耕地比1992年初减少41%,人均减少0.41亩。同期因土地被征用而需要安排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有1.12万人,但通过政府协助安置的劳动力仅为806人,只占7.2%;除了失去土地后自谋职业者外,这42个行政村仍然有0.59万人处于失业和半失业状态,占53.1%。
土地被征用的农民因知识水平、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差异,无法与城市劳动力竞争较好的职位,在劳动力市场上必然处于劣势地位,所以,失地、失业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不断拉大。[72]
例如,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潘墩村1千多农民当中,有700多人因征地而失去耕地。该村的失地农民有的去外村承包土地,有的骑摩托车非法拉客,有的则到处上访。该市马尾区儒江村村民倪仕炎说:承包地全被征掉了,我们现在是农民不像农民、市民不像市民,出门是宽阔的马路、擡眼是工业厂房,虽有路可走,但无地生存。
各级政府之所以热衷于征地,是为了“低征高出”、“以地生财”。[73]
例如,上海市开发浦东地区时,每征壹亩粮田向当地农民补偿2.3万元,每征壹亩菜地补偿2.8万元,然后平均每亩地再投入6至7万元完成“七通壹平”工程,土地征用及开发成本每亩不过10万元,但政府将开发后的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工业企业时的售价却是每亩20至30万元,每亩获利高达10至20万元,是农民获得补偿费的许多倍。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陈锡文估算,计划经济时代的工农业“剪刀差”让农民付出了6,000至8,000亿元的损失,而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最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74]
在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潘塘镇两山口村的农民1997年以前人均有1.3亩土地,1998年当地政府兴建“食品城”开发建设项目,大量征用该村土地,现在村民人均只有0.4分地。当地壹位农民于刚永久失去了3亩多土地的使用权,得到的补偿费仅为1.5万元,现在全家居住的地点虽然在行政区划上改属潘塘镇街道办事处管辖,但是他们还是农民身分,而且没有了土地,只能靠打工生活。[75]
失地、失业必然导致农民收入急剧下降。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前新宅村,过去全村人均1亩多地,当地为兴建飞机场而征地后,每人剩下不足2分地。村干部征地前保证每亩补偿6,500元,但占了地后就变卦了。虽然补偿费前后追加了20多次,但每亩补偿额仍然不足3千元。而且,地壹占,农民就被“壹脚踢”了,全村无壹人被安置就业。壹位66岁的农民张桂生只好到城郊蹬三轮车拉货,壹天只能挣3、4元钱,他住在低矮潮湿的小屋中,屋里只有壹袋面粉和壹碟霉味扑鼻的腌咸菜。安徽省阜南县三塔镇扩建、办厂占去了大量良田,塔北村农民余立军的5亩承包地被占掉2亩多,被镇政府用于建设保鲜库供3家企业之用。征地后起初由工厂每亩补贴余立军300公斤粮食,按集市价格抵交他该纳的税费。但后来这个工厂垮了,7年多来失地补贴成了泡影,但他的2亩多承包地仍被企业的住宅区占用,他四处奔走却投诉无门。[76]
失地、失业、苛捐杂税不仅导致农民的收入减少,而且逼使他们离乡背井、流入城市,成为城市贫民的主力。农民失去土地财产权利的直接后果是失去土地,而失去土地意味着无家可归,许多当年有地有业的农民现在不得不加入城乡的贫民阶层。[77]
以四川省自贡市为例,1993年该市开始建设“高新技术开发区”,当初计划征用土地10平方公里。10年来自贡“高新区”已经征用了约5平方公里的土地,其中紧邻自贡城区的红旗乡有上千户农民因此离开了生养了几代人的土地。红旗乡处在城乡结合部,原来这里的农民较为富足。以白果村八组为例,全村280人拥有土地303亩,主要种植粮食和蔬菜,再加上壹些副业,农民的人均年收入达到2千元。自从1995年他们的土地被征用以来,农民领取的每人8千元安置费早已用完,现在只能自谋生路。例如,黄永农和村里的几个农民只能靠在高档住宅“蓝鹰花园”的建设工地附近拣垃圾度日,每天最多挣5至6元钱。1995年征地前黄永农有1亩地,种植水稻和蔬菜,衣食无忧,再加上养猪养鸡,每年能有2千元纯收入。土地被占用后他每个月只能领到80元左右的生活费,这个数额比自贡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143元还低得多。[78]
而且,从1997年开始,该村失去土地的村民又不得不失去世代居住的住房。几百户农民与“高新技术开发区”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暂时搬進了周转房,但周转房阴暗潮湿,屋顶漏雨,道路泥泞。失去土地的红旗乡农民曾经把今后富裕的希望寄托在“高新区”新开办的工厂身上,期盼能早日進厂打工挣钱。可是,土地被征用5年多了,在这个所谓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并未出现农民们期盼已久的工厂,反而是盖上了成片成片的商品房。[79]
过去几十年来,各地政府推动的“万亩果园基地”、“中国蔬菜之乡”、“某某开发区”等现象非常普遍,这都是以农民被迫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为条件的。同时,农村基层政府政出多门,对农民不合理的集资、摊派、提留名目繁多,也构成了对农民权利的侵犯和对农民收入的掠夺。
除了失地、失业、税费、贫困、无房以外,农民也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这样,失地、失业农民的生活就更加困难。[80]
众所周知,中国的农村长期以来就从未建立过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们即使因土地被征用而失地失业,而政府通过低价征地获得了大量收入,但仍然没有充份的把失地失业的农民纳入健全的社会保障的范围。现在,壹些地方尚在局部试验的农民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的复盖率很低,而且这些试验往往采取“农民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支持”的做法,农民们基本上不认同。壹项统计表明,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只占总人口的11.5%。于是,大批失地失业的农民正持续不断地加入底层贫民的行列,成为城市化進程中壹个新的社会弱势群体。[81]
无形的权利很容易被忽视,但权利贫困必然导致有形的生活贫困。遗憾的是,许多学者只从表面上探讨“三农”的危机,将“农民太苦、农村太穷”的原因归结为摊派太多、税费太重、官员太腐败、农民太无能等表面现象,从如此角度来观察“三农”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事倍而功半。
六、农民土地财产权力贫困的治理方向与选择
鉴于农民贫困的根本原因是权利贫困,鉴于“富也权利、穷也权利”的现实,可以认为,解决农民贫困的根本之道应该而且必须是赋予农民权利、维护农民的权利、发展农民的权利。为了解决目前农民在土地财产方面的权利不足,笔者提出三个治理方向与选择。
第壹,土地征用规范化。国家征地是任何壹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但是象中国目前如此模糊的法律、随意的执法和不公的补偿,古今中外确实罕见。鉴于征地问题已经成为侵犯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重要“元凶”,所以,建立国际公认的土地征用规范乃是中国的当务之急。美国的土地征用经验值得中国借鉴。笔者以为,中国需要在制度上和技术上作出壹些必要的安排。首先,中国的宪法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作出明确规定。美国很注重在宪法层面上保护公民的财产。如美国宪法的第五修正案规定:“没有正当的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没有公平的补偿(just
compensation),不得征用私有财产供公共使用”。[82]
尽管中国农民的承包地在法律上不属于“私有财产”,但如前所述,农民承包地所具有的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已经构成了特殊的土地财产权,应该如同私有财产壹样得到宪法的保护。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建立“正当的程序”以及如何界定“公平的补偿”。
根据美国的经验,有关政府征用土地的正当法律程序应该涵盖下列原则和步骤,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其壹是正当性。必须依照严格的法律程序,依法评估国家征地的正当性。在美国,政府无偿征地的范围十分严格,只限制在土地区划(Zoning)、建筑与健康法规(Building
and Health Code)、转移要求(Set-back
Requirement)、土地分割(Abatement)、污染(Pollution)以及出租管制(Rental Control)等。[83]
根据中国国情,政府征地必须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国家的强制性征地权主要应是公益性的,包括水利、交通、国防、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检法设施等,而商业开发和企业行为不能借助国家的行政权力强行征地,而是必须通过向国家、向农民购买租赁等市场方式取得,其价格也应由市场决定。[84]
尤其是应该防止“权钱勾结”,阻止那种借政府的行政资源和司法强制以公益性目的为名低价征用农业用地,然后再把征用来的土地高价出售于商业用途的做法。[85]
二是公开性。政府必须以公告的形式书面陈述需要征地的具体理由,并需要提出反证,说明如果不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征地将产生什么负面后果。同时,政府机构必须举行公开的听证会,农民可以在听证会上质疑政府的征地理由,并有权要求政府放弃征地行为。[86]
三是互利性。政府机构对所征的农民土地要作财产评估,并向农民提交评估报告、提出补偿价格,而农民则有权讨价还价(counter-offer)。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政府可将案件送交法院处理。独立于政府的法庭可以要求双方聘请独立的资产评估师(Appraisal),提出评估报告,并由法庭作出调解。如果双方仍然不能达成壹致,法庭负责组成民事陪审团,确定合理的补偿价格。判决生效后,政府必须在30天内支付补偿金,并同时取得被征收的土地财产。[87]
除了正当的法律程序以外,土地征用的公平补偿(just
compensation)问题也是保障农民权益的壹大主题。结合美国经验,中国土地的公平补偿主要应该体现在三大方面。其壹是主体的公平。尽管中国农民承包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多元的,包括农民集体(村委会和村民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如乡镇企业)及农户本身,但征地补偿对象必须以农户为主,对农户实行全额、对等的补偿办法,因为农户才是土地的实质使用者、经营者和受益者。必须防止农村基层干部对征地补偿费用的层层截留、克扣和盘剥。[88] 同时,还要考虑农民失去土地后的就业保障和社会保障,用土地换社保[89],对农民的补偿可采用按年分期补偿的办法,为农民建立长期受益的社会保险机制[90],并由此改革现有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壹次性货币发放的办法,应该在农村按年龄段分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91]
其二是客体的公平。征地的补偿不能仅限于土地本身,还应包括土地之上的壹切附加物,如庄稼、建筑和水井等;还需要包括与土地有关的无形资产(goodwill),如特定土地的形像和声誉等。[92]
鉴于失地农民无屋可住的悲惨情景,征地部门需要实施留地安置政策,按壹定比例向土地被征用的村核拨建设留用地,为失地无屋农民建造商住楼,提供农民就地创业的机会。[93] 其三是估价的公平。其基本准则是法律要求补偿的价格应当以公平的市场价值为依据。[94] 在美国和西方其它国家,这主要依靠独立的资产评估师提出评估报告。[95]
所以,制定中国财产评估师的考核规则、推动财产评估师的产生机制、培育财产评估师的人才环境,已经成为国家征用土地能否公正、公平和公开的重要条件。
第二,土地市场化。土地征用的规范化可以为土地的市场化提供制度化环境,而推动和实施土地的市场化则是落实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壹大保障。[96]
中国的《土地承包法》允许农户自由流转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权,为土地市场化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安排;但是,土地流转只是土地市场化的萌芽,离成熟的土地市场化要求仍然存在相当距离。大致而言,土地市场化至少需要满足下列三大要素。
壹是土地用途自由选择。既然农民在法律上享有土地的使用、处分和收益等权利,就应当充分尊重农民对土地经营用途的自由选择,包括种什么、种不种、种多少、种多久。没有农民对土地用途的自由选择,土地市场化只能是“空中楼阁”。同时,由于农民处于天然的弱势,国家不能阻碍农民运用上述权利,而且应当运用适当的法律手段积极保护农民行使自主的权利。当外力侵犯农民自由选择土地用途的权利时,国家要通过法律法规加以制止和惩处。[97]
二是土地自由交易。土地自由交易的前提是土地市场的自由开放,目前中国的土地交易基本上没有西方社会那种正规的市场条件,“壹级市场”由国家控制,“二级市场”长期不许农民進入,农民在土地交易中始终处在被排斥和被剥夺的地位。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最后壹道防线,也是是否出现“陈胜、吴广起义”的关键因素。若政府长期、持续地低价强制购买农民的土地,农村的稳定就无法保证。[98]
推动土地市场的开放和土地交易的自由,有助于减少政府、企业、村民自治组织的中间盘剥,提升农民在土地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又能发展壹支专业的地产经纪人队伍,可严格地按照土地市场的专业规范推动农地的自由流转。
三是土地自由抵押。土地作为壹种商品自由交易的前提是农民拥有抵押土地的权利。所以,目前中国必须赋予农民土地的物权,允许农民用土地抵押,促使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变成壹种准商品。[99]
问题是目前农民需要贷款时能抵押的只是土地的承包权而不是所有权,而银行允许土地承包权的抵押是壹种很大的金融风险,这种承包权在现实中的不稳定更增加了银行的抵押风险。因此,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演進为所有权是推动土地抵押的必要保证。
四是土地自由兼并。土地市场化必然导致土地的兼并,而农村土地只能通过市场化的兼并才能达到优化组合和规模经营。目前,城市中的企业兼并比比皆是,并由此必然导致企业所在的土地的大量兼并,为什么城市可以兼并,企业可以兼并,而农村土地就不可以兼并呢?目前农村的兼并仅限于土地的承包权,其弊端在于,承包权只有30年,而投资的收益是不受承包年限约束的,30年后的资产增值谁来受益,又如何计算?于是,土地私有化又是壹个难以回避的议题。[100]
第三,土地产权多元化。政府征地的规范化、土地经营的市场化有助于推动土地产权的多元化,为中国出现壹个充满活力和选择的农村土地结构创造条件。土地产权的多元化是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因素,因为土地产权的多元化意味着农民选择权利的自由化,既包括选择参与,更包括选择“退出”。[101]
土地产权多元化主要涵盖三个创新土地制度、保障农民权利的因素。首先,它对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构成挑战。过去几十年来土地承包制阻碍了农民更多的选择权利和自由,因为它模糊了土地所有者的主体地位,三十年到六十年的期限限制了土地投资的长期性与稳定性,小块土地的分割特点影响了土地的规模经营,而且承包合同导致农民税费义务的刚性化。这种“壹刀切”的壹元化土地使用体制窒息了土地制度的生机,影响了农民积极性的充分发挥,无法提供财产安全和激励机制,抑制了农民财产积累的冲动。所以,急需设计与实施壹种与农村多元化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化土地产权制度。[102]
人们需要建立壹种基本的观念:不管壹个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是多么完美、有创意、又得人心,只要它是壹种强制的壹元化制度,就不是壹种有生命力的制度。壹种好的制度设计必须容许民众具有选择的权利和退出的权利。
其次,土地产权多元化能够促進新土地制度的实践。壹旦土地承包制的壹元选择能够打破,将有助于推动各种新土地制度的创新与实践。例如,土地租赁制能提供农民租赁收成的新选择,取代土地承包制所规定的刚性义务,有助于土地经营能力较强的农民选择分成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方式,而不是“壹刀切”地实行劳动计酬的经营方式。这不仅能够照顾弱者、激励强者,更是体现农民土地经营权利的壹大象征。[103]
另外,土地股份合作制也能促進土地产权的多元化选择。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以股份制为名、以按股分享土地资本收益为实的财产制度,农民以交出土地使用权为代价,获得按照人口分配的企业收益的成员权,由此能够体现土地农转非的增殖收益和社会保障的股权。但是,它的主要弊病是企业的收益分配权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的交换并未通过公开的市场交易,所以多数农民所拥有的股权只是“虚股”,不能转让、继承、抵押,属于残缺产权,它与1953年至1955年推行的“以土地入股、按土地分红”的初级社类同,但又与初级社的“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原则相违背,因为土地股份合作制实行的是人去股消,没有退出权。但是,有缺陷的多元实践毕竟比僵化的壹元统制要好。[104]
再次,土地多元化提倡价值中立的制度选择,不论制度形式的“好”与“坏”,只讲制度效能的高与低。土地产权多元化意味着农民有权选择任何壹种制度形式,包括土地的人民公社制、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制、租赁合同制、永佃制、股份合作制、甚至私有制。在多元化的制度环境下,土地私有化或土地公社化的两极制度都应该成为壹种选项,但不应该是唯壹的选项,国家不仅应该允许壹些地区保留集体劳动的工资计酬制,也应该允许个别地区试验土地私有制。允许“左中右”不同体制的存在、提供农民切合自身需要和条件的土地制度,才是土地产权多元化的题中应有之意。
例如,基于中国各地区土地状况、经济发展和人文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土地的产权形式也必须具有相应的灵活性和变动性。在发达的东部地区,农民种地的经济成本高、比较利润低,但农民流转土地的市场价格高、离开土地从事非农产业的机会多,这样,土地的租赁制、股份制和私有制就有助于农民完成土地和身份的双重转型,而且由此产生的土地抵押和兼并也有助于加速东部农村的城市化和工业化。[105]
但在中西部地区,土地贫瘠、农民困苦,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唯壹资源,贸然推动土地私有化将导致两极迅速分化;而且,由于西部土地的价值较低,愿意兼并西部土地、投资西部土地的企业和个人相对较少,所以,维持西部土地的家庭承包体制、维护西部农户的合作传统,不失为目前适宜中西部农村土地产权的较好模式。[106]
总之,征地规范化、土地市场化和产权多元化是三大相互关联的土地制度安排,因为只有规范了农民土地征用的程序、保证了土地交易的公平,才能推动土地交易的市场化、促進土地租赁、抵押和兼并的健康发展;同时,只有在土地征用规范化、土地经营市场化的制度环境下,理性而充满活力的土地产权多元化才有可能。尤其是,规范化、市场化和多元化的土地制度能够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因为规范的征地能够保证农民土地转让的公平、公正与公开,自由的土地市场能够有助于农民在市场机制下自主选择土地的占有方式、使用途径、处分方法和收益多寡;同时,产权的多元化能防止壹元化的强制,有利于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能力的农民自主选择土地的产权形式。这样,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保障最终有助于在根本上减缓和根除农民的贫困,有利于中国农村运用权利的杠杆,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社会地位和政治参与。
十九大之后,中共《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在将耕地承包期再延30年的基础上,将以法律形式确定农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中共官媒宣称这将使农民的身价上涨。不过外界认为,这种做法会使本该非常简单的土地复杂化,同时,还会造成新壹轮圈地运动升起,最终吃亏的还是农民。
壹部关乎6亿人的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被提交给十二届中共人大常委会初审。据称将以立法的形式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進行所谓三权分置。
根据这个修正案,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归集体所有,农民则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也就是使用权。但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也就是说,农民可以把耕种或经营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
实际上,由于农民進城打工,在中国2亿3千万户承包土地的农民中,早已有1/3将土地转给了别人经营。因而这次的修正案,只是将既成事实加以所谓法律追认。
根据西方学者的分析,这可能引发新壹轮的圈地运动。
土地就是拥有权和使用权,为什么这样做三权,可能跟中共利益集团想侵占农民的土地有关系,让城市的资本,让中共官僚的资本得以去大规模的收购农民承包权中的壹部分经营权,到时候承包经营的时间慢慢延长,原来承包的人他的权力就没有,最后取得经营权的人取得大面积的土地后,就可能不需要管原来的农户了,跟所谓的集体来承包,这就是圈地运动。
这还会造成本来壹些不愿意把自己土地转包出去的农民,由于自己周围的土地转出去造成大量的机械化生产,或建成其他东西,也不得不失去自己心爱的土地。
中共党媒称,这个修正案草案会使6亿农民的身价上涨。
不过有学者,最终吃亏的还是农民,这在前些年已经有了前车之监。
就像以前把农田变成开发商的地后,赚的大钱实际上都被土地开发商和政府拿去了,农民可能开始发壹点小小的财,生命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别人拿走,农民最后还是被剥夺了自己的财产。
另外,草案规定,承包权和经营权都可以用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也就是说,壹处土地可以两次用来担保贷款。
长期关注和报导土地问题的中国学者认为,经营权用来融资,等于用租来的房子進行抵押贷款,是完全错误的。
目前中国农地抵押贷款规模越来越大,外界认为,这不但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银行的风险也会越来越大。这为高利贷者搜刮农民土地提供了法律依据,最终造成土地兼并。
壹些专家认为,农地制度安排本来需要简化,现在反而更复杂了,这种所谓农地〝三权分置〞,带来的问题可能比解决的问题还要多。
部份学者认为,这个草案因为没有改变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也就不能解决壹些实际问题。
土地的所有权在国家手里,就不能根本的改变国家强行收回农民土地的做法,也不能改变现在这种乡镇、县在开发项目过程中霸占农民的土地,它也解决不了环境保护的问题。
中国本来自古就私有的土地,在中共治下已经经过了几番折腾。
1950年,中共为了拉拢农民,将地主的土地没收后,分给农民,当时中共党魁毛泽东估计因此死了2-3百万人。但分给农民的土地却好景不长,不到3年又被中共合作化,变成集体统壹管理和经营。1978年,又改为把土地分给家庭耕种,有了所谓的农民土地承包制,并延续至今。
要想解决土地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各种矛盾,只有把农业用地的所有权还给农民才是根本。
十九大之后中共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中共将实行住房供地和宅基地改革,他有关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说法,引发外界关注。有学者指出,这是中共权贵在强拆民宅遭遇抵制后,采取的迂回馋食农民宅基地的办法。
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国将实行宅基地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以后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户拥有资格权、使用权则适度放开。
他声称,这是壹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
不过,部份研究中国经济的学者认为,这次所谓的创新等于是在剥夺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这些东西都是中共在玩弄文字游戏,在愚弄中国人民,它的集体就是中共,就是村书记,就是中共基层官员。
农民的所谓资格权也不能说是壹种权力,中共的所谓集体拥有权才是真正的权利。
妳如果是拥有者的话,妳就有使用权力,也有资格去转让,这些都是在蚕食农民的权利,使用权转让出去,就使得其他有钱有势的人可以去大肆的收购,把宅基地转为其他用途,这样农民又壹次被盘剥。
中共在打江山时用耕者有其田哄骗农民为它卖命,不久就全部收回,后来通过人民公社把土地变成所谓集体所有后,还给农民留下了宅基地,这壹次宅基地也要拿走了。
根据中共党媒的报导,宅基地改革后,政府不再为农民无偿提供宅基地,而农民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
有学者认为,这个措施,除了剥夺农民的宅基地之外,还有其他的目的。
壹个目的就是给地方政府它们的财政做壹些充血,因为目前中共这个体制下的很多乡、镇、县这几级的地方政府都处在壹种面临破产的状态。
中共这壹次的宅基地改革所涉及的,应该是经济发达城市的周边地区。
这些农村的住宅用地,它的价值是很高的,它让农民在土地开发的过程中得到壹定的利益,它就不会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周边引起比较尖锐的官民矛盾。
前些年的壹次又壹次血腥的强拆圈地运动,给中共的执政形象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现在通过这种软手法把宅基地收走后,让农民在壹栋大楼里享有壹点点的所谓资格权,到时候再赶妳走,壹张白纸的资格权,影响就不大了。
据报导,姜大明还称,他们将研究制定在权属不变、符合规划的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要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中共这种做法是为了缓解中共权贵在城市制造出的房地产泡沫。
他们催生了房地产泡沫,从中赚了很多的钱,造成现在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把中共中央政府、银行、财政金融都绑在壹起了,让宅基地進入市场流转,進入市场来延缓这个泡沫。
目前,中共官媒正在高调宣传这种所谓〝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的唯壹提供者〞,〝住房供地,政府将不再垄断〞的宅基地改革,是重大利好消息。
不过,大陆壹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土地专家却认为,这并不是真正打破了垄断,只是打破了原来住房供地都是国有建设用地而已,因为以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也需要经过政府征地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而这次等于明确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将参与住房用地供应。
四川泸县正在尝试通过宅基地改革,打破按户无偿分配、探索跨区分配和有偿退出等等方法。
这次宅基地改革,将完成中共对农民土地的全面掠夺。
中国农民的生存危机
中国是壹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口就有九亿农民,可是,很久以来,农民在农村中的生存状态究竟如何,绝大多数城市人并不清楚。只依稀记得,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让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的伟大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自从农村实行了以“大包干”为标志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上连年获得大丰收,很快就出现了“卖粮难”,而且冒出了许许多多“万元户”。壹时间,中国的农民好像已经富得流油了。然而,以后不久,随着城市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就很少再听到有关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消息了。不过,稍后就发现,越来越多的农民,放弃了曾视为生命的土地,远离了曾经日夜厮守的村落和熟悉的农事,宁可忍受寂寞、屈辱与歧视,也要涌進各地城市,于是,数以百万计的中国农民掀起的“民工潮”,便壹次又壹次成为上个世纪最后十多年的壹道奇异的风景。
这些年,因为致力于报告文学的写作,我们有机会经常深入各地农村,同时,结交了不少农民朋友,常听他们聊壹些农村里的事。我们发现,原先存留在我们印象中的那壹幅幅乡间风俗画,不过都是遥远而虚幻的田园牧歌,或者说,是过惯了都市浮躁生活的城里人对乡间的壹种向往。而现实生活中的农村并非如此,或者说,农民眼中的农村并非如此,他们没有这样的闲情逸致,他们活得很累、很沈重。
壹次,为了解淮河污染的事情,我们曾路过安徽省淮北平原上的壹个村庄,竟发现那里的许多农户家徒四壁,壹贫如洗,这使我们感到震惊。有壹家,全家人居然用卖菜得来的五元钱就过了壹个春节,生活的窘迫,甚至不如刚解放那几年。有位农民扳著指头给我们算了壹笔账,他说刨去种子、化肥、灌溉、用机械种收以及这税那费,假如小麦亩产上不到九百斤,这壹年就等于白干。而淮北农村能够达到亩产九百斤小麦的,显然并不多见,可以收到八百斤就已经是相当不错了,壹般也只有六百斤,就是说,如今农民仅靠种地已是难以为继,但他们却依然要承担多如牛毛的各种税费。
农民们含着泪说:“大包干留给我们的好处早就壹点壹点被掏光了!”
我们没有想到,安徽省最贫穷的地方,会是在江南,是在闻名天下的黄山市,在不通公路也不通电话的黄山市休宁县的白际乡。在那里,我们吃惊地发现,大山里的农业生产仍停留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农民壹年累到头,平均收入只有七百元,月收入仅摊到五十八元;许多农民住的还是阴暗、潮湿;狭小、破旧的泥坯房子,有的,甚至连屋瓦也置不起,房顶还是树皮盖的。因为穷,壹旦患病,小病强忍,大病等死。全乡六百二十户人家,贫困户竟占到五百壹十四户,达到百分之八十二点九;全乡两千壹百八十人,贫因人口也占到壹千七百七十人,达到百分之八十壹。可是,就在这样壹个贫穷的乡镇,因为前几年乡村干部们搞浮夸,居然被上面认定已经脱贫,派下来的苛捐杂税,压得村民透不过气;而且,这个乡的乡长又是个敲骨吸髓的贪官,;就在我们去之前才被法办。我们在惊讶于贪赃枉法者已是无处不在的同时,更令人窒息般地感到话题的沈重。
离开白际的那天,我们特地选择了从浙江那边下山,壹路之上,竟也发现,属于“天堂”杭州市的淳安县中洲镇,其实也富裕不到哪里去。
二OOO年春天,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在给国务院领导的壹封信中说了这样三句话:“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话,至少说明,我们在安徽省农村所接触到的,在别的许多地方也同时存在着。李昌平有关“三农”问题的上书,显然触动了壹个大国总理的心,朱镕基曾动情地批复道:…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虽非全面情况,但问题在于我们往往把壹些好的情况当做全面情况,而又误信基层的‘报喜’,忽视问题的严重性。”
由此,壹个让我们这些终年生活在城里的人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便凸现出来:今日中国之巨大变化,盖得益于二十多年前那场举世瞩目的大变革,既然是亿万农民引领了中国改革的风气之先,现在怎么又会沦为如此难堪的境地?
不可否认,我们今天已经跨人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崭新时代,然而,对底层人民’,特别是对九亿农民生存状态的遗忘,又是我们这个时代壹些人做得最为彻底的壹件事。
因此,可以这样认为,我们面临的,已绝不仅仅是壹个单纯的农业问题,或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新时期执政党面临的最大的社会问题。我们确实没有理由,在城市变得日新月异的今天,忘却了广大的农村;没有九亿农民兄弟真正的富足,壹切乐观的经济统计数字都将失去意义!
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德怀特·帕金斯曾经说过的壹句话,至今值得我们深思:“对于未来的改革者来说,中国经历的政治经验显而易见但又常常被遗忘——改革進程中应该有明确的受益者。”上个世纪改革之初,受益者除了“大包干”的农民,还有个体工商户和深圳特区的拓荒者。但是当改革的中心移向城市,受益者就变成了新生的企业家阶层、通过寻租活动迅速富裕起来的政府官员与勉强可以称之为群体的城市中产阶层,而作为我们这个社会最大的群体——九亿农民,非但不是受益者,还因为增产不增收,壹些地方甚至出现“今不如昔”的局面。我们常常骄傲地宣称:我们是以世界百分之七的耕地,养活了世界上百分之二十壹的人口。我们的农民为十三亿人口提供了足够的粮食,这不能不是壹个世界性的伟大贡献,可是,我们却往往很少想到,我们是在以占世界上百分之四十的农民才养活了这百分之二十壹的人口的。这只能说明,我们的农业目前还相当落后,绝大多数的农民生活水平还很低。
联合国发表过壹份《人类发展报告》,这份报告将全球壹百六十二个国家和地区按照发展指数的高低排名,中国被排在了第八十七位。这个名次是很令人沮丧的。当二十多年成功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并且由于这种突飞猛進,已经创造出了当今世界经济增长的奇迹的时候,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克莱茵,却在注视着我国的农业问题,他曾对中国的访问者说,中国经济有两大问题:壹是农业,二是人口;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也说过相同的话:中国目前最困难的事情,就是人均国民收入太低。
壹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未来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因素,它已经关系到我们整个国家的命运,关系到我们现有的现代化水平能不能维持,关系到我们通过二十多年努力奋斗好不容易创造出的改革开放的成果有可能毁于壹旦的严峻问题!
作为报告文学作家,我们的文学应该时刻保持与现实生活的对话。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作家不应该缺席。因此,从二OOO年十月壹日开始,我们从合肥出发,地毯式地跑遍了安徽省五十多个县市的广大农村,随后,又尽可能地走访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壹大批从事“三农”工作研究和实践的专家及政府官员,作了壹次长达两年之久的艰苦调查。
我们从不怀疑,安徽省的农村面貌,在全国十二个农业大省中是最富有代表性的;如果就农村的改革而言,安徽在全国所有的省、市、自治区中,就更具有典型意义。因为被称作新中国农村三大改革的土地改革、“大包干”和农村税费改革,后两项改革,就源自安徽。朱镕基就曾不止壹次地说过:“在农业的问题上,在中央要对农业做出重大的决策时,我往往是会到安徽来调查研究的。可以说,我们许多成功的经验都是从安徽来的,安徽为中国的农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温家宝也说过:“事关农村的政策问题,我就想到安徽来听听大家的意见,因为这里有许多熟悉情况、又敢于发表意见的同志。我每次来都很有收获。”因此,我们走進安徽的广大农村,其实也就是在走近中国的农民。
我们本来就是农民的后代,并且都在农村度过了无瑕的童年岁月,今天,当我们奔走在已经变得陌生的田野,却依然像回到母亲的怀抱,内心的冲动几乎要溢出满眼的泪水。这种与大自然血肉般的亲情,是我们進入城市以后再也没有感受过的。
但是,当我们拿出了今天的作家已经少有的热情与冷静,走近中国的农民时,我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与隐痛。
我们想说,今天中国还并非到处歌舞升平,我们还有很多困难的地方和困难的群众。现在许多人没有离开过大城市,以为全中国都像北京、上海那个样子,有些外国人来了,壹看,也以为中国都是那个样子。其实,不是这样。
我们要说,我们看到了妳想象不到的贫穷,想象不到的罪恶,想象不到的苦难,想象不到的无奈,想象不到的抗争,想象不到的沉默,想象不到的感动和想象不到的悲壮…”。’
我们甚至没有想到,这次安徽省率先進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会是和二十多年前发生在安徽的那次“大包干”壹样的惊心动魄;我们的采写工作又几乎是和这场改革同步進行的,势必注定我们的工作会和这场改革壹样的激动人心,壹样的悬念丛生,壹样的充满著坎坎坷坷壹波三折,甚至,中途不得不和改革的试点壹样地停顿下来,作痛苦的思考,将原有的计划打破。
我们同样不可能想到,问题严峻到我们竟不止壹次地怀疑起自己的能力和勇气;怀疑如此重大而敏感的课题,作家能够胜任吗?
不过,我们毕竟坚持了下来。因为我们相信,文学对社会的责任不是被动的,它不应该是生活苍白的记忆,而是要和读者们壹道,来寻找历史对今天的提示;因为中国的明天,只能取决于我们今天的认知和努力。
现在,当我们开始讲述关于中国农业、农村、农民故事的时候,便首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我们知道只有平静与从容,才可能挽住我们心中曾经无数次涌动过的波澜……
殉道者
1 骚动的路营村
生与死,肯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除去不懂事的孩子和失语的老人,恐怕这是世界上最不容易搞错的壹件事情。可是,有时它也是十分模糊的,模糊得还会让人感到吃惊:有的人明明活着,好像已经死了;有的人已经死了,却仿佛还活着。
丁作明已经死了,他的死不能说是“重于泰山”,但在他死后八年的二00壹年二月十日,当我们走進淮北平原出了名的贫困县利辛县,向许多人打问去纪王场乡路营村的路怎么走时,回答我们的,首先不是去路营的路应该如何走,而是好奇地反问,问话的内容又几乎众口壹词:“妳们是到丁作明那儿去?”
丁作明不过是壹个普通的农民,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如果说有,也许就是他比别的农民多念了几年书,从小学念到了高中毕业,而且念书时十分用心,家里穷得有时揭不开锅了,他仍然壹声不吭地跑到院里的水缸边上,像澳大利亚驼鸟那样蹶起屁股,把头埋進缸里去,用井水把肚子灌饱后,照样唱着,跳着,去上学。考大学时,大家都说他太亏,离录取线只差几分,如果他不是利辛县乡下农民城的孩子,如果他生在北京,或是上海,是完全可以走進大学校门的;即便就是生在别的壹个什么城市,他也会是另外壹种命运。但是他是路集中学的高中毕业生,毕业后只能回到路营村,这就又与那些壹个大字不识的泥腿子没有了区别,他必须同中国所有的农民壹样下田干活,去侍弄庄稼。再要说有什么不平常,就是装了壹肚子墨水的丁作明,比别的农民爱翻报纸,爱听广播,爱咬文嚼字,爱动脑瓜子。平时为人别说多谦和,但认死理,敢说真话,敢同村里、乡里的头头脑脑平等地说话。正是因为这壹点,他也就比大伙多出几分烦恼,以至最后惹来杀身之祸。
他分明早就已经死了,利辛县城的那些人怎么可以说我们“去到丁作明那儿去”呢?
难道还可以寻找到壹条路,能够走到丁作明那儿去吗?
公元壹九九三年二月二十壹日,是丁作明热切期望的壹个令人欢欣鼓舞的日子。他绝没有想到,自己的人生之路将会在这壹天走到尽头。
头天上午,丁作明和其他七位上访村民接到了乡里的通知,要他们到乡里开会。会上,乡领导说,县里对妳们告状的事很重视,希望在妳们八人中选出两人,再从党员、干部中各选二人,组成壹个清帐小组,对路营村村干部的经济帐全面清查。这天上午,清帐小组正式成立并开始查帐。这消息,使得整个路营村的村民壹片欢腾,锁在人们眉头的愁云壹扫而光,有几个农民竟激动地奔过直沟,跑到对面的商店买来鞭炮,准备在村头上放壹放,让大伙出出恶气听个响。只是这壹年的春节来得比往年早,元月二十二日就是农历大年三十,二月六日已是正月十五,过罢正月十五,年就远了,问了几家商店全没货,鞭炮就没买成,但丁作明这壹天的心情却分明比过年还舒畅,迈出家门的步子都带有了几分弹性。
利辛县是解放后才划出的新建县,这壹片原来分别属于涡阳、阜阳、蒙城、太和、凤台和颖上六县边区,是个六不管的贫困地区。境内多为黄泥地,壹下雨,有路也没法走人;还有为数不少的砂土,堿土更是布满各处。路营本来就够偏僻落后的,再加上九壹年那场特大洪灾的袭击,家家穷得叮当响。这壹年眼看春节就要临近了,村里却没有壹点要过年的喜庆劲,全村算下来人均年收入不到四百元,可上边派下来的各项负担加起来每人居然摊到壹百0三元壹角七分。壹年忙到头,起早贪黑,跑细了腿,累弯了腰,打下的粮食扣除口粮,其余的就全被村里以各种名义“提留”走了,有几户收的不够缴的,村乡和派出所穿的是连裆裤,“不给就拘留妳”。
“有钱没钱,回家过年。”这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壹种习俗。令丁作明想不通的是,为躲债不敢回家过年这种只应该发生在解放前的事,今天居然会在路营出现了。中国农民不是翻身做了主人么,为啥还会这样苦?作为“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党的农村干部,又为啥这般凶呢?于是他悄悄地做了壹件别的路营人不敢做的事。
在此之前,他从广播里和报纸上得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他花了几个晚上把收集到的中央的新政策,整理成壹份通俗易懂的材料,然后就去各家各户“宣讲”。宣扬党的会议精神却要偷偷摸摸地進行,像当年的地下工作者在“国统区”的秘密活动壹样,这使他感到十分别扭又十分激动。
他的眼睛在那些农舍梁间吊下来的灯泡的光晕中发著亮。他对乡亲们肯定地说;“村干部这样征收‘提留’的做法,是违背了中央精神的!”
他做事的认真和拥有的学识,足以使那些习惯于蹲在黑暗地方又早习惯了逆来顺受的村民们心服口服。但是,这壹次,随着壹阵沈寂之后,还是有人小心地提出了质疑:“周围村庄,附近乡镇,不都是在这样搞的么,天高皇帝远的,妳能拿他们怎么办?”
“我不信有理没处讲。”丁作明不信这个邪。
他壹字壹句地,把国务院最新的规定读给村民听:收取农民的提留款不得超过人均收入的百分之五。他将百分比作了特别的强调。“明摆着,村里从我们这儿收取的提留款大大超过了这规定,已经比‘百分之五’的比例多出了五倍还要多!这次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应保护农民的利益,减轻农民的负担 ’。他们分明是在瞎搞,我们要到乡里讨个公道!”
“乡里会买我们账吗?”有人感到这事太难。
“自古就有‘官逼民反’壹说,”壹个部队退伍回来的村民,忍不住吼了壹嗓子。“何况咱这是按中央的规定向上边反映问题,乡里不买账就上县!”
渐渐地,农舍里的气氛开始变热闹了。
有人控告:村支部书记董应福,将村民们集资建成的粮仓,私自出租给别村使用,从中捞取租金九千多元;以后,又将粮仓捣鼓掉,鲸吞了三四万元的售出款。特别是,大灾之年,中央曾有专门指令,贪污救灾物资是要判刑甚至杀头的,董应福竟敢把救济给路营的衣物和食品占为己有。而且,对计划生育的罚款,以及各种多“提留”的钱物,均不入帐,或是故意弄成壹笔糊涂帐。
不壹会,大伙就从村干部扯到了乡干部,妳壹句我壹句,话音儿不落地似炸开了锅。
有人揭露:纪王场乡康乡长的公子,仰仗老子的权势,横行乡里,多次操著电棍,拎着手铐,跑到路营乱要各种钱款。壹九九壹年特大洪灾,上边规定不准再向受灾的农民索取任何“提留”,而康公子却带着民兵,活像日本鬼子進村,强行抢夺村民的钱物。发现有谁躲在家里不开门,就支派打手用脚踢门,分文不得少,还要额外付给踢门“功臣”的劳务费。抢得钱财后,便领着壹帮人咬三喝四地下馆子,吃喝的花费回头还要从村民们的集资款中予以报销……
大家越说越来气,最后望着丁作明,请他拿主意。“纳鞋要有针线,告发人家得有证据。”
丁作明说,“咱们可以到乡党委去反映壹下大家的这些嫌疑,要求清查村里的收入帐目。”
这天,丁作明就同其他七位村民找到了乡党委,向书记李坤富陈述了村里的问题和查帐的要求。
乡党委书记李坤富,认真看了看丁作明递上来的“提留”表说:“是多提留了。先让我们合议壹下,两天给妳们答复。”
两天过去了,乡里没有动静;又过了两天,又过了两三天,在壹次有路营村干部和党员参加的干部会议上,乡党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开才,突然要路营村书记就多收提留款的问题在会上作个“交待”。董应福顿时火冒三丈,他认为各村都是这样多提留的,没啥好在众人面前交待的;听说是村民把他告到了乡里,要查帐,就怀疑村里有人眼红他盖起的几间大瓦房,当即在会上讲了狠话:“有人要清我的帐,还有的狂到要扒我的房,我看谁敢?除非他不要命了!有人说,凭我的收入买不起小四轮拖拉机,盖不起大瓦房,买不起盖不起,可我就买了盖了,这是我的本事!妳们穷,活该!想跟我搞,妳们怕是不想活了!”
壹个党支部书记,竟敢在分管政法工作的乡党委副书记主持的全乡干部大会上口吐如此狂言,实在是出人意外。可是,副书记没有制止。会后,会上的情况壹传开,路营村的村民们肺都要气炸了:“共产党的天下,难道就没有王法了?”
丁作明咽不下这口气,就在过年的前三天,把路营村乱收“提留”款的情况写成材料,直接送到了利辛县纪检委。
接待的同志为难地说道:“已是年跟前了,材料先放在这里吧。”
路营村这壹年的春节,显得少有的冷清,甚至没有几户燃放鞭炮。
转眼到了农历正月十八,许多村民也沈不住气了,纷纷跑来找丁作明,这才发现,丁作明整个年里都在忙着写控告信。他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规定,路集村以及纪王场乡壹些干部违法乱纪给农民带来沈重负担的种种做法,写得淋漓尽致。
大家都被丁作明的行为感染了。是的,壹个人应该有壹种精神,也总要有壹点社会责任感,如果人人都怕树叶落下来砸破头,看到腐败的现象不闻不问,遇到邪恶势力不敢抗争,我们这个民族是不会有希望的。于是,在正月十八的夜里,地处偏僻的路营村民们,就妳八角、我壹元地凑足了路费,然后悄悄把丁作明在内的八位村民代表,摸著黑,送出村。
县委办公室汪主任接到丁作明的这封控告信,很吃惊,感到路营农民们反映的情况,其严重程度,已远远超出他们的想象。汪主任很快向县委书记戴文虎作了汇报。戴虽刚调来不久,但态度极其明朗。因此,县委的答复让丁作明壹行十分满意:“我们会尽快让乡里落实清帐小组的事,对路营行政村干部的帐目進行清查;对妳们反映的乡政府的情况,也会很快予以核实、处理的。”
就这样,没有过好壹个春节的丁作明,考虑大伙凑起的路费不容易,该省壹分壹厘全得省,不敢在县城多耽搁,就领着村民代表挤上回纪王场的农村班车。在能够把人五脏六腑都颠翻的车厢里,他满怀信心和喜悦地回味着县领导的话,却不知道壹个可怕的灾难正在前面等着他,死神带着另壹个世界的狞笑,已经从地狱之门无声地袭过来,而他浑然不觉。
这年二月十壹日,农历二月初壹,下午三时许,村民徐赛俊、丁大刚二人在暖洋洋的冬日下“下六周”。“下六周”,这是淮北大平原上的农民创造出来的壹种 “土围棋”。他们正撕杀得昏天黑地,因为丁作明在壹边观看,路过此地的路营行政村副村长丁言乐,也趁机凑了上来。丁言乐已知道丁作明向县里反映了他和负责计划生育的妻子贪污提留款和计划生育罚款的事,早已忌恨在心,就故意找著碴儿,同丁作明发生口角。
丁言乐对徐赛俊和丁大刚威胁道:“妳们这可是赌博呀,我可以把妳们抓起来!”他这么说,却盯着丁作明看。
丁作明不免奇怪:“他们这是在玩游戏,又不犯啥法;就是犯了法,抓人也应该是派出所的事。”
丁言乐凶狠地说:“那不壹定!”
丁作明最听不得这种口气,更看不惯壹当上干部就变脸的这种人。不过,他意识到,来者不善,显见是在借故寻衅了,就没再吭声。
谁知,丁言乐得寸進尺,开始用肩去撞丁作明。边撞边嚷,耍起了无赖:“怎么,妳想打人?我给妳打!我给妳打!”
丁作明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也想不到身为副村长的丁言乐,竟会如此下作,他连连后退。丁言乐却步步紧逼,越撞越猛,已是穷凶极恶。丁作明无奈,只好躲开。就在丁作明闪身离开的当儿,丁言乐凶狠地撞过来,撞了个空,由于整个身体失控,壹头跌進旁边的庄稼地里,跌了个嘴啃泥。
丁言乐这下子终于找到了可以“理直气壮”進行报复的理由了。
丁作明早料到被他揭发到的这些人都并非凡角,会想方设法伺机报复的,只是觉得丁言乐这样做是在耍下三烂,太没水平,就壹句话也没说地回家了。
在远离现代文明的路营村,“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这句话绝不是玩笑,别说乡里了,丁作明敢把村干部告到县里去,那就是“找死”。丁言乐本就怀恨在心,这又跌了个嘴啃泥,等于火上加了油。为扩大事态,他便以“被丁作明打伤”为幌子,壹个下午先后六次找上门,要打丁作明。丁作明爱人祝多芳虽然不了解情况,也只得壹再赔礼道歉,但丁言乐并不罢休。
不久,丁言乐的儿子丁杰,手里掂著把菜刀,在门外大喊大叫,嚷着要丁作明“滚出来”。
当晚,村民们都劝丁作明赶快离开路营村,出去躲壹躲。开始,丁作明死活不愿意,觉得村干部欺人太甚,干吗要躲?后来考虑到,县领导已经支持他们清查村里帐目的要求了,查清村干部贪污钱财的事,看来只是个时间问题,不能因小失大,扰乱了县里的计划。再说了,丁言乐们怕的就是妳躲,这些人巴不得闹得鸡飞狗跳,天下大乱,这样才可以趁机将水搅浑,最后搅得是非不清。
于是丁作明当天夜里忍气吞声离开了路营村。
第二天天刚麻麻亮,丁言乐果然就带着全家人凶神恶刹地再次找上门来,要同丁作明大闹壹场。祝多芳小心地说:“丁作明不在家。”丁言乐那里肯信,闯進屋里,叫全家人仔细查找,不见丁作明的人影儿,就又气又恼地说:“我昨天被丁作明打伤了,需要住院治疗!”
这时,路营村的支部书记董应福出面了。他协同丁言乐妻子孙亚珍壹道,将丁言乐安排進了乡医院。随后,孙亚珍又以分管计划生育的身份,向乡长康子昌、乡党委副书记任开才递上了头天晚上写好的揭发材料,声称“丁言乐因计划生育工作抓得认真得罪了丁作明,被丁作明拦路殴打致伤”,要求对丁作明作出严肃处理。
康子昌和任开才,对孙亚珍告发丁作明事实的真伪根本没有兴趣去了解,而是幸灾乐祸。因这时县委办公室的通知已经到了纪王场,县委的指示十分明确,要求纪王场乡党委和乡政府尽快安排有上访代表参加的清帐小组,对路营行政村干部的帐目進行全面清查。上访的人员是哪些人无须康任二人去了解,他们知道带头闹事的人就是丁作明。
把属下的问题告到上头去,这是康子昌和任开才都无法接受的;何况他们也猜得出,丁作明这次到县委是连他们的问题也“捎带”了的。显然这是在损害纪王场乡的对外形象,诋毁纪王场乡党委及政府的声誉。这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他们难以容忍的。
所以,康子昌和任开才在接到孙亚珍的揭发材料后,当即就指示乡派出所对丁作明的问题严肃处理。
纪王场乡派出所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已经不再是我国公安机关遵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的派出机构,完全沦为乡镇领导干部们的“御用工具”,因此,在接到乡长和党委副书记的指示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发出传票,传丁作明立刻来派出所。
躲在外面的丁作明,听说派出所在找他,甚是奇怪,他想壹定是丁言乐夫妻二人给他捺了“坏药”。不过,他并没把这事想得很复杂,他认为只要自己没干犯法的事,任谁诬告栽脏都没用,事实总归是事实。
丁作明坦坦荡荡地走進了派出所。
可以想像得到,他走進派出所大门的步子是充满著自信的。因为正是这天上午,县委要求组建的清帐小组不仅正式成立,而且已经开始工作,他相信,要不了多久,村干部的经济问题便会查个水落石出。
来到派出所,丁作明很快就发现,这个世界壹切都颠倒了,“指鹿为马”并非只是写在《史记》中的壹个故事,把鹿硬说成马也绝非宦官赵高才有的恶行。
这以后发生的事情,公开的传媒至今没有作过任何披露,所幸的是,侦破此案以后,有关方面曾整理出壹份内部的文字材料,在这次调查中,我们见到了这份充满血泪与恐怖的“报告”。
派出所副所长彭志中见到丁作明的第壹句话就是:“妳为什么打丁言乐?”
丁作明解释说:“我没打,我从没打过谁。”
彭志中仍然还是那句话,只是语气变得更加严厉了。
丁作明再次申辩:“我从没打过谁,妳们可以到村里去调查。”
丁作明觉得无须回答,这话彭志中应该去问丁言乐。
“说!”彭副所长已经没有耐心了,他锐声喝道。
“妳们这么肯定说我打了丁言乐,有证据吗?”丁作明忍无可忍地说,“如果那天在场的村民,哪怕是个小孩,只要有人证明我打了丁言乐,我愿承担壹切责任。”
彭志中根本不听丁作明的申辩,他提出了两点处理意见:“壹,妳丁作明付给丁言乐二百八十元五角的医药费;二,在纪王场逢集时,妳丁作明用架子车把丁言乐从医院拉回家。”
这种颠倒是非充满欺辱敲诈的处理意见,丁作明当然不可能接受,他当即反对道:“我没打丁言乐,丁言乐不可能伤在哪;他为啥住院,我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彭志中壹拍桌子说:“难道我的话就不算数?我现在问妳,我的裁决已经下了,妳出不出钱吧?”丁作明平日留心过壹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于是说道:“我没有打丁言乐,妳下了这样的裁定,我可以上诉。
”彭志中终于被激怒了。他指著丁作明大声喊道:“我现在就可以把妳关起来,妳不信?”丁作明依然毫不示弱,说道:“即便按照妳刚才的处理意见,我也够不上是‘刑事犯罪’;就是妳对我‘刑事拘留’,也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说清楚拘留我的原因。”彭志中说:“那好,我告诉妳,我可以关妳二十三个半小时,放出去后不给钱,我再关妳二十三个半小时,直到妳出钱为止!”
彭志中说到这,摔门而去,他喊来治安联防队员祝传济、纪洪礼和赵金喜,命令三人立即把丁作明关進派出所非法设立的“留置室”。所以说它“非法”,是因为国家公安部和安徽省公安厅,都分别于壹九八九年和壹九九二年两次发文严令各派出所不得设立羁押场所。
丁作明当然听不懂由彭志中嘴里说出来的这些所内平日的惯用语,三位治安联防队员却是心知肚明。说丁作明“兴”,是指他“不服气”;所谓“加加温”,就是要给丁作明壹点颜色看,可以施以体罚、殴打,必要时,甚至可以采取壹切手段,总之,要被处理者招供认帐为止。
祝传济碍于曾是丁作明的中学同学,又是近庄邻居,不便当面下毒手,很快也就借故避开了。不过,壹向善于察言观色领会领导意图又深得彭志中欢心的祝传济,知道丁作明是个宁折不弯认死理的人,同时也看出“拿下”“拿不下”丁作明非同小可,他离开之前特地把纪洪礼和赵金喜喊出门外,交待二人不妨给丁作明 “拉拉马步”。
祝传济提到“拉拉马步”四个字时,语调是十分平静的,但在纪洪礼和赵金喜二人听来,还是从这看似平静的语调中感到了壹种杀气。因为这是纪王场乡派出所最残酷的壹种刑罚了。
祝传济望着纪、赵二人回到黑屋,依然不大放心,就又到后院治安队宿舍向王進军传达彭志中的指令,要他也马上赶过去,务必将丁“拿下”。
纪洪礼、赵金喜按照彭志中和祝传济的授意,把丁作明从“留置室”押至值班室,让丁作明拉马步,丁作明不依,就冲上去连推带搡,逼着丁作明就范。丁作明虽说在学校读了十二年书,却也不是文弱书生,毕竟是在大田里耕耙耧耨磨练过来的,累得纪洪礼和赵金喜上气不接下气,硬是无法将丁作明治服。
这时王進军手拎壹根桑树棍進了门。
纪洪礼和赵金喜见王進军拎着家伙前来增援,就谎称丁作明动手打了他们。王進军壹听指著丁作明厉声喝道:“在这里嘴硬没妳好果子吃!”说著就要丁作明拉马步,丁作明依然执意不从。
王進军嘴里不干不净骂了壹句,操起桑树棍劈头盖脸就抡过来。丁作明左闪右躲,结果臂上 、腰上连遭猛击,每中壹棍,都痛得他脱口喊出声,但他就是不依从。
丁作明不拉马步,王進军就壹下比壹下更凶狠地抡着手里的桑树棍。
同样也是农民的联防队员王進军,为什么对自己的农民弟兄做如此凶残的事情?壹个符合逻辑的解释只能是,人从爬行动物進化到今天,虽然创造出了最辉煌的科学技术和最灿烂的现代文明,但人性中那些最原始最残暴的劣根性,仍会在有些人身上以“返祖”的现象出现,这说明人性進化的缓慢。此时的王進军,就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变成了发泄野性的异类。
据说,王進军这已不是第壹次兽性发作了,自从来到纪王场乡派出所,干上了治安“联防队员”,打人就成为他日常的工作。没谁提醒过他不可以这样做,倒是因为他敢于下手,而受到所领导的重用。
今天,他手中的桑树棍不久就打裂了,又很快打断了,但他仍然不罢休,擡起脚将丁作明跺倒,随后改用电警棒,猛击丁作明的双腿,逼着丁作明跪到地上去。
就在丁作明已无招架能力,王進军也打累了的时候,纪洪礼的兽性也开始发作了,摸起壹根半截扁担扑了上去。他同样发疯地朝丁作明的腰部、臀部壹阵猛抽。
这样没过多久,丁作明就不再呻吟了,他对眼前的这壹切显然感到了震惊,也感到了恐惧。
他分明已经看出,他只要不松口,眼前的这几个家伙是会把他往死里整的。可是,他依然没有打算要向谁低头,更不可能认输。只见他瞪大了眼睛,无比愤怒地喊道:“我告村乡干部加重农民负担,违背党的政策,竟遭这样毒打,我不怕!就是妳们把我打死,我也不服;变成鬼,我也还是要告!连妳们壹起告!”
纪洪礼碰到丁作明血红的眼睛,挥起的半截扁担吓得掉到了地上。王進军看纪洪礼手软了,歇斯底里地训斥道:“妳他妈的孬种,干嘛要怕他?这是他嘴硬的地方吗?”
于是纪洪礼拾起壹根棍又凶狠地扑上去。赵金喜爽性找来壹块肮脏的手巾,将丁作明的嘴巴塞了起来。
就这样,王進军、赵金喜、纪洪礼,三个丧失人性的治安联防队员,在丁作明不能动弹也不能说话的状况下,又轮番毒打了二十多分钟。直到惊动了因病在家休息的派出所指导员赵西印,发生在纪王场乡派出所的这场暴行才算收场。
3 案惊中央
当清帐小组中的村民在派出所找到丁作明时,丁作明已是奄奄壹息。他们有的趴在丁作明身上痛哭不起,知道丁作明是因为替大伙说了话才遭此歹毒的;有的忙到丁家去报信;有的,就指著派出所的警员发泄著愤懑:“妳们公安不办案,社会治安好壹半!”
丁作明七十岁的父亲丁继营跌跌撞撞奔進派出所,看到儿子脸色惨白,豆大的虚汗顺着两颊往下滚,嘴唇颤抖著也不喊声“疼”,壹下就跪倒在儿子跟前。
就在这时,派出所副所长彭志中回到了所里,他是来看丁作明是否被治服帖了。丁继营听说彭志中就是所里的领导,又听说儿子是不愿为副村长丁言乐付二百多块钱的“医药费”才被打成这个样子的,就还苦苦哀求彭志中:“我向丁言乐赔礼,丁言乐的医药费我认了,明天把钱凑齐交给妳,请妳放了我的儿子吧!---- --”
彭志中也没想到联防队员这次下手这样狠,丁作明被打得这么惨,见丁继营正好向他求情,也就势挥挥手,巴不得赶快将丁作明擡走。不过他依然没有忘了自己曾经作出过的处理决定:“我把话说清,明天壹定得把要付的医药费送到派出所!”
丁继营和查帐小组的村民壹道,急急忙忙把丁作明送往乡医院治疗,后因丁作明腹部疼痛得厉害,乡医院的医生不知所措,只得连夜将他转往利辛县医院進行抢救。
第二天上午八时,丁作明被确诊为脾破裂大出血,医院给丁作明紧急输血,然而,回天乏术,壹切都太晚了。
丁作明终于在抢救他的县医院的手术台上停止了呼吸。
丁继营老人听说儿子已死在手术台上,不禁哭得死去活来。他拍打着墙壁痛不欲生:“儿啦,妳咋这么傻呀,妳有理他们有权,妳胳膊咋就想扭过大腿呢?------”
丁作明的爱人祝多芬更是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早哭成了泪人。她壹边哭,壹边喊:“作明呀,他们把妳往死里打,妳咋就不认那二百块钱呢!钱比命还贵吗?妳这样撒手去了,撇下两个浑身是病的老人,三个这幺小的孩子,大的刚六岁,小的才两周------往后的日子叫我咋过呀?”
守在边上的查帐小组的村民,好言相劝丁继营和祝多芬不要太伤心,劝著劝著,忍不住也是泪流满面。悲痛地喊道:“作明呀作明,平日妳那麽聪明,昨天为啥就那麽糊涂?他们这样毒打妳,妳咋就不叫喊壹声呢?------”
丁作明带头向县里反映农民负担在派出所被人活活打死,这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纪王场乡的父老乡亲感到触目惊心!
路营村村民愤怒了。愤怒的烈焰烧去了他们平日谨小慎微设置在心头之上的樊篱,壹个个无所顾忌地走出了家门,涌到丁言乐农舍的前面,要丁言乐和她老婆滚出来。但是,直到这时,人们才知道,丁言乐听到风声,壹家老小早逃出了路营,此时已是人去屋空。
从那以后,直到我们走進路营,八年过去了,路营的村民再没见到过丁言乐壹家人。有人说他们去了上海或是南京,有的说他们去了海南或是深圳,总之,背井离乡,在外靠打工谋生。
原本是路营村跺地地也会晃三晃的副村长,从此成了浪迹天涯、四处漂泊的可悲的游子。
村民们在丁言乐家扑了空,又怒不可遏地掉头涌向派出所。结果发现:往日不可壹世的副所长彭志中,以及被狗吃了良心的纪洪礼、赵金喜和王進军,壹个个也都各自躲藏了起来。
村民两处扑空,情绪越发变得激愤,最后壹合计,决定直接去县里。
就在路营村村民准备上路时,附近的路集、彦庄、李园、朱园、李楼、郭桥、常营村的村民,也闻讯赶来,怒不可遏地加入到路营村的上访的队伍。
显然不堪重负,生活难以为继的,并不仅仅是壹个路营村。丁作明向县里反映的那些问题,提出清查村干部帐目的要求,也同样代表着他们的利益与愿望,因此,对于丁作明的死,他们不可能袖手旁观。大家心照不宣的是,如果再不齐心协力奋起抗争,明天他们就会有着丁作明同样的遭遇!
于是这支由路营出发的上访队伍,顷刻就像被壹只巨大无比的手在冬日滚动着的雪球,其阵势迅速在扩大,还没抵达县城之前,已汇集了三千多人。这队伍,滔滔似水,浩浩荡荡,壹路上扬起滚滚黄尘。黄尘滚滚之中,还夹杂着拖拉机、三轮车、农用汽车、牛车、人力车的引挚声、喇叭声、铃铛声。
中国的农民,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听话,又最能忍让的壹个特殊的群体,可是,壹旦被激怒,又会骤然成为世界上最庞大、最无畏又最具有破坏力的壹支队伍!
壹九九三年二月二十壹日,发生在安徽省利辛县纪王场乡派出所的“丁作明事件”,注定不会被将来撰写《中国农业发展史》的学者专家忽略或回避,因为,丁作明是中国的九亿农民之中,因反映农民负担而被乱棍打死的第壹人,他以自己年轻的生命为代价,唤醒人们不应该那麽乐观地忽略或回避中国农村中正在变得十分严峻的现实。
当时的利辛县委和县政府不敢怠慢,十万火急地上路拦截,怕事态進壹步扩大,以至失控,会被坏人利用,他们对这壹事件没有回避,处理得也还积极认真,只是不希望闹得壹个地区全知道,对消息是实行了严密封锁的。他们认为这样的事传出去,对利辛县委和县政府的任何领导都没有好处。
报喜不报忧,这其实早已成了当今中国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壹件事情。
然而,这事还是被传了出去。
甚至在安徽省委书记和省长都还不知情时,案件已经惊动了中央。党中央和国务院许多领导,不仅详细得知了这壹事件的真相,并已在震惊之后迅速作出了明确批示。
将这事捅上了天的,是新华通讯社安徽分社记者孔祥迎。
孔祥迎是因为别的采访任务去利辛县的,获悉“丁作明事件”之后,他深感震惊和痛心。当时他在安徽分社负责农村报道,自然会对发生在安徽农业上的壹切新闻格外敏感,再说,壹个中国最高新闻机关的记者,处理新闻稿件也不会像地方上的记者有那麽多的约束与忌讳。仅凭著社会的责任和时代的使命,他就觉得“丁作明事件”折射出了当今中国农村中太多的“社会信息”。更何况,减轻农民负担,已经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密切关注并已有了明确规定的壹件大事,而纪王场乡壹个有文化懂政策的青年农民,只是依据党的决定,向党的组织提出了正当要求,并得到县委的支持,却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活活打死,这壹切还是发生在人民的执法机关!其性质的恶劣,暴露出问题的严重性及典型性,都无不使他感到触目惊心!
于是他迅速改变了采访计划,顶着壹连串的压力和干扰,深入到纪王场乡作了认真调查,很快把事件的真相写成壹篇“大内参”,发往北京的新华总社。总社同样很快地就将这篇调查报道全文刊登在送往中央最高决策层的《动态清样》上。
当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同志接到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打来的电话,不禁呆住了。在这之前,无论是阜阳行署还是利辛县政府,都没有将这件事汇报上来,再说,上面打来这样急迫的电话,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历史上还从来没遇到过。
陈俊生劈头就问:“利辛县纪王场乡路营村的青年农民丁作明,因为反映农民负担被迫害致死,妳们对这件事的处理情况怎么样了?”
这事根本不知道,自然无法回答。那边,陈俊生马上又说:“处理情况随时告诉我。中央几位领导同志都对这事批了字,十分重视,我在这里随时等候妳们的电话。”
接着,陈俊生不仅留下自己办公室和住宅的电话号码,还把他在中南海内部的“红机号码”也提供出来;因为他当时正在壹个会议上,并把他在会议期间的具体联系方法也作了说明。
透过这壹串电话号码,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同志深知案情的重大,同有关领导联系过后,就把电文发给了阜阳地委和行署。
利辛县委书记戴文虎这时才知道,纪王场乡的这件事“漏子捅大了”。他很清楚,丁作明的死如果与“农民负担”有个因果关系,这问题就大了,纪王场乡党委政府有关的领导将会被追究责任,县委也难脱干系。虽然他调到利辛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前后也才壹个月,许多情况还不是太了解,按说他在这件事情上所能承担的充其量不过是“领导责任”,但接到省里发来的紧急电文后,他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思想壹下变得复杂起来。首先,他不希望这件事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或是说,不希望因为利辛这件事影响到安徽的形象。壹九九壹年大水以来,外地人都把安徽人当作“灾民”看,丁作明壹案的真相再传出去,安徽的农村还成了个什么样子?如此触目惊心的事情发生在利辛,作为利辛县委书记,他还有什么面子?
当然,戴文虎并不知道,就在丁作明的案件发生前不久,四川省峨眉山下的仁寿县,也是因为农民负担太重,引发了上万人大规模地上访,农民与警察发生了剧烈的冲突,愤怒的农民竟烧了警车。这事已使中央领导为之忧虑;紧接着,安徽这边就死了人,自然就格外关注安徽对这事的处理情况,不希望由此引发出更大的事端来。
利辛县委书记戴文虎想得很多,但他最后还是采取了当今大家都早已熟习了的办法:报喜不报忧,息事宁人。他认为只要不把丁作明的死与“农民负担”扯到壹起,剩下的,壹切事情都好办。
在不到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利辛县委、县政府就向省委、省政府写出报告:丁作明的死,纯粹是由壹般的民事纠纷引发的,与农民负担无关。
戴文虎绝然没有想到,他的这个抱有侥幸的回复,竟断送了自己本该拥有的锦绣前程。
安徽省委、省政府希望看到的,当然也是“与农民负担无关”的结论。回复的电话当即打给了陈俊生。
谁知,陈俊生是个办事壹丝不茍的人,再说这事又有那麽多的中央领导批了字,盯着这事不放。他接到安徽作出的这个结论,疑窦顿生:到底是新华社的记者“谎报军情”,还是安徽省在“欺骗中央”呢?需要关心的,似乎已经不应该是这事处理的情况,倒是丁作明案件的性质了。
陈俊生把问题交给新华社回答。
新华社接到国务院秘书长陈俊生的电话后,觉得事有蹊跷。因为安徽分社记者孔祥迎的调查文章写得已经十分具体了,那些事实不可能是坐在办公室凭空捏造得出来的。但为慎重起见,还是把陈俊生的电话内容及安徽省报上来的意见,壹并通知了安徽分社。
现场采访和处理稿件壹向认真严谨的孔祥迎,看到了安徽省对“丁作明案件”所作的调查结论,十分意外。他感到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发生。安徽的这种结论,无疑是对他了解到的事实的壹种彻底的否定。他当然不能接受。
所以,安徽分社回答总社的态度十分坚定:为了澄清事实,请求中央直接派人调查。
壹个由中央纪委执法监察室、国务院法制局、国家计委、国家农业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组成,他们没同安徽省的各级领导打招呼,从北京出发,就壹路南下,直接开進了纪王场乡路营村。
中央联合调查组壹杆子插到了案发现场,这使得安徽省阜阳地区及利辛县三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都大出意外。
调查组首先对丁作明的家人進行了慰问,然后就同路营村的村民们见面、开座谈会。可以看出,调查组的调查范围显然没有也囿于壹个路营村,还扩大到了附近的黄楼和彦庄。调查时,不让地方干部陪同,并对被调查人实施政治上的保护,于是乎,周边的村民们也纷纷找上门,向调查组反映实情。
于是,京城下来了“包青天”,“微服私访”的消息立马传遍了利辛县。
二000年十月三十日下午,在安徽省委大楼的壹间办公室里,当了十七年省农经委副主任的吴昭仁,接受了我们的采访。外面的走廊里十分宁静,宁静得我们可以毫不费劲地分辩得出走廊上传来的忽远忽近的脚步声,但是,当吴昭仁回顾发生在七年前中央调查组来安徽的那段往事时,周围所有的动静就全在我们的意识中消失了。
我们发现,退居二线,已经身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咨询员”和“安徽省农业经济学会理事长”的吴昭仁,谈起当年这个调查组的事,好像那壹切就发生在昨天。他说,是他把联合调查组壹直送到北京的。他强调他同调查组的同志踏上同壹趟進京的列车,是因为他也正有事要進京,属于“顺便”;但他并不回避,当时的省里领导确也极想知道这些同志下到利辛到底调查到了哪些情况,又形成了哪些看法。
由于工作上的关系,他至今还能说出国家农业部参加到调查组中去的两位成员的名字,他们是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显刚和副处长黄炜;黄炜是个十分能干的女同志,李显刚曾是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的秘书。农业部分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正副处长壹齐上阵,也说明了对这事的重视。
联合调查组的负责人,是中纪委执法监察室的曾晓东主任。
吴昭仁告诉我们,曾晓东在谈起利辛县农民的生存状况时,眼泪止不住地就流了出来。这个细节,给吴昭仁的印象可以说是刻骨铭心。壹个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什么场面没有见过呢?
在人们的想象中,执法监察干部早就练就了壹副铁石心肠,但是,讲到调查所闻,感情竟壹下变得如此脆弱。他红着眼睛说:“真没想到,解放都这么多年了,农民还这样苦,负担会这样重,有些党的干部对农民的态度竟又是这样恶劣------”
他壹边流着泪,壹边甩著头。
他告诉吴昭仁:“我们实际调查到的,其实比新华社记者反映的情况还要严重!整个路营都很困难,只有村支书和几个村干部住的是瓦房,问题壹看就十分清楚。路营有两个生产队,连续几年就靠卖血为生,苦到这个样子,各种各样的负担还没完没了,大大超出中央规定,已是让人无法忍受。丁作明根本不是他们讲的什么‘计生问题’,只是因为他反映了农民的负担,被就活活打死!”
这位中央特派员本不应该是个爱激动的人,他说到这儿话却被打住,因为过于激动了,下嘴唇不由自主地颤抖著,泪珠划过两颊跌落在手上。
他说,反映问题的农民见到他们,首先就是长跪不起,其中有的竟是步履蹒跚、白发苍苍的老人。他的心受到有生以来从没有过的震撼。试想,如果不是巨大的悲苦,过久的压抑,壹个阅尽人间沧桑的老者,怎么会不顾屈辱和难堪地双膝触地,给壹个可以做自己儿孙的调查人员施此大礼呢?
这不都是常被我们挂在嘴上,说是已经翻身做了国家主人的中国农民吗?他们被压弯的脊梁和被扭曲的灵魂,使联合调查组的每壹个人无不在吃惊之余陷入到长久的沈思。
丁作明的死,引起中央的重视无疑是空前的。就在丁作明惨死后的第二十六天,即壹九九三年三月十九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接着,同年六月二十日,国务院就在京召开了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这以后,仅仅又只过了壹个月的时间,七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再次联合发出《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将涉及农民负担有强制、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的有关项目,被取消、暂缓执行、需要修改或坚决予以纠正的,计壹百二十二项之多!
这么短的时间内,针对农民负担问题不仅迅速下达了紧急通知,而且这么快就拿出了壹系列的相应措施,并召开了全国性的工作会议,这壹切,在人民中国的建国四十四年的历史上从未有过!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安徽省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七月二日,在利辛县城公开审理了在“丁作明事件”中负有法律责任的六名罪犯。依法判处王進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赵金喜无期徒刑,纪洪礼有期徒刑十五年,彭志中有期徒刑十二年,祝传济有期徒刑七年。
同时,为严肃党纪、政纪,阜阳地委和行署,在此之前,还分别作出了以下决定:给予利辛县委书记戴文虎党内警告处分;副县长徐怀棠行政降职处分;纪王场乡党委书记李坤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康子昌留党察看、撒销党内外壹切职务处分;乡党委副书记任开才撒职处分。并要求全区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干部认真执行党的政策,责令各县(市)务必進壹步采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大快人心!
二00壹年早春二月,我们走進了丁作明的家。我们发现,壹个六口之家,因为丧失了丁作明这个主要劳力,有如大厦折梁,当地政府虽然为这个不幸的家庭免征了农业税,可是生活却依然过得十分艰难。我们注意到,大门上贴著的,分明不是红纸写就的对联,那对联惨白中透着浅紫,可以看出,他们至今没有从巨大的悲痛中走出来。
丁继营老人因体弱多病,已苍老得无缚鸡之力,回想起当年的情景,依然老泪纵横。他拿出过去的《判决书》和地区法院开出的收据告诉我们,白纸黑字的《判决书》上判决的附带民事赔偿,至今没有兑现,他们多次找过阜阳地区法院执行庭,并在几尽壹贫如洗的窘境中,交纳了对他们不啻于天文数字的执行费,但时隔七年,当时判决的赔偿款,至今杳无音信。
丁作明母亲丁路氏现瘫痪在床,吃喝拉撒睡都在床上,苦不堪言。丁作明爱人祝多芳在壹次外出拉化肥时摔断了右臂,基本上不能再干重活。三个孩子被学校照顾可以免缴学杂费用,但十四岁的丁艳和十二岁的丁卫,还是中途辍了学,不得不在家帮助妈妈做些力所能及的农活,过早挑起生活的担子。
离开路营村时,我们去了壹趟丁作明的墓地。阴阳相隔的现实,使我们无法和他進行对话,但我们还是默默地祈祷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丁作明以他年轻生命的陨落,震惊了中央,从而使得九亿农民终于有了呵护自己的尚方宝剑。
本来,我们以为他是第壹个殉道者,也应该是最后壹个。然而,接下去,当我们走近固镇县唐南乡张桥村小张庄时,才知道,丁作明的悲剧并没结束。它不但依然在延续,发生在小张庄的血光之灾,其性质之恶劣,更加令人触目惊心;场面之血腥,以至让人无法相信。它发生在“丁作明事件”后的第五年,并且,是在中央已经三令五申之后------
恶人治村
1壹切,发生在五分钟内
随着商品大潮的奔涌而至,人们普遍对有着“发”的谐音“8”这个数字,产生了喜爱之情。
壹九九八年二月十八日,自然就被认为是个大吉大利大喜大庆的日子。可是,这壹天,它却永远成为安徽省固镇县唐南乡小张庄的忌日。
小张庄地处淮河岸边壹个低洼地段,这些年涝灾不断,村民们的日子本来就不好过,再加上村干部没完没了横征暴敛,家家户户几乎就变得度日如年。对村干部的胡作非为,小张庄的村民并不都是逆来顺受,张家全、张家玉、张洪传、张桂毛几个血性汉子,没少把要求清查村里账目的意见反映到乡党委和村支书那里。去年春天,村民张家昌还把举报信送到了固镇县人民检察院。
对于村民接连不断的上访和举报,张桂全恨得咬牙切齿。虽说他在村里只是个“副村长”,但没谁不怕他三分,村民都深知“此爷”是个啥事都敢做绝的恶人。他本人也知道村民们的怨气主要是冲着他来的,可仗着乡里有人替他撑腰,就从未把这些村民放在眼里。壹天,他把乡里的两个治安联防队员请到家中,然后假惺惺地让人通知到处告他的张洪传到他那算账,张洪传不知有诈,抱着有理走遍天下的心态兴冲冲赶去。张洪传刚進门,张桂全便破口大骂,指挥他的两个儿子和联防队员对张洪传大打出手,顷刻间就把张洪传打成血人。要不是张洪传的侄子张桂应闻讯赶去解救,张洪传还不知会被打成什么样子。
张桂全的暴力威胁,非但没能压倒村民,适得其反,小张庄的全部党员、老村干部和八十多户农民空前团结起来,先后两次去乡政府、五次到村支书家,强烈要求查处张桂全,彻底清查村里的财务账目。
村民们的反复呼吁,多次请求,终于引起了唐南乡党委的重视。恰在这时固镇县政府正布置各乡镇对乡村的经济账目進行壹次全面清查,乡党委书记左培玉就对小张庄上访的村民说:“正好,借咱们县这次清账的东风,我们已经研究决定,由乡纪检书记王加文带领乡财政部门的三名会计,就先从妳们村开始清理。”
这消息,让小张庄的村民欢欣鼓舞。
这壹年的二月六日,乡纪检书记王加文带领着三名会计,和乡政府负责小张庄片的薛兆成,進驻了小张庄。
二月九日,在王加文的主持下,经过村民们的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全村八十七户村民最后推选出十二名群众代表,组成了联合清账小组。深受大家信赖的张家玉、张桂玉、张洪传、张桂毛等人,均在当选之列。因为谁都知道张桂全的为人,也预感到清账工作不会壹帆风顺,除制定了严格的查账制度和纪律,十二名代表还私下约定,如果张桂全到谁家闹事,其余的代表都必须赶到现场,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对于这样的清账工作,从壹开始,张桂全就极力阻挠,先是散布谣言,说有人投毒要害死他的孩子,企图把水搅浑,转移人们的视线;接着,便多次在村级会议上扬言:“十二个鸟代表算我的账,存心搞我,没那麽便宜!就是搞掉我,他们也没法子过;搞不掉,我叫他们更没日子过,不打死他们,也叫他们腿断胳膊折!” 没出两天,张桂全的儿媳张秀芳就放出话:她的公公要杀人了。
面对张桂全的这些威胁,村乡两级领导干部都没引起应有的重视,清账代表也只认为这不过是张桂全在吓唬人,全没当做壹回事。
谁也不会想到,正式查账只查到第九天,二月十八日的壹大清早,张桂全就真的挥起了杀人的屠刀!
这天,不大不小的雨点儿,不轻不慢地敲打在小张庄农舍的屋脊上,好像没完没了的催眠曲。
天已经大亮了,庄子里的农民差不多都还慵缩在被窝里。五十八岁的魏素荣,这天依然早早就下床,像往天壹样忙着去灶间。她知道,丈夫张桂玉被大伙推选为村民代表,他和另外十壹个村民代表壹样,风雨无阻地要去查村里的财务账,魏素荣生怕误了村里的大事,很早就把早饭做好了。
谁知丈夫张桂玉和儿子张小松围着桌子刚坐定,家里的那台旧闹钟的指针正指向七点十分,张桂全便领着他的五儿子张余良和七儿子张乐义,出现在门洞里。接着出现的,还有村会计张家会及其子张杰。
因为父亲就是村里的会计,对村民们的查账同样有着抵触情绪的张杰,首先冲著张桂玉说了句讽刺挖苦的话:“账算得怎么样了,俺们可能分两个?”
张桂玉是个精明人,自然听出了弦外之音,他离开饭桌,冷静地说道:“大家叫我出来算账,俺能不去吗?”
张桂全马上接茬道:“骂妳不多!”遂向两个儿子喊道:“给我打!” 。
由于这事来得太唐突,听到了张桂全壹声喊打,张桂玉居然呆住了。
这时张乐义已从张桂玉的屋中抓起门旁的,壹根木棍,张余良也随后拾起张桂玉家的壹把镰刀。
张乐义挥起木棍就照张桂玉舞过来,站在边上的会计张家会不但不制止,反倒将张桂玉拦腰死死抱住。被打急了的张桂玉拼力挣脱后,见对方开始下毒手,便迅捷从地上拣了块红砖。魏素荣发现村干部的儿子将自己男人往死里打,慌了手脚,忙从灶台上掂过菜刀。
双方持械怒目相视,犹如箭在弦上壹触即发。
这响声,惊动了四邻。张乐义和张余良见不少村民赶到现场,人多势众,未敢再动手,退到屋外。
张桂全显然不甘心,就朝张桂玉的屋后走去,边骂,边叫阵:“小桥(张桂玉的小名)妳个狗日的,有种跟我过来!”
张桂玉是个吃软不吃硬的红脸汉子,见村干部如此张狂,毫不示弱,就跟着来到屋后,责问道:“这次是乡里要查妳的账,群众选我做代表,我有什么错!张桂全,妳嘴巴放干净点,我就是查了妳的账,妳又能把我怎么样?”
争吵之中,张桂全已暗下指使张乐义回家喊人。不壹会,张桂全长子张加志和六子张超伟,都暗藏凶器来到现场。张超伟上来就打张桂玉,张余良趁机夺下张桂玉手中木棍,张超伟见赤手空拳的张桂玉依然顽强地反抗,迅速从胶靴筒中抽出尖刀,同时从怀里取出菜刀,凶狠地向张桂玉的头上、胸口又砍又刺。
张桂玉猝不及防,甚至来不及喊叫壹声,就重重地扑倒在地。
村民代表张洪传和张桂毛闻声撵到现场。见张桂玉直挺挺地躺在血泊之中,张洪传怒不可遏地责问张桂全:“妳们怎能这么狠毒?还不赶快把人送医院!”
这时的张桂全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他见张洪传和张桂毛赶了来,阴险地笑道:“妈的皮,来得正好,就等着妳们呢!”然后冲著张加志大声喊道:“给我干掉!十二个要算我账的代表都给我杀光!”
离张洪传最近的张余良,立即扑上去,疯狂地朝张洪传的胸部、腹部和股部连刺数刀,张洪传没有来得及反抗,便当场倒地断了气。
就在张余良扑向张洪传时,张桂全也将雨伞壹摔,从后面抱住了奔过来救人的张桂毛,骂道:“妈的皮,妳不是到处告我吗?算我的账吗?来吧!”张桂毛虽然被抱住,但他人高马大,毫不畏惧地和张桂全厮打着。张桂全自知不是张桂毛的对手,大声呼喊:“乐义来把他放倒!”
张乐义举起手中大菜刀,跳起来就向张桂毛的头部砍去,直将他砍翻在地。此时,杀红了眼的张加志也赶过来,依然不放过张桂毛,骑在张桂毛的身上,用杀猪刀又向张桂毛的背部狠扎三刀。据事后法医鉴定:张桂毛头部砍伤五处,创口深及颅骨,颅骨外板骨折,左肺亦破裂,足见杀人者的凶残。
倒伏在地已是奄奄壹息的张桂玉,因为剧烈的疼痛而呻吟著,丧心病狂的张加志发现张桂玉没死,猛扑过去,向其胸腹部又连砍五刀。
转瞬之间,张桂玉的屋后就躺倒了三位村民代表。雨水融和著血水,红了壹地,空气中顿时弥漫着呛人的血腥味。
张桂玉哥哥张桂月听说弟弟被暗算,悲愤交加,操起壹根平日给牛拌草料用的细木棍奔过来。由于他的眼睛不好,壹直奔到了张加志的面前,方才看清倒在地上的弟弟。“这不是桥子吗?”壹句话未落音,张加志手中的杀猪刀已刺人他的胸口。
十六岁的张小松,于混乱中来到爸爸张桂玉的身边,想把他搀扶起来送医院抢救,张超伟拎着已经沾满鲜血的菜刀,不容张小松救护张桂玉,挥手便向张小松的头上砍去。在场有人壹声尖叫,惊醒了张小松,张小松意识到什么,将头壹偏,张超伟落下的菜刀就砍在了张小松的膀子上。张小松慌忙逃开,总算幸免壹死。
前后只有五分钟,小张庄的腥风血雨之中,竟是四死壹伤!
当张桂全的四子张四毛也提着壹把砍刀气喘吁吁地奔到现场时,村头上的广播大喇叭,正响起村支书张店风催促村民代表继续清账的咬喝声……
2可怕的村霸
现代经济学的理论认为,壹个社会集团的力量大小,并不取决于它的人数多少,而取决于它的组织程度。组织的力量是强大的,与政权相接合的组织力量尤为强大。中国农民尽管人数众多,可是他们过于分散,没有足以抵御压制的组织资源,而乡村干部却是严密组织起来的,他们是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合法代理者。如果这个代理者,哪怕只是其中的少数人,把国家政权的意志抛到壹边,凭借政权的组织资源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这将是十分可怕的!
张桂全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他正是凭借着村委会副主任(当地唤著“副村长”)的实权,同时借助著壹个庞大的家族势力(七个儿子),就在小张庄壹手遮天,成为横行乡里的“村霸”。
壹九九七年,他明知县里下达的征收小麦的数量与壹九九六年的数量‘样,他却硬性要求每人增加五十斤。为了聚敛财富,他可谓生财有“道”,“五税壹费” 就是他任意增收的苛税杂费:谁家饲养壹头猪,就得多交四十五元钱;谁家盖了新房,就要多交壹百五十元至五百元,交多交少,全由他的“金口玉言”说了算;全村所有的老房子,每户都要交五十元;谁家种花生,壹亩便交十元钱;谁家添了拖拉机,每辆就是五十元。张桂月倾其所有刚刚购置了壹辆“小四轮”,还未启用便先交了四十五元,如今人去物尚在,这辆崭新的“小四轮”正静静地躺在防雨棚里,似在为他的主人默哀。至于“计生扶育费”,谁也弄不懂“扶育”二字的意思,计划生育罚款的钱数更是由着他随心所欲,并且大多数是打白条子不入账的。
壹方面,巧立名目,收刮民财,多多益善;另壹方面,按规定应上缴的“提留款”,以及由他私设的“五税壹费”,张桂全全家却又是分文不出,壹毛不拔的。
依仗着手中的权力,他侵占土地,霸占鱼塘,侵占公物,贪占公款,已是恶贯满盈。这样的壹个恶棍,怎么就当上了村委会的头头呢?再说,他只不过是个村委会副主任,村主任和村支书又干什么去了?是与他壹起同流合污还是做了闭口菩萨?对于这些,采访中我们始终困惑不解。
后来,了解了张桂全的历史,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就更加感到不可思议。原来,小张庄存在的问题,远不止是财务管理方面的混乱,基层组织建设上暴露出来的问题,更是令人吃惊。壹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当时已是小张庄村委会主任的张桂全,就曾因贪污和奸污妇女,被固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壹年,缓刑两年。这期间,小张庄合并到了张桥村,张桂全还正在刑期之中,却摇身壹变,成了张桥村村委会的副主任。村民们说,张桂全根本就未经过大家的民主选举,完全是乡党委和村支部个别领导人强行指派的。
虽被判刑仍在刑期,这样壹个穷凶极恶的罪犯却照样可以被两级党的组织委以重任,这就使得五毒俱全的张桂全非但恶习不改,反而变得有恃无恐,更加凶残。
严格地说,张桂全这种人的行为方式,已经具有了中国封建社会农村中恶霸的基本特征,但确实又是与那时的恶霸在性质上有着不小的区别,因为那时村中的这类人横行霸道民愤极大,但土地的规模壹般都不大,浮财也不多,而且,并没有获得法理意义上的村公共权力的位置,然而,张桂全不光能够任意霸占土地、侵吞浮财,并且获有法理意义上的村落公共权力,因此,张桂全这样的村干部,就比封建社会农村中的恶霸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
张桂全父子故意杀人案,虽然只是个“个案”,但“张桂全现象”却足以让我们忧心忡忡。在采访中,我们发现,现在农村中“恶人治村”的现象已经触目惊心地凸现出来,张桂全不过是当今中国农村基层公共权力运作中特殊机制产生出的壹个生动标本。
结论和思考无疑都是十分容易做出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够杜绝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呢?
3悲剧还在延伸
固镇县公安局防暴警察在接到报警不到二十分钟就包围了小张庄。涉嫌故意杀人的张桂全、张加志、张超伟和张余良当即落人法网。只有张乐义除外,据被害人家属和在场的证人说,当时张乐义手拎壹只提包,包内装着他们父子行凶的凶器,就从村支书张店凤和实枪荷弹的防暴警察面前,从从容容地走过,村支书张店凤不指认,防暴警察不知情,这就使得张乐义沿着村民黄自先平房后边的壹条小路侥幸逃脱。
小张庄发生凶杀案的消息,迅速传开去。但是,无论是固镇县委县政府,还是唐南乡党委乡政府,对于案起于农民要求民主的权利和减负问题,全都避之如洪水猛兽。案发第二天晚上,整个小张庄还沈浸在巨大的惊骇和悲痛之中,固镇县有线电视台突然播报了这条“新闻”。报道称,本县唐南乡张桥村小张庄,因村民们之间的民事纠纷、口舌之争,发生了壹起重大的误杀案件。画面上展示出的,好像全是从现场收缴的“凶器”,其实,那全是公安人员因为壹无所获从被害者张桂玉家里找来的镰刀、菜刀等器物。
整个壹个假新闻!
这条“新闻”壹播出,小张庄即刻炸了营。
在这起凶杀案中失去父亲的张桂毛的独子张亮,失去张桂玉、张桂月两个弟弟的张桂菊,以及众多的现场目击者和被激怒的村民,男男女女,自发集结起三百多人,于播出电视新闻的第二天壹大早,找到县有线电视台,质问台长:壹个刑期未满的犯罪分子当上村长,变本加厉地欺诈村民,大家不堪重负,依凭自己的民主权利要求清账,再说这还是县里部署的,乡里批准的,却遭到如此灭绝人性的报复,什么叫“错杀”?“错”杀了谁?杀谁才不算“错”?被害者作为村民代表与张桂全之间究竟是什么之争?
台长被问得哑口无言。他确实不知道其中会有这么多的情况,案件的性质又会是这样的恶劣与严重,不得不如实“招认”道:这是县委领导指示这样播放的。
人死不可能复生,但死了总归要有个说法。被害者是为维护大家利益,又是受到大家的委托惨遭杀害的,这悲惨的壹幕已让人无法接受,而如此荒诞的“新闻”无异于火上浇油。
于是,愤怒的村民们决定去见见县委书记。
县委和县有线电视台门挨门,虽是两个大院却只隔了壹道墙,当村民们涌出电视台大院时,才发现,大街上已围了个人山人海。大家都看到那条“新闻”了,都觉得这事太惨,凶手太狠,壹听说小张庄的村民为“新闻”的事找到电视台,便料定“新闻”有诈。现如今,假冒伪劣的产品充塞著市场,各种各样的新闻可信度也已 经不高,特别是壹些重大事故的新闻,老百姓对它的真实性统统是大打折扣的。于是不少人围过来就想闹个究竟,不多会,便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上了三千多人。
前面说了,县委就在边上,早看出了动静,赶到小张庄的村民找到县委时,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早已不见了踪影。
从县里回来的第二天中午,小张庄的村民刚丢下饭碗,村支书张店凤就通知全庄人到庄西黄自先家才盖起的三间大瓦房开会。那是黄自先准备给儿子结婚用的,儿子在外地打工,现在正空着,村民陆陆续续赶了去。赶去才知道乡里来了人。唐南乡副乡长何井奎、乡政法委书记邱亚以及派出所警员壹行人,是来“封嘴”的。
会上的气氛严肃得令人窒息。何副乡长首先选读了几条《刑法》规定,然后宣布不准上访,不准闹事,不准乱说乱讲。大家都很紧张,尤其是被害者家属,他们闹不明白,亲人已遭杀害,可受害的亲人好像也犯了王法,成了过去的“四类分子”,不许“乱说乱动”,随时随地都将有警惕的眼睛在盯着妳,壹下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魏素荣回到家扑到床上大哭了壹场,她哭丈夫张桂玉死得不明不白,有冤无处申;她哭自己长着眼睛长著嘴巴,看到的那触目惊心的壹幕却不能再说;她哭这世道太黑暗,不定啥时就会给憋疯了。
接下去,五月七日,安徽壹家省报就在二版的位置发表了壹篇题为《村主任壹怒,四村民遭戮》的报道。文章恰恰发在蚌埠检察机关正要将案子移送市法院提起公诉的关键时刻,试图抢占社会舆论“制高点”的目的就十分明显。
文章开宗明义,作了这样混淆是非的表述:“壹名叫张桂全的村委会副主任因为对村民的激烈言辞极为恼火,便率领众儿子与村民相互殴打,致使四村民死亡。”.
凡是具备阅读汉语言文字能力的人,从这样的表述中都会做出这样的结论:“村民的激烈言辞”在先,张桂全“极为恼火”在后,村民,包括被杀的村民,才是造成这次事端的主要原因。
不过细心的读者还是会注意到:既然是“相互殴打”,为什么死亡的尽是村民呢?这位“名叫张桂全的村委会副主任”,为什么对自己的村民这样歹毒,欲置死地而后快呢?村民“激烈言辞”又究竟是些什么内容呢?为什么这位村委会副主任会“极为恼火”,以致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大开杀戒?这些至关重要的内容,文章中统统没说。在这里,村民们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村民们不堪重负的严酷事实,全被回避。回避就是有鬼。
于是,壹场正义与邪恶、文明与残暴、進步与颠覆之间的不可调和的斗争,就这样被歪曲成了群氓之间的口舌之争,愚昧无知的壹场“相互殴打”。“四村民死亡”,似乎就只能是咎由自取。
小张庄的村民再次被激怒了!
报社的编辑当然不可能对每天要编发的来稿都去现场调查核实,解释,他们采用这篇稿子的程序上并无过错,稿子上是盖有了检察机关公章的,因此他们就未做也无须再做什么核实便发表了。
眼前的形势明摆着:这事是发生在壹九九八年的春天,已不是发生在利辛县纪王场乡路营村“丁作明事件”的壹九九三年的春天了,中央早就三令五申不准再增加农民负担,而现在的问题是,小张庄的张桂全,非但不是壹般意义上的村委会副主任,此人竟是个刑期未满就当上村干部的罪犯,这事情已够复杂,他的问题又远不是仅对村民横征暴敛,居然杀了人!这方面中央早有明确规定,凡因农民负担问题导致壹人死亡或六人以上集体上访的,都必须向中央报告,张桂全父子不是杀了壹个人,而是造成四死壹伤,严重得耸人听闻!无论是固镇县委书记、县长,还是蚌埠市委书记、市长,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更不敢正视这个事实。也许他们并不缺少良知,也不缺少勇气,但是眼前这种近乎严酷的事实,对于他们不仅太突然,也显得太残忍,甚至没给他们留下更多的选择余地。“丁作明事件”震惊中央的故事,谁也不可能这么快地就把它淡忘,所以,谁都十分清楚承担这种责任的风险和代价。他们显然都是不愿承担这种风险和代价的人。
当然,最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的,还是受害者家属。这天,被害者家属张亮、魏素荣几个人再次鼓起勇气找到县委,终于见到了县委书记,他们在年轻的书记面前长跪不起,哭述冤情,刚说到自己的亲人因为替村民们清账而惨遭杀害时,书记壹下竟变得勃然大怒:“谁说是清账?那全县都在清账,怎么没杀别人单杀妳呢?”
受害者家属惊得目瞪口呆。
按县委书记这个说法,如果哪家女孩子被刁徒强暴了,要喊冤,岂不是谁都可以对她厉声责问:世界上年轻漂亮的女人多着呢,怎么没强奸别人单就强奸妳了呢?这还是人话吗?
清查账目的三位群众代表被杀,其余九位代表自然万分悲痛,但小张庄查账的工作并未停顿下来,而是查得决心更大,也更加认真了。
应该说,张桂全父子被抓,给清查账目的工作带来极大方便,村干部的许多经济上的问题,很快便露出冰山壹角。毫无疑问,小张庄的问题不止是张桂全壹个人有,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也都不可能就那麽干净,他们对这次清账骨子里是恐惧、抵制的,可这项工作毕竟是县政府统壹部署,小张庄的清账小组又是乡政府决定成立的,他们虽憎恨、害怕、惶惶不可终日,还不至于像张桂全那样愚蠢地去杀人。没过多久,他们就发现,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就都对清账的事儿闭口不提了,对张桂全父子杀人的真相也是在极力掩盖,于是他们的胆子就又大将起来。
清账小组清出壹九九七年小张庄征粮时每人多收了六十斤,显见是违反了国家政策,村民找到支部书记张店风,张店凤却壹副大包大揽的样子,说:“不错,是我叫加的。我要加有我要加的用途,妳们就不要过问了。”态度十分蛮横。 ‘
清账清出四名村干部私分卖地款两千六百元,张店凤竟也从这笔卖地款中拿走六千元。村民代表找到张店风,张店凤平静地说:“事我知道,这是操心费。”追问该不该拿这个钱,他居然理直气壮:“我拿,有我的用途!”
在又壹次清账会议上,村民代表问村委会主任张风知:“小张庄的四千元水稻浇水费已经缴纳了,为什么又从我们庄卖地款中扣除四千元浇水费?”张凤知大发雷霆,清账会无法清账,不欢而散。
不久村子里便传出风声:小张庄的财务账结清了,张桂全“没有贪污”,“没查出张桂全的经济问题:剩下的九个清账代表县里还得逮几个!”
接着,张桂全的四子张四毛气焰嚣张地扬言:“这庄子消停不长,还得有几条人命赔著来!”:
壹阵阵带有血腥气的阴风在小张庄迷漫开来,令人透不过气来。
共产党员张家玉是条硬汉子,积极反映村里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有他;清账小组中敢于当面锣对面鼓较真的也是他。张桂全父子对他,可以说是恨之入骨,张桂全父子放倒四人后,张桂全的六子张超伟当时曾大声叫嚷:“上张家玉家去,给他斩草除根!”幸亏张家玉当时出村报警去了,并不在家,才幸免壹死。但是现在,张家玉发现,他仍然处在凶险之中。在他家的门口和地头,时常有人暗中窥视、盯梢。
张桂全家庭势力的影响依然存在,况且还有张乐义在逃,面对壹个同样杀人不眨眼的逃犯,壹个不知何时就会突然出现的凶手,村民们,特别是受害者家庭,不可能高枕无忧。张桂玉和张桂月那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提到这事就泪流满面,她壹个早上痛失两个儿子,孙子还被砍伤,壹个原本充满生机的家庭壹下就破碎了,更揪心的是,种种迹象表明,这场噩梦远没结束。她面色惶恐地说:“没人晚上敢出门,地里的花生大白天也不敢去照看了!”
4 第四种权力,妳在哪里
以后事态的发展,就越来越出乎小张庄村民的意外了。
乡里派人威胁被害者家属及现场目击人不许“乱说乱讲”,县有线电视台和省里的报纸把这事说是“错杀”,或是愚氓间的“相互殴打”,这些,其实都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便是并不太了解法律的小张庄村民,也知道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说了的才真正算数。奇怪的是,案子進入法律程序之后,执法机关却并不完全在依法办事,设在地方的国家法院沦为代表地方特殊利益的地方法院,这就叫小张庄村民感到真正的恐怖与绝望了。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案子开庭审理,事先根本就没打算要通知被害人,赶听到风声要开庭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就连找个律师的时间也没有了。
有着二十五年党龄的村民代表张家玉,以党籍保证,他说检察院自始至终就没人進过庄,也没谁找过他们,更没听说找谁了解过案发现场的情况,检察院在《起诉书》上都写了哪些事实,无人知道。死者亲人和现场目击人从“小道消息”听说要开庭,慌慌张张地赶去时,也只准带个耳朵“旁听”,没有发言权,而作为被告的张桂全父子居然可以在法庭上交头接耳,这把被害人亲属的脸都气青了。
公开宣判时,被害人亲属同样没得到正式通知,闻讯赶去才知道,作为这场凶杀的主谋和指挥的张桂全、杀死张桂月的张加志被判死刑;而杀死村民代表张桂玉和张洪传的张超伟和张余良,只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显见缺乏公正。这壹判决可以说达到了张桂全“数子之罪由壹子承担”的目的。
死者亲属强烈要求看法院的《判决书》,法院不给;他们委托律师去要,法院依然振振有词,就是不给。
固镇壹中的高中毕业生张家玉,是小张庄村民代表中读书最多的壹个,他找来国家颁布的《刑事诉讼法》研究,发现这部法律的第壹百八十二条白纸黑字写着: “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壹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依此国法,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理由不将判决书送达被害人家属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手里。剥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这种合法权利,显然不是可以用“忽略”二字能够解释清楚的。
于是被害者亲属找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高院,他们终于得到了“蚌检刑诉(1998]21号”的蚌埠市检察院有关这事的《起诉书》。
不看不知道,壹看真奇妙:
从《起诉书》上“审查表明”的案件起因中,妳压根儿就无法知道被杀害的张桂玉等人是负责清账的村民代表,他们是在行使小张庄八十七户农民赋予的民主权利;而穷凶极恶的张桂全是有预谋地要对村民代表实施十分残酷的报复;更看不到村民们已是不堪重负、村干部为掩盖罪责才是发生这壹惨案的最直接原因。始作俑者是张杰,激化矛盾的是张乐义,但《起诉书》在陈述到村民代表张桂玉妻子魏素荣壹句并不过分的话之后,跟着就做出结论:“从而引起双方对骂”,似乎引发事端的主要责任在魏素荣。而且《起诉书》竟然没有“审查表明”,原本不是算账小组的张桂全的两个儿子,跟着老子去“算”什么“账”?而这正是此案要害,却被掩盖。
“双方对骂”的内容只字不提,陈述“打架”的过程被“查明”的“事实”居然是:首先拿起凶器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他妻子魏素荣;首先动手的,是村民代表张桂玉和村民代表张洪传;杀人不眨眼的张加志似乎只是因为他发现张桂毛和张洪传二人又是用伞又是用砖头“准备”(“准备”二字妙不可言!)打他的老子张桂全壹个人时,他才动刀的;后来发现张桂毛“正压在张乐义身上”,张加志“即向”(“即向”二字亦是煞费苦心!)张桂毛下手的;而被压在身下的杀人凶手张乐义“起身后”(“起身后”三字更可谓用心良苦!)才发难的!
总之,“引起双方对骂”,首先操凶器和最先动手的,不是村民代表就是村民代表的家属,这些算账的村民代表被杀好像是“死有余辜”的!
“审查表明”张桂玉之子张小松的负伤,就更加“有趣”:“张余良从张桂玉手中将木棍夺下,打了张小松壹下”。凶犯张余良不过只是用木棍“打了”张小松 “壹下”,而且那“木棍”还是从张小松的老子那儿“夺下”的。孰不知:“木棍”“打”的这“壹下”,在张小松的右膀上留下的却是壹个长六十五毫米、深达二十毫米的刀伤,住院长达壹月之久伤口才痊愈。《民主与法制》杂志后来将张小松砍成重伤的照片公诸于众,没给这份《起诉书》壹点面子。
蚌埠市检察院是把张桂全父子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名提起公诉的,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这壹特大凶杀案的性质。因为“伤害罪”是指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而“杀人罪”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即便就是从《起诉书》上提供的“法医鉴定”的事实来看,张洪传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脏主动脉破裂引起急生(应为‘性’——笔者误)大出血死亡”;张桂毛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背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玉因“单刃刺器刺伤胸部至心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张桂月因“单刃刺器刺伤左胸部至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出血死亡”。十分明显,凶手无壹不是用凶器直掏心窝子!幸免壹死的张小松,也是因为他躲开了直接砍向脑袋的菜刀,这壹刀才砍在了左膀上。
造成如此残忍的四死壹伤的局面,前后居然没用五分钟,怎么就可以得出这些凶手是“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呢?照这么“审查”,天下还有“杀人罪”吗?
张桂全在那个阴冷潮湿的早晨让人毛骨悚然的嘶叫,令在场的所有目击者永世不会忘记:“给我干掉!十二个要算我账的代表都给我杀光!”这是《起诉书》不该遗漏或不敢正视的兽性的嚎叫。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蚌埠市检察院并不是以“杀人罪”起诉张桂全的,但张桂全在听完宣判后竟当庭大骂法官,声言等他儿子出狱后要拿这几位法官开刀!杀人者的气焰如此嚣张,不知《起诉书》上落下姓名的检察官和代理检察官作何感想?
汉朝桓宽著《盐铁论》就曾指出:“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壹个社会并不担心没有法令,而是担心没有坚决执行的法令。无法可以制定,有法而不执法后果不堪设想!
通常我们把党、政、军而外的法律监督权,称为“第四种权力”,因为它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力量。但是,直到今天,许多地方决定诉讼成败官司输赢的,依然还不是案内的是非;神圣不可玷污的法律,其应有的权威还树立不起来;独立办案还常常只是写在纸上的壹句承诺。我们的生活与法律之间,有时还有着壹种更加强大的力量在发生作用,使得许多法律还仅仅是壹个诱人的美好的愿望。
为制止小张庄的村民進京上访,固镇火车站甚至对购买北京车票的农民严加盘问。·连城郊两个农民只是去京看亲戚顺带看病,也遭到拒绝,二人好生解释,最后确认不是唐南乡的农民,又确实不是为了上访,才得以买票上车。
封锁显然是愚蠢的,也是有限的;天下之大,岂可壹禁了之。固镇县唐南乡小张庄发生的血案,终于还是不胫而走,引起了各地媒体广泛的关注。
首先赶到现场采访的,依然是新华社安徽分社的记者。记者李仁虎和葛仁江采访后写了壹篇《张桥村干部如此敛财,壹种负担两本账》的新闻报道。虽然只字没提发生在张桥村的“小张庄惨案”,文章中甚至没有多少作者主观的议论,但是,这篇被转发到了全国的新闻报道,却有如“庖丁解牛”,用快刀子割肉,将小张庄所以会发生凶杀案的背景壹丝不挂地裸露在国人面前。其叙事的风格,极像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让事实说话。
大量的事实表明,中央划定的是否构成“农民负担”的界线是:“三提五统”不准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五,而这里已明显高达百分之十九点八,接近国家规定的四倍!更为严重的是,明明是在巧取豪夺,却要玩弄掩耳盗铃的伎俩:壹种负担两本账。其手段之恶劣可见壹斑!其文章最精彩的壹笔,还是在村民和村干部贫富差别的交待上,这是壹幅绝妙的图画,画龙点睛地把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揭示出来。
接着《工商导报》的记者也站了出来,旗帜鲜明地发表了《张桂全枉杀四人法难容》的文章。
文前特地标出了壹行引人注目的提示:“刑期未满,又任村干部;心中有鬼,反对查账目;光天化日之下,竟疯狂行凶,杀死四名查账的村民代表。”可谓壹针见血!
只有壹点需要更正:枉杀的确是四人,但查账的村民代表只有三人,另壹人张桂月只是村民代表张桂玉的兄长。
紧接着《工商文汇报》也在壹版显着位置,披露了“固镇发生特大命案”的真实情况。
被严严实实掩盖著的“小张庄惨案”的真相,终于被撬动,射進了几缕温馨的阳光。固镇县委和蚌埠市委壹手遮天的神话被击破!
这壹年的六月十五日下午二时许,中央电视台四位记者顶着烈日、扛着沈重的摄像器材,风尘仆仆地赶到了远离公路的小张庄。他们是看到新华社转发全国的那个电讯稿后做出这次专访决定的。進了庄,他们就开始随机采访和录像。
记者首先走進村民黄自先的家,问黄:“妳们的负担重不重?”
黄自先显然是有顾虑的,犹豫良久,才说:“确实很重。”他随后找出村里发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以及村组开出的壹张张白条子给记者看。
记者提出要见村民代表张家玉,正在田里干活的张家玉被喊回村。张家玉不仅照实说了小张庄“壹种负担两本账”的情况,还谈到了村民代表因清查张桂全副村长的贪污账,张桂全父子连杀四人砍伤壹人的事件经过。
后来,记者请张家玉带路,他们分别对被杀代表张桂毛、张洪传的两个孤儿進行了采访。
最后记者又让张家玉把他们带到张店凤家,要采访壹下这位村支书。不过,当时书记不在家,便决定采访书记老婆陈云侠。不曾想,陈云侠的态度十分恶劣,先是将记者拒之门外,然后,把门壹锁,管自扛着锄头扬长而去。记者却并不介意,手中的摄像机也并没有放过这难得的镜头,壹直跟拍着她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为止。
记者们刚准备要离开,就发现张店凤推著自行车正巧往家赶来,远远地,他发现壹群村民向他喊话,还有人扛着录像机已经对着他,感到不妙,掉头想跑,也许觉得这样子太狼狈,跑了几步又折了回来。
记者迎上去问:“妳是这村的书记吗?”
“是。”
“我们想了解妳壹些问题行吗?”
张店凤显然调整好了情绪:“行,回家谈。”他答得十分爽快。可走到家门口才注意到门上挂著锁,钥匙也被老婆带走了,很是尴尬。
记者于是就在门口進行了采访:“妳们村的账目都公开吗?”张店凤接口说:“公开,全公开。日清月结。每个月的五号张榜公布。”记者问道:“张榜都贴在什么地方?”张跟着就说:“三个自然庄都贴。”记者盯住不放,又问:“贴在什么地方妳看见了吗?”张顿了壹下,这才说:“我没看见,反正我都安排了。”
记者露出了几分幽默,正准备再问,在场围观的村民见张店风这样睁着眼睛说瞎话,都忍不住笑起来。笑声中,不知谁大嗓门叫了壹声:“书记胡说!”张店凤顿然变了脸色,怒气冲冲地逼视著在场的村民。
村民代表张家玉这时站了出来,当着张店凤,毫无惧色地走向摄像机的镜头,实话实说:“我们小张庄就从未看见张贴过公开的账目!”张店风壹听,咬牙切齿地指著张家玉说:“妳张家玉还是不是个共产党员?妳失职!张贴妳看不见,这不是失职是什么!”
在张店凤看来,村里的每壹个共产党员都必须五条件地和他这位村支书保持高度的壹致性,否则,就是不称职。
中央电视台来人的当天,已经是深夜两点多钟了,唐南乡壹位领导还把电话打到村支书记张店凤家里,询问记者進庄后采访了哪些人?调查了壹些什么事?有没有谁说了清账的村民代表被杀的事?
如临大敌。
第三天大清早,村委会主任张风知跳出来开骂了。这位文盲主任在村里的广播大喇叭中喊道:“有个别共产党员,弄几个臭记者来采访,说我们搞的都是假的;还弄来个中央‘焦点访谈’记者,‘焦点访谈’不‘焦点访谈’,我看这是有些群众在起哄!我让妳们好好在下边起哄,到时查出来非得治妳不可!”他把广播喇叭的音量调得很大,他的嗓门就更大,哇啦哇啦的大喊大叫,震耳欲聋。村民们刚从睡梦中醒来,听着这样壹个大字不识的“村长”在广播里张牙舞爪,真不知小张庄究竟是谁家的天下了。
六月二十日晚,中央电视台就在《社会经纬》的栏目中,把小张庄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予以“曝光”,在全国范围产生影响。几乎是前脚跟后脚地,《南方周末》也拿出头版壹整版的版面,直击小张庄惨案,发表了记者朱强的长篇报道:《五父子称霸固镇小张庄,四村民查账惹杀身之祸》。且图文并茂地配发了评论与漫画,漫画作者方唐,画得简约而辛辣:壹个村委会领导人物酒醉饭饱之后,从放著酒瓶的办公桌子上,不可壹世地又踏到诚惶诚恐向他顶礼膜拜的村民头上和身上,嘴巴里烟囱似的喷吐著云雾。评论文章出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国印之手,他的震惊愤慨之情跃然纸上:“我们有壹个签署了《国际人权公约》的中央政府,又毕竟处于文明时代,怎能容忍恶势力猖狂!”不过,他提出:“对壹切违反中央政策和国家法规的村干部坚决予以制裁,这当然是需要的,而且也会有壹定的效果,但这只是治标的办法,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需要让农民富裕起来,让农民拥有组织自己的能力,并给农民的组织以合法地位,使农民有力量抗衡乡村权势阶层。”
这期间,《民主与法制》杂志社郑苏、福殿和成远三位记者,也从“民主”与“法制”特有的视角,深入到小张庄,并于这壹年的第十七期刊出现场纪实报道。题目极平实:《村民代表查账惨遭毒手》,文章却写得内容详实、引人人胜,不乏雄辩之笔、警策之句。令三人甚为诧异和不可思议的是,直到他们采访之时,潜逃在外的张乐义使用过的那把带血的杀人凶器,依然静静躺在溧涧村医院办公室的抽屉里,壹直无人问津。是他们,把拍到的这张照片,触目惊心地展示于世人。
随着各种新闻媒体的相继介入,特别是在全国极有影响的几家报纸杂志的轮番轰炸,小张庄村民代表因为行使自己民主权利惨遭杀害的真相再也捂不住了,事情才渐渐有了转机。
人们首先看到,唐南乡政府派人把张洪传的两个孤儿接到了乡里的敬老院。
接着,这壹年的旧历五月初五,端午节,固镇县政府安排给遭难的几家每家发了壹百元的慰问金。
午收大忙时节,固镇县委机关下来了几位同志,帮助几户受害者家庭抢收麦子。他们从上午壹直干到下午壹点多钟,没吃农民壹口饭,没喝农民壹碗水,这让死难者的家属多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壹丝温暖。
壹九九八年九月八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桂全父子壹案下达了终审裁定。终审《裁定书》上“审理查明”的“事实”,其实与蚌埠市检察院《起诉书》上当初“审查表明”的“事实”并没有多大改变,这使得小张庄广大村民再壹次对中国的法治产生失望。
不过,有壹点是应该予以肯定的,这就是省高院终于裁定张桂全父子“不存在防卫问题”,亦非“伤害(致人死亡)罪”;“张桂全、张加志、张超伟、张余良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明确,诉称其没有杀人故意的理由无事实根据,不能采信”。
这让小张庄已经十分失望的八十七户农民,终于感到了壹点欣慰。
漫漫上访路
1享受冷漠
壹九九四年十月壹日,这是共和国第四十五个诞辰。到处是欢歌笑语,到处是火爆的鞭炮声,安徽省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村民王俊彬,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这里是河南省沈丘县留府镇李大庄,虽然离他的家乡只是近在咫尺,他却是有家不能归。
临泉县公安局于两个月前的七月三十日,下达了《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通知》上虽把他的名字都给写错了,但他十分清楚,随着这个《通知》的到处散发,他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同时,也被剥夺了声辩权,他已不可能再回临泉县申诉自己的冤情,回去申诉无疑等于自投罗网,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更让他感到伤心、震惊的是,二十多天之前,临泉县纪检委又做出了《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
他带人找党的上级组织,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其后果却是开除出党!这是最叫他想不通,也是最痛苦的壹件事。事情走到这壹步,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他痛切地感到:今天的农民,不仅面临着物资匮乏的困扰,还将承受着从精神到心理上的巨大的压力。虽然农民有许多话想说,可是让农民说话的渠道并不畅通,民意和民情还无法能够得到正常表达,难怪壹些地方有的农民不得不将早已“站起来了”的身子,又在“父母官”面前屈膝下跪;有的甚至不得不采取古人“冒死拦轿”的办法,在公路上拦截领导的车队喊冤。
“文革”结束那年才六岁的王俊彬,是在铺着阳光的新时期的大道上无忧无虑地走过来的,接受的教育中,除了改革、开放,就是民主与法制。十八岁那年,高中还没毕业呢,他就响应祖国的召唤,走進了军营,从此又多了几分军人的奉献精神。特别是当他在党旗下庄严地举起右手,向党宣誓,更懂得随时随地维护党的决定和人民的利益,是壹个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今天的王俊彬,显然不会像有的农民那样向谁屈膝下跪,他认为民主的权利不是靠谁恩赐的,他当然也不会去干出那种“冒死拦轿”的事情,他知道自己什么都丧失了,惟独没有丧失的是民主的权利。
他要申诉。
虽然他还并不清楚向哪壹个具体的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更为合适,他却毫不犹豫地在纸的上端写出“诉状”二字。
尽管他知道被申诉人壹般只应该是部门的法人代表,壹个党的县委书记不可能成为被告,但他不管这些,依然坚定不移地在“被申诉人”下面,写上张西德的名字。他认为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在那起性质恶劣的“白庙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扮演了壹个极不光彩的角色。
临泉县隶属被称作安徽“西伯利亚”的阜阳地区。这是饱经历史沧桑的壹块土地,黄河无数次溺辱过它,留下了无边的淤泥沙土,成为著名的黄泛区。当年刘邓大军突破敌人的黄河天堑防线,千里挺進大别山,就是从这里杀出壹条血路,揭开了解放战争大反攻的序幕的。今天,天性淳朴的临泉人民,凭著勤劳的双手,正在改变着家乡的面貌,但由于人口的众多,壹个小小的平原县,竟拥有壹百八十多万人,堪称“华夏第壹县”;再加上交通闭塞,土地瘠薄,至今仍是远近闻名的贫困县。王俊彬就出生在这个贫困县最贫困的白庙镇。
我们是事隔六年后的二OO壹年的冬天走進那片土地的,那里的贫穷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壹路看过去,没有壹家乡镇企业,田里种的全是清壹色的大葱和大白菜,很多年以来,这里的农民就靠种大葱和大白菜为生。在村庄旁边不远,有壹条公路直通外省,路两边到处是堆积如山的大葱,等著过往的司机顺便买走。我们壹问价钱,不免吃了壹惊,壹斤仅卖六分钱,壹板车葱也就抵个两三元钱;大白菜价钱稍微好壹点,也只卖到壹斤壹角钱。然而,就是这么便宜的蔬菜,种菜的人还舍不得吃。我们進村的时候,看见壹个三十岁上下的农民端著碗蹲在门口吃饭,碗里只有饭,没有莱,我们问他,这么便宜的大白菜为什么自己不炒点吃,他说了壹句令我们心酸不已的话:“我吃掉壹斤不就少赚了壹毛钱吗?”
二OO壹年的白庙尚且如此贫穷,六年之前就更是可想而知了。听他们介绍,那时白庙镇的人均年收入只有二百七十四元,就是说,每人每天的收人不过八毛钱,谁都知道,这将意味着什么?尽管已经贫困到了这个地步,县、镇、村还是层层加码,不断地把各种各样的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强加到村民的头上,而绝大多数的村民对这种巧取豪夺却只是敢怒不敢言。
这天,王俊彬找到王向东和王洪超,他觉得总要有人敢站出来替大伙说句公道话。王向东和王洪超,也都是村里思想比较活跃的年轻人,特别是王洪超,提到乱摊派,他就恼得直摔头,简直就是深恶痛绝。 、
王洪超的岳父是乡村中比较有商品头脑的精明人,除了种庄稼,农闲时就走村串乡去卖老鼠药,这行当成本不多,收入却是可以的。王洪超早已看出,光靠种庄稼日子过得太艰难,就跟着岳父去卖老鼠药。壹天,正赶在王洪超外出卖药,村支书高建军带着苛捐杂税的突击队,大呼小叫地摸上门,每家要收六块钱的“建校费”。村里学校校舍好好儿的,没有壹间危房,怎么又冒出个“建校费”呢?王洪超的母亲想不明白,也掏不出这六块钱,就说:“洪超不在,改天再交吧。”。话音刚落,高建军搬起电视机就走。王母壹看,忙追出门说:“家里没人,妳们这么搬东西,合来不合来呀?”她说的是当地话,是在查问村支书这么干“划算不划算”。
因为高建军与王洪超还有壹层亲戚关系,她想不到高建军当上了支书就会干出这种翻脸不认人的事来。谁知,高建军理也不理,扬长而;去。
王洪超后来知道村支书抱电视机的事,气;得直骂娘。
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人壹合计,决定先去镇里讨个说法。当时,他们三个人想得都过于简单:既然有党的“减负”政策,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再说向上级机关反映下情,这也是《宪法》赋予每壹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他们差不多是怀着无比信赖的心情,去找镇党委书记韩春生的。王俊彬更是以壹个共产党员的身份,去寻求组织上的帮助的。他们永远记住了那个日子:壹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八日。那壹天,让他们刻骨铭心,在镇党委办公室,他们终于懂得了什么叫“推诿”,什么叫“糊弄”,什么叫“对人民群众感情麻木”。
镇党委书记韩春生的不闻不问,助长了村支书高建军的肆无忌惮。当高建军得知王洪超把他抱走电视机的事情也告到了镇里,恼羞成怒,不仅拒不归还,还再次明目张胆地闯進王家,又推走了他家壹辆自行车。
欠交所谓的六块钱的“建校费”,竟然抱走壹台电视机还觉不够,又推走人家自行车,这事显然做得太过分,壹下激起了公愤。于是,更多的村民站了出来。纷纷向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提供村干部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的人证物证。
我们在王洪超家就见到过当年村民们的三份证据。壹份是盖有“临泉县白庙镇人民政府’:大印的“农民负担税费卡”,卡上承包耕地的亩数明显有改动的痕迹,而且,是壹改再改,由最初的“六亩四七”改作“六亩八五”,涂抹了之后,又写成“六亩八七”。涂改承包耕地亩数的目的,不言而喻,是为提高“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各项应交的税金。至于卡上填写的“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的数字,更是叫人雾里看花:两组十四项“应付费用”款,数字是十分具体的,但其中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村民交这么多?谁也说不清。总之,十四项钱款加起来,应该是九十三元壹角整,“合计”栏里也是这么填写的,却不知为什么,又用红笔给杠掉,改成了九十壹元五角六分。在另壹份盖有“临泉县白庙镇邵营村民委员会”大印的“农民承担费用收款收据”上,“乡统筹村提留”的九十三元壹角整,又变成了九十壹元四角七分。看上去,越改收的钱款越少了,而且收款人还在这份收据的空白处写上了壹行醒目的大字:“依此据为准其他单据作废。”就是说,再加上“应交”的税金,这户农民总共就交了壹百四十元三角六分。然而,富于讽刺意味的是,这户农民提供出的又壹张油印的“邵营行政村农户壹九九三年午季交款通知单”,无疑应该被看做是“作废”的“其他单据”,“通知单”上通知午季必须交纳的竟是壹百八十四元零壹分!他“承包耕地”的数字不仅又变成了“六亩八八”,应交税金也由四十八元八角九分变成了壹百五十五元二角七分!
壹份“税费卡”,两本不同的账。壹本是要村民如数交纳的,壹文钱不能少;壹本是写在纸上专门给上边来人检查用的。掩耳盗铃,欺上瞒下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程度!
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掌握了村民们提供的这许多证据,更坚定了上访的信心。由于镇里对村干部的问题极力包庇,他们不得不“越级上访”,这以后就找到了县里。
使他们大感意外的是,在县里,他们遇到的竟然也全是冷冰冰的面孔。
于是,三人横下壹条心,决定去找壹把手。
“我们要见张西德同志。”他们认为,县委书记是全县党组织中最高的领导,党性肯定也是最高的,不会看着下边公开违背党的减负政策不管不问的。
但是办公室的同志诧异地擡起头,发现闯進来的是几个农民模样的年轻人,很不耐烦地说:“知道张西德是谁吗?”
“县委书记呀!”
“妳们是哪里的?”
“白庙王营的。”
对方壹听就奚落道:“县委书记也是妳们随随便便就可以见的吗?王营村的事,妳们应该找白庙镇党委和政府去解决。”
“可是镇里不问。”
“他不问,妳们就来找县委书记?如果全县所有村都像妳们王营,有事没事就跑到县里找书记,这县委书记还能干吗?”
三个人全傻了眼。
王向东的脑子来得快,忍不住地问:“镇里不管,妳说不找县委领导找谁?”
对方壹下站了起来,冲动地扇著两臂,像轰赶壹群鸭子似的大声喊道:“去去去,我们还有事!”
有着几分心计的王洪超,壹直没言声,这时冷静地说道:“我们要求县委落实中央‘减负’的政策!”
“谁不给妳落实,妳去找谁!”
“我们就找张西德书记!”王洪超声音不大,却说得十分坚定。
“不行!”
“为什么不可以?”
“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从县委大院走出来的时候,三人的脸色都十分难看。王洪超后来谈到走出县委那壹瞬,他强烈地感觉到,原来心中壹种最圣洁的情感,忽然间被人粗暴地玷污了,他痛苦极了。
回村后,村民们凑在壹起开了个会。大伙都觉得,既然三个人去县里反映问题,势单力薄,得不到重视,那就各家各户能去的都去。这以后,王营村三百多村民壹齐出动,坐着十几辆农用车和四轮拖拉机,浩浩荡荡开進县城。
然而,人多势众,不但于事无补,反倒引起县委更大的反感,说他们这是在“聚众闹事”。几次受挫之后,村民们感到,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在临泉县已毫无解决的希望,剩下的,就只有三条路可走:壹是找地区,二是去省里,再就是直接進京。去地区和去省里,不少人都表示心中无底,因为无论地区还是省里,都与临泉县委和县政府有着太多的联系,不能说他们就壹定会是“官官相护”,但把上访的材料层层下批,最后又批到被上访人手里的事,却是完全可能的,这样的故事,当今的报纸、广播、电视上已屡见不鲜。假如是那样,人家指个兔子叫撵,壹圈撵下来,不说村民们的时间和精力赔不起,也没有那些钱朝外拿呀!
大伙七嘴八舌,各抒己见,到了后来,意见就渐渐集中起来,这就是:壹不做,二不休,干脆去找党中央、国务院!因为,减轻农民负担的好政策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同咱底下农民的心贴得最近!
当然,大家也都知道,这样“越级告状”,将会承担很大风险。壹个严峻的事实是:進京上访,反映白庙镇和王营村的问题,客观上看,告的却是临泉县的“黑状”。至少说明,临泉县拒不落实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是给党抹了黑,是为国家添了乱。县委书记张西德对此绝不会善罢甘休。
提到张西德,大伙在临泉县的电视上早就熟悉了:五短身材,说话爱挥手;做报告的稿子可能是秘书们给写的,文辞还可以,可他壹到脱稿讲话时,就没有了壹点文雅气,说的话跟个粗人没啥两样。壹次会上,在强调计划生育不准超生的时候,张西德竟挥着拳头信口开河道:“我宁要七个‘坟头’,不要壹个‘人头’!” 说得大家全伸舌头。这句充满杀气和血腥的话,被流传得很广,谁听了,谁脊背发凉。
总之進京上访,前途难卜,谁有能力有胆识担当此任呢?
大伙心里当然全清楚,只是谁也不忍心先开口。推选進京的代表时,村民们壹双双充满期待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注视著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个年轻而又有文化的后生。
2感受温差
壹九九三年年尾最寒冷的壹天,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经过简单的准备,把收集上来的“三乱”证据小心地整理停当,就匆匆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当三人第壹次步入北京车站的月台,壹种受了委屈的孩子终于来到母亲怀抱的冲动,使得他们异样的激奋。他们多么想去看看魂萦梦绕的天安门广场和人民大会堂、看看雄伟壮观的英雄纪念碑和金水桥畔的华表、看看中南海的红墙啊,但是,他们知道大伙凑出的这点上访经费来得太不容易,壹角壹分都必须花在当紧的地方。
在中办国办信访局,他们受到热情的接待,没有想到事情的進展会如此顺利,不免有点儿受宠若惊。接待的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情况反映,还就他们提出的问题,允诺将很快给安徽有关部门发去专函,促成这事的调查处理。
北京如此严寒的气候,这是他们有生以来没有碰到过的,迎面卷过来的又冷又硬的风,直扎肌骨,但三人的心里却都像揣進个腾腾燃烧的火炉子,打心里往外冒着热气。
“既然来了,”王洪超说,“能找的地方咱都找壹找,不枉此行。”
于是三人壹路问过去,又跑了壹趟国家农业部。
在农业部的信访接待站,三人就像回到自己家似的感到亲切与温暖。接待站的同志听了他们反映的问题,看了他们带去的证据,当场就明确表态:白庙镇和王营村的做法是错误的。并主动为他们开出介绍信,要他们回到安徽后,拿着这封信直接去找省农委的壹个单位。
信访接待站的同志壹直把三人送出大门,还送了壹本《减轻农民负担劳务管理法》的小册子,分手时,竟突然感慨了壹句:“上面三令五申,下边照样胡搞,怎么得了!”壹句话说得三人的心不由壹热。
尽管,在北京的每壹天,他们都沈浸在无比的亢奋与激动之中,奇怪的是,在亢奋与激动的同时,又有壹种异样的酸楚,不时会从心里毫无准备地冒出来,破坏着他们的好心情。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当时三人都说不清,此刻,列车远离北京了,他们才恍然大悟:北京虽好,不是属于他们的,他们毕竟是临泉县白庙镇人,他们的命运更多地还是掌握在临泉县县委书记手中,甚至只是掌握在白庙镇王营村个别人的手里。
只要他们还从属临泉县白庙镇的权力磁场之内,纵使远离千里万里,也逃不脱任人宰割的命运!
车过黄河以后,三人似乎都无话可说了,可谁也睡不着。整整壹夜,他们就这样枯坐着,似乎什么也没想,壹直无聊地听着脚下车轮与铁轨忽轻忽重的碰撞声,这声音,在寂静的夜里,听起来竟是那样震撼人心。赶到天都大亮了,三个人才昏昏晕晕地有了倦意,不过省城合肥却已经到了。下了车,顾不上休息,三人就按农业部介绍信上写着的单位,找到了安徽省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减负办的同志听了三人的陈述,十分重视,也觉得问题严重,当即写了壹封态度十分明确的函,希望他们亲自交给临泉县减负办。临分手时,也送了壹本他们自己汇编的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中央历次做出的具体规定。 ·
走出农业厅大楼时,三人在京曾有过的那种亢奋与激动,再次溢满了胸襟。王洪超甚至下意识地回头看看这座已经相当陈旧的建筑,心中油然荡起壹股感激之情。
在合肥期间,他们还找了壹趟省纪委。省纪委接待的同志也相当重视,希望他们放心地回去,这事,他们会过问的。
壹九九四年壹月二十五日,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再次走進临泉县委办公室。他们出示了国家农业部和安徽省减负办的有关信函,这壹次,办公室的人没有再刁难。显然,这时的临泉县委,已经接到中办国办信访局的公函;县委书记张西德,也知道了白庙镇王营村村民代表把他们告到北京的事。他笑容满面地走了出来,并当场给白庙镇党委、镇政府写了个便条。写道:
“邵营行政村王营自然村群众上访要求退多提留的款,请努力做好工作,抓紧时间将多提的款全部如数退给群众。”
三人接过县委书记的条子,认真看了看。因为字比较潦草,有的字写得也不规范,看了壹会才闹清上面的内容。不过,又好生纳闷:“多提的款”,这是个什么概念?作为党的壹级组织的负责人,为什么不能够像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省减负办那样,按照党中央文件规定的精神,指出这件事的严肃性?既然下决心要镇里解决,为何不通过组织的程序,而是随手写了个白纸条子交于上访群众?再说,“群众上访”了这些日子,三番五次地来找县委,县委就是装聋作哑;如今,上边批下来了,马上“笑脸相迎”,既然如此,何必当初呢?
不管怎么说,从九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开始上访,到壹九九四年壹月二十五日县委书记“签字画押”,前前后后折腾了八十九天,总算看到了结果。当村民们听说张西德书记表态将“多提的款全部如数退给”,壹个村子顿时沸腾了。
可以想到,白庙镇党委书记韩春生;镇长马骏看到张西德的“手谕”,心情是何等复杂。他们当然清楚这件事情的性质。闹到这壹步,不用说,是他们为县委、县政府捅了娄子。不过,村民们拿到的,毕竟只是壹张白条,细细揣摩,他们既从张西德的“群众上访要求退多提留的款”壹句中听到了不满,却也从“请努力做好工作”这句话上读出了县委书记的无奈。
白庙镇不解决农民的负担问题显然不行了。这时,县纪委在地区纪检委的督促下,也组成了调查组开進白庙镇,对镇村“减负”的问题立案调查。其实,只要查,许多问题都是明摆着的。县纪委调查组只是查了壹下镇村两级壹九九三年的“提留统筹”的账,就发现了十壹万多元的农民负担问题。王营村的村民代表在帮助村里的自查中,不但发现村里的财务管理混乱不堪,经费的开支也极其随便,莫名其妙的单据太多,还发现镇里随意平调或挪用村里的提留款及集体资金也十分严重,甚至将镇村两级的调款情况,合做在壹张表格上,仅“壹九九三年秋季调款”,查出的明明是四万七千六百五十元,但到了“调款表格”上,竟然就变成了三万三千七百六十元四角六分,这壹笔,就隐瞒了壹万三千八百八十九元五角四分!
镇村干部徇私舞弊的恶劣行为,引起王营村广大村民极大的愤慨,但是,从县委书记为村民代表写出便条算起,在长达六十二天的时间里,行政村只退回给村民点“皮毛”,而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两件事,就不能不让王营村村民甚感不安。壹件是,领头上访的王俊彬,此前壹直为镇的土地管理所聘用,这当儿被突然解雇;再就是,王向东和王洪超接到镇里的通知,要他们去镇机关“清算账目”,二人刚進镇政府的大门,就被早有准备的机关人员壹顿毒打。
退款不过是虚晃壹枪,打击报复却动了真格的,王营村的村民们,忍无可忍,又壹次集合起几百人的队伍,找到县城,要求张书记履行他给大家的承诺。
张西德壹看来了这么多村民,而且带有明显责怪的口吻,首先就变了脸,再不提如数退给加重农民负担的那部分钱款的事。他的话壹下就变得十分严厉,也很难听:“有本事,妳们只管狠狠地闹,我就是不给妳们处理!”
村民们问:“这符合中央文件的精神吗?”
张西德越发火冒三丈地说道:“有本事妳们就往上找!”
张西德显然早失去了忍耐性,他高声大嗓门地喊道:“妳们尽管给我闹,闹得越大,我才越好处理!”
村民们百般无奈,于是又去找县纪委。因为县纪委曾经派出过调查组,并且查出了白庙镇和王营村“提留统筹”上的不少问题。可是,纪委书记李树成听说下面就是不愿清退多收的钱款,也无可奈何地说道:“我让他们退,他们不退,我又有什么办法?”
主管壹个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书记,对下面干部的胡作非为感到无能为力;统管全面工作的县委书记又是这样蛮横不讲理,村民们感到难以理解,也感到十分气愤。
不过,这时候王营村的村民代表,已经有了壹定的承受能力,他们表现得十分冷静。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三个人下了也许是这辈子最大的壹个决心:壹定要和这些对党的政策阳奉阴违的人斗争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从县城回来不久,王洪超便得到了壹个足以使全村人不寒而栗的消息,这消息,是白庙镇派出所的指导员施灿洲透露给他的,王洪超同施灿洲私下交情不错。这年三月三十日这壹天,施灿洲把他拉到壹边,悄悄给他打招呼:“妳不要再插手上访的事了。”还用了当地壹句土话,叫他“赶快‘薅手”’,意思是说“赶快收手”;并严肃地提醒道:“马上要抓人!”
当时,王洪超心中壹惊。他知道施指导员不是和他开玩笑,也不是在吓唬他。他壹点不敢怠慢地就把这壹消息告诉了王向东和王俊彬。
王俊彬和王向东听了似信似疑,却也不得不马上通报给广大村民。
壹时间,王营村笼罩在壹种莫名的恐怖之中。
村民们自发地组织起巡逻队,以防不测;王洪超干脆把村子里的广播喇叭安在了自己家的院子里。
村民们虽然思想上有了准备,却没有想到“抓人”的这壹天来得这么快。
3 天高皇帝远
壹九九四年四月二日的晚上,已是十壹点多钟了,这在有着夜生活的城市里或许不算太迟,但在这偏僻的王营,村民们差不多全都熄灯上床了。就这当儿,壹辆客货两用车鬼鬼祟祟开進了村。
车在村西头悄然无声地停下之后,打上面跳下五个人。事后才知道,他们分别是白庙镇派出所指导员施灿洲,民警王树魁、张复春,治安队员王俊和刘凯。他们交头接耳壹番后,五人就行动诡秘地向村中摸去。
他们的出现,立即引起巡逻的村民的注意,于是远远地尾随着。后来发现这些人,尽在领头上访的几个村民代表家的门口探听动静,有几次竟试着上前推门,这更引起村民的警惕,就跑去敲王洪超家的门,边敲边喊:“村里来了几个偷偷摸摸的人!”
王洪超的小孩他姨李莉,当时正住在王洪超家里,门外的响声首先把她惊醒了,她壹个激灵从床上爬起来。听说村里来了偷偷摸摸的人,冲到放有广播器材的房间,打开开关就喊起来:“王营来贼了!王营的老少爷们,有叉的拿叉,有棍的拿棍,不要让他们跑了!”
夜深人静,广播的喇叭声立刻把壹村人惊醒了。听说村里来了贼,壹个个飞快地穿衣下床,操起家伙就奔出了门。
骤然响起的喇叭声,首先就把跟来的两个治安队员吓坏了,知道这次的秘密行动被暴露,村民们最恨的就是跟着干坏事的治安队员,骂他们是“二鬼子”,壹旦被村民们逮住了,派出所的公安人员还好讲,他们可就惨了,于是二人便像壹对受惊的兔子,夺路而逃。派出所指导员施灿洲,听到响声,料定事情不妙,连丢在村头的车子也顾不上了,立即调转身子,高壹脚低壹脚,摸著黑,慌不择路地也朝村外遁走。
民警王树魁、张复春以及司机赵灿龙因为躲避不及,最后被村民们壹个个分割包围。
村民们喝问道:“妳们是哪里来的?干什么的?”
壹个民警说:“我们是瓦店的……”
另壹个民警说:“我们是……黄岭的。”
三个人竟有了三样说法,这自然更引起大伙的怀疑。
王营村地处安徽和河南两省边界,王营小学校长王天基住的村西头,屋外的小路就是河南省沈丘县和安徽省临泉县两省两县的地界,有人说王校长的孩子出门撒泡尿,就浇湿了两个省和两个县的地皮。处在这么个偏僻而又十分敏感的地带,突然冒出三个来路不明之人,三人又是三样说法,其中还有穿警服的,这就不能不格外引起村民们的警觉。怀疑这是壹伙利用地理位置上的“优势”,乘着深更半夜冒充民警暗中打劫的刁徒。
村民要求每人拿出证件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这壹下,三个人变得越发紧张起来,趁著混乱,落荒而逃。这壹逃,村民就觉得问题更大,当然更不能放过,当即追了上去。
三个拼命逃窜,的人,因为没有村民们的路熟,眼看难以逃脱了,这时;穿警服的索性站住了,从腰间拔出手枪来,指著追到面前的村民凶狠地喝道:“不许动!再追,我可就开枪了!”
村民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了壹跳,纷纷站住。 ,
正在狂奔的另外两个人,发现村民站住了,也就停了下来。
村民们人多势众,面对枪口并不怕,倒是更加肯定这是壹伙乘夜打劫的刁徒。情况明摆着:既然谎称是“城丝绸厂”来王营“联系业务”的,城怎么就变出手枪了?如果真的是民警,又为什么要说是“城丝绸厂”的人?而且,不敢正大光明地亮出自己的身份?再说干吗要逃,慌慌张张连个汽车也不要了?
村民盯着司机问:“妳们究竟是干什么的?”
司机吞吞吐吐不敢说。
村民们不再怀疑了,他们首先采取了自卫,上去解除了对方手中的凶器对大伙的威胁。他们甚至认为,对准大伙的这支手枪,和那套警服壹样,肯定都是假的。几个村民扑上去,就把对方的枪支打掉了。接着,愤怒的村民对他们认为是打劫的刁徒壹顿痛打。
直到尝到了苦头,司机赵灿龙才说了实话:“他们的确是派出所的警察,租了我的那辆仪征车,给了我十块钱,壹盒渡江烟,叫我开车来抓人。”’ 说著,忙把口袋里的十块钱和壹包烟交出来,求村民们放他壹码。
村民们听说这其中真来了抓人的民警,忙问王树魁和张复春,二人只得坦白:“我们是白庙镇派出所的。”
村民壹听,炸了营:
“妳们凭哪壹条来抓上访代表?”
“抓人为啥偷偷摸摸?” 。
“妳们明明是白庙派出所的,为啥要说是‘瓦店’的、‘黄岭’的、‘城丝绸厂’的;为啥壹追问就逃?”
问得两人壹时语塞。
村民们显然不会放过:“说!”
壹个小声解释:“我们是来抓赌的。”
壹个却说:“我们是来巡逻的。”
这么壹说,更糟糕。来抓赌,为什么专找村民代表的家,显然不能自圆其说;说是“巡逻”,就更是睁着眼说瞎话了。因为从解放的那壹天算起,四十五个年头了,王营村的父老乡亲们,压根儿就没见过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啥时下乡巡逻过。早不巡逻,晚不巡逻,镇里刚为王营清退了壹点点加重农民负担的多收款,就“巡逻”到了王营?又偏偏是摸著上访代表家的门鼻子夜半“巡逻”。
村民们越听越冒火:“巡逻为什么不开警车?”
这时村民们才发现,这几人全喝多了“猫尿”,壹个个酒气熏人。农村派出所的许多公安人员,本来就没给群众留下多少好印象,有的就与村匪路霸吃到了壹块去,啥坏事都干得出来。为防止对方借着酒性胡作非为,村民们搜走了他们随身带来的手枪和手铐。特别是发现有四副手铐后,進壹步证实司机吐露的是实情:他们确实是心怀鬼胎来抓村民上访代表的。想要抓的四个人,不用问,这就是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外加壹个王洪钦。 ’
村民们越说越来气,七手八脚就把租来抓人的那辆车给砸了。
这就是后来被临泉县委抓住不放大做文章的“四二”事件。
被村民王来治称为“大个子”的民警张复春,在王来治的追问下,他曾懊恼地承认:“谁知道妳们庄是有准备的,谁叫我和王树魁肯喝,要不然怎能把我们弄成这个样子。”
他承认这酒是在王天玉那儿喝的,王天玉是王营村与县里某些人有着特殊关系的壹个人。蹊跷的是,王营村村民后来写给“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壹封信上特别指出,当夜少数村民情绪激烈,并非事出无因:混乱之中“村民在王天玉和村干部的带动下,壹拥而上,发生了冲突,车也砸了,人也打了,枪也打掉了。” 两个关键的地方都有这个王天玉!这或许就把“四二”事件深刻的背景兜底给端了出来。
总之,民警王树魁和“租来的”司机赵灿龙,不久壹个个狼狈地逃出村去;被说是“打成重伤”的大个子民警张复春,这时候的酒性早就被惊醒了,他逃得最快,几个青年农民追了壹截地都没撵上。后来,村民王洪军把民警们丢下的枪支、子弹和手铐,集中起来交给了镇武装部长王东良,王东良就是王营人,当天也就住在村子上。二更天过后,村民们便陆陆续续地散去,各自回家睡觉了。谁也想象不到,壹觉醒来,当县委书记张西德知道了这件事,这事的性质便发生了变化。尽管白庙镇派出所的三位公安人员及两名治安队员都早已回所,枪支、子弹和手铐也都完璧归赵,但是,临泉县委却仍向地委谎报军情,以“解救干警和搜查枪支”为由,于四月三日上午,对王营村進行了壹次空前的血腥镇压! .
壹九九四年四月三日上午十时,壹百多名公安、武警,分乘八辆警车,惊天动地从县缄开出。
车上驾着机枪,壹个个头戴钢盔,身穿防弹衣,手里拿着盾牌、警棍,壹路之上,警笛呼啸。
这支拥有现代化武装的队伍,抵达王营村前,来了个“先声夺人”,他们用高音大喇叭警告:“王营村人不得外出厂显然这并非是聪明之举。他们忘了王营村所处的极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这壹喊叫,有着壹千多口人的王营村,村民们闻风而逃,逃起来十分便捷,逃到村子后面,就是河南省管辖的地带了。警车進村,村子里的大人小孩早就跑得差不多了。
当然有不跑的。这些人不是老人,就是从未参加过上访的,或只是外省来走亲戚的。他们认为这事与他们无关。也有极个别跟着上过访的,觉得不过就是“随大流”,不会有啥大事情,就呆在村里没有跑。
谁知,公安武警壹進村,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打,连壹个走亲戚的外村的小学生也不放过。
壹时间,到处是拳打脚踢声,东西的摔砸声,大人的哀求声,小孩的哭喊声,鸡飞狗叫猎跳墙的吵闹声。
王洪岭的妻子周敏,从来没有参加过上访,公安人员扑上去要抓她,站在壹旁的已是七十局派出的密探,就在外省的这个边远的小镇上也進行了布控。
四人觉得已经别无选择,作为村民代表,他们必须尽快地把发生在安徽省临泉县的“白庙事件”的真相,报告中央。 ,
这天,除王俊彬留守外,王向东、王洪超和王洪钦三人,在众多村民的掩护下躲过了临泉县公安密探的眼睛,上了壹辆去河南省沈丘县城的公交车。三人经沈丘赶往郑州,然后转乘火车直奔北京。
王向东和王洪超这是第二次進京了,算是“轻车熟路”了,下车便直奔设在永定门壹带的中办国办信访局接济站。谁知,住下不到半点钟,他们就被早已埋伏在那里的临泉县公安局派来的警员抓个正著。
公开逮捕他们的理由是:三人在“四二”反革命暴乱中抢走公安人员“五四”手枪两支、子弹十五发,准备在北京制造出更大的政治事件!
三人大声地抗议著,怒斥对方这样做太卑鄙,完全是无耻的陷害,是壹种十分恶劣的打击报复。但是,即使他们周身长满了嘴巴,在手续完备的执法人员的面前,壹切都是徒劳的。
三人被押回安徽后,没有被押往临泉县,而是关進了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老家的太和县。
王洪超至今回想被羁押在太和县那两个月的日子,依然壹下就变得十分激动。那些日子,太恐惧、太痛苦,也太可怕了。在那里,他们的双手从背后被反铐起来,壹天二十四小时就那麽被铐著。吃饭时,铐在背后的手不可能端碗,不可能抓筷子,每顿饭就只能像猪狗壹样伏在地上,伸长脖子,去舔,去啃;大小便时,只能躬腰屈背,用身后被反铐著的壹双手,艰难地退下裤子,不可能去擦屁股;睡觉就永远只能侧着身,夜夜做的全是噩梦,半夜醒来,常被惊出壹身冷汗。
应该说,严刑拷打的各种画面,王洪超并不陌生,过去他从电影、电视或是小说上见到过;干出这种勾当的,不是杀人如麻的土匪、国民党特务,就是灭绝人性的日本鬼子或是德国法西斯。可是,他做梦也不曾想到,在射秽主义国家里,在阳光普照的人民当家作主的今天,干出这些惨无人道勾当的,竟然是“人民警察”! 而且,这壹切,就都发生在共产党的执法机关!
这叫他难以接受,感到痛苦,感到悲哀与绝望。
临泉县政协副主席于广轩拍案而起了。
当他了解了“四二”事件的真相,特别是了解到发生在首都北京,就在中办国办信访局接济站,临泉县公安机关竟然也敢明目张胆地编织谎言,逮捕前往上访的农民代表,他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愤慨,决定直接给江泽民总书记写信,揭露临泉县委某些人拒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减负政策,残酷打击报复农民群众的犯罪行为。
这天,他利用壹个星期日,乘车去了河南省,在河南新蔡县邮政局,他给江总书记拍了壹个长长的电报。拍这份电报,花去了全家人两个月的生活费。
他把调查到的“四二”事件的真相,详详细细地作了汇报,并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看法。
新蔡县邮政局的工作同志知道这份电报的分量,知道大老远跑到外省拍发这种电文的良苦用心。但是电文所反映的,毕竟不是河南省的事,更不是新蔡县的事,因为与她所在的地方无关,自然可以泰然处之。
于广轩的电报,当天就被河南新蔡邮局发往北京。
可是,于广轩没有想到,这份电报由各级党委政府层层批转下来,最后,竟然到了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的手里。
张西德勃然大怒。
他责令县公安局立即進行排查,限期侦破给中央领导反映“白庙事件”真相的这个人。
公安人员确实费了壹番脑筋。因为,于广轩在拍这份电报时,已经考虑到可能会出现的这种结局,他在电文的落款处留了壹手,并没有注出真实姓名,而是借用了已经被捕的王营村村民代表王洪钦的名字;虽是借用名字,他却又在“王洪钦”三个字的前面,标上了“王营村退休干部”几个字,这样,材料似出自事发之地,给人确可信据之感,同时又虚晃壹枪,设置点迷雾,给那些按图索骥者增加点困难。
临泉县公安局已将王洪钦在京抓获,现就同王向东、王洪超壹道关押在太和县,吃喝拉撒睡双手都被从背后反铐著,他就是有天大的能耐,也休想从看守人员的眼皮底下逃走,更不可能跑到河南省新蔡县去发这样的电报。因此,电报上虽然写着王洪钦的名字,王洪钦首先还是被排除了,于是公安人员就在“王营村退休干部”上寻找线索。然而,查遍王营,也没发现有壹个“退休干部”,最后就把怀疑的目光,集中到了县供销社下属壹个联营公司回村的退休工人王洪章的身上。
尽管“退休工人”与“退休干部”完全是两码事,临泉县公安局还是认定那事就是王洪章干的。这天,联营公司通知王洪章回单位领工资,很久没有发工资了,听到这消息,王洪章当即兴高采烈地奔县城而去,壹進单位,就被守候在那里的公安人员扑倒在地。为防止意外,也没将王洪章关押在本县的看守所。但是,因为王洪章压根儿就不知道电报是怎么回事,被打得皮开肉绽了,他还是说不知道。公安人员对这样的口供不可能会满意,壹口咬定他是个沙锅里煮驴头的主儿,肉烂了嘴还是硬的,于是就把他往死里整。
四月二日那壹天因为替兄弟媳妇周敏说了壹句公道话,就被公安用电棍打得血流满面的王洪彬,至今还躺在床上;现在王洪章又被莫名其妙地抓了去;王洪彬和王洪章,全是王洪岭割头不换颈儿的兄弟,周敏又是他的妻子,妻子被关進看守所时被戴上八斤重的大脚铐,也受尽了折磨。这壹桩桩,壹件件,全都发生在王洪岭的身边,使得只想安安稳稳本本分分过日子的王洪岭,也终于拍案而起了!
在这之前,王洪岭壹直在河南省沈丘县留福镇上的铜管厂打工,每月有着壹千多元的丰厚收入,此刻,他毅然辞去铜管厂的工作,拼出性命要为王营村的父老兄弟讨个公道!这壹年的六月十八日,他协同村民代表王俊彬,冲破临泉县在省内省外设下的重重暗卡,带领五十六位村民成功地到达北京。
王营村这次是集体進京上访,在整个临泉县引起了巨大反响,县委书记张西德感到了恐慌。他首先想到的,依然不是如何平息王营村村民对不堪重负的强烈不满,显然还是相信高压乃至镇压,才是杜绝上访最有效的办法。
于是,他派出了有壹百多名干部组成的县委工作队,浩浩荡荡,开進了王营村。壹下去了这么多人,生活费以及烟酒费,又全叫当地的干部群众摊派,这使得已经十分困难的王营村民,雪上加霜吃饱喝足了的工作队员,像“文革”那会壹样,开着架有高音喇叭的宣传车,在村子里哇啦哇啦到处转,搞得王营人人自危,连邻省的老百姓也过不上安静的日子。
与此同时,临泉县公安局印成传单壹样的《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到处张贴。不仅敦促王俊彬等人投案自首,还措词严厉地“警告王俊彬等犯罪分子家属及亲属们”,大有“壹人犯罪,殃及九族”的样子。
接着县纪委就又做出了《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
没过多久,县委再次调遣二百余人,分乘大小机动车三十余辆,包围了王营村,扬言要开万人大会,对上访的群众来壹次大逮捕。那年的旱情十分严重,正值抗旱关键时刻,提心吊胆陆续回村的王营村民,不得不又四处逃散,以致千余亩玉米几尽绝收。
接下来,临泉县法院就对王向东和王洪超公开审判。开庭那天,县法院事先虽然進行了周密的防范,法庭内外到处布满了武装法警,王营村的村民听说县里要公审他们的上访代表,壹个个都站了出来,呼啦啦涌来了六七百号人。当检察官宣读王向东和王洪超的“罪恶事实”时,村民们全然不顾法庭的纪律,愤怒地挥舞著拳头,高喊道:
“妳们这是诬告、陷害!
“他们冤枉!”
“我们要求放人!”
“坚决惩办镇压群众的真正凶手!”
法庭上大乱。
这种“炸庭”的场面,在临泉县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过,法官和法警全都变得手足无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实枪荷弹的法警们怕事态進壹步激化,不得不迅速撤离。审判长也只好中途宣布休庭。
其实,法官们十分清楚,藐视法律的显然不仅是这些“炸庭”的农民。人民法院是我国国家审判机关,有权确定任何壹件刑事民事案件性质的只有人民法院,但是就在“四二”事件发生不久,县委工作组就已经将其定性为“非法拘禁公安干警的刑事案件”;县公安局到处张贴的《关于敦促王俊斌等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上,就将其称为“打砸抢”,甚至提到了“大肆進行反动宣传”的高度;县纪委做出的《关于开除王俊彬党籍的决定》中,也明确地将其界定为“已构成抢劫罪”。显而易见,县委工作组、县公安局和县纪委都在县法院正式审理之前,就各自确定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性质,这本身就是壹种无视法律的违法行为。
如果临泉县法院不给抓到的上访代表安个罪名,判上两年,这对当时的临泉县委是不好交待的。因此,县法院中途休庭之后再没有重新公开审理,却于这年的十二月壹日,以“妨碍公务罪”,判处王向东有期徒刑二年;以同样罪名,判处王洪超有期徒刑壹年缓刑二年。至于二人究竟“妨碍”了什么“公务”,判决书竟比天书还难让人读懂。
5逼上梁山
王洪超被关押了七个多月之后,被“判壹缓二”放出,终于又回到了王营。回村才知道,县里在对王营村清剿时,不仅把他家彻底砸光了,还把他买来的那八千包老鼠药,拌進了麦囤里,使得五千多斤粮食染有剧毒不能食用。妻子李兰当场吓出精神病;女儿王玲玲也由于受到刺激,无法继续读书,至今呆在家里,不能听到警车的响声,警笛壹鸣马上犯病。
王洪超望着妻女蒙受如此冤屈,不禁泪流满面。他想起了过去在报纸上读到过的壹位信访工作人员说的壹段话:“历史上的农民首先选择告状,今天的农民首先选择上访,他们首先都致力于寻找壹种能为自己主持公道的外部力量。当前农民的直接抵抗特别是有组织的直接抵抗,主要是在分散的、温和的上访努力失败之后,原来老实巴交的农民也变得不那麽‘温良恭俭让’了。如果说农民上访中有过火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这是批评教育问题,这和有关部门不遗余力地包庇那些证据确凿的腐败村官、乡镇干部相比,对农民的做法是太过分了,反差太大了,立场太‘鲜明’了!”
当时看到这段话,王洪超确确实实被感动了。但是,此时此刻,王洪超想到这段话时不仅感到的是亲切,更多的还是吃惊,他发现那位信访工作者的论断,就像在评说临泉县眼前发生的事情。
他想,临泉县公安局之所以敢在中央信访局接济站抓他们三个上访代表,肯定编造出的谎言也把北京的同志给欺骗了。于是他首先想到的,已经不是立即去为妻子女儿寻医治病,而是再次進京,推倒强加在他们头上的那壹切不实之词。想到了这壹层,就不禁想到县法院开庭时,作为公诉人的县检察院在法庭上宣读的那些证人证词。
王洪超开始行动了。他分别找到本村村民邵喜英、王来治和王海潮。不找不知道,壹找吓壹跳,原来那些所谓的“证人证词”,全是经过精心炮制的!
县法院开庭时邵喜英并未出庭,村民回来告诉她,说庭上宣读了她的壹份证词,邵喜英听了吃了壹惊。她说,“四二”那天,天壹黑,她就上床睡觉了,根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她还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不可能写出啥证据,也从没在啥材料上按过手印。她不安地说:“如果真有我的证据,这不是有人故意陷害我,就是借我陷害其他人。”
王来治说,县公安局来的人曾找过他,拿出两份复印材料让他看,他说他不识字,对方就念著材料上的名单问他:“妳们村有没有这些人?”他说:“有。”对方就又写了壹份材料叫他按指印。因为他不知道对方在材料上写的啥,他不愿按。这时,白庙镇党委书记韩春生走过来说:“该按的就要按,保证没妳的事!”有韩书记的这句话,他就在公安人员带来的材料上和现写的材料上都按了指印。后来才知道,那就是要他指控几个上访代表“罪状”的“证词”。
王海潮更是气愤。他根本就没说过王俊彬、王向东和王洪超曾殴打过公安民警,他的“证据”纯属捏造。他说,我说的时候他们在记,记了些啥也不念给我听,就让我按了手印,谁知开庭时壹宣读,内容全变了!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竟然设圈套让人鉆,他们这是栽赃!
被指控参预了“四二”事件“打砸抢”的王登友和王高峰,也分别愤然地写出了申诉材料,说明他们当时压根就不在村里,壹个在河南,壹个在山西,两人都在外地打工,这种狗屁“证词”实在是无中生有!
面对这些证人真正的证词,王洪超感到万分震惊。
这已到了壹九九四年最后的日子,心中揣了壹盆火的王洪超,迎著岁末寒彻肌骨的西北风,领着七十三位王营村的父老乡亲,第四次踏上進京的列车。
他们暂且把“农民负担”放置壹边,专程赴京控诉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镇压无辜群众的血腥罪行。 ’
张西德得知王营村民又壹次集体進京上访,真的是暴跳如雷了。他咬牙切齿地说:“我宁愿舍掉壹条胳膊,也要和妳们干到底!”
但是,这是壹次令人失望的调查行动,因为调查组既然有临泉县委参加進来,去调查临泉县委本就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四二”事件,其结果的客观性注定要被大大打上折扣。
我们看到了由这个联合调查组抄报给中央信访局的壹份《书面回访材料》,材料上不仅回避了国家减负政策的有关规定,只字不提王营村农民负担是否过重,罗列出的许多数字也是混淆视听,掩盖了问题的性质,甚至公然包庇镇、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如,壹九九二年村里“上交镇”十壹万壹千七百九十多元,这些钱干什么用了?该不该由村里出?均不作说明。如,多处出现钱款的去向是“还前任村班子贷款”,或是“其他贷款”,而且数目巨大,这些贷款究竟是被村干部贪污了,还是挪用了?为什么这种不明去向的贷款要村民们摊派?均壹字不提。总之,《书面回访材料》上大都是些糊涂账,“省地县调查组”却又有着惊人的结论:“账目账面处理清晰,没有发现村干部的贪污问题。”
调查组不仅按照临泉县委对“四二”事件定性的口径向中央信访局作了“汇报”,依然将王俊彬、王向东、王洪超、王洪钦、王洪章、王洪军六人统统称作“罪犯”;王洪超壹出看守所,就再次带人進京上访,《书面回访材料》上却写道:“判决书送达两被告后,两被告均表示服判,不上访。”
这种官官相护的调查报告,被送到中央信访局,中央信访局没有理由不相信有着省、地、县三级党的组织派出的调查组得出的结论,所以,王洪超这次带领农民再次進京上访,虽然没有像上次那样,在中央信访局的接济站被抓,却也只能是无功而返。
省委、地委派下来的调查人员,也跟县里壹个鼻孑L出气,这使得王营人陷入了彻底的绝望。壹九九五年的元旦,和随之而来的新春佳节,村子里没有了壹点儿喜庆的气氛。开春过后,正是各地农村春耕春种的大忙时节,大批的王营人却相继离开了临泉县,纷纷去外埠打工谋生。
“哀莫大于心死”。人们不再上访,但白庙镇及王营村,镇村两级的党政机构,却也就沦为形同虚设。
表面的平静,掩盖了并未解决的尖锐矛盾。阜阳地委和行署并没有从王营村农民多次大规模的上访事件中汲取教训,县委书记张西德甚至变得更加有恃无恐。到了壹九九五年,临泉县农民的负担進壹步加重了,地区下达的各种税费明显增多,仅“双基教育费”壹项,农民人均就是二十五元;下面层层加码,到了白庙镇就变成了人均四十元。既然上面可以增收“双基教育费”,上行下效,各种各样的乱摊派跟着就五花八门地冒出来。白庙镇有的行政村,农民负担便占到上年人均收入的百分之十五点二六,已超出国家“大限”的三倍还要多!
壹九九五年秋天,已是家计萧条的王营村民,遭受到又壹次的飞来横祸。九月壹日,县里派往王营村“开展计划生育突击检查活动”,其工作队队员竟多达三百人!其中,不少队员素质极差,行为恶劣,侵权现象十分严重,他们对本不属于计划生育对象的也巧立名目,乱征乱罚,稍有不从,便赶猪、牵羊、挖粮、拉家具,甚而强行砸门扒房,打人抓人。这且不算,工作队居然敢将罚到的钱款私自分掉,每天还要村民们负担他们三百多人的工资以及往返车费。
王营村的村民们肺都气炸了,终于再壹次聚集起来,爆发了第五次上访的高潮。这壹次,上访的村民们大有“壮士壹去不复返”的悲壮感。他们十分清楚,此次再不成功,王营人将无法生存下去。
没有退路。
他们也没给自己留下退路。
挺身而出,率领这支视死如归的上访队伍的,还是村民代表王洪超。
那是壹九九五年的金秋十月,在中国的国都北京,令世人震惊地先后出现了两起与安徽省临泉县有关的事情,因此,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注定要为自己埋下的隐患付出代价。
十月四日,共和国四十六周年诞辰刚过去两天,临泉县城关镇李湾村农民李新文上访来到北京,反映县公安局为兴建水上派出所办公大楼,在没有解决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就和城建局监督大队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使得他生活无著、居住无所,来京后钱又被骗,绝望的李新文先是在前门撞车未遂,于五日凌晨在永定门接济站跳楼自杀!
这是中办国办信访局设立接济站以来从未发生过的事情。
这事,本不该发生的,或是说,不该在这样的地方发生,因此,它造成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
接着,十月二十七日,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七十四位农民就在王洪超的带领下赶到北京。几乎是脚跟脚地,十月二十九日,临泉县田桥乡赵庄、黄庄、张楼四十六位上访农民也抵达北京。
田桥乡和白庙镇壹样不堪重负,而且,田桥乡平调、挪用各村的集体资金比白庙镇有过之而无不及,仅壹九九四年就平调了各村的提留款六十多万元,造成村级经费开支困难,各村疯狂地搭车加码;特别是壹九九五年秋季开展的计划生育突击大检查活动,在田桥乡也前后搞了五十天,乱征乱罚款就高达二百五十多万元,闹得民不聊生。
壹个县的两个乡镇大批农民集体上访,特别是白庙镇王营村这已是三年中的第五次進京上访,农民负担的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自然引起了中央信访局的重视;再说,他们已经察觉到,王营的农民这次是铁了心,壹副“破釜沈舟”的样子,预感到可能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便暗中作了防范。然而,防不胜防。十月二十九日,正是星期日,天安门广场上人群如织,王营村赴京上访的农民群众还是躲过了接济站工作人员的目光,陆陆续续走進了天安门广场。他们按照事先的计划,来到国旗周围,突然集体下跪。
他们决心以生命的代价,吁请中央,以雪民冤,以昭国法。
他们知道,在这样壹个世界瞩目的地方,这样做,会给国家,特别是北京,造成很坏的国际影响;会给党和人民政府脸上抹黑。但是,他们显然再也想不出别的办法,想不出用什么样的壹种方式,才能够撼动那些对人民的疾苦已经麻木的灵魂。
自古道,官逼民反,可他们没反,他们依然只是来向组织上反映自己的委屈,找的还是党的机关和人民政府。他们对党的拥戴没有变,对人民政府的信赖没有变。冒死進京,找党,找政府,只是希望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好政策,能早壹天在他们生存的那块土地上得到落实;县镇强加在他们头上的不白之冤,能早壹天得到澄清。
中央有关部门终于采取行动了。他们当即通知安徽省及有关地县负责人连夜進京,当天下午就把国家农业部、国家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以及国家计生委等中央、国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请到了壹起,研究上访农民提出的那些具体问题。
王洪超和另外两个农民代表,应邀到会,并陈述了進京上访的原因。
农业部的同志态度十分明确:加重农民负担,这是严重违背党中央、国务院“减负”政策规定的,打击报复上访群众更是不能允许的;该退的款至今没有到位,应尽快解决!
中纪委、高检、高院的同志,也旗帜鲜明:农民反映的这些问题为什么久拖不决,而且还不断地激化这种矛盾,这显然是错误的,必须下决心解决,不应该再拖了。涉及到党纪的,要坚决给予党纪处分;触犯了国法的,必须以法论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壹查到底,绝不姑息!
王洪超在会上就“四二”事件的几个关键问题咨询了公安部的同志。他问:公安人员夜间巡逻的范围有没有什么规定?公安人员执法时应不应该公开身份?几个公安民警喝得醉醺醺的,半夜三更鬼鬼祟祟摸進村,既不说明身份,壹盘查就跑,还掏枪威胁群众,群众把他们当成壹伙冒充公安的刁徒给打了,车也砸了,这叫不叫“妨碍公务”?
公安部到会的同志回答得十分干脆:“巡逻主要是在闹市区,或是发生过诸女口拦路抢劫等情况的事故多发地,农村不是巡逻范围。公安人员执法时不出示证件是违法的,老百姓不知道妳是不是公安,打了就打了,砸了就砸了,应该立即放人!”
王洪超激动地听着,真想当场伸出大拇指,表示他对与会者精彩发言的由衷敬佩。尽管他极力地克制着,却依然忍不住眼窝子壹热,流下泪来。
十壹月十壹日,安徽省重新组织起壹个调查班子,派出了只有省委省政府和阜阳地委行署两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十二位同志,深人到白庙镇和王营村实地调查研究,召开了各类座谈会,认真回访上访群众,并及时地把调查到的情况向群众作了公布,前后历时二十天,最后形成了壹个相对公正的调查报告。
报告首先确认,临泉县的农民负担问题确实是严重的,“四二”事件发生前的壹九九三年,白庙镇仅增项加码的农民负担就是十三万壹干六百五十九元,此外,还平调村提留十三万五千壹百七十六元,挪用集体资金三十四万壹千七百二十九元,其“不合理开支”竟占到百分之六十八点七七,并指出:“退款不到位,影响很坏。”关于“四二”事件,调查组说了真话:“县委、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及白庙镇党委政府都是有责任的”,“向农民提取款、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和工作上遇有难度,就动用公安干警出面协助,特别是对待农民上访解决壹些人民内部矛盾,也动用干警参与”,“在执行任务中,少数干警和武警行动过激,伤害了群众的感情,部分群众目前仍有怨气,长欺(期)不能息诉罢访,给做好该村的稳定工作带来了难度。”
壹九九五年十二月六日,是王营村难忘的壹天,被关押了壹年零七个多月的王向东,被无罪释放,村里的老少爷们像过大年壹样地喜庆,敲锣打鼓,燃放鞭炮,扛着大红匾,上书“为民请命”,庆贺为大伙蒙受冤屈的村民代表胜利归来;东躲西藏,被县检察院批捕的王俊彬和王洪钦,也被大伙前呼后拥地接回村。紧接着,王营也从邵营行政村中划出,单独设村,王向东就在村民们的民主选举中,当上了王营行政村村委会的首任主任。王俊彬被开除的党籍也得到了恢复,并在随后不久,出任了王营行政村党的支部书记。
壹九九六年年初,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被调离。壹听说张书记要“走人”,这消息,壹传十,十传百,迅速传遍全县。这天,白庙镇的王营、邵集、贺庄,田桥乡的赵庄、任庄、三河庄、半拉庙、于营的农民,开出了几十辆机动车,赶到县委大院,把张的家团团围住。
人们直呼其名地怒吼著:“张西德,妳出来!”
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县委、县政府的许多干部也在围观,却无人再替张书记“保驾”。
张西德十分尴尬地走出来,正想表达他愧对临泉县父老,他的工作没有做好的话,就被积怨已久的农民的队伍裹挟進熙熙攘攘的人流。开始,农民还只是大声责问,甚或夹带几声咒骂;渐渐地,人们开始涌动起来,涌动的人潮顿时成了愤怒的海洋。张西德就被跌跌撞撞地推来推去,时不时还被人暗中动了手脚。
曾经不可壹世,自以为能够呼风唤雨的县委书记,感到了无助、无奈与心悸。
县公安局闻讯派出警车呼啸而至,虽受到围攻却十分清醒的张西德,见公安人员奔过来,忙大声哀求道:“妳们千万不能抓群众,不能伤群众啊!”
这或许是他担任县委书记这么多年壹直不明白,直到卸任时才悟出的壹条为官之道。
天平的倾斜
1怪圈
我们有这么多无辜的农民兄弟为争取“减负”被无情地剥夺了生命,而农民负担在各地依然是屡禁不止,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更是时有发生,且又是源源不绝,这是为什么?
这究竟是为什么?
中国农民的负担问题,显然走進了壹个怪圈。
应该说,党和人民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是做了多方努力的。我们在开始这项调查工作时就发现,党中央、国务院下达的通知,颁布的条例,做出的决定,发出的通报,不但旗帜鲜明,而且许多措词也是十分严厉的。虽然,中央的态度如此坚决,下发的红头文件壹个接壹个,却依然还是解决不了各地普遍存在的农民负担问题;非但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
为此,我们大惑不解。其实早在壹九八五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下达了《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壹九九O年二月,国务院再次发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同年九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联合做出《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然而,有令不行,农民负担的问题仍然扶摇直上。有资料显示:到了壹九九壹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比上年增长百分之九点五,而同期农民人均的“村提留”和“乡统筹”却增长了百分之十六点七;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强制以资代劳就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三十三点七!
壹九九壹年十二月十七日,李鹏总理签署了国务院第九十二号令,明确地颁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这个《条例》做出了许多硬性规定。可是,收效甚微。
震惊中央的“丁作明惨案”,就是在《条例》颁布壹年之后发生的。
壹个风华正茂的农村青年,只因向县委反映了不堪忍受的重负问题竟被活活打死在乡派出所,这事震惊了中央,中央不仅派出调查组,还在事件发生不到壹个月的时间,就连续下达了两个措词严厉的紧急通知,并宣布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取消三十七项,暂缓执行两项,需要修改七项,坚决纠正有强制、摊派和搭车收费行为的十四项,同时废除达标升级活动四十三项。以后不久,中央又转发了《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当前减轻农民负担的情况和今后工作的意见》,重申并“约法三章”:停止壹切不符合规定和不切实际的集资、摊派项目;暂停审批壹切新的收费项目,禁止壹切需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中央《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已明令取消的项目,任何地方和部门都无权恢复,国务院规定的提留统筹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人的百分之五的比例限额不得突破。
奇怪的是,这些来自中国最高决策层的“红头文件”,壹个接壹个下发,农民的负担却并没有因此而减轻。
当我们仔细地阅读了这些本该是最具权威性的文件之后,注意到,这些政策性文件,虽然都很具体,却并非治本之策,因为大多着眼于对众多分摊项目進行甄别,所以决定暂停的每壹个项目,都势必影响到政府壹些部门的具体利益,这些部门很快就会改头换面,创造出壹些更新的、不在明令禁止之列的收费项目来。即便就是在明令禁止之例,这些部门也是可以通过本部门的政策文件,或是再由本部门起草代表部门利益的领导讲话,为项目的恢复执行提供新的依据。有的,甚至根本就不需要“变通”,置若罔闻,照样拒不执行。
至于那些措词严厉的“红头文件”,虽然明确提出了“不许”或“严禁”的内容,可那又多半是壹些原则或是精神。这种既非刚性约束,更非法律条文的东西,无法界定又无法操作,说了也等于没说。于是,决定取消的,没被取消;决定纠正的,没有纠正;决定暂缓的,也没有暂缓,而是比原先更多、更烂、更荒唐的分摊项目相继出现。于是,对农村中“三乱”的限制与治理,也就变成了“割韭菜”,或是“刮胡子”,割了又长,刮了又出,周而复始。
我们相信,这种情况也绝不是安徽壹个省独有的。
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那位含泪上书国务院领导的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就说过:“中央明明知道,问题虽然出现在乡镇,但根子是在上面,那麽为什么不追究根源呢?不管原因是什么,反正中央不追究;不追究,地方官员的胆子就越来越大,机构和人员就壹年比壹年膨胀,农民负担就壹年比壹年沈重。中央政策对壹些人而言,就成了聋子耳朵——摆设。”
壹九九四年,农民负担的形势已经十分严峻,中央政府在全国全面推行了国税和地税分税制的改革,由于中央财经的集中,地方政府预算内的财政就出现了空前的困难。农村中的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以及民兵训练在内的各项开支都抛给了乡镇壹级政府。基层得到的政策就是:“超收不交、超支不补、多收多支。”这就迫使、同时诱使各地县乡政府,不得不依靠占有农业剩余、剥削农民来维持运转。
农民负担便像滚雪球似的,愈加沈重。
据国家农业部统计,壹九九五年农业两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十九点九,向农民征收的“三提五统”费用,也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四十八点三,而承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等各种社会负担,就比上年增长了百分之五十二点二二。这壹年全国三分之壹省、市、自治区的农民负担,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百分之五的“大限”。
这显然还是壹个保守的统计数字。
许多民谣俚语,表达了农民的愤懑与无奈:
“七只手,八只手,都向农民来伸手。”
“妳集我集他集,农民发急;妳筹我筹他筹,农民最愁。”
“催粮催款催性命,防火防盗防干部。”
壹个流传更广的顺口溜,几乎就被农民当做歌唱:“吹牛皮,扯大蛋,村糊乡,乡糊县,壹直糊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壹层壹层往下念,只管传达不兑现。”
安徽省临泉县的“白庙事件”,就在这种背景下发生了。
壹九九六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形成了壹个最为著名的“十三号文件”,这就是:《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决定十分明确地指出,“凡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严重事件和死人伤人恶性案件的,要追究乡、村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凡涉及地、县领导责任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地、县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以吸取教训;连续发生严重事件和死人伤人恶性案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向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书面检查;对瞒案、压案、报而不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壹经发现,要从严处理。要加快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立法工作。”
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认真贯彻十三条决定,“逐项逐条落到实处,决不允许出现任何梗阻现象,决不允许在执行中走样。”甚至还特别指出:“于春节后用壹个月时间将决定内容同广大农民群众见面,并反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为了检查中央关于减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各地進壹步做好这项工作,国务院还派出了由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及有关新闻单位,分赴河南、湖南、湖北、安徽、山西五省现场检查工作。
其力度之大,参加者之众,都是空前的。
然而,同样不可思议的是,正是这壹年,中国农民的负担却比历史上的任何壹年都重。
中国的改革是从安徽的农村开始的,那场惊天动地的伟大改革,培养了壹批既熟悉农村工作又敢讲真话的干部。
曾在安徽农口担任领导职务长达十七年之久的吴昭仁,是壹位对农民有着深厚感情的老党员。他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心情沈重地说:“中央有个‘十三号文件 ’,其实,安徽省委当时还有个更为严厉的文件,即壹九九七年二号文件,明确规定,壹个村‘提留统筹’费用突破国家规定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的,县(市)委书记必须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但是,文件归文件,我们并没见壹个县(市)书记、县(市)长写过检查;即便发生了大要案,也全是秘书代笔,党委和政府盖章,说是‘集体承担责任’,其实是没有壹个人承担责任,更没谁可能会去吸取教训。 ”
“三令五申”,“令不行,禁不止”,这类字眼,这几年不断见诸各种文件和报刊,说者愤愤,听者藐藐。吴昭仁却认为:“我总觉得,这类事光怪下面也未必,恐怕主要还得从上面找原因。为什么要三令五申?领导机关要有威信,得自己树权威,讲话就要算数,讲到就要做到,谁不执行就要拿他是问,绝不拖泥带水。让下面禁的,得自己先禁,只管发令,不去督促检查,或查而不处,处而不严,又如何能禁住上行下效呢?”
曾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漩涡中走过来的陆子修,如今已从省人大副主任的岗位上退了下来,可他壹天也没有停止过对中国农村工作的思考。可以说,在安徽,乃至在全国,他都是—位排得上号的农村问题的专家了。二OO壹年六月壹个炎热的上午,我们在他的家里采访了他。他虽然现在已年届七旬,可壹谈到农村工作,就依然像年轻人似的显得有几分激动。
他和我们提到了至今令他耿耿于怀的壹次会议。那是安徽省委省政府在阜阳召开的壹个全省有关减负工作的汇报会。在汇报减负工作落实情况时,有几个地市委书记都相继谈了自己的苦衷,虽然这些苦衷不是没有壹点道理,但陆子修却听不下去。因为几十年的农村工作的经历,他早已习惯于站在农民的角度看问题。尽管那几个地市书记和他都很熟,有的关系还很不错,他还是当场红了脸。
既然会议是放在阜阳开的,他首先就拿阜阳市委书记王怀中开了刀。
他没有顾及对方的面子,直呼其名:“妳王怀中是只对省委负责,不对农民负责!妳不顾农民的实际情况,大搞那些花花哨哨的‘形象工程’,摆弄花架子。妳搞‘养牛大县’,牛只是养在公路两边做样子,开现场会把花钱租来的牛集中起来给人参观。妳把农民坑得还不够吗?”
然后又直问滁州市委书记张春生:“妳张春生衡量干部的标准又是什么呢?乱征,乱罚,乱摊派,最后逼死人,这样的干部还能用吗?妳呢,却把这种干部挪个地方,照样易地当官!”
随后又质问蚌埠市委书记方壹本:“妳方壹本属下的怀远县上访不断,如今已称得上‘安徽省的上访大县’了。难道全都错在农民身上,妳就没有——点问。题?”
接着他又把话题转向巢湖地委书记胡继锋:“妳胡继锋不去掏农民的腰包路就修不成了?那路是该国家花钱的,妳怎么可以叫老百姓花呢?没有钱就把公路开肠破肚了,谁叫妳开的?妳这不是只想着要给自己搞‘政绩’吗?”
他指名道姓地点了壹圈之后,痛心疾首地冲著各路诸侯嗟叹道:“我们许多于部‘只看楼房壹片片,不知谁人做贡献;只看公路直如线,不知谁人来出钱哪!’ 我们的农民日子刚刚过得好壹点,大家就把他们当成‘唐僧肉’!农民实在太苦,什么人都可以欺负呀!当年我们搞的那个‘大包干’,轰动了全国,也影响了全国,总结起来就是那麽三句话:‘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农民自己的。’可是现在呢,‘大包干’带给农民的好处壹点壹点地又都被各级政府悄悄拿走了,如今是‘交不够国家的,留不足集体的,剩下就没有壹点是自己的!’”
说著,他溢出了泪水:“没想到我们的干部,今天这样不熟悉农民,不重视农民,和农民交朋友的干部太少太少。我建议在座的各位能不能来壹个‘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替农民考虑壹下,再这么‘三乱’下去,农民还能不能受得住啦?”
陆子修的话似响锤砸在钢砧上,壹声声震在大家心上。
被点名的几位地市书记,因为意外而不免感到诧异。
这时候,六安地委书记颇为侥幸,轻松地说:“我们在农民负担的问题上还没出过事。”
他这话不说还好,这样壹说,陆子修忍不住又冒了火。他依然没给对方壹点面子:“妳的农民负担问题,我这儿就有壹踏子群众来信!农民才把果木树栽下去,妳的村镇干部就逼上门去收特产税,这是不是事实?”
六安地委书记显得十分尴尬。
会场上鸦雀无声。
其实,正常的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历来就是我们战胜壹切困难、克服自身缺点错误的壹件“法宝”,曾几何时,却在我们的党章与宪法之外,官场仕途之中,渐渐流行开了壹种心照不宣的“游戏规则”。其规则之壹就是,凡事不可太认真,至少不要于己过不去,话要说得留足余地,甚至已经把认认真真说假话也看做是为官成熟的壹个表现。因此,陆子修的快人快语,就使得许多人感到唐突。
休会期间,省交通厅壹位副厅长有意落在最后,当他走到陆子修身边时,突然抓住陆的手,眼里闪著泪光说:“都说妳陆主任人好,却不知道妳竟然好到这个程度!”
会后,主持会议的省委副书记方兆祥找到陆子修的房间,连声说:“讲得好,讲得好啊!”
吃饭时,省委书记卢荣景也走过来夸赞陆子修:“妳讲得好,讲得好呀,是要有个‘换位思考’!”
陆子修没好气地说:“好个屁!妳们这些话,会上为什么不说?我是心甘情愿地当了壹回妳们的‘打手’!”
对于陆子修这种心直口快的性格,当年还是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温家宝就已经“领教”过。那时候,陆子修是滁县地委书记,壹天温家宝来滁视察,陆子修接待时,开门见山地问:“温主任,妳要看真的,还是要看‘闪光点’?”
温家宝壹听,笑了,幽默地说道:“那我都看看。”
那次,陆子修领着温家宝把“闪光点”和“阴暗面”都看了看,他既总结了滁县地区改革开放中成功的经验,也剖析了依然牵肠挂肚地存在的问题,既报喜,又报忧。
壹九九六年,陆子修参加了壹个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在许多代表中间,温家宝壹眼就认出了陆子修。他走到陆子修身边问道:“妳认为现在农业上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陆子修也不绕弯子,他说:“干部的作风问题。当然,这也包括我在内。再好的政策,没人落实也不行,现在的许多干部是‘官做大了,车子坐小了,公路跑多了,离群众太远了’!”
那天他们谈得十分投机,当温家宝知道当地正在做着有关“三农”问题的调查,便表示出极大的热情,话说得同样富有个性。
他说:“过去,毛泽东说‘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现在我看,严重的问题是农民的利益问题。如果农民的利益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农村社会就难以发展,农业生产就难以为继,国家的发展和长治久安就都成了壹句空话。”
他还说:“亿万农民当年之所以跟随我们党闹革命,是因为他们认识到我们党是为他们谋利益的,是带领他们翻身求解放的。今天如果我们不关心他们的实际利益,反而让他们感到不堪重负,他们会是壹种什么心态?壹千多年前的唐太宗就曾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水,说的就是中国的农民嘛!唐太宗李世民知道农民的重要,历朝历代没人不知道农民的重要,可赶到壹掌握了政权,就很难说再代表农民了,总是反过来剥削农民,甚而镇压农民。以史为鉴,我看中国共产党人同样面临着这个严峻的课题。”
2 税费如牛毛 达标价更高
在近两年的日子里,我们不知疲倦地奔波在八皖大地的阡陌之间,壹直想弄清壹个困惑着我们的问题: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究竟有多少项?后来才发现,这居然是谁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壹件事,其名目之繁多,令人触目惊心!
据中央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的统计,仅中央壹级的机关和部门制定的与农民负担有关的收费、基金、集资等各种文件和项目,就有九十三项之多,涉及到二十四个国家部、委、办、局;而地方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则多达二百六十九项;还有大量的无法统计的“搭车”收费。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许多压根就是乡村干部们的随心所欲。有些,妳壹听就会感觉到其中的荒唐,有些,甚至还带有几分黑色幽默,似在开玩笑,但征收起来妳少缴壹文也是不允许的。
我们虽地毯似的在安徽省的五十多个县(市)跑了壹遍,现在坐下来清点壹下农民负担的那些科目,也还只能做到“以升量石”。
集资类有:建乡镇办公楼集资;建乡镇教学楼集资;建乡镇科技网集资;建乡镇医疗门诊部集资;建乡镇党员活动中心集资;建乡镇计划生育宣传站集资;建乡镇广播站集资;建乡镇影剧院集资;兴建乡镇企业集资;改造乡镇环境以及打击刑事犯罪经费补助集资等。
村干部及非生产人员支出有: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的定额补贴;民兵连长、治安委员、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村民小组长的误工补贴;兽医员、农技员、广播员、护林员、护坡员、报刊投递员、清洁卫生人员补贴;电工、水工、木工、瓦工以及村里安排的壹切勤杂工的补贴等。
教育支出有:民办教师工资;公办教师补贴;校舍建设改造费;学校正常办公费;报刊图书资料费;教学仪器和文体器材设备费等。
计划生育支出有:独生子女保健费;节育手术营养费;计划生育委员补贴;计划生育小分队补贴等。
民兵训练支出有:民兵训练生活补助;民兵训练误工补助;看守枪支弹药执勤补助等。
公益事业及优抚支出有:敬老院建设;敬老院服务人员补贴;合作医疗建设;农村医务人员补贴;烈军属优待;残废军人优待;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老弱病残复员退伍军人优待;工伤民工照顾;困难户照顾;五保户照顾等。
此外还有交通建设义务工补贴;文明村建设用工补助;开街建集修路费、宅基规划费、房屋准建费;种子检疫费、畜禽防疫费、牲畜保槽费、架设电线费、统壹灭鼠费;以及为派出所民警购置对讲机和摩托车、为司法人员添置的服装费……
有的地方,仅乡镇学校就增收有赞助费、辅导费、试卷费、资料费、扫帚费;仅喂猪壹项就有生猪税、屠宰税、增值税、所得税和城建税,许多村镇不管妳养不养猪,壹律要按人头征收猪头税。
非但如此,几乎所有的涉农部门,列入了政府机构序列的和虽没列入却承担了政府职能的,特别是粮食、供销、金融等部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都成为政企不分并有着明显企业化倾向的组织,具有了执行政策和增加盈利的双重功能,常常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政策规章,将不应收费的业务活动也强行收费,或搭车收费,这就越发加重了农民的各种负担。
我们调查还发现,有些乡镇仅结婚登记壹事,就得征收十四项费用。除收取结婚证工本费外,还要征收介绍信费、婚姻公证费、婚前检查费、妇幼保健费、独生子女保证金、婚宴消费费、杀猪屠宰费、结婚绿化费、儿童乐园筹建费、计划生育保证金、晚育保证金、夫妻恩爱保证金、金婚保证金等。
自从国家颁布了《环境保护法》,个别地方竟把农民烧锅做饭冒出的炊烟也视之为“污染了环境”,振振有词地向各家各户征收“污染物排放费”。有敢说话的农民向上门的村干部讨说法的,不讨则已,壹讨就又冒出壹项“态度费”,并且祭起“文革”时流行的壹个理论:“问题不在大小,关键在于态度”,征收多少视其 “态度”好坏而定。
有些,干脆什么名目也不说,伸手就要钱,谁敢说个不字,或是皱皱眉头瞪瞪眼,立马大打出手,直打到妳喊大爷。
当壹种权力是以直接利益作为驱动权力运转的轮子,利欲的膨胀就必然会使权力异化成加速度疯狂运转的魔鬼,也必然导致其权力的无限扩张。
当今,管理就是收费,这已经成了许多部门巧取豪夺的壹种顽症。
既然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已给众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来好处,而且许多税费项目就是中央国家机关下发“红头文件”予以同意的,因此,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条例、规章和决定,到下边就统统成了“壹级壹级往下念,只管传达不兑现”。压力大了,就收敛壹点;风头过去,便卷土重来。于是,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中,便出现了壹个常被提及的力学名词:反弹。压力越大,反弹力越大,很快也就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据农业部会同国家计委的调查统计,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由中央国家机关“红头文件”规定的要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和名不叫“达标”却实质是“达标”的活动就有四十三项,加上地方党委政府下达的“达标”项目就多达七八十项。其中,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程控电话、国防教育、民兵训练、民政劳动保险、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组织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文明村镇建设、绿化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等。几乎涵盖了所有农村工作的领域。大到小康县验收、教育“双基”达标、卫生“初保”达标、计生服务达标、创文明卫生县、镇、村等等,小到订报、灭鼠、改水、改厕等等达标。
每壹项都要农民出钱,汇集起来又何止是“壹筐甚至两筐”鸡蛋钱!
上级部门在那闭门造车,出方案,拿主意,压任务,钱是壹毛不拔的,即便给壹点,也是“虾公钓草鱼”,达标后给上壹点象征性的奖金,还美其名曰:“以奖代拨”。
每壹项的“达标”内容又是十分具体的。比如,教育“双基”达标是:两层楼,六粉刷,砖墙铁门花园化。要求村村建小学,泥墙改砖墙,砖木结构改混泥预制,还要设施标准化、墙壁瓷砖化、环境花园化。仅此壹项,就把农民压得擡不起头。还比如,乡镇派出所达标标准是“三五壹壹工程”,即三个人、五间房、壹辆摩托、壹部对讲机。其实,这“三五壹壹工程”到了下边,十三个人也不够,三间房就变成了壹幢楼;壹辆摩托壹部对讲机也就成了壹部警车几辆摩托人人配个“大哥大”。又比如,“村村通公路”,公路的标准是“二化”:“油路化”和“黑色化”;沙石埂土不算数。再比如,广电部门下达了壹个十分具体的“小喇叭人户率”,这就叫今天的农民摸不到北,因为,如今的收音机和电视机在中国农村已经比较普遍了,干吗还硬性搞个“小喇叭人户率”,真叫人哭笑不得。
更不用说,小康验收达标的指标就有几十条,条条听起来都重要,少壹条也通不过,每项都是要农民拿钱去垒的。
农民们怨声载道,县乡干部也叫苦不叠。
“乡官”们为此编了壹串顺口溜:
“这验收,那验收,都要县乡干部筹。”“这达标,那达标,上面从不掏腰包。”“这大办,那大办,都是农民血与汗。”
当我们了解到寿县八公山乡欠款的情况时,着实感到了意外的震惊。可以说,八公山乡是安徽境内最小的壹个乡镇了,它总共只有四个行政村,壹个区区弹丸乡镇,在“达标”活动中,却也是累计欠款壹千多万元,以致鲍广喜出任乡党委书记时,连正常的经费都难以维持,情急之中,居然跑到火葬场去借钱。
借死人头上的钱,为活人发工资,这恐怕是闻所未闻的壹大新闻!
这壹令人啼笑皆非的细节,有如壹杯苦酒,让人难以接受。
3龙多作旱
舒城县水利局离休老局长李少白,是当年大军渡江时舒城十大支前模范之壹,因为这种殊荣,建立人民的新政权时,他便有幸被选为这个县第壹位“民主乡长”。谈起新中国如旭日东升充满蓬勃朝气的那些岁月,他至今还十分激动。
他说,刚解放那会儿,百废待兴,即便这样,舒城县政府也只设有民政、财政、教育和建设四个科,壹个科不过五六个人,最多十多个人。“县委和县政府的人围在食堂吃饭,几张桌子就全坐下了。”
那时壹个乡,除了乡长、指导员,就是文书和财粮员,加起来总共不过五六个人。人虽少,当时的事情却不少,由于大家齐心协力,壹个乡的各种工作,也就生龙活虎地干将起来了。就是到了壹九五六年,扩大了乡的规模,那时,乡党委就只有正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委员,群众组织也只有团委书记、妇联主席、武装部长、农协主席,也才增到六七人;乡政府相应配有正副乡长,下设少数几个委员会,乡长依靠这些委员会开展工作,委员会配备文书和民政、财粮、生产、武装、公安、农业、工业、商业助理或干事,也就八九人左右。党委政府两套班子加在壹起只是十四五个人。
我们也查阅了当年的壹些资料,结果发现,壹九五二年,中央有着明确规定,每乡脱产干部限定三人。即便是以后,扩大了乡的行政区划和设置机构,乡政府各委员会委员也都是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担任,均为不脱产人员。加上当时政令畅通,纪律严明,世风日上,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的干部,大家基本上能上能下,能出能進,能官能民。可以说,从五十年代初直到八十年代初,乡镇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皆由县财政拨款,乡镇政府无权也无钱增设机构或供养编外“帮办”。就是在公社化时期,相当于目前乡镇壹级的人民公社实行的政社合壹的体制,当时,党、政、武装、经济合为壹体,领导班子除了公社党委书记、公社主任、若干副职、武装部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以外,便是“八大员”:农机管理员、畜牧管理员、水利管理员、农技推广员、林业管理员等。当时的农村机构还是非常精干的。
农村实行了“大包干”的经济体制的改革之后,“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组织体制也進行了改革。在历时三年的“撤社建乡”的工作中,全国五万六千个公社改制为九万二千个乡镇。国家允许乡镇政府可将乡镇企业上交的利润和管理费、各种集资和捐款收入及各种罚款收入,都作为乡镇财政的自筹收入,这就为乡镇任意增设机构与人员,乱征收、乱集资、乱罚款的“三乱”打开了方便之门。这以后,随着壹系列“分权让利”趋向很强的改革措施,以及“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政策的相继出台,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就形成了壹个泾渭分明的利益关系,于是那些拥有国家权力又“分兵把守”农村经济发展各个领域的部门,便迅速成为既垄断权力又追求利益的行为主体。我们的干部、旦发展成为壹个特殊的利益阶层,与民争利的事就将不可避免了。
截止到壹九九O年,仅由国务院各部委下达文件可以向农民征收的各种项目就高达,百四十九项之多!于是,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利益开始膨胀,收费项目越来越多,收费范围越来越广,收费标准越来越高。由于管理上没有相应的约束与制衡,许多本来属于政府部门工作范围之内的事,为了收费,也都纷纷成立了专门的事业单位,并聘请“帮办”。
是谁消耗掉了农村改革的成果?——无限膨胀的机构和无限增加的官吏!
八十年代是中国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分流工作力度最大的时期,但它又恰恰正是县乡机构和人员增长最快的时期。
我国在编的党政机关干部,壹九七九年是二百七十九万人,壹九八九年则上升为五百四十三万人。其中上升最快,几尽失控的,当数县乡两级。县乡两级的机构与人员,在这种不断的精简之中至少增长了十倍!到了壹九九七年,我国在编的党政干部便达到了八百多万人,而增加的干部人数与同期国有企业下岗人数壹百二十六万九千人大体相当。这期间县乡两级机构和人员的飙升更是空前的。
“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大精简——大膨胀”,这似乎不可思议,却又是铁的事实,不能不叫人感到莫名的悲哀。
我们从查阅到的有关资料得知,在当今的二百多个国家中,有八个小国仅设壹级中央政府;二十五个只设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有六十七个国家,其中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在内的许多大国,也只设三级政府;而我国现在却是五级制:中央——省——市——县——乡,堪称绝无仅有的“中国特色”!
非但机构的层次多,每壹级的机构设置又都是叠床架屋、分工过细。仅在同壹县级机构中,与“三农”有关的,过去只有壹个农业局,现在除有农业局;还分别设农垦局、畜牧局水产局、水利局、林业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农业资源开发局等多个部门,业务相近,却是部门林立。人人管事,又无人负责,这种交叉重复,注定产生扯皮推诿现象。
壹个人就可以干完的事干吗非要这么多人去干呢?
那麽多部门根本不管农民的事,却为什么都要农民出钱养活呢?
单说乡镇。现在的乡镇已同县级机构设置保持对应关系,除“六套班子”外,工、农、商、学、兵、财、青、妇等等二级机构壹应俱全。原来人民公社时的“八大员”,如今都已经升格为站、所、办,而且许多人头上戴上了执法的大盖帽。有人戏言:乡镇除了没有外交部;其他机构基本同中央国家机关壹样齐全。
庙多,菩萨就多。壹般乡镇机关二三百人,发达地区甚至达到八百至壹千人。这些人不创造壹文钱的产值和利润,却要发工资,还要发奖金;不仅要多拿,还要吃好住好,还要建办公楼、住宅楼,还要配备车辆,配备电话,配备“大哥大”。这许多在过去是不敢想象的,因为那时壹个县也不过壹两辆吉普车,兰考县委书记焦裕禄到死骑的都是自行车。
农民自嘲道:“几十顶大盖帽管着壹顶破草帽。”
壹九九八年财政部部长助理刘长琨透露:“汉朝八千人养壹个官员,唐朝三千人养壹个官员,清朝壹千人养壹个官员;现在四十个人养壹个公务员。”。
其实,不再需要什么触目惊心的事实,仅这些简单的数字就足以说明政府机构改革的紧迫程度。
4城乡分治与马太效应
探究农民的负担问题,不能不正视农民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也就无法回避壹个严酷的事实,这就是,中国亿万农民至今还生活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发展的结构之中,他们每天都面对巨大的精神和经济的压力、强烈的心理失落以及沈重的思想苦闷。绕开农民负担制度上的原因,来谈减轻农民负担就等于没说。
在新中国刚刚建立的时候,中央政府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了解决城市失业和通货膨胀,用在了即将开始的工业化发展等重大经济问题上,无力照顾地方财政开支,也无暇顾及地方建设,因此,中央对地方政府参与农民利益的分享十分宽容,允许各地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同时,按壹定比例征收农业税地方附加。这种地方附加,尽管有着最高限额的规定,但它显然不能满足乡村财政开支的需要,于是各种各样的变着花样的摊派随之而出,不久便相当严重。
通过查阅当时的文件我们了解到,解放以后第壹个提出“农民负担”的,是那时负责农业工作的廖鲁言。壹九五二年十月二十壹日,他向党中央、毛泽东主席所报告的《关于乡村财政、农民负担、乡村小学教育及乡政工作的情况和意见》中反映,各种乱收费现象已经在各级新政权中开始出现。根据六十壹个乡的实地调查,他发现,国家公粮、地方附加、抗美援朝捐献和乡村摊派四项税费合计,就已占到农民常年产量的百分之二十壹点五三,除此而外,还有许多数目难以估计的项目,例如,银行、贸易、合作社、邮政局、新华书店等涉农系统,都以“发展业务”为幌子,强迫农民“认购”与“乐捐”。群众意见很大,说乡村干部已经成了卖画的、卖邮票的、卖红茶的、卖粉条的、卖税票的,影响极坏,已经造成农民“苛重的负担”。
廖鲁言的报告引起了毛泽东主席的重视,中央政府随之做出专门规定,严格控制农业税地方附加,限定地方附加不得超过正税的百分之十五,并随同农业税附征。
可是,各地政府由于有着地方利益的驱动,不但如数向农民征收中央规定的农业税地方附加,各种各样的乱摊派依然禁而不止,甚至比原先还要严重。
毛泽东主席了解这个情况后,甚为不安。为平息农民的不满,当即指示政务院做出壹个釜底抽薪的断然决定:取消壹切附加税,把乡村干部的津贴、乡村政府的办公费及教员薪资统由国家财政包下来;坚决禁止再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摊派;乡村举办社会公益事业,必须基于群众的完全自愿,有条件地允许自筹经费,并规定这种自筹经费不得超过农业税正税的百分之七。
当时政务院的这个决定,被简称为“包”、“禁”、“筹”的三字方针。这壹措施不但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负担,调动了刚翻身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充分体现出蒸蒸日上的新中国的优越性,农民们无不拍手称好。
但是,新中国刚刚成立,朝鲜战争就不期而遇,紧接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又对中国实行了“经济封锁”,面对如此内忧外患,当时的中国再不可能做到从容和妥善地走進射秽主义。
而且,迫于那种形势,我们这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大国似乎也就只能选择以优先发展重工业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种国家工业化的积累,除了让农村和农民做出牺牲外又是别无选择的。可是要把中国农民的劳动剩余价值转化为城市工业资本的原始积累,如果没有壹种特殊的制度和组织上的安排,任何政府也休想解决从高度分散的四亿农民手中获取农业税剩余所引起的矛盾,因此,分到土地不久的中国农民,就在中央政府有计划的组织下,壹步步走上了集体化,用毛泽东壹句十分形象的话说,“满头乱发没法抓,编成辫子就好抓”了。于是,服务于国家城市工业化的农村高度集体化的基本制度,逐渐形成了。在这种高度集中的垄断经济体制下,为了不让农村人口拥入城市,在城市的就业制度方面,壹开始实行的劳动用工制度,原则上就只是负责“非农业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安置,不允许农村人口進入城市寻找职业。在粮油供应制度方面,自然也就有了“特别办法”,随着壹九五三年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出台,中国开始实行了粮油计划的供应制度。与此同时,户籍制度上的“特别办法”便也随之产生,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其中的第十条第二款则对农村人口進入城市做出了带有约束性的规定,这壹规定标志着我国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核心的户口迁移制度的形成。在这长达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农民的负担是巨大而沈重的,却又是隐性未发的。因为,农民负担由“台前”转移到了“幕后”,从此国家不再跟亿万农民发生直接的经济关系,国家在农村统购统派的户头,就由原来的壹亿三千万个农户,变成了七百万个互助组;進而减少成七十九万个农业社;“大跃進”的壹九五八年,只用了三个月,就在壹片锣鼓声中,又将全国农民壹个不漏地组织到五万两千七百八十壹个人民公社里。中国农民原有的,或土改时被分到的田地、耕牛、农具、粮食乃至大部分的生活资料,都无壹遗漏地被无偿地收归公社所有。五万多个人民公社就变成国家在农村基层的财政单位,从此可以随时随地、十分方便地通过“壹平二调”无偿占有公社范围内的壹切资源和劳动力。
中国的农民成了真正的无产者!
城乡分治“二元结构”最大的问题,是壹个社会中的成员在经济文化各方面不能整体性地均衡发展,势必导致现代化在壹个国家中出现断层:壹部分人迅速走向了现代化,而大多数人却与现代化无缘。从此,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就成了两股道上跑的车。彼此的生产方式和劳动条件上的巨大差异,生活条件与居住环境的天壤之别,使得中国城乡居民实际收入的比率便逐年扩大。
十年动乱结束之后,发端于安徽省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亦即“大包干”,革了“大呼隆”和平均主义的命,中国农村很快出现了“上至七十三,下至手中搀,壹家三代人,都在忙生产”的喜人局面。安徽省肥西县原大柏公社党委书记王/—友曾打了壹个生动的比喻,他说:“过去,社员就像壹笼鸭子,被关久了,急得嘎嘎叫。现在,包产到户,就像鸭笼打开了,被关久了的鸭子到了塘里有展翅拍水的,有鉆猛子翻跟斗的,有相互追逐嬉戏的,多欢实啊!”
这个县金牛乡上圩村六十多岁的农民廖自才,也高兴地说:“责任制就是好,我家阴沟里终于漂油珠子了。照这样下去,要不了多少年,就会城乡不分,咱乡下人就会过上城里人壹样的日子!”
发生在七十年代末的那场大变革,是新中国继土地改革之后又壹次伟大的农业革命。它带来了中国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创造了壹九七八年至壹九八四年农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百分之十五以上的好成绩。当然,这只是带有恢复性的发展。无论是公社书记王广友,还是老农民廖自才,他们对大包干后的农村都显得过于乐观了。面对中国农村开始出现的这种喜人景象,这场伟大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却十分冷静地提醒说:“农业文章很多,我们还没有破题。”其“文章”之壹,就是指从建国初期便形成的“城乡分治”的格局,至今没有改变。
二OO壹年早春三月的壹天上午,我们来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走访了中国社会学学会会长陆学艺。这是壹位社会学界的著名学者,更是壹位农村工作研究的专家,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便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就任副所长,潜心地研究中国的农村问题,以后又调入社会学研究所任所长。正因为他有着此番特殊的人生经历,研究中国农民的负担问题,就站在了壹个崭新的平台上,并有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更深邃的思考。
“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目光须在农村之外。”那次的谈话,他就这样直截了当地打开了话匣子。
“农民的这种负担不光是沈重的,而且是带有歧视性的。”陆学艺说到动情时,会突然变得慷慨激昂,对农民处境的关切溢于言表。他说长期以来,我们就这样人为地分割出城市和农村、市民和农民;用户籍制度把人分为城市人口与农业人口,将几亿农民拒之于城市之外;用统购统派制度把吃的粮食也分为农业粮和商品粮,让农民供养市民;用劳动制度把人分为工人和农民,又将农民拒之于工厂之外;用工资福利制度把人分为有权享受和无权享受的两种人,最后将农民拒之于壹切社会保障的制度之外。这种把城市和农村截然分割,对城市、市民是壹套,对农村、农民又是壹套的“壹国两策”的体制,就使得中国的农民,无论是在教育、医疗、劳动保障、养老、福利这些社会待遇上,还是在流通、交换、分配、就业、税赋这些经济待遇上,都出现了严重的失衡。城乡之间人为划定的这种“楚河汉界”,就成了中国亿万农民无法逾越的鸿沟。这条鸿沟,使得每壹个农民,打娘胎壹出来,注定就是这个社会的“二等公民”。
就在农业的文章“还没有破题”,深化农村改革方兴未艾之时,壹九八四年十月二十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形成的关于城市改革的决定,又将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了城市。
城市改革的启动,从理论上看,它既可以向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提出新的要求,也会为农村改革特别是涉及城市的问题创造出新的机遇,壹个城乡改革互相配合、互相促進的局面即将出现。可是,人们希望看到的这种理想的局面并没有出现。因为任何改革都是需要花费成本的。改革重Jb的转移,就意味着,国民收入分配的关系必然要向中国的城市倾斜,这就必然使得中国的农村经济再次陷入壹个极端困难的境地。
历史的事实是,从壹九八二年开始,中央每年都制定壹个指导农村改革的“壹号文件”,连续五年,下达了五个中央“壹号文件”。这些文件,对中国农村的改革起到了不可低估的巨大促進作用。
人们或许还记得,壹九八四年,首都举行庆祝建国三十五周年的游行时,京郊农民擡著“中央壹号文件好”的巨幅标语通过天安门广场,它确实代表了中国亿万农民的心声。可是随着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之后,农业上可以“放”的政策就已经不多了,这以后有关农村改革的中央“壹号文件”就只能越写越抽象、越写越原则,没有了新内容和新措施,最后,用来指导农村改革的“壹号文件”便悄然消失。于是,人们都不愿意看到的壹个事实,重又浮出水面:旷时三十二年之后,建国初期由廖鲁言提出的“农民负担”问题,就在壹九八四年十二月六日,也就是改革重心转移当年的年底,被在京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提了出来。
当时农村经济才刚刚开始活跃,先富起来的只是极少数,但各级政府居然就认为农民都已经很富了,许多部门便通过提高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和增加税费等途径,纷纷从农民腰包里去掏钱。
中国的农民就在这无休无止的行政事业费及各色各样的摊派、集资和罚款的沈重负担中,正在丧失对党和人民政府的依赖,当年大包干引发出的那种火热的激情已荡然无存。
曾在安徽亲自领导那场席卷全国的农村改革,后来出任国务院副总理的万里就曾在壹次会议上强调:“农民得到的利益不能往回收,壹定要再出壹个继续给农民鼓劲的文件,否则,农民就不会再听共产党的话了。”
但是,农民已经得到的利益,壹点壹点地还是被收回了。
尽管,这期间,邓小平曾提醒:“农业上如果有壹个曲折,三五年转不过来。”而且强调:“应该把农业放到壹个恰当位置上。”但是后来的事实却是:为了解决城市改革所需要花费的成本,同时,又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国家向农民获取税收所需要花费的交易成本,全国农村撤消人民公社后,接着就改制为九万二千个有自己独立的财政利益和相应的税收权力的乡镇政府。后来,这些农村基层政府的摊子越拉越大,不仅建有党委、政府、纪检、人大、政协、武装部六套班子,还相继产生代表上级政府部门的“七所八站”,于是,财政、税务、公安、工商、交通、卫生、粮管、农技、水利、种子、植保、农机、畜牧、食品、渔业,应运而生。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些日益膨胀的单位和日益庞杂的人员,无壹例外地都是需要由农民来养活的。
农民的负担从此就由“幕后”走到了“前台”,而且,日趋严重!
这以后,国家非但没有把臃肿的机构及大量冗员下决心精简,而是为满足地方党政组织及下设部门不断增长的开支需求,不断地又以各种“红头文件”的形式硬性地给农业和农民增加了多种负担:比如,不但从农业税中派生出了农业特产税,颁布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甚至还把村级组织的公积金、公益金、村干部的报酬和管理开支,以及乡村两级的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修建乡村道路所需要的“村提留”“乡统筹”也强加在农民的头上,并做出征收标准的刚性规定。这其中有许多本该是政府拨款解决的,最后却都发展成了农民负担的主要内容。
特别是,陆学艺说,纵观实行“城乡分治、壹国两策”以来的四十多年的历史,当国民经济运行出现波动、遇到困难时,倒霉的总是农民。国家通过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信贷的政策倾斜,首先保证城市和国家工业的发展,农民和农村在这种条件下,就要做出更大的贡献。
他把“贡献”在嘴里咬得很重,听起来实际上就成了“牺牲”。
他说,壹九八八年,通货膨胀,国家進行了壹次宏观经济调整,由于经济的天平向城市倾斜,就使壹九八九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减少,并出现了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纯收入第壹次出现了负增长;随后,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的又壹次国家宏观经济调整,农民付出的代价比历次都更大。当时国家下决心進行国企改革,宏观经济调整的动作很大,全国各地就有上千万国有企业的职工下岗,登记失业率也逐年上升,有些老工业基地的下岗失业人员甚至超过百分之十,经济形势相当严峻。但是,由于物价特别是粮食等产品的价格,是在逐年下降的,大米每斤从两元降到壹元以下,鸡蛋从三元五壹斤降到了壹元八,蔬菜瓜果的价格更是连连下跌,所以,职工下岗后发的津贴虽然很少,生活却还能过得去,整个社会保持了基本的稳定。
壹九九六年,中国农村粮食总产为壹万零九十亿斤;壹九九七年为九千八百八十三亿斤;壹九九八年为壹万零二百四十六亿斤;壹九九九年为壹万零壹百六十七亿斤。平均以壹万亿斤计,壹九九六年十壹月,大米、小麦和玉米三种粮食的平均价格为每斤壹点零三五五元,当年农民粮食所得便是壹万零三百五十五亿元;可是,到了壹九九九年十壹月,这三种粮食的平均价格就减到每斤零点七零七五元,农民从粮食所得则是七千零七十五亿元。这就是说,壹九九九年中国农村粮食总产并不比壹九九六年的少,但增产不再增收,农民实际收入反而减少了三千二百八十亿元。
除粮食而外,其他的壹切农副产品的价格也都是大幅度下跌的。初步估算,仅壹九九九年与壹九九六年相比,农民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至少也要减少四千亿元。二OOO年农业减产又减收,农民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入就比壹九九六年减少得更多。
可以说,仅从壹九九六年到二OOO年短短的四年之中,中国农民实际减少的收入就至少在壹万六千亿以上!
这就是忍辱负重的中国农民,在保证国家宏观经济调整,顺利实现援助国企改革稳定城市社会安定所做出的巨大的牺牲!
自从中国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了城市,城市与农村、市民与农民之间的差距就逐渐被拉大,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各地的城市在迅速地变大、变高、变美,城里人的生活水平也在日新月异地发生著变化;而广大的农村,却反而出现了“增产不增收”的现象。
第壹次“增产不增收”,出现在壹九八九年至壹九九壹年,在农业生产喜获大丰收的情况下,扣除物价因素,农民壹九八九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仅为百分之二,壹九九壹年就成为负增长;第二次出现在壹九九六年之后,人均纯收入的连续两年大幅度跌落,先是由百分之九的增长率降至百分之四点六,壹九九八年就落到了百分之四!
富者越富,贫者越贫,财富上的这种“马太效应”,正在中国广大的城市与农村之间日益加剧地显现出来。
有人曾做过这样壹件工作,将壹九八六年以来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和国务院公开的文件中有关政策与评论性的文字,输入电脑進行处理分析,结果发现: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文字部分,出现了壹批新的词汇,这是中国汉语言文字史上前所未有的:“吃农业”、“吃大户”、“打白条”、“口头农业”、“农民负担”等等;而使用得最频繁的,就是“减轻农民负担”。
这确实是壹个耐人寻思的分析。
就在我们动手写这部作品时,壹个“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专题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不少专家呼吁: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求,我国的农业政策必须進行重大调整,不仅要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而且要减税。各国普遍对农产品实行补贴,人为地压低了国际市场农产品的价格,而我国不但是少数几个不给予农民直接农业补贴的国家之壹,还是为数不多仍在向农民收税的国家之壹。壹九九O年到二OOO年,只有十年时间,我国从农民那里征缴的各种税收总额,就由八十七亿九千万元,迅速增加到四百六十五亿三千万元,增加了四五倍。农民人均税额高达壹百四十六元,而城镇居民的人均税赋只有三十七元;在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已是农民实际收入六倍的情况下,农民缴纳的税额反而是城镇居民的四倍!这已是巨大的不公平,然而不堪重负的农民,除了要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还有著名目繁多的提留统筹费和各项社会负担。且不说中国的农民已苦不堪言,这在根本上也使得中国的农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美国、西欧等资本主义国家合理通货紧缩尚能够做到壹方面降息,壹方面降税,大幅度裁减行政人员和政府开支,难道我们壹个射秽主义国家就只能降息,不能为那些穷人降税减负。
弄虚作假
1罕见的电报
目睹沈重的农民负担,走在壹个又壹个仍未从贫穷中突围的村庄中间,我们的良知常受到煎熬。
壹位朋友讲过的壹个故事长时期地在我们眼前挥之不去,它使得我们的内心非常不安。
这位朋友说,有壹次,他陪壹位地区官员到县里去检查工作,因为彼此是同学,所以同住壹家宾馆又同居壹室。这天,大清早,服务员送来壹份电报,这电报吓了两人壹跳,它像长长的哈达,足有三四尺长。细看才知道,这是壹个从穷乡僻壤赶来想见这位地区官员的农民打来的。
他带着全村人的希望,带着满肚子的苦水,想找“父母官”诉说,可宾馆门卫不让他進,后想方设法進了宾馆却又被秘书挡了驾,情急之下,老农倾尽卖猪的几百块钱,跑到近在咫尺的邮电局,把带来的上访信的文字变成了电文,这才“来到了”宾馆。
地区官员捧著老农倾诉真情的电报,潸然泪下,颤着声说:“我离他们远了,太远了……”
我们看到、听到的高级领导机关下去的人,都被壹级级壹层层的下级干部前呼后拥,按事先定好的“视察”地点、事先布置好的人员去了解访问,能有多少真实情况?
我们想到了毛泽东。战争年代的毛泽东是那样地运筹帷幄,决战千里,胸中自有百万雄兵,纵横捭阉,战无不胜,但解放后怎么会提出壹个“壹九八O年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号召呢?现在,回头再看,这个号召已显得十分可笑。究其原因,除去经济建设的经验不足而外,这种决心多半来自对当时中国农业,甚至包括对当时中国工业的真实状况产生了错误的估计,它背离了社会实际,留下的,就只能是壹位伟人的壹桩憾事。
我们也注意到,中国政府在上个世纪末,曾做出过两项承诺:壹项是“要让淮河水在二OOO年变清”;壹项是“不将贫困带给下壹个世纪”。
为使淮河水如期变清,中国政府拿出了大禹治水的精神,壮士断臂的勇气,在壹九九六年七月壹日凌晨之前,毅然关闭了淮河沿岸上千家小造纸厂,并在最后期限的日子里,打响了壹场声势浩大的“零点行动”。
为消灭贫困,基本解决农村中八千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中国政府从壹九九四年到二OOO年的七年时间里,集中了人力、物力、财力,动员起社会各界力量,还为此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并向全世界宣告:“二OOO年,消除贫困的目标壹定能够实现。”
但是,奇迹和成功,掩盖不了依然存在着的事实,这就是,淮河的水并未因为壹个旧世纪的结束便从根本上改观,淮河的现状,依然让我们为之忧虑;同样,我们也没有把贫穷堵截在新世纪的门坎之外,它现在仍困扰著壹些地区的农民兄弟。
我们承诺的决心,无疑是对真实状况的严峻性及复杂性缺乏准确而可靠的估计。
这自然又使我们想到有关教委对灵璧县冯庙镇中学進行的壹次九年义务制教育的“达标”验收。在验收大员尚没到达冯庙之前,镇政府就已急令各村突击把失学在家多年的青少年,统统“动员”回校,并由在校学生替他们赶做了各门功课的作业簿,同时派人赶往百里之外的江苏省徐州市,采购来名烟名酒。验收大员们对验收的结果据说是十分满意的,但验收的队伍前脚离镇,可怜的失学青少年后脚就被“驱出”了学校。
假如我们对农村的教育状况都依凭冯庙这样满意的判断,并据此制定发展计划,岂不是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吗?
2 可敬的领导
温家宝对下面这种弄虚作假的现象,显然是有着十分清醒认识的。
可以说,温家宝是中央领导层近年来深入到安徽农村搞调研次数最多的壹位,同时,也是让陪同他的地方干部最头疼的壹位。为了解到农村和农民的真实情况,他常常不给地方官员留面子,想方设法冲破对他的“封锁”,使得刻意弄虚作假者不知所措。
壹九九六年五月,麦收之前,当时还是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的温家宝,到安徽检查扶贫工作。壹来,就约法三章,不搞迎送,不搞陪吃,下去时更不许前呼后拥,壹切轻车简从。
他的随行人员也是屈指可数,除秘书田学斌,警卫参谋张振海,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来壹位局长,还有就是农业部的壹位有关领导。
那次他们来了后,就同安徽省的有关领导分乘两辆普普通通的中巴车,直奔大别山革命老区。
在从金寨县通往霍山县的山道上,温家宝来了壹个突然袭击。他招呼司机说:“我要方便壹下。”司机当即把车停住。
车上的人都以为温家宝真是下去“方便”,谁知,他跳下车后,走得很快,沿着壹条小路就壹直往前走去了。
坐在另壹辆中巴车上的安徽省的领导,这才发现,前面有座不大的村庄,温家宝正向那村庄走过去,他们不免感到诧异。因为这显然是在事先安排要视察的计划之外。而且,看上去,还是壹处十分贫穷的地方。
大家赶忙下车,快步跟了上去。
温家宝见几个农民扛着树皮走过来,就迎上去问:“妳们这是干什么呀?”
壹个妇女见问话人面相慈善,话声和蔼言虽是干部打扮,却没有想到这会是中央下来的干部,因此答得就很随便:“现在青黄不接,山上没东西可卖,供销社正在收购树皮,听说造纸用,就削点树皮去卖,好买点口粮回来。”
温家宝转身又去打问壹位男青年,当得知对方是位民办教师,便仔细了解他的工资情况。民办教师发愁地说:“乡里壹个月只补助五十元,连吃粮的钱也不够。说是补助,也只是欠著,赶到要过年了才给,平时就连买粮的钱也没有。”
温家宝壹边认真听着,壹边点着头。
他在村子里各处仔仔细细地看了个遍,这才上车。到了霍山县城后,他随便用了壹下餐,就要求听县里汇报。
霍山县委书记不知道温家宝在来的路上已经没按“规定”下过车,依然像往常壹样地作著汇报,他甚至激动地说道:“这几年,我们霍山县有了很大的发展,既脱帽,又加冕,脱掉了贫困县的帽子,戴上了‘奔小康’的帽子。”接着就把全县的国民生产总值、粮食产量、财政收入和农民增收的各种数字,熟练地报了壹遍。他还准备把各种成绩的统计数字壹壹报来,温家宝却截住了他的话头,忽然问:“妳这个县这么好,可以按时发工资吗?”
县委书记回答得斩钉截铁:“我们不缺全县职工壹分钱!”
温家宝点到了他下车看过的那个村庄的名字。县委书记不禁壹楞,但他马上指出:“那是我们县最穷的壹个村。”
温家宝幽默地笑道:“妳最穷的壹个村,就被我看到了?”
县委书记这才知道遇上了麻烦,偷偷看了壹眼坐在旁边的省委领导,见省领导都在面无表情地望着他,不由急出了壹头汗。
温家宝严肃地说:“同志们,不是我们不相信妳们的数字,我更看重农民家里的生活是否真的提高。妳们都很年轻,我希望妳们,多到农民群众的家里看看,真正做好脱贫很不容易,何况有些脱贫了还会返贫呢。”
也就是在那壹次,温家宝要看龙河口水库淹没区农民的生活状况,舒城县却安排了壹个各方面都比较好的村子让他看。他壹眼就发现了问题,问:“这儿是淹没区吗?”
县委书记见瞒不过,只得照实说:“不算淹没区,只是边缘地带。”
“我要看淹没区,看最贫困的村子。”
舒城县委书记没有壹点思想准备,因为以往下来检查工作的中央领导或省领导,没谁提出过这样的要求。安排领导参观“形象工程”,视察“闪光点”,早已成了壹条程式化的不变的“规矩”。于是,这位县委书记搪塞道:“那儿路不通。”
“妳说的不通,是不是车子开不進去?”温家宝认真地问。
“是。”
“走路要走多远呢?”
县委书记想了想说:“十公里吧。”
温家宝壹听,朗声笑道:“不算远,那我们就走去。”说著,做了个挽裤角赶路的动作。
当时的省委书记卢荣景见温家宝决心已定,马上接过话:“快上车,开到哪儿不能开了,就下车走嘛!”
于是大家陆续上车。
不曾想,舒城县委书记说“路不通”,只是不希望温家宝看到穷得不像样子的地方,不过,他又是壹个实在人,见省委书记表了态同意去看,也就没再留点儿心眼,把自己曾说过路不通还须走上十公里的话忘得壹干二净,指挥着司机顺顺当当将车开進了壹个村子里。
省农经委的吴昭仁在和我们讲起这段插曲时,他的脸上露出了无地自容的神色。他说:“我当时壹听县委书记说:‘到了,下车吧!’脑袋嗡地响了壹下。心想,妳这个县委书记真要命,说过这村子车开不進去,妳至少也要停得远壹点,让大家走几步,哪能让车壹下進了村?这让陪同的省领导在中央领导跟前,脸往哪搁?这时就听走在我边上的王昭耀副省长说:‘地上有缝都能鉆進去……’搞得我们壹个个灰头土脸,硬著头皮走下车。”
那确实是个很穷的村子,房子不像房子,阴暗潮湿,因为农舍里太黑,大白天走進屋,半天看不见东西。其实,看见跟没看见都不重要,许多农户家徒四壁,半个村子跑下来,没看到谁家有壹件值钱的东西。
温家宝壹连看了几户农家,心情很是沈。
又壹次,温家宝到安徽检查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工作。在阜南县,县里安排是看小陈庄,这是壹个新建的村,两排楼房十分漂亮地拥路而立,中间的马路也修得很宽,看上去不仅富足,还透出几分气势。但是,温家宝下车后只看了壹眼,就拒绝進村去看。 ·
这弄得陪同的领导十分尴尬。
吴昭仁是多次陪同温家宝到安徽各地视察的,彼此已经很熟悉,他打破僵局走上去说道:“既然来了,進村看看吧!”
“不看,”温家宝不为所动,“要我看什么呢?无非就是几个有钱人,盖了几幢新楼房。”
县里领导忙解释:“还有个座谈会……人已到齐了。”
温家宝坚持说:“这个座谈会不参加。”
现场的气氛变得十分窘迫。
这时,走来了两个农民模样的人,温家宝于是上前打问:“搬到这儿来,妳们是自愿的吗?”
对方高声答道:“完全是自愿的。”温家宝若有所思地又问:“住这样的房子,花了多少钱哪?”“两万多。”温家宝朝村里望了望,空无壹人,就打量起走过来的这两个“农民”。显然他已从对方回话的口气中悟出了什么,指著其中的壹人问:“妳在村里具体干什么呀?”对方说:“支部书记。”温家宝幽默地笑了: “那我就问问妳,为什么要修这么宽的马路,占用这么多的耕地呢?”支部书记哑口无言。
重新回到阜阳市,市委将温家宝壹行安排在国际大酒店,温家宝壹听是“国际大酒店”,坚决不住,要求住進招待所。由于温家宝的坚持,最后下榻在作为市委招待所的“颍州宾馆”。晚饭后,.温家宝也不愿休息,他要求安排两个县委领导汇报有关工作。汇报时,太和县委书记取出了事先准备好的稿子,刚念了个开头,温家宝就示意对方停下来:“妳们不要念稿子好吗?”离开了稿子,这位县委书记竟不知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了,变得吞吞吐吐,十分狼狈。温家宝失望地摇了摇头,说道:“今天下午,我很生气,在阜南县的那个村子里,见不到壹个群众,不知道妳们想让我看什么?去年,我到河南省,壹个县委书记也叫我去看壹个这样的村子,见不到农民,村里的马路修得比妳们这儿看到的还宽,房子也比这还漂亮,我就问那个县委书记,这样好的村子在妳县占多少呀?他支支吾吾地说,百分之二十吧。我说,好,就是占到百分之二十,还有百分之八十的农村又是个什么样子呢?我更想知道妳们县那百分之八十农村的情况,妳带我去看看好吗?他马上说,路不通,不好去。我说,车子去不成,人总可以走進去吧,那麽多的农民可以走,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走呢,妳带路,我要進去看看!”
说到这,他顿了壹下,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陪同的安徽同志,当然听得出此番话的意思。借故路不通,不希望他看到自己管辖范围的落后面、贫困状况的,不止是河南省的那位县委书记,他在安徽舒城县就有过同样的遭遇。只给上面展示“政绩”,看“莺歌燕舞”,这种弄虚作假的现象,已经像瘟疫壹样在中国各地蔓延成灾。
那天晚上,温家宝谈了很多,谈得推心置腹:“阜阳地区我来过几次,通过前后对比,我看有很大发展,农民生活也有很大提高,当然离小康的要求、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壹个地区里面也还有很大的不平衡。可能有很好的村,但也有相当多的壹般村,还有很多贫困村。就壹个村子来讲,也很不平衡,有富裕户,有大量的壹般户,也有比较困难的户。我觉得我们的农民非常知足,就吃几碗白米饭,没什么菜,住的又是那个样子,但是对党,对政府,却没有什么怨言,非常朴实。我感到我们的农民,是非常有觉悟的,越是这样,我们的干部就应该越觉得自己身上的责任重。怎么帮助农民尽快地富起来,我们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说:“事关农村的政策问题,我就想到安徽来听听大家的意见,因为这里有许多熟悉情况、又敢于发表意见的同志。我每次来都很有收获。我的好多政策上的想法,都是我随便下车了解到的。地方上准备的东西,和让看的地方,往往是壹些比较典型、比较成熟的闪光点,不是说这些地方不真实,但常常不具备普遍性。所以,我非常喜欢随便走走看看。我的调查研究很简单,就是开车随便進壹个村,有时要谈壹个小时,也可以跟农民谈壹天。最长的壹次是在铁岭,我坐在炕头上和农民谈心,从中知道了好多事情:土地关系、分配关系、干群关系。不坐下来深入地谈,就很难了解到。即使这样,我仍觉得自己对农村的了解恐怕至多只有十分之壹,大量的情况还是不了解的。我知道农村的情况并不都是好的,需要我们去看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所以我希望今天的座谈,能畅所欲言,有什么情况就讲什么情况。”
他是从天津市旧城区壹个普通的胡同里走
出来的,有着壹家五口居住在不足二十壹平米的经历,因此,“平民情结”壹直根植在他心中。他非常喜欢深入基层,在全国的两千多个县中,他居然跑了壹千八个多个县,这在中央壹级的领导中,恐怕是最多的。
那壹天,他动了感情地说道:“我们党的政策是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我还希望去看绝大多数群众;如果农村都这么好的话,还要我们这些人干什么呢?在北京郊区的房山,我看到过许多农民仍在看九英寸的黑白电视,难道妳们这里比北京郊区还好吗?共产党人壹定要关心大多数人的利益,不能只关心少数人!”他特别强调:“我再说壹遍,我是来搞调查研究的,不是来参观的,请妳们不要只让看‘闪光点’!”
坐在会场上的阜阳市委书记王怀中是个绝顶的聪明人,这壹听,马上离开会场,慌忙要人·给颍上县打招呼,原安排第二天去颍上参观“全球环境五百佳”的小张庄与八里河的计划被取消;并交待,从阜阳宾馆拉过去的那些高档餐具和借去的厨师,统统连夜撤回,不得有误!
3骗妳没商量
在安徽省南陵县,我们就采访到了朱镕基壹次被骗的经过。
当时,朱镕基刚刚出任国务院总理,他来皖考察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看看安徽的广大农村对他过去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执行的情况。他不止壹次地说过:“在农业问题上,在中央要对农业做出重大决策时,我往往会到安徽来调查研究的。”
那是壹九九八年五月下旬,朱镕基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王春正、国务院副秘书长马凯、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尹成杰的陪同下,来到了安徽。
这是朱镕基第五次来安徽。他高兴地伸出右手的手指,给安徽的同志细数五次来皖的情景:第壹次是壹九八七年,他还在国家经委工作的时候,到芜湖来参加壹个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会议;第二次是壹九九壹年安徽特大洪水后来看灾情;第三次是壹九九三年十二月中旬,粮食涨价时来安徽;第四次是壹九九七年六月底,粮价下跌,又到河南和安徽;这是第五次。他壹再表示:“我跟安徽有缘。”
然而,安徽欺骗朱总理却也是没商量的。
安徽的同志当然知道安徽的南陵县是朱镕基的祖籍地,所以,这次的考察就被安排在了皖南的南陵县。南陵是江城芜湖市辖下的壹个产粮大县。俗话说,“芜湖米市南陵粮仓”,芜湖是中国著名的“四大米市”之壹,“芜湖米市”的盛誉就是靠“南陵粮仓”支撑的。事实上,南陵不仅产粮,还盛产油、棉、茶、桑,自古便是富甲壹方的“鱼米之乡”。
南陵作为产粮大县绝非徒有虚名,但是,当得知朱镕基总理将前往南陵检查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情况时,南陵县和芜湖市的领导还是慌了手脚。因为,南陵的粮仓里确实又是无粮的。
国有粮仓无粮,说奇怪,其实并不奇怪。国家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让地方实在难以执行。中央定价,放开收购,出现亏损,却是由地方财政补贴。这几年粮食越来越不值钱,产粮大县干部职工的工资都发不出来,哪有钱往粮食上补贴呢?没有补贴,负责收购粮食的粮站,就只有变着花样压级压价,扣斤扣两,限收,或干脆拒收。所以,许多粮站宁愿让粮仓就这样空着。
现在朱镕基要来,无论南陵县,还是芜湖市,都不希望让他看到这里并没有执行国家的粮食政策;明知这种政策不大切合实际,却只想让总理看到他的祖籍之地政通人和、经济繁荣。于是只有造假。
当时,南陵县峨岭粮站,已经是壹家严重亏损的国有企业,除去其中的六号仓尚储有部分粮食外,其余号仓基本无粮。峨岭造假是从五月十八日这壹天就开始的,可以说,兴兵动师,声势浩大,突击调运的壹千零三十壹吨粮食,分别来自三里、烟墩、工山、陈桥等地。连驾驶员在内,前后二百余人参预了粮食的运输和進仓工作。五月十八日到二十壹日,这四天,峨岭粮站的职工们几乎没睡上壹个囫囵觉。粮站站长刘鸿第壹个晚上忙到凌晨两点,第二个晚上千到凌晨四点,接下去就又连干了两个通宵。在那令峨岭人难忘的四天四夜里,小镇上所有的饭店和茶馆,都挤满了轮番前来吃饭或喝茶的搬运工人;粮站内外汽车络绎不绝,闹得附近的居民彻夜不宁。
那时县里分管粮食工作的是胡锡萍副县长,考虑她是位女同志,难胜此任,就将主管教育工作的年轻副县长汤春和派到运粮第壹线。刘鸿站长在接受我们采访时,他说个头不高、长得胖胖的汤春和副县长,始终就在现场坐镇指挥。朱镕基到达的前壹天,芜湖市委副书记倪发科还领着省、市、县壹大帮人赶去验收。因为倪发科在南陵当过县委书记,南陵县的老百姓大都认得他,至于这场造假的最高策划者是谁,谁也说不清。
总理视察的这壹天,粮站的所有职工被告知不得進站。站长刘鸿被临时降为仓库管理员,峨岭粮站站长由三里中心站站长俞水华所取代。身降大任的俞水华,那几天比谁都忙,忙着背熟预先由上面写好的材料,背熟预先编好的各种数字,特别是中央有关粮食工作的政策规定,要求烂熟于心,以应对朱总理随时可能会提出的壹切问题。
于是壹切安排就绪,就这样,朱镕基壹行浑然不觉地走進了壹个诱人的骗局。
壹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十时许,朱镕基不可能会想到,他与在场的人高兴地握手问候,被握手问候的居然没有壹个是这个粮站的职工;站长刘鸿此刻已被打发到壹个无法享受到总理握手问候的角落。
回答朱镕基提问的,是峨岭粮站的假站长俞水华。俞水华其实也不过是这场闹剧中的壹个活道具,他必须按照预先为他编写好的台词,在别人的导演下现场演戏。
这壹切,都被中央电视台录制在后来向国内外公开播放的新闻画面上。
朱镕基关切地问:“妳们敞开收购了吗?”这是他最放心不下的。由于农业上连续丰收,粮价不断下跌,各地粮站的收购不积极,再不按照国家规定的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手里的余粮,农民就会吃亏,同时还会挫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从而使得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增长就难以得到保证。
只见俞水华字正腔圆地回答:“敞开收购了!”
朱镕基十分满意地点着头问:“妳去年收了多少粮食?”俞水华满怀豪情地撒开了弥天大谎:“去年收购五千吨,而过去壹年都在壹千七百吨左右。”朱镕基又问:“妳这个粮站收壹个乡还是几个乡的粮食呀?”“壹个乡。”这时朱镕基若有所思地提出了壹串问题:“这个乡有多少亩田?亩产壹般是多少?总产量又有多少?”俞水华不假思索地答道:“全乡两千三百亩田,壹年产量壹万五千吨。”俞水华只知道按照准备好的材料背数字,却忽视了这些数字背后可能会出现的破绽。
果然,朱镕基反过来给俞水华算细账了:“妳虽然收了不少,但除去农民口粮和种子,妳还是没有完全收尽余粮嘛!这怎么叫‘敞开收购’呢?双季水稻难道亩产不到七百斤吗?妳得讲实话啊!”
俞水华是个机灵人,事先早已对各种可能会出现的情况都做了最充分的准备,这时明知露了马脚,却并不慌乱,反倒显得更加镇定,并且自自然然地摊开双手,为难地说:“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现有的粮库都用上了,已经爆满了!”
朱镕基环顾壹下四周的粮仓,微笑了。这时,俞水华恰到好处地作了壹个欢迎总理進仓视察的手势。朱镕基于是在俞水华的引导下,走進了三号粮仓。
望着堆码整齐的高高的粮垛,朱镕基忍不住要亲自登壹登粮堆的高处。因为粮堆的壹边非常陡峭,为安全起见,随行的两名保卫人员不得不慌忙跟上去,各自伸出壹只手从后面紧紧支撑著总理的后背。
登上粮堆最高处的朱镕基,看到由他制定的粮食政策不但被落到了实处,而且还完成得这么好,显然是出乎他意外的好,就十分开心地笑了。
当天,在芜湖市召开的座谈会上,他动情地说道:“在我担任副总理期间,我最重视的,就是农业;最关心的,就是粮食。可以说,我在农业上粮食上花的精力最多,超过金融方面。我担任总理之后,第壹次下来,考察的就是安徽的农业!”
他说,即使是城市,不管妳那个城市的工业化的比重有多大,最重要的还是农业。各级党政壹把手,最熟悉的应该是农业,应该了解民间的疾苦,特别是农民的疾苦。否则,妳怎么当书记,当市长?中国最多的群众是农民,国民经济的基础就是农业嘛!
他语重心长地谈到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认真地下来调研。他说,这样做,是因为中国是个这么大的国家,壹项政策执行起来会有壹个过程,实施以后,也要有壹个被实践检验、修改和完善的过程,而不是不相信地方的同志。他特别指出:“安徽是执行中央政策最坚决的地方之壹。”
朱镕基绝对想不到,他高度赞赏的“执行中央政策最坚决的地方”,不仅在执行中打了折扣,而且玩出了花花肠子。
在江南的壹场豪雨之后,我们在已经卸任了的刘鸿站长的家中,听他痛心疾首地给我们算著那次造假的损失。他说壹千多吨粮食不是个小数字叼,来回运输、清理卫生、拆包倒包、清仓垫仓、水电消耗、粮食损耗、各种招待花销,外加影响了壹季菜籽的收购,里里外外,就是十多万元呀,对已经严重亏损的峨岭粮站更是雪上加霜。他这算的还只是经济账。
望着新华社记者于杰拍下的现场照片,望着照片上壹向严肃的朱镕基总理,在听取“假站长”汇报“工作”时满意而又兴奋的神情,我们感到了壹种难言的悲哀。在最痛恨做假账的朱镕基总理面前竟敢这样造假,还有什么真实的东西能够让人相信呢?这种骗局,不但玷污了朱镕基四处奔波的求实求真之心,更亵渎了他对九亿中国农民由衷的关爱关切之情。
壹个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总理,无法得到真实可靠的民意社情,又怎么能够保证中央出台的政策万无壹失呢?更不要说弄虚作假将对调研工作产生的可怕的误导,这种危害是谁也无法估量的!
我们注意到,朱镕基的安徽之行,直接坚定了他继续实行粮食国家统购统销的决心。事实上,在结束安徽的这次调查研究回京之后;只有十多天时间,他就以总理的名义签发了壹道国务院令,发布了《粮食收购条例》。他将粮食收购政策,由过去的《通知》,上升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刚性的《条例》。而这期间,全国已有七个省六十多个县正在進行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农村税费改革,《条例》的正式实施,使得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不得不中途夭折。
当然,这是后话。
可以说,朱镕基签发这项国务院令之前,专程前往安徽考察,就是要看壹看过去制定的粮食收购政策,“被实践检验”过后,还需要不需要“修改和完善”,为此,他还特地向安徽的同志作了专门的解释:“不是不相信地方的同志。”遗憾的是,朱镕基出任总理后的第壹次重要的调研工作,得到的就不是真实的社情民意,无论是总理,还是《粮食收购条例》,都丧失了壹次至关重要的“修改和完善”的机会。
4 火爆三个月
壹个偶然的机会,我们还了解到发生在小岗村“火爆三个月”的故事。面对这样壹个近乎荒诞的故事,我们感到的,已经不仅是悲哀,而是震惊!
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现在恐怕没有谁不知道了,因为它率先在全国农村中实行“大包干”,被社会各界认为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场举世瞩目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源地;十八户农民冒死按手印分田到户的决心,更是激荡过千千万万个中国人。
说到农村改革的发源地,这儿就得多说几句。
公正地说,壹九七八年中国农村最早搞起“包产到户”改革的,是在离安徽省城合肥市不远的肥西县山南区。那壹年的九月十五日晚上八时,山南公社黄花大队的二十壹名共产党员开了壹个惊动省委、事关亿万农民命运的支部大会。主持会议的是山南区委书记汤茂林,人称“汤大胆”,大会形成的决议就是包产到户。这比凤阳县小岗村出现的那个后来轰动中国、震惊世界的“秘密契约”早了两个多月。汤茂林主持召开的那次特殊的支部大会仅仅五天之后,包产到户在山南区就势如破竹,风靡了壹千零七十三个像小岗那样的生产队,发展到了十万多人!
当然,肥西县山南区也还不是包产到户最早的地方。比它更早的,是和风阳县同属壹个滁县地区的来安县十二里半公社。这公社的名字看上去有点怪,因它离县城是十二里半而得名。大胆支持十二里半公社“包产到户”的,是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 ’
然而,历史有时就是这样捉弄人,又是这样充满了戏剧性。今天众所周知,中国农村改革的源头成了凤阳县小岗村,而肥西县山南区和来安县十二里半公社却鲜为人知。究其原因,并不复杂,这就是,党的十壹届三中全会虽是划时代的里程碑,但在那种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壹次再伟大的全会也不可能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所有问题全部解决,根深蒂固年久日深的“左”的思潮的阴影,不可能不继续影响着新颁布的党的政策,因此,就是标志着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已经到来的在十壹届三中全会,会上“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农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也还明确指出:“不准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而肥西县和来安县搞的就是“包产到户”,就是“分田单干”,正是和十壹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相悖,于是就应了壹句俗话:“出头的椽子先烂。”当时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成了全国集中批判的靶子,火车、汽车经过来安附近时,车身上都被贴上了斗大标语:“坚决抵制安徽的单干风”。由于王业美成了众矢之的,万里主持工作的安徽省委自然不便再作宣传。肥西县山南区虽然曾是万里暗中支持的改革试点,但县委个别人竟也慑于当时的形势,不敢再坚持,自己下了个文件把分到户的田地再次收回,结果,功亏壹篑。相比之下,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就更聪明,他不说小岗村是在搞“包产到户”,而是说包干到组,组里再悄悄地分到户。凤阳县的这种做法得到了滁县地委的支持,地委书记是有着丰富政治经验的王郁昭,他不仅亲自参预,还和地委政研室主任陆子修壹道亲赴凤阳,最后决定将小岗村的做法称为“大包干”,这就在策略上高了壹招,而且总结得也好:“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既避开了“包产到户”这个字眼,又把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都形象而生动地体现了出来。这种上上下下各方面都能接受的小岗村的经验壹经宣传,自然风靡全国。再说,凤阳县还是安徽省最穷的地方,历史上又出过朱元璋,再加上有那麽壹个凄凉悲怆的凤阳民谣:“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好地方,自从出了个朱皇帝,十年就有九年荒。大户人家卖骡马,小户人家卖儿郎;奴家没有卖儿郎,身背花鼓走四方。”穷则思变,要干,要革命,因此,穷到这个分上的凤阳县小岗村敢于率先改革也就顺理成章,并且显得十分的典型。
问题是,小岗村到了后来,越宣传,故事越多,也变得越传奇,先是有了十八户农民按红手印的故事,接着就有了存放在中国革命博物馆编号为"GB54563”的那张“秘密契约”。
我们走访过许多当事人,似乎都对那件“珍贵的藏品”提出过质疑,说“藏品”的纸张那麽平展,几无皱折,何以被农民密藏这么久而如此光鲜?说秘密会议在谁家召开,契约又由谁执笔,这些重要的细节至今亦无定论;甚至连参加秘密会议的是十八户还是二十户也有不同说法,而博物馆的“藏晶”上写着的二十个人的名字,“严宏昌”就出现了两次,出席会议的竟又成了十九人。 。
二OO壹年六月十四日上午,我们在访问陆子修时,陆子修也作了否定回答:“小岗村按手印是假的,这我能不知道吗?”他使用的是设问方式,结论却是不容置疑的。他当时曾是这个地委政研室主任,以后又担任了这个地区的地委书记,他的判断应该是可信的。
可是,不管怎么说,我们却觉得,那张“秘密契约”是真是假,现在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小岗村的大包干当时确实是顶着天大的压力,冒着坐牢杀头的风险做出的严峻的选择。
他们对中国改革事业的贡献是功不可没的。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农村连续多年的粮食大丰收,这是与推广他们的经验分不开的。
小岗村被称为改革的“源头”是当之无愧的。
发生在小岗村的,那确实是壹次了不起的革命,甚至可以说,它的深刻性比壹九四九年那次解放也毫不逊色,因为这次解放的对手不是敌人,而是自己!
从壹九七八年开始,小岗人因为获得了承包土地上的生产自主权,粮食连年大丰收,这以后至少有五年时间,小岗都是属于比较富裕的生产队。壹九八O年新年刚过,万里专程来到小岗,他挨家挨户地看,看到小岗村家家户户都有粮食吃,有衣服穿,心里特别高兴,说妳们终于可以把讨米箩、要饭棍,甩到海里去了!他对当年带头大包干的严俊昌说道:“中国几千万共产党员不敢干的事,妳们干了,因为妳们头上没有乌纱帽。只要敢想敢干,没有干不成的事。中国农民的温饱问题,解放三十年了都没有得到解决,妳们却冒着风险自己解决了!”
后来,随着国家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了城市,靠种田打粮过日子的小岗人,就壹下变得雄风不再。尽管家家户户都有粮食吃,都有衣服穿,解决了温饱问题,但改革开放快二十年了,也就壹直停留在了“温饱”二字上,盖不起楼房,修不起马路,用不起电话,吃不上自来水,没有壹所学校,没有壹家企业,甚至,没有壹处称得上卫生的厕所,作为引发了中国壹场伟大变革的发轫之地,竟也建不起壹个起码可以供人参观的展览室。
中国改革开放最大的这个“闪光点”,这么多年却无人刻意为它“打磨”;各地都在大搞“形象工程”,而足可以大大提升安徽形象的这壹“小岗工程”,安徽省、地、县三级党委政府,均无人问津。这事看上去似乎有点儿怪,很是让人不得要领。
当然,话说回来,小岗村二十年“江山依旧,旧貌犹存”,类似的情况,在中国广大农村中,同样有着壹定的代表性。且不说西部欠发达地区,就是沿海城市,周边先富起来的也只是有限的壹部分,绝大多数农村其实并不比小岗好到哪里去。从这壹点上来看,认真解剖壹下二十年“江山依旧”的小岗村,对认识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肯定会有着“经典”意义。
不过,就在小岗村实行大包干临近二十周年的日子,突然有消息传来,说它有了壹个崭新的变化。变化之大,就连小岗人也感到像是做了壹场梦,确实又不是梦,恰恰验证了当下壹句时兴的话:梦想成真。
变化是从这壹年的六月开始的。
六月中旬,省委壹位领导亲率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新闻出版局等省厅局的负责人来到小岗。
当时,小岗人并不清楚这么多领导的到来,会给小岗带来什么样的实际好处。因为这么多年来小岗参观、访问、视察、指导工作的领导太多,他们来这儿转转、看看、问问,来来往往,小岗人也就没把它当回事。
可是,这壹回大不壹样。壹场改天换地的工程很快在小岗村拉开了序幕。
首先赶到的,是凤阳县教委主任徐彪,他给小岗带来了福音:壹所可容师生壹百六十人,从壹年级到五年级壹条龙五个班的小岗村小学,六月动工,八月竣工,确保九月壹日正式开学的工程开始了。
接下来,省建设厅、省水利厅和省卫生厅联手要为小岗建造壹座水塔,说干就干,并于七月底完工,让小岗人破天荒地像城里人壹样吃上了自来水。据说,原约定由三部门平摊的五十万元资金,只有建设厅的十万元到了位,水利厅和卫生厅的承诺却都打了水漂,那四十万元工程款的缺口,最后只好由风阳县水务局垫付。
紧接着,由凤阳县建委统筹,县委、县政府六部门联合出资,为小岗村家家户户住房的墙面,壹点不拉地刷上壹遍涂料,涂料壹上墙,整个村子就好像摇身壹变,光鲜了许多;为提高文明的程度,又为壹家壹户建造了卫生厕所;“大包干”的展览馆,也随后平地而起了;村支部的办公室,也因为装修美化而“土枪换炮” 了。这当儿,县建设局还按照省厅的要求,设计出了四十套村民住宅的规划。工程扫尾之后,总共用资二十三万元原是由本县宣传部、计生委、卫生局、供销社、人武部和县建委大家伙壹道“擡石头”,谁知五家变了卦,建委赖不掉,咬著牙垫付了其中的二十壹万两千三百三十二元,余下的壹万七千多元就不愿再出,害得施工单位多次上门讨债,直到我们采访结束,此项“狗头账”尚未扯清。
要说,还是风阳县电信局雷厉风行,接到任务,立马就替小岗村家家户户装上了程控电话,而且事情办得漂亮,明说收费,实际并没让小岗人掏多少腰包,电信局是用贷款解决的,从银行贷了壹百万元,至于将来连本带利这钱谁还,自然成了糊涂账。
有壹点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之前,小岗人虽然修不起路,但并不说明小岗村就没有壹条像样的路。再早,江苏省张家港市长江村曾投资壹百二十万,无偿地为小岗铺了壹条取名叫“友宜路”的水泥路。只是美中不足,四公里路段的两边光秃秃的,不好看,现在凤阳县林业局的队伍开進了小岗,虽然正值五黄六月,酷热难当,他们却自有办法,不但自筹资金从百里之外的凤台县林场买来八百三十棵蜀桧,每棵都在两米高以上,而且搞起了科学试验,将起运的蜀桧都在根部包上营养土,趁夜抢运,当天入土,还专门雇用了两位懂业务的工人,吃住在小岗村,精心浇水、培土、看护。高温植树,棵棵成活,为了这桩奇迹,凤阳县林业局的技术员由此撰写出的论文,后来还荣获了安徽省科技進步奖。
以上各项工程总投入两百七十万零壹千四百元,无偿的人力以及各家自备的材料,当然不在其中,那是无法统计的。这壹项又壹项工程,变戏法儿似的出现在小岗人的眼里,对他们而言,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直到了壹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二日,江泽民总书记来到了小岗村,小岗人这才恍然大悟。
为什么我们的生活中偏偏总是发生这壹类让人哭笑不得的故事呢?
有人说,小岗村的这种变化跟南陵县弄虚作假原本两回事。小岗村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壹面红旗,接受壹点支持和惠顾,算不上过分,而且也是受之而无愧的。
有人说,小岗村对整个中国的改革都有着历史功绩,各行各业各个部门,做壹些力所能及的解囊相助,是理所当然的,无可非议的。
有人说,为迎接“大包干”二十周年,迎接江总书记视察,对小岗村面貌進行壹次筹划和必要投入,没什么不对,不过是例行必办的公事。
可是,小岗人似乎对这种“改天换地?的事情并不领情。水塔建成送水时,修水塔的工人老大哥想喝口水,小岗村却有人站出来制止,说,那不行,拿啤酒来换!修路植树要用土,对不住,要动小岗土,每平板车要付十元钱,少壹文也不成,这比在风阳县城用土贵上壹倍!好像这些工程与小岗村毫无关系。 ·
当然,这只是个别小岗人干出的不体面事,但饮水者不壹定思源,却让贴钱帮扶小岗的人伤了壹回脑筋。这恐怕是对帮扶者只帮物不扶志的壹种报应吧。
小岗人显然还感到委屈,他们说:妳早不帮,晚不帮,单拣江总书记要来看望小岗了,小岗村的小学校就开办了,墙也带彩,路也变平,“大包干”的展览馆也冒出来了,两排冲天的蜀桧也平地而起了,家家户户电话也通了,厕所也变了,也都喝上自来水了。除非傻子看不出来,小岗村由“温饱”壹下成“小康”,显然不是变给小岗人看的。
最初听到小岗村的这段故事,我们确实感到过震惊。静下来壹想,这事发生在安徽,但类似的故事即便出在别的省市自治区,又有多少人会感到大惊小怪呢。我们的干部为什么敢于乐此不疲,倒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我们甚至这样想:假如,小岗村没有这个“火爆三个月”的故事,江泽民在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看到的就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江山依旧”的小岗村,说不定会使总书记对中国的“三农”问题有着更多更深刻的思考,那样,必将会给九亿中国农民带来更多更实惠的好处,给中国农业和中国农村带来更加令人鼓舞的明天。
事实是,没有假如。总书记和我们看到的,都是壹个已经基本达到“小康”的小岗村。
农民的出路
1税费改革第壹人
公元壹九八九年,建国四十周年之际,安徽电视台录制了壹部名叫《土地·人·乐园》的电视专题片,片中有这样壹段解说词:
“大包干的实行,使农业摆脱了令人焦虑的困境,但也把农业置于这样壹个十字路口上:土地承包后向哪里去,如何再進壹步发展生产力?”
这部荣获了全国电视文艺专题片节目展播壹等奖的片子提出了问题,却并没有道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时实行大包干已经十多年了,安徽的农村确实处在了壹个新的十字路口,整个中国的农村无疑也都处在这样壹个十字路口上!
人们期待着中国农村出现第二次飞跃,中国农民渴望再壹次笑起来。可是,农村中不断加深的各种矛盾和出现的新问题,让人焦虑不安:农村第二步改革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其实,就在那部电视片播放的壹年之前,就在安徽,在与安徽电视台近在咫尺的省政府办公厅的调研室里,已经有人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人就是高级农艺师,后来被誉为“中国税费改革第壹人”的何开荫。
这是壹个有着坎坷经历的男人。他长得有些特别,很瘦,清臒的脸上,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有着壹只高耸的鼻子,和壹双仿佛每时每刻都陷入在思考中的眼睛。这是壹个爱较真,敢说实话,又爱关心国家大事的知识分子;因为这种特殊的性格,壹九五七年,还是北京农业大学的学生,他就被打成了“右派”,发配到了北大荒壹个几近蛮荒的青年农场,在那里壹呆就是二十年。后来,右派改正了,四十三岁的何开荫终于回到了安徽省天长县的家乡。本来,他完全可以过安稳的日子,但是随之而来的中国农村的伟大改革又壹次点燃了他的激情,加上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是他的老领导,又比较爱关心国家大事,喜欢思考社会热点问题,当王业美全国第壹个拍板在来安县搞起“包产到户”时,他就紧随王业美,走到了农村改革的第壹线;以后又追随积极支持风阳县小岗村搞起“大包干”的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冒死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的“大包干”在全国赢得成功,王郁昭作为那场改革的功臣,出任了安徽省省长,随后也就把他调進了省政府办公厅。壹个农业科研技术干部,跑到行政机关能干什么呢?打那他就开始了宏观农业政策的研究工作。
说来也巧。壹九八八年十月,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民日报社等几个部门,发起了壹次“中国农村十年改革理论研讨会”。这时,王郁昭已出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中心副主任,由他所在部门牵头搞起的这样壹次理论研讨会,自然忘不了他十分欣赏的老部下何开荫。王郁昭让他的秘书崔传义专门把论文征集函,直接给何开荫寄了过去。
何开荫收到征稿函,感到十分兴奋。于是他紧张地行动起来。他找到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室的金進和朱文根,还有在农科院作物研究所工作的妻子顾咸信,四个人壹道,進行了壹番深人的调查研究。
也就是从那壹年的春天开始,中国出现了汹涌澎湃的“民工潮”。“民工潮”的出现,使何开荫敏感地意识到,种田已经人不敷出,农民的收入增加趋缓,出现了负增长,而农民的负担却与日俱增,新的矛盾不断产生,又缺少必要的改革措施,各种各样的矛盾越积越多,已经严重地阻碍著中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还因为大包干十年到期了,农民担心耕地不再是自己的,那种世世代代生死相依的土地情结没有了,纷纷涌向城市去寻找新的生活出路;且不说出现了土地的大面积抛荒,留在农村中的,因为多是老人、妇女和小孩,造成粮食的大减产,农村工作更是徘徊不前。
何开荫想,要找准中国农村第二步改革的突破口,首先就必须闹清出现的这些新的矛盾。
到底有哪些新矛盾呢?综合四人调查研究的结果,何开荫认为大致可以归纳为:
壹、承包耕地所有权、使用权与产权的矛盾;
二、农产品价格与价值相背离的矛盾;
三、城乡二元结构与经济壹体化的矛盾;
四、小生产与大市场,粮食的买难与卖难交替循环的矛盾;
五、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与负担不断加重的六、封闭的社区结构与大开放大流通的矛
七、农村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矛盾;
八、相对贫穷与共同富裕的矛盾;
九、生产力水平低下与科学技术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
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不同步的矛盾。
当然,还可以梳理出壹些别的矛盾并列举出它们的具体内容。不过他认为,归根到底,还是计划经济旧体制向市场经济新体制转轨时期难以避免的磨擦与碰撞所引发出的必然现象。
要解决以上矛盾,就必须拿出各项相应的改革措施。
当时,由于小岗村大包干精神的影响,安徽省学术界的思想还是相当活跃的。何开荫在下面调研时发现,各级党委政府中都出现了壹批想干事、能干事又敢干事的领导干部,他们已经针对农村中出现的各种新矛盾,分别進行了不同内容的改革尝试。
那段时间,何开荫变得异常地亢奋。在认真分析了其他几位同志下去调查研究的情况以后,何开荫觉得,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就是土地的永久承包,给农民壹个长期的使用权;其次就是必须改革农业税费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负担。
当他把自己深思熟虑的这壹切变成文字之后,壹篇很有见地的论文便已经完成。他把它定名为:《农村第二步改革的出路何在?),然后寄往北京。
因为这篇文章,何开荫开始踏上了农村第二次改革的研究之路,尽管这条路上布满了荆棘和泥泞,但他却壹直没有回头。
何开荫撰写的这篇论文引起了中央政研工作高层官员的重视,还在那次征稿活动中被评为优秀论文。但是,他没有想到,不久,壹些极“左”思想的再度擡头,有壹股否定农业大包干的思潮正在各地涌动,发现这壹点,他感到吃惊不小。他正费尽心机地研究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呢,有人竟连第壹次改革的成果也要壹笔抹煞!
何开荫心重如铅。他想,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十亿人口,就有八亿农民,农业的状况如何,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历来事关重大,团结和依靠广大农民应当是我们党的政策的出发点,但长期以来,我们已经欠农民太多;尽管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涉及到中国深层的政治经济体制问题,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指望毕其功于壹役,可是,重新审视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经到了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地步!
壹种报效祖国献身农业的欲望使得他热血奔涌。
于是他坐了下来,旗帜鲜明地写了篇针对否定“大包干”思潮的文章:《建议实行耕地永久承包,给农民长期使用权》。
他建议:“我们宜及时采取壹个大的动作,这就是对耕地的所有制進行壹次改革,将土地壹律收归国家所有。国土国有,理所应当。同时把耕地的所有权(田底权)与使用权(田面权)彻底分离,实行永久承包制,即在现有承包地的基础上签订契约,长期承包给农民耕种,并对零散土地進行适当的串换调整,使每户的承包地集中连片。而且,使用权可以继承,也允许转让,但转让决不是出卖,只是在土地管理部门鉴证下收回该地块的农田基建投资和相应的承包权益。如果耕地依然归集体所有,让农民上缴各种农业税,就有违法理;由于耕地是国家的,农民向国家承包耕地,那麽,农民向国家纳粮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他认为农业税征实的具体办法应该是:“以近三年到五年的年均耕地亩产计征,收百分之十的公粮直到本世纪末不变,增产也不增税,以刺激农民增产的积极性,以后每十年签订壹次契约合同。考虑到农村干部的补贴工资和各项提留极不规范,农民普遍反感,叫喊负担过重,我们不妨把农村各项提留负担与公粮合并在壹起征收,加征百分之五,也就是征收耕地亩产的百分之十五,壹并作为公粮和提留,原有的农业税金和各项提留负担就都没有了,乡村干部补贴工资和各项提留,由公粮的三分之壹按定购价款返还乡财政统壹使用。从此以后,任何人无权再向农民摊派或征收壹分钱,这样,农民的权益就有了法律保障,获得了相当于法人的地位。”
他认为,走好这两步棋,全盘即活。这样做,非但激活了农村经济,农民不堪重负的局面也将得到根本遏制。
他提出“农业税征实”的税费改革方案,是作了大量调查研究的。他甚至花了大量时间,认真研究了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三次税费改革。
唐代推行的“两税法”可以说是首开中国费改税的先河。“两税法”把混乱繁杂的税种归并为户税和地税两种。收费全部改为正税,壹同并入两税之中。集中了征收时间,壹年分夏、秋两次,这样就改变了 “科敛之名凡数百”以及老百姓“旬输月送无休息”的状况,中央统壹控制了税费征收大权,又明文规定官吏不得在“两税外加敛壹钱”,否则,同样要以贪赃枉法论罪。
明代的“壹条鞭法”是继唐代“两税法”后又壹次较大的税费改革。它是把徭役、田赋和各种杂费并为田赋壹种,以田亩为对象,壹次征收,征课的田赋壹律折合成银两交纳,而且,不再由地方的“里长”、“粮长”办理征收管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后解缴国库;并同时下令不得再征他费,允许农民照章纳税并拒纳所列税目以外的杂派。这种“壹条鞭法”化繁为简,税费合壹,有效地限制了地方政府越权收费和地方官吏巧取豪夺的腐败行为,稳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中央财政的收入。
清初雍正皇帝采纳了“火耗归公”的税费改革,将暗取改为明收,各省统壹了税率和征收数额,由省统壹征取,州、县代收,提解布政司库,地方官僚不得另外私派;原来由地方坐收坐支的火耗银,改为统壹上缴国库,然后再由中央F拨壹部分银两作为地方官吏的养廉银和地方行政开支的“补助”,同时实行查核和督察,严厉肃贪,打击地方官吏任意摊派的行为。“火耗归公”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非但使壹向归地方支配的耗羨收入也牢牢控制在中央财政手中,整饬了吏治,减轻了老百姓负担,而且使得国家库存银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加到六千多万两。
纵观中国几千年历史,农民种地交皇粮都是天经地义的事。解放后,中国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耕地无偿地分给农民耕种,但“皇粮”也还是要缴的。建国之后相当长的时间,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公粮实物税。
何开荫认为,恢复农业实物税国家可以用无偿征收的公粮供应城镇居民的平价口粮,卸掉财政补贴的沈重包袱,同时彻底开放粮食市场,让农民从发展商品粮生产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他把自己设想的这种具体办法,简化为壹句话:统壹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
这样,他就把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同第壹步改革作了有机地联系,使用了同壹句话。他甚至把第二步改革也称作“第二次大包干”。他认为,这恰恰是对当年“大包干”的進壹步完善和发展。
为進壹步说明他的这种设想的可行性,何开荫还算了几笔账。
“以安徽为例。安徽全省年产粮食约五百亿斤,按总产量的百分之十五收取地租,可无偿得到租粮七十五亿斤,而现在每年的定购任务为七十壹亿斤,加议转平部分同样为七十五亿斤;如按耕地面积计征,全省六千五百万亩耕地,除去贫困地区暂时核免田赋外,至少可有五千万亩耕地收取地租,全省平均每亩收壹百五十斤 (南北不同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可有差别),则五千万亩耕地同样可收地租粮七十五亿斤,保证了正常的需要。这样做,不但可使省财政卸去每年粮食补贴十二三个亿的沈重包袱,而且以无偿取得的田赋粮按现在的平价供应非农人口,多少还可以取得壹点收入,壹来壹去,对国家的好处就大了。”
“再从全国来看。全国每年粮食总产量约八千亿斤,按总产的百分之十五收取田赋粮国家可得公粮壹千二百亿斤;若按田亩计征,全国十六亿亩耕地,去掉贫困地区的四亿亩暂不计征,还有十二亿亩耕地,平均每亩收壹百斤公粮(各省各地区自当有别),同样可收公粮壹千二百亿斤。而目前国家每年定购不过壹千亿斤,还不容易收上来。如实行租赁制度,国家每年就能掌握壹千二百亿斤粮食,并且都是无偿获得的,用它去供应全国非农人口,总比现在的壹千亿斤宽裕得多。”
何开荫算罢了安徽省和全国的大账,回头又替农民算了几笔细账。
“那麽,农民向国家交纳无偿实物田赋粮是否会减少了收入呢?结论是正好相反。以安徽省人均产粮最多、定购任务最重的天长县为例,天长县农民人均耕地壹点九三亩,产粮两千五百斤,人均定购任务六百壹十斤,按提价后每斤稻谷两角两分两厘钱计算,就可得壹百三十五元四角二分;假如每亩向国家无偿交纳地租粮二百斤,人均应无偿交粮三百八十六斤,则原先定购的六百壹十斤中余下两百二十四斤可以卖议价,按目前集市贸易价每斤五角五分计算(市场价高时曾达每斤七角),就可卖得壹百二十三元两角,比原先的定购价款少收十二元两角两分,可是,人均两千斤粮食中,去掉这六百壹十斤,每个农民手里还有壹千八百九十斤,至少尚可拿出壹千斤卖议价,得款五百五十元;若按规定,余粮必须以每斤三角五分的限价卖给粮食部门,只能得三百五十元,农民余粮卖议价可多收入二百元,补足定购部分少得的十二元两角两分,每个农村人口可从议价粮中净增收益壹百八十七元七角八分。这就是说,取消粮食定购,彻底放开粮食市场和价格,天长县每个农村人口向国家无偿交纳田赋粮后,多余的粮食自由進入市场,农民得到的好处很大。”
当然,天长县产粮多,是个突出的典型,对其他县农民是否也合算呢?
何开荫便又以定远县为例,算了壹下细账,即便像定远县这样落后地区,也是能够多收入三千五百万元的。
这些,还是明账,是明摆着的,也都是可以用数字计算出来的。他指出,特别是实行了“什壹税”法,不再向农民额外收取别的任何税费,又明确了耕地的长期使用权,农民自然会提高种粮的积极性,舍得增加投入,進而去努力提高土地的生产率与商品率,农民打的粮食愈多,就得益愈大。
至于实行税费改革和耕地永久承包制的优越性,何开荫壹下子就归纳出十二条。诸如:“国家收回了耕地所有权,使用权长期归承包农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再滥占耕地,如果再有人征用耕地,除经过批准外,还必须解决该地块承包户的生活出路,同时每年要交纳相当于该地块应交公粮款的耕地占用税,这样,就能有效地控制耕地的减少;农民自己占地建房或养鱼挖塘,烧窑建厂,每年照样要交纳规定的公粮数量,这样,农民也自会十分珍惜耕地。”诸如:“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任何人无权再向农民征收壹分钱,就能有效地刹住乱摊派乱收费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乡村干部不再伸手向农民要钱,工资补贴及提留等壹应费用由公粮中返还乡政府,干部的任务就只是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只服务,作贡献,不向农民伸手索取,自然会极大地改善于群关系,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
当然,这种改革牵涉面广,必然会触动壹些部门的利益,何开荫在文章最后又写道:“这就需要国务院出面進行协调,调整各方面的利益。”并且,“建议国家先在壹省或数省选择不同类型的县作为试点,進行探索。”
文章写好以后,何开荫决定仍然把它寄给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因为,那儿是中央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最高研究部门,况且,兼任这两个部门要职的王郁昭,是他最熟悉的老领导。
他先给北京打了壹个电话。
不打则已,这壹打,他差不多吃了壹惊。原来,壹九八九年以后,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就已被撤销;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也降格为农业部的壹个下属部门。就是说,属于党中央、国务院这样高规格、高层次的农村政策与农村发展的研究机构已经不复存在!
王郁昭还在电话里告诉他:北京有人正组织文章,准备对他上次应征获奖的那篇论文進行批判呢。
何开荫更是吃惊不小。
这次的文章,不仅把上次那篇论文的有些观点作了更充分地阐述与论证,其设想之大胆无疑也走得更远了。既然有人已经要组织批判那篇论文,这个文章还能再寄吗?
如果要寄,又该寄到哪里呢?
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没有了,直属国务院的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也放到了农业部,可他这篇文章涉及到的那许多设想又岂能是农业部就可以解决的?
何开荫壹时犯了难。
2 進了壹回中南海
何开荫思来想去,最后下了壹个决心:直接進谏中央。
最后他把这篇新写的文章再次定名为《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交给了新华社安徽分社的记者沈祖润。他认为,这种文章交给这样的新闻机构比较合适。
果然,新华社很快就出了“内参”,《人民日报》还为此编发了专门的“副页”,接着,国务院研究室壹九九O年二月十七日以壹期《决策参考》的篇幅,将他文章中的观点和论证,作了最详细的综述。并醒目地写道:
“何开荫同志认为,如果实行这个办法,定能使农业走出多年徘徊的困境,但这是壹个较大的动作,当前形势要求稳定,谁也不敢轻举妄动,他要求向国务院领导同志反映,取得支持。如能选取壹个县试点,相信必能与‘大包干’壹样得到群众的肯定和欢迎,至少是在粮食产区可以不推自广。”
在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转发“内参”与“副页”,国务院研究室编发《决策参考》的同时,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学涛也将何开荫的这篇文章刊发在他们办的《政务内参》上。转发给中央决策层的那些内参,省里不壹定就能看到,但刊发在本省《政务内参》上的这个《设想》,还是引起了安徽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的重视。省委书记卢荣景作了批示,建议有关部门的同志论证壹下;省委副书记孟富林明确指出“何开荫同志写的这篇文章很好”,也提出请省农经委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壹次。常务副省长邵明、分管农业工作的副省长汪涉云,都希望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在小范围试点。主管工业的龙念副省长更是旗帜鲜明,在看到《设想》文章的壹周时间,就先后作出两次批示,充分肯定:“这是壹项重要的建议”;明确表态:“我赞成在个别地区试试。”
总之,省委、省政府不少领导都是十分重视的。遗憾的是,当时的形势正如国务院研究室编发的《决策参考》上所说:“这是壹个较大的动作,当前的形势要求稳定,谁也不敢轻举妄动。”由安徽省农委牵头的专家论证会虽然召开了,会上,论证更多的并不是何开荫的那些改革设想对深化农村改革是否有实际意义,而是它与当时正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着的“治理整顿”工作是合拍还是相悖。
结论是显而易见的:在治理整顿期间,还谈论什么“深化改革”呢!
于是,省农委以组织名义,向省委写了壹份论证报告,报告认为,何开荫同志关于深化农村
改革的那些设想并不符合现行的政策法规。
由于论证会的否定,省委主要领导再没出面过问。其他想问的省领导也就不便再问。何开
荫呕心沥血的研究成果,就这样被束之高阁,不了了之。
何开荫感到壹种报国无门的无奈。
壹九九壹年元月,何开荫论述“科学技术是 第壹生产力”的文章荣获了国家科委征文二等奖,進京领奖期间,他被意外地邀请前往国务院研究室汇报工作。这消息使得他兴奋不已。
那壹天,是壹九九壹年二月二日。他平生第壹次走進了神圣而又神秘的中南海,来到紧靠紫光阁的工字楼。接待他的是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组组长余国耀。
何开荫汇报了進壹步完善和发展农业“大包干”的设想及具体思路,从建议实行耕地的长期承包责任制,到建议实行农业税费统筹的改革,到建议取消粮食的国家定购和粮食价格的双轨制、全面彻底地放开农产品的市场和价格,直谈到建立健全以科技为支柱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区域规模的农村商品经济,还谈到進行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坚冰。
谈到这些近年来他壹直在潜心研究的课题,何开荫就有说不完的话。
余国耀认真地听着。当何开荫谈到他终于把自己多年的思考写成《关于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壹文时,余国耀告诉他,李鹏总理也在《决策参考》上看到了这篇文章,并对文章的观点很赞赏,李鹏总理还在同研究室农村组座谈时提到了何开荫有关“什壹”税的建议,说道:“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是强调农民对国家做贡献尽义务,数量不变,保证壹千亿斤。有人建议下步改为征实,实行什壹税,将来产量到了壹万亿斤,按百分之十征实就是壹千亿斤。中国自古就有什壹税。专家们提出建议采取这种办法,以固定农民与国家的关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究竟采取何种办法,要从长计议。”
何开荫听说自己的建议引起了总理的重视与赞赏,真是备受鼓舞。就很想更多地了解壹下上边对他文章的各种反应,这时,余国耀谈出了请他来当面汇报的初衷。
余国耀说:“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把这个思路变成壹个可操作的方案。对于总理‘要从长计议’的话,我的理解是,因为当前仍处于治理整顿期间,不宜采取大动作;而且对这个思路也还存在着壹些不同看法。因此,我建议,妳可以作進壹步的深入调查,详细论证,拿出壹个可操作的措施方案来,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先搞试点。最好在壹个县范围内试点,或者先搞壹个乡镇也行。如果试点成功,下边的文章就好做了。”
余国耀的话说得何开荫格外的振奋。只是考虑到自己壹个人跑到中南海,接下这么大个任务,似乎名不正言不顺,就问:“能不能请总理签壹个文字意见,这样我回去好有个交待。”
“不合适。”余国耀解释说,“如果领导签字后,那就变成中央的意图了,不仅妳们安徽可以搞,别的地方同样可以搞,都搞就会出乱子。用妳的思路,定妳的方案,搞妳的试点,效果会好壹些;别人没有这个思路和设想,如果只是靠照葫芦画瓢,就不壹定会搞好。”
何开荫想想,也有壹定的道理。他很理解地点了点头,说,“我明白。”
余国耀又鼓励道:“农业‘大包干’就是妳们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先搞起来的,壹个小岗村试点成功,很快就风行全国。从这壹点看,只要符合国家和广大农民的利益,哪怕只是壹个村试出的好办法,也是可以不推自广的。”
谈到大包干,何开荫自然就有说不完的话。他壹直就认为中国农村的第二步改革,只能是对大包干的壹种完善和发展。想到社会上正在刮起的这股企图否认大包干的“左”倾思潮,他坦率地向余国耀谈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改革有如逆水行舟,不進则退,而改革是没有退路的,退回去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余国耀很赞同何开荫的看法。在农村改革的话题上,两人有着很多共识。因此,在中南海工字楼的那间办公室里,在首都壹年中最寒冷的日子,壹个身居要职,壹个不过是地方上的高级农艺师,两人却十分投缘地谈了两个多小时,谈得十分兴奋。
临了,余国耀握著何开荫的手,又有力地抖了抖说:“希望安徽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再带壹次好头!”
何开荫点罢头,就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看得出,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组长余国耀约他汇报工作,提出那些想法,并不是余国耀的个人行为;而他何开荫,却完完全全只代表自己,至少,当时他是无法代表壹个“安徽”的,就连壹个乡壹个村也代表不了。
但是,正是余国耀临了提出的希望,使得何开荫暗自下了决心,他准备通过自己的努力,将这种希望变成现实。
他相信,安徽在中国农村的第壹步改革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第二步改革的历史,也壹定会从安徽的大地上写起!壹九九壹年四月,经过又壹番深入的调查取证,何开荫拿出了壹个可以操作的实施方案:《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
他在这个《设想》中提出了深化农村改革的十项措施。
这已经是壹个综合性的改革方案。他认为当前农村中存在着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已经是错综复杂的,下壹步农村的改革必须是整体推進的。为此,他分别就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以及农村经营制度、融资制度、劳动力转移制度、科技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粮食购销制度的改革,制定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
当然,整体推進,不是要齐头并進,更不意味着眉毛胡子壹把抓。他明确指出,要将土地制度和税费制度的改革作为突破口。
这些改革措施,他设计得已经十分具体。比如,在稳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长期不变上,他建议给农民承包耕地三十到五十年的使用权,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可以有偿转让,可以作价抵押参与集体经营,部分地恢复土地的商品属性;比如,实行农业税费征收办法的改革,他认为应该是税费统筹,折实征收,交纳公粮,取消定购,壹定三年,不增不减,税人国家,费归乡村,严格收支,账目公开等等。
他的许多改革设想,大都写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并且朗朗上口。这多半与他长期的农村工作经验有关,深谙农民之道。
待书面的汇报材料壹打印出来,他就通过省委书记卢荣景的秘书刘学尧和余焰炉,省长傅锡寿的秘书方宁和翟庆党,首先送给了省委、省政府这两位主要领导。当然,他也及时分送给了有关的省委副书记和副省长。
壹晃,三四个月过去了。他送上去的那些报告,竟然壹直没有任何动静,这使得何开荫开始惴惴不安。
他想,这显然与省农委办上次的那份持有否定意见的“论证报告”有关。可是,他已经在报告上把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负责人约见他时的建议,和传达的李鹏总理的讲话,都作了说明呀!
何开荫如坠五里雾中。
这年七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给何开荫打来电话,邀请他去长春市参加壹个由《农民日报》社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国农村问题研讨会”。而且,就在这之前,《农民日报》已经把他有关深化农村改革的那些设想刊登在了《农村情况》上,并特地写了个“编者按”。
北京打来的这个电话,以及《农村情况》转发他的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那些设想,这都给苦闷不堪的何开荫,犹如打了壹支强心针。至少,可以说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已经在关注他的研究工作;《农民日报》作为农业部的机关报,也是支持他的《设想》的,他的种种设想由于《农民日报》的广泛散发,已经走向了全国。他当然希望有更多的农村政策的研究工作者参与進来,更希望能够通过参加在长春召开的这个研讨会,同来自全国各地的同行们壹道探讨中国的农村问题。
他是怀着激动的心情去找室主任的。因为兴奋,他甚至想不到去留意顶头上司的脸色,就把北京的电话通知作了汇报,希望得到支持。没想到,主任的态度很冷淡:“不同意去。”
“为什么?”何开荫大惑不解。因为,调研室,干的就是调查研究的工作,国务院发展中心能邀请本室的工作人员去参加这样壹个全国性的会议,作为室头儿,应该感到高兴,感到自豪才对。
然而主任没再回答,头也不擡地只顾忙自己的事儿。何开荫壹下傻了。
他忍无可忍地跑去找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永年。刘永年听说何开荫应邀将去参加壹个全国性的研讨会,态度十分明朗,高兴地说道:“应该去,这是安徽的荣誉嘛!”
有了刘永年副秘书长这句话,当天上午,何开荫就赶往车站,把去长春的火车票买到了手。谁知,下午壹上班,主任劈头就问何开荫:“妳买票了?”何开荫理直气壮地说:“我买了。”主任不容分说地把手伸到了何开荫面前,“把票给我。”何开荫反问道:“为什么要给妳?”“这会妳不能去!”何开荫说:“刘副秘书长已经批准我去!”调研室主任的口气很硬,“刘永年副秘书长?他还能有省里大?”何开荫壹个楞怔:“难道是省领导不同意我去?”
主任不再说话。但他依然不容置疑地向何开荫讨要车票。
但是,何开荫却对这件事将信将疑,他不相信,作为壹个省级领导,有那麽多重要的工作要做,竟会对这样壹件小事感兴趣。如果这真的是省长的意思,又说明什么呢?是因为省领导早先在马鞍山壹直从事冶金工作,对农业上的事情不熟悉,不重视?还是鉴于当前“治理整顿”的敏感形势,怕他这个政府部门的成员,到全国性的会议上给安徽招惹是非?回到家,何开荫壹直百思不解,连饭也吃不下。直到躺在床上,才猛地悟出,上次省政府办公厅编发有他那篇文章的《政务内参》出来以后,许多主管和不主管农业工作的副省长不是作了批示,就是表明了态度,惟独主要领导至今不置可否。
现在,有壹点是再清楚不过的,那就是长春会议不可能再去了。壹个政府办公厅的壹般调研员,要跟最高的行政长官过不去,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何开荫不得不放弃了这次长春会议。
3 两个县委扩大会
那段时间何开荫差不多是度日如年。
壹天,何开荫刚走進省政府的办公大楼,就被副省长龙念喊住了:“老何,妳来壹下。”
何开荫好生纳闷,龙副省长分管的是工业,他找我能有什么事?到了龙念的办公室,何开荫才知道,龙副省长对这件事很感兴趣。龙念在仔细地询问了何开荫的壹些改革设想后,果断地说:“老何啊,农业我不懂,但是我有扶贫任务;我的扶贫点在临泉县,妳的那些设想可以在我的扶贫点先搞试点。”
龙副省长是个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之人,他这样说,就算壹锤定了音。隔天壹大清早,他就把何开荫叫到政府大院,乘壹辆面包车,去了临泉。他们在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壹呆就是壹周。白天研究扶贫,作为高级农艺师的何开荫,便成了龙念的扶贫高参;晚上,龙念就把临泉县的粮食局长、税务局长、政府办公室的主任和体改委主任,壹壹喊来帮助何开荫算账,想搞出千个让各方面都能够满意的税费统筹的方案来。
在离开临泉县之前,龙副省长还和何开荫约定,等到了秋收时节,他将陪着他再来临泉,以启动税费改革的试点为契机,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同时推动扶贫工作的全面开展。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壹九九壹年夏秋之交壹场百年不遇的大水,使得他们的计划泡了汤。不少农村都被泡在洪水里,农民连饭都吃不上,还搞什么税费统筹呢?再说积极支持这项工作的县委书记陈业夫也被调走,热心这事的周县长在政府换届时又意外地被选掉。结果,空欢喜壹场。
当然,也有让何开荫舒心的事,心里的壹个疙瘩终于解开了:壹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了省里所以不准他去长春开会的原因。原来那期间有人在上头告发他“招摇撞骗”,为此省政府还派人跑到国务院去核实李鹏总理说没说过那些话,国务院研究室又是否约他去中南海汇报过工作。外调是背着他干的。当调查被证实确有此事时,出面调查的同志觉得干了件亏心事,回来就对何开荫掏了实话。
冬去春来,壹九九二年悄然而至,这年三四月间,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有如摧枯拉朽的春风,给华夏大地带来勃勃生机。
说得多么好啊!
“改革开放胆子要大壹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壹样。看准了,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没有壹点闯的精神,没有壹点‘冒’的精神,没有壹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壹条好路,走不出壹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
“在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中,不搞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
“要抓住机会,现在就是好机会。我担心失去机会,不抓呀,看到的机会就丢掉了,时间壹晃就过去了呀。”
读著小平同志激动人心的讲话,何开荫直感到热血奔涌。
随着小平南巡讲话,安徽省常务副省长邵明站了出来,他再次把何开荫的报告批给主管农业工作的汪涉云副省长:“涉云同志:何开荫同志这个建议,提了几年了,我也几次看过,思考过。现在中央提倡大胆地试,妳看我们是否选择壹个县,或者壹个乡進行试点,如果同意,我们再与省里领导通通气,找有关部门壹起研究。如何?”
邵明批示的第二天,汪渗云就跟着表态:“同意邵省长意见。”
这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壹村。
机会终于来了。
这期间,全国国土学研究会在安徽省的淮北召开,著名的农村经济专家杜润生来到会上;何开荫也应邀到会,并在会上发了言。因为开的是有关国土的会,何开荫会上谈的也只能是国土的问题,但他的心思却依然在农村的改革上,因此,他也把他的那篇《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些设想》,带到了会上,并送给了杜润生。杜润生看了以后,大加赞赏。他对何开荫说:“老何哇,沿海我不敢说,我要另外去调查,但我可以断言,妳这个措施对中国的中西部广大的农村是实用的!”
杜老的高度评价,使何开荫深受鼓舞。
会议临结束时,阜阳地区常务副专员王怀中带着车赶到会上,要接杜老到阜阳去指导工作。王怀中所以专程来请杜润生去阜阳,壹是杜在担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时,曾主持起草过对中国的农村改革起到巨大作用的五个“中央壹号文件”,是党内农业问题的大专家;二是,杜老在淮海战役的时候,就曾在阜阳当过地委书记,他对那片土地有感情。壹九八七年国家决定有选择地开办壹批改革试验区时,由于老书记的力荐,阜阳有幸成了中国第壹个由国务院备案的农村改革试验区。既然杜老来到安徽,阜阳人民邀请当年的老书记、老专家去试验区指导工作,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杜润生是百忙之中见缝插针来参加这个国土会议的,来前就把回京的车票买好了,他对王怀中说:“我秋天可以来壹趟,现在请我不如叫妳们省里何开荫同志去。他是有办法的人,已经拿出了壹个很好的措施了。”
由于杜润生的推荐,何开荫就跟着王怀中同车到了曹操和华佗的家乡亳县。
当时,阜阳还没撤区建市,毫县也没改作亳州,更没从阜阳地区单独划出去,地区的几大班子领导就全集中在那儿开会。何开荫的到来,无疑为会议增添了改革的话题。地委书记王昭耀盛情地要何开荫为大家谈壹谈他对农村第二步改革的设想,被压抑了许久的何开荫,巴不得有这样壹个可以畅所欲言的地方,也就不谦虚,便把自己多年来深思熟虑的东西娓娓道来。
讲完之后,他提醒大家说:“这个方案涉及到目前不少禁区,能否真的搞起来,我自己也没有把握。”
几大班子成员随后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最后,王昭耀对何开荫说:“我们决定搞,妳来帮助我们壹起搞吧!”
何开荫终于听到自己的设想即将被实施,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但他依然不无忧虑:“这是有壹定风险的。”
王昭耀坦言道:“我们是经国家批准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允许搞壹些创新和突破。即便有风险,也是由我们地委担,由我王昭耀担,这个与妳没有关系。”
王昭耀的话说得很平静,却说得斩钉截铁。
何开荫听了壹把握住王昭耀的手,心里有壹阵阵热浪在奔涌。是呀,有王书记这句话,他已经无须再说什么了。
会后,王昭耀亲自陪着何开荫到下面去确定试点的地方。
他们首先到了颍上县。
由于当年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曾在这个地区進行过土地制度方面的改革试验,研究中心的杜鹰等人还专门深入到这儿前后呆了壹年多时间。何开荫认为深化农村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土地制度和税费制度的两项改革,既然土、地制度的改革已经在探索了,那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自然就是农业税费制度上的改革。因此他同王昭耀下来确定的将是税费改革的试点地。
颍上县为此召开了壹次县委扩大会,扩大会扩大到了县里的五大班子的所有成员。地委书记王昭耀虽然到会,但他特地说明,颍上县同意不同意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地委不搞包办代替,希望大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何开荫首先详细地介绍了有关情况,然后就是自由发言,会开得热火朝天。没有多大壹会儿,会场上便出现了阵线分明难以融合的局面:县委、县政府很想干,政协有点说不清,人大则持反对意见。支持者、反对者与折衷者都说得慷慨激昂,振振有词,思想最终也统壹不起来。县人大领导否定進行税费改革的试点,是有着充足的理由可以摆到桌面上的:“这样的方案明显是与现行政策法规不壹致的!”
何开荫认真地听着,越听,越觉得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高瞻远瞩,切中时弊,太深刻了,也太及时了。他终于从反对者和折衷者的理由中,找出壹句最典型的话,这就是:“别的地方没有这样干,要是我们干了,将来恐怕乡镇干部有意见。”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求稳怕乱,心安理得——这种“没有壹点闯的精神,没有壹点‘冒’的精神,没有壹股气呀、劲呀”,“像小脚女人壹样”的精神状态,已经成了当前深化农村改革最突出的思想障碍。当然,何开荫也还从反对者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看到了更隐蔽的原因。其实,怕来怕去,说穿了,就是怕实行了这种税费统筹的办法之后,乡村干部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随心所欲地从农民那里收钱了。而乡村干部,毫无疑问,也包括县里干部,他们的许多政绩都是靠达标呀、升级呀弄来的,不准乱收费,不准乱摊派,不准乱集资,那些“公益事业”所需要的钱款从哪里来呢?同意税费改革,从某些意义上说,就等于是断了自己的财路。
显而易见,实行改革,首先必须要有改革精神,敢于先“革”自己的“命”!
王昭耀看清了这个形势,他没有勉强。因为任何农业改革是否成功,首先有赖于农民能否了解、认同和支持,县级领导干部尚且如此,又怎么能指望他们去组织动员广大农民取得这项改革的成功呢!他对何开荫说:“我们再到涡阳县去看看。”
到了老子的故里涡阳,王昭耀把何开荫介绍给涡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因为地委有事需要他回去处理,就提前离开’了。走前,他诚恳地对何开荫说:“这事急不得。有壹点妳放心,我支持妳在阜阳地区搞税费改革。”
涡阳县也为此召开了壹次县委扩大会,或许因为没有王昭耀书记的在场,会开得比颍上县还要激烈。听说税费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交足国家集体的,余下都是农民自己的;任何部门和任何人都无权再向农民征收壹分钱。”会从壹开始就炸了锅。
会上出现的这种局面,竟然和颍上县的差不多,县委书记王保明是坚决支持的,他也主要是把这项税费制度的改革,看作是壹件重要的政治任务;县长汪炳瑜的态度非常坚决,他认为今天的农民确实太苦,负担太重,老何的这个方案能有效地刹住农村中“三乱”的不正之风。政协的意见较暧昧,人大却是坚决反对。
当争论各方相执不下时,县长汪炳瑜竟站了起来,把笔记本往桌上壹摔,说道:“所有风险我们县委县政府担著。这么多意见我们听到了,知道了,但我们还是要干!”说得与会者壹时语塞。
散会时,何开荫找到汪炳瑜,他很感激这位敢于拍板敢担责任的痛快县长,但他还是十分诚恳地劝说道:“妳们就要换届了,还是等壹等吧。不能因为干这件事,把妳的县长也选掉了,以后什么事就都干不成了。”
汪炳瑜想想,也是这么个理。虽说县里五大班子不能壹团和气,干工作总得有个原则,但在大家的认识还不壹致时,确实也不能操之过急。他苦笑道:“好吧,就先放壹放。”
离开涡阳时,何开荫不希望再去惊动县里的任何领导,他壹个人,拎着包,默默地向长途汽车站走去。两个县的县委扩大会开得如此热闹,他预感到,农村税费改革的道路势必将是漫长、曲折而又充满著艰难险阻的。
壹路上,他想了许多许多。几乎沮丧到了极点。他感到很累,也很狼狈,就这样,懵懵懂懂回到了合肥。
4冒出壹个新兴镇
世界真的是太大了,什么事儿都可能发生。
其实就在涡阳县的县委扩大会开得热闹非凡,以致不欢而散的时候,在这个县壹个名叫“新兴”的边远小镇上,却正在酝酿着注定会被写進共和国改革史的壹桩大事。
我们确实没有理由把今天乡村干部的素质想像得太差,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还是想把农村经济搞好的,正是出于这个强烈的愿望,新兴镇党委书记刘兴杰,镇长李培杰,才会对《农民日报》上壹篇极易被忽视的文章,发生了那麽大的兴趣,并当即热烈地展开了讨论。
这是壹篇署名为杨文良的《为农民松绑把粮食推向市场》的文章。他们对文章中提到的税费改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萌动了要试壹试“税费壹把抓,用钱再分家”的念头。
两人壹扯到征收税费,无不感到头皮发麻,脑袋发炸。眼看征收的任务年年在加大,这壹年,全镇就要完成农业税三十壹万元,农业特产税二十四万元,耕地占用税二点四万元,烤烟产品税八十壹点五万元,提留统筹款壹百六十二万元,再加上修路、治水的费用,总计就是三百二十万元,人均负担高出壹百元,亩均负担也在五十元以上。为完成以上征收任务,他们必须组织人员上门催缴,这些人员所需费用壹般达到征收总额的百分之十,有时甚至达到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这笔额外的花销又要加到农民头上。特别是烟税,上边年年派任务,镇里就只有分摊到农户,每亩摊到八十多元;但是农民花在地膜育苗、施肥、烤烟用煤、灌溉等生产性的投入上,每亩成本就将近二百元,壹年辛苦下来反倒要贴钱。农民怨声载道,镇村干部每年都要用十个月时间,在骂声中强迫种植,在骂声中催促收购,弄得镇村干部上下不是人。
刘兴杰刚过而立之年,年轻气盛,眼看这壹年又难以完成收费与收购的任务,深有感慨地.对李培杰说:
“国务院几番下令,农民负担不能超过上年纯收入的百分之五,结果呢,这个本用来限制乱收费的‘上线’标准,如今却成了加码收费的‘底线’。虚报浮夸风又这样盛行,农民人均收入明明只有壹千元,也得报到壹千五甚至两千元,最后就都按照这些虚夸数字的百分之五来征收,怎么得了!”
李培杰比刘兴杰的年龄大上许多,经历的事情自然也就比刘兴杰多,听年轻的书记这番议论,他就为当年的粮价算了壹笔账:
“国家粮食定购价与市场价的差别也太大,就说黄豆,国家收购只是三角八到四角钱壹斤,而市场上现在已经卖到了九角到壹块,农民对此极为不满。这办法总得变壹变!”
“是呀,如何设定壹个合理的办法,真正减轻农民的负担,”刘兴杰叹着气说,“收费收得叫农民明明白白,又能让乡村干部从壹年忙到头也完不成的征收任务中解放出来。”
刘兴杰自担任新兴镇的党委书记以来,壹直就在寻找壹个解决的办法。他发现为征税收费,镇村两级干部与农民之间的积怨已经太深,党群关系早变得严重恶化,他很想在这方面有些作为。
李培杰说:“咱不妨试试报上讲的这个办法。”
刘兴杰说:“我喊妳来也就是合计合计这件事。”
于是后来被人们称作“新兴二杰”的刘兴杰和李培杰,壹拍即合,两人坐下来,按照杨文良文章提供出的办法,進行了壹番认真的核算:新兴镇每月工资支出为七万元上下,全年就是八十五万多元;办公经费精打细算壹年得要二十万元;农业税壹般是定在五十万元;加上建设费四十万元,农田水利、植树造林所需的二十万元,以及“五保四扶”要的二十万元,杂七杂八扣除以后,全年全镇所需资金起码在二百六十万元左右。而全镇耕田面积是八万七千亩,细算下来,每亩壹年壹次性地上交三十元便能基本满足全镇的财政需求。
这样,“壹亩耕地壹次交清三—卜元,任何人不得再收费”的大胆设想就产生了!
这个办法群众能不能接受呢?刘兴杰和李培杰动员乡村干部去走村串户,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农民壹听壹次交清税费后,再没有人上门收钱纳粮,全都乐得拍巴掌。
新兴镇土生土长的镇党委书记刘兴杰,听罢分头下去征求农民意见的汇报之后,在镇党委和镇政府召开的联席会上,他同大家推心置腹地说:
“我就是农民的儿子,农村的许多事都亲身经历,亲眼目睹;我这是在家乡的土地上工作啊,如果干不出壹点实事,只知道收钱,父老乡亲是会骂娘的!”
主意已定,接下来,他们就想方设法地寻求上级领导的支持。这年十月初,刘兴杰和李培杰专程前往涡阳县城,他们是小心翼翼地向县委和县政府汇报工作的。
县委书记王保明、县长汪炳瑜,十分认真地听取了二人的汇报,特别是了解到他们已经广泛征求了农民的意见,镇党委和镇政府还开会形成了专门的决议,决心很大,感到十分高兴。他们不但明确表态可以试点,还把何开荫有关农业税费改革的具体方案作了介绍。
刘兴杰和李培杰听了,大为振奋。更让两人喜出望外的是,书记县长非但鼓励他们搞好这个试点,还当场敲定,县委、县政府决定于明年壹月三日就在他们新兴镇召开壹次现场会,为他们助威叫阵。
书记县长作出的这个非常的决定,使得刘兴杰和李培杰兴奋得有点儿“受宠若惊”。有了县领导的撑腰,“新兴二杰”底气更足了。
不过,这以后不久,二人先后听说了县委扩大会上发生的那场争论,以及汪炳瑜在会上摔笔记本的故事,隐隐感到这事真的干起来肯定不会这么简单,因为税费合并征收明显违背了当时的政策法规。县委扩大会尚且开得如此艰难,何况他们壹个小乡镇?二人不能不感到有些后怕。
但,怕归怕,该干还是要干。
“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刘兴杰说,“谁追查下来,反正我们还有小平同志的这句话!”
李培杰说:“我看这项改革对各部门都有利,惟独没有利的就是乡镇干部、村干部,因为他们再揩不到农民身上的‘油’了。既然有利于国家,有利于集体,又可以把农民负担降下来,就是个人受点委屈,甚至‘倒霉’,咱也认了!”
刘兴杰寻思著说:“为减少风险,我们是不是可以想出壹个更好的办法?”
后来,这个“更好的办法”,终于想出来了。他们干脆把税费改革的方案提交新兴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这样就可以争取到镇人大的参与和人民代表的支持。
壹九九二年十壹月二十三日,新兴镇人民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全镇壹百壹十名人大代表,那天除因事因病有两人请假外,其余的壹百零八人均如期到会。会上,李培杰代表镇政府作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土地承包税·(费)制度》的工作报告。经过代表们充分而认真的讨论,壹百零八位到会代表全都投了赞成票。
新兴镇的人民代表在审议通过大会的提案上,从来还没有如此齐心过。
可以说,靠壹个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如此重大的改革工作,这在新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历史上还从来不曾有过!
会后,共和国的历史上,空前绝后的,由乡镇政府宣布改革的第壹张布告产生了。有着镇长李培杰亲自签名的这张布告,壹个早上就贴遍了新兴镇所有的村庄和集市,广而告之:“壹九九三年壹月壹日起,全镇将试行土地承包税(费)制度。”
布告内容如下:
壹、实行税费提留全额承包,农民只承担按照政策规定的义务工,不在(原文如此,应为不“再”,笔者注)承担任何费用,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民摊派或增加提留款;
二、全镇八点九万亩土地,每亩承包费全年上交三十元(午秋各半),实行税费提留壹次到位,农民按照国家规定交售的粮食,谁出售,谁得款;
三、镇财政所直接与农民签订协议书,在收款期间,自然村、行政村干部负责落实,同时要求全镇干部、国家职工、教师、党团员带头交款
这是壹张绝无仅有的布告,它虽然是以壹个基层政府的名义张贴的,却是最朴实地表明了亿万中国农民渴望摆脱历史的重负、勇敢地走向市场的决心。其中许多内容,对于今天中国的广大农村无疑具有理想化的典型意义。它理所当然要和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壹切重大事件壹样被我们所铭记!
新兴镇闹起了税费改革,这消息,像壹道骤然亮起的闪电,划过淮北平原这片空寂的原野,惊动了整个涡阳县的乡村干部和农民。干部们都被征收税费弄得焦头烂额,农民更是被“三乱”搞怕了,听说新兴镇试验起“壹次清”的“费改税”,干部群众全打心里欢迎。壹时间,去新兴镇参观取经看热闹瞧新鲜的人,滔滔似水,络绎不绝。
大家都生活得很累,都被说得清和说不清的各种束缚绑得太久,太紧,渴望得到解脱,寻找壹种变化,现在,新兴镇带了头,闯出了壹条新路,其他乡镇自然也都跃跃欲试。闻风而动的,首先是丹城乡,他们几乎是前脚和后脚似地,仿照新兴镇的办法,召开了全乡人民代表大会,并在会上审议通过了同样的税费改革方案。马店乡也不甘落后,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各项筹备。 .
每年的元旦,淮北还是天寒地冻的冰雪世界,肆虐的西北风几尽卷走了大平原上的壹切生机,然而,壹九九三年元旦,涡阳县,以及涡阳周边的蒙城、利辛、太和、濉溪和亳县,却都是在热谈新兴镇税费改革的话题中度过的。
新的壹年的第三天,涡阳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以及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云集新兴镇,如期召开了四大班子的联席会议。按照县委书记王保明、县长汪炳瑜事先的计划,是要通过这样壹次现场会,把新兴镇的改革作为典型示范推广到全县去。
会议安排刘兴杰代表新兴镇首先讲话,他也是作了认真准备的,并满怀豪情地汇报了他们为减轻农民负担進行的“土地承包税(费)制度”改革的做法与心得。几乎所有与会者都是在全身心地聆听着,整个会议处在壹种亢奋的气氛之中。然而就在这时,却出现了连县委书记、县长都感到意外的情况,县人大主任突然提出了异议,并严肃提出:新兴镇的改革方案虽然合理,却绝不合法!
人大主任的语气是毋庸置疑的,冷静的措词透出坚定不移的否决态度和毫不动摇的原则立场。深谙政界仕途的人,壹听便知大有背景。
没谁不清楚,这次的联席会议是县委书记和县长二人倡导的,为’了张扬新兴镇的改革精神和推广他们的改革方案,书记县长可以说是用心良苦、“赤膊上阵” 了。同样,没谁不知道,敢在全县几大班子以及所有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面前公开这种与书记和县长相悖相左的意见,不是有省人大至少也要有地区人大在背后支持。
这使得差不多的与会者都感到始料不及。
这对新兴镇的改革,对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联席会议,无不是壹记当头棒喝!
正因为大家都明白人大主任的意见丝毫不掺杂个人的恩怨,即便是在这样的场合表明相反的看法,不仅合理合法,名正言顺,而且是在行使人大依法享有的权力,是在维护国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因此,不再需要人大主任点明,谁都知道:大张旗鼓地宣扬非法的决策,对于壹个县委、县政府来说意味着什么?
会场上,顿时呈现出壹片令人窒息的宁静。 ;
整个会议原先笼罩着的那种亢奋的氛围,就在突然出现的这种寂静之中迅速地消失了,消失得甚至找不出壹点儿痕迹。
会议的宗旨也就在转瞬之间发生了变化。
无论县委书记王保明还是县长汪炳瑜,在这种情势之下,都不便再说什么。
既然作为国家法律监督者的县人大主任指出方案的非法,县委书记和县长又变得如此缄默,人们思考的方向便自然而然地很快从改革的思路上跳了出来,接下去的发言就开始变得模棱两可起来。
现场会最后总结的情景,许多出席了那次会议的人至今印象深刻,尽管县委书记内心是向着新兴镇的改革的,但话已不再是那样旗帜鲜明,甚至说出了如果实在不行再回头也来得及的话。
总之,现场会过后,所有支持的领导就变得不再那麽理直气壮了。
新兴镇的税费改革陷入了巨大的困惑。
是呀,这样的改革还能再干吗?
刘兴杰和李培杰犹豫过,但是,他们不甘就此罢休。镇里的党政班子经过认真磋商,决定不改初衷,硬著头皮也要把税费改革继续下去!
刘兴杰和李培杰认准了壹个理:这种改革对农民有好处;壹个农村基层干部不为农民谋福利,就是最大的失职!
他们当然知道组织原则的重要,也知道“试行土地承包税(费)制度”是有悖于现行政策法规的,这些,他们全知道;不过他们更清楚,江泽民总书记壹再强调要大家“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邓小平的南巡讲话,无疑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待邓小平南巡讲话是口是心非,还是不折不扣地照办,这显然是高举不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执行不执行江总书记重要指示,有没有党性的壹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证券”、“股市”,壹直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邓小平却语重心长地指出:“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射秽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并说,“看对了,搞壹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甚至说,“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壹点尾巴。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
读著邓小平这些气吞山河的讲话,刘兴杰和李培杰不仅感到亲切,感到心灵的震撼,更感受到壹种大彻大悟。
他们按照既定的计划,把税费改革的《试行细则》和税费合并后的《收缴结算办法》发到了全镇每壹户农民的手上,并按规定挨家挨户签订了协议。
于是新兴镇义无反顾地将中国税费改革的序幕拉开了!
曾经准备和新兴镇壹同進行改革的马店乡,终因党委书记见势头不妙,主动缩手;而同样是由基层人大开会通过了改革方案的丹城乡,却受到新兴镇的鼓舞,依然决定与新兴镇壹起坚持干下去。
然而,好景不长。三月壹日,县人大法工委与县财政局突然兴师动众地派员下到新兴镇检查工作;三月三日,镇党委书记刘兴杰被调离。
有人说,调走刘兴杰,那是对新兴镇税费改革的“釜底抽薪”;也有人说,让刘兴杰出任副县级的城关镇镇长,李培杰接替刘兴杰当了新兴镇书记,那是县委、县政府对他们的重用。但是,不管怎么说,税费改革正处在十分艰难的起步阶段,刘兴杰的调离对新兴镇来说毕竟是种损失。
因为镇长李培杰出任了党委书记,副镇长龚保杰就当上了镇长。龚保杰也是个税费改革的坚定派,因为他的名字里也有个“杰”字,后来人们便把“新兴二杰”改称为“新兴三杰”。
新兴镇的改革并没因此而中止,倒是由于改革的得民心,顺民意,很快便迅猛发展,势如破竹。
可是到了四月二十七日,形势就陡然急转直下。这壹天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壹项决定:撤销新兴镇和丹城乡人大通过的实行税费改革的决议。
面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丹城乡顶不住了,退缩了。李培杰也面临着痛苦的抉择。接到正式下达的决定时,人们发现,他把自己壹个人关在办公室里,呆呆地望着墙壁寻思了壹个上午。
第二天,李培杰去了趟县城,他专程拜访了县人大主任。
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从主任那儿得到哪怕只是壹点儿松动的口风。但是这种企望最后还是破灭了。得到的回答是丝毫没有回旋余地的:“不要再搞了,这是非法的!”
但他依然不甘心,又跑到县委,提出继续改革的请求。县委书记王保明当然知道,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那个决定,是受到上面支持的,到了这壹步,他显然也不便再明确表态,于是就说:“再干,就撤了妳!”说完这壹句,又意味深长地补了壹句:“撤了妳,也还是可以重新启用的嘛!”
李培杰自然心领神会。
在回新兴镇的壹路上,李培杰的心情十分复杂,他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真理有时会在少数人手里”的那样壹种悲壮。
他想:如果有悖现行政策和法规的事都不加分析地壹概反对,都要坚决制止,壹概扼杀,那麽,中国的农村还会有凤阳县小岗村“大包干”的经验吗?小岗人不是敢为天下先,没有不怕坐牢杀头的勇气去闯去“冒”,又怎么可能会有今天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呢?
他想,这镇党委书记又算个几品官呢?追查下来,大不了掉顶乌纱帽,只要能为老百姓干好壹件他们称心如意的事,就是发配回家重新种田也值!
李培杰于是横下了壹条心,要把“这条道儿走到黑”!
这以后,无论大会小会,只要上边询问,李培杰都声称没再改革,干的还是原先的壹套。他抱定是要“瞒天过海”、“我行我素”了。
由于新兴镇同农民签订的协议规定,每亩耕地交足三十元钱之后,就不再承担除政策规定的义务工以外的其他义务,农民种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不少农户主动干起了高效农业,仅药材和涡阳的特产苔干,就都壹下扩大到壹万亩,分别比上年增加了两倍和九倍;池藕也扩大到五千亩,比上年增加到五倍以上。因为大家舍得投入,用心种地了,老天又帮了忙,午季出现了少有的大丰收。结果,这壹年午季税费的征收,壹没用民兵,二没动民警,更没有乡村干部上门牵猪扒粮,全镇仅用了十天时间,就顺顺当当完成了任务。这是多年来不曾见过的。
因为有着改革《试行细则》的约束,乱伸手的现象,在新兴镇得到了遏制,全镇农民人均负担和亩均负担,都比改革前的壹九九二年同期分别减少了百分之三十七和百分之二十点六。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
最出乎李培杰意外的是,试行土地承包的“税费合壹”之后,土地的合理流转“浮出水面”,土地开始向种田能人手里转移。李培杰派人去摸底,发现全镇自发转包土地的就多达壹百多户,其中壹户转入土地六十多亩,壹茬优良大豆的纯收入便是两万多元。还因为不要组织人员上门催款逼粮了,许多编制就不需保留了,仅此壹项,全镇精简分流的村组干部就是三百多人,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
尽管李培杰和龚保杰,对外守口如瓶,只字不提“改革”二字,但这壹切是瞒不过县政府信息科的。科长王伟认为,新兴镇税费改革出现的这些新变化,他有责任向省里反馈。这壹天,王伟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写成了壹份几百字的材料,简明扼要地报到省政府信息处。
新华社安徽分社壹位记者得到了王伟提供的材料,觉得很有新闻价值,就把它编成了壹份内参,在《半月谈》内部版上予以发表。谁知,这只有豆腐干大小的壹则消息,却激怒了涡阳县人大的壹些领导同志,了解到是王伟透露出去的信息,便找到王伟问罪:“妳怎么能把这样的信息报上去呢?”他们认为这消息为涡阳县捅了“漏子”,给涡阳人民的脸上抹了黑!
在县政府召开的征收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会上,李培杰发现不少人竟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就估计改革的风声可能传开了。为不给县委、县政府领导招惹麻烦,在轮到他汇报时,干脆撒了壹个弥天大谎。他说:“新兴镇完全是在遵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没有再实行原先税费改革的办法。”他说得煞有介事。他不得不学会认真地说假话。
李培杰壹旦尝到了改革的甜头,就下定决心要把这场改革坚持下去,同时又不得不把违心的弥天大谎继续编织下去。党性和良知,其实壹点不矛盾,本来应该是壹件事情,但为新兴镇的“土地税(费)制度改革”,李培杰,也包括龚保杰,每天差不多就都生活在“组织纪律性”与良知的痛苦抉择中….
5 墙内开花墙外香
何开荫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设想,在颍上和涡阳两个县委扩大会上遭挫之后,并未就此罢休,回到省城合肥后,他壹直寻找著其他的支持者。就在那段时间,濒临长江的著名的中国铜都铜陵市,市长汪洋在全市掀起了壹场声势浩大的寻找差距自揭家丑的解放思想大讨论,那场大讨论在全国都产生了不小的反响。何开荫突发奇想:何不把自己的改革方案寄给汪洋看看?他这么想,马上也就付诸了行动,给锐意改革的年轻市长写了壹封信,同时把有关材料壹并附上。
汪洋看了何开荫的信和材料,觉得很不错,就把它批给了铜陵县,要求县里研究壹下实施的可行性。当时铜陵县委书记陈松林虽然正在省委党校学习,但听说了这件事,当即就明确表示支持;在家主持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长唐世定,热情更高,接到汪洋市长的批示后,马上给何开荫写信,邀请他亲赴铜陵。
何开荫于是满怀喜悦地匆匆南下。
他没想到自己的壹封信这么快就起了作用,然而,同样没有想到的是,在铜陵县的几大班子的会议上,当他把税费统筹的详细设想作了介绍之后,会上出现的情景,便和在颍上和涡阳见到的壹样,支持者理直气壮,反对者也言之凿凿情绪激昂,各不相让。
这使得主持会议的唐世定县长十分为难。
唐世定最后为何开荫送行时,壹再表示:他是十分希望在铜陵县進行农村税费统筹的试验的,但税费的改革事关重大,没有省领导的明确支持,下面的各种意见是很难统壹起来的。再说政府换届在即,如果有省委、省政府的明确态度,也好保持试点的连续性。
何开荫又壹次失望地回到合肥,他的心情很难平静下来。因为,这时候,他突然收到了河北省委研究室给他的来函,几乎是同时,还十分意外地又收到河北省委书记的秘书邢录珍写来的壹封信。分别告知,他的深化农村改革的那些设想已引起河北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认为他“所提的思路和办法,不单适合河北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对于全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有壹定意义。”
读著这些来自燕赵大地的信息,何开荫万千感慨。他在深受鼓舞的同时,却也深感悲哀与无奈。
“莫非这事也验证了‘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古训?”
他念念不忘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组余国耀的期待:农业大包干是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率先搞起来的,更希望安徽能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再带壹次好头!
虽然他的设想眼看在安徽成了奢望,先后在淮北和江南的三个县碰了壁,但是他还是再次提笔给自己供职的省政府领导写了壹封信,信中,他恳切地希望“省领导明确表示支持,以利统壹认识”。
不久,省政府副秘书长陈者香、主管农业副省长汪涉云和常务副省长邵明,就先后在何开荫的信上作了十分肯定的批示。特别是邵明的批示,何开荫见到后非常感动:“何开荫同志这个建议,提了多年了,我也多次看过,思考过。现在中央提倡大胆地试,是否选择壹个县,或者壹个乡進行试点,如果同意我们再与省里领导通通气,找有关部门壹起研究,如何?”
因为邵明的态度如此坚决,何开荫于是就满怀信心地等待着他“再与省里领导通通气”。可是,壹天天过去,直到这年年底,他的报告如泥牛人海,这事再也没有音信。眼看壹年又过去了,送走元旦,春节就又临近了,望着大家都在热热闹闹喜气洋洋地忙着添置年货,何开荫却打心里感到壹种倦乏和惆怅,丝毫没有壹点儿过年的心情。
他是个做事过于顶真的人,自从拿出农业深化改革的壹些设想,到现在,已经五个年头了,可他的那些设想还只能是设想,依然只是在纸上谈兵。他多么渴望能有个试点,好让自己梦想成真啊!
听着街上的孩子们不时点燃的喜庆的鞭炮声,他在想,“天下大得很呢,能被外省采纳也好啊!”
何开荫终于对在安徽能办成这桩事失去了耐心,他开始把目光投向了外省。尽管这使得他多少有些感到沮丧。
他想,既然河北省会是那样的重视并准备动手,他有理由相信,中国的绝大多数省区都会对他的这些改革措施感兴趣。
他壹下就想到了邻省省长李长春。
这首先因为河南省和安徽省壹样都是农业大省,农业大省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也都是农民的负担。当然,他所以会想到李长春,还因为李长春的名字,对他,对许多中国人来说,早已是如雷贯耳了。李长春在当沈阳市长、辽宁省长期间,敢闯敢冒敢动真格搞改革的故事,已为世人所知晓;沈阳防爆器材厂在全国率先宣布破产,就是他大含细入最精彩的壹笔。
何开荫像给自己十分熟悉又十分信赖的壹位领导汇报工作壹样,他给李长春写了壹封信。他把自己农村改革设想的来龙去脉;具体的改革方案;以及国务院研究室为此专门编发了壹期《决策参考》已送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领导并引起李鹏总理的重视等等情况,都作了说明。同时,他还随信附了最近写出的《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的文章。
信发出之后,何开荫并没抱多大希望。他知道,壹省之长,日理万机,需要操心的事太多,况且,自己与他素昧平生,冒昧去信,李省长会不会见到信都是未知数。只是作了这壹番倾诉之后,何开荫倒像了却了壹桩心事,信壹寄出,他顿时感到浑身上下轻松了不少。
李长春对他的信予以高度重视,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很快还给他来了壹封热情洋溢的公函。
看了公函,何开荫才知道,他的这封信刚刚发出,李长春已不是省长,而是出任河南省委书记了。来函写道:
“妳给李长春书记的来信及材料已收到。李长春书记、李成玉副省长分别作了批示,责成我们研究妳的意见并与妳联系。我们认为,妳在《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根本措施》壹文中,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对進壹步深化农村改革有壹定的意义和作用。希望今后继续把妳研究的新成果、新见解寄给我们,以便相互交流、探讨。”
随函,他们还寄来了李长春、李成玉批示的复印件。从批件上可以知道,河南省委已决定“农业税实行征实”,并确定先在商丘地区试点。
三月二十日,接到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邮来的来函;四月十四日,就又收到李成玉副省长代表河南省人民政府向何开荫表示衷心谢意的来信。
看到自己辛勤的耕耘终于有了收获,何开荫感到十分欣慰。
然而与此相比,让何开荫备感失望的是,在这以后长达壹年之久的漫长的时间里,他给安徽省政府的报告,却再也没有等到什么消息。
当然,这期间,安徽也有让他感到高兴的消息传来。那就是,他渴盼已久的土地制度的改革露出了可喜的端倪: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作出的壹项决定,将农民承包耕地的使用权延长三十年不变,而且允许有偿转让、作价抵押,或是作为股份参加集体经营。
解决土地的永久承包,给农民壹个长期的使用权,这是何开荫五年前就极力呼吁过的。新的决定壹传达,阜阳地委和行署,就在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杜鹰等人的具体指导下,率先進行了大胆的探索。他们在全地区范围内重新丈量耕地,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现有农村实际人口,本着“强化所有权、明确发包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的原则,热火朝天地進行了新壹轮的耕地承包分配,实行承包地生不增、死不减,可以继承,也可以由农民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人股。这样壹改,就使得转让土地的农户得以安心外出务工经商,也有利于种田的能手从中扩大经营规模,于是许多农业科技人员和乡镇企业便纷纷租赁土地从事起专业生产。此举不但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更大大促進了中国今后农村的分工分业。
尽管这同何开荫上书中央的《建议实行耕地永久承包,给农民长期使用权》的设想还不完全壹样,土地的商品属性只有部分恢复,土地资源要素的流传也只是适度進行,但何开荫却已大为振奋,因为放活土地的使用权已不再是天方夜谭。
他确信毛泽东的壹句话:“中国的事情别着急,慢慢来。”
“困扰著九亿农民的土地承包制度问题获得了初步解决以后,农村诸多矛盾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税费制度的改革了。”他想,“这事虽然急不得,可我的头发都等白了呀!”
天降大任
知音
其实早在壹九九O年的二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副页》刊出何开荫改革设想壹文时,就引起了河北省省长岳歧锋的注意。
河北省也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同样也长期受到农业税费征收工作中诸多问题的困扰,因此,岳歧锋认真读罢何开荫的文章,立刻提笔作了批示;他不但自己对何开荫提出的改革设想发生了兴趣,还要把党委和政府两边的政研人员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结合河北省的情况,立即進行探讨与论证。
当天,河北省委办公厅就作出决定,请省委政研室牵头办理。省政研室主任、后调任中央政研室副主任的肖万钧,当即调兵遣将。于是,河北省委政研室农村处的杨文良,这位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六八届的毕业生,将注定成为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历史上又壹位重要的人物,既是偶然又是必然地走進了我们的视野。
接到这项任务,他就壹头扎進了“公粮制”的研究中,并在三个月之后拿出了研究成果:《对实行公粮制的探讨》。初稿完成之后,他给远在安徽的何开荫写了壹封信。
他在信中满含敬慕之情地写道:
“我高兴地拜读了您的大作,受益甚大。我认为您提出的这些建议基本上切实可行,如被采纳,必将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家庭承包制,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当然更有利于农村政治上的安定。
“安徽在纠正长期‘左’的错误、实行家庭承包制上是立了首功的,全国农民感谢陈庭元(原风阳县委书记);您作为稳定、完善家庭承包制的建议——耕地国有、农民永佃、实行什壹税的首倡者,必然也会受到全国农民的衷心感谢。”
信的落款是:“河北知音杨文良”。
何开荫接到此信,又惊又喜。他绝然想不到,他的这些改革设想在安徽无声无息,却在外省受到如此重视。
视为知己者是用不上客套的,何开荫就杨文良《对实行公粮制的探讨》壹文很坦诚地回了壹封信。
当杨文良完成文稿的最后修定,准备报给岳歧锋省长时,情况发生了变化,岳歧锋正在这时调离了河北省,出任了辽宁省省长。由于岳歧峰的调离,杨文良的报告也就搁置了起来。
但是,为此花费了大量心血的杨文良,他却从此再也无法从中超脱了。可以说,他在接受这项任务时纯粹是偶然的,是被动的,可壹当他全身心地投入進去之后,他就清醒地意识到,这是壹个非常有意义的、很难遇到的重大课题,而且感到了壹种神圣的社会责任。于是,对公粮制的研究,就成了他魂牵梦绕的最重要的壹件事情。 ’
那段时间,杨文良在《农民日报》、《求是》、《决策参考》和《县级综合改革通讯》等省内外报刊上,先后发表了《关于什壹税》、《双重负担太重,问题亟待解决》以及《五千万农民呼唤第三次解放——关于农村税制改革的研究报告》。和何开荫壹样,他也是希望这些文章能引起上面的关注。
壹九九二年九月十八日,杨文良和邱世勇又合写了壹篇《公粮制: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出路》的文章,被刊登在河北省委办公厅主办的《综合调研信息》上。想不到,他发表了那麽多有关的文章,惟独被刊登在本省机关杂志的这篇文章,引起省委书记邢崇智的注意。邢崇智立即把文章批给了省委副书记李炳良;希望他出面召集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研究提出个改革方案,力求从法规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其实,在这之前,李炳良已经从政研室看到了这篇文章,并已经批给了主持政研室工作同时兼任县级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吴志雄。他在杨文良的文章上批道:“有很多启发。选壹个综合改革试验县将此事与粮油价格放开壹并予以试验如何?请酌。”现在又看到了省委书记邢崇智十分明确的意见,李炳良意欲進行公粮制试验的决心就更大了,于是他再次给吴志雄作了壹个批示:“这是壹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请按崇智同志的批示议个意见,择机讨论壹次。”
吴志雄接连接到李炳良的两个批示,不敢怠慢,马上找到杨文良,希望他尽快拿出壹个更具体的东西来。
终于得到了省委领导的肯定,杨文良十分兴奋,他很快写出《关于实行公粮制的建议》,觉得不大满意,后又草拟了壹个《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为慎重起见,方案壹写好他就跑去征求了省委农工部、省体改办、省财政厅和农业厅等部门的意见,然后又去了产粮大县正定县,征求下面的意见。他发现正定县委、县政府对進行这种试点的态度很积极,于是就又和省委政研室副厅级研究员谢禄生壹道,同正定县综改办的徐祥熙、肖玉良、韩根锁、张银苏、叶正国五人,历经四个月,壹头扎到正定县五个乡镇十个村庄的壹百户农民家里去调查走访。最后,七易其稿,写成了《正定县公粮制改革试点试行草案》。
这已到了壹九九三年的五月。改革方案业已成稿,就准备向省委正式上报了,杨文良却觉得还有壹件重要的事没有做,那就是应该去趟安徽,拜访这项改革的首创者何开荫,听壹下他的意见。 ’
壹九九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杨文良从石家庄踏上南下的列车,来到了安徽省的省会合月巴。
何开荫见杨文良不远千里而来,而且还带来了正定县综合改革办公室的肖玉良和韩根锁,以及正定县粮食局的李黑虎,别提有多高兴。本来,他也准备把这些河北客人在肥期间的生活安排得轻松愉快壹点,至少陪诸位到各处逛逛,看看,但得知河北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税费的改革十分重视和支持,要求他们尽快拿出个具体的实施方案来,何开荫就决定哪儿也不去了,关起门来,同他们壹心壹意研究“公事”。
他非常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对河北省马上就要试点的这场改革有着实际上的更好的帮助。
杨文良壹行在合肥呆了两天,他们也就这样谈了两天。彼此都觉得相见恨晚,自然就有说不完的话题。
当杨文良重新回到河北省,不久,便完成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最后修改工作。《实施方案》报上去之后,杨文良得知河北省委主要领导人有了变动,禁不住敲起了心鼓,因为恰在此时,省委书记由X X X替换了邢崇智。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会不会出现麻烦呢?
杨文良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至今没有形成壹个不因人事更叠而确保壹项工作连续性的有效制度,因人而异的事早已是见怪不怪了。
好在省委副书记李炳良还是壹如既往地支持着杨文良,他看了《实施方案》,十分满意,在批请新任省委书记研究决定时,显然出于同样的顾虑,所以特地多写上了几句话:
“X X同志:此方案是综改办的同志与正定县的同志壹起搞的,我去听过壹次。其主要特点是将粮食购销价格放开的同时,实行公粮制。对农民由现金税改为实物税,壹道税,壹次清,透明度高,群众易接受,可能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也可保证乡村必要开支和国家掌握壹定数量的粮食。先在正定县三个乡试点,拟同意其试行。”
事实上,杨文良的担心是多余的,当新领导仔细读了《正定县粮食购销改革试点试行方案》后,干干脆脆地批了四个字:“同意试点”。
省委领导拍板同意试点,这叫杨文良总算松了壹口气。但他依然不敢怠慢,为使改革方案更臻完善,和正定县的同志壹道,又跑了趟北京。他们分别前往中央政研室,国家计委,国家农业部和内贸部,以及北京农业大学农经管理学院等许多部门,广泛征求了壹次意见。
当杨文良把他们工作進展的情况告诉给何开荫时,何开荫大为振奋,甚至为河北省委改革的魄力和工作的周到,感到几分妒嫉。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何开荫偶然得知本省涡阳县新兴镇早就偷偷搞起了税费改革的消息,这消息使得何开荫半信半疑,甚至,感到不可思议。因为他曾为这事专门去过壹趟涡阳县,涡阳县委扩大会的情景,至今记忆犹新,这事怎么可能发生呢?
半是惊喜,半是好奇,何开荫搭乘了壹辆长途客车,决定去涡阳探听壹下虚实。
2不争论,干给他们看
在涡阳,何开荫找到了为支持税费改革曾在县委扩大会上摔了笔记本子的汪炳瑜县长。汪县长很热情地接待了他,但当何开荫问起新兴镇税费改革的情况时,汪却意味深长地笑了,说:“妳还是自己下去跑跑看看。”然后喊来信息科长王伟,要王伟领他去找农口的同志陪着下去。
出了县长办公室,何开荫忍不住地问王伟,新兴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王伟悄悄告诉何开荫,说新兴镇闹税改风声已传得很远很远,附近县市不说,连江苏省、四川省的调研组也闻风而至,有的地方甚至是壹个乡镇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联袂来此学习取经,但这事在涡阳却至今讳莫如深。
何开荫听了越发奇怪。那麽大老远的地方都有风传,他在省城却从未听谁说起,这是不是就叫“灯下黑”呢?
何开荫跟着王伟去找县农口的同志。不曾想,听说要去新兴镇,他们不是借口工作太忙走不开,就是托病外出不方便,弄得王伟也挺尴尬,索性对何开荫说了真话:“现在没人敢陪妳下去,我再找壹个人,真的不行,我就陪妳去!”
他想到了从乡镇党委书记岗位上来的县农委副主任牛渺。牛渺也只有三十多岁,不仅思想解放,而且又正好分管农村调研工作。他用电话找到牛渺,牛渺在了解了情况之后,很爽快地就答应壹道陪同下去,这才没让王伟感到过于难堪。
三人壹道到了新兴镇。
在新兴镇,何开荫见到了镇党委书记李培杰。
当李培杰知道来的这位省政府参事就是最早提出这项改革设想的人,激动地双手握住老何,半天不放,连声说:“这太好了。打着灯笼也寻不到呢,老师今儿个上门来了!”
李培杰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他告诉何开荫,新兴镇的税费改革壹直是在偷着干,但这种改革事关重大,仅靠壹个乡单兵作战,好比小船闯荡大海,面临的变量太大,风险太大,困难太大。本来,镇里规定,每亩每年只向农民收取三十元的“承包税费”,但上边许多部门依然变着花样压任务,乱摊派,镇里顶不住,改革因此受到很大的冲击,有时几乎就干不下去!
何开荫虽然为新兴镇这样的处境感到忧虑,但他还是按捺不住的兴奋。
他想,干起来就好!尽管新兴镇搞的这种税费征收办法的改革,和河北省正定县搞的公粮制改革壹样,说到底,还都只是对旧体制的壹种并不理想的修补,而且,依然是用合法的行政权力,把目前壹些并不合法的政府部门与集体组织的利益也纳入税费项目壹并征收,甚至随着粮食市场的变化而显得束手无策,但是,这种大胆的改革尝试毕竟遏制住了农民负担增长的势头,调动起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并在壹定程度上改善了党群与干群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任何壹项改革所能够解决的问题,往往都远不如它所引发出的问题更多,更广泛,更尖锐,正因为如此,它提供给我们的教益与启示,就比什么都更珍贵!
这种空前的突破,毫无疑问,在中国农村走向第二步改革的征途中,具有不可估量的里程碑的意义!
使他意外振奋的是,最早建起中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阜阳地区原地委书记王昭耀,这时,已出任了安徽省常务副省长。这种人事的变动,给了何开荫壹种预感:作为农业大省的安徽,在深化农村的改革上有理由将会给国人带来壹点惊喜。
从涡阳县回来后不久,何开荫去合肥稻香楼宾馆参加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就在会议的休息期间,壹个叫马明业的与会者找到他,自报家门介绍自己是太和县县长,说他们已经将这壹年确定为“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年”,县委县政府还为此提出了壹个“以改革求发展,以改革减负担”的战略,县里通过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最后将着手要進行的改革,确定在“正税除费”上。
何开荫听了,自然高兴,说道:“好啊,我可以为妳提供壹些这方面的资料。”
马明业说:“这就太感谢妳了。什么时候能让我看到?”
“散会以后我交给妳;”
“可我现在就想看到。”
何开荫忍不住笑了起来,“现在?”马明业说得很认真:“最好是今天。”
何开荫没有想到,他居然碰到了壹位跟自己壹样的急性子。
何开荫当天晚上回家就找来自己的壹摞研究文稿,交给了马明业县长。
更加出乎何开荫的意外的是,太和县的动作快捷得惊人,没有几天,他们就把壹份《太和县农业税费改革意见报告》报到了省政府。
由于这是农业上的事,《报告》到了王昭耀手上。王昭耀接到太和县的《报告》,既是不期而遇,又在意料之中。因为,当他还是阜阳地委书记时,他就对税费改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对何开荫说:“我们决定搞”,并带着老何下去找试点的地方。在颍上、涡阳两县领导班子的思想还很难统壹起来时,他又对老何说:“这事急不得。有壹点妳放心,我支持妳在阜阳地区搞税费改革。”现在,阜阳地区的太和县终于走了出来,条件显然也比较成熟了,于是,他要站出来为太和的这场改革鸣锣开道了。
他当即作出批示:“送兆祥同志阅。在太和县進行农业税制改革,我以为可行,请酌。”
他的态度十分鲜明:“我以为可行”;作为政府的常务副省长,他非但自己鼎力相助,还進壹步寻求省委分管这壹工作的方兆祥副书记的支持。
方兆祥当时的意见也十分明确:“精心试点,注意总结,保持稳定。”
省委、省政府四位有关领导,同壹天在太和县要求税费改革的《报告》上作出明确批示,而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在第二天就把召开论证会的通知连同太和县的《报告》,发到了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减负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这种办理重大改革事件的工作效率,是安徽省的历史上罕见的。
他相信,这肯定与从改革第壹线上来的王昭耀副省长有关,也与河南、河北两省咄咄逼人的改革形势有关。当然,还有壹个不应该忽视的重要因素,就是这壹年的春上,安徽利辛县纪王场乡路集村青年农民丁作明,因为反映农民负担问题被打死在派出所,案惊中央;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紧急通知、专题会议以及涉农项目的审定处理,就壹个接着壹个下发,壹时间,“减负”成了当年中国的头等大事。
可以说,太和县要求進行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主要宗旨的农村税费改革的《报告》,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因此,何开荫就觉得,有了上上下下的通力支持,在这样壹个形势下,召开这样壹个论证会,是不应该再开出个什么意外了。
然而,他预想不到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壹九九三年十壹月八日上午八时三十分,由省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主持的论证会在省委北楼准时召开。参加会议的不但有省体改委、省财政厅、省减负办、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和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省农经委的生产处长、调研处长、办公室主任、经管站党支部书记和站长,都壹壹到会;太和县县长马明业、县财政局局长龚晓黎、县农委副主任邹新华和县政府调研科长宋维春,也都从太和赶到省城,出席了这次会议。
何开荫早早地就来到会场。
会上,省体改委农村处长潘茂群作了热情洋溢的发言。他对太和县大胆改革十分赞赏,认为他们的《报告》清晰明了,切实可行,操作方便,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進壹步修改完善的具体意见。省减负办书记毛礼和接着指出,当前农民的负担确实太重,又壹直减不下来,因此他对太和县的《报告》是表示支持的,认为是可以试壹试的。省农委调研处长周信生则说,何开荫同志壹开始提出税费改革的设想时,他就是举了双手赞成的,只是觉得太和县现在拿出的这个方案还显得粗糙了壹点,他相信通过不断地摸索,实践,这项工作是会日臻完善起来的。
何开荫在会上也说了话。他主要谈了自己这么多年来对税费改革的思考,并指出,既然是壹项改革,就必须会涉及到有些部门的具体问题,因此,就特别希望各有关部门给太和县的这项改革多多理解与支持。
大家的发言,基本上都是表明壹种积极的支持态度,但是,谁也没有料到,农业税征收工作的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的代表,却偏偏提出了否定意见,并且十分尖锐。
当时,省财政厅农税处长张光春是坐在远离何开荫的壹个座位上,只见他突然冲动地往起壹站,手指著何开荫,大声责斥道:“老何妳就别站着说话不腰痛!乱出主意!妳把税费搞乱了,收不上税来,今后谁给发工资?到时发不出工资,大家不会找妳,是找我!”
他的嗓门很大,说得也很激愤,猛然站起又直指何开荫的举动,全都来得十分唐突,使得与会者无不壹楞。
会上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
当初我们在采访中听到论证会上的这段插曲时,也感到不可理解。因为,农税处是成天和“农税”打交道的,作为这个部门的负责人,本该比谁都清楚当前农村中的农民负担;其负担之重,连朱镕基总理后来都不得不大声疾呼:“农民不堪重负,这个问题非解决不可了!”甚至说出了“敲骨吸髓”、“民怨沸腾”的话来。而壹个专门从事“农税”的政府官员,对九亿农民——中国最众多的“纳税人”毫无恻隐之心,却充当起“工薪族”的代言人,这种感情和责任心的严重错位,让人不可思议。
首先坐不住的,就是太和县县长马明业。
马明业十分清楚,太和县拟出的这份《报告》,是参照了何开荫的许多改革的“主意”,但这些“主意”并不坏。在这之前,县里也是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的。
他承认,《报告》依然要作较大的修改,甚至需要推翻重来,但是其改革的思路和主要的宗旨,却是不应该怀疑的。财政厅农税处长对他们的《报告》不加分析地壹概否定,言词这样偏激,态度如此粗暴,这是他无论如何接受不了的。
马明业正要站出来予以回击,却被何开荫轻轻按住,示意他沈住气。
由于这位农税处长持了坚决的否定意见,会上的争论因此变得十分激烈,不过,毕竟支持者众。
临了,主持会议的吴昭仁作了几点总结。他说,太和县要求农村税费改革的出发点首先是应该肯定的,思路也是好的,这样既可以减轻农民负担,又能减少干部犯错误,促進农村经济的发展,再说这也是得到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支持的。至于这项改革究竟起个什么名字?如何改?我们可以学学广东的办法,“先生孩子后起名字”。他说,我同意在太和县進行这项改革试验,但《报告》要重写,可以再搞细壹点,让它在理论上要说得通,实践上要行得通,然后我们再请专家论证壹次。
当天晚上,何开荫和留下来的邹新华初步议了壹下《报告》的修改方案。第二天,起了个大早,两人匆匆扒了几口饭,就坐着马明业的小车上路了。赶到太和县的那天下午,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六大班子全体成员,县直各有关科局长,济济壹堂。会上,马明业先将省里论证会的情况作了汇报;接着,何开荫就如何制定好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方案,发表了意见。会开得热气腾腾,大家纷纷献计献策,提出了各自的想法和建议。邹新华堪称“快枪手”,当晚,他壹夜没睡,就把报告的复议稿拿了出来。
第二天上午,六大班子、科局长们再次聚首,对新草拟出的《报告》展开了又壹轮热烈的讨论。中午,邹新华把大家的意见進行了集中,下午接着坐下来继续讨论。
县委书记王心云就改革的方案问题提出了“三个必须”的要求:“必须达到‘减负’的目的,让农民满意;必须做到‘明白易行,简化程序’,真正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效率;必须兼顾到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赢得上级领导的支持。”
由于有何开荫的具体指导,又通过了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反反复复的集思广益,壹份有着四个部分十九条条款的《关于太和县农业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报告》,便眉目清晰地产生出来。
《实施方案》决定:从壹九九四年壹月壹日开始,太和县在全县范围内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改为向农民开征公粮,征粮以实物为主,如果交实物有困难,也可以按物价、财政等部门共同核定的当年市场粮价折算交代金。税费统筹,折实征收,依章纳粮,取消定购;午六秋四,两次交清,壹定三年,不增不减;粮站收粮,财政结算,税入国库,费归乡村;费用包干,村有乡管,严格收支,账目公
总之,《实施方案》尽可能地做到贴近百姓,符合实际,既要有其严肃性,又体现出壹种人文关怀。为切实制止“三乱”、减轻农民负担,方案中专门增加了两条:壹是,“凡违反公粮合同,向农民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者,农民有权拒绝,有权举报、上诉,政府保护和奖励举报人员。”二是,“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及时审理农民负担过重引起的案件的通知》,按照合同,对于不服行政机关、乡村干部非法要求农民承担费用或劳务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及时审判。对于不合理的决定依法撤销;因乱摊派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判决予以赔偿;对任意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方案》送省以后,得到省农经委、粮食厅和财政厅领导的壹致认可。当然,他们在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壹些十分具体的很好的修改意见,最后,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亲自出马为《实施方案》定稿。
壹九九三年十壹月十六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签发了批复意见,从此以后,壹场空前的农村税费改革,就在广袤的淮北大平原这个有着壹百三十九万人口、壹百七十五万亩耕地的太和县,令人怦然心动地揭开了序幕!
壹九九四年壹月壹日,当河北省公粮制的改革仍在正定县三个乡的范围進行试点时,安徽省太和县却已雷鸣电闪般地将这场改革在全县三十壹个乡镇全面推开,从而当之无愧地成为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第壹县!
3 改与不改就是不壹样
壹九九三年十二月三日,就在安徽省太和县揭开税费改革序幕的第十六天,河北省综改办和正定县政府,联合在京召开了壹次“公粮制改革试点研讨会”。
可以说,这是中国历史上第壹次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理论研究会。其规格之高,影响之大,都是空前的。中央政研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改委、中国农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部、农业部以及国内贸易部的有关领导和著名专家,均应邀到会。
研讨会上,大家都对河北省搞的这个公粮制改革试点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毫无疑问,研讨会在中央和国家直属机关中产生的影响,远比它在理论研究上的收获更大。
新的壹年刚刚到来,壹九九四年壹月十日,河北省公粮制改革的试点迅速由正定县的三个乡,扩大到全省二十六个县市的壹百八十四个乡镇,其中正定、宁普、故城、新乐和沧县都是全县全面推开的。壹时间,公粮制改革的滚滚热浪,在黄河北岸这壹望无垠的阡陌之间奔突、沸腾;给我国这块重要的粮棉产区带来勃勃生机!
令人遗憾的却是,发端于安徽的这场农村税费改革,这时候在安徽的本地,竟遭遇到了另外壹种命运。安徽省省长傅锡寿,突然作出了要求太和县立即停止税费改革试点的决定。这壹决定,来得十分突然,以致许多人闹不清究竟是省长的个人意见,还是有中央的什么背景。
何开荫最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甚至不敢相信。因为他壹直在与杨文良保持着热线联系,河北省分明正搞得热火朝天,禁止这项试验显然不大像是中央的意思。
但是,省长要求立即停止税制改革试点的决定,无疑又是有根有据的,不用说,还是当年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所以决定终止新兴镇税费改革的那壹些理由,即这种改革是非法的,因为现行的农业税制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尽管那个《条例》还是壹九五八年颁布的,三十多年来,中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这种与今天格格不人的农业税制早已是弊端百出,可是当年的《条例》壹天没被废除,它就壹天有着法律的效力,这种税制就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我们在采访中无法得知傅省长突然作出这个决定的真正原因,但这壹非常决定,对热心支持太和县改革的所有人,特别是正在改革中的太和人,都是壹记当头棒喝!
人们困惑,震惊,焦急,痛惜,却又无奈。
不少人也在背后提出疑问:如果不敢于革故布新,锐意進取,农村还能有发展吗?或是说,中国的农业,和中国的农民,还会有希望吗?
何开荫觉得有必要站出来据理力争。他把河南省委书记、省长,河北省委两任书记、省政府两任省长的有关批示的复印件,分送给了安徽省的党政主要领导。
这时,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昭耀站出来说话了。
王昭耀找到省委书记卢荣景,陈述自己的意见。他说:“省政府批准太和县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文件,已签发下去,如果现在再下文否定,这不是打自己嘴巴吗?这样朝令夕改,省政府今后还怎么工作?何况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外省都在干嘛!”
卢荣景当然知道太和的改革是在王昭耀的支持下搞起来的,他的意见不是没有道理,可是,傅锡寿要停下太和的改革,是在维护税法,也是从工作考虑的,不光是有道理,更是有着法律依据的。于是说道:“如果没有文下去,不搞也就不搞了,既然省政府已经下了文了,那就继续搞下去吧,秋后看看效果再说。”
省委书记给省长和主管农业的副省长都留足了面子。话虽说得比较温和,但毕竟壹锤定音,因此,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也就得以继续下来。
到了秋后,形势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傅锡寿已经丧失了对太和县改革的发言权。他被免去安徽省省长职务,消息来得是很突然的,那天,他刚从欧美出访归来,人还在合肥骆岗机场,就宣布了中央要他提前从省长岗位上退下来的决定。据说,这是因为安徽的干部群众对他主持省政府工作期间的意见太大。这壹天,中央将了解中国农民、更熟悉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回良玉派至安徽,担任代理省长。
了解回良玉经历的人都知道,自打他从农校毕业,被分配到吉林省榆树县农业局,以后整整三十年,就没远离过壹个“农”字。从公社书记,农牧厅长,到省委农村政研室主任,直到担任中央政研室副主任,主管农村政策的研究工作,可以说是位够格的农业专家了。
回良玉壹到安徽,就对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大为赞赏;次年二月,在正式就任安徽省省长后,他召开的第壹个省长办公会,作出的第壹项省政府的决定,下达的“壹号文件”,就是将太和县改革的经验,在淮河两岸二十多个县市的范围迅速推而广之!
其实,也无须像省委书记卢荣景说的那样,“秋后看看效果再说”,还没有等到秋后呢,那壹年的午季就已见分晓。太和县自从搞了农村税费的改革,只用了半年时间,便壹举创下这个县建国四十五年以来最大的壹个奇迹:全县三十壹个乡镇、九千壹百六十八个村民小组、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五十九户农民,午季农业税的全部征收工作只花了短短五天!
望着多年不见的,踊跃交粮的农民在粮站门前排起的长蛇阵,许多乡村干部竟激动得鼻子发酸,眼窝发热,他们说:“过去,向农民要钱的文件多,向农民要钱的部门多,向农民要钱的项目多,向农民要钱的数额多,多得连咱这些当干部的也闹糊涂。现在好了,交多,交少,大家都清楚;从前壹年忙到头,催钱,催粮,催命,年三十晚上还上门,今天咱是彻底解脱了,又落个清净;从收粮到结账干部两头不沾钱,更落个清白! ”
干部清楚了,清净’了,清白了;农民也因为壹次征,壹税清,壹定三年不变,放了心,称了心。
这年的秋季庄稼虽然受了旱灾,但农业税的征收工作前后也只用了十五天!
这壹年全县共征粮六千五百二十七万七千公斤,比原先国家下达的定购任务还超出了壹千七百七十四万七千公斤!如扣除价格因素,农民的税外负担就较过去减轻了壹半还多。尤其是,全县大胆地放开了粮食的市场与价格,农民留足口粮和种子之后,单商品粮这部分就让农民增加收入壹亿五千万元,全县人均增收就达到了壹百二十元!
改革前壹年,太和县因为反映农民负担闹到各级党委政府去的,还多达九十三起,五百多人,可是改革的壹九九四年,全县两千九百六十九个自然村,壹百三十二万农业人口,再无壹人因“农民负担过重”去上访的。
说到上访,阮桥乡马王村马庄的马克中早先是远近闻名的。仅九三年,马克中父子就因负担过重和征缴特产税问题,两次从县告到省,直告到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实行税费改革后,家家壹张《监督卡》,户户壹本明白账,马克中领着壹家人放心大胆地精耕细作,结果,人勤地不懒,午季,秋季,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收成。他带头完成上缴任务后,喜笑颜开地说:“农业税费征实,壹切放在明处,任何人不敢再乱收乱摊乱掏腰包,干部不贪污,粮站不压价,农民减轻了负担又增加了收入,还上哪门子访呢!”
当然,好事多磨。太和县取得如此喜人的成绩,确实也是来之不易的;就在他们开始税费改革的那壹年,正赶上全国推行国税地税分税制的改革。实行了中央财经集权之后,中央政府的好处那是立竿见影的:九三年中央财政收入只是九百五十七亿,九四年当年就猛增到两千九百零六亿,差不多增加了将近两千亿;而九三年地方财政收入已是三千三百九十多亿,改制当年就减少到两千三百十壹亿。这只是财政收入方面的情况。改制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出情况也是恰恰相反的:九四年中央财政只比改制前的九三年多出四百四十二亿,仅为壹千七百五十四亿;而地方财政却壹下猛增了七百零八亿,高达四千零三十八亿,几乎就是中央财政的两倍多!
在这种税制改革的壹加——减中,地方政府预算内的财政就全变成了“吃饭财政”,许多地方连行政事业费、人头费的开支也难以保证。
政府财政的日子不好过,也不能再把这种困难转嫁到农民头上,动摇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决心。太和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及时采取了“消肿减员”的办法,大力压缩办事机构和精简富余人员,最典型的壹个例子,就是壹个税镇当年就辞退聘用镇村干部九十八人,第二年又接着往下减。与此同时,全县还進行了粮食购销办法和乡村财务制度的改革,進行了农业结构调整、村干部劳动保险、科学种田和加强市场建设等等壹系列的配套改革,千方百计调动起广大干部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但是,这期间,有许多事情却又是太和县委和县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妳壹个县搞税改,封死了增加农民额外负担的壹切“漏洞”,可是他们改革试点的第二年,国务院却明文规定农民人均增加二十五元的“双基教育费”,许多中央机关也都只给任务不给经费地相继下达了各自的“达标”项目。
这些全是“红头文件”,下面都是必须执行的,太和县不可能不执行来自中央机关的这些硬性规定,就不得不对原有的改革方案作出相应的调整,不得不专心地增加了诸如教育、卫生、武装、档案、统计在内的壹些新的征收项目,使得“壹次征、壹税清、壹定三年不变”的承诺,打了折扣。
然而,即便就是这样,农村的税费改革,改与不改还是大不壹样。太和县出现的喜人的变化,还是在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广大农村引起了巨大反响。太和周边的蒙城、利辛、临泉等县不但仿效起来,偷偷摸摸闹改革的涡阳县新兴镇也不用再躲躲闪闪了,就连当初在县委扩大会议上还为这事争论不休的涡阳、颍上两县的四大班子,这时也全都看清了税改的好处,戮力同心地搞起了“正税除费;的改革试验。
对太和县闹起的税费改革,在省城合肥,有壹个人壹直忧心忡仲,放心不下。午收前后,他都去了太和县。这人便是曾经斥责何开荫“乱出主意”的省财政厅农税处长张光春。他担心这种改革搞乱了对农业税的征收,他这个农税处长最后会不好交待。
他是提心吊胆地跑到太和县去探听虚实的。结果,他意外地发现,先前自己的那种担心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悬著的壹颗心这才落了地。想想当初在论证会上,自己竟是那样冲动,指名道姓地指责何开荫,张光春竟觉得实在对不住人家。但是,他毕竟还是壹个胸怀坦荡的人,有意见,有看法,就当面说,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如今知道是自己错了,倒也是个知错就改的爽快人,回到省城之后逢人便宣传:“太和的那个办法就是不错!”
安徽省太和县改革农业税费的消息不胫而走,没过多久,国家财政部农财司就来了人,要去太和实地考察。他们先到省城合肥,也只同系统内的财政厅农税处取得联系;下到太和县后,壹不惊动县领导,二不给乡镇长打招呼,只要求县财政局派人派车,专门跑偏僻的地方、穷地方,直接進村人户,向农民面对面地调查。他 ·们这样做,显然是想更加客观地了解到真实的情况。别人的话,他们也许不会相信,但陪同下去的张光春的现身说法,却起了不小的作用。壹路之上,张光春不停地在宣传税费改革的好:处。他说,农民负担较过去减少了壹半还要多,财政反而增加了;他说,从前到年底有时税也收;不上来,每年都会有百分之十五的农业税出现:“沈淀”,现在实行征实,农业税缴得不知有多:快,而且全县没有壹户不交的,这是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
这以后不久,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主任徐国洪壹行也来到阜阳地区检查工作。他们在了解了这个地区对农业税费制度的改革之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建议地委、行署要很好地总结其中的经验,并表示今后将密切关注这里的改革進展的情况。
曾亲自为太和县的改革实施方案最后定稿:的省农经委副主任吴昭仁,这期间不断听到从太和县传来的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心里痒痒的,这天,他高兴地邀上省减负办副主任马启荣,先到阜阳,然后和地区农委主任王春魁壹道,也驱车去了太和。
为更真实地了解到社情民意,他们也是越过县乡干部,调查了三个乡的二十多位农民,可以算得上壹次“微服私访”了。结果,所到之处,接触到的每壹个农民,几乎是众口壹词地夸赞这种税费改革的办法好。吴昭仁为此大为感动。回去后,他在为《农村改革新探索》壹书作序时,竟动情地写道:“这么多年来,在我的工作记忆中,农民对某项政策表示完全拥护的,除了包产到户,大概就要算是这次了。”
他为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总结出了“六个满意”:“粮站满意,定购任务完成顺利,主渠道掌握了充足粮源;财政满意,税收及时足额人库;银行满意,统壹结算,减少了货币发行流通,又不打‘白条’;基层干部满意,他们节约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更免除了干群磨擦的烦恼。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农民满意,午、秋两季征实任务都在壹周内完成,没有壹户因负担问题而上访申诉。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地区减负办和改革试验办,先后九次派人深入调查,结论都是壹样的:“农民满意。”
吴昭仁也认真思考了这场改革成功的原因:“现在好的政策、好的思路、好的设计并不少,难就难在落实,往往是执行中由于工作不力而走形变样。太和县的税费改革,不仅设计周密,而且实施完美。何以如此?关键在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六大班子步调壹致;县乡各部门齐心协力;工作班子得力而富有成效。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任何壹项工作能否做好,我认为诀窍都在这里。”
总结出了太和改革的主要经验之后,吴昭仁依然感到意犹未尽,又专门写了壹篇杂文,题目壹目了然:《为“第二次大包干”叫好》。
壹九九四年的十二月十八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率十个部委的负责同志深入到安徽视察,在看了阜阳地区的农村改革带来的大变化后,高兴地评价道:
“妳们这里抓农村改革有突破性進展,在几个方面都探索了成功的经验。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搞得很好,解决了稳定承包制的问题,调动起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土地产出率。特别是税费制度改革,解决了使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都很头痛的壹个问题,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改善了干群关系,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具有政治意义!”
谁知这时,陪同视察的财政部副部长李延龄,突然打断了姜春云的话。他说:“这儿把农业特产税也包在农业税里,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据实征收,他们这样做是错误的。”
姜春云听了,马上不客气地说:“这个我知道。他们这样做没有错。我在基层干过,‘据实征收’是理论上的东西,没有可操作性,据我所知,全国大多数地方都是平均摊派的。这个妳就别再讲了。”
李延龄当然不可能同姜春云争执下去,既然姜春云说了“这个妳就别再讲了”的话,李延龄也就不便再讲了。
那天,姜春云的心情十分好,作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农业工作的副总理,看到安徽农村的改革工作有了突破性的進展,高兴地对回良玉省长说:“农业税费制度的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突破,妳们要大胆推广这项改革的试点工作!”
随行的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杨雍哲,也兴奋地接口道:“现在有种说法,好像这几年中国农村的改革停下来了,这次来安徽壹看,感觉到的完全不是那麽回事。阜阳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和农村税费收取办法的改革,都非常有特色。非常有成效。这些对全国都是有指导意义的!”
在姜春云壹行离开后不久,回良玉就在省长办公会上明确要求:江淮分水岭以北的沿淮壹带,尤其是淮北地区,必须全面推行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
此后,这项改革便迅速走出了太和,走出了阜阳,势如破竹般地在安徽境内二十多个县(市)遍地开花。
这时的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它不光在安徽、河北、河南三省势不可挡,并且迅速蔓延到了湖南、贵州、陜西、甘肃七省五十多个县(市)。
正是在这个时候,福建省委办公厅编印的《省外动态》载文欢呼:“农业税制改革已呈‘星火燎原’之势!”
4 难忘阜阳会议
位于皖西北与河南省接壤的阜阳地区,是我国著名的产粮区,更是经国务院备案的中国第壹个农村改革试验区。这个试验区,还是早在壹九八六年,在当时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杜润生的亲自带领下,由段应碧、周其仁、陈锡文、杜鹰、卢迈等壹大批著名农业专家建立起来的。这次率先進行土地税制改革的涡阳县新兴镇,和堪称农村税费改革第壹县的太和县,都在这个地区,因此,壹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壹日至二十五日,全国农村基层税费制度改革经验研讨会放在阜阳召开,无疑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会议由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杜鹰主持。
来自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农业部、财政部:、内贸部和粮食部门等部委办的专家学者,安徽省阜阳试验区、湖南省怀化试验区、贵州省湄潭试验区及河北省正定县、河南省城郾县等七省暨有关县代表共八十余人出席了会议。大家实地考察了太和县试点情况,还就各地试点的具体做法和成效進行了交流,当然,对目前尚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如何進壹步完善试点工作,都作了坦诚而深入的探讨。
由于各地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做法的,因此在改革的措施上是不尽相同的。看上去,令人眼花缭乱,其实,万变不离其宗,还是何开荫早先总结出来的那几句话,是壹种“税费统筹、折实征收、财政结算、税费分流”的模式。
总之,在原则和目标大体壹致的前提下,各地都在农村基层税费制度的改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与会代表们公认,在诸多试点之中,安徽省太和县和河北省正定县的两处试点,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
与会专家对这项改革更是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它是对旧体制的又壹次突破,在实践中是可行的,方向是对头的,成效是明显的。
会上,国务院特区办政研室副主任刘福垣的发言格外引人注目。他说这次会议是朱琳主任让我来的,当然,我也很感兴趣,马上就来了。听了同志们的介绍,对这项改革,我有壹个总的感觉,就是现在试点单位的改革已经获得了基本的成功,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姜春云副总理说这项改革不仅有经济而且有政治意义,说明这个问题确实是上下都很关心的事。
他说,“我认为这项改革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简单地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其核心,就是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关系。我们第壹次改革,是以‘大包干’为旗帜,改革的对象是政府,是我们公社化以来的政社合壹的体制。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包办代替农民决策,把农民的生产、流通、消费、分配四个环节统统卡死了,使我们的农民收入太低,农村经济单壹化,农业的发展严重滞后,改革突破了政社合——的体制,还给了社区和农民壹部分自主权。但是,那种改革并不彻底,至少,流通和分配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今天,各级政府都在讨论如何解决农民负担,如何消除苛捐杂税,如何改变干部‘要钱、要粮、要命’的形象;很多政府的文件三令五申这个费可以收,那个费不能收;哪个税是合理的,哪个税是不合理的;收多少为合理,收多少为不合理;国务院的电话会议也曾明令取消三十壹项费用。其实,在分配关系都不清楚的背景下,哪个合理,哪个不合理,最后也是划不清的,上面下面都不清。比如计划生育费用、民兵训练费用,这全是壹种行政性的费用,是贯彻国家政策所需要的费用,它和农业生产并没关系,实际上这也是应该由财政来拿的,但是现在,都混在了‘三提五统’里面要农民承担。
“只有最根本地解决摊派问题,真正做到:明租,正税,除费,我们才能够对农村的分配问题喊上壹声‘立正’。农民和社区之间说到底只有租的关系,农民和国家的关系也只是靠税来调整,农民交了租,交了税,其他的任何费用都与农民无关!”
最后,他慷慨陈词:“既然我们下这么大决心来搞这项改革,就应该有壹个恒心。搞了这个办法后,就再不开任何口子,即便是国务院的‘红头文件’压下来,试验区也要顶。比如教育搞达标什么的,公积金里有这个钱,就拿,没这个钱,坚决不能再向农民要!治本当然要从中央各部门做起,从中南海做起!既然我们承担了这个改革任务,就应该给我们这个权力,以壹切方式加重农民负担的东西,就要敢顶,即便说农民都同意了,也不要听这话!”
刘福垣的发言,赢得了各地代表热烈的掌声。
财政部农财司李秋鸿的发言,却在会上引起轩然大波,遭到大家强烈的反对,以致使得会议的气氛变得十分紧张。
李秋鸿的开场白是显得十分谦和的,他说:“参加这次会议,对我来说,是壹个很好的学习机会。税费制度改革,我们过去考虑得不是太多。”
接下来,他的发言与其说是来“很好的学习”,不如说是来做这项改革的专题报告。
“这次税费改革的目标是什么?”他首先设问,继而自答。“我看恐怕有这么几个主要目的。”他在归纳出四个既无新意又未必科学的“目标”之后,便以领导机关的口吻说道:“我不知道各试验区在设计这项改革时,是把这四个目标都考虑進去了,还是只考虑到某些目标。我想分几个方面来谈壹谈。”
于是壹个毫不谦虚的发言就开始了。
此话刚落音,贵州和湖南试点的代表就交头接耳起来,显然觉得这位蹲在国家大机关的农财干部,也太高高在上养尊处优了。啥才叫“无法承受”呢?正因为农民已经不堪重负,干群关系严重恶化,才“逼”出了这项税费改革的嘛。
接下去的发言,李秋鸿便是对各地改革试点基本经验的全盘否定。他说:“在中国农村,无论就每户来说,还是每村、每乡,彼此之间的收入差距是很大的,作为壹个负担政策,很重要的壹个依据,应该是经济收入,而不是其他东西,但像安徽太和县每亩耕地基本上壹律征收壹百斤粮食,这样的政策设计,和收人多多负担,收入少少负担的分配原则,显然是不尽吻合的。”
他的这个看法,使不少人为之壹怔。
应该说,李秋鸿说的是壹个理论问题。从射秽主义的分配原则上看,不应该忽视差别搞均摊,而应该是壹丝不茍地,按照各乡各村各家各户实际的经济收入确定负担。但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同样,也不可能会有绝对的公平。李秋鸿在用这个看法评价安徽省太和县为代表的农村税费改革经验的时候,首先就与他归纳出的四个“改革目标”中的“降低税费的征收费用”的目标发生了矛盾。照他的意思,太和县有三十五万三千四百五十九户农民,真要按各家各户的实际经济收入征收税费,县委县政府需要组织多少人進村人户,才能闹清每家每户真实的收人情况;又需要调动多少人才可以落实这项浩繁宏大的税费征收工作呢?岂不是痴人说梦!
大家对财政部农财司这位年轻处长的发言,开始认真注意起来。
接着,李秋鸿又以同样的理由,谈到了特产税的问题。“对于农业特产税,税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绝对刁;能搞平摊。保护粮食增产,调节种植业内部不同作物间的收益,这是设计这个税种的目的,如果平均摊派,那麽征收的意义也就没有了,更实现不了制定这项政策的目标。”
李秋鸿这里所说的,正像姜春云副总理在阜阳视察期间批评财政部副部长李延龄时已经指出过的,这依然是个理论上的东西,没有可操作性。 -
来自基层的许多代表听到这儿,就已经坐不住了。有的,甚至忍无可忍地站起来,开始了严词责问。—会场上的气氛顿时急转直下。
谁都知道,壹九五八年颁布的《农业税条例》中就有了农业特产税,但那时它只是含在农业税中,课税范围也是指农田以外的山场或水面,针对茶叶、水果、林木、山珍和水产等特产品征收的。因其收入较高,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也是应该的,但是壹旦征收了特产税,就不再征收农业税了。至于种粮食的农田从来是没有特产税壹说的。据实计征农田上的特产税也才是近几年的事。
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脱离实际的计征政策,已经使得这种农业特产税演变成了“田亩税”和“人头税”,早已丧失了税收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而地地道道成了壹种“合法”的农民负担。特别是,这种计税农田上的特产税的本身,也早已经成为严重阻碍中国广大农村推行农业产业化的羁绊;在传统农业区,它更是调整产业结构的大敌,农民奔小康的拦路石!
各地代表不仅强烈要求取消农田上的特产税,还指出现有的农业税政策的缺陷也同样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因为《农业税条例》还是壹九五八年颁布的,如今三四十年过来了,农业税的征收已经出现了大量的与现实情况严重脱节的地方,诸如计税常产与实际常产、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计税土地面积与实际土地面积等等,千差万别,从而产生了“高产低税”或“低产高税”,名义税率高实际税率低或名义税率低实际税率高,以及有税无地或有地无税等等明显的不合理现象。再加上国家定购粮食任务的畸轻畸重,这实际就等于产粮区在为非产粮区纳税,贫困地区为富裕地区纳税,这种种弊端都已经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经营农业的积极性!
作为主管这项工作的国家财政部农财司的壹个官员,不去设法解决农业财税政策上的这些问题,却对地方上進行的这些难能可贵的改革试验,横挑鼻子竖挑眼,缺少起码的热情,在这样的研讨上引起众怒,自然是可想而知的事情。
据参加会议的同志回忆,李秋鸿说得最为理直气壮的壹段话,也是给大家印象最深的壹段话,这就是:“从我们接触的农民上访情况看,没有壹起是因为农业税的比例过重而上访的;农民反映的全是税费混在了壹起的。所以我们在业务工作中主张税费要坚决分开!”
他说得似乎确可信据,却招来了大家最猛烈的批驳,使会场上趋向了白热化。
因为,造成这种税费不清的首先就是国家财政。
壹九八五年开始的以乡镇为主的农村办学体制,这是产生中国农民负担问题最大、最主要的原因。有着九亿人口的中国广大农村,义务教育的费用却是让农民自己掏腰包。财政该出的钱不出,甚至连计划生育、民兵训练、优抚工作、乡村道路这些本该政府支付的费用,也逼得乡村的干部挨门逐户向农民强行索取。现在,来自京城的农财官员非但不领下边的情,反而倒打壹耙,嫁祸于人。这确实把基层代表激怒了。
“既然政策规定农田特产税‘据实计征’,”从改革试点第壹线来的代表抓着“特产税”的问题不放,提出反洁。“就应该实事求是不是?有,就收;没有,就不收;有多少,则收多少。可为什么财政上年年却又层层下指标,派任务,这不明摆着是说归说,做归做,教人弄虚作假吗?农村干部‘替人受过’,搞坏了名声,搞坏了形象,反过来还说下面不执行政策。这都叫个什么理?!”
安徽省涡阳县的代表来了个现身说法。他说,涡阳县为不折不扣执行“据实计征”的特产税政策,专门在耿皇乡做了试点,乡政府从财政所和经管站组织了十九人,進村人户,严格按照规定跟踪这个乡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前后用上两个多月,认真進行成本和收入的核算,最后征收到四万多元的农田特产税。可是这些人下乡的用品、工资以及误餐补助的支出,加起来也达到了四万多元。结果,征收到的税额,基本上就被征收的成本抵消壹空。就是说,按照现行的制度和办法征收税款几乎是无法做到的。
耿皇乡的故事近乎荒诞,但这种试验却把今天脱离实际的税制问题暴露无遗。
谁知涡阳县的代表话没落音,李秋鸿就接过话极力争辩。
太和县农经委副主任邹新华,壹直冷静地注意著李秋鸿的发言,耐心地听着这位财政部官员对太和县试点的横加指责。因为对方说的就是“太和”,作为太和县试点的代表,他自然不便立即反驳,至少他要显示出太和人的宽容和大度。但是,涡阳县的代表举出的这个例子,已经是那样的说明问题,对方却依然强词夺理,以势压人,他再也按捺不住。
邹新华激动地指著李秋鸿,只差没把指头戳到对方的鼻子上;愤然道:“妳们就是不看实际情况,坐在办公楼里瞎想。今天事实就摆在面前了,还死不认账!”
他说得过于冲动,声音都变得沙哑,伸出的手指也在上下颤动。
接着会场上四处都响起了愤懑的斥责声。
人们已经看得很清楚,文文静静,甚至是壹脸书卷气的李秋鸿,他在会上极力坚持的,其实是国家财政部的意见,正因为不只是他个人的看法,各地代表才越发感到,大家正在热心试验著的这场农村税费的改革,其前景并不那麽乐观。
作为这项改革最早的倡导者,又是太和县试点的直接参加者,何开荫就改革中的壹些问题,也旗帜鲜明地谈了自己的意见。他说,如今,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种商品的价格差不多都放开了,惟独粮食这样大宗的农产品国家仍限价定购,使得粮食不能成为商品,其比较效益日渐降低,毫无疑问,这种定购制度必须取消,粮食的市场和价格也必须放开,否则中国的农业就无法再進壹步发展。当然这需要条件,我们将税费改革征收的办法用公粮代替定购,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壹是为了让国家最可靠地掌握粮源,保证非农用粮的供应;二是因为农民有这个习惯,征交公粮,对农民来说既方便,透明度又高,最主要的是我们把税费改革和推進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联系起来,这就为下壹步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准备好条件。只有取得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成功,全面彻底地放开粮食市场和放开粮食价格,形成大流通,培育大市场,封闭的社区结构才会最后被瓦解,中国的农村才可以说大有希望!
何开荫的发言,有着浓郁的理论色彩,却由于他讲得深入浅出,富有很强的说服力,会场上壹下变得安静下来,连喝茶、走动的人也生怕打扰了别人,把动作放得又慢又轻。
这气氛显然也感染了何开荫自己,他开始变得激动起来。他说,其实我们搞的,只是农业税费征收办法的改革,还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假如现在就搞税费制度改革,立法部门说不定马上会来制止,涡阳县新兴镇的改革被县人大明令取消就是明证。因此,它肯定会有较大的局限性和不彻底性,目的也只是侧重于规范征收的办法,先把农民的负担尽可能地减下来,政策规定上的“杠子”粗了壹点,却简单明了便捷易行。虽然还不全公平合理,实在有不得已的苦衷,但相对于过去的乱收费来说,农民已比较满意。
当然,他还想说:今天搞的还只是税费征收办法上的改革,就搞得这样艰难,如履薄冰,几近夭折;其实,即便就是真的進行税费改革,那也只能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壹个突破口,关键在于由此带动农村政治体制上的改革。尽管,谁都知道,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中国改革开放的進展,但会上没人这么明说,当然今天他说了也等于白说。
主持会议的杜鹰,在作会议的最后总结时,说了这样壹段话。“我总的感受是,我们在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壹个关键时刻,研讨了壹个关键问题。为什么可以这样说呢?因为现在我们整个国家,正处在壹个工业化高速增长的时期,在这样壹个阶段上,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状况如何,将是决定我们这个国家现代化命运的壹个重要方面。这两年,‘三农’的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存在的问题也同样是比较突出的,有的矛盾,已经非常尖锐,而这些问题与我们这次会议研讨的内容无疑都是密切相关的。”
5 报告進入最高决策层
杜鹰回到北京后,就忙着组织人就全国农村基层税费制度试点的情况,给国务院写出报告,并特邀何开荫、杨文良二人参加讨论。
报告的题目十分鲜明:《事关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壹项重要改革举措》。
姜春云副总理亲自到过阜阳试验区,看了这份报告后十分高兴,很快作出批示:“这是农村工作的壹个重大问题,试点探索出了壹些解决问题的思路、途径,拟专门开个会,总结交流经验,提出今后意见。”
就在农业部转上来的这份报告和姜春云的批示,还都没送到主抓经济工作的常务副总理朱镕基的手上时,朱镕基却先看到了新华社记者叶冰男的壹篇《河北省调整公粮制试点方案》的消息。显然这是朱镕基第壹次接触到这类消息,有点诧异,就把文章批给当时的财政部长刘仲藜和副部长项怀诚:“请仲藜、怀诚同志阅。” 同时批给国务院秘书长何春霖,要求他去搞搞清楚:“这个试点是怎么回事?”
当我们最初从《河北省公粮制改革大事记》中,看到朱镕基的这个批示时,很是感到意外。因为农村税费的改革,从提出到试验,从秘密试验到公开试点,直到发展成七省五十个县的“燎原之势”,已走过了漫长的五个春秋,不说大报小报已对此有充分的披露,河北省还在京召开过范围很广的研讨会,国务院许多相关部门的同志都到会了,朱镕基副总理对这事儿怎么可能会壹无所知?
后来,细细壹想,才觉得并不奇怪。何开荫改革设想的文章被刊发在《人民日报》的《情况汇编》上,引起过李鹏总理的关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可那毕竟是在壹九九O年春天,朱镕基还在上海工作,对这壹切不了解是十分正常的。以后,他進京主管国务院的经济工作,又正是中国经济增长率跌人低谷之时,工业生产滑坡,中央财政吃紧,摆在他面前的,仅全国累欠的“三角债”就高达五千多亿,要想在如此重关如铁的困境中走活壹盘棋,他几乎是在拳打脚踢,甚至用出铁腕手段,发起清欠攻势;同时展开了壹场狠打泛滥成灾的假劣伪冒产品的活动。壹九九二年,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出现壹个加快建设的热潮,但由于当时中国的经济工作还远没从“壹抓就死,壹放就乱”的尴尬局面中走出来,经济的高增长几乎是和混乱同步,开发热,集资热,炒地皮热,已经热到了朱镕基用壹句英文表述 “Crazy”(疯狂)的程度,“过热”发展的经济,引发出了建国以来中国最严重的通货膨胀。接下来,朱镕基就又大刀阔斧地运用起经济、法律乃至行政的各种措施,数管齐下,并亲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大力整顿金融秩序。
朱镕基确实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像他抓城市的经济那样,去抓农村工作,再说,他对农村的情况又远不如城市工作那样熟悉。在壹九九三年召开的全国粮食购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中,他对粮价的放与收,就没有像对金融和国企改革那样自信。他说:“去年我们缺乏经验,放开粮价太快了壹点,准备工作不足。没搞过市场经济,不知道厉害,结果,十壹月以后粮价暴涨,没有按照预定的调价步骤来做,措手不及。”
但是,他对中国的农业是重视的,对农民的负担更是感同身受。壹九九三年五月中旬,他在赴湖南考察期间,发觉个别地区的夏粮收购资金未到位,向卖粮的农民打白条,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难以为继,他气愤已极,严厉训斥湖南省的主管领导,并对下面地区的负责人说:“我留下电话号码,妳们什么时候凑够了资金,就什么时候给我打电话,我要看看究竟会拖到哪壹天!”返京后,他深感问题的严重,遂亲自指示《人民日报》发表农业部清理农民负担的三个文件,公开征税的项目和范围,明令不能超过上年农民纯收入百分之五的上限,凡不遵令者,当依法处理。
就在朱镕基要求国务院秘书长何春霖去闹清河北省公粮制试点是怎么回事的四天之后,财政部长刘仲藜即把同样有着朱镕基批示的新华社记者叶冰男的文章《河北省调整公粮制试点方案》批转给·了部里的税政司:“请税政司阅,是否与国办三局联系壹下,农税处也派人参加了解壹下。”
刘仲藜部长作出的这个批示,无疑已经是多余的,因为从时间上看,在他还没见到朱镕基的批示,就是说,在他张罗属下“联系壹下”“了解壹下”的壹天之前,朱镕基已经接到了姜春云转给他的阜阳研讨会的有关报告。朱镕基看罢报告,河北省公粮制改革试点是怎么回事,就壹切都再清楚不过的了。
尽管姜春云在报告的批示中,已经对各地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经验给予了最充分的肯定,并且认为“试点探索出了壹些解决问题的思路、途径”,他的建议也十分具体:“拟专门开今会,总结交流经验,提出今后意见”,也许正是因为姜春云在批示中强调得那样重要,“这是农村工作的壹个重大问题”,朱镕基在看了报告之后,处理得也就相当谨慎。他对“拟专门开个会’的建议绕开不提,将这份报告批给了国务院秘书长何春霖。不过,这回批下去,增加了壹个国家税务局局长金人庆:“请春霖、人庆同志阅处。此事要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综合部门意见。”
朱镕基显然没有表明具体的意见,只是作出了具体的交待。这壹天,是公元壹九九五年六月九日,已成燎原之势出现在中国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验,進入了他的视野,并引起了他的关注。
6“十三号文件”诞生
在壹九九五年六月以后的壹年多时间里,中国的传媒机构对农村税费改革的宣传,形成了壹个不小的高潮。从《中国改革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到《中国经济时报》、《经济日报》直到《人民日报》;从《内部参考》、《学习研究参考》到《国内动态清样》,直到《领导决策参考》,盛赞这场改革的文章可以说是连篇累牍。
壹九九六年的秋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到河南视察。当他了解到壹些地方在打着教育的旗号向农民乱收费,最终又不是把钱全用在教育上,这引起他的不安。视察期间,他还了解到,现在农村中的村提留、乡统筹的收费办法,随意性太大,本来就是壹种“多收有利”的机制.而收多收少又是直接同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挂钩,这就导致了农村的“三乱”屡禁不止,成了老大难。于是他想这恐怕要从这种收费办法究竟行不行上来考虑壹下了。
出乎他的意外,在河南视察期间,李岚清又听说有的农村已经实行税费合壹的规范管理办法,这办法不仅受到农民的欢迎,各方面的经费也有了保证,十分感兴趣,要亲自去看壹看。听说这事就发生在邻近的安徽省阜阳地区,他便临时决定,改变行程,弯到阜阳。在阜阳,他听取了当时的地委书记王怀中和专员乔传秀的专题汇报。听了以后,觉得这办法的确不错。从汇报中他还進壹步了解到,全国政协的几位老同志也到阜阳的农村進行过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回京后,他就派人要来了他们的调查材料。看过之后,感到颇有价值,于是他就又把要来的材料,附上自己的意见,送给了李鹏总理。同时也送给了朱镕基、邹家华、吴邦国、姜春云几位副总理共同参阅。
其实,促成几位全国政协的老同志深入农村搞调查的,正是原安徽省省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常务副主任王郁昭。我们前文已经提到,在揭开中国农村改革序幕那惊心动魄的岁月里,王郁昭曾是万里麾下的壹员大将,后来出任过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可以说,他是经历’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那场中国农村改革的全过程的。而且直到今天,对中国“三农”问题的关注,依然是他乐此不疲的壹件事情。
打从壹九九五年四月开始,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中的几位曾长期在国家领导机关从事过经济工作的老部长们,就组成了壹个专题组,围绕着当前农民“减负”的热点问题,在王郁昭的带领下,不辞辛劳地深入到安徽、河北等地進行认真调查研究;回京后,又与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的同志進行了座谈。为在更大范围,了解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盛夏七月,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还在四川省乐山市召开了有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四川、贵州、吉林、广西八个省区相关部门参加的“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研讨会”。着重研究了近年来壹些地方進行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改革试点情况,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出路和办法。
专题组的壹行八人,壹路之上的心情都是十分沈重的。调查中发现,近年来由于各地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过多过滥,基层党政机构的干部编制严重失控,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少数干部横征暴敛,鱼肉乡里,农民苦不堪言,引发出壹批恶性案件。特别是发现农民承受负担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而作为国家主要粮源的中国中部农业大省,由于粮棉定购任务较重,农民获得的实际收入被大大打了折扣;而国家原本是想减轻农民负担的“三提五统费”控制在上年以乡为单位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百分之五以内的规定,不但掩盖了农村中的贫富差距,也在壹定程度上起到了“劫贫济富”的负面效应,反而加重了低收入农户的负担,成为雪上加霜!
每当接触到这些沈重的话题,专题组的同志就感到分外压抑。只是当亲眼看到安徽省太和县、河北省正定县正在搞改革试点,亲耳听到这些改革深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欢迎,才由衷地感到壹些欣慰。
后来,通过与国家有关部、局的座谈交流,经过乐山会议的深入探究,王郁昭亲自主持写出了《关于切实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建议》。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还为此在京专门召开了壹次主任扩大会议,对《建议》進行了壹次认真审议。
王郁昭在这份《建议》中认为:解决农民负担最根本的出路,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富裕程度。而要真正把农民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就必须从根本上改革并完善农业税赋的征管制度,坚决堵住增加农民负担的源头。各种调查表明,农民负担过重,往往与政府制定发展目标时的要求过高过急有直接关系,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上面。
《建议》几乎是在大声疾呼:要坚决清理那些不切实际的达标升级活动,凡是加重农民负担的都要坚决取缔。
《建议》有着十分具体的建言:如提出要加快制定《农村税费征管法》,加强农村税费征管队伍的建设,绝不允许运用公安警力或民兵小分队征缴税费;如提出要坚决精简机构,改革干部的考核制度;如提出要在现有各种经济技术协会的基础上考虑建立农民自己的群众组织,沟通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以便于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的法令,又有利于真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对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壹直很关心,看了由经济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报告,十分高兴。这壹天,他约来王郁昭,明确表态:“妳们提的建议我完全赞同。如果需要开协商会,请李鹏同志参加,会我主持。”
李瑞环还指示,将《建议》分别送往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
当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的《建议》按组织程序送出去之后,王郁昭的心情还是难以平静。他考虑到在中央领导中,温家宝是各地农村跑得最多,因而也是最熟悉中国的农村工作的,就又以个人名义,直接给温家宝呈送了壹份。
当然,王郁昭并不知道,他的这份报告,早在十天以前,李岚清副总理就已经把它直接送给了李鹏总理和其他几位副总理参阅,李鹏、朱镕基也都批转给了财政部;更不知道,姜春云副总理在读到李岚清送来的报告后也已经转给了温家宝,并表明了他的意见:“请家宝同志阅批起草小组认真研究。”这时温家宝领导的壹个起草小组,正在为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壹个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文件。
两份《建议》温家宝都收到了,他和姜春云的看法是壹致的,认为它对正在起草中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即将颁布的壹个决定极有参考价值。按说,这事温家宝已经批办了,对王郁昭个人呈送上来的《建议》,就无须再作处置了,不过,他是个做事认真得壹丝不茍之人,虽已有过交待,却仍然又壹次拿起毛笔,将《建议》批转给国务院副秘书长刘济民和农业部副部长万宝瑞,并且多写了几句话。他的批示,每壹个字,都写得端端正正,甚至连标点符号也绝不马虎,像他以往处理任何壹件工作壹样的严谨和认真:
“济民、宝瑞同志: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的这份建议,对研究和解决农民负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其中许多好的意见,在中央起草的关于减轻农民负担问题的文件中已经吸收;壹些带方向性的改革措施,也在积极進行试点。请将这些情况告政协并郎昭同志。”
这份由王郁昭执笔的《建议》被送达中办国办后刁;久,壹个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财政部、国家农业部、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央纪委以及中央电视台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很快奔赴离京最近的河北省進行农业税制改革的专题调研。从中央党校学习归来的省委副书记李炳良,接待了调查组的全体同志,并汇报了河北省三年多来公粮制改革的情况,同时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采访。
这期间,壹个令人鼓舞的消息,也悄悄在安徽广大农村流传:江泽民总书记派出秘书,壹竿子插到最早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安徽省太和县。这位秘书在太和县的各处進村入户,所到之处,壹概是认认真真地听,仔仔细细地看,边听,边看,边认真地往本子上做记录。临了,太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希望他能够谈壹谈调研后的看法和意见,这位秘书却只是谦和地笑笑,说:“我的任务就是看,就是听,然后回去,如实汇报。”
公元壹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了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最著名的“十三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这个《决定》,具体地提出了“三减”:减免贫困户的税费负担,减轻乡镇企业负担,减少乡镇机构和人员的开支;明确提出了“五个严禁”:严禁壹切要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严禁在农村搞法律规定之外的集资活动,严禁对农民的壹切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严禁各种摊派行为,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而且提出“两个加强”:加强领导,实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壹把手负责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
《决定》特别指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对有些地方進行的负担分流和壹些粮食主产区進行的税费改革探索,可以继续试验。”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第壹次在“红头文件”中,对各地正在進行着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验,公开表明了肯定的意见!
“十三号文件”下达的第十四天,即壹九九七年壹月十三日,温家宝便代表中央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就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
他说:“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取得了壹定的效果,积累了壹些有益的经验。中央认为,这项改革可以继续试验,但目前还不宜在面上普遍推广。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这项改革触及到了壹些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壹些重大改革方向,继续改革必须与现行的粮食购销体制和以农业税为主的财税体制的改革统筹考虑,这件事涉及面广,而且较为复杂,需要全面设计方案。试行工作要有领导地進行,已经批准开展试点的地方,要认真试好,并注意总结经验。”
温家宝不但肯定了各地税费改革试点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而且精辟地指出这项改革触及到了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了重大的改革方向,因而需要全面设计方案。
温家宝的这个讲话,高屋建瓴,振奋人心;他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诠释,更是高瞻远瞩,人木三分!
7是非功过凭青史
壹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经国家主席江泽民的提名和与会代表的选举,朱镕基出任了国务院总理。
在担任总理两个月后的六月六日,朱镕基签发了壹项国务院令,发布实施《粮食收购条例》。
早在四年前的壹九九三年,朱镕基就过问过粮食的收购工作,不同的是,以前是通知,不遵照执行还只是工作态度或认识上的问题;这次却是国务院令,这就把通知上的许多规定,上升到了法律的高度,不执行就是违法。并且,这次的《条例》,还特别增添了壹些硬性的规定,制订这些新的规定,其目的,显然是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国家每年壹千亿斤粮食的定购需要,并对国家粮食部门实行有效的保护。当然,它的意义,还远不止这些,因为《条例》上明确规定:除农业税外,粮食收购时“不得接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这里指出的“组织”,显然包括各级政府;这里提到的“个人”,自然包括党政领导干部。新的《条例》无疑是想从“粮食收购现场”,对愈演愈烈的搭车收费现象予以坚决的狙击,从而彻底减轻农民负担。
可以说,制订这部《条例》的良苦用心,是无可置疑的,却又是壹厢情愿的。因为,当今农村基层税费的征收背景十分复杂,比如就像《条例》上提到的“统筹款、提留款”,这也正是国务院过去正式下文要求向农民征收的,而其中的许多费用本来就应该是由国家财政支付的,国家财政该给不给,这才造成农民负担,现在这许多十分具体的问题避而不谈,不去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却硬性规定乡(镇)村干部不得在收购现场坐收除农业税外的任何税费,这其实就把农村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推向了极端——要么就只有阳奉阴违,拒不执行妳的《条例》上的规定;如果要执行,结果也只能是迫使下面更多地以“小分队”、“工作队”或是“突击队” 的形式,甚或运用司法手段,挨家挨户上门强收强要。
更为严重的是,这个《粮食收购条例》明确无误地指出,粮食的收购只能通过国家的粮食系统,而且要求粮食的收购,必须“户交户结”,资金又只能“封闭运行”,这就与各地正在试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做法有了无法调和的矛盾。
当时,河北省还正筹划着要将公粮制改革的试点進壹步扩大到全省去呢,作为这壹课题组主持人的杨文良,正劲头十足地张罗著“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当他弄懂了《粮食收购条例》上的那些具体的规定后,等于挨了壹记闷棍,他立刻意识到,这五六年来三任省委主要领导重视的,自己更是倾尽了大量心血的公粮制改革,即将中辍;全国所有的税费改革的试点也都不得不面临在壹个早上完全停止的厄运。
杨文良心急火燎地坐下来,把《粮食收购条例》反复地看了又看,试图从中找到对税费改革有利的字句。显然,他无法找到,不过他依然乐观地认为,从总体上和本质上看,公粮制的改革同《粮食收购条例》,都是为了规范农民的负担,确保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二者的关系并不是互相排斥,非此即彼的。
于是,他连夜向省委写了壹份专题报告:《公粮制改革试点应当继续進行》。
但是,除了像他们这些对税费改革情有独钟者,其他人并不如此认为。就在杨文良将专题报告送上去不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金融贸易处也向省委书记程维高、省长叶连松和分管副书记赵金铎写了壹份相反的报告,指出:“‘公粮制’和‘费改税’试点的做法,不符合《粮食收购条例》的具体规定,也影响到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针对上述情况,建议我省应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粮食收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我们这个国家,在我们这种特殊的体制下,下级是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令还是畅通的。正因为如此,河北省的主要负责人就不可能也不敢不执行中央的《条例》,于是,就只有放弃才刚刚推行的公粮制改革。
省委副书记赵金铎,因为同时也兼任河北省县级综合改革小组负责人,他对公粮制改革给农村带来的新的气象,是十分清楚的,接到金融贸易处送上来的报告,心情是极其复杂的。就在前几天,他刚在杨文良起草的壹个《河北省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议程表》上批出“同意”两字,可是现在,他必须作出相反的决定。
赵金铎在后来的壹次会上曾这样说道:“河北省公粮制的改革可以列上十条八条的好处,但除农业税外任何税费不准代扣代缴这壹条,是刚性约束,《条例》就是法规呀,在执行上打折扣是不允许的,我们只能和中央保持壹致。但是停了公粮制改革,并不等于是否定了这项改革,只是因为它与《条例》有了抵触。”
杨文良参加了这个会,赵金铎代表省委在会上的这番解释,他听清楚了,但似乎又变得更糊涂‘了。既然公粮制改革有那麽多的好处,值得充分地肯定,为什么就壹定要中止它呢?
接下来,省长叶连松也批道:“全省都要统壹按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执行”,还特别指出:“即召集省综改办、地税、粮食、农发行研究,并即联合发出通知,依法执行。”
在叶连松作出指示的当天,综改办、财政厅:、粮食厅和农业发展银行四家就迅捷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各地必须坚决执行国务院发布实施的《粮食收购条例》。
杨文良几乎都要急疯了,就在四单位联合下发通知的同壹天,他再次上书河北省委、省政府,要求就继续進行公粮制,改革试点的问题向中央紧急请示。
也巧,这期间,国家计委的壹个调研小组到河北省了解夏粮收购情况,回去后给温家宝写了调查报告。温家宝在调查报告上作出了这样的批示:
“‘公粮制’问题可纳入税费改革继续研究,目前应统壹执行《粮食收购条例》。”
温家宝的指示其实是十分清楚的,他说了两层意思。作为国务院副总理,他必须强调由朱镕基总理签发的国务院令的严肃性,要求坚决执行《条例》;但过去他曾就高度评价过安徽、河北等七省五十个县進行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现在,他的态度依然没有变,他对河北省搞的公粮制改革还是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果我们再仔细地加以领会,就会发现,他在两者的提法上还是有区别的。他在“应该执行《粮食收购条例》”壹句前面,加有“目前”二字,也就是说,作了时间上的界定,而提到税费改革时,则要求“继续研究”。因此,至少可以这样认为,温家宝主张在执行目前的《条例》时,不应该影响到对具有更深远意义的税费改革的试验与探索。
遗憾的是,叶省长并没有全面地去领会温家宝指示的精神,便作出了措词更加严厉的批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家宝副总理批示。必须做到敞开收购、户交户结、不准乡村干部在粮站坐收统筹提留款,以往的‘公粮制’试点县统壹执行《粮食收购条例》,这些问题都要很坚决。如我们的干部不听招呼,查出典型要严肃处理。”
于是壹个早晨,壹场轰轰烈烈历时五年之久的,已扩大到了三十七个县市的公粮制改革,就从河北省的地平线上消失得干干净净。
与此同时,全国七个省已经发展到了六十多个税费改革的试点县市,也都几尽终止。
这消息,使得杨文良心急如焚。
然而,不管杨文良如何认为公粮制的改革是在探寻解决农民问题的治本之策,继续進行试验是十分必要的,但改革毕竟由于《粮食收购条例》的颁布而停了下来。
公粮制的改革被停了下来,问题也就跟着来了。在有些人看来,被宣布停下来,等于被坚决否定,而作为这壹研究课题的实际负责人杨文良,这五年多的忙活,就都是在瞎折腾了!
壹些流言蜚语随之而来,壹些异样的眼神也接踵而至。
杨文良顷刻陷入到四面楚歌之中。
在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里,杨文良万般无奈,壹遍又壹遍地重读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他固执地想在邓小平的南巡讲话中找到答案。他坚信,农村的税费改革,必将会继续下去,因为它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他甚至认为,中国已经走上了市场经济这条不归之路,就不应该继续推行粮食的统购统销,逐步放开粮食市场才是良策。
他多么想找壹个志同道合可以倾诉苦闷的对象,可是,除了何开荫,他又能找谁呢?壹想到何开荫,就料定老何的处境肯定也不会比自己好到哪里去,他的心里便充满了牵挂。
何开荫此时的处境确实已变得十分狼狈子。十年了,为了农村税费的改革,他饱尝了人生的艰辛与世态的炎凉,但他无怨无悔,壹直信奉著邓小平的壹句教诲: “不争论,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大胆地干。”好不容易走到了今天,改革已经受到七个省六十多个县农民的普遍欢迎,现在却突然都相继夭折,他确实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最不能接受的,还是随着税费改革的被迫中止,他发现,原来的情况全变了:过去热情支持、笑脸相迎的人,壹下子换了面孔,好像不认识他了;而壹向冷眼旁观的,这时却纷纷出来证明他们的先见之明;本来就持有反对意见,等著看笑话的,开始走出来“秋后算账”了,将各种各样的屎帽子扣在他的头上。说他的那些改革设想,纯粹就是异想天开;说他写的那些文章,更是在胡说八道;说他把国家的粮食政策和财税制度已经搅成了壹锅粥;说他做这壹切都不过是为了自己出风头,为了欺世盗名。随之而来的是,他写出的文稿,因为无人为他签字,在省政府办公厅已不能再打印;早在壹九八七年,由于得到当时的省长王郁昭、常务副省长孟富林的特批,他就参加了当年的高级职称评审,并于次年获得“正高”职称,现在碰到工资改革了,却再没人为他兑现,只能享受到科级待遇。更加令人想不通的是,省政府办公厅在为干部职工解决住房时,何开荫在分房的打分申明明得分高居全厅第二,但是,如今办公厅机关的每壹位干部,包括分来不久的小青年,都享受到了政府办公厅的住房,惟独他,依然住在原来行管局房管所十分尴尬的老房子里。
夫人顾咸信,见老何成天心事重重,走在大街上也是勾著脑袋,怕他出事,更怕他会跑到什么会上,或是去什么场合,像过去壹样想到什么说什么,就动员老何去学学抽烟喝酒。因为,她听人说,酒可以消愁,烟能助人深虑,她只希望老何平安地度过这段日子。
“这些年来,妳身为高级农艺师,经常有人找上门来,请妳去作这方面的技术指导,放著又省心又来钱的好事不干,偏要光着脑袋朝刺棵里鉆,图啥呢?现如今,话已难说,就别说了,改革的事也不要瞎操心了。”顾咸信劝著何开荫。
不过,在难耐与苦闷之时,他真的接受了夫人的建议:抽烟,喝酒。于是,平日从不沾酒也无烟瘾的何开荫,开始正儿八经地抽上了烟,每天晚上喝上两盂酒。谁知,壹抽壹喝,竟然发现,烟酒这东西确实好使,他的心情真的平静了下来。
可是,没过多久,他的心潮又壹次涌动起来。他发现,安徽省的税费改革并非全军覆没,发现了这壹点,他又变得激动不已了。
原来,安徽省省长回良玉,在《粮食收购条例》下来之后,就以安徽省人民政府的名义,向国务院写了壹份报告,强调安徽省阜阳地区是经国务院备案的全国第壹个农村政策试验区,为探索减轻农民负担新途径,要求继续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为解决税费改革与国务院颁布的《条例》相衔接的问题,安徽的试点决定将按耕田征实调整为按人付款。
由于回良玉的据理力争,当全国各地的农村税费改革都停下来的时候,安徽阜阳却是壹花独放,税改的试验工作壹天也没有终止。
有了这种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何开荫终于放下心来,更令他鼓舞的是,在他已年满六十应该退休的时候,回良玉省长聘任他为省政府参事。这就是说,只要身体康健,他就可以干到七十岁;给了他深入研究农村改革十年的时间和更为广阔的空间。他在感奋之余,立即又开始酝酿壹个新的计划:那就是,把我们今天的粮食收购政策,作壹次系统的研究!
尽管这种研究,在当时是件十分敏感的事,更是颇多风险的事,可他决心已下,就奋不顾身了。
他早就注意到,壹九九三年夏收之前,还是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就下达了壹个《关于進壹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粮食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但是,这项旨在保护农民利益、保证农民增产增收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却随着壹九九四年壹月壹日开始的分税制的推行,各地就难以贯彻了。因为政策规定是中央定价,敞开收购,出现亏损,要由地方财政补贴,问题是,产粮大县连工资都发不下去,哪有钱补贴?没有补贴,文件对粮食系统提出的那些要求,就等于没说;政策还规定,国有粮食企业只能顺价销售,但中国的粮食系统养了那麽多吃闲饭的人,又如何能做到顺价销售呢?政策规定的保护价,其“保护”的资金,并不是直接“保护”给卖粮的农民,而是有相当壹部分被那些不法的投机倒把分子或垄断寻租者渔猎而去。对广大农民来说,这些政策不过是画饼充饥,反而误导农民多产粮食,而粮食又是粮食部门垄断著市场,结果就把农民坑得更苦!这些年来,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的速度已是逐年下降,人均纯收入的增幅已经低于人均负担额的增幅。
“这些情况,从中央到地方都应该是清楚的,不清楚讲不过去啊!”何开荫感到难以理解。这种明显不合理的粮食收购管制政策,过去下达的还只是《通知》,而这次颁布的却是具有了法律效力的《条例》,这就使得它变得天经地义,不容置疑!
可是何开荫依然对这壹《条例》表示了怀疑。
他承认,《粮食收购条例》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国有粮食部门的利益。税费,在这壹点上,税费改革与《条例》是有矛盾的。但他并不认为改革的试点在这方面就是错的,相反,正是这种税费改革,触动了国有粮食部门的既得利益,才推進了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这些年,广大农民对国家实行粮食低价定购制早就表现出强烈不满,探索解决农民负担治本之策的税制改革,理所应当地要把取消这样的定购制作为改革的壹项重要举措。毫无疑问,这样的改革试验,它在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长期所承担的“隐性负担”的同时,也截断了粮食系统牟取部门利益的壹条主要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壹些国有粮食部门依靠著政企不分、官商壹体的管理体制,左右逢源,下坑上骗:在收购环节上,通过压级压价、扣杂扣水的不良手段坑害农民;在销售环节上,通过乱摊成本、涨级涨价坑害城镇居民;在贷款的使用上,大量挪用挤占粮食收购资金,或利用少收定购粮、多收议价粮,虚报、冒领政策性贷款;在财务的结算上,又通过“平转议、议转平”等卑劣伎俩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层层截留储粮补贴。总之,这次改革改的就是国有粮食部门官商壹体、政企不分的管理体制,改革的规定之壹便是“粮食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担风险,不再承担任何国家行政职能,国家也不干预其经营行为”,迫使粮食企业转换职能,走向市场。
既然改革是利益的再调整,那就不可能会使所有部门的所有人都满意。
他认为,中国的农村改革,是在理论准备和政策准备都不完善的情况下启动的。第壹步改革,基本上是在农村内部進行的,有相当的独立性,改革的主要内容也只是破除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而我们又有着几千年家庭经营的历史,农民有着这种传统意识,只要政策允许去搞就行,农民家家户户都会。可这壹次的改革就不同了,它势必深入到金融、财政、价格、计划、物资、内外贸易等等诸多领域,触及到城乡之间,以及部门之间,大量的深层利益结构的调整,面临着空前复杂的局面。第二步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要在经营主体变革的基础上去建立现代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如何去建立,我们的历史没有这种记忆,农民不晓得,我们的政府也不清楚。因此,今天所面临的问题,有许多是超经验的,凭以往的经验是无法把握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我们把以往的改革定义为破旧的话,那麽新壹轮改革,就应该认定为创新,即组织的创新和制度的创新,是在为市场运作夯实基础。
中国有十二亿人口,人均不过壹亩壹分多地,永远不可能存在粮食过剩问题,为什么在发达国家人均拥有壹千公斤粮食也没有出现卖粮难的问题,而我国的人均只有四百公斤就会出现粮食过剩呢?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应该从粮食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几个方面去分析,更应该从我们的思想观念和粮食的政策上寻找原因。
我们经常强调:“粮食是壹种特殊商品,关系到国计民生。”从这个前提出发,就往往会得出应由“政府统管”的结论,把粮食视为壹种统管产品,但同时应当看到,粮食有其特殊性,但它毕竟又是壹种商品,仍应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只是如何调控市场的问题。再说,就全国而言,现在农民人均纯收入有百分之六十八来自农业,农业收入中种粮的收入又占到百分之五十二,种粮收入对今天的中国农民来说依然至关重要,而提高粮食生产的收入,所有的研究都在表明,只有走优质优价和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的两条路,但现在的很多政策实际上已经把这两条道不能说基本管死,也是大部分管死。可以说,不触动现有粮食体制中的利益分配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就永远只能是壹句空话。
何开荫经过几天痛苦的思考,壹鼓作气,拿出了壹篇《彻底解决粮食购销体制问题,必须進行农、财、粮、价、税、费联动的综合配套改革》的沈甸甸的文章,决定再次進谏中央。
直言无忌,自是坦荡的君子所为!
通过这几年税费改革的风风雨雨,何开荫确实领悟透了毛泽东说过的那句至理名言:“中国的事情别着急,慢慢来。”
党的十壹届三中全会,没谁不知道它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我们确实也不应该忘记,正是在那样壹次伟大的会议上,“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还曾明确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而后来中国农村的伟大变革却正是以“包产到户”、“分田单干”为实质的“大包干”取得重大突破的,所以,当那次会议的精神壹传达,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民伤心地说:“早也盼,晚也盼,盼来了两个‘不许干’!”
三中全会是“不许”,四中全会就改成了“不要”。“不要”无疑比“不许”宽容了许多,严禁变为劝告,变成“对已经搞包产到户的不批评、不斗争、不强制纠正”。再后来,中央三十壹号文件,对“不要”也有了松动:“深山区孤门独户可以搞”,网开壹面了;到了中央七十五号文件,其范围就被進壹步扩大,又成了 “三靠地区可以搞”。
终于,在十壹届三中全会召开的三年之后,经过许多次反复,几十遍修改,作为集体智慧结晶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被送到了中央最高决策层;先是中央书记处讨论,继而由中央政治局研究,最后政治局常委通过,于壹九八二年壹月壹日,将此《纪要》作为该年度的壹号文件,印发全党——明确提出:包括包产到户在内的“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射秽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而且,不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就不要变动。”
这就是中国的特色!
何开荫后来在给杨文良的壹封复信中,不仅回顾了中国农村改革走过的那段曲折的历程,还试着步杨文良诗作的原韵,和诗壹首,以此明志。
他很喜欢杨文良诗中透出的万丈豪情,特别是“成败得失靠实践,利弊是非问群众”两句,他觉得是可以称之为神来之笔的。
是啊,人民群众喜欢不喜欢,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这永远应该是我们壹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后的归宿!
在农业和农村的问题上,农民拥护,政策就对头;农民反对,政策便出了毛病。世界上的事情什么叫好?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欢迎的,就叫好;否则,就不能叫好。
他告诉杨文良,他的最近壹篇分析粮食购销体制、希望综合改革的文章,经新华社以最高内参形式,已经发给了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领导同志。
何开荫对“大包干”历史的回顾,以及捎来的安徽继续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消息,都成了深陷苦闷中的杨文良的兴奋剂。
壹九九八年七月八日,杨文良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直接向党中央、国务院写出要求继续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报告。
8 中国农民的福音
事情到了这壹年的九月便有了转机。
壹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在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周年的日子里,江泽民总书记在安徽省城合肥,就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
江泽民指出:尊重实践,尊重群众,这是过去二十年来我们在领导农村改革的立足点,获得的根本经验,也是我们今后推進农村改革,做好农村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要正确对待农村中出现的新事物,尊重农民的创造和选择。
对于农村改革,他强调坚持两条:第壹,鼓励试,不争论;第二,坚持“三个有利”的判断标准。在改革的实践中,要不断帮助群众总结提高,加以引导,对的就坚持,不对的改正就是了。
江泽民还就当前和今后壹个时期要着重抓好的工作,提出了六大课题。其中特别指出:“改革和规范农村税费制度,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这是党的总书记第壹次坚定而明确地倡导和鼓励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要求大家“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
他在讲话中最后强调:“深化农村改革是壹篇大文章,我这里只是点壹点题。希望各地按照中央的统壹部署,从当地实际出发,继续大胆探索和实践。”
总书记的讲话像壹股强劲的春风,从八皖大地迅速吹向了全国各地,驱散了笼罩在人们心头的疑团与迷雾。
于是,看似停滞已呈胶着状态的农村税费改革,顷刻间,获得了巨大的动力,步伐骤然加,陜了。
壹个月后的十月二十七日,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农业部部长陈耀邦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段应碧,三人就农村税费改革问题专题致信朱镕基总理。他们提出,中国的农村税费改革大致可分“方案起草”、“论证修改”及“试点实践”三个阶段,并把每个阶段的大体设想也作了汇报,还把实施的时间也作了确定。
既然江泽民总书记已经十分明确地把农村税费改革作为“着重抓好”的工作提了出来,许多地方过去又早已進行过这方面的试点’,并取得许多宝贵壹定的经验,所以,朱镕基对项怀诚、陈耀邦和段应碧提出的这种按部就班的做法,就感到了不满意。他在他们的材料上作了明确的批示:
“三个阶段可交叉進行,实行时间不必拖到二OOO年。先出个文件,各省市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改革时间,争取有几个省明年出台。”
那段时间,朱镕基南下考察,考察期间仍念念不忘税费改革的事。据《广西日报》十月三十日报导,朱镕基在北海和南宁的谈话中就指出:“农村中的提留、统筹等费用是目前腐败的原因之壹;有些地方以这些‘三提五统’费用为借口,加收各种名目繁多的费。政府年年喊钱不够用,农民天天怨负担重。这个事不能拖了,妳们要多做调查研究,及时解决。”
他还说,“几年前我就已经有了个好的想法,思考了许多年,我的想法就是把所有合理的收费纳入农业税的范畴,让村干部吃‘皇粮’,稍微提高壹些税就可以了,农民也负担得起,除了农业税,其他收费都属于非法的;除了税务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向农民收费,谁收谁违法。这样乱收费的人就找不到借口了,农民拒绝乱收费也就更加理直气壮了。在这个问题上,只要中央和地方统壹思想,统壹认识,是完全可以做好的。这对农民有好处,对国家有好处,对有效制止乱收费、搞好干群关系、杜绝腐败都大有好处的。河北省搞了几年试点,实践证明是不错的。”
没过多久,朱镕基再次给项怀诚、陈耀邦和段应碧作出批示:
“根据我同许多省市领导交谈,此项改革业已成熟,不必拖那麽长时间。当然工作要做细,也不必由中央规定壹切细节,划壹实施时间。实际上壹些省已在壹些地区实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越多越办不了事,需要哪个部门办事和商量,国务院已授权妳们可以召集。”
这壹年十二月四日,新华社信息中心编印的《决策参考》第四十七期《权威论坛》,朱镕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又壹次说到了税费改革,他说:“河北省壹个地方已经推行了好几年了,采取公粮制,壹律桥归桥,路归路,不向农民收乡统筹、村提留,都在农业税里面收,非常有成效。”这年年底,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朱镕基再次谈到“乡村费改税”时,又十分明确地说道:“乡村费改税九九年要开始搞,安徽、河北的这项改革搞得还是好的,要继续搞。”
壹九九九年三月五日,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在京召开,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承诺:“抓紧制定农村费改税方案,并付诸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
会后,国务院办公厅本年度第六号《参阅文件》,就刊出了项怀诚、陈耀邦、段应碧三人合写的《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重大政策问题的调研报告》。
到了这时候,河北省因《粮食收购条例》的颁布被推迟了九个多月的“公粮制改革方案研讨会”,终于在石家庄隆重召开了。会上,省委副书记赵金铎,对这么多年锲而不舍地从事公粮制改革研究的杨文良,给予了最充分的肯定和表扬。他充满感情地说道:
“文良同志可以说在这个问题上非常执著。无论是这项改革顺利的时候,还是遇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他都是壹往无前的,也确实费了很大的心血。特别是在《粮食收购条例》出台后,他写了壹系列的文章,这些文章的观点是有分量的,我看许多观点是很有说服力的,也有壹定的现实性。这些文章分别寄给了朱总理办公室、中财办、国务院研究室等单位。”
安徽省政府参事何开荫,作为这项改革最早的倡导者也应邀前往石家庄并作了专题发言,他发言的题目是:《中国农民的福音:农业税费改革是农民减负增收、理顺农村利益关系、发展农业生产的得力措施》。他的发言在研讨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
壹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转发了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壹九九八年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要求各省市区“抓紧制定并实施农村‘费改税’方案,积极探索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途径”。
至此,农村税费改革终于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各地都在积极的探索和抓紧实施减轻农民负担的税改方案,壹个新的改革高潮,在中国各地的农村呼之欲出了!
这期间,新华社编印的《半月谈》杂志从全国各地眼花缭乱的农村税费改革的探索中,排出了最具代表性的“三大模式”,这就是:安徽省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总额大包干”模式、河北省正定县的“公粮制”模式和湖南省武岗市的将“三提五统”费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模式。
到了十壹月十三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就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坚定地表示:“要推進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并公开了推進的时间表:“明年国家先在几个省区進行试点,其他省区也可在个别县(市)试点,争取后年在全国推开。”
现在,朱镕基把改革的步伐骤然加快了。
确实没有理由不再加快这项改革试点的步伐了。尽管项怀诚、陈耀邦、段应碧拟就的改革试点方案,尚未正式出台,更不了解各省市自治区对这个试点方案持何种意见,而且眼看还有壹个多月的时间便到了“明年”,朱镕基还是把“几个省区進行试点”的时间,定在“明年”,同时宣布,几个省区大约只要壹年的试点,就可以“争取后年在全国推开”。
朱镕基的决心和信心都很大,改革起来,依然是他那以暴风骤雨的方式强力推進的施政特色。
然而,当国务院授权财政部长项怀诚等人组成的专门领导小组,拿出《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意见》,将他们拟就的试行方案发到全国各有关的省区以后,因为这个方案并没有集中起各地试点工作中成功的经验,有着明显的政策缺陷,执行这个方案,农民的负担可能会被减轻,但地方财政由此出现的巨大的财政缺口,却无力填补。所以,除安徽省委书记回良玉因是这方面的专家;显得胸有成竹,信心很足,其余各省都先后打了退堂鼓。但就是这惟壹坚持试点的回良玉还因为工作的需要,不久就又被调离安徽,出任江苏省委书记,这就使得农村“费改税”的试点工作,顿时变得扑朔迷离,陷人僵局。
但是,朱镕基的决心没有变。早在壹年前,他在给财政部长项怀诚、农业部长陈耀邦、中央财经办副主任段应碧的批示中,就指出过:“实行时间不必拖到二 OOO年”,“实际上壹些省已在壹些地区实行”,“此项改革业已成熟,不必拖那麽长时间”。随后又在全国经济会议上明确提出:“乡村费改税九九年要开始搞。”显然可以看出,他确定的时间表却壹再被耽搁,最后还是拖到了“不必拖到”的二OOO年!
此势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二OOO年必须推行改革,这壹点,不能再有丝毫的动摇了。
于是,二OOO年三月二日,中央正式发出了《关于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我们注意到,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给国务院领导写出的后来曾轰动全国,反映“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壹封信,正是二OOO年三月二日。
这既是壹种巧合,却更像壹个寓示,它至少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这个《通知》,不仅顺应民意,还是十分及时的!
《通知》指出:“中央确立在安徽省以省为单位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少数县(市)试点,具体试点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决定和负责,试点方案报中央备案。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精神,积极支持和配合搞好试点工作。要适应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有关政策,坚持壹切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的方针,可办可不办的事情不办,能缓办的事情缓办,决不能用牺牲农民利益的办法求得事业发展。”
确立安徽作为税费改革惟壹的试点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徽最大的信任与鞭策,当然更是对安徽率先提出税费改革并连续七年進行大胆探索的充分肯定。
这期间,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会议在京召开,当安徽省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朱镕基总理来到了安徽代表们中间。
他坦诚直言道:“我壹直关心农业的问题,考虑增加农民的收入,减轻农民的负担,这已经是现在最大的政治,但能拿出的办法却又不多,只有‘减负’。这是必须下决心的。‘费改税’,是壹揽子工程,不合理的收费很多,什么二百种、三百种,我看只有壹种,就是农业税,其他都是属于非法的,不能再叫种田的吃亏了。这项工作,已经搞了壹年的调研,也定了壹些试点,可是到今天却只有安徽不打退堂鼓,而现在良玉同志还到江苏去了。”
朱镕基望着新任省委书记王太华,问道:“妳太华还搞不搞呢?”
王太华非常清楚这场改革意味着什么。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什么可能都会出现,什么困难都会发生,但是,为了让亿万农民过上幸福富足的日子,他还是愿意承担壹切风险,迎难而上。也许此刻,他有许多话要说,却只是庄严地壹笑,说了壹个字:“搞!”
朱镕基高兴地点了壹下头,说:“有这个勇气,是要表扬的!”
接着,他指出:“这条路很艰难,也很光荣。万里同志当年在安徽搞‘大包干’,那是开创了壹个历史;今天农村税费改革的意义,不亚于‘大包干’,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件事的重大意义。”
说到这,他的感情变得复杂起来。他认真地环视壹周,动情地说:“我是南陵人,南陵县是我的祖籍,我有安徽的血统。安徽的历史上,有浮夸的‘美名’,当然,全国都有,安徽却是比较严重的,我担心这次税费改革,下面还会搞浮夸。现在,大家都怕我,但安徽不怕,尤其南陵人不怕,九八年我去南陵粮站视察,他们就对我弄虚作假。今天只有搞‘费改税’这样壹条路了,我们必须扎实工作,壹定要谨防虚报,农民的税费不能再搞得太重了。假如这壹次搞不好,我就只有撤职。”
他感慨道,“这么多年,我们培养了壹批会汇报的干部,这些干部不去访贫问苦,不去做调查研究。今天我们搞税改,就是要讲实的,要讲成绩,也要讲缺点,讲问题。我希望安徽省的同志進壹步改進领导作风,能听得進不好听的话,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他最后说道:“太华同志比我年轻,风险我替妳担了,但我依然为妳捏把汗啊,因为‘费改税’的工作是会非常艰巨的。我马上要下了,(任内)看不到结果了,可我希望安徽全省上下团结起来,勇敢地挑起这个担子!”
就在那次全国人大的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胡锦涛,也来到了安徽省的代表团中间。
他认真听取了大家对搞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意见和建议之后,亲切地对来自家乡的代表们说:“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措施。工作中,会有不少困难,安徽作为试点,我们就壹定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有步骤地進行。”
历史,又壹次降大任于八皖大地。壹场亿万农民期盼已久的,中国农村第二步伟大的改革,就在这世纪之交,在“大包干”的发源之地,终于拉开了序幕!
江淮儿女又壹次勇立潮头!
破局
1迟到的“新闻”
安徽省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宣传发动阵势在最短的时间内出现了。
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壹千三百万农户印发了《致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壹封信》,在三十五万个村及村民组张贴了《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党的政策迅速走進千家万户。
可以说,其声势之浩大,铺天盖地,这种场面,自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安徽就再没有出现过。
紧接着省委又从各部门各机关,抽调三百六十五名干部,组成八十五个督查组,奔赴大江南北,长淮上下,宣讲税费改革的意义,解释税费改革的政策,督查各地落实税费改革的情况。
这次安徽以省为单位搞的改革试点的方案,是由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确定的。归纳起来,大致是四句话:三个取消,壹个逐步取消,两项调整,和壹项改革。具体内容是:取消现行的按农民上年人均收入壹定比例征收的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对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用三年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统壹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的办法。
其方案简单地说就是“费改税”。
原来的“乡统筹”,即乡、村两级办学经费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和修建乡村道路费等五项由乡镇支配的资金,改革后被纳入了农业税,乡统筹的名目被取消;原来的“村提留”,即管理费、公益金、公积金三项由村级支配的资金,改革后将其中的公积金剔除出去,由村民按“壹事壹议”的办法筹集,而管理费和公益金均改为农业税附加。
为便于广大农民好懂易记,又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壹正壹附,壹事壹议。”“正”,即农业税正税;“附”,是指农业税附加;规定农业税附加的比例不得超过农业税正税的百分之二十。村里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实行“壹事壹议”,壹律由村民大会民主议论决定,并规定此项资金每年每人不得超过十五元。
应该说,这次出台的以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第壹位目标的改革方案,将过去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统筹提留”中绝大部分项目纳入了税收轨道,改“费”为“农业税”或“农业税附加”,这就使得原来壹般性的行政行为,具有了依法征缴税收的性质,那些不在此例、无法可循的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都将失去其合法性,农民交纳不交纳已并非守法不守法,因此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拒交。再说这次又有着空前的宣传阵势,上下联动的强力推進,也迫使乡村的干部必须依法行政,这就为减轻农民负担创造了壹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進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也行动起来。他们以极大的热忱,对以往制定或批准的地方性法规,進行了壹次全面而又彻底的清理。他们把改革开放以来凡与税改精神不壹致,或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相符的各种规定,壹律予以重新修订,或干脆宣布作废。
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涉农案件办公室,三家也联手发出《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壹封信》。详细地宣传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以及“壹事壹议”筹资和“两工”的改革政策,并進壹步把涉及农民的行政性收费内容作了壹壹公示。最后他们将准许收费的范围,限定在中小学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机监理收费、婚姻登记和建房收费等十项,每壹项收费的数字也都规定得十分具体。譬如建房,除允许土地证每证收取工本费五元外,其余的面对农民建房的壹切行政事业性收费,统统取消;譬如婚姻登记,只准向农民收取结婚证工本费,并限定简装本的结婚证工本费为两元,精装本为九元,农民使用简装本还是精装本,均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不得硬性强求,除此而外,就不准再收取保证金、押金和代收其他的任何费用,更不得强行推销礼品、宣传资料、婚照等等服务项目。
在《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壹封信》中,三家权威部门还分别公开了各自的举报电话,让农民吃颗定心丸,有了护身符。
这种惠民政策,不用说,很快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他们听懂了,闹明白了,知道了自己拥有的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途径,所以,无不拍手叫好,奔走相告。
我们在凤阳县小岗村,访问了当年“大包干”带头人之壹的严宏昌,谈到税费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变化时,他兴奋地说,这壹年,对小岗来说,正是个难关,春上播种时顶头遇到旱灾,秋里收割时又赶上涝灾,有的地里颗粒无收,还幸亏实行了税费改革,大伙的负担减了将近三分之壹,不然,群众的日子真不知该怎么过!
早在安徽省作为试点省以前,还是回良玉任省长时,安徽就在原先阜阳地区進行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发展到了沿淮壹带二十多个县市,现在这些县市改革的范围進壹步拓宽,内涵也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农民负担减轻的幅度也更大。其中,怀远县的改革还是得到了高层的肯定的。
过去,怀远县二十六个乡镇,绝大多数都出现过因农民负担屡屡上访的事件,壹九九八年就发生了二百八十九件(次),被称作“安徽上访第壹大县”。到了壹九九九年,全县开始搞改革试点,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上访事件当年就降到了五件(次)。这次试点,算是怀远县的第二轮改革了,减负的成效因此就来得更加明显。
二OOO年九月二十壹日上午,《南方周末》壹位记者走進了怀远县包集镇林庄村宋庄村民组,三十七岁的村民宋家全正在自家院子里筛芝麻。虽然那壹年宋庄和风阳县小岗村壹样,都碰上了春旱秋涝,收成低于往年,可壹脸胡子茬的宋家全看起来心情不错。宋家四口人,经营著四亩五分地,上半年他们全种了小麦,午收以后又种了两亩花生两亩玉米,还见缝插针地点了壹些棉花籽和芝麻。小麦亩产六百五十市斤左右,拢共收了两千六百斤,按每百斤五十三元的收购价,合壹千三百七十八元;两亩花生壹千斤,合壹千元左右;两亩玉米壹千壹百斤,合五百元左右。他家全年的种地纯收人大约是两千三百二十元。六月初,宋家全收到的纳税通知书上写得明明白白:根据他家的耕地面积、计税常产、税率和今年的粮食收购价格,应交农业正税壹百七十八元八角七分,农业税附加三十五元七角七分,两项相加,共计二百壹十四元六角四分;村里公益事业的‘壹事壹议’按规定最多不过十五元,就是说,把这次税费改革的“壹正壹附,壹事壹议”全算上了,不到二百二十元。统筹款取消了;农业特产税也按“不重复征收,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征收了,除此而外,宋家全按政策有权拒绝再交纳任何税费,于是他很痛快地按时交粮完税,变得壹身轻松。
他对记者说,要搁在前几年,镇里村里定的乱七八糟的这税那费,他家四个人就要交到六百元,大多数的名目听都没听说过,他壹个农民怎能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让人没法承受。
包集镇镇长朱兴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宋家全家的负担从六百元降到现在的二百壹二十元,不仅是数量减少,更是质的变化。“以前是用行政手段收费,是无序的,现在是依法收税,农民容易监督,乱收费没了名目和依据,只要认真执行就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二OO壹年腊月的壹场冷雨过后,我们也走進了这个包集镇,见到了镇长朱兴年。他是本县梅桥乡人,当过六年民办教师,壹九八四年二十五岁时开始担任副乡长,以后分别在四个乡镇当过领导,壹千便是十七年。我们见到他时,他正舒心地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喝着茶,壹边看着上边发下来的文件。提到减负,问到税改,他就高兴地打开了话匣子。他说马上要到年跟前了,过去逢到这种时候,谁敢这么清闲地呆在办公室,心平气和地喝口茶呢,越是靠近年关越是忙,上门催钱逼粮呀!累断腿不讲,还最容易发生涉农事件,有时,甚至指望雇请的“收粮队”也不行,必要时还得靠派出所扮黑脸。现在好了,给乡镇干部松了绑,农民再也不用担心咬三喝四的“收粮队”上门扒粮搬柜牵牲口了。农民的田好做了,干部也好腾出手替农民实实在在办些事了。
我们去的那天,包集镇的党委书记何云刚从常坟镇调过来,这是他在包集镇上第壹天班。何云和朱兴年二人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谈起了温家宝副总理到怀远搞调研的壹段佳话。
二000年四月十二日,安徽遵照中央的部署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仅仅壹个多月的时间,温家宝就风尘仆仆地来了,要到“安徽上访第壹大县”的怀远县去看个究竟。尽管温家宝来得突然,地方党委和政府还是作了周密安排。那天下午,车从京浦铁路的重镇蚌埠出发,经涡河旁边的五岔路口驰人去怀远县包集镇的公路。眼看就要到包集的地面了,温家宝乘坐的车却故意落在后头,接着壹个冷不防,车头猛地转了向,并且下了公路,直奔没做壹点儿安排的淝河乡常湖村。他要 “突击检查”壹下那儿的农村税费改革的進行的情况。
在淝河乡常湖村,温家宝在作了详细的调查之后,感到确实不错,这才又回到公路上。谁知,车子开出不远,温家宝发现路的壹侧有条简易的机耕小路,他就又要司机拐下去,然后壹直朝前开去,开到了《南方周末》记者采访过的那个林庄村宋庄村民组。
也许是因为在基层的地质部门干了十七年,壹年到头翻山越岭,练就了壹双好脚板;也许是深居高位后仍然经常深入到第壹线,温家宝的精力显得十分旺盛,走起路来脚底生风。他在林庄的村头下车后,疾步進庄,就像那里的常客壹样,同村民们热情地打着招呼,随便地停下来和老乡们拉着瓜,再不就是出东家進西家,他要来个眼见为实。
谈起那天陪同温家宝的情景,何云不由肃然起敬。他说,四月十三日,县里本来是安排温家宝去常坟镇。车过王庄时,温家宝忽然又喊了声“停车”,车刚停稳他就跳了下去,走得飞‘陜。
当时何云还是常坟镇的书记,为了跟上他,居然要壹路小跑,竟累出了壹身的汗。
应该说,常坟在怀远县是比较富裕的壹个乡镇,温家宝進了王庄村,却是谁家房子差進谁家,谁穿得不好就专找谁调查。镇里事先组织好的座谈会,泡了汤,在王庄的村委会里,温家宝却开成了壹个由他亲自主持的农民谈心会。他让大伙放开谈,往实里讲,拣真的说。
调研的结果,令他十分满意。他确信,农村的税费改革确实使这个产粮大县、“上访大县”的农民负担正在被减轻。
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第壹年,安徽省审计厅对全省十七个直辖市六十二个县(市、区)的八十五个乡(镇)二OOO年税改情况,進行了壹次认真审计。结果表明,这些乡镇人均负担已由壹百二十三元九角八分下降到八十三元壹角四分,比税改前减少了四十元八角四分,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省委书记王太华在接受采访时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進展,总体上看是比较顺利的。
“改革首先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经测算,改革后,全省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附加总计为三十六亿六千壹百万元,比改革前减少十壹亿六千四百万元。加上取消屠宰税和农村教育集资,农民总的税费负担减少了十六亿九千万元,减幅达百分之三十壹。同时,省政府取消了各种面向农民的收费、集资、政府性基金和达标项目五十种,‘三乱’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公元---000年八月五日,壹个周六的晚上,中央电视台在黄金时段的《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出了安徽省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新闻。这显然已经不是这条 “新闻”的第壹时间,而且它与“中央确定在安徽省以省为单位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时间,也已经相隔了五个月又三天。这当然不是中央电视台的“失误”,只能表明,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这次改革的慎重与注重实效。因为这时午收已过,安徽省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开局喜人,已经初见成效了!
2 两份“内参”
农民负担的减轻,意味着县乡财政缺口的加大。如何弥补这突然加大的收入缺口,壹时成为他们火燎眉毛急于要解决的课题。
以最早進行税改试点的太和县为例,在开展这壹轮农村税费改革的二OOO年当年的收入缺口,就达到了九千七百三十二万元,少了将近壹个亿!
钱不够花,要么开源,要么节流。中央和省里三令五申“确保农民负担切实降低不反弹”,从农民身上再打主意这壹重要源头已被堵死。饭不够吃,最立竿见影的办法就只有减少吃饭的人。早在五年前开始搞税改试点时,太和县已经精简过壹茬人,现在的缺口却是比任何时候都大,只有清退所有不在编的聘用人员,于是精简乡镇中所有的超编人员,这些平日下不了决心也下不了手的事,今天都别无选择地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可是,连清退不在编的聘用人员和精简超编人员依然无济于事时,对于在编的人员也要看锅吃饭了,有的,不得不通过劝其病退,或提前退休,来压缩编制。当然,谁退,谁不退,这中间还存在个人情、家庭背景等各种复杂的因素要考虑,但是,将吃皇粮的人数尽可能地压缩下来,已属刻不容缓!
减少吃饭的人以后,还要接着过紧日子。太和县委县政府,随后又提出了“放筷子、停车子、关机子”的口号,并相应出台了《小车配备使用制度》、《接待制度》等壹系列规章制度。县里的六大班子如此,乡镇干部的小汽车也就只好改作自行车,而且中午壹律得在食堂吃工作餐,村级更是取消了招待费用……所有的资金都必须首先用于工资的发放,在不能保证工资正常发放的情况下,其他开支壹律停止!
那些过惯了无拘无束快活日子的乡镇干部们,对现在这种缺盐少油的紧日子存有腹诽也是很自然的事。因此,尽管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和省里的决心都很大,绝大多数地方确实也做到了令行禁止,但总也有些地方依然我行我素,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壹套。
其中性质最恶劣、政治影响很坏的,当数砀山县程庄镇事件。
砀山县,县内其实并无山,倒是邻县附近有’壹芒砀山,秦末时曾为刘邦落难隐藏之处,砀山、县名也许由此而来。它位于安徽最北部的黄河:故道,历来以盛产酥梨而名驰天下,但这么多年了,种梨的程庄镇农民却并没由此富得流油,只因为那里的农民负担壹直很重。仅壹九九七年;到壹九九九年,这三年间,程庄农民人均负担的各种税费,就分别占到上年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十壹点九九、百分之十壹点四壹和百分之十三点二四,这与中央划定的百分之五的“大限” 相去甚远! ;
年年收获甜梨的程庄人,壹年忙到头,得到;的似乎只有苦涩与心寒。 ;
二OOO年,按照县里制定的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看,程庄镇农民人均负担仍有壹百六十壹元七角,在实际的执行中,镇里又无视中央和省里关于严禁额外加重农民负担的规定,根本不打算在开源节流上动脑筋,做点儿与这场改革相适应的事情,而是壹切照旧,以支定收,擅自增加了壹百五十五万零六百元,人均增加了三十六元壹角二分钱。在征收的过程中,不仅违反规定,按亩平摊,而且既不张榜公布,也不下发纳税通知单,更不开具税票,依然乱来胡搞。
好在安徽这次试点的透明度极高,党的壹切方针政策都是与广大农民直接见面的,且不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致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壹封信》发到了千家万户,就是《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通知》也张贴得满道皆是,程庄镇党委和政府的这种做法显然与上边的精神不壹致,许多农民便纷纷站出来抵制。
镇党委书记庞家良也并非凡角,他见群众拒不执行镇里的决定,便认定村民们是犯上作乱,就决定给大家壹点颜色看看。于是,壹个由他提议,由镇党委镇政府联席会议通过的“思想政治学校”便正式开办,他们将不能及时如数缴纳税费的农民,集中起来進行“教育”。镇党委书记庞家良亲任名誉校长,镇长傅正勇任校长,其他有关的党政负责人壹个个都分别担任了副校长。
要求完成税费上缴任务的时间确定在六月底,这对梨农来说,正是个“青黄不接”的日子,因为酥梨要等到八月下旬才能陆续上市,不把梨子卖出去,梨农们怎么可能有钱呢?去借高利贷吧,很多人还不起。这样到了七月份,完不成交纳数目的,名单便由村干部提供上来,学校就出车上门去强行带人。人到学校,首先要掏出五十到壹百元不等的“乘车费”,然后,每人每天还要交上二十元的伙食费和住宿费。
打从進了镇里开办的这所“思想政治学校”,梨农们就别指望还有人身自由。当时,正值盛夏,呆在屋里不动弹还要汗流浃背,学校却把大家赶鸭子似的轰到操场上,去晒太阳,还逼着壹个个绕着圈子跑步,跑慢了就遭痛骂,甚至受到体罚。最叫大家忍受不了的,是把所有人集中起来,责令父子兄弟之间相互往对方的脸上扇巴掌,巴掌必须真扇,且要扇出声,不听响不算,壹次规定三十下。壹时间,亲人相残,巴掌扇脸之声响成壹片。
这可是到了二十壹世纪了呀,如此惨无人道强收税款的野蛮行径,自然激起了程庄镇农民的强烈抗争。壹人呼,百人应,二支不讨个说法死不回头的上访队伍,分乘几辆拖拉机,向四百公里之外的省城奔去。
这事当即惊动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平急忙驱车,在距合肥已是八九十公里的长丰县曹庵迎到了上访人员。他耐心地听着大家的申诉。他本人就是与砀山县接壤的萧县人,对萧砀地区的农民太了解了,他深知勤劳纯朴的黄河故道儿女,不被逼得走投无路,是绝不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的。
张平诚恳地说道:“请大伙回去吧,不要再到合肥去,我明天就派人到程庄去调查。”他大声向人们作出许诺,“请相信我,这事壹定会处理好的。”
第二天,省农委主任助理许伟壹行五人,从省城合肥赶到了几百里外的砀山县城。他们首先找到县委书记马骏了解情况,没想到,马骏竟说得十分随便:“那个地方的老百姓,壹贯不好好生产,就会告状!”
许伟壹听,知道这位县委书记是太年轻了,到了这种时候,尚不清楚程庄事件的严重性。便说:“我们下去看看。”
马骏见省里壹行人执意要到下边调查,就婉言阻止,指出下去的危险性:“妳们这种时候去,人身安全恐怕都不可能有保障。”
许伟当然不信。凭他的经验,只要让群众讲话,并且尊重群众的意见,绝大多数群众还是通情达理的;相反的,如果壹味回避矛盾,甚至把群众视为自己的对立面,事情就没有不办砸的。
许伟等人没在县城逗留,马不停蹄地赶往镇里。
程庄镇农民见省里果真来了人,确信省里的领导就是不壹样,言而有信,大伙赶集观灯似地,纷纷迎出村头,然后,齐刷刷跪倒在地,百感交集得落下了泪水。
许伟慌忙要大伙站起,忍不住地硬咽道:“我是受省委、省政府委派,来听大家的意见的!”
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从省农经委的汇报中,了解了砀山县农民集体上访的真相,气愤地说:“这样对待农民群众,还是共产党吗?我们要这样的党员干什么!”
他当即赶往砀山,要亲自去处理这壹起“程庄事件”。
不久,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安徽省监察厅,就这壹事件查处的情况,向全党发出了通报。通报指出,砀山县程庄镇严重违背了中央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无视省委、省政府的三令五申,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特别是举办“思想政治学校”,变相关禁体罚群众,极大地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侵犯了群众的人身自由,伤害了群众的感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了很坏的政治影响。对这种我行我素,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无视党的原则,背离党的宗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必须严肃处理。
研究决定:开除镇党委书记庞家良党籍;撤销镇长傅正勇行政职务并留党察看壹年;撤销镇党委副书记王法洲党内职务;给予副镇长孟凡昌、王巖行政记过;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书记马骏、县长沈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程庄事件”,以及后来受到的严肃查处,这在安徽省当时的广大农村,产生了很大的震动,给那些因为财政缺口极想铤而走险的乡村干部敲了壹记振聋发聩的警钟!
其实,像砀山县这样的反面教材,在安徽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第壹年,也并非独此壹例。王太华书记在接受采访时,并没有回避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特别指出,由于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个别地方仍出现乡村干部上门扒粮擡物而引发事端的现象。具体指的就是皖东地区来安县的广大乡。
来安县,也是安徽较早开展税改试点工作的县份之壹,各种政策法规的宣传不可谓不到位,然而,这壹年广大乡的负责人,在部署夏季农村税费征收:工作时,用的仍然是老办法。他们在全乡两级干部的会议上公开动员:“对少数有钱不给、有粮不交的难缠户、钉子户、老大难户,必要时,还得采取扒的政策!”
乡领导在大会上敢说这种话,村干部的胆子就能大上天。
这个乡的农民刘春国,原是本分的庄户人,以往年年都是按时足额交纳税费的,虽不堪重负,却从不多说壹句话。偏偏全省启动税改工作这壹年受了灾,刘春国壹时拿不出现金来,村干部却认为他是在同税改工作对着干,属于有钱不交的“难缠户、钉子户、老大难户”壹类,于是领着壹帮如狼似虎的征收人员,大呼小叫地强行扒粮,刘春国气不过,当场喝下农药,自杀身亡。
税费改革毕竟牵动着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而这种利益不光是长时期形成的,又是同各种权力紧密联结在壹起的,因此改革任务的艰巨,是可想而知的,稍不留神,壹些地方就会生发出各种各样的花招,变着法子增加农民负担。
鉴于这种情况,省委书记王太华,在大会小会上强调,要求全省各地進壹步健全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法制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方面的监督作用,畅通农民反映问题的渠道,尽快形成壹个全方位的农民负担的监督体系,以确保农民负担得到严格控制。只有这样,才谈得上能够长期保持稳定。
肥东县龙塘乡三清村发生的故事,就为王太华的此番讲话作了最好的诠释。
壹天,安徽省发行量最大的《新安晚报》社的编辑部,突然收到肥东县龙塘乡三清村以“全体村民”的名义寄来的壹封信。信中说:“党中央、国务院在我们省進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目的就是减轻农民负担,我们打心眼儿里表示感谢和拥护。但我们这里在具体执行税费改革政策时却不从实际出发,将‘计税常产’核定为每亩壹千零四十三公斤,而且发下来的纳税通知书,规定要公示的‘计税常产’、‘税率’、‘农业税附加率’等许多项目全都空着不填,只填上我们应交多少钱。如果按亩产壹千零四十三公斤计税,我们农民的负担不但没有降低,比去年要高出老大壹截,日子将更加艰难了……”
接到这封农民来信,报社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史守琴前往调查核实。
史守琴算不上资深记者,却是年轻记者中出类拔萃的,虽为女辈,巾帼不让须眉,颇有几分古道热肠,敢说真话,敢碰硬,人称“史大侠”。
这次,报社领导派她前往肥东,自然事出有因。从前肥东县路口乡的壹个村,也反映过农民负担问题,就是派她去调查核实的,为此,还闹出个“半碗浑水”的佳话。那天,她因为走的匆忙,穿在身上的壹件刚从日本带回来的大花连衣裙,竟也没顾上换,就风风火火地上了路。当赶到那个村子,向田头的农民说明自己的来意时,发现农民们壹个个瞠目结舌,全好奇地看着她,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这套服装帮了倒忙。她于是取出村民给报社的信,作進壹步说明,谁知,壹位二十刚出头的青年农民突然站起来,拾起身边壹只蓝边大海碗,走到田沟处,弯腰舀起了半碗浑水,然后送到她面前说:“我们怎能相信妳们不搞‘官官相护’呢。这样吧,妳若不怕水脏,敢喝上两口,我们就相信妳也许能替我们说几句真话。”史守琴壹看暗中叫苦。喝吧,那水望上壹眼,胃里便觉有东西在翻;不喝吧,马上就得走人。她听不得对方说出那样的话,于是,心壹横,毫不犹豫地接过碗,眼也不眨地仰起脖子就喝。当快要喝完时,碗被夺了过去,她看到,青年农民脸上呈现出惭愧之色,在场的农民表情也都变了。
那次采访结束后,壹村的农民全出来为她送行;有的,竟送了壹程又壹程。
后来她用壹篇报道给村民解决了问题,为表示感谢,壹位七十多岁的农村教师冒着那年少见的大雪,给晚报送来壹幅丈二对联,上书:“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打那以后她坚定了壹个信念:“站在党旗下,尽心尽力为老百姓说话!”
这次,当她看完这次村民写来的信,心情很沈重,当即就出发了;实地调查核实后,她变得越发不安。从了解到的情况看,那里的农民,对中央税费改革的大政方案并无异议,对省政府确定的农业税率和农业税附加率也都没啥意见,只是对龙塘乡“核定”的“计税常产”,每亩竟高达壹千零四十三公斤极为不满,认为这是变着法子加重农民负担。因为亩产数字“核定”得越高,农民按规定税率需要交纳的税金就越多,已经多到了他们无法承受的程度。
村民丁有发,拿出过去交的收费卡和今年的纳税通知书给她看,丁有发家两口人种了不到两亩地,以往上缴的是壹百六十壹元四角八分钱,今年税费改革了,却要上缴两百二十壹元五角九分钱,税费改革本来是要减轻农民负担,现在却越改负担越重了!
村民杨尚禄给史守琴详细算了他家壹年种田的收支明细账。他说,他家四口人,种著三亩三分田,买稻种花去六十七元五,农药用了二十元,化肥是壹百九,从电灌站打水的支出壹百四,前后两次用人家的耕牛犁田给了五百,稻谷脱粒八十,这样把投入加起来就是九百九十七元五角整,将近壹千元。再说这儿壹亩稻子常产只在五百至六百公斤,壹季收了壹千八百壹十五公斤,按今年粮站每公斤八角二分的收购价,可得壹千六百六十九元八;壹季油菜,收了两百公斤,可得四百元上下,两项相加,刨去投入,再刨去三百五十六元二角五分的农业税、水费和淠史杭工程外资还贷,清清楚楚,就只剩下七百壹十六元零五分!
算到这儿,杨尚禄苦涩地壹笑,说:“这还没算完。前几天,村会计又来要钱,说是清沟费还有壹百二十二元;建电灌站,建在哪儿还不知道,就要六十八元八角五;排涝费又是三十六元九角八;再加上巢湖治理费的二十二元九角五,乡村道路费的五十元四,总共加起来,就又是三百零壹元壹角八!但这钱我没给。我却特地要村会计写了壹张交费条子,我是存心要告这个
史守琴确实看到了那张条子。她也替杨尚禄算了壹笔账:这壹年,杨尚禄壹家四口人,从早忙到晚,投入全部的劳力且不算,扣除各种税费之后,就只拿到了四百壹十四元八角七分钱!壹家人,壹天竟摊不到壹元二角钱;即便就是算上壹元二角,再四人平分,每人每天就只有三角钱!
在壹盒普通火柴都由两分钱涨到了壹角钱的今天,三角钱又能干什么用呢?
杨尚禄壹脸无奈地对史守琴说:“负担这么重,叫我们农民怎么过?我们村里的农民都商量好了,‘计税常产’不降下来,乡、村干部还继续背着上边乱要钱,我们就只有全都退田,出去谋生。”
史守琴听了,心中壹震。
她也纳闷:壹亩田的“常产”能达到壹千公斤吗?她找到龙塘乡党委书记王文中,王文中也承认不可能达到,“那麽,在核定‘计税常产’时,妳们为什么要这样干呢?”她直截了当地问。
没想到,王文中也是满肚子苦水:“谁也不想定这么高,但如果不这样,乡、村两级政府就运转不灵。”
他也为记者算了壹笔账:按实际常产,照税费改革的规定计税,今年乡级财政收入较往年就要减少十多万元;全乡十个村委会的收入,也就比过去减少四十七万八千多元,这样两级干部的工资,办公费用,兴修水利,修路,绿化,报刊杂志的征订费,以及支付五保户的生活费,等等等等,就统统有了困难。
他说农民有农民的难处,乡村两级也有自己的难处。我们认为出台的税费改革方案需要重新修订和补充,方案制定得太死,基本上没有兼顾减负与平衡的关系,下面在操作上就壹点灵活性都没有。
乡长李泽芬也想不通:“我个人认为,上边在制定政策时,应该是对减负面实行总量控制,要求每户农民都达到减负目的,这在理论上讲讲可以,实际操作不可能做到。”
史守琴采访归来,迟迟没有动笔。她感到,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性很强,而且又是在试点阶段,肯定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乡、村两级干部遇到的这些困难,确实也是实实在在的,而且是需要认真探讨和解决的;当然,税改后的农民负担非但没减,反而加重,这肯定也不是税费改革所希望看到的,杨尚禄壹脸无奈说出的那番话,更是需要引起上级领导深思的。
因此,她认为,肥东县龙塘乡三清村反映出的农民负担,不仅仅是个需要“曝光”的问题,如果写成壹篇内参文稿或许会更加合适。
于是,二OOO年十二月十壹日,史守琴以《“计税常产”缘何放“卫星”》为题,将三清村全体村民写给报社的信,连同她的“调查附记”,编成了壹期《新安内参》,直报安徽省委常委、省人大正副主任、省政府正副省长和省政协正副主席,同时,抄送合肥市委书记、市长,以及省市税改办公室。
“吏大侠”的此番用心,不仅使三清村的农民“计税常产”,由每亩壹千零四十三公斤,实事求是地降到了七百九十公斤;内参出来后,常务副省长张平还牵头召开了壹个专门的会议,会上根据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对全省农业税的征收工作确定出壹个雷打不动的“上线”:“计税常产”每亩不得超过八百公斤。有了这壹条 “高压线”,安徽全省类似龙塘乡变着花样儿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随之被彻底根除。
晚报的壹次“舆论监督”,不仅引起省委、省政府对乡镇和村级组织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的重视,進壹步加快了配套改革的试点工作,而且仅在“计税常产”的问题上,就使得全省四千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了根本保证。这消息,传到龙塘乡三清村时,全村人都感到欢欣鼓舞。后来,杨尚禄受大伙儿的委托,准备买上几大盘“千头鞭”或是“万声雷”,拿到晚报社门口痛痛快快地放上壹回,以表他们的喜悦感激之情,但壹来“大侠”不允,说即便是感谢,也要感谢党的好政策,二来又听说,合月巴市早就禁放鞭炮,不好乱来,这事才作罢。
3 南极人的喜泪
在税改试点工作日益深人人心,各地也不断地冒出些反弹故事的时候,在江南富甲壹方的宁国市,却传出了壹条轰动壹时的新闻:南极乡三十八户摆弄山核桃的农户把乡政府告上了法庭。
接着,就有更详细的消息传来,说要告乡政府的不光是三十八户,准确地说应该是三百壹十八户;说农民不光把乡政府给告了,同时被告的,还有宁国市财政局和林业局;还说农民们又怕宁国本地的法院审理不公,就直接把官司打到了宣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法院考虑这是南极乡农民在全省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起诉乡政府强行征收税费的行为违法,这在地区,乃至在全省,都是第壹例,且原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按照规定就予以受理,只是他们念及这么多农民要从宁国的南极乡,跑到宣州城里来打官司,花销太大,诉讼的又是壹件事,完全不需要这么多人壹齐出庭,推出部分代表就可以了,这依然是从减轻农民的负担考虑,于是就成了现在的三十八尸。
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这件事的本身就是最大的新闻!
案情特殊,但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原来,早在壹九九八年十壹月中旬,宁国市政府为搞好农业特产税的征收试点工作,曾组织过壹个工作组开進盛产山核桃的南极乡,对全乡山核桃的税源進行过壹次全面的普查。不过,普查归普查,农业特产税征收计划的数字,还是层层下达下来,宁国市不得不依然像往年壹样下派了税收任务,这任务显然与普查的结论出入太大。就是说,如果按上次普查到的情况征收,南极乡便根本完不成交下来的任务,乡政府也不得不依照过去的老办法,以税定产,把分解后的指标作为任务下达给各村,再由各村如法炮制,最后分摊到户。
每年,南极乡政府都是这么干的,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摆弄山核桃的农民,以往也都是这么缴的,虽然不满,胳膊总归扭不过大腿,只好就这么认著。现在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已经同农民零距离接触,情况就有些不壹样了。
不按照实际产量收税,首先就背离了税费改革的政策,更何况,接到征税通知单壹看,竟发现在征收山核桃农业特产税的单子上,还被注有“含育林基金”,这就把税费混收,“搭车收费”了;而且有的甚至把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重复征收,明摆着是在胡作非为了。
农民们气不过,忿忿不平地骂道:“党的好政策,尽叫这些歪嘴和尚念糟了!”
乡政府发下来的《农业特产品计税产量核定通知单》上印得明明白白,农户对核定的数额如有异议,可在三十日内向征收机关书面申请复查,征收机关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作为依据,据实征收。现在,南极乡的农民还真的就要“按规定程序”向乡政府叫板了。
第壹个拍案而起的,是南极村下洪村民组三十六岁的青年农民吴深田。先是由他执笔写了复查申请,然后二十多位村民就跟着先后在申请上签了名。但是,当他们把这份书面报告交给乡干部程桂萍和唐承权时,二人却拒收。这下惹恼了下洪村民组的所有农户,他们就把下达给各家各户的核产通知单,统统退还给了乡政府。
接着联合村的所有农户,也全把核产通知单退了回去。
很快,事态進壹步扩大。关岭村栗坞村民组二十六位村民,也向乡政府递交了《要求实事求是征收农业特产税的申请报告》;没过多久,关岭又有七十位村民再次写出报告。
这时南极乡的农民已是群情激昂,强烈要求核查山核桃产量的书面报告,接踵而至,纷纷要求乡政府重新核定山核桃的产量,以减轻因强行下达指标给村民造成的过重的负担。
然而,所有的申请报告都如泥牛人海,乡政府既不打算重新核定全乡山核桃的实际产量,更不愿做出任何解释,这使得已经激化的干群矛盾,迅速恶化。不过,南极乡政府并不惧怕干群关系的这种恶化。在许多农户的山核桃刚开始采收,尚未售出的时候,乡里便开始行动。尽管中央壹再强调,严禁动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可他们依然组织起有司法机关参加的征收工作组强行征收。还划定出壹个时间界线,超出期限壹天,交纳山核桃的计税价格,就要从每斤八元增加到十三元;征收期间,还对不能及时足额交纳现款,或对计征产量与价格表示不满的,就破门入户扒粮抵税,或扣押东西抵税;稍不顺眼还会当场抓人。
对南极乡政府这种滥用行政权力利违法乱纪的做法,许多村民想到去市里或地区上访,请求上级领导机关出面干涉;也想到去地区或省里的报社,甚至想到与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取得联系,求助新闻记者下来曝光。但是,也有不少人静下心来作了认真分析,觉得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是中央亲自部署的,既然有党中央为农民撑腰,国家又制定了那麽多的有关规定,民告官已是有法可依,难道说南极乡的大老爷们连个“秋菊”也不如?学壹回秋菊打官司又何妨!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咱也试壹试这话是否就当真!
第壹个当众站出来的,是被强行用山核桃抵税、妻子也被抓進过乡政府的南极村下洪村民组四十六岁的红脸汉子吴云凌。吴云凌牵了头,接下去便滚雪球似的,呼啦啦站出来三百壹十八户农民,要同南极乡政府对簿公堂。
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中国农民了不起的進步。当然,同样值得称道的是,宣城地区法院很快依法受理了此案,院长刘顺道十分重视,不但多次听取汇报,还指派副院长吴玉才和行政庭副庭长陈卫东,及时深入到宁国市南极乡去协调这件事,后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便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原告补正起诉状内容和补充提交起诉证据,同时,要作为被告的南极乡政府提交答辩状。
南极乡政府在答辩状中,避而不谈司法机关参与了征收工作组的事实,辩称乡财政所征收农业特产税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出具给村民的完税收据是财政厅统壹印制的,且加盖有“南极乡人民政府专用章”,所收税款还是進了财政金库的,这不能说是乱收费行为;更避而不谈中央的税费改革政策,辩称宁国市政府过去下文要求财政和林业部门,互相代征农业特产税和育林基金,并采取壹张票征收的办法,因此乡财政所在征收农业特产税时代征育林基金的行为,既没超越职权,也不属于“搭车收费”。只是承认,在征收过程中,“难免存在不足甚至失误之处,应当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改進”,但依然辩称:“对少数抗税者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是合法的。”
在以生产“文房四宝”中的宣纸而闻名于世的宣城,我们在地区法院采访了本案的主办人陈卫东。陈卫东庭长说,处理这样的行政诉讼案,就要求法官不但要掌握全国人大通过的那些有关的法律,对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也要熟悉,特别是,从这个案子看,中央部署安徽作为税改试点省,这就更需要把税费改革的政策,烂熟于心。总之,他认为,依法为农村税费改革保驾护航,是人民法官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我们赶到宣城时,宣判大会刚开过,陈卫东介绍说,通过调取证据,又案经庭审质证,合议庭最后认为,被告南极乡人民政府提举的有关统计南极乡山核桃产量的证明材料,只属壹般年度统计数字或属预测估产证明,不能作为核定农户山核桃实收产量的依据,原告质疑理由成立,予以采信;被告对原告所述基本事实没有提出反证,仅是对有关性质问题提出辩驳,质疑理由亦不能成立。
在公开宣判的那天,正赶上初夏的壹场豪雨。南极乡的五六百号农民,包乘了九辆大客车,顶风冒雨,赶到宣城。陈卫东审判长壹看来了这么多人,不可能全让大家進入法庭,怕会闹出个什么意外,就慌忙迎上去,说妳们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很好,说明大家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因此希望今天能够出庭的,和不能出庭的,也都能尽量表现出当今农民良好的素质,模范地遵守法庭的纪律。经陈卫东这么壹动员,他发现,站在雨地的农民群众,顿时秩序井然。只有壹个农民,突然冲动地挤出来,准备要向他提出什么,却顿时遭到大家的反对。这场面,又让陈卫东有说不出来的感动。
在宣读长达二十四页纸的《判决书》时,陈卫东曾窥视了壹下站在旁听席上的农民代表,他发现大家就那样壹动不动地站着,没有壹个人交头接耳,甚至听不到壹点响动,哪怕只是轻轻地咳嗽。
轰动壹时的宁国市南极乡民告官的官司,以民胜官败而告终。宣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南极乡人民政府重新作出核定征税的具体行政行为;宣判强制征收行为违法,未按规定征收育林基金的行为同样违法;本案受理费全部由南极乡人民政府负担。
宣判结束时,南极乡副乡长周小平已是眼泪汪汪了,他显然感到委屈,也感到困惑;因为今后南极乡政府依然无法依照规定去“据实征收”农业特产税,而且有些任务压根儿就是上边摊派下来的。许多农民代表更是泪流满面了,他们委屈过,愤怒过,现在当他们拥出法庭,和站在大雨中的黑压压壹片的农民汇合到壹起时,就已经分不清流淌在他们脸上的,是雨水,还是泪水,因为他们运用法律的武器,对乡政府随意征税收费的行为予以了成功的抵制!
4 农民的困境
细想下来,自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大包干之后,中国农村的改革就壹直没有间断过,只是因为那大多是些零敲碎打,单兵挺進,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就壹直没有被触及。这次税费改革却不同,它让农村中长期潜伏著的各种问题先后浮出了水面,这也就为整体挺進、统盘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壹次难得的契机。
至少,在乡镇体制上存在的种种弊端就被空前地突显出来。
首先是,这种体制下的乡镇组织,干了许多不该干的事。它们常常超出实际能力地進行公共设施的建设,又过多地参与了农民们的市场活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别无选择地被摆上了桌面。
其次是,养了许多不该养的人。乡镇如此,村级同样如此,因此精简人员已是不容回避。
再就是,花了许多不该花的钱。先看村级,别的不说,单是每年花在上面各部门强要订的报刊费用,就足以耗尽壹个村委会的全部财力,不向农民口袋里掏钱,就啥事干不成,而那些报刊又大多与农事无关,最后全当废纸处理。再看乡镇,在安徽省寿县负债高达壹千壹百多万元的壹个乡,这次税改严格了壹下招待管理制度,全年这笔费用就省下十三万;严格·了壹下电话管理制度,也节支近三万;健全了壹下用车制度,省了十四万;规范了壹下用电制度,又省下十壹万;假如三年内不再安排基础性的建设支出,预计每年仅通过节支就可以减少赤字壹百万元以上!
不改不知道,壹改吓壹跳!
而其中,尤为突出,尤为紧迫的,还是机构的臃肿,人满为患。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便成了天下第壹大难题。
用安徽省常务副省长张平在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现场会上的话说,就是:“吃皇粮,横向看,超过了任何国家;纵向看,超过了历朝历代。妳说我们能养得起这么多人吗?养不起,最后只有转向老百姓去敛财,搜刮民脂民膏,横征暴敛。当然我不是指现在都是如此,但不坚决管住,发展下去,就难避免这个趋势!” ’
也应该看到,农民不合理的负担并不就是那麽简单。如果说它不合理,那也是不合理的现行政治与经济体制的原因造成的,因此,我们今天的改革不作综合改革与整体推進的设计,势必会顾此失彼。但是如此重大的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不是设在国务院的综合管理部门,而是放在财政部;改革方案又是由财政、财经和农业三个部办领导牵头制订,他们没有能力、也不可能十分周全地考虑到本部门以外的更多事情,比如方案取消了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和教育集资,财政并没有相应地投入,这样做虽然部分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却使得农村的义务教育陷入了空前的危机。比如,这壹方案很少考虑过去各地改革试点已经取得的那些成功的经验,依然毫无道理地保留了无法让人据实征收的农业特产税,无法做到据实征收,就依然会造成乡村干部的随意乱收;同时将原来“村提留”中的公积金,从“农业税附加”里剔除了,好像是把它从农民的负担中剔除了,可它不但依然还是农民的负担,而且这种“壹事壹议”,就极有可能为以后的乱收费留下隐患。特别是税费改革确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但同时也给乡镇正常运转和村级组织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从全省看,税费改革后乡镇的收入普遍减少三成多,村级收入减少了七八成,收支缺口大,不仅使正常的工作难以开展,也严重制约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不解决这些问题,中央的政策就成了画饼充饥,改革的目标就会落空;而解决这些问题最现实,也最棘手的,就是要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压缩开支,减负轻担。
安徽省五河县,正是在解决这个“天下第壹难题”中大胆突破,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敢于率先走出这步险棋的,是当时的五河县委书记朱勇。这是壹位从祖国西部导弹发射基地归来的转业军人。正因为在内蒙巴丹吉林沙漠和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爬摸滚打过,·就没有什么困难可以让他低头。
朱勇以为,要带领大家搞好这样壹次重大的改革,首先是需要领导班子的人格魅力。他说:“改革,要先改到自己的头上。”
五河县也是沿淮壹带过去较早進行税改的试点县之壹,那时试点,他们壹次就清理清退了乡镇不在编和临时聘用人员两千三百五十四人。动作不能算小,由于工作做得细,就没发生上访或是闹事的。当二OOO年四月,安徽将税改试点在全省铺开时,朱勇清醒地看到,如果只把税费改革简单地理解为税费征收办法的壹次改变,不是大刀阔斧在全县减员,减事,减费,减机构,且不说乡、村两级的正常工作将难以维持,中央部署的这次农试点,五河县也就只能是轰轰烈烈壹阵子,过后又恢复老样子。可是,精简机构,分流人员,需要面对的问题会很多,困难也大,必须动真格的,既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更要拿出破釜沈舟的决心与勇气,否则今天按下了葫芦,明天就起了瓢,这方面的教训已经不少。在新中国的历史上,仅乡镇的机构上已经精简过好几回了,结果都是风声来时雷鸣电闪,事情过后皮蛋轻松,总是陷入壹个“精简壹膨胀壹再精简壹再膨胀”的恶性循环,甚至,越精简,越膨胀,始终走不出这个怪圈。现在中央和省里都下了这么大决心,革了“费”的命,剩下的问题就看下面各级党委和政府,敢不敢引火烧身,给自己真正来个“釜底抽薪”。
在五河县六大班子的动员会上,朱勇操著浓重的外乡口音说道:“这壹次咱要来,就来点真家伙,胡弄是不管(行)的,也是不可能长久的!”
当然,办法不是坐在办公室可以想出来的,以往的经验也不壹定都是可靠的,惟壹的方法就是深人实际,深人群众,像毛泽东说的那样,妳要亲口尝尝“梨子的滋味”。
采取大动作,须有大气魄,并伴之以周密的计划与安排。为此,县委开展了壹次声势浩大的“進百村、住百天、访百户”的活动,调动起县乡两级上千名干部,下村驻点,拿出了当年闹土改的劲头,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老老实实做好调查研究,切切实实摸清社情民意,分析深化改革可能出现的那些矛盾和问题,悉心探索配套改革的思路和具体的操作方法。
为确保此项工作万无壹失,县委书记朱勇,县长张桂义,以及六大班子负责人,率先垂范,亲赴第壹线。全县二十个乡镇,二十个县级干部“分兵把守”,“驻点包片”,什么时候把负责的乡镇机构改革的任务圆满完成了,什么时候才能打道回府,撤回县城。
先行试点的最大经验就是:壹个决心不走样,六大班子壹齐上。领导班子的精神状态,决定着这场改革的成败。因此,朱勇特别强调:在精简机构分流人员的问题上,县级、科局级的领导干部,尤其不准优亲厚友,不准打招呼说情,不准搞人情照顾,必须坚持“壹把尺子量到底,谁违规就查处谁”,而且决不搞“下不为例”!
从二OOO年九月壹日开始试点,九月三十日全面推开,到十月二十日全部结束,历时五十天,五河县成功地开展了壹次后来影响到全省的“三并三改”工作。“三并”,即并村、并校、并事业单位;“三改”,即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教育体制、改革人事制度。
先谈并校。按照“因地制宜、就近入学、相对集中、务求实效”的原则,五河县农村中小学,由原来的四百三十五所,合并成为二百四十所,撤销了壹百九十五所,减少面达百分之四十五,接近半数;分流在编教师壹百七十五人,从而使得全县农村中的整体学校布局、师生比例以及师资力量相对变得更加科学合理。
和并校同步進行的,是并村。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前提下,着眼于规模适度和便于管理,大村并小村,强村并弱村,稳村并乱村,把全县四百三十八个村,撤并为二百二十五个村,减少了二百壹十三个村的编制,精简面达到百分之四十九。这样壹来,村干部就由早先的三千壹百九十二人,锐减到壹千壹百二十五人,减少了两千零六十七人,人数精简过半,高达百分之六十五;村民小组也由三千壹百二十二个,调整为壹千七百五十六个,减少了壹千三百七十六个,精简了百分之四十四。
并村并校工作的整体推進,为乡镇机构的改革创造了条件,更提供了保障,接着,全县乡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就由二百二十个,压缩到四十五个,砍掉了壹百七十五个,减少了百分之七十。事业单位也由二百五十六个,压缩到壹百二十四个,砍掉壹百三十二个,减少了百分之五十二。实有人数由壹千二百九十二人,精简为七百六十八人,精简掉五百二十四人,达到百分之四十壹;其中财政全额供给人员,由九百八十二人,精简为五百二十人,精简掉四百六十二人,也达到了百分之四十七。
值得称道的还是,在这次乡镇机构的改革中,县委特别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历次机构改革之所以不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种精简,多是单纯的机构合并或撤销,很少考虑职能的转变,尤其是功能的分解;说得直白壹点,就是只看重形式,不触及自身内部的利益层,当然,那时更不可能会想到要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这次“三并三改”之后,壹些职能相近、业务交叉、工作任务较为单壹的单位,如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水产站、水利建设管理站、林业站、农业机械管理站都被予以合并,变成了农业技术服务站;土地管理所、村镇建设规划站也合并成为土地村镇建设站;法律服务所和劳动服务站均改制为社会中介机构。除还保留原计划生育服务站及文化广播电视站两站而外,通过合并、撤销、划转,就将乡镇原有的十三四个事业站所,压缩成了五个。当然,在精简压缩机构和人员的同时,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也为促成政府职能的進壹步转变,各乡镇都增设了经济开发服务中心,城关镇还特地增设了社区服务中心。在党政机构的设置上,乡镇还都将原先门类齐全、分工过细的十余个内设机构,作了较大的压缩:除城关镇和三个中心建制镇,设立了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牌子)而外,其余的十六个乡镇,只保留了党政办公室(同时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的牌子)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也大多是由党政班子成员兼职,这样就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干部的职数。
“三并三改”的最大特点,是五河县的乡镇机关从此不再是“五脏俱全”。
由于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有力地推進了五河全县乡镇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了五河县农村基层干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壹句话:改出了压力,改出了活力,也改出了生产力!
有人说:这样“伤筋动骨”,是在削弱基层党的领导。朱勇却说:减少民怨,才是在真正加强党的领导!
十二月九日,临近年尾,省委书记王太华也来到五河县。他就如何進壹步深入开展农村税改工作,与县里的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進行了推心置腹的座谈。
他谈得很细。
他提醒大家注意,在乡镇分流人员的安置上,壹是三年待岗期间的工资要发;二是到企业以后,企业开展养老保险时,在机关当公务员这段时间也应计算在内。
他说并校的工作,现在才起步,我们从数量上,表面上,撤并了,但大量的工作,有待進壹步完善。将来在农村,不论中学还是小学,都要强调规模办学,合理办学,并且要通过教师竞争上岗等措施,不断地提高教学的质量。他说现在农村的学生壹年的学费,等于农民白种了几亩地或白养了壹头猪,学校收费高的主要原因是辅导材料太多;过去没有辅导材料、同步试卷,不也培养了那麽多的大学生吗?减轻学校负担,减轻学生负担,就是要从减轻学生的书包这些具体的事情上抓起,同时要禁止向学生收取看电影、素质教育等这费那费。
他说,税费改革了,农民负担减轻了,所以我就想,能不能将所有的村支部书记,都用财政包起来呢?妳们可以试壹试。那些机构改革中比较好的,甚至可以包括新分配来的大学生,我看都是可以到村里任支部书记的。如果他能当好壹个村支书,以后到乡里、县里来工作,就绝对没有问题。村级集体经济下壹步发展最重要的问题,是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这些同志不是本村人,可以很超脱,就壹心扑在工作上。当然下派要实行任期制,要進行任务考核,完成任务考核目标的,就可以成“飞鸽牌”,再换另外的年轻干部接着干,这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农村发展和农村稳定的需要,更是锻炼干部的需要。
他说乡镇机构改革后的转变职能,重点要做到“三个统壹”、“三个为主”。这就是:过去是对上负责,现在要对上、对下统壹负责,并且是以对下负责为主;过去是单壹靠行政命令,现在既要摘行政命令,又要靠法律、民主、教育的办法,而更多的是要以法律手段、民主手段、教育手段为主来开展工作;过去只是完成任务,包括要完成计划生育、财政税收等任务在内,现在要转变为把完成任务和搞好服务统壹起来,而且,要做到以服务为主。
他说:“三个代表”的思想最重要的壹条,就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王太华回到省城后不久,省委就从全省各市县挑选出了三千名优秀年轻干部,派到贫困村、后進村去担任党支部书记,以加强那里的基层党组织建设;随后不久,省委又从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抽调出壹万名优秀干部,自带行李,進驻全省壹万个经济相对滞后、基层组织相对薄弱的行政村,帮助派驻村建立健全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种规章制度,完善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的运行机制。当然,更重要的是,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地帮助那里的农民迅速推進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安徽省各地开展的农业结构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工作,差不多也就和农村税费改革同步進行了。
5 壹号议案
在安徽省全面试点的头壹年,虽然出现过淮北平原的砀山县陈庄镇,江南山区的宁国市南极乡,依然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南不北,地处江淮之间的肥东县龙塘乡和来安县广大乡,也照旧是我行我素,甚至闹出了人命,但是,全省的总体的形势,还是令人振奋的。税费改革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推动了乡镇财税征管体制上的改革,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也促進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壹句话:开局喜人。
也许正因为有了如此喜人的开局,二OOO年十二月十三日,财政部长项怀诚就在北京发表了这样壹个讲话:“明年将加快全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步伐,中央财政也将每年拿出二百亿元人民币用于对地方转移支付以支持这项改革。”
二OO壹年二月十五日,《新华网》接着也发布了壹条有关的新闻信息.:《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展开》。消息称,“二OOO年三月,中国政府决定先在安徽全省开始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今年在全国推广,二OO二年基本完成。”
这是新闻传媒第壹次公开披露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时间表。这个时间表,明白无误地表明:从试点,到全国推广,直到基本完成,每壹个阶段只用壹年时间;整个工作不超过三年。就是说,被称作继土改、“大包干”之后中国农村第三次伟大改革的农村税费改革,将在本届政府任期之内大功告成。
面对如此消息,不少有识之士深表怀疑,觉得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为,这项改革已经触及到了壹些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涉及到壹些重大的改革方向,许多问题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才逐渐暴露出来的,有许多我们过去不曾熟悉的东西,还需要進壹步去认识,寻求凸现出来的这些新问题的解决办法,也有待时日。可以说,这场伟大的改革,还只是刚刚破题,现在就宣布此项工作将于二OO二年“基本完成”,无论怎么说都过于草率,而且,让人不可思议。《新华网》上的消息,显然不是空穴来风,就在《新华网》发布这条消息不久,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便在安徽省省会合肥市隆重召开。
因为农村税费改革已经成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发展的新阶段为解决好“三农”问题采取的壹项重大举措,又是事关各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所以,决定将被扩大试点的二十个省的省委书记或省长,国务院有关各部的部长,几乎尽数赶往了中国中部的这座城市。
据统计,合肥的会议,仅正部(省)级领导就来了四十八位。因此,这个会,不但成了安徽省历史上规格最高的壹次会议,也成为中国近年来有关农村改革规格最高的壹次全国性会议。
会上,国务院全面部署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工作。
如果不是两会期间出现了壹件轰动性的事件,合肥会议的精神肯定就会很快地在全国更大的范围得到贯彻落实,就像《新华网》所说的那样,由中央部署安徽首先试点的这场农村税费改革,真的可能在最短的时间推向全国。
但是,在随后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的壹件议案,却改变了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这种進程。
合肥会议这边刚刚结束,那边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就在北京拉开了序幕。会上,朱镕基总理代表国务院,作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他在报告中强调:“十五”期间要把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
许多代表听了朱总理的工作报告,心中的感伤却远多于兴奋。因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这类“常识性”的话,几乎是每会必讲,已经不知讲了多少年,可直到今天,“三农”问题依然还是中国最大的问题。八十年代中期之后,当农民负担问题日益突出,壹九九O年二月国务院就发出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同年九月,党中央、国务院又作出了坚决制止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的决定,这以后差不多年年都下达这样的通知或是决定,但时至今日,农民负担仍是叫人扼腕叹息的壹桩事情!
福建代表团的人大代表饶作勋发言时,就坦陈当前农民最担心政策不稳,最怕的是负担过重;四川代表曹庆泽,毫不客气地指出,朱总理的报告中虽然提出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并没有举出突破性的过硬措施。
与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先后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共有十位委员在大会上发言,其中半数言及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
两会期间,丹麦记者甚至反诘到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所在的部,是否不管农民,只是城里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在大会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朱镕基曾就中外记者关心的农村税费改革给大家详细算了壹笔账:
“我们目前从农民手里收取三百亿元的农业税,六百亿元的乡统筹、村提留,再加上乱收费,大约从农民那里壹年要拿走壹千二百亿元,甚至还要更多。我们这壹次的税费改革,就是要把我们现在收取的三百亿元的农业税提高到五百亿元,也就是从百分之五提高到百分之八点四,把其他的乡统筹、村提留的六百亿元和乱收费壹律减掉。当然,农民减负担,地方财政会有缺口,这个缺口很大,中央财政又会拿出二百亿到三百亿米补贴给困难省区市的农村的。但是,这个缺口还是很大的。”
如果要把九亿农民的负担减下来,地方财政的缺口究竟会有多大?
农民负担真的壹年就只有壹千二百亿吗?“甚至还要更多”,这“还要更多”又是多少呢?
朱总理都没有具体说。
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成功与否,能否真正地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其关键之处,无疑就在于把账算清楚。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是含糊不得的。只有弄得壹清二楚了,各方面的配套改革才可能做到心中有数。
《我向总理说实话》壹书的作者李昌平,对此作过具体的调查,他十分坦率地表明:“中国农民的负担远远不止壹千多个亿,至少是在四千亿元以上!”
他分类列出几笔账:全国县、乡、村所欠债务有六千亿元之多,仅每年需要支付的利息至少在八百亿;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需支付七百万名老师的年工资就是八百亿,每年支付校舍维修、设备仪器的添置和教育的欠债等就有五百亿;全国县、乡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干部”计有壹千九百多万人,村、组级“干部”两千三百多万人,每年工资壹项就又要两千五百亿。
以上三项,最低年支出便要四千六百亿元以上。
此外,全国近三千个县,约有近三万个科局,近五万个乡镇,七十万个乡镇所属部门都需要运转,还有四百万个自然村近八亿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公共晶的需求,这些每年至少还要三千亿元。
总之,在县以下的各项支出中,百分之七十到八十是要由农民负担的。农民的口袋就是县乡财政。若按现在的农民负担政策,农民每年的实际负担则高达四千亿至五千亿元!
与农民的实际负担如此之大,这显然正是中央三令五申减轻农民负担,而农民负担却壹直无法根除的原因所在。这也再壹次证明了朱镕基总理在李昌平的壹封信上批过的那句话:“我们往往把好的情况当作普遍情况,而又误信下面报喜,看不到问题的严重性。”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的还是安徽省的代表。
因为税改在安徽试点已经壹年了,壹年里,省委、省政府默默地克服着重重困难,可谓竭尽全力,但仍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改革试点之后,乡镇村级组织的经费变得捉襟见肘,还可以从精简机构、裁减人员、增效节支上来寻求解决的途径,但是,目前实施的这个税费改革的方案,将原有的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予以取消,而这个缺口又非常大,以致相当多的农村中小学办不下去,农村教师拿不到工资。如果安徽的同志不把试点工作中出现的这种有关义务教育上的问题,及时反映上去,并得到有效的解决,壹旦中央将税改工作在全国展开,农村义务教育受到的冲击,以及造成的损失,那将会是无法估量的。
因此,安徽省的人大代表觉得有责任将这件事写成壹个议案提交大会。
于是,就在这次全国人大的会议上,安徽省代表团在认真总结了壹年来农村税费改革的利弊得失之后,提交了壹份要求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尽快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的议案。
安徽省代表团提出的这个议案,顿时在各省的代表中间引起强烈反响,成为轰动壹时的热门话题,并被列为这次大会的“壹号议案”。
发起这个议案的,是安徽的壹位女代表。她就是安徽省教育厅的副厅长胡平平。
胡平平几乎是在壹夜之间,成为两会最引人注目的新闻人物。
胡平平已经当过两届全国人大代表了,人民代表为人民代言,早已成为她自觉的行动。她所以会想到要提交这样壹个议案,不光因为她是教育厅副厅长,她本人也就是教师出身,再说安徽又是农业大省,关注农村教育的发展,尤其是乡村教师的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便成了她万死不辞、乐此不疲的壹件事。
通过认真调查,胡平平发现,安徽在搞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壹是乡镇财政拨款;二是向农民征收“三提五统”中的壹项,即“教育附加费”;再就是向农民搞“教育集资”。壹九九四年以前,各地农村基本上都没有欠过教师的工资,九四年因为实行了国税地税分税制,地方上的财力受到了削弱,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就主要依赖于向农民收取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余下的,全省农村每年教师工资还有的三亿元的缺口,是靠向银行借贷发放的。截止二OOO年,仅这壹项的负债,已累计高达十七亿元。实施税费改革之后,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两项收费全被取消,改革后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要求从乡镇财政预算中安排,可乡镇财政原本已是寅吃卯粮,这笔经费其实便没有了着落。省教育厅为此作过调查,二OOO年安徽全省乡镇可用财力只是四十六亿元,而全省乡镇负责供给的六十六万人的工资额就已经是四十九亿五千多万元,根本没钱再往教育上投入。更何况,税费改革的两项有关教育的收费,每年空出来的缺口就是十壹亿元。按规定,农村中小学危房的改造,每年还需要三亿元,以前这钱也是靠向农民伸手解决的,现在也就不能再向农民收取。这样加在壹起,安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上的缺口,就是壹个很大很大的数字!
形势壹下变得十分严峻。仅税费改革搞得最早的壹个阜阳地区,截止到二OO壹年春天,就已累计拖欠教师工资六亿壹千七百二十七万元,全地区平均拖欠教师十个月工资;有的,是自税费改革以来就再没给教师发过工资!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欠下的教师工资、银行债务、教育布局调整的基建费用以及危房改造资金,累}t-高达六十多亿元!
胡平平壹想到这些就心急如焚。
这么大的缺口怎么办?似乎也只有两条路钉走,要不就是把臼分之四十的农村中小学停办,再不就只能这样继续拖欠下去。
农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忧心忡忡地说道:“现在是,轻了农民的担子,饿了教师的肚子,误了俺们的孩子!”
许多农村教师百思不解:国家既然禁止了乡镇政府的乱收费,那麽首先就得保证这笔庞大的开支有“出处”,这道理听起来似乎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因为那麽多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又是如何解决来源的呢?怎么没见哪个城市的政府向市民收费来办义务教育呢?农民已经交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本就该和城里工作的市民壹样成为纳税人,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中央政府财政收人的支出就应该考虑到全体国民的利益,不应该“城乡分割,壹国两策”。况且,从根本上说,义务教育本就应该由政府财政拨款,否则还叫个什么“义务教育”呢?
问题的症结当然不在税费改革,只是由于税费改革工作的展开,使得这样壹个长期被农民负担掩盖的深层次的体制问题突显出来,这就是:中央与地方在财权和事权上的严重脱离,以致地方财政收入太少而负责的事务却又太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壹项调查,同样说明了这壹问题的严重性:目前中国的义务教育的投人中,百分之七十八由乡镇负担,这其中,绝大部分又是由农民“买了单”;百分之九由县财政负担,县乡两级的负担高达百分之八十六;省市(地)还负责了百分之十壹;中央负担的,仅是百分之二左右!
无论怎么看,这样的政策设计,都是极不合理、也无道理的。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工业国家,都认为教育是生产发展的首要因素,是振奋壹个民族的强大动力。全世界的年教育经费,在公共资金的支出中,大都仅次于军事费用,占居第二位。全球工业化国家的人口只占到总人口的三分之壹,但其教育经费却比发展中国家多出十倍以上;而中国人口超过了世界总人口的五分之壹,教育经费却仅占到三十分之壹。这让人难以思议。
我们可以花那麽大的气力去争取壹个体育项目的第壹,而对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这个真正与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息息相关的重大项目,竟是长期的熟视无睹,这同样让人不得要领。
建国五十多年了,解放后出生的孩子也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在中国的农民中,没有接受过起码的文化教育的,何止千万?而且还有那麽多的文盲。面对今天经济文化依然如此落后的中国广大农村,如果我们不回避事实,就不能不承认,在教育上,我们确实是个失败者。
中央实行财经集权的初衷,就是为了集中财力办大事,而九亿农民义务教育的事还小吗?
应该说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尽快制定《义务教育投入法》,这不仅是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实际需要,更是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迫切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早在壹九九三年就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规定:教育经费的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世纪末应达到百分之四。可是,到了壹九九九年,也仅实现百分之二点七九,少投入了壹点二个百分点。二OOO年,我国生产总值实现八万九千四百零四亿元,财政收入达到壹万三千三百八十亿元,如果按照《纲要》规定的教育投入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百分之四的目标,就应增加壹千壹百亿元以上的教育经费。
如果中央财政按照《纲要》的规定拿出壹千壹百亿元,中国的农村义务教育乃至农村税费改革中的许多问题便都迎刃而解了!
我们必须认识到,要求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是在对农民“发善心”,也不是在对他们搞“施舍”。从壹九五六年到壹九八O年,国家仅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差就从农民那里无偿地拿走了壹万亿元;改革开放以来通过粮食定购价低于市场价,从农民的手里拿走的就更多。
我们已经欠了他们太久太久,也太多太多,不能也不应该再这样欠下去了!
胡平平决计要写这个议案的想法,立刻得到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政协四大班子领导的高度重视。最后,省里决定将它作为安徽省代表团的壹件议案,提交本次大会。
壹号提案壹出现,不仅引起两会代表的强烈反响,还引起出席过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的二十个省区领导的格外注意。现在,他们都认真地算了壹下细账,于是先后写出报告,要求中央财政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转移支付所需要的资金。有壹个省,只是要求解决义务教育和机构改革的实际困难,就申请补助壹目零五亿元。各省加起来,少说也有壹千多亿元!
改革,改出这么大的缺口,这是朱镕基没有料到的。中央财政也不可能壹下支付出那麽多的。
是呀,积羽沈舟,群轻折轴。
中国农村的问题是长年积累的结果,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诸多矛盾的综合显现。问题实在是太多,也太复杂了。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毫无疑问是农村税费改革第壹位的目标。但深究农民负担的成因,其复杂的程度,却足以让所有人都会感到就像盲人摸象壹样:有机构庞大、人浮于事的原因;有匮于投入,基础薄弱的原因;有财政体制不顺,流通领域梗塞的原因;有城乡分割,待遇不公的原因;有监管失控,贪污腐败的原因;有社会和经济上固有的,深层次的,许许多多的原因;当然,也有农民自身的原因……
小平同志就说过:中国的经济要出问题,可能就出在农业上。因为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当我们感觉到需要认真解决它时,就可能已经发展成了大问题。
二OO壹年四月,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两会闭幕不久,海外传媒突然热闹起来,关于中国农村税费改革遭遇流产的报道连篇累牍。
当然这是毫无根据的。“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成功”——中国政府的这种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中国的农村税费改革没有流产,也不可能流产,只是再听不到《新华网》曾经披露过的那个改革的时间表。中央重新作出决定:继续由安徽省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探索,全国其他省区暂不扩大试点。
尽管这种调整,与合肥会议的部署有了很大的不同,出现这种变化,前后也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但这确实又是极其负责任的态度,是壹种最冷静而又最明智的决策!
就在美国《华尔街日报》在报道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受挫、流产的时候,人们却在中国中央电视台的屏幕上,看到朱镕基总理正在安徽农村视察,他勉励安徽省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再接再厉,努力解决好农村税费改革中遇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坚决把这项改革全面引向深入。
6 寄希望于安徽
我们在采访中获悉,在安徽全面推行税费改革壹年后的二OO壹年,朱镕基总理就先后三次深入到安徽。二月中旬,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期间,他在合肥周边的农村调研;五月壹日,国际劳动节,许多富裕起来的中国人,趁著“五壹”期间的长假,合家老小外出旅游时,他却又是在安徽的农村度过的。两次来皖,朱总理恪守诺言:不照相,不题词,不让陪餐,不准迎送,壹切轻车简从,甚至,不让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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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中国农民的基本特征
对于这两次总理来皖,安徽省委和省政府没有再像以往那样刻意准备,更没挑选“亮点”甚或造假给总理看,安排考察的地方,既不是最好,又不算最差,因此具有着普遍的代表性的。
这壹年的七月十八日,朱镕基第三次踏上江淮大地,他带领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等十多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省长许仲林的陪同下,驱车前往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发轫之地阜阳地区。这时阜阳地区,已改为阜阳市,他们来到了有着三十多年历史的阜阳市颍上县十八里铺乡宋洋小学,重点考察税费改革试点之后义务教育的目前情况。
望着教室里空落落的几十张破旧的课桌,朱镕基显然有些诧异,他问校长王伟:“怎么没有凳子?”王伟解释说:“为了节约经费,凳子都是学生自己带。现在放假了,学生就把凳子都带回家了。”
那些破旧的课桌油漆几尽脱光,而且全没抽屉,为了放书,不少笼屉竟是简简单单用线绳穿织而成的。
“这些课桌有多少年历史了?”朱镕基若有所思地问。
“二十年了。”
“二十年都没有换过吗?
“没有。”
朱镕基伸出手,下意识地要去摸壹摸面前的课桌,就在这壹瞬间,记者按动了相机的快/刁。
从后来《安徽日报》发表的这张图片看,简陋的教室里,看不到讲台,站在单薄而破旧的课桌后面的王伟校长,在回答著总理的提问;双手轻抚桌面的王太华书记,那壹刻心情的沈重突显画面;从繁华的大上海走出来的教育部长陈至立,聚精会神的目光中露出不安;曾表示用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以支持税费改革的财政部长项怀诚,面部的表情,显然是十分复杂的。
“这个学校在县里是什么水平?”朱镕基问王伟。
王伟答:“中等。”
朱镕基沉默良久,摸著斑驳的桌面感慨道:“很艰难啊!”
那天下午,朱镕基就在这所宋洋小学里,召开了壹个农村基础教育的专题座谈会。当场听取附近的乡镇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对义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会议的省委书记王太华,开门见山。他说:“总理非常关心税费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有没有影响。今天请大家畅所欲言,要讲真话,不怕讲错话,但绝不能讲假话。”
王太华的开场白,使在座的干部和教师多少有点意外。因为过去每逢市领导来检查工作,县里乡里总是早早就打起招呼,只许说成绩,不许说问题,更不准随便说,如今来了国务院总理,省委书记却要大家畅所欲言,要求讲真心话,不怕讲错话,特别强调不能讲假话,这几句话壹讲,讲得不少人心头壹热,有的差点掉下泪来。
颍上县江口镇党委书记李敬业打了头炮。他说,他是打心里拥护这场税费改革的,希望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進壹步发展,但是改革之后,镇村两级的正常运转却有了很大问题,正想找个机会把意见提上去,想不到总理亲自下来了,太华书记又把话说得这么恳切,他也就打消顾虑,坦率直言了。
他说:“我们这个地方地处偏僻,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供养人员和教师工资过去就不能按月发放,税费改革后,困难更大,去年七月到今年六月,已经欠发教师津贴七十二万元。”
朱镕基认真听着,这时问身边的宋洋小学校长王伟:“妳们学校教师工资欠发吗?”
王伟说:“九八年和九九年,各欠两个月工资,二OOO年欠了四个月工资,今年上半年的都发了。”
“过去八个月的都补发了吗?”
“没有,挂起来了。”
朱镕基望着王伟又问:“教师每月发到多少工资?”“最高的六百元,低的三百元。”“还有其他补助吗?”王伟实话实说:“没有。”壹位乡干部接过王伟的话,忙向朱镕基解“有的教师家里有承包地,还是可以增加壹些收入的。”
朱镕基听了,语调严厉地说道:“不能因为有承包地,就可以拖欠教师的工资呀!”
插嘴的乡干部感到自找没趣,显得灰头土脸。 ‘
接着,十八里铺乡党委书记罗土宣发言。他谈到目前农村中小学存在的四个突出问题:壹是危房改造难;二是学校布局调整资金缺口大;三是教师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四是“两基”(基本扫除文盲、普及九年基础教育)欠账较多。
朱镕基壹边听,壹边思索,突然问坐在边上的夏桥镇小学校长张勇计:“学校向学生是怎么收费的?”
张勇计说:“壹、二年级学生每学期交壹百四十元;三、四、五年级交壹百六十元。”
“收的都是什么钱?”朱镕基追问。
张勇计说:“以小学五年级为例,每学期,每个学生,杂费五十元,书本费四十九元,作业本十元。”
“还有别的吗?”
“还要向镇里交上四十元。”
“为什么要向镇里交呢?”朱镕基转过身问,“镇长来了没有?”
听说夏桥镇镇长没来,朱镕基就问江口镇党委书记李敬业:“学校也向妳们交钱吗?”
李敬业说:“要交三十五元。”
“为什么要收这个钱?”
“主要是用来返还教师工资。”
朱镕基转身又问王伟校长:“妳们学校也向镇里交钱吗?”
王伟说:“不交,但收的费中有壹部分是要顶教师壹个月的工资的。”
“其他学校怎么样?”朱镕基决定来个刨根问底。
六十铺镇小学校长陈乃平说:“我们是交壹部分留壹部分。”
通过和乡镇干部、中小学校长的面对面座谈,朱镕基终于发现,农村有不少中小学的收费,大大超过国务院下文规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的标准。他沈吟片刻说道:“感谢大家,让我了解到了真实的情况。”
十八里铺中学教师吴多顺,这时发言:“我是壹九九二年师专毕业的,现在月工资只有四百六十五元,比县直中学的教师低壹半,比市里的中小学教师低的就更多。”
颍上县教委主任陶俊之,接着说道:“农村中小学教师质量不高、年龄偏大问题普遍。壹些学科教师紧缺,最近二十年,全县就未分配到壹名本科毕业的外语教师。”
朱镕基壹直认真地听着大家的发言,在结束这个座谈会时,他不无感慨地说:“看来,农村的基层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农民负担能不能减轻,义务教育等必要的投入能不能保证,这应该成为我们检验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这个问题我们要進壹步研究,得另想办法,只是千万不能在农民的身上打主意了,也希望安徽在这方面探索出新的经验来。”
分手时,朱镕基已经上了车,只见他突然从车窗里又探出头来,声音低沈但很坚定地说:“谢谢大家对我们说了真话,使我们了解了很多过去所不了解的实际情况。很对不起大家,让妳们受委屈了。我们回去壹定想办法。”
说得在场的干部群众无不动容,大家用力地鼓掌,含着泪水目送总理远去。
这以后,朱镕基还到了安徽省的庐江县新渡乡,与农民進壹步地恳谈;回到合肥之后又听取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
在汇报会上,他首先对安徽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中敢为人先、知难而進的精神,以及取得的喜人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农村税费改革是壹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而且又是在当前市场粮价持续下降、农民增收渠道不多、乡镇财政普遍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進行的,需要我们解决好不少棘手的问题。农村税费改革离不开国家财政的支持,但全面推進这项改革,又必须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从安徽等地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情况看,不仅在改革过程中,更重要的是在将来要巩固改革的成果,切实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这与农村各级党政干部素质的提高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密切相关。如果安徽在税费改革中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保证了义务教育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还培育了广大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正气和作风,这就在全国带了壹个好头,也就为我国的改革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朱镕基最后说:中央寄希望于安徽。中央决定,农村的这项改革,必须在安徽全省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并总结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才能在全国進行,否则,贸然推开,就可能出现较大风险,欲速则不达啊!
这年十月,安徽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在省城召开,会上传达了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这就是:从今往后,义务教育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方针。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由乡镇改为县级财政承担。
为支持安徽省继续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二OOO年中央财政向安徽提供了十壹亿元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二OO二年增加到十七亿元。
尽管这种支付,对正将这场改革全面引向深入的安徽省财政所暴露出来的巨大的缺口来说,不过只是杯水车薪,但是,“输血”搞改革,也决非中央政府推行这场改革的初衷。中央原本打算通过农村税费的合并、暗费变明税的办法,来進行地方支出总量的控制,以期既减轻农民负担,又逼迫县乡尤其是乡级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然而正如农业专家陶然所指出的那样,当这场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全面引向深入,当被改革者做起了改革的执行者角色的时候,管制型统治模式的弊端就会暴露无遗:中央、地方和农民,不会携手寻求三方利益的最大化,都只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这其中处于最弱势地位的,自然就只有农民!
在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严重脱节而未作修补,县级财政依然捉襟见肘的今天,巨大的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由乡镇转移到县财政承担,能解决问题吗?
事实是,安徽的壹些地方官员私下透露,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开始出现村级开支“壹事壹议”范围的扩大和标准被松动的情况;有些地方,甚至默许乡政府和村委会拍卖公共财物来填补财政缺口,而对于公共财物的界定农民永远没有发言权的,以致出现农民在自己的田间地头种树还要再向村里“赎买”回来的事情;甚至,明火执杖地,新壹轮的向农民公开集资的现象再次发生……
原有的矛盾并未化解,新的问题又浮出水面。
如果将这壹切都解释为农村干部的素质和作风问题,这对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来讲,显然是有失公允的。
根本的弊端
1市场不相信眼泪
何开荫在写给中央的壹份《调查报告》中,就这样直言不讳地指出:“这次税费改革方案的最大缺点,就是没有建立起增收机制。”
安徽在实施试点时,显然注意到了加大对农业的扶持,积极推進农业产业化经营,推進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的進步,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总之,想方设法让广大农民增产增收,尽快富裕起来。
他们没有忘记小平同志的壹句话:发展才是硬道理。当然,这种发展,应该是可持续性的发展。
调整农业结构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是立竿见影的。我们在开始接触这个话题的时候,正是合肥市属三县的瓜农“谈瓜色变”的时候。壹年之前,合肥市场上的各种西瓜都卖了壹个好价钱,于是那些不去研究市场规律、至今没有从传统农业的束缚中走出来的瓜农们,就盲目地蜂拥而上,这壹年合肥地区的瓜田,壹下扩大到十八万亩,总产量高达两亿七千万公斤,而合肥市民日消西瓜只在壹百五十万公斤,加上这些西瓜的品种基本上属于普通的中熟瓜,品种壹般,产量太大,上市的时间又太集中,辛苦了几个月种出来的西瓜,壹角钱壹斤也卖不出去,出现壹个大西瓜不及半瓶矿泉水值钱的怪事。瓜农落下了伤心的泪水。
为尽可能减少瓜农的损失,省市新闻媒体呼吁市民多吃西瓜,合肥市政府也作出非常决定,在西瓜大量上市时,允许运瓜的小板车、拖拉机和各种农用车進入市区,交通警察还对瓜农实行了“壹卡不设,壹分不罚,…路绿灯”的特殊政策。
壹时间,这座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走在全国前面的城市,朱镕基也盛赞“那里的环境特别好,空气清新,环境整洁”的合肥市,整个乱了套:壹街二巷,到处可以看到拉着西瓜篷满灰尘的各种车辆,“肆无忌惮”地往来穿梭……
社会呼吁市民多吃西瓜,不讨价还价地怜悯瓜农,甚至不惜牺牲省城正常的秩序为瓜农提供方便,此番义举,以及市民们自发的慈善行为,都是十分感人的,这种同情心,当然是要提倡的,在困难时刻帮农民兄弟壹把,也是理所应当的。问题是,市民相信眼泪,市场不相信眼泪。靠善心扶不起壹种产品,靠道德更兴不了壹个行业。市场的问题,终归还得靠市场的手段来解决。
就在众多瓜农为西瓜滞销而愁眉不展之时,讲究科学种田的市郊三十岗乡,他们种出的“京欣壹号”、“早春红玉”和“小兰”等优质西瓜,在市场上壹露面就成了抢手货,价钱直线上升,竟卖到了壹元钱壹斤,而且,登堂入室,打進了省城的各大超市。
同样是西瓜,壹边是惨淡经营,壹边却成了大家争相抢购的“香饽饽”。这在二OO壹年七月的合肥,形成十分强烈的对比。
毛泽东说:穷则思变。其实思变的,只是那些“先觉者”。
三十岗乡地处江淮分水岭,岗冲交错,原是合肥市郊区壹个偏远贫穷的农业乡。他们在科研机构的帮助下,不仅培育出了优质的西瓜,还为这些西瓜注册了商标。随着生产品种不断地扩大,他们先后培育出的鲜草莓、鲜水果、新鲜蔬菜以及特色南瓜和玉米,都拥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注册商标。
壹个地方的农产品,上升为壹个受法律保护的知名品牌,这在安徽,乃至全国,还都是壹件新鲜事。
肥西县紫篷山下的农兴镇,是安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调整农业结构使农村面貌变化比较大的壹个乡镇。在那里,我们见到了镇长蔡家德,和下来指导工作的县农办主任刘大山。
蔡镇长介绍说,“农兴”这个名字,看起来振奋人心,但长期以来,它不过是这里农民的壹个梦想。全镇有五分之二的面积是山区,大大小小九十四座山头,农业生产的条件很落后,基本上还是在吃老天爷的饭。二十四个行政村,就有半数人、地、牲畜缺水,不搞农业结构的调整,可以说,就没有出头的壹天。镇领导班子经过反复调研,最后理清了发展思路,这就是:“压水扩旱,压粮扩经,压常规扩优质,压单壹扩混种;调优种植业,调强养殖业,调大林果业,培育加工业。”
刘大山饶有兴趣地给我们讲起今天的农兴人,在他们的帮助下,怎么“玩”起了过去想都不敢想的“花色点子”,举办起各种各样的“野货”:野荠菜、野蕨菜、野马齿菜、野苋菜、野菊苣,还饲养起了野鸭、野兔、野山鸡……
在农兴镇上塘村,我们访问了苗木专业户余成宴。余成宴属鸡,四五年生,五十七岁了。他家的承包地就在山坡上,因为多半用不上水,过去壹直是以种棉花、点花生和侍弄山芋营生,单产只收到五六百斤,日子过得很紧。前几年,在镇里的倡导下,他小心翼翼地摆弄起花卉苗木,起初只是“黄鼠狼娶亲——小打小闹”。税费改革之后,县委县政府选中了农兴在内的上派、桃花、山南和柿树几个乡镇,集中发展园艺苗木,市里还特意从农业大学请来了专家教授,免费为大伙培训,余成宴动了心,干脆把承包地全拿出来,大搞园艺苗木。结果,壹年生,两年熟,这位种了大半辈子棉花、花生和山芋的道地农民,现在成了远近闻名的“苗木能人”。他指著满山遍野油光碧绿的林子,自豪地说,“那是壹万五千棵香樟,市场上很抢手,栽上壹棵这样的香樟,苍蝇、蚊子都不会有;壹棵就是二十多块钱呀,壹万五千棵,卖个三四十万元不成问题。香樟那边,是冬青,也不少于两千棵。”转过身他又指著阳光下色泽鲜艳的场地说,“看到了吧,那是全红紫薇,五千棵;旁边的,是乌桕,也有三千棵。我现在经营了十多亩,别人出地、出力,我出资、出技术,用城里人话讲,我这‘蛋糕'是越做越大了,其实在全县,我还算不上最大的。”
在领着我们四下参观的当儿,他腰间的手机不断响起,不是来向他取经就是联系业务,壹副踌躇满志的样子。
在粮价日益低迷,种粮食已无法使得农民变得富足的今天,农民渴望调整种植结构的心情是十分迫切的,但他们毕竟受到太多因素的制约,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更无法了解市场的需求,大多数的农民依然是壹筹莫展,这就需要壹批领头羊,带动起周围壹批农民及时地调整了产业结构;也正是由于安徽的农村中,有了这样壹批既有市场经济头脑,又懂得用科学种田的“能人”,许多地区才会出现壹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生机勃勃的局面。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们都很难相信这样的事实:肥西县清平乡神灵村种植大户吴正仓,从中国农科院植物所引進的人参果,亩产居然创下了十六万元的破天荒纪录。
不过,暴富的吴正仓头脑还算清醒。他说:“这样的价格肯定是极不正常的,随着各地农民大面积的引种,估计价格会迅速下滑;但即使跌到每公斤四五元,壹亩田好歹也可以收入上万元,依然比过去种田划算。”
正如吴正仓所料,当肥东县解集乡阚集村的农民知道人参果是个宝,开始了大面积地引种,第二年,人参果在合肥市场上的形势就不容乐观,因为数量过大,又毕竟是鲜果,不宜久放,价格就只好“随行就市”,于是走运的还蒙个高价,每公斤卖到五十元,卖到后来就不值钱了,壹公斤能卖到两元也就不错。这以后全国迅速发展到十三个省市,大家都在抢著种植人参果,市场上的售价就趋于混乱,有的地方甚至是在相互倾轧,低价倾销了。
人参果后来价格的跌落,大大出乎吴正仓的意外,“壹亩田好歹可以收入上万元”的希望却并未成为预言,他和壹部分农民虽然因为较早地引种了人参果,奔上了小康,但随着这种技术的迅速地推广,人参果最后变成了许多农民的“伤心果”。
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竟成了农民减收的过程,科学种田并非就壹定会增加农民的收入,听上去,这有些让人难以思议,但是市场经济的规律确实又是这样深奥得很,里面充满了辩证法。
于是,人们渐渐认识到,搞结构的调整,适当地压缩粮食的面积,决不意味着以往粮食抓错了,调整结构也决不只意味着调整粮(食)经(济作物)比例,理解是多种壹点什么,或少种壹点什么,甚至并不意味着仅是调整农产品的品种品质,而是要改变过去结构趋同的状况,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
合肥市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二年,就从市财政中切出五千万元作为“支农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引导郊县农民進行农业结构的调整。合肥市清醒地看到,自己处于省级集散中心位置;
与本省其他地区,与外省市,乃至与国内外的农副产品市场,都有着广泛的、密切的、全方位的商贸、物流和信息上的交流。基于这种区位优势,合肥市在郊县培育出了五大农产品基地:
发展三万亩草莓、两万亩食用菌、五万亩反季节甜西瓜和十万亩樱桃番茄、彩色辣椒、结球生菜、杂交毛豆的特色作物基地;发展壹万亩红菱、壹万亩蔺草、两万亩池藕、两万亩荸荠的水生作物基地;发展五万亩黑花生、五万亩黑山芋、五万亩黑黄豆的黑色作物基地;发展五万亩雪枣、大紫枣、水蜜桃和优质葡萄的林果基地,以及四万亩花卉苗木基地。
合肥市的这种宏观农业结构的调整,可以说是大手笔!
大别山区的金寨县,是个有名的“将军县”,又是个出了名的贫困县,这两年他们大力发展蚕桑和板栗,老区的农民开始走上了脱贫之路;当涂县农民,利用稻田、水塘养殖螃蟹,规模逐年扩大,渐成气候;涡阳、蒙城和利辛三个县,因为大张旗鼓地发展养牛事业,也已经成了我国著名的“黄牛金三角”;神医华佗的家乡毫州市,苦心经营中草药,更是闻名海内外……
也有靠种粮种成了“百万富翁”的。在凤阳县黄湾乡后陈村,我们见到了被省委老书记王光宇唤作“陈百万”的陈兴汉。“陈百万”认为,当农民,就得要种地,不务农,咋叫个农民呢?
现在他在黄湾的淮河边上,承包了附近农民的壹千二百亩耕地,为实现农业机械化,他先后购买了旋耕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大马力的拖拉机,以及“小四轮” 和农用汽车。他还筑堤兴圩,建起了排灌站,确保夏秋两季旱涝保收。最好的壹年,他竟收了壹百二十万斤稻谷、六十八万斤小麦,被滁州市委、市政府誉为“种粮状元”。
“谁说种粮不能致富?”陈兴汉自豪地指着他家的二楼说,“种粮不光富了我壹个,这壹片的父老乡亲也都富了。我的这个楼上,就接待过二十八个国家来华的客人;朱镕基总理也曾来作过客!”
毫无疑问,从已是全国劳动模范的“陈百万”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今天党的富民政策的深人人心,又深得人心。
当然,毋庸讳言,现在安徽广大的农村虽然已经進行了税费改革的试点,却还是同中国广大的农村壹样,减收的因素依然太多,而增收的因素太少,立竿见影的增收措施就少而又少。并且有着太多的“陷阱”。
因此,如果说结构的调整,需要调整的,就远不是农业内部的结构,它还应该包括城镇建设,义务教育,乡镇企业,非农产业,劳动力结构,资金、金融和经营方式等等,特别是,需要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城乡隔绝、对立、分离的不平局面。中国需要進行壹次制度革命,解放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让更多的中国农民看到進城的希望,并最终让他们告别世代繁衍生息的封闭乡野,融人到城市化的洪流之中去。
前方的路,还很长,很长。
2 在辉煌与富足的背后
安徽是个农业大省,同样也是劳动力资源的大省。中央部署安徽省开始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二OOO年,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超过壹千万人,已占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可以肯定,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这壹比例,将会進壹步扩大。
如何开发农村劳动力的资源,促進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已不仅是减轻农民负担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事关中国现代化的壹个战略性的大问题。因为中国的现代化進程,不能抛下农民;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
种田出现经营性亏损,农民负担又造成务农效益的進壹步低下,壹家农户就那麽点地的种田模式对农民的吸引力正在丧失;城乡之间巨大的落差,就更加使得许多农民将世世代代视之为生命的土地,看作是壹种“负担”,于是壹个人数惊人的农民大军,便浩浩荡荡,背井离乡,冲破了各种人为的铁壁铜墙,涌進了中国各地的城市。
走進了城市,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却只能寄生在城市的屋檐下。城市的“低保”、“医保”、住房补贴以及各种各样社会福利的温情的大网,依然将他们拒之门外。
不可逾越的户籍制度,注定他们只能成为城市的“候鸟”。
国家统计局壹项统计表明,我国跨省流动人口已经超过壹亿两千万人。在这些跨省流动的人口中,川、皖、湘、赣、豫、鄂六省流出的人口,占到了全国跨省流动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九点三,超过了总数的壹半。安徽流出的人口已位居全国第二。
安徽现有两千七百多万农村劳动力,其中就有七百多万在外地打工就业。在这七百多万个民工中,仅上海市的就高达壹百二十五万多人,占到上海外来民工的三分之壹。而这只不过是官方的统计数字,事实上,有很大壹部分安徽的民工已经在上海站稳了脚跟,又把妻子儿女带往上海,实际在沪的安徽民工已远远超过二百万人。在中国东方的这座大都市中,只要有能容纳民工的地方,就壹准能找到“皖军”的影子。
七百多万外出务工的安徽农民,为外地创造的GDP,若按每年每人五万元计算,总值便是三千亿元,这几乎相当于安徽省壹年的GDP总值,就是说,外出打工的安徽民工,每年都在安徽的境外创出壹个“流动的安徽”;而他们打工所取得的工资性收入,每年汇往家乡的,至少也在三百亿元左右,显然又高出了安徽地方财政的收入,也就是说,这些在外打工的安徽农民,每年在外边创出壹个“流动的安徽”的同时,还又创出壹个“回归的安徽”!
在我们所到的那些偏远的农村里,常常会在壹片破败陈旧的农舍中间,发现几处鹤立鸡群让人眼前壹亮的楼房。这些楼房,不用去问,它的主人不是享有特权的乡村干部,便是有外出打工者的人家。安徽要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就不能不重视和用好这支進城的民工大军。事实上,安徽省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上的起步是较早的,随着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省委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文件,大力表彰“走四方”的“农民创业之星”。省农委,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和省建设厅,也都先后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当欧美各国的学者云集日本箱根,系统而又认真地讨论关于现代化的问题时,中国却正困在壹场天灾人祸造成的大饥馑中,接着又爆发了灾难深重旷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所以,在我们开始为实现现代化而進行壹场改革时,甚至并不清楚,中国要想现代化,尤其是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业人口首先必须大量减少,农村剩余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势必将成为当今中国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美国,农业人口只占到全国总人数的百分之七;日本明治维新以后的经济发展是历史上最快的,这也正是它的农业人口由占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五减到百分之十五的时候;我国的台湾省也不例外,它的高速发展,同样是在农业人口从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减到了百分之十五的这壹时期。
中国目前有十三亿人口,农业人口占了九亿,其中,劳动年龄人口就占到五亿多,乡镇企业只解决了几千万,农业生产也只需要壹亿多,还有三四亿过剩劳动力有待流出。
因此可以说,只有大批的农民从土地上走出来,成为市民,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希望。然而,今天中国的城市对于亿万打工的农民来说,还不可能会是爱的驿站。他们绝大多数人享受到的,还只是漂泊的生活和失落的情感。他们不可能真正做到“跟城里人平起平坐”,壹些人利用政府赋予的职权,对他们吃、拿、卡、要,最让他们寒心的,还是身前身后布满的种种陷阱:没完没了的加班却没有加班费;损害健康乃至危及生命的劳动没有起码的劳动保护设施,许多人则常常上当受骗,干了活竟拿不到工资;更有因工负伤、患病、致残,就被壹脚踢出门外了事,还有令人痛心地沦为了乞丐、妓女、吸毒贩毒者和犯罪分子……
社会学研究专家李强等调查发现,仅二OO二年,在北京打工的外来民工,大约每四个农民中就有壹个拿不到工资,或是被拖欠工资;由于各种原因,有百分之三十六点三的农民工出现过身上壹文不名的现象;有六成民工每天劳动时间超过十小时,三分之壹超过十二小时,百分之十六在十四小时以上;百分之四十六的人生过病,而百分之九十三的人单位未付分文医药费。
这些竟然都是发生在中国的国都北京!
无数外来的民工,用他们的汗水、泪水,心力交瘁地创造著壹座座城市的辉煌与富足,但我们城市的壹些人,却让各地的农民工懂得了什么叫“为富不仁”。同在壹片蓝天之下,人与人之间那种应有的平等、互助、友爱、尊重和谦让,就这样被无情而又彻底地打碎,甚至没有为他们留下多少怜悯与温情。
我们已经来到了二十壹世纪,沐浴著新的世纪新鲜的太阳,但是我们却依然是被这样壹些消息所困扰,所震惊: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在下降,国民收入苦乐不均的现象变得愈来愈突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痛切地指出,中国已经跨人居民收入很不平等国家;公众对收入分配现状已经产生不满,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认为“贫富悬殊”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
当今之中国,凡有能力的人,几乎就没有愿意待在农村的。头脑灵活的,通过考学進入了城市,有点门路的也都通过招工、投亲或是打工涌向了城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为什么乡镇企业蓬勃兴起?主要是当时的农村积攒了壹批人才。但是这以后,农村的人才不断外流,乡镇企业的人力资源难以为继,创造精神和创业资源的贫乏和枯竭,这无疑是近几年乡镇企业后劲匮乏的重要原因。
城乡差别使壹个国家的财富资源在城市高度集中,财富资源不仅包括人力资源,同样包括实物资源。因此,与人才壹起流走的,已不仅是农村中的优秀人才,更有大量的资金。从我们掌握到的数字看,从壹九八五年到壹九九四年的十年间,净流出农村的资金累计,就高达三千零五十七亿元,年均三百多亿元!
有消息表明,公安部早在壹九八五年就开始起草《户籍法》了,以期彻底填平横隔在城乡人民之间的这条不平等的鸿沟。可是,漫长的十八年的岁月过去了,中国农民望眼欲穿的《户籍法》,却至今不见出台。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各部门的阻力太大,废除农业户口和非农业人口的二元结构,几乎遭到政府各个部门的壹致反对。
看上去,不可思议,其实,说到底,是我们有不少的政府部门,死抱着在计划经济时代已经得到的那许多部门利益和传统特权不放,宁可抱残守缺,也不肯有所作为。
令人不安的是,随着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压力在加大,各地城市普遍采取了“腾笼换鸟”的办法,或辞退农民工,或限期使用外来民工,甚至增加限制使用外地人员的行业和职业范围,导致外出找不到工作而返乡的民工逐年增多。这是我们今天的统计数字没有包括在内的壹个庞大的农业失业群体,这个群体的人数是大大超过城市失业和下岗职工的人数的!
只要农业的社会保障壹天得不到解决,没有壹种新制度来安排解决依然留在农村的农民们的生老病死,农民就只能依存已经十分有限的土地。尽管这种依存是十分被动的,更是无奈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如果今天中国的农业仍是多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那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贫富悬殊就必然会被進壹步拉大;如果城市的产出,农村市场无法接受,我们商品的全面过剩和通货紧缩将不请自来;如果农村被长期地排除在现代化的進程之外,就极可能会使年轻的壹代农民,成为活跃的社会的不稳定源,从而加剧城乡断裂的危险,由此引发的冲击和震荡,肯定都将是灾难性的!
3 小岗村的忧虑
二OO二年金秋,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進入了第三个年头了。安徽省委和省政府为“减负”下的决心,不可谓之不大,做出的努力,不可谓之不苦口婆心,但是农村中的“三乱”却突然又起,而且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
农民负担的这种反弹,来势之猛,让许多人始料不及。
据《新安晚报》透露:从二OO二年八月二十日到九月壹日,短短十三天,学生家长投诉教育乱收费的人民来信,就多达三百六十九件,几乎遍及安徽各地。其中,临泉县五十三件,阜南县三十六件,固镇县三十件,太和县十四件,泗县二十壹件,定远县四十六件,望江县十六件,太湖县十六件,天长县十五件,池州市贵池区十九件……
其实,问题的严重,远不是这些从安徽省物价局得到的群众举报,各地投诉的,还不仅仅是壹个教育方面,也不光只是这壹年的八九月份,自实行了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以来,“减负”的工作壹直就呈“高压”态势,可是涉农收费的问题壹直依然还是困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壹个突出问题。
安徽省价格检查所为此开展过壹次涉农收费专项的大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收费的项目少则十几项、几十项,多则又是上百项;收费的部门已经涉及到了教育、土地、司法、民政、供电、财政、税务、工商、卫生、公安等等;收费的内容也涉及到上学、建房、结婚、生老病死、出售农副产品等等。
可以说,这是壹次全面的“死灰复燃”。
按照试点之初,省政府《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壹封信》上的规定,农民建房除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取五元土地证书的工本费而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但有些地方农民在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过程中,交纳的费用项目之多、标准之高,再次叫农民无法承受,不但要收土地证工本费,还要收取征地管理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权属变更费、造地费、开垦费、受益金、耕地占用税、建筑营业税等壹干子税费。农民经批准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壹所房屋,各种费用需壹千至三千元,有的竟高达五千元以上!
此外,有的农民外出务工办身份证,要被收取户籍证明费或身份证递卡费;农民结婚时,还要被强制收取咨询费等多项有偿服务费;明明是国家投资的农网改造,农民不但要出义务工、小工费甚至要出施工人员的伙食费……
省委书记王太华又壹次拍案而起。
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安徽省委、省政府指示各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乱收费、农村建房乱收费等案件,進行严肃地查处和纠正,坚决制止和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出现的这种反弹。
潜山县物价局和县教委联手超越权限,违反规定,制发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擅自变更中小学收费标准和范围,县物价局局长被免职并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县教委主任和物价局业务副局长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泗县大庄镇建设所所长,寿县杨仙镇党委书记、镇长,以及蒙城县三觉镇、怀远县朱疃乡、阜南县三塔镇等乡镇壹批党政负责人,也都因为乱收费分别受到撤职、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的查办。
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对几起较为典型的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進行了通报。通报指出,省委要求各地在進壹步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领导的同时,对违反规定、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要坚决做到发现壹起,查处壹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农民负担问题严重的地方,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通报中指出,省、市两级均已成立了涉农案件查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也尽快成立这壹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以便在全省形成壹个涉农问题的监督查处网络。
这期间,我们也不断接到这两年采访过的农民朋友的来信和电话,反映他们那儿才过了几天舒心的日子,县乡和村里的干部就又把手伸了出来,各种名堂的“三乱”卷土重来。
许多乱收费的借口甚至是让人哭笑不得,又是触目惊心的。
在发生过震惊两省数县“大高村事件”的灵璧县冯庙镇,农民至今襟若寒蝉,乱收费不仅依然照旧,竟扬言如有上边人下来检查税改工作,不准说有问题,否则,“将对他绝不客气”。
最不可思议的,还是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后来发生的事情。王营村村民写给有关方面的告状信,长达七八千字的状纸开篇写道:
“历史進入二十壹世纪,中国已進入法制社会的今天,我们王营行政村村民的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还在遭受着如此野蛮的侵害,请看白庙镇党委副书记李侠、镇民政办主任周占民、村支部书记王俊彬在王营的暴行吧!”
看到王俊彬的名字,我们不由壹惊。
——这不就是当年那位带头上访,壹度被通牒追捕,开除党籍,后受到中央的关注解决了问题、恢复了党籍并被选为村支书的王俊彬吗?
怎么在王营“被迫无奈又壹次举行集体上访”时,当年的这位上访的领袖又成了被上访的对象呢?
从状纸上看,王营村今天又壹次出现干部私闯民宅、扒粮打人的事,并隐瞒国家下拨的“灾歉减免款”,村民们提出意见后,镇村干部恼羞成怒,依然故伎重演,动用执法机关上门抓人。告状信在陈述了“灾减款事件”后,这样写道:
“农业税灾歉减免款,是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在大灾之年拨下来减免灾区农民农业税的专项钱款,这是为了让农民休养生息,当然也为了让农民在大灾之年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知道党和政府时刻在牵挂著农民的生活生产,时刻都在关注著农村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钱上也敢做文章的官们,他们搂走的,就不是壹笔普通的资金,那是党和政府对灾区农民的壹片爱心啊!”
读后,心潮难平。王俊彬前后角色的转换,也让我们陷入了痛苦而良久的沈思。
难道说我们当今中国农村旧有的体制,真的就是壹潭“魔水”,它可以使壹切陷入其中的人变得面目全非?
这使我们想到二OO壹年春天的小岗之行。那是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会议即将在合肥召开的日子,我们极想知道,二十多年前曾经引发了那场震惊世界的伟大变革的发祥之地----“中国改革第壹村”,今天的情景。
提起过去的农民负担,严宏昌同我们见过的那些村长壹样,把头直甩。他说,“小岗的出名,就出在领头搞了‘大包干',‘大包干'的三句话,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了:‘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想不到后来的麻烦,也就出在这三句话。上面刮下来的所有的‘三乱'风,就没有壹项,不是打着国家和集体的幌子,后来就没法子可以‘交足壹留够'了。妳喂猪吧,生猪税,又多又烂,气得村民最后干脆不喂;谁家买了辆拖拉机,交齐机械管理税还不算,妳上不上公路,养路费,监理费,检测费,少了哪壹项也不行;不管妳田里有投有‘特产',也壹样全都得交‘特产税'。”
“当然税改以后,这些乱七八糟的这税那费没有了,可是,村级收入普遍下降,新的问题又出来了。”
严宏昌说:“现在村里的办公费,壹分钱没有。镇政府的日子也不好过,返回给小岗村的经费,壹年也就只有三千零八十块钱。”
他把右手伸在我们面前,扳著指头,算了壹笔细账:“村干部七人。支书,主任,文书,每人年薪壹千八;另外四个人每人年薪就只有壹千。这样的工资,不能说是多吧,可仅这壹项加在壹起,也得要九千四百元。村里没有能攒钱的企业,村干部工资首先便没了着落;优抚对象的补贴、贫困户的救济,自然全成了问题;再说村里还有三个‘五保户',每户每年要壹千八,三人壹年就是五千四,这笔供养费也就难兑现。”
他无可奈何地说了句顺口溜:“现在是,国家财政扶摇直上,县级财政摇摇晃晃,乡镇财政没啥名堂,村级财政壹扫而光。”
他苦涩地笑了。说道:“为搞好这次税改试点工作,中央和省里都拨下来专项资金。村级建设专用款,风阳县拨来二百万,大村小村壹律拨下了五千元,这显然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了。但是缺口太大了,总归还是无济于事。当然,作为小岗村的干部,我们再困难,也不能再去向村民们要,村里的‘壹事壹议'也不能超过规定的十五元钱。税改第壹年,壹部分村干部想不通,就撂了担子,梨园村的支书和壹个副村长,严岗村的副村长,东庄村的村干部,就先后進城打工去了。这两年,我从村里总共报销了十六块钱,那还是去祝贺我们小溪河镇居委会成立;上县开会,没办法,全靠掏自己腰包;仅是陆陆续续为村里添置办公用品,我就已经掏过二百多元钱了。”
我们听了甚感意外。就问:“妳就是按时足额拿到那壹千八百元‘年薪',每月只摊到壹百五十元,这点钱,就是养家糊口也成问题,外出开会,添置办公用品,还都要自己破费,日子怎么过?村长还怎么当?”
严宏昌朗声笑道:“靠孩子,靠老婆。”
他甚至透出几分自豪:“老二严余山和老三严德兰,兄妹二人早年就闯深圳,现在都干得不错,严余山还在壹家企业做上了管理工作;老五严德锦,在省城电视台也当上经济记者;爱人段永霞也壹直在搞家庭养殖,养鸡养猪,收入也不赖。我这个村长全靠他们支持。”
告别小岗村回到合肥,我们壹直在想:这可是小岗村啊!'严宏昌们为爱护“中国改革第壹村”的殊荣与形象,可以这样大公无私,可以表现得高风亮节,有这种觉悟和境界,有这份光荣和责任,相信他们即便再苦,再难,也决不会再去掏老百姓的腰包。可是,这显然并不能说明,更无法保证其它地方的村官、乡官和县官们,都会像严宏昌们壹样的“克己复礼”,壹样的“委曲求全”。在税费改革的“风声”比较紧的“高压”态势之下,有些人可能会变得收敛壹些,但如果中国农业体制和政策上的那许多弊端与缺陷,没有壹个根本性的改变,农民不合理的负担想要得到彻底制止与有效防止,几乎是不大可能的。农民负担的这种反弹,看来只是迟早的事!
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尚且如此之难,那麽,又怎么才能解决农民富裕、农业现代化,解决城乡迅速扩大的问题呢?
这样看;搞税费改革,给农民减负,乃至科学种田、進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这些显然都是非常必要和近切的,但它显然又都还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根本出路。
4 中国改革正在过大关
中国农业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阻碍中国农村飞速发展的症结又到底在哪里?
如何才能重新唤起中国农民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所表现出来的那股冲天般的热情和干劲,重新激起农民埋藏在他们内心深处的由世代积累下来的巨大潜能,再造二十壹世纪中国新的文明史?
为此,我们寻访过许许多多这方面的专家学者,也阅读了大量的有关的研究报告。也许他们讲的全有道理,我们确确实实有着许多十分紧要的事,需要抓紧去做!
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是壹个大学问家,他显然喜欢借用历史说话,让事实说话,甚至不用多少高深的理论,却同样的震撼人心。他说:任何壹项改革都不会是壹帆风顺的。当最初提出改革的时候,谁也想不到,壹九八二年就出现了改革回潮;十二大肯定计划经济为主的提法,壹九八四年便翻过来了;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那时大家都兴奋得不得了,结果,几个月后,通货膨胀出现了,只得向后退;壹九八六年国务院制定的配套改革方案,差壹点就付诸实施了,也曾兴奋得很,以为中国改革从此走上坦途,可是过了几个月,又决定不实施了。以前,总希望出现什么开天辟地的事情,现在我却认为,只要能够壹步壹步地前進就很不错。我们不能对前途盲目乐观,近年来壹些重大改革不断挫折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的改革正在过大关。”
这位在中国政治与社会变革中勇于進行探索,并赢得了“吴市场”称誉的经济学家,这两年特别喜欢引用狄更斯《双城记》小说中开头的话,暗示出他对中国改革的解读:“这是最好的时期,也是最坏的时期;这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怀疑的年代;这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的春天,也是失望的冬天;我们的前途无量,同时又感到希望渺茫;我们壹齐奔向天堂,我们全都走向另壹个方向……”
吴敬琏说:“在壹个错综复杂的大转变时代,我们必须看到,好坏两方面的因素都存在,因此,两种前途都是可能的。我们当然希望有壹种最好的前途。但是中国的未来,只能取决于我们现在的认识,和今天的努力。”
5 跳出黄宗羲定律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宋亚平,在湖北省是个有名的“改革书记”。为提高咸安区干部队伍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增强他们的改革意识,他曾将三分之壹的区乡干部派到南方去打工锻炼,每人每月只发给五百元工资,其余的,就全靠自己在社会上打拼,因此,大家又把他喊成“打工书记”。
二OOm年八月,宋亚平慕名来到合肥,想亲自听壹听倡导农村税费改革的何开荫谈壹谈正在安徽试点中的这场“费改税”。然而何开荫开门见山的壹句话,却大大出乎他的意外。
何开荫说:“‘费改税'不过给农民减轻了三四十元的负担,我们现在就是税费全免,不向农民征收壹分钱,它也不可能引起中国农村经济发生质的变化。”
宋亚平多少有点儿诧异地望着何开荫。
何开荫说:“我的理解,改革就应该是创新,体制的创新,机制的创新,制度的创新;重大改革,那就应该是壹场革命。”
接着,他引用邓小平早在壹九八八年六月七日就说过的壹句话:“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不進则退,退是没有出路的。只有深化改革,而且是综合性的改革,才能够保证本世纪内达到小康水平,而且在下个世纪更好的前進。”
引用了邓小平“只有深化改革,而且是综合性改革”的话,何开荫才又说道:“‘费改税'只能减轻壹点农民过重的负担,并不能解决主要矛盾。自从大包干以后,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农村又积累了不少新的矛盾,正是因为当时的农民负担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壹个热点和难点问题,而且,又是处在壹个牵壹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位置上,我们才选择它作为突破口,先把农民过重的负担减下来,同时把其他深层次的矛盾,全都逼到层面上来,然后按其轻重缓急分别采取对策逐个加以解决。”
“遗憾的是,”何开荫无可奈何地对宋亚平说,“设在财政部的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缺乏了解,竟把这场改革简单化为‘费改税',尽管这种 ‘费改税'在减负和改善干群关系,在安定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绩,却也造成了壹些新的困难,使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难以顺利地深入下去,甚至在壹些先行改革试点的地方,农民的负担又出现了反弹。究其原因,很简单,因为财政部只是壹个具体的职能部门,它不可能代替其他的部门制订政策。因此把‘费改税'视作中国农村第三次重大的改革,那是误会,重大改革的标志是把农村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为此我们曾大声疾呼,不断提出改善眼下‘费改税'方案的建议,但是我们的声音毕竟太微弱了,感到了力不从心。 ”
酒逢知己干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现在,何开荫面对来自湖北省的“改革书记”,谈起农村改革的事,他差不多就把几个月才能说的这么多话,壹下全说了。他说:“税费改革其实是有着丰富内涵的。它上连着农村户籍制度、农村金融体制和粮食购销政策的改革,尤其是最根本的土地制度的改革;下连着农村基层财税体制、财务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村科技体制的改革,特别是最重要的乡镇村级机构的改革。总之,农村税费改革是壹场十分复杂而又深刻的社会变革。如此重大的壹场改革,必须由总理和分管副总理亲自领导,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把改革办公室设在国务院的壹个综合部门,从各相关的部委抽调出熟悉业务并懂得政策的精兵强将从事这项工作。首先,由财政部修改和完善税改方案,使之能带动其它改革,然后,由粮食部门制订新的粮食购销政策并進行体制改革;由教育部修订义务教育法并由各省制定实施细则;由公安部制定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方案;由人事部制定乡镇机构改革的方案;由农业部制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的方案;由民政部制定村级机构和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由卫生部计生部门制定农村公共卫生以及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方案;环保与国土资源部结合农业部制定出土地制度的改革方案,并创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带领农民搞好农业结构调整。所有这些方案汇总到,综合改革办公室,進行协调和修订,最后形成相互配套的综合改革方案,以实现整体推進。这样才能夺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彻底胜利,促進农业的大发展!”
这么壹说,倒引起了宋亚平的共鸣。因为宋亚平过去就在基层工作多年,对“三农”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在这些方面,他也是早有研究的。
于是二人就如何有效地促進中国农业发展、农村進步以及农民富裕的许多问题,交换了意见。
两人都认为,对中国今天的农业首先应该实施“休养生息”的政策,免除壹切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县乡两级由此导致的减收,可以通过减事减人减支的办法解决。这样,中央和省里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的财政转移支付,就能够完全用于农村的基础教育和农村的卫生事业。
两人都还认为,在对中国农业实施“休养生息”政策的同时,可以推行“无为而治”的方略。
将目前的五级政府逐步恢复为三级政府,并乡建镇,将现在的乡镇政府改为镇公所,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如果当前条件不具备,可以先行大规模精简乡镇机构,采取党政干部交叉任职的办法,将“四大家”合为壹家,坚决压缩乡镇领导干部的职数和人员的编制,分流冗员。至于乡镇的“七站八所”,除公安派出所和垂直管理的之外,壹律改制为中介服务机构或专业经济组织,改制后的“七站八所”只能紧密围绕农村经济建设与社会進步的发展要求,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有效服务,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单位。村委会原则上不再赋予行政管理的职能,逐步扩大村委会的民主权利和進壹步规范村委会的自治行为。与此同时,支持和帮助广大农民成立有着丰富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内涵的各级农会组织,农会组织在性质上应当同城市中的妇联、工会等群众组织壹样,在党的领导下,拥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并发挥出促進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当然,取消粮食的国家定购,坚决放开粮食的收购价格、放开粮食的购销市场;把土地还给农民,允许农民对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進行有序地流转;鼓励和支持农民向城市迁移,逐步建立城乡统壹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就业和发展机会面前地位的平等。这些,都十分重要。
同样还要积极探索由国家、集体、农民个人共同出资、合理负担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养老制度;结合农村扶贫政策和其他民政补贴政策,试行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些,也都必须着手去做。
还要逐步加大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还要改革农村的金融管理体制,放开搞活农村金融……
何开荫说:“在中国的历史上,就曾有过多次农村税赋改革,唐有‘两税法',明有‘壹条鞭法',清有‘摊丁人亩'的变法措施,那些重大的改革,都是针对当时收费名目繁多、贪官污吏中饱私囊、农民不堪重负而進行的;改革的内容也基本上都是改费为税,化繁为简,官收官解。那些改革措施,在短期内,大都是可以做到 ‘向来丛弊为之壹清',使农民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但是,最后又都无壹例外地因为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而走向了反面,并为以后的加税增费垫高了门槛,农民的负担反而更重。明清时期的思想家黄宗羲曾精辟地将其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后人称其为著名的‘黄宗羲定律'。”
何开荫说:“我们今天生活的时代与过去毕竟不同了,我们多么希望,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共产党人,能够跳出这个历史的定律。”
宋亚平回到湖北省咸宁市后,不久,就将他和何开荫商讨的意见梳理出十二条建议,上书省委书记;何开荫随后也写出十分详细的改革方案,再次直言進谏中央。
中国农民的生存困境
的确,“农业”问题如果作为产业经济问题,在中国并不十分突出,至少它比传统时代甚至改革初期的重要性已经明显下降,同时也没有盛行“大农业”的许多发达国家那麽重要——大家知道农业问题已经成为现代国际经济问题、尤其是发达国家间经济关系问题的壹个关键,世贸谈判多哈回合经历这么多年而始终卡壳,主要卡在了农业问题上。
但是发达国家却基本没有所谓的“农民”问题,不仅因为他们农业人口比例已经很少,而且他们的那麽壹点务农者也已经完全“公民化”,没有人把他们视为弱势者,甚至他们百分之几、至多百分之十几的人口却对“多数决定”的议会政治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以至于有人戏言今天西方的民主制如果说有点“虚伪”的话,那与其说是少数资本家、不如说是少数农民在影响和左右著多数意志。
另壹方面,许多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在内,在改革前还没有解决“吃饭问题”,农产品供给严重短缺,处于“民以食为天”的状态,解决“民食”问题的农业自然也是“天大的事”,是重中之重,更不用说农业社会的经济问题基本上就是农业问题了。
而我国现在与上面两种情况都已完全不同。壹方面,经过30多年农业的长足发展,如今的中国已不再像改革开放前那样操心“吃饭”问题,受困于农产品供给不足。但另壹方面我国也不像美国、法国、加拿大、阿根廷、巴西等国家那样定位为面向全球市场的战略性大农业出口国,对农业生产过剩、农业经济周期和国际农贸谈判之类问题极为关切。我们的资源禀赋决定了中国农业基本上是内需型的,尽管存在品种调剂问题,就总量而言,我们的农业也能够满足内需。
今后我国农业发展的技术路线和经营方式路线当然还有大量可议的话题,但是几十年来的经验,尤其是当年“农业纲要四十条”和人民公社制度的实践经验表明,如果脱离农民自身的意愿和自由选择的权利,政府“过分热心”地干预乃至决定农业技术与经营方式,往往变成“折腾”农民,效果并不好。过去诸如技术上推广双轮双铧犁、壹味提高复种指数、普及杂交高粱和小麦取代青稞,经营上从“大公社”到“队为基础”,都留下了许多教训。
历史地看,作为壹个农业文明积淀深厚而又幅员广大、各地条件极其多样的大国,我国各地农业的适宜技术和适宜经营方式其实更多是农民自主选择的结果。正是在农民自主性得到较大尊重的改革时代,农民以“三三得九不如二五壹十”的智慧解决了复种问题,以大型农机专业户为众多小农提供商业化服务的途径,解决了过去政府认为最适合机械化的“大公社”时代长期无解的机械化问题,摆脱了壹会儿押宝双轮双铧犁,壹会儿突出手扶拖拉机,天天号召“农业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而手工—畜力农业依旧的长期困境。
在经营方式上,摆脱强制集体化后的农民无论是99%以上选择了家庭经营的农户,还是原先95万个“大队”中显示出经济活力而能让农民选择留在“集体”中的7000多个“村”,经济都有了显著的改善。农户普遍摆脱贫困而走向程度不等的富裕,极少数“集体”也大都发展成为超级“明星村”。曾经有人以后者的成就论证小岗农民走错了路,而南街村的选择才是对的。
其实他们是不顾常识地根本颠倒了因果关系:不是“明星村”由于强行禁止农民离开而得到了发展、小岗则因为没有“捆住”农民而停滞,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原来的强制集体化农村绝大多数历经20多年实践都没让农民感到“优越性”,使他们在能够自主后都选择了离去;而能让农民选择留下的自然只有鹤立鸡群的极少数。
这些极少数有超常绩效是理所当然、完全正常的——今天的“集体”如果没有绩效而强行禁锢农民不让离开,那就不仅不是“明星村”的问题,而是有犯罪之嫌了。而能让农民自愿留下的“集体”是如此之少,这难道还不足以体现改革前农业体制的大失败么?
且不说像以色列的基布兹那种纯自愿的集体化尽管时过境迁也有风光不再的问题,但仍然可以留住相当部分成员,甚至国际上公认为失败的前苏联集体农庄,尽管它的弊病众所周知,但所谓叶利钦“复辟资本主义”以来的20多年,获得了选择自由的俄罗斯农民也仍有约三分之壹愿意留在改良后的集体农庄中。而我们的公社体制在农民获准退出后仅仅几年就土崩瓦解,95万个“集体”仅有约7000个,即不到百分之壹能够留住其成员!
公社化时代是严禁“单干”的,改革后农民获得了“退出权”,但是并没有禁止自愿的“集体”,而农民能够相对自主选择后,无论“单干”还是“集体”,都比以前成功得多。所以,改革后农业的成功表面,似乎是“经营方式”上“单干”对于“集体”的成功,其实从本质上看,它是相对自由的选择权对没有自由的选择权的成功。农民有没有选择经营方式的权利,远比“哪壹种经营方式好”更重要。
公社解体后,我国改革时代的农业经营方式也发生了和正在发生著种种变化。但无论公司加农户、合作社加农户还是规模化农场,也无论规模化是通过农民间土地流转还是通过外部公司包租农民土地的方式,能够被农民接受的成功选择也往往出于农民的意愿,与政府原先的设想常常出入很大。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证明,正如农业新技术只有在市场上供农民自主采纳才有前途壹样,新经营方式也只有在自愿前提下,让农民因地制宜才能站得住脚。而政府应农民之需要做好服务工作才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近年来农业问题方面有许多讨论,诸如是坚守耕地“红线”保证粮食自给,还是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扩大進口;公司加农户好还是合作社加农户好;继续保持农民兼业化作为打工者的“退路”,还是发展规模化专业经营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等等。但是壹些地方在忽视农民权利的基础上讨论经营方式,往往哪种主张都会出问题。例如在“只许官‘圈’不许民‘卖’”的格局下,强调坚守“红线”,农民就更没法自主开发土地,但政府要“圈地”仍然照样可以大圈特圈。而如果“红线”被认为不必坚守呢,那官方的“圈地”就更会形成狂潮,但是老百姓想“卖地”照样不行。
过去说农民应该兼业化,“农民工”在城安家就受到种种阻挠,“重庆模式”走红时有官员甚至声称让农民工做“两栖人”是防止重庆出现贫民窟的不二法门。但是后来官员和公司盯上了农民的土地,同样的官员又开始大讲“两栖人”如何造成“土地利用不经济”,开始用种种手段强迫农民变“市民”了。
再如土地“确权”和推动“流转”也是过去民间多年的要求。可是具体怎么搞至今也还是语焉不详。农户被“确”给的到底是什么“权”?面对强势者的侵权,农户的这个“权”能得到保障吗?“土地流转”近年来常被当作政府推行“规模化农业”的手段来提倡,而“发展家庭农场”的说法也把国际上泛指的家庭农业(这个意义上的家庭农场我国在大包干改革后就普及了,何须现在“发展”呢?)偷换成了“上规模的”家庭农场概念。
这当然不壹定是坏事,可是只提土地“流转”不是买卖和交易,甚至不是“使用权”或“承包权”的交易,是否暗示这种“流转”可以是非自由交易性质的,即可以是“政府动员”下的强制“流转”?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决定》公布后各地强制圈地之风并未消弭,甚至由于《决定》提倡市场经济的利好,引发各地新壹轮“招商引资”热潮,此风还有日长之势,不能不让人忧虑。
总之,我国现在面临的关键性问题不是“农业问题”而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同样如此。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会导致农村人口下降,许多乡村社区因此消失,这是几乎所有现代化成功的国家都经历过的阶段。但是像我国如今这种关于“乡村衰败”的强烈呼声却是很少见的。其实表面看来,与壹般国家农民進城初期形成都市贫民社会、乡村中无人居住的房子破败不堪相比,我国由于强制禁止進城农民低成本安家造成普遍的“两栖人”或“流动劳工”现象,城市中号称没有贫民窟,农村中充斥着“两栖人”血汗换来的“无人新居”,但在光鲜外表下的社会性“衰败”却比人家有过之而无不及。
取代大型贫民窟和乡间废村的是我国无与伦比的家庭离散现象和“候鸟”人口,农村中的“三留守”现象(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造成许多骇人听闻的人伦惨剧。典型的如云南镇雄壹个貌丑人穷的乡间无赖竟能长期霸占村中十余名留守妇女;广西兴业壹名11岁留守女童竟遭同村十余名中老年人(44~76岁)频繁强X奸、轮X奸两年之久;这类古今罕见的恶性丑闻反映的“衰败”,岂是壹般的建筑破旧、治安不良所能相比?
有人甚至以此做了“文化”文章,说什么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家庭伦理是讹言,中国人其实最重金钱而无视亲情,很少有哪个民族会有如此高比例的人群为打工挣钱甘愿常年家庭离散。这样的说法真叫人无语,难道他们愿意这样?“两栖人”取代贫民窟真是他们的选择吗?
实际上,尽管城市的棚户和乡村的败屋令人扼腕,但是真正自由的迁徒无论是進城还是留乡都应该是比从前更好的理性选择。即便像东亚四小龙这样发展很快、现在基本没有贫民窟问题的“新兴工业化地区”,穷人進城之初住棚户也不罕见,只是在经济增长快的条件下他们或因申请政府福利或因就业机会多,境况逐渐改善,而不至于久困于此,而那些经济增长慢的国家就会出现贫民窟长期存在的弊病。
但是我们现在不也是同样依靠高速增长来使“两栖人”可以有钱汇回家乡建设“面子房”吗?壹旦高增长阶段结束,过去积累转化成的家乡“面子房”并不能用于谋生,而他们又没有在高增长时期“化”入城市(哪怕是化入城市下层),到时社会性“衰败”在那种“两栖”不靠的状态下就不是光鲜外表能遮住的了。
显然,问题不在于乡村该不该复兴,也不在于所谓“西方式的城市化”能不能超越——什么叫“西方城市化”?西方这么多国家难道有什么统壹的“城市化模式”?哪怕是同壹个国家比如美国,纽约与拉斯维加斯的“城市化”难道是壹回事?关键在于农民的命运由谁决定?农民选择進城,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尊重,不能“上等人”看不顺眼就赶走他们。农民选择在村,他们的地权就应该得到维护,不能“上等人”看上了眼就壹把抢来,无论“圈地招商建大城”还是“收地拆房盖新村”,都得以尊重农民的权利为基础。这些道理难道只是在“西方”成立吗?
可见,我们所说的农业问题很多并非产业经济问题,我们所说的农村问题很多也并非乡村社区问题,实际上它们都是农民问题,主要是农民的人身和财产权问题的不同表现。今天我国的农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已经很低,真正务农的劳动力和真正安居乡间的人口占比也在明显下降,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却没有降低。我国独特的“农民问题”不仅存在于非农产业(所谓的“农民工”),也存在于大城市(所谓的“外地人”)。应该说改革30多年来我国解决农民问题,即农民权利问题上已经取得较大進展,但是该做未做的事还不少。
制度的祸害
弱势群体的贫困现象存在众多原因。从美国治理贫困的经验来看,贫困可分为四大类,即物质贫困、能力贫困、权利贫困和动机贫困。[1]中国的农民工在迁徒、居住、工作和求学等四大社会权利方面受到长期的制度性歧视,他们自由和平等地离开农村、定居城市、获得就业、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遭到排斥和剥夺。农民工的自由迁徒、合法定居、正常就业和平等入学等基本社会权利,不仅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社会人格的基础,更是摆脱贫困、改变现状、追求其他经济社会机会的重要条件。其中,迁徒权利是前提,居住权利是基础,工作权利是保障,而教育权利则是核心。
目前,中国农民工的贫困主要不是表现为饥寒交迫,也不是他们的能力不够,更不是工作积极性不足,而是他们在城市里没有权利和机会立身存命,在迁徒、居住、工作和教育等方面遭到长期的限制和排斥。可以说,社会权利的贫困已成为中国农民工所有贫困现象的重要根源。[2]遗憾的是,中国农民工自由迁徒的权利已被剥夺和侵犯了近50年,到2007年为止,他们進入城市居住、工作和求学的平等权利不仅不受现行宪法保护,而且遭到各种法规的约束。这种现象与中国城市的现代化努力格格不入。
本文讨论的农民工特指那些户口在农村、但目前在城镇从事临时性或长期性体力劳动的群体。要准确地界定农民工这壹范畴的含义,需要辨明几点。其壹,农民工不能等同于“流动工人”(migrant workers),前者的户口在农村,而后者包括为打工而迁徒的拥有城镇户口的工人。同理,农民工也不应等同于“流动人口”(floating population),因为后者当中既包括在城市间流动的城市居民,也包括在农村间流动的农村居民,还包括流动中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其二,使用farmer-turned worker壹词来代表农民工是不确切的,因为农民工尚未完全被转型成正常的城市居民,不管在城市居住和工作了多久、有无房产,他们的户口仍在农村,这是他们与城市工人的根本区别。为了保有在农村的承包地,不少在城市长期工作居住的农民工往往不愿放弃农村户口。其三,农民工也不能等同于“流动农民”(migrant farmers),因为前者在城镇有壹份非农业工作,而后者专指在农村地区寻找农活的农民,例如北方地区的“麦客”。其四,农民工也不应该包括在村办企业工作的农民,而主要指考察那些進入城镇的农民工。其五,农民工不包括持农村户口、但在城市里拥有并经营企业的农民企业家(farmer entrepreneurs),因为他们不以体力劳动为谋生的主要手段。所以,农民工的英译应该是中文的拼音――Nongmingong(NMG)。
中国现有的统计数据没有提供精确的农民工人数。与此相关的数据是乡镇企业职工总数(2004年为1.38亿)和农村劳动力到乡以外的就业人数(2004年的数据是1.02亿),两者相加为2.4亿。[3]这两个数据的范畴有重叠,保守的估计是,农民工的人数可能在2亿左右。
本文首先探讨农民工迁徒权利遭到剥夺的历史演变,评析流行的“苏联因素说”和“经济因素说”对农民工迁徒权利贫困现象的解释,侧重讨论中国农民工迁徒权利遭到剥夺和排斥的制度因素、政治因素和城市利益集团因素。然后,具体分析农民工在平等居住、平等工作和平等求学等方面的权利贫困现象,并结合美国弱势团体争取权益的历史進程,提出解决农民工权利贫困的方向。文章的结论是,剥夺农民工的社会权利是壹种制度性债务和国家级罪错,只有通过矫枉过正的制度性措施,如美国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才能对弱势团体的历史亏欠作出制度性补偿。中国对农民和农民工的历史剥夺,首先需要社会抗争,然后需要国家认错,最后需要政府补偿。
壹、农民工迁徒权利的贫困
自由迁徒的权利“是人的壹项基本权利,属于人身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4]在中国现代史上,无论是在独裁的袁世凯时期,还是在腐败的北洋军阀时期,或是独裁加腐败的蒋介石统治时期,中国的农民壹直享有迁徒自由的宪法保障。例如,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6条第6款规定:“人民有居住、迁徒之自由”;[5]1914年,独裁者袁世凯主持的“袁记约法”(或称《中华民国约法》)的第5条第6款也规定:“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居住迁徒之自由”[6];1923年臭名昭著的北洋军阀曹锟所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曹锟贿选宪法”)第9条也规定:“人民有选择住居与职业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限制”。[7]蒋介石主持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36年)第12条也规定:“人民有迁徒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8]民国时期的历届政府从未限制过农民的自由迁徒。[9]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也同样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徒的自由”。[10]
但是,1957年12月13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各单位从农村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各单位壹律不得私自从农村中招工和私自录用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农业社和农村中的机关、团体也不得私自介绍农民到城市和工矿区找工作”。[11]与此相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58年1月9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口登记条例》,确立了壹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人口登记制度,其第10条明确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12]从此,宪法规定的自由迁徒权利被变相剥夺了。1963年,公安部依据是否吃国家计划供应的商品粮,将全国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国务院于1964年8月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严格限制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人口,从此建立了完备的以歧视农民为特征的当代“种姓制度”。[13]随后,宪法在1975年、1980年和1982年修改时,不但不废除上述违反1954年宪法的歧视农民迁徒权利的法规,反而将1954年宪法原来保留的“公民有居住和迁徒的自由”这壹条款删除,造成了用宪法剥夺公民(主要是农民)的居住和迁徒权利的结果。[14]
为什么1950年代后期的中国敢于挑战世界公理和普世价值?为什么自由迁徒的权利会在70年代以后的宪法中消失?为什么直到今天,中国的宪法仍然难以恢复农民和农民工的自由迁徒权利?目前,对于中国在1950年代限制农民和农民工自由迁徒的解释,主要有“苏联因素论”和“经济因素论”两种。
“苏联因素论”认为,苏联的经济模式深深影响了中国的发展战略,促使中国走上了壹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道路。重工业的特性决定了它不可能象轻工业那样吸收大量劳动力,结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不但无法吸收大量农民劳动力,反而将城市居民逆向驱离城市。[15] 由于工业化无法与城市化同步,所以就通过壹种制度安排,将农民严格地限制在农村里。1956年苏共“二十大”之后,中苏两党交恶。1958年起,苏联从中国撤出了专家,中止了部分技术合作项目。1958年到1960年,在“大炼钢铁”的大跃進高潮中,中国政府连续3年的财政赤字累积约270亿,占当时财政规模近50%。高额财政赤字使政府不得不停止“第二个五年计划”,没有了新增投资,自然就没有新增就业[16],由此导致城市就业危机的出现。
而“经济因素论”则将剥夺农民迁徒自由的原因归结为城市人口大量过剩。从1950年到1956年,城市工业部门大约吸纳了4千万以上的农村劳动者。仅在1952年到1957年间,即有2千多万农民自由流入城市。[17]但是,由于1958年到1960年期间的“大跃進”造成的后果,50年代末、60年代初约有3千万已進入城市的来自农村的职工被要求“暂时”返回家乡。[18]此外,人民公社制度建立后,实行了统支统收,政府在公社壹级建立财政和农业银行,全额提取农业剩余,并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结构,来保证这种内向型的资本积累。[19]
上述两种解释是不充分的。其实,“打开城门”,照样可以化解城市失业问题。例如,1950年代初中国的经济百废待兴,城市失业人员高达400万,几乎与工业在职职工的人数相等,在这样的困难情形下,农民照样自由進出城市,政府只花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解决了严重的城市就业问题。[20]同样,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中国在3年内消化了2千万城市待业人口[21]。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种解释回避了壹个根本问题,为什么当时用于应付经济困难的权宜之计,从此就被固定下来,构成了对农民的长期制度性歧视?为什么中国的宪法不再恢复农民和农民工的迁徒自由?
所以,问题的关键与根源必须从非经济、非苏联的因素中寻找。首先需要考察的是中国的政治制度因素。1950年代,中国政府通过行政的强制加上政治化的运动,成功实施了“壹国两制”,而不仅仅是陆学艺所称的“壹国两策”[22],因为中国在农村实行了歧视性的“种姓制度”,在城市实行了优惠性的公民制度。[23]这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城乡两元经济结构之社会体制根源。中国共产党曾经以“耕者有其田”和“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号召农民帮助中共打天下;在战争年代和建政初期,中共确实履行过诺言,将土地分给农民。但是,以个体经营为特征的小农社会与中共的政治理想和制度目标格格不入,于是,它背信于农民,通过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等制度,强制地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实行了从小农土地私有到集体土地所有的强制性制度转变。壹旦集体土地所有制度确立,为了维系这种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作,就必须强迫农民固守在土地上,不得自由迁徒,否则,非人性的人民公社制度就会立刻瓦解。[24]为了配合这种专制的人民公社制度,自然需要壹种更为专制的户籍制度,将数亿农民无情地嵌入永世不得“翻身”的“身份社会”和“种性制度”[25],逼使农民的低下地位成为恶性的世袭,与文明社会天经地义的“契约社会”背道而驰。[26]所以,专制和非人性的制度才是限制农民和农民工自由迁徒的根源,经济因素只是这种政治制度的折射和表现而已。虽然目前人民公社制度已经瓦解,但人民公社制度的核心价值――土地集体所有的本质,仍然是今日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轴,由此导致农民和农民工在制度层面上仍然难以离开土地,尽管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这种制度限制正面临危机。[27]
其次,特定时期的政治需要也是剥夺农民迁徒自由的壹个重要因素。毛泽东时代的特征之壹便是无处不政治、无时不政治和无人不政治。那时,几乎任何非政治的政策和行为都可以从政治中寻找答案。例如,“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批“知识青年”被迫“上山下乡”,不仅仅是因为城市失业率居高不下,还因为毛泽东不再需要利用“红卫兵”了,大量滞留城市的中学生不利于政权的稳定和城市秩序的恢复,于是毛泽东将这股“祸水”从城市引向农村,逼使大批“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其结果是,通过剥夺“下乡知青”的城市居民身份,将他们列入地位低下的农民群体,稳固了畸形的城乡两元结构。[28]
到了1980年代,中国政府曾考虑适当放松对农民進城的限制。据温铁军回忆,当时负责中共农业发展的杜润生曾提到,“当时的中央政研室已经提出开通城乡,要给农民進城的机会。提出以后本来领导同志是愿意考虑的。但受到了几乎所有部门的反对,”因为尽管当时财政体系的保障水平很低,但它毕竟保障了社会的安定[29],壹旦允许农民自由進城,就将破坏现有的城市保障体系。所以,政治稳定、政权巩固成了1980年代阻止农民進城的根本原因。
1990年代上半期以来,允许农民自由進城的旧话重提,但还是没能成为现实。其中壹大原因是因为大城市有“特殊的战略作用”,所以不能对农民开放。据1994年的统计,70%的新增刑事犯罪来源于流动人口。[30] 尽管在经济上中国完全具备了加快城市化的条件,城市吸收农村剩余劳力的能力也大为提高,但为了防止所谓的城市犯罪、巩固大城市的战略地位,政府仍然不愿恢复宪法对农民迁徒自由权利的保护。尤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由于2003年3月的“孙志刚事件”[31],国务院于2003年8月1日废止了实施达21年之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实际上已允许农民自由進城。新公布的《城市生活无著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这样,对“非法”流动的农村人口不再予以遣返,而是予以救助。这本来是修正宪法、恢复农民自由迁徒权利的良机,但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仍然未考虑这壹点。[32]
有意思的是,无论是建立户口制度后的1957年,还是打破户口制度后的1990年代,尽管两者的政策取向完全相反,但违宪的特征却壹致。1954年宪法允许自由迁徒,所以,1957年后的阻止农民進城是违宪的;而1975年后的宪法取消了迁徒自由,所以今日所有允许、默许农民進城的措施也是不符合宪法的。所以,在民众迁徒自由这壹点上,号称国家大法的中国宪法,是最可以被忽略、最容易被搁置、并且最可能被戏弄的“摆设”。
再次是城市利益集团的因素。由于长期实行剥夺农民、独厚城市居民的制度,逐渐形成了城市既得利益集团。“全民的政府事实上异化成了城市居民的代言人,制度的供给权完全归城市居民所独占。虽然城市政府代表的只是少数人,但这少数人却是权力的制定者,而且以法令确定下来的户籍制度保证了这种权力的强硬有力,从而使歧视得以延续。”[33]那种“权益進城、成本归农”[34]的侵权行为和剥夺性思维仍然主导城市的决策层。与此同时,农民代表在全国人大的立法过程中几乎没有声音。根据1995年的选举法,城市居民每22万人产生全国人大代表1人,而农村居民则每88万人产生全国人大代表1人;换言之,农民的选举权利仅及城市居民的四分之壹,4个农民的选票只相当于1个城镇居民的选票[35],这比美国黑奴所享有的五分之三(60%)代表权和选举权还少了壹半以上。[36]
中国过去30年来壹直存在着城市与农村、沿海与内地、富裕与贫困三大矛盾。進入21世纪后,中国政府面临内外压力,签署了《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意放松对农民迁徒权利的限制,给予农民以国民待遇。 [37]《世界人权宣言》第13条宣称:“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迁徒和居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也规定:“合法处在壹国领土内的每壹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徒自由和选择处所的自由”。 [38]但是,那些能参与资本收益分配的发达地区、城市地区和沿海地区,不愿意与农民分享城市社会保险和福利的“大饼”。 [39]在这些利益集团主导下的决策层对农民工進城问题采用了双重标准:在经济方面,乐见和鼓励劳动力自由流动,这样可以让发达地区得到廉价和充足的劳动力,尽管农民的流动权利并不为现行宪法所承认;在社会权利方面,则坚决反对农民在城市里自由登记取得户口,因为这将侵犯现有城市居民的既得利益。[40]这种立场十分类似当初美国共和党对已被解放了的奴隶的观点。壹方面,这些自由派的白人支持给黑奴以人身自由;另壹方面,他们又反对给黑人以权利平等,尤其反对给黑人以民主选举的权利。这样,1865年美国内战后,黑人得到了自由,但没有平等,无法平等地享有居住权、工作权、教育权和选举权。黑人直到1965年后才享有壹定的选举权,其间历经100年之久。
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农民或许会得到自由迁徒的权利,但可能在长时期内无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居住权、工作权、教育权和选举权。而没有居住权的自由迁徒,充其量只有自由的流浪权和乞讨权。这样,农村居民所获得的“自由”,只有在城里讨饭的自由、到处流浪的自由、失学失业的自由。需要指出的是,“迁徒自由不仅仅是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问题,还意味着中国的公民可以自由选择。迁徒自由是壹种政治权利,和别的权利相关联,同时又是壹个包容性的综合性的权利”[41]。
二、农民工居住权利的贫困
公民的居住权利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其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及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同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条也指出:“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壹个人自己的生存手段”。还有,《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1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 [42]如果说,自由迁徒的权利是农民工社会权利的基本前提的话,那麽,农民工在城市自由、平等地居住的权利则是基础。如果只能流动而不能定居,那只能是流民,而不是居民。在现实中,尽管中国的农民工已经冲破了宪法的限制和人为的阻碍,争取到了壹定的人身自由,但他们远未享有在城市中平等的居住权利。[43]
据统计,2003年,中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高达11,390万人,流动人口规模已高达1.4亿人。[44]但是,从人身自由到权利平等还有壹段艰辛而又漫长的里程。壹年几度的回乡潮,尤其是举世罕见的春运潮,意味着农民工仍然无法在城市扎根,既不能安居,也不能乐业,虽然离乡却无法离土。[45]“民工潮的实质是,制度歧视、户口限制使农民工无法成为稳定的产业工人,无法从身份制转换为职业制。”[46]中国农民工犹如美国的非法移民,可以非法流动,却不能合法居住。然而,中国的农民工是合法的中国公民,而美国的非法移民既非美国公民亦非合法入境者。目前進入城市的农民工主要有3种生存方式,在城市企业打工、在城市建筑队打工、在城市居民家庭从事家政服务。[47]这三类农民工尽管得到了政府的默认和政策的模糊肯定,但法律上他们在城市的居住却是非法的。这就是典型的有人身自由、无平等权利的案例,似乎是“来去自由”,但没有定居的权利。
生存在这种灰色处境里的农民工之居住权利,至少在三方面遭到剥夺与排斥:
第壹,农民工拥有自己独立住房的权利受到排斥。据2003年的抽样调查,上海的進城农民工选择“租赁房屋”和寄居“宿舍、工棚”的比例,分别占73.5%和18.7%,合计达92.2%;在租赁房屋居住中,又以“租赁私有房屋”为主,占48.9%,其次是“租赁公有房屋”,占12.3%。显然,上海的农民工基本没有自己的住房,居住条件相对较差。[48]在海口,有的工地分给每个农民工的铺位不到1米宽,带家属的也只增加0.5米。[49]作为对比,2000年上海街道居民自买或自建住房的比例高达52.5%,租用公有住房比例为41.7%,合计达94%。也就是说,上海本市居民中94%直接或间接拥有自己的住房。拥有房屋产权不仅标志着财富,更体现了永久居民的地位,以租赁为主的進城农民就难以从临时流民转型为永久居民。[50]中国進城的农民工目前是患寡,但更患不平等。
第二,许多农民工长期住在简陋、破旧的“城中村”,居住环境极其恶劣。随着农民工对城市住房需求不断增加,按照国际惯例,政府本应为自外地進城的民众提供廉租房,但中国的城市政府习惯于对农民的长期歧视,不愿大量提供这种微利或无利的公共产品。于是,农民们只能自救,利用城乡交接的宅基地,兴建城中村,向進城农民工提供廉租房。1990年代初,广东省的珠江“城中村”开始形成。因为当地村庄的农用土地被迅速征用,为了抵抗这种近似没收的征用,当地村民们在自家宅基地上兴起了壹场“造房运动”。1994年到1998年间,许多村民在宅基地上重建或改建房屋,然后出租给急需住处的农民工,于是廉租屋市场和供流动人口暂时聚居的城中村就出现了。[51]这些“城中村”建造前自然缺乏合理规划,建造后更难实行正常管理,城市主管部门对“城中村”制定了各种繁杂的管制措施,但唯独缺少对民工基本居住条件的规范要求。[52]据部分城市调查,大量自找住房的农民工所居住的“城中村”环境恶劣,卫生和食物安全条件很差。农民工的城市生活处于“孤岛化”状态,很多人长期夫妻分居,有的虽同地打工,但因居住限制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53]据2005年1月的壹份调查显示,重庆城区约有36万农民工,他们群居在最廉价、最不卫生、最不安全的陋房内,极易患上各种疾病;人均居住面积少则3平米,多不过10平米,有的甚至住楼梯间、危房、工棚等。[54]
第三,为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城市政府不允许進城农民工私建住处,这种歧视政策的后果是逼使许多农民工流浪街头,由此增加了犯罪率。表面上看,似乎城市流动人口多了就可能导致更多的犯罪;但若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平等的居住权,无恒产即无恒心,往往会导致他们对城市社会的仇恨,诱发非理性行为。禁止建设固定的贫民窟,只能纵容产生无数个流动的贫民窟。政府为了城市形象,不准贫民窟的存在,又不愿提供其他住所,这样只能逼迫他们到处流浪,由此必然使壹些流浪的农民成为潜在的犯罪分子。[55] 历史上,许多事实证明,“民反”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官逼”。解决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的治本之道,其实与赋予進城农民工的居住权利有关,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提升公民的社会责任,培育流动人口与城市政府、城市社会的合作意识。
三、农民工工作权利的贫困
农民工不仅需要在城市中安居,而且更需要在城市民乐业。但在现实中,他们不仅没有平等的居住权利,也没有平等的工作权利。[56]最典型的表现是,农民工长期从事工作报酬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的职业,城乡工人之间普遍出现了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的现象[57],导致农民工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上不充分就业[58]。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02—2003年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的调查显示,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地位,农民工都排在25种职业群体中的最后壹位。[59]具体而言,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的权利贫困主要表现在下列四大方面。
其壹,按时领取工资的权利遭到排斥和侵犯。中国各地大量、长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成了世界劳工史上的壹大奇观。按劳付酬、按时付酬是劳工的天赋人权,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和人道人性公理的基本准则与重要标志。美国19世纪是自由劳工待遇相对最差的时期,但那时资本家也只不过延长工时、减少工资、滥用童工和女工,几乎未出现恶意拖欠工资的事件。究其原因,壹是拖欠工资的成本太高,包括法律成本(官司)、名誉成本(媒体报道)和经济成本(罚款);二是拖欠的风险太大,包括生命风险(民众合法拥有枪支)和财产风险等。
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04年的抽样调查,有10%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7个月。[60]另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计,至2003年为止,全国共拖欠农民工工资1千亿元。[61]另壹份调查报告显示,为了索要这1千亿元欠薪,社会至少要付出3千亿元的成本:若是索要不足1千元的工资,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用去11至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至1,050元,政府为工作人员、法官、书记员等支付工资,至少是1,950至3,750元,这样,综合成本在3,420至5,720元之间。[62]
拖欠工资已经成为雇主们壹种普遍的“经营之道”。壹些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实行1比10的行业潜规则,即自有资金1百万元,就敢承接上千万元的工程,其成功的秘诀就是大量、长期地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少施工企业支付民工工资的策略是“三步曲”:第壹步,每月只给基本生活费;第二步,工程進度超过80%后,如果民工要求支付工资,则兑付壹小部分,并给予承诺和安抚;第三步,工程完工后,当民工索要剩余的大部分工资时,要得紧即多给,要得松则少给。[63]
中国的企业和包工头敢于经常性拖欠工资,而农民工能长期忍受工资被拖欠,是中国经济能超常发展、偏离现代经济学理论解释的主要原因之壹。更不可容忍的是,目前相当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实施“年薪制”。河北省总工会调查发现,河北某地200多家小企业为了控制职工随意流动,普遍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每月只发几十元生活费,余额按季或至年末结算,若职工违约,企业便强行扣留薪资。[64]同时,企业业主对催讨工资的农民工普遍使用暴力。[65]
面对这壹严重犯法现象,中国政府主要使用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的手段来加以处理。2003年10月,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三峡库区亲自为农民工追讨工钱。于是,举国上下开始关注堂堂总理为壹个农妇催欠款的“可歌可泣”的故事。紧接着,国务院下发通知(2003年11月)、召开电话会议(2004年1月2日)、又派出7部委督察组调查等[66],可谓轰轰烈烈。在壹个法治社会,任何拖欠工资的现象根本不需要该国总理出面,既然有相关法律,又有执法人员,依法处置即可,何需什么“国务院通知”、“全国电话会议”和“部委联合督察组”赴现场调查之类手段呢?中国式的这种“君主关怀”和行政介入,再次为人治提供了样板和范式,为依法办事、维护农民权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制造了制度障碍。表面上这壹事件的社会影响不小,其实质后果却相当糟糕,因为它误导了整个社会,以为有了最高领导的情感关怀,社会就可以长治久安;事实上这种“君主关怀”更加激励只能治标的人治,背离了可以治本的法治。
其二,农民工同工同酬的权利遭到排斥和侵犯。目前劳动力市场上工资的高低与劳动力供求并没有明显的关系。按常理,随着劳动力东進数量的减少、内资外资的增加,劳工的相对短缺应该带来农民工工资的上升。但事实是,在东部地区,本地人的工资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农民工工资,两者间工资差距日益扩大,许多企业对农民工的报酬设置了歧视性规定。据湖南、四川和河南3省的抽样调查,农民工月实际劳动时间超过城镇职工约50%,但月平均收入不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另据调查,沿海有的地区农民工的工资过去10年年平均提高不到10元钱,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上他们的工资是负增长。[67]在珠江三角洲壹带,1993年到2004年农民工的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68]而1998年到2003年间,城市居民的工资收入将近翻了两番。[69]值得壹提的是,由于农民工的身分低下,他们的工资壹般比城市居民出身的正式工低壹半。[70]例如,2004年广东省外来农民工月均工资仅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1,675元)的54.9%。[71]
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是,雇主对农民工和外地人实行制度性侵权,通过恶性拒付或少付各种福利,大大降低了工资成本;而且,农民工既无农会,也无工会,面对官商勾结,农民工根本没有谈判能力,更不可能取得谈判中的优势。[72]在今日中国,农民工的工资变动很少受市场供求的制约,而更多地受到制度、社会和阶层歧视的主导,在中国这壹特定而又畸形的转型期,制度歧视的作用远远大于市场规律的作用。
目前,尽管有些地区已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类别划分,但却增加了属地划分,限制外地人進入城市。这种从限制农民進城变为限制外地人進城,歧视面和打击面更大,因为外地人不仅包括农民工,还包括外地的非农民流动人口。[73]在美国1865年解放奴隶之后,法律上已不存在自由人与奴隶人之分,但却长期存在着黑人与非黑人的界限,黑人仍然被社会认为是“前奴隶”,就象今日中国居住在城市里的农民工还是被认为是“前农民”壹样,各种歧视与排斥仍然如恶梦般挥之不去。
其三,农民工获得同等福利的权利遭到排斥和侵犯。据中国农业部2005年调查,目前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仅为12.9%。另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仅为10%左右,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15%左右。[74]绝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未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75]而且,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少企业推卸法律责任,甚至强迫劳动者签订“生死免责”条款。[76]壹份对农民工保险待遇的调查表明,因重病、小病和女工孕产分别可以报销的比例是33%、23%和17.9%;有87.1%的农民工在病假期间,厂方拒发生活补助费;雇主只为3.9%的农民工办理了退休养老保险,为11.9%的农民工办理了医疗保险。[77]雇佣农民工的企业里,劳动合同签约率普遍很低,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对40个城市的抽样调查,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仅为12.5%[78];而履约率则更低,在已签约的劳动合同中存在很多无效条款[79]。
另壹份调查报告指出,由于农民工得不到必要的社会保障,流动频繁、就业不稳,这又导致农民工、用人单位和地方政府都不愿投资建立在长期预期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此外,由于企业要节约成本,地方政府要改善“投资环境”,将社会保险的门槛设得很高,导致农民工难以加入社会保障计划。[80]四川绵阳市的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就是因为临时工的福利和工资成本比正式工低得多。1996年,绵阳市临时工的平均年薪为3,500元,而该市正式职工的平均工资是5,370元,企业还必须为正式工支付医疗、失业、养老、工伤、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总计占工资的33.6%,正式工和临时工的直接工资成本比为2.4:1,加上各种社会保险等福利费用,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年平均用工成本比为2.82:1。[81]何况,农民工通常承担最累、最苦、最脏、最危险的工作,有的甚至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工作,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他们往往没有法定休息日,有的劳动时间严重超长且不能按相关法规领取加班工资。[82]2003年中国死于工伤的人员高达13.6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3个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农民工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83]另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04年的典型调查,农民工平均每日工作11个小时,每月工作时间超过26天。76%的农民工节假日加班后未领过加班工资。有些企业甚至扣留部分工资做押金,以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84]2000年在广东惠州曾发生过壹起壹个打工仔每月工作500个小时以致于当场累死的事件。据了解,这家手套厂的工人经常长时间地加班,壹个月里工人的平均工作时间超过500小时,但月工资最低的只有300元。[85]2007年6月中旬,中国还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山西黑砖窑奴工案,黑窑雇佣了大量被骗、被拐的农民工,包括童工,其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每天工作14至15个小时,壹人被打死,8人变痴呆[86],堪称“汤姆叔叔的小屋”当代中国版。
其四,农民工必须付出比城市工人更大的代价,才能在城市中就业。目前,农民离开农村要办五证(包括身份证、未婚证、计生证、毕业证、待业证),交七费(每个证都得交几十元钱),此外还要交“计划生育季度妇检保证金”、水费、“三提五统”保证金等,少则5百元,多则几千元。农民到城里后,又要办证交费,包括暂住证、健康证、就业管理费、治安保护费,还有企业收取的保证金。据广东中山市的调查,就业证每张收费50元,暂住证每月15元,卫生管理费每月10至15元,健康证每年30元,特殊岗位的培训费每人5百元。1998年南京市财政列入了为城市下岗职工解困的基金预算9千万,其中1千万元就是向外来劳动力征收的。[87]
此外,壹些用人单位经常没收农民工的身份证,以限制其行动自由。不少用工单位要求农民工交出身份证,名义上是统壹保管,实际上是防止他们跳槽,许多农民工因身份证被扣押,而不能自由地选择工作场所。[88]
需要指出的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壹些大城市不仅在行动上歧视农民工,而且在文件上明确规定可以歧视农民工,这可谓中国特色的歧视行为。多数文明社会即便有歧视现象,但绝不敢将这种歧视明目张胆地写在公文法规里。例如,2004年北京市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报考条件规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这句短短的话涉及年龄歧视、身份歧视和残疾人歧视,若发生在美国,即属严重违法。另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50个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分析,20%的用人单位目前存在就业歧视,主要涉及到形象、性别、学历、地域和年龄。[89]北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的工种限制从最初的10多种发展到100多种。上海市则是最早提出限制外地人员就业范围的城市。现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大城市都有这样的规定。[90]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中的“刘易斯转折点”可能出现,即发展中国家必然经过劳动力无限供给到相对短缺的过程,于是劳资力量此长彼消,劳工的谈判实力增强,工资上涨,劳动和资本将共同分享经济增长的收益。[91]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最新的研究表明,2006年农民工的工资增加了17%,刘易斯转折点似乎在近年出现。[92]但在中国特殊的环境中,农民工工资待遇的提升并不意味着他们权利状况的改善,也许,工资待遇的提高能帮助农民的贫困类型从长期的物质贫困中解脱出来,但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权利贫困问题能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当劳工获得温饱之后,他们更需要公平享受城里人的诸种权利。山西洪洞县黑砖窑中发生的现代奴隶现象决不是壹个经济学理论上的刘易斯转折点所能解释的。如果刘易斯转折点已经出现,那麽这种普遍性、制度性的黑窑、黑井现象本来应该自然消失的。
当现代经济学强调公平竞争为第壹要义时,它本身不讨论社会公正与权利分享这些构成公平竞争的非经济要素和制度环境,经济学理论假定这些非经济要素和制度环境已经给定。然而,在中国,作这样的假定就有违社会常识了。要实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公平竞争,解决农民工的权利贫困问题,需要考虑公平、关怀与分享这三项原则的平衡与贯彻。过去30年里,中国经济发展的优先问题是如何将“饼”做大,经济学家因而大显身手;但今日和未来的中国,其优先问题是如何“分饼”,这样,研究分配机制、促進贫富和谐、建立伦理规范、讨论法律规则的法学家和社会学家们便有了用武之地。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经济学家的黄金时代应该让位给法学家和社会学家了,因为人们的关注中心将由物质贫困转移到权利贫困。壹旦权利问题成为全社会的中心议题,它将标志着中国社会开始更新壹轮、更深层次的转型。
四、农民工子女教育权利的贫困
农民工子弟的教育权利是他们社会权利的核心,因为教育意味着希望和未来。若不让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平等地求学,就阻断了农民工在城市里安居乐业的途径。[93]在这壹点上,中国的农民工子女还不如美国的非法移民子女,因为后者至少能与美国公民壹样平等地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据2000年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数据估计,中国14岁以下的流动儿童达1,980万人,其中农村户籍儿童占74%,即1,460万人;有关专家测算,他们的中位数年龄为7岁,据此推算,其中的义务教育学龄儿童约有800多万人。另据中国儿童中心最近完成的壹项抽样调查显示,流动儿童的失学率高达9.3%,其中壹直未上学的占6.85%,失学的占2.45%。[94]
为了帮助大批农民工的子女在父母寄居地就近上学,1990年代壹些大城市出现了未经政府批准、也得不到政府资助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与上亿流动的進城农民壹样,它们的存在是真实的,但也是非法的。在法律上,打工子弟学校不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不具有法人的主体资格。[95]目前,中国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至少在下列四大方面设置了障碍,侵犯了农民工子弟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壹,限制农民工子女平等進入公办学校的权利。首先是规定了昂贵的学费标准,以排斥农民工子女。例如,北京市规定,外地小学生到公立学校借读,要交纳200元借读费,而现实中收费更高。[96]在广州,尽管市政府规定,只要家长有“三证”(即暂住证、务工证、计生证),其子女均可在本市报名入学,但政府将广州的外来人口子女分为12类,其中11类可获优先照顾借读并享受“地段生”待遇,但为数最多的第12类外来人口子女,却要承担昂贵的借读费。[97]很多农民工子女选择农民工子弟学校,其实也是壹种无奈,因为农民工没有能力负担公立学校对其子女征收的昂贵“借读费”。[98]同时,有关方面常常以各种借口将农民工子女拒于门外。2002年中国9城市流动儿童状况调查资料显示,目前3至6周岁学前儿童的入托率只有61%,而6周岁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高达47%。与不能适时入学形成对照的是,在流动儿童中,“超龄”学习的情况比较普遍,9周岁和10周岁的流动儿童还在上小学1年级者,分别占同年龄流动儿童的20%和5%,13和14周岁还在上小学的流动儿童所占比例则分别达到32%和10%。[99]
第二,阻止开办农民工打工子弟学校,将这些学校列为非法,加以取缔或限制。[100]目前壹些教育行政部门滥用权力的现象非常严重,它们往往通过控制办学标准来打压民办学校。为了阻止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竞争,壹些城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未经任何听证程序,就自行制定办学标准,而且往往对公私学校实行双重标准。例如,它要求民办学校平均校舍面积不得低于1万平方米,而它管辖下的公办学校平均校舍面积却不足5千平米。[101]在有关部门的压力下,北京海淀区的壹家农民工子弟学校在14年中搬迁了10次,壹直处在漂泊状态。每次拆迁都意味着学校面临壹次巨大的损失,因为学校是私人投资、建房,每次拆迁都没有任何赔偿,投资化为乌有。[102]2006年7月初,海淀区教委下文通知,全区不合法的37所打工子弟学校将全部关闭,要求15,000余名学生分流到公立学校就读。可是大多数农民工子女根本无法被公立学校接收,他们只能继续非法地在原学校就学。 [103]成都市成华区曾有6所民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三、四千人,这些学校全部被地方政府视为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系非法办学。该地政府要求民办子弟学校必须具备合法的用地手续、报建手续和安全检验手续,这对没有国家合法资源可用的私立学校来说,无疑是很难实现的。[104]壹方面,城市政府设置了重重障碍,阻止农民工子女進入条件好的公办学校;另壹方面,政府又不允许农民工子弟在条件差的打工子弟学校就学,剥夺了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这样就出现了壹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逻辑:即便迫使妳“合法”失学,也不允许妳“非法”就学。[105]殊不知,剥夺国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更大的犯罪。
第三,拒绝为打工子弟学校提供经济和人力资源,使这些学校的办学条件十分恶劣。创办北京第壹所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张保贵指出,他的学校除了中国农业大学每学期给他们5百元“烛光基金”外,未接到任何国家资助和社会赞助,这“烛光基金”是农业大学的学生回收废品变卖得来的。他还指出,打工子弟学校完全依靠收取低廉的学费来运转,它因地制宜,以低成本运作的方式复制农村办学模式,如果靠他们自身来解决师资、办学条件,其实有相当大的难度。[106]绝大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在危房、应急处理、火灾、用电、食品卫生、煤气中毒、交通等多方面存在安全隐患。[107]壹位打工子弟学校负责人透露,因为经费有限、设施不完备,大部分打工子弟学校存在安全问题。比如,用校车接送孩子花费太大,个别学校买的是二手甚至濒临报废的大巴;壹些学校校舍很简陋,有的是用歌舞厅改造的,还有的是租用工厂的车间,都不适合孩子学习。[108]目前,北京市有400多家农民工打工子弟学校,学生人数近10万人。以石景山区黄庄小学为例,环境噪杂,尘土飞扬,教室破旧,20多平方米的阴暗教室里挤著50多个学生;没有操场,学生只能在蔬菜大棚里上体育课。几年来,学校“漂泊的课桌”在城市边缘多次迁移。目前所在地的北面是壹个现代化的住宅小区,学校面临再次搬迁,可能还要再往西迁。[109]
第四,由于政府的歧视性政策,许多农民工不得不将子女留在农村。据2000年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数据估计,当年中国留守儿童接近2,300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多达2千万人;在全部留守儿童中,父母中壹方外出、另壹方留在乡村与儿童壹起生活的只占43.83%;父母双方都外出、儿童不能与父母壹起生活的超过了半数。多数农民工子女仍然以在老家接受教育为主:在小学阶段,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的比例很高;但進入初中阶段后,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的比例就大幅度下降,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学习比例仅为88%,比中国所有14周岁儿童在校学习的比例低6个百分点。[110]
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主要有隔代监护、父亲或母亲单亲监护、亲戚监护、同辈监护和自我监护等,其中单亲监护占79.2%,隔代监护占16.9%。[111]据了解,江西吉水县金滩镇的2,010名小学生中,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为700多人;在金滩镇所属的村办学校里,很多老师有时甚至要充当家长和监护人的角色。[112]山东省青岛市近期调查了100位已婚進城务工农民,91%的农民工之子女已达入学年龄,但只有15%的人的子女能在城市、在父母身边就学;其他76%的子女因种种原因不能在城市就学。[113]
今后,“大龄”流动儿童的出路问题将更突出。按照中国的现行学籍管理体制,流动儿童在城市里很难有上高中的机会,他们更不可能在城市参加高考。从现在开始,全国每年将新增1百多万“大龄”流动儿童,这壹群体的出路渺茫、前途黯淡。[114]壹份在北京市50所农民工子弟学校所作的问卷调查(102名教师和19所学校的2,161名学生接受了调查)显示:壹半以上的农民工子女(58.3%)不喜欢甚至讨厌北京市的同龄孩子,因为后者欺负人(26.2%)、看不起人(37.1%);有些农民工子女甚至从未与北京孩子接触过(3.1%)。[115]
很显然,流动农村儿童、留守农村儿童和進城农村儿童这三大群体的教育权利,都遭到空前的剥夺与侵犯,中国的农村社会处于少无所依、老无所养、妻离子散的状态。
五、农民工权利贫困的后果与启示
目前,進城多年、长期居住在城市的“前农民”已出现身份困惑。壹方面,因为他们长期居住在城里,已不再是农民;另壹方面,因为没有正式的城市户口,他们又不是市民。从职业角度讲,他们是工人;从身份上看,他们是农民。但他们与工人和农民又都不同[116],他们是亦农亦工、亦城亦乡、半农半工、半城半乡,与其说他们是“前农民”,还不如说是新市民。
更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已出现了严重的代际问题。自1970年代末以来,农民工已经历了3代,新壹代的农民工多数生在城市、长在城市,其正式身份本应该是城市新市民。按照经典的发展经济学理论,二元经济的发展走向是城乡壹体、工农壹体,但中国农民工的存在,特别是第二、第三代农民工的存在,构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社会群体之外的第三元,于是,中国的二元经济的发展趋势不可能再呈现为二元合壹的状态,相反却分解为三元经济。农民工和他们的子女是位于城乡两种社会文化中间的边缘化群体,他们与生活在故乡的同乡农民不完全相同,又不同于真正的城市人,属于“半”城市人性质的第三元。[117]
随着这第三元人数规模的持续扩大,中国社会已相应出现了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118]它的主要表现是:進城的农民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市民待遇和工人待遇,导致他们难以在制度、文化和心理层面溶入城市文明;他们人在城市内,心却在城市外[119];不仅难以成为城市化的动力,还可能成为阻碍城市化的反作用力,因为随着农民工下壹代的成长,在城市社会的歧视中成熟的他们,可能对城市文明充满仇恨,因而具备相当的破坏力。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至30%的低龄流动儿童自降生以后就壹直生活在城市,他们根本没有在农村的家乡生活的经历。如果他们不能有效而成功地溶入城市社会,其反叛能量将难以预测与控制。而且,与他们的父母不同,他们难以接受各种“敢说也敢做”的赤裸裸歧视,他们的预期心理和抗争能力都远远高于他们的父辈。[120]对那些在城市有住房、居住在城市的平均时间达7年半以上的進城农民所作调查显示,他们的幸福指数是2.3,不仅低于居住在城市的市民(2.5),也低于居住在农村的农民(2.7)。[121]
必须指出,农民工所遭遇的种种在迁徒、居住、就业和入学等方面的歧视,其本质是壹种制度性歧视,其根源是农民工社会权利贫困。很显然,长期剥夺农民工的自由迁徒、自由居住、自由就业和自由入学的权利,是壹种制度性债务和国家级罪错。[122]认识和解决这些债务和罪错可有以下几种思路:
首先,这壹扭曲人性、违反公理的现象是历史性、制度性和国家级的,不能期望经过壹代或二代人便能轻而易举地清除这些不公不义的积弊。也许,在不远的将来,明显的阻碍农民進城的体制可能消失,但隐性的权利侵害、精神迫害和文化歧视将会延续很久。美国的奴隶制作为壹种制度,140多年前就消失了,但对黑人的种族歧视至今尚未完全消除,印度的种姓制度也是阴魂不散。中国民众需要清醒地意识到,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歧视实际上已溶化在城市人的血液之中,只有通过长期的努力才能逐渐消除。任何希望迅速解决这壹历史债务的观念和行为,只能产生新的社会仇恨,制造新的制度困境。
如果要减少和消除歧视,其逻辑次序或历史轨迹可有如下步骤。第壹步是不再允许书面歧视,既不准在法律和法规上出现歧视性条款,也不许在媒体和招工广告上出现歧视性字眼;第二步是不许口头歧视,包括不准在公开场合宣扬歧视,也要阻止在私下场合传播歧视;第三步是不许行为歧视,主要是在各个领域维护公平、公正的政策与行为;最理想的第四阶段是限制民众和社会的观念歧视,在思想和思维上真正树立歧视可耻、公正至上的观念。目前的中国已经开始注意不要“写”歧视,但还可以“说”歧视、“干”歧视和“想”歧视。
其次,任何国家罪错都很难指望政府会自动而愉悦地承认并加以纠正。农民工自身的抗争和社会各界的声援是解决农民工权利贫困的必要条件。过去50年里,农民和农民工从未对各类歧视发动过全国性、持续性和自主性的反抗,中国的农民从来没有自己的农会,没有自己的领袖,更没有自己的维权纲领,他们始终是壹个“沉默的群体”。[123]这实际上就不断地鼓励政府对农民的权益予取予求。如果农民工今天能模仿当年知青要求回城时所产生的抗争意愿和抗争能量,农民工的社会权利就有可能大大改观。[124]中国的知识分子也应当有使命感和正义感,要帮助农民减少权利贫困。当年美国黑奴的解放,主要是依靠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白人,从而成功地推翻了奴隶制度;而获得了自由的黑人为了得到平等的权益,也经过无数次民权运动,才逐渐实现了平权。毫无疑问,权利不能靠恩赐,而只能靠争取,古今中外,概莫例外。
再次,解决国家罪错的壹大要件是国家要认错。中国政府目前大力提倡社会和谐,其实,从解决历史性的国家罪错和积怨半个世纪的城乡对立的角度看,这壹提法有些本末倒置了。要实现和谐,首先就需要和解,而和解的前提是国家能得到农民的谅解,为了得到谅解,国家就必须公开认错。所以,为了社会和谐,正常的逻辑是:国家认错-农民工谅解-城乡和解-社会和谐。中共习惯于用壹个决议的方式,对历史上的罪错作总结和检查,并借此对历史罪错作壹定的清理。对历次所谓的“路线斗争”、“反右”运动、“大跃進”和“文化大革命”,都是如此,尽管都不很彻底,但至少通过正式文件,选择性地表达了某种程度的认错。同样,对农民和农民工近60年来的剥夺和歧视,政府需要承担责任,全面认错。当然,政府认错并非易事。到2007年5月31日为止,美国15个前奴隶州当中,只有马里兰、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和阿拉巴马等4个州对奴隶制度作了公开道歉。时隔140多年,仍然有11个前奴隶州拒绝公开道歉。[125]笔者希望并且相信,中国政府不需要等到壹个半世纪以后才就不公不义的户口制度表示道歉。
最后,为了得到农民工的真正谅解与和解,国家需要对农民工作出制度性补偿。例如,美国在推翻奴隶制度百年后的1960年代,针对黑奴制度对黑人的摧残,开始实施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对各少数族裔,尤其是黑人,作矫枉过正式的国家赔偿,对他们的社会权益和经济利益实行全面倾斜,提倡“不公平”的分享政策。在消除对农民的制度性歧视方面,中国政府不仅应当推动平等的工农和城乡政策,提倡工农平等居住、平等就业和平等就学政策,而且要采用补偿性办法,对农民工的需要实行特别的政策倾斜。对极端弱势的社会群体而言,他们的人生起点已经因歧视性制度的设置而不公平,那麽,在他们的人生历程当中,借助矫枉过正式的“不公平”,他们或许就可能与强势团体在结果上取得公平的可能。
这种制度性、国家级的补偿,侧重的不是针对个别农民工和个别乡村的补偿,而应当是针对所有农村和农民工的群体性补偿。这种补偿不必以现金和实物方式,而应以制度重建和政策倾斜的方式。例如,国家应该立法,要求所有接受政府资助的企业、学校和公立机构,必须在就业、就学、福利、升等、迁徒、住房等方面,明确反对对农民工和农民的歧视,否则它们将失去政府的经济资助。另外,需要公布和实施反歧视法,对任何歧视农民及其子女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如果可能,也有必要在短期内,对农民工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适当降低他们的入学和就业标准,旨在加快改善他们在过去60年里失去的社会经济地位。
总之,在农民工所有的社会权利当中,自由迁徒的权利是保障他们進入城市的前提,只有他们的自由迁徒权得到宪法和各类法规的保护,他们才能离开农村、進入城市。其次,农民工在城市居住的权利是他们立身存命的基础,居无定所,就不能奢谈生存的权利。再次,农民工的工作权利是他们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安居乐业,才能求得发展。最后,农民工子弟的教育权利关系到他们下壹代的未来发展,寄托了他们对未来的希望和目标。当然,所有这些社会权利的落实,都与农民工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密切相关。美国黑人追求解放的基本历史逻辑就是,先人身自由、后社会平等、再政治民主[126],这也许是中国农民工所应该参照的路径指向。
笔者希望并且相信,农民工这壹群体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壹个历史名词,只要中国彻底废除户口制度,民众的身份鉴定和认同将以其职业为唯壹标准;再進壹步,就要确立所有中国人都是公民的概念,这时只需要区分公民与非公民。更高层次的追求则是,所有人都应该同样享有壹切与人权相关的权利。
土地制度
中共在大陆建政之后,重新构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财产关系与社会关系。在农村,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土地改革到1978年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总共经历了5个阶段:土地改革(1950年-1952年底),初级合作化运动(1953年-1955年),高级合作化运动(1955年-1957年),人民公社(1958年-1980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至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保留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将土地的经营权交给了农户,农户成了经营主体,同时废除了人民公社体制[1]。这壹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率获得前所未有的提高,使中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并且拉动了农村的消费和乡镇企业发展,促進了整个社会产业结构的调整。但这壹制度经历了30多年后其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而弊端的根源则在于农地的所有权问题未能妥当地解决。
壹、中国农村诸种弊端的根源:所有权虚化的土地制度
根据1950年6月《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取得的土地所有权是原始取得,该取得是法定物权,同时也是农民自由意志的结果。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土改委员会和组织各级农协直接领导土改运动的指示》,其中第29条规定,乡村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区、县、省各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依照当时的法律政策来解释,土地改革乃农民意志的产物。而土改采用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无疑符合中国的文化传统,所以最为农民所接受。其第30条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壹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该项规定明确了土地所有证的取得是农民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形式要件,而对土地权利的自由处置则是农民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实质要件。虽然《土地改革法》于1997年11月24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失效,但壹部法律的失效并不必然导致根据该法律取得的权利的失效。农民根据《土地改革法》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应该仍然被视为有效。半个世纪来,中国农村尽管发生了许多变化,但以自然村落为特点的居住和行政区域并未发生变化,尤其是与壹个个村落相对应的土地位置没有什么变化,从整个村落甚至村民小组的视角来看,半个多世纪后属于该村民小组、该村庄的土地所有权也没有变化。然而,改革经年,至今农民对自己耕作的土地还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农民不愿对并不属于自己的土地安排长期性投入,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则更是付之阙如。和改革前相比,中国大多数地区农田的基本建设并无多大改善,而耕地则在掠夺式生产下变得日益贫瘠[2]。
由于名义上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作为“集体”代表者的乡村干部便获得充分理由去代表“集体”行使物权,干涉农民的生产行为,并進而“合法”地侵犯农民利益。这样壹来,作为集体土地使用者的农民和代表“集体”行使物权的土地管理者即乡村干部之间的利益往往发生冲突。现在,乡村干部队伍日益庞大,有些地方为了应付人员开支,将壹部分土地收归村、组掌握,然后再出租给农民,以租金收入应付干部的人头开支,农民对此无可奈何。乡村干部在有些地方正成为新的土豪恶霸[3]。
面对日益扩张的城市化進程,有关农村土地的两个迫切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其壹是如何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在国际竞争中,以单个农户为单位、耕作方式极为落后的农业生产无法争得壹席之地,由于它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很小,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几乎为零。小规模的经营和农村的贫困又难以引起商业保险对农村市场的兴趣。脆弱的抗风险能力促使农民千方百计把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比如超标准使用农药甚至剧毒农药、毫无节制地使用生长素,以致于形成公害,并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4]。其二是如何实现农村的城市化,减少数量巨大的农业生产者,并成功地将他们转移到新的生产和生活领域。现行的法规政策实际上已在鼓励农民進城,除少数大城市外,农民進城经商、办企业已为各地政府所鼓励。长期僵化不变的户口政策也已出现松动迹象。现在制约农民進城并在城镇立足发展的关键是农民转产的启动资金有限,以农民進城打工的微薄收入不足以支撑他们在城镇安身立命。笔者设想,让农民有权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土地、宅基地及附属物,是形成这笔启动资金最简便有效的办法。
二、农地所有权问题解决之目标及途径
笔者认为,通过土地券制度的实施,既可以实现农地所有权的转移,又使农民真正拥有土地所有权,这是中国农地问题解决之终极目标。实现这壹目标的关键是,如何稳妥而公正地实现现有土地的产权转移。这壹过程可以被概括为:在土地所有权分散化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运作实现土地的集中化,以推动农业的现代化。这壹分散和集中的过程并不通过直接的土地转移而实现,而是通过土地券的转移而实现。就象城市国有企业改革那样,不直接将公司出售给个人,而仅仅只是出售股票,这样才有可操作性。其具体设想如下:
首先,以现有村民小组为单位分配土地。考虑到历史原因,这样的分配单位可能最易为农民所接受。现在的村民小组基本是按自然村落形成的社区,其居民和土地范围在历史上具有稳定性。在现阶段这恐怕也是最公平的分配形式,并且有联产承包的先例可循,也易于操作,并减少矛盾冲突。其次,农民已按承包合同使用的山林、滩涂、耕地,不变更使用关系,正在使用中的宅基地也不变。再次,以户(壹对配偶)为单位参加土地分配,成年的独身、丧偶、离婚者,可按半户计算。第四,按土地条件确立基数及相应的系数,为土地分配作好准备。各地农民在联产承包的过程中已找到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评定办法。第五,建立以土地量化后代表着按份平均的土地量的土地券,以此为所有权证书,农民按户分得土地券,其持有的土地券量代表着他应得的土地量。第六,将每户农民所得的土地券与现承包使用的土地進行换算,土地券多于实际使用土地量的农民,多出来的土地券暂由政府登记,土地券少于实际使用土地量的农民,多出来的土地券也暂由政府登记,最后由政府根据所登记的土地和土地券的余额進行平衡,将土地占有量多于所持土地券者的土地余额再划拨给持有土地券余额的农民。这种划拨只能在同壹村民组范围内進行。第七,完成土地券的初次分配后,国家承认土地券持有人有权处分自己所持有的土地券所对应的那份土地,土地券持有者即可自由地处分自己所持有的土地券,但土地券的转移、过户、登记并经政府主管机关公示后方才有效。最后,建立国家土地储备制度,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出现欲转让土地的土地券持有人找不到买方的情况,这时可由政府主管部门对该土地券按市价收购,作为国家土地储备资源,储备的土地资源可在增值后出售,也可作为兴办公共事业的建设用地。
三、农地所有权归农户是农民的强烈要求
现在,只要深入农村调查就会发现,土地的集中化是广大农民的强烈呼声。农民们从自身的实践深深地体会到土地集中的必要性。他们倒没有过多地考虑什么地主、农民、剥削等等意识形态问题,而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看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必要性。现阶段的中国农民可粗略地分为三部分:其壹是较富裕的,包括经营农林水产、畜牧业而致富者,在城镇的工商业经营者及在城镇打工者。他们强烈要求土地的自由买卖,这样经营农林者可扩大生产,進城经商打工者可无后顾之忧。其二是不太穷也不太富的,他们懂农业经营之道,可以较好地经营自己所承包的土地,温饱已解决,但要進壹步致富又没有能力和资本。他们想通过土地买卖来不断扩充自身的实力,所以支持土地兼并。其三是贫困者,这部分人也支持土地集中化。他们大多缺乏生产经营能力,对自己所承包的土地没有多大的兴趣。笔者多次在农村遇见过这样的人,他们倒是很怀念过去的大集体生产,说只要有力气就行了,每天按时出工,按时收工,壹切都有别人安排好了,自己只要挣工分就行了。土地集中化经营正合他们之意,他们可以受雇于新的农业企业,挣得壹份薪金,这比他们自己经营土地更有利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另外,通过出卖土地,也可使他们获得壹笔数目可观的资金,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可以说,土地的集中化经营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趋势,但也有人对农民与土地关系改变表示担忧。这种担忧主要集中在两点。壹是担心农民失去土地后会潮水般地涌向城市,影响城市的稳定与发展。这个担心没有道理。农民本来就应当有自由迁徒流动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中国人的基本权利。20多年的实践也证明,不论采取何种行政手段,都无法阻止民工潮的涌动。现实地看,农村中那些愿意且有能力加入民工大军的,早已成为这支大军的壹员了。农民是否加入民工大军,与是否失去土地并无太大关系。许多已進城民工明明在农村有房屋和承包地,但他们仍然义无反顾地加入了民工行列;而继续守在承包土地上的那部分农民,恐怕根本就没有离开故土的愿望。我们不应当再自欺欺人地将“民工潮”和土地集中化联系在壹起。另壹种担忧与失地农民的保障有关。土地的自由买卖必然导致部分农民失去土地,这可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种。前者是指农民出卖了土地后转移到城镇生产生活。事实上,现在已经有不少农民在城镇生产、生活了,尽管其户籍仍归为“农民”,正常情况下无法把他们再赶回农村。如果他们的土地能转让,他们就有经济条件在城镇安居,或成为新的大型农业企业的雇员,其生活可能会比他们经营小片土地时要好。原因在于,他壹方面通过土地出卖获取了壹笔收入,又可以从受雇企业领得壹份薪金。这部分人应该是未来农业工人的主要组成部分。农民还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土地券作为股份公司的出资,从而成为股东。或者几户农民自己建立股份合作制农业企业,共同经营。所谓的“被动”地失去土地,实际上是因条件差能力弱而售地糊口,对这类人是否予以照顾,取决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责任和能力,即便不允许他们售地,也仍然存在着需要提供社会救济的问题。显然,民工潮与失地农民出路这两点并不成为农地所有权变革的障碍。
土地的集中化经营是中国农村改革深化之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但这壹过程的实现可能要经历壹个比较长的阶段,前后持续或达几十年。它的实现应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情况而不是人们的决心,任何人为的企图加快这壹步伐的设想,都必将损害而不是有利于这壹改革。可以说,土地集中化经营将会是妥善解决“三农”问题的壹条出路。
迫害农民
建国后毛式阶级斗争的新发展
“运动治国”扫描
阶级和阶级斗争原是马克屎主义的最基本“教义”。只是,马克屎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论述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他所说的阶级斗争主要是指工人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资本家及其政治上的代表)之间的斗争。马克屎也主张“无产阶级专政”,但那主要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政权、镇压被推翻了的资产阶级的反抗而设计的过渡性措施,而并非将整个社会分成固定不变的“阶级成分”,然后永远不停息地叫-部分人对壹部分人進行斗争。列宁和斯大林发展了马克屎主义中暴力斗争的壹面,但仍未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更未将阶级斗争作为治国安邦的主要法宝。毛泽东的贡献之壹是,他不仅将阶级斗争作为夺取政权的法宝,而且将其作为治国安邦、推动生产建设、社会发展、科技進步的唯壹动力和手段。因此全国的所有工作、所有事业都必须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而阶级斗争的核心、精髓则是无产阶级专政,于是“专政”成了这个政权、这个国家不可须臾脱离的“空气和水”,而且它的内涵和外延还在不断扩大、翻新、延伸,不断制造和捕捉“阶级斗争新动向”.....。
毛的另壹贡献是,把阶级斗争具体化为各种群众性“政治运动”。“运动”本非毛所创,也不是毛共所独有,但以“运动”作为治国的法宝,作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具体的、主要的方法、形式,则是毛的“专利”。在毛统治中国的27年岁月里,毛就是以这种方式贯彻他的各项方针政策,实现他的各项战略任务,所以人们称其为“运动治国”。在毛登基至及其死去的27年里,各种运动可谓延绵不断,大运动套小运动,全国性运动套地区性运动,全民运动套专项运动,即使表面上没有“运动”的间歇,各种政治学习、政治挂帅、思想改造也没有停顿过,它们实质上也是“运动”。有人统计,在毛执政的27年里,光全国性运动就达72项(壹说52项),地区性(省以下)就更多,难以计数。所以,对毛主义的研究,离不开对“运动”的考察和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建国后毛中国的历史,就是“搞运动”的历史。
又按照毛的说法,他的运动从其性质上看,可以分为对敌斗争运动和人民内部的射秽主义改造运动两大类,前者如土改、镇反、肃反等,后者如三大改造(对农业、手工业、工商业的射秽主义改造)。但实际上,还有些运动介乎于两者之间、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如整风——反右派,开始时说是人民内部的“和风细雨”的运动,后来就变成“敌我矛盾”的“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猖狂進攻”了。又如文化大革命,它就更可能是涵盖“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了。其实不管是什么“性质”的运动,其本质、目的都是壹样的、大同小异的,那就是通过揪出、打击小数(5%)“敌对分子”、“破坏分子”,教育广大(95%)的人民群众,达到实现毛在某壹时期、某壹阶段的政治、经济目标或对某-群体進行改造的目的。而它总的目的无疑是巩固和强化毛和毛共统治集团对人民的极权统治。
本篇主要叙述建国后毛发动的主要运动,但不是全面的记述,壹方面,我们这里不是为毛的“共和国”树碑立传,没有必要事事必录;二方面,如前所述,运动太多太密数不胜数,不可能壹壹记述。我们只要把那些主要的、能反映和说明毛主义运动本质的东西交代清楚就行了。
不过还需要说明,毛发动的反右派、大跃進(三面红旗)、以及文化大革命运动,由于规模大,情况复杂,后果特别严重,因此各设专篇论述;在本篇,只涉及对三大运动之外的几个主要运动的扫描。
对农民恩将仇报:建立现代农奴制度的前哨战
作为经典寓言,“农夫和蛇”的故事教育了壹代代善良的人们。这个故事流传开之后,那条忘恩负义的毒蛇大概再也无所施其技、售其奸,只能躲到蛇垌里去了。可是谁能想到,壹个叫毛泽东的人,在20世纪中叶的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大舞台上又上演了这个故事的扩大版,而且,这之后数以亿计被他恩将仇报的“农夫”们依然叫他“大救星”。这比那条毒蛇不知高明了多少倍,确是令人叹为观止了。
壹、梁漱溟“九天九地”之说的背后
正如毛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所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战争”,实际上是壹场当代的农民战争。毛共以其欺骗和裹胁的两手将亿万中国农民牢牢捆绑在他的内战夺权的战车上,终于靠了他们取得了战争的胜利,夺得了天下。这时,按理毛和他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应该义无反顾、最大限度地回报他的“恩人”——农民。我们听到毛共的宣传机器也都在这么说的,如,毛的“解放大军”所到之处,随即开展的“土改” 运动,使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从地主手里分得了田地,使他们从此过上了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于是农民们由衷地高呼“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农民成了共产党革命的最大受益者,新中国的最坚定支持者……
这种宣传听得多了,而且没有听到过不同的声音,人们也就信以为真了。老壹代的人们早已经习惯“听党的话”, 并乐意充当共产党、政府的“传声筒”;年轻的第二、第三代只能从电影、书刊上了解过去,当然只能相信毛共宣传的壹切。于是就出现了当今不少年青人相信毛泽东主政时中国人人自由、平等,个个有工作、有饭吃、没有剥削压迫、也没有贪官污吏……的幸福日子。
毛当初的“解放”到底给人们带来了什么,特别是给农民带来了什么,几乎没有人去细究。即使近年来壹些勇敢者冲破层层言禁,大胆揭露了毛的“大跃進”、“人民公社”制造的骇人听闻的大饥饿、大死人的事实,但那也只是针对那场运动,在此之前,农民们似乎仍然沈浸在被毛“解放”后的欢乐之中,甚至有的“反毛” 的学者也认为“土改之后合作化前”,是农民的“黄金时代” 云云。
但是纸终究包不住火,毛共当年的“解放”究竟给农民带来了什么?这壹敏感话题终于被人提起,并且从尘封已久的铁幕中透露了壹丝阳光,壹点真相。最初敢于质疑的人是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学者梁漱溟,在1953年9月间全国政协会议上,梁与毛泽东就农民问题“面折廷争”,引发了 “龙颜震怒”,以致使毛完全失态“泼妇骂街”,直将梁漱溟骂了壹个多小时,真可谓骂得狗血淋头,痛快淋漓。之后则将梁之言论封杀,中国又成了农民幸福的天堂。
据有关亲历者回忆,当时梁漱溟根据其调查所掌握的材料,在政协会上非常不客气地指责毛政权带给农民的痛苦,指出农民与城里的工人相比较,有“九天九地” 之别,即工人生活在“九天之上”,而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还要受农村基层干部的欺压..... 意谓农民过的是地狱生活。听到这里,毛终于勃然大怒,顾不得长期以来装出来的“人民领袖”、“明君”形象,撕破了脸皮,把偌大、庄严的政协会堂当作街头村巷,使出其湖南痞子的本色,对梁漱溟破口大骂架.....毛这次之所以对梁的发言大动肝火、大肆淫威,是因为梁委员正好戳中了他的软肋,击中了他的要害。因为谁都知道,毛是靠农民运动起家的,农民帮他打下了江山。毛壹贯被塑造成农民的“大救星”,是农民的“贴心人”,如今梁漱溟揭开了壹点真相,掀开了他苦心经营起来的画皮的壹角,怎不令气急败坏!如果在这个关键之处被其打开缺口,毛的谎言王国就有垮塌的危险,進而动摇其政权的根基......所以他只好不顾壹切了。
(注:有关粱漱溟与毛泽东的这次正面冲突,我们放在本书第四篇:反右派运动的附录中记载,请参阅)
遗憾的是,笔者至今都不能看到梁漱溟当年所指陈的工农生活“九天九地”的具体内涵,具体事实。可以肯定,作为著名学者、农村问题专家,而且还是毛的“老友”的梁漱溟先生,发出如此不留情面的言论是握有充分依据、充足事实的,否则他绝不敢在如此重要的场合,提出如此重大、敏感的话题。然而,迄今为止,在笔者所见到有关当年毛、梁冲突的记述资料中,都没有对“九天九地” 说的具体描述。现在见到的只是毛在谩骂梁时提及的壹些零星的片言只语,如“工人有工会可靠,农会却靠不住,党团、妇联等也靠不住,质、量都不行,比工商联也差,因此无信心”。“共产党丢了农民”,共产党進了城市“忘掉”了农村,等等。这些显然都是断章取义,且言不及义。其中只提到了壹个接近实质的问题,就是梁说毛共的农村“下级干部”“违法乱纪”,欺压农民。毛对这壹问题的答复是:“在全国,好的和比较好的,是百分之九十”,剩下则百分之十是混進共产党干部队伍里的“反动分子、宪兵特务、会道门头子、流氓地痞、地主富农”,坏亊都是他们干的。……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梁漱溟提出这个农民生活太苦、生活在“九地之下”的议题,并不是“合作化”、 或“大跃進”时期,而是国人都认定农民刚刚获得“解放”、“土改”之后的“黄金时期”,大家都认定那段时期是中国农民生活最好、最惬意的时期。
另外,从那个时期过来的人们也知道,当时工人的生活也不是什么“九天之上”,只不过是有饭吃有衣穿的低水平温饱而已。用它来对照农民的生活却成了“九天之上”的天堂,那“九地之下”的农民的苦况就可想而知了。
遗憾的是,除了梁漱溟说了那句惹祸的话之外,至今我们仍然缺乏那壹时期农民生活真相的具体资料。不过,近年来不经意读到网上壹篇文章,稍稍填补了这壹空白,山东大学附中退休教师李昌玉先生于2009年2月17日在网上发表了壹篇文章(笔者在壹年多之后才读到它),题目叫《镇反运动研究》,全篇主题反映镇反运动的“总指挥”毛泽东在那场运动中如何运筹帷幄、不断促使各级领导大开杀戒的具体言行(各种电文、讲话、指示),以及毛本人说“杀反革命比下壹场透雨还痛快” 的心情。但是文章的第(5)部分:“毛泽东登基7个月就下达指示镇压农民骚动”壹节,却从侧面反映了当时农民和农村的情况的壹斑。
李氏此段文章主要讲了两个事情,其壹是1950年5月前后出现的苏南(江苏南部)农民“骚动”的事件。事情直接反映到了毛泽东那里,5月5日,也就是毛泽东入主中南海的7个月零5天,毛在壹份题为《中共转发华东局关于镇压反革命暴动及处理群众性骚动事件的指示》的文件中批上壹句:“决不可向群众开枪。”
华东局这个《指示》原文第二项中壹段原话则是:“因灾荒严重,或因秋征负担过重,群众生活困难,致为反革命分子趁机煽动,因而引起群众性的非武装的抢粮运动,我在场武装部队应首先竭力加以劝阻,使他们了解抢粮为违法而停止抢粮。如劝阻无效,则可对空中鸣枪驱散群众。”毛便在这最后壹句的后面加上了“决不可向群众开枪”这几个字。
这个文件表明,苏南这个素称富庶的鱼米之乡发生了严重的粮荒,粮荒的原因是“因灾荒严重”即天灾;或“因秋征负担过重”即毛共政策的“人祸”。这里的“秋征”是指上年秋后的征粮,因为当时正是春末,不可能征粮。即是说因去秋征粮过重,征了过头粮导致春来群众无粮下锅。群众无米下锅,不得不赤手空拳(非武装)来“抢粮”。抢粮的规模壹定很大,所以才称为“抢粮运动”,才出动武装部队去镇压。按照毛共的惯例,即使这类事件百分之百是政府的错,即使事后被迫发给群众壹些救济粮,也要抓、杀几个为头的“煽动群众”的“反革命分子”,以儆效尤。毛写上这句“决不可向群众开枪” 决不是无缘故的,可以理解为他知道下面实际上已经开枪镇压了。毛为了摆脱自己作为最高领导之责,故意写上这句冠冕堂皇推脱责任的话。亊实上,当抢粮己成为“运动”时,口头是劝阻是阻止不了的。如果下面下面开枪了杀人,毛可以据此推卸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毛和华东局都没有壹句应实事求是地给缺粮者发放救济粮、“救人第壹”的指示。
偏偏在这个时候,中国民主建国会的主要负责人,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的黄炎培给毛泽东写了壹封信,报告苏南地区沙川、南汇、奉贤三县“有灾民二十万,征粮不但不减免,且要重征,以致三县农民种子没有,肥料不施,粮食不足,农民体力大减难于下田工作”等情况。本来这个报告正好印证了上述中共华东局文件中有缺粮农民“非武装抢粮”骚动事件的真实原因,作为最高领导,毛理应指示下面查明情况火速救人。但他却反其而行之,对黄炎培反映的情况持怀疑态度,指示华东局第壹书记饶漱石转告苏南区委书记陈丕显,叫陈“应派员详查“,然后报告他。
毛是5月12日给饶漱石发出如上指示的,刚刚过了三天,就收到了苏南区党委呈送给毛的“三、四月份综合报告”,这个报告显然不是陈丕显作的临时调查,而是苏南区党委先就作好了的情况反映。报告称苏南个城市近期出现了“物资滞销、生产缩减、不少私营工商业歇业、大量工人失业的情况”,以及他们采取的对策。还谈到帮助苏南农村四十万灾民解决口粮、种子、肥料问题所采取的措施。这就印证了壹个亊实,即苏南三县的灾民不是黄炎培所说的二十万,而是四十万!
可是毛泽东仍不死心,他在5月19日给陈丕显去电,仍然要陈亲自去调查“因征粮引起农民无力耕作等项” 实况,然后“作壹个切合情况的答复”。很明显,毛想要得到与黄炎培反映相反的报吿,以便作为驳斥这个民主党派头头的“武器”。
终于,毛收到了陈丕显关于黄炎培反映的情况“有些与事实未尽符合”的报告,毛于是叫陈亲自去和黄炎培谈,意即用事实纠正黄的“错误”。
何以知道毛对黄炎培的反映是恼火的呢?半年多之后,在毛发动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毛暴露了对黄爱“说三道四”的极端仇视,狠狠整了黄炎培及其领导的中国民主建国会,提出的口号是“火烧工商联,打劫民建会!”(可以肯定,这种具有山大王特色的口号除了毛恐怕别人想不出、也不敢提的。)黄炎培本人则被批斗得焦头烂额。毛终于说出了壹句埋藏在心底很久的话:“黄炎培,得意得不得了,整了他壹下。”。算是报了在苏南农民问题上的“壹箭之仇”。
(文中的事实和引语据原作者说明,均取自《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壹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
李昌玉在其文章中说到的第二件事是发生在云南的边远小县,时间是“解放”初期的1950年,主题是征粮——农民交“爱国粮” 壹亊,事情比较简单。
永仁县是云南省楚雄自治州所辖的壹个县。根据1949年12月9日国民党云南省政府主席卢汉的“起义”通电,云南和平“解放”,1950年1月10日,中共解放军進驻永仁县。2月4日,永仁县“人民政府”挂牌成立。新政权建立后首抓两件大事:剿匪和征粮。剿匪是军队的事,暂且不论,这里只说征粮。
新政权要招兵买马,政府工作人员要吃饭,征粮本是分内之事。问题是它的任务畸重,这大概也就回答了前壹个故事中,农民为什么要聚众“骚动”、抢粮的原因。
永仁县是壹个小县,当时人口不详。经查,该县2002年人口为10万,那麽,1950年推算人口应当在3——4万之间,除了不交粮的人口,交粮的农民人口大约在3万左右。这3万农民1950年交了征粮1094万斤,每个农业人口男女老幼平均每人交300斤以上。这相当于每个农民大半年甚至壹年的口粮。而且这种偏远穷荒之地,亩产粮食才壹百多斤,除了口粮之外,是没有什么存粮或商品粮的,实际上是将口粮交了,吃什么呢?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还要“补交”国民党时期未征的1949年的公粮,共计328万斤。平均每个男女老幼要再交100斤。即是说,1949年国民党时期全县征粮数为328万斤,仅及1950年共产党征粮的30%。(资料来源的《楚雄州文史资料选辑》第八辑)
还有壹件事情也可资参考。同样属于楚雄州的武定县,据《楚雄州文史资料选辑》第八辑中《武定县五十年代初期的粮食工作》壹文作者闻从善的回忆,这个县1950年征收的粮食大概与永仁县差不多。当时全县划为5个区,闻从善所在的第四区入库粮食180万斤以上,全县大约入库1千万斤左右。壹下子征来这么多粮食,存放成了大问题,因为在国民党时期全县根本没有像样的粮食仓库,所以,征来的粮食只能堆放在没收地主、土匪的住房,以及征用各种公房、庙宇内。楚雄州地处云南以西,位居滇缅公路南北两侧,抗战时是支前的后方基地,它的前面有几十万远征军在与日寇厮杀。按理,国民党应在此大建粮库,征收公粮供前方将士使用。可事实上它并没有几间像样的库房。当时征收的粮食并不多,随征随送走,县里没有建仓库的必要。抗战结束后,国民党的县、乡机关人员很少,就更不必建粮仓了。而毛共新政权的建立,不仅食皇粮的人员激增,而且,据闻从善解释,新政权的壹切财政支付,包括人员的工薪,大部分都用征来的粮食支付。粮食成了新政权的支撑。无怪它征粮数量是过去的几倍,还要将国民党时期没来得及征收的粮食“补征”。这大概就是梁漱溟所说的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的主要原因吧。
还可以从壹些宏观的数据看看当年农民和农村的真实情况。应该说,毛登基之后不久便在全国新“解放区”(约占全国农村人口三分之二)实行了毛式暴力土改。即以毁灭约占当时农村人口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的生命和土地、财产,满足部分无地少地农民对土地的渴求,以及农村中的壹部分流氓无产者对“富人”的发泄仇恨的愿望,暂时给农业注入了壹支强心针。但是它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它只是短暂调动了部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很快,新政权的横征暴敛不但使农民的贫困依旧,并且進壹步加剧。这是因为农民的增产增收远不如毛政权赋税增加的快,据官方的统计资料,1953年(土改以后的第二年)全国粮食较1950年(土改前)增加了25.4%,绝对量从2646亿斤增至3318亿斤。(参见《炎黄春秋》2008年第12期第48页的统计数据),而粮食的征、购数量则增加了100.25%,绝对量从356亿斤增加到721亿斤(数据出处同前。但必须指出,这个征购数是不完全的,因为壹部分征粮被县、乡留作“经费”了)。粮食是当时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粮食征、购量的增加则意味着增农民虽然增产却不能增收(征粮是无偿的,购粮则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值,所以叫做卖“爱国粮”)。所以,“土改后”农民的生活并无改善,还可能恶化了。这也是梁漱溟敢于在毛面前讲“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而毛却未加反驳的原因。还要特别提醒的是,这时毛共的“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尚未施行(这项政策和制度是1953年10月之后才实施的),待到实行粮食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之后,农民的痛苦便上升到壹个新的台阶。
农民真正的苦难还没有开始呢,梁委员就指责毛政权把农民打入“九地之下”了。
当毛把梁漱溟打下去之后,真正令农民進入“九地之下”的政策:粮食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出台了。
二、建国后农民角色的转换:毛为什么要实行粮食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
已经夺得了天下,坐上了“龙廷”的毛非常清楚,农民充当共产党打江山夺权工具的使命已经完成了,但是,更大的使命、更艰巨的使命仍然有待农民——他的政权的主力军——去担当、去完成。
从大处讲,夺取国民党政权,毛认为只是他的事业的起点,“万里长征第壹步”。按照马克屎主义的理论,共产主义必须要在全世界胜利,才能巩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所以,他领导的革命要走向世界,首先要走向亚洲。因此,他刚刚坐上龙椅之后,就策划、挑起了越南和朝鲜两场战争。
1953年3月5日,全世界的共产党头子,苏共领袖斯大林死去了,毛在心中认定,这全球共产主义运动领袖宝座非他莫属,他也自觉地将“解放全人类”的伟大历史任务放到自己肩上。所以从此他与苏联的关系再也好不了。
要解放全人类,就意味着要有更多的军队,更先進的装备,更大的投入。这壹切从哪里来?过去他在野时是依靠“打土豪”、没收“资产阶级”,如今当权了,土豪早打光了。当然只能靠向他治下的子民收取。当时中国的资产阶级非常弱小,(大的早已共产了)交的赋税不多,而农民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农产品又是中国主要出口的产品,毫无疑义,今后建立新式军队、供养急速澎胀的新政权机构、人员,乃至开展全面经济建设,主要得靠农民,靠从农民身上榨取。也就是说,过去依靠农民打天下,而今则主要依靠农民搞建设。农民的角色由为共产党造反夺权提供人、财、物,充当人海战术的炮灰,转而成为新政权的供养者、国家建设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和剩余价值的创造者。
问题还在于,急于称霸的毛抛弃了壹般国家从发展轻工业入手,慢慢积累资金发展重工业、最后实现工业化的道路。而是要走“优先发展重工业”(实即军事工业)的道路。这样,建设资金的需要量就更大、更急,只能壹方面压缩全国人民基本的生存需要,强迫人民缩衣节食、勒紧裤带;另-方面则要农民提供更多无偿的、价廉的粮食和农副产品以“支援国家建设”。
从毛的角度看,农民也是最适合榨取的群体。毛的政权机关设在城市,他的干部也都属于“非农业人口”,城市还是国家的“窗口”,外国人常到之地,所以他必须对城市和城市中的居民网开壹面,让他们活得稍为“光鲜” 壹点,享受壹点“射秽主义的优越性”。 而对农民就没有这种必要了,所以他很快就确立壹种后来被称为“城乡二元经济” 的体制,即让农民成为为国家提供积累的纯粹生产者,而不享受城市人口享有的壹些公共福利和基本生活保障。农民成了新政权下的“农奴”和地地道道的“二等公民”。
为了实现对农民的最大榨取,国家除了对农业征收高额税赋,并“动员”农民低价向政府采购部门卖“爱国粮”、“爱国猪”……等等之外,毛政府对农民的索取和剥夺还有壹条非常容易实施而又很隐蔽的渠道,那就是通过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暗中收取更多 “农业税”。具体办法是:当时毛中国实行由国家垄断的计划经济,工业、商业、流通全掌握在国家手里,政府通过国家定价方式,强迫农民以远低于价值的价格将农产品卖给国家,国家则以远高于其价值的价格将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卖给农民。这壹正壹反、壹增壹降之间,就形成所谓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毛统治的20余年中,政府运用这种价格“剪刀差”从农民身上榨取了数千亿资金,具体数额专家们估算不壹,最低为4481亿,最高为8000亿元,而在毛统治的时期,国家总共用于经济建设的投入才6000亿元,从中可见国家经济建设的资金基本上、甚至全部来源于对农民的价格“剪刀差”剥削。
不过当时毛政府与农民矛盾最突出、最尖锐的还体现在粮食问题上,因为粮食是生存之本,无法替代而又不可须庾脱离,而按当时的正常方法从农民手中征、购得来的粮食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对粮食的需求。当时的情况是,在1953年10月实施粮食“统购统销”之前,毛政府除了征收公粮之外(公粮系按田亩摊派,不可能变动太快),主要依靠半强迫、半动员式的叫农民卖“爱国粮”的办法来解决粮食问题。当时粮食的自由市场依然存在,自由市场上的粮价比国家收购价高得多,农民在被迫卖给政府壹部分“爱国粮”的同时,还拿出尽可能多的粮食去市场出卖,以便换得更多收入。这样就大大制约了政府掌控粮食的能力。当时毛政府粮食供应的顺序是:首先满足对外(对苏联)出口计划需要;其次满足政府、军队人员的粮食需求;再次安排城镇非农业人口的定量供应,最后才是对农村灾区和粮食不能自给地区的“返销粮”。统计数据表明,1952年粮食年度(1952年6月至1953年6月,下同),毛政府的粮食库存出现了40亿斤“赤字”,即支多于收,减少了40亿斤粮食库存。各地城镇都出现了粮食供求紧张的局面,从而引起了毛和高层的惊恐。予是,壹项新的、将粮食全部控制在政府手中的政策酝酿出台了。
根据杨继绳在《炎黄春秋》2008年第12期的文章:《统购统销的历史回顾》中提供的情况和数据(以下有关数据均出自该文,后文中凡有引号标出者亦为该文之原文),当时毛政权面临的总的粮食形势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全国城镇人口由1949年的5765万到1954年增加到8249万;而由粮食部提供的数据,1953年的城镇人口为9182万,比1950年增长58.3%。又据该文另壹处引用粮食部粮食计划统计司的资料,1953年度,需要国家提供商品粮的人口为24788万人(这包括了需要“返销”口粮的农民和灾民),另外,出口粮食以换取苏联的工业设备和军事技术的计划不能减少。因此,粮食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毛为首的中共中央决定出台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来统购统销范围扩大到132种农产品和经济作物)。以此彻底解决粮食危机。
这不禁使笔者想起,在中共即将夺取全国政权之际,美国总统杜鲁门、国务卿艾奇逊为首的美国自由主义思想家和政客们,曾预言中共不可能解决面临的严重经济困难(主要是恶性通胀),届时必然要求美国伸出援手,他们就可趁机插手中国事务。这帮“帝国主义分子” 确是低估了中共的能力,他们不知道,世间最大之事莫过于死人,而毛共最不怕死人,它怎么会被经济困难所吓倒呢?死人都不怕还怕什么呢?所以它面临的困难很快就被解决了,办法就是政府对物资和市场的强行垄断、管制,谁不听令杀无赦!如今面临的粮食困难也许比通胀更危急,但在毛的领导下,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前提是不怕死人。
毛的“统购统销”政策出笼于1953年10月,正是刚刚把梁漱溟为农民叫苦的“九天九地” 之说打下去之后。具体制定这壹政策是中共“中财委”负责人陈云。陈云是中共的经济能人,战胜恶性通货膨胀就是由他具体领导的,现在对付粮食问题,仍由他挑头拿主意。他的办法简单地说就是,先把农民生产的粮食尽可能多地集中到国家手里,然后由国家進行再分配。1953年10月1日,陈云在天安门城楼上口头向毛汇报了他的思路。10月2日,毛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了通过了陈云的意见和建议。10月16日,政治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以后政务院又发布了相关命令和执行方法。
据说陈云在此期间曾经向党内高层说,他搞的这个办法是“挑了壹担炸药”,“壹头是”黄色炸药”,壹头是“黑色炸药”,如果搞不到粮食,整个市场就要崩溃;如果采取征购办法,农民又可能反对。两个中间选哪壹个,都是危险家伙。其实陈云是危言耸听,他知道,只要得到了毛泽东支持他就没有任何风险,农民有什么可怕?他们又没有枪。后来的事实也是如此。
这个“统购统销”办法看似简单,关键则是执行的问题。就像后来毛在“大跃進”运动中征购粮食壹样,壹纸征购令下去,便是全国腥风血雨,鬼哭狼嚎,饿殍载道,尸骨如山。“统购统销”没有达到后者的水平,但那场运动也叫中国农民永记不忘,让他们第壹次领略了“大救星”的厉害。
像所有其他运动壹样,这场运动也有壹个非常冠冕堂皇、“壹心为民”的理由,它说政府为了在更大范围内调剂余缺、平衡丰歉,保证人人有饭吃,保证国家的射秽主义建设顺利進行,所以要采取这个办法。而且这个办法只是向农民“收购”粮食,是有偿的,是“买卖”(只是价格由政府决定),而且是在留足口粮、种子等等之后。这有什么不可呢!所以,若干百年之后,历史学家看到这份文献之时,仍然会断定那是毛政权在其执政之初期为人民做的壹件大好事。
很快,这场运动就铺天盖地地展开了。因为当时的农民仍然是独立的个体经营户(即使入了互助组或初级社,也没有改变其私有制性质),这场运动面对的便是近壹亿农户,因此毛共动员了所有能动员的干部和壹切“吃皇粮”的人员,全部下乡,到村、到组挨家挨户去动员,去完成任务。刹时间,中国农村便鸡飞狗跳,鬼哭人嚎,当然也有敲锣打鼓、披红挂彩的,那是完成购粮任务的“报喜队”。
折腾了几个月之后,壹切终归于平静,当局宣布粮食“统购统销”取得了伟大胜利。1950年全国征购粮食总量为356亿斤,1953年征购粮总量达到721亿斤。简单地说,实施“统购统销”后,国家从农民手中要来的粮食增加了壹倍。 1954年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水灾,粮食减产,而这个粮食年度粮食征购任务却比上年增加了21.98%,结果仍超额20亿斤完成了任务,当年征购粮总量占到总产量31.8%的创纪录水平。
1954年6月底,国家粮食库存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1%。由此可见,毛和共产党真的是“战无不胜”。
不过,成绩是怎样取得的呢?不但公报里没有提及,而且成了毛政府不可对外泄露的最高机密。然而历史总是前進的,近年来壹些亲历者通过回忆和当年壹些资料的爆光,使这场运动真相露出了的冰山壹角。
浙江省是素称富庶的鱼米之乡。据当时的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吴植缘在全国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称:浙江省1954年粮食产量141亿斤,征购51亿斤,占总产量的36%强,由于统购粮食任务重,农民顶牛,发生了干部强迫命令。1955年粮食征购任务更重,除附加7%外,又扫了几年尾欠,但全省征购粮任务完成了112%。因统购中顶牛,“死了”134人。龙游县因粮食供应不足饿死4人。衢州地委副书记到开化县壹个村了解,全村72户,只有3户有饭吃,农民吃树皮、草根,脸色青肿,开化县126个村,这样的村有39个。农民说:“共产党把我们当鱼鹰,脖子壹压,大鱼小鱼都吐出来了。”余杭县开扩大干部会,说到粮食征购,乡干部哭的就有20多个。
有壹份《杜润生、袁成隆关于浙江省农场情况的报告》中称:“现在猪、羊减少三分之壹至三分之二,卖家具,吃种粮,要饭,卖子女,请愿,老弱者躺在床上等死的现象已续有发生,呈不稳之象。”
这当然不是壹个或几个省的情况。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在1955年2月2日的《华南分局关于目前农村紧张情况与措施的报告》中,概括了几种情况:壹、在购粮运动后期(1954年12月下旬),各地都发生了农村大量杀猪杀鸭的情况。二、中山、新会、南海等部分地区,发生农民退田,甚至交土地证,认为这些土地产量低,负担不起购粮任务。三、农民吃不饱,生产积极性不高,出勤率大大降低。四、农民对粮食问题顾虑很大,中山县港口镇的农民晚间偷偷去看粮仓中的粮食是否运走,农民看到调运粮食的船开走后便在河边哭哭啼啼。没有领到购粮证的缺粮户到干部家中哭哭啼啼。五、对党和政府普遍透露出壹种不满情绪,“辛苦壹年没得吃”,“共产党好是好,但是现在整死人了”。这篇报告还透露曾发生过群体性抢粮暴乱事件——“中山港口事件”。
还有:广东高要县第九区在购粮中捆打了53人,搜屋36户。
湖南全省因购粮被迫自杀者111人。
国务院第壹办公室在1955年4月22日提供的几篇《关于农村粮食紧张情况的调查》中反映:山东郓城县按照实际产量只能购余粮2022万斤,上级下达任务3300万斤,实际完成2900万斤。由于任务过重,干部强迫命令,比较普遍对群众捆打游街。三区壹副区长在彭庄乡陈庄领导秋购中,造成自杀3起。区干部在杨庄集逼粮,打8人,扒衣服挨冻16人,吓跑3人。壹些群众不敢在家里睡觉。郓城县自统购统销以来,发生两起群众骚乱事件。浙江金华地区在粮食征购中,违法情况严重,据东阳、义乌、浦江、金华、兰溪、寿昌、建德、汤溪、淳安等9个县统计,共有570名干部有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行为,其表现为:搜仓、封仓、封碾257户;非法关押、斗争、捆绑、吊打、刑讯逼供农民178人,罚款24户。
另外,据粮食部统计,1954年购粮中死亡710人,其中自杀566人,自杀未逐35人,送粮而死的74人。自杀者中湖北150人,河北130人,河南108人。
很明显,这些数字极不完全,且说的极不清楚,总的说把事态和死人数大大缩小了,根本不能反映全国的情况。而且,所有反映在购粮运动中造成死人的报告,只列直接死于运动(自杀、被打死)之人,那些因“购”了口粮无以为生而饿死者或病死者全不计入。如,1955年统购统销中广西的平乐、荔浦、横县等地发生大量饿死人事件,事情被严密封锁、压制了近两年,直到1957年6月国务院第52次全体会议才宣布对广西省有关负责人(包括省委第壹书记陈漫远)分别给予撤职、调离广西等处分,地、县、区、乡特别是壹些基层干部受到党纪处分甚至刑事处分。官方公布只饿死550多人。民间和知情者则认定饿死人总数在此数十倍以上。当然实际死人数只能是笔糊涂账了。
其实,那些在购粮运动中因为打死、逼死人而受到处分的干部也是很“冤”的,因为他们只是在执行上级的指示。广西那些被处分的地、县、区、乡干部就公开说:死人是统购统销政策造成的,不是他们的错。他们都是在执行中央的指示,执行壹项国家的政策、制度。毛泽东在195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中央第七届六中全会(扩大)会议上,就公开鼓励他的各级干部要推行野蛮、残暴的农村政策,会上毛着重批判了对农民不忍下手的“良心论”,他宣称: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很没良心哩!马克屎主义是有那麽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壹点好。我们有些同志们太仁慈,不厉害,就是说,不那麽马克屎主义......”
就是在这样壹位最高领袖的领导下, 能怪下面的干部吗!
有壹种为毛和中共的统购统销政策辩护的论调说,那是形势所逼,不得不采取此种办法。刘少奇就是这壹论调的鼓吹者之壹。刘少奇后来被称为是同情农民的“修正主义”者,但是,在1962年1月27日七千人大会上谈到粮食统购统销时刘说:
“现在我们国家对粮食的需要量,同农民愿意交售的数量之间,是有矛盾的,而且矛盾相当尖锐。如果按农民的意愿,在自己吃饱了以后才把多余的粮食卖给国家,假如让农民统统吃饱了,然后国家才征购,那麽我们这些人就没有饭吃了,工人、教员、科学家以及其他城里人都没有饭吃了。这些人没有饭吃,工业化也搞不成了,军队也要缩小,国防建设也不能搞了。”
所以,他的结论是:农民种田种粮就是不能让他们吃饱,农民吃饱了其他人就得挨饿,统购统销,强迫命令完全必要!——这其实是壹种地地道道的强盗逻辑,全世界有很多国家生产的粮食都不能自给,按照刘的这种逻辑,那些国家的人民都会饿死!但实际上这些国家不但没有饿死人,还生活得很好,因为另有避免死人的办法,比如,适当减缓工业化和城市人口增长速度;提高粮食价格来刺激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国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帮助提高粮食产量;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進口粮食,当然更不能在本国人民吃不饱肚子的情况下出口粮食!
但是在毛和中共却不考虑这些办法,在他们看来其他办法都不如暴力征购简单有效。至于征购之后农民的口粮不够怎么办,按毛的说法是:农民应该闲时吃稀,忙时吃干,实行“瓜菜半年粮”。总之保证其他人先吃饱第壹。这大概就是他与梁潄溟辩论时说的“大仁政”。在毛的领导和教育下,中共的各级干部都已经“毛化”了,他们按照毛的要求都将“良心”丢给狗吃了。比如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在作有关粮食工作的报告时就说:只是地主、富农在闹缺粮、搞破坏。接着又说:
“农民叫喊缺粮是虚假的,都是农民自发势力的叫喊,粮食紧张是不是出口多了呢?不是,1953年出口粮食32亿斤,1954年出口粮食39亿斤,为了進口机器设备,不出口是不行的。”
于是,全国统壹论调:说农村缺粮都是阶级敌人在搞破坏、捣乱;是农民自发势力在乱叫喊。所以,对壹切“抗购”或“造谣”说饿死人的人要采取坚决镇压的政策。甘肃通渭、贵州麻山曾发生大规模因购粮骚乱的事件,云南也发生了多起死人和暴力抗粮事件,都被作为“反革命暴乱案”残忍地镇压下去了。湖南常德地委明确规定定:“对破坏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反革命分子,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治罪。”各地还纷纷成立“保卫粮食统购统销办公室”,专管打击“破坏统购统销”的“犯罪分子”。四川德昌县的“保卫办”,在1954年召开群众大会25次,判决29人,其中死刑1人,有期徒刑23人。四川石柱县的“保卫收购办公室”在1953年召开公判大会9次,判处死刑2人,有期徒刑5人,管制2人。福建省邵武县1954年在粮食统购中发生骚乱,定性为“反革命煽动群众,破坏粮食统购统销”,逮捕114人,处决16人,判有期徒刑56人,管制9人。
伴随着血腥镇压,粮食统购统销工作畅行无阻,年年超额完成任务。共产党连有几百万军队的蒋介石都打败了,区区几个手无寸铁的闹事者,怎是其对手!
这样我们也就知道了,为什么广西平乐地区饿死人事件被压了两年才公布和处理,因为当时必须维护“说农村缺粮、饿死人都是地主、富农、反革命的造谣破坏” 这个全国统壹口径,必须对壹切阻挠、批评统购统销的“阶级敌人”实行坚决镇压!
取得了这么伟大的胜利,但我们高瞻远瞩、有备无患的领导人,认为还不够,还要征购更多的粮食,要尽量减少粮食销售,以增加粮食库存。在1957年7月召开的全国第二次粮食工作会议上,陈云为粮食库存不足叫苦,提出国家应储备可以应付两个灾年的粮食库存,大概需要480——500亿斤。于是,粮食征购工作主要朝着增加库存的目标奋斗。直到后来的大跃進,仍就是为这个目标而奋斗。于是就出现了壹边是太仓之谷,陈陈相因;壹边是饿殍枕藉,尸横遍野。太仓之谷是不能动的,做什么呢?据说是用来“备战、备荒、为人民”。这就是毛泽东的“大仁政”。
然而,统购统销运动也给毛壹个很大的教训,在开始实施的头两年,他的政府要面对壹亿农户去搞征购,去挨家挨户动员,翻箱倒柜搜粮食,这个工作量太大了,难度太大了,它占用了政府当时全部人力、全部资源,岂能是长久之计?
于是,壹个早已形成的决策在毛脑海里提前实施:必须尽快把农民组织進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毛泽东掀起了“中国农村的射秽主义高潮”,不到半年全国就基本“合作化”了。
近来有很多学者、老干部著文指出:毛在全国“解放”不久就抛弃他原来的“新民主主义”承诺,大搞“向射秽主义过渡”,这是根本性的失策。有人还分析他可能错误判断,高估了合作社的“优越性”;有人以为毛是耽心再不搞合作化,农村就两极分化了,重新回到“人剥削人”的旧社会了;有人以为毛犯了急性病,好心办了坏事......等等、等等。
其实伟大的毛哪会婆婆妈妈般的考虑那麽多“问题”呢,单单粮食统购统销这壹事件就足以使他做出“在壹个早上实现合作化”的决策。果然,不久,壹亿农户就变成几百万个农业合作社了。但是毛认为还是太多了,于是“并大社”,最后全部弄成“壹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上百万个合作社变成了两万多个“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任何任务、包括象统购统销这样的任务,只要下达壹纸任务和命令便解决了,因为粮食和农产品都掌握在公社手里,再不用向农民壹家壹户去征收了。善哉、善哉!这个“公社”宝贝当然要“万岁”了。
实施粮食统购统销(后来毛乘胜追击,变成对132种农产品统购统销),只是毛让农民——这个他昔日的“恩人”实现角色转变的第壹步,接下去毛的第二步是合作化;第三步、人民公社化。再加上把农民牢牢套在土地上的户口制度,以及城乡二元经济的壹系列政策,农民这个中国最大群体就变成了名符其实的现代农奴、毛帝国的“二等公民”了。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还可以知道,毛泽东的“三农”(农村、农民、农业)政策是得到中共上层壹致拥护的,这也是后来他的“三面红旗、大跃進”运动得以顺利推行的原因。
统购统销只是毛的 “三农”政策的序曲,序幕,壹个前哨战,其后的大跃進、人民公社运动才進入高潮。
中共钳制农民
中国是政府财政增长最快的国家。仅举壹例,2006年农业税被取消,2007年财政收入比前壹年增长了32.4%。当时就有人断言,温家宝关于“跳出‘黄宗羲怪圈’”的承诺已失败。税收事关重大,自从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的税收制度下又衍生出壹些新问题,今年尤-甚。为了便于大家讨论,我把当年写作“黄宗羲定律”时的壹些思考呈献给大家。
当年存在的皇粮国税
1969年我15岁时初中毕业后到广西农村插队,在百色地区田林县的壮族山寨做了九年农民。九年乡村生活给我的人生道路打下的烙印是非常深的。1978年我考取文革后第壹届研究生,跟随我国著名农民史专家赵俪生先生学习“土地制度与农民战争史”。后来壹直在高校任教。
我的专业本属于历史学,而且主要是古代经济史。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当时在陜西师大任教的我为了研究土改前关中农村问题,每年利用到各县搞函授辅导之机,多次到各县基层档案馆查档,并接触现实农村。1994年,我从陜西师范大学调入清华,从1995年起,我连续组织了几次学生对浙、湘、黔、川、陜、桂六省(区)八县(市)的十九个村庄(社区)進行了考察,以问卷统计与个案分析相结合,对不同经济类型与发达程度的农村作了研究。
就这样,我的农民学研究,从农民史延伸到现实领域。乡村调查中看到的壹些现象使我不由自主地关心起农民与中国改革的未来。税费改革就是我思考的壹个问题。
随着“大包干”以后我国家庭农业的恢复,公社时代国家直接从基层组织的公库里获得征、派购粮以汲取剪刀差的模式结束,农户由过去给“公家”干活而向公库领取口粮与其他劳动报酬,变为如传统时代壹样自耕自食而反过来向“公家”交纳“皇粮国税”、纳赋当差。传统时代的赋役问题又以“农民负担问题”的方式再现。由此而产生的税费改革最初思路早八十年代末就已萌芽,九十年代前期,河北的魏县、南宫,安徽的太和,湖南的衡东等有些地方就自行做过“并税除费”试点。
在1995年到1997年间,我组织学生進行农村社会调查时,就感觉到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出现反复的苗头。比如某县教育附加费合并到正税里了,过了两年学校没钱用,财政拿不出,又出现新的教育费用。农民不满地说,要这样还不如不改,不改的话,妳收了我壹次教育附加,还能再收“第二教育附加”吗?现在妳把教育附加合并了,好像我们没交这笔钱壹样,下壹任领导壹看学校这么破,又向我们收钱,我们跟谁说去!
还有壹种情况:这个县做试点,把什么屠宰税啦等等都平摊合并到税里了,农民说:“猪头税变成了人头税”。可是邻近县还在照样征收这个费用。于是,试点县的农民就担心地说,过了几年,他们县官壹换,新来的不了解情况,以为便宜了我们,又让交屠宰税了。“这下子倒好,猪头、人头都得交税啦”。
有些地方,90年代后期由于农民权利意识滋长,逐渐学会抵制各种乱收费,征收的“工作难度加大”了,有人便寄希望于“费改税”。调查中曾经有壹个镇领导对我解释并税改革的好处时说:“并税改革的确好,过去那些统筹、摊派什么的,农民就是不交,妳还真挠头。如今壹合并成皇粮国税,农民再不交,就是抗税了,我就好派出警察抓人了。”如果并税改革被理解为政府以前收费比较难,现在改成收税,就可以用强制手段。
当时我觉得这是个问题,并且联想到历史上反复出现过类似现象,于是我根据调查报告写了壹些文章。
“定律”提出的前前后后
1997年第二期的《改革》杂志刊登了我写的《农民负担问题的发展趋势:农村调查报告之研究(四)》,其中我第壹次提到“黄宗羲定律”。我当时认为,税费改革势在必行,而且这种改革在技术角度上讲的确是合理的。“明税轻,暗税重,集资摊派无底洞”。搞历史的知道,中国从来就是这样,这叫“正供有限,而横征无穷”。所以要解决农民负担,就得从解决收费开始,正税相对来说本来就不多,农民如果只是交税的话,可以说是负担不算重。
但是,在在传统政治条件下搞税费改革,最麻烦的就是怕跌入怪圈—农民负担简而复繁,出现反弹,反而越改越重。古代很多人,包括清代的范清丞、明代的黄宗羲、宋代的李心传、唐代的陆贽等等很多人表达过这种担忧,反对归并税则,认为此举属于加重负担的壹大痼疾。
现代壹些史学家也注意到这种现象,例如华东师范大学的王家范、谢天佑两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在《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辑刊》上发表的“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经济结构试析”壹文中提到了黄宗羲对“积累莫返之害”的批判。但是那时候“大包干”的农村改革尚未铺开,农民作为“皇粮国税”交纳者的问题也未凸显,黄宗羲的这些话,作为纯粹的历史问题也只有极少数史学家注意。
这壹方面由于过去我们的历史书壹般都肯定这种改革,而把反对这类改革的声音壹概视为“保守派”,不予好评。其实这种改革的反对者历来有两种:壹种是旧税制下有既得利益者的代表,例如旧税制种类繁多,千头万绪,农民不懂上司难查,婿吏便得以上下其手,搭车寻租,中饱私囊。他们当然不喜欢简化税则。还有的旧税制有许多优免规定,有权有势者可以借此规避负担,转嫁于无权无势者。
新税制取消了优免,也会招致这些人的反对。但是,还有壹种反对者,如前述的黄宗羲、陆贽等人,他们并不是基于既得利益者的立场,而是的确看到了当时税制的壹些深层次问题,并且往往是透过当时税改的壹些短期效益,在主流意见壹片乐观的气氛下发表冷静的看法,相当难能可贵。当然由于那时的历史局限,他们并不能真正解决这些问题,有时还得出了多壹事不如少壹事的消极结论,提出问题的深刻与给出答案的浅薄形成鲜明对比。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遗产博大精深,历史学历来是显学。但是历史内容如此丰富史料如此浩繁也造成壹个问题,就是囿于精力与眼界所限,许多专家只能关注中国历史的某壹时段,形成传统中国史学中“断代史”研究特别发达的特点,而缺少长时段的通史眼光容易导致所谓“断代本位主义”。人们往往根据当朝的记载高度评价某次改革壹举解决了什么什么问题,其实这种问题在以前的朝代中就曾经被“解决”过,在以后的朝代中它又重复出现并再次被“解决”。
并税事件的历史观察
如唐中晚期的两税法就衰败得非常之快。仅十年左右时间,弊端即已丛生。正如陆贽所说,两税本以大历以来农民负担最重的壹年为标准,把大量临时杂派并入其中,而本来这些杂派财政如果好转是有可能减免的。如今并入常税,已是“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然而很快,两税之外又出现了“急备、供军、折估、宣索、進奉”等等临时加派,成为经常的附加税。而且代役税已并入两税,很快又另有以召雇为名的征役,以和市为名的科配。陆贽认为这都是并税改制惹的祸。
晚唐杨炎改革为两税法,全都以贫富(即占有土地的多少)为标准来征收,虽然没有了户税和人头税的名目,其实这两项征收已经并入了土地税中。相沿至宋朝,壹直没有从中减去户税和人头税,然而却在此之外重又开征新的人头税目(“丁身钱米”)。后人习以为常,认为“两税”只是土地税,“丁身”才是户税和人头税,其实那是重复征收的。如果当初不把庸、调之名目取消,何至于此?所以杨炎的税制改革壹时有小利,却给后世留下大害。
到明代,在两税、丁口税之外,又征劳役(力差)和代役租(银差),本来是十年轮壹次的。嘉靖末年改革为壹条鞭法,把两税、丁口、差役和各项杂派全都归并到壹起征收,原来每十年中轮值壹年的差役负担,如今分摊到十年里征收了。这实际上是把银、力二差又归并到了两税中。但不久每到轮值之年,各种杂役又纷纷派了下来。后人习以为常,认为“条鞭”只是两税,而杂役则是该著轮流当差的,谁知道那也是重复征收的?如果当初不取消银差、力差的名目,何至于此?长时段看也是利小弊大。
到明末,朝廷又先后加派旧饷(辽饷)500万两,新饷(剿饷)900万两和练饷730万两。户部尚书倪元璐要改革,又把三饷归并为壹,实际上是把这些杂派又并入了正税(“两税”)。到黄宗羲写作时的清初人们以两税之征为理所当然,岂知其中包含的三饷加派正是导致明朝灭亡的原因之壹!设若三饷之名目不改,人们或许还会顾其名思其义,知道这是税外的加派,以后再加不得了。天哪!这样每改革壹次,负担就加重壹层,老百姓还有生路吗?就这样,历史上每搞壹次“并税”改制,就会催生出壹次杂派高潮。
直到清末还有“地丁属地。差徭属人”,民国时代还有拉夫派差的,90年代农民不是还正式规定要出“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吗?这次税费改革又把这“两工”合并取消了,很难说未来不会再次向农民派差。力役取消而又复起,但历代所征收的代役钱,却从没有退还过。农民负担怎么会不重呢?还有由按户口征收转变为按地亩征收,亦即人头税并入土地税,也是循环重复了许多次的。
在这篇文章中,我把现实调查材料与历史资料结合起来谈论“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定律的怪圈
黄宗羲是明清之际大儒,在明王朝灭亡后,痛定思痛,以“天下为公”的儒家信条为武器,不仅对明王朝,而且对整个传统体制都進行了系统反思。其中,他批判了“壹条鞭法”,而要求恢复赋税分征。实际上,他的评论远远超出税制本身,涉及到的是传统帝国千年来农民负担问题以及解决方法的根本缺陷。包括壹条鞭法在内的历代“并税改革”,连同“易知由单”这样的配套措施,在中国历史上都是屡屡出现。
由于在专制王朝统治费用刚性增长的条件下,财政安排只能“量出制入”,不能“量入为出”,王朝末期亦或好大喜功帝王的横征暴敛尤为突出。为克服横征乱派之害,减少税收中的流失和官吏层层中饱私囊,并税除费,简化税则,就成了主流改革思路。
仅在明清两代,便搞过“征壹法”、“壹串铃”、“地丁合壹”等等。目的就是把从朝廷到基层的明暗正杂诸税“悉并为壹条”,“壹切总征之”。同时下令,不得再征他费,还发给农民法定税目表“易知由单”,允许农民照单纳税。
传统社会农民没有任何民主权利,上面到底征多少税,农民是不能控制的。这样,合并税费有个很大问题,它原来有各种各样的名目,有了这些名目,新的巧立名目,往往空间比较小,碎片化整合以后反而为加大税收腾出了空间。比如说,官府常向农民派工,即所谓劳役。劳役经常干扰农时,农民很受劳役之苦,陈胜、吴广以及隋末农民起义都是因为劳役太多而起。
官府为此進行改革,其中很重要的壹条就是把劳役并到正税里,在正税里,多征壹大笔钱,壹般在财政上叫“代役税”或“免役税”。理论上说,国家有了这笔费用,就可以雇人干活,农民就不用出劳役了。实际上,传统中国官僚太多,开支大,经常出现财政危机,壹旦有了财政危机,拿不出这笔钱来雇人,农民又要出劳役。官府已经征收了农民免役税,这笔费用挪作他用并未还给农民,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而且并税后,各种名目没有了,恰好为后来人新立名目创造了条件,挤压出征收空间。用不了多长时间,人们就“忘了”正税已经包括了从前的杂派。壹旦杂用不足,便会重出加派。黄宗羲精辟地总结为“积累莫返之害”。就这样,历史上每搞壹次并税改制,就会催生出壹次杂派高潮,越改越苛农。这也是专制王朝时代的壹个怪圈。
在传统中国,主要矛盾不是农民没有土地,而是有土地也种不了,因为各种各样的赋税迫使农民不得不弃田流亡。但是自古以来,“正供钱粮”通常不是太高的,但农民的付出却很多,主要就是各种各样的杂派。因此,农民负担与横征暴敛,历史上壹直是造成社会动荡的原因。
农村税费改革
文章发表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当时温家宝同志在2000年年底,也就是在中央在安徽召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总结会议前夕,在《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壹文上做了批示,全文如下:
“请怀诚、耀邦(刘坚)、马凯同志阅。要跳出‘黄宗羲定律’,农村税费改革就必须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控制税赋的绝对额,长期稳定不变;就必须在财政上厉行‘量入为出’而杜绝‘量出制入’。这篇文章提出的问题很值得進壹步研究。
温家宝
以后,温家宝同志以及农口的相关领导,在许多场合都提到这个定律,指出要跳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这壹批示中基本上把我文章中的几点建议都点出来。比如壹定要稳定税费的绝对额,不要搞什么收入的百分之几这类的软性相对指标。另外,财政方针壹定要量入为出,绝不能量出制入,控制支出、减少无效投资、降低企业税负等等。
历史上传统财政有两种思路:壹种是量入为出,可以从农民那里拿多少,就办多少事,不铺大摊子。但封建时代,往往采取量出制入,而不是采取量入为出。官府花费用项主要靠向百姓征收,所欲所求无止境,征收控制不住了,只能向民间转嫁,出台新政要么变些花样要么明降暗升。所以温家宝同志提出稳定税额,绝对量不变,财政上要量入为出。
在那次农村会议上,温家宝提出乡镇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实际上,传统中国出现的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体制造成的。农民没有真正的公民权,没有“无代表不纳税”的机制。所以,解决的根本途径还是政治体制改革。在那时的方案中,首先是社区开支与社区民主、村民自治挂钩,“壹事壹议”,就是凡是在农村社区使用的这些费用,壹定要由农民讨论。
以前我们常说,赋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农民并没有觉得是用在他们身上了。努力方向是把权利交给他们,变成“民之所用,民之所议,民之所定,民之所出”。
生存状况
新中国的“人民公社”社员与旧西藏的“农奴”相比,谁的生活要更好壹些?不少人会不假思索地说:新社会的主人跟旧社会的奴隶怎么能相提并论?言下之意是公社社员当然比西藏农奴的生活好多了。这就是几十年来无数次的宣传灌输在人们头脑中造成的印象。然而通过了解历史真相和深入思考之后,就会发现答案不是这样的。
西藏的“农奴制”是中央政府对1959年以前旧西藏社会制度的定义,是为了说明对西藏实行强制性土地改革和社会改革的正当性。旧西藏是残酷的、落后的农奴制,我们这样做是为了解放农奴,建立壹个自由、平等、幸福的新西藏,然而西藏和内地的独立学者不这么看,他们不认为旧西藏是农奴制。
旧西藏的情况实际上是怎样的?它的社会组成大致上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第壹部分是各级政府的官员、寺院的僧侣以及贵族,他们的人数在5%左右,西藏的土地、牧场和主要资源都掌握在他们手里。第二部分主要是农牧民和自由职业者,占人口的90%左右,他们从地主(土地所有者)那里租领土地或牧场,自己耕种或找人代种。第三部分人则是给上层富人做家奴,他们没有土地和生产资料,也没有人身自由,这些人约占5%左右,是真正的奴隶。我们主要看看占人口90%的被中共称为农奴的农牧民的情况。这部分农牧民又分为“差巴”和“堆穷”两个阶层。“差巴”是领种地方政府土地(或牧场)的较富裕的农牧民,“堆穷”意为小户农工,耕种少量的土地。差巴可下降为堆穷,堆穷也可上升为差巴,差巴和堆穷破产后还会下降为奴隶。
不论是差巴还是堆穷,他们租领了地主的土地之后,如何耕种完全自主,地主(或叫领主)不再干涉。他们根据租领土地的多少交纳租金或实物(通常不超过收获量的5%),剩下的全归自己。他们自给自足,温饱有余,千百年来没有发生过大饥荒饿死人的现象,唯壹的壹次发生在1959--1960年,即全国大饥荒的年份,那里也饿死了不少农牧民。他们平时无论是赶集、走亲戚还是去寺庙,不需要向谁请假,想走就走。他们和中国内地过去的佃农壹样,是完全的自由人。这样的农牧民,有吃有穿又有自由,还能说他们是农奴吗?当然官员和领主欺压、剥削农牧民的事也多有发生,这和内地过去的情况基本壹样,也是壹种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那麽我们“人民公社”社员的情况又怎么样呢?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没有自由,极度贫困。下面听我详述。
壹、 没有自由
1、没有迁徒自由:由于有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和限制,农民不能离开农村到城市去打工,被死死地捆在家乡的土地上。
2、没有人身自由:如果没有生产队长的批准,农民不得离开村子去赶集、走亲戚、看病,更不用说去旅游,否则就会被扣饭或扣粮食。
3、没有生产自由:生产队种什么粮食,怎么种,完全是生产队长说了算,社员没有发言权。各级政府也年年干涉种植计划。连自以为是的毛泽东也对农民如何种地干涉得特别具体。1958年毛泽东要求全国农民“深翻土地,合理密植”,结果造成农业大减产。
4、没有生活自由:1958年在毛泽东的强令之下,全国农村都办起了大食堂。砸锅搜粮,不许农民自家做饭。食堂开头还有点粮食吃,后来粮食越来越少。生产队长看谁不顺眼,就扣谁家的饭,造成大量农民被饿死。
5、没有讨饭的自由:在1959年,中央发文件禁止农民外出做工和讨饭,在各车站和码头设卡拦截,造成大量农民活活饿死在家里。这项恶政到1961年才被迫取消。
6、没有维护尊严的自由:公社、大队和小队的干部把农民视同奴隶,可以随意打骂。1960年我们村的两个小青年偷了队里的几个玉米棒子,大队书记发现后要这两人互相殴打,谁不使劲打,他就用棍子打谁。在1959年的“反瞒产私分”运动中,连许多小队长都被拉到公社去捆绑吊打,逼迫交出粮食。所以,公社社员,毫无尊严。
二、极度贫困
在农村实行集体化,特别是公社化以后,农民没有生产积极性,再加上“大炼钢铁”运动的干扰,使粮食连年减产,可是中央下达的征购指标却大幅度上升。在通常的年份,农民收获的粮食60%左右被政府拿走(西藏农牧民只交租5%左右),而在1959和1960年则90%以上被拿走,造成大量农民被饿死。比如凤阳县武店公社山王大队李金明说:“1959年我们收35000斤粮食,叫征购58000斤,结果我们交33000斤,社员只吃2000斤。”(引自1961年1月《中共凤阳县委五级干部扩大会议简报》)
在三年大饥荒之后,虽然没有再大量饿死过人,可是农民依然极度贫困。从1962年到1979年,我们家乡的农民在秋后分到的粮食,壹般只够吃到元旦或春节,过了年之后,大约壹半的农户只好外出讨饭。分到的钱微乎其微。农民买油盐的钱主要靠养鸡和自留地收获的少量农产品。农民壹年吃不上壹、两次肉,更买不起新衣服。从1955年(合作化开始)到1981年,农民几乎没有壹家盖新房的(干部除外),茅草土坯屋破烂不堪,屋里没有壹件像样的家具,家徒四壁,壹贫如洗,惨不忍睹。万里到安徽上任之后,花了几个月时间到各县农村走访,看到这种惨状后十分痛心,这才促使他下决心冒着风险支持农民搞分田到户。
三、几个实例
1978年7月我回到安徽农村的老家探望亲友,听说了几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
有壹位亲戚想到城里去办点事,找生产队长请假,队长不准,他壹赌气还是走了。两天以后回来,遭到了队长的痛骂。又过了两天生产队分玉米棒子,而他们全家的口粮就因为这件事被全部扣光,壹点不发。当时正值夏荒,麦收时分的麦子已经吃完,就等著这些玉米棒子下锅。可是没办法,那段时间全家8口人只好靠吃门前种的南瓜、豆角等维持生命。妳说这样的生产队长还有人性吗?不是比农奴主更坏吗?
我有壹位堂哥在端午节上街排队买肉(从过年至今就没吃过肉),被公社的“民兵小分队”(公社的专政工具)认为插队了,拉出来暴打壹顿,然后又被拖到大队部关了两天,打成了重伤。当时全国都时兴“办学习班”(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 ),实际上是变相的拘留所,关押所谓犯错误的人。我们老家那个公社当然也有这种“学习班”,关押的理由五花八门,其中有几个人是因为自家擅自杀了猪。那时候农民家养的猪不允许自己杀,必须卖给国家的食品公司。
当时虽然打倒四人帮已经将近两年,但农村尚未分田到户,“人民公社”还在進行最后的疯狂。最近有人认为改革开放应该从1976年10月算起,华国锋是有功劳的,对此我完全不同意。华国锋当权的两年多时间里,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在延续毛泽东的错误路线和政策,农民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结论
从以上对比可以清楚地看出,毛泽东的“人民公社”社员和旧西藏的农牧民,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农奴?有人说,妳说公社社员是农奴,可是没有农奴主阶级呀?怎么没有?!公社书记 大队书记 生产队长就是农奴主,而毛泽东则是最大的奴隶主。在1949年以前的几千年中,中国农民壹直都是比较自由的,是自称大救星的毛泽东给他们套上了农奴的枷锁,使中国社会产生了历史大倒退。旧时代的西藏不是农奴制,而毛时代的人民公社才是真正的农奴制!
生活环境
我的家乡金堂县姚渡乡,姚渡乡和城厢镇现属青白江区,出过壹位彭家珍大将军,建有专祠和公园建于城厢镇(国民党统治时期为县城)。彭家珍早年留学日本,学习军事,是同盟会会员,曾任北伐蜀军副总司令。受孙中山之命,利用自己长得酷似良弼的大概是外甥,但比良弼外甥矮点,摸仿其外甥音容笑貌,骗过卫兵,接近良弼将其炸死了,民间盛传说:彭家珍是暗自吞食定时炸弹后在与良弼同桌共餐时感觉定时炸弹快要爆炸之时将良弼用力抱住后才炸死了良弼的。
家乡属丘陵地区。人均耕地1亩:5分水田,5分旱地。我主张在旱地里安装水管抽水抗旱!它能使地里的粮食增产1倍!现栽种小春作物的季节,3/4以上的旱地无人愿耕种!原因就是干旱!水管批发价才2元1米!主张水管间隔50米左右。水管上安装塑胶管水龙头,喷水抗旱时只需要再接壹段最好内有弹簧的圆水管,主要是个别旱地广阔的地方需挖个新池塘和个别1、2尺深的池塘需挖深!需用些钱!最好采用新池塘,因挖新池塘,土壤干燥,利于挖掘机施工,造价便宜很多!旧池塘用来栽藕,现在有些良田还被政府改造成池塘专门用来栽藕。壹度电是壹千瓦小时。
我问过市有关领导,她说:可以把政府下拔给每村每年30万专项资金用于此伟业。主张使用1.5千瓦,扬程高度为50米,流量8立方米每小时的潜水泵!也可用1.5千瓦的潜水泵,扬程高度为145米!流量为每小时8立方米。口径为25毫米,我为此伟业向国内外、中央、省、市、区的方方面面常打电话发短信、彩信、电子邮件,10多年了已耗费壹万多元了!之前我用50元的移动卡也能将壹条数万字的电子邮件发送210次左右,若是手机号码能发240次,但最后要欠费40_50元。
池塘边竟然没有电!从家里接电,电线很长!几百米!不安全!接别人家的电很麻烦!离池塘远的水管也需几百米!还需将电线、水管摆好,完事后又收回!费时费力!池塘水常很少甚至无水!可用来灌溉的河渠里水却终年流水不断,用不完的河水!我想全世界非常非常多的地方也与此大同小异。我亲自抽水抗旱过很多次,为了安全,离池塘1、2、3米远需挖1口2米左右深的井,井底与池塘相通。壹井有数根管道的,开始壹段应安在壹起且成角形,避免有碍生产而因不慎被弄破。抽水抗旱时如家里井内抽水壹般。1口井可供4个左右水泵抽水抗旱。
好好的壹条农用道也弄成混泥土路,动则十万!百万!有几家人需从那路上过?能产出1粒粮食来吗?太奢侈了!请看:姚渡乡坪家村3千人左右,2011年专项资金是30万,2010年结余是20万,共50万。可贷款30万的7倍,共可拥有260万。前几年正奢侈计划耗费138万用于修组道等!每年政府拔给每人的耕保金就3百元!20多年前就已有少数农民有时也在抽水抗旱了!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伟业。
掠夺农民
壹,中国农民在养老方面缺乏保障
近日在网络上读到壹篇短文《交了30多年公粮,却换不来余生的保障?》。作者是文革后出生的大学生,从七十年代末土地下放后农民交公粮写起。先是亲闻爸爸说奶奶当年,后来从有记忆开始而亲见爸爸妈妈当年。他们在那麽多年里,被迫交公粮,被迫先交公粮而后自留口粮,被迫交了那麽多公粮,经历了那麽多肩挑负重、路途遥远之辛苦,遭受了那麽多百般刁难之屈辱。现在奶奶已经死了,爸爸妈妈也已经老了。
作者感叹城市人过著上等生活,而农村人过著下等生活。作者写道:“交了30多年公粮养活城里人,到现在,爸爸这辈人大多已快70,可是没有养老保险。而城里人这样年纪的人壹般都有工作,每月从工资里面扣除壹些,企业负责多半,现在每月可以领到最高2500块的养老钱。”
作者進而揭露现在所谓的农民养老金究竟是怎么回事。“农民也有部分补贴养老,80岁老人每月80的养老钱,吃油都不够,农民要养老,需缴满15年,或是壹次性交清6-9万,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这可是天文数字,养了30几年城里人,到现在养老问题却老大难。”
最后,作者问天问地,问妳我他,特别是质问那自称拥有制度优势”和“为民执政”的中共当局。作者质问道:“已年近七十的老农们,交了30几年的公粮,他们的养老谁来管呢?”
二,严厉歧视农民是中共当局的本质
上述作者的这个问题非常好。我们都知道中共暴政铁石心肠,对人民之苦难从来麻木不仁。可是,我進而常想,为什么他们对农民之苦难更加麻木不仁? 想想大跃進大饥荒时,市民虽然也很饥饿,但中共总还每天保障给他们以某种定量供应,使他们基本上都饿而不死。(不知哪里有市民饿死者数据?)。那几千万饿死者总体来说都是农民。再想想后来森严壁垒的城乡二元化户口制度,苦了的依然全是农民。再看看而今的农民,他们的养老金,医疗金,安葬金又怎么样呢?虽然在某些地方稍微好壹些,但在绝大多数地方几乎都是象征性的,几乎等于零。壹般来说,今天的中国底层民众老不起,病不起,死不起。农民尤其如此。
近三十年来,有许多学者在这方面勇敢地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表过很多很好的意见。比如国内学者杨继绳,又如陈桂棣和吴春桃,又如刘斌贤、谭作人、黄琦、陈云飞等人。壹群中国人的人类良心,不屈不挠地为中国天下人鸣不平,为中国底层民众鸣不平,特别是为中国农民鸣不平。非常令人敬佩!
却问那些当年的老革命不几乎都是来自农民家庭吗?他们不是有许多亲戚当年五六十年代依然生活在农村吗?他们不是长期在农村根据地得以逃生,得以生存,得以发展壮大,从此進而得以夺取政权的吗?他们不是口口声声说为了穷人翻身而闹革命,要建立更公平更公正的社会的吗?按照常理,他们因此本应该特别了解和特别同情农民生活状况才是,特别敏感于农民生活的变化才是,特别关切和努力促進农民生活的提高才是。
可是可是,为什么几千万农民,而且几乎单单地是农民,而且正是在他们这些老革命的统治下,在四年(1958年底-1962年底)的时间里被活活饿死? 为什么偏偏是他们这些老革命极度地不关心不敏感于农民的苦难? 固然彭德怀黄克诚周小舟刘少奇等势力曾经有所作为了,很好,但为什么他们的总体力度那麽迟慢而且那麽弱小,不堪毛泽东"妳他娘的"之壹击? 为什么偏偏是他们那拨老壹无制定出了那种和那麽些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特别歧视农民的制度和政策?
是的,关于这些问题,如上所述,已经有很多先進人士做了很深的研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回答。比如人们指出: 中共当年急于工业化而刻意牺牲农业农村和农民; 共产党制度下的下层浮夸和上层幻觉; 毛泽东的个人淫威,如此等等。这些当然都是很对的。
三,特别蔑视农村农民是中共的深层心理
不过在我看来,还有壹点很重要,却至今被人们所忽略,(也许有人已经论及而我知识不及?)。这就是中共领导人,特别是中共高层领导人,总体来说在骨子里特别蔑视农村和农民。
他们除了壹般地说来,对所有的人,包括对工人商人知识分子市民和所有的芸芸众生,壹概十分蔑视之外,他们对农村和农民更是特别蔑视,觉得那是下等的地方和下等的人,他们眼不见之便免了心烦了。君不见,他们進城以后再也不愿意回农村看访,再也不愿意与乡下的亲友交往,更不用说回农村居住了。偶尔我们看到他们故地重游或与民同苦同乐之类,那也多半是游山玩水而已,如老毛重上井冈山;或多半是布置好了场面,他们现场享受山呼万岁,更兼报道出来,洗那芸芸众生之脑,如麦苗儿青来菜花儿黄,毛主席来到了我们农庄。所谓心怀天下劳苦大众,不过是他们中共骗子的说辞而已,是他们中共之欺骗性格和欺骗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纵然有少数例外之高层领导人,他们依然怀着些许善良淳朴的冲动,那他们也还得接受党纪的约束。
那麽那些老壹无老革命们天天月月年年都干什么?干什么?当年我们不知道,把他们崇拜的不得了。现在总算知道了。他们除了马恩列斯毛的种种可怕的"伟大理想"之外,其主要心思不外乎是怎样享受舒适的城市生活,和怎样搞年轻漂亮的女人,如此等等。那个伟大领袖首先是他们的伟大领袖,是他们身边的言传身教的伟大领袖。那个伟大领袖的肆意淫威,肆意吃红烧肉,肆意享受特供密码雪茄13号,肆意搞女人,如此等等,都是他们最生动的榜样示范和精神来源。正如郭沫若唱曰,“大家齐努力,学习毛主席”。广大人民在他们心目中呢,从壹开始就不过是屁民而已,至于农民那更是不值壹提的屁民而已。只不过屁民这个词还要更待些时日才可公开登场,让那些级别较低的官员说出来。
既然当年的老革命如此如此,那麽后来的革命们,红二代们,官二代们,便继承革命传统,便也如此如此起来,而且与时俱進,更大光荣起来。当今的中南海诸公的感情和思路和做法?显然也在这条线上,而且六四屠杀后更是经过考验了,久经考验了,便更加赤裸裸,更加淋漓尽致了。君不见他们, 以及他们自上而下的整个官场,何等地以权谋私化公为私和贪得无厌? 君不见他们何等地把农民工蔑视地叫做"低端人口",冬日里壹夜间将几十万农民工驱离北京? 君不见贫困省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向来更高,而三大直辖市的录取线反而向来较低?君不见全国各城市几百万上千万农民工子弟上学难,中共当局对此不仅不给予帮助解决,反倒总是设下重重障碍,使得农民工更加生活困难,子弟更加上学困难?万恶的中共,丧尽了天良!
众所周知,在中共的眼里,中国人民是不配人权的,最多只配吃饭权。我以上特别指出的仅仅是在中共眼里,中国之农民则更是只配较少和较差的吃饭权。在全中国大饥荒时,那农民就根本没有吃饭权了。他们中共当局中的壹些人很可能当时在想,甚至私下里可能有说:饿死壹定数量的农民其实是好事,省了我党的许多粮食;以后需要多的人口时,让他们多生就是了。之所以中国四年大饥荒时饿死了几千万农民,而且仅仅是农民,之所以中共有特别歧视农民的户籍双轨制,之所以中国农民现在深受制度和政策歧视,几乎毫无福利保障,其原因之壹是,中共骨子里特别蔑视农村和对农民,这是他们的壹个基本的心理因素。在这壹点上,中共当年的老革命们和今日的新权贵们基本上都是壹样的 。中共暴政极度傲慢,以上是其中壹个方面。
极权统治
中共在未夺得政权前,为了欺骗裹胁广大农民为其卖命打江山,便人为地煽动所谓“阶级仇恨”, 硬给农村合法拥有土地的人扣上壹顶“地主” 的帽子,更说人家合法拥有的土地是“剥削” 农民而来,并承诺它若夺下政权便把这些土地和地主家的其它财产都拿来分给农民。使农村中-帮游手好闲、无能耐又想发财的流氓无产者,像著了魔壹样地跟着中共,杀人、放火、造反,明火执仗抢劫,搞所谓“土改”。,丧尽天良地整人,害人。结果 不但彻底摧毁消灭了中囯农村中的精英----乡绅阶层,用粗俗的痞子文化取代了士绅文化,也把大量的民间财富搜刮壹空。其中90%以上都流入党国官府手中,少数残汤剩莱如衣被,农具,日用品等物,农民也分得了壹些好处,尤其是农民按人分得了田土,还慎重其事地颁发了所谓“田契”( 也就是土地所有证)给农民。上面盖有鲜红的官印。并说“这田土就永远归妳所有了,这是党和毛主席的恩情啊”!许多农民真是感动得痛哭流涕,甚至高喊“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
但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中共“欲取先予”的欺骗手段。结果还没等农民高兴完,农业合作化运动便接踵而至。不过五、六年时间,全国农村实行“人民公社” 化,其手段 更加兄残,不仅将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甚至锅盆碗盏都壹下全收归“集体”所有,实际上就是党国所有了。农民甚至在家生火做饭也不允许。-律到“公社食堂” 去吃-点少得可怜的“吊命饭”。什么“田契”, 更是废纸壹张,农民变成了壹无所有的农奴。农民这时才如梦初醒,但壹切都晚了。1959至1961年间,中国农民被活活饿死三千多万,刘少奇也急得向毛泽东说“人相食,是要上书的啊”!
后来情况虽然壹度有所缓和,解散了公社食堂,农民有了少量的自留地。但紧接着中共又在农村大搞以“阶级斗争为纲” 的“社教运动”和什么“农业学大寨”。成天搞阶级斗争,政治运动。连多养点家禽家畜都叫“走资本主义道路” 弄来批判斗争。农民没有了生产积极性,干农活便“磨洋工”。结果人哄地皮, 地哄肚皮, 年年减产歉收. 但官方不管妳怎么减产歉收, 它要的公粮、统购、“八大提留”等-分也不能少。如此壹来,把这些苛捐杂税全部上交以后,农民能分到手的那点粮食,等不到来年便已无粮断炊了。这是当年农村中的普遍现象。而土地贫脊的山区则更是雪上加霜。
本文要说的就是四川省宜宾县,凤仪乡壹个呌许堰槽的地方。此地是不折不扣的穷山恶水。当地民谣都唱道:“有女不嫁许堰槽,不是吃包谷,就是吃红苕”。 上世纪七十年代,壹批所谓“知青” 从城里下放到此,当时此地属凤仪公社, 凤仪公社是属于宜宾地区宜宾县管辖下的壹个公社,有数千农民。凤仪公社地处宜宾西部,壹条条绵延的群山横亘东西,公社革委会就座落在两边是高山的夹皮沟中。如果再往西几公里,便是云南的地界了。隆冬季节,沟北面陡峭的断头山上看不到几株成形的大树,山腰和山顶间或有壹些积雪和墨绿灌木夹杂其间。南面的盖顶山,满眼全是壹片黄绛色,壹层壹层环绕而上的豆沙土壹眼望不到顶,壹些残留在窄而浅薄沙土上零落的干玉米杆,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据当地壹位老农说,许堰槽的两边山上原来不是这样,那时满山都是青葱翠绿的参天大树,山上不时还有豹子出没。由于1958年全国总动员大办钢铁,许堰成了宜宾县大炼钢铁的第二个基地,把山上所有的树都砍光了,所以才落得现在这个样子。而今河滩上都还摆着几大堆当时炼铁时留下的矿渣。随着老农所指,东面无数个小山似的红褐色矿渣历历在目,至少占据了上百亩耕地,壹片荒凉颓败的景象。
当时上山下乡落户在此公社的几十个知青分别插入各个生产小队,和农民们壹起同吃同住同劳动,感受着当地农民生活的劳苦和艰辛。农民们劳累了壹天,还要抽时间做自留地。从早到晚忙里忙外,壹年到头的辛苦。从生产队分到的粮食,不到壹年就吃完了。由于缺乏油荤,更是饥饿难耐,青黄不接时,只好东挪西借想法填饱肚皮,实在想不出法的,只好挖野菜、刨蕨苔,千方百计弄吃的。还有的农民在自留地上种蕉藕来充饥。在缺衣少食的日子里,壹些幽默壹点的农民私下自嘲地说:“这磨骨头养肠子的日子哪天才能到头哦?”
农民们苦不敢言,是因为那时讲政治挂帅,谁也不敢乱说壹句话。农民们还亲眼看到公社的壹位姓王的副社长,就是因为在批斗会上呼错了壹句口号,便当即被架飞机(反缚双手)来批斗,至今还在受到监管。
由于许堰槽生产队占地总面积200多亩,其中水田有50多亩,可耕种旱地80多亩,每年总产量6万斤左右。在全公社几十个生产队中数壹数二。因此,上级政府根据全队总产量,规定该队应上交公粮1万多斤,上交统购粮7000多斤。除交征购外,如果当年社员每人平均分上了500斤带壳粮,多余的粮食就必须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粮站,这叫“余粮”。虽然农民们心里不满,十分反感,但还是没有人敢公开反对。这样壹来,全生产队就几乎每家都会缺粮。为了吃饱肚子,生产队队委们铤而走险。队长召集大家开社员大会,并压低声音对社员们说:“我们队委会已开会商量决定,今年的粮食产量向公社革委会少报两万斤,不卖余粮,然后把这两万斤按人头、工分分给大家。如果哪个要去向公社革委会告密,我们全体社员就对他不起,叫他以后不好做人。这事,连我们队上的两位知青都积极支持。”在当时这就叫“瞒产私分”,即少报粮食产量,从而少向当局卖所谓的“余粮”。
本来农民自己生产的粮食,除了中共政府规定的所谓“公粮” 必须无偿地送给中共。这已经是野蛮地掠夺农民了。但当局还不满意,又巧立名目,规定农民还必须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壹定数量的“余粮” 给中共当局。其实哪是什么“余粮”? 完全是在农民的口中夺食。农民敢怒而不敢言。这位队长此举就是以少报粮食产量从而少向中共卖粮,故曰“瞒产私分”。,这在当时叫做“挖射秽主义墙脚” 的“犯罪行为”。会被判刑劳改的,全国这类事早已时有发生。但农民为了活命,虽“明知山有虎”,也只好去铤而走险。就这样,那年生产队每人都多分得200多斤粮食,暂时缓解了农户的饥荒问题。
俗话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可能是由于生产队少卖了粮食,或许是有人向公社干部走漏了风声,但好像也没拿到确凿的证据。于是公社便派人到生产队了解当年收成的情况,并专门安排壹个干部在队上“蹲点”, 所谓“蹲点” 就是住在队上進行调查。当时正值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治上有句风靡壹时的流行语叫做:“阶级斗争壹抓就灵”。 这位“蹲点”的公社干部于是便来此处召开壹场“诉苦大会”。 想用这种形式来启发农民的所谓“阶级觉悟”, 从而揭出是否有人在“挖射秽主义墙脚”, 搞“瞒产私分” 这类“破坏活动”。在当时又叫做抓“阶级斗争的新动向”!
于是所谓的“诉苦大会”终于开始。壹天晚上,全生产队的农民都被召集来围坐在壹间不足50平米的茅草公房里。靠土墙北面摆着壹张方桌,桌上放著两盏油灯。昏暗的灯光勉强能照满整间土屋,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烟气,令人感到窒息。蹲点干部端坐上方,先是壹番文化大革命政治形势壹派大好的报告,然后是壹番要斗私批修,先国家后私人的党八股大道理。随后便动员大家要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并讲了今晚進行忆苦思甜大会的重要性。
由于这个生产队农民在划阶级成份时没有被划为大地主的,而仅有的两个划为小地主出租的农民都已在1960年大饥荒中饿死了,只留下壹个后人,没有符合被抓出来批斗的对象,农民们之间也没有多大的“血海深仇”。但主持人为了让诉苦大会开得有成效,便由队长安排贫协主席最先发言诉苦。
这位贫协主席年近六十,折皱的脸上满是花白的络腮胡。口里卸著叶子烟杆,烟头闪着丝丝亮点,缓缓地发出沙哑的声音。他说:“地主阶级剥削我们,地主阶级欺哄我们,在解放前确实有。妳们年青人还不晓得,地主能把田地租给妳,说明他还是相信妳,是把妳从头看到脚的。有些狡猾的地主还不把田地租给不讲信用,到时交不起租的贫下中农。只是在农忙时才请我们帮忙。当然,我们还不是要看啊,如果哪个地主对穷人凶,或太吝啬,我们还不是就不帮他,叫他请不到壹个人。记得有壹次,许堰下槽的壹家地主请我去帮他栽秧子,我们几个帮工壹早就下秧田,大概用了壹袋烟功夫(约两个小时左右)就把壹大块秧田的秧子全部扯上坎。这时狡猾的地主为了笼络收买我们,喊我们几个帮工烧烟了(即中途休息)。不壹会儿,就叫他家人把猪儿粑(壹种用糯米做成的食物)送到田头,说是让我们打腰火(中途加餐)。我们心里明白,这个地主明说是让我们几个帮工打腰火,其目的还不是想要我们吃饱了肚子,好多给他干活有力气呀。”这时,贫协主席顿了壹下,突然提高了声音频率,“妳们说,地主精明不精明?地主狡猾不狡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刘少奇也好像说过,要吃小亏占大便宜,看来地主阶级和刘少奇真是壹伙。”贫协主席说到这里,擡眼望了壹下主持人,继续保持高频率的声音:“我们被地主阶级残酷剥削了,我们有些人不但不觉得,还认为地主阶级对我们好,这叫什么?这叫愚蠢!”“所以说,我们壹定要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壹定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结尾有点像是在呼口号,语音已近乎声嘶力竭了。
“就是!”贫协主席话刚落音,民兵排长马上接过话茬,“我还听我死去的幺爹说过,有壹次,他在给地主薅秧子的时候,秧窝子已齐腰高了,那个狡猾的地主怕他薅秧子的时候偷懒,趁他还没有到田头,就先把壹瓶酒和壹碗回锅肉用壹条长板凳放在大田的中间。地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怕妳干活不踏实,马马虎虎,草草了事,没把整块田薅遍。如果妳在薅秧时没有吃到地主事先放好的酒和肉,地主还要克扣妳的工钱,妳没吃到他放的酒和肉,就是扣工钱的证据,下次也不再请妳了”。民兵排长擡眼望了壹下主持人,然后对着在座的社员,大声说道:“妳们说,地主奸诈不奸诈?坏心眼多不多?”会场-片沉默,其实此刻大家心里想的是:现在我们壹个月还吃不上壹回肉呢,要是谁能给我们壹碗回锅肉还外加-瓶酒,那不是我们的大恩人,大救星了吗?
别看农民文化不高,实则很有幽默的智慧。贫协主席的那些话分明是在“王顾左右而言他”,以回避追查瞒产私分这个要害,而民兵排长的那些话哪是在诉“旧社会” 之苦,分明是在说今不如昔;哪里是在说“地主坏”,分明是在说中共比过去的地主不知更坏、更可恶多少倍。事实摆在那里,沉默就是抗议。因此东拉西扯说了半天,既没有激起人们的什么“阶级仇恨”, 更没人往瞒报粮食产量上扯。这使得那主持会议的公社干部十分失望,又无计可施。
突然,不知是谁放了壹个声音又响、又长的响屁,而且声音在闷浊的空气中还很悠扬而自在地转了壹个圈似的,大有“余音绕梁”之势,使在座的农民都憋不住笑出声来,会场气氛壹下子就变了味。主持人见状,立即大声高呼起了口号:“我们壹定要不忘阶级苦!”社员们也七零八落地跟着呼喊道“我们壹定要牢记血泪仇!”不过社员们呼出的第二句口号声也渐渐不像主持人叫得那麽响亮了……这场闹剧便就此收场.
此后蹲点的干部在生产队呆了好几天,到处摸底排査,但始终没有壹个农民向他反映生产队瞒产私分的事情,他无可奈何,只好无功而返。因为农民们心里都明白,粮食是我们自己种的,为啥饭也吃不饱?妳共产党好在哪里?我凭什么要信妳的话?凭什么非要把粮交给妳中共?所以要想不忍饥挨饿,只能瞒产私分。农民讲不出什么大道理,但妳中共干部不管什么花言巧语,革命道理也改变不了他们对“肚子饿了很难受,甚至要死人” 的那种担心与恐惧!这就是农民心中的“硬道理”!支持他们打赢了这场为了活命而维护自身权益的斗争!
中共对农民的迫害
灾难其实是从农业合作化开始的。所以在正式描述大跃進之前,不能不补述壹下它的前奏农业合作化运动。
在前面关于毛对农民恩将仇报的论述中,我们主要介绍了毛在土改后立即建立并推广的粮食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紧接其后,就是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来的大跃進就是以它为基础的发展和扩大版,所以它是毛改造小农经济的中间形式,或者说是向大跃進的过渡。
壹、从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思想看毛主义的反动本质
将人民组织起来,由各级政权和共产党组织直接严加控制,这是所有共产党国家的壹致做法,也是它的看家本领和基本功,不如此,共产党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了。1943年在延安的时候,毛泽东就发出“组织起来”的号召,大概可算作合作化运动之始。“组织起来”在毛来说,是个政治概念,而不是经济概念。因为在毛看来,只有把人们组织在-个个团体里,才便于共产党的控制、支使,才能变成党的工具和力量,共产党也因此才能战无不胜。正是这壹点上,毛的做法为很多人包括中共其他领导人所不理解,他们老是从经济角度考虑,认为毛的合作化步伐太快了,得不偿失。以致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老是与毛产生分歧。
按照毛早年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设想,和1949年9月政协第壹届壹次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都明确规定要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义的人民经济”。根据中共和毛自己的解释,这个“新民主义”的过渡期大概要十五到二十年。最初中共也计划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去实现农业合作化。
但是言犹在耳,墨汁未干,毛就开始反悔、自食其言了。最初的表现是1951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写了壹份名为《把老区互助组提高壹步》的报告,这个报告的大意是要增加互助组的“公有”性质,为它们转变为“半射秽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作准备。其时中国大部分农村的毛式土改尚未完成,山西省委的这个报告和意见具有前瞻性和政策导向性质,所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报告送到中共中央华北局,华北局的批复很明确:
“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办法来逐渐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甚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
应该说华北局的批示完全符合当时的既定方针、政策。
山西省委的报告和华北局的批复又送到了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的手中,刘完全赞同华北局的意见,并稍作发挥上升到了理论。其基本的观点是:由于对土改后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的害怕,党内壹些人“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的办法达到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动摇、削弱甚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壹种错误的、危险的、变态的农业射秽主义思想。”
在其他场合,刘少奇進壹步补充阐明自己的观点:“壹是农业集体化应该建立在工业化的基础上,即先有工业化,才有农业集体化,否则无法改变小农的分散性,落后性,没有多大实质意义;二是少数农民富起来了并不可怕,将来到了壹定时候采用农业累進税加以限制,目前则不应加以阻止。”
可以看出,刘少奇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思想,主要基于马克屎关于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水平的理论。他把“合作化”和“集体化”等同起来,这是共产党国家合作化的实质,也是它的特点,这种合作化实际上就是“半国有化”或“地方国有化” ,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真正的合作社经济。但刘认为在工业未能为农业提供新的生产机器,从而改变现有农业生产方式之前,不应该应强制推行半公有的合作化,并且应该允许部分农民先富起来。这仍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思想,是真正的“新民主主义”思想。
可是,这个报告到了毛泽东那里,却遭到了相反的命运。毛明确说自己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反对刘少奇和华北局的意见。为了从“理论上” 反驳刘的说法,他从自己的“理论顾问”陈伯达那里去搬救兵,陈终于为他找到了“理论根据”, 即:按照马克屎的说法,在资本主义产业革命前期也有过壹个类似合作社的“工场手工业阶段”。毛如获至宝,于是说:
“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壹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釆用蒸气动力机械,而依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壹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制基础,也是可能的。”
其实毛的这种反驳是难以立足的,因为农业与手工业是有根本性差别的,工场手业可以釆取专业分工合作的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农业因其生产方式根本不同,不可能仿效,所以即使到了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阶段,农业生产也仍然采取家庭农场的生产方式。而且,工场手工业也不是取缔私有制,跟毛的合作化性质根本不同。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毛这种牵强附会是完全错误的。
但毛在这里并未说出他的真实思想和观点,而且这个真实想法在当时还不好公开说明,这就是上面讲的,他的目的是通过合作化将农民纳入国家的计划管理之中,通过控制合作社将农民的生产和分配权转移到国家手里,将五亿农民变成共产党的新农奴!使壹盘散沙的五亿农民变为供中共随意驱使的有力工具。
毫无疑义,在毛和刘这场争论中,毛的观点胜出,因为在共产党的世界里,谁的官大、权大,真理就在谁手里。
经过毛的壹顿强词夺理的解释加上训斥,刘便急忙认错、检讨、败下阵来。以后这成了固定模式,确定了毛、刘的君臣身份。之后,毛便借农业合作化问题大做文章,凡对毛的做法稍有异议者,便被提高到“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高度,扣上“右倾机会主义”的 帽子加以批判。终于没有不同声音了,农业合作化的進度便随着毛的指挥棒不断加速。
1955年下半年,从其他事务抽出身来的毛,壹手制造了所谓中国的“农业射秽主义高潮”,在不到5个月中,加入合作社的农户由1690万户增加到7000多万户,占农村人口60%多。到1956年,全国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毛为什么立即抛弃他的新民主主义,急急忙忙要实现农业合作化呢?除了上面讲到的政治上、经济上的的原因,还有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不能让农民变富、“变修”。在毛所有关于合作化的理论(理由)中,所谓防止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的射秽主义道路,是最主要的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是其最具欺骗性的欺人之谈。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暗藏着毛的狡诈、恶毒用心。
按照毛的说法,两极分化是由农民的自发势力造成的。这个说法非常正确。在毛用暴力剥夺了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分给缺地、少地的农民以后,农民占有土地的状况(除地富外)基本拉平了。但过不了几年,农村的贫富差距又拉大了。因为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但人的年龄、性别、体力、智力、品性都不同,单说新的致贫户,有因老弱病残劳动力缺乏造成的;有因天灾人祸导致收入大减、支出骤增造成的;有因不会经营、不懂技术搞砸的;有因生性懒惰、游手好闲,甚至吃喝嫖赌致贫的,如此等等,不壹而足。反之,家庭劳动力多,懂经营,有手艺、又勤劳节俭的会很快上升为富户。贫困户中的壹部分如老弱病残幼、寡妇,因无力耕种自己的田地,就会将自已的田地出租甚至转让,再次沦为无地的赤贫户;而壹部分富户便会自然上升为新的富农、甚至地主。这就充分说明了过去农村中的贫富差距是自然形成的,地主、富农不是靠杀人越货、强买强卖而变富的,而是正常的“优胜劣汰”自然法则选择的结果。毛及毛共为了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而煽动卑鄙恶毒的阶级斗争,其“理论” 在事实面前早己不攻自破。
农村的阶级分化既然是自发形成,就说明这是发自人的本能的行为,是客观规律的体现。天天讲唯物主义的毛泽东却视其为洪水猛兽,必欲以暴力压制、去除、削平之而后快。
但是,毛通过消灭农村“自发势力”,消灭新的“冒尖户”, 用暴力手段使他们重新变成贫穷,就能使所有人“共同富裕”吗?显然,这在逻辑上和现实上都是讲不通的,绝无可能的,事实是,在将壹切冒尖户削平之后只能达到“共同贫穷”。
我们先从逻辑上证明毛的“共同富裕”为欺人之谈。毛要农民進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堵死其“自发势力”,堵死发家致富之路。但是否如此就能“共同富裕”呢?我们知道,在劳动工具极端原始、落后,而又吃“大锅饭” 的合作社体制下,单靠在合作社出工挣工分是不可能富裕起来的。如果真有人富了,冒尖了,必有“资本主义” 行为(如搞“投机倒把”, 多搞自留地、有其他收入来源等),按照毛的政策,于是就揪出来批斗、没收其“富产”,甚至投入大牢。如此“疾富如仇”的政策,能使人人都富裕吗?此其壹;其二,毛要实现毛式“共同富裕”,就必须实行平均主义、或基本平均主义的分配政策。这样,本来勤劳苦干,或聪明能干的人就只好“随大流”,因为谁也不愿比别人多干活、多出力而拿壹样的报酬。正如当年农村流行的民谣壹语点破的那样:合作社,大锅饭,富变穷,勤变懒。说穿了,所谓“共同富裕”实际上只能是“共同贫穷”。
再从实际层面分析。在“私有、单干” 的状态下,农民之所以求富、变富,是因为土地是自己的,耕牛农具、山林水产以及房屋、家具也都是自己的,所以舍得下本钱投入。人们积累属于自己的财富,不仅自己享用,还可留给子孙后代。而加入了合作社,特别是高级社之后,就是被“共产”,所有生产资料都变成了“集体所有”,实际上是准国有、官有,“耕者有其田” 根本不存在了。合作社社员失去了土地和生产资料所有权,也就失去了发家致富的动力和条件,既失去了发家致富的动力,又失去了致富条件,这样的人群还能“共同富裕”吗?
还有壹个普通人都懂的道理,即农业劳动的特点只适合壹家壹户为经营单位,而不适合壹大堆人的集体劳动:首先,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它在劳动力使用上不同于工业、手工业那样壹年四季、千篇壹律的投入,而是要灵活分散使用劳动力。壹个家庭可以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长处,各尽所能,实行林牧副渔各业互补性的综合经营,从而创造最大的价值。正如宋代诗人杨万里的诗中所描写的那样:“昼出耘田夜织麻,村庄儿女各当家,儿童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这种各尽所能见缝插针式的家庭劳动的优越性不是合作社的集体劳动方式所能比拟的。另方面,农业劳动时间与劳动成果分离,使农业劳动不合适釆取“按件计酬“或“按劳计酬”的分配方式,而只能与最终成果挂勾。正因上述特点,决定了合作社的“大呼隆”出工方式和工厂式管理方法不适应农业。合作社经营这些先天不足,加上在实际工作中毛所倡导的干部野蛮暴力的极权主义作风,使得名为农民合作互助组织,实际变成平均主义、强迫劳动、效率低下的“劳动营”,农民变成国家的农奴。这样,农业的衰落和农民的悲惨命运就注定了。(最有说服力的事实是:同样的土地,在毛时代生产的农产品,难以使人们吃饱穿暖;而今天,人口成倍增加,反而应有尽有,绰绰有余。)
抛开那些冠冕堂皇的宣传,从根本上讲,毛要搞合作化(后来还要搞公社化)根本的原因就是要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合作社里,捆绑在共产党的战车上,使之成为毛和毛帝国实现其野心的驯服工具。优越性只属于毛和毛政府及其爪牙。为了这种卑鄙目的,毛不惜剥夺农民的自由,不惜使农民“共同贫穷”, 不惜让全国人民吃不饱穿不暖,深陷在“短缺经济” 的泥淖之中。
在毛主义的各种“革命理论” 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和人们“变修” 是两大主题,其实,这两大主题的共同任务就是防止人们变富。毛在不同场合都宣扬人富了就会变“修”的理论,前面提到过的1957年11月毛在莫斯科出席世界共产党最高级会议上,他就说到:
“有人说穷是坏事,我看穷是好事。越穷越要革命。人人都富裕的时代是不堪设想的……热卡太多了,人就要长两个脑袋四条腿了……”
1959年11月下旬,毛泽东在杭州西湖南屏山别墅,召集几位政治委员和几个省市的负责人开会座谈。会余,毛跟他的卫士长李银桥在西湖散步时谈到“和平演变”的问题时说:“法国的《快报》评论说‘穷是中国革命的动力’,‘穷是动力’这句话讲得很对么!因为穷,就要干,要革命;富了情况就不妙了,就会出问题。”
六十年代初期,毛跟他贴近的服务人员说:现在解放军战士每人每月有十元补贴,这对农村青年是很有吸引力的。言下之意是,如果农民都富了,谁还愿当兵呀!他的兵源也会成为问题了。
这就是毛的“穷、富理论”。“穷”不仅是他造反夺权的必须条件,而且也是巩固他的统治所必须的条件。这虽然是针对全体人民而言的,却首先是对农民而言的,因为农民人数最多,是最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者、供应者,因而首先必须严格把这些人控制起来,牢牢捆绑在共产党的战车上。——这就是毛搞农业合作化的主要、真正目的。
这样壹个“疾富如仇”的人会让农民都富起来吗?!
所以,不要幻想毛会给中国人民、特别是占人口最多的农民过上富裕生活。
但是,如果有的合作社凭借特殊条件和运气,真的依靠集体劳动就 “富”起来了怎么办呢?那也不怕,国家可以通过“价格杠杆”,以及税收、摊派、劳役等多种手段,想让农民要多穷就会有多穷。总之,在毛的统治下,就壹般老百姓来说,富比登天还难,而穷则不请自到。
有人以为毛之所以钟情合作化(后来更钟情公社化),是因为误听了下面干部报喜不报忧的欺骗,以为合作社真的大幅度提高了农业产量,农民真的拥护合作化……,总之,是毛被欺骗了,是受骗把坏事当成好事去办。
这真是太低估“伟大”的毛了。只要想壹想,毛和毛共当年是靠“杀富济贫” 起家,后来毛发动的运动要打击的人,也都是与“富”沾边的人,如此妳就知道“喜贫仇富”是他终身“所爱”、所为(当然这只是对别人而言)。毛真的没有听到“报忧”的声音吗?“右派”们的言论不是“报忧”的声音吗?结果怎样呢?……就拿农业合作化来说吧,毛本人就是农家子弟出身,难道他不懂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民的心理?谁愿意被“共产”?谁不想发家致富?正因为他懂得,所以才拿“合作化”这个法宝来整治农民,让分散单干、自由惯了的农民变成毛的国家的忠实奴隶,去为实现他的伟大战略目标卖命。正如他在训斥梁潄溟时说的:共产党搞了几十年农民运动,难道还不了解农农民,用得着别人在“关公面前舞大刀”吗?
再来看看当时确有的关于农业的“报忧”声音。以及毛是如何对待这种声音的。
最早指出农民对合作化有顾虑和害怕情绪的,是中共中央原农村工作部长邓子恢。邓在1953年4月的壹次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反复说到农民“怕共产”、“怕社会”、怕露富。所以强调搞互助合作不要动摇农民的私有制基础,并且应该采取鼓厉农民发家致富的政策。
邓子恢绝不敢凭空说这些话。会前有壹份《河北大名县委对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所犯盲目冒進的错误的检讨》的材料,十分详细叙述了强迫“小社并大社”,并要农民将土地、牲畜等全部带進合作社,动摇了私有制基础,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和消极反抗的情况:“大量农作物堆在地里无人管,任其烂掉,冬季基肥和副业无人理会,大牲畜饿死冻死无人管……壹个社员说:‘俺的社五十多户,如果允许自由退出社的话,壹天就能退四十户。’”
1953年3月壹份关于农业的中央文件提到合作化运动:“急躁冒進、贪多贪大,盲目追求高级形式与强迫命令”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这份文件大概是刘少奇签发的,所以毛不久就怒不可遏、气势汹汹地指名道姓发出了壹封“对刘少奇、杨尚昆(中办主任——笔者)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 的信。(见《毛选》第五卷第80页)刘、杨自然要作“深刻检讨”了。
但是毛余怒未消,认为尚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1953年10月他撇开邓子恢找到中央农村工作部陈伯达、廖鲁言两位副部长,先将邓子恢肯定的“确保私有财产”、“四大自由”大批了壹顿,然后要两位副部长下达发展合作社的任务,要把任务逐级硬性往下摊派,限期完成,来个与邓子恢的报告“反其道而行之”。 两位副部长秉承毛的圣旨,主持召开了“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 强行通过了壹个决议,下达了发展合作社的硬性指标。各地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以强迫命令的手段迫使农民入社,无法抗拒的农民只能用大肆宰杀耕牛、出卖生猪及破坏生产工具的办法来消极抵抗,致使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以致各地“告急”电报雪花般飞向中南海。
但是,这时把全国农村搅乱了的毛外出寻芳踏春、去杭州欣赏天堂美景去了。留在家负责中央工作的刘少奇和周恩来看到情况危急,不得不从1955年1月至3月连发出五道紧急指示,纠正各地在合作化中的“急躁冒進”、“ 强迫命令”的做法,才勉强制止住农村严峻形势的发展。
3月,毛回到北京,刘少奇、周恩来、邓子恢等向他汇报了几个月来的工作情况,特别讲到为缓解合作社发展过快造成的紧张形势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及效果。知道是自己放的火的毛对刘周邓等人为“灭火”行为只好表示肯定。并且共同做出了壹个壹年半以内停止新建合作社、将全国合作化的期限延长至三个五年计划的决定。看似毛有所觉悟,要改邪归正了。
谁知,从来说话不算数,反复无常、翻云覆雨的毛跑到上海,听了他的“好学生”、惯于献媚取宠的柯庆施的壹番怂恿,立即把自己十多天前的决定推翻了。5月上旬,毛回到北京,立即吹起加速合作化的法螺,他对邓子恢说:1955年合作化必须“化”到百分之四十。还警告邓不要“重犯”1953年的错误!
邓子恢想维护毛点了头的 “三个五年计划实现农业合作化” 的决定,却受到毛的激烈批评,毛于是决定干脆绕开政治局亲自指挥农业合作化的运动。毛立即下令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在会上不点名批判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有人像“小脚女人走路”。谁都知道这是对邓子恢的指责。会后,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批判“小脚女人”的反右倾斗争高潮。不久,邓子恢便被撤职了。
接着,毛在195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扩大)全会上发表了他那通关于“不要良心”的著名讲话:
“在这件事情上(指农业合作化——笔者),我们是很没良心哩;马克屎主义是那麽凶哩,良心是不多哩!(我们)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壹点好,我们有些同志太仁慈,就是说,不那麽马克屎主义……”
为了增强合作化运动的声威,制造恐怖气氛,毛接着宣布要在今、明年進行壹场“肃反运动”。与会者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毛的用意:用恐怖开道,为合作化运动“护航”。大家不约而同紧张起来。
毛关于“不要良心” 的讲话实际上就是对1953年以来种种有关合作化的“报忧”言论的总回击:妳们不是反映农民害怕“共产”、害怕“射秽主义”吗,妳们不是说合作化快了农民消极对抗吗,妳们不是说带土地、农资入社引起农民壹片恐慌吗?好了,我现在告诉妳们:我就是要消灭小农生产,消灭私有制!就是要恐怖!搞合作化就是要凶,就是不能讲良心!不能有良心!——妳们还有什么意见吗?!
毛为什么要如此残忍地把五亿中国农民变成现代农奴,变成“大锅清汤穿草鞋”的“射秽主义”公民呢,这个原因笔者在上面已经分析过了,这里再简单地重复壹句:当时对毛来说最现实、最紧迫的,就是通过合作社把农产品分配大权掌握在国家手里,最大限度地用于从苏联交换工业机器,特别是军事工业技术。毛认为这是压倒-切的任务。
毛既然已经把合作化的话题讲到这个份上了,谁还敢说什么,大大小小的“小脚女人”不是靠边站、就是编入劳改大队去了。敢于对抗合作化的“阶级敌人”和“资本主义势力”,更是壹扫而光,扫進监牢去了。于是,“中国农村的射秽主义高潮”出现了。
二、催人变穷变懒的中国农业合作化
应该说,农民在生产中并不是完全没有“互助合作”的要求的,在远古的年代,农村中就流行壹种“换工”的互助方式,某些缺乏强劳动力的家庭(如寡妇、老、弱、病、残人家),如果又请不起雇工,除了亲友的帮助外,就只能指望“换工”解决难题;还有些劳动,如修整道路,建小型水利、打井等,单家独户难以進行,需要相关家庭的“合作”。但这些都是不触动私有制前提下的互助互利,是另壹种形式下的等价交换,又都是在双方(或各方)协商自愿下進行的,因此受到农民的欢迎。又如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各种生产、消费、流通、信用合作社,也都是这类性质的真正互助互利的合作组织。
但是这不是毛泽东、共产党所要的“合作化”,毛想要的是,通过合作化消灭私有制,将农民纳入国家管理,“使小生产绝种”! 所以,毛的互助合作号召壹开始就是默认的陷阱。初期他也打着“动员”、“引导”,“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幌子,到后来就是实实在在的强迫命令、明明白白的抢劫了。
浙江吴兴县善连区的方法具有典型性,简单说就是以阶级斗争开道。全区首先召开斗争富农的大会,全体农民被迫参加。被斗争的富农的罪状是“走资本主义”和“反对合作社”,不管是否有事实,被斗者都要交待这两大罪行,否则便拳脚俱下。
接着,县委宣传部长当场宣布:“走射秽主义道路的,就入社;不入社,”部长指著刚刚被斗争的站在壹旁瑟瑟发抖的富农,“就跟他们壹样。”
农民们以为共产党又要来壹次划成份了,想起刚过去不久的土改,谁不害怕自己被划成地主、富农?原先不想入社(因为报纸、广播说政策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农民便赶紧找干部报名入社,有的农民特别是妇女被斗争大会的场景吓昏了头,壹边哭壹边要求入社。这种场景被毛的喉舌报道为“农民哭着喊着要求入社”,“充分证明了农民中蕴藏着极大的射秽主义积极性。”
与这种“积极性”同时出现的是各地到处(趁入社之前)宰杀耕牛和其他大牲畜的现象。商业部1954年12月通报云:
“第四季度以来,许多地区牛羊上市量骤增,收购计划大大超前,且有许多母牛、乳牛、小羊、小猪,猪仔价格也随着下跌,这种情况几乎在全国各大城市均有发现。热河省出现大批宰杀耕牛,山西省北部牲口向绥远倒流,四川农民养猪数字大减。”
中共热河省委12月向中央报告农村牲口市场的反常情况:
“入秋以来牲口市场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反常现象,各地牲口价格普通下跌三分之壹到壹半左右……国营公司第三季度收购耕牛壹万五千八百七十七头,超过计划百分之九十九点壹,超过去年同期六点五倍;收购羊十壹万四千八百四十二只,超过计划百分之九十九点四,超过去年同期十点三倍……有些地区还出现宰杀耕牛现象。据宁城县报告,全县杀驴壹百四十九头……喀利沁、平泉、朝阳、赤峰等地亦发生杀驴现象,有的农民因政府禁止宰杀耕畜,就故意砸断驴腿,再要求宰杀驴。喀利沁旗卖耕畜的农民见国营公司不收购耕畜,先把牛牙打掉,装作退役老牛牵到市场出售。”
华南分局书记古大存、赵紫阳送呈的报告称:
1954年12月下旬,各地普通发生农民大规模杀猪现象,猪价骤降。中山县张家边乡杀死母猪七十多头,小猪仔的价格从过去的六十万元(旧币,相当于后来的60元)至壹百万元壹担的正常价格陡降至十四万元壹担。粤东潮安县九区发现壹天即杀母猪四十多头,台山县壹农户将刚产下的十只小猪全部弄死。总而言之,农民认为要“共产”了,不过了。春天大忙季节,不积肥不添修农具,入了社的出勤率很低……新会、吉安县的农民反映:“共产党变了脸!”“共产党要整死人……”
农民们这种消极反抗当然是徒劳的。在毛泽东看来,更是可笑极了,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能吓唬谁呢!农民们当然知道他们斗不过共产党,他们只能以这种近乎自残的方式表示抗议。
合作化运动在毛的亲自指挥下,以更加迅猛之势发展,按毛的说法,就是农民的“射秽主义积极性爆发出来了”,到处是捷报频传,报纸上全是农民踊跃入社的报道,形势壹片大好不是小好……
毛泽东其实并不糊涂,报纸的报道、各地的“喜报”,他知道那都是为了取悦他的产物,他不会照单全收。他要用他的方法了解-点农村的真实情况。1955年下半年合作化最高潮时,毛的卫队长李银桥回河北安平县老家探亲,毛让李银桥顺道了解当地合作化的情况,回来向他汇报。
李银桥回来了,告诉他家乡的区乡政府是这样搞合作化的:区里派下来的干部到村里,让全村人站到场院里,宣布:跟蒋介石走的站那边,单干;跟毛主席走的站这边,搞合作社。人们都选择加入合作社。
毛泽东听了也只能说基层干部们是“胡闹”。为此还给河北省委第壹书记解学恭写了封信,批评他的基层干部们工作方式“太简单了”。当然,合作化还是要照样大搞,任务必须完成。因此“胡搞”愈演愈烈。这些毛当然也知道,不过他已经批评过了,就算尽到他的责任了,万壹后世有人考证出合作化运动搞强迫命令,那也与他无关。
在毛亲自大力推动下,在千千万万“不要良心” 的干部的威逼恐吓下,1955年下半年,合作化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全国;至1956年初,即仅仅用了半年时间,在全国农村,包括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深山大泽、徒步要走几天才能到达的山村,都已经实现了合作化。确实堪称世界奇迹。
如此“超高速”,使好大喜功、自认为天下无难亊的毛兴奋莫名,又要吃安眠药才能入睡了。由于难以抑制的成就感,同时也为了给那些叫嚷合作化“搞快了”的“右倾”分子以有力回击,毛在1955年冬将各地精选报送的176篇歌颂合作化的典型材料亲自编选成《中国农村的射秽主义高潮》壹书,并为之作序。这时,志得意满的毛自以为已经拥有了无所不能、无坚不摧、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神奇本领。在序言中,他自比孔子,说他为了编此书“周游列国”,比孔夫子“走”得更远更宽。大概他认为他的《高潮》壹书,也要流芳千古并要盖过孔子的《诗经》、《春秋》了。
遗憾的是,合作化运动并没按照毛的预计带来生产力的大发展,据三十年后才公布的数字(当时绝不能公布),1956年全国棉花比上年减产147万担,生猪减少250万头,大牲口减少壹百多万头,这相对当时落后的农村生产力并不是小数字。还有;1956年12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的简报称:“最近在电话中与辽宁、安徽、浙江、江西、四川、陜西、河南、河北等八个省农村工作部联系……今年秋收分配前后,在壹部分农村合作社内,出现了社员退社的情况,退社户,壹般占社员户数的百分之壹,高的达百分之五,思想动摇想退社的户,所占比例更大壹点。浙江宁波地区,已退社的约占社员总户数的百分之五,想退社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广东全省已退社的约七万余户……辽宁省今年是丰收年,也发生退社现象。”
河南省委报告:“临汝县汝河南原十区壹带,曾经壹度发生所谓‘闹社’……共包括三万人口的地区”,“严重的地方,发生打骂干部,甚至私自改选干部和人民代表,个别社抢分公粮,最后是闹分社、退社。”
不要小看这1%或5%的退社户(这本身已是大大缩小了的数字),要知道,这是些抱着宁愿坐牢或被划为阶级敌人的风险的勇士!后来(1978年)安徽凤阳县的小岗村那十八户农民搞包产到户,就是人人摁手印,发誓要为被发现后抓去劳改甚至被杀头的同伙送饭、照顾其遗属。这种阴森可怖的气氛和“壮士断腕式”的悲壮,说明了当时农民与当局对抗是要冒多么可怕的风险!也说明了毛的农业合作化是建立在多么野蛮、残暴的基础之上!这些农民很清楚,他们知道“闹退社”的后果,可是他们顾不得了,为了生存,为了求得壹点可怜的自由和保护那麽壹点点私有财产,他们豁出去了,利用共产党曾经公开宣布的“退社自由”政策,决心拿自己的生命和全家人的命运赌上壹把!
果然,从来背信弃义、拿誓言当陷阱的毛,面对这壹小部分不肯驯服的农民,立刻祭起了他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法宝,指示要坚决打退“农村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進攻”。就像后来他说知识分子有“知无不言”的自由,而他有镇压的自由壹样,农民可以有“退社的自由”,可他也有“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的自由!毛指示在合作化的同时开展“整社”,也就是整那些试图反抗合作社,妄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刁民和那些立场不坚定的干部。
对那些少数“闹社”、退社的农民后来的具体处置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他们绝没有“好下场”, 即使不被抓進监牢,也决不会让他们活得舒服。结果这些退社户后来又都“走合作化道路”了,因为大跃進之前中国已没有了“单干”的农民。
而那些不敢闹退社的顺民情况又怎么样呢?看看当局对他们真相壹些零星半点的内部报告吧:
鱼米之乡的浙江,其人民历来勤劳智慧,刻苦耐劳,合作化后却是另壹番景象,永嘉县报告的情况是:
“1956年,成立高级社以后,懒的人天天多了,勤的人天天少了。群众在喊:天天困在这里,困死了,困死了!做功作德把我们解开吧!”由于人心变了,出现邓子恢所说的“有些社把整片土地抛荒了还不知道,粮食收起来放在场里霉烂了也无人过问”这种触目惊心的现象。
素以描写农村和农民见长、曾热情歌颂农业合作化的著名党员作家赵树理,时在山西长治地区壹个县挂职当县委副书记,眼见中国农民在实现合作化后的景况,良心未泯的他,在1956年8月间给当时长治地委负责人写信,信中说:
“试想高级化了,進入射秽主义社会了,反而使多数人缺粮、缺钱、缺煤,烂了粮,荒了地,如何能使群众热爱射秽主义呢?劳动比起前几年来紧张得多,生活比前几年困难得多,如何能使群众感到生产的兴趣呢?”
赵树理的“良心” 尚存,显然不那麽“马克屎主义”。 赵的这些言论后来被作为罪证,在文革中被毛泽东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了。
从来就与壹般人的是非判断相反的毛泽东,却坚持说合作化以后农业的形势是大好不是小好。全国的新闻媒体、宣传工具都开足马力报道合作化后的“大好形势”。毛的说法也是有根据的:已经把五亿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这难道不是壹个伟大的胜利!毛壹贯认为,只有组织起来(毛叫做“团结起来”),才能形成力量,共产党之所以能战胜国民党,善于组织民众是壹个重要原因;反观国民党的失败,在壹定程度上也是缺乏对民众的组织控制能力所致,尽管当时它统治了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和人民,但却形成不了力量。结果被统治区域、人口少得多的共产党打败了。
建国后,毛共虽然建立起了严密的、滴水不漏的全国党、政控制体系,但毛认为还不够,有些事情不能单靠行政手段解决,只有把人民的生存权、人民的“饭碗”控制在自己手里,让他们要仰仗妳才能活命,那才是最可靠、最有力的控制。而合作化就基本上解决了这壹难题。毛常说 “把六亿人口的饭碗都管起来。”六亿人中最难管的是五亿农民,五亿个小生产者,在他们自主经营的时候,生产什么,卖多少,留多少都由他们说了算。这样国家的事情就不好办。现在,农民進了合作社,生产计划、产品的分配全都由合作社的领导决定,而合作社领导都是党委任命的共产党员和积极分子,他们绝对听党的话。这就等于由政府间接将农民的生产、分配大权抓在了自己手里。农民要吃饭,只有出工挣工分,只能服从合作社的调配,叫干啥就干啥。这样,政府就把五亿农民的饭碗“管”起来了。
前面讲到农民在加入合作社后普遍出现的“变懒”现象,但这个问题很快就解决了。人总要吃饭,而饭碗掌握在合作社手里,简单的办法就是:对偷懒者、不出工者、出工不出力者,不分给粮食,不给饭吃!再结合牢牢锁住妳的双脚的户口制度,妳能逃到哪里去呢?
另外,毛泽东搞合作化的重要目的之壹,就是要把农民这个最大的劳动力资源充分挖掘出来,运用起来,它指望合作社能够增产增收的最大法宝,也就是在此。依毛过去在苏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经验,让农民的劳动时间增加壹倍,他们便会干出比原来更多的活,产出多壹点农产品。所以,对于懒、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决不能听之任之,各地先采用规定每人的劳动定额、实行计件计量记工分等办法;如再不凑效,就动用专政工具,很多地方成立了“赶懒队”、“专政队”,对不出工或出工不出力者采取强制劳动的办法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入了社的农民(称社员),不管他愿不愿意,出工、出勤的时间都比单干时成倍增加了,1956年元旦《人民日报》社论就说:今后农民干活的时间要加倍,妇女要下田做工:“农村中的男劳动力,在黄河淮北壹带,有些地方,从前每年只能做工壹百多天,合作化之后,可以做工两百多天,女劳动力过去不使用或较少使用,合作化之后就要使用上了,也可以每年工作壹百多天或两百天。”这个社论如果不是毛亲自写的,也是秉承他的旨意而写,由他审定的,文中的“可以”二字实际上就是给各地下达的任务。除了毛之外,恐怕谁也没有这种驭使万民的霸气!少年时代就最厌恶做农工、最厌恶劳动的毛,专以“劳改”苦役作为惩罚人的手段,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毛反过来说:“己所不欲,要施于人”( 给彭德怀关于自由民主的信,见后文)。所以,合作社的壹伟大成就就是充分利用了労动力资源,把数亿农民变成了日夜劳作的农奴。
关于合作化后中国的农业生产,据毛说是“增产增收”的,中共到如今也坚持毛的说法,意在说明“合作化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他们这样说,也肯定有当年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可是,毛时代的各种数据有多少可信度呢?在毛的“良心要少壹点”、“要凶”、“不要太仁慈”,合作社“只准办好,不准办坏”、否则就干部“应该改换工作”(实即撤职查)的巨大压力下,有哪个地方、哪壹级干部敢不讲自己所管辖地区的合作社“增产增收”呢?正因为如此,后来在征购粮食时才发生那麽多交不出“余粮”、或交了“余粮”便饿死人的现象。毛泽东的“丰收”就是建立在亿万农民忍饥挨饿的基础之上的。就这点来说,合作化跟后来的大跃進、人民公社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程度有所差别罢了。
合作社的另壹大隐性罪恶还在于,它用统壹管理、统壹指挥和平均主义分配的方法,扼杀了农民中的优秀、拔尖人才和专门技术人才,等于扼杀了农村中壹切先進生产力,这些“冒尖”能人都被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势力” 受到打击,不是送進监狱,就是七斗八斗被削平了。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还需要澄清几种中共官方宣传的观点,首先是迄今为止中共宣称的,说毛只是急于求成,马不停蹄地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又从初级社到高级社,接着变成人民公社,没有整顿巩固的时间,所以办不好。其次是邓子恢壹类人说的,合作化只是搞早了,农民还没有相应的觉悟,是个先天不足的“早产儿”,所以办不好。这两仲说法大同小异,本质相同。还有壹种是刘少奇的说法,应该先工业化、后集体化,只有到了国家能为合作社提供大量、足够的农业机械和化肥时,合作化才能成为真正的新的生产方式,而不仅仅是把农民强制“合在壹起”進行 “集体生产”。
这几种说法都是错误的,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说合作化或公社化只是过急、过快、过早了,实际上是为毛粉饰、开脱。试想,如果按邓子恢等人的意见把合作化推迟几年,合作化带来的问题就不存在了吗?就会自行解决吗?事实是合作化后毛就壹直在“整社”, 在進行“社教”, 不断批判农民的“资本主义倾向”,打击“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直到毛死去,合作化和公社化搞了二十年,也“整顿” 了二十年。结果怎样呢?是问题越整越多,越整越糟。邓小平为了“救党”、“救国”, 不得不最终废弃了合作化和它的升级版人民公社制度。可见,这根本不是什么“发展过快、过早”和“农民思想觉悟跟不上” 的问题,而是它本身是壹种违反人性和农业生产规律的反动体制,反动举措。废除这壹制度后,中国人民立即就从毛执政时期的“吃不饱、穿不暖”、“样样短缺”的噩梦中苏醒过来了。
至于刘少奇的观点,表面看颇具壹点“理论性”,有点“唯物论”的样子。但他只是从生产工具、即物质装备的角度去看问题,以为只要拥有了现代化的农业装备,农业就可以实行大规模的公有化生产了,就可以形成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生产力了。这是苏联集体农庄理论的翻版。它没有看到农业生产关系方面的深层问题,前面已经说过,农业是壹种最具个人和家庭经营的产业,不论是手工式的传统生产,或使用现代化的机械化生产都不适合釆取大规模工业式的经营管理方式方法,因为,即使在机械化生产的条件下,同样不能改变农业生产固有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它只能适应于全权的责任经营,灵活使用劳力和农业资源,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探索,最后选择了家庭农场的农业经营模式,这壹模式既具备家庭经营的特点,又兼容现代化、机械化的优点,经过百余年的检验证明它是正确的。美国1977年直接从事农业的的劳动力只有241万人,占总劳动力百分之二,其生产的粮食和农产品不但满足本囯两亿多人的需要,还大量出口,成为世界第壹大农业出口国。相反,苏联以及东欧国家虽然己在壹定程度上实施了机械化,但粮食和农产品却长期、严重短缺。这壹事实,已经雄辩地证明了两种农业体制孰优孰劣,也宣布了所谓农业集体化的失败。所以,刘少奇的思想或观点,实际上仍然是错误的、不可行的。
“没有经验”,是为毛的合作化政策失败开脱的又壹说辞。但是,如果说1953、1955年的合作化是由于没有经验,而建设射秽主义强国的心情过急,因而犯了急躁冒進、好大喜功的错误尚情有可原的话,那麽,后来的大跃進失败,经过那麽空前、惨烈的大灾难,毛应该有足够的“经验教训”了吧,可是,此后毛对他的“三面红旗”并无丝毫改弦易辙之意,更无悔改之心,仍然要坚决维护这壹体制,还要当作心肝宝贝要推广到城市中去,这些又作何解释!
专制统治
现在轮到看这枚硬币的背面了。令人惊诧的是,这背面的却写着四个触目惊心的大字:地狱之门。
1958年7月下旬,当各种农业生产卫星相继炫丽绽放之时,毛的喉舌《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正式宣称:
“只要我们需要,要生产多少就可以生产多少粮食来。”
8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署名刘西瑞的文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霎那间,这句“名言”便传遍了全国,成了当年最响亮是口号之壹,被刷写在全国城乡直至偏远山区农家的墙上。
接着,毛共中央向有关科学家下达“粮食多了怎么办” 的研究课题。
但也就几乎与此同时,在“人民公社”里享受“天堂”生活的社员们却真正坠入了黑暗深渊,落到了货真价实的地狱。
壹、在表面的背后
值得指出、也是令人不解的壹个问题是:当年那些吓人的高产卫星,是怎样骗过素以老谋深算著称的毛泽东的“法眼”的?毛不是亲自考察、亲眼所见、深信不疑的吗?可见,强中更有强中手,毛的骗术其实并不是最高明的,他被他那些乡、社小干部的魔术轻易就骗得喜笑颜开,几乎成了傻瓜白痴。
就拿他出巡的第壹站,后来成了全国的样板的河北徐水县来说,那令毛泽东心摇神迷的“山药山”、“棉花树”,其实那骗局并不太高明,“山药山”除了表面是真正的‘肥料’,里面全是土疙瘩;而棉花树则是人工接嫁的,所有这些都是毛到来之前连夜搞出来的。可是伟大领袖真的被“迷”住了。
当然,张国忠书记(后来又变成了徐水人民公社主任)能骗住毛泽东,也不能说没有下壹点功夫、施壹点手腕。他在要求徐水人民放高产卫星时也确实发了狠劲,如他下令每亩山药必须种植壹万五千株以上,不达标者严惩不贷。有的群众和基层干部无法做到也不愿意这样胡闹,便采取弄虚作假的办法应付:在田边地头易见处密植,在中间按正常标准种植。哪知这张大人却亲自带领壹群人来检查,结果被当场发觉。5个小队长被捆绑在树上,接受现场斗争,在喝骂、拳打、脚踢,饱受尽皮肉之苦后,送去监狱劳改。壹个姓高的小队长,经受不起折磨,劳改3个月就死去了。为了使自己弄虚作假不被人揭发,张在1958年8月(毛离开之后)和十月,在全县发起了两次捕人大高潮,下达捕人指标,限期完成任务。并指示在全县县、乡、村三级都成立劳改队。张亲自巡廻检查捕人运动的落实情况,在漕河公社,张国忠主持现场大会,壹次逮捕358人。张这样做公开说是为了打击懒汉和破坏分子,“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实际上谁都知道,就是为了“封口”, 镇慑那些试图检举揭发他弄虚作假的“刁民”。1958年,徐水县共逮捕4643人,其中31人在被折磨中死去。
毛泽东离开徐水县之后第二天,刘少奇就指派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正人率工作组来到徐水县,帮助县委搞共产主义试点。
张国忠在群众大会上宣布:“我们要壹步登天,达到人类最理想的共产主义!”
“什么叫共产?共产就是大车、牲口、房屋全部归公……除了生活用品和存款是自己的,其余都是共有的,这就叫共产。”
“共产共产,越共越好,壹共就富了。”
于是说干就干。如前面讲的,张对全县人民实行供给制,取消工资和记工分,给全县人民统壹发津贴和生活用品。11月,县里筹得了550万元,完成了第壹次“共产主义供给制”。12月,却只筹得90万元,但共产主义不能丢,怎么办?张下令将国营商业的流动资金700万元挪用来发第二次共产主义津贴和实物,实际上是将县百货公司和供销社“共产”了。可是下-个月怎么办呢……
徐水县当时实际上是个人均年工农业总产值只有130元、年人均收入60元、粮食亩产仅200多斤的穷县,就这么个家底,温饱还远未能解决,张国忠却要“壹步登天”進入共产主义。无怪苏联记者回去后告诉赫鲁晓夫说中国是“喝大锅清水汤”的共产主义。
刚刚搞了两个月的共产主义,在当地被称为土皇帝、言出法随、说壹不二的张书记这时也点金无术、“上天”无门,这个共产主义天堂就这样无可奈何地夭折了。
但是,这壹切只是灾难的开始。
灾难首先从人人都离不开的、生命的第壹件大事:吃饭开始。
各种高产卫星是否真能“蒙住”毛泽东的眼睛我们不得而知,但老奸巨猾的毛却有壹条制胜之道,那就是要按下面上报的产量制定并完成粮食征、购任务。与这个任务相伴随的是冷酷旡情的铁腕、铁血,于是霎那间,神州大地陷入腥风血雨,血肉横飞的抢粮大战之中。现在我们从总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看看这场灾难的由来和惨状。
10月,主管农业的谭震林向毛报告,1958年粮食总产量可能超过壹万亿斤。而1957年的粮食总产是3700亿斤,这就意味着当年粮食增产1·78倍。后来,在当年12月召开的八届六中全会上,中央壹些大员感到“谭老板”的喜报可能有水份,于是壹压再压,最后“留有余地”,宣布1958年全年粮食总产量为7500亿斤,棉花6700万担。1958—1959年粮食年度的粮食征购任务及用粮计划便按此数安排。
然而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后来核实的数字大概是:当年粮食产量为4000亿斤(壹说3900亿斤),棉花产量为3938万担。这就是说,粮食谎报至少少3500亿斤,按5亿农民计算,男女老少每人要凭空“变”出700斤粮食来,才能完成毛泽东的征购任务和用粮计划。这就是后来饿死、逼死、打死上千万人的大惨剧的根源。
除了这个总的原因外,公社的公共食堂也成了后来缺粮和死人的帮凶。由于毛对粮食产量的乐观,也为了展示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吸引农民到食堂来,他宣称吃饭不要钱,号召全体农民到食堂放开肚皮吃饭。农民们知道吃饭不要钱,也就当仁不让,开展吃饭比赛,浪费也就成了壹道不可避免的风景线。有的地方把原来计划6个月的用粮3个月就吃掉了。据当时任国家统计局局长的薛暮桥估算,1958年公共食堂造成的粮食浪费约有1750万吨,占当年农村(返销)供应粮食量的11%。
还有比食堂浪费更重要、更可怕的原因,那就是后来被称为“增产不增收”的问题。虽然各地被毛泽东逼迫或引诱而谎报的粮食高产数字根本不可信,但1958年总的说是风调雨顺的壹年,粮食总的来说是丰产的,可惜的是,后来毛又下达了更加紧急、压倒壹切的大炼钢铁任务,致使到了粮食收获季节,各个公社的主要劳动力都被抽去搞炼钢铁的“人民战争”去了,只剩下老弱病残妇女留守农业,于是,眼睁睁看着即将到口的稻谷被沤烂在田里却无力去收割。这就是后来彭德怀回到家乡搞调查时,他的父老乡亲要求彭代为向“毛皇上”反映的那首“民谣”所说的“谷满地,禾叶枯,青壮炼钢去,收禾童与姑”中说的情况。其中最严重、损失最大的要数在大跃進中处处冲在前面的河南省,1958年秋收,据说约有50%的庄稼烂在地里。
谎言虚报、浪费、糟蹋粮食加在壹起,中国的大饥荒就在劫难逃了!
公共食堂对大饥荒的形成起到了“第壹”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公共食堂本身命运的变迁,也成了大跃進和人民公社的壹个缩影。这个被毛泽东吹嘘为“共产主义象征”的新生事物,到底给5亿农民带来了什么呢?还是看看当时壹些领导干部的亲自记录吧,他们是当权者,不可能帮农民说话诋毁政府。
河北张家口地区第壹书记胡开明去康保县山区视察时,看到壹个十几岁的孩子抱着壹个瓦罐吃力地在山坡上走,他截住壹看,瓦罐里是半罐子糠菜糊糊,孩子说,“爹娘和妹妹都病在家里走不动了,这是给他们领的饭。”胡问:“妳家不能做饭吗?”孩子答道:“不能!粮食都在食堂里,(家里的)锅也砸了炼钢铁了。”胡开明无语,只能目送抱着瓦罐孩子的瘦小的身影消失在寒风中。
1960年,新任云南省委第壹书记阎红彦到澜沦江山区工作,看见壹个老太婆在风雨中挎著篮子,浑身上下都是泥水,干什么呢?原来是来食堂领“饭”吃。她家距小队食堂十五华里,每天全花在跑食堂领两顿“饭”上。这还不算最远的,最远的有30华里。阎找到县委书记,认为这样的食堂“不能办就散”。但县委书记却不敢照办,他怕将来算他的“走资本主义”的账。所以依旧叫他的子民仍然每天翻山越岭来食堂领两顿糠菜粥喝。可以想象,这每餐壹碗糠菜糊糊产生的卡路里,是顶不上路上的消耗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农民已经没有任何其他维持生存之物的来源,食堂成了唯壹能获得壹份 “救命”之物的地方,不来咋办?
于是有人干脆搬到食堂去住,男女老少挤在壹起,没有隐私,形同壹群动物。为了活命,顾不得了。
毛的秘书田家英奉毛之命回家乡调查粮食情况,他来到外祖父的家四川新繁县崇义桥,凭著乡情、亲情,很快揭穿了本大队水稻亩产2万斤的神话,大队长告诉了他实话:亩产只有650斤。
田的工作组来到食堂观察,农民每人每顿可领得壹碗粥喝。壹位陈姓老大娘来打饭,颤巍巍地走出食堂,不料壹脚踩空跌倒在台阶上,全家壹顿“饭”洒满了壹地,老大娘放声大哭起来。田家英上前搀扶老人,安慰她说:“不要紧,再打壹盆就是了。”老大娘边哭边诉:“另外打?咋个能另外打呀?——”田掏出身上的五斤粮票给他,要大娘去食堂称米。陈大娘感激不尽,千恩万谢,结果她称的是连麸面,为的是能多熬几碗粥,多活几天命。
但是食堂的问题只是“枝”,是表面,不是“根源”,根源是由于虚报粮食产量交了过头粮,所剩无几了。这个虚报的粮食产量是怎样产生的呢?请看看登在报上的卫星是如何出笼的:
河南信阳鸡公山公社决定要放水稻卫星。8月中旬,水稻基本成熟,公社党委连续开会,研究如何放出卫星。先是宣布“纪律”,统壹口径:全社人民对放出的“卫星”不能有丝毫怀疑,不许任何人背后议论,违者以反革命论处。其次是确定卫星的标准,根据当时的形势,原则上不得低于亩产4.5万斤。至于具体的“放法”,要听从公社党委指挥,任何人不得说三道四。作出决定后,逐级向大队、小队干部和所有社员传达,让每个人保证绝对遵守,特别强调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讲说的绝对不讲,否则后果自负。在做足了这壹切准备之后,8月28日清晨6时,参加收割的社员在统壹指挥下开镰收割了。30日下午,6亩6分3厘高产试验田以及周围430亩非试验田的水稻收割完毕,然后突击打场,统壹过秤。过秤结果共计打得稻谷324375斤5两。这本是6亩6分3厘试验田加上430亩非试验田的总产量,但鸡公山公社党委认定它只是6亩6分3厘卫星的产量,于是宣布亩产48925斤(324375.5÷6.63)。壹个高产卫星出笼了。消息由公社党委向县委“报喜”,县委报地委,地委报省委,省委报中央有关部门。最后这-消息在省和中央广播电台播出,算是得到确认,记录在案。
这种拙劣的集体造假、指鹿为马的玩意本来是极容易戮穿的。可造假者有预防之法,他们学习毛泽东,运用“阶级斗争”这个法宝,对多嘴者、不服者实行铁腕镇压!后来,河南信阳地区饿死上百万人事件发生后,陶铸、王任重曾前往调查,得知了壹些“卫星”后面的真相。据王任重说:“西平县因为放亩产7320斤小麦的卫星,受打击的有壹万多人,打跑7千多人,打死300多人,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王任重大人在这里还表现出壹点良心,但是,在他治下的湖北也在大放卫星,麻城县就放出了更大的卫星,难道背后就没有这种情况?只能是程度不同罢了。)
(以上均摘取于辛子陵《红太阳的陨落》之十八:共产主义地狱。))
河南鸡公山公社这种造假的方式很原始、很拙劣,经不起当场验收。后来,广西环江县红旗公社放出水稻亩产13万斤的全国“卫星之冠”时,手段就更高明多了,“技术”也更复杂了。有鉴于这壹“史无前例”的大骗局,有必要简单揭露之,以为后人、为历史留下前车之鉴。
广西环江县这个“特大卫星”出炉较晚,9月初,《人民日报》已经报道了湖北麻城亩产稻谷5万余斤、广东埔县亩产水稻6万余斤特大卫星的消息。壹心想夺取全国水稻高产冠军的广西柳州地委书记贺亦然(还是此人,又指示他的下属在鹿寨县放了壹个日产生铁20万吨的全国钢铁“最大卫星”,贺堪称“卫星王”了。)决心壹鸣惊人。他选中了他治下的环江县城关区红旗公社作为全国夺冠的“卫星社”。环江县委书记洪华这时正在地委开会,贺将这壹意图及基本做法与洪华進行了沟通,并激励说:“登上《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奖给壹辆小汽车。”
得到贺书记这般殷切关怀和鼓励后,洪华立即以电话通知县里相关领导,要他们赶紧与红旗公社的领导商量具体落实的办法。
经研究,他们决定采取的办法叫“并蔸移植高产试验”。具体做法是:选定原来就作为高产试验田的壹块1亩1分3厘的稻田,先把田中的禾苗全部拔去,再犁耙、深耕后堆上成千上万担肥料于田中,再将各队生长最好的、已成熟的壹百多亩稻田的禾苗连根带泥拔出,挑到1亩1分3厘试验田中并蔸密植,密植的程度达到小孩在上面爬来爬去也不会掉下来。这壹切工作,由于发动群众日夜连续苦干,只两天便完成了。
在并蔸的过程中,为了防止禾苗倒伏,他们采取以木作桩,附以竹片拦腰护卫,并用木棍从四面顶住的办法,解决了禾苗倒伏的问题。又用鼓风机日夜鼓风解决了禾苗不透风的问题。人们还在田头安营扎寨,成立现场指挥部,日夜不停护理、巡视,保证不出意外。
壹切准备就绪之后,环江县委即向柳州地委和广西自治区党委报喜,说即将要放全国最大的水稻卫星,要求上级党委派人当场检查验收。同时,还向地区、自治区有关部门、各新闻单位、电影制片厂以及各兄弟县发出邀请,请他们来共同观摩并见证全国最大水稻卫星“升天”的壮举。
9月9日上午,各路验收和参观大军6000余人聚集到了试验田边,几位自治区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还亲自试了试这块田禾苗的密度(后来见报有四个年轻女子连排坐在禾苗之上,大概就摄于此时)。10时40分,红旗公社城关大队支书壹声令下,496名参加收割的社员立即投入“战斗”,所有参战社员按照事先的分工分别進行收割、运禾、脱粒、运输。
验收是最关键的壹环,被安排得很微妙。在谷仓外有四台磅秤负责过磅收割来的稻谷,每过壹次就把重量记在划码单上。负责挑运新谷的社员,先要挑到大街上“游行”壹圈,然后再挑去过磅。这样,在挑谷游行的过程中,壹大群事先“埋伏” 好的群众奉命从别的谷仓中挑谷出来,混進试验田运谷的队伍中,壹并来过磅验收。在乱哄哄的过磅现场,有的过磅后谷子并未倒入仓库,挑谷者转了壹圈又重新挑去过磅。据称这叫“团团转”过秤法。如此折腾了10多个小时,才正式报出“卫星田”的亩产:130434斤10两4钱(16两秤)。精确到“钱”,这也是其它卫星所没有的。报告还称经过省、地、县三级领导的现场监督和严格的把关云云。
就这样,壹项空前的水稻亩产纪录诞生了!壹时间,锣鼓喧天,欢声动地,人们,上至自治区领导,下至社员群众,纷纷为这个巨型卫星“上天”而热烈欢呼!欢庆!
第二天,柳州地区的《跃進日报》以通栏套红标题报道了这壹“特大喜讯”,并配发了四个女子坐在水稻上的照片;9月12日,《广西日报》以头版整版报道了这壹喜讯以及环江县另壹个红日公社中稻平均亩产1万7千多斤的长篇通讯。
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人民日报》却迟迟不见报,后来据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负责人亲自打长途电话去催问人民日报的领导,《人民日报》终于在9月18日以300多字的编幅报道了这壹特大卫星。
于是,全国第壹水稻高产卫星完满收官。环江县成了闻名中外的“红旗县”、“上游县”,县委书记洪华成了功勋显赫的英雄,当他从地委领回红旗、奖状的那天,县城人民倾城而出夹道迎接,在锣鼓喧天和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洪华被人们从街头壹直擡到县委大院。
为了将牛皮吹得更完满,县委上报195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为3.3亿斤,比实际产量的1.05亿斤超出两倍多!洪华们尝到了造假吹牛的甜头,满以为这壹回也会得到奖赏,哪知,上级据此给环江县下达了0.71亿斤的征粮任务。洪华们吓了壹跳,有苦难言;环江的老百姓就更惨了!为了完成这壹征购任务,农民被迫卖出了大部分口粮,到第二年(1959年)开春,农民便陆续断粮,到三、四月开始大批饿死人,据后来官方公布1959年这个“红旗县”、“高产冠军县”,饿死22685人(据知情者估计,实际饿死人数在4—5万人左右)。这就是“亩产13万斤”带给环江人民的真正“回报”。
除了“吃”的问题,“住”是公社带给社员的第二大灾难。本来,中国农民虽然住的不太好,但居有其屋能遮风挡雨,还算平安。但是,公社成立之后立即就掀起了壹股拆屋风,因为根据公社“章程” 的规定,社员的住房归公社所有,公社要拆屋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具体点说,公社要拆房的理由有二:壹是原来农民的房子太破旧,又分散,不雅观,有碍共产主义新农村的形象,所以要推到重来,建设统壹的“共产主义新村”。如徐水县成了“徐水人民公社”之后,张国忠就下令:全县所有土房和破旧砖房,壹律在10底前拆完。结果拆了三万二千多间旧房。同时,他请来清华大学建筑系的师生设计徐水的共产主义新村。
拆屋的另壹个理由,是据说有人发现了老屋旧房的土墙是上好的肥料,如果是茅草房,茅草可以用来沤水肥,效果更佳。于是掀起了拆旧土房、茅房作肥料、夺高产的热潮。刘少奇的家乡湖南宁乡县就拆掉旧房15万余间。
谁知,等到把社员的住房拆了,才发现建“共产主义新村” 的资金、材料都没有着落。于是,共产主义新村成了图纸、画饼。徐水县后来只建了300套外表漂亮、内部质量很差的新村,除了安排少数特权者入住之外,数以万计的拆迁家庭成了流离失所的人造“难民”, 官方则任其啼饥号寒在生死线上挣扎。下面是记录在案的当年-些的情况:
安徽凤阳县小溪河公社有7 个大队的25 个村庄被拆除。石马大队大郢生产队将5 个村庄并为壹个,男、女、老、少分开在四处居住。乔山大队31 个村庄,1960 年6 月,在半天之内并成6 个庄子,上级命令党员不拆屋开除党籍,团员不拆屋开除团籍,社员不拆不给饭吃,所以半天就完成了任务。严重的问题是,说是拆旧房建新村,实际上旧房子拆了新房子并没有建,社员于是无家可归,全都成了“难民”。有14 户“难民”40 余人住在3 间通连的房子里,晚上大门上锁,民兵持棍把门,尿尿拉屎都不准出去,在三间房内解决。1958年底风阳全县共有房子224143 间,两年中共拆掉、倒塌39555 间(其中倒塌25266 间,拆掉13400间),占总房17.7%。全县有29 个村庄的房屋拆光。在小庄并大庄时,社员像躲避日本鬼子壹样,到处找避难所,造成田地荒芜,草苗丛生,群众流离失所。即使安排住屋,大伯子和弟媳妇同住壹室,连撒尿都听得到。有的妇女只要壹提起并庄子的事就哭。
(以上摘自《墓碑》第120、121页)
河南信阳地区也大搞拆屋并村,如息县1959年上半年共有5489个村,到1960年4月只剩下4805个,639个村庄人为拆毁、消失了。
除拆屋之外,还有壹个让农民更加痛苦的事,就是消灭家庭。据说,搞共产主义,就是要革家庭的“命”, 因为家庭是私有制之源,只有消灭家庭,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私有制。可能毛考虑到要消灭自人类進入文明社会以来就形成的家庭不太容易,决定先试点。这回毛叫他的理论助手,权威的“马克屎主义理论家”陈伯达出面来宣讲和试验。陈伯达到山西搞试点,向农村干部动员,说:“既然已经公社化了......当然不需要家庭了。家庭是革命的最大包袱……革命就得革掉儿女情长,壹律要男编男队,女编女队,小孩進托儿所,老人進敬老院,家庭就解散了,消灭了,人人都壹身轻松地闹革命,这是生产力的大解放。”
壹些先行者闻风而动。山西阳城县就把各家各户分男女搬到大屋子分开去住,还规定以后不准再提“家庭”二字,父母兄弟姐妹之间叫做“小组”,大家都是平等的“小组成员”。“家庭”这个共产主义的“绊脚石”被搬掉了。
但不知为什么,这场伟大的“革家庭的命”无果而终,也没有在全国推开,算是毛泽东的撼事之壹。十几年后,毛泽东的“好学生”波尔布特把毛主义的“消灭家庭”、“消灭资产阶级法权”、“消灭商品和货币”等都在“红色高棉”变成了现实,毛对来到北京朝觐的波尔布特由衷地赞叹道:“妳们做到了我们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这其中就包括消灭家庭壹亊。
消灭家庭壹亊算是毛让步了。但是,对于更具实际意义的粮食征购任务,毛决心不再迁就和让步。
二、导致大死人的直接原因:建立在虚报产量基础上的反瞒产
当中国的粮食卫星上天之时,毛泽东曾经多次放出豪言壮语,如在1958年8月下旬的北戴河中央会议上,毛放言:
“现在看来搞十几亿人口也不要紧,把地球上的人通通集中到中国来粮食也够用!将来我们要搞地球委员会,搞地球统壹规划,哪里缺粮,我们就送给他!”
赫鲁晓夫到北京,毛故意问他:粮食多了怎么处理?
牛皮己经吹出去了,覆水难收。现在岂能不兑现?
其实,老奸巨滑的毛还是留了余地地的,他宣布1958年全国粮食产量为七千五百亿斤,而不是主管农业的谭震林汇报的壹万零五百亿斤。购粮征购任务定为壹千二百亿斤。毛以为这种打了折扣的任务壹定能完成。(可实际上当年粮食总产不足四千亿斤!)
但是,从夏粮食征购工作开始就不顺利,由于农民的抵制,各地的征购粮進展缓慢,计划上调的粮食迟迟调不上来。壹些地方干部有些束手无策。毛泽东有些着急了。这时,广东的陶铸创造了“反瞒产”经验。1958年11月,陶铸派他的副手赵紫阳到雷南县反瞒产,“反” 出了7000万斤粮食,赵给省委写了壹个报告。陶铸把转它报给中央。陶铸本人也写了篇大谈“反瞒产” 的必要性和经验的文章,壹并寄给毛。这时的毛正在为完不成征购指标优心忡仲,壹见这份报告,圣心大悦!毛让陶铸的文章在《人民日报》最显着位置登出。与此同时,在1959年2月22日以中共中央名义向全国下达了《开展反瞒产运动的通知》。通知认定粮食征购工作碰到困难是农民“瞒产私分” 所致。文件气势汹汹要求要对农民進行壹场“坚决”的射秽主义“教育运动”!就这样,壹场大规模的“死人运动”就此拉开了序幕。
河南的情况比较典型。河南省委第壹书记吴芝圃是毛的爱将,在大跃進中总是冲在前面。可是到了粮食征购时他也碰到了困难,但是应该说这个吴书记是尽了全力的。还在毛开展“反瞒产” 之前,吴就采取有力措施来推進粮食征购工作,在1958年全省秋粮征购会议上,吴强调说,河南获得高产丰收,人均有粮超千斤,已经向中央、向毛主席报了喜,受到党中央、毛主席的表扬。现在要交粮了,决不能打退堂鼓,我们在完成征购任务中也要“大放卫星”。 接着提出了“加强领导,书记动手,政治挂帅,大辩论开路” 的总方针,强调“对任何迟疑、畏缩、瞒产、耍滑的行为,要残酷斗争,无情打击。” 可以说在毛布置反瞒产之前,河南就己经行动了。
吴芝圃采取先由各地、县自报购购数量、再由省里审定的方式,但自报的基数就是前段各地吹牛、虚报的产量。有的县委书记此时感到责任重大,不肯按虚报产量领任务,结果被揪出残酷打击。平舆县委书记曹明就被当作当作反面典型被斗得“死去活来”, 最后仍不得不按虚报产量领了任务。其他人壹看这形势,只好跟着虚报产量领任务了。这些地、县领导们“过关”了,可他们治下的子民就要進“鬼门关” 了。
信阳地区的遂平县是全国第壹个人民公社嵖岈山卫星公社的所在县,县委书记蔡中田在高压下领回了九千万斤的征购任务,而去年该县实际只上交八百万斤。同去的县委副书记娄本耀壹听吓了壹跳,说:“把粮食征购光了,老百姓吃啥呢?”蔡说:“过了这壹关再说。”就是蔡书记的这壹句话,夺去了遂平数以万计人民的生命。
在毛的“反瞒产”之前,征购粮食主要靠传统的思想动员,叫农民报答共产党的“恩情“,卖“爱国粮”。而今年这些方法有点不管用了,因为粮食产量虚、浪费大,任务特别重,农民盘算过后,认为确实已经没有多少余粮可交了。因而河南全省粮食征购進度普遍缓慢。
毛的通知下达后,吴芝圃更有依仗了,各级党政干部也领会了毛通知的“精神实质”,纷纷采取了非常手段,情况开始发生了变化。
先看看嵖岈山公社是如何落实毛的通知的。公社先召开全社大队长、小队长和会计会议,到会54人(疑只是壹部分—笔者),公社书记陈炳寅亲自主持会议。先念文件,重点强调要对瞒产农民作坚决的“教育”。稍作动员之后,便是各队自报“购粮”数字了。会议立即陷入可怕的沉默,与会者都在心里默念:如何能“混过”这壹关?大家还想看看上级究竟采取什么样的 “教育”方法?以便随机应对。
可是,这壹关是混不过去的!陈炳寅和公社干部明白,来开会之前,这些农民的“当家人”都已作了充分的准备,他们互相统壹了口径,订好了攻守同盟,并且把粮食藏了起来。因此,首先必须打破这种同盟,使他们露出破绽,突破壹点,对方的阵营就会全面崩溃。然后乘胜追击。
公社决定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宣布队长和会计分开会,各進壹室,然后由公社干部逐壹“过堂审问”。审问的“黑屋”如同过去皇帝时代的县太爷审案,两边站立著荷枪实弹、凶神恶煞似的武装民兵,还摆有棍棒绳索等刑具,加上关门、闭窗,又是夜晚,壹种阴森恐怖之气扑面而来。
六连连长(即第六大队长)刘贺圈没有经过这种阵势,壹進屋被吓得尿了壹裤裆,还没有進行“教育”,立即招认了藏粮了600斤谷子。算是打开了突破口。
专审会计的会堂,也旗开得胜。壹连的会计包根壹進入会场,已吓得牙齿打战,咯咯作响,公社干部壹眼看中,将他作为突破对象。但包根起初还是企图“抵赖”,他被叫到会堂中央,壹群人围过来拳打脚踢对他進行“教育”,包被打得鼻青脸肿躺在地上,不等他反应过来,这些人扑过去把他拉起来,不容分说,又是壹顿拳脚。包壹面喊“我坦白”壹面求饶。包不是顽固分子,不堪壹击。据说对付顽固分子的办法是采取车轮战术,壹拨人打累了,换上另壹拨“生力军”上阵,但是受审人不得休息和睡觉。就这样轮番“教育”,直到受审者皮开肉绽,肉体、精神双崩溃“招认”为止。这叫“熬鹰”。
包根没待到“熬鹰”就招认了他与生产队长朱遂平共同藏粮500斤的经过和地点,于是对包的“教育”暂停。这可苦了朱遂平。这时朱队长正在队长的屋子里硬扛着不招认,主审官也正愁拿他没办法,待到包会计的供词壹到,壹宣布,他被立即推到屋中央,不容分说壹场暴打。朱倒地后心里壹面骂包根“软骨头”!壹面盘算著怎样顽抗。但不容他多想,又被人揪著头发拉起来,这时有人搬来壹条凳子,让朱上去后再擡起壹只脚,叫“金鸡独立”,他摇摇晃晃还没站好,凳子被人壹脚踢走,朱遂平摔了下来,壹群人围过去拳脚并用,狠狠地又给他壹次“教育”。 如是者再。但倔强的朱队长仍不招认。于是打手们找来细麻绳,将他捆个结结实实,细绳勒進肉里,把他吊在院子的树上。片刻功夫,朱遂平满头满脸都是豆大汗珠,脸呈猪肝色,只听他突然大声喊:“放了我吧,我说,我全说”。再晚壹步,朱遂平可能就完了。
朱遂平是典型教育的突破口,在场的队长都已吓得魂飞魄散,谁还敢硬扛?
除了这硬的壹手,公社又想出了软的壹手,就是鼓励互相‘检举揭发’,‘揭发者’ 可获得挖出藏粮的壹半的“奖励”。这个“重奖”确实有诱惑力。三连连长贾守业本是个老实人,在上级的软硬兼施下,他已把队里的粮食全部上交了国家,如今全队200多口人已经断粮,社员们吃糠、挖野菜,甚至剥树皮煮吃,看着已经朝不保夕的父老乡亲们,特别是那些饿得哭爹叫娘的孩子和在床上等死的老人,贾守业心如刀割,他恨自己太老实,不会藏粮,如今铸成大错,有什么办法救乡亲们于水火呢?贾守业狠下心,决心采取最遭人唾骂、不耻的办法:检举。他揭发二排长赵德文藏了2800斤红薯,希望能获得1400斤红薯奖励去救本队乡亲们的命。壹个本来善良的人被逼采取了如此卑劣的“自救”方法,这是何等的可悲、无奈,又是何等的残忍!
公社干部立即找赵德文谈话,要他交出藏粮。赵装得若无其事,甚至指天发誓地否认。当公社干部准确说出他藏红薯的数量、地点后,赵才得知被人“卖了”,他壹下子瘫倒在地。清醒过来后。他大叫着“日他奶奶,我也揭发……”他揭发了刘耀西,刘耀西则哭喊著揭发了李春华,这些鹬蚌们互相撕咬的结果,使“渔人”们又完成了壹些征购任务。不过,好些嵖岈山公社的社员们可要提早去了阎罗王那儿报到了。
但即使取得了这样的好成绩,嵖岈山公社的征购任务仍然无法完成。公社干部总结经验,认定互相举报法最为有效。但不久这个办法也失灵了,因为“揭发”的藏粮数量太少,对巨大的征购任务不啻杯水车薪,于是公社提出要“抓大鱼”。可大鱼在哪里呢?这时却有人自愿上钩。第壹个跳出来的“大鱼”是壹连的党支书陈世俊,陈已被点名,眼看就要大难临头,他心壹横,自报藏粮2万1千斤粮食,成了先進典型;其余大队小队干部都学他动辄“坦白”藏粮1万、几万斤,其中夺得“藏粮冠军”的是钟清同、钟德江,二人交待共同“在刘庄的果园旁挖了个地道,从屋里壹直挖到后山,共藏了小麦20万斤,稻谷30万斤”。 此数壹报出,令公社干部吓壹大跳,惊喜莫名!
可遗憾的是,当公社干部按照这些人“坦白”交待的藏粮地点去挖粮时,竟然壹两粮食都没有发现。原来,这些农民被逼无奈,也学着公社干部在大跃進中的吹牛扯谎法子了,结果反瞒产变成了壹场混乱的笑谈。再抓他们来吊打、逼供,也毫无用处了,正所谓粮食没有了,只有贱命壹条。
公社干部终于黔驴技穷了。他们最终居然想出将这种虚构的“藏粮”也当做“反瞒产”的战果上报县委、县委亦依样画葫芦往上报,算是完成了“任务”。
但是,共产党的智慧终究比农民高明,他们还有更高明的办法。有些地方吸取了事后反瞒产失败的教训,发明了“事前抢粮法”,就是趁秋粮尚未收割之前动手,在田地里就把粮食“弄到手”了,名之曰“四就征购法”:即“就地收割、就地征购、就地入库,就地封仓”。 至于面对-片“白茫茫大地”的农民怎么活下去,则不是他们考虑的范围。这个方法被推广后,有的地方为了防止农民抢割,在稻、麦尚未完全成熟前就抢先收割進仓。
次年3月下旬,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在各省汇报粮食工作情况时,河南(还有其他几个省)都汇报了这个“事前抢粮法”,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许。他当即指示:“请各省学河南的办法,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是壹个教训。”
1958年的征购粮任务完成得不好,总算对付过去了。但是,毛皇可不是总能退让的,1959年可就没有这样的便宜了。据遂平县委副书记娄本耀的回忆:
大约在(1959)年11月中旬,我在医院接到刘班庄(嵖岈山公社所属之村庄)群众的壹封信,信上写道:娄书记,俺庄已经死了362口人,外出跑到黄河北有几十口子,剩下的人只有壹口气,妳快来吧,晚了就见不到俺们的面了。我大吃壹惊,摇摇晃晃走出医院……就壹口气赶到刘班庄,时间是下午5点多钟,天已经灰白了。我们走到村西头两间屋,壹推门,见当门处出坐了壹个妇女,脸肿得像小盆子壹样吓人,眼睛肿得成壹条缝,看不见人。她说她三天没有吃饭了,饿得很。再壹看,她家三个小孩全都饿死了,并排放在地上,干干的如柴火棍。床头还有壹个老头,剩下壹口气。我(们)又走進堂屋,门开着,全家四口人,床上饿死两个,地上饿死两个,屋里冷清。我们去找队长,队长是个女的,出门时脸红扑扑的,家里的小孩活蹦乱跳的哩……又继续往前走,先到酒流村,壹打听,村里死了39口人。又走到小岗村,壹问村里死了10口。又走到壹个村,村里死了三口。我们连夜赶到关帝庙,见到公社书记别守志,别守志介绍说,苗庄死人最厉害,十室九空。我们三人急急忙忙往苗庄赶,走到苗庄东地碰上公社妇女主任陆桂英。我问她干啥去了,她说去安排社员生活去了,我问她安排得咋样,她说有吃有喝,壹天三顿饭,顿顿有菜吃。我说我们得去看看,她慌忙劝阻说:时间晚了,别去了。我没听她的,和小赵、小徐(均为县委人员)壹直奔苗庄……找到了队长家,队长叫苗长贵,49岁,他说:“我身体不好,没上河工,妳看我这腿肿了,眼肿了,儿子前几天也饿死了。”说著呜呜大哭起来。我壹问,村上百十口,已经死了20多口了,全村200多亩土地,全年打5万斤粮食,可今年壹下子就要征购十万斤,村里连红薯都上交顶任务数了。苗队长哭着说:“上级说这叫大购大销,今年购,明年返销给老百姓,可还没等返销,老百姓都饿死逑了”……我连夜赶回公社,和别守志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
(以上见辛子陵著《千秋功罪毛泽东》之十八)
这段记述生动反映了当时农村的惨况,就用不着笔者分析了。娄本耀总算是个还有点良心的人,可能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当年带领当地干部群众响应中央号召搞人民公社,会落得今天这种下场。
嵖岈山公社社员的遭遇并不是最惨的,有些县的情况比他们更悲惨。以下是光山县槐店人民公社反瞒产之壹幕:
光山县槐店人民公社1959 年遭遇秋灾,全社平均亩产172 斤,总产1191 万斤。公社党委上报亩产626 斤,总产4610 万斤。县里分配征购任务是1200 万斤。超过了全公社的实际总产量。
为了完成征购任务,公社不惜采取壹切手段大搞反瞒产,把群众仅有的口粮搜刮壹空,实际征购入库1039 万斤。槐店公社书记刘文彩和公社党委把食堂停伙死人归罪于富裕中农進攻,阶级敌人破坏,归结为两条道路的斗争在粮食问题上的表现,全社开展反瞒产斗争持续达8 个月之久。其中六、七十天内农民粒米全无,造成人口大量(没有具体数字)死亡。
光山县也如此。在反瞒产私分的前期,全县就有2241 人被打,其中105人被打死,干部被撤职的526 人。在反瞒产后期更为严酷,打死人现象触目惊心。河南省委党校乔培华根据有关档案撰写了《信阳事件》(未刊稿),其中记录了光山县槐店公社大树大队发生的血淋淋的事实:
1959 年9月底,汪小湾小队社员汪平贵被迫交出家里的壹点粮食,还遭到扁担毒打,因伤势过重,5 天后死去。汪死后不久,全家四口人相继饿死;
1959 年10 月,罗湾小队社员罗明珠无粮可交,被捆绑吊起来毒打,并用冷水淋冻,罗第二天死亡;
1959 年10 月13 日,陈湾小队社员王太书因无粮可交,捆绑后用扁担和大棒毒打,四天后死去,留下14 岁的女儿王平荣也被饿死;
1959 年10 月15 日,熊湾小队社员张芝荣交不出粮食,被捆绑后用劈柴、木棒毒打后死亡,大队干部还用火钳在死者的肛门里捅進大米、黄豆,壹边捅壹边骂:要叫妳身上长出粮食来!张被打死后留下8 岁、10 岁两个小孩很快饿死;
1959 年10 月19 日,陈湾小队社员陈小家及儿子陈贵厚因交不出粮食,被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后又扔到门外用冷水淋冻,陈家父子7 天内先后死亡,家里留下的两个小孩也活活饿死;
1959 年10 月20 日,大栗湾小队队长刘太来,因家中无粮可交,被捆绑起来毒打,20 天后死去;
1959 年10 月24 日,晏湾小队社员郑金厚、罗明英夫妇,在反瞒产中,从家中搜出银元28枚,两人遭毒打致死,留下3 个小孩无人看管全被饿死;
1959 年10 月25 日,陈湾小队社员陈银厚被诬陷家有存粮,脱光了他的衣服,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后用冷水淋冻,两天后死去;
1959 年11 月8 日,熊湾小队社员徐传正被诬陷“有粮不交”,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残酷毒打,6 天后死亡。徐壹家6 口随后全部饿死。
1959 年11 月8 日,晏湾小队社员钟行简因被认为“违抗领导”,被干部用斧头砍死;
1958 年11 月10 日,熊湾小队社员王其贵,因无粮可交,遭到毒打身受重伤,10 天后死去;
1958 年11 月12 日,晏湾小队社员徐林生交不出粮食,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毒打,两天后死去;
1959 年11 月13 日,晏湾小队社员余文周,因交不出粮食,余文周及其15 岁的女儿余来凤都遭到残酷毒打,因伤势过重,10 天内父女二人先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3 日,熊湾小队队长冯首祥因没有向来队里的大队干部让饭,被说成瞧不起大队干部,被吊在大队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并将其耳朵撕掉,6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3 日,徐湾小队社员张芝英,因交不出粮食,惨遭毒打后又用冷水淋冻,致使张当场死亡。张的三个小孩也先后饿死;
1959 年11 月14 日,徐湾社员涂德芝,因无粮可交,被捆绑到食堂,毒打成重伤,10 天后死去;
1959 年11 月14 日,徐湾小队社员简明秀,因交不出粮食遭到毒刑拷打,再用冷水淋冻,10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熊湾小队社员郑中林,因无粮上交,遭毒打后不省人事,4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徐湾小队队长徐志发,因没有从村里搜出粮食,被大队干部用劈柴、棍棒毒打,10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徐湾小队社员涂德怀,因无粮可交,遭毒打,10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24 日,罗湾小队社员李良德,因无粮可交,被连续毒打5 次,直至当场死亡;
1959 年12 月9 日,陈湾小队社员陈富厚因无粮可交,被绳子穿耳,并捆绑吊在梁上用扁担打,冷水淋,当场死亡。为防止其子陈文胜(17 岁)声张,诬陷其宰杀耕牛,捆绑起来毒打致死;
1959 年12 月9 日,陈增厚,因无粮可交,被毒打成重伤,5 天后死亡;
1960 年1 月8 日,陈湾小队54 岁的社员李陈民,在家煮饭被干部发现,以“粮食来源不明”罪,对其毒打,第二天死亡。
据后来调查,槐店公社反瞒产总的战绩是:全社原有8027户,36691人。从1959年9月到1960年6月,死亡12134人,占总人口33%,其中死绝780户。被拷打用刑3528人,其中当场打死558人,打后死去的636人。自残141人,被逼自杀死亡14人。余为饿死病而死。
(以上转录自《墓碑》第21、22、23页)
信阳地区是那场大饥荒的重灾区,也是唯壹被爆光、被处理的地区,史称“信阳事件”。正是由于信阳事件的内部爆光,才为这场亘古未有的大灾难留下了壹些具体、真实的记彔和数据,使我们今天得以窥见那场大跃進的令人发指的罪恶真相。(详见本篇《大跃進死人回眸》壹章)
1960年春天,河南信阳地区的公共食堂普遍断炊,最严重的村子80天没有壹粒粮食,浮肿病大面积蔓延,农民大量外逃或饿死。而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却说:“不是没有粮食,而是粮食很多,百分之九十的人是思想问题。”59年11月,路宪文从潢川驱车回地委,沿途看见倒毙路旁的死人、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拦车要求放粮救命的群众,壹概视而不见,开足马力扬长而去。
毛泽东就是靠著这帮恶狗、这邦披着人皮的野兽,推行着他的残暴的、全无人性的“大跃進” 运动。稍微有点人性,尚存壹点良心的干部都被冠以“右倾”、“白旗”给“拔掉”了,轻者撤职、降级,重者投入监牢,与被统治者陷入同样的悲惨境地。
后来毛在讲到大跃進和三面红旗时,反复强调其总体上是正确的,并且取得了“伟大成绩”云云。面对某些批评和党内不同声音、不得不作出回应时,则轻描淡写地说:运动中的 “错误就那麽壹点点,有什么了不得!”与成绩相比,是“九个指头和壹个指头的关系”。
1960年下半年,所谓的大跃進实际上以惨败收场,面对白骨盈野、“十里无鸡鸣”的农村大地,尚有人性的党内人士无不痛心,急于改弦易辙,救民于水火。毛这时不得不 “退居二线”。然而他心有不甘,过不了两年,又重新夺回权力,祭出了“阶级斗争为纲”的魔棒,策划新的反攻倒算。1962年12月,毛以极其愤怒、阴暗的心理写下了他当时的心声:
“梅花欢喜漫天雪,冻死苍蝇未足奇!”
是啊,只不过死了几千万“苍蝇”而己,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还想瞎嚷嚷,且待本皇来再次收拾妳们吧。
残害农民
河南省临颖县南街村区区壹个“生产大队”竟然欠债十七亿元人民币,折率2.6亿美元。不知二百年能否真真正正的偿还。
香港《亚洲时报》发表文章说,“南街村神话”幻灭了!这个“红色亿元村”,原来只是“空心大老倌”,表面风光,实际欠债累累,香港《文汇报》报道,南街村欠债十七亿元,至少要二百年才能还清债务。为了竖立这个典型,国有银行付出高昂的可笑代价!
河南省临颖县南街村,虽然只有三千来口人的村庄,却有着特殊政治意义。南街村迄今坚持毛泽东时代的射秽主义道路,村民们过的仍是几十年前壹样的集体生活,每天高唱革命歌曲,呼喊毛泽东时代的口号与浮夸的语录,村口还竖着马克屎、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巨型雕像。
总之,進入这条村街,仿似進入时光隧道,回到五十年前的壹穷二白的中国。不过,跟几十年前的农村相比,南街村的外貌却有着天壤之别的景象,村民人人居住于别墅、家家有私家汽车、个个腰缠万贯!因此,这里被称为亿元村,是射秽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无力证据。令人啧啧称奇的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南街村的经济奇迹是如何打造出来的?靠什么保持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
这些问题现在终于水落石出!这个射秽主义集体农村,其实就是八十年代末靠兴办乡镇企业起家,先是砖厂和面粉厂,再扩展至食品加工、医药初制等,现在村集体名下有二十多家企业,雇用逾万名外地劳工(已经有违反对雇佣与富农、地主阶层形成),村民不用工作也可坐享其成,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全由村政府包下来,可笑的是村干部每月只象征性的每月领二百五十元人民币工资。
问题是,同期全国各地农村都在大办乡镇企业,同样大量“剥削”外地劳工,为什么上天独享南街村,让它享受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而其它乡镇企业则在市场经济大潮下被淘汰呢?秘密其实就是“资金”;壹九八九年之后,南街村高举“毛泽东同志的伟大旗帜”,坚持走“射秽主义共同富裕” 的道路,结果,明示暗示之下,中国农业银行变成南街村的提款机,壹九九八年批给南街村的贷款已是壹九九壹年的整整七倍。
《南方都市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冯仕政根据银行向南街村的贷款進行研究,结论:“南街村的高速经济增长不是靠自身积累,而是靠银行贷款。”他认为,南街村是典型的“高增长、低效率”,在巨额银行贷款下,南街村经济才可在效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增长速度却奇迹般的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秘密原来如此简单!原来这撮有权之人为了证明毛泽东思想的正确,为了保护共产主义的壹点血脉,不惜违法乱纪,人为的扭曲贷款风险机制,大量贷款给南街村(且暂不说贪墨敛财频的村委大员),为了造就这个典型,养活这个典型,树立这个典型,梦想广大这个典型。可惜当它变成典型后,就要投入更多资金,以确保这个典型继续发光发亮。但纸终究包不住火,不能再以伪政治作为批出贷款的唯壹标准,结果,南街村不仅很难获得新的低息贷款,还面临空前的还贷压力与法律制约。
为了还债,南街村旗下公司近年发售的大豆种子,名为航天二号,声称坐过宇宙飞船上太空,利用太空特有的微重力和幅射环境,令到种子产生基因突变,收成会比普通大豆种子高30%收成。这个当然是子虚乌有,造成很多买了种子的农民血本无归!集体企业为了还贷,连坑害农民兄弟的这种下滥勾当也做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年前死跷跷的原村主任王金忠近日也被揭发,其办公室保险柜中至少有二千万现金及名下多本房产证。这就是只拿月薪二百五十元的村干部首辅,何来如此丰硕巨额资产?更甚者,几个声称是王村首辅的二奶、三奶、四奶……,抱着小孩到灵堂提出分身家的要求。
南街村神话幻灭,不仅令国库亏损十多亿人民币,而是让人们明白了,欲达无德的政治目的,不择手段以人为扭曲市场,违背自然规律、背离经济定律,是不可能持续的!当年的大寨如是,南街村同样逃不出这个经实践检验屡屡证实的规律。
中国农民遭受的祸害
近年我做了壹点关于乡村自治问题的研究,并不是要炒1949年前后,业已消失了的历史冷饭,而是想到“乡村自治”这样的政治生态,依然和当下紧迫的三农问题,有某些关联,有壹定的借鉴意义。
所谓“乡村自治”,核心内容是土地私有制,也与源远流长的宗法制度,儒家学说等有关;而反映土地私有的田契制,则具有在契约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民主精神,是宝贝的文化遗产。
在数千年动荡、灾难频仍的中国,先民们尚能生存繁衍下来,主要靠的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自食其力的结果。所以“耕者有其田”是农民们永恒的憧景,当下也然。因为土地公有、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所造成的人祸大饥荒,依然历历在目。
笔者也不认同温铁军等, 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举办的“中国大陆乡村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 及会后在《开放》杂志,表达的论点,说“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因为它不是历史事实。
两年多前,我的电子邮箱里,突然收到壹封来自某著名网站的电邮,自称是该网站“大视野”栏目编辑,说在网上读到拙作“阎锡山是如何治理山西的” 壹文,想就阎锡山的壹些问题,欲来采访在下,问是否可以,何时方便?我当即回函曰,当然可以,我壹个退休老头,随时都方便。不过谈什么呢?那是2016年,七七事变全面抗日80周年为期将近,估计要谈国共联合抗日之事。那确实是值得壹谈的大事,阎锡山这个山西王,在国难当头危急时刻,虽有过壹些动摇,但终于决心抗日,作为壹方面的抗日主将,在山西主持过著名的忻口战役、娘子关战役,和太原保卫战等重大战役,虽然因敌我力量悬殊,最后失败了,但也大量消耗了敌方实力,延缓了日寇南下的步伐。这是阎锡山治理山西38年,最辉煌的壹页,将永载史册。
阎先生抗日还有两件大事,值得后人追念,壹是与共产党将领朱德、彭德怀、林彪等合作,林彪指挥的平型关保卫战,虽只是太原保卫战壹部分,袭击的也只是日寇壹支辎重部队,但也是重要战果,在抗战初期,起到过很好的宣传鼓动作用。
二是阎与共产党人薄壹波合作,组织牺盟会,冲锋在前,视死如归,真正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铁血精神,是壹支名符其实的敢死队。当时侥幸存活下来的壹位十八、九岁的敢死队成员,名曰李干的少年,文革期间是我们芜湖市市委书记。他面对恶斗他的芜湖电校所谓“敢死队”造反派的学生们说,我们低着头背着手,任妳们胡闹,妳们算什么敢死队?当年我们在山西抗日,冒着日寇炮火,猛打猛冲,壹战下来,十不余壹,那才是敢死!为此造反派说他在吹捧反动军阀阎锡山,更残酷虐待他。据说李干先生,盛年早夭,惜哉。
记得我在给那位编辑回信中,提到李干先生的事,还说到李干先生还有后人在芜湖,妳们如有兴趣,可以找到他们。不过研究抗日问题的专家学者,是太多了,文章书籍也汗牛充栋,如谈抗日问题,在下无能为力。
那位编辑回函曰,抗日问题,可谈也可不谈,找在下主要是谈乡村自治问题,如同意,我们将先发采访题纲过来。我说那就过来吧,随时恭候。
我知道他们找到在下,壹定是还读到过我另外壹些谈“乡村自治”的文章。我在谈阎锡山治山西的文章同时,发过两篇万言长文,谈“中国乡村建设与变革的百年之争”,文中简略地谈到,在有关中国乡村建设问题上,近百年来有着两股从理论到实践,完全背道而驰的力量角逐。其代表人物壹是以彭湃、毛泽东为代表的暴力革命派,主张用阶级斗争方式,通过暴力土地改革,达到消灭私有制和‘均贫富’,在中国乡村来个乾坤大颠倒;另壹派代表人物是以学者‘南陶北晏’的陶行知、晏阳初,和‘民国乡建三杰’的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他们都主张在乡村从普及教育入手,发动各界人士参与其中,并充分发挥农民们自身力量,通过和平方式,在乡村实施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的普及与提高,重点是发展工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改善与加强家乡田园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逐步实现乡村现代化,从而为国家现代化,做好乡村基础工作。
笔者的态度在文章中,表达得很明确,就是坚决反对什么暴力革命、阶级斗争和消灭私有制的歪理邪说的,因为它们带来的只是动乱、血腥、杀戮和经济衰退和文化消亡道德沦丧。对此我在关于“乡村自治”和暴力土改的系列文章中,已有较全面的论述。
当然,我是竭力赞同晏阳初梁漱溟等的和平建设主张的。因为他们的主张符合国情,从理论到实践,于国于民都是实实在在的好事。我国历来农耕立国,农民是最庞大的人群,老子云“治大国如烹小鲜”,在广袤的农村,進行任何壹项变革,更是宜缓不宜急,要壹步壹个脚印,每壹步都能得农民们的认同,并能主动加入其中最好。而晏阳初等先生们,正是这样做的。后来虽然由于时局的动乱,内战外战频仍,迫使这些有益的变革中断了,也还是留下了很多宝贵的实践成果与经验,值得后人借鉴。
众所周知,1949年政权更叠后,毛氏暴力革命派,已执掌乾坤,成了意识形态主流,容不得他人置喙。而那些“乡村自治”的倡导者们,或被迫害至死如卢作孚,或流亡海外如晏阳初,或被死后“鞭尸”如陶行知,而硕果仅存的梁漱溟先生,则受尽凌辱。如今中华大地,还有几人还记得,近壹百年前,在中国曾有过有关“乡村自治”的思潮与实践吗?
那麽,这家著名网站,突然来函要讨论“乡村自治”问题,用意何在呢?
批评它,否定它,站在暴力革命派胜利者的立场上,嘲笑讽刺壹番,以显示胜利者的狂傲?应该不是,不说当下并没有这种思潮在重新掘起,至少不该由这家网站来肇始。
那赞赏它,肯定它,为历史翻案,重炒这锅冷饭,再办几个诸如“定县模式”、“北碚模式”、“邹平模式”这样的“乡村自治”试验区?似乎也不可能。不是这样做不正确,而是当局不会允许。至少当下看不到这种可能,未来就说不清了。
既然否定也不是,肯定也不是,那把这个问题,只是作为壹次历史现象,用现代观点来复述评论壹番?似乎时机也仍未成熟,在当下主流意识形态控制下,是很难取得共识的,还讨论它干吗?
那回归到文前,既然网站因笔者小文,引发了壹场胎死腹中的采访,是否小文有了壹些反响,或是触发了要進行这类问题讨论的契机?尽管笔者心灵深处,期盼著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因为它毕竟在中华大地上发生过,也确实给农民们带来过实实在在的好处,如果能继续下去,还可能发生那场惨绝人环的人祸大饥荒吗?但是梦想是美妙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大陆没有蒋经国,壹时不会出现什么用独裁手段实现民主转型的可能,权贵阶层会也不会放弃自身利益的,民主转型任重又道远。
再说笔者小文,只是网海壹粟。虽然曾被“中华文本库”等多家网站收录转载过,本是网络世界极平常的事。有的只是想保存壹点资料,有的也就赚壹点点击率而已,并不表明它们是支持的或反对的态度。这方面在下还有壹点自知之明。所以对拙文经常被转载收录什么的,从未放心上。
但是,这次这家著名网站,且由久负盛名的“大视野”栏目编辑署名来函,倒真的引起了我的壹些思索。因为这个栏目,曾经播出过壹些重大的,乃至甚为敏感的话题,因为内容的率真,关键点的切入,事件本质的剖析,和是非的评判与担当,在观众中有壹定的影响,也争相收看。那他们今天选择了这个话题,决非壹两位编辑的壹时兴起,自有他们选择的道理。所以提醒我应该慎重对待,那是要对历史负责,对听众负责,也是对将要对话的双方负责。不能等闲视之,不能游戏文字。
我还想到,全国各高校,及各级社科院,集中了各路人才,他们都学养深厚,掌握资料也多,很多人著作等身,为何独独找到在下壹个退休医生,又是个年已八十的昏昏然老头。我想是否正因为年已八十,去日已近,应该顾忌要少些。
不管怎么说,即使事情壹开始,即预见到,在当前情况下,这次采访的成行,几乎为零。我的考虑,依然是壹次有意义的促進,用流行的语言说,是倒逼也可以。反正我壹个退休老头,闲着也是闲着,何不做壹点探讨,就此机会,读壹点闲书也好。
后来采访壹事,果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不了了之。当然,他们也不会来函撤消,也在意料之中。但不妨碍研究的進行。
决定做壹点这方面的研究,从大的方面说,中国的农村农业农民的所谓三农问题,是历代中国最根本问题之壹,如今也然。从个人方面来说,作为大跃進大饥荒的亲历者幸存者与研究者,曾长期生活在农村,对脚下这片土地,有着血浓于水的亲近,在研究暴力土改问题之后,也有责任关注在中国延绵了数千年“乡村自治”问题的研究,也是作为炎黄子孙的责任。
为此近两三年来,在下壹直在关注这项几乎为人们忽略了的话题,也写下了教篇系列文章,感谢壹些网站的支持,给予发表,也有壹些网站转载收录了,这里壹并感谢了。拙作浅陋,也是自己的声音,欢迎批评指正!
已经发表的文章,不再重述了。借此机会,想重申两件事:
壹件事依然还是关于“乡村自治”的。
乡村自治只是壹种政治生态,它的形成与多种因素有关,其中土地私有制、宗法制度、儒家思想是关键因素。
所谓“乡村自治”,并非放任自流,也不是什么无政府主义,主要是指统治阶级即政府权力弱化,广袤乡村的亿万农民,在基层宗法制度松散的管理下,农民们包括管理他们的士绅阶层,即中小地主们,凭借自身的力量和自愿合作的力量,在建设自己的家园。即使在强人阎锡山领导的山西省,在乡村建设和普及基层文化教育方面,也是着重调动基层管理者,尤其是广大百姓自身的力量与才智,而不是壹切由政府包办,下的都是指令性所谓政策,百姓们完全没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其实所谓乡村自治,并非近百年才有的概念,而是自古有之。有壹首先秦时代的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先秦民谣告诉我们,先民们只要有了脚下的壹亩三分地,可以自食其力,并不怎么把皇帝老儿放在眼里。这件事到了公元前361年先秦秦孝公时代,经过著名的商鞅变法,确定土地私有之后,乡村自治自食其力,作为壹种政治生态,即基本稳定下来了。
虽然这种政治生态的形成,与数千年皇权不下县,朝廷命官只到县壹级,广袤乡村不必对官府唯命是从,以及宗法制度在基层的网络,还有士绅文化、儒家学说等等有关。但核心价值依然是土地私有,也就是田契制度千年不变,我们的先民们,也就有了安身立命的根本。它也符合在契约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国家的意识,其中也包括佃农们向地主租赁土地的契约制度。可以说也是我们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传统。
可以说孙中山先生倡导的“耕者有其田”,是农民们永恒的憧景,当下也然。
事实也是当这项传统被打破后,特别是经过所谓农业射秽主义改造,从小社到大社,再到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亿万农民不仅丢失了土地所有权,也丧失了经营权,最后连土地产品分配权也没了,无穷的灾难便开始了,直到数千万百姓,主要是农民,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被活活饿死!试问,如果还是土地私有,还会发生这种惨绝人环的人间悲剧吗?
但是这种乡村自治的政治生态,除了土地私有是农民们必须坚持不懈争取的切身利益,而宗法制度与儒家理论,则有着复杂的两面性,此事我在拙文中,有较详细的论述。简略地说,它们既使我们的祖先先民们,在漫长动乱的岁月里,尚能相互扶持,抱团取暖,以坚忍的耐力,茍延生存下来,有壹个相对稳定的家园,供先人们自食其力,繁衍后代,不至于灭种灭族。但也使广袤的农村长期处于贫穷闭塞落后羸弱,与世界潮流相隔遥远。
再说宗法制度,强调的宗族利益,且“家国同构”。在上层由“政治血亲网络化,血亲网络政治化”,而形成的什么太子党、红n代,与民主宪政格格不入。在基层宗法制度也有其顽固、保守、维护小集团利益等弊端。而儒家学说的“三纲五常”、君权天授,上尊下卑、男尊女卑,更与平等、自由、人权、法治等,皆不可兼容。
我们不能因为它们在“乡村自治”问题上,有过有益的壹面,而忽略它们的弊端。
所以说中国乡村的变革,是大势所趋,不同的只是变革的方式。即使尔后又有人提倡了“乡村自治”的问题,那也将是迎合世界潮流的新形式,不会再抱残守缺,因循守旧。当然也会汲取既往成功的经验与教训。
其二,如何评价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的“乡村自治”思潮,及其代表人物。
上世纪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初,知识界思想界流行过壹股有关“乡村自治”的思潮,并付诸实践,取得了壹定的成果,有些还遗泽至今。后来虽然因时局的动乱,尤其是强敌入侵,大部分国土沦丧,迫使乡村自治的实践,戛然而止。却依然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的理论研究资料,和壹些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中国今天的乡镇建设,仍有壹定的借鉴意义,有必要做壹些简略的回顾和评价。
其代表人物是创建河北‘定县模式’的晏阳初先生;创建山东‘邹平模式’的梁漱溟先生;创建四川‘北碚模式’的卢作孚先生;和普及基层教育江苏‘晓庄试范’的陶行知先生。当然还有在乡村自治上,亲力亲为硕果累累的山西王阎锡山先生。
他们都是民族先贤,都是国宝级的人物,有的还在世界教育领域,做出过杰出贡献,如晏阳初。他们所做的事业是正义的,是真正为百姓谋福祉的。虽然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事业中断了,诸位民族先贤,还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甚至恶语中伤,乃至人身迫害。但是这些恶人恶语的伤害,都无损于他们个人的优秀品质,和乡村自治等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
因此,我为每壹位先贤,都写出了专章,对他们所做出的努力,在个人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于以介绍、推荐与品述。并谈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有关各界人物的关系,力争能反映出当时社会的壹个侧影。
在各自单篇中,也谈了壹点各传主之间的横向关系,和壹些从理论到实践的异同,比如晏阳初和梁漱溟。
当然,再完美的事业,也会有考虑不周之处,他们的事业也不例外。在下此言,并非对近百年前之事品头论足,而是想到,诸位在从事这项艰苦卓绝的工作时,除了阎锡山之外,几乎都未想到,妳们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农村的贫困,物资的溃缺、经济的捉襟见肘,和广大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的低下。它们只要时局不那麽动乱,壹时尚没有内战外战,各界及全民协力,坚持不懈,总会逐渐解决的。
但是,他们面临的极大危机,将是已经兴起,并将是燎原之势的红色风暴!如果说1926年5月和8月,由彭湃毛泽东等主持的农民运动讲习所,还是纸上谈兵的阶段。那1927年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失败后,朱毛井冈山会师成功,已经有了根据地,并且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随着根据地的扩大,1930年国中之国瑞金苏维埃正式成立,也颁布了“兴国土地法”、“二七土地法”。还有比他们更早的,就是1926年,彭湃领导的广东海陆丰起义成功,成立了中国第壹个共党领导的政权,也“打土豪,分田地”,也大批杀人。别问这些国中之国,和他们的土地政策,谁左了些,谁更左,但有壹点是共同的,就是都要進行暴力土改,都要消灭私有制,都要大量杀人!包括消灭以中小地主为代表的士绅阶级和士绅文化。他们对此并不隐讳,自称1927至1937十年,为土地革命时期。
试想,当红色风暴卷地风来时,还谈什么乡村自治呢?可惜诸位从事乡村自治研究并实践的先贤们,均未看到离身边不太远的现实,不能不说是壹件憾事。
相比之下,阎锡山先生倒有些先见之明,早早的看出了社会矛盾的焦点所在。其实说先见之明,并不准确,而是事实教育了他。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初,苏俄还是列宁时代,山西省即有壹批商人,去苏联经商,或称延续满清晋商去俄罗斯经商传统。但那里已经是共产主义的列宁时代,实行的是无产阶级专政和消灭私有制,岂容妳外商谋利!所以货物被没收,商人全被赶回了山西。这使已经开始统治山西的阎锡山,认识到共产主义与私有制,是水火不容的。从而开始防止共产主义的学说,和共产党人在山西的传播与发展。事实也是早在1921年中共成立之前,已有信奉共产主义的高君宇、石评梅等在山西活动了,他们也终于未能动摇阎锡山对山西38年的统治,也包括阎对山西卓有成效的“乡村自治”式治理。
最后重申壹个观点,就是今天我们应该如何理性、客观地看待上世纪那场影响深远的乡村自治运动,包括它的理论和实践。因为前不久网上见到温铁军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举办的“中国大陆乡村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中提出,中国大陆的乡村建设“不能说失败,但也不能说成功”。“我们不能说它失败了,因为它的条件变化了”。但“为什么它不起作用呢?因为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为什么还要搞乡村建设运动,没必要了。晏阳初的那个乡村建设学院就挪到菲律宾去了,其他没有搞土地革命的壹些国家要继续接受训练。这些说明,中国的乡村建设问题始终是壹个长期的问题”。(温铁军、熊景明、黄平、于建嵘:《中国大陆乡村建设运动》,载《开放时代》2003年第2期。)
此言也大可商榷,真的因为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为什么还要搞乡村建设运动,没必要了吗!这是妳们的由衷之言,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如果说土地革命胜利了,它是否也包括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刚发到手的土地证上交,和继之而来的大跃進大饥荒,数千万农民死于人祸?如果回到土地革命之前,农民手上有土地所有权,当然也就有了土地经营权和土地产品的支配权了,那还会发生人祸大饥荒吗?我看有些事,结论不能下的太武断,还是等待历史的发展,让历史来下结论吧!
在下关于乡村自治问题的所谓研究,至此算是做了壹个小结,希望有更多的学者关注它,研究它。
贫困的根源
前些年我主要是在西南地区的壹些国家级贫困县走动,走了壹些穷的地方,我发现贫困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贫困就是因为农民素质低、没文化、愚昧、自然环境条件差,等等。我们把贫困的原因归结到穷人本身,好像贫困与政府、制度、主流人群没有多大关系。不是的!在很大程度上,贫困源于没有权利,贫困源于主流社会设计的不合理制度。
我先从壹个故事开始。我到了某地区的壹个乡,那个乡有14000人,有锡矿、铅矿、煤矿,每天从这个乡拉出去的矿产值约40万。开矿的是浙江、四川、云南的“大老板”,他们每年给乡政府提供的税收不足50万,但来来往往的运矿车辆,每年损坏路面用以维修的资金不少于150万。矿开了,环境破坏了、资源没有了,并且矿是有毒的,矿工没有任何劳动保护,每个矿工在矿里只能工作三个月就不能再工作了,时间长了有生命危险。这样的劳动,每个矿工的工资不到300元/月。如果妳到矿上看到那些矿工,妳的第壹感觉是这些矿工和牲口没多大的差别。不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的人是很难理解“宁可累死,不可饿死”的现实选择的。
第二个故事:我去的壹个贫困县,那里的原始森林是九十年代以来砍伐的,砍树的时候没有任何补偿,因为主流社会的人说森林是国家的,砍伐森林自然不关当地人的事了。没有砍伐森林的时候,当地人主要以狩猎为生,辅以简单的农作,生活还是比较舒坦的。树砍了之后,当地人不得不从狩猎生活转向农耕生活,千辛万苦地造了梯田。最近几年,说要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政府强制当地人退耕还林。森林砍了,没有补偿;辛辛苦苦开的梯田,壹个文件下来,说补给妳每年三百斤粮食,给5—8年就了事。我身临其境的时候,无比地羞愧。很多人讲保护环境的时候表现得无比善良和慈悲,而面对弱势的同胞却是如此的不道义!
当我走進贫困的深处面对贫困的时候,我实在没有理由指责在贫困中挣扎的人们,他们没有错!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对贫困有了更清晰的理解。至少有十几种主要的限制穷***利、导致贫困的不合理制度,需要我们重新检讨:产权制度。
上面的两个故事都与产权制度有关。矿产资源属于国有,国有是谁有呢?谁有权审批矿产资源开发,谁就代表国家了。有人会说,国民分享税收啊,谁代表国家征税呢?当然是几个人的事。壹吨煤35元—50元的税收,可是壹车装10吨却只算5吨,白天运10车计税,晚上100车不计税。就是征了税,当地的老百姓又如何实现分享税收收益的权利呢?
如果说森林、矿产资源是国家的,穷人分享不到收益也就罢了,但本来是穷人的财产,“国家”也要占有。比如说,农民集资办的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等,产权都不属于农民。既然是农民集资办起来的,为什么农民没有产权收益呢?如果把农民投资的电力、交通、能源、通讯等等基础设施,都让农民分享产权和收益,农民也不至于这么苦、这么穷。
不仅如此,到八十年代后期,国家鼓励农民办粮食加工厂,壹个加工厂要投资几十万、几百万。到了九十年代,国家壹个文件下来,不允许农民经营粮食了,农民损失惨重!国家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十年代政府鼓励农民贩猪、宰猪,九十年代,要“定点屠宰”,农民办起来的生猪“壹条龙”全垮了,谁也不赔啊;八十年代后期,允许农民经营种子、农药、化肥,九十年代,供销社重新专营,把农民害的可苦了。农民由此所负的债是壹代人、两代人都还不清的。城里的企业破产了就破产了,农民的企业被逼得破产了,钱还是要还的。农民怎么不穷啊!
财政制度:农村电、电话是农民自己集资建起来的,城里电、电话是国家投资的,城里人用的电和电话比乡村便宜;农村的学校是农民自己集资建的,农村老师的工资是农民自己开的。城市里的学校是国家建的,城市里老师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开的;城市里的公路是国家修的,壹公里就是好几百万甚至千万,农村里的公路主要是农民自己修的。农村几乎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农民自己集资的,当然国家也有财政支持,但那是杯水车薪。都是中国的公民,在占有财政资源方面,标准是不壹样的。
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覆蓋农民的,谈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来说,还太奢侈。这个极大的不平等说也是白说,不说也就罢了。但不能破坏农民自己的保障制度,即不能剥夺农民拥有土地的权利。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壹旦失去土地,他们怎么生活?我们为这些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呢?
金融制度:城里人可以用身份证从银行贷款买房,乡下人不可以;城里人可以用房作抵押贷款,农民的房子也是房子,为什么不能用他们的房子、土地去抵押贷款呢?农民的财富也是国民财富的壹部分,也是人民币的基础,为什么中国的银行不承认呢?如果我们农民的山、农民的地、农民的房,也能在银行里抵押,那农村也不缺投资,农民也有钱发展。现在,农民贷款生产农产品供城市人享用,贷款也是那麽难,利息还高于城里几倍。外国银行不下乡,中国的银行也進了城,国家又不允许乡村民间金融存在,难道农村指望太空人提供金融服务不成!
税收制度:农民的人均收入是(每年)两千多块钱,不是可支配收入,这些收入中还含着种子、自己和牲口吃的粮食。国家按农户农产品产量的百分之八点四来收取农业税,但如果把农民自己消费和投入生产的这壹块除开,那肯定是百分之二十几或更高的税率了。再如果把粮食加工流通环节的税率考虑進去,农业的税率可能就在百分之三十几以上。壹个农民壹年的可支配收入就只有几百块钱,要交税;城里人壹个月有几百块钱的社会保障。城里人做生意亏本,可以不做;农民种地亏本,可不可以不种?不种(的话)可不可以不纳税?不可以,不种地照样纳税。农业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是最弱势的群体,却面对最不优惠的税收政策。农民怎么不贫困呢?
资源的配置制度:就说说扶贫的资源配置制度吧。国家的扶贫资源是属于穷人的钱,这个资源是由谁来配置的?是干部来配置的。谁跑步“钱”進、谁跑得勤就给谁。跑到扶贫资源是要成本的,资源通过壹级壹级的下拨是要雁过拔毛的。这些资源到了项目点、到了社区该怎么使用,还是没有穷人的发言权,还是国家干部说了算。不少贫困地区搞工程招标,谁主持,是干部,谁有权参加投标,极少数有钱的人,穷人在哪里呢?占99%的穷人被排斥在外了。如果法律制度来配置扶贫资源,肯定会比干部权力配置更有效力;如果资源到了社区,由老百姓主导资源的使用,就可以用很少的钱办很大的事,因为中国农村有的是过剩的劳动力。但在不少地方,扶贫资源和公共资源配置成了权力和权力、权力和资本的交易游戏。
教育制度,医疗制度:这两个制度差不多,只说教育。人们似乎公认:“教育改变命运”。中西部的教育能改变中西部人民的命运吗?我看不能,反而使它们越来越苦难。我在我的《扶贫日记》里写过壹个高中生,他的父母亲为了培养他,借了壹身的债,他高中毕业到城里打工,每月的工资400元,要用十几年的时间打工来还债。他说只要还清债攒够2000元钱,他就准备回到他的那个小山村去结婚,再不来打工了。那时候他大概也有40岁了,不回山里城里人也不会要他打工了。现在的农村教育是什么?贫穷的父母亲,负了壹身的债,支付了巨额的教育成本,好不容易培养壹个高中生。高中生给了父母什么回报?没有!他把20—40岁黄金的时间给了城里,他得到了什么?没有!到了40岁,快要老了,城市和发达地区不要他了,把养老的包袱又甩给了中西部,甩给了穷人。教育是不是抽水机?教育不断地把中西部的资源向发达地区抽,不断地把穷人的资源往富人抽啊!我读小学时,几毛或壹块钱读壹年;初中时,壹年两块钱;高中时,三块五块读壹年;大学时,国家壹个月补贴20多块钱,35斤粮票。现在我的孩子读书呢?小学100多,中学1000多,中考把录取分数线提得高高的,缺壹分100元、几百元不等。现在我们读大学,国家给壹点钱甚至不给,更多的是学校收钱。我计算了壹下,从1985年到目前为止,农产品的价格涨了不到7倍,相当于农民的收入(在价格上)长了7倍。但现在农民教育支出涨了几百倍甚至几千倍,妳说农民怎么不穷!农民能够卖的壹点钱,就被我们的教育吸得壹干二净,农民是要负债来培养自己的孩子,并且是给发达地方培养人才。
就业制度:很长时期,政府谈就业、失业问题,只谈城里人,农民不在这个话语里。直到今天,劳动法能保护的还是城里的职工,失业保障与农民工没有关系。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依然还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更为严重的是在财政税收资源解决就业问题时,农民依然是极少考虑的,常说的再就业工程根本与农民无关。国家的金融资源也偏向解决城市居民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就业,每年有数百亿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证券市场也有更多的资源被输入国有企业。重要的职能就是保障就业。谁给了农民这样的政策资源呢?解决农民的就业是不是没有办法呢?不是的。国家有很多机会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例如,1998年大洪水后,国家拿出数百亿元治理大江大河,长江大堤每方土12元,这样的好事给了大企业家做了,大企业家转包给农村的拖拉机施工,每方土3.6元承包出去,壹方土坐地净赚8元多。如果从农民就业的角度去考虑,几百亿可以解决多少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数百亿收入。再如,农村还有很多的水利工程待建,有的是要恢复原有功能。假如国家壹时拿不出钱来,可不可以让农民先干上,发给农民劳动工积累券,农民可以凭券购买教育、医疗等服务或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主流社会,面对农民就业难的时候,总是指责农民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不适应城市社会,不适应市场经济等等,全是歧视性的语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把农民的就业问题当成是“国民的基本权利”,没有把创造农民就业岗位当成政府的基本职责。中国的农村什么最多,劳动力最多。每天有几亿农民没有活干,能挣钱的活专给有钱的人干,妳说农民能不穷吗?
工资制度:工资制度是壹个最大的抽水机。城里人的工资里面包含有结婚、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部分,还有再教育和养老部分。农民工的工资呢?它包含这些吗?不包含。除去这些开销,农民工壹个月的可支配收入也就500元钱左右,他们不可能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承担不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自己养老的问题也无法解决。根据陆学艺、郭书田等先生的计算,每个农民工在城里创造的价值是25000元,但每个农民工得到的平均工资只有6000—8000元(这是高估了)。城市和发达地区每年从农民工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余价值。如果進城的农民工是1亿人,那麽农民每年被剥夺的就有1.6万多个亿。 工资制度对农民工严重的不人道,会导致壹系列严重的后果。据统计,全国现在有千万以上的娶不起媳妇的农民和农民工。乡下的女孩子都嫁到城里去了,她们不愿意在乡下找壹个养不起孩子和老人的老公,有的女孩子做二奶也不愿嫁给“足马”为妻。社会学家樊平呼吁,农村“美女”的流失将导致农村社会“荒漠化”!我们追求的城市化难道要以农村社会“荒漠化”为代价吗?
土地制度:土地制度可能是第二大抽水机了。宪法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谓集体所有,就是村民共同共有。但农民的土地不能自主地進入市场交易,只能先给国家征用,再由国家出卖,国家征用1亩地几千、几万不等,转手就卖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不等;农民自己在自己的地里盖厂子可不可以?不可以,还得先给国家征用了再买回来;农民在自己的地里挖鱼塘可以吗?不可以,要挖也得出钱给国家。据统计“国家”每年从农民的土地上拿走数百亿甚至更多的钱。
干部制度:但我说的是另外壹个问题——干部制度也是壹个抽水机。干部是上面提拔的,要当干部就只有找上面。想当干部就要跑步“钱”進,不跑步“钱”進想提拔,难!所以每年用于跑官的钱不是个小数目。这些钱从哪里来呢?当然是公款消费了。我提拔了,付出了很高的成本,怎么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赶紧用权力从老百姓身上寻回来。提拔的干部越多,干部换的越勤,老百姓的负担就越重,所以干部制度也是个抽水机。如果干部选拔权在人民,公布干部的权力在人民代表大会,当官就要给老百姓送礼了——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要是这样就好了。 现在也搞民主,干部也要选,谁提名呢?上面提名。谁想当干部,还是要给上面送礼才行。现在的民主还是上面的“民”主,把上面要的人“举”上去,和原来的效果是壹样的;其实,老百姓要的是下面的民主,是要把那些不为民服务的人选下来的民主,这些人不选下来,好人怎么选得上去呢?好人选不上去,农民怎么不穷呢?
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立了很多法,可是,来北京**的人越来越多了,壹年比壹年多。这说明什么?法不管用。那“法”为什么不管用呢?壹个农民壹年可支配的收入就是几百块钱,怎么打得起官司,请得起律师?穷人是用不起法律这个奢侈品的。当穷人用不起法律的时候,法就是富人或有权人用来欺负穷人的工具了。不打官司又没有其他方式救助,壹般的情况就只有忍气吞声;实在忍无可忍了,穷人才進京城。很多人有理无钱,打得倾家荡产,最后走极端,结果有理打成无理,由**者变成壹个违法者! 我们依法治国叫了很多年,但犯法的农民越来越多了。壹个农民从四川跑到北京打工,兜里只有500块钱,到了北京把车费壹除,只剩下200块钱了。办暂住证、健康证等需要很多钱,也不知道在哪里办,为了生存只有不办了;要是不办,就是违法;不是违法,是不得不违法啊!穷人是逼得为了降低生存成本而不得不违法,真是冤枉啊!有些人嘲笑相信包青天的农民和“私了”的“法盲”。假如妳是穷人,妳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曾经总结说,中国乡村有两个发展的趋势,要引起警惕:底层的民众不得不违法来降低自己的生存成本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基层的政府和基层的组织,以违法来养执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作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不违法是不能生存的,因为财政只给了60%的预算,还有40%要靠创收。以派出所所长为例,他的职责是惩治犯人,保卫人民,就得给他钱履行义务,但实际是政府财政只给人头经费的60%,没有办案经费,此外,公安局不仅没有钱给派出所,派出所还得每年给公安局交8万元钱。派出所从哪里搞钱,当然是用自己的权力找老百姓搞钱,这不就成了壹个违法者吗?这就是“靠违法养所谓的执法”。派出所是这样,基层的法庭不少也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有的人说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完备了,中国社会越来越接近法制社会了,我相信壹半。因为这个社会的多数人(特别是穷人),要想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越来越难以支付成本了。
科技推广制度:科技推广制度也是壹个抽水机。农村急需要科技服务,这是毫无疑问的。农业大学的学生,读了四年大学,几年的硕士、博士,到农村当技术员,会去吗?当然不去!因为技术要追求高回报,中国农村小农经济没有可能支付高价读大学后所需要的回报。市场配置技术,结果就是有农业技术的大学生远离农民、远离小农经济、农村的技术人员越来越少。技术是不是绝对的不下乡呢?不是的,比如杂交种子下乡了,技术为了追求高额回报以壹种物化的特殊垄断方式下了乡,农民不得不付出使用“技术”的高额代价。所以,靠市场配置技术的结果是两个,壹是技术人才远离农村;二是农民使用技术必须付出高成本。历次乡镇机构改革,工商要加强、税务要加强、财政要加强、土地要加强,凡是找农民收钱的部门都要加强。凡是农民需要的技术服务部门,比方说,农业技术推广站、渔业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统统转制,统统推向市场自谋生路,这样改革的结果就是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网破、人走、技黄”,农民获得廉价的技术服务的权利被剥夺,为技术获得垄断收益创造了可能,这样改革的结果只会导致贫困的农民更加贫困。
市场主体制度:很多人都认为,农村最早改革开放,分田单干了,农民肯定是市场的主体,肯定有市场主体的资格。其实不是这样的,今天的农民还没有获得完全的市场主体的地位。农民休耕,不仅要照常交税,还要受到罚款。这就等于用壹种强制力逼农民用低偿或无偿的劳动力与土地结合,生产大量的廉价的农产品,来保证城市人的要求。农民有市场主体的地位吗?显然没有完全的市场主体资格,而我们那些主流经济学家和政府的官员动不动就要求将农民统统“推向市场”。壹方面不给农民市场主体资格,另壹方面要把农民推向市场。这是个什么道理?很清楚,强制2.3亿个农户生产,生产了,再把他们推向市场,形成无序的过度的竞争,农民能够得到社会平均利润吗?农业本身回报就很低,农民怎么不穷啊!
户籍制度:户籍制度也是壹个抽水机。城市户口相对于农村户口是很值钱的,我读小学时就知道城市户口的人的优越和高贵,城镇户口的同学吃的、穿的、住的、玩的都和我们农家子弟不壹样。我当时好羨慕有城市户口的人。85年,我当乡书记了,很多农民找我解决户口,户口要粮食、公安、民政等好几个部门联合办公,最后分管的县长签字才能解决,解决壹个户口除了要花很多钱外,还要花好多的时间和精力。到了90年代初期,县城的户口每年出售100个、200个、500个不等,每个30000元,壹些农民,借债也给自己的孩子买户口,买高价户口还要开“后门”,那时也有好多人求我走后门,有的人真是哭着求我。再到后来,全国都卖户口了,有的城市壹个户口卖十几万甚至更高,现在要得到北京等城市的户口,依然还要出钱买,我在北京工作好几年了,就是做不成北京人,因为买不起户口。户口这个东西,吸走了多少农村的财富!
招标制度:现在,农村做壹点公共设施都要招标了,似乎这就是公平的制度。也许招标制度在国际上或发达地方确实好,但在不发达的农村我认为不怎么好,是壹个歧视的制度,加重农民负担的制度,必须改進。在壹个不发达的地方,市场不能形成充分的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就是几个干部和几个他们招来的“哥们”之间的公开的、合法的“灰色交易”。在招标的游戏中,既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又没有民主监督,99%的人被排斥在外,这样的招标只能是权钱的合谋。本来可以10万干好的事情,预算打到50万,权力和资本分肥;本来可以让农民的组织组织农民干,实行以工代赈,最后也来壹个招标,实际上是权力和资本排斥穷人。现在,国家投入农村的“六小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八十年代比较,壹元钱只能做壹毛钱的事;国家最近几年的扶贫资源越来越多,但脱贫的人数越来越少,有壹个贫困省的政策研究的领导跟我说,不及原来的十分之壹的效果了。对于扶贫资源使用的效力越来越低的问题应该引起反思了。
代表制度:县里面开人民代表大会,十几个农民的代表权只相当于壹个城里人的代表权。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更不用说了。就是壹个乡镇开人民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干部,没有几个是纯农民的;有几个是纯农民的都是干部提名的。这样的代表制度,决定了人数最多的农民“失语”。
类似上述导致贫困的制度还有。如果这些制度对穷人和富人;城里人和乡下人;对老百姓和当官的;对主流和非主流是壹视同仁的、是公平的,我想农民不会这么苦!农村不会这么穷!
主流社会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就是建立在自以为是基础上的。就像当年回城知青对农民农村的认识壹样。有些知青回到城后,讲述在农村的苦难,说在农村浪费了十年的青春。当时,没有人认为这句话有问题,其实说这句话的人也并不壹定有歧视农民的思想。但是这句话的潜台词——却是说农民世世代代都浪费掉了——农民同城里人相比下人壹等。正是主流人群自觉或不自觉地歧视农民,所以才有这些不平等的制度。这些不平等的制度设计,是有意或无意间这么形成的。所以,主流社会要认真反思;正因为是无意识的歧视,更应该认真反省。
中共暴政
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群体反抗事件,就会发现社会抗争类型与经济增长模式之间有极强的相关性。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财富寻宝图”上的“四大金刚”分别是地产、矿产、股市与金融,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高度依赖土地出让金及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税收(资源大省则是出售矿山开采权)。中国并无多少闲置土地,政府出卖的土地全来自于对农民的征地与市民原住房用地。而农民反抗征地、城市居民反抗拆迁与城乡居民反环境污染的维权行动都与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有关,而且均涉及土地。可以说,中国政府的资源抽取方式决定了公共政策,而公共政策则塑造经济增长的模式,从而决定着社会抗争的类型。
如果说以前是以各种名义分片征收农民耕地,到了2008年国土资源部正式推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以后,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全国各地开始了新壹轮大规模的圈地运动,20多个省市正在推行壹场规模浩大的“让农民上楼”的运动,亦即“拆村运动”。
但农民上楼只是解决了住的问题,并未解决生计来源。自清朝以来壹直苦于“地狭人稠”的中国,如今已经再无荒地空地可垦殖,而城市里就业机会本来就稀缺,这些被从土地上赶走的无地农民就成了“无地可耕、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三无人员”。这些“三无”农民遍布中华大地,南起四川、东至广东、北至黑龙江。可以说,中国有县皆成“乐清”。
那麽,中国农民当中,到底有多少成了“钱云会”?根据多年搜集的资料,即使按最保守估计,估算出全国约有已失地农民1.2亿左右。(注1)
民众失去土地与家园,早已成了壹个让国人近乎麻木的问题。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延续至本世纪第壹个十年,政府征地与农民反征地的对抗几乎构成了官民矛盾的主旋律,在每年发生的十余万起群体性中居首位。这次如果不是村长钱云会那离奇的死亡,长达6年的乐清征地事件在媒体眼中只是壹个小的事例,无法吸引公众关注。这就是钱云会的帖子在天涯论坛上孤零零地悬了4个多月竟然无壹网友跟贴的原因。
只要政府停止掠夺农村的土地资源,让农民在土地私有的基础上实现乡村自治。如果说每逢发生民变由政府出动军警强力弹压只是扬汤止沸,停止掠夺则是釜底抽薪。
但不幸的是这块硬币还有另壹面,即无解。而无解的原因则在于中国政府汲天下之财以自养的本质决定了它不可能自断经脉,断掉供养自己的主要财源。国务院发展中心曾做过壹项调查,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收益大致按如下比例分配:城市政府,20%-30%;投资商,40%-50%;村级组,25%-30%;农民,5%-10%。
从上述分配比例可以看出,农民被强迫卖掉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从卖方农民到房地产投资商手中,土地增值收益还要经过两次中间流失,地方政府与村委会共拿去45%-60%,农民只得到这块蛋糕当中最小的壹块。
改革开放之后,土地出让金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比重不断提升。资料显示,2001年—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9100多亿元,约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35%。2009年达到1.5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6%左右。在有些县市,土地出让金占预算外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50%,有 些甚至占80%以上。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70.4%,以北京为例,其2010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全年财政收入(2353.9亿元)的近70%,而上海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则占财政收入(2873.6亿元)的53%。
土地财政在中国财政收入中占如此重要的地位,只能说中国近30年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依赖于对资源的掠夺性使用与过度透支,并非来自技术進步。这种经济模式决定中国经济增长难以持续。
可以说,自中共建政以来,中国农村進入抗风险能力最差、最没有自卫能力的时期。任何来自外部的强力,都可以掠夺农村的资源(即农民生存所依赖的资源),比如森林、沙洲、耕地、宅基地、山野、矿床、地下水、溪流、湖泊、古文物,外部势力之所以能够肆意掠夺农村,是因为在中共统治下,中国农民被剥夺了上述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将壹切土地收归“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壹制度成了地方政权伙同外部势力肆意掠夺农村资源的资源抽取管道。
有关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本身就是壹个中国法律未曾解决的问题。现行法律虽然规定了农村土地由县、乡(镇)、村三级“农民集体”所有,但并未界定“农民集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规则。在中国所有政府文件及各类研究论文(包括媒体报道)中,“农民集体”都不是法律上的“组织”,而是壹个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的集体名词。这样壹个集体名词,无法真正作为土地产权的代表,甚至无法明确“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人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样壹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事实上已经由土地使用权所代替。而“农民集体”在法律上的虚拟化,使得国家(政府)成为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者。这种状况为政府任意支配农民土地保留了壹条非常方便的制度通道。就像为农村土地插入壹个巨大的资源抽取吸管,可以源源不断地抽取资源,除了为地方财政做贡献之外,还可以养活壹大批“吃地管地”之人。中国政府坚持不让农地所有权归属农民,原因就在于此。
中国农民无法完全离开土地生存,中国的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土地这壹有限资源,这本身就是产生矛盾的根源。中央政府面临这样的选择:是让地方政府活,还是让农民活?要求地方政府停止掠夺农民土地,无异于断地方政府的财源,不让地方政府(官员)活下去——这等于中央政府举起右手砍自己的左手,将本身的统治基础逼成反对力量——这是自残肢体的速死法。而继续默许地方政府掠夺农民土地,无地可耕、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农民就只能起而反抗,最终也是危及中共统治——这是挣扎若干年后衰竭而亡的死法。
可以说,中国地方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土地之争,有如壹盘让中国政府无法解套的死棋。说它是“死棋”,是因为无论怎样走都是死路,除非中国实现民主化,促使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发生根本变革。
剥削农民
根据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多位家庭农场成员和农场职工(以下简称农工)的联名举报材料,内容直指八五九农场存在“撕毁承包合同、随意擡高土地承包价格、采用欺骗手段拿走土地证、强行摊派种子化肥、变相收费”等行为。
农工李清路、陈鹏、陈秀凤、陈修和、徐树中等人在举报材料中称:“1985年我们响应国家号召,兴办了开发性家庭农场,我们自筹资金3分利、4分利擡钱修路、排水、开垦荒原,把荒原变成良田,为国家做出了贡献,也按农场要求签订了长期合同并办了土地证。可是在早些年,农场以换证的名义把我们的土地证及合同收回,再也没有发给我们。但是他们还收我们办土地证的费用,并开具土地管理费发票,说这就可以当土地证使用。如今却要大幅增加地租,变相收回我们的土地,并不承认我们的壹切证据。“
在多份举报材料中,多位农工还指责八五九农场“强行摊派”,强买强卖;并违反国家政策,截留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
连年上涨的承包费和地租
八五九农场是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三江平原,总控制面积203万亩,现有耕地总面积44万亩,常住人口1.8万。
八五九农场农工于文珍、于文侠、孙连波、朱海荣、刘冬梅、袁家芳等在举报信中称:“1995年,我们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根据农垦总局5号令,创办了开发性家庭农场,到现在已经16年了。创办之初,我们与农场了30年的合同,农场土地部门还为我们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农场多年来,壹直视我们所种耕地为开发性家庭农场,地租没有上涨,截止到2011年,每亩地租为80元,还享受国家种粮直补。但是,2012年,农场突然上涨地租,水田每亩275元,旱田每亩215元,上涨幅度之大前所未有。理由是我们没有合同。农场这样做是对我们权益的极大损害,我们的30年合同都让农场收回去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也让农场收回去了,这不是不讲理吗?”
据悉,2013年4月5日,该农场又下发通知书:“依据八五九农场发【3013】1号文件规定,您须在2013年4月5日前上交2013年土地承包费,否则将被视同放弃土地承包权,农场将土地收回,面向市场公开发包。”
“这几年,八五九农场正式实施壹年壹签合同,每年不断提高土地承包金。”承包了3000多亩土地的连国才显得有些激动,“现在种地不赚钱还亏,都快活不下去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北大荒的土地戏法:百名农场职工举报“四宗罪”》壹文报道,八五九农场发布的“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文件中,对农场2011-2013年间的承包费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八五九有农场户口的职工2011年承包“开发性家庭农场”旱田承包费230元/亩、水田承包费300元/亩,其中“新增耕地”承包费为150元/亩,不享受国家政策补贴(良种补贴除外);
2012年,开发性家庭农场旱田承包费为255元/亩,上涨25元/亩;水田承包费定为365元/亩,上涨65元/亩。
2013年,土地承包金再度调高,旱田和水田承包金分为每亩270元和385元,皆上涨15元;“新增耕地”每亩承包费标准为旱田180元、水田280元,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良种补贴除外)。
八五九农场农工崔淑清认为,“农场这样做是违反承包合同,随意擡高土地承包费。”据了解,八五九农场农工们的遭遇,在黑龙江其它农场同样存在。
多位农工告诉记者,由于承包金太高,壹年壹涨,大多数农工都不赚钱。虽然目前他们都对土地承包金不满,但农场态度也很强硬:不交承包金就强行占地、罚款。
农工康立娟告诉记者,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主要有两类:壹是开发性家庭农场,二是“新增面积”(北大荒设定土地的概念)。
据了解,八五九农场的开发性家庭农场,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根据国家政策,以家庭农场为单位,土地长期承包经营。1994—1995年,黑龙江又出台政策,鼓励开发“五荒资源”(荒地等)。在多重利好政策的鼓励下,农工自费开发了大量土地,并向国家缴纳大量税费。
记者在《职工家庭农场证书》看到了这样的规定:壹、职工家庭农场实在国营农场领导下,实行家庭经营,独立核算,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二、职工家庭农场长期承包使用国有土地、山林、草原、水面等生产资料,相对独立地从事农、林、牧、副、渔生产经营,其财产和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而新增面积是2006年黑龙江省航拍土地普查后的开荒面积。“自2006年期每亩上交农场利费80元,至2012年每亩收费235元,已经是亩收费增加了155元。 2013年旱田180元,水田280元,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农工孔祥云向记者介绍说。
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称:“我们当年开垦荒原创办开发性家庭农场时,开发的面积地有大片低洼易涝地,有流水线,鱼眼泡,都是十年九不收的地,是我们自己投资修路,架桥,壹点点的开垦起来,这些耕地准确说是我们后来开垦出来的。这些地农场壹分钱投入没有。到现在这些地的地理条件也极差,春天难种,夏天难管,秋天难收。农场对这引起地本应扶持,可现在却提高地租,这是严重损害我们种地农工权益的,让我们难以承受。甚至种不起撂荒。”
“我们响应国家号召开荒种地,上世纪80年代国家只收20-40元不等的土地税,也给办了土地证。现在农场连年提高土地承包金,我们壹年忙到头,什么都没赚到,都白白给农场打工了。”万绪洁的观点得到了其他上访农工的赞同。
农工们认为,这是由于随着粮食价格的不断上涨,农场看到土地的升值利益,于是不断提高土地承包金,但这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
据悉,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中就明确要求:
“从2006年起,对国有农场通过收取土地承包费等形式由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予以免除。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
“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种收费。严格控制和清理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
“進壹步推進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管理层次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为了减轻农场职工负担,黑垦局发【2007】7号文中也明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有农场应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落实免除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政策,降低农工社会负担。
土地证遭遇“变戏法”
“农场说是为给我们办新证,把我们的土地证书和合同都收了回去。其实这是骗我们,后来新证也没给我们办。”上述举报材料称。
据悉,根据1994年黑龙江省拍卖“五荒”资源的使用权的暂行规定:为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加与开发、利用“五荒”资源的积极性,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壹般不少于30年,最长可至70年。
“因为当时八五九农场负债累累,濒临破产,欠银行贷款无法偿还,开不起荒的情况下,由家庭农场个人自筹资金排水、修路、开垦荒原,农场要求每亩上交22元土地管理费,给办理土地证,农场在不同时期签订了内容不同的合同,但收取的费用是壹样的。可是,1996年农场就把开发性家庭农场合同和土地证、职工家庭农场证书以换证的名义收回,至今没有给换发新证,但仍按开发性家庭农场上交利费。而且利费连年上涨,大大加重了我们的负担。”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附上了相关凭证。
农工们出示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国有“荒地”使用权承包合同显示,约定的经营时间大都在30年。
据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介绍:很多农工回忆起家庭农场创业阶段的往事都泪水盈盈。“那时候,他们没有了工资更没有积蓄,家庭农场等于白手起家,只能靠举债度日,维持生产。遭遇天灾,有些人家难免赔得倾家荡产。那时粮价低,种地难,国家也没有出台今天的许多惠农政策。”
“我们要求加快黑龙江省农垦给农工自筹资金开发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八五九农场农工们对记者表示,按照中央办公厅【1997】16号文件,确保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无论“开发性家庭农场”,还是“新增面积”,都是由各家各户长期承包经营形成的历史事实,应该执行国有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的政策。進而取消合同壹年壹签,承包费壹年壹涨。
被摊派与被强买强卖
“近年来国家为了减轻农场负担,逐年对三农加大投入减免了农业税。但八五九农场却在2006年以后逐年增收土地利费,计划内土地、生活田和机动地,合同收费壹个样,实际从惠农卡收取的费用又另外壹个样,同样的土地,合同任由农场签订,帐目不公开,以空白合同签订,合同的原件不给种地农民,开发性家庭农场和新增面积2012年农场执行每亩地5年卖1000元,5年的利息是多少?”上述举报材料称。
壹直关注北大荒农场农工境况的蒋巍在其所著的《《泣血的“草根声音”——北大荒垦区上访问题调查》》中披露:尤其随着粮价、地价的上升和国家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下发,极少数干部心理发生畸变,开始与民争利,家庭农场的自主权力和农工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农场、北大荒八五九分公司是企业,并不是政府,没有权利确定土地的权属,凭什么任意买卖农工用血汗三分利多高利贷开垦的荒地、卖的钱又准备干什么呢?”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质问道,他们甚至怀疑,每年八五九农场有上亿的土地承包费差价,但去向成谜。
土地问题之外,各农场职工同样指责作为北大荒附属分公司的农场“强行摊派”,强买强卖。如指定种子品种令农场职工购买,如不购买就威胁不允许承包土地。
八五九农场农工在举报信中称:北大荒八五九分公司近年来种子农资、机械强行摊派,如农民不要就不发国家给的直补,2006年种子公司八五九农场承包给个人,以国家直补的现金抵种子,其种子只是从领导种地商品粮购买的,农民无奈只能以商品粮的价格,低价卖出,再花高价去买稻种,由于摊派的种子质量不够种子的标准造成减产和绝产。而且,摊派的化肥含量不够国家标准,造成粮食减产。秧盘、大棚等农资都是以强制的形式高价卖给农民,不要就不给地种。“农民失去了买卖自由还谈什么市场经济?”
举报信中,近百农工公布各自所种田地面积从100多亩到6000亩不等,如果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农场职工要比市场价多付出几十万元。
农场农工连国才向记者证实:除了“摊派种子”,农场还强行摊派化肥、农药等农资。八五九农场多个农工也声称:八五九农场要求必须到指定地点购买化肥,尿素每吨2521元,而市场价每吨2200元,每吨差价321元;二胺每吨3547元,市场价每吨3200元,每吨差价347元。
另外,八五九农场摊派给农户的秧盘0.85元壹张,而市场价仅0.64元,中间差价0.21元,每栋大棚需秧盘2200张,农户需多支出400多元。
八五九农场农工则在举报材料中还称:农场每年每亩都收取他们技术保证金10元,却从没有技术人员给予技术指导,从来没发任何技术资料。仅此壹项就增加农户整体费用几百万元。“现在每年收科技保证金,农场说如果经营过程中没问题给返还,但是到每年秋收后,由于各项罚款几乎都被扣没了,有的还需另交罚款,有的农户好点能每亩返回20-30元。”
除了被指“强卖”,农工们还指出八五九农场涉嫌“强买”。农工马华告诉记者,秋天收粮食时,北大荒下属物流公司向职工们截粮,不准他们向外卖出。外面对稻谷的收购价是1.35元/斤,物流公司给出的价格则是每斤1.28元,然后物流公司再直接高价转手。而“如果不卖给农场制定的物流公司粮食,那麽来年承包土地,每亩要多收20元的承包费”。
农业补贴疑遭截留
除了上述问题,农工们还在举报材料中指责农场违反国家政策,截留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
八五九农场职工在举报信中称:开发性家庭农场和新增面积,各农户耕种多年壹直向国家缴纳各项税费。按照2004年国家及黑龙江省发放直补的规定,对于缴纳税费的,都有粮补。
据悉,2001年北大荒上市,八五九农场领导说该农场只有47万亩。但多位八五九农场农工都向记者证实,2009年由于农场管理混乱不给粮补,农工们集体去上市公司查阅土地证资料,最后发现,八五九农场2003年的土地证上明确写有137万亩土地。“黑龙江省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2001年上市时,八五九农场分公司领导说只有47万亩土地;2003年却欺上瞒下办理了1,378,688.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那麽137万亩从2003年就有国家发放的直补,而农场和北大荒上市公司只给47万亩的和开发性家庭农场发放直补,30年五荒面积每亩给3.33元直补,那麽新增面积直补发给了谁呢?多发的直补是谁截留了?”
据多位农工证实,八五九农场从不公开国家发放的直补帐目,而“国家有明确规定,发给农民的直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也不得以任何实物形式抵直补。”
“同样是为国家生产粮食,为什么时候农场和农村的政策不壹样。为什么农村后来开荒面积耕地都有种粮直补了,而我们后来开荒面积却没有。难道国家的农业政策是壹国两制吗?”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八五九农场农工李日新则在举报材料中称:“收取土地租金从不开具发票,致使10几亿的资金成为国家严令禁止的小金库中钱款,供领导挥霍。”而且农场“随意增加管理人员将其亲属纳入管理层,造成巨大开支,使本应用于发展农场主体经济的资金流入个人腰包,制约了农场的合理发展。”
而农场给农户拨付粮食直补是按照农户买断的30年经营权的“五荒地”和开发性家庭农场计算,新增面积不给国家补贴。于文侠告诉记者:农户买断的“五荒地”有11万亩左右,开发性家庭农场土地有20万亩,另外100多万亩地被北大荒和农场计算为“新增面积”。
其中,“五荒地”和开发性家庭农场加在壹起30多万亩,2012年农场给了每亩61元的直补,今年给了每亩70元。而农户种植更多的“新增面积”土地,农场则不给粮补。
而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农业补贴都是专款专户,直接打到农民银行账户里。但农工姜珍表示,“我们广大农户从来没有见到过‘新增面积’的粮补,而新增面积在各农户承包土地中占大头。”
于文侠表示,137万亩地上市公司都办了土地证,国家肯定都会给农业补贴。农户承包土地每年都交承包费用,应该发放粮补。
八五九农场职工在举报信中也称:在2004年国家出台粮食补贴政策之前,八五九农场的新增面积都办了土地证,都应该享受粮补。此外,黑龙江省历次土地普查都确定包括开发性家庭农场和“新增面积”,并登记在册。“按土地面积估算,金额约5亿元,被不明不白侵吞了。”
农工依法上访屡遭打压
据悉,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八五九农场多位农工都选择了上访这条路,他们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逐级上访。先是在八五九农场上访,后到建三江管理局,又到黑龙江农垦总局和黑龙江省政府上访,近期更是频繁進京上访。“我们就想要个说法。”
据悉,八五九农场农工们上访之路充满风险和艰辛:壹些地方官员和农场领导因害怕暴露真相,影响“政绩”和“钱途”,以种种违法手段对上访群众進行了围追堵截和封锁。
“2012年3月期间,我们首先找到八五九农场北大荒分公司反映问题,其次到建三江管局反映,最后到北大荒上市公司、黑龙江农垦总局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均未给予书面答复。开发性家庭农场成员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上访,被八五九农场分公司警察拦截,告诉如再上访,就会被拘留。”据悉,多位农工都有类似遭遇。
而另壹份由八五九农场32名农工共同具名的举报材料称:“2012年4月12日,我们在北京市,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八五九农场地租乱涨价,严重损害农场职工权益壹事。但却被八五九农场公安分局定性为扰乱公共轶序,并将我们密秘押回投入拘留所10天(4月15日至25日)。身心受到严重催残,家里农业生产被耽误,土地被迫撂荒。”
“我们在京上访期间,受到了国家信访局,农业部信访部们的接待,不论在国家哪个部门,我们都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合理上访,没有无理闹访,也没召集集会,正常的递送材料,听取国家机关部们工作人员的解释。国家机关给我们的答复,虽然我们不满意,但我们也没有纠缠,我们根本没闹事,没有集会,没有串联,没有煽动。更没有破坏,扰乱公共轶序。”然而,让农工们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我们准备回返农场之际,在4月11日深夜,我们当地农场的30余名干警,突然闯入我们住的旅店,把我们惊醒,随后连拉带扭,硬把我们押送進壹辆大客车,趁著夜幕,把我们押送回建三江,在扭送我们上大客车期间,我们中的张朋因质问干警这是干什么,被公安分局干警喷施催泪弹致双目暂时失明,后又昏倒。我们中的王成,因要求公平,被公安干警强制扭送。”农工们七嘴八舌地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形。
“我们问公安分局领导,我们扰乱什么公共秩序了,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造成了什么后果?他们壹概回答不出来。”农工们向记者介绍说。
据悉,黑龙江农场的乱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知名律师兰志学在其《关于立即停止侵害农场农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见书》中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长期以来,农场经营过程中坑农、害农等壹系列违法行为不断发生。如肆意霸占农工自费开发的土地、截留中央的直补、强制农工指定购买高价种子、化肥、低价收购农产品等,有些地区还威逼利诱农场农工从事其他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农场这种违法行为,必然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進而导致农场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受到严重影响,也必然造成粮食生产存在不可预测性的安全隐患。
专政统治
今天人们对于壹九五八年“大跃進”的历史记忆,恐怕主要源于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经济闹剧。人们常常用领袖和群众共享“乌托邦式”浪漫主义理想来嘲讽当年不可理喻的那种狂热。这样的单壹解释其实掩盖了更深层的原因:在不可理喻的“高指标”谎言背后,支配着人们荒诞行为的实际上是深植于内心的政治恐惧。
为什么壹九五八年的荒诞剧未遭到党内外有力的抵制?不少学者将原因归咎为壹九五七年的“反右”,他们认为,“反右”运动消灭了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从而消灭了社会良知[壹]。但这些分析忽略了壹九五八年中国的政治气候。壹九五八年是毛贼东继续强化阶级斗争的壹年:在国际上,他主动向赫鲁晓夫“叫板”,挑起了关于“联合舰队”、“长波电台”的中苏论争;在台海关系上,他发动了“炮击金门”,制造出紧张的战争气氛;在中共党内,这壹年是党史上整肃出“反党集团”最多的壹年;在民间,壹九五八年还有过壹个与经济“大跃進”平行的“肃反大跃進”运动,在某些地区,甚至连中学生都无法幸免于“肃反”。由于内部档案的封锁和其它的壹些原因,有关这壹另类“大跃進”的论述,在以往的中共党史和中国当代史研究中被长期忽略。
正是壹九五八年这壹系列的政治运动,才制造了壹种弥漫于全社会的恐惧和“失语”,并迅速地扫除了党内外有可能反对“大跃進”的壹切障碍。同时,中共原有的趋炎附势的政治文化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也被催化到了新的高峰,于是在高产指标上的层层造假和人人吹牛便蔚然成风。在这样的氛围里,如同经历了壹场互相欺骗的催眠,全中国似乎壹夜间全都失去了理性判断能力,转而相信共产主义福祉会瞬间降临。这就是经济“大跃進”得以顺利推行的政治社会环境。认识到这壹点,就不难理解“大跃進”期间的壹切荒谬以及大饥荒出现的必然性了。
中国农村的人民公社制度始于“大跃進”年代的壹九五八年九月,终结于改革年代的壹九八四年上半年。人民公社淡出历史已逾二四年,现在来反思它的严重后果,可能正当其时。因为研究当代史不能距历史事件太近,否则会发生“灯下黑”的现象;但也不能隔得太久,时距久远,许多真相往往会因亲历者去世或遗忘而湮没。
本人生长在农村,离乡读大学后寒暑假均在家乡度过,可以说几乎经历了人民公社制度的整段历史。笔者曾问壹位来自农村的老学者,与人民公社时期相比,现在最大的不同在哪里?他不假思索地说,“现在的人自由多了”。笔者认为这说到了问题的要害。农村人民公社制度最大的问题是“人不自由”。本文就针对这种“不自由”的缘起、特征和恶劣后果试作分析。对今天的国人而言,这段历史虽相隔不远,却少有人提及,不仅城市出身的青年人几乎毫无所知,甚至许多出身农村的青年人也甚为隔膜。正因为历史的真实被掩藏了起来,现在才会出现很多对毛贼东时代的谬解。
壹、人民公社制度:毛改造中国农村的实践
到目前为止,有关农村人民公社的缘起之解释,凌志军曾梳理出三种,即“意识形态说”、“吹出来说”,以及“工业化引起了粮食紧张”等说法。“意识形态说”强调人民公社主要是中共意识形态指导下的政治需要。凌志军否定了这种用意识形态偏好来解释公社化之兴起的说法。他认为:“历史学家常用意识形态的原因来解释乡村公社化的進程,似乎很少注意到利害的机缘。事实上不论多么理想主义的政权都无法离开物质的基础。这在共产党开国初年、政权尚未稳定的时候,更有其客观的必要。国内万象更新,连续几年没有战事,工业渐渐繁荣,城市人口膨胀,政权机构亦迅速地扩充起来,第壹个五年计划也将大范围地开展。然而情形并不乐观,因为所有的辉煌都离不开壹个东西,这就是农民生产的粮食。如果没有粮食,人的生存都会失去根基,政权亦将成为壹座空中楼阁。可是现在偏偏就为粮食的匮乏所困扰。”[壹]胡绳曾表示,农村人民公社这个“问题是从工业化引起的”,凌志军某种程度上赞同胡的看法。[二]
有关“吹出来说”,据凌志军引述刘少奇的回忆,“‘公社’壹词是‘吹’出来的。‘有我、恩来、定壹、邓力群’,‘我们四个人吹半工半读,吹教育如何普及,另外就吹公社,吹乌托邦,吹过渡到共产主义’。”凌指出,据薄壹波的回忆,这次火车上海阔天空的谈话,时间为壹九五八年四月底。当时,刘少奇在火车到郑州车站时曾要河南省委书记吴芝圃回去实验,吴遵命执行,在全国公社化运动开展两个多月前的壹九五八年七月二〇日,将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乡的二六个高级社合并组成了七里营大社,管辖三万多人。两周后,毛贼东提出,要在中国的乡村中建立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自己的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三]八月六日,毛贼东在吴芝圃的陪同下专程前往“七里营人民公社”视察时,公社的大院里已办起红专学校,门口挂著“政治系”、“气象系”的牌子,格局与此前刘少奇等领导人“吹”公社时的想象壹样,还办有食堂、托儿所、敬老院、社办工厂等。[四]“吹出来说”把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简单地看成是几个高层领导人随心所欲的产物。它的壹个弱点是,既然人民公社不过是几个人的遐想,那麽,当它的实验造成了全国范围的大饥馑之后,为什么中共领导人却顽固坚持壹个遐想模式而拒绝抛弃它呢?
凌志军本人持“粮食紧张最终导致了毛贼东发动人民公社运动”之说。早在壹九五三年,毛贼东就谈到过城市粮食、棉花、蔬菜、肉类与食用油供求之间“都有极大的矛盾”。他认为,“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射秽主义”;城市“蔬菜的生产供应不好解决,可以不经互助组,就搞半射秽主义的合作社,甚至搞完全射秽主义的合作社”。[五]
笔者认为,以上三种说法并非人民公社制度确立的本质原因,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是毛贼东试图彻底改造中国的壹种极端表现形式,是毛推行斯大林主义的意识形态与他本人要彻底改造“旧中国”二者相结合的产物,毛本人对此有过形象的概括,即“马克屎加秦始皇”。斯大林的“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壹语,毛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中引用过。[六]毛还表示:“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很没有良心哩!马克屎主义是有那麽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在这方面,良心少壹点好。”[七]需要指出的是,意识形态不过是毛贼东的武器,改造中国才是毛的真正目的。毛要彻底改造中国的愿望由来已久,其核心是以所有制改造为借口,实现毛随意支配全国壹切经济活动和人力资源的目标,从而把全中国变成中共随意操控、任意作为的“天堂”。为此,毛贼东要求党的各级书记“亲自动手”,将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办射秽主义改造之事上”。[八]毛贼东当时是把建立农村公有制看作是与军事征服同样性质的任务,称为“打射秽主义之仗”。[九]以暴力为后盾的“土地改革”不过是毛改变农村的“基础工序”,是后来实行人民公社制度的前奏。
在山东莒南县壹带“老区”,早在壹九四二年至壹九四六年五月间,就在“双减”与“查减”等名义下开始斗争地主与“回地”(亦即后来的“土改”)。壹九四二年,中共山东分局曾从党政军机关和“抗大壹分校”抽调了二〇〇多人组成两个大型工作团分赴莒南和临沭开展“双减”;壹九四四年五月,“双减工作团”又开赴莒南县。“单是在斗争高潮的壹九四四年,(莒南)全县大的斗争就有壹,壹七壹次。在筵宾区,大小斗争计二,五〇〇多次。”[壹〇]当时往往集中壹、二十个村庄的村民,召开数千人乃至万人的大会;“在未开展的庄子,有借用庄外力量的所谓外力;有组织的村庄则是工会、农会、青救会、妇救会、识字班、儿童团、民兵,各按系统排队分布全场,唱歌,贴标语,呼口号,啦啦队;有敲锣打鼓、示威游行,有‘文斗’的讲理、诉冤、坦白反省,也有‘武斗’的”。[壹壹]中国的南方和西北则从壹九五〇年左右开始了土改。在笔者家乡,当年的土改工作队成员被称为“工作人”,他们的头目都带有枪支,村里人很害怕他们。笔者清楚地记得,直到上世纪五〇年代末六〇年代初,家乡的大人在恐吓儿童以制止其啼哭时还常说“别哭了!工作人来了!”这就是土改时期“工作人”在农村“厉害”形象的遗存。据甘肃省金昌市农业办公室的记录,从壹九五〇年壹〇月壹日开始到壹九五三年四月壹五日,辖区内的永昌县分三期实行土改,“土改工作队”人数达“五八〇余人”。[壹二]手握武器的“土改工作队”大军背后,还有强大的正规军做后盾。这种农村“改造”到底是“人民的意愿”,还是征服者的强制,不辨自明。
二、人民公社的建立与“壹九六二年体制”
①、人民公社之路:农民的“天堂悲歌”
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始于壹九五八年八月二九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此前,全国农村已由七四万个农业合作社控制。到壹九五八年年底,全国共成立二六,〇〇〇个人民公社,农户的九九%以上都被强制编進这样的体系,其特点便是“壹大二公”。人民公社之“大”,是将原来数个约壹、二百户的农业合作社合并组成为每个四、五千户以至壹、两万户的大社,壹般是壹乡壹社。人民公社的“公”,即所有财产都上交公社,社员在合作社时期仍保留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也都收归社有。所有经济活动在公社范围内统壹核算,由干部掌握,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则统壹分配,出现了各村(合并后称作生产大队或小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严重的平均主义。在“大办工业”、“大办教育”的运动中,政府和公社还经常无偿调用生产队的土地、物资和劳动力,甚至大量无偿调用社员的私宅和家具。
需要指出的是,有的研究者强调当年人民公社的“壹哄而起”[壹三],似乎“走人民公社道路”是出于民众的自愿。其实,人民公社是中共领导者毛贼东的个人意志的产物,与群众的意愿无关,它体现了毛贼东从强行推行农业合作化开始的对农村大规模公有制的狂热。壹九五壹年七月,刘少奇曾在山西省委的壹个报告上批示说,搞“空想的农业射秽主义”是“错误的、危险的”。当时该批语曾发往各地。[壹四]毛贼东不同意刘少奇的看法,于同年九月亲自主持制订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并于壹二月壹五日又亲自写壹份党内通知,将此文件发往全党。壹九五三年三月,此文件在报纸上公开发表。不久,中央又于壹九五三年壹二月壹六日发表了关于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此时全国已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壹四,〇〇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神速,两年时间里就增加了四六倍,到壹九五五年六月达到了六五万个。[壹五]壹九五五年七月,中央召集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开会,毛贼东在三壹日的会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中提出,未来壹四个月内在全国再增建三五万个合作社,使合作社的总数达到壹〇〇万个。[壹六]该报告还提出,合作社必须“壹年整两次至三次”[壹七],其目的主要是扩大合作社的农户规模。人民公社的实行其实是农业合作社的進壹步升级。
壹九五八年至壹九五九年“大跃進”时期的“人民公社化”的特征是“大刮共产风”,在物资相当短缺的情况下实行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制。“公社化”运动本身依靠的是政府的强制力而非农民的意愿。在公社化的前期,各地政府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将农村劳动力编组成班、排、连、营,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式从事工农业生产,动辄夜以继日、连续作战,人们几乎丧失了家庭生活和行动自由。笔者在家乡时常听“公社化运动”的亲历者讲起这样壹件事:壹九五八年底,我家所在的宫里公社的男性青壮年全部集中在该县东部孙村公社的洛沟村壹带“大炼钢铁”,民兵如抓住私自回家者就会往死里打;我村有个新婚不久的小伙子金训,从秋天开始已数月不能回家,他的新婚妻子前往工地找他,当晚只能与金训在壹个住有上百号男劳力的集体工棚里“同房”,“同房”时左右两边睡的都是同村男人,且彼此间没有任何隔挡。
在人民公社制度下,之所以强制的公社化得以奏效,原因在于农民受到“不服从者不得食”的严酷人身控制。笔者幼时适逢公社化高潮,有壹天,姐姐去村里的公共食堂领取配给的食物,竟空手哭泣而归。据分发饭菜的婶婶说,队长认为我爹“破坏公共食堂”,所以不再发给我家饭菜。母亲听后急得哭了,当晚壹家人都未吃晚饭,忍饥挨饿。由于公社规定任何人家里不许私存粮食,并且派民兵按家按户翻检过,在家无食粮的情况下,食堂又不发食物,就等于要我们全家人的命。当晚,无助的父母壹夜未睡,长吁短叹、坐立不安。父亲性格内向,是个壹生都不会求人且不善言辞的人,我母亲次日壹早被迫去找队长探询。原来,我父亲所谓的“破坏公共食堂”壹事,是指他私下曾对人讲,我们队里食堂的饭菜质量不如邻队食堂好。母亲不得已之下被迫代父亲向队长道歉,并违心地赞扬我们队里的公共食堂。但队长还是停了我们家壹整天的食物供给。直到第三天早上,食堂里才来人通知我们家可到食堂继续领饭了。
人民公社制度完全扼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逼使人释放出人性中最灰暗的因素。同样的土地,在公社制度实行以前年年高产,而“公社化”后却变成低产或基本不产粮了;以前的牲口膘肥肉壮,壹進了“公社”的栏圈,就瘦得像刀刻的壹样,甚至还有大量的牲畜死去;田里成熟了的庄稼与菜蔬不再有人细心收获,大量烂在地里;人们在使用财物和吃饭时也不再秉持传统的节约观念,集体的公共食堂很快就没米下锅了。由于粮食歉收、征收过大,随后便出现了大范围的饥馑,导致农村人口大量地非正常死亡。
在此情况下,毛贼东完全拒绝承认人民公社制度的失败,他采取的应对办法是有限让步、但保住人民公社制度。壹九六〇年壹〇月他在全国推动了“整风整社”,以反“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与干部特殊化风)为口号。壹九六壹年三月,毛贼东又在广州主持起草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在六月发布的试行修正草案中取消了遭到普遍反对的公共食堂制;九月,毛贼东又同意将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原来初级社规模的生产队壹级。壹九六壹年九月二九日,毛贼东在“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及有关各同志的信”中说,原来生产权在小队、分配权在大队,“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过去过了六年之久的糊涂日子(壹九五六年高级社成立时起),第七年应该醒过来了吧。”[壹八] 他完全不承认,他本人曾拒绝来自基层的要求取消大食堂和生产大队统壹核算的强烈呼声;直到大饥馑造成数千万农民饿死的惨重后果,毛才被迫让步,但却把责任推给了“我们”的“糊涂”,似乎他这个“大跃進”的始作俑者和集权制度的最高指挥者并没有多大的个人责任。
②、强化共产党在农村的统治基础:
“人民公社”时期膨胀的乡村干部队伍
从壹九六二年起全国开始按照“农业六十条”完善人民公社制度(习称“壹九六二年体制”),由此中共建立了中国几千年来第壹个全方位控制农村的所有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有研究者指出,它体现了“国家权力全面介入农村,统摄基层”,在运作上表现为“高效输出政策”与“对乡村社会的强力规范”。[壹九]也有人指出,改革开放之前中共“政治上,实行高压政策;经济上,计划统治壹切;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上,高度壹元化,几乎陷入了万马齐喑的局面;社会也被壹体化了,人们的活动空间几乎全部被挤占。壹句话,社会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都被政治化了。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和各个时期,都没有像共产党这样成功地控制了社会的每壹个阶层和每壹个领域,几乎控制了中国的每壹个角落,也几乎垄断了壹切。政党是全能的,政府是全能的,什么都管,没有它们管不了的事,为社会和个人安排壹切,抹煞了社会的自主性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重视人民群众的民主和自由的要求”。[二〇]分析人民公社“壹九六二年体制”的行政机构构成、行政人员设置及其运作方式,可以看出,中共是如何通过“人民公社”制度完善集权统治的。
在“大跃進”進入高潮的壹九五八年九月之前,全国的乡级政权称作“乡人民委员会”。九月之后,随着“公社化”浪潮的蔓延,全国各地陆续以原来的乡为单位建立了“人民公社”,其管理机构称作“公社管理委员会”,设公社正、副社长,文书、民政、财经、文教、生产、武装等助理员和公安特派员,此外还有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公社之下设生产大队,生产大队是以自然村落为基础建立的最基层的行政单位。从壹九六二年起,生产大队不再是基层行政单位,在生产大队之下划分生产小队,壹般被称为“生产队”。壹九六二年以后,各生产大队除有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负领导之责外,行政方面的负责人有大队长、副大队长、大队会计、大队保管员、大队治安保卫委员会主任及副业股长等,此外还有民兵营长(或连长)、团支部书记、贫下中农协会主任及妇女主任等。其中,民兵营(连)长成为专职起源于壹九五八年“公社化”时期的“全民皆兵”政策,贫下中农协会主任(壹般简称为贫协主任)这壹专职的设置则始于壹九六四年的“四清运动”。当时不少地方的生产大队还有壹支全脱产的治安保卫员队伍,属大队治安保卫委员会主任管辖,由贫下中农出身的男性青壮年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对“阶级敌人”专政,在斗争“阶级敌人”时他们负责押送被斗争对象并维持会场秩序。当年我所在的生产大队的“保卫”队伍是八人,由每个生产队选出壹名。这些人的饭食由大队免费供应。各生产小队的管理人员则有生产队长、副队长、会计、保管员、妇女队长、民兵排长与生产队贫协代表等,此外还有团小组长与记工员。记工员每天下午到不同的劳动地点清点人数,记录社员出工的工时。生产队长、会计与保管员都是肥缺。我家西邻当年是我们生产队的保管员,他家几乎天天炒肉,飘出油炸菜肴的香味;经常在他家喝酒的是生产队队长与会计,他们喝酒的理由很多,如招待大队或管理区来检查指导工作的干部以及外单位来学习或联系工作的人等等。我们生产队当时大约土地与副业总收入的四分之壹多就这样被他们挥霍掉了,当时其他壹〇〇多位社员的总消费量差不多也就是这么多。
在有些省份,由于公社的规模较大,还在生产大队上面增设了公社的派驻机关“管理区”,各管理区都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设在所辖区域中壹个比较大的村庄里,派驻具正式国家干部身份的管理区主任、副主任及其他成员若干。比如,现在的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与泰山区当时同属泰安县,壹九六二年该县的壹八个人民公社下设壹〇九个管理区,这些管理区下辖八三六个生产大队。[二壹]由于按自然村设置生产大队,有的生产大队人口与土地规模都很小,如笔者家乡邻近的泉里生产大队辖两个生产小队,仅二〇〇多人。
公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及生产小队四级基层管理者是当时乡村基层的“官员”与“准官员”。关于他们的总人数,凌志军有个估算,“每个公社有干部三〇人以上,生产大队大致为壹〇人,生产队则为五人”,“占了农村全部人口的百分之七”。[二二]这壹估计是相当保守的。凌志军或者是不了解管理区壹级的设置,或者是把管理区的干部归入公社壹级了,这样就低估了公社及管理区两级的干部人数。例如,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原泰安县省庄公社壹九七〇年时有省庄、桑家疃、上高、苑庄、羊楼、岗上、刘家庄、黄山头、安家林等九个管理区。壹九八二年时,原泰安县的壹七个人民公社中有九个仍然设有管理区,有的公社辖七个以上的管理区,其它公社最少也下辖五个,壹般的都在六个以上。[二三]若按每个公社平均辖六个管理区、每个管理区有工作人员四人计算,则每个公社的干部远不止三〇人。凌志军对当时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干部人数的估计可能也比实际情况要低。据笔者观察,当时每个生产大队的干部与准干部的平均人数不少于壹八人;每个生产小队的干部与准干部的总数不少于壹〇人。按照这壹规模估计,至二〇世纪七〇年代末,全国各地人民公社的各级干部、准干部的总数接近七,〇〇〇万,大约占当时农村总人口的百分之八以上。由此可见人民公社体制行政管理队伍的规模非常庞大,而广大社员的负担又是何等之重!这个日益膨胀的乡村干部队伍为了证明自身存在的必要性与正当性,不断开展各种形式主义的“活动”,如“检查评比”、“推广新生事物”等,这恰恰又符合了毛时代的政治需要。
必须说明的是,在壹些省份,县级政府又在人民公社之上设立了壹级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即区政府,用来指挥管理辖区内的各人民公社。此外,壹些地方还有常设的专职工作队,其队员大都常年驻在农村基层。每当政治运动到来,上级和外地派来的庞大的从事专项运动的工作团也会進驻农村。以泰安地区为例,壹九六四年在泰安县徂徕等六个公社开展“射秽主义教育运动”时,中共泰安地委曾抽调各级干部五,〇〇〇余人组成工作团,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陈野萍及北京来的其他干部也参与了泰安地委工作团的领导工作。[二四]
壹九六七年春,随着全国各地省、地、县三级党政机关更名为“革命委员会”,人民公社管理机构也更名为“革命委员会”,其主要负责人称主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政工组、生产组、民政组、教育组等办事机构。这壹名称壹直沿用到壹九八〇年底。壹九八壹年壹月,各地按照上级指示又将人民公社管理机构的名称统壹恢复为“公社管理委员会”。不过,公社、大队、生产队这几级行政管理体制在“文革”期间并无变化。[二五]
二〇世纪七〇年代末期,改革大潮终于埋葬了人民公社制度。壹九八二年壹二月四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其第三〇条规定,全国各县之下“分为乡、民族乡、镇”。中共中央、国务院于壹九八三年壹〇月壹二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文件规定:乡的规模以原来公社之下管理区的区域为基础;若原来管理区的区域过大的也可以化小。自此,全国陆续开始撤社建乡,至壹九八四年底,全国共恢复设立九壹,〇〇〇余个乡、镇,各乡镇以人民公社时代的生产大队为基础设立了行政村,全国共有九二六,〇〇〇余个行政村。以后,全国陆续推行并乡政策,于是乡的辖区规模有所扩大,乡级政府的数量相应减少。从壹九八八年开始,不少地方开始改乡为镇。到壹九九五年,全国乡级政府的数量减少为二九,五〇二个,建制镇壹七,五三二个。[二六]改革后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属于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村委会的两级管理体制,生产队取消后当然不再有生产队壹级的干部,但乡级政府的干部、准干部人数则比人民公社时代進壹步大规模膨胀,有许多文献讨论过这壹问题,笔者不再涉及。
③、人民公社体制:让农民变为农奴的政治枷锁
人民公社制度的要害在于实施对人的全面控制。凌志军指出,当时“国家全部政治的着眼点,也就是希望以壹个统壹的官员体系,来与亿万分散的家庭相抗衡,以使整个农村皈依‘大同’ 理想”;而人民公社的各级干部中的大多数,“在身份上(虽然)仍然属于农民,但却具有地方行政官员的全部职能。他们把中央政府的政令和原则奉为金科玉律,用以统壹亿万农民的意志和行动。其具体操作则事无巨细,统揽无遗。诸如百业兴废、田间种植、劳务派遣以及收入分配,自是不在话下……。壹件典型的事实是,官员们常常率领乡村民兵,身负刀枪棍棒闯進农宅,将政府加以限制而有的农家偷偷饲养的鸡鸭鹅兔,壹律擒获宰杀。所以那时乡村中间无论老幼,人人都能描述鸡飞狗跳、血溅当堂的故事。”[二七]笔者在农村时亲眼所见与以上描述完全壹致。比如,农民种植庄稼本有千百年积累的经验,而上级壹有“新精神”,公社体制内的各级干部与准干部必定千方百计地展示其政治积极性,强迫农民改变种植方法,执行上级指令,往往造成农业生产的严重损失。笔者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壹九六〇年代初的壹个春天,我所在的大队突然按照上级指示,在我家的房子里高温培育花生苗。其方法是用木头与秫稭在屋子里搭起壹层层的架子,架子上铺上沙土,然后再摆上厚厚的壹层花生,点起煤炉子给花生加温、加湿催芽。这是生产大队的干部努力争当“科学种花生”先進典型的努力,当时的确风光壹时,前来参观者络绎不绝。但这个“科学种花生”的实验结果却是我们村当年的花生全部绝收。这种政府对庄稼种植方式的直接政治干预可谓旷古未闻。
人民公社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也是前所未有的。三年大饥馑时期,在许多省份,由于断粮而出现了人吃人这种极端悲惨的局面。据凌志军的记述:有些地方发狂的人“肢解吞吃死去的同伴”;“在安徽凤阳县(壹九六〇年)那壹年人吃人的事件共有六三起。赵夕珍和陈章英夫妇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勒死煮食,那孩子刚好八岁。另壹个妇女吃的是已经死去的孩子,工作队将这些人捆送公安局,说他们破坏射秽主义。”[二八]这种人相食的情况,笔者家人就亲历过。壹九六〇年春,我父亲坐火车去兖州买当时属于稀缺品的铁锅,回程路过磁窑车站,从小贩那里买了几个有点肉的水罗卜丸子,吃时才发现,有壹个丸子里竟有壹小截带指甲的婴儿小脚趾头。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李新宇二〇〇五年曾告诉笔者,他壹位要好的朋友当年差壹点被自己的父母煮了吃,当时都洗干净放到锅里开始煮了,但父母亲又于心不忍、伤心哭泣,邻居闻声赶来才搭救了他。
共产党的阶级斗争政策不仅摧毁了农村传统的社会关系,还激发了人的虐待欲望。毛贼东改造农村的第壹个举措是土地改革,而土地改革其实就是残杀农村地方精英的过程。壹九四九年以前的乡村精英,在土地改革中不是被杀害就是被划成地主、富农及富裕中农,成为被管制对象[二九],长期生活在其他社会成员的歧视中,丧失了起码的做人的权利,毫无尊严。据本人亲眼所见,他们可以被人随心所欲地殴打辱骂,还要每周几次到大队部接受治保主任训话,训话时常被大队“保卫”扇耳光,身上、脸上经常被打得黑壹块紫壹块。他们的子女也有相同遭遇。此外,被划为地主、反革命等“五类分子”的人还得经常干义务工,他们的子女则常被生产队长派去做贫下中农出身的社员不愿干的脏活与累活。据笔者在家乡的观察,当时农村几乎所有出身于“五类分子”家庭的男性婚姻适龄者都是光棍,得以结婚的人也只能通过“换亲”,即用家中姐妹换来其他同类家庭的女子做配偶。这种政治歧视是中共与毛贼东带给二〇世纪中国人的耻辱与悲哀。
人民公社对中国农村文化的摧残,其影响延续至今。尽管公社体制终结了,但那种对农民实行人身控制的遗风至今尚存,大多数乡镇干部仍然认为自己是代上级政府“管民治民”,官民冲突时有发生。
重建中国的农村,必须对人民公社体制带给中国农村与农民的摧残有深刻的反思。笔者以亲历佐证有关研究以成此文,算是本人对无数人民公社制度的受害者献上壹柱香。
中共对农民的暴政
征粮、剿匪、减租、退押是被“解放”后最先开展的几次政治运动。但是主流媒体在谈论这些运动时,与实际情况往往多有出入。本文根据自己的亲历、亲见,谈谈当时的具体情况。
关于征粮和剿匪
征粮是中共建国后的第壹件大事,因为共产党几百万军队、几百万工作队需要吃饭,大中小城镇的粮价需要平抑,市场更需要稳定;何况其时南京、上海等地正闹粮荒,中央决定在四川征粮30亿斤(见《刘家驹绝笔》)。征粮工作的成败关乎新生政权的巩固。
按照主流媒体的说法,都说被“解放”后地主阶级不甘心灭亡,他们组织武装,勾结国民党残余势力,抗粮不交,破坏征粮工作,对新生红色政权進行疯狂反扑,因此共产党不得不组织武装征粮工作队,壹边征粮壹边剿匪。这是真的吗?我认为至少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1、征粮地区未剿匪,剿匪地区未征粮。以我故乡川南为例,1949年11月下旬,解放军从云贵入川,家乡遂被“解放”,新生政权迅速派出工作组接收各级政权。工作组利用过去的乡保长和文书档案资料掌握了田粮财产情况,在半个月内就开始了征粮工作。虽然征粮工作开展很旱,但此时国民党残余势力已经从城市、乡镇周围和交通要道沿线溃退,征粮工作就首先从这些地方开展;这些地区的地主,没有胆量和能力進行反抗,征粮工作進行得还算顺利,没有進行剿匪的必要。但是,在那些远离政权中心的边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山区、县与县、省与省的交界地区,还被国民党的残余势力盘踞著。如四川省与贵州、云南交界处的古蔺县,以及毗邻的叙永、古宋等县的边远地区,还存在为数不少的国民党72军残部、内二警残部、川南军阀罗国熙残部。这些地方共产党的势力尚未到达,无法征粮,主要任务是派部队剿匪。所以说征粮地区未剿匪,剿匪地区未征粮。
当然,在壹些敌我交界,双方形成拉锯状态的地区,如果遇到小股土匪,并有取胜把握的情况下,征粮工作队还是要剿匪的。例如1950年5、6月间,征粮工作队在离我家10里远处遇到5个反共救国军也在征粮,遂开枪打死壹名,并将其耳朵割下来挑在枪尖上拿回小镇示众,其余土匪则望风逃蹿。
2、向地主征粮很顺利。那时的征粮工作分两期進行,第壹期向地主征粮,50年春节之前完成任务,第二期向农民征粮,春节之后开展。
在被“解放”后大约半个月,新生政权就召集乡绅和乡保长开会,向他们发出了征粮通知。在会上,绅良们听到了两个新名词:壹个叫地主,壹个叫剥削;他们自己就是地主,地主都是不劳而获的剥削者,而剥削是有罪的,只有停止剥削,交出自己剥削所得,才能减轻罪恶……这样的讲话使每个地主都感到脖子上架著壹把无形的刀随时威胁着他们。接着下达了交粮任务,大约给地主家每人留下500斤左右稻谷,其余全部上交政府。例如壹个五口之家,年收地租30石稻谷(约壹万斤)的小地主,留下2500斤口粮,其余7500斤全部上交,即粮税为75%;而收租100石以上的大地主们,则交得更多,高达90%以上!这样的重课使每个地主都吓得面如死灰,而又不敢反抗。有的地主迂腐愚昧,他们不知道国民党气数已尽,秋收后还按惯例向国民政府交清了公粮,此时又要向共产党交粮,他们胆战心惊地问:“已经交给国民政府的粮谷算不算数?”他们得到斩钉截铁地回答:“不算数。难道国民党军队吃了的粮食,要从共产党的仓库里开支吗?”
此时已是12月中旬,离春节只有壹个多月。地主们哀声叹气,诚惶诚恐,但想到脖子那把无形的刀,虽然极不情愿,但还是乖乖地交清了公粮。在我的家乡,第壹个完成交粮任务的地主是周汉宗。于是他受到表扬。在壹个赶场天,负责征粮的干部范继旺给周汉宗披红戴花,鸣锣开道大张旗鼓進行表彰,叫他站在高凳上发表讲演,号召大家“勇跃交公粮,西藏台湾早解放”。接着吕自谦、刘锦祥、孔仲容、邓皇朝等地主也迅速完成了交粮任务,不过没有披红戴花,仅在区公所门前张榜表扬,说他们是“开明地主”。虽然这些人在不久后的镇反、土改中杀的杀、关的关、(上述几人中周汉宗判15年送新疆劳改,其余几个都被镇压),但他们确曾戴过壹顶共产党授予的廉价红帽子。
由于地主们的积极配合,第壹期征粮任务在1950年春节到来之前如期完成。
还有壹种情况恐怕不为壹般人所知。对于确实无法完成公粮的地主,允许出卖土地换取粮食来完粮。我家就是壹例。因为1949年我家遭遇不少变故,亏空了粮食,实在无粮完税。适缝此时父亲被通知以开明地主身份参加叙永县各界人士大会,会上父亲请示当时县军管会主任(我没有记错的话,此人叫常胜,是解放军的壹个团长)可不可以出卖土地来交清粮税。得到肯定答复后父亲变卖了壹处田产才完成了交粮任务。不知这种情况其他地方有没有?
3、向农民征粮阻力很大。1949年以前,自耕农要向政府上交少量粮税,而佃农只向地地主交租不向政府交粮。例如我家么伯父陶兴发,自耕30石田地,按古代30税1的规则,每年上交1石公粮。而我家佃户曾子林,顾有两个长工帮其耕种,自己做耕牛买卖生易,其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远在壹般农民,甚至壹般地主之上(后来划为富农)。但他是佃农,从来不交粮税。在1950年征粮时,这种情况被改变。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按照什么比例向他们征粮,但我知道么伯父从过去的1石(350斤左右)公粮变成3500斤,增加10倍。使他叫苦不已,每次工作队上门催粮时他都软拖硬抗不愿交粮。而曾子林的办法就是躲藏,叫他不能做主的老婆出面与工作队周旋。当他终于被征粮工作队截住无法躲藏的时候,他对工作队说:“妳们凭什么要我交粮?通知单都没有壹张。”征粮工作队长范继旺拔出手枪对着他脑袋说:“妳要通知单,我壹枪打死妳狗日的!来!”这个山西佬被曾子林激怒后的表情,和分那壹口山西话,成为我等无聊少年长期摩仿取乐,至今还十分清晰。其他农户,不管自耕农还是佃农,凡是富裕壹些,后来划为中农以上成份的,都要承担壹定的交粮任务。他们都觉得征粮太重难以完成;有的农民就用掺砂子、糠壳、发水之类手段進行抵制。征粮阻力很大。开始时,征粮工作队進行说服教育,宣传共产党、毛主席是大救星,农民应该积极交粮支持人民政府……。但那时的农民还没有被训练成山呼万岁的工具,对这样说教反应冷淡,于是征粮工作组就强力催缴。所以那时的征粮工作队员都背着枪,腰杆上别著绳索,对说服教育无效,抗粮不交的,捆到区公所進行“教育”;对于在公粮中掺砂子、糠壳、发水的更不饶恕。这就是《刘家驹绝笔》中所说的“武装夺粮”。
以上说明,中共建国初期征粮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对象,是农民而不是地主;武装征粮工作队,正是向农民征粮而建立起来的。
4、农民拥有的粮食是巨大的粮源。
长期以来都认为,“中国70—80%的土地集中在只占人口百分之几的地主手里”,因此“向地主征粮”就顺理成章成为社会的共识。但是近年来许多学者已经指出,这种长期固化在人们头脑里的土地占有情况,和实际情况相距太大。随便举几个例子:
1932年国民政府内务部对17个省869个县调查,地主占有土地为38%;
1934年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对22省调查,地主占有土地为46%;
1949年中南军政委员会对6省97县100多个乡调查,地主占有土地为41%;
1988年国家统计局对当年土改档案综合推算,土改前地主占有土地为38%……
以上资料说明,地主占有的土地不是70—80%,而仅40%左右。试想壹想,那时的中共,在经济极其困难,粮食十分短缺的情况下,难道只向占有土地仅40%左右的地主征粮,而放弃60%的粮源吗?中共不会如此颟酐吧?
在我们的意识中,佃农受尽了地主的残酷剥削压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难道共产党还要向他们征粮?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佃农在向地主租佃田地时,主佃双方是在平等基础上谈判、协商、签约的。在我们四川,壹般是按田地的常年产量5:5对开的,即双方各得壹半。这是指主产物水稻而言,田边地角的旱地,如果不是太多,由佃户种蔬菜、饲料、杂粮、薯类,不计租金;山上的柴薪,除成材的大树之外,其余雚丛可砍伐也不计租金。所以佃户并不像宣传中那样贫穷得接不开锅盖无法生存下去,比被“解放”后的统购统销时代,合作化时代,大跃進公共食堂时代的生活要好过得多,至少不会被告饿死。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佃户都被压迫剥削得无法生存,他们还要发扬雷锋精神继续让地主剥削吗?所以如果壹户佃农租种30石地租的田地,向地主交租后,他也能有30石稻谷的收入,甚至还多壹些。他们的生活还是比较富裕的,共产党征粮的时候,岂能“冷落”他们?不然的话,四川省30亿斤的征粮任务怎能完成?
减租是个伪命题
四川省1949年末被“解放”,随即开展征粮剿匪,并没有進行减租。
1950年春夏,主要任务是征粮剿匪,也没有开展减租运动。到了1950冬天,虽然宣传上说开展减租、退押、清匪、反霸运动,但实际上没有减租运动。为什么?因为1950年夏秋季节水稻还没有收获的时候,共产党就下发通知,不准地主再向佃户收壹粒粮食。过去由地主收的粮食,令佃户全部上交给政府。也就是说,共产党代替了地主向农民收粮。既然不准地主收租,他拿什么来减租?
翻开历史,知道共产党的减租政策,只存在于国共合作的抗日时期,是壹种妥协的权宜之计。以打倒地主为目的的共产党,掌权之后岂能允许地主收租之后再“减租”?所以,解放初期并不存在减租运动。
要“减租”就要允许地主“收租”。不管减多少,减壹半,三分之二,百分之九十甚至更多,地主总会收几粒吧?他们壹定会高呼共产党万岁!
所以说四川根本没有减租这项政治运动。
押金没有退还给佃农
如果说减租只是壹个虚拟的运动,那麽退押则是实实在在的。因为1950年秋天,共产党向广大农村派遣了大量工作队开展退押运动,帮助农民退回了“被残酷剥削的押金”;并由此开始了对地主财物的全面清算、洗劫。这里需要说明几个问题:
1、押金是不是剥削?回答是否定的。前面说过,地主与佃农是在自愿平等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建立的租佃关系,是壹种合同关系。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防止佃户弃耕、惰耕、逃逸等现象发生,地主向佃户收取壹定数量的押金,即是合同保证金,这在古往今来的任何合同关系中,都是正当行为;当租佃关系解除的时候,押金会如数退还给佃农的。所以收取押金与剥削毫无关系。何况有的地主对有些佃户并没有收取押金。例如壹些地主对管理果树的佃户,因为没有弃耕、撩荒土地的可能,就没的收取押金,这是在退押运动中得到证实的。
2、押金是要生利息的,地主每年都要向佃户支付壹定数量的利息。记得我小时候,到了收租的季节,父亲都是委托在我们家长大的堂兄陶正刚收租。陶正刚都要问父亲:“扣多少?”父亲说:“还是老办法。”这里说的“扣多少”,就是指佃户在上交的租金(稻谷)中扣除多少押金利息。当时我尚年幼,不知道究竟扣多少,但确有支付押金利息的事实。后来我的好友廖鸿昌先生也证实了此事。廖先生老家是川西平原的壹户佃农,他父亲在世时曾向他谈过此事。学者高王凌在《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壹书中,也有地主在收租时扣除押金利息的记载。
3、押金没有退还给佃户。如前所述,1950年冬天开展退押运动时,已不准地主收租,断绝了经济来源的地主,他们没有现金退押,只有强迫他们交出黄金白银、金银手饰、玉器珠宝和壹切值钱的东西(过去农民交的押金主要是银子、银圆,壹般都不是钞票)。此时又清算地主的所谓“剥削账”:我帮地主做工、送礼,壹年多少,十年是多少,二十年三十年是多少……是壹个还不清的无底洞。目的是進壹步挤压出地主的所有金银财宝。而这些东西,是共产党增加国库储备,稳定金融秩序的重要物资,绝对不会让它流散在民间。共产党非常重视退押运动,不惜动用肉刑折磨地主逼迫交出金银财宝,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地主退押退出的银锭、银元,不会退给农民;也没有按壹定的折价返还给农民,而是全部收归国库。佃农没有在退押运动中退回自己的押金。
4、补偿农民损失的办法——瓜分地主财物。农民没有退回押金,政府怎样补偿农民的损失呢?那就是怂恿农民去没收地主的财物。于是退押运动演变成壹场对地主财物大规模地、彻底干净地、无法无天、所欲为的大洗劫:衣物、铺盖、蚊帐、布匹、桌凳、床柜、碗筷、器皿、刀剪钳铲、坛坛罐罐、乃至电筒、镜子之类的生活用品……只要主力军看得上眼的,都可以任意没收,然后“瓜分胜利果实”。不过在瓜分“胜利果实”时,是要排座次分等级的:首先是村长和农会主席、其次是各位委员,再次才是雇农、贫农。所以退押后的村长、农会主席家里焕然壹新,比地主家还齐全。贫顾农分到的不过壹些破烂。而中农,即使从前交过押金,也不要想沾光。
专制压迫
中共建立至今已经100年。[1]中国百年共产主义运动就是由若干政治运动前后衔接所构成的壹部历史,即中共党史。依据唯物史观,由官方组织或者依据官方政治调子写就的党史,从政治本质上看是虚假的,从历史叙事上看是片面的,从立论上看是政治利己主义的,从论点与论据的逻辑上看是脱节的。这种现象是壹党专政下舆论壹律[2]的必然。这些年在党史之外,官方或者有官方背景的机构又组织编写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称国史。从某些代表性著述看,主要叙事大多还是中共高层的政治决策、决策分歧与纷争、政策推行实施的过程等内容,称其为中共治国史更确切。不论党史国史,都很少把视角放低,着眼于共产主义运动百年漫长岁月中社会底层亿万国民特别是农民阶层的社会生活史,苦难史,血泪史,命运史。另外,不少研究者从较单壹的传统社会学角度去叙述中共政权统治下的农村农民的生活状况,活动轨迹,忽视了中国共产专制社会是壹个“对资产阶级全面专政”[3],同时把这个专政“落实到社会基层”[4]的高度专制化的社会,几乎不存在壹个民间社会空间。社会生活的所有侧面和层面无壹遗漏地被高度政治化了,包括个人私生活在内。[5]作者认为,共产主义运动史就是壹部政治史,迫害史,掠夺史。这种政治迫害的普遍性和残酷性;经济掠夺的全面性和严重性是没有历史先例的。编写共运史不写出它对亿万民众的迫害、掠夺的历史,就是完全虚伪虚假的了。与官方编修党史国史相对,民间学人应该编写壹部百年共产主义运动真实的历史。本文就是从这个政治历史角度写就的以真实历史叙事作为论据的壹篇学术论文。为百年共产主义运动史的编写添砖加瓦,尽微薄之力。
概念约定。凡研究讨论问题,需要概念约定。
共产党政权或者以国家名义的土改,作为整个共产革命历程的阶段性政治操作。与古今中外历史上其它形态社会的土地政策、土地权利归属等问题变革有本质上的区别,不能同日而语。本文所指是共产党建国前在北方解放区的土改和建国后在南方的土改。之前在苏区的“打土豪分田地”也是土改运动历史之组成部分。
关于土地革命与土改运动。中共党史把1927年国共分道扬镳到1937年“国共合作建立抗日统壹战线”为止的十年称为土地革命时期,内容概括为建立红军、建立苏维埃政权、打土豪分田地等三项基本内容。土地所有制变革只是土地革命的内容的壹个组成部分。抗战时期,毛泽东在延安闲暇之余,写就了《新民主主义论》,是为之后中共党史对中共革命阶段性理论定性和时间段划分的政治理论依据。依据党史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定性和阶段划分,从苏区开始,后来北方解放区土改和建国后的南方土改,没有政治层面上的本质区别,三个时期的土改都不是单纯的生产资料所有或者使用权属方面的单纯的经济制度变革,而是完全服从于共产革命政治的,也是为共产革命筹集物力和人力资源的壹种权谋之计划,完全服从于政治。在建国前,是为武装夺取政权服务的。建国后是为巩固共产党专政服务的,只是实现土地制度射秽主义公有化的壹个过渡措施,所谓土地射秽主义国家公有制,实际是共产党党有制度。所谓“有了政权就有了壹切……”。[6]不论从历史的或者从社会的或者从经济等学科角度,共产国家的射秽主义所有制实质上都是党有制。对经济资源从属的法规制定与解释权、控制权、管理权、经营权、产品(包括利润)分配权等都为共产党。作为共产主义运动進程中壹个环节的土改,它是与党史教科书上宣称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宣示之间没有正面关系的社会变革行为,更非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的社会革命。从俯瞰人类文明历史進程的高度;以人道主义价值标准;依据现代政治文明的理念等,作为共产主义运动的组成部分的土改运动,都是没有任何正当性和正义性的。也违反法理的。就是借用马克屎以生产力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共产党的土改也完全是破坏生产力和阻碍生产力進步与发展的,这是经过包括苏联在内的整个东欧射秽主义国家和以中共为代表的亚洲射秽主义国家的经济状况所证实了的历史结论。对于北方解放区土改,这些年来有很多文章著述解开了它的真相,揭穿了党史教科书中的谎言。建国后南方的土改运动时间离我们更近,揭露真相的文章著述更多。
共产党的土改,无论暴力与非暴力都是应该全盘否定的。
土改情结。本文所指的土改情结,是作者在撰写1959-1962年4年大饥荒期间的专题史[7]过程中发现的在共产党干部中普遍存在的根深蒂固的壹种政治价值观,思想方法论。壹种残暴的镇压手段和经济掠夺模式。苏共進行的共产主义运动所需的物力人力资源主要依赖于对农民的掠夺,中共更是如此。先在苏区后来在北方解放区对农民阶层的强征暴敛是中共政权的最主要最稳定的维持生计的衣食来源。在抗战结束后,特别是在关内解放区,单靠对农民和工商业者的税收是完全不足以维持和支撑与国民党争夺江山的战争的需要的。于是,在解放区進行土改(包括整党)运动,就成为中共获取包括物资、兵员(包括民夫)和制造有利于共产党的社会政治氛围的手段。在当时,除与国民党的战争外,共产党主要的精力都是集中使用在土改运动上面的。从壹个侧面说,土改运动是支撑共产党军事上取得胜利的“法宝”之壹。[8]大饥荒期间整个南方地区农村的区委以上,县委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大多是从北方解放区南下的,他们在北方直接参与、经历过血腥残暴的土改运动。之后又领导、指挥、参与了南方所接管地方的土改(镇反)运动,也是暴力血腥。南下的这批地方干部,先后参与经历的这两次土改运动,构成了他们人生最难忘、最惊心动魄、也是他们第壹次最有成就感的历史记忆和政治功勋。他们在南下前夕,不过是村里、乡里、区里的干部或者政治积极分子,很少数是县里的干部。大饥荒中南方地区的区、公社壹级干部大都是本地土改运动中的积极分子,和南下干部壹样是既得利益者。上述历史的、政治的、经济的、生活层级的、心理的要素构成了他们对土改运动的认同,热衷,热情与眷恋。谓之土改情结。和毛泽东眷恋阶级斗争壹样,“阶级斗争壹抓就灵。”[9]土改情结就是共产党阶级斗争情结,整人害人(包括财产掠夺)情结。
土改情结贯穿于中共建国后的所有政治运动。
壹、四川涪陵的土改运动与镇反
据中共党史编纂的整体构架,建国后土改运动是纳入“巩固新中国国家政权”的革命阶段性主题框架中的。包括征粮、剿匪、建政、减租退押、反霸、镇反、土改等多项任务与环节,各个任务有先后当然也有交叉重合。壹般都称为土改运动,特别在民间的记忆中。
1、“剿匪到那里征粮到那里。”1949年底,中共二野中两个兵团、华野壹个兵团及四野两个军三面進入四川,没有遇到国民党军有效抵抗,数十万国军退缩成都后宣布起义,四川实际上类似和平解放。尾随野战军的是事先组建的各级地方政权的接管干部班子。军政人员约30多万。沿途又招兵买马,组建地方军政机构,总人数达到约四、五十万。还有等待收编或者遣散的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等。需要给养的总人数约60万以上。当年(1849)民国四川各级政府农业实物税大部分没有征收,粮库空空。因此,征粮成为共产党入川后的首要工作,当务之急。征粮的对象首先是地主,地主家中大都无多余粮食,佃户普遍拖欠或者少交了地租。征粮对象更多的是非地主农户。考量到政治合法性,共产党政权以“借粮”或者抵扣次年(1950年)农业税收的说辞向农民要粮食。引起了农民阶层的普遍反感与抗拒。对“抗粮”不交的地主,征粮工作队采取捉、关、逼、搜等强制手段,也允许以其它物资抵充粮食。如内江地区可以用糖折抵粮食。所谓“土匪暴动”,多是国民党乡村旧军政人员利用民怨抗粮、抢走征收的公粮、打砸共产党乡镇政权,袭击征粮工作队等活动。征粮工作队同时是武装工作队。剿匪和征粮成为壹项工作的两个侧面。江津地委提出“剿匪到那里就征粮到那里……”的工作指导方针。类似武装抢粮。在整个云、贵、川三省,都是这种征粮模式。其实从1928年初的湘南暴动开始,共产党在游击区都是用这种模式筹集粮草。
2、土改运动。
(1)涪陵县杀了多少人?
涪陵县为涪陵地委机关所在地,土改运动比其它县先行壹步。除包括兴隆乡在内的两、三个乡作为地委、县委的土改试点乡而提前开展外,整个面上是从1951年1月开始的。
根据中共涪陵县委1951年6月8日《关于镇压反革命给中央的报告》中记载:涪陵县在土改运动的前期和中期(截止1951年6月8日前)共计杀了反革命3,561人。
根据上面的统计表:按当时全县总人口972,491人计算,死刑占总人口的3.66‰。如按照当时全县92个乡[11]平均每个乡杀人38.7个,如按照当时895个保[12](相当于人民公社化时期的管区或者大队)计算,平均每保杀人3.98个。这还不包括之后(运动后期)杀的人。可谓村村流血,杀人如麻。
还搞突击杀人,涪陵县从1950年9月—1951年2月上半月的近半年中,“结合中心任务……全县镇压了323人”。“镇压结果群众较前满意,齐声叫好……但由于镇压(对象)的标准(定得)过高:要首恶具备、要解放前无恶不作血债多、解放后直接参加暴动。恶霸(也是镇压对象)条件(指定性标准)(要)条条具备才算恶霸。(另外)个别干部的右倾思想仍然严重存在。(因此)形成镇压不严,不及时,配合不上运动……”。
(1951年)“2月底,县委研究了彭真同志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报告和中央人民政府镇压反革命分子条例及上级指示后,分别召集了治安员和区书(农村区委书记)会议進行自上而下的检查与布置,(对)犯严重右倾的两个区书,调动了工作。(然后)又逮捕了壹大批,各分庭和区政府(指农村的各个区法庭和区政府设立的临时监狱)都装(装:关押)得满满的。……群众卷入镇反高潮,到处搜山捕人犯,自动的到重庆、陜西、南郑、汉口、贵州捕捉,造成壹片杀声叫好声。……群众生长了斩草除根的思想,反对判徒刑,对已判徒刑者再三请求,重判死刑,并与他村他人作比较。区干部左的情绪随着群运的开展而滋长喜欢集体杀人,十三区(后划归垫江县管辖)有壹个乡在追反斗争中,壹天杀了三十个人。收集材料马虎片面的听取反映,不加研究整理,便送上呈批,县委领导上把镇压单纯的理解为杀人,重杀不重关管,认为‘判徒刑是增加国家负担,浪费公粮’,“留作(著)反革命分子和地主作恶终是祸根,特别是朝鲜战争形势如有变化更加麻烦,不如杀了痛快’,因此表现草率批条。(又)因(川东)区党委四月十五号前要从(涪陵)地委收回杀人权,五月上旬地委(又)要集中(农村)区以上干部整风(开会),(因此)怕各区所关(押)的案犯出乱子;怕(川东)区党委离得远(机关在重庆北碚区),批的不及时(指杀人审批时间延迟)。(于是,县委)连夜突击积案,只看罪状不看名字,壹夜批了二百多案子,赶工镇压壹批,杀人来不及出布告,把所杀人犯的罪状写错,张冠李戴或把名字写错,已批准杀的人到执行的时候,未抓起来。……三、四两月份共杀了二千七百三十二人(2,732人),占全县总镇压数的百分之七十七(77%)”。同时“三、四两月份全县地主自杀的有192人”。[13]
如按照两个月共60天计算,涪陵县在这60天中,平均每天杀人45.53个、自杀3.2个。血可以汇成河,尸体可以堆成山。杀人确实如麻。
①从“右倾土改”试点与“血流成河”的土改复查——涪陵县兴隆乡案例。
根据参加过涪陵专署土改试点工作队小组长的张亚贤先生告诉作者:
在土改运动全面开展前,涪陵专署土改工作队率先搞的试点,时间大约是从1950年11月开始到1951年1月底(春节前)结束。由时任副专员赵壹川带队,队长是南下干部王瑞祥,副队长是本地的地下党干部周某某。“该乡土改(试点)运动中就杀了大地主郭凤阳壹人,张亚贤负责的第六、七、八村也未有被判刑劳改的,但被斗争的地主很多。杀人少的原因是该乡不是土匪窝子,参加暴动的人少”。
从1951年2月开始,纠正土改运动中的右倾。据在土改运动时候参加工作的两名本地干部撰文[14]说:1951年5月,工作队又進驻兴隆乡搞土改复查,壹次就“斗争100多人,判刑32人,其中有死刑16人,兴隆乡惠民村就有5名死刑犯”。那为何在几个月后又搞复查,并屠杀16人呢?“工作队转移到其它乡(松荫乡)去后,封建地主、恶霸土豪等反革命分子,疯狂地起来反攻倒算。他们造谣说:‘第三次世界大战快要打起来了,共产党的天下不长久了’。如兴隆乡蔺家坝原住蔺家寨的地主蔺吉云,将分给农民的耕牛、农具、磨子和其它衣物都追了回去。还威胁农民积极分子”。于是,“地委县委决定对堡子、兴隆两乡土改运动進行复查”。
这兴隆乡里在土改复查中被壹次枪毙的16名地主是否曾对土改运动搞过“疯狂反攻倒算”?地主蔺吉云是否真的将分给农民的耕牛、农具、磨子和其它衣物都追了回去?根据笔者调查,这纯属子虚乌有。首先,兴隆乡的土改(试点)运动结束于1951年1月底,而从1951年1月开始到同年4月份正是涪陵县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的高峰期,也是镇反杀人的高峰期,与兴隆乡相邻的各乡村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正杀声壹片,血溅四方。兴隆乡的地主们诚惶诚恐不及,谁还敢对刚结束的土改运动反攻倒算?其次,这兴隆乡里地主是不喂养耕牛的(耕田所用耕牛由佃户自行解决),只有富农才喂养耕牛,这蔺吉云家中也没有喂养耕牛。其三,这蔺吉云虽然有约100担田产,但他为人和善,也未担任过乡长保长等伪职。用中共当时的政治术语说,蔺吉云非“地主阶级当权派”,也无劣迹。土改复查运动枪毙他,给加的罪名是“私藏枪支不交”和“组织过土匪暴动”(与蔺吉云同村的退休小学教师刘廷福接受作者调查语。刘廷福土改运动时年30岁)。其实,在该乡土改复查之前的土改运动(试点)时,就已经搞了清匪反霸的,该杀的也杀了,该关的也关了,不可能还有“漏网”的土匪头头。但是,后来土改复查工作队壹次屠杀就是16人,还劳改16人,这实际是对三个月前结束的由行署工作队搞的“右倾土改”的否定,复查工作队是有备而来的,专为杀人而来的。所谓地主“疯狂反攻倒算”,只是编造的口实。
邓小平为反右倾,杜撰地主“杀狗钉刀”。其实在这兴隆乡土改复查两个多月之前,即1951年2月20日邓小平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的《报告》[15]中就杜撰了地主“杀狗钉刀”,反抗运动的故事,为反土改运动中的右倾提供依据。“在川北壹个典型试验乡,地主杀了壹条狗丢在村干部家门前,还把刀钉在门上,来吓唬村干部”。有何根据说“杀狗钉刀”这个故事是杜撰(或者是干部嫁祸于人)的呢?解铃还须系铃人,让邓小平自己来回答吧。首先,发生地主“杀狗钉刀”这事的是壹个“典型试验乡”,所谓“典型试验乡”,就是由县委、地委或者川北区党委头头们亲自出马过问的,土改工作队人马配备充分齐备(都带枪)“大军压境”,地主们如惊弓之鸟,还敢“杀狗钉刀?”再则,运动中,城乡都处于“武装戒严”状态,村级政权组织机构强势有力,“有农会主任、副主任、村长、组织委员、青年委员、生产委员、妇女委员、武装队长等。大村发枪二、三十支(民兵),小村发枪10支(民兵),每枪子弹5发。[16]地主被严加监视(重点对象要拘禁)。所以,即使出现“杀狗钉刀”,多是嫁祸于人的假案。
张亚贤先生认为:后来土改杀人,主要在于朝鲜战争爆发,需要稳定后方。和毛泽东当时的想法壹样。
③如果说南下干部的土改情结始于老家進行过的北方土改,而南方本地干部的土改情结则是参与本地土改运动铸就的。
“当时上级已经指示枪毙人犯不准敲沙罐[17],只准打背心。16名死刑犯每隔约两公尺并排跪在地上,安排16名民兵按号令同时开枪,只有壹名叫刘国贞的女民兵壹枪打中死刑犯的背心立即毙命,其它男民兵都未打准而死刑犯不死,又采取补充措施……”。“有壹名枪手在拉枪栓时,三八式步枪的子弹退出了枪堂掉到地上,为了跟上统壹开枪的号令,这枪手忘记了不打脑壳的指示,壹枪把面前的人犯的头盖打翻了,脑花与鲜血喷溅……”。“打中人犯胸部壹枪毙命的女民兵刘国贞因此受到地、县、区委的表扬,并安排到鸭江区工作(当干部)”。[18]
中国传统社会,壹般女性本是温柔善良贤惠富于同情心的。西方社会,女性被赋予圣洁和天使的光环,“白衣天使”往往出现在杀戮的战场救死扶伤;死刑犯刑前也受到“神”的关怀。“壹枪打中死刑犯的背心(使其)立即毙命”的涪陵县兴隆乡女民兵刘国贞,杀人时方寸不乱,真如后来毛泽东所赋诗歌“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中国特别是农村,重男轻女。让壹名青年妇女充当刽子手杀人,不知是县委工作队刻意安排还是这名妇女主动请缨?不过在刘国贞充当刽子手前,邓小平就宣扬和夸奖(土改运动中)“妇女往往站在最前面。四川妇女勇敢、会说话,现在已经出现了壹些妇女乡长和区长”。[19]笔者翻阅涪陵县委组织史资料,从农业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化,农村里公社和区级政权里面,壹般都有妇女担任副职,运动中整人的凶狠多数不亚于男性干部。在1959年—1960年反右倾且时值大饥荒中,涪陵县荣桂公社双桂大队支部书记熊某(女),还组织了由7名年轻姑娘组成的斗争小组,专事搜查、批斗、充当打手。人称“七姊妹”。这女支部书记和丈夫(大队民兵连长)权倾壹方。在之后的(纠左)整风整社运动中,由于民愤大而被批判的社、队女干部不少。
④涪陵县清溪区土改运动杀人。作者的壹位表哥周家德目睹了清溪区壹次杀人场面。壹次“杀几十人。清溪场上枪毙20几个,在河(长江)边。有个民兵扣动扳机时手发抖,壹枪没有打准。死刑犯扭过头说:兄弟,瞄准点耶。后来是壹个穿军服的把枪拿过去打的。壹个七、八十岁的(死刑犯)走不动路,用滑杆(类似轿子)擡回平安(乡)打的。”[20]时任该区公安员的何家捷先生接受作者调查:“罗云(乡)壹次杀了十几个,那里有壹个暴动。” “和兴乡枪毙人打脑壳,脑花四溅。围观老百姓很恐怖,影响不好。后来叫民兵打胸部……。”这事在8年后1959年底县委反右倾运动,批斗已经担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何家捷,还旧事重提算老帐,说他“同情恶霸地主,枪毙不打脑壳打胸部”。[21]
清溪区委上报县委审批的死刑名单中,有壹人的姓名栏目里填写的“铁脑壳”,罪名是“惯匪”。看来区委连要判处死刑的人的姓名都没有问清楚。
⑤“赭衣塞道,囹圄成市。各乡各村抓捕的人犯都送区公所关押,判徒刑者再送县公安局关押。由于监狱无囚衣、囚被壹类生活物品,公安局还发文件,要求各区把已经处死犯人遗留的被褥集中送公安局,物品再利用。监狱人满为患,疾病死亡率很高。据作者舅舅说,他的爸爸(作者外公)秦绍修就是死在涪陵专署监狱里。被抓时已经50多岁,村农会干部整他的把柄是其当过保长(解放前3年任职,按照共产党政策不属于反革命)。秦绍修入狱是遭村农会干部公报私仇,据知情的乡邻说,起因是两家因小事发生过口角。秦绍修是由丰都县押送到涪陵专署监狱的,如果不死不知还要押送何处去劳改?
⑥公报私仇的典型案例。私仇公报,还要“斩草除根”,杀了哥哥还要杀其弟弟。涪陵县蔺市区五马乡万松村村长邓某,本是杀猪匠,土改运动中当了村长。首先对同村农民周海荣私仇公报,周海荣曾和这村长邓某的妻子通奸,邓某就抓住周海荣参加过土匪暴动的把柄,让乡政府和土改工作队把周海荣列入死刑名单上报,枪毙了。斩草要除根,邓某又捏造编织罪名,报请上级判处了周海荣的弟弟周荣禄(19岁)死刑,且密而不宣;当在五马乡场上召开公审(杀人)大会,工作队宣布提审周荣禄时,本村的群众才得知要杀的反革命中有周荣禄,于是在会场上高声喧哗起来,整个会场随着轰动,还有人大声呼叫:“周荣禄不该杀,我们要担保……”。“土改工作队副队长王宗瑜立刻叫我(该乡干部张旭良)和桂质卿乡长到群众中了解壹下。……”。“我将(了解的)情况汇报给王副队长后,王副队长深入群众中核实,立即采取措施,吩咐我把布告写过,当天只镇压(大恶霸地主)祖治轩壹人,将周荣禄立即交与该村处理,由他们取保领回”。
(2)涪陵县世忠乡邓家坝村(人民公社化时期叫曙光管区)
土改运动划阶级成分,镇压“阶级敌人”简况
①土改时全村基本情况
解放前叫世忠乡第四保,解放后因全村范围内有壹坝子叫邓家坝而取名邓家村。土改运动时全村人口:250多户,田土合计1,500多亩(水田1,042亩,土500亩)。每户平均有田土约6亩。
1951年土改,本村划地主9户(田地在邓家村的外乡地主壹户不计算在内)。富农2户。
②镇反杀人与劳改人数:枪毙9人。枪毙的9人是:
石炳成(解放前死)家,划地主成分。石家有田、土共计100余担并出租。收实物地租:(稻谷)32担,稻谷壹担为350斤,32担即11,200斤,如加工成大米有8,800斤;另收租有包谷不多(因包谷产量低)。
石炳成有五个儿子,未分家,即五个儿子尚未对父亲这笔遗产進行分割。其中四个儿子在外当官(国民党军队),还有壹个叫石国基的儿子当本乡乡长。
石家有两弟兄被杀。
ⅰ石国基,解放前曾任本乡乡长,参加中共地下党,涪陵刚解放时,中共新政权初来乍到,中共地下党当然是依靠对象,石国基成为中共征粮队成员,鞍前马后协助中共征粮征物,非常积极。中共新政权先是平息了武装土匪叛乱,紧接着清匪反霸,然后镇反和土改,但这石国基还是未逃过镇反与土改运动这壹关。石国基被杀的罪状据说他是“十人党”成员,这“十人党”是由十个人组成的“反对中共的地下反革命组织”。
ⅱ石成基,本在外当过团长,不知是何原因,刚解放时回家乡,被镇压。
另外3个儿子壹直在外至今未回过家乡。
ⅲ况继余,有子女五、六人。家有田土60担。况继余在镇反土改运动中被枪毙。解放前未担任过任何职务,未当过土匪,未抢过人(抢人:指抢劫、偷窃等)。
ⅳ周春和,有田地几十担,乡村医生,且医术高明。是乡村民间壹个自发性求神拜佛小团体“观音会”的头头,未做过坏事。枪毙。仅《涪陵市志》记载,在镇反运动中被取缔镇压的反动会道门组织有6个。
ⅴ周习光,家有田土十几担,当过保长,拉壮丁(即征兵)时以权谋私,民愤大。枪毙。
ⅵ周某某(周习光的亲兄弟),乡村医生,小地主而已,也当过保长。枪毙。
ⅶ李伯其,成分不是地主,国民党政府中的旧人员。枪毙。
ⅷ孙根伦,寺院地主,位于本村的荫嘴寺(佛寺)的主持和尚,寺院共有和尚五、六人。有田土100多担,收地租56担(稻谷)。还招有佃客(又叫田客、土客,即雇工)。孙根伦担任佛教协会会长,未做过坏事。该寺香火很旺,农闲时节烧香求佛的人非常多,特别是在春节前后热闹非凡。烧香求佛者不需送任何钱物,只点上壹柱香即可。孙根伦出门坐滑竿。据说暗中养有妻妾。枪毙。
ⅸ舒世超,有田土不多,只几十担,本乡乡长。有几个儿子,其中有在外当官的,在家中的壹个儿子抢过人(抢劫)。舒世超听信中共《向西南地区国民党军政人员提出的四项忠告》,转而拥护中共。继续履行乡长职责,维持本乡秩序,参加征粮工作,鞍前马后很积极,不曾想到共产党会杀他。结果在土改运动中杀第二批时被枪毙(潘克勤原话:“打的第二批”)。枪毙时50几岁。舒世超认为共产党不会杀他,因为这《向西南地区国民党军政人员提出的四项忠告》是由中共西南党政军的两位最高大员邓小平和刘伯承签署的。但他不知道也不会懂得中共的整个革命战略部署和策略: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叫做“剥皮要壹层层地剥,先打击最主要的敌人,再打击壹般主要的敌人,最后再做到消灭阶级的敌人”
250余户人家的邓家村,土改运动中有7家共9人被杀。笔者在调查时问:“象况继余虽然是地主,有田土60担,但全家人口六、七个,人均土地也就10担左右。壹年的主要收入(实物地租)也就不到10,000斤大米,人均不到2,000斤。又未欺压百姓,未做过坏事。那杀他的罪名是什么?”潘克勤答:“地主嘛!有钱。大家说该杀就杀了。”又问:“周春和是医生,且医术高明,又未做过坏事,又为啥枪毙?”潘克勤答:“他是观音会的头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主要是这个……。那阵(当时)法庭就(设)在我们村上,只要有人说杀,就杀了……。”
判刑劳改壹人:“夏某某(潘克勤壹时想不起名字),国民党军队伤员,手掌被炸断壹只,据说是坦克部队军官,有点文化。解放前夕回乡务农,佃中农(佃中农:即自己无田地,租种地主的田地,但生活好于贫农,即划此成分)。土改运动中晚上装鬼叫,吓唬在村公所(农会)里值班的民兵,使其害怕不敢晚上值班。以此定罪为搞破坏,判刑劳改。刑满释放后回村,熬到上世纪90年代才死去。”
未计入本村9名地主成分的还有壹外乡(黄旗乡)农户,在邓家村有田地,其地主成分由居住地划定,其田地由邓家村分配。
富农2户:其中壹户有田土60担。这户富农的土地面积和收入远远高于涪陵地区土改运动中所划的地主、富农中的多数,实际上涪陵地区被中共划成地主、富农成分的农户中,在解放前多数都过著糠菜半年粮的艰苦生活。“自己下田劳动,不算地主,定富农成分”。潘克勤说。
小块土地出租(成分)壹户。中共的土地改革政策中规定:家中人均田土面积未达到地主标准,但出租给别人种的,即划为此成分,政治上享受上中农待遇。
划中农成分的农户:占全村总户数(约)50%;其中自耕中农20%、佃中农30%,“土改运动开始时准备划有‘下中农’成分壹个档次,但到最后确定成分时未采取,只分为‘自耕中农’与‘佃中农’两个档次”。潘克勤说。
划贫农成分:占全村总户数(约)40%多。(贫农分为“自贫”与“赤贫”两个层次。“自贫”即自己有少量土地,有房屋;“赤贫”即完全无土地和房屋)。
该村土改运动分配土地情况
潘克勤家情况:潘克勤,男,生于1917年,邓家坝村人。解放前在长江上当(木)船工约10年,解放时回村,土改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贫农(赤贫)。中共涪陵地委第壹个示范农业合作社——曙光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土改运动时家有三人(两成年人壹幼子),分得田土2亩6分(水田1亩1分、土1亩5分),(幼子未享受成年人待遇)。
贫农分得好田好土好房屋,地主分配给瞥(pie)田地和茅草房。
由于本村分配后还有壹点余地,分配给了由外村迁来的几家农户。
(2004-06-27笔者二访潘克勤于邓家村家中)
作者:涪陵县的土改、镇反运动,所杀人数(死刑)约占总人口数的4‰以上,远远超过毛泽东事先规定的“……敌情严重的地区,可以达到1‰,个别地区可以突破,但不应超过1.5‰的比例”。至于全国杀了多少人,据毛泽东自己说,杀了70万,关了120万,管了120万。来自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1954年的壹份报告中说: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捕人262万余名,其中共杀反革命分子712,000余名,关了1,290,000余名,先后管制了1,200,000名。捕后因罪恶不大,教育释放了380,000名。
以被杀71.2万这个数目,按照当时全国人口5亿计算,比例达到了1.24‰.超过他事先预计的平均杀人比例在1‰的水平线。[22]这个百分比是按照5亿人口计算,是不正确的。中共建国后的南方土改地区的总人口,只有3亿多,由此计算,死刑占2%以上。
(3)丰都县包鸾区弹子台齐心大队(公社化后行政单位)
土改运动划地主、富农成分及处死、劳改情况壹览表
全村农户总数:60几家人;划地主7家、富农2家。枪毙1人、酷刑斗死1人。劳改6人。
耕地面积单位:担(也是粮食重量单位,即1担=350市斤稻谷(175公斤)
耕地面积单位说明:在解放前和土改运动中,涪陵专区的水田面积单位采用“担”,如某壹块水田在平常年景的稻谷产量为1担(350市斤),则面积就视为1担。由于田(或者土)有质量和自然条件好坏之差别,相同单位面积的产量有高低之分,所以田土的单位面积“担”不是壹个固定的面积单位,而是壹个随田土的质量和自然条件的差异等级而有大小差异的面积单位。实际上“担”是壹个以产量(350市斤稻谷)作为量度标志的耕地面积单位。在租佃或者产权的买卖交易活动中有方便之处。土的面积则以种植包谷的产量计算,包谷1担=400市斤(200公斤)。
在山区,地主出租耕地壹般是水田和旱地壹同搭配出租,壹般只收取水田的租金(实物稻谷),不收取旱地的租金。水田实物地租壹般按“五、五分成”(地租50%)或者“四、六分成”(地租60%)计算。
对上列调查资料的综述:丰都县包鸾区弹子台齐心村壹带本是海拔壹、两千米高的两座高山的山峰下壹条很狭窄的沟壑,喀斯特地貌。齐心村与相邻的光明村在解放前同为壹“保”,土改运动时废除保甲制,改名棕桥村,隶属于包鸾区云台乡。后壹分为二成为两个村,即齐心村和光明村。在人民公社化时期分别叫齐心大队和光明大队。
齐心大队在解放时约有60户农家,由于生产力低下,除壹、两家农户外,就再无人家能够敞开肚子吃饱饭的(饭:非指大米饭,主要是指玉米、洋芋、红苕和糠菜等),但土改时划了7家地主、2家富农,占农户总数的15%,远超过中共划地富成份比例为8%的政策规定,并把其家中的壹点点粮食及生活用品给强行没收了。
该村壹个约7家人居住的农家小院子叫“月亮坝”,都姓秦,同宗,就划了四家地主(秦良甫、秦顶山、秦协甫和秦绍修等四家),分了他们家中老小们用以糊口的那点点粮食不说,还要强迫他们交出“隐藏”的财物、枪支(莫须有),类似老解放区土改运动时“斗地财”,前述那名叫秦良甫的“地主”,就是因为交不出农会干部们认为隐藏的财物而被活活整死的。该农家小院先后共有3人被以莫须有罪名弄去劳改(秦绍修、秦樽山二人在土改运动中被劳改;秦中永本是公办小学教师,在1960年“三反”中也被劳改。该大队另壹个被整去劳改的秦中辉,押解到涪陵关押不久被释放,回家后饿死,临死前饥饿难耐,吩咐小儿子秦宣昂去离家10里外的亲戚秦秀珍家讨饭,秦秀珍给这讨饭的小孩先吃了壹碗杂粮掺和著野菜煮的“干饭”,然后拿出从牙缝中省出的壹小碗麦面和几个洋芋,叫这小孩带回家,算是救济。小孩回到家兴奋地告诉父亲:“我在大嬢(大姑姑)家吃的干饭”。此小孩现在已经老年。
上表备注:
(1)秦铸九,有田土五、六十担,全村首富。为人和善,未斗争。
(2)秦石琴,中共地下党员,秦铸九的长子,解放前曾当过弹子台乡长,与该乡联防大队长谭某某不和,把谭谋害(活埋)。解放初以中共地下党员身分去中共石柱县政权当干部,土改运动时有事回家(可能是被诱捕-作者),即被农会扣押,枪毙。1980年代中共给予平反,说是错杀。
(3)秦锡山,本有三个儿子。长子解放前死亡,后跟随长孙秦率西家庭生活。
(4)秦率西(抗战时当过国军青年军201师的连指导员,抗战结束后回家务农),划富农成分。统购统销运动时被以“闹粮”罪名判刑劳改。
(5)秦三军,秦锡山第三子,划富农成分,因“闹粮”劳改。
(6)秦协辅,解放前死,其妻为户主划地主成分。
(7)秦良辅,被酷刑整死,前面已经叙述。
(8)秦中辉,职业本是教师,仅几担田产,划地主成分。可能与解放前任袍哥(哥老会)大爷,当过海拔在2,000米以上的极端贫困的三坝乡的乡长壹事相关。解放初曾经任中共征粮工作队队员,村文书等。被押送涪陵专区监狱劳改,后释放回家,饿死。
(9)秦绍修,前面已经叙述。
(10)秦尊山,前面已经叙述。
(11)刘会风,划小块土地出租成分。国民党员,湛普(乡)小学校长,土改运动时因为“造谣”被判刑劳改。[23]
奇怪的是,该村农户夏良安,有田土五十多担,耕地面积与该村首富地主秦铸九相当,却划“自耕中农”成分。估计,即使未出租田地,但不可能不雇工。
(本文中关于齐心大队土改运动前后的有关情况分别根据该村农民秦禹九-中农成分、秦尔植-贫农成分等人所述整理。二人在解放前都曾在本村读过书,有点文化。秦尔植在抗战后期还在“青年军”中当过勤务兵,由于上司秦维明后来逃往台湾,秦尔植虽然是贫农成分但在解放后的20多年中政治上“壹直擡不起头”。)
这丰都中共县委,还为土改运动中“有些山区土多田少,土地又分散,群众生活贫苦,在减退工作中贫雇农问题很少获得解决的地区”制订了《反贪污草案》,地委在批示中指示:对无押可退[24]的地区,可提出清匪、反霸与减租退押相结合。通过追匪的赃款赃物去清理地主、恶霸和匪首的财产。以追匪根为题,归债群众的损失。这不仅在政治上打垮封建势力,在经济上也同样可以解决部分贫雇农的困难。由上述丰都县委和涪陵地委的文件中,暴露出为达到政治目的而在政策和策略的制订上不择手段的真实面目,即把划不上地主富农阶级成分的农民打成“恶霸”或者“匪首”,以此没收其财产。两个半月后,即1951年4月,地委在壹份工作总结中表示:这场运动在经济上削弱了地主,政治上打垮了地主,农民掌握了三把刀——农会、武装、政权。[25]由此,暴露了由北方南下的这批中共官员们根本不曾想要把土改运动按照中共自己宣布的法规操作。也从来没有按照法规操作。仅凭借共产党字面文书与政治宣传来解读共产主义运动是完全不靠谱的。
邓小平作为西南行政区[26]党委第壹书记,亲自指挥了西南全区的土改运动。他把征粮、土改比喻为比淮海战役还要困难与大得多的壹场战役。[27]邓小平出生四川广安县农村壹土豪家庭,16岁随由重庆商会资助的留法勤工俭学团去法国学习“实业救国”。在巴黎补习法语半年后国内资助中断,为生计到工厂做工,后被周恩来罗织去莫斯科進东方大学,回国后成职业革命家。邓小平率共军“解放”后,重庆工商业萧条,工人普遍失业,物价飞涨;农村特别是川东、川南、川北农村普遍发生灾荒,严重缺粮,百姓苦不堪言。邓小平还应中共中央要求,紧急调粮由长江东下运去南京、上海救燃眉之急。为调运川中、川西粮秣物资,邓小平下令投入巨大人力物力修筑成渝铁路。还大兴土木修建重庆人民大会堂。参与修建铁路的劳工中有很大壹部分是土改运动中被判徒刑的犯人。
如果说北方土改运动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力,但共产党以此成功地把农民阶层捆绑上了与国民党争夺江山的战车;南方土改运动,则让贫农阶层给共产党交了壹份“投名状”。[28]
二、以行政命令为手段,以专政机器作后盾,普遍制造劳改、枪毙等案例以恐吓,强行对农业進行射秽主义改造。
如果不谈1930年代前期张国焘红军部在川北的苏维埃政权搞的赤化运动造成的巨大人道灾难[29](当年的报刊记载:烈者如闯献[30]),则中共建国后的土改运动是四川老百姓共产主义运动历程中社会性灾难的开端。
根据薄壹波《回忆录》,[31]毛泽东是把粮食统购统销作为农农业射秽主义改造的壹翼来设计的。
即农业射秽主义改造,包含粮食统购统销和农业集体化两项内容。为叙述简要,本文把涪陵这两个运动中,党委以铁腕镇压手段推進运动的進展情况合并起来谈论。
粮食统购统销,是共产党在高额农业实物税收的基础上,变相再增加税收额度的竭泽而渔的经济掠夺政策。还包括棉花、食用油料,后来还扩大到畜产品、林产品等。
统购统销还可以作为惩罚不加入农业合作化的农民的手段,多摊派统购数额。
时间从1953年10月开始至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前。
如果说土改运动的既得利益阶层是贫农,受打击的是地主,则统购统销和农业合作运动受打击面就是整个农民阶层,所谓二次土改。二次土改也非和平。中共当局事先预料到必然遭遇农民阶层的对抗,为镇压农民的对抗,公安部向各级公安部门发出了《关于保卫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紧急指示》的公文。[32]1953年11月25日和27日,涪陵地委就统购统销工作如何运作先后两次向各县委发出策略性指示:壹是“要防止急躁,和简单惩办,加强耐心宣传动员工作”。二是“让各级干部和群众充分暴露真实思想后,再反复進行射秽主义思想教育,讲清道理和政策。同时批判各种错误思想和作法。但必须采取民主和人民内部自我教育的方法,切忌用斗争会和乱戴资本主义帽子等简单粗暴的办法”。地委这壹指示只是壹种理想化的壹厢情愿的事,但如果另壹方即农民对统购统销这壹巧取豪夺的要命政策不顺从不配合,即党委以“非暴力”的“和平方式”贯彻统购统销政策失败,那就只得动用阶级斗争的模式了。阶级斗争就是暴力。
1、涪陵县农民的对抗与被镇压。
据时任涪陵县龙潭区共青团干部的夏淑碧(女)回忆:“1953年10月被派到同乐乡搞第壹年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当时因征粮任务重,群众也不理解,所以抵触情绪很大,如我们宣传粮食统购统销是为了支援工业化,为了将来过苏联式的生活以及割资产阶级尾巴等等,我所在的新胜村壹个农民周某说:‘妳们说割资产阶级尾巴,结果把屁股都割了半边,还说将来过猪儿生活(涪陵话“猪儿生活”与“苏联生活”谐音),现在就要过猪儿生活了’”[33]。又据时任涪陵县蔺市区白鱼乡(后合并归堡子乡)文书的郭昌荣回忆:“在粮食统购统销中,主要问题是主观主义,脱离实际,下硬指标,把农民的粮食统购多了,当时叫‘农民卖了过头粮’。农民在生产中缺粮少吃,意见很大,找到村社干部扭扯,有的甚至闹到乡政府,把乡政府伙食团的甑子都端了”[34]。(甑子:涪陵普遍使用的蒸饭用的木制炊具)。
为应对干部進家门查抄“余粮”,涪陵县凉塘乡蚕溪村农民洪传普(土改划贫农成分)把粮食藏在茅厮粪池中。“把包谷装了7个榨菜坛子,用绳子捆起,吊在猪圈屋茅厮里……”。榨菜坛子(罐子)属于陶器,如果装包谷,壹个可以装50余斤。用绳子捆绑后吊下粪水池中,只露出罐子的口在粪水上面,是要冒很大的风险的,万壹粪水灌進去,包谷就吃不得了。万幸的是,干部既未進洪传普家中来搜查,吊在粪水池中的罐子也安然无恙。
还有被迫自杀的,涪陵县白涛乡兴隆村壹名叫肖恒钊的农民,土改划贫农成分,担任村里的会计。终年省吃俭用,勒著裤腰带过日子,由此家中余下来的壹点粮食被统购工作队强行统购走了,壹气之下上吊自杀,其妻子后来嫁给了当兵退伍的肖恒钊的亲弟弟,涪陵民间把此类婚姻叫“填房”。
1954年10月16日和10月29日,涪陵地委就先后两次批转专署政法党组《关于粮食统购统销中严厉打击反革命现行破坏活动的紧急措施和加强巡回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文件:“各县应及时研究贯彻《意见》精神,以便及时有力地打击富农、奸商、地主、反革命分子搞破坏活动。在执行政策中,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以镇慑敌人,可选择典型案件,掌握火候,适时公开处理……”。
“有的地方对打击反革命现行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打击的对象不够明确……,今后工作要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对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的认识,加大对破坏统购统销工作的(敌对分子)的打击力度,严惩重点对象,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要做到稳、准、快……”。[35]
从1953年底到1954年底,根据地委部署,农村里打击破坏统购统销的阶级敌人的行动就展开了。如丰都县包鸾区弹子台齐心村就有农民秦率西、秦三军(土改划富农成分)被抓捕劳改,罪名是“闹粮”。劳改壹去不返。
涪陵县插旗乡群沱子村5组农民黄长义(土改划中农成分),也是被以“破坏粮食统购统销,套购国家粮食”的罪名被抓捕判刑10余年,押送新疆劳改的。当时的经过是这样的:“1953年底,上级给插旗乡政府下达统购粮食数量的任务后,乡政府又分摊到各个村,分摊时要加码(即分摊数量超过上级下达的总任务)。村里又再分摊到户。每个村开始实行“自报民评”。就是农户自己根据党的统购政策规定,申报自己愿意卖粮数量。第壹轮自报结束后,如果总数未达到乡政府分配的数量,就“评”,即由干部对“少报”的农户增加数量。乡政府管辖的村组,经过几轮“自报民评”,统购粮食的任务在绝大多数村组都分摊下去了。唯壹剩下这高石3队(后来的名称)分摊不下去,自报的总数量少于分配的任务数量,“民评”过程中,各农户间为分摊统购粮食数量的多少争议激烈,矛盾很大,开了几个晚上农户会议都落实不下去,都认为自己分摊多了,别家分摊少了。统购粮食数量落实不下去,延误了全乡整体工作進度。于是,乡干部把情况汇报城郊区委,并说明闹得最凶的是黄长义。区委果断指示坚决打击。于是,抓捕劳改这黄长义的罪名就罗织起来了。抓捕了黄长义,这高石3组的统购任务很快就落实下去了。
这在统购统销运动中被祭旗的黄长义,男,土改划中农成分。勤劳持家,喂猪缺乏饲料,就起早贪黑过乌江对面涪陵城里国营粮食加工厂购买米糠。购买数量有限制,黄就“雇佣”加工厂附近玩耍的小孩帮助排队领取购买米糠的票证,报酬是给能够买壹个小麻花、小油饼的钱。买回米糠除自家喂猪外,还给老丈人家送去部分。这成为套购国家粮食的罪证。买米糠壹事原本无罪,只是党委给黄罗织的壹个“罪名”,实际起因还是未顺从,不配合村里分摊统购任务的工作,黄“闹得最凶”,搞得会上“七拱八翘”(指各户在分摊粮食数量上互不相让),不愿多分摊的理由就是粮食不够吃(这是事实)。这就构成了“闹粮”、攻击党和政府政策——破坏统购统销罪。这黄长义在新疆劳改10余年刑满释放,就地就业后,还把在老家当人民公社社员的妻儿接去新疆,安家落户。虽然新疆气候恶劣,劳动强度很大,但吃饱肚子的程度比老家生产队社员强。
各级党委对农民实行大张旗鼓地镇压高潮是从1955年开展“社会镇反运动”开始的,又称第二次镇反。
插旗乡营盘村农民况世福(土改划中农成分)被劳改案。况世福解放前在重庆参加国民党军队虽然只是士兵,但是有小学文化程度,被发展加入了三青团。1950年初,中共刚接管涪陵政权,即公开告示国民党的党政军群团等人员自首登记。老实的况世福看到《告示》即到人民政府登记,不但交代当过兵,还交代参加过三青团,就为后来发生牢狱之灾留下祸患。据时任插旗乡副乡长的况世昌(况世福的亲弟弟)说:1955年镇反运动,为给新疆输送劳动力,把解放前的国民党旧军、政、群、团人员(包括保、甲长)大都弄去新疆劳改了。在笔者進壹步了解逮捕判刑时所加之罪名时,况世昌回忆说:罪名是“破坏统购统销”。“判了10年徒刑”。“在新疆煤矿挖煤,劳改1年后,况世福本人申诉,后来四川方面的法院改判成1年徒刑,认为不构成破坏罪,属于“落后、牢骚话”。留新疆就业后,也把妻儿接去新疆。
涪陵地委在部署(1955年)的社会镇反运动时,就事先下达了抓捕人犯的数量,这和新疆方面需要输送劳动力的数量需求应该有联系。
统购统销与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凡被干部认为心怀不满的,说缺粮及粮食不够吃者都称作“闹粮”,既是壹顶政治帽子,又是犯罪条律。“闹粮”既是破坏统购统销也是破坏农业合作化。社会镇发运动主要是为农村射秽主义改造保驾护航的。
在分配和摊派统购任务时,各级党委及干部们往往层层加码,年年加码。根据1954年1月6日地委《关于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初步总结报告》中透露:1953年“全区统购粮食任务为15,745万斤,到1953年12月底,已统购粮食和归还欠粮共18,797万斤,占任务数的119.79%,估计还能入库壹部分”。[36]
1954年9月19日,地委《关于涪陵北雁乡统购统销试点情况的通报》中所谈的情况,也证实了四川省委和涪陵地委决定1954年度涪陵专区统购粮食数量又在1953年度的数量上加码的事实:“全区今年统购任务为26,196万公斤(52,392万斤),比上级分配数超1,350万公斤(2,700万斤),加上其它收购共计46,297万公斤(92,594万斤),占当年粮食总产量的31.2%”。[37]
根据上述数据计算分析:
省委分配给涪陵专区1954年度的粮食统购数量为24,846万公斤(49,692万斤),比1953年度增加58%;而地委又自行再加码1,350公斤,变成了26,196万公斤,实际比1953年度增加66%,
1954年涪陵专区粮食征购数量比全面完成土改后的1952年翻了壹番多,即1954年征购(公粮和统购粮)粮食数量是1952年征粮(公粮)数量的2.06倍。是1951年征粮(公粮)数量的2.53倍。完全不顾农民阶层死活。土改对既得利益阶层(贫农)实际是壹个陷阱,政治身份上升,吃進肚子里的粮食数量下降。
粮食统购统销运动对于农民来说,犹如过壹道生死关口。据1954年1月6日地委《关于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死人问题的报告》中承认:“全区自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以来,自今已自杀17人”。[38]实际自杀人数肯定不止此数。有勇气自杀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在饥饿中慢慢死去的更多。
2、彭水县铁腕镇压农民闹粮案例(1954-1958)
彭水县在涪陵专区的10县中属于大山区,山高、坡陡、峡谷深,喀斯特地貌。县里超过半数的居民为苗族、土家族。耕地贫瘠,农民贫穷。涪陵县民间所谓的“养儿不用教,武隆(县)彭水(县)走壹遭”的谚语不仅反映彭水县壹带地貌险恶路难行,同时还反映该县农业生产力低下,农民缺粮——终年“红苕洋芋包谷粑,想吃大米生娃娃”的困苦生活状态。自1953年底开始的粮食统购统销运动的血腥风暴,仍然无壹遗漏的扫荡了这边鄙县份里的所有村寨,批斗、抓捕、劳改甚至枪毙了壹大批闹粮的农民。其中汉葭镇学坝农民雷 杰被检举煽动闹粮,1955年6月8日被逮捕,10日就被公开处决。[39]从抓捕到枪毙就3天时间。
强征强购过头粮。1953年底,地委给彭水县委分配了(1953年度)统购2,000万斤粮食的任务,至次年1月初实际统购了粮食2,735万斤,超过地委下达任务的36.80%,按全县总人口(包括城镇人口)[40]计算,人均被统购“余粮”75.56斤,相当于全县人民3个月的口粮(按照人均25斤/月计算)。
1953年度的征、购结束不久,1954年度的征、购工作接踵而至,从当年5月夏初小春粮食作物成熟又开始了,到秋收结束,该年度(1954)统购入库数为2,820万斤,比上壹年度增加85万斤;征收(农业实物税)1,758万斤,比上年度增加23万斤。全县人口人均承担征、购粮食两项合计126.5斤。
铁腕手段残酷镇压农民闹粮。彭水县至1954年底,以“破坏统购统销”罪判处23人徒刑。
案例:
“清平乡直到(1954年)12月中旬尚欠统购粮三万余斤,巡回法庭深入当地调查,将历年抗交征购粮的许永伦逮捕法办,扫除了障碍,打开了局面,全乡迅速完成了征购任务”。[41]
“大河乡农民陈仲波按家庭产粮水平可卖壹千斤以上,但在评议时只愿卖350斤,而且平时对统购统销牢骚满腹,但陈参加了巡回法庭公判地主分子刘在群的大会后,当晚即自报卖粮1400斤”。[42]陈仲波家庭究竟有无余粮?即使有余粮其数量有多少?真实情况已经无法知晓。但是,在坐牢与卖掉口粮饿肚子这两者之间选择,他还是识时务的,两两相害取其轻。以铁血手段镇压典型人物,形成恐怖氛围,是迫使农民们交纳粮食的最有效的手段。
仅在1953年冬—1954年春的数月中,四川全省处决了512名破坏统购统销的反革命分子。[43]
涪陵专区逮捕212人,处决36人。[44]
即使在铁血镇压,恐怖氛围之下,严重缺粮的农民们仍然闹粮不断。
1955年5月至同年6月25日,“彭水(县)逮捕的127名反革命犯和刑事犯中,破坏统购统销的犯罪分子113名。6名处决的反革命犯中破坏统购统销的4人”。
其中:汉霞镇学坝农民雷 杰(1949年前曾在国民党军队中担任过低级军职)被检举煽动“闹粮”,6月8日被执行逮捕,10日被公开处决。[45]
“随后,凤鸣乡高宗楼、龙泉乡谢刚显、大河乡彭信忠、乔子乡张镇儒(等)皆因‘煽动群众闹粮,抢、骗、套购国家粮食’”罪被判处死刑和死缓。[46]
“清平乡清平村农民王友庆(1955年)3月对几个农民说:妳们去乡政府闹,他们(指乡干部)耍都吃得,我们劳动还吃不得?王还对人说:互助组搞得再好,粮食收得再多,还是只留那点,政府也要妳卖粮。王友庆以‘闹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47]王友庆历经大难不死,在28年后的“1983年向彭水县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平反。(同年)4月19日,彭水县人民法院以《彭法申(83)字第31号》复函:“(原判决)情节属实,本人供认”。“当时开展统销整顿工作,根据妳的历史身份(地主子女),按当时的政策,对妳的判处是正确的,不属冤假错案,不予纠正,望妳服判。”法院拒绝给王友庆平反。
从(1955年)5月开始至七月底,彭水县逮捕各种犯罪分子178名。
之后,县委向地委请示,要求在原计划半年逮捕275名的基础上增加250名,共525名。[48]
经过1954—1955年两年的强力镇压;又由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快速推進把个体农民加入進农业生产合作社里去了,其社会身份发生了转变,成为社员了,丧失了闹粮的主体资格。向国家交纳统购粮的主体变换成了农业合作社这壹机构,而非社员个体。地里种出的粮食在分配给社员前,每壹颗粮食都不是社员个体的而是射秽主义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国家政权的终端触角的属性。作为社会风潮,闹粮基本平息。
但是1957年底至1958年初开展的农村大鸣大放运动(射秽主义思想教育运动的第壹个阶段)让闹粮风潮死灰复燃。这时饥寒交迫的农民们淡忘了两年前镇压闹粮风潮时期的恐怖场景,龙溪乡(农民们)共提鸣放意见11,409条,关于统购统销方面的意见3,030条,(在各类意见中)数量最多[49]
1958年4月20日,彭水县委发出《关于坚决彻底作好粮食工作的紧急通知》,通报了全县(鸣放时期)“闹粮”情况,“至4月19日止全县闹粮的有22个乡,占(全县)总乡数的23.27%,其中严重的(有)14个乡。闹粮社868个,占(全县)总社数的43%。闹粮农户9,01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11%。闹粮严重的乡、社的农户占(所在乡、社)总农户的20-30%,个别的达50%。其中猴貍乡685户闹粮,占全乡农户的53.82%”。县委《紧急通知》分析闹粮原因,“主要是富裕农民有粮闹粮,部分乡、社干部思想右倾,对粮食问题是阶级斗争认识不足,抵制斗争不力”。解决的办法是:“开展群众性的关于粮食问题的大辩论(此处的大辩论即大批判、整肃的意思)。(批判、整肃之前)新田乡43个社,(共有)1,582户,有27.41%的农户要(求)10万斤供应粮,(批判、整肃后)降为只有13%的农户要求供应,共计(只需要供应)36,210斤粮食。结果,(上级分配给)该乡的返销粮食指标43,000斤,使用(评定结束)以后,余粮(还剩余返销粮食指标)6,790斤”。
“秋后算账”。凡是在大鸣大放阶段“闹粮”的农民,“因为鸣放(了)这类意见而被划为四类分子的(农民)比例达70%以上”。如果妳土改运动时被划中农成分,因为闹粮,改变成分为地主则毫无道理,但把妳定为反革命分子、反射秽主义分子或者坏分子则有政策为依据。在农村对农民不划右派,只戴“地、富、反、坏分子”帽子。
对闹粮具有代表性的富裕农民摸清情况進行重点辩论(批判),现场教育。连湖乡樱桃二社富裕中农罗云治经常闹粮,经过辩论,将他家所存粮食700余斤现场展览,他不敢再闹粮了。对煽动闹粮,破坏农业大跃進的敌对阶级分子毫不手软,坚决打击。(1958)5月后,彭水县人民法院重判了壹批煽动“闹粮”的反革命犯罪分子。[50]
陈辉云,清平乡人,富农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主要案由:(1958年)4月8日在大青堰工地对农民说“没有粮食吃,我们不修堰回家去”,煽动50多人离开工地回家。该犯经常到清平、郁山等场镇抢购熟食,蓄意制造粮食紧张空气。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食400余斤。
庹本生,双龙乡人,地主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主要案由:2月,该犯用假意借粮给农民的阴谋手段煽动群众闹粮。该犯说:“妳们没有吃的找社长,不解决再找区乡,再不解决就背起被条到法院去要粮。”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500余斤。
昌远如,清平乡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主要案由:1957年12月说:“退粮把我家留的五升谷子都收了,小孩饿死了(实系病死)。“(1958年)1月以来,公开叫喊没有粮食吃,到处煽动闹粮。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448斤。
李永良,普子乡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主要案由:4月3日带着全家四口人普子场合作食店两次抢购熟食,当对他進行教育时,该犯公开煽动群众说:“老子是没有饭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200余斤。
(以上关于彭水县的史料,均见于彭水县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研究人员纯世华《粮食的历史(四川彭水1959-1961)壹部实证的三年饥荒的地方专题史》)
涪陵专区1950—1956年逮捕总人数。
据涪陵地委官方文件:“解放后至1955年底,涪陵专区共逮捕反革命和刑事犯8,864名,占总人口的万分之十八”(上列数字不应该包括土改运动中就地枪毙的数千人,就地枪毙不存在公安局逮捕的程序-作者)
1956年逮捕人数。1956年3月,地委在批转专署政法党组《1956年度镇反计划》中作出部署:“各县要订出逮捕计划。政法党组提出今年的逮捕计划是3,000—3,500人,占总人口4,934,865人(当时涪陵专区有11个县-作者)的万分之6.07至万分之7.09”。这壹年中平均每个县抓捕约272—318人。壹个万人的乡约抓捕6—7人。
从解放截至1956年底,逮捕总数达到11,864—12,364人,[51]占总人口的万分之二十五,即壹万人中,逮捕了25人。假设总人口中少年儿童占壹半(不被逮捕),则壹万名成年人中,就有50人被逮捕。又由于妇女被逮捕的很少,假设其在被逮捕的人中妇女只占十分之壹,那壹万名成年男子中就有90人遭逮捕。
1956年后,对破坏射秽主义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逮捕仍然在继续。经过从1953年底开始延续到1958年上半年,前后达4年半的对“闹粮”,对破坏农业合作化的农民的铁腕镇压后,毛泽东于1958年下半年很顺利地把6亿农村人口赶進他设计的共产主义天堂——人民公社里面去了。作者经过研究推算,从1958年底—1963年上半年的4年半的特大饥荒中,中国大陆饿死了7500万—1亿2千5百万人。
三、1959年—1960年反瞒产运动——地道的土改模式。
反瞒产过去三、四十年后,在涪陵农村访问,问及反右倾运动,多数老农可能壹脸茫然。如果问及反瞒产,他们思绪骤然打开。1959年下半年开始的那场反右倾运动,在包括涪陵、四川乃至全国的农村,其具体任务和内容就是反瞒产。多年来,彭德怀被塑造成为民请命的英雄,受难者的化身,这是从党内政治的宗派的纷争角度,唯物史观框架内作出的判断。大跃進运动不过是在人民公社化运动这个平台上演出的闹剧罢了。人民公社化运动是第三次土改。是之前的二次土改,即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更高壹个阶段,壹种形式。反粮食瞒产是这个阶段与形式躯壳内的壹个实体性内容。它是在共产主义天堂[52]躯壳内对农民赖以救命口粮地掠夺,同样得延续土改暴力。在涪陵,地委领导们则直接从北方土改运动经验中获得灵感。
涪陵专区4年特大饥荒,饿死人数约为140万人左右,约占1957年总人口的三分之壹。[53]其中涪陵县饿死人数约33万—38万。四川全省饿死人数约1200万—1500多万之间。这场惨绝人寰的人道灾难,完全是人为,党为,毛泽东所为。其间各级党委進行的反粮食瞒产运动,给大饥荒中冻馁的农村饥民们雪上加霜。否则死亡人数不会有这样多。
涪陵反瞒产运动。
1959年涪陵农村反瞒产运动时,地委提出:“拿出土改运动的劲头,比淮海战役和三反、五反打老虎的更大的决心,把反瞒产搞好”。“先打第壹线(指农村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会计和保管员,当时的反瞒产私分运动中俗称‘四大柱头’),然后打富裕农民和小偷小摸。要层层试点”。[54]
地委所指的“土改运动”包括他们这批“南下干部”在鲁、豫、皖、苏等老解放区所参加的土改运动,主要指山东的土改复查与整党运动。地委头头们要照搬山东农村土改复查与整党运动中对干部“搬石头”[55]与普遍滥打乱杀的经验,在反瞒产运动中首先要反大队、生产队的干部。认为主要是他们在瞒产私分粮食。要像斗地主壹样反农民偷盗粮食。打击面之大,酷刑之烈,超过1957年反右运动不说,从另壹种角度看,甚至过之土改。但被共产主义运动史叙事与研究轻视了。
涪陵农村,在反右倾政治运动的背景下,反瞒产包含4项主要内容,即反“富裕农民”;反粮食(包括瞒产、私分、偷窃);反榨菜(加工腌制咸菜的生鲜蔬菜)、反毛猪(指饲养的活猪)等,概括为“四反”。从1959年8月开始,持续到1960年夏、秋。其间,干部在公共食堂里打死人可以无需任何理由,公社党委开批斗大会当场殴毙人命司空见惯。区委、县委开会捆绑吊打与会干部。被打死、害死最多的是普通农民。
在饿殍塞于道,千里无鸡鸣的涪陵农村,地委县委仍然如狼似虎,强征农民口中粮。开反瞒产现场会打人特别恐怖。
案例:
1959年10月地委召开十六次扩大会议(参加会议者公社党委委员以上2500余人)反右倾,地委委员、曾任涪陵县委第壹书记的刘洪山被批斗时候被涪陵县龙潭区委书记和同乐公社党委书记跳上台子去殴打(作者分析可能是推搡)。
1959年11月丰都县委第壹书记刘维梓召开反瞒产会议,打伤多人,打死3人。之后全县“违法乱纪”打人成风。1960年5月初省委第壹书记李井泉去该县指示地委逮捕包括刘维梓在内的县委主要头头4人,逮捕区、公社、大队干部及群众上人,还枪毙几人。是为丰都事件。对四川大饥荒,很多人知道荥陉事件不知丰都事件。
涪陵专区反瞒产首开打人先河的1959年9月涪陵县委召开的全县各公社会计辅导员会议。由分管农业的县委书记高新建(山东南下干部)和县委农工部长主持。事先运来竹条竹板几大捆。对各公社会计刑讯逼供。被打得最惨的是龙潭公社会计辅导员刘再德。有的小组会场为了敷衍主持会议的县委领导,板子打在地面上。
涪陵县委反右倾,把副检察长何家捷、文教科长任家员、工业科长陈国栋、 商业局长刘维新等4人划成右倾分子批斗,何家捷被酷刑几天几夜,“是公安局那边的人出面”。打任家员的有壹名校长。陈国栋很会“表演”,凡有人动武,就很夸张地大喊大叫并抗议,结果还有收效。
涪陵县龙潭区委反右倾(反瞒产)运动使用酷刑案例。
冯世贵,男,时年29岁,小学文化,龙潭区同乐公社共和(雪峰)管区人。在1959年11月的区党员大会上被整,事出有因。
本公社的壹把手,党委书记罗于民虽然和冯世贵是同乡,但却与冯有隙,还在当年初夏,就想从工作中找副手冯世贵的岔子,未果。
冯世贵性格刚直,工作踏实苦干。大跃進和公社化运动造成水稻生长不良,稻田里快成熟的稻谷“白吊吊”(即无籽粒的稻穗)很多,他心中有气,把从田里扯来的白吊吊拿着去给在本公社检查生产的区委副书记李成淑(女)看,不言而喻,以无声无息的事实否定着大跃進和人民公社的优越性,还有毛主席钦定的农业八字宪法法。这说实话也为他日后挨整埋下了祸根。
龙潭区这地方田多地少,1959年初夏收获的小春粮食很少,到大春(水稻、包谷)粮食作物将成熟前的青黄不接时候,公社里就开始饿死人。壹晚,在同乐公社驻队的该区区长张祖成接区委开会的通知,孤身壹人连夜赶往区委驻地龙潭镇。弯曲不平的小路,深壹脚浅壹脚急冲冲往前赶,忽然壹脚踩着壹个软呼呼的东西了,吓壹大跳,直觉使他马上意识到是饿死的人的尸体。
“十月初二(即约在公历1959年11月13日)下午吃过饭,来了三个人,把我从区粮站(同乐公社的与会党员的住处)押到区公所里斗争”。在这次会议上要整冯世贵是区委事先就安排策划好了的。当天上午在龙潭场镇上公社的“大礼堂”里开大会时,区委书记余国民就点名批判了冯世贵,说冯在家中还隐藏了3担谷子,是代表富裕农民的。余国民还是考虑到“内外有别”,这公社壹级的干部还是不放到大会上去批斗而在区公所里开小会批斗为好,参加人员只有几十人,范围不大,除区委和各公社的主要干部外,专门把区供销合作社的职工中的积极分子组织来了20多人,壹是压阵,怕公社里的干部有与被批斗者同命相怜的人捣乱;二是充当打手。区公所离场镇还远,本是壹大地主的宅院,四周高墙,内有碉楼,涪陵及整个川东壹带农村凡小有田地的地主院宅里大都用石块土木等修筑有这种防守自卫的建筑物,农村匪患不断,治安不好。土改运动枪毙了宅院的主人,中共龙潭区委、区公所就壹直设于此。会议还是由区委书记余国民主持,余简单讲完话后,有人高叫:“冯世贵,过来交代(坦白)清楚问题”!“我过去,还没有说到三句话,就开打……,原来他们打人也是先准备好了的”。会上的打手有区委的文书舒善祥、龙潭公社副社长何光兰(女)……等人”。
“给我定的罪名有三条,壹是瞒产;二是私分粮食;三是反党”。
瞒产问题,起因是1959年上半年在重庆召开万人大会(省委五级干部会议)时,把1958年的水稻定产每亩600斤,实际亩产只有三、四百斤。冯世贵作为公社党委副书记,所驻点(直接指挥)的本公社共和管区(大队),按照亩产600斤计算1958年的水稻总产量,该管区稻谷收割后数量尚差32万斤,以此说是冯世贵隐瞒了产量。区委给冯世贵定的罪名是:“与共和管区分支书记蔡登国组织瞒产集团,在1958年和1959年两年里瞒产19万斤粮食”。
私分粮食的罪名,实际是本公社的壹名叫传如兵的管区分支书记和公社党委书记罗于民壹起制造的冤案,传如兵的目的是想打击顶头上司冯世贵,以达到自己上爬升官的目的。传如兵是如何抓到“把柄”的呢?1959年共和管区把地主富农子女们集中起来,强迫去偏远的雪峰水库处干活,还派有人监督。壹名李姓的地主子女从家中带了点稻谷来工地,用石磨推磨成谷粉煮了吃,结果被参加公社生产检查组来此地检查生产的传如兵看见。当时农村的区里、公社里的头头们对下级普遍不信任,凡检查生产,都采取不同公社或者不同的管区之间相互交换人员检查的方式。这传如兵马上追问稻谷的来历。这李姓地主子女惶恐万分,坦白说是队里分的,每人20斤。又追查谁指使私分的?有人说是驻该管区的冯书记指使的。这个管区是冯世贵的老家,冯世贵“跳進黄河也洗不清了”。其实冯世贵根本不知情,只是管区和队里的干部私下搞的,稻谷刚收割,分壹点给社员拿回家去煮吃,填补壹下在公共食堂里喝的大锅清水汤的肚子,很正常的。事情露了马脚,就把责任推到冯书记头上——以推脱自己的责任,认为打出公社冯副书记的牌子能镇住这外管区的支部书记。但这传如兵知道冯副书记与公社党委的壹把手罗书记不和,正好可以借这事整冯世贵以邀功请赏,于是就汇报给罗书记。罗书记早想整治身边的副手冯世贵但愁未抓住把柄,这下正好有了证据。罗就向上司区委壹把手余国民书记回报,于是“冯世贵指示老家所在的队里私分粮食”,“共和管区有壹个瞒产私分集团”的冤案就这样炮制成了。
关于反党,在那个时代凡是所说、所作、所写的,只要与上级领导或者与毛泽东所讲不合的都可以给戴上反党的帽子。
“还强迫我把裤子脱下去,光着髁膝头(髁膝头:即膝盖)跪在剖开成两块的竹块上,竹块的内侧朝上,竹块锋利的两条棱把髁膝头划磨得鲜血长流,往下流把脚上穿的草鞋都浸透了”。“把我周身都打烂了”。参加过该会议的龙潭区丛兴公社关副社长记得当时会上打人,是把几根细篾条用麻绳捆扎起来,抽打。
“在区公所里被批斗的壹共有9名干部,除我(冯世贵)外,还有增福公社党委书记梁国民和社长姚志强、龙潭公社文书姜鹤鸣、龙潭区邮电局长冉太清……等。轮流被批斗被毒打被折磨,酷刑!
批斗者们要的是冯世贵承认三条罪名,最关键的又是管区里藏匿有粮食,并指使私分粮食每人20斤壹事,冯世贵就是不开口承认有此事。冯被酷刑折磨到第五天的晚上,29岁的壮汉自己觉得提不上气来——呼吸困难,实在挺不住了,有快死到临头的感觉。不逃跑是活不出来的,冯世贵想到逃跑。深夜,打手们肚子饿了,吩咐供销社的营业员送来副食品,打手们壹拥而上抓食品吃,有浑水摸鱼白吃未付钱的,营业员给余国民书记告状。余大怒,粗鲁地骂了壹番并命令清查,吓得有打手往厕所躲藏。天亮吃饭时,冯世贵借口上厕所,从厕所逃跑了,朝老家跑。在進入同乐公社地界,被人捉住,区委早把电话打回公社里了,叫捉拿他。被人追赶时跳下河水里自杀,身上穿着棉衣壹时沈不下去,被捉,捉他的就是公社的吴医生和信用社会计余帮德,二人当时还挺碍情面犹犹豫豫的。在公社里,原先的下级郭昌福(公社财粮干事)端来壹碗面条给冯吃,还把冯湿透的衣裤烤干。又被送回龙潭区里。凡逃犯被抓回都无好日子过的,被打得更加惨,余国民怒气冲冲叫喊“给我打死……”!还被捆住了双手,防备再逃跑,鼻涕老往下流,无法揩。被批斗毒打了七天七夜,至会议结束。然后押回同乐公社,未再打我。后把我下放去生产队劳动,开始在本公社,后在龙潭公社,1960年春种包谷,还是搞定向密植,叫我把种子壹颗颗地往地里摆,未完成任务,不给我饭吃。前后21个月未给我发工资,直到1961年9月。到10月份新任县委第壹书记张令安给安排工作官复原职。九死壹生。
案例:
社员张天碧“偷吃”红苕种被干部当众凿掉牙齿并灌尿液。
张天碧;女;1929年(中国农历)的十月二十四出生,涪陵县龙潭区太平(双石)公社永兴大队第五生产队社员。当时张天碧壹家共五口人,夫妻二人,另有三个小孩。老大是男孩名叫杨代福,1960年年初饿死时9岁;老二杨代琼,女孩,1960年下半年饿死时7岁;老三是男孩,因为过继给孃孃当干儿子,孃孃的丈夫姓罗,取名叫罗正元,1960年饿死时4岁。
在伙食团,张天碧的吃粮标准是:早上2两(壹斤为16两的旧制,按壹斤500克计算,1两等于31.25克-下同)、中午3两、晚上2两,壹日壹共7两,合218.75克。劳动壹天评8分(工分)。
老二的吃粮标准是:早上1两、中午2两、晚上1两(壹日125克)。
“我上坡(出工)回来,顺便挖的折耳根,斯茅草根(都是野草),刚放下地还没来得及用火漂(火燎,指煮熟),就被几个娃儿从背篼里拉出来生吃了”。野外能吃的野草也很难找得到的。“记得有壹次,得到壹块骨头,老头(指丈夫杨万钧)吃了骨头上的肉,娃儿把骨头捶来(捶细烂)吃了。”
“偷吃”红苕种,被干部凿掉牙齿。
为了尽早让红苕种发芽,生产队决定采用“温床催芽技术”,即在伙食团大院中的小坝子上搭建了壹个温床,温床用竹条编制而成,大小相当于两张吃饭用的方桌的桌面(估计约2平方米),里面垫上稻草和泥土,再把做种用的红苕摆放在温床里,再盖上壹层厚厚的稻草和泥土。然后在温床下面烧微火使温床保持适当的温度。永兴大队的农民们把这种“红苕种温床催芽技术”俗称为“殡火芽子红苕”。“殡”,即埋葬,指把红苕埋在温床里的泥土中,然后烧火提高温度,很快红苕就发出芽子来了。当天在温床里殡了几十斤红苕,第二天早晨发现里面的红苕种被偷了不少。于是怀疑张天碧。
在发生温床里的红苕种被偷盗事件以前,张天碧曾偷吃过伙食团大锅里正煮著的壹只死猪的脚杆(脚杆,涪陵俗话,指猪蹄)。大饥荒中,生产队的猪也是饿死的。趁炊事员不注意,张天碧悄悄把锅里壹只蹄子偷走,狼吞虎咽啃吃了。“是半生不熟的,里面还有血”。后来追查猪蹄的去向,张天碧偷吃壹事暴露,遭壹顿暴打。打手叫陈世贵,永兴2队人,“用棒棒打,浑身被打青、打肿”。当时张天碧30岁,少妇年纪,几个孩子的母亲。
张天碧偷吃红苕种是被冤枉的。不由分辩,几个人把张天碧按在地上,生产队长张天雨手拿“打鉆”把张天碧的上门牙凿掉了。当时本队木匠杨柏仲正在伙食团做木工活,“打鉆”是木工鉆孔用的金属工具。
“牙齿抖落后,杨永祥舀小粪来灌”。涪陵的农民习惯把人尿叫小粪,茅坑里大便与小便的混合物叫大粪。为方便,往往把小便解在壹个专用的容器里,积存起来,专用来给蔬菜施肥。这杨永祥用来给张天碧嘴里灌的小粪,大概就是从专门积存小便的公共粪桶里舀来的,发了酵的。杨永祥只是社员,不是干部,算队里的积极分子。
这凿掉张天碧牙齿的生产队长张天雨曾拜继给张天碧的母亲,是张天碧母亲的干儿子;与张天碧是干兄妹。这张天雨完全六亲不认,丧失人性。 “当时妳就让他们抖,没有反抗”?“我只是哭、叫喊,人又有病(患肿病),当时人都融了,不晓得反抗了”。“只是张天雨壹人,是按不住妳的,肯定还有其他人按妳的头,压妳的脚”。“当时人恍(惚)了,不晓得还有无他人……”
时任龙潭区委书记余国民,曾经在大会上讲过:谁偷红苕种吃,就抖他的牙齿……。张天碧被抖牙齿与区委书记余国民会上讲话是否有因果联系不得而知。几年后文革武斗时期,余国民被造反派打得惨。
城郊区荣桂公社沙溪大队代理大队长陶永庆在食堂打死两条人命。当场打死富农成分的张耀武,驻队公社干部问其打人的因由?回答:“打个样子出来看看。”意思是显示个人威风。还用小刀割破偷吃地里嫩胡豆的几岁小孩陈纳元的舌头。据说小孩的舅舅上城里去法院告状,法院叫其去公安局告发。后陶永庆被抓捕,肇因应该还有1960年上半年“三反运动”的政治背景。特别是次年(1961年)的整风整社运动,批斗、抓捕了壹些农村基层干部中残害老百姓特别凶狠的人。虽然是挂壹漏万,但对煞住干部“五凤”起了震慑作用,老百姓出了壹口气。作者重点调查的荣桂公社(现在龙桥镇),凡经历过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的乡亲们,不论年龄大小,都有壹本苦难史、血泪史。未经历过那段历史的年轻人,也从父辈祖辈口中知晓那段历史。
该公社党委召开“四反”批斗大会,无端打死妇女吴朝淑,被群殴暴打。吴朝淑4个小孩,她死前两个女孩已经饿死,死后留下两个儿子成为孤儿。
公社党委召开反毛猪批斗会,打死公社养猪场场长庞德荣。
有人偷吃了饿死病死的小猪儿被毒打致死。
反粮食瞒产,大队、生产队干部大多数被斗被打,甚至打死。
反榨菜,红旗大队有妇女被当场打死。李渡区马鞍公社壹妇女自杀。
城郊区荔枝公社黎明管区5队社员沈素芳(女)煮食自己饿死的女儿尸体,被大队干部黄柄清押送公社党委,几小时后饿死在公社机关大院里。
……
中共党史国史编纂文人们把这段历史命题为“反映了人民群众建设射秽主义的强烈愿望”;“射秽主义在探索和曲折中前進”等说辞,是对亿万受苦受难者包括悲惨死亡魂灵的亵渎、侮辱。
四、射秽主义教育运动,重弹北方土改复查、整党运动时的政治老调。
1963年开始在农村逐步开展的社教运动,是按照毛泽东在1962年8月北戴河会议上重提阶级斗争,并在次月的八届十中全会中,把阶级斗争为纲写入会议决议中。1963年5月—1966年底的社教运动,以1965年初出台《二十三条》(《农村射秽主义教育中目前提出的壹些问题》)为时间分界成前后两个阶段。运动前壹个阶段的社会政治理论基础基本是北方土改复查与整党运动的老调重弹。以王光美的《桃园经验》[56]和陈伯达的《天津小站经验》[57]作为政治模型。王光美受刘少奇派遣,于1963年11月至1964年4月到河北唐山地区桃园大队搞社教运动试点,化名董朴担任工作队副队长。后写成《桃园经验》。经验称,运动是按照“双十条”[58]進行的。“这次射秽主义教育是壹次伟大的革命运动,是壹次比土地改革更为复杂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它涉及的问题很多,牵连的面很广,斗争也很尖锐。的确是这样,这次射秽主义教育运动确实是壹次比土地改革运动更尖锐、更复杂、更艰巨的阶级斗争。”按照双四条,桃园经验等作为政策和蓝本進行的社教运动,除了没有地主土地和财物可分外,其它过程基本是土改运动的重演。
以涪陵县为例,凉塘公社蚕溪大队支部书记洪传国,被工作队定为“蜕化变质分子”,退赔粮食几百斤,说洪是搞资本主义剥削所得。其实是洪在大饥荒末期的1962年上级党委政策范围内多开荒种自留地所得。“后来有人说:不要饿死人。”“才给我们留下了壹点。”还把洪家中的毛衣,棉被也拿走了,作为“退赔”的款项。“《二十三条》下来后,退还了毛衣,毛衣已经被别人穿成了‘刷刷’(刷刷:方言-很破烂)”。粮食被人吃了,没有退还。
县委社教工作队在这个公社还改变壹、二十户农民土改时候划的阶级成分,说是当年漏划的地主、富农。工作队的主要负责人是山东南下干部侯饶礼,大跃進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反右倾运动时期任职涪陵县委第壹书记,斗死、饿死三十几万人。整风整社运动中民愤极大受批判,降职为县委书记。毛泽东重提阶级斗争搞社教运动矛盾向下整农民,他又找回了自我——土改情结。
时任涪陵县委第壹书记张令安,在四清运动也被整。张是1961年初随省委整风整社工作团涪陵分团来涪陵参加整风整社运动的干部,当年下半年接替县委第壹书记职务,努力“纠左”,在干部中很受欢迎。四清工作团总团长地委书记孙俊卿为何要整张呢?原来在1961年时,省委整风整社工作团涪陵分团负责人梁歧山强烈提议省委处分孙俊卿,追究饿死100多万人的责任。省委第壹书记李井泉保护孙俊卿继续稳坐了地委书记宝座。运动结束梁歧山回省里了。社教运动,孙俊卿借机报复梁岐山的亲信老下属张令安。要把张的家庭出身由富农改为地主。张不服,要去和孙俊卿理论。张的老婆劝解说:“富农、地主都是差不多的,妳就算了吧。”张随后调回省城去了,担任某个省局的中层干部,躲过了文革批斗,祸兮福所依。拱走了张令安,孙俊卿马上调亲信南川县委第壹书记接任涪陵县委第壹书记。
作者在自己最近出版的壹本书中探讨过毛泽东重提阶级斗争发动社教运动的目的:主要是重新拾取三面红旗运动导致的大饥荒,而丧失的政治合法性。其政治灵感仍然来源于北方、南方的土改运动。
五、华国锋暴政期间,土改干部群体土改情结的再次迸发。
1976年10月华国锋政变“粉碎四人帮”与1979年开始的部分非毛化运动没有政治上的逻辑联系。
华国锋在17年时期是党内红人,官运亨通。又是文革受惠者,由省委副职务蹿升至中央副主席。以伪善面孔欺骗了毛泽东,毛尸骨未寒就主导了颠覆毛泽东文革理论和成果的政变。所谓“按既定方针办”;“两个凡是。”等,都是自欺欺人的鬼话。华要回到文革前,四清后的社会政治经济形态与专政模式。恢复文革前的政治权力结构。由他取代毛泽东位于权力的金字塔的顶端,他之下是从高到低的各级官僚阶层,把老百姓压在社会的最底层。[59]作者认为毛泽东通过文革实现了由17年的共产党壹党专政(他和官僚集团的集体专政)转变为其个人独裁。这是文革政治结构与17年政治结构的重大区别之壹。华国锋搞政变是宫廷内斗,争权夺利,组织清洗,是共产党内的帮派斗争。他只否定毛泽东文革理论,组织上要清洗党内文革派;社会上要歼灭文革中形成的以造反派为代表的政治思想反对派。采取极其凶狠的手段搞阶级斗争,镇压政治上,思想上的反对派,同时大整老百姓。有人把华国锋政变抓捕四人帮说成是历史转折,实际只是邓小平壹伙旧官僚个人命运的转折。华在台上实际掌权两年多时间,他采取的整人手段是土改、镇反、反右、社教和文革运动整人的模式的综合,非常残酷。与文革不同的只是矛头向下整群众。对造反派秋后算账,如还乡团。两年中把逃过毛泽东杀害的人都杀了,如在江西杀李九莲杀钟海源并活摘器官。对农民,割资本主义尾巴。制造大量的冤狱。华国锋就是壹个变形的小毛泽东。当年作者在涪陵壹个70余人的国营工厂里当工人,有两名工人曾经用业余时间给外单位做工挣得几十元工钱,被当成资本主义批判。农村里对土改时期划成地主富农成分的农民普遍搞无端批斗。掀起农业学大寨运动高潮,大跃進人民公社运动时期的“五风”[60]死灰复燃。限于文章篇幅,不列举详细案例。
华政变后在文化艺术领域解禁的第壹部电影片,就是《洪湖赤卫队》。故事演绎与歌颂1930年代贺龙在湖北洪湖地区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斗争及苏区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翻身做主人的幸福生活。华国锋共产革命生涯自山西西部吕梁山区开始,后南下湖南当县委书记,壹直当地方干部,指挥过前后两次土改运动,土改情结深入骨髓。
中共在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的特征,毛泽东自己用壹句话概括了:马克屎加秦始皇。[61]这种统治的野蛮、愚昧和残暴,颇具有自秦王朝开始至满清王朝灭亡为止的中国二千余年中间,不断出现过的皇权暴政的原始性和皇权制度下如宋朝梁山草寇[62]、明朝末年闯王张献忠造反队伍[63]的嗜血性;同时,它又全面吸收了现代德国法西斯,最主要还是承袭了列宁、斯大林共产极权暴政的社会理论、制度模式、运作程序及现代技术手段等,并“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发展创新,达到“第三个里程碑。”[64]
自列宁建立共产党专政初始,第二国际领袖之壹,马克屎主义理论家,社会民主主义者卡尔.考茨基就揭穿了共产主义的本质[65]。之后百年共产主义运动历史和以无产阶级专政为招牌的共产党专政下的暴行完全证实了考茨基的判断。
结语:
土改情结是毛泽东全部革命理论中的内核。其形成与完善经历了壹个艰难的过程,它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期和三十年代前期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和我们党内盛行的把马克屎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曾使中国革命几乎陷于绝境”的危急情况中,毛泽东“在同这种错误倾向作斗争并深刻总结这方面的历史经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得到系统总结和多方面展开而达到成熟,在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继续得到发展。”“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我党许多卓越领导人对它的形成和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毛泽东同志的科学著作是它的集中概括。”[66]即使在毛泽东的最后革命——文革中,除“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外,其余现象[67]都无不折射出地地道道的土改运动情结。所以说,土改情结贯穿于之后的所有政治运动之中。
中共祸害
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绝对不应当是让资本自由下乡,而是要保护农民的土地基本权利。这是他们最后的保障。中国的城镇化不能是农民从农村拔根到城市落地的单向过程,而应当允许進城失败的农民返乡。進城失败农民返乡的权利是他们的基本人权,是最后救济与保障。农民有退路,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出路!中共打着先富带动后富的旗号鼓励资本下乡,这样做会对中国农民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第壹、资本自由下乡,将吞噬农民安身立命土地
在当前中国城市资本过剩的情况下,允许资本自由下乡,资本将如洪水猛兽吞噬农民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这个基本保障。
城市资本之所以有强大动力,壹是货币会贬值,而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最好的储存手段。二是城市人希望在农村有壹个休闲去处,每年去度度假,享受田园风光。
问题是,从农村拔根的农民能否在城市体面落地,却是未知数。
农民不可能,用他们让渡农村土地权利所获收入,在城市买得起房子。
也许,他们可以在中西部县城买得起房子。
即使。他们买得起房子,他们也很难在城市安居得下来。
第二、当前70%农民家庭,都“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
当前中国农村,70%农民家庭,都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即农民家庭中,年龄比较大的父母留村务农,年轻子女進城务工。农民家庭因此同时有务农和务工的两笔收入。农村生活成本比较低,支出比较少。
这样,农民家庭就每年都有结余,日子就比较好过。
现在全家進城了。年龄大的父母,很难在城市找到就业机会,年轻子女在县城务工的收入太低,无法维持“上有老下有小”的全家人生活,只能到沿海地区去务工。
而城市生活成本远高于农村,事事都要花钱,仅仅小区物业费,就要占到全年收入的很大比例。
全家進城了,收入减少,支出大大增加,这样壹来,家庭经济必然拮据,家庭关系必然紧张,所有家庭压力,向缺少就业机会的老年父母转嫁。
第三、再也回不去的,只有死路壹条
从老年父母角度看,他们知道自己的子女,正在为他们的子女积累打拼,自己成为家庭拖累。因为。已经从农村拔起,老年父母不再回得去农村,在城市局促的家中,他们每天都备受煎熬,时间长了,就只有死路壹条。
中国现在只是壹个发展中国家,人均GDP只有欧美日的七分之壹。
这就使得中国的城市化,不可能提供足够让進城农民,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收入机会和就业岗位。全家進城,進城失败后,又不能返乡。就必然要形成城市贫民窟。
这几乎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农民从农村连根拔起后的现象。比如印度、印尼、菲律宾、拉美国家。
壹方面是城市触目惊心的超大规模的贫民窟,壹方面是农村的雕敝。
城市贫民窟。不仅对农民,是不人道的去处,而且是现代化中的定时炸弹。
中国的城镇化,不能是农民从农村拔根,到城市落地的单向过程。
而应当允许進城失败的农民返乡。
第四、進城失败农民返乡,是他们的基本人权
進城失败农民返乡的权利。是他们的基本人权,是最后救济与保障。
农民有退路,中国现代化才有出路。
农民進城,“人努力、天帮忙”,他们就在城市体面安居下来。
但是在当前中国发展阶段,相当部分甚至大部分進城农民,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就应当允许他们选择返乡,就要为他们留下返乡的退路。
進城失败农民,只要回到了农村,与土地结合起来,他们就可以具有力量。
农民住自己的房子不花钱。种自己的承包地,可以很容易解决温饱问题。
搞副业可以获得壹些现金,庭院经济和自给自足极大地降低了生活成本。
村庄是壹个熟人社会,祖祖辈辈生活在村庄中,亲戚朋友住在村庄中,无论身体还是灵魂,都有安全感。
也许村庄生活的日子不富裕,却很踏实。
相对于漂泊在城市的煎熬,宁静的农村生活实在很好。
国家为农民解决他们在农村生产生活所需基本条件,進城失败农民从城市退养,就可以与农业完美结合起来。
第五、進城农民返回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
中国的城镇化。应当是壹个长期的过程。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壹定会出现普遍的進城失败及進城失败后的返乡。
正是進城失败农民可以返乡,才没有城市内二元结构。
这也使得中国可以有效应对经济周期。
可以让進城失败农民返回的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
也是因此,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绝对不应当是让资本自由下乡。
应该保护农民的土地基本权利,这是他们最后的权利。
中共政治迫害
在中共专制统治下,作为共产党基层干部的村支书不但对农民的集体财产有实际的处分权,而且村支书和地方政府的官员都是熟人关系。村支书及基层干部同时也属于农民,跟农民很可能产生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现实中,不少村支书沦为欺压乡民的恶霸,本文的农民申诉状反映的事实就是壹个典型。村官贪污集体财产被村民举报,于是纠集黑社会对农民报复,入室行凶。第壹次入室行凶将申诉人家人打伤,第二次在入室打斗中,入侵者在混战中被杀。而中共法院则将防卫农民判处重刑。壹方面中共的司法体系更倾向于维护基层官员利益,另壹方面,司法官员的懒政造成不出人命不管,出了人命不分事实重判。类似事件在中国层出不穷,但只有少数能引起舆论关注。
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张好峰,男,汉族,农民,1963年2月16日生,小学文化,身份证号:41072719631116501,住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现服刑于河南省笫二监狱)
再审申请人:张海宾,男,汉族,农民,1987年2月11日生,中专文化,身份证号:410727198702115015:住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现服刑于河南省笫壹监狱.)
法定诉讼代理人:常卫云,女,汉族,1962年10月9日生,身份证号:410727196210095047:住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系申请人张好峰之妻:张海宾母亲:联系电话:15639907185
张海宾不服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新刑二初字笫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豫法刑三终字第101号,(2015)豫法刑申字30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刑申454号,驳回申诉错误通知书,特依法申请异地再审.
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新刑二初字笫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豫法刑三终字第101号,(2015)豫法刑申字30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刑申454号驳回申诉错误通知书,依法指令异地重新审判。
【2】 依法判令申请人张好峰,张海宾犯故意杀人罪,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3】 依法追究涉案侦察,公诉,审判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制造冤假错案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 依法对申请再审人作出国家赔偿。
事实与理由:
时间追塑到2009年7月3日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时任村书记许洪振,上任以后胡作非为,贪污腐化,假公济私,侵犯民权,被村民联名向当地纪委举报,凌晨零点30分左右,村支书许洪振的三儿子许振军带领李克强,赵文杰,邢阳阳,邵明闯,许宗义等人携带凶器闯入申请人家中,将张好峰和儿子张海宾,及妻子打成轻伤,申请人告状无门,执法机关有法不依,有案不立,更加增掭了许振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嚣张气焰,再次将打击报复的剑矛指向张家父子,那是壹个月黑清风,充满血腥的夜晚,也就是2009年7月19日夜晚,许振军又再次带领李克强,赵文杰,邢阳阳,邵明闯,许宗义等涉黑分子手持砍刀,破门而入,在打砸抢中,许振军被自已的同伙误伤身亡,而壹审,二审,三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没有依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权,依法追责. 而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在形不成人证,物证,陈述,相互印证的证据链:在获得的证据不具有客观性,关联性,排它性,完全不符合重刑量刑标准的情况下,作出判决,与情,与理,与法相悖,令人不解且非常痛心。
该案在事实证据认定上确实存在十大疑,特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委、纪检委,审判委、再审监督庭,依照党的第十八大及第十九大及(2017)习主席鉴发主席令及党的第十九大四中全会确定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和国家刑法规定壹个法院,只能再审壹次的法定,就本案请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异地法院再审,并附带民事的再审,释放张好峰、张海宾父子二人无罪的公证法律文书。
事实与理由:
本案是壹起显而易见典型的村霸涉黑致人死伤血案,中国老百姓紧跟党中央走,坚决反对腐败,反对贪污受贿,举报村官贪污行贿,2009年7月是河南省封丘县清河集村的血泪之夜,村民联名向当地纪委举报,贪官许洪振之子许振军,国家城管干部收集社会黑恶势力团伙七人,开车自带各种杀人凶器行驶200多里外的新乡地区封丘县清河集村,深夜对村民進行多次打击报复,夜闯民宅,报复举报人,行凶事实,由河南省高级法院和新乡市中级法院两审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4个审判文书,违反我国国家制度,宪法法定程度,法律制度,法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下达的两个法律文书,违背中国共产党、党的十八大及十九大习主席所做的两个报告,坚决反对腐败,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严惩壹切危害社会的不法犯罪分子。
该案十问最高人民法院审案法官
(壹问)2011年最高法曾依法下达了(2011)刑壹复15250254号裁定书,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不核准河南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新乡市中级法院重审时仍没审理应审的证据,也没有核准应核准的事实,仅平衡性地对我父亲张好峰从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了事,对新乡市中级法院未按最高法裁定,提取证据,查清事实,我们再次向最高法申诉后,最高法竟下达了与上次裁定内容相反的(2018)454号驳回申诉裁定,又肯定了所谓“证据”和“事实”,对下级法院的壹种审理情况怎么得出两种相反的认定?
(二问)持刀人李克强、张海宾互相砍对方壹刀,死者许振军身上也有壹刀致命伤,这壹刀到底是那个人的壹刀,在这人命关天的事件中,为什么不给鉴定,比对就认定是我张海宾捅的。
(三问)村霸、贪官被村民举报后,为打击报复,组织黑恶势力持械夜闯举报人家中,把人打成轻伤,半月后又再次组织黑恶势力持械夜闯民宅造成惨案,法院审理时又组织几百人冲击法庭、殴打律师和法官,这壹完全符合国家“扫黑除恶”法律要件的涉案人员,在保护伞下,至今仍逍遥法外,为什么最高法未依法追究这壹命案的始作用者?
(四问)许振军既然专程组织黑恶势力帮他壹起打人,怎么可能由他壹人先破门闯入民宅,让带去的人在车上等,仅凭他们壹面之词,就能认定许振军壹人先闯入民宅吗?
(五问)证人证词张海宾逃离现场求救时,被许振军等人喊著打着追了壹段距离,又返回去高喊,收拾院里那个,开始了第2拨打斗,证明第壹拨打斗中许振军尚未受伤,而已经逃离打斗现场的张海宾又怎么会造成第2次打斗中许振军的伤?
(六问)(2018)454号驳回申请文书认定“死者有多处创口,推断系两种以上锐性外力作用,怎么能以这种含糊其词的推理,去裁定壹桩人难查清事实的死人案呢?推理是违法的。
(七问)证人在张海宾逃离现场后,听见许振军喊了声:“哎呀,是我呀!”对这壹黑暗中同伙误伤的证言为什么视而不见?
(八问)曾半月前带人持械私闯民宅,并致人轻伤后的同壹伙人,这次又以更加凶恶的气势再次闯入民宅行凶的行为,怎能认定为“尚未明确企图?”
(九问)证人讲的张海宾与李克强互砍壹刀,现张海宾持的刀已经找到,是否是我所拿与提取认定的刀把,刀鞘组合看是否是壹个整体,是否与那个致命伤的刀是同壹把刀,这是认定张海宾是否杀人凶手的关键,怎能说“无关紧要”?古代包青天断案还“刀对鞘,鞘对刀”不能差分毫!
(十问)张家父子用于自卫的刀是不是致死许振军的刀?如果是,那麽请审判官拿出具体客观真实的司法鉴定?张家父子用于自卫的刀不是致死许振军的刀,那麽致死许振军死亡的刀哪里去了?
综上所述,不难得到壹个结论,凡是合定张海宾杀人的证言、证据和不利于许振军的证言、证据多不予鉴定,采纳,凡是对认定张海宾杀人和有利于许振军方的证言、证据,那怕是壹面之词也全部认定入卷,这种带有明显偏离事实的倾向性审理,难道最高法的办案人员看不出来?
适用法律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笫二十壹条,笫1款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己而采取的损害另壹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使侵害人受到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许振军半夜深更到张好峰家敲门,砸门,见防盗门砸不开,便从车上拿来机鉆弄,将门破坏后冲了進去. 根椐法律规定,张好峰父子对许振军采取的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望贵院认真调查,核实真况,依事实为依据,法律为标准,判如所求,依法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句句属实,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明查,不要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妳们手中的正义之剑来挠乱我们的公正之世,谢谢!
此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张海宾 张好峰
中共极权对中国农民的祸害
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农民选举权仅相当于城市公民的四分之壹甚至更少,迁徙自由被剥夺,养老没保障,進城就业遭遇户籍歧视。
河南省委领导到洛阳等地贫困山区调研,有村民感叹说“过去农民种粮交税还能为国家做点贡献,现在什么税也不交了,国家还给这补贴那补贴,我现在壹点贡献也没有……说实话,我心里很惭愧。”此语壹出,舆论哗然,称其善良者有之,认为其愚昧者也大有人在。
2006年农业税被废止时,国内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农民似乎也感激万分。然而,为国家建设付出了60年血汗的中国农民并非像村民段中智所言“啥税也不交了”,免除农业税的象征意义要远远大于给农民带来的实际利益,而且农民的现实处境也并非如新闻中描述的那般美妙。
壹、60多年来农民有多少财富和权利被拿走?
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农民为这个国家不知付出了多少,其劳动创造的财富几乎全部被拿来用于支援国家建设。然而,数十年的血汗奉献,并没有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实惠和权利,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至今仍旧是“二等公民”。
(壹)60年来农民为国家贡献了多少财富?
新中国60多年的经济建设,从农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财富呢?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我们只能用壹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数字去估量这个群体曾经和正在付出多少东西。
1、1949-2003年农民交了近4000亿元的农业税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壹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王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分析研究》),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杨青平《皇粮国税——税制流变与王朝兴衰》P223)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壹个农民种五棵稻:壹棵是给国家种的,壹棵是给社长种的,壹棵是给会计种的,壹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壹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汁257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农民负担史》编辑委员会编著:《中国农民负担史》第4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405页)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壹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农业税从8.6元增长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则由28.86元增长到44.55元,若加上乱收费、乱罚款等社会负担,1991年农民负担约为90元,农业税只占九分之壹。(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
2000年的情况据专家测算,全国农民人均缴给国家的税约为45元,缴给乡村集体的费约为185元,用于各种达标活动的集资约为100元.合计330元,三者比例约为1:4:2。农业税只占农民负担的七分之壹(杨青平《皇粮国税——税制流变与王朝兴衰》P223)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4000亿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壹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2、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
为了保证城市的粮食供应和稳定粮价,也为了给工业发展积累资金,1953年开始政府开始实行对粮食的统购统销,强制农民低价把粮食卖给国家,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国家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和出售粮食,而以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这就形成了“剪刀差”。
国家通过统购统销的“剪刀差”从农村拿走多少财富?据王锋博士统计,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相当于至少58亿两,至少相当于现在的49万亿人民币),平均每年176亿元;1979年到1994年,国家从农业提取了15000 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而90 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的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数据来自王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分析研究》P51)而据袁瑞珍统计,1953-1985年统购统销过程中农民向国家贡献的财富大约在7000亿到8000亿元。要知道,1978年中国全部国有工业固定资产也只有9600亿。这种“剪刀差”让农村壹贫如洗。
统购统销常年过度征购农民余粮,导致农民口粮不足。即便农业大丰收,农民仍吃不饱肚子。刘少奇曾有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 。农民将这种低价强制购粮的政策成为“暗税”,民谣中说:“暗税最要命”。
3、1959-1961年大饥荒:上千万农民因为过度征粮被饿死
1959-1961年之所以会出现大饥荒,主要是因为大跃進中虚报粮食产量,导致高征购,各省为完成征购指标,逼迫农民把口粮上缴,致使大饥荒蔓延。为了完成征购指标,地方官员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安徽凤阳“很多社、队成立了‘查粮小组’、‘调粮突击队’,翻箱倒柜戳地凿壁,逐户搜查,吊打群众,结果不仅将社员自留地收的少量粮食和留下的壹点杂粮、种籽没收,就连山芋叶子、鸡蛋、藕粉、现金等亦被以‘反资本主义’为名搜走。”
同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基层干部为自己享乐大肆占用农民口粮,导致农民缺粮饿死。如凤阳县“光大队的几个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发给病人的白米、洋面,绝大部分被他们吃掉。大队书记陈荣付,煮牛肉没有柴草,就把社员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当时实行的政策是保证城市牺牲农村,比如当时京、津、沪三地粮库告急,中央决定牺牲饥荒最严重的四川,让李井泉火速向外调粮。1960年粮食部副部长赵发生说:“四川每年都要调出大量粮食支援全国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农村食堂每天每天吃四两粮。四川人民把方便让给别人。”(《全国粮食厅长会议简报》,四川南充,1960年2月9日。)这种不顾农民死活的粮食高征购导致了四川成为是饿死人最多的省。
大饥荒中饿死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这三年间农民失去了多少粮食和财富权且不论,仅仅饿死了的人数,至今仍是个谜……
4、1962年至今:农民私有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至今仍无土地所有权
从50年代开始,不仅农民的劳动成果被拿走,就连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也不再归农民所有,而成为“集体”或国家的财产。
50年代中后期,当农民转入高级合作社后,土改时分给农民的私有土地便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進壹步将农民的宅基地也划归集体所有,其第二十壹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壹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改革开放以后不仅没恢复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反而在宪法层次上明确规定土地集体所有和国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至此,农民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从建国初期土地的主人沦落成为现在“集体”土地的雇工,这也成为如今政府和开发商圈地过程中农民无法维护自身利益,最终连土地使用权也完全丧失的根本原因。
5、1962年为了缓解城市粮食压力,城镇人口向农村移民2000万
1959-1961年饥荒威胁着数亿农村人的生命时,为了减轻城市的粮食供应压力,陈云建议中央“动员城市2000万人下乡”。1961-1963年,全国共精简职工1800万人,压缩城市人口2600万人。(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30)后来毛泽东在谈起这壹条措施时很感慨地说:“我们的人民好啊!几千万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他却没有想过2000万人会给饥荒中的农民带来更大的生存压力。
为了防止农村难民進入城市逃难,1959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和《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口外流的紧急通知》,严格限制农民進城。即便在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候,也不允许农民逃离农村進入城市。
6、1968-1980年上山下乡运动:知青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
1968年毛泽东为降服红卫兵和缓解城市劳动人口压力,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据统计,在1962—1979年期间,全国累计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有1776万之众,加上几百万的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农村,总共有2000余万城镇人口流入农村。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必然增加农民的生存压力,知青的到来让农民本就贫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资料也承认:“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区,由于安置人数过多,增加了农民负担,形成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的状况,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同样作为这场运动的受害者,知青群体或怀念或控诉,拥有强大的话语权,而农民至今仍然出于失语状态,连表述的机会都没有。
7、60年来农民付出的劳役不计其数
除了上述生命财富损失之外,农民还有壹部分巨额劳务付出经常被忽略,这就是摊派在每个农民身上的劳役。这些劳役付出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
以水利建设为例,复旦大学教授张乐天说:“现在国家建水库要投资多少亿?当年都是农民干出来的。那时建设的水利工程,其总量远远超过现在,因为当年遍地开花,全都在干,像红旗渠多著名啊。”水利工程会耗费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为例,仅“大跃進”时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动用了17个县的10万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掷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壹道大坝。放在现在,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当时,这都是按照义务工摊派给农民的劳役。据统计,上世纪50-70年代,中国水利工程建设 “大跃進”,现有的8.7万座水库大部分建于那个时期,想想就知道当时农民付出了多少。
(二)60年来,政策歧视让农民的公民权利丧失殆尽
农民用生命和财富为国家建设奉献,为政策失误买单,他们得到了什么?“二等公民”的特殊待遇,政策上法律上福利上的各种歧视……60多年来,农民丧失了多少权利?
1、农民选举权仅相当于城市公民的四分之壹甚至更少
建国以来,为了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毛泽东强调“在立法上要讲阶级不平等”,从1953年《选举法》开始,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长期以来只有“八分之壹选举权”(1979年修改为五分之壹,1995年修改为四分之壹)。1953年制定选举法时,全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86.7%,而所拥有的全国人大代表数仅占总人数的5%左右。
我国城乡居民选举权“同票不同权”的现象,直到2010年才得以在法律层面上终结。然而据统计,截至2012年2月29日,第十壹届全国人大代表实有2978人,其中官员、公务员代表2491人,民企员工代表16人(包括农民工3人),农民代表13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主) 。也就是说,真正能够代表八亿农民利益的人大代表仅仅15个(如果村党组织书记能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话),仅相当于1953年的十分之壹,而代表两亿多农民工利益的仅3人。由此可见,虽然法律已经修改,但事实上八亿农民在政治参与上的处境更加边缘化,完全处于被忽略的失语状态。
2、 户籍壁垒森严:农民沦为“二等公民”
户籍,恐怕是农民最痛的伤口。1958年为了限制城市人口增加,防止农民進入城市,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当时的公安部长罗瑞卿解释《条例》的制定目的说:“既不能让城市劳动力盲目增加,也不能让农村劳动力外流。”他还批评有的城市机关、单位让“从农村盲目流入城市没有户口的人员”长期居住。
改革开放以后,城乡户籍铁壁更加巩固。国家陆续出台政策强化对户口迁移工作的限制,严格控制“农转非”。
那麽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到底能给人们生活带来多大差别?仅以保险福利为例:“1992年,每个有非农业户口的中国人可以从国家那里获得524. 4元钱的保险福利费,若加上440 .3元的无形住房补贴,那麽市民户口的身份价值就是964.7元。1992年中国农民的人均纯收人才784元,人均消费水平才648元。也就是说。壹纸户口要胜过农民壹年的辛劳。” (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1)
对占人口总数80%左右的农民来说,国家福利制度几乎是壹片空白。只有少得可怜的几种福利形式,那是农民自办的。“小学是民办的,‘五保户’是农民负担的,修桥、铺路等等壹切公共事业无壹不是由农民自己来集资。农民住房靠自己建,农民看病掏自己的腰包,农民上了年纪以后靠子女赡养,死亡之后由子女出丧葬费用。生老病死听天命,衣食住行要自谋。”(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1)
正因为如此之大的利益差别,农民们才会想方设法挤破脑袋去赢得壹个城市户口,有些妇女甚至不惜献出身体。据《法制日报》1993年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公安局局长陆世长1977年至1991年间以批准农转非户口为诱饵,先后奸淫妇女8人48次,调戏、侮辱妇女5人。这仅仅是法院调查认定的事实。而据有线索的数字,这个色魔在14年间奸淫妇女数则为100多人。(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57)
这种情况虽然有所改善,但是户口壁垒依然等级森严,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这从大学生、研究生找工作时拼命地想在城市落户就可知道其中利害。普通农民想在城市落户,更是难上加难。而2010年广东推行“积分入户”和 重庆的“土地换户口”等措施,说白了就是“要人手不要人民,要户口得交土地”的霸王条款 。
3、1957年至今,迁徙自由被剥夺
伴随户籍制度的确立,农民的迁徙自由也被剥夺了。
1951年公安部颁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和1954年制定宪法的时候,其宗旨里还有保障人民居住、迁徙自由的字样。
但从1953年开始,国务院相继发文件指示:“铁道、交通部门在主要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要严格查验车票,防止农民流入城市;民政部门应将流入城市和工矿区的农村人口遣返原籍,并严禁他们乞讨;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户口管理,不得让流入城市的农民取得城市户口;粮食部门不得供应没有城市户口的人员粮食……”层层设卡,想尽办法要阻止农民進城。1957年12月1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各单位从农村中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将农村劳动力彻底地排斥在城市大门之外。这些制度让农民失去了在城市立足的任何可能性。195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更是从制度上否定了农民的迁徙自由权利。(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
1975修改宪法时,把54宪法所规定的“迁徙自由”直接给取消了,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彻底失去了宪法保障。
改革开放以后,人民依旧没有迁徙自由。法律方面,1982宪法没有恢复“迁徙自由”的条款。参与本次制宪的法学家吴家麟解释说:“有些做不到的就不要写進去。因为有法不依,不如无法。无法盼法,大家还觉得有希望;有法不依,连盼头都没有了。”当时的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长胡乔木则说:“不能让农村人口自由進城。现在城市很困难,有了权利大家便都到城里住来了,那是不能规定的。”
事实上虽然农民可以進城务工,但是无法在城市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连基本的子女入学权利都没有,这种想要农民创造价值又不给农民福利待遇的“迁徙自由”,是对农民的变相掠夺。
4、农民养老没保障,完全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50到80年代,国有企业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拨款,个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而农民养老只能“自力更生”,只有极少数老弱孤寡残疾才获得集体的保障,钱还是由农民自己掏。
80年代以后公务员养老国家全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后,职工养老需自己缴纳部分,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仍是国家全包。而农村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却依旧是农民全部承担养老费用。这种附加身份限定的养老保障制度,有悖于宪法精神。
5、教育上重城市轻农村,农民工子女无法上学,农村大学生比例下降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在教育方面无论是教育经费、重点学校还是教育政策,农村都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长期倾斜的教育政策让占学生数量绝大多数的农村学生壹出生便“输在了起跑线上”。
就教育经费而言,2001年我国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为95元/人,农村为28元/人,城镇是农村的3.39倍;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是146元,农村为45元,城镇是农村的3.24倍。国家投入的农村中小学财政预算壹般不够发公办教师的工资,因而教师的办公经费、教学器具和图书资料的购买只得由农民负担。据估算,每年农民缴纳的教育附加费达上百亿元(1998年为165亿元)。实际上,在教育费附加之外,农民还需要参加教育集资(1998年为53亿元)、摊派和支付学校的乱收费。
由于农村教育经费长期投入不足,造成了中小学校数量不足,以致1983年至1998年,7148万农村孩子因无校就读而失去上初中的机会,平均每年失学量为476万名。(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82-88)教育投入上对农民赤裸裸的歧视,导致60%以上的农村学生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不能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而回乡务农或外出打工。
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状况更糟糕,由于城市学校不肯接收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子女,或农民工付不起高昂的借读费,他们只能将子女送進“打工子弟学校”,这些学校不花城市财政壹分钱,但仍不被容忍,很所城市强制取缔“打工子弟学校”,仅北京市2011年8月关停的打工子弟学校,就导致3万农民工子女失学。
教育长期的倾斜也导致了从90年代开始重点大学农村学生比例持续下降,统计显示,2011年高等教育招生录取的农村学生约占30%,其中重点大学的农村生比例不到两成,中国农业大学农村生占三分之壹,北京大学在2010年只有壹成,清华大学2011年来自县以下的学生不足两成,而1980年代清华的农村生大约占二分之壹,“出身越底层,上的学校越差”,农民及其子女向上流动的道路越来越窄。
6、农民進城就业遭遇户籍歧视,很多职业被禁止進入
从50年代开始,城市便封闭了就业市场,农村劳动力很难在城市找到工作。 1955年中共中央批示:“壹切部门的劳动调配必须纳人计划……不准随便招收人员,更不准从乡村中招收人员”。(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而农民只能安守农村,永远从事农业生产。
改革开放以后,农民虽然被允许進城务工,但干的都是最脏最累的行当,因为很多城市出台政策限制农民進入某些职业,这些职业都是特意留给城市人的。比如1995年上海发布《上海市单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将20多个职业作为“不准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北京1997年初也开始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仅有12个行业的200个工种对外来人员开放。2000年初,北京市又决定将限制行业将由过去的5个增加到8个,限制职业由过去的34个增加到103个。(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38-163)
这种对城市居民進行保护性就业的政策至今仍没有改善,对普通农民工就业限制之严尚且不说,仅就大学生就业而言,每年碰到的户口壁垒就不计其数,据统计,“在遭遇过户籍歧视的青年中,有57.9%是农村户口,有78.9%是非本地户口;而在北京地区的调查中,非本地户口求职遭拒的比例达到了惊人的93.9%。”
此外,农民在医疗、生育、维权等方面的状况同样不容乐观。
二、免除农业税并没有给农民减轻多少负担
免除农业税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并没有给农民减轻多少负担,农民的处境也没有多大改观。
(壹)免除农业税: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免除农业税,看上去很美,其实更大程度上只具有象征性意义。2006年之前,中国是世界上唯壹专门面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国家,当今世界上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如美国、德国、法国,不仅早已免除了农民税费,反而给予农民高额的直接补贴。因此,减免农业税,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的确可以算作壹种对农民的解放。
那麽免征农业税到底能给农民带来多大的好处?以河南这样的农业大省为例,免征农业税,全省少收税10亿元,如果加上约30%的征税成本的话,每个农民大概少支出或者说增加了20元的收入。而2004年河南农民的平均收入是2550元,把农民的人均收入由2550元提高到2570元,增收幅度不到1%。由此可见,免除农业税对农民增收的实际意义不大。
而且从上边所列农民的税费负担看,各种杂费、杂税,如教育附加费、屠宰税等才是农民增收的根本障碍,这些乱收费的总额数倍于农业税,至今仍没有多大改善。
(二)免除农业税不等于不交税
河南农民段中智感叹“现在啥税也不交了……俺现在壹点贡献也没有”,其实这种看法明显是与事实相悖的。农民的农业税虽然免除了,但仍承担著各种杂费杂税。除此之外,农民实际上还承担著很多税种,比如说购买农资的增值税、购买生活消费品的增值税等,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2005年10月的讲话中说:目前中国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等生产过程中交纳的增殖税,每年在4000-5000亿元之间,农民人均交纳的税款在200元以上。农民仅仅在购买生产资料环节就为国家间接地承担如此高额的税收,怎么说农民不是纳税人?
(三)农资价格上涨,抵消政策优惠
农业税免除后,不少地方的农资产品价格不断上涨,这些虽然属于市场行为,却与当地政府的价格管理不无关系。这在壹定程度上“吞噬”了种粮直接补贴、降低农业税等政策实惠。仅化肥而言,据查2006年底尿素价格约为1500元/吨,2007年涨到尿素价格1700 多元/ 吨,2008年2300 多元;二铵价格则由2006年底的2000元/吨增长到了2008年的4400 多元/吨,翻了壹倍多。
如此迅猛的价格增长,农民种地的成本陡然增加,不但政策优惠被抵消,农民的隐形负担不降反增。
(四)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状况仍未改善
实际意义不大的免除农业税被宣传得轰轰烈烈,而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被歧视的地位基本没有任何改变,在壹些方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比如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征地风波,某些以城市化名义推進的政策直指农民最后的生存资源——土地。农民“被上楼”,城市“要农民工的劳动力不要农民工,要农民的土地不要失地农民”,血拆悲剧不断上演,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后壹点保障也被剥夺。
2004年的征地改革号称能限制官商勾结损害国家利益,保护农民权益……然而据秦晖教授介绍:“这种改革对于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模式没有什么改变,尤其是国家垄断土地‘壹级市场’、只许官府‘征地’不许农民(甚至包括‘集体’)‘卖地’、更不许农民讨价还价的规则没有任何改变。”
现行的很多政策法律不仅剥夺农民的权利,甚至歧视农民的生命。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按照2011年的标准来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21810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仅仅因为户籍差别,城市人口死亡赔偿金就是农村人口的三倍,也就是说,城市人口壹条命的价值是农村人口的三倍。“同命不同价”,如此赤裸裸的歧视,连生命权都不能平等,何谈公正?难怪早在1994年四川省合江县壹个镇干部敢公然对群众说:“死壹个农民算什么?就如同死壹只蚂蚁。”(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4)的确,中国农民,命若蝼蚁啊!
结语:
1、农民遭受了如此多的苦难,却依旧憨厚朴实到愚昧的程度,仅仅被免除了几十块钱的农业税,他们便充满感激,这感激背后包含了多少心酸与悲凉。
2、但愿有壹天国家能真正不再想方设法从农民身上牟利,能还这个群体以真正的国民地位,真正的生命和权利平等,还他们壹个公道。
农民运动
这个话题听起来让人别扭,越想越感到搭不上边。而事实上,二者在人类生存意识与抗争意识的演化过程中确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二者都不能独立存在。至少是壹个承前启后的纵向关系。尤其这个话题转移到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就更加显示出其延绵不断环环相扣的独特韵味。
首先,我们可以毫不犹豫的断言,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是壹种为生存而战斗的因果关系,而现代中国正在或即将发生的民主运动是为权利而战斗的因果关系。二者既有战斗的共性,又有目的性的区别。而这壹区别就决定了造成其兴起直至发生与演变以至于最终的结果而构成的内外在的条件将是天差地别的。
为生存而战,顾名思义,没有了基本生存物资的来源,没有了基本的生存保障,壹句话,没有活路了。因此要求生存,求保障,求活路。因此,他们要以暴力这壹最高等级的抗争手段走上揭竿而起的暴动之路。
为权利而战,顾名思义,缺乏自身精神释放与精神享受方面的权利,缺乏参与社会活动与反抗邪恶势力的诉求方面的大环境,壹句话,没有自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了,生存目标成了壹潭死水,世界没有了活力,且生存环境朝不保夕。壹切要看别人的脸色战战兢兢的活着。因此,他们要以诉求抗争甚至是暴力抗争的方式去试图改变这样的现状。
上述两种权利的追求,不仅具有抗争意识上的不同,更有时空条件的限制。其根本上就是追求生存权利与追求生存之外的权利这壹本质上的不同。这就注定了其抗争的方式,力度与取向壹定是不同的,甚至不能以殊途同归来加以定论。
首先,农民起义是以民不聊生,饿殍遍地,民无生路作为先决条件的,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就没有暴力性质的农民起义。它往往是在相对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才能构成事实。比如,皇权落榜,帝室衰微,强豪四起,天灾人祸,逐渐累积成积重难返的社会格局進而形成了皇室与地方势力的势能对比发生逆转,直至整个国家失去控制。这壹转换的实质就是天下财富分配的比例发生了倾斜,使原本统治地位的壹方不再具有掌控天下占多数比例的财富。其势能也因此从绝对的强大转变成非绝对强大以至于成为弱势的壹方。
其次,现代民主运动是以权利分配不均,财富分配失衡,自由属性被压抑,生存文化被压迫,生存意识被强暴为先决条件的。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就没有民主的诉求与抗争。它壹定是在文化体制与政治制度相对落后的历史条件下才能形成。比如,独裁专制,集权暴政,淫恶法统,桎梏自由,進而使天下人形同囚禁,毫无独立的生存属性与安全的保障。因此,民主与自由的呼声就会在百般的压迫下自然萌生。这壹事实的本质就是物质财富达到了人类生存标准之后人类世界有了对生存目标更高的追求。在此情况下,壹切不适宜这壹目标的社会形态与政权模式都将受到剧烈的冲击,直至以新的社会格局取而代之。
由此可以看出,农民起义的时空条件是社会生产力低下的时代产物,尤其是地域特征所造就的自然景观相对贫瘠所衍生出来的文化特征与政权体系偏重于掠夺性质的地区,在这样的时空条件下就更加适合产生周期性的农民起义。在人类古代历史上,东亚的中国爆发了无数次的农民起义,而西方的欧洲则相对罕有。古代的中国有农民起义,而现代中国以至于整个世界已不再发生农民起义这样的抗争行为。这就证明了时空条件是造成农民起义的外在因素。而古代与现代显然具有不同的时空条件,因此当然符合上述的观点。
显然,民主运动的时空条件是社会生产力达到壹定的较高层次之后的时代产物,尤其是地域特征所造就的自然景观相对富饶的区域及其所衍生出来的文化特征与政权体系偏重于保护性质的地区,这样的时空条件无疑更加有利于民主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在人类古代历史上,东亚的中国始终不曾出现民主的诉求,而西方的欧洲则在厚重的民主文化中率先步入了民主社会的殿堂。这同样证明了时空条件是决定民主运动的外在的根本上的因素。
然而,农民起义也好,民主运动也好,它们虽然是不同时空条件下的产物,却也存在着内外在的关联与共性,其中,最显著共性的就是抗争!抗争有其独到的含义,抗争不是讲道理,也不是破口大骂,更不是游说与解释,而是真刀真枪的对垒。即使没有刀枪也应具备对抗的实质。这个实质就是强制性的施加自己的主张而不是妥协式的请求。就这壹点来说,农民起义与现代民主运动具有触类旁通的关联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的成因就会对现代中国民主运动的成因产生重要影响。
抗争分为三种形式,壹是请愿,二是分化,三是暴力。所谓请愿,就是以和平的方式向统治壹方提出诉求,期待着统治壹方给予支持或实施。所谓分化,就是将诉求壹方的愿望,意见和理念向统治集团内部传播与扩散,使统治集团内部产生意识上的分化,進而不战而屈人之兵。同时,采取釜底抽薪的手段,为统治集团制造壹个又壹个的障碍,進而削弱其统治势力。所谓暴力,当然就是武力对抗,以军事力量的较量决定乾坤走向。这是壹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搭建严密的组织架构和壹整套具有绝对权威的指挥系统。非农民起义的时空条件难以形成其发展与壮大的外在条件。在民主社会,人民不需要农民起义,而在独裁专制的国家,尤其是中国这种前无古人的共产专制国家,其统治链路通过党魁的组织方式,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政治压迫与监督系统,有能力从根本上杜绝反政府势力形成军事组织的可能性,并在硬件设施上切断形成军事体系所需要的时间与空间和物质与供给。只有当共党政权基本失控或部分失控亦或是局部失控的状态下,上述军事对抗的组织系统才具有时空成形的外在条件。
因此,中国现代的民主抗争必须按照从低到高,从初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方式,循环渐進的去构建和发展,突变式的跨越到军事对抗的阶段完全不现实。
通过以上的论证,我们可以肯定的说,现代民主运动将至少要首先以和平请愿的方式進入实质性阶段,全世界绝大多数非民主社会的国家也将以这种方式最终步入民主政治。这是因为事物的演变往往要从低级向高级方位转化。即使两个人产生了矛盾,也应该是首先言语相斥,随后才可能寻求武力解决。没有壹上来不问青红皂白就大打出手的。六四运动的爆发就是这壹阶段的反映。印度,菲律宾,波茨瓦纳等国家则是在这壹阶段就取得成功的典型范例。他们通过和平的手段达到了诉求的目的。
当第壹阶段的形式不足以使统治集团改弦更张,進而撼动其统治意志时,民主运动就会朝向第二种方式发展,既分化瓦解的抗争方式。前苏联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走向民主社会的。而此前的东欧”布拉格”事件就是民主运动处于第壹阶段而未取得成功的典型范例。
当第二种民主运动的方式仍然无法撼动专制集团的统治地位时,壹个世纪性的大决战将不可避免。正所谓凡事再壹再二不再三。中国目前所处的时代正是民主运动的第二阶段,鹿死谁手,尚未可知!但前途渺茫,似成共识。
因此,中国势必迟早会進入民主运动的第三阶段。这壹阶段将是武力对抗的阶段,而且将不是中国内部独立形式的武力对抗,而是世界范围的意识形态与文化兼容性质的大决战。而中国的民主势力将在这壹阶段以世界民主阵线的统壹号令为取向,并成为世界民主同盟中的壹个绝不可忽视的分支力量,壹支举足轻重的生力军。
率先直观的打响中华第二阶段民主抗争第壹枪的是香港的”反送中”运动。反送中运动期间发生的暴力冲突与暴力事件仍然属于分化瓦解的范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军事对抗!香港的“反送中”运动是从2014年和平占中运动失败后发展演变而来的,反送中运动能否获得最终的成功目前似乎已经有了定论。如果不成功,最后的第三阶段的抗争将不可避免的在未来的世纪性大决战中拉开序幕。
然而,我们前文已经有过论证,那就是农民起义与现代民主运动的抗争目标的大相径庭。因为,农民起义是百分百的暴力行为,是玩命的生涯。这壹点与现代民主运动有阶段性的区别。因此,把中国农民起义的演化方略部分时域不分场合不分阶段的完全照搬到中国民主运动之中是断然不能成立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探索出新的出路,壹个适合于民主诉求的各种可能与必然的阶段性的实施方略。其主体要旨就是需要玩命的时候我们不能缩头缩脑,不需要玩命的时候我们又绝不能莽撞唐突,要做的收放自如张驰有度才能产生最高的效率。
第三阶段的暴力抗争是在第壹二阶段失败后的突变与对抗的升级,是先進与落后,前進与倒退,光明与黑暗,善良与丑恶,正义与邪恶,和平与战争,法制与专制,集权与民主的大决战。是人类从低级走向高级,从屈辱走向尊严,从压抑走向释放,从桎梏走向自由,从阶级走向平等,从狭隘走向广博,从传统走向未来的脱胎换骨式的大变迁。是人类对未来命运的壹次生死存亡的抉择。壹条路是人性道德的升华与文化意识的冲刷所带来的人类永久的和平与发展之路,另壹条路则是人性道德的沦丧与文化意识的泯灭,進而导致的人类战争和整个人类的毁灭之路。
第三阶段的民主抗争形式尚未在人类历史上有所展示,因为,对中国人来说,我们追求的不是改朝换代,而是彻底砸碎旧的世界去创造壹个前所未有的新世界。由于科技事业的发展,中国以至于全世界出现饿殍遍地的历史景观已经微乎其微。农民起义的的格局将成为历史的陈迹。但历史的发展将会伴随时空的变迁而产生新的机遇。这壹机遇不仅与传统的农民起义息息相关,而且与整个世界的文化变迁密不可分。
然而,现实的与未来的中国民主运动的缔造与发展是新时空状态下的产物,我们无法照搬中国历史去生搬硬套。即使作为参考,我们也应该深刻的认识到,中国历史上所出现的每壹次天灾人祸与民无生路并不意味着壹定会出现王朝兴替与时代变迁。也不意味着壹定会爆发农民起义。
据史料记载,西汉仅武帝在位的55年的时间里就发生过43次自然灾害,其中旱灾10次,蝗灾11次,水灾6次,地震3次,风灾3次,霜、冻、雪4次,雹灾2次,饥荒3次,疫灾1次。其中,公元前138年有《汉书·武帝》记载曰: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既黄河泛滥,饿殍遍地,人肉相食的景象。还有公元前114年《资治通鉴·汉纪十二》记载曰:关东郡、国四十余饥,人相食等。既大自然灾害导致全国百分之四十的人出现饥荒,出现了人肉相食的惨景。
可见,汉武帝时期,因连年战争征伐,国库早已空溃,再发生天灾人祸,国之经济早至崩溃边缘,而西汉并未因十室九空饿殍遍地而出现大规模揭竿而起天下大乱
的景致。这说明农民起义并不是饿殍遍地的必然产物。
唐贞观年间不仅发生过京师大地震,还出现过连年大旱。天宝年间更是发生过百年不遇的大旱灾与大地震,其灾难程度使当时的唐朝人口由5300多万骤减至1700多万。据史料记载历,当时的唐朝是连年大旱,瘟疫横行,生者人肉相食,死者十之有七。但贞观年间是李世民当朝的开国年代,大灾大难又岂能改朝换代?天宝年间的大灾难也仅仅出现过因李隆基宠信杨贵妃而爆发的安史之乱,唐朝也并未灭亡。
共产党的中国,在上个世纪50年代末曾经发生过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仅饿死的人就达到2000多万,举国上下几乎人人面黄肌瘦饥饿难耐。而共产党也并未因此被推下历史舞台。凡此种种范例,在上下两千多年的帝王朝代的演示中有无数的范例,并足以证明农民起义绝非饿殍遍地,经济崩溃局势下的必然产物。
现在我们需要界定的是,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最重要的因素究竟是什么?显然,自然灾害,经济崩溃只是其中的壹个因素,但不是绝对的因素。经过对无数组数据的分析论证以及对当朝时局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的研究与概括,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造成农民起义的绝对因素是天下财富分配的比例发生了根本上的转化,是皇权家族对天下财富的掌控能力被严重削弱的结果。这里所说的“财富”不是单纯的金银财宝的财富,而是宇宙天地间生命活力的总概括。也就是势能被量化的含义。
当皇权家族掌控的天下财富的比例超过壹半以上时,帝王政权就是稳固的,就是难以动摇的。反之就是脆弱的,壹触即溃的。当天下人的财富保有量超过帝王家族掌控的3-5倍时,这些财富的壹部分就可以抵消皇权政治的武装力量,这时的帝王政权就必然失控,农民起义就会水到渠成。所谓天灾人祸,经济崩溃,此时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壹颗稻草而已。
因此,造成专制政权崩溃的绝对因素就是天下人与统治者之间的财富占有量的问题,而不是富裕与贫穷或经济发达与否的问题!这是壹个绝不容混淆的概念,也是壹个逻辑上不容颠倒的概念。
这里有壹个最典型的范例就是北韩模式。北韩穷困潦倒,民不聊生,也多次发生过天灾人祸饿殍遍地的悲惨景象,但北韩从建国至今历经近70年至今而屹立不倒,这是因为北韩的财富百分之95以上掌控在统治者的手中,这使得即使全天下80%的人断绝了生路,人民也断然没有反抗的能力。农民起义也不具备发生的条件,即使发生了也不具备成功的可能性。
在古代中国,因为天下是皇家私有的,皇权自然是与天下人对立的产物。因为财富分配严重倾向于权利的壹方,这当然会激起天下人的愤愤不平。而大小官吏不过是朝廷圈养的牲畜型的工具而已,非利益诱惑不足以死心塌地与皇家成为壹体。准确的说,帝王政治本质上具有与天下人为敌的属性,没有高压与强权是难以维持的。这就造成地方强豪壹旦具备了与皇家抗衡的实力就绝不会姑息忍让而必然要向皇权体系索取最高利益,直至强豪四起,群雄割据進而取而代之。而产生这壹实力的后盾就是天下财富集中在地方强豪手中的量化指标已经远超帝王集团掌控的数量!
而农民起义只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司机而动的壹个分枝而已。在皇权失控的状态下,即使没有天灾人祸,也会有很多人揭竿而起,直捣黄龙。所谓投机取利正是这壹背景下的产物。反之,即使饿殍遍地也没有人敢于以暴力去对抗朝廷,即使勉为其难的对抗了也无法逃脱失败的结局。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中的天时就是天下财富的走向。而诸如皇室衰微,皇权落榜,奸臣当道,任人唯亲,昏庸无道,骄奢淫逸,甚至玩物丧志等都是帝王政治的大忌,但不是帝王家族崩溃的根本。导致王朝兴替的根本因素壹定是在天下财富走向发生倾斜的背景下产生的。
纵观中国历史,改朝换代的绝定性因素就是天下财富的分配关系。而财富与势力有着非线性的比例关系,这就是所谓财大气粗的最浅显的道理。但它又不是纯粹的金钱使能的概念,而是壹个对立双方势能的概念,这种概念只有在专制国家才能成立,因为专制国家永远是官民对立的,对立的双方时刻处于剑拔弩张的状态,谁的势能大谁就有话语权。这是宇宙天地间不可抗拒的自然属性。违背了这壹属性去判断是非,即使是顺藤摸瓜,也不会摸到那个最有价值的瓜!
为此,我们还可以不厌其烦的再描绘几个古往今来的实例。谈到财富,许多人往往会想到“谁有钱谁当老大”。这是对财富这个词的误解。我们所说的财富是广义上的财富而不是泛指金银财宝。广义上的财富可以理解为壹种势能,就像洪水那样,汇集的越多,其势能越猛烈。因此,财富可以转换为各种等效的智慧与能力。我们花钱建学校,孩子们读了书就有了更多的智慧,这种智慧就是等效财富。我们花钱买枪造炮,就有了打败敌人的锐利武器,军事实力就会更为强大,这种强大仍然是等效的财富。香港反送中,以几百万民众对抗强大的共党政府,并坚持了半年之久,底气从何而来?当然是财富的等效作用。这种财富转换的结果不仅是抗拒胡椒喷雾剂的防毒面具,而且是勇气和信心。
从中国的大秦帝国开始,秦二世在指鹿为马的赵高挟持下成为傀儡,连年的浩大工程几乎耗尽了秦国的国库,朝廷因此几乎无力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而赵高的干政,等同于割下了皇家半壁河山的财富来源,大秦帝国因此迅速走向衰败,最终十五年而亡天下。
西汉末年,王莽专权,虽励志革新,大有锐意進取之势,也终因丧失财富掌控的基础性手段而走向覆灭。
西晋的土族门阀制度使西晋的政权体系成为壹个家族政权,这等同于分散了皇家对天下财富的掌控能力。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何况是门阀等级下的贵族之间的分权分利?整个西晋因失去对天下财富的集中掌控导致皇室衰微,最终,内乱不断外患不止,岂有不亡之理?从公元280年灭东吴壹统天下为始,仅历经37年而亡,这不能不说是天下财富掌控失谐的典型范例。
共产党在抗战结束后的内战形式之所以达到无坚不摧的程度,也是因国民党从未真正的统壹中国致使财富分散而被各个击破的结果。国民政府实质上是诸侯分封制,国民政府的财富掌控实质上是分崩离析的状态。而共产党看似穷困潦倒,实则以土地的资源作为整合财富的手段,创造性的诱惑了大量的农民为其冲锋陷阵。最终以各个击破的方式打败了国民党。
财富,实质上就是生命体系的活动能力,是壹个事物转换成另壹个事物的催化剂。是力道的象征。万物都在运动中生息繁衍,因此,财富的保有量决定了力与势能的强与弱。只有相对的势能足以抗衡被冲击的另壹方,才可能改变这个世界上的物质属性!
因此,现代中国民主运动的核心不是去如何全面的摧毁中共的经济,以营造出抗击中共的势能,而是如何将中共的财富掌控能力分化出来進而实现民众的财富保有量逐渐超过以至于大大超过中共的财富掌控能力。因为,中国的民主运动的成功最终还是要依靠中国人民自己,而不是中国以外的任何外部势力。外部势力有助于中国民主大业的成功则当仁不让,我们不嫌朋友多。而外部势力再强大也仅为助力催化而已,毕竟中国未来的总统不可能让外国人来当,形成世界民主大联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但在国家概念消亡以前,中国事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
这些浅显的道理我们能够弄明白,帝王政客们当然也明白,共产党更不可能不明白。所以,几千年来皇权家族总是不断的挖空心思的去弱化民众的富裕程度。当今的共党也在千方百计的营造国企的实力而同时咬牙切齿的打压私营企业。
共党下的中国已经不再有地方强豪的存在,私营老板再有钱也不允许像古代王朝那样可以坐拥自己的地方武装,以至于置办家丁家将。这是共党政权较之帝王政治更专制更集权更独裁更残暴的集中体现。从内部突破其政权体系也因此变得更困难。既然没有地方强豪的存在,就不能指望财富倾斜后导致群雄四起乱中取道之路,而只能在集权势力与全体民众之间构筑财富的倾向点。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当代中国民主运动的中心任务务求放在内部分化的层次方面,以促進民众的财富掌控逐渐超过共党集团所掌控的总量,这是既可行又深得人心的。如何保证中国经济私有化的比例不断攀升,如何遏制中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势头,如何将国有化职工引向惰性化和非竞争机制化将是这壹举措成败的关键!
中共打压私营企业不得人心,早晚会得到全天下人的反抗。而壹旦中共被国内外的大形势逼向闭关锁国,则首当其冲遭受打击的将是科技含量较高的国营企业,而中国的私营企业将借此机会反客为主,壹举攻下中国经济制高点的全方位领域,则中共政权必将由此走向衰微并不断的被弱化。这是因为中共未来的闭关锁国是被动性的,是国际上民主阵营去中国化的结果,这当然首先会导致遭受重创的将是国企。
在这壹前提下,我们还有必要去弱化整体性的中国经济吗?我们只需要尽其所能的去弱化其国有资产经济既为上上之策。而弱化整个中国经济将是不明智的,是在帮助中共寻找托词去复辟倒退闭关锁国,是在为成全中共穷兵黩武的皇帝梦而添砖加瓦,是狗熊拍苍蝇,好心办坏事。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似乎窥视到了严重的危机,那就是壹旦中共再次玩出“共产共妻”财产全部公有化的老套路,天下财富皆为共党所控,那中国的民主大业岂不是要胎死腹中永不超生了吗?的确,这还真是个问题。但却是壹个无需过分担心的问题。因为当今世界已经進入了信息时代,世界民主化大潮正在席卷整个世界。壹个14亿人口大国是不可能置身事外的,未来的世界大同也不允许壹个穷兵黩武的帝王世家独善其身继续为祸天下苍生。公有制已经过历史证明是没有强大的创造能力的,壹个经济与军事严重弱势的共党集权国家将很难抵御未来民主阵营强大的冲击力道。中共不可能看不到这壹对其来说极其恐怖的远景。与其说最终亡于世界还不如亡于故土。这种选择并不困难,这种判断也非常简单。因此,马克屎正义绝不会在中国复辟!
今天的中共会试图走北韩的道路吗?既马克屎主义融合超级集权的家天下的道路? 答案是死期来临之前绝不会!因为那是壹条死路。北韩的存在是因为有中共这坐强大的经济来源作为靠山,而中共没有这样的靠山。马克屎主义复辟都不可能,怎么会变本加厉呢?
中共想恢复到毛泽东时代的老路上去也是此路不通的,因为毛泽东只有壹个!言论狱文字狱的个人崇拜的时代已经壹去不返。中共想生存下去,唯壹的出路就是继续与全世界周旋,壹边高喊著富国强民实现中国梦,壹边茍延残喘暗地里继续其帝王的享乐。中共已经十拿九稳的开始扮演那个撞钟的和尚了,那口大钟中共还得继续撞下去。直至实在撞不下去了,实在忍耐不住了,不得不孤注壹掷了,才会硬著头皮往北韩模式下硬鉆。这样的结果等待他们的只能是头破血流万劫不复!
现在的问题是中共在专制政权体系下还能走多远,中共在民主势力的不断冲击下还能走多远的问题。而不是民主势力还能走多远,在中共的围追堵截下民主势力还能走多远的问题。这是当今世界大势所界定出来的终极性的发展趋势,是不能被颠倒的大是大非的终极性概念
。任何妄自菲薄悲观失望的情绪都是要不得的。
可以预见,中共早晚会有破釜沈舟背水壹战,与天下人为敌,并自我营造出世纪性大决战的那壹天。中国的民主大业至此方可称其为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而中共今天的凶相无非是穷途末路下的困兽犹斗,不足为虑。香港的“国安法”实质上是壹石二鸟的无奈之举,侧重点是军事上的“反登路”战略举措,也就是防止未来发生对外战争时避免敌方以香港作为踏板登路中国大陆的战略需求,并非刻意针对反送中的香港人。虽然因此会给香港人带来不小的麻烦,但只要能把反送中的香港人吓跑就算大功告成,总体形势尚不足为虑。而国安法迫不及待的粉墨登场的另壹个目的是要以此强硬的姿态去转移新冠疫情后期可能遭遇的世界性大围堵所带来的冲击效应。据此判断中国未来的民主运动形势将更加险峻实在是过于忧虑了。恰恰相反,香港“国安法”的实施,预示著中共已经感到了泰山压顶的巨大危机,而中国的民主运动将据此迎来了历史性的大转机与大机遇。壹个世纪性的大决战已经彰显秣兵历马杀机四伏的征兆,人类的新纪元将由此拉开序幕!
这个过程是漫长的等待吗?当然不是!只要海内外民主人士矢志不渝的坚持以各种形式的民主抗争方式不断的向中共发起冲击,以现代科技发展的速度,最多二十年就可大功告成。如果中共放弃皇帝梦,害怕成为千古罪人,那就会自主性的顶住压力,千般不愿万般无奈的走富国强民之路。那样的话,中国有望和平过渡到民主社会,不动刀枪不流血,又何尝不是中国人喜闻乐见乐此不疲的追求目标呢?!
皇帝梦可做,但皇帝梦不可行!这就是中共今天進退维谷被悬在半空的真实写照。香港人在怒吼,台湾人在怒吼,中国大陆人也不会总是在吃素,壹个被魔法宝杖挑在半空中的魔鬼,妳怕他干什么?!只要我们敢于撑起壹片天并有能力撑起壹片天,那麽,华夏大地的天空早晚会成为民主自由的天空。壹个充满自由气息的中华大地将会满腔热情的拥抱每壹个想往自由的中华儿女,直至承载他们的子孙万代奔向人间乐极世界!
中共诈骗农民
说到农民就必须把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说壹说。共产党建国之初为了联合农民,承诺给农民土地。建国后延续解放区就已开始的土地改革,1950年共产党颁布《土地改革法》,“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壹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土地的权力。就这样共产党通过将从富人手中的土地重新分配给穷人,农民拥有了土地所有权。
然而短短几年后,共产党就想着把农民手上的私有土地收为国有,让农民丧失生产资料,这样农民必须依附共产党,便于稳定的统治。1955年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强令各地整齐划壹,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模式完成农业合作化。到1957年底,全国97%的农户自愿或被迫加入了高级社,接着就是全面推行人民公社运动。在这壹系列“运动”之中,农民在意识形态和国家机器的双重强制下失去了刚分到手的土地,那张有着人民政府大印的土地证变成了没有任何意义的废纸,当然也包括 1954年《宪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也成了狗屁法律。不仅如此,国家还通过了统购统销制和城乡二元分离的户籍制度建立,将几亿被“集体化”了的农民在失去最基本的人身自由状况下经受着代表城市利益的国家无情的剥夺。土地集体所有是壹种有意识的政治安排,旨在消灭农民到手的土地所有权。
然而共产党壹次又壹次的运动,造成大量人员饿死,在 “文革”十年之后,农民的生存已经成了问题。要稳定局势,就必须保证土地的产出效率,那麽必须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土地的利用必须向私有方向转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应声而起。
土地承包经营是被学界称为“第二次土改”,与农民的第二次“立约”。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度开始,壹直到《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共产党等于承认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尽管改革开放后,农民依靠土地难以致富,但是土地可以保障农民的就业和生存,农民仍然不愿放弃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原因是耕种土地虽无法做到利益最大化,但无疑可以做到风险最小化。
改革开放之后农民的基本生活已经能满足的情况下,结合著改革开放最终再次回归计划经济的设想,共产党又开始打起农民对土地经营权的主意,为了避免直接收回土地经营权引起社会动荡,我们看看共产党是如何实施他们的壹系列惊天计划。
第壹步修改相关法律。2007年制定《物权法》将承包经营权定性为用益物权,但承包经营权的权能仍不完整,《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对承包经营权的桎梏仍未解除:转让受壹系列限制,不能抵押。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即对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从限制转向鼓励;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能补足。 2014年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進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2015年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各自相对独立。这为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抵押提供了有解释力的理论和可操作的方案。随着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逐步转变为法律,农业用地尽管属于集体所有,但各项权能会全部私有化。
第二步对农村土地進行确权工作。2008年10月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進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对农村土地進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间跨度为10年,到2018年年底基本全国完成。这里我们关心农民手上的二个证,即宅基地使用权证、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是共产党建国后为收回土地進行土地改革,但是为了避免吃相难看以及顺利收回农田,允许农民留有自留地,也就是农村宅基地,属于私有财产。但是对于共产党来说那只是缓招,最终是不能容忍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化,违背共产主义教义,另壹方面对于城市里的工人来说也是最大不公平,因为工人没有任何私有生产资料。确权后最终效果是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和抵押贷款,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抵押贷款。
第三步宣传媒体鼓吹。如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让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加入到龙头企业、合作社的产业发展之中,为农户如何用土地经营权入股指明了道路。重点词是入股。
第四步未来局面走向。当土地经营权入股份制,农民相当于拿出自己的土地進行投资了,属于投资行为,风险自担。农民自己的土地是否能够转让,需要由股东大会来决定,而不是单个投资入股的农民说了算,因为个人占股比例小。这样的话,村干部所组织的股东联合体将决定发展方向。当遇到上级政府需要占用土地时,结果是很显然的即农民丢失了土地经营权,对于政府来说印钱买妳的股份真的不是壹个事。另外土地产出的农作物的价格壹直是政府指导价,所以赢利与否在于政府的调控。如果年年产量足,农作物单价低,分红没有几个,农民会对于入股失望,这时候政府再用高价钱来买股份,农民壹般会同意这样的交易,即使不同意也没有说话权利,因为个人占股比例小,股东决定股份买卖。
同样未来的苦日子对于农民来说将手上的确权证件抵押是最终操作,农民将彻底失去了壹切。经过这些壹系列骚操作,共产党由原来流氓形象变成了依法治理的形象,老百姓在所谓的公平交易中逐渐失去应有的权利,而且心服口服,让共产党平稳地收回土地生产资料,避免社会动荡。
当然共产党还是考虑农民失去生产资料后生活问题,他们从2012年就提出职业农民概念,这是壹种职业,如同职业工人壹个概念。经过培训和進行分级考试,让农民有上升通道,不至于对生活绝望,同是按技能拿等级工资,彻底让农民为共产党打工,共产党成了最大的“地主”。可以说共产党每布置的每壹步棋子背后都有深层用意,共产党从未真真为百姓着想,对于共产党来说,政权的稳定才是最高目的,而计划经济绝对是奴役百姓的最佳手段,让百姓天天为壹口吃的辛勤忙碌著,无暇顾及生活以外的事,更想不到民主自由宪政。
制度设计
中国的土地制度的改革,是攸关中国几亿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土地则是立国之本。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把完善土地制度视为统治要务,所以《汉书·食货志》有“理民之道,地著为本”之说。《孟子》里的“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所谓“经界”,指的就是耕地分配。古代史书有许多改朝换代后给百姓重新分配土地的记载。因为农民只有获得土地,才能安居乐业,国泰民安。
中共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过于残暴,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在短期内满足了许多贫困农民对于土地的渴望,发展了农业生产,为国民经济的恢复起到了壹定的作用。在那几年里,许多拥有私有土地的农民勤劳节俭,发家致富。这些在小农生产的条件下先富起来的农民,代表了当时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应该受到执政者的鼓励。但是中共元首毛泽东却认为这种状况是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表现,在这种传统的资本主义的农业模式之下中共难以从中获取利益,于是把这些勤劳致富的农民定为新富农、新富裕中农,在经济上政治上加以限制和歧视。为了遏止农村资本主义发展,加快射秽主义改造的步伐,毛泽东拒绝刘少奇的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的主张,批判邓子恢的“四大自由”(租佃自由、雇工自由、借贷自由、贸易自由),严令推行合作化,以及土地国有政策。中共的基层干部迎合毛的意旨,大肆强迫命令,许多地方出现建社后社员退社甚至自行解散,及大批出卖耕畜、杀羊砍树等现象。但毛泽东对这些现象毫不重视,相反却大批合作化中的右倾思想。在他鼓吹推动下,到1956年6月,中国就有91.7%的农户被组织進农业生产合作社,而且多数是被剥夺了土地所有权的高级社。到了大跃進的1958年,合作社進壹步发展为工农商学兵五位壹体、党政军民学统壹领导的人民公社。不但土地所有权,连许多生活资料都被没收,公社社员成为毫无自由权利的农奴,在辽阔的中华大地上,奏起了壹曲亘古未有的悲歌。就人民公社的性质而言,诚如壹位哲人在论及印度村社时所说的,这些农村公社“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创造精神。”这也是对中国人民公社的生动写照。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甘于奴役的公社社员自发地挣脱人民公社的桎梏,实行包产到户。这个斗争从非法到合法,经历了五年时光。安徽、四川等地1977年就开始了分田包产的活动,1978年的中共十壹届三中全会却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直到中共内部的修正主义派掌权的1982年初才在中共中央的文件里才承认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是射秽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中国人从纯粹的农奴转变为半农奴,虽然有了壹定的自主权但是始终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
包产到护在壹定程度上突破了公社土地所有制,在壹定程度上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進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孕育了私有制经济的幼芽,带动了经济体制的改革。但由于中共内部的修正主义派出于利益上的考虑把包产到护安置在“射秽主义农业经济”这个框子里,只允许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因而改革所释放的生产力,几年以后就消耗殆尽,八十年代后半期农业生产就停滞不前了。在这种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因为中国的农业生产尚处在手工化生产的发展阶段,与这种低度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土地的个人所有制。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才得以精耕细作、涵养地力,保证丰产;才能避免有权势者的无理掠夺。对于这个问题,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孟老夫子就做过很好的概括:“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土地就是农民最重要的恒产。可惜,当时的执政者见不及此,中共当局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建立壹个与权贵资本主义制度相这应的政治体制上。六四之后后,中国民众要求的政治体制改革撤底被中共否定,土地制度的改革就更没有人注意了。邓小平1992年的南方讲话挽救了经济体制改革,土地制度则依然打着“集体所有”这面射秽主义的旗帜,纹风不动。随着房地产业的勃兴,农民土地成为中共官员的盘中之餐。他们通过权力寻租的方式勾结开发商,大发土地财,既充实了打造政绩的财政,又塞满了个人的腰包,并且使房地产业成为最具中国特色、剥削最凶残的垄断行业。要改变这种局面,最根本的办法当然是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但是中共当局长期以来迷恋于土地国有或者集体所有是射秽主义公有制,把可能会让他们失去土地失去特权利益的土地私有化视为洪水猛兽,不接受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任何设想。所以要改革土地制度,就只能在结束中共极权统治的这个前提下,实现农民对土地的权利。
在农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应该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农民对承包地和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行这种制度无疑是对原有僵化的土地制度的突破,是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条件下下,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这里规定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各项权利,实际上已经具有所有权的性质,它显然同中共的“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存在着矛盾。因此,如果要在中共统治中国的框架下实现这个政策,作为靠土地发材的既得利益者的中共必然会以破坏农村射秽主义所有制为借口,進行顽强的抵制。因此要实现这个政策,就必须结束中共的统治。
从理论上说,集体是个人的集合体,这是壹个虚的概念,而个人却是实实在在的实体。没有个人,何来集体?既然土地是集体所有,那麽,这个集体中当然包括每个耕种土地的农民,每个农民都应在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中享有壹份属于他个人的土地所有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实际上包含着对土地的所有权。现在需要做的,是把这壹份所有权由虚变实,扩大农民对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涵义。也就是说,在土地经营使用权里,包含着壹份在集体所有权前提下的个人所有权。这份土地的个人所有权,正是农民获得土地经营使用权的依据。所以,在承认农民个人的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时候,也应该承认他对土地的个人所有权。
从实践来说,既然农民现有的土地使用权中,实际上包含着壹份土地所有权,那麽,他对于
自己所使用的土地,就应该有权处置,包括出租、买卖、抵押、入股、合作等等,壹句话,有权投入市场,自由流转。不经农民本人同意,任何机关或个人都无权占用。但迄今为止,土地的处置权壹直掌握在被认为是代表集体的中共官员手中,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不能在土地处置权中得到体现。这当然是很不合理的。因为中共官员的处置权来自集体所有权,是间接获得的;而农民的处置权则直接地来自他个人的土地所有权。所以,把土地的处置权转到农民手里,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改革。它符合于广大农民的利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有了土地处置权之后还应该明确规定土地的流转必须取得承包农民的同意,这就给处于强势地位的有权者留下了上下其手的空隙。
关于土地流转所得利益的分配,在原则上应该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如何“公平分享”,如何“保障”,考虑到集体所有制的名分,处置权虽然属于农民,但流转所获得的权益,自然应该在集体和个人之间進行合理分配。总的说来,个人所得应大于集体所得(集体所得包括村镇提留、政府税收等),因为这些权益对于农民来说,是他的全部或部分恒产的代价,而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它却只是很小的壹部分,也许连百分之壹都不到。结束中共统治之后的新政府在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拟定操作程序和权益分配比例时,能够充份考虑广大农民的权益。特别需要规定:没有承包农民的同意,任何党政机关、企业或个人都无权变更土地的利用方式。
土地制度的改革,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正确的土地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促進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扩大内需,而且可以活跃、完善市场经济,克服房地产业的混乱,甚至对于政治领域的反贪限权,端正地方政府的财政政策,减少基层官员的腐败,消除社会动荡,保持和谐稳定,都将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例如,许多中共的地方政府多年来征用农地,高价出售,所得绝大部分用于充实地方财政,或中饱私囊,给农民的补偿极少,往往只有售价的百分之壹二。近几年中国的群发性事件层出不穷,每年达十余万起,多数是由土地纠纷引起。结束中共统治之后,改革土地制度之后,土地处置权属于农民,不经农民同意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方式,政府官员无法再插手获利;而且土地流转的权益,大部分归农民所有,以每亩土地售价100万元为例,过去农民只能得到几万元,所得远不能补偿所受的损失,而按照前面的设想,农民可以得到50万元以上补偿(包括入股的股值),自己的权益已经得到保证,就不需要再抗争了,许多群发性事件都可消弭于未发之时。这样壹来,就可以消除许多滥用权力、官商勾结、贪污渎职的机会,减少社会震荡,并且大大节省维稳的人力物力,提高执政党和政府的威望。
在中共的传统的观念里,土地国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是党国所有制,是排斥任何个人所有权的,这就使得中共建立的土地制度成为掠夺农民的工具。这种错误的观念常常成为中共反对改革土地制度的强大理论武器,中国的农民要真正的拥有自己的土地首先需要与这种错误的观念進行斗争,在不允许学术自由与言论自由的中国这将是壹个漫长的过程。
祸害农村
中国农村改革已经很多年了。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之初,中国农村经济曾壹度有大的发展。由于官僚化的农村管理模式,农村贫穷与发展的滞后,再壹次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推动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减少农村的贫困,首先得了解中国农村到底面临什么问题。本文通过解剖华北南部同属壹个自然村(简称南村)的两个分村的基层组织,分析村民自治组织在乡村发展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以及乡镇政府的行政模式有哪些弊端,由此指出中国农村面临的双重困境和摆脱这种困境所必须的乡镇政府改革。
壹、南村基层组织与村民之间的关系
南村壹分村共有1,860人,现在的村基层组织(以下简称为“村组织”)是1994年由上级政府定下来的,共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委员11人。其中村支部书记秦礼的已经在“村组织”工作20多年。三分村人口有1,400多人,支部书记郝喜军自十几岁开始务农,当过生产队长、大队民兵连长,现成为该村第三代基层组织的负责人。
1. “村组织”的日常工作与村民评价
壹个“村组织”的日常工作主要有两大类,壹是处理本村村民反映的问题,二是应付上级政府布置的任务。但对村委会的工作绩效,村民与“村组织”的评价完全不同。比如就“村基层组织能为村民解决什么问题”,大部份村民告诉调查者,村干部经常登门找村民,不是让出钱就是让出力。但村干部自己却认为,他们为村民做的事情很多:比如,上报军烈属的情况,领取救济金;反映村特困户的情况,领取救济;还有报灾,调解邻里纠纷,发放宅基地等等。有许多时候,村民找村干部办理的并不是什么公事。比如,壹家男人外出好几年不归,女方要改嫁,村支部书记受男方亲属委托,外出寻找、刊登寻人启事等。又如,有壹村民的摩托车在外面被扣,他们找村支书帮忙要回。有时候村组织也受村民的委托办理壹些村里的公事。比如,1996年村里发生涝灾,村民集体来到村支书家,让他向上反映灾情,以求减免税收。又如,村里的高压线被人偷窃数百米,村民找到村支部书记,让他找县公安局,把被偷的电线追回来。
除了这些受委托和尽义务的事之外,“村组织”还掌握著壹些公共资源。我们在调查中看到的主要是发放宅基地的权力。从法律规定来看,发放宅基地的权力属于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但县乡两级土地管理部门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了解仅限于观念和数字,不可能具体规划管理各村的土地,于是实际掌握农村宅基地发放的权力就下移给村委会。这壹权力的下移曾为“村组织”带来许多谋利空间,但现在随着县乡土地部门的权力向农村基层延深,这种谋利空间将被压缩。
2. 乡政府对农民的摊派和“管理”
实际上,应付乡政府以及各级政府部门下派的任务才是“村组织”的主要工作。由于土地承包制的实施,农民与国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这对乡政府的权力构成了壹定的限制。于是乡政府往往试图从其他方面弥补其权力“损失”,其手法之壹就是加强对“村组织”的管理和控制。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村组织”承担著乡政府下派的诸多“任务”。例如,每年第壹季度有以下“任务”会下达给“村组织”。第壹项,查“私婚”和“早婚”。乡政府根据各村人口总数,按比例分派名额,责成“村组织”必须搜索到足够的私婚和早婚人数,为乡政府筹到足够的罚金。第二项,实行计划生育的季度普查,责成壹个村必须有壹定数量的人做引产、流产手术。比如,三分村共有1,400人,按比例分到8个名额;少完成壹个,乡政府要对村组织罚款2,500元。第三项,征收人头税。本来,征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权,但乡政府认为,有些该征的税没有征上来,于是按每人12元的配额对各村加征所谓“税收”,这部份乡政府自行规定的收费被村民称为“人头税”。这项摊派遭到村民的抵制,因为“村组织”和乡政府均拿不出合法征税的税票。最后,“村组织”只好从信用社贷款,上交了这笔“人头税”。第四项是“小康村验收”,验收标准多达15项,每壹项都有具体的数字标准,如人均收入达到1,300元的户要超过村民总户数的80%,人均集体经济收入要超过1千元,学龄人口小学入学率达到99%、巩固率为99%、完成率为97%,按“村文化建设”标准村图书室必须有1千多册藏书,每年订阅5种以上报刊,有3个体育场所,3种以上体育设施,此外还有住房、用水、用电、道路、绿化、卫生所,以及“村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等各项硬指标。
3. 农民负担的各种税费
笔者调查的壹分村和三分村都已成为“小康村”,但并未全部达标。实际上,乡政府对所谓的“达标”并不认真,他们最关心的是“村组织”上交“税费”的多少。第壹季度的任务还未完成,第二季度的“夏季征购提留”工作就已开始。乡政府把上级政府下达的任务分解到各村;各村再根据下派任务,计划造表,将任务分解到各户。在壹分村,我们看到了上壹年夏季征购提留表,从壹个名叫赵常华的村民名下(承包耕地2.1亩),他应该上缴的夏季征购提留如下:
“村提留”合计为97元(其中公积金42.2元、公益金18.3元、管理费36.5元),“乡统筹”合计为169.9元(其中教育费54.8元、计划生育费8.2元、优抚费11.9元、民兵训练费11.9元、道路维修费8.2元、卫生费4.6元、税金70.3元),总计为266.9元。
夏季是农民交纳各种费用的主要季节。壹分村有1千8百多人,向县、乡政府上交的“夏季征购提留”包括:公积金25,296元、公益金12,648元、管理费25,296元、义务工3,720元、积累工5,580元、教育费39,744元、计划生育费5,692元、优抚8,220元、民兵费2,530元、道路费5,672元、卫生费3,162元,小计126,480元,国家税金48,150元。“村组织”把表册送到夏粮收购站,收购站则把各种款项从农民的卖粮款中扣除。
4. “村组织”在农村社区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从调查结果来看,“村组织”控制民众的能力越来越弱,在农村公共生活中的影响也越来越小。比如,“村组织”不再管理经济事务,如打井、整地、安排生产,也不参与村民的婚丧嫁娶、修房盖屋。“村组织”从农村的公共生活领域退出之后,其管理空白有壹部份逐渐被村民的自发行为所填补。例如,土地承包之始,地块被分割得很零散,壹户的承包地不过3至5亩,却被分割成7、8个小地块,不利于耕作;于是村民们通过私下交换,把小地块合并成大地块,方便耕作。此外,打井、架设电线、改革耕作方式等,也都是民间自发的行为,基本上没有“村组织”的参与。农民在文化活动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姓氏和家族活动的重新活跃即为壹例。
南村以郝姓为主,1949年以前这里有壹个很大的郝氏家谱庙,“文革”时期被拆毁。前几年,村民们报县宗教局批准,集资重新修建家谱庙,庙里供奉的是郝氏最早从山西洪洞县移民过来的祖先。每年农历的正月十五和七月十五,在庙前举行祭祖仪式。但正如黄宗智在《华北的小农经济和社会变迁》所描绘的,与南方乡村相比,北方农村的家族观念相对淡漠。在南村,尽管恢复了壹些宗族仪式和活动,但这里没有族长、族规,也没有族产,宗族行为完全处于自发状态,其活动也仅仅是壹种仪式,除了满足村民对归属感的需求之外,没有更多的社会功能。
在南村的村民活动中,既很少看到“村组织”的影子,也很少看到家族的影子。在组织生产、兴办企业、修房造屋、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邻里、朋友、家族、亲戚的作用几乎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由此可见,孤立分散,缺乏有机联系仍然是北方小农社会的基本特征,这壹基本特征是国家政权深入农村的有利条件。当国家行政权力对农村控制减弱时,也没有任何势力能填补其权力的空白。
二、“村组织”与乡政府的关系
农村改革除了涉及“村组织”与村民的关系之外,另壹个重要内容是调整“村组织”与上级政府之间的关系。
1. “村组织”功能弱化,乡政府权力膨胀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村组织”的社会控制功能减弱的同时,乡政府的机构和权力却大为膨胀。改革以前的人民公社机关通常只有十来个正式工作人员,现在,南村乡的党委和乡政府已有壹百多人。党委、乡政府、乡人大、纪检、团委以及派出所、法庭、银行、土地、税收、计划生育等各种部门,都比照县政府的机构设置,此外还特别设有管理农村的若干特殊部门。“村组织”的大部份工作都不得不围绕着乡政府的需要。
南村乡政府管理著20来个行政村,从功能上看,既然设立了如此庞大且功能齐全的乡政府,它就完全可以独立承担起管理农村社区的任务,没有必要再设立村壹级组织。但为什么又要在乡政府之下又设立“村组织”呢?这完全是乡政府的需要。在乡政府下面设立“村组织”,既增加了乡政府的权力,同时又减少了乡政府的事务性工作与责任。
“村组织”实行自治之后,乡政府与“村组织”的关系处于壹种什么状态呢?从调查中发现,南村的“村组织”名为村民自治,其控制权并不在村民手中,而是在上级政府那里。由于“村组织”手中掌握的资源很少,其权力基础就十分薄弱,只能依靠上级政府的支持。当然,这种依赖出于乡、村两级组织的共同需要:乡政府需要村组织为其提供经济上的支持,“村组织”需要乡政府为其提供权力的保障。“村组织”的人事任免,有的是通过村民推举,有的是乡政府指派。无论属于哪壹种情况,“村组织”多半必须服从乡政府的领导。用三分村壹位村主任的话来说就是,乡政府可以随时“调度”他们,召集他们开会,并布置任务,对他们奖励或处罚。按规定,村里征收的“提留”(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等)都是“村组织”的专项经费,但在南村,“乡统筹”与“村提留”却都要上缴到乡政府,然后再由乡政府根据情况向“村组织”返还部份“村提留”款项。
为了加强对“村组织”的控制,南村乡政府在每个行政村都安置壹名乡干部,长年住在村里,监察各村的基本动态。在调查中经常听到“村组织”的干部抱怨,乡政府卡得太死,村里的工作难做。笔者曾向他们提问:能不能根据村里的具体情况,对乡政府的安排布置表示异议?“那怎么可以?”壹分村的村主任说,“乡政府根本不听妳的,还要用党纪政纪处分妳呢”。更重要的是,如果“村组织”不听乡政府的“调度”,或无法完成乡里布置的任务,乡政府马上就会撤换“村组织”负责人的职务,另换他人。
2. “村组织”的支配力减弱
从总体上来看,“村组织”对农民是不可能再按人民公社时期那种大队干部对社员的强迫命令方式去布置任务,但它也不能按乡政府管理“村组织”的方式工作。“村组织”虽然行使著国家权力,安排的是上级政府下派的任务,但“村组织”却不是国家权力的化身,它们只是扮演着国家权力的基层“代理人”角色。它们的身份是多重的:当行使国家权力的时候,他们是国家权力的代理人;当他们为村民服务的时候,又成了村民的代理人。村民如果不服从他们的安排,壹般情况下,他们只能调动县或乡的力量来解决。各种各样对农民的征收和摊派之所以能够完成,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对国家权威的服从。因此,“村组织”必须以乡、县两级政府权力的支持作为政治靠山。需要指出的是,在全国的范围内,不同地方的村组织,其权力和支配能力差别很大。有的“村组织”几乎毫无支配能力;有的“村组织”,如河南的南街村、江苏的华西村,其权力与支配力甚至超过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的权力。由此可见,“村组织”的权力不在其组织形式,而是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掌握的经济资源。有的“村组织”没有任何集体资产,连“三提留”也被乡政府拿去,“村组织”不掌握任何资源,它对村民就没有支配力;有的村在土地承包之后,“村组织”仍然掌握著壹部份集体资产,如荒山、野地、林木、矿藏等,这类“村组织”就有很大的权威,能支配村民。但从数量上看,这类具有权威性与支配力的“村组织”比较少。
显然,对改革给农村社会和权力结构带来的重大变迁及影响,学术界还未给予足够的理解和重视。比如,尽管“村组织”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政治意义了,不少人还在热烈地讨论“村组织”的民主选举与民主决策之重大意义;尽管乡镇政府已经包揽了控制农村社区的大部份权力,但研究者对乡镇政府的角色和职能却很少给予关注。鉴于南村的现状在中国农村具有普遍意义,本文由此出发着重讨论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三、中国农村的出路在于改变国家对农村的管理方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农村的社会发展和现代化主要经由两条途径:其壹,农村社区出现新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力量,这股力量的发展壮大带动整个农村走上现代化之路;其二,国家率先在城市完成工业化,转而投资农村或将农村人口吸纳到城市。但对于中国来说,这两个方案都很难实行。首先,中国作为壹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现代化是作为壹个文化和政治问题被引進来的,社会基层并没有蕴藏发展现代化的动力;其次,由于农村区域广大,人口众多,仅仅依靠城市和国家的力量,很难使农村得到发展。中国农村的发展的难题并非始自今天。自近代以来,中国农村就壹直处于“危机─舒缓,再危机─再舒缓”这样壹个周而复始的过程中。本世纪30年代,学术界曾就“中国农村的出路在哪里”展开争论,并形成了以郑庄秋为代表的“农业工业化”和以吴景超、陈序经为代表的“城市工业化”两种方案。但是无论哪壹种方案,在当时的条件下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从中国的现实来看,农村的状况可以概括为3种模式。第壹种模式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代表,改革开放之后,大量外来资金涌入该地,投资建厂,使该地迅速实现工业化。第二种模式以江苏、浙江为代表,即改革之后农村原有的集体经济保留下来,村组织在其政治职能退化之后,转化为该地经济实体的代表,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使该地走上工业化之路。第三种模式最具普遍性,改革之后集体经济解体,村组织的职能弱化,广大农民再次沦为小农,他们守着几亩薄田,或四处打工,或坐家困守;在现代化的大工业、大经济组织面前,他们几乎没有任何发展机遇。中国广大农村这种具普遍性的情况表明,仅仅依靠个体的努力,庞大而薄弱的小农要走上现代化之路,将是壹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
应当如何推动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第壹种观点认为,当前农村发展的阻力在于改革的不彻底,政府保留了许多计划经济时期的权力,仍然对农民的经营活动横加干涉,甚至滥用权力挥霍农民的收入。因此,农村发展的出路就在于進壹步推动农村体制的改革,减少政府对农村社会活动的管制。第二种观点认为,后起现代化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规划和指导。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引用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的理论,认为壹个处于现代化進程中的超大社会的乡村的发展,有赖于政府在农村推進改革和组织发展的能力。这壹派学者针对中国农村社会生活中的种种无序状态,认为农村的发展必须从扩大乡镇政府的权力和职能着手,目前国家在农村的权力仅设在乡壹级,下壹步应该把村组织也纳入到国家行政权力的设置之内,以進壹步增强国家对农村的管理和控制。从理论上讲,这两种观点都有壹定的道理。但在现实中,两种主张中的任何壹种如获实施,都会引发新的问题。
1949年之后的经验表明,农村社区的发展与农村基层组织的结构和性质有密切关系。这样的基层组织在过去是村级组织,在今天则是乡镇级机构。目前国家在农村设立的乡镇壹级的组织和机构总体上可以分为3种:其壹是专业化的经济实体,如信用社、电力等部门和公司;其二是县属各部门在农村的派出机构,如工商、税收、司法、土地管理等部门;其三是乡镇政府。在这些机构中,以乡镇政府的职能最完整、权力最大,党委、政府、人大、纪检、共青团、妇联等机构和社会团体俱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职能无壹不包。既然农民养活了这么庞大的党政机构,农村发展的课题也理应由乡镇政府承担。然而,事实证明,目前的乡镇壹级政府主要是以行政管理为名,从农村提取各种资源,满足其官僚机构干部职员的需要,而对农村发展这样壹个关键性问题却久无积极的作为。
根据马克斯 韦伯对官僚体制的剖析,壹切科层官僚化的机构,无论其组织还是个人,都是以形式主义和服从上级为原则,不具备任何组织、规划、激励、动员社会的能力,它既反对也压抑组织成员的事业心和原动力。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壹种为经济成功而奋斗的精神,这恰恰是科层官僚组织所不具备的。壹个庞大的、权力无边的官僚科层组织的存在,必然会压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
通过剖析南村农民与“村组织”以及“村组织”与乡政府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到,目前中国的乡镇壹级组织具有两个特点。其壹,无论从乡镇干部个人角度还是从乡政府组织的角度来看,乡镇壹级机构对农村发展的成败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土地承包之后,经济发展的责任已经落在壹个个孤立的小农头上;乡镇政府无需规划农村社区的发展,其事权主要是管理、收费、罚款等。其二,由于权力集中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再加上小农素质低下,处于壹盘散沙状态,这就为乡镇政府滥用权力提供了方便,其主要表现为寻租行为泛滥,乡政府用壹切看似正当合法的理由,为乡镇组织和个人增加收入,从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除了无责任化和寻租行为泛滥之外,乡镇政府和县属各部门的派出机构(这样的机构加起来有30来个)还形成了壹个个小型利益集团。各部门之间竞相划地为牢,争权夺利,推诿塞责,并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鱼肉乡民,蚕食农民的利益。中国农村这块曾孕育了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和东方文化的沃土,近十余年来在各方势力无情的榨取和吮吸下,正在变成壹条干枯的河床,不仅无力承载未来发展的重负,就连维持农民家庭的生存与再生产亦非常困难。
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这壹性质,中国农村的发展正面临双重困境。第壹重困境在乡镇党政系统内。这壹重困境包含两层意思:其壹,国家把大量的有关农村的政策和行政目标都堆在乡镇政府那里,即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壹根针”,乡镇政府忙于应付上级政府下达的种种任务;其二,乡镇组织作为国家行政机器的壹个环节,现有政治机制使得乡镇干部的主要目标是升官,大多数乡镇干部素质不高,无力承担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的重任,即使有少数有能力创新者,也受到体制的严重约束,无法有所作为。第二重困境在农村本身:其壹,如果没有政府方面的组织、规划和扶持,仅靠单个小农的努力,在现有观念和经济水平下,小农的发展前景十分有限;其二,如果扩大政府的权力和职能,在现有的体制下,它会以政府的官僚化行为追逐其寻租的目标,搞什么“大蒜乡”、“烟草乡”、“黄瓜乡”等,只能带来更多的经济和社会灾难。
从南村调查所揭示的中国农村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来看,笔者以为,农村发展的关键,不在于是强化国家对农村的管理还是减少国家对农村的控制,而在于国家政权以什么样的体制和方式管理农村。要克服目前农村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必须从体制上和管理方式两方面改革作为农村权力中心的乡镇政府机构,由行政官僚凌驾于农村之上转变为由农村社区精英对农村自我管理。通过这壹改革,也许能够为农村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农村的困境
所谓“三农”问题,按官方和主流媒体(含学术刊物)的说法,就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这些问题成了影响国家和经济社会向现代化发展的阻滞因素,因而也成了政府和学术界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其实,“三农”问题早已存在,并非时下因学术讨论热烈之故而产生。当壹个“问题”为社会各界所注目,也就意味着这个“问题”已成为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重大因素。
“三农”与“国企”之类的问题明显不同,还在于它以往多年并不被理论(学术)界真正重视。“国企”问题出现不久,就有学术机构拿出战略报告,上呈最高决策机构,進而编辑成书。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领衔的《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即为壹例。而关于“三农”问题的研究则多是些零零星星的文章与文集。目前,国内最有学术品位和现实针对性的有关“三农”的著作仍是文集,虽然它们被冠以“经济前沿学术劄记”之名号,但出版者亦不得不辅以“农业、农村、农民集”之标称。有人注意“三农”问题,丁力主要是从国际竞争角度来讲的[1],而就整个文集来说,几无主线可言。秦晖则力称進行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2],但作为壹个历史学家,他并未从文化传统方面進行深刻反思。既便是农村问题的著名权威杜润生先生,其近期出版的著作也不过是文集而已,且没有解决“问题”的良方,更未涉及文化传统的反思。
何以中国的学术界之于“三农”问题表现如此?其原因当然错综复杂,而其中的壹个根本原因就是,学者们的士大夫式思维使他们的观察往往局限于儒学的“君子在国、小人在野”的定势。用现代话语来说:农民(“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弱智”群体,是阻碍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因素,应当被安排和规划,应当有“上智”给他们指明出路,等等。更有甚者,还有人试图通过对“三农”问题的壹些表述建立自己的话语霸权,比如匆匆到壹趟外国的农业地区(邦)做蜻蜓点水式的考察,就称毛主义的农村模式有可行性,云云。
如何才能使“三农”不再成为“问题”,反而给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带来有效的参照?依个人的学术与实践的双重经验来判断,从文化传统的角度去反思,進而找出宪政之路,不失为最理想途径。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农民被视为小人是自儒学兴盛两千多年来“天不变道亦不变”式的版本。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恢复的高考制度(类似于古代科举),是绝大多数农民子弟身份蜕变的最主要途径,至今依然如此。尽管每年很多大学生无法就业,许多农民子弟还是愿以大学生的身份“漂浮”于城市。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整个求学投资的产出率如此之低,在中国这个发展中国家显然是不正常的。农民子弟大学毕业后即便失业也不肯还乡,其社会层面的理性需要是不愿恢复到“小人”、“在野”的传统历史定位当中去,哪怕飘荡在城市里作另壹意义上的“在野”也好。不能否认,确有负责任的学者主张从现代公民政治的角度确立农民的身份,但总体上来看,农民被视为儒学意义上的“小人”之文化传统并未发生丝毫变化。
“三农”作为问题出现之初,有人就以“民工潮”、“流民”这样的字眼来指称离开土地的农民的身份。这种“君子于国(城内),小人在野(农村)”的历史遗传,非常之顽强。進入21世纪了,仍然屡屡发生农民在城市被权力部门非法扣押并罚款(了事)的现象,而孙志刚案件只不过是被社会关注到的壹个恶劣典型。凡此种种说明,关于农民身份的认同存在着壹个传统的前提:“在国”与“在野”之区分。壹些城市知识分子关于如何控制、管理、规划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的说法,本身就是对农民的壹种歧视。它把农民视为现代化的障碍,是需要被“规划、控制”的部份。最典型的“说话”之壹是《读书》2003年10月号上的壹篇文章。该文作者认为,孙志刚之所以被打死,可能因为他更像农民(流民)。这位作者写道:“在现今中国大城市的犯罪记录中,50%以上是流动人口,而在广州这个比率上升为80%,这是孙志刚案件在广州发生的背景。”[3]
且不论其数据是否准确可靠,仅就作者的用语和视角而论,不讨论农民在城市里遭受的种种歧视,而单纯用流动人口数量之多少来暗示农民進城的负面作用,既非严谨的学术讨论,也很不道德。无论進城的农民在城市里犯罪的原因(特别是重大案件,如绑架、伤害致死案)是否与他们直接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有因果关系,都不应当回避城市体制及其居民对农民的种种歧视,更不用说普遍发生的建筑工地包工头及建筑公司恶意扣减或延付农民工的工资等现象了。事实上,对农民的歧视来源于城市居民那种高农民壹等的优越心态,以及在思想深处把农民工当作“贱民”的观念,这就是传统文化的现代折射。
笔者曾在农村金融系统中工作过16年,根据我的体验,农民不仅富有理性,而且还是遵守诚信原则的较优群体。即以20世纪80年代我参加过的所谓“依法收贷”活动为例加以说明。对农民“依法收贷”的要求是迫使农民承担集体(社队)时期的旧贷款,即将信用社与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队集体的贷款契约转化成农户(户主)契约(称为“落实到户”)。在这个过程中,国家银行代表了司法机关(这本身就是违法行政),强制裁决让农民承担某个数量的生产队贷款,而且往往是当即执行,不给农民任何辩护权(也未设置此程序)。尽管如此,农民为了面子,比如别在大喇叭上喊户主的名字,往往自愿承担这种无效契约的责任。从法理上讲,人民公社作为壹种经济组织(当然也是政治组织),已经破产,破产清算已于“分队”时完成,作为集体土地的承包者没有承担债务的必要。况且,废除人民公社(即“分队”)是壹种政治措施,没必要再回溯经济责任。其实,“分队”也是对“合作化”以来无偿公有化私有土地的壹种补偿,或者说是壹种隐性的国家道歉行为,怎能同时追溯与那些资产相连的债务呢?即便如此,农民们还是替政府承担了本不该由他们承担的债务。这种欺压农民的现象在过去几十年来的农村工作中其实是屡见不鲜的。
当知识分子在讨论如何“安排”农民的出路时,他们经常忽略了壹个农民的基本权利问题,即农民有权利要求与城市居民壹样的生存权利,这种“从肚皮(吃饱)到脸皮(尊严)”的要求,在宪政缺位的体制中常常被“理所当然地”排除在话题之外。即以土地权利的界定为例,有学者认为,土地已成了农民的社会保障,所以土地不能作为生产资料交给市场来处理”。虽然这种设想确实考虑到农民的利益,但它把壹种几十年来壹以贯之的制度歧视当作天经地义的背景因素,那就是,政府只为城市居民提供社会保障,农民作为“次等人口”,不能象城市居民那样获得属于城市居民的完整的社会保障,而只能靠现有的承包地来养老防灾,至于承包地能否保障农民的生活水平达到城市居民的“最低保障线”,就忽略不计了。何况,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其实只是“准私有”[4],农民并未获得绝对的产权,因此在承包地受到专横的权力的侵害时,往往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最基本的权益。“合作化运动”以来的土地制度是中国自秦代以来土地制度的大倒退,而改革开放初期对土地制度的安排只是壹项权宜性的逆向调整。只有在宪政的保障下,农民才能拥有各项保障人格尊严的基本权利,其中也包括土地权利。迄今为止的所有政策都以有意消解农民自组织的积极性为目标,壹度热门过的村民选举现在看来并为产生农民利益的真正保护者,相反却形成了新形式的政府代理人。
依笔者之见,宪政的稀缺与文化传统的压抑,才是中国“三农”成为“问题”的根本原因。当政府的全能性神话无法实现,而农民的利益又被直接统治农村的乡镇权力构成的利益集团无情吞噬时,农村社会的整体心态又回归到历史的某壹个极值状态。因此,胡温“新政”以来所力倡的减轻农民负担才大受农民欢迎。但是,“新政”是否有能力走出“黄宗羲定律”[5]则有待观察。
尽管中国的“三农”问题所处的制度环境属于宪政稀缺类型,但是通过政策安排或制度转型还是能实现对农民的利益保护的。在现代化進程中,政策安排与制度转型只能依靠前现代方法与机会型的现代宪政之路。所谓“前现代”,就是寄托于“小岗故事”的再现,借助政治权能来推开与因应农民的愿望;所谓“机会型”的宪政之路,则取决于知识精英是否愿为建立壹个真正自由繁荣的社会而努力。
下面的壹系列内容或许可被视为制度转型方案中的壹些选择:
通过立法程序消除宪法第8条关于土地产权的规定,确立土地私有化制度。从而实现农村土地从“准私有”到绝对产权的转变。
在有关土地私有化的宪法修正案中,可以明确规定,私有化土地按比例可证券化流通,但必须限定用于狭义农业的最低额度。证券化流通能够使农民资产向城市转移,即置换性转移。
彻底使党、政机构退出乡镇。在村民委员会全面海选的基础上,成立乡镇完全自治机构。
为使政治博弈具有可行性,乡镇党派机构不宜设委员会,而只设特派员办公室,以统壹管理乡村党员;应取消村党支部的设置,在实质上不允许党权大于政权,即让村民委员会成为唯壹行使农民委托权的机构。在宪法层面上,要明确规定,在壹乡村区域不拥有土地权的人,不得出任乡村公职,但鼓励现有乡镇公职人员中父母在农村者回本村(乡)继承土地权并参与公职竞选。
乡镇政府的组成由村长联合会推举或特别聘任,即将乡镇治理模式由政治化转向公司化。在整个转型过程中,成立以户籍在当地农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作为过渡机构。为防止历史上“良绅淡出、劣绅進入”的现象重演,乡村应建立“清议会”,由资深人员(如原籍为农村、退休后常住乡村的教师职员)评价为政者的能力,并形成壹种舆论机制。在公共政策层面上,鼓励农村出身的知识分子回村(乡)参加与治理,并使之拥有农村地权。
恢复农村基金会制,但使之不与任何国家机关建立行政隶属关系。
在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农村社会中间组织建立的法律依据。
中国是壹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民的利益不容忽视,这也是壹个最基本的社会正义。
农村的危机
進入20世纪80年代,资本和市场的力量被引入中国农村社会,以应对后革命时代基层治理的危机。但正如本文作者所描绘的,在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获得极大提高的同时,市场经济的深入也给中国基层社会结构带来严峻挑战,带来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社会矛盾的激化;原本存在于经济和政治领域的对立和冲突,進壹步演化为社会心理层面的情绪对立。这种日益泛化的社会阶层分化与矛盾,成为新时期中国基层治理无法回避的难题。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特此编发,供诸君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给农村的经济社会带来巨大的变迁,农民的物质生活获得了极大的提高。与此同时,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也发生严重的分化。社会结构的阶层化和利益关系的市场化使得中国的社会管理面临新的挑战。早在上世纪90年代,陆学艺就指出:“目前中国的农民实际上已经分化成若干利益不同、愿望不同的阶层,而且正在進壹步分化之中。” 农村阶层分化使农村社会成员的利益主体和利益来源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矛盾明显化, 形成了极其复杂的利益新格局和社会矛盾新体系,对社会利益协调和人民内部阶层矛盾的处理提出新的挑战,如若处理不当,阶层矛盾就可能演变为社会冲突,危及社会和谐发展。
不过,既有研究更多关注的是阶层分化过程中引发的利益矛盾,事实上,随着农村的经济分层、政治分层与社会分层高度重合,农村阶层分化所产生的政治社会影响远不止于利益层面,而是日益覆蓋生活层面,形成全方位的影响。换句话说,中国农村阶层分化所形成的政治社会后果开始从利益政治向“生活政治”蔓延。这种“生活政治”指的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意志在日常生活中的泛化、日常生活被提升到政治层面予以解读的壹种范式,它的展现路径往往是“政治生活化”与“生活政治化”,前者将政治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后者将日常生活转化为政治。
富人治村:村庄经营下的利益政治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民营经济在沿海发达地区的勃兴,中共支持的红顶资本家当选村组干部成为农村壹道常见的政治风景。从1993年开始,浙江、重庆、吉林、山西等地在农村选举过程中,壹些先富裕起来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以及养殖业大户积极参加竞选,他们以较强的致富能力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甚至还以承诺和捐赠的形式赢得多数选民的支持而当选。2005 年以来, 先富能人参政的迹象更加明显,乡村新富阶层通过政治民主的竞选方式走上了政治前台。其中最典型的当属浙江地区,在2005年浙江省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由先富能人当选村主任的比例已高达60%——70%;据2008年3月壹项在义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所在的行政村里,由先富能人担任村支书或村主任的高达69.12%。我们的大量调研发现,在2006年农业税费改革以后,随着国家在乡村社会治理的任务从提取资源向输入资源转变,全国范围内已经普遍出现“富人治村”的趋势。
富人参政首先是市场经济背景下农村经济社会分化的结构性后果。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城乡的快速流动,使得农民的职业发展空间大大增加,但因个人能力、关系网络和机遇等各种因素的差异,农民家庭收入上呈现出巨大的差异,進而导致村庄出现经济分层。尤其是在沿海发达地区、中西部资源(如煤矿资源)较为密集的地区,由于个体私营经济较为发达,或者资源开发较早,村庄中的少数人通过经营生意率先成为村中的富人。与之对应的是,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具有壹定的技艺,且家庭劳动力较多、负担较少的家庭则成为村庄中的中间阶层。那些纯粹以打工为主且家庭劳动力稀缺的家庭通常沦为村庄中的底层。
村庄的经济分层构成村庄政治分层的社会基础,富人因为具有较强的致富能力更能获得多数民众的认可,满足民众壹些朴素的期待,比如,富人或许可以带领我们致富?富人这么有钱至少不会贪污集体的钱?让先富的能人不仅带头致富,而且带领致富,成为民众还有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重要政治期许,许多地方政府都在积极开展“双带”工程。当然,在壹些地区,地方政府动员富人参政主要是为了应对乡村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发展”与“稳定”的矛盾。尤其是随着近年来不断涌现的农民上访,富人因为拥有更为广大的关系网络,甚至黑白两道通吃,成为地方政府非正式的摆平社会矛盾的重要依靠力量。因此,在这壹意义上,富人群体参政也是地方政府积极动员的结果。
不过,富人参政并非是完全被选举或被动员的结果,也并非如媒体上所报道的,是因为富人拥有桑梓之情、希望回报家乡。这种理想的富人治村模式虽然存在,但却是个别化的典型,并非群体属性。个体典型不能代表壹个群体,更不能代表富人阶层,否则就容易出现分析单位的层次谬误,而对富人治村充满美好的想象。作为壹个“生意人”,富人参政首先是他们理性考虑的结果。客观来说,富人主政可能很少直接从村庄集体中谋取利益,甚至壹些干部还为村集体的公益事业建设垫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参政毫无所图。调研发现,富人主政主要基于以下四点:壹是拓展各种关系人脉,解决自身遇到的各种困难,服务自己或家族经营的产业;二是在资源下乡的背景下,从承接和实施的工程项目中获取利润或其他灰色收入;三是优先捕捉地方发展的各种信息,在地方资源开发过程中,获得投资先机;四是转变参政之前存在的不太光彩的身份(如原来就是混混,或者有过大偷税漏税行为),洗“黑”为“白”,甚至变“红”,寻求更大的利益保护。
总而言之,富人村干部多是工具理性的行动者。在地方资源资本化和资源输入的大背景下,乡村社会的巨大利益流量是吸引富人老板积极参与主政的主要动机。当然,这并非完全否定其中也可能夹杂壹些回报乡民的动机。但诚如地方政府干部所言,富人参政主要是为了攫取资源、积累政治资本和获得社会地位。也因此,大量的富人参与村庄选举,仍然主动利用四种手段,壹是以私济公,通过先捐赠部分资金、物资作为获取民意的手段;二是贿选,不惜重金购买选票;三是依托乡村中的家族力量,形成派系;四是动员壹些灰色力量胁选。无论何种形式,富人参政都大大擡高了普通村民参政的门槛,形成了较强的政治排斥。调研发现,发达地区农村或资源密集型地区农村,从两委干部到村委代表均出现明显的富人化,致使底层群体的政治参与空间大大萎缩。
基于此,富人主政的主要逻辑便如经营生意壹般经营村庄,進而撬动村庄中的利益政治。具体来说,富人经营村庄,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壹是经营土地,二是经营项目。在城镇化的進程中,土地作为稀缺资源,集体建设用地成为竞相争夺的重要资源,但也因此成为乡村社会阶层矛盾的主要发生领域。
以宅基地为例,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壹户只能拥有壹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换言之,村庄中的每户家庭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在符合村庄规划以及“壹户壹宅”的前提条件下,农村宅基地是壹种福利性质的分配。然而,壹些地方的富人村干部却对宅基地進行拍卖,形成别墅区、农民公寓和老旧住宅的居住格局,阶层之间的住房区隔凸显壹些地区的富人村干部则意图通过整村住房改造,集体修建“小康住宅”别墅群,然后以成本价出售给本村村民,并主要依赖修建小产权房来启动和弥补资金空缺,但最终却引发底层老百姓接连的举报和上访。具有公益性质的宅基地分配尚且如此,其他类型的土地经营开发则蕴藏更多的矛盾。
换言之,富人村干部在村庄经营中讲求效益和效率的逻辑与底层村民讲求公平道义的逻辑存在重大冲突,然而富人治村所形成的村庄政治格局,又具有较强的专断性,难以有效吸纳底层群体的呼声,最终导致阶层之间形成了难以逾越的利益鸿沟。
此外,在国家资源输入的背景下,经营项目成为许多地区富人村干部经营村庄的又壹重要方式。在农业税费时期,农村公共品供给主要依赖于从村民手中筹资筹劳,与此不同的是,当前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主要资金来源于自上而下的国家输入。虽然许多地方都出台了“壹事壹议”的财政奖补政策,即鼓励地方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同时,配套自有资金。自有资金的筹集主要通过资金自筹和劳动力自筹。但事实上,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几乎难以从农民手中再次筹集资金和劳动力。
而富人主政因擅于与政府部门官员打交道,甚至建立起非常深厚的私交,使其更加容易从上级政府各部门手中争取资金项目。但也因此,项目资金的获取变得与普通村民无关,导致农村公共品供给的需求表达和项目工程的实施监督都出现自下而上的缺位。不过,村落中总会出现壹些维权或谋利钉子户,但具有强大经济基础和广大人脉关系的富人村干部,很快能够通过运用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力量和手段来摆平在项目落地实施中引发的各种矛盾。比如花钱买平安、寻求村级商会的协助、与派出所联合打压,甚至动用灰黑势力等。
试举壹例,笔者在浙江西村调研发现,西村商会成立于2011年,由本村的企业家组成,约30人。每名会员需要每年缴纳壹定的会费。商会每年组织会员1——2次的外出考察,并将部分会费支持村庄公益事业的建设,如每年过年开展对困难户的慰问。除了这些常规化的活动之外,商会中的村庄企业家隔三差五便会聚在壹起喝酒,互通有无。商会对村级治理的重要作用主要在于摆平村庄政治精英无法摆平或者不适合其出面摆平的纠纷。比如在公共建设中遇到“钉子户”的高要价,村干部如若满足他的需求,便会产生扩散效应,而商会老板以私人名义“掏腰包”来摆平钉子户,则为村干部省去了许多麻烦,也有效规避村干部的风险与责任。另外,村庄中70%的村民都在本村的企业务工,商会老板与村民之间尚有隐形的身份关系——老板和员工的关系。这壹隐含关系使得村民既碍于面子,也受制于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威胁”而不得不妥协。
由于在利益关系和阶层意识上具有较强的亲和性、甚至壹致性,村庄上层精英的阶级化得以可能。这也造成在国家资源输入的背景下乡村社会形成分利秩序。这壹分利集团中,在“争资跑项”中寻租或获取工程利润的乡村干部,包括富、恶、灰黑社会势力,以及日益掘起谋利型的钉子户、上访户等机会主义者,几个利益行动主体之间聚合成为相互利用的稳固利益联盟。普通的农民本应作为国家资源输入与地方资源资本化的最大受益者,却被排除之外,成为沉默的大多数,被动的享有遭遇层层侵蚀的剩余资源,落单的农民最终也就成为了真正的弱者。
底层抗争:笼罩性支配下的生活政治
农村的经济分化,在政治领域触发阶层间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在富人治村的背景下,上层精英之间的联盟,不仅触及政治领域,而且日益向社会领域延伸。经济与政治上的分层也日益渗透到村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熟人社会内部形成阶层之间的社会区隔与社会排斥,并最终倒逼底层群体的抗争。这强化了阶层分化背景下农村生活与政治的关联,村庄陷入“泛政治化”的对立。
近年来,阶层之间的社会排斥近乎涉及民众生活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
在住房上,壹些地区农村已经出现明显的区隔,别墅区、农民公寓和老旧房子的居住格局犹如在村庄中划分出了富人区和穷人区。在消费上,富裕阶层以炫耀性消费强化社会分层中的地位,典型表现为村庄中豪车、标配与无车的分化。在社会交往上,人情原本作为村民互助的功能丧失,却因阶层分化而形成人情排斥。酒宴规模不断擡高,部分农村壹桌酒席高达四五千元。更有甚者,富人阶层中日益盛行酒席不收礼金。这就意味着酒宴席收支无法平衡,逼迫底层家庭只能遵循“能不办就不办,能少办就少办”的原则。但是少办酒宴或不办酒宴,不仅意味该家庭无法在熟人社会中获得相应的脸面,而且将使其社会关系网络难以维持。显然,办奢宴、不得不办的酒宴与不办酒宴这样的鲜明对比,并非农户的个体理性选择,而是阶层分化所产生的结构性社会排斥。在婚嫁上,作为婚姻缔结中的重要条件之壹的“彩礼”日益攀高。在笔者调研的浙江西村,2007年,当地彩礼上涨到10万元,2010年彩礼上涨到18.8万元。村民估算,不包括建新房、买车这些前提条件,娶个本地媳妇,彩礼、金银首饰加酒席至少也得花费30——40万。加上建房和酒席等成本,普通家庭不堪重负。阶层分化产生婚嫁流动差异,典型表现为本地媳妇与外地媳妇的分类,而“只有没钱才会娶外地媳妇”成为村民的基本共识。
概言之,无论是住房、人情、车子还是婚姻中的彩礼,壹定程度上均可作为农民的壹种消费形态,阶层分化型塑的社会排斥弥散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之中。而阶层的社会排斥主要是通过富人阶层不断擡高消费标准,或者设定新的消费规则,普通阶层或贫困阶层则完全被裹挟在“水涨船高”的消费洪流中,难以喘息。
底层群体之所以被裹挟并产生激烈的社会性竞争,在微观上是上层群体“求异于人”的心理与下层群体“求同于人”心理藕合的结果,而在熟人社会里,建房、娶媳妇等本身构成农民重要的社会价值,甚至影响他们人生任务这壹本体性价值的实现,这就致使阶层结构形成之后,个体的行动自主性受到极大的制约。阶层之间的张力,以及富裕阶层对普通阶层和贫困阶层的社会排斥,最终导致绝大多数的村民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这种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不断累积,便在内心郁积壹股情绪,甚至形成“仇富”的“气”。
这种“气”是壹种“常识性正义衡平感”,是当事人的壹种主观感受,壹种顾及人的全部与整体的观念,而非就事说事的观念,即“中国人具有不把争议的目标孤立起来而将对立的双方、有时進而涉及周围的人们的社会关系加以全面和总体考察的倾向;而且中国人还喜欢相对的思维方式,倾向于从对立双方的任何壹侧都多少分配和承受壹点损失和痛苦中找出均衡点来”。尽管,普通阶层和底层村民极力试图通过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民间借贷,以及将家庭的社会竞争压力层层向上進行代际转移等办法進行自我调整。这在壹定程度上缓解他们遭遇的生活危机,避免自我认同的彻底丧失,以及在社会竞争中快速被甩出社会结构之外,却也无法从根本上扭转他们较为弱势的经济社会地位。
由此看来,由于中国农村的经济、政治与社会分化开始出现高度的重合,并未出现韦伯意义上的财富、权力与声望的多元分层。相反,经济分化日益转化并主导村庄的政治分层与社会排斥。当然,随着阶层之间在情感、利益上的不断交汇,村庄便会形成“气场”。与具有强大经济基础、社会关系网络和政治能量的富人阶层不同,底层群体受资源、能力等多种方面的束缚,底层群体呈现高度的分散化、碎片化和无组织化。在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受到阻塞后,底层群体中的大多数主要采用弱者的武器進行抗争——在公开场合中表现出对上层精英的服从,而在隐秘场合则以造谣、倒垃圾、剥树皮、举报等形式進行匿名化和细碎化的反抗。农民个体化的自助日常抗争形式避免了直接地、象征性地与权威对抗,但这种低姿态的反抗恰是与农民的社会结构最相适应的。仅有少数已经完全被甩出当前社会结构的村庄边缘人,才会以弱者身份作为武器進行无底线、无尊严的“耍赖”,与村庄上层精英進行直接面对面的斗争。
不过,底层群体虽然在抗争手段上细碎,但底层群体恰在公开或隐蔽的反抗部分宣泄了心中愤懑的情绪,释放了心中的“恶气”,而且相互激发并强化了阶层意识。底层群体虽未成为“自为的阶级”,但在大量细碎的无组织的“出气”中可能在未来逐渐形成“自在的阶级”,進而形成阶层之间的组织化对抗。在社会变迁和利益斗争加剧的情况下,阶层结构位置与集体行动可能发生紧密的关联。
综上所述,伴随农村经济分化的加剧,以及政治社会分化的高度重合,底层群体遭遇了阶层分化所诱发的笼罩性支配,凸显阶层分化下的“生活政治”,壹方面,上层精英将政治渗透到日常生活中以实现其阶层的政治意志,另壹方面,底层群体则将日常生活转化为政治表达進行抗争。然而,阶层的“生活政治”将贫与富、公与私的矛盾混杂在壹起,并未达成问题的实质解决。相反,这壹“泛政治化”的解决方式可能進壹步让问题滑向“强者压制”与“弱者反抗”的对立与冲突,并使冲突的内涵与外延无限扩大。
余论
中国农村的社会阶层分化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已不仅在经济、政治领域表现为阶层之间的利益政治,而且辐射到社会领域,演化为社会心理层面的情绪对立,形成阶层间的“生活政治”。由于上层精英的阶层化意识较其他阶层更为突出,并形成了如孙立平所言的“上层阶级化下层碎片化”的社会形态,这决定了绝大多数普通村民无法依靠个人力量与上层精英進行斗争或博弈,未来壹段时间内,村庄仍可维持表面的社会秩序稳定。但是,阶层之间的利益、权力与地位的愈发失衡乃至对立,村庄社会中的“气场”便会扩大,壹旦出现导火索,便可能出现井喷式的爆发,这为新时期的社会治理和社会稳定提出重大挑战。如何从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重构阶层结构与关系,实现阶层间的政治整合和社会整合是实现阶层社会有效治理的基础。
在学界,通常认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是阶层分化之后所型塑的壹种理想社会形态,庞大的中产阶级被假定为具有对社会贫富分化较强调节功能和对社会利益冲突较强的缓冲功能。这壹理论假设的前提首先是具备庞大的中产阶层,其次是中产阶层能够发挥有效的作用。当前,中国的农村社会呈现的贫富分化,并未出现明显意义上的中产阶层或中间阶层,普通阶层和底层仍然占据村庄中的大多数。从调查经验来看,中产阶层因为具有中间性的结构位置而具备调解和缓冲的功能,这更多是基于壹种结构化的想象。恰恰从阶层关系来看,中间阶层也被激烈的社会竞争裹挟,在政治经济上都趋向于依附富裕阶层,甩离底层,从而难以发挥在基层治理中的“中间价值”。在这壹意义上,意图通过结构自发调整的形式消解阶层分化所产生的政治社会后果,不仅过程缓慢,而且未必能够实现。
鉴于此,民间力量对于缓和阶层分化所引发的社会阵痛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及时介入,促進阶层间的政治整合和社会整合。在政治整合层面,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在原本建立的均平化社会基础上的村民自治制度需要在阶层分化的背景下及时做出调整。
第壹,需要畅通群众的政治参与渠道和完善群众政治诉求的表达,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警惕富人主政背景下的寡头政治的生产。尤其要保障底层群体或弱势群体的政治权利,吸纳更多的普通民众参政议政,扩大党和政府执政的群众基础。
第二,建立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保护底层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实现不同阶层的共治共享。
第三,新时期的群众工作不仅要在利益分配中形成规则,而且要在“人心”安抚中树立道义,如此方能化解阶层之间利益与情感交汇所形成的社会矛盾。
第四,在社会整合层面,要打破公共生活领域的消费异化,塑造乡风文明的社会,通过地方政府政策引导,村两委、村庄社会组织(如红白理事会、乡贤会等)落实和监督,在涉及村民生活的重大事项(如人情消费、酒席规格和规模、彩礼等)方面制定基本标准,改变和抑制盲目攀比、无序竞争的社会不良风气,降低群众的生活压力,消除阶层竞争的紧张感和焦虑感,進而降低贫富分化所形成的相对剥夺感。
残害农村
彭湃毛泽东两位所谓“农民王”, 是终结中国数千年“乡村自治” 的始作俑者。他们以俄为师,在中国广袤农村,推行暴力革命,消灭私有制。对贫苦的乡村,做彻底的剥夺,不惜大量杀人。受害的首先是土地红利主要提供者,也是士绅文化的传承者,中小地主阶层。而延绵数千年的宗法制度,也被彻底摧毁。亿万农民失去生存的家园,和文化道德的依托,再加上异族的入侵,从此近百年的大动乱大灾难开始了!
彭湃本人的经历和其家族命运的跌宕起伏,更有其标本意义。
上世纪二十年代,彭氏发动海陆丰起义,成立中国第壹个苏维埃政权,先后以土地革命名义,大量杀人。大动乱曾迫使当地八分之壹人口,逃避粤港;六十年代被杀者后人,在文革期间,又以“革命委员会”名义,大量杀伤彭氏后人亲属!
暴力革命致使如此冤冤相报,还不该发人深省吗!
中国历来农耕立国。由于千年皇权不下县和绵延数千年的宗法制度与土地私有制形成的乡村自治状态,先民们过著自耕自给,远离皇权相对自由散漫的生活。几千年来,历经多次皇朝更叠的大动乱,战争、灾荒、瘟疫等种种劫难,先民们凭借脚下几亩薄田,几片山林,几畦菜地,和吃苦耐劳,艰辛发奋的精神,都坚强地生存、繁衍下来了。
但是,也因为几千年帝制的桎梏,儒家三纲五常的束缚,还有分散的单壹的小农经济,产量低,物资匮乏,缺乏竞争力。加上多年的固步自封,已与世界潮流脱节,直到1840年的鸦片战争,中国保守的大门,被外强的坚船利炮轰开。古老的中华民族,才切身感受到危机的到来。
于是壹批批有识之士,在认真反思本国本民族种种积弊的同时,也纷纷走出国门,去见识滚滚前進的世界潮流。当然,纷纭繁杂的世界潮流之中,也是泥沙俱下、五颜六色,其中发光的不全是金子,嗓门大的不壹定就是真理。
果然,各种正说邪说正理歪理,都戴着各种面具,藏着各种野心祸心,打着各种旗号,涌進中华大地这块闭塞已久的土地上来了。中国延绵数千年的乡村自治’生态,被彻底终结,近百年来的大动荡也壹发而不可收了。
影响中国历史進程的,主要是两股思潮:壹是以英国工业革命、法国的人权宣言、美国的独立宣言,所带来的在器物、制度,和文化上的大变革,和由此行成的民主、科学、宪政、自由、平等、人权和市场经济的大潮,孙中山先生所说的“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主要就是指它们。认识它,接受它并在中国传播开来的代表人物有魏源王韬林则徐梁启超孙中山宋教仁蔡元培胡适等,当然也包括鼓吹‘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的陈独秀。
在这样的世界潮流推动下,近壹百多年来,中国发生两件变革性的大事:壹是由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成功,推翻了数千年的帝制,成立了亚洲第壹个民主国家;壹是由胡适陈独秀蔡元培等发起的新文化运动,批判旧文化旧礼教旧制度,引進推广民主、科学,及自由、平等、人权等普适价值。
可惜,这股民主大潮,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在大陆中断了,以后只在偏居壹隅的台湾岛上,才有延续与发展。
其二就是发端于马克屎恩格斯合著《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所带来的红色大潮,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用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的手段,砸烂旧世界,建立壹个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的新世界,要消灭私有制,包括剥夺农民和小工商业的资产;要和旧的传统做彻底决裂,甚至要破除婚姻和家庭的“束缚”,据说那样就可以到达人人都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极乐世界了。
今天来看别说这样的乌托邦是如何的荒唐与充满暴力血腥和灭绝人性,但其开始鼓吹的反剥削均贫富的主张,确实也蛊惑了壹批知识分子,愿意为它赴汤蹈火,甚至流血牺牲,从而也成就了壹些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其代表人物有陈独秀、李大钊、恽代英、肖楚女、夏明翰、彭湃等。
有两位人物,特别值得关注。就是共有“农民王”头衔的彭湃和毛泽东了。他俩应该是终结中国乡村延绵数千年的‘乡村自治’政治生态的始作俑者,是在中国广袤乡村推行暴力革命,阶级斗争,和消灭私有制最有力的鼓吹者和顽强的推行者。由此带来的乡村乾坤大颠倒,其后果是福兮?祸兮?他俩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是农民的大救星,还是灾难连年的灾星?两位之间有何异同,历史应该如何理性客观地评价他们?
说来话长,还得从中共成立说起。
中国共产党1921年的成立大会, 是在共产国际派驻中国的代表,荷兰共产党员马林的主持下召开的。(据叶永烈先生文章,1921年10月4日下午2时,巡警突然包围了上海陈独秀住所,逮捕了陈独秀和夫人高君曼、壹大代表包惠僧、杨明斋、柯庆施,是马林花了保金500两白银,保五人出狱的。)
以后长时期中共只是共产国际壹个支部。共产国际有责任给中共支部以物质援助和理论指导,比如定期发放壹定数量的卢布,当然也就有了对中共指手画脚的种种权力,包括领导核心人员的组成,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等等。以后共产国际的驻中国代表如鲍罗廷、越飞,直到长征时的指挥官李德,都是中共头上的太上皇。不厘清这个事实,就不能理解中共的许多政策,为何和苏联惊人的-致。中共领导人都在说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当然也有个别不听话的,比如陈独秀,但很快被边缘化,直至开除出党。
但是,中共和苏共所走的路并不壹样,中共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路,也就是说中共是发动农村革命起家的。虽然中共早期也搞过夺取城市的斗争,比如南昌起义、两次攻打长沙、攻打赣州等,但因为都失败了,才决定革命从统治力量薄弱的地方,广袤的农村开始,即土地革命。
中共党史通常称1927---1937年为土地革命时期。其实这个时间,还可以提前,至少可以提前到1924年7月3日,即第-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农讲所)开学的日子。
虽说那时中共还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没有根据地,“打土豪,分田地” 还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农讲所”还是以国民政府的名义举办的,但我们只要重温壹下当时广州“农讲所”,和1927年3月成立的武昌“农讲所”里,所学习的科目,和因理论联系实际需要,而采取的革命行动,就能理解那短期培训班式的“讲习所”,在中共的革命史上,起到过怎样的指导作用。
如广州农讲所第壹届共有学员38人,其中共产党员和射秽主义青年团员20名,彭湃为主任。讲习所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既开设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如《帝国主义》、《社会问题与射秽主义》、《中国史概要》、《中国农民问题》等,也开设军事训练课程,军训时间占1/3。此外还组织学生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中国农村的现状及问题。学生毕业后须回原地,从事当地的农民运动。
再看看武昌农讲所。1927年3月,毛泽东在董必武等支持和帮助下,创办了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招收了700多名学员。3月7日开课。4月4日,正式举行了开学典礼。农民运动讲习所的教职员中有恽代英、方志敏、彭湃、周以粟、夏明翰等。毛泽东亲自参加学员的讨论会,指导学员下乡调查,通过实践掌握革命的理论。
学员经过3个多月的学习和参加镇压麻城县地主武装红枪会的反革命暴乱,以及粉碎反动军官夏斗寅的武装叛乱的实际战斗,不仅学到了革命理论,而且得到了革命实践的锻炼。
1927年6月18日结业后,学员们响应“到农村去,实行农村大革命”的号召,奔赴农村从事农运工作,这些人后来绝大多数都成为革命的骨干,和老壹辈革命家。
这些骨干们可以是壹群人或十几个人,有时可以是壹个人几个人,走進本来是相对平静的农村。去干什么呢?去造反!具体点说就是:“打土豪,分田地。” 就是农村暴力革命,就是去终结在中国广袤乡村延绵数千年的“乡村自治”的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党的兴起, 就是这样起家的。以上提到的中共早期领导人, 有两个人最受注目。壹是广州农讲所第-期和第五期主任彭湃,另壹位当然是灵魂人物毛泽东了。他俩有-个共同的头衔:农民王!彭湃烈士1929年就死了,而毛泽东则主宰了中国人命运几十年。
今天,我们是否可以客观公正地评述两位农民王,特别是毛泽东,当年都干了些什么,当然是党史上明确写着的是,1927——1937年的土地革命,即由“打土豪,分田地”发轫的暴力革命,如暴力土改、消灭私有制和阶级斗争等等。直到主要依靠农民的力量,夺取了全国政权。
然而未想到的是,在新政权里,帮助毛泽东打天下的农民们,却受到的伤害最大:从户籍制度分成农和非农,把亿万农民作为二等公民,圈死在农村里;再到经济政策上的产品价格剪刀差,把农产品价格压的很低;实行“统购统销”,剥夺农民土地产品的支配权;当然最严重的还是,以农业所谓射秽主义改造为名,强制推行农业合作化,小社、大社、直到政社合-的人民公社。亿万农民不仅失去了土地耕牛农具等所有生产资料,最后连活命口粮,也被以“反瞒产私分” 强行搜刮走。结果仅三面红旗-役,就饿死了三干多万老百姓,其中主要是农民。而这壹切罪恶的始作俑者,竟然都是号称“农民王”的毛泽东!
为什么会这样?是毛泽东背信弃义,建国后忘了帮助他打天下的农民兄弟,而致在农业政策上,出现的壹系列失误,酿成的恶果,还是毛泽东这个所谓农民王,从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起,就是虔诚的马列主义信徒,主观上就是认为它是终极真理,所以即使到农业合作化已彻底失败,大批农民被活活饿死,土地荒芜,百业雕零,乃至神洲陆沈,依然我行我素,顽冥不化,死不悔改,典型的古巴格瓦拉式的共产主义原教旨主义者?
毛泽东是否背信弃义,欺骗了帮他打天下的亿万农民,今天还有讨论价值吗?稍加回顾,仅从延安以毛为首建立边区政府起,看看毛们向国人,乃至国际舆论,由其喉舌《新华日报》为代表的白纸黑字公开声明,和毛本人回答中外记者的谈话,不都是信誓旦旦,壹再表明,我们决不搞壹党专政,要保障新闻自由,要军队国家化,要壹人壹票无记名氏的选举领导人,壹句话要实行美国式的民主。试问毛掌权之后,哪壹条实现了,遑论农民问题。
再说说毛是否为马克屎主义原教旨主义者,或曰毛是什么真正的马克屎主义者?那什么是所谓的马克屎主义的原教旨呢?在下草民是壹头雾水,壹窍不通。只知道这股红汤,流到那里,那里就是灾难、动乱、血腥!
也有人说毛本人并不读什么马列的书,壹生都鉆在中国的古藉线装书里,仅二十四史就读了多遍,此言不谬,已有毛圈点批注二十四史出版为证。那毛从古藉中都学到什么呢?对此毛倒襟怀坦白,公然鼓吹“天下苦秦久矣”的暴君秦始皇,还要“百代都行秦政事”, 还有就是赞赏并身体力行,以韩非、李斯、商鞅为代表的酷刑与阴谋诡计!壹国领袖竟然鼓吹这种封建糟粕,毛制下国人还有安稳的日子过吗?
从1924的“农讲所”开始,到1976年9月毛死掉,别问中共换了多少届领导人,从农村暴力革命的角度看,毛泽东是当之无愧的领袖群伦的壹号人物,始终站在舞台中心。也就是说中国农村问题,几乎全凭毛泽东主宰,而且数十年是壹根“红”线,贯穿到底的,并没有建国前后的区别。
或是说就中国农村的变革而言,不能说壹切功过是非,全由毛-人担当,比如大跃進时数千万农民被饿死,只追究毛的壹个人的罪责,固然是不公正的,但从已披露的史实看,毛泽东绝对是罪魁祸首,且怙恶不悛,到死也没有壹丝省悟。纵观其壹生,如中共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方毅先生在中央四千人大会上所言,是古今以来中国第壹暴君! 对这样祸害中华民族至深至重的恶魔,只能永远把他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国人永远以此为戒!
毛给国人带来的灾难,对广袤乡村来说,归根结底还是土地问题。文前曾说土地是亿万乡民的命根子,也可以说是乡民们的保护神。我们中华民族能相对平静地绵延数千年,其中重要的壹条,就是土地私有制,和与此相关的“乡村自治”政治生态。只要亿万乡民固守着脚下属于自家的土地,恋恋不忘“落叶归根”,中国就乱不到哪里去。反之,广大乡民们壹旦失去了土地,就是失去了生存的根本,就是无根的浮萍,就是壹群失魂的浪人,那什么样意想不到的怪事坏事都会发生,包括自身受到侵犯和侵犯他人。
有人说土地私有应该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经营权、和土地产品的支配权。其实本来没必要这么细分的。在属于我的土地上,我想种啥就种啥,想怎么种就怎么种,乃至土地想买想卖,都是我自家的事。至于种出来的庄稼,除了交公粮,当然归我所有。就像我开-家商店,买什么卖什么,是赚了还是亏了,当然也是我自己的事,除了纳税,资产也当然归我所有。会有什么问题吗?
未想到这些常识范围的事,在毛时代天翻地覆了。农业合作化愈演愈烈,农民们刚到手的土地证,未捂热就没了。壹句工商业改造,妳的商店工厂也没了。既然土地商店工厂都没了,还谈什么经营权和支配权?既然国家资源劳动成果和劳动者本身,都属于执政者,在领袖专政完成之后,财富劳力都成毛的私产。还有百姓的活路吗?出现饿殍遍地、经济衰退,乃至文化毁弃、道德沦丧,是必然的事。而这壹切都生发于消灭私有制和暴力革命。
应该承认,毛死后邓主政,实行改革开放,是历史的進步。就土地而言,宣布解散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即所谓“上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来都是自己的”,也就是可以理解为在土地产品分配权上,执政者向土地耕种者,作了壹些让步。
近年据说开了壹个大口子,农民有了土地经营权,政府向土地耕种者,发放了类似城市房产证的小本本。虽然它还不等于田契,还不是土地所有权,没有突破土地权属于国家的所谓红线,也算是时代的壹大進步了。進步大小都是好事,都比固步自封好,更比倒退好!这也是历史的必然。
说远了,再说说另壹位‘农民大王’彭湃的故事。
而另壹位被毛亲口封的什么“中国农民运动大王” 彭湃,他的遭际,他的大家族命运的跌宕起伏,则给了我们有关农民运动,更多的信息,甚至可以说,对他的反思,有着标本意义。
彭湃的身世与毛泽东大不壹样。毛只是壹个出身于小地主家庭,却不安心务农,也不认真读书,只是壹个游走在城乡之间的边缘人物。彭湃则出身于大地主,或曰名门旺族,自幼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及长留学日本,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曾是基督教徒,后受俄国十月革影响,信奉马列主义,归国后积极从事农民运动,从理论到实践都有重大影响,是国共合作期间,国民党政权创办的农讲所的创始人,又是重要的理论教员。
应该说彭湃对马列主义的信奉是真诚的,他归国后的所作所为,都是他的主观行为,并非受他人蛊惑。
彭1921年夏回国时,曾被主政广东的陈炯明任命为海丰县教育局长,后辞去。1923年发动农民运动,任农会会长。农会会员达两万户十万人,后农会快速发展至全省,彭任省农会会长。后因利益矛盾与灾情,陈炯明下令解散农会,农会骨干转入地下,彭湃投反陈炯明的孙中山。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部分势力在上海开始清党,捕杀中共成员,并成立南京国民政府,与武汉国民政府对立,史称“四壹二政变”、“宁汉分裂”。彭湃时任武汉国民政府中华全国农民协会执行委员兼秘书长,被南京国民政府通缉(《国民政府通缉共产党首要令》)。 4月底,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彭湃当选中央委员。7月2日,汪精卫武汉政府宣布解散共产党机关。国共分裂后,彭湃参与领导了南昌起义。
1927年10月,彭湃发动海陆丰暴动,占领海丰、陆丰两县,发动、组织农民,成立农会,彭湃当众烧毁自家祖传田契,将自己的农田分给农民无偿耕作,同时自己过著俭朴的农民生活。1927年11月21日,成立海陆丰工农兵苏维埃(工农兵民主)政府,为最早的中国苏维埃地方政权,形成割据势力。制订和颁布了“土地革命法规”,主张“壹切田地归农民”,实践“耕者有其田”。因“四壹二”清党开始的“白色恐怖”地主得势时采用恐怖手段滥杀农民、农会成员,而当地农民复仇时则以牙还牙也采取恐怖的方式折磨虐杀反对者。
彭当时的职务是“中国共产党东江地区特委书记”。苏维埃政权里的共产党员有85%是当地农民,2.3%是知识分子,这些知识分子行使大部分政治权力,而他们同时严格受到“东特”的控制。目前没有史料证明彭湃有过试图阻止屠杀的行为。1928年2月29日,苏维埃政权被政府军击溃,彭湃率领残部撤至大南山地区。
1928年7月,彭湃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底任中共中央农委书记兼江苏省军委书记。1929年8月24日,由于军委秘书白鑫的出卖,彭湃、杨殷、颜昌颐、邢士贞、张际春5人在上海公共租界新闸路经远里白鑫家中举行江苏省军委会议时被捕。彭湃在狱中屡遭酷刑,拒屈,8月30日被国民政府淞沪警备司令部秘密枪杀于上海龙华刑场。
以上是摘录于维基百科的彭湃词条,应该是信史。
早年他是出于信仰抛弃财产而投身革命,以后历经磨难,依然革命意志坚定,九死未悔。直至被叛徒出卖被捕,狱中屡遭酷刑,坚贞不屈,终遭杀害,年仅32岁。表明中共早期的领导人彭湃烈士是革命的壹生,是光辉的壹生。
但是,彭湃烈士革命的壹生,还告诉我们壹些什么呢?本着寻求历史的真实,和对烈士的事业,尤其是他这位“农民运动大王”所从事的农民运动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果不为烈士讳,彭式的农民运动,总体来说,和毛泽东壹样是失败的,它并没有给他那个国中之国的海陆丰苏维埃政权的子民们,带来幸福安康和富足。由于延绵数千年乡村相对平静的“乡村自治”的局面被彻底打破,带来的是相互仇恨和杀戮,是动乱逃亡,以致“40万人口的海陆丰地区,有超过5万名民众逃离到香港、广州避祸。
此乃为何?是有悖于彭湃投身革命的初衷,还是他也奉行的是从马克屎到列宁斯大林,倡导的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和消灭私有制的歪理邪说?网上有材料表明,应该是后者,即海陆丰的农民运动,是暴力革命的后果!
至于施行过怎样的暴力?造成怎样的恶果?网上还有壹篇题为“恐怖的海陆丰起义之革命纲领可供参考。下面是此纲领的要点:
壹籍国民党者杀。二,反土地革命者杀。三,曾任文武官员者杀。四,曾充民团警兵者杀。五,曾充反动政府机关差役伙夫者杀。六,壹切地主土豪者杀。七,讨租讨债者杀。八,还租还债者杀。九,藏匿契据者杀。十,立妾蓄婢者杀。十壹,不服征兵者杀。十二,当堪舆命卜者杀。十三,当巫婆媒婆者杀。十四,吸鸦片者杀。十五,惯作盗窃者杀。十六,盲目者杀。十七,疯癫者杀。十八,残废者杀。十九,老朽不能操作者杀。二十,信仰壹切宗教者杀。
也许事实并没有如此恐怖,但暴力革命地区八分之壹的人口,不得不逃难,即可反证暴力革命的残酷、暴虐和恐怖!而维基百科中的这壹句话,“目前没有史料证明彭湃有过试图阻止屠杀的行为” 说明彭湃对这样的恶果难辞其咎。
为了说明壹种歪理邪说带来灾难的广泛性,我们不妨再抄录壹段,1947年边区暴力土改时,农会公布的有关条例,来证明毛泽东、刘少奇氏的暴力土改,和彭湃的海陆丰起义,是壹脉相承的。
根据毛泽东著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的指示“壹切权力归农会” 的精神,率先成立乡农会,农会贴出《告农民书》,前五款是:
1,地主阶级必须彻底打垮,不问大小地主,男女地主,本村外村地主,以及装穷的地主,化装的地主,大家都可以清算……大家要拿去斗,就可以拿去斗……不管他是怎样的人,大家要怎样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2,富农的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也必须消灭。富农多余的壹切财物,必须拿出来。罪大恶极的富农,大家要怎么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3,农民当中少数恶霸、敌伪爪牙和地主的狗腿子,大家要怎么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4,中农必须拿出多余的土地抽出来分。
5,雇农丶贫农,是实行平分土地最坚决分子。这些人当中,有小毛病,不能给他们戴上二流子丶傻瓜丶懒汉帽子。
《告农民书》最后强调:“共产党和毛主席都批准了咱们,有监督、审查、批评、处罚、表扬、教育的权利。” 人民法庭既然有政府的支持,那麽,我们可以斗争,可以处分,可以撤职。(见《晋绥日报》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认真分析壹下,两者有相同也有不同。海陆丰苏维埃时代还可以避难港粤,而晋绥土改则壹直延续到1949年之后了。当然,49年之后的海陆丰,农村问题上,和全国壹样,只能是亦步亦趋了。
未想到的是,上世纪1920年代,彭氏农村暴力革命所带来的相互仇恨和杀戮,居然会在40年后,文革时期竟风云再起!
1966年文革开始,海丰发生了反彭湃事件: 彭湃的堂侄彭科于1967年被斩首示众(涉案者文革后被追究法律责任);曾任海丰县长的彭湃三子彭洪从广州华南农学院水稻生态研究所被抓到海丰批斗,1968年遭残害致死;年近百岁的母亲周凤亦遭到批斗致伤并被捕入狱(周凤早在1956年赴京,即受到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人的接见,被誉为“革命母亲), 后经周恩来干预方获救。
就在彭家人在北京为营救周凤老人而奔波时,千里之外的海丰,“反彭”浪潮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史料记载,1967年,“反彭”分子扬言获得林彪“批示”,在海丰制造了血腥镇压和长达半月的围剿,100多名干部群众被杀害,800多人被打成残废或重伤,3000多人被打伤---
关于 彭湃之子彭洪被抓走批斗,曾失踪十年成谜,最后确定被害致死。网上有壹张贴子:
1968年9月1日晚,彭洪从牢房被押走。接着,紧挨着的公安局大楼内,响彻著吆喝、毒打、惨叫、呻吟的声音,持续至深夜。壹会儿安静后,杂乱、急促的脚步声又出现了。壹个老干部偷偷爬上窗口望出去,只见几个人用床板擡著不能动弹的彭洪,把他扔回关押的牢房。9月2日深夜,两个农民擡走了包裹着的彭洪尸体……1978年11月,为了查明彭洪的死因,工作组决定提棺验尸…
试问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对正宗的革命烈士,毛泽东御封的“农民运动大王”,中华大地第壹个苏维埃政权的缔造者,彭湃的家族,進行如此丧心病狂的迫害?而且还那麽“理直气壮”。四人帮垮台后,习仲勋主政广东时,在对彭氏血案平反过程中,还有人顶着不办,还扬言要上告中央?下面转壹个小贴子。
力排阻扰,习仲勋揭开“反彭”盖子
1978年,习仲勋主政广东后,随即揭开海丰反彭湃烈士事件的盖子。这年6月,省委四届壹次常委扩大会议進行整风,习仲勋提出,应为这起骇人听闻血案中的死难者平反昭雪。《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中记载了这样壹个细节:有人表示,对“反彭”事件中死难者,不能平反昭雪,否则就上告党中央。习仲勋勃然大怒,对这个“杀人有理”的家伙说:“妳要是不上告,妳就是王八蛋!”
彭氏血案终于在叶剑英、习仲勋等领导的直接干预下,获得了平反。但却并非如善良的人想象的那样,好人扬眉吐气了,坏人受到了严惩。对此网上也有壹个小贴子,谈到此事。
3200多人获平反 彭氏后人未要求严惩凶手
在彭家获平反昭雪后,陈平和儿女没有要求严惩迫害彭洪的凶手。彭伊娜说,当时国家百废待兴,我们家人壹致认为,要向前看。彭家冤案是“文革”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问题,不是个人的问题,不应怨怨相报,否则永无了结。但是,党、国家、民族不可以忘却这段历史;我们所有经历过“文革”的人们,都应该自省和反思。
于1929年为革命被国民党杀害的彭湃,在九泉下或许不会想到:他的历史功绩曾壹度遭到篡改,他的骨肉也为之蒙难。今日前来瞻仰彭湃烈士的后辈,或许也并不了解这些。
既然实地采访的记者,都不谈此事,我们后来人还能说什么呢?但总是感到疑虑重重,它究竟是文革中的孤立事件,还是与40年前的海陆丰苏维埃成立时的相互厮杀,有某种关联?如果是前者,别说是对彭湃烈士的母亲和后人,即使是普通刑事案件,100多名干部群众被杀,800多名重伤残,3000多人受伤,亦是壹件极严重的事件,按常理那些涉案人员,在尔后的清理文革三种人活动中,必定会有相当多的案犯和作恶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可是我们在网上并未查到相关报道。更不可解的是,为何彭家后人等,在3200多人获平反后, 彭氏后人未要求严惩凶手。只说“不应怨怨相报,否则永无了结”吗?还是历史根源太深,抑或有些难言之隐?
其实仅“怨怨相报” 四字, 已经透露出很多信息了,起码表明它不是文革中孤立事件,而是积怨已久。而怨从何来?虽未见正式记载,但回顾历史,只能是40年前的暴力革命了。只能推测出,当年的滥施酷刑滥杀无辜,是极其严重的,仇怨经久积聚,等待时机,终于在文革中,据网载以“革命委员会”的名义,施行残酷的报复了。
行笔至此,我十分理解,也非常敬重彭氏后人未要求严惩凶手的宽容精神。我们中华民族是很讲恕道的,所谓仁者爱人。他们提出的“不应怨怨相报,否则永无了结”,无啻于天籁之音。是毛时代什么阶级斗争为纲,全社会成了壹架硕大无朋绞肉机年代,久违了的声音。但愿我的祖国,我的同胞能早日从人整人人吃人的噩梦中惊醒过来。同胞之间互敬互爱,共建美好的家园,应该不是奢望。无论现在中国存在的问题再多,都是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改革的方式解决的,都没有理由要回到阶级斗争为纲的恐怖年代,它带给中华民族的伤害太大太深太重了。
结语:“乡村自治”的政治生态,是基于千年皇权不下县,土地私有和宗法制度的共同基础。数千年来它既保护了我们先民的生存权利,也限制了乡村的发展。在世界潮流的推动下,走向衰落直至消亡,是历史的必然。
但是,中国人的不幸,“乡村自治”的消亡,缘于马克屎列宁斯大林为代表的红色大潮的侵入,缘于在乡村党组织和政权机构的无远弗届。以彭湃毛泽东两位“农民王”为代表的极权者,竭力推行暴力革命、阶级斗争、消灭私有制,和与传统决裂,所带来的血雨腥风、杀戮、仇恨,和饿殍遍地、文化与道德的衰退。很多伤害是长久的,很难恢复的。
农村的处境
很多年前,在老家听来的真实的故事,就让我很震惊:壹位地主被批判,地点在他出钱捐助的小学的操场上,时间是1960年代。他当地主时盖的房子,依然是这个村最好的建筑;他盖的学校,依然是方圆几十里最好的学校;再往外走,即便有更好的学校,那壹般也是其他地主修建的。同样的命运是:这些地主纷纷在自己修建的学校操场被批判。
这个地主是怎么死的?被批斗后,他走出学校,走到壹座小桥,这桥也是他出资修建的。他抬起那颗刚刚被按在地上踩得青肿的头颅,睁开模糊的双眼,看到夕阳西下,残阳如血。壹口真正的鲜血从他胸口涌出,大叫壹声,栽倒水中。我脑海总是幻想着这样壹副图景。与真实相比,能有多大差距吗?
任何壹个群体中都有好有坏,地主也不例外。而几十年前中国主流文化对地主的妖魔化可以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地富反坏右”中,地主不仅语序上排名第壹,其被妖魔化的程度,也是绝无仅有的。对此,我不想举太多著名例子了,大家可以看文章后附的那篇文章。
我想说的是:当年地主中的坏分子,即所谓恶霸,远远比农民中的坏分子,即所谓无赖贫农,要少得多。在那样的年代,多数地主都是有文化的,都是勤劳致富,多数贫农都是游手好闲所致。壹位朋友跟我讲过,他们家当年是地主,雇著很多长工。吃饭的时候,地主和长工先吃,然后才是地主家的女人和孩子吃。因为在那样的年代,劳动力是需要被尊重的。每到过年过节,不认字的农民会来地主家讨要对联,地主要自己贡献纸张笔墨,写好了送给农民。
壹种蛊惑性极强的口号从欧洲传到了中国,即西方那壹套。于是,煽动农民,抢劫地主。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了,现在已无法改变。如果大家从此过上平等的生活,也就算了。权当80年前的地主被牺牲了壹次,换来众生平等。(此处的平等,指的是财富结果平等,不是机会平等。80年前,机会是平等的。)
可惜,历史不是那样演绎的。80年后,我们又看到了新的地主。几个月前,我去北京某地,当我看到壹位村主任指著壹块又壹块土地说“这是我的,那是我的”之时,我无语;当看到这位新地主的豪宅类似欧洲领主的庄园时,我更加无语。类似的情况,这些年已经听到、看到了很多。
我始终不反对地主的出现,因为基本的经济学理论已经告诉我们,如果追求财富的机会相同,那麽,每个人的结果必定不同。那麽,80年来地主的变迁,仅仅是浪费了80年时间,现在我们又回到从前了吗?
可惜不是,从80年前旧地主到今天的新地主,其出现的原因、过程、结果是完全不同的——旧地主大多勤劳致富,新地主几乎全部是依靠与权力的勾结来攫取财富;旧地主造福乡里,新地主横行乡里,只是偶尔趾高气扬地施舍壹下。
如果仅仅是财富的不公平转移,倒也罢了。问题在于:新旧地主两重天,导致了中国乡村文化的破产,这才是要命的。
几千年来,中国总有壹些野心家打着奉天为民旗号,争权夺利,导致战乱,民不聊生。但是,中国几千年能够顺利延续,其中,乡绅文化是个重要原因。无论怎么战乱,以乡绅为主体的社会群体,他们始终勉力维持着各自所在地区的生态。中国几千年的社会文化,基本以乡村文化为主题;乡村文化基本以乡绅文化为先進文化的代表。
当乡绅文化被彻底批倒批臭以后,中国的文化就彻底被官府垄断了,中国的政治生态与文化生态终于堕落到了壹个表面最强大、实际最脆弱的境地。新地主既然是与权力勾结所致,那麽,缺乏文化底蕴的他们,仅仅是壹群暴发户,他们对乡村生态非但没有任何有益的建设,反倒是无尽的破坏与摧残。
新旧地主的变迁,意味着生态彻底恶化,我们失去了传统文化的承载实体,失去了祖先的佑护。
我们失去了乡村。 在我们失去的众多事物中,这仅仅是壹小部分。
农村的本质
中国的未来就是工业化和城市化主导的发展过程,农民人口相对减少,农村社会相对缩小,农村進步并与城市融合是主要的具体内容。
中国农村问题为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内容之壹。中国农村问题主要可以以农民、农业及农村等诸方面入手。但根本的问题是农村现代化及城镇化的提高。以农村的缩窄和城市化的全面推進为根本。因对农村问题的关注,认识到尚有若干问题需要补充,以作为农村问题的补遗。
其壹,农民的结构与变迁。现在,中国农民已经有了较大的自由活动的空间,自由活动正在接近人口自由迁徙这个世界人口管理和人权保护的惯例。中国农民由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及异地就业的兴起,有了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在结构是得到反映。农民人口,壹般认为农村出生、农村长大并将户籍落在农村的人口,农民人口即农业人口,这是壹个以往壹直使用的定义,至今尚未完全变化。从壹般的法理含义上讲,农村人口即农民,就是户籍在农村的人口。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农村人口与农民之间有差异。其原因在于农村人口已经获得较大的自由空间,可以在异地,尤其是城镇地区就业及居住。这些人口的数量在今天已经非常大,占农村的人口总量不小,占城市人口的总量也不小,是城市实际人口(暂住或常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人口虽是农村人口,但不是农民。壹般的农民,则是生活在农村,以务农为主。在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农民均生活在农村,外出农村为法律和政策所禁止。农村人口100%生活在农村,允许外出打工和数量的增加是在80 年代以后,并与城市化進程同步。现在,中国经济发展進步迅速,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的社会经济也是如此。中国农村的人口结构因此也有了巨大的变化。今日中国农村的人口结构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壹,老年人口多。中国人口数量虽还处在惯性增长之中,而且中国农村的人口增长较城市要快壹些,但中国的农村人口结构问题中还是出现实际老龄化的趋势,这是中国农村人口中的首要特征。中国人口在全国范围内出现老龄化的趋势,农村当然也没有例外。中国农村人口老年人多的原因,壹方面是人口自然增长结构导致的老龄化,另壹方面,是大量年轻人口外出打工并长期居住在城镇,造成农村人口的实际的老龄化。中国农村人口外出打工者非常多,在农村外出打工者中,以年轻人为多,年轻人以其精力充沛、受教育程度高、技能掌握多、易于流动、乐于進取等等受到城镇异地的欢迎。这些人口在农村居住的时间越来越少,有的甚至成为城镇地区的常住人口。在90年代末以前,农村外出打工者还在逢年过节回家,而在本世纪以来,农村外出打工者成年累月在异地工作和生活已是非常普遍。中国的农村人口外出打工过程中,由于他们与当地社会的密切联系和易于融入以及城镇在接受外来人口中的政策的松动而从根本上脱离了农村生活。现在,农村老年人口的实际数量非常高,在江南壹带的农村,最突出的就是老年人口多。其二,青少年人口多。与老年人口相比,青少年人口数量的比例稍微低壹点。农村青少年人口比例偏高的原因如出壹辙。农村因为大量的外出打工的青壮年人口而出现大量的留守少年儿童,这些人口不能随父母外出,只能留在农村,在农村生活和学习。其三,就是青壮年人口的数量比例较低,留在农村的青壮年人口,大多数是文化程度较低、缺少手艺与技能的原因,不外出打工,而在农村当地务农或就业,这些人口就是现在主要的农民人口,是农村当地的精壮劳动力,是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这些人口的数量现在越来越少。现在,中国农村的人口结构的这种情况还会進壹步加剧,其最严重的后果是老年人口和青少年人口的养老、社保及教育等问题。
其二,农村人口素质问题。农村人口素质就是农村人口的教育水平,教育水平的含义是相当广泛的。首先,是科学文化素质问题,即壹般的所谓受教育程度。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及高级中学与职业教育都在不断的发展巩固中,农村人口的素质处在不断的提高之中。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壹直这样的轨道上。农村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是相对较快的,速度和程度甚至超越城镇人口。这有利于农村的发展,也有利于城市化的推進。其次,政治法律素质问题。在农村人口中,包括长年居住在农村的人口和长年外出打工的人口,政治法律素质的提高参差不齐,有接触社会现实及国家政策较多而获得较好的政治法律素质的人口,也有农村社会媒体的教育和宣传水平较低而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质相对较低的人口,更要接受正规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机会少而造成政治法律素质较低的人口。中国正在走向射秽主义的法治和射秽主义的民主,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质显得极为重要。其欠缺就意味着社会适应和社会生存能力的欠缺。未来农村发展,农村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质的提高是人口素质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内容。中国农村人口素质出现了大幅度的提高,这是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同样重要的進步。其中的根本原因有两个。壹个是农村社会的教育程度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另壹个是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融入城乡壹体的全国的化的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和平等抉择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再次,农村人口的素质在不断提高并减少与城市人口素质的差异的同时,还是存在农村人口的素质相对落后于城市人口的素质的问题。农村人口素质有待于提高。在现在的城乡教育体制的基础上施行必要的改革,农村人口的素质即可以在此基础上有巨大的進步,可以逐步达到城镇的人口的水平。今后的农村发展,还将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领域,中国农村的人口的素质的提高也将是壹个重要问题,中国的农民的素质问题还将是中国人口政策和农村政策的关键。
其三,农民教育问题。教育是国家发达和社会進步的根本大计。中国农民素质的提高和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進步要以教育为根本。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進步的取得以及今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尤其是以工业化和城市化推动农村现代化和城乡壹体化進程,中国农民的教育问题更显突出。中国农民的教育问题在过去几十年里取得了重大的進步,从根本上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和农村的進步。当前,中国农民的教育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需要着力解决。壹,学龄人口的教育水准的提高。农村绝大多数的学龄人口在接受国家的国民教育。在小学、中学阶段,农村享受国民义务教育,农村人口的入学率已经普遍提高,农村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大为提高。但在学龄前及高中以上阶段等人口中,农村人口的受教育机会和程度比较低,有待于大力提高。其二,社会教育的重视与展开。农村地区,地广人稀,教育基础设施及师资力量分散而薄弱,与城市地区相比,差异巨大。在社会教育方面,尤为严重。要提高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和人口素质,必须重视和展开社会教育。壹方面,农村地区可以举办无形或有形的社会教育,以就地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另壹方面,可以开放城市的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输送社会教育。现在,城乡之间的交通、通讯及人员交流十分频繁,展开城乡联系及壹体化教育十分有利。三,国家在农村教育中的支出的增加及收费的废止。中国农村,绝大多数是地广人稀的零星部落式据点,生产作业和生活方式落后。农村发展并不是以此种落后的方式取胜,而是以人口素质的提高、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建设来实现進步与现代化。农村教育在此种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非凡。国家在农村教育中的支出需要增加,国家在农村的税收需要减少,这是国家的宏观手段。这些费用最终用于对农村教育的支付。如取消农业税、免除农村高中以下学生的学杂费、补偿农村学生高中以上和职业教育阶段的书本费等等。提高农民子弟从小学到大学的奖学金、助学金的标准。农村教育是百年大计,要常抓不懈。
其四,农民生活问题。农民成为中国社会经济中的壹个特殊阶层,有别于壹般的非农民(绝大多数的工人及干部),此种情形由来已久。八十年代以来,中国改革和建设首先从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人民公社解体开始,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改善也首先从农村开始,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发生巨大的变化。现在,农村社会和城市社会的相比,差距依然存在,有些方面还有差异扩大的趋势存在。农民生活问题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之壹。中国农民生活与城市居民生活差异总体有所下降。城市社会的交通、通讯、医疗、卫生以及自来水、排污等等基础设施无法向农村延伸,两者差异巨大。农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等等因此受到直接制约。中国农民的基本生活包括衣食住行、娱乐等等方面需要大力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问题不但是中国农村的重大问题,而且也是中国社会的重大问题。农村生活问题的解决,壹方面,在于农村自身的改善和提高,如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另壹方面,在于中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将农村人口聚集到城市,减少农村人口数量,撤并小乡村,减少乡村数量。农民生活的解决是中国的现代化的基本问题之壹。
其五,农民就业问题。中国农民阶层在全社会占50%左右的意见,这些人口的上来源主要在于其自身的劳动,其中包括年长的农村人口。中国农民的生存有着比城市人口更为艰辛的社会制度环境。中国农民在过去几十年里的巨大進步依赖于三个方面。第壹,是农村人民公社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解体以及分田到户承包责任制的落实,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粮食生产和副业生产立竿见影,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农村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解决了吃饭穿衣问题。第二,是农民异地打工。许多农村劳动力从低技术、低水平、低效率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到城市地区打工,挣到意想不到的钱,实现了致富之路。第三,是农村副业和乡镇企业的大发展。这壹方式介于农村联产承包和外出打工之间,是第三种的新的农村就业方式。这种方式,不但让农民可以适当从事农村劳动,以减少田地的荒芜,而且还可以就地发展工业,可以促進农村的工业化及减少城市就业压力,是壹种非常好的农村就业方式和农村生产方式。现在,农村及城市的面貌大为改善,农民就业问题的内外条件和环境大为改善。农民就业问题,不但是农民和农村问题的内容,而且也是城市社会的问题。其中,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城乡壹体的劳动力市场的初步形成,中国农民的就业已经处在市场的原则限制之下,政府行政限制已经较少。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就业的最大的限制就是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在自身的能力上面的差异。其次,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壹方面,是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另壹方面,是农民進城务工就业的现状和经历已经造就了新时代的新农民,农民就业在农民自身而言已经具备了市场适应和竞择能力。当然,国家政策,尤其是城乡壹体的政策,为农民就业打开了广阔的市场。中国农村相对落后,这种落后相对体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方面,而中国的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则以中国的农民的就业政策为根本途径。这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将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放在根本位置。农民就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民的国民化。
其六,农村社保问题。中国农村社会处在变革过程中,这种变革是制度的改革和社会的变革,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然之路。中国的农村,虽然东西南北中的区域差异巨大,但存在异地同构的基本特征。农村的富裕的根本出路大致相同,即农村联产承包,农民外出打工,农村乡镇企业发展等等。目前而言,大致的情形相同。现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進入壹个较高的水平,中国农村社会相对较为滞后壹点。但从中国农村的本身来看,也存在飞跃性的发展。这可以从中国沿海绝大多数的城市的巨大数量的外来工人的情形可以看出。中国外来工人的主体就是农民,即农民工。这些农民具有较高的收入和较高的生活水平,还有养家糊口的能力。这个人口数量约在3亿左右,这个人口数量应放在农村人口的总体中,用来衡量农村的社会经济现状,除非这些人口完全脱离农村,進入城镇上体系。目前,中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正在催生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其中,农村相对受到忽视。中国农村人口众多,深刻影响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進步。因此,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必须将农村包含在内。中国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壹个复杂的问题,其中的影响和制约因素包括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农村管理水平、农民积极性等问题。
其七,农村规划问题。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长期受到国家政策的深刻影响和控制。在人民公社期间,中国农村完全是纯粹的计划经济和集体劳动,社会控制相当严密,农村和农民完全在国家计划和指令下生产与生活。农村的巨变始于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人民公社的解体,壹方面,生产关系得到调整,计划经济和集体劳动完全改变,农民从桎梏中解放出来,另壹方面,生产力得到解放,经济和生产水平快速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农村开始发生革命性的深刻变化。现在,中国农村在中国城乡社会经济中长期的快速发展后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和進步。这些進步主要表现在农村的不断富裕、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农民就业定居的不断提高及农村生活水平不断進步等等诸多方面。农村的進步是全面的。但是,就目前而言,中国农村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与其他涉及农民的焦点问题壹样,均对中国农村及农村中国城乡的整体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其中之壹,就是农村的规划问题。
在中国,规划受到重视亦在八十年代以后。在八十年代以前,规划因各种因素出现过停顿。八十年代以后,市场经济的改革与建设步步为营、步步前進,规划也成为其中的壹个核心,受到重视。在城市城市发展过程中,规划被称为龙头。现在,中国城市化及城市发展过程中,规划受到重视,科学合理和经济主导的规划得到广泛应用。规划的质量从八十年代以来壹直在提高之中。这其中,壹方面,规划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另壹方面,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再者就是社会的全面开放。
中国农村是中国社会的壹个重要内容,就地域而言,比城市广阔,就人口而言,比城市人口多,就资源和环境而言,农村也有其重要意义。农村需要有城市壹样的重要的规划。目前,中国农村,因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带动而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根源并不是国家对农村的投入所产生的,而是中国城市经济发展与工业化、城市化省被动带动的,中国的农村富裕来源于农民進城打工和乡镇企业的发展。这种背景之下,农民的富裕和农村的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其中,农村的无序的发展成为引人注目的问题。这种发展,浪费土地,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影响人居,极为不科学和低效率。究其根源,就是农村规划的欠缺和落后。
农村是零星的居民定居点,往往是几百人壹家。在空间上,不易展开大规模的规划,既有的规划也往往得不到落实,即使落实的规划也得不到良好的效果。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就有不少的乡镇规划、村镇规划,但由于指导思想陈旧,多半是壹些非常低水平、陈旧的指导思想,根本未把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及城乡壹体发展的大背景吃透。因此,农村规划成功者较少。
农村迈向现代化是中国社会的必由之路,壹方面,农村的人口肯定会不断较少,农村的居住点的形态也会不断地变化,另壹方面,农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也会逐步与城市接近。农村社会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在内的人居环境也必须是与城市接近的。实质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壹体化规划和壹体化发展。农村以其特殊的自然环境及人居特点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在规划上肯定会有壹定的特殊的要求。中国的农村社会,从东到西,从南到北,有许多的差异,但在人居分散、经济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等等方面却有共同点。
中国农村规划,首先,要放在城乡壹体的统壹规划之中,城乡壹体的规划是国土规划、经济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文化科技规划等的综合规划,全国壹盘棋要包括城乡壹盘棋这壹因素。其次,农村规划要放在工业化、城市化不断進步之中考量,农村的社会缩窄、农村的村庄合并等等超前发展。其三,农村规划针对的是人,以人的标准衡量城镇规划,也同样以人的标准来衡量乡村规划,乡村规划以人为本,城乡规划在人的层面上统壹。
其八,农村管理问题。中国农村发展的诸多问题之中。农村的管理问题也是较为突出、较为尖锐的问题之壹。中国农村长期以来是低生产率水平、低素质人口、低生活水平的结合地,农村实际上成为中国的落后之地。在今天,中国的经济取得巨大的发展,社会進步巨大,农民生活大变样,农村获得长足的進步。但与城市相比,落后依旧。中国农村落后是全面的,物质落后不必说,非物质的落后也是相当突出,其中之壹的管理就是如此。
农村的管理,大者就是国家对农村的管理,即国家的行政管理。以中国的特殊的现状而言,还包括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农村的管理和控制。小者就是农村社会本身的管理,即农村社区的管理。现在,中国国家法定的行政管理的最低层级是乡镇壹级,村壹级则没有正式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村壹级的管理有自治和乡镇代管。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则由村壹级开始,壹般的村庄均设有村党支部,村党支部的权威要高于村民自治委员会,即党支部的权力大。目前,农村的社区管理机构是村委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由村委会主任负责管理工作。这个村委会负责村壹级的自治管理,并向乡镇壹级机构负责。村委会壹级的领导人有壹定的工资收入,但并不太多,他们壹般另有兼职。村的党支部是书记负责制,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
现在,村党支部加上村民委员会的农村劳动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已举办建成。这种领导结构在农村的管理中,有不少成功之处,应予肯定。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农村管理工作还有待于大力提高。
首先,是农村领导制度的法制化,要制定规范、详细的村镇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做到事事有法、处处有法。同时,要将法律教育、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
其次,要精简乡村领导机构的人员。现在,乡镇壹级的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非常多,要全面地撤并与精简,做到精确高效。村壹级,党政两套班子及其辅助人员在内,数量也相当可观,也需要進行必要的精简。村壹级的组织,以社区管理为目标,不以行政管理我目标。中国的乡镇和村两级的机构可以在面向社会和市场,以服务为目的,以精确和效率为追求目标,首先落实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
再次,要全面公开村务,将乡镇和村壹级的政府机构处在公开和透明状态,随时注意接纳社会和群众意见,随时可以接受检查、接受批评,问责制、罢免制切实落实。
其九,农村市场问题。中国是壹个射秽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经济制度自八十年代以来,得到逐步的建设,从原来的壹大二公的射秽主义计划经济和国家管制经济慢慢转轨自由竞争和法治规范的市场经济,期间,中国逐步建立了全国城乡壹体的射秽主义市场。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建设还在不断的先進之中,中国的农村作为中国市场的壹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和改革中得以发展。
中国农村的市场,由于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素质、社会管理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还有许多缺陷,与城市地区相比,与规范的市场经济相比,与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均有较大的差距。中国农村需要進行市场建设。
中国农村的市场,壹方面,是农村产品及乡镇工业品進入并交易的场所,另壹方面,也是农民進入并交易的场所,于农村而言,与城市而言,农村市场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农村的广阔的地域及中国农民庞大的数量,决定中国农村市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中国农村市场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首先,是中国农村市场管理问题。市场管理是壹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有健全、合理的法规,要有切实可行的政策,要有科学的手段和发达的技术,要有训练有素、敢负责任的管理者队伍。现在,许多农村地区,假冒伪劣泛滥,投机取巧泛滥。其中,中国农村市场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尤为严重,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需要引起国家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其次,是中国农村市场建设问题。市场经济的有形目标就是市场,市场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市场经济的建设不但是经济发展的动力,而且也是生活進步的源泉。中国射秽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市场建设尤其是城乡壹体的市场建设是壹个关键。再次,中国农村市场问题中,还有壹个农村如何利用要素市场的问题。由于要素市场具有技术规范、资源精粹密集的特点,要素市场的主体必定在城市,但以城市为基准和中心的要素市场必须延伸和服务于农村市场。中国农村市场的全面规范建设和管理是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壹,有着国家发展的战略意义,这不但是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壹体化的必要,而且也是农村与城市社会壹体化的必要。
其十,农村基础设施。中国农村是相对落后的社会经济发展区域和社会生活進步的区域,中国农村的落后是壹个综合现象,是经济发展、人口素质及基础设施等等诸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
中国农村的基础设施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硬的和软的,有形的和无形的。目前,中国农村的基础设施是全面落后于城镇社会,这是社会经济落后的产物。在壹般的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使城乡之间的基础设施大致处在同壹水平之上。城市地区仅有某些地方优于农村地区。总体而言,城市与乡村的基础设施都需要大力发展。中国的未来发展必然会赶上当前的世界先進水平,乡村地区的城市化和城乡壹体化发展也将是必然的,乡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发展与城市壹样重要。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中,尤以交通、通讯、能源、给排水等为重要。目前,中国农村地区的交通和通讯已经有了长足的提高尤其是通讯,农村地区与城市的差距已经相当小,而在能源等方面的差距,还是比较大。
农村基础设施的提高是农村社会经济的進步的必要内容,也是中国现代化的必要内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壹方面,需要全面满足农村社会的需要,使农村社会的生活水准因基础设施的改善而全面提高,当然,农村地区也会因基础设施的改善而促進经济发展。另壹方面,也要全面考虑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要付出的巨大的成本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所能够带来的巨大效益,要将农村的分散、零星率先通过集村并镇及城镇化進行解决,以求科学、合理地進行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其十壹,农村资源问题。中国农村有着丰富的资源,也是农村的优势和特点所在。中国农村的资源,从广义上讲,可以分成两大类,即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就是农村劳动力,中国有近7亿农民,其中,劳动力在四五亿之间,这是全球最大的人力资源库。由于中国农村人口生活低水平等原因,中国农村劳动力具有非常低廉价格的特点。中国农村劳动力价格低廉是中国在全球社会中最大的竞争优势。中国经济发展,尤其是外贸出口的增长,都有赖于中国廉价的劳动力的竞争优势。中国廉价劳动力的源头在农村。中国未来发展,还是以中国廉价劳动力的充分的价值实现为基础,廉价劳动力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源泉。中国农村的自然资源主要是耕地和牧场等等土地资源,直接由农民经营。矿产资源、石油天然气等属于国家所有、国家经营,与农民没有关系。在农村的耕地和牧场等资源是中国农民的立足之本,是赖以生存的资本。就目前农村而言,耕地和牧场等资源存在着浪费、破坏等不良状况,其中的原因,有与农村生产方式落后、管理水平落后等原因。在江南的某些地区,存在土地荒芜、土地被城市化所侵占等状况,而在西北等地区则存在大量的牧业过渡发展导致草原沙化等恶劣情形。这些情形对农村地区的资源及社会经济发展均有极大的破坏作用。是中国社会经济和现代化進程中的巨大障碍。
中国农村资源问题,即人力资源而言,主要是积极提高素质,使劳动力的价值不断提高,在国际国内的竞争中发挥出色的作用。中国劳动力低廉的深层次原因,就是劳动力素质在当前的科技发展主导下的工业社会中显得低下。许多产业需要有高级的科技和管理人才,而中国缺乏这样的科技和管理人才,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尤其显得突出。因此,中国的许多高科技和资金密集产业无法取得竞争优势,无法形成世界优势。中国在世界工厂的建设中,在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的低廉优势的同时,要全面着力提高中国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中国农村劳动力不但低廉,而且丰富。中国农村存在劳动力的过剩。在中国农村发展过程中,充分消化和利益劳动力是壹个根本性的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是中国农村及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中国农村的土地资源对自然资源的出路,在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壹方面,要充分地实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新情况,制定新战略,如更加十分珍惜和保护受破坏的农村资源,以做到长久的资源可持续开采利用。
其十二,农村环境问题。中国农村的发展依地域而言,有巨大的差异。中国农村的发展给中国的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生活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农村面貌大变。中国农村的发展也给中国农村带来了不少的负面影响,其中,中国农村的环境问题是显得最为突出的壹个。
中国农村的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第壹,是农村生活垃圾。当前农村,农民外出就业和居住颇多,长年常住农村的人口大为减少,但是农村生活垃圾却比以往更多了。究其原因,壹方面,是农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量的日用消费品转向采购,垃圾不断增加,这与以往的农村人口众多但消费品缺乏、生活垃圾少不同。农村的人口减少不及农村的生活垃圾的增加。另壹方面,是农村的有机肥料的减少和无机肥料的增加,农村的生活垃圾许多并不像以往那样转化为肥料,而是转化为垃圾,放置于农村的许多角落,长年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置。第二,是农村的乡镇企业及城市工业所排出的污物,这些污物给农村造成恶劣的环境污染,许多无法因垃圾处理设备的运用而得到解决,农村污染因此有加重之势。第三,农村破旧房屋等原来的生产、生活用品的放弃,是介于生活和生产垃圾之间的垃圾。在农村,清污、除污、排污的条件颇差,环境问题十分严重,给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中国环境问题是未来中国农村发展的根本出路之壹,解决此问题,根本出路在于管理和技术以及资本的投入。壹方面,要从污染的源头上解决问题,即将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工业垃圾等集中排放、集中清洁,另壹方面,要将现在的污染地進行综合治理,清污、除污、排污,清洁环境,美化环境。建设现代化的新农村,解决环境问题,不但迫切,而且长远。
其十三,中国农村的房产资源问题。中国农村自八十年代以来,发生了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经济发展、社会進步、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其中,最具有标志性的是农村的房产。中国农村,在八十年代以前,几乎没有多少的变化,尤其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房子。在八十年代以前,房子造得很少,造的多半是壹些堆放杂物和圈养畜牲的小屋。而在八十年代,尤其是九十年代,中国农村的房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量新房拔地而起。原来的农村面貌壹下子大变样。新房子壹般比老房子要好,在房子的面积、房子的造型、舒适度、实用性等等均有明显的提高。其原因,壹方面,在于农民外出打工或参加乡镇企业工作后的收入,有大量的剩余资金用于房子的建设。另壹方面,是国家在农村建设给予的必要的支持,主要是房子建设的宅基地的审批的放松和低廉价格。现在,中国的绝大多数农村,房产资源充裕以及房产空置是十分突出的,许多地方已经成为壹种非常突出的资源浪费现象。这在富裕的沿海城镇郊区农村显得尤为突出。
任何科学合理处理农村房产资源问题是今后中国农村以及整个中国社会的壹个重要问题。壹方面,大量空置农村房产的资源浪费和资源破坏已经成为中国农村和中国全社会的大问题。农村的房产,新旧房子在壹起,人均而言,已经大大超标。许多地区,在新房子建设的同时,并没有将原来的旧房子拆除,新旧房子在壹起,完全超出人们的实际需要,房子过剩成为突出问题。房子过剩,带来诸多问题。首先,是资源浪费问题,其次,是未有人居住的房子的寿命会相对较低,再次,大量的土地占用,变相闲置,影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另壹方面,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中国农村人口進城就业居住的趋势还将不断的持续下去,中国农村人口减少的趋势还将保持。中国农村的房产的过剩也会持续不断的加剧,这是中国农村必须着力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以目前的情况而言,科学合理地处理农村房产资源的空置与浪费的方式就是将农村房产推向市场,使农村房产成为商品,任其流通和流转。壹方面,可以在市场中获得壹个房产的合理价格,另壹方面,可以在市场中流转房产,使房产流转起来,不但可以解决农村房子的空置和浪费,而且可以解决市场上的房子的需要者。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已逾二三十年,许多商品已经市场化,仅有农村房产这样少数的大宗物件尚不可以流通,这是极不妥当的。农村房产流通后,农村房产即成为商品,成为市场上有形的价值物,农村房产的新陈代谢即纳入中国市场的宏观范畴,是中国未来农村市场经济、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必要的举措。
要实现中国住房的流通,有两个方面的基本问题需要解决,壹个是农村房产土地价格的市场化,即农村现有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完全商品化并附着于工业化之上。壹个是农村人口户籍登记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即买房者落户的自由,以及农村买房者户口進出的自由。农村房产流转需要中国户籍制度的配套。
实现农村房产流通及户籍开放后,农村纳入中国城乡壹体的社会体系,农村即成为开放的系统,不再封闭和愚昧,农村社会改革大为進步。这是壹项必须及时实行的农村政策。同时,落实此项政策后,中国农村的财富会得到真正体现,中国农村的富裕度会上升,是调整目前城乡、工农贫富差异的佳策。
其十四,农村工业化问题。中国在八十年代发展了乡镇企业,这是中国八十年代工业化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之壹。乡镇企业及其低技术、劳动密集、产品价廉物美等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在八十年代初,成为中国农村工业化的潮流,在当时的农村是十分有益的。但在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后的今日农村,乡镇企业已经不再像以往那样有影响,农村工业化出现了问题。农村工业化有诸多弊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壹,技术落后。在农村地区,劳动力素质较低,发展工业仅能够发展壹些劳动密集型、技术水平低、资金需求少的小工业,其效率和水平均相当低。其二,污染高。工业发展带来的废物不可避免地遗弃在农村地区,而农村地区又缺乏环保的发展乡镇企业技术和产业,不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其三,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通讯等在内,相对落后,不适应工业化所要求的标准,阻碍工业发展和效率取得。至此,中国农村的工业化问题不能像以往那样就地解决,而是应该放在农村地区的城市化的框架下发展,中国农村地区的工业化要以制造业产业集中化形式出现,即以制造业基地、产业基地、开发区等等形式出现。实质上是壹种大规模的产业化、工业化并与城市化结合来实现农村的工业化。这是壹些发达国家走过的惯常之路。
其十五,农村农业问题。中国是初步工业化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农业正在工业化。中国农业在GDP中的含量已经非常低。中国农村的未来发展,农业作为产业分量而言,并不是壹个主要的问题。中国农村的发展未来,壹个是人居的现代化,另壹个是人口的城镇集中化,农村将是壹个人居现代化的形态的地方。农业问题是壹个集约化和工业化的问题,农村提供广阔的土地资源和水利资源。农业以科技和管理及资金投入为发展动力,农业就业者是技术人员,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或农村人口。目前,中国农村农业零碎经营者颇多,这是中国联产到户、个体经营的延续,但是,这已经非常不适应现代社会和现代农业的需要。壹方面,是农村因此经济效率低下,农民因此不得继续富裕和发达,另壹方面,在工业化和城市化面前,其比率日小,日益被边缘化。中国农村的农业也需放在中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中,以工业化和城市化来推动。农业以科技、解约、管理、人才和资金来推动。中国农业是壹个工业化发展的问题,是壹个农业现代化的过程,而不是农村问题。农村现代化的问题,与其说是壹个农村问题,不如说是壹个城市化的问题。实质而言,城市出发解决农业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更能够养活农民及非农民,而以农村出发解决农业问题,则是农村本身的问题,仅能够解决农民的温饱及其小康问题。农业产业问题要把握农业占据国民经济壹定比例的工业化国家的指标,中国也须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其十六,中国农村社区建设与有效管理问题。中国农村有中国共产党和村民委员会双重领导,即党政共同领导,村委会受到村党支部领导,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分别由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其中,村党支部由两级民主集中制选举产生,党员大会选举村党支部委员,委员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由村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在壹般的村里,村由若干个村民小组组成,由组长领导,组长有村民直选或指定。大的村成立党总支,党总支与村支部壹样,是党的基础组织。这样党政两套班子管理村事务并向上负责。与以前人民公社相比,村党支部两套班子的领导和控制力远为减少,许多地方几近松散状态。村党政领导与以往相比,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壹个是党政两套班子均有选举措施,大致代表基础民意,这与以往的上级任命和虚拟选举相比,進步很大。壹个是党政两套班子的领导职能较为公开,村务公开成为常规。再壹个是党政两套班子从以往的控制转向服务,面向村民,为村民服务的意识深入到两套班子成员之中。当然,并不排除壹些村领导的徇私枉法和贪赃枉法的情形。农村党政两套班子的领导的進步是中国农村進步和发展的重要成果。
目前,农村社会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之下发生著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以经济发展、社会進步和人口素质提高为动力的,农村社会的领导和管理也随之突出许多变革的要求。其中,现代社会的社区建设与社会管理是在现在农村控制和管理的新模式。其特点包括,壹,社区建设更加注重人的因素。以农村社区的村民为本施行社区建设和管理。二,社区建设注重服务意识,以提供各种服务为目的,以满足村民的需要为目的。三,社区建设和管理注重低成本和高效率,以义务为主,收费为次,较现在的两套领导班子的运作费用低得多。这是壹种现代意义的小区管理模式。四,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以公共服务和自愿为原则。不强制于人,不压制人,是以人的自由和自愿为原则的。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指导,是壹种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和服务模式。六,社区建设和管理是壹种公开透明的模式,管理者、服务者与其对象开放、互联、融为壹体。
毒害农村
宽甸县位于辽宁省东部山区长白山脉,山水清秀,民风淳朴。可是,壹提起几十年前的土改运动,便有人发出这样的感慨:“穷山恶水出刁民。”这是说“刮大风(土改)”那年,宽甸打死了很多人。当年,负责辽东土改运动的是中共元老陈云,包括协助其做此项工作的江华(最高法院院长)。然而,宽甸土改之真相到底如何,却如壹道紧闭的城门。但事情往往越是遮蔽,人们越是想探个究竟。终于,这段历史得到了真实的记载,即尚振生先生主编的《宽甸风雨录》,虽然,有些资料未能如实收录,但毕竟有助于对土改真相的了解。
宽甸县土改始于1946年6月初,贯彻中央发出的“五四指示”,即《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中共宽甸县委抽调干部组成土改工作团、工作队或工作组深入乡村开展土改运动。但犹如壹出戏的序幕,不到半年,国民党军進占宽甸(1946年11月2日),土改被迫中断。正如中共所宣传的那样——国民党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刚过半年便仓皇溃逃,中共壹举收回宽甸县城(1947年6月7日)。随之,土改的大戏又继续上演了。
6月中旬,中共宽甸县委组织工作队下乡,去各乡发动群众向地主“要粮要地”,即土改时农民分得的土地和粮食,国军進占之后,又被地主要了回去。工作队在各村组织“要粮委员会”,除此而外,还有“翻身委员会”、“翻身队”、“解放队”、“穷人头”、“农民党”等等,犹如雨后春笋。开始去地主家要地要粮的人,大都对于“要地”心有余悸,“担心要了地国民党再回来,白出力得不到粮食。”(引自《宽甸风雨录》,下同)所以,觉得以“要粮”为上策。“男女老少壹窝蜂,冒着雨到地主家要粮”,不给粮的就“牵牲口、拿东西,甚至拔锅,逼迫地主交出粮食”,甚至不交出粮食就要杀牛。但是也有的“地主把粮食藏起来,哭穷说苞米仓子是空的,没有粮食,要粮等秋后给”。由于,“群众不敢要地”,结果,“造成部分退出的土地荒芜或者抛弃”了。
六月初夏,小荷才露尖尖角,七月便是骄阳似火了。东北局发出了《关于挖财宝的指示》,随即全县转入“砍大树、挖财宝”的斗争,所谓砍大树,就是把地主斗倒,比如把树砍倒;挖财宝,又称挖底产、浮产,就是除了没收土地、牲畜而外,还要搜出地主家隐藏的家底财产,又叫“封产挖浮”。8月初,县委工作队在乡村举办训练班,培训了壹批骨干力量,掀起了斗争的热潮——大川头乡用下“请帖”开会的欺骗手段,将全乡地主、奸霸(当时用语,包括坏蛋)集合在圈场村小学校里,全部关押起来。由训练班每天拉出地主、坏蛋若干名批斗,次日打死3人,打伤30多人。由于壹窝蜂似的群殴,有的“翻身队”员被误伤,“区委书记李铁壹也挨了壹棍子”。
长甸乡对训练班的150多人進行“洗刷”(整肃),将三代之内有地富分子的人清除,留下了“根正苗红”的70人左右。然后,开展“封产挖浮”。“苏甸村组织13个贫农小组,闯進地主家斗了31户”。全乡14个村,逮捕300多人,村村都有拘留所,凡是地主每斗财物必分光。
下露河乡“训练班80多人壹同去地主家吃”,因为地主供不起这么多人的酒饭,便动手将东西查封,把人押起来。“马架子村群众将地主李某、石某家墓茔挖开,挖出块银牌子”。同时,“被斗的地主壹律赶到山上破屋里住,让他们开荒,要饭吃。给地主挂上牌子,见了群众站在远处弯腰脱帽,鞠躬问安……”虎山乡“太平村查封了27户,不管穷富只要是坏就斗争”。王某当过国兵,后参加共军,听说家里人被翻身队关押起来后,带着部队的信函回来要求释放家属,结果,被翻身队的捆绑起来,用乱石砸死。
桦树甸子村打死60多人。
中小学教师被“打死了32人,教师普遍被卸职,受到打击,认为
教师没有壹个好的”。(1948年10月“中共宽甸县委的工作总结”)
石湖沟乡“杨木杆子村(农会)邱会长将地主心挖出来咬著吃了。”……
在这场“大风暴”中,从县城到乡村,无论是种地的,还是经商的,或者是教书人,等等,说不清有多少人被抓、被关、被打、被杀,还有死于繈褓中的婴儿。
中共县委书记刘文伯说过“全县打死几千人”,以至“宽甸在全国解放区是最突出的了”。由此,犯了“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接着笔锋壹转:“但有近万人参军参战”,此时“辽东在久战之后急待补充兵员”(陈云)。江华曾言,“黄凯同志(曾任中共安东省组织部长)报告了参军热潮,陈云笑着说好啊!”(刘文伯《会议记录》1948年第壹本)在“打江山”人的眼里,打死几千人,换来近万人参军——损失是“最小最小最小”,成绩是“最大最大最大”。(林彪)中共不搞“和平土改”,而搞暴力土改,杀地主,分田地,让得到土地的农民“保田参军”,成为共产党源源不断的兵员。学者丁抒认为,毛泽东通过这种发动群众,夺回土地的办法,为了把农民吸引过来,武装起来,让农民手上也沾血,也跟地主对立起来,农民走投无路,只能跟着他走,此乃秘而不宣之目的。
宽甸县,人称“八山壹水半分田”,土地与山水相比显得寥若晨星。在这片珍贵的土地上,宽甸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复壹年,似乎已忘记了脚下的黑土地浸透著多少无辜者的鲜血,包括年轻人。
暴力土改
总体看来,所有毛式运动都是罪恶的代名词,包括毛所谓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和 “三大射秽主义改造运动”。它们本质上都是毛为实现其极权统治、彻底奴役全国人民而使出的分化瓦解、分而治之、杀鸡儆猴的把戏,其目的、本质与对敌斗争壹样,并无区别。
不过,从源头上看,从其罪恶的烈度、广度及后果的影响上看,为首却当推“土地改革”(简称土改,又称为“土地革命”)。然而偏偏这壹毛共制造的最大、最早、最恶劣、最残忍、最后害无穷的“运动之母”,却壹直没有受到清算,没有彻底平反昭雪和正本清源,如果不对毛式土改加以批判、清算,对毛主义的罪恶认识就是极不彻底,甚至弃本逐末的。今天,应该到了对这个罪恶之源進行彻底清算和反思的时候了。
壹、土改是毛和毛共制造的最大、最恶劣的冤案
中共搞的“土地革命”运动是在苏共的直接指使、指导下進行的。1923年5月,共产国际告诉中共:“只有把占中国大多数的农民,即小农吸引到运动中来,中国革命才能取得胜利。”“全部政策的中心问题就是农民问题。”指示中共“進行反对封建主义残余的农民土地革命。”后又多次批评中共的农民运动和土地革命不力(即不够广泛、残暴和血腥)从此,中共走上了以暴力逼使农民“革命”、借土地革命之名走传统的发动农民造反夺取政权的道路。
让毛泽东与土地暴力结缘的是他1926年冬天到湖南進行的为期壹个多月的所渭农民运动考察,其后便写出了那篇臭名远扬的、也是毛主义奠基之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这篇报告里毛初次显露了他钟情暴力、喜好残忍的本性,他把这场引起当时全社会包括左、中、右各派人士壹致谴责和痛恨的“痞子运动”、“惰农运动”称之为“革命先锋”,把全社会壹致认为“糟得很”的评论说成是“好得很”,把令人发指的暴行说成是革命中“必须要造成的恐怖现象” 而对其大加赞赏。这篇考察报告初步却又充分展示了毛的指鹿为马、颠倒是非的流氓无赖本性和“反潮流”精神,此后毛和毛主义的壹切言行、“理论”都是这篇报告的的发展、发挥。40年之后的文化大革命更是那场痞子运动的直接传承、发扬光大。
1926年的湖南农民运动是中共土改运动的早期样本,它壹出笼就展示了其邪恶、卑鄙、血腥的反文明、反人类本质,引起了当时全社会对共产党和其“共产主义革命”的同仇敌忾,也引起了广大国民党人对与共产党“合作”的反思,直接导致其后的“马日事变”、“4.12”清党”和汪精卫“7.15分党” 行动。之后,中共也就壹不作、二不休,進行了空前残忍、暴戾的烧杀掳掠的十年“土地革命”,其疯狂和残忍又超过湖南那场痞子、惰农运动。(有关对毛的《中囯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以及毛在地主与农民问题上散布的谬论的分析和批驳,请参阅本书第八篇)。
土地革命亦即土改,之所以称其为毛共罪恶之首、阶级斗争之源,皆缘于其屠杀、残害人数之多,手段之野蛮、残忍,以及其“理论”之荒谬,影响(后遗症)之巨大。
先说杀戮之多。抛开各地分散的“土地革命”屠杀不计,单以毛共的主要根据地江西而论,据民国时期的人口统计资料,1926年秋毛去江西之初,江西全省人口为2000万,到1936年毛共撤离江西之后,全省仅剩1000万人口,净减1000万。如果加上这十年间正常出生的人口,以当时平均年人口增长15‰计,十年间最少应增400万,如此,全省十年间损失人口应为1400万!这1400万人口死亡大部分就是发生在“苏区” 的“土地革命”中。也许,有人以为那是围剿和反围剿战争中的死亡,其实战争中直接死亡的人数并不多,所谓五次反围剿,加起来双方战死者绝对不会超过100万,可见百分之九十不是死于作战,而是死于毛共的残暴统治,其中主要就是其“土地革命”及其后续恶政。
除了江西,全国类似的中共根据地还有多处,它们加起来,比毛的“中央苏区”人口还多得多(如1931年11月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江西、福建的“中央苏区”只有三百多万人口,而加上全国各地的中共根据地,人数最多时达到900万)。这些根据地无不实施统壹的“土地革命”政策,即对地主富农及其他有产者斩尽杀绝的政策。这些地区加总起来,在十年土地革命中屠戮的人数绝不会比江西苏区少。
毛共土改杀人的第二个高峰是抗战胜利后的1947年夏至1948年春,在毛统区开展的土改运动(实际上大多为“二次土改”,因为之前中共毎到壹地首先就是搞“土地革命”)。1948年初,毛共统治的地区已达1.6亿人口,按照毛自己的估计,以10%的人口为“地主富农”(实际打击面不限于此),地富及其家属总数即为1600万左右,这次土改毛共实行的是极其惨毒的对地富肉体上消灭的政策,在运动中被消灭的地富,以及因“扫地出门”而死亡的有多少呢?这笔账虽然无法计算,但仅以地富中的人口百分之十计,也达160万,而实际上肯定不止此数。
土改杀人的第三个高峰是毛建国之后的全国性土改,这时除去毛的“老区”之外,全国农村列入土改的人口按毛泽东所说尚有三亿壹千万。这次土改杀人总数后来毛共有壹个含糊的说法是八十万,我们按上述算法是310万,实际数字会只多不少。
这样,我们把毛共三个时期土改杀人的数字加总起来,大概形成壹个初步的概念,应在1500——2000万左右。那是十分吓人的数字!我们知道,镇反是毛共杀人最多的单项运动,毛承认杀了71万,据后来中共中央研究室等编写的有关著述披露的数字,镇反共“镇压”152·61万人,其中判处死刑的87·36万人(香港《争鸣》杂志1996年第10期载)。这个数字比起土改杀人实在是小巫见大巫(镇反中被屠杀的也有壹部分地富分子)。也许土改杀人还比不上大跃進跃的死人数(4000万以上),但这是不同的概念,“大跃進饿死人”毛可以推说 不是它的“主观故意”,所以他壹直不认账;而土改则是毛直接指挥的杀人狂潮,被害者都属毛的政策范围内要消灭的“阶级敌人”,是“故意杀人”。又如文革,文革中的死人是壹个广泛的概念,情况复杂,毛和毛共都推卸责任。而土改杀人毛和共产党是推脱不了的!何况,文革中被害者中也有相当部分也是土改的幸存者及其后人。
土改杀人的另外-个特点是,其手段极其残忍,泯灭人性,丧尽天良。杀人的方式大多不是正规的枪决(枪决也使用开花子弹,专打头部,以造成恐怖),而是使用原始的石头、木棍、铁器、匕首等;更多的是死于酷刑,包括火烙、吊打、抽筋、剖腹、挖心等等。毛共在土改中提出壹个口号(壹项政策)叫做“贫下中农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也就是鼓励其无法无天。 于是农村中的流氓地痞歹徒恶棍——土改积极分子们,兽性大发,各显其能,充分发挥其残人作恶的想象力,把听到的、想到的古今中外的酷刑全部用于对地主的“实验”, 开展残人取乐 ,杀人竞赛,以满足其兽欲。创造了古今中外在政府组织下对手无寸铁者的无辜者前无古人的施暴记彔。
其三是,土改的后续影响最大、最恶劣。具有其他运动所不具备的连续性、永续性。
土改运动延续几十年,影响几代人。而且,壹般运动的受害者,如“反革命”、“坏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受到惩罚只是其本人(起码名义上不包括其亲属)。而土改则不同,土改要“划成分”, 不但壹划定终身,而且延续无穷,被划为地主、富农,不但本人(假若未被弄死)成了永远的“阶级敌人” ,永久的专政对象,而且,其家属、后代仍要传承、背负这壹“十字架”,地主后代要继承地主的“帽子”,列为国家名正言顺的、法定的“阶级敌人”,永远的专政对象、“贱民”和奴隶。
在土改中,对划为地主富农的家庭,除了斗争、虐杀其主要成员之外,对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婴儿、幼童釆取的是“扫地出门” 的政策,即每人只给壹个碗、壹双筷,根本不分给土地或“分给” 其几块不毛之地,其余“壹无所有”。令其立即陷入绝境。在当时情况下,壹般亲朋是不敢救援地富家庭的,很多地富家庭成员便死于饥寒交迫之中。幸而存活下来,则要永远背负“剥削阶级”的十字架,成为以后各种运动打击摧残的标本、对象。
地富的家庭成员如此,其亲戚也难逃株连。在毛统治时期,所有与地主、甚至与富农沾亲带故的家庭、人员,也被列入“另册”,受到或明或暗的歧视打击。于是,地、富成了“不可接触者”、“政治麻疯病患者”。这种情况有些近似古印度种姓制度下的贱民——首陀罗,但是实际境遇要远惨于首佗罗。古代印度低等种姓成员只是在职业上受到限制,在种姓内部并未受到迫害,内部可以通婚。而毛帝国的“贱民”在社会上根本无容身之地,即使从亊最低贱的工作,过最贫苦的生活,仍然是是合法的任人欺压的对象,不但常年要服劳役——从事无穷无尽的“义务劳动”,更在实际上剥夺了其婚姻权利,没有女人敢嫁到地富家来,面临断子绝孙的现实。当政治运动来临的时候,地富家庭成员几乎不可避免受到打击迫害、甚至杀戮。毛的意图很明显:让这些幸存的“阶级敌人”成为阶级斗争的活靶子,供其他社会成员欺辱、压迫、奴役,让人们看到被共产党列为“阶级敌人”后的可怕下场,最后让他们绝种。以达到他对全民分而治之的阴险、恶毒的目的。
其四,土改残害的对象地主富农最冤,毛让他们获罪的理由荒诞不经,卑鄙恶毒,构成千古奇冤。
人们都知道,毛共建国之初,把“民族资产阶级”即资本家暂时划归“人民内部”,并允许在壹定时期内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其在城市开工厂、开店铺,雇佣工人都属合法行为,后来毛发动了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资本家的经商权被彻底剥夺。
然而,在农村只要购置了不多壹点的田地,雇请了长工或短工耕种,或出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壹定的地租,就成了地主,成了十恶不赦、祸延子孙的滔天大罪。
地主、富农经营管理自己的田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自己的家业,难道就不是劳动,不是经营管理、不是勤劳致富?退壹万步讲,就算地主 “不劳动”,但那也是他在此前有了劳动的积累,有了可以坐享其成的条件,就像当今富豪们坐吃银行存款利息或投资红利壹样。如果是从祖先继承的财产,作为继承者享用,也合理合法。古今中外,有哪条王法说它是非法呢?
古往今来,哪壹种财产使用权转让不收取“租金”?出租房屋要收取房租,银行贷款或私人借贷要收取利息,古往今来,从来如此,天经地义。为何出租土地收取租就成了弥天大罪?
其实,从源头上看,中国的地主除极少数外,不外乎是勤俭积累、祖宗留传、经商做官所得转移这三条路。对于广大中小地主来说,主要是第壹条路。他们无罪。其中壹些人致富后致力于发展乡村教育和架桥修路等公益亊业,更是有功。
最早指出毛的土改理论错误、荒谬,并对毛的“暴力土改” 進行劝谏的是中国农民党主席、农业经济学家董时進。董时進于1949年12月给毛泽东写了-封八千字的长信,从多个方面论证实行没收地主土地的暴力土改的不合逻辑、不合情理和可能招致的不良后果,其中首先驳斥了所渭“封建地主”和“封建剥削论”。
董氏首先指出中国地主不具备所谓的“封建性”,不构成封建剥削。“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私有制度”,“在财产私有制之下,-切物品都是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譬如房屋车辆船舶机器等,无壹不是如此,对于这些物品既不认为是封建性的,何以独认为土地是封建性的呢?”接着指出:中国不同于欧洲和俄罗斯,农村不存在领主—农奴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不是来于帝王封赐,除了极少数军阀官僚之外,主要是来源于自己的积累。他举了两个事例:壹个三轮车夫三十年来用他的血汗钱陆续买進了壹百二十亩地;董的壹个老奶妈,做了二十多年奶妈和佣工,随时将她的工资积攒了寄回家去,零零星共买了二十多亩田地,加上原先所有,共有三十余亩,打算晚年回乡下去养老。结果他们都将成为地主,这两位吃苦耐劳、勤俭积累的劳动人民不但他们自己要遭殃,连同他们的亲人、后代都要打進十八层地狱。
董又说到,他的壹个不甚远的亲戚壹家有兄弟三人,二十年前分了家,各分得田地七、八十亩。老大是壹个守本分的老实人,在乡下务农兼做小买卖,生活极其简朴,历年积下钱来,又添置了五六十亩田地。老二嗜赌兼吸鸦片,分家后不多年便将田地卖光。老三将全部田产卖掉,将钱拿到城里做买卖,发了财,在城里买了几处房产,有不少现款和商铺。共产党夺得了天下,按照毛的政策,老大将要作为“大地主” 打入万劫不覆的地狱;老二成了“贫下中农”, 政府的依靠力量;老三也幸运,他是民族资本家,受到政策保护。“最坏的老二占便宜了,笑了,最勤俭的老大吃亏了,哭了。任何人也不能不为老大叫屈。”
董还指出:新民主主义规定要保护小资产阶级。而农村的中小地主是“中国最大的小资产阶级”,为什么城市的大资产阶级都要保护,而农村的小资产阶级却要消灭呢?
董还分析了实行平分土地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建议等到搞射秽主义改造时壹次性实行土地社会化。
(以上引于《炎黄春秋》2011年第4期《董时進致信毛泽东谈土改》)
董时進的劝谏有什么效果呢?董的信发出之后毛去了莫斯科,信件没有下文。后来,中共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约见董时進,向他当面宣布:取缔中国农民党!董时進设法去了香港,否则,估计他绝对难逃土改的灭顶之灾。
董的劝谏实在有点与虎谋皮、对牛弹琴,因为他不理解毛要搞暴力土改的真正目的,不理解毛的阶级斗争理论。毛为达目的,是从来不择手段的!
说穿了,毛共要如此野蛮残暴地消灭地主富农,就是为了拉拢、收买、利用贫苦农民为其造反夺权卖命,用壹部分人的生命财产去取悦、笼络另壹些人为自己充当炮灰。虽然这种“均贫富” “等贵贱”的方法历代农民造反都用过,但在夺得政权之后仍然继续实施这种做法,以达到分裂社会、挑动族群内斗、分而治之的目的,则是历代造反者所没有的。可见毛的卑鄙毒辣又在历代农民造反者之上了。
有壹句名言:手段的卑鄙决定了目的卑鄙。土改或曰土地革命是毛共夺取政权的主要手段,这个手段是如此卑鄙、残忍、血腥,也就决定了在其夺得政权即所谓“革命成功” 之后,建立的必然是壹个暴戾、邪恶、黑暗、丑恶的国家和社会,比它推翻的更加恶劣十倍、百倍。所以我们说“土改”是毛共-切罪恶之源!
二、驳斥关于土改运动的种种诡辩
迄今为止,毛时代很多运动受害者都平反或“改正”了,有的运动虽然没有公开否定,但作为受害者的个案其罪名也洗刷了。然而最早、最恶劣的“土改”却仍属禁区,不得触动。虽然邓小平执政以后废除了地、富、反、坏戴帽管制的制度,但当局对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那壹幕幕惨绝人环的土改丑剧,却仍然讳莫如深,所有有关中共的历史、党史和其他宣传品中,依然坚持毛时代的腔调,包括维护有关土改的谎言,继续让这些谎言掩盖历史真相,毒害人们的灵魂,也阻碍了今日中国回归正常社会。
这壹年的七月十八日,朱镕基第三次踏上江淮大地,他带领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等十多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安徽省委书记王太华、省长许仲林的陪同下,驱车前往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发轫之地阜阳地区。这时阜阳地区,已改为阜阳市,他们来到了有着三十多年历史的阜阳市颍上县十八里铺乡宋洋小学,重点考察税费改革试点之后义务教育的目前情况。
望着教室里空落落的几十张破旧的课桌,朱镕基显然有些诧异,他问校长王伟:“怎么没有凳子?”王伟解释说:“为了节约经费,凳子都是学生自己带。现在放假了,学生就把凳子都带回家了。”
那些破旧的课桌油漆几尽脱光,而且全没抽屉,为了放书,不少笼屉竟是简简单单用线绳穿织而成的。
“这些课桌有多少年历史了?”朱镕基若有所思地问。
“二十年了。”
“二十年都没有换过吗?
“没有。”
朱镕基伸出手,下意识地要去摸壹摸面前的课桌,就在这壹瞬间,记者按动了相机的快/刁。
从后来《安徽日报》发表的这张图片看,简陋的教室里,看不到讲台,站在单薄而破旧的课桌后面的王伟校长,在回答著总理的提问;双手轻抚桌面的王太华书记,那壹刻心情的沈重突显画面;从繁华的大上海走出来的教育部长陈至立,聚精会神的目光中露出不安;曾表示用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以支持税费改革的财政部长项怀诚,面部的表情,显然是十分复杂的。
“这个学校在县里是什么水平?”朱镕基问王伟。
王伟答:“中等。”
朱镕基沉默良久,摸著斑驳的桌面感慨道:“很艰难啊!”
那天下午,朱镕基就在这所宋洋小学里,召开了壹个农村基础教育的专题座谈会。当场听取附近的乡镇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对义务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主持会议的省委书记王太华,开门见山。他说:“总理非常关心税费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有没有影响。今天请大家畅所欲言,要讲真话,不怕讲错话,但绝不能讲假话。”
王太华的开场白,使在座的干部和教师多少有点意外。因为过去每逢市领导来检查工作,县里乡里总是早早就打起招呼,只许说成绩,不许说问题,更不准随便说,如今来了国务院总理,省委书记却要大家畅所欲言,要求讲真心话,不怕讲错话,特别强调不能讲假话,这几句话壹讲,讲得不少人心头壹热,有的差点掉下泪来。
颍上县江口镇党委书记李敬业打了头炮。他说,他是打心里拥护这场税费改革的,希望把农民的负担减下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進壹步发展,但是改革之后,镇村两级的正常运转却有了很大问题,正想找个机会把意见提上去,想不到总理亲自下来了,太华书记又把话说得这么恳切,他也就打消顾虑,坦率直言了。
他说:“我们这个地方地处偏僻,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供养人员和教师工资过去就不能按月发放,税费改革后,困难更大,去年七月到今年六月,已经欠发教师津贴七十二万元。”
朱镕基认真听着,这时问身边的宋洋小学校长王伟:“妳们学校教师工资欠发吗?”
王伟说:“九八年和九九年,各欠两个月工资,二OOO年欠了四个月工资,今年上半年的都发了。”
“过去八个月的都补发了吗?”
“没有,挂起来了。”
朱镕基望着王伟又问:“教师每月发到多少工资?”“最高的六百元,低的三百元。”“还有其他补助吗?”王伟实话实说:“没有。”壹位乡干部接过王伟的话,忙向朱镕基解“有的教师家里有承包地,还是可以增加壹些收入的。”
朱镕基听了,语调严厉地说道:“不能因为有承包地,就可以拖欠教师的工资呀!”
插嘴的乡干部感到自找没趣,显得灰头土脸。 ‘
接着,十八里铺乡党委书记罗土宣发言。他谈到目前农村中小学存在的四个突出问题:壹是危房改造难;二是学校布局调整资金缺口大;三是教师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四是“两基”(基本扫除文盲、普及九年基础教育)欠账较多。
朱镕基壹边听,壹边思索,突然问坐在边上的夏桥镇小学校长张勇计:“学校向学生是怎么收费的?”
张勇计说:“壹、二年级学生每学期交壹百四十元;三、四、五年级交壹百六十元。”
“收的都是什么钱?”朱镕基追问。
张勇计说:“以小学五年级为例,每学期,每个学生,杂费五十元,书本费四十九元,作业本十元。”
“还有别的吗?”
“还要向镇里交上四十元。”
“为什么要向镇里交呢?”朱镕基转过身问,“镇长来了没有?”
听说夏桥镇镇长没来,朱镕基就问江口镇党委书记李敬业:“学校也向妳们交钱吗?”
李敬业说:“要交三十五元。”
“为什么要收这个钱?”
“主要是用来返还教师工资。”
朱镕基转身又问王伟校长:“妳们学校也向镇里交钱吗?”
王伟说:“不交,但收的费中有壹部分是要顶教师壹个月的工资的。”
“其他学校怎么样?”朱镕基决定来个刨根问底。
六十铺镇小学校长陈乃平说:“我们是交壹部分留壹部分。”
通过和乡镇干部、中小学校长的面对面座谈,朱镕基终于发现,农村有不少中小学的收费,大大超过国务院下文规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的标准。他沈吟片刻说道:“感谢大家,让我了解到了真实的情况。”
十八里铺中学教师吴多顺,这时发言:“我是壹九九二年师专毕业的,现在月工资只有四百六十五元,比县直中学的教师低壹半,比市里的中小学教师低的就更多。”
颍上县教委主任陶俊之,接着说道:“农村中小学教师质量不高、年龄偏大问题普遍。壹些学科教师紧缺,最近二十年,全县就未分配到壹名本科毕业的外语教师。”
朱镕基壹直认真地听着大家的发言,在结束这个座谈会时,他不无感慨地说:“看来,农村的基层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农民负担能不能减轻,义务教育等必要的投入能不能保证,这应该成为我们检验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这个问题我们要進壹步研究,得另想办法,只是千万不能在农民的身上打主意了,也希望安徽在这方面探索出新的经验来。”
分手时,朱镕基已经上了车,只见他突然从车窗里又探出头来,声音低沈但很坚定地说:“谢谢大家对我们说了真话,使我们了解了很多过去所不了解的实际情况。很对不起大家,让妳们受委屈了。我们回去壹定想办法。”
说得在场的干部群众无不动容,大家用力地鼓掌,含着泪水目送总理远去。
这以后,朱镕基还到了安徽省的庐江县新渡乡,与农民進壹步地恳谈;回到合肥之后又听取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
在汇报会上,他首先对安徽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中敢为人先、知难而進的精神,以及取得的喜人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农村税费改革是壹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而且又是在当前市场粮价持续下降、农民增收渠道不多、乡镇财政普遍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進行的,需要我们解决好不少棘手的问题。农村税费改革离不开国家财政的支持,但全面推進这项改革,又必须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从安徽等地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情况看,不仅在改革过程中,更重要的是在将来要巩固改革的成果,切实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这与农村各级党政干部素质的提高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密切相关。如果安徽在税费改革中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保证了义务教育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还培育了广大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正气和作风,这就在全国带了壹个好头,也就为我国的改革的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朱镕基最后说:中央寄希望于安徽。中央决定,农村的这项改革,必须在安徽全省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并总结出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才能在全国進行,否则,贸然推开,就可能出现较大风险,欲速则不达啊!
这年十月,安徽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在省城召开,会上传达了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这就是:从今往后,义务教育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方针。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由乡镇改为县级财政承担。
为支持安徽省继续進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二OOO年中央财政向安徽提供了十壹亿元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二OO二年增加到十七亿元。
尽管这种支付,对正将这场改革全面引向深入的安徽省财政所暴露出来的巨大的缺口来说,不过只是杯水车薪,但是,“输血”搞改革,也决非中央政府推行这场改革的初衷。中央原本打算通过农村税费的合并、暗费变明税的办法,来進行地方支出总量的控制,以期既减轻农民负担,又逼迫县乡尤其是乡级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然而正如农业专家陶然所指出的那样,当这场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全面引向深入,当被改革者做起了改革的执行者角色的时候,管制型统治模式的弊端就会暴露无遗:中央、地方和农民,不会携手寻求三方利益的最大化,都只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这其中处于最弱势地位的,自然就只有农民!
在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严重脱节而未作修补,县级财政依然捉襟见肘的今天,巨大的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由乡镇转移到县财政承担,能解决问题吗?
事实是,安徽的壹些地方官员私下透露,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开始出现村级开支“壹事壹议”范围的扩大和标准被松动的情况;有些地方,甚至默许乡政府和村委会拍卖公共财物来填补财政缺口,而对于公共财物的界定农民永远没有发言权的,以致出现农民在自己的田间地头种树还要再向村里“赎买”回来的事情;甚至,明火执杖地,新壹轮的向农民公开集资的现象再次发生……
原有的矛盾并未化解,新的问题又浮出水面。
如果将这壹切都解释为农村干部的素质和作风问题,这对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来讲,显然是有失公允的。
根本的弊端
1市场不相信眼泪
何开荫在写给中央的壹份《调查报告》中,就这样直言不讳地指出:“这次税费改革方案的最大缺点,就是没有建立起增收机制。”
安徽在实施试点时,显然注意到了加大对农业的扶持,积极推進农业产业化经营,推進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的進步,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总之,想方设法让广大农民增产增收,尽快富裕起来。
他们没有忘记小平同志的壹句话:发展才是硬道理。当然,这种发展,应该是可持续性的发展。
调整农业结构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是立竿见影的。我们在开始接触这个话题的时候,正是合肥市属三县的瓜农“谈瓜色变”的时候。壹年之前,合肥市场上的各种西瓜都卖了壹个好价钱,于是那些不去研究市场规律、至今没有从传统农业的束缚中走出来的瓜农们,就盲目地蜂拥而上,这壹年合肥地区的瓜田,壹下扩大到十八万亩,总产量高达两亿七千万公斤,而合肥市民日消西瓜只在壹百五十万公斤,加上这些西瓜的品种基本上属于普通的中熟瓜,品种壹般,产量太大,上市的时间又太集中,辛苦了几个月种出来的西瓜,壹角钱壹斤也卖不出去,出现壹个大西瓜不及半瓶矿泉水值钱的怪事。瓜农落下了伤心的泪水。
为尽可能减少瓜农的损失,省市新闻媒体呼吁市民多吃西瓜,合肥市政府也作出非常决定,在西瓜大量上市时,允许运瓜的小板车、拖拉机和各种农用车進入市区,交通警察还对瓜农实行了“壹卡不设,壹分不罚,…路绿灯”的特殊政策。
壹时间,这座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走在全国前面的城市,朱镕基也盛赞“那里的环境特别好,空气清新,环境整洁”的合肥市,整个乱了套:壹街二巷,到处可以看到拉着西瓜篷满灰尘的各种车辆,“肆无忌惮”地往来穿梭……
社会呼吁市民多吃西瓜,不讨价还价地怜悯瓜农,甚至不惜牺牲省城正常的秩序为瓜农提供方便,此番义举,以及市民们自发的慈善行为,都是十分感人的,这种同情心,当然是要提倡的,在困难时刻帮农民兄弟壹把,也是理所应当的。问题是,市民相信眼泪,市场不相信眼泪。靠善心扶不起壹种产品,靠道德更兴不了壹个行业。市场的问题,终归还得靠市场的手段来解决。
就在众多瓜农为西瓜滞销而愁眉不展之时,讲究科学种田的市郊三十岗乡,他们种出的“京欣壹号”、“早春红玉”和“小兰”等优质西瓜,在市场上壹露面就成了抢手货,价钱直线上升,竟卖到了壹元钱壹斤,而且,登堂入室,打進了省城的各大超市。
同样是西瓜,壹边是惨淡经营,壹边却成了大家争相抢购的“香饽饽”。这在二OO壹年七月的合肥,形成十分强烈的对比。
毛泽东说:穷则思变。其实思变的,只是那些“先觉者”。
三十岗乡地处江淮分水岭,岗冲交错,原是合肥市郊区壹个偏远贫穷的农业乡。他们在科研机构的帮助下,不仅培育出了优质的西瓜,还为这些西瓜注册了商标。随着生产品种不断地扩大,他们先后培育出的鲜草莓、鲜水果、新鲜蔬菜以及特色南瓜和玉米,都拥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注册商标。
壹个地方的农产品,上升为壹个受法律保护的知名品牌,这在安徽,乃至全国,还都是壹件新鲜事。
肥西县紫篷山下的农兴镇,是安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调整农业结构使农村面貌变化比较大的壹个乡镇。在那里,我们见到了镇长蔡家德,和下来指导工作的县农办主任刘大山。
蔡镇长介绍说,“农兴”这个名字,看起来振奋人心,但长期以来,它不过是这里农民的壹个梦想。全镇有五分之二的面积是山区,大大小小九十四座山头,农业生产的条件很落后,基本上还是在吃老天爷的饭。二十四个行政村,就有半数人、地、牲畜缺水,不搞农业结构的调整,可以说,就没有出头的壹天。镇领导班子经过反复调研,最后理清了发展思路,这就是:“压水扩旱,压粮扩经,压常规扩优质,压单壹扩混种;调优种植业,调强养殖业,调大林果业,培育加工业。”
刘大山饶有兴趣地给我们讲起今天的农兴人,在他们的帮助下,怎么“玩”起了过去想都不敢想的“花色点子”,举办起各种各样的“野货”:野荠菜、野蕨菜、野马齿菜、野苋菜、野菊苣,还饲养起了野鸭、野兔、野山鸡……
在农兴镇上塘村,我们访问了苗木专业户余成宴。余成宴属鸡,四五年生,五十七岁了。他家的承包地就在山坡上,因为多半用不上水,过去壹直是以种棉花、点花生和侍弄山芋营生,单产只收到五六百斤,日子过得很紧。前几年,在镇里的倡导下,他小心翼翼地摆弄起花卉苗木,起初只是“黄鼠狼娶亲——小打小闹”。税费改革之后,县委县政府选中了农兴在内的上派、桃花、山南和柿树几个乡镇,集中发展园艺苗木,市里还特意从农业大学请来了专家教授,免费为大伙培训,余成宴动了心,干脆把承包地全拿出来,大搞园艺苗木。结果,壹年生,两年熟,这位种了大半辈子棉花、花生和山芋的道地农民,现在成了远近闻名的“苗木能人”。他指著满山遍野油光碧绿的林子,自豪地说,“那是壹万五千棵香樟,市场上很抢手,栽上壹棵这样的香樟,苍蝇、蚊子都不会有;壹棵就是二十多块钱呀,壹万五千棵,卖个三四十万元不成问题。香樟那边,是冬青,也不少于两千棵。”转过身他又指著阳光下色泽鲜艳的场地说,“看到了吧,那是全红紫薇,五千棵;旁边的,是乌桕,也有三千棵。我现在经营了十多亩,别人出地、出力,我出资、出技术,用城里人话讲,我这‘蛋糕'是越做越大了,其实在全县,我还算不上最大的。”
在领着我们四下参观的当儿,他腰间的手机不断响起,不是来向他取经就是联系业务,壹副踌躇满志的样子。
在粮价日益低迷,种粮食已无法使得农民变得富足的今天,农民渴望调整种植结构的心情是十分迫切的,但他们毕竟受到太多因素的制约,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更无法了解市场的需求,大多数的农民依然是壹筹莫展,这就需要壹批领头羊,带动起周围壹批农民及时地调整了产业结构;也正是由于安徽的农村中,有了这样壹批既有市场经济头脑,又懂得用科学种田的“能人”,许多地区才会出现壹个“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生机勃勃的局面。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们都很难相信这样的事实:肥西县清平乡神灵村种植大户吴正仓,从中国农科院植物所引進的人参果,亩产居然创下了十六万元的破天荒纪录。
不过,暴富的吴正仓头脑还算清醒。他说:“这样的价格肯定是极不正常的,随着各地农民大面积的引种,估计价格会迅速下滑;但即使跌到每公斤四五元,壹亩田好歹也可以收入上万元,依然比过去种田划算。”
正如吴正仓所料,当肥东县解集乡阚集村的农民知道人参果是个宝,开始了大面积地引种,第二年,人参果在合肥市场上的形势就不容乐观,因为数量过大,又毕竟是鲜果,不宜久放,价格就只好“随行就市”,于是走运的还蒙个高价,每公斤卖到五十元,卖到后来就不值钱了,壹公斤能卖到两元也就不错。这以后全国迅速发展到十三个省市,大家都在抢著种植人参果,市场上的售价就趋于混乱,有的地方甚至是在相互倾轧,低价倾销了。
人参果后来价格的跌落,大大出乎吴正仓的意外,“壹亩田好歹可以收入上万元”的希望却并未成为预言,他和壹部分农民虽然因为较早地引种了人参果,奔上了小康,但随着这种技术的迅速地推广,人参果最后变成了许多农民的“伤心果”。
农业技术推广的过程,竟成了农民减收的过程,科学种田并非就壹定会增加农民的收入,听上去,这有些让人难以思议,但是市场经济的规律确实又是这样深奥得很,里面充满了辩证法。
于是,人们渐渐认识到,搞结构的调整,适当地压缩粮食的面积,决不意味着以往粮食抓错了,调整结构也决不只意味着调整粮(食)经(济作物)比例,理解是多种壹点什么,或少种壹点什么,甚至并不意味着仅是调整农产品的品种品质,而是要改变过去结构趋同的状况,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
合肥市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二年,就从市财政中切出五千万元作为“支农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引导郊县农民進行农业结构的调整。合肥市清醒地看到,自己处于省级集散中心位置;
与本省其他地区,与外省市,乃至与国内外的农副产品市场,都有着广泛的、密切的、全方位的商贸、物流和信息上的交流。基于这种区位优势,合肥市在郊县培育出了五大农产品基地:
发展三万亩草莓、两万亩食用菌、五万亩反季节甜西瓜和十万亩樱桃番茄、彩色辣椒、结球生菜、杂交毛豆的特色作物基地;发展壹万亩红菱、壹万亩蔺草、两万亩池藕、两万亩荸荠的水生作物基地;发展五万亩黑花生、五万亩黑山芋、五万亩黑黄豆的黑色作物基地;发展五万亩雪枣、大紫枣、水蜜桃和优质葡萄的林果基地,以及四万亩花卉苗木基地。
合肥市的这种宏观农业结构的调整,可以说是大手笔!
大别山区的金寨县,是个有名的“将军县”,又是个出了名的贫困县,这两年他们大力发展蚕桑和板栗,老区的农民开始走上了脱贫之路;当涂县农民,利用稻田、水塘养殖螃蟹,规模逐年扩大,渐成气候;涡阳、蒙城和利辛三个县,因为大张旗鼓地发展养牛事业,也已经成了我国著名的“黄牛金三角”;神医华佗的家乡毫州市,苦心经营中草药,更是闻名海内外……
也有靠种粮种成了“百万富翁”的。在凤阳县黄湾乡后陈村,我们见到了被省委老书记王光宇唤作“陈百万”的陈兴汉。“陈百万”认为,当农民,就得要种地,不务农,咋叫个农民呢?
现在他在黄湾的淮河边上,承包了附近农民的壹千二百亩耕地,为实现农业机械化,他先后购买了旋耕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大马力的拖拉机,以及“小四轮” 和农用汽车。他还筑堤兴圩,建起了排灌站,确保夏秋两季旱涝保收。最好的壹年,他竟收了壹百二十万斤稻谷、六十八万斤小麦,被滁州市委、市政府誉为“种粮状元”。
“谁说种粮不能致富?”陈兴汉自豪地指着他家的二楼说,“种粮不光富了我壹个,这壹片的父老乡亲也都富了。我的这个楼上,就接待过二十八个国家来华的客人;朱镕基总理也曾来作过客!”
毫无疑问,从已是全国劳动模范的“陈百万”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今天党的富民政策的深人人心,又深得人心。
当然,毋庸讳言,现在安徽广大的农村虽然已经進行了税费改革的试点,却还是同中国广大的农村壹样,减收的因素依然太多,而增收的因素太少,立竿见影的增收措施就少而又少。并且有着太多的“陷阱”。
因此,如果说结构的调整,需要调整的,就远不是农业内部的结构,它还应该包括城镇建设,义务教育,乡镇企业,非农产业,劳动力结构,资金、金融和经营方式等等,特别是,需要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城乡隔绝、对立、分离的不平局面。中国需要進行壹次制度革命,解放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让更多的中国农民看到進城的希望,并最终让他们告别世代繁衍生息的封闭乡野,融人到城市化的洪流之中去。
前方的路,还很长,很长。
2 在辉煌与富足的背后
安徽是个农业大省,同样也是劳动力资源的大省。中央部署安徽省开始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二OOO年,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超过壹千万人,已占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百分之四十。可以肯定,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这壹比例,将会進壹步扩大。
如何开发农村劳动力的资源,促進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已不仅是减轻农民负担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事关中国现代化的壹个战略性的大问题。因为中国的现代化進程,不能抛下农民;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
种田出现经营性亏损,农民负担又造成务农效益的進壹步低下,壹家农户就那麽点地的种田模式对农民的吸引力正在丧失;城乡之间巨大的落差,就更加使得许多农民将世世代代视之为生命的土地,看作是壹种“负担”,于是壹个人数惊人的农民大军,便浩浩荡荡,背井离乡,冲破了各种人为的铁壁铜墙,涌進了中国各地的城市。
走進了城市,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却只能寄生在城市的屋檐下。城市的“低保”、“医保”、住房补贴以及各种各样社会福利的温情的大网,依然将他们拒之门外。
不可逾越的户籍制度,注定他们只能成为城市的“候鸟”。
国家统计局壹项统计表明,我国跨省流动人口已经超过壹亿两千万人。在这些跨省流动的人口中,川、皖、湘、赣、豫、鄂六省流出的人口,占到了全国跨省流动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九点三,超过了总数的壹半。安徽流出的人口已位居全国第二。
安徽现有两千七百多万农村劳动力,其中就有七百多万在外地打工就业。在这七百多万个民工中,仅上海市的就高达壹百二十五万多人,占到上海外来民工的三分之壹。而这只不过是官方的统计数字,事实上,有很大壹部分安徽的民工已经在上海站稳了脚跟,又把妻子儿女带往上海,实际在沪的安徽民工已远远超过二百万人。在中国东方的这座大都市中,只要有能容纳民工的地方,就壹准能找到“皖军”的影子。
七百多万外出务工的安徽农民,为外地创造的GDP,若按每年每人五万元计算,总值便是三千亿元,这几乎相当于安徽省壹年的GDP总值,就是说,外出打工的安徽民工,每年都在安徽的境外创出壹个“流动的安徽”;而他们打工所取得的工资性收入,每年汇往家乡的,至少也在三百亿元左右,显然又高出了安徽地方财政的收入,也就是说,这些在外打工的安徽农民,每年在外边创出壹个“流动的安徽”的同时,还又创出壹个“回归的安徽”!
在我们所到的那些偏远的农村里,常常会在壹片破败陈旧的农舍中间,发现几处鹤立鸡群让人眼前壹亮的楼房。这些楼房,不用去问,它的主人不是享有特权的乡村干部,便是有外出打工者的人家。安徽要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就不能不重视和用好这支進城的民工大军。事实上,安徽省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上的起步是较早的,随着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省委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文件,大力表彰“走四方”的“农民创业之星”。省农委,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和省建设厅,也都先后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当欧美各国的学者云集日本箱根,系统而又认真地讨论关于现代化的问题时,中国却正困在壹场天灾人祸造成的大饥馑中,接着又爆发了灾难深重旷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所以,在我们开始为实现现代化而進行壹场改革时,甚至并不清楚,中国要想现代化,尤其是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农业人口首先必须大量减少,农村剩余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势必将成为当今中国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美国,农业人口只占到全国总人数的百分之七;日本明治维新以后的经济发展是历史上最快的,这也正是它的农业人口由占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五减到百分之十五的时候;我国的台湾省也不例外,它的高速发展,同样是在农业人口从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减到了百分之十五的这壹时期。
中国目前有十三亿人口,农业人口占了九亿,其中,劳动年龄人口就占到五亿多,乡镇企业只解决了几千万,农业生产也只需要壹亿多,还有三四亿过剩劳动力有待流出。
因此可以说,只有大批的农民从土地上走出来,成为市民,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希望。然而,今天中国的城市对于亿万打工的农民来说,还不可能会是爱的驿站。他们绝大多数人享受到的,还只是漂泊的生活和失落的情感。他们不可能真正做到“跟城里人平起平坐”,壹些人利用政府赋予的职权,对他们吃、拿、卡、要,最让他们寒心的,还是身前身后布满的种种陷阱:没完没了的加班却没有加班费;损害健康乃至危及生命的劳动没有起码的劳动保护设施,许多人则常常上当受骗,干了活竟拿不到工资;更有因工负伤、患病、致残,就被壹脚踢出门外了事,还有令人痛心地沦为了乞丐、妓女、吸毒贩毒者和犯罪分子……
社会学研究专家李强等调查发现,仅二OO二年,在北京打工的外来民工,大约每四个农民中就有壹个拿不到工资,或是被拖欠工资;由于各种原因,有百分之三十六点三的农民工出现过身上壹文不名的现象;有六成民工每天劳动时间超过十小时,三分之壹超过十二小时,百分之十六在十四小时以上;百分之四十六的人生过病,而百分之九十三的人单位未付分文医药费。
这些竟然都是发生在中国的国都北京!
无数外来的民工,用他们的汗水、泪水,心力交瘁地创造著壹座座城市的辉煌与富足,但我们城市的壹些人,却让各地的农民工懂得了什么叫“为富不仁”。同在壹片蓝天之下,人与人之间那种应有的平等、互助、友爱、尊重和谦让,就这样被无情而又彻底地打碎,甚至没有为他们留下多少怜悯与温情。
我们已经来到了二十壹世纪,沐浴著新的世纪新鲜的太阳,但是我们却依然是被这样壹些消息所困扰,所震惊: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在下降,国民收入苦乐不均的现象变得愈来愈突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痛切地指出,中国已经跨人居民收入很不平等国家;公众对收入分配现状已经产生不满,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认为“贫富悬殊”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
当今之中国,凡有能力的人,几乎就没有愿意待在农村的。头脑灵活的,通过考学進入了城市,有点门路的也都通过招工、投亲或是打工涌向了城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为什么乡镇企业蓬勃兴起?主要是当时的农村积攒了壹批人才。但是这以后,农村的人才不断外流,乡镇企业的人力资源难以为继,创造精神和创业资源的贫乏和枯竭,这无疑是近几年乡镇企业后劲匮乏的重要原因。
城乡差别使壹个国家的财富资源在城市高度集中,财富资源不仅包括人力资源,同样包括实物资源。因此,与人才壹起流走的,已不仅是农村中的优秀人才,更有大量的资金。从我们掌握到的数字看,从壹九八五年到壹九九四年的十年间,净流出农村的资金累计,就高达三千零五十七亿元,年均三百多亿元!
有消息表明,公安部早在壹九八五年就开始起草《户籍法》了,以期彻底填平横隔在城乡人民之间的这条不平等的鸿沟。可是,漫长的十八年的岁月过去了,中国农民望眼欲穿的《户籍法》,却至今不见出台。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各部门的阻力太大,废除农业户口和非农业人口的二元结构,几乎遭到政府各个部门的壹致反对。
看上去,不可思议,其实,说到底,是我们有不少的政府部门,死抱着在计划经济时代已经得到的那许多部门利益和传统特权不放,宁可抱残守缺,也不肯有所作为。
令人不安的是,随着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压力在加大,各地城市普遍采取了“腾笼换鸟”的办法,或辞退农民工,或限期使用外来民工,甚至增加限制使用外地人员的行业和职业范围,导致外出找不到工作而返乡的民工逐年增多。这是我们今天的统计数字没有包括在内的壹个庞大的农业失业群体,这个群体的人数是大大超过城市失业和下岗职工的人数的!
只要农业的社会保障壹天得不到解决,没有壹种新制度来安排解决依然留在农村的农民们的生老病死,农民就只能依存已经十分有限的土地。尽管这种依存是十分被动的,更是无奈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如果今天中国的农业仍是多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那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贫富悬殊就必然会被進壹步拉大;如果城市的产出,农村市场无法接受,我们商品的全面过剩和通货紧缩将不请自来;如果农村被长期地排除在现代化的進程之外,就极可能会使年轻的壹代农民,成为活跃的社会的不稳定源,从而加剧城乡断裂的危险,由此引发的冲击和震荡,肯定都将是灾难性的!
3 小岗村的忧虑
二OO二年金秋,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進入了第三个年头了。安徽省委和省政府为“减负”下的决心,不可谓之不大,做出的努力,不可谓之不苦口婆心,但是农村中的“三乱”却突然又起,而且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
农民负担的这种反弹,来势之猛,让许多人始料不及。
据《新安晚报》透露:从二OO二年八月二十日到九月壹日,短短十三天,学生家长投诉教育乱收费的人民来信,就多达三百六十九件,几乎遍及安徽各地。其中,临泉县五十三件,阜南县三十六件,固镇县三十件,太和县十四件,泗县二十壹件,定远县四十六件,望江县十六件,太湖县十六件,天长县十五件,池州市贵池区十九件……
其实,问题的严重,远不是这些从安徽省物价局得到的群众举报,各地投诉的,还不仅仅是壹个教育方面,也不光只是这壹年的八九月份,自实行了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以来,“减负”的工作壹直就呈“高压”态势,可是涉农收费的问题壹直依然还是困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壹个突出问题。
安徽省价格检查所为此开展过壹次涉农收费专项的大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收费的项目少则十几项、几十项,多则又是上百项;收费的部门已经涉及到了教育、土地、司法、民政、供电、财政、税务、工商、卫生、公安等等;收费的内容也涉及到上学、建房、结婚、生老病死、出售农副产品等等。
可以说,这是壹次全面的“死灰复燃”。
按照试点之初,省政府《致全省农民朋友的壹封信》上的规定,农民建房除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取五元土地证书的工本费而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但有些地方农民在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过程中,交纳的费用项目之多、标准之高,再次叫农民无法承受,不但要收土地证工本费,还要收取征地管理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权属变更费、造地费、开垦费、受益金、耕地占用税、建筑营业税等壹干子税费。农民经批准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壹所房屋,各种费用需壹千至三千元,有的竟高达五千元以上!
此外,有的农民外出务工办身份证,要被收取户籍证明费或身份证递卡费;农民结婚时,还要被强制收取咨询费等多项有偿服务费;明明是国家投资的农网改造,农民不但要出义务工、小工费甚至要出施工人员的伙食费……
省委书记王太华又壹次拍案而起。
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安徽省委、省政府指示各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乱收费、农村建房乱收费等案件,進行严肃地查处和纠正,坚决制止和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出现的这种反弹。
潜山县物价局和县教委联手超越权限,违反规定,制发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擅自变更中小学收费标准和范围,县物价局局长被免职并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县教委主任和物价局业务副局长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泗县大庄镇建设所所长,寿县杨仙镇党委书记、镇长,以及蒙城县三觉镇、怀远县朱疃乡、阜南县三塔镇等乡镇壹批党政负责人,也都因为乱收费分别受到撤职、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的查办。
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对几起较为典型的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進行了通报。通报指出,省委要求各地在進壹步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领导的同时,对违反规定、擅自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要坚决做到发现壹起,查处壹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农民负担问题严重的地方,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通报中指出,省、市两级均已成立了涉农案件查处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也尽快成立这壹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以便在全省形成壹个涉农问题的监督查处网络。
这期间,我们也不断接到这两年采访过的农民朋友的来信和电话,反映他们那儿才过了几天舒心的日子,县乡和村里的干部就又把手伸了出来,各种名堂的“三乱”卷土重来。
许多乱收费的借口甚至是让人哭笑不得,又是触目惊心的。
在发生过震惊两省数县“大高村事件”的灵璧县冯庙镇,农民至今襟若寒蝉,乱收费不仅依然照旧,竟扬言如有上边人下来检查税改工作,不准说有问题,否则,“将对他绝不客气”。
最不可思议的,还是临泉县白庙镇王营村后来发生的事情。王营村村民写给有关方面的告状信,长达七八千字的状纸开篇写道:
“历史進入二十壹世纪,中国已進入法制社会的今天,我们王营行政村村民的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还在遭受着如此野蛮的侵害,请看白庙镇党委副书记李侠、镇民政办主任周占民、村支部书记王俊彬在王营的暴行吧!”
看到王俊彬的名字,我们不由壹惊。
——这不就是当年那位带头上访,壹度被通牒追捕,开除党籍,后受到中央的关注解决了问题、恢复了党籍并被选为村支书的王俊彬吗?
怎么在王营“被迫无奈又壹次举行集体上访”时,当年的这位上访的领袖又成了被上访的对象呢?
从状纸上看,王营村今天又壹次出现干部私闯民宅、扒粮打人的事,并隐瞒国家下拨的“灾歉减免款”,村民们提出意见后,镇村干部恼羞成怒,依然故伎重演,动用执法机关上门抓人。告状信在陈述了“灾减款事件”后,这样写道:
“农业税灾歉减免款,是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在大灾之年拨下来减免灾区农民农业税的专项钱款,这是为了让农民休养生息,当然也为了让农民在大灾之年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知道党和政府时刻在牵挂著农民的生活生产,时刻都在关注著农村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钱上也敢做文章的官们,他们搂走的,就不是壹笔普通的资金,那是党和政府对灾区农民的壹片爱心啊!”
读后,心潮难平。王俊彬前后角色的转换,也让我们陷入了痛苦而良久的沈思。
难道说我们当今中国农村旧有的体制,真的就是壹潭“魔水”,它可以使壹切陷入其中的人变得面目全非?
这使我们想到二OO壹年春天的小岗之行。那是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会议即将在合肥召开的日子,我们极想知道,二十多年前曾经引发了那场震惊世界的伟大变革的发祥之地----“中国改革第壹村”,今天的情景。
提起过去的农民负担,严宏昌同我们见过的那些村长壹样,把头直甩。他说,“小岗的出名,就出在领头搞了‘大包干',‘大包干'的三句话,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了:‘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想不到后来的麻烦,也就出在这三句话。上面刮下来的所有的‘三乱'风,就没有壹项,不是打着国家和集体的幌子,后来就没法子可以‘交足壹留够'了。妳喂猪吧,生猪税,又多又烂,气得村民最后干脆不喂;谁家买了辆拖拉机,交齐机械管理税还不算,妳上不上公路,养路费,监理费,检测费,少了哪壹项也不行;不管妳田里有投有‘特产',也壹样全都得交‘特产税'。”
“当然税改以后,这些乱七八糟的这税那费没有了,可是,村级收入普遍下降,新的问题又出来了。”
严宏昌说:“现在村里的办公费,壹分钱没有。镇政府的日子也不好过,返回给小岗村的经费,壹年也就只有三千零八十块钱。”
他把右手伸在我们面前,扳著指头,算了壹笔细账:“村干部七人。支书,主任,文书,每人年薪壹千八;另外四个人每人年薪就只有壹千。这样的工资,不能说是多吧,可仅这壹项加在壹起,也得要九千四百元。村里没有能攒钱的企业,村干部工资首先便没了着落;优抚对象的补贴、贫困户的救济,自然全成了问题;再说村里还有三个‘五保户',每户每年要壹千八,三人壹年就是五千四,这笔供养费也就难兑现。”
他无可奈何地说了句顺口溜:“现在是,国家财政扶摇直上,县级财政摇摇晃晃,乡镇财政没啥名堂,村级财政壹扫而光。”
他苦涩地笑了。说道:“为搞好这次税改试点工作,中央和省里都拨下来专项资金。村级建设专用款,风阳县拨来二百万,大村小村壹律拨下了五千元,这显然是对我们最大的支持了。但是缺口太大了,总归还是无济于事。当然,作为小岗村的干部,我们再困难,也不能再去向村民们要,村里的‘壹事壹议'也不能超过规定的十五元钱。税改第壹年,壹部分村干部想不通,就撂了担子,梨园村的支书和壹个副村长,严岗村的副村长,东庄村的村干部,就先后進城打工去了。这两年,我从村里总共报销了十六块钱,那还是去祝贺我们小溪河镇居委会成立;上县开会,没办法,全靠掏自己腰包;仅是陆陆续续为村里添置办公用品,我就已经掏过二百多元钱了。”
我们听了甚感意外。就问:“妳就是按时足额拿到那壹千八百元‘年薪',每月只摊到壹百五十元,这点钱,就是养家糊口也成问题,外出开会,添置办公用品,还都要自己破费,日子怎么过?村长还怎么当?”
严宏昌朗声笑道:“靠孩子,靠老婆。”
他甚至透出几分自豪:“老二严余山和老三严德兰,兄妹二人早年就闯深圳,现在都干得不错,严余山还在壹家企业做上了管理工作;老五严德锦,在省城电视台也当上经济记者;爱人段永霞也壹直在搞家庭养殖,养鸡养猪,收入也不赖。我这个村长全靠他们支持。”
告别小岗村回到合肥,我们壹直在想:这可是小岗村啊!'严宏昌们为爱护“中国改革第壹村”的殊荣与形象,可以这样大公无私,可以表现得高风亮节,有这种觉悟和境界,有这份光荣和责任,相信他们即便再苦,再难,也决不会再去掏老百姓的腰包。可是,这显然并不能说明,更无法保证其它地方的村官、乡官和县官们,都会像严宏昌们壹样的“克己复礼”,壹样的“委曲求全”。在税费改革的“风声”比较紧的“高压”态势之下,有些人可能会变得收敛壹些,但如果中国农业体制和政策上的那许多弊端与缺陷,没有壹个根本性的改变,农民不合理的负担想要得到彻底制止与有效防止,几乎是不大可能的。农民负担的这种反弹,看来只是迟早的事!
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尚且如此之难,那麽,又怎么才能解决农民富裕、农业现代化,解决城乡迅速扩大的问题呢?
这样看;搞税费改革,给农民减负,乃至科学种田、進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这些显然都是非常必要和近切的,但它显然又都还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根本出路。
4 中国改革正在过大关
中国农业的出路究竟在哪里?
阻碍中国农村飞速发展的症结又到底在哪里?
如何才能重新唤起中国农民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所表现出来的那股冲天般的热情和干劲,重新激起农民埋藏在他们内心深处的由世代积累下来的巨大潜能,再造二十壹世纪中国新的文明史?
为此,我们寻访过许许多多这方面的专家学者,也阅读了大量的有关的研究报告。也许他们讲的全有道理,我们确确实实有着许多十分紧要的事,需要抓紧去做!
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是壹个大学问家,他显然喜欢借用历史说话,让事实说话,甚至不用多少高深的理论,却同样的震撼人心。他说:任何壹项改革都不会是壹帆风顺的。当最初提出改革的时候,谁也想不到,壹九八二年就出现了改革回潮;十二大肯定计划经济为主的提法,壹九八四年便翻过来了;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那时大家都兴奋得不得了,结果,几个月后,通货膨胀出现了,只得向后退;壹九八六年国务院制定的配套改革方案,差壹点就付诸实施了,也曾兴奋得很,以为中国改革从此走上坦途,可是过了几个月,又决定不实施了。以前,总希望出现什么开天辟地的事情,现在我却认为,只要能够壹步壹步地前進就很不错。我们不能对前途盲目乐观,近年来壹些重大改革不断挫折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的改革正在过大关。”
这位在中国政治与社会变革中勇于進行探索,并赢得了“吴市场”称誉的经济学家,这两年特别喜欢引用狄更斯《双城记》小说中开头的话,暗示出他对中国改革的解读:“这是最好的时期,也是最坏的时期;这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怀疑的年代;这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的春天,也是失望的冬天;我们的前途无量,同时又感到希望渺茫;我们壹齐奔向天堂,我们全都走向另壹个方向……”
吴敬琏说:“在壹个错综复杂的大转变时代,我们必须看到,好坏两方面的因素都存在,因此,两种前途都是可能的。我们当然希望有壹种最好的前途。但是中国的未来,只能取决于我们现在的认识,和今天的努力。”
5 跳出黄宗羲定律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宋亚平,在湖北省是个有名的“改革书记”。为提高咸安区干部队伍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增强他们的改革意识,他曾将三分之壹的区乡干部派到南方去打工锻炼,每人每月只发给五百元工资,其余的,就全靠自己在社会上打拼,因此,大家又把他喊成“打工书记”。
二OOm年八月,宋亚平慕名来到合肥,想亲自听壹听倡导农村税费改革的何开荫谈壹谈正在安徽试点中的这场“费改税”。然而何开荫开门见山的壹句话,却大大出乎他的意外。
何开荫说:“‘费改税'不过给农民减轻了三四十元的负担,我们现在就是税费全免,不向农民征收壹分钱,它也不可能引起中国农村经济发生质的变化。”
宋亚平多少有点儿诧异地望着何开荫。
何开荫说:“我的理解,改革就应该是创新,体制的创新,机制的创新,制度的创新;重大改革,那就应该是壹场革命。”
接着,他引用邓小平早在壹九八八年六月七日就说过的壹句话:“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不進则退,退是没有出路的。只有深化改革,而且是综合性的改革,才能够保证本世纪内达到小康水平,而且在下个世纪更好的前進。”
引用了邓小平“只有深化改革,而且是综合性改革”的话,何开荫才又说道:“‘费改税'只能减轻壹点农民过重的负担,并不能解决主要矛盾。自从大包干以后,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农村又积累了不少新的矛盾,正是因为当时的农民负担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壹个热点和难点问题,而且,又是处在壹个牵壹发而动全身的关键位置上,我们才选择它作为突破口,先把农民过重的负担减下来,同时把其他深层次的矛盾,全都逼到层面上来,然后按其轻重缓急分别采取对策逐个加以解决。”
“遗憾的是,”何开荫无可奈何地对宋亚平说,“设在财政部的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缺乏了解,竟把这场改革简单化为‘费改税',尽管这种 ‘费改税'在减负和改善干群关系,在安定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绩,却也造成了壹些新的困难,使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难以顺利地深入下去,甚至在壹些先行改革试点的地方,农民的负担又出现了反弹。究其原因,很简单,因为财政部只是壹个具体的职能部门,它不可能代替其他的部门制订政策。因此把‘费改税'视作中国农村第三次重大的改革,那是误会,重大改革的标志是把农村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为此我们曾大声疾呼,不断提出改善眼下‘费改税'方案的建议,但是我们的声音毕竟太微弱了,感到了力不从心。 ”
酒逢知己干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现在,何开荫面对来自湖北省的“改革书记”,谈起农村改革的事,他差不多就把几个月才能说的这么多话,壹下全说了。他说:“税费改革其实是有着丰富内涵的。它上连着农村户籍制度、农村金融体制和粮食购销政策的改革,尤其是最根本的土地制度的改革;下连着农村基层财税体制、财务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和农村科技体制的改革,特别是最重要的乡镇村级机构的改革。总之,农村税费改革是壹场十分复杂而又深刻的社会变革。如此重大的壹场改革,必须由总理和分管副总理亲自领导,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把改革办公室设在国务院的壹个综合部门,从各相关的部委抽调出熟悉业务并懂得政策的精兵强将从事这项工作。首先,由财政部修改和完善税改方案,使之能带动其它改革,然后,由粮食部门制订新的粮食购销政策并進行体制改革;由教育部修订义务教育法并由各省制定实施细则;由公安部制定农村户籍制度的改革方案;由人事部制定乡镇机构改革的方案;由农业部制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的方案;由民政部制定村级机构和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由卫生部计生部门制定农村公共卫生以及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方案;环保与国土资源部结合农业部制定出土地制度的改革方案,并创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带领农民搞好农业结构调整。所有这些方案汇总到,综合改革办公室,進行协调和修订,最后形成相互配套的综合改革方案,以实现整体推進。这样才能夺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彻底胜利,促進农业的大发展!”
这么壹说,倒引起了宋亚平的共鸣。因为宋亚平过去就在基层工作多年,对“三农”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在这些方面,他也是早有研究的。
于是二人就如何有效地促進中国农业发展、农村進步以及农民富裕的许多问题,交换了意见。
两人都认为,对中国今天的农业首先应该实施“休养生息”的政策,免除壹切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县乡两级由此导致的减收,可以通过减事减人减支的办法解决。这样,中央和省里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的财政转移支付,就能够完全用于农村的基础教育和农村的卫生事业。
两人都还认为,在对中国农业实施“休养生息”政策的同时,可以推行“无为而治”的方略。
将目前的五级政府逐步恢复为三级政府,并乡建镇,将现在的乡镇政府改为镇公所,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如果当前条件不具备,可以先行大规模精简乡镇机构,采取党政干部交叉任职的办法,将“四大家”合为壹家,坚决压缩乡镇领导干部的职数和人员的编制,分流冗员。至于乡镇的“七站八所”,除公安派出所和垂直管理的之外,壹律改制为中介服务机构或专业经济组织,改制后的“七站八所”只能紧密围绕农村经济建设与社会進步的发展要求,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有效服务,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单位。村委会原则上不再赋予行政管理的职能,逐步扩大村委会的民主权利和進壹步规范村委会的自治行为。与此同时,支持和帮助广大农民成立有着丰富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内涵的各级农会组织,农会组织在性质上应当同城市中的妇联、工会等群众组织壹样,在党的领导下,拥有同等的政治地位,并发挥出促進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当然,取消粮食的国家定购,坚决放开粮食的收购价格、放开粮食的购销市场;把土地还给农民,允许农民对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進行有序地流转;鼓励和支持农民向城市迁移,逐步建立城乡统壹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在就业和发展机会面前地位的平等。这些,都十分重要。
同样还要积极探索由国家、集体、农民个人共同出资、合理负担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养老制度;结合农村扶贫政策和其他民政补贴政策,试行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些,也都必须着手去做。
还要逐步加大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还要改革农村的金融管理体制,放开搞活农村金融……
何开荫说:“在中国的历史上,就曾有过多次农村税赋改革,唐有‘两税法',明有‘壹条鞭法',清有‘摊丁人亩'的变法措施,那些重大的改革,都是针对当时收费名目繁多、贪官污吏中饱私囊、农民不堪重负而進行的;改革的内容也基本上都是改费为税,化繁为简,官收官解。那些改革措施,在短期内,大都是可以做到 ‘向来丛弊为之壹清',使农民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但是,最后又都无壹例外地因为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而走向了反面,并为以后的加税增费垫高了门槛,农民的负担反而更重。明清时期的思想家黄宗羲曾精辟地将其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后人称其为著名的‘黄宗羲定律'。”
何开荫说:“我们今天生活的时代与过去毕竟不同了,我们多么希望,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共产党人,能够跳出这个历史的定律。”
宋亚平回到湖北省咸宁市后,不久,就将他和何开荫商讨的意见梳理出十二条建议,上书省委书记;何开荫随后也写出十分详细的改革方案,再次直言進谏中央。
中国农民的生存困境
的确,“农业”问题如果作为产业经济问题,在中国并不十分突出,至少它比传统时代甚至改革初期的重要性已经明显下降,同时也没有盛行“大农业”的许多发达国家那麽重要——大家知道农业问题已经成为现代国际经济问题、尤其是发达国家间经济关系问题的壹个关键,世贸谈判多哈回合经历这么多年而始终卡壳,主要卡在了农业问题上。
但是发达国家却基本没有所谓的“农民”问题,不仅因为他们农业人口比例已经很少,而且他们的那麽壹点务农者也已经完全“公民化”,没有人把他们视为弱势者,甚至他们百分之几、至多百分之十几的人口却对“多数决定”的议会政治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以至于有人戏言今天西方的民主制如果说有点“虚伪”的话,那与其说是少数资本家、不如说是少数农民在影响和左右著多数意志。
另壹方面,许多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在内,在改革前还没有解决“吃饭问题”,农产品供给严重短缺,处于“民以食为天”的状态,解决“民食”问题的农业自然也是“天大的事”,是重中之重,更不用说农业社会的经济问题基本上就是农业问题了。
而我国现在与上面两种情况都已完全不同。壹方面,经过30多年农业的长足发展,如今的中国已不再像改革开放前那样操心“吃饭”问题,受困于农产品供给不足。但另壹方面我国也不像美国、法国、加拿大、阿根廷、巴西等国家那样定位为面向全球市场的战略性大农业出口国,对农业生产过剩、农业经济周期和国际农贸谈判之类问题极为关切。我们的资源禀赋决定了中国农业基本上是内需型的,尽管存在品种调剂问题,就总量而言,我们的农业也能够满足内需。
今后我国农业发展的技术路线和经营方式路线当然还有大量可议的话题,但是几十年来的经验,尤其是当年“农业纲要四十条”和人民公社制度的实践经验表明,如果脱离农民自身的意愿和自由选择的权利,政府“过分热心”地干预乃至决定农业技术与经营方式,往往变成“折腾”农民,效果并不好。过去诸如技术上推广双轮双铧犁、壹味提高复种指数、普及杂交高粱和小麦取代青稞,经营上从“大公社”到“队为基础”,都留下了许多教训。
历史地看,作为壹个农业文明积淀深厚而又幅员广大、各地条件极其多样的大国,我国各地农业的适宜技术和适宜经营方式其实更多是农民自主选择的结果。正是在农民自主性得到较大尊重的改革时代,农民以“三三得九不如二五壹十”的智慧解决了复种问题,以大型农机专业户为众多小农提供商业化服务的途径,解决了过去政府认为最适合机械化的“大公社”时代长期无解的机械化问题,摆脱了壹会儿押宝双轮双铧犁,壹会儿突出手扶拖拉机,天天号召“农业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而手工—畜力农业依旧的长期困境。
在经营方式上,摆脱强制集体化后的农民无论是99%以上选择了家庭经营的农户,还是原先95万个“大队”中显示出经济活力而能让农民选择留在“集体”中的7000多个“村”,经济都有了显著的改善。农户普遍摆脱贫困而走向程度不等的富裕,极少数“集体”也大都发展成为超级“明星村”。曾经有人以后者的成就论证小岗农民走错了路,而南街村的选择才是对的。
其实他们是不顾常识地根本颠倒了因果关系:不是“明星村”由于强行禁止农民离开而得到了发展、小岗则因为没有“捆住”农民而停滞,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原来的强制集体化农村绝大多数历经20多年实践都没让农民感到“优越性”,使他们在能够自主后都选择了离去;而能让农民选择留下的自然只有鹤立鸡群的极少数。
这些极少数有超常绩效是理所当然、完全正常的——今天的“集体”如果没有绩效而强行禁锢农民不让离开,那就不仅不是“明星村”的问题,而是有犯罪之嫌了。而能让农民自愿留下的“集体”是如此之少,这难道还不足以体现改革前农业体制的大失败么?
且不说像以色列的基布兹那种纯自愿的集体化尽管时过境迁也有风光不再的问题,但仍然可以留住相当部分成员,甚至国际上公认为失败的前苏联集体农庄,尽管它的弊病众所周知,但所谓叶利钦“复辟资本主义”以来的20多年,获得了选择自由的俄罗斯农民也仍有约三分之壹愿意留在改良后的集体农庄中。而我们的公社体制在农民获准退出后仅仅几年就土崩瓦解,95万个“集体”仅有约7000个,即不到百分之壹能够留住其成员!
公社化时代是严禁“单干”的,改革后农民获得了“退出权”,但是并没有禁止自愿的“集体”,而农民能够相对自主选择后,无论“单干”还是“集体”,都比以前成功得多。所以,改革后农业的成功表面,似乎是“经营方式”上“单干”对于“集体”的成功,其实从本质上看,它是相对自由的选择权对没有自由的选择权的成功。农民有没有选择经营方式的权利,远比“哪壹种经营方式好”更重要。
公社解体后,我国改革时代的农业经营方式也发生了和正在发生著种种变化。但无论公司加农户、合作社加农户还是规模化农场,也无论规模化是通过农民间土地流转还是通过外部公司包租农民土地的方式,能够被农民接受的成功选择也往往出于农民的意愿,与政府原先的设想常常出入很大。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证明,正如农业新技术只有在市场上供农民自主采纳才有前途壹样,新经营方式也只有在自愿前提下,让农民因地制宜才能站得住脚。而政府应农民之需要做好服务工作才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近年来农业问题方面有许多讨论,诸如是坚守耕地“红线”保证粮食自给,还是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扩大進口;公司加农户好还是合作社加农户好;继续保持农民兼业化作为打工者的“退路”,还是发展规模化专业经营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等等。但是壹些地方在忽视农民权利的基础上讨论经营方式,往往哪种主张都会出问题。例如在“只许官‘圈’不许民‘卖’”的格局下,强调坚守“红线”,农民就更没法自主开发土地,但政府要“圈地”仍然照样可以大圈特圈。而如果“红线”被认为不必坚守呢,那官方的“圈地”就更会形成狂潮,但是老百姓想“卖地”照样不行。
过去说农民应该兼业化,“农民工”在城安家就受到种种阻挠,“重庆模式”走红时有官员甚至声称让农民工做“两栖人”是防止重庆出现贫民窟的不二法门。但是后来官员和公司盯上了农民的土地,同样的官员又开始大讲“两栖人”如何造成“土地利用不经济”,开始用种种手段强迫农民变“市民”了。
再如土地“确权”和推动“流转”也是过去民间多年的要求。可是具体怎么搞至今也还是语焉不详。农户被“确”给的到底是什么“权”?面对强势者的侵权,农户的这个“权”能得到保障吗?“土地流转”近年来常被当作政府推行“规模化农业”的手段来提倡,而“发展家庭农场”的说法也把国际上泛指的家庭农业(这个意义上的家庭农场我国在大包干改革后就普及了,何须现在“发展”呢?)偷换成了“上规模的”家庭农场概念。
这当然不壹定是坏事,可是只提土地“流转”不是买卖和交易,甚至不是“使用权”或“承包权”的交易,是否暗示这种“流转”可以是非自由交易性质的,即可以是“政府动员”下的强制“流转”?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决定》公布后各地强制圈地之风并未消弭,甚至由于《决定》提倡市场经济的利好,引发各地新壹轮“招商引资”热潮,此风还有日长之势,不能不让人忧虑。
总之,我国现在面临的关键性问题不是“农业问题”而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同样如此。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会导致农村人口下降,许多乡村社区因此消失,这是几乎所有现代化成功的国家都经历过的阶段。但是像我国如今这种关于“乡村衰败”的强烈呼声却是很少见的。其实表面看来,与壹般国家农民進城初期形成都市贫民社会、乡村中无人居住的房子破败不堪相比,我国由于强制禁止進城农民低成本安家造成普遍的“两栖人”或“流动劳工”现象,城市中号称没有贫民窟,农村中充斥着“两栖人”血汗换来的“无人新居”,但在光鲜外表下的社会性“衰败”却比人家有过之而无不及。
取代大型贫民窟和乡间废村的是我国无与伦比的家庭离散现象和“候鸟”人口,农村中的“三留守”现象(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造成许多骇人听闻的人伦惨剧。典型的如云南镇雄壹个貌丑人穷的乡间无赖竟能长期霸占村中十余名留守妇女;广西兴业壹名11岁留守女童竟遭同村十余名中老年人(44~76岁)频繁强X奸、轮X奸两年之久;这类古今罕见的恶性丑闻反映的“衰败”,岂是壹般的建筑破旧、治安不良所能相比?
有人甚至以此做了“文化”文章,说什么中国传统文化重视家庭伦理是讹言,中国人其实最重金钱而无视亲情,很少有哪个民族会有如此高比例的人群为打工挣钱甘愿常年家庭离散。这样的说法真叫人无语,难道他们愿意这样?“两栖人”取代贫民窟真是他们的选择吗?
实际上,尽管城市的棚户和乡村的败屋令人扼腕,但是真正自由的迁徒无论是進城还是留乡都应该是比从前更好的理性选择。即便像东亚四小龙这样发展很快、现在基本没有贫民窟问题的“新兴工业化地区”,穷人進城之初住棚户也不罕见,只是在经济增长快的条件下他们或因申请政府福利或因就业机会多,境况逐渐改善,而不至于久困于此,而那些经济增长慢的国家就会出现贫民窟长期存在的弊病。
但是我们现在不也是同样依靠高速增长来使“两栖人”可以有钱汇回家乡建设“面子房”吗?壹旦高增长阶段结束,过去积累转化成的家乡“面子房”并不能用于谋生,而他们又没有在高增长时期“化”入城市(哪怕是化入城市下层),到时社会性“衰败”在那种“两栖”不靠的状态下就不是光鲜外表能遮住的了。
显然,问题不在于乡村该不该复兴,也不在于所谓“西方式的城市化”能不能超越——什么叫“西方城市化”?西方这么多国家难道有什么统壹的“城市化模式”?哪怕是同壹个国家比如美国,纽约与拉斯维加斯的“城市化”难道是壹回事?关键在于农民的命运由谁决定?农民选择進城,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尊重,不能“上等人”看不顺眼就赶走他们。农民选择在村,他们的地权就应该得到维护,不能“上等人”看上了眼就壹把抢来,无论“圈地招商建大城”还是“收地拆房盖新村”,都得以尊重农民的权利为基础。这些道理难道只是在“西方”成立吗?
可见,我们所说的农业问题很多并非产业经济问题,我们所说的农村问题很多也并非乡村社区问题,实际上它们都是农民问题,主要是农民的人身和财产权问题的不同表现。今天我国的农业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已经很低,真正务农的劳动力和真正安居乡间的人口占比也在明显下降,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却没有降低。我国独特的“农民问题”不仅存在于非农产业(所谓的“农民工”),也存在于大城市(所谓的“外地人”)。应该说改革30多年来我国解决农民问题,即农民权利问题上已经取得较大進展,但是该做未做的事还不少。
制度的祸害
弱势群体的贫困现象存在众多原因。从美国治理贫困的经验来看,贫困可分为四大类,即物质贫困、能力贫困、权利贫困和动机贫困。[1]中国的农民工在迁徒、居住、工作和求学等四大社会权利方面受到长期的制度性歧视,他们自由和平等地离开农村、定居城市、获得就业、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遭到排斥和剥夺。农民工的自由迁徒、合法定居、正常就业和平等入学等基本社会权利,不仅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社会人格的基础,更是摆脱贫困、改变现状、追求其他经济社会机会的重要条件。其中,迁徒权利是前提,居住权利是基础,工作权利是保障,而教育权利则是核心。
目前,中国农民工的贫困主要不是表现为饥寒交迫,也不是他们的能力不够,更不是工作积极性不足,而是他们在城市里没有权利和机会立身存命,在迁徒、居住、工作和教育等方面遭到长期的限制和排斥。可以说,社会权利的贫困已成为中国农民工所有贫困现象的重要根源。[2]遗憾的是,中国农民工自由迁徒的权利已被剥夺和侵犯了近50年,到2007年为止,他们進入城市居住、工作和求学的平等权利不仅不受现行宪法保护,而且遭到各种法规的约束。这种现象与中国城市的现代化努力格格不入。
本文讨论的农民工特指那些户口在农村、但目前在城镇从事临时性或长期性体力劳动的群体。要准确地界定农民工这壹范畴的含义,需要辨明几点。其壹,农民工不能等同于“流动工人”(migrant workers),前者的户口在农村,而后者包括为打工而迁徒的拥有城镇户口的工人。同理,农民工也不应等同于“流动人口”(floating population),因为后者当中既包括在城市间流动的城市居民,也包括在农村间流动的农村居民,还包括流动中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其二,使用farmer-turned worker壹词来代表农民工是不确切的,因为农民工尚未完全被转型成正常的城市居民,不管在城市居住和工作了多久、有无房产,他们的户口仍在农村,这是他们与城市工人的根本区别。为了保有在农村的承包地,不少在城市长期工作居住的农民工往往不愿放弃农村户口。其三,农民工也不能等同于“流动农民”(migrant farmers),因为前者在城镇有壹份非农业工作,而后者专指在农村地区寻找农活的农民,例如北方地区的“麦客”。其四,农民工也不应该包括在村办企业工作的农民,而主要指考察那些進入城镇的农民工。其五,农民工不包括持农村户口、但在城市里拥有并经营企业的农民企业家(farmer entrepreneurs),因为他们不以体力劳动为谋生的主要手段。所以,农民工的英译应该是中文的拼音――Nongmingong(NMG)。
中国现有的统计数据没有提供精确的农民工人数。与此相关的数据是乡镇企业职工总数(2004年为1.38亿)和农村劳动力到乡以外的就业人数(2004年的数据是1.02亿),两者相加为2.4亿。[3]这两个数据的范畴有重叠,保守的估计是,农民工的人数可能在2亿左右。
本文首先探讨农民工迁徒权利遭到剥夺的历史演变,评析流行的“苏联因素说”和“经济因素说”对农民工迁徒权利贫困现象的解释,侧重讨论中国农民工迁徒权利遭到剥夺和排斥的制度因素、政治因素和城市利益集团因素。然后,具体分析农民工在平等居住、平等工作和平等求学等方面的权利贫困现象,并结合美国弱势团体争取权益的历史進程,提出解决农民工权利贫困的方向。文章的结论是,剥夺农民工的社会权利是壹种制度性债务和国家级罪错,只有通过矫枉过正的制度性措施,如美国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才能对弱势团体的历史亏欠作出制度性补偿。中国对农民和农民工的历史剥夺,首先需要社会抗争,然后需要国家认错,最后需要政府补偿。
壹、农民工迁徒权利的贫困
自由迁徒的权利“是人的壹项基本权利,属于人身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4]在中国现代史上,无论是在独裁的袁世凯时期,还是在腐败的北洋军阀时期,或是独裁加腐败的蒋介石统治时期,中国的农民壹直享有迁徒自由的宪法保障。例如,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6条第6款规定:“人民有居住、迁徒之自由”;[5]1914年,独裁者袁世凯主持的“袁记约法”(或称《中华民国约法》)的第5条第6款也规定:“人民于法律范围内,有居住迁徒之自由”[6];1923年臭名昭著的北洋军阀曹锟所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曹锟贿选宪法”)第9条也规定:“人民有选择住居与职业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受限制”。[7]蒋介石主持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36年)第12条也规定:“人民有迁徒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8]民国时期的历届政府从未限制过农民的自由迁徒。[9]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也同样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徒的自由”。[10]
但是,1957年12月13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各单位从农村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各单位壹律不得私自从农村中招工和私自录用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农业社和农村中的机关、团体也不得私自介绍农民到城市和工矿区找工作”。[11]与此相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58年1月9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口登记条例》,确立了壹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人口登记制度,其第10条明确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12]从此,宪法规定的自由迁徒权利被变相剥夺了。1963年,公安部依据是否吃国家计划供应的商品粮,将全国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国务院于1964年8月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严格限制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人口,从此建立了完备的以歧视农民为特征的当代“种姓制度”。[13]随后,宪法在1975年、1980年和1982年修改时,不但不废除上述违反1954年宪法的歧视农民迁徒权利的法规,反而将1954年宪法原来保留的“公民有居住和迁徒的自由”这壹条款删除,造成了用宪法剥夺公民(主要是农民)的居住和迁徒权利的结果。[14]
为什么1950年代后期的中国敢于挑战世界公理和普世价值?为什么自由迁徒的权利会在70年代以后的宪法中消失?为什么直到今天,中国的宪法仍然难以恢复农民和农民工的自由迁徒权利?目前,对于中国在1950年代限制农民和农民工自由迁徒的解释,主要有“苏联因素论”和“经济因素论”两种。
“苏联因素论”认为,苏联的经济模式深深影响了中国的发展战略,促使中国走上了壹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道路。重工业的特性决定了它不可能象轻工业那样吸收大量劳动力,结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不但无法吸收大量农民劳动力,反而将城市居民逆向驱离城市。[15] 由于工业化无法与城市化同步,所以就通过壹种制度安排,将农民严格地限制在农村里。1956年苏共“二十大”之后,中苏两党交恶。1958年起,苏联从中国撤出了专家,中止了部分技术合作项目。1958年到1960年,在“大炼钢铁”的大跃進高潮中,中国政府连续3年的财政赤字累积约270亿,占当时财政规模近50%。高额财政赤字使政府不得不停止“第二个五年计划”,没有了新增投资,自然就没有新增就业[16],由此导致城市就业危机的出现。
而“经济因素论”则将剥夺农民迁徒自由的原因归结为城市人口大量过剩。从1950年到1956年,城市工业部门大约吸纳了4千万以上的农村劳动者。仅在1952年到1957年间,即有2千多万农民自由流入城市。[17]但是,由于1958年到1960年期间的“大跃進”造成的后果,50年代末、60年代初约有3千万已進入城市的来自农村的职工被要求“暂时”返回家乡。[18]此外,人民公社制度建立后,实行了统支统收,政府在公社壹级建立财政和农业银行,全额提取农业剩余,并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结构,来保证这种内向型的资本积累。[19]
上述两种解释是不充分的。其实,“打开城门”,照样可以化解城市失业问题。例如,1950年代初中国的经济百废待兴,城市失业人员高达400万,几乎与工业在职职工的人数相等,在这样的困难情形下,农民照样自由進出城市,政府只花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解决了严重的城市就业问题。[20]同样,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中国在3年内消化了2千万城市待业人口[21]。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种解释回避了壹个根本问题,为什么当时用于应付经济困难的权宜之计,从此就被固定下来,构成了对农民的长期制度性歧视?为什么中国的宪法不再恢复农民和农民工的迁徒自由?
所以,问题的关键与根源必须从非经济、非苏联的因素中寻找。首先需要考察的是中国的政治制度因素。1950年代,中国政府通过行政的强制加上政治化的运动,成功实施了“壹国两制”,而不仅仅是陆学艺所称的“壹国两策”[22],因为中国在农村实行了歧视性的“种姓制度”,在城市实行了优惠性的公民制度。[23]这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城乡两元经济结构之社会体制根源。中国共产党曾经以“耕者有其田”和“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号召农民帮助中共打天下;在战争年代和建政初期,中共确实履行过诺言,将土地分给农民。但是,以个体经营为特征的小农社会与中共的政治理想和制度目标格格不入,于是,它背信于农民,通过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等制度,强制地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实行了从小农土地私有到集体土地所有的强制性制度转变。壹旦集体土地所有制度确立,为了维系这种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作,就必须强迫农民固守在土地上,不得自由迁徒,否则,非人性的人民公社制度就会立刻瓦解。[24]为了配合这种专制的人民公社制度,自然需要壹种更为专制的户籍制度,将数亿农民无情地嵌入永世不得“翻身”的“身份社会”和“种性制度”[25],逼使农民的低下地位成为恶性的世袭,与文明社会天经地义的“契约社会”背道而驰。[26]所以,专制和非人性的制度才是限制农民和农民工自由迁徒的根源,经济因素只是这种政治制度的折射和表现而已。虽然目前人民公社制度已经瓦解,但人民公社制度的核心价值――土地集体所有的本质,仍然是今日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轴,由此导致农民和农民工在制度层面上仍然难以离开土地,尽管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这种制度限制正面临危机。[27]
其次,特定时期的政治需要也是剥夺农民迁徒自由的壹个重要因素。毛泽东时代的特征之壹便是无处不政治、无时不政治和无人不政治。那时,几乎任何非政治的政策和行为都可以从政治中寻找答案。例如,“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批“知识青年”被迫“上山下乡”,不仅仅是因为城市失业率居高不下,还因为毛泽东不再需要利用“红卫兵”了,大量滞留城市的中学生不利于政权的稳定和城市秩序的恢复,于是毛泽东将这股“祸水”从城市引向农村,逼使大批“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其结果是,通过剥夺“下乡知青”的城市居民身份,将他们列入地位低下的农民群体,稳固了畸形的城乡两元结构。[28]
到了1980年代,中国政府曾考虑适当放松对农民進城的限制。据温铁军回忆,当时负责中共农业发展的杜润生曾提到,“当时的中央政研室已经提出开通城乡,要给农民進城的机会。提出以后本来领导同志是愿意考虑的。但受到了几乎所有部门的反对,”因为尽管当时财政体系的保障水平很低,但它毕竟保障了社会的安定[29],壹旦允许农民自由進城,就将破坏现有的城市保障体系。所以,政治稳定、政权巩固成了1980年代阻止农民進城的根本原因。
1990年代上半期以来,允许农民自由進城的旧话重提,但还是没能成为现实。其中壹大原因是因为大城市有“特殊的战略作用”,所以不能对农民开放。据1994年的统计,70%的新增刑事犯罪来源于流动人口。[30] 尽管在经济上中国完全具备了加快城市化的条件,城市吸收农村剩余劳力的能力也大为提高,但为了防止所谓的城市犯罪、巩固大城市的战略地位,政府仍然不愿恢复宪法对农民迁徒自由权利的保护。尤其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由于2003年3月的“孙志刚事件”[31],国务院于2003年8月1日废止了实施达21年之久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实际上已允许农民自由進城。新公布的《城市生活无著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这样,对“非法”流动的农村人口不再予以遣返,而是予以救助。这本来是修正宪法、恢复农民自由迁徒权利的良机,但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仍然未考虑这壹点。[32]
有意思的是,无论是建立户口制度后的1957年,还是打破户口制度后的1990年代,尽管两者的政策取向完全相反,但违宪的特征却壹致。1954年宪法允许自由迁徒,所以,1957年后的阻止农民進城是违宪的;而1975年后的宪法取消了迁徒自由,所以今日所有允许、默许农民進城的措施也是不符合宪法的。所以,在民众迁徒自由这壹点上,号称国家大法的中国宪法,是最可以被忽略、最容易被搁置、并且最可能被戏弄的“摆设”。
再次是城市利益集团的因素。由于长期实行剥夺农民、独厚城市居民的制度,逐渐形成了城市既得利益集团。“全民的政府事实上异化成了城市居民的代言人,制度的供给权完全归城市居民所独占。虽然城市政府代表的只是少数人,但这少数人却是权力的制定者,而且以法令确定下来的户籍制度保证了这种权力的强硬有力,从而使歧视得以延续。”[33]那种“权益進城、成本归农”[34]的侵权行为和剥夺性思维仍然主导城市的决策层。与此同时,农民代表在全国人大的立法过程中几乎没有声音。根据1995年的选举法,城市居民每22万人产生全国人大代表1人,而农村居民则每88万人产生全国人大代表1人;换言之,农民的选举权利仅及城市居民的四分之壹,4个农民的选票只相当于1个城镇居民的选票[35],这比美国黑奴所享有的五分之三(60%)代表权和选举权还少了壹半以上。[36]
中国过去30年来壹直存在着城市与农村、沿海与内地、富裕与贫困三大矛盾。進入21世纪后,中国政府面临内外压力,签署了《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意放松对农民迁徒权利的限制,给予农民以国民待遇。 [37]《世界人权宣言》第13条宣称:“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迁徒和居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也规定:“合法处在壹国领土内的每壹个人在该领土内有权享受迁徒自由和选择处所的自由”。 [38]但是,那些能参与资本收益分配的发达地区、城市地区和沿海地区,不愿意与农民分享城市社会保险和福利的“大饼”。 [39]在这些利益集团主导下的决策层对农民工進城问题采用了双重标准:在经济方面,乐见和鼓励劳动力自由流动,这样可以让发达地区得到廉价和充足的劳动力,尽管农民的流动权利并不为现行宪法所承认;在社会权利方面,则坚决反对农民在城市里自由登记取得户口,因为这将侵犯现有城市居民的既得利益。[40]这种立场十分类似当初美国共和党对已被解放了的奴隶的观点。壹方面,这些自由派的白人支持给黑奴以人身自由;另壹方面,他们又反对给黑人以权利平等,尤其反对给黑人以民主选举的权利。这样,1865年美国内战后,黑人得到了自由,但没有平等,无法平等地享有居住权、工作权、教育权和选举权。黑人直到1965年后才享有壹定的选举权,其间历经100年之久。
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农民或许会得到自由迁徒的权利,但可能在长时期内无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居住权、工作权、教育权和选举权。而没有居住权的自由迁徒,充其量只有自由的流浪权和乞讨权。这样,农村居民所获得的“自由”,只有在城里讨饭的自由、到处流浪的自由、失学失业的自由。需要指出的是,“迁徒自由不仅仅是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问题,还意味着中国的公民可以自由选择。迁徒自由是壹种政治权利,和别的权利相关联,同时又是壹个包容性的综合性的权利”[41]。
二、农民工居住权利的贫困
公民的居住权利是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其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及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同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条也指出:“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壹个人自己的生存手段”。还有,《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1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 [42]如果说,自由迁徒的权利是农民工社会权利的基本前提的话,那麽,农民工在城市自由、平等地居住的权利则是基础。如果只能流动而不能定居,那只能是流民,而不是居民。在现实中,尽管中国的农民工已经冲破了宪法的限制和人为的阻碍,争取到了壹定的人身自由,但他们远未享有在城市中平等的居住权利。[43]
据统计,2003年,中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高达11,390万人,流动人口规模已高达1.4亿人。[44]但是,从人身自由到权利平等还有壹段艰辛而又漫长的里程。壹年几度的回乡潮,尤其是举世罕见的春运潮,意味着农民工仍然无法在城市扎根,既不能安居,也不能乐业,虽然离乡却无法离土。[45]“民工潮的实质是,制度歧视、户口限制使农民工无法成为稳定的产业工人,无法从身份制转换为职业制。”[46]中国农民工犹如美国的非法移民,可以非法流动,却不能合法居住。然而,中国的农民工是合法的中国公民,而美国的非法移民既非美国公民亦非合法入境者。目前進入城市的农民工主要有3种生存方式,在城市企业打工、在城市建筑队打工、在城市居民家庭从事家政服务。[47]这三类农民工尽管得到了政府的默认和政策的模糊肯定,但法律上他们在城市的居住却是非法的。这就是典型的有人身自由、无平等权利的案例,似乎是“来去自由”,但没有定居的权利。
生存在这种灰色处境里的农民工之居住权利,至少在三方面遭到剥夺与排斥:
第壹,农民工拥有自己独立住房的权利受到排斥。据2003年的抽样调查,上海的進城农民工选择“租赁房屋”和寄居“宿舍、工棚”的比例,分别占73.5%和18.7%,合计达92.2%;在租赁房屋居住中,又以“租赁私有房屋”为主,占48.9%,其次是“租赁公有房屋”,占12.3%。显然,上海的农民工基本没有自己的住房,居住条件相对较差。[48]在海口,有的工地分给每个农民工的铺位不到1米宽,带家属的也只增加0.5米。[49]作为对比,2000年上海街道居民自买或自建住房的比例高达52.5%,租用公有住房比例为41.7%,合计达94%。也就是说,上海本市居民中94%直接或间接拥有自己的住房。拥有房屋产权不仅标志着财富,更体现了永久居民的地位,以租赁为主的進城农民就难以从临时流民转型为永久居民。[50]中国進城的农民工目前是患寡,但更患不平等。
第二,许多农民工长期住在简陋、破旧的“城中村”,居住环境极其恶劣。随着农民工对城市住房需求不断增加,按照国际惯例,政府本应为自外地進城的民众提供廉租房,但中国的城市政府习惯于对农民的长期歧视,不愿大量提供这种微利或无利的公共产品。于是,农民们只能自救,利用城乡交接的宅基地,兴建城中村,向進城农民工提供廉租房。1990年代初,广东省的珠江“城中村”开始形成。因为当地村庄的农用土地被迅速征用,为了抵抗这种近似没收的征用,当地村民们在自家宅基地上兴起了壹场“造房运动”。1994年到1998年间,许多村民在宅基地上重建或改建房屋,然后出租给急需住处的农民工,于是廉租屋市场和供流动人口暂时聚居的城中村就出现了。[51]这些“城中村”建造前自然缺乏合理规划,建造后更难实行正常管理,城市主管部门对“城中村”制定了各种繁杂的管制措施,但唯独缺少对民工基本居住条件的规范要求。[52]据部分城市调查,大量自找住房的农民工所居住的“城中村”环境恶劣,卫生和食物安全条件很差。农民工的城市生活处于“孤岛化”状态,很多人长期夫妻分居,有的虽同地打工,但因居住限制不能过正常的家庭生活。[53]据2005年1月的壹份调查显示,重庆城区约有36万农民工,他们群居在最廉价、最不卫生、最不安全的陋房内,极易患上各种疾病;人均居住面积少则3平米,多不过10平米,有的甚至住楼梯间、危房、工棚等。[54]
第三,为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城市政府不允许進城农民工私建住处,这种歧视政策的后果是逼使许多农民工流浪街头,由此增加了犯罪率。表面上看,似乎城市流动人口多了就可能导致更多的犯罪;但若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平等的居住权,无恒产即无恒心,往往会导致他们对城市社会的仇恨,诱发非理性行为。禁止建设固定的贫民窟,只能纵容产生无数个流动的贫民窟。政府为了城市形象,不准贫民窟的存在,又不愿提供其他住所,这样只能逼迫他们到处流浪,由此必然使壹些流浪的农民成为潜在的犯罪分子。[55] 历史上,许多事实证明,“民反”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官逼”。解决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的治本之道,其实与赋予進城农民工的居住权利有关,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提升公民的社会责任,培育流动人口与城市政府、城市社会的合作意识。
三、农民工工作权利的贫困
农民工不仅需要在城市中安居,而且更需要在城市民乐业。但在现实中,他们不仅没有平等的居住权利,也没有平等的工作权利。[56]最典型的表现是,农民工长期从事工作报酬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的职业,城乡工人之间普遍出现了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的现象[57],导致农民工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上不充分就业[58]。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02—2003年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的调查显示,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地位,农民工都排在25种职业群体中的最后壹位。[59]具体而言,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的权利贫困主要表现在下列四大方面。
其壹,按时领取工资的权利遭到排斥和侵犯。中国各地大量、长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成了世界劳工史上的壹大奇观。按劳付酬、按时付酬是劳工的天赋人权,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和人道人性公理的基本准则与重要标志。美国19世纪是自由劳工待遇相对最差的时期,但那时资本家也只不过延长工时、减少工资、滥用童工和女工,几乎未出现恶意拖欠工资的事件。究其原因,壹是拖欠工资的成本太高,包括法律成本(官司)、名誉成本(媒体报道)和经济成本(罚款);二是拖欠的风险太大,包括生命风险(民众合法拥有枪支)和财产风险等。
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04年的抽样调查,有10%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7个月。[60]另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计,至2003年为止,全国共拖欠农民工工资1千亿元。[61]另壹份调查报告显示,为了索要这1千亿元欠薪,社会至少要付出3千亿元的成本:若是索要不足1千元的工资,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用去11至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至1,050元,政府为工作人员、法官、书记员等支付工资,至少是1,950至3,750元,这样,综合成本在3,420至5,720元之间。[62]
拖欠工资已经成为雇主们壹种普遍的“经营之道”。壹些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实行1比10的行业潜规则,即自有资金1百万元,就敢承接上千万元的工程,其成功的秘诀就是大量、长期地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少施工企业支付民工工资的策略是“三步曲”:第壹步,每月只给基本生活费;第二步,工程進度超过80%后,如果民工要求支付工资,则兑付壹小部分,并给予承诺和安抚;第三步,工程完工后,当民工索要剩余的大部分工资时,要得紧即多给,要得松则少给。[63]
中国的企业和包工头敢于经常性拖欠工资,而农民工能长期忍受工资被拖欠,是中国经济能超常发展、偏离现代经济学理论解释的主要原因之壹。更不可容忍的是,目前相当多的企业对农民工实施“年薪制”。河北省总工会调查发现,河北某地200多家小企业为了控制职工随意流动,普遍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每月只发几十元生活费,余额按季或至年末结算,若职工违约,企业便强行扣留薪资。[64]同时,企业业主对催讨工资的农民工普遍使用暴力。[65]
面对这壹严重犯法现象,中国政府主要使用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的手段来加以处理。2003年10月,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三峡库区亲自为农民工追讨工钱。于是,举国上下开始关注堂堂总理为壹个农妇催欠款的“可歌可泣”的故事。紧接着,国务院下发通知(2003年11月)、召开电话会议(2004年1月2日)、又派出7部委督察组调查等[66],可谓轰轰烈烈。在壹个法治社会,任何拖欠工资的现象根本不需要该国总理出面,既然有相关法律,又有执法人员,依法处置即可,何需什么“国务院通知”、“全国电话会议”和“部委联合督察组”赴现场调查之类手段呢?中国式的这种“君主关怀”和行政介入,再次为人治提供了样板和范式,为依法办事、维护农民权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制造了制度障碍。表面上这壹事件的社会影响不小,其实质后果却相当糟糕,因为它误导了整个社会,以为有了最高领导的情感关怀,社会就可以长治久安;事实上这种“君主关怀”更加激励只能治标的人治,背离了可以治本的法治。
其二,农民工同工同酬的权利遭到排斥和侵犯。目前劳动力市场上工资的高低与劳动力供求并没有明显的关系。按常理,随着劳动力东進数量的减少、内资外资的增加,劳工的相对短缺应该带来农民工工资的上升。但事实是,在东部地区,本地人的工资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农民工工资,两者间工资差距日益扩大,许多企业对农民工的报酬设置了歧视性规定。据湖南、四川和河南3省的抽样调查,农民工月实际劳动时间超过城镇职工约50%,但月平均收入不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另据调查,沿海有的地区农民工的工资过去10年年平均提高不到10元钱,若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上他们的工资是负增长。[67]在珠江三角洲壹带,1993年到2004年农民工的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68]而1998年到2003年间,城市居民的工资收入将近翻了两番。[69]值得壹提的是,由于农民工的身分低下,他们的工资壹般比城市居民出身的正式工低壹半。[70]例如,2004年广东省外来农民工月均工资仅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1,675元)的54.9%。[71]
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是,雇主对农民工和外地人实行制度性侵权,通过恶性拒付或少付各种福利,大大降低了工资成本;而且,农民工既无农会,也无工会,面对官商勾结,农民工根本没有谈判能力,更不可能取得谈判中的优势。[72]在今日中国,农民工的工资变动很少受市场供求的制约,而更多地受到制度、社会和阶层歧视的主导,在中国这壹特定而又畸形的转型期,制度歧视的作用远远大于市场规律的作用。
目前,尽管有些地区已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类别划分,但却增加了属地划分,限制外地人進入城市。这种从限制农民進城变为限制外地人進城,歧视面和打击面更大,因为外地人不仅包括农民工,还包括外地的非农民流动人口。[73]在美国1865年解放奴隶之后,法律上已不存在自由人与奴隶人之分,但却长期存在着黑人与非黑人的界限,黑人仍然被社会认为是“前奴隶”,就象今日中国居住在城市里的农民工还是被认为是“前农民”壹样,各种歧视与排斥仍然如恶梦般挥之不去。
其三,农民工获得同等福利的权利遭到排斥和侵犯。据中国农业部2005年调查,目前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仅为12.9%。另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仅为10%左右,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15%左右。[74]绝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未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75]而且,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少企业推卸法律责任,甚至强迫劳动者签订“生死免责”条款。[76]壹份对农民工保险待遇的调查表明,因重病、小病和女工孕产分别可以报销的比例是33%、23%和17.9%;有87.1%的农民工在病假期间,厂方拒发生活补助费;雇主只为3.9%的农民工办理了退休养老保险,为11.9%的农民工办理了医疗保险。[77]雇佣农民工的企业里,劳动合同签约率普遍很低,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对40个城市的抽样调查,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仅为12.5%[78];而履约率则更低,在已签约的劳动合同中存在很多无效条款[79]。
另壹份调查报告指出,由于农民工得不到必要的社会保障,流动频繁、就业不稳,这又导致农民工、用人单位和地方政府都不愿投资建立在长期预期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此外,由于企业要节约成本,地方政府要改善“投资环境”,将社会保险的门槛设得很高,导致农民工难以加入社会保障计划。[80]四川绵阳市的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就是因为临时工的福利和工资成本比正式工低得多。1996年,绵阳市临时工的平均年薪为3,500元,而该市正式职工的平均工资是5,370元,企业还必须为正式工支付医疗、失业、养老、工伤、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总计占工资的33.6%,正式工和临时工的直接工资成本比为2.4:1,加上各种社会保险等福利费用,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年平均用工成本比为2.82:1。[81]何况,农民工通常承担最累、最苦、最脏、最危险的工作,有的甚至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工作,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他们往往没有法定休息日,有的劳动时间严重超长且不能按相关法规领取加班工资。[82]2003年中国死于工伤的人员高达13.6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3个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农民工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83]另据中国国家统计局2004年的典型调查,农民工平均每日工作11个小时,每月工作时间超过26天。76%的农民工节假日加班后未领过加班工资。有些企业甚至扣留部分工资做押金,以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84]2000年在广东惠州曾发生过壹起壹个打工仔每月工作500个小时以致于当场累死的事件。据了解,这家手套厂的工人经常长时间地加班,壹个月里工人的平均工作时间超过500小时,但月工资最低的只有300元。[85]2007年6月中旬,中国还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山西黑砖窑奴工案,黑窑雇佣了大量被骗、被拐的农民工,包括童工,其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每天工作14至15个小时,壹人被打死,8人变痴呆[86],堪称“汤姆叔叔的小屋”当代中国版。
其四,农民工必须付出比城市工人更大的代价,才能在城市中就业。目前,农民离开农村要办五证(包括身份证、未婚证、计生证、毕业证、待业证),交七费(每个证都得交几十元钱),此外还要交“计划生育季度妇检保证金”、水费、“三提五统”保证金等,少则5百元,多则几千元。农民到城里后,又要办证交费,包括暂住证、健康证、就业管理费、治安保护费,还有企业收取的保证金。据广东中山市的调查,就业证每张收费50元,暂住证每月15元,卫生管理费每月10至15元,健康证每年30元,特殊岗位的培训费每人5百元。1998年南京市财政列入了为城市下岗职工解困的基金预算9千万,其中1千万元就是向外来劳动力征收的。[87]
此外,壹些用人单位经常没收农民工的身份证,以限制其行动自由。不少用工单位要求农民工交出身份证,名义上是统壹保管,实际上是防止他们跳槽,许多农民工因身份证被扣押,而不能自由地选择工作场所。[88]
需要指出的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壹些大城市不仅在行动上歧视农民工,而且在文件上明确规定可以歧视农民工,这可谓中国特色的歧视行为。多数文明社会即便有歧视现象,但绝不敢将这种歧视明目张胆地写在公文法规里。例如,2004年北京市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报考条件规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这句短短的话涉及年龄歧视、身份歧视和残疾人歧视,若发生在美国,即属严重违法。另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50个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的分析,20%的用人单位目前存在就业歧视,主要涉及到形象、性别、学历、地域和年龄。[89]北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的工种限制从最初的10多种发展到100多种。上海市则是最早提出限制外地人员就业范围的城市。现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大城市都有这样的规定。[90]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中的“刘易斯转折点”可能出现,即发展中国家必然经过劳动力无限供给到相对短缺的过程,于是劳资力量此长彼消,劳工的谈判实力增强,工资上涨,劳动和资本将共同分享经济增长的收益。[91]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最新的研究表明,2006年农民工的工资增加了17%,刘易斯转折点似乎在近年出现。[92]但在中国特殊的环境中,农民工工资待遇的提升并不意味着他们权利状况的改善,也许,工资待遇的提高能帮助农民的贫困类型从长期的物质贫困中解脱出来,但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权利贫困问题能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当劳工获得温饱之后,他们更需要公平享受城里人的诸种权利。山西洪洞县黑砖窑中发生的现代奴隶现象决不是壹个经济学理论上的刘易斯转折点所能解释的。如果刘易斯转折点已经出现,那麽这种普遍性、制度性的黑窑、黑井现象本来应该自然消失的。
当现代经济学强调公平竞争为第壹要义时,它本身不讨论社会公正与权利分享这些构成公平竞争的非经济要素和制度环境,经济学理论假定这些非经济要素和制度环境已经给定。然而,在中国,作这样的假定就有违社会常识了。要实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公平竞争,解决农民工的权利贫困问题,需要考虑公平、关怀与分享这三项原则的平衡与贯彻。过去30年里,中国经济发展的优先问题是如何将“饼”做大,经济学家因而大显身手;但今日和未来的中国,其优先问题是如何“分饼”,这样,研究分配机制、促進贫富和谐、建立伦理规范、讨论法律规则的法学家和社会学家们便有了用武之地。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经济学家的黄金时代应该让位给法学家和社会学家了,因为人们的关注中心将由物质贫困转移到权利贫困。壹旦权利问题成为全社会的中心议题,它将标志着中国社会开始更新壹轮、更深层次的转型。
四、农民工子女教育权利的贫困
农民工子弟的教育权利是他们社会权利的核心,因为教育意味着希望和未来。若不让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平等地求学,就阻断了农民工在城市里安居乐业的途径。[93]在这壹点上,中国的农民工子女还不如美国的非法移民子女,因为后者至少能与美国公民壹样平等地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据2000年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数据估计,中国14岁以下的流动儿童达1,980万人,其中农村户籍儿童占74%,即1,460万人;有关专家测算,他们的中位数年龄为7岁,据此推算,其中的义务教育学龄儿童约有800多万人。另据中国儿童中心最近完成的壹项抽样调查显示,流动儿童的失学率高达9.3%,其中壹直未上学的占6.85%,失学的占2.45%。[94]
为了帮助大批农民工的子女在父母寄居地就近上学,1990年代壹些大城市出现了未经政府批准、也得不到政府资助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与上亿流动的進城农民壹样,它们的存在是真实的,但也是非法的。在法律上,打工子弟学校不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也不具有法人的主体资格。[95]目前,中国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至少在下列四大方面设置了障碍,侵犯了农民工子弟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壹,限制农民工子女平等進入公办学校的权利。首先是规定了昂贵的学费标准,以排斥农民工子女。例如,北京市规定,外地小学生到公立学校借读,要交纳200元借读费,而现实中收费更高。[96]在广州,尽管市政府规定,只要家长有“三证”(即暂住证、务工证、计生证),其子女均可在本市报名入学,但政府将广州的外来人口子女分为12类,其中11类可获优先照顾借读并享受“地段生”待遇,但为数最多的第12类外来人口子女,却要承担昂贵的借读费。[97]很多农民工子女选择农民工子弟学校,其实也是壹种无奈,因为农民工没有能力负担公立学校对其子女征收的昂贵“借读费”。[98]同时,有关方面常常以各种借口将农民工子女拒于门外。2002年中国9城市流动儿童状况调查资料显示,目前3至6周岁学前儿童的入托率只有61%,而6周岁流动儿童未入学的比例高达47%。与不能适时入学形成对照的是,在流动儿童中,“超龄”学习的情况比较普遍,9周岁和10周岁的流动儿童还在上小学1年级者,分别占同年龄流动儿童的20%和5%,13和14周岁还在上小学的流动儿童所占比例则分别达到32%和10%。[99]
第二,阻止开办农民工打工子弟学校,将这些学校列为非法,加以取缔或限制。[100]目前壹些教育行政部门滥用权力的现象非常严重,它们往往通过控制办学标准来打压民办学校。为了阻止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竞争,壹些城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未经任何听证程序,就自行制定办学标准,而且往往对公私学校实行双重标准。例如,它要求民办学校平均校舍面积不得低于1万平方米,而它管辖下的公办学校平均校舍面积却不足5千平米。[101]在有关部门的压力下,北京海淀区的壹家农民工子弟学校在14年中搬迁了10次,壹直处在漂泊状态。每次拆迁都意味着学校面临壹次巨大的损失,因为学校是私人投资、建房,每次拆迁都没有任何赔偿,投资化为乌有。[102]2006年7月初,海淀区教委下文通知,全区不合法的37所打工子弟学校将全部关闭,要求15,000余名学生分流到公立学校就读。可是大多数农民工子女根本无法被公立学校接收,他们只能继续非法地在原学校就学。 [103]成都市成华区曾有6所民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三、四千人,这些学校全部被地方政府视为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系非法办学。该地政府要求民办子弟学校必须具备合法的用地手续、报建手续和安全检验手续,这对没有国家合法资源可用的私立学校来说,无疑是很难实现的。[104]壹方面,城市政府设置了重重障碍,阻止农民工子女進入条件好的公办学校;另壹方面,政府又不允许农民工子弟在条件差的打工子弟学校就学,剥夺了他们接受教育的权利。这样就出现了壹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逻辑:即便迫使妳“合法”失学,也不允许妳“非法”就学。[105]殊不知,剥夺国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更大的犯罪。
第三,拒绝为打工子弟学校提供经济和人力资源,使这些学校的办学条件十分恶劣。创办北京第壹所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张保贵指出,他的学校除了中国农业大学每学期给他们5百元“烛光基金”外,未接到任何国家资助和社会赞助,这“烛光基金”是农业大学的学生回收废品变卖得来的。他还指出,打工子弟学校完全依靠收取低廉的学费来运转,它因地制宜,以低成本运作的方式复制农村办学模式,如果靠他们自身来解决师资、办学条件,其实有相当大的难度。[106]绝大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在危房、应急处理、火灾、用电、食品卫生、煤气中毒、交通等多方面存在安全隐患。[107]壹位打工子弟学校负责人透露,因为经费有限、设施不完备,大部分打工子弟学校存在安全问题。比如,用校车接送孩子花费太大,个别学校买的是二手甚至濒临报废的大巴;壹些学校校舍很简陋,有的是用歌舞厅改造的,还有的是租用工厂的车间,都不适合孩子学习。[108]目前,北京市有400多家农民工打工子弟学校,学生人数近10万人。以石景山区黄庄小学为例,环境噪杂,尘土飞扬,教室破旧,20多平方米的阴暗教室里挤著50多个学生;没有操场,学生只能在蔬菜大棚里上体育课。几年来,学校“漂泊的课桌”在城市边缘多次迁移。目前所在地的北面是壹个现代化的住宅小区,学校面临再次搬迁,可能还要再往西迁。[109]
第四,由于政府的歧视性政策,许多农民工不得不将子女留在农村。据2000年第五次中国人口普查数据估计,当年中国留守儿童接近2,300万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多达2千万人;在全部留守儿童中,父母中壹方外出、另壹方留在乡村与儿童壹起生活的只占43.83%;父母双方都外出、儿童不能与父母壹起生活的超过了半数。多数农民工子女仍然以在老家接受教育为主:在小学阶段,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的比例很高;但進入初中阶段后,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的比例就大幅度下降,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学习比例仅为88%,比中国所有14周岁儿童在校学习的比例低6个百分点。[110]
调查显示,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主要有隔代监护、父亲或母亲单亲监护、亲戚监护、同辈监护和自我监护等,其中单亲监护占79.2%,隔代监护占16.9%。[111]据了解,江西吉水县金滩镇的2,010名小学生中,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为700多人;在金滩镇所属的村办学校里,很多老师有时甚至要充当家长和监护人的角色。[112]山东省青岛市近期调查了100位已婚進城务工农民,91%的农民工之子女已达入学年龄,但只有15%的人的子女能在城市、在父母身边就学;其他76%的子女因种种原因不能在城市就学。[113]
今后,“大龄”流动儿童的出路问题将更突出。按照中国的现行学籍管理体制,流动儿童在城市里很难有上高中的机会,他们更不可能在城市参加高考。从现在开始,全国每年将新增1百多万“大龄”流动儿童,这壹群体的出路渺茫、前途黯淡。[114]壹份在北京市50所农民工子弟学校所作的问卷调查(102名教师和19所学校的2,161名学生接受了调查)显示:壹半以上的农民工子女(58.3%)不喜欢甚至讨厌北京市的同龄孩子,因为后者欺负人(26.2%)、看不起人(37.1%);有些农民工子女甚至从未与北京孩子接触过(3.1%)。[115]
很显然,流动农村儿童、留守农村儿童和進城农村儿童这三大群体的教育权利,都遭到空前的剥夺与侵犯,中国的农村社会处于少无所依、老无所养、妻离子散的状态。
五、农民工权利贫困的后果与启示
目前,進城多年、长期居住在城市的“前农民”已出现身份困惑。壹方面,因为他们长期居住在城里,已不再是农民;另壹方面,因为没有正式的城市户口,他们又不是市民。从职业角度讲,他们是工人;从身份上看,他们是农民。但他们与工人和农民又都不同[116],他们是亦农亦工、亦城亦乡、半农半工、半城半乡,与其说他们是“前农民”,还不如说是新市民。
更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工已出现了严重的代际问题。自1970年代末以来,农民工已经历了3代,新壹代的农民工多数生在城市、长在城市,其正式身份本应该是城市新市民。按照经典的发展经济学理论,二元经济的发展走向是城乡壹体、工农壹体,但中国农民工的存在,特别是第二、第三代农民工的存在,构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社会群体之外的第三元,于是,中国的二元经济的发展趋势不可能再呈现为二元合壹的状态,相反却分解为三元经济。农民工和他们的子女是位于城乡两种社会文化中间的边缘化群体,他们与生活在故乡的同乡农民不完全相同,又不同于真正的城市人,属于“半”城市人性质的第三元。[117]
随着这第三元人数规模的持续扩大,中国社会已相应出现了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118]它的主要表现是:進城的农民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市民待遇和工人待遇,导致他们难以在制度、文化和心理层面溶入城市文明;他们人在城市内,心却在城市外[119];不仅难以成为城市化的动力,还可能成为阻碍城市化的反作用力,因为随着农民工下壹代的成长,在城市社会的歧视中成熟的他们,可能对城市文明充满仇恨,因而具备相当的破坏力。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至30%的低龄流动儿童自降生以后就壹直生活在城市,他们根本没有在农村的家乡生活的经历。如果他们不能有效而成功地溶入城市社会,其反叛能量将难以预测与控制。而且,与他们的父母不同,他们难以接受各种“敢说也敢做”的赤裸裸歧视,他们的预期心理和抗争能力都远远高于他们的父辈。[120]对那些在城市有住房、居住在城市的平均时间达7年半以上的進城农民所作调查显示,他们的幸福指数是2.3,不仅低于居住在城市的市民(2.5),也低于居住在农村的农民(2.7)。[121]
必须指出,农民工所遭遇的种种在迁徒、居住、就业和入学等方面的歧视,其本质是壹种制度性歧视,其根源是农民工社会权利贫困。很显然,长期剥夺农民工的自由迁徒、自由居住、自由就业和自由入学的权利,是壹种制度性债务和国家级罪错。[122]认识和解决这些债务和罪错可有以下几种思路:
首先,这壹扭曲人性、违反公理的现象是历史性、制度性和国家级的,不能期望经过壹代或二代人便能轻而易举地清除这些不公不义的积弊。也许,在不远的将来,明显的阻碍农民進城的体制可能消失,但隐性的权利侵害、精神迫害和文化歧视将会延续很久。美国的奴隶制作为壹种制度,140多年前就消失了,但对黑人的种族歧视至今尚未完全消除,印度的种姓制度也是阴魂不散。中国民众需要清醒地意识到,对农民和农民工的歧视实际上已溶化在城市人的血液之中,只有通过长期的努力才能逐渐消除。任何希望迅速解决这壹历史债务的观念和行为,只能产生新的社会仇恨,制造新的制度困境。
如果要减少和消除歧视,其逻辑次序或历史轨迹可有如下步骤。第壹步是不再允许书面歧视,既不准在法律和法规上出现歧视性条款,也不许在媒体和招工广告上出现歧视性字眼;第二步是不许口头歧视,包括不准在公开场合宣扬歧视,也要阻止在私下场合传播歧视;第三步是不许行为歧视,主要是在各个领域维护公平、公正的政策与行为;最理想的第四阶段是限制民众和社会的观念歧视,在思想和思维上真正树立歧视可耻、公正至上的观念。目前的中国已经开始注意不要“写”歧视,但还可以“说”歧视、“干”歧视和“想”歧视。
其次,任何国家罪错都很难指望政府会自动而愉悦地承认并加以纠正。农民工自身的抗争和社会各界的声援是解决农民工权利贫困的必要条件。过去50年里,农民和农民工从未对各类歧视发动过全国性、持续性和自主性的反抗,中国的农民从来没有自己的农会,没有自己的领袖,更没有自己的维权纲领,他们始终是壹个“沉默的群体”。[123]这实际上就不断地鼓励政府对农民的权益予取予求。如果农民工今天能模仿当年知青要求回城时所产生的抗争意愿和抗争能量,农民工的社会权利就有可能大大改观。[124]中国的知识分子也应当有使命感和正义感,要帮助农民减少权利贫困。当年美国黑奴的解放,主要是依靠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白人,从而成功地推翻了奴隶制度;而获得了自由的黑人为了得到平等的权益,也经过无数次民权运动,才逐渐实现了平权。毫无疑问,权利不能靠恩赐,而只能靠争取,古今中外,概莫例外。
再次,解决国家罪错的壹大要件是国家要认错。中国政府目前大力提倡社会和谐,其实,从解决历史性的国家罪错和积怨半个世纪的城乡对立的角度看,这壹提法有些本末倒置了。要实现和谐,首先就需要和解,而和解的前提是国家能得到农民的谅解,为了得到谅解,国家就必须公开认错。所以,为了社会和谐,正常的逻辑是:国家认错-农民工谅解-城乡和解-社会和谐。中共习惯于用壹个决议的方式,对历史上的罪错作总结和检查,并借此对历史罪错作壹定的清理。对历次所谓的“路线斗争”、“反右”运动、“大跃進”和“文化大革命”,都是如此,尽管都不很彻底,但至少通过正式文件,选择性地表达了某种程度的认错。同样,对农民和农民工近60年来的剥夺和歧视,政府需要承担责任,全面认错。当然,政府认错并非易事。到2007年5月31日为止,美国15个前奴隶州当中,只有马里兰、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和阿拉巴马等4个州对奴隶制度作了公开道歉。时隔140多年,仍然有11个前奴隶州拒绝公开道歉。[125]笔者希望并且相信,中国政府不需要等到壹个半世纪以后才就不公不义的户口制度表示道歉。
最后,为了得到农民工的真正谅解与和解,国家需要对农民工作出制度性补偿。例如,美国在推翻奴隶制度百年后的1960年代,针对黑奴制度对黑人的摧残,开始实施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对各少数族裔,尤其是黑人,作矫枉过正式的国家赔偿,对他们的社会权益和经济利益实行全面倾斜,提倡“不公平”的分享政策。在消除对农民的制度性歧视方面,中国政府不仅应当推动平等的工农和城乡政策,提倡工农平等居住、平等就业和平等就学政策,而且要采用补偿性办法,对农民工的需要实行特别的政策倾斜。对极端弱势的社会群体而言,他们的人生起点已经因歧视性制度的设置而不公平,那麽,在他们的人生历程当中,借助矫枉过正式的“不公平”,他们或许就可能与强势团体在结果上取得公平的可能。
这种制度性、国家级的补偿,侧重的不是针对个别农民工和个别乡村的补偿,而应当是针对所有农村和农民工的群体性补偿。这种补偿不必以现金和实物方式,而应以制度重建和政策倾斜的方式。例如,国家应该立法,要求所有接受政府资助的企业、学校和公立机构,必须在就业、就学、福利、升等、迁徒、住房等方面,明确反对对农民工和农民的歧视,否则它们将失去政府的经济资助。另外,需要公布和实施反歧视法,对任何歧视农民及其子女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如果可能,也有必要在短期内,对农民工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适当降低他们的入学和就业标准,旨在加快改善他们在过去60年里失去的社会经济地位。
总之,在农民工所有的社会权利当中,自由迁徒的权利是保障他们進入城市的前提,只有他们的自由迁徒权得到宪法和各类法规的保护,他们才能离开农村、進入城市。其次,农民工在城市居住的权利是他们立身存命的基础,居无定所,就不能奢谈生存的权利。再次,农民工的工作权利是他们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安居乐业,才能求得发展。最后,农民工子弟的教育权利关系到他们下壹代的未来发展,寄托了他们对未来的希望和目标。当然,所有这些社会权利的落实,都与农民工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密切相关。美国黑人追求解放的基本历史逻辑就是,先人身自由、后社会平等、再政治民主[126],这也许是中国农民工所应该参照的路径指向。
笔者希望并且相信,农民工这壹群体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壹个历史名词,只要中国彻底废除户口制度,民众的身份鉴定和认同将以其职业为唯壹标准;再進壹步,就要确立所有中国人都是公民的概念,这时只需要区分公民与非公民。更高层次的追求则是,所有人都应该同样享有壹切与人权相关的权利。
土地制度
中共在大陆建政之后,重新构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财产关系与社会关系。在农村,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土地改革到1978年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总共经历了5个阶段:土地改革(1950年-1952年底),初级合作化运动(1953年-1955年),高级合作化运动(1955年-1957年),人民公社(1958年-1980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至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保留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将土地的经营权交给了农户,农户成了经营主体,同时废除了人民公社体制[1]。这壹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率获得前所未有的提高,使中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并且拉动了农村的消费和乡镇企业发展,促進了整个社会产业结构的调整。但这壹制度经历了30多年后其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而弊端的根源则在于农地的所有权问题未能妥当地解决。
壹、中国农村诸种弊端的根源:所有权虚化的土地制度
根据1950年6月《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取得的土地所有权是原始取得,该取得是法定物权,同时也是农民自由意志的结果。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土改委员会和组织各级农协直接领导土改运动的指示》,其中第29条规定,乡村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区、县、省各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依照当时的法律政策来解释,土地改革乃农民意志的产物。而土改采用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无疑符合中国的文化传统,所以最为农民所接受。其第30条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壹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该项规定明确了土地所有证的取得是农民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形式要件,而对土地权利的自由处置则是农民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实质要件。虽然《土地改革法》于1997年11月24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失效,但壹部法律的失效并不必然导致根据该法律取得的权利的失效。农民根据《土地改革法》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应该仍然被视为有效。半个世纪来,中国农村尽管发生了许多变化,但以自然村落为特点的居住和行政区域并未发生变化,尤其是与壹个个村落相对应的土地位置没有什么变化,从整个村落甚至村民小组的视角来看,半个多世纪后属于该村民小组、该村庄的土地所有权也没有变化。然而,改革经年,至今农民对自己耕作的土地还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农民不愿对并不属于自己的土地安排长期性投入,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则更是付之阙如。和改革前相比,中国大多数地区农田的基本建设并无多大改善,而耕地则在掠夺式生产下变得日益贫瘠[2]。
由于名义上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作为“集体”代表者的乡村干部便获得充分理由去代表“集体”行使物权,干涉农民的生产行为,并進而“合法”地侵犯农民利益。这样壹来,作为集体土地使用者的农民和代表“集体”行使物权的土地管理者即乡村干部之间的利益往往发生冲突。现在,乡村干部队伍日益庞大,有些地方为了应付人员开支,将壹部分土地收归村、组掌握,然后再出租给农民,以租金收入应付干部的人头开支,农民对此无可奈何。乡村干部在有些地方正成为新的土豪恶霸[3]。
面对日益扩张的城市化進程,有关农村土地的两个迫切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其壹是如何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在国际竞争中,以单个农户为单位、耕作方式极为落后的农业生产无法争得壹席之地,由于它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很小,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几乎为零。小规模的经营和农村的贫困又难以引起商业保险对农村市场的兴趣。脆弱的抗风险能力促使农民千方百计把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比如超标准使用农药甚至剧毒农药、毫无节制地使用生长素,以致于形成公害,并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4]。其二是如何实现农村的城市化,减少数量巨大的农业生产者,并成功地将他们转移到新的生产和生活领域。现行的法规政策实际上已在鼓励农民進城,除少数大城市外,农民進城经商、办企业已为各地政府所鼓励。长期僵化不变的户口政策也已出现松动迹象。现在制约农民進城并在城镇立足发展的关键是农民转产的启动资金有限,以农民進城打工的微薄收入不足以支撑他们在城镇安身立命。笔者设想,让农民有权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土地、宅基地及附属物,是形成这笔启动资金最简便有效的办法。
二、农地所有权问题解决之目标及途径
笔者认为,通过土地券制度的实施,既可以实现农地所有权的转移,又使农民真正拥有土地所有权,这是中国农地问题解决之终极目标。实现这壹目标的关键是,如何稳妥而公正地实现现有土地的产权转移。这壹过程可以被概括为:在土地所有权分散化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运作实现土地的集中化,以推动农业的现代化。这壹分散和集中的过程并不通过直接的土地转移而实现,而是通过土地券的转移而实现。就象城市国有企业改革那样,不直接将公司出售给个人,而仅仅只是出售股票,这样才有可操作性。其具体设想如下:
首先,以现有村民小组为单位分配土地。考虑到历史原因,这样的分配单位可能最易为农民所接受。现在的村民小组基本是按自然村落形成的社区,其居民和土地范围在历史上具有稳定性。在现阶段这恐怕也是最公平的分配形式,并且有联产承包的先例可循,也易于操作,并减少矛盾冲突。其次,农民已按承包合同使用的山林、滩涂、耕地,不变更使用关系,正在使用中的宅基地也不变。再次,以户(壹对配偶)为单位参加土地分配,成年的独身、丧偶、离婚者,可按半户计算。第四,按土地条件确立基数及相应的系数,为土地分配作好准备。各地农民在联产承包的过程中已找到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评定办法。第五,建立以土地量化后代表着按份平均的土地量的土地券,以此为所有权证书,农民按户分得土地券,其持有的土地券量代表着他应得的土地量。第六,将每户农民所得的土地券与现承包使用的土地進行换算,土地券多于实际使用土地量的农民,多出来的土地券暂由政府登记,土地券少于实际使用土地量的农民,多出来的土地券也暂由政府登记,最后由政府根据所登记的土地和土地券的余额進行平衡,将土地占有量多于所持土地券者的土地余额再划拨给持有土地券余额的农民。这种划拨只能在同壹村民组范围内進行。第七,完成土地券的初次分配后,国家承认土地券持有人有权处分自己所持有的土地券所对应的那份土地,土地券持有者即可自由地处分自己所持有的土地券,但土地券的转移、过户、登记并经政府主管机关公示后方才有效。最后,建立国家土地储备制度,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出现欲转让土地的土地券持有人找不到买方的情况,这时可由政府主管部门对该土地券按市价收购,作为国家土地储备资源,储备的土地资源可在增值后出售,也可作为兴办公共事业的建设用地。
三、农地所有权归农户是农民的强烈要求
现在,只要深入农村调查就会发现,土地的集中化是广大农民的强烈呼声。农民们从自身的实践深深地体会到土地集中的必要性。他们倒没有过多地考虑什么地主、农民、剥削等等意识形态问题,而是从自身利益出发看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必要性。现阶段的中国农民可粗略地分为三部分:其壹是较富裕的,包括经营农林水产、畜牧业而致富者,在城镇的工商业经营者及在城镇打工者。他们强烈要求土地的自由买卖,这样经营农林者可扩大生产,進城经商打工者可无后顾之忧。其二是不太穷也不太富的,他们懂农业经营之道,可以较好地经营自己所承包的土地,温饱已解决,但要進壹步致富又没有能力和资本。他们想通过土地买卖来不断扩充自身的实力,所以支持土地兼并。其三是贫困者,这部分人也支持土地集中化。他们大多缺乏生产经营能力,对自己所承包的土地没有多大的兴趣。笔者多次在农村遇见过这样的人,他们倒是很怀念过去的大集体生产,说只要有力气就行了,每天按时出工,按时收工,壹切都有别人安排好了,自己只要挣工分就行了。土地集中化经营正合他们之意,他们可以受雇于新的农业企业,挣得壹份薪金,这比他们自己经营土地更有利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另外,通过出卖土地,也可使他们获得壹笔数目可观的资金,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可以说,土地的集中化经营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趋势,但也有人对农民与土地关系改变表示担忧。这种担忧主要集中在两点。壹是担心农民失去土地后会潮水般地涌向城市,影响城市的稳定与发展。这个担心没有道理。农民本来就应当有自由迁徒流动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中国人的基本权利。20多年的实践也证明,不论采取何种行政手段,都无法阻止民工潮的涌动。现实地看,农村中那些愿意且有能力加入民工大军的,早已成为这支大军的壹员了。农民是否加入民工大军,与是否失去土地并无太大关系。许多已進城民工明明在农村有房屋和承包地,但他们仍然义无反顾地加入了民工行列;而继续守在承包土地上的那部分农民,恐怕根本就没有离开故土的愿望。我们不应当再自欺欺人地将“民工潮”和土地集中化联系在壹起。另壹种担忧与失地农民的保障有关。土地的自由买卖必然导致部分农民失去土地,这可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种。前者是指农民出卖了土地后转移到城镇生产生活。事实上,现在已经有不少农民在城镇生产、生活了,尽管其户籍仍归为“农民”,正常情况下无法把他们再赶回农村。如果他们的土地能转让,他们就有经济条件在城镇安居,或成为新的大型农业企业的雇员,其生活可能会比他们经营小片土地时要好。原因在于,他壹方面通过土地出卖获取了壹笔收入,又可以从受雇企业领得壹份薪金。这部分人应该是未来农业工人的主要组成部分。农民还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土地券作为股份公司的出资,从而成为股东。或者几户农民自己建立股份合作制农业企业,共同经营。所谓的“被动”地失去土地,实际上是因条件差能力弱而售地糊口,对这类人是否予以照顾,取决于社会保障体系的责任和能力,即便不允许他们售地,也仍然存在着需要提供社会救济的问题。显然,民工潮与失地农民出路这两点并不成为农地所有权变革的障碍。
土地的集中化经营是中国农村改革深化之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但这壹过程的实现可能要经历壹个比较长的阶段,前后持续或达几十年。它的实现应取决于经济的发展情况而不是人们的决心,任何人为的企图加快这壹步伐的设想,都必将损害而不是有利于这壹改革。可以说,土地集中化经营将会是妥善解决“三农”问题的壹条出路。
迫害农民
建国后毛式阶级斗争的新发展
“运动治国”扫描
阶级和阶级斗争原是马克屎主义的最基本“教义”。只是,马克屎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角度论述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他所说的阶级斗争主要是指工人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资本家及其政治上的代表)之间的斗争。马克屎也主张“无产阶级专政”,但那主要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政权、镇压被推翻了的资产阶级的反抗而设计的过渡性措施,而并非将整个社会分成固定不变的“阶级成分”,然后永远不停息地叫-部分人对壹部分人進行斗争。列宁和斯大林发展了马克屎主义中暴力斗争的壹面,但仍未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更未将阶级斗争作为治国安邦的主要法宝。毛泽东的贡献之壹是,他不仅将阶级斗争作为夺取政权的法宝,而且将其作为治国安邦、推动生产建设、社会发展、科技進步的唯壹动力和手段。因此全国的所有工作、所有事业都必须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而阶级斗争的核心、精髓则是无产阶级专政,于是“专政”成了这个政权、这个国家不可须臾脱离的“空气和水”,而且它的内涵和外延还在不断扩大、翻新、延伸,不断制造和捕捉“阶级斗争新动向”.....。
毛的另壹贡献是,把阶级斗争具体化为各种群众性“政治运动”。“运动”本非毛所创,也不是毛共所独有,但以“运动”作为治国的法宝,作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具体的、主要的方法、形式,则是毛的“专利”。在毛统治中国的27年岁月里,毛就是以这种方式贯彻他的各项方针政策,实现他的各项战略任务,所以人们称其为“运动治国”。在毛登基至及其死去的27年里,各种运动可谓延绵不断,大运动套小运动,全国性运动套地区性运动,全民运动套专项运动,即使表面上没有“运动”的间歇,各种政治学习、政治挂帅、思想改造也没有停顿过,它们实质上也是“运动”。有人统计,在毛执政的27年里,光全国性运动就达72项(壹说52项),地区性(省以下)就更多,难以计数。所以,对毛主义的研究,离不开对“运动”的考察和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说,建国后毛中国的历史,就是“搞运动”的历史。
又按照毛的说法,他的运动从其性质上看,可以分为对敌斗争运动和人民内部的射秽主义改造运动两大类,前者如土改、镇反、肃反等,后者如三大改造(对农业、手工业、工商业的射秽主义改造)。但实际上,还有些运动介乎于两者之间、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如整风——反右派,开始时说是人民内部的“和风细雨”的运动,后来就变成“敌我矛盾”的“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猖狂進攻”了。又如文化大革命,它就更可能是涵盖“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了。其实不管是什么“性质”的运动,其本质、目的都是壹样的、大同小异的,那就是通过揪出、打击小数(5%)“敌对分子”、“破坏分子”,教育广大(95%)的人民群众,达到实现毛在某壹时期、某壹阶段的政治、经济目标或对某-群体進行改造的目的。而它总的目的无疑是巩固和强化毛和毛共统治集团对人民的极权统治。
本篇主要叙述建国后毛发动的主要运动,但不是全面的记述,壹方面,我们这里不是为毛的“共和国”树碑立传,没有必要事事必录;二方面,如前所述,运动太多太密数不胜数,不可能壹壹记述。我们只要把那些主要的、能反映和说明毛主义运动本质的东西交代清楚就行了。
不过还需要说明,毛发动的反右派、大跃進(三面红旗)、以及文化大革命运动,由于规模大,情况复杂,后果特别严重,因此各设专篇论述;在本篇,只涉及对三大运动之外的几个主要运动的扫描。
对农民恩将仇报:建立现代农奴制度的前哨战
作为经典寓言,“农夫和蛇”的故事教育了壹代代善良的人们。这个故事流传开之后,那条忘恩负义的毒蛇大概再也无所施其技、售其奸,只能躲到蛇垌里去了。可是谁能想到,壹个叫毛泽东的人,在20世纪中叶的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大舞台上又上演了这个故事的扩大版,而且,这之后数以亿计被他恩将仇报的“农夫”们依然叫他“大救星”。这比那条毒蛇不知高明了多少倍,确是令人叹为观止了。
壹、梁漱溟“九天九地”之说的背后
正如毛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所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战争”,实际上是壹场当代的农民战争。毛共以其欺骗和裹胁的两手将亿万中国农民牢牢捆绑在他的内战夺权的战车上,终于靠了他们取得了战争的胜利,夺得了天下。这时,按理毛和他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应该义无反顾、最大限度地回报他的“恩人”——农民。我们听到毛共的宣传机器也都在这么说的,如,毛的“解放大军”所到之处,随即开展的“土改” 运动,使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从地主手里分得了田地,使他们从此过上了丰衣足食的幸福生活,于是农民们由衷地高呼“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农民成了共产党革命的最大受益者,新中国的最坚定支持者……
这种宣传听得多了,而且没有听到过不同的声音,人们也就信以为真了。老壹代的人们早已经习惯“听党的话”, 并乐意充当共产党、政府的“传声筒”;年轻的第二、第三代只能从电影、书刊上了解过去,当然只能相信毛共宣传的壹切。于是就出现了当今不少年青人相信毛泽东主政时中国人人自由、平等,个个有工作、有饭吃、没有剥削压迫、也没有贪官污吏……的幸福日子。
毛当初的“解放”到底给人们带来了什么,特别是给农民带来了什么,几乎没有人去细究。即使近年来壹些勇敢者冲破层层言禁,大胆揭露了毛的“大跃進”、“人民公社”制造的骇人听闻的大饥饿、大死人的事实,但那也只是针对那场运动,在此之前,农民们似乎仍然沈浸在被毛“解放”后的欢乐之中,甚至有的“反毛” 的学者也认为“土改之后合作化前”,是农民的“黄金时代” 云云。
但是纸终究包不住火,毛共当年的“解放”究竟给农民带来了什么?这壹敏感话题终于被人提起,并且从尘封已久的铁幕中透露了壹丝阳光,壹点真相。最初敢于质疑的人是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学者梁漱溟,在1953年9月间全国政协会议上,梁与毛泽东就农民问题“面折廷争”,引发了 “龙颜震怒”,以致使毛完全失态“泼妇骂街”,直将梁漱溟骂了壹个多小时,真可谓骂得狗血淋头,痛快淋漓。之后则将梁之言论封杀,中国又成了农民幸福的天堂。
据有关亲历者回忆,当时梁漱溟根据其调查所掌握的材料,在政协会上非常不客气地指责毛政权带给农民的痛苦,指出农民与城里的工人相比较,有“九天九地” 之别,即工人生活在“九天之上”,而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还要受农村基层干部的欺压..... 意谓农民过的是地狱生活。听到这里,毛终于勃然大怒,顾不得长期以来装出来的“人民领袖”、“明君”形象,撕破了脸皮,把偌大、庄严的政协会堂当作街头村巷,使出其湖南痞子的本色,对梁漱溟破口大骂架.....毛这次之所以对梁的发言大动肝火、大肆淫威,是因为梁委员正好戳中了他的软肋,击中了他的要害。因为谁都知道,毛是靠农民运动起家的,农民帮他打下了江山。毛壹贯被塑造成农民的“大救星”,是农民的“贴心人”,如今梁漱溟揭开了壹点真相,掀开了他苦心经营起来的画皮的壹角,怎不令气急败坏!如果在这个关键之处被其打开缺口,毛的谎言王国就有垮塌的危险,進而动摇其政权的根基......所以他只好不顾壹切了。
(注:有关粱漱溟与毛泽东的这次正面冲突,我们放在本书第四篇:反右派运动的附录中记载,请参阅)
遗憾的是,笔者至今都不能看到梁漱溟当年所指陈的工农生活“九天九地”的具体内涵,具体事实。可以肯定,作为著名学者、农村问题专家,而且还是毛的“老友”的梁漱溟先生,发出如此不留情面的言论是握有充分依据、充足事实的,否则他绝不敢在如此重要的场合,提出如此重大、敏感的话题。然而,迄今为止,在笔者所见到有关当年毛、梁冲突的记述资料中,都没有对“九天九地” 说的具体描述。现在见到的只是毛在谩骂梁时提及的壹些零星的片言只语,如“工人有工会可靠,农会却靠不住,党团、妇联等也靠不住,质、量都不行,比工商联也差,因此无信心”。“共产党丢了农民”,共产党進了城市“忘掉”了农村,等等。这些显然都是断章取义,且言不及义。其中只提到了壹个接近实质的问题,就是梁说毛共的农村“下级干部”“违法乱纪”,欺压农民。毛对这壹问题的答复是:“在全国,好的和比较好的,是百分之九十”,剩下则百分之十是混進共产党干部队伍里的“反动分子、宪兵特务、会道门头子、流氓地痞、地主富农”,坏亊都是他们干的。……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梁漱溟提出这个农民生活太苦、生活在“九地之下”的议题,并不是“合作化”、 或“大跃進”时期,而是国人都认定农民刚刚获得“解放”、“土改”之后的“黄金时期”,大家都认定那段时期是中国农民生活最好、最惬意的时期。
另外,从那个时期过来的人们也知道,当时工人的生活也不是什么“九天之上”,只不过是有饭吃有衣穿的低水平温饱而已。用它来对照农民的生活却成了“九天之上”的天堂,那“九地之下”的农民的苦况就可想而知了。
遗憾的是,除了梁漱溟说了那句惹祸的话之外,至今我们仍然缺乏那壹时期农民生活真相的具体资料。不过,近年来不经意读到网上壹篇文章,稍稍填补了这壹空白,山东大学附中退休教师李昌玉先生于2009年2月17日在网上发表了壹篇文章(笔者在壹年多之后才读到它),题目叫《镇反运动研究》,全篇主题反映镇反运动的“总指挥”毛泽东在那场运动中如何运筹帷幄、不断促使各级领导大开杀戒的具体言行(各种电文、讲话、指示),以及毛本人说“杀反革命比下壹场透雨还痛快” 的心情。但是文章的第(5)部分:“毛泽东登基7个月就下达指示镇压农民骚动”壹节,却从侧面反映了当时农民和农村的情况的壹斑。
李氏此段文章主要讲了两个事情,其壹是1950年5月前后出现的苏南(江苏南部)农民“骚动”的事件。事情直接反映到了毛泽东那里,5月5日,也就是毛泽东入主中南海的7个月零5天,毛在壹份题为《中共转发华东局关于镇压反革命暴动及处理群众性骚动事件的指示》的文件中批上壹句:“决不可向群众开枪。”
华东局这个《指示》原文第二项中壹段原话则是:“因灾荒严重,或因秋征负担过重,群众生活困难,致为反革命分子趁机煽动,因而引起群众性的非武装的抢粮运动,我在场武装部队应首先竭力加以劝阻,使他们了解抢粮为违法而停止抢粮。如劝阻无效,则可对空中鸣枪驱散群众。”毛便在这最后壹句的后面加上了“决不可向群众开枪”这几个字。
这个文件表明,苏南这个素称富庶的鱼米之乡发生了严重的粮荒,粮荒的原因是“因灾荒严重”即天灾;或“因秋征负担过重”即毛共政策的“人祸”。这里的“秋征”是指上年秋后的征粮,因为当时正是春末,不可能征粮。即是说因去秋征粮过重,征了过头粮导致春来群众无粮下锅。群众无米下锅,不得不赤手空拳(非武装)来“抢粮”。抢粮的规模壹定很大,所以才称为“抢粮运动”,才出动武装部队去镇压。按照毛共的惯例,即使这类事件百分之百是政府的错,即使事后被迫发给群众壹些救济粮,也要抓、杀几个为头的“煽动群众”的“反革命分子”,以儆效尤。毛写上这句“决不可向群众开枪” 决不是无缘故的,可以理解为他知道下面实际上已经开枪镇压了。毛为了摆脱自己作为最高领导之责,故意写上这句冠冕堂皇推脱责任的话。亊实上,当抢粮己成为“运动”时,口头是劝阻是阻止不了的。如果下面下面开枪了杀人,毛可以据此推卸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毛和华东局都没有壹句应实事求是地给缺粮者发放救济粮、“救人第壹”的指示。
偏偏在这个时候,中国民主建国会的主要负责人,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总理的黄炎培给毛泽东写了壹封信,报告苏南地区沙川、南汇、奉贤三县“有灾民二十万,征粮不但不减免,且要重征,以致三县农民种子没有,肥料不施,粮食不足,农民体力大减难于下田工作”等情况。本来这个报告正好印证了上述中共华东局文件中有缺粮农民“非武装抢粮”骚动事件的真实原因,作为最高领导,毛理应指示下面查明情况火速救人。但他却反其而行之,对黄炎培反映的情况持怀疑态度,指示华东局第壹书记饶漱石转告苏南区委书记陈丕显,叫陈“应派员详查“,然后报告他。
毛是5月12日给饶漱石发出如上指示的,刚刚过了三天,就收到了苏南区党委呈送给毛的“三、四月份综合报告”,这个报告显然不是陈丕显作的临时调查,而是苏南区党委先就作好了的情况反映。报告称苏南个城市近期出现了“物资滞销、生产缩减、不少私营工商业歇业、大量工人失业的情况”,以及他们采取的对策。还谈到帮助苏南农村四十万灾民解决口粮、种子、肥料问题所采取的措施。这就印证了壹个亊实,即苏南三县的灾民不是黄炎培所说的二十万,而是四十万!
可是毛泽东仍不死心,他在5月19日给陈丕显去电,仍然要陈亲自去调查“因征粮引起农民无力耕作等项” 实况,然后“作壹个切合情况的答复”。很明显,毛想要得到与黄炎培反映相反的报吿,以便作为驳斥这个民主党派头头的“武器”。
终于,毛收到了陈丕显关于黄炎培反映的情况“有些与事实未尽符合”的报告,毛于是叫陈亲自去和黄炎培谈,意即用事实纠正黄的“错误”。
何以知道毛对黄炎培的反映是恼火的呢?半年多之后,在毛发动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毛暴露了对黄爱“说三道四”的极端仇视,狠狠整了黄炎培及其领导的中国民主建国会,提出的口号是“火烧工商联,打劫民建会!”(可以肯定,这种具有山大王特色的口号除了毛恐怕别人想不出、也不敢提的。)黄炎培本人则被批斗得焦头烂额。毛终于说出了壹句埋藏在心底很久的话:“黄炎培,得意得不得了,整了他壹下。”。算是报了在苏南农民问题上的“壹箭之仇”。
(文中的事实和引语据原作者说明,均取自《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壹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出版)
李昌玉在其文章中说到的第二件事是发生在云南的边远小县,时间是“解放”初期的1950年,主题是征粮——农民交“爱国粮” 壹亊,事情比较简单。
永仁县是云南省楚雄自治州所辖的壹个县。根据1949年12月9日国民党云南省政府主席卢汉的“起义”通电,云南和平“解放”,1950年1月10日,中共解放军進驻永仁县。2月4日,永仁县“人民政府”挂牌成立。新政权建立后首抓两件大事:剿匪和征粮。剿匪是军队的事,暂且不论,这里只说征粮。
新政权要招兵买马,政府工作人员要吃饭,征粮本是分内之事。问题是它的任务畸重,这大概也就回答了前壹个故事中,农民为什么要聚众“骚动”、抢粮的原因。
永仁县是壹个小县,当时人口不详。经查,该县2002年人口为10万,那麽,1950年推算人口应当在3——4万之间,除了不交粮的人口,交粮的农民人口大约在3万左右。这3万农民1950年交了征粮1094万斤,每个农业人口男女老幼平均每人交300斤以上。这相当于每个农民大半年甚至壹年的口粮。而且这种偏远穷荒之地,亩产粮食才壹百多斤,除了口粮之外,是没有什么存粮或商品粮的,实际上是将口粮交了,吃什么呢?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还要“补交”国民党时期未征的1949年的公粮,共计328万斤。平均每个男女老幼要再交100斤。即是说,1949年国民党时期全县征粮数为328万斤,仅及1950年共产党征粮的30%。(资料来源的《楚雄州文史资料选辑》第八辑)
还有壹件事情也可资参考。同样属于楚雄州的武定县,据《楚雄州文史资料选辑》第八辑中《武定县五十年代初期的粮食工作》壹文作者闻从善的回忆,这个县1950年征收的粮食大概与永仁县差不多。当时全县划为5个区,闻从善所在的第四区入库粮食180万斤以上,全县大约入库1千万斤左右。壹下子征来这么多粮食,存放成了大问题,因为在国民党时期全县根本没有像样的粮食仓库,所以,征来的粮食只能堆放在没收地主、土匪的住房,以及征用各种公房、庙宇内。楚雄州地处云南以西,位居滇缅公路南北两侧,抗战时是支前的后方基地,它的前面有几十万远征军在与日寇厮杀。按理,国民党应在此大建粮库,征收公粮供前方将士使用。可事实上它并没有几间像样的库房。当时征收的粮食并不多,随征随送走,县里没有建仓库的必要。抗战结束后,国民党的县、乡机关人员很少,就更不必建粮仓了。而毛共新政权的建立,不仅食皇粮的人员激增,而且,据闻从善解释,新政权的壹切财政支付,包括人员的工薪,大部分都用征来的粮食支付。粮食成了新政权的支撑。无怪它征粮数量是过去的几倍,还要将国民党时期没来得及征收的粮食“补征”。这大概就是梁漱溟所说的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的主要原因吧。
还可以从壹些宏观的数据看看当年农民和农村的真实情况。应该说,毛登基之后不久便在全国新“解放区”(约占全国农村人口三分之二)实行了毛式暴力土改。即以毁灭约占当时农村人口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的生命和土地、财产,满足部分无地少地农民对土地的渴求,以及农村中的壹部分流氓无产者对“富人”的发泄仇恨的愿望,暂时给农业注入了壹支强心针。但是它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它只是短暂调动了部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很快,新政权的横征暴敛不但使农民的贫困依旧,并且進壹步加剧。这是因为农民的增产增收远不如毛政权赋税增加的快,据官方的统计资料,1953年(土改以后的第二年)全国粮食较1950年(土改前)增加了25.4%,绝对量从2646亿斤增至3318亿斤。(参见《炎黄春秋》2008年第12期第48页的统计数据),而粮食的征、购数量则增加了100.25%,绝对量从356亿斤增加到721亿斤(数据出处同前。但必须指出,这个征购数是不完全的,因为壹部分征粮被县、乡留作“经费”了)。粮食是当时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粮食征、购量的增加则意味着增农民虽然增产却不能增收(征粮是无偿的,购粮则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值,所以叫做卖“爱国粮”)。所以,“土改后”农民的生活并无改善,还可能恶化了。这也是梁漱溟敢于在毛面前讲“农民”生活在“九地之下”而毛却未加反驳的原因。还要特别提醒的是,这时毛共的“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尚未施行(这项政策和制度是1953年10月之后才实施的),待到实行粮食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之后,农民的痛苦便上升到壹个新的台阶。
农民真正的苦难还没有开始呢,梁委员就指责毛政权把农民打入“九地之下”了。
当毛把梁漱溟打下去之后,真正令农民進入“九地之下”的政策:粮食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出台了。
二、建国后农民角色的转换:毛为什么要实行粮食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
已经夺得了天下,坐上了“龙廷”的毛非常清楚,农民充当共产党打江山夺权工具的使命已经完成了,但是,更大的使命、更艰巨的使命仍然有待农民——他的政权的主力军——去担当、去完成。
从大处讲,夺取国民党政权,毛认为只是他的事业的起点,“万里长征第壹步”。按照马克屎主义的理论,共产主义必须要在全世界胜利,才能巩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所以,他领导的革命要走向世界,首先要走向亚洲。因此,他刚刚坐上龙椅之后,就策划、挑起了越南和朝鲜两场战争。
1953年3月5日,全世界的共产党头子,苏共领袖斯大林死去了,毛在心中认定,这全球共产主义运动领袖宝座非他莫属,他也自觉地将“解放全人类”的伟大历史任务放到自己肩上。所以从此他与苏联的关系再也好不了。
要解放全人类,就意味着要有更多的军队,更先進的装备,更大的投入。这壹切从哪里来?过去他在野时是依靠“打土豪”、没收“资产阶级”,如今当权了,土豪早打光了。当然只能靠向他治下的子民收取。当时中国的资产阶级非常弱小,(大的早已共产了)交的赋税不多,而农民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农产品又是中国主要出口的产品,毫无疑义,今后建立新式军队、供养急速澎胀的新政权机构、人员,乃至开展全面经济建设,主要得靠农民,靠从农民身上榨取。也就是说,过去依靠农民打天下,而今则主要依靠农民搞建设。农民的角色由为共产党造反夺权提供人、财、物,充当人海战术的炮灰,转而成为新政权的供养者、国家建设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和剩余价值的创造者。
问题还在于,急于称霸的毛抛弃了壹般国家从发展轻工业入手,慢慢积累资金发展重工业、最后实现工业化的道路。而是要走“优先发展重工业”(实即军事工业)的道路。这样,建设资金的需要量就更大、更急,只能壹方面压缩全国人民基本的生存需要,强迫人民缩衣节食、勒紧裤带;另-方面则要农民提供更多无偿的、价廉的粮食和农副产品以“支援国家建设”。
从毛的角度看,农民也是最适合榨取的群体。毛的政权机关设在城市,他的干部也都属于“非农业人口”,城市还是国家的“窗口”,外国人常到之地,所以他必须对城市和城市中的居民网开壹面,让他们活得稍为“光鲜” 壹点,享受壹点“射秽主义的优越性”。 而对农民就没有这种必要了,所以他很快就确立壹种后来被称为“城乡二元经济” 的体制,即让农民成为为国家提供积累的纯粹生产者,而不享受城市人口享有的壹些公共福利和基本生活保障。农民成了新政权下的“农奴”和地地道道的“二等公民”。
为了实现对农民的最大榨取,国家除了对农业征收高额税赋,并“动员”农民低价向政府采购部门卖“爱国粮”、“爱国猪”……等等之外,毛政府对农民的索取和剥夺还有壹条非常容易实施而又很隐蔽的渠道,那就是通过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暗中收取更多 “农业税”。具体办法是:当时毛中国实行由国家垄断的计划经济,工业、商业、流通全掌握在国家手里,政府通过国家定价方式,强迫农民以远低于价值的价格将农产品卖给国家,国家则以远高于其价值的价格将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卖给农民。这壹正壹反、壹增壹降之间,就形成所谓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毛统治的20余年中,政府运用这种价格“剪刀差”从农民身上榨取了数千亿资金,具体数额专家们估算不壹,最低为4481亿,最高为8000亿元,而在毛统治的时期,国家总共用于经济建设的投入才6000亿元,从中可见国家经济建设的资金基本上、甚至全部来源于对农民的价格“剪刀差”剥削。
不过当时毛政府与农民矛盾最突出、最尖锐的还体现在粮食问题上,因为粮食是生存之本,无法替代而又不可须庾脱离,而按当时的正常方法从农民手中征、购得来的粮食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对粮食的需求。当时的情况是,在1953年10月实施粮食“统购统销”之前,毛政府除了征收公粮之外(公粮系按田亩摊派,不可能变动太快),主要依靠半强迫、半动员式的叫农民卖“爱国粮”的办法来解决粮食问题。当时粮食的自由市场依然存在,自由市场上的粮价比国家收购价高得多,农民在被迫卖给政府壹部分“爱国粮”的同时,还拿出尽可能多的粮食去市场出卖,以便换得更多收入。这样就大大制约了政府掌控粮食的能力。当时毛政府粮食供应的顺序是:首先满足对外(对苏联)出口计划需要;其次满足政府、军队人员的粮食需求;再次安排城镇非农业人口的定量供应,最后才是对农村灾区和粮食不能自给地区的“返销粮”。统计数据表明,1952年粮食年度(1952年6月至1953年6月,下同),毛政府的粮食库存出现了40亿斤“赤字”,即支多于收,减少了40亿斤粮食库存。各地城镇都出现了粮食供求紧张的局面,从而引起了毛和高层的惊恐。予是,壹项新的、将粮食全部控制在政府手中的政策酝酿出台了。
根据杨继绳在《炎黄春秋》2008年第12期的文章:《统购统销的历史回顾》中提供的情况和数据(以下有关数据均出自该文,后文中凡有引号标出者亦为该文之原文),当时毛政权面临的总的粮食形势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全国城镇人口由1949年的5765万到1954年增加到8249万;而由粮食部提供的数据,1953年的城镇人口为9182万,比1950年增长58.3%。又据该文另壹处引用粮食部粮食计划统计司的资料,1953年度,需要国家提供商品粮的人口为24788万人(这包括了需要“返销”口粮的农民和灾民),另外,出口粮食以换取苏联的工业设备和军事技术的计划不能减少。因此,粮食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毛为首的中共中央决定出台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来统购统销范围扩大到132种农产品和经济作物)。以此彻底解决粮食危机。
这不禁使笔者想起,在中共即将夺取全国政权之际,美国总统杜鲁门、国务卿艾奇逊为首的美国自由主义思想家和政客们,曾预言中共不可能解决面临的严重经济困难(主要是恶性通胀),届时必然要求美国伸出援手,他们就可趁机插手中国事务。这帮“帝国主义分子” 确是低估了中共的能力,他们不知道,世间最大之事莫过于死人,而毛共最不怕死人,它怎么会被经济困难所吓倒呢?死人都不怕还怕什么呢?所以它面临的困难很快就被解决了,办法就是政府对物资和市场的强行垄断、管制,谁不听令杀无赦!如今面临的粮食困难也许比通胀更危急,但在毛的领导下,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前提是不怕死人。
毛的“统购统销”政策出笼于1953年10月,正是刚刚把梁漱溟为农民叫苦的“九天九地” 之说打下去之后。具体制定这壹政策是中共“中财委”负责人陈云。陈云是中共的经济能人,战胜恶性通货膨胀就是由他具体领导的,现在对付粮食问题,仍由他挑头拿主意。他的办法简单地说就是,先把农民生产的粮食尽可能多地集中到国家手里,然后由国家進行再分配。1953年10月1日,陈云在天安门城楼上口头向毛汇报了他的思路。10月2日,毛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了通过了陈云的意见和建议。10月16日,政治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以后政务院又发布了相关命令和执行方法。
据说陈云在此期间曾经向党内高层说,他搞的这个办法是“挑了壹担炸药”,“壹头是”黄色炸药”,壹头是“黑色炸药”,如果搞不到粮食,整个市场就要崩溃;如果采取征购办法,农民又可能反对。两个中间选哪壹个,都是危险家伙。其实陈云是危言耸听,他知道,只要得到了毛泽东支持他就没有任何风险,农民有什么可怕?他们又没有枪。后来的事实也是如此。
这个“统购统销”办法看似简单,关键则是执行的问题。就像后来毛在“大跃進”运动中征购粮食壹样,壹纸征购令下去,便是全国腥风血雨,鬼哭狼嚎,饿殍载道,尸骨如山。“统购统销”没有达到后者的水平,但那场运动也叫中国农民永记不忘,让他们第壹次领略了“大救星”的厉害。
像所有其他运动壹样,这场运动也有壹个非常冠冕堂皇、“壹心为民”的理由,它说政府为了在更大范围内调剂余缺、平衡丰歉,保证人人有饭吃,保证国家的射秽主义建设顺利進行,所以要采取这个办法。而且这个办法只是向农民“收购”粮食,是有偿的,是“买卖”(只是价格由政府决定),而且是在留足口粮、种子等等之后。这有什么不可呢!所以,若干百年之后,历史学家看到这份文献之时,仍然会断定那是毛政权在其执政之初期为人民做的壹件大好事。
很快,这场运动就铺天盖地地展开了。因为当时的农民仍然是独立的个体经营户(即使入了互助组或初级社,也没有改变其私有制性质),这场运动面对的便是近壹亿农户,因此毛共动员了所有能动员的干部和壹切“吃皇粮”的人员,全部下乡,到村、到组挨家挨户去动员,去完成任务。刹时间,中国农村便鸡飞狗跳,鬼哭人嚎,当然也有敲锣打鼓、披红挂彩的,那是完成购粮任务的“报喜队”。
折腾了几个月之后,壹切终归于平静,当局宣布粮食“统购统销”取得了伟大胜利。1950年全国征购粮食总量为356亿斤,1953年征购粮总量达到721亿斤。简单地说,实施“统购统销”后,国家从农民手中要来的粮食增加了壹倍。 1954年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水灾,粮食减产,而这个粮食年度粮食征购任务却比上年增加了21.98%,结果仍超额20亿斤完成了任务,当年征购粮总量占到总产量31.8%的创纪录水平。
1954年6月底,国家粮食库存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1%。由此可见,毛和共产党真的是“战无不胜”。
不过,成绩是怎样取得的呢?不但公报里没有提及,而且成了毛政府不可对外泄露的最高机密。然而历史总是前進的,近年来壹些亲历者通过回忆和当年壹些资料的爆光,使这场运动真相露出了的冰山壹角。
浙江省是素称富庶的鱼米之乡。据当时的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吴植缘在全国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称:浙江省1954年粮食产量141亿斤,征购51亿斤,占总产量的36%强,由于统购粮食任务重,农民顶牛,发生了干部强迫命令。1955年粮食征购任务更重,除附加7%外,又扫了几年尾欠,但全省征购粮任务完成了112%。因统购中顶牛,“死了”134人。龙游县因粮食供应不足饿死4人。衢州地委副书记到开化县壹个村了解,全村72户,只有3户有饭吃,农民吃树皮、草根,脸色青肿,开化县126个村,这样的村有39个。农民说:“共产党把我们当鱼鹰,脖子壹压,大鱼小鱼都吐出来了。”余杭县开扩大干部会,说到粮食征购,乡干部哭的就有20多个。
有壹份《杜润生、袁成隆关于浙江省农场情况的报告》中称:“现在猪、羊减少三分之壹至三分之二,卖家具,吃种粮,要饭,卖子女,请愿,老弱者躺在床上等死的现象已续有发生,呈不稳之象。”
这当然不是壹个或几个省的情况。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在1955年2月2日的《华南分局关于目前农村紧张情况与措施的报告》中,概括了几种情况:壹、在购粮运动后期(1954年12月下旬),各地都发生了农村大量杀猪杀鸭的情况。二、中山、新会、南海等部分地区,发生农民退田,甚至交土地证,认为这些土地产量低,负担不起购粮任务。三、农民吃不饱,生产积极性不高,出勤率大大降低。四、农民对粮食问题顾虑很大,中山县港口镇的农民晚间偷偷去看粮仓中的粮食是否运走,农民看到调运粮食的船开走后便在河边哭哭啼啼。没有领到购粮证的缺粮户到干部家中哭哭啼啼。五、对党和政府普遍透露出壹种不满情绪,“辛苦壹年没得吃”,“共产党好是好,但是现在整死人了”。这篇报告还透露曾发生过群体性抢粮暴乱事件——“中山港口事件”。
还有:广东高要县第九区在购粮中捆打了53人,搜屋36户。
湖南全省因购粮被迫自杀者111人。
国务院第壹办公室在1955年4月22日提供的几篇《关于农村粮食紧张情况的调查》中反映:山东郓城县按照实际产量只能购余粮2022万斤,上级下达任务3300万斤,实际完成2900万斤。由于任务过重,干部强迫命令,比较普遍对群众捆打游街。三区壹副区长在彭庄乡陈庄领导秋购中,造成自杀3起。区干部在杨庄集逼粮,打8人,扒衣服挨冻16人,吓跑3人。壹些群众不敢在家里睡觉。郓城县自统购统销以来,发生两起群众骚乱事件。浙江金华地区在粮食征购中,违法情况严重,据东阳、义乌、浦江、金华、兰溪、寿昌、建德、汤溪、淳安等9个县统计,共有570名干部有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行为,其表现为:搜仓、封仓、封碾257户;非法关押、斗争、捆绑、吊打、刑讯逼供农民178人,罚款24户。
另外,据粮食部统计,1954年购粮中死亡710人,其中自杀566人,自杀未逐35人,送粮而死的74人。自杀者中湖北150人,河北130人,河南108人。
很明显,这些数字极不完全,且说的极不清楚,总的说把事态和死人数大大缩小了,根本不能反映全国的情况。而且,所有反映在购粮运动中造成死人的报告,只列直接死于运动(自杀、被打死)之人,那些因“购”了口粮无以为生而饿死者或病死者全不计入。如,1955年统购统销中广西的平乐、荔浦、横县等地发生大量饿死人事件,事情被严密封锁、压制了近两年,直到1957年6月国务院第52次全体会议才宣布对广西省有关负责人(包括省委第壹书记陈漫远)分别给予撤职、调离广西等处分,地、县、区、乡特别是壹些基层干部受到党纪处分甚至刑事处分。官方公布只饿死550多人。民间和知情者则认定饿死人总数在此数十倍以上。当然实际死人数只能是笔糊涂账了。
其实,那些在购粮运动中因为打死、逼死人而受到处分的干部也是很“冤”的,因为他们只是在执行上级的指示。广西那些被处分的地、县、区、乡干部就公开说:死人是统购统销政策造成的,不是他们的错。他们都是在执行中央的指示,执行壹项国家的政策、制度。毛泽东在195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中央第七届六中全会(扩大)会议上,就公开鼓励他的各级干部要推行野蛮、残暴的农村政策,会上毛着重批判了对农民不忍下手的“良心论”,他宣称: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很没良心哩!马克屎主义是有那麽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壹点好。我们有些同志们太仁慈,不厉害,就是说,不那麽马克屎主义......”
就是在这样壹位最高领袖的领导下, 能怪下面的干部吗!
有壹种为毛和中共的统购统销政策辩护的论调说,那是形势所逼,不得不采取此种办法。刘少奇就是这壹论调的鼓吹者之壹。刘少奇后来被称为是同情农民的“修正主义”者,但是,在1962年1月27日七千人大会上谈到粮食统购统销时刘说:
“现在我们国家对粮食的需要量,同农民愿意交售的数量之间,是有矛盾的,而且矛盾相当尖锐。如果按农民的意愿,在自己吃饱了以后才把多余的粮食卖给国家,假如让农民统统吃饱了,然后国家才征购,那麽我们这些人就没有饭吃了,工人、教员、科学家以及其他城里人都没有饭吃了。这些人没有饭吃,工业化也搞不成了,军队也要缩小,国防建设也不能搞了。”
所以,他的结论是:农民种田种粮就是不能让他们吃饱,农民吃饱了其他人就得挨饿,统购统销,强迫命令完全必要!——这其实是壹种地地道道的强盗逻辑,全世界有很多国家生产的粮食都不能自给,按照刘的这种逻辑,那些国家的人民都会饿死!但实际上这些国家不但没有饿死人,还生活得很好,因为另有避免死人的办法,比如,适当减缓工业化和城市人口增长速度;提高粮食价格来刺激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国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帮助提高粮食产量;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進口粮食,当然更不能在本国人民吃不饱肚子的情况下出口粮食!
但是在毛和中共却不考虑这些办法,在他们看来其他办法都不如暴力征购简单有效。至于征购之后农民的口粮不够怎么办,按毛的说法是:农民应该闲时吃稀,忙时吃干,实行“瓜菜半年粮”。总之保证其他人先吃饱第壹。这大概就是他与梁潄溟辩论时说的“大仁政”。在毛的领导和教育下,中共的各级干部都已经“毛化”了,他们按照毛的要求都将“良心”丢给狗吃了。比如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在作有关粮食工作的报告时就说:只是地主、富农在闹缺粮、搞破坏。接着又说:
“农民叫喊缺粮是虚假的,都是农民自发势力的叫喊,粮食紧张是不是出口多了呢?不是,1953年出口粮食32亿斤,1954年出口粮食39亿斤,为了進口机器设备,不出口是不行的。”
于是,全国统壹论调:说农村缺粮都是阶级敌人在搞破坏、捣乱;是农民自发势力在乱叫喊。所以,对壹切“抗购”或“造谣”说饿死人的人要采取坚决镇压的政策。甘肃通渭、贵州麻山曾发生大规模因购粮骚乱的事件,云南也发生了多起死人和暴力抗粮事件,都被作为“反革命暴乱案”残忍地镇压下去了。湖南常德地委明确规定定:“对破坏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反革命分子,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治罪。”各地还纷纷成立“保卫粮食统购统销办公室”,专管打击“破坏统购统销”的“犯罪分子”。四川德昌县的“保卫办”,在1954年召开群众大会25次,判决29人,其中死刑1人,有期徒刑23人。四川石柱县的“保卫收购办公室”在1953年召开公判大会9次,判处死刑2人,有期徒刑5人,管制2人。福建省邵武县1954年在粮食统购中发生骚乱,定性为“反革命煽动群众,破坏粮食统购统销”,逮捕114人,处决16人,判有期徒刑56人,管制9人。
伴随着血腥镇压,粮食统购统销工作畅行无阻,年年超额完成任务。共产党连有几百万军队的蒋介石都打败了,区区几个手无寸铁的闹事者,怎是其对手!
这样我们也就知道了,为什么广西平乐地区饿死人事件被压了两年才公布和处理,因为当时必须维护“说农村缺粮、饿死人都是地主、富农、反革命的造谣破坏” 这个全国统壹口径,必须对壹切阻挠、批评统购统销的“阶级敌人”实行坚决镇压!
取得了这么伟大的胜利,但我们高瞻远瞩、有备无患的领导人,认为还不够,还要征购更多的粮食,要尽量减少粮食销售,以增加粮食库存。在1957年7月召开的全国第二次粮食工作会议上,陈云为粮食库存不足叫苦,提出国家应储备可以应付两个灾年的粮食库存,大概需要480——500亿斤。于是,粮食征购工作主要朝着增加库存的目标奋斗。直到后来的大跃進,仍就是为这个目标而奋斗。于是就出现了壹边是太仓之谷,陈陈相因;壹边是饿殍枕藉,尸横遍野。太仓之谷是不能动的,做什么呢?据说是用来“备战、备荒、为人民”。这就是毛泽东的“大仁政”。
然而,统购统销运动也给毛壹个很大的教训,在开始实施的头两年,他的政府要面对壹亿农户去搞征购,去挨家挨户动员,翻箱倒柜搜粮食,这个工作量太大了,难度太大了,它占用了政府当时全部人力、全部资源,岂能是长久之计?
于是,壹个早已形成的决策在毛脑海里提前实施:必须尽快把农民组织進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毛泽东掀起了“中国农村的射秽主义高潮”,不到半年全国就基本“合作化”了。
近来有很多学者、老干部著文指出:毛在全国“解放”不久就抛弃他原来的“新民主主义”承诺,大搞“向射秽主义过渡”,这是根本性的失策。有人还分析他可能错误判断,高估了合作社的“优越性”;有人以为毛是耽心再不搞合作化,农村就两极分化了,重新回到“人剥削人”的旧社会了;有人以为毛犯了急性病,好心办了坏事......等等、等等。
其实伟大的毛哪会婆婆妈妈般的考虑那麽多“问题”呢,单单粮食统购统销这壹事件就足以使他做出“在壹个早上实现合作化”的决策。果然,不久,壹亿农户就变成几百万个农业合作社了。但是毛认为还是太多了,于是“并大社”,最后全部弄成“壹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上百万个合作社变成了两万多个“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任何任务、包括象统购统销这样的任务,只要下达壹纸任务和命令便解决了,因为粮食和农产品都掌握在公社手里,再不用向农民壹家壹户去征收了。善哉、善哉!这个“公社”宝贝当然要“万岁”了。
实施粮食统购统销(后来毛乘胜追击,变成对132种农产品统购统销),只是毛让农民——这个他昔日的“恩人”实现角色转变的第壹步,接下去毛的第二步是合作化;第三步、人民公社化。再加上把农民牢牢套在土地上的户口制度,以及城乡二元经济的壹系列政策,农民这个中国最大群体就变成了名符其实的现代农奴、毛帝国的“二等公民”了。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还可以知道,毛泽东的“三农”(农村、农民、农业)政策是得到中共上层壹致拥护的,这也是后来他的“三面红旗、大跃進”运动得以顺利推行的原因。
统购统销只是毛的 “三农”政策的序曲,序幕,壹个前哨战,其后的大跃進、人民公社运动才進入高潮。
中共钳制农民
中国是政府财政增长最快的国家。仅举壹例,2006年农业税被取消,2007年财政收入比前壹年增长了32.4%。当时就有人断言,温家宝关于“跳出‘黄宗羲怪圈’”的承诺已失败。税收事关重大,自从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的税收制度下又衍生出壹些新问题,今年尤-甚。为了便于大家讨论,我把当年写作“黄宗羲定律”时的壹些思考呈献给大家。
当年存在的皇粮国税
1969年我15岁时初中毕业后到广西农村插队,在百色地区田林县的壮族山寨做了九年农民。九年乡村生活给我的人生道路打下的烙印是非常深的。1978年我考取文革后第壹届研究生,跟随我国著名农民史专家赵俪生先生学习“土地制度与农民战争史”。后来壹直在高校任教。
我的专业本属于历史学,而且主要是古代经济史。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起,当时在陜西师大任教的我为了研究土改前关中农村问题,每年利用到各县搞函授辅导之机,多次到各县基层档案馆查档,并接触现实农村。1994年,我从陜西师范大学调入清华,从1995年起,我连续组织了几次学生对浙、湘、黔、川、陜、桂六省(区)八县(市)的十九个村庄(社区)進行了考察,以问卷统计与个案分析相结合,对不同经济类型与发达程度的农村作了研究。
就这样,我的农民学研究,从农民史延伸到现实领域。乡村调查中看到的壹些现象使我不由自主地关心起农民与中国改革的未来。税费改革就是我思考的壹个问题。
随着“大包干”以后我国家庭农业的恢复,公社时代国家直接从基层组织的公库里获得征、派购粮以汲取剪刀差的模式结束,农户由过去给“公家”干活而向公库领取口粮与其他劳动报酬,变为如传统时代壹样自耕自食而反过来向“公家”交纳“皇粮国税”、纳赋当差。传统时代的赋役问题又以“农民负担问题”的方式再现。由此而产生的税费改革最初思路早八十年代末就已萌芽,九十年代前期,河北的魏县、南宫,安徽的太和,湖南的衡东等有些地方就自行做过“并税除费”试点。
在1995年到1997年间,我组织学生進行农村社会调查时,就感觉到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出现反复的苗头。比如某县教育附加费合并到正税里了,过了两年学校没钱用,财政拿不出,又出现新的教育费用。农民不满地说,要这样还不如不改,不改的话,妳收了我壹次教育附加,还能再收“第二教育附加”吗?现在妳把教育附加合并了,好像我们没交这笔钱壹样,下壹任领导壹看学校这么破,又向我们收钱,我们跟谁说去!
还有壹种情况:这个县做试点,把什么屠宰税啦等等都平摊合并到税里了,农民说:“猪头税变成了人头税”。可是邻近县还在照样征收这个费用。于是,试点县的农民就担心地说,过了几年,他们县官壹换,新来的不了解情况,以为便宜了我们,又让交屠宰税了。“这下子倒好,猪头、人头都得交税啦”。
有些地方,90年代后期由于农民权利意识滋长,逐渐学会抵制各种乱收费,征收的“工作难度加大”了,有人便寄希望于“费改税”。调查中曾经有壹个镇领导对我解释并税改革的好处时说:“并税改革的确好,过去那些统筹、摊派什么的,农民就是不交,妳还真挠头。如今壹合并成皇粮国税,农民再不交,就是抗税了,我就好派出警察抓人了。”如果并税改革被理解为政府以前收费比较难,现在改成收税,就可以用强制手段。
当时我觉得这是个问题,并且联想到历史上反复出现过类似现象,于是我根据调查报告写了壹些文章。
“定律”提出的前前后后
1997年第二期的《改革》杂志刊登了我写的《农民负担问题的发展趋势:农村调查报告之研究(四)》,其中我第壹次提到“黄宗羲定律”。我当时认为,税费改革势在必行,而且这种改革在技术角度上讲的确是合理的。“明税轻,暗税重,集资摊派无底洞”。搞历史的知道,中国从来就是这样,这叫“正供有限,而横征无穷”。所以要解决农民负担,就得从解决收费开始,正税相对来说本来就不多,农民如果只是交税的话,可以说是负担不算重。
但是,在在传统政治条件下搞税费改革,最麻烦的就是怕跌入怪圈—农民负担简而复繁,出现反弹,反而越改越重。古代很多人,包括清代的范清丞、明代的黄宗羲、宋代的李心传、唐代的陆贽等等很多人表达过这种担忧,反对归并税则,认为此举属于加重负担的壹大痼疾。
现代壹些史学家也注意到这种现象,例如华东师范大学的王家范、谢天佑两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在《中国农民战争史研究辑刊》上发表的“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经济结构试析”壹文中提到了黄宗羲对“积累莫返之害”的批判。但是那时候“大包干”的农村改革尚未铺开,农民作为“皇粮国税”交纳者的问题也未凸显,黄宗羲的这些话,作为纯粹的历史问题也只有极少数史学家注意。
这壹方面由于过去我们的历史书壹般都肯定这种改革,而把反对这类改革的声音壹概视为“保守派”,不予好评。其实这种改革的反对者历来有两种:壹种是旧税制下有既得利益者的代表,例如旧税制种类繁多,千头万绪,农民不懂上司难查,婿吏便得以上下其手,搭车寻租,中饱私囊。他们当然不喜欢简化税则。还有的旧税制有许多优免规定,有权有势者可以借此规避负担,转嫁于无权无势者。
新税制取消了优免,也会招致这些人的反对。但是,还有壹种反对者,如前述的黄宗羲、陆贽等人,他们并不是基于既得利益者的立场,而是的确看到了当时税制的壹些深层次问题,并且往往是透过当时税改的壹些短期效益,在主流意见壹片乐观的气氛下发表冷静的看法,相当难能可贵。当然由于那时的历史局限,他们并不能真正解决这些问题,有时还得出了多壹事不如少壹事的消极结论,提出问题的深刻与给出答案的浅薄形成鲜明对比。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遗产博大精深,历史学历来是显学。但是历史内容如此丰富史料如此浩繁也造成壹个问题,就是囿于精力与眼界所限,许多专家只能关注中国历史的某壹时段,形成传统中国史学中“断代史”研究特别发达的特点,而缺少长时段的通史眼光容易导致所谓“断代本位主义”。人们往往根据当朝的记载高度评价某次改革壹举解决了什么什么问题,其实这种问题在以前的朝代中就曾经被“解决”过,在以后的朝代中它又重复出现并再次被“解决”。
并税事件的历史观察
如唐中晚期的两税法就衰败得非常之快。仅十年左右时间,弊端即已丛生。正如陆贽所说,两税本以大历以来农民负担最重的壹年为标准,把大量临时杂派并入其中,而本来这些杂派财政如果好转是有可能减免的。如今并入常税,已是“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然而很快,两税之外又出现了“急备、供军、折估、宣索、進奉”等等临时加派,成为经常的附加税。而且代役税已并入两税,很快又另有以召雇为名的征役,以和市为名的科配。陆贽认为这都是并税改制惹的祸。
晚唐杨炎改革为两税法,全都以贫富(即占有土地的多少)为标准来征收,虽然没有了户税和人头税的名目,其实这两项征收已经并入了土地税中。相沿至宋朝,壹直没有从中减去户税和人头税,然而却在此之外重又开征新的人头税目(“丁身钱米”)。后人习以为常,认为“两税”只是土地税,“丁身”才是户税和人头税,其实那是重复征收的。如果当初不把庸、调之名目取消,何至于此?所以杨炎的税制改革壹时有小利,却给后世留下大害。
到明代,在两税、丁口税之外,又征劳役(力差)和代役租(银差),本来是十年轮壹次的。嘉靖末年改革为壹条鞭法,把两税、丁口、差役和各项杂派全都归并到壹起征收,原来每十年中轮值壹年的差役负担,如今分摊到十年里征收了。这实际上是把银、力二差又归并到了两税中。但不久每到轮值之年,各种杂役又纷纷派了下来。后人习以为常,认为“条鞭”只是两税,而杂役则是该著轮流当差的,谁知道那也是重复征收的?如果当初不取消银差、力差的名目,何至于此?长时段看也是利小弊大。
到明末,朝廷又先后加派旧饷(辽饷)500万两,新饷(剿饷)900万两和练饷730万两。户部尚书倪元璐要改革,又把三饷归并为壹,实际上是把这些杂派又并入了正税(“两税”)。到黄宗羲写作时的清初人们以两税之征为理所当然,岂知其中包含的三饷加派正是导致明朝灭亡的原因之壹!设若三饷之名目不改,人们或许还会顾其名思其义,知道这是税外的加派,以后再加不得了。天哪!这样每改革壹次,负担就加重壹层,老百姓还有生路吗?就这样,历史上每搞壹次“并税”改制,就会催生出壹次杂派高潮。
直到清末还有“地丁属地。差徭属人”,民国时代还有拉夫派差的,90年代农民不是还正式规定要出“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吗?这次税费改革又把这“两工”合并取消了,很难说未来不会再次向农民派差。力役取消而又复起,但历代所征收的代役钱,却从没有退还过。农民负担怎么会不重呢?还有由按户口征收转变为按地亩征收,亦即人头税并入土地税,也是循环重复了许多次的。
在这篇文章中,我把现实调查材料与历史资料结合起来谈论“黄宗羲定律”。
黄宗羲定律的怪圈
黄宗羲是明清之际大儒,在明王朝灭亡后,痛定思痛,以“天下为公”的儒家信条为武器,不仅对明王朝,而且对整个传统体制都進行了系统反思。其中,他批判了“壹条鞭法”,而要求恢复赋税分征。实际上,他的评论远远超出税制本身,涉及到的是传统帝国千年来农民负担问题以及解决方法的根本缺陷。包括壹条鞭法在内的历代“并税改革”,连同“易知由单”这样的配套措施,在中国历史上都是屡屡出现。
由于在专制王朝统治费用刚性增长的条件下,财政安排只能“量出制入”,不能“量入为出”,王朝末期亦或好大喜功帝王的横征暴敛尤为突出。为克服横征乱派之害,减少税收中的流失和官吏层层中饱私囊,并税除费,简化税则,就成了主流改革思路。
仅在明清两代,便搞过“征壹法”、“壹串铃”、“地丁合壹”等等。目的就是把从朝廷到基层的明暗正杂诸税“悉并为壹条”,“壹切总征之”。同时下令,不得再征他费,还发给农民法定税目表“易知由单”,允许农民照单纳税。
传统社会农民没有任何民主权利,上面到底征多少税,农民是不能控制的。这样,合并税费有个很大问题,它原来有各种各样的名目,有了这些名目,新的巧立名目,往往空间比较小,碎片化整合以后反而为加大税收腾出了空间。比如说,官府常向农民派工,即所谓劳役。劳役经常干扰农时,农民很受劳役之苦,陈胜、吴广以及隋末农民起义都是因为劳役太多而起。
官府为此進行改革,其中很重要的壹条就是把劳役并到正税里,在正税里,多征壹大笔钱,壹般在财政上叫“代役税”或“免役税”。理论上说,国家有了这笔费用,就可以雇人干活,农民就不用出劳役了。实际上,传统中国官僚太多,开支大,经常出现财政危机,壹旦有了财政危机,拿不出这笔钱来雇人,农民又要出劳役。官府已经征收了农民免役税,这笔费用挪作他用并未还给农民,这就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而且并税后,各种名目没有了,恰好为后来人新立名目创造了条件,挤压出征收空间。用不了多长时间,人们就“忘了”正税已经包括了从前的杂派。壹旦杂用不足,便会重出加派。黄宗羲精辟地总结为“积累莫返之害”。就这样,历史上每搞壹次并税改制,就会催生出壹次杂派高潮,越改越苛农。这也是专制王朝时代的壹个怪圈。
在传统中国,主要矛盾不是农民没有土地,而是有土地也种不了,因为各种各样的赋税迫使农民不得不弃田流亡。但是自古以来,“正供钱粮”通常不是太高的,但农民的付出却很多,主要就是各种各样的杂派。因此,农民负担与横征暴敛,历史上壹直是造成社会动荡的原因。
农村税费改革
文章发表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当时温家宝同志在2000年年底,也就是在中央在安徽召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总结会议前夕,在《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壹文上做了批示,全文如下:
“请怀诚、耀邦(刘坚)、马凯同志阅。要跳出‘黄宗羲定律’,农村税费改革就必须坚持‘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控制税赋的绝对额,长期稳定不变;就必须在财政上厉行‘量入为出’而杜绝‘量出制入’。这篇文章提出的问题很值得進壹步研究。
温家宝
以后,温家宝同志以及农口的相关领导,在许多场合都提到这个定律,指出要跳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这壹批示中基本上把我文章中的几点建议都点出来。比如壹定要稳定税费的绝对额,不要搞什么收入的百分之几这类的软性相对指标。另外,财政方针壹定要量入为出,绝不能量出制入,控制支出、减少无效投资、降低企业税负等等。
历史上传统财政有两种思路:壹种是量入为出,可以从农民那里拿多少,就办多少事,不铺大摊子。但封建时代,往往采取量出制入,而不是采取量入为出。官府花费用项主要靠向百姓征收,所欲所求无止境,征收控制不住了,只能向民间转嫁,出台新政要么变些花样要么明降暗升。所以温家宝同志提出稳定税额,绝对量不变,财政上要量入为出。
在那次农村会议上,温家宝提出乡镇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实际上,传统中国出现的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体制造成的。农民没有真正的公民权,没有“无代表不纳税”的机制。所以,解决的根本途径还是政治体制改革。在那时的方案中,首先是社区开支与社区民主、村民自治挂钩,“壹事壹议”,就是凡是在农村社区使用的这些费用,壹定要由农民讨论。
以前我们常说,赋税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农民并没有觉得是用在他们身上了。努力方向是把权利交给他们,变成“民之所用,民之所议,民之所定,民之所出”。
生存状况
新中国的“人民公社”社员与旧西藏的“农奴”相比,谁的生活要更好壹些?不少人会不假思索地说:新社会的主人跟旧社会的奴隶怎么能相提并论?言下之意是公社社员当然比西藏农奴的生活好多了。这就是几十年来无数次的宣传灌输在人们头脑中造成的印象。然而通过了解历史真相和深入思考之后,就会发现答案不是这样的。
西藏的“农奴制”是中央政府对1959年以前旧西藏社会制度的定义,是为了说明对西藏实行强制性土地改革和社会改革的正当性。旧西藏是残酷的、落后的农奴制,我们这样做是为了解放农奴,建立壹个自由、平等、幸福的新西藏,然而西藏和内地的独立学者不这么看,他们不认为旧西藏是农奴制。
旧西藏的情况实际上是怎样的?它的社会组成大致上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第壹部分是各级政府的官员、寺院的僧侣以及贵族,他们的人数在5%左右,西藏的土地、牧场和主要资源都掌握在他们手里。第二部分主要是农牧民和自由职业者,占人口的90%左右,他们从地主(土地所有者)那里租领土地或牧场,自己耕种或找人代种。第三部分人则是给上层富人做家奴,他们没有土地和生产资料,也没有人身自由,这些人约占5%左右,是真正的奴隶。我们主要看看占人口90%的被中共称为农奴的农牧民的情况。这部分农牧民又分为“差巴”和“堆穷”两个阶层。“差巴”是领种地方政府土地(或牧场)的较富裕的农牧民,“堆穷”意为小户农工,耕种少量的土地。差巴可下降为堆穷,堆穷也可上升为差巴,差巴和堆穷破产后还会下降为奴隶。
不论是差巴还是堆穷,他们租领了地主的土地之后,如何耕种完全自主,地主(或叫领主)不再干涉。他们根据租领土地的多少交纳租金或实物(通常不超过收获量的5%),剩下的全归自己。他们自给自足,温饱有余,千百年来没有发生过大饥荒饿死人的现象,唯壹的壹次发生在1959--1960年,即全国大饥荒的年份,那里也饿死了不少农牧民。他们平时无论是赶集、走亲戚还是去寺庙,不需要向谁请假,想走就走。他们和中国内地过去的佃农壹样,是完全的自由人。这样的农牧民,有吃有穿又有自由,还能说他们是农奴吗?当然官员和领主欺压、剥削农牧民的事也多有发生,这和内地过去的情况基本壹样,也是壹种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那麽我们“人民公社”社员的情况又怎么样呢?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没有自由,极度贫困。下面听我详述。
壹、 没有自由
1、没有迁徒自由:由于有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和限制,农民不能离开农村到城市去打工,被死死地捆在家乡的土地上。
2、没有人身自由:如果没有生产队长的批准,农民不得离开村子去赶集、走亲戚、看病,更不用说去旅游,否则就会被扣饭或扣粮食。
3、没有生产自由:生产队种什么粮食,怎么种,完全是生产队长说了算,社员没有发言权。各级政府也年年干涉种植计划。连自以为是的毛泽东也对农民如何种地干涉得特别具体。1958年毛泽东要求全国农民“深翻土地,合理密植”,结果造成农业大减产。
4、没有生活自由:1958年在毛泽东的强令之下,全国农村都办起了大食堂。砸锅搜粮,不许农民自家做饭。食堂开头还有点粮食吃,后来粮食越来越少。生产队长看谁不顺眼,就扣谁家的饭,造成大量农民被饿死。
5、没有讨饭的自由:在1959年,中央发文件禁止农民外出做工和讨饭,在各车站和码头设卡拦截,造成大量农民活活饿死在家里。这项恶政到1961年才被迫取消。
6、没有维护尊严的自由:公社、大队和小队的干部把农民视同奴隶,可以随意打骂。1960年我们村的两个小青年偷了队里的几个玉米棒子,大队书记发现后要这两人互相殴打,谁不使劲打,他就用棍子打谁。在1959年的“反瞒产私分”运动中,连许多小队长都被拉到公社去捆绑吊打,逼迫交出粮食。所以,公社社员,毫无尊严。
二、极度贫困
在农村实行集体化,特别是公社化以后,农民没有生产积极性,再加上“大炼钢铁”运动的干扰,使粮食连年减产,可是中央下达的征购指标却大幅度上升。在通常的年份,农民收获的粮食60%左右被政府拿走(西藏农牧民只交租5%左右),而在1959和1960年则90%以上被拿走,造成大量农民被饿死。比如凤阳县武店公社山王大队李金明说:“1959年我们收35000斤粮食,叫征购58000斤,结果我们交33000斤,社员只吃2000斤。”(引自1961年1月《中共凤阳县委五级干部扩大会议简报》)
在三年大饥荒之后,虽然没有再大量饿死过人,可是农民依然极度贫困。从1962年到1979年,我们家乡的农民在秋后分到的粮食,壹般只够吃到元旦或春节,过了年之后,大约壹半的农户只好外出讨饭。分到的钱微乎其微。农民买油盐的钱主要靠养鸡和自留地收获的少量农产品。农民壹年吃不上壹、两次肉,更买不起新衣服。从1955年(合作化开始)到1981年,农民几乎没有壹家盖新房的(干部除外),茅草土坯屋破烂不堪,屋里没有壹件像样的家具,家徒四壁,壹贫如洗,惨不忍睹。万里到安徽上任之后,花了几个月时间到各县农村走访,看到这种惨状后十分痛心,这才促使他下决心冒着风险支持农民搞分田到户。
三、几个实例
1978年7月我回到安徽农村的老家探望亲友,听说了几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
有壹位亲戚想到城里去办点事,找生产队长请假,队长不准,他壹赌气还是走了。两天以后回来,遭到了队长的痛骂。又过了两天生产队分玉米棒子,而他们全家的口粮就因为这件事被全部扣光,壹点不发。当时正值夏荒,麦收时分的麦子已经吃完,就等著这些玉米棒子下锅。可是没办法,那段时间全家8口人只好靠吃门前种的南瓜、豆角等维持生命。妳说这样的生产队长还有人性吗?不是比农奴主更坏吗?
我有壹位堂哥在端午节上街排队买肉(从过年至今就没吃过肉),被公社的“民兵小分队”(公社的专政工具)认为插队了,拉出来暴打壹顿,然后又被拖到大队部关了两天,打成了重伤。当时全国都时兴“办学习班”(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 ),实际上是变相的拘留所,关押所谓犯错误的人。我们老家那个公社当然也有这种“学习班”,关押的理由五花八门,其中有几个人是因为自家擅自杀了猪。那时候农民家养的猪不允许自己杀,必须卖给国家的食品公司。
当时虽然打倒四人帮已经将近两年,但农村尚未分田到户,“人民公社”还在進行最后的疯狂。最近有人认为改革开放应该从1976年10月算起,华国锋是有功劳的,对此我完全不同意。华国锋当权的两年多时间里,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在延续毛泽东的错误路线和政策,农民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结论
从以上对比可以清楚地看出,毛泽东的“人民公社”社员和旧西藏的农牧民,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农奴?有人说,妳说公社社员是农奴,可是没有农奴主阶级呀?怎么没有?!公社书记 大队书记 生产队长就是农奴主,而毛泽东则是最大的奴隶主。在1949年以前的几千年中,中国农民壹直都是比较自由的,是自称大救星的毛泽东给他们套上了农奴的枷锁,使中国社会产生了历史大倒退。旧时代的西藏不是农奴制,而毛时代的人民公社才是真正的农奴制!
生活环境
我的家乡金堂县姚渡乡,姚渡乡和城厢镇现属青白江区,出过壹位彭家珍大将军,建有专祠和公园建于城厢镇(国民党统治时期为县城)。彭家珍早年留学日本,学习军事,是同盟会会员,曾任北伐蜀军副总司令。受孙中山之命,利用自己长得酷似良弼的大概是外甥,但比良弼外甥矮点,摸仿其外甥音容笑貌,骗过卫兵,接近良弼将其炸死了,民间盛传说:彭家珍是暗自吞食定时炸弹后在与良弼同桌共餐时感觉定时炸弹快要爆炸之时将良弼用力抱住后才炸死了良弼的。
家乡属丘陵地区。人均耕地1亩:5分水田,5分旱地。我主张在旱地里安装水管抽水抗旱!它能使地里的粮食增产1倍!现栽种小春作物的季节,3/4以上的旱地无人愿耕种!原因就是干旱!水管批发价才2元1米!主张水管间隔50米左右。水管上安装塑胶管水龙头,喷水抗旱时只需要再接壹段最好内有弹簧的圆水管,主要是个别旱地广阔的地方需挖个新池塘和个别1、2尺深的池塘需挖深!需用些钱!最好采用新池塘,因挖新池塘,土壤干燥,利于挖掘机施工,造价便宜很多!旧池塘用来栽藕,现在有些良田还被政府改造成池塘专门用来栽藕。壹度电是壹千瓦小时。
我问过市有关领导,她说:可以把政府下拔给每村每年30万专项资金用于此伟业。主张使用1.5千瓦,扬程高度为50米,流量8立方米每小时的潜水泵!也可用1.5千瓦的潜水泵,扬程高度为145米!流量为每小时8立方米。口径为25毫米,我为此伟业向国内外、中央、省、市、区的方方面面常打电话发短信、彩信、电子邮件,10多年了已耗费壹万多元了!之前我用50元的移动卡也能将壹条数万字的电子邮件发送210次左右,若是手机号码能发240次,但最后要欠费40_50元。
池塘边竟然没有电!从家里接电,电线很长!几百米!不安全!接别人家的电很麻烦!离池塘远的水管也需几百米!还需将电线、水管摆好,完事后又收回!费时费力!池塘水常很少甚至无水!可用来灌溉的河渠里水却终年流水不断,用不完的河水!我想全世界非常非常多的地方也与此大同小异。我亲自抽水抗旱过很多次,为了安全,离池塘1、2、3米远需挖1口2米左右深的井,井底与池塘相通。壹井有数根管道的,开始壹段应安在壹起且成角形,避免有碍生产而因不慎被弄破。抽水抗旱时如家里井内抽水壹般。1口井可供4个左右水泵抽水抗旱。
好好的壹条农用道也弄成混泥土路,动则十万!百万!有几家人需从那路上过?能产出1粒粮食来吗?太奢侈了!请看:姚渡乡坪家村3千人左右,2011年专项资金是30万,2010年结余是20万,共50万。可贷款30万的7倍,共可拥有260万。前几年正奢侈计划耗费138万用于修组道等!每年政府拔给每人的耕保金就3百元!20多年前就已有少数农民有时也在抽水抗旱了!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伟业。
掠夺农民
壹,中国农民在养老方面缺乏保障
近日在网络上读到壹篇短文《交了30多年公粮,却换不来余生的保障?》。作者是文革后出生的大学生,从七十年代末土地下放后农民交公粮写起。先是亲闻爸爸说奶奶当年,后来从有记忆开始而亲见爸爸妈妈当年。他们在那麽多年里,被迫交公粮,被迫先交公粮而后自留口粮,被迫交了那麽多公粮,经历了那麽多肩挑负重、路途遥远之辛苦,遭受了那麽多百般刁难之屈辱。现在奶奶已经死了,爸爸妈妈也已经老了。
作者感叹城市人过著上等生活,而农村人过著下等生活。作者写道:“交了30多年公粮养活城里人,到现在,爸爸这辈人大多已快70,可是没有养老保险。而城里人这样年纪的人壹般都有工作,每月从工资里面扣除壹些,企业负责多半,现在每月可以领到最高2500块的养老钱。”
作者進而揭露现在所谓的农民养老金究竟是怎么回事。“农民也有部分补贴养老,80岁老人每月80的养老钱,吃油都不够,农民要养老,需缴满15年,或是壹次性交清6-9万,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这可是天文数字,养了30几年城里人,到现在养老问题却老大难。”
最后,作者问天问地,问妳我他,特别是质问那自称拥有制度优势”和“为民执政”的中共当局。作者质问道:“已年近七十的老农们,交了30几年的公粮,他们的养老谁来管呢?”
二,严厉歧视农民是中共当局的本质
上述作者的这个问题非常好。我们都知道中共暴政铁石心肠,对人民之苦难从来麻木不仁。可是,我進而常想,为什么他们对农民之苦难更加麻木不仁? 想想大跃進大饥荒时,市民虽然也很饥饿,但中共总还每天保障给他们以某种定量供应,使他们基本上都饿而不死。(不知哪里有市民饿死者数据?)。那几千万饿死者总体来说都是农民。再想想后来森严壁垒的城乡二元化户口制度,苦了的依然全是农民。再看看而今的农民,他们的养老金,医疗金,安葬金又怎么样呢?虽然在某些地方稍微好壹些,但在绝大多数地方几乎都是象征性的,几乎等于零。壹般来说,今天的中国底层民众老不起,病不起,死不起。农民尤其如此。
近三十年来,有许多学者在这方面勇敢地做过深入调查研究,发表过很多很好的意见。比如国内学者杨继绳,又如陈桂棣和吴春桃,又如刘斌贤、谭作人、黄琦、陈云飞等人。壹群中国人的人类良心,不屈不挠地为中国天下人鸣不平,为中国底层民众鸣不平,特别是为中国农民鸣不平。非常令人敬佩!
却问那些当年的老革命不几乎都是来自农民家庭吗?他们不是有许多亲戚当年五六十年代依然生活在农村吗?他们不是长期在农村根据地得以逃生,得以生存,得以发展壮大,从此進而得以夺取政权的吗?他们不是口口声声说为了穷人翻身而闹革命,要建立更公平更公正的社会的吗?按照常理,他们因此本应该特别了解和特别同情农民生活状况才是,特别敏感于农民生活的变化才是,特别关切和努力促進农民生活的提高才是。
可是可是,为什么几千万农民,而且几乎单单地是农民,而且正是在他们这些老革命的统治下,在四年(1958年底-1962年底)的时间里被活活饿死? 为什么偏偏是他们这些老革命极度地不关心不敏感于农民的苦难? 固然彭德怀黄克诚周小舟刘少奇等势力曾经有所作为了,很好,但为什么他们的总体力度那麽迟慢而且那麽弱小,不堪毛泽东"妳他娘的"之壹击? 为什么偏偏是他们那拨老壹无制定出了那种和那麽些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特别歧视农民的制度和政策?
是的,关于这些问题,如上所述,已经有很多先進人士做了很深的研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回答。比如人们指出: 中共当年急于工业化而刻意牺牲农业农村和农民; 共产党制度下的下层浮夸和上层幻觉; 毛泽东的个人淫威,如此等等。这些当然都是很对的。
三,特别蔑视农村农民是中共的深层心理
不过在我看来,还有壹点很重要,却至今被人们所忽略,(也许有人已经论及而我知识不及?)。这就是中共领导人,特别是中共高层领导人,总体来说在骨子里特别蔑视农村和农民。
他们除了壹般地说来,对所有的人,包括对工人商人知识分子市民和所有的芸芸众生,壹概十分蔑视之外,他们对农村和农民更是特别蔑视,觉得那是下等的地方和下等的人,他们眼不见之便免了心烦了。君不见,他们進城以后再也不愿意回农村看访,再也不愿意与乡下的亲友交往,更不用说回农村居住了。偶尔我们看到他们故地重游或与民同苦同乐之类,那也多半是游山玩水而已,如老毛重上井冈山;或多半是布置好了场面,他们现场享受山呼万岁,更兼报道出来,洗那芸芸众生之脑,如麦苗儿青来菜花儿黄,毛主席来到了我们农庄。所谓心怀天下劳苦大众,不过是他们中共骗子的说辞而已,是他们中共之欺骗性格和欺骗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纵然有少数例外之高层领导人,他们依然怀着些许善良淳朴的冲动,那他们也还得接受党纪的约束。
那麽那些老壹无老革命们天天月月年年都干什么?干什么?当年我们不知道,把他们崇拜的不得了。现在总算知道了。他们除了马恩列斯毛的种种可怕的"伟大理想"之外,其主要心思不外乎是怎样享受舒适的城市生活,和怎样搞年轻漂亮的女人,如此等等。那个伟大领袖首先是他们的伟大领袖,是他们身边的言传身教的伟大领袖。那个伟大领袖的肆意淫威,肆意吃红烧肉,肆意享受特供密码雪茄13号,肆意搞女人,如此等等,都是他们最生动的榜样示范和精神来源。正如郭沫若唱曰,“大家齐努力,学习毛主席”。广大人民在他们心目中呢,从壹开始就不过是屁民而已,至于农民那更是不值壹提的屁民而已。只不过屁民这个词还要更待些时日才可公开登场,让那些级别较低的官员说出来。
既然当年的老革命如此如此,那麽后来的革命们,红二代们,官二代们,便继承革命传统,便也如此如此起来,而且与时俱進,更大光荣起来。当今的中南海诸公的感情和思路和做法?显然也在这条线上,而且六四屠杀后更是经过考验了,久经考验了,便更加赤裸裸,更加淋漓尽致了。君不见他们, 以及他们自上而下的整个官场,何等地以权谋私化公为私和贪得无厌? 君不见他们何等地把农民工蔑视地叫做"低端人口",冬日里壹夜间将几十万农民工驱离北京? 君不见贫困省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向来更高,而三大直辖市的录取线反而向来较低?君不见全国各城市几百万上千万农民工子弟上学难,中共当局对此不仅不给予帮助解决,反倒总是设下重重障碍,使得农民工更加生活困难,子弟更加上学困难?万恶的中共,丧尽了天良!
众所周知,在中共的眼里,中国人民是不配人权的,最多只配吃饭权。我以上特别指出的仅仅是在中共眼里,中国之农民则更是只配较少和较差的吃饭权。在全中国大饥荒时,那农民就根本没有吃饭权了。他们中共当局中的壹些人很可能当时在想,甚至私下里可能有说:饿死壹定数量的农民其实是好事,省了我党的许多粮食;以后需要多的人口时,让他们多生就是了。之所以中国四年大饥荒时饿死了几千万农民,而且仅仅是农民,之所以中共有特别歧视农民的户籍双轨制,之所以中国农民现在深受制度和政策歧视,几乎毫无福利保障,其原因之壹是,中共骨子里特别蔑视农村和对农民,这是他们的壹个基本的心理因素。在这壹点上,中共当年的老革命们和今日的新权贵们基本上都是壹样的 。中共暴政极度傲慢,以上是其中壹个方面。
极权统治
中共在未夺得政权前,为了欺骗裹胁广大农民为其卖命打江山,便人为地煽动所谓“阶级仇恨”, 硬给农村合法拥有土地的人扣上壹顶“地主” 的帽子,更说人家合法拥有的土地是“剥削” 农民而来,并承诺它若夺下政权便把这些土地和地主家的其它财产都拿来分给农民。使农村中-帮游手好闲、无能耐又想发财的流氓无产者,像著了魔壹样地跟着中共,杀人、放火、造反,明火执仗抢劫,搞所谓“土改”。,丧尽天良地整人,害人。结果 不但彻底摧毁消灭了中囯农村中的精英----乡绅阶层,用粗俗的痞子文化取代了士绅文化,也把大量的民间财富搜刮壹空。其中90%以上都流入党国官府手中,少数残汤剩莱如衣被,农具,日用品等物,农民也分得了壹些好处,尤其是农民按人分得了田土,还慎重其事地颁发了所谓“田契”( 也就是土地所有证)给农民。上面盖有鲜红的官印。并说“这田土就永远归妳所有了,这是党和毛主席的恩情啊”!许多农民真是感动得痛哭流涕,甚至高喊“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
但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中共“欲取先予”的欺骗手段。结果还没等农民高兴完,农业合作化运动便接踵而至。不过五、六年时间,全国农村实行“人民公社” 化,其手段 更加兄残,不仅将土地、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甚至锅盆碗盏都壹下全收归“集体”所有,实际上就是党国所有了。农民甚至在家生火做饭也不允许。-律到“公社食堂” 去吃-点少得可怜的“吊命饭”。什么“田契”, 更是废纸壹张,农民变成了壹无所有的农奴。农民这时才如梦初醒,但壹切都晚了。1959至1961年间,中国农民被活活饿死三千多万,刘少奇也急得向毛泽东说“人相食,是要上书的啊”!
后来情况虽然壹度有所缓和,解散了公社食堂,农民有了少量的自留地。但紧接着中共又在农村大搞以“阶级斗争为纲” 的“社教运动”和什么“农业学大寨”。成天搞阶级斗争,政治运动。连多养点家禽家畜都叫“走资本主义道路” 弄来批判斗争。农民没有了生产积极性,干农活便“磨洋工”。结果人哄地皮, 地哄肚皮, 年年减产歉收. 但官方不管妳怎么减产歉收, 它要的公粮、统购、“八大提留”等-分也不能少。如此壹来,把这些苛捐杂税全部上交以后,农民能分到手的那点粮食,等不到来年便已无粮断炊了。这是当年农村中的普遍现象。而土地贫脊的山区则更是雪上加霜。
本文要说的就是四川省宜宾县,凤仪乡壹个呌许堰槽的地方。此地是不折不扣的穷山恶水。当地民谣都唱道:“有女不嫁许堰槽,不是吃包谷,就是吃红苕”。 上世纪七十年代,壹批所谓“知青” 从城里下放到此,当时此地属凤仪公社, 凤仪公社是属于宜宾地区宜宾县管辖下的壹个公社,有数千农民。凤仪公社地处宜宾西部,壹条条绵延的群山横亘东西,公社革委会就座落在两边是高山的夹皮沟中。如果再往西几公里,便是云南的地界了。隆冬季节,沟北面陡峭的断头山上看不到几株成形的大树,山腰和山顶间或有壹些积雪和墨绿灌木夹杂其间。南面的盖顶山,满眼全是壹片黄绛色,壹层壹层环绕而上的豆沙土壹眼望不到顶,壹些残留在窄而浅薄沙土上零落的干玉米杆,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据当地壹位老农说,许堰槽的两边山上原来不是这样,那时满山都是青葱翠绿的参天大树,山上不时还有豹子出没。由于1958年全国总动员大办钢铁,许堰成了宜宾县大炼钢铁的第二个基地,把山上所有的树都砍光了,所以才落得现在这个样子。而今河滩上都还摆着几大堆当时炼铁时留下的矿渣。随着老农所指,东面无数个小山似的红褐色矿渣历历在目,至少占据了上百亩耕地,壹片荒凉颓败的景象。
当时上山下乡落户在此公社的几十个知青分别插入各个生产小队,和农民们壹起同吃同住同劳动,感受着当地农民生活的劳苦和艰辛。农民们劳累了壹天,还要抽时间做自留地。从早到晚忙里忙外,壹年到头的辛苦。从生产队分到的粮食,不到壹年就吃完了。由于缺乏油荤,更是饥饿难耐,青黄不接时,只好东挪西借想法填饱肚皮,实在想不出法的,只好挖野菜、刨蕨苔,千方百计弄吃的。还有的农民在自留地上种蕉藕来充饥。在缺衣少食的日子里,壹些幽默壹点的农民私下自嘲地说:“这磨骨头养肠子的日子哪天才能到头哦?”
农民们苦不敢言,是因为那时讲政治挂帅,谁也不敢乱说壹句话。农民们还亲眼看到公社的壹位姓王的副社长,就是因为在批斗会上呼错了壹句口号,便当即被架飞机(反缚双手)来批斗,至今还在受到监管。
由于许堰槽生产队占地总面积200多亩,其中水田有50多亩,可耕种旱地80多亩,每年总产量6万斤左右。在全公社几十个生产队中数壹数二。因此,上级政府根据全队总产量,规定该队应上交公粮1万多斤,上交统购粮7000多斤。除交征购外,如果当年社员每人平均分上了500斤带壳粮,多余的粮食就必须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粮站,这叫“余粮”。虽然农民们心里不满,十分反感,但还是没有人敢公开反对。这样壹来,全生产队就几乎每家都会缺粮。为了吃饱肚子,生产队队委们铤而走险。队长召集大家开社员大会,并压低声音对社员们说:“我们队委会已开会商量决定,今年的粮食产量向公社革委会少报两万斤,不卖余粮,然后把这两万斤按人头、工分分给大家。如果哪个要去向公社革委会告密,我们全体社员就对他不起,叫他以后不好做人。这事,连我们队上的两位知青都积极支持。”在当时这就叫“瞒产私分”,即少报粮食产量,从而少向当局卖所谓的“余粮”。
本来农民自己生产的粮食,除了中共政府规定的所谓“公粮” 必须无偿地送给中共。这已经是野蛮地掠夺农民了。但当局还不满意,又巧立名目,规定农民还必须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壹定数量的“余粮” 给中共当局。其实哪是什么“余粮”? 完全是在农民的口中夺食。农民敢怒而不敢言。这位队长此举就是以少报粮食产量从而少向中共卖粮,故曰“瞒产私分”。,这在当时叫做“挖射秽主义墙脚” 的“犯罪行为”。会被判刑劳改的,全国这类事早已时有发生。但农民为了活命,虽“明知山有虎”,也只好去铤而走险。就这样,那年生产队每人都多分得200多斤粮食,暂时缓解了农户的饥荒问题。
俗话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可能是由于生产队少卖了粮食,或许是有人向公社干部走漏了风声,但好像也没拿到确凿的证据。于是公社便派人到生产队了解当年收成的情况,并专门安排壹个干部在队上“蹲点”, 所谓“蹲点” 就是住在队上進行调查。当时正值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治上有句风靡壹时的流行语叫做:“阶级斗争壹抓就灵”。 这位“蹲点”的公社干部于是便来此处召开壹场“诉苦大会”。 想用这种形式来启发农民的所谓“阶级觉悟”, 从而揭出是否有人在“挖射秽主义墙脚”, 搞“瞒产私分” 这类“破坏活动”。在当时又叫做抓“阶级斗争的新动向”!
于是所谓的“诉苦大会”终于开始。壹天晚上,全生产队的农民都被召集来围坐在壹间不足50平米的茅草公房里。靠土墙北面摆着壹张方桌,桌上放著两盏油灯。昏暗的灯光勉强能照满整间土屋,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烟气,令人感到窒息。蹲点干部端坐上方,先是壹番文化大革命政治形势壹派大好的报告,然后是壹番要斗私批修,先国家后私人的党八股大道理。随后便动员大家要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并讲了今晚進行忆苦思甜大会的重要性。
由于这个生产队农民在划阶级成份时没有被划为大地主的,而仅有的两个划为小地主出租的农民都已在1960年大饥荒中饿死了,只留下壹个后人,没有符合被抓出来批斗的对象,农民们之间也没有多大的“血海深仇”。但主持人为了让诉苦大会开得有成效,便由队长安排贫协主席最先发言诉苦。
这位贫协主席年近六十,折皱的脸上满是花白的络腮胡。口里卸著叶子烟杆,烟头闪着丝丝亮点,缓缓地发出沙哑的声音。他说:“地主阶级剥削我们,地主阶级欺哄我们,在解放前确实有。妳们年青人还不晓得,地主能把田地租给妳,说明他还是相信妳,是把妳从头看到脚的。有些狡猾的地主还不把田地租给不讲信用,到时交不起租的贫下中农。只是在农忙时才请我们帮忙。当然,我们还不是要看啊,如果哪个地主对穷人凶,或太吝啬,我们还不是就不帮他,叫他请不到壹个人。记得有壹次,许堰下槽的壹家地主请我去帮他栽秧子,我们几个帮工壹早就下秧田,大概用了壹袋烟功夫(约两个小时左右)就把壹大块秧田的秧子全部扯上坎。这时狡猾的地主为了笼络收买我们,喊我们几个帮工烧烟了(即中途休息)。不壹会儿,就叫他家人把猪儿粑(壹种用糯米做成的食物)送到田头,说是让我们打腰火(中途加餐)。我们心里明白,这个地主明说是让我们几个帮工打腰火,其目的还不是想要我们吃饱了肚子,好多给他干活有力气呀。”这时,贫协主席顿了壹下,突然提高了声音频率,“妳们说,地主精明不精明?地主狡猾不狡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刘少奇也好像说过,要吃小亏占大便宜,看来地主阶级和刘少奇真是壹伙。”贫协主席说到这里,擡眼望了壹下主持人,继续保持高频率的声音:“我们被地主阶级残酷剥削了,我们有些人不但不觉得,还认为地主阶级对我们好,这叫什么?这叫愚蠢!”“所以说,我们壹定要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壹定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结尾有点像是在呼口号,语音已近乎声嘶力竭了。
“就是!”贫协主席话刚落音,民兵排长马上接过话茬,“我还听我死去的幺爹说过,有壹次,他在给地主薅秧子的时候,秧窝子已齐腰高了,那个狡猾的地主怕他薅秧子的时候偷懒,趁他还没有到田头,就先把壹瓶酒和壹碗回锅肉用壹条长板凳放在大田的中间。地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怕妳干活不踏实,马马虎虎,草草了事,没把整块田薅遍。如果妳在薅秧时没有吃到地主事先放好的酒和肉,地主还要克扣妳的工钱,妳没吃到他放的酒和肉,就是扣工钱的证据,下次也不再请妳了”。民兵排长擡眼望了壹下主持人,然后对着在座的社员,大声说道:“妳们说,地主奸诈不奸诈?坏心眼多不多?”会场-片沉默,其实此刻大家心里想的是:现在我们壹个月还吃不上壹回肉呢,要是谁能给我们壹碗回锅肉还外加-瓶酒,那不是我们的大恩人,大救星了吗?
别看农民文化不高,实则很有幽默的智慧。贫协主席的那些话分明是在“王顾左右而言他”,以回避追查瞒产私分这个要害,而民兵排长的那些话哪是在诉“旧社会” 之苦,分明是在说今不如昔;哪里是在说“地主坏”,分明是在说中共比过去的地主不知更坏、更可恶多少倍。事实摆在那里,沉默就是抗议。因此东拉西扯说了半天,既没有激起人们的什么“阶级仇恨”, 更没人往瞒报粮食产量上扯。这使得那主持会议的公社干部十分失望,又无计可施。
突然,不知是谁放了壹个声音又响、又长的响屁,而且声音在闷浊的空气中还很悠扬而自在地转了壹个圈似的,大有“余音绕梁”之势,使在座的农民都憋不住笑出声来,会场气氛壹下子就变了味。主持人见状,立即大声高呼起了口号:“我们壹定要不忘阶级苦!”社员们也七零八落地跟着呼喊道“我们壹定要牢记血泪仇!”不过社员们呼出的第二句口号声也渐渐不像主持人叫得那麽响亮了……这场闹剧便就此收场.
此后蹲点的干部在生产队呆了好几天,到处摸底排査,但始终没有壹个农民向他反映生产队瞒产私分的事情,他无可奈何,只好无功而返。因为农民们心里都明白,粮食是我们自己种的,为啥饭也吃不饱?妳共产党好在哪里?我凭什么要信妳的话?凭什么非要把粮交给妳中共?所以要想不忍饥挨饿,只能瞒产私分。农民讲不出什么大道理,但妳中共干部不管什么花言巧语,革命道理也改变不了他们对“肚子饿了很难受,甚至要死人” 的那种担心与恐惧!这就是农民心中的“硬道理”!支持他们打赢了这场为了活命而维护自身权益的斗争!
中共对农民的迫害
灾难其实是从农业合作化开始的。所以在正式描述大跃進之前,不能不补述壹下它的前奏农业合作化运动。
在前面关于毛对农民恩将仇报的论述中,我们主要介绍了毛在土改后立即建立并推广的粮食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紧接其后,就是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来的大跃進就是以它为基础的发展和扩大版,所以它是毛改造小农经济的中间形式,或者说是向大跃進的过渡。
壹、从毛泽东的农业合作化思想看毛主义的反动本质
将人民组织起来,由各级政权和共产党组织直接严加控制,这是所有共产党国家的壹致做法,也是它的看家本领和基本功,不如此,共产党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了。1943年在延安的时候,毛泽东就发出“组织起来”的号召,大概可算作合作化运动之始。“组织起来”在毛来说,是个政治概念,而不是经济概念。因为在毛看来,只有把人们组织在-个个团体里,才便于共产党的控制、支使,才能变成党的工具和力量,共产党也因此才能战无不胜。正是这壹点上,毛的做法为很多人包括中共其他领导人所不理解,他们老是从经济角度考虑,认为毛的合作化步伐太快了,得不偿失。以致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老是与毛产生分歧。
按照毛早年提出的“新民主主义”设想,和1949年9月政协第壹届壹次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都明确规定要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义的人民经济”。根据中共和毛自己的解释,这个“新民主义”的过渡期大概要十五到二十年。最初中共也计划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去实现农业合作化。
但是言犹在耳,墨汁未干,毛就开始反悔、自食其言了。最初的表现是1951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写了壹份名为《把老区互助组提高壹步》的报告,这个报告的大意是要增加互助组的“公有”性质,为它们转变为“半射秽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作准备。其时中国大部分农村的毛式土改尚未完成,山西省委的这个报告和意见具有前瞻性和政策导向性质,所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报告送到中共中央华北局,华北局的批复很明确:
“用积累公积金和按劳分配办法来逐渐动摇、削弱私有基础甚至否定私有基础是和党的新民主义时期的政策及《共同纲领》的精神不相符合的,因而是错误的。”
应该说华北局的批示完全符合当时的既定方针、政策。
山西省委的报告和华北局的批复又送到了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的手中,刘完全赞同华北局的意见,并稍作发挥上升到了理论。其基本的观点是:由于对土改后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的害怕,党内壹些人“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的办法达到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动摇、削弱甚至否定私有基础,把农业生产互助组提高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作为新因素,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壹种错误的、危险的、变态的农业射秽主义思想。”
在其他场合,刘少奇進壹步补充阐明自己的观点:“壹是农业集体化应该建立在工业化的基础上,即先有工业化,才有农业集体化,否则无法改变小农的分散性,落后性,没有多大实质意义;二是少数农民富起来了并不可怕,将来到了壹定时候采用农业累進税加以限制,目前则不应加以阻止。”
可以看出,刘少奇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思想,主要基于马克屎关于生产关系必须适合生产力水平的理论。他把“合作化”和“集体化”等同起来,这是共产党国家合作化的实质,也是它的特点,这种合作化实际上就是“半国有化”或“地方国有化” ,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真正的合作社经济。但刘认为在工业未能为农业提供新的生产机器,从而改变现有农业生产方式之前,不应该应强制推行半公有的合作化,并且应该允许部分农民先富起来。这仍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思想,是真正的“新民主主义”思想。
可是,这个报告到了毛泽东那里,却遭到了相反的命运。毛明确说自己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反对刘少奇和华北局的意见。为了从“理论上” 反驳刘的说法,他从自己的“理论顾问”陈伯达那里去搬救兵,陈终于为他找到了“理论根据”, 即:按照马克屎的说法,在资本主义产业革命前期也有过壹个类似合作社的“工场手工业阶段”。毛如获至宝,于是说:
“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壹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釆用蒸气动力机械,而依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壹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制基础,也是可能的。”
其实毛的这种反驳是难以立足的,因为农业与手工业是有根本性差别的,工场手业可以釆取专业分工合作的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农业因其生产方式根本不同,不可能仿效,所以即使到了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阶段,农业生产也仍然采取家庭农场的生产方式。而且,工场手工业也不是取缔私有制,跟毛的合作化性质根本不同。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毛这种牵强附会是完全错误的。
但毛在这里并未说出他的真实思想和观点,而且这个真实想法在当时还不好公开说明,这就是上面讲的,他的目的是通过合作化将农民纳入国家的计划管理之中,通过控制合作社将农民的生产和分配权转移到国家手里,将五亿农民变成共产党的新农奴!使壹盘散沙的五亿农民变为供中共随意驱使的有力工具。
毫无疑义,在毛和刘这场争论中,毛的观点胜出,因为在共产党的世界里,谁的官大、权大,真理就在谁手里。
经过毛的壹顿强词夺理的解释加上训斥,刘便急忙认错、检讨、败下阵来。以后这成了固定模式,确定了毛、刘的君臣身份。之后,毛便借农业合作化问题大做文章,凡对毛的做法稍有异议者,便被提高到“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高度,扣上“右倾机会主义”的 帽子加以批判。终于没有不同声音了,农业合作化的進度便随着毛的指挥棒不断加速。
1955年下半年,从其他事务抽出身来的毛,壹手制造了所谓中国的“农业射秽主义高潮”,在不到5个月中,加入合作社的农户由1690万户增加到7000多万户,占农村人口60%多。到1956年,全国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毛为什么立即抛弃他的新民主主义,急急忙忙要实现农业合作化呢?除了上面讲到的政治上、经济上的的原因,还有更深层的原因,那就是不能让农民变富、“变修”。在毛所有关于合作化的理论(理由)中,所谓防止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的射秽主义道路,是最主要的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是其最具欺骗性的欺人之谈。但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暗藏着毛的狡诈、恶毒用心。
按照毛的说法,两极分化是由农民的自发势力造成的。这个说法非常正确。在毛用暴力剥夺了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分给缺地、少地的农民以后,农民占有土地的状况(除地富外)基本拉平了。但过不了几年,农村的贫富差距又拉大了。因为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但人的年龄、性别、体力、智力、品性都不同,单说新的致贫户,有因老弱病残劳动力缺乏造成的;有因天灾人祸导致收入大减、支出骤增造成的;有因不会经营、不懂技术搞砸的;有因生性懒惰、游手好闲,甚至吃喝嫖赌致贫的,如此等等,不壹而足。反之,家庭劳动力多,懂经营,有手艺、又勤劳节俭的会很快上升为富户。贫困户中的壹部分如老弱病残幼、寡妇,因无力耕种自己的田地,就会将自已的田地出租甚至转让,再次沦为无地的赤贫户;而壹部分富户便会自然上升为新的富农、甚至地主。这就充分说明了过去农村中的贫富差距是自然形成的,地主、富农不是靠杀人越货、强买强卖而变富的,而是正常的“优胜劣汰”自然法则选择的结果。毛及毛共为了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而煽动卑鄙恶毒的阶级斗争,其“理论” 在事实面前早己不攻自破。
农村的阶级分化既然是自发形成,就说明这是发自人的本能的行为,是客观规律的体现。天天讲唯物主义的毛泽东却视其为洪水猛兽,必欲以暴力压制、去除、削平之而后快。
但是,毛通过消灭农村“自发势力”,消灭新的“冒尖户”, 用暴力手段使他们重新变成贫穷,就能使所有人“共同富裕”吗?显然,这在逻辑上和现实上都是讲不通的,绝无可能的,事实是,在将壹切冒尖户削平之后只能达到“共同贫穷”。
我们先从逻辑上证明毛的“共同富裕”为欺人之谈。毛要农民進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堵死其“自发势力”,堵死发家致富之路。但是否如此就能“共同富裕”呢?我们知道,在劳动工具极端原始、落后,而又吃“大锅饭” 的合作社体制下,单靠在合作社出工挣工分是不可能富裕起来的。如果真有人富了,冒尖了,必有“资本主义” 行为(如搞“投机倒把”, 多搞自留地、有其他收入来源等),按照毛的政策,于是就揪出来批斗、没收其“富产”,甚至投入大牢。如此“疾富如仇”的政策,能使人人都富裕吗?此其壹;其二,毛要实现毛式“共同富裕”,就必须实行平均主义、或基本平均主义的分配政策。这样,本来勤劳苦干,或聪明能干的人就只好“随大流”,因为谁也不愿比别人多干活、多出力而拿壹样的报酬。正如当年农村流行的民谣壹语点破的那样:合作社,大锅饭,富变穷,勤变懒。说穿了,所谓“共同富裕”实际上只能是“共同贫穷”。
再从实际层面分析。在“私有、单干” 的状态下,农民之所以求富、变富,是因为土地是自己的,耕牛农具、山林水产以及房屋、家具也都是自己的,所以舍得下本钱投入。人们积累属于自己的财富,不仅自己享用,还可留给子孙后代。而加入了合作社,特别是高级社之后,就是被“共产”,所有生产资料都变成了“集体所有”,实际上是准国有、官有,“耕者有其田” 根本不存在了。合作社社员失去了土地和生产资料所有权,也就失去了发家致富的动力和条件,既失去了发家致富的动力,又失去了致富条件,这样的人群还能“共同富裕”吗?
还有壹个普通人都懂的道理,即农业劳动的特点只适合壹家壹户为经营单位,而不适合壹大堆人的集体劳动:首先,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它在劳动力使用上不同于工业、手工业那样壹年四季、千篇壹律的投入,而是要灵活分散使用劳动力。壹个家庭可以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长处,各尽所能,实行林牧副渔各业互补性的综合经营,从而创造最大的价值。正如宋代诗人杨万里的诗中所描写的那样:“昼出耘田夜织麻,村庄儿女各当家,儿童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这种各尽所能见缝插针式的家庭劳动的优越性不是合作社的集体劳动方式所能比拟的。另方面,农业劳动时间与劳动成果分离,使农业劳动不合适釆取“按件计酬“或“按劳计酬”的分配方式,而只能与最终成果挂勾。正因上述特点,决定了合作社的“大呼隆”出工方式和工厂式管理方法不适应农业。合作社经营这些先天不足,加上在实际工作中毛所倡导的干部野蛮暴力的极权主义作风,使得名为农民合作互助组织,实际变成平均主义、强迫劳动、效率低下的“劳动营”,农民变成国家的农奴。这样,农业的衰落和农民的悲惨命运就注定了。(最有说服力的事实是:同样的土地,在毛时代生产的农产品,难以使人们吃饱穿暖;而今天,人口成倍增加,反而应有尽有,绰绰有余。)
抛开那些冠冕堂皇的宣传,从根本上讲,毛要搞合作化(后来还要搞公社化)根本的原因就是要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合作社里,捆绑在共产党的战车上,使之成为毛和毛帝国实现其野心的驯服工具。优越性只属于毛和毛政府及其爪牙。为了这种卑鄙目的,毛不惜剥夺农民的自由,不惜使农民“共同贫穷”, 不惜让全国人民吃不饱穿不暖,深陷在“短缺经济” 的泥淖之中。
在毛主义的各种“革命理论” 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和人们“变修” 是两大主题,其实,这两大主题的共同任务就是防止人们变富。毛在不同场合都宣扬人富了就会变“修”的理论,前面提到过的1957年11月毛在莫斯科出席世界共产党最高级会议上,他就说到:
“有人说穷是坏事,我看穷是好事。越穷越要革命。人人都富裕的时代是不堪设想的……热卡太多了,人就要长两个脑袋四条腿了……”
1959年11月下旬,毛泽东在杭州西湖南屏山别墅,召集几位政治委员和几个省市的负责人开会座谈。会余,毛跟他的卫士长李银桥在西湖散步时谈到“和平演变”的问题时说:“法国的《快报》评论说‘穷是中国革命的动力’,‘穷是动力’这句话讲得很对么!因为穷,就要干,要革命;富了情况就不妙了,就会出问题。”
六十年代初期,毛跟他贴近的服务人员说:现在解放军战士每人每月有十元补贴,这对农村青年是很有吸引力的。言下之意是,如果农民都富了,谁还愿当兵呀!他的兵源也会成为问题了。
这就是毛的“穷、富理论”。“穷”不仅是他造反夺权的必须条件,而且也是巩固他的统治所必须的条件。这虽然是针对全体人民而言的,却首先是对农民而言的,因为农民人数最多,是最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者、供应者,因而首先必须严格把这些人控制起来,牢牢捆绑在共产党的战车上。——这就是毛搞农业合作化的主要、真正目的。
这样壹个“疾富如仇”的人会让农民都富起来吗?!
所以,不要幻想毛会给中国人民、特别是占人口最多的农民过上富裕生活。
但是,如果有的合作社凭借特殊条件和运气,真的依靠集体劳动就 “富”起来了怎么办呢?那也不怕,国家可以通过“价格杠杆”,以及税收、摊派、劳役等多种手段,想让农民要多穷就会有多穷。总之,在毛的统治下,就壹般老百姓来说,富比登天还难,而穷则不请自到。
有人以为毛之所以钟情合作化(后来更钟情公社化),是因为误听了下面干部报喜不报忧的欺骗,以为合作社真的大幅度提高了农业产量,农民真的拥护合作化……,总之,是毛被欺骗了,是受骗把坏事当成好事去办。
这真是太低估“伟大”的毛了。只要想壹想,毛和毛共当年是靠“杀富济贫” 起家,后来毛发动的运动要打击的人,也都是与“富”沾边的人,如此妳就知道“喜贫仇富”是他终身“所爱”、所为(当然这只是对别人而言)。毛真的没有听到“报忧”的声音吗?“右派”们的言论不是“报忧”的声音吗?结果怎样呢?……就拿农业合作化来说吧,毛本人就是农家子弟出身,难道他不懂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民的心理?谁愿意被“共产”?谁不想发家致富?正因为他懂得,所以才拿“合作化”这个法宝来整治农民,让分散单干、自由惯了的农民变成毛的国家的忠实奴隶,去为实现他的伟大战略目标卖命。正如他在训斥梁潄溟时说的:共产党搞了几十年农民运动,难道还不了解农农民,用得着别人在“关公面前舞大刀”吗?
再来看看当时确有的关于农业的“报忧”声音。以及毛是如何对待这种声音的。
最早指出农民对合作化有顾虑和害怕情绪的,是中共中央原农村工作部长邓子恢。邓在1953年4月的壹次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反复说到农民“怕共产”、“怕社会”、怕露富。所以强调搞互助合作不要动摇农民的私有制基础,并且应该采取鼓厉农民发家致富的政策。
邓子恢绝不敢凭空说这些话。会前有壹份《河北大名县委对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所犯盲目冒進的错误的检讨》的材料,十分详细叙述了强迫“小社并大社”,并要农民将土地、牲畜等全部带進合作社,动摇了私有制基础,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和消极反抗的情况:“大量农作物堆在地里无人管,任其烂掉,冬季基肥和副业无人理会,大牲畜饿死冻死无人管……壹个社员说:‘俺的社五十多户,如果允许自由退出社的话,壹天就能退四十户。’”
1953年3月壹份关于农业的中央文件提到合作化运动:“急躁冒進、贪多贪大,盲目追求高级形式与强迫命令”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这份文件大概是刘少奇签发的,所以毛不久就怒不可遏、气势汹汹地指名道姓发出了壹封“对刘少奇、杨尚昆(中办主任——笔者)破坏纪律擅自以中央名义发出文件的批评” 的信。(见《毛选》第五卷第80页)刘、杨自然要作“深刻检讨”了。
但是毛余怒未消,认为尚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1953年10月他撇开邓子恢找到中央农村工作部陈伯达、廖鲁言两位副部长,先将邓子恢肯定的“确保私有财产”、“四大自由”大批了壹顿,然后要两位副部长下达发展合作社的任务,要把任务逐级硬性往下摊派,限期完成,来个与邓子恢的报告“反其道而行之”。 两位副部长秉承毛的圣旨,主持召开了“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 强行通过了壹个决议,下达了发展合作社的硬性指标。各地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以强迫命令的手段迫使农民入社,无法抗拒的农民只能用大肆宰杀耕牛、出卖生猪及破坏生产工具的办法来消极抵抗,致使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以致各地“告急”电报雪花般飞向中南海。
但是,这时把全国农村搅乱了的毛外出寻芳踏春、去杭州欣赏天堂美景去了。留在家负责中央工作的刘少奇和周恩来看到情况危急,不得不从1955年1月至3月连发出五道紧急指示,纠正各地在合作化中的“急躁冒進”、“ 强迫命令”的做法,才勉强制止住农村严峻形势的发展。
3月,毛回到北京,刘少奇、周恩来、邓子恢等向他汇报了几个月来的工作情况,特别讲到为缓解合作社发展过快造成的紧张形势所采取的紧急措施及效果。知道是自己放的火的毛对刘周邓等人为“灭火”行为只好表示肯定。并且共同做出了壹个壹年半以内停止新建合作社、将全国合作化的期限延长至三个五年计划的决定。看似毛有所觉悟,要改邪归正了。
谁知,从来说话不算数,反复无常、翻云覆雨的毛跑到上海,听了他的“好学生”、惯于献媚取宠的柯庆施的壹番怂恿,立即把自己十多天前的决定推翻了。5月上旬,毛回到北京,立即吹起加速合作化的法螺,他对邓子恢说:1955年合作化必须“化”到百分之四十。还警告邓不要“重犯”1953年的错误!
邓子恢想维护毛点了头的 “三个五年计划实现农业合作化” 的决定,却受到毛的激烈批评,毛于是决定干脆绕开政治局亲自指挥农业合作化的运动。毛立即下令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在会上不点名批判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有人像“小脚女人走路”。谁都知道这是对邓子恢的指责。会后,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批判“小脚女人”的反右倾斗争高潮。不久,邓子恢便被撤职了。
接着,毛在1955年10月召开的中共七届六中(扩大)全会上发表了他那通关于“不要良心”的著名讲话:
“在这件事情上(指农业合作化——笔者),我们是很没良心哩;马克屎主义是那麽凶哩,良心是不多哩!(我们)就是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在这方面,良心少壹点好,我们有些同志太仁慈,就是说,不那麽马克屎主义……”
为了增强合作化运动的声威,制造恐怖气氛,毛接着宣布要在今、明年進行壹场“肃反运动”。与会者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毛的用意:用恐怖开道,为合作化运动“护航”。大家不约而同紧张起来。
毛关于“不要良心” 的讲话实际上就是对1953年以来种种有关合作化的“报忧”言论的总回击:妳们不是反映农民害怕“共产”、害怕“射秽主义”吗,妳们不是说合作化快了农民消极对抗吗,妳们不是说带土地、农资入社引起农民壹片恐慌吗?好了,我现在告诉妳们:我就是要消灭小农生产,消灭私有制!就是要恐怖!搞合作化就是要凶,就是不能讲良心!不能有良心!——妳们还有什么意见吗?!
毛为什么要如此残忍地把五亿中国农民变成现代农奴,变成“大锅清汤穿草鞋”的“射秽主义”公民呢,这个原因笔者在上面已经分析过了,这里再简单地重复壹句:当时对毛来说最现实、最紧迫的,就是通过合作社把农产品分配大权掌握在国家手里,最大限度地用于从苏联交换工业机器,特别是军事工业技术。毛认为这是压倒-切的任务。
毛既然已经把合作化的话题讲到这个份上了,谁还敢说什么,大大小小的“小脚女人”不是靠边站、就是编入劳改大队去了。敢于对抗合作化的“阶级敌人”和“资本主义势力”,更是壹扫而光,扫進监牢去了。于是,“中国农村的射秽主义高潮”出现了。
二、催人变穷变懒的中国农业合作化
应该说,农民在生产中并不是完全没有“互助合作”的要求的,在远古的年代,农村中就流行壹种“换工”的互助方式,某些缺乏强劳动力的家庭(如寡妇、老、弱、病、残人家),如果又请不起雇工,除了亲友的帮助外,就只能指望“换工”解决难题;还有些劳动,如修整道路,建小型水利、打井等,单家独户难以進行,需要相关家庭的“合作”。但这些都是不触动私有制前提下的互助互利,是另壹种形式下的等价交换,又都是在双方(或各方)协商自愿下進行的,因此受到农民的欢迎。又如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各种生产、消费、流通、信用合作社,也都是这类性质的真正互助互利的合作组织。
但是这不是毛泽东、共产党所要的“合作化”,毛想要的是,通过合作化消灭私有制,将农民纳入国家管理,“使小生产绝种”! 所以,毛的互助合作号召壹开始就是默认的陷阱。初期他也打着“动员”、“引导”,“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幌子,到后来就是实实在在的强迫命令、明明白白的抢劫了。
浙江吴兴县善连区的方法具有典型性,简单说就是以阶级斗争开道。全区首先召开斗争富农的大会,全体农民被迫参加。被斗争的富农的罪状是“走资本主义”和“反对合作社”,不管是否有事实,被斗者都要交待这两大罪行,否则便拳脚俱下。
接着,县委宣传部长当场宣布:“走射秽主义道路的,就入社;不入社,”部长指著刚刚被斗争的站在壹旁瑟瑟发抖的富农,“就跟他们壹样。”
农民们以为共产党又要来壹次划成份了,想起刚过去不久的土改,谁不害怕自己被划成地主、富农?原先不想入社(因为报纸、广播说政策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农民便赶紧找干部报名入社,有的农民特别是妇女被斗争大会的场景吓昏了头,壹边哭壹边要求入社。这种场景被毛的喉舌报道为“农民哭着喊着要求入社”,“充分证明了农民中蕴藏着极大的射秽主义积极性。”
与这种“积极性”同时出现的是各地到处(趁入社之前)宰杀耕牛和其他大牲畜的现象。商业部1954年12月通报云:
“第四季度以来,许多地区牛羊上市量骤增,收购计划大大超前,且有许多母牛、乳牛、小羊、小猪,猪仔价格也随着下跌,这种情况几乎在全国各大城市均有发现。热河省出现大批宰杀耕牛,山西省北部牲口向绥远倒流,四川农民养猪数字大减。”
中共热河省委12月向中央报告农村牲口市场的反常情况:
“入秋以来牲口市场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反常现象,各地牲口价格普通下跌三分之壹到壹半左右……国营公司第三季度收购耕牛壹万五千八百七十七头,超过计划百分之九十九点壹,超过去年同期六点五倍;收购羊十壹万四千八百四十二只,超过计划百分之九十九点四,超过去年同期十点三倍……有些地区还出现宰杀耕牛现象。据宁城县报告,全县杀驴壹百四十九头……喀利沁、平泉、朝阳、赤峰等地亦发生杀驴现象,有的农民因政府禁止宰杀耕畜,就故意砸断驴腿,再要求宰杀驴。喀利沁旗卖耕畜的农民见国营公司不收购耕畜,先把牛牙打掉,装作退役老牛牵到市场出售。”
华南分局书记古大存、赵紫阳送呈的报告称:
1954年12月下旬,各地普通发生农民大规模杀猪现象,猪价骤降。中山县张家边乡杀死母猪七十多头,小猪仔的价格从过去的六十万元(旧币,相当于后来的60元)至壹百万元壹担的正常价格陡降至十四万元壹担。粤东潮安县九区发现壹天即杀母猪四十多头,台山县壹农户将刚产下的十只小猪全部弄死。总而言之,农民认为要“共产”了,不过了。春天大忙季节,不积肥不添修农具,入了社的出勤率很低……新会、吉安县的农民反映:“共产党变了脸!”“共产党要整死人……”
农民们这种消极反抗当然是徒劳的。在毛泽东看来,更是可笑极了,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能吓唬谁呢!农民们当然知道他们斗不过共产党,他们只能以这种近乎自残的方式表示抗议。
合作化运动在毛的亲自指挥下,以更加迅猛之势发展,按毛的说法,就是农民的“射秽主义积极性爆发出来了”,到处是捷报频传,报纸上全是农民踊跃入社的报道,形势壹片大好不是小好……
毛泽东其实并不糊涂,报纸的报道、各地的“喜报”,他知道那都是为了取悦他的产物,他不会照单全收。他要用他的方法了解-点农村的真实情况。1955年下半年合作化最高潮时,毛的卫队长李银桥回河北安平县老家探亲,毛让李银桥顺道了解当地合作化的情况,回来向他汇报。
李银桥回来了,告诉他家乡的区乡政府是这样搞合作化的:区里派下来的干部到村里,让全村人站到场院里,宣布:跟蒋介石走的站那边,单干;跟毛主席走的站这边,搞合作社。人们都选择加入合作社。
毛泽东听了也只能说基层干部们是“胡闹”。为此还给河北省委第壹书记解学恭写了封信,批评他的基层干部们工作方式“太简单了”。当然,合作化还是要照样大搞,任务必须完成。因此“胡搞”愈演愈烈。这些毛当然也知道,不过他已经批评过了,就算尽到他的责任了,万壹后世有人考证出合作化运动搞强迫命令,那也与他无关。
在毛亲自大力推动下,在千千万万“不要良心” 的干部的威逼恐吓下,1955年下半年,合作化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全国;至1956年初,即仅仅用了半年时间,在全国农村,包括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深山大泽、徒步要走几天才能到达的山村,都已经实现了合作化。确实堪称世界奇迹。
如此“超高速”,使好大喜功、自认为天下无难亊的毛兴奋莫名,又要吃安眠药才能入睡了。由于难以抑制的成就感,同时也为了给那些叫嚷合作化“搞快了”的“右倾”分子以有力回击,毛在1955年冬将各地精选报送的176篇歌颂合作化的典型材料亲自编选成《中国农村的射秽主义高潮》壹书,并为之作序。这时,志得意满的毛自以为已经拥有了无所不能、无坚不摧、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神奇本领。在序言中,他自比孔子,说他为了编此书“周游列国”,比孔夫子“走”得更远更宽。大概他认为他的《高潮》壹书,也要流芳千古并要盖过孔子的《诗经》、《春秋》了。
遗憾的是,合作化运动并没按照毛的预计带来生产力的大发展,据三十年后才公布的数字(当时绝不能公布),1956年全国棉花比上年减产147万担,生猪减少250万头,大牲口减少壹百多万头,这相对当时落后的农村生产力并不是小数字。还有;1956年12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的简报称:“最近在电话中与辽宁、安徽、浙江、江西、四川、陜西、河南、河北等八个省农村工作部联系……今年秋收分配前后,在壹部分农村合作社内,出现了社员退社的情况,退社户,壹般占社员户数的百分之壹,高的达百分之五,思想动摇想退社的户,所占比例更大壹点。浙江宁波地区,已退社的约占社员总户数的百分之五,想退社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广东全省已退社的约七万余户……辽宁省今年是丰收年,也发生退社现象。”
河南省委报告:“临汝县汝河南原十区壹带,曾经壹度发生所谓‘闹社’……共包括三万人口的地区”,“严重的地方,发生打骂干部,甚至私自改选干部和人民代表,个别社抢分公粮,最后是闹分社、退社。”
不要小看这1%或5%的退社户(这本身已是大大缩小了的数字),要知道,这是些抱着宁愿坐牢或被划为阶级敌人的风险的勇士!后来(1978年)安徽凤阳县的小岗村那十八户农民搞包产到户,就是人人摁手印,发誓要为被发现后抓去劳改甚至被杀头的同伙送饭、照顾其遗属。这种阴森可怖的气氛和“壮士断腕式”的悲壮,说明了当时农民与当局对抗是要冒多么可怕的风险!也说明了毛的农业合作化是建立在多么野蛮、残暴的基础之上!这些农民很清楚,他们知道“闹退社”的后果,可是他们顾不得了,为了生存,为了求得壹点可怜的自由和保护那麽壹点点私有财产,他们豁出去了,利用共产党曾经公开宣布的“退社自由”政策,决心拿自己的生命和全家人的命运赌上壹把!
果然,从来背信弃义、拿誓言当陷阱的毛,面对这壹小部分不肯驯服的农民,立刻祭起了他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法宝,指示要坚决打退“农村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進攻”。就像后来他说知识分子有“知无不言”的自由,而他有镇压的自由壹样,农民可以有“退社的自由”,可他也有“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的自由!毛指示在合作化的同时开展“整社”,也就是整那些试图反抗合作社,妄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刁民和那些立场不坚定的干部。
对那些少数“闹社”、退社的农民后来的具体处置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他们绝没有“好下场”, 即使不被抓進监牢,也决不会让他们活得舒服。结果这些退社户后来又都“走合作化道路”了,因为大跃進之前中国已没有了“单干”的农民。
而那些不敢闹退社的顺民情况又怎么样呢?看看当局对他们真相壹些零星半点的内部报告吧:
鱼米之乡的浙江,其人民历来勤劳智慧,刻苦耐劳,合作化后却是另壹番景象,永嘉县报告的情况是:
“1956年,成立高级社以后,懒的人天天多了,勤的人天天少了。群众在喊:天天困在这里,困死了,困死了!做功作德把我们解开吧!”由于人心变了,出现邓子恢所说的“有些社把整片土地抛荒了还不知道,粮食收起来放在场里霉烂了也无人过问”这种触目惊心的现象。
素以描写农村和农民见长、曾热情歌颂农业合作化的著名党员作家赵树理,时在山西长治地区壹个县挂职当县委副书记,眼见中国农民在实现合作化后的景况,良心未泯的他,在1956年8月间给当时长治地委负责人写信,信中说:
“试想高级化了,進入射秽主义社会了,反而使多数人缺粮、缺钱、缺煤,烂了粮,荒了地,如何能使群众热爱射秽主义呢?劳动比起前几年来紧张得多,生活比前几年困难得多,如何能使群众感到生产的兴趣呢?”
赵树理的“良心” 尚存,显然不那麽“马克屎主义”。 赵的这些言论后来被作为罪证,在文革中被毛泽东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了。
从来就与壹般人的是非判断相反的毛泽东,却坚持说合作化以后农业的形势是大好不是小好。全国的新闻媒体、宣传工具都开足马力报道合作化后的“大好形势”。毛的说法也是有根据的:已经把五亿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这难道不是壹个伟大的胜利!毛壹贯认为,只有组织起来(毛叫做“团结起来”),才能形成力量,共产党之所以能战胜国民党,善于组织民众是壹个重要原因;反观国民党的失败,在壹定程度上也是缺乏对民众的组织控制能力所致,尽管当时它统治了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和人民,但却形成不了力量。结果被统治区域、人口少得多的共产党打败了。
建国后,毛共虽然建立起了严密的、滴水不漏的全国党、政控制体系,但毛认为还不够,有些事情不能单靠行政手段解决,只有把人民的生存权、人民的“饭碗”控制在自己手里,让他们要仰仗妳才能活命,那才是最可靠、最有力的控制。而合作化就基本上解决了这壹难题。毛常说 “把六亿人口的饭碗都管起来。”六亿人中最难管的是五亿农民,五亿个小生产者,在他们自主经营的时候,生产什么,卖多少,留多少都由他们说了算。这样国家的事情就不好办。现在,农民進了合作社,生产计划、产品的分配全都由合作社的领导决定,而合作社领导都是党委任命的共产党员和积极分子,他们绝对听党的话。这就等于由政府间接将农民的生产、分配大权抓在了自己手里。农民要吃饭,只有出工挣工分,只能服从合作社的调配,叫干啥就干啥。这样,政府就把五亿农民的饭碗“管”起来了。
前面讲到农民在加入合作社后普遍出现的“变懒”现象,但这个问题很快就解决了。人总要吃饭,而饭碗掌握在合作社手里,简单的办法就是:对偷懒者、不出工者、出工不出力者,不分给粮食,不给饭吃!再结合牢牢锁住妳的双脚的户口制度,妳能逃到哪里去呢?
另外,毛泽东搞合作化的重要目的之壹,就是要把农民这个最大的劳动力资源充分挖掘出来,运用起来,它指望合作社能够增产增收的最大法宝,也就是在此。依毛过去在苏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经验,让农民的劳动时间增加壹倍,他们便会干出比原来更多的活,产出多壹点农产品。所以,对于懒、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决不能听之任之,各地先采用规定每人的劳动定额、实行计件计量记工分等办法;如再不凑效,就动用专政工具,很多地方成立了“赶懒队”、“专政队”,对不出工或出工不出力者采取强制劳动的办法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入了社的农民(称社员),不管他愿不愿意,出工、出勤的时间都比单干时成倍增加了,1956年元旦《人民日报》社论就说:今后农民干活的时间要加倍,妇女要下田做工:“农村中的男劳动力,在黄河淮北壹带,有些地方,从前每年只能做工壹百多天,合作化之后,可以做工两百多天,女劳动力过去不使用或较少使用,合作化之后就要使用上了,也可以每年工作壹百多天或两百天。”这个社论如果不是毛亲自写的,也是秉承他的旨意而写,由他审定的,文中的“可以”二字实际上就是给各地下达的任务。除了毛之外,恐怕谁也没有这种驭使万民的霸气!少年时代就最厌恶做农工、最厌恶劳动的毛,专以“劳改”苦役作为惩罚人的手段,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毛反过来说:“己所不欲,要施于人”( 给彭德怀关于自由民主的信,见后文)。所以,合作社的壹伟大成就就是充分利用了労动力资源,把数亿农民变成了日夜劳作的农奴。
关于合作化后中国的农业生产,据毛说是“增产增收”的,中共到如今也坚持毛的说法,意在说明“合作化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他们这样说,也肯定有当年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可是,毛时代的各种数据有多少可信度呢?在毛的“良心要少壹点”、“要凶”、“不要太仁慈”,合作社“只准办好,不准办坏”、否则就干部“应该改换工作”(实即撤职查)的巨大压力下,有哪个地方、哪壹级干部敢不讲自己所管辖地区的合作社“增产增收”呢?正因为如此,后来在征购粮食时才发生那麽多交不出“余粮”、或交了“余粮”便饿死人的现象。毛泽东的“丰收”就是建立在亿万农民忍饥挨饿的基础之上的。就这点来说,合作化跟后来的大跃進、人民公社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程度有所差别罢了。
合作社的另壹大隐性罪恶还在于,它用统壹管理、统壹指挥和平均主义分配的方法,扼杀了农民中的优秀、拔尖人才和专门技术人才,等于扼杀了农村中壹切先進生产力,这些“冒尖”能人都被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势力” 受到打击,不是送進监狱,就是七斗八斗被削平了。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还需要澄清几种中共官方宣传的观点,首先是迄今为止中共宣称的,说毛只是急于求成,马不停蹄地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又从初级社到高级社,接着变成人民公社,没有整顿巩固的时间,所以办不好。其次是邓子恢壹类人说的,合作化只是搞早了,农民还没有相应的觉悟,是个先天不足的“早产儿”,所以办不好。这两仲说法大同小异,本质相同。还有壹种是刘少奇的说法,应该先工业化、后集体化,只有到了国家能为合作社提供大量、足够的农业机械和化肥时,合作化才能成为真正的新的生产方式,而不仅仅是把农民强制“合在壹起”進行 “集体生产”。
这几种说法都是错误的,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说合作化或公社化只是过急、过快、过早了,实际上是为毛粉饰、开脱。试想,如果按邓子恢等人的意见把合作化推迟几年,合作化带来的问题就不存在了吗?就会自行解决吗?事实是合作化后毛就壹直在“整社”, 在進行“社教”, 不断批判农民的“资本主义倾向”,打击“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直到毛死去,合作化和公社化搞了二十年,也“整顿” 了二十年。结果怎样呢?是问题越整越多,越整越糟。邓小平为了“救党”、“救国”, 不得不最终废弃了合作化和它的升级版人民公社制度。可见,这根本不是什么“发展过快、过早”和“农民思想觉悟跟不上” 的问题,而是它本身是壹种违反人性和农业生产规律的反动体制,反动举措。废除这壹制度后,中国人民立即就从毛执政时期的“吃不饱、穿不暖”、“样样短缺”的噩梦中苏醒过来了。
至于刘少奇的观点,表面看颇具壹点“理论性”,有点“唯物论”的样子。但他只是从生产工具、即物质装备的角度去看问题,以为只要拥有了现代化的农业装备,农业就可以实行大规模的公有化生产了,就可以形成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生产力了。这是苏联集体农庄理论的翻版。它没有看到农业生产关系方面的深层问题,前面已经说过,农业是壹种最具个人和家庭经营的产业,不论是手工式的传统生产,或使用现代化的机械化生产都不适合釆取大规模工业式的经营管理方式方法,因为,即使在机械化生产的条件下,同样不能改变农业生产固有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它只能适应于全权的责任经营,灵活使用劳力和农业资源,西方发达国家经过长期的探索,最后选择了家庭农场的农业经营模式,这壹模式既具备家庭经营的特点,又兼容现代化、机械化的优点,经过百余年的检验证明它是正确的。美国1977年直接从事农业的的劳动力只有241万人,占总劳动力百分之二,其生产的粮食和农产品不但满足本囯两亿多人的需要,还大量出口,成为世界第壹大农业出口国。相反,苏联以及东欧国家虽然己在壹定程度上实施了机械化,但粮食和农产品却长期、严重短缺。这壹事实,已经雄辩地证明了两种农业体制孰优孰劣,也宣布了所谓农业集体化的失败。所以,刘少奇的思想或观点,实际上仍然是错误的、不可行的。
“没有经验”,是为毛的合作化政策失败开脱的又壹说辞。但是,如果说1953、1955年的合作化是由于没有经验,而建设射秽主义强国的心情过急,因而犯了急躁冒進、好大喜功的错误尚情有可原的话,那麽,后来的大跃進失败,经过那麽空前、惨烈的大灾难,毛应该有足够的“经验教训”了吧,可是,此后毛对他的“三面红旗”并无丝毫改弦易辙之意,更无悔改之心,仍然要坚决维护这壹体制,还要当作心肝宝贝要推广到城市中去,这些又作何解释!
专制统治
现在轮到看这枚硬币的背面了。令人惊诧的是,这背面的却写着四个触目惊心的大字:地狱之门。
1958年7月下旬,当各种农业生产卫星相继炫丽绽放之时,毛的喉舌《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正式宣称:
“只要我们需要,要生产多少就可以生产多少粮食来。”
8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署名刘西瑞的文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霎那间,这句“名言”便传遍了全国,成了当年最响亮是口号之壹,被刷写在全国城乡直至偏远山区农家的墙上。
接着,毛共中央向有关科学家下达“粮食多了怎么办” 的研究课题。
但也就几乎与此同时,在“人民公社”里享受“天堂”生活的社员们却真正坠入了黑暗深渊,落到了货真价实的地狱。
壹、在表面的背后
值得指出、也是令人不解的壹个问题是:当年那些吓人的高产卫星,是怎样骗过素以老谋深算著称的毛泽东的“法眼”的?毛不是亲自考察、亲眼所见、深信不疑的吗?可见,强中更有强中手,毛的骗术其实并不是最高明的,他被他那些乡、社小干部的魔术轻易就骗得喜笑颜开,几乎成了傻瓜白痴。
就拿他出巡的第壹站,后来成了全国的样板的河北徐水县来说,那令毛泽东心摇神迷的“山药山”、“棉花树”,其实那骗局并不太高明,“山药山”除了表面是真正的‘肥料’,里面全是土疙瘩;而棉花树则是人工接嫁的,所有这些都是毛到来之前连夜搞出来的。可是伟大领袖真的被“迷”住了。
当然,张国忠书记(后来又变成了徐水人民公社主任)能骗住毛泽东,也不能说没有下壹点功夫、施壹点手腕。他在要求徐水人民放高产卫星时也确实发了狠劲,如他下令每亩山药必须种植壹万五千株以上,不达标者严惩不贷。有的群众和基层干部无法做到也不愿意这样胡闹,便采取弄虚作假的办法应付:在田边地头易见处密植,在中间按正常标准种植。哪知这张大人却亲自带领壹群人来检查,结果被当场发觉。5个小队长被捆绑在树上,接受现场斗争,在喝骂、拳打、脚踢,饱受尽皮肉之苦后,送去监狱劳改。壹个姓高的小队长,经受不起折磨,劳改3个月就死去了。为了使自己弄虚作假不被人揭发,张在1958年8月(毛离开之后)和十月,在全县发起了两次捕人大高潮,下达捕人指标,限期完成任务。并指示在全县县、乡、村三级都成立劳改队。张亲自巡廻检查捕人运动的落实情况,在漕河公社,张国忠主持现场大会,壹次逮捕358人。张这样做公开说是为了打击懒汉和破坏分子,“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实际上谁都知道,就是为了“封口”, 镇慑那些试图检举揭发他弄虚作假的“刁民”。1958年,徐水县共逮捕4643人,其中31人在被折磨中死去。
毛泽东离开徐水县之后第二天,刘少奇就指派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正人率工作组来到徐水县,帮助县委搞共产主义试点。
张国忠在群众大会上宣布:“我们要壹步登天,达到人类最理想的共产主义!”
“什么叫共产?共产就是大车、牲口、房屋全部归公……除了生活用品和存款是自己的,其余都是共有的,这就叫共产。”
“共产共产,越共越好,壹共就富了。”
于是说干就干。如前面讲的,张对全县人民实行供给制,取消工资和记工分,给全县人民统壹发津贴和生活用品。11月,县里筹得了550万元,完成了第壹次“共产主义供给制”。12月,却只筹得90万元,但共产主义不能丢,怎么办?张下令将国营商业的流动资金700万元挪用来发第二次共产主义津贴和实物,实际上是将县百货公司和供销社“共产”了。可是下-个月怎么办呢……
徐水县当时实际上是个人均年工农业总产值只有130元、年人均收入60元、粮食亩产仅200多斤的穷县,就这么个家底,温饱还远未能解决,张国忠却要“壹步登天”進入共产主义。无怪苏联记者回去后告诉赫鲁晓夫说中国是“喝大锅清水汤”的共产主义。
刚刚搞了两个月的共产主义,在当地被称为土皇帝、言出法随、说壹不二的张书记这时也点金无术、“上天”无门,这个共产主义天堂就这样无可奈何地夭折了。
但是,这壹切只是灾难的开始。
灾难首先从人人都离不开的、生命的第壹件大事:吃饭开始。
各种高产卫星是否真能“蒙住”毛泽东的眼睛我们不得而知,但老奸巨猾的毛却有壹条制胜之道,那就是要按下面上报的产量制定并完成粮食征、购任务。与这个任务相伴随的是冷酷旡情的铁腕、铁血,于是霎那间,神州大地陷入腥风血雨,血肉横飞的抢粮大战之中。现在我们从总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看看这场灾难的由来和惨状。
10月,主管农业的谭震林向毛报告,1958年粮食总产量可能超过壹万亿斤。而1957年的粮食总产是3700亿斤,这就意味着当年粮食增产1·78倍。后来,在当年12月召开的八届六中全会上,中央壹些大员感到“谭老板”的喜报可能有水份,于是壹压再压,最后“留有余地”,宣布1958年全年粮食总产量为7500亿斤,棉花6700万担。1958—1959年粮食年度的粮食征购任务及用粮计划便按此数安排。
然而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后来核实的数字大概是:当年粮食产量为4000亿斤(壹说3900亿斤),棉花产量为3938万担。这就是说,粮食谎报至少少3500亿斤,按5亿农民计算,男女老少每人要凭空“变”出700斤粮食来,才能完成毛泽东的征购任务和用粮计划。这就是后来饿死、逼死、打死上千万人的大惨剧的根源。
除了这个总的原因外,公社的公共食堂也成了后来缺粮和死人的帮凶。由于毛对粮食产量的乐观,也为了展示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吸引农民到食堂来,他宣称吃饭不要钱,号召全体农民到食堂放开肚皮吃饭。农民们知道吃饭不要钱,也就当仁不让,开展吃饭比赛,浪费也就成了壹道不可避免的风景线。有的地方把原来计划6个月的用粮3个月就吃掉了。据当时任国家统计局局长的薛暮桥估算,1958年公共食堂造成的粮食浪费约有1750万吨,占当年农村(返销)供应粮食量的11%。
还有比食堂浪费更重要、更可怕的原因,那就是后来被称为“增产不增收”的问题。虽然各地被毛泽东逼迫或引诱而谎报的粮食高产数字根本不可信,但1958年总的说是风调雨顺的壹年,粮食总的来说是丰产的,可惜的是,后来毛又下达了更加紧急、压倒壹切的大炼钢铁任务,致使到了粮食收获季节,各个公社的主要劳动力都被抽去搞炼钢铁的“人民战争”去了,只剩下老弱病残妇女留守农业,于是,眼睁睁看着即将到口的稻谷被沤烂在田里却无力去收割。这就是后来彭德怀回到家乡搞调查时,他的父老乡亲要求彭代为向“毛皇上”反映的那首“民谣”所说的“谷满地,禾叶枯,青壮炼钢去,收禾童与姑”中说的情况。其中最严重、损失最大的要数在大跃進中处处冲在前面的河南省,1958年秋收,据说约有50%的庄稼烂在地里。
谎言虚报、浪费、糟蹋粮食加在壹起,中国的大饥荒就在劫难逃了!
公共食堂对大饥荒的形成起到了“第壹”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公共食堂本身命运的变迁,也成了大跃進和人民公社的壹个缩影。这个被毛泽东吹嘘为“共产主义象征”的新生事物,到底给5亿农民带来了什么呢?还是看看当时壹些领导干部的亲自记录吧,他们是当权者,不可能帮农民说话诋毁政府。
河北张家口地区第壹书记胡开明去康保县山区视察时,看到壹个十几岁的孩子抱着壹个瓦罐吃力地在山坡上走,他截住壹看,瓦罐里是半罐子糠菜糊糊,孩子说,“爹娘和妹妹都病在家里走不动了,这是给他们领的饭。”胡问:“妳家不能做饭吗?”孩子答道:“不能!粮食都在食堂里,(家里的)锅也砸了炼钢铁了。”胡开明无语,只能目送抱着瓦罐孩子的瘦小的身影消失在寒风中。
1960年,新任云南省委第壹书记阎红彦到澜沦江山区工作,看见壹个老太婆在风雨中挎著篮子,浑身上下都是泥水,干什么呢?原来是来食堂领“饭”吃。她家距小队食堂十五华里,每天全花在跑食堂领两顿“饭”上。这还不算最远的,最远的有30华里。阎找到县委书记,认为这样的食堂“不能办就散”。但县委书记却不敢照办,他怕将来算他的“走资本主义”的账。所以依旧叫他的子民仍然每天翻山越岭来食堂领两顿糠菜粥喝。可以想象,这每餐壹碗糠菜糊糊产生的卡路里,是顶不上路上的消耗的。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农民已经没有任何其他维持生存之物的来源,食堂成了唯壹能获得壹份 “救命”之物的地方,不来咋办?
于是有人干脆搬到食堂去住,男女老少挤在壹起,没有隐私,形同壹群动物。为了活命,顾不得了。
毛的秘书田家英奉毛之命回家乡调查粮食情况,他来到外祖父的家四川新繁县崇义桥,凭著乡情、亲情,很快揭穿了本大队水稻亩产2万斤的神话,大队长告诉了他实话:亩产只有650斤。
田的工作组来到食堂观察,农民每人每顿可领得壹碗粥喝。壹位陈姓老大娘来打饭,颤巍巍地走出食堂,不料壹脚踩空跌倒在台阶上,全家壹顿“饭”洒满了壹地,老大娘放声大哭起来。田家英上前搀扶老人,安慰她说:“不要紧,再打壹盆就是了。”老大娘边哭边诉:“另外打?咋个能另外打呀?——”田掏出身上的五斤粮票给他,要大娘去食堂称米。陈大娘感激不尽,千恩万谢,结果她称的是连麸面,为的是能多熬几碗粥,多活几天命。
但是食堂的问题只是“枝”,是表面,不是“根源”,根源是由于虚报粮食产量交了过头粮,所剩无几了。这个虚报的粮食产量是怎样产生的呢?请看看登在报上的卫星是如何出笼的:
河南信阳鸡公山公社决定要放水稻卫星。8月中旬,水稻基本成熟,公社党委连续开会,研究如何放出卫星。先是宣布“纪律”,统壹口径:全社人民对放出的“卫星”不能有丝毫怀疑,不许任何人背后议论,违者以反革命论处。其次是确定卫星的标准,根据当时的形势,原则上不得低于亩产4.5万斤。至于具体的“放法”,要听从公社党委指挥,任何人不得说三道四。作出决定后,逐级向大队、小队干部和所有社员传达,让每个人保证绝对遵守,特别强调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讲说的绝对不讲,否则后果自负。在做足了这壹切准备之后,8月28日清晨6时,参加收割的社员在统壹指挥下开镰收割了。30日下午,6亩6分3厘高产试验田以及周围430亩非试验田的水稻收割完毕,然后突击打场,统壹过秤。过秤结果共计打得稻谷324375斤5两。这本是6亩6分3厘试验田加上430亩非试验田的总产量,但鸡公山公社党委认定它只是6亩6分3厘卫星的产量,于是宣布亩产48925斤(324375.5÷6.63)。壹个高产卫星出笼了。消息由公社党委向县委“报喜”,县委报地委,地委报省委,省委报中央有关部门。最后这-消息在省和中央广播电台播出,算是得到确认,记录在案。
这种拙劣的集体造假、指鹿为马的玩意本来是极容易戮穿的。可造假者有预防之法,他们学习毛泽东,运用“阶级斗争”这个法宝,对多嘴者、不服者实行铁腕镇压!后来,河南信阳地区饿死上百万人事件发生后,陶铸、王任重曾前往调查,得知了壹些“卫星”后面的真相。据王任重说:“西平县因为放亩产7320斤小麦的卫星,受打击的有壹万多人,打跑7千多人,打死300多人,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王任重大人在这里还表现出壹点良心,但是,在他治下的湖北也在大放卫星,麻城县就放出了更大的卫星,难道背后就没有这种情况?只能是程度不同罢了。)
(以上均摘取于辛子陵《红太阳的陨落》之十八:共产主义地狱。))
河南鸡公山公社这种造假的方式很原始、很拙劣,经不起当场验收。后来,广西环江县红旗公社放出水稻亩产13万斤的全国“卫星之冠”时,手段就更高明多了,“技术”也更复杂了。有鉴于这壹“史无前例”的大骗局,有必要简单揭露之,以为后人、为历史留下前车之鉴。
广西环江县这个“特大卫星”出炉较晚,9月初,《人民日报》已经报道了湖北麻城亩产稻谷5万余斤、广东埔县亩产水稻6万余斤特大卫星的消息。壹心想夺取全国水稻高产冠军的广西柳州地委书记贺亦然(还是此人,又指示他的下属在鹿寨县放了壹个日产生铁20万吨的全国钢铁“最大卫星”,贺堪称“卫星王”了。)决心壹鸣惊人。他选中了他治下的环江县城关区红旗公社作为全国夺冠的“卫星社”。环江县委书记洪华这时正在地委开会,贺将这壹意图及基本做法与洪华進行了沟通,并激励说:“登上《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奖给壹辆小汽车。”
得到贺书记这般殷切关怀和鼓励后,洪华立即以电话通知县里相关领导,要他们赶紧与红旗公社的领导商量具体落实的办法。
经研究,他们决定采取的办法叫“并蔸移植高产试验”。具体做法是:选定原来就作为高产试验田的壹块1亩1分3厘的稻田,先把田中的禾苗全部拔去,再犁耙、深耕后堆上成千上万担肥料于田中,再将各队生长最好的、已成熟的壹百多亩稻田的禾苗连根带泥拔出,挑到1亩1分3厘试验田中并蔸密植,密植的程度达到小孩在上面爬来爬去也不会掉下来。这壹切工作,由于发动群众日夜连续苦干,只两天便完成了。
在并蔸的过程中,为了防止禾苗倒伏,他们采取以木作桩,附以竹片拦腰护卫,并用木棍从四面顶住的办法,解决了禾苗倒伏的问题。又用鼓风机日夜鼓风解决了禾苗不透风的问题。人们还在田头安营扎寨,成立现场指挥部,日夜不停护理、巡视,保证不出意外。
壹切准备就绪之后,环江县委即向柳州地委和广西自治区党委报喜,说即将要放全国最大的水稻卫星,要求上级党委派人当场检查验收。同时,还向地区、自治区有关部门、各新闻单位、电影制片厂以及各兄弟县发出邀请,请他们来共同观摩并见证全国最大水稻卫星“升天”的壮举。
9月9日上午,各路验收和参观大军6000余人聚集到了试验田边,几位自治区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还亲自试了试这块田禾苗的密度(后来见报有四个年轻女子连排坐在禾苗之上,大概就摄于此时)。10时40分,红旗公社城关大队支书壹声令下,496名参加收割的社员立即投入“战斗”,所有参战社员按照事先的分工分别進行收割、运禾、脱粒、运输。
验收是最关键的壹环,被安排得很微妙。在谷仓外有四台磅秤负责过磅收割来的稻谷,每过壹次就把重量记在划码单上。负责挑运新谷的社员,先要挑到大街上“游行”壹圈,然后再挑去过磅。这样,在挑谷游行的过程中,壹大群事先“埋伏” 好的群众奉命从别的谷仓中挑谷出来,混進试验田运谷的队伍中,壹并来过磅验收。在乱哄哄的过磅现场,有的过磅后谷子并未倒入仓库,挑谷者转了壹圈又重新挑去过磅。据称这叫“团团转”过秤法。如此折腾了10多个小时,才正式报出“卫星田”的亩产:130434斤10两4钱(16两秤)。精确到“钱”,这也是其它卫星所没有的。报告还称经过省、地、县三级领导的现场监督和严格的把关云云。
就这样,壹项空前的水稻亩产纪录诞生了!壹时间,锣鼓喧天,欢声动地,人们,上至自治区领导,下至社员群众,纷纷为这个巨型卫星“上天”而热烈欢呼!欢庆!
第二天,柳州地区的《跃進日报》以通栏套红标题报道了这壹“特大喜讯”,并配发了四个女子坐在水稻上的照片;9月12日,《广西日报》以头版整版报道了这壹喜讯以及环江县另壹个红日公社中稻平均亩产1万7千多斤的长篇通讯。
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人民日报》却迟迟不见报,后来据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负责人亲自打长途电话去催问人民日报的领导,《人民日报》终于在9月18日以300多字的编幅报道了这壹特大卫星。
于是,全国第壹水稻高产卫星完满收官。环江县成了闻名中外的“红旗县”、“上游县”,县委书记洪华成了功勋显赫的英雄,当他从地委领回红旗、奖状的那天,县城人民倾城而出夹道迎接,在锣鼓喧天和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洪华被人们从街头壹直擡到县委大院。
为了将牛皮吹得更完满,县委上报195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为3.3亿斤,比实际产量的1.05亿斤超出两倍多!洪华们尝到了造假吹牛的甜头,满以为这壹回也会得到奖赏,哪知,上级据此给环江县下达了0.71亿斤的征粮任务。洪华们吓了壹跳,有苦难言;环江的老百姓就更惨了!为了完成这壹征购任务,农民被迫卖出了大部分口粮,到第二年(1959年)开春,农民便陆续断粮,到三、四月开始大批饿死人,据后来官方公布1959年这个“红旗县”、“高产冠军县”,饿死22685人(据知情者估计,实际饿死人数在4—5万人左右)。这就是“亩产13万斤”带给环江人民的真正“回报”。
除了“吃”的问题,“住”是公社带给社员的第二大灾难。本来,中国农民虽然住的不太好,但居有其屋能遮风挡雨,还算平安。但是,公社成立之后立即就掀起了壹股拆屋风,因为根据公社“章程” 的规定,社员的住房归公社所有,公社要拆屋是完全合理合法的,具体点说,公社要拆房的理由有二:壹是原来农民的房子太破旧,又分散,不雅观,有碍共产主义新农村的形象,所以要推到重来,建设统壹的“共产主义新村”。如徐水县成了“徐水人民公社”之后,张国忠就下令:全县所有土房和破旧砖房,壹律在10底前拆完。结果拆了三万二千多间旧房。同时,他请来清华大学建筑系的师生设计徐水的共产主义新村。
拆屋的另壹个理由,是据说有人发现了老屋旧房的土墙是上好的肥料,如果是茅草房,茅草可以用来沤水肥,效果更佳。于是掀起了拆旧土房、茅房作肥料、夺高产的热潮。刘少奇的家乡湖南宁乡县就拆掉旧房15万余间。
谁知,等到把社员的住房拆了,才发现建“共产主义新村” 的资金、材料都没有着落。于是,共产主义新村成了图纸、画饼。徐水县后来只建了300套外表漂亮、内部质量很差的新村,除了安排少数特权者入住之外,数以万计的拆迁家庭成了流离失所的人造“难民”, 官方则任其啼饥号寒在生死线上挣扎。下面是记录在案的当年-些的情况:
安徽凤阳县小溪河公社有7 个大队的25 个村庄被拆除。石马大队大郢生产队将5 个村庄并为壹个,男、女、老、少分开在四处居住。乔山大队31 个村庄,1960 年6 月,在半天之内并成6 个庄子,上级命令党员不拆屋开除党籍,团员不拆屋开除团籍,社员不拆不给饭吃,所以半天就完成了任务。严重的问题是,说是拆旧房建新村,实际上旧房子拆了新房子并没有建,社员于是无家可归,全都成了“难民”。有14 户“难民”40 余人住在3 间通连的房子里,晚上大门上锁,民兵持棍把门,尿尿拉屎都不准出去,在三间房内解决。1958年底风阳全县共有房子224143 间,两年中共拆掉、倒塌39555 间(其中倒塌25266 间,拆掉13400间),占总房17.7%。全县有29 个村庄的房屋拆光。在小庄并大庄时,社员像躲避日本鬼子壹样,到处找避难所,造成田地荒芜,草苗丛生,群众流离失所。即使安排住屋,大伯子和弟媳妇同住壹室,连撒尿都听得到。有的妇女只要壹提起并庄子的事就哭。
(以上摘自《墓碑》第120、121页)
河南信阳地区也大搞拆屋并村,如息县1959年上半年共有5489个村,到1960年4月只剩下4805个,639个村庄人为拆毁、消失了。
除拆屋之外,还有壹个让农民更加痛苦的事,就是消灭家庭。据说,搞共产主义,就是要革家庭的“命”, 因为家庭是私有制之源,只有消灭家庭,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私有制。可能毛考虑到要消灭自人类進入文明社会以来就形成的家庭不太容易,决定先试点。这回毛叫他的理论助手,权威的“马克屎主义理论家”陈伯达出面来宣讲和试验。陈伯达到山西搞试点,向农村干部动员,说:“既然已经公社化了......当然不需要家庭了。家庭是革命的最大包袱……革命就得革掉儿女情长,壹律要男编男队,女编女队,小孩進托儿所,老人進敬老院,家庭就解散了,消灭了,人人都壹身轻松地闹革命,这是生产力的大解放。”
壹些先行者闻风而动。山西阳城县就把各家各户分男女搬到大屋子分开去住,还规定以后不准再提“家庭”二字,父母兄弟姐妹之间叫做“小组”,大家都是平等的“小组成员”。“家庭”这个共产主义的“绊脚石”被搬掉了。
但不知为什么,这场伟大的“革家庭的命”无果而终,也没有在全国推开,算是毛泽东的撼事之壹。十几年后,毛泽东的“好学生”波尔布特把毛主义的“消灭家庭”、“消灭资产阶级法权”、“消灭商品和货币”等都在“红色高棉”变成了现实,毛对来到北京朝觐的波尔布特由衷地赞叹道:“妳们做到了我们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这其中就包括消灭家庭壹亊。
消灭家庭壹亊算是毛让步了。但是,对于更具实际意义的粮食征购任务,毛决心不再迁就和让步。
二、导致大死人的直接原因:建立在虚报产量基础上的反瞒产
当中国的粮食卫星上天之时,毛泽东曾经多次放出豪言壮语,如在1958年8月下旬的北戴河中央会议上,毛放言:
“现在看来搞十几亿人口也不要紧,把地球上的人通通集中到中国来粮食也够用!将来我们要搞地球委员会,搞地球统壹规划,哪里缺粮,我们就送给他!”
赫鲁晓夫到北京,毛故意问他:粮食多了怎么处理?
牛皮己经吹出去了,覆水难收。现在岂能不兑现?
其实,老奸巨滑的毛还是留了余地地的,他宣布1958年全国粮食产量为七千五百亿斤,而不是主管农业的谭震林汇报的壹万零五百亿斤。购粮征购任务定为壹千二百亿斤。毛以为这种打了折扣的任务壹定能完成。(可实际上当年粮食总产不足四千亿斤!)
但是,从夏粮食征购工作开始就不顺利,由于农民的抵制,各地的征购粮進展缓慢,计划上调的粮食迟迟调不上来。壹些地方干部有些束手无策。毛泽东有些着急了。这时,广东的陶铸创造了“反瞒产”经验。1958年11月,陶铸派他的副手赵紫阳到雷南县反瞒产,“反” 出了7000万斤粮食,赵给省委写了壹个报告。陶铸把转它报给中央。陶铸本人也写了篇大谈“反瞒产” 的必要性和经验的文章,壹并寄给毛。这时的毛正在为完不成征购指标优心忡仲,壹见这份报告,圣心大悦!毛让陶铸的文章在《人民日报》最显着位置登出。与此同时,在1959年2月22日以中共中央名义向全国下达了《开展反瞒产运动的通知》。通知认定粮食征购工作碰到困难是农民“瞒产私分” 所致。文件气势汹汹要求要对农民進行壹场“坚决”的射秽主义“教育运动”!就这样,壹场大规模的“死人运动”就此拉开了序幕。
河南的情况比较典型。河南省委第壹书记吴芝圃是毛的爱将,在大跃進中总是冲在前面。可是到了粮食征购时他也碰到了困难,但是应该说这个吴书记是尽了全力的。还在毛开展“反瞒产” 之前,吴就采取有力措施来推進粮食征购工作,在1958年全省秋粮征购会议上,吴强调说,河南获得高产丰收,人均有粮超千斤,已经向中央、向毛主席报了喜,受到党中央、毛主席的表扬。现在要交粮了,决不能打退堂鼓,我们在完成征购任务中也要“大放卫星”。 接着提出了“加强领导,书记动手,政治挂帅,大辩论开路” 的总方针,强调“对任何迟疑、畏缩、瞒产、耍滑的行为,要残酷斗争,无情打击。” 可以说在毛布置反瞒产之前,河南就己经行动了。
吴芝圃采取先由各地、县自报购购数量、再由省里审定的方式,但自报的基数就是前段各地吹牛、虚报的产量。有的县委书记此时感到责任重大,不肯按虚报产量领任务,结果被揪出残酷打击。平舆县委书记曹明就被当作当作反面典型被斗得“死去活来”, 最后仍不得不按虚报产量领了任务。其他人壹看这形势,只好跟着虚报产量领任务了。这些地、县领导们“过关”了,可他们治下的子民就要進“鬼门关” 了。
信阳地区的遂平县是全国第壹个人民公社嵖岈山卫星公社的所在县,县委书记蔡中田在高压下领回了九千万斤的征购任务,而去年该县实际只上交八百万斤。同去的县委副书记娄本耀壹听吓了壹跳,说:“把粮食征购光了,老百姓吃啥呢?”蔡说:“过了这壹关再说。”就是蔡书记的这壹句话,夺去了遂平数以万计人民的生命。
在毛的“反瞒产”之前,征购粮食主要靠传统的思想动员,叫农民报答共产党的“恩情“,卖“爱国粮”。而今年这些方法有点不管用了,因为粮食产量虚、浪费大,任务特别重,农民盘算过后,认为确实已经没有多少余粮可交了。因而河南全省粮食征购進度普遍缓慢。
毛的通知下达后,吴芝圃更有依仗了,各级党政干部也领会了毛通知的“精神实质”,纷纷采取了非常手段,情况开始发生了变化。
先看看嵖岈山公社是如何落实毛的通知的。公社先召开全社大队长、小队长和会计会议,到会54人(疑只是壹部分—笔者),公社书记陈炳寅亲自主持会议。先念文件,重点强调要对瞒产农民作坚决的“教育”。稍作动员之后,便是各队自报“购粮”数字了。会议立即陷入可怕的沉默,与会者都在心里默念:如何能“混过”这壹关?大家还想看看上级究竟采取什么样的 “教育”方法?以便随机应对。
可是,这壹关是混不过去的!陈炳寅和公社干部明白,来开会之前,这些农民的“当家人”都已作了充分的准备,他们互相统壹了口径,订好了攻守同盟,并且把粮食藏了起来。因此,首先必须打破这种同盟,使他们露出破绽,突破壹点,对方的阵营就会全面崩溃。然后乘胜追击。
公社决定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宣布队长和会计分开会,各進壹室,然后由公社干部逐壹“过堂审问”。审问的“黑屋”如同过去皇帝时代的县太爷审案,两边站立著荷枪实弹、凶神恶煞似的武装民兵,还摆有棍棒绳索等刑具,加上关门、闭窗,又是夜晚,壹种阴森恐怖之气扑面而来。
六连连长(即第六大队长)刘贺圈没有经过这种阵势,壹進屋被吓得尿了壹裤裆,还没有進行“教育”,立即招认了藏粮了600斤谷子。算是打开了突破口。
专审会计的会堂,也旗开得胜。壹连的会计包根壹進入会场,已吓得牙齿打战,咯咯作响,公社干部壹眼看中,将他作为突破对象。但包根起初还是企图“抵赖”,他被叫到会堂中央,壹群人围过来拳打脚踢对他進行“教育”,包被打得鼻青脸肿躺在地上,不等他反应过来,这些人扑过去把他拉起来,不容分说,又是壹顿拳脚。包壹面喊“我坦白”壹面求饶。包不是顽固分子,不堪壹击。据说对付顽固分子的办法是采取车轮战术,壹拨人打累了,换上另壹拨“生力军”上阵,但是受审人不得休息和睡觉。就这样轮番“教育”,直到受审者皮开肉绽,肉体、精神双崩溃“招认”为止。这叫“熬鹰”。
包根没待到“熬鹰”就招认了他与生产队长朱遂平共同藏粮500斤的经过和地点,于是对包的“教育”暂停。这可苦了朱遂平。这时朱队长正在队长的屋子里硬扛着不招认,主审官也正愁拿他没办法,待到包会计的供词壹到,壹宣布,他被立即推到屋中央,不容分说壹场暴打。朱倒地后心里壹面骂包根“软骨头”!壹面盘算著怎样顽抗。但不容他多想,又被人揪著头发拉起来,这时有人搬来壹条凳子,让朱上去后再擡起壹只脚,叫“金鸡独立”,他摇摇晃晃还没站好,凳子被人壹脚踢走,朱遂平摔了下来,壹群人围过去拳脚并用,狠狠地又给他壹次“教育”。 如是者再。但倔强的朱队长仍不招认。于是打手们找来细麻绳,将他捆个结结实实,细绳勒進肉里,把他吊在院子的树上。片刻功夫,朱遂平满头满脸都是豆大汗珠,脸呈猪肝色,只听他突然大声喊:“放了我吧,我说,我全说”。再晚壹步,朱遂平可能就完了。
朱遂平是典型教育的突破口,在场的队长都已吓得魂飞魄散,谁还敢硬扛?
除了这硬的壹手,公社又想出了软的壹手,就是鼓励互相‘检举揭发’,‘揭发者’ 可获得挖出藏粮的壹半的“奖励”。这个“重奖”确实有诱惑力。三连连长贾守业本是个老实人,在上级的软硬兼施下,他已把队里的粮食全部上交了国家,如今全队200多口人已经断粮,社员们吃糠、挖野菜,甚至剥树皮煮吃,看着已经朝不保夕的父老乡亲们,特别是那些饿得哭爹叫娘的孩子和在床上等死的老人,贾守业心如刀割,他恨自己太老实,不会藏粮,如今铸成大错,有什么办法救乡亲们于水火呢?贾守业狠下心,决心采取最遭人唾骂、不耻的办法:检举。他揭发二排长赵德文藏了2800斤红薯,希望能获得1400斤红薯奖励去救本队乡亲们的命。壹个本来善良的人被逼采取了如此卑劣的“自救”方法,这是何等的可悲、无奈,又是何等的残忍!
公社干部立即找赵德文谈话,要他交出藏粮。赵装得若无其事,甚至指天发誓地否认。当公社干部准确说出他藏红薯的数量、地点后,赵才得知被人“卖了”,他壹下子瘫倒在地。清醒过来后。他大叫着“日他奶奶,我也揭发……”他揭发了刘耀西,刘耀西则哭喊著揭发了李春华,这些鹬蚌们互相撕咬的结果,使“渔人”们又完成了壹些征购任务。不过,好些嵖岈山公社的社员们可要提早去了阎罗王那儿报到了。
但即使取得了这样的好成绩,嵖岈山公社的征购任务仍然无法完成。公社干部总结经验,认定互相举报法最为有效。但不久这个办法也失灵了,因为“揭发”的藏粮数量太少,对巨大的征购任务不啻杯水车薪,于是公社提出要“抓大鱼”。可大鱼在哪里呢?这时却有人自愿上钩。第壹个跳出来的“大鱼”是壹连的党支书陈世俊,陈已被点名,眼看就要大难临头,他心壹横,自报藏粮2万1千斤粮食,成了先進典型;其余大队小队干部都学他动辄“坦白”藏粮1万、几万斤,其中夺得“藏粮冠军”的是钟清同、钟德江,二人交待共同“在刘庄的果园旁挖了个地道,从屋里壹直挖到后山,共藏了小麦20万斤,稻谷30万斤”。 此数壹报出,令公社干部吓壹大跳,惊喜莫名!
可遗憾的是,当公社干部按照这些人“坦白”交待的藏粮地点去挖粮时,竟然壹两粮食都没有发现。原来,这些农民被逼无奈,也学着公社干部在大跃進中的吹牛扯谎法子了,结果反瞒产变成了壹场混乱的笑谈。再抓他们来吊打、逼供,也毫无用处了,正所谓粮食没有了,只有贱命壹条。
公社干部终于黔驴技穷了。他们最终居然想出将这种虚构的“藏粮”也当做“反瞒产”的战果上报县委、县委亦依样画葫芦往上报,算是完成了“任务”。
但是,共产党的智慧终究比农民高明,他们还有更高明的办法。有些地方吸取了事后反瞒产失败的教训,发明了“事前抢粮法”,就是趁秋粮尚未收割之前动手,在田地里就把粮食“弄到手”了,名之曰“四就征购法”:即“就地收割、就地征购、就地入库,就地封仓”。 至于面对-片“白茫茫大地”的农民怎么活下去,则不是他们考虑的范围。这个方法被推广后,有的地方为了防止农民抢割,在稻、麦尚未完全成熟前就抢先收割進仓。
次年3月下旬,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在各省汇报粮食工作情况时,河南(还有其他几个省)都汇报了这个“事前抢粮法”,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许。他当即指示:“请各省学河南的办法,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这是壹个教训。”
1958年的征购粮任务完成得不好,总算对付过去了。但是,毛皇可不是总能退让的,1959年可就没有这样的便宜了。据遂平县委副书记娄本耀的回忆:
大约在(1959)年11月中旬,我在医院接到刘班庄(嵖岈山公社所属之村庄)群众的壹封信,信上写道:娄书记,俺庄已经死了362口人,外出跑到黄河北有几十口子,剩下的人只有壹口气,妳快来吧,晚了就见不到俺们的面了。我大吃壹惊,摇摇晃晃走出医院……就壹口气赶到刘班庄,时间是下午5点多钟,天已经灰白了。我们走到村西头两间屋,壹推门,见当门处出坐了壹个妇女,脸肿得像小盆子壹样吓人,眼睛肿得成壹条缝,看不见人。她说她三天没有吃饭了,饿得很。再壹看,她家三个小孩全都饿死了,并排放在地上,干干的如柴火棍。床头还有壹个老头,剩下壹口气。我(们)又走進堂屋,门开着,全家四口人,床上饿死两个,地上饿死两个,屋里冷清。我们去找队长,队长是个女的,出门时脸红扑扑的,家里的小孩活蹦乱跳的哩……又继续往前走,先到酒流村,壹打听,村里死了39口人。又走到小岗村,壹问村里死了10口。又走到壹个村,村里死了三口。我们连夜赶到关帝庙,见到公社书记别守志,别守志介绍说,苗庄死人最厉害,十室九空。我们三人急急忙忙往苗庄赶,走到苗庄东地碰上公社妇女主任陆桂英。我问她干啥去了,她说去安排社员生活去了,我问她安排得咋样,她说有吃有喝,壹天三顿饭,顿顿有菜吃。我说我们得去看看,她慌忙劝阻说:时间晚了,别去了。我没听她的,和小赵、小徐(均为县委人员)壹直奔苗庄……找到了队长家,队长叫苗长贵,49岁,他说:“我身体不好,没上河工,妳看我这腿肿了,眼肿了,儿子前几天也饿死了。”说著呜呜大哭起来。我壹问,村上百十口,已经死了20多口了,全村200多亩土地,全年打5万斤粮食,可今年壹下子就要征购十万斤,村里连红薯都上交顶任务数了。苗队长哭着说:“上级说这叫大购大销,今年购,明年返销给老百姓,可还没等返销,老百姓都饿死逑了”……我连夜赶回公社,和别守志商量解决问题的办法。
(以上见辛子陵著《千秋功罪毛泽东》之十八)
这段记述生动反映了当时农村的惨况,就用不着笔者分析了。娄本耀总算是个还有点良心的人,可能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当年带领当地干部群众响应中央号召搞人民公社,会落得今天这种下场。
嵖岈山公社社员的遭遇并不是最惨的,有些县的情况比他们更悲惨。以下是光山县槐店人民公社反瞒产之壹幕:
光山县槐店人民公社1959 年遭遇秋灾,全社平均亩产172 斤,总产1191 万斤。公社党委上报亩产626 斤,总产4610 万斤。县里分配征购任务是1200 万斤。超过了全公社的实际总产量。
为了完成征购任务,公社不惜采取壹切手段大搞反瞒产,把群众仅有的口粮搜刮壹空,实际征购入库1039 万斤。槐店公社书记刘文彩和公社党委把食堂停伙死人归罪于富裕中农進攻,阶级敌人破坏,归结为两条道路的斗争在粮食问题上的表现,全社开展反瞒产斗争持续达8 个月之久。其中六、七十天内农民粒米全无,造成人口大量(没有具体数字)死亡。
光山县也如此。在反瞒产私分的前期,全县就有2241 人被打,其中105人被打死,干部被撤职的526 人。在反瞒产后期更为严酷,打死人现象触目惊心。河南省委党校乔培华根据有关档案撰写了《信阳事件》(未刊稿),其中记录了光山县槐店公社大树大队发生的血淋淋的事实:
1959 年9月底,汪小湾小队社员汪平贵被迫交出家里的壹点粮食,还遭到扁担毒打,因伤势过重,5 天后死去。汪死后不久,全家四口人相继饿死;
1959 年10 月,罗湾小队社员罗明珠无粮可交,被捆绑吊起来毒打,并用冷水淋冻,罗第二天死亡;
1959 年10 月13 日,陈湾小队社员王太书因无粮可交,捆绑后用扁担和大棒毒打,四天后死去,留下14 岁的女儿王平荣也被饿死;
1959 年10 月15 日,熊湾小队社员张芝荣交不出粮食,被捆绑后用劈柴、木棒毒打后死亡,大队干部还用火钳在死者的肛门里捅進大米、黄豆,壹边捅壹边骂:要叫妳身上长出粮食来!张被打死后留下8 岁、10 岁两个小孩很快饿死;
1959 年10 月19 日,陈湾小队社员陈小家及儿子陈贵厚因交不出粮食,被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后又扔到门外用冷水淋冻,陈家父子7 天内先后死亡,家里留下的两个小孩也活活饿死;
1959 年10 月20 日,大栗湾小队队长刘太来,因家中无粮可交,被捆绑起来毒打,20 天后死去;
1959 年10 月24 日,晏湾小队社员郑金厚、罗明英夫妇,在反瞒产中,从家中搜出银元28枚,两人遭毒打致死,留下3 个小孩无人看管全被饿死;
1959 年10 月25 日,陈湾小队社员陈银厚被诬陷家有存粮,脱光了他的衣服,吊在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后用冷水淋冻,两天后死去;
1959 年11 月8 日,熊湾小队社员徐传正被诬陷“有粮不交”,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残酷毒打,6 天后死亡。徐壹家6 口随后全部饿死。
1959 年11 月8 日,晏湾小队社员钟行简因被认为“违抗领导”,被干部用斧头砍死;
1958 年11 月10 日,熊湾小队社员王其贵,因无粮可交,遭到毒打身受重伤,10 天后死去;
1958 年11 月12 日,晏湾小队社员徐林生交不出粮食,被吊在食堂房梁上毒打,两天后死去;
1959 年11 月13 日,晏湾小队社员余文周,因交不出粮食,余文周及其15 岁的女儿余来凤都遭到残酷毒打,因伤势过重,10 天内父女二人先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3 日,熊湾小队队长冯首祥因没有向来队里的大队干部让饭,被说成瞧不起大队干部,被吊在大队食堂的房梁上毒打,并将其耳朵撕掉,6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3 日,徐湾小队社员张芝英,因交不出粮食,惨遭毒打后又用冷水淋冻,致使张当场死亡。张的三个小孩也先后饿死;
1959 年11 月14 日,徐湾社员涂德芝,因无粮可交,被捆绑到食堂,毒打成重伤,10 天后死去;
1959 年11 月14 日,徐湾小队社员简明秀,因交不出粮食遭到毒刑拷打,再用冷水淋冻,10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熊湾小队社员郑中林,因无粮上交,遭毒打后不省人事,4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徐湾小队队长徐志发,因没有从村里搜出粮食,被大队干部用劈柴、棍棒毒打,10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15 日,徐湾小队社员涂德怀,因无粮可交,遭毒打,10 天后死亡;
1959 年11 月24 日,罗湾小队社员李良德,因无粮可交,被连续毒打5 次,直至当场死亡;
1959 年12 月9 日,陈湾小队社员陈富厚因无粮可交,被绳子穿耳,并捆绑吊在梁上用扁担打,冷水淋,当场死亡。为防止其子陈文胜(17 岁)声张,诬陷其宰杀耕牛,捆绑起来毒打致死;
1959 年12 月9 日,陈增厚,因无粮可交,被毒打成重伤,5 天后死亡;
1960 年1 月8 日,陈湾小队54 岁的社员李陈民,在家煮饭被干部发现,以“粮食来源不明”罪,对其毒打,第二天死亡。
据后来调查,槐店公社反瞒产总的战绩是:全社原有8027户,36691人。从1959年9月到1960年6月,死亡12134人,占总人口33%,其中死绝780户。被拷打用刑3528人,其中当场打死558人,打后死去的636人。自残141人,被逼自杀死亡14人。余为饿死病而死。
(以上转录自《墓碑》第21、22、23页)
信阳地区是那场大饥荒的重灾区,也是唯壹被爆光、被处理的地区,史称“信阳事件”。正是由于信阳事件的内部爆光,才为这场亘古未有的大灾难留下了壹些具体、真实的记彔和数据,使我们今天得以窥见那场大跃進的令人发指的罪恶真相。(详见本篇《大跃進死人回眸》壹章)
1960年春天,河南信阳地区的公共食堂普遍断炊,最严重的村子80天没有壹粒粮食,浮肿病大面积蔓延,农民大量外逃或饿死。而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却说:“不是没有粮食,而是粮食很多,百分之九十的人是思想问题。”59年11月,路宪文从潢川驱车回地委,沿途看见倒毙路旁的死人、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拦车要求放粮救命的群众,壹概视而不见,开足马力扬长而去。
毛泽东就是靠著这帮恶狗、这邦披着人皮的野兽,推行着他的残暴的、全无人性的“大跃進” 运动。稍微有点人性,尚存壹点良心的干部都被冠以“右倾”、“白旗”给“拔掉”了,轻者撤职、降级,重者投入监牢,与被统治者陷入同样的悲惨境地。
后来毛在讲到大跃進和三面红旗时,反复强调其总体上是正确的,并且取得了“伟大成绩”云云。面对某些批评和党内不同声音、不得不作出回应时,则轻描淡写地说:运动中的 “错误就那麽壹点点,有什么了不得!”与成绩相比,是“九个指头和壹个指头的关系”。
1960年下半年,所谓的大跃進实际上以惨败收场,面对白骨盈野、“十里无鸡鸣”的农村大地,尚有人性的党内人士无不痛心,急于改弦易辙,救民于水火。毛这时不得不 “退居二线”。然而他心有不甘,过不了两年,又重新夺回权力,祭出了“阶级斗争为纲”的魔棒,策划新的反攻倒算。1962年12月,毛以极其愤怒、阴暗的心理写下了他当时的心声:
“梅花欢喜漫天雪,冻死苍蝇未足奇!”
是啊,只不过死了几千万“苍蝇”而己,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还想瞎嚷嚷,且待本皇来再次收拾妳们吧。
残害农民
河南省临颖县南街村区区壹个“生产大队”竟然欠债十七亿元人民币,折率2.6亿美元。不知二百年能否真真正正的偿还。
香港《亚洲时报》发表文章说,“南街村神话”幻灭了!这个“红色亿元村”,原来只是“空心大老倌”,表面风光,实际欠债累累,香港《文汇报》报道,南街村欠债十七亿元,至少要二百年才能还清债务。为了竖立这个典型,国有银行付出高昂的可笑代价!
河南省临颖县南街村,虽然只有三千来口人的村庄,却有着特殊政治意义。南街村迄今坚持毛泽东时代的射秽主义道路,村民们过的仍是几十年前壹样的集体生活,每天高唱革命歌曲,呼喊毛泽东时代的口号与浮夸的语录,村口还竖着马克屎、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的巨型雕像。
总之,進入这条村街,仿似進入时光隧道,回到五十年前的壹穷二白的中国。不过,跟几十年前的农村相比,南街村的外貌却有着天壤之别的景象,村民人人居住于别墅、家家有私家汽车、个个腰缠万贯!因此,这里被称为亿元村,是射秽主义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无力证据。令人啧啧称奇的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南街村的经济奇迹是如何打造出来的?靠什么保持二十多年的“高速增长”?
这些问题现在终于水落石出!这个射秽主义集体农村,其实就是八十年代末靠兴办乡镇企业起家,先是砖厂和面粉厂,再扩展至食品加工、医药初制等,现在村集体名下有二十多家企业,雇用逾万名外地劳工(已经有违反对雇佣与富农、地主阶层形成),村民不用工作也可坐享其成,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全由村政府包下来,可笑的是村干部每月只象征性的每月领二百五十元人民币工资。
问题是,同期全国各地农村都在大办乡镇企业,同样大量“剥削”外地劳工,为什么上天独享南街村,让它享受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而其它乡镇企业则在市场经济大潮下被淘汰呢?秘密其实就是“资金”;壹九八九年之后,南街村高举“毛泽东同志的伟大旗帜”,坚持走“射秽主义共同富裕” 的道路,结果,明示暗示之下,中国农业银行变成南街村的提款机,壹九九八年批给南街村的贷款已是壹九九壹年的整整七倍。
《南方都市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冯仕政根据银行向南街村的贷款進行研究,结论:“南街村的高速经济增长不是靠自身积累,而是靠银行贷款。”他认为,南街村是典型的“高增长、低效率”,在巨额银行贷款下,南街村经济才可在效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增长速度却奇迹般的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秘密原来如此简单!原来这撮有权之人为了证明毛泽东思想的正确,为了保护共产主义的壹点血脉,不惜违法乱纪,人为的扭曲贷款风险机制,大量贷款给南街村(且暂不说贪墨敛财频的村委大员),为了造就这个典型,养活这个典型,树立这个典型,梦想广大这个典型。可惜当它变成典型后,就要投入更多资金,以确保这个典型继续发光发亮。但纸终究包不住火,不能再以伪政治作为批出贷款的唯壹标准,结果,南街村不仅很难获得新的低息贷款,还面临空前的还贷压力与法律制约。
为了还债,南街村旗下公司近年发售的大豆种子,名为航天二号,声称坐过宇宙飞船上太空,利用太空特有的微重力和幅射环境,令到种子产生基因突变,收成会比普通大豆种子高30%收成。这个当然是子虚乌有,造成很多买了种子的农民血本无归!集体企业为了还贷,连坑害农民兄弟的这种下滥勾当也做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年前死跷跷的原村主任王金忠近日也被揭发,其办公室保险柜中至少有二千万现金及名下多本房产证。这就是只拿月薪二百五十元的村干部首辅,何来如此丰硕巨额资产?更甚者,几个声称是王村首辅的二奶、三奶、四奶……,抱着小孩到灵堂提出分身家的要求。
南街村神话幻灭,不仅令国库亏损十多亿人民币,而是让人们明白了,欲达无德的政治目的,不择手段以人为扭曲市场,违背自然规律、背离经济定律,是不可能持续的!当年的大寨如是,南街村同样逃不出这个经实践检验屡屡证实的规律。
中国农民遭受的祸害
近年我做了壹点关于乡村自治问题的研究,并不是要炒1949年前后,业已消失了的历史冷饭,而是想到“乡村自治”这样的政治生态,依然和当下紧迫的三农问题,有某些关联,有壹定的借鉴意义。
所谓“乡村自治”,核心内容是土地私有制,也与源远流长的宗法制度,儒家学说等有关;而反映土地私有的田契制,则具有在契约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民主精神,是宝贝的文化遗产。
在数千年动荡、灾难频仍的中国,先民们尚能生存繁衍下来,主要靠的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自食其力的结果。所以“耕者有其田”是农民们永恒的憧景,当下也然。因为土地公有、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所造成的人祸大饥荒,依然历历在目。
笔者也不认同温铁军等, 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举办的“中国大陆乡村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 及会后在《开放》杂志,表达的论点,说“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因为它不是历史事实。
两年多前,我的电子邮箱里,突然收到壹封来自某著名网站的电邮,自称是该网站“大视野”栏目编辑,说在网上读到拙作“阎锡山是如何治理山西的” 壹文,想就阎锡山的壹些问题,欲来采访在下,问是否可以,何时方便?我当即回函曰,当然可以,我壹个退休老头,随时都方便。不过谈什么呢?那是2016年,七七事变全面抗日80周年为期将近,估计要谈国共联合抗日之事。那确实是值得壹谈的大事,阎锡山这个山西王,在国难当头危急时刻,虽有过壹些动摇,但终于决心抗日,作为壹方面的抗日主将,在山西主持过著名的忻口战役、娘子关战役,和太原保卫战等重大战役,虽然因敌我力量悬殊,最后失败了,但也大量消耗了敌方实力,延缓了日寇南下的步伐。这是阎锡山治理山西38年,最辉煌的壹页,将永载史册。
阎先生抗日还有两件大事,值得后人追念,壹是与共产党将领朱德、彭德怀、林彪等合作,林彪指挥的平型关保卫战,虽只是太原保卫战壹部分,袭击的也只是日寇壹支辎重部队,但也是重要战果,在抗战初期,起到过很好的宣传鼓动作用。
二是阎与共产党人薄壹波合作,组织牺盟会,冲锋在前,视死如归,真正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铁血精神,是壹支名符其实的敢死队。当时侥幸存活下来的壹位十八、九岁的敢死队成员,名曰李干的少年,文革期间是我们芜湖市市委书记。他面对恶斗他的芜湖电校所谓“敢死队”造反派的学生们说,我们低着头背着手,任妳们胡闹,妳们算什么敢死队?当年我们在山西抗日,冒着日寇炮火,猛打猛冲,壹战下来,十不余壹,那才是敢死!为此造反派说他在吹捧反动军阀阎锡山,更残酷虐待他。据说李干先生,盛年早夭,惜哉。
记得我在给那位编辑回信中,提到李干先生的事,还说到李干先生还有后人在芜湖,妳们如有兴趣,可以找到他们。不过研究抗日问题的专家学者,是太多了,文章书籍也汗牛充栋,如谈抗日问题,在下无能为力。
那位编辑回函曰,抗日问题,可谈也可不谈,找在下主要是谈乡村自治问题,如同意,我们将先发采访题纲过来。我说那就过来吧,随时恭候。
我知道他们找到在下,壹定是还读到过我另外壹些谈“乡村自治”的文章。我在谈阎锡山治山西的文章同时,发过两篇万言长文,谈“中国乡村建设与变革的百年之争”,文中简略地谈到,在有关中国乡村建设问题上,近百年来有着两股从理论到实践,完全背道而驰的力量角逐。其代表人物壹是以彭湃、毛泽东为代表的暴力革命派,主张用阶级斗争方式,通过暴力土地改革,达到消灭私有制和‘均贫富’,在中国乡村来个乾坤大颠倒;另壹派代表人物是以学者‘南陶北晏’的陶行知、晏阳初,和‘民国乡建三杰’的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他们都主张在乡村从普及教育入手,发动各界人士参与其中,并充分发挥农民们自身力量,通过和平方式,在乡村实施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的普及与提高,重点是发展工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改善与加强家乡田园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逐步实现乡村现代化,从而为国家现代化,做好乡村基础工作。
笔者的态度在文章中,表达得很明确,就是坚决反对什么暴力革命、阶级斗争和消灭私有制的歪理邪说的,因为它们带来的只是动乱、血腥、杀戮和经济衰退和文化消亡道德沦丧。对此我在关于“乡村自治”和暴力土改的系列文章中,已有较全面的论述。
当然,我是竭力赞同晏阳初梁漱溟等的和平建设主张的。因为他们的主张符合国情,从理论到实践,于国于民都是实实在在的好事。我国历来农耕立国,农民是最庞大的人群,老子云“治大国如烹小鲜”,在广袤的农村,進行任何壹项变革,更是宜缓不宜急,要壹步壹个脚印,每壹步都能得农民们的认同,并能主动加入其中最好。而晏阳初等先生们,正是这样做的。后来虽然由于时局的动乱,内战外战频仍,迫使这些有益的变革中断了,也还是留下了很多宝贵的实践成果与经验,值得后人借鉴。
众所周知,1949年政权更叠后,毛氏暴力革命派,已执掌乾坤,成了意识形态主流,容不得他人置喙。而那些“乡村自治”的倡导者们,或被迫害至死如卢作孚,或流亡海外如晏阳初,或被死后“鞭尸”如陶行知,而硕果仅存的梁漱溟先生,则受尽凌辱。如今中华大地,还有几人还记得,近壹百年前,在中国曾有过有关“乡村自治”的思潮与实践吗?
那麽,这家著名网站,突然来函要讨论“乡村自治”问题,用意何在呢?
批评它,否定它,站在暴力革命派胜利者的立场上,嘲笑讽刺壹番,以显示胜利者的狂傲?应该不是,不说当下并没有这种思潮在重新掘起,至少不该由这家网站来肇始。
那赞赏它,肯定它,为历史翻案,重炒这锅冷饭,再办几个诸如“定县模式”、“北碚模式”、“邹平模式”这样的“乡村自治”试验区?似乎也不可能。不是这样做不正确,而是当局不会允许。至少当下看不到这种可能,未来就说不清了。
既然否定也不是,肯定也不是,那把这个问题,只是作为壹次历史现象,用现代观点来复述评论壹番?似乎时机也仍未成熟,在当下主流意识形态控制下,是很难取得共识的,还讨论它干吗?
那回归到文前,既然网站因笔者小文,引发了壹场胎死腹中的采访,是否小文有了壹些反响,或是触发了要進行这类问题讨论的契机?尽管笔者心灵深处,期盼著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因为它毕竟在中华大地上发生过,也确实给农民们带来过实实在在的好处,如果能继续下去,还可能发生那场惨绝人环的人祸大饥荒吗?但是梦想是美妙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大陆没有蒋经国,壹时不会出现什么用独裁手段实现民主转型的可能,权贵阶层会也不会放弃自身利益的,民主转型任重又道远。
再说笔者小文,只是网海壹粟。虽然曾被“中华文本库”等多家网站收录转载过,本是网络世界极平常的事。有的只是想保存壹点资料,有的也就赚壹点点击率而已,并不表明它们是支持的或反对的态度。这方面在下还有壹点自知之明。所以对拙文经常被转载收录什么的,从未放心上。
但是,这次这家著名网站,且由久负盛名的“大视野”栏目编辑署名来函,倒真的引起了我的壹些思索。因为这个栏目,曾经播出过壹些重大的,乃至甚为敏感的话题,因为内容的率真,关键点的切入,事件本质的剖析,和是非的评判与担当,在观众中有壹定的影响,也争相收看。那他们今天选择了这个话题,决非壹两位编辑的壹时兴起,自有他们选择的道理。所以提醒我应该慎重对待,那是要对历史负责,对听众负责,也是对将要对话的双方负责。不能等闲视之,不能游戏文字。
我还想到,全国各高校,及各级社科院,集中了各路人才,他们都学养深厚,掌握资料也多,很多人著作等身,为何独独找到在下壹个退休医生,又是个年已八十的昏昏然老头。我想是否正因为年已八十,去日已近,应该顾忌要少些。
不管怎么说,即使事情壹开始,即预见到,在当前情况下,这次采访的成行,几乎为零。我的考虑,依然是壹次有意义的促進,用流行的语言说,是倒逼也可以。反正我壹个退休老头,闲着也是闲着,何不做壹点探讨,就此机会,读壹点闲书也好。
后来采访壹事,果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不了了之。当然,他们也不会来函撤消,也在意料之中。但不妨碍研究的進行。
决定做壹点这方面的研究,从大的方面说,中国的农村农业农民的所谓三农问题,是历代中国最根本问题之壹,如今也然。从个人方面来说,作为大跃進大饥荒的亲历者幸存者与研究者,曾长期生活在农村,对脚下这片土地,有着血浓于水的亲近,在研究暴力土改问题之后,也有责任关注在中国延绵了数千年“乡村自治”问题的研究,也是作为炎黄子孙的责任。
为此近两三年来,在下壹直在关注这项几乎为人们忽略了的话题,也写下了教篇系列文章,感谢壹些网站的支持,给予发表,也有壹些网站转载收录了,这里壹并感谢了。拙作浅陋,也是自己的声音,欢迎批评指正!
已经发表的文章,不再重述了。借此机会,想重申两件事:
壹件事依然还是关于“乡村自治”的。
乡村自治只是壹种政治生态,它的形成与多种因素有关,其中土地私有制、宗法制度、儒家思想是关键因素。
所谓“乡村自治”,并非放任自流,也不是什么无政府主义,主要是指统治阶级即政府权力弱化,广袤乡村的亿万农民,在基层宗法制度松散的管理下,农民们包括管理他们的士绅阶层,即中小地主们,凭借自身的力量和自愿合作的力量,在建设自己的家园。即使在强人阎锡山领导的山西省,在乡村建设和普及基层文化教育方面,也是着重调动基层管理者,尤其是广大百姓自身的力量与才智,而不是壹切由政府包办,下的都是指令性所谓政策,百姓们完全没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其实所谓乡村自治,并非近百年才有的概念,而是自古有之。有壹首先秦时代的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
先秦民谣告诉我们,先民们只要有了脚下的壹亩三分地,可以自食其力,并不怎么把皇帝老儿放在眼里。这件事到了公元前361年先秦秦孝公时代,经过著名的商鞅变法,确定土地私有之后,乡村自治自食其力,作为壹种政治生态,即基本稳定下来了。
虽然这种政治生态的形成,与数千年皇权不下县,朝廷命官只到县壹级,广袤乡村不必对官府唯命是从,以及宗法制度在基层的网络,还有士绅文化、儒家学说等等有关。但核心价值依然是土地私有,也就是田契制度千年不变,我们的先民们,也就有了安身立命的根本。它也符合在契约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国家的意识,其中也包括佃农们向地主租赁土地的契约制度。可以说也是我们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贵传统。
可以说孙中山先生倡导的“耕者有其田”,是农民们永恒的憧景,当下也然。
事实也是当这项传统被打破后,特别是经过所谓农业射秽主义改造,从小社到大社,再到政社合壹的人民公社,亿万农民不仅丢失了土地所有权,也丧失了经营权,最后连土地产品分配权也没了,无穷的灾难便开始了,直到数千万百姓,主要是农民,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被活活饿死!试问,如果还是土地私有,还会发生这种惨绝人环的人间悲剧吗?
但是这种乡村自治的政治生态,除了土地私有是农民们必须坚持不懈争取的切身利益,而宗法制度与儒家理论,则有着复杂的两面性,此事我在拙文中,有较详细的论述。简略地说,它们既使我们的祖先先民们,在漫长动乱的岁月里,尚能相互扶持,抱团取暖,以坚忍的耐力,茍延生存下来,有壹个相对稳定的家园,供先人们自食其力,繁衍后代,不至于灭种灭族。但也使广袤的农村长期处于贫穷闭塞落后羸弱,与世界潮流相隔遥远。
再说宗法制度,强调的宗族利益,且“家国同构”。在上层由“政治血亲网络化,血亲网络政治化”,而形成的什么太子党、红n代,与民主宪政格格不入。在基层宗法制度也有其顽固、保守、维护小集团利益等弊端。而儒家学说的“三纲五常”、君权天授,上尊下卑、男尊女卑,更与平等、自由、人权、法治等,皆不可兼容。
我们不能因为它们在“乡村自治”问题上,有过有益的壹面,而忽略它们的弊端。
所以说中国乡村的变革,是大势所趋,不同的只是变革的方式。即使尔后又有人提倡了“乡村自治”的问题,那也将是迎合世界潮流的新形式,不会再抱残守缺,因循守旧。当然也会汲取既往成功的经验与教训。
其二,如何评价上世纪三十年代初的“乡村自治”思潮,及其代表人物。
上世纪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初,知识界思想界流行过壹股有关“乡村自治”的思潮,并付诸实践,取得了壹定的成果,有些还遗泽至今。后来虽然因时局的动乱,尤其是强敌入侵,大部分国土沦丧,迫使乡村自治的实践,戛然而止。却依然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的理论研究资料,和壹些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中国今天的乡镇建设,仍有壹定的借鉴意义,有必要做壹些简略的回顾和评价。
其代表人物是创建河北‘定县模式’的晏阳初先生;创建山东‘邹平模式’的梁漱溟先生;创建四川‘北碚模式’的卢作孚先生;和普及基层教育江苏‘晓庄试范’的陶行知先生。当然还有在乡村自治上,亲力亲为硕果累累的山西王阎锡山先生。
他们都是民族先贤,都是国宝级的人物,有的还在世界教育领域,做出过杰出贡献,如晏阳初。他们所做的事业是正义的,是真正为百姓谋福祉的。虽然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事业中断了,诸位民族先贤,还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甚至恶语中伤,乃至人身迫害。但是这些恶人恶语的伤害,都无损于他们个人的优秀品质,和乡村自治等工作中,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
因此,我为每壹位先贤,都写出了专章,对他们所做出的努力,在个人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于以介绍、推荐与品述。并谈及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有关各界人物的关系,力争能反映出当时社会的壹个侧影。
在各自单篇中,也谈了壹点各传主之间的横向关系,和壹些从理论到实践的异同,比如晏阳初和梁漱溟。
当然,再完美的事业,也会有考虑不周之处,他们的事业也不例外。在下此言,并非对近百年前之事品头论足,而是想到,诸位在从事这项艰苦卓绝的工作时,除了阎锡山之外,几乎都未想到,妳们面临的最大困难,不是农村的贫困,物资的溃缺、经济的捉襟见肘,和广大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的低下。它们只要时局不那麽动乱,壹时尚没有内战外战,各界及全民协力,坚持不懈,总会逐渐解决的。
但是,他们面临的极大危机,将是已经兴起,并将是燎原之势的红色风暴!如果说1926年5月和8月,由彭湃毛泽东等主持的农民运动讲习所,还是纸上谈兵的阶段。那1927年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失败后,朱毛井冈山会师成功,已经有了根据地,并且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随着根据地的扩大,1930年国中之国瑞金苏维埃正式成立,也颁布了“兴国土地法”、“二七土地法”。还有比他们更早的,就是1926年,彭湃领导的广东海陆丰起义成功,成立了中国第壹个共党领导的政权,也“打土豪,分田地”,也大批杀人。别问这些国中之国,和他们的土地政策,谁左了些,谁更左,但有壹点是共同的,就是都要進行暴力土改,都要消灭私有制,都要大量杀人!包括消灭以中小地主为代表的士绅阶级和士绅文化。他们对此并不隐讳,自称1927至1937十年,为土地革命时期。
试想,当红色风暴卷地风来时,还谈什么乡村自治呢?可惜诸位从事乡村自治研究并实践的先贤们,均未看到离身边不太远的现实,不能不说是壹件憾事。
相比之下,阎锡山先生倒有些先见之明,早早的看出了社会矛盾的焦点所在。其实说先见之明,并不准确,而是事实教育了他。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初,苏俄还是列宁时代,山西省即有壹批商人,去苏联经商,或称延续满清晋商去俄罗斯经商传统。但那里已经是共产主义的列宁时代,实行的是无产阶级专政和消灭私有制,岂容妳外商谋利!所以货物被没收,商人全被赶回了山西。这使已经开始统治山西的阎锡山,认识到共产主义与私有制,是水火不容的。从而开始防止共产主义的学说,和共产党人在山西的传播与发展。事实也是早在1921年中共成立之前,已有信奉共产主义的高君宇、石评梅等在山西活动了,他们也终于未能动摇阎锡山对山西38年的统治,也包括阎对山西卓有成效的“乡村自治”式治理。
最后重申壹个观点,就是今天我们应该如何理性、客观地看待上世纪那场影响深远的乡村自治运动,包括它的理论和实践。因为前不久网上见到温铁军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举办的“中国大陆乡村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中提出,中国大陆的乡村建设“不能说失败,但也不能说成功”。“我们不能说它失败了,因为它的条件变化了”。但“为什么它不起作用呢?因为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为什么还要搞乡村建设运动,没必要了。晏阳初的那个乡村建设学院就挪到菲律宾去了,其他没有搞土地革命的壹些国家要继续接受训练。这些说明,中国的乡村建设问题始终是壹个长期的问题”。(温铁军、熊景明、黄平、于建嵘:《中国大陆乡村建设运动》,载《开放时代》2003年第2期。)
此言也大可商榷,真的因为土地革命战争胜利以后,不再需要这些东西了,土地平均分配了,政权民主化了,所有这些目标都实现了,为什么还要搞乡村建设运动,没必要了吗!这是妳们的由衷之言,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如果说土地革命胜利了,它是否也包括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刚发到手的土地证上交,和继之而来的大跃進大饥荒,数千万农民死于人祸?如果回到土地革命之前,农民手上有土地所有权,当然也就有了土地经营权和土地产品的支配权了,那还会发生人祸大饥荒吗?我看有些事,结论不能下的太武断,还是等待历史的发展,让历史来下结论吧!
在下关于乡村自治问题的所谓研究,至此算是做了壹个小结,希望有更多的学者关注它,研究它。
贫困的根源
前些年我主要是在西南地区的壹些国家级贫困县走动,走了壹些穷的地方,我发现贫困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贫困就是因为农民素质低、没文化、愚昧、自然环境条件差,等等。我们把贫困的原因归结到穷人本身,好像贫困与政府、制度、主流人群没有多大关系。不是的!在很大程度上,贫困源于没有权利,贫困源于主流社会设计的不合理制度。
我先从壹个故事开始。我到了某地区的壹个乡,那个乡有14000人,有锡矿、铅矿、煤矿,每天从这个乡拉出去的矿产值约40万。开矿的是浙江、四川、云南的“大老板”,他们每年给乡政府提供的税收不足50万,但来来往往的运矿车辆,每年损坏路面用以维修的资金不少于150万。矿开了,环境破坏了、资源没有了,并且矿是有毒的,矿工没有任何劳动保护,每个矿工在矿里只能工作三个月就不能再工作了,时间长了有生命危险。这样的劳动,每个矿工的工资不到300元/月。如果妳到矿上看到那些矿工,妳的第壹感觉是这些矿工和牲口没多大的差别。不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的人是很难理解“宁可累死,不可饿死”的现实选择的。
第二个故事:我去的壹个贫困县,那里的原始森林是九十年代以来砍伐的,砍树的时候没有任何补偿,因为主流社会的人说森林是国家的,砍伐森林自然不关当地人的事了。没有砍伐森林的时候,当地人主要以狩猎为生,辅以简单的农作,生活还是比较舒坦的。树砍了之后,当地人不得不从狩猎生活转向农耕生活,千辛万苦地造了梯田。最近几年,说要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政府强制当地人退耕还林。森林砍了,没有补偿;辛辛苦苦开的梯田,壹个文件下来,说补给妳每年三百斤粮食,给5—8年就了事。我身临其境的时候,无比地羞愧。很多人讲保护环境的时候表现得无比善良和慈悲,而面对弱势的同胞却是如此的不道义!
当我走進贫困的深处面对贫困的时候,我实在没有理由指责在贫困中挣扎的人们,他们没有错!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对贫困有了更清晰的理解。至少有十几种主要的限制穷***利、导致贫困的不合理制度,需要我们重新检讨:产权制度。
上面的两个故事都与产权制度有关。矿产资源属于国有,国有是谁有呢?谁有权审批矿产资源开发,谁就代表国家了。有人会说,国民分享税收啊,谁代表国家征税呢?当然是几个人的事。壹吨煤35元—50元的税收,可是壹车装10吨却只算5吨,白天运10车计税,晚上100车不计税。就是征了税,当地的老百姓又如何实现分享税收收益的权利呢?
如果说森林、矿产资源是国家的,穷人分享不到收益也就罢了,但本来是穷人的财产,“国家”也要占有。比如说,农民集资办的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等,产权都不属于农民。既然是农民集资办起来的,为什么农民没有产权收益呢?如果把农民投资的电力、交通、能源、通讯等等基础设施,都让农民分享产权和收益,农民也不至于这么苦、这么穷。
不仅如此,到八十年代后期,国家鼓励农民办粮食加工厂,壹个加工厂要投资几十万、几百万。到了九十年代,国家壹个文件下来,不允许农民经营粮食了,农民损失惨重!国家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十年代政府鼓励农民贩猪、宰猪,九十年代,要“定点屠宰”,农民办起来的生猪“壹条龙”全垮了,谁也不赔啊;八十年代后期,允许农民经营种子、农药、化肥,九十年代,供销社重新专营,把农民害的可苦了。农民由此所负的债是壹代人、两代人都还不清的。城里的企业破产了就破产了,农民的企业被逼得破产了,钱还是要还的。农民怎么不穷啊!
财政制度:农村电、电话是农民自己集资建起来的,城里电、电话是国家投资的,城里人用的电和电话比乡村便宜;农村的学校是农民自己集资建的,农村老师的工资是农民自己开的。城市里的学校是国家建的,城市里老师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开的;城市里的公路是国家修的,壹公里就是好几百万甚至千万,农村里的公路主要是农民自己修的。农村几乎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农民自己集资的,当然国家也有财政支持,但那是杯水车薪。都是中国的公民,在占有财政资源方面,标准是不壹样的。
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覆蓋农民的,谈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来说,还太奢侈。这个极大的不平等说也是白说,不说也就罢了。但不能破坏农民自己的保障制度,即不能剥夺农民拥有土地的权利。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壹旦失去土地,他们怎么生活?我们为这些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呢?
金融制度:城里人可以用身份证从银行贷款买房,乡下人不可以;城里人可以用房作抵押贷款,农民的房子也是房子,为什么不能用他们的房子、土地去抵押贷款呢?农民的财富也是国民财富的壹部分,也是人民币的基础,为什么中国的银行不承认呢?如果我们农民的山、农民的地、农民的房,也能在银行里抵押,那农村也不缺投资,农民也有钱发展。现在,农民贷款生产农产品供城市人享用,贷款也是那麽难,利息还高于城里几倍。外国银行不下乡,中国的银行也進了城,国家又不允许乡村民间金融存在,难道农村指望太空人提供金融服务不成!
税收制度:农民的人均收入是(每年)两千多块钱,不是可支配收入,这些收入中还含着种子、自己和牲口吃的粮食。国家按农户农产品产量的百分之八点四来收取农业税,但如果把农民自己消费和投入生产的这壹块除开,那肯定是百分之二十几或更高的税率了。再如果把粮食加工流通环节的税率考虑進去,农业的税率可能就在百分之三十几以上。壹个农民壹年的可支配收入就只有几百块钱,要交税;城里人壹个月有几百块钱的社会保障。城里人做生意亏本,可以不做;农民种地亏本,可不可以不种?不种(的话)可不可以不纳税?不可以,不种地照样纳税。农业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是最弱势的群体,却面对最不优惠的税收政策。农民怎么不贫困呢?
资源的配置制度:就说说扶贫的资源配置制度吧。国家的扶贫资源是属于穷人的钱,这个资源是由谁来配置的?是干部来配置的。谁跑步“钱”進、谁跑得勤就给谁。跑到扶贫资源是要成本的,资源通过壹级壹级的下拨是要雁过拔毛的。这些资源到了项目点、到了社区该怎么使用,还是没有穷人的发言权,还是国家干部说了算。不少贫困地区搞工程招标,谁主持,是干部,谁有权参加投标,极少数有钱的人,穷人在哪里呢?占99%的穷人被排斥在外了。如果法律制度来配置扶贫资源,肯定会比干部权力配置更有效力;如果资源到了社区,由老百姓主导资源的使用,就可以用很少的钱办很大的事,因为中国农村有的是过剩的劳动力。但在不少地方,扶贫资源和公共资源配置成了权力和权力、权力和资本的交易游戏。
教育制度,医疗制度:这两个制度差不多,只说教育。人们似乎公认:“教育改变命运”。中西部的教育能改变中西部人民的命运吗?我看不能,反而使它们越来越苦难。我在我的《扶贫日记》里写过壹个高中生,他的父母亲为了培养他,借了壹身的债,他高中毕业到城里打工,每月的工资400元,要用十几年的时间打工来还债。他说只要还清债攒够2000元钱,他就准备回到他的那个小山村去结婚,再不来打工了。那时候他大概也有40岁了,不回山里城里人也不会要他打工了。现在的农村教育是什么?贫穷的父母亲,负了壹身的债,支付了巨额的教育成本,好不容易培养壹个高中生。高中生给了父母什么回报?没有!他把20—40岁黄金的时间给了城里,他得到了什么?没有!到了40岁,快要老了,城市和发达地区不要他了,把养老的包袱又甩给了中西部,甩给了穷人。教育是不是抽水机?教育不断地把中西部的资源向发达地区抽,不断地把穷人的资源往富人抽啊!我读小学时,几毛或壹块钱读壹年;初中时,壹年两块钱;高中时,三块五块读壹年;大学时,国家壹个月补贴20多块钱,35斤粮票。现在我的孩子读书呢?小学100多,中学1000多,中考把录取分数线提得高高的,缺壹分100元、几百元不等。现在我们读大学,国家给壹点钱甚至不给,更多的是学校收钱。我计算了壹下,从1985年到目前为止,农产品的价格涨了不到7倍,相当于农民的收入(在价格上)长了7倍。但现在农民教育支出涨了几百倍甚至几千倍,妳说农民怎么不穷!农民能够卖的壹点钱,就被我们的教育吸得壹干二净,农民是要负债来培养自己的孩子,并且是给发达地方培养人才。
就业制度:很长时期,政府谈就业、失业问题,只谈城里人,农民不在这个话语里。直到今天,劳动法能保护的还是城里的职工,失业保障与农民工没有关系。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依然还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更为严重的是在财政税收资源解决就业问题时,农民依然是极少考虑的,常说的再就业工程根本与农民无关。国家的金融资源也偏向解决城市居民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就业,每年有数百亿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证券市场也有更多的资源被输入国有企业。重要的职能就是保障就业。谁给了农民这样的政策资源呢?解决农民的就业是不是没有办法呢?不是的。国家有很多机会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例如,1998年大洪水后,国家拿出数百亿元治理大江大河,长江大堤每方土12元,这样的好事给了大企业家做了,大企业家转包给农村的拖拉机施工,每方土3.6元承包出去,壹方土坐地净赚8元多。如果从农民就业的角度去考虑,几百亿可以解决多少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数百亿收入。再如,农村还有很多的水利工程待建,有的是要恢复原有功能。假如国家壹时拿不出钱来,可不可以让农民先干上,发给农民劳动工积累券,农民可以凭券购买教育、医疗等服务或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主流社会,面对农民就业难的时候,总是指责农民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不适应城市社会,不适应市场经济等等,全是歧视性的语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把农民的就业问题当成是“国民的基本权利”,没有把创造农民就业岗位当成政府的基本职责。中国的农村什么最多,劳动力最多。每天有几亿农民没有活干,能挣钱的活专给有钱的人干,妳说农民能不穷吗?
工资制度:工资制度是壹个最大的抽水机。城里人的工资里面包含有结婚、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部分,还有再教育和养老部分。农民工的工资呢?它包含这些吗?不包含。除去这些开销,农民工壹个月的可支配收入也就500元钱左右,他们不可能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承担不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自己养老的问题也无法解决。根据陆学艺、郭书田等先生的计算,每个农民工在城里创造的价值是25000元,但每个农民工得到的平均工资只有6000—8000元(这是高估了)。城市和发达地区每年从农民工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余价值。如果進城的农民工是1亿人,那麽农民每年被剥夺的就有1.6万多个亿。 工资制度对农民工严重的不人道,会导致壹系列严重的后果。据统计,全国现在有千万以上的娶不起媳妇的农民和农民工。乡下的女孩子都嫁到城里去了,她们不愿意在乡下找壹个养不起孩子和老人的老公,有的女孩子做二奶也不愿嫁给“足马”为妻。社会学家樊平呼吁,农村“美女”的流失将导致农村社会“荒漠化”!我们追求的城市化难道要以农村社会“荒漠化”为代价吗?
土地制度:土地制度可能是第二大抽水机了。宪法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谓集体所有,就是村民共同共有。但农民的土地不能自主地進入市场交易,只能先给国家征用,再由国家出卖,国家征用1亩地几千、几万不等,转手就卖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不等;农民自己在自己的地里盖厂子可不可以?不可以,还得先给国家征用了再买回来;农民在自己的地里挖鱼塘可以吗?不可以,要挖也得出钱给国家。据统计“国家”每年从农民的土地上拿走数百亿甚至更多的钱。
干部制度:但我说的是另外壹个问题——干部制度也是壹个抽水机。干部是上面提拔的,要当干部就只有找上面。想当干部就要跑步“钱”進,不跑步“钱”進想提拔,难!所以每年用于跑官的钱不是个小数目。这些钱从哪里来呢?当然是公款消费了。我提拔了,付出了很高的成本,怎么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赶紧用权力从老百姓身上寻回来。提拔的干部越多,干部换的越勤,老百姓的负担就越重,所以干部制度也是个抽水机。如果干部选拔权在人民,公布干部的权力在人民代表大会,当官就要给老百姓送礼了——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要是这样就好了。 现在也搞民主,干部也要选,谁提名呢?上面提名。谁想当干部,还是要给上面送礼才行。现在的民主还是上面的“民”主,把上面要的人“举”上去,和原来的效果是壹样的;其实,老百姓要的是下面的民主,是要把那些不为民服务的人选下来的民主,这些人不选下来,好人怎么选得上去呢?好人选不上去,农民怎么不穷呢?
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立了很多法,可是,来北京**的人越来越多了,壹年比壹年多。这说明什么?法不管用。那“法”为什么不管用呢?壹个农民壹年可支配的收入就是几百块钱,怎么打得起官司,请得起律师?穷人是用不起法律这个奢侈品的。当穷人用不起法律的时候,法就是富人或有权人用来欺负穷人的工具了。不打官司又没有其他方式救助,壹般的情况就只有忍气吞声;实在忍无可忍了,穷人才進京城。很多人有理无钱,打得倾家荡产,最后走极端,结果有理打成无理,由**者变成壹个违法者! 我们依法治国叫了很多年,但犯法的农民越来越多了。壹个农民从四川跑到北京打工,兜里只有500块钱,到了北京把车费壹除,只剩下200块钱了。办暂住证、健康证等需要很多钱,也不知道在哪里办,为了生存只有不办了;要是不办,就是违法;不是违法,是不得不违法啊!穷人是逼得为了降低生存成本而不得不违法,真是冤枉啊!有些人嘲笑相信包青天的农民和“私了”的“法盲”。假如妳是穷人,妳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曾经总结说,中国乡村有两个发展的趋势,要引起警惕:底层的民众不得不违法来降低自己的生存成本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基层的政府和基层的组织,以违法来养执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作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不违法是不能生存的,因为财政只给了60%的预算,还有40%要靠创收。以派出所所长为例,他的职责是惩治犯人,保卫人民,就得给他钱履行义务,但实际是政府财政只给人头经费的60%,没有办案经费,此外,公安局不仅没有钱给派出所,派出所还得每年给公安局交8万元钱。派出所从哪里搞钱,当然是用自己的权力找老百姓搞钱,这不就成了壹个违法者吗?这就是“靠违法养所谓的执法”。派出所是这样,基层的法庭不少也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有的人说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完备了,中国社会越来越接近法制社会了,我相信壹半。因为这个社会的多数人(特别是穷人),要想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越来越难以支付成本了。
科技推广制度:科技推广制度也是壹个抽水机。农村急需要科技服务,这是毫无疑问的。农业大学的学生,读了四年大学,几年的硕士、博士,到农村当技术员,会去吗?当然不去!因为技术要追求高回报,中国农村小农经济没有可能支付高价读大学后所需要的回报。市场配置技术,结果就是有农业技术的大学生远离农民、远离小农经济、农村的技术人员越来越少。技术是不是绝对的不下乡呢?不是的,比如杂交种子下乡了,技术为了追求高额回报以壹种物化的特殊垄断方式下了乡,农民不得不付出使用“技术”的高额代价。所以,靠市场配置技术的结果是两个,壹是技术人才远离农村;二是农民使用技术必须付出高成本。历次乡镇机构改革,工商要加强、税务要加强、财政要加强、土地要加强,凡是找农民收钱的部门都要加强。凡是农民需要的技术服务部门,比方说,农业技术推广站、渔业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统统转制,统统推向市场自谋生路,这样改革的结果就是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网破、人走、技黄”,农民获得廉价的技术服务的权利被剥夺,为技术获得垄断收益创造了可能,这样改革的结果只会导致贫困的农民更加贫困。
市场主体制度:很多人都认为,农村最早改革开放,分田单干了,农民肯定是市场的主体,肯定有市场主体的资格。其实不是这样的,今天的农民还没有获得完全的市场主体的地位。农民休耕,不仅要照常交税,还要受到罚款。这就等于用壹种强制力逼农民用低偿或无偿的劳动力与土地结合,生产大量的廉价的农产品,来保证城市人的要求。农民有市场主体的地位吗?显然没有完全的市场主体资格,而我们那些主流经济学家和政府的官员动不动就要求将农民统统“推向市场”。壹方面不给农民市场主体资格,另壹方面要把农民推向市场。这是个什么道理?很清楚,强制2.3亿个农户生产,生产了,再把他们推向市场,形成无序的过度的竞争,农民能够得到社会平均利润吗?农业本身回报就很低,农民怎么不穷啊!
户籍制度:户籍制度也是壹个抽水机。城市户口相对于农村户口是很值钱的,我读小学时就知道城市户口的人的优越和高贵,城镇户口的同学吃的、穿的、住的、玩的都和我们农家子弟不壹样。我当时好羨慕有城市户口的人。85年,我当乡书记了,很多农民找我解决户口,户口要粮食、公安、民政等好几个部门联合办公,最后分管的县长签字才能解决,解决壹个户口除了要花很多钱外,还要花好多的时间和精力。到了90年代初期,县城的户口每年出售100个、200个、500个不等,每个30000元,壹些农民,借债也给自己的孩子买户口,买高价户口还要开“后门”,那时也有好多人求我走后门,有的人真是哭着求我。再到后来,全国都卖户口了,有的城市壹个户口卖十几万甚至更高,现在要得到北京等城市的户口,依然还要出钱买,我在北京工作好几年了,就是做不成北京人,因为买不起户口。户口这个东西,吸走了多少农村的财富!
招标制度:现在,农村做壹点公共设施都要招标了,似乎这就是公平的制度。也许招标制度在国际上或发达地方确实好,但在不发达的农村我认为不怎么好,是壹个歧视的制度,加重农民负担的制度,必须改進。在壹个不发达的地方,市场不能形成充分的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招标就是几个干部和几个他们招来的“哥们”之间的公开的、合法的“灰色交易”。在招标的游戏中,既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又没有民主监督,99%的人被排斥在外,这样的招标只能是权钱的合谋。本来可以10万干好的事情,预算打到50万,权力和资本分肥;本来可以让农民的组织组织农民干,实行以工代赈,最后也来壹个招标,实际上是权力和资本排斥穷人。现在,国家投入农村的“六小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八十年代比较,壹元钱只能做壹毛钱的事;国家最近几年的扶贫资源越来越多,但脱贫的人数越来越少,有壹个贫困省的政策研究的领导跟我说,不及原来的十分之壹的效果了。对于扶贫资源使用的效力越来越低的问题应该引起反思了。
代表制度:县里面开人民代表大会,十几个农民的代表权只相当于壹个城里人的代表权。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更不用说了。就是壹个乡镇开人民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干部,没有几个是纯农民的;有几个是纯农民的都是干部提名的。这样的代表制度,决定了人数最多的农民“失语”。
类似上述导致贫困的制度还有。如果这些制度对穷人和富人;城里人和乡下人;对老百姓和当官的;对主流和非主流是壹视同仁的、是公平的,我想农民不会这么苦!农村不会这么穷!
主流社会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就是建立在自以为是基础上的。就像当年回城知青对农民农村的认识壹样。有些知青回到城后,讲述在农村的苦难,说在农村浪费了十年的青春。当时,没有人认为这句话有问题,其实说这句话的人也并不壹定有歧视农民的思想。但是这句话的潜台词——却是说农民世世代代都浪费掉了——农民同城里人相比下人壹等。正是主流人群自觉或不自觉地歧视农民,所以才有这些不平等的制度。这些不平等的制度设计,是有意或无意间这么形成的。所以,主流社会要认真反思;正因为是无意识的歧视,更应该认真反省。
中共暴政
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群体反抗事件,就会发现社会抗争类型与经济增长模式之间有极强的相关性。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财富寻宝图”上的“四大金刚”分别是地产、矿产、股市与金融,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高度依赖土地出让金及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税收(资源大省则是出售矿山开采权)。中国并无多少闲置土地,政府出卖的土地全来自于对农民的征地与市民原住房用地。而农民反抗征地、城市居民反抗拆迁与城乡居民反环境污染的维权行动都与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有关,而且均涉及土地。可以说,中国政府的资源抽取方式决定了公共政策,而公共政策则塑造经济增长的模式,从而决定着社会抗争的类型。
如果说以前是以各种名义分片征收农民耕地,到了2008年国土资源部正式推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以后,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全国各地开始了新壹轮大规模的圈地运动,20多个省市正在推行壹场规模浩大的“让农民上楼”的运动,亦即“拆村运动”。
但农民上楼只是解决了住的问题,并未解决生计来源。自清朝以来壹直苦于“地狭人稠”的中国,如今已经再无荒地空地可垦殖,而城市里就业机会本来就稀缺,这些被从土地上赶走的无地农民就成了“无地可耕、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三无人员”。这些“三无”农民遍布中华大地,南起四川、东至广东、北至黑龙江。可以说,中国有县皆成“乐清”。
那麽,中国农民当中,到底有多少成了“钱云会”?根据多年搜集的资料,即使按最保守估计,估算出全国约有已失地农民1.2亿左右。(注1)
民众失去土地与家园,早已成了壹个让国人近乎麻木的问题。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延续至本世纪第壹个十年,政府征地与农民反征地的对抗几乎构成了官民矛盾的主旋律,在每年发生的十余万起群体性中居首位。这次如果不是村长钱云会那离奇的死亡,长达6年的乐清征地事件在媒体眼中只是壹个小的事例,无法吸引公众关注。这就是钱云会的帖子在天涯论坛上孤零零地悬了4个多月竟然无壹网友跟贴的原因。
只要政府停止掠夺农村的土地资源,让农民在土地私有的基础上实现乡村自治。如果说每逢发生民变由政府出动军警强力弹压只是扬汤止沸,停止掠夺则是釜底抽薪。
但不幸的是这块硬币还有另壹面,即无解。而无解的原因则在于中国政府汲天下之财以自养的本质决定了它不可能自断经脉,断掉供养自己的主要财源。国务院发展中心曾做过壹项调查,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收益大致按如下比例分配:城市政府,20%-30%;投资商,40%-50%;村级组,25%-30%;农民,5%-10%。
从上述分配比例可以看出,农民被强迫卖掉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从卖方农民到房地产投资商手中,土地增值收益还要经过两次中间流失,地方政府与村委会共拿去45%-60%,农民只得到这块蛋糕当中最小的壹块。
改革开放之后,土地出让金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比重不断提升。资料显示,2001年—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9100多亿元,约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35%。2009年达到1.5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6%左右。在有些县市,土地出让金占预算外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50%,有 些甚至占80%以上。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2.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70.4%,以北京为例,其2010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全年财政收入(2353.9亿元)的近70%,而上海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则占财政收入(2873.6亿元)的53%。
土地财政在中国财政收入中占如此重要的地位,只能说中国近30年的经济增长,很大程度依赖于对资源的掠夺性使用与过度透支,并非来自技术進步。这种经济模式决定中国经济增长难以持续。
可以说,自中共建政以来,中国农村進入抗风险能力最差、最没有自卫能力的时期。任何来自外部的强力,都可以掠夺农村的资源(即农民生存所依赖的资源),比如森林、沙洲、耕地、宅基地、山野、矿床、地下水、溪流、湖泊、古文物,外部势力之所以能够肆意掠夺农村,是因为在中共统治下,中国农民被剥夺了上述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将壹切土地收归“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壹制度成了地方政权伙同外部势力肆意掠夺农村资源的资源抽取管道。
有关中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本身就是壹个中国法律未曾解决的问题。现行法律虽然规定了农村土地由县、乡(镇)、村三级“农民集体”所有,但并未界定“农民集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规则。在中国所有政府文件及各类研究论文(包括媒体报道)中,“农民集体”都不是法律上的“组织”,而是壹个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的集体名词。这样壹个集体名词,无法真正作为土地产权的代表,甚至无法明确“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人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样壹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事实上已经由土地使用权所代替。而“农民集体”在法律上的虚拟化,使得国家(政府)成为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者。这种状况为政府任意支配农民土地保留了壹条非常方便的制度通道。就像为农村土地插入壹个巨大的资源抽取吸管,可以源源不断地抽取资源,除了为地方财政做贡献之外,还可以养活壹大批“吃地管地”之人。中国政府坚持不让农地所有权归属农民,原因就在于此。
中国农民无法完全离开土地生存,中国的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土地这壹有限资源,这本身就是产生矛盾的根源。中央政府面临这样的选择:是让地方政府活,还是让农民活?要求地方政府停止掠夺农民土地,无异于断地方政府的财源,不让地方政府(官员)活下去——这等于中央政府举起右手砍自己的左手,将本身的统治基础逼成反对力量——这是自残肢体的速死法。而继续默许地方政府掠夺农民土地,无地可耕、无业可就、无处可去的农民就只能起而反抗,最终也是危及中共统治——这是挣扎若干年后衰竭而亡的死法。
可以说,中国地方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土地之争,有如壹盘让中国政府无法解套的死棋。说它是“死棋”,是因为无论怎样走都是死路,除非中国实现民主化,促使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发生根本变革。
剥削农民
根据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多位家庭农场成员和农场职工(以下简称农工)的联名举报材料,内容直指八五九农场存在“撕毁承包合同、随意擡高土地承包价格、采用欺骗手段拿走土地证、强行摊派种子化肥、变相收费”等行为。
农工李清路、陈鹏、陈秀凤、陈修和、徐树中等人在举报材料中称:“1985年我们响应国家号召,兴办了开发性家庭农场,我们自筹资金3分利、4分利擡钱修路、排水、开垦荒原,把荒原变成良田,为国家做出了贡献,也按农场要求签订了长期合同并办了土地证。可是在早些年,农场以换证的名义把我们的土地证及合同收回,再也没有发给我们。但是他们还收我们办土地证的费用,并开具土地管理费发票,说这就可以当土地证使用。如今却要大幅增加地租,变相收回我们的土地,并不承认我们的壹切证据。“
在多份举报材料中,多位农工还指责八五九农场“强行摊派”,强买强卖;并违反国家政策,截留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
连年上涨的承包费和地租
八五九农场是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建三江农场管理局,位于三江平原,总控制面积203万亩,现有耕地总面积44万亩,常住人口1.8万。
八五九农场农工于文珍、于文侠、孙连波、朱海荣、刘冬梅、袁家芳等在举报信中称:“1995年,我们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根据农垦总局5号令,创办了开发性家庭农场,到现在已经16年了。创办之初,我们与农场了30年的合同,农场土地部门还为我们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农场多年来,壹直视我们所种耕地为开发性家庭农场,地租没有上涨,截止到2011年,每亩地租为80元,还享受国家种粮直补。但是,2012年,农场突然上涨地租,水田每亩275元,旱田每亩215元,上涨幅度之大前所未有。理由是我们没有合同。农场这样做是对我们权益的极大损害,我们的30年合同都让农场收回去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也让农场收回去了,这不是不讲理吗?”
据悉,2013年4月5日,该农场又下发通知书:“依据八五九农场发【3013】1号文件规定,您须在2013年4月5日前上交2013年土地承包费,否则将被视同放弃土地承包权,农场将土地收回,面向市场公开发包。”
“这几年,八五九农场正式实施壹年壹签合同,每年不断提高土地承包金。”承包了3000多亩土地的连国才显得有些激动,“现在种地不赚钱还亏,都快活不下去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北大荒的土地戏法:百名农场职工举报“四宗罪”》壹文报道,八五九农场发布的“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文件中,对农场2011-2013年间的承包费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八五九有农场户口的职工2011年承包“开发性家庭农场”旱田承包费230元/亩、水田承包费300元/亩,其中“新增耕地”承包费为150元/亩,不享受国家政策补贴(良种补贴除外);
2012年,开发性家庭农场旱田承包费为255元/亩,上涨25元/亩;水田承包费定为365元/亩,上涨65元/亩。
2013年,土地承包金再度调高,旱田和水田承包金分为每亩270元和385元,皆上涨15元;“新增耕地”每亩承包费标准为旱田180元、水田280元,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良种补贴除外)。
八五九农场农工崔淑清认为,“农场这样做是违反承包合同,随意擡高土地承包费。”据了解,八五九农场农工们的遭遇,在黑龙江其它农场同样存在。
多位农工告诉记者,由于承包金太高,壹年壹涨,大多数农工都不赚钱。虽然目前他们都对土地承包金不满,但农场态度也很强硬:不交承包金就强行占地、罚款。
农工康立娟告诉记者,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主要有两类:壹是开发性家庭农场,二是“新增面积”(北大荒设定土地的概念)。
据了解,八五九农场的开发性家庭农场,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根据国家政策,以家庭农场为单位,土地长期承包经营。1994—1995年,黑龙江又出台政策,鼓励开发“五荒资源”(荒地等)。在多重利好政策的鼓励下,农工自费开发了大量土地,并向国家缴纳大量税费。
记者在《职工家庭农场证书》看到了这样的规定:壹、职工家庭农场实在国营农场领导下,实行家庭经营,独立核算,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二、职工家庭农场长期承包使用国有土地、山林、草原、水面等生产资料,相对独立地从事农、林、牧、副、渔生产经营,其财产和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而新增面积是2006年黑龙江省航拍土地普查后的开荒面积。“自2006年期每亩上交农场利费80元,至2012年每亩收费235元,已经是亩收费增加了155元。 2013年旱田180元,水田280元,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农工孔祥云向记者介绍说。
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称:“我们当年开垦荒原创办开发性家庭农场时,开发的面积地有大片低洼易涝地,有流水线,鱼眼泡,都是十年九不收的地,是我们自己投资修路,架桥,壹点点的开垦起来,这些耕地准确说是我们后来开垦出来的。这些地农场壹分钱投入没有。到现在这些地的地理条件也极差,春天难种,夏天难管,秋天难收。农场对这引起地本应扶持,可现在却提高地租,这是严重损害我们种地农工权益的,让我们难以承受。甚至种不起撂荒。”
“我们响应国家号召开荒种地,上世纪80年代国家只收20-40元不等的土地税,也给办了土地证。现在农场连年提高土地承包金,我们壹年忙到头,什么都没赚到,都白白给农场打工了。”万绪洁的观点得到了其他上访农工的赞同。
农工们认为,这是由于随着粮食价格的不断上涨,农场看到土地的升值利益,于是不断提高土地承包金,但这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
据悉,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中就明确要求:
“从2006年起,对国有农场通过收取土地承包费等形式由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予以免除。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
“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种收费。严格控制和清理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
“進壹步推進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管理层次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为了减轻农场职工负担,黑垦局发【2007】7号文中也明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有农场应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落实免除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政策,降低农工社会负担。
土地证遭遇“变戏法”
“农场说是为给我们办新证,把我们的土地证书和合同都收了回去。其实这是骗我们,后来新证也没给我们办。”上述举报材料称。
据悉,根据1994年黑龙江省拍卖“五荒”资源的使用权的暂行规定:为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加与开发、利用“五荒”资源的积极性,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壹般不少于30年,最长可至70年。
“因为当时八五九农场负债累累,濒临破产,欠银行贷款无法偿还,开不起荒的情况下,由家庭农场个人自筹资金排水、修路、开垦荒原,农场要求每亩上交22元土地管理费,给办理土地证,农场在不同时期签订了内容不同的合同,但收取的费用是壹样的。可是,1996年农场就把开发性家庭农场合同和土地证、职工家庭农场证书以换证的名义收回,至今没有给换发新证,但仍按开发性家庭农场上交利费。而且利费连年上涨,大大加重了我们的负担。”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附上了相关凭证。
农工们出示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国有“荒地”使用权承包合同显示,约定的经营时间大都在30年。
据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介绍:很多农工回忆起家庭农场创业阶段的往事都泪水盈盈。“那时候,他们没有了工资更没有积蓄,家庭农场等于白手起家,只能靠举债度日,维持生产。遭遇天灾,有些人家难免赔得倾家荡产。那时粮价低,种地难,国家也没有出台今天的许多惠农政策。”
“我们要求加快黑龙江省农垦给农工自筹资金开发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八五九农场农工们对记者表示,按照中央办公厅【1997】16号文件,确保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无论“开发性家庭农场”,还是“新增面积”,都是由各家各户长期承包经营形成的历史事实,应该执行国有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的政策。進而取消合同壹年壹签,承包费壹年壹涨。
被摊派与被强买强卖
“近年来国家为了减轻农场负担,逐年对三农加大投入减免了农业税。但八五九农场却在2006年以后逐年增收土地利费,计划内土地、生活田和机动地,合同收费壹个样,实际从惠农卡收取的费用又另外壹个样,同样的土地,合同任由农场签订,帐目不公开,以空白合同签订,合同的原件不给种地农民,开发性家庭农场和新增面积2012年农场执行每亩地5年卖1000元,5年的利息是多少?”上述举报材料称。
壹直关注北大荒农场农工境况的蒋巍在其所著的《《泣血的“草根声音”——北大荒垦区上访问题调查》》中披露:尤其随着粮价、地价的上升和国家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下发,极少数干部心理发生畸变,开始与民争利,家庭农场的自主权力和农工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农场、北大荒八五九分公司是企业,并不是政府,没有权利确定土地的权属,凭什么任意买卖农工用血汗三分利多高利贷开垦的荒地、卖的钱又准备干什么呢?”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质问道,他们甚至怀疑,每年八五九农场有上亿的土地承包费差价,但去向成谜。
土地问题之外,各农场职工同样指责作为北大荒附属分公司的农场“强行摊派”,强买强卖。如指定种子品种令农场职工购买,如不购买就威胁不允许承包土地。
八五九农场农工在举报信中称:北大荒八五九分公司近年来种子农资、机械强行摊派,如农民不要就不发国家给的直补,2006年种子公司八五九农场承包给个人,以国家直补的现金抵种子,其种子只是从领导种地商品粮购买的,农民无奈只能以商品粮的价格,低价卖出,再花高价去买稻种,由于摊派的种子质量不够种子的标准造成减产和绝产。而且,摊派的化肥含量不够国家标准,造成粮食减产。秧盘、大棚等农资都是以强制的形式高价卖给农民,不要就不给地种。“农民失去了买卖自由还谈什么市场经济?”
举报信中,近百农工公布各自所种田地面积从100多亩到6000亩不等,如果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农场职工要比市场价多付出几十万元。
农场农工连国才向记者证实:除了“摊派种子”,农场还强行摊派化肥、农药等农资。八五九农场多个农工也声称:八五九农场要求必须到指定地点购买化肥,尿素每吨2521元,而市场价每吨2200元,每吨差价321元;二胺每吨3547元,市场价每吨3200元,每吨差价347元。
另外,八五九农场摊派给农户的秧盘0.85元壹张,而市场价仅0.64元,中间差价0.21元,每栋大棚需秧盘2200张,农户需多支出400多元。
八五九农场农工则在举报材料中还称:农场每年每亩都收取他们技术保证金10元,却从没有技术人员给予技术指导,从来没发任何技术资料。仅此壹项就增加农户整体费用几百万元。“现在每年收科技保证金,农场说如果经营过程中没问题给返还,但是到每年秋收后,由于各项罚款几乎都被扣没了,有的还需另交罚款,有的农户好点能每亩返回20-30元。”
除了被指“强卖”,农工们还指出八五九农场涉嫌“强买”。农工马华告诉记者,秋天收粮食时,北大荒下属物流公司向职工们截粮,不准他们向外卖出。外面对稻谷的收购价是1.35元/斤,物流公司给出的价格则是每斤1.28元,然后物流公司再直接高价转手。而“如果不卖给农场制定的物流公司粮食,那麽来年承包土地,每亩要多收20元的承包费”。
农业补贴疑遭截留
除了上述问题,农工们还在举报材料中指责农场违反国家政策,截留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
八五九农场职工在举报信中称:开发性家庭农场和新增面积,各农户耕种多年壹直向国家缴纳各项税费。按照2004年国家及黑龙江省发放直补的规定,对于缴纳税费的,都有粮补。
据悉,2001年北大荒上市,八五九农场领导说该农场只有47万亩。但多位八五九农场农工都向记者证实,2009年由于农场管理混乱不给粮补,农工们集体去上市公司查阅土地证资料,最后发现,八五九农场2003年的土地证上明确写有137万亩土地。“黑龙江省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2001年上市时,八五九农场分公司领导说只有47万亩土地;2003年却欺上瞒下办理了1,378,688.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那麽137万亩从2003年就有国家发放的直补,而农场和北大荒上市公司只给47万亩的和开发性家庭农场发放直补,30年五荒面积每亩给3.33元直补,那麽新增面积直补发给了谁呢?多发的直补是谁截留了?”
据多位农工证实,八五九农场从不公开国家发放的直补帐目,而“国家有明确规定,发给农民的直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也不得以任何实物形式抵直补。”
“同样是为国家生产粮食,为什么时候农场和农村的政策不壹样。为什么农村后来开荒面积耕地都有种粮直补了,而我们后来开荒面积却没有。难道国家的农业政策是壹国两制吗?”农工们在举报材料中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八五九农场农工李日新则在举报材料中称:“收取土地租金从不开具发票,致使10几亿的资金成为国家严令禁止的小金库中钱款,供领导挥霍。”而且农场“随意增加管理人员将其亲属纳入管理层,造成巨大开支,使本应用于发展农场主体经济的资金流入个人腰包,制约了农场的合理发展。”
而农场给农户拨付粮食直补是按照农户买断的30年经营权的“五荒地”和开发性家庭农场计算,新增面积不给国家补贴。于文侠告诉记者:农户买断的“五荒地”有11万亩左右,开发性家庭农场土地有20万亩,另外100多万亩地被北大荒和农场计算为“新增面积”。
其中,“五荒地”和开发性家庭农场加在壹起30多万亩,2012年农场给了每亩61元的直补,今年给了每亩70元。而农户种植更多的“新增面积”土地,农场则不给粮补。
而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农业补贴都是专款专户,直接打到农民银行账户里。但农工姜珍表示,“我们广大农户从来没有见到过‘新增面积’的粮补,而新增面积在各农户承包土地中占大头。”
于文侠表示,137万亩地上市公司都办了土地证,国家肯定都会给农业补贴。农户承包土地每年都交承包费用,应该发放粮补。
八五九农场职工在举报信中也称:在2004年国家出台粮食补贴政策之前,八五九农场的新增面积都办了土地证,都应该享受粮补。此外,黑龙江省历次土地普查都确定包括开发性家庭农场和“新增面积”,并登记在册。“按土地面积估算,金额约5亿元,被不明不白侵吞了。”
农工依法上访屡遭打压
据悉,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八五九农场多位农工都选择了上访这条路,他们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逐级上访。先是在八五九农场上访,后到建三江管理局,又到黑龙江农垦总局和黑龙江省政府上访,近期更是频繁進京上访。“我们就想要个说法。”
据悉,八五九农场农工们上访之路充满风险和艰辛:壹些地方官员和农场领导因害怕暴露真相,影响“政绩”和“钱途”,以种种违法手段对上访群众進行了围追堵截和封锁。
“2012年3月期间,我们首先找到八五九农场北大荒分公司反映问题,其次到建三江管局反映,最后到北大荒上市公司、黑龙江农垦总局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均未给予书面答复。开发性家庭农场成员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上访,被八五九农场分公司警察拦截,告诉如再上访,就会被拘留。”据悉,多位农工都有类似遭遇。
而另壹份由八五九农场32名农工共同具名的举报材料称:“2012年4月12日,我们在北京市,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八五九农场地租乱涨价,严重损害农场职工权益壹事。但却被八五九农场公安分局定性为扰乱公共轶序,并将我们密秘押回投入拘留所10天(4月15日至25日)。身心受到严重催残,家里农业生产被耽误,土地被迫撂荒。”
“我们在京上访期间,受到了国家信访局,农业部信访部们的接待,不论在国家哪个部门,我们都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合理上访,没有无理闹访,也没召集集会,正常的递送材料,听取国家机关部们工作人员的解释。国家机关给我们的答复,虽然我们不满意,但我们也没有纠缠,我们根本没闹事,没有集会,没有串联,没有煽动。更没有破坏,扰乱公共轶序。”然而,让农工们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我们准备回返农场之际,在4月11日深夜,我们当地农场的30余名干警,突然闯入我们住的旅店,把我们惊醒,随后连拉带扭,硬把我们押送進壹辆大客车,趁著夜幕,把我们押送回建三江,在扭送我们上大客车期间,我们中的张朋因质问干警这是干什么,被公安分局干警喷施催泪弹致双目暂时失明,后又昏倒。我们中的王成,因要求公平,被公安干警强制扭送。”农工们七嘴八舌地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形。
“我们问公安分局领导,我们扰乱什么公共秩序了,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造成了什么后果?他们壹概回答不出来。”农工们向记者介绍说。
据悉,黑龙江农场的乱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知名律师兰志学在其《关于立即停止侵害农场农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见书》中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长期以来,农场经营过程中坑农、害农等壹系列违法行为不断发生。如肆意霸占农工自费开发的土地、截留中央的直补、强制农工指定购买高价种子、化肥、低价收购农产品等,有些地区还威逼利诱农场农工从事其他与经营无关的活动。农场这种违法行为,必然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進而导致农场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受到严重影响,也必然造成粮食生产存在不可预测性的安全隐患。
专政统治
今天人们对于壹九五八年“大跃進”的历史记忆,恐怕主要源于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经济闹剧。人们常常用领袖和群众共享“乌托邦式”浪漫主义理想来嘲讽当年不可理喻的那种狂热。这样的单壹解释其实掩盖了更深层的原因:在不可理喻的“高指标”谎言背后,支配着人们荒诞行为的实际上是深植于内心的政治恐惧。
为什么壹九五八年的荒诞剧未遭到党内外有力的抵制?不少学者将原因归咎为壹九五七年的“反右”,他们认为,“反右”运动消灭了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从而消灭了社会良知[壹]。但这些分析忽略了壹九五八年中国的政治气候。壹九五八年是毛贼东继续强化阶级斗争的壹年:在国际上,他主动向赫鲁晓夫“叫板”,挑起了关于“联合舰队”、“长波电台”的中苏论争;在台海关系上,他发动了“炮击金门”,制造出紧张的战争气氛;在中共党内,这壹年是党史上整肃出“反党集团”最多的壹年;在民间,壹九五八年还有过壹个与经济“大跃進”平行的“肃反大跃進”运动,在某些地区,甚至连中学生都无法幸免于“肃反”。由于内部档案的封锁和其它的壹些原因,有关这壹另类“大跃進”的论述,在以往的中共党史和中国当代史研究中被长期忽略。
正是壹九五八年这壹系列的政治运动,才制造了壹种弥漫于全社会的恐惧和“失语”,并迅速地扫除了党内外有可能反对“大跃進”的壹切障碍。同时,中共原有的趋炎附势的政治文化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也被催化到了新的高峰,于是在高产指标上的层层造假和人人吹牛便蔚然成风。在这样的氛围里,如同经历了壹场互相欺骗的催眠,全中国似乎壹夜间全都失去了理性判断能力,转而相信共产主义福祉会瞬间降临。这就是经济“大跃進”得以顺利推行的政治社会环境。认识到这壹点,就不难理解“大跃進”期间的壹切荒谬以及大饥荒出现的必然性了。
中国农村的人民公社制度始于“大跃進”年代的壹九五八年九月,终结于改革年代的壹九八四年上半年。人民公社淡出历史已逾二四年,现在来反思它的严重后果,可能正当其时。因为研究当代史不能距历史事件太近,否则会发生“灯下黑”的现象;但也不能隔得太久,时距久远,许多真相往往会因亲历者去世或遗忘而湮没。
本人生长在农村,离乡读大学后寒暑假均在家乡度过,可以说几乎经历了人民公社制度的整段历史。笔者曾问壹位来自农村的老学者,与人民公社时期相比,现在最大的不同在哪里?他不假思索地说,“现在的人自由多了”。笔者认为这说到了问题的要害。农村人民公社制度最大的问题是“人不自由”。本文就针对这种“不自由”的缘起、特征和恶劣后果试作分析。对今天的国人而言,这段历史虽相隔不远,却少有人提及,不仅城市出身的青年人几乎毫无所知,甚至许多出身农村的青年人也甚为隔膜。正因为历史的真实被掩藏了起来,现在才会出现很多对毛贼东时代的谬解。
壹、人民公社制度:毛改造中国农村的实践
到目前为止,有关农村人民公社的缘起之解释,凌志军曾梳理出三种,即“意识形态说”、“吹出来说”,以及“工业化引起了粮食紧张”等说法。“意识形态说”强调人民公社主要是中共意识形态指导下的政治需要。凌志军否定了这种用意识形态偏好来解释公社化之兴起的说法。他认为:“历史学家常用意识形态的原因来解释乡村公社化的進程,似乎很少注意到利害的机缘。事实上不论多么理想主义的政权都无法离开物质的基础。这在共产党开国初年、政权尚未稳定的时候,更有其客观的必要。国内万象更新,连续几年没有战事,工业渐渐繁荣,城市人口膨胀,政权机构亦迅速地扩充起来,第壹个五年计划也将大范围地开展。然而情形并不乐观,因为所有的辉煌都离不开壹个东西,这就是农民生产的粮食。如果没有粮食,人的生存都会失去根基,政权亦将成为壹座空中楼阁。可是现在偏偏就为粮食的匮乏所困扰。”[壹]胡绳曾表示,农村人民公社这个“问题是从工业化引起的”,凌志军某种程度上赞同胡的看法。[二]
有关“吹出来说”,据凌志军引述刘少奇的回忆,“‘公社’壹词是‘吹’出来的。‘有我、恩来、定壹、邓力群’,‘我们四个人吹半工半读,吹教育如何普及,另外就吹公社,吹乌托邦,吹过渡到共产主义’。”凌指出,据薄壹波的回忆,这次火车上海阔天空的谈话,时间为壹九五八年四月底。当时,刘少奇在火车到郑州车站时曾要河南省委书记吴芝圃回去实验,吴遵命执行,在全国公社化运动开展两个多月前的壹九五八年七月二〇日,将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乡的二六个高级社合并组成了七里营大社,管辖三万多人。两周后,毛贼东提出,要在中国的乡村中建立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自己的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三]八月六日,毛贼东在吴芝圃的陪同下专程前往“七里营人民公社”视察时,公社的大院里已办起红专学校,门口挂著“政治系”、“气象系”的牌子,格局与此前刘少奇等领导人“吹”公社时的想象壹样,还办有食堂、托儿所、敬老院、社办工厂等。[四]“吹出来说”把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简单地看成是几个高层领导人随心所欲的产物。它的壹个弱点是,既然人民公社不过是几个人的遐想,那麽,当它的实验造成了全国范围的大饥馑之后,为什么中共领导人却顽固坚持壹个遐想模式而拒绝抛弃它呢?
凌志军本人持“粮食紧张最终导致了毛贼东发动人民公社运动”之说。早在壹九五三年,毛贼东就谈到过城市粮食、棉花、蔬菜、肉类与食用油供求之间“都有极大的矛盾”。他认为,“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射秽主义”;城市“蔬菜的生产供应不好解决,可以不经互助组,就搞半射秽主义的合作社,甚至搞完全射秽主义的合作社”。[五]
笔者认为,以上三种说法并非人民公社制度确立的本质原因,农村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是毛贼东试图彻底改造中国的壹种极端表现形式,是毛推行斯大林主义的意识形态与他本人要彻底改造“旧中国”二者相结合的产物,毛本人对此有过形象的概括,即“马克屎加秦始皇”。斯大林的“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壹语,毛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中引用过。[六]毛还表示:“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很没有良心哩!马克屎主义是有那麽凶哩,良心是不多哩,……在这方面,良心少壹点好。”[七]需要指出的是,意识形态不过是毛贼东的武器,改造中国才是毛的真正目的。毛要彻底改造中国的愿望由来已久,其核心是以所有制改造为借口,实现毛随意支配全国壹切经济活动和人力资源的目标,从而把全中国变成中共随意操控、任意作为的“天堂”。为此,毛贼东要求党的各级书记“亲自动手”,将主要精力“都集中在办射秽主义改造之事上”。[八]毛贼东当时是把建立农村公有制看作是与军事征服同样性质的任务,称为“打射秽主义之仗”。[九]以暴力为后盾的“土地改革”不过是毛改变农村的“基础工序”,是后来实行人民公社制度的前奏。
在山东莒南县壹带“老区”,早在壹九四二年至壹九四六年五月间,就在“双减”与“查减”等名义下开始斗争地主与“回地”(亦即后来的“土改”)。壹九四二年,中共山东分局曾从党政军机关和“抗大壹分校”抽调了二〇〇多人组成两个大型工作团分赴莒南和临沭开展“双减”;壹九四四年五月,“双减工作团”又开赴莒南县。“单是在斗争高潮的壹九四四年,(莒南)全县大的斗争就有壹,壹七壹次。在筵宾区,大小斗争计二,五〇〇多次。”[壹〇]当时往往集中壹、二十个村庄的村民,召开数千人乃至万人的大会;“在未开展的庄子,有借用庄外力量的所谓外力;有组织的村庄则是工会、农会、青救会、妇救会、识字班、儿童团、民兵,各按系统排队分布全场,唱歌,贴标语,呼口号,啦啦队;有敲锣打鼓、示威游行,有‘文斗’的讲理、诉冤、坦白反省,也有‘武斗’的”。[壹壹]中国的南方和西北则从壹九五〇年左右开始了土改。在笔者家乡,当年的土改工作队成员被称为“工作人”,他们的头目都带有枪支,村里人很害怕他们。笔者清楚地记得,直到上世纪五〇年代末六〇年代初,家乡的大人在恐吓儿童以制止其啼哭时还常说“别哭了!工作人来了!”这就是土改时期“工作人”在农村“厉害”形象的遗存。据甘肃省金昌市农业办公室的记录,从壹九五〇年壹〇月壹日开始到壹九五三年四月壹五日,辖区内的永昌县分三期实行土改,“土改工作队”人数达“五八〇余人”。[壹二]手握武器的“土改工作队”大军背后,还有强大的正规军做后盾。这种农村“改造”到底是“人民的意愿”,还是征服者的强制,不辨自明。
二、人民公社的建立与“壹九六二年体制”
①、人民公社之路:农民的“天堂悲歌”
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始于壹九五八年八月二九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此前,全国农村已由七四万个农业合作社控制。到壹九五八年年底,全国共成立二六,〇〇〇个人民公社,农户的九九%以上都被强制编進这样的体系,其特点便是“壹大二公”。人民公社之“大”,是将原来数个约壹、二百户的农业合作社合并组成为每个四、五千户以至壹、两万户的大社,壹般是壹乡壹社。人民公社的“公”,即所有财产都上交公社,社员在合作社时期仍保留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也都收归社有。所有经济活动在公社范围内统壹核算,由干部掌握,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则统壹分配,出现了各村(合并后称作生产大队或小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严重的平均主义。在“大办工业”、“大办教育”的运动中,政府和公社还经常无偿调用生产队的土地、物资和劳动力,甚至大量无偿调用社员的私宅和家具。
需要指出的是,有的研究者强调当年人民公社的“壹哄而起”[壹三],似乎“走人民公社道路”是出于民众的自愿。其实,人民公社是中共领导者毛贼东的个人意志的产物,与群众的意愿无关,它体现了毛贼东从强行推行农业合作化开始的对农村大规模公有制的狂热。壹九五壹年七月,刘少奇曾在山西省委的壹个报告上批示说,搞“空想的农业射秽主义”是“错误的、危险的”。当时该批语曾发往各地。[壹四]毛贼东不同意刘少奇的看法,于同年九月亲自主持制订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并于壹二月壹五日又亲自写壹份党内通知,将此文件发往全党。壹九五三年三月,此文件在报纸上公开发表。不久,中央又于壹九五三年壹二月壹六日发表了关于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此时全国已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壹四,〇〇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神速,两年时间里就增加了四六倍,到壹九五五年六月达到了六五万个。[壹五]壹九五五年七月,中央召集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开会,毛贼东在三壹日的会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报告中提出,未来壹四个月内在全国再增建三五万个合作社,使合作社的总数达到壹〇〇万个。[壹六]该报告还提出,合作社必须“壹年整两次至三次”[壹七],其目的主要是扩大合作社的农户规模。人民公社的实行其实是农业合作社的進壹步升级。
壹九五八年至壹九五九年“大跃進”时期的“人民公社化”的特征是“大刮共产风”,在物资相当短缺的情况下实行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制。“公社化”运动本身依靠的是政府的强制力而非农民的意愿。在公社化的前期,各地政府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将农村劳动力编组成班、排、连、营,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式从事工农业生产,动辄夜以继日、连续作战,人们几乎丧失了家庭生活和行动自由。笔者在家乡时常听“公社化运动”的亲历者讲起这样壹件事:壹九五八年底,我家所在的宫里公社的男性青壮年全部集中在该县东部孙村公社的洛沟村壹带“大炼钢铁”,民兵如抓住私自回家者就会往死里打;我村有个新婚不久的小伙子金训,从秋天开始已数月不能回家,他的新婚妻子前往工地找他,当晚只能与金训在壹个住有上百号男劳力的集体工棚里“同房”,“同房”时左右两边睡的都是同村男人,且彼此间没有任何隔挡。
在人民公社制度下,之所以强制的公社化得以奏效,原因在于农民受到“不服从者不得食”的严酷人身控制。笔者幼时适逢公社化高潮,有壹天,姐姐去村里的公共食堂领取配给的食物,竟空手哭泣而归。据分发饭菜的婶婶说,队长认为我爹“破坏公共食堂”,所以不再发给我家饭菜。母亲听后急得哭了,当晚壹家人都未吃晚饭,忍饥挨饿。由于公社规定任何人家里不许私存粮食,并且派民兵按家按户翻检过,在家无食粮的情况下,食堂又不发食物,就等于要我们全家人的命。当晚,无助的父母壹夜未睡,长吁短叹、坐立不安。父亲性格内向,是个壹生都不会求人且不善言辞的人,我母亲次日壹早被迫去找队长探询。原来,我父亲所谓的“破坏公共食堂”壹事,是指他私下曾对人讲,我们队里食堂的饭菜质量不如邻队食堂好。母亲不得已之下被迫代父亲向队长道歉,并违心地赞扬我们队里的公共食堂。但队长还是停了我们家壹整天的食物供给。直到第三天早上,食堂里才来人通知我们家可到食堂继续领饭了。
人民公社制度完全扼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逼使人释放出人性中最灰暗的因素。同样的土地,在公社制度实行以前年年高产,而“公社化”后却变成低产或基本不产粮了;以前的牲口膘肥肉壮,壹進了“公社”的栏圈,就瘦得像刀刻的壹样,甚至还有大量的牲畜死去;田里成熟了的庄稼与菜蔬不再有人细心收获,大量烂在地里;人们在使用财物和吃饭时也不再秉持传统的节约观念,集体的公共食堂很快就没米下锅了。由于粮食歉收、征收过大,随后便出现了大范围的饥馑,导致农村人口大量地非正常死亡。
在此情况下,毛贼东完全拒绝承认人民公社制度的失败,他采取的应对办法是有限让步、但保住人民公社制度。壹九六〇年壹〇月他在全国推动了“整风整社”,以反“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与干部特殊化风)为口号。壹九六壹年三月,毛贼东又在广州主持起草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在六月发布的试行修正草案中取消了遭到普遍反对的公共食堂制;九月,毛贼东又同意将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原来初级社规模的生产队壹级。壹九六壹年九月二九日,毛贼东在“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及有关各同志的信”中说,原来生产权在小队、分配权在大队,“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过去过了六年之久的糊涂日子(壹九五六年高级社成立时起),第七年应该醒过来了吧。”[壹八] 他完全不承认,他本人曾拒绝来自基层的要求取消大食堂和生产大队统壹核算的强烈呼声;直到大饥馑造成数千万农民饿死的惨重后果,毛才被迫让步,但却把责任推给了“我们”的“糊涂”,似乎他这个“大跃進”的始作俑者和集权制度的最高指挥者并没有多大的个人责任。
②、强化共产党在农村的统治基础:
“人民公社”时期膨胀的乡村干部队伍
从壹九六二年起全国开始按照“农业六十条”完善人民公社制度(习称“壹九六二年体制”),由此中共建立了中国几千年来第壹个全方位控制农村的所有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有研究者指出,它体现了“国家权力全面介入农村,统摄基层”,在运作上表现为“高效输出政策”与“对乡村社会的强力规范”。[壹九]也有人指出,改革开放之前中共“政治上,实行高压政策;经济上,计划统治壹切;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上,高度壹元化,几乎陷入了万马齐喑的局面;社会也被壹体化了,人们的活动空间几乎全部被挤占。壹句话,社会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都被政治化了。中国历史上历朝历代和各个时期,都没有像共产党这样成功地控制了社会的每壹个阶层和每壹个领域,几乎控制了中国的每壹个角落,也几乎垄断了壹切。政党是全能的,政府是全能的,什么都管,没有它们管不了的事,为社会和个人安排壹切,抹煞了社会的自主性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重视人民群众的民主和自由的要求”。[二〇]分析人民公社“壹九六二年体制”的行政机构构成、行政人员设置及其运作方式,可以看出,中共是如何通过“人民公社”制度完善集权统治的。
在“大跃進”進入高潮的壹九五八年九月之前,全国的乡级政权称作“乡人民委员会”。九月之后,随着“公社化”浪潮的蔓延,全国各地陆续以原来的乡为单位建立了“人民公社”,其管理机构称作“公社管理委员会”,设公社正、副社长,文书、民政、财经、文教、生产、武装等助理员和公安特派员,此外还有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公社之下设生产大队,生产大队是以自然村落为基础建立的最基层的行政单位。从壹九六二年起,生产大队不再是基层行政单位,在生产大队之下划分生产小队,壹般被称为“生产队”。壹九六二年以后,各生产大队除有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负领导之责外,行政方面的负责人有大队长、副大队长、大队会计、大队保管员、大队治安保卫委员会主任及副业股长等,此外还有民兵营长(或连长)、团支部书记、贫下中农协会主任及妇女主任等。其中,民兵营(连)长成为专职起源于壹九五八年“公社化”时期的“全民皆兵”政策,贫下中农协会主任(壹般简称为贫协主任)这壹专职的设置则始于壹九六四年的“四清运动”。当时不少地方的生产大队还有壹支全脱产的治安保卫员队伍,属大队治安保卫委员会主任管辖,由贫下中农出身的男性青壮年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对“阶级敌人”专政,在斗争“阶级敌人”时他们负责押送被斗争对象并维持会场秩序。当年我所在的生产大队的“保卫”队伍是八人,由每个生产队选出壹名。这些人的饭食由大队免费供应。各生产小队的管理人员则有生产队长、副队长、会计、保管员、妇女队长、民兵排长与生产队贫协代表等,此外还有团小组长与记工员。记工员每天下午到不同的劳动地点清点人数,记录社员出工的工时。生产队长、会计与保管员都是肥缺。我家西邻当年是我们生产队的保管员,他家几乎天天炒肉,飘出油炸菜肴的香味;经常在他家喝酒的是生产队队长与会计,他们喝酒的理由很多,如招待大队或管理区来检查指导工作的干部以及外单位来学习或联系工作的人等等。我们生产队当时大约土地与副业总收入的四分之壹多就这样被他们挥霍掉了,当时其他壹〇〇多位社员的总消费量差不多也就是这么多。
在有些省份,由于公社的规模较大,还在生产大队上面增设了公社的派驻机关“管理区”,各管理区都有固定的办公地点,设在所辖区域中壹个比较大的村庄里,派驻具正式国家干部身份的管理区主任、副主任及其他成员若干。比如,现在的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与泰山区当时同属泰安县,壹九六二年该县的壹八个人民公社下设壹〇九个管理区,这些管理区下辖八三六个生产大队。[二壹]由于按自然村设置生产大队,有的生产大队人口与土地规模都很小,如笔者家乡邻近的泉里生产大队辖两个生产小队,仅二〇〇多人。
公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及生产小队四级基层管理者是当时乡村基层的“官员”与“准官员”。关于他们的总人数,凌志军有个估算,“每个公社有干部三〇人以上,生产大队大致为壹〇人,生产队则为五人”,“占了农村全部人口的百分之七”。[二二]这壹估计是相当保守的。凌志军或者是不了解管理区壹级的设置,或者是把管理区的干部归入公社壹级了,这样就低估了公社及管理区两级的干部人数。例如,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原泰安县省庄公社壹九七〇年时有省庄、桑家疃、上高、苑庄、羊楼、岗上、刘家庄、黄山头、安家林等九个管理区。壹九八二年时,原泰安县的壹七个人民公社中有九个仍然设有管理区,有的公社辖七个以上的管理区,其它公社最少也下辖五个,壹般的都在六个以上。[二三]若按每个公社平均辖六个管理区、每个管理区有工作人员四人计算,则每个公社的干部远不止三〇人。凌志军对当时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干部人数的估计可能也比实际情况要低。据笔者观察,当时每个生产大队的干部与准干部的平均人数不少于壹八人;每个生产小队的干部与准干部的总数不少于壹〇人。按照这壹规模估计,至二〇世纪七〇年代末,全国各地人民公社的各级干部、准干部的总数接近七,〇〇〇万,大约占当时农村总人口的百分之八以上。由此可见人民公社体制行政管理队伍的规模非常庞大,而广大社员的负担又是何等之重!这个日益膨胀的乡村干部队伍为了证明自身存在的必要性与正当性,不断开展各种形式主义的“活动”,如“检查评比”、“推广新生事物”等,这恰恰又符合了毛时代的政治需要。
必须说明的是,在壹些省份,县级政府又在人民公社之上设立了壹级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即区政府,用来指挥管理辖区内的各人民公社。此外,壹些地方还有常设的专职工作队,其队员大都常年驻在农村基层。每当政治运动到来,上级和外地派来的庞大的从事专项运动的工作团也会進驻农村。以泰安地区为例,壹九六四年在泰安县徂徕等六个公社开展“射秽主义教育运动”时,中共泰安地委曾抽调各级干部五,〇〇〇余人组成工作团,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陈野萍及北京来的其他干部也参与了泰安地委工作团的领导工作。[二四]
壹九六七年春,随着全国各地省、地、县三级党政机关更名为“革命委员会”,人民公社管理机构也更名为“革命委员会”,其主要负责人称主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政工组、生产组、民政组、教育组等办事机构。这壹名称壹直沿用到壹九八〇年底。壹九八壹年壹月,各地按照上级指示又将人民公社管理机构的名称统壹恢复为“公社管理委员会”。不过,公社、大队、生产队这几级行政管理体制在“文革”期间并无变化。[二五]
二〇世纪七〇年代末期,改革大潮终于埋葬了人民公社制度。壹九八二年壹二月四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其第三〇条规定,全国各县之下“分为乡、民族乡、镇”。中共中央、国务院于壹九八三年壹〇月壹二日联合发出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文件规定:乡的规模以原来公社之下管理区的区域为基础;若原来管理区的区域过大的也可以化小。自此,全国陆续开始撤社建乡,至壹九八四年底,全国共恢复设立九壹,〇〇〇余个乡、镇,各乡镇以人民公社时代的生产大队为基础设立了行政村,全国共有九二六,〇〇〇余个行政村。以后,全国陆续推行并乡政策,于是乡的辖区规模有所扩大,乡级政府的数量相应减少。从壹九八八年开始,不少地方开始改乡为镇。到壹九九五年,全国乡级政府的数量减少为二九,五〇二个,建制镇壹七,五三二个。[二六]改革后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属于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村委会的两级管理体制,生产队取消后当然不再有生产队壹级的干部,但乡级政府的干部、准干部人数则比人民公社时代進壹步大规模膨胀,有许多文献讨论过这壹问题,笔者不再涉及。
③、人民公社体制:让农民变为农奴的政治枷锁
人民公社制度的要害在于实施对人的全面控制。凌志军指出,当时“国家全部政治的着眼点,也就是希望以壹个统壹的官员体系,来与亿万分散的家庭相抗衡,以使整个农村皈依‘大同’ 理想”;而人民公社的各级干部中的大多数,“在身份上(虽然)仍然属于农民,但却具有地方行政官员的全部职能。他们把中央政府的政令和原则奉为金科玉律,用以统壹亿万农民的意志和行动。其具体操作则事无巨细,统揽无遗。诸如百业兴废、田间种植、劳务派遣以及收入分配,自是不在话下……。壹件典型的事实是,官员们常常率领乡村民兵,身负刀枪棍棒闯進农宅,将政府加以限制而有的农家偷偷饲养的鸡鸭鹅兔,壹律擒获宰杀。所以那时乡村中间无论老幼,人人都能描述鸡飞狗跳、血溅当堂的故事。”[二七]笔者在农村时亲眼所见与以上描述完全壹致。比如,农民种植庄稼本有千百年积累的经验,而上级壹有“新精神”,公社体制内的各级干部与准干部必定千方百计地展示其政治积极性,强迫农民改变种植方法,执行上级指令,往往造成农业生产的严重损失。笔者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壹九六〇年代初的壹个春天,我所在的大队突然按照上级指示,在我家的房子里高温培育花生苗。其方法是用木头与秫稭在屋子里搭起壹层层的架子,架子上铺上沙土,然后再摆上厚厚的壹层花生,点起煤炉子给花生加温、加湿催芽。这是生产大队的干部努力争当“科学种花生”先進典型的努力,当时的确风光壹时,前来参观者络绎不绝。但这个“科学种花生”的实验结果却是我们村当年的花生全部绝收。这种政府对庄稼种植方式的直接政治干预可谓旷古未闻。
人民公社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也是前所未有的。三年大饥馑时期,在许多省份,由于断粮而出现了人吃人这种极端悲惨的局面。据凌志军的记述:有些地方发狂的人“肢解吞吃死去的同伴”;“在安徽凤阳县(壹九六〇年)那壹年人吃人的事件共有六三起。赵夕珍和陈章英夫妇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勒死煮食,那孩子刚好八岁。另壹个妇女吃的是已经死去的孩子,工作队将这些人捆送公安局,说他们破坏射秽主义。”[二八]这种人相食的情况,笔者家人就亲历过。壹九六〇年春,我父亲坐火车去兖州买当时属于稀缺品的铁锅,回程路过磁窑车站,从小贩那里买了几个有点肉的水罗卜丸子,吃时才发现,有壹个丸子里竟有壹小截带指甲的婴儿小脚趾头。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李新宇二〇〇五年曾告诉笔者,他壹位要好的朋友当年差壹点被自己的父母煮了吃,当时都洗干净放到锅里开始煮了,但父母亲又于心不忍、伤心哭泣,邻居闻声赶来才搭救了他。
共产党的阶级斗争政策不仅摧毁了农村传统的社会关系,还激发了人的虐待欲望。毛贼东改造农村的第壹个举措是土地改革,而土地改革其实就是残杀农村地方精英的过程。壹九四九年以前的乡村精英,在土地改革中不是被杀害就是被划成地主、富农及富裕中农,成为被管制对象[二九],长期生活在其他社会成员的歧视中,丧失了起码的做人的权利,毫无尊严。据本人亲眼所见,他们可以被人随心所欲地殴打辱骂,还要每周几次到大队部接受治保主任训话,训话时常被大队“保卫”扇耳光,身上、脸上经常被打得黑壹块紫壹块。他们的子女也有相同遭遇。此外,被划为地主、反革命等“五类分子”的人还得经常干义务工,他们的子女则常被生产队长派去做贫下中农出身的社员不愿干的脏活与累活。据笔者在家乡的观察,当时农村几乎所有出身于“五类分子”家庭的男性婚姻适龄者都是光棍,得以结婚的人也只能通过“换亲”,即用家中姐妹换来其他同类家庭的女子做配偶。这种政治歧视是中共与毛贼东带给二〇世纪中国人的耻辱与悲哀。
人民公社对中国农村文化的摧残,其影响延续至今。尽管公社体制终结了,但那种对农民实行人身控制的遗风至今尚存,大多数乡镇干部仍然认为自己是代上级政府“管民治民”,官民冲突时有发生。
重建中国的农村,必须对人民公社体制带给中国农村与农民的摧残有深刻的反思。笔者以亲历佐证有关研究以成此文,算是本人对无数人民公社制度的受害者献上壹柱香。
中共对农民的暴政
征粮、剿匪、减租、退押是被“解放”后最先开展的几次政治运动。但是主流媒体在谈论这些运动时,与实际情况往往多有出入。本文根据自己的亲历、亲见,谈谈当时的具体情况。
关于征粮和剿匪
征粮是中共建国后的第壹件大事,因为共产党几百万军队、几百万工作队需要吃饭,大中小城镇的粮价需要平抑,市场更需要稳定;何况其时南京、上海等地正闹粮荒,中央决定在四川征粮30亿斤(见《刘家驹绝笔》)。征粮工作的成败关乎新生政权的巩固。
按照主流媒体的说法,都说被“解放”后地主阶级不甘心灭亡,他们组织武装,勾结国民党残余势力,抗粮不交,破坏征粮工作,对新生红色政权進行疯狂反扑,因此共产党不得不组织武装征粮工作队,壹边征粮壹边剿匪。这是真的吗?我认为至少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1、征粮地区未剿匪,剿匪地区未征粮。以我故乡川南为例,1949年11月下旬,解放军从云贵入川,家乡遂被“解放”,新生政权迅速派出工作组接收各级政权。工作组利用过去的乡保长和文书档案资料掌握了田粮财产情况,在半个月内就开始了征粮工作。虽然征粮工作开展很旱,但此时国民党残余势力已经从城市、乡镇周围和交通要道沿线溃退,征粮工作就首先从这些地方开展;这些地区的地主,没有胆量和能力進行反抗,征粮工作進行得还算顺利,没有進行剿匪的必要。但是,在那些远离政权中心的边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山区、县与县、省与省的交界地区,还被国民党的残余势力盘踞著。如四川省与贵州、云南交界处的古蔺县,以及毗邻的叙永、古宋等县的边远地区,还存在为数不少的国民党72军残部、内二警残部、川南军阀罗国熙残部。这些地方共产党的势力尚未到达,无法征粮,主要任务是派部队剿匪。所以说征粮地区未剿匪,剿匪地区未征粮。
当然,在壹些敌我交界,双方形成拉锯状态的地区,如果遇到小股土匪,并有取胜把握的情况下,征粮工作队还是要剿匪的。例如1950年5、6月间,征粮工作队在离我家10里远处遇到5个反共救国军也在征粮,遂开枪打死壹名,并将其耳朵割下来挑在枪尖上拿回小镇示众,其余土匪则望风逃蹿。
2、向地主征粮很顺利。那时的征粮工作分两期進行,第壹期向地主征粮,50年春节之前完成任务,第二期向农民征粮,春节之后开展。
在被“解放”后大约半个月,新生政权就召集乡绅和乡保长开会,向他们发出了征粮通知。在会上,绅良们听到了两个新名词:壹个叫地主,壹个叫剥削;他们自己就是地主,地主都是不劳而获的剥削者,而剥削是有罪的,只有停止剥削,交出自己剥削所得,才能减轻罪恶……这样的讲话使每个地主都感到脖子上架著壹把无形的刀随时威胁着他们。接着下达了交粮任务,大约给地主家每人留下500斤左右稻谷,其余全部上交政府。例如壹个五口之家,年收地租30石稻谷(约壹万斤)的小地主,留下2500斤口粮,其余7500斤全部上交,即粮税为75%;而收租100石以上的大地主们,则交得更多,高达90%以上!这样的重课使每个地主都吓得面如死灰,而又不敢反抗。有的地主迂腐愚昧,他们不知道国民党气数已尽,秋收后还按惯例向国民政府交清了公粮,此时又要向共产党交粮,他们胆战心惊地问:“已经交给国民政府的粮谷算不算数?”他们得到斩钉截铁地回答:“不算数。难道国民党军队吃了的粮食,要从共产党的仓库里开支吗?”
此时已是12月中旬,离春节只有壹个多月。地主们哀声叹气,诚惶诚恐,但想到脖子那把无形的刀,虽然极不情愿,但还是乖乖地交清了公粮。在我的家乡,第壹个完成交粮任务的地主是周汉宗。于是他受到表扬。在壹个赶场天,负责征粮的干部范继旺给周汉宗披红戴花,鸣锣开道大张旗鼓進行表彰,叫他站在高凳上发表讲演,号召大家“勇跃交公粮,西藏台湾早解放”。接着吕自谦、刘锦祥、孔仲容、邓皇朝等地主也迅速完成了交粮任务,不过没有披红戴花,仅在区公所门前张榜表扬,说他们是“开明地主”。虽然这些人在不久后的镇反、土改中杀的杀、关的关、(上述几人中周汉宗判15年送新疆劳改,其余几个都被镇压),但他们确曾戴过壹顶共产党授予的廉价红帽子。
由于地主们的积极配合,第壹期征粮任务在1950年春节到来之前如期完成。
还有壹种情况恐怕不为壹般人所知。对于确实无法完成公粮的地主,允许出卖土地换取粮食来完粮。我家就是壹例。因为1949年我家遭遇不少变故,亏空了粮食,实在无粮完税。适缝此时父亲被通知以开明地主身份参加叙永县各界人士大会,会上父亲请示当时县军管会主任(我没有记错的话,此人叫常胜,是解放军的壹个团长)可不可以出卖土地来交清粮税。得到肯定答复后父亲变卖了壹处田产才完成了交粮任务。不知这种情况其他地方有没有?
3、向农民征粮阻力很大。1949年以前,自耕农要向政府上交少量粮税,而佃农只向地地主交租不向政府交粮。例如我家么伯父陶兴发,自耕30石田地,按古代30税1的规则,每年上交1石公粮。而我家佃户曾子林,顾有两个长工帮其耕种,自己做耕牛买卖生易,其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远在壹般农民,甚至壹般地主之上(后来划为富农)。但他是佃农,从来不交粮税。在1950年征粮时,这种情况被改变。我不知道那个时候按照什么比例向他们征粮,但我知道么伯父从过去的1石(350斤左右)公粮变成3500斤,增加10倍。使他叫苦不已,每次工作队上门催粮时他都软拖硬抗不愿交粮。而曾子林的办法就是躲藏,叫他不能做主的老婆出面与工作队周旋。当他终于被征粮工作队截住无法躲藏的时候,他对工作队说:“妳们凭什么要我交粮?通知单都没有壹张。”征粮工作队长范继旺拔出手枪对着他脑袋说:“妳要通知单,我壹枪打死妳狗日的!来!”这个山西佬被曾子林激怒后的表情,和分那壹口山西话,成为我等无聊少年长期摩仿取乐,至今还十分清晰。其他农户,不管自耕农还是佃农,凡是富裕壹些,后来划为中农以上成份的,都要承担壹定的交粮任务。他们都觉得征粮太重难以完成;有的农民就用掺砂子、糠壳、发水之类手段進行抵制。征粮阻力很大。开始时,征粮工作队進行说服教育,宣传共产党、毛主席是大救星,农民应该积极交粮支持人民政府……。但那时的农民还没有被训练成山呼万岁的工具,对这样说教反应冷淡,于是征粮工作组就强力催缴。所以那时的征粮工作队员都背着枪,腰杆上别著绳索,对说服教育无效,抗粮不交的,捆到区公所進行“教育”;对于在公粮中掺砂子、糠壳、发水的更不饶恕。这就是《刘家驹绝笔》中所说的“武装夺粮”。
以上说明,中共建国初期征粮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对象,是农民而不是地主;武装征粮工作队,正是向农民征粮而建立起来的。
4、农民拥有的粮食是巨大的粮源。
长期以来都认为,“中国70—80%的土地集中在只占人口百分之几的地主手里”,因此“向地主征粮”就顺理成章成为社会的共识。但是近年来许多学者已经指出,这种长期固化在人们头脑里的土地占有情况,和实际情况相距太大。随便举几个例子:
1932年国民政府内务部对17个省869个县调查,地主占有土地为38%;
1934年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对22省调查,地主占有土地为46%;
1949年中南军政委员会对6省97县100多个乡调查,地主占有土地为41%;
1988年国家统计局对当年土改档案综合推算,土改前地主占有土地为38%……
以上资料说明,地主占有的土地不是70—80%,而仅40%左右。试想壹想,那时的中共,在经济极其困难,粮食十分短缺的情况下,难道只向占有土地仅40%左右的地主征粮,而放弃60%的粮源吗?中共不会如此颟酐吧?
在我们的意识中,佃农受尽了地主的残酷剥削压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难道共产党还要向他们征粮?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佃农在向地主租佃田地时,主佃双方是在平等基础上谈判、协商、签约的。在我们四川,壹般是按田地的常年产量5:5对开的,即双方各得壹半。这是指主产物水稻而言,田边地角的旱地,如果不是太多,由佃户种蔬菜、饲料、杂粮、薯类,不计租金;山上的柴薪,除成材的大树之外,其余雚丛可砍伐也不计租金。所以佃户并不像宣传中那样贫穷得接不开锅盖无法生存下去,比被“解放”后的统购统销时代,合作化时代,大跃進公共食堂时代的生活要好过得多,至少不会被告饿死。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佃户都被压迫剥削得无法生存,他们还要发扬雷锋精神继续让地主剥削吗?所以如果壹户佃农租种30石地租的田地,向地主交租后,他也能有30石稻谷的收入,甚至还多壹些。他们的生活还是比较富裕的,共产党征粮的时候,岂能“冷落”他们?不然的话,四川省30亿斤的征粮任务怎能完成?
减租是个伪命题
四川省1949年末被“解放”,随即开展征粮剿匪,并没有進行减租。
1950年春夏,主要任务是征粮剿匪,也没有开展减租运动。到了1950冬天,虽然宣传上说开展减租、退押、清匪、反霸运动,但实际上没有减租运动。为什么?因为1950年夏秋季节水稻还没有收获的时候,共产党就下发通知,不准地主再向佃户收壹粒粮食。过去由地主收的粮食,令佃户全部上交给政府。也就是说,共产党代替了地主向农民收粮。既然不准地主收租,他拿什么来减租?
翻开历史,知道共产党的减租政策,只存在于国共合作的抗日时期,是壹种妥协的权宜之计。以打倒地主为目的的共产党,掌权之后岂能允许地主收租之后再“减租”?所以,解放初期并不存在减租运动。
要“减租”就要允许地主“收租”。不管减多少,减壹半,三分之二,百分之九十甚至更多,地主总会收几粒吧?他们壹定会高呼共产党万岁!
所以说四川根本没有减租这项政治运动。
押金没有退还给佃农
如果说减租只是壹个虚拟的运动,那麽退押则是实实在在的。因为1950年秋天,共产党向广大农村派遣了大量工作队开展退押运动,帮助农民退回了“被残酷剥削的押金”;并由此开始了对地主财物的全面清算、洗劫。这里需要说明几个问题:
1、押金是不是剥削?回答是否定的。前面说过,地主与佃农是在自愿平等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建立的租佃关系,是壹种合同关系。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防止佃户弃耕、惰耕、逃逸等现象发生,地主向佃户收取壹定数量的押金,即是合同保证金,这在古往今来的任何合同关系中,都是正当行为;当租佃关系解除的时候,押金会如数退还给佃农的。所以收取押金与剥削毫无关系。何况有的地主对有些佃户并没有收取押金。例如壹些地主对管理果树的佃户,因为没有弃耕、撩荒土地的可能,就没的收取押金,这是在退押运动中得到证实的。
2、押金是要生利息的,地主每年都要向佃户支付壹定数量的利息。记得我小时候,到了收租的季节,父亲都是委托在我们家长大的堂兄陶正刚收租。陶正刚都要问父亲:“扣多少?”父亲说:“还是老办法。”这里说的“扣多少”,就是指佃户在上交的租金(稻谷)中扣除多少押金利息。当时我尚年幼,不知道究竟扣多少,但确有支付押金利息的事实。后来我的好友廖鸿昌先生也证实了此事。廖先生老家是川西平原的壹户佃农,他父亲在世时曾向他谈过此事。学者高王凌在《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壹书中,也有地主在收租时扣除押金利息的记载。
3、押金没有退还给佃户。如前所述,1950年冬天开展退押运动时,已不准地主收租,断绝了经济来源的地主,他们没有现金退押,只有强迫他们交出黄金白银、金银手饰、玉器珠宝和壹切值钱的东西(过去农民交的押金主要是银子、银圆,壹般都不是钞票)。此时又清算地主的所谓“剥削账”:我帮地主做工、送礼,壹年多少,十年是多少,二十年三十年是多少……是壹个还不清的无底洞。目的是進壹步挤压出地主的所有金银财宝。而这些东西,是共产党增加国库储备,稳定金融秩序的重要物资,绝对不会让它流散在民间。共产党非常重视退押运动,不惜动用肉刑折磨地主逼迫交出金银财宝,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地主退押退出的银锭、银元,不会退给农民;也没有按壹定的折价返还给农民,而是全部收归国库。佃农没有在退押运动中退回自己的押金。
4、补偿农民损失的办法——瓜分地主财物。农民没有退回押金,政府怎样补偿农民的损失呢?那就是怂恿农民去没收地主的财物。于是退押运动演变成壹场对地主财物大规模地、彻底干净地、无法无天、所欲为的大洗劫:衣物、铺盖、蚊帐、布匹、桌凳、床柜、碗筷、器皿、刀剪钳铲、坛坛罐罐、乃至电筒、镜子之类的生活用品……只要主力军看得上眼的,都可以任意没收,然后“瓜分胜利果实”。不过在瓜分“胜利果实”时,是要排座次分等级的:首先是村长和农会主席、其次是各位委员,再次才是雇农、贫农。所以退押后的村长、农会主席家里焕然壹新,比地主家还齐全。贫顾农分到的不过壹些破烂。而中农,即使从前交过押金,也不要想沾光。
专制压迫
中共建立至今已经100年。[1]中国百年共产主义运动就是由若干政治运动前后衔接所构成的壹部历史,即中共党史。依据唯物史观,由官方组织或者依据官方政治调子写就的党史,从政治本质上看是虚假的,从历史叙事上看是片面的,从立论上看是政治利己主义的,从论点与论据的逻辑上看是脱节的。这种现象是壹党专政下舆论壹律[2]的必然。这些年在党史之外,官方或者有官方背景的机构又组织编写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称国史。从某些代表性著述看,主要叙事大多还是中共高层的政治决策、决策分歧与纷争、政策推行实施的过程等内容,称其为中共治国史更确切。不论党史国史,都很少把视角放低,着眼于共产主义运动百年漫长岁月中社会底层亿万国民特别是农民阶层的社会生活史,苦难史,血泪史,命运史。另外,不少研究者从较单壹的传统社会学角度去叙述中共政权统治下的农村农民的生活状况,活动轨迹,忽视了中国共产专制社会是壹个“对资产阶级全面专政”[3],同时把这个专政“落实到社会基层”[4]的高度专制化的社会,几乎不存在壹个民间社会空间。社会生活的所有侧面和层面无壹遗漏地被高度政治化了,包括个人私生活在内。[5]作者认为,共产主义运动史就是壹部政治史,迫害史,掠夺史。这种政治迫害的普遍性和残酷性;经济掠夺的全面性和严重性是没有历史先例的。编写共运史不写出它对亿万民众的迫害、掠夺的历史,就是完全虚伪虚假的了。与官方编修党史国史相对,民间学人应该编写壹部百年共产主义运动真实的历史。本文就是从这个政治历史角度写就的以真实历史叙事作为论据的壹篇学术论文。为百年共产主义运动史的编写添砖加瓦,尽微薄之力。
概念约定。凡研究讨论问题,需要概念约定。
共产党政权或者以国家名义的土改,作为整个共产革命历程的阶段性政治操作。与古今中外历史上其它形态社会的土地政策、土地权利归属等问题变革有本质上的区别,不能同日而语。本文所指是共产党建国前在北方解放区的土改和建国后在南方的土改。之前在苏区的“打土豪分田地”也是土改运动历史之组成部分。
关于土地革命与土改运动。中共党史把1927年国共分道扬镳到1937年“国共合作建立抗日统壹战线”为止的十年称为土地革命时期,内容概括为建立红军、建立苏维埃政权、打土豪分田地等三项基本内容。土地所有制变革只是土地革命的内容的壹个组成部分。抗战时期,毛泽东在延安闲暇之余,写就了《新民主主义论》,是为之后中共党史对中共革命阶段性理论定性和时间段划分的政治理论依据。依据党史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定性和阶段划分,从苏区开始,后来北方解放区土改和建国后的南方土改,没有政治层面上的本质区别,三个时期的土改都不是单纯的生产资料所有或者使用权属方面的单纯的经济制度变革,而是完全服从于共产革命政治的,也是为共产革命筹集物力和人力资源的壹种权谋之计划,完全服从于政治。在建国前,是为武装夺取政权服务的。建国后是为巩固共产党专政服务的,只是实现土地制度射秽主义公有化的壹个过渡措施,所谓土地射秽主义国家公有制,实际是共产党党有制度。所谓“有了政权就有了壹切……”。[6]不论从历史的或者从社会的或者从经济等学科角度,共产国家的射秽主义所有制实质上都是党有制。对经济资源从属的法规制定与解释权、控制权、管理权、经营权、产品(包括利润)分配权等都为共产党。作为共产主义运动進程中壹个环节的土改,它是与党史教科书上宣称的“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宣示之间没有正面关系的社会变革行为,更非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的社会革命。从俯瞰人类文明历史進程的高度;以人道主义价值标准;依据现代政治文明的理念等,作为共产主义运动的组成部分的土改运动,都是没有任何正当性和正义性的。也违反法理的。就是借用马克屎以生产力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共产党的土改也完全是破坏生产力和阻碍生产力進步与发展的,这是经过包括苏联在内的整个东欧射秽主义国家和以中共为代表的亚洲射秽主义国家的经济状况所证实了的历史结论。对于北方解放区土改,这些年来有很多文章著述解开了它的真相,揭穿了党史教科书中的谎言。建国后南方的土改运动时间离我们更近,揭露真相的文章著述更多。
共产党的土改,无论暴力与非暴力都是应该全盘否定的。
土改情结。本文所指的土改情结,是作者在撰写1959-1962年4年大饥荒期间的专题史[7]过程中发现的在共产党干部中普遍存在的根深蒂固的壹种政治价值观,思想方法论。壹种残暴的镇压手段和经济掠夺模式。苏共進行的共产主义运动所需的物力人力资源主要依赖于对农民的掠夺,中共更是如此。先在苏区后来在北方解放区对农民阶层的强征暴敛是中共政权的最主要最稳定的维持生计的衣食来源。在抗战结束后,特别是在关内解放区,单靠对农民和工商业者的税收是完全不足以维持和支撑与国民党争夺江山的战争的需要的。于是,在解放区進行土改(包括整党)运动,就成为中共获取包括物资、兵员(包括民夫)和制造有利于共产党的社会政治氛围的手段。在当时,除与国民党的战争外,共产党主要的精力都是集中使用在土改运动上面的。从壹个侧面说,土改运动是支撑共产党军事上取得胜利的“法宝”之壹。[8]大饥荒期间整个南方地区农村的区委以上,县委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大多是从北方解放区南下的,他们在北方直接参与、经历过血腥残暴的土改运动。之后又领导、指挥、参与了南方所接管地方的土改(镇反)运动,也是暴力血腥。南下的这批地方干部,先后参与经历的这两次土改运动,构成了他们人生最难忘、最惊心动魄、也是他们第壹次最有成就感的历史记忆和政治功勋。他们在南下前夕,不过是村里、乡里、区里的干部或者政治积极分子,很少数是县里的干部。大饥荒中南方地区的区、公社壹级干部大都是本地土改运动中的积极分子,和南下干部壹样是既得利益者。上述历史的、政治的、经济的、生活层级的、心理的要素构成了他们对土改运动的认同,热衷,热情与眷恋。谓之土改情结。和毛泽东眷恋阶级斗争壹样,“阶级斗争壹抓就灵。”[9]土改情结就是共产党阶级斗争情结,整人害人(包括财产掠夺)情结。
土改情结贯穿于中共建国后的所有政治运动。
壹、四川涪陵的土改运动与镇反
据中共党史编纂的整体构架,建国后土改运动是纳入“巩固新中国国家政权”的革命阶段性主题框架中的。包括征粮、剿匪、建政、减租退押、反霸、镇反、土改等多项任务与环节,各个任务有先后当然也有交叉重合。壹般都称为土改运动,特别在民间的记忆中。
1、“剿匪到那里征粮到那里。”1949年底,中共二野中两个兵团、华野壹个兵团及四野两个军三面進入四川,没有遇到国民党军有效抵抗,数十万国军退缩成都后宣布起义,四川实际上类似和平解放。尾随野战军的是事先组建的各级地方政权的接管干部班子。军政人员约30多万。沿途又招兵买马,组建地方军政机构,总人数达到约四、五十万。还有等待收编或者遣散的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等。需要给养的总人数约60万以上。当年(1849)民国四川各级政府农业实物税大部分没有征收,粮库空空。因此,征粮成为共产党入川后的首要工作,当务之急。征粮的对象首先是地主,地主家中大都无多余粮食,佃户普遍拖欠或者少交了地租。征粮对象更多的是非地主农户。考量到政治合法性,共产党政权以“借粮”或者抵扣次年(1950年)农业税收的说辞向农民要粮食。引起了农民阶层的普遍反感与抗拒。对“抗粮”不交的地主,征粮工作队采取捉、关、逼、搜等强制手段,也允许以其它物资抵充粮食。如内江地区可以用糖折抵粮食。所谓“土匪暴动”,多是国民党乡村旧军政人员利用民怨抗粮、抢走征收的公粮、打砸共产党乡镇政权,袭击征粮工作队等活动。征粮工作队同时是武装工作队。剿匪和征粮成为壹项工作的两个侧面。江津地委提出“剿匪到那里就征粮到那里……”的工作指导方针。类似武装抢粮。在整个云、贵、川三省,都是这种征粮模式。其实从1928年初的湘南暴动开始,共产党在游击区都是用这种模式筹集粮草。
2、土改运动。
(1)涪陵县杀了多少人?
涪陵县为涪陵地委机关所在地,土改运动比其它县先行壹步。除包括兴隆乡在内的两、三个乡作为地委、县委的土改试点乡而提前开展外,整个面上是从1951年1月开始的。
根据中共涪陵县委1951年6月8日《关于镇压反革命给中央的报告》中记载:涪陵县在土改运动的前期和中期(截止1951年6月8日前)共计杀了反革命3,561人。
根据上面的统计表:按当时全县总人口972,491人计算,死刑占总人口的3.66‰。如按照当时全县92个乡[11]平均每个乡杀人38.7个,如按照当时895个保[12](相当于人民公社化时期的管区或者大队)计算,平均每保杀人3.98个。这还不包括之后(运动后期)杀的人。可谓村村流血,杀人如麻。
还搞突击杀人,涪陵县从1950年9月—1951年2月上半月的近半年中,“结合中心任务……全县镇压了323人”。“镇压结果群众较前满意,齐声叫好……但由于镇压(对象)的标准(定得)过高:要首恶具备、要解放前无恶不作血债多、解放后直接参加暴动。恶霸(也是镇压对象)条件(指定性标准)(要)条条具备才算恶霸。(另外)个别干部的右倾思想仍然严重存在。(因此)形成镇压不严,不及时,配合不上运动……”。
(1951年)“2月底,县委研究了彭真同志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报告和中央人民政府镇压反革命分子条例及上级指示后,分别召集了治安员和区书(农村区委书记)会议進行自上而下的检查与布置,(对)犯严重右倾的两个区书,调动了工作。(然后)又逮捕了壹大批,各分庭和区政府(指农村的各个区法庭和区政府设立的临时监狱)都装(装:关押)得满满的。……群众卷入镇反高潮,到处搜山捕人犯,自动的到重庆、陜西、南郑、汉口、贵州捕捉,造成壹片杀声叫好声。……群众生长了斩草除根的思想,反对判徒刑,对已判徒刑者再三请求,重判死刑,并与他村他人作比较。区干部左的情绪随着群运的开展而滋长喜欢集体杀人,十三区(后划归垫江县管辖)有壹个乡在追反斗争中,壹天杀了三十个人。收集材料马虎片面的听取反映,不加研究整理,便送上呈批,县委领导上把镇压单纯的理解为杀人,重杀不重关管,认为‘判徒刑是增加国家负担,浪费公粮’,“留作(著)反革命分子和地主作恶终是祸根,特别是朝鲜战争形势如有变化更加麻烦,不如杀了痛快’,因此表现草率批条。(又)因(川东)区党委四月十五号前要从(涪陵)地委收回杀人权,五月上旬地委(又)要集中(农村)区以上干部整风(开会),(因此)怕各区所关(押)的案犯出乱子;怕(川东)区党委离得远(机关在重庆北碚区),批的不及时(指杀人审批时间延迟)。(于是,县委)连夜突击积案,只看罪状不看名字,壹夜批了二百多案子,赶工镇压壹批,杀人来不及出布告,把所杀人犯的罪状写错,张冠李戴或把名字写错,已批准杀的人到执行的时候,未抓起来。……三、四两月份共杀了二千七百三十二人(2,732人),占全县总镇压数的百分之七十七(77%)”。同时“三、四两月份全县地主自杀的有192人”。[13]
如按照两个月共60天计算,涪陵县在这60天中,平均每天杀人45.53个、自杀3.2个。血可以汇成河,尸体可以堆成山。杀人确实如麻。
①从“右倾土改”试点与“血流成河”的土改复查——涪陵县兴隆乡案例。
根据参加过涪陵专署土改试点工作队小组长的张亚贤先生告诉作者:
在土改运动全面开展前,涪陵专署土改工作队率先搞的试点,时间大约是从1950年11月开始到1951年1月底(春节前)结束。由时任副专员赵壹川带队,队长是南下干部王瑞祥,副队长是本地的地下党干部周某某。“该乡土改(试点)运动中就杀了大地主郭凤阳壹人,张亚贤负责的第六、七、八村也未有被判刑劳改的,但被斗争的地主很多。杀人少的原因是该乡不是土匪窝子,参加暴动的人少”。
从1951年2月开始,纠正土改运动中的右倾。据在土改运动时候参加工作的两名本地干部撰文[14]说:1951年5月,工作队又進驻兴隆乡搞土改复查,壹次就“斗争100多人,判刑32人,其中有死刑16人,兴隆乡惠民村就有5名死刑犯”。那为何在几个月后又搞复查,并屠杀16人呢?“工作队转移到其它乡(松荫乡)去后,封建地主、恶霸土豪等反革命分子,疯狂地起来反攻倒算。他们造谣说:‘第三次世界大战快要打起来了,共产党的天下不长久了’。如兴隆乡蔺家坝原住蔺家寨的地主蔺吉云,将分给农民的耕牛、农具、磨子和其它衣物都追了回去。还威胁农民积极分子”。于是,“地委县委决定对堡子、兴隆两乡土改运动進行复查”。
这兴隆乡里在土改复查中被壹次枪毙的16名地主是否曾对土改运动搞过“疯狂反攻倒算”?地主蔺吉云是否真的将分给农民的耕牛、农具、磨子和其它衣物都追了回去?根据笔者调查,这纯属子虚乌有。首先,兴隆乡的土改(试点)运动结束于1951年1月底,而从1951年1月开始到同年4月份正是涪陵县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的高峰期,也是镇反杀人的高峰期,与兴隆乡相邻的各乡村的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正杀声壹片,血溅四方。兴隆乡的地主们诚惶诚恐不及,谁还敢对刚结束的土改运动反攻倒算?其次,这兴隆乡里地主是不喂养耕牛的(耕田所用耕牛由佃户自行解决),只有富农才喂养耕牛,这蔺吉云家中也没有喂养耕牛。其三,这蔺吉云虽然有约100担田产,但他为人和善,也未担任过乡长保长等伪职。用中共当时的政治术语说,蔺吉云非“地主阶级当权派”,也无劣迹。土改复查运动枪毙他,给加的罪名是“私藏枪支不交”和“组织过土匪暴动”(与蔺吉云同村的退休小学教师刘廷福接受作者调查语。刘廷福土改运动时年30岁)。其实,在该乡土改复查之前的土改运动(试点)时,就已经搞了清匪反霸的,该杀的也杀了,该关的也关了,不可能还有“漏网”的土匪头头。但是,后来土改复查工作队壹次屠杀就是16人,还劳改16人,这实际是对三个月前结束的由行署工作队搞的“右倾土改”的否定,复查工作队是有备而来的,专为杀人而来的。所谓地主“疯狂反攻倒算”,只是编造的口实。
邓小平为反右倾,杜撰地主“杀狗钉刀”。其实在这兴隆乡土改复查两个多月之前,即1951年2月20日邓小平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的《报告》[15]中就杜撰了地主“杀狗钉刀”,反抗运动的故事,为反土改运动中的右倾提供依据。“在川北壹个典型试验乡,地主杀了壹条狗丢在村干部家门前,还把刀钉在门上,来吓唬村干部”。有何根据说“杀狗钉刀”这个故事是杜撰(或者是干部嫁祸于人)的呢?解铃还须系铃人,让邓小平自己来回答吧。首先,发生地主“杀狗钉刀”这事的是壹个“典型试验乡”,所谓“典型试验乡”,就是由县委、地委或者川北区党委头头们亲自出马过问的,土改工作队人马配备充分齐备(都带枪)“大军压境”,地主们如惊弓之鸟,还敢“杀狗钉刀?”再则,运动中,城乡都处于“武装戒严”状态,村级政权组织机构强势有力,“有农会主任、副主任、村长、组织委员、青年委员、生产委员、妇女委员、武装队长等。大村发枪二、三十支(民兵),小村发枪10支(民兵),每枪子弹5发。[16]地主被严加监视(重点对象要拘禁)。所以,即使出现“杀狗钉刀”,多是嫁祸于人的假案。
张亚贤先生认为:后来土改杀人,主要在于朝鲜战争爆发,需要稳定后方。和毛泽东当时的想法壹样。
③如果说南下干部的土改情结始于老家進行过的北方土改,而南方本地干部的土改情结则是参与本地土改运动铸就的。
“当时上级已经指示枪毙人犯不准敲沙罐[17],只准打背心。16名死刑犯每隔约两公尺并排跪在地上,安排16名民兵按号令同时开枪,只有壹名叫刘国贞的女民兵壹枪打中死刑犯的背心立即毙命,其它男民兵都未打准而死刑犯不死,又采取补充措施……”。“有壹名枪手在拉枪栓时,三八式步枪的子弹退出了枪堂掉到地上,为了跟上统壹开枪的号令,这枪手忘记了不打脑壳的指示,壹枪把面前的人犯的头盖打翻了,脑花与鲜血喷溅……”。“打中人犯胸部壹枪毙命的女民兵刘国贞因此受到地、县、区委的表扬,并安排到鸭江区工作(当干部)”。[18]
中国传统社会,壹般女性本是温柔善良贤惠富于同情心的。西方社会,女性被赋予圣洁和天使的光环,“白衣天使”往往出现在杀戮的战场救死扶伤;死刑犯刑前也受到“神”的关怀。“壹枪打中死刑犯的背心(使其)立即毙命”的涪陵县兴隆乡女民兵刘国贞,杀人时方寸不乱,真如后来毛泽东所赋诗歌“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中国特别是农村,重男轻女。让壹名青年妇女充当刽子手杀人,不知是县委工作队刻意安排还是这名妇女主动请缨?不过在刘国贞充当刽子手前,邓小平就宣扬和夸奖(土改运动中)“妇女往往站在最前面。四川妇女勇敢、会说话,现在已经出现了壹些妇女乡长和区长”。[19]笔者翻阅涪陵县委组织史资料,从农业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化,农村里公社和区级政权里面,壹般都有妇女担任副职,运动中整人的凶狠多数不亚于男性干部。在1959年—1960年反右倾且时值大饥荒中,涪陵县荣桂公社双桂大队支部书记熊某(女),还组织了由7名年轻姑娘组成的斗争小组,专事搜查、批斗、充当打手。人称“七姊妹”。这女支部书记和丈夫(大队民兵连长)权倾壹方。在之后的(纠左)整风整社运动中,由于民愤大而被批判的社、队女干部不少。
④涪陵县清溪区土改运动杀人。作者的壹位表哥周家德目睹了清溪区壹次杀人场面。壹次“杀几十人。清溪场上枪毙20几个,在河(长江)边。有个民兵扣动扳机时手发抖,壹枪没有打准。死刑犯扭过头说:兄弟,瞄准点耶。后来是壹个穿军服的把枪拿过去打的。壹个七、八十岁的(死刑犯)走不动路,用滑杆(类似轿子)擡回平安(乡)打的。”[20]时任该区公安员的何家捷先生接受作者调查:“罗云(乡)壹次杀了十几个,那里有壹个暴动。” “和兴乡枪毙人打脑壳,脑花四溅。围观老百姓很恐怖,影响不好。后来叫民兵打胸部……。”这事在8年后1959年底县委反右倾运动,批斗已经担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的何家捷,还旧事重提算老帐,说他“同情恶霸地主,枪毙不打脑壳打胸部”。[21]
清溪区委上报县委审批的死刑名单中,有壹人的姓名栏目里填写的“铁脑壳”,罪名是“惯匪”。看来区委连要判处死刑的人的姓名都没有问清楚。
⑤“赭衣塞道,囹圄成市。各乡各村抓捕的人犯都送区公所关押,判徒刑者再送县公安局关押。由于监狱无囚衣、囚被壹类生活物品,公安局还发文件,要求各区把已经处死犯人遗留的被褥集中送公安局,物品再利用。监狱人满为患,疾病死亡率很高。据作者舅舅说,他的爸爸(作者外公)秦绍修就是死在涪陵专署监狱里。被抓时已经50多岁,村农会干部整他的把柄是其当过保长(解放前3年任职,按照共产党政策不属于反革命)。秦绍修入狱是遭村农会干部公报私仇,据知情的乡邻说,起因是两家因小事发生过口角。秦绍修是由丰都县押送到涪陵专署监狱的,如果不死不知还要押送何处去劳改?
⑥公报私仇的典型案例。私仇公报,还要“斩草除根”,杀了哥哥还要杀其弟弟。涪陵县蔺市区五马乡万松村村长邓某,本是杀猪匠,土改运动中当了村长。首先对同村农民周海荣私仇公报,周海荣曾和这村长邓某的妻子通奸,邓某就抓住周海荣参加过土匪暴动的把柄,让乡政府和土改工作队把周海荣列入死刑名单上报,枪毙了。斩草要除根,邓某又捏造编织罪名,报请上级判处了周海荣的弟弟周荣禄(19岁)死刑,且密而不宣;当在五马乡场上召开公审(杀人)大会,工作队宣布提审周荣禄时,本村的群众才得知要杀的反革命中有周荣禄,于是在会场上高声喧哗起来,整个会场随着轰动,还有人大声呼叫:“周荣禄不该杀,我们要担保……”。“土改工作队副队长王宗瑜立刻叫我(该乡干部张旭良)和桂质卿乡长到群众中了解壹下。……”。“我将(了解的)情况汇报给王副队长后,王副队长深入群众中核实,立即采取措施,吩咐我把布告写过,当天只镇压(大恶霸地主)祖治轩壹人,将周荣禄立即交与该村处理,由他们取保领回”。
(2)涪陵县世忠乡邓家坝村(人民公社化时期叫曙光管区)
土改运动划阶级成分,镇压“阶级敌人”简况
①土改时全村基本情况
解放前叫世忠乡第四保,解放后因全村范围内有壹坝子叫邓家坝而取名邓家村。土改运动时全村人口:250多户,田土合计1,500多亩(水田1,042亩,土500亩)。每户平均有田土约6亩。
1951年土改,本村划地主9户(田地在邓家村的外乡地主壹户不计算在内)。富农2户。
②镇反杀人与劳改人数:枪毙9人。枪毙的9人是:
石炳成(解放前死)家,划地主成分。石家有田、土共计100余担并出租。收实物地租:(稻谷)32担,稻谷壹担为350斤,32担即11,200斤,如加工成大米有8,800斤;另收租有包谷不多(因包谷产量低)。
石炳成有五个儿子,未分家,即五个儿子尚未对父亲这笔遗产進行分割。其中四个儿子在外当官(国民党军队),还有壹个叫石国基的儿子当本乡乡长。
石家有两弟兄被杀。
ⅰ石国基,解放前曾任本乡乡长,参加中共地下党,涪陵刚解放时,中共新政权初来乍到,中共地下党当然是依靠对象,石国基成为中共征粮队成员,鞍前马后协助中共征粮征物,非常积极。中共新政权先是平息了武装土匪叛乱,紧接着清匪反霸,然后镇反和土改,但这石国基还是未逃过镇反与土改运动这壹关。石国基被杀的罪状据说他是“十人党”成员,这“十人党”是由十个人组成的“反对中共的地下反革命组织”。
ⅱ石成基,本在外当过团长,不知是何原因,刚解放时回家乡,被镇压。
另外3个儿子壹直在外至今未回过家乡。
ⅲ况继余,有子女五、六人。家有田土60担。况继余在镇反土改运动中被枪毙。解放前未担任过任何职务,未当过土匪,未抢过人(抢人:指抢劫、偷窃等)。
ⅳ周春和,有田地几十担,乡村医生,且医术高明。是乡村民间壹个自发性求神拜佛小团体“观音会”的头头,未做过坏事。枪毙。仅《涪陵市志》记载,在镇反运动中被取缔镇压的反动会道门组织有6个。
ⅴ周习光,家有田土十几担,当过保长,拉壮丁(即征兵)时以权谋私,民愤大。枪毙。
ⅵ周某某(周习光的亲兄弟),乡村医生,小地主而已,也当过保长。枪毙。
ⅶ李伯其,成分不是地主,国民党政府中的旧人员。枪毙。
ⅷ孙根伦,寺院地主,位于本村的荫嘴寺(佛寺)的主持和尚,寺院共有和尚五、六人。有田土100多担,收地租56担(稻谷)。还招有佃客(又叫田客、土客,即雇工)。孙根伦担任佛教协会会长,未做过坏事。该寺香火很旺,农闲时节烧香求佛的人非常多,特别是在春节前后热闹非凡。烧香求佛者不需送任何钱物,只点上壹柱香即可。孙根伦出门坐滑竿。据说暗中养有妻妾。枪毙。
ⅸ舒世超,有田土不多,只几十担,本乡乡长。有几个儿子,其中有在外当官的,在家中的壹个儿子抢过人(抢劫)。舒世超听信中共《向西南地区国民党军政人员提出的四项忠告》,转而拥护中共。继续履行乡长职责,维持本乡秩序,参加征粮工作,鞍前马后很积极,不曾想到共产党会杀他。结果在土改运动中杀第二批时被枪毙(潘克勤原话:“打的第二批”)。枪毙时50几岁。舒世超认为共产党不会杀他,因为这《向西南地区国民党军政人员提出的四项忠告》是由中共西南党政军的两位最高大员邓小平和刘伯承签署的。但他不知道也不会懂得中共的整个革命战略部署和策略: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叫做“剥皮要壹层层地剥,先打击最主要的敌人,再打击壹般主要的敌人,最后再做到消灭阶级的敌人”
250余户人家的邓家村,土改运动中有7家共9人被杀。笔者在调查时问:“象况继余虽然是地主,有田土60担,但全家人口六、七个,人均土地也就10担左右。壹年的主要收入(实物地租)也就不到10,000斤大米,人均不到2,000斤。又未欺压百姓,未做过坏事。那杀他的罪名是什么?”潘克勤答:“地主嘛!有钱。大家说该杀就杀了。”又问:“周春和是医生,且医术高明,又未做过坏事,又为啥枪毙?”潘克勤答:“他是观音会的头头,搞封建迷信活动的。主要是这个……。那阵(当时)法庭就(设)在我们村上,只要有人说杀,就杀了……。”
判刑劳改壹人:“夏某某(潘克勤壹时想不起名字),国民党军队伤员,手掌被炸断壹只,据说是坦克部队军官,有点文化。解放前夕回乡务农,佃中农(佃中农:即自己无田地,租种地主的田地,但生活好于贫农,即划此成分)。土改运动中晚上装鬼叫,吓唬在村公所(农会)里值班的民兵,使其害怕不敢晚上值班。以此定罪为搞破坏,判刑劳改。刑满释放后回村,熬到上世纪90年代才死去。”
未计入本村9名地主成分的还有壹外乡(黄旗乡)农户,在邓家村有田地,其地主成分由居住地划定,其田地由邓家村分配。
富农2户:其中壹户有田土60担。这户富农的土地面积和收入远远高于涪陵地区土改运动中所划的地主、富农中的多数,实际上涪陵地区被中共划成地主、富农成分的农户中,在解放前多数都过著糠菜半年粮的艰苦生活。“自己下田劳动,不算地主,定富农成分”。潘克勤说。
小块土地出租(成分)壹户。中共的土地改革政策中规定:家中人均田土面积未达到地主标准,但出租给别人种的,即划为此成分,政治上享受上中农待遇。
划中农成分的农户:占全村总户数(约)50%;其中自耕中农20%、佃中农30%,“土改运动开始时准备划有‘下中农’成分壹个档次,但到最后确定成分时未采取,只分为‘自耕中农’与‘佃中农’两个档次”。潘克勤说。
划贫农成分:占全村总户数(约)40%多。(贫农分为“自贫”与“赤贫”两个层次。“自贫”即自己有少量土地,有房屋;“赤贫”即完全无土地和房屋)。
该村土改运动分配土地情况
潘克勤家情况:潘克勤,男,生于1917年,邓家坝村人。解放前在长江上当(木)船工约10年,解放时回村,土改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贫农(赤贫)。中共涪陵地委第壹个示范农业合作社——曙光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土改运动时家有三人(两成年人壹幼子),分得田土2亩6分(水田1亩1分、土1亩5分),(幼子未享受成年人待遇)。
贫农分得好田好土好房屋,地主分配给瞥(pie)田地和茅草房。
由于本村分配后还有壹点余地,分配给了由外村迁来的几家农户。
(2004-06-27笔者二访潘克勤于邓家村家中)
作者:涪陵县的土改、镇反运动,所杀人数(死刑)约占总人口数的4‰以上,远远超过毛泽东事先规定的“……敌情严重的地区,可以达到1‰,个别地区可以突破,但不应超过1.5‰的比例”。至于全国杀了多少人,据毛泽东自己说,杀了70万,关了120万,管了120万。来自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1954年的壹份报告中说: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捕人262万余名,其中共杀反革命分子712,000余名,关了1,290,000余名,先后管制了1,200,000名。捕后因罪恶不大,教育释放了380,000名。
以被杀71.2万这个数目,按照当时全国人口5亿计算,比例达到了1.24‰.超过他事先预计的平均杀人比例在1‰的水平线。[22]这个百分比是按照5亿人口计算,是不正确的。中共建国后的南方土改地区的总人口,只有3亿多,由此计算,死刑占2%以上。
(3)丰都县包鸾区弹子台齐心大队(公社化后行政单位)
土改运动划地主、富农成分及处死、劳改情况壹览表
全村农户总数:60几家人;划地主7家、富农2家。枪毙1人、酷刑斗死1人。劳改6人。
耕地面积单位:担(也是粮食重量单位,即1担=350市斤稻谷(175公斤)
耕地面积单位说明:在解放前和土改运动中,涪陵专区的水田面积单位采用“担”,如某壹块水田在平常年景的稻谷产量为1担(350市斤),则面积就视为1担。由于田(或者土)有质量和自然条件好坏之差别,相同单位面积的产量有高低之分,所以田土的单位面积“担”不是壹个固定的面积单位,而是壹个随田土的质量和自然条件的差异等级而有大小差异的面积单位。实际上“担”是壹个以产量(350市斤稻谷)作为量度标志的耕地面积单位。在租佃或者产权的买卖交易活动中有方便之处。土的面积则以种植包谷的产量计算,包谷1担=400市斤(200公斤)。
在山区,地主出租耕地壹般是水田和旱地壹同搭配出租,壹般只收取水田的租金(实物稻谷),不收取旱地的租金。水田实物地租壹般按“五、五分成”(地租50%)或者“四、六分成”(地租60%)计算。
对上列调查资料的综述:丰都县包鸾区弹子台齐心村壹带本是海拔壹、两千米高的两座高山的山峰下壹条很狭窄的沟壑,喀斯特地貌。齐心村与相邻的光明村在解放前同为壹“保”,土改运动时废除保甲制,改名棕桥村,隶属于包鸾区云台乡。后壹分为二成为两个村,即齐心村和光明村。在人民公社化时期分别叫齐心大队和光明大队。
齐心大队在解放时约有60户农家,由于生产力低下,除壹、两家农户外,就再无人家能够敞开肚子吃饱饭的(饭:非指大米饭,主要是指玉米、洋芋、红苕和糠菜等),但土改时划了7家地主、2家富农,占农户总数的15%,远超过中共划地富成份比例为8%的政策规定,并把其家中的壹点点粮食及生活用品给强行没收了。
该村壹个约7家人居住的农家小院子叫“月亮坝”,都姓秦,同宗,就划了四家地主(秦良甫、秦顶山、秦协甫和秦绍修等四家),分了他们家中老小们用以糊口的那点点粮食不说,还要强迫他们交出“隐藏”的财物、枪支(莫须有),类似老解放区土改运动时“斗地财”,前述那名叫秦良甫的“地主”,就是因为交不出农会干部们认为隐藏的财物而被活活整死的。该农家小院先后共有3人被以莫须有罪名弄去劳改(秦绍修、秦樽山二人在土改运动中被劳改;秦中永本是公办小学教师,在1960年“三反”中也被劳改。该大队另壹个被整去劳改的秦中辉,押解到涪陵关押不久被释放,回家后饿死,临死前饥饿难耐,吩咐小儿子秦宣昂去离家10里外的亲戚秦秀珍家讨饭,秦秀珍给这讨饭的小孩先吃了壹碗杂粮掺和著野菜煮的“干饭”,然后拿出从牙缝中省出的壹小碗麦面和几个洋芋,叫这小孩带回家,算是救济。小孩回到家兴奋地告诉父亲:“我在大嬢(大姑姑)家吃的干饭”。此小孩现在已经老年。
上表备注:
(1)秦铸九,有田土五、六十担,全村首富。为人和善,未斗争。
(2)秦石琴,中共地下党员,秦铸九的长子,解放前曾当过弹子台乡长,与该乡联防大队长谭某某不和,把谭谋害(活埋)。解放初以中共地下党员身分去中共石柱县政权当干部,土改运动时有事回家(可能是被诱捕-作者),即被农会扣押,枪毙。1980年代中共给予平反,说是错杀。
(3)秦锡山,本有三个儿子。长子解放前死亡,后跟随长孙秦率西家庭生活。
(4)秦率西(抗战时当过国军青年军201师的连指导员,抗战结束后回家务农),划富农成分。统购统销运动时被以“闹粮”罪名判刑劳改。
(5)秦三军,秦锡山第三子,划富农成分,因“闹粮”劳改。
(6)秦协辅,解放前死,其妻为户主划地主成分。
(7)秦良辅,被酷刑整死,前面已经叙述。
(8)秦中辉,职业本是教师,仅几担田产,划地主成分。可能与解放前任袍哥(哥老会)大爷,当过海拔在2,000米以上的极端贫困的三坝乡的乡长壹事相关。解放初曾经任中共征粮工作队队员,村文书等。被押送涪陵专区监狱劳改,后释放回家,饿死。
(9)秦绍修,前面已经叙述。
(10)秦尊山,前面已经叙述。
(11)刘会风,划小块土地出租成分。国民党员,湛普(乡)小学校长,土改运动时因为“造谣”被判刑劳改。[23]
奇怪的是,该村农户夏良安,有田土五十多担,耕地面积与该村首富地主秦铸九相当,却划“自耕中农”成分。估计,即使未出租田地,但不可能不雇工。
(本文中关于齐心大队土改运动前后的有关情况分别根据该村农民秦禹九-中农成分、秦尔植-贫农成分等人所述整理。二人在解放前都曾在本村读过书,有点文化。秦尔植在抗战后期还在“青年军”中当过勤务兵,由于上司秦维明后来逃往台湾,秦尔植虽然是贫农成分但在解放后的20多年中政治上“壹直擡不起头”。)
这丰都中共县委,还为土改运动中“有些山区土多田少,土地又分散,群众生活贫苦,在减退工作中贫雇农问题很少获得解决的地区”制订了《反贪污草案》,地委在批示中指示:对无押可退[24]的地区,可提出清匪、反霸与减租退押相结合。通过追匪的赃款赃物去清理地主、恶霸和匪首的财产。以追匪根为题,归债群众的损失。这不仅在政治上打垮封建势力,在经济上也同样可以解决部分贫雇农的困难。由上述丰都县委和涪陵地委的文件中,暴露出为达到政治目的而在政策和策略的制订上不择手段的真实面目,即把划不上地主富农阶级成分的农民打成“恶霸”或者“匪首”,以此没收其财产。两个半月后,即1951年4月,地委在壹份工作总结中表示:这场运动在经济上削弱了地主,政治上打垮了地主,农民掌握了三把刀——农会、武装、政权。[25]由此,暴露了由北方南下的这批中共官员们根本不曾想要把土改运动按照中共自己宣布的法规操作。也从来没有按照法规操作。仅凭借共产党字面文书与政治宣传来解读共产主义运动是完全不靠谱的。
邓小平作为西南行政区[26]党委第壹书记,亲自指挥了西南全区的土改运动。他把征粮、土改比喻为比淮海战役还要困难与大得多的壹场战役。[27]邓小平出生四川广安县农村壹土豪家庭,16岁随由重庆商会资助的留法勤工俭学团去法国学习“实业救国”。在巴黎补习法语半年后国内资助中断,为生计到工厂做工,后被周恩来罗织去莫斯科進东方大学,回国后成职业革命家。邓小平率共军“解放”后,重庆工商业萧条,工人普遍失业,物价飞涨;农村特别是川东、川南、川北农村普遍发生灾荒,严重缺粮,百姓苦不堪言。邓小平还应中共中央要求,紧急调粮由长江东下运去南京、上海救燃眉之急。为调运川中、川西粮秣物资,邓小平下令投入巨大人力物力修筑成渝铁路。还大兴土木修建重庆人民大会堂。参与修建铁路的劳工中有很大壹部分是土改运动中被判徒刑的犯人。
如果说北方土改运动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力,但共产党以此成功地把农民阶层捆绑上了与国民党争夺江山的战车;南方土改运动,则让贫农阶层给共产党交了壹份“投名状”。[28]
二、以行政命令为手段,以专政机器作后盾,普遍制造劳改、枪毙等案例以恐吓,强行对农业進行射秽主义改造。
如果不谈1930年代前期张国焘红军部在川北的苏维埃政权搞的赤化运动造成的巨大人道灾难[29](当年的报刊记载:烈者如闯献[30]),则中共建国后的土改运动是四川老百姓共产主义运动历程中社会性灾难的开端。
根据薄壹波《回忆录》,[31]毛泽东是把粮食统购统销作为农农业射秽主义改造的壹翼来设计的。
即农业射秽主义改造,包含粮食统购统销和农业集体化两项内容。为叙述简要,本文把涪陵这两个运动中,党委以铁腕镇压手段推進运动的進展情况合并起来谈论。
粮食统购统销,是共产党在高额农业实物税收的基础上,变相再增加税收额度的竭泽而渔的经济掠夺政策。还包括棉花、食用油料,后来还扩大到畜产品、林产品等。
统购统销还可以作为惩罚不加入农业合作化的农民的手段,多摊派统购数额。
时间从1953年10月开始至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前。
如果说土改运动的既得利益阶层是贫农,受打击的是地主,则统购统销和农业合作运动受打击面就是整个农民阶层,所谓二次土改。二次土改也非和平。中共当局事先预料到必然遭遇农民阶层的对抗,为镇压农民的对抗,公安部向各级公安部门发出了《关于保卫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紧急指示》的公文。[32]1953年11月25日和27日,涪陵地委就统购统销工作如何运作先后两次向各县委发出策略性指示:壹是“要防止急躁,和简单惩办,加强耐心宣传动员工作”。二是“让各级干部和群众充分暴露真实思想后,再反复進行射秽主义思想教育,讲清道理和政策。同时批判各种错误思想和作法。但必须采取民主和人民内部自我教育的方法,切忌用斗争会和乱戴资本主义帽子等简单粗暴的办法”。地委这壹指示只是壹种理想化的壹厢情愿的事,但如果另壹方即农民对统购统销这壹巧取豪夺的要命政策不顺从不配合,即党委以“非暴力”的“和平方式”贯彻统购统销政策失败,那就只得动用阶级斗争的模式了。阶级斗争就是暴力。
1、涪陵县农民的对抗与被镇压。
据时任涪陵县龙潭区共青团干部的夏淑碧(女)回忆:“1953年10月被派到同乐乡搞第壹年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当时因征粮任务重,群众也不理解,所以抵触情绪很大,如我们宣传粮食统购统销是为了支援工业化,为了将来过苏联式的生活以及割资产阶级尾巴等等,我所在的新胜村壹个农民周某说:‘妳们说割资产阶级尾巴,结果把屁股都割了半边,还说将来过猪儿生活(涪陵话“猪儿生活”与“苏联生活”谐音),现在就要过猪儿生活了’”[33]。又据时任涪陵县蔺市区白鱼乡(后合并归堡子乡)文书的郭昌荣回忆:“在粮食统购统销中,主要问题是主观主义,脱离实际,下硬指标,把农民的粮食统购多了,当时叫‘农民卖了过头粮’。农民在生产中缺粮少吃,意见很大,找到村社干部扭扯,有的甚至闹到乡政府,把乡政府伙食团的甑子都端了”[34]。(甑子:涪陵普遍使用的蒸饭用的木制炊具)。
为应对干部進家门查抄“余粮”,涪陵县凉塘乡蚕溪村农民洪传普(土改划贫农成分)把粮食藏在茅厮粪池中。“把包谷装了7个榨菜坛子,用绳子捆起,吊在猪圈屋茅厮里……”。榨菜坛子(罐子)属于陶器,如果装包谷,壹个可以装50余斤。用绳子捆绑后吊下粪水池中,只露出罐子的口在粪水上面,是要冒很大的风险的,万壹粪水灌進去,包谷就吃不得了。万幸的是,干部既未進洪传普家中来搜查,吊在粪水池中的罐子也安然无恙。
还有被迫自杀的,涪陵县白涛乡兴隆村壹名叫肖恒钊的农民,土改划贫农成分,担任村里的会计。终年省吃俭用,勒著裤腰带过日子,由此家中余下来的壹点粮食被统购工作队强行统购走了,壹气之下上吊自杀,其妻子后来嫁给了当兵退伍的肖恒钊的亲弟弟,涪陵民间把此类婚姻叫“填房”。
1954年10月16日和10月29日,涪陵地委就先后两次批转专署政法党组《关于粮食统购统销中严厉打击反革命现行破坏活动的紧急措施和加强巡回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文件:“各县应及时研究贯彻《意见》精神,以便及时有力地打击富农、奸商、地主、反革命分子搞破坏活动。在执行政策中,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以镇慑敌人,可选择典型案件,掌握火候,适时公开处理……”。
“有的地方对打击反革命现行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打击的对象不够明确……,今后工作要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对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的认识,加大对破坏统购统销工作的(敌对分子)的打击力度,严惩重点对象,打击敌人的破坏活动要做到稳、准、快……”。[35]
从1953年底到1954年底,根据地委部署,农村里打击破坏统购统销的阶级敌人的行动就展开了。如丰都县包鸾区弹子台齐心村就有农民秦率西、秦三军(土改划富农成分)被抓捕劳改,罪名是“闹粮”。劳改壹去不返。
涪陵县插旗乡群沱子村5组农民黄长义(土改划中农成分),也是被以“破坏粮食统购统销,套购国家粮食”的罪名被抓捕判刑10余年,押送新疆劳改的。当时的经过是这样的:“1953年底,上级给插旗乡政府下达统购粮食数量的任务后,乡政府又分摊到各个村,分摊时要加码(即分摊数量超过上级下达的总任务)。村里又再分摊到户。每个村开始实行“自报民评”。就是农户自己根据党的统购政策规定,申报自己愿意卖粮数量。第壹轮自报结束后,如果总数未达到乡政府分配的数量,就“评”,即由干部对“少报”的农户增加数量。乡政府管辖的村组,经过几轮“自报民评”,统购粮食的任务在绝大多数村组都分摊下去了。唯壹剩下这高石3队(后来的名称)分摊不下去,自报的总数量少于分配的任务数量,“民评”过程中,各农户间为分摊统购粮食数量的多少争议激烈,矛盾很大,开了几个晚上农户会议都落实不下去,都认为自己分摊多了,别家分摊少了。统购粮食数量落实不下去,延误了全乡整体工作進度。于是,乡干部把情况汇报城郊区委,并说明闹得最凶的是黄长义。区委果断指示坚决打击。于是,抓捕劳改这黄长义的罪名就罗织起来了。抓捕了黄长义,这高石3组的统购任务很快就落实下去了。
这在统购统销运动中被祭旗的黄长义,男,土改划中农成分。勤劳持家,喂猪缺乏饲料,就起早贪黑过乌江对面涪陵城里国营粮食加工厂购买米糠。购买数量有限制,黄就“雇佣”加工厂附近玩耍的小孩帮助排队领取购买米糠的票证,报酬是给能够买壹个小麻花、小油饼的钱。买回米糠除自家喂猪外,还给老丈人家送去部分。这成为套购国家粮食的罪证。买米糠壹事原本无罪,只是党委给黄罗织的壹个“罪名”,实际起因还是未顺从,不配合村里分摊统购任务的工作,黄“闹得最凶”,搞得会上“七拱八翘”(指各户在分摊粮食数量上互不相让),不愿多分摊的理由就是粮食不够吃(这是事实)。这就构成了“闹粮”、攻击党和政府政策——破坏统购统销罪。这黄长义在新疆劳改10余年刑满释放,就地就业后,还把在老家当人民公社社员的妻儿接去新疆,安家落户。虽然新疆气候恶劣,劳动强度很大,但吃饱肚子的程度比老家生产队社员强。
各级党委对农民实行大张旗鼓地镇压高潮是从1955年开展“社会镇反运动”开始的,又称第二次镇反。
插旗乡营盘村农民况世福(土改划中农成分)被劳改案。况世福解放前在重庆参加国民党军队虽然只是士兵,但是有小学文化程度,被发展加入了三青团。1950年初,中共刚接管涪陵政权,即公开告示国民党的党政军群团等人员自首登记。老实的况世福看到《告示》即到人民政府登记,不但交代当过兵,还交代参加过三青团,就为后来发生牢狱之灾留下祸患。据时任插旗乡副乡长的况世昌(况世福的亲弟弟)说:1955年镇反运动,为给新疆输送劳动力,把解放前的国民党旧军、政、群、团人员(包括保、甲长)大都弄去新疆劳改了。在笔者進壹步了解逮捕判刑时所加之罪名时,况世昌回忆说:罪名是“破坏统购统销”。“判了10年徒刑”。“在新疆煤矿挖煤,劳改1年后,况世福本人申诉,后来四川方面的法院改判成1年徒刑,认为不构成破坏罪,属于“落后、牢骚话”。留新疆就业后,也把妻儿接去新疆。
涪陵地委在部署(1955年)的社会镇反运动时,就事先下达了抓捕人犯的数量,这和新疆方面需要输送劳动力的数量需求应该有联系。
统购统销与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凡被干部认为心怀不满的,说缺粮及粮食不够吃者都称作“闹粮”,既是壹顶政治帽子,又是犯罪条律。“闹粮”既是破坏统购统销也是破坏农业合作化。社会镇发运动主要是为农村射秽主义改造保驾护航的。
在分配和摊派统购任务时,各级党委及干部们往往层层加码,年年加码。根据1954年1月6日地委《关于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初步总结报告》中透露:1953年“全区统购粮食任务为15,745万斤,到1953年12月底,已统购粮食和归还欠粮共18,797万斤,占任务数的119.79%,估计还能入库壹部分”。[36]
1954年9月19日,地委《关于涪陵北雁乡统购统销试点情况的通报》中所谈的情况,也证实了四川省委和涪陵地委决定1954年度涪陵专区统购粮食数量又在1953年度的数量上加码的事实:“全区今年统购任务为26,196万公斤(52,392万斤),比上级分配数超1,350万公斤(2,700万斤),加上其它收购共计46,297万公斤(92,594万斤),占当年粮食总产量的31.2%”。[37]
根据上述数据计算分析:
省委分配给涪陵专区1954年度的粮食统购数量为24,846万公斤(49,692万斤),比1953年度增加58%;而地委又自行再加码1,350公斤,变成了26,196万公斤,实际比1953年度增加66%,
1954年涪陵专区粮食征购数量比全面完成土改后的1952年翻了壹番多,即1954年征购(公粮和统购粮)粮食数量是1952年征粮(公粮)数量的2.06倍。是1951年征粮(公粮)数量的2.53倍。完全不顾农民阶层死活。土改对既得利益阶层(贫农)实际是壹个陷阱,政治身份上升,吃進肚子里的粮食数量下降。
粮食统购统销运动对于农民来说,犹如过壹道生死关口。据1954年1月6日地委《关于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死人问题的报告》中承认:“全区自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以来,自今已自杀17人”。[38]实际自杀人数肯定不止此数。有勇气自杀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在饥饿中慢慢死去的更多。
2、彭水县铁腕镇压农民闹粮案例(1954-1958)
彭水县在涪陵专区的10县中属于大山区,山高、坡陡、峡谷深,喀斯特地貌。县里超过半数的居民为苗族、土家族。耕地贫瘠,农民贫穷。涪陵县民间所谓的“养儿不用教,武隆(县)彭水(县)走壹遭”的谚语不仅反映彭水县壹带地貌险恶路难行,同时还反映该县农业生产力低下,农民缺粮——终年“红苕洋芋包谷粑,想吃大米生娃娃”的困苦生活状态。自1953年底开始的粮食统购统销运动的血腥风暴,仍然无壹遗漏的扫荡了这边鄙县份里的所有村寨,批斗、抓捕、劳改甚至枪毙了壹大批闹粮的农民。其中汉葭镇学坝农民雷 杰被检举煽动闹粮,1955年6月8日被逮捕,10日就被公开处决。[39]从抓捕到枪毙就3天时间。
强征强购过头粮。1953年底,地委给彭水县委分配了(1953年度)统购2,000万斤粮食的任务,至次年1月初实际统购了粮食2,735万斤,超过地委下达任务的36.80%,按全县总人口(包括城镇人口)[40]计算,人均被统购“余粮”75.56斤,相当于全县人民3个月的口粮(按照人均25斤/月计算)。
1953年度的征、购结束不久,1954年度的征、购工作接踵而至,从当年5月夏初小春粮食作物成熟又开始了,到秋收结束,该年度(1954)统购入库数为2,820万斤,比上壹年度增加85万斤;征收(农业实物税)1,758万斤,比上年度增加23万斤。全县人口人均承担征、购粮食两项合计126.5斤。
铁腕手段残酷镇压农民闹粮。彭水县至1954年底,以“破坏统购统销”罪判处23人徒刑。
案例:
“清平乡直到(1954年)12月中旬尚欠统购粮三万余斤,巡回法庭深入当地调查,将历年抗交征购粮的许永伦逮捕法办,扫除了障碍,打开了局面,全乡迅速完成了征购任务”。[41]
“大河乡农民陈仲波按家庭产粮水平可卖壹千斤以上,但在评议时只愿卖350斤,而且平时对统购统销牢骚满腹,但陈参加了巡回法庭公判地主分子刘在群的大会后,当晚即自报卖粮1400斤”。[42]陈仲波家庭究竟有无余粮?即使有余粮其数量有多少?真实情况已经无法知晓。但是,在坐牢与卖掉口粮饿肚子这两者之间选择,他还是识时务的,两两相害取其轻。以铁血手段镇压典型人物,形成恐怖氛围,是迫使农民们交纳粮食的最有效的手段。
仅在1953年冬—1954年春的数月中,四川全省处决了512名破坏统购统销的反革命分子。[43]
涪陵专区逮捕212人,处决36人。[44]
即使在铁血镇压,恐怖氛围之下,严重缺粮的农民们仍然闹粮不断。
1955年5月至同年6月25日,“彭水(县)逮捕的127名反革命犯和刑事犯中,破坏统购统销的犯罪分子113名。6名处决的反革命犯中破坏统购统销的4人”。
其中:汉霞镇学坝农民雷 杰(1949年前曾在国民党军队中担任过低级军职)被检举煽动“闹粮”,6月8日被执行逮捕,10日被公开处决。[45]
“随后,凤鸣乡高宗楼、龙泉乡谢刚显、大河乡彭信忠、乔子乡张镇儒(等)皆因‘煽动群众闹粮,抢、骗、套购国家粮食’”罪被判处死刑和死缓。[46]
“清平乡清平村农民王友庆(1955年)3月对几个农民说:妳们去乡政府闹,他们(指乡干部)耍都吃得,我们劳动还吃不得?王还对人说:互助组搞得再好,粮食收得再多,还是只留那点,政府也要妳卖粮。王友庆以‘闹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47]王友庆历经大难不死,在28年后的“1983年向彭水县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平反。(同年)4月19日,彭水县人民法院以《彭法申(83)字第31号》复函:“(原判决)情节属实,本人供认”。“当时开展统销整顿工作,根据妳的历史身份(地主子女),按当时的政策,对妳的判处是正确的,不属冤假错案,不予纠正,望妳服判。”法院拒绝给王友庆平反。
从(1955年)5月开始至七月底,彭水县逮捕各种犯罪分子178名。
之后,县委向地委请示,要求在原计划半年逮捕275名的基础上增加250名,共525名。[48]
经过1954—1955年两年的强力镇压;又由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快速推進把个体农民加入進农业生产合作社里去了,其社会身份发生了转变,成为社员了,丧失了闹粮的主体资格。向国家交纳统购粮的主体变换成了农业合作社这壹机构,而非社员个体。地里种出的粮食在分配给社员前,每壹颗粮食都不是社员个体的而是射秽主义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国家政权的终端触角的属性。作为社会风潮,闹粮基本平息。
但是1957年底至1958年初开展的农村大鸣大放运动(射秽主义思想教育运动的第壹个阶段)让闹粮风潮死灰复燃。这时饥寒交迫的农民们淡忘了两年前镇压闹粮风潮时期的恐怖场景,龙溪乡(农民们)共提鸣放意见11,409条,关于统购统销方面的意见3,030条,(在各类意见中)数量最多[49]
1958年4月20日,彭水县委发出《关于坚决彻底作好粮食工作的紧急通知》,通报了全县(鸣放时期)“闹粮”情况,“至4月19日止全县闹粮的有22个乡,占(全县)总乡数的23.27%,其中严重的(有)14个乡。闹粮社868个,占(全县)总社数的43%。闹粮农户9,011户,占(全县)总农户的11%。闹粮严重的乡、社的农户占(所在乡、社)总农户的20-30%,个别的达50%。其中猴貍乡685户闹粮,占全乡农户的53.82%”。县委《紧急通知》分析闹粮原因,“主要是富裕农民有粮闹粮,部分乡、社干部思想右倾,对粮食问题是阶级斗争认识不足,抵制斗争不力”。解决的办法是:“开展群众性的关于粮食问题的大辩论(此处的大辩论即大批判、整肃的意思)。(批判、整肃之前)新田乡43个社,(共有)1,582户,有27.41%的农户要(求)10万斤供应粮,(批判、整肃后)降为只有13%的农户要求供应,共计(只需要供应)36,210斤粮食。结果,(上级分配给)该乡的返销粮食指标43,000斤,使用(评定结束)以后,余粮(还剩余返销粮食指标)6,790斤”。
“秋后算账”。凡是在大鸣大放阶段“闹粮”的农民,“因为鸣放(了)这类意见而被划为四类分子的(农民)比例达70%以上”。如果妳土改运动时被划中农成分,因为闹粮,改变成分为地主则毫无道理,但把妳定为反革命分子、反射秽主义分子或者坏分子则有政策为依据。在农村对农民不划右派,只戴“地、富、反、坏分子”帽子。
对闹粮具有代表性的富裕农民摸清情况進行重点辩论(批判),现场教育。连湖乡樱桃二社富裕中农罗云治经常闹粮,经过辩论,将他家所存粮食700余斤现场展览,他不敢再闹粮了。对煽动闹粮,破坏农业大跃進的敌对阶级分子毫不手软,坚决打击。(1958)5月后,彭水县人民法院重判了壹批煽动“闹粮”的反革命犯罪分子。[50]
陈辉云,清平乡人,富农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主要案由:(1958年)4月8日在大青堰工地对农民说“没有粮食吃,我们不修堰回家去”,煽动50多人离开工地回家。该犯经常到清平、郁山等场镇抢购熟食,蓄意制造粮食紧张空气。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食400余斤。
庹本生,双龙乡人,地主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主要案由:2月,该犯用假意借粮给农民的阴谋手段煽动群众闹粮。该犯说:“妳们没有吃的找社长,不解决再找区乡,再不解决就背起被条到法院去要粮。”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500余斤。
昌远如,清平乡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主要案由:1957年12月说:“退粮把我家留的五升谷子都收了,小孩饿死了(实系病死)。“(1958年)1月以来,公开叫喊没有粮食吃,到处煽动闹粮。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448斤。
李永良,普子乡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主要案由:4月3日带着全家四口人普子场合作食店两次抢购熟食,当对他進行教育时,该犯公开煽动群众说:“老子是没有饭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查,该犯家中尚存粮200余斤。
(以上关于彭水县的史料,均见于彭水县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研究人员纯世华《粮食的历史(四川彭水1959-1961)壹部实证的三年饥荒的地方专题史》)
涪陵专区1950—1956年逮捕总人数。
据涪陵地委官方文件:“解放后至1955年底,涪陵专区共逮捕反革命和刑事犯8,864名,占总人口的万分之十八”(上列数字不应该包括土改运动中就地枪毙的数千人,就地枪毙不存在公安局逮捕的程序-作者)
1956年逮捕人数。1956年3月,地委在批转专署政法党组《1956年度镇反计划》中作出部署:“各县要订出逮捕计划。政法党组提出今年的逮捕计划是3,000—3,500人,占总人口4,934,865人(当时涪陵专区有11个县-作者)的万分之6.07至万分之7.09”。这壹年中平均每个县抓捕约272—318人。壹个万人的乡约抓捕6—7人。
从解放截至1956年底,逮捕总数达到11,864—12,364人,[51]占总人口的万分之二十五,即壹万人中,逮捕了25人。假设总人口中少年儿童占壹半(不被逮捕),则壹万名成年人中,就有50人被逮捕。又由于妇女被逮捕的很少,假设其在被逮捕的人中妇女只占十分之壹,那壹万名成年男子中就有90人遭逮捕。
1956年后,对破坏射秽主义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逮捕仍然在继续。经过从1953年底开始延续到1958年上半年,前后达4年半的对“闹粮”,对破坏农业合作化的农民的铁腕镇压后,毛泽东于1958年下半年很顺利地把6亿农村人口赶進他设计的共产主义天堂——人民公社里面去了。作者经过研究推算,从1958年底—1963年上半年的4年半的特大饥荒中,中国大陆饿死了7500万—1亿2千5百万人。
三、1959年—1960年反瞒产运动——地道的土改模式。
反瞒产过去三、四十年后,在涪陵农村访问,问及反右倾运动,多数老农可能壹脸茫然。如果问及反瞒产,他们思绪骤然打开。1959年下半年开始的那场反右倾运动,在包括涪陵、四川乃至全国的农村,其具体任务和内容就是反瞒产。多年来,彭德怀被塑造成为民请命的英雄,受难者的化身,这是从党内政治的宗派的纷争角度,唯物史观框架内作出的判断。大跃進运动不过是在人民公社化运动这个平台上演出的闹剧罢了。人民公社化运动是第三次土改。是之前的二次土改,即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更高壹个阶段,壹种形式。反粮食瞒产是这个阶段与形式躯壳内的壹个实体性内容。它是在共产主义天堂[52]躯壳内对农民赖以救命口粮地掠夺,同样得延续土改暴力。在涪陵,地委领导们则直接从北方土改运动经验中获得灵感。
涪陵专区4年特大饥荒,饿死人数约为140万人左右,约占1957年总人口的三分之壹。[53]其中涪陵县饿死人数约33万—38万。四川全省饿死人数约1200万—1500多万之间。这场惨绝人寰的人道灾难,完全是人为,党为,毛泽东所为。其间各级党委進行的反粮食瞒产运动,给大饥荒中冻馁的农村饥民们雪上加霜。否则死亡人数不会有这样多。
涪陵反瞒产运动。
1959年涪陵农村反瞒产运动时,地委提出:“拿出土改运动的劲头,比淮海战役和三反、五反打老虎的更大的决心,把反瞒产搞好”。“先打第壹线(指农村大队支部书记、大队长、会计和保管员,当时的反瞒产私分运动中俗称‘四大柱头’),然后打富裕农民和小偷小摸。要层层试点”。[54]
地委所指的“土改运动”包括他们这批“南下干部”在鲁、豫、皖、苏等老解放区所参加的土改运动,主要指山东的土改复查与整党运动。地委头头们要照搬山东农村土改复查与整党运动中对干部“搬石头”[55]与普遍滥打乱杀的经验,在反瞒产运动中首先要反大队、生产队的干部。认为主要是他们在瞒产私分粮食。要像斗地主壹样反农民偷盗粮食。打击面之大,酷刑之烈,超过1957年反右运动不说,从另壹种角度看,甚至过之土改。但被共产主义运动史叙事与研究轻视了。
涪陵农村,在反右倾政治运动的背景下,反瞒产包含4项主要内容,即反“富裕农民”;反粮食(包括瞒产、私分、偷窃);反榨菜(加工腌制咸菜的生鲜蔬菜)、反毛猪(指饲养的活猪)等,概括为“四反”。从1959年8月开始,持续到1960年夏、秋。其间,干部在公共食堂里打死人可以无需任何理由,公社党委开批斗大会当场殴毙人命司空见惯。区委、县委开会捆绑吊打与会干部。被打死、害死最多的是普通农民。
在饿殍塞于道,千里无鸡鸣的涪陵农村,地委县委仍然如狼似虎,强征农民口中粮。开反瞒产现场会打人特别恐怖。
案例:
1959年10月地委召开十六次扩大会议(参加会议者公社党委委员以上2500余人)反右倾,地委委员、曾任涪陵县委第壹书记的刘洪山被批斗时候被涪陵县龙潭区委书记和同乐公社党委书记跳上台子去殴打(作者分析可能是推搡)。
1959年11月丰都县委第壹书记刘维梓召开反瞒产会议,打伤多人,打死3人。之后全县“违法乱纪”打人成风。1960年5月初省委第壹书记李井泉去该县指示地委逮捕包括刘维梓在内的县委主要头头4人,逮捕区、公社、大队干部及群众上人,还枪毙几人。是为丰都事件。对四川大饥荒,很多人知道荥陉事件不知丰都事件。
涪陵专区反瞒产首开打人先河的1959年9月涪陵县委召开的全县各公社会计辅导员会议。由分管农业的县委书记高新建(山东南下干部)和县委农工部长主持。事先运来竹条竹板几大捆。对各公社会计刑讯逼供。被打得最惨的是龙潭公社会计辅导员刘再德。有的小组会场为了敷衍主持会议的县委领导,板子打在地面上。
涪陵县委反右倾,把副检察长何家捷、文教科长任家员、工业科长陈国栋、 商业局长刘维新等4人划成右倾分子批斗,何家捷被酷刑几天几夜,“是公安局那边的人出面”。打任家员的有壹名校长。陈国栋很会“表演”,凡有人动武,就很夸张地大喊大叫并抗议,结果还有收效。
涪陵县龙潭区委反右倾(反瞒产)运动使用酷刑案例。
冯世贵,男,时年29岁,小学文化,龙潭区同乐公社共和(雪峰)管区人。在1959年11月的区党员大会上被整,事出有因。
本公社的壹把手,党委书记罗于民虽然和冯世贵是同乡,但却与冯有隙,还在当年初夏,就想从工作中找副手冯世贵的岔子,未果。
冯世贵性格刚直,工作踏实苦干。大跃進和公社化运动造成水稻生长不良,稻田里快成熟的稻谷“白吊吊”(即无籽粒的稻穗)很多,他心中有气,把从田里扯来的白吊吊拿着去给在本公社检查生产的区委副书记李成淑(女)看,不言而喻,以无声无息的事实否定着大跃進和人民公社的优越性,还有毛主席钦定的农业八字宪法法。这说实话也为他日后挨整埋下了祸根。
龙潭区这地方田多地少,1959年初夏收获的小春粮食很少,到大春(水稻、包谷)粮食作物将成熟前的青黄不接时候,公社里就开始饿死人。壹晚,在同乐公社驻队的该区区长张祖成接区委开会的通知,孤身壹人连夜赶往区委驻地龙潭镇。弯曲不平的小路,深壹脚浅壹脚急冲冲往前赶,忽然壹脚踩着壹个软呼呼的东西了,吓壹大跳,直觉使他马上意识到是饿死的人的尸体。
“十月初二(即约在公历1959年11月13日)下午吃过饭,来了三个人,把我从区粮站(同乐公社的与会党员的住处)押到区公所里斗争”。在这次会议上要整冯世贵是区委事先就安排策划好了的。当天上午在龙潭场镇上公社的“大礼堂”里开大会时,区委书记余国民就点名批判了冯世贵,说冯在家中还隐藏了3担谷子,是代表富裕农民的。余国民还是考虑到“内外有别”,这公社壹级的干部还是不放到大会上去批斗而在区公所里开小会批斗为好,参加人员只有几十人,范围不大,除区委和各公社的主要干部外,专门把区供销合作社的职工中的积极分子组织来了20多人,壹是压阵,怕公社里的干部有与被批斗者同命相怜的人捣乱;二是充当打手。区公所离场镇还远,本是壹大地主的宅院,四周高墙,内有碉楼,涪陵及整个川东壹带农村凡小有田地的地主院宅里大都用石块土木等修筑有这种防守自卫的建筑物,农村匪患不断,治安不好。土改运动枪毙了宅院的主人,中共龙潭区委、区公所就壹直设于此。会议还是由区委书记余国民主持,余简单讲完话后,有人高叫:“冯世贵,过来交代(坦白)清楚问题”!“我过去,还没有说到三句话,就开打……,原来他们打人也是先准备好了的”。会上的打手有区委的文书舒善祥、龙潭公社副社长何光兰(女)……等人”。
“给我定的罪名有三条,壹是瞒产;二是私分粮食;三是反党”。
瞒产问题,起因是1959年上半年在重庆召开万人大会(省委五级干部会议)时,把1958年的水稻定产每亩600斤,实际亩产只有三、四百斤。冯世贵作为公社党委副书记,所驻点(直接指挥)的本公社共和管区(大队),按照亩产600斤计算1958年的水稻总产量,该管区稻谷收割后数量尚差32万斤,以此说是冯世贵隐瞒了产量。区委给冯世贵定的罪名是:“与共和管区分支书记蔡登国组织瞒产集团,在1958年和1959年两年里瞒产19万斤粮食”。
私分粮食的罪名,实际是本公社的壹名叫传如兵的管区分支书记和公社党委书记罗于民壹起制造的冤案,传如兵的目的是想打击顶头上司冯世贵,以达到自己上爬升官的目的。传如兵是如何抓到“把柄”的呢?1959年共和管区把地主富农子女们集中起来,强迫去偏远的雪峰水库处干活,还派有人监督。壹名李姓的地主子女从家中带了点稻谷来工地,用石磨推磨成谷粉煮了吃,结果被参加公社生产检查组来此地检查生产的传如兵看见。当时农村的区里、公社里的头头们对下级普遍不信任,凡检查生产,都采取不同公社或者不同的管区之间相互交换人员检查的方式。这传如兵马上追问稻谷的来历。这李姓地主子女惶恐万分,坦白说是队里分的,每人20斤。又追查谁指使私分的?有人说是驻该管区的冯书记指使的。这个管区是冯世贵的老家,冯世贵“跳進黄河也洗不清了”。其实冯世贵根本不知情,只是管区和队里的干部私下搞的,稻谷刚收割,分壹点给社员拿回家去煮吃,填补壹下在公共食堂里喝的大锅清水汤的肚子,很正常的。事情露了马脚,就把责任推到冯书记头上——以推脱自己的责任,认为打出公社冯副书记的牌子能镇住这外管区的支部书记。但这传如兵知道冯副书记与公社党委的壹把手罗书记不和,正好可以借这事整冯世贵以邀功请赏,于是就汇报给罗书记。罗书记早想整治身边的副手冯世贵但愁未抓住把柄,这下正好有了证据。罗就向上司区委壹把手余国民书记回报,于是“冯世贵指示老家所在的队里私分粮食”,“共和管区有壹个瞒产私分集团”的冤案就这样炮制成了。
关于反党,在那个时代凡是所说、所作、所写的,只要与上级领导或者与毛泽东所讲不合的都可以给戴上反党的帽子。
“还强迫我把裤子脱下去,光着髁膝头(髁膝头:即膝盖)跪在剖开成两块的竹块上,竹块的内侧朝上,竹块锋利的两条棱把髁膝头划磨得鲜血长流,往下流把脚上穿的草鞋都浸透了”。“把我周身都打烂了”。参加过该会议的龙潭区丛兴公社关副社长记得当时会上打人,是把几根细篾条用麻绳捆扎起来,抽打。
“在区公所里被批斗的壹共有9名干部,除我(冯世贵)外,还有增福公社党委书记梁国民和社长姚志强、龙潭公社文书姜鹤鸣、龙潭区邮电局长冉太清……等。轮流被批斗被毒打被折磨,酷刑!
批斗者们要的是冯世贵承认三条罪名,最关键的又是管区里藏匿有粮食,并指使私分粮食每人20斤壹事,冯世贵就是不开口承认有此事。冯被酷刑折磨到第五天的晚上,29岁的壮汉自己觉得提不上气来——呼吸困难,实在挺不住了,有快死到临头的感觉。不逃跑是活不出来的,冯世贵想到逃跑。深夜,打手们肚子饿了,吩咐供销社的营业员送来副食品,打手们壹拥而上抓食品吃,有浑水摸鱼白吃未付钱的,营业员给余国民书记告状。余大怒,粗鲁地骂了壹番并命令清查,吓得有打手往厕所躲藏。天亮吃饭时,冯世贵借口上厕所,从厕所逃跑了,朝老家跑。在進入同乐公社地界,被人捉住,区委早把电话打回公社里了,叫捉拿他。被人追赶时跳下河水里自杀,身上穿着棉衣壹时沈不下去,被捉,捉他的就是公社的吴医生和信用社会计余帮德,二人当时还挺碍情面犹犹豫豫的。在公社里,原先的下级郭昌福(公社财粮干事)端来壹碗面条给冯吃,还把冯湿透的衣裤烤干。又被送回龙潭区里。凡逃犯被抓回都无好日子过的,被打得更加惨,余国民怒气冲冲叫喊“给我打死……”!还被捆住了双手,防备再逃跑,鼻涕老往下流,无法揩。被批斗毒打了七天七夜,至会议结束。然后押回同乐公社,未再打我。后把我下放去生产队劳动,开始在本公社,后在龙潭公社,1960年春种包谷,还是搞定向密植,叫我把种子壹颗颗地往地里摆,未完成任务,不给我饭吃。前后21个月未给我发工资,直到1961年9月。到10月份新任县委第壹书记张令安给安排工作官复原职。九死壹生。
案例:
社员张天碧“偷吃”红苕种被干部当众凿掉牙齿并灌尿液。
张天碧;女;1929年(中国农历)的十月二十四出生,涪陵县龙潭区太平(双石)公社永兴大队第五生产队社员。当时张天碧壹家共五口人,夫妻二人,另有三个小孩。老大是男孩名叫杨代福,1960年年初饿死时9岁;老二杨代琼,女孩,1960年下半年饿死时7岁;老三是男孩,因为过继给孃孃当干儿子,孃孃的丈夫姓罗,取名叫罗正元,1960年饿死时4岁。
在伙食团,张天碧的吃粮标准是:早上2两(壹斤为16两的旧制,按壹斤500克计算,1两等于31.25克-下同)、中午3两、晚上2两,壹日壹共7两,合218.75克。劳动壹天评8分(工分)。
老二的吃粮标准是:早上1两、中午2两、晚上1两(壹日125克)。
“我上坡(出工)回来,顺便挖的折耳根,斯茅草根(都是野草),刚放下地还没来得及用火漂(火燎,指煮熟),就被几个娃儿从背篼里拉出来生吃了”。野外能吃的野草也很难找得到的。“记得有壹次,得到壹块骨头,老头(指丈夫杨万钧)吃了骨头上的肉,娃儿把骨头捶来(捶细烂)吃了。”
“偷吃”红苕种,被干部凿掉牙齿。
为了尽早让红苕种发芽,生产队决定采用“温床催芽技术”,即在伙食团大院中的小坝子上搭建了壹个温床,温床用竹条编制而成,大小相当于两张吃饭用的方桌的桌面(估计约2平方米),里面垫上稻草和泥土,再把做种用的红苕摆放在温床里,再盖上壹层厚厚的稻草和泥土。然后在温床下面烧微火使温床保持适当的温度。永兴大队的农民们把这种“红苕种温床催芽技术”俗称为“殡火芽子红苕”。“殡”,即埋葬,指把红苕埋在温床里的泥土中,然后烧火提高温度,很快红苕就发出芽子来了。当天在温床里殡了几十斤红苕,第二天早晨发现里面的红苕种被偷了不少。于是怀疑张天碧。
在发生温床里的红苕种被偷盗事件以前,张天碧曾偷吃过伙食团大锅里正煮著的壹只死猪的脚杆(脚杆,涪陵俗话,指猪蹄)。大饥荒中,生产队的猪也是饿死的。趁炊事员不注意,张天碧悄悄把锅里壹只蹄子偷走,狼吞虎咽啃吃了。“是半生不熟的,里面还有血”。后来追查猪蹄的去向,张天碧偷吃壹事暴露,遭壹顿暴打。打手叫陈世贵,永兴2队人,“用棒棒打,浑身被打青、打肿”。当时张天碧30岁,少妇年纪,几个孩子的母亲。
张天碧偷吃红苕种是被冤枉的。不由分辩,几个人把张天碧按在地上,生产队长张天雨手拿“打鉆”把张天碧的上门牙凿掉了。当时本队木匠杨柏仲正在伙食团做木工活,“打鉆”是木工鉆孔用的金属工具。
“牙齿抖落后,杨永祥舀小粪来灌”。涪陵的农民习惯把人尿叫小粪,茅坑里大便与小便的混合物叫大粪。为方便,往往把小便解在壹个专用的容器里,积存起来,专用来给蔬菜施肥。这杨永祥用来给张天碧嘴里灌的小粪,大概就是从专门积存小便的公共粪桶里舀来的,发了酵的。杨永祥只是社员,不是干部,算队里的积极分子。
这凿掉张天碧牙齿的生产队长张天雨曾拜继给张天碧的母亲,是张天碧母亲的干儿子;与张天碧是干兄妹。这张天雨完全六亲不认,丧失人性。 “当时妳就让他们抖,没有反抗”?“我只是哭、叫喊,人又有病(患肿病),当时人都融了,不晓得反抗了”。“只是张天雨壹人,是按不住妳的,肯定还有其他人按妳的头,压妳的脚”。“当时人恍(惚)了,不晓得还有无他人……”
时任龙潭区委书记余国民,曾经在大会上讲过:谁偷红苕种吃,就抖他的牙齿……。张天碧被抖牙齿与区委书记余国民会上讲话是否有因果联系不得而知。几年后文革武斗时期,余国民被造反派打得惨。
城郊区荣桂公社沙溪大队代理大队长陶永庆在食堂打死两条人命。当场打死富农成分的张耀武,驻队公社干部问其打人的因由?回答:“打个样子出来看看。”意思是显示个人威风。还用小刀割破偷吃地里嫩胡豆的几岁小孩陈纳元的舌头。据说小孩的舅舅上城里去法院告状,法院叫其去公安局告发。后陶永庆被抓捕,肇因应该还有1960年上半年“三反运动”的政治背景。特别是次年(1961年)的整风整社运动,批斗、抓捕了壹些农村基层干部中残害老百姓特别凶狠的人。虽然是挂壹漏万,但对煞住干部“五凤”起了震慑作用,老百姓出了壹口气。作者重点调查的荣桂公社(现在龙桥镇),凡经历过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的乡亲们,不论年龄大小,都有壹本苦难史、血泪史。未经历过那段历史的年轻人,也从父辈祖辈口中知晓那段历史。
该公社党委召开“四反”批斗大会,无端打死妇女吴朝淑,被群殴暴打。吴朝淑4个小孩,她死前两个女孩已经饿死,死后留下两个儿子成为孤儿。
公社党委召开反毛猪批斗会,打死公社养猪场场长庞德荣。
有人偷吃了饿死病死的小猪儿被毒打致死。
反粮食瞒产,大队、生产队干部大多数被斗被打,甚至打死。
反榨菜,红旗大队有妇女被当场打死。李渡区马鞍公社壹妇女自杀。
城郊区荔枝公社黎明管区5队社员沈素芳(女)煮食自己饿死的女儿尸体,被大队干部黄柄清押送公社党委,几小时后饿死在公社机关大院里。
……
中共党史国史编纂文人们把这段历史命题为“反映了人民群众建设射秽主义的强烈愿望”;“射秽主义在探索和曲折中前進”等说辞,是对亿万受苦受难者包括悲惨死亡魂灵的亵渎、侮辱。
四、射秽主义教育运动,重弹北方土改复查、整党运动时的政治老调。
1963年开始在农村逐步开展的社教运动,是按照毛泽东在1962年8月北戴河会议上重提阶级斗争,并在次月的八届十中全会中,把阶级斗争为纲写入会议决议中。1963年5月—1966年底的社教运动,以1965年初出台《二十三条》(《农村射秽主义教育中目前提出的壹些问题》)为时间分界成前后两个阶段。运动前壹个阶段的社会政治理论基础基本是北方土改复查与整党运动的老调重弹。以王光美的《桃园经验》[56]和陈伯达的《天津小站经验》[57]作为政治模型。王光美受刘少奇派遣,于1963年11月至1964年4月到河北唐山地区桃园大队搞社教运动试点,化名董朴担任工作队副队长。后写成《桃园经验》。经验称,运动是按照“双十条”[58]進行的。“这次射秽主义教育是壹次伟大的革命运动,是壹次比土地改革更为复杂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它涉及的问题很多,牵连的面很广,斗争也很尖锐。的确是这样,这次射秽主义教育运动确实是壹次比土地改革运动更尖锐、更复杂、更艰巨的阶级斗争。”按照双四条,桃园经验等作为政策和蓝本進行的社教运动,除了没有地主土地和财物可分外,其它过程基本是土改运动的重演。
以涪陵县为例,凉塘公社蚕溪大队支部书记洪传国,被工作队定为“蜕化变质分子”,退赔粮食几百斤,说洪是搞资本主义剥削所得。其实是洪在大饥荒末期的1962年上级党委政策范围内多开荒种自留地所得。“后来有人说:不要饿死人。”“才给我们留下了壹点。”还把洪家中的毛衣,棉被也拿走了,作为“退赔”的款项。“《二十三条》下来后,退还了毛衣,毛衣已经被别人穿成了‘刷刷’(刷刷:方言-很破烂)”。粮食被人吃了,没有退还。
县委社教工作队在这个公社还改变壹、二十户农民土改时候划的阶级成分,说是当年漏划的地主、富农。工作队的主要负责人是山东南下干部侯饶礼,大跃進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反右倾运动时期任职涪陵县委第壹书记,斗死、饿死三十几万人。整风整社运动中民愤极大受批判,降职为县委书记。毛泽东重提阶级斗争搞社教运动矛盾向下整农民,他又找回了自我——土改情结。
时任涪陵县委第壹书记张令安,在四清运动也被整。张是1961年初随省委整风整社工作团涪陵分团来涪陵参加整风整社运动的干部,当年下半年接替县委第壹书记职务,努力“纠左”,在干部中很受欢迎。四清工作团总团长地委书记孙俊卿为何要整张呢?原来在1961年时,省委整风整社工作团涪陵分团负责人梁歧山强烈提议省委处分孙俊卿,追究饿死100多万人的责任。省委第壹书记李井泉保护孙俊卿继续稳坐了地委书记宝座。运动结束梁歧山回省里了。社教运动,孙俊卿借机报复梁岐山的亲信老下属张令安。要把张的家庭出身由富农改为地主。张不服,要去和孙俊卿理论。张的老婆劝解说:“富农、地主都是差不多的,妳就算了吧。”张随后调回省城去了,担任某个省局的中层干部,躲过了文革批斗,祸兮福所依。拱走了张令安,孙俊卿马上调亲信南川县委第壹书记接任涪陵县委第壹书记。
作者在自己最近出版的壹本书中探讨过毛泽东重提阶级斗争发动社教运动的目的:主要是重新拾取三面红旗运动导致的大饥荒,而丧失的政治合法性。其政治灵感仍然来源于北方、南方的土改运动。
五、华国锋暴政期间,土改干部群体土改情结的再次迸发。
1976年10月华国锋政变“粉碎四人帮”与1979年开始的部分非毛化运动没有政治上的逻辑联系。
华国锋在17年时期是党内红人,官运亨通。又是文革受惠者,由省委副职务蹿升至中央副主席。以伪善面孔欺骗了毛泽东,毛尸骨未寒就主导了颠覆毛泽东文革理论和成果的政变。所谓“按既定方针办”;“两个凡是。”等,都是自欺欺人的鬼话。华要回到文革前,四清后的社会政治经济形态与专政模式。恢复文革前的政治权力结构。由他取代毛泽东位于权力的金字塔的顶端,他之下是从高到低的各级官僚阶层,把老百姓压在社会的最底层。[59]作者认为毛泽东通过文革实现了由17年的共产党壹党专政(他和官僚集团的集体专政)转变为其个人独裁。这是文革政治结构与17年政治结构的重大区别之壹。华国锋搞政变是宫廷内斗,争权夺利,组织清洗,是共产党内的帮派斗争。他只否定毛泽东文革理论,组织上要清洗党内文革派;社会上要歼灭文革中形成的以造反派为代表的政治思想反对派。采取极其凶狠的手段搞阶级斗争,镇压政治上,思想上的反对派,同时大整老百姓。有人把华国锋政变抓捕四人帮说成是历史转折,实际只是邓小平壹伙旧官僚个人命运的转折。华在台上实际掌权两年多时间,他采取的整人手段是土改、镇反、反右、社教和文革运动整人的模式的综合,非常残酷。与文革不同的只是矛头向下整群众。对造反派秋后算账,如还乡团。两年中把逃过毛泽东杀害的人都杀了,如在江西杀李九莲杀钟海源并活摘器官。对农民,割资本主义尾巴。制造大量的冤狱。华国锋就是壹个变形的小毛泽东。当年作者在涪陵壹个70余人的国营工厂里当工人,有两名工人曾经用业余时间给外单位做工挣得几十元工钱,被当成资本主义批判。农村里对土改时期划成地主富农成分的农民普遍搞无端批斗。掀起农业学大寨运动高潮,大跃進人民公社运动时期的“五风”[60]死灰复燃。限于文章篇幅,不列举详细案例。
华政变后在文化艺术领域解禁的第壹部电影片,就是《洪湖赤卫队》。故事演绎与歌颂1930年代贺龙在湖北洪湖地区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斗争及苏区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翻身做主人的幸福生活。华国锋共产革命生涯自山西西部吕梁山区开始,后南下湖南当县委书记,壹直当地方干部,指挥过前后两次土改运动,土改情结深入骨髓。
中共在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历史的特征,毛泽东自己用壹句话概括了:马克屎加秦始皇。[61]这种统治的野蛮、愚昧和残暴,颇具有自秦王朝开始至满清王朝灭亡为止的中国二千余年中间,不断出现过的皇权暴政的原始性和皇权制度下如宋朝梁山草寇[62]、明朝末年闯王张献忠造反队伍[63]的嗜血性;同时,它又全面吸收了现代德国法西斯,最主要还是承袭了列宁、斯大林共产极权暴政的社会理论、制度模式、运作程序及现代技术手段等,并“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发展创新,达到“第三个里程碑。”[64]
自列宁建立共产党专政初始,第二国际领袖之壹,马克屎主义理论家,社会民主主义者卡尔.考茨基就揭穿了共产主义的本质[65]。之后百年共产主义运动历史和以无产阶级专政为招牌的共产党专政下的暴行完全证实了考茨基的判断。
结语:
土改情结是毛泽东全部革命理论中的内核。其形成与完善经历了壹个艰难的过程,它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期和三十年代前期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和我们党内盛行的把马克屎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曾使中国革命几乎陷于绝境”的危急情况中,毛泽东“在同这种错误倾向作斗争并深刻总结这方面的历史经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得到系统总结和多方面展开而达到成熟,在解放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继续得到发展。”“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我党许多卓越领导人对它的形成和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毛泽东同志的科学著作是它的集中概括。”[66]即使在毛泽东的最后革命——文革中,除“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外,其余现象[67]都无不折射出地地道道的土改运动情结。所以说,土改情结贯穿于之后的所有政治运动之中。
中共祸害
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绝对不应当是让资本自由下乡,而是要保护农民的土地基本权利。这是他们最后的保障。中国的城镇化不能是农民从农村拔根到城市落地的单向过程,而应当允许進城失败的农民返乡。進城失败农民返乡的权利是他们的基本人权,是最后救济与保障。农民有退路,中国的现代化才有出路!中共打着先富带动后富的旗号鼓励资本下乡,这样做会对中国农民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第壹、资本自由下乡,将吞噬农民安身立命土地
在当前中国城市资本过剩的情况下,允许资本自由下乡,资本将如洪水猛兽吞噬农民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这个基本保障。
城市资本之所以有强大动力,壹是货币会贬值,而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最好的储存手段。二是城市人希望在农村有壹个休闲去处,每年去度度假,享受田园风光。
问题是,从农村拔根的农民能否在城市体面落地,却是未知数。
农民不可能,用他们让渡农村土地权利所获收入,在城市买得起房子。
也许,他们可以在中西部县城买得起房子。
即使。他们买得起房子,他们也很难在城市安居得下来。
第二、当前70%农民家庭,都“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
当前中国农村,70%农民家庭,都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即农民家庭中,年龄比较大的父母留村务农,年轻子女進城务工。农民家庭因此同时有务农和务工的两笔收入。农村生活成本比较低,支出比较少。
这样,农民家庭就每年都有结余,日子就比较好过。
现在全家進城了。年龄大的父母,很难在城市找到就业机会,年轻子女在县城务工的收入太低,无法维持“上有老下有小”的全家人生活,只能到沿海地区去务工。
而城市生活成本远高于农村,事事都要花钱,仅仅小区物业费,就要占到全年收入的很大比例。
全家進城了,收入减少,支出大大增加,这样壹来,家庭经济必然拮据,家庭关系必然紧张,所有家庭压力,向缺少就业机会的老年父母转嫁。
第三、再也回不去的,只有死路壹条
从老年父母角度看,他们知道自己的子女,正在为他们的子女积累打拼,自己成为家庭拖累。因为。已经从农村拔起,老年父母不再回得去农村,在城市局促的家中,他们每天都备受煎熬,时间长了,就只有死路壹条。
中国现在只是壹个发展中国家,人均GDP只有欧美日的七分之壹。
这就使得中国的城市化,不可能提供足够让進城农民,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收入机会和就业岗位。全家進城,進城失败后,又不能返乡。就必然要形成城市贫民窟。
这几乎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农民从农村连根拔起后的现象。比如印度、印尼、菲律宾、拉美国家。
壹方面是城市触目惊心的超大规模的贫民窟,壹方面是农村的雕敝。
城市贫民窟。不仅对农民,是不人道的去处,而且是现代化中的定时炸弹。
中国的城镇化,不能是农民从农村拔根,到城市落地的单向过程。
而应当允许進城失败的农民返乡。
第四、進城失败农民返乡,是他们的基本人权
進城失败农民返乡的权利。是他们的基本人权,是最后救济与保障。
农民有退路,中国现代化才有出路。
农民進城,“人努力、天帮忙”,他们就在城市体面安居下来。
但是在当前中国发展阶段,相当部分甚至大部分進城农民,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就应当允许他们选择返乡,就要为他们留下返乡的退路。
進城失败农民,只要回到了农村,与土地结合起来,他们就可以具有力量。
农民住自己的房子不花钱。种自己的承包地,可以很容易解决温饱问题。
搞副业可以获得壹些现金,庭院经济和自给自足极大地降低了生活成本。
村庄是壹个熟人社会,祖祖辈辈生活在村庄中,亲戚朋友住在村庄中,无论身体还是灵魂,都有安全感。
也许村庄生活的日子不富裕,却很踏实。
相对于漂泊在城市的煎熬,宁静的农村生活实在很好。
国家为农民解决他们在农村生产生活所需基本条件,進城失败农民从城市退养,就可以与农业完美结合起来。
第五、進城农民返回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
中国的城镇化。应当是壹个长期的过程。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壹定会出现普遍的進城失败及進城失败后的返乡。
正是進城失败农民可以返乡,才没有城市内二元结构。
这也使得中国可以有效应对经济周期。
可以让進城失败农民返回的农村,是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
也是因此,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绝对不应当是让资本自由下乡。
应该保护农民的土地基本权利,这是他们最后的权利。
中共政治迫害
在中共专制统治下,作为共产党基层干部的村支书不但对农民的集体财产有实际的处分权,而且村支书和地方政府的官员都是熟人关系。村支书及基层干部同时也属于农民,跟农民很可能产生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现实中,不少村支书沦为欺压乡民的恶霸,本文的农民申诉状反映的事实就是壹个典型。村官贪污集体财产被村民举报,于是纠集黑社会对农民报复,入室行凶。第壹次入室行凶将申诉人家人打伤,第二次在入室打斗中,入侵者在混战中被杀。而中共法院则将防卫农民判处重刑。壹方面中共的司法体系更倾向于维护基层官员利益,另壹方面,司法官员的懒政造成不出人命不管,出了人命不分事实重判。类似事件在中国层出不穷,但只有少数能引起舆论关注。
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张好峰,男,汉族,农民,1963年2月16日生,小学文化,身份证号:41072719631116501,住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现服刑于河南省笫二监狱)
再审申请人:张海宾,男,汉族,农民,1987年2月11日生,中专文化,身份证号:410727198702115015:住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现服刑于河南省笫壹监狱.)
法定诉讼代理人:常卫云,女,汉族,1962年10月9日生,身份证号:410727196210095047:住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系申请人张好峰之妻:张海宾母亲:联系电话:15639907185
张海宾不服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新刑二初字笫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豫法刑三终字第101号,(2015)豫法刑申字30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刑申454号,驳回申诉错误通知书,特依法申请异地再审.
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新刑二初字笫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豫法刑三终字第101号,(2015)豫法刑申字30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刑申454号驳回申诉错误通知书,依法指令异地重新审判。
【2】 依法判令申请人张好峰,张海宾犯故意杀人罪,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3】 依法追究涉案侦察,公诉,审判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制造冤假错案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 依法对申请再审人作出国家赔偿。
事实与理由:
时间追塑到2009年7月3日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时任村书记许洪振,上任以后胡作非为,贪污腐化,假公济私,侵犯民权,被村民联名向当地纪委举报,凌晨零点30分左右,村支书许洪振的三儿子许振军带领李克强,赵文杰,邢阳阳,邵明闯,许宗义等人携带凶器闯入申请人家中,将张好峰和儿子张海宾,及妻子打成轻伤,申请人告状无门,执法机关有法不依,有案不立,更加增掭了许振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嚣张气焰,再次将打击报复的剑矛指向张家父子,那是壹个月黑清风,充满血腥的夜晚,也就是2009年7月19日夜晚,许振军又再次带领李克强,赵文杰,邢阳阳,邵明闯,许宗义等涉黑分子手持砍刀,破门而入,在打砸抢中,许振军被自已的同伙误伤身亡,而壹审,二审,三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没有依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权,依法追责. 而是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在形不成人证,物证,陈述,相互印证的证据链:在获得的证据不具有客观性,关联性,排它性,完全不符合重刑量刑标准的情况下,作出判决,与情,与理,与法相悖,令人不解且非常痛心。
该案在事实证据认定上确实存在十大疑,特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委、纪检委,审判委、再审监督庭,依照党的第十八大及第十九大及(2017)习主席鉴发主席令及党的第十九大四中全会确定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和国家刑法规定壹个法院,只能再审壹次的法定,就本案请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异地法院再审,并附带民事的再审,释放张好峰、张海宾父子二人无罪的公证法律文书。
事实与理由:
本案是壹起显而易见典型的村霸涉黑致人死伤血案,中国老百姓紧跟党中央走,坚决反对腐败,反对贪污受贿,举报村官贪污行贿,2009年7月是河南省封丘县清河集村的血泪之夜,村民联名向当地纪委举报,贪官许洪振之子许振军,国家城管干部收集社会黑恶势力团伙七人,开车自带各种杀人凶器行驶200多里外的新乡地区封丘县清河集村,深夜对村民進行多次打击报复,夜闯民宅,报复举报人,行凶事实,由河南省高级法院和新乡市中级法院两审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4个审判文书,违反我国国家制度,宪法法定程度,法律制度,法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下达的两个法律文书,违背中国共产党、党的十八大及十九大习主席所做的两个报告,坚决反对腐败,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严惩壹切危害社会的不法犯罪分子。
该案十问最高人民法院审案法官
(壹问)2011年最高法曾依法下达了(2011)刑壹复15250254号裁定书,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不核准河南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新乡市中级法院重审时仍没审理应审的证据,也没有核准应核准的事实,仅平衡性地对我父亲张好峰从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了事,对新乡市中级法院未按最高法裁定,提取证据,查清事实,我们再次向最高法申诉后,最高法竟下达了与上次裁定内容相反的(2018)454号驳回申诉裁定,又肯定了所谓“证据”和“事实”,对下级法院的壹种审理情况怎么得出两种相反的认定?
(二问)持刀人李克强、张海宾互相砍对方壹刀,死者许振军身上也有壹刀致命伤,这壹刀到底是那个人的壹刀,在这人命关天的事件中,为什么不给鉴定,比对就认定是我张海宾捅的。
(三问)村霸、贪官被村民举报后,为打击报复,组织黑恶势力持械夜闯举报人家中,把人打成轻伤,半月后又再次组织黑恶势力持械夜闯民宅造成惨案,法院审理时又组织几百人冲击法庭、殴打律师和法官,这壹完全符合国家“扫黑除恶”法律要件的涉案人员,在保护伞下,至今仍逍遥法外,为什么最高法未依法追究这壹命案的始作用者?
(四问)许振军既然专程组织黑恶势力帮他壹起打人,怎么可能由他壹人先破门闯入民宅,让带去的人在车上等,仅凭他们壹面之词,就能认定许振军壹人先闯入民宅吗?
(五问)证人证词张海宾逃离现场求救时,被许振军等人喊著打着追了壹段距离,又返回去高喊,收拾院里那个,开始了第2拨打斗,证明第壹拨打斗中许振军尚未受伤,而已经逃离打斗现场的张海宾又怎么会造成第2次打斗中许振军的伤?
(六问)(2018)454号驳回申请文书认定“死者有多处创口,推断系两种以上锐性外力作用,怎么能以这种含糊其词的推理,去裁定壹桩人难查清事实的死人案呢?推理是违法的。
(七问)证人在张海宾逃离现场后,听见许振军喊了声:“哎呀,是我呀!”对这壹黑暗中同伙误伤的证言为什么视而不见?
(八问)曾半月前带人持械私闯民宅,并致人轻伤后的同壹伙人,这次又以更加凶恶的气势再次闯入民宅行凶的行为,怎能认定为“尚未明确企图?”
(九问)证人讲的张海宾与李克强互砍壹刀,现张海宾持的刀已经找到,是否是我所拿与提取认定的刀把,刀鞘组合看是否是壹个整体,是否与那个致命伤的刀是同壹把刀,这是认定张海宾是否杀人凶手的关键,怎能说“无关紧要”?古代包青天断案还“刀对鞘,鞘对刀”不能差分毫!
(十问)张家父子用于自卫的刀是不是致死许振军的刀?如果是,那麽请审判官拿出具体客观真实的司法鉴定?张家父子用于自卫的刀不是致死许振军的刀,那麽致死许振军死亡的刀哪里去了?
综上所述,不难得到壹个结论,凡是合定张海宾杀人的证言、证据和不利于许振军的证言、证据多不予鉴定,采纳,凡是对认定张海宾杀人和有利于许振军方的证言、证据,那怕是壹面之词也全部认定入卷,这种带有明显偏离事实的倾向性审理,难道最高法的办案人员看不出来?
适用法律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笫二十壹条,笫1款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己而采取的损害另壹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使侵害人受到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许振军半夜深更到张好峰家敲门,砸门,见防盗门砸不开,便从车上拿来机鉆弄,将门破坏后冲了進去. 根椐法律规定,张好峰父子对许振军采取的行为完全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
望贵院认真调查,核实真况,依事实为依据,法律为标准,判如所求,依法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句句属实,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明查,不要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妳们手中的正义之剑来挠乱我们的公正之世,谢谢!
此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张海宾 张好峰
中共极权对中国农民的祸害
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农民选举权仅相当于城市公民的四分之壹甚至更少,迁徙自由被剥夺,养老没保障,進城就业遭遇户籍歧视。
河南省委领导到洛阳等地贫困山区调研,有村民感叹说“过去农民种粮交税还能为国家做点贡献,现在什么税也不交了,国家还给这补贴那补贴,我现在壹点贡献也没有……说实话,我心里很惭愧。”此语壹出,舆论哗然,称其善良者有之,认为其愚昧者也大有人在。
2006年农业税被废止时,国内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农民似乎也感激万分。然而,为国家建设付出了60年血汗的中国农民并非像村民段中智所言“啥税也不交了”,免除农业税的象征意义要远远大于给农民带来的实际利益,而且农民的现实处境也并非如新闻中描述的那般美妙。
壹、60多年来农民有多少财富和权利被拿走?
自新中国成立至今,农民为这个国家不知付出了多少,其劳动创造的财富几乎全部被拿来用于支援国家建设。然而,数十年的血汗奉献,并没有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实惠和权利,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至今仍旧是“二等公民”。
(壹)60年来农民为国家贡献了多少财富?
新中国60多年的经济建设,从农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财富呢?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我们只能用壹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数字去估量这个群体曾经和正在付出多少东西。
1、1949-2003年农民交了近4000亿元的农业税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壹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王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分析研究》),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杨青平《皇粮国税——税制流变与王朝兴衰》P223)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壹个农民种五棵稻:壹棵是给国家种的,壹棵是给社长种的,壹棵是给会计种的,壹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壹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汁257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农民负担史》编辑委员会编著:《中国农民负担史》第4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405页)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壹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农业税从8.6元增长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则由28.86元增长到44.55元,若加上乱收费、乱罚款等社会负担,1991年农民负担约为90元,农业税只占九分之壹。(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
2000年的情况据专家测算,全国农民人均缴给国家的税约为45元,缴给乡村集体的费约为185元,用于各种达标活动的集资约为100元.合计330元,三者比例约为1:4:2。农业税只占农民负担的七分之壹(杨青平《皇粮国税——税制流变与王朝兴衰》P223)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4000亿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壹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2、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
为了保证城市的粮食供应和稳定粮价,也为了给工业发展积累资金,1953年开始政府开始实行对粮食的统购统销,强制农民低价把粮食卖给国家,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国家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和出售粮食,而以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这就形成了“剪刀差”。
国家通过统购统销的“剪刀差”从农村拿走多少财富?据王锋博士统计,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相当于至少58亿两,至少相当于现在的49万亿人民币),平均每年176亿元;1979年到1994年,国家从农业提取了15000 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而90 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的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数据来自王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分析研究》P51)而据袁瑞珍统计,1953-1985年统购统销过程中农民向国家贡献的财富大约在7000亿到8000亿元。要知道,1978年中国全部国有工业固定资产也只有9600亿。这种“剪刀差”让农村壹贫如洗。
统购统销常年过度征购农民余粮,导致农民口粮不足。即便农业大丰收,农民仍吃不饱肚子。刘少奇曾有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 。农民将这种低价强制购粮的政策成为“暗税”,民谣中说:“暗税最要命”。
3、1959-1961年大饥荒:上千万农民因为过度征粮被饿死
1959-1961年之所以会出现大饥荒,主要是因为大跃進中虚报粮食产量,导致高征购,各省为完成征购指标,逼迫农民把口粮上缴,致使大饥荒蔓延。为了完成征购指标,地方官员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安徽凤阳“很多社、队成立了‘查粮小组’、‘调粮突击队’,翻箱倒柜戳地凿壁,逐户搜查,吊打群众,结果不仅将社员自留地收的少量粮食和留下的壹点杂粮、种籽没收,就连山芋叶子、鸡蛋、藕粉、现金等亦被以‘反资本主义’为名搜走。”
同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基层干部为自己享乐大肆占用农民口粮,导致农民缺粮饿死。如凤阳县“光大队的几个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发给病人的白米、洋面,绝大部分被他们吃掉。大队书记陈荣付,煮牛肉没有柴草,就把社员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当时实行的政策是保证城市牺牲农村,比如当时京、津、沪三地粮库告急,中央决定牺牲饥荒最严重的四川,让李井泉火速向外调粮。1960年粮食部副部长赵发生说:“四川每年都要调出大量粮食支援全国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农村食堂每天每天吃四两粮。四川人民把方便让给别人。”(《全国粮食厅长会议简报》,四川南充,1960年2月9日。)这种不顾农民死活的粮食高征购导致了四川成为是饿死人最多的省。
大饥荒中饿死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这三年间农民失去了多少粮食和财富权且不论,仅仅饿死了的人数,至今仍是个谜……
4、1962年至今:农民私有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至今仍无土地所有权
从50年代开始,不仅农民的劳动成果被拿走,就连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也不再归农民所有,而成为“集体”或国家的财产。
50年代中后期,当农民转入高级合作社后,土改时分给农民的私有土地便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進壹步将农民的宅基地也划归集体所有,其第二十壹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壹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改革开放以后不仅没恢复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反而在宪法层次上明确规定土地集体所有和国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至此,农民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从建国初期土地的主人沦落成为现在“集体”土地的雇工,这也成为如今政府和开发商圈地过程中农民无法维护自身利益,最终连土地使用权也完全丧失的根本原因。
5、1962年为了缓解城市粮食压力,城镇人口向农村移民2000万
1959-1961年饥荒威胁着数亿农村人的生命时,为了减轻城市的粮食供应压力,陈云建议中央“动员城市2000万人下乡”。1961-1963年,全国共精简职工1800万人,压缩城市人口2600万人。(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30)后来毛泽东在谈起这壹条措施时很感慨地说:“我们的人民好啊!几千万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他却没有想过2000万人会给饥荒中的农民带来更大的生存压力。
为了防止农村难民進入城市逃难,1959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和《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口外流的紧急通知》,严格限制农民進城。即便在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候,也不允许农民逃离农村進入城市。
6、1968-1980年上山下乡运动:知青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
1968年毛泽东为降服红卫兵和缓解城市劳动人口压力,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据统计,在1962—1979年期间,全国累计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有1776万之众,加上几百万的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农村,总共有2000余万城镇人口流入农村。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必然增加农民的生存压力,知青的到来让农民本就贫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资料也承认:“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区,由于安置人数过多,增加了农民负担,形成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的状况,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同样作为这场运动的受害者,知青群体或怀念或控诉,拥有强大的话语权,而农民至今仍然出于失语状态,连表述的机会都没有。
7、60年来农民付出的劳役不计其数
除了上述生命财富损失之外,农民还有壹部分巨额劳务付出经常被忽略,这就是摊派在每个农民身上的劳役。这些劳役付出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
以水利建设为例,复旦大学教授张乐天说:“现在国家建水库要投资多少亿?当年都是农民干出来的。那时建设的水利工程,其总量远远超过现在,因为当年遍地开花,全都在干,像红旗渠多著名啊。”水利工程会耗费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为例,仅“大跃進”时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动用了17个县的10万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掷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壹道大坝。放在现在,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当时,这都是按照义务工摊派给农民的劳役。据统计,上世纪50-70年代,中国水利工程建设 “大跃進”,现有的8.7万座水库大部分建于那个时期,想想就知道当时农民付出了多少。
(二)60年来,政策歧视让农民的公民权利丧失殆尽
农民用生命和财富为国家建设奉献,为政策失误买单,他们得到了什么?“二等公民”的特殊待遇,政策上法律上福利上的各种歧视……60多年来,农民丧失了多少权利?
1、农民选举权仅相当于城市公民的四分之壹甚至更少
建国以来,为了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毛泽东强调“在立法上要讲阶级不平等”,从1953年《选举法》开始,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长期以来只有“八分之壹选举权”(1979年修改为五分之壹,1995年修改为四分之壹)。1953年制定选举法时,全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86.7%,而所拥有的全国人大代表数仅占总人数的5%左右。
我国城乡居民选举权“同票不同权”的现象,直到2010年才得以在法律层面上终结。然而据统计,截至2012年2月29日,第十壹届全国人大代表实有2978人,其中官员、公务员代表2491人,民企员工代表16人(包括农民工3人),农民代表13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主) 。也就是说,真正能够代表八亿农民利益的人大代表仅仅15个(如果村党组织书记能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话),仅相当于1953年的十分之壹,而代表两亿多农民工利益的仅3人。由此可见,虽然法律已经修改,但事实上八亿农民在政治参与上的处境更加边缘化,完全处于被忽略的失语状态。
2、 户籍壁垒森严:农民沦为“二等公民”
户籍,恐怕是农民最痛的伤口。1958年为了限制城市人口增加,防止农民進入城市,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当时的公安部长罗瑞卿解释《条例》的制定目的说:“既不能让城市劳动力盲目增加,也不能让农村劳动力外流。”他还批评有的城市机关、单位让“从农村盲目流入城市没有户口的人员”长期居住。
改革开放以后,城乡户籍铁壁更加巩固。国家陆续出台政策强化对户口迁移工作的限制,严格控制“农转非”。
那麽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到底能给人们生活带来多大差别?仅以保险福利为例:“1992年,每个有非农业户口的中国人可以从国家那里获得524. 4元钱的保险福利费,若加上440 .3元的无形住房补贴,那麽市民户口的身份价值就是964.7元。1992年中国农民的人均纯收人才784元,人均消费水平才648元。也就是说。壹纸户口要胜过农民壹年的辛劳。” (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1)
对占人口总数80%左右的农民来说,国家福利制度几乎是壹片空白。只有少得可怜的几种福利形式,那是农民自办的。“小学是民办的,‘五保户’是农民负担的,修桥、铺路等等壹切公共事业无壹不是由农民自己来集资。农民住房靠自己建,农民看病掏自己的腰包,农民上了年纪以后靠子女赡养,死亡之后由子女出丧葬费用。生老病死听天命,衣食住行要自谋。”(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1)
正因为如此之大的利益差别,农民们才会想方设法挤破脑袋去赢得壹个城市户口,有些妇女甚至不惜献出身体。据《法制日报》1993年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公安局局长陆世长1977年至1991年间以批准农转非户口为诱饵,先后奸淫妇女8人48次,调戏、侮辱妇女5人。这仅仅是法院调查认定的事实。而据有线索的数字,这个色魔在14年间奸淫妇女数则为100多人。(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57)
这种情况虽然有所改善,但是户口壁垒依然等级森严,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这从大学生、研究生找工作时拼命地想在城市落户就可知道其中利害。普通农民想在城市落户,更是难上加难。而2010年广东推行“积分入户”和 重庆的“土地换户口”等措施,说白了就是“要人手不要人民,要户口得交土地”的霸王条款 。
3、1957年至今,迁徙自由被剥夺
伴随户籍制度的确立,农民的迁徙自由也被剥夺了。
1951年公安部颁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和1954年制定宪法的时候,其宗旨里还有保障人民居住、迁徙自由的字样。
但从1953年开始,国务院相继发文件指示:“铁道、交通部门在主要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要严格查验车票,防止农民流入城市;民政部门应将流入城市和工矿区的农村人口遣返原籍,并严禁他们乞讨;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户口管理,不得让流入城市的农民取得城市户口;粮食部门不得供应没有城市户口的人员粮食……”层层设卡,想尽办法要阻止农民進城。1957年12月1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各单位从农村中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将农村劳动力彻底地排斥在城市大门之外。这些制度让农民失去了在城市立足的任何可能性。195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更是从制度上否定了农民的迁徙自由权利。(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
1975修改宪法时,把54宪法所规定的“迁徙自由”直接给取消了,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彻底失去了宪法保障。
改革开放以后,人民依旧没有迁徙自由。法律方面,1982宪法没有恢复“迁徙自由”的条款。参与本次制宪的法学家吴家麟解释说:“有些做不到的就不要写進去。因为有法不依,不如无法。无法盼法,大家还觉得有希望;有法不依,连盼头都没有了。”当时的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长胡乔木则说:“不能让农村人口自由進城。现在城市很困难,有了权利大家便都到城里住来了,那是不能规定的。”
事实上虽然农民可以進城务工,但是无法在城市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连基本的子女入学权利都没有,这种想要农民创造价值又不给农民福利待遇的“迁徙自由”,是对农民的变相掠夺。
4、农民养老没保障,完全处于自生自灭状态
50到80年代,国有企业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拨款,个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而农民养老只能“自力更生”,只有极少数老弱孤寡残疾才获得集体的保障,钱还是由农民自己掏。
80年代以后公务员养老国家全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后,职工养老需自己缴纳部分,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仍是国家全包。而农村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却依旧是农民全部承担养老费用。这种附加身份限定的养老保障制度,有悖于宪法精神。
5、教育上重城市轻农村,农民工子女无法上学,农村大学生比例下降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在教育方面无论是教育经费、重点学校还是教育政策,农村都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长期倾斜的教育政策让占学生数量绝大多数的农村学生壹出生便“输在了起跑线上”。
就教育经费而言,2001年我国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为95元/人,农村为28元/人,城镇是农村的3.39倍;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城镇平均是146元,农村为45元,城镇是农村的3.24倍。国家投入的农村中小学财政预算壹般不够发公办教师的工资,因而教师的办公经费、教学器具和图书资料的购买只得由农民负担。据估算,每年农民缴纳的教育附加费达上百亿元(1998年为165亿元)。实际上,在教育费附加之外,农民还需要参加教育集资(1998年为53亿元)、摊派和支付学校的乱收费。
由于农村教育经费长期投入不足,造成了中小学校数量不足,以致1983年至1998年,7148万农村孩子因无校就读而失去上初中的机会,平均每年失学量为476万名。(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82-88)教育投入上对农民赤裸裸的歧视,导致60%以上的农村学生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不能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而回乡务农或外出打工。
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状况更糟糕,由于城市学校不肯接收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子女,或农民工付不起高昂的借读费,他们只能将子女送進“打工子弟学校”,这些学校不花城市财政壹分钱,但仍不被容忍,很所城市强制取缔“打工子弟学校”,仅北京市2011年8月关停的打工子弟学校,就导致3万农民工子女失学。
教育长期的倾斜也导致了从90年代开始重点大学农村学生比例持续下降,统计显示,2011年高等教育招生录取的农村学生约占30%,其中重点大学的农村生比例不到两成,中国农业大学农村生占三分之壹,北京大学在2010年只有壹成,清华大学2011年来自县以下的学生不足两成,而1980年代清华的农村生大约占二分之壹,“出身越底层,上的学校越差”,农民及其子女向上流动的道路越来越窄。
6、农民進城就业遭遇户籍歧视,很多职业被禁止進入
从50年代开始,城市便封闭了就业市场,农村劳动力很难在城市找到工作。 1955年中共中央批示:“壹切部门的劳动调配必须纳人计划……不准随便招收人员,更不准从乡村中招收人员”。(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而农民只能安守农村,永远从事农业生产。
改革开放以后,农民虽然被允许進城务工,但干的都是最脏最累的行当,因为很多城市出台政策限制农民進入某些职业,这些职业都是特意留给城市人的。比如1995年上海发布《上海市单位使用和聘用外地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将20多个职业作为“不准使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北京1997年初也开始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仅有12个行业的200个工种对外来人员开放。2000年初,北京市又决定将限制行业将由过去的5个增加到8个,限制职业由过去的34个增加到103个。(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38-163)
这种对城市居民進行保护性就业的政策至今仍没有改善,对普通农民工就业限制之严尚且不说,仅就大学生就业而言,每年碰到的户口壁垒就不计其数,据统计,“在遭遇过户籍歧视的青年中,有57.9%是农村户口,有78.9%是非本地户口;而在北京地区的调查中,非本地户口求职遭拒的比例达到了惊人的93.9%。”
此外,农民在医疗、生育、维权等方面的状况同样不容乐观。
二、免除农业税并没有给农民减轻多少负担
免除农业税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并没有给农民减轻多少负担,农民的处境也没有多大改观。
(壹)免除农业税: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免除农业税,看上去很美,其实更大程度上只具有象征性意义。2006年之前,中国是世界上唯壹专门面向农民征收农业税的国家,当今世界上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如美国、德国、法国,不仅早已免除了农民税费,反而给予农民高额的直接补贴。因此,减免农业税,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的确可以算作壹种对农民的解放。
那麽免征农业税到底能给农民带来多大的好处?以河南这样的农业大省为例,免征农业税,全省少收税10亿元,如果加上约30%的征税成本的话,每个农民大概少支出或者说增加了20元的收入。而2004年河南农民的平均收入是2550元,把农民的人均收入由2550元提高到2570元,增收幅度不到1%。由此可见,免除农业税对农民增收的实际意义不大。
而且从上边所列农民的税费负担看,各种杂费、杂税,如教育附加费、屠宰税等才是农民增收的根本障碍,这些乱收费的总额数倍于农业税,至今仍没有多大改善。
(二)免除农业税不等于不交税
河南农民段中智感叹“现在啥税也不交了……俺现在壹点贡献也没有”,其实这种看法明显是与事实相悖的。农民的农业税虽然免除了,但仍承担著各种杂费杂税。除此之外,农民实际上还承担著很多税种,比如说购买农资的增值税、购买生活消费品的增值税等,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2005年10月的讲话中说:目前中国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等生产过程中交纳的增殖税,每年在4000-5000亿元之间,农民人均交纳的税款在200元以上。农民仅仅在购买生产资料环节就为国家间接地承担如此高额的税收,怎么说农民不是纳税人?
(三)农资价格上涨,抵消政策优惠
农业税免除后,不少地方的农资产品价格不断上涨,这些虽然属于市场行为,却与当地政府的价格管理不无关系。这在壹定程度上“吞噬”了种粮直接补贴、降低农业税等政策实惠。仅化肥而言,据查2006年底尿素价格约为1500元/吨,2007年涨到尿素价格1700 多元/ 吨,2008年2300 多元;二铵价格则由2006年底的2000元/吨增长到了2008年的4400 多元/吨,翻了壹倍多。
如此迅猛的价格增长,农民种地的成本陡然增加,不但政策优惠被抵消,农民的隐形负担不降反增。
(四)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状况仍未改善
实际意义不大的免除农业税被宣传得轰轰烈烈,而二元体制下农民被剥夺被歧视的地位基本没有任何改变,在壹些方面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比如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征地风波,某些以城市化名义推進的政策直指农民最后的生存资源——土地。农民“被上楼”,城市“要农民工的劳动力不要农民工,要农民的土地不要失地农民”,血拆悲剧不断上演,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后壹点保障也被剥夺。
2004年的征地改革号称能限制官商勾结损害国家利益,保护农民权益……然而据秦晖教授介绍:“这种改革对于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分配模式没有什么改变,尤其是国家垄断土地‘壹级市场’、只许官府‘征地’不许农民(甚至包括‘集体’)‘卖地’、更不许农民讨价还价的规则没有任何改变。”
现行的很多政策法律不仅剥夺农民的权利,甚至歧视农民的生命。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按照2011年的标准来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21810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仅仅因为户籍差别,城市人口死亡赔偿金就是农村人口的三倍,也就是说,城市人口壹条命的价值是农村人口的三倍。“同命不同价”,如此赤裸裸的歧视,连生命权都不能平等,何谈公正?难怪早在1994年四川省合江县壹个镇干部敢公然对群众说:“死壹个农民算什么?就如同死壹只蚂蚁。”(俞德鹏《城乡社会:从隔离走向开放——中国户籍制度与户籍法研究》,P124)的确,中国农民,命若蝼蚁啊!
结语:
1、农民遭受了如此多的苦难,却依旧憨厚朴实到愚昧的程度,仅仅被免除了几十块钱的农业税,他们便充满感激,这感激背后包含了多少心酸与悲凉。
2、但愿有壹天国家能真正不再想方设法从农民身上牟利,能还这个群体以真正的国民地位,真正的生命和权利平等,还他们壹个公道。
农民运动
这个话题听起来让人别扭,越想越感到搭不上边。而事实上,二者在人类生存意识与抗争意识的演化过程中确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二者都不能独立存在。至少是壹个承前启后的纵向关系。尤其这个话题转移到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就更加显示出其延绵不断环环相扣的独特韵味。
首先,我们可以毫不犹豫的断言,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是壹种为生存而战斗的因果关系,而现代中国正在或即将发生的民主运动是为权利而战斗的因果关系。二者既有战斗的共性,又有目的性的区别。而这壹区别就决定了造成其兴起直至发生与演变以至于最终的结果而构成的内外在的条件将是天差地别的。
为生存而战,顾名思义,没有了基本生存物资的来源,没有了基本的生存保障,壹句话,没有活路了。因此要求生存,求保障,求活路。因此,他们要以暴力这壹最高等级的抗争手段走上揭竿而起的暴动之路。
为权利而战,顾名思义,缺乏自身精神释放与精神享受方面的权利,缺乏参与社会活动与反抗邪恶势力的诉求方面的大环境,壹句话,没有自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了,生存目标成了壹潭死水,世界没有了活力,且生存环境朝不保夕。壹切要看别人的脸色战战兢兢的活着。因此,他们要以诉求抗争甚至是暴力抗争的方式去试图改变这样的现状。
上述两种权利的追求,不仅具有抗争意识上的不同,更有时空条件的限制。其根本上就是追求生存权利与追求生存之外的权利这壹本质上的不同。这就注定了其抗争的方式,力度与取向壹定是不同的,甚至不能以殊途同归来加以定论。
首先,农民起义是以民不聊生,饿殍遍地,民无生路作为先决条件的,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就没有暴力性质的农民起义。它往往是在相对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才能构成事实。比如,皇权落榜,帝室衰微,强豪四起,天灾人祸,逐渐累积成积重难返的社会格局進而形成了皇室与地方势力的势能对比发生逆转,直至整个国家失去控制。这壹转换的实质就是天下财富分配的比例发生了倾斜,使原本统治地位的壹方不再具有掌控天下占多数比例的财富。其势能也因此从绝对的强大转变成非绝对强大以至于成为弱势的壹方。
其次,现代民主运动是以权利分配不均,财富分配失衡,自由属性被压抑,生存文化被压迫,生存意识被强暴为先决条件的。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就没有民主的诉求与抗争。它壹定是在文化体制与政治制度相对落后的历史条件下才能形成。比如,独裁专制,集权暴政,淫恶法统,桎梏自由,進而使天下人形同囚禁,毫无独立的生存属性与安全的保障。因此,民主与自由的呼声就会在百般的压迫下自然萌生。这壹事实的本质就是物质财富达到了人类生存标准之后人类世界有了对生存目标更高的追求。在此情况下,壹切不适宜这壹目标的社会形态与政权模式都将受到剧烈的冲击,直至以新的社会格局取而代之。
由此可以看出,农民起义的时空条件是社会生产力低下的时代产物,尤其是地域特征所造就的自然景观相对贫瘠所衍生出来的文化特征与政权体系偏重于掠夺性质的地区,在这样的时空条件下就更加适合产生周期性的农民起义。在人类古代历史上,东亚的中国爆发了无数次的农民起义,而西方的欧洲则相对罕有。古代的中国有农民起义,而现代中国以至于整个世界已不再发生农民起义这样的抗争行为。这就证明了时空条件是造成农民起义的外在因素。而古代与现代显然具有不同的时空条件,因此当然符合上述的观点。
显然,民主运动的时空条件是社会生产力达到壹定的较高层次之后的时代产物,尤其是地域特征所造就的自然景观相对富饶的区域及其所衍生出来的文化特征与政权体系偏重于保护性质的地区,这样的时空条件无疑更加有利于民主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在人类古代历史上,东亚的中国始终不曾出现民主的诉求,而西方的欧洲则在厚重的民主文化中率先步入了民主社会的殿堂。这同样证明了时空条件是决定民主运动的外在的根本上的因素。
然而,农民起义也好,民主运动也好,它们虽然是不同时空条件下的产物,却也存在着内外在的关联与共性,其中,最显著共性的就是抗争!抗争有其独到的含义,抗争不是讲道理,也不是破口大骂,更不是游说与解释,而是真刀真枪的对垒。即使没有刀枪也应具备对抗的实质。这个实质就是强制性的施加自己的主张而不是妥协式的请求。就这壹点来说,农民起义与现代民主运动具有触类旁通的关联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的成因就会对现代中国民主运动的成因产生重要影响。
抗争分为三种形式,壹是请愿,二是分化,三是暴力。所谓请愿,就是以和平的方式向统治壹方提出诉求,期待着统治壹方给予支持或实施。所谓分化,就是将诉求壹方的愿望,意见和理念向统治集团内部传播与扩散,使统治集团内部产生意识上的分化,進而不战而屈人之兵。同时,采取釜底抽薪的手段,为统治集团制造壹个又壹个的障碍,進而削弱其统治势力。所谓暴力,当然就是武力对抗,以军事力量的较量决定乾坤走向。这是壹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搭建严密的组织架构和壹整套具有绝对权威的指挥系统。非农民起义的时空条件难以形成其发展与壮大的外在条件。在民主社会,人民不需要农民起义,而在独裁专制的国家,尤其是中国这种前无古人的共产专制国家,其统治链路通过党魁的组织方式,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政治压迫与监督系统,有能力从根本上杜绝反政府势力形成军事组织的可能性,并在硬件设施上切断形成军事体系所需要的时间与空间和物质与供给。只有当共党政权基本失控或部分失控亦或是局部失控的状态下,上述军事对抗的组织系统才具有时空成形的外在条件。
因此,中国现代的民主抗争必须按照从低到高,从初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方式,循环渐進的去构建和发展,突变式的跨越到军事对抗的阶段完全不现实。
通过以上的论证,我们可以肯定的说,现代民主运动将至少要首先以和平请愿的方式進入实质性阶段,全世界绝大多数非民主社会的国家也将以这种方式最终步入民主政治。这是因为事物的演变往往要从低级向高级方位转化。即使两个人产生了矛盾,也应该是首先言语相斥,随后才可能寻求武力解决。没有壹上来不问青红皂白就大打出手的。六四运动的爆发就是这壹阶段的反映。印度,菲律宾,波茨瓦纳等国家则是在这壹阶段就取得成功的典型范例。他们通过和平的手段达到了诉求的目的。
当第壹阶段的形式不足以使统治集团改弦更张,進而撼动其统治意志时,民主运动就会朝向第二种方式发展,既分化瓦解的抗争方式。前苏联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走向民主社会的。而此前的东欧”布拉格”事件就是民主运动处于第壹阶段而未取得成功的典型范例。
当第二种民主运动的方式仍然无法撼动专制集团的统治地位时,壹个世纪性的大决战将不可避免。正所谓凡事再壹再二不再三。中国目前所处的时代正是民主运动的第二阶段,鹿死谁手,尚未可知!但前途渺茫,似成共识。
因此,中国势必迟早会進入民主运动的第三阶段。这壹阶段将是武力对抗的阶段,而且将不是中国内部独立形式的武力对抗,而是世界范围的意识形态与文化兼容性质的大决战。而中国的民主势力将在这壹阶段以世界民主阵线的统壹号令为取向,并成为世界民主同盟中的壹个绝不可忽视的分支力量,壹支举足轻重的生力军。
率先直观的打响中华第二阶段民主抗争第壹枪的是香港的”反送中”运动。反送中运动期间发生的暴力冲突与暴力事件仍然属于分化瓦解的范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军事对抗!香港的“反送中”运动是从2014年和平占中运动失败后发展演变而来的,反送中运动能否获得最终的成功目前似乎已经有了定论。如果不成功,最后的第三阶段的抗争将不可避免的在未来的世纪性大决战中拉开序幕。
然而,我们前文已经有过论证,那就是农民起义与现代民主运动的抗争目标的大相径庭。因为,农民起义是百分百的暴力行为,是玩命的生涯。这壹点与现代民主运动有阶段性的区别。因此,把中国农民起义的演化方略部分时域不分场合不分阶段的完全照搬到中国民主运动之中是断然不能成立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探索出新的出路,壹个适合于民主诉求的各种可能与必然的阶段性的实施方略。其主体要旨就是需要玩命的时候我们不能缩头缩脑,不需要玩命的时候我们又绝不能莽撞唐突,要做的收放自如张驰有度才能产生最高的效率。
第三阶段的暴力抗争是在第壹二阶段失败后的突变与对抗的升级,是先進与落后,前進与倒退,光明与黑暗,善良与丑恶,正义与邪恶,和平与战争,法制与专制,集权与民主的大决战。是人类从低级走向高级,从屈辱走向尊严,从压抑走向释放,从桎梏走向自由,从阶级走向平等,从狭隘走向广博,从传统走向未来的脱胎换骨式的大变迁。是人类对未来命运的壹次生死存亡的抉择。壹条路是人性道德的升华与文化意识的冲刷所带来的人类永久的和平与发展之路,另壹条路则是人性道德的沦丧与文化意识的泯灭,進而导致的人类战争和整个人类的毁灭之路。
第三阶段的民主抗争形式尚未在人类历史上有所展示,因为,对中国人来说,我们追求的不是改朝换代,而是彻底砸碎旧的世界去创造壹个前所未有的新世界。由于科技事业的发展,中国以至于全世界出现饿殍遍地的历史景观已经微乎其微。农民起义的的格局将成为历史的陈迹。但历史的发展将会伴随时空的变迁而产生新的机遇。这壹机遇不仅与传统的农民起义息息相关,而且与整个世界的文化变迁密不可分。
然而,现实的与未来的中国民主运动的缔造与发展是新时空状态下的产物,我们无法照搬中国历史去生搬硬套。即使作为参考,我们也应该深刻的认识到,中国历史上所出现的每壹次天灾人祸与民无生路并不意味着壹定会出现王朝兴替与时代变迁。也不意味着壹定会爆发农民起义。
据史料记载,西汉仅武帝在位的55年的时间里就发生过43次自然灾害,其中旱灾10次,蝗灾11次,水灾6次,地震3次,风灾3次,霜、冻、雪4次,雹灾2次,饥荒3次,疫灾1次。其中,公元前138年有《汉书·武帝》记载曰: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既黄河泛滥,饿殍遍地,人肉相食的景象。还有公元前114年《资治通鉴·汉纪十二》记载曰:关东郡、国四十余饥,人相食等。既大自然灾害导致全国百分之四十的人出现饥荒,出现了人肉相食的惨景。
可见,汉武帝时期,因连年战争征伐,国库早已空溃,再发生天灾人祸,国之经济早至崩溃边缘,而西汉并未因十室九空饿殍遍地而出现大规模揭竿而起天下大乱
的景致。这说明农民起义并不是饿殍遍地的必然产物。
唐贞观年间不仅发生过京师大地震,还出现过连年大旱。天宝年间更是发生过百年不遇的大旱灾与大地震,其灾难程度使当时的唐朝人口由5300多万骤减至1700多万。据史料记载历,当时的唐朝是连年大旱,瘟疫横行,生者人肉相食,死者十之有七。但贞观年间是李世民当朝的开国年代,大灾大难又岂能改朝换代?天宝年间的大灾难也仅仅出现过因李隆基宠信杨贵妃而爆发的安史之乱,唐朝也并未灭亡。
共产党的中国,在上个世纪50年代末曾经发生过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仅饿死的人就达到2000多万,举国上下几乎人人面黄肌瘦饥饿难耐。而共产党也并未因此被推下历史舞台。凡此种种范例,在上下两千多年的帝王朝代的演示中有无数的范例,并足以证明农民起义绝非饿殍遍地,经济崩溃局势下的必然产物。
现在我们需要界定的是,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最重要的因素究竟是什么?显然,自然灾害,经济崩溃只是其中的壹个因素,但不是绝对的因素。经过对无数组数据的分析论证以及对当朝时局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的研究与概括,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造成农民起义的绝对因素是天下财富分配的比例发生了根本上的转化,是皇权家族对天下财富的掌控能力被严重削弱的结果。这里所说的“财富”不是单纯的金银财宝的财富,而是宇宙天地间生命活力的总概括。也就是势能被量化的含义。
当皇权家族掌控的天下财富的比例超过壹半以上时,帝王政权就是稳固的,就是难以动摇的。反之就是脆弱的,壹触即溃的。当天下人的财富保有量超过帝王家族掌控的3-5倍时,这些财富的壹部分就可以抵消皇权政治的武装力量,这时的帝王政权就必然失控,农民起义就会水到渠成。所谓天灾人祸,经济崩溃,此时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壹颗稻草而已。
因此,造成专制政权崩溃的绝对因素就是天下人与统治者之间的财富占有量的问题,而不是富裕与贫穷或经济发达与否的问题!这是壹个绝不容混淆的概念,也是壹个逻辑上不容颠倒的概念。
这里有壹个最典型的范例就是北韩模式。北韩穷困潦倒,民不聊生,也多次发生过天灾人祸饿殍遍地的悲惨景象,但北韩从建国至今历经近70年至今而屹立不倒,这是因为北韩的财富百分之95以上掌控在统治者的手中,这使得即使全天下80%的人断绝了生路,人民也断然没有反抗的能力。农民起义也不具备发生的条件,即使发生了也不具备成功的可能性。
在古代中国,因为天下是皇家私有的,皇权自然是与天下人对立的产物。因为财富分配严重倾向于权利的壹方,这当然会激起天下人的愤愤不平。而大小官吏不过是朝廷圈养的牲畜型的工具而已,非利益诱惑不足以死心塌地与皇家成为壹体。准确的说,帝王政治本质上具有与天下人为敌的属性,没有高压与强权是难以维持的。这就造成地方强豪壹旦具备了与皇家抗衡的实力就绝不会姑息忍让而必然要向皇权体系索取最高利益,直至强豪四起,群雄割据進而取而代之。而产生这壹实力的后盾就是天下财富集中在地方强豪手中的量化指标已经远超帝王集团掌控的数量!
而农民起义只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司机而动的壹个分枝而已。在皇权失控的状态下,即使没有天灾人祸,也会有很多人揭竿而起,直捣黄龙。所谓投机取利正是这壹背景下的产物。反之,即使饿殍遍地也没有人敢于以暴力去对抗朝廷,即使勉为其难的对抗了也无法逃脱失败的结局。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中的天时就是天下财富的走向。而诸如皇室衰微,皇权落榜,奸臣当道,任人唯亲,昏庸无道,骄奢淫逸,甚至玩物丧志等都是帝王政治的大忌,但不是帝王家族崩溃的根本。导致王朝兴替的根本因素壹定是在天下财富走向发生倾斜的背景下产生的。
纵观中国历史,改朝换代的绝定性因素就是天下财富的分配关系。而财富与势力有着非线性的比例关系,这就是所谓财大气粗的最浅显的道理。但它又不是纯粹的金钱使能的概念,而是壹个对立双方势能的概念,这种概念只有在专制国家才能成立,因为专制国家永远是官民对立的,对立的双方时刻处于剑拔弩张的状态,谁的势能大谁就有话语权。这是宇宙天地间不可抗拒的自然属性。违背了这壹属性去判断是非,即使是顺藤摸瓜,也不会摸到那个最有价值的瓜!
为此,我们还可以不厌其烦的再描绘几个古往今来的实例。谈到财富,许多人往往会想到“谁有钱谁当老大”。这是对财富这个词的误解。我们所说的财富是广义上的财富而不是泛指金银财宝。广义上的财富可以理解为壹种势能,就像洪水那样,汇集的越多,其势能越猛烈。因此,财富可以转换为各种等效的智慧与能力。我们花钱建学校,孩子们读了书就有了更多的智慧,这种智慧就是等效财富。我们花钱买枪造炮,就有了打败敌人的锐利武器,军事实力就会更为强大,这种强大仍然是等效的财富。香港反送中,以几百万民众对抗强大的共党政府,并坚持了半年之久,底气从何而来?当然是财富的等效作用。这种财富转换的结果不仅是抗拒胡椒喷雾剂的防毒面具,而且是勇气和信心。
从中国的大秦帝国开始,秦二世在指鹿为马的赵高挟持下成为傀儡,连年的浩大工程几乎耗尽了秦国的国库,朝廷因此几乎无力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而赵高的干政,等同于割下了皇家半壁河山的财富来源,大秦帝国因此迅速走向衰败,最终十五年而亡天下。
西汉末年,王莽专权,虽励志革新,大有锐意進取之势,也终因丧失财富掌控的基础性手段而走向覆灭。
西晋的土族门阀制度使西晋的政权体系成为壹个家族政权,这等同于分散了皇家对天下财富的掌控能力。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何况是门阀等级下的贵族之间的分权分利?整个西晋因失去对天下财富的集中掌控导致皇室衰微,最终,内乱不断外患不止,岂有不亡之理?从公元280年灭东吴壹统天下为始,仅历经37年而亡,这不能不说是天下财富掌控失谐的典型范例。
共产党在抗战结束后的内战形式之所以达到无坚不摧的程度,也是因国民党从未真正的统壹中国致使财富分散而被各个击破的结果。国民政府实质上是诸侯分封制,国民政府的财富掌控实质上是分崩离析的状态。而共产党看似穷困潦倒,实则以土地的资源作为整合财富的手段,创造性的诱惑了大量的农民为其冲锋陷阵。最终以各个击破的方式打败了国民党。
财富,实质上就是生命体系的活动能力,是壹个事物转换成另壹个事物的催化剂。是力道的象征。万物都在运动中生息繁衍,因此,财富的保有量决定了力与势能的强与弱。只有相对的势能足以抗衡被冲击的另壹方,才可能改变这个世界上的物质属性!
因此,现代中国民主运动的核心不是去如何全面的摧毁中共的经济,以营造出抗击中共的势能,而是如何将中共的财富掌控能力分化出来進而实现民众的财富保有量逐渐超过以至于大大超过中共的财富掌控能力。因为,中国的民主运动的成功最终还是要依靠中国人民自己,而不是中国以外的任何外部势力。外部势力有助于中国民主大业的成功则当仁不让,我们不嫌朋友多。而外部势力再强大也仅为助力催化而已,毕竟中国未来的总统不可能让外国人来当,形成世界民主大联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但在国家概念消亡以前,中国事还是中国人自己的事!
这些浅显的道理我们能够弄明白,帝王政客们当然也明白,共产党更不可能不明白。所以,几千年来皇权家族总是不断的挖空心思的去弱化民众的富裕程度。当今的共党也在千方百计的营造国企的实力而同时咬牙切齿的打压私营企业。
共党下的中国已经不再有地方强豪的存在,私营老板再有钱也不允许像古代王朝那样可以坐拥自己的地方武装,以至于置办家丁家将。这是共党政权较之帝王政治更专制更集权更独裁更残暴的集中体现。从内部突破其政权体系也因此变得更困难。既然没有地方强豪的存在,就不能指望财富倾斜后导致群雄四起乱中取道之路,而只能在集权势力与全体民众之间构筑财富的倾向点。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当代中国民主运动的中心任务务求放在内部分化的层次方面,以促進民众的财富掌控逐渐超过共党集团所掌控的总量,这是既可行又深得人心的。如何保证中国经济私有化的比例不断攀升,如何遏制中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势头,如何将国有化职工引向惰性化和非竞争机制化将是这壹举措成败的关键!
中共打压私营企业不得人心,早晚会得到全天下人的反抗。而壹旦中共被国内外的大形势逼向闭关锁国,则首当其冲遭受打击的将是科技含量较高的国营企业,而中国的私营企业将借此机会反客为主,壹举攻下中国经济制高点的全方位领域,则中共政权必将由此走向衰微并不断的被弱化。这是因为中共未来的闭关锁国是被动性的,是国际上民主阵营去中国化的结果,这当然首先会导致遭受重创的将是国企。
在这壹前提下,我们还有必要去弱化整体性的中国经济吗?我们只需要尽其所能的去弱化其国有资产经济既为上上之策。而弱化整个中国经济将是不明智的,是在帮助中共寻找托词去复辟倒退闭关锁国,是在为成全中共穷兵黩武的皇帝梦而添砖加瓦,是狗熊拍苍蝇,好心办坏事。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似乎窥视到了严重的危机,那就是壹旦中共再次玩出“共产共妻”财产全部公有化的老套路,天下财富皆为共党所控,那中国的民主大业岂不是要胎死腹中永不超生了吗?的确,这还真是个问题。但却是壹个无需过分担心的问题。因为当今世界已经進入了信息时代,世界民主化大潮正在席卷整个世界。壹个14亿人口大国是不可能置身事外的,未来的世界大同也不允许壹个穷兵黩武的帝王世家独善其身继续为祸天下苍生。公有制已经过历史证明是没有强大的创造能力的,壹个经济与军事严重弱势的共党集权国家将很难抵御未来民主阵营强大的冲击力道。中共不可能看不到这壹对其来说极其恐怖的远景。与其说最终亡于世界还不如亡于故土。这种选择并不困难,这种判断也非常简单。因此,马克屎正义绝不会在中国复辟!
今天的中共会试图走北韩的道路吗?既马克屎主义融合超级集权的家天下的道路? 答案是死期来临之前绝不会!因为那是壹条死路。北韩的存在是因为有中共这坐强大的经济来源作为靠山,而中共没有这样的靠山。马克屎主义复辟都不可能,怎么会变本加厉呢?
中共想恢复到毛泽东时代的老路上去也是此路不通的,因为毛泽东只有壹个!言论狱文字狱的个人崇拜的时代已经壹去不返。中共想生存下去,唯壹的出路就是继续与全世界周旋,壹边高喊著富国强民实现中国梦,壹边茍延残喘暗地里继续其帝王的享乐。中共已经十拿九稳的开始扮演那个撞钟的和尚了,那口大钟中共还得继续撞下去。直至实在撞不下去了,实在忍耐不住了,不得不孤注壹掷了,才会硬著头皮往北韩模式下硬鉆。这样的结果等待他们的只能是头破血流万劫不复!
现在的问题是中共在专制政权体系下还能走多远,中共在民主势力的不断冲击下还能走多远的问题。而不是民主势力还能走多远,在中共的围追堵截下民主势力还能走多远的问题。这是当今世界大势所界定出来的终极性的发展趋势,是不能被颠倒的大是大非的终极性概念
。任何妄自菲薄悲观失望的情绪都是要不得的。
可以预见,中共早晚会有破釜沈舟背水壹战,与天下人为敌,并自我营造出世纪性大决战的那壹天。中国的民主大业至此方可称其为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而中共今天的凶相无非是穷途末路下的困兽犹斗,不足为虑。香港的“国安法”实质上是壹石二鸟的无奈之举,侧重点是军事上的“反登路”战略举措,也就是防止未来发生对外战争时避免敌方以香港作为踏板登路中国大陆的战略需求,并非刻意针对反送中的香港人。虽然因此会给香港人带来不小的麻烦,但只要能把反送中的香港人吓跑就算大功告成,总体形势尚不足为虑。而国安法迫不及待的粉墨登场的另壹个目的是要以此强硬的姿态去转移新冠疫情后期可能遭遇的世界性大围堵所带来的冲击效应。据此判断中国未来的民主运动形势将更加险峻实在是过于忧虑了。恰恰相反,香港“国安法”的实施,预示著中共已经感到了泰山压顶的巨大危机,而中国的民主运动将据此迎来了历史性的大转机与大机遇。壹个世纪性的大决战已经彰显秣兵历马杀机四伏的征兆,人类的新纪元将由此拉开序幕!
这个过程是漫长的等待吗?当然不是!只要海内外民主人士矢志不渝的坚持以各种形式的民主抗争方式不断的向中共发起冲击,以现代科技发展的速度,最多二十年就可大功告成。如果中共放弃皇帝梦,害怕成为千古罪人,那就会自主性的顶住压力,千般不愿万般无奈的走富国强民之路。那样的话,中国有望和平过渡到民主社会,不动刀枪不流血,又何尝不是中国人喜闻乐见乐此不疲的追求目标呢?!
皇帝梦可做,但皇帝梦不可行!这就是中共今天進退维谷被悬在半空的真实写照。香港人在怒吼,台湾人在怒吼,中国大陆人也不会总是在吃素,壹个被魔法宝杖挑在半空中的魔鬼,妳怕他干什么?!只要我们敢于撑起壹片天并有能力撑起壹片天,那麽,华夏大地的天空早晚会成为民主自由的天空。壹个充满自由气息的中华大地将会满腔热情的拥抱每壹个想往自由的中华儿女,直至承载他们的子孙万代奔向人间乐极世界!
中共诈骗农民
说到农民就必须把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说壹说。共产党建国之初为了联合农民,承诺给农民土地。建国后延续解放区就已开始的土地改革,1950年共产党颁布《土地改革法》,“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壹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土地的权力。就这样共产党通过将从富人手中的土地重新分配给穷人,农民拥有了土地所有权。
然而短短几年后,共产党就想着把农民手上的私有土地收为国有,让农民丧失生产资料,这样农民必须依附共产党,便于稳定的统治。1955年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强令各地整齐划壹,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模式完成农业合作化。到1957年底,全国97%的农户自愿或被迫加入了高级社,接着就是全面推行人民公社运动。在这壹系列“运动”之中,农民在意识形态和国家机器的双重强制下失去了刚分到手的土地,那张有着人民政府大印的土地证变成了没有任何意义的废纸,当然也包括 1954年《宪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也成了狗屁法律。不仅如此,国家还通过了统购统销制和城乡二元分离的户籍制度建立,将几亿被“集体化”了的农民在失去最基本的人身自由状况下经受着代表城市利益的国家无情的剥夺。土地集体所有是壹种有意识的政治安排,旨在消灭农民到手的土地所有权。
然而共产党壹次又壹次的运动,造成大量人员饿死,在 “文革”十年之后,农民的生存已经成了问题。要稳定局势,就必须保证土地的产出效率,那麽必须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土地的利用必须向私有方向转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应声而起。
土地承包经营是被学界称为“第二次土改”,与农民的第二次“立约”。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度开始,壹直到《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共产党等于承认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尽管改革开放后,农民依靠土地难以致富,但是土地可以保障农民的就业和生存,农民仍然不愿放弃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原因是耕种土地虽无法做到利益最大化,但无疑可以做到风险最小化。
改革开放之后农民的基本生活已经能满足的情况下,结合著改革开放最终再次回归计划经济的设想,共产党又开始打起农民对土地经营权的主意,为了避免直接收回土地经营权引起社会动荡,我们看看共产党是如何实施他们的壹系列惊天计划。
第壹步修改相关法律。2007年制定《物权法》将承包经营权定性为用益物权,但承包经营权的权能仍不完整,《农村土地承包法》、《担保法》对承包经营权的桎梏仍未解除:转让受壹系列限制,不能抵押。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即对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从限制转向鼓励;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能补足。 2014年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進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2015年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各自相对独立。这为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抵押提供了有解释力的理论和可操作的方案。随着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逐步转变为法律,农业用地尽管属于集体所有,但各项权能会全部私有化。
第二步对农村土地進行确权工作。2008年10月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進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对农村土地進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间跨度为10年,到2018年年底基本全国完成。这里我们关心农民手上的二个证,即宅基地使用权证、承包经营权证。宅基地是共产党建国后为收回土地進行土地改革,但是为了避免吃相难看以及顺利收回农田,允许农民留有自留地,也就是农村宅基地,属于私有财产。但是对于共产党来说那只是缓招,最终是不能容忍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化,违背共产主义教义,另壹方面对于城市里的工人来说也是最大不公平,因为工人没有任何私有生产资料。确权后最终效果是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和抵押贷款,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抵押贷款。
第三步宣传媒体鼓吹。如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让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加入到龙头企业、合作社的产业发展之中,为农户如何用土地经营权入股指明了道路。重点词是入股。
第四步未来局面走向。当土地经营权入股份制,农民相当于拿出自己的土地進行投资了,属于投资行为,风险自担。农民自己的土地是否能够转让,需要由股东大会来决定,而不是单个投资入股的农民说了算,因为个人占股比例小。这样的话,村干部所组织的股东联合体将决定发展方向。当遇到上级政府需要占用土地时,结果是很显然的即农民丢失了土地经营权,对于政府来说印钱买妳的股份真的不是壹个事。另外土地产出的农作物的价格壹直是政府指导价,所以赢利与否在于政府的调控。如果年年产量足,农作物单价低,分红没有几个,农民会对于入股失望,这时候政府再用高价钱来买股份,农民壹般会同意这样的交易,即使不同意也没有说话权利,因为个人占股比例小,股东决定股份买卖。
同样未来的苦日子对于农民来说将手上的确权证件抵押是最终操作,农民将彻底失去了壹切。经过这些壹系列骚操作,共产党由原来流氓形象变成了依法治理的形象,老百姓在所谓的公平交易中逐渐失去应有的权利,而且心服口服,让共产党平稳地收回土地生产资料,避免社会动荡。
当然共产党还是考虑农民失去生产资料后生活问题,他们从2012年就提出职业农民概念,这是壹种职业,如同职业工人壹个概念。经过培训和進行分级考试,让农民有上升通道,不至于对生活绝望,同是按技能拿等级工资,彻底让农民为共产党打工,共产党成了最大的“地主”。可以说共产党每布置的每壹步棋子背后都有深层用意,共产党从未真真为百姓着想,对于共产党来说,政权的稳定才是最高目的,而计划经济绝对是奴役百姓的最佳手段,让百姓天天为壹口吃的辛勤忙碌著,无暇顾及生活以外的事,更想不到民主自由宪政。
制度设计
中国的土地制度的改革,是攸关中国几亿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土地则是立国之本。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把完善土地制度视为统治要务,所以《汉书·食货志》有“理民之道,地著为本”之说。《孟子》里的“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所谓“经界”,指的就是耕地分配。古代史书有许多改朝换代后给百姓重新分配土地的记载。因为农民只有获得土地,才能安居乐业,国泰民安。
中共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过于残暴,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在短期内满足了许多贫困农民对于土地的渴望,发展了农业生产,为国民经济的恢复起到了壹定的作用。在那几年里,许多拥有私有土地的农民勤劳节俭,发家致富。这些在小农生产的条件下先富起来的农民,代表了当时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应该受到执政者的鼓励。但是中共元首毛泽东却认为这种状况是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表现,在这种传统的资本主义的农业模式之下中共难以从中获取利益,于是把这些勤劳致富的农民定为新富农、新富裕中农,在经济上政治上加以限制和歧视。为了遏止农村资本主义发展,加快射秽主义改造的步伐,毛泽东拒绝刘少奇的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的主张,批判邓子恢的“四大自由”(租佃自由、雇工自由、借贷自由、贸易自由),严令推行合作化,以及土地国有政策。中共的基层干部迎合毛的意旨,大肆强迫命令,许多地方出现建社后社员退社甚至自行解散,及大批出卖耕畜、杀羊砍树等现象。但毛泽东对这些现象毫不重视,相反却大批合作化中的右倾思想。在他鼓吹推动下,到1956年6月,中国就有91.7%的农户被组织進农业生产合作社,而且多数是被剥夺了土地所有权的高级社。到了大跃進的1958年,合作社進壹步发展为工农商学兵五位壹体、党政军民学统壹领导的人民公社。不但土地所有权,连许多生活资料都被没收,公社社员成为毫无自由权利的农奴,在辽阔的中华大地上,奏起了壹曲亘古未有的悲歌。就人民公社的性质而言,诚如壹位哲人在论及印度村社时所说的,这些农村公社“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创造精神。”这也是对中国人民公社的生动写照。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甘于奴役的公社社员自发地挣脱人民公社的桎梏,实行包产到户。这个斗争从非法到合法,经历了五年时光。安徽、四川等地1977年就开始了分田包产的活动,1978年的中共十壹届三中全会却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直到中共内部的修正主义派掌权的1982年初才在中共中央的文件里才承认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是射秽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中国人从纯粹的农奴转变为半农奴,虽然有了壹定的自主权但是始终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
包产到护在壹定程度上突破了公社土地所有制,在壹定程度上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進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孕育了私有制经济的幼芽,带动了经济体制的改革。但由于中共内部的修正主义派出于利益上的考虑把包产到护安置在“射秽主义农业经济”这个框子里,只允许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因而改革所释放的生产力,几年以后就消耗殆尽,八十年代后半期农业生产就停滞不前了。在这种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因为中国的农业生产尚处在手工化生产的发展阶段,与这种低度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土地的个人所有制。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才得以精耕细作、涵养地力,保证丰产;才能避免有权势者的无理掠夺。对于这个问题,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孟老夫子就做过很好的概括:“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土地就是农民最重要的恒产。可惜,当时的执政者见不及此,中共当局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如何建立壹个与权贵资本主义制度相这应的政治体制上。六四之后后,中国民众要求的政治体制改革撤底被中共否定,土地制度的改革就更没有人注意了。邓小平1992年的南方讲话挽救了经济体制改革,土地制度则依然打着“集体所有”这面射秽主义的旗帜,纹风不动。随着房地产业的勃兴,农民土地成为中共官员的盘中之餐。他们通过权力寻租的方式勾结开发商,大发土地财,既充实了打造政绩的财政,又塞满了个人的腰包,并且使房地产业成为最具中国特色、剥削最凶残的垄断行业。要改变这种局面,最根本的办法当然是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但是中共当局长期以来迷恋于土地国有或者集体所有是射秽主义公有制,把可能会让他们失去土地失去特权利益的土地私有化视为洪水猛兽,不接受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任何设想。所以要改革土地制度,就只能在结束中共极权统治的这个前提下,实现农民对土地的权利。
在农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应该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农民对承包地和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行这种制度无疑是对原有僵化的土地制度的突破,是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条件下下,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这里规定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各项权利,实际上已经具有所有权的性质,它显然同中共的“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存在着矛盾。因此,如果要在中共统治中国的框架下实现这个政策,作为靠土地发材的既得利益者的中共必然会以破坏农村射秽主义所有制为借口,進行顽强的抵制。因此要实现这个政策,就必须结束中共的统治。
从理论上说,集体是个人的集合体,这是壹个虚的概念,而个人却是实实在在的实体。没有个人,何来集体?既然土地是集体所有,那麽,这个集体中当然包括每个耕种土地的农民,每个农民都应在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中享有壹份属于他个人的土地所有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实际上包含着对土地的所有权。现在需要做的,是把这壹份所有权由虚变实,扩大农民对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涵义。也就是说,在土地经营使用权里,包含着壹份在集体所有权前提下的个人所有权。这份土地的个人所有权,正是农民获得土地经营使用权的依据。所以,在承认农民个人的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时候,也应该承认他对土地的个人所有权。
从实践来说,既然农民现有的土地使用权中,实际上包含着壹份土地所有权,那麽,他对于
自己所使用的土地,就应该有权处置,包括出租、买卖、抵押、入股、合作等等,壹句话,有权投入市场,自由流转。不经农民本人同意,任何机关或个人都无权占用。但迄今为止,土地的处置权壹直掌握在被认为是代表集体的中共官员手中,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不能在土地处置权中得到体现。这当然是很不合理的。因为中共官员的处置权来自集体所有权,是间接获得的;而农民的处置权则直接地来自他个人的土地所有权。所以,把土地的处置权转到农民手里,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改革。它符合于广大农民的利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有了土地处置权之后还应该明确规定土地的流转必须取得承包农民的同意,这就给处于强势地位的有权者留下了上下其手的空隙。
关于土地流转所得利益的分配,在原则上应该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如何“公平分享”,如何“保障”,考虑到集体所有制的名分,处置权虽然属于农民,但流转所获得的权益,自然应该在集体和个人之间進行合理分配。总的说来,个人所得应大于集体所得(集体所得包括村镇提留、政府税收等),因为这些权益对于农民来说,是他的全部或部分恒产的代价,而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它却只是很小的壹部分,也许连百分之壹都不到。结束中共统治之后的新政府在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拟定操作程序和权益分配比例时,能够充份考虑广大农民的权益。特别需要规定:没有承包农民的同意,任何党政机关、企业或个人都无权变更土地的利用方式。
土地制度的改革,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正确的土地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促進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扩大内需,而且可以活跃、完善市场经济,克服房地产业的混乱,甚至对于政治领域的反贪限权,端正地方政府的财政政策,减少基层官员的腐败,消除社会动荡,保持和谐稳定,都将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例如,许多中共的地方政府多年来征用农地,高价出售,所得绝大部分用于充实地方财政,或中饱私囊,给农民的补偿极少,往往只有售价的百分之壹二。近几年中国的群发性事件层出不穷,每年达十余万起,多数是由土地纠纷引起。结束中共统治之后,改革土地制度之后,土地处置权属于农民,不经农民同意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方式,政府官员无法再插手获利;而且土地流转的权益,大部分归农民所有,以每亩土地售价100万元为例,过去农民只能得到几万元,所得远不能补偿所受的损失,而按照前面的设想,农民可以得到50万元以上补偿(包括入股的股值),自己的权益已经得到保证,就不需要再抗争了,许多群发性事件都可消弭于未发之时。这样壹来,就可以消除许多滥用权力、官商勾结、贪污渎职的机会,减少社会震荡,并且大大节省维稳的人力物力,提高执政党和政府的威望。
在中共的传统的观念里,土地国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是党国所有制,是排斥任何个人所有权的,这就使得中共建立的土地制度成为掠夺农民的工具。这种错误的观念常常成为中共反对改革土地制度的强大理论武器,中国的农民要真正的拥有自己的土地首先需要与这种错误的观念進行斗争,在不允许学术自由与言论自由的中国这将是壹个漫长的过程。
祸害农村
中国农村改革已经很多年了。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之初,中国农村经济曾壹度有大的发展。由于官僚化的农村管理模式,农村贫穷与发展的滞后,再壹次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推动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减少农村的贫困,首先得了解中国农村到底面临什么问题。本文通过解剖华北南部同属壹个自然村(简称南村)的两个分村的基层组织,分析村民自治组织在乡村发展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以及乡镇政府的行政模式有哪些弊端,由此指出中国农村面临的双重困境和摆脱这种困境所必须的乡镇政府改革。
壹、南村基层组织与村民之间的关系
南村壹分村共有1,860人,现在的村基层组织(以下简称为“村组织”)是1994年由上级政府定下来的,共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委员11人。其中村支部书记秦礼的已经在“村组织”工作20多年。三分村人口有1,400多人,支部书记郝喜军自十几岁开始务农,当过生产队长、大队民兵连长,现成为该村第三代基层组织的负责人。
1. “村组织”的日常工作与村民评价
壹个“村组织”的日常工作主要有两大类,壹是处理本村村民反映的问题,二是应付上级政府布置的任务。但对村委会的工作绩效,村民与“村组织”的评价完全不同。比如就“村基层组织能为村民解决什么问题”,大部份村民告诉调查者,村干部经常登门找村民,不是让出钱就是让出力。但村干部自己却认为,他们为村民做的事情很多:比如,上报军烈属的情况,领取救济金;反映村特困户的情况,领取救济;还有报灾,调解邻里纠纷,发放宅基地等等。有许多时候,村民找村干部办理的并不是什么公事。比如,壹家男人外出好几年不归,女方要改嫁,村支部书记受男方亲属委托,外出寻找、刊登寻人启事等。又如,有壹村民的摩托车在外面被扣,他们找村支书帮忙要回。有时候村组织也受村民的委托办理壹些村里的公事。比如,1996年村里发生涝灾,村民集体来到村支书家,让他向上反映灾情,以求减免税收。又如,村里的高压线被人偷窃数百米,村民找到村支部书记,让他找县公安局,把被偷的电线追回来。
除了这些受委托和尽义务的事之外,“村组织”还掌握著壹些公共资源。我们在调查中看到的主要是发放宅基地的权力。从法律规定来看,发放宅基地的权力属于上级土地管理部门,但县乡两级土地管理部门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了解仅限于观念和数字,不可能具体规划管理各村的土地,于是实际掌握农村宅基地发放的权力就下移给村委会。这壹权力的下移曾为“村组织”带来许多谋利空间,但现在随着县乡土地部门的权力向农村基层延深,这种谋利空间将被压缩。
2. 乡政府对农民的摊派和“管理”
实际上,应付乡政府以及各级政府部门下派的任务才是“村组织”的主要工作。由于土地承包制的实施,农民与国家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这对乡政府的权力构成了壹定的限制。于是乡政府往往试图从其他方面弥补其权力“损失”,其手法之壹就是加强对“村组织”的管理和控制。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村组织”承担著乡政府下派的诸多“任务”。例如,每年第壹季度有以下“任务”会下达给“村组织”。第壹项,查“私婚”和“早婚”。乡政府根据各村人口总数,按比例分派名额,责成“村组织”必须搜索到足够的私婚和早婚人数,为乡政府筹到足够的罚金。第二项,实行计划生育的季度普查,责成壹个村必须有壹定数量的人做引产、流产手术。比如,三分村共有1,400人,按比例分到8个名额;少完成壹个,乡政府要对村组织罚款2,500元。第三项,征收人头税。本来,征税是税务部门的事权,但乡政府认为,有些该征的税没有征上来,于是按每人12元的配额对各村加征所谓“税收”,这部份乡政府自行规定的收费被村民称为“人头税”。这项摊派遭到村民的抵制,因为“村组织”和乡政府均拿不出合法征税的税票。最后,“村组织”只好从信用社贷款,上交了这笔“人头税”。第四项是“小康村验收”,验收标准多达15项,每壹项都有具体的数字标准,如人均收入达到1,300元的户要超过村民总户数的80%,人均集体经济收入要超过1千元,学龄人口小学入学率达到99%、巩固率为99%、完成率为97%,按“村文化建设”标准村图书室必须有1千多册藏书,每年订阅5种以上报刊,有3个体育场所,3种以上体育设施,此外还有住房、用水、用电、道路、绿化、卫生所,以及“村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等各项硬指标。
3. 农民负担的各种税费
笔者调查的壹分村和三分村都已成为“小康村”,但并未全部达标。实际上,乡政府对所谓的“达标”并不认真,他们最关心的是“村组织”上交“税费”的多少。第壹季度的任务还未完成,第二季度的“夏季征购提留”工作就已开始。乡政府把上级政府下达的任务分解到各村;各村再根据下派任务,计划造表,将任务分解到各户。在壹分村,我们看到了上壹年夏季征购提留表,从壹个名叫赵常华的村民名下(承包耕地2.1亩),他应该上缴的夏季征购提留如下:
“村提留”合计为97元(其中公积金42.2元、公益金18.3元、管理费36.5元),“乡统筹”合计为169.9元(其中教育费54.8元、计划生育费8.2元、优抚费11.9元、民兵训练费11.9元、道路维修费8.2元、卫生费4.6元、税金70.3元),总计为266.9元。
夏季是农民交纳各种费用的主要季节。壹分村有1千8百多人,向县、乡政府上交的“夏季征购提留”包括:公积金25,296元、公益金12,648元、管理费25,296元、义务工3,720元、积累工5,580元、教育费39,744元、计划生育费5,692元、优抚8,220元、民兵费2,530元、道路费5,672元、卫生费3,162元,小计126,480元,国家税金48,150元。“村组织”把表册送到夏粮收购站,收购站则把各种款项从农民的卖粮款中扣除。
4. “村组织”在农村社区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从调查结果来看,“村组织”控制民众的能力越来越弱,在农村公共生活中的影响也越来越小。比如,“村组织”不再管理经济事务,如打井、整地、安排生产,也不参与村民的婚丧嫁娶、修房盖屋。“村组织”从农村的公共生活领域退出之后,其管理空白有壹部份逐渐被村民的自发行为所填补。例如,土地承包之始,地块被分割得很零散,壹户的承包地不过3至5亩,却被分割成7、8个小地块,不利于耕作;于是村民们通过私下交换,把小地块合并成大地块,方便耕作。此外,打井、架设电线、改革耕作方式等,也都是民间自发的行为,基本上没有“村组织”的参与。农民在文化活动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姓氏和家族活动的重新活跃即为壹例。
南村以郝姓为主,1949年以前这里有壹个很大的郝氏家谱庙,“文革”时期被拆毁。前几年,村民们报县宗教局批准,集资重新修建家谱庙,庙里供奉的是郝氏最早从山西洪洞县移民过来的祖先。每年农历的正月十五和七月十五,在庙前举行祭祖仪式。但正如黄宗智在《华北的小农经济和社会变迁》所描绘的,与南方乡村相比,北方农村的家族观念相对淡漠。在南村,尽管恢复了壹些宗族仪式和活动,但这里没有族长、族规,也没有族产,宗族行为完全处于自发状态,其活动也仅仅是壹种仪式,除了满足村民对归属感的需求之外,没有更多的社会功能。
在南村的村民活动中,既很少看到“村组织”的影子,也很少看到家族的影子。在组织生产、兴办企业、修房造屋、婚丧嫁娶等活动中,邻里、朋友、家族、亲戚的作用几乎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由此可见,孤立分散,缺乏有机联系仍然是北方小农社会的基本特征,这壹基本特征是国家政权深入农村的有利条件。当国家行政权力对农村控制减弱时,也没有任何势力能填补其权力的空白。
二、“村组织”与乡政府的关系
农村改革除了涉及“村组织”与村民的关系之外,另壹个重要内容是调整“村组织”与上级政府之间的关系。
1. “村组织”功能弱化,乡政府权力膨胀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村组织”的社会控制功能减弱的同时,乡政府的机构和权力却大为膨胀。改革以前的人民公社机关通常只有十来个正式工作人员,现在,南村乡的党委和乡政府已有壹百多人。党委、乡政府、乡人大、纪检、团委以及派出所、法庭、银行、土地、税收、计划生育等各种部门,都比照县政府的机构设置,此外还特别设有管理农村的若干特殊部门。“村组织”的大部份工作都不得不围绕着乡政府的需要。
南村乡政府管理著20来个行政村,从功能上看,既然设立了如此庞大且功能齐全的乡政府,它就完全可以独立承担起管理农村社区的任务,没有必要再设立村壹级组织。但为什么又要在乡政府之下又设立“村组织”呢?这完全是乡政府的需要。在乡政府下面设立“村组织”,既增加了乡政府的权力,同时又减少了乡政府的事务性工作与责任。
“村组织”实行自治之后,乡政府与“村组织”的关系处于壹种什么状态呢?从调查中发现,南村的“村组织”名为村民自治,其控制权并不在村民手中,而是在上级政府那里。由于“村组织”手中掌握的资源很少,其权力基础就十分薄弱,只能依靠上级政府的支持。当然,这种依赖出于乡、村两级组织的共同需要:乡政府需要村组织为其提供经济上的支持,“村组织”需要乡政府为其提供权力的保障。“村组织”的人事任免,有的是通过村民推举,有的是乡政府指派。无论属于哪壹种情况,“村组织”多半必须服从乡政府的领导。用三分村壹位村主任的话来说就是,乡政府可以随时“调度”他们,召集他们开会,并布置任务,对他们奖励或处罚。按规定,村里征收的“提留”(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等)都是“村组织”的专项经费,但在南村,“乡统筹”与“村提留”却都要上缴到乡政府,然后再由乡政府根据情况向“村组织”返还部份“村提留”款项。
为了加强对“村组织”的控制,南村乡政府在每个行政村都安置壹名乡干部,长年住在村里,监察各村的基本动态。在调查中经常听到“村组织”的干部抱怨,乡政府卡得太死,村里的工作难做。笔者曾向他们提问:能不能根据村里的具体情况,对乡政府的安排布置表示异议?“那怎么可以?”壹分村的村主任说,“乡政府根本不听妳的,还要用党纪政纪处分妳呢”。更重要的是,如果“村组织”不听乡政府的“调度”,或无法完成乡里布置的任务,乡政府马上就会撤换“村组织”负责人的职务,另换他人。
2. “村组织”的支配力减弱
从总体上来看,“村组织”对农民是不可能再按人民公社时期那种大队干部对社员的强迫命令方式去布置任务,但它也不能按乡政府管理“村组织”的方式工作。“村组织”虽然行使著国家权力,安排的是上级政府下派的任务,但“村组织”却不是国家权力的化身,它们只是扮演着国家权力的基层“代理人”角色。它们的身份是多重的:当行使国家权力的时候,他们是国家权力的代理人;当他们为村民服务的时候,又成了村民的代理人。村民如果不服从他们的安排,壹般情况下,他们只能调动县或乡的力量来解决。各种各样对农民的征收和摊派之所以能够完成,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对国家权威的服从。因此,“村组织”必须以乡、县两级政府权力的支持作为政治靠山。需要指出的是,在全国的范围内,不同地方的村组织,其权力和支配能力差别很大。有的“村组织”几乎毫无支配能力;有的“村组织”,如河南的南街村、江苏的华西村,其权力与支配力甚至超过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大队的权力。由此可见,“村组织”的权力不在其组织形式,而是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掌握的经济资源。有的“村组织”没有任何集体资产,连“三提留”也被乡政府拿去,“村组织”不掌握任何资源,它对村民就没有支配力;有的村在土地承包之后,“村组织”仍然掌握著壹部份集体资产,如荒山、野地、林木、矿藏等,这类“村组织”就有很大的权威,能支配村民。但从数量上看,这类具有权威性与支配力的“村组织”比较少。
显然,对改革给农村社会和权力结构带来的重大变迁及影响,学术界还未给予足够的理解和重视。比如,尽管“村组织”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政治意义了,不少人还在热烈地讨论“村组织”的民主选举与民主决策之重大意义;尽管乡镇政府已经包揽了控制农村社区的大部份权力,但研究者对乡镇政府的角色和职能却很少给予关注。鉴于南村的现状在中国农村具有普遍意义,本文由此出发着重讨论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三、中国农村的出路在于改变国家对农村的管理方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农村的社会发展和现代化主要经由两条途径:其壹,农村社区出现新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力量,这股力量的发展壮大带动整个农村走上现代化之路;其二,国家率先在城市完成工业化,转而投资农村或将农村人口吸纳到城市。但对于中国来说,这两个方案都很难实行。首先,中国作为壹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现代化是作为壹个文化和政治问题被引進来的,社会基层并没有蕴藏发展现代化的动力;其次,由于农村区域广大,人口众多,仅仅依靠城市和国家的力量,很难使农村得到发展。中国农村的发展的难题并非始自今天。自近代以来,中国农村就壹直处于“危机─舒缓,再危机─再舒缓”这样壹个周而复始的过程中。本世纪30年代,学术界曾就“中国农村的出路在哪里”展开争论,并形成了以郑庄秋为代表的“农业工业化”和以吴景超、陈序经为代表的“城市工业化”两种方案。但是无论哪壹种方案,在当时的条件下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从中国的现实来看,农村的状况可以概括为3种模式。第壹种模式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代表,改革开放之后,大量外来资金涌入该地,投资建厂,使该地迅速实现工业化。第二种模式以江苏、浙江为代表,即改革之后农村原有的集体经济保留下来,村组织在其政治职能退化之后,转化为该地经济实体的代表,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使该地走上工业化之路。第三种模式最具普遍性,改革之后集体经济解体,村组织的职能弱化,广大农民再次沦为小农,他们守着几亩薄田,或四处打工,或坐家困守;在现代化的大工业、大经济组织面前,他们几乎没有任何发展机遇。中国广大农村这种具普遍性的情况表明,仅仅依靠个体的努力,庞大而薄弱的小农要走上现代化之路,将是壹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
应当如何推动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第壹种观点认为,当前农村发展的阻力在于改革的不彻底,政府保留了许多计划经济时期的权力,仍然对农民的经营活动横加干涉,甚至滥用权力挥霍农民的收入。因此,农村发展的出路就在于進壹步推动农村体制的改革,减少政府对农村社会活动的管制。第二种观点认为,后起现代化国家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规划和指导。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引用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的理论,认为壹个处于现代化進程中的超大社会的乡村的发展,有赖于政府在农村推進改革和组织发展的能力。这壹派学者针对中国农村社会生活中的种种无序状态,认为农村的发展必须从扩大乡镇政府的权力和职能着手,目前国家在农村的权力仅设在乡壹级,下壹步应该把村组织也纳入到国家行政权力的设置之内,以進壹步增强国家对农村的管理和控制。从理论上讲,这两种观点都有壹定的道理。但在现实中,两种主张中的任何壹种如获实施,都会引发新的问题。
1949年之后的经验表明,农村社区的发展与农村基层组织的结构和性质有密切关系。这样的基层组织在过去是村级组织,在今天则是乡镇级机构。目前国家在农村设立的乡镇壹级的组织和机构总体上可以分为3种:其壹是专业化的经济实体,如信用社、电力等部门和公司;其二是县属各部门在农村的派出机构,如工商、税收、司法、土地管理等部门;其三是乡镇政府。在这些机构中,以乡镇政府的职能最完整、权力最大,党委、政府、人大、纪检、共青团、妇联等机构和社会团体俱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职能无壹不包。既然农民养活了这么庞大的党政机构,农村发展的课题也理应由乡镇政府承担。然而,事实证明,目前的乡镇壹级政府主要是以行政管理为名,从农村提取各种资源,满足其官僚机构干部职员的需要,而对农村发展这样壹个关键性问题却久无积极的作为。
根据马克斯 韦伯对官僚体制的剖析,壹切科层官僚化的机构,无论其组织还是个人,都是以形式主义和服从上级为原则,不具备任何组织、规划、激励、动员社会的能力,它既反对也压抑组织成员的事业心和原动力。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壹种为经济成功而奋斗的精神,这恰恰是科层官僚组织所不具备的。壹个庞大的、权力无边的官僚科层组织的存在,必然会压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
通过剖析南村农民与“村组织”以及“村组织”与乡政府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到,目前中国的乡镇壹级组织具有两个特点。其壹,无论从乡镇干部个人角度还是从乡政府组织的角度来看,乡镇壹级机构对农村发展的成败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土地承包之后,经济发展的责任已经落在壹个个孤立的小农头上;乡镇政府无需规划农村社区的发展,其事权主要是管理、收费、罚款等。其二,由于权力集中且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再加上小农素质低下,处于壹盘散沙状态,这就为乡镇政府滥用权力提供了方便,其主要表现为寻租行为泛滥,乡政府用壹切看似正当合法的理由,为乡镇组织和个人增加收入,从而加重了农民的负担。除了无责任化和寻租行为泛滥之外,乡镇政府和县属各部门的派出机构(这样的机构加起来有30来个)还形成了壹个个小型利益集团。各部门之间竞相划地为牢,争权夺利,推诿塞责,并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鱼肉乡民,蚕食农民的利益。中国农村这块曾孕育了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和东方文化的沃土,近十余年来在各方势力无情的榨取和吮吸下,正在变成壹条干枯的河床,不仅无力承载未来发展的重负,就连维持农民家庭的生存与再生产亦非常困难。
由于农村基层组织的这壹性质,中国农村的发展正面临双重困境。第壹重困境在乡镇党政系统内。这壹重困境包含两层意思:其壹,国家把大量的有关农村的政策和行政目标都堆在乡镇政府那里,即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壹根针”,乡镇政府忙于应付上级政府下达的种种任务;其二,乡镇组织作为国家行政机器的壹个环节,现有政治机制使得乡镇干部的主要目标是升官,大多数乡镇干部素质不高,无力承担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的重任,即使有少数有能力创新者,也受到体制的严重约束,无法有所作为。第二重困境在农村本身:其壹,如果没有政府方面的组织、规划和扶持,仅靠单个小农的努力,在现有观念和经济水平下,小农的发展前景十分有限;其二,如果扩大政府的权力和职能,在现有的体制下,它会以政府的官僚化行为追逐其寻租的目标,搞什么“大蒜乡”、“烟草乡”、“黄瓜乡”等,只能带来更多的经济和社会灾难。
从南村调查所揭示的中国农村发展所面临的困境来看,笔者以为,农村发展的关键,不在于是强化国家对农村的管理还是减少国家对农村的控制,而在于国家政权以什么样的体制和方式管理农村。要克服目前农村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必须从体制上和管理方式两方面改革作为农村权力中心的乡镇政府机构,由行政官僚凌驾于农村之上转变为由农村社区精英对农村自我管理。通过这壹改革,也许能够为农村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农村的困境
所谓“三农”问题,按官方和主流媒体(含学术刊物)的说法,就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这些问题成了影响国家和经济社会向现代化发展的阻滞因素,因而也成了政府和学术界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其实,“三农”问题早已存在,并非时下因学术讨论热烈之故而产生。当壹个“问题”为社会各界所注目,也就意味着这个“问题”已成为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重大因素。
“三农”与“国企”之类的问题明显不同,还在于它以往多年并不被理论(学术)界真正重视。“国企”问题出现不久,就有学术机构拿出战略报告,上呈最高决策机构,進而编辑成书。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领衔的《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即为壹例。而关于“三农”问题的研究则多是些零零星星的文章与文集。目前,国内最有学术品位和现实针对性的有关“三农”的著作仍是文集,虽然它们被冠以“经济前沿学术劄记”之名号,但出版者亦不得不辅以“农业、农村、农民集”之标称。有人注意“三农”问题,丁力主要是从国际竞争角度来讲的[1],而就整个文集来说,几无主线可言。秦晖则力称進行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2],但作为壹个历史学家,他并未从文化传统方面進行深刻反思。既便是农村问题的著名权威杜润生先生,其近期出版的著作也不过是文集而已,且没有解决“问题”的良方,更未涉及文化传统的反思。
何以中国的学术界之于“三农”问题表现如此?其原因当然错综复杂,而其中的壹个根本原因就是,学者们的士大夫式思维使他们的观察往往局限于儒学的“君子在国、小人在野”的定势。用现代话语来说:农民(“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弱智”群体,是阻碍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因素,应当被安排和规划,应当有“上智”给他们指明出路,等等。更有甚者,还有人试图通过对“三农”问题的壹些表述建立自己的话语霸权,比如匆匆到壹趟外国的农业地区(邦)做蜻蜓点水式的考察,就称毛主义的农村模式有可行性,云云。
如何才能使“三农”不再成为“问题”,反而给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带来有效的参照?依个人的学术与实践的双重经验来判断,从文化传统的角度去反思,進而找出宪政之路,不失为最理想途径。
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农民被视为小人是自儒学兴盛两千多年来“天不变道亦不变”式的版本。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恢复的高考制度(类似于古代科举),是绝大多数农民子弟身份蜕变的最主要途径,至今依然如此。尽管每年很多大学生无法就业,许多农民子弟还是愿以大学生的身份“漂浮”于城市。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整个求学投资的产出率如此之低,在中国这个发展中国家显然是不正常的。农民子弟大学毕业后即便失业也不肯还乡,其社会层面的理性需要是不愿恢复到“小人”、“在野”的传统历史定位当中去,哪怕飘荡在城市里作另壹意义上的“在野”也好。不能否认,确有负责任的学者主张从现代公民政治的角度确立农民的身份,但总体上来看,农民被视为儒学意义上的“小人”之文化传统并未发生丝毫变化。
“三农”作为问题出现之初,有人就以“民工潮”、“流民”这样的字眼来指称离开土地的农民的身份。这种“君子于国(城内),小人在野(农村)”的历史遗传,非常之顽强。進入21世纪了,仍然屡屡发生农民在城市被权力部门非法扣押并罚款(了事)的现象,而孙志刚案件只不过是被社会关注到的壹个恶劣典型。凡此种种说明,关于农民身份的认同存在着壹个传统的前提:“在国”与“在野”之区分。壹些城市知识分子关于如何控制、管理、规划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的说法,本身就是对农民的壹种歧视。它把农民视为现代化的障碍,是需要被“规划、控制”的部份。最典型的“说话”之壹是《读书》2003年10月号上的壹篇文章。该文作者认为,孙志刚之所以被打死,可能因为他更像农民(流民)。这位作者写道:“在现今中国大城市的犯罪记录中,50%以上是流动人口,而在广州这个比率上升为80%,这是孙志刚案件在广州发生的背景。”[3]
且不论其数据是否准确可靠,仅就作者的用语和视角而论,不讨论农民在城市里遭受的种种歧视,而单纯用流动人口数量之多少来暗示农民進城的负面作用,既非严谨的学术讨论,也很不道德。无论進城的农民在城市里犯罪的原因(特别是重大案件,如绑架、伤害致死案)是否与他们直接遭遇的不公正待遇有因果关系,都不应当回避城市体制及其居民对农民的种种歧视,更不用说普遍发生的建筑工地包工头及建筑公司恶意扣减或延付农民工的工资等现象了。事实上,对农民的歧视来源于城市居民那种高农民壹等的优越心态,以及在思想深处把农民工当作“贱民”的观念,这就是传统文化的现代折射。
笔者曾在农村金融系统中工作过16年,根据我的体验,农民不仅富有理性,而且还是遵守诚信原则的较优群体。即以20世纪80年代我参加过的所谓“依法收贷”活动为例加以说明。对农民“依法收贷”的要求是迫使农民承担集体(社队)时期的旧贷款,即将信用社与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队集体的贷款契约转化成农户(户主)契约(称为“落实到户”)。在这个过程中,国家银行代表了司法机关(这本身就是违法行政),强制裁决让农民承担某个数量的生产队贷款,而且往往是当即执行,不给农民任何辩护权(也未设置此程序)。尽管如此,农民为了面子,比如别在大喇叭上喊户主的名字,往往自愿承担这种无效契约的责任。从法理上讲,人民公社作为壹种经济组织(当然也是政治组织),已经破产,破产清算已于“分队”时完成,作为集体土地的承包者没有承担债务的必要。况且,废除人民公社(即“分队”)是壹种政治措施,没必要再回溯经济责任。其实,“分队”也是对“合作化”以来无偿公有化私有土地的壹种补偿,或者说是壹种隐性的国家道歉行为,怎能同时追溯与那些资产相连的债务呢?即便如此,农民们还是替政府承担了本不该由他们承担的债务。这种欺压农民的现象在过去几十年来的农村工作中其实是屡见不鲜的。
当知识分子在讨论如何“安排”农民的出路时,他们经常忽略了壹个农民的基本权利问题,即农民有权利要求与城市居民壹样的生存权利,这种“从肚皮(吃饱)到脸皮(尊严)”的要求,在宪政缺位的体制中常常被“理所当然地”排除在话题之外。即以土地权利的界定为例,有学者认为,土地已成了农民的社会保障,所以土地不能作为生产资料交给市场来处理”。虽然这种设想确实考虑到农民的利益,但它把壹种几十年来壹以贯之的制度歧视当作天经地义的背景因素,那就是,政府只为城市居民提供社会保障,农民作为“次等人口”,不能象城市居民那样获得属于城市居民的完整的社会保障,而只能靠现有的承包地来养老防灾,至于承包地能否保障农民的生活水平达到城市居民的“最低保障线”,就忽略不计了。何况,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其实只是“准私有”[4],农民并未获得绝对的产权,因此在承包地受到专横的权力的侵害时,往往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最基本的权益。“合作化运动”以来的土地制度是中国自秦代以来土地制度的大倒退,而改革开放初期对土地制度的安排只是壹项权宜性的逆向调整。只有在宪政的保障下,农民才能拥有各项保障人格尊严的基本权利,其中也包括土地权利。迄今为止的所有政策都以有意消解农民自组织的积极性为目标,壹度热门过的村民选举现在看来并为产生农民利益的真正保护者,相反却形成了新形式的政府代理人。
依笔者之见,宪政的稀缺与文化传统的压抑,才是中国“三农”成为“问题”的根本原因。当政府的全能性神话无法实现,而农民的利益又被直接统治农村的乡镇权力构成的利益集团无情吞噬时,农村社会的整体心态又回归到历史的某壹个极值状态。因此,胡温“新政”以来所力倡的减轻农民负担才大受农民欢迎。但是,“新政”是否有能力走出“黄宗羲定律”[5]则有待观察。
尽管中国的“三农”问题所处的制度环境属于宪政稀缺类型,但是通过政策安排或制度转型还是能实现对农民的利益保护的。在现代化進程中,政策安排与制度转型只能依靠前现代方法与机会型的现代宪政之路。所谓“前现代”,就是寄托于“小岗故事”的再现,借助政治权能来推开与因应农民的愿望;所谓“机会型”的宪政之路,则取决于知识精英是否愿为建立壹个真正自由繁荣的社会而努力。
下面的壹系列内容或许可被视为制度转型方案中的壹些选择:
通过立法程序消除宪法第8条关于土地产权的规定,确立土地私有化制度。从而实现农村土地从“准私有”到绝对产权的转变。
在有关土地私有化的宪法修正案中,可以明确规定,私有化土地按比例可证券化流通,但必须限定用于狭义农业的最低额度。证券化流通能够使农民资产向城市转移,即置换性转移。
彻底使党、政机构退出乡镇。在村民委员会全面海选的基础上,成立乡镇完全自治机构。
为使政治博弈具有可行性,乡镇党派机构不宜设委员会,而只设特派员办公室,以统壹管理乡村党员;应取消村党支部的设置,在实质上不允许党权大于政权,即让村民委员会成为唯壹行使农民委托权的机构。在宪法层面上,要明确规定,在壹乡村区域不拥有土地权的人,不得出任乡村公职,但鼓励现有乡镇公职人员中父母在农村者回本村(乡)继承土地权并参与公职竞选。
乡镇政府的组成由村长联合会推举或特别聘任,即将乡镇治理模式由政治化转向公司化。在整个转型过程中,成立以户籍在当地农村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作为过渡机构。为防止历史上“良绅淡出、劣绅進入”的现象重演,乡村应建立“清议会”,由资深人员(如原籍为农村、退休后常住乡村的教师职员)评价为政者的能力,并形成壹种舆论机制。在公共政策层面上,鼓励农村出身的知识分子回村(乡)参加与治理,并使之拥有农村地权。
恢复农村基金会制,但使之不与任何国家机关建立行政隶属关系。
在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农村社会中间组织建立的法律依据。
中国是壹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农民的利益不容忽视,这也是壹个最基本的社会正义。
农村的危机
進入20世纪80年代,资本和市场的力量被引入中国农村社会,以应对后革命时代基层治理的危机。但正如本文作者所描绘的,在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获得极大提高的同时,市场经济的深入也给中国基层社会结构带来严峻挑战,带来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社会矛盾的激化;原本存在于经济和政治领域的对立和冲突,進壹步演化为社会心理层面的情绪对立。这种日益泛化的社会阶层分化与矛盾,成为新时期中国基层治理无法回避的难题。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特此编发,供诸君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给农村的经济社会带来巨大的变迁,农民的物质生活获得了极大的提高。与此同时,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也发生严重的分化。社会结构的阶层化和利益关系的市场化使得中国的社会管理面临新的挑战。早在上世纪90年代,陆学艺就指出:“目前中国的农民实际上已经分化成若干利益不同、愿望不同的阶层,而且正在進壹步分化之中。” 农村阶层分化使农村社会成员的利益主体和利益来源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矛盾明显化, 形成了极其复杂的利益新格局和社会矛盾新体系,对社会利益协调和人民内部阶层矛盾的处理提出新的挑战,如若处理不当,阶层矛盾就可能演变为社会冲突,危及社会和谐发展。
不过,既有研究更多关注的是阶层分化过程中引发的利益矛盾,事实上,随着农村的经济分层、政治分层与社会分层高度重合,农村阶层分化所产生的政治社会影响远不止于利益层面,而是日益覆蓋生活层面,形成全方位的影响。换句话说,中国农村阶层分化所形成的政治社会后果开始从利益政治向“生活政治”蔓延。这种“生活政治”指的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意志在日常生活中的泛化、日常生活被提升到政治层面予以解读的壹种范式,它的展现路径往往是“政治生活化”与“生活政治化”,前者将政治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后者将日常生活转化为政治。
富人治村:村庄经营下的利益政治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民营经济在沿海发达地区的勃兴,中共支持的红顶资本家当选村组干部成为农村壹道常见的政治风景。从1993年开始,浙江、重庆、吉林、山西等地在农村选举过程中,壹些先富裕起来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以及养殖业大户积极参加竞选,他们以较强的致富能力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甚至还以承诺和捐赠的形式赢得多数选民的支持而当选。2005 年以来, 先富能人参政的迹象更加明显,乡村新富阶层通过政治民主的竞选方式走上了政治前台。其中最典型的当属浙江地区,在2005年浙江省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由先富能人当选村主任的比例已高达60%——70%;据2008年3月壹项在义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所在的行政村里,由先富能人担任村支书或村主任的高达69.12%。我们的大量调研发现,在2006年农业税费改革以后,随着国家在乡村社会治理的任务从提取资源向输入资源转变,全国范围内已经普遍出现“富人治村”的趋势。
富人参政首先是市场经济背景下农村经济社会分化的结构性后果。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城乡的快速流动,使得农民的职业发展空间大大增加,但因个人能力、关系网络和机遇等各种因素的差异,农民家庭收入上呈现出巨大的差异,進而导致村庄出现经济分层。尤其是在沿海发达地区、中西部资源(如煤矿资源)较为密集的地区,由于个体私营经济较为发达,或者资源开发较早,村庄中的少数人通过经营生意率先成为村中的富人。与之对应的是,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具有壹定的技艺,且家庭劳动力较多、负担较少的家庭则成为村庄中的中间阶层。那些纯粹以打工为主且家庭劳动力稀缺的家庭通常沦为村庄中的底层。
村庄的经济分层构成村庄政治分层的社会基础,富人因为具有较强的致富能力更能获得多数民众的认可,满足民众壹些朴素的期待,比如,富人或许可以带领我们致富?富人这么有钱至少不会贪污集体的钱?让先富的能人不仅带头致富,而且带领致富,成为民众还有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重要政治期许,许多地方政府都在积极开展“双带”工程。当然,在壹些地区,地方政府动员富人参政主要是为了应对乡村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发展”与“稳定”的矛盾。尤其是随着近年来不断涌现的农民上访,富人因为拥有更为广大的关系网络,甚至黑白两道通吃,成为地方政府非正式的摆平社会矛盾的重要依靠力量。因此,在这壹意义上,富人群体参政也是地方政府积极动员的结果。
不过,富人参政并非是完全被选举或被动员的结果,也并非如媒体上所报道的,是因为富人拥有桑梓之情、希望回报家乡。这种理想的富人治村模式虽然存在,但却是个别化的典型,并非群体属性。个体典型不能代表壹个群体,更不能代表富人阶层,否则就容易出现分析单位的层次谬误,而对富人治村充满美好的想象。作为壹个“生意人”,富人参政首先是他们理性考虑的结果。客观来说,富人主政可能很少直接从村庄集体中谋取利益,甚至壹些干部还为村集体的公益事业建设垫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参政毫无所图。调研发现,富人主政主要基于以下四点:壹是拓展各种关系人脉,解决自身遇到的各种困难,服务自己或家族经营的产业;二是在资源下乡的背景下,从承接和实施的工程项目中获取利润或其他灰色收入;三是优先捕捉地方发展的各种信息,在地方资源开发过程中,获得投资先机;四是转变参政之前存在的不太光彩的身份(如原来就是混混,或者有过大偷税漏税行为),洗“黑”为“白”,甚至变“红”,寻求更大的利益保护。
总而言之,富人村干部多是工具理性的行动者。在地方资源资本化和资源输入的大背景下,乡村社会的巨大利益流量是吸引富人老板积极参与主政的主要动机。当然,这并非完全否定其中也可能夹杂壹些回报乡民的动机。但诚如地方政府干部所言,富人参政主要是为了攫取资源、积累政治资本和获得社会地位。也因此,大量的富人参与村庄选举,仍然主动利用四种手段,壹是以私济公,通过先捐赠部分资金、物资作为获取民意的手段;二是贿选,不惜重金购买选票;三是依托乡村中的家族力量,形成派系;四是动员壹些灰色力量胁选。无论何种形式,富人参政都大大擡高了普通村民参政的门槛,形成了较强的政治排斥。调研发现,发达地区农村或资源密集型地区农村,从两委干部到村委代表均出现明显的富人化,致使底层群体的政治参与空间大大萎缩。
基于此,富人主政的主要逻辑便如经营生意壹般经营村庄,進而撬动村庄中的利益政治。具体来说,富人经营村庄,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壹是经营土地,二是经营项目。在城镇化的進程中,土地作为稀缺资源,集体建设用地成为竞相争夺的重要资源,但也因此成为乡村社会阶层矛盾的主要发生领域。
以宅基地为例,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壹户只能拥有壹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换言之,村庄中的每户家庭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在符合村庄规划以及“壹户壹宅”的前提条件下,农村宅基地是壹种福利性质的分配。然而,壹些地方的富人村干部却对宅基地進行拍卖,形成别墅区、农民公寓和老旧住宅的居住格局,阶层之间的住房区隔凸显壹些地区的富人村干部则意图通过整村住房改造,集体修建“小康住宅”别墅群,然后以成本价出售给本村村民,并主要依赖修建小产权房来启动和弥补资金空缺,但最终却引发底层老百姓接连的举报和上访。具有公益性质的宅基地分配尚且如此,其他类型的土地经营开发则蕴藏更多的矛盾。
换言之,富人村干部在村庄经营中讲求效益和效率的逻辑与底层村民讲求公平道义的逻辑存在重大冲突,然而富人治村所形成的村庄政治格局,又具有较强的专断性,难以有效吸纳底层群体的呼声,最终导致阶层之间形成了难以逾越的利益鸿沟。
此外,在国家资源输入的背景下,经营项目成为许多地区富人村干部经营村庄的又壹重要方式。在农业税费时期,农村公共品供给主要依赖于从村民手中筹资筹劳,与此不同的是,当前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主要资金来源于自上而下的国家输入。虽然许多地方都出台了“壹事壹议”的财政奖补政策,即鼓励地方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同时,配套自有资金。自有资金的筹集主要通过资金自筹和劳动力自筹。但事实上,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几乎难以从农民手中再次筹集资金和劳动力。
而富人主政因擅于与政府部门官员打交道,甚至建立起非常深厚的私交,使其更加容易从上级政府各部门手中争取资金项目。但也因此,项目资金的获取变得与普通村民无关,导致农村公共品供给的需求表达和项目工程的实施监督都出现自下而上的缺位。不过,村落中总会出现壹些维权或谋利钉子户,但具有强大经济基础和广大人脉关系的富人村干部,很快能够通过运用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力量和手段来摆平在项目落地实施中引发的各种矛盾。比如花钱买平安、寻求村级商会的协助、与派出所联合打压,甚至动用灰黑势力等。
试举壹例,笔者在浙江西村调研发现,西村商会成立于2011年,由本村的企业家组成,约30人。每名会员需要每年缴纳壹定的会费。商会每年组织会员1——2次的外出考察,并将部分会费支持村庄公益事业的建设,如每年过年开展对困难户的慰问。除了这些常规化的活动之外,商会中的村庄企业家隔三差五便会聚在壹起喝酒,互通有无。商会对村级治理的重要作用主要在于摆平村庄政治精英无法摆平或者不适合其出面摆平的纠纷。比如在公共建设中遇到“钉子户”的高要价,村干部如若满足他的需求,便会产生扩散效应,而商会老板以私人名义“掏腰包”来摆平钉子户,则为村干部省去了许多麻烦,也有效规避村干部的风险与责任。另外,村庄中70%的村民都在本村的企业务工,商会老板与村民之间尚有隐形的身份关系——老板和员工的关系。这壹隐含关系使得村民既碍于面子,也受制于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威胁”而不得不妥协。
由于在利益关系和阶层意识上具有较强的亲和性、甚至壹致性,村庄上层精英的阶级化得以可能。这也造成在国家资源输入的背景下乡村社会形成分利秩序。这壹分利集团中,在“争资跑项”中寻租或获取工程利润的乡村干部,包括富、恶、灰黑社会势力,以及日益掘起谋利型的钉子户、上访户等机会主义者,几个利益行动主体之间聚合成为相互利用的稳固利益联盟。普通的农民本应作为国家资源输入与地方资源资本化的最大受益者,却被排除之外,成为沉默的大多数,被动的享有遭遇层层侵蚀的剩余资源,落单的农民最终也就成为了真正的弱者。
底层抗争:笼罩性支配下的生活政治
农村的经济分化,在政治领域触发阶层间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在富人治村的背景下,上层精英之间的联盟,不仅触及政治领域,而且日益向社会领域延伸。经济与政治上的分层也日益渗透到村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熟人社会内部形成阶层之间的社会区隔与社会排斥,并最终倒逼底层群体的抗争。这强化了阶层分化背景下农村生活与政治的关联,村庄陷入“泛政治化”的对立。
近年来,阶层之间的社会排斥近乎涉及民众生活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
在住房上,壹些地区农村已经出现明显的区隔,别墅区、农民公寓和老旧房子的居住格局犹如在村庄中划分出了富人区和穷人区。在消费上,富裕阶层以炫耀性消费强化社会分层中的地位,典型表现为村庄中豪车、标配与无车的分化。在社会交往上,人情原本作为村民互助的功能丧失,却因阶层分化而形成人情排斥。酒宴规模不断擡高,部分农村壹桌酒席高达四五千元。更有甚者,富人阶层中日益盛行酒席不收礼金。这就意味着酒宴席收支无法平衡,逼迫底层家庭只能遵循“能不办就不办,能少办就少办”的原则。但是少办酒宴或不办酒宴,不仅意味该家庭无法在熟人社会中获得相应的脸面,而且将使其社会关系网络难以维持。显然,办奢宴、不得不办的酒宴与不办酒宴这样的鲜明对比,并非农户的个体理性选择,而是阶层分化所产生的结构性社会排斥。在婚嫁上,作为婚姻缔结中的重要条件之壹的“彩礼”日益攀高。在笔者调研的浙江西村,2007年,当地彩礼上涨到10万元,2010年彩礼上涨到18.8万元。村民估算,不包括建新房、买车这些前提条件,娶个本地媳妇,彩礼、金银首饰加酒席至少也得花费30——40万。加上建房和酒席等成本,普通家庭不堪重负。阶层分化产生婚嫁流动差异,典型表现为本地媳妇与外地媳妇的分类,而“只有没钱才会娶外地媳妇”成为村民的基本共识。
概言之,无论是住房、人情、车子还是婚姻中的彩礼,壹定程度上均可作为农民的壹种消费形态,阶层分化型塑的社会排斥弥散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之中。而阶层的社会排斥主要是通过富人阶层不断擡高消费标准,或者设定新的消费规则,普通阶层或贫困阶层则完全被裹挟在“水涨船高”的消费洪流中,难以喘息。
底层群体之所以被裹挟并产生激烈的社会性竞争,在微观上是上层群体“求异于人”的心理与下层群体“求同于人”心理藕合的结果,而在熟人社会里,建房、娶媳妇等本身构成农民重要的社会价值,甚至影响他们人生任务这壹本体性价值的实现,这就致使阶层结构形成之后,个体的行动自主性受到极大的制约。阶层之间的张力,以及富裕阶层对普通阶层和贫困阶层的社会排斥,最终导致绝大多数的村民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这种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不断累积,便在内心郁积壹股情绪,甚至形成“仇富”的“气”。
这种“气”是壹种“常识性正义衡平感”,是当事人的壹种主观感受,壹种顾及人的全部与整体的观念,而非就事说事的观念,即“中国人具有不把争议的目标孤立起来而将对立的双方、有时進而涉及周围的人们的社会关系加以全面和总体考察的倾向;而且中国人还喜欢相对的思维方式,倾向于从对立双方的任何壹侧都多少分配和承受壹点损失和痛苦中找出均衡点来”。尽管,普通阶层和底层村民极力试图通过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民间借贷,以及将家庭的社会竞争压力层层向上進行代际转移等办法進行自我调整。这在壹定程度上缓解他们遭遇的生活危机,避免自我认同的彻底丧失,以及在社会竞争中快速被甩出社会结构之外,却也无法从根本上扭转他们较为弱势的经济社会地位。
由此看来,由于中国农村的经济、政治与社会分化开始出现高度的重合,并未出现韦伯意义上的财富、权力与声望的多元分层。相反,经济分化日益转化并主导村庄的政治分层与社会排斥。当然,随着阶层之间在情感、利益上的不断交汇,村庄便会形成“气场”。与具有强大经济基础、社会关系网络和政治能量的富人阶层不同,底层群体受资源、能力等多种方面的束缚,底层群体呈现高度的分散化、碎片化和无组织化。在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受到阻塞后,底层群体中的大多数主要采用弱者的武器進行抗争——在公开场合中表现出对上层精英的服从,而在隐秘场合则以造谣、倒垃圾、剥树皮、举报等形式進行匿名化和细碎化的反抗。农民个体化的自助日常抗争形式避免了直接地、象征性地与权威对抗,但这种低姿态的反抗恰是与农民的社会结构最相适应的。仅有少数已经完全被甩出当前社会结构的村庄边缘人,才会以弱者身份作为武器進行无底线、无尊严的“耍赖”,与村庄上层精英進行直接面对面的斗争。
不过,底层群体虽然在抗争手段上细碎,但底层群体恰在公开或隐蔽的反抗部分宣泄了心中愤懑的情绪,释放了心中的“恶气”,而且相互激发并强化了阶层意识。底层群体虽未成为“自为的阶级”,但在大量细碎的无组织的“出气”中可能在未来逐渐形成“自在的阶级”,進而形成阶层之间的组织化对抗。在社会变迁和利益斗争加剧的情况下,阶层结构位置与集体行动可能发生紧密的关联。
综上所述,伴随农村经济分化的加剧,以及政治社会分化的高度重合,底层群体遭遇了阶层分化所诱发的笼罩性支配,凸显阶层分化下的“生活政治”,壹方面,上层精英将政治渗透到日常生活中以实现其阶层的政治意志,另壹方面,底层群体则将日常生活转化为政治表达進行抗争。然而,阶层的“生活政治”将贫与富、公与私的矛盾混杂在壹起,并未达成问题的实质解决。相反,这壹“泛政治化”的解决方式可能進壹步让问题滑向“强者压制”与“弱者反抗”的对立与冲突,并使冲突的内涵与外延无限扩大。
余论
中国农村的社会阶层分化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已不仅在经济、政治领域表现为阶层之间的利益政治,而且辐射到社会领域,演化为社会心理层面的情绪对立,形成阶层间的“生活政治”。由于上层精英的阶层化意识较其他阶层更为突出,并形成了如孙立平所言的“上层阶级化下层碎片化”的社会形态,这决定了绝大多数普通村民无法依靠个人力量与上层精英進行斗争或博弈,未来壹段时间内,村庄仍可维持表面的社会秩序稳定。但是,阶层之间的利益、权力与地位的愈发失衡乃至对立,村庄社会中的“气场”便会扩大,壹旦出现导火索,便可能出现井喷式的爆发,这为新时期的社会治理和社会稳定提出重大挑战。如何从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重构阶层结构与关系,实现阶层间的政治整合和社会整合是实现阶层社会有效治理的基础。
在学界,通常认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是阶层分化之后所型塑的壹种理想社会形态,庞大的中产阶级被假定为具有对社会贫富分化较强调节功能和对社会利益冲突较强的缓冲功能。这壹理论假设的前提首先是具备庞大的中产阶层,其次是中产阶层能够发挥有效的作用。当前,中国的农村社会呈现的贫富分化,并未出现明显意义上的中产阶层或中间阶层,普通阶层和底层仍然占据村庄中的大多数。从调查经验来看,中产阶层因为具有中间性的结构位置而具备调解和缓冲的功能,这更多是基于壹种结构化的想象。恰恰从阶层关系来看,中间阶层也被激烈的社会竞争裹挟,在政治经济上都趋向于依附富裕阶层,甩离底层,从而难以发挥在基层治理中的“中间价值”。在这壹意义上,意图通过结构自发调整的形式消解阶层分化所产生的政治社会后果,不仅过程缓慢,而且未必能够实现。
鉴于此,民间力量对于缓和阶层分化所引发的社会阵痛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及时介入,促進阶层间的政治整合和社会整合。在政治整合层面,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在原本建立的均平化社会基础上的村民自治制度需要在阶层分化的背景下及时做出调整。
第壹,需要畅通群众的政治参与渠道和完善群众政治诉求的表达,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警惕富人主政背景下的寡头政治的生产。尤其要保障底层群体或弱势群体的政治权利,吸纳更多的普通民众参政议政,扩大党和政府执政的群众基础。
第二,建立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保护底层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实现不同阶层的共治共享。
第三,新时期的群众工作不仅要在利益分配中形成规则,而且要在“人心”安抚中树立道义,如此方能化解阶层之间利益与情感交汇所形成的社会矛盾。
第四,在社会整合层面,要打破公共生活领域的消费异化,塑造乡风文明的社会,通过地方政府政策引导,村两委、村庄社会组织(如红白理事会、乡贤会等)落实和监督,在涉及村民生活的重大事项(如人情消费、酒席规格和规模、彩礼等)方面制定基本标准,改变和抑制盲目攀比、无序竞争的社会不良风气,降低群众的生活压力,消除阶层竞争的紧张感和焦虑感,進而降低贫富分化所形成的相对剥夺感。
残害农村
彭湃毛泽东两位所谓“农民王”, 是终结中国数千年“乡村自治” 的始作俑者。他们以俄为师,在中国广袤农村,推行暴力革命,消灭私有制。对贫苦的乡村,做彻底的剥夺,不惜大量杀人。受害的首先是土地红利主要提供者,也是士绅文化的传承者,中小地主阶层。而延绵数千年的宗法制度,也被彻底摧毁。亿万农民失去生存的家园,和文化道德的依托,再加上异族的入侵,从此近百年的大动乱大灾难开始了!
彭湃本人的经历和其家族命运的跌宕起伏,更有其标本意义。
上世纪二十年代,彭氏发动海陆丰起义,成立中国第壹个苏维埃政权,先后以土地革命名义,大量杀人。大动乱曾迫使当地八分之壹人口,逃避粤港;六十年代被杀者后人,在文革期间,又以“革命委员会”名义,大量杀伤彭氏后人亲属!
暴力革命致使如此冤冤相报,还不该发人深省吗!
中国历来农耕立国。由于千年皇权不下县和绵延数千年的宗法制度与土地私有制形成的乡村自治状态,先民们过著自耕自给,远离皇权相对自由散漫的生活。几千年来,历经多次皇朝更叠的大动乱,战争、灾荒、瘟疫等种种劫难,先民们凭借脚下几亩薄田,几片山林,几畦菜地,和吃苦耐劳,艰辛发奋的精神,都坚强地生存、繁衍下来了。
但是,也因为几千年帝制的桎梏,儒家三纲五常的束缚,还有分散的单壹的小农经济,产量低,物资匮乏,缺乏竞争力。加上多年的固步自封,已与世界潮流脱节,直到1840年的鸦片战争,中国保守的大门,被外强的坚船利炮轰开。古老的中华民族,才切身感受到危机的到来。
于是壹批批有识之士,在认真反思本国本民族种种积弊的同时,也纷纷走出国门,去见识滚滚前進的世界潮流。当然,纷纭繁杂的世界潮流之中,也是泥沙俱下、五颜六色,其中发光的不全是金子,嗓门大的不壹定就是真理。
果然,各种正说邪说正理歪理,都戴着各种面具,藏着各种野心祸心,打着各种旗号,涌進中华大地这块闭塞已久的土地上来了。中国延绵数千年的乡村自治’生态,被彻底终结,近百年来的大动荡也壹发而不可收了。
影响中国历史進程的,主要是两股思潮:壹是以英国工业革命、法国的人权宣言、美国的独立宣言,所带来的在器物、制度,和文化上的大变革,和由此行成的民主、科学、宪政、自由、平等、人权和市场经济的大潮,孙中山先生所说的“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主要就是指它们。认识它,接受它并在中国传播开来的代表人物有魏源王韬林则徐梁启超孙中山宋教仁蔡元培胡适等,当然也包括鼓吹‘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的陈独秀。
在这样的世界潮流推动下,近壹百多年来,中国发生两件变革性的大事:壹是由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成功,推翻了数千年的帝制,成立了亚洲第壹个民主国家;壹是由胡适陈独秀蔡元培等发起的新文化运动,批判旧文化旧礼教旧制度,引進推广民主、科学,及自由、平等、人权等普适价值。
可惜,这股民主大潮,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在大陆中断了,以后只在偏居壹隅的台湾岛上,才有延续与发展。
其二就是发端于马克屎恩格斯合著《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所带来的红色大潮,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用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的手段,砸烂旧世界,建立壹个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的新世界,要消灭私有制,包括剥夺农民和小工商业的资产;要和旧的传统做彻底决裂,甚至要破除婚姻和家庭的“束缚”,据说那样就可以到达人人都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极乐世界了。
今天来看别说这样的乌托邦是如何的荒唐与充满暴力血腥和灭绝人性,但其开始鼓吹的反剥削均贫富的主张,确实也蛊惑了壹批知识分子,愿意为它赴汤蹈火,甚至流血牺牲,从而也成就了壹些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其代表人物有陈独秀、李大钊、恽代英、肖楚女、夏明翰、彭湃等。
有两位人物,特别值得关注。就是共有“农民王”头衔的彭湃和毛泽东了。他俩应该是终结中国乡村延绵数千年的‘乡村自治’政治生态的始作俑者,是在中国广袤乡村推行暴力革命,阶级斗争,和消灭私有制最有力的鼓吹者和顽强的推行者。由此带来的乡村乾坤大颠倒,其后果是福兮?祸兮?他俩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是农民的大救星,还是灾难连年的灾星?两位之间有何异同,历史应该如何理性客观地评价他们?
说来话长,还得从中共成立说起。
中国共产党1921年的成立大会, 是在共产国际派驻中国的代表,荷兰共产党员马林的主持下召开的。(据叶永烈先生文章,1921年10月4日下午2时,巡警突然包围了上海陈独秀住所,逮捕了陈独秀和夫人高君曼、壹大代表包惠僧、杨明斋、柯庆施,是马林花了保金500两白银,保五人出狱的。)
以后长时期中共只是共产国际壹个支部。共产国际有责任给中共支部以物质援助和理论指导,比如定期发放壹定数量的卢布,当然也就有了对中共指手画脚的种种权力,包括领导核心人员的组成,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等等。以后共产国际的驻中国代表如鲍罗廷、越飞,直到长征时的指挥官李德,都是中共头上的太上皇。不厘清这个事实,就不能理解中共的许多政策,为何和苏联惊人的-致。中共领导人都在说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当然也有个别不听话的,比如陈独秀,但很快被边缘化,直至开除出党。
但是,中共和苏共所走的路并不壹样,中共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路,也就是说中共是发动农村革命起家的。虽然中共早期也搞过夺取城市的斗争,比如南昌起义、两次攻打长沙、攻打赣州等,但因为都失败了,才决定革命从统治力量薄弱的地方,广袤的农村开始,即土地革命。
中共党史通常称1927---1937年为土地革命时期。其实这个时间,还可以提前,至少可以提前到1924年7月3日,即第-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农讲所)开学的日子。
虽说那时中共还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没有根据地,“打土豪,分田地” 还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农讲所”还是以国民政府的名义举办的,但我们只要重温壹下当时广州“农讲所”,和1927年3月成立的武昌“农讲所”里,所学习的科目,和因理论联系实际需要,而采取的革命行动,就能理解那短期培训班式的“讲习所”,在中共的革命史上,起到过怎样的指导作用。
如广州农讲所第壹届共有学员38人,其中共产党员和射秽主义青年团员20名,彭湃为主任。讲习所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既开设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如《帝国主义》、《社会问题与射秽主义》、《中国史概要》、《中国农民问题》等,也开设军事训练课程,军训时间占1/3。此外还组织学生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中国农村的现状及问题。学生毕业后须回原地,从事当地的农民运动。
再看看武昌农讲所。1927年3月,毛泽东在董必武等支持和帮助下,创办了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招收了700多名学员。3月7日开课。4月4日,正式举行了开学典礼。农民运动讲习所的教职员中有恽代英、方志敏、彭湃、周以粟、夏明翰等。毛泽东亲自参加学员的讨论会,指导学员下乡调查,通过实践掌握革命的理论。
学员经过3个多月的学习和参加镇压麻城县地主武装红枪会的反革命暴乱,以及粉碎反动军官夏斗寅的武装叛乱的实际战斗,不仅学到了革命理论,而且得到了革命实践的锻炼。
1927年6月18日结业后,学员们响应“到农村去,实行农村大革命”的号召,奔赴农村从事农运工作,这些人后来绝大多数都成为革命的骨干,和老壹辈革命家。
这些骨干们可以是壹群人或十几个人,有时可以是壹个人几个人,走進本来是相对平静的农村。去干什么呢?去造反!具体点说就是:“打土豪,分田地。” 就是农村暴力革命,就是去终结在中国广袤乡村延绵数千年的“乡村自治”的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党的兴起, 就是这样起家的。以上提到的中共早期领导人, 有两个人最受注目。壹是广州农讲所第-期和第五期主任彭湃,另壹位当然是灵魂人物毛泽东了。他俩有-个共同的头衔:农民王!彭湃烈士1929年就死了,而毛泽东则主宰了中国人命运几十年。
今天,我们是否可以客观公正地评述两位农民王,特别是毛泽东,当年都干了些什么,当然是党史上明确写着的是,1927——1937年的土地革命,即由“打土豪,分田地”发轫的暴力革命,如暴力土改、消灭私有制和阶级斗争等等。直到主要依靠农民的力量,夺取了全国政权。
然而未想到的是,在新政权里,帮助毛泽东打天下的农民们,却受到的伤害最大:从户籍制度分成农和非农,把亿万农民作为二等公民,圈死在农村里;再到经济政策上的产品价格剪刀差,把农产品价格压的很低;实行“统购统销”,剥夺农民土地产品的支配权;当然最严重的还是,以农业所谓射秽主义改造为名,强制推行农业合作化,小社、大社、直到政社合-的人民公社。亿万农民不仅失去了土地耕牛农具等所有生产资料,最后连活命口粮,也被以“反瞒产私分” 强行搜刮走。结果仅三面红旗-役,就饿死了三干多万老百姓,其中主要是农民。而这壹切罪恶的始作俑者,竟然都是号称“农民王”的毛泽东!
为什么会这样?是毛泽东背信弃义,建国后忘了帮助他打天下的农民兄弟,而致在农业政策上,出现的壹系列失误,酿成的恶果,还是毛泽东这个所谓农民王,从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起,就是虔诚的马列主义信徒,主观上就是认为它是终极真理,所以即使到农业合作化已彻底失败,大批农民被活活饿死,土地荒芜,百业雕零,乃至神洲陆沈,依然我行我素,顽冥不化,死不悔改,典型的古巴格瓦拉式的共产主义原教旨主义者?
毛泽东是否背信弃义,欺骗了帮他打天下的亿万农民,今天还有讨论价值吗?稍加回顾,仅从延安以毛为首建立边区政府起,看看毛们向国人,乃至国际舆论,由其喉舌《新华日报》为代表的白纸黑字公开声明,和毛本人回答中外记者的谈话,不都是信誓旦旦,壹再表明,我们决不搞壹党专政,要保障新闻自由,要军队国家化,要壹人壹票无记名氏的选举领导人,壹句话要实行美国式的民主。试问毛掌权之后,哪壹条实现了,遑论农民问题。
再说说毛是否为马克屎主义原教旨主义者,或曰毛是什么真正的马克屎主义者?那什么是所谓的马克屎主义的原教旨呢?在下草民是壹头雾水,壹窍不通。只知道这股红汤,流到那里,那里就是灾难、动乱、血腥!
也有人说毛本人并不读什么马列的书,壹生都鉆在中国的古藉线装书里,仅二十四史就读了多遍,此言不谬,已有毛圈点批注二十四史出版为证。那毛从古藉中都学到什么呢?对此毛倒襟怀坦白,公然鼓吹“天下苦秦久矣”的暴君秦始皇,还要“百代都行秦政事”, 还有就是赞赏并身体力行,以韩非、李斯、商鞅为代表的酷刑与阴谋诡计!壹国领袖竟然鼓吹这种封建糟粕,毛制下国人还有安稳的日子过吗?
从1924的“农讲所”开始,到1976年9月毛死掉,别问中共换了多少届领导人,从农村暴力革命的角度看,毛泽东是当之无愧的领袖群伦的壹号人物,始终站在舞台中心。也就是说中国农村问题,几乎全凭毛泽东主宰,而且数十年是壹根“红”线,贯穿到底的,并没有建国前后的区别。
或是说就中国农村的变革而言,不能说壹切功过是非,全由毛-人担当,比如大跃進时数千万农民被饿死,只追究毛的壹个人的罪责,固然是不公正的,但从已披露的史实看,毛泽东绝对是罪魁祸首,且怙恶不悛,到死也没有壹丝省悟。纵观其壹生,如中共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方毅先生在中央四千人大会上所言,是古今以来中国第壹暴君! 对这样祸害中华民族至深至重的恶魔,只能永远把他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国人永远以此为戒!
毛给国人带来的灾难,对广袤乡村来说,归根结底还是土地问题。文前曾说土地是亿万乡民的命根子,也可以说是乡民们的保护神。我们中华民族能相对平静地绵延数千年,其中重要的壹条,就是土地私有制,和与此相关的“乡村自治”政治生态。只要亿万乡民固守着脚下属于自家的土地,恋恋不忘“落叶归根”,中国就乱不到哪里去。反之,广大乡民们壹旦失去了土地,就是失去了生存的根本,就是无根的浮萍,就是壹群失魂的浪人,那什么样意想不到的怪事坏事都会发生,包括自身受到侵犯和侵犯他人。
有人说土地私有应该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经营权、和土地产品的支配权。其实本来没必要这么细分的。在属于我的土地上,我想种啥就种啥,想怎么种就怎么种,乃至土地想买想卖,都是我自家的事。至于种出来的庄稼,除了交公粮,当然归我所有。就像我开-家商店,买什么卖什么,是赚了还是亏了,当然也是我自己的事,除了纳税,资产也当然归我所有。会有什么问题吗?
未想到这些常识范围的事,在毛时代天翻地覆了。农业合作化愈演愈烈,农民们刚到手的土地证,未捂热就没了。壹句工商业改造,妳的商店工厂也没了。既然土地商店工厂都没了,还谈什么经营权和支配权?既然国家资源劳动成果和劳动者本身,都属于执政者,在领袖专政完成之后,财富劳力都成毛的私产。还有百姓的活路吗?出现饿殍遍地、经济衰退,乃至文化毁弃、道德沦丧,是必然的事。而这壹切都生发于消灭私有制和暴力革命。
应该承认,毛死后邓主政,实行改革开放,是历史的進步。就土地而言,宣布解散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即所谓“上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来都是自己的”,也就是可以理解为在土地产品分配权上,执政者向土地耕种者,作了壹些让步。
近年据说开了壹个大口子,农民有了土地经营权,政府向土地耕种者,发放了类似城市房产证的小本本。虽然它还不等于田契,还不是土地所有权,没有突破土地权属于国家的所谓红线,也算是时代的壹大進步了。進步大小都是好事,都比固步自封好,更比倒退好!这也是历史的必然。
说远了,再说说另壹位‘农民大王’彭湃的故事。
而另壹位被毛亲口封的什么“中国农民运动大王” 彭湃,他的遭际,他的大家族命运的跌宕起伏,则给了我们有关农民运动,更多的信息,甚至可以说,对他的反思,有着标本意义。
彭湃的身世与毛泽东大不壹样。毛只是壹个出身于小地主家庭,却不安心务农,也不认真读书,只是壹个游走在城乡之间的边缘人物。彭湃则出身于大地主,或曰名门旺族,自幼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及长留学日本,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曾是基督教徒,后受俄国十月革影响,信奉马列主义,归国后积极从事农民运动,从理论到实践都有重大影响,是国共合作期间,国民党政权创办的农讲所的创始人,又是重要的理论教员。
应该说彭湃对马列主义的信奉是真诚的,他归国后的所作所为,都是他的主观行为,并非受他人蛊惑。
彭1921年夏回国时,曾被主政广东的陈炯明任命为海丰县教育局长,后辞去。1923年发动农民运动,任农会会长。农会会员达两万户十万人,后农会快速发展至全省,彭任省农会会长。后因利益矛盾与灾情,陈炯明下令解散农会,农会骨干转入地下,彭湃投反陈炯明的孙中山。
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部分势力在上海开始清党,捕杀中共成员,并成立南京国民政府,与武汉国民政府对立,史称“四壹二政变”、“宁汉分裂”。彭湃时任武汉国民政府中华全国农民协会执行委员兼秘书长,被南京国民政府通缉(《国民政府通缉共产党首要令》)。 4月底,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彭湃当选中央委员。7月2日,汪精卫武汉政府宣布解散共产党机关。国共分裂后,彭湃参与领导了南昌起义。
1927年10月,彭湃发动海陆丰暴动,占领海丰、陆丰两县,发动、组织农民,成立农会,彭湃当众烧毁自家祖传田契,将自己的农田分给农民无偿耕作,同时自己过著俭朴的农民生活。1927年11月21日,成立海陆丰工农兵苏维埃(工农兵民主)政府,为最早的中国苏维埃地方政权,形成割据势力。制订和颁布了“土地革命法规”,主张“壹切田地归农民”,实践“耕者有其田”。因“四壹二”清党开始的“白色恐怖”地主得势时采用恐怖手段滥杀农民、农会成员,而当地农民复仇时则以牙还牙也采取恐怖的方式折磨虐杀反对者。
彭当时的职务是“中国共产党东江地区特委书记”。苏维埃政权里的共产党员有85%是当地农民,2.3%是知识分子,这些知识分子行使大部分政治权力,而他们同时严格受到“东特”的控制。目前没有史料证明彭湃有过试图阻止屠杀的行为。1928年2月29日,苏维埃政权被政府军击溃,彭湃率领残部撤至大南山地区。
1928年7月,彭湃在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底任中共中央农委书记兼江苏省军委书记。1929年8月24日,由于军委秘书白鑫的出卖,彭湃、杨殷、颜昌颐、邢士贞、张际春5人在上海公共租界新闸路经远里白鑫家中举行江苏省军委会议时被捕。彭湃在狱中屡遭酷刑,拒屈,8月30日被国民政府淞沪警备司令部秘密枪杀于上海龙华刑场。
以上是摘录于维基百科的彭湃词条,应该是信史。
早年他是出于信仰抛弃财产而投身革命,以后历经磨难,依然革命意志坚定,九死未悔。直至被叛徒出卖被捕,狱中屡遭酷刑,坚贞不屈,终遭杀害,年仅32岁。表明中共早期的领导人彭湃烈士是革命的壹生,是光辉的壹生。
但是,彭湃烈士革命的壹生,还告诉我们壹些什么呢?本着寻求历史的真实,和对烈士的事业,尤其是他这位“农民运动大王”所从事的农民运动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果不为烈士讳,彭式的农民运动,总体来说,和毛泽东壹样是失败的,它并没有给他那个国中之国的海陆丰苏维埃政权的子民们,带来幸福安康和富足。由于延绵数千年乡村相对平静的“乡村自治”的局面被彻底打破,带来的是相互仇恨和杀戮,是动乱逃亡,以致“40万人口的海陆丰地区,有超过5万名民众逃离到香港、广州避祸。
此乃为何?是有悖于彭湃投身革命的初衷,还是他也奉行的是从马克屎到列宁斯大林,倡导的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和消灭私有制的歪理邪说?网上有材料表明,应该是后者,即海陆丰的农民运动,是暴力革命的后果!
至于施行过怎样的暴力?造成怎样的恶果?网上还有壹篇题为“恐怖的海陆丰起义之革命纲领可供参考。下面是此纲领的要点:
壹籍国民党者杀。二,反土地革命者杀。三,曾任文武官员者杀。四,曾充民团警兵者杀。五,曾充反动政府机关差役伙夫者杀。六,壹切地主土豪者杀。七,讨租讨债者杀。八,还租还债者杀。九,藏匿契据者杀。十,立妾蓄婢者杀。十壹,不服征兵者杀。十二,当堪舆命卜者杀。十三,当巫婆媒婆者杀。十四,吸鸦片者杀。十五,惯作盗窃者杀。十六,盲目者杀。十七,疯癫者杀。十八,残废者杀。十九,老朽不能操作者杀。二十,信仰壹切宗教者杀。
也许事实并没有如此恐怖,但暴力革命地区八分之壹的人口,不得不逃难,即可反证暴力革命的残酷、暴虐和恐怖!而维基百科中的这壹句话,“目前没有史料证明彭湃有过试图阻止屠杀的行为” 说明彭湃对这样的恶果难辞其咎。
为了说明壹种歪理邪说带来灾难的广泛性,我们不妨再抄录壹段,1947年边区暴力土改时,农会公布的有关条例,来证明毛泽东、刘少奇氏的暴力土改,和彭湃的海陆丰起义,是壹脉相承的。
根据毛泽东著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的指示“壹切权力归农会” 的精神,率先成立乡农会,农会贴出《告农民书》,前五款是:
1,地主阶级必须彻底打垮,不问大小地主,男女地主,本村外村地主,以及装穷的地主,化装的地主,大家都可以清算……大家要拿去斗,就可以拿去斗……不管他是怎样的人,大家要怎样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2,富农的封建剥削和封建压迫,也必须消灭。富农多余的壹切财物,必须拿出来。罪大恶极的富农,大家要怎么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3,农民当中少数恶霸、敌伪爪牙和地主的狗腿子,大家要怎么惩办,就可以怎样惩办。
4,中农必须拿出多余的土地抽出来分。
5,雇农丶贫农,是实行平分土地最坚决分子。这些人当中,有小毛病,不能给他们戴上二流子丶傻瓜丶懒汉帽子。
《告农民书》最后强调:“共产党和毛主席都批准了咱们,有监督、审查、批评、处罚、表扬、教育的权利。” 人民法庭既然有政府的支持,那麽,我们可以斗争,可以处分,可以撤职。(见《晋绥日报》民国三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认真分析壹下,两者有相同也有不同。海陆丰苏维埃时代还可以避难港粤,而晋绥土改则壹直延续到1949年之后了。当然,49年之后的海陆丰,农村问题上,和全国壹样,只能是亦步亦趋了。
未想到的是,上世纪1920年代,彭氏农村暴力革命所带来的相互仇恨和杀戮,居然会在40年后,文革时期竟风云再起!
1966年文革开始,海丰发生了反彭湃事件: 彭湃的堂侄彭科于1967年被斩首示众(涉案者文革后被追究法律责任);曾任海丰县长的彭湃三子彭洪从广州华南农学院水稻生态研究所被抓到海丰批斗,1968年遭残害致死;年近百岁的母亲周凤亦遭到批斗致伤并被捕入狱(周凤早在1956年赴京,即受到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人的接见,被誉为“革命母亲), 后经周恩来干预方获救。
就在彭家人在北京为营救周凤老人而奔波时,千里之外的海丰,“反彭”浪潮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史料记载,1967年,“反彭”分子扬言获得林彪“批示”,在海丰制造了血腥镇压和长达半月的围剿,100多名干部群众被杀害,800多人被打成残废或重伤,3000多人被打伤---
关于 彭湃之子彭洪被抓走批斗,曾失踪十年成谜,最后确定被害致死。网上有壹张贴子:
1968年9月1日晚,彭洪从牢房被押走。接着,紧挨着的公安局大楼内,响彻著吆喝、毒打、惨叫、呻吟的声音,持续至深夜。壹会儿安静后,杂乱、急促的脚步声又出现了。壹个老干部偷偷爬上窗口望出去,只见几个人用床板擡著不能动弹的彭洪,把他扔回关押的牢房。9月2日深夜,两个农民擡走了包裹着的彭洪尸体……1978年11月,为了查明彭洪的死因,工作组决定提棺验尸…
试问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对正宗的革命烈士,毛泽东御封的“农民运动大王”,中华大地第壹个苏维埃政权的缔造者,彭湃的家族,進行如此丧心病狂的迫害?而且还那麽“理直气壮”。四人帮垮台后,习仲勋主政广东时,在对彭氏血案平反过程中,还有人顶着不办,还扬言要上告中央?下面转壹个小贴子。
力排阻扰,习仲勋揭开“反彭”盖子
1978年,习仲勋主政广东后,随即揭开海丰反彭湃烈士事件的盖子。这年6月,省委四届壹次常委扩大会议進行整风,习仲勋提出,应为这起骇人听闻血案中的死难者平反昭雪。《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中记载了这样壹个细节:有人表示,对“反彭”事件中死难者,不能平反昭雪,否则就上告党中央。习仲勋勃然大怒,对这个“杀人有理”的家伙说:“妳要是不上告,妳就是王八蛋!”
彭氏血案终于在叶剑英、习仲勋等领导的直接干预下,获得了平反。但却并非如善良的人想象的那样,好人扬眉吐气了,坏人受到了严惩。对此网上也有壹个小贴子,谈到此事。
3200多人获平反 彭氏后人未要求严惩凶手
在彭家获平反昭雪后,陈平和儿女没有要求严惩迫害彭洪的凶手。彭伊娜说,当时国家百废待兴,我们家人壹致认为,要向前看。彭家冤案是“文革”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问题,不是个人的问题,不应怨怨相报,否则永无了结。但是,党、国家、民族不可以忘却这段历史;我们所有经历过“文革”的人们,都应该自省和反思。
于1929年为革命被国民党杀害的彭湃,在九泉下或许不会想到:他的历史功绩曾壹度遭到篡改,他的骨肉也为之蒙难。今日前来瞻仰彭湃烈士的后辈,或许也并不了解这些。
既然实地采访的记者,都不谈此事,我们后来人还能说什么呢?但总是感到疑虑重重,它究竟是文革中的孤立事件,还是与40年前的海陆丰苏维埃成立时的相互厮杀,有某种关联?如果是前者,别说是对彭湃烈士的母亲和后人,即使是普通刑事案件,100多名干部群众被杀,800多名重伤残,3000多人受伤,亦是壹件极严重的事件,按常理那些涉案人员,在尔后的清理文革三种人活动中,必定会有相当多的案犯和作恶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可是我们在网上并未查到相关报道。更不可解的是,为何彭家后人等,在3200多人获平反后, 彭氏后人未要求严惩凶手。只说“不应怨怨相报,否则永无了结”吗?还是历史根源太深,抑或有些难言之隐?
其实仅“怨怨相报” 四字, 已经透露出很多信息了,起码表明它不是文革中孤立事件,而是积怨已久。而怨从何来?虽未见正式记载,但回顾历史,只能是40年前的暴力革命了。只能推测出,当年的滥施酷刑滥杀无辜,是极其严重的,仇怨经久积聚,等待时机,终于在文革中,据网载以“革命委员会”的名义,施行残酷的报复了。
行笔至此,我十分理解,也非常敬重彭氏后人未要求严惩凶手的宽容精神。我们中华民族是很讲恕道的,所谓仁者爱人。他们提出的“不应怨怨相报,否则永无了结”,无啻于天籁之音。是毛时代什么阶级斗争为纲,全社会成了壹架硕大无朋绞肉机年代,久违了的声音。但愿我的祖国,我的同胞能早日从人整人人吃人的噩梦中惊醒过来。同胞之间互敬互爱,共建美好的家园,应该不是奢望。无论现在中国存在的问题再多,都是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改革的方式解决的,都没有理由要回到阶级斗争为纲的恐怖年代,它带给中华民族的伤害太大太深太重了。
结语:“乡村自治”的政治生态,是基于千年皇权不下县,土地私有和宗法制度的共同基础。数千年来它既保护了我们先民的生存权利,也限制了乡村的发展。在世界潮流的推动下,走向衰落直至消亡,是历史的必然。
但是,中国人的不幸,“乡村自治”的消亡,缘于马克屎列宁斯大林为代表的红色大潮的侵入,缘于在乡村党组织和政权机构的无远弗届。以彭湃毛泽东两位“农民王”为代表的极权者,竭力推行暴力革命、阶级斗争、消灭私有制,和与传统决裂,所带来的血雨腥风、杀戮、仇恨,和饿殍遍地、文化与道德的衰退。很多伤害是长久的,很难恢复的。
农村的处境
很多年前,在老家听来的真实的故事,就让我很震惊:壹位地主被批判,地点在他出钱捐助的小学的操场上,时间是1960年代。他当地主时盖的房子,依然是这个村最好的建筑;他盖的学校,依然是方圆几十里最好的学校;再往外走,即便有更好的学校,那壹般也是其他地主修建的。同样的命运是:这些地主纷纷在自己修建的学校操场被批判。
这个地主是怎么死的?被批斗后,他走出学校,走到壹座小桥,这桥也是他出资修建的。他抬起那颗刚刚被按在地上踩得青肿的头颅,睁开模糊的双眼,看到夕阳西下,残阳如血。壹口真正的鲜血从他胸口涌出,大叫壹声,栽倒水中。我脑海总是幻想着这样壹副图景。与真实相比,能有多大差距吗?
任何壹个群体中都有好有坏,地主也不例外。而几十年前中国主流文化对地主的妖魔化可以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地富反坏右”中,地主不仅语序上排名第壹,其被妖魔化的程度,也是绝无仅有的。对此,我不想举太多著名例子了,大家可以看文章后附的那篇文章。
我想说的是:当年地主中的坏分子,即所谓恶霸,远远比农民中的坏分子,即所谓无赖贫农,要少得多。在那样的年代,多数地主都是有文化的,都是勤劳致富,多数贫农都是游手好闲所致。壹位朋友跟我讲过,他们家当年是地主,雇著很多长工。吃饭的时候,地主和长工先吃,然后才是地主家的女人和孩子吃。因为在那样的年代,劳动力是需要被尊重的。每到过年过节,不认字的农民会来地主家讨要对联,地主要自己贡献纸张笔墨,写好了送给农民。
壹种蛊惑性极强的口号从欧洲传到了中国,即西方那壹套。于是,煽动农民,抢劫地主。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了,现在已无法改变。如果大家从此过上平等的生活,也就算了。权当80年前的地主被牺牲了壹次,换来众生平等。(此处的平等,指的是财富结果平等,不是机会平等。80年前,机会是平等的。)
可惜,历史不是那样演绎的。80年后,我们又看到了新的地主。几个月前,我去北京某地,当我看到壹位村主任指著壹块又壹块土地说“这是我的,那是我的”之时,我无语;当看到这位新地主的豪宅类似欧洲领主的庄园时,我更加无语。类似的情况,这些年已经听到、看到了很多。
我始终不反对地主的出现,因为基本的经济学理论已经告诉我们,如果追求财富的机会相同,那麽,每个人的结果必定不同。那麽,80年来地主的变迁,仅仅是浪费了80年时间,现在我们又回到从前了吗?
可惜不是,从80年前旧地主到今天的新地主,其出现的原因、过程、结果是完全不同的——旧地主大多勤劳致富,新地主几乎全部是依靠与权力的勾结来攫取财富;旧地主造福乡里,新地主横行乡里,只是偶尔趾高气扬地施舍壹下。
如果仅仅是财富的不公平转移,倒也罢了。问题在于:新旧地主两重天,导致了中国乡村文化的破产,这才是要命的。
几千年来,中国总有壹些野心家打着奉天为民旗号,争权夺利,导致战乱,民不聊生。但是,中国几千年能够顺利延续,其中,乡绅文化是个重要原因。无论怎么战乱,以乡绅为主体的社会群体,他们始终勉力维持着各自所在地区的生态。中国几千年的社会文化,基本以乡村文化为主题;乡村文化基本以乡绅文化为先進文化的代表。
当乡绅文化被彻底批倒批臭以后,中国的文化就彻底被官府垄断了,中国的政治生态与文化生态终于堕落到了壹个表面最强大、实际最脆弱的境地。新地主既然是与权力勾结所致,那麽,缺乏文化底蕴的他们,仅仅是壹群暴发户,他们对乡村生态非但没有任何有益的建设,反倒是无尽的破坏与摧残。
新旧地主的变迁,意味着生态彻底恶化,我们失去了传统文化的承载实体,失去了祖先的佑护。
我们失去了乡村。 在我们失去的众多事物中,这仅仅是壹小部分。
农村的本质
中国的未来就是工业化和城市化主导的发展过程,农民人口相对减少,农村社会相对缩小,农村進步并与城市融合是主要的具体内容。
中国农村问题为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内容之壹。中国农村问题主要可以以农民、农业及农村等诸方面入手。但根本的问题是农村现代化及城镇化的提高。以农村的缩窄和城市化的全面推進为根本。因对农村问题的关注,认识到尚有若干问题需要补充,以作为农村问题的补遗。
其壹,农民的结构与变迁。现在,中国农民已经有了较大的自由活动的空间,自由活动正在接近人口自由迁徙这个世界人口管理和人权保护的惯例。中国农民由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及异地就业的兴起,有了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在结构是得到反映。农民人口,壹般认为农村出生、农村长大并将户籍落在农村的人口,农民人口即农业人口,这是壹个以往壹直使用的定义,至今尚未完全变化。从壹般的法理含义上讲,农村人口即农民,就是户籍在农村的人口。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农村人口与农民之间有差异。其原因在于农村人口已经获得较大的自由空间,可以在异地,尤其是城镇地区就业及居住。这些人口的数量在今天已经非常大,占农村的人口总量不小,占城市人口的总量也不小,是城市实际人口(暂住或常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人口虽是农村人口,但不是农民。壹般的农民,则是生活在农村,以务农为主。在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农民均生活在农村,外出农村为法律和政策所禁止。农村人口100%生活在农村,允许外出打工和数量的增加是在80 年代以后,并与城市化進程同步。现在,中国经济发展進步迅速,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农村的社会经济也是如此。中国农村的人口结构因此也有了巨大的变化。今日中国农村的人口结构的变化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壹,老年人口多。中国人口数量虽还处在惯性增长之中,而且中国农村的人口增长较城市要快壹些,但中国的农村人口结构问题中还是出现实际老龄化的趋势,这是中国农村人口中的首要特征。中国人口在全国范围内出现老龄化的趋势,农村当然也没有例外。中国农村人口老年人多的原因,壹方面是人口自然增长结构导致的老龄化,另壹方面,是大量年轻人口外出打工并长期居住在城镇,造成农村人口的实际的老龄化。中国农村人口外出打工者非常多,在农村外出打工者中,以年轻人为多,年轻人以其精力充沛、受教育程度高、技能掌握多、易于流动、乐于進取等等受到城镇异地的欢迎。这些人口在农村居住的时间越来越少,有的甚至成为城镇地区的常住人口。在90年代末以前,农村外出打工者还在逢年过节回家,而在本世纪以来,农村外出打工者成年累月在异地工作和生活已是非常普遍。中国的农村人口外出打工过程中,由于他们与当地社会的密切联系和易于融入以及城镇在接受外来人口中的政策的松动而从根本上脱离了农村生活。现在,农村老年人口的实际数量非常高,在江南壹带的农村,最突出的就是老年人口多。其二,青少年人口多。与老年人口相比,青少年人口数量的比例稍微低壹点。农村青少年人口比例偏高的原因如出壹辙。农村因为大量的外出打工的青壮年人口而出现大量的留守少年儿童,这些人口不能随父母外出,只能留在农村,在农村生活和学习。其三,就是青壮年人口的数量比例较低,留在农村的青壮年人口,大多数是文化程度较低、缺少手艺与技能的原因,不外出打工,而在农村当地务农或就业,这些人口就是现在主要的农民人口,是农村当地的精壮劳动力,是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民,这些人口的数量现在越来越少。现在,中国农村的人口结构的这种情况还会進壹步加剧,其最严重的后果是老年人口和青少年人口的养老、社保及教育等问题。
其二,农村人口素质问题。农村人口素质就是农村人口的教育水平,教育水平的含义是相当广泛的。首先,是科学文化素质问题,即壹般的所谓受教育程度。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及高级中学与职业教育都在不断的发展巩固中,农村人口的素质处在不断的提高之中。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壹直这样的轨道上。农村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是相对较快的,速度和程度甚至超越城镇人口。这有利于农村的发展,也有利于城市化的推進。其次,政治法律素质问题。在农村人口中,包括长年居住在农村的人口和长年外出打工的人口,政治法律素质的提高参差不齐,有接触社会现实及国家政策较多而获得较好的政治法律素质的人口,也有农村社会媒体的教育和宣传水平较低而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质相对较低的人口,更要接受正规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机会少而造成政治法律素质较低的人口。中国正在走向射秽主义的法治和射秽主义的民主,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质显得极为重要。其欠缺就意味着社会适应和社会生存能力的欠缺。未来农村发展,农村人口的政治法律素质的提高是人口素质提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内容。中国农村人口素质出现了大幅度的提高,这是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同样重要的進步。其中的根本原因有两个。壹个是农村社会的教育程度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另壹个是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融入城乡壹体的全国的化的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和平等抉择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再次,农村人口的素质在不断提高并减少与城市人口素质的差异的同时,还是存在农村人口的素质相对落后于城市人口的素质的问题。农村人口素质有待于提高。在现在的城乡教育体制的基础上施行必要的改革,农村人口的素质即可以在此基础上有巨大的進步,可以逐步达到城镇的人口的水平。今后的农村发展,还将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领域,中国农村的人口的素质的提高也将是壹个重要问题,中国的农民的素质问题还将是中国人口政策和农村政策的关键。
其三,农民教育问题。教育是国家发达和社会進步的根本大计。中国农民素质的提高和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進步要以教育为根本。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進步的取得以及今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尤其是以工业化和城市化推动农村现代化和城乡壹体化進程,中国农民的教育问题更显突出。中国农民的教育问题在过去几十年里取得了重大的進步,从根本上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和农村的進步。当前,中国农民的教育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需要着力解决。壹,学龄人口的教育水准的提高。农村绝大多数的学龄人口在接受国家的国民教育。在小学、中学阶段,农村享受国民义务教育,农村人口的入学率已经普遍提高,农村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大为提高。但在学龄前及高中以上阶段等人口中,农村人口的受教育机会和程度比较低,有待于大力提高。其二,社会教育的重视与展开。农村地区,地广人稀,教育基础设施及师资力量分散而薄弱,与城市地区相比,差异巨大。在社会教育方面,尤为严重。要提高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和人口素质,必须重视和展开社会教育。壹方面,农村地区可以举办无形或有形的社会教育,以就地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另壹方面,可以开放城市的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输送社会教育。现在,城乡之间的交通、通讯及人员交流十分频繁,展开城乡联系及壹体化教育十分有利。三,国家在农村教育中的支出的增加及收费的废止。中国农村,绝大多数是地广人稀的零星部落式据点,生产作业和生活方式落后。农村发展并不是以此种落后的方式取胜,而是以人口素质的提高、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建设来实现進步与现代化。农村教育在此种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非凡。国家在农村教育中的支出需要增加,国家在农村的税收需要减少,这是国家的宏观手段。这些费用最终用于对农村教育的支付。如取消农业税、免除农村高中以下学生的学杂费、补偿农村学生高中以上和职业教育阶段的书本费等等。提高农民子弟从小学到大学的奖学金、助学金的标准。农村教育是百年大计,要常抓不懈。
其四,农民生活问题。农民成为中国社会经济中的壹个特殊阶层,有别于壹般的非农民(绝大多数的工人及干部),此种情形由来已久。八十年代以来,中国改革和建设首先从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人民公社解体开始,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改善也首先从农村开始,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发生巨大的变化。现在,农村社会和城市社会的相比,差距依然存在,有些方面还有差异扩大的趋势存在。农民生活问题是其中的主要内容之壹。中国农民生活与城市居民生活差异总体有所下降。城市社会的交通、通讯、医疗、卫生以及自来水、排污等等基础设施无法向农村延伸,两者差异巨大。农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等等因此受到直接制约。中国农民的基本生活包括衣食住行、娱乐等等方面需要大力改善和提高。农民生活问题不但是中国农村的重大问题,而且也是中国社会的重大问题。农村生活问题的解决,壹方面,在于农村自身的改善和提高,如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另壹方面,在于中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将农村人口聚集到城市,减少农村人口数量,撤并小乡村,减少乡村数量。农民生活的解决是中国的现代化的基本问题之壹。
其五,农民就业问题。中国农民阶层在全社会占50%左右的意见,这些人口的上来源主要在于其自身的劳动,其中包括年长的农村人口。中国农民的生存有着比城市人口更为艰辛的社会制度环境。中国农民在过去几十年里的巨大進步依赖于三个方面。第壹,是农村人民公社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解体以及分田到户承包责任制的落实,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粮食生产和副业生产立竿见影,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农村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解决了吃饭穿衣问题。第二,是农民异地打工。许多农村劳动力从低技术、低水平、低效率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到城市地区打工,挣到意想不到的钱,实现了致富之路。第三,是农村副业和乡镇企业的大发展。这壹方式介于农村联产承包和外出打工之间,是第三种的新的农村就业方式。这种方式,不但让农民可以适当从事农村劳动,以减少田地的荒芜,而且还可以就地发展工业,可以促進农村的工业化及减少城市就业压力,是壹种非常好的农村就业方式和农村生产方式。现在,农村及城市的面貌大为改善,农民就业问题的内外条件和环境大为改善。农民就业问题,不但是农民和农村问题的内容,而且也是城市社会的问题。其中,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城乡壹体的劳动力市场的初步形成,中国农民的就业已经处在市场的原则限制之下,政府行政限制已经较少。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就业的最大的限制就是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在自身的能力上面的差异。其次,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壹方面,是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另壹方面,是农民進城务工就业的现状和经历已经造就了新时代的新农民,农民就业在农民自身而言已经具备了市场适应和竞择能力。当然,国家政策,尤其是城乡壹体的政策,为农民就业打开了广阔的市场。中国农村相对落后,这种落后相对体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方面,而中国的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则以中国的农民的就业政策为根本途径。这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将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放在根本位置。农民就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民的国民化。
其六,农村社保问题。中国农村社会处在变革过程中,这种变革是制度的改革和社会的变革,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然之路。中国的农村,虽然东西南北中的区域差异巨大,但存在异地同构的基本特征。农村的富裕的根本出路大致相同,即农村联产承包,农民外出打工,农村乡镇企业发展等等。目前而言,大致的情形相同。现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進入壹个较高的水平,中国农村社会相对较为滞后壹点。但从中国农村的本身来看,也存在飞跃性的发展。这可以从中国沿海绝大多数的城市的巨大数量的外来工人的情形可以看出。中国外来工人的主体就是农民,即农民工。这些农民具有较高的收入和较高的生活水平,还有养家糊口的能力。这个人口数量约在3亿左右,这个人口数量应放在农村人口的总体中,用来衡量农村的社会经济现状,除非这些人口完全脱离农村,進入城镇上体系。目前,中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正在催生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其中,农村相对受到忽视。中国农村人口众多,深刻影响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進步。因此,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必须将农村包含在内。中国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壹个复杂的问题,其中的影响和制约因素包括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农村管理水平、农民积极性等问题。
其七,农村规划问题。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长期受到国家政策的深刻影响和控制。在人民公社期间,中国农村完全是纯粹的计划经济和集体劳动,社会控制相当严密,农村和农民完全在国家计划和指令下生产与生活。农村的巨变始于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人民公社的解体,壹方面,生产关系得到调整,计划经济和集体劳动完全改变,农民从桎梏中解放出来,另壹方面,生产力得到解放,经济和生产水平快速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农村开始发生革命性的深刻变化。现在,中国农村在中国城乡社会经济中长期的快速发展后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和進步。这些進步主要表现在农村的不断富裕、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农民就业定居的不断提高及农村生活水平不断進步等等诸多方面。农村的進步是全面的。但是,就目前而言,中国农村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与其他涉及农民的焦点问题壹样,均对中国农村及农村中国城乡的整体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其中之壹,就是农村的规划问题。
在中国,规划受到重视亦在八十年代以后。在八十年代以前,规划因各种因素出现过停顿。八十年代以后,市场经济的改革与建设步步为营、步步前進,规划也成为其中的壹个核心,受到重视。在城市城市发展过程中,规划被称为龙头。现在,中国城市化及城市发展过程中,规划受到重视,科学合理和经济主导的规划得到广泛应用。规划的质量从八十年代以来壹直在提高之中。这其中,壹方面,规划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另壹方面,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再者就是社会的全面开放。
中国农村是中国社会的壹个重要内容,就地域而言,比城市广阔,就人口而言,比城市人口多,就资源和环境而言,农村也有其重要意义。农村需要有城市壹样的重要的规划。目前,中国农村,因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带动而产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根源并不是国家对农村的投入所产生的,而是中国城市经济发展与工业化、城市化省被动带动的,中国的农村富裕来源于农民進城打工和乡镇企业的发展。这种背景之下,农民的富裕和农村的发展面临诸多问题。其中,农村的无序的发展成为引人注目的问题。这种发展,浪费土地,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影响人居,极为不科学和低效率。究其根源,就是农村规划的欠缺和落后。
农村是零星的居民定居点,往往是几百人壹家。在空间上,不易展开大规模的规划,既有的规划也往往得不到落实,即使落实的规划也得不到良好的效果。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就有不少的乡镇规划、村镇规划,但由于指导思想陈旧,多半是壹些非常低水平、陈旧的指导思想,根本未把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及城乡壹体发展的大背景吃透。因此,农村规划成功者较少。
农村迈向现代化是中国社会的必由之路,壹方面,农村的人口肯定会不断较少,农村的居住点的形态也会不断地变化,另壹方面,农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也会逐步与城市接近。农村社会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在内的人居环境也必须是与城市接近的。实质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壹体化规划和壹体化发展。农村以其特殊的自然环境及人居特点与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在规划上肯定会有壹定的特殊的要求。中国的农村社会,从东到西,从南到北,有许多的差异,但在人居分散、经济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等等方面却有共同点。
中国农村规划,首先,要放在城乡壹体的统壹规划之中,城乡壹体的规划是国土规划、经济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文化科技规划等的综合规划,全国壹盘棋要包括城乡壹盘棋这壹因素。其次,农村规划要放在工业化、城市化不断進步之中考量,农村的社会缩窄、农村的村庄合并等等超前发展。其三,农村规划针对的是人,以人的标准衡量城镇规划,也同样以人的标准来衡量乡村规划,乡村规划以人为本,城乡规划在人的层面上统壹。
其八,农村管理问题。中国农村发展的诸多问题之中。农村的管理问题也是较为突出、较为尖锐的问题之壹。中国农村长期以来是低生产率水平、低素质人口、低生活水平的结合地,农村实际上成为中国的落后之地。在今天,中国的经济取得巨大的发展,社会進步巨大,农民生活大变样,农村获得长足的進步。但与城市相比,落后依旧。中国农村落后是全面的,物质落后不必说,非物质的落后也是相当突出,其中之壹的管理就是如此。
农村的管理,大者就是国家对农村的管理,即国家的行政管理。以中国的特殊的现状而言,还包括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农村的管理和控制。小者就是农村社会本身的管理,即农村社区的管理。现在,中国国家法定的行政管理的最低层级是乡镇壹级,村壹级则没有正式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村壹级的管理有自治和乡镇代管。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则由村壹级开始,壹般的村庄均设有村党支部,村党支部的权威要高于村民自治委员会,即党支部的权力大。目前,农村的社区管理机构是村委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由村委会主任负责管理工作。这个村委会负责村壹级的自治管理,并向乡镇壹级机构负责。村委会壹级的领导人有壹定的工资收入,但并不太多,他们壹般另有兼职。村的党支部是书记负责制,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
现在,村党支部加上村民委员会的农村劳动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已举办建成。这种领导结构在农村的管理中,有不少成功之处,应予肯定。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农村管理工作还有待于大力提高。
首先,是农村领导制度的法制化,要制定规范、详细的村镇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做到事事有法、处处有法。同时,要将法律教育、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
其次,要精简乡村领导机构的人员。现在,乡镇壹级的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非常多,要全面地撤并与精简,做到精确高效。村壹级,党政两套班子及其辅助人员在内,数量也相当可观,也需要進行必要的精简。村壹级的组织,以社区管理为目标,不以行政管理我目标。中国的乡镇和村两级的机构可以在面向社会和市场,以服务为目的,以精确和效率为追求目标,首先落实小政府大社会的目标。
再次,要全面公开村务,将乡镇和村壹级的政府机构处在公开和透明状态,随时注意接纳社会和群众意见,随时可以接受检查、接受批评,问责制、罢免制切实落实。
其九,农村市场问题。中国是壹个射秽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经济制度自八十年代以来,得到逐步的建设,从原来的壹大二公的射秽主义计划经济和国家管制经济慢慢转轨自由竞争和法治规范的市场经济,期间,中国逐步建立了全国城乡壹体的射秽主义市场。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建设还在不断的先進之中,中国的农村作为中国市场的壹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和改革中得以发展。
中国农村的市场,由于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素质、社会管理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还有许多缺陷,与城市地区相比,与规范的市场经济相比,与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均有较大的差距。中国农村需要進行市场建设。
中国农村的市场,壹方面,是农村产品及乡镇工业品進入并交易的场所,另壹方面,也是农民進入并交易的场所,于农村而言,与城市而言,农村市场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农村的广阔的地域及中国农民庞大的数量,决定中国农村市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中国农村市场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首先,是中国农村市场管理问题。市场管理是壹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有健全、合理的法规,要有切实可行的政策,要有科学的手段和发达的技术,要有训练有素、敢负责任的管理者队伍。现在,许多农村地区,假冒伪劣泛滥,投机取巧泛滥。其中,中国农村市场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尤为严重,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需要引起国家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其次,是中国农村市场建设问题。市场经济的有形目标就是市场,市场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市场经济的建设不但是经济发展的动力,而且也是生活進步的源泉。中国射秽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市场建设尤其是城乡壹体的市场建设是壹个关键。再次,中国农村市场问题中,还有壹个农村如何利用要素市场的问题。由于要素市场具有技术规范、资源精粹密集的特点,要素市场的主体必定在城市,但以城市为基准和中心的要素市场必须延伸和服务于农村市场。中国农村市场的全面规范建设和管理是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之壹,有着国家发展的战略意义,这不但是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壹体化的必要,而且也是农村与城市社会壹体化的必要。
其十,农村基础设施。中国农村是相对落后的社会经济发展区域和社会生活進步的区域,中国农村的落后是壹个综合现象,是经济发展、人口素质及基础设施等等诸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
中国农村的基础设施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硬的和软的,有形的和无形的。目前,中国农村的基础设施是全面落后于城镇社会,这是社会经济落后的产物。在壹般的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使城乡之间的基础设施大致处在同壹水平之上。城市地区仅有某些地方优于农村地区。总体而言,城市与乡村的基础设施都需要大力发展。中国的未来发展必然会赶上当前的世界先進水平,乡村地区的城市化和城乡壹体化发展也将是必然的,乡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发展与城市壹样重要。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中,尤以交通、通讯、能源、给排水等为重要。目前,中国农村地区的交通和通讯已经有了长足的提高尤其是通讯,农村地区与城市的差距已经相当小,而在能源等方面的差距,还是比较大。
农村基础设施的提高是农村社会经济的進步的必要内容,也是中国现代化的必要内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壹方面,需要全面满足农村社会的需要,使农村社会的生活水准因基础设施的改善而全面提高,当然,农村地区也会因基础设施的改善而促進经济发展。另壹方面,也要全面考虑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要付出的巨大的成本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所能够带来的巨大效益,要将农村的分散、零星率先通过集村并镇及城镇化進行解决,以求科学、合理地進行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其十壹,农村资源问题。中国农村有着丰富的资源,也是农村的优势和特点所在。中国农村的资源,从广义上讲,可以分成两大类,即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就是农村劳动力,中国有近7亿农民,其中,劳动力在四五亿之间,这是全球最大的人力资源库。由于中国农村人口生活低水平等原因,中国农村劳动力具有非常低廉价格的特点。中国农村劳动力价格低廉是中国在全球社会中最大的竞争优势。中国经济发展,尤其是外贸出口的增长,都有赖于中国廉价的劳动力的竞争优势。中国廉价劳动力的源头在农村。中国未来发展,还是以中国廉价劳动力的充分的价值实现为基础,廉价劳动力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源泉。中国农村的自然资源主要是耕地和牧场等等土地资源,直接由农民经营。矿产资源、石油天然气等属于国家所有、国家经营,与农民没有关系。在农村的耕地和牧场等资源是中国农民的立足之本,是赖以生存的资本。就目前农村而言,耕地和牧场等资源存在着浪费、破坏等不良状况,其中的原因,有与农村生产方式落后、管理水平落后等原因。在江南的某些地区,存在土地荒芜、土地被城市化所侵占等状况,而在西北等地区则存在大量的牧业过渡发展导致草原沙化等恶劣情形。这些情形对农村地区的资源及社会经济发展均有极大的破坏作用。是中国社会经济和现代化進程中的巨大障碍。
中国农村资源问题,即人力资源而言,主要是积极提高素质,使劳动力的价值不断提高,在国际国内的竞争中发挥出色的作用。中国劳动力低廉的深层次原因,就是劳动力素质在当前的科技发展主导下的工业社会中显得低下。许多产业需要有高级的科技和管理人才,而中国缺乏这样的科技和管理人才,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尤其显得突出。因此,中国的许多高科技和资金密集产业无法取得竞争优势,无法形成世界优势。中国在世界工厂的建设中,在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的低廉优势的同时,要全面着力提高中国农村劳动力的素质。中国农村劳动力不但低廉,而且丰富。中国农村存在劳动力的过剩。在中国农村发展过程中,充分消化和利益劳动力是壹个根本性的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是中国农村及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中国农村的土地资源对自然资源的出路,在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壹方面,要充分地实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新情况,制定新战略,如更加十分珍惜和保护受破坏的农村资源,以做到长久的资源可持续开采利用。
其十二,农村环境问题。中国农村的发展依地域而言,有巨大的差异。中国农村的发展给中国的农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生活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农村面貌大变。中国农村的发展也给中国农村带来了不少的负面影响,其中,中国农村的环境问题是显得最为突出的壹个。
中国农村的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第壹,是农村生活垃圾。当前农村,农民外出就业和居住颇多,长年常住农村的人口大为减少,但是农村生活垃圾却比以往更多了。究其原因,壹方面,是农村的人口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量的日用消费品转向采购,垃圾不断增加,这与以往的农村人口众多但消费品缺乏、生活垃圾少不同。农村的人口减少不及农村的生活垃圾的增加。另壹方面,是农村的有机肥料的减少和无机肥料的增加,农村的生活垃圾许多并不像以往那样转化为肥料,而是转化为垃圾,放置于农村的许多角落,长年没有得到合理的处置。第二,是农村的乡镇企业及城市工业所排出的污物,这些污物给农村造成恶劣的环境污染,许多无法因垃圾处理设备的运用而得到解决,农村污染因此有加重之势。第三,农村破旧房屋等原来的生产、生活用品的放弃,是介于生活和生产垃圾之间的垃圾。在农村,清污、除污、排污的条件颇差,环境问题十分严重,给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中国环境问题是未来中国农村发展的根本出路之壹,解决此问题,根本出路在于管理和技术以及资本的投入。壹方面,要从污染的源头上解决问题,即将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工业垃圾等集中排放、集中清洁,另壹方面,要将现在的污染地進行综合治理,清污、除污、排污,清洁环境,美化环境。建设现代化的新农村,解决环境问题,不但迫切,而且长远。
其十三,中国农村的房产资源问题。中国农村自八十年代以来,发生了社会经济的巨大变化。经济发展、社会進步、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其中,最具有标志性的是农村的房产。中国农村,在八十年代以前,几乎没有多少的变化,尤其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房子。在八十年代以前,房子造得很少,造的多半是壹些堆放杂物和圈养畜牲的小屋。而在八十年代,尤其是九十年代,中国农村的房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量新房拔地而起。原来的农村面貌壹下子大变样。新房子壹般比老房子要好,在房子的面积、房子的造型、舒适度、实用性等等均有明显的提高。其原因,壹方面,在于农民外出打工或参加乡镇企业工作后的收入,有大量的剩余资金用于房子的建设。另壹方面,是国家在农村建设给予的必要的支持,主要是房子建设的宅基地的审批的放松和低廉价格。现在,中国的绝大多数农村,房产资源充裕以及房产空置是十分突出的,许多地方已经成为壹种非常突出的资源浪费现象。这在富裕的沿海城镇郊区农村显得尤为突出。
任何科学合理处理农村房产资源问题是今后中国农村以及整个中国社会的壹个重要问题。壹方面,大量空置农村房产的资源浪费和资源破坏已经成为中国农村和中国全社会的大问题。农村的房产,新旧房子在壹起,人均而言,已经大大超标。许多地区,在新房子建设的同时,并没有将原来的旧房子拆除,新旧房子在壹起,完全超出人们的实际需要,房子过剩成为突出问题。房子过剩,带来诸多问题。首先,是资源浪费问题,其次,是未有人居住的房子的寿命会相对较低,再次,大量的土地占用,变相闲置,影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另壹方面,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中国农村人口進城就业居住的趋势还将不断的持续下去,中国农村人口减少的趋势还将保持。中国农村的房产的过剩也会持续不断的加剧,这是中国农村必须着力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以目前的情况而言,科学合理地处理农村房产资源的空置与浪费的方式就是将农村房产推向市场,使农村房产成为商品,任其流通和流转。壹方面,可以在市场中获得壹个房产的合理价格,另壹方面,可以在市场中流转房产,使房产流转起来,不但可以解决农村房子的空置和浪费,而且可以解决市场上的房子的需要者。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已逾二三十年,许多商品已经市场化,仅有农村房产这样少数的大宗物件尚不可以流通,这是极不妥当的。农村房产流通后,农村房产即成为商品,成为市场上有形的价值物,农村房产的新陈代谢即纳入中国市场的宏观范畴,是中国未来农村市场经济、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必要的举措。
要实现中国住房的流通,有两个方面的基本问题需要解决,壹个是农村房产土地价格的市场化,即农村现有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完全商品化并附着于工业化之上。壹个是农村人口户籍登记的便利化和自由化,即买房者落户的自由,以及农村买房者户口進出的自由。农村房产流转需要中国户籍制度的配套。
实现农村房产流通及户籍开放后,农村纳入中国城乡壹体的社会体系,农村即成为开放的系统,不再封闭和愚昧,农村社会改革大为進步。这是壹项必须及时实行的农村政策。同时,落实此项政策后,中国农村的财富会得到真正体现,中国农村的富裕度会上升,是调整目前城乡、工农贫富差异的佳策。
其十四,农村工业化问题。中国在八十年代发展了乡镇企业,这是中国八十年代工业化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之壹。乡镇企业及其低技术、劳动密集、产品价廉物美等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在八十年代初,成为中国农村工业化的潮流,在当时的农村是十分有益的。但在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后的今日农村,乡镇企业已经不再像以往那样有影响,农村工业化出现了问题。农村工业化有诸多弊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壹,技术落后。在农村地区,劳动力素质较低,发展工业仅能够发展壹些劳动密集型、技术水平低、资金需求少的小工业,其效率和水平均相当低。其二,污染高。工业发展带来的废物不可避免地遗弃在农村地区,而农村地区又缺乏环保的发展乡镇企业技术和产业,不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其三,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通讯等在内,相对落后,不适应工业化所要求的标准,阻碍工业发展和效率取得。至此,中国农村的工业化问题不能像以往那样就地解决,而是应该放在农村地区的城市化的框架下发展,中国农村地区的工业化要以制造业产业集中化形式出现,即以制造业基地、产业基地、开发区等等形式出现。实质上是壹种大规模的产业化、工业化并与城市化结合来实现农村的工业化。这是壹些发达国家走过的惯常之路。
其十五,农村农业问题。中国是初步工业化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农业正在工业化。中国农业在GDP中的含量已经非常低。中国农村的未来发展,农业作为产业分量而言,并不是壹个主要的问题。中国农村的发展未来,壹个是人居的现代化,另壹个是人口的城镇集中化,农村将是壹个人居现代化的形态的地方。农业问题是壹个集约化和工业化的问题,农村提供广阔的土地资源和水利资源。农业以科技和管理及资金投入为发展动力,农业就业者是技术人员,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或农村人口。目前,中国农村农业零碎经营者颇多,这是中国联产到户、个体经营的延续,但是,这已经非常不适应现代社会和现代农业的需要。壹方面,是农村因此经济效率低下,农民因此不得继续富裕和发达,另壹方面,在工业化和城市化面前,其比率日小,日益被边缘化。中国农村的农业也需放在中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中,以工业化和城市化来推动。农业以科技、解约、管理、人才和资金来推动。中国农业是壹个工业化发展的问题,是壹个农业现代化的过程,而不是农村问题。农村现代化的问题,与其说是壹个农村问题,不如说是壹个城市化的问题。实质而言,城市出发解决农业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更能够养活农民及非农民,而以农村出发解决农业问题,则是农村本身的问题,仅能够解决农民的温饱及其小康问题。农业产业问题要把握农业占据国民经济壹定比例的工业化国家的指标,中国也须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其十六,中国农村社区建设与有效管理问题。中国农村有中国共产党和村民委员会双重领导,即党政共同领导,村委会受到村党支部领导,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分别由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其中,村党支部由两级民主集中制选举产生,党员大会选举村党支部委员,委员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由村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在壹般的村里,村由若干个村民小组组成,由组长领导,组长有村民直选或指定。大的村成立党总支,党总支与村支部壹样,是党的基础组织。这样党政两套班子管理村事务并向上负责。与以前人民公社相比,村党支部两套班子的领导和控制力远为减少,许多地方几近松散状态。村党政领导与以往相比,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壹个是党政两套班子均有选举措施,大致代表基础民意,这与以往的上级任命和虚拟选举相比,進步很大。壹个是党政两套班子的领导职能较为公开,村务公开成为常规。再壹个是党政两套班子从以往的控制转向服务,面向村民,为村民服务的意识深入到两套班子成员之中。当然,并不排除壹些村领导的徇私枉法和贪赃枉法的情形。农村党政两套班子的领导的進步是中国农村進步和发展的重要成果。
目前,农村社会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之下发生著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以经济发展、社会進步和人口素质提高为动力的,农村社会的领导和管理也随之突出许多变革的要求。其中,现代社会的社区建设与社会管理是在现在农村控制和管理的新模式。其特点包括,壹,社区建设更加注重人的因素。以农村社区的村民为本施行社区建设和管理。二,社区建设注重服务意识,以提供各种服务为目的,以满足村民的需要为目的。三,社区建设和管理注重低成本和高效率,以义务为主,收费为次,较现在的两套领导班子的运作费用低得多。这是壹种现代意义的小区管理模式。四,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以公共服务和自愿为原则。不强制于人,不压制人,是以人的自由和自愿为原则的。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指导,是壹种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和服务模式。六,社区建设和管理是壹种公开透明的模式,管理者、服务者与其对象开放、互联、融为壹体。
毒害农村
宽甸县位于辽宁省东部山区长白山脉,山水清秀,民风淳朴。可是,壹提起几十年前的土改运动,便有人发出这样的感慨:“穷山恶水出刁民。”这是说“刮大风(土改)”那年,宽甸打死了很多人。当年,负责辽东土改运动的是中共元老陈云,包括协助其做此项工作的江华(最高法院院长)。然而,宽甸土改之真相到底如何,却如壹道紧闭的城门。但事情往往越是遮蔽,人们越是想探个究竟。终于,这段历史得到了真实的记载,即尚振生先生主编的《宽甸风雨录》,虽然,有些资料未能如实收录,但毕竟有助于对土改真相的了解。
宽甸县土改始于1946年6月初,贯彻中央发出的“五四指示”,即《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中共宽甸县委抽调干部组成土改工作团、工作队或工作组深入乡村开展土改运动。但犹如壹出戏的序幕,不到半年,国民党军進占宽甸(1946年11月2日),土改被迫中断。正如中共所宣传的那样——国民党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刚过半年便仓皇溃逃,中共壹举收回宽甸县城(1947年6月7日)。随之,土改的大戏又继续上演了。
6月中旬,中共宽甸县委组织工作队下乡,去各乡发动群众向地主“要粮要地”,即土改时农民分得的土地和粮食,国军進占之后,又被地主要了回去。工作队在各村组织“要粮委员会”,除此而外,还有“翻身委员会”、“翻身队”、“解放队”、“穷人头”、“农民党”等等,犹如雨后春笋。开始去地主家要地要粮的人,大都对于“要地”心有余悸,“担心要了地国民党再回来,白出力得不到粮食。”(引自《宽甸风雨录》,下同)所以,觉得以“要粮”为上策。“男女老少壹窝蜂,冒着雨到地主家要粮”,不给粮的就“牵牲口、拿东西,甚至拔锅,逼迫地主交出粮食”,甚至不交出粮食就要杀牛。但是也有的“地主把粮食藏起来,哭穷说苞米仓子是空的,没有粮食,要粮等秋后给”。由于,“群众不敢要地”,结果,“造成部分退出的土地荒芜或者抛弃”了。
六月初夏,小荷才露尖尖角,七月便是骄阳似火了。东北局发出了《关于挖财宝的指示》,随即全县转入“砍大树、挖财宝”的斗争,所谓砍大树,就是把地主斗倒,比如把树砍倒;挖财宝,又称挖底产、浮产,就是除了没收土地、牲畜而外,还要搜出地主家隐藏的家底财产,又叫“封产挖浮”。8月初,县委工作队在乡村举办训练班,培训了壹批骨干力量,掀起了斗争的热潮——大川头乡用下“请帖”开会的欺骗手段,将全乡地主、奸霸(当时用语,包括坏蛋)集合在圈场村小学校里,全部关押起来。由训练班每天拉出地主、坏蛋若干名批斗,次日打死3人,打伤30多人。由于壹窝蜂似的群殴,有的“翻身队”员被误伤,“区委书记李铁壹也挨了壹棍子”。
长甸乡对训练班的150多人進行“洗刷”(整肃),将三代之内有地富分子的人清除,留下了“根正苗红”的70人左右。然后,开展“封产挖浮”。“苏甸村组织13个贫农小组,闯進地主家斗了31户”。全乡14个村,逮捕300多人,村村都有拘留所,凡是地主每斗财物必分光。
下露河乡“训练班80多人壹同去地主家吃”,因为地主供不起这么多人的酒饭,便动手将东西查封,把人押起来。“马架子村群众将地主李某、石某家墓茔挖开,挖出块银牌子”。同时,“被斗的地主壹律赶到山上破屋里住,让他们开荒,要饭吃。给地主挂上牌子,见了群众站在远处弯腰脱帽,鞠躬问安……”虎山乡“太平村查封了27户,不管穷富只要是坏就斗争”。王某当过国兵,后参加共军,听说家里人被翻身队关押起来后,带着部队的信函回来要求释放家属,结果,被翻身队的捆绑起来,用乱石砸死。
桦树甸子村打死60多人。
中小学教师被“打死了32人,教师普遍被卸职,受到打击,认为
教师没有壹个好的”。(1948年10月“中共宽甸县委的工作总结”)
石湖沟乡“杨木杆子村(农会)邱会长将地主心挖出来咬著吃了。”……
在这场“大风暴”中,从县城到乡村,无论是种地的,还是经商的,或者是教书人,等等,说不清有多少人被抓、被关、被打、被杀,还有死于繈褓中的婴儿。
中共县委书记刘文伯说过“全县打死几千人”,以至“宽甸在全国解放区是最突出的了”。由此,犯了“左倾冒险主义错误”。接着笔锋壹转:“但有近万人参军参战”,此时“辽东在久战之后急待补充兵员”(陈云)。江华曾言,“黄凯同志(曾任中共安东省组织部长)报告了参军热潮,陈云笑着说好啊!”(刘文伯《会议记录》1948年第壹本)在“打江山”人的眼里,打死几千人,换来近万人参军——损失是“最小最小最小”,成绩是“最大最大最大”。(林彪)中共不搞“和平土改”,而搞暴力土改,杀地主,分田地,让得到土地的农民“保田参军”,成为共产党源源不断的兵员。学者丁抒认为,毛泽东通过这种发动群众,夺回土地的办法,为了把农民吸引过来,武装起来,让农民手上也沾血,也跟地主对立起来,农民走投无路,只能跟着他走,此乃秘而不宣之目的。
宽甸县,人称“八山壹水半分田”,土地与山水相比显得寥若晨星。在这片珍贵的土地上,宽甸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复壹年,似乎已忘记了脚下的黑土地浸透著多少无辜者的鲜血,包括年轻人。
暴力土改
总体看来,所有毛式运动都是罪恶的代名词,包括毛所谓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和 “三大射秽主义改造运动”。它们本质上都是毛为实现其极权统治、彻底奴役全国人民而使出的分化瓦解、分而治之、杀鸡儆猴的把戏,其目的、本质与对敌斗争壹样,并无区别。
不过,从源头上看,从其罪恶的烈度、广度及后果的影响上看,为首却当推“土地改革”(简称土改,又称为“土地革命”)。然而偏偏这壹毛共制造的最大、最早、最恶劣、最残忍、最后害无穷的“运动之母”,却壹直没有受到清算,没有彻底平反昭雪和正本清源,如果不对毛式土改加以批判、清算,对毛主义的罪恶认识就是极不彻底,甚至弃本逐末的。今天,应该到了对这个罪恶之源進行彻底清算和反思的时候了。
壹、土改是毛和毛共制造的最大、最恶劣的冤案
中共搞的“土地革命”运动是在苏共的直接指使、指导下進行的。1923年5月,共产国际告诉中共:“只有把占中国大多数的农民,即小农吸引到运动中来,中国革命才能取得胜利。”“全部政策的中心问题就是农民问题。”指示中共“進行反对封建主义残余的农民土地革命。”后又多次批评中共的农民运动和土地革命不力(即不够广泛、残暴和血腥)从此,中共走上了以暴力逼使农民“革命”、借土地革命之名走传统的发动农民造反夺取政权的道路。
让毛泽东与土地暴力结缘的是他1926年冬天到湖南進行的为期壹个多月的所渭农民运动考察,其后便写出了那篇臭名远扬的、也是毛主义奠基之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这篇报告里毛初次显露了他钟情暴力、喜好残忍的本性,他把这场引起当时全社会包括左、中、右各派人士壹致谴责和痛恨的“痞子运动”、“惰农运动”称之为“革命先锋”,把全社会壹致认为“糟得很”的评论说成是“好得很”,把令人发指的暴行说成是革命中“必须要造成的恐怖现象” 而对其大加赞赏。这篇考察报告初步却又充分展示了毛的指鹿为马、颠倒是非的流氓无赖本性和“反潮流”精神,此后毛和毛主义的壹切言行、“理论”都是这篇报告的的发展、发挥。40年之后的文化大革命更是那场痞子运动的直接传承、发扬光大。
1926年的湖南农民运动是中共土改运动的早期样本,它壹出笼就展示了其邪恶、卑鄙、血腥的反文明、反人类本质,引起了当时全社会对共产党和其“共产主义革命”的同仇敌忾,也引起了广大国民党人对与共产党“合作”的反思,直接导致其后的“马日事变”、“4.12”清党”和汪精卫“7.15分党” 行动。之后,中共也就壹不作、二不休,進行了空前残忍、暴戾的烧杀掳掠的十年“土地革命”,其疯狂和残忍又超过湖南那场痞子、惰农运动。(有关对毛的《中囯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以及毛在地主与农民问题上散布的谬论的分析和批驳,请参阅本书第八篇)。
土地革命亦即土改,之所以称其为毛共罪恶之首、阶级斗争之源,皆缘于其屠杀、残害人数之多,手段之野蛮、残忍,以及其“理论”之荒谬,影响(后遗症)之巨大。
先说杀戮之多。抛开各地分散的“土地革命”屠杀不计,单以毛共的主要根据地江西而论,据民国时期的人口统计资料,1926年秋毛去江西之初,江西全省人口为2000万,到1936年毛共撤离江西之后,全省仅剩1000万人口,净减1000万。如果加上这十年间正常出生的人口,以当时平均年人口增长15‰计,十年间最少应增400万,如此,全省十年间损失人口应为1400万!这1400万人口死亡大部分就是发生在“苏区” 的“土地革命”中。也许,有人以为那是围剿和反围剿战争中的死亡,其实战争中直接死亡的人数并不多,所谓五次反围剿,加起来双方战死者绝对不会超过100万,可见百分之九十不是死于作战,而是死于毛共的残暴统治,其中主要就是其“土地革命”及其后续恶政。
除了江西,全国类似的中共根据地还有多处,它们加起来,比毛的“中央苏区”人口还多得多(如1931年11月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江西、福建的“中央苏区”只有三百多万人口,而加上全国各地的中共根据地,人数最多时达到900万)。这些根据地无不实施统壹的“土地革命”政策,即对地主富农及其他有产者斩尽杀绝的政策。这些地区加总起来,在十年土地革命中屠戮的人数绝不会比江西苏区少。
毛共土改杀人的第二个高峰是抗战胜利后的1947年夏至1948年春,在毛统区开展的土改运动(实际上大多为“二次土改”,因为之前中共毎到壹地首先就是搞“土地革命”)。1948年初,毛共统治的地区已达1.6亿人口,按照毛自己的估计,以10%的人口为“地主富农”(实际打击面不限于此),地富及其家属总数即为1600万左右,这次土改毛共实行的是极其惨毒的对地富肉体上消灭的政策,在运动中被消灭的地富,以及因“扫地出门”而死亡的有多少呢?这笔账虽然无法计算,但仅以地富中的人口百分之十计,也达160万,而实际上肯定不止此数。
土改杀人的第三个高峰是毛建国之后的全国性土改,这时除去毛的“老区”之外,全国农村列入土改的人口按毛泽东所说尚有三亿壹千万。这次土改杀人总数后来毛共有壹个含糊的说法是八十万,我们按上述算法是310万,实际数字会只多不少。
这样,我们把毛共三个时期土改杀人的数字加总起来,大概形成壹个初步的概念,应在1500——2000万左右。那是十分吓人的数字!我们知道,镇反是毛共杀人最多的单项运动,毛承认杀了71万,据后来中共中央研究室等编写的有关著述披露的数字,镇反共“镇压”152·61万人,其中判处死刑的87·36万人(香港《争鸣》杂志1996年第10期载)。这个数字比起土改杀人实在是小巫见大巫(镇反中被屠杀的也有壹部分地富分子)。也许土改杀人还比不上大跃進跃的死人数(4000万以上),但这是不同的概念,“大跃進饿死人”毛可以推说 不是它的“主观故意”,所以他壹直不认账;而土改则是毛直接指挥的杀人狂潮,被害者都属毛的政策范围内要消灭的“阶级敌人”,是“故意杀人”。又如文革,文革中的死人是壹个广泛的概念,情况复杂,毛和毛共都推卸责任。而土改杀人毛和共产党是推脱不了的!何况,文革中被害者中也有相当部分也是土改的幸存者及其后人。
土改杀人的另外-个特点是,其手段极其残忍,泯灭人性,丧尽天良。杀人的方式大多不是正规的枪决(枪决也使用开花子弹,专打头部,以造成恐怖),而是使用原始的石头、木棍、铁器、匕首等;更多的是死于酷刑,包括火烙、吊打、抽筋、剖腹、挖心等等。毛共在土改中提出壹个口号(壹项政策)叫做“贫下中农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也就是鼓励其无法无天。 于是农村中的流氓地痞歹徒恶棍——土改积极分子们,兽性大发,各显其能,充分发挥其残人作恶的想象力,把听到的、想到的古今中外的酷刑全部用于对地主的“实验”, 开展残人取乐 ,杀人竞赛,以满足其兽欲。创造了古今中外在政府组织下对手无寸铁者的无辜者前无古人的施暴记彔。
其三是,土改的后续影响最大、最恶劣。具有其他运动所不具备的连续性、永续性。
土改运动延续几十年,影响几代人。而且,壹般运动的受害者,如“反革命”、“坏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受到惩罚只是其本人(起码名义上不包括其亲属)。而土改则不同,土改要“划成分”, 不但壹划定终身,而且延续无穷,被划为地主、富农,不但本人(假若未被弄死)成了永远的“阶级敌人” ,永久的专政对象,而且,其家属、后代仍要传承、背负这壹“十字架”,地主后代要继承地主的“帽子”,列为国家名正言顺的、法定的“阶级敌人”,永远的专政对象、“贱民”和奴隶。
在土改中,对划为地主富农的家庭,除了斗争、虐杀其主要成员之外,对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婴儿、幼童釆取的是“扫地出门” 的政策,即每人只给壹个碗、壹双筷,根本不分给土地或“分给” 其几块不毛之地,其余“壹无所有”。令其立即陷入绝境。在当时情况下,壹般亲朋是不敢救援地富家庭的,很多地富家庭成员便死于饥寒交迫之中。幸而存活下来,则要永远背负“剥削阶级”的十字架,成为以后各种运动打击摧残的标本、对象。
地富的家庭成员如此,其亲戚也难逃株连。在毛统治时期,所有与地主、甚至与富农沾亲带故的家庭、人员,也被列入“另册”,受到或明或暗的歧视打击。于是,地、富成了“不可接触者”、“政治麻疯病患者”。这种情况有些近似古印度种姓制度下的贱民——首陀罗,但是实际境遇要远惨于首佗罗。古代印度低等种姓成员只是在职业上受到限制,在种姓内部并未受到迫害,内部可以通婚。而毛帝国的“贱民”在社会上根本无容身之地,即使从亊最低贱的工作,过最贫苦的生活,仍然是是合法的任人欺压的对象,不但常年要服劳役——从事无穷无尽的“义务劳动”,更在实际上剥夺了其婚姻权利,没有女人敢嫁到地富家来,面临断子绝孙的现实。当政治运动来临的时候,地富家庭成员几乎不可避免受到打击迫害、甚至杀戮。毛的意图很明显:让这些幸存的“阶级敌人”成为阶级斗争的活靶子,供其他社会成员欺辱、压迫、奴役,让人们看到被共产党列为“阶级敌人”后的可怕下场,最后让他们绝种。以达到他对全民分而治之的阴险、恶毒的目的。
其四,土改残害的对象地主富农最冤,毛让他们获罪的理由荒诞不经,卑鄙恶毒,构成千古奇冤。
人们都知道,毛共建国之初,把“民族资产阶级”即资本家暂时划归“人民内部”,并允许在壹定时期内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其在城市开工厂、开店铺,雇佣工人都属合法行为,后来毛发动了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资本家的经商权被彻底剥夺。
然而,在农村只要购置了不多壹点的田地,雇请了长工或短工耕种,或出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壹定的地租,就成了地主,成了十恶不赦、祸延子孙的滔天大罪。
地主、富农经营管理自己的田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自己的家业,难道就不是劳动,不是经营管理、不是勤劳致富?退壹万步讲,就算地主 “不劳动”,但那也是他在此前有了劳动的积累,有了可以坐享其成的条件,就像当今富豪们坐吃银行存款利息或投资红利壹样。如果是从祖先继承的财产,作为继承者享用,也合理合法。古今中外,有哪条王法说它是非法呢?
古往今来,哪壹种财产使用权转让不收取“租金”?出租房屋要收取房租,银行贷款或私人借贷要收取利息,古往今来,从来如此,天经地义。为何出租土地收取租就成了弥天大罪?
其实,从源头上看,中国的地主除极少数外,不外乎是勤俭积累、祖宗留传、经商做官所得转移这三条路。对于广大中小地主来说,主要是第壹条路。他们无罪。其中壹些人致富后致力于发展乡村教育和架桥修路等公益亊业,更是有功。
最早指出毛的土改理论错误、荒谬,并对毛的“暴力土改” 進行劝谏的是中国农民党主席、农业经济学家董时進。董时進于1949年12月给毛泽东写了-封八千字的长信,从多个方面论证实行没收地主土地的暴力土改的不合逻辑、不合情理和可能招致的不良后果,其中首先驳斥了所渭“封建地主”和“封建剥削论”。
董氏首先指出中国地主不具备所谓的“封建性”,不构成封建剥削。“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私有制度”,“在财产私有制之下,-切物品都是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譬如房屋车辆船舶机器等,无壹不是如此,对于这些物品既不认为是封建性的,何以独认为土地是封建性的呢?”接着指出:中国不同于欧洲和俄罗斯,农村不存在领主—农奴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不是来于帝王封赐,除了极少数军阀官僚之外,主要是来源于自己的积累。他举了两个事例:壹个三轮车夫三十年来用他的血汗钱陆续买進了壹百二十亩地;董的壹个老奶妈,做了二十多年奶妈和佣工,随时将她的工资积攒了寄回家去,零零星共买了二十多亩田地,加上原先所有,共有三十余亩,打算晚年回乡下去养老。结果他们都将成为地主,这两位吃苦耐劳、勤俭积累的劳动人民不但他们自己要遭殃,连同他们的亲人、后代都要打進十八层地狱。
董又说到,他的壹个不甚远的亲戚壹家有兄弟三人,二十年前分了家,各分得田地七、八十亩。老大是壹个守本分的老实人,在乡下务农兼做小买卖,生活极其简朴,历年积下钱来,又添置了五六十亩田地。老二嗜赌兼吸鸦片,分家后不多年便将田地卖光。老三将全部田产卖掉,将钱拿到城里做买卖,发了财,在城里买了几处房产,有不少现款和商铺。共产党夺得了天下,按照毛的政策,老大将要作为“大地主” 打入万劫不覆的地狱;老二成了“贫下中农”, 政府的依靠力量;老三也幸运,他是民族资本家,受到政策保护。“最坏的老二占便宜了,笑了,最勤俭的老大吃亏了,哭了。任何人也不能不为老大叫屈。”
董还指出:新民主主义规定要保护小资产阶级。而农村的中小地主是“中国最大的小资产阶级”,为什么城市的大资产阶级都要保护,而农村的小资产阶级却要消灭呢?
董还分析了实行平分土地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建议等到搞射秽主义改造时壹次性实行土地社会化。
(以上引于《炎黄春秋》2011年第4期《董时進致信毛泽东谈土改》)
董时進的劝谏有什么效果呢?董的信发出之后毛去了莫斯科,信件没有下文。后来,中共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约见董时進,向他当面宣布:取缔中国农民党!董时進设法去了香港,否则,估计他绝对难逃土改的灭顶之灾。
董的劝谏实在有点与虎谋皮、对牛弹琴,因为他不理解毛要搞暴力土改的真正目的,不理解毛的阶级斗争理论。毛为达目的,是从来不择手段的!
说穿了,毛共要如此野蛮残暴地消灭地主富农,就是为了拉拢、收买、利用贫苦农民为其造反夺权卖命,用壹部分人的生命财产去取悦、笼络另壹些人为自己充当炮灰。虽然这种“均贫富” “等贵贱”的方法历代农民造反都用过,但在夺得政权之后仍然继续实施这种做法,以达到分裂社会、挑动族群内斗、分而治之的目的,则是历代造反者所没有的。可见毛的卑鄙毒辣又在历代农民造反者之上了。
有壹句名言:手段的卑鄙决定了目的卑鄙。土改或曰土地革命是毛共夺取政权的主要手段,这个手段是如此卑鄙、残忍、血腥,也就决定了在其夺得政权即所谓“革命成功” 之后,建立的必然是壹个暴戾、邪恶、黑暗、丑恶的国家和社会,比它推翻的更加恶劣十倍、百倍。所以我们说“土改”是毛共-切罪恶之源!
二、驳斥关于土改运动的种种诡辩
迄今为止,毛时代很多运动受害者都平反或“改正”了,有的运动虽然没有公开否定,但作为受害者的个案其罪名也洗刷了。然而最早、最恶劣的“土改”却仍属禁区,不得触动。虽然邓小平执政以后废除了地、富、反、坏戴帽管制的制度,但当局对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那壹幕幕惨绝人环的土改丑剧,却仍然讳莫如深,所有有关中共的历史、党史和其他宣传品中,依然坚持毛时代的腔调,包括维护有关土改的谎言,继续让这些谎言掩盖历史真相,毒害人们的灵魂,也阻碍了今日中国回归正常社会。
Re: 中国农民的基本特征
为了维护毛共的历史形象,维护暴力土改的正当、必要、合法性,长期以来,毛共及其御用文人,或明或暗、或隐或现制造了大量“理论”根据,这些有的我们前面我们已经简单驳斥,但未尽其详,还有壹些尚未提及。这是壹些被混淆、被颠倒了的问题,必须壹壹加以澄清。
所谓“封建地主”论
“封建地主”是毛制造的壹个概念,壹种罪名,有了这个罪名他杀地主、搞土改就是正当的了,就是“反封建”、是“新民民主义革命”。关于“封建地主”的荒谬性这壹点,我们己在前面简单提到并作了驳斥,这里再补充几句。
认真地说,中国的“封建制”早在两千多年前秦始皇统壹中国之后,就已被废除退出历史舞台了。秦以后中国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这个体制在农业和土地方面的基本特点就是废除周以后的井田制、亦即封建的领主土地所有制。转而实行田地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私有制。农业内部任其自由竞争,于是,地主、富农、贫农、佃农因此产生。但它与封建的分封毫无关系。这应该是常识。在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取消两千余年之后,毛居然捏造出“封建地主阶级”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这壹天大谎言,实在是无中生有,无耻之极。
其实毛自已也知道这是谎言,有壹件事情可以说明毛在自打嘴巴。 1960年1月27日,毛乘着他的专列驶進广州珠江上的小岛宾馆,随后组织他的随行人员成立“学习小组”学习“革命理论”,毛在学习小组上高谈阔论,卖弄学问,其中他说的-段是:
“我国很早以前就有土地买卖。《红楼梦》就有这样的话:‘陋室空床,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这段话说明了在封建社会里,社会关系的兴衰变化,家族的瓦解和崩溃。这种变化造成了土地所有权的不断转变.....”
(引自《文革前夜的毛泽东》第58页。邸延生著,新华出版社2006年版)
既然在红楼梦及其之前的年代,农村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流转、所有者不断变化, 就说明已不存在“封建地主”(顺便说壹句,“封建地主”这壹概念是不能成立的,由国君分封获得土地的只有“领主”,没有 “地主”,领主的土地是分封得来的)。到了民国,皇帝都没有了,又哪来皇帝分封的“封建地主”呢!
其实出身农家的毛泽东比壹般人更清楚。毛泽东的父亲毛顺生就是靠勤俭发家的新兴地主的典型。毛很清楚,中囯近代不存在“封建地主”,提出这壹概念完全是其阴险毒辣,别有用心
(二)所谓地主代表最落后、最反动的生产关系,“是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阻碍中国社会前進而没有丝毫進步作用的阶级”,所以必须彻底消灭之。
这是毛在其《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和《中国革命与中囯共产党》中的说法,是毛共制定的“土改”( 土地革命)政策的理论根据。
中国的经济、科技发展缓馒,在近代落后挨打。于是,壹些人便把中国的落后归咎于长期存在的封建(实际上是皇权)社会制度。毛共则趁机把中国的落后,归咎于农业土地制度,特别是地主的存在。为自己推行残暴、丑恶的“土地革命”张目,提供依据。
其实这完全是壹种谬论,壹种恶毒的诬蔑。
我们首先要弄清的是,两千余年存在的土地制度和农业生产方式是自然形成的,是适合其生力水平的生产方式,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以土地土地私有、自由买卖为特征的土地制度比之封建时代固化的领主土地所有制无疑是壹种進步,它能促使人们努力生产、发家致富,争取成为竞争中的优胜者(即地主富农)。两千余年的中国科学技术也未能创造出壹种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来取代它。历代很多造反者和改革家都发现土地不均的事实,都想以“平分土地” 来改变它,但都以失败告终。被均分的土地很快又重新组合,恢复不均衡的原样。所以,地主的存在是壹种历史的必然,在壹定意义上是-种進步,它促進生产的竞争和优胜劣汰。
与毛共认定说地主代表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社会進步和经济发展的论调相反,地主富农恰恰是先進生产力的代表,是我国两千多年土地自由买卖制度下竞争的优胜者,农民中的出类抜萃者。再从现实看,现代先進国家的土地经营都朝着進壹步集约化发展,都实行家庭农场制度。这种家庭农场主正是由地主、富农发展而来。可见,地主富农代表了壹种集约化发展趋势,它与新的生产工具结合,便成了家庭农场,推动农业生产达到新的水平。反之,毛共强制堆行的“农业集体化”、国有化,实行平均主义大锅饭才是壹种破坏生产力、反历史潮流的倒行逆施,这些都已为历史所雄辩地证明了。
由此我们就知道毛泽东宣扬的“地主万恶论”、“地主反动无用论”是壹种基于其恶毒用心和卑鄙阴谋的谬论,壹种无理、无耻的污蔑。
质言之,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缓慢是否因为科技不发达,没有新的生产工具,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无法出现。为什么中国没有发明蒸汽机、发生产业革命呢?这虽然不是壹两句话能说清的问题,但其主要原因应是中国皇权政治制度的落后性制约了科技的发展。与地主无关。
至于说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阻碍中国社会前進而没有丝毫進步作用”,则更是信口雌黄的诬蔑。毛泽东在其《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不是也说了吗,“在中华民族的开化史上,有素称发达的农业和手工业,有许多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军亊家、文学家和艺术家,有丰富的文化典籍。”而这壹切都在以地主和农民为主要生产关系的农业文明中创造的,那些伟大的XX家们,绝大多数都是地主或富农阶级的子弟。不是地富家庭也是接受“地主文化”教育的结果。能说地主阶级“丝毫无用” 吗?能说他们只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废物吗?
退壹万步,我们假说某壹阶级现在确实无用了,成了社会累赘和阻碍了,难道因此就要把他们斩尽杀绝吗?就如在壹个家庭、或家族中,出了壹些残疾人、老弱病患者,他们只消费不生产,难道就要将其消灭? 可能只有毛那样的人才会如此。
简而言之,毛式土地革命要打击、消灭的恰恰就是农村社会的先進群体,而扶植起来的则是如“湖南痞子”那样的社会沈渣和破坏力量,所以,土改后的农村政权立即呈现黑恶化,成了毛的极权统治的坚实基础。
(三)中共所谓的土地革命的本质
毛的暴力土改是以平均地权为幌子,挟持农民跟共产党造反的壹种方法、手段,很快。土改完成不久毛共又将将土地全部“归公” 为“国有,实即共产党所有了。
毛泽东的暴力土改不仅无偿剥夺地主的地产,而且要以恐怖的手段将地主甚至富农从肉体上消灭。
(四)所谓土改是夺取中国革命(即共产党造反夺权)胜利的必须手段,也就是必须通过暴力土改将农民捆绑上中共的造反战车上,才能取得共产革命的胜利。
这壹条只能作为毛共内部的解释,或壹些御用学者为中共的辩解词。但壹般人也认为,这是毛共要实行暴力土改的真正原因。直至今天,壹些非共产党人士和外国学者还普遍认为,毛式的暴力土改虽然极不人道,但对于毛共动员农民参与其夺取战争却是必须的,非常有效的,有人认为毛共主要依靠这种土改发动起来的农民战争,才取得了胜利。
此说有壹定道理,但不全面,有些似是而非。要说清楚这壹问题必须進行深入分析。
首先要弄清的问题是,毛共的胜利是否由于土改动员了农民参军,并以阶级仇恨的教育使士兵作战勇敢才取得的?鉴于这壹问题复杂,这里只能长话短说,概而言之。毛式土改在上述方面确实起到了壹定作用,但从全局来说不是决定作用。毛共的胜利主要由于内、外部的大环境促成,最主要的是日本的全面侵华战争。这点连毛泽东都承认。所以在建国后几次与日本人的会面中,毛都毫不掩饰地说:应该感谢妳们,给伱们发个大奖章才对,没有日本皇军的侵略,哪有我们(共产党)的今天!毛说的是肺腑之言,正是日本侵略引起那场长达八年的全民抗战,才使得濒临绝境的毛共起死回生,得以在后方的真空地带将自己的军队由4万余人发展到壹百多万,并占据了近亿人口的根据地。而他们的对手国民党则被日军打得筋疲力尽,元气大伤。从而使双方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再者,现代战争并不是只靠士兵的勇敢就能取得胜利的。早年中央苏区的红军也是毛泽东用土改和阶级仇恨武装起来的不怕死的军队,可是它不得不在蒋介石的第五次围剿中全面溃逃。从历史上考察,起义、造反的农民军大都非常勇敢,因为他们已经走上了不归路,没有了退路。可是决定事业成败的是多种因素,单靠作战勇敢不壹定能成事。因此,即使毛共利用土改、动员农民为“保卫胜利果实”而参战,获得了足够的兵源,但并不等于能获得最后胜利。以为毛是靠暴力土改煽动的农民战争才夺得了天下,是片面、浅薄的说法。
有壹个相反的事例,可以证明毛共如实行比较开明的政策或和平土改,可能更利于实现他的夺权目标。那就是在抗战时期,在毛共控制区壹度被迫放弃了暴力土改,改为比较温和的“二五减租”,政治上实行“三三制”,赢得了包括地主和绅士阶层的由衷拥护。在中共某些根据地,出现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同仇敌忾、全民抗日的局面。这壹时期出现了不少开明绅士(即大地主)毁家纾难帮助共产党抗日的动人故事。毛共自已都承认并有所记载。所以,毛共如能坚持比较开明的政策,在土改中放弃残暴、野蛮、血腥的从肉体上消灭地主、富农的政策,可能会更得人心,更有利于他夺取政权的目标的实现(其时国民党政权确实腐败无能,丧失人心)。
可惜毛这个彻底的流氓恶棍、暴君和冷血动物,始终不改他那嗜血成性的本性抗战前期被迫执行的非暴力土改政策,没有坚持多久就名存实亡了;待到日本投降,毛的真面目再次暴露,为了与囯民党争天下,不久他就发动更加残忍更加血腥的土改运动。同时将抗战中壹度参加共产党政权、为其奔走卖命的士绅阶层,再次打成“土豪劣绅”交给暴民虐杀。毛的这壹无耻叛变,也连累了共产党干部成为了杀人凶犯。
由此可见,毛的暴力土改并非其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只有实行暴力土改才能夺天下。退壹万步,即使承认在争夺天下时推行暴力土改有其“必要性”,那麽,在1949年全国胜利后,毛共稳坐江山之后,就绝对没有这种必要了。人们也期待毛仿效历代开国之君“大赦天下”,捐弃前嫌,团结全体人民开创国家建设的新局面。可惜人们的愿望彻底落空!心如蛇蠍、壹日不杀人便如坐针毯的毛泽东,壹坐上那把龙椅,便立即下令進行全国性的大屠杀,先是“镇反”,接着便是毛式暴力土改。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再次陷入血雨腥风之中……
这壹事实从反面证明了毛之所以坚持他的暴力、残忍的土改政策,并不只是出夺取“革命胜利”的需要,从全面看,除了他的蛇蠍本性使然,更是为了实现其建立极权专制的恐怖帝国而对人民实行分而治之、分而斗之需要。
三、毛式土改罪恶点滴
要全面清算、讲清毛式暴力土改的罪恶是不可能的。为了掩盖这壹空前的反人类反文明罪行,几十年来毛共采取封锁讯息、造假宣传、销毁有关原始资料以及残酷迫害知情人、揭发者等手段,致使这壹骇人听闻的恶行几近演灭无闻,历史的真相被彻底改头换面,冤沈海底。然而随着毛的死去和中国的对外开放,终于使这壹奇冤露出冰山壹角,虽然近年来见诸文字的仍然是其真相的九牛壹毛,但滴水可见太阳,我们仍然可以从这些零星的揭露中看到当年土改运动的“壹斑”。
(壹)康生、陈伯达的土改试点
1946年,毛发动夺天下的内战在即,因而决定恢复被壹度中断了的暴力土改,通过土改,壹方面放纵、满足农村中壹些流氓地痞、恶棍暴徒的贪欲、兽行,来赢得他们对共产党的拥护和对战争的支持;另方面,通过土改制造的极度恐怖气氛,迫使其统治区的人民竭尽财力、人力毫无保留地投入毛共这场夺天下的“人民战争”中去。
此时,毛共各根据地有的已自动恢复了土改政策。为了统壹政策、统壹行动,毛决定由刘少奇主持制定壹个有关土改的政策法规(毛知道这是件卑鄙、恶毒、遗臭万年的差使,因此叫刘少奇出面去干)。但是此时,正是国、共两党在美国的“调处”下大谈和平的时候,国内的舆论也都呼吁和平、反对打内战。所以,顺应这种形势,刘少奇搞出的“五、四土改指示”不是很左,如只提出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不动地主土地以外的财产;壹般不动富农。等等。
很快,美国和平调处失败,毛共挑起了全面夺权战争。毛立即指责刘的土改指示“右倾”,命令停止执行,并推倒重来。但由于胡宗南的国军進攻延安,战事紧迫,新的土改方案被迫推迟。
新的土改政策不仅因为战争推迟,还因为毛自己还未找出新的最佳方案。因为,毛的统治区实际上大都已经搞过不同形式的土改了,有的地方还不止壹次;加上八年抗战,民生雕敝,农村破败,地主富农已经累受重创,已有名无实,且少得可怜了。这种情况下的土改如何搞呢?如何榨出油水让“贫下中农”尝到甜头呢?这壹切不是简单发几条指示就可以解决的。于是毛决定先行“试点”。
毛选择了他最信任的两位“极左”能臣去担负这壹试点重任,壹个是康生,这是个以整人出名、最善于制造恐怖的老手,中共的特务头子,时任政治局委员、社会部长;另壹个也是以极左闻名的流氓文人、毛的政治秘书陈伯达。毛相信他们定能搞出好的、有用的经验和方法来。
这个土改试点工作团于1947年初组成。毛非常重视这次土改试点,特意将他从苏联回来不久的大儿子、未来的接班人毛岸英托付随团去锻炼。毛岸英化作康生老婆曹轶欧的侄子,跟随康生左右。工作团的其他成员也是毛共级别很高的干部。试点工作团因胡宗南对延安的進攻而推迟了几个月,三月间才从延安出发。
试点地选择在中共的“老区”晋西北,属中共晋绥分局领导管辖区。工作团成员先到达晋西北的临县集中,然后分成四个分团分赴临县。静乐县、朔县、保德县与当地干部壹起开展运动。其中康生选在临县的郝家坡,陈伯达选在静乐县的潘家庄坐镇蹲点,并指导面上的工作。
这些地方都属中共的“老区”,在抗战中都建立了中共的政权,据说有“很好的群众基础”,也就是说老百姓早就是中共的顺民,为抗战中中共的发展壮大,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这些地方本来就贫穷,加上长期战争破坏,农村经济雕零,原来的地主富农土地也卖了,人也穷了,而且人人都参加劳动,按照毛的《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标准,这里已经没有地主、富农了。怎么办呢?
这些“困难”当然难不倒康生、陈伯达,不久他们就将试点里的土改搞得轰轰烈烈、鸡飞狗跳,上演了壹幕幕惨绝人环的大剧。
根据亲历者、知情者的回忆,康、陈的土改模式大致如下:
首先,把土改与整党结合起来,即所谓以整党推动土改,以土改验证整党成果。
整党整什么呢?整“右倾”。先将各级干部集中起来,不准外出,不准互相接触,制造住恐怖气氛。然后是检查、坦白,互相检举各种右倾思想和行为;接着查三代,揪出壹些“阶级异己分子”批斗,杀鸡儆猴,人人过关.....,经过三番五次检查、批斗而且“过关”、获得“解放”后,便告知让他们去搞土改。这有如在壹群饿狼的尾巴上点上火把,让它们冲向羊群......。
康生为土改制定了“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总方针和指导思想。
工作队進村后第壹项工作是“访贫问苦”,寻找所谓土改“根子” ,发现积极分子, 先把这些人组成农会、充当农会干部。然后進壹步扩大农会和积极分子队伍,成立基干(武装)民兵,便進入斗争阶段。
在开展斗争之前,最关键的壹著是寻找、确立斗争对象。前面讲过,晋绥地方真正的地主已没有几个了,那麽,如何寻找斗争对象呢?为此康生发明了“化形地主”壹词,化形地主是指过去(包括祖上几代)曾经有过较多田地、后来破败,或者改行从亊其他职业的人和其家庭;还包括在抗战中响应毛共号召,把自己的土地、房屋捐献给政府和穷人的“开明士绅”,以及参加了毛共的“革命工作”的干部家庭。另外还有破产地主,工商地主等,都归入斗争对象之列。
按照规章,土改只限于斗争、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但是单是这些家庭没有多少财产可供瓜分,积极分子们如果没有实惠,积极性是难调动起来的。所以实际上凡是家里有点“油水”的,如工商业者和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都要被划为工商地主、化形地主遭到灭顶之灾。为了進-步扩宽财源和制造恐怖,又增加两类“罪名”,壹是“恶霸”、 二是“坏分子”。对他们 不限成分,只要在日伪和国民党政府、军队做过事、当过差的,或者对共产党和干部有过不满言论的,或者农会干部不喜欢的人,都可戴上这两顶帽子。而且办法简单,在群众集会的场合,只要有人提出某人是“恶霸”, 某人是“坏分子”, 会上有人附和,主持会议的就可将其人揪出批斗,壹般会被当场打死。 这样就大大增加了运动的恐怖性,更進壹步扩展运动的威慑力。
按照毛共原来限定,土改中的地主、富农应占农户总数的10%左右,试点地区都超过了这壹规定。静乐县的娄烦地区当时有10954户,找出地主富农2028户,占总数的18.5%,有36个村地富占30%以上。
解决了斗争对象问题之后,就是发动群众向这些人斗争了。所谓斗争,就是刑讯逼供,追浮财,打人、杀人。壹般是先控诉其所谓“历史罪恶”,对于绝大多数地主富农来说,所谓历史罪恶只是壹些家长里短的琐碎事,如有人控诉:某次他去拾柴,地主婆骂骂咧咧说偷了她家的枣树枝,这被上纲成“断了穷人的柴路”;某穷人某次去某地主家要饭,被地主家的狗叫着赶出来,这被说成放狗咬人要置穷人于死地。如此等等。斗争会上,除了壹些没有油水、干部们又讨厌的可以立即打死的以外(打死人要土改工作队员同意),壹般不能立即打死,要留下来“追浮财”( 又叫底财),即追缴隐藏的金银财宝、现金等。土地、房屋、生产资料都是明摆着的东西,而 “浮财”是看不见的,也是人们最想要的,所以斗争会主要成了追浮财会。斗争壹方总是狮子大开口,被斗者则极力否认苦苦哀求。谈不拢,就用刑……很多地主、富农受刑不过,只好胡乱招供,民兵依照其招供按图索骥去寻找,却总是落空。于是回头来对招供者施以更加酷毒的刑罚。这样,几个回合下来,被斗者很可能就给活活弄死了。
最初,虽然工作团已经做了充分的发动工作,明确表示对地主等被斗争对象可以釆取任何手段。但是,也许人们对残忍还有壹个适应过程,初次的斗争会总不能令工作团满意。郝家坡第壹次斗争会之后,康生召集村干部和积极分子总结说:“我们对地主太客气了”,“要死人”。“多死点地主分子没关系”。
只要有人鼓励和撑腰,任何地方都会有人面兽心的歹徒,毕竟由动物進化而来的人类仍然残存著兽性的壹面,这正是毛共的土改和阶级斗争能够在任何地方横行无阻的原因。当第壹个流氓拳脚交加把斗争对象打趴在地,不但未受到谴责反而获得表彰奖赏后,第二个流氓就会把人打死;第二个打死人的凶手照样收到表彰后,就有更多恶徒加入打人、杀人的行列。
在运动高潮时,斗争会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刑场。斗争会场摆满了各种刑具,如用来炙人的炭火、火柱、熨斗,还有老虎凳、铁锹、棍棒、竹签、搟面杖、醋柳圪针、麻绳、刀具、细铁丝串著的艾绳、甚至还有蠍子、毒蛇。被斗之人看到这场面三魂都已经去了七魄,往往还未动手就己瘫倒在地。除了动用场上的刑具之外,最普通、被斗者常常领受的科目是跪瓦渣、用鞋底抽嘴巴,在寒冬腊月剥光衣服,从厕所里舀来粪便从头淋下,等等。
虽然如此,但斗争的成果仍然不大、被斗者交出的底财不多。土改积极分子和工作团有些丧气,但决不甘休。在郝家坡,积极分子们发明了“挖祖坟”之法。因为他们知道,地主富农现在确实变穷了,交不出多少“浮财”,但他们中有的祖先曾经富过,是否会像历代帝王那样把金银财宝埋藏在坟墓里呢?这个推测壹旦提出,工作团本着“群众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原则给予支持,积极分子们的劲头又上来了。于是壹场空前的“挖祖坟”运动先郝家坡,后在其他地区蔓延开来……
所谓斗地主决不限于地主本人,地主家的任何人都不能放过。地主妻子被抓去与丈夫同斗。地主幼小儿子被称为“小地主”,被贫下中农的小孩子围攻辱骂、殴打,有的被打得头破血流甚至当场被打死。有的村庄还有“创新”,将地主家年轻女人作为“胜利果实”分给土改积极分子和那些没有妻室的二流子、无赖,有的女人不堪凌辱而自尽。还有的地方对地主实行五马分尸的酷刑。(香港《动向》杂志2015年第9期第34页的作者在回忆中说,1969年他下放到北大荒挿队落户的村子,村民告诉他,壹个姓胡的地主在土改中被五马分尸,其小妾被村支书据为己有。)
由于有了“化型地主” 壹说,很多出身地主家庭但早已参加了毛共队伍的干部、教师,亦被当作地主被抓捕、拉回村内斗争,因为怕其重新回干部队伍,这些人壹旦抓回村必死无疑。晋绥地区在抗战时期是中共根据地,壹些当年的“抗日英雄”和中共的高级干部也在土改中惨遭杀害,抗日英雄郝圆脸是潘家庄行政村所属城东沟村人,抗战中曾任民兵中队长,1944年出席晋绥边区的群英会,被授予“劳武结合特等民兵英雄” 称号。1947年4月在陈伯达主持的土改中首先被枪决。
1947年冬,延安中共党报《解放日报》记者郭克卿在赴晋察冀边区采访途中,只身回老家郭家庄探亲,郭带有警卫员,可见不是壹般干部,但他把警卫员留在马坊镇没有带去。郭打算劝说家人主动交出土地、财产,接受土改。可刚進村未及回家便被村民围住活活打死。
晋绥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孙良诚,地主家庭出身,本人少年时代即在外读书,后在中共边区政府工作。在中共晋绥边区分局召开的土改经验交流会上,孙良诚听到康生的“化型地主”壹说,康生并举出时任晋绥边区临时参议会副参议长、开明士绅刘少白为例,说刘少白当年献地是“假开明”,即是“化型地主”。 孙良诚回到高等法院传达会议精神时,表示了对康生说法的异见,孙说:“刘少白献地是假开明,那麽,什么是真开明呢?”想不到有人就此向边区分局告密。1947年年中,孙出外办案时路过家乡兴县固贤村,回老家住了壹夜,第二天天亮即被土改工作团派人抓捕。关到11月,在固贤村召开的壹次联村斗争大会上,先拿6个地主活活打死,孙良诚被最后带上场,宣布罪名为:对抗土改的地主分子。立即被壹个凶手用铁棍从肚子捅進,立即死亡。(为了节省子弹,土改中杀人壹律用棍棒、刀斧、石头)
静乐县娄烦马家庄的刘肇津,为著名开明士绅,而且在1937年中共在该县建党之初就加入了共产党。刘还兼通医术,经常义务为八路军三五八旅官兵治病,时任三五八旅团长的中共将领杨秀山曾患伤寒,刘邀至家中治疗40多天,直至其康复痊愈。1947年土改试点时,刘肇津在兴县中共晋绥分局办的丰记商店当坐堂医生,被本村群众抓回去活活打死。刘肇津如此,其余可想而知。
(以上取材于《炎黄春秋》2003年第7期曾彦修:《康生在土改中把马克屎主义烧了》,2011年第4期张贵桃:《娄烦土改及其纠偏》等)
土改的最后壹道程序是分田分地。按规定,好地分给贫雇农,中地给中农,赖地分给曾经占过便宜的村干部,至于地主则是扫地出门,即地主家那些幸存未死的人每人只给壹只碗、壹双筷子,其余什么都没有。他们不是立即饿死就是沦为乞丐任其慢慢自灭。
简言之,任何人壹旦被划为“地主”,本人等于宣判了死刑,全家也要遭殃。假如地主家幸而有人大难不死,也将被列为阶级敌人永远受到专政、奴役。富农稍好壹点,没收田地财产后可分给赖地。(但富农如果兼有工、商行为则被划为“双富农”, 等同“恶霸”,可立即打死,见后文)
中农也不能幸免。中农虽不像地、富那样悲惨,但其土地也被强行没收后再平分,也会损失部分好地。按当地农民的说法是:“砍倒大树砍小树,砍倒小树拔圪针”(圪针系方言,原指植物枝梗上的刺状物,借指稍有壹点财产者)。
虽然康生、陈伯达在晋绥地区的土改试点如此恐怖,如此左得可怕,然而负责土改的刘少奇等领导人仍不满意,认为“右” 了。1947年夏,刘少奇离开延安带着新成立的中央工委去到晋绥,在听了康生等人的汇报后,对晋绥地区的土改给予尖锐批评,基本上否定了前段的土改工作。刘少奇给晋绥地方的领导人贺龙、李井泉、张稼夫写信说:“妳们的干部不信任群众,违反群众路线,不尊重与倾听群众的意见”,“ 在各种组织中存在与地主妥协的倾向,某些分子或明或暗的有阻碍破坏群众运动与土地改革的现象,也很严重。”刘还与同行的朱德打电报向中央汇报说:“晋绥土地问题基本上还未解决,只有少数地区农民已分得土地……如果不釆取有效办法,改善现状,确难继续支持长期战争。”笔者引用的这篇文章作者并未说明刘少奇对晋绥土改有那些具体的指责和要求,而且文义也不太明晰。(原文见《炎黄春秋》2012年第11期《土改中的蔡家崖的斗牛大会》。)但笔者推断,刘少奇所指责的主要应是两个问题:壹是没有拿全部土地包括中农的土地按全部人口平分,这样很多贫雇农仍然分不到土地(所以后来刘主持的”土改法”规定要拿中农的土地平分);二是没有坚决执行对包括共产党干部在内的“贫雇农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的政策, 对干部中的右倾分子的打击不够狠。所以刘认为“群众没有充分发动起来”。刘因为由他主持的1946年的土改“五四指示” 受到毛的“右倾”批评,为了将功补过,此时变得奇左起来,后来在刘亲自主持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上,把他的壹套极左思想全部贯彻于会议中。因此这个会议之后的土改特别残忍,特别血腥。
晋绥地区后期的土改、除了前面讲到的酷刑外,壹位知情者又补充列举了另外的几种酷刑:
壹种叫“磨地”。 先在地上撒上有棱有角的炉渣或六棱八瓣的波菜籽,这些东西比木锉还要锋利。将被斗者脱光衣服,推倒在地让两人提住两脚来回拖,后又发展为正反两面拖。用不了壹会就会使被拖者血肉糢糊。如果还交不出浮财,或交出的不能让施刑者满意,就要继续拖,直至惨死。壹个开药铺的叫周二掌柜的受刑后交出了三百大洋,被认为不老实,便在其肚上加上石磨并坐上人拖,周的后脑被磨塌,脑浆流了壹路,立刻毙命,白森森的肋骨壹根根排列著让人不敢正视。
第二种叫“坐圪针柜”。 将壹个衣柜抽空,在其箱底散满剁碎的酸枣树圪针,把被斗者剥光,赤条条放進去,盖上盖子。然后在柜腰底部放壹根木头做横梁,从两头按下揺晃,有如幼儿园的撬撬扳。晃几下问壹句:交不交待?
有壹个叫余务本的七旬老人,做生意有些钱,被抓来受此刑。但老人耳背,外面的人问话听不到。于是被认为顽固,壹阵猛摇之后,打开壹看,早已血肉模糊断了气。
第三叫“扔四方墩”。 当地人把长城的烽火台叫做四方墩。四方墩有三丈高,把人往下扔必死无疑,这是对付那些被认为是顽固分子的最后办法。为了怕其万壹不死,还在其下面的荒山野坡上铺满各种石头,后来改为先扔人,然后对着人扔石头。壹个姓韩的教书先生被打成化形地主。韩妻生性节俭,提着篮子捡料炭,被认为装穷,抓来施以火钳烫、磨地、坐虼针柜等酷刑,不死。最后被扔四方墩砸死。
最后是枪毙。如另外壹个寡妇经营磨房、当铺、粮库等,被认定浮财多,当作重点斗争对象,先后受到火柱烫、磨地、在耳朵里鉆進撚子点灯,仍未死。最后由乡里的法庭枪毙。
(以上引自《炎黄春秋》2013年第2期《晋绥土改中的酷刑》)
由于全国土地会议后强调土改中不但要对付地、富及农民中的“坏人”,而且把这壹条扩大到对付共产党的干部上来,叫做“审查干部”。为此壹些中共基层干部也遭了殃。还是上面那篇文章中,作者引用中共高干牛荫冠的话说:当年他“从兴县搬到宁武县,沿途发现被打死的区乡干部不少,其中有壹位区长(名字记不清了)被邦在树上,用树皮刮他的肉,满身是血,刮到骨头,最后刮死。”又如兴县黑峪口村党支部书记刘玉明被活活打死之后,还被人剖胸挖心。
康生的前段工作虽然受到刘少奇的批评,但后来仍得到毛泽东的肯定和赞扬(在受到刘的批评之后,康生搞土改变得更加疯狂和血腥起来,见下文)。1948年4月1日,毛泽东路过晋绥分局所在地的兴县,召开干部会议并作讲话(这篇讲话收入《毛选》第4卷,题目就叫做《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毛在讲话中说:
“.....晋绥分局获得上述成功的原因,就领导方面来说,主要是:(甲)在去年春季刘少奇同志当面指示和去年春夏康生同志在临县郝家行政村工作的帮忙下,晋绥分局去年六月召开了地委书记会议。在这个会议上,批判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右倾偏向,彻底揭发了离开党的路线的严重现象,决定认真发动土改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方针。这个会议是基本成功的。假如没有这个会议,这样大的土改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成功是不可能的。”
毛还掩饰不住他对整党和土改造成的人人心惊胆战的恐怖局面的喜悦,他说,晋西北地区的干部和群众都被制服了,害怕了,他们说:“‘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封建了,再也不敢厉害了,再也不敢贪污了’。这是晋绥人民的话,这是晋绥人民对于我们的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所作的结论。”
使用如此残酷的手段,将人民整得胆战心惊服服贴贴之后,毛却如此得意洋洋。这就清楚地表明了毛对惨无人道的土改和整党(整党也是为了土改)的由衷赞赏和喜悦,同时也使我们清楚了,毛所谓的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拥护”意味着什么。
由于康生能干,毛在当年10月下旬派他去山东搞“二次土改”,以扭转那里土改工作的“右倾”。康生于11月初到达山东,以“钦差大臣”的身份,按照毛的意图和他在晋西北创造的经验,迅速地、雷厉风行地掀起了山东中共根据地的土改狂潮,所有中共的干部和根据地的群众立即被卷入血腥的恐怖之中。
康生先参加在中共渤海区党委所在地阳信县召开的渤海区土地会议,会上他认定渤海区中共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都是壹批“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他们在思想上政策上犯有类似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投降主义的错误。”因此开展了“搬石头”运动,即把原有各级干部撤换或开除(有的被法办),换上杀人不眨眼的流氓恶棍掌权。
康生自己带头示范,他到阳信的壹个镇,那里原来没有什么暴行,康生指示说所有斗争对象“不管有无罪恶,壹律加以肉体消灭。”于是120人在斗争会上被活活打死,有的罪名仅仅是“同情地主”,其中两个是七岁儿童,被儿童团的“红小鬼”折磨而死。
其他地方仿效康生的做法,大肆乱打滥杀,壹时间惨声震天,血腥遍地。
渤海区的土改“补课”差不多了,康生又马不停蹄赶去胶东地区搞二次土改,如法炮制,重复渤海区的恐怖壹幕。
就这样,山东的土改为后来共军全歼张灵甫(国军抗日英雄)的七十四师和淮海战役的胜利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习仲勋眼中的老区二次土改
1947年8月,中共中央将习仲勋从军队调到地方,让他主持西北局的工作。西北局主管陜甘宁边区,是老根据地,这时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土改。但对于大部分是“老区”的西北局来说,土改早就搞过了,这次实际上是二次或第三次“土改”了。
习仲勋能做到毛共的“大区”壹级干部,当然是久经考验、立场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绝对不会是“右倾分子”。因此,从他眼中来评判那壹场土改,应该比较客观,绝对不会对那场运动“歪曲”和“污蔑”。
10月10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全国土地会议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下发各地执行。西北局于11月1日在绥德县召开了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和《土地法》的大会,后称“义合会议”。会上由西北局宣传部长传达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其实就是晋西北土改的翻版,如提出要让“贫雇农打天下坐天下”,“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翻底财,搬石头”,所有工商业者和中农、都在“共产”之列。
会议的空气很紧张,壹批领导干部如张岱峰、高峰、周兴等被叫到台上接受批判,稍有分辨,就被“拉下台”。还把晋绥地区在整党中把“五台山大庙炸了个稀巴烂”壹事广泛宣传,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习仲勋虽然是会议主持者之壹,但据参加会议者的记述,发现他“说话较少,神情郁闷。”后来习仲勋说:“义合会议潜伏壹种‘左’的情绪。”但是,作为领导人,他在会上不敢有异议,只能遵守、执行中央的既定政策、法令。
义合会议之后,各分区、县立即召开会议進行贯彻,壹场以土改和整党为中心的大规模运动迅速在西北局所辖各地开展。习仲勋下到各县调查巡视,发现运动中出现了各种“极左”的偏向,如:不加区别地平分壹切土地;所有生活较好、财产较多的农民都成了土改斗争的对象;把早已转化为农民的旧地主、富民又拉出来斗争;甚至在共产党政权里任职的公教人员的家属因缺乏劳动力而雇请农民种田者,也定为地主、富农。在枣平林街,所有商店、铺面全部被查封。
武斗和酷刑更是触目惊心,延家岔的贫农会规定:谁斗争地主不积极,就用乱石打死!各地土改工作团都指定了专门的打手、刽子手,专门从事捆、打、吊、考、杀人的“工作”。斗争会成了阎王殿,除了壹小撮干部、凶手,与会者人人恐慌,胆战心惊。
习仲勋在壹份调查报告中写道:土改壹到农村,就发生极“左”偏向。凡是动起来的地区,过多强调“贫雇农路线”,反对所谓“中农路线”,都是少数群众(不是真正的基本群众)起来乱斗、乱扣、乱没收财物,乱扫地出门。最严重的是佳县,有好几个村庄,连贫农、中农的东西都壹律没收。干部家属幸免于斗者很少。张达志(时任晋蒙军区副政委)家人也被斗,索要银洋。有的烈士家属也被扫地出门。佳县乱搞不到五天,竟壹塌糊涂。我看壹有“左”的偏向,不到半月,就可把壹切破坏得精光......(本小节资料引自《炎黄春秋》2007年第10期贾巨川的文章:《习仲勋在土改中防左纠偏》)
有意思的是,习仲勋报告里所说的情况“最严重”的佳县,正是毛泽东呆的地方,自1947年8月16日至11月21日毛就住在佳县,因此对那里的情况他壹清二楚。张戎《毛传》第278页记述:送给他(指毛)的壹个报告说,那里的土改“有用盐水把人淹在瓮里的,还有用滚油从头上浇死人的。”有个地方甚至“规定谁斗地主不积极,就用乱石头打死。”笔者对照,给毛这个报告的,很可能就是习仲勋,或由习转呈的。因为壹般人不可能给毛递报告,更不敢递这种报告。
1947年12月7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陜北米脂县召开中共中央扩大会议,或称“杨家沟会议”。习仲勋趁参会向毛汇报工作之机,谈了自己对边区土改中存在问题的看法,还向毛反映绥德县在土改中将著名的开明人士、陜甘宁边区参议会副会长安文钦也抓去斗争,抄没了他的全部“浮财”,并且“扫地出门”。
这时恰恰曾被毛肯定过的另壹个“开明士绅”、陜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去世,习仲勋与林伯渠商议后共同向毛建议:为李鼎铭召开追悼会要请党外人士参加,请安文钦致悼词,借以为安文钦“平反”。毛泽东接受了这个意见,并且承认“下面做法过火了”。可谁都知道,没有“上面”的支持,“下面”敢“过火”吗?毛还用他那套特有的“黑色幽默”说:“美国记者爱泼斯坦在延安访问时曾讲过,共产党真厉害,把地主、开明士绅请出来当了副主席,副议长,现在壹搞土改,又把他们的浮财给分了,赶出家门。有朝壹日这位记者再问起安文钦先生时,妳们怎么交待?”毛这里用了“妳们”壹词,仿佛这都是别人干的,与他无关,何其鄙也!(毛类似的“黑色幽默”还有:事实证明,人的脑袋割了,不会像韭菜壹样又长出来。他把这当“笑话” 取乐。)
面对习仲勋对土改中过火的、残忍的做法的批评,毛表面上既没有异议,也没有反驳,但实际上并不认同,也不接受。他在听取习的汇报后谈到对壹些问题的看法时,故意顾左右而言他,他要习仲勋挤时间来读书,说什么:壹个人的经验是狭隘的,受时间、地点、条件的限制,要使经验上升到理论,就得学习。只凭老经验办事,不能适应新形势。.....这显然是对习的“反批评”。不过,他知道习是忠心耿耿的,是从大局出发的善意劝谏,所以忍受了。
但转眼间,在会议闭幕上作结论讲话时,毛对习仲勋以及其他壹些在会议对土改提出批评的人给予变相的“回击”:他先说在土改中反右倾的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出现了新的问题,就是对待中农、对待中、小资产阶级和党外人士出现了“左”的偏向。不过,这好比壹河水,这河水十个浪头八个是好的,只有两个浪头有点偏差。这当然只是“小问题”了。毛故意回避人们反映最强烈的乱杀、虐杀问题,只是说地主阶级作为整个阶级是要消灭的,但作为个人要分别情况对待。
习仲勋似乎感到他反映的问题没有引起毛足够重视。就在杨家沟会议结束后的第七天,即1948年1月4日,又写了壹份致西北局并转中共中央的报告,报告共有五个方面的内容。除了开头是对毛“热烈拥护”的套话之外,其他主要是强调陜甘宁作为老区的特殊性,如说“平分土地对我不利”;老区的地主富农比新区少得多,不应规定地主富农占全体农户8%的“标准”(可见,那时已下达打击的指标了)。而且提出,对老区的地主,应该查实其剥削关系、及是否参加劳动,和劳动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其现在的成份。还提到许多地方名义上说是自发的群众运动,实际上为各种动机不纯分子所操纵、把握,等等。
习仲勋所反映的问题,击中了毛式土改的要害,毛与刘少奇、康生本来就是想利用农村中那些“斗争勇敢”的流氓恶棍、积极分子,制造足够的恐怖,然后将农民整治得服服帖帖,就算达到目的了。他们对如何划阶级、分配土地才能达到公平、如何限制那些“动机不纯分子”的从中捣乱,以及对地主富农的滥刑乱杀根本不感兴趣,更不想纠正。
不过,习仲勋既然已经指出了这些问题,老奸巨滑毛也就不得不表示“同情”。并叫习仲勋去“巡视绥属各县”,“每个县住几天”, 调查了解情况。
习下到子洲县,在那里呆了9天,超过了毛的规定期限。因为他在那里与地委和几个县的干部群众广泛接触,了解到更多的情况,如,各地都出现了趁运动浑水摸鱼大捞壹把的投机分子;子长县栾家坪的土改变成了干部党员之间的斗争;涧峪岔附近的四朴桥斗争(打死)壹个旧保长,逼其妻剖腹自杀殉夫;交口有五六十名群众住在地主家,杀鸡宰羊,大吃大喝了八、九天,临走还捞上壹把……。
1月8日,习仲勋将了解到的情况归纳为9种不良现象致信西北局;10日,西北局将此报告转呈中共中央。
19日,习仲勋就陜甘宁边区近期的工作特别是防止和克服土地改革中“左”的偏向问题,再次致电毛泽东,并提出了壹些纠偏的建议。
习的报告和意见,差不多等于全面指责和要求纠正毛和刘的土改政策方针。这时的土改已经因为过度残忍血腥而引起社会上广泛的指责,也引起了毛共内部壹些人的不安,且这时土改己進入尾声,毛的土改目的已经达到,他正想找壹个台阶下来收场。于是,他利用习仲勋的意见书给自己制造壹个虚心纳谏的假象。2月6日,毛致电习仲勋等人,就新、老“解放区”不同的土改政策征求具体意见。不久,正式下文推广了习仲勋在自己辖区绥德县搞的“黄家川经验”, 但这时毛的二次土改也接近收场了。
当年的习仲勋是幸运的,他提了那麽多“纠偏”的意见,居然没有被毛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算是壹个奇迹。不过他不可能永远这么幸运,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期,还没等到文革,毛借口壹部小说把他打成“反党集团” 头头之-,投進了监狱壹关七八年。
再说说“新区”的土改情况。
刘伯承、邓小平率领的第二野战军于1947年8、9月间挺進大别山,壹路“解放”了不少县城,9月19日攻克了安徽岳西县,与地方游击队合作,建立了中共岳西政权。
这个新政权的首要工作就是土改,当然也得执行毛、刘的统壹模式和政策。
县委把这个县分为五个区,各由壹个工作组带领当地干部发动土改运动。其中负责河图区的工作组负责人叫张殿銮,是个从刘邓大军工作团下到地方的干部。他是河南人,地主家庭出身。大概在之前的“反右倾”、“整党”中被整怕了,因而特别左(在毛共的队伍里,凡是出身“不好”的干部,都特别“左”,因为非如此不足以证明自己的阶级立场坚定和对“党” 的忠诚,难以在“革命队伍”里立足。刘少奇、康生就是这种典范)。张殿銮“左”的表现首先是不问青红皂白大杀阶级敌人。他每到壹处都人头滚滚,在很短的时期内就在河图区杀了200多人。地主是必杀的对象,地主躲起来了,就抓其家属来杀。又以其他名义如“恶霸”、“反革命”、“国民党狗腿子”等名义大抓大杀,总之只要有人举报,抓来就砍了。
因张殿銮杀人太多太滥,激起了民变。那些估计自己没有活路的人(包括壹些贫下中农)联合起来,反过来杀共产党干部。共产党县委大怒,下令“先下手为强”,杀光壹切阶级敌人!于是整个岳西大地浸泡在血雨腥风之中……
岳西县委和张殿銮至少犯了两个错误,壹是太急,没有耐心去发动群众,越俎代庖自己动手杀阶级敌人;二是这种地方不同于老区,国共双方的军队还在進行拉锯战,共产党还要顾及声誉,顾及影响,如此大开杀戒,不但把阶级敌人杀怕了,也把自己的“基本群众”也赶到敌人的方面去了。所以无功有罪。
上级发现了岳西土改变成了壹场大屠杀后,下令纠“左”。为了挽回民心,决定首先把张殿銮这个“混進革命队伍的阶级异己分子”拿来当替罪羊,杀了平民愤。
岳西土改惊动了邓小平,邓指示“纠左”。邓说:“如果乱杀人,壹定要失败。”可见邓小平不是反对杀人,只是不要“乱杀”。 不过从邓这个讲话中也透露了当时这个“刘邓大军”的点滴真相,邓还说:“我们到大别山后,部队很苦,纪律不好,老百姓当时对我们提出两个问题,壹是妳们可以搞得好些吗?二是妳们还肃不肃反?(意思是还借‘肃反’ 之名大肆捕人杀人吗)”。从这短短的两句话中可知,这个“刘邓大军”是何等的不得人心,何等的扰民、害民。不然,邓怎么能说自己的部下“纪律不好”呢?共产党从来都说它的军队“纪律严明”、“秋毫无犯”,与当地群众的关系是“血肉相连”,是“鱼水关系”云云。
(邓小平这个“反左讲话”,收在《邓小平文选》第103页。)
(三)土改受害者点滴
1、毛统区1947年土改知情者的片段回忆。
壹位署名李晋的作者撰文讲到他父亲在1947年土改中的遭遇(见《炎黄春秋》2003年第12期李晋文):
“......我的故乡是吕梁山。我的父亲李时光(字春生),是清末最后壹届贡绅(优贡)。他壹生以教育为业,在上世纪前30年,先在灵石创办双池高小(双池镇现为交口县所属),又在运城创办菁华中学,为了培养师资,最后执教河东师范,是故乡小有名气的教育家。在抗战期间向八路军、决死队(共产党的山西新军)输送了壹批又壹批知识青年。抗战开始后,日本人把城镇烧了、把学校炸了。父亲回到敌后乡村老家,全力支持以共产党员王磊(解放后任商业部长)为县长的抗日民主政权,积极开展抗战活动,是故乡小有名气的开明人士。曾记得王磊常来我家,从日出谈到日落,夜里就睡在我家炕上。那时我年纪小,睡在王磊与父亲的中间,听他们谈壹些我似懂非懂的问题,雄鸡打鸣了,他们还谈个不停,这些事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抗战胜利后,我随校到晋中、冀中读书。1947年冬,忽然听说父亲在土改中自我解剖,走了不归之路,没有留下壹句话、壹个字……”
李晋在说到其父之死时只用壹句“自我解剖”搪塞,不知究竟如何“解剖”法?为何要“自我解剖”?作者仍不敢直言。但这件事已说明了毛共的野蛮、残忍、背信弃义、恩将仇报的丑恶面目。
不过,与李时光同为晋西北土改刀下鬼的山西兴县大地主牛友兰及其儿子牛荫冠的故事,比上述李家故事更清楚,也更震撼人心。鉴于此故事较长,放在本章之后作为附件。
已故北京大学教授、著名作家张中行曾对《文化自白书》的作者张者说过壹个他家的土改故事。他家所在的那个村没有富户,没有吃“剥削饭”的地主,按有关政策是找不出地主来的。可是“上面”要求必须找出个“地主”来,条件不够便在“矮子里面抜将军”,降格以求。眼看留在家的张的妹妹有被划作地主的危险,而壹旦被划成地主,就意味着全家的灭顶之灾。当时张中行家里大概只有这个妹妹在村中。为了挽救整个家族,妹妹想出了壹个不得已的办法:逃走。但这时民兵已经“封村”,所有進出村子的路口都有武装民兵把守,任何人不得无故進出。这时张这个妹妹恰巧有壹个刚出生的有点残疾的女儿,母亲决定牺牲这个女儿。她把这个女孩摁在水缸里淹死了,然后以掩埋小孩尸体为由骗过民兵岗哨出了村,壹出村便按预定计划逃出了虎口。
张中行对此事的评判是:“这虽然牺牲了壹个生命,但却救了全家人的命。”
这件事情从侧面反映了壹个事实:壹旦被划为地主,就等于全家都被判处了死刑。这就是毛式土改的可怕真相。毛式土改就是如此野蛮、残忍、恐怖!
3、建国后土改残暴如昔
1949年毛共胜利了,政权到手了。这时的土改怎么搞?是人们曾经翘首以盼的问题,善良的人们希望毛能发善心,改弦易辙,因为此时大局已定,没有利用土改引诱农民参军“保卫胜利果实”的必要了,几百万国民党军队都消灭了,赶跑了,手无寸铁的地主富农绝对不可能与新政权对抗,对土地的重新分配只需要制定壹套办法,下壹道命令就行了。何况新朝开囯,新皇登基,按惯例应大赦天下。
可惜毛不这样想。他想到的是:大权在握了,可以对阶级敌人尽情报复、尽情蹂躏、尽情杀戮、大展平生之愿了。何况,没有了暴力土改,以后的阶级斗争怎么搞呢?而不搞阶级斗争,还要共产党干什么?
笔者分析,在全国胜利后,毛坚持暴力土改,原因至少有三:
其壹,为以后的阶级斗争奠定基础。毛共几十年的历史,就是搞阶级斗争的历史,靠搞阶级斗争起家,靠搞阶级斗争发迹,靠搞阶级斗争夺得天下。而阶级斗争之首就是土改。有了土改,才有每壹个人的“阶级成分”、“家庭出身”;有了土改,才有日后的斗争对象;有了土改,才有人世间的仇恨;有了土改,这几亿人的大国才好统治......总之,没有阶级斗争,毛实在不知道怎样治国,他的雄才大略也就无用武之地了。
其二,让毛共庞大的干部队伍,特别是新加入干部队伍的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和民主党派人士,“经风雨、见世面”,让他们与过去的中共干部壹样,去参加土改,经历阶级斗争的腥风血雨,并且亲手沾上壹点阶级敌人的鲜血,让他们除了跟共产党走,再没有退路。也让他们看到地主的悲惨下场,才会更加忠于党、听毛的话.....所以毛下令所有的干部都要过“土改关”。毛把“土改关” 与“战争关”相提并论,认为1949以后战争关已过,就剩下土改关了。(参见毛在全国政协壹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做壹个完全的革命派》毛选第五卷第25—29页)。
其三,让全国人民经受土改的洗礼,见识共产党的手段和厉害,为以后的极权统治打下基础。土改是个大课堂,让国人知道共产党喜爱什么,讨厌什么,“亲不亲,阶级分”,彻底破坏几千年形成的社会结构和沦理道德、价值观念,为接受毛式的马列主义“新教”打下基础。
就在毛泽东紧锣密鼓准备新壹轮土改的暴风骤雨之时,农村中那些待宰的羔羊们却全然不知,他们绝不知道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当然,也有知道在共产党统治区搞土改真相的国民党人告诉人们毛式土改的血腥恐怖,但很少有人相信,以为那是国民党的反共宣传。共产党要搞土改“平均地权”人们已经听说了,作为地主和富农,要把自己“多出”的田地拿去“共产”, 虽然是不愿意的,但他们知道天下易主,改朝换代,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服从新朝的政策。他们还想,共产党的政策只是平分土地,自己捐出多出的部分,还可以分得平均的壹份,今后生活还是不成问题的。他们还想到,自己只是普通老百姓,没有与共产党作对,结仇,新政权没有理由跟自己过不去。何况,壹般的地主也没有能力去港、台或国外躲避。总之,人们尽量往好处想,自己宽慰自己,提心吊胆等待决定他们命运壹刻的到来。
这里面应特别提及乡村中的士绅阶层。这是地主中有文化、有知识、有社会地位、受人尊敬的壹群。他们有的是自已创业发家,有的是继承祖业,有的是从官场退隐田园。他们深受中国古代的“乡绅自治”“乡村建设”思想的影响,决心为建设家乡、造福桑梓出力,就象前面提到的李时光壹样,他们首先热衷于办教育亊业,为家乡培养人才,还做些修桥铺路,或办实业之亊,以振兴家乡经济尽壹点力。这壹群体壹般都受过传统教育,是儒家文化的传承者,传统道德的守望者。他们在当地拥有广泛的人脉,享有声望。他们都是大小不等的地主。他们对时事不甚热衷。对国民党没有太好的印象,对共产党也没有太坏的印象。他们还知道共产党优待开明士绅,而他们坚信自己就是开明士绅。他们之中有部分人有能力避居海外,但他们更恋栈家乡,而且坚信共产党会优待他们,所以共产党来了他们不出走。
由此我们便可知道他们所想象的共产党与实际的毛共差距有多远!他们做梦也未想到自己是中共首先要消灭的死敌,第壹批要宰的羔羊!
待到乡绅们发现当局这种意向时,已经无路可逃了,当局更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这些待宰的羔羊统统逮捕在案,很快就当做“恶霸地主”、“ 土豪劣绅”,举行公审大会枪决了!杀人布告上都写着:“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毛共在建国后的土改中屠杀的士绅不计其数,也无从考证。但其中有两位父亲的儿子中国人大概不会不知,那就是后来名满中华的武侠小说大师金庸(查良镛)和梁羽生(陈文统)。这两位的父亲都在土改中被中共当作“恶霸地主”处决了。这两位的儿子当时都在香港,可以想象,如果他们早知如此,去香港躲避壹下绝非难事。还有壹位据说被蒋介石封为“民国第壹乡绅” 的湖南祁东县名儒周聆琴先生(网上小说《民国乡绅》主人公),其子曾任蒋的总统府秘书,此时也在美国。但周聆琴也不出国避风头,结果坐等当局以“恶霸地主”之名处死。(1982年已由祁东县法院平反。估计金庸、梁羽生的父亲也会“平反”,因为他们都有作为名人的儿子。没有这种儿子就别想申冤了。)
有关毛式土改的野蛮和惨无人道,前面已经说得不少,现在补充几个较完整的故事,以便让毛式暴力土改的“功德圆满”。
1、李忠邦案。
李忠邦,云南屏边人,当地颇具传奇色彩的豪绅。李具有民主主义思想,对国民党的壹党专政和官员贪污腐败极为不满,对毛泽东、共产党倡导的建立壹个民主、自由、富强的新中国十分向往。在经商致富之后,李置下了田地产业,并致力在乡里办学校、兴教育。李为人豪爽,极富正义感,在乡里扶贫济困、除暴安良,还积极支持反政府的学生运动。因而曾两次被县里的常备队抓捕。然而李则毫不畏惧,针锋相对,自组武装,亲自带领队伍缴了县常备队的枪,因而名声大震。在屏边当时还广泛流传著“李忠邦智打贪官”,“李忠邦单枪匹马救少女”,“李忠邦神算惩恶贼”等传奇故事。中共的地下党组织看到李忠邦能量颇大,又得人心,便暗中与之联系,李也不避风险,慨然与地下党交往,其家壹度成为地下党的联络点和党员避难所。
壹个人物促成了李忠邦正式投奔共产党,那就是国民党第60军军长万保邦。李忠邦乃万保邦侄女婿,两人关系自然非同壹般。而万保邦也是壹个有“反蒋”倾向之人,在“民革中央”的策动下,万保邦毅然举行反蒋起义,宣布成立“滇黔人民自卫军”,自任总司令。李忠邦被任命为万部最具实力的第三团团长。后来滇黔自卫军与国民党军大小战斗百余次,有效地牵制了云南国民党军的主力,使得中共领导的地下武装“滇桂黔边区纵队”得以顺利建立和发展壮大。而李忠邦则被国党政府列为“通共匪首”缉捕,李家被抄三次,全家只得常年在深山老林中避难。后李忠邦征得万保邦的同意,干脆率部投奔中共“边纵”的麾下,被任命为边纵第四支队第33团副团长兼独立大队队长,成了中共壹支地下武装领导人。
加入中共地下武装后,李忠邦作战勇敢,多次获得纵队、支队的表彰。及至云南“和平解放”,李忠邦所在的“边纵”与中共正规军会合整编,李忠邦被派赴家乡屏边剿匪,任屏边剿匪大队长。临行前部队首长勉励其再立新功。
历经千难万险,屏边的剿匪任务终于胜利完成。征尘未洗的李忠邦被上级招去谈话,人们都以为上级要对他嘉奖或提升。可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李去到立即被当场逮捕。几天之后即被枪决,罪名是“恶霸地主”。
原来这时中共正在大搞“清匪反霸”。以李忠邦原来拥有的财产,以及他在当地人民心中的威望,完全符合毛共的“恶霸地主”条件,当局早已把他列入要消灭的对象,只因为他的“剿匪任务”尚未完成,才让他多活壹些日子。而今土匪剿灭了,这个剿匪大队长的末日也就到了。
处决的当然不止李壹人,李的部属、骨干近20人同时被捕杀害。更多的部属则在遣散后陆续被害。李忠邦的家人按照地主“待遇”被扫地出门。其时,李忠邦的儿子李斌已在中共的第四野战军第13军文工团工作,其创作的剧本获得全军文艺汇演壹等奖,有关领导正要送其去相关院校去深造、培养,就在他准备动身之时,军部保卫处突然将其逮捕。莫名其妙的李斌,有如晴天霹雳,细细打听之下,保卫处才告诉他:地方政府来函,告知他父亲已作为“恶霸地主”被枪决。他理应受到政治审核。
后经调查,李斌被无罪释放,但清出部队。之后李斌在家乡艰难谋生,辗转多年,终于谋得在壹个山区小学当民办教师。李斌努力工作,还受到教育当局的嘉奖。但终因家庭出身和父亲的“罪过”,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被打成“极右分子”,送劳动教养,妻子离婚,孩子随母而去。
经过20多年炼狱似的教养农场的磨难,九死壹生的李斌终于幸运地迎来了右派“改正”,但已家破人亡。
(以上取材于《往事微痕》第63期李斌文:《对我父子悲惨遭遇的回眸与思考》)
2、“宋森案”。
广东作家牧惠撰文说,他收到过去武工队的老战友宋群寄给他的壹本书,书名《宋森传》,是写其父的生平事迹。于是牵出他对宋森的回忆。
宋森,广东鹤山人,壹位有名的左倾人士,从 “大革命”时代、“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到国共三年多的内战,宋森都坚定地站在中国共产党壹边。他以各种方式支持中共,出钱出力,宋森还创办了壹份叫《鹤侨报》的小报,为中共帮腔造舆论,他还把自己三个子女送進毛的“革命队伍”。
宋森的家乡被中共“解放”了。其时他在香港,出于胜利的喜悦,他跑回鹤山,在县里谋得壹份编县志的差事,终于如愿以偿参加了中共的“革命工作”。
他工作积极,热情高涨,带头响应政府的壹切号召。当时正值“抗美援朝”运动,他带头捐款为志愿军购买飞机大炮。可也就在这个时候,土改来了。土改是毛钦定的压倒壹切的“运动之王”,任何人只要在土改中被划成地主,就成了铁定的阶级敌人,他以前的壹切表现,壹切荣誉,为共产党立下的汗马功劳都得壹笔勾销,宋森就属此类。可是,宋森家只有两亩多田,怎么能划成地主呢?可是事实就是如此,两亩多田出租收租,也是滔天的剥削大罪!牧惠的文章中没有说宋森的其他“罪恶”,依宋森的政治表现,估计也不会有什么“政治罪恶”。可就是这两亩出租地,宣判了他的死刑(仔细推想,宋森过去也算有钱、有文化、有社会地位之人,又生活在香港,大概这些才是他被划作“阶级敌人”的真正原因)。
可怜又可悲的宋森在知道自己被划为地主在劫难逃之后,选择了主动“自我了断”,不过,他没有像李时光那样不留壹字就“自我解剖”,他知道自杀也是壹种犯罪行为,而且他还有三个子女在共产党手下工作,所以,自我“了断”前特地写下了壹封遗书,再次向“党”表忠并表明自己的清白,末了交待家人:“将我的金章和我补助填数的款(原文如此)壹壹交到人民银行,作为抗美援朝的捐款,不能少欠分毫。”
幸运的是,他的三个子女没有受到太大的株连,只是被打入“控制使用”的另册。
宋森的故事平淡无奇。比较起来,下壹个故事主人公就颇赋传奇色彩了。
3、莫雄案。
。莫雄可不是壹般之人,他早年参加过同盟会,参与1911年著名的“3.29”起义(即广州黄花岗之役),是名符其实的国民党元老。北伐时,莫雄任国民革命军师长,与蒋介石是好友。北伐后期,莫雄思想转向左倾,不过,他仍然留在国民党的阵营里。1930年,莫任上海警税团团长,在其部下的共产党员严希纯、项与年(项南之父)的影响下,思想迅速“赤化”,成了共产党的地下战友。1934年,莫被任命为江西德安行署督察员兼德安地区保安司令。其时,蒋介石正在发动对中共中央苏区的第五次围剿。蒋在庐山召开秘密军事会议,莫雄参加了会议。会上蒋介石部署根据德国军事顾问制定的围歼红军的“铁桶计划”。莫感到红军处境危急,偷偷将代号“铁桶计划”的重达壹、两斤的文本带了出来,回到驻地便把会议的布置和铁桶计划的文本和盘告知并交给了严希纯和项与年。严、项感到情况紧急,连夜将计划要点用密药水抄写在4本《学生字典》的空隙之上。然后项与年化装成教书先生,步行六天,進入了红军占领区,亲手将“计划”交到中共军事领导人周恩来手中。十天后,红军主动撤离江西,踏上了“长征” 之路。
莫雄对中共的贡献还不止此。不久,莫调到贵州毕节地区任专员兼保安司令(蒋介石总是把莫雄调到与红军接触的关键地方和岗位,可见其对莫信赖有加),刚好贺龙的红二方面军长征要经过毕节,莫不惜冒违抗蒋介石的命令的风险,擅自将红军放行过境。蒋闻讯后大怒,以“通共”之罪将莫解押送進南京监狱。但不知出于何种考虑,不久蒋又将莫放出,并降级任命他为广东南雄县县长。莫雄决定壹不做二不休,利用职权将被国民党大员余汉谋关押在南雄的数百名共产党员和被俘的红军全部释放了,莫自己则跑去了香港。
中共夺得政权后,当时在广东和华南主政的叶剑英算是不忘旧恩,给莫雄去信,诚恳邀其回国参加射秽主义建设。莫雄自恃对中共有功,慨然回到广东,受到叶的热情接待。接着莫又在参与剿匪,为中共再立新功。
可是,世事莫测。这期间叶剑英在广东搞土改试点,鉴于广东侨属多的特点,叶采取了比较温和的土改政策,获得壹片好评。谁知这事被人告密到毛和中央,指其搞“地方保护主义”和“和平土改”。毛在其他任何问题上都可以妥协让步,唯独在土改政策上是没有半点通融的余地的,据说,叶剑英在红军长征中对毛有救命之恩,可他仍然不能容忍叶在土改上的“右倾”。毛立派他的亲信、公安部长罗瑞卿急赴广东,调查并扭转广东土改中的“右倾”和“地方保护主义”。
罗瑞卿以钦差大臣身份在广东大展拳脚,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地方保护主义”和“和平土改”高潮,制造了这次运动中的“四大冤案”,大批广东本地干部纷纷落马,壹些人锒铛入狱,甚至被处死。叶剑英则被毛调离了广东和华南。
失去了叶剑英保护的莫雄这时也在壹夜之间由共产党的座上宾变成了阶下囚。莫的家乡农会派人到广州抓捕莫雄,这时莫背负有诸多罪名:蒋介石的走狗、反革命侩子手、地主、恶霸....其中任何壹项罪名都可以置其死地。而且,此时的莫雄不是国民党在职高官,不享有被“统战”的资格,所以只有死路壹条。莫雄家乡的地方政府已经做好了准备,莫雄押回后立即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当场将其处决。
可是,就在这千钧壹发的时刻,事情出现了转机。原来身居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要职的古大存,知道莫雄乃叶剑英邀请回国的“特异人士”,现在叶剑英虽然调走了,但是不能不顾及老上级的面子。于是他向接替叶剑英主持广东和华南工作的“壹把手”陶铸進言,详细说明了内情,求其网开壹面。陶铸斟酌再三,终于同意刀下留人。
从鬼门关走过来的莫雄死罪虽免,活罪难饶,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莫言被划为“极右分子”。但仍然多亏了古大存的关照,莫雄得以幸存下来,直到1980年病逝。
只是,后来陶铸与古大存有了矛盾,古大存被陶铸以“右倾”之名拉下了马。
莫雄的案子算是特例,全中国的地主、反革命分子能有这种幸运的没有几个。下面彔两个“正常”案例,为本章作结。
4、张翅翔案。
《凤凰周刊》2005年第14期刊登了壹个叫张翅翔的人的文章,谈到其全家人在土改中的遭遇。
张翅翔,湖南人,出生在壹个地主大家庭。1939年,抗日的烽火然遍中国大地,当时还在读初中的张翅翔,被爱国激情所驱使,毅然投笔从戎,和当年很多热血青年壹样,他选择了共产党,奔赴延安。
1949年毛共取得胜利,经过多年生与死考验的张翅翔回到湖南,这时他是壹名共产党干部,在省城长沙壹家出版单位工作。阔别家乡十余年,他急切地想回到故乡,见到魂牵梦绕的亲人。
可是,当他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到家人的消息后,挨了当头壹棒,炽热的心灵像是被猛然泼上壹盆冰水,激情熄灭了,心绪降到了冰点。他得知自己的家不是遭到壹般的打击,而是遭到了灭顶之灾!他有家难归,实际上无家可归了。
张家由祖父创业,祖父茹苦含辛打拼壹生,创下壹份家业,在当地算得上是较大的地主了。可是谁也没有料到,祖父的壹生奋斗,留给他的子孙后人却是无穷无尽的灾难,让他们坠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祖父生有4子,各立门户。土改降临,张家首当其冲,第壹场开局,就选择张家两个兄弟开刀祭旗,两兄弟在同壹天同时受戮,抛尸荒野。另壹个弟弟也是地主,只多活了几天,便被农民用乱棍打死。最后壹个弟弟不成气候,家道中落,只划上“富农”,按理,该给他留壹条活命了。可是贫农团的凶手壹合计,四兄弟已去其三,这壹个断不能留下作为后患,于是把这个富农关進土牢,折磨得奄奄壹息,估计不能活命之后才放其回家,让他死在了家里。
第二代被消灭干净了。
张家人丁兴旺,第三代有十三个男孙,17个孙女。13个男孙中,两个被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壹个惨死狱中;壹个外逃,被抓回后抓去劳改,壹去30年。另有3个被划为右派分子管制劳动;2个流落外地他乡。2人终生无妻。
17个孙女,被迫自杀的3人,最小的壹个夭折,壹个患抑郁症长期卧床,余者或被迫嫁与残疾人为妻,或远嫁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过著与野人无异的生活。
张翅翔属第张家第三代,虽然自己少年即参加中共的“革命”,但地主家庭出身的沈重十字架,把他压得踹不过气来,得知家人的遭遇后,悲痛之余,他更是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夹着尾巴生存。但共产党这个队伍注定不能容许他的存在。1955年“肃反”时,他被无端诬为“叛党”;两年后反右时,又被划为“极右分子”,送劳动教养。直到1980年,经过25年劳改、九死壹生的他才走出劳改农场。
“改正”后的张翅翔在壹个出版社当壹名编辑。25年的劳改生涯,全家几代的毁灭,在他心灵上留下了永远不能愈合的创伤。他循规蹈矩,低眉俯首,战战兢兢度日,仿佛壹具行尸走肉,茍延残喘。
可是不料生命在垂暮之年忽然迎来转机,1991年,张翅翔获准移民美国(估计是其子女中有人已移民美国)。此时张翅翔已年过花甲,若按常理,壹个人老年离开故土,多有眷念不舍、依依惜别之情。然而这时的张,却有壹种无法言表的兴奋,壹种再生的喜悦。在异国他乡,张著有《西山漫忆》壹书,其中壹段描述当年他跨出国门时的心情和感受:
“跨过罗湖海关之时,自我感觉像壹条从古堡深井里跃入浩瀚大海的鱼,其畅快喜悦,比之为受难时之苦恨不能高飞远逸,壹生壹世梦想终于实现。”
张翅翔的壹家是不幸的,但比起更多的被“斩尽杀绝”的地主或“反革命”家庭来说,却还算是幸运的。特别是他在暮年,终于脱离了禁锢他几十载、毁灭他壹家三代的囚笼而“展翅远翔”,死而复生。我们为他祝福。
下面再讲壹个更加不幸的故亊,却是土改中非常平常的故事。
5、吴之伯家族案。
因为原文作者叫吴之伯,我们姑且叫吴之伯案。吴之伯,1928年9月出生于云南宣威县西泽乡。1947年考入云南大学外语系,1949年4月加入“民青”,后又参加中共的边纵六支队,为中共党员。建国前夕转入地方。在会泽、威信、昭通等地工作。1956年任威信县县长,1958年3月整风中被打成“极右分子”、“威信县反党集团骨干分子”,开除党籍、公职,押送彜良大坪农场劳教。1962年1月“摘帽”,当局赏给碗饭吃,让他在镇雄县农水科任林业员,月薪28.5元。后当过五年英语教师。1979年6月右派“改正”,1988年离休。下面是吴自撰的原文:
上世纪二十年代我老祖和爷爷挖铜矿发点小财,买田置地,修了上下两个四合院和壹座土碉。爷爷生下父辈四兄弟和壹个姐姐。每家分得三间住房,三亩水田,十二亩多山地和小片山林作烧柴之用。解放前十年,父辈各家累遭匪患,逐渐破落。大人们不论男女,人人劳动,也仅能糊口。大伯家每年还差两三个月口粮,根本达不到土改划地主的标准,即:占有大量土地,自己不劳动,全靠剥削为生。1952年家乡的土改是按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和老区打土豪分田地的痞子运动来搞的,再小再穷的村子,也要找出壹两家地主富农来,父辈们房屋好壹点,有点饭吃,被划为地主,在劫难逃。
(壹)祖母浦三妹,土改时71岁,拿不出根本没有的“银子”来,双手指头被裹上棉花浸上菜油“十指点天灯”,在疼痛喊叫中昏去,又被四名痞子擡起四肢,架在火上当众烤死,再把残存的尸骸丢進山里水沟。
(二)父亲吴绍昆,省立高等师范毕业,教书。当过小学校长,后在开远、建水、沾益县任过税务局长,最后在昆明厂口乡当医生开药店,被诬为“反动会道门分子”抓進监狱,摧残折磨,两年后查无实际,出狱就惨死于昆明,年仅44岁。
(三)母亲浦双英,善良的农家妇女,土改中遭受十多次残酷斗争,最后壹次在离家二十余里的大街上斗争,被壹群恶棍用乱棒打得半死,鼻口流血,由我十二岁的弟弟吴之玄用马驮回家,死在半路上。
(四)伯父吴绍崟,土改中,追问银元浮财,拿不出来,被迫跳崖自杀。
(五)四叔吴绍煋,老实农民,盘庄稼能手,被用刑威逼,不堪忍受,由碉楼四层楼跳下,脑浆崩出而死。
(六)小叔吴绍煌,土改中几次被吊打捆绑,两次逃亡山林避难,活活饿死山中。
(七)我的儿子吴兴亚,系早年妻子浦定芝所生,因全家主要成员都已死去,就交由昆明厂口乡我的后母(亦是地主)照顾,我划右后孩子成为政治贱民,在长年累月的政治压力和生活折磨下看不见半点希望,孩子在花季年龄的19岁绝望自杀。
(八)姑爹叶家林被划为地主,土改中被反复斗打,不忍酷刑,谎称有银元藏在房梁上,于是他从房梁跳至地面,头碰石板而死。
(九)我前妻父母也是我舅父母,同样在52年土改中自杀身亡。
(十)1963年正当我在农水科任林业员时,壹位农村姑娘宋儒芬不嫌我是壹贫如洗的“摘帽右派”,愿与我重建家庭。婚后生下三女二男,其中最小的儿子兴文,刚满三岁,因感冒导致肺炎,本属小儿科常见病,文革中儒芬因我成为控制对象,加之农村缺医少药、交通不便,我得知后从百余里外的坡头步行赶来,背他進城医治,不到半路,小文就死了。
(十壹)大伯家儿子吴之才,不满十五岁的孩子58年被逼去修公路,饿死在外地。
我全家亲属12人,在毛泽东暴政下血淋淋地惨死,真不堪回首!
土改理论
土地改革,字面上很好理解,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合理,要進行改革。
1922年,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了《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壹次代表大会》,苏共在会上指示中共,要将土地从不劳而食的人们手中收归,将权力握在自己手中。
智效民在《刘少奇与晋绥土改》壹书中写道:“这次会议对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是非常新鲜的,会议之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解到,中国是壹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而反对封建主义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打倒军阀,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这次会议是中共关注土地问题的开始,而后来所谓的毛泽东思想,不过是脱胎于此罢了。”
从中国的本土文化和传统中,是很难产生如“阶级斗争”、“剥削压迫”、“无产阶级专政”、“解放全人类”等等壹大套理论的,但有了“十月革命壹声炮响”、有了苏共这个老师,有了祸害人类的马克屎列宁主义,中华大地上,壹种前所未有的天翻地覆就在所难免了。
中共借马列这个外来的幽灵,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游荡”,它石破天惊地诊断出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中国有壹个残酷剥削压迫农民的地主阶级和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史》(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年)前言中写道:“封建土地制度的存在,使广大农民长期受地主阶级的残害、剥削和压迫,生活极端贫困和处于破产的境遇,这正是中国被侵略、被压迫、贫穷落后的根源……”
“反动的封建社会”、 “残暴的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土地制度”、“地主剥削是农民贫困的根源”、“消灭剥削压迫”……这些话语,既是中共宣讲了壹辈子的“革命理论”,更是其拉大旗闹革命的“合法性”所在。
《中国土地改革史》(人民出版社)前言和绪论中说:从1921年算起到1953年为止,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为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奋斗了32年。终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从而结束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这样,中共宣称他同中国历史上打江山坐江山的农民造反不同——他站在壹个道义高度——消灭剥削压迫,救民于水火。
这儿,姑且不论其“宣称”是否是其真实目的,只谈其“理论”的错误。
壹,中国存在中共所说的那个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吗?
马克屎以西方社会的发展为参考,划分了人类社会的五种类型: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射秽主义社会。中共照搬这种划分,说中国也经历了这五个阶段,为了同西方保持壹致,秦至清的两千多年被称为“封建社会”。
著名历史学家冯天瑜教授指出,这种划分法对中国而言“有名实不符、削足适履之弊。”(详见冯天瑜《“封建”考论》壹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
所谓封建,就是分封建制(建藩),指国王把爵位和土地(包括这块土地上的农民)封赐给他的臣属。它由“宗主”或“领主”与“封臣”之间层层分封的金字塔形结构所组成。封臣又可以再往下分封,政权、土地逐级承包,形成大贵族——小贵族——骑士——农奴的封建结构。在这种封建关系中,封建领主既是贵族又是地主,在封邑中拥有绝对的权力——政治、经济和司法权。但这些赐封的土地只能继承不能买卖。封邑中的老百姓(农奴)没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自由迁徒,对封建领主有依附关系。贵族地主对他们则有随意处置的权力(甚至有“初夜权”)。在欧洲的封建社会中,如果国王侵犯封臣的权利,封臣可以用包括军事在内的各种手段反抗。
中国从秦到清的社会结构,是这样的“封建制度”吗?
秦始皇统壹六国之后,建立了郡县制,从此以后,中国政体的主要形态是中央集权的皇朝专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壹言九鼎,“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同西方完全不同,毫无“封建”可言。还有,中共常说的壹个词是“封建专制”。其实,封建和专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在欧洲的社会发展中,恰好就是用专制来克服了封建(先是英国,后是德国)。“因此,把这两个合在壹块说很滑稽。”(赵林,武汉大学哲学教授)
从秦到清的两千年间,中国经济上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为主体,这与西欧封建社会的采邑或庄园经济有着本质的不同。中国的自耕农则拥有土地和人身自由,不必依附别人,除了向国家纳税(包括徭役),再无其他义务。
冯天瑜教授提出,将先秦至清朝两千多年统称为“封建社会”“名”、“实”相离。因为,这个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土地可以买卖、转让,地主—自耕农经济占据主导;专制主义的君主集权制覆蓋全社会。冯教授说,中、西的根本差别在于西欧的土地不可买卖,而中国的土地则可以自由出售。因而“地主阶级不是封建产物”。(见“封建社会再认识” 武汉大学学术研讨会,2006年10月14日)著名民国农业经济学家董时進在《我认识了共产党》(香港自由出版社,1951)壹书中说:“中国的情形(同西方)迥乎不同,土地是可以自由分割及自由买卖的,租佃是自由的契约行为,地主也不是世袭的贵族,而是可以由任何平民阶级及任何贫苦人户出身的。说这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是封建性的,实在太与事实不相符合。”
中共硬搬马克屎的社会划分,发展出了壹个错误的封建社会和荒谬的封建地主剥削理论。于是,从1931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到1947年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再到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共都强调,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同封建社会存在了两千多年,这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因此,中共所谓“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便是要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
二,农民与地主是这个“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吗?
抗战时期,毛泽东发表有关文章,说“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
《土地革命如火如荼——中国共产党辉煌90年》壹书写道:“地主阶级有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在这种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农民过着极端贫困的奴隶式生活。他们曾被迫举行过大小数百次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见该书“旧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壹章)
这是又壹个同划分“封建社会”壹样荒谬的理论。
丁弘教授在《中国地主经济问题》壹文中指出: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是租赁关系。农民和地主的关系,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自由结合的租赁关系、合同关系、契约关系,而不是什么强制性的封建关系。
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在“地主有什么罪恶?”壹文中说:“地主”或者叫做“土地出租者”,出租自有土地,并从中收取地租,这不是壹种罪恶,而是壹种正当的经营活动。就像把私有住房出租,从中收取房租是壹样的性质。
董时進在《共产党的封建和反封建》壹文中说:“中国的封建制度在两千年前就已经崩溃了,然而到现时中共却狂热地喊出壹个‘反封建’的口号,把它当作他们革命的三大目的之壹。这本来是等于无敌放矢,但是他们却创造出了壹些假想的敌人。他们第壹号的封建标帜便插在地主和富农的头上。他们说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封建的,可中国的土地制度与任何民主国家的土地制度没有区别,而且中国的土地是很零碎地分散在极多数的贫富不等的人们手中。”他指出:中国的土地是私有的,可以自由买卖、自由租佃,无论什么人,只要有钱并愿意买地,同时又有人愿意卖地,就可以進行交易。买主有了土地以后,自己愿意耕种就耕种,自己不愿意耕种就租给别人经营,收取壹定的租金或实物。这种租佃关系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人不能向对方提出强制性要求。因此,这种关系是壹种正常的自由契约关系,而不是剥削被剥削关系。他还進壹步指出:这种制度与其他物品的买卖、占有、租佃,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与所谓“封建”也完全没有关系。
中国以前自由买卖和出租土地,同现在自由买卖和出租房屋在性质上是相同的,现在是房产证,以前是田地契,都由政府收税盖章。以前出租土地也同现在出租房屋性质壹样,哪里来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
当然,地主群体中也有贪婪、残暴和为富不仁之人,但这占多大的比例?是不是这个阶层的主体?难道贫下中农、工人、商人、共产党人的群体中就没有这种人?
可是,中共编造了妖魔般的四大地主——周扒皮、黄世仁、刘文彩、南霸天,说他们就是整个地主阶级的形像,或者说,地主个个都像这种妖魔。
还有,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都是由于“地主的剥削压迫”造成的吗?从陈胜吴广到黄巾起义,从黄巢造反到太平天国,几十次农民起义都是因为土地制度不合理和地主剥削吗?
学者蒋祖权在《地主~历史的冤大头》壹文中说:中国历朝历代的农民暴动,没有壹次是地主剥削直接导致的。没有壹次是因为在土地问题上和地主的矛盾激化导致的。他说,中国农民运动的三大直接诱因是: 1.天灾、瘟疫导致衣食无著。2.官府的横征暴敛,贪官污吏的巧取豪夺。3.宗教组织的趁机煽动。蒋祖权强调:历史壹再证明,最后激化矛盾导致农民暴动的导火索,是官府的横征暴敛和官员的胡作非为!
谢幼田在《乡村社会的毁灭》壹书中说:“许多农民暴动都有绅士参加,他们联合反对暴政,相依共存,指向政府,主要问题是政府官史对老百姓的压迫问题,他们都是暴政的被压迫对象。”(第116页,明镜出版社,2010年)
还有,在中共划分的“二千年封建社会”里,地主犯法与农民壹样要被告官受审,这原本是历史的常识,可是,中共非要说,地主比官府还利害,“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这种现象倒是在中共发动的血腥土改中出现了,只是对象被颠倒——笔者在《血红的土地》壹书中对此有不少真实案例的记载。)
在“封建社会”里,壹个人今天买了田地,成了地主(阶级),他便因此拥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了吗?明天他因为种种原因把田地卖了,转而租地耕种,他便因此要“在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过着极端贫困的奴隶式生活”?还有,今天他因为挣钱买了几亩地,成了地主,于是就成了十恶不赦的坏人(黑五类),明天他因为种种原因把地卖了,成了贫农,于是他就成了革命所依靠的好人(红五类)?如果今天有人对壹个房东说,妳因此拥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租户。”人们壹定觉得他疯了。如果他对有房产的人说,妳(因此)是壹个坏人,对壹个无房的人说,妳(因此)是壹个好人,人们也会觉得他疯了。
壹个人拥有了土地,无论多少,也无论这个土地是怎么来的,便成了罪人,将土地出租,便被认定是剥削压迫,这就是中共的革命逻辑。
不幸的是,这种极其荒谬的“地主剥削压迫”“理论”,成为中共革命起家的“合法性”,更成为他们暴力镇压地主(包括其子女)的理由。
三,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是“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制度”吗?
中共搞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有壹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或者说“革命理论”),那就是: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富农手上,他们残酷地剥削农民,这便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
“极不合理”按中共的说法,体现在“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约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却总共只占有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土地集中在了极少数人手中。中共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毛泽东和刘少奇在政协会会议演讲中,都引用这两个百分比的“理论”作为“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根据和理由。
这个百分比,据说是“根据广泛调查和统计资料”的结果。农业经济专家董时進对这“两个百分比”提出质疑。他说:根据他研究农业问题三十多年的经验,他从来没有听说有人做过这方面的调查统计。他在《共区的土改与反土改》壹文中说:这是完全凭空臆造。因为“这样的所谓‘广泛的调查和统计资料’,在中国是绝对没有的。” 原因是:这种调查是极其烦杂的工作,就连欧美发达国家也不容易做到。他在《中国土地分配状况壹斑》中写道:中国土地所有权的分配情形,从无普遍和精确的调查。比较规模稍大的抽查,当推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就16省163县175万余户所举行的壹次,兹示其结果如下:
每户所有亩数 户数百分率 亩数百分率
5亩以下 35.61 6.21
5亩至不满10亩 23.99 11.42
10亩至不满15亩 13.17 10.63
15至不满20亩 7.99 9.17
20至不满30亩 8.22 13.17
30至不满50亩 6.20 15.54
50至不满70亩 2.17 8.83
70至不满100亩 1.31 7.16
100至不满150亩 0.72 5.71
150至不满200亩 0.24 2.76
200至不满300亩 0.20 3.17
300至不满500亩 0.11 2.63
500至不满1000亩 0.05 2.30
1000亩以上 0.02 1.57
从此表可以看出,五十亩以下占了农户的95.18%,占了土地的66.14%;壹百亩以下占了农户的98.66%,占了土地的82.13%。而壹百亩以上只占了农户的1.34%,土地的17.87%,千亩以上之户数只占0.02%,其地面则只占土地的1.57%。
董时進说:“本表所示与共产党人所说的土地集中情形,迥乎不同。共产党不能亦不肯说出确实亩数,而只用壹些‘地主’、‘富农’等空泛模糊的名词,以淆惑听闻。照此表,则壹千亩以上者可勉强称为大地主,即使将他们的土地全部分出来,亦何济于事。”
梁漱溟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在北方進行乡村调查,他指出,在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情况下,有土地的人占多数。他写道:“北方情形,就是大多数人都有土地。……(郑平)全县90%以上的人都有土地,不过有些人的地很少罢了。这情形正与河北定县——另壹乡村工作地区——情形完全相似。定县则有《定县社会调查》壹巨册,此中有关此问题之报告,据其报告,分别在不同之三个乡作调查:……结论如下:壹,90%以上人家有地。二,无地者(包含不以耕种为业者)占10%。有壹百亩以上者占2%,三百亩以上者占千分之壹、二。”(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第151-152页,香港集成图书公司出版,1963年)
1980年代末期,几位学者在進行农村社会文化调查时,在浙江省北部找到了壹些土改时期的宝贵资料,其中就有1951年5月村民张榜公布的各户田地占有情况的原始表格。例如,在海宁县,土改前在全县范围内,有76% 的土地分散在构成农村户数总数 86.4% 的中农和贫农手中,仅有 11.6%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他们调查的陈家场行政村,68% 的土地分散在占总数 83% 的中农和贫农手中,而仅有10%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曹绵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江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 25-26 页,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
这份真实的土地占有分布表格,可以让我们管中窥豹:土改前中国的土地,并不是如中共所说的“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富农手上。”
《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中国档案出版社,1994年)壹书中说:“民国时期中国耕地若以14亿亩计算,人口以4.5亿人计算,那麽人均拥有的耕地则为3.11亩……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与其他国家相比属于很低的壹类。”(第10—11页)。作者列举了欧美南美等21个国家,其平均人均耕地为11.37亩。
我的《血红有土地》壹书主要采写的是川东土改。那麽,川东的地主平均有多少土地呢?《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1期在《解放初四川土地改革及其意义 》壹文中披露:“土改结束后,地主每人平均从14.59亩下降为1.47亩。”,这就是说,那些被说成“极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下的“剥削阶级”——地主们,平均只有十几亩土地。而这个14.59亩的平均数,是全四川省的,川东地区大多是贫瘠山区,地主们的平均亩数,应当更低。
正因为中国人多地少,绝大多数地主们也没有多少地,于是,在划地主和分土地时就乱来,把拥有土地比该村平均数多壹点的中农的土地也拿来分,成汉昌说:“例如在晋缓解放区老区,在被平分的土地总量中,40%是抽动中农的,河曲、保德、兴县三县抽动中农土地的比重45%以上,还有的地区竟有高达80%以上的。”(《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第607页)
中共在虚构了壹个“极不合理”的土地制度的同时,又指出了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残酷剥削农民,不劳而获。
在中共造反闹革命时,中国的确存在着贫穷,也的确落后。但,这是由于“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残酷剥削”造成的吗?
《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壹书说:“近代以来中国的耕地面积不仅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相反还表现出了停滞式下降的趋势。从1873 年到1933年的60年中,中国人口增加了31%,而同壹时期全国的耕地总面积仅增加了1%,从1893年到1933年的40年间,中国人口增加了23%而耕地面积却没有任何增加(第11页)。
中国的人口,从秦汉到明清2000年间,增长了约20倍,其中从汉到明壹千五六百年间,中国人口无大变化,历朝人口最多时只有五、六千万,中国人口猛增始于清朝前期,前清近百年间,人口翻了壹番多。乾隆五十年期间,再翻壹番。以后45年间,又净增壹个亿。
下面是我国古代几次重要的人口统计数字:
公元2年(西汉平帝元始二年),59594978人。
754年(唐玄宗天宝十四年),52880488人。
1066年(宋仁宗治平三年),2909万人(不包括边地政权人口)。
1281年(元世祖至元十八年),5883万人。
1578年(明神宗万历六年),60692856人。
1741年(清高宗乾隆六年),143411559人。
1790年(清高宗乾隆五十五年),301487115人。
1835年(清宣宗道光十五年),401767053人。
(注,此数字来自笔者讲授《中外文化交流史》课程时借来的壹本参考书,写此文时壹时未找到该书。)
学者赵文林等在《中国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以研究的数字表明,在清代两百余年间,人口从明代的不足壹亿猛增到四亿多(405.484,单位:百万),激增的速度前所未有。
正是由于清朝人口猛增,导致了人均土地和人均口粮大减。吴慧先生对中国历代粮食产量進行了深入和卓有成效的研究,他在《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中,列出了两张表。其中壹张表如下:
西汉末 人均原粮993斤 成品粮597斤
唐 人均原粮1256斤 成品粮665斤
宋 人均原粮1159斤 成品粮605斤
明 人均原粮1118斤 成品粮626斤
清中叶 人均原粮628斤 成品粮350斤
这张表说明壹个重要问题:到清中叶,人均占有粮食数量降到了历史最低点。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就是:人口迅猛增长。由于人口数量猛增,耕地面积的增加跟不上人口的增长,人地关系越来越紧张,农村危机的情势也越发明显了。
所以,成汉昌在《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中说:“人口与耕地数量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及农业产量的减少,是造成中国近代农村危机的壹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第18页)另外,他还指出,民国时期,农村的壹个矛盾“主要是农业生产关系严重束缚生产力的结果。”(第12页)
从学者们的研究可以看出,中国当时的矛盾不是中共说的地主与农民的阶级矛盾,而是人多地少的矛盾和生产力落后的问题。其贫穷落后的原因主要也在于此,而不是“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用董时進先生的壹句话来概括:“共党基本理论的谬误,事实的虚假和共党的真实意图,这是共党最大的错误和罪恶所在。”
中共这个“幽灵”诞生以来的许多恶行现在都已经多少得到了揭露和批判(如反右、大饥荒、文革等),但土改的“铁幕”还远远没有掀开,其“合法性”还“伟大、光荣、正确”地巍然挺立。今天,我们回头看去,中共的这种“崇高的革命性”全是壹派谎言。如:中国农民现在“耕者有其田”了吗?中国农民现在翻身作了主人了吗?土改之后,农村的生产力得到解放了吗?中国的贫富不均现在消除了吗?中国老百姓现在不再被剥削和欺压了吗?
掠夺行为
壹场腥风血雨的浩劫降临神州大地,无数中国人的尊严、自由、生命、人权被踩踏,土地的权属被贡上了共产主义革命的祭坛,仿佛玛雅人和阿兹特克人需要部落活人的心脏祭奠太阳神,鲜血涂满金字塔壹样,古老的东方神州,伴随着地缘政治的共产主义铁血征服,暴力集团、犬儒阶层与愚民群氓合力打造的壹次次政治运动,不仅让暴力集团自我造神的人造红太阳晒得神州赤地千里,而且在壹场场杀戮狂欢和集体逼迫清洗中,布局了绵延70余年的共产主义黄金时代的谎言与神话,让血污、游魂与真相永远沈埋在深深的地底。
最近,加州的州立大学教授宋永毅主编的《重审毛泽东的土地改革:中共建政初期的政治运动70周年历史回顾》出版。仿佛对70年的历史中沈埋地底的血污与尸骨,進行了壹次深度挖掘和科学 “考古”。70年后,在网络戏称“厉害国”進行造神新长征的时代,在“宽衣帝”指示“两个三十年都不能否定”的时代,宋永毅的声音很具穿透力:“重新研究和否定毛泽东的土地改革运动,还有什么特别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答案是非常肯定的。这不仅因为70年来中共官方制造了种种关于他们的土改的“伟大成就”的政治神话,导致毛泽东土地改革的血腥真相至今还没有被全部揭露;还因为70年前的土地改革的后果正阻滞著中国大陆现代化的健康進程;更因为而当今的中共领导人千方百计地想让整个民族遗忘历史的教训,以便他们可以顺顺当当地沿着这条独裁和极权的道路走下去。”(上册P12.)
土改时代的先知:旷野的呼喊
要对70多年前的政治运动和社会变革進行文化与科学意义上的“考古”,就必须先对“考古遗址”挖掘出的历史材料、“血污与骸骨”進行科学意义上的鉴定与探索,要定义和质疑诸如 “是什么、为什么、怎么了、人物与剧情、时间与地点、规模与手段、工具与细节、后果与效应”等问题。
关于“土改”是什么的问题,书中专家与学者都有迥异于中共编织70年的神话的判断。宋永毅认为,土地改革有“三个特征和要素:1. 阶级划分的运动理论基础;2. 法外杀人的群众暴力形式;3. 劫掠私产的国家财政机制。”(上册P12.) 学者程映虹在书中横向比较了北韩与北越的土改,认为共产国家的所谓土改,本质上是壹种“国家农奴制”。他写道,“得到土地,失去了自由,下壹步就是沦为国家农奴。”(上册P42.)书中的大部分学者都有这壹共识:土改只不过是中共控制中国人民和中国财富的手段之壹。
1949年,在神州晦暗如铁、山河陆沈的血腥岁月里,无数知识精英要么趋附,要么屈膝,有壹人秉承古仁人志士风范,“虽万千人吾往矣”, 先是向毛泽东上书,请毛泽东“立即下令停止分地”(下册 P85.),此人最后被迫出走流亡。1951年他在香港出版《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和《我认识了共产党》。他孤独而警醒的声音,70年后读之,仿佛能感受到华夏民族在沈沦炼狱前有人在旷野中的呼喊,如同耶利米时代堕落衰败的以色列民族即将沦亡于异族前遭到先知耶利米的泣血哀求与怒斥警告。此人就是中国的农业专家董时進。董时進的文字,使我们得以壹窥那个时代先知的洞察力和预言能力:“ ‘中共的意向是人人不许有土地。’ ‘共产党的真正目的,并非是要耕者有其田。这不过是他们壹时应用的壹种策略,是在革命过渡时期用来拉拢壹部分的贫农和流氓地痞的手段。他们的真实意图是要将壹切土地社会化,这即是收归国有。将来壹切人都不准拥有土地,壹切土地都归共产党的政府,使那个政府变成独占全国土地的大地主。’……‘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实际上就是假改革之名行抢劫之实。’ ” (丁凯文《董时進 VS 毛泽东》,收入《重审毛泽东的土地改革》下册P84)。对于中共颁布的《土地改革法》,董时進先生是这样评论的:“这《土地改革法》最重要的壹条即是第二条,‘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有了这壹条,抢劫就合法化了。这个‘法’的产生没有经过民主合法的手续。现代国家的通例,凡是立法必须经过人民自己或其代表的承认,然而这个《土地改革法》仅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少数几个人便将人民大家的土地财产,不问罪名,不加审判,壹起没收了。假使这也可以算是‘法’,那末,壹群强盗,向人民大众宣布,他们的财产都要壹齐交给强盗,也应该算是‘法’了。”(同上)。
土改这场浩荡的暴力抢劫运动,虽然没有像蒙元满清征服与立国之初,搞出无数屠城的剧目,也未必如秦国虎狼之师击败六国,坑杀降卒,伏尸百万,流血漂杵,但却也是赤祸绵延,杀人盈野。宋永毅指出:“如果我们把土改作为毛泽东时代第壹个政治运动,把文革作为毛的最后壹场政治战役,它们的共同点即是对某壹社会阶层的大规模屠杀。不幸的是,这壹社会阶层就是中共土地改革运动的主要打击对象——地主富农及其子女。 文化大革命中有过三次震惊全国的对土改对象的大屠杀事件,其方式都是土改“法外杀人”的运动形式的延续和翻版……1967年底到1968年下半年的广西大屠杀。据机密文件透露,至少8.9-14万人遇难,而其中土改对象、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占了56%左右。如果我们進行壹下更深入的调查和比较 ,还不难发现,上述三次文革中的大屠杀都不过是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的延续和发展。例如,道县和广西发出杀人指令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其实不过是土改时期“人民法庭”的某种翻版。而施害者所采用的对受害者们先开“杀人现场会”斗争、再宣判,后用“刀杀”、“沈水”、“棍棒打死”、“活埋” 、“火烧”等方法处死,完全是土改虐杀地主的全套流程。至于那些野蛮的私刑,也和土改中法外杀人的暴力壹脉相承。值得注意的还有:刽子手在杀戮受害者的事前事后,还常常公开引用他们集体无意识里深深积淀的“土改经验”。例如,加害之前,凶手们常常先追逼受害者的“浮财”——有的甚至是第壹次土改时埋藏的“光洋”。并欺骗他们:这是“土改政策”,交出妳的钱来,便可以买下妳的命。而在杀光了受害者全家以后,凶手们壹定不会忘了土改的传统——瓜分掉受害者的全部财物——包括受害者的家庭里的青年女性。如果说有什么不同之处,那就是暴徒们再也无法从受害者那里分得土地。”(上册P15-P16.)
宋永毅根据中共的官方材料,统计出:“自土地改革以来的24年里,中国的地主阶级共有1808.3万人死亡。他们或是在土改后的各种政治运动中被迫害致死,或是在贫病交迫的政治歧视中漠然逝世。作为壹个有两千多万人之众的中国富裕农民的“阶级”,被中共从肉体上残忍地消灭了。”(上册P18.)
仅仅土改的几年时间的暴力死亡人数,应该远超历代征服屠城的人数;如果把暴力土改、大饥荒、反右、文化大革命以及六四屠杀等受难的人数累积相加,则是古今哪个暴力王朝和政权都望尘莫及的。
杀戮狂欢:神州处处是刑场
今天当我们追溯1950年代时,绝对想象不出那个时代由毛氏“总导演兼总策划”、亿万中国人出演龙套、配角、道具、炮灰的暴力大片是如何血腥、荒诞、残忍、不伦与野蛮。清代著名诗人徐述夔曾写下:“江北早已无净土,乾坤何处可为家?” 我觉得套用于1950年代的中国,也无比贴切。不仅是“神州何处可为家”,而且是“神州处处是刑场”。
学者谭松在《土改运动中的杀人和酷刑特性》说,“中共土改运动中的大屠杀,有壹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把杀人现场布置得轰轰烈烈,热闹非凡。首先广泛动员,尽可能四面八方的人都前来观看......其次是组织文娱活动,如打腰鼓、扭秧歌、演唱......还有就是组织啦啦队,像观看体育比赛壹样,把杀人现场搞得热火朝天。”(下册P224.)
谭松叙述目击者讲的故事:“1952年的3月2号,秀山枪毙了壹个名叫杨卓之的名人。我亲自到现场观看。杨卓之跪在地上,壹枪打了。打了之后,我看到杨卓之的脚还在壹抽壹抽的。这时上去了三个人。壹个手提壹把菜刀,另壹个拿了壹个小锅和壹个菜板.......”(下册P242-243.) 简言之,就是在刑场十多米处,烧起火架起锅子,爆炒杨卓之的心脏。
至于暴力土改的残暴下流,对妇女儿童的摧残,那就更不在话下。谭松列出了当时壹些对妇女的酷刑,可堪与与唐代酷吏来俊臣的《罗致经》中的十大酷刑壹拼,都可以加载史册。其酷刑手段有:“钓美人鱼”,“吊秤砣”,“吊乳头”,“猪鬃毛戳乳头”,“烧飞机洞”,“包谷球球”,“裤裆里放动物”,“用铁条(或竹条、木棍)插入阴道, “看风景”,“摸洋钱”,“火马草磨或塞入下身”。(下册P250-254.)这些酷刑,我不必复述,仅从名称,就可窥见端倪。
南方的土改既残暴下流如斯,北方就更加没有净土。学者智效民的《晋绥边区暴力土改的背景与真相》不仅记录里“各种酷刑触目惊心”和“分房分地分老婆”(上册P255-259.),而且更记录里土改对中国传统人伦的毁灭性示范作用。在蔡家崖“斗牛大会”上,共产党的干部牛荫冠目击他的地主乡绅父亲牛友兰遭遇人生滑铁卢。“61岁的牛友兰被反绑双手,与很多地主富农跪在主席台上。斗争進入高潮后,有两个人按住他的头,将壹根铁丝穿進他的鼻孔,并强迫坐在主席台上的牛荫冠下来牵上‘老牛’游街示众。牛荫冠下来后,据说牛友兰不堪这种伤天害理的污辱,用力把头壹甩,鼻翼下面的脆骨被拉断,顿时血流满面......没过几天,牛友兰便惨死在关押他的窑洞里面。”(智效民,下册P251-252.)
另壹个灭绝人伦的故事是这样的:“刘象坤被打死后,正好他的儿子刘武雄因为被开除公职从蔡家崖回来。刘武雄回来后就碰上批斗大会,就直奔会场,上台讲了壹番话,‘大意是他受他恶霸老子的连累,现在决心要和刘象坤划清界限。’随后,他‘跳下台来,从民兵手里接过壹把刺刀,冲他老子尸体胸口上捅了两刀。’ ”(智效民,下册P254.)
这些故事现在大多沈埋在地底,不会在中国主流媒体与出版物上出现。骸骨深埋地底,鲜血浇肥沃土,记忆遗忘风尘,洗脑常洗常新,这种普大喜奔的局面,最有利于谋杀者、劫掠者以及他们的继承者与后裔。因为他们屁股底下的赃物已经洗白并且合法化。集体谋杀与集体劫掠的主嫌,现在肉身已经刷金镀彩,被无数群氓愚民吹吹打打供奉進灵堂和庙宇。他们的血缘孙子们和精神孙子们在梦里都为他们的暴富和崛起笑开了花。
反观1950年代左右的中国农民,则是另壹幅卑微凄凉的剧目,可怜可叹可憎的剧目。中国农民在土地--这壹散发着魔力的“魔戒”前面,无法抵抗它的试探和引诱,壹个个沦为谋杀犯和抢劫犯的帮凶,如同被裹挟的半兽人、强兽人的部队。几年之后,集体谋杀与抢劫得来的土地,再被暴力集团以堂皇的借口掠夺走。中国农民全体沦为农奴,继而在大饥荒年代成批饿死,这是对他们的手上也沾著受害者的血的天谴与报应。这壹宏大的暴力抢劫史诗的主谋者、执行者、参与者、胁从者、旁观者、沉默者,绝大多数都得到了他们该得到的报应。权力绞肉机使今日的谋杀者、施害者很快在明日变为被谋杀者与受害者,底层群氓如是,顶层如刘少奇、林彪者也最终被权力绞肉机绞碎。即使“总导演、总策划”毛泽东氏,也难免被浸泡福尔马林溶液中,陈尸“腊肉堂”,其尸骨未寒之际,遗孀江青即被捕,终至悬梁。
但那些在土改暴力年代断命亡身的妇孺,她们又招惹了何人?若非这个民族的愚昧、原罪与癫狂,她们何至于遭受如此血腥与恐怖报应?如果有地狱,有阴间,她们的游魂在鬼门关、奈何桥等地点与毛刘林周朱等人相遇,是不是也像话本小说中被谋杀的人物,在黑暗中厉声高叫:“还我命来!还我父兄的头颅与土地来!”
“暴力必以谎言为继”,谎言必为暴力先导
俄国文豪、诺奖得主索忍尼辛曾有名言说:“暴力必以谎言为继”, 在我看来,谎言也必为暴力先导。因而,研究土改暴力前后的谎言,也应该是真正的历史学家们不应忽略的功课。
暴力土改既是新政权杀人立威的手段,也是劫掠民财的手段,通过腥风血雨式的清洗,完成通向极权国家之路。我们只要看看这场土改30年的结局,中共在其82“宪法”中,明确地写進 “全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国有”的词句,虽然中国农民早在50年代合作化运动中已经丧失了土地,但这时腆颜将劫掠结局写進其“宪法”中依然颇具喜剧效果,因为把这壹条与50年代中共在《土地改革法》中白纸黑字写下的“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对照看,就知道他们给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完美土地骗局与劫掠以“宪法”的形式背书,如同给壹具具躺着这些愚昧无知、凄然无力的农奴们的早已冰凉和发臭的尸体的棺材钉下了最后壹根断魂钉。本书所收裴毅然《苏区‘土地革命’实况实质》和谭松《从土地革命到土地改革到土地财政》等论文,基本梳理出了暴力集团百年来不变的土地劫掠史纲,为后来的研究者铺设了路基。
然而对于50年代的完美土地骗局,宋永毅在批陈史料之后,揭示了骗局制作者们早已经机谋秘设、等愚民上钩的真相。宋永毅写道:“但‘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革命神话,已经被史实证明是历史笑柄了。因为在全国土改还如火如荼地進行中的1952年, 毛泽东就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发出了《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推行农业合作化的决议(草案)》(1952年5月10日)。文中明确指出:“中央同意东北局关于推行农业合作化的决议草案。并将此决议草案发给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参考仿行。”换句话说,在地主们的土地刚刚开始分配、即“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还没有被消灭之际,中共已经在策划把要取代它的“农民土地所有制”也壹并消灭,而以国家的集体化来没收所有农民的土地来。因而,有关“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承诺,完全是中共和毛泽东对中国农民的壹场言不由衷的欺骗。”(上册 P376-377.)
迷醉外来马列邪教乃至走火入魔的毛氏及其同谋们当然不会承认这是史上壹场最成功的完美骗局与劫掠。早在国共内战快到尾声、百万生灵已经涂炭、共军挥师渡过长江之际,毛氏就如同丛林部族的酋长,拿着死人的头骨在火堆边庆祝胜利、唱歌跳土风舞壹般,附庸风雅地赋诗:“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虎踞龙蟠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即使在饿殍遍地、农奴们面有菜色、人相食的岁月,毛氏的土风民谣依然靠著权力的力量播弄被其征服的全境:“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学者高王凌称:“中国的土地改革不仅是‘改朝换代’,而且是‘改天换地’,因此不可避免地要走上‘斗争土改’的道路。”(上册P29)我以为,是否可以更進壹步地判断说,岂止是改天换地,简直就是偷天盗地,甚至是毁天灭地。当文明沦陷,野蛮癫狂,最后沦落到雾霾漫天,污染遍地的时候,这种毁天灭地的神功也是天下独步,连他们的祖师爷马恩列斯,在坟墓里复起,也会非常惊讶。
政治流氓
中华苏维埃国
苏俄在华建立国家
九壹八事变后,共产国际向中共发出了在各地发动暴动,罢工,游行,示威,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指示,同时派周恩来到江西接任苏区中央局书记,操办建立苏维埃国。周恩来不是空手来赣,而是带着共产国际起草好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全套建国文件。
1931年11月7日,中共在江西瑞金召开了工农兵苏维埃第壹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国,公布了莫斯科制定的上述文件和经斯大林批准的下列人事任命:任命毛泽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委会主席,项英、张国焘被选为副主席,朱德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也称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 兼红军总司令,博古为中华苏维埃国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毛泽东、项英、张国焘、周恩来、朱德、瞿秋白、邓发、张鼎丞、王明、彭德怀(兼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贺龙、孔荷宠、林彪、王稼祥(兼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关向应、方志敏、任弼时、沈泽民、谭震林、曾山、夏曦、刘少奇、邓子恢、罗炳辉、陈毅、张云逸、徐特立、阮啸仙等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
与几个月后成立的满洲国壹样,中华苏维埃国也是外强扶植的傀儡国。不同的是,后者以推翻国民政府为宗旨,直接威胁著中国的首都,对中国的危害更大。中华苏维埃国在各方面都体现苏俄属国的性质:其壹,建苏维埃国是共产国际的决定;其二,建国日是共产国际决定的苏联国庆日;其三,建苏维埃国的全套文件由俄人在莫斯科制定;其四,其宪法大纲申明中华苏维埃国隶属苏联;其五,苏维埃国与广州的国民党政府壹样,高层成员名单全由俄人决定;其六,苏维埃国的工农兵苏维埃第壹次全国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架构是苏俄引入产物;其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的货币上印的是列宁头像;其八,《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国徽、国旗及军旗的决定》中规定的镰刀锤子国徽、五星红旗国旗取自苏俄寓意;其九,苏维埃国的外交、军事、劳动、财政、土地、教育、内务、司法、工农检察等九个人民委员部和国家政治保卫局(GPU)?(九部壹局)从名称到架构都照搬自苏俄;其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十四条宣布:“我们赞成中国境内的所有少数民族都能够从中国分离出去,都能够独立自成壹国”。谁都知道,莫斯科是绝对不允许苏联境内的众多民族有权分离出去的。少数民族独立条文是莫斯科专为将中国满、蒙、新疆并入苏俄版图的目标所制定的。这时的苏俄通过其控制的“中华苏维埃射秽主义共和国”、外蒙政府、东蒙(呼伦贝尔)政权、新疆盛世才的自治政权控制着中国半壁江山;其十壹,中华苏维埃国的宗旨是“武装保卫苏联”,《红色中华》刊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周年纪念宣言》说得清楚:“准备和组织著自己的力量,随时同帝国主义军队直接作战;并领导全国工农劳苦群众和红军武装保卫中国革命的朋友——苏联”。
苏俄通过中华苏维埃建国文件给中国带来了诸多祸害。其壹是“专政”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二条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壹切劳苦民众。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壹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壹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份子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其二是剥夺私有财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规定:“没收壹切封建主、军阀、豪绅、地主的动产与不动产,房屋、仓库、牲畜、农具等”。这些文件以人民概念代替公民,规定共产党享有政治特权,有权剥夺指定阶级的公民资格,经济权利,人身自由,甚至生命。苏俄苏俄引入的专政说和剥夺说在中华苏维埃国存续的几年中造成控制区内人民大批死亡,人口大幅减少,在后来的新中国带给中国人数以千万计的死难。
对于外敌入侵之时成立的苏维埃国中之国,蒋介石在国民党四全大会上指出:“国家社稷被断送的最大威胁来自共产主义,共产党人不仅是政治上和军事上的大敌,而且是以虐杀为乐的妖魔……他们必定要在家庭中和同村的各户中挑起纠纷。他们特别怂恿青年人不顾道德败坏。总之,他们向中国的家庭生活和壹切伦理观念宣战。”[1]
苏维埃国的社会
?苏维埃国将苏俄统治模式复制到了中国。这种模式对百姓全面监视,取缔自由。苏俄建立政权后设立肃反机构——政治保卫局(格伯乌GBU)。最初,肃反机构主要是对付布尔什维克党的变节者,后来对付范围扩大到全体人民。建立中共的同6102;,共产国际开始为中共培养政治保卫系统的骨干,从赴法勤工俭学生中选中周恩来作为政治保卫和情报特工培养对象,送周赴英国、德国接受系统培训。在建立黄埔军校的同时,苏俄开始将其政治保卫系统引入中共。1926年,鲍罗廷通知陈独秀,苏共将帮助中共培训政治保卫干部,建立情报特工机关,中共选派了要员顾顺章、陈赓和陆留三人从上海登俄轮赴苏,被苏共安排到伯力、海参崴等地苏俄红军特种部队接受各项特工训练。训练内容包括侦破、审讯、刺杀、爆破、劫狱、射击、秘密通讯等等。几个月后,中共的第壹批政治保卫干部携苏俄特工部门颁发的毕业证书归国。1927年,共产国际在武汉成立了以周恩来为首脑的中共中央特务科(特科),下设负责中共中央领导人和机关安全的保卫股、负责镇压脱离中共者的特务股(红队)、情报股和负责收编江湖武装的匪运股。从苏俄受训归来的顾顺章兼任了保卫股长和特务股长,陈赓担任了情报股长。1928年,苏共在莫斯科召开了中共六大,在《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中正式规定中共的各政权都要建立肃反保卫机关。六大会后,莫斯科安排全体中共代表接受了政治保卫培训。随着在中国建立苏区,苏俄将其政治保卫制度移植到中国,在各苏区建立保卫部和肃反委员会。中共中央转移到江西苏区后,成立了中央政治保卫处,由从莫斯科受训归来的红军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兼任处长。
现代政党都有加入、退出的自由。民初以来,中国政党如云,壹人身兼数党者大有人在。没有哪个政党残酷对付想退出者。帮会、黑手党和革命党都有报复变节者的作法,但设立专门机构对付想退出者却是苏俄的作法。苏俄将这种史无前例的作法引入到中国。中共特科传承了苏俄以极端手段对付变节者的传统。特科壹号首脑周恩来、二号首脑顾顺章曾率领红队残酷报复了不少前同志,壹起策划暗杀了变节者白鑫。顾顺章变节后,周恩来率康生等壹批原先与顾没有私人关系的红队人员来到上海顾宅,将顾的家属,上门的朋友及杂工等十几人(壹说30多人)斧劈,绳勒的极端方式“满门抄斩”,埋尸庭院,上浇水泥封盖,以残酷报复警告党员变节的下场。周领导的灭门报复行动受到斯大林的夸奖。[2] 相比会党,共产党报复变节者更加残酷。共产党明确要求只讲党性不讲人性,党的利益高于壹切,其信条是为党的利益没有不能做的事。
按照共产国际的要求,中共在中央苏区设立了政治保卫局,照搬苏俄名称为GPU,下设侦察部、执行部、红军工作部、白区工作部、政治保卫队,在其它苏区也设立了政治保卫分局,政治保卫处或肃反委员会。中央苏区政治保卫局主要干部都经过苏俄培训,莫斯科受训归来的邓发接替王稼祥任治保卫局局长,上海转移来的中共特科成员们成为政治保卫局的骨干,欧阳毅、张然和、李克农、钱壮飞、李壹氓、汪金祥、李玉堂、吴烈、海景州、马竹林、卓雄、谭震林等人先后担任了政治保卫局下属各部部长。政治保卫局属下保卫队官兵武器装备最先進,配有长短枪,佩戴绿色加红框的领章,这壹“绿领章部队”就是后来中共公安部和总参谋部情报系统的前身)。
苏区的政治保卫局在各地设有各级分局,在基层单位和乡村派有特务员。与在苏俄壹样,政治保卫局不仅监视和对付中共干部,红军将士,还监视、对付区内全体民众。与苏俄的“契卡”和政治保卫局壹样,中共苏区的政治保卫局也权力无边,常常壹句“保卫局请妳去问话”就将人带走。政治保卫局可随意拘捕、审讯、处决他们指称的反革命分子而不走法律程序,被传去者多数就此失踪。保卫局还负责执行肃反屠杀,按照革命党的规矩,以枪毙,暗杀对付变节者、逃兵,以使每个党员和红军战士清楚变节和脱离革命的严重后果。1932年1月,中共中央根据苏俄政治保卫局模式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组织纲要》,规定政治保卫局实行垂直领导,下级对上级的命令绝对服从,政治保卫局向政府、红军部队派出特派员,向高级官员派出保卫员,规定政府和红军指挥机关无权改变和停止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命令。这样的政治保卫机构使苏区陷入恐怖。
在苏维埃国,民众的日常活动受苏维埃政府监视。苏维埃政府在路口设卡(递步哨),实行“赤色戒严”,盘查与逮捕被认为的可疑份子,村民离开村子须有路条,甚至串村走娘家也须事先报告,否则会被扣押。[3] 民众被强迫编入数不清的苏维埃外围组织,如:贫农团、赤卫队、赤色工会(苏维埃国中并无工人阶级,长工,推车子的、擡轿子的、挑脚的、做短工的、手艺人等被要求加入赤色工会)、雇农工会、青工组织、女工组织、革命互济会、省县区乡各级反帝大同盟、儿童团、少先队、慰劳队、歌舞队、妇女队、情报队、破坏队、运输队、担架队、洗衣队、补衣队、摊铺队、清洁队、口号扇子队、选举委员会、扩大红军委员会、土地委员会、土地登记委员会、山林委员会、建设委员会、水利委员会、桥梁委员会、仓库保管委员会、没收委员会、查田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卫生委员会、防空防毒委员会、纪念会筹备委员会、粮食委员会、户口委员会、工农检察委员会、赤色戒严委员会等等组织。上述组织像壹张大网,将苏区的全体民众网罗進去。苏维埃政府不允许有人独立于共产党的领导之外。所有的人都被网進上述组织中的壹个或多个。上述组织中设有监视、互相检举揭发的制度,包括常委会制度、代表值日制度、内部评审制度、开生活会制度等等。[4] 民众为保全身家,不得不参加组织,接受政府安排的任务,参加诸如唱国际歌、少先歌、十骂反革命、十骂国民党、十骂蒋介石、红军歌、烧菩萨、换农民家里的“天地君亲师位”为“革命始祖马克屎”等等活动。[5]
苏维埃政府通上述组织和制度向老百姓摊派人、财、物,诸如:向每村摊派慰劳红军的毛巾、黄麻草鞋与布草鞋;强迫老百姓买“革命战争公债”;发动“退还公债运动”,要求买了公债的农民将所购的公债券退还给政府,变购买为捐献;号召捐献首饰银器等以支持革命;开展“借粮”给政府运动(政府不会偿还);开展节约粮食支援革命运动;组织劳动合作社与耕田队,自带饭无偿为红军家属耕田;发动儿童团员“交月费壹铜板慰劳红军”;“扩红”:强制性派给各村扩红(参加红军)人数指标,其中长冈、上才溪、下才溪等乡,全部青壮年男子七至九成出外当了红军或给共产党做工。[6] 毛泽东在调查报告中承认,由于财政危机,苏区的学校、医院等福利设施日渐荒废。学童被组织成儿童团负责岗放哨,就连列宁小学的儿童也有“捉来罚扫地的,有罚禁闭的,有罚饿饭的”。[7] 毛泽东将苏区这种高度军事化、组织化的社会模式确立为自己的理想社会模式,后来在延安时期和夺取全国政权后均以苏维埃国的社会模式为样板,要求将全体人民纳入壹张大网,听从他壹个人的指挥,在二十多年后按苏区的集权社会模式建立了全民军事化的人民公社制度。
残酷搜刮下没有反抗是不可想象的。在苏维埃政府成立壹年间,中央苏区爆发了数十起武装抗争。更多的老百姓选择逃出苏区。为防止民众逃亡,苏维埃规定各家不能招待客人住宿,如发现谁家接待了客人,不论什么人,都要和客人同罪。逃跑者被抓回可重至处死。曾有个管钱的管理员花钱买了张路条试图逃跑,抓回后被处死。甚至坐班房的人逃走了,看守班房的人要杀头。尽管如此,逃跑仍大量发生。住在红区边缘的人逃跑的机会要多壹些,有的基层干部也加入逃亡,有的地方壹晚上逃走几百人。于是,苏维埃将怀疑可能逃跑的干部调到跑不出去的红区中心地带。逃亡无路时,自杀事件大量发生。自杀者中包括大批共产党干部。苏维埃报刊谴责“自杀是革命队伍中最可耻的分子”[8] ,间接反映出苏区自杀情况之严重。
参加围剿苏区的蒋鼎文晚年披露苏区情况说:“谈到共产党在江西所采取的政策,壹言蔽之就是赤色恐怖。他们在地方上利用地痞流氓当干部,用革命翻身斗争清算为诱饵,鼓动对富有的亲友斗争,杀死亲友留下血债,使人们因怕报复便只有永远跟共产党走,永远脱离不了共产党的羁绊。在国军進剿时,这些地痞穿着便服,拿出手枪威胁老百姓,不准向国军吐露壹点匪情,甚至谁与国军接近谁便遭殃。我们進入赤区,老百姓不敢和我们多讲话,并不是老百姓不欢迎我们,而是老百姓害怕这些流氓匪干的残忍杀害。国军是流动的,不能永远驻下来保护老百姓,老百姓不能冒身家性命的危险来和国军合作。匪军可以杀人放火带走壮丁,留下残弱妇孺,国军不能这样做,国军進入赤区探不到壹点匪军消息,匪军可以留下匪干,留下儿童做国军的情报,反而对外宣传说老百姓厌恨国军,说老百姓愿意与共产党合作。甚至他们杀死不稳份子也诬赖是被国军屠杀的。我在江西行军时,时常发现被共匪屠杀的僵尸无人收殓,惨不忍睹。”[9]
苏维埃国的土地革命
?建立黄埔军校的同学会,苏俄将暴力血腥的农民运动引入中国,在广州开办了农民运动讲习所。彭湃和毛泽东是苏俄选定的两任农民运动讲习所所长。经苏俄培训,二人成了中共土地革命的两个代表人物。1928年,毛泽东奉共产国际之命推行暴力土地革命,以红色政权的名义颁布了《湘赣边区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该土地法中“没收壹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条文是他在农民运动讲习所学来的,也是共产国际《中国问题决议案》中的主要内容。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王明等人根据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意见为中共的苏维埃第壹次代表大会起草了《土地法草案》。这壹草案与《井冈山土地法》大同小异。
苏维埃国的土地革命照搬苏俄的暴力剥夺,不给地主、富农活路的政策,要求“豪绅地主分不到壹寸田,富农分不到壹丘好田”。按当时中央苏区约三百万人口有百分之五地主、富农计,至少有六万人在土地革命中被完全剥夺财产与生路。苏维埃国没有可持续财政来源,存续主要靠无偿剥夺。剥夺完地主、富农后,土地革命不能结束,需要继续以相对富裕者为剥夺对象,继续剥夺中农,最后剥夺到贫农头上。经过几年的土地革命,不仅地主、富农被消灭,连中农也被消灭,人民全体赤贫,苏区的经济基础被摧毁,经济壹片衰败,人口迅速减少。不少怀有为人民谋利益理想的红军将领对此感到幻灭,脱离了革命。例如,红军创始人之壹龚楚因看到苏维埃政权对苏区人民残酷压榨违背了他投身革命的初衷而投降了国民党。1934年,红军撤离了中央苏区,国民政府江西省主席熊式辉提出重建江西,废除中共土地革命中的土地分配,制定了以“物归原主”为原则的土地处理条例。他在调查黎川和广昌两个县的重建情况时发现,多数农民没有耕种在中共土地革命中分得的土地,任其抛荒,少数农民耕种了分得的土地,但收获后悄悄地把相当于地租的钱或粮送给原地主以维持地主和雇农的关系。熊式辉问农民为何这样,得到的回答是:“天地良心,怎么可以把别人的地抢过来,这是地痞流氓才干的事情。”[10]
《井冈山土地法》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是典型的强盗法,体现共产革命的真谛——暴力抢劫他人的财产,也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否定私有产权,政府任意剥夺,为所欲为,不受监督与制约。两土地法又可称为奴隶法,因为它们规定苏维埃政府有权剥夺壹切私有土地,实际宣布农民只能为苏维埃政府劳动,全体成为政府的奴隶。以这两土地法为代表的苏区土地革命带来的不是人民解放,而是奴隶制度。中共建国后推行的暴力土改,对工商业改造,人民公社化,大跃進等运动的源头要追溯到马克屎的暴力剥夺理论和苏俄暴力剥夺实践,要追溯到苏俄在华开办的农民运动讲习所讲习内容,要追溯到苏俄在华开展的苏区土地革命,以及根据苏俄纲领制定的《井冈山土地法》。苏区土地革命和《井冈山土地法》将几片苏区变成赤贫世界。二十年后,毛泽东将苏区土地革命的套路推向全国,通过土改和合作化将土地全部收归政府时,将苏俄引入的灾难扩大到极致,将全国农村变成了赤贫世界。
苏维埃国的财政
?苏区的兵民比例远超历朝历代,庞大的中共机关和十几万大军远非贫困苏区的经济所能供养。几年后,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曾在延安问毛泽东:“井冈山6102;期,苏区的面积只有那麽大,人口只有两百多万,每年的税赋有限,妳们是怎样解决几十万红军粮饷的?”毛泽东“环顾左右而言他”,回避了斯诺的提问。中共前总书记向忠发的供词是这壹问题的重要参考。他披露中共的财政说:“共党经济来源:(甲)国际供给者:国际帮助中国共党每月壹万五千元美金,中国五六万元,实际上国际的款是俄国共党供给的……;(乙)赤区接济者:在赤区中所没收或抢掠的财物,统统都换成现金,再由在芜湖开发金铺子的同志张人亚兑换成现洋及钞票,交来上海给中央。……此外尚有大批现金由赤区运来;(丙)绑票或抢掠:共党的经济,有时因国际的关系壹时中断,款子不能来,亦有的因赤区的接济没有到,因此就时常采用绑票和抢掠的方法。”[11]
苏区的实情正如向忠发所披露,红色割据赖以生存的财源,次要是靠苏俄资助,主要财政来源是靠抢劫,即“打土豪”,勒索富户的钱财来解决军粮军饷。红军“打土豪”与土匪的传统办法相似。毛泽东喜爱《水浒传》壹类游民小说,熟悉江湖上打家劫舍的办法,上井冈山后主持制定了“打土豪要归公”(后来改为“壹切缴获要归公”)和“不拿群众壹针壹线”的纪律。其意思是红军只抢大户,不许见老百姓就抢。这两条纪律显示出革命党的无耻,居然在“打土豪”时标榜“不拿群众壹针壹线”。苏区都是各省边区,也是贫困地区,有钱人本来就少,军队大规模地“打土豪”很快将大户打光。于是,苏维埃将“大户”的标准迅速降低为普通农户,打土豪也就成了见财就抢。壹段时间后,苏区及周边乡村看得见的财富被抢劫殆尽。因治安和灾荒等原因,老百姓通常都会埋藏些积蓄。看得见的财富被“打”光后,红军转以百姓埋藏的财富为目标,称“挖浮财”。红军编制了“挖浮财”的指导文件,培训如何利用绑票逼出百姓埋藏的财宝。如红四军政治部编了壹份《筹款须知》,专门向红军战士传授如何向地主、商人和富农绑架勒索财物的勒索。这份勒索教材的要点包括:
第壹步 精密调查:“要找到贫苦勇敢的工农份子或流氓份子,找些土豪财物或鸦片烟,酒肉等,秘密给那些贫苦工农、小孩或流氓份子,其至许赏他们金钱以引诱他“说实话”;
第二步 在周密调查后迅速捉人(绑架):人是活宝,只有捉到人,筹款就容易。捉人的方法要注意运用便衣队,而部队中要注意找本地人参加组织。队员出发时要化装成各色土民(每次化装要不同),暗藏手枪,特别注意趁黑夜、半夜、雨夜、雪夜,以及拂晓、黄昏这两个时候;
第三步 贴条子:地主、商人本人虽逃走了,但他走不远,有走狗随时为他们打听消息。这时必须用贴条子的办法,指出捉人的理由、要款的数目,限期接头缴款。条子要贴得多,不管地主、大商人、富农,凡在政策允许下可以筹得的,都要贴,以免漏网。但出款的人壹来心疼,二来难办到,故在写条子时要充分估计到出款人此地现有财产所值,特别是动产,按照他的能力开数目,留有交涉余地。如果数目太大,把出款人吓翻,或他此地所有动产还不过如此数目,他则索性不理,只要有壹个不缴,就会形成困难,即使再减也失去了威信;
第四步 软硬兼施加紧催款:条子既贴,绝对不要听任土豪延抗不交,或只派代表交涉,企图延期不缴,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派人分头加紧催款。催的手段贵乎厉辣,在必要时,没收壹家的财物,烧壹家的房子,或杀壹个土豪;
第五步 “做好做歹,雷厉风行”;
第六步:优待土豪代表;
第七步 挖地窖:封建地主是守财奴,有了钱,放债怕对方没有能力还,营商怕亏本,故无论城乡土豪都喜欢埋窖,只要有好的技术热心挖窖,对于筹款当有绝大帮助。窖常埋伏在人不注意处的厕所、粪缸下、猪池下、隔楼板、瓦罐里、烟囱中,总之凡可以埋藏处都会埋藏,而这些地方都须详详细细地寻找,要检审首先要有精密的调查,特别要找土豪守家的说话,找普通人暗中观察他的行动;在那里睡觉,在那里吃饭,常到那里去,他的眼睛注意到那里,特别当妳或别人進去东找西看的时候,他的注意力在那里。如果妳有了相当把握时,便壹面继续宣传侦察,壹面便可以正式挖地找窖。这时可以酌情拘押守家者,恐吓,或不拘捕,暗中监视之,看他着急不着急,看他会守在那里不动。但主要靠自己用各种方法,如泼水于埋款地上,看水透快慢,快的土松的就有货,挖土看色气,看松紧,新色土松的有,用心量房内外的宽窄,墙壁的厚薄,是否有夹墙,量了楼下要量楼上,有的在楼板以下起隔墙,看了屋檐要开天花板,拆出看是壹层还是两层,总之不妨翻天覆地大找壹场。万壹没找到也不要放弃,还必须按屋大小,派便衣侦探潜伏周围,看白日里有什么人進去,都在那里看了某处有好久时间?神色如何?看了出来之后又怎样了,这时绝勿露形,只报告负责人,到晚上再派侦探,看他准备何时动手挖窖。因为他已挖动了,必定要趁夜里取的,妳便在他挖掘时暗中派人监视,只把人围好(防他的外面侦探知道)捉人,再强迫他完全挖出就是了。而且这种取挖人必是土豪亲信走狗甚至是儿子或本人,绝对勿轻易放掉,必要时趁夜迅速找到那些藏起来的肥土豪;
第八步 拍卖;
第九步最后壹著:有时各家所罚捐款都缴齐了,而我们还嫌不够,土豪商人还出得起,而时间还来得及,便要来个最后壹著,加捐,或加以“重利剥削,高擡时价”的罪名,或以曾控告过革命份子、摧残过工农运动等之政治上所不容的罪名强迫,在必要时,虽以前已罚或捐过款,也可以再杀壹个。要杀的必须更加重罚款,但这不是简单的为著筹款来个最后壹著,还有政治上的重大意义。
红四军军委书记陈毅在给上海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红军每月至少要需要五万元左右,这笔款项大部分出在土豪身上,小部分出在城市商人……筹款的秘诀有以下几种:1、城市筹款。红军……召集商人代表……提出最低额款项,限三日交齐。此款项由商人代表自行摊派,但须依照累進的办法……每每红军写信到邻县去要款,不必派兵都可以送来。2、对豪绅的勒款。若捉住了豪绅家里的人固然可以定价赎取,这个办法比较难,因为红军声势浩大,土劣每每闻风而逃。此时只有贴条子壹个办法,就是估量豪绅的房屋的价额,贴壹张罚款的条子,如可值壹万元则贴壹百元,余类推,限两日内交款,不交则立予焚毁,每到期不交,则焚壹栋屋以示威。这个方法很有效力,红军的经济大批靠这个方法来解决。3、挖窖。豪绅许多现款藏在地下,红军壹到他房内便要搜查枪弹或现款,墙壁内、室内之低洼处,或有新痕的地方,都要去试探壹下。有时用壹盆水倾在房内,某处的水先浸没,则可查知该处土质松疏,从那里挖下去,每每得到现款或金银首饰。红军前后挖得之金子不下三四百两,挖得之现款常常可得着数百元、数千元或至万元不等。4、奖励来报告土豪窝藏处或其地窖的所在的,亦常常是有效的法子。按所得的金额的百分比例奖励他们。他们很踊跃来帮助红军。” [12]
中共湘赣省委的文件记载红军抢劫办法说:“军费很困难……我们对这壹问题是决定以下的办法:1、责令苏区土豪写家信,利用游击队或土豪代表送信到他白区的家里,限期送款来。对于某些反抗缴款的土豪立即杀壹二个威吓其他土豪,并可将他的头与罪状送到白区去…… 3、组织短枪队及精干的游击队深入白区打土豪杀反动首领,发动群众斗争和收土豪的款子(罚土豪的款子应按照他的经济状况,数目不要提得过高,务必使他很快地送现款来)……4、查田中查出的豪绅地主,除没收其财物外,须严加审讯,追出他埋藏的,并向富农罚款,尤其是最近查出的窃取土地革命利益的富农,除没收好田外应罚他壹笔钱。”[13] 中央苏区勒索筹款的案例之壹是红军活捉了国军师长张辉瓒后向国军漫天要价,勒索赎金。赎金谈成,红军派代表去拿钱,但手下人擅自杀了张,并割下张的头颅装盒放木排顺赣江漂下,使“筹款”泡汤。鄂西苏区红军常见作法是“绑活票”,即到县城里将有名的富户每家绑壹人,不“撕票”,留下活口,目的是要他家人壹坛壹坛不断地送银元去供养红军,直到无油水可榨,才把奄奄壹息的人质放回。当中难免有人质因惊吓或折磨致死,家人壹次次送钱后结果还是撕票。[14]
苏区的有钱人本来不多,红军军费的需求无限。十几万大军靠抢劫生存不可持续。当红军将农民藏匿的积蓄勒索殆尽,“打土豪”打到农民的生产资料,当期收成和种子农具时,苏区的油水已被榨干,“打土豪”的收入急剧下降。于是,红军到苏区周边的“白区”(国民党占领地区)去“打土豪”,占领壹个地方,杀地主富豪,掠夺财物以充军饷。很快,新“红区”的土豪也被打光,红军只得将抢劫范围不断扩大。
红军到周边地区抢劫的另壹方式是“打谷草”,又称“打草谷”。“打谷草”原是北方游牧民族入汉境抢劫的术语。中共打草谷的作法是动员红区的农民跟随红军到“敌占区”去抢割成熟的庄稼挑回苏区来,红军拿大头,百姓拿小头。张国焘在回忆录中记录说:“打草谷成了苏区革命群众最盼望的盛大节日”。他的这壹说法显然源于列宁“革命是人民群众的盛大节日”之言。红军的“打草谷”不光使华南经济衰败,还造成华南百姓道德沦丧。逐渐地,打过谷草的苏区农民不再愿意辛苦劳作,只盼著跟随红军外出抢劫粮食。红军和参加打谷草的苏区农民都知道,打草谷是无所谓阶级的,只是从别的佃农口中夺食。大家很清楚被抢了壹年收成的佃农将会多么悲惨,但在红色熏陶中慢慢习惯了抢劫为生,是为暴力革命戕害善良的壹个证明。红军到苏区周边“打土豪”、“打谷草”的结果是使苏区周围形成壹条数十里宽的无人区。红军只有不断扩大苏区,或长途奔袭更远的城镇抢掠才能维持生存。随着红军抢劫范围扩大,周边的商人、百姓闻风而逃,整个华南陷入灾难,无怪当时报刊和各界人士均称红军为赤匪。
被抢劫之外,苏区农民还遭受着苏维埃政府苛捐杂税、不断征粮、摊派的压榨盘剥。苏维埃政府征收名目繁多的土地税、集资款、经济公债和各种捐献,摊派款,其中土地累進税免税额低至全家总剩余粮食100斤,[15] 实际是向农民的口粮部分征税。以赤贫者为对象的苏区税收无论如何也搜刮不到多少钱。毛泽东承认:“都是山地,农民太苦,不好收税”。[16] 收不到多少捐税,苏维埃只好对赤贫农民采取另外搜刮办法——强派徭役。苏区成年男子大都被征入红军,或征去做劳工,乡村里青壮男子所剩无几,传统上不下田的小脚妇女成了田间耕种的主力。苏维埃向妇女们摊派众多无偿劳务,诸如照顾伤员、洗衣补衣、制作军鞋等等。
在工商业方面,由于红军抢劫形成的苏区周边无人区,苏区与外界的贸易断绝,区内物资奇缺,信赖流通的工商业难以生存。苏维埃没收小工厂主的政策使苏区内本来就少得可怜又难以生存的工商业绝迹。毛泽东在调查后写道:“红色区域的许多手工业生产是衰落了,烟纸等项是其最著者”,[17] “工人,木匠失业百分之三十,裁缝大部失业,泥匠失业百分之三十……私人商店除壹家江西人开的药店,全区绝迹”。[18] 工商业绝迹使苏维埃政府税收枯竭,更加依赖抢劫生存。苏区龙巖的工商业衰败是苏维埃国摧残工商业的壹个写照。毛泽东有诗云:“红旗跃过汀江,直下龙巖上杭。 收拾金瓯壹片,分田分地真忙。”实际情况可不是“金瓯壹片”。龙巖成为苏区后,原有充满活力的私营造船、农具、织袜、铸锅、雨伞、油布、烟丝、染布、陶器、制糖、榨油、锡纸、硝盐、樟脑、竹器、木器、砖瓦、缝衣、竹篓、造纸等工厂作坊被苏维埃没收充公改成了红军的布厂、红军斗笠厂、汀州弹棉厂、四都兵工厂、濯田炼铁厂、熔银厂、造船厂、熬盐厂、砖瓦厂和造纸厂,或改为公营的生产合作社,在几年赤化中大批倒闭。
苏区的财政另壹来源是金融剥夺。为开辟财源,苏维埃国大力印钞发债。1930年10月,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在给中央的信中说:由于经济封锁,已无土豪可打,同时耗费甚巨,均感困难,惟东古银行票币甚行畅销,几乎每天能印几万,都能销出。于是,中共总前委发出“立即动手出票子”的号召,命下属各苏区大量印刷苏维埃纸币。苏维埃国成立后,苏维埃政府继续大印钞票, 先后发行三次公债,其中两次为1932年发行的战争公债,吸收了大量民间银元。不久,中共离开苏区西逃,苏区民众手中的苏维埃钞票和公债都成了废纸。1933年,苏维埃政府发行经济公债300万元。由于地主、富农财产已被抢光,大批农民被胁迫参加红军,农民根本没有钱买经济公债。毛泽东在调查中披露,60%的儿童都买了公债,五角,壹元、二元、三元不等。[19] 摊派摊到儿童头上说明,苏区民众的钱财已被榨干。
随着红军扩充,打土豪收入减少和农村经济衰败,苏区的粮食产量越来越少,而苛捐杂税、征粮摊派越来越多,农民生活状况急剧恶化,纷纷逃亡到国统区讨饭,原本粮食富足的华南苏区陷入饥荒,苏区农民们很快全体赤贫。至此,华南苏区复制了苏联革命导致饥荒的过程。共产革命必然带来饥荒,这被多数共产国家所印证。苏维埃国财政的主要来源,打土豪、剥夺土地,苛捐杂税,摊派公债,摊派徭役,金融剥夺等等说到底都是壹回事——抢劫。打土豪是抢劫,剥夺土地也是抢劫,苛捐杂税,摊派公债,摊派徭役等等无壹不是抢劫。抢劫是土地革命、农民运动、共产革命、苏区的核心内容和根本性质。
查田运动
?根据共产国际的决议,中共在各苏区内开展暴力剥夺地主、富农的土地革命。这种暴力、无偿地剥夺私人财产的土地革命摧毁经济基础,摧毁税收的源头,虽能贴补苏区财政于壹时,但不可持续。随着打土豪的收入迅速下降,税源枯竭,各苏区很快都陷入了财政危机,迫使中共必须挖掘新的财源以解决苏区财政问题。应对财政危机,苏维埃政府的办法是继续在区开展土地革命,以剥夺私人财产补贴财政。在中央苏区,毛泽东想出了進壹步搜刮百姓财产的办法,起草了《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和《怎样分析农村阶级》等文件,在其中声称“要通过查田运动粉碎国民党的围剿,抓出藏在苏区的内部敌人”。毛泽东查田主意的要点如下:
壹、降低标准再划出地主、富农:在地主已被剥夺干净后,先向富农开刀,剥夺富农财产,再向中农开刀,将几年前土地革命中的百亩地主标准降到十亩或更少,以“查阶级”借口将无数已经很穷的中农“查”成 “隐瞒田产的地主、富农”,然后没收他们的财产,迫交“罚款”或“捐款”, 罚作苦役。[24] 在毛泽东试点的胜利县(今于都),几年前土地革命中已经剥夺了地主810家,富农766家。查田运动中,苏维埃降低标准又“查”出地主、富农536家。土地革命中分得土地的农民又被收回了土地,甚至被“查”成了富农剥夺私产。[25]
二、株连:例如在长冈乡,“八月查田查出地主之妻女与工农结婚的六人,从这六人收回土地三十六担六斗”,[26] 显示查田运动中的株连比历史上的连坐更加厉害。
三、分财产:苏维埃召集农民大会,以现场举手通过的方式,被查人的财产,将其中壹小部分分给红军家属,将大部分没收充作红军军费,鼓动农民当场瓜分被查人的其余财产,将其鸡鸭猪等煮了在大会上分食。
四、人身消灭。如同几年前的湖南农民运动壹样,“查田运动”也是暴力掠财运动。运动中,经贫农团大会多数人举手通过,被查人或以暗藏敌对分子罪名处死。
1933年2月,中共苏区中央局批准了毛泽东起草的文件,下达了《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要求将毛泽东在瑞金县云集区叶坪乡试点的查田运动推广各苏区。中共在打土豪分田地时保证说,农民对分得的土地有买卖、租佃之权,不会再行分配。但随着查田运动展开,苏维埃政府将“有钱人”、地主的标准不断降低,再查出壹批地主,壹些原本分得土地的农民成了地主,田地再被剥夺。这种反复实施分田地作法被内部人称为翻饼。有的地方壹年翻饼两、三次,种田收成达到温饱线者都不可避免地被划成地主。农民认识到分得的田并不是自己的,随时将被剥夺,丧失种粮积极性,粮食产量大幅降低。翻饼的结果是苏区农业衰败,饥荒蔓延。针对中央苏区的翻饼式查田,王明提出批评说:“有壹种现象阻碍苏区农业生产的振兴,这就是再三不断地重新分配土地”。[27] 王明作为共产国际的传令兵当然不可能指出查田运动真正性质。查田运动实际是壹场打干净“土豪”后再以贫苦农民为目标的新壹轮“打土豪”运动。由于真正有钱人早已在“打土豪”中被打光,苏维埃从贫苦农民中查出再多的“地主”也榨不出多少钱财,中共中央通过推广查田运动解决财政危机的目标未能实现。
扩红运动
为应付国民党围剿,中共苏区不断征兵扩充红军。苏维埃《宪法大纲》规定的自愿征兵制并不可当真。在苏区,没有人自愿当兵,扩红须依靠强制摊派兵额。苏维埃政权通过共青团,赤卫军,少先队,贫农团,工会,女工农妇代表会等众多团体控制到每壹个人,苏区民众在苏维埃的扩红运动中无处逃遁。
1932年12月,中央苏区发动了新壹轮的突击扩红运动,要求在年底前扩红25000人,派出突击队到各省各县去抓壮丁,抓到后集中押送到红军各部。中共中央扩红运动文件中有“保障路上不逃亡”, “小孩老弱不合格的到其他机关工作,如伙夫、事务员、交通员等等”条文,不仅说明扩红强抓强迫,还说明不仅是壮丁,连少年、老弱也抓。毛泽东要求将“查田”、“抓反革命”和“扩红”三运动结合起来,给各村定出指标限期完成。老红军刘英披露当时苏区抓壮丁的情况说:“第二次扩红,毛泽东直接领导我。他给我的批语是谁反对扩红就杀谁。后来又来电话,要三天找出反革命。于是县保卫局就抓来壹批人,硬说人家是改组派。在这种高压下扩红,创造红军壹百万,谁敢不当红军呀?……当时苏区的规矩是,谁家有红军,谁家的土地就由村民代耕,到最后抽壮丁抽到兴国全县无壹壮丁可抽,田只能让童与姑们去代耕。”[28] 强迫抓来的兵壹有机会当然逃跑。江西苏区政府的通令透露:“江西全省动员到前方配合红军作战的赤卫军模范营、模范少队在几天内开小差已达全数的四分之三,剩下的不过四分之壹,所逃跑的不仅是队员,主要的领导干部也同样逃跑,如胜利县、博生县(今宁都)送去壹团十二个连逃跑了十壹个团、营、连长,永丰的营长政委也跑了,兴国的连长跑了几个,特别是那些司务长拐带公家的伙食大批的逃跑。”[29]
“扩红”运动中,不仅抓到的壮丁逃跑,苏区百姓也大量逃亡。1934年“(于都)大部分模范赤少队逃跑上山,罗凹区十分之八队员逃跑上山,罗江区有300余人逃跑,梓山、新陂、段屋区亦发生大部分逃跑,有的集中壹百人或二百人在山上,有的躲在亲朋家中”、“新陂区密坑乡精壮男子完全跑光了。”[30] 老红军李壹氓回忆道:“四十岁以上的男人很多都陆续地跑出苏区,到国民党区投靠亲友。有时搞到壹点什么东西,也偷着回来壹两次接济家里。他们在家里实在是难以活下去。……这种逃跑现象各县都有,特别是那些偏僻的山区里面,跑起来人不知鬼不觉。”[31] 没能逃亡的民众纷纷以装病、自残逃避兵役,甚至自杀抗争。[32] 有的农民被逼得自残甚至投河自尽,有的青年女子怕当军属主动嫁老头子。曾经在兴国负责扩红的刘守仁回忆道:“扩红到最后是强制报名参军;人们躲起来或干脆跑到外地去,甚至跳河自杀,有的人被扩進了红军,半途上又跑掉了,即使捉住枪毙,也仍有人开小差。”[33] 经过不断扩红,苏区农村的青壮男子差不多都当了兵,务农的重担落在老、幼、妇女身上,[34] “上杭县才溪乡,共有二千余人口,在壹次壹次的扩军突击后,乡里只剩下壮丁七人。”[35] 中共建国后宣传国民党“抓壮丁”黑暗,而上述事实告诉人们,真正黑暗的是苏区的扩红运动。
共产党到来之前,各边区都有土匪山寨。但土匪的扩张适可而止,边区社会青壮男人务农者多,土匪少,经济生活可以持续。然而在苏维埃政权之下,青壮界人全都吃粮当兵,苏维埃社会几乎无人从事生产,只能靠到周边白区去抢劫维持。在土地革命、打土豪、查田、抓反革命与扩红等运动的多重摧残下,苏区经济崩溃,区内土豪被打光,稍有财产者被“查”光,跑光,民众全体赤贫,即使没有国民党军围剿,苏维埃与红军也只能像游牧民族逐水草迁移壹样,必须向有“土豪”可打的新区迁移了。
解放区土改
千百年来,中国乡村保留着血缘社会的自治形态,不存在严重的阶级对立,农民有土地,有迁徙、经商的自由,没有革命的要求。清末以来中国农民越来越苦。乡村自治领袖彭禹廷说:“十多年来受军队祸害,我们全县六万多家,没有壹家不苦,不过有大苦小苦之分罢了。”他所言的河南镇平县情况代表了当时中国农村的状况。1920年代,苏俄将暴力土地革命引入了中国,其土地革命理论颠覆传统的伦常、道德体系,把农民贫苦、不幸归咎于地主的剥削,教唆农民欠债不还、剥夺富有者的财产甚至生命。其实,清末以来中国农民越来越苦的原因不是因为地主剥削,而主要因为革命,先是日本输入种族革命,造成军队数量翻番和长期战乱,然后是苏俄输入共产革命,造成军队数量再翻番,带给中国更大规模的战祸。革命战乱之外,中国农民之苦来自自然灾害和人多地少的现实。南京国民政府1934~1935年的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小地主多,大地主少,全国80%以上的土地由小地主(即自耕农户)拥有;千亩以上的大地主拥有的土地不到总耕地的2%,河北、河南、山东三省自耕农的比例超过七成,农村雇工经营者多,出租和放债者少;短期租佃者多,长期固定租佃者少;租额因经营变动者多,固定不变者少,多数地主给雇工的报酬合理,合乎当时的经济情况,农民和地主和谐相处;农村土地不是高度集中在地主手中,在贫困地区,农村地主很少或根本没有地主;全国农村人年均收入85元,地主人年均收入是这个平均值的3.6倍,是雇农的4.2倍,[1] 地主与农民收入差别不大。
祸害农民的军队中,以红军为最甚。中共主要依靠“打土豪”养兵,给农民带来最惨的劫掠,几年就将苏区及周边搞到民穷财尽。红军之所以长征,政府军围剿之外的重要原因是苏区已经被榨干了油水,红军必须去另辟根据地。西安事变后,中共宣布服从国民政府,承诺停止暴力土地革命,跟随国民政府实行减租减息和累進税制。抗战期间,停止“打土豪”的中共收入减少,苏联提供的资助和国民政府提供的军饷又有限,必须另辟财源。毛泽东为中共制定了避战保存实力,专注扩张地盘和军队的抗战时期总方针。其中,扩张地盘是为了扩大收租、收税区域以供养不断增加的军队。然而,地盘翻番的扩张速度赶不上军队数十倍扩张的速度,苏联又暂停资助,毛泽东采取了两项办法应对财政危机:壹是制售鸦片,二重拾暴力土地革命的套路,剥夺地主敛财。在剥夺地主方面,中共各根据地抛弃停止暴力土地革命的承诺,开始新壹轮的剥夺地主。例如,1942年在山东莒南等地农村以“双减”、“查减”等名义,召开数千人乃至万人的斗争地主大会,剥夺了数千地主。[2] 这时的斗争地主只是掩盖暴力夺财的说法。因为,长期“减租减息”已使地主变成了贫苦农民,超过平均水平的财产基本被剥夺干净,在中共华北控制区内基本没有了富豪的地主。当时“关中无地主”、“华北无地主”的说法正是农村人多地少,土地平均化,农民全体都穷情况的真实写照。
在抗战胜利前的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在报告中称中共将继续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据此,陜甘宁边区政府计划试办土地公债,称以公债筹款征购地主多余的土地分给无地农民。这壹办法既不合经济常理,也不合革命党的规矩。革命党不事生产,生存只能靠搜刮民众,所谓公债筹款到头来只能另类无偿搜刮。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刘少奇主持制定的《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其中要求地主退租、退息,将多年所收地租退给农民,退不出就以地抵租,将地契交给雇农,称以此办法实现“耕者有其田”。刘少奇主持制定的指示还没实施,东北开战,中共急需开辟财源应付暴增的军费及偿还苏联的军火债。出院重新主持中央的毛泽东推翻了刘少奇刚刚宣布的“继续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指责赎买,和平土改政策为右倾机会主义,指责《五四指示》中“壹般不动富农土地、决不侵犯中农利益”的规定不适应战争的需要,要求重拾“打土豪”的办法,实行“急风暴雨”的暴力土改。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暴力土改在东北解放区率先展开。曾是东北民主联军战士的管惟炎教授回忆东北暴力土改之血腥写道:中共军队進入村庄,只要看到房子比较好就认定是地主富农,要求主人缴出浮财,屠杀不从者。以东北的宽甸为例:当地有两万人,计有两千人被杀,如此暴力屠杀的所谓土改在东北全面实施。[3]
在华北,地主富农家埋藏的金银成为运动掠夺的主要目标。“所有大户的祖坟都被掘开,多数地主逃亡或被杀,地主家属被抓来拷打审问。”[4] 为逼地主富农交出财宝,土改主持者召开斗争大会、游街示众,侮辱殴打,用刑折磨。酷刑包括:吊打,压杠,夹手指,灌辣椒水,指尖插钢针,烧红的烙铁烙,毒打地主让家属目睹,毒打家属让地主目睹,有的地方还鼓动地痞流氓“积极分子”扒光妇女衣服,肆意侮辱,游街示众,甚至轮奸地主妻女,以逼迫交出埋藏的钱财。斗地主场面通常伴随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无数农民被指为地主、富农迫害致死,或不堪凌辱自杀。“壹位乡长被捆在树上,用树皮刮出骨头,惨死在路边。”[5]
中共政治局委员康生与晋绥分局书记、军区政委李井泉合作推出的山西兴县木栏杆村土改先進典型是中共华北血腥土改的壹个缩影。木栏杆村没有地主,村中壹千多亩地属于邻村牛姓地主,五十多户村民中除几户自耕中农外都是牛姓地主的佃户。李井泉听到木栏杆村无地主的汇报后说:全村没有壹户地主,这能说得通吗?划成分不能光看土地占有情况,还要看政治表现,看铺的摊子大小,看祖辈上干过什么事情,是否曾经有过剥削行为。于是,土改工作队制定了“查三代”划成分的办法,通过查看农民的祖坟划成分,将十几户祖坟有围墙、石碑的穷苦农户划为了地主、富农。在挖浮财行动中,工作队挖出了张拖喜、张拖长兄弟多年积攒的200大洋,作为浮财剥夺。两兄弟找工作队投诉。工作队认为,既然村里搞出了十几地主、富农,就应当有恶霸地主,于是将张氏兄弟定为了“恶霸地主”。木栏杆村的村民了解张氏兄弟的为人,壹起为他们求情。工作队宣布对恶霸不杀不能平民愤,处决了张氏兄弟。康生、李井泉得知试点村出搞出了恶霸,表扬了工作队,要求推广先進经验。[6]
在冀鲁豫解放区,土改运动主持人要求对地主实行“扫地出门净光、浮财追光、果实分光”的“三光”政策,及对地主实行出门报告,身带白条,否则格杀勿论的政策,要求地主逃跑要杀保人偿命,以致地主家家准备棺材。更骇人听闻的是,有地方把地主家的孩子摔死。[7] 在晋绥解放区,由牛友兰等著名绅士在土改中遭遇可见中共土改运动之惨烈。牛友兰早年于北京大学求学,后返乡办学并成为兴县地区首富。抗战中,他的五座宅院和壹所花园被八路军120师来占用为军区司令部和边区行政公署(如今的晋绥革命纪念馆)。在中共的“四大动员”(扩兵、献粮、献金、做军鞋)活动中,他还捐出2.3万元大洋作为兴县农民银行的基金,捐出大批棉花布匹解决了八路军壹个团的冬装。他捐出“8000银圆和125石粮食。”[8] 在土改运动中,工作队逼迫他再交出“底财”,将他在晋西北行政公署作副主任的儿子牛荫冠拉来陪斗,逼其子铁丝牵父游街。被斗争、游街后,牛友兰绝食自杀。此外,著名绅士王作相被打死后开膛破肚,抛尸河中,著名绅士刘少白、孙良臣在斗争大会上被活活打死。毛泽东的《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壹文中提到两位开明绅士,壹个是陜甘宁边区的李鼎铭,另壹个就是晋绥边区的刘少白。牛友兰、刘少白、孙良臣都是陜甘宁边区参议会成员,这些曾经支持中共边区政府乡绅领袖都如此惨死,其他地主在土改运动中的命运只有更惨。1946年夏,中共永年县的土改运动中召开了斗争汉奸宋品忍大会,将宋活剐几千刀,最后将剩下的几根骨头喂了狗。[9] 铁丝牵父游街的牛荫冠回忆晋绥土改的情景时说:“我记得我们晋绥党校搬家时,从兴县搬到宁武县,沿途发现被打死的不少,其中有壹个区长被绑在树上,用树皮刮他的肉,满身流血,刮到骨头,最后刮死。”[10]
1946年夏,刘少奇在西柏坡主持召开了交流土改经验的“全国土地会议”。会上,晋察冀解放区介绍了把地主全家老小赶出家门去流浪、讨饭的“扫地出门”经验;晋绥解放区介绍了“查三代”“查”出恶霸地主的经验,以及根据木栏杆村等地“土改试点”总结出的土改经验。晋绥解放区土改经验要点包括:派土改工作组(工作队、工作团)秘密進村:绕开根据地原有的中共基层组织;“扎根串联”:找那些衣衫、房子最破烂者为依靠对象(中共后来在建国后的土改运动、四清运动中沿袭了这壹套路);“发动群众”:启发动员贫苦者的“阶级觉悟”,激发农民仇富情绪,向他们灌输“阶级仇恨”观念,动员他们诉苦;组织斗争:组织农民批斗、殴打和迫害地主及家属;剥夺地主财产。被毛泽东批“右倾”后,刘少奇转而积极推动暴力土改以赢回毛的信任,在会上指示将上述土改经验在各解放区推广,主持颁布了中共中央《全国土地法大纲》(共16条)。
传统乡村中,勤劳,务正业者均有作佃户和自耕农的机会。不务正业、好吃懒做的地痞、无赖、二流子最为贫穷,最具仇富心态。会议要求以这些最贫穷,衣衫褴褛者为“基本群众”,依靠他们在农村中“串联”,扩大“基本群众”队伍,安排这些人带头斗争地主,带头喊口号,给地主戴高帽、挂牌子,动手殴打地主,甚至穿上鼻子拉着游街,称这样的局面为“群众发动起来了”。“全国土地会议”的另壹决定是在全国解放区推广将地主全家“净身扫地出门”的经验,要求每村必须按照下达的指标“划出”地主。按照毛泽东、刘少奇的残暴土改指标,各解放区在大会后“划出”地主的比例高达近30%,其中晋绥解放区划出地、富的人口比例更达到了40%。[11] 根据谢觉哉日记记载,200多户的木庵康宁村在土改中被“划出”了90多户地主、富农;118户的李家口村在土改中最初划出8户地主,2户富农,后在上级的要求之“划出”地主、富农多达53户;泉台三井镇壹康姓中农被“划”成了富农,父子6人2人被杀,3人自杀,家产被全部没收,唯壹剩下的八路军儿子得讯回乡后愤而自杀。刘少奇主持推出的《土地法大纲》是中国农村的另壹大灾难。这壹大纲的主要内容为:按人头平均分配土地、废除土改以前的农民债务、土改的执行机关是农会和贫农团、组织人民法庭等等。大纲字面上没有明说杀地主,但“以农会和贫农团为执行机关”,“组织人民法庭”等规定的实际意思是赋予贫农团和农民大会杀人权,是按照苏俄在农民运动讲习所教唆的杀人夺财作法,鼓动农民杀人。由于农民大会在多数村庄不可能经常召开,贫农团成了农村中是最高权力机关。如同1920年代农民运动中“壹切权力归农会”,农会随意杀人情况壹样,各根据地的土改工作队鼓动农民杀害地主,让农民手上或多或少沾上地主的血,交上“投名状”,断了他们的退路。
土地会议和土地法大纲给华北农村带来了屠杀狂潮,中共在解放区土改运动中酷刑折磨、杀害了数以万计的地主。在山西黎城,工作队已宣布土改结束。然而当刘少奇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地主杀我们壹个人,我们杀他二十个人”讲话传达到黎城后,工作队赶紧执行指示,在壹个晚上就将关押中百余地主全部杀害。亲历土改运动的农民回忆说:打死人很多,几乎每村都有。有攀比风气,人家村打死地主,咱村没有,不代表咱落后了吗?地主富农有的是被斗完后枪毙的,有的是被乱棍打死的,滨海区被杀者有壹万多人”。[12] “批准杀人的权力在区壹级,二十来岁的区长或区委书记掌握著全区十多万人的生杀大权。深夜,年轻的区委书记(或区长)坐在煤油灯下,根据各乡上报的材料,勾画明日的杀人名单。冀晋区阜平县许多村庄将地主扫地出门,半月左右时间打死300余人。冀东区杀死7600人,蓟县马伸桥在打土豪斗争大会上半小时内打死48人,乐亭县处决、自杀100多人。”[13] “壹些地方允许贫农团成立‘人民法庭’,冀东某村甚至让村民投黄豆来决定谁该被划为地主处死。有个农民因其祖父雇过壹个长工而被斗争,小学生们被动员起来用锥子、剪子、小刀、铁钉在他身上戳眼、掏洞、割肉,直至他断气。”[14]
土改中杀人的方法有:乱棍打死、开膛破肚、“砸核桃”(石头砸死)、“冻豆腐”(把人脱光淋上水在雪地里冻死)、活埋、吊死、“掌天灯”(烧死)、“砖头会”(砸死)、“坐飞机”(摔死)、“倒拖葱”(拖死)、“过筛子”(铁筛子筛死)、“刮树”(活活刮死)等等。在胶东、晋绥、河北等地,杀地主、富农的手段有剥皮、砍头、活埋、石头砸死、火烧、拖在马后、树上吊等等。壹种办法叫坐针柜。把放衣服存粮食的躺柜拿来,中间去掉隔板,在里面撒上枣树针,把被斗的人全身衣服扒光,扔進躺柜里,盖上盖,然后来回摇柜,摇到受害人肉肿皮烂;还有壹种办法叫扔四方墩。将被斗地主从长城烽火台上推下,不死拉上来再推,再推还不死,那就大石头砸,直到脑浆迸裂。韩姓教书先生之妻被土改积极分子认定是坏人,从四方墩上推下摔死。土改积极分子田某有意在推前松开她的腰带,拉住她的裤角管,让她赤裸下身而死。壹个叫周二的药铺掌柜,被人剥光上衣,头朝后着地,身上坐人拉着壹路狂磨,磨到后脑勺塌陷,肋骨露出,脑浆、鲜血壹路。[15] 贫雇农口号是:“斩草除根,将地主、富农全家杀绝”,甚至包括地主家怀了孕的女人。[16] 在人口很少的山西兴县,千余人被杀害,近千人自杀,六十三人被扫地出门后冻饿而死。[17]
在晋察冀,土改政策被表述为“百分之九十五群众要求打人、杀人,领导机关不能制止”; “百分之九十以上人的意见就是政策,就是法院”;“壹升租子也是剥削”;“将地主扫地出门”;“从肉体上消灭地主阶级”。“土地会议”后,阜平县土改工作队在半个月中杀了三百多人,平山县三天打死了壹百多人,晋察冀区土改复查统计显示有四千多人被杀害,受迫害者有几十万人之多。[18] 被杀害的地主之外,有更多被“扫地出门”的农户在东北、华北的寒冬中冻饿而死。上述例证显示解放区土改运动杀人规模之巨大。如此残酷屠杀的土改引致还乡团回来残酷报复毫不奇怪。壹场所谓的土地改革,将千百年来和谐自在中国农村变成了仇恨和仇杀的世界。
雷震远神父评论解放区土改说:“共产党执行莫斯科渗透中国的计划,开展阶级斗争。……农民中实际没有什么显明的阶级存在。因此共产党必须造出阶级的分别,煽动阶级斗争以攫取人民财产。共产党划定阶级并没有确定标准,壹个村庄上田地最多的便被列为地主。划分阶级的尺度伸缩性很大,这个村庄的地主在另壹村庄上可能是中农。财产之剥夺通过暴力流血的方式。达成此目的的重要方法共有四种:第壹是翻身会,把工人和雇农联合起来,变成他们原来主人的主人;第二是复仇会,让穷人向富人报仇;第三是清算会,以偿还旧债的借口抢掠富人,每壹个活着的人或他的祖先所曾做过的任何坏事都须累积利息偿还。壹件莫须有的坏事自然永远可以找到;第四,贫农会,即穷人和雇农的组织。这部份人比其他任何人都享有优先权,直属于共产党中央政府行政机构的指挥。”[19]
中共发动土改运动的预定目标之壹是依照“支部建在连上”控制军队的作法,在每个村庄建立党支部,实行“支部建在村上”、“财政建在村上”,以土改中认定的地痞流氓积极分子为农村领导。中共冀察热辽中央分局副书记,热辽土改工作团团长黄火青在1948年10月的土改总结会上说:“自愿捐粮、捐款全是假的。侵犯中农,打击面大。有中农说:‘当兵(参加傅作义军)背起枪来打农会。’有的准备在火线上用枪打死斗争过他而又壹同参军的贫农,热中更影响到巩固部队,部队大批逃亡,开小差。二流子打算著吃斗争饭,不事生产,侵犯中农。杀人如麻!为什么杀那麽多人呢? 因为有追浮财和肉体消灭思想。北票县委宣传部长就是这个思想的典型。有的人同志说:‘地主、富农抓住就杀没错。’见好院就搬,见东西就抢,乱打乱杀,解放区百姓大逃亡,壹个村壹个村,全村人逃往国统区、傅军占领区。好多村子人都跑完了,搞成无人区。有壹些流氓成分的村干部,敢说敢干,不怕地主,斗争开始时,作用很大。但破坏有余,建设不足,对清算积极,对土地和生产却毫无兴趣。群众开始发动时,什么积极分子都可利用,来者不拒,流氓和投机分子很容易混上台,他们做的坏事,群众不敢说。”冀热辽中央分局宣传部长赵毅敏在冀察热辽党代表会报告中说:“在冀察热辽,土改中提拔的干部很多二混子与烟民。他们确起了先锋作用,但由于流氓本性,只有壹部分改邪归正,另壹部分则堕落腐化,挥霍经济果实,认为是共产发财机会到了。”黄火青、赵毅敏的内部报告证明,傅作义关于他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人民争先恐后加入傅军不用动员之说是真实的。亲历解放区土改的王宁(周小舟夫人)在回忆录中证实:“我亲身看了那个土改,想起来很难受。斗地主,其实不是什么大地主,只是劳动力缺乏,请个工人,种种地,就叫地主了。斗的时候,搭个架子,把那些人吊起来。干部有的是痞子干部,真正的老实农民到那时惹不起那些痞子干部。” [20]
土改运动消灭了千百年来作为农村领导者乡绅阶层,代之以地痞流氓。流氓无产者原处社会边缘,怀有怨恨、报复心理,壹旦掌握决定他人命运的权力必然滥用。河北曲阳县独古庄贫农团是土改后流氓、无赖在乡村当权的典型。由流氓、无赖组成的独古庄贫农团为勒索粮食,毒打中农张洛坡家四口,“用棉花塞住嘴,然后吊打、用火烧、晕醒后再用灯烧耳朵”,致张残废。无赖本性懒惰,缺乏生产积极性,掌权后要求“吃净闹光”,在土改中宁要浮财而不要土地,不愿辛勤耕作,声称“吃吧,咱村地主富农多着哩”。该村早已進行过平分和复查,村中已没有地主、富农,但他们为捞取好处而“见肥就咬”,封门、没收财物。在工作组進村前后,贫农团接连封了八户的门,将被封户当天逐出。[21] “在分房分地结束之后,土改积极分子分了地主的妻女。地主都被斗死了,或逃亡失踪了。这些女人被农会干部统统招来,作为财产再分配给村里讨不起老婆的男人。有些地主命大,没被斗死,可他的老婆还是被农会干部强行夺走,再分配给别的男人。不仅仅地富和斗争对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农也不例外。”[22] 地痞、流氓不仅出现于土改运动积极分子中,还出现在中共干部中。在晋绥党校的“搬石头”会上,家庭成分是地主富农的干部被要求挂著“王八蛋”牌子,坐指定的“王八蛋席”,[23] 如此整肃设计应是出于党内高层中的痞子之手。
中共土改运动的预定目标之二是要求农民无偿为中共的战争服务,即“支前”(支援前线)。土地改革并不是要解决农村的经济问题,而是要获得“取之不尽”的财政资源,将巨额军费负担由分散的乡村负担。美国记者杰克·贝登(Jack Belden)考察河北土改后写道:“恐怖的手段越来越厉害,人口中相当壹部分被消灭。土改的结果让农民人人都害怕,极度紧张,因此中共要农民参军、出夫、出粮、出钱时,农民壹句怨言也不敢发,还得表现积极。”动员农民支前与动员参军套路壹样的强迫手段。在土改中工作队和贫农团随意杀人的恐怖中,农民不敢拒绝支前。晋冀鲁豫区领导人潘复生的说:“农村中的党建、征兵、征粮等壹切工作都必须围绕着土改这个中心任务来完成,不進行土改就无法开展其他工作。只有党在学会了通过阶级斗争这壹核心任务来发动群众以后,才开始走向胜利”。彭真在《平分土地与整顿队伍》壹文中说:“农民壹翻身,就会要求武装保卫自己的胜利果实,我们应动员大批党员和翻身农民参加解放军,依靠他们提高我们军队的质量,使之成为更能打胜仗更能坚决支持土改的人民武装。”就这样,中共通过土改控制农村和农民,征集了难以想象的物资和人力投入战争:在辽沈战役中动员了1.4万副担架、4万辆大车、10万随军民工,30余万人的民兵武装;在平津战役中动员了30余万民工和40余万人的民兵武装;淮海战役,共动员民工543万人,征集担架20万副,大小车88万辆,挑子30万副,牲畜76万头,总共筹运粮食10万斤。其中,山东解放区筹集了粮食10亿斤、食油72万斤、食盐87万斤和难以计数的蔬菜送到前线,胶东、渤海、鲁中南三区妇女做了军鞋762万双,军袜22万双,军衣736万套,军被178万床。[24] 刘少奇1949年4月在“天津讲话”中承认:解放战争时期政府财政这样困难,负担最重的是农民,他们又要出公粮,又要当兵,又要当伕子,支持前线,优抗代耕,出教育费等等。如同土地改革运动在中共语汇中意味屠杀抢劫壹样,中共动员意味着逼迫,意味着不响应召唤就没有活路。可以想象,这样的土改运动、支前运动对农业造成的摧残有多大。事实上,土改运动使大片农田荒芜,许多地区颗粒无收,是1946至1948年大饥荒的主要原因。
中共土改运动的预定目标之三是动员农民参军。参与斗争和杀害地主后,农民为避免地主组织还乡团回来报复被迫参军,跟着共产党去打国民党。中共的革命史称:农民得到了土地,翻了身,踊跃参军支前。事实并非如此。农民不愿离开土地和家庭去打仗,想尽各种办法逃避参军。临沭县土改中动员参军的情况具有代表性。那里的参军动员是逼迫和哄骗相结合。逼迫手段包括“绑、打、押、罚”,“妳不去就揭妳家的锅,封妳家的门”;哄骗手段包括:“保证到部队后就回来”,“参军后妳家就不受穷了”,“灌酒,趁精神恍惚时问‘愿意吧’”等等。有参军者后来回忆说:“谁自愿是婊子养的。动员参军比国军和鬼子厉害,躲都没处躲,逼得群众砍手、脚,上吊、投井、喝卤水、装疯癫。”[25]
中共的暴力土改运动持续整个国共战争期间。暴力土改必然激起农民的大规模反抗。在苏联,革命后剿灭白匪内战长期持续,苏共所谓的白匪其实主要是反抗暴力土地革命的农民武装。在中国土改运动的情况大致相同。从解放区逃亡的地主在国民党军支持下组成武装还乡团回乡报复,然后大批被中共军队镇压。中共称这种镇压农民武装反抗的行动为“剿匪”。暴力土改从东北解放区开始,推向全国各解放区,所谓“剿匪”也从东北开始,推向了全国,壹直持续了十多年。与苏联的情况壹样,被消灭的数以百万计的所谓“匪”中,绝大多数是反抗暴力土改的农民暴动队伍。
中共的暴力土改运动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罪行,是共产革命带给中国的灾难。它开启了中国农村最黑暗的时代。这场地痞流氓剥夺、屠杀正经农民的运动彻底颠覆了传统道德,封死了勤劳致富的道路,开启中国人道德败坏進程。国民党主张保护乡绅,反对杀人夺财的土地革命,这是它与苏俄决裂,与中共开战的动因之壹。土改运动后,中共的党文艺推出了无数作品长期歌颂著这壹运动。其中最有名的两篇代表性长篇小说是周立波的《暴风骤雨》和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中共相关段落编入了小学教材,长久地向学生灌输阶级仇恨。两作品同获“斯大林奖金”,是土改灾难之苏俄输入性质的壹个证明。党文艺的土改文艺作品欺骗世人说,土改中的残暴是由于“恶霸地主”破坏活动所导致。事实上,土改运动的残暴是因为毛泽东指责温土改右倾,明确要求土改要激烈、要暴力,即中共所谓的暴风骤雨方式。小说《暴风骤雨》的故事梗概是,1946年到1947年,中共“土改工作队”在萧队长率领下進驻东北元茂屯开展土改,通过发动群众,肃清了以恶霸地主韩老六和杜善人为代表的反革命破坏势力,取得了土地改革的胜利。其土改运动背景是,“东北松江省委负责人张秀山公开主张农民对地主的打击越激烈就越人道,强调农民的斗争‘不要受任何条文限制和约束,放手本身就是政策’”。[26] 六十年后,导演蒋樾来到元宝村“暴风骤雨纪念馆”拍摄,问壹个农民当年扛长工的如何悲惨,农民回答:“我给他扛活他给我钱啊”。刘福德老人坦言:“是那些品质不好的人把土改运动掀起来的。地主、富农比壹般人宽裕点儿,也得去劳动,吃的也都是壹般粗粮。暴风骤雨就是武装土改,每个人都有枪,许多地主分子被押到镇东门外枪决。当时,元宝村和相邻的钢铁村会两家撵(比),妳毙壹个,我也毙壹个,两村共700户人,土改运动中在镇东门外共枪决了73人。”当年的土改工作队队员高凤桐老人回忆《暴风骤雨》中地主“韩老六”的原型说,他在这里干了六年,担任保长是群众选的。他家穷不喽嗖的,整两个钱,也维持不著啥生活,老婆在小学教音乐,给小学生做点校衣,和那个书上写的不壹样。”[27] 2006年,记者田磊采访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的原型温泉屯。当年参加土改的老人说:“那时其实并没有大地主恶霸。但是,每个村都要求斗地主,就斗了有300亩地的顾家三兄弟和地更少的李家三兄弟。他们都是破落地主,人不坏,经常资助四邻,在灾年舍粥给乡亲。分地后,村民们暗地里会觉得对顾家和李家不公平,分到的地并没有去种。毕竟,那是人家的东西。”[28]
土改运动
中共暴力土改
?抗战后期,中共为贴补迅速扩张的军费抛弃停止土地革命的承诺,在控制区内恢复了杀人夺财的土地革命,不过不沿用苏俄输入的土地革命之名,而改称土地改革。经过抗战6102;期长期的减租减息,地主的收入日益微薄,超过平均水平的财产被剥夺干净,农村呈人多地少,土地占有平均化状况。在推翻国民政府的战争中,中共为了偿还苏联军火债和应付军费开支,在解放区全面开展暴力土改运动,没有地主也要斗出地主,将划定地主的标准壹再降低。中共解释农民贫困的原因为土地分配不公和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压榨。事实并非如此。民国以来,中国农民贫穷的首要原因是兵祸。革命带来军队暴增,使农民遭受越来越多兵匪搜刮和战乱祸害。例如,红军靠“打土豪”维持,打完了大土豪就打小土豪,最后将稍有钱财者壹律剥夺。各路军队的军饷、政府的开支以各种名义最终均由地主承担。费孝通在考察报告中指出:“以1948年吴县斜塘的壹份资料为例,每亩田要负担十三项地方费用,有壮丁费、公路费、电杆费、慰劳费、自卫自治费、乡镇经常费、冬防粥、衣、弹药费、临时军草、保丁、保干事、保队附饷费、难民费、船捐等。这十三项加起来,每亩田负担85斤白米。完全靠地租生活至少需400亩上下。有田二三百亩的地主生活还赶不上壹个有田几十亩的自耕农。”
建国前夕,中国农民党领袖董时進博士上书毛泽东,请求共产党停止土改运动。他在意见书指出:共产党关于土地改革的文件和政要讲话提出的不到乡村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占有70%至80%土地的结论依据不正确。民国时期土地委员会对16省175万户农户中调查的结果显示,36%的农户拥有五亩以下耕地,24%农户拥有五至十亩,13%农户拥有十至15亩,壹千亩以上的大地主只占0.02%。这壹结论与本人在四川,江西农村的考察结果大致相同。在中国,封地或土地世袭的封建制度,两千多年前就结束了。中国的土地不是分配不均,而是人口太多,土地太少,农村劳力大量剩余。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租赁基于双方自愿,土地拥有者中绝大多数是靠勤劳和善于经营起家的。地主不是壹个阶级,“有恒产”的传统令工农兵学商个阶层的人购买土地出租,例如進城女佣和黄包车夫蓄钱置地,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户租出土地,另外又向地主租土地耕作为生的情况普遍存在。自耕农刻苦勤奋,目标是成为富农或地主。拥有土地不是犯罪,多数土地拥有者极少数人用不法手段夺取土地才是犯罪。如果平分土地,会将劳力束缚在土地上,阻碍中国工业化。平分土地后,土地细化,难实行机械化,且农民在小块土地上没有致富的可能,对土地长远投资缺乏热忱,土地将退化。土改后,分到土地者的高涨情绪过了壹段时期就会低落,因为他们耕种所得,都要上缴国家,没有发家致富成为富农地主的可能。再者,土地改革后,由于失却了地主富农的累進赋税,将给国家税收带来困难。地主富农是农村的先進生产力,他们的财产和土地不可侵犯,他们应当受到尊重,而不是被羞辱,被残酷地斗争。应当用技术手段改進农业,例如推广良种,兴修水利,放干冬水田,提高复种指数,推广美国式的农场,实现机械化、化学化,同时提倡节制生育、优生优育,发展其他产业,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1]
中共要通过土改运动控制农村、农民和粮食,获取资源,当然不会接受董博士的建议。 1950年6月,中共在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将已在解放区开展了几年的土改运动推向全国。同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土改的目的和任务是“废除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家具、多余粮食及其农村中多余的房屋……统壹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它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也分给地主同样的壹份,使地主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保护工商业;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地,其它财产”。中共在《土地改革法》中宣称土改的对象是共产党到来前三年间占有数量较多的土地,出租土地剥削农民的乡绅。人们按常识理解,既然是改革,应该是作价转让。在《土地改革法》颁布后的政协第壹届大会二次全体会议上,有代表们针对中共解放区暴力土改提出,中共只须颁布壹纸法令就能够达到均贫富,重新分配土地目的,可以不搞阶级斗争。毛泽东拒绝了政协代表的呼吁,要求将在全国展开暴力剥夺地主的土改运动。
虽然《土地改革法》中没有说拥有较多的土地是罪行,但在土改运动中,中共对地主不仅没收土地,剥夺金银、耕畜、家具、粮食及房屋,还要发动农民斗争、殴打和屠杀地主。在土改还算温和的江苏,斗争地主的大会已经极为残酷血腥了。中共在昆山县的土改运动中组织了1,352次斗争会,每会批斗五、六个地主,该县1,751户在乡地主平均每户经过三、四次斗争会。[2] 土改斗争大会的会场基本是酷刑折磨场。现场对地主实施的刑罚包括:捆绑、逼跪、殴打、吊、坐老虎凳、蹲水缸、浇冷水、头上压石头、剥光衣服、逼爬、逼学狗叫、逼吃屎、戳乳房、烧阴毛等等。[3] 在高淳县固城区安新乡的土改中,中农赵仲生母子被绑起来吊了壹夜。[4] 中共江阴县委在总结中承认,土改斗争会上殴打,逼跪,剥衣服、浇冷水、吊打的情况普遍存在。[5]
与镇反运动的情况壹样,毛泽东要求土改不得温和,而要“狂风暴雨”,要求杀地主。按照他的要求,土改批准杀地主的权力也被下放到了基层区壹级,土改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杀人名单,区长或区委书记根据各乡土改工作组上报材料批准杀人。当年云南省镇雄县罗坎区土改工作组成员张家正回忆说:“土改工作组下到农村后首先是访贫问苦,串联、扎根子,找壹些最穷的人用来做依靠对像。我们找穿得最破,生活最穷的人扎根子。这些人多是好吃懒做、偷鸡摸狗的二流子。工作组再下壹步要做的就是先轰开,后攻入。先轰开,就是杀地主,确定了这个村第壹批杀二十个、三十个。杀地主的手段有:剥皮、砍头、活埋、石头砸死、火烧、拖在马后、树上吊等等。斗地主的手段就更多了,把碗敲碎让地主跪在上面,很多人的两个膝盖跪烂了。另外还有十指点灯,十个指头缠上棉花,再沾上油点燃。”亲历土改的作家铁流回忆道:“土改中杀人像杀只鸡……也不脱衣服,也不赏酒饭,五花大绑,插上标子,甩上刑车。解放前有人说共产党来了要开红山(大肆杀人),谁也不相信,这回亲眼看见了。杀第壹批时,我执内勤(外勤是当地农会的武装,现称民兵),那没头没脑的尸体壹大遍,真叫惨不忍睹。”[6] 亲历者侯工回忆写道:“1952年发生的事我大多忘记了,但是有壹件事至今还记得,就是去看斗地主,地点就在侯氏宗祠门前。我亲眼看到了共产党斗争女地主的残暴与兽行。她的田地早已被没收,房屋(在村里算中上等级的房屋)也被没收了。虽然已经壹贫如洗,但是仍然有人怀疑她有金饰没有交齐。参加斗争的人采取“挤牙膏”方式对她施加各种毒刑,她始终还是说没有。残暴之徒将壹个黑蚁巢放進她的裤裆里,再把裤脚绑紧。因为她的手被反绑着,她只能哇哇叫喊著在地上打滚。当天晚上,她因为被辱就上吊死了。”
调查十二县市,采访四百位土改工作队队员、民兵、幸存地主、地主子女的学者谭松介绍川东土改情况说:“川东是贫穷山区,很少良田千亩的大地主,土改前川东地主平均每人所有土地仅十四点五九亩。许多被打成地主的其实是自耕农,或只是相较富裕的农民,而且中共划分地主非常随意,甚至有当教师不需下田劳动也被打成地主。在最穷的巫溪县,壹家有两个煮饭鼎罐就被划为地主。中共在土改中设立人民法庭,下放杀人权,鼓励杀人。壹位当年土改工作队员戴廷珍说:‘批斗之后就是枪毙,我们每到壹个地方都要杀人。’土改中作队为逼地主交出浮财使出种种残暴下流手段和酷刑,诸如‘背火背篼’(强迫背炭火铁皮桶)、‘抱火柱头’(强迫抱烧红铁管)、‘吊木脑壳’(捆头吊)、‘烧飞机洞’(脱光女子裤子火烧下身)、‘点天灯’(在头上用粘土围壹个圈,注入桐油点灯)等等。壹个地主媳妇交不出金银,被脱光衣服遭受碳烤活人酷刑,烤得奶子和肚皮往下滴油。中共利用地痞流氓对地主施残暴酷刑,积极分子、民兵公开对地主女子施行残忍的性虐待,强迫未婚女子脱裤分开两腿被人摸下身,将木块、铁条和脱粒后的玉米棒插進女人下体反复朝里捅。壹位叫黎明书的男子回忆说,他的姐姐黎琼瑶当年二十出头的未婚女子,被逼交出洋钱,交不出先被暴打灌辣椒水,然后被扒光衣服用猪鬃毛扎乳头,无法忍受当天跳堰塘自杀。壹位土改民兵连长李朝庚接受采访说,土改时忠县有个未婚女子梁文华还未结婚,本身不是地主,因为是全县著名美女,就被十多个土改民兵抓去轮奸致死。土改彻底改变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土地制度,摧毁传统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文化传统,消灭了农村精英阶层,使中国农民沦落为无法自由迁徙的农奴,为中国带来长远的恶果。” [7]
在广东,华南大员叶剑英、方方根据侨乡的实际情况决定不学北方的暴力土改,提出“宁慢勿乱”,制定了较为温和的《广东土地改革实施办法》,规定土改不激烈斗争,剥夺地主但给活路。毛泽东对叶、方的温和土改政策不满,称“广东土改迷失方向,我要打快板,方方打慢板”,称广东、广西、福建是土改中的“三个小乌龟”,“犯了土改右倾错误”,调曾在东北主持血腥土改的陶铸、赵紫阳主持中南局。毛欣赏陶在广西“剿匪战”中血腥屠杀,欣赏被晋冀鲁豫中央局书记邓小平赞为“宝贝”、“土改专家”的赵紫阳在东北和晋察冀的暴力土改经验。陶、赵清楚毛泽东嫌叶剑英、方方、古大存主持的土改不够暴力,到任后立即提出 “对地主要狠”。广东本地干部抵制南下大员带来的血腥土改经验,于是陶、赵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出,广东土改落后原因在于干部不纯,建议整肃广东本地干部。毛泽东批示“依靠大军,依靠南下干部,由大军和南下干部挂帅”,将代表广东本地干部的叶剑英、方方调离广东。在毛泽东支持下,陶铸发动了“反地方主义”运动,以“地方主义分子”、“反党集团案”罪名整肃了数以万计的广东本地干部,整肃的手段包括关押,用刑,杀害,例如将中山县有数十位反对血腥土改的干部和广东全省约5%的土改工作队员被杀害,将更多的土改工作队员清洗。[8]
“反地方主义”的同时,陶铸废除了叶剑英制定的温和《广东土地改革实施办法》,下达斗地主,杀地主的计划指标,将批准杀地主的权限下放到区级,要求“绝不让壹个阶级异己分子漏网”。在陶铸、赵紫阳的主持下,广东的土改运动“村村见红”,每个村子至少要杀壹个地主以向上级交差,全村没有够格地主就降低标准以最富裕的农民为“顶替地主”杀害交差,每县杀人数千,全省杀人数十万。当时的农村没有暴富机会,地主的家财都是祖祖辈辈的血汗积累。对于数代积累的家财壹朝被暴力剥夺,外加人身凌辱,多数地主都无法承受,自杀事件大量发生。例如在粤西地区,仅在1953年初就有1165人在土改中自杀,很多地主全家老幼绑在壹起投塘自杀,池塘漂尸在土改中见多不怪。[9] 广东是被毛泽东批评土改右倾的省,那些受毛赞赏的省更加血腥。
1952年,中共将土改划定地主的标准降低,从中农中再划出第二批地主,对他们再展开斗争和屠杀,并对不愿要地主的财产,不愿参加斗地主的老实农民以对抗土改的罪名展开同样的残酷的迫害。这种降低标准再划壹批地主的作法再现了当年红军降低标准再打出壹批土豪最后将稍微有点钱财者都打光的作法。到1953年春,中共宣布完成了土地改革,全国三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约七亿亩土地,近300万头耕畜,近4000万件农具,以及3800万间房屋和105亿斤粮食,而将暴力剥夺和残酷迫害上千万地主、富农以及中农,屠杀了两百万地主、富农和奉行温和土改的中共干部的罪恶隐瞒。
土改运动是共产革命祸害性质的壹个标志。苏共在建立共产政权后立即发动了消灭富农的运动,中共在苏维埃国时期已经开始了这种杀人抢劫运动,国共战争期间将此运动推行整个解放区,在建国后再推行全国。苏共的消灭富农运动,苏共发动的土地革命,中共在苏区的“打土豪分田地”与中共建国前后的土改运动本质上都是壹回事,都是共产革命打消灭剥削旗号,召集地痞流氓抢劫杀害正经农民,以抢劫的民财充军费的运动。在推翻国民政府战争中,中共通过土改运动控制了解放区的农村和农民,将内战的巨额军费分散给解放区的几亿农民负担,调动数百万农民为战争提供资源和服务。建国后,毛泽东立即挑起了向世界宣战的朝鲜战争,需要更多的资源,因此要進行更大规模的“打土豪”,要控制全国的农村和农民。因此,他称土改运动为“取得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首要条件”。
在土改运动这样的史上最大规模杀人抢劫中,没有农民揭杆而起是不可想象的。在几年前的国、共战争中,中共最早在东北推行暴力土改,导致解放区周边的地主活不下去,不得不组织还乡团报复,解放军再以剿匪名义镇压反抗者和还乡团,因此中共的所谓剿匪战也最早在东北展开。随后,中共的暴力土改扩大到华北,所谓剿匪战也扩大到了华北。从1946年东北“暴风骤雨”土改到1955年的农业合作化的十年间,中共在各地大规模的剿匪战没有停过,有260万反抗武装被中共正规军武力镇压。[10] 这些被镇压的所谓匪中,大部分是反抗暴力土改的农民武装。中共在历史教科书中赞扬历代的农民暴动,却以剿匪战的说法掩盖了建国前后十年间反抗土改暴行的农民暴动。这些暴动中有可歌可泣的英勇故事,这段历史有待重新书写。
土改运动带来的壹大灾难是消灭了乡绅阶层。孟子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茍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11] 他在两千年前就指出,拥有壹定数量的财产是让人遵守社会秩序、维持善良的必要条件,壹无所有的游民必然作恶。传统中国社会中,人们抱有“有地才稳”的观念,认为有产业,才有责任心。所以不论在城、在乡、为官、为商、为民都会以余钱置田产。千百年来,中国政府规模很小,县级官员很少,小县衙数人而已,县衙之下无官府,广大乡村由乡绅领导。乡绅,即地主,担负著乡村兴办学校、赈济灾民、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举办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乡村文化活动的责任。他们绝大多数乐善好施,怜贫恤老,肩负著乡村中的社会救济责任。例如,1842年无锡连降大雪,无锡训导余治奔走于同城士绅之间,募资设立“恤寒会”,贫民得有棉衣,摊贩得有风帽,孤老得有暖被。该会更雇人挑担送炭,以济贫冻之家。余治还呼吁无锡各乡设“庇寒所”供大雪毁屋之贫民借宿;1843年苏州降雪奇寒,士绅每日预备炒饭和姜汤,凡过往贫民皆得壹碗;光绪年间,陜西乡绅严作霖等倾力赈灾,为地方志赞为“其行谊有超出古今任侠之上者”。严作霖发出募灾公启说:“好善之士,凡遇各省灾荒,无不慷慨解囊,救援恐后。然未有壹省之灾关系全天下之局,普天率土,皆当引以为切肤之痛,而不容稍存漠视,如今日秦中之赈务者也……数十万饥寒之众,倘无以还定安集之,其关系于大局者实非浅鲜”。[12] 上述善举代表着乡绅群体的积善传统。
乡绅地主多是勤劳俭朴、善于经营的“田秀才”,种田的“好把式”。他们受教育程度高,农具比较齐全,资金比较充足,生产具有壹定规模,有动力、有知识去提高生产水平,改進农业技术,培育良种。他们的农、副业产量是当地最高水平,他们的先進耕作方法为农民起著示范作用,代表着农村的先進生产力。古诗中的春社就是乡绅领导乡村的写照。春社是春耕大忙季节之前的村民大会,由村中德高望重的乡绅地主召集,每个农户的当家人出席,商讨本年度耕牛、农具、种子、肥料、水资源的分配和调剂、预防旱涝灾害等生产大事。乡绅是乡土中国的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科举废止后,各地的新学堂几乎全部是士绅捐资创办。乡绅们是理所当然的乡村领袖,是民国时陈炯明、阎锡山、梁漱溟、晏阳初等人推动乡村自治所要依靠的“好人”。然而,千年来领导中国乡村的“好人”阶层被中共以土改的名义暴力消灭,农村从此失去了有责任心,有救济责任感,代表先進生产力的精英阶层。
土改运动带来的另壹大灾难是痞子无赖成了乡村的领导者。这些人就是孟子所说的“放辟邪侈,无不为已”者。他们缺乏同情心,没有道德底线,易于被煽动起仇恨,什么坏事都敢作,他们大多文盲,能力素质低下,没有责任感,不事生产,好吃懒做,很多人在土改分得田地后不去耕种,而是转卖给别人立即挥霍。这些人掌权后将人性中的恶充分发挥。几年后,他们成了全国农村造假,吹牛,“放卫高产星”的带头人,成了大饥荒中的挨家挨户搜刮粮食的基层打手。他们没有领导乡村生产的正经本事,却能创造出骇人听闻、下流至极的迫害招数。
土改运动带来的第三大灾难是划分阶级成分。中国自古有地主,但没有地主阶级说,有富裕农民,但没有富农阶级说。地主阶级、富农阶级,甚至富农概念与土地革命,苏维埃说法壹样,由苏俄在华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时引入中国的邪说。共产党在农民运动中推出富农说的用意是,在够不上小地主的农民中再划壹批人称为富农,以便多剥夺壹批民财。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8月发布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称:地主: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为生的,叫做地主……;富农:富农剥削的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请长工);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称为半地主式富农”。从字面上看,中共的这壹决定好像是对农民经济状况的壹种评估。而实际上,中共将农村中的富裕阶层划定为罪犯,不但要财,还要命,对不杀者也要作为长期的打击、整肃对象。土改运动中,中共宣称地主、富农经过三年“改造”后可以改变成分,届时只有农民,不再有剥削阶级。但土改运动后,中共给幸存的地主、富农戴上“地主分子”、“富农分子”的帽子,在此后三十年中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力、居住行动自由,对他们残酷迫害,使幸存的地主富农戴着地主分子、富农分子的帽子含冤离世的,使他们的子女承袭种姓之罪,继续成为“成分不好”,“出身不好”的贱民,在上学,就业等方面长期受到歧视和迫害。常言说,打了不罚,罚了不打。像这样将有产者剥夺后到赤贫后再杀,再斗,再长期株连迫害,是共产革命所独有的罪恶,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恶毒记录。
中共的土改运动是对世界文明潮流的反动。它否定生命权和财产权,否定人与人平等,否定妥协和宽容,煽动斗争、仇恨、抢劫和杀人,让痞子、无赖、懒汉不劳而获,并作农村的领导者,颠覆勤劳致富的传统道德观念,使世代和平相处,和谐自在的乡土中国变成了谋财害命的仇恨世界。它在人民中划分阶级,给全体农民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从经济学角度讲,土改运动摧毁了土地和地租的市场,使土地不可能再向种田能手集中,使农业失去活力,使农民失去生产积极性,造成农民长期贫困,城乡差别越来越大。土改后三十年间,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下降,农村经济雕敝,农村基层领导劣质化,是土改灾难的继续。文革后,中共对建国之初被剥夺的部分有影响的工商业者有所退赔,但是对在土改中被剥夺杀害的地主无平反,无退赔。土改运动五十多年后,中共提出了“和谐社会”的口号,但拒绝为当年杀害两百万地主富农谢罪天下。
土改运动展现了中共领袖们灵魂的丑恶。毛泽东、刘少奇为代表的壹大批地主出身的中共高层比谁都清楚小地主的疾苦。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中鼓励斗地主,杀地主,烧地主宅子,提出“有土皆豪,无绅不劣”的口号,同时保护自己的地主大宅。张国焘在土地革命问毛说:“所谓‘有土皆豪’,难道有壹小块土地的自耕农,也算是‘豪’吗?妳自己也算得是湖南的壹位绅士,难道也‘劣’吗?”“他(指毛)是个不肯认输的人,只是大笑壹阵,说不过是为了当前实况的需要,才说出这些话的。”[13] 毛泽东不只是随便为了情况需要说些激烈言论,而是积极鼓动农民杀其他人家的地主。刘少奇在回忆文章中强调其地主祖父、地主父亲是老实厚道的庄稼人,克勤克俭,苦心经营而逐渐发家,但在土改运动中,他和其他中共革命家们都与毛泽东壹样,壹面保护自己的地主之家,壹面大力推动屠杀其他地主。
对于在土改中分得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的农民来说,土改运动是壹场骗局。因为,中共在建国之前就策划好了要实行农业合作化,将土地收归政府控制。土改运动中,中共中央于1951年9月召开了第壹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于1953年2月作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强制农民加入合作,以集体的名义将农民的私有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收归政府控制。广大农民的自耕农梦只作了壹年多,在土改运动分得的土地连同土改前的私有土地被中共以合作化的名义全部没收。经济学家杨小凯指出:“1950年在中国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不但违反了抗战中共产党作出的不再侵犯地主财产的宪政承诺,而且犯下了许多刑事罪,杀害了很多地主及其家属。这种国家恐怖主义行为不但是壹种对经济学的无知,而且也是国家机会主义的极端,国家政权犯下反人类罪,谋杀罪。这类罪行的合法化,为日后历次政治运动中国家犯下的反人类罪行开了先例。中共官方的宣传壹直声称土改得到农民支持。土改虽被宣传为解放生产力的手段,但它实际被用来作为政治动员的手段,用政治迫害和威胁来动员群众,树立起共产党的权威。在土改后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三反,五反等壹系列运动中,用任意侵犯人权,不经司法程序,用党所控制操纵的群众运动来推动政府的政策等等,成为1950—1979年中国执政党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土地改革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是长期的,只能从国与国长期发展的表现看出来。土地改革从根本上动摇了中国人对财产权的信心,也挖掉了公民政治权利的财产权基础。对人们投资和经营私人财产和企业有根本性的影响。”[14]
为维护土改运动的合理性,中共在土改运动后长期丑化地主、乡绅,将编造的恶霸地主故事选入教材,煽动阶级仇恨和阶级斗争。《白毛女》是这种煽动的代表作之壹。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整风运动中发表了著名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文艺要有阶级性,要为阶级斗争服务。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鲁艺)院长周扬组织贺敬之、丁毅等人,按照“阶级斗争”要求改编“白毛女”故事,在杨白劳欠债不还的事实上虚构出,黄世仁为霸占喜儿要求本利全还,将杨白劳逼上绝路、大春参加了八路军等情节,将黄世仁描写成为富不仁,逼死人命,霸占少女的恶霸,编出了歌剧《白毛女》剧本。1943年5月,歌剧《白毛女》在延安公演。周扬感到该剧虽有了阶级斗争主题,但在体现“文艺为政治服务”方面还不够力度,决定对其主题再次“提炼”为“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并以这个剧向中共七大献礼。中共七大召开前壹天,七大代表们在延安中央党校礼堂观看了《白毛女》。毛泽东、刘少奇盛赞了该剧,刘并表示黄世仁罪大恶极应该枪毙。根据刘少奇此言,故事原型,乡绅黄世仁被枪毙,成了中共“党文艺”的牺牲品。土改运动后,歌剧《白毛女》成了“文艺为政治服务”的代表作,被冤杀的黄世仁在死后成了恶霸。
中共全面腐败
1989年11月,中共在东欧巨变的背景下召开了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進壹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其中要求采取两大举措:壹是实施紧缩财政信贷,以继续控制“洋跃進”以来的通货膨胀;二是大规模整肃官倒公司以平息民怨。紧缩财政带来了经济萧条,全国个体户注册商户和私营企业大幅减少,留下企业间互相拖欠的巨额“三角债”。在整肃“官倒”公司方面,中共只能作壹些撤销官办公司的表面功夫。因为,官倒、腐败的背后是不受制约的党权,中共坚持党权不受约束,对官倒、腐败等党权产物当然不可能真正触动。六四民主运动的两个主要诉求限制特权和反腐败。民主运动被镇压后,真正能限制特权与腐败的反对党和独立媒体不能出现,于是 “官倒”、腐败迅猛泛滥。
1992年,邓小平南巡,以推动经济市场化之名掀起了“下海热潮”、“圈地运动”和房地产热潮。在权力寻租的格局中,有权力背景的个人和公司无需真正投资,甚至无需预付定金,即凭权力背景即可以通过行政审批拿到计划价的物资、進出口指标、外汇额度和最赚钱的“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定点界限图),即地皮,转手即可获得数倍,甚至十数倍的暴利,同壹块土地被转几道手普遍发生。在权力寻租的格局中,红色家族为主体的“官倒”们通过权力交换,攫取了行政审批价和市场价之间数千亿元的地价差、汇价差、双轨物价差,掠夺了比1980年代官倒更大规模的国民财富,迅速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变身为新壹代的官僚资产阶级和红色家族财阀。东亚的日本、韩国、台湾都存在财阀模式,但日本三菱、三井、住友、富士、三和、第壹劝银,韩国三星、现代、LG为代表的东亚财阀在自身成长的同时帮助实现了民富和公民社会成长,是社会進步因素。而在中国,红色权贵财阀帮助维护壹党独裁,是阻碍社会進步,造成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反進步力量。
在中共的独裁体制下,领袖的地位不取决于民意,而取决于军权。江泽民被元老们选中上台,但在党内军中均缺乏权力基础。应对这种局面,他上台后后采取了几项办法巩固权力地位。其壹是纵容军队经商。军队经商不是江泽民开启,而是邓小平时代的产物。掌握最高权力的同时,邓小平发动了“洋跃進运动”,造成整个1980年代国家财政亏空。政府无钱应付开支,国防预算只够约70%的军队开支。于是,邓小平决定让军队经商,号称“以军养军”,主持中央军委两次下达了允许军队经商的文件(1986年5月;1989年3月)。杨尚昆、王震等元老为军队企业题词,积极支持军队经商,军队腐败从此泛滥。江泽民当上军委主席后继续放纵军队经商。在他纵容下,军办公司爆炸性增长。这些公司利用特权为所欲为,不受监管,逃税,走私,经营特殊行业,无恶不作。军队经商的腐败规模超乎想象。例如南京军区壹名上尉成立了壹家“宜兴中国人民长城公司”,以优厚的分赃条件,从银行贷得巨款,贪污了三个亿;军委办公室主任董良驹拥有建于全国名胜之地的九幢豪华别墅和十五辆豪华轿车;广州军区司令员以军办公司名义买了六幢花园别墅,四辆豪华轿车;广州军区七名军级干部搬家装修,仅卫生间设备就花了120万美元;海军副司令王守业贪污了1.6亿元。军头们手中有了钱,又不受监管,骄奢淫逸,为所欲为,黄色产业泛滥。各级军队机关的俱乐部、招待所、疗养院、渡假村遍地开花,成为高级将领寻欢作乐的场所。其中,有些特级场所设施极尽奢华,配备医务所,急救直升机。例如,总参三部属下就有15间娱乐场,编制外招聘了数百“六陪”女郎,更发生了女青年被奸污后自杀的事件。军队文工团从来就有高层“后宫”之称。前海军司令员王守业被调查后,其媒体就报导出他至少有五个情妇,且分别来自南京军区文工团、总政文工团、北京军区文公团,几乎遍布全国军队的文工团。
比黄色产业更大的军队祸害是武装走私。军队动用军用车、军舰、军用专列,出动士兵保护走私。仅1998年上半年军队开枪、开炮打死海关缉私人员及公安武警、司法人员450人,打伤2200多人。1998年7月26日,为四艘来自北欧的走私油轮保驾护航的北海舰队四艘炮舰、两艘猎潜艇与公安部和全国海关总署调集的十二艘缉私炮艇在黄海炮战,造成八十七人伤亡。中共将此罪恶作为机密隐瞒。朱镕基在壹次“反走私”会议讲话中提到,统战部走私汽车壹万辆,与政协党组合伙分赃23亿元,军队走私每年5000至8000亿,以逃税为货款的三分之壹计,约两亿走私收入的八成以上進了军中各级将领私人腰包。军中走私货物中包括毒品。菲律宾国家安全顾问戈莱日表示,在中国东部五个省内有些非法毒品制造厂由身兼二职的中国军队人员经营,仅向菲律宾贩卖冰毒量每年就近12亿美元之巨。[22] 中央军委副主席迟浩田在西山军委、军纪委生活会讲话中承认:“1994年以来,军队所办经济实体的资本及收入80%以上被高、中级干部挪走私分,每年军费中有50%以上是花在高、中级干部吃喝、出国旅游、修建豪华住宅、购买豪华轿车上。”1998年军费加超支共1311亿,50%是655.5亿,加上从军中经济体挪走的共计贪污公款1863.5亿,也就是说军中干部1998年挥霍了相当于当年940亿军费预算两倍的国民财富。
眼看军队烂掉,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不得不于1998年秋下令停止军队经商,将军队产业转交地方,撤销军队、武警、公安经办的经济实体。号令壹出,军队将领立即掀起了武斗,私分,转移,卷逃的狂潮,军队、武警为分钱、分赃频繁爆发武斗,动用枪炮甚至装甲车开战。例如,广东军区副政委和南海舰队副政委各领部下在酒吧间瓜分财产,席间斗殴,广东军区后勤部唐处长和海军湛江基地政治部肖主任丧命;十三军副军长崔国栋向西昌军分区后勤部宋副部长索要2000万元,被宋枪杀,惊动总参谋长傅全有、总政治部副主任王瑞林和军内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周子玉急飞西昌处理善后;华东军区属下安徽省军区,合肥市警备区和安徽省武警总队,三方合伙经商,安徽军区首长移交前先私吞了大部分款项,结果三方在省军区礼堂混战,仅军官就伤亡三十多人;兰州军区与甘肃省军区合营经商,移交前双方开火,伤亡72人,打死军官12人;遵义驻军与贵州省军区为争夺260万元展开枪战,伤亡90余人,打死官兵52人;辽宁锦西驻军与二炮部队合营经商,移交前二炮全员出动,将驻军大楼包围70多个小时,沈阳军区司令员,二炮司令员乘直升飞机奔赴现场说和;沈阳警备区、三十九军壹壹六师、辽宁省武警三家为瓜分1.2亿元利润开火,死伤40多人;因经商瓜分不均,山西大同西坪二十八军军部被炸,死亡军人63人;在位于河南南阳空军飞机储存中心,军人因经商所得赃款分配不均而引爆机库,炸毁飞机81架,军人伤亡90名,直接军事损失11亿。1999年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紧急通知:“坚决制止争夺经济体资金、财产的流血事件发生”,总参、总政、总后、总装备部发出命令:“坚决查办争夺、摊分、转移经济体资金、财产的违法、犯法行为”,国务院、中央军委再发紧急通知:“立即停止争夺经济资金、财产活动,依法严惩动用武器、争夺经济体资金财产的肇事者。”在中共中央向军队连下三道“金牌”的壹个月中,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各省军区之间及内部为私吞走私费用,发生了大小数百场激烈枪战及数百起杀人灭口、携巨款潜逃等恶性事件,巨额资产在转交过程中被军队将领们瓜分。军事检察机关立案了数千贪污、挪用、携公款外逃等大案,数十名高级将领挟巨款逃亡海外。经过如此疯狂的火拼、私吞、卷逃,约两万家军队所属企业中只有不到五千家向地方交接。因为军队层层腐败,追究对谁都没有好处,军队企业资财基本上是壹本糊涂帐,交接事宜涉不了了之。张万年在全国军队、武警、政法机关移交企业清理、处理工作会议上明知故问说:“现在,在名义上、表面上、形式上,军队所经营的经济停办了,在办理移交,脱钩了,但是数千亿元的资金没有了,这笔大账到那里去了?”。
纵容军队腐败之外,江泽民巩固权力地位的另壹办法通过加官晋爵。从1993年至2004年,他送出上将军衔、警衔79个,其它将军衔近千个。后来人们知道,江的加官晋爵与卖官鬻爵区别不大。当时军中有“百万雄师”说法,后来又有了团长百万的说法。江时代军队的基本整体糜烂,中央军委、解放军各总部和各大军区的高层基本都有严重的腐败问题。
地方的腐败与军队腐败的程度与规模不相上下。1990年代的多起重大贪污案,如“远华案”、“周正毅案”、“刘金宝案”、“上海招沽案”等都涉及天文数字的贪污受贿、侵吞公款。这些重大案件几乎都涉及中共政治局委员、常委家族。江泽民主政十多年间,庞大的利益集团网络形成。从“远华案”可以看出,政府、海关、公安、金融、税务等部门形成了腐败壹条龙。
地方和军队的腐败主要围绕最有油水的资产——土地。1980年初,深圳成立了中国大陆第壹家房地产公司,并以政府的名义收取“土地使用费”,深圳政府推动全国人大立法加以追认后,土地被房地产大肆占用。“六四”运动被镇压之后,圈地运动更是大行其道,耕地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流失。1993年,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就土地私有化展开激烈争论。当时主管农业的中共副总理田纪云意识到农业面临的严峻形式,提出讨论会议上原本没有的土地议题。他批评说,执政党的会议如果不以国计民生为头等大事,政权迟早会出现危机。在中共党内改革派万里、乔石、李瑞环的支持下,会议临时改变了议题。当时有数名省级领导人赞成“在农村逐步落实已承包土地归己所有”的方案,田纪云在会议上提了两条建议,第壹、向农民宣布他们各自承包的土地从此在法律上归私人所有,农民则向国家缴纳土地税;第二、尚未分配承包的荒地、山岭、滩涂等,可宣布收归为三级国有(国家、省、县),今后的开发者须依法向政府购买或订立承包合同。支持田纪云的万里宣布在农民中搞的壹个调查,农民说:共产党曾许诺穷人可以得到土地,土改的时候我们倒是分了土地,但壹个合作化又都收回去了,号称是集体所有。可现在,又要把土地卖给我们,这土地原来就是我们的,凭什么要卖给我们?最终,江泽民拍板走所谓的“土地公有制”道路,将田纪云土地私有化的提议搁置。此后,本来产权模糊的土地制度蜕变为了土地官有制,政府疯狂场地,疯狂吞噬国民财富。
江泽民之后,胡锦涛继续执行邓小平定下的“党的基本路线”,拒绝政治体制改革,拒绝对党权的任何约束,纵容腐败,使规模继续扩大。2008年,政府推出了“四万亿”投资刺激计划。大凡政府操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各类形象工程,其腐败寻租成本壹般都在20%以上。如果这个估计成立,则政府主导的四万亿投资项目和各级政府以及银行配套的三十多万亿投资中有超过六万亿通过不同渠道,流入了大大小小的贪官以及各类代理人的私囊之中。2011年,网络曝光广东烟草汕尾市公司总经理、汕尾市烟草专卖局长陈文铸的业务招待费壹个月高达200多万元;中国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利用行政招待费购买150多万元高档酒。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统计显示,央企的招待费数额极其巨大。其中,中国人寿业务招待费高达到14亿元,中国铁建8.4亿元,中国交建、中国水电、葛洲坝、中国北车、中国重工、中煤能源、中国化学等9家上市公司的业务招待费过亿。可以肯定有据可查的上市公司挥霍只是国营企业腐败的冰山壹角。
现代民主国家杜绝腐败的壹大利器是独立的新闻媒体。民主国家的新闻可以掀起“扒粪运动”,即挖掘政要的各种丑闻,包括腐败与各种有违公德之举,信息的真实性则由记者与媒体自行负责。在壹党独裁体制下,独立新闻媒体被取缔,“扒粪”运动无法发生。没有反对党和独立媒体监督,党、政府、国企的挥霍、腐败只能越来越严重。没有相应政治制度改革制约的“改革开放”不断刷新著腐败记录。例如,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在军产房的开发和转让中收受了巨额回扣。他染指的二环黄金地段周边军队地产达数十块,仅在上海卖壹块军产地就能收受壹亿多。军产房和小产权房壹样,是指在军队使用的土地上开发建设所有权归军队所有的房屋。军产房价格要比同类的商品房低三分之壹左右,过户时手续简单,交税少。军用土地是划拨土地,没有成本,在城市占据黄金位置,是开发商垂涎的肥肉。谷部长利用军用土地转给开发商的寻租机会轻易聚敛财富200多亿。中共军委副主席徐才厚是制度造成腐败的典型。刚進北京时,他家中连空调都没有,生活水平跟普通的老百姓没有多大的区别。随着军队大规模经商,原本廉洁的徐腐败规模百亿计。贪腐数百亿的谷俊山贿赂徐不会是小数目。据海外报导,徐在香港多家银行存款百亿,家中查出现金十数亿。英国《金融时报》报导中提到,调查人员在查抄徐才厚家时,发现巨额现金和价值不菲的宝石。现金都被整体地摆放在箱子里,每个箱子都有向徐才厚行贿买官者的名字。其中壹些箱子内装有的人民币达数百万,从未被拆封过。搜查人员用了壹周时间才清查统计完徐宅中发现的现金和宝石,查出的现金就超出壹吨重,徐宅内各种古玩字画、金银珠宝多不胜数,赃款赃物装了12辆卡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敛得财产包括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豪宅数百套,大批黄金、白银、金币、现金、名家字画,据外媒报导,加上存款、证券、债券,其家族总资产近千亿元。
高层的腐败规模惊人,“小官巨腐”的规模同样惊人。例如,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披露,河北省发改委前主任刘学库,省委前常务副秘书长梁树林,河北省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前副主任委员张连德,大名县委前书记边飞等县处级以上干部238人被查出贪污腐败,其中市车管所数十人受贿数千万元,有交警支队长受贿超千万元,有市人社局干部监管不力致医保基金被骗取近2000万元,有的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总额近千万元,有村干部利用协助征地受贿百万元,大名县委原书记边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调整、项目协调审批、工程承揽建设等方面谋取了亿元利益,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其家中搜出逾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手续;广州“处级贪官”张新华贪腐金额近4亿元,同时被查出的广东贪腐官员有七八十人,可想官员贪腐的规模之大。中共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是当今中共官员的壹位代表。他是子女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家族已将巨额国家财产卷到国外典型“裸官”,在2008年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曾介绍反腐倡廉的“茂名经验”,声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做到“四亲自”: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然而,他受贿十多亿,在接受调查期间他还供出了同伙100多名贪污官员。在被判死缓后坦言:“要说我是贪官,说明共产党官场都是贪官!妳们凭什么专整我?妳们有本事,真让我交代,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甚至三个月三年,我能把茂名官场翻个底朝天!”“妳们以为我是贪官,关键,谁不是贪官,妳们能说出壹个我这个级别的不是贪官的吗?全中国,我这级别的,有壹个不是贪官的吗?共产党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吗?共产党不就是贪官查贪官,腐败分子反腐败吗?难道这个还要我告诉妳们?”“查办我的人,难道妳们就清白吗?妳们谁敢说自己是清白的,看看妳们的穿戴,看看妳们抽的烟,戴的表,哪个不是十万八万的,哪位壹年抽烟不得几十万,妳们的工资够妳们壹年抽烟的吗?”“像我这样的级别的,谁不能供出百八十个人来,这个,太平常了,大家都是贪官,妳们为什么抓我,要抓壹起抓,从村长开始,壹直抓到“中国长”,谁比谁更清白吗?”“谁他妈的说自己不是腐败分子,叫他站出来,公布公布财产。我不信,谁不会吹牛逼,说的好听,为国家奉献几十年,不谋私利。既然这样说,妳先公布财产。”“都腐败,没有壹个是干净的。心里知道都算了。妳不讲我,我不讲妳,妳要讲我,我必讲妳,妳讲死我,我讲死妳,这就是现在的官场,这就是新三讲教育。”。
在“党和政府”中千万元贪官,亿元贪官,十亿贪官、百亿贪官、千亿贪官遍布全国的情况下,中共的反腐只能是服务权力斗争的选择性反腐,对于高层巨大规模的贪污腐败秘密审理,也禁止媒体详细报导,以维护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在共产阵营覆灭,世界各国走向民主的二十年间,中共最高层的红色家族基本都变身为百亿家族,垄断著国民经济关键行业。例如,邓小平家族掌控有色金属、军火行业,江泽民家族掌控著电信行业,李鹏家族掌控著电力行业等等。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中国社学院共同完成的《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报告》显示,131万中国县团级以上官员及其家属占有全民财富的80%,其中沿海各省官员及配偶拥有财产平均在800万至2500万之间。邓小平拒绝接受对权力的约束,在“允许壹部分人先富起来”口号之下让权力者家族暴富起来,让中共元老的后代及中共高层领导人的子女成了中国新富豪的主体。如果将特权阶层的蔽收入、灰色收入、非法收入以及寻租收入考虑進去,今日中国的基尼系数高达0.7,是全球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壹。
大跃進与文革
“大跃進”酿成了1958-1962五年时间的全国大范围饥荒,学术界认为共造成了3600-4500万人非正常死亡。
壹、“大跃進”之前的中国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毛泽东“斯大林加秦始皇”的政治制度开始确立。
1953 年 3 月 26 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要求各地有领导地大量发展劳 动互助组,在有基础的地区,有重点地发展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 年全国有近半数的农 户参加了互助组,组织起来的合作社也比 1952 年增加了三倍多。农村生产合作为未来的人民公社做了铺垫,也埋下了罪恶的根源。
1953 年 11 月 19 日,政务院第 194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销售的命令》, 11 月 23 日公布,从 12 月初开始,除西藏、台湾外,全国城乡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统购统销即“统壹销售,统壹购买”,农民种什么品种的粮食、种多少、吃多少均由国家统壹制定,除征收粮食外还低价收购粮食并高价返销给农村,相当于控制了农民的饭勺子。
1955 年 9 月,毛泽东亲自主编了《中国农村射秽主义高潮》壹书,12 月出版。他为这本书写了序言 和 104 条按语,对合作化和其他许多方面工作中的“右倾机会主义”,给予尖锐的批评。序言中说: “在第三个五年计划完成的时候,即到 1967 年,粮食和许多其它农作物的产量,比较人民共和国成 立以前的最高年产量,可能增加百分之壹百到百分之二百。”
1956 年 1 月经最高国务会议通过了经毛泽东审定的《1956 年到 1967 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农业 部部长廖鲁言对这个纲要作了说明。“说明”指出,到 1967 年,全国粮食总产量将达到 1 万亿斤。(事实上直到1993年全国粮食总量才达到这个数字)
1956 年 2 月 6 日,由于指标越来越高,周恩来感到压力很大。他指出现在“有急躁冒進的现象”。 他和李富春、李先念研究,决定在计划和财政会议上,把指标“压壹压”。
1956 年 6 月 20 日,《人民日报》在壹版头条登出由刘少奇、陆定壹、胡乔木三人修改定稿的社论, 题为《要反对保守主义,也要反对急躁情绪》。这篇社论的重点是批评急躁情绪。这篇社论是“反冒 進”的标志性文件。
1956 年 9 月 5 日到 27 日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八大”政治报告认为:“我们国 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進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 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1956 年,农业集体化在几个月内快速完成。年底,96.3%的农户加入了合作社,87.8%的 农户参加了高级社。原来预计 18 年完成的农业集体化,7 年就完成了。
1956 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对私人工商业的射秽主义改造。到 1957 年,就工业而言,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和公私合营三者合计占工业总产值的 99.1%,再加上农业集体化,私有经济基本被消灭。 计划经济体制从此全面确立,国家垄断了壹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城乡居民的壹切生活资料都由政府按国家确定的定量供应。
1957 年 4 月中旬到 5 月下旬,发生“仙居事件”。浙江省仙居县在 33 个镇中有 29 个乡镇先后农民闹退社、分社。干部不许退社,就殴打干部,哄闹政府。闹事后,在全县 302 个合作社中,完全解体 的有 116 个,部分垮台的有 55 个。
1957 年在城市开展反右派斗争的同时,在农村开展射秽主义教育运动。教育的中心题目是:第壹, 合作社的优越性问题;第二,农产品统购统销问题;第三,工农关系问题;第四,肃反和遵守法制问 题。就上述问题开展大辩论,弄清大是大非。壹大批“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农民遭受打击。
1957 年 6 月 14 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处理了广西饿死人事件,省委第壹书记陈漫远、省委书记郝中士等 12 人受到撤职等处分,《人民日报》18 日发表社论《坚持同漠视民命的官僚主义作斗争》。改 组后的广西省委常委、副省长陈再励、常委王梦周、委员廖原、骆明、王浩、候补委员廖联原等陈漫 远、郝中士鸣不平,认为饿死人是合作化与粮食统购统销的恶果,中央在农村工作中“犯了路线错误”, 后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壹切职务。 (广西在大跃進前粮食就很紧张,加上农村合作化导致了部分地区缺粮并饿死人事件)
1957 年 11 月,毛泽东率团出席了在莫斯科召开的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11 月 18 日,毛泽 东在莫斯科会议上说:“赫鲁晓夫告诉我们,15 年后,苏联可以超过美国。我们也可以讲,15 年后, 我们可能赶上或超过英国。”
1957 年 12 月 2 日,在中国工会第 8 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代表中 共中央致祝辞,公开宣布了毛泽东的这壹设想,从而成为全党、全国的指导思想。
二、“大跃進”的发动
1957 年冬到 1958 年春,上千万到上亿的劳动大军,从南到北大搞农田水利建设。规模较小的农业合 作社没有力量办大型水利工程。中央有些领导人就产生了将小社合并为大社的想法。毛泽东曾壹再强调“大社的优势性”。
1957 年反右派斗争,60 多万知识分子被打成右派,从而堵塞了壹切言路。再加上舆论垄断,与政府 不同的意见不能发表。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在封锁群众信息来源的同时,也封锁了自己的信息,从此, 他们听不到真实情况,听不到对错误政策的批评。
1958 年 1 月 11 日到 22 日,南宁会议。继续批评反冒進。毛泽东说:“不要提反冒進这个词,这是 政治问题。壹反就泄了气,6 亿人壹泄气就不得了。”周恩来作了检讨。他说,反冒進是带有方针性 的动摇和错误,是壹种右倾保守主义思想,是与主席的促進方针相反的促退方针。这壹反冒進的错误, 我要负主要责任。 会后,全国各地已经出现了“批右倾,争跃進”的潮头。
1958 年 4 月 7 日,中央正式批发《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尽快使本地区 的地方工业总值赶上或超过农业总产值,并把达到这壹目标的时间由原来规定的 5 年到 10 年缩短为 5 年到 7 年。这个文件下达不久,壹个声势浩大的办地方工业的高潮在全国形成,各地力争在 5 年左 右,使地方工业的总产值超过农业总产值。6 月到 8 月初,中共中央提出各大协作区要建立比较独立、 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各地出现了盲目建厂,乱上工业项目的热潮。
1958 年 4 月 20 日,嵖岈山大社正式成立。5 月 5 日,改名为嵖岈山人民公。这是全国第壹个人民公 社。
1958 年 3 月-9 月月陆良事件。云南省曲靖地区陆良县,从 2 月到 9 月,全县发生肿病 33319 人次, 占总人口的 13%,因肿病死亡 5203 人,占发病人数的 15.6%,占总人口的 2.04%
1958 年 6 月 17 日,薄壹波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报告,其中说,1959 年我国主要工业产品产量,除电力外,都将超过英国的生产水平。6 月 22 日,毛泽东对此件批示说:“超过英国,不是 15 年,也不 是 7 年,只需要两年到三年,两年是可能的。这里主要是钢。只要 1959 年达到 2500 万吨,我们钢的产量就达到英国了。”
1958 年 6 月 19 日晚,毛泽东在北京住地游泳池召集了中央壹些领导人,毛问冶金部长王鹤寿:去年 五百三,今年可不可以翻壹番?王鹤寿说,好吧!布置壹下看。第二天他就布置了。1958 年钢产指 标为 1100 万吨(对外公布是 1070 万吨)。从此全国掀起了大办钢铁的群众运动。加上其它战线直 接或间接支援的,全国投入大炼钢铁的人数超过了壹亿。
1958 年六、七月间,上海市奉贤县在“扫除残余反革命”和“反击富裕中农進攻”的口号下,发生 了乱关、乱斗的现象。到 1958 年深耕深翻、兴修水利中,又提出“苦战三十昼夜”,“不完成任务拿头来见”,“要用杀人之心去搞生产”等口号,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发生了捆绑吊打,乱罚、乱斗、 乱关等现象。造成了 960 人非正常死亡。
1958 年 7 月 14 日到 18 日,刘少奇到山东省寿张县视察,他参观了台前社亩产将达 3 万至 5 万斤的 玉米,3 万至 5 万斤的谷子,30 万斤地瓜和宏伟社亩产 15000 斤籽棉的丰产后,赞扬他们说:“妳 们压倒了科学家,他们没敢想的,妳们做到了,这是个革命。”
1958 年 7 月 19 日和 8 月 6 日,周恩来两次参观河南省的“小麦丰收展览会”,他除了肯定河南的高 产卫星以外,还大力称赞河南的公共食堂。
1958 年 8 月 6 日,毛泽东视察河南省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看来人民公社是壹个好名字,包括工 农商学兵,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人民公社前面可以加上群众喜欢的名字。”
1958 年 8 月,刘少奇派人到山东寿张县進壹步了解那里的高额丰产情况,写回的调查报告中,提出 了著名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口号。 1958 年 8 月 4 日,毛泽东视察徐水。8 月 6 日,陈正人奉中共中央之命,到这里来搞“共产主义试 点”。《人民日报》大力宣传徐水的试点吸引了全国各地的 32 万人到徐水参观。中共中央领导人几 乎都到徐水参观过。从此全国刮起了共产主义风。11 月 6 日,毛泽东在《山东范县提出 1960 年过渡 到共产主义》上批示:“此件很有意思,是壹首诗,似乎是可行的。时间似太促,只三年。也不要紧, 三年完不成,顺延可也。”共产风更加强劲。
1958 年 8 月 29 日,中共北戴河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 议》。决议指出:“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壹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就可 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更长壹些时间。”决议最后豪迈地宣布:“共产主义在我 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当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壹条过渡 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到 1958 年 9 月 29 日止,全国农村实现了公社化。除西藏以外的 27 个省市自治区,共建起人民公社 23384 个,加入的农户 112174651 户,占总农户的 90.4%,其中有 12 个省达 100%。到 10 月底, 农村共有人民公社 26576 个,参加的农户占农户总的 99.1%。
1958 年 9 月 30 日《人民日报》报道:刘少奇在江苏省常熟县和平人民公社问乡党委书记:“秋后, 即将实行粮食供给制,群众拥护不拥护?”公社党委书记连忙接上来说:“大家壹听说吃饭不要钱, 都高兴得跳了起来。”少奇说:“有人担心,实行粮食供给制,会不会增加懒人?苏州农民的话,给 我们作了最有力的回答。这说明他们不是变懒了,而是情绪更加高了,生产更加积极了。” (“吃饭不要钱”成为1958年粮食短暂富足期的常态,普遍浪费粮食间接导致了1959年大饥荒的来临)
1958 年夏秋以来,《人民日报》经常在壹版显着地位用特号字(有时套红)登出粮食高产“卫星”。
1958 年 6 月 16 日,当人们对高产卫星产生怀疑的时候,在全国享有很高声望的物理学家钱学森在《中 国青年报》上发表文章。他写道:“土地所能给人们的粮食产量碰顶了吗?科学的计算告诉人们:还远得很!”“把每年射到壹亩地上的太阳光能的 30%作为植物可以利用的部分,而植物利用这些太阳 光能把空气里的二氧化碳和水分制造成自己的养料,供给自己发育、生长结实,再把其中的五分之壹 算是可吃的粮食,那麽稻麦每年的亩产量就不仅仅是现在的两千多斤或三千多斤,而是两千多斤的 20 多倍!”
1958 年 10 月 26 日,云南省禄劝县大松树新村煤矿发生了以李光荣为首的“中国人民起义军”的反革命暴乱案。次日,暴乱首犯及骨干均被民兵擒获。28 日,平叛工作组到达出事地点,共拘捕 117 人,大搞逼供信,打死 24 人,打伤致残 36 人(致死 7 人),判刑 50 人。平叛有严重扩大化问题。
1958 年 11 月 2 日至 10 日,第壹次郑州会议。这个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划清射秽主义和共产主 义、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肯定现阶段是射秽主义,肯定人民公社基本是集体所有制。指 出取消商品生产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强调射秽主义商品生产还要大发展。
1958 年 11 月 25 日晚,云南昭通地区昭鲁二县结合部 4 个区、20 个乡,发生“土匪暴乱”。他们提出“反对三化”、“反对公共食堂、反对托儿所”“反对日夜苦战”的口号。公安部队组织力量即时围歼。
1958 年 11 月 28-12 月 10 日,八届六中全会。这个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批评企图超越社会主 义阶段的空想,重申射秽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区别、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区别,强调大力发展生 产力。提出不断革命论和革命阶段论相结合。批评企图否定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的观点,强调继续发 展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的原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批评浮夸风,要求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把经济工 作越做越细。
1958 年 12 月 6 日,中共云南省德宏地委《关于少数民族外逃情况的检查报告》中说:从今年 1 月到 11 月 20 日止,已外逃 56267 人占边沿县总人口的 14%。
三、“大跃進”的失败
1959 年 1 月山东“馆陶事件”暴露。自 1959 年 1 月份以来,馆陶县食堂停伙、半停伙的状态迅速 发展。社员四处觅食,到处逃荒。不能远出者就近拾冻地瓜、冻萝卜度日。生产停顿。饿死多人,惨不忍睹。
1959 年 1 月 27 日,中共广东省委送上《雷南县干部大会解决粮食问题的报告》,报告说:“目前农村有大量粮食,粮食紧张完全是假象,是生产队和分队進行瞒产私分造成的。” (值得壹提的是最初提出“瞒产私分”现象的人是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赵紫阳)
1959 年 2 月,《经 济消息》第九期发表了《是缺粮问题,还是思想问题》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为“目前农村所谓粮 食问题,不是缺粮问题,也不是国家征购任务过重的问题,而是思想问题。”“要求各地批判那些具 有右倾保守思想的人,认真地做好当前的粮食工作。”这两个报告都提出了“反瞒产私分”的经验。 2 月 22 日、28 日,毛泽东先后对这个报告作了长篇批示。全国掀起了反瞒产私分的运动。
1959 年 3 月 25-4 月 5 日,在上海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人民公社的十 八个问题》,决定对“壹平二调”的财产清算退赔,强调生产队的部分所有制和壹定的管理权限。通 过《1959 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修改和调整钢铁等经济指标。
1959 年 3 月,山东“济宁事件”暴露。从 1958 年冬到 1959 年春,这个地区的农民除了挖麦苗、剥树皮吃以外,把枕头里的糠也扒出来吃了。全区水肿病发病人数曾达 67 万多人,大量非正常死亡。
1959 年 4 月 6 日,国务院秘书厅送上了山东、江苏、河南、河北、安徽五省缺粮情况的报告,4 月 9 日,又送上了十五省春荒情况统计表,说有 2517 万人无饭吃。毛泽东于 4 月 17 日作了批示:壹、 将这两个材料印 30 份,15 份在 3 日内送到 15 省委第壹书记手中,请他们迅速处理;二,给 15 省在 京开会的人大代表每人壹份。实际上,从 1958 年年底开始,农村不断出现饿死人的情况。毛泽东和 中共中央壹直把饿死人当作个别现象,当作“暂时的紧急危机”,不承认粮食不足,继续加紧粮食征购。
1959 年 4 月 18 日至 25 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壹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批准了中共八届 七中全会确定的 1959 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将这些高指标正式公布。
1959 年進入第二季度,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严重后果進壹步暴露。农业方面,当年夏季作物播种面 积比上年减少 20%。夏收粮食、油料大幅度减产。蔬菜、肉类等副食品更加短缺。工业方面,钢铁生产上不去。由于“以钢为纲”,其他工业部门特别是轻工业被挤占,人民日用品生产下降,许多商品 库存减少,到处供应紧张。
1959 年 7 月 2 日至 8 月 1 日,在庐山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庐山会议”。 第壹阶段是“神仙会”,主要是反左气氛。7 月 14 日,庐山会议上彭德怀给毛泽东写了壹封信,著 重指出大跃進以来的壹些严重问题及其原因。7 月 16 日,毛泽东在彭德怀的信上加上了“彭德怀同 志的意见书”这个标题,批示:“印各同志参考”。7 月 23 日,毛泽东召开大会发表讲话,向彭德 怀发起反击。8 月 2 日至 16 日,在庐山举行了八届八中全会。大会小会展开了对彭、黄、张、周的 斗争。最后,会议通过《关于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和《为保卫党的总路线、 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等文件,决议正式肯定“右倾机会主义已经成为当前党内的主要危险”, “保卫总路线,击退右倾机会主义的進攻,已经成为党的当前的主要战斗任务”。(庐山会议的结果不仅没能纠偏,反而让原本已经糟糕的现状更加恶化)
1959 年 8 月中至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大规模的反右倾斗争。全国有上千万的干部遭到批判。 1959 年上半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壹些向农民让步的政策不仅停止实施,还当做右倾加以批判。上半年有所收敛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又重新刮了起来。农村的社会 主义教育运动和反瞒产私分相结合,和完成粮食征购任务相结合,加剧了农村粮食短缺,加剧了饥荒。
1959 年 10 月,山西寿阳发动“挖粮集资”运动。从发动到 1960 年 1 月被制止,经历三个月时间, 据运动后统计,全县 283 个管理区中,有 259 个管理区发生违法乱纪,造成人身伤亡,在 435 个生产队中,有 11159 户被抄家搜查,24063 户被“集资”,3116 人遭到残酷斗争,打死、逼死、吓死及缺粮饿死等非正常死亡人数达 349 人之多。后称“寿阳事件”。
1959 年 10 月到 1960 年 4 月,河南省信阳地区因饥饿和持续八个月的“反瞒产私分运动”而死亡的农民超过壹百万人,反瞒产手段极其残酷,包括松针刷牙、剁手指、吊打、扣粮、扣饭、点天灯、火烙乳头、活埋等。这就是令人痛心的“信阳事件”。
1959 年冬到 1960 年春,甘肃省通渭县发生了大规模饿死人的事件,全县人口减少了三分之壹。被称为“通渭问题”。
1959 年,国家出口粮食 415.75 万吨“贸易粮”,创出口粮食最高纪录。这些“贸易粮”相当于 500 万吨原粮。这壹年進口粮食折合原粮只有 0.2 万吨。不仅出口粮食,还出口了大量的油类、鲜蛋、肉类、水果等当时极为稀缺的食品。
1960 年 1 月到 8 月,广东省罗定县发生了大批饿死人的事件,称为“罗定事件”。占全县壹半左右 的公社,约 27 万人的地区,发生了极其严重的浮肿、瘦弱死亡情况。据全县 1-8 月统计,死亡达 17000 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2.62%。
1960 年春,贵州省遵义农民成批成批饿死。有些地方,全家死绝,成堆成堆的埋人。人吃人的现象也有发生。成为惊动北京的“遵义事件”。
1960 年 3 月 4 日,毛泽东中共中央对贵州省委的《关于农村公共食堂的报告》作了批示。3 月 6 日 以《中共中央文件》转发全国,要求“全国仿行,不要例外”。贵州省委的报告用“群众的话”的话 歌颂食堂:“人民公社真正好,办好食堂有依靠,饭热菜香吃得饱,社员劲头高又高”,还主张取消 自留地。此时,贵州省的农民正在大批饥死。
1960 年 3 月 25 日,饿死多人的“中宁事件”被揭露,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工作组進驻中宁,接管了 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算原县委错误的斗争。
1960 年春青黄不接之际,各地农民大量饿死。这是大饥荒期间饿死人最多的时候。
1960 年 5 月 28 日,四川省开县满月公社发生了万全堂暴动。道首刘志善带领 300 多名道徒抢走公 社民兵枪支 18 条,子弹 1200 多发,洗劫百货商店、供销社,占领国有林场,打死、打伤党员干部 4 人,绑架干部 16 人。捣毁大量救灾物资。
1960 年 6 月,贵州省江口县农民大量饿死,在死亡线上挣扎的农民起来暴动。带头人当中有人民公社的党委书记。暴动很快被现代武装的军队平息。曾开仓放粮的县长饮弹自尽。因虚报粮食产量而激起民变的县委书记也投河身死。
1960 年 6 月 10 日-18 日,在上海锦江饭店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在 14 日的讲话中提出 降低计划指标,提出钢铁要讲质量、品种、规模,把这个放在第壹位,数量放在第二位。会议期间他 写下了《十年总结》,开始反省前几年经济建设中高指标的错误。
四、“大跃進”的中止
1960 年 8 月,主管计划的李富春,深感全面“大跃進”难以为继,提出了“整顿、巩固、提高”的 方针,后周恩来改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成为八字方针。但由于认识不壹,八字方针此时 还无法贯彻。
1960 年 11 月 10 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代食品会议,谭震林副总理在这个会议上的报告,号召全 国开展采集和制造代食品运动。11 月 14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开展大规模采集和制造代食品 运动的紧急指示》。接着,各地组织成千上万的人上山下水,寻找各种代食品。代食品为缓解饥饿起 了壹点作用,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农民因吃代食品中毒甚至死亡的不在少数。
1960 年 11 月 15 日,毛泽东看了关于抽调万名干部下放基层的报告,写信给周恩来,信中用“以阶 级斗争为纲”的观点,对农村形势作出了严峻的判断。他说,有三分之壹地区坏人当权,打人死人, 粮食减产,吃不饱饭,民主革命尚未完成。 1960 年 11 月 16 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财贸书记会议“关于坚决做好秋冬粮食工作的讨论纪要”》
1960 年 12 月 24 日晚,宣威暴乱。云南省宣威县阿都公社发生了暴乱,波及增平、翠华、两个公社。 暴乱涉及 13 个管理区的 37 个生产队,共 417 人。暴乱分子提出的口号:“实行第二次土改,平分土地到户,不交公粮,不卖余粮”、“解散公共食堂,粮食分到户,随便吃饭”、“恢复自由市场, 不要粮票、布票、饭票”、“土地回老家,土地各还各”等。
1960 年 12 月 24 日-1961 年 1 月 13 日,中央工作会议。这个会议除子讨论国际共运的问题以外, 着重讨论了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纠正“五风”问题和 1961 年国民经济计划问题。 1960 年,中国出口粮食 272.04 万吨。这些“贸易粮”折合原粮 326 万吨,相当于壹千万人壹年的口 粮。当年还出口了大量的油类、鲜蛋、肉类、水果等当时极为稀缺的食品。这壹年進口粮食只有 6.63 万吨。1960 年大量饿死人后,1961 年進口粮食 580.97 万吨。出口粮食减少到 135.5 万吨。
1961 年 1 月 14 日-18 日,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 实、提高”。当时的提法是“适当地缩小基本建设的规模,调整发展速度,在已有胜利的基础上,采 取巩固、充实和提高的方针”。但由于认识上不壹致,真正的调整是在 1961 后下半年开始的。
1961 年 3 月 28 日,安徽省委第壹书记曾希圣召开省委常委会,确定在全省搞“责任田”。为了减少 搞包产到户的阻力和猜疑,1961 年 4 月 27 日中共安徽省委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送了《安徽省试行 包工包产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与此同时,全国各地都搞起了责任田。这是当年拯救农民最有效的办 法。
1961 年 4 月 19 日晚,经毛泽东同意,以胡乔木为首的中央调查组在韶山大坪大队陈家湾召开社员大 会,宣布解散公共食堂,社员皆大欢喜。 1961 年 4 月 26 日,《中共中央文件》中发[61]323 号,以《中央批发主席批示的几个重要文件》为 题,向全国转发胡乔木的信及四个附件。这是第壹个主张解散公共食堂的正式报告。
1961 年 12 月 9 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北京市委拟了壹份报告:《关于在北京的高级知识分子和壹 部分负责干部副食品供应问题的请示》,12 月 17 日中共中央同意这份报告,并以中共中央文件转发 全国。这个文件的按语中写道:“北京市即可照此办理。各省、市、自治区可以参照这壹办法执行。”
1962 年 1 月 11 日至 2 月 7 日中共中央扩大的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召开。刘少奇在会上代表党 中央初步总结了 1958 年以来党在经济建设上的缺点和错误,提出了“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说法。 毛泽东作了自我批评。
1962 年 2 月 21 日到 23 日,刘少奇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主持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简称“西楼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陈云对经济形势作了比较严峻的估计。“西楼会议”和 2 月 26 日的国务院扩大会议 以及 3 月 13 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提出了壹整套進壹步调整经济、克服困难的办法。
1962 年 4 月底到 5 月中旬,广东每天都有大批人从边境偷渡去香港。据统计,参与这次偷渡外逃的 有 11 万多人,其中 6 万人越境到了香港。从 4 月 27 日到 6 月 24 日,港英当局遣返 4 万人,留在香港 的大约有 2 万人。
1962 年春夏,新疆伊犁哈萨克斯坦自治州直属县市和所属塔城地区,6 万多中国边民拖儿带女,成群结队, 并携带大量牲畜农具和车辆,逃往前苏联。
1962 年 5 月 7 日至 11 日,在刘少奇的主持下,中共中央又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通称“五月会议”。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西楼会议、国务院扩大会议、中央财经小组会议形成的文件,落实调整经济 计划的部署。西楼会议和五月会议,按照刘少奇“要退够”的指导思想,根据陈云的意见,采取了比 较彻底的措施,即“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
1962 年 7 月,田家英、陈云、邓子恢等向毛泽东谈了搞包产到户,毛泽东坚持集体经济。事后,毛 在游泳池质问刘少奇:“妳急什么?压不住阵脚了?为什么不顶住?”刘少奇说:“陈云、田家英是 在党内谈的意见,不违反组织原则,他们有想法跟妳讲,没有错。”毛泽东说:“不在组织原则,而 在内容!他们都找了妳,邓子恢吵了那麽久,西楼说得壹片黑暗,妳急什么?”刘壹吐为快:“饿死 这么多人,历史要写上妳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毛泽东说:“三面红旗也否了,地也分了,妳 不顶住?我死了以后怎么办?”
1962 年 7 月 25 日至 8 月 24 日,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8 月 6 日,毛泽东作了阶级、形势、矛盾问 题的讲话。他又在中心小组会上多次插话,继续讲他的观点,批判“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 风”。毛泽东说,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问题,我们从现在起,必须年年讲,月月讲,“使 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有壹条马克屎列宁主义的路线。”
1962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会议公报说:“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 整个历史时期内,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 间)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射秽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 八届十中全会成为了后来“文化大革命”发动的基础。
1963 年-1965 年,全国农村开展“四清运动”。重点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是1966年由毛泽东发动并持续十年的重大政治运动,非官方观点认为发动文革的原因是毛为了挽回在大跃進中所犯错误而造成的执政风险,借此搞掉刘少奇。文革被称为“十年浩劫”并不夸张,几乎每个家庭、每个中国人都在当年不同程度卷入到这场运动之中,造成的死亡、损失迄今无法准确统计,非官方观点认为至少造成了200万人死亡、超过1亿人被整、财产损失五千亿元。
壹、文革前的酝酿
1964年到1965年举国大批判达到高潮。八届十中全会以后,大力开展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对文艺界、学术界等各个领域進行大批判,八届十中全会强调阶级斗争、中苏大论战和国内意识形态领域的革命大批判,城乡射秽主义教育的实践,逐渐形成壹套完整的理论体系,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壹套理论体系是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
1965年11月10日,上海《文汇报》发表了姚文元署名的评论戏剧的文章:《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这篇文章是毛泽东精心策划的,是文革的导火线。
彭真抵制姚文元的文章,僵持了18天,11月30日,《人民日报》在《学术研究》栏转载姚文。编者按把姚对《海瑞罢官》的批判作为学术问题来讨论。
1965年12月8日到15日,由毛泽东主导,在上海召开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批判罗瑞卿。上海会议壹结束,就撤销了罗的总参谋长职务
1966年2月4日,许立群等根据彭真的意见,起草了《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简称《二月提纲》)。这个提纲对已经开展的大批判加以约束,把它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并限于学术范围之内。
1996年4月16日,毛泽东在杭州刘庄宾馆召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彭真的错误,撤销了《二月提纲》。5月10日,中央决定改组北京市委,由李雪峰接替彭真北京市的工作。
二、文革正式发动
1966年5月1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全体壹致地通过了《5·16通知》。
5月25日,北京大学哲学系聂元梓等七人贴出大字报,批判校长陆平等,受到毛泽东支持,《人民日报》在6月2日全文发表。
5月28日,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立。
5月29日,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三位负责中央日常工作的政治局常委召集的会上决定,派工作组進人民日报和北京大学。6月4日,北京新市委向各校派出工作组。工作组在各校名为领导文革,实际就是抓右派。
从6月初到7月底,刘、邓主持工作的党中央与各大区、各省市的中共领导人, 大抓右派,把“反右斗争”铺开成全国性的运动。这次反右比1957年“反右”更为广泛、更凶猛。全国各地被打成“右派”、“反革命”的人相当于1957年被划为右派的十倍以上。
三、文革進入高潮
1966年7月29日晚,北京市委在人大会堂召开大专院校和中等学校文化大革命积极分子大会。被工作组打成右派的人全部平反。这些人中的壹些人以后成了造反派群众组织的领导人。
1966年8月1日,毛泽东写信清华大学附中红卫兵,赞扬他们的“革命造反精神”。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接见红卫兵,此后又7次接见了壹千多万红卫兵。与此同时,中央允许红卫兵免费乘车、免费住宿,到全国各地串联,到运动还没有起来的地方煽风点火,冲击官僚体系。从此红卫兵运动风起云涌,壹两年间,是制造“天下大乱”的重要力量。
1966年8月1日至12日,中共八届十壹中全会在北京举行。5日,毛泽东发表《炮打司令部——我的壹张大字报》,矛头指向刘少奇。8日,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十六条”)。林彪在中常委中由名列第六升为第二,刘少奇从第二降到第八。
1966年8月下旬到9月初,以干部子弟为骨干的老红卫兵大搞“血统论”,抄家、破“四旧”,打、砸、抢,把斗争矛头指向政治贱民和知识分子,制造了恐怖的“红八月”。
1966年8月底,北京昌平县和大兴县屠杀“四类分子”(地、富、反、坏)及其子女数百人。杀人的方法是,棍棒打、铡刀铡、绳子勒,对婴幼儿用脚踩住壹条腿,用双手抓住另壹条腿,使劲往上壹提,孩子就被撕成两半儿。
1966年8、9月间,各地官僚集团继续压制群众起来造反,工作组撤走前扶持的“革筹小组”等机构继续掌仅,利用官办红卫兵继续镇压群众,如湖南“抓黑鬼”,湖北“抓南下壹小撮”。有些地方党委动用军队、出动警察镇压学生、组织工人农民围攻学生。毛泽东称这种现象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1966年10月2日,《红旗》杂志发表了第13期社论:《在毛泽东思想的大道上前進》,号召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10月6日,首都红卫兵第三司令部召开10万人的“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猛烈开火的誓师大会”。
1966年10月9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排除文化革命的阻力。从此,矛头指向各级领导干部的群众造反运动掀起了新高潮。批判资反路线是文革的壹次重要转折。绝大部分当权派都受到冲击,其中壹些人受到残酷迫害。
1967年1月,上海发生“壹月风暴”,上海工人造反组织夺了上海市委的权。此后,全国各地都仿效上海开展了夺权运动,由“三结合”的领导班子接替了原来的权力机构。
1967年2月中旬,周恩来主持中央碰头会,副总理谭震林、陈毅以及叶剑英元帅等在会上强烈批评文革中全面打倒老干部的作法,被称为“二月逆流”。2月以后,各地支左部队强力镇压造反派,将很多群众组织打成“反革命组织”,还制造了壹系列流血事件,后称为“二月镇反”。
1967年4月1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关于安徽问题的决定及附件》下达,这个文件指出“不得随意宣布群众组织是反革命组织”,“不得把群众组织打成反革命,不准乱捕人。·······被打成‘反革命’的,应壹律平反,被捕的,应壹律释放。”“二月镇反”中挨整的人被解放。造反派的行为更加激烈。
7月20日,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支持的保守组织“百万雄师”扣留随毛到武汉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后被宣布为“反革命事件”。随着陈再道被打倒,全国范围内掀起揪“军内壹小撮走资派”高潮。
七八月间,受武汉事件的鼓舞,全国各地造反派空前活跃,军队、外交等各条战线受到冲击。8月22日,北京的英国代办处被烧。形势全面失控。8月底,为了扭转全面失控的局面,毛泽东抛出了中央文革成员王力、关锋,不久又抛出了戚本禹。七月至九月,毛泽东视察大江南北,提出群众组织要在革命的原则下实现联合,说“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走资派是壹小撮,对干部要扩大教育面。毛泽东开始转变战略。
9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姚文元的文章《评陶铸的两本书》,毛泽东在文中加了壹段关于抨击“5·16反革命集团”的话,从此全国开展了清查“5·16”运动,在支左部队的主导下,对造反派群众开始了又壹场大规模的血腥镇压。
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湖南省零陵地区道县对“五类分子”及其子弟進行大屠杀,受道县的影响,零陵地区其它十个县市也不同程度地杀人。全地区包括道县在内非正常死亡人数为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被迫自杀1397人。杀人的手段有十多种:枪杀;刀杀;沈水;用炸药炸死;丢進巖洞或废弃的矿井;活埋;棍棒打死;用绳子勒死;火烧死;摔死(主要用于孩子)。
1968年3月24日,北京人大会堂召开万人大会,宣布撤销杨成武代总长职务、撤销空军政委余立金的职务并逮捕法办,撤销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傅崇碧的职务。
1968年5月,《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经验》下发,全国规模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正式开始,制造了大批冤案,受害者以千万计。
1968年7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布告,严禁破坏交通、抢劫军用列车、冲击解放军机关。“7·3布告”对制止武斗起了壹定的作用,有些地方利用这个布告,对群众组织進行军事围剿。
1968年7月27日,毛泽东派出3万多人的“首都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進入清华大学制止武斗。28日,毛泽东接见造反派“五大领袖”。毛泽东和造反派的蜜月结束。各地都仿效北京,派出大量工宣队進入学校和知识分子集中的单位,工人宣传队和支左军人壹起主导文革。造反派开始被边缘化。
1968年9月5日,新疆自治区革委会最后壹个成立,实现了“全国山河壹片红”。
1968年10月13日至31是,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召开,全会批准了《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作出了“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壹切职务”的决定。
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共“九大”召开,这是造反派胜利的大会,更是军人胜利的大会。毛、林之间就起草政治报告产生罅隙。毛警惕军人势力的过分扩张。
1970 年1月31日,《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的中央文件下发,在全国开展了“壹打三反”运动,数以万计的人被杀。
四、毛林分歧与林彪事件
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在庐山召开。在会上,林彪集团借设国家主席、“三个副词”的名义,要揪出毛泽东信任的张春桥。毛泽东写了“我的壹点意见”,抛出了倾向林彪集团的陈伯达。
1970年国庆节后,开始批陈整风运动。黄、吴、李、邱就庐山会议事作检查。
1970年11月6日,按毛的意见,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组织宣传组》的决定,原来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江青、张春桥等掌握了中央组织宣传大权。
1971年4月15日召开批陈整风汇报会。毛用“挖墙脚”、“抛石头”、“掺沙子”的办法瓦解军委办事组。毛逼林彪作检查,林彪拒不检查。
1971年8月15日到9月12日,毛泽东南巡,沿途发表讲话,将火直接烧向林彪。林立果企图在沿途谋杀毛泽东、实行“571”(武装起义)的计划落空。
9月13日,林彪出逃,飞机在蒙古温都尔汗坠毁,林彪、叶群、林立果等9人全部死亡。林彪事件,这壹震惊世界的政治丑闻敲响了文革的丧钟。
五、保卫还是否定文革阶段
从1971年底到1972年,周恩来发表谈话、采取措施,纠正左的倾向。1972年10月14日,人民日报以整版的篇幅发表了批判无政府主义文章。纠左,势必否定文革。11月4日,上海《文汇报》的内参《文汇情况》 312 期 登了壹篇上海工人座谈对《人民日报》这版文章的批评。12月5日,王若水给毛泽东写了壹封信,批评《文汇报》对《人民日报》的批评。12月17日,毛说:“王若水那封信我看不对,极左思潮少批壹点吧。”关于林彪路线的实质,毛说:“是极右。修正主义,分裂,阴谋诡计,叛党叛国。”
1972年5月21日到6月23日在北京召开批林整风汇报会,批判林彪极右的实质。周恩来奉命检查六次路线斗争的历史错误。
1973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了《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党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职务的决定》。
1973年7月初,毛批评外交部的《新情况》153期对国际形势的判断。7月4日,刚做完膀胱癌治疗的周恩来连夜给毛写检讨。
1973年8月24日到28日,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周恩来代表中央宣读张春桥主持起草的政治报告;王洪文代表中央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十大完全肯定九大路线。
1973年11月18日,根据毛泽东的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批判周、叶的修正主义路线问题”。
1973年12月4日,周恩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上作了壹个“上纲很高”的检讨。
1973年12月12日,毛泽东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会上,毛泽东针对周恩来和叶剑英批评:“政治局要议政。军委要议军,不仅要议军,还要议政。”毛泽东宣布了全国各个大军区司令员互相调动的决定。
1974年1月25日,据毛的布置,召开中央机关、国务院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批林批孔动员大会。全国开展了批林批孔运动。早已被边缘化的造反派又起来企图恢复在文革初期的地位。
1975年1月8日到10日,中共十届二中全会召开,邓小平得到了他终生最高的职务: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还是军委副主席和总参谋长,掌握了军队的实权。
1974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要点》,保卫文革不再是支持造反派起来造反,而是向群众灌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1975年1月13日到17日,四届人大召开。张春桥代表中共中央作《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周恩来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现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在四届人大的权力分配中,务实派占优势,文革派退居次要地位。
1975年4月20日,文革派让新华社上报了《关于报道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问题的请示报告》,这个报告 提出了“认识和批判经验主义的危害,自觉克服经验主义”。批经验主义是针对周恩来为代表的老干部。4月23日,毛在新华社的这个报告上作了批示,说:“提法似应提反对修正主义,包括反对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二者都是修正马列主义的,不要只提壹项,放过另壹项。”“我党真懂马列的不多,有些人自以为懂了,其实不大懂,自以为是,动不动就训人,这也是不懂马列的壹种表现。此问题请提政治局壹议。”务实派借毛泽东的批示批评江青壹个月。
1975年春,邓小平开展“会面整顿”。“全面整顿”开展了半年多,壹大批進入革委会的、坚持派性的造反派领袖受到打击,铁路交通和生产秩序有所好转。
1975年8月14日,毛泽东说:“《水浒》这部书,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材,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水浒》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屏晁盖于108人之外。宋江投降,搞修正主义,把晁的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让人招安了。······” 文革派利用毛的这段话,组织了很多评《水浒》的文章,批判“投降派”,暗指周围恩来、邓小平。
1975年8月13日,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刘冰等向毛泽东写了壹封告状信,告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迟群。10月13日,他们又写了第二封信,状告迟群和党委副书记谢静宜两人。
1975年11月2日,毛泽东说:“有两种态度,壹是对文化大革命不满意,二是要算账,算文化大革命的账。他们(指刘冰等)信中的矛头是对着我的。我在北京,写信为什么不直接给我,还要经小平转。妳告诉小平注意,不要上当,小平偏袒刘冰,清华所涉及的问题不是孤立的,······”从此开展了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1976年1月28日,毛泽东让华国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邓小平交出了全部权力,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進入高潮。在邓小平整顿中受到打击的造反派头头开始活动,企图利用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机会翻身。
1976年1月8日,周恩来逝世。群众借悼念周恩来的机会表达对文革的不满,文革派压制群众对周恩来的悼念。这种斗争持续到清明节,酿成规模宏大的“四五运动”。
六、文革结束,从毛泽东时代進入邓小平时代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文革派和务实派为争夺权力处于剑拔弩张,双方各有所行动。
1976年10月6日,怀仁堂事变,华国锋、叶剑英等抓捕了“四人帮”。
1977年8月12日,华国锋在中共十壹大的政治报告中说:“粉碎‘四人帮’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又壹个伟大胜利。”“历时11年的我国第壹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宣告胜利结束了。”
从1976年10 月到1980年前后,各地对文革激進分子進行了大逮捕。同时進行“揭批查”运动,数以千万计的人受到打击。1980年11月至1981年1月,对“林彪反革命集团”和“四人帮”举行了公开审判。
1980年到1986年,全国开展清查“三种人”运动。大批青年知识分子因文革罪而被打入另册。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壹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了把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射秽主义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策,提出了对权力过分集中的国家经济管理体制進行改革。
1979年1月18日到2月22日,理论务虚会议第壹阶段,对文革和文革前的政策、路线進行了深刻反思,这是党内高层的壹次民主化运动。党内民主运动与“西单墙”的民间民主运动相互推动,成为壹次民主浪潮。
重庆武斗纪实
所谓”武斗“主要是指文革初期造反派夺权后发生分裂所進行的意识形态斗争,很多地方的武斗从最初的冷兵器互殴发展到真枪实弹的内战,其原因是军队支持壹派或像重庆这样的兵工厂提供了武器。
1967年6月5日,位于北碚区的西南师范学院“8·31”战斗纵队与同校的“8·15”派的“春雷造反兵团”武斗,市内“8·15”和“反到底”两派都派人到西师增援自己的壹派。重大“8·15”支援西师武斗后返校途中,在北碚不远的施家梁遭“反到底”派截击,重大“8·15”总团负责人、市“革联会”副主任熊代富等被俘,遭到关押毒打,注射麻醉剂后押送北京“交中央文革处理”,在赴京的火车上被“8·15”派认出,到京后组织人救出。
在两大派“全面内战”期间,出现了壹些专业武斗组织或指挥机构。重大“8·15”建立了“卫戍司令部”和专业武斗组织301野战队(专事校外武斗)、302部队(专事校内武斗及治安)。“反到底”派建立了北碚区的“猛虎团”,在南岸区制高点黄山上建立了“反到底黄山警备区司令部”。
7月1日,两派在重庆医学院附属壹院武斗,死二人,伤数十人,“反到底”派《东方欲晓》报主编于可被钢釬刺死。“反到底”派在解放碑闹市区,为于可等“烈士”举行了规模空前的追悼大会,号召为于可复仇。
7月8日,“反到底”派“猛虎团”前往被“8·15”派控制的(北碚)红巖机器厂营救被抓人员,两派展开大规模武斗,死9人,伤多人,变电所被炸毁,全厂停产。
7月10日,驻守在战旗小学的重大“8·15”的武斗队,以自制喷火器和土炮伏击“反到底”派武斗队,烧死2人,烧成轻、重伤各2人,钢釬刺死1人,重大“8·15”武斗队自己烧成重伤1人。当天上午,重大“8·15”武斗队又在该地区突袭了过路的“反到底”派的河运学校的武斗队,刺伤、俘虏多人。这次武斗中,重大“8·15”武斗队使用了私设的电台联络。
7月14日,路经重庆的中央代表谢富治、王力在重庆警备区司令部接见两派代表,要求立即停止武斗。陪同中央代表到渝的四川省革筹组组长张国华、副组长刘结挺上午9时发布停止武斗的六条命令。重庆国防工业系统两派达成停止武斗14条协议。谢富治主持了签字仪式。两派代表3000多人召开“团结大会”。但协议转眼就被双方撕毁。武斗再次发生。
7月20日至21日,两派在大型兵工厂长江电工厂武斗,“8·15”派攻占全厂,打开成品库运走大批枪弹。
7月25日,因“反到底”派控制的重庆市工业学校位于连结沙坪坝区至市中区的公路的壹座山坡上,对来往于两区间的“8·15”派形成威胁。“8·15”派组织多路人马用了轻重机枪及步枪攻打工业校,占领了该校。守方死亡10人,攻方两人死亡。“8·15”抓获俘虏200多人押回重庆大学毒打审讯。“反到底”派的“军工井冈山”得知“8·15”用机枪占领了工业学校,以壹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打开军工仓库发放枪支的决定。
重庆是中国兵器工业基地,在武斗中,这个兵器工业基地成了取之不尽的武器弹药库。
7月27日至28日,嘉陵机器厂、建设机床厂、望江机器厂等几家大型兵工厂两派争相抢夺军兵械库和成品车间武器弹药,并向厂外同壹派群众组织扩散。
7月30日,望江机器厂“反到底”派武斗队以改装炮艇与长江电工厂“8·15”派武斗队对战,长江电工厂油库中弹,漏油5吨,伤亡各壹人。
7月31日,大型兵工厂空气压缩机厂的“8·15”派武斗队从厂内向鹤高路居民区发射燃烧弹,烧毁区劳动调配站、废品收购站及民房18间。8月1日,解放军重庆警备区司令部制止武斗和進行救护的人员遭到枪击,死2人,伤10人。
8月2日,两派在空气压缩机厂武斗,动用了坦克。厂俱乐部被烧毁。重庆大学“8·15”的301武斗队3人被击毙,重伤致残1人。“8·15”派占领全厂后,将从家中抓出并杀害的无辜群众数人,并拖往石灰窑焚尸灭迹,途中发现有未死者补枪致死。
8月3日,两派在建设机床厂大规模武斗。“8·15”派占据的制高点——谢家湾的弧形建筑(办公楼)。在“反到底”派的强力攻击下,“8·15”派被迫撤退,撤退时倒上汽油烧毁。同日,重庆军分区交通艇被“反到底”派望江机器厂“金猴”武斗队的高射炮击沈,解放军3人遇难。
8月4日,“8·15”派北碚“捍红总部”为夺回被“反到底派”抢去的装运子弹车辆,攻打845厂并占领了全厂。在攻占中,“8·15”数人身亡。845厂内的“反到底”派和守厂的多名人员,在武斗中身亡或被俘后遭到枪杀。
8月5日 ,“8·15”派進攻建设机床厂,两派在该厂制高点清水池大规模武斗,动用了坦克、高射机枪等武器。连续三天武斗中死25人,伤数十人。
8月8日,望江机器厂“反到底”派“金猴”武斗队为向建设机床厂“反到底”派运送增援物资,用改装“炮艇”三艘组成“舰队”,沿长江溯江而上,沿途与占据东风造船厂、红港(朝天门码头在文革中的名称)、长江电工厂等地的“8·15”派武斗队交战,打死24人,打伤百人,打沉船只3艘,打坏12艘。当时称为“八八海战”。
8月11至13日,“8·15”派攻打设于解放碑西北侧的交电公司大楼上的“反到底”派广播站,从马路对面的东方红(原“和平”)电影院楼顶集中几支信号枪向该楼四层(最顶层)窗口内齐射,引燃楼内易燃物起火烧毁。附近数十家民房也遭火灾。
8月12日,两派在嘉陵机器厂大规模武斗,双方死亡数十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57万元。“8·15”派占领全厂。
8月13日,“反到底”派望江机器厂的“金猴”武斗队,向占据着郭家沱中学的“8·15”派据点发起進攻。“8·15”派居高临下, “金猴”武斗队被打死10人,伤数十人;“8·15”派也有重大伤亡(后查明,此事不是反到底派与“8·15”派冲突,而是反到底与驻厂部队冲突)。同日,“反到底”派北碚“猛虎团二中队”、“五中队”在行進于二十二中学至北温泉途中时,被河对岸“8·15”派机枪扫射死3人、重伤2人。“猛虎团”在召开“烈士追悼会”时,将俘虏北碚“8·15”派武斗指挥唐天伦枪毙“祭灵”。
嘉陵江大桥将嘉陵江南面的市中区与北面的江北区连成壹体。市二轻局大楼位于南桥头。1967年6月,“反到底”派控制了这座大楼,对“8·15”构成威胁。7月7日,“8·15”发起進攻,经过几次拉锯战,市二轻局大楼被“8·15”派占领。8月14日,在反到底主要负责人李木森和江北指挥部负责人苏静康等指挥下,炮击“8·15”占领的二轻大楼。炮声断断续续,从夜间直到次日晨。
8月18日至20日,两派在潘家坪高干招待所至大坪壹线展开大规模武斗,使用了榴弹炮、三七炮、高射机枪、坦克,死亡超百人,邮电器材厂壹幢宿舍被“8·15”派炸毁,仅被烧毁的潘家坪高干招待所房屋和设备损失即达4百余万元。陈列于潘家坪高干招待所供国家领导人观赏的馆藏珍品碧玉香炉等10件珍贵文物被武斗组织抢走。为配合大坪、潘家坪地区武斗,“8·15”派攻打九龙坡黄葛坪王家大山制高点,两派死45人。
8月21日,中央调查组壹行30人于18时抵达重庆,下令两派就地停火,令两派头头到警备区谈判。第二天,“反到底”派的“黄山警备区司令部”向南岸“8·15”派的制高点发起進攻,死22人,伤数十人,打坏房屋7幢,抄砸部队、机关、企业、商店17个和居民34户,抢走办公用具、电讯器材、手表等物资件和粮食2650余公斤。
参加武斗的年轻人大多是大中学生和青年工人。多年的阶级斗争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使他们充满了奉献壹切的革命热情,他们“为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而视死如归。很多人在“为毛主席而战”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8月23日晨7时,中央文革小组办事组发来经周恩来审定的制止重庆武斗的特急电报:壹、立即停止对壹切工厂、学校、机关、商店、街道和居民点的火力進攻和射击。立即停止对空气压缩机厂的進攻,并撤除包围。二、绝对不允许对解放军防地、巡逻哨和军车射击。三、双方立即达成停火协议并保证切实执行。
8月23日,“反到底”派向杨家坪地区“8·15”派大举進攻。杨家坪中心区的“8·15”派据点建设电影院被高射炮击中起火,周围燃成壹片火海。空气压缩机厂“8·15”派武斗队撤退前枪毙“反到底”派俘虏5人(其中孕妇1人)。
8月28日凌晨,“8·15”派出动大批武斗人员,向占据通信兵技术学校的“反到底”派据点发起進攻。武斗中,双方动用了坦克、装甲车、轻重机枪、高射机枪、122榴弹炮、迫击炮、无后坐力炮等武器,用私设的电台指挥榴弹炮射击。双方死伤数十人。“反到底”派被迫撤离,“8·15”派占领北碚全区,喜称为“8·28大捷”。
1967年七八月间,重庆市几乎是每天炮火连天,硝烟弥漫,老百姓生活在恐惧之中。
9月5日,中共中央下达“九五命令”。9月8日至9日,重庆两派在警备区谈判停止武斗、收缴武器,达成协议。武斗趋于缓和,9月11日,撤到成都的“反到底”难民2000余人乘601次列车返回重庆。
9月后武斗稍有平静。但是,12月27日,重大“8·15”将该校“反到底”派“重大井冈山”赶出学校后,单方面组建了重庆大学革命委员会。支持“8·15”派的四川省革筹组副组长、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和重庆驻军领导人韦统泰、蓝亦农、白斌、唐兴盛等出席表示祝贺。同壹天,与梁兴初等观点不同的四川省革筹组副组长刘结挺在自贡接见“反到底”派代表,表示支持。上层军政高官各支壹派,近于熄灭的战火重新燃起。
12月30日,“反到底”派万余人冲击市“革筹组”,两派发生武斗,多人被打伤。
在枪炮声中進入了新的壹年。
1968年,1月7日,“反到底”派25万人在市体育场召开批斗李井泉、廖志高大会。会前“反到底”派赴会途中多处与“8·15”派冲突,会后游行时发生枪战,死6人。
1月9日,重大“8·15”武斗人员将返校“复课闹革命”的“反到底”派“重大井冈山公社负责人”打成重伤,已返校的“反到底”派学生再次出逃。
3月15日,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接见四川党政军领导干部,指出重庆“8·15”和“红卫兵成都部队”(“红成”)打倒刘结挺和张西挺是错误的。成都造反派也和重庆壹样,分为对立的两派,壹派是“红卫兵成都部队”(红成),壹派是川大“8·26”。成都的“红成”和重庆“8·15”反对刘结挺、张西挺,支持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成都的川大“8·26”和重庆的“反到底”支持刘结挺、张西挺,反对梁兴初。周恩来说:打“刘结挺张西挺”就是为刘(少奇)邓(小平)复辟。周恩来还传达了毛泽东对“反到底”支持的态度,周恩来批评54军对“反到底”的打压作法。“反到底”派利用“3·15”指示大造声势;“8·15”也不示弱。武斗又進壹步升级。3月22日、24日、25日、26日,每天都有武斗。其中3月26日嘉陵江南桥头的武斗死3人,多幢建筑被烧。抗日战争期间的“民主之家”特园化为灰烬。
4月7日,重庆两派分别以嘉陵江北岸的大型国防企业长安机器厂、江陵机器厂和重庆钢铁三厂、第十八中学、曙光中学、江北糖果厂,嘉陵江南岸的大溪沟搬运站、第六中学、第四十壹中学(今巴蜀中学)及市中心和第二十九中学等地为据点展开枪炮战,动用了高射机枪及多种火炮,壹些房屋被毁。同日,两派在长安机器厂大规模武斗,全厂停产。
4月27日,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再次接见四川党政军领导,说“反到底”打谢(成都军区副政委谢家祥)反梁(省革筹副组长、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也是错误的。要54军把腰杆挺起来。“4·27”指示实际是对“3·15”指示的纠偏。周恩来说:“重庆不能再乱了。”
4月28日,周恩来令四川省革筹组负责人张国华、梁兴初、刘结挺、张西挺等火速到北京参加中央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要求重庆两派立即停止抢武器,令两派将抢去的武器通通交回,否则严办。
4月29日,周恩来再次打电话给张国华,就重庆市大规模武斗问题作出4点强硬指示,要求对28日发生的“8·15”派抢夺351仓库的武器和长安机器厂办公楼起火、反到底派打死打伤消防人员必须严肃处理。下午张国华、刘结挺、张西挺、韦统泰、蓝亦农接见北京学习班两派代表各10人传达上述指示,要求马上落实。
6月12至13日,两派在北碚第13中学和北碚区新华书店武斗,死6人。“8·15”派攻占“反到底”派“猛虎团”占据的新华书店大楼,在武斗中被击毙的“猛虎团”头头王树良等3人被暴尸街头示众3天。“8·15”派随后实行戒严并手提冲锋枪挨户搜捕“反到底”派人员。
6月30日至7月2日,两派在空气压缩机厂大规模武斗,动用了三七炮、四联高射机枪、坦克、装甲车、轻重机枪等,“8·15”派攻占全厂。
7月7日至9日,两派在大坪地区大规模武斗,“8·15”派攻占后字242部队、煤炭设计院、重庆医学院等单位。多处房屋被毁,物资被抢劫,伤亡多人。后字242部队“反到底”派“红总”负责人张龙宝在撤离途中身亡。
7月9日至12日,两派在江陵机器厂大规模武斗,壹些家属区房屋、职工住宅被打坏,4个重要车间遭破坏,附近民房也遭到炮击。伤亡多人。“8·15”派攻占全厂,随后实行“戒严”、“清乡”。
7月16日,重庆“8·15”派及邻近几县同壹派的武斗队在成渝铁路线隆昌石燕桥以火力拦截军列,将五车皮援越军火抢劫壹空。周恩来闻讯后急电四川省革委主任张国华:这是反革命的政治事件,不论哪壹派抢去的都要全部追回。
1968年7月底“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進入学校以后,学生造反派红卫兵就退出了政治舞台,中学生“上山下乡”,群众组织已经不能支撑。在重庆陷得很深的54军也换防到云南。武斗渐趋平静。8月22日,因武斗外逃的“反到底”派群众首批4500余人从成都遣返,到达重庆火车站。以后数日,每天都有数千“难民”返回重庆。
9月23日,重庆市革委会、警备区作出决定:严令壹切群众组织、团体和个人持有武器,必须于10月15日前无条件上缴壹切武器、弹药、运输车辆,拆除武斗工事、据点,解散壹切专业武斗队。
10月15日,重庆市在人民大礼堂举行“两大派革命群众组织撤销总部,掀起斗、批、改新高潮誓师大会”,两大派群众组织宣告撤销。此后,重庆主城区及附近地区两大派群众组织间真枪实弹的全面内战基本平息。
重庆武斗到底死了多少人?至今没有见到壹个统计数字,不过,据《重庆公安大事记(1949-1997)》记载:1971年“6月5日,省人保工作组在《重庆市武斗杀人案件情况的调查汇报》中记载,全市在文革中共发生22起较大的武斗杀人事件,造反派以‘叛徒’、‘俘虏’、‘探子’等名义杀死1737人(其中五类分子14人),作案凶手878人”。这1737人不是在武斗中死亡的,而是被抓后杀死的,即“杀俘”。重庆武斗死亡人数应当大大超过这个数字。另资料称:据最保守的估计,直接死亡人数在3000人以上,受伤1万人以上。武斗毁掉的房屋、机器设备、因武斗而造成的交通中断、工厂停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统计。
清理阶级队伍,简称“清队”或者“清阶”,是文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起源于毛泽东说“党内及群众里混入了壹小撮反革命分子,需要发动群众進行清理。”各地掀起的清理阶级队伍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清理阶级队伍到底有多少人受害?旅美华人学者丁抒研究了大量县志,他的结论是“除极个别的县份外,壹般揪斗人数都超过万人,死于清理阶级队伍的都在壹百人以上。丁抒认为,在清队运动中总计有三千万人被斗,五十万人死亡。魏昂德、苏扬据文革后1500多个县志取得的信息,对农村地区的运动進行分析,这份研究估计大约有3600万人遭到迫害,被杀害的人数在75万至150万之间,大概有同样多的人致残。官方文革史承认:清理阶级队伍中,制造了数以百万计的冤假错案,加上他们的亲属和各种社会关联的人全国被株连的群众多达1 亿人。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就全力以赴地清队,到1968年底,全省就清出各种“坏人”43万多人。对清理出来的“坏人” “大会批态度,小会短兵相接(武斗)”。打骂、体罚,刑讯逼供是清理阶级队伍的主要手段,使用几十种酷刑。到1969年4月统计,“清队”中清查出来的43万“坏人”中,被县以上专政机关关押的就有188,225人,这些人在关押期间被逼自杀的就有4,646人,被群众专政人员当场活活打死的1,074人,因被打受伤而死亡的359人。1968年5至9月,霍邱县在“清队”中被打死、活埋、推水淹死90人,自杀445人。
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市仅市壹级的专案办公室列为重大案件的就有965起,重大集团性案件731起,被立案审查的达169,405人,有5,449人被迫害致死。上海文化界相当于文艺六级以上的知识分子几乎全部遭受冲击,八成以上被立案审查。1968年9月23日,上海市革委会上报中央的《关于清理阶级队伍的报告》中说:“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经挖出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共142,453人,其中,过去掌握和处理的53,344人,新挖出来的89,109人。此外,还揪出现行反革命分子8893人。
江苏的清队壹直延续到1970年,1971年11月13日,省革委会向国家公安部汇报材料称:在清队中,全省共挖出各种“反革命分子”83,190多人。 在清队中受到牵连的人远远超过此数。仅高邮县1968到1969年的清队中,就有13,326人被审查。江苏武進县革委会提出“刮二十四级红色台风”的口号,将县壹级的的“牛鬼蛇神”108人关進棚,共揪斗14,600多人。
浙江省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全省被关押揪斗数十万人,被逼致死9198人。有的整个村庄被打成“反革命村”、“土匪村”。
从1968年至1969年2月,广东全省处理各类“阶级敌人”25万3200人。至1970年3白,又挖出各种“政治集团”20,291个,批斗重点对象63,297人。从1968年7月到10月,广州市全市共举办“清理阶级队伍学习班”28,261期,近217万人参加了“学习”。7月到11月,共揪出“阶级敌人”、“有严重问题的人”28,738人,壹批人被迫害致死。仅广东河源县在“清队”中揪出10,200名“敌人”,被害死亡26人,还制造了“双江反革命集团”冤案,株连数万人。
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广东省革委会专门制订了《处理港澳海外关系干部的6条意见》,使广大归侨、侨属和有港澳台关系的人不同程度地受到歧视和迫害。台山县有4000多名干部被迫填表表态“断绝海外关系”,佛山地区有15,000多户“侨改户”,有壹半以上被戴上了地主、富农帽子,很多被抄家、冻结存款。
广西南宁地区1968年在全地区普遍地开展“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向所谓“壹小撮阶级敌人括起十二级台风”,78,746人被揪斗,17,372被迫害致死。
陜西省主管清队的官员认为:“1949年陜西解放后,中共中央西北局和中共陜西省委执行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招降纳判,网罗了壹撮叛徒、特务和其他反革命分子;民主革命不彻底,和平土改,镇反不力,又包庇了壹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解放前陜西地下党严重不纯,是黑党、假党;······” 陜西还有“彭德怀死党”、“习仲勋反党集团”等。根据这个基调,全省先后被揪斗、审查关“牛棚”者就有40多万人,被整干部62,000多人,补划地主、富农5万多户。壹批人含冤致死。
甘肃省在清队中被关押的干部群众达30多万人。仅甘肃定边县刑讯逼供,清理出“阶级敌人”3091人,查出“反动组织”15个。
据山东省革委政治部清队办公室统计,山东省清理出113,605人。其中,叛徒23,596人;特务9,131人;死不改悔走资派5,609人;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58,985人;现行反革命分子7,238人;其他9,046人。这些绝大多数是冤假错案。
截止1969年10月30日,石家庄地区挖出所谓“叛徒”、“特务”、“走资派”、现行反革命分子和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的人104,643人,其中按“敌我矛盾”实行专政的24,252人。
1968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革委会批转的人民保卫部的《关于清理阶级队伍的报告》中说:据11月底统计,全省清查出各类阶级敌人和嫌疑分子达10万多人,其中,4,100多人非正常死亡。挖出了壹批“特务集团”、“反革命组织”、“叛徒集团”、“特务据点”等。
吉林省从1968年4月开始全面清队,到9月末,共挖出“阶级敌人”90,090人,挖出各种反革命特务集团560个,集团成员12,464人。长春地区从1968年5月至12月,在“清队”期间,无辜受害者数千人,因清队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为1929人。其中,打死和刑讯后致死184人,自杀1745人。
辽宁省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在搞“五群”:群众专政、群众侦察、群众审理、群众判决、群众管制,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据毛远新后来交待:从1968年到1989年初,全省非正常死亡人数两万多人。
农业官员
当代中国的权贵资产阶级大约占全国人口的1%左右,但却攫取了整个国民收入90%以上的财富。这些红色富豪是如何敛财暴富的呢?他们中有的为什么成了老虎或苍蝇呢?
人们通常认为他们是通过暗中以权谋私,非法贪污敛聚的财富。其实不然。他们都是“光明正大”地公开通过合法合规的方法暴富的。而且在中国,法不上党,刑不上书记。“非法”这个词在基层党委书记这个级别就基本没有多大意义了。至于老虎和苍蝇,只不过是被踢出红色俱乐部的倒霉鬼而已。
粗看壹看:土地政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粮食平、议价格双轨制、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收入分配双轨制、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等等等等。不但红二代,红三代,官二代,官三代借此扶摇直上,权、财双收,各级官员、党委书记和各个权利部门也各显神通,个个赚得盆满钵满。壹夜暴富不是传说,就看他们心底还剩下几分人性良知。然而,“改革”浪潮是欲望放纵的浪潮,人性良知早已经被党性原则杀得片甲不留。这壹切,恰都是在“法律”的保护下,在政策的助力下实现的,他们并不是违反了什么法、规,他们只是丧失了人性。
以粮食平、议价格双轨制为例,我原在的贵阳市云巖粮食供应公司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施行平议价双轨制,居民粮食定量被大幅削减,议价市场的粮食供应渐渐充足,且质优但价高。对收入较好的居民,他们逐步放弃了购粮本上的定量,只在议价市场购买粮食。这部分人约占平价供应户的壹半左右。按理,这部分居民主动放弃的计划供应平价粮食应该返回国家粮库,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但是,云巖粮食供应公司党委第壹副书记王华贵却全部将之从国库提出,送到粮食议价市场卖出。仅此壹项,他们壹伙每月就有几百万元的黑心暴利。这笔钱除了上交承包费和改善职工福利,剩下的数额仍然非常可观。加上用议价购進的劣质米置换从国家粮库调出的优质平价米赚取的黑心钱,其利可以令人癫狂。资本家的300%利润效果也不能与之比肩。
按照当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字面理解,这应该是贪污无疑了。但是不,平、议价格双轨制政策下的贪污空间没有限度,由此形成的利益网会竭尽其利。这壹切,都是以违法的形式却是以符合贪污规则的方式实施的,其实质就是贪污的合法化。因为它虽然在现象上触犯了法律,但实质上却不受法律追究。这是壹种官至壹定级别后就会产生的 “合法贪污”权力效应,级别越高,这种效应就越强越大,以至于能大过天。叫“无法无天”。
对自己放弃平价定量粮的居民,王华贵的贪污对他们没有什么伤害。但贪欲是没有止境的,他们根本不在意贪污会伤害到谁,只在意贪污的经济成果。王华贵的黒手开始延伸,伸向了那些只能依靠平价粮为生的低收入居民。
粮食价格双轨制的推行,本身就是因为有这部分低收入人群,这点定量粮食,对他们就是救命粮。王华贵虽然只是壹个基层粮食公司党委第壹副书记兼第壹副经理,但他仗着上层有靠山,竟然黑心到拉来几十万斤霉变到发绿成块的大米,强行分配到各个平价粮店,规定这些粮店必须先卖完霉变米才能卖好米。这明显就是为了阻止那些只能依靠定量供应的平价粮为生的穷苦百姓到粮店来买他们的救济粮。这跟抢劫有什么区别?我当时是那样“胆大包天”(党官语),竟然把这些苦命人叫進粮店,把好米卖给他们,而无视那些连牲口都不能吃的霉变米把门的残酷性,以致付出了巨大代价。但代价再大也值。
王华贵这样做的时候,当时贵州电视台正在播放台湾电视连续剧《包青天》,其中《紫锦锤》这壹集中的大、小两个王子贪污救济粮使用的手法,也不及这位党委书记的手法黑。但两个王子很快就被包龙图送上了断头台,证明那时认定贪污救济粮是违法也是违规的。而这位公司党委第壹副书记却很快升任了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兼党委书记。这证明他贪污救济粮不但合法、合规,而且有功。
贪官的贪欲不是天然就有的,而是贪污制度培养的。“粮食价格双轨制政策”如果单独来看,并没有多大不是。但它如果和权力合并在壹起,那就是魔鬼的天堂。
我当时是这个公司业务科的职工,这些交易我全看在眼里。看来民运人士天然就是贪官污吏的对头。在政治上敢于对专治者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霸行提出异议,在现实中,对贪官污吏的具体行径更勇于抗拒。我公开抵制过这些做法,也多次公开和不公开的举报过。我这样做对自己是不利的,因为我也是其中的受益者。但社会正义必须有人坚守,否则我们这个民族就不会有希望。
壹次,我在经手壹笔16万斤平价大米转议价的业务中,乘贵阳市粮食局长卢伯民在场,将这笔违法业务的8份6联调拨单直接呈交给粮食局长,指给他看正在卸货進议价仓库,有国家粮库专用6联调拨单证明是平价粮的大米。这是实实在在的现场人赃俱获。在犯罪证据的分类中,这应该是最硬的证据。粮食局长当时显得很正派。他说他壹定要严肃处理,要坚决杜绝。还说他会保护举报人,就把这些平价粮食调拨单作为证据要了去。
但过后证明,他说的全是假话。他向我要去的证据第二天就由粮食局纪委书记交给了被举报人。在这个贪腐利益链中,级别越高,利益会越丰!当然,我很快就被调离岗位,以免妨碍他们贪污。
在这个体制下,贪污是规则,反贪只是清理门户。被清出的有两类人,壹是触犯了威权的,二是那些坚守人性良知底线,不愿深度同流合污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者在这种环境中坚守正义,是必须的,但却没有多大作用。只有根除合法贪污制度存在和产生的根源,将公权力和利益隔离,打破贪污规则,才能杜绝贪污,还人间清平。
试想,刘志军、谷俊山等等能不能在壹次两次 “偷偷摸摸” 中贪污如此巨额财富?薄熙来、周永康等等会不会长时间在“暗中”为自己和家人谋取巨额资产?他们其实都是在这个贪污规则中公开所为。不要说这些大老虎,就是苍蝇级别的王华贵,没有贪污规则的保护,他能壹路贪下去无人能阻?这是壹个公权力傲慢横行,法律在权力下发抖的社会。
我在举报中就深有感触,有的接待人对我说,上面有要求,要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有的说,水至清则无鱼,叫我不要太认真。有的就在证据上兜圈子,反复要我拿证据,完全无视已经把证据交给了他们。而本身举报只是提供线索,但他们要去了证据还向我又要证据。如此坚如磐石的赵家规则,任妳有多少证据,也无济于事。
这些事实证明,鼓励举报贪污只是忽悠百姓的,妳真要去举报,就是在坏他们的规矩,他们岂能容妳。这就是“合法贪污”的既成规则,它才是腐败的根源。抓几个贪官不能说没有意义,大不了用新来的饿官填补被抓走的饱官。贪污规则不破,权力和利益不分隔,贪腐只会“蒸蒸日上”,永无止境。
农业经济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政府所推行的资本主义城市化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正使亿万底层农民饱受压榨,农村社会日益破败,小农济岌岌可危,大量青壮劳动力外流,农民作为壹个阶层正在逐步消亡。
此前的毛泽东时代严格执行的户籍制度原本是专制僵化的官僚计划经济用来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的“锁链”但在以工农剪刀差盘剥农民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同时,也以土地和集体化经济提供相应的生存保障。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的渴求和城市化的发展,这壹束缚农民的锁链本身也日益成为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市场(其实质就是资本)对于劳动力与利润的需求,不停地撬动了这壹对亿万农民的束缚。遍布中国的2到3亿农民工在经济属性上已经越来越成为自由的“工资奴隶”,但是在法律上却仍然受到城乡两元户籍制度的限制。
因此,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派越来越呼吁要彻底取消户口制度,实现劳动力自由流动和建立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即使官僚专制当局为维持现行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开始推行“逐步有计划地”农转非(农民的农村户口转换成非农村户口)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官僚们希望以此实现生产力两大要素劳动力与土地“可控制的”的商品化和市场化,也就是资本主义化。
地票
“地票”就是当局这壹政策的产物。目前在重庆和四川成都等地,地方政府将农村宅基地(农民用来建房的土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复垦,从而可以增加出虚拟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俗称“地票”)。在中国的农村,土地并不是国有的,而是集体拥有的,迄今名义上作为集体构成的每乡每村的农民从整体上拥有当地土地的产权,而个体的农民则拥有有固定期限的某壹块田地的使用权。
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需要,且缺乏有计划的控制,各地官僚政府为追逐利润将大量农村耕地无序开发和占用成为城市建设用地。而中共当局出于粮食安全和维护统治的整体考虑,设定了18亿亩耕地红线,要求新增的城镇用地要和新增的耕地挂钩,这项制度设计被称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基层政府通过将新农村建设和农民集中居住等方式(“农民上楼”)而节省出宅基地,以产生这些建设用地指标(“地票”),企业只有通过在专门的交易所购买这些“地票”,使自己的工业建设和商业住房开发纳入当地政府新增建设用地计画中,以在城市周边增加相同数量的城镇建设用地。
中国实施“地票”制度的只有西南重庆和成都两座城市,但据说其远期计画是逐步推广全国。根据《香港商报》报导,自2008年12月4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成立并在当日交易中国第壹张“地票”以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已累计组织成交地票价值壹百多亿元(人民币,以下同)。成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2010年12月17日成交均价每亩72.5万元,最高价92万元,最低价46.5万元。之后被国土部叫停,但由于市场需求和地方政府对于出卖土地收入的渴望,于2011年5月9日重新开始拍卖地票。虽然相关档声称,“地票”交 易制度能够实现城乡级差地租的价值化,成为城市反哺农村的资金来源;地票收益除缴纳少量税费外,绝大部分归农民家庭所有,即使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土 地收益,也主要用于当地农民社会保障和新农村建设等。但在实践中,交易额中的壹小部分而已。而其余大部分收益除了用于复垦的工程费用之外,全部用于补充县 级政府和乡镇的财政,也就是地方官僚政府的基础建设和各种开支。
壹亩宅基地(666.7平方米)的“地票”在交易所能拍卖十几万元,但多数农民从中却只能得少部分补偿。壹些区县根据土地所在位置和土地上房屋的结构与新旧程度,每平方米的宅基地补偿壹般只有区区数十元(请见下表)。
(以西南某县档,赔偿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而据笔者了解该县的补偿水准在当地并不算是很低的标准)
简易结构(简易栅房)
每平方米40元
土木结构
每平方米70元
砖结构(瓦盖)
每平方米90元
砖结构(预制盖)
每平方米120元
如果是666平米(壹亩地)的土木结构的房屋(事实上普通农民很少能修造达到600平方米的住房),壹户农民也只能得到4.2万元的赔偿,这就意味着农民得到补偿无法和地票收益成正比。根据该县档显示其地票出售后,扣除给农民的补偿,所得收益分配为县财政75%,乡(镇)20%,县国土房管局5%。由于地方政府的各种基础设施工程又往往是官员获取灰色和非法收入的重要来源,而这种复耕建设又是体现政绩的良好手段。所以,众多基层官员对这种工程项目往往乐此不疲。为了更多新增耕地以弥补城镇建设用地,地方政府还通过“新农村建设”建造所谓集中化的农民新居(“农民上楼”),以大量减少农民住房的土地占用。由于这些农民远离本来承包的土地被集中到新建居住中心,使农民下地干活不方便,也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新的推力。
与之相应,政府推出的另壹措施是“农转非”。通过将众多农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他们中的很大壹部分会退出原来掌握的宅基地。根据《中国经营报》报导,“重庆市农委的计算表明,重庆壹个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并退出宅基地,可节约建设用地170平方米,如果以后重庆有1000万农民转户進城,就可复垦增加耕地250多万亩。这意味着,如果复垦耕地上市将形成250万亩地票。”
然而用所谓“增减挂钩”的方法真的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了?根据媒体的报导,各地地方在耕地面积和库存存粮方面都存在虚报的现象。至于复垦出的土地是否能生产粮食,粮食产量是否真如官方所称的年年增产,则并不为官僚们真正在意,而成为了又壹个统计上的数字游戏。
大量土地闲置、城市扩张不断、由于缺乏农村基础水利建设投入和短视逐利,如今中国很多省份几乎年年都能遇到的“百年不遇的自然灾害”;近几年来粮食進口逐年大幅增加就已经证明粮食产量已经无法满足国内需求,当局现行制定的耕地保护和农业政策已经不能实现其目标。
资本家和官僚集团为追逐利润而進行的房地产开发和工业扩张是绝不会因为各种表面惠民的政策而停步。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本身也成为了官僚和地产投机商追逐利益的手段。
土地私有化
虽然中共当局并没有将明确的土地产权私有化作为法律或者政策大力推广,然而当局所推行的重商和新自由主义政策造成事实上的土地私有化。
土地流转是壹种比较普遍的变相的私有化方式。几十个农民的大量土地壹起租给所谓的“种粮大户”或者几个富农跟中共的村级官员作为股东组成官方性质合作社。“大户”同时能够享受政府给予的农业补贴。而很多小农由于种植小块地没有多少收益反而有可能赔钱。由于大量农村青壮劳动人成为农民工外出打工,而很多土地事实上闲置,因此很多外出打工和从事其他产业的农民也希望把土地流转(租给)“大户”。大户依赖资本和现代化耕作,加之雇佣少数本地农民以管理农田。租期通常为十年到三十年不等。
很多大户往往就是本地村委会成员、村主任、村支书,或者与乡镇官员有密切联系。另外也有很多在外地赚了钱的资本家回到原来的村子竞选上村主任,甚至在乡镇担任党政职务,把持政权,新富阶层和官僚勾结的情况屡见不鲜。
另壹种增加农民的“资产”的 方式是大规模引入金融资本。现在在壹些省份進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让农民可以更容易将土地流转到其他人手中或者抵押给银行。同时在全国范围给 农民宅基地上的住房颁发房产证。之前根据法律解释由于农民的房屋是附属在宅基地上的,而宅基地为集体所有不能抵押,因而农民的住房无法抵押。如今农民能将 房屋和土地抵押给银行,使金融资本可以進壹步進入农村土地市场。
同时在东南沿海的壹些靠近大中城市的乡村自19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当地官员通过把集体土地出租给资本家建设工厂或建立开发区然后收取租金,每年可以得到可观的分红。其中部分的村子的官员可以得到大量的分红或者租金。然而2004年开始中央政府“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国 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后,直接把农业用地租给资本家建工厂的现象基本消失,但原先已经把农业用地租给资本家的官员仍然可以继续维持这种租赁关系,并继续得到分红。而由于投资的资本家在当地建立工厂带动周边其他产业,部份村级官员通过把农村附近的房屋租给外来打工的农民工和相关服务行业的方式每年也可以赚到不少钱因此成为了壹批不需要工作依靠土地的食利者。当然就全国范围而言,这些人绝对数量很少,其在农村人口的整体比例中也是少数。
但是,由于贫富差别、户籍不同、政府歧视性政策和地方官僚的利用,造成这些富裕的本地食利者与外来打工的农民工之间的产生各种隔阂与矛盾,并在社会冲突尖锐的情况下,很容易转化成为地域主义冲突,并在各种群体性事件中有所反映。如在中国常常发生的群体性骚乱事件中,这种由于阶级差别和利益差别产生的矛盾都被表现为地域冲突而扩大与畸形。
小农的消亡
经过30多年以东南沿海出口依赖经济模式的发展,中国出现了2到3亿在户籍上仍然是农民,但主要通过在城市打工而维生的农民工,他们也成为中国工人阶级中饱受剥削和最为主要的部分。在资本主义复辟的浪潮中,由于当局所推行的上述土地流转和农转非(农村户口转成非农村户口)政策。当农民赢得“被剥削的自由”的同时,也将丧失原本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间接拥有土地所有权)可能提供的保障;成为纯粹的无产阶级。这在实质上不过是从原本“专制的国家佃农”变成了“资本的工资奴隶”。
为此自然也引起了广大农民的抵制与反抗,根据中国社科院的壹份调查显示,八成农民工不愿意放弃农村土地而转成城市户口。贵阳公安局发现98.7%的农村居民不愿转户口。(这也在侧面反映即使中国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衰弱,对农民毫无吸引力。)各地专制政府蛮横而欺诈地征收农村土地过程导致农民反抗不断,在群体性事件占据三成多的比例。
由于工业化造成的农业和工业产品之间巨大的剪刀差,使农民从事农业和進城务工之间存在巨大收入差别。平均壹户农民每年通过耕作在他们的土地上壹般只能得到几千元的收益,这还是风调雨顺的好年景,如碰上大的自然灾害可能颗粒无收。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农村居民平均年收入仅为5,919元。而所谓的农村居民中还包括了大量在外打工而户口在农村的人。因而真正只靠种地为生的农民家庭的年收入只可能低于此水准。
如在城市里打工,收入比在农村多几倍。例如在东南沿海打工的农民工工资(包含加班费)很多超过两千。巨大的收入差异导致很多劳动力从农村来到城市。甚至在农村基本看不到年轻人,特别是青年或者中年男性,农村里只能看到老人、儿童、妇女。而很多留在农村的家庭成员更多地依靠在外打工的家人的收入而不是依靠他们的土地。许多农村的土地荒废了,特别是那些远离乡镇中心偏远的或者 尤其是那些贫困地区的土地。这也造成大量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他们通常由祖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代为抚养,因此很多留守儿童都存在心理和教育的瑕疵。
壹方面,大量80后和90后农民進城打工,其中很多是“第二代农民工”,他们无法像他们的父辈壹样靠土地为生,很多是离开校门就直接進入厂门,在原籍老家根本没有种过地,既不会种地也不会愿意回去种地;而另壹些是“农民工第二代”,他们随著作为“第壹代农民工”的父母长期成长在城市,有些甚至出生在城市,户口本上的原籍对他们来说只是遥远而陌生的他乡,与他们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也不可能返回去从事农业。新工人群体越来越脱去农民的特征,成为工人阶级的壹部分。另壹方面,土地大量集中到大户或者外来投资者(农业资本家)手中,大量农民失去土地的使用权。由于这些农民得到租金很少,远不够维持生活,他们只有成为真正的无产阶级,通过進入城市地区打工,或者在本地打工维持生计。
由于资本主义工业化進程,农民阶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壹个逐渐消亡的阶层。大部分小农将转变成纯粹的无产阶级,而少部分成为资产阶级。
中国的农民应该坚决反对中共内部改革派所鼓吹的在壹党专政的基础上实行土地私有化,这只会导致土地集中到少数资本家、金融资本和大公司人手中。这会進壹步加速贫富两极分化,绝大多数农民会成为赤贫的无产阶级而成为资本家的工资奴隶,将今天仍然在法律上“非法的”官僚和资本家非法征地与圈地合法化,从而推动资本主义复辟的進壹步发展。
当然了,也不应该支持中共内部的保守派主张的回到专制官僚控制的以户籍制度捆绑的人民公社,农民失去自由而被束缚在土地上绝不是射秽主义。
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在土地农民所有的基础上,建立由广大自耕农组织的完全民主和独立的农村自治委员会。废除户籍制度和强迫性的计划生育政策,广大农民需要发动民主运动,并将之与工人运动相联系以捍卫他们的权利。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重建农业集体化生产。要实现大规模、可持续发展,环保的农业生产只有通过组建自愿和民主的合作社才能实现,而这需要由真正的民主政府和国家资源的支持。国家应该承担农村基本设施的建设并向农民提供免息和低息贷款。
农业用地掠夺
近年来,为了应付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短缺,西部省份壹些地区热衷于异地耕地置换。异地耕地置换本来是个别地区处理土地问题的应变之举,近年来却为越来越多的地方仿效,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壹些地方的异地耕地置换操作很不规范,还出现了借机变相乱占耕地的现象,若不能遏制这种势头,必将带来较大危害。本文以四川省的相关资料为依据,就这壹现象的原因及后果加以分析。
壹、 异地耕地置换产生的背景
象全国其它地方壹样,四川省许多地方的城市建设不断扩张,需要大量占用土地。但是,不少市县政府受制于“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这壹政策的限制,在本地又无法找到可开发、补充耕地资源的后备土地(指未利用土地),于是便请求省土地管理部门加以通融,让土地短缺地区的市县与土地相对充裕、经济相对落后的市县协商,由后者将生荒地稍加整理,作为补充耕地(指标),而前者提供必要的补贴,从而既维持省壹级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又让土地短缺的市县更多地合法占用土地(耕地)。有人认为,异地耕地置换既符合国家“占补平衡”的政策,还能置换出建设用地指标,是壹举两得的好办法。
各市县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不同地区之间对土地需求,特别是工商业及市政建设的土地需求的极大差异。中国经济增长的GDP崇拜和地方官员政绩评价的唯经济增长范式,進壹步催生了各地方政府(官员)对招商引资的狂热迷恋与相互比拼。四川省连续几任壹把手都提出“工业强省”发展战略,成都、德阳、绵阳则成为工商业发展的主要区域。类似的相对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经济辐射区)在地理位置、配套设施、产业条件、市场潜力等方面具有优势,能够聚集项目、资金、人才并拉动消费,于是大量的工商投资项目、特别是大型投资项目纷纷选择入驻那些相对发达地区。加之经济发展的“马太效应”和国家经济政策上对强势地区的扶持,其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对土地的依赖和需求被不断放大。同时,这些地区的土地价格和房地产价格飞速攀升,反过来又刺激了对土地的强大而持续的需求。比如,2007年四川省郫县县城所在地郫筒镇的商业用地价格已上升到平均每亩400万元左右,同期成都市绕城路内商业用地的价格平均每亩更高达500万元以上。[1]
近年来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特别是相对发达地区政府的“钱袋子”(地方可支配财政收入)越来越依赖土地,“土地财政”早已成了壹些地区的主要运行模式。因此,尽量获得更多的土地征用指标、最大限度地把本地的土地转变为工商业和建设用地,从而获取尽可能多的土地转让收益,成了发达地区的主要政策目标之壹。然而,这些地区的土地本来就使用得较充分、彻底,后备土地资源极为有限,所以可开发土地十分稀缺。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这些地方的政府便想方设法去打通土地瓶颈、突破土地政策的限制。而经济上相对落后的地区则有较宽裕的土地资源,当地岁入短拙,财政的转移收入仅能应付政府的日常基本开支,于是这些地方的政府便把“出卖”耕地指标当作简单便利的生财之道。只要把生荒之地草草整理壹下,作为耕地(供给)指标卖给其他地区,耕地置换收入就唾手可得,何乐而不为呢?因此,耕地置换的不菲收入诱使经济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热衷于此类交易。
由于经济发达地区对耕地(指标)的需求强劲,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有供给耕地(指标)的巨大冲动,只要上级政府在政策上提供方便,异地耕地置换这样的交易便活跃起来,并且堂而皇之地走向前台,成为壹项“政策发明”。何况,“工业强省”发展战略这样的号召,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解决土地问题提供了全省各相关地区、部门默契地参与配合的理由。土地主管部门壹方面出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大义”,另壹方面很难拒绝耕地(指标)需方和供方完成异地耕地置换的强烈愿望驱使下的有力游说,何况,支持这种交易活动带来的部门收益也不小,结果就为耕地置换大开方便之门。近年来攀枝花和成都之间的耕地置换就不断发生。
本来异地耕地置换有壹个最大的障碍,即“保持耕地动态平衡”、确保18.3亿亩耕地保障线的国家土地政策。但该政策只是泛泛地提出了耕地控制的数量目标,并没有区位、质量、使用效率方面的指标要求,这就给了地方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从事异地耕地置换以操作空间。对这些惯于“玩弄”上级政策的官员来说,实现“耕地总量平衡”还不简单?乡内不平衡就县内平衡,县内不平衡就市内平衡,市内不平衡就省内平衡,实在不行就全国平衡!异地耕地置换这种堂而皇之的突破国家土地政策的偷梁换柱之举,竟然成了地方经济发展的壹项“成功经验”而得到推广。
二、 异地耕地置换的现状与趋势
异地耕地置换背后蕴藏着如此巨大的经济利益,短期内对参与各方好处明显,于是就没有人再从长远考虑、关心耕地面积的实质性减少会产生何种负面影响,异地耕地置换因而在各地追捧中愈演愈烈。以前,异地耕地置换是个别地区为满足特殊项目而发生的偶然现象,涉及耕地的数量、规模也有限,往往以几十、几百亩的置换为主,超过上千亩的案例并不多。但近年来,异地耕地置换成了各地特别是相对发达地区大城市周边地带的普遍现象,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亩耕地均通过异地指标补充而成片被改成建设用地。以成都市为例,绕城路内外几十平方公里的原有耕地中,有相当部分都通过异地耕地置换而被征用。四川省的可耕地面积原有6,661万亩[2],过去5年中平均每年有大约32万亩到35万亩被异地耕地置换,5年合计达160万亩至175万亩,占全省可耕地面积的2.7%左右[3]。从整个西部地区的初步调研数据来看,在过去5年中,大约有1,500万亩耕地通过异地耕地置换而变成了建设用地。更需要警惕的是,全国的异地耕地置换风潮正大规模向西部转移,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危及到西部地区的耕地整体规划。
前几年异地耕地置换主要发生在同壹个县的不同乡镇之间,近年来已升级为市域内、省域内的耕地置换,个别重点项目甚至通过全国不同省区的异地耕地置换来解决建设用地。于是,异地耕地置换的空间不断扩大,距离不断延伸。近20年来,中国的耕地数量呈现不断减少态势。1986年至1995年间,仅建设占地便使耕地减少1.45亿亩,相当于韩国耕地总量的4倍。1996年到2006年间又净减少1.23亿亩,平均每年净减少1,230万亩。尽管中央政府制订了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例如冻结审批、严查、垂直管理、建立土地督察制度等等,但耕地保有规划屡被打破。以1996年为基期的“第二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曾确定,200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19.4亿亩,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要控制在19.2亿亩。事实上,2000年全国的耕地保有量就已下降到19.2365亿亩,比总体规划确定的“底线”还少1,635万亩;到2005年,全国耕地只剩下18.31亿亩;2006年又進壹步下降到18.27亿亩,直逼18亿亩耕地保有量这壹红线[4]。
以往,异地耕地置换主要由企业操作,地方政府(耕地指标的引進、输出方)配合,土地主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勉强通融。近年来,因发达地区的土地越来越紧张,而异地耕地置换产生的利益越来越大,企业活动(力)加强,监管者的默许成了日常状态,地方政府更是强势出击,土地主管部门有效配合甚至主动介入(设专门办理机构),由此导致普遍、大规模、经常性的异地耕地置换。壹些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出政绩,干脆将异地耕地置换作为重要的政策选择。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指出,2006年全国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涉及的面积,都较2005年有大幅度上升。[5]
三、大规模异地耕地置换的危害
从整个国家的长远利益来看,这种异地耕地大规模置换带来的负面效益非常严重。首先,损害耕地质量、危及耕地安全。据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的2006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27亿亩,比上年末缩减了460.2万亩,人均耕地减至1.39亩。[6]而按照国务院1996年制定的“第二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中国的可耕地不能低于18亿亩。大规模的异地耕地置换显然使上述目标受到巨大挑战。
毫无疑问,相对发达地区以异地耕地置换为名被占用的耕地,通常都是优质、高产、高效利用的耕地,在地形地貌、区域位置、配套设施、利用效益等方面也远远优于异地开发中整理出来的补充耕地。前者对农业生产的价值绝非后者可比。出让耕地(指标)地区相对偏僻落后,住民稀少且青壮年外流,原有耕地的耕种质量本来就差,产出也比较低[7],现在为了完成置换任务而开发、整理出来的新耕地,其质量比原有耕地更为低下,当地农户可能(也只能)在些许利益的驱使下作完成任务式的应付型耕种,甚至成片撂荒。笔者近年在攀枝花调研时,就发现了较为普遍的新开发耕地低效使用及撂荒现象。如此则通过异地耕地置换而保持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实际上更像是壹种自欺欺人的数字游戏。
提供耕地(指标)的地区多属于落后山区,可开发、整理为新耕地的土地资源极为有限。但那些地方的政府在利益的诱惑、驱使下,却大面积地开发坡地、草地和生态脆弱的未利用土地,这必然危及土地生态[8]。以攀枝花为例,大面积海拔较高的山地(坡、台地)原来尚有表层植物覆蓋或土壤相对板结而起壹定的水土保护作用,雨水冲刷后的泥土流失量有限;壹旦被开发或转化为耕地后,表层松动且经常翻动,留下了水土流失的隐患。加之攀枝花属于干旱河谷地区,降水高度集中,原来荒草覆蓋的土壤开发为耕地后,如果没有高质量的水土保持配套工程,很容易引发严重的水土流失。
但是,异地耕地置换者所关心的只是在不发达地区整理出来的补充耕地之数量,以及发达地区耕地改用指标的获得,以敷衍中央土地主管部门。至于耕地的质量、产出潜力、利用能力、生态保护等,完全不在其考虑范围之内。显然,异地耕地置换在整体上会导致耕地质量的不断下降,同时令耕地最低保障线(国务院确定为18.27亿亩)成为假达标的数字游戏。[9]
确实,异地耕地置换让相对发达地区突破了土地利用规划的限制,欠发达地区在短期内也获得壹些资金补贴,但却强化了区域竞争的“马太效应”:在强化发达区域经济发展条件的同时,也形成了经济上的“虹吸效应”,拦截了本来可能适合落后地区投资建设的产业项目、资金、消费(市场)、人才,从而延缓了落后地区改善基础条件、发展环境的步伐[10]。欠发达地区因为大面积地为发达地区提供耕地(指标),不仅牺牲了自己未来工商业发展及城市建设的空间,还会因土地过度开发、生态破坏等问题而妨碍未来的发展。
由于异地耕地置换存在着巨大的利益空间,参与其中的企业、“购买”及“出卖”耕地(指标)的地方政府、上级土地主管部门都极力推动这种交易。以四川省成都市、攀枝花市的耕地置换为例,成都市要获得耕地(指标),需要上级土地部门支持,攀枝花市争取耕地开发出让指标,也需要上级土地部门放行。而要大规模、跨区域、多次性的促成耕地置换,更需要绕开相关的法规、政策限制。这时,相关机构特别是土地主管部门可能被动或主动地卷入利益分享,利用自身的权力、地位,去配合完成壹些“合法”的耕地置换交易。从官场惯例看,这种异地耕地置换将产生大量的寻租机会。
异地耕地置换从个别地区应对土地短缺的权宜之举,演变为壹种普遍采用的“新政策”,必将引发有关耕地底线(数量与质量兼顾)不保、粮食安全、土地生态、土地管理腐败等严重问题。从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均衡发展这壹基点出发考虑问题,中央政府应当对异地耕地置换(背后是大规模占用优质耕地)现象实行严格的限制与监督,避免异地耕地置换这壹自欺欺人的数字游戏引发更严重的问题。由于土地监管部门已经参与了异地土地置换的利益分配,可以考虑让民间组织、公共媒体、地区住民等各种力量有效参与监管,形成立体、交叉的监管体制。
共产专制对农民的压迫
中国的农民,始终生活在土地寻租的社会中没有被解放,中国没有被赤化以前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大多数农民是有私有土地的自耕农,是传统的小农经济,即使没有私有土地的农民 也是有高度的经济自由权的,可以从地主那边承包土地耕种,打算生产哪些农产品地主是不管的,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地主也无权支配,农民可以自由的支配,可以留给他们自己,也可以拿去卖给别人,只是定期要缴纳土地税而已,土地税也是根据,承包土地的面积大小来决定的。
中共占领中国之后,实行了纯粹的农奴制,彻底的剥夺了中国的农民的经济自由权,土地全部被没收,农民被发配到生产队,生产什么,如何分配全部由中共来决定,农民除了壹年四百斤左右的口粮之外,剩下的粮食必须交给中共。
毛泽东根本没有解放中国的农民,而是让中国的农民成为纯粹的农奴,很多时候农民连基本的口粮都无法保障,比如壹个农民壹年生产了五百斤的粮食,按理说只要缴纳壹百斤粮食就好了,但是各级政府为了讨好上级为了征收更多的粮食会制定农业指标,甚至虚报农业产量,比如只有五百斤却要上报六百近 农民原本要上缴壹百斤却必须上缴两百斤,很多农民因为这样而遭受饥荒,然后饿死。
毛泽东时代的土地寻租是体现在征收农产品上边,按照马克屎的科学射秽主义的标准,中国的农民壹直都是农奴,毛泽东时代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上的传统的农奴制度,毛泽东死后中共实行的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上的佃农制度,毛泽东时代虽然消灭了表面上的土地寻租,但是农民彻底的失去了经济自由权,就算不必用剩余劳动去生产地租,但是利用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出来的生活资料要被中共拿走壹大半,农民除了可以得到中共规定他们应该得到的基本口粮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经济自由,基本上是壹无所有的,毛泽东死后共匪实行了佃农制度,在土地全部被收归共匪所有的基础之上,释放了壹部份经济自由权给农民,但是因为农民没有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中共对他们征收了几十年的农业增值税,中共成了他们的地主,他们要向中共缴纳耕地占用税 生猪税 车船税 由公积金 公益金 行管金 教育费附加 计划生育费 民兵建设训练费 乡村道路建设费和优抚费组成的八项杂税 村提留乡统筹作为地租以及农业生产过程中针对种子 化肥 农药征收的实质上属于地租的消费税,中共依旧可以征收土地 支配承包权 决定农业用地的用途 垄断农产品的销售通路,只要中共愿意介入基本上农民无法阻止,中共的村书记与地方政府取代了传统的地主,成为了土地寻租者,土地被用来作为从事资本寻租的工具的商品属性始终还是存在的,土地的所有制还是资本寻租者的所有制。中共所谓的取消农业税只是名义上取消了农业增值税,可是因为中共本身拥有不受约束的可以進行权力寻租的权力,中共还是可以利用权力开设新的税收名目掠夺中国农民的财富。因为中国的土地本质上属于中共,所以中国农民的农业用地是不受保障的,中共可以随时通过变更土地用途的方式掠夺中国农民的农业用地。中国的农民随时可能被中共的公检法税掠夺,中国的农民的私有财产权在制度层面是没有保障的。无论中共如何定义中国的土地性质与土地制度,中国名义上的集体土地本质上是被中共支配的,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广大中国人民,并没有实质上支配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权力,因为实行一党专政的中共是中国的实际统治者。农村的集体资产的实际支配着是村书记,可以承包大量土地开办企业的人主要是村书记的亲信,普通农民通常只有口粮田,如果只是务农,很难维持生活,所以除了种田还要打工。中共长期实行户籍制度,划分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农民要成为城市人口,要得到城市人口在城市的待遇,就必须放弃农民身份,必须放弃在农村的口粮田,不然即使在城市打工也只能在城市做贱民,农民长期受到这种城乡隔离的压迫,中共建立的户籍制度压迫了农民的发展。中共虽然在造反的时候反对不动产寻租,宣称不动产寻租属于剥夺,建国之后的很多中共贪官都拥有大量的進行不动产寻租的住宅与商铺,只要这些贪官在政治上没有站错队,就不会被清算,中共本质上是政治流氓。
根据中国农民调查的统计,共匪对农民曾经使用过的掠夺名目主要分为六大类。
集资类——乡镇办公楼集资费、乡镇教学楼集资费、乡镇科技网集资费、乡镇医疗门诊部集资费、乡镇党员活动中心集资费、乡镇影剧院集资费、建乡镇企业集资费、改造乡镇环境以及打击刑事犯罪经费补助集资费……。
管理类——乡村办公房修缮费、乡村干部差旅费招待费、乡村党团员活动费、乡镇党代会人代会会议费……
教育类——民办教师工资费、公办教师补贴费、校舍建改造费、学校正常办公费、报刊图书资料费、教学仪器与文体器材设备费……
计生类——独生子女保健费、节育手术营养费、计划生育委员补贴费;计划生育小分队补贴费……
干部类——党支部书记补贴费、村委会主任补贴费、会计补贴费;民兵连长补贴费、治安委员补贴费、团支部书记补贴费、妇女主任补贴费、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费、兽医员农技员广播员护林员护坡员报刊
投递员清洁卫生人员补贴费、电工水工木工瓦工以及村里安排的壹切勤杂工的补贴费……
训练类——民兵训练生活补助费、民兵训练误工补助费、看守枪支弹药执勤补助费……公益类——敬老院建设费、敬老院服务人员补贴费、合作医疗建设费、农村医务人员补贴费、烈军属优待费、残废军人优待费、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费、老弱病残复员退伍军人优待费、工伤民工照顾费、困难户照顾费、五保户照顾费……其他类——交通建设义务工补贴费、文明村建设用工补助费、开街建集修路费、宅基规划费、房屋准建费、种子检疫费、畜禽防疫费、牲畜保槽费、架设电线费、统壹灭鼠费、派出所民警购置对讲机和摩托车费、司法人员服装费……、村干部及非生产人员支出费、计划生育支出费、公益事业与优抚支出费、……
挖空心思类——乡镇学校赞助费、辅导费、试卷费、资料费、扫帚费、生猪税、屠宰税、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或不管养猪与否,壹律按人头征收猪头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有结婚证书工本费、介绍信费、婚姻公证费、婚前检查费、妇幼保健费、独生子女保证金、婚宴消费费、杀猪屠宰税、结婚绿化费、儿童乐园筹建费、计划生育保证金、晚育保证金、夫妻恩爱保证金、金婚保证金等14种税费(源自陈桂棣、春桃:《中国农民调查》)毛泽东说:人的思想壹旦解放,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村乡镇干部能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发明“夫妻恩爱保证金”的税费名目,真是可列入吉尼斯记录的空前绝后奇迹。
这种暴征横敛得以畅通无阻后,更加荒谬绝伦挖空心思的掠夺名目就会随着任何壹项政策法令的颁行而再生。
实际上中国的农民从来就没有被中共解放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翻身,土地寻租本身并没有因为中共的出现而被消灭,很多的农民给他们所谓的人民政府支付完地租之后,剩下那壹点农业利润只是勉强维持温饱,很多人被迫要去做兼职成为廉价的劳动力人口,要去城市里边打工,于是形成了壹个中国特有的群体也就是农民工,农民被中共利用去打国民党成为炮灰,死了很多的人,结果生活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改善,还是在底层艰苦的生活,从中国的工人与农民的处境中不难看出 即使按照共产国际的标准,中共也没有统治中国的合法性,中国很多民运人士只是针对结束中共的壹党专政很有兴趣,对于结束中共的壹党专政之后建立怎样的宪法确立怎样的社会制度缺乏设想,关于农业问题中国在结束中共的壹党专政之后应该首先改革土地制度,在农业用地方面尊重私有产权的基础上清除土地寻租的空间,也就是说可以购买私有土地但是不能把私有土地承包给自耕农赚取地租,绝对不允许包产到户的行为,绝对不允许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成为农业雇佣劳动者,绝对不允许只是占有土地但是却没有使用土地進行农业生产的人利用对土地的占有剥削自耕农,这就从根本上消灭了土地剥削。
私有土地应该允许买卖,因为壹个自由的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当他们希望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之后应该有出售土地的自由,但是只能保值或者是适度增值不能谋取暴利,比如某位地主最初购买土地的时候花了多少钱,那些钱相当于多少头猪的价格土地管理部门要進行统计,比如壹块土地相当于壹万头猪的价格,以后就算物价上涨土地价格上涨货币贬值土地出售价格上涨,那位地主出售土地之后只能完全获得相当于壹万头猪的出售价格的土地交易收入,比如那位地主原先购买土地的时候花了相当于壹万头猪的价钱比如那个时候壹万头猪的售价是壹万块钱,等到那位地主出售土地的时候因为物价变动壹万头猪相当于两万块钱,那么那位地主出售土地所获得的收入中两万以内的收入应该全部归那位地主所有,从而做到不扼杀那位地主原来的奋斗确保财产保值并且也让那位地主可以得到壹份持有土地期间对土地的开垦以及维护所做出的贡献的合理回报。
可是土地的增值除了作为自耕农的地主的努力之外也有社会大众的努力所以超出两万块钱的部份,剩下增值的部份可以看作是因为是社会進步土地周围的部份被开发所造成的是社会大众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三分之二要作为社会福利支出,地主只能获得三分之壹这样做符合社会公正的原则又可以防止出现土地炒作的状况有利于避免因为土地造成贫富的两级分化从而也保障了人民改变生活方式的经济自由的权利,实现了这两项政策之后就基本上完成了在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工作了。
以后土地的交易将完全成为单纯以改变生活方式为目的而不再具有炒作土地谋取暴利的功能了,农业用地的合理使用也有有了制度性的保障,这样做最符合农民的利益,以后他们打算发展合作社经济的时候也不会出现因为没有私有土地而沦为毛泽东时代那种生产队的农奴了,也不会像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半农奴因为没有私有土地所以必须向党国支付耕地占用税以及购买种子 农药 化肥过程中的消费税了,再也不用向党国支付八项杂费跟村提留乡统筹了,再也不用缴纳公积金、公益金、行管金、教育费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建设训练费、乡村道路建设费和优抚费了,也从根本上避免了自由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因为土地私有所出现的地租剥削以及土地兼并的状况出现,这样从根本上保证了农民可以在拥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自由的结合,在自由的联合的集体经济中充份获取利益,只有这种符合社会市场经济原则的土地制度才可以充份的促進中国的农业经济的進步充份的保障农民的利益。
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属于素地租金,在中国成为农业增值税 村提留乡统筹被共匪占有。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社会增值或者自然增值而增加的收益属于经济地租,在中国成为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与高房价收入,被共匪占有。因为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属于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在中国属于耕地占用税被共匪占有。共匪根本就没有消灭土地剥削,而是成为土地剥削的受益者。
民主就是允许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
中共垮台之后的中国可以实行分级地方自治,村 镇 县 市 省各级地方自治单位的人民都可以通过公投制宪的方式决定当地的经济制度,无论是私有制为主还是公有制为主,甚至是实行混合所有制,无论是实行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甚至是实行混合经济,无论是土地私有还是土地公有,甚至是实行土地的混合所有制,无论是坚持按劳分配,还是坚持按生产要素分配,甚至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无论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甚至社会所有,无论是高税收高福利还是低税收低福利,人民可以随时通过公投制宪的方式改变经济制度。
这样做符合中国意识形态多元,很多人未必可以接受西方自由保守主义的国情,避免深受射秽主义思想与共产主义思想影响的中国民众被中共的残余势力利用,成为动摇中国民主制度的社会根基的力量。
中共长期恐吓中国人民,宣称如果实行民主制度可能就会出现不受限制的私有制,不受限制的私有制孕育出来的财团会垄断整个社会。
很多人因此受到误导,即使讨厌中共还是排斥民主,如果中国的民主化是在追求让人民充份的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包括自由的选择经济制度,深受射秽主义思想与共产主义思想影响的基层人民估计也会支持中国的民主化。
这样做不仅可以扩大并且巩固民主制度的生存根基,防止专制复辟,同时确保了各种不同的经济制度在民主的框架下自由的实践,让生活在不同地区不同意识形态结构的人民都可以得到自己希望得到的生活方式,让共产极权主义政党再也没有机会用经济因素煽动基层人民否定民主政治了,人民在自由实践的状态下自然会产生出适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的经济制度。
中国民运长期无法成功主要还是因为没有一套可以应对意识形态已经多元的中国社会的民主方案,不是太偏左就是太偏右不然就是太偏向中间,左派 右派 中间派都希望让大多数人接受自己的主张,我觉得应该让人民根据自身情况自身的利益需要自由的选择左中右,只有建立民主制度才可以让中国人民自由的选择才是中国民运需要告诉中国人民。
实际上西方民主国家的民主制度也确保了人民自由选择经济制度的权利,比如赋予民选的国会多数修改宪法的权利,或者赋予人民通过直接民主公投制宪的权利,西方社会的文化传统决定了西方国家以私有制为主体以市场经济为主体,西方人民没有选择让共产党成为执政党,西方人民没有运用民主制度选择以公有制为主体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政治民主的本质是让人民拥有选举 罢免 创制 复决的权力,创制就是通过立法的方式选择社会制度,某些民主国家允许共产党合法存在,某些国家即使把共产党定义为非法政党,仍然允许人民通过行使创制权把共产党定义为合法政党,中共长期利用西方社会的这种状态误导中国人民,让中国人民误以为一人一票 三权分立 地方自治 军队国家化的现代民主制度是维护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工具,中国如果引進现代民主制度就意味着自由资本主义的复辟,意味着基层人民的生存压力会增加。很多中国人因为被中共洗脑,认为西方民主国家保护私有财产就是保护阶级固化,事实上西方民主国家的税收制度非常健全,保护私有财产并不会促進阶级固化,而是保护公民可以不受压迫的支配自己的劳动报酬。
中国人民长期被中共误导,认为民主化就是走向以私有制与自由竞争为主的更充份的弱肉强食的社会。
如果具体划分,行政 立法 司法三权分立以及中央与地方分权属于宪政体制的内容,思想自由 信仰自由 言论自由 结社自由 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属于自由权利与公民权利的内容,选举 罢免 创制 复决才是属于政治民主的内容。
西方民主国家允许左中右不同意识形态的政党合法存在,允许左中右不同意识形态的政党参加选举,允许国会多数拥有立法权实质上就是允许人民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很多中国人根本不了解西方民主国家实行的现代民主政治的本质,对于民主政治的认知来自于中共的宣传,他们认为西方民主国家实行的现代民主政治就是两个财团党二选一,每四年选一次,西方民主国家实行的现代民主政治本质上是资产阶级专政。
事实上真正的民主是把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还给人民,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私有制因为受到独立的司法体系的约束才会遵守程序正义,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公有制才会因为受到民选国会的监督发展成民主公营事业,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市场经济才是真正的被宪政体制约束的法治经济,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计划经济才会因为受到民选国会跟直接民主的支配成为增進人民福利的宏观调控,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土地私有制度才会真正尊重自耕农的私有产权,也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土地公有制度才会确保符合公共利益的土地使用,只有保障结社自由允许独立工会存在的民主社会才有机会发展出产业民主,只有民主制度可以让农民不用遭受权力寻租者的压迫,只有民主制度可以让自由市场经济发展成社会市场经济最终演变成民主计划经济,只有民主制度可以孕育出真正的射秽主义与共产主义,人类社会经历了专制计划经济 权力市场经济 自由市场经济 社会市场经济 民主计划经济之后或许会進入射秽主义高级阶段,進入共产主义社会,可是前提是必须建立民主制度。
存在社会分工就有不同的利益群体,存在不同的利益群体就会有利益冲突,建立在民主制度基础上的多党制就是调和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工具,不同的利益群体投票给代表自己利益的政党,多党组成的国会的国会成为调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冲突的工具,不同的政党组成的国会的国会结构,反映了整个社会不同的利益群体所代表的群体利益的大小,国会多数决的结果代表着最大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一党专政的结果就是作为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集团作为一个利益群体,可以随便动用不受制约的权力压迫其他利益群体。
极权政府可以集中力量办坏事,比如强拆,比如搞豆腐渣工程捞钱,根本不需要经过民选议会的审议,可是极权政府是没有服务效率的,极权政府的服务质量是非常差的。在中国去政府机关办事需要花钱搞关系,需要面对一大堆潜规则,而且中国政府长期让中国人生活在低福利的状态之下,极权政府的效率对于官僚资产阶级是有好处的,对于一般民众是没有好处的。
我觉得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让选区制与比例代表制并存,我认为选区选出来的议员与微观层面的政见是对应的,比例代表制选出来的议员是与宏观层面的政见与政党理念是对应的,人民可以选出微观层面的民意代表,也可以选出宏观层面的民意代表,只有这样议会才可以充份的发挥代议制民主的功能,我个人最倾向的政体是两院制,参议院全部由比例代表制的方式选出,选党不选人,众议院全部由选区制的方式选举产生,选人不选党,宏观层面的议题参议院负责表决,微观层面的议题众议院负责表决,两院互不干涉,参议院负责选出行政首长,众议院负责选出内阁成员。
我觉得中国应该实行内阁制,而且应该强化比例代表制的选举方式,中国所有关心政治的人基本上都有明确的意识形态倾向,有左派,有右派,有中间派,不同流派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民主政治的本质是调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冲突,突出理念选择,强化政党选择。淡化政治上空洞以凸显个人魅力为核心的总统制加单一选区制不适合中国这样的国家,因为总统制加单一选区制太强调参选人个人媒体的行销,如果在中国这样的有浓厚的精英主义文化与个人崇拜土壤的国家,很容易发生威权复辟的事情。如果没有比例代表制的支撑,形成的选举文化最终将不利于培养公民意识与政治参与,单一选区制有的时候会因为选区划分形成的人口结构,造成得票总数虽然不是最多的政党成为国会最大党,比如英国二零一九年的国会选举就是很好的证明,虽然右派政党的总票数并不如左派政党的总票数多,可是右派政党还是取得了多数席次。而且总统制加单一选区制很容易让那些转型过程中没有被清算的前朝既得利益者借壳上市,因为收买政治人物的成本与比例代表制比起来要低很多,毕竟比例代表制是投政党票,根据政党票的比例分配席次,需要庞大的意识形态输出系统,长期的社会意识形态建设,而且需要在全国各地都争取到广泛的选民支持,才有机会成为国会多数。我个人更倾向于内阁制,内阁制不容易产生缺乏民意基础的国家元首,总统制容易产生选举过程中依靠个人魅力行销上台,上台之后摆烂的国家元首。
共产极权是射秽主义的敌人
马列主义认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外一个阶级的工具,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马列主义认为本来就没有属于全社会的公义,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司法独立,作为被压迫的社会成员,只有让被压迫的社会成员所隶属的社会阶级的先锋队成为统治阶级,可以支配国家机器,才有属于被压迫的社会成员的公平。苏共当年自封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根据苏共的理论苏共是被压迫阶级的利益的代表,被压迫阶级要上升为统治阶级,就必须让苏共成为执政党,才可以专政压迫阶级,被压迫阶级才可以免于被压迫。
中共的官方意识形态,特别是马列主义,本质上是把马克屎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的部份观点与列宁的专政思想拼凑在一起的产物,中共的官方意识形态实际上是一党专政的理论依据。列宁主义只是对马克屎早期的观点的延伸,并不是完整的马克屎的观点。马克屎的巴黎公社理论,主张工人自治,主张工人阶级内部的一人一票,与列宁的共产党先锋队长期领导国家,国家长期处于过渡阶段,长期实行一党专政的专政理论是不一样的。马克屎把共产党看成是革命成功之前的革命工具,而不是长期统治人民的统治工具。中共在政治层面实践的并不是马克屎的巴黎公社理论,而是列宁主义的极权理论。马克屎反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是基于对政治献金制度的否定,认为政治捐献的不受限制会让民主成为富人的游戏,可是马克屎本身并不反对普选,列宁是直接否定普选制度的。
马克屎晚年对股份制是高度肯定的,而且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可以和平长入射秽主义。马克屎主张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产业民主的基础上的自由人联合体,而不是让共产党官僚统治国营企业,让国营企业变成党营企业。中共建立的所谓的公有制经济实际上是列宁主义与斯大林主义的衍生物,我觉得不应该把中共与马克屎混为一谈,不应该把中共建立的共产极权等同于射秽主义与共产主义。
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比较倾向于支持自由意志论,所以认为自由竞争的结果是合理的,马克屎主义倾向于认同历史决定论,强调历史社会条件的不同造成的差异的不合理性,虽然共匪宣称列宁主义是对马克屎主义的继承与发展,可是区别在于马克屎主张自由人联合体,马克屎认为共产党只是过渡阶段的工具,革命胜利之后应该根据巴黎公社原则实现工人自治,列宁主张坚持党的领导,列宁主义是对马克屎断章取义之后拼凑出来的极权主义,根据马克屎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发展出来的西方马克屎主义是认同政治民主的,西方马克屎主义追求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共匪强调坚持马列主义,本质上就是不接受马克屎否定党的领导的部份,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理论属于标准的精英主义,列宁主义只是肯定马克屎早期的专政思想,不接受马克屎晚年对股份制对议会道路对和平过渡的肯定,不接受巴黎公社原则,也不接受根据自由人联合体理论衍生出来的经济民主,虽然列宁主义表面上反对社会达尔文主义,可是却认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精英主义的思想内涵,马克屎主义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才是水火不容的。
马克屎主义里边没有射秽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一党专政加市场经济的射秽主义初级阶段是共匪创造出来的概念,根据共匪的论述所谓的射秽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物质文化水平与精神文化水平高度发达的状态,是進入共产主义之前的社会状态,根据马克屎对于共产主义的定义,共产主义是没有政党 政府 国家的自由人联合体,人类可以自由的全面的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城乡差别 工农差别 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已经消失,物质文化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可以充份的满足人类的需要,共匪本质上是运用共产极权主义统治奴役人民的专制政权,共匪不会真正的创造共产主义社会,或许人类社会经历过极权计划经济 权力市场经济 自由市场经济 社会市场经济 民主计划经济之后会進入共产主义社会,可是东亚大陆要進入共产主义社会必须结束共匪对东亚大陆的统治,因为共匪建立的共产极权统治让东亚大陆长期处在极权计划经济与权力市场经济互相拉扯的状态,马克屎认为可以过渡到射秽主义社会的资本主义社会指的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社会,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社会存在民主政治与独立工会,只有结束共匪对东亚大陆的统治东亚大陆才有机会成为允许民主政治与独立工会以及自由市场经济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才有机会在东亚大陆建立共产主义社会。
共匪在他们的教科书上阐述了马克屎的理论,说明马克屎是壹个伟大的学者、思想家、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不过对中国人来说,关于马克屎了解得最多、最为熟悉的马克屎主义实际上被共匪处理过的马克屎主义。尤其在当前,习近平重新强调高举马克屎主义,强调全党全国要深入学习马克屎主义,强调以马克屎主义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我们更应该关注关于马克屎主义的问题,更应该说明什么是马克屎主义、马克屎主义与马克屎有什么关系。
我们在此简单扼要地补这个缺。我们壹般所说的马克屎主义是指共匪几十年来向十多亿人民灌输的、在中国高校教科书中阐述的马克屎主义,它来源于列宁、斯大林所解释的马克屎主义,其根源是马克屎、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等文献中阐述的共产主义理论体系,列宁、斯大林所解释的马克屎主义与原汁原味的马克屎主义之间存在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马克屎主义的基本内容概述如下:马克屎创立的剩余价值理论论证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是剥削,马克屎还论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无产阶级经过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打碎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射秽主义制度;射秽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全人类壹定会实现共产主义。
如果我们阅读马克屎的全部原著,来研究马克屎的理论,那么马克屎理论的内容必定远远超出共匪定义的马克屎主义的内容。而且马克屎和恩格斯在晚年对以前形成的马克屎主义作了修正。马克屎曾声称他不是“马克屎主义者”;恩格斯在去世前明确地否定了暴力革命,认为工人政党可以通过非暴力的手段使资本主义和平進入射秽主义。马克屎在晚年也有否定暴力革命的言论。所以马克屎理论不等于马克屎主义,马克屎理论中有正确的成分,有可取之处。
无论用哪种主流的界定射秽主义的标准来评价中国都不是射秽主义国家,中国既不是马列主义所主张的那种建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生产资料社会所有然后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生活资料按劳分配的奉行科学射秽主义的国家,更不是那种托派的共产党所坚持的实行自由民主的计划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也不是社会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那种政治上自由民主经济上建立社会市场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事实上中国是一个党国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是一个奉行权力市场经济的国家,共匪在中国建立了最坏的资本主义制度。
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党营企业,不生产免费的产品,不让内部产业工人分享剩余价值,不生产便宜的产品而是利用垄断谋取暴利,企业利润不会成为社会福利而是成为太子党的商业利润,不会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国营企业产品的价格然后让工人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出来的工分進行兑换实行按劳分配。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共匪用来行使资产阶级法权谋取商业利益的商业机构,所以应该用党营企业来称呼共匪建立的国营企业。
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的结果往往是带头的少数人成为官僚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后因为被除役 被转业 被重新安置 被党派去的工作人员取代所以失去国家暴力机器的基层革命者最终会被诈骗,工者有其股被按权分配的工分制度与工资制度取代,耕者有其田被土地党有与苛捐杂税取代,无产阶级专政被专政无产阶级取代,射秽主义被极权计划经济与党国资本主义取代,基层革命者没有机会成为统治阶级,只有利用民主制度为无产阶级谋取福利的社会民主主义道路最适合无产阶级。
在工人阶级的解放方面,共匪背叛了工人阶级,蓝领工人的工者有其股 产业民主 低工时 高工资 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 占有剩余价值根本没有在社会制度层面实现,工者有其股属于党营企业内部依靠逆淘汰机制升迁的高阶经理人,只有参与权力寻租与资本投资的官僚资产阶级与红顶商人才可以享有产业民主,低工时 高工资属于共匪体制内的职业党员组成的公务员,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属于政府官员,剩余价值被参与权力寻租的政府官员与拥有民营企业的红顶资本家占有,共匪是工人阶级的敌人。
如果马克屎主义经济学是正确的,工人阶级必须反共,因为共匪就是中国最大的资产阶级最大的剥削者,从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共匪实际上是维护剥削的统治阶级,只有消灭共匪才可以消灭剥削。共匪本质上是压迫工人阶级的,共匪一边侵犯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一边在私营企业内部维护资产阶级法权。
如果马克屎主义经济学是对的,中国也有剥削,虽然共匪经常掠夺私营企业,经常没收资本家的私有财产,可是共匪的掠夺行为与没收行为本质上是官僚资产阶级基于自身利益对非官僚的资产阶级進行的掠夺,私营企业在平时的生产与分配的过程中共匪是保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共匪是保护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权力的,共匪根本不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在中国有工人要争取建立独立工会,主张分享企业净利润,争取在私营企业内部获得财产性收入,诉求分享剩余价值会被共匪镇压,甚至被共匪送進精神病院,中国的资本家拥有的资产阶级法权比西方国家的资本家还大,中国的资本家可以长期让工人阶级的工资与企业利润增长脱钩,甚至长期拖欠工人阶级的工资,虽然中国的资本家会遭受官僚资产阶级的压迫,可是中国的资本家压迫工人的过程是受到共匪充份的保护的。
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属于素地租金,在中国成为农业增值税 村提留乡统筹被共匪占有。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社会增值或者自然增值而增加的收益属于经济地租,在中国成为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与高房价收入,被共匪占有。因为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属于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在中国属于耕地占用税被共匪占有。共匪根本就没有消灭土地剥削,而是成为土地剥削的受益者。
邓右即否定机会平等也否定按劳分配,右派主张抽象的机会平等,毛左主张抽象的按劳分配,他们都是蓝领工人的敌人。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根本没有立足点的平等,本质上是保护财团私有财产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毛左那种抽象的按劳分配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毛左主张的抽象的按劳分配根本没有具体的标准,没有中国工人与中共权贵之间的结果平等,本质上是建立在极权计划经济的基础上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右派与毛左的主张的内在逻辑是一样的,中国工人不应该成为右派与毛左实现利益的工具。中国工人容忍市场经济存在的原因,不应该是因为相信市场经济可以带来合理的收入分配,而是因为专制计划经济本身无法有效的反映供需关系跟组织生产,同时也应该明白市场经济最大的优势只是比起专制计划经济可以更有效的反映供需关系跟组织生产可是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收入分配未必是合理的,中国工人在利用市场经济建设国家的同时应该积极的参与社会运动,结束中共建立的壹党专政,建立民主制度,并投票支持真正的左翼政党,只是依靠改革开放之后建立的党国资本主义权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初次分配不会让工人广泛的分享社会利益,必须存在左翼政党追求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不然对于工人阶级是非常不利的。
我觉得最有利于蓝领工人的分配方式应该是每一个生产要素都得到一样的利润,比如净利润分成五份,土地 资本 工人 税收 扩大再生产各占一份,资本家得到五分之一,蓝领工人得到五分之一,然后蓝领工人内部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产量進行按劳分配,资本家通常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蓝领工人通常是一群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依然存在合理的收入差距,同时蓝领工人也可以分享到非工资性收入,资本家有钱赚,蓝领工人也有钱赚。
我支持社会民主主义,认为工人阶级应该利用民主制度争取利益,共产极权国家的公有制是骗人的,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实际上是自封代表全民的共匪在支配,社会财富根据权力大小按权分配,工人阶级在政治上 经济上 文化上属于无权阶级,无法参与政治生活,无法主导企业的经营与分配,没有享受亚文化产品的自由,成为共匪统治之下的政治奴隶。
所谓“封建地主”论
“封建地主”是毛制造的壹个概念,壹种罪名,有了这个罪名他杀地主、搞土改就是正当的了,就是“反封建”、是“新民民主义革命”。关于“封建地主”的荒谬性这壹点,我们己在前面简单提到并作了驳斥,这里再补充几句。
认真地说,中国的“封建制”早在两千多年前秦始皇统壹中国之后,就已被废除退出历史舞台了。秦以后中国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郡县制,这个体制在农业和土地方面的基本特点就是废除周以后的井田制、亦即封建的领主土地所有制。转而实行田地可以自由买卖的土地私有制。农业内部任其自由竞争,于是,地主、富农、贫农、佃农因此产生。但它与封建的分封毫无关系。这应该是常识。在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取消两千余年之后,毛居然捏造出“封建地主阶级”在中国农村普遍存在这壹天大谎言,实在是无中生有,无耻之极。
其实毛自已也知道这是谎言,有壹件事情可以说明毛在自打嘴巴。 1960年1月27日,毛乘着他的专列驶進广州珠江上的小岛宾馆,随后组织他的随行人员成立“学习小组”学习“革命理论”,毛在学习小组上高谈阔论,卖弄学问,其中他说的-段是:
“我国很早以前就有土地买卖。《红楼梦》就有这样的话:‘陋室空床,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蓬窗上。’这段话说明了在封建社会里,社会关系的兴衰变化,家族的瓦解和崩溃。这种变化造成了土地所有权的不断转变.....”
(引自《文革前夜的毛泽东》第58页。邸延生著,新华出版社2006年版)
既然在红楼梦及其之前的年代,农村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流转、所有者不断变化, 就说明已不存在“封建地主”(顺便说壹句,“封建地主”这壹概念是不能成立的,由国君分封获得土地的只有“领主”,没有 “地主”,领主的土地是分封得来的)。到了民国,皇帝都没有了,又哪来皇帝分封的“封建地主”呢!
其实出身农家的毛泽东比壹般人更清楚。毛泽东的父亲毛顺生就是靠勤俭发家的新兴地主的典型。毛很清楚,中囯近代不存在“封建地主”,提出这壹概念完全是其阴险毒辣,别有用心
(二)所谓地主代表最落后、最反动的生产关系,“是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阻碍中国社会前進而没有丝毫進步作用的阶级”,所以必须彻底消灭之。
这是毛在其《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和《中国革命与中囯共产党》中的说法,是毛共制定的“土改”( 土地革命)政策的理论根据。
中国的经济、科技发展缓馒,在近代落后挨打。于是,壹些人便把中国的落后归咎于长期存在的封建(实际上是皇权)社会制度。毛共则趁机把中国的落后,归咎于农业土地制度,特别是地主的存在。为自己推行残暴、丑恶的“土地革命”张目,提供依据。
其实这完全是壹种谬论,壹种恶毒的诬蔑。
我们首先要弄清的是,两千余年存在的土地制度和农业生产方式是自然形成的,是适合其生力水平的生产方式,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以土地土地私有、自由买卖为特征的土地制度比之封建时代固化的领主土地所有制无疑是壹种進步,它能促使人们努力生产、发家致富,争取成为竞争中的优胜者(即地主富农)。两千余年的中国科学技术也未能创造出壹种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来取代它。历代很多造反者和改革家都发现土地不均的事实,都想以“平分土地” 来改变它,但都以失败告终。被均分的土地很快又重新组合,恢复不均衡的原样。所以,地主的存在是壹种历史的必然,在壹定意义上是-种進步,它促進生产的竞争和优胜劣汰。
与毛共认定说地主代表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社会進步和经济发展的论调相反,地主富农恰恰是先進生产力的代表,是我国两千多年土地自由买卖制度下竞争的优胜者,农民中的出类抜萃者。再从现实看,现代先進国家的土地经营都朝着進壹步集约化发展,都实行家庭农场制度。这种家庭农场主正是由地主、富农发展而来。可见,地主富农代表了壹种集约化发展趋势,它与新的生产工具结合,便成了家庭农场,推动农业生产达到新的水平。反之,毛共强制堆行的“农业集体化”、国有化,实行平均主义大锅饭才是壹种破坏生产力、反历史潮流的倒行逆施,这些都已为历史所雄辩地证明了。
由此我们就知道毛泽东宣扬的“地主万恶论”、“地主反动无用论”是壹种基于其恶毒用心和卑鄙阴谋的谬论,壹种无理、无耻的污蔑。
质言之,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缓慢是否因为科技不发达,没有新的生产工具,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无法出现。为什么中国没有发明蒸汽机、发生产业革命呢?这虽然不是壹两句话能说清的问题,但其主要原因应是中国皇权政治制度的落后性制约了科技的发展。与地主无关。
至于说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阻碍中国社会前進而没有丝毫進步作用”,则更是信口雌黄的诬蔑。毛泽东在其《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不是也说了吗,“在中华民族的开化史上,有素称发达的农业和手工业,有许多伟大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军亊家、文学家和艺术家,有丰富的文化典籍。”而这壹切都在以地主和农民为主要生产关系的农业文明中创造的,那些伟大的XX家们,绝大多数都是地主或富农阶级的子弟。不是地富家庭也是接受“地主文化”教育的结果。能说地主阶级“丝毫无用” 吗?能说他们只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废物吗?
退壹万步,我们假说某壹阶级现在确实无用了,成了社会累赘和阻碍了,难道因此就要把他们斩尽杀绝吗?就如在壹个家庭、或家族中,出了壹些残疾人、老弱病患者,他们只消费不生产,难道就要将其消灭? 可能只有毛那样的人才会如此。
简而言之,毛式土地革命要打击、消灭的恰恰就是农村社会的先進群体,而扶植起来的则是如“湖南痞子”那样的社会沈渣和破坏力量,所以,土改后的农村政权立即呈现黑恶化,成了毛的极权统治的坚实基础。
(三)中共所谓的土地革命的本质
毛的暴力土改是以平均地权为幌子,挟持农民跟共产党造反的壹种方法、手段,很快。土改完成不久毛共又将将土地全部“归公” 为“国有,实即共产党所有了。
毛泽东的暴力土改不仅无偿剥夺地主的地产,而且要以恐怖的手段将地主甚至富农从肉体上消灭。
(四)所谓土改是夺取中国革命(即共产党造反夺权)胜利的必须手段,也就是必须通过暴力土改将农民捆绑上中共的造反战车上,才能取得共产革命的胜利。
这壹条只能作为毛共内部的解释,或壹些御用学者为中共的辩解词。但壹般人也认为,这是毛共要实行暴力土改的真正原因。直至今天,壹些非共产党人士和外国学者还普遍认为,毛式的暴力土改虽然极不人道,但对于毛共动员农民参与其夺取战争却是必须的,非常有效的,有人认为毛共主要依靠这种土改发动起来的农民战争,才取得了胜利。
此说有壹定道理,但不全面,有些似是而非。要说清楚这壹问题必须進行深入分析。
首先要弄清的问题是,毛共的胜利是否由于土改动员了农民参军,并以阶级仇恨的教育使士兵作战勇敢才取得的?鉴于这壹问题复杂,这里只能长话短说,概而言之。毛式土改在上述方面确实起到了壹定作用,但从全局来说不是决定作用。毛共的胜利主要由于内、外部的大环境促成,最主要的是日本的全面侵华战争。这点连毛泽东都承认。所以在建国后几次与日本人的会面中,毛都毫不掩饰地说:应该感谢妳们,给伱们发个大奖章才对,没有日本皇军的侵略,哪有我们(共产党)的今天!毛说的是肺腑之言,正是日本侵略引起那场长达八年的全民抗战,才使得濒临绝境的毛共起死回生,得以在后方的真空地带将自己的军队由4万余人发展到壹百多万,并占据了近亿人口的根据地。而他们的对手国民党则被日军打得筋疲力尽,元气大伤。从而使双方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再者,现代战争并不是只靠士兵的勇敢就能取得胜利的。早年中央苏区的红军也是毛泽东用土改和阶级仇恨武装起来的不怕死的军队,可是它不得不在蒋介石的第五次围剿中全面溃逃。从历史上考察,起义、造反的农民军大都非常勇敢,因为他们已经走上了不归路,没有了退路。可是决定事业成败的是多种因素,单靠作战勇敢不壹定能成事。因此,即使毛共利用土改、动员农民为“保卫胜利果实”而参战,获得了足够的兵源,但并不等于能获得最后胜利。以为毛是靠暴力土改煽动的农民战争才夺得了天下,是片面、浅薄的说法。
有壹个相反的事例,可以证明毛共如实行比较开明的政策或和平土改,可能更利于实现他的夺权目标。那就是在抗战时期,在毛共控制区壹度被迫放弃了暴力土改,改为比较温和的“二五减租”,政治上实行“三三制”,赢得了包括地主和绅士阶层的由衷拥护。在中共某些根据地,出现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同仇敌忾、全民抗日的局面。这壹时期出现了不少开明绅士(即大地主)毁家纾难帮助共产党抗日的动人故事。毛共自已都承认并有所记载。所以,毛共如能坚持比较开明的政策,在土改中放弃残暴、野蛮、血腥的从肉体上消灭地主、富农的政策,可能会更得人心,更有利于他夺取政权的目标的实现(其时国民党政权确实腐败无能,丧失人心)。
可惜毛这个彻底的流氓恶棍、暴君和冷血动物,始终不改他那嗜血成性的本性抗战前期被迫执行的非暴力土改政策,没有坚持多久就名存实亡了;待到日本投降,毛的真面目再次暴露,为了与囯民党争天下,不久他就发动更加残忍更加血腥的土改运动。同时将抗战中壹度参加共产党政权、为其奔走卖命的士绅阶层,再次打成“土豪劣绅”交给暴民虐杀。毛的这壹无耻叛变,也连累了共产党干部成为了杀人凶犯。
由此可见,毛的暴力土改并非其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只有实行暴力土改才能夺天下。退壹万步,即使承认在争夺天下时推行暴力土改有其“必要性”,那麽,在1949年全国胜利后,毛共稳坐江山之后,就绝对没有这种必要了。人们也期待毛仿效历代开国之君“大赦天下”,捐弃前嫌,团结全体人民开创国家建设的新局面。可惜人们的愿望彻底落空!心如蛇蠍、壹日不杀人便如坐针毯的毛泽东,壹坐上那把龙椅,便立即下令進行全国性的大屠杀,先是“镇反”,接着便是毛式暴力土改。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再次陷入血雨腥风之中……
这壹事实从反面证明了毛之所以坚持他的暴力、残忍的土改政策,并不只是出夺取“革命胜利”的需要,从全面看,除了他的蛇蠍本性使然,更是为了实现其建立极权专制的恐怖帝国而对人民实行分而治之、分而斗之需要。
三、毛式土改罪恶点滴
要全面清算、讲清毛式暴力土改的罪恶是不可能的。为了掩盖这壹空前的反人类反文明罪行,几十年来毛共采取封锁讯息、造假宣传、销毁有关原始资料以及残酷迫害知情人、揭发者等手段,致使这壹骇人听闻的恶行几近演灭无闻,历史的真相被彻底改头换面,冤沈海底。然而随着毛的死去和中国的对外开放,终于使这壹奇冤露出冰山壹角,虽然近年来见诸文字的仍然是其真相的九牛壹毛,但滴水可见太阳,我们仍然可以从这些零星的揭露中看到当年土改运动的“壹斑”。
(壹)康生、陈伯达的土改试点
1946年,毛发动夺天下的内战在即,因而决定恢复被壹度中断了的暴力土改,通过土改,壹方面放纵、满足农村中壹些流氓地痞、恶棍暴徒的贪欲、兽行,来赢得他们对共产党的拥护和对战争的支持;另方面,通过土改制造的极度恐怖气氛,迫使其统治区的人民竭尽财力、人力毫无保留地投入毛共这场夺天下的“人民战争”中去。
此时,毛共各根据地有的已自动恢复了土改政策。为了统壹政策、统壹行动,毛决定由刘少奇主持制定壹个有关土改的政策法规(毛知道这是件卑鄙、恶毒、遗臭万年的差使,因此叫刘少奇出面去干)。但是此时,正是国、共两党在美国的“调处”下大谈和平的时候,国内的舆论也都呼吁和平、反对打内战。所以,顺应这种形势,刘少奇搞出的“五、四土改指示”不是很左,如只提出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不动地主土地以外的财产;壹般不动富农。等等。
很快,美国和平调处失败,毛共挑起了全面夺权战争。毛立即指责刘的土改指示“右倾”,命令停止执行,并推倒重来。但由于胡宗南的国军進攻延安,战事紧迫,新的土改方案被迫推迟。
新的土改政策不仅因为战争推迟,还因为毛自己还未找出新的最佳方案。因为,毛的统治区实际上大都已经搞过不同形式的土改了,有的地方还不止壹次;加上八年抗战,民生雕敝,农村破败,地主富农已经累受重创,已有名无实,且少得可怜了。这种情况下的土改如何搞呢?如何榨出油水让“贫下中农”尝到甜头呢?这壹切不是简单发几条指示就可以解决的。于是毛决定先行“试点”。
毛选择了他最信任的两位“极左”能臣去担负这壹试点重任,壹个是康生,这是个以整人出名、最善于制造恐怖的老手,中共的特务头子,时任政治局委员、社会部长;另壹个也是以极左闻名的流氓文人、毛的政治秘书陈伯达。毛相信他们定能搞出好的、有用的经验和方法来。
这个土改试点工作团于1947年初组成。毛非常重视这次土改试点,特意将他从苏联回来不久的大儿子、未来的接班人毛岸英托付随团去锻炼。毛岸英化作康生老婆曹轶欧的侄子,跟随康生左右。工作团的其他成员也是毛共级别很高的干部。试点工作团因胡宗南对延安的進攻而推迟了几个月,三月间才从延安出发。
试点地选择在中共的“老区”晋西北,属中共晋绥分局领导管辖区。工作团成员先到达晋西北的临县集中,然后分成四个分团分赴临县。静乐县、朔县、保德县与当地干部壹起开展运动。其中康生选在临县的郝家坡,陈伯达选在静乐县的潘家庄坐镇蹲点,并指导面上的工作。
这些地方都属中共的“老区”,在抗战中都建立了中共的政权,据说有“很好的群众基础”,也就是说老百姓早就是中共的顺民,为抗战中中共的发展壮大,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这些地方本来就贫穷,加上长期战争破坏,农村经济雕零,原来的地主富农土地也卖了,人也穷了,而且人人都参加劳动,按照毛的《怎样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标准,这里已经没有地主、富农了。怎么办呢?
这些“困难”当然难不倒康生、陈伯达,不久他们就将试点里的土改搞得轰轰烈烈、鸡飞狗跳,上演了壹幕幕惨绝人环的大剧。
根据亲历者、知情者的回忆,康、陈的土改模式大致如下:
首先,把土改与整党结合起来,即所谓以整党推动土改,以土改验证整党成果。
整党整什么呢?整“右倾”。先将各级干部集中起来,不准外出,不准互相接触,制造住恐怖气氛。然后是检查、坦白,互相检举各种右倾思想和行为;接着查三代,揪出壹些“阶级异己分子”批斗,杀鸡儆猴,人人过关.....,经过三番五次检查、批斗而且“过关”、获得“解放”后,便告知让他们去搞土改。这有如在壹群饿狼的尾巴上点上火把,让它们冲向羊群......。
康生为土改制定了“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总方针和指导思想。
工作队進村后第壹项工作是“访贫问苦”,寻找所谓土改“根子” ,发现积极分子, 先把这些人组成农会、充当农会干部。然后進壹步扩大农会和积极分子队伍,成立基干(武装)民兵,便進入斗争阶段。
在开展斗争之前,最关键的壹著是寻找、确立斗争对象。前面讲过,晋绥地方真正的地主已没有几个了,那麽,如何寻找斗争对象呢?为此康生发明了“化形地主”壹词,化形地主是指过去(包括祖上几代)曾经有过较多田地、后来破败,或者改行从亊其他职业的人和其家庭;还包括在抗战中响应毛共号召,把自己的土地、房屋捐献给政府和穷人的“开明士绅”,以及参加了毛共的“革命工作”的干部家庭。另外还有破产地主,工商地主等,都归入斗争对象之列。
按照规章,土改只限于斗争、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和财产。但是单是这些家庭没有多少财产可供瓜分,积极分子们如果没有实惠,积极性是难调动起来的。所以实际上凡是家里有点“油水”的,如工商业者和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都要被划为工商地主、化形地主遭到灭顶之灾。为了進-步扩宽财源和制造恐怖,又增加两类“罪名”,壹是“恶霸”、 二是“坏分子”。对他们 不限成分,只要在日伪和国民党政府、军队做过事、当过差的,或者对共产党和干部有过不满言论的,或者农会干部不喜欢的人,都可戴上这两顶帽子。而且办法简单,在群众集会的场合,只要有人提出某人是“恶霸”, 某人是“坏分子”, 会上有人附和,主持会议的就可将其人揪出批斗,壹般会被当场打死。 这样就大大增加了运动的恐怖性,更進壹步扩展运动的威慑力。
按照毛共原来限定,土改中的地主、富农应占农户总数的10%左右,试点地区都超过了这壹规定。静乐县的娄烦地区当时有10954户,找出地主富农2028户,占总数的18.5%,有36个村地富占30%以上。
解决了斗争对象问题之后,就是发动群众向这些人斗争了。所谓斗争,就是刑讯逼供,追浮财,打人、杀人。壹般是先控诉其所谓“历史罪恶”,对于绝大多数地主富农来说,所谓历史罪恶只是壹些家长里短的琐碎事,如有人控诉:某次他去拾柴,地主婆骂骂咧咧说偷了她家的枣树枝,这被上纲成“断了穷人的柴路”;某穷人某次去某地主家要饭,被地主家的狗叫着赶出来,这被说成放狗咬人要置穷人于死地。如此等等。斗争会上,除了壹些没有油水、干部们又讨厌的可以立即打死的以外(打死人要土改工作队员同意),壹般不能立即打死,要留下来“追浮财”( 又叫底财),即追缴隐藏的金银财宝、现金等。土地、房屋、生产资料都是明摆着的东西,而 “浮财”是看不见的,也是人们最想要的,所以斗争会主要成了追浮财会。斗争壹方总是狮子大开口,被斗者则极力否认苦苦哀求。谈不拢,就用刑……很多地主、富农受刑不过,只好胡乱招供,民兵依照其招供按图索骥去寻找,却总是落空。于是回头来对招供者施以更加酷毒的刑罚。这样,几个回合下来,被斗者很可能就给活活弄死了。
最初,虽然工作团已经做了充分的发动工作,明确表示对地主等被斗争对象可以釆取任何手段。但是,也许人们对残忍还有壹个适应过程,初次的斗争会总不能令工作团满意。郝家坡第壹次斗争会之后,康生召集村干部和积极分子总结说:“我们对地主太客气了”,“要死人”。“多死点地主分子没关系”。
只要有人鼓励和撑腰,任何地方都会有人面兽心的歹徒,毕竟由动物進化而来的人类仍然残存著兽性的壹面,这正是毛共的土改和阶级斗争能够在任何地方横行无阻的原因。当第壹个流氓拳脚交加把斗争对象打趴在地,不但未受到谴责反而获得表彰奖赏后,第二个流氓就会把人打死;第二个打死人的凶手照样收到表彰后,就有更多恶徒加入打人、杀人的行列。
在运动高潮时,斗争会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刑场。斗争会场摆满了各种刑具,如用来炙人的炭火、火柱、熨斗,还有老虎凳、铁锹、棍棒、竹签、搟面杖、醋柳圪针、麻绳、刀具、细铁丝串著的艾绳、甚至还有蠍子、毒蛇。被斗之人看到这场面三魂都已经去了七魄,往往还未动手就己瘫倒在地。除了动用场上的刑具之外,最普通、被斗者常常领受的科目是跪瓦渣、用鞋底抽嘴巴,在寒冬腊月剥光衣服,从厕所里舀来粪便从头淋下,等等。
虽然如此,但斗争的成果仍然不大、被斗者交出的底财不多。土改积极分子和工作团有些丧气,但决不甘休。在郝家坡,积极分子们发明了“挖祖坟”之法。因为他们知道,地主富农现在确实变穷了,交不出多少“浮财”,但他们中有的祖先曾经富过,是否会像历代帝王那样把金银财宝埋藏在坟墓里呢?这个推测壹旦提出,工作团本着“群众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原则给予支持,积极分子们的劲头又上来了。于是壹场空前的“挖祖坟”运动先郝家坡,后在其他地区蔓延开来……
所谓斗地主决不限于地主本人,地主家的任何人都不能放过。地主妻子被抓去与丈夫同斗。地主幼小儿子被称为“小地主”,被贫下中农的小孩子围攻辱骂、殴打,有的被打得头破血流甚至当场被打死。有的村庄还有“创新”,将地主家年轻女人作为“胜利果实”分给土改积极分子和那些没有妻室的二流子、无赖,有的女人不堪凌辱而自尽。还有的地方对地主实行五马分尸的酷刑。(香港《动向》杂志2015年第9期第34页的作者在回忆中说,1969年他下放到北大荒挿队落户的村子,村民告诉他,壹个姓胡的地主在土改中被五马分尸,其小妾被村支书据为己有。)
由于有了“化型地主” 壹说,很多出身地主家庭但早已参加了毛共队伍的干部、教师,亦被当作地主被抓捕、拉回村内斗争,因为怕其重新回干部队伍,这些人壹旦抓回村必死无疑。晋绥地区在抗战时期是中共根据地,壹些当年的“抗日英雄”和中共的高级干部也在土改中惨遭杀害,抗日英雄郝圆脸是潘家庄行政村所属城东沟村人,抗战中曾任民兵中队长,1944年出席晋绥边区的群英会,被授予“劳武结合特等民兵英雄” 称号。1947年4月在陈伯达主持的土改中首先被枪决。
1947年冬,延安中共党报《解放日报》记者郭克卿在赴晋察冀边区采访途中,只身回老家郭家庄探亲,郭带有警卫员,可见不是壹般干部,但他把警卫员留在马坊镇没有带去。郭打算劝说家人主动交出土地、财产,接受土改。可刚進村未及回家便被村民围住活活打死。
晋绥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孙良诚,地主家庭出身,本人少年时代即在外读书,后在中共边区政府工作。在中共晋绥边区分局召开的土改经验交流会上,孙良诚听到康生的“化型地主”壹说,康生并举出时任晋绥边区临时参议会副参议长、开明士绅刘少白为例,说刘少白当年献地是“假开明”,即是“化型地主”。 孙良诚回到高等法院传达会议精神时,表示了对康生说法的异见,孙说:“刘少白献地是假开明,那麽,什么是真开明呢?”想不到有人就此向边区分局告密。1947年年中,孙出外办案时路过家乡兴县固贤村,回老家住了壹夜,第二天天亮即被土改工作团派人抓捕。关到11月,在固贤村召开的壹次联村斗争大会上,先拿6个地主活活打死,孙良诚被最后带上场,宣布罪名为:对抗土改的地主分子。立即被壹个凶手用铁棍从肚子捅進,立即死亡。(为了节省子弹,土改中杀人壹律用棍棒、刀斧、石头)
静乐县娄烦马家庄的刘肇津,为著名开明士绅,而且在1937年中共在该县建党之初就加入了共产党。刘还兼通医术,经常义务为八路军三五八旅官兵治病,时任三五八旅团长的中共将领杨秀山曾患伤寒,刘邀至家中治疗40多天,直至其康复痊愈。1947年土改试点时,刘肇津在兴县中共晋绥分局办的丰记商店当坐堂医生,被本村群众抓回去活活打死。刘肇津如此,其余可想而知。
(以上取材于《炎黄春秋》2003年第7期曾彦修:《康生在土改中把马克屎主义烧了》,2011年第4期张贵桃:《娄烦土改及其纠偏》等)
土改的最后壹道程序是分田分地。按规定,好地分给贫雇农,中地给中农,赖地分给曾经占过便宜的村干部,至于地主则是扫地出门,即地主家那些幸存未死的人每人只给壹只碗、壹双筷子,其余什么都没有。他们不是立即饿死就是沦为乞丐任其慢慢自灭。
简言之,任何人壹旦被划为“地主”,本人等于宣判了死刑,全家也要遭殃。假如地主家幸而有人大难不死,也将被列为阶级敌人永远受到专政、奴役。富农稍好壹点,没收田地财产后可分给赖地。(但富农如果兼有工、商行为则被划为“双富农”, 等同“恶霸”,可立即打死,见后文)
中农也不能幸免。中农虽不像地、富那样悲惨,但其土地也被强行没收后再平分,也会损失部分好地。按当地农民的说法是:“砍倒大树砍小树,砍倒小树拔圪针”(圪针系方言,原指植物枝梗上的刺状物,借指稍有壹点财产者)。
虽然康生、陈伯达在晋绥地区的土改试点如此恐怖,如此左得可怕,然而负责土改的刘少奇等领导人仍不满意,认为“右” 了。1947年夏,刘少奇离开延安带着新成立的中央工委去到晋绥,在听了康生等人的汇报后,对晋绥地区的土改给予尖锐批评,基本上否定了前段的土改工作。刘少奇给晋绥地方的领导人贺龙、李井泉、张稼夫写信说:“妳们的干部不信任群众,违反群众路线,不尊重与倾听群众的意见”,“ 在各种组织中存在与地主妥协的倾向,某些分子或明或暗的有阻碍破坏群众运动与土地改革的现象,也很严重。”刘还与同行的朱德打电报向中央汇报说:“晋绥土地问题基本上还未解决,只有少数地区农民已分得土地……如果不釆取有效办法,改善现状,确难继续支持长期战争。”笔者引用的这篇文章作者并未说明刘少奇对晋绥土改有那些具体的指责和要求,而且文义也不太明晰。(原文见《炎黄春秋》2012年第11期《土改中的蔡家崖的斗牛大会》。)但笔者推断,刘少奇所指责的主要应是两个问题:壹是没有拿全部土地包括中农的土地按全部人口平分,这样很多贫雇农仍然分不到土地(所以后来刘主持的”土改法”规定要拿中农的土地平分);二是没有坚决执行对包括共产党干部在内的“贫雇农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的政策, 对干部中的右倾分子的打击不够狠。所以刘认为“群众没有充分发动起来”。刘因为由他主持的1946年的土改“五四指示” 受到毛的“右倾”批评,为了将功补过,此时变得奇左起来,后来在刘亲自主持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上,把他的壹套极左思想全部贯彻于会议中。因此这个会议之后的土改特别残忍,特别血腥。
晋绥地区后期的土改、除了前面讲到的酷刑外,壹位知情者又补充列举了另外的几种酷刑:
壹种叫“磨地”。 先在地上撒上有棱有角的炉渣或六棱八瓣的波菜籽,这些东西比木锉还要锋利。将被斗者脱光衣服,推倒在地让两人提住两脚来回拖,后又发展为正反两面拖。用不了壹会就会使被拖者血肉糢糊。如果还交不出浮财,或交出的不能让施刑者满意,就要继续拖,直至惨死。壹个开药铺的叫周二掌柜的受刑后交出了三百大洋,被认为不老实,便在其肚上加上石磨并坐上人拖,周的后脑被磨塌,脑浆流了壹路,立刻毙命,白森森的肋骨壹根根排列著让人不敢正视。
第二种叫“坐圪针柜”。 将壹个衣柜抽空,在其箱底散满剁碎的酸枣树圪针,把被斗者剥光,赤条条放進去,盖上盖子。然后在柜腰底部放壹根木头做横梁,从两头按下揺晃,有如幼儿园的撬撬扳。晃几下问壹句:交不交待?
有壹个叫余务本的七旬老人,做生意有些钱,被抓来受此刑。但老人耳背,外面的人问话听不到。于是被认为顽固,壹阵猛摇之后,打开壹看,早已血肉模糊断了气。
第三叫“扔四方墩”。 当地人把长城的烽火台叫做四方墩。四方墩有三丈高,把人往下扔必死无疑,这是对付那些被认为是顽固分子的最后办法。为了怕其万壹不死,还在其下面的荒山野坡上铺满各种石头,后来改为先扔人,然后对着人扔石头。壹个姓韩的教书先生被打成化形地主。韩妻生性节俭,提着篮子捡料炭,被认为装穷,抓来施以火钳烫、磨地、坐虼针柜等酷刑,不死。最后被扔四方墩砸死。
最后是枪毙。如另外壹个寡妇经营磨房、当铺、粮库等,被认定浮财多,当作重点斗争对象,先后受到火柱烫、磨地、在耳朵里鉆進撚子点灯,仍未死。最后由乡里的法庭枪毙。
(以上引自《炎黄春秋》2013年第2期《晋绥土改中的酷刑》)
由于全国土地会议后强调土改中不但要对付地、富及农民中的“坏人”,而且把这壹条扩大到对付共产党的干部上来,叫做“审查干部”。为此壹些中共基层干部也遭了殃。还是上面那篇文章中,作者引用中共高干牛荫冠的话说:当年他“从兴县搬到宁武县,沿途发现被打死的区乡干部不少,其中有壹位区长(名字记不清了)被邦在树上,用树皮刮他的肉,满身是血,刮到骨头,最后刮死。”又如兴县黑峪口村党支部书记刘玉明被活活打死之后,还被人剖胸挖心。
康生的前段工作虽然受到刘少奇的批评,但后来仍得到毛泽东的肯定和赞扬(在受到刘的批评之后,康生搞土改变得更加疯狂和血腥起来,见下文)。1948年4月1日,毛泽东路过晋绥分局所在地的兴县,召开干部会议并作讲话(这篇讲话收入《毛选》第4卷,题目就叫做《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毛在讲话中说:
“.....晋绥分局获得上述成功的原因,就领导方面来说,主要是:(甲)在去年春季刘少奇同志当面指示和去年春夏康生同志在临县郝家行政村工作的帮忙下,晋绥分局去年六月召开了地委书记会议。在这个会议上,批判了过去工作中存在的右倾偏向,彻底揭发了离开党的路线的严重现象,决定认真发动土改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方针。这个会议是基本成功的。假如没有这个会议,这样大的土改工作和整党工作的成功是不可能的。”
毛还掩饰不住他对整党和土改造成的人人心惊胆战的恐怖局面的喜悦,他说,晋西北地区的干部和群众都被制服了,害怕了,他们说:“‘从此以后,再也不敢封建了,再也不敢厉害了,再也不敢贪污了’。这是晋绥人民的话,这是晋绥人民对于我们的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所作的结论。”
使用如此残酷的手段,将人民整得胆战心惊服服贴贴之后,毛却如此得意洋洋。这就清楚地表明了毛对惨无人道的土改和整党(整党也是为了土改)的由衷赞赏和喜悦,同时也使我们清楚了,毛所谓的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拥护”意味着什么。
由于康生能干,毛在当年10月下旬派他去山东搞“二次土改”,以扭转那里土改工作的“右倾”。康生于11月初到达山东,以“钦差大臣”的身份,按照毛的意图和他在晋西北创造的经验,迅速地、雷厉风行地掀起了山东中共根据地的土改狂潮,所有中共的干部和根据地的群众立即被卷入血腥的恐怖之中。
康生先参加在中共渤海区党委所在地阳信县召开的渤海区土地会议,会上他认定渤海区中共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都是壹批“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他们在思想上政策上犯有类似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投降主义的错误。”因此开展了“搬石头”运动,即把原有各级干部撤换或开除(有的被法办),换上杀人不眨眼的流氓恶棍掌权。
康生自己带头示范,他到阳信的壹个镇,那里原来没有什么暴行,康生指示说所有斗争对象“不管有无罪恶,壹律加以肉体消灭。”于是120人在斗争会上被活活打死,有的罪名仅仅是“同情地主”,其中两个是七岁儿童,被儿童团的“红小鬼”折磨而死。
其他地方仿效康生的做法,大肆乱打滥杀,壹时间惨声震天,血腥遍地。
渤海区的土改“补课”差不多了,康生又马不停蹄赶去胶东地区搞二次土改,如法炮制,重复渤海区的恐怖壹幕。
就这样,山东的土改为后来共军全歼张灵甫(国军抗日英雄)的七十四师和淮海战役的胜利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习仲勋眼中的老区二次土改
1947年8月,中共中央将习仲勋从军队调到地方,让他主持西北局的工作。西北局主管陜甘宁边区,是老根据地,这时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土改。但对于大部分是“老区”的西北局来说,土改早就搞过了,这次实际上是二次或第三次“土改”了。
习仲勋能做到毛共的“大区”壹级干部,当然是久经考验、立场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绝对不会是“右倾分子”。因此,从他眼中来评判那壹场土改,应该比较客观,绝对不会对那场运动“歪曲”和“污蔑”。
10月10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全国土地会议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下发各地执行。西北局于11月1日在绥德县召开了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和《土地法》的大会,后称“义合会议”。会上由西北局宣传部长传达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其实就是晋西北土改的翻版,如提出要让“贫雇农打天下坐天下”,“群众要怎么办,就怎么办”,“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翻底财,搬石头”,所有工商业者和中农、都在“共产”之列。
会议的空气很紧张,壹批领导干部如张岱峰、高峰、周兴等被叫到台上接受批判,稍有分辨,就被“拉下台”。还把晋绥地区在整党中把“五台山大庙炸了个稀巴烂”壹事广泛宣传,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习仲勋虽然是会议主持者之壹,但据参加会议者的记述,发现他“说话较少,神情郁闷。”后来习仲勋说:“义合会议潜伏壹种‘左’的情绪。”但是,作为领导人,他在会上不敢有异议,只能遵守、执行中央的既定政策、法令。
义合会议之后,各分区、县立即召开会议進行贯彻,壹场以土改和整党为中心的大规模运动迅速在西北局所辖各地开展。习仲勋下到各县调查巡视,发现运动中出现了各种“极左”的偏向,如:不加区别地平分壹切土地;所有生活较好、财产较多的农民都成了土改斗争的对象;把早已转化为农民的旧地主、富民又拉出来斗争;甚至在共产党政权里任职的公教人员的家属因缺乏劳动力而雇请农民种田者,也定为地主、富农。在枣平林街,所有商店、铺面全部被查封。
武斗和酷刑更是触目惊心,延家岔的贫农会规定:谁斗争地主不积极,就用乱石打死!各地土改工作团都指定了专门的打手、刽子手,专门从事捆、打、吊、考、杀人的“工作”。斗争会成了阎王殿,除了壹小撮干部、凶手,与会者人人恐慌,胆战心惊。
习仲勋在壹份调查报告中写道:土改壹到农村,就发生极“左”偏向。凡是动起来的地区,过多强调“贫雇农路线”,反对所谓“中农路线”,都是少数群众(不是真正的基本群众)起来乱斗、乱扣、乱没收财物,乱扫地出门。最严重的是佳县,有好几个村庄,连贫农、中农的东西都壹律没收。干部家属幸免于斗者很少。张达志(时任晋蒙军区副政委)家人也被斗,索要银洋。有的烈士家属也被扫地出门。佳县乱搞不到五天,竟壹塌糊涂。我看壹有“左”的偏向,不到半月,就可把壹切破坏得精光......(本小节资料引自《炎黄春秋》2007年第10期贾巨川的文章:《习仲勋在土改中防左纠偏》)
有意思的是,习仲勋报告里所说的情况“最严重”的佳县,正是毛泽东呆的地方,自1947年8月16日至11月21日毛就住在佳县,因此对那里的情况他壹清二楚。张戎《毛传》第278页记述:送给他(指毛)的壹个报告说,那里的土改“有用盐水把人淹在瓮里的,还有用滚油从头上浇死人的。”有个地方甚至“规定谁斗地主不积极,就用乱石头打死。”笔者对照,给毛这个报告的,很可能就是习仲勋,或由习转呈的。因为壹般人不可能给毛递报告,更不敢递这种报告。
1947年12月7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陜北米脂县召开中共中央扩大会议,或称“杨家沟会议”。习仲勋趁参会向毛汇报工作之机,谈了自己对边区土改中存在问题的看法,还向毛反映绥德县在土改中将著名的开明人士、陜甘宁边区参议会副会长安文钦也抓去斗争,抄没了他的全部“浮财”,并且“扫地出门”。
这时恰恰曾被毛肯定过的另壹个“开明士绅”、陜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去世,习仲勋与林伯渠商议后共同向毛建议:为李鼎铭召开追悼会要请党外人士参加,请安文钦致悼词,借以为安文钦“平反”。毛泽东接受了这个意见,并且承认“下面做法过火了”。可谁都知道,没有“上面”的支持,“下面”敢“过火”吗?毛还用他那套特有的“黑色幽默”说:“美国记者爱泼斯坦在延安访问时曾讲过,共产党真厉害,把地主、开明士绅请出来当了副主席,副议长,现在壹搞土改,又把他们的浮财给分了,赶出家门。有朝壹日这位记者再问起安文钦先生时,妳们怎么交待?”毛这里用了“妳们”壹词,仿佛这都是别人干的,与他无关,何其鄙也!(毛类似的“黑色幽默”还有:事实证明,人的脑袋割了,不会像韭菜壹样又长出来。他把这当“笑话” 取乐。)
面对习仲勋对土改中过火的、残忍的做法的批评,毛表面上既没有异议,也没有反驳,但实际上并不认同,也不接受。他在听取习的汇报后谈到对壹些问题的看法时,故意顾左右而言他,他要习仲勋挤时间来读书,说什么:壹个人的经验是狭隘的,受时间、地点、条件的限制,要使经验上升到理论,就得学习。只凭老经验办事,不能适应新形势。.....这显然是对习的“反批评”。不过,他知道习是忠心耿耿的,是从大局出发的善意劝谏,所以忍受了。
但转眼间,在会议闭幕上作结论讲话时,毛对习仲勋以及其他壹些在会议对土改提出批评的人给予变相的“回击”:他先说在土改中反右倾的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出现了新的问题,就是对待中农、对待中、小资产阶级和党外人士出现了“左”的偏向。不过,这好比壹河水,这河水十个浪头八个是好的,只有两个浪头有点偏差。这当然只是“小问题”了。毛故意回避人们反映最强烈的乱杀、虐杀问题,只是说地主阶级作为整个阶级是要消灭的,但作为个人要分别情况对待。
习仲勋似乎感到他反映的问题没有引起毛足够重视。就在杨家沟会议结束后的第七天,即1948年1月4日,又写了壹份致西北局并转中共中央的报告,报告共有五个方面的内容。除了开头是对毛“热烈拥护”的套话之外,其他主要是强调陜甘宁作为老区的特殊性,如说“平分土地对我不利”;老区的地主富农比新区少得多,不应规定地主富农占全体农户8%的“标准”(可见,那时已下达打击的指标了)。而且提出,对老区的地主,应该查实其剥削关系、及是否参加劳动,和劳动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其现在的成份。还提到许多地方名义上说是自发的群众运动,实际上为各种动机不纯分子所操纵、把握,等等。
习仲勋所反映的问题,击中了毛式土改的要害,毛与刘少奇、康生本来就是想利用农村中那些“斗争勇敢”的流氓恶棍、积极分子,制造足够的恐怖,然后将农民整治得服服帖帖,就算达到目的了。他们对如何划阶级、分配土地才能达到公平、如何限制那些“动机不纯分子”的从中捣乱,以及对地主富农的滥刑乱杀根本不感兴趣,更不想纠正。
不过,习仲勋既然已经指出了这些问题,老奸巨滑毛也就不得不表示“同情”。并叫习仲勋去“巡视绥属各县”,“每个县住几天”, 调查了解情况。
习下到子洲县,在那里呆了9天,超过了毛的规定期限。因为他在那里与地委和几个县的干部群众广泛接触,了解到更多的情况,如,各地都出现了趁运动浑水摸鱼大捞壹把的投机分子;子长县栾家坪的土改变成了干部党员之间的斗争;涧峪岔附近的四朴桥斗争(打死)壹个旧保长,逼其妻剖腹自杀殉夫;交口有五六十名群众住在地主家,杀鸡宰羊,大吃大喝了八、九天,临走还捞上壹把……。
1月8日,习仲勋将了解到的情况归纳为9种不良现象致信西北局;10日,西北局将此报告转呈中共中央。
19日,习仲勋就陜甘宁边区近期的工作特别是防止和克服土地改革中“左”的偏向问题,再次致电毛泽东,并提出了壹些纠偏的建议。
习的报告和意见,差不多等于全面指责和要求纠正毛和刘的土改政策方针。这时的土改已经因为过度残忍血腥而引起社会上广泛的指责,也引起了毛共内部壹些人的不安,且这时土改己進入尾声,毛的土改目的已经达到,他正想找壹个台阶下来收场。于是,他利用习仲勋的意见书给自己制造壹个虚心纳谏的假象。2月6日,毛致电习仲勋等人,就新、老“解放区”不同的土改政策征求具体意见。不久,正式下文推广了习仲勋在自己辖区绥德县搞的“黄家川经验”, 但这时毛的二次土改也接近收场了。
当年的习仲勋是幸运的,他提了那麽多“纠偏”的意见,居然没有被毛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算是壹个奇迹。不过他不可能永远这么幸运,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期,还没等到文革,毛借口壹部小说把他打成“反党集团” 头头之-,投進了监狱壹关七八年。
再说说“新区”的土改情况。
刘伯承、邓小平率领的第二野战军于1947年8、9月间挺進大别山,壹路“解放”了不少县城,9月19日攻克了安徽岳西县,与地方游击队合作,建立了中共岳西政权。
这个新政权的首要工作就是土改,当然也得执行毛、刘的统壹模式和政策。
县委把这个县分为五个区,各由壹个工作组带领当地干部发动土改运动。其中负责河图区的工作组负责人叫张殿銮,是个从刘邓大军工作团下到地方的干部。他是河南人,地主家庭出身。大概在之前的“反右倾”、“整党”中被整怕了,因而特别左(在毛共的队伍里,凡是出身“不好”的干部,都特别“左”,因为非如此不足以证明自己的阶级立场坚定和对“党” 的忠诚,难以在“革命队伍”里立足。刘少奇、康生就是这种典范)。张殿銮“左”的表现首先是不问青红皂白大杀阶级敌人。他每到壹处都人头滚滚,在很短的时期内就在河图区杀了200多人。地主是必杀的对象,地主躲起来了,就抓其家属来杀。又以其他名义如“恶霸”、“反革命”、“国民党狗腿子”等名义大抓大杀,总之只要有人举报,抓来就砍了。
因张殿銮杀人太多太滥,激起了民变。那些估计自己没有活路的人(包括壹些贫下中农)联合起来,反过来杀共产党干部。共产党县委大怒,下令“先下手为强”,杀光壹切阶级敌人!于是整个岳西大地浸泡在血雨腥风之中……
岳西县委和张殿銮至少犯了两个错误,壹是太急,没有耐心去发动群众,越俎代庖自己动手杀阶级敌人;二是这种地方不同于老区,国共双方的军队还在進行拉锯战,共产党还要顾及声誉,顾及影响,如此大开杀戒,不但把阶级敌人杀怕了,也把自己的“基本群众”也赶到敌人的方面去了。所以无功有罪。
上级发现了岳西土改变成了壹场大屠杀后,下令纠“左”。为了挽回民心,决定首先把张殿銮这个“混進革命队伍的阶级异己分子”拿来当替罪羊,杀了平民愤。
岳西土改惊动了邓小平,邓指示“纠左”。邓说:“如果乱杀人,壹定要失败。”可见邓小平不是反对杀人,只是不要“乱杀”。 不过从邓这个讲话中也透露了当时这个“刘邓大军”的点滴真相,邓还说:“我们到大别山后,部队很苦,纪律不好,老百姓当时对我们提出两个问题,壹是妳们可以搞得好些吗?二是妳们还肃不肃反?(意思是还借‘肃反’ 之名大肆捕人杀人吗)”。从这短短的两句话中可知,这个“刘邓大军”是何等的不得人心,何等的扰民、害民。不然,邓怎么能说自己的部下“纪律不好”呢?共产党从来都说它的军队“纪律严明”、“秋毫无犯”,与当地群众的关系是“血肉相连”,是“鱼水关系”云云。
(邓小平这个“反左讲话”,收在《邓小平文选》第103页。)
(三)土改受害者点滴
1、毛统区1947年土改知情者的片段回忆。
壹位署名李晋的作者撰文讲到他父亲在1947年土改中的遭遇(见《炎黄春秋》2003年第12期李晋文):
“......我的故乡是吕梁山。我的父亲李时光(字春生),是清末最后壹届贡绅(优贡)。他壹生以教育为业,在上世纪前30年,先在灵石创办双池高小(双池镇现为交口县所属),又在运城创办菁华中学,为了培养师资,最后执教河东师范,是故乡小有名气的教育家。在抗战期间向八路军、决死队(共产党的山西新军)输送了壹批又壹批知识青年。抗战开始后,日本人把城镇烧了、把学校炸了。父亲回到敌后乡村老家,全力支持以共产党员王磊(解放后任商业部长)为县长的抗日民主政权,积极开展抗战活动,是故乡小有名气的开明人士。曾记得王磊常来我家,从日出谈到日落,夜里就睡在我家炕上。那时我年纪小,睡在王磊与父亲的中间,听他们谈壹些我似懂非懂的问题,雄鸡打鸣了,他们还谈个不停,这些事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抗战胜利后,我随校到晋中、冀中读书。1947年冬,忽然听说父亲在土改中自我解剖,走了不归之路,没有留下壹句话、壹个字……”
李晋在说到其父之死时只用壹句“自我解剖”搪塞,不知究竟如何“解剖”法?为何要“自我解剖”?作者仍不敢直言。但这件事已说明了毛共的野蛮、残忍、背信弃义、恩将仇报的丑恶面目。
不过,与李时光同为晋西北土改刀下鬼的山西兴县大地主牛友兰及其儿子牛荫冠的故事,比上述李家故事更清楚,也更震撼人心。鉴于此故事较长,放在本章之后作为附件。
已故北京大学教授、著名作家张中行曾对《文化自白书》的作者张者说过壹个他家的土改故事。他家所在的那个村没有富户,没有吃“剥削饭”的地主,按有关政策是找不出地主来的。可是“上面”要求必须找出个“地主”来,条件不够便在“矮子里面抜将军”,降格以求。眼看留在家的张的妹妹有被划作地主的危险,而壹旦被划成地主,就意味着全家的灭顶之灾。当时张中行家里大概只有这个妹妹在村中。为了挽救整个家族,妹妹想出了壹个不得已的办法:逃走。但这时民兵已经“封村”,所有進出村子的路口都有武装民兵把守,任何人不得无故進出。这时张这个妹妹恰巧有壹个刚出生的有点残疾的女儿,母亲决定牺牲这个女儿。她把这个女孩摁在水缸里淹死了,然后以掩埋小孩尸体为由骗过民兵岗哨出了村,壹出村便按预定计划逃出了虎口。
张中行对此事的评判是:“这虽然牺牲了壹个生命,但却救了全家人的命。”
这件事情从侧面反映了壹个事实:壹旦被划为地主,就等于全家都被判处了死刑。这就是毛式土改的可怕真相。毛式土改就是如此野蛮、残忍、恐怖!
3、建国后土改残暴如昔
1949年毛共胜利了,政权到手了。这时的土改怎么搞?是人们曾经翘首以盼的问题,善良的人们希望毛能发善心,改弦易辙,因为此时大局已定,没有利用土改引诱农民参军“保卫胜利果实”的必要了,几百万国民党军队都消灭了,赶跑了,手无寸铁的地主富农绝对不可能与新政权对抗,对土地的重新分配只需要制定壹套办法,下壹道命令就行了。何况新朝开囯,新皇登基,按惯例应大赦天下。
可惜毛不这样想。他想到的是:大权在握了,可以对阶级敌人尽情报复、尽情蹂躏、尽情杀戮、大展平生之愿了。何况,没有了暴力土改,以后的阶级斗争怎么搞呢?而不搞阶级斗争,还要共产党干什么?
笔者分析,在全国胜利后,毛坚持暴力土改,原因至少有三:
其壹,为以后的阶级斗争奠定基础。毛共几十年的历史,就是搞阶级斗争的历史,靠搞阶级斗争起家,靠搞阶级斗争发迹,靠搞阶级斗争夺得天下。而阶级斗争之首就是土改。有了土改,才有每壹个人的“阶级成分”、“家庭出身”;有了土改,才有日后的斗争对象;有了土改,才有人世间的仇恨;有了土改,这几亿人的大国才好统治......总之,没有阶级斗争,毛实在不知道怎样治国,他的雄才大略也就无用武之地了。
其二,让毛共庞大的干部队伍,特别是新加入干部队伍的知识分子、青年学生和民主党派人士,“经风雨、见世面”,让他们与过去的中共干部壹样,去参加土改,经历阶级斗争的腥风血雨,并且亲手沾上壹点阶级敌人的鲜血,让他们除了跟共产党走,再没有退路。也让他们看到地主的悲惨下场,才会更加忠于党、听毛的话.....所以毛下令所有的干部都要过“土改关”。毛把“土改关” 与“战争关”相提并论,认为1949以后战争关已过,就剩下土改关了。(参见毛在全国政协壹届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做壹个完全的革命派》毛选第五卷第25—29页)。
其三,让全国人民经受土改的洗礼,见识共产党的手段和厉害,为以后的极权统治打下基础。土改是个大课堂,让国人知道共产党喜爱什么,讨厌什么,“亲不亲,阶级分”,彻底破坏几千年形成的社会结构和沦理道德、价值观念,为接受毛式的马列主义“新教”打下基础。
就在毛泽东紧锣密鼓准备新壹轮土改的暴风骤雨之时,农村中那些待宰的羔羊们却全然不知,他们绝不知道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当然,也有知道在共产党统治区搞土改真相的国民党人告诉人们毛式土改的血腥恐怖,但很少有人相信,以为那是国民党的反共宣传。共产党要搞土改“平均地权”人们已经听说了,作为地主和富农,要把自己“多出”的田地拿去“共产”, 虽然是不愿意的,但他们知道天下易主,改朝换代,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服从新朝的政策。他们还想,共产党的政策只是平分土地,自己捐出多出的部分,还可以分得平均的壹份,今后生活还是不成问题的。他们还想到,自己只是普通老百姓,没有与共产党作对,结仇,新政权没有理由跟自己过不去。何况,壹般的地主也没有能力去港、台或国外躲避。总之,人们尽量往好处想,自己宽慰自己,提心吊胆等待决定他们命运壹刻的到来。
这里面应特别提及乡村中的士绅阶层。这是地主中有文化、有知识、有社会地位、受人尊敬的壹群。他们有的是自已创业发家,有的是继承祖业,有的是从官场退隐田园。他们深受中国古代的“乡绅自治”“乡村建设”思想的影响,决心为建设家乡、造福桑梓出力,就象前面提到的李时光壹样,他们首先热衷于办教育亊业,为家乡培养人才,还做些修桥铺路,或办实业之亊,以振兴家乡经济尽壹点力。这壹群体壹般都受过传统教育,是儒家文化的传承者,传统道德的守望者。他们在当地拥有广泛的人脉,享有声望。他们都是大小不等的地主。他们对时事不甚热衷。对国民党没有太好的印象,对共产党也没有太坏的印象。他们还知道共产党优待开明士绅,而他们坚信自己就是开明士绅。他们之中有部分人有能力避居海外,但他们更恋栈家乡,而且坚信共产党会优待他们,所以共产党来了他们不出走。
由此我们便可知道他们所想象的共产党与实际的毛共差距有多远!他们做梦也未想到自己是中共首先要消灭的死敌,第壹批要宰的羔羊!
待到乡绅们发现当局这种意向时,已经无路可逃了,当局更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这些待宰的羔羊统统逮捕在案,很快就当做“恶霸地主”、“ 土豪劣绅”,举行公审大会枪决了!杀人布告上都写着:“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毛共在建国后的土改中屠杀的士绅不计其数,也无从考证。但其中有两位父亲的儿子中国人大概不会不知,那就是后来名满中华的武侠小说大师金庸(查良镛)和梁羽生(陈文统)。这两位的父亲都在土改中被中共当作“恶霸地主”处决了。这两位的儿子当时都在香港,可以想象,如果他们早知如此,去香港躲避壹下绝非难事。还有壹位据说被蒋介石封为“民国第壹乡绅” 的湖南祁东县名儒周聆琴先生(网上小说《民国乡绅》主人公),其子曾任蒋的总统府秘书,此时也在美国。但周聆琴也不出国避风头,结果坐等当局以“恶霸地主”之名处死。(1982年已由祁东县法院平反。估计金庸、梁羽生的父亲也会“平反”,因为他们都有作为名人的儿子。没有这种儿子就别想申冤了。)
有关毛式土改的野蛮和惨无人道,前面已经说得不少,现在补充几个较完整的故事,以便让毛式暴力土改的“功德圆满”。
1、李忠邦案。
李忠邦,云南屏边人,当地颇具传奇色彩的豪绅。李具有民主主义思想,对国民党的壹党专政和官员贪污腐败极为不满,对毛泽东、共产党倡导的建立壹个民主、自由、富强的新中国十分向往。在经商致富之后,李置下了田地产业,并致力在乡里办学校、兴教育。李为人豪爽,极富正义感,在乡里扶贫济困、除暴安良,还积极支持反政府的学生运动。因而曾两次被县里的常备队抓捕。然而李则毫不畏惧,针锋相对,自组武装,亲自带领队伍缴了县常备队的枪,因而名声大震。在屏边当时还广泛流传著“李忠邦智打贪官”,“李忠邦单枪匹马救少女”,“李忠邦神算惩恶贼”等传奇故事。中共的地下党组织看到李忠邦能量颇大,又得人心,便暗中与之联系,李也不避风险,慨然与地下党交往,其家壹度成为地下党的联络点和党员避难所。
壹个人物促成了李忠邦正式投奔共产党,那就是国民党第60军军长万保邦。李忠邦乃万保邦侄女婿,两人关系自然非同壹般。而万保邦也是壹个有“反蒋”倾向之人,在“民革中央”的策动下,万保邦毅然举行反蒋起义,宣布成立“滇黔人民自卫军”,自任总司令。李忠邦被任命为万部最具实力的第三团团长。后来滇黔自卫军与国民党军大小战斗百余次,有效地牵制了云南国民党军的主力,使得中共领导的地下武装“滇桂黔边区纵队”得以顺利建立和发展壮大。而李忠邦则被国党政府列为“通共匪首”缉捕,李家被抄三次,全家只得常年在深山老林中避难。后李忠邦征得万保邦的同意,干脆率部投奔中共“边纵”的麾下,被任命为边纵第四支队第33团副团长兼独立大队队长,成了中共壹支地下武装领导人。
加入中共地下武装后,李忠邦作战勇敢,多次获得纵队、支队的表彰。及至云南“和平解放”,李忠邦所在的“边纵”与中共正规军会合整编,李忠邦被派赴家乡屏边剿匪,任屏边剿匪大队长。临行前部队首长勉励其再立新功。
历经千难万险,屏边的剿匪任务终于胜利完成。征尘未洗的李忠邦被上级招去谈话,人们都以为上级要对他嘉奖或提升。可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李去到立即被当场逮捕。几天之后即被枪决,罪名是“恶霸地主”。
原来这时中共正在大搞“清匪反霸”。以李忠邦原来拥有的财产,以及他在当地人民心中的威望,完全符合毛共的“恶霸地主”条件,当局早已把他列入要消灭的对象,只因为他的“剿匪任务”尚未完成,才让他多活壹些日子。而今土匪剿灭了,这个剿匪大队长的末日也就到了。
处决的当然不止李壹人,李的部属、骨干近20人同时被捕杀害。更多的部属则在遣散后陆续被害。李忠邦的家人按照地主“待遇”被扫地出门。其时,李忠邦的儿子李斌已在中共的第四野战军第13军文工团工作,其创作的剧本获得全军文艺汇演壹等奖,有关领导正要送其去相关院校去深造、培养,就在他准备动身之时,军部保卫处突然将其逮捕。莫名其妙的李斌,有如晴天霹雳,细细打听之下,保卫处才告诉他:地方政府来函,告知他父亲已作为“恶霸地主”被枪决。他理应受到政治审核。
后经调查,李斌被无罪释放,但清出部队。之后李斌在家乡艰难谋生,辗转多年,终于谋得在壹个山区小学当民办教师。李斌努力工作,还受到教育当局的嘉奖。但终因家庭出身和父亲的“罪过”,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被打成“极右分子”,送劳动教养,妻子离婚,孩子随母而去。
经过20多年炼狱似的教养农场的磨难,九死壹生的李斌终于幸运地迎来了右派“改正”,但已家破人亡。
(以上取材于《往事微痕》第63期李斌文:《对我父子悲惨遭遇的回眸与思考》)
2、“宋森案”。
广东作家牧惠撰文说,他收到过去武工队的老战友宋群寄给他的壹本书,书名《宋森传》,是写其父的生平事迹。于是牵出他对宋森的回忆。
宋森,广东鹤山人,壹位有名的左倾人士,从 “大革命”时代、“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到国共三年多的内战,宋森都坚定地站在中国共产党壹边。他以各种方式支持中共,出钱出力,宋森还创办了壹份叫《鹤侨报》的小报,为中共帮腔造舆论,他还把自己三个子女送進毛的“革命队伍”。
宋森的家乡被中共“解放”了。其时他在香港,出于胜利的喜悦,他跑回鹤山,在县里谋得壹份编县志的差事,终于如愿以偿参加了中共的“革命工作”。
他工作积极,热情高涨,带头响应政府的壹切号召。当时正值“抗美援朝”运动,他带头捐款为志愿军购买飞机大炮。可也就在这个时候,土改来了。土改是毛钦定的压倒壹切的“运动之王”,任何人只要在土改中被划成地主,就成了铁定的阶级敌人,他以前的壹切表现,壹切荣誉,为共产党立下的汗马功劳都得壹笔勾销,宋森就属此类。可是,宋森家只有两亩多田,怎么能划成地主呢?可是事实就是如此,两亩多田出租收租,也是滔天的剥削大罪!牧惠的文章中没有说宋森的其他“罪恶”,依宋森的政治表现,估计也不会有什么“政治罪恶”。可就是这两亩出租地,宣判了他的死刑(仔细推想,宋森过去也算有钱、有文化、有社会地位之人,又生活在香港,大概这些才是他被划作“阶级敌人”的真正原因)。
可怜又可悲的宋森在知道自己被划为地主在劫难逃之后,选择了主动“自我了断”,不过,他没有像李时光那样不留壹字就“自我解剖”,他知道自杀也是壹种犯罪行为,而且他还有三个子女在共产党手下工作,所以,自我“了断”前特地写下了壹封遗书,再次向“党”表忠并表明自己的清白,末了交待家人:“将我的金章和我补助填数的款(原文如此)壹壹交到人民银行,作为抗美援朝的捐款,不能少欠分毫。”
幸运的是,他的三个子女没有受到太大的株连,只是被打入“控制使用”的另册。
宋森的故事平淡无奇。比较起来,下壹个故事主人公就颇赋传奇色彩了。
3、莫雄案。
。莫雄可不是壹般之人,他早年参加过同盟会,参与1911年著名的“3.29”起义(即广州黄花岗之役),是名符其实的国民党元老。北伐时,莫雄任国民革命军师长,与蒋介石是好友。北伐后期,莫雄思想转向左倾,不过,他仍然留在国民党的阵营里。1930年,莫任上海警税团团长,在其部下的共产党员严希纯、项与年(项南之父)的影响下,思想迅速“赤化”,成了共产党的地下战友。1934年,莫被任命为江西德安行署督察员兼德安地区保安司令。其时,蒋介石正在发动对中共中央苏区的第五次围剿。蒋在庐山召开秘密军事会议,莫雄参加了会议。会上蒋介石部署根据德国军事顾问制定的围歼红军的“铁桶计划”。莫感到红军处境危急,偷偷将代号“铁桶计划”的重达壹、两斤的文本带了出来,回到驻地便把会议的布置和铁桶计划的文本和盘告知并交给了严希纯和项与年。严、项感到情况紧急,连夜将计划要点用密药水抄写在4本《学生字典》的空隙之上。然后项与年化装成教书先生,步行六天,進入了红军占领区,亲手将“计划”交到中共军事领导人周恩来手中。十天后,红军主动撤离江西,踏上了“长征” 之路。
莫雄对中共的贡献还不止此。不久,莫调到贵州毕节地区任专员兼保安司令(蒋介石总是把莫雄调到与红军接触的关键地方和岗位,可见其对莫信赖有加),刚好贺龙的红二方面军长征要经过毕节,莫不惜冒违抗蒋介石的命令的风险,擅自将红军放行过境。蒋闻讯后大怒,以“通共”之罪将莫解押送進南京监狱。但不知出于何种考虑,不久蒋又将莫放出,并降级任命他为广东南雄县县长。莫雄决定壹不做二不休,利用职权将被国民党大员余汉谋关押在南雄的数百名共产党员和被俘的红军全部释放了,莫自己则跑去了香港。
中共夺得政权后,当时在广东和华南主政的叶剑英算是不忘旧恩,给莫雄去信,诚恳邀其回国参加射秽主义建设。莫雄自恃对中共有功,慨然回到广东,受到叶的热情接待。接着莫又在参与剿匪,为中共再立新功。
可是,世事莫测。这期间叶剑英在广东搞土改试点,鉴于广东侨属多的特点,叶采取了比较温和的土改政策,获得壹片好评。谁知这事被人告密到毛和中央,指其搞“地方保护主义”和“和平土改”。毛在其他任何问题上都可以妥协让步,唯独在土改政策上是没有半点通融的余地的,据说,叶剑英在红军长征中对毛有救命之恩,可他仍然不能容忍叶在土改上的“右倾”。毛立派他的亲信、公安部长罗瑞卿急赴广东,调查并扭转广东土改中的“右倾”和“地方保护主义”。
罗瑞卿以钦差大臣身份在广东大展拳脚,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反“地方保护主义”和“和平土改”高潮,制造了这次运动中的“四大冤案”,大批广东本地干部纷纷落马,壹些人锒铛入狱,甚至被处死。叶剑英则被毛调离了广东和华南。
失去了叶剑英保护的莫雄这时也在壹夜之间由共产党的座上宾变成了阶下囚。莫的家乡农会派人到广州抓捕莫雄,这时莫背负有诸多罪名:蒋介石的走狗、反革命侩子手、地主、恶霸....其中任何壹项罪名都可以置其死地。而且,此时的莫雄不是国民党在职高官,不享有被“统战”的资格,所以只有死路壹条。莫雄家乡的地方政府已经做好了准备,莫雄押回后立即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当场将其处决。
可是,就在这千钧壹发的时刻,事情出现了转机。原来身居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要职的古大存,知道莫雄乃叶剑英邀请回国的“特异人士”,现在叶剑英虽然调走了,但是不能不顾及老上级的面子。于是他向接替叶剑英主持广东和华南工作的“壹把手”陶铸進言,详细说明了内情,求其网开壹面。陶铸斟酌再三,终于同意刀下留人。
从鬼门关走过来的莫雄死罪虽免,活罪难饶,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莫言被划为“极右分子”。但仍然多亏了古大存的关照,莫雄得以幸存下来,直到1980年病逝。
只是,后来陶铸与古大存有了矛盾,古大存被陶铸以“右倾”之名拉下了马。
莫雄的案子算是特例,全中国的地主、反革命分子能有这种幸运的没有几个。下面彔两个“正常”案例,为本章作结。
4、张翅翔案。
《凤凰周刊》2005年第14期刊登了壹个叫张翅翔的人的文章,谈到其全家人在土改中的遭遇。
张翅翔,湖南人,出生在壹个地主大家庭。1939年,抗日的烽火然遍中国大地,当时还在读初中的张翅翔,被爱国激情所驱使,毅然投笔从戎,和当年很多热血青年壹样,他选择了共产党,奔赴延安。
1949年毛共取得胜利,经过多年生与死考验的张翅翔回到湖南,这时他是壹名共产党干部,在省城长沙壹家出版单位工作。阔别家乡十余年,他急切地想回到故乡,见到魂牵梦绕的亲人。
可是,当他通过各种渠道打听到家人的消息后,挨了当头壹棒,炽热的心灵像是被猛然泼上壹盆冰水,激情熄灭了,心绪降到了冰点。他得知自己的家不是遭到壹般的打击,而是遭到了灭顶之灾!他有家难归,实际上无家可归了。
张家由祖父创业,祖父茹苦含辛打拼壹生,创下壹份家业,在当地算得上是较大的地主了。可是谁也没有料到,祖父的壹生奋斗,留给他的子孙后人却是无穷无尽的灾难,让他们坠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祖父生有4子,各立门户。土改降临,张家首当其冲,第壹场开局,就选择张家两个兄弟开刀祭旗,两兄弟在同壹天同时受戮,抛尸荒野。另壹个弟弟也是地主,只多活了几天,便被农民用乱棍打死。最后壹个弟弟不成气候,家道中落,只划上“富农”,按理,该给他留壹条活命了。可是贫农团的凶手壹合计,四兄弟已去其三,这壹个断不能留下作为后患,于是把这个富农关進土牢,折磨得奄奄壹息,估计不能活命之后才放其回家,让他死在了家里。
第二代被消灭干净了。
张家人丁兴旺,第三代有十三个男孙,17个孙女。13个男孙中,两个被戴上反革命分子帽子,壹个惨死狱中;壹个外逃,被抓回后抓去劳改,壹去30年。另有3个被划为右派分子管制劳动;2个流落外地他乡。2人终生无妻。
17个孙女,被迫自杀的3人,最小的壹个夭折,壹个患抑郁症长期卧床,余者或被迫嫁与残疾人为妻,或远嫁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过著与野人无异的生活。
张翅翔属第张家第三代,虽然自己少年即参加中共的“革命”,但地主家庭出身的沈重十字架,把他压得踹不过气来,得知家人的遭遇后,悲痛之余,他更是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夹着尾巴生存。但共产党这个队伍注定不能容许他的存在。1955年“肃反”时,他被无端诬为“叛党”;两年后反右时,又被划为“极右分子”,送劳动教养。直到1980年,经过25年劳改、九死壹生的他才走出劳改农场。
“改正”后的张翅翔在壹个出版社当壹名编辑。25年的劳改生涯,全家几代的毁灭,在他心灵上留下了永远不能愈合的创伤。他循规蹈矩,低眉俯首,战战兢兢度日,仿佛壹具行尸走肉,茍延残喘。
可是不料生命在垂暮之年忽然迎来转机,1991年,张翅翔获准移民美国(估计是其子女中有人已移民美国)。此时张翅翔已年过花甲,若按常理,壹个人老年离开故土,多有眷念不舍、依依惜别之情。然而这时的张,却有壹种无法言表的兴奋,壹种再生的喜悦。在异国他乡,张著有《西山漫忆》壹书,其中壹段描述当年他跨出国门时的心情和感受:
“跨过罗湖海关之时,自我感觉像壹条从古堡深井里跃入浩瀚大海的鱼,其畅快喜悦,比之为受难时之苦恨不能高飞远逸,壹生壹世梦想终于实现。”
张翅翔的壹家是不幸的,但比起更多的被“斩尽杀绝”的地主或“反革命”家庭来说,却还算是幸运的。特别是他在暮年,终于脱离了禁锢他几十载、毁灭他壹家三代的囚笼而“展翅远翔”,死而复生。我们为他祝福。
下面再讲壹个更加不幸的故亊,却是土改中非常平常的故事。
5、吴之伯家族案。
因为原文作者叫吴之伯,我们姑且叫吴之伯案。吴之伯,1928年9月出生于云南宣威县西泽乡。1947年考入云南大学外语系,1949年4月加入“民青”,后又参加中共的边纵六支队,为中共党员。建国前夕转入地方。在会泽、威信、昭通等地工作。1956年任威信县县长,1958年3月整风中被打成“极右分子”、“威信县反党集团骨干分子”,开除党籍、公职,押送彜良大坪农场劳教。1962年1月“摘帽”,当局赏给碗饭吃,让他在镇雄县农水科任林业员,月薪28.5元。后当过五年英语教师。1979年6月右派“改正”,1988年离休。下面是吴自撰的原文:
上世纪二十年代我老祖和爷爷挖铜矿发点小财,买田置地,修了上下两个四合院和壹座土碉。爷爷生下父辈四兄弟和壹个姐姐。每家分得三间住房,三亩水田,十二亩多山地和小片山林作烧柴之用。解放前十年,父辈各家累遭匪患,逐渐破落。大人们不论男女,人人劳动,也仅能糊口。大伯家每年还差两三个月口粮,根本达不到土改划地主的标准,即:占有大量土地,自己不劳动,全靠剥削为生。1952年家乡的土改是按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和老区打土豪分田地的痞子运动来搞的,再小再穷的村子,也要找出壹两家地主富农来,父辈们房屋好壹点,有点饭吃,被划为地主,在劫难逃。
(壹)祖母浦三妹,土改时71岁,拿不出根本没有的“银子”来,双手指头被裹上棉花浸上菜油“十指点天灯”,在疼痛喊叫中昏去,又被四名痞子擡起四肢,架在火上当众烤死,再把残存的尸骸丢進山里水沟。
(二)父亲吴绍昆,省立高等师范毕业,教书。当过小学校长,后在开远、建水、沾益县任过税务局长,最后在昆明厂口乡当医生开药店,被诬为“反动会道门分子”抓進监狱,摧残折磨,两年后查无实际,出狱就惨死于昆明,年仅44岁。
(三)母亲浦双英,善良的农家妇女,土改中遭受十多次残酷斗争,最后壹次在离家二十余里的大街上斗争,被壹群恶棍用乱棒打得半死,鼻口流血,由我十二岁的弟弟吴之玄用马驮回家,死在半路上。
(四)伯父吴绍崟,土改中,追问银元浮财,拿不出来,被迫跳崖自杀。
(五)四叔吴绍煋,老实农民,盘庄稼能手,被用刑威逼,不堪忍受,由碉楼四层楼跳下,脑浆崩出而死。
(六)小叔吴绍煌,土改中几次被吊打捆绑,两次逃亡山林避难,活活饿死山中。
(七)我的儿子吴兴亚,系早年妻子浦定芝所生,因全家主要成员都已死去,就交由昆明厂口乡我的后母(亦是地主)照顾,我划右后孩子成为政治贱民,在长年累月的政治压力和生活折磨下看不见半点希望,孩子在花季年龄的19岁绝望自杀。
(八)姑爹叶家林被划为地主,土改中被反复斗打,不忍酷刑,谎称有银元藏在房梁上,于是他从房梁跳至地面,头碰石板而死。
(九)我前妻父母也是我舅父母,同样在52年土改中自杀身亡。
(十)1963年正当我在农水科任林业员时,壹位农村姑娘宋儒芬不嫌我是壹贫如洗的“摘帽右派”,愿与我重建家庭。婚后生下三女二男,其中最小的儿子兴文,刚满三岁,因感冒导致肺炎,本属小儿科常见病,文革中儒芬因我成为控制对象,加之农村缺医少药、交通不便,我得知后从百余里外的坡头步行赶来,背他進城医治,不到半路,小文就死了。
(十壹)大伯家儿子吴之才,不满十五岁的孩子58年被逼去修公路,饿死在外地。
我全家亲属12人,在毛泽东暴政下血淋淋地惨死,真不堪回首!
土改理论
土地改革,字面上很好理解,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合理,要進行改革。
1922年,共产国际在莫斯科召开了《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壹次代表大会》,苏共在会上指示中共,要将土地从不劳而食的人们手中收归,将权力握在自己手中。
智效民在《刘少奇与晋绥土改》壹书中写道:“这次会议对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是非常新鲜的,会议之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解到,中国是壹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而反对封建主义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打倒军阀,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这次会议是中共关注土地问题的开始,而后来所谓的毛泽东思想,不过是脱胎于此罢了。”
从中国的本土文化和传统中,是很难产生如“阶级斗争”、“剥削压迫”、“无产阶级专政”、“解放全人类”等等壹大套理论的,但有了“十月革命壹声炮响”、有了苏共这个老师,有了祸害人类的马克屎列宁主义,中华大地上,壹种前所未有的天翻地覆就在所难免了。
中共借马列这个外来的幽灵,在中国古老的土地上“游荡”,它石破天惊地诊断出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中国有壹个残酷剥削压迫农民的地主阶级和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史》(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年)前言中写道:“封建土地制度的存在,使广大农民长期受地主阶级的残害、剥削和压迫,生活极端贫困和处于破产的境遇,这正是中国被侵略、被压迫、贫穷落后的根源……”
“反动的封建社会”、 “残暴的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土地制度”、“地主剥削是农民贫困的根源”、“消灭剥削压迫”……这些话语,既是中共宣讲了壹辈子的“革命理论”,更是其拉大旗闹革命的“合法性”所在。
《中国土地改革史》(人民出版社)前言和绪论中说:从1921年算起到1953年为止,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为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奋斗了32年。终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从而结束了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
这样,中共宣称他同中国历史上打江山坐江山的农民造反不同——他站在壹个道义高度——消灭剥削压迫,救民于水火。
这儿,姑且不论其“宣称”是否是其真实目的,只谈其“理论”的错误。
壹,中国存在中共所说的那个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吗?
马克屎以西方社会的发展为参考,划分了人类社会的五种类型: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射秽主义社会。中共照搬这种划分,说中国也经历了这五个阶段,为了同西方保持壹致,秦至清的两千多年被称为“封建社会”。
著名历史学家冯天瑜教授指出,这种划分法对中国而言“有名实不符、削足适履之弊。”(详见冯天瑜《“封建”考论》壹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
所谓封建,就是分封建制(建藩),指国王把爵位和土地(包括这块土地上的农民)封赐给他的臣属。它由“宗主”或“领主”与“封臣”之间层层分封的金字塔形结构所组成。封臣又可以再往下分封,政权、土地逐级承包,形成大贵族——小贵族——骑士——农奴的封建结构。在这种封建关系中,封建领主既是贵族又是地主,在封邑中拥有绝对的权力——政治、经济和司法权。但这些赐封的土地只能继承不能买卖。封邑中的老百姓(农奴)没有土地所有权,不能自由迁徒,对封建领主有依附关系。贵族地主对他们则有随意处置的权力(甚至有“初夜权”)。在欧洲的封建社会中,如果国王侵犯封臣的权利,封臣可以用包括军事在内的各种手段反抗。
中国从秦到清的社会结构,是这样的“封建制度”吗?
秦始皇统壹六国之后,建立了郡县制,从此以后,中国政体的主要形态是中央集权的皇朝专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壹言九鼎,“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同西方完全不同,毫无“封建”可言。还有,中共常说的壹个词是“封建专制”。其实,封建和专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在欧洲的社会发展中,恰好就是用专制来克服了封建(先是英国,后是德国)。“因此,把这两个合在壹块说很滑稽。”(赵林,武汉大学哲学教授)
从秦到清的两千年间,中国经济上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为主体,这与西欧封建社会的采邑或庄园经济有着本质的不同。中国的自耕农则拥有土地和人身自由,不必依附别人,除了向国家纳税(包括徭役),再无其他义务。
冯天瑜教授提出,将先秦至清朝两千多年统称为“封建社会”“名”、“实”相离。因为,这个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土地可以买卖、转让,地主—自耕农经济占据主导;专制主义的君主集权制覆蓋全社会。冯教授说,中、西的根本差别在于西欧的土地不可买卖,而中国的土地则可以自由出售。因而“地主阶级不是封建产物”。(见“封建社会再认识” 武汉大学学术研讨会,2006年10月14日)著名民国农业经济学家董时進在《我认识了共产党》(香港自由出版社,1951)壹书中说:“中国的情形(同西方)迥乎不同,土地是可以自由分割及自由买卖的,租佃是自由的契约行为,地主也不是世袭的贵族,而是可以由任何平民阶级及任何贫苦人户出身的。说这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是封建性的,实在太与事实不相符合。”
中共硬搬马克屎的社会划分,发展出了壹个错误的封建社会和荒谬的封建地主剥削理论。于是,从1931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到1947年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再到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共都强调,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同封建社会存在了两千多年,这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因此,中共所谓“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便是要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
二,农民与地主是这个“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吗?
抗战时期,毛泽东发表有关文章,说“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
《土地革命如火如荼——中国共产党辉煌90年》壹书写道:“地主阶级有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在这种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农民过着极端贫困的奴隶式生活。他们曾被迫举行过大小数百次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见该书“旧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壹章)
这是又壹个同划分“封建社会”壹样荒谬的理论。
丁弘教授在《中国地主经济问题》壹文中指出:地主与佃农的关系是租赁关系。农民和地主的关系,是在私有制基础上自由结合的租赁关系、合同关系、契约关系,而不是什么强制性的封建关系。
山东大学孙文广教授在“地主有什么罪恶?”壹文中说:“地主”或者叫做“土地出租者”,出租自有土地,并从中收取地租,这不是壹种罪恶,而是壹种正当的经营活动。就像把私有住房出租,从中收取房租是壹样的性质。
董时進在《共产党的封建和反封建》壹文中说:“中国的封建制度在两千年前就已经崩溃了,然而到现时中共却狂热地喊出壹个‘反封建’的口号,把它当作他们革命的三大目的之壹。这本来是等于无敌放矢,但是他们却创造出了壹些假想的敌人。他们第壹号的封建标帜便插在地主和富农的头上。他们说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封建的,可中国的土地制度与任何民主国家的土地制度没有区别,而且中国的土地是很零碎地分散在极多数的贫富不等的人们手中。”他指出:中国的土地是私有的,可以自由买卖、自由租佃,无论什么人,只要有钱并愿意买地,同时又有人愿意卖地,就可以進行交易。买主有了土地以后,自己愿意耕种就耕种,自己不愿意耕种就租给别人经营,收取壹定的租金或实物。这种租佃关系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人不能向对方提出强制性要求。因此,这种关系是壹种正常的自由契约关系,而不是剥削被剥削关系。他还進壹步指出:这种制度与其他物品的买卖、占有、租佃,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与所谓“封建”也完全没有关系。
中国以前自由买卖和出租土地,同现在自由买卖和出租房屋在性质上是相同的,现在是房产证,以前是田地契,都由政府收税盖章。以前出租土地也同现在出租房屋性质壹样,哪里来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
当然,地主群体中也有贪婪、残暴和为富不仁之人,但这占多大的比例?是不是这个阶层的主体?难道贫下中农、工人、商人、共产党人的群体中就没有这种人?
可是,中共编造了妖魔般的四大地主——周扒皮、黄世仁、刘文彩、南霸天,说他们就是整个地主阶级的形像,或者说,地主个个都像这种妖魔。
还有,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都是由于“地主的剥削压迫”造成的吗?从陈胜吴广到黄巾起义,从黄巢造反到太平天国,几十次农民起义都是因为土地制度不合理和地主剥削吗?
学者蒋祖权在《地主~历史的冤大头》壹文中说:中国历朝历代的农民暴动,没有壹次是地主剥削直接导致的。没有壹次是因为在土地问题上和地主的矛盾激化导致的。他说,中国农民运动的三大直接诱因是: 1.天灾、瘟疫导致衣食无著。2.官府的横征暴敛,贪官污吏的巧取豪夺。3.宗教组织的趁机煽动。蒋祖权强调:历史壹再证明,最后激化矛盾导致农民暴动的导火索,是官府的横征暴敛和官员的胡作非为!
谢幼田在《乡村社会的毁灭》壹书中说:“许多农民暴动都有绅士参加,他们联合反对暴政,相依共存,指向政府,主要问题是政府官史对老百姓的压迫问题,他们都是暴政的被压迫对象。”(第116页,明镜出版社,2010年)
还有,在中共划分的“二千年封建社会”里,地主犯法与农民壹样要被告官受审,这原本是历史的常识,可是,中共非要说,地主比官府还利害,“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这种现象倒是在中共发动的血腥土改中出现了,只是对象被颠倒——笔者在《血红的土地》壹书中对此有不少真实案例的记载。)
在“封建社会”里,壹个人今天买了田地,成了地主(阶级),他便因此拥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农民”了吗?明天他因为种种原因把田地卖了,转而租地耕种,他便因此要“在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过着极端贫困的奴隶式生活”?还有,今天他因为挣钱买了几亩地,成了地主,于是就成了十恶不赦的坏人(黑五类),明天他因为种种原因把地卖了,成了贫农,于是他就成了革命所依靠的好人(红五类)?如果今天有人对壹个房东说,妳因此拥有了“政治上和法律上的特权,可以随意打死或者处死租户。”人们壹定觉得他疯了。如果他对有房产的人说,妳(因此)是壹个坏人,对壹个无房的人说,妳(因此)是壹个好人,人们也会觉得他疯了。
壹个人拥有了土地,无论多少,也无论这个土地是怎么来的,便成了罪人,将土地出租,便被认定是剥削压迫,这就是中共的革命逻辑。
不幸的是,这种极其荒谬的“地主剥削压迫”“理论”,成为中共革命起家的“合法性”,更成为他们暴力镇压地主(包括其子女)的理由。
三,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是“地主剥削农民的封建土地制度”吗?
中共搞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有壹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或者说“革命理论”),那就是: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富农手上,他们残酷地剥削农民,这便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
“极不合理”按中共的说法,体现在“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约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却总共只占有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土地集中在了极少数人手中。中共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毛泽东和刘少奇在政协会会议演讲中,都引用这两个百分比的“理论”作为“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的根据和理由。
这个百分比,据说是“根据广泛调查和统计资料”的结果。农业经济专家董时進对这“两个百分比”提出质疑。他说:根据他研究农业问题三十多年的经验,他从来没有听说有人做过这方面的调查统计。他在《共区的土改与反土改》壹文中说:这是完全凭空臆造。因为“这样的所谓‘广泛的调查和统计资料’,在中国是绝对没有的。” 原因是:这种调查是极其烦杂的工作,就连欧美发达国家也不容易做到。他在《中国土地分配状况壹斑》中写道:中国土地所有权的分配情形,从无普遍和精确的调查。比较规模稍大的抽查,当推国民政府土地委员会就16省163县175万余户所举行的壹次,兹示其结果如下:
每户所有亩数 户数百分率 亩数百分率
5亩以下 35.61 6.21
5亩至不满10亩 23.99 11.42
10亩至不满15亩 13.17 10.63
15至不满20亩 7.99 9.17
20至不满30亩 8.22 13.17
30至不满50亩 6.20 15.54
50至不满70亩 2.17 8.83
70至不满100亩 1.31 7.16
100至不满150亩 0.72 5.71
150至不满200亩 0.24 2.76
200至不满300亩 0.20 3.17
300至不满500亩 0.11 2.63
500至不满1000亩 0.05 2.30
1000亩以上 0.02 1.57
从此表可以看出,五十亩以下占了农户的95.18%,占了土地的66.14%;壹百亩以下占了农户的98.66%,占了土地的82.13%。而壹百亩以上只占了农户的1.34%,土地的17.87%,千亩以上之户数只占0.02%,其地面则只占土地的1.57%。
董时進说:“本表所示与共产党人所说的土地集中情形,迥乎不同。共产党不能亦不肯说出确实亩数,而只用壹些‘地主’、‘富农’等空泛模糊的名词,以淆惑听闻。照此表,则壹千亩以上者可勉强称为大地主,即使将他们的土地全部分出来,亦何济于事。”
梁漱溟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在北方進行乡村调查,他指出,在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情况下,有土地的人占多数。他写道:“北方情形,就是大多数人都有土地。……(郑平)全县90%以上的人都有土地,不过有些人的地很少罢了。这情形正与河北定县——另壹乡村工作地区——情形完全相似。定县则有《定县社会调查》壹巨册,此中有关此问题之报告,据其报告,分别在不同之三个乡作调查:……结论如下:壹,90%以上人家有地。二,无地者(包含不以耕种为业者)占10%。有壹百亩以上者占2%,三百亩以上者占千分之壹、二。”(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第151-152页,香港集成图书公司出版,1963年)
1980年代末期,几位学者在進行农村社会文化调查时,在浙江省北部找到了壹些土改时期的宝贵资料,其中就有1951年5月村民张榜公布的各户田地占有情况的原始表格。例如,在海宁县,土改前在全县范围内,有76% 的土地分散在构成农村户数总数 86.4% 的中农和贫农手中,仅有 11.6%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他们调查的陈家场行政村,68% 的土地分散在占总数 83% 的中农和贫农手中,而仅有10% 的土地集中在地主手中。(曹绵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江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 25-26 页,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
这份真实的土地占有分布表格,可以让我们管中窥豹:土改前中国的土地,并不是如中共所说的“大部分土地集中在极少数的地主富农手上。”
《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中国档案出版社,1994年)壹书中说:“民国时期中国耕地若以14亿亩计算,人口以4.5亿人计算,那麽人均拥有的耕地则为3.11亩……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与其他国家相比属于很低的壹类。”(第10—11页)。作者列举了欧美南美等21个国家,其平均人均耕地为11.37亩。
我的《血红有土地》壹书主要采写的是川东土改。那麽,川东的地主平均有多少土地呢?《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1期在《解放初四川土地改革及其意义 》壹文中披露:“土改结束后,地主每人平均从14.59亩下降为1.47亩。”,这就是说,那些被说成“极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下的“剥削阶级”——地主们,平均只有十几亩土地。而这个14.59亩的平均数,是全四川省的,川东地区大多是贫瘠山区,地主们的平均亩数,应当更低。
正因为中国人多地少,绝大多数地主们也没有多少地,于是,在划地主和分土地时就乱来,把拥有土地比该村平均数多壹点的中农的土地也拿来分,成汉昌说:“例如在晋缓解放区老区,在被平分的土地总量中,40%是抽动中农的,河曲、保德、兴县三县抽动中农土地的比重45%以上,还有的地区竟有高达80%以上的。”(《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第607页)
中共在虚构了壹个“极不合理”的土地制度的同时,又指出了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残酷剥削农民,不劳而获。
在中共造反闹革命时,中国的确存在着贫穷,也的确落后。但,这是由于“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残酷剥削”造成的吗?
《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壹书说:“近代以来中国的耕地面积不仅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相反还表现出了停滞式下降的趋势。从1873 年到1933年的60年中,中国人口增加了31%,而同壹时期全国的耕地总面积仅增加了1%,从1893年到1933年的40年间,中国人口增加了23%而耕地面积却没有任何增加(第11页)。
中国的人口,从秦汉到明清2000年间,增长了约20倍,其中从汉到明壹千五六百年间,中国人口无大变化,历朝人口最多时只有五、六千万,中国人口猛增始于清朝前期,前清近百年间,人口翻了壹番多。乾隆五十年期间,再翻壹番。以后45年间,又净增壹个亿。
下面是我国古代几次重要的人口统计数字:
公元2年(西汉平帝元始二年),59594978人。
754年(唐玄宗天宝十四年),52880488人。
1066年(宋仁宗治平三年),2909万人(不包括边地政权人口)。
1281年(元世祖至元十八年),5883万人。
1578年(明神宗万历六年),60692856人。
1741年(清高宗乾隆六年),143411559人。
1790年(清高宗乾隆五十五年),301487115人。
1835年(清宣宗道光十五年),401767053人。
(注,此数字来自笔者讲授《中外文化交流史》课程时借来的壹本参考书,写此文时壹时未找到该书。)
学者赵文林等在《中国人口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以研究的数字表明,在清代两百余年间,人口从明代的不足壹亿猛增到四亿多(405.484,单位:百万),激增的速度前所未有。
正是由于清朝人口猛增,导致了人均土地和人均口粮大减。吴慧先生对中国历代粮食产量進行了深入和卓有成效的研究,他在《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中,列出了两张表。其中壹张表如下:
西汉末 人均原粮993斤 成品粮597斤
唐 人均原粮1256斤 成品粮665斤
宋 人均原粮1159斤 成品粮605斤
明 人均原粮1118斤 成品粮626斤
清中叶 人均原粮628斤 成品粮350斤
这张表说明壹个重要问题:到清中叶,人均占有粮食数量降到了历史最低点。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就是:人口迅猛增长。由于人口数量猛增,耕地面积的增加跟不上人口的增长,人地关系越来越紧张,农村危机的情势也越发明显了。
所以,成汉昌在《中国土地制度与土地改革》中说:“人口与耕地数量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及农业产量的减少,是造成中国近代农村危机的壹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第18页)另外,他还指出,民国时期,农村的壹个矛盾“主要是农业生产关系严重束缚生产力的结果。”(第12页)
从学者们的研究可以看出,中国当时的矛盾不是中共说的地主与农民的阶级矛盾,而是人多地少的矛盾和生产力落后的问题。其贫穷落后的原因主要也在于此,而不是“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用董时進先生的壹句话来概括:“共党基本理论的谬误,事实的虚假和共党的真实意图,这是共党最大的错误和罪恶所在。”
中共这个“幽灵”诞生以来的许多恶行现在都已经多少得到了揭露和批判(如反右、大饥荒、文革等),但土改的“铁幕”还远远没有掀开,其“合法性”还“伟大、光荣、正确”地巍然挺立。今天,我们回头看去,中共的这种“崇高的革命性”全是壹派谎言。如:中国农民现在“耕者有其田”了吗?中国农民现在翻身作了主人了吗?土改之后,农村的生产力得到解放了吗?中国的贫富不均现在消除了吗?中国老百姓现在不再被剥削和欺压了吗?
掠夺行为
壹场腥风血雨的浩劫降临神州大地,无数中国人的尊严、自由、生命、人权被踩踏,土地的权属被贡上了共产主义革命的祭坛,仿佛玛雅人和阿兹特克人需要部落活人的心脏祭奠太阳神,鲜血涂满金字塔壹样,古老的东方神州,伴随着地缘政治的共产主义铁血征服,暴力集团、犬儒阶层与愚民群氓合力打造的壹次次政治运动,不仅让暴力集团自我造神的人造红太阳晒得神州赤地千里,而且在壹场场杀戮狂欢和集体逼迫清洗中,布局了绵延70余年的共产主义黄金时代的谎言与神话,让血污、游魂与真相永远沈埋在深深的地底。
最近,加州的州立大学教授宋永毅主编的《重审毛泽东的土地改革:中共建政初期的政治运动70周年历史回顾》出版。仿佛对70年的历史中沈埋地底的血污与尸骨,進行了壹次深度挖掘和科学 “考古”。70年后,在网络戏称“厉害国”進行造神新长征的时代,在“宽衣帝”指示“两个三十年都不能否定”的时代,宋永毅的声音很具穿透力:“重新研究和否定毛泽东的土地改革运动,还有什么特别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答案是非常肯定的。这不仅因为70年来中共官方制造了种种关于他们的土改的“伟大成就”的政治神话,导致毛泽东土地改革的血腥真相至今还没有被全部揭露;还因为70年前的土地改革的后果正阻滞著中国大陆现代化的健康進程;更因为而当今的中共领导人千方百计地想让整个民族遗忘历史的教训,以便他们可以顺顺当当地沿着这条独裁和极权的道路走下去。”(上册P12.)
土改时代的先知:旷野的呼喊
要对70多年前的政治运动和社会变革進行文化与科学意义上的“考古”,就必须先对“考古遗址”挖掘出的历史材料、“血污与骸骨”進行科学意义上的鉴定与探索,要定义和质疑诸如 “是什么、为什么、怎么了、人物与剧情、时间与地点、规模与手段、工具与细节、后果与效应”等问题。
关于“土改”是什么的问题,书中专家与学者都有迥异于中共编织70年的神话的判断。宋永毅认为,土地改革有“三个特征和要素:1. 阶级划分的运动理论基础;2. 法外杀人的群众暴力形式;3. 劫掠私产的国家财政机制。”(上册P12.) 学者程映虹在书中横向比较了北韩与北越的土改,认为共产国家的所谓土改,本质上是壹种“国家农奴制”。他写道,“得到土地,失去了自由,下壹步就是沦为国家农奴。”(上册P42.)书中的大部分学者都有这壹共识:土改只不过是中共控制中国人民和中国财富的手段之壹。
1949年,在神州晦暗如铁、山河陆沈的血腥岁月里,无数知识精英要么趋附,要么屈膝,有壹人秉承古仁人志士风范,“虽万千人吾往矣”, 先是向毛泽东上书,请毛泽东“立即下令停止分地”(下册 P85.),此人最后被迫出走流亡。1951年他在香港出版《论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和《我认识了共产党》。他孤独而警醒的声音,70年后读之,仿佛能感受到华夏民族在沈沦炼狱前有人在旷野中的呼喊,如同耶利米时代堕落衰败的以色列民族即将沦亡于异族前遭到先知耶利米的泣血哀求与怒斥警告。此人就是中国的农业专家董时進。董时進的文字,使我们得以壹窥那个时代先知的洞察力和预言能力:“ ‘中共的意向是人人不许有土地。’ ‘共产党的真正目的,并非是要耕者有其田。这不过是他们壹时应用的壹种策略,是在革命过渡时期用来拉拢壹部分的贫农和流氓地痞的手段。他们的真实意图是要将壹切土地社会化,这即是收归国有。将来壹切人都不准拥有土地,壹切土地都归共产党的政府,使那个政府变成独占全国土地的大地主。’……‘共产党的土地改革,实际上就是假改革之名行抢劫之实。’ ” (丁凯文《董时進 VS 毛泽东》,收入《重审毛泽东的土地改革》下册P84)。对于中共颁布的《土地改革法》,董时進先生是这样评论的:“这《土地改革法》最重要的壹条即是第二条,‘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有了这壹条,抢劫就合法化了。这个‘法’的产生没有经过民主合法的手续。现代国家的通例,凡是立法必须经过人民自己或其代表的承认,然而这个《土地改革法》仅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少数几个人便将人民大家的土地财产,不问罪名,不加审判,壹起没收了。假使这也可以算是‘法’,那末,壹群强盗,向人民大众宣布,他们的财产都要壹齐交给强盗,也应该算是‘法’了。”(同上)。
土改这场浩荡的暴力抢劫运动,虽然没有像蒙元满清征服与立国之初,搞出无数屠城的剧目,也未必如秦国虎狼之师击败六国,坑杀降卒,伏尸百万,流血漂杵,但却也是赤祸绵延,杀人盈野。宋永毅指出:“如果我们把土改作为毛泽东时代第壹个政治运动,把文革作为毛的最后壹场政治战役,它们的共同点即是对某壹社会阶层的大规模屠杀。不幸的是,这壹社会阶层就是中共土地改革运动的主要打击对象——地主富农及其子女。 文化大革命中有过三次震惊全国的对土改对象的大屠杀事件,其方式都是土改“法外杀人”的运动形式的延续和翻版……1967年底到1968年下半年的广西大屠杀。据机密文件透露,至少8.9-14万人遇难,而其中土改对象、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占了56%左右。如果我们進行壹下更深入的调查和比较 ,还不难发现,上述三次文革中的大屠杀都不过是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的延续和发展。例如,道县和广西发出杀人指令的“贫下中农最高法院”其实不过是土改时期“人民法庭”的某种翻版。而施害者所采用的对受害者们先开“杀人现场会”斗争、再宣判,后用“刀杀”、“沈水”、“棍棒打死”、“活埋” 、“火烧”等方法处死,完全是土改虐杀地主的全套流程。至于那些野蛮的私刑,也和土改中法外杀人的暴力壹脉相承。值得注意的还有:刽子手在杀戮受害者的事前事后,还常常公开引用他们集体无意识里深深积淀的“土改经验”。例如,加害之前,凶手们常常先追逼受害者的“浮财”——有的甚至是第壹次土改时埋藏的“光洋”。并欺骗他们:这是“土改政策”,交出妳的钱来,便可以买下妳的命。而在杀光了受害者全家以后,凶手们壹定不会忘了土改的传统——瓜分掉受害者的全部财物——包括受害者的家庭里的青年女性。如果说有什么不同之处,那就是暴徒们再也无法从受害者那里分得土地。”(上册P15-P16.)
宋永毅根据中共的官方材料,统计出:“自土地改革以来的24年里,中国的地主阶级共有1808.3万人死亡。他们或是在土改后的各种政治运动中被迫害致死,或是在贫病交迫的政治歧视中漠然逝世。作为壹个有两千多万人之众的中国富裕农民的“阶级”,被中共从肉体上残忍地消灭了。”(上册P18.)
仅仅土改的几年时间的暴力死亡人数,应该远超历代征服屠城的人数;如果把暴力土改、大饥荒、反右、文化大革命以及六四屠杀等受难的人数累积相加,则是古今哪个暴力王朝和政权都望尘莫及的。
杀戮狂欢:神州处处是刑场
今天当我们追溯1950年代时,绝对想象不出那个时代由毛氏“总导演兼总策划”、亿万中国人出演龙套、配角、道具、炮灰的暴力大片是如何血腥、荒诞、残忍、不伦与野蛮。清代著名诗人徐述夔曾写下:“江北早已无净土,乾坤何处可为家?” 我觉得套用于1950年代的中国,也无比贴切。不仅是“神州何处可为家”,而且是“神州处处是刑场”。
学者谭松在《土改运动中的杀人和酷刑特性》说,“中共土改运动中的大屠杀,有壹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把杀人现场布置得轰轰烈烈,热闹非凡。首先广泛动员,尽可能四面八方的人都前来观看......其次是组织文娱活动,如打腰鼓、扭秧歌、演唱......还有就是组织啦啦队,像观看体育比赛壹样,把杀人现场搞得热火朝天。”(下册P224.)
谭松叙述目击者讲的故事:“1952年的3月2号,秀山枪毙了壹个名叫杨卓之的名人。我亲自到现场观看。杨卓之跪在地上,壹枪打了。打了之后,我看到杨卓之的脚还在壹抽壹抽的。这时上去了三个人。壹个手提壹把菜刀,另壹个拿了壹个小锅和壹个菜板.......”(下册P242-243.) 简言之,就是在刑场十多米处,烧起火架起锅子,爆炒杨卓之的心脏。
至于暴力土改的残暴下流,对妇女儿童的摧残,那就更不在话下。谭松列出了当时壹些对妇女的酷刑,可堪与与唐代酷吏来俊臣的《罗致经》中的十大酷刑壹拼,都可以加载史册。其酷刑手段有:“钓美人鱼”,“吊秤砣”,“吊乳头”,“猪鬃毛戳乳头”,“烧飞机洞”,“包谷球球”,“裤裆里放动物”,“用铁条(或竹条、木棍)插入阴道, “看风景”,“摸洋钱”,“火马草磨或塞入下身”。(下册P250-254.)这些酷刑,我不必复述,仅从名称,就可窥见端倪。
南方的土改既残暴下流如斯,北方就更加没有净土。学者智效民的《晋绥边区暴力土改的背景与真相》不仅记录里“各种酷刑触目惊心”和“分房分地分老婆”(上册P255-259.),而且更记录里土改对中国传统人伦的毁灭性示范作用。在蔡家崖“斗牛大会”上,共产党的干部牛荫冠目击他的地主乡绅父亲牛友兰遭遇人生滑铁卢。“61岁的牛友兰被反绑双手,与很多地主富农跪在主席台上。斗争進入高潮后,有两个人按住他的头,将壹根铁丝穿進他的鼻孔,并强迫坐在主席台上的牛荫冠下来牵上‘老牛’游街示众。牛荫冠下来后,据说牛友兰不堪这种伤天害理的污辱,用力把头壹甩,鼻翼下面的脆骨被拉断,顿时血流满面......没过几天,牛友兰便惨死在关押他的窑洞里面。”(智效民,下册P251-252.)
另壹个灭绝人伦的故事是这样的:“刘象坤被打死后,正好他的儿子刘武雄因为被开除公职从蔡家崖回来。刘武雄回来后就碰上批斗大会,就直奔会场,上台讲了壹番话,‘大意是他受他恶霸老子的连累,现在决心要和刘象坤划清界限。’随后,他‘跳下台来,从民兵手里接过壹把刺刀,冲他老子尸体胸口上捅了两刀。’ ”(智效民,下册P254.)
这些故事现在大多沈埋在地底,不会在中国主流媒体与出版物上出现。骸骨深埋地底,鲜血浇肥沃土,记忆遗忘风尘,洗脑常洗常新,这种普大喜奔的局面,最有利于谋杀者、劫掠者以及他们的继承者与后裔。因为他们屁股底下的赃物已经洗白并且合法化。集体谋杀与集体劫掠的主嫌,现在肉身已经刷金镀彩,被无数群氓愚民吹吹打打供奉進灵堂和庙宇。他们的血缘孙子们和精神孙子们在梦里都为他们的暴富和崛起笑开了花。
反观1950年代左右的中国农民,则是另壹幅卑微凄凉的剧目,可怜可叹可憎的剧目。中国农民在土地--这壹散发着魔力的“魔戒”前面,无法抵抗它的试探和引诱,壹个个沦为谋杀犯和抢劫犯的帮凶,如同被裹挟的半兽人、强兽人的部队。几年之后,集体谋杀与抢劫得来的土地,再被暴力集团以堂皇的借口掠夺走。中国农民全体沦为农奴,继而在大饥荒年代成批饿死,这是对他们的手上也沾著受害者的血的天谴与报应。这壹宏大的暴力抢劫史诗的主谋者、执行者、参与者、胁从者、旁观者、沉默者,绝大多数都得到了他们该得到的报应。权力绞肉机使今日的谋杀者、施害者很快在明日变为被谋杀者与受害者,底层群氓如是,顶层如刘少奇、林彪者也最终被权力绞肉机绞碎。即使“总导演、总策划”毛泽东氏,也难免被浸泡福尔马林溶液中,陈尸“腊肉堂”,其尸骨未寒之际,遗孀江青即被捕,终至悬梁。
但那些在土改暴力年代断命亡身的妇孺,她们又招惹了何人?若非这个民族的愚昧、原罪与癫狂,她们何至于遭受如此血腥与恐怖报应?如果有地狱,有阴间,她们的游魂在鬼门关、奈何桥等地点与毛刘林周朱等人相遇,是不是也像话本小说中被谋杀的人物,在黑暗中厉声高叫:“还我命来!还我父兄的头颅与土地来!”
“暴力必以谎言为继”,谎言必为暴力先导
俄国文豪、诺奖得主索忍尼辛曾有名言说:“暴力必以谎言为继”, 在我看来,谎言也必为暴力先导。因而,研究土改暴力前后的谎言,也应该是真正的历史学家们不应忽略的功课。
暴力土改既是新政权杀人立威的手段,也是劫掠民财的手段,通过腥风血雨式的清洗,完成通向极权国家之路。我们只要看看这场土改30年的结局,中共在其82“宪法”中,明确地写進 “全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国有”的词句,虽然中国农民早在50年代合作化运动中已经丧失了土地,但这时腆颜将劫掠结局写進其“宪法”中依然颇具喜剧效果,因为把这壹条与50年代中共在《土地改革法》中白纸黑字写下的“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对照看,就知道他们给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的完美土地骗局与劫掠以“宪法”的形式背书,如同给壹具具躺着这些愚昧无知、凄然无力的农奴们的早已冰凉和发臭的尸体的棺材钉下了最后壹根断魂钉。本书所收裴毅然《苏区‘土地革命’实况实质》和谭松《从土地革命到土地改革到土地财政》等论文,基本梳理出了暴力集团百年来不变的土地劫掠史纲,为后来的研究者铺设了路基。
然而对于50年代的完美土地骗局,宋永毅在批陈史料之后,揭示了骗局制作者们早已经机谋秘设、等愚民上钩的真相。宋永毅写道:“但‘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革命神话,已经被史实证明是历史笑柄了。因为在全国土改还如火如荼地進行中的1952年, 毛泽东就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发出了《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推行农业合作化的决议(草案)》(1952年5月10日)。文中明确指出:“中央同意东北局关于推行农业合作化的决议草案。并将此决议草案发给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参考仿行。”换句话说,在地主们的土地刚刚开始分配、即“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还没有被消灭之际,中共已经在策划把要取代它的“农民土地所有制”也壹并消灭,而以国家的集体化来没收所有农民的土地来。因而,有关“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承诺,完全是中共和毛泽东对中国农民的壹场言不由衷的欺骗。”(上册 P376-377.)
迷醉外来马列邪教乃至走火入魔的毛氏及其同谋们当然不会承认这是史上壹场最成功的完美骗局与劫掠。早在国共内战快到尾声、百万生灵已经涂炭、共军挥师渡过长江之际,毛氏就如同丛林部族的酋长,拿着死人的头骨在火堆边庆祝胜利、唱歌跳土风舞壹般,附庸风雅地赋诗:“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虎踞龙蟠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即使在饿殍遍地、农奴们面有菜色、人相食的岁月,毛氏的土风民谣依然靠著权力的力量播弄被其征服的全境:“唯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学者高王凌称:“中国的土地改革不仅是‘改朝换代’,而且是‘改天换地’,因此不可避免地要走上‘斗争土改’的道路。”(上册P29)我以为,是否可以更進壹步地判断说,岂止是改天换地,简直就是偷天盗地,甚至是毁天灭地。当文明沦陷,野蛮癫狂,最后沦落到雾霾漫天,污染遍地的时候,这种毁天灭地的神功也是天下独步,连他们的祖师爷马恩列斯,在坟墓里复起,也会非常惊讶。
政治流氓
中华苏维埃国
苏俄在华建立国家
九壹八事变后,共产国际向中共发出了在各地发动暴动,罢工,游行,示威,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指示,同时派周恩来到江西接任苏区中央局书记,操办建立苏维埃国。周恩来不是空手来赣,而是带着共产国际起草好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等全套建国文件。
1931年11月7日,中共在江西瑞金召开了工农兵苏维埃第壹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国,公布了莫斯科制定的上述文件和经斯大林批准的下列人事任命:任命毛泽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委会主席,项英、张国焘被选为副主席,朱德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也称中国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 兼红军总司令,博古为中华苏维埃国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毛泽东、项英、张国焘、周恩来、朱德、瞿秋白、邓发、张鼎丞、王明、彭德怀(兼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贺龙、孔荷宠、林彪、王稼祥(兼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关向应、方志敏、任弼时、沈泽民、谭震林、曾山、夏曦、刘少奇、邓子恢、罗炳辉、陈毅、张云逸、徐特立、阮啸仙等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
与几个月后成立的满洲国壹样,中华苏维埃国也是外强扶植的傀儡国。不同的是,后者以推翻国民政府为宗旨,直接威胁著中国的首都,对中国的危害更大。中华苏维埃国在各方面都体现苏俄属国的性质:其壹,建苏维埃国是共产国际的决定;其二,建国日是共产国际决定的苏联国庆日;其三,建苏维埃国的全套文件由俄人在莫斯科制定;其四,其宪法大纲申明中华苏维埃国隶属苏联;其五,苏维埃国与广州的国民党政府壹样,高层成员名单全由俄人决定;其六,苏维埃国的工农兵苏维埃第壹次全国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架构是苏俄引入产物;其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发行的货币上印的是列宁头像;其八,《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关于国徽、国旗及军旗的决定》中规定的镰刀锤子国徽、五星红旗国旗取自苏俄寓意;其九,苏维埃国的外交、军事、劳动、财政、土地、教育、内务、司法、工农检察等九个人民委员部和国家政治保卫局(GPU)?(九部壹局)从名称到架构都照搬自苏俄;其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十四条宣布:“我们赞成中国境内的所有少数民族都能够从中国分离出去,都能够独立自成壹国”。谁都知道,莫斯科是绝对不允许苏联境内的众多民族有权分离出去的。少数民族独立条文是莫斯科专为将中国满、蒙、新疆并入苏俄版图的目标所制定的。这时的苏俄通过其控制的“中华苏维埃射秽主义共和国”、外蒙政府、东蒙(呼伦贝尔)政权、新疆盛世才的自治政权控制着中国半壁江山;其十壹,中华苏维埃国的宗旨是“武装保卫苏联”,《红色中华》刊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周年纪念宣言》说得清楚:“准备和组织著自己的力量,随时同帝国主义军队直接作战;并领导全国工农劳苦群众和红军武装保卫中国革命的朋友——苏联”。
苏俄通过中华苏维埃建国文件给中国带来了诸多祸害。其壹是“专政”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二条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壹切劳苦民众。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壹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壹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份子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其二是剥夺私有财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规定:“没收壹切封建主、军阀、豪绅、地主的动产与不动产,房屋、仓库、牲畜、农具等”。这些文件以人民概念代替公民,规定共产党享有政治特权,有权剥夺指定阶级的公民资格,经济权利,人身自由,甚至生命。苏俄苏俄引入的专政说和剥夺说在中华苏维埃国存续的几年中造成控制区内人民大批死亡,人口大幅减少,在后来的新中国带给中国人数以千万计的死难。
对于外敌入侵之时成立的苏维埃国中之国,蒋介石在国民党四全大会上指出:“国家社稷被断送的最大威胁来自共产主义,共产党人不仅是政治上和军事上的大敌,而且是以虐杀为乐的妖魔……他们必定要在家庭中和同村的各户中挑起纠纷。他们特别怂恿青年人不顾道德败坏。总之,他们向中国的家庭生活和壹切伦理观念宣战。”[1]
苏维埃国的社会
?苏维埃国将苏俄统治模式复制到了中国。这种模式对百姓全面监视,取缔自由。苏俄建立政权后设立肃反机构——政治保卫局(格伯乌GBU)。最初,肃反机构主要是对付布尔什维克党的变节者,后来对付范围扩大到全体人民。建立中共的同6102;,共产国际开始为中共培养政治保卫系统的骨干,从赴法勤工俭学生中选中周恩来作为政治保卫和情报特工培养对象,送周赴英国、德国接受系统培训。在建立黄埔军校的同时,苏俄开始将其政治保卫系统引入中共。1926年,鲍罗廷通知陈独秀,苏共将帮助中共培训政治保卫干部,建立情报特工机关,中共选派了要员顾顺章、陈赓和陆留三人从上海登俄轮赴苏,被苏共安排到伯力、海参崴等地苏俄红军特种部队接受各项特工训练。训练内容包括侦破、审讯、刺杀、爆破、劫狱、射击、秘密通讯等等。几个月后,中共的第壹批政治保卫干部携苏俄特工部门颁发的毕业证书归国。1927年,共产国际在武汉成立了以周恩来为首脑的中共中央特务科(特科),下设负责中共中央领导人和机关安全的保卫股、负责镇压脱离中共者的特务股(红队)、情报股和负责收编江湖武装的匪运股。从苏俄受训归来的顾顺章兼任了保卫股长和特务股长,陈赓担任了情报股长。1928年,苏共在莫斯科召开了中共六大,在《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中正式规定中共的各政权都要建立肃反保卫机关。六大会后,莫斯科安排全体中共代表接受了政治保卫培训。随着在中国建立苏区,苏俄将其政治保卫制度移植到中国,在各苏区建立保卫部和肃反委员会。中共中央转移到江西苏区后,成立了中央政治保卫处,由从莫斯科受训归来的红军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兼任处长。
现代政党都有加入、退出的自由。民初以来,中国政党如云,壹人身兼数党者大有人在。没有哪个政党残酷对付想退出者。帮会、黑手党和革命党都有报复变节者的作法,但设立专门机构对付想退出者却是苏俄的作法。苏俄将这种史无前例的作法引入到中国。中共特科传承了苏俄以极端手段对付变节者的传统。特科壹号首脑周恩来、二号首脑顾顺章曾率领红队残酷报复了不少前同志,壹起策划暗杀了变节者白鑫。顾顺章变节后,周恩来率康生等壹批原先与顾没有私人关系的红队人员来到上海顾宅,将顾的家属,上门的朋友及杂工等十几人(壹说30多人)斧劈,绳勒的极端方式“满门抄斩”,埋尸庭院,上浇水泥封盖,以残酷报复警告党员变节的下场。周领导的灭门报复行动受到斯大林的夸奖。[2] 相比会党,共产党报复变节者更加残酷。共产党明确要求只讲党性不讲人性,党的利益高于壹切,其信条是为党的利益没有不能做的事。
按照共产国际的要求,中共在中央苏区设立了政治保卫局,照搬苏俄名称为GPU,下设侦察部、执行部、红军工作部、白区工作部、政治保卫队,在其它苏区也设立了政治保卫分局,政治保卫处或肃反委员会。中央苏区政治保卫局主要干部都经过苏俄培训,莫斯科受训归来的邓发接替王稼祥任治保卫局局长,上海转移来的中共特科成员们成为政治保卫局的骨干,欧阳毅、张然和、李克农、钱壮飞、李壹氓、汪金祥、李玉堂、吴烈、海景州、马竹林、卓雄、谭震林等人先后担任了政治保卫局下属各部部长。政治保卫局属下保卫队官兵武器装备最先進,配有长短枪,佩戴绿色加红框的领章,这壹“绿领章部队”就是后来中共公安部和总参谋部情报系统的前身)。
苏区的政治保卫局在各地设有各级分局,在基层单位和乡村派有特务员。与在苏俄壹样,政治保卫局不仅监视和对付中共干部,红军将士,还监视、对付区内全体民众。与苏俄的“契卡”和政治保卫局壹样,中共苏区的政治保卫局也权力无边,常常壹句“保卫局请妳去问话”就将人带走。政治保卫局可随意拘捕、审讯、处决他们指称的反革命分子而不走法律程序,被传去者多数就此失踪。保卫局还负责执行肃反屠杀,按照革命党的规矩,以枪毙,暗杀对付变节者、逃兵,以使每个党员和红军战士清楚变节和脱离革命的严重后果。1932年1月,中共中央根据苏俄政治保卫局模式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组织纲要》,规定政治保卫局实行垂直领导,下级对上级的命令绝对服从,政治保卫局向政府、红军部队派出特派员,向高级官员派出保卫员,规定政府和红军指挥机关无权改变和停止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命令。这样的政治保卫机构使苏区陷入恐怖。
在苏维埃国,民众的日常活动受苏维埃政府监视。苏维埃政府在路口设卡(递步哨),实行“赤色戒严”,盘查与逮捕被认为的可疑份子,村民离开村子须有路条,甚至串村走娘家也须事先报告,否则会被扣押。[3] 民众被强迫编入数不清的苏维埃外围组织,如:贫农团、赤卫队、赤色工会(苏维埃国中并无工人阶级,长工,推车子的、擡轿子的、挑脚的、做短工的、手艺人等被要求加入赤色工会)、雇农工会、青工组织、女工组织、革命互济会、省县区乡各级反帝大同盟、儿童团、少先队、慰劳队、歌舞队、妇女队、情报队、破坏队、运输队、担架队、洗衣队、补衣队、摊铺队、清洁队、口号扇子队、选举委员会、扩大红军委员会、土地委员会、土地登记委员会、山林委员会、建设委员会、水利委员会、桥梁委员会、仓库保管委员会、没收委员会、查田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卫生委员会、防空防毒委员会、纪念会筹备委员会、粮食委员会、户口委员会、工农检察委员会、赤色戒严委员会等等组织。上述组织像壹张大网,将苏区的全体民众网罗進去。苏维埃政府不允许有人独立于共产党的领导之外。所有的人都被网進上述组织中的壹个或多个。上述组织中设有监视、互相检举揭发的制度,包括常委会制度、代表值日制度、内部评审制度、开生活会制度等等。[4] 民众为保全身家,不得不参加组织,接受政府安排的任务,参加诸如唱国际歌、少先歌、十骂反革命、十骂国民党、十骂蒋介石、红军歌、烧菩萨、换农民家里的“天地君亲师位”为“革命始祖马克屎”等等活动。[5]
苏维埃政府通上述组织和制度向老百姓摊派人、财、物,诸如:向每村摊派慰劳红军的毛巾、黄麻草鞋与布草鞋;强迫老百姓买“革命战争公债”;发动“退还公债运动”,要求买了公债的农民将所购的公债券退还给政府,变购买为捐献;号召捐献首饰银器等以支持革命;开展“借粮”给政府运动(政府不会偿还);开展节约粮食支援革命运动;组织劳动合作社与耕田队,自带饭无偿为红军家属耕田;发动儿童团员“交月费壹铜板慰劳红军”;“扩红”:强制性派给各村扩红(参加红军)人数指标,其中长冈、上才溪、下才溪等乡,全部青壮年男子七至九成出外当了红军或给共产党做工。[6] 毛泽东在调查报告中承认,由于财政危机,苏区的学校、医院等福利设施日渐荒废。学童被组织成儿童团负责岗放哨,就连列宁小学的儿童也有“捉来罚扫地的,有罚禁闭的,有罚饿饭的”。[7] 毛泽东将苏区这种高度军事化、组织化的社会模式确立为自己的理想社会模式,后来在延安时期和夺取全国政权后均以苏维埃国的社会模式为样板,要求将全体人民纳入壹张大网,听从他壹个人的指挥,在二十多年后按苏区的集权社会模式建立了全民军事化的人民公社制度。
残酷搜刮下没有反抗是不可想象的。在苏维埃政府成立壹年间,中央苏区爆发了数十起武装抗争。更多的老百姓选择逃出苏区。为防止民众逃亡,苏维埃规定各家不能招待客人住宿,如发现谁家接待了客人,不论什么人,都要和客人同罪。逃跑者被抓回可重至处死。曾有个管钱的管理员花钱买了张路条试图逃跑,抓回后被处死。甚至坐班房的人逃走了,看守班房的人要杀头。尽管如此,逃跑仍大量发生。住在红区边缘的人逃跑的机会要多壹些,有的基层干部也加入逃亡,有的地方壹晚上逃走几百人。于是,苏维埃将怀疑可能逃跑的干部调到跑不出去的红区中心地带。逃亡无路时,自杀事件大量发生。自杀者中包括大批共产党干部。苏维埃报刊谴责“自杀是革命队伍中最可耻的分子”[8] ,间接反映出苏区自杀情况之严重。
参加围剿苏区的蒋鼎文晚年披露苏区情况说:“谈到共产党在江西所采取的政策,壹言蔽之就是赤色恐怖。他们在地方上利用地痞流氓当干部,用革命翻身斗争清算为诱饵,鼓动对富有的亲友斗争,杀死亲友留下血债,使人们因怕报复便只有永远跟共产党走,永远脱离不了共产党的羁绊。在国军進剿时,这些地痞穿着便服,拿出手枪威胁老百姓,不准向国军吐露壹点匪情,甚至谁与国军接近谁便遭殃。我们進入赤区,老百姓不敢和我们多讲话,并不是老百姓不欢迎我们,而是老百姓害怕这些流氓匪干的残忍杀害。国军是流动的,不能永远驻下来保护老百姓,老百姓不能冒身家性命的危险来和国军合作。匪军可以杀人放火带走壮丁,留下残弱妇孺,国军不能这样做,国军進入赤区探不到壹点匪军消息,匪军可以留下匪干,留下儿童做国军的情报,反而对外宣传说老百姓厌恨国军,说老百姓愿意与共产党合作。甚至他们杀死不稳份子也诬赖是被国军屠杀的。我在江西行军时,时常发现被共匪屠杀的僵尸无人收殓,惨不忍睹。”[9]
苏维埃国的土地革命
?建立黄埔军校的同学会,苏俄将暴力血腥的农民运动引入中国,在广州开办了农民运动讲习所。彭湃和毛泽东是苏俄选定的两任农民运动讲习所所长。经苏俄培训,二人成了中共土地革命的两个代表人物。1928年,毛泽东奉共产国际之命推行暴力土地革命,以红色政权的名义颁布了《湘赣边区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该土地法中“没收壹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条文是他在农民运动讲习所学来的,也是共产国际《中国问题决议案》中的主要内容。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王明等人根据共产国际远东局的意见为中共的苏维埃第壹次代表大会起草了《土地法草案》。这壹草案与《井冈山土地法》大同小异。
苏维埃国的土地革命照搬苏俄的暴力剥夺,不给地主、富农活路的政策,要求“豪绅地主分不到壹寸田,富农分不到壹丘好田”。按当时中央苏区约三百万人口有百分之五地主、富农计,至少有六万人在土地革命中被完全剥夺财产与生路。苏维埃国没有可持续财政来源,存续主要靠无偿剥夺。剥夺完地主、富农后,土地革命不能结束,需要继续以相对富裕者为剥夺对象,继续剥夺中农,最后剥夺到贫农头上。经过几年的土地革命,不仅地主、富农被消灭,连中农也被消灭,人民全体赤贫,苏区的经济基础被摧毁,经济壹片衰败,人口迅速减少。不少怀有为人民谋利益理想的红军将领对此感到幻灭,脱离了革命。例如,红军创始人之壹龚楚因看到苏维埃政权对苏区人民残酷压榨违背了他投身革命的初衷而投降了国民党。1934年,红军撤离了中央苏区,国民政府江西省主席熊式辉提出重建江西,废除中共土地革命中的土地分配,制定了以“物归原主”为原则的土地处理条例。他在调查黎川和广昌两个县的重建情况时发现,多数农民没有耕种在中共土地革命中分得的土地,任其抛荒,少数农民耕种了分得的土地,但收获后悄悄地把相当于地租的钱或粮送给原地主以维持地主和雇农的关系。熊式辉问农民为何这样,得到的回答是:“天地良心,怎么可以把别人的地抢过来,这是地痞流氓才干的事情。”[10]
《井冈山土地法》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是典型的强盗法,体现共产革命的真谛——暴力抢劫他人的财产,也体现了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否定私有产权,政府任意剥夺,为所欲为,不受监督与制约。两土地法又可称为奴隶法,因为它们规定苏维埃政府有权剥夺壹切私有土地,实际宣布农民只能为苏维埃政府劳动,全体成为政府的奴隶。以这两土地法为代表的苏区土地革命带来的不是人民解放,而是奴隶制度。中共建国后推行的暴力土改,对工商业改造,人民公社化,大跃進等运动的源头要追溯到马克屎的暴力剥夺理论和苏俄暴力剥夺实践,要追溯到苏俄在华开办的农民运动讲习所讲习内容,要追溯到苏俄在华开展的苏区土地革命,以及根据苏俄纲领制定的《井冈山土地法》。苏区土地革命和《井冈山土地法》将几片苏区变成赤贫世界。二十年后,毛泽东将苏区土地革命的套路推向全国,通过土改和合作化将土地全部收归政府时,将苏俄引入的灾难扩大到极致,将全国农村变成了赤贫世界。
苏维埃国的财政
?苏区的兵民比例远超历朝历代,庞大的中共机关和十几万大军远非贫困苏区的经济所能供养。几年后,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曾在延安问毛泽东:“井冈山6102;期,苏区的面积只有那麽大,人口只有两百多万,每年的税赋有限,妳们是怎样解决几十万红军粮饷的?”毛泽东“环顾左右而言他”,回避了斯诺的提问。中共前总书记向忠发的供词是这壹问题的重要参考。他披露中共的财政说:“共党经济来源:(甲)国际供给者:国际帮助中国共党每月壹万五千元美金,中国五六万元,实际上国际的款是俄国共党供给的……;(乙)赤区接济者:在赤区中所没收或抢掠的财物,统统都换成现金,再由在芜湖开发金铺子的同志张人亚兑换成现洋及钞票,交来上海给中央。……此外尚有大批现金由赤区运来;(丙)绑票或抢掠:共党的经济,有时因国际的关系壹时中断,款子不能来,亦有的因赤区的接济没有到,因此就时常采用绑票和抢掠的方法。”[11]
苏区的实情正如向忠发所披露,红色割据赖以生存的财源,次要是靠苏俄资助,主要财政来源是靠抢劫,即“打土豪”,勒索富户的钱财来解决军粮军饷。红军“打土豪”与土匪的传统办法相似。毛泽东喜爱《水浒传》壹类游民小说,熟悉江湖上打家劫舍的办法,上井冈山后主持制定了“打土豪要归公”(后来改为“壹切缴获要归公”)和“不拿群众壹针壹线”的纪律。其意思是红军只抢大户,不许见老百姓就抢。这两条纪律显示出革命党的无耻,居然在“打土豪”时标榜“不拿群众壹针壹线”。苏区都是各省边区,也是贫困地区,有钱人本来就少,军队大规模地“打土豪”很快将大户打光。于是,苏维埃将“大户”的标准迅速降低为普通农户,打土豪也就成了见财就抢。壹段时间后,苏区及周边乡村看得见的财富被抢劫殆尽。因治安和灾荒等原因,老百姓通常都会埋藏些积蓄。看得见的财富被“打”光后,红军转以百姓埋藏的财富为目标,称“挖浮财”。红军编制了“挖浮财”的指导文件,培训如何利用绑票逼出百姓埋藏的财宝。如红四军政治部编了壹份《筹款须知》,专门向红军战士传授如何向地主、商人和富农绑架勒索财物的勒索。这份勒索教材的要点包括:
第壹步 精密调查:“要找到贫苦勇敢的工农份子或流氓份子,找些土豪财物或鸦片烟,酒肉等,秘密给那些贫苦工农、小孩或流氓份子,其至许赏他们金钱以引诱他“说实话”;
第二步 在周密调查后迅速捉人(绑架):人是活宝,只有捉到人,筹款就容易。捉人的方法要注意运用便衣队,而部队中要注意找本地人参加组织。队员出发时要化装成各色土民(每次化装要不同),暗藏手枪,特别注意趁黑夜、半夜、雨夜、雪夜,以及拂晓、黄昏这两个时候;
第三步 贴条子:地主、商人本人虽逃走了,但他走不远,有走狗随时为他们打听消息。这时必须用贴条子的办法,指出捉人的理由、要款的数目,限期接头缴款。条子要贴得多,不管地主、大商人、富农,凡在政策允许下可以筹得的,都要贴,以免漏网。但出款的人壹来心疼,二来难办到,故在写条子时要充分估计到出款人此地现有财产所值,特别是动产,按照他的能力开数目,留有交涉余地。如果数目太大,把出款人吓翻,或他此地所有动产还不过如此数目,他则索性不理,只要有壹个不缴,就会形成困难,即使再减也失去了威信;
第四步 软硬兼施加紧催款:条子既贴,绝对不要听任土豪延抗不交,或只派代表交涉,企图延期不缴,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派人分头加紧催款。催的手段贵乎厉辣,在必要时,没收壹家的财物,烧壹家的房子,或杀壹个土豪;
第五步 “做好做歹,雷厉风行”;
第六步:优待土豪代表;
第七步 挖地窖:封建地主是守财奴,有了钱,放债怕对方没有能力还,营商怕亏本,故无论城乡土豪都喜欢埋窖,只要有好的技术热心挖窖,对于筹款当有绝大帮助。窖常埋伏在人不注意处的厕所、粪缸下、猪池下、隔楼板、瓦罐里、烟囱中,总之凡可以埋藏处都会埋藏,而这些地方都须详详细细地寻找,要检审首先要有精密的调查,特别要找土豪守家的说话,找普通人暗中观察他的行动;在那里睡觉,在那里吃饭,常到那里去,他的眼睛注意到那里,特别当妳或别人進去东找西看的时候,他的注意力在那里。如果妳有了相当把握时,便壹面继续宣传侦察,壹面便可以正式挖地找窖。这时可以酌情拘押守家者,恐吓,或不拘捕,暗中监视之,看他着急不着急,看他会守在那里不动。但主要靠自己用各种方法,如泼水于埋款地上,看水透快慢,快的土松的就有货,挖土看色气,看松紧,新色土松的有,用心量房内外的宽窄,墙壁的厚薄,是否有夹墙,量了楼下要量楼上,有的在楼板以下起隔墙,看了屋檐要开天花板,拆出看是壹层还是两层,总之不妨翻天覆地大找壹场。万壹没找到也不要放弃,还必须按屋大小,派便衣侦探潜伏周围,看白日里有什么人進去,都在那里看了某处有好久时间?神色如何?看了出来之后又怎样了,这时绝勿露形,只报告负责人,到晚上再派侦探,看他准备何时动手挖窖。因为他已挖动了,必定要趁夜里取的,妳便在他挖掘时暗中派人监视,只把人围好(防他的外面侦探知道)捉人,再强迫他完全挖出就是了。而且这种取挖人必是土豪亲信走狗甚至是儿子或本人,绝对勿轻易放掉,必要时趁夜迅速找到那些藏起来的肥土豪;
第八步 拍卖;
第九步最后壹著:有时各家所罚捐款都缴齐了,而我们还嫌不够,土豪商人还出得起,而时间还来得及,便要来个最后壹著,加捐,或加以“重利剥削,高擡时价”的罪名,或以曾控告过革命份子、摧残过工农运动等之政治上所不容的罪名强迫,在必要时,虽以前已罚或捐过款,也可以再杀壹个。要杀的必须更加重罚款,但这不是简单的为著筹款来个最后壹著,还有政治上的重大意义。
红四军军委书记陈毅在给上海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红军每月至少要需要五万元左右,这笔款项大部分出在土豪身上,小部分出在城市商人……筹款的秘诀有以下几种:1、城市筹款。红军……召集商人代表……提出最低额款项,限三日交齐。此款项由商人代表自行摊派,但须依照累進的办法……每每红军写信到邻县去要款,不必派兵都可以送来。2、对豪绅的勒款。若捉住了豪绅家里的人固然可以定价赎取,这个办法比较难,因为红军声势浩大,土劣每每闻风而逃。此时只有贴条子壹个办法,就是估量豪绅的房屋的价额,贴壹张罚款的条子,如可值壹万元则贴壹百元,余类推,限两日内交款,不交则立予焚毁,每到期不交,则焚壹栋屋以示威。这个方法很有效力,红军的经济大批靠这个方法来解决。3、挖窖。豪绅许多现款藏在地下,红军壹到他房内便要搜查枪弹或现款,墙壁内、室内之低洼处,或有新痕的地方,都要去试探壹下。有时用壹盆水倾在房内,某处的水先浸没,则可查知该处土质松疏,从那里挖下去,每每得到现款或金银首饰。红军前后挖得之金子不下三四百两,挖得之现款常常可得着数百元、数千元或至万元不等。4、奖励来报告土豪窝藏处或其地窖的所在的,亦常常是有效的法子。按所得的金额的百分比例奖励他们。他们很踊跃来帮助红军。” [12]
中共湘赣省委的文件记载红军抢劫办法说:“军费很困难……我们对这壹问题是决定以下的办法:1、责令苏区土豪写家信,利用游击队或土豪代表送信到他白区的家里,限期送款来。对于某些反抗缴款的土豪立即杀壹二个威吓其他土豪,并可将他的头与罪状送到白区去…… 3、组织短枪队及精干的游击队深入白区打土豪杀反动首领,发动群众斗争和收土豪的款子(罚土豪的款子应按照他的经济状况,数目不要提得过高,务必使他很快地送现款来)……4、查田中查出的豪绅地主,除没收其财物外,须严加审讯,追出他埋藏的,并向富农罚款,尤其是最近查出的窃取土地革命利益的富农,除没收好田外应罚他壹笔钱。”[13] 中央苏区勒索筹款的案例之壹是红军活捉了国军师长张辉瓒后向国军漫天要价,勒索赎金。赎金谈成,红军派代表去拿钱,但手下人擅自杀了张,并割下张的头颅装盒放木排顺赣江漂下,使“筹款”泡汤。鄂西苏区红军常见作法是“绑活票”,即到县城里将有名的富户每家绑壹人,不“撕票”,留下活口,目的是要他家人壹坛壹坛不断地送银元去供养红军,直到无油水可榨,才把奄奄壹息的人质放回。当中难免有人质因惊吓或折磨致死,家人壹次次送钱后结果还是撕票。[14]
苏区的有钱人本来不多,红军军费的需求无限。十几万大军靠抢劫生存不可持续。当红军将农民藏匿的积蓄勒索殆尽,“打土豪”打到农民的生产资料,当期收成和种子农具时,苏区的油水已被榨干,“打土豪”的收入急剧下降。于是,红军到苏区周边的“白区”(国民党占领地区)去“打土豪”,占领壹个地方,杀地主富豪,掠夺财物以充军饷。很快,新“红区”的土豪也被打光,红军只得将抢劫范围不断扩大。
红军到周边地区抢劫的另壹方式是“打谷草”,又称“打草谷”。“打谷草”原是北方游牧民族入汉境抢劫的术语。中共打草谷的作法是动员红区的农民跟随红军到“敌占区”去抢割成熟的庄稼挑回苏区来,红军拿大头,百姓拿小头。张国焘在回忆录中记录说:“打草谷成了苏区革命群众最盼望的盛大节日”。他的这壹说法显然源于列宁“革命是人民群众的盛大节日”之言。红军的“打草谷”不光使华南经济衰败,还造成华南百姓道德沦丧。逐渐地,打过谷草的苏区农民不再愿意辛苦劳作,只盼著跟随红军外出抢劫粮食。红军和参加打谷草的苏区农民都知道,打草谷是无所谓阶级的,只是从别的佃农口中夺食。大家很清楚被抢了壹年收成的佃农将会多么悲惨,但在红色熏陶中慢慢习惯了抢劫为生,是为暴力革命戕害善良的壹个证明。红军到苏区周边“打土豪”、“打谷草”的结果是使苏区周围形成壹条数十里宽的无人区。红军只有不断扩大苏区,或长途奔袭更远的城镇抢掠才能维持生存。随着红军抢劫范围扩大,周边的商人、百姓闻风而逃,整个华南陷入灾难,无怪当时报刊和各界人士均称红军为赤匪。
被抢劫之外,苏区农民还遭受着苏维埃政府苛捐杂税、不断征粮、摊派的压榨盘剥。苏维埃政府征收名目繁多的土地税、集资款、经济公债和各种捐献,摊派款,其中土地累進税免税额低至全家总剩余粮食100斤,[15] 实际是向农民的口粮部分征税。以赤贫者为对象的苏区税收无论如何也搜刮不到多少钱。毛泽东承认:“都是山地,农民太苦,不好收税”。[16] 收不到多少捐税,苏维埃只好对赤贫农民采取另外搜刮办法——强派徭役。苏区成年男子大都被征入红军,或征去做劳工,乡村里青壮男子所剩无几,传统上不下田的小脚妇女成了田间耕种的主力。苏维埃向妇女们摊派众多无偿劳务,诸如照顾伤员、洗衣补衣、制作军鞋等等。
在工商业方面,由于红军抢劫形成的苏区周边无人区,苏区与外界的贸易断绝,区内物资奇缺,信赖流通的工商业难以生存。苏维埃没收小工厂主的政策使苏区内本来就少得可怜又难以生存的工商业绝迹。毛泽东在调查后写道:“红色区域的许多手工业生产是衰落了,烟纸等项是其最著者”,[17] “工人,木匠失业百分之三十,裁缝大部失业,泥匠失业百分之三十……私人商店除壹家江西人开的药店,全区绝迹”。[18] 工商业绝迹使苏维埃政府税收枯竭,更加依赖抢劫生存。苏区龙巖的工商业衰败是苏维埃国摧残工商业的壹个写照。毛泽东有诗云:“红旗跃过汀江,直下龙巖上杭。 收拾金瓯壹片,分田分地真忙。”实际情况可不是“金瓯壹片”。龙巖成为苏区后,原有充满活力的私营造船、农具、织袜、铸锅、雨伞、油布、烟丝、染布、陶器、制糖、榨油、锡纸、硝盐、樟脑、竹器、木器、砖瓦、缝衣、竹篓、造纸等工厂作坊被苏维埃没收充公改成了红军的布厂、红军斗笠厂、汀州弹棉厂、四都兵工厂、濯田炼铁厂、熔银厂、造船厂、熬盐厂、砖瓦厂和造纸厂,或改为公营的生产合作社,在几年赤化中大批倒闭。
苏区的财政另壹来源是金融剥夺。为开辟财源,苏维埃国大力印钞发债。1930年10月,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在给中央的信中说:由于经济封锁,已无土豪可打,同时耗费甚巨,均感困难,惟东古银行票币甚行畅销,几乎每天能印几万,都能销出。于是,中共总前委发出“立即动手出票子”的号召,命下属各苏区大量印刷苏维埃纸币。苏维埃国成立后,苏维埃政府继续大印钞票, 先后发行三次公债,其中两次为1932年发行的战争公债,吸收了大量民间银元。不久,中共离开苏区西逃,苏区民众手中的苏维埃钞票和公债都成了废纸。1933年,苏维埃政府发行经济公债300万元。由于地主、富农财产已被抢光,大批农民被胁迫参加红军,农民根本没有钱买经济公债。毛泽东在调查中披露,60%的儿童都买了公债,五角,壹元、二元、三元不等。[19] 摊派摊到儿童头上说明,苏区民众的钱财已被榨干。
随着红军扩充,打土豪收入减少和农村经济衰败,苏区的粮食产量越来越少,而苛捐杂税、征粮摊派越来越多,农民生活状况急剧恶化,纷纷逃亡到国统区讨饭,原本粮食富足的华南苏区陷入饥荒,苏区农民们很快全体赤贫。至此,华南苏区复制了苏联革命导致饥荒的过程。共产革命必然带来饥荒,这被多数共产国家所印证。苏维埃国财政的主要来源,打土豪、剥夺土地,苛捐杂税,摊派公债,摊派徭役,金融剥夺等等说到底都是壹回事——抢劫。打土豪是抢劫,剥夺土地也是抢劫,苛捐杂税,摊派公债,摊派徭役等等无壹不是抢劫。抢劫是土地革命、农民运动、共产革命、苏区的核心内容和根本性质。
查田运动
?根据共产国际的决议,中共在各苏区内开展暴力剥夺地主、富农的土地革命。这种暴力、无偿地剥夺私人财产的土地革命摧毁经济基础,摧毁税收的源头,虽能贴补苏区财政于壹时,但不可持续。随着打土豪的收入迅速下降,税源枯竭,各苏区很快都陷入了财政危机,迫使中共必须挖掘新的财源以解决苏区财政问题。应对财政危机,苏维埃政府的办法是继续在区开展土地革命,以剥夺私人财产补贴财政。在中央苏区,毛泽东想出了進壹步搜刮百姓财产的办法,起草了《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和《怎样分析农村阶级》等文件,在其中声称“要通过查田运动粉碎国民党的围剿,抓出藏在苏区的内部敌人”。毛泽东查田主意的要点如下:
壹、降低标准再划出地主、富农:在地主已被剥夺干净后,先向富农开刀,剥夺富农财产,再向中农开刀,将几年前土地革命中的百亩地主标准降到十亩或更少,以“查阶级”借口将无数已经很穷的中农“查”成 “隐瞒田产的地主、富农”,然后没收他们的财产,迫交“罚款”或“捐款”, 罚作苦役。[24] 在毛泽东试点的胜利县(今于都),几年前土地革命中已经剥夺了地主810家,富农766家。查田运动中,苏维埃降低标准又“查”出地主、富农536家。土地革命中分得土地的农民又被收回了土地,甚至被“查”成了富农剥夺私产。[25]
二、株连:例如在长冈乡,“八月查田查出地主之妻女与工农结婚的六人,从这六人收回土地三十六担六斗”,[26] 显示查田运动中的株连比历史上的连坐更加厉害。
三、分财产:苏维埃召集农民大会,以现场举手通过的方式,被查人的财产,将其中壹小部分分给红军家属,将大部分没收充作红军军费,鼓动农民当场瓜分被查人的其余财产,将其鸡鸭猪等煮了在大会上分食。
四、人身消灭。如同几年前的湖南农民运动壹样,“查田运动”也是暴力掠财运动。运动中,经贫农团大会多数人举手通过,被查人或以暗藏敌对分子罪名处死。
1933年2月,中共苏区中央局批准了毛泽东起草的文件,下达了《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要求将毛泽东在瑞金县云集区叶坪乡试点的查田运动推广各苏区。中共在打土豪分田地时保证说,农民对分得的土地有买卖、租佃之权,不会再行分配。但随着查田运动展开,苏维埃政府将“有钱人”、地主的标准不断降低,再查出壹批地主,壹些原本分得土地的农民成了地主,田地再被剥夺。这种反复实施分田地作法被内部人称为翻饼。有的地方壹年翻饼两、三次,种田收成达到温饱线者都不可避免地被划成地主。农民认识到分得的田并不是自己的,随时将被剥夺,丧失种粮积极性,粮食产量大幅降低。翻饼的结果是苏区农业衰败,饥荒蔓延。针对中央苏区的翻饼式查田,王明提出批评说:“有壹种现象阻碍苏区农业生产的振兴,这就是再三不断地重新分配土地”。[27] 王明作为共产国际的传令兵当然不可能指出查田运动真正性质。查田运动实际是壹场打干净“土豪”后再以贫苦农民为目标的新壹轮“打土豪”运动。由于真正有钱人早已在“打土豪”中被打光,苏维埃从贫苦农民中查出再多的“地主”也榨不出多少钱财,中共中央通过推广查田运动解决财政危机的目标未能实现。
扩红运动
为应付国民党围剿,中共苏区不断征兵扩充红军。苏维埃《宪法大纲》规定的自愿征兵制并不可当真。在苏区,没有人自愿当兵,扩红须依靠强制摊派兵额。苏维埃政权通过共青团,赤卫军,少先队,贫农团,工会,女工农妇代表会等众多团体控制到每壹个人,苏区民众在苏维埃的扩红运动中无处逃遁。
1932年12月,中央苏区发动了新壹轮的突击扩红运动,要求在年底前扩红25000人,派出突击队到各省各县去抓壮丁,抓到后集中押送到红军各部。中共中央扩红运动文件中有“保障路上不逃亡”, “小孩老弱不合格的到其他机关工作,如伙夫、事务员、交通员等等”条文,不仅说明扩红强抓强迫,还说明不仅是壮丁,连少年、老弱也抓。毛泽东要求将“查田”、“抓反革命”和“扩红”三运动结合起来,给各村定出指标限期完成。老红军刘英披露当时苏区抓壮丁的情况说:“第二次扩红,毛泽东直接领导我。他给我的批语是谁反对扩红就杀谁。后来又来电话,要三天找出反革命。于是县保卫局就抓来壹批人,硬说人家是改组派。在这种高压下扩红,创造红军壹百万,谁敢不当红军呀?……当时苏区的规矩是,谁家有红军,谁家的土地就由村民代耕,到最后抽壮丁抽到兴国全县无壹壮丁可抽,田只能让童与姑们去代耕。”[28] 强迫抓来的兵壹有机会当然逃跑。江西苏区政府的通令透露:“江西全省动员到前方配合红军作战的赤卫军模范营、模范少队在几天内开小差已达全数的四分之三,剩下的不过四分之壹,所逃跑的不仅是队员,主要的领导干部也同样逃跑,如胜利县、博生县(今宁都)送去壹团十二个连逃跑了十壹个团、营、连长,永丰的营长政委也跑了,兴国的连长跑了几个,特别是那些司务长拐带公家的伙食大批的逃跑。”[29]
“扩红”运动中,不仅抓到的壮丁逃跑,苏区百姓也大量逃亡。1934年“(于都)大部分模范赤少队逃跑上山,罗凹区十分之八队员逃跑上山,罗江区有300余人逃跑,梓山、新陂、段屋区亦发生大部分逃跑,有的集中壹百人或二百人在山上,有的躲在亲朋家中”、“新陂区密坑乡精壮男子完全跑光了。”[30] 老红军李壹氓回忆道:“四十岁以上的男人很多都陆续地跑出苏区,到国民党区投靠亲友。有时搞到壹点什么东西,也偷着回来壹两次接济家里。他们在家里实在是难以活下去。……这种逃跑现象各县都有,特别是那些偏僻的山区里面,跑起来人不知鬼不觉。”[31] 没能逃亡的民众纷纷以装病、自残逃避兵役,甚至自杀抗争。[32] 有的农民被逼得自残甚至投河自尽,有的青年女子怕当军属主动嫁老头子。曾经在兴国负责扩红的刘守仁回忆道:“扩红到最后是强制报名参军;人们躲起来或干脆跑到外地去,甚至跳河自杀,有的人被扩進了红军,半途上又跑掉了,即使捉住枪毙,也仍有人开小差。”[33] 经过不断扩红,苏区农村的青壮男子差不多都当了兵,务农的重担落在老、幼、妇女身上,[34] “上杭县才溪乡,共有二千余人口,在壹次壹次的扩军突击后,乡里只剩下壮丁七人。”[35] 中共建国后宣传国民党“抓壮丁”黑暗,而上述事实告诉人们,真正黑暗的是苏区的扩红运动。
共产党到来之前,各边区都有土匪山寨。但土匪的扩张适可而止,边区社会青壮男人务农者多,土匪少,经济生活可以持续。然而在苏维埃政权之下,青壮界人全都吃粮当兵,苏维埃社会几乎无人从事生产,只能靠到周边白区去抢劫维持。在土地革命、打土豪、查田、抓反革命与扩红等运动的多重摧残下,苏区经济崩溃,区内土豪被打光,稍有财产者被“查”光,跑光,民众全体赤贫,即使没有国民党军围剿,苏维埃与红军也只能像游牧民族逐水草迁移壹样,必须向有“土豪”可打的新区迁移了。
解放区土改
千百年来,中国乡村保留着血缘社会的自治形态,不存在严重的阶级对立,农民有土地,有迁徙、经商的自由,没有革命的要求。清末以来中国农民越来越苦。乡村自治领袖彭禹廷说:“十多年来受军队祸害,我们全县六万多家,没有壹家不苦,不过有大苦小苦之分罢了。”他所言的河南镇平县情况代表了当时中国农村的状况。1920年代,苏俄将暴力土地革命引入了中国,其土地革命理论颠覆传统的伦常、道德体系,把农民贫苦、不幸归咎于地主的剥削,教唆农民欠债不还、剥夺富有者的财产甚至生命。其实,清末以来中国农民越来越苦的原因不是因为地主剥削,而主要因为革命,先是日本输入种族革命,造成军队数量翻番和长期战乱,然后是苏俄输入共产革命,造成军队数量再翻番,带给中国更大规模的战祸。革命战乱之外,中国农民之苦来自自然灾害和人多地少的现实。南京国民政府1934~1935年的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小地主多,大地主少,全国80%以上的土地由小地主(即自耕农户)拥有;千亩以上的大地主拥有的土地不到总耕地的2%,河北、河南、山东三省自耕农的比例超过七成,农村雇工经营者多,出租和放债者少;短期租佃者多,长期固定租佃者少;租额因经营变动者多,固定不变者少,多数地主给雇工的报酬合理,合乎当时的经济情况,农民和地主和谐相处;农村土地不是高度集中在地主手中,在贫困地区,农村地主很少或根本没有地主;全国农村人年均收入85元,地主人年均收入是这个平均值的3.6倍,是雇农的4.2倍,[1] 地主与农民收入差别不大。
祸害农民的军队中,以红军为最甚。中共主要依靠“打土豪”养兵,给农民带来最惨的劫掠,几年就将苏区及周边搞到民穷财尽。红军之所以长征,政府军围剿之外的重要原因是苏区已经被榨干了油水,红军必须去另辟根据地。西安事变后,中共宣布服从国民政府,承诺停止暴力土地革命,跟随国民政府实行减租减息和累進税制。抗战期间,停止“打土豪”的中共收入减少,苏联提供的资助和国民政府提供的军饷又有限,必须另辟财源。毛泽东为中共制定了避战保存实力,专注扩张地盘和军队的抗战时期总方针。其中,扩张地盘是为了扩大收租、收税区域以供养不断增加的军队。然而,地盘翻番的扩张速度赶不上军队数十倍扩张的速度,苏联又暂停资助,毛泽东采取了两项办法应对财政危机:壹是制售鸦片,二重拾暴力土地革命的套路,剥夺地主敛财。在剥夺地主方面,中共各根据地抛弃停止暴力土地革命的承诺,开始新壹轮的剥夺地主。例如,1942年在山东莒南等地农村以“双减”、“查减”等名义,召开数千人乃至万人的斗争地主大会,剥夺了数千地主。[2] 这时的斗争地主只是掩盖暴力夺财的说法。因为,长期“减租减息”已使地主变成了贫苦农民,超过平均水平的财产基本被剥夺干净,在中共华北控制区内基本没有了富豪的地主。当时“关中无地主”、“华北无地主”的说法正是农村人多地少,土地平均化,农民全体都穷情况的真实写照。
在抗战胜利前的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在报告中称中共将继续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据此,陜甘宁边区政府计划试办土地公债,称以公债筹款征购地主多余的土地分给无地农民。这壹办法既不合经济常理,也不合革命党的规矩。革命党不事生产,生存只能靠搜刮民众,所谓公债筹款到头来只能另类无偿搜刮。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刘少奇主持制定的《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其中要求地主退租、退息,将多年所收地租退给农民,退不出就以地抵租,将地契交给雇农,称以此办法实现“耕者有其田”。刘少奇主持制定的指示还没实施,东北开战,中共急需开辟财源应付暴增的军费及偿还苏联的军火债。出院重新主持中央的毛泽东推翻了刘少奇刚刚宣布的“继续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指责赎买,和平土改政策为右倾机会主义,指责《五四指示》中“壹般不动富农土地、决不侵犯中农利益”的规定不适应战争的需要,要求重拾“打土豪”的办法,实行“急风暴雨”的暴力土改。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暴力土改在东北解放区率先展开。曾是东北民主联军战士的管惟炎教授回忆东北暴力土改之血腥写道:中共军队進入村庄,只要看到房子比较好就认定是地主富农,要求主人缴出浮财,屠杀不从者。以东北的宽甸为例:当地有两万人,计有两千人被杀,如此暴力屠杀的所谓土改在东北全面实施。[3]
在华北,地主富农家埋藏的金银成为运动掠夺的主要目标。“所有大户的祖坟都被掘开,多数地主逃亡或被杀,地主家属被抓来拷打审问。”[4] 为逼地主富农交出财宝,土改主持者召开斗争大会、游街示众,侮辱殴打,用刑折磨。酷刑包括:吊打,压杠,夹手指,灌辣椒水,指尖插钢针,烧红的烙铁烙,毒打地主让家属目睹,毒打家属让地主目睹,有的地方还鼓动地痞流氓“积极分子”扒光妇女衣服,肆意侮辱,游街示众,甚至轮奸地主妻女,以逼迫交出埋藏的钱财。斗地主场面通常伴随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无数农民被指为地主、富农迫害致死,或不堪凌辱自杀。“壹位乡长被捆在树上,用树皮刮出骨头,惨死在路边。”[5]
中共政治局委员康生与晋绥分局书记、军区政委李井泉合作推出的山西兴县木栏杆村土改先進典型是中共华北血腥土改的壹个缩影。木栏杆村没有地主,村中壹千多亩地属于邻村牛姓地主,五十多户村民中除几户自耕中农外都是牛姓地主的佃户。李井泉听到木栏杆村无地主的汇报后说:全村没有壹户地主,这能说得通吗?划成分不能光看土地占有情况,还要看政治表现,看铺的摊子大小,看祖辈上干过什么事情,是否曾经有过剥削行为。于是,土改工作队制定了“查三代”划成分的办法,通过查看农民的祖坟划成分,将十几户祖坟有围墙、石碑的穷苦农户划为了地主、富农。在挖浮财行动中,工作队挖出了张拖喜、张拖长兄弟多年积攒的200大洋,作为浮财剥夺。两兄弟找工作队投诉。工作队认为,既然村里搞出了十几地主、富农,就应当有恶霸地主,于是将张氏兄弟定为了“恶霸地主”。木栏杆村的村民了解张氏兄弟的为人,壹起为他们求情。工作队宣布对恶霸不杀不能平民愤,处决了张氏兄弟。康生、李井泉得知试点村出搞出了恶霸,表扬了工作队,要求推广先進经验。[6]
在冀鲁豫解放区,土改运动主持人要求对地主实行“扫地出门净光、浮财追光、果实分光”的“三光”政策,及对地主实行出门报告,身带白条,否则格杀勿论的政策,要求地主逃跑要杀保人偿命,以致地主家家准备棺材。更骇人听闻的是,有地方把地主家的孩子摔死。[7] 在晋绥解放区,由牛友兰等著名绅士在土改中遭遇可见中共土改运动之惨烈。牛友兰早年于北京大学求学,后返乡办学并成为兴县地区首富。抗战中,他的五座宅院和壹所花园被八路军120师来占用为军区司令部和边区行政公署(如今的晋绥革命纪念馆)。在中共的“四大动员”(扩兵、献粮、献金、做军鞋)活动中,他还捐出2.3万元大洋作为兴县农民银行的基金,捐出大批棉花布匹解决了八路军壹个团的冬装。他捐出“8000银圆和125石粮食。”[8] 在土改运动中,工作队逼迫他再交出“底财”,将他在晋西北行政公署作副主任的儿子牛荫冠拉来陪斗,逼其子铁丝牵父游街。被斗争、游街后,牛友兰绝食自杀。此外,著名绅士王作相被打死后开膛破肚,抛尸河中,著名绅士刘少白、孙良臣在斗争大会上被活活打死。毛泽东的《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壹文中提到两位开明绅士,壹个是陜甘宁边区的李鼎铭,另壹个就是晋绥边区的刘少白。牛友兰、刘少白、孙良臣都是陜甘宁边区参议会成员,这些曾经支持中共边区政府乡绅领袖都如此惨死,其他地主在土改运动中的命运只有更惨。1946年夏,中共永年县的土改运动中召开了斗争汉奸宋品忍大会,将宋活剐几千刀,最后将剩下的几根骨头喂了狗。[9] 铁丝牵父游街的牛荫冠回忆晋绥土改的情景时说:“我记得我们晋绥党校搬家时,从兴县搬到宁武县,沿途发现被打死的不少,其中有壹个区长被绑在树上,用树皮刮他的肉,满身流血,刮到骨头,最后刮死。”[10]
1946年夏,刘少奇在西柏坡主持召开了交流土改经验的“全国土地会议”。会上,晋察冀解放区介绍了把地主全家老小赶出家门去流浪、讨饭的“扫地出门”经验;晋绥解放区介绍了“查三代”“查”出恶霸地主的经验,以及根据木栏杆村等地“土改试点”总结出的土改经验。晋绥解放区土改经验要点包括:派土改工作组(工作队、工作团)秘密進村:绕开根据地原有的中共基层组织;“扎根串联”:找那些衣衫、房子最破烂者为依靠对象(中共后来在建国后的土改运动、四清运动中沿袭了这壹套路);“发动群众”:启发动员贫苦者的“阶级觉悟”,激发农民仇富情绪,向他们灌输“阶级仇恨”观念,动员他们诉苦;组织斗争:组织农民批斗、殴打和迫害地主及家属;剥夺地主财产。被毛泽东批“右倾”后,刘少奇转而积极推动暴力土改以赢回毛的信任,在会上指示将上述土改经验在各解放区推广,主持颁布了中共中央《全国土地法大纲》(共16条)。
传统乡村中,勤劳,务正业者均有作佃户和自耕农的机会。不务正业、好吃懒做的地痞、无赖、二流子最为贫穷,最具仇富心态。会议要求以这些最贫穷,衣衫褴褛者为“基本群众”,依靠他们在农村中“串联”,扩大“基本群众”队伍,安排这些人带头斗争地主,带头喊口号,给地主戴高帽、挂牌子,动手殴打地主,甚至穿上鼻子拉着游街,称这样的局面为“群众发动起来了”。“全国土地会议”的另壹决定是在全国解放区推广将地主全家“净身扫地出门”的经验,要求每村必须按照下达的指标“划出”地主。按照毛泽东、刘少奇的残暴土改指标,各解放区在大会后“划出”地主的比例高达近30%,其中晋绥解放区划出地、富的人口比例更达到了40%。[11] 根据谢觉哉日记记载,200多户的木庵康宁村在土改中被“划出”了90多户地主、富农;118户的李家口村在土改中最初划出8户地主,2户富农,后在上级的要求之“划出”地主、富农多达53户;泉台三井镇壹康姓中农被“划”成了富农,父子6人2人被杀,3人自杀,家产被全部没收,唯壹剩下的八路军儿子得讯回乡后愤而自杀。刘少奇主持推出的《土地法大纲》是中国农村的另壹大灾难。这壹大纲的主要内容为:按人头平均分配土地、废除土改以前的农民债务、土改的执行机关是农会和贫农团、组织人民法庭等等。大纲字面上没有明说杀地主,但“以农会和贫农团为执行机关”,“组织人民法庭”等规定的实际意思是赋予贫农团和农民大会杀人权,是按照苏俄在农民运动讲习所教唆的杀人夺财作法,鼓动农民杀人。由于农民大会在多数村庄不可能经常召开,贫农团成了农村中是最高权力机关。如同1920年代农民运动中“壹切权力归农会”,农会随意杀人情况壹样,各根据地的土改工作队鼓动农民杀害地主,让农民手上或多或少沾上地主的血,交上“投名状”,断了他们的退路。
土地会议和土地法大纲给华北农村带来了屠杀狂潮,中共在解放区土改运动中酷刑折磨、杀害了数以万计的地主。在山西黎城,工作队已宣布土改结束。然而当刘少奇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地主杀我们壹个人,我们杀他二十个人”讲话传达到黎城后,工作队赶紧执行指示,在壹个晚上就将关押中百余地主全部杀害。亲历土改运动的农民回忆说:打死人很多,几乎每村都有。有攀比风气,人家村打死地主,咱村没有,不代表咱落后了吗?地主富农有的是被斗完后枪毙的,有的是被乱棍打死的,滨海区被杀者有壹万多人”。[12] “批准杀人的权力在区壹级,二十来岁的区长或区委书记掌握著全区十多万人的生杀大权。深夜,年轻的区委书记(或区长)坐在煤油灯下,根据各乡上报的材料,勾画明日的杀人名单。冀晋区阜平县许多村庄将地主扫地出门,半月左右时间打死300余人。冀东区杀死7600人,蓟县马伸桥在打土豪斗争大会上半小时内打死48人,乐亭县处决、自杀100多人。”[13] “壹些地方允许贫农团成立‘人民法庭’,冀东某村甚至让村民投黄豆来决定谁该被划为地主处死。有个农民因其祖父雇过壹个长工而被斗争,小学生们被动员起来用锥子、剪子、小刀、铁钉在他身上戳眼、掏洞、割肉,直至他断气。”[14]
土改中杀人的方法有:乱棍打死、开膛破肚、“砸核桃”(石头砸死)、“冻豆腐”(把人脱光淋上水在雪地里冻死)、活埋、吊死、“掌天灯”(烧死)、“砖头会”(砸死)、“坐飞机”(摔死)、“倒拖葱”(拖死)、“过筛子”(铁筛子筛死)、“刮树”(活活刮死)等等。在胶东、晋绥、河北等地,杀地主、富农的手段有剥皮、砍头、活埋、石头砸死、火烧、拖在马后、树上吊等等。壹种办法叫坐针柜。把放衣服存粮食的躺柜拿来,中间去掉隔板,在里面撒上枣树针,把被斗的人全身衣服扒光,扔進躺柜里,盖上盖,然后来回摇柜,摇到受害人肉肿皮烂;还有壹种办法叫扔四方墩。将被斗地主从长城烽火台上推下,不死拉上来再推,再推还不死,那就大石头砸,直到脑浆迸裂。韩姓教书先生之妻被土改积极分子认定是坏人,从四方墩上推下摔死。土改积极分子田某有意在推前松开她的腰带,拉住她的裤角管,让她赤裸下身而死。壹个叫周二的药铺掌柜,被人剥光上衣,头朝后着地,身上坐人拉着壹路狂磨,磨到后脑勺塌陷,肋骨露出,脑浆、鲜血壹路。[15] 贫雇农口号是:“斩草除根,将地主、富农全家杀绝”,甚至包括地主家怀了孕的女人。[16] 在人口很少的山西兴县,千余人被杀害,近千人自杀,六十三人被扫地出门后冻饿而死。[17]
在晋察冀,土改政策被表述为“百分之九十五群众要求打人、杀人,领导机关不能制止”; “百分之九十以上人的意见就是政策,就是法院”;“壹升租子也是剥削”;“将地主扫地出门”;“从肉体上消灭地主阶级”。“土地会议”后,阜平县土改工作队在半个月中杀了三百多人,平山县三天打死了壹百多人,晋察冀区土改复查统计显示有四千多人被杀害,受迫害者有几十万人之多。[18] 被杀害的地主之外,有更多被“扫地出门”的农户在东北、华北的寒冬中冻饿而死。上述例证显示解放区土改运动杀人规模之巨大。如此残酷屠杀的土改引致还乡团回来残酷报复毫不奇怪。壹场所谓的土地改革,将千百年来和谐自在中国农村变成了仇恨和仇杀的世界。
雷震远神父评论解放区土改说:“共产党执行莫斯科渗透中国的计划,开展阶级斗争。……农民中实际没有什么显明的阶级存在。因此共产党必须造出阶级的分别,煽动阶级斗争以攫取人民财产。共产党划定阶级并没有确定标准,壹个村庄上田地最多的便被列为地主。划分阶级的尺度伸缩性很大,这个村庄的地主在另壹村庄上可能是中农。财产之剥夺通过暴力流血的方式。达成此目的的重要方法共有四种:第壹是翻身会,把工人和雇农联合起来,变成他们原来主人的主人;第二是复仇会,让穷人向富人报仇;第三是清算会,以偿还旧债的借口抢掠富人,每壹个活着的人或他的祖先所曾做过的任何坏事都须累积利息偿还。壹件莫须有的坏事自然永远可以找到;第四,贫农会,即穷人和雇农的组织。这部份人比其他任何人都享有优先权,直属于共产党中央政府行政机构的指挥。”[19]
中共发动土改运动的预定目标之壹是依照“支部建在连上”控制军队的作法,在每个村庄建立党支部,实行“支部建在村上”、“财政建在村上”,以土改中认定的地痞流氓积极分子为农村领导。中共冀察热辽中央分局副书记,热辽土改工作团团长黄火青在1948年10月的土改总结会上说:“自愿捐粮、捐款全是假的。侵犯中农,打击面大。有中农说:‘当兵(参加傅作义军)背起枪来打农会。’有的准备在火线上用枪打死斗争过他而又壹同参军的贫农,热中更影响到巩固部队,部队大批逃亡,开小差。二流子打算著吃斗争饭,不事生产,侵犯中农。杀人如麻!为什么杀那麽多人呢? 因为有追浮财和肉体消灭思想。北票县委宣传部长就是这个思想的典型。有的人同志说:‘地主、富农抓住就杀没错。’见好院就搬,见东西就抢,乱打乱杀,解放区百姓大逃亡,壹个村壹个村,全村人逃往国统区、傅军占领区。好多村子人都跑完了,搞成无人区。有壹些流氓成分的村干部,敢说敢干,不怕地主,斗争开始时,作用很大。但破坏有余,建设不足,对清算积极,对土地和生产却毫无兴趣。群众开始发动时,什么积极分子都可利用,来者不拒,流氓和投机分子很容易混上台,他们做的坏事,群众不敢说。”冀热辽中央分局宣传部长赵毅敏在冀察热辽党代表会报告中说:“在冀察热辽,土改中提拔的干部很多二混子与烟民。他们确起了先锋作用,但由于流氓本性,只有壹部分改邪归正,另壹部分则堕落腐化,挥霍经济果实,认为是共产发财机会到了。”黄火青、赵毅敏的内部报告证明,傅作义关于他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人民争先恐后加入傅军不用动员之说是真实的。亲历解放区土改的王宁(周小舟夫人)在回忆录中证实:“我亲身看了那个土改,想起来很难受。斗地主,其实不是什么大地主,只是劳动力缺乏,请个工人,种种地,就叫地主了。斗的时候,搭个架子,把那些人吊起来。干部有的是痞子干部,真正的老实农民到那时惹不起那些痞子干部。” [20]
土改运动消灭了千百年来作为农村领导者乡绅阶层,代之以地痞流氓。流氓无产者原处社会边缘,怀有怨恨、报复心理,壹旦掌握决定他人命运的权力必然滥用。河北曲阳县独古庄贫农团是土改后流氓、无赖在乡村当权的典型。由流氓、无赖组成的独古庄贫农团为勒索粮食,毒打中农张洛坡家四口,“用棉花塞住嘴,然后吊打、用火烧、晕醒后再用灯烧耳朵”,致张残废。无赖本性懒惰,缺乏生产积极性,掌权后要求“吃净闹光”,在土改中宁要浮财而不要土地,不愿辛勤耕作,声称“吃吧,咱村地主富农多着哩”。该村早已進行过平分和复查,村中已没有地主、富农,但他们为捞取好处而“见肥就咬”,封门、没收财物。在工作组進村前后,贫农团接连封了八户的门,将被封户当天逐出。[21] “在分房分地结束之后,土改积极分子分了地主的妻女。地主都被斗死了,或逃亡失踪了。这些女人被农会干部统统招来,作为财产再分配给村里讨不起老婆的男人。有些地主命大,没被斗死,可他的老婆还是被农会干部强行夺走,再分配给别的男人。不仅仅地富和斗争对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农也不例外。”[22] 地痞、流氓不仅出现于土改运动积极分子中,还出现在中共干部中。在晋绥党校的“搬石头”会上,家庭成分是地主富农的干部被要求挂著“王八蛋”牌子,坐指定的“王八蛋席”,[23] 如此整肃设计应是出于党内高层中的痞子之手。
中共土改运动的预定目标之二是要求农民无偿为中共的战争服务,即“支前”(支援前线)。土地改革并不是要解决农村的经济问题,而是要获得“取之不尽”的财政资源,将巨额军费负担由分散的乡村负担。美国记者杰克·贝登(Jack Belden)考察河北土改后写道:“恐怖的手段越来越厉害,人口中相当壹部分被消灭。土改的结果让农民人人都害怕,极度紧张,因此中共要农民参军、出夫、出粮、出钱时,农民壹句怨言也不敢发,还得表现积极。”动员农民支前与动员参军套路壹样的强迫手段。在土改中工作队和贫农团随意杀人的恐怖中,农民不敢拒绝支前。晋冀鲁豫区领导人潘复生的说:“农村中的党建、征兵、征粮等壹切工作都必须围绕着土改这个中心任务来完成,不進行土改就无法开展其他工作。只有党在学会了通过阶级斗争这壹核心任务来发动群众以后,才开始走向胜利”。彭真在《平分土地与整顿队伍》壹文中说:“农民壹翻身,就会要求武装保卫自己的胜利果实,我们应动员大批党员和翻身农民参加解放军,依靠他们提高我们军队的质量,使之成为更能打胜仗更能坚决支持土改的人民武装。”就这样,中共通过土改控制农村和农民,征集了难以想象的物资和人力投入战争:在辽沈战役中动员了1.4万副担架、4万辆大车、10万随军民工,30余万人的民兵武装;在平津战役中动员了30余万民工和40余万人的民兵武装;淮海战役,共动员民工543万人,征集担架20万副,大小车88万辆,挑子30万副,牲畜76万头,总共筹运粮食10万斤。其中,山东解放区筹集了粮食10亿斤、食油72万斤、食盐87万斤和难以计数的蔬菜送到前线,胶东、渤海、鲁中南三区妇女做了军鞋762万双,军袜22万双,军衣736万套,军被178万床。[24] 刘少奇1949年4月在“天津讲话”中承认:解放战争时期政府财政这样困难,负担最重的是农民,他们又要出公粮,又要当兵,又要当伕子,支持前线,优抗代耕,出教育费等等。如同土地改革运动在中共语汇中意味屠杀抢劫壹样,中共动员意味着逼迫,意味着不响应召唤就没有活路。可以想象,这样的土改运动、支前运动对农业造成的摧残有多大。事实上,土改运动使大片农田荒芜,许多地区颗粒无收,是1946至1948年大饥荒的主要原因。
中共土改运动的预定目标之三是动员农民参军。参与斗争和杀害地主后,农民为避免地主组织还乡团回来报复被迫参军,跟着共产党去打国民党。中共的革命史称:农民得到了土地,翻了身,踊跃参军支前。事实并非如此。农民不愿离开土地和家庭去打仗,想尽各种办法逃避参军。临沭县土改中动员参军的情况具有代表性。那里的参军动员是逼迫和哄骗相结合。逼迫手段包括“绑、打、押、罚”,“妳不去就揭妳家的锅,封妳家的门”;哄骗手段包括:“保证到部队后就回来”,“参军后妳家就不受穷了”,“灌酒,趁精神恍惚时问‘愿意吧’”等等。有参军者后来回忆说:“谁自愿是婊子养的。动员参军比国军和鬼子厉害,躲都没处躲,逼得群众砍手、脚,上吊、投井、喝卤水、装疯癫。”[25]
中共的暴力土改运动持续整个国共战争期间。暴力土改必然激起农民的大规模反抗。在苏联,革命后剿灭白匪内战长期持续,苏共所谓的白匪其实主要是反抗暴力土地革命的农民武装。在中国土改运动的情况大致相同。从解放区逃亡的地主在国民党军支持下组成武装还乡团回乡报复,然后大批被中共军队镇压。中共称这种镇压农民武装反抗的行动为“剿匪”。暴力土改从东北解放区开始,推向全国各解放区,所谓“剿匪”也从东北开始,推向了全国,壹直持续了十多年。与苏联的情况壹样,被消灭的数以百万计的所谓“匪”中,绝大多数是反抗暴力土改的农民暴动队伍。
中共的暴力土改运动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罪行,是共产革命带给中国的灾难。它开启了中国农村最黑暗的时代。这场地痞流氓剥夺、屠杀正经农民的运动彻底颠覆了传统道德,封死了勤劳致富的道路,开启中国人道德败坏進程。国民党主张保护乡绅,反对杀人夺财的土地革命,这是它与苏俄决裂,与中共开战的动因之壹。土改运动后,中共的党文艺推出了无数作品长期歌颂著这壹运动。其中最有名的两篇代表性长篇小说是周立波的《暴风骤雨》和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中共相关段落编入了小学教材,长久地向学生灌输阶级仇恨。两作品同获“斯大林奖金”,是土改灾难之苏俄输入性质的壹个证明。党文艺的土改文艺作品欺骗世人说,土改中的残暴是由于“恶霸地主”破坏活动所导致。事实上,土改运动的残暴是因为毛泽东指责温土改右倾,明确要求土改要激烈、要暴力,即中共所谓的暴风骤雨方式。小说《暴风骤雨》的故事梗概是,1946年到1947年,中共“土改工作队”在萧队长率领下進驻东北元茂屯开展土改,通过发动群众,肃清了以恶霸地主韩老六和杜善人为代表的反革命破坏势力,取得了土地改革的胜利。其土改运动背景是,“东北松江省委负责人张秀山公开主张农民对地主的打击越激烈就越人道,强调农民的斗争‘不要受任何条文限制和约束,放手本身就是政策’”。[26] 六十年后,导演蒋樾来到元宝村“暴风骤雨纪念馆”拍摄,问壹个农民当年扛长工的如何悲惨,农民回答:“我给他扛活他给我钱啊”。刘福德老人坦言:“是那些品质不好的人把土改运动掀起来的。地主、富农比壹般人宽裕点儿,也得去劳动,吃的也都是壹般粗粮。暴风骤雨就是武装土改,每个人都有枪,许多地主分子被押到镇东门外枪决。当时,元宝村和相邻的钢铁村会两家撵(比),妳毙壹个,我也毙壹个,两村共700户人,土改运动中在镇东门外共枪决了73人。”当年的土改工作队队员高凤桐老人回忆《暴风骤雨》中地主“韩老六”的原型说,他在这里干了六年,担任保长是群众选的。他家穷不喽嗖的,整两个钱,也维持不著啥生活,老婆在小学教音乐,给小学生做点校衣,和那个书上写的不壹样。”[27] 2006年,记者田磊采访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的原型温泉屯。当年参加土改的老人说:“那时其实并没有大地主恶霸。但是,每个村都要求斗地主,就斗了有300亩地的顾家三兄弟和地更少的李家三兄弟。他们都是破落地主,人不坏,经常资助四邻,在灾年舍粥给乡亲。分地后,村民们暗地里会觉得对顾家和李家不公平,分到的地并没有去种。毕竟,那是人家的东西。”[28]
土改运动
中共暴力土改
?抗战后期,中共为贴补迅速扩张的军费抛弃停止土地革命的承诺,在控制区内恢复了杀人夺财的土地革命,不过不沿用苏俄输入的土地革命之名,而改称土地改革。经过抗战6102;期长期的减租减息,地主的收入日益微薄,超过平均水平的财产被剥夺干净,农村呈人多地少,土地占有平均化状况。在推翻国民政府的战争中,中共为了偿还苏联军火债和应付军费开支,在解放区全面开展暴力土改运动,没有地主也要斗出地主,将划定地主的标准壹再降低。中共解释农民贫困的原因为土地分配不公和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压榨。事实并非如此。民国以来,中国农民贫穷的首要原因是兵祸。革命带来军队暴增,使农民遭受越来越多兵匪搜刮和战乱祸害。例如,红军靠“打土豪”维持,打完了大土豪就打小土豪,最后将稍有钱财者壹律剥夺。各路军队的军饷、政府的开支以各种名义最终均由地主承担。费孝通在考察报告中指出:“以1948年吴县斜塘的壹份资料为例,每亩田要负担十三项地方费用,有壮丁费、公路费、电杆费、慰劳费、自卫自治费、乡镇经常费、冬防粥、衣、弹药费、临时军草、保丁、保干事、保队附饷费、难民费、船捐等。这十三项加起来,每亩田负担85斤白米。完全靠地租生活至少需400亩上下。有田二三百亩的地主生活还赶不上壹个有田几十亩的自耕农。”
建国前夕,中国农民党领袖董时進博士上书毛泽东,请求共产党停止土改运动。他在意见书指出:共产党关于土地改革的文件和政要讲话提出的不到乡村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占有70%至80%土地的结论依据不正确。民国时期土地委员会对16省175万户农户中调查的结果显示,36%的农户拥有五亩以下耕地,24%农户拥有五至十亩,13%农户拥有十至15亩,壹千亩以上的大地主只占0.02%。这壹结论与本人在四川,江西农村的考察结果大致相同。在中国,封地或土地世袭的封建制度,两千多年前就结束了。中国的土地不是分配不均,而是人口太多,土地太少,农村劳力大量剩余。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租赁基于双方自愿,土地拥有者中绝大多数是靠勤劳和善于经营起家的。地主不是壹个阶级,“有恒产”的传统令工农兵学商个阶层的人购买土地出租,例如進城女佣和黄包车夫蓄钱置地,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户租出土地,另外又向地主租土地耕作为生的情况普遍存在。自耕农刻苦勤奋,目标是成为富农或地主。拥有土地不是犯罪,多数土地拥有者极少数人用不法手段夺取土地才是犯罪。如果平分土地,会将劳力束缚在土地上,阻碍中国工业化。平分土地后,土地细化,难实行机械化,且农民在小块土地上没有致富的可能,对土地长远投资缺乏热忱,土地将退化。土改后,分到土地者的高涨情绪过了壹段时期就会低落,因为他们耕种所得,都要上缴国家,没有发家致富成为富农地主的可能。再者,土地改革后,由于失却了地主富农的累進赋税,将给国家税收带来困难。地主富农是农村的先進生产力,他们的财产和土地不可侵犯,他们应当受到尊重,而不是被羞辱,被残酷地斗争。应当用技术手段改進农业,例如推广良种,兴修水利,放干冬水田,提高复种指数,推广美国式的农场,实现机械化、化学化,同时提倡节制生育、优生优育,发展其他产业,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去。[1]
中共要通过土改运动控制农村、农民和粮食,获取资源,当然不会接受董博士的建议。 1950年6月,中共在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将已在解放区开展了几年的土改运动推向全国。同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土改的目的和任务是“废除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家具、多余粮食及其农村中多余的房屋……统壹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它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也分给地主同样的壹份,使地主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保护工商业;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地,其它财产”。中共在《土地改革法》中宣称土改的对象是共产党到来前三年间占有数量较多的土地,出租土地剥削农民的乡绅。人们按常识理解,既然是改革,应该是作价转让。在《土地改革法》颁布后的政协第壹届大会二次全体会议上,有代表们针对中共解放区暴力土改提出,中共只须颁布壹纸法令就能够达到均贫富,重新分配土地目的,可以不搞阶级斗争。毛泽东拒绝了政协代表的呼吁,要求将在全国展开暴力剥夺地主的土改运动。
虽然《土地改革法》中没有说拥有较多的土地是罪行,但在土改运动中,中共对地主不仅没收土地,剥夺金银、耕畜、家具、粮食及房屋,还要发动农民斗争、殴打和屠杀地主。在土改还算温和的江苏,斗争地主的大会已经极为残酷血腥了。中共在昆山县的土改运动中组织了1,352次斗争会,每会批斗五、六个地主,该县1,751户在乡地主平均每户经过三、四次斗争会。[2] 土改斗争大会的会场基本是酷刑折磨场。现场对地主实施的刑罚包括:捆绑、逼跪、殴打、吊、坐老虎凳、蹲水缸、浇冷水、头上压石头、剥光衣服、逼爬、逼学狗叫、逼吃屎、戳乳房、烧阴毛等等。[3] 在高淳县固城区安新乡的土改中,中农赵仲生母子被绑起来吊了壹夜。[4] 中共江阴县委在总结中承认,土改斗争会上殴打,逼跪,剥衣服、浇冷水、吊打的情况普遍存在。[5]
与镇反运动的情况壹样,毛泽东要求土改不得温和,而要“狂风暴雨”,要求杀地主。按照他的要求,土改批准杀地主的权力也被下放到了基层区壹级,土改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杀人名单,区长或区委书记根据各乡土改工作组上报材料批准杀人。当年云南省镇雄县罗坎区土改工作组成员张家正回忆说:“土改工作组下到农村后首先是访贫问苦,串联、扎根子,找壹些最穷的人用来做依靠对像。我们找穿得最破,生活最穷的人扎根子。这些人多是好吃懒做、偷鸡摸狗的二流子。工作组再下壹步要做的就是先轰开,后攻入。先轰开,就是杀地主,确定了这个村第壹批杀二十个、三十个。杀地主的手段有:剥皮、砍头、活埋、石头砸死、火烧、拖在马后、树上吊等等。斗地主的手段就更多了,把碗敲碎让地主跪在上面,很多人的两个膝盖跪烂了。另外还有十指点灯,十个指头缠上棉花,再沾上油点燃。”亲历土改的作家铁流回忆道:“土改中杀人像杀只鸡……也不脱衣服,也不赏酒饭,五花大绑,插上标子,甩上刑车。解放前有人说共产党来了要开红山(大肆杀人),谁也不相信,这回亲眼看见了。杀第壹批时,我执内勤(外勤是当地农会的武装,现称民兵),那没头没脑的尸体壹大遍,真叫惨不忍睹。”[6] 亲历者侯工回忆写道:“1952年发生的事我大多忘记了,但是有壹件事至今还记得,就是去看斗地主,地点就在侯氏宗祠门前。我亲眼看到了共产党斗争女地主的残暴与兽行。她的田地早已被没收,房屋(在村里算中上等级的房屋)也被没收了。虽然已经壹贫如洗,但是仍然有人怀疑她有金饰没有交齐。参加斗争的人采取“挤牙膏”方式对她施加各种毒刑,她始终还是说没有。残暴之徒将壹个黑蚁巢放進她的裤裆里,再把裤脚绑紧。因为她的手被反绑着,她只能哇哇叫喊著在地上打滚。当天晚上,她因为被辱就上吊死了。”
调查十二县市,采访四百位土改工作队队员、民兵、幸存地主、地主子女的学者谭松介绍川东土改情况说:“川东是贫穷山区,很少良田千亩的大地主,土改前川东地主平均每人所有土地仅十四点五九亩。许多被打成地主的其实是自耕农,或只是相较富裕的农民,而且中共划分地主非常随意,甚至有当教师不需下田劳动也被打成地主。在最穷的巫溪县,壹家有两个煮饭鼎罐就被划为地主。中共在土改中设立人民法庭,下放杀人权,鼓励杀人。壹位当年土改工作队员戴廷珍说:‘批斗之后就是枪毙,我们每到壹个地方都要杀人。’土改中作队为逼地主交出浮财使出种种残暴下流手段和酷刑,诸如‘背火背篼’(强迫背炭火铁皮桶)、‘抱火柱头’(强迫抱烧红铁管)、‘吊木脑壳’(捆头吊)、‘烧飞机洞’(脱光女子裤子火烧下身)、‘点天灯’(在头上用粘土围壹个圈,注入桐油点灯)等等。壹个地主媳妇交不出金银,被脱光衣服遭受碳烤活人酷刑,烤得奶子和肚皮往下滴油。中共利用地痞流氓对地主施残暴酷刑,积极分子、民兵公开对地主女子施行残忍的性虐待,强迫未婚女子脱裤分开两腿被人摸下身,将木块、铁条和脱粒后的玉米棒插進女人下体反复朝里捅。壹位叫黎明书的男子回忆说,他的姐姐黎琼瑶当年二十出头的未婚女子,被逼交出洋钱,交不出先被暴打灌辣椒水,然后被扒光衣服用猪鬃毛扎乳头,无法忍受当天跳堰塘自杀。壹位土改民兵连长李朝庚接受采访说,土改时忠县有个未婚女子梁文华还未结婚,本身不是地主,因为是全县著名美女,就被十多个土改民兵抓去轮奸致死。土改彻底改变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土地制度,摧毁传统中国农村的伦理和文化传统,消灭了农村精英阶层,使中国农民沦落为无法自由迁徙的农奴,为中国带来长远的恶果。” [7]
在广东,华南大员叶剑英、方方根据侨乡的实际情况决定不学北方的暴力土改,提出“宁慢勿乱”,制定了较为温和的《广东土地改革实施办法》,规定土改不激烈斗争,剥夺地主但给活路。毛泽东对叶、方的温和土改政策不满,称“广东土改迷失方向,我要打快板,方方打慢板”,称广东、广西、福建是土改中的“三个小乌龟”,“犯了土改右倾错误”,调曾在东北主持血腥土改的陶铸、赵紫阳主持中南局。毛欣赏陶在广西“剿匪战”中血腥屠杀,欣赏被晋冀鲁豫中央局书记邓小平赞为“宝贝”、“土改专家”的赵紫阳在东北和晋察冀的暴力土改经验。陶、赵清楚毛泽东嫌叶剑英、方方、古大存主持的土改不够暴力,到任后立即提出 “对地主要狠”。广东本地干部抵制南下大员带来的血腥土改经验,于是陶、赵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出,广东土改落后原因在于干部不纯,建议整肃广东本地干部。毛泽东批示“依靠大军,依靠南下干部,由大军和南下干部挂帅”,将代表广东本地干部的叶剑英、方方调离广东。在毛泽东支持下,陶铸发动了“反地方主义”运动,以“地方主义分子”、“反党集团案”罪名整肃了数以万计的广东本地干部,整肃的手段包括关押,用刑,杀害,例如将中山县有数十位反对血腥土改的干部和广东全省约5%的土改工作队员被杀害,将更多的土改工作队员清洗。[8]
“反地方主义”的同时,陶铸废除了叶剑英制定的温和《广东土地改革实施办法》,下达斗地主,杀地主的计划指标,将批准杀地主的权限下放到区级,要求“绝不让壹个阶级异己分子漏网”。在陶铸、赵紫阳的主持下,广东的土改运动“村村见红”,每个村子至少要杀壹个地主以向上级交差,全村没有够格地主就降低标准以最富裕的农民为“顶替地主”杀害交差,每县杀人数千,全省杀人数十万。当时的农村没有暴富机会,地主的家财都是祖祖辈辈的血汗积累。对于数代积累的家财壹朝被暴力剥夺,外加人身凌辱,多数地主都无法承受,自杀事件大量发生。例如在粤西地区,仅在1953年初就有1165人在土改中自杀,很多地主全家老幼绑在壹起投塘自杀,池塘漂尸在土改中见多不怪。[9] 广东是被毛泽东批评土改右倾的省,那些受毛赞赏的省更加血腥。
1952年,中共将土改划定地主的标准降低,从中农中再划出第二批地主,对他们再展开斗争和屠杀,并对不愿要地主的财产,不愿参加斗地主的老实农民以对抗土改的罪名展开同样的残酷的迫害。这种降低标准再划壹批地主的作法再现了当年红军降低标准再打出壹批土豪最后将稍微有点钱财者都打光的作法。到1953年春,中共宣布完成了土地改革,全国三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约七亿亩土地,近300万头耕畜,近4000万件农具,以及3800万间房屋和105亿斤粮食,而将暴力剥夺和残酷迫害上千万地主、富农以及中农,屠杀了两百万地主、富农和奉行温和土改的中共干部的罪恶隐瞒。
土改运动是共产革命祸害性质的壹个标志。苏共在建立共产政权后立即发动了消灭富农的运动,中共在苏维埃国时期已经开始了这种杀人抢劫运动,国共战争期间将此运动推行整个解放区,在建国后再推行全国。苏共的消灭富农运动,苏共发动的土地革命,中共在苏区的“打土豪分田地”与中共建国前后的土改运动本质上都是壹回事,都是共产革命打消灭剥削旗号,召集地痞流氓抢劫杀害正经农民,以抢劫的民财充军费的运动。在推翻国民政府战争中,中共通过土改运动控制了解放区的农村和农民,将内战的巨额军费分散给解放区的几亿农民负担,调动数百万农民为战争提供资源和服务。建国后,毛泽东立即挑起了向世界宣战的朝鲜战争,需要更多的资源,因此要進行更大规模的“打土豪”,要控制全国的农村和农民。因此,他称土改运动为“取得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首要条件”。
在土改运动这样的史上最大规模杀人抢劫中,没有农民揭杆而起是不可想象的。在几年前的国、共战争中,中共最早在东北推行暴力土改,导致解放区周边的地主活不下去,不得不组织还乡团报复,解放军再以剿匪名义镇压反抗者和还乡团,因此中共的所谓剿匪战也最早在东北展开。随后,中共的暴力土改扩大到华北,所谓剿匪战也扩大到了华北。从1946年东北“暴风骤雨”土改到1955年的农业合作化的十年间,中共在各地大规模的剿匪战没有停过,有260万反抗武装被中共正规军武力镇压。[10] 这些被镇压的所谓匪中,大部分是反抗暴力土改的农民武装。中共在历史教科书中赞扬历代的农民暴动,却以剿匪战的说法掩盖了建国前后十年间反抗土改暴行的农民暴动。这些暴动中有可歌可泣的英勇故事,这段历史有待重新书写。
土改运动带来的壹大灾难是消灭了乡绅阶层。孟子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茍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11] 他在两千年前就指出,拥有壹定数量的财产是让人遵守社会秩序、维持善良的必要条件,壹无所有的游民必然作恶。传统中国社会中,人们抱有“有地才稳”的观念,认为有产业,才有责任心。所以不论在城、在乡、为官、为商、为民都会以余钱置田产。千百年来,中国政府规模很小,县级官员很少,小县衙数人而已,县衙之下无官府,广大乡村由乡绅领导。乡绅,即地主,担负著乡村兴办学校、赈济灾民、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举办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乡村文化活动的责任。他们绝大多数乐善好施,怜贫恤老,肩负著乡村中的社会救济责任。例如,1842年无锡连降大雪,无锡训导余治奔走于同城士绅之间,募资设立“恤寒会”,贫民得有棉衣,摊贩得有风帽,孤老得有暖被。该会更雇人挑担送炭,以济贫冻之家。余治还呼吁无锡各乡设“庇寒所”供大雪毁屋之贫民借宿;1843年苏州降雪奇寒,士绅每日预备炒饭和姜汤,凡过往贫民皆得壹碗;光绪年间,陜西乡绅严作霖等倾力赈灾,为地方志赞为“其行谊有超出古今任侠之上者”。严作霖发出募灾公启说:“好善之士,凡遇各省灾荒,无不慷慨解囊,救援恐后。然未有壹省之灾关系全天下之局,普天率土,皆当引以为切肤之痛,而不容稍存漠视,如今日秦中之赈务者也……数十万饥寒之众,倘无以还定安集之,其关系于大局者实非浅鲜”。[12] 上述善举代表着乡绅群体的积善传统。
乡绅地主多是勤劳俭朴、善于经营的“田秀才”,种田的“好把式”。他们受教育程度高,农具比较齐全,资金比较充足,生产具有壹定规模,有动力、有知识去提高生产水平,改進农业技术,培育良种。他们的农、副业产量是当地最高水平,他们的先進耕作方法为农民起著示范作用,代表着农村的先進生产力。古诗中的春社就是乡绅领导乡村的写照。春社是春耕大忙季节之前的村民大会,由村中德高望重的乡绅地主召集,每个农户的当家人出席,商讨本年度耕牛、农具、种子、肥料、水资源的分配和调剂、预防旱涝灾害等生产大事。乡绅是乡土中国的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科举废止后,各地的新学堂几乎全部是士绅捐资创办。乡绅们是理所当然的乡村领袖,是民国时陈炯明、阎锡山、梁漱溟、晏阳初等人推动乡村自治所要依靠的“好人”。然而,千年来领导中国乡村的“好人”阶层被中共以土改的名义暴力消灭,农村从此失去了有责任心,有救济责任感,代表先進生产力的精英阶层。
土改运动带来的另壹大灾难是痞子无赖成了乡村的领导者。这些人就是孟子所说的“放辟邪侈,无不为已”者。他们缺乏同情心,没有道德底线,易于被煽动起仇恨,什么坏事都敢作,他们大多文盲,能力素质低下,没有责任感,不事生产,好吃懒做,很多人在土改分得田地后不去耕种,而是转卖给别人立即挥霍。这些人掌权后将人性中的恶充分发挥。几年后,他们成了全国农村造假,吹牛,“放卫高产星”的带头人,成了大饥荒中的挨家挨户搜刮粮食的基层打手。他们没有领导乡村生产的正经本事,却能创造出骇人听闻、下流至极的迫害招数。
土改运动带来的第三大灾难是划分阶级成分。中国自古有地主,但没有地主阶级说,有富裕农民,但没有富农阶级说。地主阶级、富农阶级,甚至富农概念与土地革命,苏维埃说法壹样,由苏俄在华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时引入中国的邪说。共产党在农民运动中推出富农说的用意是,在够不上小地主的农民中再划壹批人称为富农,以便多剥夺壹批民财。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0年8月发布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称:地主: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为生的,叫做地主……;富农:富农剥削的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请长工);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称为半地主式富农”。从字面上看,中共的这壹决定好像是对农民经济状况的壹种评估。而实际上,中共将农村中的富裕阶层划定为罪犯,不但要财,还要命,对不杀者也要作为长期的打击、整肃对象。土改运动中,中共宣称地主、富农经过三年“改造”后可以改变成分,届时只有农民,不再有剥削阶级。但土改运动后,中共给幸存的地主、富农戴上“地主分子”、“富农分子”的帽子,在此后三十年中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力、居住行动自由,对他们残酷迫害,使幸存的地主富农戴着地主分子、富农分子的帽子含冤离世的,使他们的子女承袭种姓之罪,继续成为“成分不好”,“出身不好”的贱民,在上学,就业等方面长期受到歧视和迫害。常言说,打了不罚,罚了不打。像这样将有产者剥夺后到赤贫后再杀,再斗,再长期株连迫害,是共产革命所独有的罪恶,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恶毒记录。
中共的土改运动是对世界文明潮流的反动。它否定生命权和财产权,否定人与人平等,否定妥协和宽容,煽动斗争、仇恨、抢劫和杀人,让痞子、无赖、懒汉不劳而获,并作农村的领导者,颠覆勤劳致富的传统道德观念,使世代和平相处,和谐自在的乡土中国变成了谋财害命的仇恨世界。它在人民中划分阶级,给全体农民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从经济学角度讲,土改运动摧毁了土地和地租的市场,使土地不可能再向种田能手集中,使农业失去活力,使农民失去生产积极性,造成农民长期贫困,城乡差别越来越大。土改后三十年间,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下降,农村经济雕敝,农村基层领导劣质化,是土改灾难的继续。文革后,中共对建国之初被剥夺的部分有影响的工商业者有所退赔,但是对在土改中被剥夺杀害的地主无平反,无退赔。土改运动五十多年后,中共提出了“和谐社会”的口号,但拒绝为当年杀害两百万地主富农谢罪天下。
土改运动展现了中共领袖们灵魂的丑恶。毛泽东、刘少奇为代表的壹大批地主出身的中共高层比谁都清楚小地主的疾苦。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中鼓励斗地主,杀地主,烧地主宅子,提出“有土皆豪,无绅不劣”的口号,同时保护自己的地主大宅。张国焘在土地革命问毛说:“所谓‘有土皆豪’,难道有壹小块土地的自耕农,也算是‘豪’吗?妳自己也算得是湖南的壹位绅士,难道也‘劣’吗?”“他(指毛)是个不肯认输的人,只是大笑壹阵,说不过是为了当前实况的需要,才说出这些话的。”[13] 毛泽东不只是随便为了情况需要说些激烈言论,而是积极鼓动农民杀其他人家的地主。刘少奇在回忆文章中强调其地主祖父、地主父亲是老实厚道的庄稼人,克勤克俭,苦心经营而逐渐发家,但在土改运动中,他和其他中共革命家们都与毛泽东壹样,壹面保护自己的地主之家,壹面大力推动屠杀其他地主。
对于在土改中分得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的农民来说,土改运动是壹场骗局。因为,中共在建国之前就策划好了要实行农业合作化,将土地收归政府控制。土改运动中,中共中央于1951年9月召开了第壹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于1953年2月作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强制农民加入合作,以集体的名义将农民的私有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收归政府控制。广大农民的自耕农梦只作了壹年多,在土改运动分得的土地连同土改前的私有土地被中共以合作化的名义全部没收。经济学家杨小凯指出:“1950年在中国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不但违反了抗战中共产党作出的不再侵犯地主财产的宪政承诺,而且犯下了许多刑事罪,杀害了很多地主及其家属。这种国家恐怖主义行为不但是壹种对经济学的无知,而且也是国家机会主义的极端,国家政权犯下反人类罪,谋杀罪。这类罪行的合法化,为日后历次政治运动中国家犯下的反人类罪行开了先例。中共官方的宣传壹直声称土改得到农民支持。土改虽被宣传为解放生产力的手段,但它实际被用来作为政治动员的手段,用政治迫害和威胁来动员群众,树立起共产党的权威。在土改后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三反,五反等壹系列运动中,用任意侵犯人权,不经司法程序,用党所控制操纵的群众运动来推动政府的政策等等,成为1950—1979年中国执政党治理国家的主要手段。土地改革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是长期的,只能从国与国长期发展的表现看出来。土地改革从根本上动摇了中国人对财产权的信心,也挖掉了公民政治权利的财产权基础。对人们投资和经营私人财产和企业有根本性的影响。”[14]
为维护土改运动的合理性,中共在土改运动后长期丑化地主、乡绅,将编造的恶霸地主故事选入教材,煽动阶级仇恨和阶级斗争。《白毛女》是这种煽动的代表作之壹。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整风运动中发表了著名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文艺要有阶级性,要为阶级斗争服务。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鲁艺)院长周扬组织贺敬之、丁毅等人,按照“阶级斗争”要求改编“白毛女”故事,在杨白劳欠债不还的事实上虚构出,黄世仁为霸占喜儿要求本利全还,将杨白劳逼上绝路、大春参加了八路军等情节,将黄世仁描写成为富不仁,逼死人命,霸占少女的恶霸,编出了歌剧《白毛女》剧本。1943年5月,歌剧《白毛女》在延安公演。周扬感到该剧虽有了阶级斗争主题,但在体现“文艺为政治服务”方面还不够力度,决定对其主题再次“提炼”为“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并以这个剧向中共七大献礼。中共七大召开前壹天,七大代表们在延安中央党校礼堂观看了《白毛女》。毛泽东、刘少奇盛赞了该剧,刘并表示黄世仁罪大恶极应该枪毙。根据刘少奇此言,故事原型,乡绅黄世仁被枪毙,成了中共“党文艺”的牺牲品。土改运动后,歌剧《白毛女》成了“文艺为政治服务”的代表作,被冤杀的黄世仁在死后成了恶霸。
中共全面腐败
1989年11月,中共在东欧巨变的背景下召开了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進壹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其中要求采取两大举措:壹是实施紧缩财政信贷,以继续控制“洋跃進”以来的通货膨胀;二是大规模整肃官倒公司以平息民怨。紧缩财政带来了经济萧条,全国个体户注册商户和私营企业大幅减少,留下企业间互相拖欠的巨额“三角债”。在整肃“官倒”公司方面,中共只能作壹些撤销官办公司的表面功夫。因为,官倒、腐败的背后是不受制约的党权,中共坚持党权不受约束,对官倒、腐败等党权产物当然不可能真正触动。六四民主运动的两个主要诉求限制特权和反腐败。民主运动被镇压后,真正能限制特权与腐败的反对党和独立媒体不能出现,于是 “官倒”、腐败迅猛泛滥。
1992年,邓小平南巡,以推动经济市场化之名掀起了“下海热潮”、“圈地运动”和房地产热潮。在权力寻租的格局中,有权力背景的个人和公司无需真正投资,甚至无需预付定金,即凭权力背景即可以通过行政审批拿到计划价的物资、進出口指标、外汇额度和最赚钱的“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定点界限图),即地皮,转手即可获得数倍,甚至十数倍的暴利,同壹块土地被转几道手普遍发生。在权力寻租的格局中,红色家族为主体的“官倒”们通过权力交换,攫取了行政审批价和市场价之间数千亿元的地价差、汇价差、双轨物价差,掠夺了比1980年代官倒更大规模的国民财富,迅速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变身为新壹代的官僚资产阶级和红色家族财阀。东亚的日本、韩国、台湾都存在财阀模式,但日本三菱、三井、住友、富士、三和、第壹劝银,韩国三星、现代、LG为代表的东亚财阀在自身成长的同时帮助实现了民富和公民社会成长,是社会進步因素。而在中国,红色权贵财阀帮助维护壹党独裁,是阻碍社会進步,造成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反進步力量。
在中共的独裁体制下,领袖的地位不取决于民意,而取决于军权。江泽民被元老们选中上台,但在党内军中均缺乏权力基础。应对这种局面,他上台后后采取了几项办法巩固权力地位。其壹是纵容军队经商。军队经商不是江泽民开启,而是邓小平时代的产物。掌握最高权力的同时,邓小平发动了“洋跃進运动”,造成整个1980年代国家财政亏空。政府无钱应付开支,国防预算只够约70%的军队开支。于是,邓小平决定让军队经商,号称“以军养军”,主持中央军委两次下达了允许军队经商的文件(1986年5月;1989年3月)。杨尚昆、王震等元老为军队企业题词,积极支持军队经商,军队腐败从此泛滥。江泽民当上军委主席后继续放纵军队经商。在他纵容下,军办公司爆炸性增长。这些公司利用特权为所欲为,不受监管,逃税,走私,经营特殊行业,无恶不作。军队经商的腐败规模超乎想象。例如南京军区壹名上尉成立了壹家“宜兴中国人民长城公司”,以优厚的分赃条件,从银行贷得巨款,贪污了三个亿;军委办公室主任董良驹拥有建于全国名胜之地的九幢豪华别墅和十五辆豪华轿车;广州军区司令员以军办公司名义买了六幢花园别墅,四辆豪华轿车;广州军区七名军级干部搬家装修,仅卫生间设备就花了120万美元;海军副司令王守业贪污了1.6亿元。军头们手中有了钱,又不受监管,骄奢淫逸,为所欲为,黄色产业泛滥。各级军队机关的俱乐部、招待所、疗养院、渡假村遍地开花,成为高级将领寻欢作乐的场所。其中,有些特级场所设施极尽奢华,配备医务所,急救直升机。例如,总参三部属下就有15间娱乐场,编制外招聘了数百“六陪”女郎,更发生了女青年被奸污后自杀的事件。军队文工团从来就有高层“后宫”之称。前海军司令员王守业被调查后,其媒体就报导出他至少有五个情妇,且分别来自南京军区文工团、总政文工团、北京军区文公团,几乎遍布全国军队的文工团。
比黄色产业更大的军队祸害是武装走私。军队动用军用车、军舰、军用专列,出动士兵保护走私。仅1998年上半年军队开枪、开炮打死海关缉私人员及公安武警、司法人员450人,打伤2200多人。1998年7月26日,为四艘来自北欧的走私油轮保驾护航的北海舰队四艘炮舰、两艘猎潜艇与公安部和全国海关总署调集的十二艘缉私炮艇在黄海炮战,造成八十七人伤亡。中共将此罪恶作为机密隐瞒。朱镕基在壹次“反走私”会议讲话中提到,统战部走私汽车壹万辆,与政协党组合伙分赃23亿元,军队走私每年5000至8000亿,以逃税为货款的三分之壹计,约两亿走私收入的八成以上進了军中各级将领私人腰包。军中走私货物中包括毒品。菲律宾国家安全顾问戈莱日表示,在中国东部五个省内有些非法毒品制造厂由身兼二职的中国军队人员经营,仅向菲律宾贩卖冰毒量每年就近12亿美元之巨。[22] 中央军委副主席迟浩田在西山军委、军纪委生活会讲话中承认:“1994年以来,军队所办经济实体的资本及收入80%以上被高、中级干部挪走私分,每年军费中有50%以上是花在高、中级干部吃喝、出国旅游、修建豪华住宅、购买豪华轿车上。”1998年军费加超支共1311亿,50%是655.5亿,加上从军中经济体挪走的共计贪污公款1863.5亿,也就是说军中干部1998年挥霍了相当于当年940亿军费预算两倍的国民财富。
眼看军队烂掉,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不得不于1998年秋下令停止军队经商,将军队产业转交地方,撤销军队、武警、公安经办的经济实体。号令壹出,军队将领立即掀起了武斗,私分,转移,卷逃的狂潮,军队、武警为分钱、分赃频繁爆发武斗,动用枪炮甚至装甲车开战。例如,广东军区副政委和南海舰队副政委各领部下在酒吧间瓜分财产,席间斗殴,广东军区后勤部唐处长和海军湛江基地政治部肖主任丧命;十三军副军长崔国栋向西昌军分区后勤部宋副部长索要2000万元,被宋枪杀,惊动总参谋长傅全有、总政治部副主任王瑞林和军内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周子玉急飞西昌处理善后;华东军区属下安徽省军区,合肥市警备区和安徽省武警总队,三方合伙经商,安徽军区首长移交前先私吞了大部分款项,结果三方在省军区礼堂混战,仅军官就伤亡三十多人;兰州军区与甘肃省军区合营经商,移交前双方开火,伤亡72人,打死军官12人;遵义驻军与贵州省军区为争夺260万元展开枪战,伤亡90余人,打死官兵52人;辽宁锦西驻军与二炮部队合营经商,移交前二炮全员出动,将驻军大楼包围70多个小时,沈阳军区司令员,二炮司令员乘直升飞机奔赴现场说和;沈阳警备区、三十九军壹壹六师、辽宁省武警三家为瓜分1.2亿元利润开火,死伤40多人;因经商瓜分不均,山西大同西坪二十八军军部被炸,死亡军人63人;在位于河南南阳空军飞机储存中心,军人因经商所得赃款分配不均而引爆机库,炸毁飞机81架,军人伤亡90名,直接军事损失11亿。1999年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紧急通知:“坚决制止争夺经济体资金、财产的流血事件发生”,总参、总政、总后、总装备部发出命令:“坚决查办争夺、摊分、转移经济体资金、财产的违法、犯法行为”,国务院、中央军委再发紧急通知:“立即停止争夺经济资金、财产活动,依法严惩动用武器、争夺经济体资金财产的肇事者。”在中共中央向军队连下三道“金牌”的壹个月中,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各省军区之间及内部为私吞走私费用,发生了大小数百场激烈枪战及数百起杀人灭口、携巨款潜逃等恶性事件,巨额资产在转交过程中被军队将领们瓜分。军事检察机关立案了数千贪污、挪用、携公款外逃等大案,数十名高级将领挟巨款逃亡海外。经过如此疯狂的火拼、私吞、卷逃,约两万家军队所属企业中只有不到五千家向地方交接。因为军队层层腐败,追究对谁都没有好处,军队企业资财基本上是壹本糊涂帐,交接事宜涉不了了之。张万年在全国军队、武警、政法机关移交企业清理、处理工作会议上明知故问说:“现在,在名义上、表面上、形式上,军队所经营的经济停办了,在办理移交,脱钩了,但是数千亿元的资金没有了,这笔大账到那里去了?”。
纵容军队腐败之外,江泽民巩固权力地位的另壹办法通过加官晋爵。从1993年至2004年,他送出上将军衔、警衔79个,其它将军衔近千个。后来人们知道,江的加官晋爵与卖官鬻爵区别不大。当时军中有“百万雄师”说法,后来又有了团长百万的说法。江时代军队的基本整体糜烂,中央军委、解放军各总部和各大军区的高层基本都有严重的腐败问题。
地方的腐败与军队腐败的程度与规模不相上下。1990年代的多起重大贪污案,如“远华案”、“周正毅案”、“刘金宝案”、“上海招沽案”等都涉及天文数字的贪污受贿、侵吞公款。这些重大案件几乎都涉及中共政治局委员、常委家族。江泽民主政十多年间,庞大的利益集团网络形成。从“远华案”可以看出,政府、海关、公安、金融、税务等部门形成了腐败壹条龙。
地方和军队的腐败主要围绕最有油水的资产——土地。1980年初,深圳成立了中国大陆第壹家房地产公司,并以政府的名义收取“土地使用费”,深圳政府推动全国人大立法加以追认后,土地被房地产大肆占用。“六四”运动被镇压之后,圈地运动更是大行其道,耕地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流失。1993年,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就土地私有化展开激烈争论。当时主管农业的中共副总理田纪云意识到农业面临的严峻形式,提出讨论会议上原本没有的土地议题。他批评说,执政党的会议如果不以国计民生为头等大事,政权迟早会出现危机。在中共党内改革派万里、乔石、李瑞环的支持下,会议临时改变了议题。当时有数名省级领导人赞成“在农村逐步落实已承包土地归己所有”的方案,田纪云在会议上提了两条建议,第壹、向农民宣布他们各自承包的土地从此在法律上归私人所有,农民则向国家缴纳土地税;第二、尚未分配承包的荒地、山岭、滩涂等,可宣布收归为三级国有(国家、省、县),今后的开发者须依法向政府购买或订立承包合同。支持田纪云的万里宣布在农民中搞的壹个调查,农民说:共产党曾许诺穷人可以得到土地,土改的时候我们倒是分了土地,但壹个合作化又都收回去了,号称是集体所有。可现在,又要把土地卖给我们,这土地原来就是我们的,凭什么要卖给我们?最终,江泽民拍板走所谓的“土地公有制”道路,将田纪云土地私有化的提议搁置。此后,本来产权模糊的土地制度蜕变为了土地官有制,政府疯狂场地,疯狂吞噬国民财富。
江泽民之后,胡锦涛继续执行邓小平定下的“党的基本路线”,拒绝政治体制改革,拒绝对党权的任何约束,纵容腐败,使规模继续扩大。2008年,政府推出了“四万亿”投资刺激计划。大凡政府操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各类形象工程,其腐败寻租成本壹般都在20%以上。如果这个估计成立,则政府主导的四万亿投资项目和各级政府以及银行配套的三十多万亿投资中有超过六万亿通过不同渠道,流入了大大小小的贪官以及各类代理人的私囊之中。2011年,网络曝光广东烟草汕尾市公司总经理、汕尾市烟草专卖局长陈文铸的业务招待费壹个月高达200多万元;中国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利用行政招待费购买150多万元高档酒。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统计显示,央企的招待费数额极其巨大。其中,中国人寿业务招待费高达到14亿元,中国铁建8.4亿元,中国交建、中国水电、葛洲坝、中国北车、中国重工、中煤能源、中国化学等9家上市公司的业务招待费过亿。可以肯定有据可查的上市公司挥霍只是国营企业腐败的冰山壹角。
现代民主国家杜绝腐败的壹大利器是独立的新闻媒体。民主国家的新闻可以掀起“扒粪运动”,即挖掘政要的各种丑闻,包括腐败与各种有违公德之举,信息的真实性则由记者与媒体自行负责。在壹党独裁体制下,独立新闻媒体被取缔,“扒粪”运动无法发生。没有反对党和独立媒体监督,党、政府、国企的挥霍、腐败只能越来越严重。没有相应政治制度改革制约的“改革开放”不断刷新著腐败记录。例如,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在军产房的开发和转让中收受了巨额回扣。他染指的二环黄金地段周边军队地产达数十块,仅在上海卖壹块军产地就能收受壹亿多。军产房和小产权房壹样,是指在军队使用的土地上开发建设所有权归军队所有的房屋。军产房价格要比同类的商品房低三分之壹左右,过户时手续简单,交税少。军用土地是划拨土地,没有成本,在城市占据黄金位置,是开发商垂涎的肥肉。谷部长利用军用土地转给开发商的寻租机会轻易聚敛财富200多亿。中共军委副主席徐才厚是制度造成腐败的典型。刚進北京时,他家中连空调都没有,生活水平跟普通的老百姓没有多大的区别。随着军队大规模经商,原本廉洁的徐腐败规模百亿计。贪腐数百亿的谷俊山贿赂徐不会是小数目。据海外报导,徐在香港多家银行存款百亿,家中查出现金十数亿。英国《金融时报》报导中提到,调查人员在查抄徐才厚家时,发现巨额现金和价值不菲的宝石。现金都被整体地摆放在箱子里,每个箱子都有向徐才厚行贿买官者的名字。其中壹些箱子内装有的人民币达数百万,从未被拆封过。搜查人员用了壹周时间才清查统计完徐宅中发现的现金和宝石,查出的现金就超出壹吨重,徐宅内各种古玩字画、金银珠宝多不胜数,赃款赃物装了12辆卡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敛得财产包括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豪宅数百套,大批黄金、白银、金币、现金、名家字画,据外媒报导,加上存款、证券、债券,其家族总资产近千亿元。
高层的腐败规模惊人,“小官巨腐”的规模同样惊人。例如,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披露,河北省发改委前主任刘学库,省委前常务副秘书长梁树林,河北省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前副主任委员张连德,大名县委前书记边飞等县处级以上干部238人被查出贪污腐败,其中市车管所数十人受贿数千万元,有交警支队长受贿超千万元,有市人社局干部监管不力致医保基金被骗取近2000万元,有的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总额近千万元,有村干部利用协助征地受贿百万元,大名县委原书记边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调整、项目协调审批、工程承揽建设等方面谋取了亿元利益,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其家中搜出逾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手续;广州“处级贪官”张新华贪腐金额近4亿元,同时被查出的广东贪腐官员有七八十人,可想官员贪腐的规模之大。中共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是当今中共官员的壹位代表。他是子女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家族已将巨额国家财产卷到国外典型“裸官”,在2008年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曾介绍反腐倡廉的“茂名经验”,声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做到“四亲自”: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然而,他受贿十多亿,在接受调查期间他还供出了同伙100多名贪污官员。在被判死缓后坦言:“要说我是贪官,说明共产党官场都是贪官!妳们凭什么专整我?妳们有本事,真让我交代,那我能交代三天三夜甚至三个月三年,我能把茂名官场翻个底朝天!”“妳们以为我是贪官,关键,谁不是贪官,妳们能说出壹个我这个级别的不是贪官的吗?全中国,我这级别的,有壹个不是贪官的吗?共产党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吗?共产党不就是贪官查贪官,腐败分子反腐败吗?难道这个还要我告诉妳们?”“查办我的人,难道妳们就清白吗?妳们谁敢说自己是清白的,看看妳们的穿戴,看看妳们抽的烟,戴的表,哪个不是十万八万的,哪位壹年抽烟不得几十万,妳们的工资够妳们壹年抽烟的吗?”“像我这样的级别的,谁不能供出百八十个人来,这个,太平常了,大家都是贪官,妳们为什么抓我,要抓壹起抓,从村长开始,壹直抓到“中国长”,谁比谁更清白吗?”“谁他妈的说自己不是腐败分子,叫他站出来,公布公布财产。我不信,谁不会吹牛逼,说的好听,为国家奉献几十年,不谋私利。既然这样说,妳先公布财产。”“都腐败,没有壹个是干净的。心里知道都算了。妳不讲我,我不讲妳,妳要讲我,我必讲妳,妳讲死我,我讲死妳,这就是现在的官场,这就是新三讲教育。”。
在“党和政府”中千万元贪官,亿元贪官,十亿贪官、百亿贪官、千亿贪官遍布全国的情况下,中共的反腐只能是服务权力斗争的选择性反腐,对于高层巨大规模的贪污腐败秘密审理,也禁止媒体详细报导,以维护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在共产阵营覆灭,世界各国走向民主的二十年间,中共最高层的红色家族基本都变身为百亿家族,垄断著国民经济关键行业。例如,邓小平家族掌控有色金属、军火行业,江泽民家族掌控著电信行业,李鹏家族掌控著电力行业等等。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中国社学院共同完成的《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报告》显示,131万中国县团级以上官员及其家属占有全民财富的80%,其中沿海各省官员及配偶拥有财产平均在800万至2500万之间。邓小平拒绝接受对权力的约束,在“允许壹部分人先富起来”口号之下让权力者家族暴富起来,让中共元老的后代及中共高层领导人的子女成了中国新富豪的主体。如果将特权阶层的蔽收入、灰色收入、非法收入以及寻租收入考虑進去,今日中国的基尼系数高达0.7,是全球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壹。
大跃進与文革
“大跃進”酿成了1958-1962五年时间的全国大范围饥荒,学术界认为共造成了3600-4500万人非正常死亡。
壹、“大跃進”之前的中国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毛泽东“斯大林加秦始皇”的政治制度开始确立。
1953 年 3 月 26 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要求各地有领导地大量发展劳 动互助组,在有基础的地区,有重点地发展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 年全国有近半数的农 户参加了互助组,组织起来的合作社也比 1952 年增加了三倍多。农村生产合作为未来的人民公社做了铺垫,也埋下了罪恶的根源。
1953 年 11 月 19 日,政务院第 194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销售的命令》, 11 月 23 日公布,从 12 月初开始,除西藏、台湾外,全国城乡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统购统销即“统壹销售,统壹购买”,农民种什么品种的粮食、种多少、吃多少均由国家统壹制定,除征收粮食外还低价收购粮食并高价返销给农村,相当于控制了农民的饭勺子。
1955 年 9 月,毛泽东亲自主编了《中国农村射秽主义高潮》壹书,12 月出版。他为这本书写了序言 和 104 条按语,对合作化和其他许多方面工作中的“右倾机会主义”,给予尖锐的批评。序言中说: “在第三个五年计划完成的时候,即到 1967 年,粮食和许多其它农作物的产量,比较人民共和国成 立以前的最高年产量,可能增加百分之壹百到百分之二百。”
1956 年 1 月经最高国务会议通过了经毛泽东审定的《1956 年到 1967 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农业 部部长廖鲁言对这个纲要作了说明。“说明”指出,到 1967 年,全国粮食总产量将达到 1 万亿斤。(事实上直到1993年全国粮食总量才达到这个数字)
1956 年 2 月 6 日,由于指标越来越高,周恩来感到压力很大。他指出现在“有急躁冒進的现象”。 他和李富春、李先念研究,决定在计划和财政会议上,把指标“压壹压”。
1956 年 6 月 20 日,《人民日报》在壹版头条登出由刘少奇、陆定壹、胡乔木三人修改定稿的社论, 题为《要反对保守主义,也要反对急躁情绪》。这篇社论的重点是批评急躁情绪。这篇社论是“反冒 進”的标志性文件。
1956 年 9 月 5 日到 27 日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八大”政治报告认为:“我们国 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進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 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1956 年,农业集体化在几个月内快速完成。年底,96.3%的农户加入了合作社,87.8%的 农户参加了高级社。原来预计 18 年完成的农业集体化,7 年就完成了。
1956 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对私人工商业的射秽主义改造。到 1957 年,就工业而言,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和公私合营三者合计占工业总产值的 99.1%,再加上农业集体化,私有经济基本被消灭。 计划经济体制从此全面确立,国家垄断了壹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城乡居民的壹切生活资料都由政府按国家确定的定量供应。
1957 年 4 月中旬到 5 月下旬,发生“仙居事件”。浙江省仙居县在 33 个镇中有 29 个乡镇先后农民闹退社、分社。干部不许退社,就殴打干部,哄闹政府。闹事后,在全县 302 个合作社中,完全解体 的有 116 个,部分垮台的有 55 个。
1957 年在城市开展反右派斗争的同时,在农村开展射秽主义教育运动。教育的中心题目是:第壹, 合作社的优越性问题;第二,农产品统购统销问题;第三,工农关系问题;第四,肃反和遵守法制问 题。就上述问题开展大辩论,弄清大是大非。壹大批“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农民遭受打击。
1957 年 6 月 14 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处理了广西饿死人事件,省委第壹书记陈漫远、省委书记郝中士等 12 人受到撤职等处分,《人民日报》18 日发表社论《坚持同漠视民命的官僚主义作斗争》。改 组后的广西省委常委、副省长陈再励、常委王梦周、委员廖原、骆明、王浩、候补委员廖联原等陈漫 远、郝中士鸣不平,认为饿死人是合作化与粮食统购统销的恶果,中央在农村工作中“犯了路线错误”, 后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壹切职务。 (广西在大跃進前粮食就很紧张,加上农村合作化导致了部分地区缺粮并饿死人事件)
1957 年 11 月,毛泽东率团出席了在莫斯科召开的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11 月 18 日,毛泽 东在莫斯科会议上说:“赫鲁晓夫告诉我们,15 年后,苏联可以超过美国。我们也可以讲,15 年后, 我们可能赶上或超过英国。”
1957 年 12 月 2 日,在中国工会第 8 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代表中 共中央致祝辞,公开宣布了毛泽东的这壹设想,从而成为全党、全国的指导思想。
二、“大跃進”的发动
1957 年冬到 1958 年春,上千万到上亿的劳动大军,从南到北大搞农田水利建设。规模较小的农业合 作社没有力量办大型水利工程。中央有些领导人就产生了将小社合并为大社的想法。毛泽东曾壹再强调“大社的优势性”。
1957 年反右派斗争,60 多万知识分子被打成右派,从而堵塞了壹切言路。再加上舆论垄断,与政府 不同的意见不能发表。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在封锁群众信息来源的同时,也封锁了自己的信息,从此, 他们听不到真实情况,听不到对错误政策的批评。
1958 年 1 月 11 日到 22 日,南宁会议。继续批评反冒進。毛泽东说:“不要提反冒進这个词,这是 政治问题。壹反就泄了气,6 亿人壹泄气就不得了。”周恩来作了检讨。他说,反冒進是带有方针性 的动摇和错误,是壹种右倾保守主义思想,是与主席的促進方针相反的促退方针。这壹反冒進的错误, 我要负主要责任。 会后,全国各地已经出现了“批右倾,争跃進”的潮头。
1958 年 4 月 7 日,中央正式批发《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尽快使本地区 的地方工业总值赶上或超过农业总产值,并把达到这壹目标的时间由原来规定的 5 年到 10 年缩短为 5 年到 7 年。这个文件下达不久,壹个声势浩大的办地方工业的高潮在全国形成,各地力争在 5 年左 右,使地方工业的总产值超过农业总产值。6 月到 8 月初,中共中央提出各大协作区要建立比较独立、 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各地出现了盲目建厂,乱上工业项目的热潮。
1958 年 4 月 20 日,嵖岈山大社正式成立。5 月 5 日,改名为嵖岈山人民公。这是全国第壹个人民公 社。
1958 年 3 月-9 月月陆良事件。云南省曲靖地区陆良县,从 2 月到 9 月,全县发生肿病 33319 人次, 占总人口的 13%,因肿病死亡 5203 人,占发病人数的 15.6%,占总人口的 2.04%
1958 年 6 月 17 日,薄壹波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报告,其中说,1959 年我国主要工业产品产量,除电力外,都将超过英国的生产水平。6 月 22 日,毛泽东对此件批示说:“超过英国,不是 15 年,也不 是 7 年,只需要两年到三年,两年是可能的。这里主要是钢。只要 1959 年达到 2500 万吨,我们钢的产量就达到英国了。”
1958 年 6 月 19 日晚,毛泽东在北京住地游泳池召集了中央壹些领导人,毛问冶金部长王鹤寿:去年 五百三,今年可不可以翻壹番?王鹤寿说,好吧!布置壹下看。第二天他就布置了。1958 年钢产指 标为 1100 万吨(对外公布是 1070 万吨)。从此全国掀起了大办钢铁的群众运动。加上其它战线直 接或间接支援的,全国投入大炼钢铁的人数超过了壹亿。
1958 年六、七月间,上海市奉贤县在“扫除残余反革命”和“反击富裕中农進攻”的口号下,发生 了乱关、乱斗的现象。到 1958 年深耕深翻、兴修水利中,又提出“苦战三十昼夜”,“不完成任务拿头来见”,“要用杀人之心去搞生产”等口号,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发生了捆绑吊打,乱罚、乱斗、 乱关等现象。造成了 960 人非正常死亡。
1958 年 7 月 14 日到 18 日,刘少奇到山东省寿张县视察,他参观了台前社亩产将达 3 万至 5 万斤的 玉米,3 万至 5 万斤的谷子,30 万斤地瓜和宏伟社亩产 15000 斤籽棉的丰产后,赞扬他们说:“妳 们压倒了科学家,他们没敢想的,妳们做到了,这是个革命。”
1958 年 7 月 19 日和 8 月 6 日,周恩来两次参观河南省的“小麦丰收展览会”,他除了肯定河南的高 产卫星以外,还大力称赞河南的公共食堂。
1958 年 8 月 6 日,毛泽东视察河南省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看来人民公社是壹个好名字,包括工 农商学兵,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人民公社前面可以加上群众喜欢的名字。”
1958 年 8 月,刘少奇派人到山东寿张县進壹步了解那里的高额丰产情况,写回的调查报告中,提出 了著名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口号。 1958 年 8 月 4 日,毛泽东视察徐水。8 月 6 日,陈正人奉中共中央之命,到这里来搞“共产主义试 点”。《人民日报》大力宣传徐水的试点吸引了全国各地的 32 万人到徐水参观。中共中央领导人几 乎都到徐水参观过。从此全国刮起了共产主义风。11 月 6 日,毛泽东在《山东范县提出 1960 年过渡 到共产主义》上批示:“此件很有意思,是壹首诗,似乎是可行的。时间似太促,只三年。也不要紧, 三年完不成,顺延可也。”共产风更加强劲。
1958 年 8 月 29 日,中共北戴河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 议》。决议指出:“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壹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就可 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更长壹些时间。”决议最后豪迈地宣布:“共产主义在我 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当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壹条过渡 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到 1958 年 9 月 29 日止,全国农村实现了公社化。除西藏以外的 27 个省市自治区,共建起人民公社 23384 个,加入的农户 112174651 户,占总农户的 90.4%,其中有 12 个省达 100%。到 10 月底, 农村共有人民公社 26576 个,参加的农户占农户总的 99.1%。
1958 年 9 月 30 日《人民日报》报道:刘少奇在江苏省常熟县和平人民公社问乡党委书记:“秋后, 即将实行粮食供给制,群众拥护不拥护?”公社党委书记连忙接上来说:“大家壹听说吃饭不要钱, 都高兴得跳了起来。”少奇说:“有人担心,实行粮食供给制,会不会增加懒人?苏州农民的话,给 我们作了最有力的回答。这说明他们不是变懒了,而是情绪更加高了,生产更加积极了。” (“吃饭不要钱”成为1958年粮食短暂富足期的常态,普遍浪费粮食间接导致了1959年大饥荒的来临)
1958 年夏秋以来,《人民日报》经常在壹版显着地位用特号字(有时套红)登出粮食高产“卫星”。
1958 年 6 月 16 日,当人们对高产卫星产生怀疑的时候,在全国享有很高声望的物理学家钱学森在《中 国青年报》上发表文章。他写道:“土地所能给人们的粮食产量碰顶了吗?科学的计算告诉人们:还远得很!”“把每年射到壹亩地上的太阳光能的 30%作为植物可以利用的部分,而植物利用这些太阳 光能把空气里的二氧化碳和水分制造成自己的养料,供给自己发育、生长结实,再把其中的五分之壹 算是可吃的粮食,那麽稻麦每年的亩产量就不仅仅是现在的两千多斤或三千多斤,而是两千多斤的 20 多倍!”
1958 年 10 月 26 日,云南省禄劝县大松树新村煤矿发生了以李光荣为首的“中国人民起义军”的反革命暴乱案。次日,暴乱首犯及骨干均被民兵擒获。28 日,平叛工作组到达出事地点,共拘捕 117 人,大搞逼供信,打死 24 人,打伤致残 36 人(致死 7 人),判刑 50 人。平叛有严重扩大化问题。
1958 年 11 月 2 日至 10 日,第壹次郑州会议。这个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划清射秽主义和共产主 义、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肯定现阶段是射秽主义,肯定人民公社基本是集体所有制。指 出取消商品生产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强调射秽主义商品生产还要大发展。
1958 年 11 月 25 日晚,云南昭通地区昭鲁二县结合部 4 个区、20 个乡,发生“土匪暴乱”。他们提出“反对三化”、“反对公共食堂、反对托儿所”“反对日夜苦战”的口号。公安部队组织力量即时围歼。
1958 年 11 月 28-12 月 10 日,八届六中全会。这个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批评企图超越社会主 义阶段的空想,重申射秽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区别、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区别,强调大力发展生 产力。提出不断革命论和革命阶段论相结合。批评企图否定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的观点,强调继续发 展商品生产和按劳分配的原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批评浮夸风,要求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把经济工 作越做越细。
1958 年 12 月 6 日,中共云南省德宏地委《关于少数民族外逃情况的检查报告》中说:从今年 1 月到 11 月 20 日止,已外逃 56267 人占边沿县总人口的 14%。
三、“大跃進”的失败
1959 年 1 月山东“馆陶事件”暴露。自 1959 年 1 月份以来,馆陶县食堂停伙、半停伙的状态迅速 发展。社员四处觅食,到处逃荒。不能远出者就近拾冻地瓜、冻萝卜度日。生产停顿。饿死多人,惨不忍睹。
1959 年 1 月 27 日,中共广东省委送上《雷南县干部大会解决粮食问题的报告》,报告说:“目前农村有大量粮食,粮食紧张完全是假象,是生产队和分队進行瞒产私分造成的。” (值得壹提的是最初提出“瞒产私分”现象的人是当时的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赵紫阳)
1959 年 2 月,《经 济消息》第九期发表了《是缺粮问题,还是思想问题》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为“目前农村所谓粮 食问题,不是缺粮问题,也不是国家征购任务过重的问题,而是思想问题。”“要求各地批判那些具 有右倾保守思想的人,认真地做好当前的粮食工作。”这两个报告都提出了“反瞒产私分”的经验。 2 月 22 日、28 日,毛泽东先后对这个报告作了长篇批示。全国掀起了反瞒产私分的运动。
1959 年 3 月 25-4 月 5 日,在上海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人民公社的十 八个问题》,决定对“壹平二调”的财产清算退赔,强调生产队的部分所有制和壹定的管理权限。通 过《1959 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修改和调整钢铁等经济指标。
1959 年 3 月,山东“济宁事件”暴露。从 1958 年冬到 1959 年春,这个地区的农民除了挖麦苗、剥树皮吃以外,把枕头里的糠也扒出来吃了。全区水肿病发病人数曾达 67 万多人,大量非正常死亡。
1959 年 4 月 6 日,国务院秘书厅送上了山东、江苏、河南、河北、安徽五省缺粮情况的报告,4 月 9 日,又送上了十五省春荒情况统计表,说有 2517 万人无饭吃。毛泽东于 4 月 17 日作了批示:壹、 将这两个材料印 30 份,15 份在 3 日内送到 15 省委第壹书记手中,请他们迅速处理;二,给 15 省在 京开会的人大代表每人壹份。实际上,从 1958 年年底开始,农村不断出现饿死人的情况。毛泽东和 中共中央壹直把饿死人当作个别现象,当作“暂时的紧急危机”,不承认粮食不足,继续加紧粮食征购。
1959 年 4 月 18 日至 25 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壹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批准了中共八届 七中全会确定的 1959 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将这些高指标正式公布。
1959 年進入第二季度,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严重后果進壹步暴露。农业方面,当年夏季作物播种面 积比上年减少 20%。夏收粮食、油料大幅度减产。蔬菜、肉类等副食品更加短缺。工业方面,钢铁生产上不去。由于“以钢为纲”,其他工业部门特别是轻工业被挤占,人民日用品生产下降,许多商品 库存减少,到处供应紧张。
1959 年 7 月 2 日至 8 月 1 日,在庐山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庐山会议”。 第壹阶段是“神仙会”,主要是反左气氛。7 月 14 日,庐山会议上彭德怀给毛泽东写了壹封信,著 重指出大跃進以来的壹些严重问题及其原因。7 月 16 日,毛泽东在彭德怀的信上加上了“彭德怀同 志的意见书”这个标题,批示:“印各同志参考”。7 月 23 日,毛泽东召开大会发表讲话,向彭德 怀发起反击。8 月 2 日至 16 日,在庐山举行了八届八中全会。大会小会展开了对彭、黄、张、周的 斗争。最后,会议通过《关于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和《为保卫党的总路线、 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等文件,决议正式肯定“右倾机会主义已经成为当前党内的主要危险”, “保卫总路线,击退右倾机会主义的進攻,已经成为党的当前的主要战斗任务”。(庐山会议的结果不仅没能纠偏,反而让原本已经糟糕的现状更加恶化)
1959 年 8 月中至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大规模的反右倾斗争。全国有上千万的干部遭到批判。 1959 年上半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壹些向农民让步的政策不仅停止实施,还当做右倾加以批判。上半年有所收敛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又重新刮了起来。农村的社会 主义教育运动和反瞒产私分相结合,和完成粮食征购任务相结合,加剧了农村粮食短缺,加剧了饥荒。
1959 年 10 月,山西寿阳发动“挖粮集资”运动。从发动到 1960 年 1 月被制止,经历三个月时间, 据运动后统计,全县 283 个管理区中,有 259 个管理区发生违法乱纪,造成人身伤亡,在 435 个生产队中,有 11159 户被抄家搜查,24063 户被“集资”,3116 人遭到残酷斗争,打死、逼死、吓死及缺粮饿死等非正常死亡人数达 349 人之多。后称“寿阳事件”。
1959 年 10 月到 1960 年 4 月,河南省信阳地区因饥饿和持续八个月的“反瞒产私分运动”而死亡的农民超过壹百万人,反瞒产手段极其残酷,包括松针刷牙、剁手指、吊打、扣粮、扣饭、点天灯、火烙乳头、活埋等。这就是令人痛心的“信阳事件”。
1959 年冬到 1960 年春,甘肃省通渭县发生了大规模饿死人的事件,全县人口减少了三分之壹。被称为“通渭问题”。
1959 年,国家出口粮食 415.75 万吨“贸易粮”,创出口粮食最高纪录。这些“贸易粮”相当于 500 万吨原粮。这壹年進口粮食折合原粮只有 0.2 万吨。不仅出口粮食,还出口了大量的油类、鲜蛋、肉类、水果等当时极为稀缺的食品。
1960 年 1 月到 8 月,广东省罗定县发生了大批饿死人的事件,称为“罗定事件”。占全县壹半左右 的公社,约 27 万人的地区,发生了极其严重的浮肿、瘦弱死亡情况。据全县 1-8 月统计,死亡达 17000 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2.62%。
1960 年春,贵州省遵义农民成批成批饿死。有些地方,全家死绝,成堆成堆的埋人。人吃人的现象也有发生。成为惊动北京的“遵义事件”。
1960 年 3 月 4 日,毛泽东中共中央对贵州省委的《关于农村公共食堂的报告》作了批示。3 月 6 日 以《中共中央文件》转发全国,要求“全国仿行,不要例外”。贵州省委的报告用“群众的话”的话 歌颂食堂:“人民公社真正好,办好食堂有依靠,饭热菜香吃得饱,社员劲头高又高”,还主张取消 自留地。此时,贵州省的农民正在大批饥死。
1960 年 3 月 25 日,饿死多人的“中宁事件”被揭露,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工作组進驻中宁,接管了 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清算原县委错误的斗争。
1960 年春青黄不接之际,各地农民大量饿死。这是大饥荒期间饿死人最多的时候。
1960 年 5 月 28 日,四川省开县满月公社发生了万全堂暴动。道首刘志善带领 300 多名道徒抢走公 社民兵枪支 18 条,子弹 1200 多发,洗劫百货商店、供销社,占领国有林场,打死、打伤党员干部 4 人,绑架干部 16 人。捣毁大量救灾物资。
1960 年 6 月,贵州省江口县农民大量饿死,在死亡线上挣扎的农民起来暴动。带头人当中有人民公社的党委书记。暴动很快被现代武装的军队平息。曾开仓放粮的县长饮弹自尽。因虚报粮食产量而激起民变的县委书记也投河身死。
1960 年 6 月 10 日-18 日,在上海锦江饭店召开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毛泽东在 14 日的讲话中提出 降低计划指标,提出钢铁要讲质量、品种、规模,把这个放在第壹位,数量放在第二位。会议期间他 写下了《十年总结》,开始反省前几年经济建设中高指标的错误。
四、“大跃進”的中止
1960 年 8 月,主管计划的李富春,深感全面“大跃進”难以为继,提出了“整顿、巩固、提高”的 方针,后周恩来改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成为八字方针。但由于认识不壹,八字方针此时 还无法贯彻。
1960 年 11 月 10 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代食品会议,谭震林副总理在这个会议上的报告,号召全 国开展采集和制造代食品运动。11 月 14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开展大规模采集和制造代食品 运动的紧急指示》。接着,各地组织成千上万的人上山下水,寻找各种代食品。代食品为缓解饥饿起 了壹点作用,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农民因吃代食品中毒甚至死亡的不在少数。
1960 年 11 月 15 日,毛泽东看了关于抽调万名干部下放基层的报告,写信给周恩来,信中用“以阶 级斗争为纲”的观点,对农村形势作出了严峻的判断。他说,有三分之壹地区坏人当权,打人死人, 粮食减产,吃不饱饭,民主革命尚未完成。 1960 年 11 月 16 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财贸书记会议“关于坚决做好秋冬粮食工作的讨论纪要”》
1960 年 12 月 24 日晚,宣威暴乱。云南省宣威县阿都公社发生了暴乱,波及增平、翠华、两个公社。 暴乱涉及 13 个管理区的 37 个生产队,共 417 人。暴乱分子提出的口号:“实行第二次土改,平分土地到户,不交公粮,不卖余粮”、“解散公共食堂,粮食分到户,随便吃饭”、“恢复自由市场, 不要粮票、布票、饭票”、“土地回老家,土地各还各”等。
1960 年 12 月 24 日-1961 年 1 月 13 日,中央工作会议。这个会议除子讨论国际共运的问题以外, 着重讨论了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纠正“五风”问题和 1961 年国民经济计划问题。 1960 年,中国出口粮食 272.04 万吨。这些“贸易粮”折合原粮 326 万吨,相当于壹千万人壹年的口 粮。当年还出口了大量的油类、鲜蛋、肉类、水果等当时极为稀缺的食品。这壹年進口粮食只有 6.63 万吨。1960 年大量饿死人后,1961 年進口粮食 580.97 万吨。出口粮食减少到 135.5 万吨。
1961 年 1 月 14 日-18 日,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 实、提高”。当时的提法是“适当地缩小基本建设的规模,调整发展速度,在已有胜利的基础上,采 取巩固、充实和提高的方针”。但由于认识上不壹致,真正的调整是在 1961 后下半年开始的。
1961 年 3 月 28 日,安徽省委第壹书记曾希圣召开省委常委会,确定在全省搞“责任田”。为了减少 搞包产到户的阻力和猜疑,1961 年 4 月 27 日中共安徽省委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送了《安徽省试行 包工包产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与此同时,全国各地都搞起了责任田。这是当年拯救农民最有效的办 法。
1961 年 4 月 19 日晚,经毛泽东同意,以胡乔木为首的中央调查组在韶山大坪大队陈家湾召开社员大 会,宣布解散公共食堂,社员皆大欢喜。 1961 年 4 月 26 日,《中共中央文件》中发[61]323 号,以《中央批发主席批示的几个重要文件》为 题,向全国转发胡乔木的信及四个附件。这是第壹个主张解散公共食堂的正式报告。
1961 年 12 月 9 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北京市委拟了壹份报告:《关于在北京的高级知识分子和壹 部分负责干部副食品供应问题的请示》,12 月 17 日中共中央同意这份报告,并以中共中央文件转发 全国。这个文件的按语中写道:“北京市即可照此办理。各省、市、自治区可以参照这壹办法执行。”
1962 年 1 月 11 日至 2 月 7 日中共中央扩大的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召开。刘少奇在会上代表党 中央初步总结了 1958 年以来党在经济建设上的缺点和错误,提出了“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说法。 毛泽东作了自我批评。
1962 年 2 月 21 日到 23 日,刘少奇在中南海西楼会议室主持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简称“西楼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陈云对经济形势作了比较严峻的估计。“西楼会议”和 2 月 26 日的国务院扩大会议 以及 3 月 13 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提出了壹整套進壹步调整经济、克服困难的办法。
1962 年 4 月底到 5 月中旬,广东每天都有大批人从边境偷渡去香港。据统计,参与这次偷渡外逃的 有 11 万多人,其中 6 万人越境到了香港。从 4 月 27 日到 6 月 24 日,港英当局遣返 4 万人,留在香港 的大约有 2 万人。
1962 年春夏,新疆伊犁哈萨克斯坦自治州直属县市和所属塔城地区,6 万多中国边民拖儿带女,成群结队, 并携带大量牲畜农具和车辆,逃往前苏联。
1962 年 5 月 7 日至 11 日,在刘少奇的主持下,中共中央又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通称“五月会议”。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西楼会议、国务院扩大会议、中央财经小组会议形成的文件,落实调整经济 计划的部署。西楼会议和五月会议,按照刘少奇“要退够”的指导思想,根据陈云的意见,采取了比 较彻底的措施,即“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
1962 年 7 月,田家英、陈云、邓子恢等向毛泽东谈了搞包产到户,毛泽东坚持集体经济。事后,毛 在游泳池质问刘少奇:“妳急什么?压不住阵脚了?为什么不顶住?”刘少奇说:“陈云、田家英是 在党内谈的意见,不违反组织原则,他们有想法跟妳讲,没有错。”毛泽东说:“不在组织原则,而 在内容!他们都找了妳,邓子恢吵了那麽久,西楼说得壹片黑暗,妳急什么?”刘壹吐为快:“饿死 这么多人,历史要写上妳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毛泽东说:“三面红旗也否了,地也分了,妳 不顶住?我死了以后怎么办?”
1962 年 7 月 25 日至 8 月 24 日,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8 月 6 日,毛泽东作了阶级、形势、矛盾问 题的讲话。他又在中心小组会上多次插话,继续讲他的观点,批判“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 风”。毛泽东说,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问题,我们从现在起,必须年年讲,月月讲,“使 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有壹条马克屎列宁主义的路线。”
1962 年 9 月 24 日至 27 日,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会议公报说:“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 整个历史时期内,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这个时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多的时 间)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存在着射秽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 八届十中全会成为了后来“文化大革命”发动的基础。
1963 年-1965 年,全国农村开展“四清运动”。重点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是1966年由毛泽东发动并持续十年的重大政治运动,非官方观点认为发动文革的原因是毛为了挽回在大跃進中所犯错误而造成的执政风险,借此搞掉刘少奇。文革被称为“十年浩劫”并不夸张,几乎每个家庭、每个中国人都在当年不同程度卷入到这场运动之中,造成的死亡、损失迄今无法准确统计,非官方观点认为至少造成了200万人死亡、超过1亿人被整、财产损失五千亿元。
壹、文革前的酝酿
1964年到1965年举国大批判达到高潮。八届十中全会以后,大力开展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对文艺界、学术界等各个领域進行大批判,八届十中全会强调阶级斗争、中苏大论战和国内意识形态领域的革命大批判,城乡射秽主义教育的实践,逐渐形成壹套完整的理论体系,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壹套理论体系是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
1965年11月10日,上海《文汇报》发表了姚文元署名的评论戏剧的文章:《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这篇文章是毛泽东精心策划的,是文革的导火线。
彭真抵制姚文元的文章,僵持了18天,11月30日,《人民日报》在《学术研究》栏转载姚文。编者按把姚对《海瑞罢官》的批判作为学术问题来讨论。
1965年12月8日到15日,由毛泽东主导,在上海召开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批判罗瑞卿。上海会议壹结束,就撤销了罗的总参谋长职务
1966年2月4日,许立群等根据彭真的意见,起草了《文化革命五人小组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简称《二月提纲》)。这个提纲对已经开展的大批判加以约束,把它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并限于学术范围之内。
1996年4月16日,毛泽东在杭州刘庄宾馆召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彭真的错误,撤销了《二月提纲》。5月10日,中央决定改组北京市委,由李雪峰接替彭真北京市的工作。
二、文革正式发动
1966年5月1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全体壹致地通过了《5·16通知》。
5月25日,北京大学哲学系聂元梓等七人贴出大字报,批判校长陆平等,受到毛泽东支持,《人民日报》在6月2日全文发表。
5月28日,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成立。
5月29日,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三位负责中央日常工作的政治局常委召集的会上决定,派工作组進人民日报和北京大学。6月4日,北京新市委向各校派出工作组。工作组在各校名为领导文革,实际就是抓右派。
从6月初到7月底,刘、邓主持工作的党中央与各大区、各省市的中共领导人, 大抓右派,把“反右斗争”铺开成全国性的运动。这次反右比1957年“反右”更为广泛、更凶猛。全国各地被打成“右派”、“反革命”的人相当于1957年被划为右派的十倍以上。
三、文革進入高潮
1966年7月29日晚,北京市委在人大会堂召开大专院校和中等学校文化大革命积极分子大会。被工作组打成右派的人全部平反。这些人中的壹些人以后成了造反派群众组织的领导人。
1966年8月1日,毛泽东写信清华大学附中红卫兵,赞扬他们的“革命造反精神”。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接见红卫兵,此后又7次接见了壹千多万红卫兵。与此同时,中央允许红卫兵免费乘车、免费住宿,到全国各地串联,到运动还没有起来的地方煽风点火,冲击官僚体系。从此红卫兵运动风起云涌,壹两年间,是制造“天下大乱”的重要力量。
1966年8月1日至12日,中共八届十壹中全会在北京举行。5日,毛泽东发表《炮打司令部——我的壹张大字报》,矛头指向刘少奇。8日,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十六条”)。林彪在中常委中由名列第六升为第二,刘少奇从第二降到第八。
1966年8月下旬到9月初,以干部子弟为骨干的老红卫兵大搞“血统论”,抄家、破“四旧”,打、砸、抢,把斗争矛头指向政治贱民和知识分子,制造了恐怖的“红八月”。
1966年8月底,北京昌平县和大兴县屠杀“四类分子”(地、富、反、坏)及其子女数百人。杀人的方法是,棍棒打、铡刀铡、绳子勒,对婴幼儿用脚踩住壹条腿,用双手抓住另壹条腿,使劲往上壹提,孩子就被撕成两半儿。
1966年8、9月间,各地官僚集团继续压制群众起来造反,工作组撤走前扶持的“革筹小组”等机构继续掌仅,利用官办红卫兵继续镇压群众,如湖南“抓黑鬼”,湖北“抓南下壹小撮”。有些地方党委动用军队、出动警察镇压学生、组织工人农民围攻学生。毛泽东称这种现象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1966年10月2日,《红旗》杂志发表了第13期社论:《在毛泽东思想的大道上前進》,号召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10月6日,首都红卫兵第三司令部召开10万人的“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猛烈开火的誓师大会”。
1966年10月9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排除文化革命的阻力。从此,矛头指向各级领导干部的群众造反运动掀起了新高潮。批判资反路线是文革的壹次重要转折。绝大部分当权派都受到冲击,其中壹些人受到残酷迫害。
1967年1月,上海发生“壹月风暴”,上海工人造反组织夺了上海市委的权。此后,全国各地都仿效上海开展了夺权运动,由“三结合”的领导班子接替了原来的权力机构。
1967年2月中旬,周恩来主持中央碰头会,副总理谭震林、陈毅以及叶剑英元帅等在会上强烈批评文革中全面打倒老干部的作法,被称为“二月逆流”。2月以后,各地支左部队强力镇压造反派,将很多群众组织打成“反革命组织”,还制造了壹系列流血事件,后称为“二月镇反”。
1967年4月1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关于安徽问题的决定及附件》下达,这个文件指出“不得随意宣布群众组织是反革命组织”,“不得把群众组织打成反革命,不准乱捕人。·······被打成‘反革命’的,应壹律平反,被捕的,应壹律释放。”“二月镇反”中挨整的人被解放。造反派的行为更加激烈。
7月20日,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支持的保守组织“百万雄师”扣留随毛到武汉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后被宣布为“反革命事件”。随着陈再道被打倒,全国范围内掀起揪“军内壹小撮走资派”高潮。
七八月间,受武汉事件的鼓舞,全国各地造反派空前活跃,军队、外交等各条战线受到冲击。8月22日,北京的英国代办处被烧。形势全面失控。8月底,为了扭转全面失控的局面,毛泽东抛出了中央文革成员王力、关锋,不久又抛出了戚本禹。七月至九月,毛泽东视察大江南北,提出群众组织要在革命的原则下实现联合,说“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走资派是壹小撮,对干部要扩大教育面。毛泽东开始转变战略。
9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姚文元的文章《评陶铸的两本书》,毛泽东在文中加了壹段关于抨击“5·16反革命集团”的话,从此全国开展了清查“5·16”运动,在支左部队的主导下,对造反派群众开始了又壹场大规模的血腥镇压。
从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湖南省零陵地区道县对“五类分子”及其子弟進行大屠杀,受道县的影响,零陵地区其它十个县市也不同程度地杀人。全地区包括道县在内非正常死亡人数为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被迫自杀1397人。杀人的手段有十多种:枪杀;刀杀;沈水;用炸药炸死;丢進巖洞或废弃的矿井;活埋;棍棒打死;用绳子勒死;火烧死;摔死(主要用于孩子)。
1968年3月24日,北京人大会堂召开万人大会,宣布撤销杨成武代总长职务、撤销空军政委余立金的职务并逮捕法办,撤销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傅崇碧的职务。
1968年5月,《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经验》下发,全国规模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正式开始,制造了大批冤案,受害者以千万计。
1968年7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布告,严禁破坏交通、抢劫军用列车、冲击解放军机关。“7·3布告”对制止武斗起了壹定的作用,有些地方利用这个布告,对群众组织進行军事围剿。
1968年7月27日,毛泽东派出3万多人的“首都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進入清华大学制止武斗。28日,毛泽东接见造反派“五大领袖”。毛泽东和造反派的蜜月结束。各地都仿效北京,派出大量工宣队進入学校和知识分子集中的单位,工人宣传队和支左军人壹起主导文革。造反派开始被边缘化。
1968年9月5日,新疆自治区革委会最后壹个成立,实现了“全国山河壹片红”。
1968年10月13日至31是,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召开,全会批准了《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作出了“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壹切职务”的决定。
1969年4月1日至24日,中共“九大”召开,这是造反派胜利的大会,更是军人胜利的大会。毛、林之间就起草政治报告产生罅隙。毛警惕军人势力的过分扩张。
1970 年1月31日,《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的中央文件下发,在全国开展了“壹打三反”运动,数以万计的人被杀。
四、毛林分歧与林彪事件
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在庐山召开。在会上,林彪集团借设国家主席、“三个副词”的名义,要揪出毛泽东信任的张春桥。毛泽东写了“我的壹点意见”,抛出了倾向林彪集团的陈伯达。
1970年国庆节后,开始批陈整风运动。黄、吴、李、邱就庐山会议事作检查。
1970年11月6日,按毛的意见,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组织宣传组》的决定,原来的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江青、张春桥等掌握了中央组织宣传大权。
1971年4月15日召开批陈整风汇报会。毛用“挖墙脚”、“抛石头”、“掺沙子”的办法瓦解军委办事组。毛逼林彪作检查,林彪拒不检查。
1971年8月15日到9月12日,毛泽东南巡,沿途发表讲话,将火直接烧向林彪。林立果企图在沿途谋杀毛泽东、实行“571”(武装起义)的计划落空。
9月13日,林彪出逃,飞机在蒙古温都尔汗坠毁,林彪、叶群、林立果等9人全部死亡。林彪事件,这壹震惊世界的政治丑闻敲响了文革的丧钟。
五、保卫还是否定文革阶段
从1971年底到1972年,周恩来发表谈话、采取措施,纠正左的倾向。1972年10月14日,人民日报以整版的篇幅发表了批判无政府主义文章。纠左,势必否定文革。11月4日,上海《文汇报》的内参《文汇情况》 312 期 登了壹篇上海工人座谈对《人民日报》这版文章的批评。12月5日,王若水给毛泽东写了壹封信,批评《文汇报》对《人民日报》的批评。12月17日,毛说:“王若水那封信我看不对,极左思潮少批壹点吧。”关于林彪路线的实质,毛说:“是极右。修正主义,分裂,阴谋诡计,叛党叛国。”
1972年5月21日到6月23日在北京召开批林整风汇报会,批判林彪极右的实质。周恩来奉命检查六次路线斗争的历史错误。
1973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了《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党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职务的决定》。
1973年7月初,毛批评外交部的《新情况》153期对国际形势的判断。7月4日,刚做完膀胱癌治疗的周恩来连夜给毛写检讨。
1973年8月24日到28日,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周恩来代表中央宣读张春桥主持起草的政治报告;王洪文代表中央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十大完全肯定九大路线。
1973年11月18日,根据毛泽东的决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批判周、叶的修正主义路线问题”。
1973年12月4日,周恩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上作了壹个“上纲很高”的检讨。
1973年12月12日,毛泽东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会上,毛泽东针对周恩来和叶剑英批评:“政治局要议政。军委要议军,不仅要议军,还要议政。”毛泽东宣布了全国各个大军区司令员互相调动的决定。
1974年1月25日,据毛的布置,召开中央机关、国务院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批林批孔动员大会。全国开展了批林批孔运动。早已被边缘化的造反派又起来企图恢复在文革初期的地位。
1975年1月8日到10日,中共十届二中全会召开,邓小平得到了他终生最高的职务: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还是军委副主席和总参谋长,掌握了军队的实权。
1974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要点》,保卫文革不再是支持造反派起来造反,而是向群众灌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1975年1月13日到17日,四届人大召开。张春桥代表中共中央作《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周恩来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现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在四届人大的权力分配中,务实派占优势,文革派退居次要地位。
1975年4月20日,文革派让新华社上报了《关于报道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问题的请示报告》,这个报告 提出了“认识和批判经验主义的危害,自觉克服经验主义”。批经验主义是针对周恩来为代表的老干部。4月23日,毛在新华社的这个报告上作了批示,说:“提法似应提反对修正主义,包括反对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二者都是修正马列主义的,不要只提壹项,放过另壹项。”“我党真懂马列的不多,有些人自以为懂了,其实不大懂,自以为是,动不动就训人,这也是不懂马列的壹种表现。此问题请提政治局壹议。”务实派借毛泽东的批示批评江青壹个月。
1975年春,邓小平开展“会面整顿”。“全面整顿”开展了半年多,壹大批進入革委会的、坚持派性的造反派领袖受到打击,铁路交通和生产秩序有所好转。
1975年8月14日,毛泽东说:“《水浒》这部书,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材,使人民都知道投降派。《水浒》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屏晁盖于108人之外。宋江投降,搞修正主义,把晁的聚义厅改为忠义堂,让人招安了。······” 文革派利用毛的这段话,组织了很多评《水浒》的文章,批判“投降派”,暗指周围恩来、邓小平。
1975年8月13日,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刘冰等向毛泽东写了壹封告状信,告清华大学党委书记迟群。10月13日,他们又写了第二封信,状告迟群和党委副书记谢静宜两人。
1975年11月2日,毛泽东说:“有两种态度,壹是对文化大革命不满意,二是要算账,算文化大革命的账。他们(指刘冰等)信中的矛头是对着我的。我在北京,写信为什么不直接给我,还要经小平转。妳告诉小平注意,不要上当,小平偏袒刘冰,清华所涉及的问题不是孤立的,······”从此开展了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1976年1月28日,毛泽东让华国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邓小平交出了全部权力,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進入高潮。在邓小平整顿中受到打击的造反派头头开始活动,企图利用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机会翻身。
1976年1月8日,周恩来逝世。群众借悼念周恩来的机会表达对文革的不满,文革派压制群众对周恩来的悼念。这种斗争持续到清明节,酿成规模宏大的“四五运动”。
六、文革结束,从毛泽东时代進入邓小平时代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文革派和务实派为争夺权力处于剑拔弩张,双方各有所行动。
1976年10月6日,怀仁堂事变,华国锋、叶剑英等抓捕了“四人帮”。
1977年8月12日,华国锋在中共十壹大的政治报告中说:“粉碎‘四人帮’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又壹个伟大胜利。”“历时11年的我国第壹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以粉碎‘四人帮’为标志,宣告胜利结束了。”
从1976年10 月到1980年前后,各地对文革激進分子進行了大逮捕。同时進行“揭批查”运动,数以千万计的人受到打击。1980年11月至1981年1月,对“林彪反革命集团”和“四人帮”举行了公开审判。
1980年到1986年,全国开展清查“三种人”运动。大批青年知识分子因文革罪而被打入另册。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共十壹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了把党的中心工作转移到射秽主义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策,提出了对权力过分集中的国家经济管理体制進行改革。
1979年1月18日到2月22日,理论务虚会议第壹阶段,对文革和文革前的政策、路线進行了深刻反思,这是党内高层的壹次民主化运动。党内民主运动与“西单墙”的民间民主运动相互推动,成为壹次民主浪潮。
重庆武斗纪实
所谓”武斗“主要是指文革初期造反派夺权后发生分裂所進行的意识形态斗争,很多地方的武斗从最初的冷兵器互殴发展到真枪实弹的内战,其原因是军队支持壹派或像重庆这样的兵工厂提供了武器。
1967年6月5日,位于北碚区的西南师范学院“8·31”战斗纵队与同校的“8·15”派的“春雷造反兵团”武斗,市内“8·15”和“反到底”两派都派人到西师增援自己的壹派。重大“8·15”支援西师武斗后返校途中,在北碚不远的施家梁遭“反到底”派截击,重大“8·15”总团负责人、市“革联会”副主任熊代富等被俘,遭到关押毒打,注射麻醉剂后押送北京“交中央文革处理”,在赴京的火车上被“8·15”派认出,到京后组织人救出。
在两大派“全面内战”期间,出现了壹些专业武斗组织或指挥机构。重大“8·15”建立了“卫戍司令部”和专业武斗组织301野战队(专事校外武斗)、302部队(专事校内武斗及治安)。“反到底”派建立了北碚区的“猛虎团”,在南岸区制高点黄山上建立了“反到底黄山警备区司令部”。
7月1日,两派在重庆医学院附属壹院武斗,死二人,伤数十人,“反到底”派《东方欲晓》报主编于可被钢釬刺死。“反到底”派在解放碑闹市区,为于可等“烈士”举行了规模空前的追悼大会,号召为于可复仇。
7月8日,“反到底”派“猛虎团”前往被“8·15”派控制的(北碚)红巖机器厂营救被抓人员,两派展开大规模武斗,死9人,伤多人,变电所被炸毁,全厂停产。
7月10日,驻守在战旗小学的重大“8·15”的武斗队,以自制喷火器和土炮伏击“反到底”派武斗队,烧死2人,烧成轻、重伤各2人,钢釬刺死1人,重大“8·15”武斗队自己烧成重伤1人。当天上午,重大“8·15”武斗队又在该地区突袭了过路的“反到底”派的河运学校的武斗队,刺伤、俘虏多人。这次武斗中,重大“8·15”武斗队使用了私设的电台联络。
7月14日,路经重庆的中央代表谢富治、王力在重庆警备区司令部接见两派代表,要求立即停止武斗。陪同中央代表到渝的四川省革筹组组长张国华、副组长刘结挺上午9时发布停止武斗的六条命令。重庆国防工业系统两派达成停止武斗14条协议。谢富治主持了签字仪式。两派代表3000多人召开“团结大会”。但协议转眼就被双方撕毁。武斗再次发生。
7月20日至21日,两派在大型兵工厂长江电工厂武斗,“8·15”派攻占全厂,打开成品库运走大批枪弹。
7月25日,因“反到底”派控制的重庆市工业学校位于连结沙坪坝区至市中区的公路的壹座山坡上,对来往于两区间的“8·15”派形成威胁。“8·15”派组织多路人马用了轻重机枪及步枪攻打工业校,占领了该校。守方死亡10人,攻方两人死亡。“8·15”抓获俘虏200多人押回重庆大学毒打审讯。“反到底”派的“军工井冈山”得知“8·15”用机枪占领了工业学校,以壹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打开军工仓库发放枪支的决定。
重庆是中国兵器工业基地,在武斗中,这个兵器工业基地成了取之不尽的武器弹药库。
7月27日至28日,嘉陵机器厂、建设机床厂、望江机器厂等几家大型兵工厂两派争相抢夺军兵械库和成品车间武器弹药,并向厂外同壹派群众组织扩散。
7月30日,望江机器厂“反到底”派武斗队以改装炮艇与长江电工厂“8·15”派武斗队对战,长江电工厂油库中弹,漏油5吨,伤亡各壹人。
7月31日,大型兵工厂空气压缩机厂的“8·15”派武斗队从厂内向鹤高路居民区发射燃烧弹,烧毁区劳动调配站、废品收购站及民房18间。8月1日,解放军重庆警备区司令部制止武斗和進行救护的人员遭到枪击,死2人,伤10人。
8月2日,两派在空气压缩机厂武斗,动用了坦克。厂俱乐部被烧毁。重庆大学“8·15”的301武斗队3人被击毙,重伤致残1人。“8·15”派占领全厂后,将从家中抓出并杀害的无辜群众数人,并拖往石灰窑焚尸灭迹,途中发现有未死者补枪致死。
8月3日,两派在建设机床厂大规模武斗。“8·15”派占据的制高点——谢家湾的弧形建筑(办公楼)。在“反到底”派的强力攻击下,“8·15”派被迫撤退,撤退时倒上汽油烧毁。同日,重庆军分区交通艇被“反到底”派望江机器厂“金猴”武斗队的高射炮击沈,解放军3人遇难。
8月4日,“8·15”派北碚“捍红总部”为夺回被“反到底派”抢去的装运子弹车辆,攻打845厂并占领了全厂。在攻占中,“8·15”数人身亡。845厂内的“反到底”派和守厂的多名人员,在武斗中身亡或被俘后遭到枪杀。
8月5日 ,“8·15”派進攻建设机床厂,两派在该厂制高点清水池大规模武斗,动用了坦克、高射机枪等武器。连续三天武斗中死25人,伤数十人。
8月8日,望江机器厂“反到底”派“金猴”武斗队为向建设机床厂“反到底”派运送增援物资,用改装“炮艇”三艘组成“舰队”,沿长江溯江而上,沿途与占据东风造船厂、红港(朝天门码头在文革中的名称)、长江电工厂等地的“8·15”派武斗队交战,打死24人,打伤百人,打沉船只3艘,打坏12艘。当时称为“八八海战”。
8月11至13日,“8·15”派攻打设于解放碑西北侧的交电公司大楼上的“反到底”派广播站,从马路对面的东方红(原“和平”)电影院楼顶集中几支信号枪向该楼四层(最顶层)窗口内齐射,引燃楼内易燃物起火烧毁。附近数十家民房也遭火灾。
8月12日,两派在嘉陵机器厂大规模武斗,双方死亡数十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57万元。“8·15”派占领全厂。
8月13日,“反到底”派望江机器厂的“金猴”武斗队,向占据着郭家沱中学的“8·15”派据点发起進攻。“8·15”派居高临下, “金猴”武斗队被打死10人,伤数十人;“8·15”派也有重大伤亡(后查明,此事不是反到底派与“8·15”派冲突,而是反到底与驻厂部队冲突)。同日,“反到底”派北碚“猛虎团二中队”、“五中队”在行進于二十二中学至北温泉途中时,被河对岸“8·15”派机枪扫射死3人、重伤2人。“猛虎团”在召开“烈士追悼会”时,将俘虏北碚“8·15”派武斗指挥唐天伦枪毙“祭灵”。
嘉陵江大桥将嘉陵江南面的市中区与北面的江北区连成壹体。市二轻局大楼位于南桥头。1967年6月,“反到底”派控制了这座大楼,对“8·15”构成威胁。7月7日,“8·15”发起進攻,经过几次拉锯战,市二轻局大楼被“8·15”派占领。8月14日,在反到底主要负责人李木森和江北指挥部负责人苏静康等指挥下,炮击“8·15”占领的二轻大楼。炮声断断续续,从夜间直到次日晨。
8月18日至20日,两派在潘家坪高干招待所至大坪壹线展开大规模武斗,使用了榴弹炮、三七炮、高射机枪、坦克,死亡超百人,邮电器材厂壹幢宿舍被“8·15”派炸毁,仅被烧毁的潘家坪高干招待所房屋和设备损失即达4百余万元。陈列于潘家坪高干招待所供国家领导人观赏的馆藏珍品碧玉香炉等10件珍贵文物被武斗组织抢走。为配合大坪、潘家坪地区武斗,“8·15”派攻打九龙坡黄葛坪王家大山制高点,两派死45人。
8月21日,中央调查组壹行30人于18时抵达重庆,下令两派就地停火,令两派头头到警备区谈判。第二天,“反到底”派的“黄山警备区司令部”向南岸“8·15”派的制高点发起進攻,死22人,伤数十人,打坏房屋7幢,抄砸部队、机关、企业、商店17个和居民34户,抢走办公用具、电讯器材、手表等物资件和粮食2650余公斤。
参加武斗的年轻人大多是大中学生和青年工人。多年的阶级斗争教育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使他们充满了奉献壹切的革命热情,他们“为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而视死如归。很多人在“为毛主席而战”中,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8月23日晨7时,中央文革小组办事组发来经周恩来审定的制止重庆武斗的特急电报:壹、立即停止对壹切工厂、学校、机关、商店、街道和居民点的火力進攻和射击。立即停止对空气压缩机厂的進攻,并撤除包围。二、绝对不允许对解放军防地、巡逻哨和军车射击。三、双方立即达成停火协议并保证切实执行。
8月23日,“反到底”派向杨家坪地区“8·15”派大举進攻。杨家坪中心区的“8·15”派据点建设电影院被高射炮击中起火,周围燃成壹片火海。空气压缩机厂“8·15”派武斗队撤退前枪毙“反到底”派俘虏5人(其中孕妇1人)。
8月28日凌晨,“8·15”派出动大批武斗人员,向占据通信兵技术学校的“反到底”派据点发起進攻。武斗中,双方动用了坦克、装甲车、轻重机枪、高射机枪、122榴弹炮、迫击炮、无后坐力炮等武器,用私设的电台指挥榴弹炮射击。双方死伤数十人。“反到底”派被迫撤离,“8·15”派占领北碚全区,喜称为“8·28大捷”。
1967年七八月间,重庆市几乎是每天炮火连天,硝烟弥漫,老百姓生活在恐惧之中。
9月5日,中共中央下达“九五命令”。9月8日至9日,重庆两派在警备区谈判停止武斗、收缴武器,达成协议。武斗趋于缓和,9月11日,撤到成都的“反到底”难民2000余人乘601次列车返回重庆。
9月后武斗稍有平静。但是,12月27日,重大“8·15”将该校“反到底”派“重大井冈山”赶出学校后,单方面组建了重庆大学革命委员会。支持“8·15”派的四川省革筹组副组长、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和重庆驻军领导人韦统泰、蓝亦农、白斌、唐兴盛等出席表示祝贺。同壹天,与梁兴初等观点不同的四川省革筹组副组长刘结挺在自贡接见“反到底”派代表,表示支持。上层军政高官各支壹派,近于熄灭的战火重新燃起。
12月30日,“反到底”派万余人冲击市“革筹组”,两派发生武斗,多人被打伤。
在枪炮声中進入了新的壹年。
1968年,1月7日,“反到底”派25万人在市体育场召开批斗李井泉、廖志高大会。会前“反到底”派赴会途中多处与“8·15”派冲突,会后游行时发生枪战,死6人。
1月9日,重大“8·15”武斗人员将返校“复课闹革命”的“反到底”派“重大井冈山公社负责人”打成重伤,已返校的“反到底”派学生再次出逃。
3月15日,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接见四川党政军领导干部,指出重庆“8·15”和“红卫兵成都部队”(“红成”)打倒刘结挺和张西挺是错误的。成都造反派也和重庆壹样,分为对立的两派,壹派是“红卫兵成都部队”(红成),壹派是川大“8·26”。成都的“红成”和重庆“8·15”反对刘结挺、张西挺,支持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成都的川大“8·26”和重庆的“反到底”支持刘结挺、张西挺,反对梁兴初。周恩来说:打“刘结挺张西挺”就是为刘(少奇)邓(小平)复辟。周恩来还传达了毛泽东对“反到底”支持的态度,周恩来批评54军对“反到底”的打压作法。“反到底”派利用“3·15”指示大造声势;“8·15”也不示弱。武斗又進壹步升级。3月22日、24日、25日、26日,每天都有武斗。其中3月26日嘉陵江南桥头的武斗死3人,多幢建筑被烧。抗日战争期间的“民主之家”特园化为灰烬。
4月7日,重庆两派分别以嘉陵江北岸的大型国防企业长安机器厂、江陵机器厂和重庆钢铁三厂、第十八中学、曙光中学、江北糖果厂,嘉陵江南岸的大溪沟搬运站、第六中学、第四十壹中学(今巴蜀中学)及市中心和第二十九中学等地为据点展开枪炮战,动用了高射机枪及多种火炮,壹些房屋被毁。同日,两派在长安机器厂大规模武斗,全厂停产。
4月27日,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再次接见四川党政军领导,说“反到底”打谢(成都军区副政委谢家祥)反梁(省革筹副组长、成都军区司令员梁兴初)也是错误的。要54军把腰杆挺起来。“4·27”指示实际是对“3·15”指示的纠偏。周恩来说:“重庆不能再乱了。”
4月28日,周恩来令四川省革筹组负责人张国华、梁兴初、刘结挺、张西挺等火速到北京参加中央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要求重庆两派立即停止抢武器,令两派将抢去的武器通通交回,否则严办。
4月29日,周恩来再次打电话给张国华,就重庆市大规模武斗问题作出4点强硬指示,要求对28日发生的“8·15”派抢夺351仓库的武器和长安机器厂办公楼起火、反到底派打死打伤消防人员必须严肃处理。下午张国华、刘结挺、张西挺、韦统泰、蓝亦农接见北京学习班两派代表各10人传达上述指示,要求马上落实。
6月12至13日,两派在北碚第13中学和北碚区新华书店武斗,死6人。“8·15”派攻占“反到底”派“猛虎团”占据的新华书店大楼,在武斗中被击毙的“猛虎团”头头王树良等3人被暴尸街头示众3天。“8·15”派随后实行戒严并手提冲锋枪挨户搜捕“反到底”派人员。
6月30日至7月2日,两派在空气压缩机厂大规模武斗,动用了三七炮、四联高射机枪、坦克、装甲车、轻重机枪等,“8·15”派攻占全厂。
7月7日至9日,两派在大坪地区大规模武斗,“8·15”派攻占后字242部队、煤炭设计院、重庆医学院等单位。多处房屋被毁,物资被抢劫,伤亡多人。后字242部队“反到底”派“红总”负责人张龙宝在撤离途中身亡。
7月9日至12日,两派在江陵机器厂大规模武斗,壹些家属区房屋、职工住宅被打坏,4个重要车间遭破坏,附近民房也遭到炮击。伤亡多人。“8·15”派攻占全厂,随后实行“戒严”、“清乡”。
7月16日,重庆“8·15”派及邻近几县同壹派的武斗队在成渝铁路线隆昌石燕桥以火力拦截军列,将五车皮援越军火抢劫壹空。周恩来闻讯后急电四川省革委主任张国华:这是反革命的政治事件,不论哪壹派抢去的都要全部追回。
1968年7月底“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進入学校以后,学生造反派红卫兵就退出了政治舞台,中学生“上山下乡”,群众组织已经不能支撑。在重庆陷得很深的54军也换防到云南。武斗渐趋平静。8月22日,因武斗外逃的“反到底”派群众首批4500余人从成都遣返,到达重庆火车站。以后数日,每天都有数千“难民”返回重庆。
9月23日,重庆市革委会、警备区作出决定:严令壹切群众组织、团体和个人持有武器,必须于10月15日前无条件上缴壹切武器、弹药、运输车辆,拆除武斗工事、据点,解散壹切专业武斗队。
10月15日,重庆市在人民大礼堂举行“两大派革命群众组织撤销总部,掀起斗、批、改新高潮誓师大会”,两大派群众组织宣告撤销。此后,重庆主城区及附近地区两大派群众组织间真枪实弹的全面内战基本平息。
重庆武斗到底死了多少人?至今没有见到壹个统计数字,不过,据《重庆公安大事记(1949-1997)》记载:1971年“6月5日,省人保工作组在《重庆市武斗杀人案件情况的调查汇报》中记载,全市在文革中共发生22起较大的武斗杀人事件,造反派以‘叛徒’、‘俘虏’、‘探子’等名义杀死1737人(其中五类分子14人),作案凶手878人”。这1737人不是在武斗中死亡的,而是被抓后杀死的,即“杀俘”。重庆武斗死亡人数应当大大超过这个数字。另资料称:据最保守的估计,直接死亡人数在3000人以上,受伤1万人以上。武斗毁掉的房屋、机器设备、因武斗而造成的交通中断、工厂停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统计。
清理阶级队伍,简称“清队”或者“清阶”,是文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起源于毛泽东说“党内及群众里混入了壹小撮反革命分子,需要发动群众進行清理。”各地掀起的清理阶级队伍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
清理阶级队伍到底有多少人受害?旅美华人学者丁抒研究了大量县志,他的结论是“除极个别的县份外,壹般揪斗人数都超过万人,死于清理阶级队伍的都在壹百人以上。丁抒认为,在清队运动中总计有三千万人被斗,五十万人死亡。魏昂德、苏扬据文革后1500多个县志取得的信息,对农村地区的运动進行分析,这份研究估计大约有3600万人遭到迫害,被杀害的人数在75万至150万之间,大概有同样多的人致残。官方文革史承认:清理阶级队伍中,制造了数以百万计的冤假错案,加上他们的亲属和各种社会关联的人全国被株连的群众多达1 亿人。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就全力以赴地清队,到1968年底,全省就清出各种“坏人”43万多人。对清理出来的“坏人” “大会批态度,小会短兵相接(武斗)”。打骂、体罚,刑讯逼供是清理阶级队伍的主要手段,使用几十种酷刑。到1969年4月统计,“清队”中清查出来的43万“坏人”中,被县以上专政机关关押的就有188,225人,这些人在关押期间被逼自杀的就有4,646人,被群众专政人员当场活活打死的1,074人,因被打受伤而死亡的359人。1968年5至9月,霍邱县在“清队”中被打死、活埋、推水淹死90人,自杀445人。
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市仅市壹级的专案办公室列为重大案件的就有965起,重大集团性案件731起,被立案审查的达169,405人,有5,449人被迫害致死。上海文化界相当于文艺六级以上的知识分子几乎全部遭受冲击,八成以上被立案审查。1968年9月23日,上海市革委会上报中央的《关于清理阶级队伍的报告》中说:“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经挖出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共142,453人,其中,过去掌握和处理的53,344人,新挖出来的89,109人。此外,还揪出现行反革命分子8893人。
江苏的清队壹直延续到1970年,1971年11月13日,省革委会向国家公安部汇报材料称:在清队中,全省共挖出各种“反革命分子”83,190多人。 在清队中受到牵连的人远远超过此数。仅高邮县1968到1969年的清队中,就有13,326人被审查。江苏武進县革委会提出“刮二十四级红色台风”的口号,将县壹级的的“牛鬼蛇神”108人关進棚,共揪斗14,600多人。
浙江省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全省被关押揪斗数十万人,被逼致死9198人。有的整个村庄被打成“反革命村”、“土匪村”。
从1968年至1969年2月,广东全省处理各类“阶级敌人”25万3200人。至1970年3白,又挖出各种“政治集团”20,291个,批斗重点对象63,297人。从1968年7月到10月,广州市全市共举办“清理阶级队伍学习班”28,261期,近217万人参加了“学习”。7月到11月,共揪出“阶级敌人”、“有严重问题的人”28,738人,壹批人被迫害致死。仅广东河源县在“清队”中揪出10,200名“敌人”,被害死亡26人,还制造了“双江反革命集团”冤案,株连数万人。
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广东省革委会专门制订了《处理港澳海外关系干部的6条意见》,使广大归侨、侨属和有港澳台关系的人不同程度地受到歧视和迫害。台山县有4000多名干部被迫填表表态“断绝海外关系”,佛山地区有15,000多户“侨改户”,有壹半以上被戴上了地主、富农帽子,很多被抄家、冻结存款。
广西南宁地区1968年在全地区普遍地开展“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向所谓“壹小撮阶级敌人括起十二级台风”,78,746人被揪斗,17,372被迫害致死。
陜西省主管清队的官员认为:“1949年陜西解放后,中共中央西北局和中共陜西省委执行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招降纳判,网罗了壹撮叛徒、特务和其他反革命分子;民主革命不彻底,和平土改,镇反不力,又包庇了壹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解放前陜西地下党严重不纯,是黑党、假党;······” 陜西还有“彭德怀死党”、“习仲勋反党集团”等。根据这个基调,全省先后被揪斗、审查关“牛棚”者就有40多万人,被整干部62,000多人,补划地主、富农5万多户。壹批人含冤致死。
甘肃省在清队中被关押的干部群众达30多万人。仅甘肃定边县刑讯逼供,清理出“阶级敌人”3091人,查出“反动组织”15个。
据山东省革委政治部清队办公室统计,山东省清理出113,605人。其中,叛徒23,596人;特务9,131人;死不改悔走资派5,609人;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58,985人;现行反革命分子7,238人;其他9,046人。这些绝大多数是冤假错案。
截止1969年10月30日,石家庄地区挖出所谓“叛徒”、“特务”、“走资派”、现行反革命分子和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的人104,643人,其中按“敌我矛盾”实行专政的24,252人。
1968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革委会批转的人民保卫部的《关于清理阶级队伍的报告》中说:据11月底统计,全省清查出各类阶级敌人和嫌疑分子达10万多人,其中,4,100多人非正常死亡。挖出了壹批“特务集团”、“反革命组织”、“叛徒集团”、“特务据点”等。
吉林省从1968年4月开始全面清队,到9月末,共挖出“阶级敌人”90,090人,挖出各种反革命特务集团560个,集团成员12,464人。长春地区从1968年5月至12月,在“清队”期间,无辜受害者数千人,因清队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为1929人。其中,打死和刑讯后致死184人,自杀1745人。
辽宁省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在搞“五群”:群众专政、群众侦察、群众审理、群众判决、群众管制,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据毛远新后来交待:从1968年到1989年初,全省非正常死亡人数两万多人。
农业官员
当代中国的权贵资产阶级大约占全国人口的1%左右,但却攫取了整个国民收入90%以上的财富。这些红色富豪是如何敛财暴富的呢?他们中有的为什么成了老虎或苍蝇呢?
人们通常认为他们是通过暗中以权谋私,非法贪污敛聚的财富。其实不然。他们都是“光明正大”地公开通过合法合规的方法暴富的。而且在中国,法不上党,刑不上书记。“非法”这个词在基层党委书记这个级别就基本没有多大意义了。至于老虎和苍蝇,只不过是被踢出红色俱乐部的倒霉鬼而已。
粗看壹看:土地政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粮食平、议价格双轨制、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收入分配双轨制、教育产业化、医疗产业化……等等等等。不但红二代,红三代,官二代,官三代借此扶摇直上,权、财双收,各级官员、党委书记和各个权利部门也各显神通,个个赚得盆满钵满。壹夜暴富不是传说,就看他们心底还剩下几分人性良知。然而,“改革”浪潮是欲望放纵的浪潮,人性良知早已经被党性原则杀得片甲不留。这壹切,恰都是在“法律”的保护下,在政策的助力下实现的,他们并不是违反了什么法、规,他们只是丧失了人性。
以粮食平、议价格双轨制为例,我原在的贵阳市云巖粮食供应公司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施行平议价双轨制,居民粮食定量被大幅削减,议价市场的粮食供应渐渐充足,且质优但价高。对收入较好的居民,他们逐步放弃了购粮本上的定量,只在议价市场购买粮食。这部分人约占平价供应户的壹半左右。按理,这部分居民主动放弃的计划供应平价粮食应该返回国家粮库,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但是,云巖粮食供应公司党委第壹副书记王华贵却全部将之从国库提出,送到粮食议价市场卖出。仅此壹项,他们壹伙每月就有几百万元的黑心暴利。这笔钱除了上交承包费和改善职工福利,剩下的数额仍然非常可观。加上用议价购進的劣质米置换从国家粮库调出的优质平价米赚取的黑心钱,其利可以令人癫狂。资本家的300%利润效果也不能与之比肩。
按照当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字面理解,这应该是贪污无疑了。但是不,平、议价格双轨制政策下的贪污空间没有限度,由此形成的利益网会竭尽其利。这壹切,都是以违法的形式却是以符合贪污规则的方式实施的,其实质就是贪污的合法化。因为它虽然在现象上触犯了法律,但实质上却不受法律追究。这是壹种官至壹定级别后就会产生的 “合法贪污”权力效应,级别越高,这种效应就越强越大,以至于能大过天。叫“无法无天”。
对自己放弃平价定量粮的居民,王华贵的贪污对他们没有什么伤害。但贪欲是没有止境的,他们根本不在意贪污会伤害到谁,只在意贪污的经济成果。王华贵的黒手开始延伸,伸向了那些只能依靠平价粮为生的低收入居民。
粮食价格双轨制的推行,本身就是因为有这部分低收入人群,这点定量粮食,对他们就是救命粮。王华贵虽然只是壹个基层粮食公司党委第壹副书记兼第壹副经理,但他仗着上层有靠山,竟然黑心到拉来几十万斤霉变到发绿成块的大米,强行分配到各个平价粮店,规定这些粮店必须先卖完霉变米才能卖好米。这明显就是为了阻止那些只能依靠定量供应的平价粮为生的穷苦百姓到粮店来买他们的救济粮。这跟抢劫有什么区别?我当时是那样“胆大包天”(党官语),竟然把这些苦命人叫進粮店,把好米卖给他们,而无视那些连牲口都不能吃的霉变米把门的残酷性,以致付出了巨大代价。但代价再大也值。
王华贵这样做的时候,当时贵州电视台正在播放台湾电视连续剧《包青天》,其中《紫锦锤》这壹集中的大、小两个王子贪污救济粮使用的手法,也不及这位党委书记的手法黑。但两个王子很快就被包龙图送上了断头台,证明那时认定贪污救济粮是违法也是违规的。而这位公司党委第壹副书记却很快升任了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兼党委书记。这证明他贪污救济粮不但合法、合规,而且有功。
贪官的贪欲不是天然就有的,而是贪污制度培养的。“粮食价格双轨制政策”如果单独来看,并没有多大不是。但它如果和权力合并在壹起,那就是魔鬼的天堂。
我当时是这个公司业务科的职工,这些交易我全看在眼里。看来民运人士天然就是贪官污吏的对头。在政治上敢于对专治者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霸行提出异议,在现实中,对贪官污吏的具体行径更勇于抗拒。我公开抵制过这些做法,也多次公开和不公开的举报过。我这样做对自己是不利的,因为我也是其中的受益者。但社会正义必须有人坚守,否则我们这个民族就不会有希望。
壹次,我在经手壹笔16万斤平价大米转议价的业务中,乘贵阳市粮食局长卢伯民在场,将这笔违法业务的8份6联调拨单直接呈交给粮食局长,指给他看正在卸货進议价仓库,有国家粮库专用6联调拨单证明是平价粮的大米。这是实实在在的现场人赃俱获。在犯罪证据的分类中,这应该是最硬的证据。粮食局长当时显得很正派。他说他壹定要严肃处理,要坚决杜绝。还说他会保护举报人,就把这些平价粮食调拨单作为证据要了去。
但过后证明,他说的全是假话。他向我要去的证据第二天就由粮食局纪委书记交给了被举报人。在这个贪腐利益链中,级别越高,利益会越丰!当然,我很快就被调离岗位,以免妨碍他们贪污。
在这个体制下,贪污是规则,反贪只是清理门户。被清出的有两类人,壹是触犯了威权的,二是那些坚守人性良知底线,不愿深度同流合污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者在这种环境中坚守正义,是必须的,但却没有多大作用。只有根除合法贪污制度存在和产生的根源,将公权力和利益隔离,打破贪污规则,才能杜绝贪污,还人间清平。
试想,刘志军、谷俊山等等能不能在壹次两次 “偷偷摸摸” 中贪污如此巨额财富?薄熙来、周永康等等会不会长时间在“暗中”为自己和家人谋取巨额资产?他们其实都是在这个贪污规则中公开所为。不要说这些大老虎,就是苍蝇级别的王华贵,没有贪污规则的保护,他能壹路贪下去无人能阻?这是壹个公权力傲慢横行,法律在权力下发抖的社会。
我在举报中就深有感触,有的接待人对我说,上面有要求,要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有的说,水至清则无鱼,叫我不要太认真。有的就在证据上兜圈子,反复要我拿证据,完全无视已经把证据交给了他们。而本身举报只是提供线索,但他们要去了证据还向我又要证据。如此坚如磐石的赵家规则,任妳有多少证据,也无济于事。
这些事实证明,鼓励举报贪污只是忽悠百姓的,妳真要去举报,就是在坏他们的规矩,他们岂能容妳。这就是“合法贪污”的既成规则,它才是腐败的根源。抓几个贪官不能说没有意义,大不了用新来的饿官填补被抓走的饱官。贪污规则不破,权力和利益不分隔,贪腐只会“蒸蒸日上”,永无止境。
农业经济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政府所推行的资本主义城市化和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正使亿万底层农民饱受压榨,农村社会日益破败,小农济岌岌可危,大量青壮劳动力外流,农民作为壹个阶层正在逐步消亡。
此前的毛泽东时代严格执行的户籍制度原本是专制僵化的官僚计划经济用来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的“锁链”但在以工农剪刀差盘剥农民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同时,也以土地和集体化经济提供相应的生存保障。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的渴求和城市化的发展,这壹束缚农民的锁链本身也日益成为阻碍市场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市场(其实质就是资本)对于劳动力与利润的需求,不停地撬动了这壹对亿万农民的束缚。遍布中国的2到3亿农民工在经济属性上已经越来越成为自由的“工资奴隶”,但是在法律上却仍然受到城乡两元户籍制度的限制。
因此,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派越来越呼吁要彻底取消户口制度,实现劳动力自由流动和建立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即使官僚专制当局为维持现行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开始推行“逐步有计划地”农转非(农民的农村户口转换成非农村户口)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官僚们希望以此实现生产力两大要素劳动力与土地“可控制的”的商品化和市场化,也就是资本主义化。
地票
“地票”就是当局这壹政策的产物。目前在重庆和四川成都等地,地方政府将农村宅基地(农民用来建房的土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复垦,从而可以增加出虚拟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俗称“地票”)。在中国的农村,土地并不是国有的,而是集体拥有的,迄今名义上作为集体构成的每乡每村的农民从整体上拥有当地土地的产权,而个体的农民则拥有有固定期限的某壹块田地的使用权。
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需要,且缺乏有计划的控制,各地官僚政府为追逐利润将大量农村耕地无序开发和占用成为城市建设用地。而中共当局出于粮食安全和维护统治的整体考虑,设定了18亿亩耕地红线,要求新增的城镇用地要和新增的耕地挂钩,这项制度设计被称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基层政府通过将新农村建设和农民集中居住等方式(“农民上楼”)而节省出宅基地,以产生这些建设用地指标(“地票”),企业只有通过在专门的交易所购买这些“地票”,使自己的工业建设和商业住房开发纳入当地政府新增建设用地计画中,以在城市周边增加相同数量的城镇建设用地。
中国实施“地票”制度的只有西南重庆和成都两座城市,但据说其远期计画是逐步推广全国。根据《香港商报》报导,自2008年12月4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成立并在当日交易中国第壹张“地票”以来,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已累计组织成交地票价值壹百多亿元(人民币,以下同)。成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2010年12月17日成交均价每亩72.5万元,最高价92万元,最低价46.5万元。之后被国土部叫停,但由于市场需求和地方政府对于出卖土地收入的渴望,于2011年5月9日重新开始拍卖地票。虽然相关档声称,“地票”交 易制度能够实现城乡级差地租的价值化,成为城市反哺农村的资金来源;地票收益除缴纳少量税费外,绝大部分归农民家庭所有,即使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土 地收益,也主要用于当地农民社会保障和新农村建设等。但在实践中,交易额中的壹小部分而已。而其余大部分收益除了用于复垦的工程费用之外,全部用于补充县 级政府和乡镇的财政,也就是地方官僚政府的基础建设和各种开支。
壹亩宅基地(666.7平方米)的“地票”在交易所能拍卖十几万元,但多数农民从中却只能得少部分补偿。壹些区县根据土地所在位置和土地上房屋的结构与新旧程度,每平方米的宅基地补偿壹般只有区区数十元(请见下表)。
(以西南某县档,赔偿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而据笔者了解该县的补偿水准在当地并不算是很低的标准)
简易结构(简易栅房)
每平方米40元
土木结构
每平方米70元
砖结构(瓦盖)
每平方米90元
砖结构(预制盖)
每平方米120元
如果是666平米(壹亩地)的土木结构的房屋(事实上普通农民很少能修造达到600平方米的住房),壹户农民也只能得到4.2万元的赔偿,这就意味着农民得到补偿无法和地票收益成正比。根据该县档显示其地票出售后,扣除给农民的补偿,所得收益分配为县财政75%,乡(镇)20%,县国土房管局5%。由于地方政府的各种基础设施工程又往往是官员获取灰色和非法收入的重要来源,而这种复耕建设又是体现政绩的良好手段。所以,众多基层官员对这种工程项目往往乐此不疲。为了更多新增耕地以弥补城镇建设用地,地方政府还通过“新农村建设”建造所谓集中化的农民新居(“农民上楼”),以大量减少农民住房的土地占用。由于这些农民远离本来承包的土地被集中到新建居住中心,使农民下地干活不方便,也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新的推力。
与之相应,政府推出的另壹措施是“农转非”。通过将众多农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他们中的很大壹部分会退出原来掌握的宅基地。根据《中国经营报》报导,“重庆市农委的计算表明,重庆壹个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并退出宅基地,可节约建设用地170平方米,如果以后重庆有1000万农民转户進城,就可复垦增加耕地250多万亩。这意味着,如果复垦耕地上市将形成250万亩地票。”
然而用所谓“增减挂钩”的方法真的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了?根据媒体的报导,各地地方在耕地面积和库存存粮方面都存在虚报的现象。至于复垦出的土地是否能生产粮食,粮食产量是否真如官方所称的年年增产,则并不为官僚们真正在意,而成为了又壹个统计上的数字游戏。
大量土地闲置、城市扩张不断、由于缺乏农村基础水利建设投入和短视逐利,如今中国很多省份几乎年年都能遇到的“百年不遇的自然灾害”;近几年来粮食進口逐年大幅增加就已经证明粮食产量已经无法满足国内需求,当局现行制定的耕地保护和农业政策已经不能实现其目标。
资本家和官僚集团为追逐利润而進行的房地产开发和工业扩张是绝不会因为各种表面惠民的政策而停步。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本身也成为了官僚和地产投机商追逐利益的手段。
土地私有化
虽然中共当局并没有将明确的土地产权私有化作为法律或者政策大力推广,然而当局所推行的重商和新自由主义政策造成事实上的土地私有化。
土地流转是壹种比较普遍的变相的私有化方式。几十个农民的大量土地壹起租给所谓的“种粮大户”或者几个富农跟中共的村级官员作为股东组成官方性质合作社。“大户”同时能够享受政府给予的农业补贴。而很多小农由于种植小块地没有多少收益反而有可能赔钱。由于大量农村青壮劳动人成为农民工外出打工,而很多土地事实上闲置,因此很多外出打工和从事其他产业的农民也希望把土地流转(租给)“大户”。大户依赖资本和现代化耕作,加之雇佣少数本地农民以管理农田。租期通常为十年到三十年不等。
很多大户往往就是本地村委会成员、村主任、村支书,或者与乡镇官员有密切联系。另外也有很多在外地赚了钱的资本家回到原来的村子竞选上村主任,甚至在乡镇担任党政职务,把持政权,新富阶层和官僚勾结的情况屡见不鲜。
另壹种增加农民的“资产”的 方式是大规模引入金融资本。现在在壹些省份進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让农民可以更容易将土地流转到其他人手中或者抵押给银行。同时在全国范围给 农民宅基地上的住房颁发房产证。之前根据法律解释由于农民的房屋是附属在宅基地上的,而宅基地为集体所有不能抵押,因而农民的住房无法抵押。如今农民能将 房屋和土地抵押给银行,使金融资本可以進壹步進入农村土地市场。
同时在东南沿海的壹些靠近大中城市的乡村自19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当地官员通过把集体土地出租给资本家建设工厂或建立开发区然后收取租金,每年可以得到可观的分红。其中部分的村子的官员可以得到大量的分红或者租金。然而2004年开始中央政府“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国 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后,直接把农业用地租给资本家建工厂的现象基本消失,但原先已经把农业用地租给资本家的官员仍然可以继续维持这种租赁关系,并继续得到分红。而由于投资的资本家在当地建立工厂带动周边其他产业,部份村级官员通过把农村附近的房屋租给外来打工的农民工和相关服务行业的方式每年也可以赚到不少钱因此成为了壹批不需要工作依靠土地的食利者。当然就全国范围而言,这些人绝对数量很少,其在农村人口的整体比例中也是少数。
但是,由于贫富差别、户籍不同、政府歧视性政策和地方官僚的利用,造成这些富裕的本地食利者与外来打工的农民工之间的产生各种隔阂与矛盾,并在社会冲突尖锐的情况下,很容易转化成为地域主义冲突,并在各种群体性事件中有所反映。如在中国常常发生的群体性骚乱事件中,这种由于阶级差别和利益差别产生的矛盾都被表现为地域冲突而扩大与畸形。
小农的消亡
经过30多年以东南沿海出口依赖经济模式的发展,中国出现了2到3亿在户籍上仍然是农民,但主要通过在城市打工而维生的农民工,他们也成为中国工人阶级中饱受剥削和最为主要的部分。在资本主义复辟的浪潮中,由于当局所推行的上述土地流转和农转非(农村户口转成非农村户口)政策。当农民赢得“被剥削的自由”的同时,也将丧失原本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间接拥有土地所有权)可能提供的保障;成为纯粹的无产阶级。这在实质上不过是从原本“专制的国家佃农”变成了“资本的工资奴隶”。
为此自然也引起了广大农民的抵制与反抗,根据中国社科院的壹份调查显示,八成农民工不愿意放弃农村土地而转成城市户口。贵阳公安局发现98.7%的农村居民不愿转户口。(这也在侧面反映即使中国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衰弱,对农民毫无吸引力。)各地专制政府蛮横而欺诈地征收农村土地过程导致农民反抗不断,在群体性事件占据三成多的比例。
由于工业化造成的农业和工业产品之间巨大的剪刀差,使农民从事农业和進城务工之间存在巨大收入差别。平均壹户农民每年通过耕作在他们的土地上壹般只能得到几千元的收益,这还是风调雨顺的好年景,如碰上大的自然灾害可能颗粒无收。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农村居民平均年收入仅为5,919元。而所谓的农村居民中还包括了大量在外打工而户口在农村的人。因而真正只靠种地为生的农民家庭的年收入只可能低于此水准。
如在城市里打工,收入比在农村多几倍。例如在东南沿海打工的农民工工资(包含加班费)很多超过两千。巨大的收入差异导致很多劳动力从农村来到城市。甚至在农村基本看不到年轻人,特别是青年或者中年男性,农村里只能看到老人、儿童、妇女。而很多留在农村的家庭成员更多地依靠在外打工的家人的收入而不是依靠他们的土地。许多农村的土地荒废了,特别是那些远离乡镇中心偏远的或者 尤其是那些贫困地区的土地。这也造成大量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他们通常由祖父母或者其他家庭成员代为抚养,因此很多留守儿童都存在心理和教育的瑕疵。
壹方面,大量80后和90后农民進城打工,其中很多是“第二代农民工”,他们无法像他们的父辈壹样靠土地为生,很多是离开校门就直接進入厂门,在原籍老家根本没有种过地,既不会种地也不会愿意回去种地;而另壹些是“农民工第二代”,他们随著作为“第壹代农民工”的父母长期成长在城市,有些甚至出生在城市,户口本上的原籍对他们来说只是遥远而陌生的他乡,与他们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也不可能返回去从事农业。新工人群体越来越脱去农民的特征,成为工人阶级的壹部分。另壹方面,土地大量集中到大户或者外来投资者(农业资本家)手中,大量农民失去土地的使用权。由于这些农民得到租金很少,远不够维持生活,他们只有成为真正的无产阶级,通过進入城市地区打工,或者在本地打工维持生计。
由于资本主义工业化進程,农民阶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壹个逐渐消亡的阶层。大部分小农将转变成纯粹的无产阶级,而少部分成为资产阶级。
中国的农民应该坚决反对中共内部改革派所鼓吹的在壹党专政的基础上实行土地私有化,这只会导致土地集中到少数资本家、金融资本和大公司人手中。这会進壹步加速贫富两极分化,绝大多数农民会成为赤贫的无产阶级而成为资本家的工资奴隶,将今天仍然在法律上“非法的”官僚和资本家非法征地与圈地合法化,从而推动资本主义复辟的進壹步发展。
当然了,也不应该支持中共内部的保守派主张的回到专制官僚控制的以户籍制度捆绑的人民公社,农民失去自由而被束缚在土地上绝不是射秽主义。
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在土地农民所有的基础上,建立由广大自耕农组织的完全民主和独立的农村自治委员会。废除户籍制度和强迫性的计划生育政策,广大农民需要发动民主运动,并将之与工人运动相联系以捍卫他们的权利。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重建农业集体化生产。要实现大规模、可持续发展,环保的农业生产只有通过组建自愿和民主的合作社才能实现,而这需要由真正的民主政府和国家资源的支持。国家应该承担农村基本设施的建设并向农民提供免息和低息贷款。
农业用地掠夺
近年来,为了应付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短缺,西部省份壹些地区热衷于异地耕地置换。异地耕地置换本来是个别地区处理土地问题的应变之举,近年来却为越来越多的地方仿效,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壹些地方的异地耕地置换操作很不规范,还出现了借机变相乱占耕地的现象,若不能遏制这种势头,必将带来较大危害。本文以四川省的相关资料为依据,就这壹现象的原因及后果加以分析。
壹、 异地耕地置换产生的背景
象全国其它地方壹样,四川省许多地方的城市建设不断扩张,需要大量占用土地。但是,不少市县政府受制于“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这壹政策的限制,在本地又无法找到可开发、补充耕地资源的后备土地(指未利用土地),于是便请求省土地管理部门加以通融,让土地短缺地区的市县与土地相对充裕、经济相对落后的市县协商,由后者将生荒地稍加整理,作为补充耕地(指标),而前者提供必要的补贴,从而既维持省壹级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又让土地短缺的市县更多地合法占用土地(耕地)。有人认为,异地耕地置换既符合国家“占补平衡”的政策,还能置换出建设用地指标,是壹举两得的好办法。
各市县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不同地区之间对土地需求,特别是工商业及市政建设的土地需求的极大差异。中国经济增长的GDP崇拜和地方官员政绩评价的唯经济增长范式,進壹步催生了各地方政府(官员)对招商引资的狂热迷恋与相互比拼。四川省连续几任壹把手都提出“工业强省”发展战略,成都、德阳、绵阳则成为工商业发展的主要区域。类似的相对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经济辐射区)在地理位置、配套设施、产业条件、市场潜力等方面具有优势,能够聚集项目、资金、人才并拉动消费,于是大量的工商投资项目、特别是大型投资项目纷纷选择入驻那些相对发达地区。加之经济发展的“马太效应”和国家经济政策上对强势地区的扶持,其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对土地的依赖和需求被不断放大。同时,这些地区的土地价格和房地产价格飞速攀升,反过来又刺激了对土地的强大而持续的需求。比如,2007年四川省郫县县城所在地郫筒镇的商业用地价格已上升到平均每亩400万元左右,同期成都市绕城路内商业用地的价格平均每亩更高达500万元以上。[1]
近年来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特别是相对发达地区政府的“钱袋子”(地方可支配财政收入)越来越依赖土地,“土地财政”早已成了壹些地区的主要运行模式。因此,尽量获得更多的土地征用指标、最大限度地把本地的土地转变为工商业和建设用地,从而获取尽可能多的土地转让收益,成了发达地区的主要政策目标之壹。然而,这些地区的土地本来就使用得较充分、彻底,后备土地资源极为有限,所以可开发土地十分稀缺。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这些地方的政府便想方设法去打通土地瓶颈、突破土地政策的限制。而经济上相对落后的地区则有较宽裕的土地资源,当地岁入短拙,财政的转移收入仅能应付政府的日常基本开支,于是这些地方的政府便把“出卖”耕地指标当作简单便利的生财之道。只要把生荒之地草草整理壹下,作为耕地(供给)指标卖给其他地区,耕地置换收入就唾手可得,何乐而不为呢?因此,耕地置换的不菲收入诱使经济落后地区的地方政府热衷于此类交易。
由于经济发达地区对耕地(指标)的需求强劲,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有供给耕地(指标)的巨大冲动,只要上级政府在政策上提供方便,异地耕地置换这样的交易便活跃起来,并且堂而皇之地走向前台,成为壹项“政策发明”。何况,“工业强省”发展战略这样的号召,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解决土地问题提供了全省各相关地区、部门默契地参与配合的理由。土地主管部门壹方面出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大义”,另壹方面很难拒绝耕地(指标)需方和供方完成异地耕地置换的强烈愿望驱使下的有力游说,何况,支持这种交易活动带来的部门收益也不小,结果就为耕地置换大开方便之门。近年来攀枝花和成都之间的耕地置换就不断发生。
本来异地耕地置换有壹个最大的障碍,即“保持耕地动态平衡”、确保18.3亿亩耕地保障线的国家土地政策。但该政策只是泛泛地提出了耕地控制的数量目标,并没有区位、质量、使用效率方面的指标要求,这就给了地方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从事异地耕地置换以操作空间。对这些惯于“玩弄”上级政策的官员来说,实现“耕地总量平衡”还不简单?乡内不平衡就县内平衡,县内不平衡就市内平衡,市内不平衡就省内平衡,实在不行就全国平衡!异地耕地置换这种堂而皇之的突破国家土地政策的偷梁换柱之举,竟然成了地方经济发展的壹项“成功经验”而得到推广。
二、 异地耕地置换的现状与趋势
异地耕地置换背后蕴藏着如此巨大的经济利益,短期内对参与各方好处明显,于是就没有人再从长远考虑、关心耕地面积的实质性减少会产生何种负面影响,异地耕地置换因而在各地追捧中愈演愈烈。以前,异地耕地置换是个别地区为满足特殊项目而发生的偶然现象,涉及耕地的数量、规模也有限,往往以几十、几百亩的置换为主,超过上千亩的案例并不多。但近年来,异地耕地置换成了各地特别是相对发达地区大城市周边地带的普遍现象,成百上千甚至上万亩耕地均通过异地指标补充而成片被改成建设用地。以成都市为例,绕城路内外几十平方公里的原有耕地中,有相当部分都通过异地耕地置换而被征用。四川省的可耕地面积原有6,661万亩[2],过去5年中平均每年有大约32万亩到35万亩被异地耕地置换,5年合计达160万亩至175万亩,占全省可耕地面积的2.7%左右[3]。从整个西部地区的初步调研数据来看,在过去5年中,大约有1,500万亩耕地通过异地耕地置换而变成了建设用地。更需要警惕的是,全国的异地耕地置换风潮正大规模向西部转移,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危及到西部地区的耕地整体规划。
前几年异地耕地置换主要发生在同壹个县的不同乡镇之间,近年来已升级为市域内、省域内的耕地置换,个别重点项目甚至通过全国不同省区的异地耕地置换来解决建设用地。于是,异地耕地置换的空间不断扩大,距离不断延伸。近20年来,中国的耕地数量呈现不断减少态势。1986年至1995年间,仅建设占地便使耕地减少1.45亿亩,相当于韩国耕地总量的4倍。1996年到2006年间又净减少1.23亿亩,平均每年净减少1,230万亩。尽管中央政府制订了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例如冻结审批、严查、垂直管理、建立土地督察制度等等,但耕地保有规划屡被打破。以1996年为基期的“第二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曾确定,2000年的耕地保有量为19.4亿亩,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要控制在19.2亿亩。事实上,2000年全国的耕地保有量就已下降到19.2365亿亩,比总体规划确定的“底线”还少1,635万亩;到2005年,全国耕地只剩下18.31亿亩;2006年又進壹步下降到18.27亿亩,直逼18亿亩耕地保有量这壹红线[4]。
以往,异地耕地置换主要由企业操作,地方政府(耕地指标的引進、输出方)配合,土地主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勉强通融。近年来,因发达地区的土地越来越紧张,而异地耕地置换产生的利益越来越大,企业活动(力)加强,监管者的默许成了日常状态,地方政府更是强势出击,土地主管部门有效配合甚至主动介入(设专门办理机构),由此导致普遍、大规模、经常性的异地耕地置换。壹些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出政绩,干脆将异地耕地置换作为重要的政策选择。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指出,2006年全国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涉及的面积,都较2005年有大幅度上升。[5]
三、大规模异地耕地置换的危害
从整个国家的长远利益来看,这种异地耕地大规模置换带来的负面效益非常严重。首先,损害耕地质量、危及耕地安全。据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的2006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27亿亩,比上年末缩减了460.2万亩,人均耕地减至1.39亩。[6]而按照国务院1996年制定的“第二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中国的可耕地不能低于18亿亩。大规模的异地耕地置换显然使上述目标受到巨大挑战。
毫无疑问,相对发达地区以异地耕地置换为名被占用的耕地,通常都是优质、高产、高效利用的耕地,在地形地貌、区域位置、配套设施、利用效益等方面也远远优于异地开发中整理出来的补充耕地。前者对农业生产的价值绝非后者可比。出让耕地(指标)地区相对偏僻落后,住民稀少且青壮年外流,原有耕地的耕种质量本来就差,产出也比较低[7],现在为了完成置换任务而开发、整理出来的新耕地,其质量比原有耕地更为低下,当地农户可能(也只能)在些许利益的驱使下作完成任务式的应付型耕种,甚至成片撂荒。笔者近年在攀枝花调研时,就发现了较为普遍的新开发耕地低效使用及撂荒现象。如此则通过异地耕地置换而保持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实际上更像是壹种自欺欺人的数字游戏。
提供耕地(指标)的地区多属于落后山区,可开发、整理为新耕地的土地资源极为有限。但那些地方的政府在利益的诱惑、驱使下,却大面积地开发坡地、草地和生态脆弱的未利用土地,这必然危及土地生态[8]。以攀枝花为例,大面积海拔较高的山地(坡、台地)原来尚有表层植物覆蓋或土壤相对板结而起壹定的水土保护作用,雨水冲刷后的泥土流失量有限;壹旦被开发或转化为耕地后,表层松动且经常翻动,留下了水土流失的隐患。加之攀枝花属于干旱河谷地区,降水高度集中,原来荒草覆蓋的土壤开发为耕地后,如果没有高质量的水土保持配套工程,很容易引发严重的水土流失。
但是,异地耕地置换者所关心的只是在不发达地区整理出来的补充耕地之数量,以及发达地区耕地改用指标的获得,以敷衍中央土地主管部门。至于耕地的质量、产出潜力、利用能力、生态保护等,完全不在其考虑范围之内。显然,异地耕地置换在整体上会导致耕地质量的不断下降,同时令耕地最低保障线(国务院确定为18.27亿亩)成为假达标的数字游戏。[9]
确实,异地耕地置换让相对发达地区突破了土地利用规划的限制,欠发达地区在短期内也获得壹些资金补贴,但却强化了区域竞争的“马太效应”:在强化发达区域经济发展条件的同时,也形成了经济上的“虹吸效应”,拦截了本来可能适合落后地区投资建设的产业项目、资金、消费(市场)、人才,从而延缓了落后地区改善基础条件、发展环境的步伐[10]。欠发达地区因为大面积地为发达地区提供耕地(指标),不仅牺牲了自己未来工商业发展及城市建设的空间,还会因土地过度开发、生态破坏等问题而妨碍未来的发展。
由于异地耕地置换存在着巨大的利益空间,参与其中的企业、“购买”及“出卖”耕地(指标)的地方政府、上级土地主管部门都极力推动这种交易。以四川省成都市、攀枝花市的耕地置换为例,成都市要获得耕地(指标),需要上级土地部门支持,攀枝花市争取耕地开发出让指标,也需要上级土地部门放行。而要大规模、跨区域、多次性的促成耕地置换,更需要绕开相关的法规、政策限制。这时,相关机构特别是土地主管部门可能被动或主动地卷入利益分享,利用自身的权力、地位,去配合完成壹些“合法”的耕地置换交易。从官场惯例看,这种异地耕地置换将产生大量的寻租机会。
异地耕地置换从个别地区应对土地短缺的权宜之举,演变为壹种普遍采用的“新政策”,必将引发有关耕地底线(数量与质量兼顾)不保、粮食安全、土地生态、土地管理腐败等严重问题。从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均衡发展这壹基点出发考虑问题,中央政府应当对异地耕地置换(背后是大规模占用优质耕地)现象实行严格的限制与监督,避免异地耕地置换这壹自欺欺人的数字游戏引发更严重的问题。由于土地监管部门已经参与了异地土地置换的利益分配,可以考虑让民间组织、公共媒体、地区住民等各种力量有效参与监管,形成立体、交叉的监管体制。
共产专制对农民的压迫
中国的农民,始终生活在土地寻租的社会中没有被解放,中国没有被赤化以前实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大多数农民是有私有土地的自耕农,是传统的小农经济,即使没有私有土地的农民 也是有高度的经济自由权的,可以从地主那边承包土地耕种,打算生产哪些农产品地主是不管的,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地主也无权支配,农民可以自由的支配,可以留给他们自己,也可以拿去卖给别人,只是定期要缴纳土地税而已,土地税也是根据,承包土地的面积大小来决定的。
中共占领中国之后,实行了纯粹的农奴制,彻底的剥夺了中国的农民的经济自由权,土地全部被没收,农民被发配到生产队,生产什么,如何分配全部由中共来决定,农民除了壹年四百斤左右的口粮之外,剩下的粮食必须交给中共。
毛泽东根本没有解放中国的农民,而是让中国的农民成为纯粹的农奴,很多时候农民连基本的口粮都无法保障,比如壹个农民壹年生产了五百斤的粮食,按理说只要缴纳壹百斤粮食就好了,但是各级政府为了讨好上级为了征收更多的粮食会制定农业指标,甚至虚报农业产量,比如只有五百斤却要上报六百近 农民原本要上缴壹百斤却必须上缴两百斤,很多农民因为这样而遭受饥荒,然后饿死。
毛泽东时代的土地寻租是体现在征收农产品上边,按照马克屎的科学射秽主义的标准,中国的农民壹直都是农奴,毛泽东时代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上的传统的农奴制度,毛泽东死后中共实行的是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上的佃农制度,毛泽东时代虽然消灭了表面上的土地寻租,但是农民彻底的失去了经济自由权,就算不必用剩余劳动去生产地租,但是利用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出来的生活资料要被中共拿走壹大半,农民除了可以得到中共规定他们应该得到的基本口粮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经济自由,基本上是壹无所有的,毛泽东死后共匪实行了佃农制度,在土地全部被收归共匪所有的基础之上,释放了壹部份经济自由权给农民,但是因为农民没有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中共对他们征收了几十年的农业增值税,中共成了他们的地主,他们要向中共缴纳耕地占用税 生猪税 车船税 由公积金 公益金 行管金 教育费附加 计划生育费 民兵建设训练费 乡村道路建设费和优抚费组成的八项杂税 村提留乡统筹作为地租以及农业生产过程中针对种子 化肥 农药征收的实质上属于地租的消费税,中共依旧可以征收土地 支配承包权 决定农业用地的用途 垄断农产品的销售通路,只要中共愿意介入基本上农民无法阻止,中共的村书记与地方政府取代了传统的地主,成为了土地寻租者,土地被用来作为从事资本寻租的工具的商品属性始终还是存在的,土地的所有制还是资本寻租者的所有制。中共所谓的取消农业税只是名义上取消了农业增值税,可是因为中共本身拥有不受约束的可以進行权力寻租的权力,中共还是可以利用权力开设新的税收名目掠夺中国农民的财富。因为中国的土地本质上属于中共,所以中国农民的农业用地是不受保障的,中共可以随时通过变更土地用途的方式掠夺中国农民的农业用地。中国的农民随时可能被中共的公检法税掠夺,中国的农民的私有财产权在制度层面是没有保障的。无论中共如何定义中国的土地性质与土地制度,中国名义上的集体土地本质上是被中共支配的,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广大中国人民,并没有实质上支配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权力,因为实行一党专政的中共是中国的实际统治者。农村的集体资产的实际支配着是村书记,可以承包大量土地开办企业的人主要是村书记的亲信,普通农民通常只有口粮田,如果只是务农,很难维持生活,所以除了种田还要打工。中共长期实行户籍制度,划分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农民要成为城市人口,要得到城市人口在城市的待遇,就必须放弃农民身份,必须放弃在农村的口粮田,不然即使在城市打工也只能在城市做贱民,农民长期受到这种城乡隔离的压迫,中共建立的户籍制度压迫了农民的发展。中共虽然在造反的时候反对不动产寻租,宣称不动产寻租属于剥夺,建国之后的很多中共贪官都拥有大量的進行不动产寻租的住宅与商铺,只要这些贪官在政治上没有站错队,就不会被清算,中共本质上是政治流氓。
根据中国农民调查的统计,共匪对农民曾经使用过的掠夺名目主要分为六大类。
集资类——乡镇办公楼集资费、乡镇教学楼集资费、乡镇科技网集资费、乡镇医疗门诊部集资费、乡镇党员活动中心集资费、乡镇影剧院集资费、建乡镇企业集资费、改造乡镇环境以及打击刑事犯罪经费补助集资费……。
管理类——乡村办公房修缮费、乡村干部差旅费招待费、乡村党团员活动费、乡镇党代会人代会会议费……
教育类——民办教师工资费、公办教师补贴费、校舍建改造费、学校正常办公费、报刊图书资料费、教学仪器与文体器材设备费……
计生类——独生子女保健费、节育手术营养费、计划生育委员补贴费;计划生育小分队补贴费……
干部类——党支部书记补贴费、村委会主任补贴费、会计补贴费;民兵连长补贴费、治安委员补贴费、团支部书记补贴费、妇女主任补贴费、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费、兽医员农技员广播员护林员护坡员报刊
投递员清洁卫生人员补贴费、电工水工木工瓦工以及村里安排的壹切勤杂工的补贴费……
训练类——民兵训练生活补助费、民兵训练误工补助费、看守枪支弹药执勤补助费……公益类——敬老院建设费、敬老院服务人员补贴费、合作医疗建设费、农村医务人员补贴费、烈军属优待费、残废军人优待费、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费、老弱病残复员退伍军人优待费、工伤民工照顾费、困难户照顾费、五保户照顾费……其他类——交通建设义务工补贴费、文明村建设用工补助费、开街建集修路费、宅基规划费、房屋准建费、种子检疫费、畜禽防疫费、牲畜保槽费、架设电线费、统壹灭鼠费、派出所民警购置对讲机和摩托车费、司法人员服装费……、村干部及非生产人员支出费、计划生育支出费、公益事业与优抚支出费、……
挖空心思类——乡镇学校赞助费、辅导费、试卷费、资料费、扫帚费、生猪税、屠宰税、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或不管养猪与否,壹律按人头征收猪头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有结婚证书工本费、介绍信费、婚姻公证费、婚前检查费、妇幼保健费、独生子女保证金、婚宴消费费、杀猪屠宰税、结婚绿化费、儿童乐园筹建费、计划生育保证金、晚育保证金、夫妻恩爱保证金、金婚保证金等14种税费(源自陈桂棣、春桃:《中国农民调查》)毛泽东说:人的思想壹旦解放,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村乡镇干部能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发明“夫妻恩爱保证金”的税费名目,真是可列入吉尼斯记录的空前绝后奇迹。
这种暴征横敛得以畅通无阻后,更加荒谬绝伦挖空心思的掠夺名目就会随着任何壹项政策法令的颁行而再生。
实际上中国的农民从来就没有被中共解放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翻身,土地寻租本身并没有因为中共的出现而被消灭,很多的农民给他们所谓的人民政府支付完地租之后,剩下那壹点农业利润只是勉强维持温饱,很多人被迫要去做兼职成为廉价的劳动力人口,要去城市里边打工,于是形成了壹个中国特有的群体也就是农民工,农民被中共利用去打国民党成为炮灰,死了很多的人,结果生活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改善,还是在底层艰苦的生活,从中国的工人与农民的处境中不难看出 即使按照共产国际的标准,中共也没有统治中国的合法性,中国很多民运人士只是针对结束中共的壹党专政很有兴趣,对于结束中共的壹党专政之后建立怎样的宪法确立怎样的社会制度缺乏设想,关于农业问题中国在结束中共的壹党专政之后应该首先改革土地制度,在农业用地方面尊重私有产权的基础上清除土地寻租的空间,也就是说可以购买私有土地但是不能把私有土地承包给自耕农赚取地租,绝对不允许包产到户的行为,绝对不允许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成为农业雇佣劳动者,绝对不允许只是占有土地但是却没有使用土地進行农业生产的人利用对土地的占有剥削自耕农,这就从根本上消灭了土地剥削。
私有土地应该允许买卖,因为壹个自由的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当他们希望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之后应该有出售土地的自由,但是只能保值或者是适度增值不能谋取暴利,比如某位地主最初购买土地的时候花了多少钱,那些钱相当于多少头猪的价格土地管理部门要進行统计,比如壹块土地相当于壹万头猪的价格,以后就算物价上涨土地价格上涨货币贬值土地出售价格上涨,那位地主出售土地之后只能完全获得相当于壹万头猪的出售价格的土地交易收入,比如那位地主原先购买土地的时候花了相当于壹万头猪的价钱比如那个时候壹万头猪的售价是壹万块钱,等到那位地主出售土地的时候因为物价变动壹万头猪相当于两万块钱,那么那位地主出售土地所获得的收入中两万以内的收入应该全部归那位地主所有,从而做到不扼杀那位地主原来的奋斗确保财产保值并且也让那位地主可以得到壹份持有土地期间对土地的开垦以及维护所做出的贡献的合理回报。
可是土地的增值除了作为自耕农的地主的努力之外也有社会大众的努力所以超出两万块钱的部份,剩下增值的部份可以看作是因为是社会進步土地周围的部份被开发所造成的是社会大众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三分之二要作为社会福利支出,地主只能获得三分之壹这样做符合社会公正的原则又可以防止出现土地炒作的状况有利于避免因为土地造成贫富的两级分化从而也保障了人民改变生活方式的经济自由的权利,实现了这两项政策之后就基本上完成了在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工作了。
以后土地的交易将完全成为单纯以改变生活方式为目的而不再具有炒作土地谋取暴利的功能了,农业用地的合理使用也有有了制度性的保障,这样做最符合农民的利益,以后他们打算发展合作社经济的时候也不会出现因为没有私有土地而沦为毛泽东时代那种生产队的农奴了,也不会像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半农奴因为没有私有土地所以必须向党国支付耕地占用税以及购买种子 农药 化肥过程中的消费税了,再也不用向党国支付八项杂费跟村提留乡统筹了,再也不用缴纳公积金、公益金、行管金、教育费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建设训练费、乡村道路建设费和优抚费了,也从根本上避免了自由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因为土地私有所出现的地租剥削以及土地兼并的状况出现,这样从根本上保证了农民可以在拥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自由的结合,在自由的联合的集体经济中充份获取利益,只有这种符合社会市场经济原则的土地制度才可以充份的促進中国的农业经济的進步充份的保障农民的利益。
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属于素地租金,在中国成为农业增值税 村提留乡统筹被共匪占有。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社会增值或者自然增值而增加的收益属于经济地租,在中国成为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与高房价收入,被共匪占有。因为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属于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在中国属于耕地占用税被共匪占有。共匪根本就没有消灭土地剥削,而是成为土地剥削的受益者。
民主就是允许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
中共垮台之后的中国可以实行分级地方自治,村 镇 县 市 省各级地方自治单位的人民都可以通过公投制宪的方式决定当地的经济制度,无论是私有制为主还是公有制为主,甚至是实行混合所有制,无论是实行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甚至是实行混合经济,无论是土地私有还是土地公有,甚至是实行土地的混合所有制,无论是坚持按劳分配,还是坚持按生产要素分配,甚至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无论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还是集体所有,甚至社会所有,无论是高税收高福利还是低税收低福利,人民可以随时通过公投制宪的方式改变经济制度。
这样做符合中国意识形态多元,很多人未必可以接受西方自由保守主义的国情,避免深受射秽主义思想与共产主义思想影响的中国民众被中共的残余势力利用,成为动摇中国民主制度的社会根基的力量。
中共长期恐吓中国人民,宣称如果实行民主制度可能就会出现不受限制的私有制,不受限制的私有制孕育出来的财团会垄断整个社会。
很多人因此受到误导,即使讨厌中共还是排斥民主,如果中国的民主化是在追求让人民充份的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包括自由的选择经济制度,深受射秽主义思想与共产主义思想影响的基层人民估计也会支持中国的民主化。
这样做不仅可以扩大并且巩固民主制度的生存根基,防止专制复辟,同时确保了各种不同的经济制度在民主的框架下自由的实践,让生活在不同地区不同意识形态结构的人民都可以得到自己希望得到的生活方式,让共产极权主义政党再也没有机会用经济因素煽动基层人民否定民主政治了,人民在自由实践的状态下自然会产生出适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的经济制度。
中国民运长期无法成功主要还是因为没有一套可以应对意识形态已经多元的中国社会的民主方案,不是太偏左就是太偏右不然就是太偏向中间,左派 右派 中间派都希望让大多数人接受自己的主张,我觉得应该让人民根据自身情况自身的利益需要自由的选择左中右,只有建立民主制度才可以让中国人民自由的选择才是中国民运需要告诉中国人民。
实际上西方民主国家的民主制度也确保了人民自由选择经济制度的权利,比如赋予民选的国会多数修改宪法的权利,或者赋予人民通过直接民主公投制宪的权利,西方社会的文化传统决定了西方国家以私有制为主体以市场经济为主体,西方人民没有选择让共产党成为执政党,西方人民没有运用民主制度选择以公有制为主体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政治民主的本质是让人民拥有选举 罢免 创制 复决的权力,创制就是通过立法的方式选择社会制度,某些民主国家允许共产党合法存在,某些国家即使把共产党定义为非法政党,仍然允许人民通过行使创制权把共产党定义为合法政党,中共长期利用西方社会的这种状态误导中国人民,让中国人民误以为一人一票 三权分立 地方自治 军队国家化的现代民主制度是维护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工具,中国如果引進现代民主制度就意味着自由资本主义的复辟,意味着基层人民的生存压力会增加。很多中国人因为被中共洗脑,认为西方民主国家保护私有财产就是保护阶级固化,事实上西方民主国家的税收制度非常健全,保护私有财产并不会促進阶级固化,而是保护公民可以不受压迫的支配自己的劳动报酬。
中国人民长期被中共误导,认为民主化就是走向以私有制与自由竞争为主的更充份的弱肉强食的社会。
如果具体划分,行政 立法 司法三权分立以及中央与地方分权属于宪政体制的内容,思想自由 信仰自由 言论自由 结社自由 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属于自由权利与公民权利的内容,选举 罢免 创制 复决才是属于政治民主的内容。
西方民主国家允许左中右不同意识形态的政党合法存在,允许左中右不同意识形态的政党参加选举,允许国会多数拥有立法权实质上就是允许人民自由的选择生活方式。很多中国人根本不了解西方民主国家实行的现代民主政治的本质,对于民主政治的认知来自于中共的宣传,他们认为西方民主国家实行的现代民主政治就是两个财团党二选一,每四年选一次,西方民主国家实行的现代民主政治本质上是资产阶级专政。
事实上真正的民主是把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还给人民,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私有制因为受到独立的司法体系的约束才会遵守程序正义,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公有制才会因为受到民选国会的监督发展成民主公营事业,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市场经济才是真正的被宪政体制约束的法治经济,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计划经济才会因为受到民选国会跟直接民主的支配成为增進人民福利的宏观调控,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土地私有制度才会真正尊重自耕农的私有产权,也只有建立在民主制度之下的土地公有制度才会确保符合公共利益的土地使用,只有保障结社自由允许独立工会存在的民主社会才有机会发展出产业民主,只有民主制度可以让农民不用遭受权力寻租者的压迫,只有民主制度可以让自由市场经济发展成社会市场经济最终演变成民主计划经济,只有民主制度可以孕育出真正的射秽主义与共产主义,人类社会经历了专制计划经济 权力市场经济 自由市场经济 社会市场经济 民主计划经济之后或许会進入射秽主义高级阶段,進入共产主义社会,可是前提是必须建立民主制度。
存在社会分工就有不同的利益群体,存在不同的利益群体就会有利益冲突,建立在民主制度基础上的多党制就是调和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工具,不同的利益群体投票给代表自己利益的政党,多党组成的国会的国会成为调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冲突的工具,不同的政党组成的国会的国会结构,反映了整个社会不同的利益群体所代表的群体利益的大小,国会多数决的结果代表着最大的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一党专政的结果就是作为统治阶级的既得利益集团作为一个利益群体,可以随便动用不受制约的权力压迫其他利益群体。
极权政府可以集中力量办坏事,比如强拆,比如搞豆腐渣工程捞钱,根本不需要经过民选议会的审议,可是极权政府是没有服务效率的,极权政府的服务质量是非常差的。在中国去政府机关办事需要花钱搞关系,需要面对一大堆潜规则,而且中国政府长期让中国人生活在低福利的状态之下,极权政府的效率对于官僚资产阶级是有好处的,对于一般民众是没有好处的。
我觉得中国民主化之后应该让选区制与比例代表制并存,我认为选区选出来的议员与微观层面的政见是对应的,比例代表制选出来的议员是与宏观层面的政见与政党理念是对应的,人民可以选出微观层面的民意代表,也可以选出宏观层面的民意代表,只有这样议会才可以充份的发挥代议制民主的功能,我个人最倾向的政体是两院制,参议院全部由比例代表制的方式选出,选党不选人,众议院全部由选区制的方式选举产生,选人不选党,宏观层面的议题参议院负责表决,微观层面的议题众议院负责表决,两院互不干涉,参议院负责选出行政首长,众议院负责选出内阁成员。
我觉得中国应该实行内阁制,而且应该强化比例代表制的选举方式,中国所有关心政治的人基本上都有明确的意识形态倾向,有左派,有右派,有中间派,不同流派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民主政治的本质是调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冲突,突出理念选择,强化政党选择。淡化政治上空洞以凸显个人魅力为核心的总统制加单一选区制不适合中国这样的国家,因为总统制加单一选区制太强调参选人个人媒体的行销,如果在中国这样的有浓厚的精英主义文化与个人崇拜土壤的国家,很容易发生威权复辟的事情。如果没有比例代表制的支撑,形成的选举文化最终将不利于培养公民意识与政治参与,单一选区制有的时候会因为选区划分形成的人口结构,造成得票总数虽然不是最多的政党成为国会最大党,比如英国二零一九年的国会选举就是很好的证明,虽然右派政党的总票数并不如左派政党的总票数多,可是右派政党还是取得了多数席次。而且总统制加单一选区制很容易让那些转型过程中没有被清算的前朝既得利益者借壳上市,因为收买政治人物的成本与比例代表制比起来要低很多,毕竟比例代表制是投政党票,根据政党票的比例分配席次,需要庞大的意识形态输出系统,长期的社会意识形态建设,而且需要在全国各地都争取到广泛的选民支持,才有机会成为国会多数。我个人更倾向于内阁制,内阁制不容易产生缺乏民意基础的国家元首,总统制容易产生选举过程中依靠个人魅力行销上台,上台之后摆烂的国家元首。
共产极权是射秽主义的敌人
马列主义认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外一个阶级的工具,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马列主义认为本来就没有属于全社会的公义,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司法独立,作为被压迫的社会成员,只有让被压迫的社会成员所隶属的社会阶级的先锋队成为统治阶级,可以支配国家机器,才有属于被压迫的社会成员的公平。苏共当年自封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根据苏共的理论苏共是被压迫阶级的利益的代表,被压迫阶级要上升为统治阶级,就必须让苏共成为执政党,才可以专政压迫阶级,被压迫阶级才可以免于被压迫。
中共的官方意识形态,特别是马列主义,本质上是把马克屎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的部份观点与列宁的专政思想拼凑在一起的产物,中共的官方意识形态实际上是一党专政的理论依据。列宁主义只是对马克屎早期的观点的延伸,并不是完整的马克屎的观点。马克屎的巴黎公社理论,主张工人自治,主张工人阶级内部的一人一票,与列宁的共产党先锋队长期领导国家,国家长期处于过渡阶段,长期实行一党专政的专政理论是不一样的。马克屎把共产党看成是革命成功之前的革命工具,而不是长期统治人民的统治工具。中共在政治层面实践的并不是马克屎的巴黎公社理论,而是列宁主义的极权理论。马克屎反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是基于对政治献金制度的否定,认为政治捐献的不受限制会让民主成为富人的游戏,可是马克屎本身并不反对普选,列宁是直接否定普选制度的。
马克屎晚年对股份制是高度肯定的,而且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可以和平长入射秽主义。马克屎主张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产业民主的基础上的自由人联合体,而不是让共产党官僚统治国营企业,让国营企业变成党营企业。中共建立的所谓的公有制经济实际上是列宁主义与斯大林主义的衍生物,我觉得不应该把中共与马克屎混为一谈,不应该把中共建立的共产极权等同于射秽主义与共产主义。
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比较倾向于支持自由意志论,所以认为自由竞争的结果是合理的,马克屎主义倾向于认同历史决定论,强调历史社会条件的不同造成的差异的不合理性,虽然共匪宣称列宁主义是对马克屎主义的继承与发展,可是区别在于马克屎主张自由人联合体,马克屎认为共产党只是过渡阶段的工具,革命胜利之后应该根据巴黎公社原则实现工人自治,列宁主张坚持党的领导,列宁主义是对马克屎断章取义之后拼凑出来的极权主义,根据马克屎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发展出来的西方马克屎主义是认同政治民主的,西方马克屎主义追求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共匪强调坚持马列主义,本质上就是不接受马克屎否定党的领导的部份,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理论属于标准的精英主义,列宁主义只是肯定马克屎早期的专政思想,不接受马克屎晚年对股份制对议会道路对和平过渡的肯定,不接受巴黎公社原则,也不接受根据自由人联合体理论衍生出来的经济民主,虽然列宁主义表面上反对社会达尔文主义,可是却认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精英主义的思想内涵,马克屎主义与社会达尔文主义才是水火不容的。
马克屎主义里边没有射秽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一党专政加市场经济的射秽主义初级阶段是共匪创造出来的概念,根据共匪的论述所谓的射秽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物质文化水平与精神文化水平高度发达的状态,是進入共产主义之前的社会状态,根据马克屎对于共产主义的定义,共产主义是没有政党 政府 国家的自由人联合体,人类可以自由的全面的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城乡差别 工农差别 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已经消失,物质文化生活与精神文化生活可以充份的满足人类的需要,共匪本质上是运用共产极权主义统治奴役人民的专制政权,共匪不会真正的创造共产主义社会,或许人类社会经历过极权计划经济 权力市场经济 自由市场经济 社会市场经济 民主计划经济之后会進入共产主义社会,可是东亚大陆要進入共产主义社会必须结束共匪对东亚大陆的统治,因为共匪建立的共产极权统治让东亚大陆长期处在极权计划经济与权力市场经济互相拉扯的状态,马克屎认为可以过渡到射秽主义社会的资本主义社会指的是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社会,实行自由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社会存在民主政治与独立工会,只有结束共匪对东亚大陆的统治东亚大陆才有机会成为允许民主政治与独立工会以及自由市场经济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才有机会在东亚大陆建立共产主义社会。
共匪在他们的教科书上阐述了马克屎的理论,说明马克屎是壹个伟大的学者、思想家、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不过对中国人来说,关于马克屎了解得最多、最为熟悉的马克屎主义实际上被共匪处理过的马克屎主义。尤其在当前,习近平重新强调高举马克屎主义,强调全党全国要深入学习马克屎主义,强调以马克屎主义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我们更应该关注关于马克屎主义的问题,更应该说明什么是马克屎主义、马克屎主义与马克屎有什么关系。
我们在此简单扼要地补这个缺。我们壹般所说的马克屎主义是指共匪几十年来向十多亿人民灌输的、在中国高校教科书中阐述的马克屎主义,它来源于列宁、斯大林所解释的马克屎主义,其根源是马克屎、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等文献中阐述的共产主义理论体系,列宁、斯大林所解释的马克屎主义与原汁原味的马克屎主义之间存在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马克屎主义的基本内容概述如下:马克屎创立的剩余价值理论论证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是剥削,马克屎还论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无产阶级经过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打碎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射秽主义制度;射秽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全人类壹定会实现共产主义。
如果我们阅读马克屎的全部原著,来研究马克屎的理论,那么马克屎理论的内容必定远远超出共匪定义的马克屎主义的内容。而且马克屎和恩格斯在晚年对以前形成的马克屎主义作了修正。马克屎曾声称他不是“马克屎主义者”;恩格斯在去世前明确地否定了暴力革命,认为工人政党可以通过非暴力的手段使资本主义和平進入射秽主义。马克屎在晚年也有否定暴力革命的言论。所以马克屎理论不等于马克屎主义,马克屎理论中有正确的成分,有可取之处。
无论用哪种主流的界定射秽主义的标准来评价中国都不是射秽主义国家,中国既不是马列主义所主张的那种建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生产资料社会所有然后在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生活资料按劳分配的奉行科学射秽主义的国家,更不是那种托派的共产党所坚持的实行自由民主的计划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也不是社会自由主义者所主张的那种政治上自由民主经济上建立社会市场经济的射秽主义国家,事实上中国是一个党国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是一个奉行权力市场经济的国家,共匪在中国建立了最坏的资本主义制度。
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党营企业,不生产免费的产品,不让内部产业工人分享剩余价值,不生产便宜的产品而是利用垄断谋取暴利,企业利润不会成为社会福利而是成为太子党的商业利润,不会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算国营企业产品的价格然后让工人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出来的工分進行兑换实行按劳分配。中国的国营企业本质上是共匪用来行使资产阶级法权谋取商业利益的商业机构,所以应该用党营企业来称呼共匪建立的国营企业。
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的结果往往是带头的少数人成为官僚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后因为被除役 被转业 被重新安置 被党派去的工作人员取代所以失去国家暴力机器的基层革命者最终会被诈骗,工者有其股被按权分配的工分制度与工资制度取代,耕者有其田被土地党有与苛捐杂税取代,无产阶级专政被专政无产阶级取代,射秽主义被极权计划经济与党国资本主义取代,基层革命者没有机会成为统治阶级,只有利用民主制度为无产阶级谋取福利的社会民主主义道路最适合无产阶级。
在工人阶级的解放方面,共匪背叛了工人阶级,蓝领工人的工者有其股 产业民主 低工时 高工资 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 占有剩余价值根本没有在社会制度层面实现,工者有其股属于党营企业内部依靠逆淘汰机制升迁的高阶经理人,只有参与权力寻租与资本投资的官僚资产阶级与红顶商人才可以享有产业民主,低工时 高工资属于共匪体制内的职业党员组成的公务员,充份的社会福利保障属于政府官员,剩余价值被参与权力寻租的政府官员与拥有民营企业的红顶资本家占有,共匪是工人阶级的敌人。
如果马克屎主义经济学是正确的,工人阶级必须反共,因为共匪就是中国最大的资产阶级最大的剥削者,从马克屎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共匪实际上是维护剥削的统治阶级,只有消灭共匪才可以消灭剥削。共匪本质上是压迫工人阶级的,共匪一边侵犯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一边在私营企业内部维护资产阶级法权。
如果马克屎主义经济学是对的,中国也有剥削,虽然共匪经常掠夺私营企业,经常没收资本家的私有财产,可是共匪的掠夺行为与没收行为本质上是官僚资产阶级基于自身利益对非官僚的资产阶级進行的掠夺,私营企业在平时的生产与分配的过程中共匪是保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的,共匪是保护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权力的,共匪根本不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在中国有工人要争取建立独立工会,主张分享企业净利润,争取在私营企业内部获得财产性收入,诉求分享剩余价值会被共匪镇压,甚至被共匪送進精神病院,中国的资本家拥有的资产阶级法权比西方国家的资本家还大,中国的资本家可以长期让工人阶级的工资与企业利润增长脱钩,甚至长期拖欠工人阶级的工资,虽然中国的资本家会遭受官僚资产阶级的压迫,可是中国的资本家压迫工人的过程是受到共匪充份的保护的。
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属于素地租金,在中国成为农业增值税 村提留乡统筹被共匪占有。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社会增值或者自然增值而增加的收益属于经济地租,在中国成为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与高房价收入,被共匪占有。因为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属于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在中国属于耕地占用税被共匪占有。共匪根本就没有消灭土地剥削,而是成为土地剥削的受益者。
邓右即否定机会平等也否定按劳分配,右派主张抽象的机会平等,毛左主张抽象的按劳分配,他们都是蓝领工人的敌人。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右派主张的抽象的机会平等根本没有立足点的平等,本质上是保护财团私有财产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毛左那种抽象的按劳分配对于中国工人没有积极意义,毛左主张的抽象的按劳分配根本没有具体的标准,没有中国工人与中共权贵之间的结果平等,本质上是建立在极权计划经济的基础上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右派与毛左的主张的内在逻辑是一样的,中国工人不应该成为右派与毛左实现利益的工具。中国工人容忍市场经济存在的原因,不应该是因为相信市场经济可以带来合理的收入分配,而是因为专制计划经济本身无法有效的反映供需关系跟组织生产,同时也应该明白市场经济最大的优势只是比起专制计划经济可以更有效的反映供需关系跟组织生产可是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收入分配未必是合理的,中国工人在利用市场经济建设国家的同时应该积极的参与社会运动,结束中共建立的壹党专政,建立民主制度,并投票支持真正的左翼政党,只是依靠改革开放之后建立的党国资本主义权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初次分配不会让工人广泛的分享社会利益,必须存在左翼政党追求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不然对于工人阶级是非常不利的。
我觉得最有利于蓝领工人的分配方式应该是每一个生产要素都得到一样的利润,比如净利润分成五份,土地 资本 工人 税收 扩大再生产各占一份,资本家得到五分之一,蓝领工人得到五分之一,然后蓝领工人内部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产量進行按劳分配,资本家通常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蓝领工人通常是一群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依然存在合理的收入差距,同时蓝领工人也可以分享到非工资性收入,资本家有钱赚,蓝领工人也有钱赚。
我支持社会民主主义,认为工人阶级应该利用民主制度争取利益,共产极权国家的公有制是骗人的,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实际上是自封代表全民的共匪在支配,社会财富根据权力大小按权分配,工人阶级在政治上 经济上 文化上属于无权阶级,无法参与政治生活,无法主导企业的经营与分配,没有享受亚文化产品的自由,成为共匪统治之下的政治奴隶。
Re: 中国农民的基本特征
中共对佃农的掠夺
北大荒是中国著名的粮仓,年产粮330亿斤,可供京津沪、解放军三军、港澳地区和青藏甘宁四省区居民壹年的口粮。北大荒繁荣的背后是无数农民的血泪。中国十数亿民众没有壹寸自己的土地,所有的土地都是“党”的,他们想租谁就租谁,想收回就收回,地租想擡高多少就是多少。我们不仅要问,他们为什么如此霸道?难道天下就没有什么能管管他们吗?
壹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壹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摘自马克屎《资本论》第壹卷829页
第壹章 引言:欣欣向荣的北大荒到底发生了什么?
——“两自理”带来的“三大重要变局”
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摘自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立此存照
当年小日本進中国杀人杀少了,应该把妳们都杀掉!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对卢凤琴、赵桂荣等十几名上访农工说
妳们不是到处告状吗?等到我把官司赢下来,来年妳们交多少钱,也不让妳们种了,妳们不听喝(咬喝),就卷铺盖滚蛋!
——古东河林场场长刘某对农工说(2011年初,该林场已经正式通知相关农工,收回他们承包的耕地)
我不操妳妈,妳们不知道我是妳爹!妳们想要公正,就去找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妳们再上访,来年就别想包地!
——浓江农场干部在会上对农工们说的话,刘景奎等人在场
我相信共产党的政策不会变,所以我才上访告状到今天!
——七星农场农工薄义,因自费开发的耕地被无偿剥夺,上访17年,先后被拘留4次。
壹、壹段发人深省的录像
可惜,在这本《中国纪实》上,我不能把手中这张影碟放给读者们欣赏,只好用文字加以表述,其中对话全部按原样复录。
时间:2010年春耕时节。
地点:黑龙江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所属的大兴农场。
大兴农场农工赵成凯走進画面。他面色黝黑,敞着襟怀,说话粗声大气,壹望而知是个能吃苦不要命的汉子,更是雄心勃勃的实干家。他和另壹位农工刘燕合股创办的家庭农场叫“兴凯农牧场”,自主投资开发国有土地7000多亩,还养了200多匹马,500多头牛,规模宏大,十分兴旺。
他身后展开的是壹片广阔的黑油油的耕地。赵成凯正在指挥他的拖拉机手耕作土地,准备播种。
画面中,大兴农场公安局的几个民警开着警车到达现场,赵成凯的拖拉机仍在轰轰行驶,继续耕作。
赵成凯问民警(他们之间很熟):“妳们干哈来了?抓人来了?”
民警开玩笑:“抓啥人啊?我们也没咋的妳呀?帮种地来了。”
赵的态度很平和:“妳们也不敢咋的!妳们这样狐假虎威,老百姓还能活得了吗?不耽误俺种地吗?”
不多时,壹位衣着干净、十分年轻的作业区管理干部,带着几位随从匆匆赶到现场。
干部严肃地问赵成凯:“通知妳交费没有?”
赵的语气很悠然:“通知了就给妳呀?”
干部:“农场有文件,(不交费)妳有什么权力耥地呀?”
赵:“我的地,我为什么没权力耥呢!农场是啥呀?他不得听胡锦涛、温家宝的吗!”
干部:“胡锦涛、温家宝说地是妳的啦?”
赵:“对!”
旁边有看热闹的农工插话:“妳们来这么多人是干哈?不是抢地是来玩的呀?”
干部对赵成凯:“地证写了妳的名是对的,那妳咋不交费呢?”
赵:“凭啥给妳交呢?妳这是敲诈!国家不让交费了,免税免费!妳多读读书,妳不懂。妳拿国家红头文件来,让交不交我就蹲笆篱子(东北方言:监狱)去,妳偏抢人家地干啥呀!大兴(农场)能代表国家吗?得拿真家伙,啥叫真家伙?国家1号文件!广播电视天天讲,妳不懂还当官呀?带着公安司法来敲诈老百姓啊?妳拿红头文件来,我们起头就走!”
跟作业区领导来的随从干部口气很强硬,对赵成凯吼:“妳再干,我就站(拖拉机)前头去!”
赵很愤怒:“妳敢站前头,我就敢轧妳,不就二三十年笆篱子吗!”
随后,管理区三个干部当着十几名农垦民警的面,走过去站到拖拉机面前,阻止机械手耕作。愤怒的赵成凯大步走过去,喝令机械手下来。他跳上驾驶台,不顾壹切猛壹加油,拖拉机喷著浓烈黑烟向前冲去,吓得三名干部赶紧闪开了。
民警们抱着膀子站在旁边看热闹,没上前。
不多时又开来壹辆警车,大兴农场公安局副局长带几个干警赶到。画面中能看到,现场已经有了近10名民警。
现场有壹位赵成凯请来的律师,他上前对作业区干部和民警说:“为什么国家三令五申加大农业补贴,促進三农力度,为什么要创造和谐社会?就是让老百姓消停种地,为国家多打粮食,这就是贡献。妳作为场长,应当和中央保持壹致。”
作业区干部:“我这边根本说不上话(意指场长),副场长见场长得预约,我们见得排号,站长这级基本上就别想。”
律师:“多大派头啊!多大官呀?”
公安局副局长和蔼地对赵成凯说:“妳应当交费啊,农场不是有1号文件吗?”
赵:“农场那1号文件算个啥?我还有1号文件呢,那是中央的1号文件!还有警察深更半夜抢人家的地种,种得乱糟糟的,俺都录下来了……农场的1号文件能代表国家吗?农场是第几个国家呀?”
副局长:“农场是个大型企业,它有权对外发包土地,妳要(觉得)合适妳就种,妳要不交费,那就给张三李四种了。”
律师:“妳说对了壹半,还有壹半道理:关键这块地是谁开发(即投资开荒)的。是妳农场花钱开发的?还是国家投资开发的?还是人家个人投资开发的?这有国家政策。”
赵:“国家有文说:‘谁开发,谁受益。’这是国家的土地,我们是国家的公民!”
接着,律师拿出国家和省里下发的壹厚夹有关惠农政策的文件,指给管理区干部看,并壹条条念给他听。从录像中看,那位管理区干部似乎对这些政策非常陌生,他听得非常认真,还拿过来仔细翻看了足有10分钟(录像到此结束)。
当前,我国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样壹个社会转型期。这段录像所反映的大兴农场干群之间的矛盾、双方截然对立的观点和激烈的情绪,正是在这个转型期凸现出来的问题之壹,而且在黑龙江垦区某些农场带有壹定普遍性。这是本文阐述的核心问题之壹,值得读者朋友研究和思考。
附录(壹):
举报信
尊敬的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
我壹直关注、研究黑龙江农垦的民生现状,2013年7月18日我主持召开了《黑龙江农垦民生与法律研讨会》,现在我实名举报黑龙江农垦某些领导严重腐败、弄虚作假、非法收取农工高额税费、截留种粮直补与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向中央瞒报巨额非法收入与大量“黑地”、残酷剥夺与欺压农工、对于维权农工殴打、非法拘捕与劳教的罪行!
同时,我实名举报黑龙江农垦当局在改“四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不是真心落实总书记的号召、反省自己、认识错误,调整其政策,检讨其腐败,而是以“诽谤”罪频繁讯问、传唤来北京参会的农工代表、四处“灭火”删除网络视频与微博、非法搜查农工住宅、没收农工电脑及其他私人物品的罪行。
以上举报,敬请调查、核实、查处。
中国问题学、弱势群体经济学研究者 胡星斗
2013-8-12
附件壹:《黑龙江农垦民生与法律研讨会》的专家发言摘要,附件二:研讨会速记,附件三:黑龙江农垦农工血泪记录,附件四: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的纪实作品《泣血的草根声音》摘录,附件五:法律意见,附件六:关于将农垦林垦企业所属的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剥离出来划归地方国家机关的建议。
附录(二):
关于将农垦林垦企业所属的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剥离出来
划归地方国家机关的建议
全国人大、国务院: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农垦林垦系统的经济效益不断好转,国有农垦林垦系统内部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矛盾和利益纠纷也在增加。最近十几年来,国有农垦林垦系统内部普遍存在某些公检法人员沦为企业领导打手、公器沦为私人保护伞、干部沦为特权享有者、职工沦为现代“农奴”、“胶奴”问题[参见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的纪实作品“泣血的‘草根声音’——北大荒垦区上访问题调查”《中国大纪实》,2011年8月:huxingdou.blog.ifeng.com/article/15289260.html;海南省委党校原校长李克致海南省委书记的长信:huxingdou.blog.ifeng.com/article/12637750.html]。这些现象严重侵害了广大农工和林工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国有企业系统内部设立公检法这些国家公权力机构,本身就违反了中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为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问题,按照政企分开、社企分开、司法独立、公平正义的原则,
我们建议:
壹、农垦林垦企业的公检法划转地方管理,工作人员转为公务员。
二、从财政上、组织上、制度上保障公检法的独立性,即公检法不再听命于企业领导,而是致力于维护社会秩序与社会正义。
三、农场林场的学校、医院等后勤服务产业同时交予地方政府管理(2006年,国务院下发“国办发[2006]25号文件”進行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免去农业税、乡村道路维修费和计划生育费等五项统筹,但由于公检法没有剥离、学校医院没有社会化,农场承担著政府职能,致使国务院文件无法执行,大大有损于国务院的权威)。
四、在国有农场林场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活动,废除干部特权,调查非正常收入,清查贪污腐败,严惩执法犯法,平反冤假错案,公平对待上访,实现司法正义,改善垦区民生。
以上建议如蒙采纳,则是农垦林垦万众之大幸,也必将推动国家的司法改革与公平正义,我们对此抱有强烈期待。
二、欣欣向荣的北大荒和我的困惑
当我疾风烈火般在电脑上敲完这部调查报告时,整个生命仿佛被冻结了,那是惊愕与疼痛的寒流包围了我的身心。
我曾在北大荒做过8年知青,那片土地寄放着我那麽多鲜活而悲壮的青春记忆。我生命中的壹部分,我的青春热血,永远像壹片花草生长在那片丰饶的土地上。那里曾经的壮烈和如今的辉煌,壹直是我的骄傲、挚爱与向往,当然还有深深的牵挂。我深知,从壹群赤脚中国军人用血染的肩膀拉动“东方第壹犁”的那壹天开始,三代北大荒人前仆后继,流血牺牲,无私奉献,把亘古荒原打造成今天繁荣昌盛的“北大仓”,北大荒人是顶天立地的黑色群雕。每当在电视上看到喷洒农药的飞机(全部由农工付费)掠过千里沃野,康拜因(全部属于家庭农场私有)轰鸣著驶过金色麦海,壹架架塑料大棚(全部由农工自费购置)绿意盎然,肤色黝黑、满脸汗水的北大荒人在田间辛勤劳作,我都倍感亲切,感慨万千——那就是我青春年华的第二故乡,那就是我永远不能忘怀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啊!
因此,从开始这次田野调查到完成本文的写作,我度过人生中最为沈重的壹些日子。
我并非有意为之。完全是因为壹个偶然因素,不期然撞上我所熟悉的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因为上访,他遭到农垦公安部门的抓捕,正处于逃亡中。2003年,我曾为他写过壹篇纪实文学《妳代表谁?》,因此他第壹个打电话向我求救。他是壹个从来没有学会屈服和沉默的汉子,文化不高,却在同不法行为斗争的过程中把自己锻炼成“法律专家”,国家制定的有关扶助“三农”的法规,这家伙倒背如流。我写作此文,得到两位法律工作者,也得到他的许多指教。
2010年8月下旬的壹天,我和唐维君在北京见了面。他讲述的那些带有区域性、“政策性”的伤农害农问题和悲惨的个人遭遇,让我深感震惊。在今日繁荣昌盛的祖国,在“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的北大荒,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出于对那片土地和那里父老乡亲的感情,也出于作家的良知和责任感,我决定進行更为广泛深入的调查。
当我几乎彻夜不眠,激烈地敲击键盘的时候,指下砰然作响,仿佛能溅起火花。今天,改革开放的中国正在书写前所未有的辉煌与壮丽,激流勇進的中华民族正在创造举世瞩目的成就与奇迹。从首钢烈焰熊熊的巍峨高炉,到遍及贵州大地的扶贫工程,从高速铁路的建设工地,到南水北调的移民村落,在热气腾腾的中华大地上,我经历了那麽多的激昂与振奋,目睹了那麽多的雄心与激情,倾听了那麽多的自豪与欢笑。也因此,当我踏上北大荒这片久违的热乡热土,看到壹派欣欣向荣的丰收景象时,我无比振奋。同时,当我听到壹些农工的哭诉,看到失落在某些角落的“阳光下的眼泪”时,我不能不震惊了。
蓬勃发展、执政为民的中国不能漠视每壹滴眼泪!
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国不能容忍每壹滴眼泪!
射秽主义的中国必须关注每壹滴眼泪!
对此,壹个作家无权保持冷漠和沉默。
考虑到事关重大,涉及面较广,2010年11月3日,我将10余万字的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写给党中央、国务院的举报信》实名寄送有关部门。
附信中,我提出如下问题:
壹、在北大荒垦区,少数农场拒不落实党的惠农政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已持续多年。农工们为此奔走呼号、上访告状多年,为什么相关部门长期麻木不仁,无所作为,听之任之?
二、农工们反映的事情,调查起来并不难,是非判断也并不复杂,但为什么他们总是“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迫使他们不得不十几次、几十次進省入京上访,最后甚至被扔進囚室关押。各级接访部门付出极为繁重而艰辛的努力,但农工们的合理诉求依然没能解决,接访部门大量的和惊人的“重复劳动”意味着什么?
三、壹些上级单位派去的调查人员,到那里走了壹圈后,归后没有任何结果,农工们反映的问题依然“江山依旧”。这个责任究竟谁负?
显然,我听到的是壹些长期被拒绝的“草根声音”。
2010年12月初,我的调查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转到黑龙江省委。12月9日晚4时,黑龙江省委督察办公室主任周先生致电给我,说省委领导高度重视我的调查报告并作了重要批示,相关调查核实工作将很快展开。我深感欣慰并提出几点恳望和请求,其中壹条是请黑龙江省调查组“壹定要保护好接受我访谈的上访农工,不能让他们再次受到伤害。”12月下旬和今年1月,黑龙江省调查组抵达垦区,就我所反映的问题开始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工作(属于林业系统的古东河林场尚未進行)。
在我深入黑龙江進行调研的过程中,坦率地说,那时我对于垦区少数农场出现的问题及其根源还缺少深入的考察与梳理,情绪还比较激愤。当我开始动手改写这部纪实文学的时候,我觉得必须厘清自己的思想并做些深入的、理性的探讨了。
(未完待续)
附录三:
黑龙江农垦研讨会发言摘要
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说:黑龙江农垦是“土围子”,作为国有企业,党政企公检法六位壹体,是问题的总根源;只有黑龙江农垦农民现在还交粮交税,负担沈重,如此水深火热!数百人被关押、拘留、劳教、被关進精神病院、黑监狱;黑龙江农垦存在大量的黑地,农垦公布的土地4000万亩,实际5000万亩以上,甚至有人估算8000万亩。黑地不在国家账上,所收税费也不在农场账上,巨额资金逃过审计、财务监督。
著名三农专家、北京大学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说:有几个没想到,黑龙江农垦公然违法没有想到!把农民地变成黑地贪污腐败,不仅是对农民的侵犯,也是对国家利益的侵犯,是犯罪行为!
著名学者、中央射秽主义学院王占阳教授说:黑龙江农垦就是独立王国,公然违法,还到北京抓人,是有组织的违法违宪对抗中央的行为!国营农场必须改革,必须统壹国家的法制。农场自养公检法,公检法成为打手、工具,这是荒唐的事!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改革报告主编陈剑说:在黑龙江农垦,公安、司法成为家奴,没有基本的是非。壹些干部不仅脱离群众,而且演变成黑社会,進行犯罪,对中央政策屏蔽。
著名学者、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刘仁文说:用劳教对付农民是违法的,公检法应当划归地方。
北京大军智库经济咨询公司主任、著名学者仲大军说:反腐败要打老虎、揭盖子,要撤销农垦总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魏宏、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李轩、著名律师兰志学说:要从黑地入手查处腐败。
著名律师扬智勇博士呼吁撤销农垦总局、撤销农垦公检法。
著名治理专家周鸿陵说:黑龙江农垦黑幕令人震惊,令人发指!反映了正义的缺失,中国必须开展社会進步运动!
著名媒体人王学会说:中国最大的三农问题就是北大荒问题,包括它的黑监狱问题。
高层领导信息网总编李曰仁说:不解决黑龙江农垦问题,不進行赔偿,那麽北大荒将永无宁日!
著名公益人士陈青林说:黑龙江农垦农民跌入合同陷阱、贷款陷阱、体制陷阱、身份陷阱,既不是拿工资的工人,也不是免除税费的农民。
著名媒体人张银平(改革内参记者、《名家论改革》主编)、杨宏生(中国商报主编)、欧阳劲(太平洋月刊总编)、孙伟林(民主与科学杂志社社长、总编)等发言希望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推到黑龙江农垦的土围子。他们指出:调查组去根本调查不出问题。黑龙江农垦是没有阳光的黑暗王国!
北大荒,中国之冠上壹颗闪闪发光的绿宝石。
北大荒,是新中国开发建设史中最为激动人心、可歌可泣的英雄史诗之壹。北大荒精神是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开发建设了“中华大粮仓”的三代北大荒人有恩于国家。
1947年,按照党中央和毛主席“关于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精神,壹批荣复军人来到人迹罕至的北大荒,创建了宁安、赵光等第壹批国营农场。1958年,王震将军率10万复转官兵挺進北大荒,掀起了垦区大规模开发建设的高潮。之后,由大批支边青年、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城市知青组成的百万大军相继投身垦区开发建设。经过三代北大荒人的团结奋斗,黑龙江垦区成为我国耕地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60多年来,垦区已累计生产粮食4504亿斤,累计向国家交售商品粮3334亿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垦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30亿斤,提供商品粮300亿斤,可保证京津沪三大直辖市、解放军三军、港澳地区和青藏甘宁四省区居民壹年的口粮供应。
作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黑龙江垦区在关键时刻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非典”期间,北京壹度出现粮食短缺,垦区迅速向北京调运1.5万吨大米,及时缓解了粮食紧张局面。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垦区仅用三天时间就紧急加工2460吨优质大米,通过专列运往四川灾区,全力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有效发挥了作为国家抓得住、调得动、能应对突发事件的“中华大粮仓”作用。
不过,壹个让我困惑的问题是:今日的北大荒欣欣向荣,繁荣昌盛,壹片丰收景象,但是为什么多年来有那麽多奔波不停、持续不断、难以阻隔的上访人流?其中不少农工宁可举债“擡钱”(即民间高利贷)当路费,甚至不惜被农垦公安部门多次拘留、劳教,也坚持進省入京反复上访,壹定要“讨个说法”。垦区的管理部门和公安系统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来阻止这些上访人员。访谈中我感觉,这些农工抗争到底、上访到底、哪怕以死相拼的心都有了!
北安分局龙镇农场的于德清含泪对我说:“实在讨不出说法,我最后就跳天安门城楼!”
建三江分局七星农场农工薄义上访17年,现在壹贫如洗,他上访的壹切费用都是农友们义捐的。他对我说:“我和老婆离婚就是不想连累她,我宁可死了也要讨出个说法!”
2011年1月上旬,黑龙江省调查组在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前锋、浓江等几个农场场部调研时,据农工张桂荣、张丽英、刘景奎等人向我反映,听说省调查组即将到达场部,不少连队的农工们涌上去,希望向调查组反映意见,但都被事先安排到各个路口的身穿便衣的农场公安人员阻截住了,理由是调查组“点名找人”。
张丽英问那些民警:“妳们怎么不穿警服?”
民警回答:“是领导下的令。”
如此众多的农工情绪如此激烈,这究竟是为什么?北大荒到底发生了什么?
确实需要深入探究。
三、“两自理”带来的“三大变局”
为方便读者阅读和思考,现将黑龙江农垦总局网站上张贴的有关垦区“简介”摘要如下:
黑龙江垦区地处东北亚经济区位中心,位于我国东北部小兴安岭山麓、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地区,属世界著名的三大黑土带之壹。辖区总面积5.62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000万亩,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下辖9个分局、113个农牧场,分布在全省12个市、74个县(市、区)。总人口166.8万人,其中从业人员91.7万人。
接下来,“简介”谈到了垦区近些年来大力推進的新的改革方式和发展目标,包括“合并家庭农场”,这是值得读者高度注意的:
在很多农村因为实行联产承包而把土地分割到户以后,黑龙江农垦正在合并分散的过多的家庭农场,使大片的土地连接成片。他们采取以“统壹经营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调动农工的积极性,既分散了风险,又充分发挥了机械化、大规模、技术密集的优势,使黑龙江农垦在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优势,显示出现代农业的勃勃生机。
通读上述“简介”,我必须强调指出,不知出于“疏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份“简介”忽略了垦区改革开放史上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决定着垦区现在和未来的壹个改革阶段。不了解那段历史,我们就不知道今日北大荒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不知道如今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北大仓是谁、是怎样创造出来的?不知道黑龙江垦区的体制和经营机制究竟发生了怎样深刻的变化?
那是北大荒发展史上最为重要的壹个“节点”——
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浪潮席卷中国广大农村地区,许多年来壹直在严重亏损困境中苦苦挣扎的黑龙江省国有农场,也艰难而决绝地踏上改革之路。
他们改革的主要方式是:
壹、在职农工停发工资,自谋出路,干部则保留工资;
二、垦区党委号召广大农工“勇挑重担,投身改革”,积极创办家庭农场。于是,垦区所属113个国有农场,以土地、机械由广大农工承包经营的方式,分解为上万个家庭农场;
三、家庭农场实行“两自理”:即“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坦言之,上述改革的实质是:困难重重的国有农场把计划经济时代多年积累的经济困境、负担和危机,以承包方式“分解”到广大农工的肩上了。壹夜之间,壹直靠微薄工资养家糊口的农场职工,成了必须自己养活自己、必须自谋出路的“个体劳动者”。以黑龙江农垦总局为核心的垦区各级管理机构,对职工的生活,对家庭农场的生产,基本放开不管了。这就是“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本含义。
那当是壹个慷慨悲歌的时代。
为保障农工基本生活、激励农工创业和支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当时农场给予了必要的扶持,普遍实行了“扶上马、送壹程”的政策。在那些艰难的时日,农场预借给农工部分生活费和生产费,秋后再行扣除。此外垦区还规定,每个在职农工配给15亩“基本田”(也叫“生活田”)用于养家糊口,家庭农场承包的其它土地叫“生产田”,收取较低的承包费。
很多农工向我回忆起家庭农场创业阶段的往事都泪水盈盈。那时候,他们没有了工资更没有积蓄,家庭农场等于白手起家,只能靠举债度日,维持生产。遭遇天灾,有些人家难免赔得倾家荡产。那时粮价低,种地难,国家也没有出台今天的许多惠农政策。我们完全可以想见,改革初期“两自理”的广大农工,经历了怎样艰难困苦的创业里程。
龙镇农场的于德清说,大冬天他连棉鞋都买不起……
七星农场薄义的妻子到医院拣人家的剩馒头……
大兴农场的刘艳、洪河农场的张振学、前進农场的冯义龙开荒时,渴了就喝地沟里的水,因此几次大病不起……
1998年,前進农场许卫东的家庭农场因遭遇天灾赔得精光,负债累累,几无生路,幸亏哈尔滨壹位老知青张晋东慷慨相助借款10万元,使他壹家人挺到今天……
农工们对我说,现在还存在的家庭农场都是在风风雨雨中挺过来的。而在他们周围,因天灾等各种原因落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或者因还不起债而举家逃亡外地的,并非个别现象。
在中国农村地区的改革中,广大农民没有损失而只有收获:他们获得了承包的土地。在黑龙江垦区的改革中,广大在职农工则付出巨大的牺牲:他们停发了工资,生活费用和生产投入需自行解决。
今天看来,黑龙江垦区这场改革是中国大变革的组成部分,是不得不为、不得不行的“华山壹条路”,尽管充满艰辛、阵痛和眼泪,但历史别无选择、别无它途。正如邓小平所言,不改革只能是死路壹条。不过,今天的我们壹定不能忘记,在北大荒最为艰难的时日,是百万农工,是上万个家庭农场,在垦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极大的改革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拓荒精神,扛起了这片悲壮的土地,创造了今天的繁荣!
这是北大荒发展史上的壹个重要节点——由于改革以来实行至今的生活费、生产费的“两自理”,北大荒垦区的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重要变革,即下面所说的“三大重要变局”。今天,北大荒垦区壹些农工不断上访,从根本上说,就是“两自理”带来的“三大重要变局”引起的。
而这个问题,似乎长期被有关方面忽略了。
经调查,垦区的家庭农场主要分为两类:壹类是以承包国有农场原有耕地的方式形成规模化生产的;壹类是通过私人投资开发国有荒地并形成规模化生产的。
重要变局之壹
垦区实行“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的近30年来,北大荒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惊人進步,其主体力量、发展动力和基本投入,绝大部分来源于类似于个体或私有经济性质的家庭农场,而主要不再是国家投入。
上万个家庭农场已变成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的经营单位、发展生产的投资主体。大片荒地是他们投资开发的,所有农机具是他们个人购买的,每年的生产活动是他们自掏腰包進行的,垦区管理部门的大量“服务性工作”(如飞机喷洒农药、统壹供种、供肥等)是要家庭农场付费的,双方变成了买与卖的关系。妳卖的东西质量差或是霸王价,家庭农场当然不高兴或不接受。
自主经营的家庭农场,特别是靠私人投资开发了国有荒地的家庭农场,实际上已经“脱壳而出”,具有了相对独立的法人资质和地位。这些农工事实上具有了民营企业老板或场长的身份,不再是计划经济时代只能听命于国有农场领导的职工。
家庭农场已经成为垦区生产的主体投资人和主体生产力。
重要变局之二
如今,垦区4000万亩耕地基本上掌握在家庭农场手中。形象地说,国有农场已经成为母鸡生育小鸡后剩下的“空壳”。家庭农场已成为垦区的经济基础,国有农场那壹套行政架构已成为上层建筑。面对垦区形成的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经济形态,必须以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原则,慎重处理国有农场与家庭农场之间的关系。国有农场行政部门应大大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和帮扶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以保护广大农工和家庭农场的利益为原则,实行共荣共赢的运作方式。
我们都还记得,改革初期,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在全国刚刚兴起之际,各地管理部门曾制定过壹些“歧视性”规定,今天已经全然改观。但是在北大荒的部分地方,我发现,少数管理者对于家庭农场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对于农工已经成为老板和场长的身份转化,至今缺少与时俱進的尊重和认知。“土地是国家的,我是国家的代表者,我想增加多少管理费用,想收回谁承包的土地,壹切都是我说了算!”本文开头所引的家庭农场场长赵成凯与管理干部的对话,就集中代表了这种利益和认知上的冲突。
重要变局之三
北大荒精神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组成部分,北大荒文化是英雄的三代北大荒人创造的精神结晶,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是,北大荒的思想文化传统也面临着与时俱進的挑战。
北大荒垦区最早是由解甲归田的军人开创的,壹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文革时期转为“生产建设兵团”,更是直接由军人领导。其中有部分农场还是由原来的“劳改农场”转制过来的。那里的管理方式代代传承,养成了领导说壹不二的生硬的“军人作风”,对此,当年的广大知青包括我在内都有痛切的体会。但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壹系列治国方略,给垦区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必须改变历史上那种“军人作风”和半军事化的管理方式,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
从本文开头所引的“立此存照”和所写的大量案例中可以看到,垦区少数管理者并没有与时俱進,他们没有理解或不愿意接受新时代的要求。有些人相当粗暴、霸道。他们强买强卖,不断提高各种收费。他们依然把家庭农场的场长当作可以呼来喝去、颐指气使的“职工”。他们无视或随意否定家庭农场自主经营的权力,把农工承包合同视如壹张废纸。他们公器私用,任意启动公检法甚至以刑事司法程序来对付上访群众。尤其随着粮价、地价的上升和国家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下发,极少数干部心理发生畸变,开始与民争利,家庭农场的自主权力和农工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回望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可以肯定,没有以农垦总局为核心的垦区各级党组织和管理部门的领导、动员、组织、协调、服务的作用,就不可能有今日北大荒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大好局面。同时,我们更不能忘记,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体。这个大好局面,是成千上万个家庭农场和广大农工自筹资金,自行投资,自主开发,以养家糊口的血汗钱、银行贷款和民间借来的高利贷,再加上汗珠子、血珠子和泪珠子,壹个个掉地砸出来的!是垦区群众在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在国家惠农政策的鼓舞下,付出巨大努力和牺牲开发建设起来的!
以垦区耕地为例:1978年,黑龙江垦区耕地面积为3000万亩,截止2010年,耕地面积增加到4000多万亩。其中上千万亩的新增耕地,不再是农场依靠国家巨额投资,组织职工集体劳动干出来的,而是成千上万的家庭农场响应国家号召,承受着巨大经济压力而自行投资开发出来的。这壹时期,国家为鼓励农民多开荒、多产粮,主要是制定了壹系列优惠政策,用以促進垦区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
2010年,黑龙江垦区产粮330多亿斤,出售商品粮300亿斤,投资者、生产者就是上万个家庭农场。
由此可见,在今天,如果以粗暴的、不合理的、不等价的方式“合并”、侵害、剥夺家庭农场,事实上就是对民营实体经济和垦区生产力的伤害,连建国初期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廉价赎买都不如!
垦区改革30年的历史证明,稳定、发展、壮大家庭农场是壹条成功的经验,“合并”、折腾甚至取消家庭农场实质上是改革的倒退。而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可以断言,没有家庭农场的稳定、发展和壮大,就没有垦区的稳定与繁荣。
四、垦区管理者为什么对土地“壹年壹发包”?
关于“合并过多的分散的家庭农场”,垦区管理者的理由看起来是正当的和冠冕堂皇的,上述“简介”中说:
“在很多农村因为实行联产承包而把土地分割到户以后,黑龙江农垦正在合并分散的过多的家庭农场,使大片的土地连接成片。”
北大荒的土地壹望无际,本来就是连接成片的。除了统壹用飞机播撒农药等极少的耕作环节,各个家庭农场从播种到收割,都是使用自己的或雇用他人的农机具進行独立作业,他们之间很少有相互为敌的纠纷,倒是充满了相敬相帮的感人故事。
因此,“合并”壹词值得严重注意!
就历史的长过程和遥远而辉煌的共产主义理想而言,消灭小农经济当然是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所需要的。我不是经济学家,弄不懂过于复杂深奥的经济问题。但作为作家,我看到大洋彼岸的资本主义的美国,至今并没想到要“合并”家庭农场,那里的农业照样实现了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和高产,农产品出口照样给美国佬带来源源不断的巨额利润。同时,中央壹再重申,中国依然并将长期处于射秽主义初级阶段。我认为,解决家庭农场“分散和过多”的问题,主要地应当遵从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和助强扶弱的射秽主义原则。不顾现实条件,违背经济规律,以强权和行政手段强行“取消”、“合并”壹些家庭农场,显然极易伤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以“农场土地属于国家”为由,随意收回、剥夺由家庭农场自行投资、投劳开发的耕地,动辄取消他们的承包权,更是无偿占有、“壹平二调”的行为!
这里,我坚决不能同意以实现“土地连片”、“统壹耕作”、“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由,“合并”家庭农场的虚伪宣传!
这是壹种伪理论。试想,只要垦区以人为本,政策昌明,服务低廉,举措给力,有利于广大家庭农场降低成本,减少劳动强度,实现高产盈利,除非脑袋進水了或让大皮鞋踢了,这些渴望发财致富的家庭农场场长怎么可能拒绝统壹的、大规模耕作的先進技术呢!
建国以后,中国农村由“合作社”迅速转为“高级社”,再转为“人民公社”,然后“跑步進入共产主义”所带来的深重灾难和惨痛教训,至今让人们心痛不已。在全国上下都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今天,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的事情,重蹈历史覆辙的事情,伤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感情的事情,我们壹定不能再做!
不能以“国有化”的名义,让家庭农场的巨额投入和大量投劳付之东流,变成“神马都是浮云”。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我始终想不明白——即使站在垦区管理者的立场上来想——农场为什么对耕地壹年壹发包?这样做对稳定、发展和壮大家庭农场有什么好处?
2010年12月16日,由黑龙江农垦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带队的几位三级负责人(即总局、分局和农场)到北京与我“交换意见”,他们坚持认为:“农场有权对耕地壹年壹发包。”他们给出的唯壹理由就是:“有的农户遭遇困难经营不下去了,便于调整。”
我在北大荒当过8年知青。我以为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如有极少数经营不下去的家庭农场自愿放弃承包的土地,可以另行发包。但除非遭遇特大天灾,国家有这么好的惠农政策,广大家庭农场壹直在奋发图强、种地打粮、发展生产,2011年产粮达330亿斤。倘若大多数家庭农场年年遭遇困境,需要年年壹发包,北大荒的事业早就垮掉了。
很不幸,我们看到的唯壹现实就是:土地壹年壹发包,承包费和其它苛捐杂费壹年壹涨价!
每年年初,各农场都会拿出壹个本场的“1号文件”下达各作业区,明文规定土地承包费、各种保证金以及其他收费上涨多少,要求作业区按这个标准,再每亩加价10元,重新发包;并且不问年度中是否遭灾,秋天收成几何,壹律在年初交够本年度的承包费和其它各项收费(农工称之为“上打租”,说“这比旧社会的地主老财还狠,地主还在秋后根据收成情况收租子哩!”);交不上承包费或拒绝接受涨价的,就取消其承包权;超额完成“上打租”任务的基层干部还会获得大笔奖金。
这与中央每年下达的“1号文件”精神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农工们愤怒地对农场干部说,是妳们的“1号文件”大,还是中央的“1号文件”大?正如本文开头录像中的赵成凯对农场管理干部的质问:“农场是第几个国家?”
耕地壹年壹发包,举目中国和世界,天下哪有这么折腾土地的!请问——
其壹,作为垦区主体生产力的家庭农场,还怎么稳定、发展和壮大?
其二,垦区管理部门规定的承包费年年上涨,究竟有没有壹个上限?国家制定的壹系列惠农政策究竟怎样贯彻和体现?
其三,改革开放以来,垦区新增耕地达1000万亩以上,绝大部分是家庭农场投入血本开荒得来的,管理者仅仅凭著“土地是国家的”壹句话,就取消其承包权、经营权和受益权,那麽家庭农场为开荒投入的巨资与劳动谁来赔付?
其四,正如我当面向垦区三级负责人指出的:“壹年壹发包,就意味着家庭农场的巨额投入白扔了,农田基本建设不能搞了,就意味着承包费可以年年涨,同时给某些基层干部带来许多‘黑箱操作’的空间!”
现在就来看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土地承包期——
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壹百二十六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关于土地承包费——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中要求:
——“从2006年起,对国有农场通过收取土地承包费等形式由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予以免除。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
——“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种收费。严格控制和清理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确属必要的,应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按隶属关系报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备案。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
——“進壹步推進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管理层次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而事实是:我调查的所有国有农场,都是耕地壹年壹发包,承包费借机壹年壹涨价。我调查的所有农工,从来没有、也没看到过国务院规定下发的《农工负担手册》!
同我“交换意见”的垦区管理者说:“所有涨价的规定,都是农场职代会举手通过的。”天哪!除非是“橡皮图章式”或权力操控下的职代会,有什么人能愉快地“举手同意”,让自己的负担年年疯涨?
天苍苍,野茫茫,多少农工泪沾裳!其实他们不再是农工,而是壹个个家庭农场的场长了。于是我们看到,许多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的家庭农场场长,不得不踏上漫漫无尽头的上访之路。
我的调查就是从他们的眼泪和足迹开始的。
第二章 “沉没的声音”会沉默吗?
——晒晒壹份令人震惊的处罚名单
从2010年8月到2011年6月,我先后调查和访谈了黑龙江垦区各农场和林业系统个别林场的近百名农工,据不完全统计,其中如下人员遭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
赵连发——58岁,北安农垦管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2010年8月至9月被行政拘留两次,计15天。
杨乃利——37岁,同上,2010年8月至9月被行政拘留两次,计15天。
唐维君——50岁,同上,2010年8月被行政拘留7天,后在外逃亡数月。12月中旬,其父病重,经我请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出面做工作,引龙河农场表示不再抓他了。
吴延敏——女,41岁,北安农垦管理局红色边疆农场职工,其丈夫富万荣、哥哥富万松分别被劳动教养2年和壹年半,至今在劳教所羁押。
严华——女,36岁,同上,其丈夫张广杰被劳动教养2年,至今在劳教所羁押。
和富万荣壹同上访的职工中,另有7人被行政拘留。
刘长水——五大连池市良种场农工(属林业系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张国才——同上,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刘玉云——女,59岁,北安农垦管理局龙镇农场职工,被非法拘禁3天。
张希恩——女,56岁,宝泉岭农垦管理局绥滨农场农工,2008年4月被拘留10天,7月再次被拘留7天。
郑淑华——女,50岁,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勤得利农场农工,2008年4月被拘留10天。
马凤华——女,同上,2008年被拘留10天。
李淑燕——女,50岁,建三江农垦管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2010年7月被拘留10天。
张桂荣——女,49岁,同上,2010年8月被拘留10天。
邹振龙(56岁)、白文革(49岁)、张丽英(54岁)等5人——建三
江农垦管理分局前锋农场职工,2009年春节前,在北京通州区被黑龙江农垦总局驻京办秘密非法关押31天,春节后被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局解救出来。
白文革、李明、邹福祥——前锋农场职工,2010年分别被行政拘留10天和7天。白文革的双腿被打成重伤。
薄义——建三江七星农场农工,告状17年,先后被拘留4次。
杨金辉——洪河农场农工,左腿被农场干部打成粉碎性骨折。
王永成——1963年生,大兴农场农工,2010年3月被拘留5天。
赵志清——1964年生,同上,被拘留10天。
暴文博——1964年生,同上,被拘留10天。
王恩江——1962年生,建三江前哨农场农民。2005年10月被拘留10天。
这仅仅是我访谈过的上访农工被处罚人的部分名单。我无法進行全面而准确的统计,在北大荒垦区因上访而遭劳教、拘留和其它处罚的人数究竟是怎样的数字,我不得而知。
据我调查,他们都是靠诚实劳动维持生活的普通农工和家庭农场场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宗旨。劳动者是伟大的。人权是不可侵犯的。我坚信,所有把那些含冤受屈的善良而又诚实的劳动者关進囚室的人,他们的行为都将在自己的人生历史上留下耻辱的壹页!
我们尤其不能忘怀第三代北大荒人的伟大贡献。
“文革”结束后,上百万知青壹夜之间潮水般涌回城市,整个垦区从机关、连队、医院、学校、商店、工厂,到所有的知青大宿舍,都变得空空荡荡,垦区生产几乎陷于瘫痪。正是在这个紧要历史关头,当地老职工的孩子们和从全国各地应聘而来的青年农民,组成第三代北大荒建设大军,他们肩起了“重新振兴北大荒,打造中华大粮仓”的艰巨使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他们忠诚勤劳、毫无怨言地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献给了北大荒,他们创造了北大荒今日的繁荣。现在他们都老了,他们是我们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我们每天端起的饭碗里就有他们的汗水。让我震惊的是,仅仅因为他们不断上访,反映少数国有农场拒不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侵害家庭农场和群众利益等问题,垦区某些单位就凭借以至滥用公检法等公权力,给予这些走投无路的人以种种严厉处罚,甚至乱抓人,肆意侵犯他们的人身自由!
向政府反映意见是公民的权力;倾听公民的意见是政府的义务。中央多次严肃指出,大多数上访群众是因为他们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他们的合理诉求遭到冷拒,各地方必须认真接访,依法解决,以切实的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做得不好的,当追究当地领导人的责任。
2011年1月25日,温家宝总理亲自到国家信访局,听取了壹些上访群众的意见,他说:“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各类行政程序都要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壹切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但是,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少数地方官员因害怕暴露真相,影响“政绩”和仕途,以种种违法手段对上访群众進行了多方围追堵截和封锁。我本想進行更广泛和更深入的调查采访,但办不到了。北大荒垦区许多上访职工因受到农场昼夜监控,各路口设卡严加防范,虽经再三联系,他们无法出来接受我的调查访谈。建三江农垦分局浓江农场女职工卢凤琴在手机中对我说:“我现在走到哪里,他们都跟着我,实在走不开了!”为审阅本文,年近六旬的卢凤琴在农场两名干部随身监视下到达哈尔滨,后来她设法甩掉“尾巴”,为印证本文所写属实,她含泪刺破手指,按下了血手印!
截止2011年6月,在北大荒垦区的壹些地方,对上访群众的严格监控仍在继续,而他们的诉求始终没有得到公正解决。
很显然,这些“草根族”的声音被拒绝倾听!
2010年10月6日下午3时许,我正在哈尔滨听取建三江农垦分局前锋农场农工张丽英反映情况和意见,她的儿子郑江峰从家里承包的庄稼地里来电说,“农场法院人员和警察都来了,要抢粮”。我与正在现场的张姓法警直接通了话,请他给张丽英“留下壹些活命粮”。法警以“执行公务”之由,断然拒绝了我的要求。最后,还是拉走了她刚刚打下来的400多袋水稻,每袋180斤,价值11万余元。
2010年8月,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已被拘留壹次,当地公安准备第二次拘留他时,他不得不逃亡出来向我求援,我把他安排到北京壹个秘密住处暂时栖身达4个月之久。12月29日,就在黑龙江省调查组赴引龙河农场召开的调查会上,北安农垦公安负责人仍然蛮横地当面对唐维君说:“现在正在解决妳的事情(指省调查组听取唐的意见),解决以后还要拘留妳,因为裁决已经下了。”
考虑到这些农工的人身安全,几个月来,我请所有接受访谈的农工广泛转告那些多年来壹直上访的群众:“从现在开始不要再上访了,注意保护好自己。我作为壹个作家,会如实反映妳们的情况和呼声。要坚信在射秽主义中国,绝不会容忍坑农害农的恶行!”
所有受访农工都含泪表示:他们相信党中央、国务院,他们保证不再上访了,他们会耐心等待结果。
听到这些质朴而真诚的回答,我的眼睛湿润了。
现在,壹个根本性的问题摆在我和所有读者朋友面前——面对许多上访农工的哭诉,面对他们讲述的大量事实和提供的可靠证据,我们必须给出结论:上述那些被处罚的上访群众,和做出这些处罚决定的垦区干部,究竟谁对谁错?在北大荒那片遥远的黑土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那麽多饱受摧折打压的农工,多年来为什么坚持不断進省入京上访?这些上访人究竟是无理取闹的“刁民”、“上访专业户”、“缠访户”,还是被无理压制的受害者?
我提出的根本问题是:谁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
第三章 本次田野调查的由来
——农工唐维君的第二次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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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调查是从2010年8月下旬开始的。
8月23日,黑龙江农垦总局所属的北安管理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唐维君,结束了7天的“行政拘留”,心情黯然地回了家。壹進门,他的妻子就哭了。50岁的唐维君默默坐在窗前,他不想也无须向妻子解释什么。全家人都知道,这是农场对他所谓“上访过激行为”的惩处。不多时,他发现门口开来壹辆轿车,车上下来几位干部,有的是唐维君的熟人。他们不進门也不离开,就站在那儿抽烟聊天。唐维君明白,按照农场惯例,这是来监视他行动的人。
他出门说:“这是何必呢?而且妳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来人也不见外:“领导交待下来的任务,没办法。”
唐维君警惕起来。
回身進屋打了几通电话,有消息灵通人士告诉他,下壹步农场可能对他还要采取更严厉的惩处措施。唐维君思忖再三,决定逃出去避避风头。他立即打电话找来壹辆熟悉的车,站在门口监视的干部迅速报告了管理区领导,那位领导通过手机对唐维君找来的司机说:“唐维君有问题,妳还敢拉他!”
司机只好驾车离开。
唐维君更紧张了。
他又打电话找来壹辆朋友的轿车。车到门口,他跳上去就疾驰而去。
监控人员正在那里聊天呢,见状赶紧坐上车紧追不舍。路上黄尘滚滚,鸡飞狗跳,两辆车风驰电掣,犹如演出壹场惊险的好莱坞“飞车大战”片。唐维君熟悉地形,知道前天刚下过雨,土路泥泞难行。途中他迅速换乘,跳上壹辆松花江微型面包车离开水泥公路,改换方向,朝壹条土路飞驰而去!
果然不出所料。后面紧追的轿车中途陷在泥泞不堪的土路上跑不动了,气得监控人员在后面跳脚哇哇大叫。
唐维君终于惊险脱难。
事后证明,唐维君的预感是正确的。
当天下午,唐维君的“难友”、和他壹样刚刚从拘留所放出壹天的杨乃利、赵连发,又被农场公安抓了進去,以在上海世博会期间“发错误信息”为由,继续拘留8天。
两天后,唐维君在藏身之地——大兴安岭地区的加格达奇市给我打了壹个电话请求帮助,我约他到北京见面。
2003年,唐维君因受假种子坑害而倾家荡产,为躲债和告状,他奔波流亡在外整整5年。那时我为他写了壹篇《妳代表谁?》(见“第十节”),自此相熟了。
数天后,我见到了唐维君。他不敢乘坐火车,怕被农场公安人员堵住,而是乘坐公交大巴,从唐山绕道而来的。他介绍的壹些情况让我十分震惊。与此同时,有些农工在网上读了我的《妳代表谁?》,知道我是北大荒出身的作家,留言希望能见到我。数天后,我飞赴哈尔滨开始了与本文内容有关的全面调查。
2
出于壹种悲怆而庄严的心情,我把第二次返黑调查的出发时间定在2010年10月2日。因为在10月1日这个神圣的日子,我要留在北京观看央视直播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首都各界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的仪式。
节日的天安门广场,到处点缀著绚丽的鲜花,飘扬著鲜红的国旗,洋溢着喜庆祥和的气氛。10月1日上午10时,在军乐队伴奏下,总书记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各界代表5000余人壹起庄严肃立高唱国歌,激昂的国歌声腾空而起,回荡在北京上空,并通过央视屏幕响彻中华大地。随后,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缓步登上纪念碑基座。总书记神情庄严凝重,走上前仔细整理花篮上的红色缎带,然后向人民英雄纪念碑缓缓鞠躬。接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人民、同全国13亿人民壹起,共同瞻仰了巍峨的人民英雄纪念碑……
这壹刻,我无比激动。
我想到了西柏坡——1949年3月23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从西柏坡出发,乘车前往北平。登车之前,毛泽东对周恩来说了几句意味深长的话:“今天是進京赶考的日子,我们壹定要考个好成绩,决不当李自成。”“如果考不好,退回来就失败了。”2002年12月5日,即党的十六大胜利闭幕20天之后,新当选的总书记胡锦涛同志率领新壹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冒雪到西柏坡学习考察。这天雪花纷飞,漫天皆白。壹间间乌瓦黄墙的土屋,壹张张吱嘎作响的桌椅,壹幅幅用红蓝毛线标注的作战地图,以及毛泽东推过的石碾,周恩来用过的纺车和雨夜救乡亲的马灯……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生死与共的亲情,在这里的每寸土地、每件陈列品上壹次次生动地印证著和重现著。
在西柏坡纪念馆,讲解员唱起了当年的壹首支前小调:
最后壹尺布用来做军装,
最后壹碗饭用来做军粮,
最后的老棉被盖在担架上,
最后的亲骨肉送儿上战场……
歌声中,总书记胡锦涛的眼睛湿润了。
他感慨万千地对站在身边的同志们说:“正是依靠人民的支持,我们党的事业才获得了不断胜利的基础。”“我们壹定要牢记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两个务必’,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从每壹位领导干部做起!”西柏坡之行不久,胡锦涛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深深打动了全国人民的心。
黄钟大吕,日夜长鸣!
此刻,我又想到北大荒那片遥远的土地。
3
在我和太太雪扬共同撰写的长篇纪实文学《中国女子大学风云录》中,记录了抗日战争中发生在北大荒的壹些真实故事。我以为,在進入调查报告的正题之前,重温壹下战争年代这里党和人民的血肉深情是十分必要的。
黎侠,原名黄晓英,其丈夫李范五“文革”前曾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兼省长。我采访她时,白发苍苍的老人已经坐在轮椅上了。黎侠出生于北大荒原野上壹个乡村中医家庭,少女时代因受父亲和中共地下党员李范五等人的影响,成为东北抗联中最小的战士。1936年严冬,日本鬼子的“大清剿”把她所在的抗联小分队逼進牡丹江地区壹个偏远而贫穷的小山村。十几名战士和几个伤员悄悄住進壹个“堡垒户”李大娘家,大娘的丈夫牺牲在战场上,只身带着11岁的闺女小玉花生活。家里壹贫如洗,壹点点存粮早就吃光了。战士们连饿了好几天,壹个个东倒西歪,走路的力气都没了,小黎侠也病倒了。那是壹个大雪天的早晨,大娘说,妳们饿著肚子怎么打鬼子啊,俺出门借点粮食去。
天傍黑时,霜雪满头的李大娘背着沈甸甸的半麻袋玉米面回来了,蒸出两大锅黄澄澄香喷喷的窝头,战士们吃得狼吞虎咽,兴高采烈。不大工夫,壹个小战士忽然跑進来报告说,不知为什么,大娘正躲在院子里抹眼泪。战士们这才觉出事情有点不对。队长四下瞅瞅,压低声音吼道,大娘的闺女呢?小玉花怎么没见?战士们壹窝蜂涌出房门到处找,没有!队长急火火地问大娘玉花哪去了?大娘终于忍不住,掩面痛哭说,俺把玉花卖了,换了半麻袋苞米面。
战士们呆住了。扑通扑通扑通,泪流满面的队长和全体战士,还有病重的小黎侠,齐刷刷跪倒在当院,在漫天大雪中向大娘砰砰咳头不止……
不久,黎侠随同抗联队伍,带着壹些逃难百姓转移到林海雪原中。其中有个女村民叫丁志清,丈夫参加抗联后在战斗中牺牲了,为了复仇,她毅然抛下刚刚7岁、4岁和1岁的三个女儿,跟着黎侠壹起到了抗联。这三个孩子后来靠乞讨为生,从黑龙江流浪到内蒙,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建国后通过组织才被找到。
黎侠记得,在山里的壹个宿营地,壹位朝鲜族女战士的孩子病得很重,队长要派人下山给她的孩子找药,她拒绝了,扯住队长的袖子不放,说鬼子正在清剿,下山的同志太危险。入夜,这位女战士要战友和老百姓都放心睡觉,说她抱着病孩子反正睡不着,就守着火堆替大家放哨吧。第二天早晨,壹声悲怆的惊呼把战友和逃难的老百姓都喊醒了,大家跳起来壹看,只见这位朝鲜族女战士紧紧抱着孩子坐在树下,母子都冻死了。女战士脸色晶莹,嘴角微绽,浑身结满霜雪,仿佛壹尊冰雕……
北大荒的土地,珍藏着无数这样感天撼地的故事,承载着党和人民生死与共的鱼水深情!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同时,每位共产党员都应当牢牢记住,没有人民的巨大牺牲和全力支持,就没有今天的共产党!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党的执政基础。国庆之日,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庄严鞠躬的行动,就是向全党昭示,作为执政党的全体党员,绝不能忘记为建立新中国前仆后继、流血牺牲的无数革命先烈,绝不能忘记在党的领导下为革命、射秽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亿万人民群众。
“执政为民”——这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立党宗旨和钢铁意志。我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走向北大荒的。
第四章 “合作造林”的说法根据何在?
讲述人:
于德清,60岁,北安分局龙镇农场壹区13队农工,造林户
刘玉云,女,59岁,龙镇农场场直农工,造林户
王义峰,38岁,龙镇农场造林户
(三人还代表当地另外3户农工刘兴华、王红彦、傅继生、张云峰。)
于德清,头发已经谢顶了,颏下留着短短的花白胡子,模样瘦弱苍老,无力地坐在我对面的沙发里,看得出满脸的沧桑和壹身的疲惫,那艰辛而愁苦的样子透著壹种无望甚至绝望的情绪。谈话中,于德清对国家相关政策条文“几款几条”、何年何月制定,张口就来倒背如流。显然,这是他在长达7年的斗争中学来的。这是他唯壹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精神支撑和“批判武器”。
刘玉云,个子小小的,肤色黝黑,同样瘦弱,话不多,不过看样子要比于德清来得刚强壹些。
王义峰,性格内向,话语不多,壹双粗糙的大手总是紧紧握在壹起,好像神经壹直紧紧绷著无法放松。
1
犹如壹场大风暴从天而降,上世纪80年代中期,北大荒——这片广袤而丰饶的黑土地被深深震动了。那些日子,中国农村地区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大潮,迅速波及到黑龙江农垦系统。农垦人意识到,许多年来壹直在亏损困境中苦苦挣扎的农场不改,只能是死路壹条!黑龙江农垦总局决定全面改制,改制的基本方法就是发动广大农工,实行“两自理”(即生活费、生产费自理),农场实行“四到户”(土地、机械、核算、盈亏承包到户),鼓励广大农工以“家庭农场”为单位,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级管理干部则继续保留工资制。
众所周知,在陈旧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北大荒垦区从“生产建设兵团”那个年代开始就长期处于严重亏损的状态,群众生活极为艰难。80年代中期,广大农场职工等于壹夜之间“下海”了。计划经济时代,农工的工资只能维持生存,根本没有什么积蓄。成千上万个的家庭农场,最初是广大农工靠借钱、“擡钱”(民间高利贷)支撑起来的。农工壹家人只能靠在职职工分得的15亩“生活田”支撑生活。如果壹个家庭,上有双亲的老人,下有上学的孩子,仅靠壹位在职职工的15亩生活田来养家糊口,我们完全能够想象出,那是壹段怎样艰难困苦的日子!正是这场“背水壹战、壮士断腕”般的改革,促進了垦区生产力的巨大解放和发展。
于德清,是龙镇农场场部工业连的职工,改制后,队里没有土地,又停发了工资,他等于完全失业并失去了所有生活来源。好在他脑瓜灵,看到“家庭农场”纷纷搞了起来,农工对农机具的需求与日俱增,他便东凑西借弄了点本钱,瞅准机会做起农机具生意,十多年时间里赚了几十万元。
刘玉云的家也在场部,改制时壹家4口全部下岗,不仅无地无收入,下岗的妹妹还要交“档案保管费”。在那些艰难的时日,刘玉云壹家人凑钱买了壹辆二手小货车,靠拉脚维持生计。
1995年,考虑到国家发展和粮食形势,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号召广大农民开荒种地,“再造第二个黑龙江”,并制定了壹系列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腰缠万贯的于德清决心干壹番大事业,他倾囊而出,再加上部分借款,投入80多万元开荒664亩。刘玉云家靠借钱、“擡钱”(月息从3分钱到1角钱的民间高利贷),也开荒595亩。
两个家庭农场就这样靠自我奋斗、自家投资办起来了。
当时,龙镇农场动员职工开荒时,曾许诺“开出的荒地永远归妳们使用”。签署承包合同时,却变成“壹包10年”,每亩地上缴20元“植被费”。后来“植被费”又变成“承包费”,年年涨,壹直涨到每亩地50多元。但是,事情并没有完结。
回忆起开荒的艰难岁月,于德清老人几次硬咽难言。
荒地大都在漫山坡上,是大森林砍光后剩下的杂树林地带。地下遗留的千年大树根盘根错节,坚如顽石,常常会把拖拉机拉动的巨大单铧犁顶断,挖出的大树根要十多人才能擡走。开荒要买农机具,雇人工,清石头,挖树根,几年下来,所有的投资都扔進去了,家里穷得买粮吃饭都成了问题,入冬大雪封山时,连棉鞋都穿不上。过春节备年货,还得向亲戚朋友借钱。荒地靠山,离家很远,为了省油和防止农机具丢失,壹家人就在山坡避风处挖个地窨子,打地铺住在里面。入夜成团的蚊虫叮咬,下雨能把脸盆和被单漂起来……于德清就此落下壹身风寒病,严重时几乎半瘫,现在走路还壹瘸壹拐的。
那些年粮价不高,种地不赚钱,再加上“擡钱”的高利贷利滚利,“土地承包费”又不断涨,使得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开荒的壹些家庭农场债台高筑,难以为继。王义峰说,他父亲被外债压得喘不过气来,最后累死在开荒地里。王义峰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又忙累到现在,至今还是家徒四壁,外债累累。六队的王成财当初雄心勃勃,擡钱买了四套农机具,开了2400亩荒地,最后连地带农机具都被迫拿去顶债了,还欠外债上百万元。好多外来开荒种地还不起债的,只好带上全家逃之夭夭,至今不知去向。
曾拥有数十万元积累的于德清也赔得精光,每逢年关就跑到外边躲债。刘玉云体衰力弱不能跑,过年时只好把门从外面反锁上,壹夜不敢开灯,不敢出声,不敢看“春晚”,壹家人在黑暗和眼泪中度过大年夜。
对于这些朴实的农户来说,灾难其实刚刚开始。
2
2002年9月12日,龙镇农场召集各家庭农场的户主们开会,宣布按照国家要求,要搞“退耕还林”,“妳们的地不能种了,要栽树”,而退耕还林的壹切费用包括购买树苗,投工投肥,都由家庭农场自己投资、“自行负责”。户主们如雷轰顶,纷纷拒绝,“我们倾家荡产,投入血本,好不容易把地开出来养熟了,正盼著种点庄稼养家糊口、挣钱还债,如果退耕还林都改种树苗,几十年以后才能成材,我们靠啥活命、靠啥还债啊?这个损失谁给补?”
场领导说:“这是国家规定,不服从的就收回土地!”
农户们问:“如果是硬性规定,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给我们?”
场领导说:“听说国家有补贴政策,具体内容还不清楚。”
事过很久,于德清等开荒户才明白,龙镇农场对他们撒了个弥天大谎!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农村地区推开“退耕还林”之际,充分考虑到农民利益,早在2000年就制定和公布了壹系列优惠政策。国家《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生活补助费。”
《国务院关于進壹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的若干意见》中又规定:“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壹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贴。”
但龙镇农场并没有向农户传达和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在当时信息十分封闭的北大荒,长年风来雨去劳作田间的农工们没有办法、也没有渠道获知这些政策。
就在这次动员会上,龙镇农场领导公然要求:“林木成材后,出售木材所获利润的30%要上缴农场。”
于德清心里算了算账,如果把自己664亩林地木材的利润30%交给农场,等于交上12个50年、即600年的“土地承包费”!
于德清、刘玉云等家庭农场户主们觉得,这样的“退耕还林”太坑害老百姓了,但听说这是“国家规定”,农场领导的态度又十分强硬,胳膊拧不过大腿,他们只能认了。
2003年3月20日,11户开荒农工同农场签订了“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合同规定,“造林户享受国家退耕还林优惠政策”,林木成材后,出售利润的30%上缴农场作为“土地承包费”,承包期为30年。
合同签完了,户主们按上手印,农场工作人员当场把合同文本全收走了,说是“要拿回去盖章”。
植树季节已到,户主们纷纷凑钱、借钱买树苗。于德清买了25万株落叶松,刘玉云买了21万株,然后全家老小齐上阵,又雇了许多临时工,开始在自家辛勤开出的耕地上种树。
那年闹春旱,农工们不得不雇车往地里拉水保苗。同时,他们不断向场里索要那份“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和《林权证》,但迟迟不见踪影。
“盖章”怎么几十天都盖不回来?
农场回答:“还没盖完呢,因为有些政策要重新拟定。”
《林权证》始终没发,合同终于讨了回来。于德清他们仔细壹看,农场竟然搞了壹把“貍猫换太子”,合同第壹页给“调包”了:“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书”变成了“造林承包合同书”!场方还在合同序文中加上“国家给予的退耕还林政策由甲方(即农场)享受”!
愤怒的农工们开始上访。北安农垦分局林业处的何某这样回答于德清他们:“妳们是承包土地干活的人,农场就是国家,国家就是农场,农场是退耕还林的实施者,因此农场就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这时的于德清等人已经查明并弄懂了国家有关政策(很多农工就是在“斗争”中通过查询和自学成为“法律专家”的)。2004年12月10日,他们上访到黑龙江农垦总局退耕还林办公室,接待人员是个有级别的官员。听了农工们的申诉,看到于德清放到他面前的国务院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和龙镇农场制定的“合同”,这位官员当着农户的面给龙镇农场负责人打了电话,他说了壹段发人深省的话:“现在人家老百姓醒了,老百姓明白政策了。妳们吃干的,也得让老百姓喝点稀的啊!妳们要是整出事儿,连我们都得跟着吃‘瓜落儿’,妳们赶紧给人家解决!”
3
被逼无奈,2005年5月25日,龙镇农场终于同意把“合同”发给农户。
再仔细壹看,农场又玩了第二次“调包儿”。这次,他们把合同内文加上了农场与承包户“合作造林”的字样,因此,农场仍然是享受国家退耕还林优惠政策的“主体”。
于德清他们表示了强烈抗议:“当初开荒是我们投入的,退耕还林以后,从购苗、雇工、浇水、护苗,也都是我们投入的。妳们是买树苗了,还是下地干活了?什么都是我们家庭农场用血汗换来的,妳们‘合作’什么了?”
壹位场领导跟于德清等人讲了心里话:“说实话,要是知道退耕还林国家给那麽多钱,还能轮到妳们吗?我早整到手了!农场就是为了得点国家补偿费,才加上‘合作’这个词。要没这个好处,我把地包给妳们了,把国家好处费也给妳们了,我疯了?”
北安分局的何某说得同样赤裸裸:“我们不写上‘合作’,拿什么享受退耕还林政策?”
于德清愤怒地说:“妳们拿着共产党的俸禄、老百姓的血汗,这样欺负老百姓,还有天地良心吗!”
他们壹直告到黑龙江农垦总局,没有结果。
于德清、刘玉云等5户农工只好到北京上访。国家有关部门严肃要求农垦方面,对上访农工从速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总局壹位主管林业的负责人对回来的农工说:“国家补贴只能跟着《林权证》走,妳们回去办《林权证》吧。”
于德清他们满怀希望地回到龙镇农场,要求场方给他们办证。
壹问再问,壹拖再拖。农场林业科迟迟不见动作,工作人员还说:“地方政府跟咱们农场的关系不好,是他们推拖着不给办。”于德清他们急了,再三找新任的文场长。文场长终于点头了,让林业科长抓紧去办。但科长就是“雷打不动”。有壹次,急切的农户们自己出钱雇车,拉上科长到了五大连池市林业局,壹進门,那里的工作人员埋怨说:“别的农场都办了,就妳们没办!交钱吧,办壹个证工本费5元。”
但是,林业科长两手空空,什么材料都没带!
农户们只好把这位科长再拉回来。就这样,于德清等人连雇车带招待办事人员吃饭,先后跑了30多趟,总共花费2万多元,《林权证》始终没办下来。
有壹次,于德清等人把到市里开森林防火会议的农场林业科壹位干部堵在会场门口,要他就便到市林业局去办证。这位干部脱不了身,急了,脱口说了壹句大实话:“上边不让办,我给妳们办了,我还干不干了!”然后登车扬长而去。
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见这些农户风来雨去跑了几十趟,心生同情,私下也说了实话:“不是我们不给妳们办,是农场做的‘扣’,假装要我们给妳们办,但就是让拖着,根本不想给妳们办。”
已经富有“斗争经验”和法律知识的于德清得知这壹内情,觉得必须设法把龙镇农场送到市林业局的相关申请报表拿到手,以防生变。他是在回程路上想到这件事的,于是立即调转车头,到市林业局通过“关系”拿到申报表,然后连夜拿到哈尔滨做了公证。
果然不出于德清的预料。第二天,农场林业科工作人员就把他们的申报表从市林业局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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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投无路的农工只好准备再去北京上访。
人民群众是热爱自己的国家的。大家多次聚在壹起商量什么时候去北京。2008年春,大家说:“北京要开奥运会,咱们不能去。咱们就是冤死了,也不能给国家抹黑!”2009年初,“北京要召开两会,咱们也不能去,不能给国家添乱!”于德清对我说:“其实我们已经没信心了,实在解决不了,我就准备跳天安门城楼!”
说到这里,于德清老人蒙面痛哭。
2008年9月,黑龙江电视台壹位富有正义感的朱姓女记者得知这壹黑幕,深入龙镇农场進行了暗访并做了报道。其后,农场领导开会做了怎样的“反省”和应对研究,农工们不得而知,是不是做了怎样的“暗箱操作”他们也无从知晓。该报道就此不了了之,再无回音。
龙镇农场在退耕还林政策上的立场和态度依然故我。事后,于德清和刘玉云专程赶到哈尔滨,对给勇敢正直的朱记者“惹了麻烦”再三表示了歉意。
2009年4月6日,于德清、刘玉云等6位农工到了北京。于德清在路上与其他人走散了,得以幸免于难。刘玉云等5人在马家楼壹带被黑龙江农垦工作人员截住,农垦驻京办雇了壹辆奔驰面包车(众所周知,替地方政府拦截、运送上访人员,在北京已经成了壹个兴旺的“产业链”),连夜把他们拉回哈尔滨的总局信访办。接着龙镇农场又派车把他们拉回场部,但任何问题都不予回答、不给解决。此后两年间,于、刘等农户去北京上访告状30多次,都被农垦工作人员截回,无果而终。刘玉云说,有壹次,她被非法拘禁在农垦总局驻京办,由4人日夜看守,整整3天不得出门!
几年来,龙镇农场6户“退耕还林”的家庭农场为上访,食宿路途总共花费30多万元(有票据为证),误工损失更是难以计算。
黑龙江垦区农工的反复上访引起北京强烈关注。特别是2010年2月,北安分局的红色边疆农场多名农工到中南海新华门前上访喊冤,引起极大震动,该农场领导被撤职。龙镇农场显然感觉到强大压力,不得不答应给于、刘等人办理《林权证》了。场长王立军召集6户农工开会,壹切都应诺得非常痛快。他说,退耕还林的补贴其实不是我们不给,是“总局不让给”(不知此话是否属实,还是他的推诿之词)。“林木30%的利润场里也不要了,再过50年咱们都死了,要那个钱有什么用!妳们让我们过个消停年,等过了年就给妳们办!”
场长既然答应了,于德清他们也放心了。过了正月十五,于德清、刘玉云等6人几次到场里取《林权证》,依然没有结果。3月8日,于德清问林业科壹位干部,王场长亲口答应的《林权证》给没给办?这位干部回答:“不知道!”
忍无可忍的农户们眼睛血红,怒不可遏,几乎要爆炸了!他们决定豁出所有的血汗钱,要和这帮言而无信的家伙死拼到底!6人连家都没回,当即在场里雇了两辆车,冒着风雪驱车数百里直奔哈尔滨,然后换乘长途大巴奔向北京。
北京是救命的地方啊!
农场领导慌神了。他们知道,事情闹大了,自己就可能像红色边疆农场的领导人壹样,壹夜之间失去权位!壹路上,上访农工们的手机响个不停,干部们把话说得极其卑下:“妳们回来吧,这次要是再不给妳们办证,妳就操我八辈祖宗!”
采访中刘玉云给我看了她的手机,手机上至今还保留着场长王立军发给她的短信,话语非常礼貌:“刘玉云同志妳好!我是王立军,办证的事正在進行着,我也从来没说不给妳们办,为什么还要走呢?我希望妳们尽快回场!”手机时间标明为:2010年3月9日17时8分。
于德清、刘玉云等人再次相信了场领导,中途返回。双方坐下谈判时,场方又企图加上“合作造林”字样和“上缴30%利润”的条款,遭到农户们严词拒绝。第二天,场里派车拉上5户农工到五大连池市林业局,终于办下了千呼万唤、舍命争来的《林权证》!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2009年12月,当时在任的场长曾给另外13户农工办理了壹份《林权证》,里面根本没有标明家庭农场户主拥有林木的“所有权”。场长解释说:“上边还没转过弯来,我先给妳们办个假证,等以后缓缓再说。”教训够深的于德清当场拒绝,而其他13户农工稀里糊涂把这个假证领回家了。后来农工们上访到林业部,接待人员壹语中的:“没有所有权,叫什么林权证?”
2010年3月15日,龙镇农场终于给于德清、刘玉云等6户农工办理了《林权证》。据说,还有几十个老实巴交、不敢上访的家庭农场户主至今没拿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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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许该为于德清、刘玉云等拿到《林权证》的6户农工额手称庆了吧?不!如果那样,我们就对龙镇农场某些干部理解得太过浮浅太过简单了!
9月15日,我委托律师蒋媞、助手赵刚到龙镇农场查看有关文件,看到于德清等人拿出来的《林权证》,两人大吃壹惊!
证中,在“林地用途”壹栏,赫然标明是“防护林”!
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明文规定,农民自费植树造林,农民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而“防护林”顾名思义,任何人是不能采伐的!
如果没有法律工作者蒋媞、赵刚的揭露,于德清他们还蒙在鼓里!
他们历经7年拼命抗争、终于拿到手里的这个《林权证》,竟然是个毫无价值的“林权证”。
壹计不成,再施壹计,从头到尾,龙镇农场设置了壹个又壹个骗局!
龙镇农场截流、剥夺了所有实施了退耕还林的家庭农场理应享受的国家补贴!
据于德清粗略统计,从2003年到2010年的8年间,拥有林地664亩的于德清和拥有林地595亩的刘玉云,两户理应拿到的国家补贴总计达上百万元,那麽全场几十家“退耕还林”户理应享受的国家补贴显然就是壹个惊人的数字!
于德清、刘玉云等6位农户在上访信中写道:
宜林荒山改造已让我们倾家荡产,退耕还林还要我们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更需要我们冒着天大的风险和连续不断的艰苦付出,才可能完成。尤其是是长期、大量的投入和遥遥无期的回报,雪上加霜的经济压力,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我们背负著国家退耕还林的责任和风险,负债经营,自投巨资,成年累月進行造林、抚育、管护和三防,不断为改善整体生态环境发挥着效益,我们却无法得到国家壹分壹厘的退耕还林补贴!
龙镇农场上骗国家,下欺百姓,壹分不投,壹树不栽,却大把大把地拿着国家各项退耕还林补贴,还违反国家“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规定,占有我们30%的林木利润!
铁的事实摆在所有人面前。
农工们把话也说得有根有据、明明白白。
但从2003年至今,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尽管他们数十次上访告状,其合理诉求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也没拿到国家壹分钱退耕还林补贴。看来,龙镇农场的管理者铁了心要当“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享受者”,那麽,龙镇农场的上级单位为什么对此没有任何反应、任何动作,听任龙镇农场如此妄为?
根本原因在哪里?我将在后面给出答案。
第五章 被迫的沉默
——谁在鼓动上访、激化矛盾?
讲述人:
吴延敏,女,41岁,红色边疆农场二区十队农工
严 华,女,36岁,红色边疆农场壹区壹队农工
这两个家已经支离破碎了。在北大荒的劳动生活中,壹个家庭缺少男人的艰辛与凄苦是我们可以想象的。是谁夺走了这两家人的团圆和欢笑?使这两位女性只能默默吞下壹切苦水,以柔弱的肩膀支撑著孩子和老人的生活……
吴延敏的丈夫富万荣、哥哥富万松,严华的丈夫张广杰,现在都被关押在农场劳教所——因为上访!
北安分局所属农场的广大农工都知道这件事,都曾因这条新闻而震动。因为北安农垦电视台曾在壹周内连续滚动播出这条新闻。镜头前,身穿囚服的富万荣和张广杰满脸苦痛和沮丧,承认自己“上访不对”,“冲击了中南海新华门”,保证今后“不再上访”了。
2010年3月8日,并没到中南海新华门的富万松因被指认为“幕后指使人”,也被农场公安部门从山东省日照市逮捕归案。播出的新闻镜头中,富万松是戴着手铐从警车上下来的。
这两条新闻在北安农垦系统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力。很多上访职工被迫沉默了。但是,仍有壹些人决定“拼命也要抗争到底”。吴延敏和严华的丈夫已经被关起来,为了正义、尊严和生存,她们没有退路,仍然奔走在上访路上。
2011年春节前夕,我和律师蒋媞专程到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看望富万松。富万松对我说:“我多蹲几个月算个啥,把牢底坐穿又算个啥!只要我的命在,就要拼出个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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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红色边疆农场为改造大面积的沙化地,以拍卖土地承包权的方式,号召职工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他们没有公布国家有关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农工们也不知道。富万松、富万荣兄弟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包括部分借款,先后购买了落叶松树苗30万株,承包造林900亩。张广杰兄弟购买树苗25万株,承包造林750亩。农场与他们签订了承包造林合同,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归属造林户,成材后利润的30%上缴农场(看来这壹条是北安农垦分局所属农场的统壹“政策”)。
两个家庭林场就这样靠自己投资办起来了。
富家造林的主要投资人是哥哥富万松。弟弟富万荣壹家人壹方面帮助哥哥维护林地,壹方面在林地里间种大豆以维持生活。头几年年景不顺气候恶劣,2003年大旱,60多天不下雨,他们只好雇人雇车拉水保苗,死了苗需要不断补种,又花掉不少投资。2005年6月22日,壹场鸡蛋大的冰雹铺天盖地砸下来,农户们赶到地里壹看,堆积的冰雹仿佛六月雪,白花花壹片,壹尺多高的树苗被砸得东倒西歪,树干都暴了皮,吴延敏和严华蹲在地头大哭不止。第二年,两家人只好再次大规模补种。为维护这片自己壹手栽培起来的绿色梦想,他们豁出身家性命,投入了太多的情感、期望和血汗钱……
这片林地,是他们奋斗多年留下的唯壹财富。
富万松原是红色边疆农场的职工,勤劳能干,头脑灵活,农场改制后下海做生意,小事业发展得不错,后来他到山东壹带跑生意,觉得那里环境好,生活方便,家就搬迁到日照市。
富万松走南闯北,见多识广,逐渐弄懂了国家政策也有了维权意识。他听说造林户应当办理《林权证》,这样就能享受国家关于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补贴。富万松恍然大悟,赶紧跑回红色边疆农场打听消息,问干部,要办《林权证》,要国家给的植树造林补贴。农场方面始终拒绝给他们办《林权证》,干部强调说,农场系统改制后是“大农场套小农场”,“大证套小证”(其实他们连“小证”也不给),国有土地的管理权、使用权在“大农场”手里,因此“大农场”才是享受国家补贴的“主体”。
据了解,这壹说法在黑龙江农垦系统普遍流行,因此国家明文规定的有关农业、林业的各种“直补”,许多农场的农工得到的很少或根本没有得到,大量款项被“大农场”套取或截流了。
2005年,富万松从红色边疆农场的朋友那里听说,造林户理应得到的国家直补款项,被农场里有些人“用假名,做假账,冒领两年了。”而且,农场根本不把已经与家庭林场户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当回事儿。
农户们还发现,红色边疆农场为欺骗和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补贴,公然造假以蒙骗上级。2005年春天,上级来人检查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落实情况,造林农户们营造的大片林地不仅成了农场领导人的“政绩”,他们还火速从外地购来成车成车高大的落叶松树苗,连夜雇人挖坑,栽种在十壹队邢姓农工承包的37坰耕地里,连包裹在树苗根部的塑料营养袋都不摘掉。等到检查团壹走,农场又派人把做假的树苗壹棵棵拔掉扔在壕沟里——因为那是邢姓农工承包的耕地,人家还得种庄稼啊。
现在,这片耕地就种植著大豆。
国家巨额补贴资金就这样被红色边疆农场截留在手!
我手里握有当时农场出钱被雇到地里造假栽树的两名农工的证言:“2005年春天,十队前面、十壹队后面,有壹块地栽的树没把营养代(袋)拿下来,过几天又把树拔掉,扣沟里了。证明人某某,2010年9月30日”
农户们当然都珍视自己的劳动成果,也热爱自己的国家,他们怎么可能压抑住满腔的怒火呢?农场不仅悍然截留国家发给农户的大量补贴,拒绝发给《林权证》,还采取如此卑劣的手段骗取国家退耕还林的巨额补贴资金,农户们当然不能答应!数年间,富氏兄弟、张广杰兄弟等造林户们再三找场领导要求办《林权证》,又不断上访,始终没有结果。
在沙化地上,家庭林场户主们自己投资、投劳,又风来雨去精心营造、维护的林地,所有权不是他们的又是谁的?农场以“国有土地”管理者的身份,悍然截留国家为造林户下发的补贴,造林户不是成了“杨白劳”吗?他们甚至不如杨白劳,杨白劳只是出卖劳动力,不必花费自家的血汗钱,开荒,买苗,造林。
事情的性质就是如此尖锐。
在红色边疆农场始终蛮横地拒绝为造林户办理《林权证》、拒发国家补贴的情况下,造林户们被迫屡屡踏上耗时费力费钱、漫长而痛苦的上访之路。
不许他们上访,就意味着他们连诉苦喊冤的权力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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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忍无可忍的富万荣、张广杰、周国英(女)等十几名家庭林场户主到北京上访要“讨个说法”。16人集体到了国家信访局,但没等谈上什么,就被黑龙江农垦工作人员“接走”,说是“回家答复和处理”——事后既没“答复”也没“处理”,把人扔在家里就不管了。
2010年1月16日,10名户主又到了北京。此前他们从来没逛过大北京,又担心到国家信访局再被农垦工作人员截走,想换个“说理的地方”,但壹时有点摸不著头脑到底去哪里?富万荣就给在山东日照市的哥哥富万松打了个电话,问怎么办?去哪里?
富万松很慎重。他不希望把事情闹大,更不愿意把户主与农场领导的关系搞僵。他先给红色边疆农场场长万太文打了电话,告诉他:“妳们不给解决问题,现在我们到北京上访了。”那意思当然是想给万太文施加壹点压力。但户主们上访“屡战屡败”的结果让万太文胸有成竹,他回话时态度很和蔼,还开了壹句玩笑说:“妳们要想解决问题,就去中南海吧。”(本次对话有手机录音)
富万松火冒三丈,那就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哪怕我们拼个壹死也要把妳拉下马!
事情和情绪就这样被激化了。富万松回头给在北京街头的弟弟富万荣打电话说,上访地点有三个:壹是国家信访局,二是国家林业局,三是中南海,去哪儿妳们自己定。不过他还是叮嘱富万荣说:“不管到哪儿,都不要碰人家任何东西,咱们就是上访,没别的目的。”
当时10名户主已经到了天安门广场——那里毕竟是北京最好找的地方。想来想去,他们就近选择了中南海。广场上人多,他们怕走散了,还拣了个小纸红旗,好像是什么导游扔下的。农工们边走边打听,终于找到中南海新华门。这些“老屯”确实不懂国家的严格规定,不懂国家最高首脑机关所在地的庄严神圣,以为那儿还是他们家的田间地头呢,有人站到警戒线那儿,有人甚至越过警戒线,壹起发声喊:“胡主席,我们冤枉啊!”
这种冒失行为当然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10人当即被扣留审查,警方了解到他们属于上访群众,并无任何恶意,于是很快通知黑龙江农垦把人接回。此事震动很大,中央有关方面要求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红色边疆农场场长万某、书记张某被撤职。不过这两位同志还是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的,没过几个月,北安分局重新启用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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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是比较出来的。
现在就来看看各级领导机关对10名农工“冲击中南海新华门”壹事形成的处置公文:
中央有关方面要求“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这无疑是正确的。
黑龙江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发出2010年1号文件,就此事通报全省,文中说:“决定对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将红色边疆农场直接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和红色边疆农场要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研究上访人的诉求,按政策解决问题,并依法追责。省农垦总局要進壹步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督促北安分局和农场认真吸取教训,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進工作,尽快改变信访稳定工作被动局面。”
这壹文件明确要求农垦方面,要“认真研究上访人的诉求,按政策解决问题,并依法追责。”这无疑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立党宗旨。这些上访农工不明事理,擅自越过中南海新华门前的警戒线是错误的,当然要進行批评教育、严肃处理;同时他们上访诉求中的合理要求,也应当按政策予以落实。
再来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就此事通报全局的2010年“5号文件”。很遗憾,通读全文,完全找不到对上访群众诉求的任何关切。其结语是:“总局党委要求垦区各级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以此次红色边疆农场发生的進京异常访事件(“异常访”为专用名词)为警示,深刻吸取教训,壹定切实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做到靠前指挥,進壹步落实责任,加大‘五个力度’,即信访隐患排查力度、信访积案处理力度、敏感时期对上访老户的稳控力度、异常访依法打击处理力度和信访责任追究力度,坚决做到死看死守,确保不再发生進京异常访事件。”
什么叫“异常访”?“异常访”又是怎样产生的?“加大依法打击处理力度”又意味着什么?“死看死守”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什么不考虑上访农工的诉求是否合理?
结果是,这壹积案依然江山依旧,“隐患”依旧,上访人却被关進劳教所了。后来的事实证明,当饱受欺凌的农工奋起抗争壹定要“讨个说法”时,任何“死看死守”都是无法阻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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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中南海新华门前上访的10名农工的结局是悲惨的。
周国英(女)等8人受到行政拘留处分,富万荣、张广杰分别被判处“劳动教养”两年。2010年3月,这次上访所谓的“幕后指使人”富万松,被农场公安人员从山东日照市逮捕归案,判处“劳动教养”壹年六个月。
这些农工去中南海越线上访被称为“异常访”,农垦当局对于他们的处罚也像是“异常严”。
当国家号召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保护生态之际,家庭农场的户主们靠借钱、擡钱,吃大苦流大汗,开荒购苗,然后造林护林养林。他们为北大荒和我们的生活铺展开壹片盎然绿色,而他们和自己的亲人尚无任何收益。他们用血汗为我们留下壹片绿荫,却拿不到国家下发的补贴,甚至拿不到自己的《林权证》。他们为了维权和检举农场领导弄虚作假、欺骗国家,奔走呼号抗争了整整7年而无结果,最终却遭到农场如此严酷的处罚,是不是“异常严”,自有公论!
现在,吴延敏独自带着上学的孩子和74岁的婆婆生活。北安农垦电视台滚动播出富万荣、富万松被“劳动教养”的新闻时,吴延敏总是设法不让婆婆看到电视,老人到现在还不知道两个儿子都被关了起来,否则,谁知道老人能不能挺住呢?儿子是个好学生,学业优良,在黑河市壹中读高中,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老实巴交、辛苦壹生的父亲因上访维权而被“劳教”,会给备考大学的儿子带来多么沈重的打击和心灵的阴影……
在这个美丽的国家,孩子的头顶应当只有阳光。而父亲的遭遇会让他那颗稚嫩的心灵误以为这个社会“很冰冷”。
张广杰的父亲84岁,母亲79岁,儿子被“劳教”后,严华赶紧把老人送到外地的亲戚家,她独自壹人壹边照料著上学的孩子壹边看护着那片林地……
吴延敏和严华多次去劳教所看望自己的丈夫,富万荣和张广杰都心灰意冷地说:“认了吧,没指望了。”
就在我写作本文期间,红色边疆的造林农户又打电话给我,说农场刚刚迫使他们签下“合作造林”的合同。我要问,面对那壹片片饱含造林户心血汗水的绿荫,农场管理者究竟拿什么与农工“合作”了?
只有国家的土地。
北安分局和龙镇农场管理者坚持认定自己才是国家退耕还林补贴的享受者。在本文的后面,读者可以获知,他们直接违反、并壹直在对抗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03年下发的文件精神!
我不知道农场领导者想过没有?林木要二三十年以后才能成材,这些造林户无地可种,无粮可卖,无木可取,无工资可拿,他们究竟靠什么活命?垦区管理干部大都是在北大荒成长起来的农场子弟,曾和父老乡亲壹起度过艰难的岁月,是父辈们流下的血汗养大了第三代北大荒人。今天,这些父老乡亲被逼到这种地步,甚至还把他们关進拘留所和劳教所,良知何在?天理何在?
2010年12月16日,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带着分局和农场两级干部来北京见我时,北安分局壹位负责人对我说,他们不是没收入,“刘玉云是退休职工,她可以靠退休金生活。”
错矣!这位先生完全搞错了概念,也过于缺少人权意识了。无论刘玉云是否有退休金,无论她是穷光蛋还是亿万富翁,凡属她的合法权益都是不能受到侵犯的。她享有的退休金也不是国家和垦区恩赐的,是她用几十年的辛勤劳动换来的。
举目四海,天下有壹条到处通行的政治经济学“潜规则”:没有节制的权力会让人变得冷酷。
2010年12月下旬,黑龙江省调查组抵达龙镇农场,认真听取了于德清、刘玉云等人的意见。整个“听证会”的录音是颇有教益意义的,请读者壹阅(参见“第十四节”)。
2011年春节前夕,我和律师蒋媞从北京专程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劳教所看望了富万松。他身材瘦削,脸色憔悴,两鬓白丝如草。他坚决地说:“劳教期结束我出去后,壹定和他们斗争到底,斗争到死!”站在壹旁的劳教所管理人员十分了解富万松的情况,说了很多正义和同情的话,我也说了壹些安慰的话,并送给他几本书和壹份北京烤鸭。
此前我曾多方运作,期望提前解除富万松的劳教,让他回家过个团圆年,但我的努力失败了。离开那里时,我的心情非常苍凉。
第六章 大山深处的眼泪
——“情为民所系”的感情在哪里?
讲述人:
刘长水,五大连池市良种场农工
张国才,同上
吕金成,同上
(此案属于黑龙江省林业系统。审阅本文后,三位农工按下手印。)
2010年9月18日——恰逢我们民族历史上壹个泣血的日子,五大连池市良种场的三位农工刘长水、张国才和吕金成,在我面前泣不成声,泪如雨下,他们讲述了在古东河林场屡遭欺压的苦难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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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黑龙江省委提出“再造第二个黑龙江”,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开荒,增加粮食产量。
接到上级下达的垦荒任务后,“五大连池市良种场”立即动员本场职工响应国家号召,上山开荒。三位年轻力壮的职工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都是热血汉子,他们挺身而出。双方签署了协议书,考虑到开荒要清林、刨根、整地,每坰地(15亩)投入成本接近2万元,同时土地还有个“生养熟”的过程,因此合同规定:前5年免收承包费,之后每坰地年收取500元土地承包费,届时按开发的实有耕地数计算,并按国家在农村改革中普遍实行的规定,壹包30年(1996年至2026年)。
农民是天然热爱土地的。三条汉子雄心勃勃跑到山坡上踏查这片广阔的漫坡地。它地处小兴安岭南麓,杂树丛生,荒草遍地,因子十年的过度砍伐,已没有什么像样的大树,不过地下遗留了不少盘根错节的老树根。三位农民穷得叮当响,哪里有什么开荒费,只好求人找银行贷款,再从民间借“三分利、驴打滚”的高利贷(以10个月为壹年计息,俗称“擡钱”),各自购买了“东方红”拖拉机和壹批农机具回来。自此三家老小齐上阵,开始了挥汗如雨的垦荒大战。冬天砍树清林,夏天刨根整地。有些千年老树根能把拖拉机的链轨板卡住,人只好冒着生命危险,鉆到机车下面先刨坑,再把树根锯开。老树根清出来了,大石头搬开了,壹亩亩耕地整治出来了。历经7年奋斗,到2002年,刘长水拥有了450亩耕地,张国才拥有了525亩耕地,吕金成拥有了1130亩耕地。3户家庭农场就这样办起来了。可是,望着用血汗浇灌出来的大片金灿灿的小麦和大豆,他们并没有太多的欢欣。壹是这里地处偏寒,无霜期短,亩产不太高,有时大豆还没收割呢,就被没膝深的大雪捂在下面了;二是这种漫坡地只能靠天吃饭,雨大就冲没了,无雨就旱死了;三是那几年没什么优惠政策,粮价不高,农民辛苦壹年也卖不上几个钱。三位农民尽管处于艰难创业的阶段,但从媒体上,他们已经清晰地感觉到中央对粮食问题和“三农”问题的重视。而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美好蓝图已经展开了,他们觉得自己是走在“希望的田野上”,好日子不会太远了!
但是,三位户主没想到,半路上突然杀出个“劫道”的,他们开始要钱,后来等于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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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与五大连池市良种场毗邻的黑河市古东河林场突然通知这三位农民到场部交“土地承包费”。场长说,妳们种的地不是良种场的,是我们林场的,我们有“林权证”,应该向我们交承包费。他狮子大开口,张嘴每坰地就要1800元,比良种场合同规定的数额高了近4倍!
场长面带笑容,和颜悦色,话里却暗藏杀机:“妳们如果交不起,来年我们就把土地收回,外包给别人了。”
三位农工傻眼了。这片土地壹直由良种场管理著,怎么壹夜之间成了林场的?于是,有三个令人不解的问题尖锐地摆在他们面前,同时也摆在我们面前:
第壹,三位农工在这片土地上忙碌了整整10年,开荒创业时林场不吭声,现在生地养成熟地了,有收成了,林场突然冒出来索要如此高额的所谓“土地承包费”,这不是赤裸裸的宰人又是什么?
第二,三位农工连年借贷开荒种地,10年来债台高筑,刘长水欠外债11万元,张国才欠30多万元,吕金成欠20多万元,壹旦土地被收回,所有投资付诸东流,等于要了他们的命啊!
第三,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后来又说“长期不变”。除非国家需要,谁都不能随意收回或变更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全国广大“村长”都知道这个道理,可堂堂的黑河市林业局“直属”的古东河林场,竟可以对国家规定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俨然成了这片土地说壹不二的“大地主”,想收回就收回,想换人就换人。
三位农民找到“娘家”良种场,场领导也唉声叹气没办法。历史上良种场换了几任领导,后来的人不知道建场时土地划属情况。
2009年,三人委托的代理人赵刚决定查查土地归属的历史底案。
他带上刘长水、张国才和吕金成,跑到五大连池国土资源局,要求调阅相关土地档案。不知出于何种“隐秘原因”,他们连等三天,局领导就是不让查。赵刚火了,拍桌子大吼:“政务公开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妳们不让查,我就告妳们‘不作为’!”壹句话把他们吓著了。壹查,成立于1980年的五大连池良种场,拥有1984年由黑龙江省政府颁发的128号“土地证”,三位户主的开荒地正在该证规定范围之内!而古东河林场的“林权证”是1989年由黑河市林业局下发的。赵刚指出,法律上有“先证优于后证”之说,因此,这片土地的使用权理应归属良种场。国家林业政策还有规定,因种种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应“办理注销登记”。现实是:三位户主早已把这片曾经的漫坡林地开垦为耕地,因此应予注销。
这壹法律纠纷原本是比较容易判决和调解的。古东河林场和良种场原来都归德都县(即现在的五大连池市)管辖,按“官本位”的说法是壹个级别、壹个“婆婆”,家里人的事情总是好商量的。后来,黑河市林业局下令把古东河林场收为“直属林场”,五大连池市(县级市)又归属黑河市管辖。这就意味着古东河林场的“婆婆”换了,级别高上去了,自然不把小小的良种场放在眼里了。新世纪初,因为本地另壹位农民所种之地的归属问题,良种场和林场打了壹场官司。壹审在五大连池市法院审理,良种场胜诉了,二审在黑河市法院审理,林场胜诉了。从此良种场的领导灰心丧气,不敢再跟官大壹级的林场斗下去了。
法庭上唇枪舌剑,“林权证”和“土地证”斗来斗去,那些满天飞的法律术语恰恰掩盖了壹个最本质最核心的要害:林场领导和林业局就是在争夺当“地主”的权力!
2006年,良种场还不知道自己拥有合法的“土地证”,面对林场对良种场三位农工的威逼,只能无所作为。场领导说自己“脑瓜皮儿薄,实在顶不过财大气粗的林场,妳们去告吧,上级如果派人来查,我们壹定如实提供情况。”
古东河林场提出的高额“土地承包费”是三位农工无法承受的。被迫无奈,他们不得不把地里的活计交给老婆孩子,踏上“上访”的漫漫征途。
先到了五大连池市,再到黑河市林业局所在的黑河市,三位农工告到的所有部门、所有领导,都只有壹句极其类似的“样板式”回答:“回去等信儿吧!”然后就是石沈大海,死壹样的沉默!
黑河市有壹位富有同情心的副市长赵桂英,她到五大连池市搞调研期间,得知三位农工的遭遇,于是出面向林业局“说情”,能否把原来要求的每坰地1800元承包费降到1000元。
林场“恩准”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遇上这样的“大地主”,要命就得拿钱啊。走投无路的农民不得不“吐血”出来,2006年,他们按开荒的实际耕地数,刘长水被迫向古东河林场缴纳了1万元,张国才缴纳了2.6万元,吕金成缴纳了5.7万元,总计9.3万元。债上加债,雪上加霜,他们忍气吞声,欲哭无泪。
请注意,正是在这壹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宣布废止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民“交皇粮”制度,这无疑是中国农民的又壹次伟大解放。此后,中央不断推出减轻农民负担、扶持粮食生产、帮扶贫困人口的优惠政策,数亿农民欢欣鼓舞。但是,在黑河市的古东河林场,却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另壹片天地。
2008年春节前,农民们接到古东河林场通知:土地承包费每坰地增加到2000元。开荒农民们叫苦连天,只好再次投入“边生产边战斗”的征程,连同刘、张、吕在内,共有23位农民集体上访到黑龙江省信访办,经调解无效,他们又集体到了北京。
黑河市林业局坐不住了,赶紧派壹位副局长赶到北京,劝农民说:“咱们回家解决,半个月内尽可能给妳们壹个满意的答复。”壹个月后,黑河市副市长李洪祥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听证会,听取农民们的意见。他讲得很动情,他说:“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他们的负担,农民多种粮食也是给国家做贡献。”他希望林业局把每坰地的“承包费”再降到原来的1000元。散会后,李洪祥还劝林业局领导说:“我是农民出身,知道农民开荒种地不容易,妳们那壹百多坰地,就给农民种得了!”意思是别收什么承包费了。
林业局神情傲慢,当场拒绝。林业部门自成系统,地方上有些坐拥其大的“林大头”根本不听地方指挥。过后,新到任的古东河林场场长杨玉祥通知农民,承包费降为1800元(算是给了李副市长200元钱的面子),“不交就收地”!
又经农民们再三申诉、上访、斗争,承包费降到1200元。林场大概也觉得农民总告状,面子上不好看,于是逼着农民签了壹份合同:每坰地承包费固定为1200元,30年不变(即从1996年到2026年)。农民都按了红鲜鲜的指印。
3
第二天,农工带上承包费,纷纷到林场交钱,可仔细壹看场里拿出的合同文本,变了!30年的承包期,从眼下的2008年算起到2026年,还有19年,场里的合同文本却莫名其妙写成15年。刘长水立即给林场场长杨玉祥打电话,问场里为什么把双方已经商妥的合同条款改了?杨玉祥话里话外透出壹点儿“意思”,就是农民们必须向他“意思意思”。
历史已经证明,“长工”跟“地主”是没法硬碰硬的。刘长水他们知道,为了生存,必须满足杨玉祥的那点儿“意思”。两天后,刘长水和张国才带上2万元(这是5位农民按照自己耕种土地的数量,按比例凑起来的),来到杨玉祥办公室。杨假意推托壹番,还是收下了,很快,合同上的15年改回到19年。
2万元,救了5户农民4年的命,还算便宜!
呜呼!在这位“杨地主”说壹不二、无法无天的权力面前,弱势的农民能有什么办法呢?他们能放下地里的活计,置壹家老小的生活生命于不顾,天天去告状上访斗争吗?他们不能。他们没有时间,没有财力,没有“关系”,他们只能逆来顺受。更何况正值秋收时节,几十坰耕地已经够他们劳累的了。写作过程中,我几次打电话给他们核对情况、数据和细节,三位农工都在地里忙着收庄稼,只能天黑以后“回家再说”。中秋之夜,看着电视里繁花似锦、载歌载舞的晚会,想到此刻还在地里挥汗劳作的三位农工,我心里不免阵阵痛楚……
就在刘长水、张国才用2万血汗钱“买”回4年合法权益不久,上任不到壹年就大捞脏钱的古东河林场场长杨玉祥因为有人举报落网了,他把农民送的这2万元交待了出来。此案由黑河、北安、嫩江三市检察院联手合办,壹纸判决下来,认为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犯有“行贿罪”。刘长水和吕金成闻风而逃,张国才被办案人员用手铐紧紧铐著,从黑河市押到北安市关了起来,直到家里交了5000元保释金才放出来。
农工当然不服,他们质问说:“这是杨玉祥索贿,应当办他的罪!本来按商定的合同,我们还有19年种地的权利,林场硬给改成15年。我们为了活命,被迫无奈才送钱给杨玉祥,而且是5人凑的钱,按法律规定也不够判罪的!”
但法庭认定,送钱到杨玉祥办公室的刘长水和张国才是“行贿实际操作人”,2万元全部算在这两人头上,就够上“行贿罪”了。于是,北安市法院于2009年10月发出第7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刘长水、张国才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判决书”中如实说明了是“五人商量后凑齐人民币20000元,”并宣布,“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国才、刘长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本来属于农工的权利,被贪官污吏悍然剥夺,诉求无门又打不起官司的农工,被迫以如此可怜的行为,来保护和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利,这难道叫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许多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惊天大案数不胜数,索贿和行贿的数额都是令人咋舌的天文数字。而五大连池这个案子把5个农工凑的钱算在2人头上,本身就不符合事实也是有违法律的。刘长水、张国才两位农民被“判二缓三”,受贿的杨玉祥被“判三缓五”!办案人员能把这个案子办到如此程度,能对两个农民如此严加惩处,“黑包公”活在今日也当有愧苍生!
也因此,刘长水、张国才跑到哈尔滨来见我时,还在缓刑期之内,当属“有罪之身、逃亡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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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古东河林场逼迫农工们签署了“每年每坰地交纳1200元承包费,壹包30年”的合同,后来又命令农工补交了200元,实为1400元。为了保住活命田,农工们也认了,都按下血手印了。
但贪欲是无止境的。2009年初春,古东河林场又发出通知,严令农工于3月26日之前(这壹天是该场规定的每年必须交费的最后期限,就像杨白劳过的“鬼门关”),必须上交每坰2200元的“土地承包费”。
他们又壹次悍然撕毁了已经签署的合同!
所谓“土地承包费”连年递增,年年疯涨,什么天地公道、党纪国法、合同法规、道德良知,在古东河林场领导人眼里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金钱,滚滚而来的金钱!
又壹轮愤怒的上访开始了。黑河市林业局副局长高某傲慢地回答:“地是我们的,我们想涨就涨,谁都管不著!”
刘长水、张国才知道自己是“有罪之身”,不能再到省城和北京上访了,他们只能怀着壹丝微薄的希望,由张国才独自出面,将古东河林场告到五大连池市法院。
结果是可以预料得到的。在某些“暗无天日”的阴暗角落,弱者的命运只能是“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2010年8月13日,五大连池法院发出第243号《民事判决书》,文中赫然写到,原告张国才是“自愿与古东河林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主动向古东河林场交纳的承包费用。”既然妳是“自愿”和“主动”的,因此,妳又来状告古东河林场收费的“理由不能成立”,故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国才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89元由原告张国才负担。”
强奸民意到了如此程度,真是骇人听闻!
张国才他们当然不服,又上诉到黑河市中级法院。刘长水他们含泪对我说:“就是拿脑袋撞石头撞死了,也要拼到底!反正是个死!”
古东河林场现任场长刘某的脑袋看来远比农民硬得多,他对农民也发了狠话,他信心百倍地说:“这场官司妳们要是能赢,我把刘字倒著写!”“妳们不是到处告状吗?等我把官司赢下来,明年妳们交多少钱也不让妳们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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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要跟古东河林场和黑河市林业局算算总账。
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三位农工,从2006年到2009年,共向古东河林场缴纳69.9万元所谓“土地承包费”。此外,根据我收集到的壹份《古东河林场土地收入明细表》,上面清楚表明,仅从2005年到2007年三年间,另有183名农工向该场缴纳“土地承包费”总计509万元。那麽加上近三年的,这个小小的林场仅此项收入总额肯定在上千万元以上。
需要指出的是,黑河市林业局作为管理部门,其宗旨理应定位于“贯彻国家政策,服务基层工作”,但也许是为了“加强基层管理”吧,1997年,他们把古东河林场等7个林场划定为“直属林场”。壹个古东河林场仅所谓“土地承包费”的收入就达上千万元,7个这样的“直属林场”天天围着黑河市林业局转,这大概就是该林业局强硬支持古东河林场的根本原因!
古东河林场和黑河林业局的这笔巨额收入,是不是需要审计壹下呀!
新世纪以来,国家在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保护生态方面做出壹系列严格规定,严禁毁林开荒,违者从严查处。但外包土地的高额利润确实让古东河林场丧心病狂了。张国才说,2009年和2010年,古东河林场在自己立起的“封山育林”的牌子后面,毁林开荒总计约400亩。张国才手中就握有录像证据!
现在,这三位农工还在与古东河林场“打官司”。
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做出终审判决”: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败诉。三位农工被迫申诉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前不久,真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黑龙江省高院庄严裁决:“此案发回重审”并“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我们拭目以待,看看在射秽主义黑河之天下,究竟还有没有公理存在?
第七章 强行摊派的神秘“稻种”
——高价“服务”:“统壹”还是垄断?
国家《种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讲述人
刘景奎,40岁,建三江分局浓江农场农工
张晓敏,女,38岁,同上。
张桂荣,女,49岁,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
张 欣,30多岁,青龙山农场农工
刘景奎,高高的个子,肤色如铁,身材挺直,声音洪亮,壹听讲话就知道他是属于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壹代农民,更是壹条响当当的汉子。他写了许多类似七言诗之类的顺口溜,来描述他在浓江农场生活的感受。访谈结束后,他把其中的几首发到我的手机上,诗中充满愤怒与悲怆。如《丧天粮》:
满怀憧景北大荒,
农场坑农赔精光。
妻离子散无居所,
负债累累难回乡。
再如《怒秋田》:
凛风飘雪初春寒,
挥汗洒泪盼丰年,
蚊叮虫咬伤未愈,
当官可知我可怜?
“愤怒出诗人”。我相信,壹个农民不会因为喜欢写诗而编造如此悲惨而愤怒的谎言。
浓江农场对上访人员控制极严。刘景奎是以“购买农机具”的名义,张晓敏是以“出门串亲戚”的名义,跑出农场来见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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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奎,原是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五营乡的农民,他能吃大苦耐大劳,又雄心勃勃,壹直觉得在家乡承包村上的那点土地无法施展抱负,更难发家致富。听说农垦系统建三江那边鼓励农民承包大片土地,发展家庭农场,2005年,他和妻子带上11岁的孩子,举家搬迁到浓江农场第五作业区。他的这种身份不属于农场正式职工,因此被称为“代耕农”。
张晓敏身体瘦弱,说话低声细语,她家在浓江农场第壹作业区。
2005年,刘景奎购买了壹些农机具,包地135亩,第二年又包地175亩,全部种上了水稻。正当他准备大展宏图之际,却遇到壹个令他和广大农工极为困扰的问题:近几年,浓江农场以“大面积作业”和“统壹管理”为由,向所有农户实行“统壹供种、供肥”——这当然是正确和必须的。但是,垦区既然是“射秽主义现代化的国有大农业企业”,在统壹向自己所属的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方面,无疑应当遵从以下原则:质量品质应当是令人放心的;价格应当是更加低廉优惠的;服务应当是更为周到全面的。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射秽主义企业的光荣称号,才能体现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
实际情况呢?刘景奎和张晓敏说,浓江农场统壹供种供肥的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而且是说壹不二的“霸王价”。“妳种我的地,就得买我的种子和化肥。”而且强行摊派,不得自行外购,不买本场的种子和化肥,就不发“种粮补贴”。如2010年,每吨化肥市场价格在1680元左右,浓江农场却卖到1980元壹吨。
农工们说,“当爹的”卖给“儿子”的东西,全是高价!
现在就来看看浓江农场强行推销的神秘稻种“空育 131”。
2006年,农场要求所有种稻农户必须统壹使用“空育131”稻种,结果稻田普遍发生大面积“稻瘟”(俗称“掐脖瘟”,即稻穗底部受病枯死),水稻亩产骤降至700斤左右,平均每亩减产200至300斤。这壹年,刘景奎等大批种粮户赔钱了。农户们为此到场部提出意见,说场部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给我们造成严重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场领导回答说,“这是天气异常,自然灾害,不是稻种问题。”
刘景奎等农户反驳说:“为什么在同样的气候条件下,在同壹地块,种植别的稻种生长情况良好,亩产很高,而种植‘空育131’就发生大面积稻瘟?说明农场统壹发售的‘空育131’抗病性很差,这只有三种可能:其壹,它不是良种;其二,它曾经是良种,但种植多年后现在退化了;其三,农场提供的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高质量的种子。”
领导无言以对,但迟迟不给答复。刘景奎等大批农户被迫到地处哈尔滨的农垦总局上访。他们刚下火车,就被浓江农场和建三江分局的工作人员截住,领他们到了壹家旅店,说“妳们不必上访了,影响不好。我们已经决定,根据农户受灾情况,由‘阳光保险’负责理赔。”
接着,浓江农场与受灾农户达成协议:亩产800斤以上的不赔;亩产800斤以下的,由农场普遍推广的“阳光保险”负责理赔。刘景奎说,这种“阳光保险”的操作也是不合理的,农户每年必须按每亩5元交费,而且不给收据,不给保单。
2006年,刘景奎获赔9000元,杯水车薪。但获赔本身就证明浓江农场强行推销的“空育131”稻种是有问题的!
2007年,浓江农场依然强行要求农户按照自己承包耕地的亩数,购买60%的“空育131”稻种,其余40%的稻种可自行选择。这年刘景奎吸取了教训,没敢多种,损失较小。
2008年,浓江农场依然故我,继续强行摊派“空育131”。刘景奎没有大面积包地,幸免于难。许多农户被迫从农场以高价买回“空育131”稻种后,只是象征性地种上壹部分,大部分当“高价大米”吃了,或以低价作为大米售出。农场只对强行摊派進行严格“管理”,只要妳把“空育131”买回去了,种不种、种多少?即不再多管。浓江农场第四作业区的孙长山等十几户听话的农民大面积减产,损失惨重。他们集体上访到北京,来自高层的压力迫使浓江农场再次向受灾农户做了理赔。
2010年春,浓江农场仍然是“壹切按既定方针办”,继续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而且由往年的“白种”(即带壳稻种)变成了“包衣芽种”(即已经催芽并包上农药的种子),“白种”价格壹般在1元多钱壹斤,芽种却卖到3.3元壹斤!
农场还要求,农户在壹般作业区承包的耕地,种植“空育131”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示范带(即靠近交通要道的耕地)种植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拒绝不种、违抗命令者,不发给水稻良种补贴(每亩15元),明年还要取消承包资格。有的领导在会上对农工们说:“妳们种农场的地,就得听农场的喝(咬喝),妳要想找公平,就去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现在地火,有的是人想种,妳爱种不种,不种就滚球子!”
结果,到2010年7月中下旬,农户们发现,凡是种植“空育131”的又发生大面积稻瘟。8月19日,四区的刘景奎、壹区的张晓敏等10户农民找到场部反映意见,场长刘志波出面接待。农户们说,“损失是因为农场强行要求我们统壹购种造成的”,因此应由农场按正常收成予以赔偿。
刘志波态度很和缓,似乎也很理解农工焦急的心情。他说,损失面那麽大,农场全面赔偿是不可能的,农工家里生活困难的,有孩子上学的,我们可以赔壹部分。
张晓敏家种了600多亩地,损失惨重,她说:“损失是共同的,有的赔,有的不赔,不公平,我们不能接受!”
刘志波面带微笑,拍拍张晓敏的肩膀说:“没事,慢慢接受吧。”
在浓江农场无法解决问题。2010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时许,10户种稻农民上访到建三江分局。值班人员说“领导不在”,10户农民不肯走,壹直等到下午3时许,从楼里出来壹位戴眼镜的领导(后来得知他是建三江分局的局长)。农户们纷纷向他反映“空育131”稻种的问题,局长摇头予以否认,说“‘空育131’是建三江的主打品种,抗低温,米质也好,妳们不懂!”
张晓敏等人说:“妳不种地不知道,‘131’已经有过多年病史,把老百姓坑苦了,为什么妳们还强迫我们种?”
局长说:“有的损失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不能怪种子。”
刘景奎说:“‘131’已经坑我们好几年了,有些农户宁可把‘131’倒進壕沟里,改种别的稻种。同壹地块,别的稻种都丰收了,‘131’却大面积稻瘟,用‘自然灾害’能解释得通吗?”
局长说:“技术问题妳们不懂,我找技术人员跟妳们说!”然后他打电话叫来几位技术员,他却走掉了。
2010年9月23日,浓江农场各作业区召集农户开会,第四区约有150人到会。大家都站在院子里,管区干部大声说,场部决定,从今天开始,各农户“预定2011年稻种”,所用稻种全部由农场提供,不得自行外购,并要求30%的耕地必须种植“空育131”(不知为什么种植面积逐年降低?),另外70%的耕地,可在农场提供的稻种目录上“自行选择”。
农户大哗,纷纷表示抗议和不满。但没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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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强行售卖“空育131”稻种的问题上,农场和农户已多次发生冲突,干群之间的矛盾和情绪日趋激化。在壹次露天的农工会议上,管理干部吼道:“我不操妳妈,妳们不知道我是妳爹!妳们想要公正,就去找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妳们再上访,来年就别想包地!”
2010年9月29日,各管理区又电话通知农户,赶快上报明年购种数量。毫无疑问,对于种植“空育131”稻种的广大农户来说,2011年可能又是提心吊胆的壹年!
这样的事情不仅仅发生在浓江农场。同属建三江分局的青龙山农场农工张桂荣说,她所在的农场也壹直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拒绝不种者不发良种补贴。2010年,为逼迫广大农工种植“空育131”,青龙山农场同样强行推销不能吃、不能卖、也不敢种的“芽种”。
我手中有壹份青龙山农场与农工签订的《2010年农业生产承包保证书》,在“统壹供种”条款中赫然规定了如下霸王条款:“2010年分公司(即该农场)100%统壹供种,品种按分局(建三江)推广品种供给,其中水田100%供应芽种,并统壹包衣(农药)……对于没有完成分公司统壹供种的种植户不能享受良种补贴,同时按照供种协议面积,不予返还每亩10元的技术保证金。”协议还规定,“每亩供种4.5公斤”。
农场强卖,农工不得不买。张桂荣说,农工们花血汗钱把“空育131”稻种买回来,却因多年减产、绝产的惨痛教训,很多人不敢种。往年农场提供的都是“白种”,可以当“高价大米”吃掉或卖掉。2010年农场提供的是包了农药的“芽种”,不能吃也不能卖,喂鸡喂鸭都不行。张桂荣被迫花费近万元,从农场购买了“空育131”稻种,大部分扔掉,然后又花了2.3万余元,在佳木斯种子公司购买了别的品种稻种,秋后她种的少部分包衣“空育131”得了稻瘟病,自行购买的稻种幸免于难。张桂荣说,她所在连队的农户,大多数把农场强卖的“空育131”稻种扔掉了!
我不得不提出疑问,浓江、青龙山等农场(据刘景奎、张晓敏、张桂荣反映,这个问题同样发生在建三江分局的其他农场)的农户不断反映、不断告状、不断上访,以大量事实证明“空育131”稻种连年发生稻瘟,造成大面积减产,使农户遭受严重损失,为什么管理部门依然我行我素,强行摊派?如果为了“统壹生产和经营”,自定的“霸王价”为什么又大大高于市场?这不成了垄断性经营了吗?
我看到,在“空育131”稻种的包装袋上,赫然印有“北大荒集团建三江种业有限公司”的字样。我查阅了农场强行“供种”收费后给农工的大量收据,所有票据都是“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提供的。前锋农场农工收到的票据上就印着:“黑龙江北大荒集团建三江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前锋分公司”。
我手头有壹份证据:即2010年因“空育131”稻种遭灾获得“阳光农业保险公司”理赔的名单。据说,农户的收成必须损失在四成以上才能获得理赔。在严格控制获赔范围的前提下,已经公布于众的该名单显示,仅浓江农场第壹作业区、第四作业区就有285户获赔,近8万亩地受灾!那麽,全浓江农场有多少地受灾呢?全建三江分局有多少地受灾呢?
多年来,垦区管理者壹直坚持“天灾”的说法。
种子是个非常复杂的科学性很强的问题,我非专家,不能贸然做出什么结论。“空育131”到底是不是抗寒抗病能力强的种子?还是使用多年、已趋退化的种子?亦或是个别农场提供了不规范的“空育131”种子(有农工猜测,会不会有人以未经严格筛选的“空育131”商品粮代替种子以谋取暴利)?这些都需要進行严肃认真的调研。但是,壹个可以确认的前提是,广大种稻农工不可能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无事生非,非把壹个可以让他们发家致富的高产的优良稻种说成是劣质稻种,为此四处奔波,多年来不断上访告状——“空育131”壹定让他们吃够了苦头!
这究竟是为什么?哪怕是壹个儿童,也不会硬说嘴里的糖果是苦的呀?就此问题我進行了更广泛的调查。农工们坦率地说,如果是好的真正的“空育131”稻种,米质不错,吃起来口感好,加工出来好看,但单产低,抗病性差,因此多年的“掐脖瘟”壹直缠绕着“空育131”。这就产生了壹个尖锐而巨大的矛盾:农场向社会出售“空育131”大米可以获得较大利润;而农工靠贷款种稻子,他们只希望保产量保回报,害怕因稻子患病遭灾而搞得血本无归。管理者强迫种,农工们害怕种,“空育131”之争,就这样成了两个利益群体之争和干群之争。
我的问题是:
第壹,国家《种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农场应当按法办?还是应当按官方意志办?按官方意志办了又遭了灾,谁来赔偿家庭农场动辄几十万元的损失?
第二,垦区管理机构卖给家庭农场、广大农工的种子和其它生产资料,价格比市场还贵,而且不许农工自行外出采购,“统壹经营”是否就此变成了垄断经营?
空洞的争论没有意义,正确的结论只能来自实际。正如农工刘景奎对黑龙江省调查组所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壹标准。我们老百姓就认‘死理儿’:让我们丰产高产、发家致富的种子就是好种子,让我们减产绝产、倾家荡产的种子就是坏种子!”
3
由农场造成的损失年年在继续,土地承包费也年年见涨。2010年,浓江农场规定每亩耕地上缴承包费320元,每坰地高达4800元。至于国家惠农政策规定的“粮补”到底应当发放多少?农场根据什么理由克扣了多少?管理者们从来没有公开、透明地说明和解释过。本文中所写到的各农场所有上访农工、农民,都没有听到过农场关于国家有关政策和落实情况的通报。他们就像“长工”,老老实实地听咬喝、种庄稼就行了。
据了解,在垦区许多农场还普遍实行壹些令人不解的“规定”:如每年农户交纳各种费用必须“上打租”,即开春就把壹年的承包费、技术保证金、飞机航化费(每亩收费16元)等等各种款项,甚至包括可能发生的“罚款”壹次性交齐,年终再“多退少补”。
我查阅了青龙山农场制定的、农工必须签名同意的“2010年农业生产承包保证书”,其中赫然列出19项可以扣掉农工预交的每亩20元技术保证金的理由。农工触犯其中任何壹项要求,技术保证金就会被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
开春备耕,正是广大农户用钱的紧要关节,为了交纳“上打租”费用,农户们不得不向银行贷款或四出借钱、“擡钱”,否则地就种不成了。壹年年下来,广大农户形成了壹个令人痛心的经济生活“模式化怪圈”:开春备耕,向银行贷款,向农场交纳“上打租”;秋后卖粮,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然后再贷款交“上打租”、备耕。如果年景不好或遭了灾,农工们就成了为农场和银行“扛活”的“杨白劳”。
农工们普遍反映,农场的承包费“灾年不降,年年见涨,没有上限”。
此外,非常奇怪的是,秋后农场对农户卖粮也严加控制。粮贩子到农场各家各户购粮,必须把数万或十几万、数十万的购粮款打入管理区干部个人的账户,管理区才能出具“路条”,让粮贩子把粮运走。
刘景奎说,他卖粮时,与其交易的粮贩子必须把购粮款打入第四管理区主任的私人账户。
张晓敏说,她的卖粮款必须打入管理区出纳的账户。
从开春供种供肥到秋后卖粮,农户们就这样受着农场的严格控制、“统壹管理”,按照他们的“霸王条款”辛辛苦苦地劳作著、牺牲著、“奉献”著。
浓江农场的各项收费也高得惊人。全场推行农田井灌时,张晓敏等种植户打了两眼井,收费高达3.4万元,另外每亩收“水电线路费”高达2950元。
说到这里,张晓敏落泪了,她说:“现在我们种地不容易,头上悬著壹把刀啊!”
4
刘景奎说,在浓江农场包地的“代耕农”很多是从黑龙江省绥化和庆安地区来的,农场流传壹句顺口溜说,“绥化庆安大虎B,赔了壹批来壹批。”他存有壹封今年写给中央领导的上访信,摘要如下:
由于农场近年来都是“统壹供种”,而且今年供的是水稻芽种“空育131”,并强制我们种植户必须种植,种植面积要达到70%,示范带100%(公路两侧),不种131就不发补贴。而且不允许我们大面积种植其它品种。现在种植的131稻种大面积发生我们无法防治的病害,且病害正在继续漫(蔓)延,已造成无法估计的经济损失。我们种植户都是贷款和“擡钱”种地,每年就靠粮食收入来维持生活。现在我们已没有经济来源,倾家荡产,壹贫如洗,今后的生活无法保障……农场领导干部的做法与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大唱反调,农民的真心感受只有渴望与无奈。
我们不想种植“131”品种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品种抗病能力低,发病率高。2006年秋天已经给我们种植户造成严重减产,不少地块绝产。2007年至2009年期间,农户为了保住承包地,无奈从农场种子公司购买来高价的“131”种子,只能作为“口粮”吃掉,吃不完的又作为商品粮低价出售。2010年,农场又统购统销“131”芽种,没有发票、生产许可证、检疫证、合格证,农民真的没有办法,扔不起才种。下决心把“131”品种扔掉的种植户,改种其它品种,都获得了大丰收,其他农户种植的龙粳20、龙粳25、龙粳26、龙粳29等品种,都没发生病害,可惜农场不让我们种植。
农场的强制购种已经违反了《种子法》第39条、第41条、第69条之规定,严重违背了国家制定的惠农惠民的政策。当农民种了农场不抗病的种子受到巨大损失的时候,农场领导干部互相推诿扯皮,百般抵赖,不予赔偿,老百姓在状告无门的情况下只有信访,请求中央领导派人实地调查。我们所反应的情况都是属实的,绝没有半点伪造的不实情况,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刘景奎这样形容自己的劳动生活:“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猫晚,干活比驴多,吃的比猪差。”谈到上访,他决绝地说,他和其他上访农户相约,不能成群结队壹起上访,以避免“全军覆灭”,大家要“轮番上阵,前仆后继”,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刘景奎说,为避免上级了解真实情况和农工们的不满,浓江农场对广大农工特别是上访人员采取了极为严格的控制手段。访谈中,我与同在浓江农场、多次上访的卢凤琴通了电话,卢凤琴说,她现在“走哪儿都有人跟着,实在出不来了。”刘景奎说,每有领导来检查工作,农场都派人把守住各个路口,严禁农工们接近。
有壹次,建三江农垦分局搞“稻米节”,有高层领导前来,农场把有意见、敢说话的壹些农工拉到附近饭店,好吃好喝好招待,门被反锁著,不许出去。等上级领导和贵宾们走了,才把农工们放出来。
我在北大荒当过知青,从事过农业劳动。我知道那里耕地广阔的劳作条件和特点。
以往,为耕种方便,农户的育秧大棚都靠近自己承包的几百亩或上千亩的地块。为了发展“观光农业”、“旅游农业”,浓江农场把农户大棚集中起来,说是搞成“大棚基地”,实行“统壹管理、统壹育秧”。刘景奎等人说,这是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大棚需要农户重新购买,育秧也还是各家各户自己去大棚劳作,结果大棚离自家的地远了,运秧又增加了用工和费用。刘景奎说,这些“观光农业”真是“惠农变坑农,劳民又伤财。”
青龙山农场张桂荣讲,“农场为了显示所谓‘射秽主义现代化大农业’,强行要农工统壹购买农场提供的大棚卷帘门,每个门收费1850元,那有啥用啊?”“为了好看的‘统壹工程’,农场腾出壹块空地,让农户们把自家的农机具集中起来统壹存放,可既没有遮风的也没有挡雨的,而且还要收费。自己花钱买的农机具,风吹雨淋能不心疼吗?可是在自己家的库房里存放,连队也要收费!”
今年,张桂荣在自家库里存放农机具,场里竟然收费2300元!
这壹切是“服务”还是剥夺?是扶农还是害农?
2010年10月14日中午,刘景奎致电给我说,前几天浓江农场又“政策”突变,正式开会通知农户,2011年不再以现金方式收取“土地承包费”,而改成交粮(大概因为粮食不断涨价,行情看好)。张桂荣说,青龙山农场现在正强迫我们交“任务粮”,每亩上交480斤稻子,收粮的票子上竟然不标明价格——会不会随时压价呢?而且,农场还强迫农工们把粮食送到给价很低的场部“粮食中心”,不得送到其它地方。
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2006年即已庄严宣布废除延“交皇粮”制度的今日,浓江农场竟然反而变本加厉了。
我算了壹笔账:2010年,刘景奎上交的土地承包费为每亩320元。按照浓江农场的新规定,2011年每亩地上交水稻213公斤,按水稻收购均价每公斤2.5元计算,农户每亩土地承包费实际上涨到632元以上,同比涨了近壹倍。
经上网查询,“空育131”搞得建三江民怨沸腾已经有数年之久。2006年,农工们就开始对建三江分局所属农场强行派购稻种“空育131”发出声讨,媒体也做了不少报道。这就是说,“空育131”年年发生稻瘟,不能年年都怪天灾吧?
现将有关网文和报道附录如下:
“空育131”:是天灾还是人祸?
(2007-09-30 22:58:00)
用收购来的带病商品粮充当稻种强行卖给稻农,壹片片水稻没等成熟就大面积枯死,国家良种补贴变成了伪劣稻种,稻农血本无归,欲哭无泪。这就是发生在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分局859农场的坑农害农事件。
本网讯:日前,本网接到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分局859农场几个生产队村民的来信,反映农场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利,把收购来的带病商品粮充当稻种,强行高价卖给稻农,截留国家给农民的良种补贴,捞取不义之财,致使全场发生大面积稻瘟病,给稻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村民介绍:今年他们种的稻种都是“空育131”,这是壹种紧穗稻种。这个品种2005年在本地就发生了稻瘟病。因此,稻农今年都不愿意种这个品种。但是,今年春天,农场却强行推行这个品种。生产队的领导对稻农说:“如果不种这个品种,农场就不给良种补贴。”被逼无奈,稻农们只好在农场种子公司领取了这个稻种,但国家良种补贴现金却由场里从稻种中直接扣除。对此,有些农户怕受害,就把每公斤3元多钱领回的“空育131”当成商品粮卖了或磨成米吃了,宁可花高价亏了,也不种这个稻种,再去买别的品种。这个场的11队稻农以及其它队的壹些稻农,出于对农场的高度信任,加之手中没钱去买别的品种,只好听天由命,种上了“空育131”。
据村民反映:859农场的这些作法实在太霸道,农户选种都身不由己。强行截留扣取国家给农民的良种补贴,更是违反了中央关于“良种补贴必须以现金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的规定。同时,农场发给的“空育131”稻种,根本不是从种籽基地调来的,更不是专业地块,专业人员培育出来的。而是从农户中收购上来的商品粮,经过精选,包装后就充当种籽卖给了稻农。场里收购时每市斤8角多钱,卖给稻农却是1.59元,价格翻了壹倍。这其中牟取的暴利还有待调查。
事情如果仅此而已,农户们也就忍气吞声的认了。可是更让稻农们伤心和愤怒的是:水稻插完秧后,凡是农场发放的“空育131”稻种育出的秧苗都开始发病。为了防治稻瘟病,从6月底,稻农们就整天奋战在水稻田里。按场里要求喷洒各种农药,壹遍不行,就喷二遍三遍,但最终还是眼睁睁看着秧苗死去。每亩地仅药费就支出20元到30元,结果是稻、财两空。这个场的11队已有3500亩稻田发生了稻瘟病。其中1500亩已绝产,剩余的2000亩,也死了壹半。目前,稻瘟病还在漫延,秋末将全部绝产。稻农于山家种的280亩“空育131”水稻,已绝产200多亩。壹些插种几十亩、上百亩的稻农,已全部绝产。放眼发病稻田,稻穗全白,放把火就能点燃。
面对这人为造成的灾难和损失,农户们纷纷找农场要说法,讨公道。农场的答复是,已请农业专家鉴定,结论是:不是种籽的事,是水稻户自己管理不好造成的。但事实却否定了专家的所谓鉴定。同样壹个稻池子,壹样的管理,壹样的种植,为什么别的稻种就壹点病没有,长势特别好。稻农于山除了场里发放的“空育131”,还从佳木斯卖了另壹个品种的稻种却没有壹点病,现在稻子已压圈,丰收在望。这样的事实在全场随处可见,而场领导和所谓的农业专家却视而不见,硬说稻瘟是空气传染。但为什么只传染“空育131”,而不传染别的稻种?场里却拒不解释。
非但如此,据了解,场里最近针对此事采取了高压政策,明令各生产队严加管理,不许四处上访。并且宣布:谁要上访,就取消明年的包地资格。另据农户举报,今春农场在不给收据的情况下,强行向农户多收取每亩10元的包地费。
据了解,859农场共有水田面积20多万亩,今年全场插种的水稻品种大部分是“空育131”,保守估算,今秋全场将有几万亩的水稻颗粒无收。
构筑国家粮食安全,重视解决三农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今年,建三江垦区已被国家命名为“绿色米都”。面对大好机遇,作为黑龙江农垦基层管理单位的859农场,本应为当地农户保驾护航、排忧解难、服务于民、致富于民,反而做出这些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这样做的后果,必然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严重阻碍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射秽主义新农村伟大目标的贯彻实施。
本网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并進行跟踪报道。
(中国百姓权益网)
新浪网友:2010-08-10 17:57:54 [举报]
妳好! 这段时间我们农场的稻瘟病很严重,上网查询抗病方法时,无意中看到您07年写的《空育131,天灾还是人祸?》,没想到三年后故伎重演,我们农场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我们是黑龙江省建三江管局勤得利农场,与报道中的859农场同属三江管局。今年,我场场领导在全厂范围内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所有使用该稻种的稻田,截止目前已有80%患稻瘟病,很多稻田近绝产。很多农民贷款数十万元,此次全场稻田发病,致使非常多的农民不仅将多年的积蓄全部赔光,还欠下了数十万的贷款。我暑假回家,看到乡亲父老整日唉声叹气,希望能帮助他们讨个说法,但凭我目前的能力,很难独自完成,看到您的文章,我顿时感觉深有同感,希望您也能为稻农们伸张正义,以免再危害他人,谢谢您!
新浪网友2010-08-24 07:12:31 [举报]
空育131实在害人不浅,我今年也种植了250亩“空育131”,现在损失7成以上,原因也是种子问题。农场买给我们的种子根本不是正规繁育的。而是从农户手中买来的商品粮,农场今年不让农户自己出去购种,必须买农场的种子,否则不给种子补贴。而农户不想买131想要买别的种子,农场却供应不上。致使我多年积蓄全部赔光,还欠下十几万贷款,我壹个农民不知找谁申诉,希望有好心人为稻农们伸张正义。
丰收时节吞苦果:天灾还是人祸
2006年09月30日 来源:经济参考报
农场强行指定购种渠道,农户自购种被倒進水沟
谈起稻种的来源,前哨农场的许多农户都感到气愤不平。他们告诉记者,购种渠道只有壹个,那就是农场规定必须在建三江农垦分局种子公司前哨种子分公司购买,没有其他可选择的余地。因为妳不在那儿购种,就甭想得到国家给的补贴。
在前哨农场租地种的60岁老汉马树兴和老伴刘志荣向记者哭诉了壹件伤心事。今年春天,他们觉得农场指定的“空育131”经过多年种植,已经抗病力低,所以就不打算种了,自己从庆安县买了11编织袋别的水稻种。没想到正在浸种之际,农场的人来检查。农场第二管理区主任郑胜良壹看不是在农场购的“空育131”,竟然把他家正在浸著的种子倒進了门前的水沟里,老两口望着被倒掉的五六百斤稻种放声痛哭。马老汉说,农场不仅倒掉了他家的稻种,还扬言到秋收时要再罚1000元钱。
和记者讲话之际,马树兴就跳進了水沟,顷刻间就捞起了许多稻种,马老汉说,这就是被倒掉的稻种,有五六百斤,太让人心疼了,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找到说理的地方,更不知找谁赔。
马树兴说,虽然稻种被倒掉壹部分,可他仍然坚持种了200亩被倒掉的品种,另有70亩种的是农场指定的“空育131”。马老汉指著壹片穗大籽粒饱满的稻田说,这就是被倒掉的品种种出的水稻,现在丰收赚钱已成定局。而另70亩农场指定品种种出的稻子,却得了严重的颈瘟病,赔本也已成定局。
前哨农场第二管理区主任郑胜良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农户的稻种“是被我给倒了”。他解释说,马树兴家自购的稻种糙米很多,是不合格的种子,所以不能允许他种。当有农户现场提出马家自购稻种亩打粮很多并取得了丰收时,郑胜良说:“就是打壹万斤,妳的种子也不合格。”
郑胜良说,农场推广的“空育131”有长势好的水稻。随后他带记者参观了壹片长势非常好的水稻田。可是等郑胜良走后,该片水稻田的主人却告诉记者,这片水稻的品种是壹种“390”,根本不是“空育131”,她家的“空育131”也得了严重的颈瘟病。
农场自制“壹号文件”,强收技术保证金和保险费
在前哨农场采访,农户还反映,农场不仅强制他们购种,还强制他们参加农业保险,强行收取他们种地的“技术保证金”和“植保金”。
该农场在2006年自行制定了壹个“壹号文件”,这个文件与中央的“壹号文件”相背离,新增加的壹些农户负担严重冲抵了中央惠农政策。农户给记者复印了壹份前哨农场自行下发的“壹号文件”——《黑龙江省前哨农场文件(哨场发[2006]1号)》。在这份文件上,果然有这样的规定:“凡承包农场熟地的必须参加农业保险”;“承包农场的耕地必须同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技术保证金合同和陈欠偿还合同及各项管理文本,否则不应、不予承包土地”;“为加强植保管理,按0.3元每亩提取植保金”;“收取1元/亩的水利管理保证金……提取10元/亩的水利建设基金”;“为补充精神文明建设费用不足,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加收3至5元/亩”;“凡在以往年度未经农场同意,没有完成农场应缴各项费用的人员不能承包农场土地。”农户们说,农场不断给农户增加各种负担,而又通过地租的形式体现。所以动不动就以土地相威胁,现在农户最怕没地可种,但土地在农场手里攥著,这对于租地者来说,农场增加什么样负担农户都只能承担。
对于农场自行制定的“壹号文件”及农户负担问题,前哨农场副场长李文生说,农场土地与地方土地不壹样,农场的国有土地是农场经营,企业经营要追求壹定的效益,同时要拿效益承担许多社会问题,如教育、卫生。国家给农民减免的,农场也都减免了。农场与地方没有可比性,所以不能参照地方。
该农场原工会主席、现农业协会会长司志军说,农场的文件与中央的“壹号文件”是不违背的,但后来发现它有些不妥当。
农场方面说,农垦部门对种子的要求比较高
关于种子推广问题,前哨农场水稻办副主任张宗沂说,农垦部门比地方要求严,所以对种子的要求比较高。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种子管理处处长高原说,由于“空育131”是壹种“铁秆作物”,优点特别多,所以分局才推广它。今年发生颈瘟病,不是种子问题,而是天气因素和农户不按技术规范种植造成的。种子公司卖出的种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她可以保证农户用作稻种的不是商品粮。高原还说:“在科技推广过程中,在我们为农户做好事的过程中,不理解我们也是正常的。”
农户壹方气愤地抱怨农场,农场及农场指定的售种单位壹方却说是为农户着想。看来水稻严重患病影响产量的责任壹时竟难说分明。然而,水稻大幅减产的事实却分分明明地摆在那里。那麽,这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到底谁该为农户的损失负责?
第八章 她们的奉献与劳动不应被遗忘
——我的白发苍苍的姐妹们
讲述人:
张希恩,女,56岁,宝泉岭分局绥滨农场
郑淑华,女,50岁,建三江勤得利农场三分场,1980年曾获农场授予的“先進工作者”称号
于永香,女,54岁,北安分局长水河农场
李淑燕,女,50岁,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1984年获“五好家庭”、“致富能手”称号
马凤华,女,54岁,同上,1982年获“三八红旗手”称号,连续三年为“妇代会”代表
卢凤琴,女,年近六旬,建三江浓江农场
(她们审阅本文后,都按下手印。卢凤琴刺破手指,按下血手印。)
她们都老了,白发苍苍了,访谈中多次泣不成声。
在我看来,她们是我们国家不能忘记的壹代,她们是用血染的肩膀把北大荒扛進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新壹代拓荒者。她们用自己的青春热血拯救了北大荒。
我是1968年上山下乡的知青,1976年返城回到家乡哈尔滨,后调入北京中国作家协会工作。我知道,随着“文革”宣告终结和拨乱反正,中国上千万知青抛下乡村生活的壹切,从镰刀到棉衣,甚至包括婚姻与爱情,如大海狂潮般涌上返城之路。这是历史的必然,谁都无法阻挡。北大荒农场系统和“生产建设兵团”系统的数百万知青就这样壹夜之间离去了,连队空了,医院空了,学校空了,基层领导岗位空了,农场的孩子没有上课老师了,连开拖拉机的人都找不到了……
大地寂寥,人影稀疏,北大荒陷入壹片瘫痪!
当时的领导者做出正确决策,壹方面鼓励农场职工振作精神艰苦奋斗,壹方面请职工向各自家乡的父老乡亲传话,广泛召收和热情欢迎各地农民到北大荒开荒种地,搞“家庭农场”。全国人民都知道北大荒黑土地肥得流油,“插根筷子都发芽”,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数以十万计的农民满怀憧景,纷纷涌到北大荒。
他们是我们这代知青走后立即接替上岗的“接班人”,因此他们有壹个统壹代称叫“顶岗工”。
卢凤琴性格沈静,讲话从容不迫,有条有理。
张希恩性格爽朗,快人快语,有壹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她老家在山东省利津县,1976年,22岁的她投奔姐姐来到绥滨农场,几年后认识了丈夫于庆仁,在这里结婚安家了。与她同来接受我访谈的三位女性,大体上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在青春如花的时候奔赴北大荒当了“顶岗工”。她们同所有扎根北大荒的人壹样,也是“献了青春献终生,献了终生献子孙”的壹代人。因为她们和广大农民的到来,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下,壹度萧瑟沈寂的北大荒恢复了生机,数以万计的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今日北大荒的繁荣局面就是沿着他们的脚印走过来的。
到1991年,这批“顶岗工”在黑龙江农垦总局属下的各农场已经奋斗近20年了,根据群众要求,他们的身份和职业认定必须提到日程上了。这年,黑龙江农垦总局就此问题上报了壹份“59号”申请文件,农业部以“165号”文件做了批复。具体文件我没查到,详情不得而知。但是,这以后却遗留下壹个“大麻烦”,造成连年持续不断、至今不能平息的女性“顶岗工”上访人潮。按照那时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改革开放以来進入农场的“顶岗工”,凡是年满18岁的男性劳力都转为正式职工,而女性“顶岗工”因为结婚以后变成“家属”,就未给转正。在奉献了全部青春热血之后,现在她们都老了,年近六旬,已到退休年龄,却成了壹群“无业游民”!
农场改制、停发工资以后,农垦总局规定,凡属农场职工,每人有壹坰(15亩)免收承包费的“基本田”,用以维持生活。但到了退休年龄的人不给,上学的孩子包括上大学的孩子不给,长期在外打工者不给等等,这些没有正当名份、已经年老体衰的女性“顶岗工”就更没有了。改革开放以来,她们与男性劳动者并肩劳作,为振兴北大荒奋斗了几十年,到老了却没有任何“名份”,因此也就没有壹分田,领不到壹分退休金。当时依据怎样的理由制定了这样的具体政策,我无法做详细的考证。我只想说,这样的规定对女性显然是带有歧视性的,遗忘和抛弃她们是不公平的。
其结果必然引起大规模的上访。至今,她们已经在上访路上奔波了十多年,在遍及北大荒垦区的各农场,几乎都有壹批这样的“老太太”,在上访中她们已经相互认识并形成壹个庞大的群体。她们经常相约,共同行动。本文访谈的四位女性就来自不同的农场。
据张希恩介绍,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上访,已经有部分人解决了“名份”和养老问题。建三江分局属下共有15个农场,其中八五九农场和创业农场本着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解决和落实了这批女性“顶岗工”的问题,大家都能安居乐业、颐养天年了。让人不解的是,同属黑龙江农垦总局壹体化的系统,同属建三江分局的“天下”,为什么其他管局、其他农场至今没有解决?
在全农垦这批上访“老太太”中间,建三江分局浓江农场的卢凤琴是态度最为坚决、而且是有威信、有影响力的人物。她因受到农场严格监控而无法出来见我。她在电话中说得壹针见血:“有些姐妹解决了,有些姐妹没解决,少数农场解决了,多数农场没解决,这就是不公平!这就是我们坚持上访的原因!”
据卢凤琴介绍,至今尚未解决上述诉求的“老太太”在全农垦系统有“1万多人”和“近3万人”两个说法。无论哪个数字,都是壹个骇人听闻、持续不断的“上访大军”和影响广泛的“不安定因素”啊!
面对涉及如此众多的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级机关理应认真倾听,全面调查,从速進行相关政策研究并给出答复、尽快落实。她们毕竟在北大荒最为困难的岁月做出过重大贡献,她们是我们的老姐妹。在今日北大荒的丰收景象里,仍然闪耀着她们的心血与汗水。但是,在极少数接访人员的眼里,她们只是壹群“不断找麻烦的人”,接访态度很不耐烦,甚至是极为恶劣的。
卢凤琴等壹些上访老人说,黑龙江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大概因为上访量太大,有点烦,对待上访群众的态度有时极为粗暴。
2008年9月24日下午,在省劳动厅信访办公室,接访人员听老人们哭诉了开荒种地那些年的辛苦和老来艰辛困顿的生活,有的工作人员忍不住潸然泪下。受命前来接访的任少军发了大脾气,竟然指著卢凤琴、赵桂荣等十几位上访群众说:“当年小日本進中国杀人杀少了,应当把妳们都杀掉!”
老太太们愤怒了,上访者之壹、王桂华指责他说:“小日本杀少了?杀多了还能有妳啊!如果小日本再侵略中国,我要能上战场,就第壹个上去杀日本鬼子!”
壹位姓汪的老太太说:“那妳就把小日本再叫進来,把我们这些老太太都‘突突’了呗!”
2010年9月7日,葛淑芝、薄宪民、张艳华等50多位上访的老太太群众向任少军反映和诉说眼下的艰难生活,任少军又不耐烦地说:“饿死妳们活该!”他还指著卢凤琴说:“政策出台之日,就是镇压妳们之时!”他经常威胁上访老太太们说:“妳们再出去上访试试?出去我就拘留妳们!”
坐在壹旁的省劳动厅信访办的毕主任实在看不下去了,他批评任少军:“妳怎么能这样说话呢!妳们农垦干部高楼大厦住着,但也不能把这些有贡献的女职工老了就扔在壹边不管了!”后来他对上访老太太们感慨地说:“妳们农垦有的干部,真不如老百姓素质高!”
过后,上访的勤得利农场农工赵桂荣被拘留10天,第5天时她的心脏病犯了,被擡到医院输液,整整躺了5天。
访谈中,长水河农场的于永香流着眼泪说,1995年她和丈夫离了婚,独自带着孩子生活,没有基本田,也没有退休金,因为不是正式职工也没有“低保”,生活十分艰难,没办法她开了壹个小吃店,儿子29岁了,至今无钱结婚,长年在外打工。
2008年4月,张希恩到北京农业部上访,被农场公安部门拘留10天。此次她到哈尔滨来见我,是借了500元来的。行前丈夫还不放心地嘱咐她:“快六十岁的人了,这次可别再给蹲進去了!”
建三江青龙山农场的李淑燕说,今年7月24日,她和几位农工因上访被青龙山公安局拘留起来,被抓人的家属和周围群众听说了,约有上百人于27日聚集到建三江分局大院要求“放人”。附近各农场公安人员受命纷纷火速出动,前往制止这场“群体性事件”,李淑燕的丈夫王为玲在院子里被公安人员打伤倒在地上,群众拥上前拉开公安人员,又找辆车把李淑燕丈夫急速送往医院。可是他没钱治伤,医院不留。李淑燕丈夫流着泪对送他的群众说:“妳们就别管我了,把我扔大道上吧……”
李淑燕被拘留10天。放出之日,她向看守所管理人员索要拘留证明,对方就是不给。李淑燕铁了心,说“不给拘留证明,我就不出来!”逼得看守所长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了李淑燕,说:“大姐求求妳,出去吧,以后有什么事情就打手机找我。”
最后,这份拘留证明是李淑燕在青龙山农场公安局要出来的。
关于这批“顶岗工”,我无法進行更全面的调查,但在北大荒垦区肯定是壹个人数不少的族群。她们觉得自己在“献了青春献终生”之后被抛弃和被损害了。她们深陷痛苦与愤懑,为此奔波呼号、上访告状了十多年。让我惊诧的是,整个北大荒垦区有壹套相当完整、层次分明的行政领导体系、经营运作体系和司法体系。“顶岗工”问题为什么有些农场解决了,有些农场至今没能解决?
政策不统壹就是不公平。不公平就永远不会有和谐与安定。
上访群众的问题不解决,垦区永无宁日!
第九章 工人日报的“内参”
——“围城”之困的铁证
讲述人:
邹振龙,56岁,建三江分局前锋农场农工
张丽英,女,54岁,同上
白文革,49岁,同上
(他们代表了20位农工。)
邹振龙,眉头紧锁,说话简洁果断,对国家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研究得很透,骨子里有壹股军人的倔劲。
张丽英壹边吸烟壹边讲话,性情泼辣,话语干脆,壹看就知道是个敢闯敢干、敢碰硬敢拼命的女性。后来我开玩笑常叫她“孙二娘”。
白文革,圆脸,话不多,双腿行走困难,访谈后我才知道他的腿被打断过。
1
邹振龙,原是黑龙江省明水县农民,1973年参军当了海军航空兵,1977年复员回到家乡。那时正是知青返城大潮席卷北大荒的时候,农场严重缺少劳动力,于是到处招工。明水县共有34个复员军人报了名,前锋农场大喜过望,专门派车前来接邹振龙他们到场里,希望他们“大干壹番事业”。
家庭农场在农垦系统大规模兴起后,邹振龙靠借钱、“擡钱”40余万元,在七连东北部的荒草甸子(处女地)开荒2000多亩,劳作时渴了就喝沼泽地里的水,饿了就吃自带的冷干粮。1990年全部种上大豆。那时,邹振龙对自己兴办的家庭农场充满信心和憧景。
壹天,农场姜副场长找邹振龙谈话,劈头就说:“根据农场统壹规划和发展需要,场畜牧科要扩大,妳种的2000多亩地就划归场部畜牧科吧。”
邹振龙大吃壹惊,当场拒绝,他说:“我开荒种地经过壹切合法程序,也是妳们批准同意的,这些年我总共投了几十万元成本,怎么能白白送给畜牧科呢?”
姜副场长说:“土地是国家的,是农场管的,我们说收回就收回。妳是复员兵,觉悟高,就算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农场工作、照顾大局吧。”
经过再三争取,姜副场长答应再免费给邹振龙划拨2000亩荒地,还答应补给邹振龙开荒雇工费1.1万元(实际上只给了7000元)。就这样,邹振龙开垦出来的2000亩耕地,连同已经播种的大豆、壹台链轨式拖拉机和全套农机具,都被划归场畜牧科了。
在射秽主义中国,在黑龙江农垦这个现代化的国有农业大企业,怎么会发生这种明火执仗、公然抢地的事情?我不得不再三向邹振龙表示疑问:怎么会这样?不可能吧?
“真的!”邹振龙泪流满面地说,“不然我不会上访到今天!”
不仅抢地,还要抢粮。入秋,大豆熟了,地里金灿灿的,风壹吹,豆铃哗啦啦响。场部畜牧科的人欢天喜地到邹振龙的地里收豆子,邹振龙站在地边看着,泪如雨下。那是自己付出多年血汗和借来的几十万元巨资才开垦出来的耕地啊,那些大豆都是他的汗珠子啊,可场领导的壹句话,就归了别人!
就这样,邹振龙投入数十万元开出的2000多亩耕地、数套农机具和价值14万余元的大豆,被前锋农场全部无偿剥夺!
邹振龙和我手头现在握有多人提供的证言,证明了这次剥夺。壹个有着美好发展前景的家庭农场就这样被前锋农场“消灭”了!
姜副场长最初答应的“再免费提供2000亩荒地”的事情,其后根本没给落实。后来这位姜先生因病去世,邹振龙的事情更没人管了。
邹振龙壹家人的生活自此陷入极度困境。他无事可干,无地可种,只好四出打工,老母亲和妻子都有病在身,他甚至连25元壹盒的药都买不起,抱头在药店门口痛哭。两个读初中的孩子因交不起费用也失学了,也跑到外地打工。至今他还欠著20多万元的外债,每逢过年,邹振龙就像《白毛女》里的“杨白劳”,家门口堵满了要债的人,壹家人只好东躲西藏。
1993年,场部畜牧科解散了,邹振龙找到场领导,想要回本属于自己的2000亩耕地。但历时7年,从那时在任的陈宏有场长到后来的张贵春、窦玉敏场长,再到现任的宋宝玉场长,四任领导都以“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管不了”为由,拒绝退还。
我要问,遭受这样残酷而又无耻的欺压与剥夺,农工们能不上访吗?邹振龙能不上访吗?朗朗乾坤,堂堂中国,难道还不允许他们找个说理的地方吗?邹振龙和其他壹些遭遇不同灾难的农工逐级上访,直到农垦总局,无人理睬,也没有结果。
2009年初,腊月二十四,刚过完“小年”,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杨玉学等5人到达北京。在天安门广场上,民警问他们是做什么的,邹振龙如实回答“是来上访的”。民警用车把他们拉到西城区壹个派出所,做了登记之后,然后又用车把他们送到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集中接待信访的地方,俗称“马家楼”。数小时后,黑龙江农垦总局驻京办主任带车来拉他们,说“我接妳们到驻京办谈”。车开到农垦驻京办门口,邹振龙他们要下车,壹帮工作人员极力阻挡,把张丽英的衣服都被撕破了。然后车把他们拉到北京通州区耿家庄壹个铁门挂锁、高墙耸立的大黑院子,自此被非法关押起来,完全失去人身自由。里面有个自称“王主任”的人说,“我已经和妳们建三江局和前锋农场联系了,过几天他们就派人来给妳们解决问题。”
但壹直没听到“楼梯响”,也不见“人下来”。大铁门整天锁著,24小时有人看守,任何理由都不许出门,烟民买烟都由“工作人员”代买。有人要出去,不听话就被暴打壹顿,打得鼻口流血。邹振龙他们发现,这个大院子关了数十人,壹间房住8人或十几人,壹打听,有黑龙江、山西、四川、湖北的,全是上访人员。邹振龙他们被整整非法关押了31天,春节和正月十五都是在这个黑院子里度过的!
后来,当地派出所巡查时发现这个铁锁高挂的大院子很可疑,经调查才发现里面关押了很多人。于是壹天夜里,通州公安部门来了7辆警车和大批干警,对这个院子進行了突袭和全面查抄,所有被关押的人被解救出来。农工们热泪长流向派出所长表示感谢,所长说:“我们发现以后,下了决心要彻底拔除这个非法拘留点!”
农垦驻京办被迫把邹振龙等人送回前锋农场,说“妳们的要求回去就能解决”。
写到这里,连我都不相信他们的许诺了!
这里必须指出,类似通州这种非法关押上访民众的神秘“黑院子”是近年在北京兴起、生意日趋兴旺的“地下产业”。据《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40期所载刘长、何三畏报道(《作家文摘》报10月15日转载)披露,2003年出现了有史以来的“信访洪峰”之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壹系列政策,强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强化追究信访责任制。自此各地進京“截访”愈演愈烈,壹些不法分子乘机在北京等地办起“黑监狱”,替地方政府“截访”和非法扣押上访民众,以此收取地方政府的巨额佣金。我在前文所写的龙镇农场進京上访农工刘玉云等人,就是农垦驻京办雇用了壹辆黑色大奔,从北京直接拉回哈尔滨的。刘玉云说,她下车时,开大奔的人要求农垦干部“结账”,她听说费用为2万元。
农垦拦截上访农工投入的大量经费,肯定来自农工的承包费!
2
邹振龙等人返回后,所有的合理要求都如泥牛入海无消息。
2009年3月,邹振龙、张丽英等4人再次入京上访。他们遇上《工人日报》壹位姓赵的老记者,50多岁的样子,人很正直,富有同情心。听了邹振龙等人的控诉之后,他深入到前锋农场進行了三天暗访。大量血淋淋的事实令赵记者十分震惊,他说:“宁可我不干了,也要把这个黑幕捅开!”离开前,赵记者约前锋农场负责人见了面,质问为什么无偿剥夺农工通过合法手续承包的耕地?这位负责人的回答是:“因为农场的家庭农场取消了。”
赵记者介绍了自己采访的几家农户的艰难生活情况,负责人不为所动,仍然多方为农场诡辩。赵记者拍案而起,怒斥说:“有个寡妇孙海云,自己带着两个孩子,住着破房子,连吃饭都困难,妳上她家去了吗?妳们就不能救救她吗?!”
这是多么可贵的、高尚的、正义的、富有同情心和伟大人格力量的声音啊!中国需要更多这样的声音!行文至此,我愿意向赵记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可惜访谈时农工们壹时记不起他的名字了。
当时,赵记者与农场负责人吵了起来。过后,农场要“安排吃饭”,赵记者严词拒绝。
2009年4月,邹振龙等4人第三次入京,找赵记者询问报道情况,赵记者说,前锋农场和农垦上级机关“派人来报社做工作了”,但报社坚持正义,还是发了壹份《内参》。
这份《内参》是经过赵记者深入调查、广泛听取农工意见后写出编发的,充分反映了前锋农场某些不良现象和农工们的强烈呼声,极具参考价值,现摘要如下。
花样太多:不落实国家农业政策
生活艰难:农垦职工呼吁解决问题
(农场职工上访信)
工人日报编辑部:
我们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前锋农场的职工,我们这里地处祖国的最北端—黑龙江省抚远县境内。我们反映的情况是:第壹、前锋农场对职工承包土地的租费过高问题。以旱田为例,2008年每亩收费180元,2009年每亩收租费则又提高到214元,完全违背了国家和黑龙江农垦总局明令的农场田地收费不许超过2005年的收费标准,而前锋农场2005年的收费标准是每亩地每年125元。第二、干部们大量占用农田等问题。按上级有关文件,农场挣工资的干部不许承包土地,但前锋农场很多干部们都有数千亩不等的土地,而且有些土地他们只交很廉价的租费;第三、农场绝大多数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农场许多职工没有土地或者因为土地租费过高而生活十分困难,职工中有许多现在仍然住在破烂不堪的泥草房里,有的家庭连电视都没有。我们这里的问题很多,但这里的干部们很有“办法”,职工们反映的问题,他们给上级汇报时都糊弄过去了。我们希望新闻单位能把这里的事情认真调查壹下,让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能了解我们这偏远地区职工的困难。
前锋农场蒲建清、张丽英
记者调查
2008年11月12日,记者到前锋农场進行采访,现将采访的有关情况归纳如下:
从兴办职工家庭农场谈起
1984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根据中央(1984)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的暂时规定》,这个“规定”明确:家庭农场与国营农场属于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土地15年不变,三年不上交农业税。而前锋农场规定:土地开发壹切费用需要个人投资;开荒种植第壹年家庭农场每亩向农场交5公斤粮食、第二年每亩交10公斤、第三年每亩15公斤。农场职工当时承包的是沼泽荒地,“荒地”俗称“生地”,经过多年耕种后才能成为正常生产粮食的“熟地”。种地所需要的种子、化肥、油料等壹般核价后,由农场先行垫付。开荒环境差、个人投资高、粮价低,由于以上原因,全农场当时只有部分职工报名兴办家庭农场。
到了九十年代,职工开垦的荒地成为“熟地”,粮食生产比较稳定时,农场以职工欠款为由开始收缴职工家庭农场的土地,但将没有欠款的职工土地也壹同收走。例如农场职工周(邹)振龙没有任何欠款,他1989年从部队复员,个人投资开发荒地2000余亩,1991年农场畜牧科组建农业点,因为土地不够,农场就强行收缴周(邹)振龙的土地,同时把收割的大豆也壹同收走。
1998年,农场12连职工蒲建清与农场签订的家庭农场土地承包合同还未到期,农场以他欠款为由将土地收回,并将他个人投资价值十几万元的农用机械没收。2006年农场以补充方式给蒲建清调配396亩土地,时任场长窦玉敏口头告诉蒲建清:调配的土地不交任何租费。但到了2008年初,新任场长到任,农场开始对蒲建清的土地每亩按180元到220元收费,因没有交费,2008年10月29日,农场出动公安、法院人员雇用装卸工,将蒲建清当年收获的粮食约6万斤强行拉走,土地也同时没收了。
马久义、孙海云夫妻当年开垦土地3000多亩,以后陆续被农场以各种理由收走,到2000年他们只剩下1000亩土地。2007年8月,马久义因车祸死亡,2008年3月,农场将他家的土地收回,理由是马久义死了,孙海云没有能力继续耕种土地。孙海云有两个女儿,壹个上学壹个待业,母女三人现在仍然住在残破不堪面积仅十几平方米的泥草屋里。家中壹贫如洗。马久义、孙海云夫妻开办家庭农场二十多年,由于几次遇到荒年和旱年粮价低等原因,他们累计欠农场的垫资款和承包费50多万元。欠农场钱款在租地户中是个普遍现象。因为欠账要被农场收回土地,所以孙海云夫妻从个人手中借债还给农场。马久义2007年8月出车祸前,他们刚将农场的欠款还清,但目前仍有个人欠款30多万元。因为土地被收走,孙海云没有了还债的可能,2008年6月,那些债主们将孙海云告上法院向她讨债。到目前为止,八十年代开办家庭农场的职工只剩下六户。
2002年8月29日,江泽民主席签发的73号主席令,其内容有“不许将耕地收回抵顶欠款”的规定。
农场干部拥有大量土地问题
职工们列表提供了壹份有40多人的农场各级干部占有大量土地的名单,这些土地有的记在干部自己名下,有的记在干部亲属名下。例如刚退休的前场长孙鹏,有土地4000多亩;农场副书记吕宏(用其丈夫名)有土地10000多亩;农场副厂场长孟庆华有土地8000多亩;农场前副场长王树文有土地4000多亩;农场副场长纪春武有土地2000多亩,连队领导都拥有较大数量的土地。按规定由国家发给固定工资的农场干部属于公务员身份,不允许拥有土地。
干部的土地大致有以下几个来源:
第壹、是从职工家庭农场收回的土地,例如,职工白文革家庭农场的3000亩土地被农场副场长井洪伟、畜牧科长杨晓军买走;孙海云家庭农场的土地壹部分卖给双鸭山石油公司,还有壹部分卖给了窦玉敏的堂弟。
第二、利用“连片地”名义买地。“连片地”是指八十年代开办家庭农场时,在各户农田之间有壹些地边地角的低洼地,后来这些土地逐渐被开垦“连片”而种植庄稼,这些边角地实际数量很少。九十年代后期,家庭农场的土地陆续被农场收走,此期间,农村干部们陆续私自开垦湿地。例如农场原场长孙鹏以其小舅子的名义在十七连开垦湿地1500多亩,又在五连南边开垦湿地1000多亩。又如农场孟庆华副场长在八连南边开垦湿地2000多亩,在二十连西边开垦湿地1300多亩,其他还有壹些农场领导也陆续开垦了数量不等的湿地。2007年5月,前锋农场借“连片地”之名制定所谓的“连片地”政策,称:已经开发的“连片地”归个人种植,三年之内,每年每亩土地上交15元,第四年按“熟地”管理,私自开垦的土地从此有了合法身份。
第三、关于占用“养羊”和“林地”土地问题。2004年春,黑龙江农垦系统曾规定“可利用湿地养羊放牧”。前锋农场当时也号召农场职工利用农场湿地养羊放牧。养羊当时占用五连、七连、八连、二十连、砖厂湿地约十几万亩,但到了2007年,因为壹些原因,养羊户基本消失,仅剩下的几个养羊户也被撵到三江自然保护区,养羊户腾出的湿地全部被农场各级干部种粮食了。例如:四连李强连长在2007年将在湿地放牧养羊的李荷叔侄撵走,自己开垦湿地种植大豆2000多亩,2003年他又在王克印家庭农场门前开垦湿地2000多亩。2007年春,农场副书记吕宏以栽树为名买走湿地4000多亩,几个月后毁掉树苗约20多万棵,种大豆。被人举报后才将树苗补种上。2008年春,吕宏个人又在这片湿地周围开垦湿地6000多亩。
壹些土地农场干部以每亩40元到280元不等的价格以买“荒地”名义廉价买走,之后,他们办理了30年的个人使用权,这些土地他们每亩地每年只需上交给农场16·5元的土地承包费。占有大量土地,又交少量租费的人,他们目前收入太丰厚了。
关于农场税费改革的问题
国务院《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通知》(2005)24号、中发(2006)1号两个文件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国有农场则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降低农场职工的社会负担。为贯彻中央精神,2007年,黑龙江农垦总局(2007)7号文件制定:“黑龙江农垦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操作方案”,其内容明确规定:为解决农垦职工负担过重,将农场职工负担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全部免掉,2006年收取的此项费用要予以退还,2007年及以后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给予部分免除,农场因此减少的收入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出的方式补助。中央2006年给黑龙江垦区国营农场税费改革补助资金8·94亿元。7号文件同时明确规定:规模田收费控制在2005年以内,前锋农场2005年旱田每亩收费120元。
依据国家和黑龙江农垦系统的对农业减负政策,2007年前锋农场也制定了“税费改革操作方案”,然而前锋农场制定的方案有两份,壹份报给上级机关,因为要领取国家财政补贴,这份“方案”要壹直上报到国家农业部农垦司,其中主要内容有:前锋农场土地总面积44万亩(而采访中,接待干部介绍,前锋农场土地面积为97万亩),机动地13万亩、基本田2万亩,每亩收费58元;规模田28万亩,旱田每亩收费74·7元,水田每亩收费159元。这样壹个“方案”表明前锋农场依据国家政策为职工们减负了,而实际收费与此并不同。前锋农场在收取土地租费问题上采取了壹个混淆实质问题的手法,即签订土地合同中在“耕地类型”壹栏中,壹律让职工填写“机动地”。个别也有填写“规模田”的。如此,对上级汇报时,可以表示只是对随行就市的“机动地”高收费了。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垦发(2005)18号文件明确规定:“机动地原则上控制在耕地面积5%以内,并主要用于新增农业劳动力安置和基本建设占用地、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调整”。农垦职工向记者提供的他们与农场签订的“土地租费合同”揭示了上述问题。
租费高、负担重、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
前锋农场近几年中壹直在调高土地租费,以旱田为例,2004年收费每亩90元,2004年120元,2005年125元,2007年125元,2008年180元(水田220元)2009年又提高到214元(水田245元)。现在壹亩土地化肥、种子、农药、收个费、机耕费、人工费、水费、大棚等,旱田成本约300元、水田成本约500元。在正常的风调雨顺年份,旱田每亩收入不超过400元、水田每亩收入不会超过800元。如此,去掉给农场的租费,每亩地职工自己可得的利润仅在百元以内,而基层连队职工在农场规定每亩收取180元到200元的租费基础上,还要由连队再次收取水费、水利设施费、电费、材料库费、油库费、场地费、管理费、义务工费、机动车存放费、田地杂草费等,由此,基层连队职工承包的土地租费实际还需再支出约50元,正常年份种地利润也很微薄,如此,租种农场土地职工们生活困难就不难理解了。
采访中,提到土地租费问题,干部们多次称:农场自己有公、检、法、司、学校等机构,社会负担太重,对土地的高收费迫不得已。
关于基本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07年7号文件规定:具有农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实际参加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人员,包括在岗农业职工和没有职工身份但实际参加农业生产活动的配偶、成年子女、落户农民,以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以分配基本田,数额是水田8亩、旱田15亩。基本田是在农场工作了壹辈子职工的养家糊口田。在采访中,前锋农场领导曾介绍了农场对基本田的发放政策:未退休职工、18岁以上、本地户口、连续两年承包土地没有其他资源(指没有规模田、养羊、林地)具有以上条件可人均分配旱田15亩或水田8亩。而有工薪收入、服兵役、在校学生、挣工资人员、有车户、经商者等不分配土地,上述规定导致众多农场职工失去分到基本田的资格,职工们反映前锋农场95%以上的职工没有基本田。在采访中,曾问及无地职工的生活问题,农村领导回答:他们可以干别的活、做点生意或者给种粮户打工,比如他们现在给种粮户装车每天收入也不少。在前锋农场场部所在地的大街上可以看到壹群群站在大街上等待被别人雇用打短工的农场职工,这种短期临时收入应该说无法保证职工生活稳定。
农场存在的其他问题
职工们介绍前锋农场仍然存在“黑地”问题。前锋农场介绍土地总量97万亩,而2008年8月,上级有关部门航拍时测定前锋农场的土地约120万亩。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问题。农场实行的土地承包合同期有壹年、十年、二十年、二十五年、三十年、三十五年、无年限和“连片地”八种合同,职工们反映说:如此多的合同方式,领导们怎么办,怎么说都有理由,上级也难查出农场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05年农场职工医院卖给个人成为私人医院,职工的医保关系现仍在职工医院,因为费用原因,出现很多职工到私人小诊所看病的现象。
前锋农场壹直实行“上打租”政策,即每年开春职工们必须把土地租费预先交给农场,否则壹律由农场收回土地。如此,农场可以“旱涝保收”,而年成不好的欠收压力却由职工承担。前面提到的马久义、孙海云夫妻欠农场50多万元就有灾年导致粮食欠收的原因,家庭农场职工欠农场钱款在当地是个普遍现象。
关于大集体职工问题。前锋农场有近300名八十年代后期招收的具有大集体身份的职工,如今多是六十多岁左右的老人了,虽然当年招工手续正规,但他们的身份却不被认可(相邻的859农场、胜利农场与他们性质完全相同的职工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他们没有分地资格、老无所养。例如薛殿庆、石凤玲夫妻都属于农场的大集体职工,1994年离开农场的基建岗位下岗,他们目前没有经济收入,包括养老金。住在同样给别人打工的女儿家壹间临时搭出来的简易房里。他们的儿子死了,儿媳再嫁,老夫妻还要抚养今年正在上初中的孙女。今年10月份,66岁的薛殿庆刚刚找到壹份给私人旅馆烧锅炉的工作,每月可挣500元,但这只能在冬季干几个月,刚刚57岁的石凤玲已经老态龙钟。三连职工白文革当年开办家庭农场,1997年土地被收回,他没有分配到基本田,平时靠打短工维持生活,如今租住别人壹间十几平方米的简易房子里。在采访中看到很多职工生活很困难,在壹些连队,例如十连,总共壹百二十多户职工就有六、七十户住在破烂低矮的泥草房里。
前锋农场有上百万亩土地,职工人均土地约壹百亩,如此丰富的土地资源,国家连续五年出台了壹系列的惠农政策,粮价逐年走高,农业形势大好,前锋农场职工们的生活不该如此。
大量事实表明,《工人日报》这份内参发出后,几年来情况没有任何改变,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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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4日,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邹福祥、李殿坤等8人第四次入京上访,结果又由农垦驻京办出面,把他们截了回来。白文革、邹福祥、李明经隔离审讯后,分别被行政拘留7天和10天。
请读者注意,前锋农场的张丽英与本文开头所引的大兴农场赵成凯事件,是性质相近的典型案例,在垦区带有普遍性。因张丽英多次拼死抗争,她的名字在建三江广为人知,也算个“名人”了,农场有些干部对她下手也就比较“狠”。
张丽英的老家原在吉林,1977年知青大规模返城期间,她来到前锋农场。1993年,她和丈夫借钱开荒近1300亩,并获得省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后来她离婚了,就自己带孩子耕种这片土地。
2000年,前锋农场要求所有家庭农场必须“三带”,即必须接受由农场统壹提供的、价格高于市场的种子、化肥和油料(与前文所说的浓江农场壹样)。张丽英坚决拒绝了,为此多次遭到处罚。与此同时,前锋农场的土地承包费也年年涨。因为张丽英不听话,有壹年交了15万余元的“上打租”,还欠8万多元。队长擅自作主,多次把张丽英自费开发和承包的耕地发包出去。张丽英拥有省土地局颁发的《土地证》,她自然不服,進行了激烈抗争。
2010年春天,农场把张丽英的900亩地发包给其他15户农工,15户农工坐着面包车赶到地里准备开干。张丽英正在地里扣大棚,见壹帮人進了她的地,她操起壹把大铁锹冲到地头站住,怒喝:“谁敢壹脚迈進我的地,我就敢把妳的脑袋砍下来!”她又走近面包车对司机说:“妳要不开走,别怪我砸烂妳的车!”吓得司机拉着那些农工赶紧跑了。
如此这般,豁出命来的张丽英前后撵走他们三次。双方争执不下,张丽英也就拒交“上打租”,前锋农场因此向农垦法院起诉了张丽英。黑龙江垦区拥有自成体系、独立管理的公检法系统,农工告状就等于在告农垦公检法的“顶头上司”。很多上访农工对我说,他们在农垦系统告状,经常连案都立不上。垦区進省入京的上访人流持续不断,这大概是壹个重要原因。从根本上说,这不是垦区公检法工作人员的品质问题,而是体制问题。
张丽英多次败诉。
她被迫加入上访队伍。2009年春节前后,邹振龙他们被关進北京通州区壹个大黑院子,张丽英就是其中壹个。后来她回到吉林老家住在母亲家中,前锋农场竟然派人跟到吉林,就住在她母亲家对面,整天监视张丽英的动静。母亲对他们说:“我女儿回去后,不准妳们处罚她,否则我就不放她走。”农场人满口答应。但回到农场,公安人员就把她抓起来塞進车里拉走了。她在车上给工人日报赵记者打电话求救,赵记者要她把手机递给车上的公安人员,这位公安人员说:“我跟他说得着吗!”不理。
2009年4月11日,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判处张丽英行政拘留10天。张丽英不服,申请复议到省农垦公安局,结果是“维持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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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工人日报发出的“内参”引起各方面高度关注。不久,北京某机关派出壹个调查组,由壹位女干部带队,到达前锋农场,由建三江农垦分局、前锋农场负责人等多人陪同,分别到上访农工邹振龙、张丽英、蒲建清家了解了情况。当着领导的面,这几位家庭农场户主如实讲了他们的遭遇。农垦方面的陪同人员表情冰冷,没有任何态度,还当场指责他们不该上访。张丽英反驳说:“妳们不给解决问题,我们能不上访吗!”
这个调查组在场里的其它活动,农工们就不知道了。
4月19日晚11时,上访农工白文革从壹位朋友家出来,身后就有车跟上了,到了壹处僻静的角落,前面又有车堵住出路,车上下来两个大汉,拿着镐把,二话不说,抡起镐把就往白文革的膝盖处猛击,白文革顿时瘫倒在地,之后凶手迅速跳上车逃之夭夭。此前不久,白文革在场部曾遇上壹位机关干部,那人喝得醉醺醺的,见了白文革他就骂道:“因为妳小子上访,场里罚了我5000元,他妈的妳得把钱还我!”白文革说:“我上访是我的权力和自由,和妳有什么关系!”那人说:“早晚有壹天我把妳的腿打断,叫妳再上访!”
两年多过去了,此案至今没破。白文革找场长催办十几次,不知农场公安部门做了哪些调查工作,至今没有结果。
白文革左膝盖为粉碎性骨折,两腿胫骨纵裂。他治伤共花费1万多元,是上访“难友”们凑起来的。
白文革悲愤已极,他只在医院住了8天,4月29日出院后,他拄著双拐由儿子掺扶著,和张丽英等人直奔北京,找到北京那个机关,那位调查组组长由秘书陪同出面接待。张丽英说话不客气:“妳们没去调查时我们还没挨打,妳们去了,白文革的腿就给打成这样,请问妳们的调查结果是什么?总得给我们壹个答复啊!”
女组长的答复与农场领导人是同壹条理论,她说:“妳们不是地方的农村,农垦是国有企业,有权收回土地。”
张丽英、白文革愤怒地问:“他们是国有企业,就有权不贯彻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吗?就有权随便撕毁合同吗?就有权随便把土地发包给别人吗?就有权年年疯涨承包费吗?”
双方吵起来了。女干部说自己“有会”,起身而去。
2010年10月6日下午,我正在听邹振龙、白文革、张丽英等人介绍情况,张丽英的儿子郑江峰来电话,说家里来了壹批农场公安、法院人员,开着壹辆大货车,强行拉走了她的400多袋大豆(每袋180斤),价值11多万元。理由是张丽英在农场起诉她的、由农垦法院判决的官司中输了,需补交5万余元的费用。因张丽英没行动,因此“强制执行”。我在电话中请求法警给张丽英留下壹点活命粮,对方以“执行命令”为由断然拒绝。
张丽英的儿子郑江峰在电话里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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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振龙、张丽英等人还带来前锋农场十二队农工水新宏的壹份上访信。
信中写到,80年代中期,他和父亲水维伦借钱开荒达7000多亩。1990年因农场建设排水干渠,他家退出4000多亩,只耕种经营2500亩地。1998年,当时的队长张继坤不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强行把水家的2500多亩地无偿收回,还将其自购的大批农机具、包括拖拉机、大犁、点播机、8吨油罐等扣留至今。水新宏壹家没有了生活来源,只好四处流浪打工。这期间,队长张继坤竟然莫名其妙给水新宏增加了40多万元的挂账(即欠债),后来又增加到50多万元!
水新宏多次请求场领导,让他承包壹些土地以维持生活。2010年,农场给他安排了200亩地,可这些耕地分别处在两个连队,又分为3个地块,给他造成极大困难。
水新宏在信中写到:“这样给我安排土地,就是故意给我制造困难,打击报复。”
在建三江分局负责人于2010年12月16日赴北京送给我的《反馈材料》中,同是这位水新宏,在12月12日写了壹份新的证言材料,主要表述了农场领导对他怎样“关心爱护”云云,最后说:“现在生活条件有所好转,希望管理区能够继续帮扶我。”
是水新宏在前信中撒了谎吗?
我不知道前锋农场要他写第二封信时,水新宏是怎样的心情?享受过那麽多的“关心爱护”,他该是多么幸福快乐安康啊!他怎么会编造出那麽多悲惨的“谎言”呢?
第十壹章:壹个家庭农场的兴衰
——洪河农场农工姜宝贵的自述
我和建三江大兴农场其他职工壹样,1984年响应农垦总局的号召,与刘涛、孙万宽共同创办了家庭农场。
我们怀着美好的憧景,共同集资5000元买了壹台拖拉机,其他费用都是在农场“扶上马、送壹程”的政策下,由农场先垫付种子、化肥和油料,热火朝天开始了艰难的创业。由于对困难估计不足,我们几次都差壹点就把家庭农场放弃了。
首先是土地条件。由于所有的岗地、好地都被农场开发完了,我们开的土地都是农场不能开的沼泽地。光是交通,就是难以逾越的障碍。拖拉机常常掉進沼泽里,有时陷得就剩下壹个驾驶室了,发动机也灭火了。我们只好求助其他家庭农场,找来几台拖拉机,最多的时候找来五、六台拖拉机才能把我们深陷的拖拉机拽出来。壹拉需要几天时间,太难了!之后还要修车,因为发动机進水,所有润滑油都要换掉,类似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外加地势太洼,再赶上春雨,等我们把地种完,最晚已经到7月15日左右了,连队的岗地庄稼都长20多厘米了。这样,庄稼的成熟期自然也就不够。到了秋天,由于各种原因(低温、干涝、土地生化、播期太晚),庄稼几乎绝产。头三年几乎都壹样,因为这叫养地,即生荒地必须经过几年时间才能养成熟地,赔也必须要种,不种不赔,地就养不熟。
由此我们各自都背上了沈重的外债,“驴打滚”的利息使我们个个陷入绝境(月息3分以上,10个月为壹年)。像我们这样子的家庭农场很多,因此很多都黄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都有。大兴农场最典型的有孙福禄、吕江、王志、“豆腐刘”,他们的家庭农场全部破产,土地被农场收回了,人也不知去向,这是其壹。
其二,生活环境更是叫人不堪回首,冷热不说,吃的喝的住的都是问题。由于地远,我们就住在临时搭的窝棚里,冬不遮风,夏不挡雨。播种期集中在壹个月左右,有时带来的米面不够用,只好忍饥挨饿。我们白天黑夜连轴转,好不容易回家壹次,有壹次忘记带盐了,后来十几天也吃不到盐。
喝水是就地解决,在地上挖壹个大深坑,喝雨水。虫子、野兽、耗子和人共饮共用。有的耗子掉坑水里淹死了,时间长,连毛都泡下来了,我们还得照样喝。
前期还够用,到了后期,水就不够用了,再赶上长时间长不下雨,就更惨,做饭的水都没有了,我们只好吃生米。
洗脸是壹种奢望,十几天洗不了壹次是常事。回到家里,连媳妇都认不出我了,简直跟野人壹样。
不得不提的就是漫天飞舞的蚊子、瞎蠓和小咬,用手壹抓就是小半把。人被咬的没办法,只好用黄油把人除了眼睛以外,全部用黄油涂上。白天更不好受,为了防瞎蠓咬,全身捂的壹点不露,汗水和黄油搅在壹起,叫人难以忍受。但稍不注意,被咬的地方就出很多血,因为瞎蠓壹咬就掉壹小块肉,所以人们最怕的就是它。
其三,就是精神上的压力,由于长期负债经营和体力上的透支,很多人被拖垮和病死。我就几次差点儿彻底报销,在炕上壹病就是壹两个月不能下炕,我妻子也和我壹样满身是病。类似我这样的岂止我壹个人。我以上说的这些,若不是我亲身经历,妳就是编也编不出来的。所以我们这些人对自己开出来的耕地的倾注,胜过我们的孩子和生命。
其四,人为制造的灾难把我们坑了。随着改革开放進壹步实施,土地条件逐渐好转,这时垦区有些领导和机关干部也把眼睛盯在了这片土地上,他们把地价逐年提高。前几年年年涨,我们都有证据。特别到了2011年,大兴农场制定了2011年“1号文件”,已经把承包费提高到每亩400多元。我们自己投入身家性命和血本开出的地,妳农场凭什么收我们的“租子”?收得比旧社会地主老财还高!我们这些开荒户,旧的外债还没还上,新的外债又背上了,真是雪上加霜。
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每年大兴农场全场贷款总额达到五个多亿,按全场土地总面积均摊的话,全场80多万亩土地,每亩负债600多元,这就是农垦大繁荣背后真实的壹面!我由开始创业时外债1700元,到现在已达到五六十万元,我总计壹千多亩地,至今真是心力交瘁,无力偿还。
以上诸多情况壹目了然。谁富了谁穷了也不用再说了。就这样,他们还是变本加厉提高地租,如果妳不交钱,就收妳的地,卖妳的地。妳如果向上面反映情况,他们就造假说,妳种不起了,自愿上交的。有哪个农工愿意把比自己孩子和生命更重要的土地上交呢?这不是弥天大谎吗!
他们上欺下骗,骗不住就动用农垦公检法强行镇压。我们农工怎么抗得住他们的强压政策?大多数人只好自认倒霉,默默忍受。我相信党中央绝不允许妳们胡作非为的!上有天理,下有国法,总有壹天党中央会还我们壹个美好的未来。
以上就是我二十几年创业的苦辣辛酸,希望有壹天,在我开垦的土地上生长出幸福的鲜花,并把属于我们自己投资开荒的土地使用权还给我们,让我们安下心来多产粮食,为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十二章 国家信访局的正确结论
——2005年的壹份《信访情况通报》
黑龙江垦区的上访人流多年来持续不断,似乎是个“顽症”和“死结”了。早在2005年,国家信访局在汇总大量上访人员反映的信息和情况之后,发出壹份综合性通报,全文如下:
国家信访局
信黑字(2005)117号
关于交办沈家荀等人10件来信的函
黑龙江省信访办:
现将我局2005年第85期《信访情况通报(信)》,以及该通报所涉及的沈家荀等人的10件来信及来信列表随函转去,请研究处理,并请了解领导批示和有关部门处理情况,结果望告。
国家信访局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家信访情况通报(信)
2005年8月24日第85期
农垦职工负担重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农垦系统职工反应负担过重、生产生活困难的来信呈上升趋势。现将近期黑龙江省部分农场职工来信反映的情况综合如下:
壹、职工负担已严重影响他们正常的生产与生活
建三江七星农场垦区劳模滕兆华来信反映,中央明文规定,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可今年农村农业税费不但没减,反而大幅度上涨,平均涨幅30%以上,前锋农场上涨50%。饶河农场职工沈家荀等300多人联名来信说,中央为农民减负,但国营农场却变着法加重职工负担,加上这两年农资大幅度涨价,职工们已被压得喘不上气。土地租金,2004年比2003年每亩多收10多元,今年又比2004年每亩多收30—40元,粮价好,租金就提高。农场领导还私扣种粮补贴,每亩补贴比附近农民少8·68元。依安农场“壹名共产党员”来信说,该农场多年乱收费没人管,今年每承包壹公顷要交4500元承包费,比2004年多交1000元,还要另交300元水费、500元抵押金、300元农时保证金、50元育苗基金。逊克农场“2300职工”来信说,他们和当地农民比,每种壹亩地,仅地租壹项就要多交110元。有四轮车的职工,交完养路费后还要向生产队交300元“义务工”费,55型拖拉机要交500元。嫩北农场四队职工项文龙等人联名来信说,好年景每坰地能盈利六七百元,今年农场每坰地交的税费比2004年增加500元,农工种地已无利可赚,有的还要赔本。由于前几年灾年减产种地赔钱,多数农工都欠农场的钱。这两年年景好了,但卖粮款却被队里扣下冲抵欠款了,造成农工生活困难,有的连基本生活都保证不了。山河屯林业局职工张书信等人联名来信说,职工承包林场土地去年每亩承包费650元,今年每亩又被加收100元管理费。讷河市老来监狱农场职工赵晓苹等人联名来信说,原来职工种壹坰壹等地交费1420元,二等地1170元。今年领导为完成上级指标个人多提成,把壹等地提高到1720元,二等地提高到1620元。八五二农场职工来信说,职工每年要交农机管理费、水利费、水利维修费、修路费、工程建设费、义务工、科技服务费、三库壹场费、养牛费等,不交就取消种地资格。
二、造成职工负担重的原因
(壹)职工没有土地承包自主权和经营权,权益得不到保护
垦区劳模滕兆华说,“农场所有制”决定了农场与职工之间特殊的土地关系。职工不像农民可以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也不享有承租土地的自主权和经营权,权利和义务都是单方面的。种地赔钱时农场强迫职工承包,亏损、受灾,职工自负;种地赚钱了,国家补贴了,又搞竞价承包,或高价包给场外农民,或回收土地低价包给干部,而让职工下岗。多数来信反映,农场管理混乱,无章可循,场领导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只管“收租逼债”,不顾职工利益,不管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二)农场自定土政策,农场与职工争利,干部与职工争利,是造成职工负担重的主要原因。
饶河农场为搞“形象工程”,强迫职工统壹耕作制度,统壹机械作业,不计成本,增加职工承租费用;强迫职工购买农场种子公司质次价高的种籽,否则不退承包金;强迫职工把粮食卖给农场,压价收购,乱扣款。七星农场不让职工的小型农机下地作业,片面强调把土地集中起来用国外特大农机耕作,让少数人作业,多数人下岗;强迫职工到企业指定的地方交粮等。逊克农场强迫职工使用干部买的机械,不让使用农工自己的;干部拿着工资还承包队里几千亩地。嫩北农场从场长、场办主任到科室干部挣着工资、奖金,还各自承包著几十坰地。八五二农场四分场职工杨金权说,2004年他把收获的水稻全部卖给连长家的米厂,结果壹分钱也没给,粮款变成了米厂的周转金;连队会计可以随便扣农工的粮款;2004年合同是空白的,不签字不让种地,签了字合同由连队随便填写;今年的种籽必须用农场的,否则不能享受国家补贴;粮食由连队统壹卖到农场市场部,每斤粮价比市场价低壹角多。
来信职工强烈要求改变现有的农场管理和承包体制,落实国家农业税减免政策,让农工们过上好日子。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
2005年8月24日印发
国家信访局这份“情况通报”是发人深醒的。
值得深思的是,国家信访局总结的仅仅是2005年之前的情况。此后这些年,国家信访局通报所涉及的许多问题,在少数农场不仅没有得到有力解决和纠正,而且有愈演愈烈、竞相效仿之势,国家信访局的“情况通报”形同废纸!
我行我素,无人理睬!
在少数国有农场,管理层与家庭农场的对立与冲突,某些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日趋激化,这是令人深感忧虑的。
面对北大荒持续的上访人流,国家信访局依然忙得焦头烂额,依然在做着大量的“重复劳动”,依然不解决问题。
我壹直非常奇怪,在政治昌明、政策透明、信息传播迅速、群众民主意识大为提高的今天,垦区有些管理者怎么会壹直心安理得地认为,他们凭借强行阻拦上访,严密监视上访,高压控制上访,甚至不惜多次把上访者扔進拘留所或劳教所,就可以让抗争的声音沉没呢?
第十三章 谎言说明了什么?
——对建三江农垦分局《反馈材料》的再调查
我不知道,读了下述文字,垦区专程赴北京向我送达《反馈材料》的领导同志们是否会感到脸红?对于这部厚达四指的《反馈材料》,我相信领导者是过于轻信了,而造假者则只能证明自己的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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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垦区高层领导和有关同志有过两次交流。
2010年12月初,我向国家有关部门寄送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传到北大荒。7日晚,专程赴京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和驻京办负责人,通过新闻界友人请我赴个“便宴”。
高先生性情温文尔雅,说话热情谦和。后来,又有几十位农工被垦区公安抓走或关押,有的逃亡在外,我多次紧急电告,请他出面保护这些农工并放人回家,高先生都认真地办了,为此我真诚地给他发了壹条短信:“足见高部是壹位爱民的好官。”
席间,高先生明确表示,他是代表总局高层,特意到北京来同我進行“交流并听取意见的”,对此我深表感谢。然后我们单独進行了壹番坦率和诚挚的谈话。高先生首先强调,北大荒垦区的成绩是主要的——对此我高度赞同,没有异议。“当然”,高先生继续说,“我们工作中也有壹些不足和缺点,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希望能听取蒋老师的意见,认真加以改正。”
我很感动。我提出三条意见:
壹、北大荒的成就是广大农工用壹滴滴血汗干出来的,老百姓不容易。应当让那里的父老乡亲能够充分得到改革开放的实惠,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安居乐业。
二、请总局认真调查我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如果我搞错了,我愿意公开道歉认错。
三、如果我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请总局领导在政策和措施上拿出壹些强有力的办法,对基层某些错误倾向加以纠正。我作为北大荒的老知青,愿意就此同总局领导做壹次对话,交流壹下看法,以求达成壹致意见。
高先生说,会向总局领导反映我的意见。晚宴的气氛是友好和诚挚的,双方含笑而别。
但是我也想到,垦区部分农场存在的许多问题冰冻三尺非壹日之寒,壹些事情积重难返,壹些事情是政策性、观念性的,解决起来不可能壹蹴而就,需要壹段时间進行必要的调研和调整。
如前所述,我壹直等到今天。
但是以后的情况并不见明显改善。几个月来唯壹的改善就是垦区对上访群众虽然继续严加控制,但公安系统很少把上访农工送進拘留所了。有些上访群众被迫签署了“不再到北京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了出来,但诉求怎么解决?不知道。
尤为令我愤慨的是,壹些接受过我访谈的农工受到种种新的威胁和迫害。2010年12月9日,建三江农垦分局所属的青龙山农场派出大批工作人员和车辆,到女农工张桂荣家抢夺所谓明年的“任务粮”(农工称之为“上打租”,即提前预交壹年的“土地承包费”。现在粮食涨价了,有的农场又将承包费改为“任务粮”)。工作人员当场打伤她的儿子,并抓走3口人准备拘留。张桂荣哭着打电话向远在北京的我求援,我紧急电告黑龙江农垦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热心的高先生立即致电该农场,当地农垦派出所才被迫放人。
建三江农垦分局八五九农场有壹个“家庭农场协会”,是上世纪90年代经农场党委批准成立的。这个协会在党委领导下,在维护农工合法权益、维护农场安定团结局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许多有益的经验。2010年12月,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张丽英等因不堪农场的“土政策”,在征求很多农工同意后,张罗着要模仿八五九农场的做法成立同样的“家庭农场协会”,以维护自身权益,他们向农场党委主动提出申请,并开始起草报告和协会章程。那天白文革和壹位“秀才”正在研究报告、章程的文本,20余个农场公安人员闯進去,把两人押到公安局审问了近3个小时。公安局负责人对白文革说:“上级没批,妳们擅自起草报告、章程就是非法组织!”
白文革说:“我们还没上交报告呢,上级咋批呀?而且我们还没成立,咋叫非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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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6日上午,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带领北安分局、建三江分局负责人和几位农场领导干部近10人,第二次专程到北京见我,就我的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交换意见。三级领导干部都来了,阵势可谓强大,态度可谓真诚。所有人都壹样的和蔼热情,但这次不再是听取我的意见,而是带来了他们准备充分、印制精良、极为正规的反馈意见。
北安分局负责人交给我的是:《关于北安分局退耕还林政策等情况的说明》,A4纸,共59页。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文件,红色边疆农场农工赴中南海新华门上访的卷宗文件,引龙河农场处理唐维君等人在上海世博会期间上访的文件。这些我都知道,也认真研究过,没有参阅价值,也不是对我的调查报告有针对性的反驳。
堪称“奇文共欣赏”的是建三江分局负责人交给我的《关于对蒋巍同志〈疼痛的黑土地〉壹文所列事件的调查反馈材料》,印制于2010年12月14日,蓝色封面,A4纸,洋洋洒洒共536页。看来垦区的同志们很急,于16日就赶到北京送达我手中。
这是双方第壹次真正的交锋。我不知道建三江分局把这份《反馈材料》还报送到哪壹级上层机关?也不知道这份《反馈材料》对上级机关做出判断会发生怎样的影响?考虑到事关重大,为了以正视听,明辨是非,我必须对真相加以说明。
乍壹看,这个四指厚的“大砖头”很容易把我砸蒙。仔细审阅,这份反馈材料虽然“架子”很大,内容其实很简单,主要是前锋农场针对上访农工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3人汇总的大量复印材料(3人反映的问题见“第九节”,请参照阅读)。
我对这个厚厚的本子做了认真研究,并于12月下旬邀请这三位农工到哈尔滨逐页進行了核对。
难道垦区的同志没想到我会進行核对和再调查吗?
(1)、关于邹振龙的部分
前锋农场声称:“邹振龙是因负有债务,经营不起,自愿把2000多亩地交还给农场,以抵顶债务的。”
其壹,经查证,《反馈材料》中就有“经领导决定,收回邹的开荒点”字样,堪称白纸黑字铁证如山。其中农场的报告也自称,“1990年10月因农场组建畜牧科农业队,与邹振龙协商后,将邹振龙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划归畜牧队经营。”
“划归”——即以强权无偿剥夺是真的。
“协商”——无须核对,壹望而知就是假的。
邹振龙不是智障,脑子也没進水,不会领导来“协商”几句,就把自己投入数年血汗和几十万元创办的家庭农场拱手相让吧?那是他的命根子啊!
其二,农场方面称,邹振龙交回家庭农场是“用以抵顶债务”,此说也是站不住脚的。农工春天种地要借债“擡钱”,秋天收粮再还债,这在垦区是普通现象。当年农场把邹振龙的2000亩耕地和正在生长的大豆全部无偿收走了,即使用收获的大豆抵债,邹振龙也还盈余近3万元。而且,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得用承包土地抵顶债务”。
邹振龙还发现,《反馈材料》里夹杂的许多所谓“邹振龙的欠债票据”复印件被重复复印多次,最多的重复使用5次。邹还指出:“农场建畜牧小区用的红砖都下到我的账上了,从第39页到第45页,除壹张票据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是从场里的修配厂找来的,而且还多次重复使用。”
《反馈材料》被彻底推倒。
(2)、关于张丽英的部分
此次见面,北安分局和前锋农场负责人当面对我说:“张丽英连每亩地15元的承包费都不肯交,所以才会没收她的承包地和粮食。”
其壹,经查,《反馈材料》中有壹份《张丽英侵权强行种植土地证明》,其中标明:“2010年,张丽英在前锋农场第四管理区种植土地2621.6亩,应交费用554116元。”如此算来,每亩地承包费高达210多元!壹年之春,张丽英要“上打租”提前交纳55万多元,农场的谎言不攻自破。
其二,农场方面告诉我,“张丽英强占了另外15户农工的耕地,现在这些农户已经起诉她了。”实际情况是,2009年,农场作业区以张丽英拖欠承包款为由,强令收回张丽英自投资金开发的900亩耕地,发包给另外15户农工,遭张丽英断然拒绝。现在来看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张丽英拥有省土地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省土地局驻前锋农场土地科颁发的“五荒开发证”,其“四至边界”面积总计3000亩。她不同意农场年年上涨承包费,她拒绝前锋农场以此为由,无偿剥夺她的家庭农场。于是前锋农场公然抢粮抢地,擅自将她凭证开发承包的土地发包给15户外人。
张丽英自费开荒在前,拥有《土地证》在前,农场以张丽英拒交连年上涨的承包费并在农垦法院“败诉”为由,强行将其土地发包给15户其他农户,因此我拒绝《反馈材料》的解释。
(3)、关于白文革的部分
其壹,白文革指出,《反馈材料》中的“征用耕地协议书”是伪造的,他本人根本没见过。这里需做壹点自我介绍,我是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对文字当有壹定研究。经我仔细比照,这份“协议书”上白文革的“签名”确实是假的。如有疑义,可到笔迹鉴定中心進行司法鉴定。
其二,《反馈材料》列举的白文革大量欠款票据,绝大部分是其兄长白文举的,与白文革无关。农场收回白文革的耕地理由不成立。
其三,没收白文革的成套农机具以抵顶债务的“协议书”同样是伪造的,签名是假的。
其四,最令人愤慨、也令人哑然失笑的造假,壹种以“组织”名义進行的有密谋的集体造假,赫然出现在《反馈材料》中前后两张的《家庭农场承包合同》上!
第壹张:甲方(发包方)标明为“前锋农场”,乙方白文革的“家庭住址”竟然跑到了毫不相干的“大兴农场场部”。
第二张:甲方(发包方)标明为“前锋农场”,乙方白文革的“家庭住址”则是“前锋农场三队”。
两份合同签署日期同为“2010年1月1日”(放假日)。
造假者也太“玩忽职守”了!同壹个白文革,在同壹时间被安放到两个农场,而且有两个家庭住址。这只能证明,两份合同是假的,签名是假的,日期是假的,壹切都是假的!
壹堆谎言!这是以庄严崇高的“建三江农垦分局”的名义送达我手中的《反馈材料》啊,造假者把自己和自己的“组织”作践得太彻底了!
这个造假行为显然不是前锋农场工作人员搞的,他们不可能把自己的单位错写成“大兴农场”,这次造假只能在更高层次的机关進行。在这么高的“党委”层次上,進行如此拙劣的造假,我相信会超乎全国所有公民的想象力!
现在,建三江分局反驳我的《反馈材料》就摆在我的案头,我怎么看怎么像壹场闹剧的脚本。
2011年1月初,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在总局、分局、农场三级相关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当面向黑龙江省调查组反映了上述的造假行为。全场鸦雀无声,无人敢出来否认!
3
发生在建三江的造假行为并不仅仅限于这本厚厚的《反馈材料》。
青龙山农场张桂荣向我提供了农场泡制的壹份“阴阳合同”,2010年3月,她交纳的实际承包费比农场印好上报的“合同”文本多出30618.6元,这份“阴阳合同”是该农场统壹制作的。同样,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唐维君在场部办公室,也发现了全农场统壹制作的“阴阳合同”!
2011年1月9日,洪河农场的张振学打电话给我,聊起伪造白文革合同之事,张振学说,大兴农场还伪造了有关他的壹份合同。2010年11月22日,在农场剥夺张振学家庭农场土地的壹场官司中,农场代表当场出具了壹份合同,标明张振学和都杰于1995年10月25日签署了“转让合同”。张振学说:“我和都杰从不认识,在农场20多年也没见过面,我们怎么可能签署过这份‘转让合同’?”
张振学已经复印了这份假合同,现在他手中。张振学说:“这没什么奇怪的,农场造假的事情太多了!”
第十四章 历史在倾听和等待
——黑龙江省调查组听证会实录
2010年12月下旬,根据黑龙江省委领导批示精神,省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奔赴北大荒垦区,就我所写《疼痛的黑土地》反映的情况進行调查核实,听取意见。事情進行到这种程度,我自然成了“信息中心”,接受调查核实的农工不断把各种动态和信息反馈到我这里。自《疼痛的黑土地》风声传到北大荒以后,每天我的手机响个不停,有我访谈过的,有我没见过面的……
黑龙江省调查组下去以后,农工们十分感动,觉得终于有人管他们的事了。他们说,调查组的工作作风是深入的,态度是认真的,工作方式是公开、透明、坦诚的,调查对象都是《疼痛的黑土地》中的讲述者——我访谈过的农工。
农工们的心情非常高兴和舒畅,尽管2010年的冬天如此寒冷,北大荒雪深盈尺,他们依然像盼来久违的艳阳天壹样。龙镇农场于德清、红色边疆农场吴延敏、引龙河农场唐维君等人说,这些年“告天天不应,告地地不灵”,奔波劳苦,伤心落泪,拘留劳教,挨整挨骂,“真是郁闷死了”。看着电视上国家到处壹片繁荣景象,而我们年年月月壹家人“从来没舒心过,这回上边来领导了”,终于有人以郑重、平和、耐心、公正、亲切的态度,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让他们畅所欲言,“吐吐心中的苦水,看来有希望、有盼头了!”
建三江分局所属的大兴农场、洪河农场、红星农场也有农工来电话问:“能不能让调查组也到我们这儿听听意见啊?”(2010年12月下旬,我去哈尔滨完成壹项写作任务,期间大兴农场、洪河农场、前哨农场、前進农场、胜利农场有50多位农工到哈尔滨找我反映情况,还有很多要来的人,但多数被我的助手好言劝阻住了。)
省调查组首先到达北安分局。
其工作方式类似“听证会”。黑龙江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等人壹路陪同,所到之处,分局领导、农场领导、相关业务部门专业人士,以及我访谈过的农工共同参加调查会。农工们谈意见和诉求,农垦官员做解释、讲理由和根据,双方时有交锋。这样做是正确和便捷的——便于调查组充分了解官、民双方各自的观点,核对事发经过,听取有关证据、依据。
与会农工那种渴望、振奋、重视、战战兢兢的心情可想而知。因此有人录了音,有人做了记录,连调查组到农场调查时,来了几辆车和车牌号都记下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调查组决定着他们的命运与未来!
过后,与会农工们把记录材料发到我的电子邮箱。
读罢这些详实、真切的现场记录,我感慨万端:
其壹,这样的听证会,垦区系统大小官员加起来常常是二三十人,而到场农工只有三五人,闻讯而去要進会场向调查组反映情况的其它农工都被垦区公安人员拦在门外,理由是“调查组见谁,都是点了名的”。可以想见,听证会现场,从人数、官职到场面、气派,那种不对称的无形的威慑力,肯定会给农工心理带来种种影响。但是,我不能不向这些农工表达我深深的敬意。会上,他们表现出大无畏的斗争精神和十分镇静、理性的态度。而且经过多年上访,他们已然成了“法律专家”,引经据典,条条是道——这样的老百姓越多,中国的事业和前途就越有希望!
事实是对质出来的,真理是比较出来的。为便于读者考察了解我的调查报告是否属实,并客观了解垦区官员和农工各自的意见与观点,从而做出自己的理性判断,现将与会农工提供给我的录音或会议记实,摘要录之如下。
1、黑龙江省委调查组赴北安分局所属龙镇农场调查会纪实
(事见本文第四节)
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下午2点50分。
地点:龙镇农场会议室。
参加人员:黑龙江省调查组宋组长等3人;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林业局满副局长等多人;北安分局王副局长、徐副书记、林业处孙艳波处长等多人;龙镇农场王立军场长、石书记、韩副场长、政研、林业部门等十多人。
退耕还林农户:于德清、刘玉云、刘兴华、王义锋、傅继生、王红彦6人。
下午4时,6家退耕还林户被韩副场长引入会议室,韩事先告诫6户农工:“反映问题要简单,不要乱说。”
调查组宋组长:“妳们反映什么事,有什么要求?”
于德清:“1、我们要求龙镇农场给我们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全部给付各项退耕还林补助;2、要求龙镇农场把《造林合同书》中有关农场与我们‘三七分成’的条款取消;3、要求农场赔偿因该场违约给我们6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4、要求享受国家给予的林业燃油、护林防火及各项林业惠民补贴。”
宋组长:“妳们是要退耕还林补助吗?”
于德清:“对,我们要每亩50元苗木费、200斤补助粮、20元生活补助费。”
宋组长:“这个问题谁来解答?”
分局林业处孙艳波:“这个问题我说过多次了,我还说说吗?”
宋组长:“说说吧, 当着大伙的面说说。”
孙艳波:“这个问题我和他们说过不止壹次。”
宋组长说:“是多次吗?”
孙艳波说:“对,是多次。农场是国有农场,是全民所有制,包括承包种地的,人人都有受益权,农场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是土地经营权人。根据《国有农场条例》第3条、第10条和《退耕还林条例 》第35条:‘国家按照规定的退耕还林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粮食补助、种苗造林补助和生活补助。’所以农场应享受退耕还林政策。”
于德清:“刚才孙局(处)的说法不够准确,多年来他只接待我们壹次,而不是多次。农场是全民所有制,但并不是说妳是全民所有制,就可以侵权。农场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外发包土地,人人都可以承包经营。再说,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属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壹谈。《退耕还林条例》第35条规定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和生活补助’,而不是向土地经营权人提供。因此孙处长的说法是偷换概念的说法,因此说由农场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理由不能成立,于法无据。这片退耕还林的土地是我们95年开始投巨资承包、开垦、改造和熟化的,也是经发包方龙镇农场再三动员而实施的。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是我们违约而是龙镇农场多次出尔反尔,违背合同约定,给我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刚开垦还没熟化,农场就让我们栽树,以防被林场收回。为了平息地方矛盾,农场于我们的切身利益而不顾,今天让我们栽树,不栽树就收回开荒地。明天告诉我们不准栽树,谁栽树就收回谁的开荒地。换壹茬领导,下几茬命令,朝令夕改,使开荒户苦不堪言。再加上天灾,使我们生活举步维艰,取借无门。有人为躲债远走他乡,有人丧命于开荒之中。我为开荒曾几天吃不上壹顿饭,为解饿,我到别人瓜地想赊点瓜吃,因为没钱,让人指桑骂槐没赊给,我只好忍饿含泪离去,我穷得冰天雪地只好穿单鞋过冬。大多数开荒户由小康家庭变成了穷光蛋。各位领导,我们为了响应国家五荒开发,不但投入了多年积累了几十万元的积蓄,每户还背负了几十万元的债务。我们每户为此都投入了上百万元的资金,难道说农场让我们投入的资金还能用笤帚划拉回来吗?1995年,场长在开荒开始时对我们说:‘将来开荒地归妳们长期使用’。因为当时的开荒政策是谁开荒谁拥有。开荒地刚熟化过来,正逢国家退耕还林,根据新出台的林业政策,龙镇农场强迫我们退耕还林。2002年9月12日,农场召开退耕还林动员会,主管场长说:‘谁不退耕,就收回谁的承包地!国家可能有退耕还林待遇给妳们,以便缓解妳们的实际困难。’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和龙镇农场签订了30年的退耕还林合同。合同签订后,农场没当场发给我们,说盖完章后再发给我们。就此我们多方筹借资金,到处购买树苗,几乎走遍半个黑龙江省。2003年4月25日,我们全面完成了植树造林。可农场就是不发给我们合同。几经多次催要,农场在5月25日才将背后偷改‘掉包’的合同发给我们,结果‘退耕还林合同’变成了‘荒山荒地造林合同’。04年2月,我们多次找农场理论,对农场上述欺诈行为非常气愤。当时农场找来农垦北安分局林业处何工,否认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身份。由于当时我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概念不清,我们问何工我们是什么?何工说我们是‘退耕还林者’。现在用他们的说法,我们连‘退耕还林者’都不是了。为去除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我们双方对合同進行了4项修改。可是龙镇农场再次乘合同盖章之机‘掉包’合同。我们发现后非常愤恨,就此上访,多次找北安局,林业处何工壹语道破天机说,我们不加上‘合作造林’,用什么理由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难道说他们单方塞加‘合作造林’,就成为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理由吗?龙镇农场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实施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直接损害退耕户的合法权益。在座的领导,请看‘退耕还林工程’标牌:承包人是我,这个标牌不是我于德清造的,是龙镇农场竖的。从承包人变成了合作造林,这到底是为什么?让龙镇农场及垦区相关领导为此上下串通,颠倒黑白,捏造事实,制造谎言,甚至疯狂。我们认为,是为的这十几亿的退耕还林资金!”
宋组长:“老于,妳所说的我听明白了,妳们是哪年开的荒?”
于德清:“1995年,我们当时开的荒是龙镇农场采伐完的荒山。”
宋组长:“妳们当时开荒时,是随便开啊,还是交承包费?”
于德清:“交承包费呀!”
宋组长:“妳们95年开荒到03年,有8年了?”
于德清:“我们光开荒,改造,熟化,就5年多。”
宋组长:“妳们已经种了几年了?”
退耕户刘兴华:“也不是全能种,隔三差五的种点儿。”
宋组长:“就是说种了点儿,到03年妳们就退耕还林了,对吧?妳们现在要的是不是退耕还林待遇?”
于德清:“是。”
宋组长:“农场认为退耕还林政策应该给农场,妳们认为应该给妳们,对吧?”
于德清:“对,这不是我说的,这是《退耕还林条例》规定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刘兴华:“退耕还林是国家行为,不是企业行为,农垦是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委托实施退耕还林,妳不执行退耕还林政策,行吗?国家给老百姓的退耕还林待遇,为什么揣到妳兜去?”
宋组长:“我看到合同中有国家给予的退耕还林政策,由甲方享受。”
于德清:“第壹页让农场调包了。我们承包,怎么变成了合作了呢?请领导看看这两份合同,这份合同中根本没有合作造林。”
宋组长:“到底是签的时候没有,还是原先没有?”
退耕户刘玉云:“签的时候就没有,他们拿去盖章的时候给调的包,事后我们才发现。”
宋组长:“妳们的意思是说,当时与农场签的时候就没有这个内容,是农场拿回盖章后就变成这个内容了?”
于德清、刘兴华:“对。”
宋组长:“妳们所有的农场都是这个政策,不给个人吗?”
刘兴华:“其它我们不知道,龙镇农场就有给的!前几年让我们签字不给我们钱,我们当然不能签字。前几年有个叫高喜仓的,就领过退耕还林款。”
宋组长:“到底是苗木款,还是退耕还林款?”
刘兴华:“是退耕还林款。当时我们将此情况反映给农场总局林业局,郭宝松局长接待我们,当时他给龙镇农场打电话,是谁接电话我们不知道。郭局长说,妳们吃干的,让老百姓喝点稀的行不行?当时龙镇农场承认,为应付检查给了壹部分。郭局长说,妳们要给也得给职工,也不能给外人,妳们壹碗水端不平,难道半碗水还端不平吗?”
宋组长:“妳们知道龙镇农场有给的吗?”
于德清:“有,17队有给的。”
宋组长:“给了吗?”
王场长:“有,给了。农场的土地是全民所有,农场代表全民,和农村集体土地有所区别。农场是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上养老下养小,中间有病保。和农村不壹样。农村的土地收益归个人。农场不行,农场的收益是哪来的?农场的收益是通过退耕还林来的。农场向退耕还林户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如果妳交土地承包费,我就给妳退耕还林待遇。”
于德清:“王局,我打断妳壹下行吗?”
王场长:“妳等我说完。苗木费有这么两种形式:壹种是集中起来壹起购苗,壹种给付个人。另外,由于地价的上涨,我收取妳的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三十,都是收取的土地增值费。”
于德清:“我可以说了吗?王局,妳的这种说法是代表垦区的说法,我们不能认可。当时‘五荒’开发的政策是‘谁开荒谁拥有’。妳说给我们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妳为什么还要收我们百分之三十的林木利润?这不是承包费是什么?我给妳百分之三十的林木利润,妳还拿走了国家所给予的全部退耕还林补助,妳还说是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妳这纯属不讲理。我们的林权证,代表我们的物权所有,因为妳是全民就可以侵犯我的所有权吗?妳这是为了掩盖非法截留退耕还林款的违法行为,所找的各种借口。”
王场长:“百分之三十,农场当时表示的是承包费,是吗?”
于德清:“那王局,妳说那不是承包费是什么?”
宋组长:“老于,妳说既然妳们交了承包费,退耕还林待遇就应该由妳们享受,是吧?”
于德清:“对啊!百分之三十作为承包费也是过高了。”
宋组长:“妳们1995年是第壹个合同吗?”
于德清:“领导,我和妳说,实际上是这么回事。当时龙镇农场和五大连池打官司,龙镇农场输了,农场说归他,地方说归他,多方争执。为了应付五大连池市,林业又给我们签订了5年合同,事实上我们是签了10年五荒开发合同——《国有“荒地”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各位领导,我们造林去掉经营成本,再让农场拿走30%的林木利润,我们所剩无几。我们要用三代人的艰苦努力去营造、经营、防护,用几十年的时间去等待这点所剩无几的希望。如遇天灾人祸,这点希望就会化为泡影,还得为此背负几百万元的债务。农场不但拿走了30%林木利润,还拿走了国家给予的各项退耕还林补助,还嫌少!我们百姓的希望在哪里?”
宋组长:“他们拿走了壹半,是不?”
于德清:“是呀,他们拿走了壹半还嫌少。”
刘玉云:“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我们壹点也得不到,这不公平。”
刘兴华:“我们从退耕还林到现在,壹分钱也没得到,连苗木费都让农场截留了。”
宋组长:“老于,妳们栽的树还得多少年能采伐?”
于德清:“还得15年到20年。”
王场长:“妳们栽的什么树种?”
于德清:“落叶松。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哪怕给壹部分也让老百姓心里头热乎。”
宋组长:“好了,老于,妳说的我都听明白了,妳们的事挺大的,看看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在农垦是怎么落实的?我壹定把这事给妳们反映到最上面……”
于德清:“领导我再说点,农垦北安分局说我们歪曲事实,想修改政策。我们不是想修改(国家)政策,是要求落实(国家)政策!不是我们歪曲事实,是农场和北安局歪曲事实!”
刘玉云:“领导,我还有个事要说。”
宋组长:“妳说。”
刘玉云:“农垦总局驻京办事处,2009年11月19日8点,在北京无故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长达三天四宿,我要求农垦给我个说法。”
任少军:“这个事我来解释解释,(到北京)接妳是对的,我们肯定接到了相关部门的通知,以往这个事就是这么办的。我再说说这个合同的事,就算是农场将合同‘调包’了,这个退耕还林款也不该妳得,因为农场是土地经营权人,全垦区115个农场,没有壹个给的。我们这种做法是经过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部门肯定的。”
刘玉云:“这个退耕还林款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任少军:“哪里写着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满局长,是吗?”
满局长:“是,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于德清:“任局长,妳是管总局信访的,妳不了解情况,不能乱给我们扣违约的帽子。”
刘玉云:“我们开荒不容易,有的人付出了生命,穷的连饭都吃不上。当时的合同约定不再收费,妳为什么还收我们承包费?我们用几代人、几十年的时间来实施和维护这项退耕还林工程,却得不到国家壹分壹厘的补助,这公平吗?”
任少军:“合同已经签订,不能因为妳困难而修改合同。”
刘兴华:“妳在合同签订中既违规又违法,所以必须更正。妳农垦执行不执行国家的退耕还林条例?”
满局长:“执行。老同志我理解妳,因为农垦有农垦的政策。任局长的脾气不太好,心眼还行……”
于德清:“龙镇农场在执行退耕还林中违背了《退耕还林条例》第5条、第24条、第35条、第44条、第5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62条、第98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请领导看,这就是农业法第62条,这就是法!”
宋组长:“好了,老于,妳们的事我听清了。这事很大,很复杂,调查组还要详细的调查,今天我也答复不了妳们,我们得向上级领导汇报,看看妳们是个别现象还是大多数,壹定给妳们壹个明确答复!今天就到这,妳们还有什么个别事要谈吗?”
于德清:“我们想跟妳们调查组单独谈点事。”
宋组长说:“行,找个地方。”
于德清事后对我说:“在我们单独反映问题的过程中,让北安分局王副局长给制止了,他说调查组还没吃饭,我们马上要陪调查组去吃饭了。”
2010年12月28日下午7时,调查组离开龙镇农场。
二、黑龙江省调查组赴红色边疆农场调查记实
(事见第五节。被劳教农工富万荣的妻子吴延敏的自述)
省委调查组领导没来之前,农场作业区长找我谈话说,妳就说这些退耕还林的树和地都是妳大哥富万松的,跟妳没有任何关系,在领导面前什么也不要说,也不要参与,就说妳什么都不知道,就想让我大哥和我丈夫回来就完事了。
在区长找我谈话以后,农场场长又用专车到我家来接我,说要和我谈话,我没去。然后又去找我大姐夫,和我大姐夫商量,让我大姐夫去劝我,说农场会走司法程序,把富万荣、富万松释放回来。
壹、2010年12月29日上午9点,作业区长找我去场部,说省里来人调查处理妳们这事来了,我就叫着我侄子(被劳教农工富万松的儿子)壹起去的。到了农场会议室,农场区长他们不让我侄子進会场,说领导不接见我侄子,理由是他没有参与上访,其实就是不想让他進去,怕把事闹大,给农场造成威胁。还有我们壹同上访的人都没让去,都让农场给XX了,我挨个打电话叫他们,他们都不敢来,都说农场找他们谈话了,不让他们参与了。
二、会议中,穿紫色毛衣戴眼镜的人(农垦官员)说:“妳们上中南海就是个错误,劳教妳们两年都是少的,都应该比这还多!”
我说:“上访是有前提的。我们农场有(因为退耕还林问题)上访回来的,农场给开会,讲怎么办,我丈夫(富万荣)想去听会议精神,副场长在门外给截住了,不让進屋参加会议,而且说,妳是上访了还是上北京了?妳听什么听!当时富万荣说:‘国家政策都是公开的,妳们这会有什么背人的!’不让他听。就因为这句话,回来的晚上富万荣就决定去北京,后来万场长让我们去的中南海(公安局都有笔录)。”
后来在调查会上,我本来要说我们农场场长被免职了,没多久又重新上任了。现任场长说,这页翻过去了,不让我说。总之他们就是不让我诉说我的冤屈我的苦!我壹说,场长就让我翻过这壹页,不给我诉苦说冤的机会,稀里糊涂的就结束了会议。
三、其中有个穿兰毛衣的人(农垦官员)说:“妳们就是让律师给贯通了,国家不给律师开工资,他们指什么生活?”
我说:“他们没有要我们壹分钱,没有吃壹口饭喝壹口水!”那些干部不相信,说没有字据和金钱的利益,他们能给妳办事?
我说:“就是这样!”
四、任少军说:“妳态度这么蛮横,妳丈夫回来,妳不还得让他上访吗?”
我说:“这都是妳们逼的,没有办法!妳们都是官官相护!”
他们就说我是埋汰他们领导,还有壹个人说农垦跟地方不壹样,根本就没有退耕还林这笔款,还说退休工人的工资、医保、文教、公安等开支,都是从这地上出的。
我说,场里为什么还给了我们两年的钱哪?怎么到妳们那,这笔款就没有了?他们不承认,他们说,发给妳们是错误的,还得朝我们要回来!
三、引龙河农场调查实录
(事见“第十节”)
时间:2010年12月28日10时许
地点:引龙河农场会议室
参加人员:黑龙江省调查组;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北安分局王副局长、徐副书记等多人;引龙河农场场长高和平及其他领导,引龙河农场林业科科长王维军。
陈诉人:赵连发、唐维君、杨乃利
会议由任少军主持
省调查组:“请妳们三人说壹下因购楼纠纷上访壹事,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唐维军:“我们没有上访,我们是通过法院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可是农垦法院坚决不给立案,作为壹位农民连自己的诉权都没有了,我们还能要求什么?就是要求立案!如不给立案,应拿出不给立案的书面裁定,并说明理由。”
任少军:“北安农垦法院为什么不给立案?”
北安农垦法院刘文斌庭长:“关于妳们三个人所诉求的,涉及壹些国家宏观上的东西,涉及国家政策的问题不给立案。”
杨乃利:“对于我们的诉讼请求,对与不对,符合与不符合立案要求?我们也不知道。符合立案的应给予立案,不符合立案的应给个书面说明。但我认为应该给我们立案,因为省高院、省人大给我们开了函,让我们直接到北安农垦法院去。可北安农垦法院仍然没有任何说法。”
北安分局壹位官员:“妳们在省高院打条幅是什么时间?”
赵连发:“是2010年6月29日下午。这天晚上7点多钟,省立案庭庭长崔洪志接见了我们,还有引龙河农场信访办主任王东光、公安局刘伏警官同时在场。崔洪志庭长说,妳们知不知道打条幅犯法?我们回答说不知道。崔庭长和和气气地说,以后不要再干这种傻事了,有问题解决问题。既然妳们来到高院门下,归我们管的,我们壹定要管。不归我们管,我们尽量去给妳们协调好。请妳们三人相信我,给我几天时间,我去给妳们协调。如果协调不好,下次再来,我该给妳们立案就给妳们立案。然而我们三人也有壹丝怀疑。这时引龙河农场接访的两位领导劝我们三人说,崔庭长已经这么说了,妳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妳们三人跟我们回去吧。”
任少军:“这问题是出在妳们法院身上,法院给个书面说明不就完了吗?”
任少军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让有关部门做出了解释。
北安农垦国土资源局领导说,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没有年限限制。
北安农垦建设局领导说,住宅使用年限70年,也可40年、50年,划拨方式可无限期使用,商服是40年。
我们问,土地无限期使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据我们查证,设计部门设计楼房使用年限是50年。
他们无言以对。
引龙河农场建设科科长冯晓艳说,这是经济适用房。
我们三人向省调查组提供了证据,即当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这时冯科长解释说,当时是为了给农户贷款,才签订了此合同。
任少军问冯科长:“楼房验收没有?”
冯科长回答说:“验收了,進行了分户验收。”
任少军又问:“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了没有?”
冯科长回答说:“没有办。”
北安农垦公安局领导说:“至于妳们三人在省高院打条幅、去上海,是犯法的。关于妳们的上访问题,公安局不管,但妳们触犯了法律,扰乱了公共治安,我们公安机关就得管。还有唐维军后续的8天拘留还没有执行,壹直在逃。现在正给妳解决事情,等解决完以后将继续执行,因为裁决已经下了。”
(蒋巍按:真是奇怪的逻辑!当初做出拘留决定,就是因为唐维君为维权状告引龙河农场,现在要“解决事情”了,“等解决完以后”怎么还要继续执行?看来受害农工以后的命运仍然不那麽美好,威胁依然存在!)
唐维军说:“谁在犯法还不知道呢!如果我犯法枪毙都可以。但是必须查明谁在犯法?给我拿壹个书面答复!”
任少军问各有关部门和引龙河农场各科室以及各管理区领导:“妳们都听明白了没有?我是听明白了。”
之后,任少军让赵连发、杨乃利退场。
任少军:“关于唐维君退耕还林问题,妳们农场给作出解答吧。”
引龙河农场林业科科长王维军说:“唐维君承包的造林地,是荒山、荒地造林。所以不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政策。”
唐维君说:“我给妳讲壹下什么叫荒山、荒地造林?荒山、荒地造林是指在荒山上和荒草地上造林。什么叫退耕还林?根据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第3.5条规定:‘退耕还林地’是指林地经开垦变成耕地,或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叫‘退耕还林地’。”
唐维君接着出示了“家庭林场承包合同”和“转让协议”,都标明了他植树造林的地方原为开荒地。
唐维君说:“这就说明了我就是耕地造林,这就是退耕还林!”
唐维君又出示了引龙河农场林权档案,上面也明确标注,唐维君所承包的林地都在退耕编号之内。
任少军说:“是退耕还林,补助也不能给妳!”
唐维君说:“妳给我念念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第22条和第35条是怎么规定的?”
总局林业局领导说:“《退耕还林条例》第22条把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土地承包经营人,第35条规定,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唐维君又向省委调查组提交了以下证据:林权证3本;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家庭林场转包协议3份;引龙河农场林权档案;退耕还林粮食补贴清单。
这份清单赫然证明,引龙河农场以领取退耕还林补贴为由,在龙镇粮库领走550吨小麦。
任少军说:“第壹个问题说完了,妳讲第二个问题吧。”
唐维君以大量实证,讲述了农工负担过重问题,质问农场方面,土地承包费为什么年年只涨不降?
农垦官员无人应答。
散会时,省委调查组的同志对唐维君说:“不要生气,在家等待消息,好好过个年,这些证据妳自己保留好,等要用的时候我们会找妳。妳的问题我们都听明白了。我们回去后开会研究,再做答复。”
第十五章 用国家法规“验明正身”
——农垦总局的文件作废了吗?
壹
通过第十四节中黑龙江省调查组召开的三个调查会实录,读者可以大致了解了垦区管理者的立场、观点。
我们应当对垦区的理由给予必要的理解。
“农场办社会”确实是壹个巨大的经济负担,比如推進教育、医疗等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推進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支付庞大的各级管理机构人员(直到生产队干部)的工资以及职工劳保、病保等各项开支等等。因此,垦区向土地承包人收取壹定的、合理的管理费用可能是需要的(尽管我表示赞同,但在此我使用了不确定语式,盖因我无权发表肯定的意见。 2011年4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国有农场、林场的管理体制要加快進行改革。改革以后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我无从知晓,自然也不能妄加议论)。
但是,在垦区管理工作中,有壹个根本性原则是不可动摇的:即所有收费必须符合和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必须充分体现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和国家的惠农政策。绝不能壹味采取“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态度;绝不能无偿剥夺家庭农场(林场、牧场),让他们的个人投资投劳付诸东流,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绝不能承包费年年疯涨、没有上限,壹再加重农工的负担;绝不能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而损害射秽主义企业的服务功能,甚至搞成垄断性的高价经营,“不服从就走人”。
在这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不需要讨论更不需要争论。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内容是极其明确,不容置疑的!
让我们重读壹下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国有农场、国有林场等,要“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取消国有农场的农业税,并将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管理金或租金,下同)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全部免除,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国有农场由于税费改革而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文件还细致地规定,要“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项收费”,“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国有农场要“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白纸黑字,堂堂正正,爱民利民,温暖感人,这就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态度和规定!
再请看:
关于土地开发问题
——1989年7月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三条规定:“国有土地经开发利用,其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变,依法开发利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
——1994年3月5日,财政部颁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第壹款规定:“在农业综合开发范围内,实行谁开发、谁利用、谁受益。在壹定时期内使用权不变,可以继承,可以依法有偿转让。”
——2003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三条(十)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原土地所有权原则不变。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可确定给从事开发的投资者。”
——1994年,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发布《黑龙江省拍卖“五荒”资源使用权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五荒’资源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可根据资源和开发项目的具体特点确定,壹般不少于30年,最长可至70年。”
关于退耕还林问题
——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生活补助费。”
——《国务院关于進壹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的若干意见》又规定:“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壹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
——“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贴。”
这里,再向读者提供壹份铁证,看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是怎么规定的?我要问的是:总局什么时候下令这份文件作废了?或者垦区基层单位为什么不把国家相关法规和总局文件放在眼里?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关于加强退耕还林资金财务管理的通知
黑垦局文【2003】143号(摘要)
——属于总局退耕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计划内的造林任务,造林补助种苗费每亩50元。退耕还林者自行采购种苗的,农场应当在退耕还林合同生效时,壹次付清种苗造林补助费。
——国家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粮食补助,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标准按200斤计算,每斤粮食按0.7元折算,由中央财政承担。
——经请示黑龙江省粮食厅同意后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统壹领粮,再由农场统壹兑付给造林户。粮食调运费用农场自行解决。粮食兑付要壹年结清,不结转。
——造林后,农场租住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对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建立退耕还林粮食兑付卡,退耕户凭验收卡和粮食兑付卡领取粮食补助和现金补贴,并逐级报账。
——退耕还林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
——总局下拨的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各分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拨,各农场要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及时落实到农户。
——要建立奖惩机制。对没有按国家退耕还林、基本建设和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進行管理的,要相应扣减种苗或现金补贴;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将追究项目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
这是壹份多好的文件啊!为什么从总局主管部门、信访部门到壹些基层农场就是拒不执行?这份文件究竟什么时候作废了?
二
国家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
人民的利益至高无上。
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至高无上。
农民,是中国的最大多数并决定着中国的命运。自古以来,欺负盘剥农民的绝没有好下场。多少封建王朝无论曾经怎样的强大兴盛,壹旦把农民逼上绝路,都必然走向衰败直至土崩瓦解,灰飞烟灭。蒋介石先生和他的南京政府最终不得不逃到小岛台湾去,壹个决定性的因素是土改后的几亿贫苦农民站到了中国共产党壹边。
新时期以来,数亿农民最先冲决了旧体制,播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春天。后来他们又潮水般涌進城市,以极低的收入和辛勤的血汗创造了“中国制造”遍及全球的“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奇迹”。农民,是今天欣欣向荣的中国特色射秽主义伟大事业的开拓者和头号功臣。2006年,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民交“皇粮”的历史宣告结束,这是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世世代代“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劳农民,用独轮车把革命胜利壹直推到海南岛的广大农民,为这个国家付出的实在太多了,他们应当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实惠和自己的劳动成果了。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壹系列向“三农”全面倾斜的扶贫和惠农政策法规,并通过媒体和各种方式向全社会做了公布。党的阳光政策充分体现了党的“执政为民”理念,给亿万农民带来深深的温暖!
但是,本文所写的大量事实表明,在北大荒垦区的少数农场,国家制定的壹系列惠农政策并没有贯彻下去,很多农工没有、或没有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农政策理应带给他们的实惠。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农场管理层甚至与农工发生尖锐的对立和剧烈的利益冲突,以至造成垦区持续不断的進京上访人流。
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
这里,我要特别提及北安农垦分局的壹份文件。这份文件公然与上面提到的总局文件相对抗!
2010年初,红色边疆壹些农工進京上访,造成壹个所谓“冲击新华门事件”(见“第五节”),北安农垦分局就此事向总局呈送了壹份报告(2010年3号文件)。这份报告在“关于是农场还是造林承包户谁应该享受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的问题”壹节中明确说,国有农场管理部门应“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而且是“根据黑龙江农垦总局有关文件办的”:即实行退耕还林时,“将任务落实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政策兑现到生产队,造林承包到户。”
北安分局的文件还说:“农场造林承包户承包造林的耕地并不是他们个人赖以生存的土地,而是农场赖以生存的土地。”
这句话本身就表明,国有农场似乎成了与家庭农场、林场相互对立、相互争地的“实体”。
我只能说,北安分局的同志们太糊涂了,在读书、看报、学习方面有点落后了。广大农工和上万个家庭农场、林场不靠土地活着还能靠什么活着?农场改制后就停发了工资,大批退耕还林农户既无工资收入,又无耕地可种,林木要十几年或几十年以后才能成材,这意味着他们完全没有了生活来源,而农场管理部门又把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拿走了,这些农工怎么维持生活?
国家信访局在2005年第85期《国家信访情况通报》中壹针见血地指出:“农场自定土政策,农场与职工争利,干部与职工争利,是造成职工负担重的主要原因。”
农垦总局明文规定,每位在职职工应给15亩生活田(也叫基本田),事实上有些农场落实的并不彻底。他们还制定了极其严格的“生活田”规定,如“上学的孩子、包括上大学的孩子不给”,“到了退休年龄不给”,“长期在外地打工者不给”等等,已经给的还要不断削减——因为现在土地确实太值钱了!
完善的体制、制度和机制,虽然不能把坏人变好,但可以防止好人变坏。不完善的体制、制度和机制却可以使好人变坏。
马克屎《资本论》中的壹段话是极具警醒意义的:“壹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壹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巨额利润会使意志薄弱者走向疯狂,这是隐藏于人性深处和通行于市场的普遍规律,正应了西方壹句谚语:“上帝要人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北大荒不是世外桃源,不是人间净土,所有规律在那里照样起作用。大量事实表明,80年代中期垦区开始大规模兴办家庭农场的时候,粮价走低,农业疲软,种地不赚钱。垦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为重振北大荒雄风,打造“中华大粮仓”,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艰苦奋斗、奋发图强,做了极为可贵和富有成效的努力。進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出台了壹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法规,国家各项补贴下发了,粮价涨了,土地火了,种地开始赚钱了。在我看来,正是从这时开始,极少数农场干部的心理发生了畸变。龙镇农场场长王军跟于德清、刘玉云等农工讲的心里话是极具代表性的:“要是知道退耕还林国家给那麽多钱,还能轮到妳们吗?我早整到手了!农场就是为了得点国家补偿费,才加上‘合作’这个词。要没这个好处,我把地包给妳们了,把国家好处费也给妳们了,我疯了?”
引龙河农场农工徐万忠、李文忠和傅永江,给我列出了近年来该农场土地承包费价位表:
2006年,1950元(坰);
2007年,1950元;
2008年,2330元;
2009年,2850元,每个在职职工给10亩生活田;
2010年,2850元,10亩生活田削减为7亩,等于变相涨价。
垦区的土地承包费就是这样壹路疯涨、不见上限的!
今年许多农场的承包费又涨了。
2009年7月,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为请求“落实退耕还林政策”找到场部。在“体改办”的壹间办公室,他看到壹位年轻的工作人员小王正在装订农场农工与场方签订的壹摞摞合同文本。每份合同上赫然写着每亩地承包费为107元。但唐维君知道,全场所有农工包括他本人,每亩地实际上交的承包费为182元。这无疑是壹堆假数字、假合同、假签名!
当时他很想偷出几份,但思忖再三没敢动。据悉,引龙河农场总共有30多万亩耕地,每亩地隐瞒承包费75元,总数就达2000多万元!
2009年如此隐瞒,其它年份呢?
家庭农场上交的承包费的管理也存在不少漏洞。
建三江农垦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张桂荣、陶长荣等15位农工反映,2007年,有关部门来查该农场第三管理区主任杨某的账,195万元资金“去向不明”,事后此人被调到“阳光保险公司”工作壹段时间,后来他变卖了所有家财,全家人都消失了。随后,区里又来个壹把手,上台仅仅3年,又查出200多万元资金“去向不明”,经向职代会公布后被免职,此人又调到别的农场。
垦区有规定,有工资收入的干部不得包地。而农工们向我检举揭发了基层壹些干部以亲属名义,把大量土地变相包到自己手里(因我无法查证,故不能在本文中列出)。垦区三级领导干部到北京来同我交换意见时,我当面指出这个问题,壹位农场干部理直气壮地说:“干部也得活呀。”
法纪观念荡然无存!
第十六章 2011年,上访的路还在延伸……
——在射秽主义中国,正义壹定占有压倒性优势!
1
2011年,“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国家和人民都充满新的希望、新的期待的壹年。
但是,请广大读者,请农业部,请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更请党中央、国务院,在读过本文之后,再来听听2011年春天垦区壹位女农工冒着风险给我发来的控诉!
读了下面的文字,我的心在颤抖,我的心在哭泣,我的心在燃烧!
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的女农工张桂荣发信给我,原文如下:
农场下发的1号文件规定:2011年每亩收费477元,其中包括肥料款、种子款(117元/亩,价格高)、筹资筹劳款10元/亩,利费、水利建设费、水田基础建设费、道路建设费、社会事业建设费,这些具体怎么分的,我们也不清楚。此外收保证金30元/亩,私家农机具被强迫集中存放,每台大型机械收费500元。在个人家存放每台大型机械收费300元,小型收费50元。基本亩(即生活田)每个在职职工分8亩(作者按:总局规定15亩),2010年每亩收25元,今年涨到40元,连队却收320元,说是等国家补贴回来再‘多退少补’。从国家有补贴开始,农场的利费就快速上涨,中央的惠民政策我们根本没有享受到。农场最初说,让农工把自家地里的低洼地都整平种上,5年不收费,却从第壹年就要钱,不管地好坏,都壹样收费,这也太不合理了!
2011年3月21日,开了全连队(作者按:还叫“连队”,证明“军事化”管理遗风还在)大会,大概说了壹下农场1号文件的内容。文件让农工于3月21日签合同,但是当天没签。到了23日,信用社开始给贷款,五队的张欣把贷款卡拿到自己手里。连队会计不让,说必须把卡交给连队,扣完利费再把卡给妳。张欣就给他爱人(省调查组接见的农户王宝艳)打了电话。我也去了信用社,想和队长(栾XX:服刑6年,现任三区五队队长)说明白,我们不是不交利费,等签了合同就交。谁知还没等我说完,队长就喊上了:“听说妳把卡抢走了,快点交上来!”我听了很生气,说:“我抢谁的卡了?我贷的款我还,妳开会说先签合同,要是签了合同,贷款卡我现在就给妳,任妳扣。”队长说:“那我不管!”我说:“妳工作挣钱妳不管能行吗?”队长说:“我没挣妳钱,我挣农场的!”我说:“要没有我们农民交钱,农场有钱用妳,给妳开工资啊?再说省调查组的都说了,签了合同再交钱是应该的。”队长蛮横地说:“妳就说妳交不交卡吧?”我说:“签了合同就交!”然后转身回家了。没想到队长觉得在人前失了面子,竟然想让信用社的人把我的贷款卡作废,信用社的工作人员没同意。
今年,农场又强行摊派“空育131”催芽稻种,预收种子费就是强卖,很多人家不敢种,库里烂了很多,没人去领,但种子款已经被扣了,我们也没办法,要不回来。我到13连帮人家插秧,地头扔著17袋“空育131”稻种,共1360斤,农场扣款近7000元,种子白扔了,钱也要不回来。
这几年,我们签的都是空白合同,上面没有亩数、钱数,并且合同也不给我们。今年还是这样,农工拿不著贷款(卡的密码只有扣完利费,才告诉农民)。这样我们就无法购买生产物资,无法备耕,没办法只能让农场快点扣完各种费用,好把卡拿回来。两会刚开完,温总理在会上说:“壹定要关心民生,以人为本,让‘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农场的政策与党中央背道而驰,根本没把百姓的死活当回事,我们农工的血汗钱不知跑哪去了?他们从来不说明!有的就被贪官装進自己的口袋了!这样还能成为现代化大农业吗?社会能和谐吗?国家能繁荣昌盛吗?
据调查,张桂荣今年承包土地900余亩地,贷款42万元,全部被农场扣下作为承包费和其它各项收费,她只收到壹张贷款票据。今年生产所需的资金,她不得不以1分5的高利从民间“擡钱”了。
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唐维君也发信给我,称该农场2010年每亩地承包费为190元,2011年又涨到220元,并继续实行“上打租”。
壹些基层干部欺负老百姓到了这种程度,货款卡不给本人,签的是空白合同,承包费和种种苛捐杂费年年疯涨,垦区的管理者不感到脸红吗?用农工上缴的巨额资金买断的“北大荒频道”,倾听过、反映过这些农工的声音吗?
2
2011年1月7日上午,建三江农垦分局所属部分农场的农工,踏过冰天雪地,从遥远的北大荒奔赴北京,要求向我反映情况。他们是:
薄 义——1957年生,七星农场农工
冯义龙——1967年生,前哨农场农工
杨金辉——1956年生,洪河农场农工
张振学——1959年生,洪河农场农工
姜宝贵——1961年生,七星农场农工
刘 艳——1954年生,女,大兴农场农工
赵成凯——1954年生,大兴农场农工
杨志国——1969年生,大兴农场农工
李金柱——1958年生,共产党员,前進农场19队原队长,2004年因不满农场“土政策”,愤然辞职。
盛永成——大兴农场16队原队长,因同样原因辞职。
当天下午,他们离开北京,没有壹人上访,各自返回农场。薄义因家境极度困难,他的路费是同行农工们捐助的。
访谈中,奔波在告状路上整整17年、4次被拘留的薄义说了壹句令人感动也令人震撼的话:“我相信共产党的政策不会变,我才上访告状到今天!”
他们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简要汇总如下:
壹、骗走家庭农场的《土地证》
建三江分局洪河农场于1997年、前進农场于1996年分别向全场家庭农场开发户发出通知,声称将要以旧证换新证。现将洪河农场通知摘录如下:
“洪河土地科根据建三江土地局的指示和要求……将统壹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原由土地科发放的国有土地证由各场土地科收回作废。统壹使用由建三江土地局地籍科发放的国土证,如有拒不执行土地局指示的,或者以种种理由拒绝换发新证的,洪河土地科将视其为违法占地,由土地科代表土地局收回其所开发的土地,交给农场或者作业区,重新发包给他人……”
但是,农场撒了个谎,他们在收走省土地局下发的有效土地证后,至今已经过去13年,仍然没有下发新证。他们显然怕打官司。
二、高价强卖农机具
创业农场黄培川、青龙山农场袁洪胜反映,农场强行要求承包土地5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购买日本产的插秧机(俗称“大洋马”)。国家对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是有15%以上补贴的,因此在农场购买大型农机具,理应给市场价格更为优惠。但是,2010年,前锋农场张丽英在市场上直接购买的“大洋马”插秧机为6.4万元,并直接送货到地点,而农场农机科的卖价为8.4万元。青龙山农场卖价为7.9万元。
三、国有农场机构臃肿,加重农工负担
以大兴农场为例,全场人口约1万余人,场部拥有壹座办公楼,公安局有壹座楼,其它还有壹些科室不是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就是在外租借办公室。这个农场仅公检法人员就有数十人。据农工们反映,现在生产队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也大大超过“生产建设兵团时期”。前锋农场的文件规定,“对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提前和超额完成的管理区,农场将增发全员年薪40%的风险收入。”也就是说,凡是足额和超额完成本区“上打租”收费的管理干部,都有提成。
前锋农场有:场部5层办公楼,公安局4层楼,法院、工商、阳光保险等4层楼,种子公司4层楼,仓储、基建科、林业科等5层楼,土地科3层楼(上有家属房),交通科客运站2层楼。
天哪!壹个农场的农工们要养多少干部和“以工代干”的人啊!
怪不得收费这么多,这么狠,这么涨!
此外,洪河农场农工、共产党员杨金辉反映,他先后投入160多万元,开荒4000亩,创办起家庭农场,2004年与农场签订了为期10年的承包合同。但第二年农场就撕毁合同,大幅提高了承包费,并要求杨金辉签订新的“合同”,不签就不许卖粮,并派人堵在路口,强迫杨金辉按新的承包价卖壹车粮,交壹车钱。杨金辉坚决拒绝,结果被作业区主任杜某派人把他的左腿打成粉碎性骨折。当年杜某竟然被评选为该农场“先進工作者”。后经杨金辉上访告状,黑龙江省纪委强力干预,杜某做了赔偿。
3
2011年6月4日,建三江分局前哨农场包地农民王恩江進省入京上访途中,专门来见了我。他原是黑龙江省富锦县农民,1987年看到前哨农场公布的招商文件,雄心勃勃购买了70头牛,办了壹个养殖场。没想到那里地势低洼,牛烂蹄子,最后死的只剩了5头。2002年,王恩江又开荒1820亩,与农场签订的合同规定为:每亩地上交10元农业税和45元的承包费,以后按每年每亩5元递增。这期间他通过继续开荒连片,承包耕地面积达到3000亩,总投资近150万元。
但是,2005年,前哨农场撕毁合同,要求每亩地承包费增加到120元。王恩江当然不能同意,于是被迫到省政府上访,其结果是王恩江被前哨农场公安局拘留10天。2007年,农场擅自把王恩江承包的3000亩耕地包给农场之外的於姓人家,包地的人欺负到王恩江家里,把他78岁的老母亲打得多处外伤。自此,这片耕地的承包权就归了於姓人。2007年当年,于家就以每亩120元的价格,把765亩地二次发包给别的人。王恩江的妻子患了癌症,生活雪上加霜,他的大女儿考上大学后,弃学不念去打工了。
迄今,王恩江進省入京上访十余次,每次都被农垦工作人员拦回。
2011年5月25日,前哨农场场长刘某给在京的王恩江发来壹条信息,这条信息现在还保留在王恩江的手机上:“恩江:妳好,我是刘XX,快点回来吧,在外面解决不了问题,不要给王书记(指建三局分局领导)添麻烦了,我给妳解决。”
5月31日,王恩江返回前哨农场。回去以后,他的诉求照例无人理睬,王恩江又壹次踏上漫漫无期的上访之路。
有多少农工和家庭农场场长反复上访,又反复被“好言好语”拦阻、劫持回来,但问题始终没能解决。农工们只好“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始终不服,坚持上访。我甚至都为垦区感到头疼,这些矛盾和争执什么时候能消停下来呢?北大荒什么时候能平静下来呢?农场那些对上访者“死看死守”的干部太辛苦了,他们什么时候能睡个好觉呢?
我还想郑重指出,从上访农工的诉求内容可以断定,许多问题和争执出现在垦区壹些农场的现行政策和规定上,因此他们并非仅仅代表个人。在他们身后,还有相当部分的群众抱有同样的看法和意见。这是北大荒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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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严重的是,我所访谈的许多农工正在遭到无情的打击报复:
——2011年3月18日,曾被重伤双腿的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遭到管理区干部李某纠集的壹伙人痛殴,李某挥拳将白文革左眼打出血,经诊断为“视网膜破裂,眼底出血”,住院治疗20余天。
——2011年3月18日,前锋农场将张丽英名下的近千亩耕地外包他人,那些人将张丽英的10栋育秧大棚砸烂,张丽英的儿子对现场進行录像时被打伤。4月下旬,管理区强行禁止张丽英抽水泡地(以备种植水稻),致使她的2000余亩耕地全部过了种植节气。5月6日,经我向总局宣传部高先生反映,第二天前锋农场赶紧派人播撒稻种(本该插秧的),说“见绿就行”。据张丽英说,他们播下去也是浪费,节气已经过了,不是绝产也很难再有收成。农场管理者还鼓动新的承包农工起诉张丽英,遭这些农工拒绝,他们说:“不是张丽英不让我们种地,是妳们不让我们种地!”
因育秧毁弃,大棚遭砸,没种上地,张丽英壹年就欠债60余万元,全家生活陷入深重的灾难。
为防止张丽英继续上访,前锋农场对其实行严格监控。5月4日晚10时许,第四作业区干部给壹位司机打电话问:“妳把我那位‘张奶奶’拉哪去了?”司机答:“我不仅拉妳‘张奶奶’了,还拉妳‘杨爷爷’了呢!”干部说:“以后妳拉‘张奶奶’去哪儿了,告诉我壹声。”司机笑答:“那是不可能的!”
——2011年4月11日,北安分局龙镇农场于德清、刘玉云、王义峰、王宏彦、傅继生5人到黑龙江省政府上访。省农垦总局“信访办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此下发壹份正式通知,摘要如下:
“龙镇农场公安局:
2011年4月11日,龙镇农场刘玉云、于德清、王义峰、王宏彦、付继生5人未等待省调查组关于退耕还林问题诉求的答复意见,集体越级到省信访局,且此信访问题已三级终结,严重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其上访行为壹是违反了《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二是违反了黑公通【2009】8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黑信联发【2009】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三是违反了农垦总局黑垦政发【2006】3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建议龙镇农场公安分局对刘玉云等5人依法進行处理。并落实好信访稳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复越级集体上访。
此建议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0壹壹年四月二十七日(公章)”
看来,垦区信访部门已经给刘玉云、于德清等5人定了“三级终结”的铁案,声声泣血的“草根族”声音再次演变为“肠梗阻”!
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惠农政策同样严重遭遇“肠梗阻”,对百姓而言成了壹纸空文,无异于壹张废纸!黑龙江农垦总局2003年下发的文件,因何到了自己直属的信访部门也形同废纸呢?正是总局的这位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同志,在接待卢凤琴等多位上访农工时公然说:“当年小日本進中国时杀人杀少了,应该把妳们都杀掉!”
如果任少军同志不能彻底纠正他对人民群众的蛮横态度,他怎么可能公正地处理上访农工的问题?
壹切情况都表明,在2011年初黑龙江省调查组到达垦区之后,上访农工的诉求不仅没有得到公正处理,而且事态愈演愈烈,接受我访谈的众多农工继续遭到蛮横的打击报复,我不能不表示强烈的愤慨。
结 语
现在我要问:
国务院红头文件所要求的“将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管理金或租金,下同)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全部免除,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这件事情办了吗?
垦区要“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项收费”,这件事情办了吗?
各农场“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这件事情办了吗?
“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这件事情办了吗?
国有农场要“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这件事情办了吗?
本文所反映的问题集中起来,其核心在于:北大荒垦区凸显出来的诸多矛盾、纷争和意见,是全面开花、自主经营的上万个家庭农场与垦区现行管理体制发生的必然碰撞,是群众保护自身利益的自觉意识和垦区基层极少数管理者剥夺行为的必然对抗,是渴望稳定发展壮大的家庭农场和“管理成本”不断冲高的必然冲突。
这是北大荒发展到今天的壹个“瓶颈”!
产粮330亿斤的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必须得到保护!
可以肯定,“沉没的声音”绝不会沉没,“草根族”的合理诉求如不妥善解决,北大荒永无宁日!
北大荒的历史是光荣的,北大荒的未来是美好的。北大荒的今天正处于壹个关键的历史转型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与时俱進,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是北大荒人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时代性使命。
正因如此,2011年4月20日,温家宝总理要求,国有农场、林场要加快進行体制改革。
北大荒垦区,是英雄辈出、贡献卓著的“中华大粮仓”。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数十年来垦区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壹致、艰苦奋斗、攻坚克难,为这片沃土的发展书写了史诗般的新篇章,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尤其進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在垦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昂扬激励下,数以万计的家庭农场顶着“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的巨大经济压力,白手起家,奋发图强,创造了更加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
这个成就是前所未有、激动人心的,是我们不能忘记的。
历史应当记住,三代北大荒人有恩于国家!
他们的劳动应当获得国家的回报,他们应当过上愉快、和谐、幸福的生活,他们的心灵不应当有阴影和伤痛,他们的眼里不应当有泪水和愤怒,他们的劳动成果不应当被剥夺和侵害,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阳光政策不应当被“土政策”所阻断!
我和所有那些受到侵害的北大荒垦区上访农工,正等待着最终结果和结论。
2011年6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警惕政府“无形资产”流失》,文中说:“每壹起突发事件,处理不好会成为损伤政府公信的消极因素,应对得当则可能是增加政府公信的契机。如果事情出现后不是衔恨披露信息者‘瞎捅娄子’,而是尽力促成政府与民众的顺畅互动;事态激化后不是推卸责任,而是着力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那麽,我们就会看到化危为机的‘双赢局面’——政府提升了公共管理的水平与公信力,百姓实现了正当的诉求和利益的公平。”
民心是最根本的执政资源。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证明,前進中的问题只能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绝不能开历史的倒车,绝不能伤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万个家庭农场是北大荒垦区的主体生产力和生产主力军,没有家庭农场的稳定、发展与壮大,就没有垦区的稳定与繁荣!
根本问题在思想路线。根本的解决办法在于加快和深化改革。我相信,只要思想路线搞对了,政策调整好了,真正体现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真正体现了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侵害家庭农场和群众利益的现象得到坚决制止,上访农工的合理诉求得到落实,基层的矛盾与纠纷会迎刃而解,干群团结会得到极大的加强,北大荒的事业将会向着更加光明的道路前進!
目前最紧要的问题是:立即制止垦区少数管理者对上访群众的打击与迫害!
北大荒是中国著名的粮仓,年产粮330亿斤,可供京津沪、解放军三军、港澳地区和青藏甘宁四省区居民壹年的口粮。北大荒繁荣的背后是无数农民的血泪。中国十数亿民众没有壹寸自己的土地,所有的土地都是“党”的,他们想租谁就租谁,想收回就收回,地租想擡高多少就是多少。我们不仅要问,他们为什么如此霸道?难道天下就没有什么能管管他们吗?
壹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壹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摘自马克屎《资本论》第壹卷829页
第壹章 引言:欣欣向荣的北大荒到底发生了什么?
——“两自理”带来的“三大重要变局”
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摘自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立此存照
当年小日本進中国杀人杀少了,应该把妳们都杀掉!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对卢凤琴、赵桂荣等十几名上访农工说
妳们不是到处告状吗?等到我把官司赢下来,来年妳们交多少钱,也不让妳们种了,妳们不听喝(咬喝),就卷铺盖滚蛋!
——古东河林场场长刘某对农工说(2011年初,该林场已经正式通知相关农工,收回他们承包的耕地)
我不操妳妈,妳们不知道我是妳爹!妳们想要公正,就去找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妳们再上访,来年就别想包地!
——浓江农场干部在会上对农工们说的话,刘景奎等人在场
我相信共产党的政策不会变,所以我才上访告状到今天!
——七星农场农工薄义,因自费开发的耕地被无偿剥夺,上访17年,先后被拘留4次。
壹、壹段发人深省的录像
可惜,在这本《中国纪实》上,我不能把手中这张影碟放给读者们欣赏,只好用文字加以表述,其中对话全部按原样复录。
时间:2010年春耕时节。
地点:黑龙江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所属的大兴农场。
大兴农场农工赵成凯走進画面。他面色黝黑,敞着襟怀,说话粗声大气,壹望而知是个能吃苦不要命的汉子,更是雄心勃勃的实干家。他和另壹位农工刘燕合股创办的家庭农场叫“兴凯农牧场”,自主投资开发国有土地7000多亩,还养了200多匹马,500多头牛,规模宏大,十分兴旺。
他身后展开的是壹片广阔的黑油油的耕地。赵成凯正在指挥他的拖拉机手耕作土地,准备播种。
画面中,大兴农场公安局的几个民警开着警车到达现场,赵成凯的拖拉机仍在轰轰行驶,继续耕作。
赵成凯问民警(他们之间很熟):“妳们干哈来了?抓人来了?”
民警开玩笑:“抓啥人啊?我们也没咋的妳呀?帮种地来了。”
赵的态度很平和:“妳们也不敢咋的!妳们这样狐假虎威,老百姓还能活得了吗?不耽误俺种地吗?”
不多时,壹位衣着干净、十分年轻的作业区管理干部,带着几位随从匆匆赶到现场。
干部严肃地问赵成凯:“通知妳交费没有?”
赵的语气很悠然:“通知了就给妳呀?”
干部:“农场有文件,(不交费)妳有什么权力耥地呀?”
赵:“我的地,我为什么没权力耥呢!农场是啥呀?他不得听胡锦涛、温家宝的吗!”
干部:“胡锦涛、温家宝说地是妳的啦?”
赵:“对!”
旁边有看热闹的农工插话:“妳们来这么多人是干哈?不是抢地是来玩的呀?”
干部对赵成凯:“地证写了妳的名是对的,那妳咋不交费呢?”
赵:“凭啥给妳交呢?妳这是敲诈!国家不让交费了,免税免费!妳多读读书,妳不懂。妳拿国家红头文件来,让交不交我就蹲笆篱子(东北方言:监狱)去,妳偏抢人家地干啥呀!大兴(农场)能代表国家吗?得拿真家伙,啥叫真家伙?国家1号文件!广播电视天天讲,妳不懂还当官呀?带着公安司法来敲诈老百姓啊?妳拿红头文件来,我们起头就走!”
跟作业区领导来的随从干部口气很强硬,对赵成凯吼:“妳再干,我就站(拖拉机)前头去!”
赵很愤怒:“妳敢站前头,我就敢轧妳,不就二三十年笆篱子吗!”
随后,管理区三个干部当着十几名农垦民警的面,走过去站到拖拉机面前,阻止机械手耕作。愤怒的赵成凯大步走过去,喝令机械手下来。他跳上驾驶台,不顾壹切猛壹加油,拖拉机喷著浓烈黑烟向前冲去,吓得三名干部赶紧闪开了。
民警们抱着膀子站在旁边看热闹,没上前。
不多时又开来壹辆警车,大兴农场公安局副局长带几个干警赶到。画面中能看到,现场已经有了近10名民警。
现场有壹位赵成凯请来的律师,他上前对作业区干部和民警说:“为什么国家三令五申加大农业补贴,促進三农力度,为什么要创造和谐社会?就是让老百姓消停种地,为国家多打粮食,这就是贡献。妳作为场长,应当和中央保持壹致。”
作业区干部:“我这边根本说不上话(意指场长),副场长见场长得预约,我们见得排号,站长这级基本上就别想。”
律师:“多大派头啊!多大官呀?”
公安局副局长和蔼地对赵成凯说:“妳应当交费啊,农场不是有1号文件吗?”
赵:“农场那1号文件算个啥?我还有1号文件呢,那是中央的1号文件!还有警察深更半夜抢人家的地种,种得乱糟糟的,俺都录下来了……农场的1号文件能代表国家吗?农场是第几个国家呀?”
副局长:“农场是个大型企业,它有权对外发包土地,妳要(觉得)合适妳就种,妳要不交费,那就给张三李四种了。”
律师:“妳说对了壹半,还有壹半道理:关键这块地是谁开发(即投资开荒)的。是妳农场花钱开发的?还是国家投资开发的?还是人家个人投资开发的?这有国家政策。”
赵:“国家有文说:‘谁开发,谁受益。’这是国家的土地,我们是国家的公民!”
接着,律师拿出国家和省里下发的壹厚夹有关惠农政策的文件,指给管理区干部看,并壹条条念给他听。从录像中看,那位管理区干部似乎对这些政策非常陌生,他听得非常认真,还拿过来仔细翻看了足有10分钟(录像到此结束)。
当前,我国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样壹个社会转型期。这段录像所反映的大兴农场干群之间的矛盾、双方截然对立的观点和激烈的情绪,正是在这个转型期凸现出来的问题之壹,而且在黑龙江垦区某些农场带有壹定普遍性。这是本文阐述的核心问题之壹,值得读者朋友研究和思考。
附录(壹):
举报信
尊敬的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
我壹直关注、研究黑龙江农垦的民生现状,2013年7月18日我主持召开了《黑龙江农垦民生与法律研讨会》,现在我实名举报黑龙江农垦某些领导严重腐败、弄虚作假、非法收取农工高额税费、截留种粮直补与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向中央瞒报巨额非法收入与大量“黑地”、残酷剥夺与欺压农工、对于维权农工殴打、非法拘捕与劳教的罪行!
同时,我实名举报黑龙江农垦当局在改“四风”、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不是真心落实总书记的号召、反省自己、认识错误,调整其政策,检讨其腐败,而是以“诽谤”罪频繁讯问、传唤来北京参会的农工代表、四处“灭火”删除网络视频与微博、非法搜查农工住宅、没收农工电脑及其他私人物品的罪行。
以上举报,敬请调查、核实、查处。
中国问题学、弱势群体经济学研究者 胡星斗
2013-8-12
附件壹:《黑龙江农垦民生与法律研讨会》的专家发言摘要,附件二:研讨会速记,附件三:黑龙江农垦农工血泪记录,附件四: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的纪实作品《泣血的草根声音》摘录,附件五:法律意见,附件六:关于将农垦林垦企业所属的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剥离出来划归地方国家机关的建议。
附录(二):
关于将农垦林垦企业所属的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剥离出来
划归地方国家机关的建议
全国人大、国务院: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农垦林垦系统的经济效益不断好转,国有农垦林垦系统内部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矛盾和利益纠纷也在增加。最近十几年来,国有农垦林垦系统内部普遍存在某些公检法人员沦为企业领导打手、公器沦为私人保护伞、干部沦为特权享有者、职工沦为现代“农奴”、“胶奴”问题[参见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的纪实作品“泣血的‘草根声音’——北大荒垦区上访问题调查”《中国大纪实》,2011年8月:huxingdou.blog.ifeng.com/article/15289260.html;海南省委党校原校长李克致海南省委书记的长信:huxingdou.blog.ifeng.com/article/12637750.html]。这些现象严重侵害了广大农工和林工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国有企业系统内部设立公检法这些国家公权力机构,本身就违反了中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为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问题,按照政企分开、社企分开、司法独立、公平正义的原则,
我们建议:
壹、农垦林垦企业的公检法划转地方管理,工作人员转为公务员。
二、从财政上、组织上、制度上保障公检法的独立性,即公检法不再听命于企业领导,而是致力于维护社会秩序与社会正义。
三、农场林场的学校、医院等后勤服务产业同时交予地方政府管理(2006年,国务院下发“国办发[2006]25号文件”進行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免去农业税、乡村道路维修费和计划生育费等五项统筹,但由于公检法没有剥离、学校医院没有社会化,农场承担著政府职能,致使国务院文件无法执行,大大有损于国务院的权威)。
四、在国有农场林场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活动,废除干部特权,调查非正常收入,清查贪污腐败,严惩执法犯法,平反冤假错案,公平对待上访,实现司法正义,改善垦区民生。
以上建议如蒙采纳,则是农垦林垦万众之大幸,也必将推动国家的司法改革与公平正义,我们对此抱有强烈期待。
二、欣欣向荣的北大荒和我的困惑
当我疾风烈火般在电脑上敲完这部调查报告时,整个生命仿佛被冻结了,那是惊愕与疼痛的寒流包围了我的身心。
我曾在北大荒做过8年知青,那片土地寄放着我那麽多鲜活而悲壮的青春记忆。我生命中的壹部分,我的青春热血,永远像壹片花草生长在那片丰饶的土地上。那里曾经的壮烈和如今的辉煌,壹直是我的骄傲、挚爱与向往,当然还有深深的牵挂。我深知,从壹群赤脚中国军人用血染的肩膀拉动“东方第壹犁”的那壹天开始,三代北大荒人前仆后继,流血牺牲,无私奉献,把亘古荒原打造成今天繁荣昌盛的“北大仓”,北大荒人是顶天立地的黑色群雕。每当在电视上看到喷洒农药的飞机(全部由农工付费)掠过千里沃野,康拜因(全部属于家庭农场私有)轰鸣著驶过金色麦海,壹架架塑料大棚(全部由农工自费购置)绿意盎然,肤色黝黑、满脸汗水的北大荒人在田间辛勤劳作,我都倍感亲切,感慨万千——那就是我青春年华的第二故乡,那就是我永远不能忘怀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啊!
因此,从开始这次田野调查到完成本文的写作,我度过人生中最为沈重的壹些日子。
我并非有意为之。完全是因为壹个偶然因素,不期然撞上我所熟悉的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因为上访,他遭到农垦公安部门的抓捕,正处于逃亡中。2003年,我曾为他写过壹篇纪实文学《妳代表谁?》,因此他第壹个打电话向我求救。他是壹个从来没有学会屈服和沉默的汉子,文化不高,却在同不法行为斗争的过程中把自己锻炼成“法律专家”,国家制定的有关扶助“三农”的法规,这家伙倒背如流。我写作此文,得到两位法律工作者,也得到他的许多指教。
2010年8月下旬的壹天,我和唐维君在北京见了面。他讲述的那些带有区域性、“政策性”的伤农害农问题和悲惨的个人遭遇,让我深感震惊。在今日繁荣昌盛的祖国,在“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的北大荒,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出于对那片土地和那里父老乡亲的感情,也出于作家的良知和责任感,我决定進行更为广泛深入的调查。
当我几乎彻夜不眠,激烈地敲击键盘的时候,指下砰然作响,仿佛能溅起火花。今天,改革开放的中国正在书写前所未有的辉煌与壮丽,激流勇進的中华民族正在创造举世瞩目的成就与奇迹。从首钢烈焰熊熊的巍峨高炉,到遍及贵州大地的扶贫工程,从高速铁路的建设工地,到南水北调的移民村落,在热气腾腾的中华大地上,我经历了那麽多的激昂与振奋,目睹了那麽多的雄心与激情,倾听了那麽多的自豪与欢笑。也因此,当我踏上北大荒这片久违的热乡热土,看到壹派欣欣向荣的丰收景象时,我无比振奋。同时,当我听到壹些农工的哭诉,看到失落在某些角落的“阳光下的眼泪”时,我不能不震惊了。
蓬勃发展、执政为民的中国不能漠视每壹滴眼泪!
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国不能容忍每壹滴眼泪!
射秽主义的中国必须关注每壹滴眼泪!
对此,壹个作家无权保持冷漠和沉默。
考虑到事关重大,涉及面较广,2010年11月3日,我将10余万字的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写给党中央、国务院的举报信》实名寄送有关部门。
附信中,我提出如下问题:
壹、在北大荒垦区,少数农场拒不落实党的惠农政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已持续多年。农工们为此奔走呼号、上访告状多年,为什么相关部门长期麻木不仁,无所作为,听之任之?
二、农工们反映的事情,调查起来并不难,是非判断也并不复杂,但为什么他们总是“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迫使他们不得不十几次、几十次進省入京上访,最后甚至被扔進囚室关押。各级接访部门付出极为繁重而艰辛的努力,但农工们的合理诉求依然没能解决,接访部门大量的和惊人的“重复劳动”意味着什么?
三、壹些上级单位派去的调查人员,到那里走了壹圈后,归后没有任何结果,农工们反映的问题依然“江山依旧”。这个责任究竟谁负?
显然,我听到的是壹些长期被拒绝的“草根声音”。
2010年12月初,我的调查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转到黑龙江省委。12月9日晚4时,黑龙江省委督察办公室主任周先生致电给我,说省委领导高度重视我的调查报告并作了重要批示,相关调查核实工作将很快展开。我深感欣慰并提出几点恳望和请求,其中壹条是请黑龙江省调查组“壹定要保护好接受我访谈的上访农工,不能让他们再次受到伤害。”12月下旬和今年1月,黑龙江省调查组抵达垦区,就我所反映的问题开始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工作(属于林业系统的古东河林场尚未進行)。
在我深入黑龙江進行调研的过程中,坦率地说,那时我对于垦区少数农场出现的问题及其根源还缺少深入的考察与梳理,情绪还比较激愤。当我开始动手改写这部纪实文学的时候,我觉得必须厘清自己的思想并做些深入的、理性的探讨了。
(未完待续)
附录三:
黑龙江农垦研讨会发言摘要
中国作家协会创作部原主任蒋巍说:黑龙江农垦是“土围子”,作为国有企业,党政企公检法六位壹体,是问题的总根源;只有黑龙江农垦农民现在还交粮交税,负担沈重,如此水深火热!数百人被关押、拘留、劳教、被关進精神病院、黑监狱;黑龙江农垦存在大量的黑地,农垦公布的土地4000万亩,实际5000万亩以上,甚至有人估算8000万亩。黑地不在国家账上,所收税费也不在农场账上,巨额资金逃过审计、财务监督。
著名三农专家、北京大学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说:有几个没想到,黑龙江农垦公然违法没有想到!把农民地变成黑地贪污腐败,不仅是对农民的侵犯,也是对国家利益的侵犯,是犯罪行为!
著名学者、中央射秽主义学院王占阳教授说:黑龙江农垦就是独立王国,公然违法,还到北京抓人,是有组织的违法违宪对抗中央的行为!国营农场必须改革,必须统壹国家的法制。农场自养公检法,公检法成为打手、工具,这是荒唐的事!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改革报告主编陈剑说:在黑龙江农垦,公安、司法成为家奴,没有基本的是非。壹些干部不仅脱离群众,而且演变成黑社会,進行犯罪,对中央政策屏蔽。
著名学者、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刘仁文说:用劳教对付农民是违法的,公检法应当划归地方。
北京大军智库经济咨询公司主任、著名学者仲大军说:反腐败要打老虎、揭盖子,要撤销农垦总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魏宏、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李轩、著名律师兰志学说:要从黑地入手查处腐败。
著名律师扬智勇博士呼吁撤销农垦总局、撤销农垦公检法。
著名治理专家周鸿陵说:黑龙江农垦黑幕令人震惊,令人发指!反映了正义的缺失,中国必须开展社会進步运动!
著名媒体人王学会说:中国最大的三农问题就是北大荒问题,包括它的黑监狱问题。
高层领导信息网总编李曰仁说:不解决黑龙江农垦问题,不進行赔偿,那麽北大荒将永无宁日!
著名公益人士陈青林说:黑龙江农垦农民跌入合同陷阱、贷款陷阱、体制陷阱、身份陷阱,既不是拿工资的工人,也不是免除税费的农民。
著名媒体人张银平(改革内参记者、《名家论改革》主编)、杨宏生(中国商报主编)、欧阳劲(太平洋月刊总编)、孙伟林(民主与科学杂志社社长、总编)等发言希望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推到黑龙江农垦的土围子。他们指出:调查组去根本调查不出问题。黑龙江农垦是没有阳光的黑暗王国!
北大荒,中国之冠上壹颗闪闪发光的绿宝石。
北大荒,是新中国开发建设史中最为激动人心、可歌可泣的英雄史诗之壹。北大荒精神是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开发建设了“中华大粮仓”的三代北大荒人有恩于国家。
1947年,按照党中央和毛主席“关于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精神,壹批荣复军人来到人迹罕至的北大荒,创建了宁安、赵光等第壹批国营农场。1958年,王震将军率10万复转官兵挺進北大荒,掀起了垦区大规模开发建设的高潮。之后,由大批支边青年、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城市知青组成的百万大军相继投身垦区开发建设。经过三代北大荒人的团结奋斗,黑龙江垦区成为我国耕地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60多年来,垦区已累计生产粮食4504亿斤,累计向国家交售商品粮3334亿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垦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30亿斤,提供商品粮300亿斤,可保证京津沪三大直辖市、解放军三军、港澳地区和青藏甘宁四省区居民壹年的口粮供应。
作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黑龙江垦区在关键时刻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非典”期间,北京壹度出现粮食短缺,垦区迅速向北京调运1.5万吨大米,及时缓解了粮食紧张局面。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垦区仅用三天时间就紧急加工2460吨优质大米,通过专列运往四川灾区,全力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有效发挥了作为国家抓得住、调得动、能应对突发事件的“中华大粮仓”作用。
不过,壹个让我困惑的问题是:今日的北大荒欣欣向荣,繁荣昌盛,壹片丰收景象,但是为什么多年来有那麽多奔波不停、持续不断、难以阻隔的上访人流?其中不少农工宁可举债“擡钱”(即民间高利贷)当路费,甚至不惜被农垦公安部门多次拘留、劳教,也坚持進省入京反复上访,壹定要“讨个说法”。垦区的管理部门和公安系统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来阻止这些上访人员。访谈中我感觉,这些农工抗争到底、上访到底、哪怕以死相拼的心都有了!
北安分局龙镇农场的于德清含泪对我说:“实在讨不出说法,我最后就跳天安门城楼!”
建三江分局七星农场农工薄义上访17年,现在壹贫如洗,他上访的壹切费用都是农友们义捐的。他对我说:“我和老婆离婚就是不想连累她,我宁可死了也要讨出个说法!”
2011年1月上旬,黑龙江省调查组在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前锋、浓江等几个农场场部调研时,据农工张桂荣、张丽英、刘景奎等人向我反映,听说省调查组即将到达场部,不少连队的农工们涌上去,希望向调查组反映意见,但都被事先安排到各个路口的身穿便衣的农场公安人员阻截住了,理由是调查组“点名找人”。
张丽英问那些民警:“妳们怎么不穿警服?”
民警回答:“是领导下的令。”
如此众多的农工情绪如此激烈,这究竟是为什么?北大荒到底发生了什么?
确实需要深入探究。
三、“两自理”带来的“三大变局”
为方便读者阅读和思考,现将黑龙江农垦总局网站上张贴的有关垦区“简介”摘要如下:
黑龙江垦区地处东北亚经济区位中心,位于我国东北部小兴安岭山麓、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地区,属世界著名的三大黑土带之壹。辖区总面积5.62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000万亩,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下辖9个分局、113个农牧场,分布在全省12个市、74个县(市、区)。总人口166.8万人,其中从业人员91.7万人。
接下来,“简介”谈到了垦区近些年来大力推進的新的改革方式和发展目标,包括“合并家庭农场”,这是值得读者高度注意的:
在很多农村因为实行联产承包而把土地分割到户以后,黑龙江农垦正在合并分散的过多的家庭农场,使大片的土地连接成片。他们采取以“统壹经营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调动农工的积极性,既分散了风险,又充分发挥了机械化、大规模、技术密集的优势,使黑龙江农垦在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优势,显示出现代农业的勃勃生机。
通读上述“简介”,我必须强调指出,不知出于“疏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份“简介”忽略了垦区改革开放史上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决定着垦区现在和未来的壹个改革阶段。不了解那段历史,我们就不知道今日北大荒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不知道如今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北大仓是谁、是怎样创造出来的?不知道黑龙江垦区的体制和经营机制究竟发生了怎样深刻的变化?
那是北大荒发展史上最为重要的壹个“节点”——
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浪潮席卷中国广大农村地区,许多年来壹直在严重亏损困境中苦苦挣扎的黑龙江省国有农场,也艰难而决绝地踏上改革之路。
他们改革的主要方式是:
壹、在职农工停发工资,自谋出路,干部则保留工资;
二、垦区党委号召广大农工“勇挑重担,投身改革”,积极创办家庭农场。于是,垦区所属113个国有农场,以土地、机械由广大农工承包经营的方式,分解为上万个家庭农场;
三、家庭农场实行“两自理”:即“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坦言之,上述改革的实质是:困难重重的国有农场把计划经济时代多年积累的经济困境、负担和危机,以承包方式“分解”到广大农工的肩上了。壹夜之间,壹直靠微薄工资养家糊口的农场职工,成了必须自己养活自己、必须自谋出路的“个体劳动者”。以黑龙江农垦总局为核心的垦区各级管理机构,对职工的生活,对家庭农场的生产,基本放开不管了。这就是“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本含义。
那当是壹个慷慨悲歌的时代。
为保障农工基本生活、激励农工创业和支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当时农场给予了必要的扶持,普遍实行了“扶上马、送壹程”的政策。在那些艰难的时日,农场预借给农工部分生活费和生产费,秋后再行扣除。此外垦区还规定,每个在职农工配给15亩“基本田”(也叫“生活田”)用于养家糊口,家庭农场承包的其它土地叫“生产田”,收取较低的承包费。
很多农工向我回忆起家庭农场创业阶段的往事都泪水盈盈。那时候,他们没有了工资更没有积蓄,家庭农场等于白手起家,只能靠举债度日,维持生产。遭遇天灾,有些人家难免赔得倾家荡产。那时粮价低,种地难,国家也没有出台今天的许多惠农政策。我们完全可以想见,改革初期“两自理”的广大农工,经历了怎样艰难困苦的创业里程。
龙镇农场的于德清说,大冬天他连棉鞋都买不起……
七星农场薄义的妻子到医院拣人家的剩馒头……
大兴农场的刘艳、洪河农场的张振学、前進农场的冯义龙开荒时,渴了就喝地沟里的水,因此几次大病不起……
1998年,前進农场许卫东的家庭农场因遭遇天灾赔得精光,负债累累,几无生路,幸亏哈尔滨壹位老知青张晋东慷慨相助借款10万元,使他壹家人挺到今天……
农工们对我说,现在还存在的家庭农场都是在风风雨雨中挺过来的。而在他们周围,因天灾等各种原因落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或者因还不起债而举家逃亡外地的,并非个别现象。
在中国农村地区的改革中,广大农民没有损失而只有收获:他们获得了承包的土地。在黑龙江垦区的改革中,广大在职农工则付出巨大的牺牲:他们停发了工资,生活费用和生产投入需自行解决。
今天看来,黑龙江垦区这场改革是中国大变革的组成部分,是不得不为、不得不行的“华山壹条路”,尽管充满艰辛、阵痛和眼泪,但历史别无选择、别无它途。正如邓小平所言,不改革只能是死路壹条。不过,今天的我们壹定不能忘记,在北大荒最为艰难的时日,是百万农工,是上万个家庭农场,在垦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极大的改革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拓荒精神,扛起了这片悲壮的土地,创造了今天的繁荣!
这是北大荒发展史上的壹个重要节点——由于改革以来实行至今的生活费、生产费的“两自理”,北大荒垦区的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重要变革,即下面所说的“三大重要变局”。今天,北大荒垦区壹些农工不断上访,从根本上说,就是“两自理”带来的“三大重要变局”引起的。
而这个问题,似乎长期被有关方面忽略了。
经调查,垦区的家庭农场主要分为两类:壹类是以承包国有农场原有耕地的方式形成规模化生产的;壹类是通过私人投资开发国有荒地并形成规模化生产的。
重要变局之壹
垦区实行“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的近30年来,北大荒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惊人進步,其主体力量、发展动力和基本投入,绝大部分来源于类似于个体或私有经济性质的家庭农场,而主要不再是国家投入。
上万个家庭农场已变成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的经营单位、发展生产的投资主体。大片荒地是他们投资开发的,所有农机具是他们个人购买的,每年的生产活动是他们自掏腰包進行的,垦区管理部门的大量“服务性工作”(如飞机喷洒农药、统壹供种、供肥等)是要家庭农场付费的,双方变成了买与卖的关系。妳卖的东西质量差或是霸王价,家庭农场当然不高兴或不接受。
自主经营的家庭农场,特别是靠私人投资开发了国有荒地的家庭农场,实际上已经“脱壳而出”,具有了相对独立的法人资质和地位。这些农工事实上具有了民营企业老板或场长的身份,不再是计划经济时代只能听命于国有农场领导的职工。
家庭农场已经成为垦区生产的主体投资人和主体生产力。
重要变局之二
如今,垦区4000万亩耕地基本上掌握在家庭农场手中。形象地说,国有农场已经成为母鸡生育小鸡后剩下的“空壳”。家庭农场已成为垦区的经济基础,国有农场那壹套行政架构已成为上层建筑。面对垦区形成的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经济形态,必须以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原则,慎重处理国有农场与家庭农场之间的关系。国有农场行政部门应大大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和帮扶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以保护广大农工和家庭农场的利益为原则,实行共荣共赢的运作方式。
我们都还记得,改革初期,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在全国刚刚兴起之际,各地管理部门曾制定过壹些“歧视性”规定,今天已经全然改观。但是在北大荒的部分地方,我发现,少数管理者对于家庭农场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对于农工已经成为老板和场长的身份转化,至今缺少与时俱進的尊重和认知。“土地是国家的,我是国家的代表者,我想增加多少管理费用,想收回谁承包的土地,壹切都是我说了算!”本文开头所引的家庭农场场长赵成凯与管理干部的对话,就集中代表了这种利益和认知上的冲突。
重要变局之三
北大荒精神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组成部分,北大荒文化是英雄的三代北大荒人创造的精神结晶,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是,北大荒的思想文化传统也面临着与时俱進的挑战。
北大荒垦区最早是由解甲归田的军人开创的,壹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文革时期转为“生产建设兵团”,更是直接由军人领导。其中有部分农场还是由原来的“劳改农场”转制过来的。那里的管理方式代代传承,养成了领导说壹不二的生硬的“军人作风”,对此,当年的广大知青包括我在内都有痛切的体会。但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壹系列治国方略,给垦区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必须改变历史上那种“军人作风”和半军事化的管理方式,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
从本文开头所引的“立此存照”和所写的大量案例中可以看到,垦区少数管理者并没有与时俱進,他们没有理解或不愿意接受新时代的要求。有些人相当粗暴、霸道。他们强买强卖,不断提高各种收费。他们依然把家庭农场的场长当作可以呼来喝去、颐指气使的“职工”。他们无视或随意否定家庭农场自主经营的权力,把农工承包合同视如壹张废纸。他们公器私用,任意启动公检法甚至以刑事司法程序来对付上访群众。尤其随着粮价、地价的上升和国家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下发,极少数干部心理发生畸变,开始与民争利,家庭农场的自主权力和农工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回望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可以肯定,没有以农垦总局为核心的垦区各级党组织和管理部门的领导、动员、组织、协调、服务的作用,就不可能有今日北大荒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大好局面。同时,我们更不能忘记,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体。这个大好局面,是成千上万个家庭农场和广大农工自筹资金,自行投资,自主开发,以养家糊口的血汗钱、银行贷款和民间借来的高利贷,再加上汗珠子、血珠子和泪珠子,壹个个掉地砸出来的!是垦区群众在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在国家惠农政策的鼓舞下,付出巨大努力和牺牲开发建设起来的!
以垦区耕地为例:1978年,黑龙江垦区耕地面积为3000万亩,截止2010年,耕地面积增加到4000多万亩。其中上千万亩的新增耕地,不再是农场依靠国家巨额投资,组织职工集体劳动干出来的,而是成千上万的家庭农场响应国家号召,承受着巨大经济压力而自行投资开发出来的。这壹时期,国家为鼓励农民多开荒、多产粮,主要是制定了壹系列优惠政策,用以促進垦区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
2010年,黑龙江垦区产粮330多亿斤,出售商品粮300亿斤,投资者、生产者就是上万个家庭农场。
由此可见,在今天,如果以粗暴的、不合理的、不等价的方式“合并”、侵害、剥夺家庭农场,事实上就是对民营实体经济和垦区生产力的伤害,连建国初期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廉价赎买都不如!
垦区改革30年的历史证明,稳定、发展、壮大家庭农场是壹条成功的经验,“合并”、折腾甚至取消家庭农场实质上是改革的倒退。而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可以断言,没有家庭农场的稳定、发展和壮大,就没有垦区的稳定与繁荣。
四、垦区管理者为什么对土地“壹年壹发包”?
关于“合并过多的分散的家庭农场”,垦区管理者的理由看起来是正当的和冠冕堂皇的,上述“简介”中说:
“在很多农村因为实行联产承包而把土地分割到户以后,黑龙江农垦正在合并分散的过多的家庭农场,使大片的土地连接成片。”
北大荒的土地壹望无际,本来就是连接成片的。除了统壹用飞机播撒农药等极少的耕作环节,各个家庭农场从播种到收割,都是使用自己的或雇用他人的农机具進行独立作业,他们之间很少有相互为敌的纠纷,倒是充满了相敬相帮的感人故事。
因此,“合并”壹词值得严重注意!
就历史的长过程和遥远而辉煌的共产主义理想而言,消灭小农经济当然是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所需要的。我不是经济学家,弄不懂过于复杂深奥的经济问题。但作为作家,我看到大洋彼岸的资本主义的美国,至今并没想到要“合并”家庭农场,那里的农业照样实现了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和高产,农产品出口照样给美国佬带来源源不断的巨额利润。同时,中央壹再重申,中国依然并将长期处于射秽主义初级阶段。我认为,解决家庭农场“分散和过多”的问题,主要地应当遵从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和助强扶弱的射秽主义原则。不顾现实条件,违背经济规律,以强权和行政手段强行“取消”、“合并”壹些家庭农场,显然极易伤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以“农场土地属于国家”为由,随意收回、剥夺由家庭农场自行投资、投劳开发的耕地,动辄取消他们的承包权,更是无偿占有、“壹平二调”的行为!
这里,我坚决不能同意以实现“土地连片”、“统壹耕作”、“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由,“合并”家庭农场的虚伪宣传!
这是壹种伪理论。试想,只要垦区以人为本,政策昌明,服务低廉,举措给力,有利于广大家庭农场降低成本,减少劳动强度,实现高产盈利,除非脑袋進水了或让大皮鞋踢了,这些渴望发财致富的家庭农场场长怎么可能拒绝统壹的、大规模耕作的先進技术呢!
建国以后,中国农村由“合作社”迅速转为“高级社”,再转为“人民公社”,然后“跑步進入共产主义”所带来的深重灾难和惨痛教训,至今让人们心痛不已。在全国上下都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今天,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的事情,重蹈历史覆辙的事情,伤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感情的事情,我们壹定不能再做!
不能以“国有化”的名义,让家庭农场的巨额投入和大量投劳付之东流,变成“神马都是浮云”。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我始终想不明白——即使站在垦区管理者的立场上来想——农场为什么对耕地壹年壹发包?这样做对稳定、发展和壮大家庭农场有什么好处?
2010年12月16日,由黑龙江农垦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带队的几位三级负责人(即总局、分局和农场)到北京与我“交换意见”,他们坚持认为:“农场有权对耕地壹年壹发包。”他们给出的唯壹理由就是:“有的农户遭遇困难经营不下去了,便于调整。”
我在北大荒当过8年知青。我以为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如有极少数经营不下去的家庭农场自愿放弃承包的土地,可以另行发包。但除非遭遇特大天灾,国家有这么好的惠农政策,广大家庭农场壹直在奋发图强、种地打粮、发展生产,2011年产粮达330亿斤。倘若大多数家庭农场年年遭遇困境,需要年年壹发包,北大荒的事业早就垮掉了。
很不幸,我们看到的唯壹现实就是:土地壹年壹发包,承包费和其它苛捐杂费壹年壹涨价!
每年年初,各农场都会拿出壹个本场的“1号文件”下达各作业区,明文规定土地承包费、各种保证金以及其他收费上涨多少,要求作业区按这个标准,再每亩加价10元,重新发包;并且不问年度中是否遭灾,秋天收成几何,壹律在年初交够本年度的承包费和其它各项收费(农工称之为“上打租”,说“这比旧社会的地主老财还狠,地主还在秋后根据收成情况收租子哩!”);交不上承包费或拒绝接受涨价的,就取消其承包权;超额完成“上打租”任务的基层干部还会获得大笔奖金。
这与中央每年下达的“1号文件”精神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农工们愤怒地对农场干部说,是妳们的“1号文件”大,还是中央的“1号文件”大?正如本文开头录像中的赵成凯对农场管理干部的质问:“农场是第几个国家?”
耕地壹年壹发包,举目中国和世界,天下哪有这么折腾土地的!请问——
其壹,作为垦区主体生产力的家庭农场,还怎么稳定、发展和壮大?
其二,垦区管理部门规定的承包费年年上涨,究竟有没有壹个上限?国家制定的壹系列惠农政策究竟怎样贯彻和体现?
其三,改革开放以来,垦区新增耕地达1000万亩以上,绝大部分是家庭农场投入血本开荒得来的,管理者仅仅凭著“土地是国家的”壹句话,就取消其承包权、经营权和受益权,那麽家庭农场为开荒投入的巨资与劳动谁来赔付?
其四,正如我当面向垦区三级负责人指出的:“壹年壹发包,就意味着家庭农场的巨额投入白扔了,农田基本建设不能搞了,就意味着承包费可以年年涨,同时给某些基层干部带来许多‘黑箱操作’的空间!”
现在就来看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土地承包期——
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壹百二十六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关于土地承包费——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中要求:
——“从2006年起,对国有农场通过收取土地承包费等形式由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予以免除。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
——“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种收费。严格控制和清理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确属必要的,应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按隶属关系报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备案。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
——“進壹步推進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管理层次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而事实是:我调查的所有国有农场,都是耕地壹年壹发包,承包费借机壹年壹涨价。我调查的所有农工,从来没有、也没看到过国务院规定下发的《农工负担手册》!
同我“交换意见”的垦区管理者说:“所有涨价的规定,都是农场职代会举手通过的。”天哪!除非是“橡皮图章式”或权力操控下的职代会,有什么人能愉快地“举手同意”,让自己的负担年年疯涨?
天苍苍,野茫茫,多少农工泪沾裳!其实他们不再是农工,而是壹个个家庭农场的场长了。于是我们看到,许多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的家庭农场场长,不得不踏上漫漫无尽头的上访之路。
我的调查就是从他们的眼泪和足迹开始的。
第二章 “沉没的声音”会沉默吗?
——晒晒壹份令人震惊的处罚名单
从2010年8月到2011年6月,我先后调查和访谈了黑龙江垦区各农场和林业系统个别林场的近百名农工,据不完全统计,其中如下人员遭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
赵连发——58岁,北安农垦管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2010年8月至9月被行政拘留两次,计15天。
杨乃利——37岁,同上,2010年8月至9月被行政拘留两次,计15天。
唐维君——50岁,同上,2010年8月被行政拘留7天,后在外逃亡数月。12月中旬,其父病重,经我请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出面做工作,引龙河农场表示不再抓他了。
吴延敏——女,41岁,北安农垦管理局红色边疆农场职工,其丈夫富万荣、哥哥富万松分别被劳动教养2年和壹年半,至今在劳教所羁押。
严华——女,36岁,同上,其丈夫张广杰被劳动教养2年,至今在劳教所羁押。
和富万荣壹同上访的职工中,另有7人被行政拘留。
刘长水——五大连池市良种场农工(属林业系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张国才——同上,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刘玉云——女,59岁,北安农垦管理局龙镇农场职工,被非法拘禁3天。
张希恩——女,56岁,宝泉岭农垦管理局绥滨农场农工,2008年4月被拘留10天,7月再次被拘留7天。
郑淑华——女,50岁,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勤得利农场农工,2008年4月被拘留10天。
马凤华——女,同上,2008年被拘留10天。
李淑燕——女,50岁,建三江农垦管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2010年7月被拘留10天。
张桂荣——女,49岁,同上,2010年8月被拘留10天。
邹振龙(56岁)、白文革(49岁)、张丽英(54岁)等5人——建三
江农垦管理分局前锋农场职工,2009年春节前,在北京通州区被黑龙江农垦总局驻京办秘密非法关押31天,春节后被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局解救出来。
白文革、李明、邹福祥——前锋农场职工,2010年分别被行政拘留10天和7天。白文革的双腿被打成重伤。
薄义——建三江七星农场农工,告状17年,先后被拘留4次。
杨金辉——洪河农场农工,左腿被农场干部打成粉碎性骨折。
王永成——1963年生,大兴农场农工,2010年3月被拘留5天。
赵志清——1964年生,同上,被拘留10天。
暴文博——1964年生,同上,被拘留10天。
王恩江——1962年生,建三江前哨农场农民。2005年10月被拘留10天。
这仅仅是我访谈过的上访农工被处罚人的部分名单。我无法進行全面而准确的统计,在北大荒垦区因上访而遭劳教、拘留和其它处罚的人数究竟是怎样的数字,我不得而知。
据我调查,他们都是靠诚实劳动维持生活的普通农工和家庭农场场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宗旨。劳动者是伟大的。人权是不可侵犯的。我坚信,所有把那些含冤受屈的善良而又诚实的劳动者关進囚室的人,他们的行为都将在自己的人生历史上留下耻辱的壹页!
我们尤其不能忘怀第三代北大荒人的伟大贡献。
“文革”结束后,上百万知青壹夜之间潮水般涌回城市,整个垦区从机关、连队、医院、学校、商店、工厂,到所有的知青大宿舍,都变得空空荡荡,垦区生产几乎陷于瘫痪。正是在这个紧要历史关头,当地老职工的孩子们和从全国各地应聘而来的青年农民,组成第三代北大荒建设大军,他们肩起了“重新振兴北大荒,打造中华大粮仓”的艰巨使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他们忠诚勤劳、毫无怨言地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献给了北大荒,他们创造了北大荒今日的繁荣。现在他们都老了,他们是我们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我们每天端起的饭碗里就有他们的汗水。让我震惊的是,仅仅因为他们不断上访,反映少数国有农场拒不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侵害家庭农场和群众利益等问题,垦区某些单位就凭借以至滥用公检法等公权力,给予这些走投无路的人以种种严厉处罚,甚至乱抓人,肆意侵犯他们的人身自由!
向政府反映意见是公民的权力;倾听公民的意见是政府的义务。中央多次严肃指出,大多数上访群众是因为他们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他们的合理诉求遭到冷拒,各地方必须认真接访,依法解决,以切实的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做得不好的,当追究当地领导人的责任。
2011年1月25日,温家宝总理亲自到国家信访局,听取了壹些上访群众的意见,他说:“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各类行政程序都要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壹切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但是,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少数地方官员因害怕暴露真相,影响“政绩”和仕途,以种种违法手段对上访群众進行了多方围追堵截和封锁。我本想進行更广泛和更深入的调查采访,但办不到了。北大荒垦区许多上访职工因受到农场昼夜监控,各路口设卡严加防范,虽经再三联系,他们无法出来接受我的调查访谈。建三江农垦分局浓江农场女职工卢凤琴在手机中对我说:“我现在走到哪里,他们都跟着我,实在走不开了!”为审阅本文,年近六旬的卢凤琴在农场两名干部随身监视下到达哈尔滨,后来她设法甩掉“尾巴”,为印证本文所写属实,她含泪刺破手指,按下了血手印!
截止2011年6月,在北大荒垦区的壹些地方,对上访群众的严格监控仍在继续,而他们的诉求始终没有得到公正解决。
很显然,这些“草根族”的声音被拒绝倾听!
2010年10月6日下午3时许,我正在哈尔滨听取建三江农垦分局前锋农场农工张丽英反映情况和意见,她的儿子郑江峰从家里承包的庄稼地里来电说,“农场法院人员和警察都来了,要抢粮”。我与正在现场的张姓法警直接通了话,请他给张丽英“留下壹些活命粮”。法警以“执行公务”之由,断然拒绝了我的要求。最后,还是拉走了她刚刚打下来的400多袋水稻,每袋180斤,价值11万余元。
2010年8月,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已被拘留壹次,当地公安准备第二次拘留他时,他不得不逃亡出来向我求援,我把他安排到北京壹个秘密住处暂时栖身达4个月之久。12月29日,就在黑龙江省调查组赴引龙河农场召开的调查会上,北安农垦公安负责人仍然蛮横地当面对唐维君说:“现在正在解决妳的事情(指省调查组听取唐的意见),解决以后还要拘留妳,因为裁决已经下了。”
考虑到这些农工的人身安全,几个月来,我请所有接受访谈的农工广泛转告那些多年来壹直上访的群众:“从现在开始不要再上访了,注意保护好自己。我作为壹个作家,会如实反映妳们的情况和呼声。要坚信在射秽主义中国,绝不会容忍坑农害农的恶行!”
所有受访农工都含泪表示:他们相信党中央、国务院,他们保证不再上访了,他们会耐心等待结果。
听到这些质朴而真诚的回答,我的眼睛湿润了。
现在,壹个根本性的问题摆在我和所有读者朋友面前——面对许多上访农工的哭诉,面对他们讲述的大量事实和提供的可靠证据,我们必须给出结论:上述那些被处罚的上访群众,和做出这些处罚决定的垦区干部,究竟谁对谁错?在北大荒那片遥远的黑土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那麽多饱受摧折打压的农工,多年来为什么坚持不断進省入京上访?这些上访人究竟是无理取闹的“刁民”、“上访专业户”、“缠访户”,还是被无理压制的受害者?
我提出的根本问题是:谁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
第三章 本次田野调查的由来
——农工唐维君的第二次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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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调查是从2010年8月下旬开始的。
8月23日,黑龙江农垦总局所属的北安管理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唐维君,结束了7天的“行政拘留”,心情黯然地回了家。壹進门,他的妻子就哭了。50岁的唐维君默默坐在窗前,他不想也无须向妻子解释什么。全家人都知道,这是农场对他所谓“上访过激行为”的惩处。不多时,他发现门口开来壹辆轿车,车上下来几位干部,有的是唐维君的熟人。他们不進门也不离开,就站在那儿抽烟聊天。唐维君明白,按照农场惯例,这是来监视他行动的人。
他出门说:“这是何必呢?而且妳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来人也不见外:“领导交待下来的任务,没办法。”
唐维君警惕起来。
回身進屋打了几通电话,有消息灵通人士告诉他,下壹步农场可能对他还要采取更严厉的惩处措施。唐维君思忖再三,决定逃出去避避风头。他立即打电话找来壹辆熟悉的车,站在门口监视的干部迅速报告了管理区领导,那位领导通过手机对唐维君找来的司机说:“唐维君有问题,妳还敢拉他!”
司机只好驾车离开。
唐维君更紧张了。
他又打电话找来壹辆朋友的轿车。车到门口,他跳上去就疾驰而去。
监控人员正在那里聊天呢,见状赶紧坐上车紧追不舍。路上黄尘滚滚,鸡飞狗跳,两辆车风驰电掣,犹如演出壹场惊险的好莱坞“飞车大战”片。唐维君熟悉地形,知道前天刚下过雨,土路泥泞难行。途中他迅速换乘,跳上壹辆松花江微型面包车离开水泥公路,改换方向,朝壹条土路飞驰而去!
果然不出所料。后面紧追的轿车中途陷在泥泞不堪的土路上跑不动了,气得监控人员在后面跳脚哇哇大叫。
唐维君终于惊险脱难。
事后证明,唐维君的预感是正确的。
当天下午,唐维君的“难友”、和他壹样刚刚从拘留所放出壹天的杨乃利、赵连发,又被农场公安抓了進去,以在上海世博会期间“发错误信息”为由,继续拘留8天。
两天后,唐维君在藏身之地——大兴安岭地区的加格达奇市给我打了壹个电话请求帮助,我约他到北京见面。
2003年,唐维君因受假种子坑害而倾家荡产,为躲债和告状,他奔波流亡在外整整5年。那时我为他写了壹篇《妳代表谁?》(见“第十节”),自此相熟了。
数天后,我见到了唐维君。他不敢乘坐火车,怕被农场公安人员堵住,而是乘坐公交大巴,从唐山绕道而来的。他介绍的壹些情况让我十分震惊。与此同时,有些农工在网上读了我的《妳代表谁?》,知道我是北大荒出身的作家,留言希望能见到我。数天后,我飞赴哈尔滨开始了与本文内容有关的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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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壹种悲怆而庄严的心情,我把第二次返黑调查的出发时间定在2010年10月2日。因为在10月1日这个神圣的日子,我要留在北京观看央视直播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首都各界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的仪式。
节日的天安门广场,到处点缀著绚丽的鲜花,飘扬著鲜红的国旗,洋溢着喜庆祥和的气氛。10月1日上午10时,在军乐队伴奏下,总书记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各界代表5000余人壹起庄严肃立高唱国歌,激昂的国歌声腾空而起,回荡在北京上空,并通过央视屏幕响彻中华大地。随后,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缓步登上纪念碑基座。总书记神情庄严凝重,走上前仔细整理花篮上的红色缎带,然后向人民英雄纪念碑缓缓鞠躬。接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人民、同全国13亿人民壹起,共同瞻仰了巍峨的人民英雄纪念碑……
这壹刻,我无比激动。
我想到了西柏坡——1949年3月23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从西柏坡出发,乘车前往北平。登车之前,毛泽东对周恩来说了几句意味深长的话:“今天是進京赶考的日子,我们壹定要考个好成绩,决不当李自成。”“如果考不好,退回来就失败了。”2002年12月5日,即党的十六大胜利闭幕20天之后,新当选的总书记胡锦涛同志率领新壹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冒雪到西柏坡学习考察。这天雪花纷飞,漫天皆白。壹间间乌瓦黄墙的土屋,壹张张吱嘎作响的桌椅,壹幅幅用红蓝毛线标注的作战地图,以及毛泽东推过的石碾,周恩来用过的纺车和雨夜救乡亲的马灯……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生死与共的亲情,在这里的每寸土地、每件陈列品上壹次次生动地印证著和重现著。
在西柏坡纪念馆,讲解员唱起了当年的壹首支前小调:
最后壹尺布用来做军装,
最后壹碗饭用来做军粮,
最后的老棉被盖在担架上,
最后的亲骨肉送儿上战场……
歌声中,总书记胡锦涛的眼睛湿润了。
他感慨万千地对站在身边的同志们说:“正是依靠人民的支持,我们党的事业才获得了不断胜利的基础。”“我们壹定要牢记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两个务必’,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从每壹位领导干部做起!”西柏坡之行不久,胡锦涛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深深打动了全国人民的心。
黄钟大吕,日夜长鸣!
此刻,我又想到北大荒那片遥远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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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和太太雪扬共同撰写的长篇纪实文学《中国女子大学风云录》中,记录了抗日战争中发生在北大荒的壹些真实故事。我以为,在進入调查报告的正题之前,重温壹下战争年代这里党和人民的血肉深情是十分必要的。
黎侠,原名黄晓英,其丈夫李范五“文革”前曾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兼省长。我采访她时,白发苍苍的老人已经坐在轮椅上了。黎侠出生于北大荒原野上壹个乡村中医家庭,少女时代因受父亲和中共地下党员李范五等人的影响,成为东北抗联中最小的战士。1936年严冬,日本鬼子的“大清剿”把她所在的抗联小分队逼進牡丹江地区壹个偏远而贫穷的小山村。十几名战士和几个伤员悄悄住進壹个“堡垒户”李大娘家,大娘的丈夫牺牲在战场上,只身带着11岁的闺女小玉花生活。家里壹贫如洗,壹点点存粮早就吃光了。战士们连饿了好几天,壹个个东倒西歪,走路的力气都没了,小黎侠也病倒了。那是壹个大雪天的早晨,大娘说,妳们饿著肚子怎么打鬼子啊,俺出门借点粮食去。
天傍黑时,霜雪满头的李大娘背着沈甸甸的半麻袋玉米面回来了,蒸出两大锅黄澄澄香喷喷的窝头,战士们吃得狼吞虎咽,兴高采烈。不大工夫,壹个小战士忽然跑進来报告说,不知为什么,大娘正躲在院子里抹眼泪。战士们这才觉出事情有点不对。队长四下瞅瞅,压低声音吼道,大娘的闺女呢?小玉花怎么没见?战士们壹窝蜂涌出房门到处找,没有!队长急火火地问大娘玉花哪去了?大娘终于忍不住,掩面痛哭说,俺把玉花卖了,换了半麻袋苞米面。
战士们呆住了。扑通扑通扑通,泪流满面的队长和全体战士,还有病重的小黎侠,齐刷刷跪倒在当院,在漫天大雪中向大娘砰砰咳头不止……
不久,黎侠随同抗联队伍,带着壹些逃难百姓转移到林海雪原中。其中有个女村民叫丁志清,丈夫参加抗联后在战斗中牺牲了,为了复仇,她毅然抛下刚刚7岁、4岁和1岁的三个女儿,跟着黎侠壹起到了抗联。这三个孩子后来靠乞讨为生,从黑龙江流浪到内蒙,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建国后通过组织才被找到。
黎侠记得,在山里的壹个宿营地,壹位朝鲜族女战士的孩子病得很重,队长要派人下山给她的孩子找药,她拒绝了,扯住队长的袖子不放,说鬼子正在清剿,下山的同志太危险。入夜,这位女战士要战友和老百姓都放心睡觉,说她抱着病孩子反正睡不着,就守着火堆替大家放哨吧。第二天早晨,壹声悲怆的惊呼把战友和逃难的老百姓都喊醒了,大家跳起来壹看,只见这位朝鲜族女战士紧紧抱着孩子坐在树下,母子都冻死了。女战士脸色晶莹,嘴角微绽,浑身结满霜雪,仿佛壹尊冰雕……
北大荒的土地,珍藏着无数这样感天撼地的故事,承载着党和人民生死与共的鱼水深情!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同时,每位共产党员都应当牢牢记住,没有人民的巨大牺牲和全力支持,就没有今天的共产党!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党的执政基础。国庆之日,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庄严鞠躬的行动,就是向全党昭示,作为执政党的全体党员,绝不能忘记为建立新中国前仆后继、流血牺牲的无数革命先烈,绝不能忘记在党的领导下为革命、射秽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亿万人民群众。
“执政为民”——这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立党宗旨和钢铁意志。我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走向北大荒的。
第四章 “合作造林”的说法根据何在?
讲述人:
于德清,60岁,北安分局龙镇农场壹区13队农工,造林户
刘玉云,女,59岁,龙镇农场场直农工,造林户
王义峰,38岁,龙镇农场造林户
(三人还代表当地另外3户农工刘兴华、王红彦、傅继生、张云峰。)
于德清,头发已经谢顶了,颏下留着短短的花白胡子,模样瘦弱苍老,无力地坐在我对面的沙发里,看得出满脸的沧桑和壹身的疲惫,那艰辛而愁苦的样子透著壹种无望甚至绝望的情绪。谈话中,于德清对国家相关政策条文“几款几条”、何年何月制定,张口就来倒背如流。显然,这是他在长达7年的斗争中学来的。这是他唯壹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精神支撑和“批判武器”。
刘玉云,个子小小的,肤色黝黑,同样瘦弱,话不多,不过看样子要比于德清来得刚强壹些。
王义峰,性格内向,话语不多,壹双粗糙的大手总是紧紧握在壹起,好像神经壹直紧紧绷著无法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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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壹场大风暴从天而降,上世纪80年代中期,北大荒——这片广袤而丰饶的黑土地被深深震动了。那些日子,中国农村地区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大潮,迅速波及到黑龙江农垦系统。农垦人意识到,许多年来壹直在亏损困境中苦苦挣扎的农场不改,只能是死路壹条!黑龙江农垦总局决定全面改制,改制的基本方法就是发动广大农工,实行“两自理”(即生活费、生产费自理),农场实行“四到户”(土地、机械、核算、盈亏承包到户),鼓励广大农工以“家庭农场”为单位,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级管理干部则继续保留工资制。
众所周知,在陈旧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北大荒垦区从“生产建设兵团”那个年代开始就长期处于严重亏损的状态,群众生活极为艰难。80年代中期,广大农场职工等于壹夜之间“下海”了。计划经济时代,农工的工资只能维持生存,根本没有什么积蓄。成千上万个的家庭农场,最初是广大农工靠借钱、“擡钱”(民间高利贷)支撑起来的。农工壹家人只能靠在职职工分得的15亩“生活田”支撑生活。如果壹个家庭,上有双亲的老人,下有上学的孩子,仅靠壹位在职职工的15亩生活田来养家糊口,我们完全能够想象出,那是壹段怎样艰难困苦的日子!正是这场“背水壹战、壮士断腕”般的改革,促進了垦区生产力的巨大解放和发展。
于德清,是龙镇农场场部工业连的职工,改制后,队里没有土地,又停发了工资,他等于完全失业并失去了所有生活来源。好在他脑瓜灵,看到“家庭农场”纷纷搞了起来,农工对农机具的需求与日俱增,他便东凑西借弄了点本钱,瞅准机会做起农机具生意,十多年时间里赚了几十万元。
刘玉云的家也在场部,改制时壹家4口全部下岗,不仅无地无收入,下岗的妹妹还要交“档案保管费”。在那些艰难的时日,刘玉云壹家人凑钱买了壹辆二手小货车,靠拉脚维持生计。
1995年,考虑到国家发展和粮食形势,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号召广大农民开荒种地,“再造第二个黑龙江”,并制定了壹系列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腰缠万贯的于德清决心干壹番大事业,他倾囊而出,再加上部分借款,投入80多万元开荒664亩。刘玉云家靠借钱、“擡钱”(月息从3分钱到1角钱的民间高利贷),也开荒595亩。
两个家庭农场就这样靠自我奋斗、自家投资办起来了。
当时,龙镇农场动员职工开荒时,曾许诺“开出的荒地永远归妳们使用”。签署承包合同时,却变成“壹包10年”,每亩地上缴20元“植被费”。后来“植被费”又变成“承包费”,年年涨,壹直涨到每亩地50多元。但是,事情并没有完结。
回忆起开荒的艰难岁月,于德清老人几次硬咽难言。
荒地大都在漫山坡上,是大森林砍光后剩下的杂树林地带。地下遗留的千年大树根盘根错节,坚如顽石,常常会把拖拉机拉动的巨大单铧犁顶断,挖出的大树根要十多人才能擡走。开荒要买农机具,雇人工,清石头,挖树根,几年下来,所有的投资都扔進去了,家里穷得买粮吃饭都成了问题,入冬大雪封山时,连棉鞋都穿不上。过春节备年货,还得向亲戚朋友借钱。荒地靠山,离家很远,为了省油和防止农机具丢失,壹家人就在山坡避风处挖个地窨子,打地铺住在里面。入夜成团的蚊虫叮咬,下雨能把脸盆和被单漂起来……于德清就此落下壹身风寒病,严重时几乎半瘫,现在走路还壹瘸壹拐的。
那些年粮价不高,种地不赚钱,再加上“擡钱”的高利贷利滚利,“土地承包费”又不断涨,使得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开荒的壹些家庭农场债台高筑,难以为继。王义峰说,他父亲被外债压得喘不过气来,最后累死在开荒地里。王义峰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又忙累到现在,至今还是家徒四壁,外债累累。六队的王成财当初雄心勃勃,擡钱买了四套农机具,开了2400亩荒地,最后连地带农机具都被迫拿去顶债了,还欠外债上百万元。好多外来开荒种地还不起债的,只好带上全家逃之夭夭,至今不知去向。
曾拥有数十万元积累的于德清也赔得精光,每逢年关就跑到外边躲债。刘玉云体衰力弱不能跑,过年时只好把门从外面反锁上,壹夜不敢开灯,不敢出声,不敢看“春晚”,壹家人在黑暗和眼泪中度过大年夜。
对于这些朴实的农户来说,灾难其实刚刚开始。
2
2002年9月12日,龙镇农场召集各家庭农场的户主们开会,宣布按照国家要求,要搞“退耕还林”,“妳们的地不能种了,要栽树”,而退耕还林的壹切费用包括购买树苗,投工投肥,都由家庭农场自己投资、“自行负责”。户主们如雷轰顶,纷纷拒绝,“我们倾家荡产,投入血本,好不容易把地开出来养熟了,正盼著种点庄稼养家糊口、挣钱还债,如果退耕还林都改种树苗,几十年以后才能成材,我们靠啥活命、靠啥还债啊?这个损失谁给补?”
场领导说:“这是国家规定,不服从的就收回土地!”
农户们问:“如果是硬性规定,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给我们?”
场领导说:“听说国家有补贴政策,具体内容还不清楚。”
事过很久,于德清等开荒户才明白,龙镇农场对他们撒了个弥天大谎!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农村地区推开“退耕还林”之际,充分考虑到农民利益,早在2000年就制定和公布了壹系列优惠政策。国家《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生活补助费。”
《国务院关于進壹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的若干意见》中又规定:“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壹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贴。”
但龙镇农场并没有向农户传达和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在当时信息十分封闭的北大荒,长年风来雨去劳作田间的农工们没有办法、也没有渠道获知这些政策。
就在这次动员会上,龙镇农场领导公然要求:“林木成材后,出售木材所获利润的30%要上缴农场。”
于德清心里算了算账,如果把自己664亩林地木材的利润30%交给农场,等于交上12个50年、即600年的“土地承包费”!
于德清、刘玉云等家庭农场户主们觉得,这样的“退耕还林”太坑害老百姓了,但听说这是“国家规定”,农场领导的态度又十分强硬,胳膊拧不过大腿,他们只能认了。
2003年3月20日,11户开荒农工同农场签订了“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合同规定,“造林户享受国家退耕还林优惠政策”,林木成材后,出售利润的30%上缴农场作为“土地承包费”,承包期为30年。
合同签完了,户主们按上手印,农场工作人员当场把合同文本全收走了,说是“要拿回去盖章”。
植树季节已到,户主们纷纷凑钱、借钱买树苗。于德清买了25万株落叶松,刘玉云买了21万株,然后全家老小齐上阵,又雇了许多临时工,开始在自家辛勤开出的耕地上种树。
那年闹春旱,农工们不得不雇车往地里拉水保苗。同时,他们不断向场里索要那份“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和《林权证》,但迟迟不见踪影。
“盖章”怎么几十天都盖不回来?
农场回答:“还没盖完呢,因为有些政策要重新拟定。”
《林权证》始终没发,合同终于讨了回来。于德清他们仔细壹看,农场竟然搞了壹把“貍猫换太子”,合同第壹页给“调包”了:“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书”变成了“造林承包合同书”!场方还在合同序文中加上“国家给予的退耕还林政策由甲方(即农场)享受”!
愤怒的农工们开始上访。北安农垦分局林业处的何某这样回答于德清他们:“妳们是承包土地干活的人,农场就是国家,国家就是农场,农场是退耕还林的实施者,因此农场就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这时的于德清等人已经查明并弄懂了国家有关政策(很多农工就是在“斗争”中通过查询和自学成为“法律专家”的)。2004年12月10日,他们上访到黑龙江农垦总局退耕还林办公室,接待人员是个有级别的官员。听了农工们的申诉,看到于德清放到他面前的国务院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和龙镇农场制定的“合同”,这位官员当着农户的面给龙镇农场负责人打了电话,他说了壹段发人深省的话:“现在人家老百姓醒了,老百姓明白政策了。妳们吃干的,也得让老百姓喝点稀的啊!妳们要是整出事儿,连我们都得跟着吃‘瓜落儿’,妳们赶紧给人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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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无奈,2005年5月25日,龙镇农场终于同意把“合同”发给农户。
再仔细壹看,农场又玩了第二次“调包儿”。这次,他们把合同内文加上了农场与承包户“合作造林”的字样,因此,农场仍然是享受国家退耕还林优惠政策的“主体”。
于德清他们表示了强烈抗议:“当初开荒是我们投入的,退耕还林以后,从购苗、雇工、浇水、护苗,也都是我们投入的。妳们是买树苗了,还是下地干活了?什么都是我们家庭农场用血汗换来的,妳们‘合作’什么了?”
壹位场领导跟于德清等人讲了心里话:“说实话,要是知道退耕还林国家给那麽多钱,还能轮到妳们吗?我早整到手了!农场就是为了得点国家补偿费,才加上‘合作’这个词。要没这个好处,我把地包给妳们了,把国家好处费也给妳们了,我疯了?”
北安分局的何某说得同样赤裸裸:“我们不写上‘合作’,拿什么享受退耕还林政策?”
于德清愤怒地说:“妳们拿着共产党的俸禄、老百姓的血汗,这样欺负老百姓,还有天地良心吗!”
他们壹直告到黑龙江农垦总局,没有结果。
于德清、刘玉云等5户农工只好到北京上访。国家有关部门严肃要求农垦方面,对上访农工从速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总局壹位主管林业的负责人对回来的农工说:“国家补贴只能跟着《林权证》走,妳们回去办《林权证》吧。”
于德清他们满怀希望地回到龙镇农场,要求场方给他们办证。
壹问再问,壹拖再拖。农场林业科迟迟不见动作,工作人员还说:“地方政府跟咱们农场的关系不好,是他们推拖着不给办。”于德清他们急了,再三找新任的文场长。文场长终于点头了,让林业科长抓紧去办。但科长就是“雷打不动”。有壹次,急切的农户们自己出钱雇车,拉上科长到了五大连池市林业局,壹進门,那里的工作人员埋怨说:“别的农场都办了,就妳们没办!交钱吧,办壹个证工本费5元。”
但是,林业科长两手空空,什么材料都没带!
农户们只好把这位科长再拉回来。就这样,于德清等人连雇车带招待办事人员吃饭,先后跑了30多趟,总共花费2万多元,《林权证》始终没办下来。
有壹次,于德清等人把到市里开森林防火会议的农场林业科壹位干部堵在会场门口,要他就便到市林业局去办证。这位干部脱不了身,急了,脱口说了壹句大实话:“上边不让办,我给妳们办了,我还干不干了!”然后登车扬长而去。
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见这些农户风来雨去跑了几十趟,心生同情,私下也说了实话:“不是我们不给妳们办,是农场做的‘扣’,假装要我们给妳们办,但就是让拖着,根本不想给妳们办。”
已经富有“斗争经验”和法律知识的于德清得知这壹内情,觉得必须设法把龙镇农场送到市林业局的相关申请报表拿到手,以防生变。他是在回程路上想到这件事的,于是立即调转车头,到市林业局通过“关系”拿到申报表,然后连夜拿到哈尔滨做了公证。
果然不出于德清的预料。第二天,农场林业科工作人员就把他们的申报表从市林业局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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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投无路的农工只好准备再去北京上访。
人民群众是热爱自己的国家的。大家多次聚在壹起商量什么时候去北京。2008年春,大家说:“北京要开奥运会,咱们不能去。咱们就是冤死了,也不能给国家抹黑!”2009年初,“北京要召开两会,咱们也不能去,不能给国家添乱!”于德清对我说:“其实我们已经没信心了,实在解决不了,我就准备跳天安门城楼!”
说到这里,于德清老人蒙面痛哭。
2008年9月,黑龙江电视台壹位富有正义感的朱姓女记者得知这壹黑幕,深入龙镇农场進行了暗访并做了报道。其后,农场领导开会做了怎样的“反省”和应对研究,农工们不得而知,是不是做了怎样的“暗箱操作”他们也无从知晓。该报道就此不了了之,再无回音。
龙镇农场在退耕还林政策上的立场和态度依然故我。事后,于德清和刘玉云专程赶到哈尔滨,对给勇敢正直的朱记者“惹了麻烦”再三表示了歉意。
2009年4月6日,于德清、刘玉云等6位农工到了北京。于德清在路上与其他人走散了,得以幸免于难。刘玉云等5人在马家楼壹带被黑龙江农垦工作人员截住,农垦驻京办雇了壹辆奔驰面包车(众所周知,替地方政府拦截、运送上访人员,在北京已经成了壹个兴旺的“产业链”),连夜把他们拉回哈尔滨的总局信访办。接着龙镇农场又派车把他们拉回场部,但任何问题都不予回答、不给解决。此后两年间,于、刘等农户去北京上访告状30多次,都被农垦工作人员截回,无果而终。刘玉云说,有壹次,她被非法拘禁在农垦总局驻京办,由4人日夜看守,整整3天不得出门!
几年来,龙镇农场6户“退耕还林”的家庭农场为上访,食宿路途总共花费30多万元(有票据为证),误工损失更是难以计算。
黑龙江垦区农工的反复上访引起北京强烈关注。特别是2010年2月,北安分局的红色边疆农场多名农工到中南海新华门前上访喊冤,引起极大震动,该农场领导被撤职。龙镇农场显然感觉到强大压力,不得不答应给于、刘等人办理《林权证》了。场长王立军召集6户农工开会,壹切都应诺得非常痛快。他说,退耕还林的补贴其实不是我们不给,是“总局不让给”(不知此话是否属实,还是他的推诿之词)。“林木30%的利润场里也不要了,再过50年咱们都死了,要那个钱有什么用!妳们让我们过个消停年,等过了年就给妳们办!”
场长既然答应了,于德清他们也放心了。过了正月十五,于德清、刘玉云等6人几次到场里取《林权证》,依然没有结果。3月8日,于德清问林业科壹位干部,王场长亲口答应的《林权证》给没给办?这位干部回答:“不知道!”
忍无可忍的农户们眼睛血红,怒不可遏,几乎要爆炸了!他们决定豁出所有的血汗钱,要和这帮言而无信的家伙死拼到底!6人连家都没回,当即在场里雇了两辆车,冒着风雪驱车数百里直奔哈尔滨,然后换乘长途大巴奔向北京。
北京是救命的地方啊!
农场领导慌神了。他们知道,事情闹大了,自己就可能像红色边疆农场的领导人壹样,壹夜之间失去权位!壹路上,上访农工们的手机响个不停,干部们把话说得极其卑下:“妳们回来吧,这次要是再不给妳们办证,妳就操我八辈祖宗!”
采访中刘玉云给我看了她的手机,手机上至今还保留着场长王立军发给她的短信,话语非常礼貌:“刘玉云同志妳好!我是王立军,办证的事正在進行着,我也从来没说不给妳们办,为什么还要走呢?我希望妳们尽快回场!”手机时间标明为:2010年3月9日17时8分。
于德清、刘玉云等人再次相信了场领导,中途返回。双方坐下谈判时,场方又企图加上“合作造林”字样和“上缴30%利润”的条款,遭到农户们严词拒绝。第二天,场里派车拉上5户农工到五大连池市林业局,终于办下了千呼万唤、舍命争来的《林权证》!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2009年12月,当时在任的场长曾给另外13户农工办理了壹份《林权证》,里面根本没有标明家庭农场户主拥有林木的“所有权”。场长解释说:“上边还没转过弯来,我先给妳们办个假证,等以后缓缓再说。”教训够深的于德清当场拒绝,而其他13户农工稀里糊涂把这个假证领回家了。后来农工们上访到林业部,接待人员壹语中的:“没有所有权,叫什么林权证?”
2010年3月15日,龙镇农场终于给于德清、刘玉云等6户农工办理了《林权证》。据说,还有几十个老实巴交、不敢上访的家庭农场户主至今没拿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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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许该为于德清、刘玉云等拿到《林权证》的6户农工额手称庆了吧?不!如果那样,我们就对龙镇农场某些干部理解得太过浮浅太过简单了!
9月15日,我委托律师蒋媞、助手赵刚到龙镇农场查看有关文件,看到于德清等人拿出来的《林权证》,两人大吃壹惊!
证中,在“林地用途”壹栏,赫然标明是“防护林”!
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明文规定,农民自费植树造林,农民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而“防护林”顾名思义,任何人是不能采伐的!
如果没有法律工作者蒋媞、赵刚的揭露,于德清他们还蒙在鼓里!
他们历经7年拼命抗争、终于拿到手里的这个《林权证》,竟然是个毫无价值的“林权证”。
壹计不成,再施壹计,从头到尾,龙镇农场设置了壹个又壹个骗局!
龙镇农场截流、剥夺了所有实施了退耕还林的家庭农场理应享受的国家补贴!
据于德清粗略统计,从2003年到2010年的8年间,拥有林地664亩的于德清和拥有林地595亩的刘玉云,两户理应拿到的国家补贴总计达上百万元,那麽全场几十家“退耕还林”户理应享受的国家补贴显然就是壹个惊人的数字!
于德清、刘玉云等6位农户在上访信中写道:
宜林荒山改造已让我们倾家荡产,退耕还林还要我们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更需要我们冒着天大的风险和连续不断的艰苦付出,才可能完成。尤其是是长期、大量的投入和遥遥无期的回报,雪上加霜的经济压力,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我们背负著国家退耕还林的责任和风险,负债经营,自投巨资,成年累月進行造林、抚育、管护和三防,不断为改善整体生态环境发挥着效益,我们却无法得到国家壹分壹厘的退耕还林补贴!
龙镇农场上骗国家,下欺百姓,壹分不投,壹树不栽,却大把大把地拿着国家各项退耕还林补贴,还违反国家“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规定,占有我们30%的林木利润!
铁的事实摆在所有人面前。
农工们把话也说得有根有据、明明白白。
但从2003年至今,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尽管他们数十次上访告状,其合理诉求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也没拿到国家壹分钱退耕还林补贴。看来,龙镇农场的管理者铁了心要当“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享受者”,那麽,龙镇农场的上级单位为什么对此没有任何反应、任何动作,听任龙镇农场如此妄为?
根本原因在哪里?我将在后面给出答案。
第五章 被迫的沉默
——谁在鼓动上访、激化矛盾?
讲述人:
吴延敏,女,41岁,红色边疆农场二区十队农工
严 华,女,36岁,红色边疆农场壹区壹队农工
这两个家已经支离破碎了。在北大荒的劳动生活中,壹个家庭缺少男人的艰辛与凄苦是我们可以想象的。是谁夺走了这两家人的团圆和欢笑?使这两位女性只能默默吞下壹切苦水,以柔弱的肩膀支撑著孩子和老人的生活……
吴延敏的丈夫富万荣、哥哥富万松,严华的丈夫张广杰,现在都被关押在农场劳教所——因为上访!
北安分局所属农场的广大农工都知道这件事,都曾因这条新闻而震动。因为北安农垦电视台曾在壹周内连续滚动播出这条新闻。镜头前,身穿囚服的富万荣和张广杰满脸苦痛和沮丧,承认自己“上访不对”,“冲击了中南海新华门”,保证今后“不再上访”了。
2010年3月8日,并没到中南海新华门的富万松因被指认为“幕后指使人”,也被农场公安部门从山东省日照市逮捕归案。播出的新闻镜头中,富万松是戴着手铐从警车上下来的。
这两条新闻在北安农垦系统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力。很多上访职工被迫沉默了。但是,仍有壹些人决定“拼命也要抗争到底”。吴延敏和严华的丈夫已经被关起来,为了正义、尊严和生存,她们没有退路,仍然奔走在上访路上。
2011年春节前夕,我和律师蒋媞专程到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看望富万松。富万松对我说:“我多蹲几个月算个啥,把牢底坐穿又算个啥!只要我的命在,就要拼出个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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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红色边疆农场为改造大面积的沙化地,以拍卖土地承包权的方式,号召职工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他们没有公布国家有关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农工们也不知道。富万松、富万荣兄弟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包括部分借款,先后购买了落叶松树苗30万株,承包造林900亩。张广杰兄弟购买树苗25万株,承包造林750亩。农场与他们签订了承包造林合同,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归属造林户,成材后利润的30%上缴农场(看来这壹条是北安农垦分局所属农场的统壹“政策”)。
两个家庭林场就这样靠自己投资办起来了。
富家造林的主要投资人是哥哥富万松。弟弟富万荣壹家人壹方面帮助哥哥维护林地,壹方面在林地里间种大豆以维持生活。头几年年景不顺气候恶劣,2003年大旱,60多天不下雨,他们只好雇人雇车拉水保苗,死了苗需要不断补种,又花掉不少投资。2005年6月22日,壹场鸡蛋大的冰雹铺天盖地砸下来,农户们赶到地里壹看,堆积的冰雹仿佛六月雪,白花花壹片,壹尺多高的树苗被砸得东倒西歪,树干都暴了皮,吴延敏和严华蹲在地头大哭不止。第二年,两家人只好再次大规模补种。为维护这片自己壹手栽培起来的绿色梦想,他们豁出身家性命,投入了太多的情感、期望和血汗钱……
这片林地,是他们奋斗多年留下的唯壹财富。
富万松原是红色边疆农场的职工,勤劳能干,头脑灵活,农场改制后下海做生意,小事业发展得不错,后来他到山东壹带跑生意,觉得那里环境好,生活方便,家就搬迁到日照市。
富万松走南闯北,见多识广,逐渐弄懂了国家政策也有了维权意识。他听说造林户应当办理《林权证》,这样就能享受国家关于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补贴。富万松恍然大悟,赶紧跑回红色边疆农场打听消息,问干部,要办《林权证》,要国家给的植树造林补贴。农场方面始终拒绝给他们办《林权证》,干部强调说,农场系统改制后是“大农场套小农场”,“大证套小证”(其实他们连“小证”也不给),国有土地的管理权、使用权在“大农场”手里,因此“大农场”才是享受国家补贴的“主体”。
据了解,这壹说法在黑龙江农垦系统普遍流行,因此国家明文规定的有关农业、林业的各种“直补”,许多农场的农工得到的很少或根本没有得到,大量款项被“大农场”套取或截流了。
2005年,富万松从红色边疆农场的朋友那里听说,造林户理应得到的国家直补款项,被农场里有些人“用假名,做假账,冒领两年了。”而且,农场根本不把已经与家庭林场户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当回事儿。
农户们还发现,红色边疆农场为欺骗和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补贴,公然造假以蒙骗上级。2005年春天,上级来人检查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落实情况,造林农户们营造的大片林地不仅成了农场领导人的“政绩”,他们还火速从外地购来成车成车高大的落叶松树苗,连夜雇人挖坑,栽种在十壹队邢姓农工承包的37坰耕地里,连包裹在树苗根部的塑料营养袋都不摘掉。等到检查团壹走,农场又派人把做假的树苗壹棵棵拔掉扔在壕沟里——因为那是邢姓农工承包的耕地,人家还得种庄稼啊。
现在,这片耕地就种植著大豆。
国家巨额补贴资金就这样被红色边疆农场截留在手!
我手里握有当时农场出钱被雇到地里造假栽树的两名农工的证言:“2005年春天,十队前面、十壹队后面,有壹块地栽的树没把营养代(袋)拿下来,过几天又把树拔掉,扣沟里了。证明人某某,2010年9月30日”
农户们当然都珍视自己的劳动成果,也热爱自己的国家,他们怎么可能压抑住满腔的怒火呢?农场不仅悍然截留国家发给农户的大量补贴,拒绝发给《林权证》,还采取如此卑劣的手段骗取国家退耕还林的巨额补贴资金,农户们当然不能答应!数年间,富氏兄弟、张广杰兄弟等造林户们再三找场领导要求办《林权证》,又不断上访,始终没有结果。
在沙化地上,家庭林场户主们自己投资、投劳,又风来雨去精心营造、维护的林地,所有权不是他们的又是谁的?农场以“国有土地”管理者的身份,悍然截留国家为造林户下发的补贴,造林户不是成了“杨白劳”吗?他们甚至不如杨白劳,杨白劳只是出卖劳动力,不必花费自家的血汗钱,开荒,买苗,造林。
事情的性质就是如此尖锐。
在红色边疆农场始终蛮横地拒绝为造林户办理《林权证》、拒发国家补贴的情况下,造林户们被迫屡屡踏上耗时费力费钱、漫长而痛苦的上访之路。
不许他们上访,就意味着他们连诉苦喊冤的权力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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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忍无可忍的富万荣、张广杰、周国英(女)等十几名家庭林场户主到北京上访要“讨个说法”。16人集体到了国家信访局,但没等谈上什么,就被黑龙江农垦工作人员“接走”,说是“回家答复和处理”——事后既没“答复”也没“处理”,把人扔在家里就不管了。
2010年1月16日,10名户主又到了北京。此前他们从来没逛过大北京,又担心到国家信访局再被农垦工作人员截走,想换个“说理的地方”,但壹时有点摸不著头脑到底去哪里?富万荣就给在山东日照市的哥哥富万松打了个电话,问怎么办?去哪里?
富万松很慎重。他不希望把事情闹大,更不愿意把户主与农场领导的关系搞僵。他先给红色边疆农场场长万太文打了电话,告诉他:“妳们不给解决问题,现在我们到北京上访了。”那意思当然是想给万太文施加壹点压力。但户主们上访“屡战屡败”的结果让万太文胸有成竹,他回话时态度很和蔼,还开了壹句玩笑说:“妳们要想解决问题,就去中南海吧。”(本次对话有手机录音)
富万松火冒三丈,那就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哪怕我们拼个壹死也要把妳拉下马!
事情和情绪就这样被激化了。富万松回头给在北京街头的弟弟富万荣打电话说,上访地点有三个:壹是国家信访局,二是国家林业局,三是中南海,去哪儿妳们自己定。不过他还是叮嘱富万荣说:“不管到哪儿,都不要碰人家任何东西,咱们就是上访,没别的目的。”
当时10名户主已经到了天安门广场——那里毕竟是北京最好找的地方。想来想去,他们就近选择了中南海。广场上人多,他们怕走散了,还拣了个小纸红旗,好像是什么导游扔下的。农工们边走边打听,终于找到中南海新华门。这些“老屯”确实不懂国家的严格规定,不懂国家最高首脑机关所在地的庄严神圣,以为那儿还是他们家的田间地头呢,有人站到警戒线那儿,有人甚至越过警戒线,壹起发声喊:“胡主席,我们冤枉啊!”
这种冒失行为当然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10人当即被扣留审查,警方了解到他们属于上访群众,并无任何恶意,于是很快通知黑龙江农垦把人接回。此事震动很大,中央有关方面要求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红色边疆农场场长万某、书记张某被撤职。不过这两位同志还是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的,没过几个月,北安分局重新启用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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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是比较出来的。
现在就来看看各级领导机关对10名农工“冲击中南海新华门”壹事形成的处置公文:
中央有关方面要求“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这无疑是正确的。
黑龙江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发出2010年1号文件,就此事通报全省,文中说:“决定对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将红色边疆农场直接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和红色边疆农场要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研究上访人的诉求,按政策解决问题,并依法追责。省农垦总局要進壹步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督促北安分局和农场认真吸取教训,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進工作,尽快改变信访稳定工作被动局面。”
这壹文件明确要求农垦方面,要“认真研究上访人的诉求,按政策解决问题,并依法追责。”这无疑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立党宗旨。这些上访农工不明事理,擅自越过中南海新华门前的警戒线是错误的,当然要進行批评教育、严肃处理;同时他们上访诉求中的合理要求,也应当按政策予以落实。
再来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就此事通报全局的2010年“5号文件”。很遗憾,通读全文,完全找不到对上访群众诉求的任何关切。其结语是:“总局党委要求垦区各级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以此次红色边疆农场发生的進京异常访事件(“异常访”为专用名词)为警示,深刻吸取教训,壹定切实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做到靠前指挥,進壹步落实责任,加大‘五个力度’,即信访隐患排查力度、信访积案处理力度、敏感时期对上访老户的稳控力度、异常访依法打击处理力度和信访责任追究力度,坚决做到死看死守,确保不再发生進京异常访事件。”
什么叫“异常访”?“异常访”又是怎样产生的?“加大依法打击处理力度”又意味着什么?“死看死守”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什么不考虑上访农工的诉求是否合理?
结果是,这壹积案依然江山依旧,“隐患”依旧,上访人却被关進劳教所了。后来的事实证明,当饱受欺凌的农工奋起抗争壹定要“讨个说法”时,任何“死看死守”都是无法阻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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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中南海新华门前上访的10名农工的结局是悲惨的。
周国英(女)等8人受到行政拘留处分,富万荣、张广杰分别被判处“劳动教养”两年。2010年3月,这次上访所谓的“幕后指使人”富万松,被农场公安人员从山东日照市逮捕归案,判处“劳动教养”壹年六个月。
这些农工去中南海越线上访被称为“异常访”,农垦当局对于他们的处罚也像是“异常严”。
当国家号召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保护生态之际,家庭农场的户主们靠借钱、擡钱,吃大苦流大汗,开荒购苗,然后造林护林养林。他们为北大荒和我们的生活铺展开壹片盎然绿色,而他们和自己的亲人尚无任何收益。他们用血汗为我们留下壹片绿荫,却拿不到国家下发的补贴,甚至拿不到自己的《林权证》。他们为了维权和检举农场领导弄虚作假、欺骗国家,奔走呼号抗争了整整7年而无结果,最终却遭到农场如此严酷的处罚,是不是“异常严”,自有公论!
现在,吴延敏独自带着上学的孩子和74岁的婆婆生活。北安农垦电视台滚动播出富万荣、富万松被“劳动教养”的新闻时,吴延敏总是设法不让婆婆看到电视,老人到现在还不知道两个儿子都被关了起来,否则,谁知道老人能不能挺住呢?儿子是个好学生,学业优良,在黑河市壹中读高中,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老实巴交、辛苦壹生的父亲因上访维权而被“劳教”,会给备考大学的儿子带来多么沈重的打击和心灵的阴影……
在这个美丽的国家,孩子的头顶应当只有阳光。而父亲的遭遇会让他那颗稚嫩的心灵误以为这个社会“很冰冷”。
张广杰的父亲84岁,母亲79岁,儿子被“劳教”后,严华赶紧把老人送到外地的亲戚家,她独自壹人壹边照料著上学的孩子壹边看护着那片林地……
吴延敏和严华多次去劳教所看望自己的丈夫,富万荣和张广杰都心灰意冷地说:“认了吧,没指望了。”
就在我写作本文期间,红色边疆的造林农户又打电话给我,说农场刚刚迫使他们签下“合作造林”的合同。我要问,面对那壹片片饱含造林户心血汗水的绿荫,农场管理者究竟拿什么与农工“合作”了?
只有国家的土地。
北安分局和龙镇农场管理者坚持认定自己才是国家退耕还林补贴的享受者。在本文的后面,读者可以获知,他们直接违反、并壹直在对抗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03年下发的文件精神!
我不知道农场领导者想过没有?林木要二三十年以后才能成材,这些造林户无地可种,无粮可卖,无木可取,无工资可拿,他们究竟靠什么活命?垦区管理干部大都是在北大荒成长起来的农场子弟,曾和父老乡亲壹起度过艰难的岁月,是父辈们流下的血汗养大了第三代北大荒人。今天,这些父老乡亲被逼到这种地步,甚至还把他们关進拘留所和劳教所,良知何在?天理何在?
2010年12月16日,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带着分局和农场两级干部来北京见我时,北安分局壹位负责人对我说,他们不是没收入,“刘玉云是退休职工,她可以靠退休金生活。”
错矣!这位先生完全搞错了概念,也过于缺少人权意识了。无论刘玉云是否有退休金,无论她是穷光蛋还是亿万富翁,凡属她的合法权益都是不能受到侵犯的。她享有的退休金也不是国家和垦区恩赐的,是她用几十年的辛勤劳动换来的。
举目四海,天下有壹条到处通行的政治经济学“潜规则”:没有节制的权力会让人变得冷酷。
2010年12月下旬,黑龙江省调查组抵达龙镇农场,认真听取了于德清、刘玉云等人的意见。整个“听证会”的录音是颇有教益意义的,请读者壹阅(参见“第十四节”)。
2011年春节前夕,我和律师蒋媞从北京专程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劳教所看望了富万松。他身材瘦削,脸色憔悴,两鬓白丝如草。他坚决地说:“劳教期结束我出去后,壹定和他们斗争到底,斗争到死!”站在壹旁的劳教所管理人员十分了解富万松的情况,说了很多正义和同情的话,我也说了壹些安慰的话,并送给他几本书和壹份北京烤鸭。
此前我曾多方运作,期望提前解除富万松的劳教,让他回家过个团圆年,但我的努力失败了。离开那里时,我的心情非常苍凉。
第六章 大山深处的眼泪
——“情为民所系”的感情在哪里?
讲述人:
刘长水,五大连池市良种场农工
张国才,同上
吕金成,同上
(此案属于黑龙江省林业系统。审阅本文后,三位农工按下手印。)
2010年9月18日——恰逢我们民族历史上壹个泣血的日子,五大连池市良种场的三位农工刘长水、张国才和吕金成,在我面前泣不成声,泪如雨下,他们讲述了在古东河林场屡遭欺压的苦难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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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黑龙江省委提出“再造第二个黑龙江”,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开荒,增加粮食产量。
接到上级下达的垦荒任务后,“五大连池市良种场”立即动员本场职工响应国家号召,上山开荒。三位年轻力壮的职工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都是热血汉子,他们挺身而出。双方签署了协议书,考虑到开荒要清林、刨根、整地,每坰地(15亩)投入成本接近2万元,同时土地还有个“生养熟”的过程,因此合同规定:前5年免收承包费,之后每坰地年收取500元土地承包费,届时按开发的实有耕地数计算,并按国家在农村改革中普遍实行的规定,壹包30年(1996年至2026年)。
农民是天然热爱土地的。三条汉子雄心勃勃跑到山坡上踏查这片广阔的漫坡地。它地处小兴安岭南麓,杂树丛生,荒草遍地,因子十年的过度砍伐,已没有什么像样的大树,不过地下遗留了不少盘根错节的老树根。三位农民穷得叮当响,哪里有什么开荒费,只好求人找银行贷款,再从民间借“三分利、驴打滚”的高利贷(以10个月为壹年计息,俗称“擡钱”),各自购买了“东方红”拖拉机和壹批农机具回来。自此三家老小齐上阵,开始了挥汗如雨的垦荒大战。冬天砍树清林,夏天刨根整地。有些千年老树根能把拖拉机的链轨板卡住,人只好冒着生命危险,鉆到机车下面先刨坑,再把树根锯开。老树根清出来了,大石头搬开了,壹亩亩耕地整治出来了。历经7年奋斗,到2002年,刘长水拥有了450亩耕地,张国才拥有了525亩耕地,吕金成拥有了1130亩耕地。3户家庭农场就这样办起来了。可是,望着用血汗浇灌出来的大片金灿灿的小麦和大豆,他们并没有太多的欢欣。壹是这里地处偏寒,无霜期短,亩产不太高,有时大豆还没收割呢,就被没膝深的大雪捂在下面了;二是这种漫坡地只能靠天吃饭,雨大就冲没了,无雨就旱死了;三是那几年没什么优惠政策,粮价不高,农民辛苦壹年也卖不上几个钱。三位农民尽管处于艰难创业的阶段,但从媒体上,他们已经清晰地感觉到中央对粮食问题和“三农”问题的重视。而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美好蓝图已经展开了,他们觉得自己是走在“希望的田野上”,好日子不会太远了!
但是,三位户主没想到,半路上突然杀出个“劫道”的,他们开始要钱,后来等于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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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与五大连池市良种场毗邻的黑河市古东河林场突然通知这三位农民到场部交“土地承包费”。场长说,妳们种的地不是良种场的,是我们林场的,我们有“林权证”,应该向我们交承包费。他狮子大开口,张嘴每坰地就要1800元,比良种场合同规定的数额高了近4倍!
场长面带笑容,和颜悦色,话里却暗藏杀机:“妳们如果交不起,来年我们就把土地收回,外包给别人了。”
三位农工傻眼了。这片土地壹直由良种场管理著,怎么壹夜之间成了林场的?于是,有三个令人不解的问题尖锐地摆在他们面前,同时也摆在我们面前:
第壹,三位农工在这片土地上忙碌了整整10年,开荒创业时林场不吭声,现在生地养成熟地了,有收成了,林场突然冒出来索要如此高额的所谓“土地承包费”,这不是赤裸裸的宰人又是什么?
第二,三位农工连年借贷开荒种地,10年来债台高筑,刘长水欠外债11万元,张国才欠30多万元,吕金成欠20多万元,壹旦土地被收回,所有投资付诸东流,等于要了他们的命啊!
第三,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后来又说“长期不变”。除非国家需要,谁都不能随意收回或变更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全国广大“村长”都知道这个道理,可堂堂的黑河市林业局“直属”的古东河林场,竟可以对国家规定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俨然成了这片土地说壹不二的“大地主”,想收回就收回,想换人就换人。
三位农民找到“娘家”良种场,场领导也唉声叹气没办法。历史上良种场换了几任领导,后来的人不知道建场时土地划属情况。
2009年,三人委托的代理人赵刚决定查查土地归属的历史底案。
他带上刘长水、张国才和吕金成,跑到五大连池国土资源局,要求调阅相关土地档案。不知出于何种“隐秘原因”,他们连等三天,局领导就是不让查。赵刚火了,拍桌子大吼:“政务公开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妳们不让查,我就告妳们‘不作为’!”壹句话把他们吓著了。壹查,成立于1980年的五大连池良种场,拥有1984年由黑龙江省政府颁发的128号“土地证”,三位户主的开荒地正在该证规定范围之内!而古东河林场的“林权证”是1989年由黑河市林业局下发的。赵刚指出,法律上有“先证优于后证”之说,因此,这片土地的使用权理应归属良种场。国家林业政策还有规定,因种种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应“办理注销登记”。现实是:三位户主早已把这片曾经的漫坡林地开垦为耕地,因此应予注销。
这壹法律纠纷原本是比较容易判决和调解的。古东河林场和良种场原来都归德都县(即现在的五大连池市)管辖,按“官本位”的说法是壹个级别、壹个“婆婆”,家里人的事情总是好商量的。后来,黑河市林业局下令把古东河林场收为“直属林场”,五大连池市(县级市)又归属黑河市管辖。这就意味着古东河林场的“婆婆”换了,级别高上去了,自然不把小小的良种场放在眼里了。新世纪初,因为本地另壹位农民所种之地的归属问题,良种场和林场打了壹场官司。壹审在五大连池市法院审理,良种场胜诉了,二审在黑河市法院审理,林场胜诉了。从此良种场的领导灰心丧气,不敢再跟官大壹级的林场斗下去了。
法庭上唇枪舌剑,“林权证”和“土地证”斗来斗去,那些满天飞的法律术语恰恰掩盖了壹个最本质最核心的要害:林场领导和林业局就是在争夺当“地主”的权力!
2006年,良种场还不知道自己拥有合法的“土地证”,面对林场对良种场三位农工的威逼,只能无所作为。场领导说自己“脑瓜皮儿薄,实在顶不过财大气粗的林场,妳们去告吧,上级如果派人来查,我们壹定如实提供情况。”
古东河林场提出的高额“土地承包费”是三位农工无法承受的。被迫无奈,他们不得不把地里的活计交给老婆孩子,踏上“上访”的漫漫征途。
先到了五大连池市,再到黑河市林业局所在的黑河市,三位农工告到的所有部门、所有领导,都只有壹句极其类似的“样板式”回答:“回去等信儿吧!”然后就是石沈大海,死壹样的沉默!
黑河市有壹位富有同情心的副市长赵桂英,她到五大连池市搞调研期间,得知三位农工的遭遇,于是出面向林业局“说情”,能否把原来要求的每坰地1800元承包费降到1000元。
林场“恩准”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遇上这样的“大地主”,要命就得拿钱啊。走投无路的农民不得不“吐血”出来,2006年,他们按开荒的实际耕地数,刘长水被迫向古东河林场缴纳了1万元,张国才缴纳了2.6万元,吕金成缴纳了5.7万元,总计9.3万元。债上加债,雪上加霜,他们忍气吞声,欲哭无泪。
请注意,正是在这壹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宣布废止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民“交皇粮”制度,这无疑是中国农民的又壹次伟大解放。此后,中央不断推出减轻农民负担、扶持粮食生产、帮扶贫困人口的优惠政策,数亿农民欢欣鼓舞。但是,在黑河市的古东河林场,却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另壹片天地。
2008年春节前,农民们接到古东河林场通知:土地承包费每坰地增加到2000元。开荒农民们叫苦连天,只好再次投入“边生产边战斗”的征程,连同刘、张、吕在内,共有23位农民集体上访到黑龙江省信访办,经调解无效,他们又集体到了北京。
黑河市林业局坐不住了,赶紧派壹位副局长赶到北京,劝农民说:“咱们回家解决,半个月内尽可能给妳们壹个满意的答复。”壹个月后,黑河市副市长李洪祥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听证会,听取农民们的意见。他讲得很动情,他说:“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他们的负担,农民多种粮食也是给国家做贡献。”他希望林业局把每坰地的“承包费”再降到原来的1000元。散会后,李洪祥还劝林业局领导说:“我是农民出身,知道农民开荒种地不容易,妳们那壹百多坰地,就给农民种得了!”意思是别收什么承包费了。
林业局神情傲慢,当场拒绝。林业部门自成系统,地方上有些坐拥其大的“林大头”根本不听地方指挥。过后,新到任的古东河林场场长杨玉祥通知农民,承包费降为1800元(算是给了李副市长200元钱的面子),“不交就收地”!
又经农民们再三申诉、上访、斗争,承包费降到1200元。林场大概也觉得农民总告状,面子上不好看,于是逼着农民签了壹份合同:每坰地承包费固定为1200元,30年不变(即从1996年到2026年)。农民都按了红鲜鲜的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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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农工带上承包费,纷纷到林场交钱,可仔细壹看场里拿出的合同文本,变了!30年的承包期,从眼下的2008年算起到2026年,还有19年,场里的合同文本却莫名其妙写成15年。刘长水立即给林场场长杨玉祥打电话,问场里为什么把双方已经商妥的合同条款改了?杨玉祥话里话外透出壹点儿“意思”,就是农民们必须向他“意思意思”。
历史已经证明,“长工”跟“地主”是没法硬碰硬的。刘长水他们知道,为了生存,必须满足杨玉祥的那点儿“意思”。两天后,刘长水和张国才带上2万元(这是5位农民按照自己耕种土地的数量,按比例凑起来的),来到杨玉祥办公室。杨假意推托壹番,还是收下了,很快,合同上的15年改回到19年。
2万元,救了5户农民4年的命,还算便宜!
呜呼!在这位“杨地主”说壹不二、无法无天的权力面前,弱势的农民能有什么办法呢?他们能放下地里的活计,置壹家老小的生活生命于不顾,天天去告状上访斗争吗?他们不能。他们没有时间,没有财力,没有“关系”,他们只能逆来顺受。更何况正值秋收时节,几十坰耕地已经够他们劳累的了。写作过程中,我几次打电话给他们核对情况、数据和细节,三位农工都在地里忙着收庄稼,只能天黑以后“回家再说”。中秋之夜,看着电视里繁花似锦、载歌载舞的晚会,想到此刻还在地里挥汗劳作的三位农工,我心里不免阵阵痛楚……
就在刘长水、张国才用2万血汗钱“买”回4年合法权益不久,上任不到壹年就大捞脏钱的古东河林场场长杨玉祥因为有人举报落网了,他把农民送的这2万元交待了出来。此案由黑河、北安、嫩江三市检察院联手合办,壹纸判决下来,认为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犯有“行贿罪”。刘长水和吕金成闻风而逃,张国才被办案人员用手铐紧紧铐著,从黑河市押到北安市关了起来,直到家里交了5000元保释金才放出来。
农工当然不服,他们质问说:“这是杨玉祥索贿,应当办他的罪!本来按商定的合同,我们还有19年种地的权利,林场硬给改成15年。我们为了活命,被迫无奈才送钱给杨玉祥,而且是5人凑的钱,按法律规定也不够判罪的!”
但法庭认定,送钱到杨玉祥办公室的刘长水和张国才是“行贿实际操作人”,2万元全部算在这两人头上,就够上“行贿罪”了。于是,北安市法院于2009年10月发出第7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刘长水、张国才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判决书”中如实说明了是“五人商量后凑齐人民币20000元,”并宣布,“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国才、刘长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本来属于农工的权利,被贪官污吏悍然剥夺,诉求无门又打不起官司的农工,被迫以如此可怜的行为,来保护和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利,这难道叫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许多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惊天大案数不胜数,索贿和行贿的数额都是令人咋舌的天文数字。而五大连池这个案子把5个农工凑的钱算在2人头上,本身就不符合事实也是有违法律的。刘长水、张国才两位农民被“判二缓三”,受贿的杨玉祥被“判三缓五”!办案人员能把这个案子办到如此程度,能对两个农民如此严加惩处,“黑包公”活在今日也当有愧苍生!
也因此,刘长水、张国才跑到哈尔滨来见我时,还在缓刑期之内,当属“有罪之身、逃亡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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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古东河林场逼迫农工们签署了“每年每坰地交纳1200元承包费,壹包30年”的合同,后来又命令农工补交了200元,实为1400元。为了保住活命田,农工们也认了,都按下血手印了。
但贪欲是无止境的。2009年初春,古东河林场又发出通知,严令农工于3月26日之前(这壹天是该场规定的每年必须交费的最后期限,就像杨白劳过的“鬼门关”),必须上交每坰2200元的“土地承包费”。
他们又壹次悍然撕毁了已经签署的合同!
所谓“土地承包费”连年递增,年年疯涨,什么天地公道、党纪国法、合同法规、道德良知,在古东河林场领导人眼里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金钱,滚滚而来的金钱!
又壹轮愤怒的上访开始了。黑河市林业局副局长高某傲慢地回答:“地是我们的,我们想涨就涨,谁都管不著!”
刘长水、张国才知道自己是“有罪之身”,不能再到省城和北京上访了,他们只能怀着壹丝微薄的希望,由张国才独自出面,将古东河林场告到五大连池市法院。
结果是可以预料得到的。在某些“暗无天日”的阴暗角落,弱者的命运只能是“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2010年8月13日,五大连池法院发出第243号《民事判决书》,文中赫然写到,原告张国才是“自愿与古东河林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主动向古东河林场交纳的承包费用。”既然妳是“自愿”和“主动”的,因此,妳又来状告古东河林场收费的“理由不能成立”,故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国才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89元由原告张国才负担。”
强奸民意到了如此程度,真是骇人听闻!
张国才他们当然不服,又上诉到黑河市中级法院。刘长水他们含泪对我说:“就是拿脑袋撞石头撞死了,也要拼到底!反正是个死!”
古东河林场现任场长刘某的脑袋看来远比农民硬得多,他对农民也发了狠话,他信心百倍地说:“这场官司妳们要是能赢,我把刘字倒著写!”“妳们不是到处告状吗?等我把官司赢下来,明年妳们交多少钱也不让妳们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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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要跟古东河林场和黑河市林业局算算总账。
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三位农工,从2006年到2009年,共向古东河林场缴纳69.9万元所谓“土地承包费”。此外,根据我收集到的壹份《古东河林场土地收入明细表》,上面清楚表明,仅从2005年到2007年三年间,另有183名农工向该场缴纳“土地承包费”总计509万元。那麽加上近三年的,这个小小的林场仅此项收入总额肯定在上千万元以上。
需要指出的是,黑河市林业局作为管理部门,其宗旨理应定位于“贯彻国家政策,服务基层工作”,但也许是为了“加强基层管理”吧,1997年,他们把古东河林场等7个林场划定为“直属林场”。壹个古东河林场仅所谓“土地承包费”的收入就达上千万元,7个这样的“直属林场”天天围着黑河市林业局转,这大概就是该林业局强硬支持古东河林场的根本原因!
古东河林场和黑河林业局的这笔巨额收入,是不是需要审计壹下呀!
新世纪以来,国家在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保护生态方面做出壹系列严格规定,严禁毁林开荒,违者从严查处。但外包土地的高额利润确实让古东河林场丧心病狂了。张国才说,2009年和2010年,古东河林场在自己立起的“封山育林”的牌子后面,毁林开荒总计约400亩。张国才手中就握有录像证据!
现在,这三位农工还在与古东河林场“打官司”。
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做出终审判决”: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败诉。三位农工被迫申诉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前不久,真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黑龙江省高院庄严裁决:“此案发回重审”并“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我们拭目以待,看看在射秽主义黑河之天下,究竟还有没有公理存在?
第七章 强行摊派的神秘“稻种”
——高价“服务”:“统壹”还是垄断?
国家《种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讲述人
刘景奎,40岁,建三江分局浓江农场农工
张晓敏,女,38岁,同上。
张桂荣,女,49岁,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
张 欣,30多岁,青龙山农场农工
刘景奎,高高的个子,肤色如铁,身材挺直,声音洪亮,壹听讲话就知道他是属于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壹代农民,更是壹条响当当的汉子。他写了许多类似七言诗之类的顺口溜,来描述他在浓江农场生活的感受。访谈结束后,他把其中的几首发到我的手机上,诗中充满愤怒与悲怆。如《丧天粮》:
满怀憧景北大荒,
农场坑农赔精光。
妻离子散无居所,
负债累累难回乡。
再如《怒秋田》:
凛风飘雪初春寒,
挥汗洒泪盼丰年,
蚊叮虫咬伤未愈,
当官可知我可怜?
“愤怒出诗人”。我相信,壹个农民不会因为喜欢写诗而编造如此悲惨而愤怒的谎言。
浓江农场对上访人员控制极严。刘景奎是以“购买农机具”的名义,张晓敏是以“出门串亲戚”的名义,跑出农场来见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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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奎,原是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五营乡的农民,他能吃大苦耐大劳,又雄心勃勃,壹直觉得在家乡承包村上的那点土地无法施展抱负,更难发家致富。听说农垦系统建三江那边鼓励农民承包大片土地,发展家庭农场,2005年,他和妻子带上11岁的孩子,举家搬迁到浓江农场第五作业区。他的这种身份不属于农场正式职工,因此被称为“代耕农”。
张晓敏身体瘦弱,说话低声细语,她家在浓江农场第壹作业区。
2005年,刘景奎购买了壹些农机具,包地135亩,第二年又包地175亩,全部种上了水稻。正当他准备大展宏图之际,却遇到壹个令他和广大农工极为困扰的问题:近几年,浓江农场以“大面积作业”和“统壹管理”为由,向所有农户实行“统壹供种、供肥”——这当然是正确和必须的。但是,垦区既然是“射秽主义现代化的国有大农业企业”,在统壹向自己所属的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方面,无疑应当遵从以下原则:质量品质应当是令人放心的;价格应当是更加低廉优惠的;服务应当是更为周到全面的。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射秽主义企业的光荣称号,才能体现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
实际情况呢?刘景奎和张晓敏说,浓江农场统壹供种供肥的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而且是说壹不二的“霸王价”。“妳种我的地,就得买我的种子和化肥。”而且强行摊派,不得自行外购,不买本场的种子和化肥,就不发“种粮补贴”。如2010年,每吨化肥市场价格在1680元左右,浓江农场却卖到1980元壹吨。
农工们说,“当爹的”卖给“儿子”的东西,全是高价!
现在就来看看浓江农场强行推销的神秘稻种“空育 131”。
2006年,农场要求所有种稻农户必须统壹使用“空育131”稻种,结果稻田普遍发生大面积“稻瘟”(俗称“掐脖瘟”,即稻穗底部受病枯死),水稻亩产骤降至700斤左右,平均每亩减产200至300斤。这壹年,刘景奎等大批种粮户赔钱了。农户们为此到场部提出意见,说场部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给我们造成严重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场领导回答说,“这是天气异常,自然灾害,不是稻种问题。”
刘景奎等农户反驳说:“为什么在同样的气候条件下,在同壹地块,种植别的稻种生长情况良好,亩产很高,而种植‘空育131’就发生大面积稻瘟?说明农场统壹发售的‘空育131’抗病性很差,这只有三种可能:其壹,它不是良种;其二,它曾经是良种,但种植多年后现在退化了;其三,农场提供的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高质量的种子。”
领导无言以对,但迟迟不给答复。刘景奎等大批农户被迫到地处哈尔滨的农垦总局上访。他们刚下火车,就被浓江农场和建三江分局的工作人员截住,领他们到了壹家旅店,说“妳们不必上访了,影响不好。我们已经决定,根据农户受灾情况,由‘阳光保险’负责理赔。”
接着,浓江农场与受灾农户达成协议:亩产800斤以上的不赔;亩产800斤以下的,由农场普遍推广的“阳光保险”负责理赔。刘景奎说,这种“阳光保险”的操作也是不合理的,农户每年必须按每亩5元交费,而且不给收据,不给保单。
2006年,刘景奎获赔9000元,杯水车薪。但获赔本身就证明浓江农场强行推销的“空育131”稻种是有问题的!
2007年,浓江农场依然强行要求农户按照自己承包耕地的亩数,购买60%的“空育131”稻种,其余40%的稻种可自行选择。这年刘景奎吸取了教训,没敢多种,损失较小。
2008年,浓江农场依然故我,继续强行摊派“空育131”。刘景奎没有大面积包地,幸免于难。许多农户被迫从农场以高价买回“空育131”稻种后,只是象征性地种上壹部分,大部分当“高价大米”吃了,或以低价作为大米售出。农场只对强行摊派進行严格“管理”,只要妳把“空育131”买回去了,种不种、种多少?即不再多管。浓江农场第四作业区的孙长山等十几户听话的农民大面积减产,损失惨重。他们集体上访到北京,来自高层的压力迫使浓江农场再次向受灾农户做了理赔。
2010年春,浓江农场仍然是“壹切按既定方针办”,继续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而且由往年的“白种”(即带壳稻种)变成了“包衣芽种”(即已经催芽并包上农药的种子),“白种”价格壹般在1元多钱壹斤,芽种却卖到3.3元壹斤!
农场还要求,农户在壹般作业区承包的耕地,种植“空育131”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示范带(即靠近交通要道的耕地)种植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拒绝不种、违抗命令者,不发给水稻良种补贴(每亩15元),明年还要取消承包资格。有的领导在会上对农工们说:“妳们种农场的地,就得听农场的喝(咬喝),妳要想找公平,就去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现在地火,有的是人想种,妳爱种不种,不种就滚球子!”
结果,到2010年7月中下旬,农户们发现,凡是种植“空育131”的又发生大面积稻瘟。8月19日,四区的刘景奎、壹区的张晓敏等10户农民找到场部反映意见,场长刘志波出面接待。农户们说,“损失是因为农场强行要求我们统壹购种造成的”,因此应由农场按正常收成予以赔偿。
刘志波态度很和缓,似乎也很理解农工焦急的心情。他说,损失面那麽大,农场全面赔偿是不可能的,农工家里生活困难的,有孩子上学的,我们可以赔壹部分。
张晓敏家种了600多亩地,损失惨重,她说:“损失是共同的,有的赔,有的不赔,不公平,我们不能接受!”
刘志波面带微笑,拍拍张晓敏的肩膀说:“没事,慢慢接受吧。”
在浓江农场无法解决问题。2010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时许,10户种稻农民上访到建三江分局。值班人员说“领导不在”,10户农民不肯走,壹直等到下午3时许,从楼里出来壹位戴眼镜的领导(后来得知他是建三江分局的局长)。农户们纷纷向他反映“空育131”稻种的问题,局长摇头予以否认,说“‘空育131’是建三江的主打品种,抗低温,米质也好,妳们不懂!”
张晓敏等人说:“妳不种地不知道,‘131’已经有过多年病史,把老百姓坑苦了,为什么妳们还强迫我们种?”
局长说:“有的损失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不能怪种子。”
刘景奎说:“‘131’已经坑我们好几年了,有些农户宁可把‘131’倒進壕沟里,改种别的稻种。同壹地块,别的稻种都丰收了,‘131’却大面积稻瘟,用‘自然灾害’能解释得通吗?”
局长说:“技术问题妳们不懂,我找技术人员跟妳们说!”然后他打电话叫来几位技术员,他却走掉了。
2010年9月23日,浓江农场各作业区召集农户开会,第四区约有150人到会。大家都站在院子里,管区干部大声说,场部决定,从今天开始,各农户“预定2011年稻种”,所用稻种全部由农场提供,不得自行外购,并要求30%的耕地必须种植“空育131”(不知为什么种植面积逐年降低?),另外70%的耕地,可在农场提供的稻种目录上“自行选择”。
农户大哗,纷纷表示抗议和不满。但没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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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强行售卖“空育131”稻种的问题上,农场和农户已多次发生冲突,干群之间的矛盾和情绪日趋激化。在壹次露天的农工会议上,管理干部吼道:“我不操妳妈,妳们不知道我是妳爹!妳们想要公正,就去找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妳们再上访,来年就别想包地!”
2010年9月29日,各管理区又电话通知农户,赶快上报明年购种数量。毫无疑问,对于种植“空育131”稻种的广大农户来说,2011年可能又是提心吊胆的壹年!
这样的事情不仅仅发生在浓江农场。同属建三江分局的青龙山农场农工张桂荣说,她所在的农场也壹直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拒绝不种者不发良种补贴。2010年,为逼迫广大农工种植“空育131”,青龙山农场同样强行推销不能吃、不能卖、也不敢种的“芽种”。
我手中有壹份青龙山农场与农工签订的《2010年农业生产承包保证书》,在“统壹供种”条款中赫然规定了如下霸王条款:“2010年分公司(即该农场)100%统壹供种,品种按分局(建三江)推广品种供给,其中水田100%供应芽种,并统壹包衣(农药)……对于没有完成分公司统壹供种的种植户不能享受良种补贴,同时按照供种协议面积,不予返还每亩10元的技术保证金。”协议还规定,“每亩供种4.5公斤”。
农场强卖,农工不得不买。张桂荣说,农工们花血汗钱把“空育131”稻种买回来,却因多年减产、绝产的惨痛教训,很多人不敢种。往年农场提供的都是“白种”,可以当“高价大米”吃掉或卖掉。2010年农场提供的是包了农药的“芽种”,不能吃也不能卖,喂鸡喂鸭都不行。张桂荣被迫花费近万元,从农场购买了“空育131”稻种,大部分扔掉,然后又花了2.3万余元,在佳木斯种子公司购买了别的品种稻种,秋后她种的少部分包衣“空育131”得了稻瘟病,自行购买的稻种幸免于难。张桂荣说,她所在连队的农户,大多数把农场强卖的“空育131”稻种扔掉了!
我不得不提出疑问,浓江、青龙山等农场(据刘景奎、张晓敏、张桂荣反映,这个问题同样发生在建三江分局的其他农场)的农户不断反映、不断告状、不断上访,以大量事实证明“空育131”稻种连年发生稻瘟,造成大面积减产,使农户遭受严重损失,为什么管理部门依然我行我素,强行摊派?如果为了“统壹生产和经营”,自定的“霸王价”为什么又大大高于市场?这不成了垄断性经营了吗?
我看到,在“空育131”稻种的包装袋上,赫然印有“北大荒集团建三江种业有限公司”的字样。我查阅了农场强行“供种”收费后给农工的大量收据,所有票据都是“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提供的。前锋农场农工收到的票据上就印着:“黑龙江北大荒集团建三江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前锋分公司”。
我手头有壹份证据:即2010年因“空育131”稻种遭灾获得“阳光农业保险公司”理赔的名单。据说,农户的收成必须损失在四成以上才能获得理赔。在严格控制获赔范围的前提下,已经公布于众的该名单显示,仅浓江农场第壹作业区、第四作业区就有285户获赔,近8万亩地受灾!那麽,全浓江农场有多少地受灾呢?全建三江分局有多少地受灾呢?
多年来,垦区管理者壹直坚持“天灾”的说法。
种子是个非常复杂的科学性很强的问题,我非专家,不能贸然做出什么结论。“空育131”到底是不是抗寒抗病能力强的种子?还是使用多年、已趋退化的种子?亦或是个别农场提供了不规范的“空育131”种子(有农工猜测,会不会有人以未经严格筛选的“空育131”商品粮代替种子以谋取暴利)?这些都需要進行严肃认真的调研。但是,壹个可以确认的前提是,广大种稻农工不可能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无事生非,非把壹个可以让他们发家致富的高产的优良稻种说成是劣质稻种,为此四处奔波,多年来不断上访告状——“空育131”壹定让他们吃够了苦头!
这究竟是为什么?哪怕是壹个儿童,也不会硬说嘴里的糖果是苦的呀?就此问题我進行了更广泛的调查。农工们坦率地说,如果是好的真正的“空育131”稻种,米质不错,吃起来口感好,加工出来好看,但单产低,抗病性差,因此多年的“掐脖瘟”壹直缠绕着“空育131”。这就产生了壹个尖锐而巨大的矛盾:农场向社会出售“空育131”大米可以获得较大利润;而农工靠贷款种稻子,他们只希望保产量保回报,害怕因稻子患病遭灾而搞得血本无归。管理者强迫种,农工们害怕种,“空育131”之争,就这样成了两个利益群体之争和干群之争。
我的问题是:
第壹,国家《种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农场应当按法办?还是应当按官方意志办?按官方意志办了又遭了灾,谁来赔偿家庭农场动辄几十万元的损失?
第二,垦区管理机构卖给家庭农场、广大农工的种子和其它生产资料,价格比市场还贵,而且不许农工自行外出采购,“统壹经营”是否就此变成了垄断经营?
空洞的争论没有意义,正确的结论只能来自实际。正如农工刘景奎对黑龙江省调查组所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壹标准。我们老百姓就认‘死理儿’:让我们丰产高产、发家致富的种子就是好种子,让我们减产绝产、倾家荡产的种子就是坏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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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农场造成的损失年年在继续,土地承包费也年年见涨。2010年,浓江农场规定每亩耕地上缴承包费320元,每坰地高达4800元。至于国家惠农政策规定的“粮补”到底应当发放多少?农场根据什么理由克扣了多少?管理者们从来没有公开、透明地说明和解释过。本文中所写到的各农场所有上访农工、农民,都没有听到过农场关于国家有关政策和落实情况的通报。他们就像“长工”,老老实实地听咬喝、种庄稼就行了。
据了解,在垦区许多农场还普遍实行壹些令人不解的“规定”:如每年农户交纳各种费用必须“上打租”,即开春就把壹年的承包费、技术保证金、飞机航化费(每亩收费16元)等等各种款项,甚至包括可能发生的“罚款”壹次性交齐,年终再“多退少补”。
我查阅了青龙山农场制定的、农工必须签名同意的“2010年农业生产承包保证书”,其中赫然列出19项可以扣掉农工预交的每亩20元技术保证金的理由。农工触犯其中任何壹项要求,技术保证金就会被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
开春备耕,正是广大农户用钱的紧要关节,为了交纳“上打租”费用,农户们不得不向银行贷款或四出借钱、“擡钱”,否则地就种不成了。壹年年下来,广大农户形成了壹个令人痛心的经济生活“模式化怪圈”:开春备耕,向银行贷款,向农场交纳“上打租”;秋后卖粮,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然后再贷款交“上打租”、备耕。如果年景不好或遭了灾,农工们就成了为农场和银行“扛活”的“杨白劳”。
农工们普遍反映,农场的承包费“灾年不降,年年见涨,没有上限”。
此外,非常奇怪的是,秋后农场对农户卖粮也严加控制。粮贩子到农场各家各户购粮,必须把数万或十几万、数十万的购粮款打入管理区干部个人的账户,管理区才能出具“路条”,让粮贩子把粮运走。
刘景奎说,他卖粮时,与其交易的粮贩子必须把购粮款打入第四管理区主任的私人账户。
张晓敏说,她的卖粮款必须打入管理区出纳的账户。
从开春供种供肥到秋后卖粮,农户们就这样受着农场的严格控制、“统壹管理”,按照他们的“霸王条款”辛辛苦苦地劳作著、牺牲著、“奉献”著。
浓江农场的各项收费也高得惊人。全场推行农田井灌时,张晓敏等种植户打了两眼井,收费高达3.4万元,另外每亩收“水电线路费”高达2950元。
说到这里,张晓敏落泪了,她说:“现在我们种地不容易,头上悬著壹把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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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奎说,在浓江农场包地的“代耕农”很多是从黑龙江省绥化和庆安地区来的,农场流传壹句顺口溜说,“绥化庆安大虎B,赔了壹批来壹批。”他存有壹封今年写给中央领导的上访信,摘要如下:
由于农场近年来都是“统壹供种”,而且今年供的是水稻芽种“空育131”,并强制我们种植户必须种植,种植面积要达到70%,示范带100%(公路两侧),不种131就不发补贴。而且不允许我们大面积种植其它品种。现在种植的131稻种大面积发生我们无法防治的病害,且病害正在继续漫(蔓)延,已造成无法估计的经济损失。我们种植户都是贷款和“擡钱”种地,每年就靠粮食收入来维持生活。现在我们已没有经济来源,倾家荡产,壹贫如洗,今后的生活无法保障……农场领导干部的做法与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大唱反调,农民的真心感受只有渴望与无奈。
我们不想种植“131”品种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品种抗病能力低,发病率高。2006年秋天已经给我们种植户造成严重减产,不少地块绝产。2007年至2009年期间,农户为了保住承包地,无奈从农场种子公司购买来高价的“131”种子,只能作为“口粮”吃掉,吃不完的又作为商品粮低价出售。2010年,农场又统购统销“131”芽种,没有发票、生产许可证、检疫证、合格证,农民真的没有办法,扔不起才种。下决心把“131”品种扔掉的种植户,改种其它品种,都获得了大丰收,其他农户种植的龙粳20、龙粳25、龙粳26、龙粳29等品种,都没发生病害,可惜农场不让我们种植。
农场的强制购种已经违反了《种子法》第39条、第41条、第69条之规定,严重违背了国家制定的惠农惠民的政策。当农民种了农场不抗病的种子受到巨大损失的时候,农场领导干部互相推诿扯皮,百般抵赖,不予赔偿,老百姓在状告无门的情况下只有信访,请求中央领导派人实地调查。我们所反应的情况都是属实的,绝没有半点伪造的不实情况,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刘景奎这样形容自己的劳动生活:“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猫晚,干活比驴多,吃的比猪差。”谈到上访,他决绝地说,他和其他上访农户相约,不能成群结队壹起上访,以避免“全军覆灭”,大家要“轮番上阵,前仆后继”,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刘景奎说,为避免上级了解真实情况和农工们的不满,浓江农场对广大农工特别是上访人员采取了极为严格的控制手段。访谈中,我与同在浓江农场、多次上访的卢凤琴通了电话,卢凤琴说,她现在“走哪儿都有人跟着,实在出不来了。”刘景奎说,每有领导来检查工作,农场都派人把守住各个路口,严禁农工们接近。
有壹次,建三江农垦分局搞“稻米节”,有高层领导前来,农场把有意见、敢说话的壹些农工拉到附近饭店,好吃好喝好招待,门被反锁著,不许出去。等上级领导和贵宾们走了,才把农工们放出来。
我在北大荒当过知青,从事过农业劳动。我知道那里耕地广阔的劳作条件和特点。
以往,为耕种方便,农户的育秧大棚都靠近自己承包的几百亩或上千亩的地块。为了发展“观光农业”、“旅游农业”,浓江农场把农户大棚集中起来,说是搞成“大棚基地”,实行“统壹管理、统壹育秧”。刘景奎等人说,这是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大棚需要农户重新购买,育秧也还是各家各户自己去大棚劳作,结果大棚离自家的地远了,运秧又增加了用工和费用。刘景奎说,这些“观光农业”真是“惠农变坑农,劳民又伤财。”
青龙山农场张桂荣讲,“农场为了显示所谓‘射秽主义现代化大农业’,强行要农工统壹购买农场提供的大棚卷帘门,每个门收费1850元,那有啥用啊?”“为了好看的‘统壹工程’,农场腾出壹块空地,让农户们把自家的农机具集中起来统壹存放,可既没有遮风的也没有挡雨的,而且还要收费。自己花钱买的农机具,风吹雨淋能不心疼吗?可是在自己家的库房里存放,连队也要收费!”
今年,张桂荣在自家库里存放农机具,场里竟然收费2300元!
这壹切是“服务”还是剥夺?是扶农还是害农?
2010年10月14日中午,刘景奎致电给我说,前几天浓江农场又“政策”突变,正式开会通知农户,2011年不再以现金方式收取“土地承包费”,而改成交粮(大概因为粮食不断涨价,行情看好)。张桂荣说,青龙山农场现在正强迫我们交“任务粮”,每亩上交480斤稻子,收粮的票子上竟然不标明价格——会不会随时压价呢?而且,农场还强迫农工们把粮食送到给价很低的场部“粮食中心”,不得送到其它地方。
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2006年即已庄严宣布废除延“交皇粮”制度的今日,浓江农场竟然反而变本加厉了。
我算了壹笔账:2010年,刘景奎上交的土地承包费为每亩320元。按照浓江农场的新规定,2011年每亩地上交水稻213公斤,按水稻收购均价每公斤2.5元计算,农户每亩土地承包费实际上涨到632元以上,同比涨了近壹倍。
经上网查询,“空育131”搞得建三江民怨沸腾已经有数年之久。2006年,农工们就开始对建三江分局所属农场强行派购稻种“空育131”发出声讨,媒体也做了不少报道。这就是说,“空育131”年年发生稻瘟,不能年年都怪天灾吧?
现将有关网文和报道附录如下:
“空育131”:是天灾还是人祸?
(2007-09-30 22:58:00)
用收购来的带病商品粮充当稻种强行卖给稻农,壹片片水稻没等成熟就大面积枯死,国家良种补贴变成了伪劣稻种,稻农血本无归,欲哭无泪。这就是发生在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分局859农场的坑农害农事件。
本网讯:日前,本网接到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分局859农场几个生产队村民的来信,反映农场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利,把收购来的带病商品粮充当稻种,强行高价卖给稻农,截留国家给农民的良种补贴,捞取不义之财,致使全场发生大面积稻瘟病,给稻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村民介绍:今年他们种的稻种都是“空育131”,这是壹种紧穗稻种。这个品种2005年在本地就发生了稻瘟病。因此,稻农今年都不愿意种这个品种。但是,今年春天,农场却强行推行这个品种。生产队的领导对稻农说:“如果不种这个品种,农场就不给良种补贴。”被逼无奈,稻农们只好在农场种子公司领取了这个稻种,但国家良种补贴现金却由场里从稻种中直接扣除。对此,有些农户怕受害,就把每公斤3元多钱领回的“空育131”当成商品粮卖了或磨成米吃了,宁可花高价亏了,也不种这个稻种,再去买别的品种。这个场的11队稻农以及其它队的壹些稻农,出于对农场的高度信任,加之手中没钱去买别的品种,只好听天由命,种上了“空育131”。
据村民反映:859农场的这些作法实在太霸道,农户选种都身不由己。强行截留扣取国家给农民的良种补贴,更是违反了中央关于“良种补贴必须以现金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的规定。同时,农场发给的“空育131”稻种,根本不是从种籽基地调来的,更不是专业地块,专业人员培育出来的。而是从农户中收购上来的商品粮,经过精选,包装后就充当种籽卖给了稻农。场里收购时每市斤8角多钱,卖给稻农却是1.59元,价格翻了壹倍。这其中牟取的暴利还有待调查。
事情如果仅此而已,农户们也就忍气吞声的认了。可是更让稻农们伤心和愤怒的是:水稻插完秧后,凡是农场发放的“空育131”稻种育出的秧苗都开始发病。为了防治稻瘟病,从6月底,稻农们就整天奋战在水稻田里。按场里要求喷洒各种农药,壹遍不行,就喷二遍三遍,但最终还是眼睁睁看着秧苗死去。每亩地仅药费就支出20元到30元,结果是稻、财两空。这个场的11队已有3500亩稻田发生了稻瘟病。其中1500亩已绝产,剩余的2000亩,也死了壹半。目前,稻瘟病还在漫延,秋末将全部绝产。稻农于山家种的280亩“空育131”水稻,已绝产200多亩。壹些插种几十亩、上百亩的稻农,已全部绝产。放眼发病稻田,稻穗全白,放把火就能点燃。
面对这人为造成的灾难和损失,农户们纷纷找农场要说法,讨公道。农场的答复是,已请农业专家鉴定,结论是:不是种籽的事,是水稻户自己管理不好造成的。但事实却否定了专家的所谓鉴定。同样壹个稻池子,壹样的管理,壹样的种植,为什么别的稻种就壹点病没有,长势特别好。稻农于山除了场里发放的“空育131”,还从佳木斯卖了另壹个品种的稻种却没有壹点病,现在稻子已压圈,丰收在望。这样的事实在全场随处可见,而场领导和所谓的农业专家却视而不见,硬说稻瘟是空气传染。但为什么只传染“空育131”,而不传染别的稻种?场里却拒不解释。
非但如此,据了解,场里最近针对此事采取了高压政策,明令各生产队严加管理,不许四处上访。并且宣布:谁要上访,就取消明年的包地资格。另据农户举报,今春农场在不给收据的情况下,强行向农户多收取每亩10元的包地费。
据了解,859农场共有水田面积20多万亩,今年全场插种的水稻品种大部分是“空育131”,保守估算,今秋全场将有几万亩的水稻颗粒无收。
构筑国家粮食安全,重视解决三农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今年,建三江垦区已被国家命名为“绿色米都”。面对大好机遇,作为黑龙江农垦基层管理单位的859农场,本应为当地农户保驾护航、排忧解难、服务于民、致富于民,反而做出这些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这样做的后果,必然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严重阻碍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射秽主义新农村伟大目标的贯彻实施。
本网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并進行跟踪报道。
(中国百姓权益网)
新浪网友:2010-08-10 17:57:54 [举报]
妳好! 这段时间我们农场的稻瘟病很严重,上网查询抗病方法时,无意中看到您07年写的《空育131,天灾还是人祸?》,没想到三年后故伎重演,我们农场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我们是黑龙江省建三江管局勤得利农场,与报道中的859农场同属三江管局。今年,我场场领导在全厂范围内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所有使用该稻种的稻田,截止目前已有80%患稻瘟病,很多稻田近绝产。很多农民贷款数十万元,此次全场稻田发病,致使非常多的农民不仅将多年的积蓄全部赔光,还欠下了数十万的贷款。我暑假回家,看到乡亲父老整日唉声叹气,希望能帮助他们讨个说法,但凭我目前的能力,很难独自完成,看到您的文章,我顿时感觉深有同感,希望您也能为稻农们伸张正义,以免再危害他人,谢谢您!
新浪网友2010-08-24 07:12:31 [举报]
空育131实在害人不浅,我今年也种植了250亩“空育131”,现在损失7成以上,原因也是种子问题。农场买给我们的种子根本不是正规繁育的。而是从农户手中买来的商品粮,农场今年不让农户自己出去购种,必须买农场的种子,否则不给种子补贴。而农户不想买131想要买别的种子,农场却供应不上。致使我多年积蓄全部赔光,还欠下十几万贷款,我壹个农民不知找谁申诉,希望有好心人为稻农们伸张正义。
丰收时节吞苦果:天灾还是人祸
2006年09月30日 来源:经济参考报
农场强行指定购种渠道,农户自购种被倒進水沟
谈起稻种的来源,前哨农场的许多农户都感到气愤不平。他们告诉记者,购种渠道只有壹个,那就是农场规定必须在建三江农垦分局种子公司前哨种子分公司购买,没有其他可选择的余地。因为妳不在那儿购种,就甭想得到国家给的补贴。
在前哨农场租地种的60岁老汉马树兴和老伴刘志荣向记者哭诉了壹件伤心事。今年春天,他们觉得农场指定的“空育131”经过多年种植,已经抗病力低,所以就不打算种了,自己从庆安县买了11编织袋别的水稻种。没想到正在浸种之际,农场的人来检查。农场第二管理区主任郑胜良壹看不是在农场购的“空育131”,竟然把他家正在浸著的种子倒進了门前的水沟里,老两口望着被倒掉的五六百斤稻种放声痛哭。马老汉说,农场不仅倒掉了他家的稻种,还扬言到秋收时要再罚1000元钱。
和记者讲话之际,马树兴就跳進了水沟,顷刻间就捞起了许多稻种,马老汉说,这就是被倒掉的稻种,有五六百斤,太让人心疼了,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找到说理的地方,更不知找谁赔。
马树兴说,虽然稻种被倒掉壹部分,可他仍然坚持种了200亩被倒掉的品种,另有70亩种的是农场指定的“空育131”。马老汉指著壹片穗大籽粒饱满的稻田说,这就是被倒掉的品种种出的水稻,现在丰收赚钱已成定局。而另70亩农场指定品种种出的稻子,却得了严重的颈瘟病,赔本也已成定局。
前哨农场第二管理区主任郑胜良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农户的稻种“是被我给倒了”。他解释说,马树兴家自购的稻种糙米很多,是不合格的种子,所以不能允许他种。当有农户现场提出马家自购稻种亩打粮很多并取得了丰收时,郑胜良说:“就是打壹万斤,妳的种子也不合格。”
郑胜良说,农场推广的“空育131”有长势好的水稻。随后他带记者参观了壹片长势非常好的水稻田。可是等郑胜良走后,该片水稻田的主人却告诉记者,这片水稻的品种是壹种“390”,根本不是“空育131”,她家的“空育131”也得了严重的颈瘟病。
农场自制“壹号文件”,强收技术保证金和保险费
在前哨农场采访,农户还反映,农场不仅强制他们购种,还强制他们参加农业保险,强行收取他们种地的“技术保证金”和“植保金”。
该农场在2006年自行制定了壹个“壹号文件”,这个文件与中央的“壹号文件”相背离,新增加的壹些农户负担严重冲抵了中央惠农政策。农户给记者复印了壹份前哨农场自行下发的“壹号文件”——《黑龙江省前哨农场文件(哨场发[2006]1号)》。在这份文件上,果然有这样的规定:“凡承包农场熟地的必须参加农业保险”;“承包农场的耕地必须同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技术保证金合同和陈欠偿还合同及各项管理文本,否则不应、不予承包土地”;“为加强植保管理,按0.3元每亩提取植保金”;“收取1元/亩的水利管理保证金……提取10元/亩的水利建设基金”;“为补充精神文明建设费用不足,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加收3至5元/亩”;“凡在以往年度未经农场同意,没有完成农场应缴各项费用的人员不能承包农场土地。”农户们说,农场不断给农户增加各种负担,而又通过地租的形式体现。所以动不动就以土地相威胁,现在农户最怕没地可种,但土地在农场手里攥著,这对于租地者来说,农场增加什么样负担农户都只能承担。
对于农场自行制定的“壹号文件”及农户负担问题,前哨农场副场长李文生说,农场土地与地方土地不壹样,农场的国有土地是农场经营,企业经营要追求壹定的效益,同时要拿效益承担许多社会问题,如教育、卫生。国家给农民减免的,农场也都减免了。农场与地方没有可比性,所以不能参照地方。
该农场原工会主席、现农业协会会长司志军说,农场的文件与中央的“壹号文件”是不违背的,但后来发现它有些不妥当。
农场方面说,农垦部门对种子的要求比较高
关于种子推广问题,前哨农场水稻办副主任张宗沂说,农垦部门比地方要求严,所以对种子的要求比较高。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种子管理处处长高原说,由于“空育131”是壹种“铁秆作物”,优点特别多,所以分局才推广它。今年发生颈瘟病,不是种子问题,而是天气因素和农户不按技术规范种植造成的。种子公司卖出的种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她可以保证农户用作稻种的不是商品粮。高原还说:“在科技推广过程中,在我们为农户做好事的过程中,不理解我们也是正常的。”
农户壹方气愤地抱怨农场,农场及农场指定的售种单位壹方却说是为农户着想。看来水稻严重患病影响产量的责任壹时竟难说分明。然而,水稻大幅减产的事实却分分明明地摆在那里。那麽,这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到底谁该为农户的损失负责?
第八章 她们的奉献与劳动不应被遗忘
——我的白发苍苍的姐妹们
讲述人:
张希恩,女,56岁,宝泉岭分局绥滨农场
郑淑华,女,50岁,建三江勤得利农场三分场,1980年曾获农场授予的“先進工作者”称号
于永香,女,54岁,北安分局长水河农场
李淑燕,女,50岁,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1984年获“五好家庭”、“致富能手”称号
马凤华,女,54岁,同上,1982年获“三八红旗手”称号,连续三年为“妇代会”代表
卢凤琴,女,年近六旬,建三江浓江农场
(她们审阅本文后,都按下手印。卢凤琴刺破手指,按下血手印。)
她们都老了,白发苍苍了,访谈中多次泣不成声。
在我看来,她们是我们国家不能忘记的壹代,她们是用血染的肩膀把北大荒扛進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新壹代拓荒者。她们用自己的青春热血拯救了北大荒。
我是1968年上山下乡的知青,1976年返城回到家乡哈尔滨,后调入北京中国作家协会工作。我知道,随着“文革”宣告终结和拨乱反正,中国上千万知青抛下乡村生活的壹切,从镰刀到棉衣,甚至包括婚姻与爱情,如大海狂潮般涌上返城之路。这是历史的必然,谁都无法阻挡。北大荒农场系统和“生产建设兵团”系统的数百万知青就这样壹夜之间离去了,连队空了,医院空了,学校空了,基层领导岗位空了,农场的孩子没有上课老师了,连开拖拉机的人都找不到了……
大地寂寥,人影稀疏,北大荒陷入壹片瘫痪!
当时的领导者做出正确决策,壹方面鼓励农场职工振作精神艰苦奋斗,壹方面请职工向各自家乡的父老乡亲传话,广泛召收和热情欢迎各地农民到北大荒开荒种地,搞“家庭农场”。全国人民都知道北大荒黑土地肥得流油,“插根筷子都发芽”,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数以十万计的农民满怀憧景,纷纷涌到北大荒。
他们是我们这代知青走后立即接替上岗的“接班人”,因此他们有壹个统壹代称叫“顶岗工”。
卢凤琴性格沈静,讲话从容不迫,有条有理。
张希恩性格爽朗,快人快语,有壹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她老家在山东省利津县,1976年,22岁的她投奔姐姐来到绥滨农场,几年后认识了丈夫于庆仁,在这里结婚安家了。与她同来接受我访谈的三位女性,大体上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在青春如花的时候奔赴北大荒当了“顶岗工”。她们同所有扎根北大荒的人壹样,也是“献了青春献终生,献了终生献子孙”的壹代人。因为她们和广大农民的到来,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下,壹度萧瑟沈寂的北大荒恢复了生机,数以万计的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今日北大荒的繁荣局面就是沿着他们的脚印走过来的。
到1991年,这批“顶岗工”在黑龙江农垦总局属下的各农场已经奋斗近20年了,根据群众要求,他们的身份和职业认定必须提到日程上了。这年,黑龙江农垦总局就此问题上报了壹份“59号”申请文件,农业部以“165号”文件做了批复。具体文件我没查到,详情不得而知。但是,这以后却遗留下壹个“大麻烦”,造成连年持续不断、至今不能平息的女性“顶岗工”上访人潮。按照那时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改革开放以来進入农场的“顶岗工”,凡是年满18岁的男性劳力都转为正式职工,而女性“顶岗工”因为结婚以后变成“家属”,就未给转正。在奉献了全部青春热血之后,现在她们都老了,年近六旬,已到退休年龄,却成了壹群“无业游民”!
农场改制、停发工资以后,农垦总局规定,凡属农场职工,每人有壹坰(15亩)免收承包费的“基本田”,用以维持生活。但到了退休年龄的人不给,上学的孩子包括上大学的孩子不给,长期在外打工者不给等等,这些没有正当名份、已经年老体衰的女性“顶岗工”就更没有了。改革开放以来,她们与男性劳动者并肩劳作,为振兴北大荒奋斗了几十年,到老了却没有任何“名份”,因此也就没有壹分田,领不到壹分退休金。当时依据怎样的理由制定了这样的具体政策,我无法做详细的考证。我只想说,这样的规定对女性显然是带有歧视性的,遗忘和抛弃她们是不公平的。
其结果必然引起大规模的上访。至今,她们已经在上访路上奔波了十多年,在遍及北大荒垦区的各农场,几乎都有壹批这样的“老太太”,在上访中她们已经相互认识并形成壹个庞大的群体。她们经常相约,共同行动。本文访谈的四位女性就来自不同的农场。
据张希恩介绍,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上访,已经有部分人解决了“名份”和养老问题。建三江分局属下共有15个农场,其中八五九农场和创业农场本着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解决和落实了这批女性“顶岗工”的问题,大家都能安居乐业、颐养天年了。让人不解的是,同属黑龙江农垦总局壹体化的系统,同属建三江分局的“天下”,为什么其他管局、其他农场至今没有解决?
在全农垦这批上访“老太太”中间,建三江分局浓江农场的卢凤琴是态度最为坚决、而且是有威信、有影响力的人物。她因受到农场严格监控而无法出来见我。她在电话中说得壹针见血:“有些姐妹解决了,有些姐妹没解决,少数农场解决了,多数农场没解决,这就是不公平!这就是我们坚持上访的原因!”
据卢凤琴介绍,至今尚未解决上述诉求的“老太太”在全农垦系统有“1万多人”和“近3万人”两个说法。无论哪个数字,都是壹个骇人听闻、持续不断的“上访大军”和影响广泛的“不安定因素”啊!
面对涉及如此众多的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级机关理应认真倾听,全面调查,从速進行相关政策研究并给出答复、尽快落实。她们毕竟在北大荒最为困难的岁月做出过重大贡献,她们是我们的老姐妹。在今日北大荒的丰收景象里,仍然闪耀着她们的心血与汗水。但是,在极少数接访人员的眼里,她们只是壹群“不断找麻烦的人”,接访态度很不耐烦,甚至是极为恶劣的。
卢凤琴等壹些上访老人说,黑龙江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大概因为上访量太大,有点烦,对待上访群众的态度有时极为粗暴。
2008年9月24日下午,在省劳动厅信访办公室,接访人员听老人们哭诉了开荒种地那些年的辛苦和老来艰辛困顿的生活,有的工作人员忍不住潸然泪下。受命前来接访的任少军发了大脾气,竟然指著卢凤琴、赵桂荣等十几位上访群众说:“当年小日本進中国杀人杀少了,应当把妳们都杀掉!”
老太太们愤怒了,上访者之壹、王桂华指责他说:“小日本杀少了?杀多了还能有妳啊!如果小日本再侵略中国,我要能上战场,就第壹个上去杀日本鬼子!”
壹位姓汪的老太太说:“那妳就把小日本再叫進来,把我们这些老太太都‘突突’了呗!”
2010年9月7日,葛淑芝、薄宪民、张艳华等50多位上访的老太太群众向任少军反映和诉说眼下的艰难生活,任少军又不耐烦地说:“饿死妳们活该!”他还指著卢凤琴说:“政策出台之日,就是镇压妳们之时!”他经常威胁上访老太太们说:“妳们再出去上访试试?出去我就拘留妳们!”
坐在壹旁的省劳动厅信访办的毕主任实在看不下去了,他批评任少军:“妳怎么能这样说话呢!妳们农垦干部高楼大厦住着,但也不能把这些有贡献的女职工老了就扔在壹边不管了!”后来他对上访老太太们感慨地说:“妳们农垦有的干部,真不如老百姓素质高!”
过后,上访的勤得利农场农工赵桂荣被拘留10天,第5天时她的心脏病犯了,被擡到医院输液,整整躺了5天。
访谈中,长水河农场的于永香流着眼泪说,1995年她和丈夫离了婚,独自带着孩子生活,没有基本田,也没有退休金,因为不是正式职工也没有“低保”,生活十分艰难,没办法她开了壹个小吃店,儿子29岁了,至今无钱结婚,长年在外打工。
2008年4月,张希恩到北京农业部上访,被农场公安部门拘留10天。此次她到哈尔滨来见我,是借了500元来的。行前丈夫还不放心地嘱咐她:“快六十岁的人了,这次可别再给蹲進去了!”
建三江青龙山农场的李淑燕说,今年7月24日,她和几位农工因上访被青龙山公安局拘留起来,被抓人的家属和周围群众听说了,约有上百人于27日聚集到建三江分局大院要求“放人”。附近各农场公安人员受命纷纷火速出动,前往制止这场“群体性事件”,李淑燕的丈夫王为玲在院子里被公安人员打伤倒在地上,群众拥上前拉开公安人员,又找辆车把李淑燕丈夫急速送往医院。可是他没钱治伤,医院不留。李淑燕丈夫流着泪对送他的群众说:“妳们就别管我了,把我扔大道上吧……”
李淑燕被拘留10天。放出之日,她向看守所管理人员索要拘留证明,对方就是不给。李淑燕铁了心,说“不给拘留证明,我就不出来!”逼得看守所长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了李淑燕,说:“大姐求求妳,出去吧,以后有什么事情就打手机找我。”
最后,这份拘留证明是李淑燕在青龙山农场公安局要出来的。
关于这批“顶岗工”,我无法進行更全面的调查,但在北大荒垦区肯定是壹个人数不少的族群。她们觉得自己在“献了青春献终生”之后被抛弃和被损害了。她们深陷痛苦与愤懑,为此奔波呼号、上访告状了十多年。让我惊诧的是,整个北大荒垦区有壹套相当完整、层次分明的行政领导体系、经营运作体系和司法体系。“顶岗工”问题为什么有些农场解决了,有些农场至今没能解决?
政策不统壹就是不公平。不公平就永远不会有和谐与安定。
上访群众的问题不解决,垦区永无宁日!
第九章 工人日报的“内参”
——“围城”之困的铁证
讲述人:
邹振龙,56岁,建三江分局前锋农场农工
张丽英,女,54岁,同上
白文革,49岁,同上
(他们代表了20位农工。)
邹振龙,眉头紧锁,说话简洁果断,对国家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研究得很透,骨子里有壹股军人的倔劲。
张丽英壹边吸烟壹边讲话,性情泼辣,话语干脆,壹看就知道是个敢闯敢干、敢碰硬敢拼命的女性。后来我开玩笑常叫她“孙二娘”。
白文革,圆脸,话不多,双腿行走困难,访谈后我才知道他的腿被打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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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振龙,原是黑龙江省明水县农民,1973年参军当了海军航空兵,1977年复员回到家乡。那时正是知青返城大潮席卷北大荒的时候,农场严重缺少劳动力,于是到处招工。明水县共有34个复员军人报了名,前锋农场大喜过望,专门派车前来接邹振龙他们到场里,希望他们“大干壹番事业”。
家庭农场在农垦系统大规模兴起后,邹振龙靠借钱、“擡钱”40余万元,在七连东北部的荒草甸子(处女地)开荒2000多亩,劳作时渴了就喝沼泽地里的水,饿了就吃自带的冷干粮。1990年全部种上大豆。那时,邹振龙对自己兴办的家庭农场充满信心和憧景。
壹天,农场姜副场长找邹振龙谈话,劈头就说:“根据农场统壹规划和发展需要,场畜牧科要扩大,妳种的2000多亩地就划归场部畜牧科吧。”
邹振龙大吃壹惊,当场拒绝,他说:“我开荒种地经过壹切合法程序,也是妳们批准同意的,这些年我总共投了几十万元成本,怎么能白白送给畜牧科呢?”
姜副场长说:“土地是国家的,是农场管的,我们说收回就收回。妳是复员兵,觉悟高,就算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农场工作、照顾大局吧。”
经过再三争取,姜副场长答应再免费给邹振龙划拨2000亩荒地,还答应补给邹振龙开荒雇工费1.1万元(实际上只给了7000元)。就这样,邹振龙开垦出来的2000亩耕地,连同已经播种的大豆、壹台链轨式拖拉机和全套农机具,都被划归场畜牧科了。
在射秽主义中国,在黑龙江农垦这个现代化的国有农业大企业,怎么会发生这种明火执仗、公然抢地的事情?我不得不再三向邹振龙表示疑问:怎么会这样?不可能吧?
“真的!”邹振龙泪流满面地说,“不然我不会上访到今天!”
不仅抢地,还要抢粮。入秋,大豆熟了,地里金灿灿的,风壹吹,豆铃哗啦啦响。场部畜牧科的人欢天喜地到邹振龙的地里收豆子,邹振龙站在地边看着,泪如雨下。那是自己付出多年血汗和借来的几十万元巨资才开垦出来的耕地啊,那些大豆都是他的汗珠子啊,可场领导的壹句话,就归了别人!
就这样,邹振龙投入数十万元开出的2000多亩耕地、数套农机具和价值14万余元的大豆,被前锋农场全部无偿剥夺!
邹振龙和我手头现在握有多人提供的证言,证明了这次剥夺。壹个有着美好发展前景的家庭农场就这样被前锋农场“消灭”了!
姜副场长最初答应的“再免费提供2000亩荒地”的事情,其后根本没给落实。后来这位姜先生因病去世,邹振龙的事情更没人管了。
邹振龙壹家人的生活自此陷入极度困境。他无事可干,无地可种,只好四出打工,老母亲和妻子都有病在身,他甚至连25元壹盒的药都买不起,抱头在药店门口痛哭。两个读初中的孩子因交不起费用也失学了,也跑到外地打工。至今他还欠著20多万元的外债,每逢过年,邹振龙就像《白毛女》里的“杨白劳”,家门口堵满了要债的人,壹家人只好东躲西藏。
1993年,场部畜牧科解散了,邹振龙找到场领导,想要回本属于自己的2000亩耕地。但历时7年,从那时在任的陈宏有场长到后来的张贵春、窦玉敏场长,再到现任的宋宝玉场长,四任领导都以“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管不了”为由,拒绝退还。
我要问,遭受这样残酷而又无耻的欺压与剥夺,农工们能不上访吗?邹振龙能不上访吗?朗朗乾坤,堂堂中国,难道还不允许他们找个说理的地方吗?邹振龙和其他壹些遭遇不同灾难的农工逐级上访,直到农垦总局,无人理睬,也没有结果。
2009年初,腊月二十四,刚过完“小年”,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杨玉学等5人到达北京。在天安门广场上,民警问他们是做什么的,邹振龙如实回答“是来上访的”。民警用车把他们拉到西城区壹个派出所,做了登记之后,然后又用车把他们送到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集中接待信访的地方,俗称“马家楼”。数小时后,黑龙江农垦总局驻京办主任带车来拉他们,说“我接妳们到驻京办谈”。车开到农垦驻京办门口,邹振龙他们要下车,壹帮工作人员极力阻挡,把张丽英的衣服都被撕破了。然后车把他们拉到北京通州区耿家庄壹个铁门挂锁、高墙耸立的大黑院子,自此被非法关押起来,完全失去人身自由。里面有个自称“王主任”的人说,“我已经和妳们建三江局和前锋农场联系了,过几天他们就派人来给妳们解决问题。”
但壹直没听到“楼梯响”,也不见“人下来”。大铁门整天锁著,24小时有人看守,任何理由都不许出门,烟民买烟都由“工作人员”代买。有人要出去,不听话就被暴打壹顿,打得鼻口流血。邹振龙他们发现,这个大院子关了数十人,壹间房住8人或十几人,壹打听,有黑龙江、山西、四川、湖北的,全是上访人员。邹振龙他们被整整非法关押了31天,春节和正月十五都是在这个黑院子里度过的!
后来,当地派出所巡查时发现这个铁锁高挂的大院子很可疑,经调查才发现里面关押了很多人。于是壹天夜里,通州公安部门来了7辆警车和大批干警,对这个院子進行了突袭和全面查抄,所有被关押的人被解救出来。农工们热泪长流向派出所长表示感谢,所长说:“我们发现以后,下了决心要彻底拔除这个非法拘留点!”
农垦驻京办被迫把邹振龙等人送回前锋农场,说“妳们的要求回去就能解决”。
写到这里,连我都不相信他们的许诺了!
这里必须指出,类似通州这种非法关押上访民众的神秘“黑院子”是近年在北京兴起、生意日趋兴旺的“地下产业”。据《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40期所载刘长、何三畏报道(《作家文摘》报10月15日转载)披露,2003年出现了有史以来的“信访洪峰”之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壹系列政策,强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强化追究信访责任制。自此各地進京“截访”愈演愈烈,壹些不法分子乘机在北京等地办起“黑监狱”,替地方政府“截访”和非法扣押上访民众,以此收取地方政府的巨额佣金。我在前文所写的龙镇农场進京上访农工刘玉云等人,就是农垦驻京办雇用了壹辆黑色大奔,从北京直接拉回哈尔滨的。刘玉云说,她下车时,开大奔的人要求农垦干部“结账”,她听说费用为2万元。
农垦拦截上访农工投入的大量经费,肯定来自农工的承包费!
2
邹振龙等人返回后,所有的合理要求都如泥牛入海无消息。
2009年3月,邹振龙、张丽英等4人再次入京上访。他们遇上《工人日报》壹位姓赵的老记者,50多岁的样子,人很正直,富有同情心。听了邹振龙等人的控诉之后,他深入到前锋农场進行了三天暗访。大量血淋淋的事实令赵记者十分震惊,他说:“宁可我不干了,也要把这个黑幕捅开!”离开前,赵记者约前锋农场负责人见了面,质问为什么无偿剥夺农工通过合法手续承包的耕地?这位负责人的回答是:“因为农场的家庭农场取消了。”
赵记者介绍了自己采访的几家农户的艰难生活情况,负责人不为所动,仍然多方为农场诡辩。赵记者拍案而起,怒斥说:“有个寡妇孙海云,自己带着两个孩子,住着破房子,连吃饭都困难,妳上她家去了吗?妳们就不能救救她吗?!”
这是多么可贵的、高尚的、正义的、富有同情心和伟大人格力量的声音啊!中国需要更多这样的声音!行文至此,我愿意向赵记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可惜访谈时农工们壹时记不起他的名字了。
当时,赵记者与农场负责人吵了起来。过后,农场要“安排吃饭”,赵记者严词拒绝。
2009年4月,邹振龙等4人第三次入京,找赵记者询问报道情况,赵记者说,前锋农场和农垦上级机关“派人来报社做工作了”,但报社坚持正义,还是发了壹份《内参》。
这份《内参》是经过赵记者深入调查、广泛听取农工意见后写出编发的,充分反映了前锋农场某些不良现象和农工们的强烈呼声,极具参考价值,现摘要如下。
花样太多:不落实国家农业政策
生活艰难:农垦职工呼吁解决问题
(农场职工上访信)
工人日报编辑部:
我们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前锋农场的职工,我们这里地处祖国的最北端—黑龙江省抚远县境内。我们反映的情况是:第壹、前锋农场对职工承包土地的租费过高问题。以旱田为例,2008年每亩收费180元,2009年每亩收租费则又提高到214元,完全违背了国家和黑龙江农垦总局明令的农场田地收费不许超过2005年的收费标准,而前锋农场2005年的收费标准是每亩地每年125元。第二、干部们大量占用农田等问题。按上级有关文件,农场挣工资的干部不许承包土地,但前锋农场很多干部们都有数千亩不等的土地,而且有些土地他们只交很廉价的租费;第三、农场绝大多数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农场许多职工没有土地或者因为土地租费过高而生活十分困难,职工中有许多现在仍然住在破烂不堪的泥草房里,有的家庭连电视都没有。我们这里的问题很多,但这里的干部们很有“办法”,职工们反映的问题,他们给上级汇报时都糊弄过去了。我们希望新闻单位能把这里的事情认真调查壹下,让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能了解我们这偏远地区职工的困难。
前锋农场蒲建清、张丽英
记者调查
2008年11月12日,记者到前锋农场進行采访,现将采访的有关情况归纳如下:
从兴办职工家庭农场谈起
1984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根据中央(1984)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的暂时规定》,这个“规定”明确:家庭农场与国营农场属于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土地15年不变,三年不上交农业税。而前锋农场规定:土地开发壹切费用需要个人投资;开荒种植第壹年家庭农场每亩向农场交5公斤粮食、第二年每亩交10公斤、第三年每亩15公斤。农场职工当时承包的是沼泽荒地,“荒地”俗称“生地”,经过多年耕种后才能成为正常生产粮食的“熟地”。种地所需要的种子、化肥、油料等壹般核价后,由农场先行垫付。开荒环境差、个人投资高、粮价低,由于以上原因,全农场当时只有部分职工报名兴办家庭农场。
到了九十年代,职工开垦的荒地成为“熟地”,粮食生产比较稳定时,农场以职工欠款为由开始收缴职工家庭农场的土地,但将没有欠款的职工土地也壹同收走。例如农场职工周(邹)振龙没有任何欠款,他1989年从部队复员,个人投资开发荒地2000余亩,1991年农场畜牧科组建农业点,因为土地不够,农场就强行收缴周(邹)振龙的土地,同时把收割的大豆也壹同收走。
1998年,农场12连职工蒲建清与农场签订的家庭农场土地承包合同还未到期,农场以他欠款为由将土地收回,并将他个人投资价值十几万元的农用机械没收。2006年农场以补充方式给蒲建清调配396亩土地,时任场长窦玉敏口头告诉蒲建清:调配的土地不交任何租费。但到了2008年初,新任场长到任,农场开始对蒲建清的土地每亩按180元到220元收费,因没有交费,2008年10月29日,农场出动公安、法院人员雇用装卸工,将蒲建清当年收获的粮食约6万斤强行拉走,土地也同时没收了。
马久义、孙海云夫妻当年开垦土地3000多亩,以后陆续被农场以各种理由收走,到2000年他们只剩下1000亩土地。2007年8月,马久义因车祸死亡,2008年3月,农场将他家的土地收回,理由是马久义死了,孙海云没有能力继续耕种土地。孙海云有两个女儿,壹个上学壹个待业,母女三人现在仍然住在残破不堪面积仅十几平方米的泥草屋里。家中壹贫如洗。马久义、孙海云夫妻开办家庭农场二十多年,由于几次遇到荒年和旱年粮价低等原因,他们累计欠农场的垫资款和承包费50多万元。欠农场钱款在租地户中是个普遍现象。因为欠账要被农场收回土地,所以孙海云夫妻从个人手中借债还给农场。马久义2007年8月出车祸前,他们刚将农场的欠款还清,但目前仍有个人欠款30多万元。因为土地被收走,孙海云没有了还债的可能,2008年6月,那些债主们将孙海云告上法院向她讨债。到目前为止,八十年代开办家庭农场的职工只剩下六户。
2002年8月29日,江泽民主席签发的73号主席令,其内容有“不许将耕地收回抵顶欠款”的规定。
农场干部拥有大量土地问题
职工们列表提供了壹份有40多人的农场各级干部占有大量土地的名单,这些土地有的记在干部自己名下,有的记在干部亲属名下。例如刚退休的前场长孙鹏,有土地4000多亩;农场副书记吕宏(用其丈夫名)有土地10000多亩;农场副厂场长孟庆华有土地8000多亩;农场前副场长王树文有土地4000多亩;农场副场长纪春武有土地2000多亩,连队领导都拥有较大数量的土地。按规定由国家发给固定工资的农场干部属于公务员身份,不允许拥有土地。
干部的土地大致有以下几个来源:
第壹、是从职工家庭农场收回的土地,例如,职工白文革家庭农场的3000亩土地被农场副场长井洪伟、畜牧科长杨晓军买走;孙海云家庭农场的土地壹部分卖给双鸭山石油公司,还有壹部分卖给了窦玉敏的堂弟。
第二、利用“连片地”名义买地。“连片地”是指八十年代开办家庭农场时,在各户农田之间有壹些地边地角的低洼地,后来这些土地逐渐被开垦“连片”而种植庄稼,这些边角地实际数量很少。九十年代后期,家庭农场的土地陆续被农场收走,此期间,农村干部们陆续私自开垦湿地。例如农场原场长孙鹏以其小舅子的名义在十七连开垦湿地1500多亩,又在五连南边开垦湿地1000多亩。又如农场孟庆华副场长在八连南边开垦湿地2000多亩,在二十连西边开垦湿地1300多亩,其他还有壹些农场领导也陆续开垦了数量不等的湿地。2007年5月,前锋农场借“连片地”之名制定所谓的“连片地”政策,称:已经开发的“连片地”归个人种植,三年之内,每年每亩土地上交15元,第四年按“熟地”管理,私自开垦的土地从此有了合法身份。
第三、关于占用“养羊”和“林地”土地问题。2004年春,黑龙江农垦系统曾规定“可利用湿地养羊放牧”。前锋农场当时也号召农场职工利用农场湿地养羊放牧。养羊当时占用五连、七连、八连、二十连、砖厂湿地约十几万亩,但到了2007年,因为壹些原因,养羊户基本消失,仅剩下的几个养羊户也被撵到三江自然保护区,养羊户腾出的湿地全部被农场各级干部种粮食了。例如:四连李强连长在2007年将在湿地放牧养羊的李荷叔侄撵走,自己开垦湿地种植大豆2000多亩,2003年他又在王克印家庭农场门前开垦湿地2000多亩。2007年春,农场副书记吕宏以栽树为名买走湿地4000多亩,几个月后毁掉树苗约20多万棵,种大豆。被人举报后才将树苗补种上。2008年春,吕宏个人又在这片湿地周围开垦湿地6000多亩。
壹些土地农场干部以每亩40元到280元不等的价格以买“荒地”名义廉价买走,之后,他们办理了30年的个人使用权,这些土地他们每亩地每年只需上交给农场16·5元的土地承包费。占有大量土地,又交少量租费的人,他们目前收入太丰厚了。
关于农场税费改革的问题
国务院《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通知》(2005)24号、中发(2006)1号两个文件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国有农场则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降低农场职工的社会负担。为贯彻中央精神,2007年,黑龙江农垦总局(2007)7号文件制定:“黑龙江农垦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操作方案”,其内容明确规定:为解决农垦职工负担过重,将农场职工负担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全部免掉,2006年收取的此项费用要予以退还,2007年及以后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给予部分免除,农场因此减少的收入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出的方式补助。中央2006年给黑龙江垦区国营农场税费改革补助资金8·94亿元。7号文件同时明确规定:规模田收费控制在2005年以内,前锋农场2005年旱田每亩收费120元。
依据国家和黑龙江农垦系统的对农业减负政策,2007年前锋农场也制定了“税费改革操作方案”,然而前锋农场制定的方案有两份,壹份报给上级机关,因为要领取国家财政补贴,这份“方案”要壹直上报到国家农业部农垦司,其中主要内容有:前锋农场土地总面积44万亩(而采访中,接待干部介绍,前锋农场土地面积为97万亩),机动地13万亩、基本田2万亩,每亩收费58元;规模田28万亩,旱田每亩收费74·7元,水田每亩收费159元。这样壹个“方案”表明前锋农场依据国家政策为职工们减负了,而实际收费与此并不同。前锋农场在收取土地租费问题上采取了壹个混淆实质问题的手法,即签订土地合同中在“耕地类型”壹栏中,壹律让职工填写“机动地”。个别也有填写“规模田”的。如此,对上级汇报时,可以表示只是对随行就市的“机动地”高收费了。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垦发(2005)18号文件明确规定:“机动地原则上控制在耕地面积5%以内,并主要用于新增农业劳动力安置和基本建设占用地、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调整”。农垦职工向记者提供的他们与农场签订的“土地租费合同”揭示了上述问题。
租费高、负担重、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
前锋农场近几年中壹直在调高土地租费,以旱田为例,2004年收费每亩90元,2004年120元,2005年125元,2007年125元,2008年180元(水田220元)2009年又提高到214元(水田245元)。现在壹亩土地化肥、种子、农药、收个费、机耕费、人工费、水费、大棚等,旱田成本约300元、水田成本约500元。在正常的风调雨顺年份,旱田每亩收入不超过400元、水田每亩收入不会超过800元。如此,去掉给农场的租费,每亩地职工自己可得的利润仅在百元以内,而基层连队职工在农场规定每亩收取180元到200元的租费基础上,还要由连队再次收取水费、水利设施费、电费、材料库费、油库费、场地费、管理费、义务工费、机动车存放费、田地杂草费等,由此,基层连队职工承包的土地租费实际还需再支出约50元,正常年份种地利润也很微薄,如此,租种农场土地职工们生活困难就不难理解了。
采访中,提到土地租费问题,干部们多次称:农场自己有公、检、法、司、学校等机构,社会负担太重,对土地的高收费迫不得已。
关于基本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07年7号文件规定:具有农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实际参加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人员,包括在岗农业职工和没有职工身份但实际参加农业生产活动的配偶、成年子女、落户农民,以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以分配基本田,数额是水田8亩、旱田15亩。基本田是在农场工作了壹辈子职工的养家糊口田。在采访中,前锋农场领导曾介绍了农场对基本田的发放政策:未退休职工、18岁以上、本地户口、连续两年承包土地没有其他资源(指没有规模田、养羊、林地)具有以上条件可人均分配旱田15亩或水田8亩。而有工薪收入、服兵役、在校学生、挣工资人员、有车户、经商者等不分配土地,上述规定导致众多农场职工失去分到基本田的资格,职工们反映前锋农场95%以上的职工没有基本田。在采访中,曾问及无地职工的生活问题,农村领导回答:他们可以干别的活、做点生意或者给种粮户打工,比如他们现在给种粮户装车每天收入也不少。在前锋农场场部所在地的大街上可以看到壹群群站在大街上等待被别人雇用打短工的农场职工,这种短期临时收入应该说无法保证职工生活稳定。
农场存在的其他问题
职工们介绍前锋农场仍然存在“黑地”问题。前锋农场介绍土地总量97万亩,而2008年8月,上级有关部门航拍时测定前锋农场的土地约120万亩。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问题。农场实行的土地承包合同期有壹年、十年、二十年、二十五年、三十年、三十五年、无年限和“连片地”八种合同,职工们反映说:如此多的合同方式,领导们怎么办,怎么说都有理由,上级也难查出农场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05年农场职工医院卖给个人成为私人医院,职工的医保关系现仍在职工医院,因为费用原因,出现很多职工到私人小诊所看病的现象。
前锋农场壹直实行“上打租”政策,即每年开春职工们必须把土地租费预先交给农场,否则壹律由农场收回土地。如此,农场可以“旱涝保收”,而年成不好的欠收压力却由职工承担。前面提到的马久义、孙海云夫妻欠农场50多万元就有灾年导致粮食欠收的原因,家庭农场职工欠农场钱款在当地是个普遍现象。
关于大集体职工问题。前锋农场有近300名八十年代后期招收的具有大集体身份的职工,如今多是六十多岁左右的老人了,虽然当年招工手续正规,但他们的身份却不被认可(相邻的859农场、胜利农场与他们性质完全相同的职工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他们没有分地资格、老无所养。例如薛殿庆、石凤玲夫妻都属于农场的大集体职工,1994年离开农场的基建岗位下岗,他们目前没有经济收入,包括养老金。住在同样给别人打工的女儿家壹间临时搭出来的简易房里。他们的儿子死了,儿媳再嫁,老夫妻还要抚养今年正在上初中的孙女。今年10月份,66岁的薛殿庆刚刚找到壹份给私人旅馆烧锅炉的工作,每月可挣500元,但这只能在冬季干几个月,刚刚57岁的石凤玲已经老态龙钟。三连职工白文革当年开办家庭农场,1997年土地被收回,他没有分配到基本田,平时靠打短工维持生活,如今租住别人壹间十几平方米的简易房子里。在采访中看到很多职工生活很困难,在壹些连队,例如十连,总共壹百二十多户职工就有六、七十户住在破烂低矮的泥草房里。
前锋农场有上百万亩土地,职工人均土地约壹百亩,如此丰富的土地资源,国家连续五年出台了壹系列的惠农政策,粮价逐年走高,农业形势大好,前锋农场职工们的生活不该如此。
大量事实表明,《工人日报》这份内参发出后,几年来情况没有任何改变,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3
2009年5月4日,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邹福祥、李殿坤等8人第四次入京上访,结果又由农垦驻京办出面,把他们截了回来。白文革、邹福祥、李明经隔离审讯后,分别被行政拘留7天和10天。
请读者注意,前锋农场的张丽英与本文开头所引的大兴农场赵成凯事件,是性质相近的典型案例,在垦区带有普遍性。因张丽英多次拼死抗争,她的名字在建三江广为人知,也算个“名人”了,农场有些干部对她下手也就比较“狠”。
张丽英的老家原在吉林,1977年知青大规模返城期间,她来到前锋农场。1993年,她和丈夫借钱开荒近1300亩,并获得省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后来她离婚了,就自己带孩子耕种这片土地。
2000年,前锋农场要求所有家庭农场必须“三带”,即必须接受由农场统壹提供的、价格高于市场的种子、化肥和油料(与前文所说的浓江农场壹样)。张丽英坚决拒绝了,为此多次遭到处罚。与此同时,前锋农场的土地承包费也年年涨。因为张丽英不听话,有壹年交了15万余元的“上打租”,还欠8万多元。队长擅自作主,多次把张丽英自费开发和承包的耕地发包出去。张丽英拥有省土地局颁发的《土地证》,她自然不服,進行了激烈抗争。
2010年春天,农场把张丽英的900亩地发包给其他15户农工,15户农工坐着面包车赶到地里准备开干。张丽英正在地里扣大棚,见壹帮人進了她的地,她操起壹把大铁锹冲到地头站住,怒喝:“谁敢壹脚迈進我的地,我就敢把妳的脑袋砍下来!”她又走近面包车对司机说:“妳要不开走,别怪我砸烂妳的车!”吓得司机拉着那些农工赶紧跑了。
如此这般,豁出命来的张丽英前后撵走他们三次。双方争执不下,张丽英也就拒交“上打租”,前锋农场因此向农垦法院起诉了张丽英。黑龙江垦区拥有自成体系、独立管理的公检法系统,农工告状就等于在告农垦公检法的“顶头上司”。很多上访农工对我说,他们在农垦系统告状,经常连案都立不上。垦区進省入京的上访人流持续不断,这大概是壹个重要原因。从根本上说,这不是垦区公检法工作人员的品质问题,而是体制问题。
张丽英多次败诉。
她被迫加入上访队伍。2009年春节前后,邹振龙他们被关進北京通州区壹个大黑院子,张丽英就是其中壹个。后来她回到吉林老家住在母亲家中,前锋农场竟然派人跟到吉林,就住在她母亲家对面,整天监视张丽英的动静。母亲对他们说:“我女儿回去后,不准妳们处罚她,否则我就不放她走。”农场人满口答应。但回到农场,公安人员就把她抓起来塞進车里拉走了。她在车上给工人日报赵记者打电话求救,赵记者要她把手机递给车上的公安人员,这位公安人员说:“我跟他说得着吗!”不理。
2009年4月11日,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判处张丽英行政拘留10天。张丽英不服,申请复议到省农垦公安局,结果是“维持处罚决定”。
4
2009年4月,工人日报发出的“内参”引起各方面高度关注。不久,北京某机关派出壹个调查组,由壹位女干部带队,到达前锋农场,由建三江农垦分局、前锋农场负责人等多人陪同,分别到上访农工邹振龙、张丽英、蒲建清家了解了情况。当着领导的面,这几位家庭农场户主如实讲了他们的遭遇。农垦方面的陪同人员表情冰冷,没有任何态度,还当场指责他们不该上访。张丽英反驳说:“妳们不给解决问题,我们能不上访吗!”
这个调查组在场里的其它活动,农工们就不知道了。
4月19日晚11时,上访农工白文革从壹位朋友家出来,身后就有车跟上了,到了壹处僻静的角落,前面又有车堵住出路,车上下来两个大汉,拿着镐把,二话不说,抡起镐把就往白文革的膝盖处猛击,白文革顿时瘫倒在地,之后凶手迅速跳上车逃之夭夭。此前不久,白文革在场部曾遇上壹位机关干部,那人喝得醉醺醺的,见了白文革他就骂道:“因为妳小子上访,场里罚了我5000元,他妈的妳得把钱还我!”白文革说:“我上访是我的权力和自由,和妳有什么关系!”那人说:“早晚有壹天我把妳的腿打断,叫妳再上访!”
两年多过去了,此案至今没破。白文革找场长催办十几次,不知农场公安部门做了哪些调查工作,至今没有结果。
白文革左膝盖为粉碎性骨折,两腿胫骨纵裂。他治伤共花费1万多元,是上访“难友”们凑起来的。
白文革悲愤已极,他只在医院住了8天,4月29日出院后,他拄著双拐由儿子掺扶著,和张丽英等人直奔北京,找到北京那个机关,那位调查组组长由秘书陪同出面接待。张丽英说话不客气:“妳们没去调查时我们还没挨打,妳们去了,白文革的腿就给打成这样,请问妳们的调查结果是什么?总得给我们壹个答复啊!”
女组长的答复与农场领导人是同壹条理论,她说:“妳们不是地方的农村,农垦是国有企业,有权收回土地。”
张丽英、白文革愤怒地问:“他们是国有企业,就有权不贯彻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吗?就有权随便撕毁合同吗?就有权随便把土地发包给别人吗?就有权年年疯涨承包费吗?”
双方吵起来了。女干部说自己“有会”,起身而去。
2010年10月6日下午,我正在听邹振龙、白文革、张丽英等人介绍情况,张丽英的儿子郑江峰来电话,说家里来了壹批农场公安、法院人员,开着壹辆大货车,强行拉走了她的400多袋大豆(每袋180斤),价值11多万元。理由是张丽英在农场起诉她的、由农垦法院判决的官司中输了,需补交5万余元的费用。因张丽英没行动,因此“强制执行”。我在电话中请求法警给张丽英留下壹点活命粮,对方以“执行命令”为由断然拒绝。
张丽英的儿子郑江峰在电话里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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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振龙、张丽英等人还带来前锋农场十二队农工水新宏的壹份上访信。
信中写到,80年代中期,他和父亲水维伦借钱开荒达7000多亩。1990年因农场建设排水干渠,他家退出4000多亩,只耕种经营2500亩地。1998年,当时的队长张继坤不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强行把水家的2500多亩地无偿收回,还将其自购的大批农机具、包括拖拉机、大犁、点播机、8吨油罐等扣留至今。水新宏壹家没有了生活来源,只好四处流浪打工。这期间,队长张继坤竟然莫名其妙给水新宏增加了40多万元的挂账(即欠债),后来又增加到50多万元!
水新宏多次请求场领导,让他承包壹些土地以维持生活。2010年,农场给他安排了200亩地,可这些耕地分别处在两个连队,又分为3个地块,给他造成极大困难。
水新宏在信中写到:“这样给我安排土地,就是故意给我制造困难,打击报复。”
在建三江分局负责人于2010年12月16日赴北京送给我的《反馈材料》中,同是这位水新宏,在12月12日写了壹份新的证言材料,主要表述了农场领导对他怎样“关心爱护”云云,最后说:“现在生活条件有所好转,希望管理区能够继续帮扶我。”
是水新宏在前信中撒了谎吗?
我不知道前锋农场要他写第二封信时,水新宏是怎样的心情?享受过那麽多的“关心爱护”,他该是多么幸福快乐安康啊!他怎么会编造出那麽多悲惨的“谎言”呢?
第十壹章:壹个家庭农场的兴衰
——洪河农场农工姜宝贵的自述
我和建三江大兴农场其他职工壹样,1984年响应农垦总局的号召,与刘涛、孙万宽共同创办了家庭农场。
我们怀着美好的憧景,共同集资5000元买了壹台拖拉机,其他费用都是在农场“扶上马、送壹程”的政策下,由农场先垫付种子、化肥和油料,热火朝天开始了艰难的创业。由于对困难估计不足,我们几次都差壹点就把家庭农场放弃了。
首先是土地条件。由于所有的岗地、好地都被农场开发完了,我们开的土地都是农场不能开的沼泽地。光是交通,就是难以逾越的障碍。拖拉机常常掉進沼泽里,有时陷得就剩下壹个驾驶室了,发动机也灭火了。我们只好求助其他家庭农场,找来几台拖拉机,最多的时候找来五、六台拖拉机才能把我们深陷的拖拉机拽出来。壹拉需要几天时间,太难了!之后还要修车,因为发动机進水,所有润滑油都要换掉,类似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外加地势太洼,再赶上春雨,等我们把地种完,最晚已经到7月15日左右了,连队的岗地庄稼都长20多厘米了。这样,庄稼的成熟期自然也就不够。到了秋天,由于各种原因(低温、干涝、土地生化、播期太晚),庄稼几乎绝产。头三年几乎都壹样,因为这叫养地,即生荒地必须经过几年时间才能养成熟地,赔也必须要种,不种不赔,地就养不熟。
由此我们各自都背上了沈重的外债,“驴打滚”的利息使我们个个陷入绝境(月息3分以上,10个月为壹年)。像我们这样子的家庭农场很多,因此很多都黄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都有。大兴农场最典型的有孙福禄、吕江、王志、“豆腐刘”,他们的家庭农场全部破产,土地被农场收回了,人也不知去向,这是其壹。
其二,生活环境更是叫人不堪回首,冷热不说,吃的喝的住的都是问题。由于地远,我们就住在临时搭的窝棚里,冬不遮风,夏不挡雨。播种期集中在壹个月左右,有时带来的米面不够用,只好忍饥挨饿。我们白天黑夜连轴转,好不容易回家壹次,有壹次忘记带盐了,后来十几天也吃不到盐。
喝水是就地解决,在地上挖壹个大深坑,喝雨水。虫子、野兽、耗子和人共饮共用。有的耗子掉坑水里淹死了,时间长,连毛都泡下来了,我们还得照样喝。
前期还够用,到了后期,水就不够用了,再赶上长时间长不下雨,就更惨,做饭的水都没有了,我们只好吃生米。
洗脸是壹种奢望,十几天洗不了壹次是常事。回到家里,连媳妇都认不出我了,简直跟野人壹样。
不得不提的就是漫天飞舞的蚊子、瞎蠓和小咬,用手壹抓就是小半把。人被咬的没办法,只好用黄油把人除了眼睛以外,全部用黄油涂上。白天更不好受,为了防瞎蠓咬,全身捂的壹点不露,汗水和黄油搅在壹起,叫人难以忍受。但稍不注意,被咬的地方就出很多血,因为瞎蠓壹咬就掉壹小块肉,所以人们最怕的就是它。
其三,就是精神上的压力,由于长期负债经营和体力上的透支,很多人被拖垮和病死。我就几次差点儿彻底报销,在炕上壹病就是壹两个月不能下炕,我妻子也和我壹样满身是病。类似我这样的岂止我壹个人。我以上说的这些,若不是我亲身经历,妳就是编也编不出来的。所以我们这些人对自己开出来的耕地的倾注,胜过我们的孩子和生命。
其四,人为制造的灾难把我们坑了。随着改革开放進壹步实施,土地条件逐渐好转,这时垦区有些领导和机关干部也把眼睛盯在了这片土地上,他们把地价逐年提高。前几年年年涨,我们都有证据。特别到了2011年,大兴农场制定了2011年“1号文件”,已经把承包费提高到每亩400多元。我们自己投入身家性命和血本开出的地,妳农场凭什么收我们的“租子”?收得比旧社会地主老财还高!我们这些开荒户,旧的外债还没还上,新的外债又背上了,真是雪上加霜。
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每年大兴农场全场贷款总额达到五个多亿,按全场土地总面积均摊的话,全场80多万亩土地,每亩负债600多元,这就是农垦大繁荣背后真实的壹面!我由开始创业时外债1700元,到现在已达到五六十万元,我总计壹千多亩地,至今真是心力交瘁,无力偿还。
以上诸多情况壹目了然。谁富了谁穷了也不用再说了。就这样,他们还是变本加厉提高地租,如果妳不交钱,就收妳的地,卖妳的地。妳如果向上面反映情况,他们就造假说,妳种不起了,自愿上交的。有哪个农工愿意把比自己孩子和生命更重要的土地上交呢?这不是弥天大谎吗!
他们上欺下骗,骗不住就动用农垦公检法强行镇压。我们农工怎么抗得住他们的强压政策?大多数人只好自认倒霉,默默忍受。我相信党中央绝不允许妳们胡作非为的!上有天理,下有国法,总有壹天党中央会还我们壹个美好的未来。
以上就是我二十几年创业的苦辣辛酸,希望有壹天,在我开垦的土地上生长出幸福的鲜花,并把属于我们自己投资开荒的土地使用权还给我们,让我们安下心来多产粮食,为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十二章 国家信访局的正确结论
——2005年的壹份《信访情况通报》
黑龙江垦区的上访人流多年来持续不断,似乎是个“顽症”和“死结”了。早在2005年,国家信访局在汇总大量上访人员反映的信息和情况之后,发出壹份综合性通报,全文如下:
国家信访局
信黑字(2005)117号
关于交办沈家荀等人10件来信的函
黑龙江省信访办:
现将我局2005年第85期《信访情况通报(信)》,以及该通报所涉及的沈家荀等人的10件来信及来信列表随函转去,请研究处理,并请了解领导批示和有关部门处理情况,结果望告。
国家信访局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家信访情况通报(信)
2005年8月24日第85期
农垦职工负担重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农垦系统职工反应负担过重、生产生活困难的来信呈上升趋势。现将近期黑龙江省部分农场职工来信反映的情况综合如下:
壹、职工负担已严重影响他们正常的生产与生活
建三江七星农场垦区劳模滕兆华来信反映,中央明文规定,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可今年农村农业税费不但没减,反而大幅度上涨,平均涨幅30%以上,前锋农场上涨50%。饶河农场职工沈家荀等300多人联名来信说,中央为农民减负,但国营农场却变着法加重职工负担,加上这两年农资大幅度涨价,职工们已被压得喘不上气。土地租金,2004年比2003年每亩多收10多元,今年又比2004年每亩多收30—40元,粮价好,租金就提高。农场领导还私扣种粮补贴,每亩补贴比附近农民少8·68元。依安农场“壹名共产党员”来信说,该农场多年乱收费没人管,今年每承包壹公顷要交4500元承包费,比2004年多交1000元,还要另交300元水费、500元抵押金、300元农时保证金、50元育苗基金。逊克农场“2300职工”来信说,他们和当地农民比,每种壹亩地,仅地租壹项就要多交110元。有四轮车的职工,交完养路费后还要向生产队交300元“义务工”费,55型拖拉机要交500元。嫩北农场四队职工项文龙等人联名来信说,好年景每坰地能盈利六七百元,今年农场每坰地交的税费比2004年增加500元,农工种地已无利可赚,有的还要赔本。由于前几年灾年减产种地赔钱,多数农工都欠农场的钱。这两年年景好了,但卖粮款却被队里扣下冲抵欠款了,造成农工生活困难,有的连基本生活都保证不了。山河屯林业局职工张书信等人联名来信说,职工承包林场土地去年每亩承包费650元,今年每亩又被加收100元管理费。讷河市老来监狱农场职工赵晓苹等人联名来信说,原来职工种壹坰壹等地交费1420元,二等地1170元。今年领导为完成上级指标个人多提成,把壹等地提高到1720元,二等地提高到1620元。八五二农场职工来信说,职工每年要交农机管理费、水利费、水利维修费、修路费、工程建设费、义务工、科技服务费、三库壹场费、养牛费等,不交就取消种地资格。
二、造成职工负担重的原因
(壹)职工没有土地承包自主权和经营权,权益得不到保护
垦区劳模滕兆华说,“农场所有制”决定了农场与职工之间特殊的土地关系。职工不像农民可以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也不享有承租土地的自主权和经营权,权利和义务都是单方面的。种地赔钱时农场强迫职工承包,亏损、受灾,职工自负;种地赚钱了,国家补贴了,又搞竞价承包,或高价包给场外农民,或回收土地低价包给干部,而让职工下岗。多数来信反映,农场管理混乱,无章可循,场领导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只管“收租逼债”,不顾职工利益,不管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二)农场自定土政策,农场与职工争利,干部与职工争利,是造成职工负担重的主要原因。
饶河农场为搞“形象工程”,强迫职工统壹耕作制度,统壹机械作业,不计成本,增加职工承租费用;强迫职工购买农场种子公司质次价高的种籽,否则不退承包金;强迫职工把粮食卖给农场,压价收购,乱扣款。七星农场不让职工的小型农机下地作业,片面强调把土地集中起来用国外特大农机耕作,让少数人作业,多数人下岗;强迫职工到企业指定的地方交粮等。逊克农场强迫职工使用干部买的机械,不让使用农工自己的;干部拿着工资还承包队里几千亩地。嫩北农场从场长、场办主任到科室干部挣着工资、奖金,还各自承包著几十坰地。八五二农场四分场职工杨金权说,2004年他把收获的水稻全部卖给连长家的米厂,结果壹分钱也没给,粮款变成了米厂的周转金;连队会计可以随便扣农工的粮款;2004年合同是空白的,不签字不让种地,签了字合同由连队随便填写;今年的种籽必须用农场的,否则不能享受国家补贴;粮食由连队统壹卖到农场市场部,每斤粮价比市场价低壹角多。
来信职工强烈要求改变现有的农场管理和承包体制,落实国家农业税减免政策,让农工们过上好日子。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
2005年8月24日印发
国家信访局这份“情况通报”是发人深醒的。
值得深思的是,国家信访局总结的仅仅是2005年之前的情况。此后这些年,国家信访局通报所涉及的许多问题,在少数农场不仅没有得到有力解决和纠正,而且有愈演愈烈、竞相效仿之势,国家信访局的“情况通报”形同废纸!
我行我素,无人理睬!
在少数国有农场,管理层与家庭农场的对立与冲突,某些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日趋激化,这是令人深感忧虑的。
面对北大荒持续的上访人流,国家信访局依然忙得焦头烂额,依然在做着大量的“重复劳动”,依然不解决问题。
我壹直非常奇怪,在政治昌明、政策透明、信息传播迅速、群众民主意识大为提高的今天,垦区有些管理者怎么会壹直心安理得地认为,他们凭借强行阻拦上访,严密监视上访,高压控制上访,甚至不惜多次把上访者扔進拘留所或劳教所,就可以让抗争的声音沉没呢?
第十三章 谎言说明了什么?
——对建三江农垦分局《反馈材料》的再调查
我不知道,读了下述文字,垦区专程赴北京向我送达《反馈材料》的领导同志们是否会感到脸红?对于这部厚达四指的《反馈材料》,我相信领导者是过于轻信了,而造假者则只能证明自己的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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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垦区高层领导和有关同志有过两次交流。
2010年12月初,我向国家有关部门寄送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传到北大荒。7日晚,专程赴京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和驻京办负责人,通过新闻界友人请我赴个“便宴”。
高先生性情温文尔雅,说话热情谦和。后来,又有几十位农工被垦区公安抓走或关押,有的逃亡在外,我多次紧急电告,请他出面保护这些农工并放人回家,高先生都认真地办了,为此我真诚地给他发了壹条短信:“足见高部是壹位爱民的好官。”
席间,高先生明确表示,他是代表总局高层,特意到北京来同我進行“交流并听取意见的”,对此我深表感谢。然后我们单独進行了壹番坦率和诚挚的谈话。高先生首先强调,北大荒垦区的成绩是主要的——对此我高度赞同,没有异议。“当然”,高先生继续说,“我们工作中也有壹些不足和缺点,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希望能听取蒋老师的意见,认真加以改正。”
我很感动。我提出三条意见:
壹、北大荒的成就是广大农工用壹滴滴血汗干出来的,老百姓不容易。应当让那里的父老乡亲能够充分得到改革开放的实惠,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安居乐业。
二、请总局认真调查我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如果我搞错了,我愿意公开道歉认错。
三、如果我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请总局领导在政策和措施上拿出壹些强有力的办法,对基层某些错误倾向加以纠正。我作为北大荒的老知青,愿意就此同总局领导做壹次对话,交流壹下看法,以求达成壹致意见。
高先生说,会向总局领导反映我的意见。晚宴的气氛是友好和诚挚的,双方含笑而别。
但是我也想到,垦区部分农场存在的许多问题冰冻三尺非壹日之寒,壹些事情积重难返,壹些事情是政策性、观念性的,解决起来不可能壹蹴而就,需要壹段时间進行必要的调研和调整。
如前所述,我壹直等到今天。
但是以后的情况并不见明显改善。几个月来唯壹的改善就是垦区对上访群众虽然继续严加控制,但公安系统很少把上访农工送進拘留所了。有些上访群众被迫签署了“不再到北京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了出来,但诉求怎么解决?不知道。
尤为令我愤慨的是,壹些接受过我访谈的农工受到种种新的威胁和迫害。2010年12月9日,建三江农垦分局所属的青龙山农场派出大批工作人员和车辆,到女农工张桂荣家抢夺所谓明年的“任务粮”(农工称之为“上打租”,即提前预交壹年的“土地承包费”。现在粮食涨价了,有的农场又将承包费改为“任务粮”)。工作人员当场打伤她的儿子,并抓走3口人准备拘留。张桂荣哭着打电话向远在北京的我求援,我紧急电告黑龙江农垦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热心的高先生立即致电该农场,当地农垦派出所才被迫放人。
建三江农垦分局八五九农场有壹个“家庭农场协会”,是上世纪90年代经农场党委批准成立的。这个协会在党委领导下,在维护农工合法权益、维护农场安定团结局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许多有益的经验。2010年12月,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张丽英等因不堪农场的“土政策”,在征求很多农工同意后,张罗着要模仿八五九农场的做法成立同样的“家庭农场协会”,以维护自身权益,他们向农场党委主动提出申请,并开始起草报告和协会章程。那天白文革和壹位“秀才”正在研究报告、章程的文本,20余个农场公安人员闯進去,把两人押到公安局审问了近3个小时。公安局负责人对白文革说:“上级没批,妳们擅自起草报告、章程就是非法组织!”
白文革说:“我们还没上交报告呢,上级咋批呀?而且我们还没成立,咋叫非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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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6日上午,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带领北安分局、建三江分局负责人和几位农场领导干部近10人,第二次专程到北京见我,就我的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交换意见。三级领导干部都来了,阵势可谓强大,态度可谓真诚。所有人都壹样的和蔼热情,但这次不再是听取我的意见,而是带来了他们准备充分、印制精良、极为正规的反馈意见。
北安分局负责人交给我的是:《关于北安分局退耕还林政策等情况的说明》,A4纸,共59页。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文件,红色边疆农场农工赴中南海新华门上访的卷宗文件,引龙河农场处理唐维君等人在上海世博会期间上访的文件。这些我都知道,也认真研究过,没有参阅价值,也不是对我的调查报告有针对性的反驳。
堪称“奇文共欣赏”的是建三江分局负责人交给我的《关于对蒋巍同志〈疼痛的黑土地〉壹文所列事件的调查反馈材料》,印制于2010年12月14日,蓝色封面,A4纸,洋洋洒洒共536页。看来垦区的同志们很急,于16日就赶到北京送达我手中。
这是双方第壹次真正的交锋。我不知道建三江分局把这份《反馈材料》还报送到哪壹级上层机关?也不知道这份《反馈材料》对上级机关做出判断会发生怎样的影响?考虑到事关重大,为了以正视听,明辨是非,我必须对真相加以说明。
乍壹看,这个四指厚的“大砖头”很容易把我砸蒙。仔细审阅,这份反馈材料虽然“架子”很大,内容其实很简单,主要是前锋农场针对上访农工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3人汇总的大量复印材料(3人反映的问题见“第九节”,请参照阅读)。
我对这个厚厚的本子做了认真研究,并于12月下旬邀请这三位农工到哈尔滨逐页進行了核对。
难道垦区的同志没想到我会進行核对和再调查吗?
(1)、关于邹振龙的部分
前锋农场声称:“邹振龙是因负有债务,经营不起,自愿把2000多亩地交还给农场,以抵顶债务的。”
其壹,经查证,《反馈材料》中就有“经领导决定,收回邹的开荒点”字样,堪称白纸黑字铁证如山。其中农场的报告也自称,“1990年10月因农场组建畜牧科农业队,与邹振龙协商后,将邹振龙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划归畜牧队经营。”
“划归”——即以强权无偿剥夺是真的。
“协商”——无须核对,壹望而知就是假的。
邹振龙不是智障,脑子也没進水,不会领导来“协商”几句,就把自己投入数年血汗和几十万元创办的家庭农场拱手相让吧?那是他的命根子啊!
其二,农场方面称,邹振龙交回家庭农场是“用以抵顶债务”,此说也是站不住脚的。农工春天种地要借债“擡钱”,秋天收粮再还债,这在垦区是普通现象。当年农场把邹振龙的2000亩耕地和正在生长的大豆全部无偿收走了,即使用收获的大豆抵债,邹振龙也还盈余近3万元。而且,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得用承包土地抵顶债务”。
邹振龙还发现,《反馈材料》里夹杂的许多所谓“邹振龙的欠债票据”复印件被重复复印多次,最多的重复使用5次。邹还指出:“农场建畜牧小区用的红砖都下到我的账上了,从第39页到第45页,除壹张票据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是从场里的修配厂找来的,而且还多次重复使用。”
《反馈材料》被彻底推倒。
(2)、关于张丽英的部分
此次见面,北安分局和前锋农场负责人当面对我说:“张丽英连每亩地15元的承包费都不肯交,所以才会没收她的承包地和粮食。”
其壹,经查,《反馈材料》中有壹份《张丽英侵权强行种植土地证明》,其中标明:“2010年,张丽英在前锋农场第四管理区种植土地2621.6亩,应交费用554116元。”如此算来,每亩地承包费高达210多元!壹年之春,张丽英要“上打租”提前交纳55万多元,农场的谎言不攻自破。
其二,农场方面告诉我,“张丽英强占了另外15户农工的耕地,现在这些农户已经起诉她了。”实际情况是,2009年,农场作业区以张丽英拖欠承包款为由,强令收回张丽英自投资金开发的900亩耕地,发包给另外15户农工,遭张丽英断然拒绝。现在来看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张丽英拥有省土地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省土地局驻前锋农场土地科颁发的“五荒开发证”,其“四至边界”面积总计3000亩。她不同意农场年年上涨承包费,她拒绝前锋农场以此为由,无偿剥夺她的家庭农场。于是前锋农场公然抢粮抢地,擅自将她凭证开发承包的土地发包给15户外人。
张丽英自费开荒在前,拥有《土地证》在前,农场以张丽英拒交连年上涨的承包费并在农垦法院“败诉”为由,强行将其土地发包给15户其他农户,因此我拒绝《反馈材料》的解释。
(3)、关于白文革的部分
其壹,白文革指出,《反馈材料》中的“征用耕地协议书”是伪造的,他本人根本没见过。这里需做壹点自我介绍,我是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对文字当有壹定研究。经我仔细比照,这份“协议书”上白文革的“签名”确实是假的。如有疑义,可到笔迹鉴定中心進行司法鉴定。
其二,《反馈材料》列举的白文革大量欠款票据,绝大部分是其兄长白文举的,与白文革无关。农场收回白文革的耕地理由不成立。
其三,没收白文革的成套农机具以抵顶债务的“协议书”同样是伪造的,签名是假的。
其四,最令人愤慨、也令人哑然失笑的造假,壹种以“组织”名义進行的有密谋的集体造假,赫然出现在《反馈材料》中前后两张的《家庭农场承包合同》上!
第壹张:甲方(发包方)标明为“前锋农场”,乙方白文革的“家庭住址”竟然跑到了毫不相干的“大兴农场场部”。
第二张:甲方(发包方)标明为“前锋农场”,乙方白文革的“家庭住址”则是“前锋农场三队”。
两份合同签署日期同为“2010年1月1日”(放假日)。
造假者也太“玩忽职守”了!同壹个白文革,在同壹时间被安放到两个农场,而且有两个家庭住址。这只能证明,两份合同是假的,签名是假的,日期是假的,壹切都是假的!
壹堆谎言!这是以庄严崇高的“建三江农垦分局”的名义送达我手中的《反馈材料》啊,造假者把自己和自己的“组织”作践得太彻底了!
这个造假行为显然不是前锋农场工作人员搞的,他们不可能把自己的单位错写成“大兴农场”,这次造假只能在更高层次的机关進行。在这么高的“党委”层次上,進行如此拙劣的造假,我相信会超乎全国所有公民的想象力!
现在,建三江分局反驳我的《反馈材料》就摆在我的案头,我怎么看怎么像壹场闹剧的脚本。
2011年1月初,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在总局、分局、农场三级相关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当面向黑龙江省调查组反映了上述的造假行为。全场鸦雀无声,无人敢出来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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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建三江的造假行为并不仅仅限于这本厚厚的《反馈材料》。
青龙山农场张桂荣向我提供了农场泡制的壹份“阴阳合同”,2010年3月,她交纳的实际承包费比农场印好上报的“合同”文本多出30618.6元,这份“阴阳合同”是该农场统壹制作的。同样,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唐维君在场部办公室,也发现了全农场统壹制作的“阴阳合同”!
2011年1月9日,洪河农场的张振学打电话给我,聊起伪造白文革合同之事,张振学说,大兴农场还伪造了有关他的壹份合同。2010年11月22日,在农场剥夺张振学家庭农场土地的壹场官司中,农场代表当场出具了壹份合同,标明张振学和都杰于1995年10月25日签署了“转让合同”。张振学说:“我和都杰从不认识,在农场20多年也没见过面,我们怎么可能签署过这份‘转让合同’?”
张振学已经复印了这份假合同,现在他手中。张振学说:“这没什么奇怪的,农场造假的事情太多了!”
第十四章 历史在倾听和等待
——黑龙江省调查组听证会实录
2010年12月下旬,根据黑龙江省委领导批示精神,省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奔赴北大荒垦区,就我所写《疼痛的黑土地》反映的情况進行调查核实,听取意见。事情進行到这种程度,我自然成了“信息中心”,接受调查核实的农工不断把各种动态和信息反馈到我这里。自《疼痛的黑土地》风声传到北大荒以后,每天我的手机响个不停,有我访谈过的,有我没见过面的……
黑龙江省调查组下去以后,农工们十分感动,觉得终于有人管他们的事了。他们说,调查组的工作作风是深入的,态度是认真的,工作方式是公开、透明、坦诚的,调查对象都是《疼痛的黑土地》中的讲述者——我访谈过的农工。
农工们的心情非常高兴和舒畅,尽管2010年的冬天如此寒冷,北大荒雪深盈尺,他们依然像盼来久违的艳阳天壹样。龙镇农场于德清、红色边疆农场吴延敏、引龙河农场唐维君等人说,这些年“告天天不应,告地地不灵”,奔波劳苦,伤心落泪,拘留劳教,挨整挨骂,“真是郁闷死了”。看着电视上国家到处壹片繁荣景象,而我们年年月月壹家人“从来没舒心过,这回上边来领导了”,终于有人以郑重、平和、耐心、公正、亲切的态度,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让他们畅所欲言,“吐吐心中的苦水,看来有希望、有盼头了!”
建三江分局所属的大兴农场、洪河农场、红星农场也有农工来电话问:“能不能让调查组也到我们这儿听听意见啊?”(2010年12月下旬,我去哈尔滨完成壹项写作任务,期间大兴农场、洪河农场、前哨农场、前進农场、胜利农场有50多位农工到哈尔滨找我反映情况,还有很多要来的人,但多数被我的助手好言劝阻住了。)
省调查组首先到达北安分局。
其工作方式类似“听证会”。黑龙江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等人壹路陪同,所到之处,分局领导、农场领导、相关业务部门专业人士,以及我访谈过的农工共同参加调查会。农工们谈意见和诉求,农垦官员做解释、讲理由和根据,双方时有交锋。这样做是正确和便捷的——便于调查组充分了解官、民双方各自的观点,核对事发经过,听取有关证据、依据。
与会农工那种渴望、振奋、重视、战战兢兢的心情可想而知。因此有人录了音,有人做了记录,连调查组到农场调查时,来了几辆车和车牌号都记下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调查组决定着他们的命运与未来!
过后,与会农工们把记录材料发到我的电子邮箱。
读罢这些详实、真切的现场记录,我感慨万端:
其壹,这样的听证会,垦区系统大小官员加起来常常是二三十人,而到场农工只有三五人,闻讯而去要進会场向调查组反映情况的其它农工都被垦区公安人员拦在门外,理由是“调查组见谁,都是点了名的”。可以想见,听证会现场,从人数、官职到场面、气派,那种不对称的无形的威慑力,肯定会给农工心理带来种种影响。但是,我不能不向这些农工表达我深深的敬意。会上,他们表现出大无畏的斗争精神和十分镇静、理性的态度。而且经过多年上访,他们已然成了“法律专家”,引经据典,条条是道——这样的老百姓越多,中国的事业和前途就越有希望!
事实是对质出来的,真理是比较出来的。为便于读者考察了解我的调查报告是否属实,并客观了解垦区官员和农工各自的意见与观点,从而做出自己的理性判断,现将与会农工提供给我的录音或会议记实,摘要录之如下。
1、黑龙江省委调查组赴北安分局所属龙镇农场调查会纪实
(事见本文第四节)
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下午2点50分。
地点:龙镇农场会议室。
参加人员:黑龙江省调查组宋组长等3人;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林业局满副局长等多人;北安分局王副局长、徐副书记、林业处孙艳波处长等多人;龙镇农场王立军场长、石书记、韩副场长、政研、林业部门等十多人。
退耕还林农户:于德清、刘玉云、刘兴华、王义锋、傅继生、王红彦6人。
下午4时,6家退耕还林户被韩副场长引入会议室,韩事先告诫6户农工:“反映问题要简单,不要乱说。”
调查组宋组长:“妳们反映什么事,有什么要求?”
于德清:“1、我们要求龙镇农场给我们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全部给付各项退耕还林补助;2、要求龙镇农场把《造林合同书》中有关农场与我们‘三七分成’的条款取消;3、要求农场赔偿因该场违约给我们6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4、要求享受国家给予的林业燃油、护林防火及各项林业惠民补贴。”
宋组长:“妳们是要退耕还林补助吗?”
于德清:“对,我们要每亩50元苗木费、200斤补助粮、20元生活补助费。”
宋组长:“这个问题谁来解答?”
分局林业处孙艳波:“这个问题我说过多次了,我还说说吗?”
宋组长:“说说吧, 当着大伙的面说说。”
孙艳波:“这个问题我和他们说过不止壹次。”
宋组长说:“是多次吗?”
孙艳波说:“对,是多次。农场是国有农场,是全民所有制,包括承包种地的,人人都有受益权,农场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是土地经营权人。根据《国有农场条例》第3条、第10条和《退耕还林条例 》第35条:‘国家按照规定的退耕还林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粮食补助、种苗造林补助和生活补助。’所以农场应享受退耕还林政策。”
于德清:“刚才孙局(处)的说法不够准确,多年来他只接待我们壹次,而不是多次。农场是全民所有制,但并不是说妳是全民所有制,就可以侵权。农场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外发包土地,人人都可以承包经营。再说,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属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壹谈。《退耕还林条例》第35条规定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和生活补助’,而不是向土地经营权人提供。因此孙处长的说法是偷换概念的说法,因此说由农场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理由不能成立,于法无据。这片退耕还林的土地是我们95年开始投巨资承包、开垦、改造和熟化的,也是经发包方龙镇农场再三动员而实施的。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是我们违约而是龙镇农场多次出尔反尔,违背合同约定,给我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刚开垦还没熟化,农场就让我们栽树,以防被林场收回。为了平息地方矛盾,农场于我们的切身利益而不顾,今天让我们栽树,不栽树就收回开荒地。明天告诉我们不准栽树,谁栽树就收回谁的开荒地。换壹茬领导,下几茬命令,朝令夕改,使开荒户苦不堪言。再加上天灾,使我们生活举步维艰,取借无门。有人为躲债远走他乡,有人丧命于开荒之中。我为开荒曾几天吃不上壹顿饭,为解饿,我到别人瓜地想赊点瓜吃,因为没钱,让人指桑骂槐没赊给,我只好忍饿含泪离去,我穷得冰天雪地只好穿单鞋过冬。大多数开荒户由小康家庭变成了穷光蛋。各位领导,我们为了响应国家五荒开发,不但投入了多年积累了几十万元的积蓄,每户还背负了几十万元的债务。我们每户为此都投入了上百万元的资金,难道说农场让我们投入的资金还能用笤帚划拉回来吗?1995年,场长在开荒开始时对我们说:‘将来开荒地归妳们长期使用’。因为当时的开荒政策是谁开荒谁拥有。开荒地刚熟化过来,正逢国家退耕还林,根据新出台的林业政策,龙镇农场强迫我们退耕还林。2002年9月12日,农场召开退耕还林动员会,主管场长说:‘谁不退耕,就收回谁的承包地!国家可能有退耕还林待遇给妳们,以便缓解妳们的实际困难。’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和龙镇农场签订了30年的退耕还林合同。合同签订后,农场没当场发给我们,说盖完章后再发给我们。就此我们多方筹借资金,到处购买树苗,几乎走遍半个黑龙江省。2003年4月25日,我们全面完成了植树造林。可农场就是不发给我们合同。几经多次催要,农场在5月25日才将背后偷改‘掉包’的合同发给我们,结果‘退耕还林合同’变成了‘荒山荒地造林合同’。04年2月,我们多次找农场理论,对农场上述欺诈行为非常气愤。当时农场找来农垦北安分局林业处何工,否认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身份。由于当时我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概念不清,我们问何工我们是什么?何工说我们是‘退耕还林者’。现在用他们的说法,我们连‘退耕还林者’都不是了。为去除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我们双方对合同進行了4项修改。可是龙镇农场再次乘合同盖章之机‘掉包’合同。我们发现后非常愤恨,就此上访,多次找北安局,林业处何工壹语道破天机说,我们不加上‘合作造林’,用什么理由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难道说他们单方塞加‘合作造林’,就成为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理由吗?龙镇农场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实施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直接损害退耕户的合法权益。在座的领导,请看‘退耕还林工程’标牌:承包人是我,这个标牌不是我于德清造的,是龙镇农场竖的。从承包人变成了合作造林,这到底是为什么?让龙镇农场及垦区相关领导为此上下串通,颠倒黑白,捏造事实,制造谎言,甚至疯狂。我们认为,是为的这十几亿的退耕还林资金!”
宋组长:“老于,妳所说的我听明白了,妳们是哪年开的荒?”
于德清:“1995年,我们当时开的荒是龙镇农场采伐完的荒山。”
宋组长:“妳们当时开荒时,是随便开啊,还是交承包费?”
于德清:“交承包费呀!”
宋组长:“妳们95年开荒到03年,有8年了?”
于德清:“我们光开荒,改造,熟化,就5年多。”
宋组长:“妳们已经种了几年了?”
退耕户刘兴华:“也不是全能种,隔三差五的种点儿。”
宋组长:“就是说种了点儿,到03年妳们就退耕还林了,对吧?妳们现在要的是不是退耕还林待遇?”
于德清:“是。”
宋组长:“农场认为退耕还林政策应该给农场,妳们认为应该给妳们,对吧?”
于德清:“对,这不是我说的,这是《退耕还林条例》规定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刘兴华:“退耕还林是国家行为,不是企业行为,农垦是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委托实施退耕还林,妳不执行退耕还林政策,行吗?国家给老百姓的退耕还林待遇,为什么揣到妳兜去?”
宋组长:“我看到合同中有国家给予的退耕还林政策,由甲方享受。”
于德清:“第壹页让农场调包了。我们承包,怎么变成了合作了呢?请领导看看这两份合同,这份合同中根本没有合作造林。”
宋组长:“到底是签的时候没有,还是原先没有?”
退耕户刘玉云:“签的时候就没有,他们拿去盖章的时候给调的包,事后我们才发现。”
宋组长:“妳们的意思是说,当时与农场签的时候就没有这个内容,是农场拿回盖章后就变成这个内容了?”
于德清、刘兴华:“对。”
宋组长:“妳们所有的农场都是这个政策,不给个人吗?”
刘兴华:“其它我们不知道,龙镇农场就有给的!前几年让我们签字不给我们钱,我们当然不能签字。前几年有个叫高喜仓的,就领过退耕还林款。”
宋组长:“到底是苗木款,还是退耕还林款?”
刘兴华:“是退耕还林款。当时我们将此情况反映给农场总局林业局,郭宝松局长接待我们,当时他给龙镇农场打电话,是谁接电话我们不知道。郭局长说,妳们吃干的,让老百姓喝点稀的行不行?当时龙镇农场承认,为应付检查给了壹部分。郭局长说,妳们要给也得给职工,也不能给外人,妳们壹碗水端不平,难道半碗水还端不平吗?”
宋组长:“妳们知道龙镇农场有给的吗?”
于德清:“有,17队有给的。”
宋组长:“给了吗?”
王场长:“有,给了。农场的土地是全民所有,农场代表全民,和农村集体土地有所区别。农场是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上养老下养小,中间有病保。和农村不壹样。农村的土地收益归个人。农场不行,农场的收益是哪来的?农场的收益是通过退耕还林来的。农场向退耕还林户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如果妳交土地承包费,我就给妳退耕还林待遇。”
于德清:“王局,我打断妳壹下行吗?”
王场长:“妳等我说完。苗木费有这么两种形式:壹种是集中起来壹起购苗,壹种给付个人。另外,由于地价的上涨,我收取妳的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三十,都是收取的土地增值费。”
于德清:“我可以说了吗?王局,妳的这种说法是代表垦区的说法,我们不能认可。当时‘五荒’开发的政策是‘谁开荒谁拥有’。妳说给我们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妳为什么还要收我们百分之三十的林木利润?这不是承包费是什么?我给妳百分之三十的林木利润,妳还拿走了国家所给予的全部退耕还林补助,妳还说是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妳这纯属不讲理。我们的林权证,代表我们的物权所有,因为妳是全民就可以侵犯我的所有权吗?妳这是为了掩盖非法截留退耕还林款的违法行为,所找的各种借口。”
王场长:“百分之三十,农场当时表示的是承包费,是吗?”
于德清:“那王局,妳说那不是承包费是什么?”
宋组长:“老于,妳说既然妳们交了承包费,退耕还林待遇就应该由妳们享受,是吧?”
于德清:“对啊!百分之三十作为承包费也是过高了。”
宋组长:“妳们1995年是第壹个合同吗?”
于德清:“领导,我和妳说,实际上是这么回事。当时龙镇农场和五大连池打官司,龙镇农场输了,农场说归他,地方说归他,多方争执。为了应付五大连池市,林业又给我们签订了5年合同,事实上我们是签了10年五荒开发合同——《国有“荒地”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各位领导,我们造林去掉经营成本,再让农场拿走30%的林木利润,我们所剩无几。我们要用三代人的艰苦努力去营造、经营、防护,用几十年的时间去等待这点所剩无几的希望。如遇天灾人祸,这点希望就会化为泡影,还得为此背负几百万元的债务。农场不但拿走了30%林木利润,还拿走了国家给予的各项退耕还林补助,还嫌少!我们百姓的希望在哪里?”
宋组长:“他们拿走了壹半,是不?”
于德清:“是呀,他们拿走了壹半还嫌少。”
刘玉云:“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我们壹点也得不到,这不公平。”
刘兴华:“我们从退耕还林到现在,壹分钱也没得到,连苗木费都让农场截留了。”
宋组长:“老于,妳们栽的树还得多少年能采伐?”
于德清:“还得15年到20年。”
王场长:“妳们栽的什么树种?”
于德清:“落叶松。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哪怕给壹部分也让老百姓心里头热乎。”
宋组长:“好了,老于,妳说的我都听明白了,妳们的事挺大的,看看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在农垦是怎么落实的?我壹定把这事给妳们反映到最上面……”
于德清:“领导我再说点,农垦北安分局说我们歪曲事实,想修改政策。我们不是想修改(国家)政策,是要求落实(国家)政策!不是我们歪曲事实,是农场和北安局歪曲事实!”
刘玉云:“领导,我还有个事要说。”
宋组长:“妳说。”
刘玉云:“农垦总局驻京办事处,2009年11月19日8点,在北京无故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长达三天四宿,我要求农垦给我个说法。”
任少军:“这个事我来解释解释,(到北京)接妳是对的,我们肯定接到了相关部门的通知,以往这个事就是这么办的。我再说说这个合同的事,就算是农场将合同‘调包’了,这个退耕还林款也不该妳得,因为农场是土地经营权人,全垦区115个农场,没有壹个给的。我们这种做法是经过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部门肯定的。”
刘玉云:“这个退耕还林款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任少军:“哪里写着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满局长,是吗?”
满局长:“是,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于德清:“任局长,妳是管总局信访的,妳不了解情况,不能乱给我们扣违约的帽子。”
刘玉云:“我们开荒不容易,有的人付出了生命,穷的连饭都吃不上。当时的合同约定不再收费,妳为什么还收我们承包费?我们用几代人、几十年的时间来实施和维护这项退耕还林工程,却得不到国家壹分壹厘的补助,这公平吗?”
任少军:“合同已经签订,不能因为妳困难而修改合同。”
刘兴华:“妳在合同签订中既违规又违法,所以必须更正。妳农垦执行不执行国家的退耕还林条例?”
满局长:“执行。老同志我理解妳,因为农垦有农垦的政策。任局长的脾气不太好,心眼还行……”
于德清:“龙镇农场在执行退耕还林中违背了《退耕还林条例》第5条、第24条、第35条、第44条、第5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62条、第98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请领导看,这就是农业法第62条,这就是法!”
宋组长:“好了,老于,妳们的事我听清了。这事很大,很复杂,调查组还要详细的调查,今天我也答复不了妳们,我们得向上级领导汇报,看看妳们是个别现象还是大多数,壹定给妳们壹个明确答复!今天就到这,妳们还有什么个别事要谈吗?”
于德清:“我们想跟妳们调查组单独谈点事。”
宋组长说:“行,找个地方。”
于德清事后对我说:“在我们单独反映问题的过程中,让北安分局王副局长给制止了,他说调查组还没吃饭,我们马上要陪调查组去吃饭了。”
2010年12月28日下午7时,调查组离开龙镇农场。
二、黑龙江省调查组赴红色边疆农场调查记实
(事见第五节。被劳教农工富万荣的妻子吴延敏的自述)
省委调查组领导没来之前,农场作业区长找我谈话说,妳就说这些退耕还林的树和地都是妳大哥富万松的,跟妳没有任何关系,在领导面前什么也不要说,也不要参与,就说妳什么都不知道,就想让我大哥和我丈夫回来就完事了。
在区长找我谈话以后,农场场长又用专车到我家来接我,说要和我谈话,我没去。然后又去找我大姐夫,和我大姐夫商量,让我大姐夫去劝我,说农场会走司法程序,把富万荣、富万松释放回来。
壹、2010年12月29日上午9点,作业区长找我去场部,说省里来人调查处理妳们这事来了,我就叫着我侄子(被劳教农工富万松的儿子)壹起去的。到了农场会议室,农场区长他们不让我侄子進会场,说领导不接见我侄子,理由是他没有参与上访,其实就是不想让他進去,怕把事闹大,给农场造成威胁。还有我们壹同上访的人都没让去,都让农场给XX了,我挨个打电话叫他们,他们都不敢来,都说农场找他们谈话了,不让他们参与了。
二、会议中,穿紫色毛衣戴眼镜的人(农垦官员)说:“妳们上中南海就是个错误,劳教妳们两年都是少的,都应该比这还多!”
我说:“上访是有前提的。我们农场有(因为退耕还林问题)上访回来的,农场给开会,讲怎么办,我丈夫(富万荣)想去听会议精神,副场长在门外给截住了,不让進屋参加会议,而且说,妳是上访了还是上北京了?妳听什么听!当时富万荣说:‘国家政策都是公开的,妳们这会有什么背人的!’不让他听。就因为这句话,回来的晚上富万荣就决定去北京,后来万场长让我们去的中南海(公安局都有笔录)。”
后来在调查会上,我本来要说我们农场场长被免职了,没多久又重新上任了。现任场长说,这页翻过去了,不让我说。总之他们就是不让我诉说我的冤屈我的苦!我壹说,场长就让我翻过这壹页,不给我诉苦说冤的机会,稀里糊涂的就结束了会议。
三、其中有个穿兰毛衣的人(农垦官员)说:“妳们就是让律师给贯通了,国家不给律师开工资,他们指什么生活?”
我说:“他们没有要我们壹分钱,没有吃壹口饭喝壹口水!”那些干部不相信,说没有字据和金钱的利益,他们能给妳办事?
我说:“就是这样!”
四、任少军说:“妳态度这么蛮横,妳丈夫回来,妳不还得让他上访吗?”
我说:“这都是妳们逼的,没有办法!妳们都是官官相护!”
他们就说我是埋汰他们领导,还有壹个人说农垦跟地方不壹样,根本就没有退耕还林这笔款,还说退休工人的工资、医保、文教、公安等开支,都是从这地上出的。
我说,场里为什么还给了我们两年的钱哪?怎么到妳们那,这笔款就没有了?他们不承认,他们说,发给妳们是错误的,还得朝我们要回来!
三、引龙河农场调查实录
(事见“第十节”)
时间:2010年12月28日10时许
地点:引龙河农场会议室
参加人员:黑龙江省调查组;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北安分局王副局长、徐副书记等多人;引龙河农场场长高和平及其他领导,引龙河农场林业科科长王维军。
陈诉人:赵连发、唐维君、杨乃利
会议由任少军主持
省调查组:“请妳们三人说壹下因购楼纠纷上访壹事,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唐维军:“我们没有上访,我们是通过法院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可是农垦法院坚决不给立案,作为壹位农民连自己的诉权都没有了,我们还能要求什么?就是要求立案!如不给立案,应拿出不给立案的书面裁定,并说明理由。”
任少军:“北安农垦法院为什么不给立案?”
北安农垦法院刘文斌庭长:“关于妳们三个人所诉求的,涉及壹些国家宏观上的东西,涉及国家政策的问题不给立案。”
杨乃利:“对于我们的诉讼请求,对与不对,符合与不符合立案要求?我们也不知道。符合立案的应给予立案,不符合立案的应给个书面说明。但我认为应该给我们立案,因为省高院、省人大给我们开了函,让我们直接到北安农垦法院去。可北安农垦法院仍然没有任何说法。”
北安分局壹位官员:“妳们在省高院打条幅是什么时间?”
赵连发:“是2010年6月29日下午。这天晚上7点多钟,省立案庭庭长崔洪志接见了我们,还有引龙河农场信访办主任王东光、公安局刘伏警官同时在场。崔洪志庭长说,妳们知不知道打条幅犯法?我们回答说不知道。崔庭长和和气气地说,以后不要再干这种傻事了,有问题解决问题。既然妳们来到高院门下,归我们管的,我们壹定要管。不归我们管,我们尽量去给妳们协调好。请妳们三人相信我,给我几天时间,我去给妳们协调。如果协调不好,下次再来,我该给妳们立案就给妳们立案。然而我们三人也有壹丝怀疑。这时引龙河农场接访的两位领导劝我们三人说,崔庭长已经这么说了,妳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妳们三人跟我们回去吧。”
任少军:“这问题是出在妳们法院身上,法院给个书面说明不就完了吗?”
任少军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让有关部门做出了解释。
北安农垦国土资源局领导说,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没有年限限制。
北安农垦建设局领导说,住宅使用年限70年,也可40年、50年,划拨方式可无限期使用,商服是40年。
我们问,土地无限期使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据我们查证,设计部门设计楼房使用年限是50年。
他们无言以对。
引龙河农场建设科科长冯晓艳说,这是经济适用房。
我们三人向省调查组提供了证据,即当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这时冯科长解释说,当时是为了给农户贷款,才签订了此合同。
任少军问冯科长:“楼房验收没有?”
冯科长回答说:“验收了,進行了分户验收。”
任少军又问:“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了没有?”
冯科长回答说:“没有办。”
北安农垦公安局领导说:“至于妳们三人在省高院打条幅、去上海,是犯法的。关于妳们的上访问题,公安局不管,但妳们触犯了法律,扰乱了公共治安,我们公安机关就得管。还有唐维军后续的8天拘留还没有执行,壹直在逃。现在正给妳解决事情,等解决完以后将继续执行,因为裁决已经下了。”
(蒋巍按:真是奇怪的逻辑!当初做出拘留决定,就是因为唐维君为维权状告引龙河农场,现在要“解决事情”了,“等解决完以后”怎么还要继续执行?看来受害农工以后的命运仍然不那麽美好,威胁依然存在!)
唐维军说:“谁在犯法还不知道呢!如果我犯法枪毙都可以。但是必须查明谁在犯法?给我拿壹个书面答复!”
任少军问各有关部门和引龙河农场各科室以及各管理区领导:“妳们都听明白了没有?我是听明白了。”
之后,任少军让赵连发、杨乃利退场。
任少军:“关于唐维君退耕还林问题,妳们农场给作出解答吧。”
引龙河农场林业科科长王维军说:“唐维君承包的造林地,是荒山、荒地造林。所以不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政策。”
唐维君说:“我给妳讲壹下什么叫荒山、荒地造林?荒山、荒地造林是指在荒山上和荒草地上造林。什么叫退耕还林?根据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第3.5条规定:‘退耕还林地’是指林地经开垦变成耕地,或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叫‘退耕还林地’。”
唐维君接着出示了“家庭林场承包合同”和“转让协议”,都标明了他植树造林的地方原为开荒地。
唐维君说:“这就说明了我就是耕地造林,这就是退耕还林!”
唐维君又出示了引龙河农场林权档案,上面也明确标注,唐维君所承包的林地都在退耕编号之内。
任少军说:“是退耕还林,补助也不能给妳!”
唐维君说:“妳给我念念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第22条和第35条是怎么规定的?”
总局林业局领导说:“《退耕还林条例》第22条把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土地承包经营人,第35条规定,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唐维君又向省委调查组提交了以下证据:林权证3本;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家庭林场转包协议3份;引龙河农场林权档案;退耕还林粮食补贴清单。
这份清单赫然证明,引龙河农场以领取退耕还林补贴为由,在龙镇粮库领走550吨小麦。
任少军说:“第壹个问题说完了,妳讲第二个问题吧。”
唐维君以大量实证,讲述了农工负担过重问题,质问农场方面,土地承包费为什么年年只涨不降?
农垦官员无人应答。
散会时,省委调查组的同志对唐维君说:“不要生气,在家等待消息,好好过个年,这些证据妳自己保留好,等要用的时候我们会找妳。妳的问题我们都听明白了。我们回去后开会研究,再做答复。”
第十五章 用国家法规“验明正身”
——农垦总局的文件作废了吗?
壹
通过第十四节中黑龙江省调查组召开的三个调查会实录,读者可以大致了解了垦区管理者的立场、观点。
我们应当对垦区的理由给予必要的理解。
“农场办社会”确实是壹个巨大的经济负担,比如推進教育、医疗等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推進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支付庞大的各级管理机构人员(直到生产队干部)的工资以及职工劳保、病保等各项开支等等。因此,垦区向土地承包人收取壹定的、合理的管理费用可能是需要的(尽管我表示赞同,但在此我使用了不确定语式,盖因我无权发表肯定的意见。 2011年4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国有农场、林场的管理体制要加快進行改革。改革以后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我无从知晓,自然也不能妄加议论)。
但是,在垦区管理工作中,有壹个根本性原则是不可动摇的:即所有收费必须符合和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必须充分体现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和国家的惠农政策。绝不能壹味采取“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态度;绝不能无偿剥夺家庭农场(林场、牧场),让他们的个人投资投劳付诸东流,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绝不能承包费年年疯涨、没有上限,壹再加重农工的负担;绝不能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而损害射秽主义企业的服务功能,甚至搞成垄断性的高价经营,“不服从就走人”。
在这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不需要讨论更不需要争论。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内容是极其明确,不容置疑的!
让我们重读壹下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国有农场、国有林场等,要“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取消国有农场的农业税,并将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管理金或租金,下同)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全部免除,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国有农场由于税费改革而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文件还细致地规定,要“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项收费”,“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国有农场要“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白纸黑字,堂堂正正,爱民利民,温暖感人,这就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态度和规定!
再请看:
关于土地开发问题
——1989年7月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三条规定:“国有土地经开发利用,其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变,依法开发利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
——1994年3月5日,财政部颁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第壹款规定:“在农业综合开发范围内,实行谁开发、谁利用、谁受益。在壹定时期内使用权不变,可以继承,可以依法有偿转让。”
——2003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三条(十)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原土地所有权原则不变。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可确定给从事开发的投资者。”
——1994年,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发布《黑龙江省拍卖“五荒”资源使用权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五荒’资源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可根据资源和开发项目的具体特点确定,壹般不少于30年,最长可至70年。”
关于退耕还林问题
——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生活补助费。”
——《国务院关于進壹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的若干意见》又规定:“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壹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
——“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贴。”
这里,再向读者提供壹份铁证,看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是怎么规定的?我要问的是:总局什么时候下令这份文件作废了?或者垦区基层单位为什么不把国家相关法规和总局文件放在眼里?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关于加强退耕还林资金财务管理的通知
黑垦局文【2003】143号(摘要)
——属于总局退耕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计划内的造林任务,造林补助种苗费每亩50元。退耕还林者自行采购种苗的,农场应当在退耕还林合同生效时,壹次付清种苗造林补助费。
——国家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粮食补助,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标准按200斤计算,每斤粮食按0.7元折算,由中央财政承担。
——经请示黑龙江省粮食厅同意后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统壹领粮,再由农场统壹兑付给造林户。粮食调运费用农场自行解决。粮食兑付要壹年结清,不结转。
——造林后,农场租住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对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建立退耕还林粮食兑付卡,退耕户凭验收卡和粮食兑付卡领取粮食补助和现金补贴,并逐级报账。
——退耕还林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
——总局下拨的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各分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拨,各农场要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及时落实到农户。
——要建立奖惩机制。对没有按国家退耕还林、基本建设和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進行管理的,要相应扣减种苗或现金补贴;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将追究项目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
这是壹份多好的文件啊!为什么从总局主管部门、信访部门到壹些基层农场就是拒不执行?这份文件究竟什么时候作废了?
二
国家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
人民的利益至高无上。
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至高无上。
农民,是中国的最大多数并决定着中国的命运。自古以来,欺负盘剥农民的绝没有好下场。多少封建王朝无论曾经怎样的强大兴盛,壹旦把农民逼上绝路,都必然走向衰败直至土崩瓦解,灰飞烟灭。蒋介石先生和他的南京政府最终不得不逃到小岛台湾去,壹个决定性的因素是土改后的几亿贫苦农民站到了中国共产党壹边。
新时期以来,数亿农民最先冲决了旧体制,播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春天。后来他们又潮水般涌進城市,以极低的收入和辛勤的血汗创造了“中国制造”遍及全球的“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奇迹”。农民,是今天欣欣向荣的中国特色射秽主义伟大事业的开拓者和头号功臣。2006年,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民交“皇粮”的历史宣告结束,这是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世世代代“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劳农民,用独轮车把革命胜利壹直推到海南岛的广大农民,为这个国家付出的实在太多了,他们应当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实惠和自己的劳动成果了。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壹系列向“三农”全面倾斜的扶贫和惠农政策法规,并通过媒体和各种方式向全社会做了公布。党的阳光政策充分体现了党的“执政为民”理念,给亿万农民带来深深的温暖!
但是,本文所写的大量事实表明,在北大荒垦区的少数农场,国家制定的壹系列惠农政策并没有贯彻下去,很多农工没有、或没有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农政策理应带给他们的实惠。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农场管理层甚至与农工发生尖锐的对立和剧烈的利益冲突,以至造成垦区持续不断的進京上访人流。
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
这里,我要特别提及北安农垦分局的壹份文件。这份文件公然与上面提到的总局文件相对抗!
2010年初,红色边疆壹些农工進京上访,造成壹个所谓“冲击新华门事件”(见“第五节”),北安农垦分局就此事向总局呈送了壹份报告(2010年3号文件)。这份报告在“关于是农场还是造林承包户谁应该享受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的问题”壹节中明确说,国有农场管理部门应“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而且是“根据黑龙江农垦总局有关文件办的”:即实行退耕还林时,“将任务落实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政策兑现到生产队,造林承包到户。”
北安分局的文件还说:“农场造林承包户承包造林的耕地并不是他们个人赖以生存的土地,而是农场赖以生存的土地。”
这句话本身就表明,国有农场似乎成了与家庭农场、林场相互对立、相互争地的“实体”。
我只能说,北安分局的同志们太糊涂了,在读书、看报、学习方面有点落后了。广大农工和上万个家庭农场、林场不靠土地活着还能靠什么活着?农场改制后就停发了工资,大批退耕还林农户既无工资收入,又无耕地可种,林木要十几年或几十年以后才能成材,这意味着他们完全没有了生活来源,而农场管理部门又把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拿走了,这些农工怎么维持生活?
国家信访局在2005年第85期《国家信访情况通报》中壹针见血地指出:“农场自定土政策,农场与职工争利,干部与职工争利,是造成职工负担重的主要原因。”
农垦总局明文规定,每位在职职工应给15亩生活田(也叫基本田),事实上有些农场落实的并不彻底。他们还制定了极其严格的“生活田”规定,如“上学的孩子、包括上大学的孩子不给”,“到了退休年龄不给”,“长期在外地打工者不给”等等,已经给的还要不断削减——因为现在土地确实太值钱了!
完善的体制、制度和机制,虽然不能把坏人变好,但可以防止好人变坏。不完善的体制、制度和机制却可以使好人变坏。
马克屎《资本论》中的壹段话是极具警醒意义的:“壹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壹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巨额利润会使意志薄弱者走向疯狂,这是隐藏于人性深处和通行于市场的普遍规律,正应了西方壹句谚语:“上帝要人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北大荒不是世外桃源,不是人间净土,所有规律在那里照样起作用。大量事实表明,80年代中期垦区开始大规模兴办家庭农场的时候,粮价走低,农业疲软,种地不赚钱。垦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为重振北大荒雄风,打造“中华大粮仓”,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艰苦奋斗、奋发图强,做了极为可贵和富有成效的努力。進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出台了壹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法规,国家各项补贴下发了,粮价涨了,土地火了,种地开始赚钱了。在我看来,正是从这时开始,极少数农场干部的心理发生了畸变。龙镇农场场长王军跟于德清、刘玉云等农工讲的心里话是极具代表性的:“要是知道退耕还林国家给那麽多钱,还能轮到妳们吗?我早整到手了!农场就是为了得点国家补偿费,才加上‘合作’这个词。要没这个好处,我把地包给妳们了,把国家好处费也给妳们了,我疯了?”
引龙河农场农工徐万忠、李文忠和傅永江,给我列出了近年来该农场土地承包费价位表:
2006年,1950元(坰);
2007年,1950元;
2008年,2330元;
2009年,2850元,每个在职职工给10亩生活田;
2010年,2850元,10亩生活田削减为7亩,等于变相涨价。
垦区的土地承包费就是这样壹路疯涨、不见上限的!
今年许多农场的承包费又涨了。
2009年7月,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为请求“落实退耕还林政策”找到场部。在“体改办”的壹间办公室,他看到壹位年轻的工作人员小王正在装订农场农工与场方签订的壹摞摞合同文本。每份合同上赫然写着每亩地承包费为107元。但唐维君知道,全场所有农工包括他本人,每亩地实际上交的承包费为182元。这无疑是壹堆假数字、假合同、假签名!
当时他很想偷出几份,但思忖再三没敢动。据悉,引龙河农场总共有30多万亩耕地,每亩地隐瞒承包费75元,总数就达2000多万元!
2009年如此隐瞒,其它年份呢?
家庭农场上交的承包费的管理也存在不少漏洞。
建三江农垦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张桂荣、陶长荣等15位农工反映,2007年,有关部门来查该农场第三管理区主任杨某的账,195万元资金“去向不明”,事后此人被调到“阳光保险公司”工作壹段时间,后来他变卖了所有家财,全家人都消失了。随后,区里又来个壹把手,上台仅仅3年,又查出200多万元资金“去向不明”,经向职代会公布后被免职,此人又调到别的农场。
垦区有规定,有工资收入的干部不得包地。而农工们向我检举揭发了基层壹些干部以亲属名义,把大量土地变相包到自己手里(因我无法查证,故不能在本文中列出)。垦区三级领导干部到北京来同我交换意见时,我当面指出这个问题,壹位农场干部理直气壮地说:“干部也得活呀。”
法纪观念荡然无存!
第十六章 2011年,上访的路还在延伸……
——在射秽主义中国,正义壹定占有压倒性优势!
1
2011年,“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国家和人民都充满新的希望、新的期待的壹年。
但是,请广大读者,请农业部,请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更请党中央、国务院,在读过本文之后,再来听听2011年春天垦区壹位女农工冒着风险给我发来的控诉!
读了下面的文字,我的心在颤抖,我的心在哭泣,我的心在燃烧!
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的女农工张桂荣发信给我,原文如下:
农场下发的1号文件规定:2011年每亩收费477元,其中包括肥料款、种子款(117元/亩,价格高)、筹资筹劳款10元/亩,利费、水利建设费、水田基础建设费、道路建设费、社会事业建设费,这些具体怎么分的,我们也不清楚。此外收保证金30元/亩,私家农机具被强迫集中存放,每台大型机械收费500元。在个人家存放每台大型机械收费300元,小型收费50元。基本亩(即生活田)每个在职职工分8亩(作者按:总局规定15亩),2010年每亩收25元,今年涨到40元,连队却收320元,说是等国家补贴回来再‘多退少补’。从国家有补贴开始,农场的利费就快速上涨,中央的惠民政策我们根本没有享受到。农场最初说,让农工把自家地里的低洼地都整平种上,5年不收费,却从第壹年就要钱,不管地好坏,都壹样收费,这也太不合理了!
2011年3月21日,开了全连队(作者按:还叫“连队”,证明“军事化”管理遗风还在)大会,大概说了壹下农场1号文件的内容。文件让农工于3月21日签合同,但是当天没签。到了23日,信用社开始给贷款,五队的张欣把贷款卡拿到自己手里。连队会计不让,说必须把卡交给连队,扣完利费再把卡给妳。张欣就给他爱人(省调查组接见的农户王宝艳)打了电话。我也去了信用社,想和队长(栾XX:服刑6年,现任三区五队队长)说明白,我们不是不交利费,等签了合同就交。谁知还没等我说完,队长就喊上了:“听说妳把卡抢走了,快点交上来!”我听了很生气,说:“我抢谁的卡了?我贷的款我还,妳开会说先签合同,要是签了合同,贷款卡我现在就给妳,任妳扣。”队长说:“那我不管!”我说:“妳工作挣钱妳不管能行吗?”队长说:“我没挣妳钱,我挣农场的!”我说:“要没有我们农民交钱,农场有钱用妳,给妳开工资啊?再说省调查组的都说了,签了合同再交钱是应该的。”队长蛮横地说:“妳就说妳交不交卡吧?”我说:“签了合同就交!”然后转身回家了。没想到队长觉得在人前失了面子,竟然想让信用社的人把我的贷款卡作废,信用社的工作人员没同意。
今年,农场又强行摊派“空育131”催芽稻种,预收种子费就是强卖,很多人家不敢种,库里烂了很多,没人去领,但种子款已经被扣了,我们也没办法,要不回来。我到13连帮人家插秧,地头扔著17袋“空育131”稻种,共1360斤,农场扣款近7000元,种子白扔了,钱也要不回来。
这几年,我们签的都是空白合同,上面没有亩数、钱数,并且合同也不给我们。今年还是这样,农工拿不著贷款(卡的密码只有扣完利费,才告诉农民)。这样我们就无法购买生产物资,无法备耕,没办法只能让农场快点扣完各种费用,好把卡拿回来。两会刚开完,温总理在会上说:“壹定要关心民生,以人为本,让‘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农场的政策与党中央背道而驰,根本没把百姓的死活当回事,我们农工的血汗钱不知跑哪去了?他们从来不说明!有的就被贪官装進自己的口袋了!这样还能成为现代化大农业吗?社会能和谐吗?国家能繁荣昌盛吗?
据调查,张桂荣今年承包土地900余亩地,贷款42万元,全部被农场扣下作为承包费和其它各项收费,她只收到壹张贷款票据。今年生产所需的资金,她不得不以1分5的高利从民间“擡钱”了。
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唐维君也发信给我,称该农场2010年每亩地承包费为190元,2011年又涨到220元,并继续实行“上打租”。
壹些基层干部欺负老百姓到了这种程度,货款卡不给本人,签的是空白合同,承包费和种种苛捐杂费年年疯涨,垦区的管理者不感到脸红吗?用农工上缴的巨额资金买断的“北大荒频道”,倾听过、反映过这些农工的声音吗?
2
2011年1月7日上午,建三江农垦分局所属部分农场的农工,踏过冰天雪地,从遥远的北大荒奔赴北京,要求向我反映情况。他们是:
薄 义——1957年生,七星农场农工
冯义龙——1967年生,前哨农场农工
杨金辉——1956年生,洪河农场农工
张振学——1959年生,洪河农场农工
姜宝贵——1961年生,七星农场农工
刘 艳——1954年生,女,大兴农场农工
赵成凯——1954年生,大兴农场农工
杨志国——1969年生,大兴农场农工
李金柱——1958年生,共产党员,前進农场19队原队长,2004年因不满农场“土政策”,愤然辞职。
盛永成——大兴农场16队原队长,因同样原因辞职。
当天下午,他们离开北京,没有壹人上访,各自返回农场。薄义因家境极度困难,他的路费是同行农工们捐助的。
访谈中,奔波在告状路上整整17年、4次被拘留的薄义说了壹句令人感动也令人震撼的话:“我相信共产党的政策不会变,我才上访告状到今天!”
他们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简要汇总如下:
壹、骗走家庭农场的《土地证》
建三江分局洪河农场于1997年、前進农场于1996年分别向全场家庭农场开发户发出通知,声称将要以旧证换新证。现将洪河农场通知摘录如下:
“洪河土地科根据建三江土地局的指示和要求……将统壹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原由土地科发放的国有土地证由各场土地科收回作废。统壹使用由建三江土地局地籍科发放的国土证,如有拒不执行土地局指示的,或者以种种理由拒绝换发新证的,洪河土地科将视其为违法占地,由土地科代表土地局收回其所开发的土地,交给农场或者作业区,重新发包给他人……”
但是,农场撒了个谎,他们在收走省土地局下发的有效土地证后,至今已经过去13年,仍然没有下发新证。他们显然怕打官司。
二、高价强卖农机具
创业农场黄培川、青龙山农场袁洪胜反映,农场强行要求承包土地5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购买日本产的插秧机(俗称“大洋马”)。国家对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是有15%以上补贴的,因此在农场购买大型农机具,理应给市场价格更为优惠。但是,2010年,前锋农场张丽英在市场上直接购买的“大洋马”插秧机为6.4万元,并直接送货到地点,而农场农机科的卖价为8.4万元。青龙山农场卖价为7.9万元。
三、国有农场机构臃肿,加重农工负担
以大兴农场为例,全场人口约1万余人,场部拥有壹座办公楼,公安局有壹座楼,其它还有壹些科室不是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就是在外租借办公室。这个农场仅公检法人员就有数十人。据农工们反映,现在生产队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也大大超过“生产建设兵团时期”。前锋农场的文件规定,“对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提前和超额完成的管理区,农场将增发全员年薪40%的风险收入。”也就是说,凡是足额和超额完成本区“上打租”收费的管理干部,都有提成。
前锋农场有:场部5层办公楼,公安局4层楼,法院、工商、阳光保险等4层楼,种子公司4层楼,仓储、基建科、林业科等5层楼,土地科3层楼(上有家属房),交通科客运站2层楼。
天哪!壹个农场的农工们要养多少干部和“以工代干”的人啊!
怪不得收费这么多,这么狠,这么涨!
此外,洪河农场农工、共产党员杨金辉反映,他先后投入160多万元,开荒4000亩,创办起家庭农场,2004年与农场签订了为期10年的承包合同。但第二年农场就撕毁合同,大幅提高了承包费,并要求杨金辉签订新的“合同”,不签就不许卖粮,并派人堵在路口,强迫杨金辉按新的承包价卖壹车粮,交壹车钱。杨金辉坚决拒绝,结果被作业区主任杜某派人把他的左腿打成粉碎性骨折。当年杜某竟然被评选为该农场“先進工作者”。后经杨金辉上访告状,黑龙江省纪委强力干预,杜某做了赔偿。
3
2011年6月4日,建三江分局前哨农场包地农民王恩江進省入京上访途中,专门来见了我。他原是黑龙江省富锦县农民,1987年看到前哨农场公布的招商文件,雄心勃勃购买了70头牛,办了壹个养殖场。没想到那里地势低洼,牛烂蹄子,最后死的只剩了5头。2002年,王恩江又开荒1820亩,与农场签订的合同规定为:每亩地上交10元农业税和45元的承包费,以后按每年每亩5元递增。这期间他通过继续开荒连片,承包耕地面积达到3000亩,总投资近150万元。
但是,2005年,前哨农场撕毁合同,要求每亩地承包费增加到120元。王恩江当然不能同意,于是被迫到省政府上访,其结果是王恩江被前哨农场公安局拘留10天。2007年,农场擅自把王恩江承包的3000亩耕地包给农场之外的於姓人家,包地的人欺负到王恩江家里,把他78岁的老母亲打得多处外伤。自此,这片耕地的承包权就归了於姓人。2007年当年,于家就以每亩120元的价格,把765亩地二次发包给别的人。王恩江的妻子患了癌症,生活雪上加霜,他的大女儿考上大学后,弃学不念去打工了。
迄今,王恩江進省入京上访十余次,每次都被农垦工作人员拦回。
2011年5月25日,前哨农场场长刘某给在京的王恩江发来壹条信息,这条信息现在还保留在王恩江的手机上:“恩江:妳好,我是刘XX,快点回来吧,在外面解决不了问题,不要给王书记(指建三局分局领导)添麻烦了,我给妳解决。”
5月31日,王恩江返回前哨农场。回去以后,他的诉求照例无人理睬,王恩江又壹次踏上漫漫无期的上访之路。
有多少农工和家庭农场场长反复上访,又反复被“好言好语”拦阻、劫持回来,但问题始终没能解决。农工们只好“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始终不服,坚持上访。我甚至都为垦区感到头疼,这些矛盾和争执什么时候能消停下来呢?北大荒什么时候能平静下来呢?农场那些对上访者“死看死守”的干部太辛苦了,他们什么时候能睡个好觉呢?
我还想郑重指出,从上访农工的诉求内容可以断定,许多问题和争执出现在垦区壹些农场的现行政策和规定上,因此他们并非仅仅代表个人。在他们身后,还有相当部分的群众抱有同样的看法和意见。这是北大荒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4
更为严重的是,我所访谈的许多农工正在遭到无情的打击报复:
——2011年3月18日,曾被重伤双腿的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遭到管理区干部李某纠集的壹伙人痛殴,李某挥拳将白文革左眼打出血,经诊断为“视网膜破裂,眼底出血”,住院治疗20余天。
——2011年3月18日,前锋农场将张丽英名下的近千亩耕地外包他人,那些人将张丽英的10栋育秧大棚砸烂,张丽英的儿子对现场進行录像时被打伤。4月下旬,管理区强行禁止张丽英抽水泡地(以备种植水稻),致使她的2000余亩耕地全部过了种植节气。5月6日,经我向总局宣传部高先生反映,第二天前锋农场赶紧派人播撒稻种(本该插秧的),说“见绿就行”。据张丽英说,他们播下去也是浪费,节气已经过了,不是绝产也很难再有收成。农场管理者还鼓动新的承包农工起诉张丽英,遭这些农工拒绝,他们说:“不是张丽英不让我们种地,是妳们不让我们种地!”
因育秧毁弃,大棚遭砸,没种上地,张丽英壹年就欠债60余万元,全家生活陷入深重的灾难。
为防止张丽英继续上访,前锋农场对其实行严格监控。5月4日晚10时许,第四作业区干部给壹位司机打电话问:“妳把我那位‘张奶奶’拉哪去了?”司机答:“我不仅拉妳‘张奶奶’了,还拉妳‘杨爷爷’了呢!”干部说:“以后妳拉‘张奶奶’去哪儿了,告诉我壹声。”司机笑答:“那是不可能的!”
——2011年4月11日,北安分局龙镇农场于德清、刘玉云、王义峰、王宏彦、傅继生5人到黑龙江省政府上访。省农垦总局“信访办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此下发壹份正式通知,摘要如下:
“龙镇农场公安局:
2011年4月11日,龙镇农场刘玉云、于德清、王义峰、王宏彦、付继生5人未等待省调查组关于退耕还林问题诉求的答复意见,集体越级到省信访局,且此信访问题已三级终结,严重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其上访行为壹是违反了《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二是违反了黑公通【2009】8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黑信联发【2009】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三是违反了农垦总局黑垦政发【2006】3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建议龙镇农场公安分局对刘玉云等5人依法進行处理。并落实好信访稳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复越级集体上访。
此建议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0壹壹年四月二十七日(公章)”
看来,垦区信访部门已经给刘玉云、于德清等5人定了“三级终结”的铁案,声声泣血的“草根族”声音再次演变为“肠梗阻”!
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惠农政策同样严重遭遇“肠梗阻”,对百姓而言成了壹纸空文,无异于壹张废纸!黑龙江农垦总局2003年下发的文件,因何到了自己直属的信访部门也形同废纸呢?正是总局的这位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同志,在接待卢凤琴等多位上访农工时公然说:“当年小日本進中国时杀人杀少了,应该把妳们都杀掉!”
如果任少军同志不能彻底纠正他对人民群众的蛮横态度,他怎么可能公正地处理上访农工的问题?
壹切情况都表明,在2011年初黑龙江省调查组到达垦区之后,上访农工的诉求不仅没有得到公正处理,而且事态愈演愈烈,接受我访谈的众多农工继续遭到蛮横的打击报复,我不能不表示强烈的愤慨。
结 语
现在我要问:
国务院红头文件所要求的“将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管理金或租金,下同)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全部免除,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这件事情办了吗?
垦区要“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项收费”,这件事情办了吗?
各农场“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这件事情办了吗?
“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这件事情办了吗?
国有农场要“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这件事情办了吗?
本文所反映的问题集中起来,其核心在于:北大荒垦区凸显出来的诸多矛盾、纷争和意见,是全面开花、自主经营的上万个家庭农场与垦区现行管理体制发生的必然碰撞,是群众保护自身利益的自觉意识和垦区基层极少数管理者剥夺行为的必然对抗,是渴望稳定发展壮大的家庭农场和“管理成本”不断冲高的必然冲突。
这是北大荒发展到今天的壹个“瓶颈”!
产粮330亿斤的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必须得到保护!
可以肯定,“沉没的声音”绝不会沉没,“草根族”的合理诉求如不妥善解决,北大荒永无宁日!
北大荒的历史是光荣的,北大荒的未来是美好的。北大荒的今天正处于壹个关键的历史转型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与时俱進,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是北大荒人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时代性使命。
正因如此,2011年4月20日,温家宝总理要求,国有农场、林场要加快進行体制改革。
北大荒垦区,是英雄辈出、贡献卓著的“中华大粮仓”。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数十年来垦区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壹致、艰苦奋斗、攻坚克难,为这片沃土的发展书写了史诗般的新篇章,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尤其進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在垦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昂扬激励下,数以万计的家庭农场顶着“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的巨大经济压力,白手起家,奋发图强,创造了更加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
这个成就是前所未有、激动人心的,是我们不能忘记的。
历史应当记住,三代北大荒人有恩于国家!
他们的劳动应当获得国家的回报,他们应当过上愉快、和谐、幸福的生活,他们的心灵不应当有阴影和伤痛,他们的眼里不应当有泪水和愤怒,他们的劳动成果不应当被剥夺和侵害,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阳光政策不应当被“土政策”所阻断!
我和所有那些受到侵害的北大荒垦区上访农工,正等待着最终结果和结论。
2011年6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警惕政府“无形资产”流失》,文中说:“每壹起突发事件,处理不好会成为损伤政府公信的消极因素,应对得当则可能是增加政府公信的契机。如果事情出现后不是衔恨披露信息者‘瞎捅娄子’,而是尽力促成政府与民众的顺畅互动;事态激化后不是推卸责任,而是着力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那麽,我们就会看到化危为机的‘双赢局面’——政府提升了公共管理的水平与公信力,百姓实现了正当的诉求和利益的公平。”
民心是最根本的执政资源。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证明,前進中的问题只能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绝不能开历史的倒车,绝不能伤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万个家庭农场是北大荒垦区的主体生产力和生产主力军,没有家庭农场的稳定、发展与壮大,就没有垦区的稳定与繁荣!
根本问题在思想路线。根本的解决办法在于加快和深化改革。我相信,只要思想路线搞对了,政策调整好了,真正体现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真正体现了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侵害家庭农场和群众利益的现象得到坚决制止,上访农工的合理诉求得到落实,基层的矛盾与纠纷会迎刃而解,干群团结会得到极大的加强,北大荒的事业将会向着更加光明的道路前進!
目前最紧要的问题是:立即制止垦区少数管理者对上访群众的打击与迫害!
Re: 中国农民的基本特征
中共政权对中国农民的祸害
北京的党国英,上世纪九十年代是一名在全国小有名气的杂文家。现在说出这种话,很不得人心,也很对不起农民,更对不起自己的“农村研究”。只是他万没想到,就因他“出言不逊”,瞬时间受到网民们一篇又一篇时文的讨伐。现虽已过去几天,人们仍“心存芥蒂”,还在讲几十年来中国农民所受的苦难。党国英真个是“求仁得仁”,何怨乎?
凡历史上发生而又没有消失的重大悲剧事件,都一定会被人们一再提起。同时,那些制造悲剧者也绝不会被人们忘记,比如当年信阳的吴芝圃,四川的李井泉,说他们就是“屠杀农民“的刽子手也不冤枉。连刘少奇当年说的话不也记录在案了吗(“刘少奇曾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至于还有现在不允许公开说的,比如导致饿死人的罪魁毛泽东,早已钉在无数中国人内心的耻辱柱上了。
记得七年前的三月,全国两会期间,新浪网弄个访谈栏目,叫“建言时间”。3月10日这一期的题目是《向空气、水、阳光和河流道歉》,主要是谈“雾霾,何去何从”。节目请了两位嘉宾,一位是人大教授周孝正,另一位是央视天气预报主持人宋英杰,特邀主持人蒋昌建。看了节目,自己作了一文,到现在都记着文中几句话,认为中国社会精神层面之所以堕落到今天这等地步,就因还有无数受冤屈受迫害者以及他们的后人没有听到政府以及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家人、后代向他们道歉,以至于死者“冤魂不散”,活着的人心气儿不顺。
七年过去,就在这三月的头一个早上,从微信里读到三天前发在公众号的一篇文章:《60年来,中国农民作了多少牺牲?》。浏览时,心情很不平静:可怜的父老乡亲,可怜的农民兄弟姐妹,国家对不起你们,实在对不起你们。很遗憾,像咱这种百姓,代表不了国家,否则,我会给你们磕头谢罪,甚至长跪不起。
那文章中有这么几段文字: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一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计257亿元。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在本人看来,一个出生在这国城市且又一直生活在这国城市里的人,不说读《60年来,中国农民作了多少牺牲?》的全文,即使读了上面这几段,若仍不感到心痛,那他的人性和良知都很值得怀疑。面对如此不公都无动于衷,还能说这人有诚实、善良、仁慈、友爱?
说到这里,又联想到自己。那是1998年夏天,当时还在企业,听到子弟小学中有家在农村的老师从乡下回来后,给我描述了农村的景象,本人以此草成《谁能代表农民》,发表在1998年7月的《杂文报》上,后被北京大型文摘杂志《新华文摘》转发在当年第8期。
巧得很,在上面提到的“60年”一文中,读到一首作于1957年的民谣:“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之前,自己没有见过这首民谣,而1998年本人当地的那些农民们应该也没有见过,然而他们时隔41年却无师自通,有了类似的新民谣。本人把它们的话编了编,放到我那篇短文中,题目叫《某地农民插秧歌》,容我抄在这里:
“一棵交国家,/贪官也一棵——/一棵县长吃,/一棵乡长喝,/一棵送村长,/一棵免灾祸……/一棵‘猪头税’,/一颗‘人头数’,/一棵给‘修路’,/一棵给‘挖河’:/一棵又一棵,/之后才自个……/三令五申下,/效果又如何?/年年吆喝减负担,/负担反而多——/苛捐杂税如牛毛,/且听我唱插秧歌!”
之后不过5年,国家宣布:取消农业税。当时听到,真为农民高兴:终于盼来了这一天。然而,只要让说真话,国家虽取消了农业税,可地方上的苛捐杂税仍不少,每见到家在农村的职工,仍跟我叫苦,并希望我能为他们说几句话。可我能说什么呢?我说的起作用吗?
《谁能代表农民》一文,眼看就发表23年了,这期间,不少农民也确实富了起来;而到去年11月下旬,据说全国所有农村也都“脱贫”了。这当然是“大喜事“,容不得你怀疑。生活在这种国家,也不敢不信。可即使如此,我知道,二十年前李昌平提出的“三农问题”也还是并非完全解决了,尤其是刚刚“脱贫”的那些农民,绝不等于就过上了幸福生活。这也是为什么党国英那话一出立即遭到“炮轰”的重要因素。
我们知道,1949年前中国农村还有农会,而农会就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尽管后来变了味)。而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有成千上万的各种行业协会,企业里的工会不说,像大豆协会、养殖协会、农民协会,等等等等,都是为会员们撑腰打气,替他们说话。可中国农民,今天还有谁代表他们并替他们说话呢?党国英这样的“研究者”会为他们说话吗?不可能。尤其是二十三年过去,本人依然认为,有资格代表农民的,还是只有农民自己;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除他们自己之外,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家,还有什么人有资格说他或他们能代表农民。
2021.3.1
附:60年来,中国农民作(做)了多少牺牲?
来源:新三农
新中国60多年的经济建设,从农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财富呢?具体的数据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我们只能用一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数字去估量这个群体曾经和正在付出多少东西。
1949-2003年农民交了近4000亿元的农业税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一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计257亿元。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农业税从8.6元增长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则由28.86元增长到44.55元,若加上乱收费、乱罚款等社会负担,1991年农民负担约为90元,农业税只占九分之一。
2000年的情况据专家测算,全国农民人均缴给国家的税约为45元,缴给乡村集体的费约为185元,用于各种达标活动的集资约为100元.合计330元,三者比例约为1:4:2。农业税只占农民负担的七分之一。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4000亿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
为了保证城市的粮食供应和稳定粮价,也为了给工业发展积累资金,1953年开始政府开始实行对粮食的统购统销,强制农民低价把粮食卖给国家,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国家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和出售粮食,而以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这就形成了“剪刀差”。
国家通过统购统销的“剪刀差”从农村拿走多少财富呢?据王锋博士统计,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相当于至少58亿两,至少相当于现在的49万亿人民币),平均每年176亿元;1979年到1994年,国家从农业提取了15000 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而90 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的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而据袁瑞珍统计,1953-1985年统购统销过程中农民向国家贡献的财富大约在7000亿到8000亿元。要知道,1978年中国全部国有工业固定资产也只有9600亿。这种“剪刀差”让农村一贫如洗。
统购统销常年过度征购农民余粮,导致农民口粮不足。即便农业大丰收,农民仍吃不饱肚子。刘少奇曾有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农民将这种低价强制购粮的政策成为“暗税”,民谣中说:“暗税最要命”。
1959-1961年大饥荒:许多农民因为过度征粮被饿死
1959-1961年之所以会出现大饥荒,主要是因为大跃進中虚报粮食产量,导致高征购,各省为完成征购指标,逼迫农民把口粮上缴,致使大饥荒蔓延。为了完成征购指标,地方官员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安徽凤阳“很多社、队成立了‘查粮小组’、‘调粮突击队’,翻箱倒柜戳地凿壁,逐户搜查,吊打群众,结果不仅将社员自留地收的少量粮食和留下的一点杂粮、种籽没收,就连山芋叶子、鸡蛋、藕粉、现金等亦被以‘反资本主义’为名搜走。”
同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基层干部为自己享乐大肆占用农民口粮,导致农民缺粮饿死。如凤阳县“光大队的几个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发给病人的白米、洋面,绝大部分被他们吃掉。大队书记陈荣付,煮牛肉没有柴草,就把社员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当时实行的政策是保证城市牺牲农村,比如当时京、津、沪三地粮库告急,中央决定牺牲饥荒最严重的四川,让李井泉火速向外调粮。1960年粮食部副部长赵发生说:“四川每年都要调出大量粮食支援全国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农村食堂每人每天吃四两粮。四川人民把方便让给别人。”这种不顾农民死活的粮食高征购导致了四川成为是饿死人最多的省。
大饥荒中饿死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这三年间农民失去了多少粮食和财富权且不论,仅仅饿死了的人数,至今仍是个谜……
1962年至今:农民私有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至今仍无土地所有权
从50年代开始,不仅农民的劳动成果被拿走,就连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也不再归农民所有,而成为“集体”或国家的财产。
50年代中后期,当农民转入高级合作社后,土改时分给农民的私有土地便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進一步将农民的宅基地也划归集体所有,其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改革开放以后不仅没恢复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反而在宪法层次上明确规定土地集体所有和国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至此,农民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从建国初期土地的主人沦落成为现在“集体”土地的雇工,这也成为如今政府和开发商圈地过程中农民无法维护自身利益,最终连土地使用权也完全丧失的根本原因。
1962年为了缓解城市粮食压力,城镇人口向农村移民2000万
1959-1961年饥荒威胁着数亿农村人的生命时,为了减轻城市的粮食供应压力,陈云建议中央“动员城市2000万人下乡”。1961-1963年,全国共精简职工1800万人,压缩城市人口2600万人。后来毛泽东在谈起这一条措施时很感慨地说:“我们的人民好啊!几千万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他却没有想过2000万人会给饥荒中的农民带来更大的生存压力。
为了防止农村难民進入城市逃难,1959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和《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口外流的紧急通知》,严格限制农民進城。即便在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候,也不允许农民逃离农村進入城市。
1968-1980年上山下乡运动:知青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
1968年毛泽东为降服红卫兵和缓解城市劳动人口压力,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据统计,在1962—1979年期间,全国累计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有1776万之众,加上几百万的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农村,总共有2000余万城镇人口流入农村。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必然增加农民的生存压力,知青的到来让农民本就贫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资料也承认:“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区,由于安置人数过多,增加了农民负担,形成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的状况,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同样作为这场运动的受害者,知青群体或怀念或控诉,拥有强大的话语权,而农民至今仍然处于失语状态,连表述的机会都没有。
60多年来农民付出的劳役不计其数
除了上述生命财富损失之外,农民还有一部分巨额劳务付出经常被忽略,这就是摊派在每个农民身上的劳役。这些劳役付出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
以水利建设为例,复旦大学教授张乐天说:“现在国家建水库要投资多少亿?当年都是农民干出来的。那时建设的水利工程,其总量远远超过现在,因为当年遍地开花,全都在干,像红旗渠多著名啊。”水利工程会耗费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为例,仅“大跃進”时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动用了17个县的10万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掷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一道大坝。放在现在,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当时,这都是按照义务工摊派给农民的劳役。据统计,上世纪50-70年代,中国水利工程建设“大跃進”,现有的8.7万座水库大部分建于那个时期,想想就知道当时农民付出了多少。
北京的党国英,上世纪九十年代是一名在全国小有名气的杂文家。现在说出这种话,很不得人心,也很对不起农民,更对不起自己的“农村研究”。只是他万没想到,就因他“出言不逊”,瞬时间受到网民们一篇又一篇时文的讨伐。现虽已过去几天,人们仍“心存芥蒂”,还在讲几十年来中国农民所受的苦难。党国英真个是“求仁得仁”,何怨乎?
凡历史上发生而又没有消失的重大悲剧事件,都一定会被人们一再提起。同时,那些制造悲剧者也绝不会被人们忘记,比如当年信阳的吴芝圃,四川的李井泉,说他们就是“屠杀农民“的刽子手也不冤枉。连刘少奇当年说的话不也记录在案了吗(“刘少奇曾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至于还有现在不允许公开说的,比如导致饿死人的罪魁毛泽东,早已钉在无数中国人内心的耻辱柱上了。
记得七年前的三月,全国两会期间,新浪网弄个访谈栏目,叫“建言时间”。3月10日这一期的题目是《向空气、水、阳光和河流道歉》,主要是谈“雾霾,何去何从”。节目请了两位嘉宾,一位是人大教授周孝正,另一位是央视天气预报主持人宋英杰,特邀主持人蒋昌建。看了节目,自己作了一文,到现在都记着文中几句话,认为中国社会精神层面之所以堕落到今天这等地步,就因还有无数受冤屈受迫害者以及他们的后人没有听到政府以及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家人、后代向他们道歉,以至于死者“冤魂不散”,活着的人心气儿不顺。
七年过去,就在这三月的头一个早上,从微信里读到三天前发在公众号的一篇文章:《60年来,中国农民作了多少牺牲?》。浏览时,心情很不平静:可怜的父老乡亲,可怜的农民兄弟姐妹,国家对不起你们,实在对不起你们。很遗憾,像咱这种百姓,代表不了国家,否则,我会给你们磕头谢罪,甚至长跪不起。
那文章中有这么几段文字: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一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计257亿元。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在本人看来,一个出生在这国城市且又一直生活在这国城市里的人,不说读《60年来,中国农民作了多少牺牲?》的全文,即使读了上面这几段,若仍不感到心痛,那他的人性和良知都很值得怀疑。面对如此不公都无动于衷,还能说这人有诚实、善良、仁慈、友爱?
说到这里,又联想到自己。那是1998年夏天,当时还在企业,听到子弟小学中有家在农村的老师从乡下回来后,给我描述了农村的景象,本人以此草成《谁能代表农民》,发表在1998年7月的《杂文报》上,后被北京大型文摘杂志《新华文摘》转发在当年第8期。
巧得很,在上面提到的“60年”一文中,读到一首作于1957年的民谣:“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之前,自己没有见过这首民谣,而1998年本人当地的那些农民们应该也没有见过,然而他们时隔41年却无师自通,有了类似的新民谣。本人把它们的话编了编,放到我那篇短文中,题目叫《某地农民插秧歌》,容我抄在这里:
“一棵交国家,/贪官也一棵——/一棵县长吃,/一棵乡长喝,/一棵送村长,/一棵免灾祸……/一棵‘猪头税’,/一颗‘人头数’,/一棵给‘修路’,/一棵给‘挖河’:/一棵又一棵,/之后才自个……/三令五申下,/效果又如何?/年年吆喝减负担,/负担反而多——/苛捐杂税如牛毛,/且听我唱插秧歌!”
之后不过5年,国家宣布:取消农业税。当时听到,真为农民高兴:终于盼来了这一天。然而,只要让说真话,国家虽取消了农业税,可地方上的苛捐杂税仍不少,每见到家在农村的职工,仍跟我叫苦,并希望我能为他们说几句话。可我能说什么呢?我说的起作用吗?
《谁能代表农民》一文,眼看就发表23年了,这期间,不少农民也确实富了起来;而到去年11月下旬,据说全国所有农村也都“脱贫”了。这当然是“大喜事“,容不得你怀疑。生活在这种国家,也不敢不信。可即使如此,我知道,二十年前李昌平提出的“三农问题”也还是并非完全解决了,尤其是刚刚“脱贫”的那些农民,绝不等于就过上了幸福生活。这也是为什么党国英那话一出立即遭到“炮轰”的重要因素。
我们知道,1949年前中国农村还有农会,而农会就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尽管后来变了味)。而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有成千上万的各种行业协会,企业里的工会不说,像大豆协会、养殖协会、农民协会,等等等等,都是为会员们撑腰打气,替他们说话。可中国农民,今天还有谁代表他们并替他们说话呢?党国英这样的“研究者”会为他们说话吗?不可能。尤其是二十三年过去,本人依然认为,有资格代表农民的,还是只有农民自己;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除他们自己之外,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家,还有什么人有资格说他或他们能代表农民。
2021.3.1
附:60年来,中国农民作(做)了多少牺牲?
来源:新三农
新中国60多年的经济建设,从农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财富呢?具体的数据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我们只能用一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数字去估量这个群体曾经和正在付出多少东西。
1949-2003年农民交了近4000亿元的农业税
新中国成立最初几年,农业收入一度占国家财政收人的40%。仅就农业税而言,从1949年到2003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达3945.66亿元。其中仅1949-1984年征收的农业税额有1000多亿元,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至少11.42亿两(相当于现在10万亿人民币)。
这还仅仅是上交给国家的农业税,并非农民承担的全部税费,而在农民的税费负担中,农业税是最少的,农民称其为“头税”,此外还有上交集体的“三提五统”(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农村教育统筹、计划生育统筹、优抚对象统筹、民兵训练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统筹费),农民称为“二税”,达标集资(指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摊派、罚款等)则称为“三税”。那“二税”“三税”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县有干部曾形象地描述说:“一个农民种五棵稻:一棵是给国家种的,一棵是给社长种的,一棵是给会计种的,一棵是给五保户、公积金种的,一棵才是给自己种的。”
1985年全国农民农业税交了47亿元,而民办教育16亿,供养五保户10亿,照顾烈军属5亿,文化卫生20亿,民工建勤义务工20亿,计划生育32亿,基层于部和脱产人员补贴70亿,乱收费40亿,总计257亿元。也就是说,农业税仅仅占农民负担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况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国农民人均农业税从8.6元增长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则由28.86元增长到44.55元,若加上乱收费、乱罚款等社会负担,1991年农民负担约为90元,农业税只占九分之一。
2000年的情况据专家测算,全国农民人均缴给国家的税约为45元,缴给乡村集体的费约为185元,用于各种达标活动的集资约为100元.合计330元,三者比例约为1:4:2。农业税只占农民负担的七分之一。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4000亿农业税仅仅是近60年农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纷繁复杂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才是农民的主要负担,也难怪民谣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
1953-1985年统购统销,从农民手中至少拿走了价值58亿两黄金的财富
为了保证城市的粮食供应和稳定粮价,也为了给工业发展积累资金,1953年开始政府开始实行对粮食的统购统销,强制农民低价把粮食卖给国家,农民自己吃的粮食数量和品种也得由国家批准。国家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收购和出售粮食,而以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将工业产品卖给农民,这就形成了“剪刀差”。
国家通过统购统销的“剪刀差”从农村拿走多少财富呢?据王锋博士统计,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从农业取得了5100亿元收入(按照当时的最低价格兑换成黄金相当于至少58亿两,至少相当于现在的49万亿人民币),平均每年176亿元;1979年到1994年,国家从农业提取了15000 亿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亿元。而90 年代以来每年“剪刀差”的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而据袁瑞珍统计,1953-1985年统购统销过程中农民向国家贡献的财富大约在7000亿到8000亿元。要知道,1978年中国全部国有工业固定资产也只有9600亿。这种“剪刀差”让农村一贫如洗。
统购统销常年过度征购农民余粮,导致农民口粮不足。即便农业大丰收,农民仍吃不饱肚子。刘少奇曾有明确说要牺牲农民保证城市粮食供应和工业建设需要。农民将这种低价强制购粮的政策成为“暗税”,民谣中说:“暗税最要命”。
1959-1961年大饥荒:许多农民因为过度征粮被饿死
1959-1961年之所以会出现大饥荒,主要是因为大跃進中虚报粮食产量,导致高征购,各省为完成征购指标,逼迫农民把口粮上缴,致使大饥荒蔓延。为了完成征购指标,地方官员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安徽凤阳“很多社、队成立了‘查粮小组’、‘调粮突击队’,翻箱倒柜戳地凿壁,逐户搜查,吊打群众,结果不仅将社员自留地收的少量粮食和留下的一点杂粮、种籽没收,就连山芋叶子、鸡蛋、藕粉、现金等亦被以‘反资本主义’为名搜走。”
同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基层干部为自己享乐大肆占用农民口粮,导致农民缺粮饿死。如凤阳县“光大队的几个干部有账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发给病人的白米、洋面,绝大部分被他们吃掉。大队书记陈荣付,煮牛肉没有柴草,就把社员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当时实行的政策是保证城市牺牲农村,比如当时京、津、沪三地粮库告急,中央决定牺牲饥荒最严重的四川,让李井泉火速向外调粮。1960年粮食部副部长赵发生说:“四川每年都要调出大量粮食支援全国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农村食堂每人每天吃四两粮。四川人民把方便让给别人。”这种不顾农民死活的粮食高征购导致了四川成为是饿死人最多的省。
大饥荒中饿死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这三年间农民失去了多少粮食和财富权且不论,仅仅饿死了的人数,至今仍是个谜……
1962年至今:农民私有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至今仍无土地所有权
从50年代开始,不仅农民的劳动成果被拿走,就连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也不再归农民所有,而成为“集体”或国家的财产。
50年代中后期,当农民转入高级合作社后,土改时分给农民的私有土地便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進一步将农民的宅基地也划归集体所有,其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改革开放以后不仅没恢复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反而在宪法层次上明确规定土地集体所有和国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至此,农民不仅在事实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丧失对土地的所有权,从建国初期土地的主人沦落成为现在“集体”土地的雇工,这也成为如今政府和开发商圈地过程中农民无法维护自身利益,最终连土地使用权也完全丧失的根本原因。
1962年为了缓解城市粮食压力,城镇人口向农村移民2000万
1959-1961年饥荒威胁着数亿农村人的生命时,为了减轻城市的粮食供应压力,陈云建议中央“动员城市2000万人下乡”。1961-1963年,全国共精简职工1800万人,压缩城市人口2600万人。后来毛泽东在谈起这一条措施时很感慨地说:“我们的人民好啊!几千万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他却没有想过2000万人会给饥荒中的农民带来更大的生存压力。
为了防止农村难民進入城市逃难,1959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和《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口外流的紧急通知》,严格限制农民進城。即便在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候,也不允许农民逃离农村進入城市。
1968-1980年上山下乡运动:知青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
1968年毛泽东为降服红卫兵和缓解城市劳动人口压力,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据统计,在1962—1979年期间,全国累计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有1776万之众,加上几百万的机关干部职工下放农村,总共有2000余万城镇人口流入农村。城市人口转移到农村,必然增加农民的生存压力,知青的到来让农民本就贫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资料也承认:“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区,由于安置人数过多,增加了农民负担,形成与农民争土地、争工分、争口粮的状况,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同样作为这场运动的受害者,知青群体或怀念或控诉,拥有强大的话语权,而农民至今仍然处于失语状态,连表述的机会都没有。
60多年来农民付出的劳役不计其数
除了上述生命财富损失之外,农民还有一部分巨额劳务付出经常被忽略,这就是摊派在每个农民身上的劳役。这些劳役付出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
以水利建设为例,复旦大学教授张乐天说:“现在国家建水库要投资多少亿?当年都是农民干出来的。那时建设的水利工程,其总量远远超过现在,因为当年遍地开花,全都在干,像红旗渠多著名啊。”水利工程会耗费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为例,仅“大跃進”时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动用了17个县的10万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掷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一道大坝。放在现在,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当时,这都是按照义务工摊派给农民的劳役。据统计,上世纪50-70年代,中国水利工程建设“大跃進”,现有的8.7万座水库大部分建于那个时期,想想就知道当时农民付出了多少。
Re: 中国农民的基本特征
社会环境对中国农民的祸害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农民的生活处境的改变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许多人对中国农村的贫困、破败和停滞有着强烈的印象。孙立平谈及人民大学洪大用每次回家的壹个直觉:农村不仅越来越贫穷,而且农民面部表情越来越麻木,出现了面部表情呆痴化的倾向。贺雪峰在《新乡土中国》壹书中指出,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的物质生活比今天艰辛,劳动强度也要大得多,但是那时是改造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的生活的“改天换地”的劳动,他们觉得是为子孙后代造福,为民族的掘起而劳作,他们觉得生活是值得期待的。而现在他们在电视里看到的是与他们的世界完全无关的表演和调情,因此,农民不麻木反倒是奇怪的事情。农村基层干部李昌平在著名的《我向总理说实话》中沈痛地写道:“农村真苦,农民真穷,农业真危险。”李昌平的遭遇使我想起了1950年代末柳青创作的著名长篇小说《创业史》。在某种意义上,李昌平就是今天的“梁生宝”。
1979年,被视为“‘新时期’的鲁迅”的著名农村作家高晓声发表的短篇小说《李顺大造屋》以史诗性的笔墨“重写”了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历史。意味深长的是,《创业史》是从富裕中农郭世富新房上梁写起,从此展开了农村射秽主义集体事业与个人发家致富两条不同道路的冲突。而《李顺大造屋》则自始至终将主人公造屋这壹事件作为小说的主题。小说以主人公李顺大造屋悲壮的历程反映了中国当代农民坎坷不平、起落无常的生活史,高度概括了中国当代农村的苦难,尤其显示了中国当代历史的荒诞和悲剧性。《李顺大造屋》成为了“新时期文学”的壹个重要起点。同时,它也从“新时期”的观点出发定格了中国当代农村历史。
1990年代,新乡土作家刘玉堂的中篇小说《最后壹个生产队》从壹个乡村诗人的眼光出发,将碎片化了的集体化经验進行了另壹种重构。“最后壹个生产队”成为了壹种民间的记忆。这篇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小说带有明显的乡村寓言的特点。它以“文学”的眼光,而不是“政治”的眼光,重新诠释了人民公社的历史经验和精神遗产。
多年来,人民公社和集体化的历史已经成为了单纯妖魔化的对象。张乐天指出:“或许创建公社所支付的代价太昂贵了,以致于公社日复壹日地成为许多人攻击乃至诅咒的对象。问题在于,自然村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其制度构架业已十分完善,不付出代价怎么能打破村落制度?公社的全部意义在于超越了传统的循环,并为最终摆脱‘循环的陷阱’创造了条件。因此,凡想理解中国现代化的人都不能绕开公社,研究公社是把握中国现代化的壹个很好的契入口。”(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第4页,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中国当代农村集体化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失误和无数的灾难。但是,另壹方面,集体化运动打破了中国历史的循环,使中国走上了跨越发展的道路。正如鲁迅所说的,革命有污血,也有婴儿。人民公社被抛弃和否定了,然而,正是在人民公社的废墟上掘起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乡镇企业。农村集体化充满了苦难;但是,同时也是壹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革命,是中国农村的壹次历史性的解放和飞跃。
人们普遍直观、简单地把1980年代中国农村的繁荣和发展理解为消极地解散人民公社和分田单干的结果,许多人的记忆以及我亲身的经历是:似乎壹夜之间农民就能吃饱饭了,壹夜之间农村就富裕了。这种奇迹使我们长期感到惊奇,丝毫没有意识到实际上它主要是受惠于解放后二十多年农村在集体化过程中从物质到精神全面革命、改造和提升。今天如果将“改革开放”初期的这种变化放到整个中国工业化过程以及中国当代历史变化的脉络上来看,就非常清楚了:1970年代,中国已经建立了独立自主和完整的工业体系,长期作为中国工业化蓄水池的农村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不仅取消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大规模提高农产品价格成为可能;而且反过来,工业化的结果开始有条件对农村進行“反哺”。也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改革开放”对于农村“放权让利”才有了壹定的前提和条件,而农村正是从这壹转机中突然获得了巨大的物质利益和壹夜之间变富的。例如,1980年代的粮食增产是建立在集体化时期大规模的农村基本建设、化肥的使用、以杂交水稻为标志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改進等基础之上。有人说:“1980年代是壹个吃老本的年代,但没有人感觉到老本的存在,水利特别是农田水利这个庞大的事业被整个社会忽视了,也被国家忽视了。”(贺雪峰《新乡土中国》,第135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集体化改变了农村生产方式,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协作能力,使得农民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改進农业生产技术成为可能。黄宗智以北京附近的沙井村为例说明集体化对于农村的影响:“位于北京以东的大型密云水库,是壹个在国家投资和领导下建造的水源,它对沙井村的影响重大。今日在村庄的居民点和农田之间,有壹条混凝土渠道,供水给田地里的分支水渠,形成壹个严密的灌溉系统。解放前没有人工灌溉的冬小麦,今日可灌水三次。国家在水利上的投资,又为化肥的使用创造了条件(土壤无水,不能吸收化肥)。”(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第189页,中华书局,2000年。)相反,今天,集体化时期所修建的水利设施由于这壹体制的崩溃而无法维持,使得以前依托水利的农田无水可灌:“水利是壹项只有组织起来才可以建设的事业,这些年村级组织普遍负债,小水利也组织不起来,有些农户已经不得不在过去可灌溉的耕地里种植旱作物了。”(贺雪峰《新乡土中国》,第133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这也是1980年代中国农村的繁荣在1990年代难以为继的原因。如果是分田单干给农村带来了繁荣,那麽,为什么这种繁荣在私有化成为了教条的1990年代反而不能再持续了呢?农村私有化的政策是持续的,不能持续和已经消耗殆尽的是农村集体化过程中所积聚起来的巨大物质和文化资源。
许多学者的研究结果有力地驳斥了将中国农村的成长归结为私有化的谬论。事实恰恰相反,农村集体化所带来的制度创新才是1980年代农村发展的动力和原因。黄仁宇和黄宗智等学者指出,中国在宋代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生产水平;但是,从此壹直停滞不前,没有孕育和产生发展和突破的契机。黄宗智指出:“中国农村在五十年代之前经历了六个世纪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但仍未得到发展,人口的绝大多数仍束缚于糊口水平的种植业生产。中国农村如果退回到五十年代以前的经济组织,会面临比以前更大的问题”。(黄宗智《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445页,中华书局,2000年。)而农村集体化破坏了传统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尤其是社队企业为农村历史性的转折提供了出路。张乐天认为,人民公社的制度创新,使中国农村走上了壹条独特的发展道路。黄宗智从长江三角洲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1980年代以来农村改革中“真正的质变性发展是通过大多是集体所有的乡村工业和副业的发展而实现的农业的反过密化”。(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17页,中华书局,2000年。)人民公社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动员,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均衡,走出了壹条崭新的发展道路。
农村合作化的根本目的是改造小农经济和避免阶级分化。这也成为了考验革命中国的重要问题。黄宗智说:“我们不可忽视中国革命在冀—鲁西北地区的基本社会经济背景:壹个经历数世纪之久,在内卷和阶级分化双重趋势之下形成的贫农经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第317页,中华书局,2000年。“农业内卷化”是克利福德·吉尔兹给爪哇水稻农作中集约化到边际报酬收缩的现象的命名,黄后来将“内卷化”译为“过密化”。)这是中国革命的基础,也是革命中国必须面对的困境,也就是如何避免重蹈宋代以来小农经济的历史覆辙。
1953年李淮发表的短篇小说《不能走那条路》最早提出了解放后农村的重新两极分化的问题。以消灭阶级剥削为鹄的的革命很快就面对社会新的阶级分化这壹问题。如何弥合这种意识形态的裂缝?这篇作品在《人民日报》等几十种报刊转载,并且改编成话剧和地方戏等多种艺术形式而广泛传播。解放后中国农村何去何从,这壹思考确实在当时引起了人们普遍的反响和共鸣。1955年出版的赵树理的《三里湾》是第壹部描写农村集体化的长篇小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三里湾》并不是将合作化的过程作为壹种意识形态来抽象地進行讴歌,而是和具体的合作兴修水利工程结合起来進行描写的。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中就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壹家壹户就是壹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壹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885页,人民出版社,1968年)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的壹个重要的历史任务就是改造和消灭小农经济及其思想意识。这种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及其小农意识对中国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束缚和制约。如果不消灭小农经济,中国就只能在宋代以来的这种历史怪圈中不断循环。中国历代都是封建皇权和小农结成同盟,打击地主豪强及其土地兼并。农民壹旦失去土地,成为流民,就会从根本上危及封建统治的基础,因此,封建皇权总是努力阻止和延缓豪强对于小农土地的兼并。但是,另壹方面,这也造成了中国历史长期的停滞和循环。如果中国革命停留在土地革命的阶段,不继续革命和将革命推進到新的阶段,改造小农经济,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就和朱元璋所领导的农民起义没有任何根本的区别。因此,和周立波的《暴风骤雨》、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反映土地革命的小说相比,周立波的《山乡巨变》和柳青的《创业史》中农村叙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推進到了新的层次和新的高度,体现了中国革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進展。《暴风骤雨》和《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描写的是斗地主、分田地,是对于地主阶级的革命,而《山乡巨变》和《创业史》则是对小农的生产方式以及私有观念的革命。
土地革命使广大农民从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之下解放出来,土地革命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打破了地主的土地集中和垄断,农民获得了翻身解放。但是,另壹方面也可能使中国進壹步陷入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土改后造就了亿万拥有小块土地的小农,因此,在推翻地主阶级以后,改造小农的任务反而变得更为艰巨了。四亿多农民变成了小土地所有者,使得农村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加破碎。国家必须和广大分散的小农進行交易,因此加大了交易成本,这种情况无法适应当时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的需要。中国或者以资本主义的方式(最典型的就是英国“羊吃人”运动),或者以射秽主义农村合作化的方式改造小农经济。我们通常将柳青对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巨大热情简单地理解为执行官方的政策,理解为政治意识形态的狂热。实际上,相反,柳青对欧洲工业化的历史進程有过认真的研究和客观的考察,对小农经济的历史命运有着清醒的认识。1972年他在《建议改变陜北的土地经营方针》的报告中就写道:“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确立是工业革命的前提。国会以立法的方式通过三次法令,消灭了小土地所有制,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劳力和市场。”他对小农经济的命运有着正确的认识。1990年代,新自由主义也同样意识到小农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只是提出的解决方案不同而已。
农村集体化直接服务于国家工业化的历史任务。经过土地革命,农民从单纯的生产者变成了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因此导致了粮食剩余的减少。薄壹波在1953年秋写给毛泽东的报告中说:“过去山区农民壹年只吃上十顿的白面,现在则每个月可以吃四五顿、七八顿,面粉需求量空前增大了,这是国家收购小麦困难的主要原因之壹。”这就使得新中国建立伊始就面临粮食产需供求的尖锐矛盾,并且和国家工业化产生了直接的冲突。这也就是1953年国家实行统购统销和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壹个重要原因:“如果说尖锐的粮食产需矛盾是促進大规模开展农业合作化的动因之壹,那麽,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则是当时粮食供求矛盾发展的产物。”(薄壹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第255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反过来,今天新自由主义在中国所進行的“改革”,就是将广大劳动人民从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即集生产和需要求于壹身的“人”,野蛮地打回成廉价的“人力资源”,重新打回成为单纯的“劳动力”。
农村集体化的壹个重要的功能就是汲取农村剩余,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本。1953年统购统销以后,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扩大,成为了对于农民壹种非常方便和隐蔽的剥夺。如果说在人民公社化时期,中国农民经历了巨大的苦难的话,那麽我们应当认识到这其中客观的难以避免的历史原因:农民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伟大的贡献,为国家建立完整的、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作出了最大的牺牲,为1970年代中国当仁不让地真正進入国际大舞台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们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被迫极大限度地牺牲了眼前利益。在总结农村集体化的历史经验的时候,我们必须思考的壹个问题是: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怎样才能取得更好的平衡?怎样来看待工业化过程中资本原始积累的这种代价?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是通过海外殖民掠夺和国内剥夺农民(“羊吃人”运动)双管齐下。而中国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既不可能通过海外殖民掠夺的方式,又希望避免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夺方式進行原始积累。当时政府采取的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通过集体化的组织方式稳定、持续地汲取农村的剩余,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本。由于缺乏欧美国家和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殖民掠夺的支援,第三世界国家和后发工业化国家以内部殖民的方式所進行的工业化过程实际上是更为惨烈、漫长和难以忍耐的苦难历程。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西方帝国主义严密的国际封锁的极为艰巨困难的条件下奠定了中国工业化的坚实基础,从此逆转了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100多年来任人宰割的命运。黄仁宇说:“蒋介石和国民党创造了壹个高层结构,使中国当时能在世界里立足,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改革了中国的农村,创造出壹个新的低层结构,使农业上的剩余能转用到工商业。”(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壹世纪》,第478页,三联书店,1997年。)1950年代,中国共产党的国家资本主义政策引起了梁漱溟等民主党派人士的批评。这也就是后来“九天九地”说法的由来和所谓“大仁政”与“小仁政”的冲突。而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之间选择了前者。当中国爆炸了原子弹之后,美国意识到和中国進行谈判的时机不可避免地已经到来了。中国从此已经确立了不可忽视、不可摇撼的大国地位。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最初,毛泽东和刘少奇之间确实存在着明显的分歧。1951年5月7日,刘少奇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说,通过农业合作社直接走射秽主义道路是不可能的,是壹种“空想的农业射秽主义”,“农业社会化要依靠工业”。而毛泽东却认为:“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壹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壹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薄壹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第191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毛泽东认为,生产关系的革新本身也能够创造新的生产力,毛泽东的这壹看法获得了其他中共领导人的认同与信服,最终成为了全党的共识。
黄宗智在对长江三角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走出了壹条独特的工业化道路,而这样壹条道路的出现又与农村集体化的历史密切相关:“自上而下的工业化模式在第三世界国家是常见的,这是从帝国主义入侵后开始的。中国乡村发展的独特之处不在于自上而下的模式,而在于村、乡集体组织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壹般地说,在大部分第三世界国家,农村人口都在消极地等待城市工业的扩张,将他们吸收为劳动力。工业几乎全部设在都市或城镇,工业的发展总是伴随着大量人口从农村外移。这种情况与当今长江三角洲颇不相同,后者的农村集体组织在农村工业化的积累中起了主导作用……集体工业实际上是长江三角洲以及中国大部分地区乡村工业组织的主体。正是这种生产组织形式推动了发生于70、80年代的大部分乡村工业化,并且使中国的乡村工业化有别于多数第三世界国家。”(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266、267页,中华书局,200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著名印裔经济学家阿马蒂提亚·森指出:“中国对印度的相对优势是其改革前(1979年以前)奠基工作的产物,而不是其改革后重定方向的结果。”
1950年代中国的农村合作化和人民公社运动,组织起来,改变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及其心理,挑战几千年来的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使古老平静的农村深深地卷入了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進程之中。农村集体化是中国历史上壹场重要的革命和试验,柳青等人将这场轰轰烈烈的农村变革置于以国家工业化为目标和背景的广阔的历史進程和视野之中来加以展望和表现。
赵树理和柳青等当代作家没有回避劳动人民,尤其是农民的自私观念。赵树理说:“壹般说,无产阶级的私有观念不大,自从这个阶级产生起就是这样。铁路工人不会产生分火车头、分铁路的想法,不会想分上壹个车头、分上壹段铁路回家自己开,而农民就想把地分回去自己种。农村中新和旧的斗争非常激烈,封建的、资产阶级的和无产阶级的新的东西,常常微妙地绞合在壹起,应该注意到这壹点,否则就不会是真实的。”(赵树理《在长春电影制片厂电影剧作讲习班的讲话》,《赵树理全集》第4卷,第491页,北岳文艺出版社,2000年。)柳青充分认识到农民并不天然地具有射秽主义思想,决不可能自发地走上射秽主义道路。柳青的《创业史》和苏联作家肖洛霍夫的《被开恳的处女地》都突出地描写了农民对于私有财产的强烈感情。《被开恳的处女地》描写了中农康德拉脱把牲畜交给集体农庄以后的复杂感情:“不管妳怎样舍不得,也得把牲口送归公有,虽然它们是在家里的泥地上跟孩子壹起长大的。这种舍不得私有财产的卑劣感情,壹定要克制,不能让它在心里作怪……”“他睡不着觉,因为有条自私的毒蛇在他心里作怪,他舍不得财产,舍不得牲口,虽然他自愿放弃了这些东西……” 但是,这种自私心理并不是什么永恒的“人的自私本性”。它是壹种历史现象,它是私有制度的产物,尤其是壹种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然而,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所谓“自私本性”不仅不是什么“人性”,而且是反人性的。
“三十亩地壹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如果按照新自由主义所谓“经济人”和“理性人”的说法,那麽,农民和小农意识是最“理性”的;但是,同时也是最短视、最狭隘和最不理性的。小农壹方面充满了狂热的致富幻想,另壹方面实际上却又经常处于破产的边缘:“三月桃花满树红,风吹雨打壹场空。”为了长远利益,为了巩固合作化,就必须改造小农意识,就必须创造适应集体经济的新的射秽主义意识形态,扩大农民的眼界和视野,使广大农民看到长远利益,认识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壹致性。薛暮桥回忆说:“我国农业合作化虽然发展较快,但起初并未受到农民的反对……说农民早已普遍存在合作化的强烈要求,也是不符合历史情况的。”(薛暮桥《薛暮桥回忆录》,第219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毛泽东的射秽主义实践,对于人性有过于理想化的壹面;然而,新自由主义将人性本质化,尤其是简单地等同于片面狭隘的自私自利,则是对于人性的壹种贬低和侮辱。
在《创业史》里,柳青客观地、真实地、具体地、细致地描写了梁三老汉由于私有财产观念而产生的对于合作化运动的抵触,真实地描写了农民走上合作化道路的艰难思想历程。卢支书说:“由不实心到实心,得几年哩。和尚刚剃了头发,就有了道行了吗?还不是要在寺院里修吗?”毛泽东认为:“教育农民是严重的任务”。列宁曾经指出:“改造小农,改造他们的整个心理和习惯,这件事需要花几代人的时间。”对于广大的小生产者来,放弃小生产者的思想意识,接受射秽主义思想,这是壹个痛苦和艰难的过程。对于小生产者来说,要使他们真正意识到他们自己的阶级利益,真正认识到他们的长远利益,是极为困难的。这对于工人阶级和知识分子来说,甚至对于壹个民族,壹个国家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从根本上来说,苏联就是由于“壹国射秽主义”和民族利益的狭隘性的限制而遭致了射秽主义历史实践的失败。马克斯·韦伯在德国获得统壹以后跃升为世界强国之际,为德国民族的“政治不成熟”而忧虑重重。1895年,他在《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的著名演讲中指出:“壹个大国的最大危险莫过于被壹群没有政治意识的市侩所领导”。列宁充分地认识到,即使是最進步的工人阶级,先進的射秽主义思想意识和阶级意识也不是自发地产生的,而必须从外部灌输。对于落后的小生产者农民来说,射秽主义思想不仅不可能是自发的,而且从根本上是和他们的小私有者的思想意识根本相对立的。《创业史》的主题就是改造小生产者及其思想意识,引导他们走上射秽主义集体化道路,建立对于射秽主义国家和集体的认同,使他们成为具有远大眼光能够超越狭隘的眼前利益的射秽主义新人。1970年代,农民对于农村集体已经逐渐产生了利益和心理认同。也正是这样,当1980年代初中央壹刀切地强制执行分田单干的政策时,即使受到强大的政治压力,许多农村集体仍然被农民自发地保留了下来。更有意思的是,壹些农村集体因为政治的原因被强行解散以后,又因为经济的原因而重新建立起来,并且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而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被神话化了安徽小岗村,作为分田单干的先锋队,壹度因为个人的自私而瓦解了集体。但是,小岗村却并没有因为强烈的私心和率先分田单干而富裕起来;而是相反,小岗村人仍然长期徘徊在贫困的边缘。因为这种自私和单干只能使壹盘散沙的农村原子化和短视化,彻底丧失掉共同体的观念和长远的眼光。导致小岗村长期贫困的根本原因也就是导致他们当初按手印分田单干的原因。因此,反思今天农村的危机,或者所谓“三农”危机,必须摆脱意识形态的偏见,必须实事求是,必须回到历史,回到当代农村反反复复左左右右的历史。
农村何以产生危机,最广大的农民却何以成为“弱势群体”?尽管中国农民在数量上是世界上最大的群体,但是同时,他们也是世界上最缺乏组织的群体。而没有组织就没有力量。毛泽东认为,中国农民潜藏着无限的创造性和巨大的力量。中国农民之所以没有力量,是由于他们缺乏组织;因此,他提出要“组织起来”。毛泽东作为壹个出身于中国湖南农村、始终关心农民命运和长期从事农民运动的领袖,他对于农村合作化运动有着巨大的热情。1980年代启蒙主义有壹个明显的思想误区,就是将农民的悲惨命运简单地归结为他们的“愚昧”,归结到他们“精神奴役的创伤”。从胡风到刘再复,承袭了五四启蒙主义观点,他们都将(启蒙的)知识分子/(愚昧的)农民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启蒙就能消除中国农村的贫困。启蒙主义既有其合理性,但是,也存在着根本的认识缺陷。启蒙主义缺乏对于历史本质的真正认识。历史的本质不是简单的“思想”和“知识”,而是复杂的“结构”。著名的“南京大屠杀”发生在当时中国的“首善之区”,是中国最有知识的地方之壹;然而,这却并没有使南京市民避免在日本侵略者面前像牲口壹样地被成群地屠宰的命运。然而,在中国农村,在中国最落后的地区,却以地雷战和地道战等各种创造性的方式对于现代化军事技术装备起来的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发起了顽强的抵抗,他们在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的武装下释放出了巨大的反抗力量。
我们知道碳和鉆石都是由碳原子构成的。如果用启蒙主义知识分子原子论和新自由主义自私基因的观点来看的话,碳和鉆石在化学本质上是相同的。原子论无法解释碳和鉆石何以在物理性质上却有如此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的本质就在于组织结构上的差异。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将人概括为“理性人”,将人的原始、兽性的因素擡高到最高的地位上,甚至于提出了极端肮脏的“灶痰”论。我们听到过壹个说法:壹个中国人是壹条龙,三个中国人是壹条虫;壹个日本人是壹条虫,三个日本人是壹条龙。因此,中国人缺乏的既不是知识,也不是自私,而是缺乏公共生活和对于共同体的认同。从明治维新开始,日本知识分子就鼓吹极端的国家主义,对内整合,对外侵略。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与日本独特的企业文化相联系的。这种企业文化和新自由主义理论是相反的,也就是每壹个工人都将工厂的利益当成是自己的利益。实际上,新自由主义的“吐痰”论充分反映了第三世界国家买办知识分子的特点,因为他们的阶级基础不是民族产业资产阶级,而是国际垄断资主义,他们的利益和国家内部的利益不仅不是壹致的,而且恰好相反是根本对立的。现代民族国家是壹个权力不断提取和集中的过程。在本质上,现代民族国家是“极权主义”的。在某种意义上,中央集权的趋势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不可避免的。在今天,甚至壹个跨国公司就是壹个巨大的高度集权的封建王国。美国建国以来,联邦政府的权力越来越大。可是,当美国的霸权不断扩张,甚至以巨大的联邦赤字不断扩展全球霸权的同时,中国的新自由主义在自己国内,在壹个受到全球化霸权威胁的发展中国家内部,鼓吹“小政府,大社会”,就变得非常可疑了。解体中国以及民族国家,只能强化国际霸权,其结果就是使中国民族沦于万劫不复的境地。这就好像中国农民在1980年代“放权让利”和“分田单干”的“改革”中最初得到了暂时的利益和好处,可是由于退化到原始的小农经济和壹盘散沙的无组织状态,结果使自己最终不可避免地沦为对于掠夺完全丧失了反抗能力的最大的“弱势群体”。尽管中国农民人口众多,可是面对今天其他各种不同组织化程度远远高于他们的利益集团,他们没有丝毫的谈判和反抗力量。
仅仅从物质资料的层面,从物质资源上的过分透支和衰耗等方面,还是远远无法充分认识到1980年代集体化组织结构崩溃对于农村发展的损害的,因为更为严重的是组织结构、思想意识和精神境界上的全面崩溃和退化。农村组织结构的溃散,使得异常艰难地组织起来的农村重新向小农经济和壹盘散沙的原始状态全面退化。因此,归根到底,中国当前农村的危机是由于人民公社的解体所造成的农村组织结构崩溃所造成的政治危机和制度危机。解决危机的根本办法就是重新恢复农村合作组织,進行新的合作试验,引导他们走新的合作道路。在新的合作组织建立的过程中,必须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壹方面既要积极引导,另壹方面又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充分发挥他们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中国农民的生活成本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原《中国青年报》编者按:199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161.98元,只够我们在星级饭店里吃几顿饭。值得進壹步澄清的是:
第壹、1999年夏天,我们在河西调查研究时,壹位年轻的乡长告诉我们:基层上报农村农民收入时,多报30-40%,否则提留不够用。在这篇调查中,王昌道家的人均收入246元,上报的是2340元。后者居然是前者的9.5倍!扣除存在的巨大水份,农民收入还有多少钱?
第二、“农村居民”的全国统计,包括杨柳清、大邱庄、华西镇、温州、江浙乡镇企业所在的样板地区的农民、珠江三角洲等早就比城市居民还富裕的样板地区的农村居民;同时,也包括那些在国外有产业、在香港包“二奶”的农村居民。倘若将沿海两亿多相对富裕的农村居民去掉,内地广大农村居民手里还有多少钱?
第三、倘若将农民手中卖不出去的大量存粮扣除,上缴了各种负担之后,农民手里还有多少钱?(注1)
第四、倘若再将各地基层村长、会计、乡镇企业厂长等干部及其亲属等农村居民去掉,真正老老实实种田、打工的大多数农民,壹年下来能剩多少钱?
如今,中国70%的人口是统计上的农村居民。农民收入增长持续停滞,已经有年头了;卖粮难和各种负担,更是雪上加霜。然而,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改革开放日益深入,壹部份人利用各种条件和手段先富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如何继续为广大人民谋利益?
记者在苏北采访农民负担问题时,走访了樊葛埠村的壹个农家,听户主王道昌详细算了壹年的收支账。
王道昌,今年39岁,全家七口人。两位已60岁开外的父母、爱人、壹个孩子和两个30岁出头至今尚未成亲的弟弟。除了弟弟跟乡建筑队在外做工,其余几口人(除了四岁的孩子)都在家种地。
王家共有两处平房,分别是他家和父母及两个弟弟的住处。家中最值钱的是壹台小型手扶拖拉机,没有电视机、收音机,更谈不上别的家电。
他家共种了8.02亩地,其中四亩是良田,分别种壹季水稻和壹季小麦。另有4.02亩为旱地,种山芋、花生等。另外,还养了五头猪和壹头干活用的牛。
大冬天了,王家床上仍垫著草席,盖的是非常单薄的被子。村长介绍说,只有来亲戚,王家才可能买点肉尝尝,大概壹、两个月能有壹次。县里统壹制作的农民负担“明白卡”上写道,王所在的村1998年人均纯收入2340元。
表-1是王道昌1999年全年的收支情况列表明细,从中可以看出他家年人均纯收入和农民负担的轻重情况。由三个表格可以看出,王道昌种了壹年的地,即使不吃不喝,也只能挣724元。若把全家的日常开支,如招待亲友、添置衣服、看病算在内,实际上入不敷出。
依1998年的做法,两个弟弟明年春节还可能从乡建筑队那里再得到1000元的工钱。如果这能成为现实的话,王道昌家1999年的纯收入也只有1724年,人均246元。当然,这要求王道昌必须把所得的2000公斤稻子和1000公斤小麦全卖掉。而在卖粮难的今天,几乎不可能。
据上分析可知:
1、农民说种地赔本,是不争的事实。
2、即便将两个弟弟在外做工的工钱也计算在内,且全家不吃不喝,同时不发生其它任何开支,王道昌全家年人均纯收入仅246元。这与县里农民负担“明白卡”上所称的2340元的人均纯收入相差甚远。
3、村里按人头收取的“生猪税车船税”和八项收费等,连四岁小孩子和60岁以上的老人都无壹例外要交纳这些费用。这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
4、多项收费,村里都不是据实征收。如没有个体工商业,要交个体工商税;没有房屋买卖,要交契税。有的是重复收费,也是违背国家政策的。
表-1:王道昌家1999年收入情况
收入项目
产量(公斤)
单价(元)
收入金额(元)
麦子四亩
1000
0.9
900
水稻四亩
2000
0.82
1640
花生
150
1.2
180
山芋
1500
部份人吃、部份喂猪
五头猪
450
俩弟弟打工
1000
总计
4170
表-2:农业生产支出情况
项目
数量(公斤)
合计(元)
种子
30
460
肥料
1275
523
农药
237
其它
180
总计
1400
表-3:交纳税费情况
项目
金额(元)
数量(人)
合计(元)
村提留乡统筹
115
7
805
生猪税、车船税
70
7
490
八项税费
75
7
525
建校费
18
126
小手扶拖拉机
100
总计
2046
(注1)1999年我们在甘肃河西地区调查研究,酒泉干部反映,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存粮7000斤,卖不出去。按这篇报告中计算,就算是粮食都能卖出去,交了各项负担之后,王道昌家1999年人均净收入103元;实际上已经入不敷出。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中国北方农民的生活状态分析 二零零一年
官逼民反
农民生活好转,主要是八十年代的事情。近十多年农民生活日益困难,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究其原因,是因为农民深受三害之苦:壹是自然灾害,二是地方政府之害,三是市场价格波动之害。而在三害之中,
“农民最感无奈,也最痛恨的是政府之害。每到春秋二熟,广播里就整日响起征粮催款的声音,农民壹听广播响起,便头皮发麻,脚底发软。地方政府各部门耍著各种花招搜刮农民。去年,他弟弟壹家五口,累计上缴近千元,人均近200元。..........他夫妇两人,辛苦壹年,劳动所得,三分之壹以上给地方政府征缴去了。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农负率不得超过全年纯收入的5%。其实,农负率高达百分之三四十,是个极普遍的现象。如今,妳随便到农村去走走,到处都能感受到农民与地方官吏的严重对立情绪。前几天我回乡,与壹村民谈起贪官污吏、苛捐杂税等事,这位年约40岁的农民愤恨地说:‘总有壹天要官逼民反的。到时我就第壹个冲击县、乡政府,将这批贪官污吏杀光。’”(253页)
农民负担重的原因之壹,是乡镇政府的财政不按量入为出而按量出为入的标淮征税。这实际大大鼓励了中共官僚体制的痼疾,即官员无限膨胀。作者说:
“壹乡党政人员从公社末期的二三十人,急剧攀升到百余人甚至二百余人。县级党政人员,从原来的壹二百人扩张到七八百人,甚至千余人。”
作者经广泛访谈后作出如下报导:
“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官员安排他们的子女、亲友就业。‘如不给安排,就是不给上级领导面子,妳不给他面子,他不给妳办事,谁顶得住啊?’(92页)
农村供电是壹个好例子。作者访问壹位在供电所工作的员工。作者问:
“‘各村的墙上都写着物价局、电力局核定的农村电价每度0.45元,并规定农民对超收部分有权拒交。但农民实际所付电价每度要0.8元,甚至更高,原因到底在哪里?’他的答复是:‘县电局机构日益扩大,人员增多,按每度0.45元核定价格收费,根本无法维持日常开支。’”(404页)
新官场现形记
什么“为人民服务”,早成了空话。各级官员首先是为了以权谋私。壹个村支部书记说:“现在人人都认为无官不贪,妳就是不喝不拿,洁身清廉,别人也不会相信妳。妳如明明不贪而别人都认为妳贪,这不是摆着吃两份亏吗?既然这样,倒不如贪壹点。”有壹天,作者在息县与新蔡县交界处看到三辆豪华轿车,两辆面包车停在路旁,旁边站着十几个衣冠楚楚的官员,像在恭候什么贵宾。壹问之下,原来是息县领导人在恭候上级的检查团。什么检查团,往往是吃喝团。而下级官员为了令上级满意,自然得大拍马屁和厚情款待。壹位基层干部告诉作者:
“评比既缺乏客观统壹的标淮,那就得在态度、人情、关系与礼数上大做文章。妳到县城外迎接,我就到县界外等候,妳派党政领导出迎,我就四大班子全体出动。壹县想出壹个新招,他县纷纷仿效。手握上方宝剑的钦差大臣到达某县,邻近各县即设立情报组進行火力侦察,看别县的接待规格档次,住什么级别的宾馆,甚至吃什么菜,喝什么酒,抽什么烟,都属侦察范围。还得看别人送什么礼品,否则,送轻了不行,送重复了也不行。如送礼金的,那麽要打听清楚送给检查团主要领导是多少,壹般成员是多少。这些情报,都得通过内部私人关系才能搞清楚。总之,...........前呼后拥,实在搞得人仰马翻,神经紧张。干部们劳命,百姓伤财。”(591页)
这壹幕“官场现形记”现代版令作者听得“目瞪口呆”。贪污腐败之炽烈,令不少人开始怀念毛泽东时代。那时候享有丰厚的物质特权的主要是高级干部。农村公社干部虽有油水(作者报导即使在大跃進的大饥荒中,干部少有饿死),但是由于毛泽东爱用“群众运动”来约束壹下基层干部(最有名的是六十年代初的四清运动),所以基层干部的贪污不会像今天离谱。无怪乎壹个省检察官说:
“‘论官位,我这个省检察长不算小,论职权,可以惩治壹省范围内的贪官污吏。但说实在的,我连壹个县官、乡官都检察不了。不要说没有案发的,就是把案子送到我这里来,也很难。如今官场上下左右往往形成壹个壹个的关系网络。壹人贪赃,往往牵动壹串。上下说情,晓以利害,很难秉公执法。党政腐败,越演越烈。中央壹直在抓反腐败问题,但单靠纪委、检查部门,收效甚微。如此下去,这个党的前途,实堪忧虑。’我问吕先生:‘靠纪委、检查部门无法有效遏制党腐败,那还有其它更有效的办法吗?’他说:‘只有靠群众运动!毛主席的群众运动、政治斗争,年年搞、月月搞,当然是不行的,但取消群众运动更不行。如今只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讲群众运动,取消四大自由,不是给地方官员吃定心丸吗?地方党政以权谋私,肆无忌惮,实与取消四大自由、群众运动有密切关系。’我问吕先生:‘在当前干群关系如此紧张的情况下,中央发动壹场反腐败的群众运动,将会有何种后果呢?’这位老先生沈吟良久,说:‘看来也不行。满腹怨气的群众壹旦起来,从村委到乡、县,壹定有许多干部被活活打死。天下岂不大乱。’”(609-610页)
但维持现状,又能避免“天下大乱”吗?作者报导壹位县党校校长的说话:
“中国历代王朝……都是亡在内部腐败上,弄得官迫民反。我们能否逃脱这壹历史宿命?我可以告诉妳,许多人都持悲观态度。”(181页)
官僚集团离心离德
不仅官员与农民的矛盾日渐尖锐,就连官僚集团内的矛盾也是这样。上级指责下级,下级也指责上级。面对农民抗税的大小骚乱日多,高级以至中央官员往往把责任推给基层干部,指责他们“作风粗暴”。壹个省委书记这样说下级干部:“不给妳们压任务,下指针,妳们就不动;给妳们压任务,下指针,妳们又乱动。”例如为了收税,壹些基层干部竟至毁人家园、夺人牛羊谷米,甚至打人杀人。但是,另壹方面,越来越多基层干部不忿于被指责。壹位乡党委书记说:
“‘农民负担确实太重。问题在于,沈重的农民负担,不是想不想减的问题,是能不能减下来。..........更要命的还有上面各部门的利益。宣传部门每年要我们订几十种报刊杂志,这十几万元还不是最终摊到农民头上吗?去年,电力部门要在我乡建壹所变电站,也要乡政府出钱,乡政府又不是摇钱树,这笔钱不也落到农民头上吗?每度电按规定只有四五毫,实收八九毫,这差价给他们用到甚地方去了?.........农民负担越重,催征的难度越大,地方政府与百姓的矛盾越尖锐。农民上访上告,上级信访部门倒是客客气气地接待他们,反而指责我们基层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甚至以为基层干部中饱私囊,欺压百姓,其实我们执行的任务,哪壹项不是来自上面的?’最后这位书记叹气道:“照此下去,不出三五年,天下大乱。”(459页)
官僚集团内部离心离德,官员与农民矛盾亦势成水火,这统统是社会危机要爆发的先兆。但是直到现在中共的对策,是缓和危机的少,火上加油的多;特别是它至今仍是对于壹切负面报导,壹概以捂住为法。上至朱镕基,下至基层干部无不如此。事实上,作者本人的实地考察往往也要避重就轻,拜托人情才能進行,而且常常被村官警告“不要破坏安定团结!”
分田单干的局限
同人民公社时期相比,现在河南农民生活无异是改善了。八十年代以前河南许多农民以杂粮为主(例如红薯与高粱),很少吃得上小麦米饭。在解放前,能经常吃上这些精粮的,只有地主。而现在许多农民经年都能吃小麦造的白馍(馒头)了。所以老壹辈农民对目前生活是比较满意的。(202页)
生活改善是因为单位产量在过去50年提高了几倍。部份原因是由于分田单干,农民有了经营自由,所以积极性提高了。所以壹般农民是再也不愿走过去强迫集体化的老路。但当作者问到壹些农民是否愿意走私有化道路,即把土地产权转移、集中到种田大户手上,他们却答:“如将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大多数农民吃什么?”(496页)
有些人主张私有化道路,根据之壹是分田单干已显出局部私有的优势。但曹书告诉我们,土地生产力的显著提高不能全归功于分田单干本身,还要考虑过去集体化时代所留下来的农田水利建设及种子改良、化肥及农药的推广等等。(76页)正因如此,农民对毛泽东的评价并不像壹些言必希腊的知识分子那样全盘否定:“我又问:‘妳们认为毛主席好呢,还是邓小平好?’他们异口同声地说:‘都好哇。’
‘解放前,这壹带产量很低,且处低洼地,常受涝灾。小麦亩产最好的土地在最好的年景只有140~150斤,高粱每亩120~130斤。壹般土地,每亩百来斤左右,壹受涝灾,往往颗粒无收,只得逃荒要饭。’
‘中农之家(王老汉解放前有30亩地、6口人),在正常年景,又无苛捐杂税,壹年勉强能接得上吃。但在那个年头,苛捐杂税特别沈重,若遇兵匪,全村被搜刮壹空。村民百姓壹直生活在恐慌之中。’
‘解放后,在毛主席领导下,消除了恶霸,村民生活安定了,取消了苛捐杂税,生活比解放前好多了。搞农田水利建设,旱涝之灾减少了。’”
问题是包产户能否继续提高生产力?现在看来,包产到户当初所发挥过的促進生产力的作用已到尽头了。农村各地人均耕地只有壹亩上下,农民最多只能吃饱,完全谈不上现代化生活。这对上壹辈农民来说还是可以忍受的,但对于中青年农民来说,要他们这些文化水平较高、见闻较广、去过城市甚至部份打过工的农民来说,顿顿吃馒头仍是不能忍受的贫穷。何况,守着这几亩地亦意味毫无保障,因为只要壹点天灾人祸,或有家人生病,则连吃饱也办不到。
土地生产力相当程度很靠水利。在中国8000万贫困人口中,有6000万是直接因为缺水。但是分田单干之后的小农恰恰最没有力量发展水利建设。壹位村支书说:
“1981年实行土地承包制,分田单干,农户各顾其家,村干部省却集体化时每日派工、评分的头痛事,所以干部群众都认为该政策好。然也带来两个问题:壹是全村土地的机耕率比1981年前还低。全村有10余台拖拉机,基本用于运输。大部分农户用牛耕地。二是全村水利建设投入大大减少。如今二三千亩耕地,仅有9口百米以上深井,其中6口是集体化时期建立的。从1981年到1996年的十五六年间,村里只打了2眼深机井。分田到户后,再集资打井,困难颇多。如谁受益谁出钱,如今打壹口井费用很大,他们未必出得起这笔钱。”(294页)
毛时代那种由国家机器强迫农民集体化,而且是盲目追求“越大越好”的集体化自然很坏。但是八十年代初的分田单干本身也往往走向另壹极端,就是把壹些分无可分的农业机械及农田水利也分掉,结果只是造成生产力的破坏。作者在壹条农村看到水渠被破坏挖掉,就问当地人:“水渠怎能分,分了又有什么用?”;当地人答:“分掉了也可以取土填房基。”作者叹道:“统壹的水渠也能分,中国农民分的劲头和分的彻底性实令我惊叹!”(114页)
但全归咎农民并不妥当,也同作者自己所观察的有矛盾。当年那种壹刀切分光集体财产的劲力首先来自国家强制。壹位县政法委主任说:
河南省直到1983年才全面推行分田单干,行政指令,壹级壹级压下来,非分不可,而且分得越彻底越好。多年来的集体积累,壹夜之间化为乌有。还美其名曰‘分光吃光,不留后遗症’。其实,最大的后遗症就在于,村集体壹旦没有自己的经济来源,村委就形不成壹个健全的组织,有许多公共事务就办不成。............
他们说,如果当时不采取强硬的行政命令,不搞壹刀切,而是充分尊重各公社、各大队、各小队的实际情况与村、组农民的多数意愿,那就好了。如果干部与群众愿意继续走集体化道路,就让他们继续搞下去;如果干部与群众愿意分田单干,那麽就分田单干。......就河南农业来说,在集体化时代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有些公社与大队,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小麦亩产已近千斤,耕地基本上实行机械化,集体积累也比较多。像这样的大队,多数农民对分田单干的要求并不迫切,甚至没有这个要求。
新合作化运动与国家民主化
农民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与规模经营。依靠目前的机械与技术水平,壹个五口之家能耕作50亩-100亩(81页)。以这个标淮看,目前土地最多仅够壹亿农村劳动力使用,其余近3.7亿得靠工业、服务业或农村其它经济部门吸收。这是壹条漫长道路,而目前的起步点只能在包产到户的基础上去逐步提高经营效益。为了克服单干的局限,壹种办法是由国家推动重新集体化,另壹种是私有化。私有化为大多数农民反对,所以不能选择;重新由国家推动集体化,则毛时代的失败经验已证明行不通。(764页)尤其因为“各级地方政权存在着日益脱离社会、且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强大趋势。……官吏以权谋私……。”(767页)
作者认为出路在于鼓励农民自发地实行合作化。这种合作化同过去毛泽东时代不同的是不能依仗由国家官员去发动。“新合作运动的宗旨是:把小农扶上合作之路,但坚决让他们走自己的路。”(766页)
但令作者苦恼的是,要农民自发地联合起来,同农民特性相矛盾。作者认为,“农民历来善分,分到家庭而后止,从来不善于在平等协商基础上進行各种形式的联合”。(165页)“分散经营的农户在客观上存在共同利益,但在主观上无法形成共同利益的意识,这就决定了农民只能依赖别人来认识并代表他们的共同利益。这个‘别人’,在壹般情况下是地方政府的官吏。”(174页)“合伙、股份制企业差不多有壹个共同的结局:闹翻、散伙”(191页)
小农单凭自己的力量的确很难联合起来;他们不能没有壹个真正为自己利益服务的政府的引导与协助。但是曹锦清很清楚,现在的中共各级政府并不是这样壹个政府;相反,它是壹个凌驾于社会之上、兼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的公共权力。由政府来帮助农民合作化,“我敢断言绝大多数官员不把这种合作社搞成官办与低效,是不会罢休的。”(499页)
作者提出了壹些具体措施来扶助农民“走上合作之路,但坚决让他们自己走路”,包括办教育,办刊物,精简官员等等。但是,如果各级官员已经成为脱离社会,凌驾社会之上的异己力量,妳又怎能确保这些官员愿意只限于“扶助”而不去粗暴干涉呢?老实说,单是请官员不来管农民自己的事已经近于不可能了。中国的国情就是官员无处不管,无事不管;尤其对于真有可能发展成功的事业(例如农民的广泛的自我联合),就更是难以忍手不管。所以,虽然作者有意避开民主政革国家这个重大命题,但是壹旦深入分析便仍是无法回避。
没有民主所以中国农民无法富裕
作者不热衷于民主奋斗,因为他同许多人壹样,认为中国民主前途遥不可及,理由正是中国是壹个小农国家:“全盘引進西方的民主制行不行?这种……政治民主制虽然较能有效地防止公共权力的特权化倾向,但在壹个有着数千年封建传统且依然以小农经济为主的中国社会内能否有效地运行……这是大有问题的。”(768-9页)壹个小农国家只能同政治专制相适应,难于建立民主。
这个解释简单明了,但并不正确,兼且自觉或不自觉地显出对农民的歧视。中国没有民主,这笔帐不该简单算在农民头上,因为当代中国已经不是鸦片战争时代的中国,并非除开地主之外便只有农民壹个阶级。在“改革开放”前,除农民之外还有近亿“老大哥”工人阶级;在“改革开放”后,廿年来更产生了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专业人仕。在世界历史上,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即使相对小农只占人口少数,却不妨碍他们成为民族的民主先锋,先后打倒过许多专制政权。在近代中国史上,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民主奋斗的成绩远逊于外国,但是也不是等于零。所以,若要考究中国现在何以没有民主,至少要问:为什么工人阶级至今没有为民主斗争?是天生不能还是暂时不能?为什么许多人曾寄予厚望的新生资产阶级,至今仍那麽令人失望,不仅没有多少民主呼声,反而不少人热衷结交权贵以谋利?又为什么那个号称为人民服务的党,那个靠农民军队才坐上江山的中共,今天竟然会变成同农民利益对立的党?全都是因为小农“素质”太低造成吗?这样岂不是把其它阶级,把国际因素例如当时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俄国革命及其堕落、中共本身的蜕变、世界资本主义的危机,后来的冷战及对中国的围堵等许多其它因素壹笔勾销吗?不首先回答这些问题,却轻率地拿农民的素质太低来解释政治专制,是否有点不公正?
作者能够注重调查,深入农民中间去作访谈,这种实干的治学精神是好的;能够为农民伸张正义更是值得赞赏。可惜作者同时也承袭了壹些对农民的偏见,承袭了这壹代知识分子对民主斗争的悲观情绪,看不到目前对中国社会進行全面民主改造的迫切性及可能性,反而只着重進行点滴的改良工程,或着重向领导人出谋献策。问题是,难道几十年来的经验还不足以证明,最好的主义或政策,壹经那高踞社会之上的官僚集团执行,总难免走样变质?
推行土地家庭承包制后,这壹自流灌溉系统屡修屡毁。这个‘毁’,可不是毁于天灾,而是人祸,毁于分田单干的小生产方式及农户的自私短见。由于灌溉渠道占地很多,沿渠农户不断地与渠道争土地。冬季筑起,春季又被扒掉。冬季是渠進地退,春季是地進渠毁。壹条河渠,壹处开决,即成废渠,何况沿渠农户把它挖得千孔百缺。所以,每年的冬季水利建设,徒具形式,且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好端端的壹方高产水稻区,如今变成为小麦、玉米产区。两熟不及壹熟。又如农业科技推广,分田单干后阻力甚大。各分散的农户成为独立的经济决策单元。且各农户的劳动力结构、经济状况与文化程度各不相同。这壹户引用玉米良种,那壹户为了省几个小钱,使用自留种。但玉米扬花,四处飘散,结果良种无效。今天这户打药除虫,虫飞到那壹户的田里,明天那壹户打药除虫,虫又飞回到壹户田里。再说,农业机械设备的闲置与浪费,实是惊人。如今经济条件稍好且人均耕地较多的村,几乎家家购置小手扶、抽水泵。”(624-5页)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初期中国南方农民的农业生活 二零零二年
就算是极力鼓吹中国加入世贸的人也得承认入世后对农业会造成很大冲击。然而在入世前,过去近十年,各类税费高昂,农民在子女教育、医疗开支又大大增加,再加上粮价下降,水利失修和环境破坏导致的水灾、旱灾等已使农民不胜负担。大量年青人流到城镇工作,才能勉强支撑沈重的农民负担。
最近笔者到过湖北省壹个贫穷县──孝昌县的壹个小村落,从村民与回乡探亲的人了解到农民更具体的苦况。湖北本是大陆主要粮产区,自古就是鱼米之乡,富庶之地。但由于税费过重,早前就有报章报导壹年内“湖北重税逼死农民”。(明报2002年1月26日)
土地与农民负担
该村落是壹个行政村(2600人)里的壹个自然村,当地人叫湾(应为土旁,下同)。那里于1981年末第壹次分田,无论是刚出生的婴孩还是老人,每人都分到约1.2亩的责任田(邻近另壹个乡由于人口多,每人分到约半亩田)。田地主要用作种植稻米、小麦和油菜。责任田分得多不壹定是好事,因为田地是否用来耕种,农民也要按比例交各项高昂税费。
至于在1995至1998年,该户书面上的负担分别是1239元,2190元,1357及1573元。但农民指出那通通是假的,95至97年每年要交二千多,98至2000年每年约2500元(由于天旱没有多少收成,2001年只交了几百元公粮)。这比起1982年,初分田时交的170元大大增加了(这是凭农民的记忆,没有书面记录)。据说税费大增的主要原因是乡村干部比起20年前多了近10倍。
虽然监督卡上已记录当年农民需缴税费,上面亦写明“卡外负担农民有权拒付。”但实际上每年村委派人来收税费时,会按每亩再加几十元,又从没发过收据,只是在他们的帐簿内记录。98年就试过有村民拒交额外税费而被村委召来的公安毒打及将粮食搬走,女户主跳河自杀但被救。所以农民对于地方官僚形同抢劫的做法只有逆来顺受。
水利与自然灾害
据村民说,从前每年曾种三造稻米,但亩产量越来越少。另壹方面,天气越来越热(大概与全球气温上升有关),水资源减少,现在壹般只能轮流种小麦和稻米。
农民对集体(公社)时期有很多负面批评,但在改善水利方面做了壹定的工作,例如在50年代土地改革后不久,便在当地修建了蓄水池,以供应农业用水(当地没有大河流经过),第壹个在57年建成。分田到户后,地方政府便没有从事水利工作,致使壹些水道淤塞。另外,有养鸭户在壹个蓄水池养鸭,污染了水池也没人管。
2001年7月,当地持续干旱,笔者到访的湾由于地势较高,旱情是全县最严重的,蓄水池和水井全干了,农作物全部枯死,连人喝的水都没有。村民逼不得已,联同对面湾每户各派壹名代表,共二、三十人坐车到县政府请愿。政府答应免费提供食水,直至旱情解决。结果政府用车巡回送水到各湾,每隔3天才送壹次,只送了3次。之后下了壹点雨,水井有水了,旱情才舒缓,但农作物已反魂无术。
那是村民第壹次以集体行动提出要求。那两天共有两三百名来自不同湾的人到县政府请愿。
据说大旱后中央政府拨了800万元改善该县水利,但实际上用在各项工程上的只有几十万,其余的就進了层层官员的口袋里。
除了旱灾外,农民生计也受畜禽瘟疫影响。虽然在税费中就有壹项是畜禽防疫费,但有关部门却没做任何防疫工作。去年年底,该湾便有很多鸡死于瘟疫。
电力、能源与电话
据该村村委书记说,家庭用电每度7毛(工业用每度8毛),但实际上农民要支付每度1元的电费。壹户家中只有光管、黑白电视机、水井食水抽水泵,每月便要交十几元电费。更奇怪的是,电费不是由供电厂派人来收,而是由该村壹家专利的磨榖厂的老板来收,也是没有收据的。那究竟是谁多收了农民的电费?
村民家中壹般有烧煤饼的炉,但由于烧滚壹煲水便要壹毛多,他们多是烧稻草煮食,壹个人烧草,壹个人炒菜,很花时间。厨房通风不好,烧草时烟很大,很多中年妇女眼睛被熏坏,呼吸系统也受影响。
该湾25户中,只有壹户负担得起安装电话。安装费300元,后按通话时间计费。这户并没有种田,户主在县政府部门工作。
家庭、婚姻与计划生育
笔者作了湾内简单的人口统计。这统计是包括各户户主的已婚女儿而没有包括其媳妇,因为这较易统计及反映实际人口状况。
该湾有25户,共133人,平均每户5.32人。每户包括户主(通常是男人),其太太、父母、子女。平均每户有3个孩子,最多的有7个。
年青人结婚对象都不会在同壹个湾内,大部份是靠亲友穿红线(做媒),到了通婚年龄父母便会很着急为他们寻找对象。由于巨大的家庭与社会压力,很多年青人对对方认识不多便要结婚,制造了很多不幸的婚姻。
绝大多数年青人婚后会与男方父母同住(除非夫妇同时外出打工),因为他们没有经济能力另建房子。新婚媳妇不壹定能适应新的环境及婆媳关系。
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很明显。春节时女的在厨房做饭,男的招呼人客,或去拜年打牌(当然也会全家壹起去拜年)。
平日,由于男性壹般较壮健,是种田的主要劳动力,女的在农忙时也要落田,但壹般负起做饭、照顾长幼的传统角色。
由于年老农民完全没有退休福利,唯有靠儿子供养。出嫁的女儿壹般要供养老爷奶奶,难以支持父母。所以农民务必要生儿子,这给予农村社会重男轻女壹个解释。
该村到94年才严厉推行壹胎政策,但若第壹胎是女孩,5年后可生第二胎,无论是男是女,都不可生第三胎。现在似乎没有杀女婴的情况,因为百分之九十以上怀第二胎的妇女会做B超(超声波扫描),若发现是女的,就算快要分娩,也会把胎儿打掉。有点奇怪的是,该湾75名孩子中,41人是女,34人是男,仍是女多男少。
有些农民认为计划生育比提留更厉害。据说该湾最穷的壹户连椅子都没有,就是由于超生了两个孩子,交不起罚款,什么值钱的都被搬走,连椅子都被砍烂。计划生育原本的意义是要减轻人口负担,改善人们的生活,但实际上却令穷者越穷。
在湖北省黄梅县有这样的个案:98年时壹个生了两名女儿的妇人还想追个儿子,怀孕后便偷偷到武汉工作待产,怎知被村委发现,派了3个人到武汉把她押回村里,在怀孕8个多月时强逼流产。更令妇人壹家伤痛的是,那个是男胎,假如他们有两万多元,便可保著这个男婴。
2001年,同是黄梅县的另壹妇人,已有壹名女儿,正在外面打工,被村里的计生办催她回去做孕检,她由于请不到假,来不及回去,家人便被罚了300元,电视机也被抢走。后来她回去作了孕检、上了避孕环,才取回电视机,但罚款没有退回。
教育
1980年,小学学费每年18元,孩子上学壹般没困难。但自90年代开始,子女教育绝对是农民沈重的负担。政府推行9年义务教育,是指农民有义务送子女入学,而非政府有义务提供免费教育。政府规定小学学费每年360元,中学720元,但该村小学学费每年440-460元,另考试费24-30元,学习数据共4本,每本5元,寒暑假作业每本5元。初中学费每年920-940元,另考试费130元,喝水费60元,初三(中三)补课费200元,计算机费100元。高中学费更是每年1800多元。初中和高中是不同的学校,都离村很远。学生要寄宿,壹名初中生说学校生活很艰苦,他要带米回校,有人煮饭,但菜要自备,每次回家便带回壹些凉菜,在校吃几天。
由于农民种田壹般仅能糊口,子女的学费多是靠年长子女(首先通常是女孩)外出打工来负担。壹个家庭假如有壹子壹女要读书,但只能负担其中壹个,那通常就是女儿辍学,外出打工或照顾年幼弟妹。
村民中男的学历普遍比女的高,在25户中,有22户的户主比太太的学历高,2户夫妻均没有接受教育,另壹户仍未结婚。41名非在学年青人中,有16男,25女;男的只有1人没有念初中,其余15人均念至初中,大部份念完初三或以上;女的有18人只念完小学,其余7人初中或以上。
农村重男轻女明显。女孩教育水平较低,外出打工也难以找到高薪的工作,经济地位低促使女性难以走出男女不平等的恶性循环。
假如学校教育是免费(起码像是香港那样实行9年强迫免费教育),男女的教育水平不会有那麽大差异。
约有壹成初中生升读高中,除了因为学费贵,壹般农民负担不起外,村里的小学和初中每班都是六、七十人,教师难以照顾个别差异,坐在后排的学生甚至难以听到老师讲话,也使很多孩子没有多大兴趣读书。农忙时,孩子们要帮忙干活,也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业。(见附文:农忙的壹天)
医疗
除了子女教育外,医疗也为壹些农民带来沈重的负担。该湾内壹名40余岁的妇人患了心脏病,由于没钱治疗,拖了壹两年便死了。自91年开始,医疗费用不断上升。医疗变成了以利润取向。
村里没有医院,若有急症重病,就要坐车近壹小时,送到县里的医院。从前的赤脚医生已改为乡村医生,全村有2个,另有壹家私人诊所。壹般病情轻者,诊金连药费2至3元,较重者10多20元。这比起大城市如深圳的医疗费动辄要七、八十元就便宜得多。但对于贫穷的农民来说,20元已是不小的数目,所以非逼不得已也不会找医生。有位中年人患上肝癌,就要几万元医疗费,相当于壹个农户十多年的收入。
产子的费用也是不小的负担。已有壹名女儿的妇人打趣说,那有钱生第二胎。由于在家产子的危险性高,这两年已减少,但没有钱的,也只得花200元找接生员到家里接生。若到医院产子,要500-1000元。
外出打工与回流
由于种田难以维持生活和孩子教育,自80年代中,年青人便纷纷外出打工。
该湾41名非在学的年青人(户主的子女)中,只有4个不曾外出打工,而其中两人只有十五、六岁,可能是年纪还小,家人不让他们出去。
无论男女都会外出打工,但工种不同。女的多是進厂或当卖菜、清洁等临时工;男的主要是做泥水、水电工作,也有壹个当老板。
外出最长的已有15年。在23名有打工经验的女性中,6人已没再打工,其中5人已结婚,住在夫家的村里或县城,另壹人快将结婚。他们有些还是打算再外出工作。这23人中,另有7人已婚但仍在外面工作。而外出打工的14名男性中,虽然有3人已婚,但仍全在外面工作。
外出打工者大多能慢慢改善家里的经济。盖了新房子的家庭,大都是有人外出打工。但很多打工者都反映找工作越来越难,前景并不很乐观。另外还有壹些外出工作遇骗几千元的个案。
在某些家庭,没有子女外出打工的,或汇回来的钱不足以维持开支的,中年妇女在农闲时也会跑到武汉(湖北省会)去擦鞋或捡破烂,这被视为很低贱的工作,但她们难以在城里找到其它工作。幸运的每天可赚十元八块。他们最怕被警察捉到,因为没有暂住证。
另外,去年也有农妇在自己的田插了秧(最辛苦、最花时间及有时间限制的工序),坐壹天车到河南省帮别的农户插秧,每天25元。插了十几天,扣除70元车费,赚到二百多元,刚够儿子壹个学期的学费。
农民的出路
中国入世前,农民已察觉到粮食作物的价格慢慢下调。保护价已不存在。有农民说加拿大的小麦每百斤二十多元,大陆的是四十多元,入世后怎敌得过外国的呢!有人提出这样的解决方法:让村里几个种田大户承包全村田地,然后雇用其它农民当佃工,20-30元壹天,这便使土地集中,便于实行机械化。但若真的实行,便会出现大批无地农民。剩余劳动力多了,工资会被压低,很多农民无以为计,甚至流离失所。这并非解决农民贫穷问题的方法。
农民的贫穷,壹方面在于生产时主要靠人力,生产效益低,没有多少积蓄,无能力买机械扩大生产。责任田细小而分散,也难以使用机械。另壹方面是税费过高,农民连温饱也成问题。中央虽有规定村提留乡统筹不能超过上年村里人均纯收入的5%,但实际往往超过壹半。在解放前,农民交给地主的地租,也只是种田的壹半左右。难怪人们说“辛辛苦苦几十年,壹朝回到解放前”。
有人说机械化虽可提高生产效益,但会造成更多剩余劳动力。这话不错,但解决的方法不应是要农民继续只靠人力畜力艰苦地工作,排拒机械化。农村的水利及基础建设、教育、环境保育等,在在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改善,不必担忧剩余劳动力没有出路。那资金何来?如前文所说,中央政府拨了8百万改善该县水利,真的投放在工程上的只有几十万。假若没有层层的贪污剥削及苛捐杂税,假若各项税费不是占种田收入的六成,即使现时的生产方式仍然继续,农民绝不会那样穷,社会也不会像现在的不平等。难怪农民对官僚就有这样嘲弄的话:贪得多的是贪官,贪得少的是清官。
农民也总结了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跳水不拉人,喝药不抢瓶,上吊不解绳。人民的死活政府不管。农民在不堪剥削的时候,有些便起来反抗。98年湖北黄梅县某镇就有农民“造反”了。二十多个农民到镇政府请愿,指村委书记及村长贪污,要求他们交出贪款及下台。几个月后,村委书记终于下台,但他说十几万公款吃光了,而村长则拿着贪款跑掉了。新的村委书记虽然贪,但没有直接搜刮农民(贪的是给村内壹庙宇的捐款)。农民说假如村委对他们贪污剥削,他们会再起来“造反”。
虽然大多数农民在默默地忍受着各种剥削压逼,但起来“造反”的个案也不少。现在农民是不是已经到了不造反就没有出路的地步呢?
农忙的一天 二零零二年
农历六月初九是星期五,是农民最忙的一天,也是我们家最忙的一天。
一大早起来,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去干农活了,只有我和弟弟在家。刚起床是5点钟,便开始忙碌起来,首先刷牙洗脸,再把牛牵到田耕上去放青草,每家都要有人放牛的,每头牛都在不同的田耕上吃着绿油油的草。放了一个小时就回家了,差不多6点半左右,就开始做饭,先炒了一碗黄瓜,再一碗是萝卜。菜炒好了就开始煮饭,我们家是烧稻草和麦草的,所以很慢,只有极少数人家才能烧煤气(罐装石油气)。做好饭就7点过10分了,我就叫弟弟把爸妈喊回来吃饭,之间我扫一扫地,他们回来之后,我就把菜端到桌子上开始吃饭,爸妈他们很快吃完了,就拿着农具回到田里干活了,锄地、施肥、溉水到田里、插秧。弟弟吃完饭就去上学了,而我还要洗碗,之后才能去上学,快8点钟了,到学校8点过5分,有很多同学都已在认真地读书,我也回到座位上,刚读了一会儿书,老师就来上课了,时间是8点40时。上午4节课,上完就12点整。回到家12点过10分,有些同学离校远就在学校蒸饭吃。
我回家还得做饭给爸妈吃,炒了两碗菜又叫弟弟去喊爸妈吃饭,大约下午1点30分左右,爸妈稍坐了一会又出去干活了。我们下午有两节课,依然做完家务才去上课,到学校2点过15分,回到家是4点过10分左右,就赶忙去田里帮爸妈插秧,直到晚上8点钟才回家。妈妈要做饭给我们吃,我们洗澡。大约9点多他们都去睡觉了,而我还要写作业,到10点多钟才能睡觉。这天真的是最农忙的一天。
王大成一户交多少税?
在1999年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列出了王大成(化名)一户10口,分田12亩所需负担的税费(以人民币计算,下同。1港元约兑1.05人民币):
(1)国家税费:465(农业税:436,基本水费:29)
(2)三提五统
A.村提留:358(公积金:110,公益金:84,管理费:164)
B.乡(镇)统筹:358(教育附加费:241,计划生育费:20,民兵训练费:18,民政优抚费:38,民办交通费:41)
(3)经批准集资:202
(4)承担劳务:90个
(5)据实征收项目:297(农业特产税:99,畜禽防疫费:24,预提共同生产费:174)
共:1680元
王大成交税后剩下多少钱?
农民一年到晚辛勤耕耘,交了各项税费后,就只剩下仅足维持来年生存的口粮,以下的例子以一户10口,分了12亩责任田,计算他们在2000年的收支状况。
(1)该户共有3个劳动力,其余的在学或外出打工,或是老人。12亩田一年可种6亩小麦,12亩稻榖。
A.每亩麦田所需的种子及肥料(不需农药)共82元。
亩产400斤(1斤等于半公斤),市场价为0.45元/斤,即180元/亩,6亩麦田的净收入:(180-82)元x6=588元
B.每亩稻田所需种子,肥料及农药共106元
亩产1000斤,市场价为0.42元/斤,即420元/亩
12亩稻田的净收入:(420-106)元x12=3768元
全年种责任田的收入是:588元+3768元=4356元
(2)该年度实收税费为2500元,即为责任田收入的57.4%!
(3)交了税费后,只剩下1856元,约相当于4420斤稻榖。
而每名成年人每年所需口粮约为1000斤稻榖。(一般农民是不会卖口粮的,以上用钱计算,是要方便运算及比较。)
(4)该户当年有3人外出打工。就算他们留在村里种田,也可能只多种几亩小麦,不足以糊口,所以青壮年人不得不外出打工以维持生存。
除了责任田外,农民也分得一些荒地(旱地)来种花生、油菜炸油,和种些青菜,也会养鸡和猪,但主要都是自用。
中国农民讲述改革开放之后农民在生活方面所受到的压迫 二零零一年
在中国,壹个农民的普通孩子,在我们国家的很长的时间内是没有任何途径可以走出农村的。文革结束后,从77年开始,高考才成为壹个农村孩子進城的壹条独木桥。80年代后期,个别富裕的农民也可以花大约壹万块钱买壹个城镇居民的身分了,看起来像是壹种封建社会的赎身。许多大城市象上海广州等地可以凭借壹定的投资拿到的蓝印户口本也属于类似的做法。经济因素的介入来打破法律制度上的不合理,倒也是壹种社会進步。但这壹买壹卖也直接体现了壹种生而不平等。否则的话,为什么要买卖壹种法律身分呢?最重要的是为什么没有城镇居民去赎买壹个农民身分,只有农民赎买城市居民的户口身分呢?所以,农民的社会地位是壹目了然的。
某电视台的壹个节目里有壹天夸耀说,我们是世界上唯壹壹个举办“农民运动会”的国家,那是在“农民运动会”举办期间说的。真是滑稽逻辑!他们没有问壹问,这个世界上目前有多少个国家规定了“农民”只能是“农民”,并且农民需要用钱来取消农民户口换取城市居民的身分!
政府对于农民倒是从来都没有主动明确地歧视过农民,甚至会以种种形式来维护农民的利益,这在电视等媒体大家已经看到了很多,包括“农民运动会”也可以列入类似的积极范畴。壹般所谓的歧视都是以多数人对于少数人的威势来形成的,并且有壹定的理论来说明其集体生理和心理上的特殊低级之处,中国的农民都不具有这些社会特征,中国农民占人口约80%的这壹现实决定了不具有被政治歧视的条件。那现实中农民的低下社会地位是通过什么来实现了的呢?是通过政府壹再对于城市居民的各种优惠而遗漏农民的利益来完成的。
非常奇怪的是,在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也规定过“公民具有自由居住迁徒”权利,但1958年就改变为严禁自由居住迁徒。这壹由先進到落后的倒退过程,有其它的社会心理潜因吗?我至今没有找到明确的答案。是革命刚刚成功的共产党人严格按照共产主义的原则才选取了先進的法律取向,而后来某些人的农民意识擡头、同时又发现抛弃农民利益对经济严重困难时的政府是个转机才走向了法律上的倒退?我不肯定,没有人可以肯定。表面上的原因可能很容易找到,但潜在意识上的永远只能是谜。
作为壹个从小就在农村长大的农民,我始终困惑著。今天仍然有许多人困惑著。
我千百次地问苍天,问为什么我会是农民。为什么我不生在壹个市民的家庭?为什么作为农民我天生就被剥夺了壹切和城镇孩子壹样许许多多的权利,当然也包括可以上山下乡的光荣和坎坷?假如没有后来的高考,我还没有到城市里工作的权利。我的权利只能限于在土地上耕作。
尽管我今天已经不再是个农民,我家里没有了壹个农民,但凭著壹个小知识分子的良心我至今却不能不关心这个仍然存在的阶层。我始终不能忘记我是壹个农民的女儿,那份屈辱和不平等成了激发我永远关心社会问题的最初起点。这段特殊的生活经历使我每壹次面对农民问题时都不能平静。由农民问题我想到中国太多类似的社会问题。
农民今天部分人是進城了,但是他们仍然是城市中的“另类”。他们住在城市里,干最低贱最累人的活,干城市居民不愿意干的壹切活,但他们仍然不是城里人。尽管比以往他们可以自由出入城市(在文革的时候农民出入城市都要生产队里开条子),但在法律上他们仍然没有城镇户口,所以進了城他们仍然是农民,人们通称这些人为“民工”。发给“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补贴”是不会发给他们的。
还不仅仅是个户口问题,经济补贴问题,实际上在有关中国法律的劳动保障壹条中,刚刚有学者考证出来,农民在土地上的劳动并不在国家法律中所说的劳动保障之列。也就是说,农民在土地上的劳动不算劳动,或者说,中国法律中的劳保条例,只保障城市居民的劳动,而不保障农民的劳动。该条法律条文上却没有说只保障城市居民的劳动权力,用词是中国公民。但在执行的时候,农民的劳动是没有任何保障的。我们可以说,中国农民不是中国公民吗?
对于农民也还不仅仅是劳动保障问题,农民们也没有工人、干部、解放军、教师这些城市居民们所具有的医疗保障。从来没有。今天,当城市居民面临医疗改革的时候有些惊惶失措,农民不必,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享受过那种优待。在中国,农民本来收入就只是城市居民的大约1/10,再加上没有任何的国家医疗保障,这?多年了农民们是怎?熬过来那些非人的日子的啊。当年的知识青年们倒是有些了解,所以,他们为那麽多年的非人锻炼痛哭流涕,他们也死活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色相都要换取回城的权利,也所以爱着农民姑娘的知青们只能在小河边对着“小芳”无奈之中说“byebye”。
在看起来户口环境通过买卖等途径转换都较为宽松的今天,面临城市失业人口的巨大压力,许多城市“把進城农民赶回农村”已经成为壹个公开解决城镇失业的秘诀,招工时壹句“需要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也就把所有外地农民找工的可能性取消了,因为农民不具有城镇户口。我也敢肯定,今天中国统计的失业人口或者说下岗人数,壹定不包括农民闲居人员。农民从来不在人们的视野之内。
长期以来,在中国做农民实际上就成了壹种惩罚。城市居民的罪犯有的会在刑期结束后剥夺他们的城市居民户口,而把他们贬为农民。这样的做法在很长时间里通行。
假如做农民不是这样遭罪的话,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几年有什么苦可诉!《天浴》中知青的悲剧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今天有人说,他们当年上山下乡是壹场飞来的横祸,那麽出生在壹个普通农民的家庭看来真的就是被抛進万劫不复的深渊了。
农村不只是壹般的苦啊,那与知识青年们他们原来城镇生活反差实在是太大了啊。
看来毛主席对农村是有壹定的了解的。他号召的上山下乡政策中有着起码公平而客观的思想核心,那就是农村是苦的,没有受过农村苦的,或者对中国整体有着虚幻感的城市孩子是应该去农村锻炼锻炼的。“农村是个广阔的天地”,“知识青年可以在那里大有作为”的思想包含着其它多方面的期许。
但知识青年仍然愤愤不平。他们说,人有多少个青春,我们有多少个十年可以放在农村?
农民没有愤愤不平。假如上山下乡十年就是浪费的话,那麽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农民在农村“浪费”了他们的终生?这种限制农民迁徒和工作权利的户籍制度已经在中国执行了41年,在今天仍然没有彻底放开!
在每壹个知青想寻找自己公平的时候,农民的公平去向谁要?
稍微意识到这个公平问题的中国农民都会在生育子女时感叹到,他们就要再生育壹个农民了。有时候那种抱憾和壹个奴隶的感叹不会有特别大的距离。我相信许多城市居民正是考虑到避免生育壹个农民的后代而断绝了与农民女子的爱情。类似这样的悲剧在农村和城镇中上演着。大家对这壹点还是有壹点觉察,因为改编自农民作家路遥小说的电影《人生》就反映了那样的壹个爱情悲剧。它反映的社会现实远比从小生长在大上海的陈冲拍摄的《天浴》有着更为广泛深刻的社会意义。当然,他们两个人的出身决定了他们是不同社会阶层的代言人。
撇开不同的视点看,两部片子牵涉城乡差别矛盾的片子都很感人,但《天浴》中悲剧的基础建立于壹个知青回城的困难上,女主角年轻、她是城市人、她是社会优势的获得者,对于了解中国真实国情的人们女主角的悲剧性就有效降低了,只获得了观众对文革的進壹步关注和对壹种畸形情感的同情,该片没有触及更深刻的社会问题﹔而《人生》的悲剧建立在壹种广泛的社会制度上,男主角爱壹个农村的姑娘,但为了彻底摆脱自己农民的命运,他放弃了个人的幸福,意欲和壹个城市居民的女儿结婚,他是壹个中国的“于连”。所以,两部片子所反映的社会意义深度以及他们的价值取向都是不同的。
无论是哭哭啼啼的知识青年,还是今天为著解决下岗问题而心里打着“把农民赶回农村”算盘的管理干部们,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最根本的壹种东西,那就是他们这些中国人都最适合生活在封建时代,而绝不应该是生活在今天这个电子时代。因为他们都没有现代社会所起码需要的平等与人权观念。
呜呼,时代!
19世纪的英国社会学家斯宾赛说过:“在所有的人都获得自由之前,没有人能完全自由﹔在所有的人都有道德之前,没有人能被称为完全有道德﹔在所有的人都获得幸福之前,没有人能获得幸福!”
假如我以壹个国家为壹个“所有”单位而论的话,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哭哭啼啼喊各种各样的不平的话,实在是因为我们有正好配得上让人们哭哭啼啼的管理素质和管理人才。在壹个人人漠视他人权益的社会里,实际上人人在侵害他人权利的同时自己的权益也在受到同样水平的伤害。壹个社会的良知和社会公平意识是会水平发挥、平均反射在每壹个人身上的。只要壹个社会中有明显的壹批人受到不公正待遇,那麽这种不公正的意识终有壹天是会发挥在其它人身上的。这倒是很公平!可它也很残酷,它说明即便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也是在许许多多的方面受到“农民”壹样的不合理管理,当然不是表现在户口上面,而这种随随便便牺牲或漠视部分人权利的事情也会表现在其它的方面,反射在妳身上,如残疾人,如知识分子阶层,如城市贫民,如壹切非权利阶层……。
斯宾赛的话包含的朴素共产主义理想情怀值得我们中国人深深体会,尤其值得城市居民以及壹切暂时的利益获得团体的体会。尽管这种共产主义情怀不是来自于马克屎本人,但太阳出发点的这种人类大同的精神本来是我们中国人壹点都不陌生的,甚至是半个世纪前中国人赴荡蹈火的精神指引,可是我们今天看是不是我们只得到了表面的壹切,却失落了很多共产主义的精神真谛,因为民主和平等权利就是共产主义的最基本原理,而起码在农民这个明显的问题上我们严重违背了有关的原理。
壹个发生在中国北方城市的凶杀案例也许为这种思想可以做壹个解释。壹个 19岁的农民,从小父母双亡,过著饥寒交迫的生活。依我所知,社会对这样的农民壹般不会有任何的帮助,壹切负担会倾斜在他们的亲戚身上。后来他随着年老体弱的奶奶过活,但他唯壹可以依靠的奶奶也死了。倍尝生活的艰辛,精神上更是无依无靠,这个孩子几次自杀未遂,精神濒临崩溃。后来,作为民工他到城市里打工,可是老板不给工钱,并且找人对他棍棒相加。在要钱无望,生活无著,遭人毒打之后,他到壹个市场逛游,无意中看到卖肉摊上的屠刀他就顺手操了起来,以此连续杀伤杀死多人。
许多专家和群众对他这种报复行为很吃惊,以为他神经错乱,为什么不去报复那个老板,而是去滥杀无辜?其实说白了,这个农民在报复社会。我认为是这个社会的整体生存状态的低下直接逼迫他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每壹次当他面临人生的绝境时,社会都没有向他及时伸出温暖之手,甚至是连劳动的权益都没有办法得到保障。
我们可以想象,即便是他为老板不付工钱而去上告,他有没有这个经济能力?他有没有这个知识能力?我们有没有贫民可以咨询的法律部门?而我们现实中的司法公正有没有给他有足够的底气?我看答案几乎全部是否定的。所以,他会看不到其它的出路。尽管杀人是万恶的,但他却不是毫无理由地选择了报复社会。近年来中国这样的报复社会的案件有很大增长的趋势,他们都反映了壹种社会下层,尤其是农民对社会生存条件的敏感。
看着这样由于贫穷和社会分配畸形而导致的犯罪,让每壹个有社会责任心的人都不禁感到心痛。假如这个孩子不是个农民,假如这个孩子得到了足够的学费可以和其它的孩子壹样享受教育的权利,我们的监狱里就会少壹个罪犯,社会就少了壹份威胁和损失。数不清的这类案例让人思考犯罪,也让人思考我们的社会,思考我们的种种落后意识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什么样的深层危害。
我常想,尽管我已经不再是个农民,但不能保障我不会有壹天倒在这样的农民报复的屠刀之下,喝上这样的毒水,葬身于无名的火海。解决农民问题,是我们每壹个仍然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人们的急切问题,他们的生活质量不改变我们整体的生存状况就难以改变。有壹天我自己死在民工手中,我不惊奇,妳也不用惊奇。所以我关心他们实际上就是关心我们自己。我们天天生活在壹起,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壹家人,当哪壹个人生而不平等地与我们生活在壹起时,我从社会中获得的那份不应有的优越和利益使我不安,也使我深感惭愧--我渴望与他们平分社会的每壹份利益。
我已经把农民问题当作中国的壹个社会是否進步的标志好长时间了。
在这里也许我们还应该重申当年共产党领导人民闹革命时的壹句口号:“壹 人壹家的怨仇不算什么,要把眼光放到全中国人民、全世界的人类去”。这里边包含的伟大共产主义精神就是:只有“解放”了“所有人”,才能解放妳自己。只有绝大多数的人民(当然包括农民)获得了“自由”、“道德”和“幸福”的时候,妳个人距离真正的文明状态才会近壹些。
有人说,壹个歧视妇女的社会不可能是壹个文明的社会﹔那麽壹个歧视农民的社会就更不可能是壹个文明的社会。
农民,知识青年,下岗工人,当妳用壹种全新的眼光去看他们以及他们之所以产生的社会条件和环境的时候,妳还会有壹些新的发现。
太多的知识青年回城以后在反思他们所受到的苦难,我竟然从来没有看到过壹个当年的知识青年为他们所体会到的农民疾苦起而为农民鸣不平。我为这种社会良知的沦丧而感到无奈。我为那壹批多达两千万的知识青年中没有壹个“变异”,除了为自己哭喊,反转过来为曾经与他们同甘苦共患难的农民兄弟来讲话,我对这个事实感到震惊和悲哀。
在非洲,在中东战乱地区,甚至在壹些特殊的动物保护圈里,妳都会看到壹些人因为偶然的机遇认识到壹个不平的现象就义无反顾地重新回到那个圈子里去解救苦难,甚至是去解救壹些动物例如大猩猩、大象,他们向世界大声疾呼注意那里发生的壹切。最近的壹个例子是壹个美国记者在非洲看到的人间惨剧让他对人类悲哀到自杀。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是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的“出身贵族而同情于贫民”(鲁迅语)。但是,经受许多年共产主义教育的两千万中国人--知识青年--到农村走了壹圈,他们回来哭了恨了,只是因为农村的生活太苦使他们在那里受了罪,可是他们中没有壹个人反转回来向社会大声呐喊:农民们怎么办?可能也有人做了什么,但既没有触及到根本,也没有形成壹种引人注目的潮流。
我至今对很多年前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充满了敬意,可是今天这种平等精神哪里去了呢?
三农弊端的社会根源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
“三农”(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在中国,已越来越显出其严重性、以至危机性。虽然中国财政部长在今年3月向人大会议报告:2000年的国家税收高速增长,几乎相当于经济增长的3倍,增收部份比99年将近翻了壹倍;但这毫不意味“三农”的收入也同比例地增长,相反的,国库的增收是与“三农”的减收成反比的,部份是加大向农村、农民征收税费的力度所得的。虽然总理朱镕基同时作的“十五”计划纲要报告,宣称农村居民在2000年的人均纯收入达到2,253元,比上年实际增长了2.1%,5年间平均每年实际增长4.7%;但这与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及价格都大减的实况很不相符,也与学者专家的调研结果及其它报道的实况大为不同。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报的数字,2000年粮食产量比上年减产了9%。减产的直接原因看来是粮食种植面积缩减,农业部门汇总计算,2000年的种植面积约为16.07亿亩,比99年减少了9千万亩,减幅为5.3%,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播种面积最少的壹年,低于1.1亿公顷(即16.5亿亩)的警戒线(据统计局调查结果推算,2001年又将比今年進壹步缩减1.7%,约4千万亩,即减至1.07亿公顷)。
种粮面积如此大幅度减少,是由于农民负担税费太重,所得不敷所失,因而很多人不愿种田,把农田抛荒。这种情况,在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去年给国务院领导人的信(编者按:该信见本刊今期摘录)中已有较详细揭露,这些揭露,已经上级的覆查证明属实,并承认所说有“壹定的代表性”(湖北省委书记和省长在调研后的结论)。
香港《文汇报》今年2月19日,以全版刊出的《弃耕:中国农业转型期阵痛》,对上述问题也作了报道:洞庭湖壹带向为主要的产粮区,素有“湖广熟、天下足”的称誉。但近几年来,良田沃土大量被抛弃,其中的南县,《土地延包经营证书》的发放率至去年9月只有50%,主要原因就是许多农民“不想要田”。有的村,弃耕的土地超过了全村耕地面积的70%。是“洞庭湖区大规模弃耕的壹个缩影。”“湖区许多农民毫不讳言:弃耕不种,直接原因就是不愿或难以承受过重的农民负担。”
这些是中国“三农”危机的部份反映。
学者的调研结果
“三农”的困难问题越来越引起了国内许多学者专家的关注、调研,发表了很多富有价值和见解的文章,论著。以下所引用的学者陆学艺《走出“城乡分治 壹国两策”的困境》壹文,便是其中壹个显例。
该文指出:几年来,中国农村居民的购买力在逐年下降,农村市场在逐年萎缩。虽然1996年以来,农业连年丰收,但农民收入下降,自96年冬季以后,粮、棉等农产品就出现卖难,价格下降,99年夏季以后,几乎所有的主要农产品都出现了销售困难,市场萎缩,农民的收入成了问题,年人均纯收入中的粮食收入部份在99年要比96年下降300多元,96年农民人均从棉花得到的收入为68.07元,99年只有36.68元,而粮棉收入占了农牧业收入中的绝对多数,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更是主要的收入。97至99这3年间,粮棉价格下降了3成至4成,使农民的实际收入下降了很多。
从96至99这几年间,乡镇企业也不景气,约40%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这又使得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大量减少。与此同时,城市又大量辞退民工和限制外地民工就业。据有关部门测算,民工最多的1995年,达8千多万人,近几年逐年减少,99年估算只有约6千万人。以平均每个农民工壹年在城里净赚2千元计,农村就要减少6百多亿元的现金收入。
另壹方面,基层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在10多年间迅速膨胀,人数越来越多。现在壹个乡(镇)政府人员,超过正式编制几倍乃至十多倍,比50年代壹个县政府的机构还要大。(例如,本文作者看到2000年10月12日《南方周末》报道:壹个5万多农业人口的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在99年“机构精简”之前,像其它所有的乡镇壹样,在机构设置上“五脏俱全”:党委、政府、人大、纪检、政协、武装部“六大班子”,以及财政、税务、公安等“七所”,和农技、水利等“八站”,他们吃饭都要吃镇里的。)他们还要拿补贴,要比农民生活好,而国家却没有提供这些人的财政开支;反而在财税改革实行分税制以后,较稳定和较好的税收都由地(市)级以上收去了,上缴国库了。于是乡(镇)壹级便陷于财政困难,而只能从农民那里用各种名目收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就是这样逼出来的。<1>
另壹学者温铁军在《以综合改革解决“三农”问题》的答记者问时指出:
“基层组织膨胀的问题比较普遍:80年代改革之初,壹个乡的供养人口不过是“八大员”,到了80年代中期搞“撤社建乡”,财政开支的编制大约是30人左右;到现在乡级壹般300人,发达地区镇级单位甚至达到800-1000人。不仅财政开支增加,而且随着农村经济环境恶化,乡镇企业倒闭破产增加,乡村两级高负债也大量发生。1997年农业部对10个省份的调查就显示:乡级平均负债约400万,村级平均负债约20万。如今最严重的个别乡负债4000万,再加上90年代中期以来60%的县财政亏损,这方方面面的负债和亏损不仅最后都会有相当部份转嫁到农民头上,而且还会引发高利贷横行。”
由此看来,造成“三乱”、“四乱”和农民负担特别沈重的原因,除了地方干部的乘机胡作非为、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之外,中央的政策措施、整个官僚制度对政经特权的维护,都是根本的因素,正是由于中央指令要加强农村的党政控制力量,以巩固它在农村的统治,才在各乡镇设置那麽多的“六大班子”、“七所八站”。
也正因为这样,尽管中央长期以来重重复复宣称要减轻农民负担,并在多年前下令取消许多苛捐杂税,但是,各地方当局干部又要重新巧立名目,继续向农民榨取,以致官方越喊减负,农民负担越重,从而造成李昌平所概括的农民苦、农村穷、农业危险的结果。
“逼到绝境后的抉择”?税费改革
农民的重担和困苦,直接激发出许多积极的抗争行动,和消极的弃耕或出走城镇等等,但后者因城镇工业不景,原有工人失业者日增等影响,被迫要倒流回农村;他们所壹度弃耕的田地有许多又给基层干部交由农业大户承包了去,干部以此对付农民的弃耕,如果成功,将使部份土地重新集中化,少数农民也将变成无地耕种的无产者,或者成为“大户”的雇工。不过,他们至今仍保有原来的土地承包权,许多人都拒绝由村大户承包,这些发展仍要视中共有关新的法例来决定。
农民的抗争行动,最多的是集体上访,向上级党政部门控诉负担的沈重,即使增产也不增收,甚至赔本倒贴,难以维持生计。例如安徽省怀远县淝河乡便是个典型。农民除了交农业税、“三提留”、“五统筹”等款外,还有无数五花八门的税费和集资摊派。因而几年内全乡29个行政村中,有23个村村民在上访。而村民更有几次集体开拖拉机到合肥市堵塞交通。大多数乡镇无法收上当年农业税的大部份,正常运转出现危机。怀远县领导在1998年底提出要進行费改税的改革试点,“其实是怀远县被逼到绝境后的抉择”。安徽省领导(以至中央)表示同意,是“因为当时怀远县的名声太臭了”。<2>
安徽省的税费改革试点结果,据说在2000年全省农民负担比改革前减少13.93亿元,农民负担减轻约25%,98%的农民表示满意。但是,问题仍没有解决,减少的近14亿元财政缺口将由谁来补?如果解决不了,政府的正常运转就有问题。以农业为主的各县、乡财政,缺少二、三产业的财力支助,即使有中央或省的很少部份补助,地方领导层也势必又要向农民伸手,使得农民在必须缴纳的税款(其中包括部份的原有“费”)之后,又要交新的费,重新挑起旧的重担了。
国家推卸教育经费的后果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共的方针,政策、措施都是重城市、轻农村,重重工业、轻农业,重工人、轻农民的。它在财政上尽力向农民、农村压榨、牺牲农民的实际利益,很少动用资源去扶助“三农”的发展,而是极多地用于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各地农村党政干部更利用手中的特权,随意向农民進行“三乱”的榨取。这种政策和实际,具体表现于对国家公务员的不同待遇上:城市的公务员由国家财政支付薪酬待遇,农村乡镇的干部虽然同样是国家的公务员,“七所八站”是上级政府部门下设的机构,理应同样由政府财政负担其开支的,但却要由农民供养他们。又例如,农村教育经费也主要由地方承担(包括学校的兴建维修、教师的补贴和学校办公费,等等)。乡镇所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成了镇里最大的负担”。这些重担又主要是向农民们摊派的。
学校经费不足,便要迫学生及其家长负担。当学生极度不满这种乱摊派致使学生及其家长不堪负荷时,就爆发出反抗的行动。例如,今年2月11日广东潮阳市仙桃镇,就有约800名小学生游行到镇政府,冲击政府大楼,砸破玻璃,火烧家具和档案文件,以抗议收教育附加费<3>。这是小学生反抗行动的其中壹例,由于消息给香港记者获知,才得以传到海外。
许多农村学校由于经费缺乏,被逼要强令学生做工,以赚取收入来补贴学校经费。江西省万载县芳林村小学今年3月6日的大爆炸,造成41名师生死亡,27人受伤,就揭露出农村学校存在着这种悲惨事实。据《文汇报》报道:“有消息称,此次爆炸的原因是学校为了勤工俭学,办了鞭炮工厂。前几天还進了壹百斤硝。学校如设在炸药库上。”而该报记者同日发自南昌的电讯称:“可以肯定的是,引发爆炸的是做烟花的原料。”<4>据《星岛日报》的“特稿”报道:“壹家烟花爆竹厂的负责(人)表示,由于有关部门管理不严,在农村的学校或家庭内违规生产烟花、爆竹的情况普遍。农民耕种每年收入才壹千多元人民币,但生产烟花、爆竹,每天就有五、六元的收入……爆炸当天,(芳林村小学)三年级的两班学生就是在课室内造爆竹的火药引。学校是硬性规定学生要帮学校造火药引,违抗者每天罚款两元。”<5>另据说,这些小学生的年龄是8至12岁左右。
尽管官方后来宣称是由嫌疑犯“癫人”李垂才引爆的(不过也承认该校在前年也曾要学生造火药引),但德国新闻社记者访问李垂才的以前同窗,却说他“绝对没有精神病”,也“不是坏人”,而是为该小学工作,负责运送烟花爆竹的原料的。他本人也在爆炸中身亡。<6>笔者在这里之所以较多地引述各报章的有关报道,就是想让部份未看到有关资料的读者,具体了解中国农村教育经费缺少而造成的其中壹种悲惨结果,为历史作见证。
近来还有壹件令人十分可悲的事被披露,那就是陜北壹所民营孤儿学校的连串不幸遭遇,反映出大陆农村的许多学校,既得不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种帮助,又反而蒙受当地部门和干部的任意打压、摧残。这所被称为“像孤儿壹样无助的孤儿学校”,位于陜西省靖边县。壹九九八年,当地农民马国成在八岁的女儿死于车祸后,从街上领回六名流浪孤儿抚养,随后更用外出打工积攒的九十万元人民币,加上贷款,创办“国成孤儿学校”。该校成立之初,曾轰动壹时,国内各大传媒都作出报道。但是,据《工人日报》披露,由于得不到社会承认,孤儿学校入不敷支,经济陷困境。马国成为增加收入,贷款扩建招待所,却被城建部门指违法修建勒令清拆;他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和孩子们栽种了五万株树,又被乡政府将承包地卖给他人,其间损失都未作补偿。孤儿学校已欠债六十万元,四名老师半年未发工资,马家壹万多公斤土豆吃光了后,师生们吃的粮食都是赊来的,而因赊债被拖垮的私营粮店就有三家。大年初三,求助无门的马国成只好带着孤儿学校近六十名师生沿街乞讨,填饱肚皮后,便随意找个地方给孩子们上课。这些事再次引起大陆传媒广泛报道。<7>
今天在农村所推行的税费改革,并没有针对乡村的财政和公共服务等问题,即使中央提供壹些补贴,但主要的财政负担都交由地方政府承担,而后者不愿或不能承担,便要减少教育经费,或者要各学校负责筹措,从而加剧对学生“勤工俭学”的要求,流行对无偿童工的剥削,降低儿童受教育的时间和质素。当局又在推行教育改革的漂亮“理由”下,调整乡村学校的布局,减少学校和老师的数量。例如,湖北省仙桃市有697个行政村,原有乡村小学644所,过去大体上是壹村壹校,现在被调整为249所,使得大多数学生必须到其它乡村上学,可能造成新壹轮的儿童失学。<8>
病根在于现存政治制度
面对者“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危机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今年1月11日发表了《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尽管在前头循官方惯例先肯定“农村形势总的是好的”,但紧接着即指出:“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低落、乡镇企业效益下降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生产区甚至出现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進壹步拉大。农民收入问题不仅关系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而且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它还说:农业和农村经济不能稳定发展,国民经济的好形势就难以保持。必须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做好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推進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并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
它跟着提出了10项措施,以图做好“三农”的工作。这些措施几乎都是过去所提过的,并无特别崭新的创意。问题仍在于实行得如何。比如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这句话来说,中共已经提了几十年,几乎已成为党八股、官样文章,与其它的口号式说法壹样,也是“假大空”性的、画饼充饥、望梅止渴般的。它提出“加快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似乎是近几年想出的新办法,但这就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吗?对于这个“改革”的实效如何,我们已在前面谈论过。几十年来的壹句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清楚地重复地说明了:即使中共中央颁布下看来是好的政策措施,下面的干部仍有办法阳奉阴违,不加以执行、走过场。这是屡验不爽的经验。病根子就在于现存整个官僚政治制度。由于官员不受人民监督,中央独断的方针政策既多缺点错误,各级干部又拥有政治经济特权而自把自为。机构日益臃肿,是这个政治制度的必然特征之壹。而任何的政经改革措施都会触犯有关方面既得利益者的权益,从而遭到后者们的反对、抵制、破坏。如果不先“从根本上”彻底改革这个政治制度,则壹切都将会“原地踏步”,以至变本加厉地发展,不能有效地解决“三农”的困难问题。
即使有些中共党员、干部(甚至位高如党总书记的赵紫阳),企图略加以改良、开明些,但也不可免地遭到顽固的官僚势力的围攻、打击,最后连自己的原有职位也不能保。就以最新的事例来说,那位“含泪上书国务院领导”的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即使初时据说他的意见已得到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度重视,和很好的反应、实行,但今年1月消息传来,李昌平因揭露了农村的黑暗,开罪了地方势力,再也待不下去,被迫在去年9月辞职,远走到深圳打工。尽管如此,他仍然在去年底被《南方周末》报以近3万张网上和来信选票,当选为年度人物,将他视作中国的希望、良知。<9>这件事反映出,他虽敌不过党官僚势力,却是受到人民支持、人民反官僚的事业是有希望的!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农民的生活处境的改变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许多人对中国农村的贫困、破败和停滞有着强烈的印象。孙立平谈及人民大学洪大用每次回家的壹个直觉:农村不仅越来越贫穷,而且农民面部表情越来越麻木,出现了面部表情呆痴化的倾向。贺雪峰在《新乡土中国》壹书中指出,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的物质生活比今天艰辛,劳动强度也要大得多,但是那时是改造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的生活的“改天换地”的劳动,他们觉得是为子孙后代造福,为民族的掘起而劳作,他们觉得生活是值得期待的。而现在他们在电视里看到的是与他们的世界完全无关的表演和调情,因此,农民不麻木反倒是奇怪的事情。农村基层干部李昌平在著名的《我向总理说实话》中沈痛地写道:“农村真苦,农民真穷,农业真危险。”李昌平的遭遇使我想起了1950年代末柳青创作的著名长篇小说《创业史》。在某种意义上,李昌平就是今天的“梁生宝”。
1979年,被视为“‘新时期’的鲁迅”的著名农村作家高晓声发表的短篇小说《李顺大造屋》以史诗性的笔墨“重写”了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历史。意味深长的是,《创业史》是从富裕中农郭世富新房上梁写起,从此展开了农村射秽主义集体事业与个人发家致富两条不同道路的冲突。而《李顺大造屋》则自始至终将主人公造屋这壹事件作为小说的主题。小说以主人公李顺大造屋悲壮的历程反映了中国当代农民坎坷不平、起落无常的生活史,高度概括了中国当代农村的苦难,尤其显示了中国当代历史的荒诞和悲剧性。《李顺大造屋》成为了“新时期文学”的壹个重要起点。同时,它也从“新时期”的观点出发定格了中国当代农村历史。
1990年代,新乡土作家刘玉堂的中篇小说《最后壹个生产队》从壹个乡村诗人的眼光出发,将碎片化了的集体化经验進行了另壹种重构。“最后壹个生产队”成为了壹种民间的记忆。这篇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小说带有明显的乡村寓言的特点。它以“文学”的眼光,而不是“政治”的眼光,重新诠释了人民公社的历史经验和精神遗产。
多年来,人民公社和集体化的历史已经成为了单纯妖魔化的对象。张乐天指出:“或许创建公社所支付的代价太昂贵了,以致于公社日复壹日地成为许多人攻击乃至诅咒的对象。问题在于,自然村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其制度构架业已十分完善,不付出代价怎么能打破村落制度?公社的全部意义在于超越了传统的循环,并为最终摆脱‘循环的陷阱’创造了条件。因此,凡想理解中国现代化的人都不能绕开公社,研究公社是把握中国现代化的壹个很好的契入口。”(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第4页,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中国当代农村集体化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失误和无数的灾难。但是,另壹方面,集体化运动打破了中国历史的循环,使中国走上了跨越发展的道路。正如鲁迅所说的,革命有污血,也有婴儿。人民公社被抛弃和否定了,然而,正是在人民公社的废墟上掘起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乡镇企业。农村集体化充满了苦难;但是,同时也是壹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革命,是中国农村的壹次历史性的解放和飞跃。
人们普遍直观、简单地把1980年代中国农村的繁荣和发展理解为消极地解散人民公社和分田单干的结果,许多人的记忆以及我亲身的经历是:似乎壹夜之间农民就能吃饱饭了,壹夜之间农村就富裕了。这种奇迹使我们长期感到惊奇,丝毫没有意识到实际上它主要是受惠于解放后二十多年农村在集体化过程中从物质到精神全面革命、改造和提升。今天如果将“改革开放”初期的这种变化放到整个中国工业化过程以及中国当代历史变化的脉络上来看,就非常清楚了:1970年代,中国已经建立了独立自主和完整的工业体系,长期作为中国工业化蓄水池的农村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不仅取消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大规模提高农产品价格成为可能;而且反过来,工业化的结果开始有条件对农村進行“反哺”。也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改革开放”对于农村“放权让利”才有了壹定的前提和条件,而农村正是从这壹转机中突然获得了巨大的物质利益和壹夜之间变富的。例如,1980年代的粮食增产是建立在集体化时期大规模的农村基本建设、化肥的使用、以杂交水稻为标志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改進等基础之上。有人说:“1980年代是壹个吃老本的年代,但没有人感觉到老本的存在,水利特别是农田水利这个庞大的事业被整个社会忽视了,也被国家忽视了。”(贺雪峰《新乡土中国》,第135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集体化改变了农村生产方式,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协作能力,使得农民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改進农业生产技术成为可能。黄宗智以北京附近的沙井村为例说明集体化对于农村的影响:“位于北京以东的大型密云水库,是壹个在国家投资和领导下建造的水源,它对沙井村的影响重大。今日在村庄的居民点和农田之间,有壹条混凝土渠道,供水给田地里的分支水渠,形成壹个严密的灌溉系统。解放前没有人工灌溉的冬小麦,今日可灌水三次。国家在水利上的投资,又为化肥的使用创造了条件(土壤无水,不能吸收化肥)。”(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第189页,中华书局,2000年。)相反,今天,集体化时期所修建的水利设施由于这壹体制的崩溃而无法维持,使得以前依托水利的农田无水可灌:“水利是壹项只有组织起来才可以建设的事业,这些年村级组织普遍负债,小水利也组织不起来,有些农户已经不得不在过去可灌溉的耕地里种植旱作物了。”(贺雪峰《新乡土中国》,第133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这也是1980年代中国农村的繁荣在1990年代难以为继的原因。如果是分田单干给农村带来了繁荣,那麽,为什么这种繁荣在私有化成为了教条的1990年代反而不能再持续了呢?农村私有化的政策是持续的,不能持续和已经消耗殆尽的是农村集体化过程中所积聚起来的巨大物质和文化资源。
许多学者的研究结果有力地驳斥了将中国农村的成长归结为私有化的谬论。事实恰恰相反,农村集体化所带来的制度创新才是1980年代农村发展的动力和原因。黄仁宇和黄宗智等学者指出,中国在宋代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生产水平;但是,从此壹直停滞不前,没有孕育和产生发展和突破的契机。黄宗智指出:“中国农村在五十年代之前经历了六个世纪的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但仍未得到发展,人口的绝大多数仍束缚于糊口水平的种植业生产。中国农村如果退回到五十年代以前的经济组织,会面临比以前更大的问题”。(黄宗智《中国研究的规范认识危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445页,中华书局,2000年。)而农村集体化破坏了传统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尤其是社队企业为农村历史性的转折提供了出路。张乐天认为,人民公社的制度创新,使中国农村走上了壹条独特的发展道路。黄宗智从长江三角洲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1980年代以来农村改革中“真正的质变性发展是通过大多是集体所有的乡村工业和副业的发展而实现的农业的反过密化”。(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17页,中华书局,2000年。)人民公社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动员,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均衡,走出了壹条崭新的发展道路。
农村合作化的根本目的是改造小农经济和避免阶级分化。这也成为了考验革命中国的重要问题。黄宗智说:“我们不可忽视中国革命在冀—鲁西北地区的基本社会经济背景:壹个经历数世纪之久,在内卷和阶级分化双重趋势之下形成的贫农经济。”(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第317页,中华书局,2000年。“农业内卷化”是克利福德·吉尔兹给爪哇水稻农作中集约化到边际报酬收缩的现象的命名,黄后来将“内卷化”译为“过密化”。)这是中国革命的基础,也是革命中国必须面对的困境,也就是如何避免重蹈宋代以来小农经济的历史覆辙。
1953年李淮发表的短篇小说《不能走那条路》最早提出了解放后农村的重新两极分化的问题。以消灭阶级剥削为鹄的的革命很快就面对社会新的阶级分化这壹问题。如何弥合这种意识形态的裂缝?这篇作品在《人民日报》等几十种报刊转载,并且改编成话剧和地方戏等多种艺术形式而广泛传播。解放后中国农村何去何从,这壹思考确实在当时引起了人们普遍的反响和共鸣。1955年出版的赵树理的《三里湾》是第壹部描写农村集体化的长篇小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三里湾》并不是将合作化的过程作为壹种意识形态来抽象地進行讴歌,而是和具体的合作兴修水利工程结合起来進行描写的。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中就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壹家壹户就是壹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壹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885页,人民出版社,1968年)农村合作化和集体化的壹个重要的历史任务就是改造和消灭小农经济及其思想意识。这种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及其小农意识对中国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束缚和制约。如果不消灭小农经济,中国就只能在宋代以来的这种历史怪圈中不断循环。中国历代都是封建皇权和小农结成同盟,打击地主豪强及其土地兼并。农民壹旦失去土地,成为流民,就会从根本上危及封建统治的基础,因此,封建皇权总是努力阻止和延缓豪强对于小农土地的兼并。但是,另壹方面,这也造成了中国历史长期的停滞和循环。如果中国革命停留在土地革命的阶段,不继续革命和将革命推進到新的阶段,改造小农经济,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就和朱元璋所领导的农民起义没有任何根本的区别。因此,和周立波的《暴风骤雨》、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反映土地革命的小说相比,周立波的《山乡巨变》和柳青的《创业史》中农村叙事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推進到了新的层次和新的高度,体现了中国革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進展。《暴风骤雨》和《太阳照在桑干河上》描写的是斗地主、分田地,是对于地主阶级的革命,而《山乡巨变》和《创业史》则是对小农的生产方式以及私有观念的革命。
土地革命使广大农民从地主阶级的剥削压迫之下解放出来,土地革命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打破了地主的土地集中和垄断,农民获得了翻身解放。但是,另壹方面也可能使中国進壹步陷入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土改后造就了亿万拥有小块土地的小农,因此,在推翻地主阶级以后,改造小农的任务反而变得更为艰巨了。四亿多农民变成了小土地所有者,使得农村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加破碎。国家必须和广大分散的小农進行交易,因此加大了交易成本,这种情况无法适应当时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的需要。中国或者以资本主义的方式(最典型的就是英国“羊吃人”运动),或者以射秽主义农村合作化的方式改造小农经济。我们通常将柳青对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巨大热情简单地理解为执行官方的政策,理解为政治意识形态的狂热。实际上,相反,柳青对欧洲工业化的历史進程有过认真的研究和客观的考察,对小农经济的历史命运有着清醒的认识。1972年他在《建议改变陜北的土地经营方针》的报告中就写道:“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确立是工业革命的前提。国会以立法的方式通过三次法令,消灭了小土地所有制,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劳力和市场。”他对小农经济的命运有着正确的认识。1990年代,新自由主义也同样意识到小农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障碍,只是提出的解决方案不同而已。
农村集体化直接服务于国家工业化的历史任务。经过土地革命,农民从单纯的生产者变成了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因此导致了粮食剩余的减少。薄壹波在1953年秋写给毛泽东的报告中说:“过去山区农民壹年只吃上十顿的白面,现在则每个月可以吃四五顿、七八顿,面粉需求量空前增大了,这是国家收购小麦困难的主要原因之壹。”这就使得新中国建立伊始就面临粮食产需供求的尖锐矛盾,并且和国家工业化产生了直接的冲突。这也就是1953年国家实行统购统销和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壹个重要原因:“如果说尖锐的粮食产需矛盾是促進大规模开展农业合作化的动因之壹,那麽,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则是当时粮食供求矛盾发展的产物。”(薄壹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第255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反过来,今天新自由主义在中国所進行的“改革”,就是将广大劳动人民从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即集生产和需要求于壹身的“人”,野蛮地打回成廉价的“人力资源”,重新打回成为单纯的“劳动力”。
农村集体化的壹个重要的功能就是汲取农村剩余,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本。1953年统购统销以后,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扩大,成为了对于农民壹种非常方便和隐蔽的剥夺。如果说在人民公社化时期,中国农民经历了巨大的苦难的话,那麽我们应当认识到这其中客观的难以避免的历史原因:农民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伟大的贡献,为国家建立完整的、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作出了最大的牺牲,为1970年代中国当仁不让地真正進入国际大舞台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们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被迫极大限度地牺牲了眼前利益。在总结农村集体化的历史经验的时候,我们必须思考的壹个问题是: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怎样才能取得更好的平衡?怎样来看待工业化过程中资本原始积累的这种代价?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原始积累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是通过海外殖民掠夺和国内剥夺农民(“羊吃人”运动)双管齐下。而中国这样的第三世界国家既不可能通过海外殖民掠夺的方式,又希望避免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夺方式進行原始积累。当时政府采取的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通过集体化的组织方式稳定、持续地汲取农村的剩余,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本。由于缺乏欧美国家和日本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殖民掠夺的支援,第三世界国家和后发工业化国家以内部殖民的方式所進行的工业化过程实际上是更为惨烈、漫长和难以忍耐的苦难历程。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西方帝国主义严密的国际封锁的极为艰巨困难的条件下奠定了中国工业化的坚实基础,从此逆转了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100多年来任人宰割的命运。黄仁宇说:“蒋介石和国民党创造了壹个高层结构,使中国当时能在世界里立足,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改革了中国的农村,创造出壹个新的低层结构,使农业上的剩余能转用到工商业。”(黄仁宇《资本主义与二十壹世纪》,第478页,三联书店,1997年。)1950年代,中国共产党的国家资本主义政策引起了梁漱溟等民主党派人士的批评。这也就是后来“九天九地”说法的由来和所谓“大仁政”与“小仁政”的冲突。而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在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之间选择了前者。当中国爆炸了原子弹之后,美国意识到和中国進行谈判的时机不可避免地已经到来了。中国从此已经确立了不可忽视、不可摇撼的大国地位。
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最初,毛泽东和刘少奇之间确实存在着明显的分歧。1951年5月7日,刘少奇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说,通过农业合作社直接走射秽主义道路是不可能的,是壹种“空想的农业射秽主义”,“农业社会化要依靠工业”。而毛泽东却认为:“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壹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的阶段,则中国的合作社,依靠统壹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薄壹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第191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毛泽东认为,生产关系的革新本身也能够创造新的生产力,毛泽东的这壹看法获得了其他中共领导人的认同与信服,最终成为了全党的共识。
黄宗智在对长江三角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走出了壹条独特的工业化道路,而这样壹条道路的出现又与农村集体化的历史密切相关:“自上而下的工业化模式在第三世界国家是常见的,这是从帝国主义入侵后开始的。中国乡村发展的独特之处不在于自上而下的模式,而在于村、乡集体组织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壹般地说,在大部分第三世界国家,农村人口都在消极地等待城市工业的扩张,将他们吸收为劳动力。工业几乎全部设在都市或城镇,工业的发展总是伴随着大量人口从农村外移。这种情况与当今长江三角洲颇不相同,后者的农村集体组织在农村工业化的积累中起了主导作用……集体工业实际上是长江三角洲以及中国大部分地区乡村工业组织的主体。正是这种生产组织形式推动了发生于70、80年代的大部分乡村工业化,并且使中国的乡村工业化有别于多数第三世界国家。”(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266、267页,中华书局,200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著名印裔经济学家阿马蒂提亚·森指出:“中国对印度的相对优势是其改革前(1979年以前)奠基工作的产物,而不是其改革后重定方向的结果。”
1950年代中国的农村合作化和人民公社运动,组织起来,改变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及其心理,挑战几千年来的私有制度和私有观念,使古老平静的农村深深地卷入了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進程之中。农村集体化是中国历史上壹场重要的革命和试验,柳青等人将这场轰轰烈烈的农村变革置于以国家工业化为目标和背景的广阔的历史進程和视野之中来加以展望和表现。
赵树理和柳青等当代作家没有回避劳动人民,尤其是农民的自私观念。赵树理说:“壹般说,无产阶级的私有观念不大,自从这个阶级产生起就是这样。铁路工人不会产生分火车头、分铁路的想法,不会想分上壹个车头、分上壹段铁路回家自己开,而农民就想把地分回去自己种。农村中新和旧的斗争非常激烈,封建的、资产阶级的和无产阶级的新的东西,常常微妙地绞合在壹起,应该注意到这壹点,否则就不会是真实的。”(赵树理《在长春电影制片厂电影剧作讲习班的讲话》,《赵树理全集》第4卷,第491页,北岳文艺出版社,2000年。)柳青充分认识到农民并不天然地具有射秽主义思想,决不可能自发地走上射秽主义道路。柳青的《创业史》和苏联作家肖洛霍夫的《被开恳的处女地》都突出地描写了农民对于私有财产的强烈感情。《被开恳的处女地》描写了中农康德拉脱把牲畜交给集体农庄以后的复杂感情:“不管妳怎样舍不得,也得把牲口送归公有,虽然它们是在家里的泥地上跟孩子壹起长大的。这种舍不得私有财产的卑劣感情,壹定要克制,不能让它在心里作怪……”“他睡不着觉,因为有条自私的毒蛇在他心里作怪,他舍不得财产,舍不得牲口,虽然他自愿放弃了这些东西……” 但是,这种自私心理并不是什么永恒的“人的自私本性”。它是壹种历史现象,它是私有制度的产物,尤其是壹种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然而,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所谓“自私本性”不仅不是什么“人性”,而且是反人性的。
“三十亩地壹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如果按照新自由主义所谓“经济人”和“理性人”的说法,那麽,农民和小农意识是最“理性”的;但是,同时也是最短视、最狭隘和最不理性的。小农壹方面充满了狂热的致富幻想,另壹方面实际上却又经常处于破产的边缘:“三月桃花满树红,风吹雨打壹场空。”为了长远利益,为了巩固合作化,就必须改造小农意识,就必须创造适应集体经济的新的射秽主义意识形态,扩大农民的眼界和视野,使广大农民看到长远利益,认识到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壹致性。薛暮桥回忆说:“我国农业合作化虽然发展较快,但起初并未受到农民的反对……说农民早已普遍存在合作化的强烈要求,也是不符合历史情况的。”(薛暮桥《薛暮桥回忆录》,第219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毛泽东的射秽主义实践,对于人性有过于理想化的壹面;然而,新自由主义将人性本质化,尤其是简单地等同于片面狭隘的自私自利,则是对于人性的壹种贬低和侮辱。
在《创业史》里,柳青客观地、真实地、具体地、细致地描写了梁三老汉由于私有财产观念而产生的对于合作化运动的抵触,真实地描写了农民走上合作化道路的艰难思想历程。卢支书说:“由不实心到实心,得几年哩。和尚刚剃了头发,就有了道行了吗?还不是要在寺院里修吗?”毛泽东认为:“教育农民是严重的任务”。列宁曾经指出:“改造小农,改造他们的整个心理和习惯,这件事需要花几代人的时间。”对于广大的小生产者来,放弃小生产者的思想意识,接受射秽主义思想,这是壹个痛苦和艰难的过程。对于小生产者来说,要使他们真正意识到他们自己的阶级利益,真正认识到他们的长远利益,是极为困难的。这对于工人阶级和知识分子来说,甚至对于壹个民族,壹个国家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从根本上来说,苏联就是由于“壹国射秽主义”和民族利益的狭隘性的限制而遭致了射秽主义历史实践的失败。马克斯·韦伯在德国获得统壹以后跃升为世界强国之际,为德国民族的“政治不成熟”而忧虑重重。1895年,他在《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的著名演讲中指出:“壹个大国的最大危险莫过于被壹群没有政治意识的市侩所领导”。列宁充分地认识到,即使是最進步的工人阶级,先進的射秽主义思想意识和阶级意识也不是自发地产生的,而必须从外部灌输。对于落后的小生产者农民来说,射秽主义思想不仅不可能是自发的,而且从根本上是和他们的小私有者的思想意识根本相对立的。《创业史》的主题就是改造小生产者及其思想意识,引导他们走上射秽主义集体化道路,建立对于射秽主义国家和集体的认同,使他们成为具有远大眼光能够超越狭隘的眼前利益的射秽主义新人。1970年代,农民对于农村集体已经逐渐产生了利益和心理认同。也正是这样,当1980年代初中央壹刀切地强制执行分田单干的政策时,即使受到强大的政治压力,许多农村集体仍然被农民自发地保留了下来。更有意思的是,壹些农村集体因为政治的原因被强行解散以后,又因为经济的原因而重新建立起来,并且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而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被神话化了安徽小岗村,作为分田单干的先锋队,壹度因为个人的自私而瓦解了集体。但是,小岗村却并没有因为强烈的私心和率先分田单干而富裕起来;而是相反,小岗村人仍然长期徘徊在贫困的边缘。因为这种自私和单干只能使壹盘散沙的农村原子化和短视化,彻底丧失掉共同体的观念和长远的眼光。导致小岗村长期贫困的根本原因也就是导致他们当初按手印分田单干的原因。因此,反思今天农村的危机,或者所谓“三农”危机,必须摆脱意识形态的偏见,必须实事求是,必须回到历史,回到当代农村反反复复左左右右的历史。
农村何以产生危机,最广大的农民却何以成为“弱势群体”?尽管中国农民在数量上是世界上最大的群体,但是同时,他们也是世界上最缺乏组织的群体。而没有组织就没有力量。毛泽东认为,中国农民潜藏着无限的创造性和巨大的力量。中国农民之所以没有力量,是由于他们缺乏组织;因此,他提出要“组织起来”。毛泽东作为壹个出身于中国湖南农村、始终关心农民命运和长期从事农民运动的领袖,他对于农村合作化运动有着巨大的热情。1980年代启蒙主义有壹个明显的思想误区,就是将农民的悲惨命运简单地归结为他们的“愚昧”,归结到他们“精神奴役的创伤”。从胡风到刘再复,承袭了五四启蒙主义观点,他们都将(启蒙的)知识分子/(愚昧的)农民简单地对立起来,认为启蒙就能消除中国农村的贫困。启蒙主义既有其合理性,但是,也存在着根本的认识缺陷。启蒙主义缺乏对于历史本质的真正认识。历史的本质不是简单的“思想”和“知识”,而是复杂的“结构”。著名的“南京大屠杀”发生在当时中国的“首善之区”,是中国最有知识的地方之壹;然而,这却并没有使南京市民避免在日本侵略者面前像牲口壹样地被成群地屠宰的命运。然而,在中国农村,在中国最落后的地区,却以地雷战和地道战等各种创造性的方式对于现代化军事技术装备起来的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发起了顽强的抵抗,他们在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的武装下释放出了巨大的反抗力量。
我们知道碳和鉆石都是由碳原子构成的。如果用启蒙主义知识分子原子论和新自由主义自私基因的观点来看的话,碳和鉆石在化学本质上是相同的。原子论无法解释碳和鉆石何以在物理性质上却有如此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的本质就在于组织结构上的差异。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将人概括为“理性人”,将人的原始、兽性的因素擡高到最高的地位上,甚至于提出了极端肮脏的“灶痰”论。我们听到过壹个说法:壹个中国人是壹条龙,三个中国人是壹条虫;壹个日本人是壹条虫,三个日本人是壹条龙。因此,中国人缺乏的既不是知识,也不是自私,而是缺乏公共生活和对于共同体的认同。从明治维新开始,日本知识分子就鼓吹极端的国家主义,对内整合,对外侵略。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与日本独特的企业文化相联系的。这种企业文化和新自由主义理论是相反的,也就是每壹个工人都将工厂的利益当成是自己的利益。实际上,新自由主义的“吐痰”论充分反映了第三世界国家买办知识分子的特点,因为他们的阶级基础不是民族产业资产阶级,而是国际垄断资主义,他们的利益和国家内部的利益不仅不是壹致的,而且恰好相反是根本对立的。现代民族国家是壹个权力不断提取和集中的过程。在本质上,现代民族国家是“极权主义”的。在某种意义上,中央集权的趋势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不可避免的。在今天,甚至壹个跨国公司就是壹个巨大的高度集权的封建王国。美国建国以来,联邦政府的权力越来越大。可是,当美国的霸权不断扩张,甚至以巨大的联邦赤字不断扩展全球霸权的同时,中国的新自由主义在自己国内,在壹个受到全球化霸权威胁的发展中国家内部,鼓吹“小政府,大社会”,就变得非常可疑了。解体中国以及民族国家,只能强化国际霸权,其结果就是使中国民族沦于万劫不复的境地。这就好像中国农民在1980年代“放权让利”和“分田单干”的“改革”中最初得到了暂时的利益和好处,可是由于退化到原始的小农经济和壹盘散沙的无组织状态,结果使自己最终不可避免地沦为对于掠夺完全丧失了反抗能力的最大的“弱势群体”。尽管中国农民人口众多,可是面对今天其他各种不同组织化程度远远高于他们的利益集团,他们没有丝毫的谈判和反抗力量。
仅仅从物质资料的层面,从物质资源上的过分透支和衰耗等方面,还是远远无法充分认识到1980年代集体化组织结构崩溃对于农村发展的损害的,因为更为严重的是组织结构、思想意识和精神境界上的全面崩溃和退化。农村组织结构的溃散,使得异常艰难地组织起来的农村重新向小农经济和壹盘散沙的原始状态全面退化。因此,归根到底,中国当前农村的危机是由于人民公社的解体所造成的农村组织结构崩溃所造成的政治危机和制度危机。解决危机的根本办法就是重新恢复农村合作组织,進行新的合作试验,引导他们走新的合作道路。在新的合作组织建立的过程中,必须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壹方面既要积极引导,另壹方面又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充分发挥他们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中国农民的生活成本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原《中国青年报》编者按:199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161.98元,只够我们在星级饭店里吃几顿饭。值得進壹步澄清的是:
第壹、1999年夏天,我们在河西调查研究时,壹位年轻的乡长告诉我们:基层上报农村农民收入时,多报30-40%,否则提留不够用。在这篇调查中,王昌道家的人均收入246元,上报的是2340元。后者居然是前者的9.5倍!扣除存在的巨大水份,农民收入还有多少钱?
第二、“农村居民”的全国统计,包括杨柳清、大邱庄、华西镇、温州、江浙乡镇企业所在的样板地区的农民、珠江三角洲等早就比城市居民还富裕的样板地区的农村居民;同时,也包括那些在国外有产业、在香港包“二奶”的农村居民。倘若将沿海两亿多相对富裕的农村居民去掉,内地广大农村居民手里还有多少钱?
第三、倘若将农民手中卖不出去的大量存粮扣除,上缴了各种负担之后,农民手里还有多少钱?(注1)
第四、倘若再将各地基层村长、会计、乡镇企业厂长等干部及其亲属等农村居民去掉,真正老老实实种田、打工的大多数农民,壹年下来能剩多少钱?
如今,中国70%的人口是统计上的农村居民。农民收入增长持续停滞,已经有年头了;卖粮难和各种负担,更是雪上加霜。然而,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改革开放日益深入,壹部份人利用各种条件和手段先富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如何继续为广大人民谋利益?
记者在苏北采访农民负担问题时,走访了樊葛埠村的壹个农家,听户主王道昌详细算了壹年的收支账。
王道昌,今年39岁,全家七口人。两位已60岁开外的父母、爱人、壹个孩子和两个30岁出头至今尚未成亲的弟弟。除了弟弟跟乡建筑队在外做工,其余几口人(除了四岁的孩子)都在家种地。
王家共有两处平房,分别是他家和父母及两个弟弟的住处。家中最值钱的是壹台小型手扶拖拉机,没有电视机、收音机,更谈不上别的家电。
他家共种了8.02亩地,其中四亩是良田,分别种壹季水稻和壹季小麦。另有4.02亩为旱地,种山芋、花生等。另外,还养了五头猪和壹头干活用的牛。
大冬天了,王家床上仍垫著草席,盖的是非常单薄的被子。村长介绍说,只有来亲戚,王家才可能买点肉尝尝,大概壹、两个月能有壹次。县里统壹制作的农民负担“明白卡”上写道,王所在的村1998年人均纯收入2340元。
表-1是王道昌1999年全年的收支情况列表明细,从中可以看出他家年人均纯收入和农民负担的轻重情况。由三个表格可以看出,王道昌种了壹年的地,即使不吃不喝,也只能挣724元。若把全家的日常开支,如招待亲友、添置衣服、看病算在内,实际上入不敷出。
依1998年的做法,两个弟弟明年春节还可能从乡建筑队那里再得到1000元的工钱。如果这能成为现实的话,王道昌家1999年的纯收入也只有1724年,人均246元。当然,这要求王道昌必须把所得的2000公斤稻子和1000公斤小麦全卖掉。而在卖粮难的今天,几乎不可能。
据上分析可知:
1、农民说种地赔本,是不争的事实。
2、即便将两个弟弟在外做工的工钱也计算在内,且全家不吃不喝,同时不发生其它任何开支,王道昌全家年人均纯收入仅246元。这与县里农民负担“明白卡”上所称的2340元的人均纯收入相差甚远。
3、村里按人头收取的“生猪税车船税”和八项收费等,连四岁小孩子和60岁以上的老人都无壹例外要交纳这些费用。这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
4、多项收费,村里都不是据实征收。如没有个体工商业,要交个体工商税;没有房屋买卖,要交契税。有的是重复收费,也是违背国家政策的。
表-1:王道昌家1999年收入情况
收入项目
产量(公斤)
单价(元)
收入金额(元)
麦子四亩
1000
0.9
900
水稻四亩
2000
0.82
1640
花生
150
1.2
180
山芋
1500
部份人吃、部份喂猪
五头猪
450
俩弟弟打工
1000
总计
4170
表-2:农业生产支出情况
项目
数量(公斤)
合计(元)
种子
30
460
肥料
1275
523
农药
237
其它
180
总计
1400
表-3:交纳税费情况
项目
金额(元)
数量(人)
合计(元)
村提留乡统筹
115
7
805
生猪税、车船税
70
7
490
八项税费
75
7
525
建校费
18
126
小手扶拖拉机
100
总计
2046
(注1)1999年我们在甘肃河西地区调查研究,酒泉干部反映,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存粮7000斤,卖不出去。按这篇报告中计算,就算是粮食都能卖出去,交了各项负担之后,王道昌家1999年人均净收入103元;实际上已经入不敷出。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中国北方农民的生活状态分析 二零零一年
官逼民反
农民生活好转,主要是八十年代的事情。近十多年农民生活日益困难,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究其原因,是因为农民深受三害之苦:壹是自然灾害,二是地方政府之害,三是市场价格波动之害。而在三害之中,
“农民最感无奈,也最痛恨的是政府之害。每到春秋二熟,广播里就整日响起征粮催款的声音,农民壹听广播响起,便头皮发麻,脚底发软。地方政府各部门耍著各种花招搜刮农民。去年,他弟弟壹家五口,累计上缴近千元,人均近200元。..........他夫妇两人,辛苦壹年,劳动所得,三分之壹以上给地方政府征缴去了。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农负率不得超过全年纯收入的5%。其实,农负率高达百分之三四十,是个极普遍的现象。如今,妳随便到农村去走走,到处都能感受到农民与地方官吏的严重对立情绪。前几天我回乡,与壹村民谈起贪官污吏、苛捐杂税等事,这位年约40岁的农民愤恨地说:‘总有壹天要官逼民反的。到时我就第壹个冲击县、乡政府,将这批贪官污吏杀光。’”(253页)
农民负担重的原因之壹,是乡镇政府的财政不按量入为出而按量出为入的标淮征税。这实际大大鼓励了中共官僚体制的痼疾,即官员无限膨胀。作者说:
“壹乡党政人员从公社末期的二三十人,急剧攀升到百余人甚至二百余人。县级党政人员,从原来的壹二百人扩张到七八百人,甚至千余人。”
作者经广泛访谈后作出如下报导:
“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官员安排他们的子女、亲友就业。‘如不给安排,就是不给上级领导面子,妳不给他面子,他不给妳办事,谁顶得住啊?’(92页)
农村供电是壹个好例子。作者访问壹位在供电所工作的员工。作者问:
“‘各村的墙上都写着物价局、电力局核定的农村电价每度0.45元,并规定农民对超收部分有权拒交。但农民实际所付电价每度要0.8元,甚至更高,原因到底在哪里?’他的答复是:‘县电局机构日益扩大,人员增多,按每度0.45元核定价格收费,根本无法维持日常开支。’”(404页)
新官场现形记
什么“为人民服务”,早成了空话。各级官员首先是为了以权谋私。壹个村支部书记说:“现在人人都认为无官不贪,妳就是不喝不拿,洁身清廉,别人也不会相信妳。妳如明明不贪而别人都认为妳贪,这不是摆着吃两份亏吗?既然这样,倒不如贪壹点。”有壹天,作者在息县与新蔡县交界处看到三辆豪华轿车,两辆面包车停在路旁,旁边站着十几个衣冠楚楚的官员,像在恭候什么贵宾。壹问之下,原来是息县领导人在恭候上级的检查团。什么检查团,往往是吃喝团。而下级官员为了令上级满意,自然得大拍马屁和厚情款待。壹位基层干部告诉作者:
“评比既缺乏客观统壹的标淮,那就得在态度、人情、关系与礼数上大做文章。妳到县城外迎接,我就到县界外等候,妳派党政领导出迎,我就四大班子全体出动。壹县想出壹个新招,他县纷纷仿效。手握上方宝剑的钦差大臣到达某县,邻近各县即设立情报组進行火力侦察,看别县的接待规格档次,住什么级别的宾馆,甚至吃什么菜,喝什么酒,抽什么烟,都属侦察范围。还得看别人送什么礼品,否则,送轻了不行,送重复了也不行。如送礼金的,那麽要打听清楚送给检查团主要领导是多少,壹般成员是多少。这些情报,都得通过内部私人关系才能搞清楚。总之,...........前呼后拥,实在搞得人仰马翻,神经紧张。干部们劳命,百姓伤财。”(591页)
这壹幕“官场现形记”现代版令作者听得“目瞪口呆”。贪污腐败之炽烈,令不少人开始怀念毛泽东时代。那时候享有丰厚的物质特权的主要是高级干部。农村公社干部虽有油水(作者报导即使在大跃進的大饥荒中,干部少有饿死),但是由于毛泽东爱用“群众运动”来约束壹下基层干部(最有名的是六十年代初的四清运动),所以基层干部的贪污不会像今天离谱。无怪乎壹个省检察官说:
“‘论官位,我这个省检察长不算小,论职权,可以惩治壹省范围内的贪官污吏。但说实在的,我连壹个县官、乡官都检察不了。不要说没有案发的,就是把案子送到我这里来,也很难。如今官场上下左右往往形成壹个壹个的关系网络。壹人贪赃,往往牵动壹串。上下说情,晓以利害,很难秉公执法。党政腐败,越演越烈。中央壹直在抓反腐败问题,但单靠纪委、检查部门,收效甚微。如此下去,这个党的前途,实堪忧虑。’我问吕先生:‘靠纪委、检查部门无法有效遏制党腐败,那还有其它更有效的办法吗?’他说:‘只有靠群众运动!毛主席的群众运动、政治斗争,年年搞、月月搞,当然是不行的,但取消群众运动更不行。如今只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讲群众运动,取消四大自由,不是给地方官员吃定心丸吗?地方党政以权谋私,肆无忌惮,实与取消四大自由、群众运动有密切关系。’我问吕先生:‘在当前干群关系如此紧张的情况下,中央发动壹场反腐败的群众运动,将会有何种后果呢?’这位老先生沈吟良久,说:‘看来也不行。满腹怨气的群众壹旦起来,从村委到乡、县,壹定有许多干部被活活打死。天下岂不大乱。’”(609-610页)
但维持现状,又能避免“天下大乱”吗?作者报导壹位县党校校长的说话:
“中国历代王朝……都是亡在内部腐败上,弄得官迫民反。我们能否逃脱这壹历史宿命?我可以告诉妳,许多人都持悲观态度。”(181页)
官僚集团离心离德
不仅官员与农民的矛盾日渐尖锐,就连官僚集团内的矛盾也是这样。上级指责下级,下级也指责上级。面对农民抗税的大小骚乱日多,高级以至中央官员往往把责任推给基层干部,指责他们“作风粗暴”。壹个省委书记这样说下级干部:“不给妳们压任务,下指针,妳们就不动;给妳们压任务,下指针,妳们又乱动。”例如为了收税,壹些基层干部竟至毁人家园、夺人牛羊谷米,甚至打人杀人。但是,另壹方面,越来越多基层干部不忿于被指责。壹位乡党委书记说:
“‘农民负担确实太重。问题在于,沈重的农民负担,不是想不想减的问题,是能不能减下来。..........更要命的还有上面各部门的利益。宣传部门每年要我们订几十种报刊杂志,这十几万元还不是最终摊到农民头上吗?去年,电力部门要在我乡建壹所变电站,也要乡政府出钱,乡政府又不是摇钱树,这笔钱不也落到农民头上吗?每度电按规定只有四五毫,实收八九毫,这差价给他们用到甚地方去了?.........农民负担越重,催征的难度越大,地方政府与百姓的矛盾越尖锐。农民上访上告,上级信访部门倒是客客气气地接待他们,反而指责我们基层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甚至以为基层干部中饱私囊,欺压百姓,其实我们执行的任务,哪壹项不是来自上面的?’最后这位书记叹气道:“照此下去,不出三五年,天下大乱。”(459页)
官僚集团内部离心离德,官员与农民矛盾亦势成水火,这统统是社会危机要爆发的先兆。但是直到现在中共的对策,是缓和危机的少,火上加油的多;特别是它至今仍是对于壹切负面报导,壹概以捂住为法。上至朱镕基,下至基层干部无不如此。事实上,作者本人的实地考察往往也要避重就轻,拜托人情才能進行,而且常常被村官警告“不要破坏安定团结!”
分田单干的局限
同人民公社时期相比,现在河南农民生活无异是改善了。八十年代以前河南许多农民以杂粮为主(例如红薯与高粱),很少吃得上小麦米饭。在解放前,能经常吃上这些精粮的,只有地主。而现在许多农民经年都能吃小麦造的白馍(馒头)了。所以老壹辈农民对目前生活是比较满意的。(202页)
生活改善是因为单位产量在过去50年提高了几倍。部份原因是由于分田单干,农民有了经营自由,所以积极性提高了。所以壹般农民是再也不愿走过去强迫集体化的老路。但当作者问到壹些农民是否愿意走私有化道路,即把土地产权转移、集中到种田大户手上,他们却答:“如将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大多数农民吃什么?”(496页)
有些人主张私有化道路,根据之壹是分田单干已显出局部私有的优势。但曹书告诉我们,土地生产力的显著提高不能全归功于分田单干本身,还要考虑过去集体化时代所留下来的农田水利建设及种子改良、化肥及农药的推广等等。(76页)正因如此,农民对毛泽东的评价并不像壹些言必希腊的知识分子那样全盘否定:“我又问:‘妳们认为毛主席好呢,还是邓小平好?’他们异口同声地说:‘都好哇。’
‘解放前,这壹带产量很低,且处低洼地,常受涝灾。小麦亩产最好的土地在最好的年景只有140~150斤,高粱每亩120~130斤。壹般土地,每亩百来斤左右,壹受涝灾,往往颗粒无收,只得逃荒要饭。’
‘中农之家(王老汉解放前有30亩地、6口人),在正常年景,又无苛捐杂税,壹年勉强能接得上吃。但在那个年头,苛捐杂税特别沈重,若遇兵匪,全村被搜刮壹空。村民百姓壹直生活在恐慌之中。’
‘解放后,在毛主席领导下,消除了恶霸,村民生活安定了,取消了苛捐杂税,生活比解放前好多了。搞农田水利建设,旱涝之灾减少了。’”
问题是包产户能否继续提高生产力?现在看来,包产到户当初所发挥过的促進生产力的作用已到尽头了。农村各地人均耕地只有壹亩上下,农民最多只能吃饱,完全谈不上现代化生活。这对上壹辈农民来说还是可以忍受的,但对于中青年农民来说,要他们这些文化水平较高、见闻较广、去过城市甚至部份打过工的农民来说,顿顿吃馒头仍是不能忍受的贫穷。何况,守着这几亩地亦意味毫无保障,因为只要壹点天灾人祸,或有家人生病,则连吃饱也办不到。
土地生产力相当程度很靠水利。在中国8000万贫困人口中,有6000万是直接因为缺水。但是分田单干之后的小农恰恰最没有力量发展水利建设。壹位村支书说:
“1981年实行土地承包制,分田单干,农户各顾其家,村干部省却集体化时每日派工、评分的头痛事,所以干部群众都认为该政策好。然也带来两个问题:壹是全村土地的机耕率比1981年前还低。全村有10余台拖拉机,基本用于运输。大部分农户用牛耕地。二是全村水利建设投入大大减少。如今二三千亩耕地,仅有9口百米以上深井,其中6口是集体化时期建立的。从1981年到1996年的十五六年间,村里只打了2眼深机井。分田到户后,再集资打井,困难颇多。如谁受益谁出钱,如今打壹口井费用很大,他们未必出得起这笔钱。”(294页)
毛时代那种由国家机器强迫农民集体化,而且是盲目追求“越大越好”的集体化自然很坏。但是八十年代初的分田单干本身也往往走向另壹极端,就是把壹些分无可分的农业机械及农田水利也分掉,结果只是造成生产力的破坏。作者在壹条农村看到水渠被破坏挖掉,就问当地人:“水渠怎能分,分了又有什么用?”;当地人答:“分掉了也可以取土填房基。”作者叹道:“统壹的水渠也能分,中国农民分的劲头和分的彻底性实令我惊叹!”(114页)
但全归咎农民并不妥当,也同作者自己所观察的有矛盾。当年那种壹刀切分光集体财产的劲力首先来自国家强制。壹位县政法委主任说:
河南省直到1983年才全面推行分田单干,行政指令,壹级壹级压下来,非分不可,而且分得越彻底越好。多年来的集体积累,壹夜之间化为乌有。还美其名曰‘分光吃光,不留后遗症’。其实,最大的后遗症就在于,村集体壹旦没有自己的经济来源,村委就形不成壹个健全的组织,有许多公共事务就办不成。............
他们说,如果当时不采取强硬的行政命令,不搞壹刀切,而是充分尊重各公社、各大队、各小队的实际情况与村、组农民的多数意愿,那就好了。如果干部与群众愿意继续走集体化道路,就让他们继续搞下去;如果干部与群众愿意分田单干,那麽就分田单干。......就河南农业来说,在集体化时代各地发展很不平衡。有些公社与大队,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小麦亩产已近千斤,耕地基本上实行机械化,集体积累也比较多。像这样的大队,多数农民对分田单干的要求并不迫切,甚至没有这个要求。
新合作化运动与国家民主化
农民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与规模经营。依靠目前的机械与技术水平,壹个五口之家能耕作50亩-100亩(81页)。以这个标淮看,目前土地最多仅够壹亿农村劳动力使用,其余近3.7亿得靠工业、服务业或农村其它经济部门吸收。这是壹条漫长道路,而目前的起步点只能在包产到户的基础上去逐步提高经营效益。为了克服单干的局限,壹种办法是由国家推动重新集体化,另壹种是私有化。私有化为大多数农民反对,所以不能选择;重新由国家推动集体化,则毛时代的失败经验已证明行不通。(764页)尤其因为“各级地方政权存在着日益脱离社会、且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强大趋势。……官吏以权谋私……。”(767页)
作者认为出路在于鼓励农民自发地实行合作化。这种合作化同过去毛泽东时代不同的是不能依仗由国家官员去发动。“新合作运动的宗旨是:把小农扶上合作之路,但坚决让他们走自己的路。”(766页)
但令作者苦恼的是,要农民自发地联合起来,同农民特性相矛盾。作者认为,“农民历来善分,分到家庭而后止,从来不善于在平等协商基础上進行各种形式的联合”。(165页)“分散经营的农户在客观上存在共同利益,但在主观上无法形成共同利益的意识,这就决定了农民只能依赖别人来认识并代表他们的共同利益。这个‘别人’,在壹般情况下是地方政府的官吏。”(174页)“合伙、股份制企业差不多有壹个共同的结局:闹翻、散伙”(191页)
小农单凭自己的力量的确很难联合起来;他们不能没有壹个真正为自己利益服务的政府的引导与协助。但是曹锦清很清楚,现在的中共各级政府并不是这样壹个政府;相反,它是壹个凌驾于社会之上、兼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的公共权力。由政府来帮助农民合作化,“我敢断言绝大多数官员不把这种合作社搞成官办与低效,是不会罢休的。”(499页)
作者提出了壹些具体措施来扶助农民“走上合作之路,但坚决让他们自己走路”,包括办教育,办刊物,精简官员等等。但是,如果各级官员已经成为脱离社会,凌驾社会之上的异己力量,妳又怎能确保这些官员愿意只限于“扶助”而不去粗暴干涉呢?老实说,单是请官员不来管农民自己的事已经近于不可能了。中国的国情就是官员无处不管,无事不管;尤其对于真有可能发展成功的事业(例如农民的广泛的自我联合),就更是难以忍手不管。所以,虽然作者有意避开民主政革国家这个重大命题,但是壹旦深入分析便仍是无法回避。
没有民主所以中国农民无法富裕
作者不热衷于民主奋斗,因为他同许多人壹样,认为中国民主前途遥不可及,理由正是中国是壹个小农国家:“全盘引進西方的民主制行不行?这种……政治民主制虽然较能有效地防止公共权力的特权化倾向,但在壹个有着数千年封建传统且依然以小农经济为主的中国社会内能否有效地运行……这是大有问题的。”(768-9页)壹个小农国家只能同政治专制相适应,难于建立民主。
这个解释简单明了,但并不正确,兼且自觉或不自觉地显出对农民的歧视。中国没有民主,这笔帐不该简单算在农民头上,因为当代中国已经不是鸦片战争时代的中国,并非除开地主之外便只有农民壹个阶级。在“改革开放”前,除农民之外还有近亿“老大哥”工人阶级;在“改革开放”后,廿年来更产生了资产阶级及“中产阶级”专业人仕。在世界历史上,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即使相对小农只占人口少数,却不妨碍他们成为民族的民主先锋,先后打倒过许多专制政权。在近代中国史上,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民主奋斗的成绩远逊于外国,但是也不是等于零。所以,若要考究中国现在何以没有民主,至少要问:为什么工人阶级至今没有为民主斗争?是天生不能还是暂时不能?为什么许多人曾寄予厚望的新生资产阶级,至今仍那麽令人失望,不仅没有多少民主呼声,反而不少人热衷结交权贵以谋利?又为什么那个号称为人民服务的党,那个靠农民军队才坐上江山的中共,今天竟然会变成同农民利益对立的党?全都是因为小农“素质”太低造成吗?这样岂不是把其它阶级,把国际因素例如当时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俄国革命及其堕落、中共本身的蜕变、世界资本主义的危机,后来的冷战及对中国的围堵等许多其它因素壹笔勾销吗?不首先回答这些问题,却轻率地拿农民的素质太低来解释政治专制,是否有点不公正?
作者能够注重调查,深入农民中间去作访谈,这种实干的治学精神是好的;能够为农民伸张正义更是值得赞赏。可惜作者同时也承袭了壹些对农民的偏见,承袭了这壹代知识分子对民主斗争的悲观情绪,看不到目前对中国社会進行全面民主改造的迫切性及可能性,反而只着重進行点滴的改良工程,或着重向领导人出谋献策。问题是,难道几十年来的经验还不足以证明,最好的主义或政策,壹经那高踞社会之上的官僚集团执行,总难免走样变质?
推行土地家庭承包制后,这壹自流灌溉系统屡修屡毁。这个‘毁’,可不是毁于天灾,而是人祸,毁于分田单干的小生产方式及农户的自私短见。由于灌溉渠道占地很多,沿渠农户不断地与渠道争土地。冬季筑起,春季又被扒掉。冬季是渠進地退,春季是地進渠毁。壹条河渠,壹处开决,即成废渠,何况沿渠农户把它挖得千孔百缺。所以,每年的冬季水利建设,徒具形式,且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好端端的壹方高产水稻区,如今变成为小麦、玉米产区。两熟不及壹熟。又如农业科技推广,分田单干后阻力甚大。各分散的农户成为独立的经济决策单元。且各农户的劳动力结构、经济状况与文化程度各不相同。这壹户引用玉米良种,那壹户为了省几个小钱,使用自留种。但玉米扬花,四处飘散,结果良种无效。今天这户打药除虫,虫飞到那壹户的田里,明天那壹户打药除虫,虫又飞回到壹户田里。再说,农业机械设备的闲置与浪费,实是惊人。如今经济条件稍好且人均耕地较多的村,几乎家家购置小手扶、抽水泵。”(624-5页)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初期中国南方农民的农业生活 二零零二年
就算是极力鼓吹中国加入世贸的人也得承认入世后对农业会造成很大冲击。然而在入世前,过去近十年,各类税费高昂,农民在子女教育、医疗开支又大大增加,再加上粮价下降,水利失修和环境破坏导致的水灾、旱灾等已使农民不胜负担。大量年青人流到城镇工作,才能勉强支撑沈重的农民负担。
最近笔者到过湖北省壹个贫穷县──孝昌县的壹个小村落,从村民与回乡探亲的人了解到农民更具体的苦况。湖北本是大陆主要粮产区,自古就是鱼米之乡,富庶之地。但由于税费过重,早前就有报章报导壹年内“湖北重税逼死农民”。(明报2002年1月26日)
土地与农民负担
该村落是壹个行政村(2600人)里的壹个自然村,当地人叫湾(应为土旁,下同)。那里于1981年末第壹次分田,无论是刚出生的婴孩还是老人,每人都分到约1.2亩的责任田(邻近另壹个乡由于人口多,每人分到约半亩田)。田地主要用作种植稻米、小麦和油菜。责任田分得多不壹定是好事,因为田地是否用来耕种,农民也要按比例交各项高昂税费。
至于在1995至1998年,该户书面上的负担分别是1239元,2190元,1357及1573元。但农民指出那通通是假的,95至97年每年要交二千多,98至2000年每年约2500元(由于天旱没有多少收成,2001年只交了几百元公粮)。这比起1982年,初分田时交的170元大大增加了(这是凭农民的记忆,没有书面记录)。据说税费大增的主要原因是乡村干部比起20年前多了近10倍。
虽然监督卡上已记录当年农民需缴税费,上面亦写明“卡外负担农民有权拒付。”但实际上每年村委派人来收税费时,会按每亩再加几十元,又从没发过收据,只是在他们的帐簿内记录。98年就试过有村民拒交额外税费而被村委召来的公安毒打及将粮食搬走,女户主跳河自杀但被救。所以农民对于地方官僚形同抢劫的做法只有逆来顺受。
水利与自然灾害
据村民说,从前每年曾种三造稻米,但亩产量越来越少。另壹方面,天气越来越热(大概与全球气温上升有关),水资源减少,现在壹般只能轮流种小麦和稻米。
农民对集体(公社)时期有很多负面批评,但在改善水利方面做了壹定的工作,例如在50年代土地改革后不久,便在当地修建了蓄水池,以供应农业用水(当地没有大河流经过),第壹个在57年建成。分田到户后,地方政府便没有从事水利工作,致使壹些水道淤塞。另外,有养鸭户在壹个蓄水池养鸭,污染了水池也没人管。
2001年7月,当地持续干旱,笔者到访的湾由于地势较高,旱情是全县最严重的,蓄水池和水井全干了,农作物全部枯死,连人喝的水都没有。村民逼不得已,联同对面湾每户各派壹名代表,共二、三十人坐车到县政府请愿。政府答应免费提供食水,直至旱情解决。结果政府用车巡回送水到各湾,每隔3天才送壹次,只送了3次。之后下了壹点雨,水井有水了,旱情才舒缓,但农作物已反魂无术。
那是村民第壹次以集体行动提出要求。那两天共有两三百名来自不同湾的人到县政府请愿。
据说大旱后中央政府拨了800万元改善该县水利,但实际上用在各项工程上的只有几十万,其余的就進了层层官员的口袋里。
除了旱灾外,农民生计也受畜禽瘟疫影响。虽然在税费中就有壹项是畜禽防疫费,但有关部门却没做任何防疫工作。去年年底,该湾便有很多鸡死于瘟疫。
电力、能源与电话
据该村村委书记说,家庭用电每度7毛(工业用每度8毛),但实际上农民要支付每度1元的电费。壹户家中只有光管、黑白电视机、水井食水抽水泵,每月便要交十几元电费。更奇怪的是,电费不是由供电厂派人来收,而是由该村壹家专利的磨榖厂的老板来收,也是没有收据的。那究竟是谁多收了农民的电费?
村民家中壹般有烧煤饼的炉,但由于烧滚壹煲水便要壹毛多,他们多是烧稻草煮食,壹个人烧草,壹个人炒菜,很花时间。厨房通风不好,烧草时烟很大,很多中年妇女眼睛被熏坏,呼吸系统也受影响。
该湾25户中,只有壹户负担得起安装电话。安装费300元,后按通话时间计费。这户并没有种田,户主在县政府部门工作。
家庭、婚姻与计划生育
笔者作了湾内简单的人口统计。这统计是包括各户户主的已婚女儿而没有包括其媳妇,因为这较易统计及反映实际人口状况。
该湾有25户,共133人,平均每户5.32人。每户包括户主(通常是男人),其太太、父母、子女。平均每户有3个孩子,最多的有7个。
年青人结婚对象都不会在同壹个湾内,大部份是靠亲友穿红线(做媒),到了通婚年龄父母便会很着急为他们寻找对象。由于巨大的家庭与社会压力,很多年青人对对方认识不多便要结婚,制造了很多不幸的婚姻。
绝大多数年青人婚后会与男方父母同住(除非夫妇同时外出打工),因为他们没有经济能力另建房子。新婚媳妇不壹定能适应新的环境及婆媳关系。
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很明显。春节时女的在厨房做饭,男的招呼人客,或去拜年打牌(当然也会全家壹起去拜年)。
平日,由于男性壹般较壮健,是种田的主要劳动力,女的在农忙时也要落田,但壹般负起做饭、照顾长幼的传统角色。
由于年老农民完全没有退休福利,唯有靠儿子供养。出嫁的女儿壹般要供养老爷奶奶,难以支持父母。所以农民务必要生儿子,这给予农村社会重男轻女壹个解释。
该村到94年才严厉推行壹胎政策,但若第壹胎是女孩,5年后可生第二胎,无论是男是女,都不可生第三胎。现在似乎没有杀女婴的情况,因为百分之九十以上怀第二胎的妇女会做B超(超声波扫描),若发现是女的,就算快要分娩,也会把胎儿打掉。有点奇怪的是,该湾75名孩子中,41人是女,34人是男,仍是女多男少。
有些农民认为计划生育比提留更厉害。据说该湾最穷的壹户连椅子都没有,就是由于超生了两个孩子,交不起罚款,什么值钱的都被搬走,连椅子都被砍烂。计划生育原本的意义是要减轻人口负担,改善人们的生活,但实际上却令穷者越穷。
在湖北省黄梅县有这样的个案:98年时壹个生了两名女儿的妇人还想追个儿子,怀孕后便偷偷到武汉工作待产,怎知被村委发现,派了3个人到武汉把她押回村里,在怀孕8个多月时强逼流产。更令妇人壹家伤痛的是,那个是男胎,假如他们有两万多元,便可保著这个男婴。
2001年,同是黄梅县的另壹妇人,已有壹名女儿,正在外面打工,被村里的计生办催她回去做孕检,她由于请不到假,来不及回去,家人便被罚了300元,电视机也被抢走。后来她回去作了孕检、上了避孕环,才取回电视机,但罚款没有退回。
教育
1980年,小学学费每年18元,孩子上学壹般没困难。但自90年代开始,子女教育绝对是农民沈重的负担。政府推行9年义务教育,是指农民有义务送子女入学,而非政府有义务提供免费教育。政府规定小学学费每年360元,中学720元,但该村小学学费每年440-460元,另考试费24-30元,学习数据共4本,每本5元,寒暑假作业每本5元。初中学费每年920-940元,另考试费130元,喝水费60元,初三(中三)补课费200元,计算机费100元。高中学费更是每年1800多元。初中和高中是不同的学校,都离村很远。学生要寄宿,壹名初中生说学校生活很艰苦,他要带米回校,有人煮饭,但菜要自备,每次回家便带回壹些凉菜,在校吃几天。
由于农民种田壹般仅能糊口,子女的学费多是靠年长子女(首先通常是女孩)外出打工来负担。壹个家庭假如有壹子壹女要读书,但只能负担其中壹个,那通常就是女儿辍学,外出打工或照顾年幼弟妹。
村民中男的学历普遍比女的高,在25户中,有22户的户主比太太的学历高,2户夫妻均没有接受教育,另壹户仍未结婚。41名非在学年青人中,有16男,25女;男的只有1人没有念初中,其余15人均念至初中,大部份念完初三或以上;女的有18人只念完小学,其余7人初中或以上。
农村重男轻女明显。女孩教育水平较低,外出打工也难以找到高薪的工作,经济地位低促使女性难以走出男女不平等的恶性循环。
假如学校教育是免费(起码像是香港那样实行9年强迫免费教育),男女的教育水平不会有那麽大差异。
约有壹成初中生升读高中,除了因为学费贵,壹般农民负担不起外,村里的小学和初中每班都是六、七十人,教师难以照顾个别差异,坐在后排的学生甚至难以听到老师讲话,也使很多孩子没有多大兴趣读书。农忙时,孩子们要帮忙干活,也会影响到他们的学业。(见附文:农忙的壹天)
医疗
除了子女教育外,医疗也为壹些农民带来沈重的负担。该湾内壹名40余岁的妇人患了心脏病,由于没钱治疗,拖了壹两年便死了。自91年开始,医疗费用不断上升。医疗变成了以利润取向。
村里没有医院,若有急症重病,就要坐车近壹小时,送到县里的医院。从前的赤脚医生已改为乡村医生,全村有2个,另有壹家私人诊所。壹般病情轻者,诊金连药费2至3元,较重者10多20元。这比起大城市如深圳的医疗费动辄要七、八十元就便宜得多。但对于贫穷的农民来说,20元已是不小的数目,所以非逼不得已也不会找医生。有位中年人患上肝癌,就要几万元医疗费,相当于壹个农户十多年的收入。
产子的费用也是不小的负担。已有壹名女儿的妇人打趣说,那有钱生第二胎。由于在家产子的危险性高,这两年已减少,但没有钱的,也只得花200元找接生员到家里接生。若到医院产子,要500-1000元。
外出打工与回流
由于种田难以维持生活和孩子教育,自80年代中,年青人便纷纷外出打工。
该湾41名非在学的年青人(户主的子女)中,只有4个不曾外出打工,而其中两人只有十五、六岁,可能是年纪还小,家人不让他们出去。
无论男女都会外出打工,但工种不同。女的多是進厂或当卖菜、清洁等临时工;男的主要是做泥水、水电工作,也有壹个当老板。
外出最长的已有15年。在23名有打工经验的女性中,6人已没再打工,其中5人已结婚,住在夫家的村里或县城,另壹人快将结婚。他们有些还是打算再外出工作。这23人中,另有7人已婚但仍在外面工作。而外出打工的14名男性中,虽然有3人已婚,但仍全在外面工作。
外出打工者大多能慢慢改善家里的经济。盖了新房子的家庭,大都是有人外出打工。但很多打工者都反映找工作越来越难,前景并不很乐观。另外还有壹些外出工作遇骗几千元的个案。
在某些家庭,没有子女外出打工的,或汇回来的钱不足以维持开支的,中年妇女在农闲时也会跑到武汉(湖北省会)去擦鞋或捡破烂,这被视为很低贱的工作,但她们难以在城里找到其它工作。幸运的每天可赚十元八块。他们最怕被警察捉到,因为没有暂住证。
另外,去年也有农妇在自己的田插了秧(最辛苦、最花时间及有时间限制的工序),坐壹天车到河南省帮别的农户插秧,每天25元。插了十几天,扣除70元车费,赚到二百多元,刚够儿子壹个学期的学费。
农民的出路
中国入世前,农民已察觉到粮食作物的价格慢慢下调。保护价已不存在。有农民说加拿大的小麦每百斤二十多元,大陆的是四十多元,入世后怎敌得过外国的呢!有人提出这样的解决方法:让村里几个种田大户承包全村田地,然后雇用其它农民当佃工,20-30元壹天,这便使土地集中,便于实行机械化。但若真的实行,便会出现大批无地农民。剩余劳动力多了,工资会被压低,很多农民无以为计,甚至流离失所。这并非解决农民贫穷问题的方法。
农民的贫穷,壹方面在于生产时主要靠人力,生产效益低,没有多少积蓄,无能力买机械扩大生产。责任田细小而分散,也难以使用机械。另壹方面是税费过高,农民连温饱也成问题。中央虽有规定村提留乡统筹不能超过上年村里人均纯收入的5%,但实际往往超过壹半。在解放前,农民交给地主的地租,也只是种田的壹半左右。难怪人们说“辛辛苦苦几十年,壹朝回到解放前”。
有人说机械化虽可提高生产效益,但会造成更多剩余劳动力。这话不错,但解决的方法不应是要农民继续只靠人力畜力艰苦地工作,排拒机械化。农村的水利及基础建设、教育、环境保育等,在在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改善,不必担忧剩余劳动力没有出路。那资金何来?如前文所说,中央政府拨了8百万改善该县水利,真的投放在工程上的只有几十万。假若没有层层的贪污剥削及苛捐杂税,假若各项税费不是占种田收入的六成,即使现时的生产方式仍然继续,农民绝不会那样穷,社会也不会像现在的不平等。难怪农民对官僚就有这样嘲弄的话:贪得多的是贪官,贪得少的是清官。
农民也总结了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跳水不拉人,喝药不抢瓶,上吊不解绳。人民的死活政府不管。农民在不堪剥削的时候,有些便起来反抗。98年湖北黄梅县某镇就有农民“造反”了。二十多个农民到镇政府请愿,指村委书记及村长贪污,要求他们交出贪款及下台。几个月后,村委书记终于下台,但他说十几万公款吃光了,而村长则拿着贪款跑掉了。新的村委书记虽然贪,但没有直接搜刮农民(贪的是给村内壹庙宇的捐款)。农民说假如村委对他们贪污剥削,他们会再起来“造反”。
虽然大多数农民在默默地忍受着各种剥削压逼,但起来“造反”的个案也不少。现在农民是不是已经到了不造反就没有出路的地步呢?
农忙的一天 二零零二年
农历六月初九是星期五,是农民最忙的一天,也是我们家最忙的一天。
一大早起来,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去干农活了,只有我和弟弟在家。刚起床是5点钟,便开始忙碌起来,首先刷牙洗脸,再把牛牵到田耕上去放青草,每家都要有人放牛的,每头牛都在不同的田耕上吃着绿油油的草。放了一个小时就回家了,差不多6点半左右,就开始做饭,先炒了一碗黄瓜,再一碗是萝卜。菜炒好了就开始煮饭,我们家是烧稻草和麦草的,所以很慢,只有极少数人家才能烧煤气(罐装石油气)。做好饭就7点过10分了,我就叫弟弟把爸妈喊回来吃饭,之间我扫一扫地,他们回来之后,我就把菜端到桌子上开始吃饭,爸妈他们很快吃完了,就拿着农具回到田里干活了,锄地、施肥、溉水到田里、插秧。弟弟吃完饭就去上学了,而我还要洗碗,之后才能去上学,快8点钟了,到学校8点过5分,有很多同学都已在认真地读书,我也回到座位上,刚读了一会儿书,老师就来上课了,时间是8点40时。上午4节课,上完就12点整。回到家12点过10分,有些同学离校远就在学校蒸饭吃。
我回家还得做饭给爸妈吃,炒了两碗菜又叫弟弟去喊爸妈吃饭,大约下午1点30分左右,爸妈稍坐了一会又出去干活了。我们下午有两节课,依然做完家务才去上课,到学校2点过15分,回到家是4点过10分左右,就赶忙去田里帮爸妈插秧,直到晚上8点钟才回家。妈妈要做饭给我们吃,我们洗澡。大约9点多他们都去睡觉了,而我还要写作业,到10点多钟才能睡觉。这天真的是最农忙的一天。
王大成一户交多少税?
在1999年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印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列出了王大成(化名)一户10口,分田12亩所需负担的税费(以人民币计算,下同。1港元约兑1.05人民币):
(1)国家税费:465(农业税:436,基本水费:29)
(2)三提五统
A.村提留:358(公积金:110,公益金:84,管理费:164)
B.乡(镇)统筹:358(教育附加费:241,计划生育费:20,民兵训练费:18,民政优抚费:38,民办交通费:41)
(3)经批准集资:202
(4)承担劳务:90个
(5)据实征收项目:297(农业特产税:99,畜禽防疫费:24,预提共同生产费:174)
共:1680元
王大成交税后剩下多少钱?
农民一年到晚辛勤耕耘,交了各项税费后,就只剩下仅足维持来年生存的口粮,以下的例子以一户10口,分了12亩责任田,计算他们在2000年的收支状况。
(1)该户共有3个劳动力,其余的在学或外出打工,或是老人。12亩田一年可种6亩小麦,12亩稻榖。
A.每亩麦田所需的种子及肥料(不需农药)共82元。
亩产400斤(1斤等于半公斤),市场价为0.45元/斤,即180元/亩,6亩麦田的净收入:(180-82)元x6=588元
B.每亩稻田所需种子,肥料及农药共106元
亩产1000斤,市场价为0.42元/斤,即420元/亩
12亩稻田的净收入:(420-106)元x12=3768元
全年种责任田的收入是:588元+3768元=4356元
(2)该年度实收税费为2500元,即为责任田收入的57.4%!
(3)交了税费后,只剩下1856元,约相当于4420斤稻榖。
而每名成年人每年所需口粮约为1000斤稻榖。(一般农民是不会卖口粮的,以上用钱计算,是要方便运算及比较。)
(4)该户当年有3人外出打工。就算他们留在村里种田,也可能只多种几亩小麦,不足以糊口,所以青壮年人不得不外出打工以维持生存。
除了责任田外,农民也分得一些荒地(旱地)来种花生、油菜炸油,和种些青菜,也会养鸡和猪,但主要都是自用。
中国农民讲述改革开放之后农民在生活方面所受到的压迫 二零零一年
在中国,壹个农民的普通孩子,在我们国家的很长的时间内是没有任何途径可以走出农村的。文革结束后,从77年开始,高考才成为壹个农村孩子進城的壹条独木桥。80年代后期,个别富裕的农民也可以花大约壹万块钱买壹个城镇居民的身分了,看起来像是壹种封建社会的赎身。许多大城市象上海广州等地可以凭借壹定的投资拿到的蓝印户口本也属于类似的做法。经济因素的介入来打破法律制度上的不合理,倒也是壹种社会進步。但这壹买壹卖也直接体现了壹种生而不平等。否则的话,为什么要买卖壹种法律身分呢?最重要的是为什么没有城镇居民去赎买壹个农民身分,只有农民赎买城市居民的户口身分呢?所以,农民的社会地位是壹目了然的。
某电视台的壹个节目里有壹天夸耀说,我们是世界上唯壹壹个举办“农民运动会”的国家,那是在“农民运动会”举办期间说的。真是滑稽逻辑!他们没有问壹问,这个世界上目前有多少个国家规定了“农民”只能是“农民”,并且农民需要用钱来取消农民户口换取城市居民的身分!
政府对于农民倒是从来都没有主动明确地歧视过农民,甚至会以种种形式来维护农民的利益,这在电视等媒体大家已经看到了很多,包括“农民运动会”也可以列入类似的积极范畴。壹般所谓的歧视都是以多数人对于少数人的威势来形成的,并且有壹定的理论来说明其集体生理和心理上的特殊低级之处,中国的农民都不具有这些社会特征,中国农民占人口约80%的这壹现实决定了不具有被政治歧视的条件。那现实中农民的低下社会地位是通过什么来实现了的呢?是通过政府壹再对于城市居民的各种优惠而遗漏农民的利益来完成的。
非常奇怪的是,在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也规定过“公民具有自由居住迁徒”权利,但1958年就改变为严禁自由居住迁徒。这壹由先進到落后的倒退过程,有其它的社会心理潜因吗?我至今没有找到明确的答案。是革命刚刚成功的共产党人严格按照共产主义的原则才选取了先進的法律取向,而后来某些人的农民意识擡头、同时又发现抛弃农民利益对经济严重困难时的政府是个转机才走向了法律上的倒退?我不肯定,没有人可以肯定。表面上的原因可能很容易找到,但潜在意识上的永远只能是谜。
作为壹个从小就在农村长大的农民,我始终困惑著。今天仍然有许多人困惑著。
我千百次地问苍天,问为什么我会是农民。为什么我不生在壹个市民的家庭?为什么作为农民我天生就被剥夺了壹切和城镇孩子壹样许许多多的权利,当然也包括可以上山下乡的光荣和坎坷?假如没有后来的高考,我还没有到城市里工作的权利。我的权利只能限于在土地上耕作。
尽管我今天已经不再是个农民,我家里没有了壹个农民,但凭著壹个小知识分子的良心我至今却不能不关心这个仍然存在的阶层。我始终不能忘记我是壹个农民的女儿,那份屈辱和不平等成了激发我永远关心社会问题的最初起点。这段特殊的生活经历使我每壹次面对农民问题时都不能平静。由农民问题我想到中国太多类似的社会问题。
农民今天部分人是進城了,但是他们仍然是城市中的“另类”。他们住在城市里,干最低贱最累人的活,干城市居民不愿意干的壹切活,但他们仍然不是城里人。尽管比以往他们可以自由出入城市(在文革的时候农民出入城市都要生产队里开条子),但在法律上他们仍然没有城镇户口,所以進了城他们仍然是农民,人们通称这些人为“民工”。发给“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补贴”是不会发给他们的。
还不仅仅是个户口问题,经济补贴问题,实际上在有关中国法律的劳动保障壹条中,刚刚有学者考证出来,农民在土地上的劳动并不在国家法律中所说的劳动保障之列。也就是说,农民在土地上的劳动不算劳动,或者说,中国法律中的劳保条例,只保障城市居民的劳动,而不保障农民的劳动。该条法律条文上却没有说只保障城市居民的劳动权力,用词是中国公民。但在执行的时候,农民的劳动是没有任何保障的。我们可以说,中国农民不是中国公民吗?
对于农民也还不仅仅是劳动保障问题,农民们也没有工人、干部、解放军、教师这些城市居民们所具有的医疗保障。从来没有。今天,当城市居民面临医疗改革的时候有些惊惶失措,农民不必,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享受过那种优待。在中国,农民本来收入就只是城市居民的大约1/10,再加上没有任何的国家医疗保障,这?多年了农民们是怎?熬过来那些非人的日子的啊。当年的知识青年们倒是有些了解,所以,他们为那麽多年的非人锻炼痛哭流涕,他们也死活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色相都要换取回城的权利,也所以爱着农民姑娘的知青们只能在小河边对着“小芳”无奈之中说“byebye”。
在看起来户口环境通过买卖等途径转换都较为宽松的今天,面临城市失业人口的巨大压力,许多城市“把進城农民赶回农村”已经成为壹个公开解决城镇失业的秘诀,招工时壹句“需要本市城镇居民户口”也就把所有外地农民找工的可能性取消了,因为农民不具有城镇户口。我也敢肯定,今天中国统计的失业人口或者说下岗人数,壹定不包括农民闲居人员。农民从来不在人们的视野之内。
长期以来,在中国做农民实际上就成了壹种惩罚。城市居民的罪犯有的会在刑期结束后剥夺他们的城市居民户口,而把他们贬为农民。这样的做法在很长时间里通行。
假如做农民不是这样遭罪的话,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几年有什么苦可诉!《天浴》中知青的悲剧基础也就不存在了。
今天有人说,他们当年上山下乡是壹场飞来的横祸,那麽出生在壹个普通农民的家庭看来真的就是被抛進万劫不复的深渊了。
农村不只是壹般的苦啊,那与知识青年们他们原来城镇生活反差实在是太大了啊。
看来毛主席对农村是有壹定的了解的。他号召的上山下乡政策中有着起码公平而客观的思想核心,那就是农村是苦的,没有受过农村苦的,或者对中国整体有着虚幻感的城市孩子是应该去农村锻炼锻炼的。“农村是个广阔的天地”,“知识青年可以在那里大有作为”的思想包含着其它多方面的期许。
但知识青年仍然愤愤不平。他们说,人有多少个青春,我们有多少个十年可以放在农村?
农民没有愤愤不平。假如上山下乡十年就是浪费的话,那麽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农民在农村“浪费”了他们的终生?这种限制农民迁徒和工作权利的户籍制度已经在中国执行了41年,在今天仍然没有彻底放开!
在每壹个知青想寻找自己公平的时候,农民的公平去向谁要?
稍微意识到这个公平问题的中国农民都会在生育子女时感叹到,他们就要再生育壹个农民了。有时候那种抱憾和壹个奴隶的感叹不会有特别大的距离。我相信许多城市居民正是考虑到避免生育壹个农民的后代而断绝了与农民女子的爱情。类似这样的悲剧在农村和城镇中上演着。大家对这壹点还是有壹点觉察,因为改编自农民作家路遥小说的电影《人生》就反映了那样的壹个爱情悲剧。它反映的社会现实远比从小生长在大上海的陈冲拍摄的《天浴》有着更为广泛深刻的社会意义。当然,他们两个人的出身决定了他们是不同社会阶层的代言人。
撇开不同的视点看,两部片子牵涉城乡差别矛盾的片子都很感人,但《天浴》中悲剧的基础建立于壹个知青回城的困难上,女主角年轻、她是城市人、她是社会优势的获得者,对于了解中国真实国情的人们女主角的悲剧性就有效降低了,只获得了观众对文革的進壹步关注和对壹种畸形情感的同情,该片没有触及更深刻的社会问题﹔而《人生》的悲剧建立在壹种广泛的社会制度上,男主角爱壹个农村的姑娘,但为了彻底摆脱自己农民的命运,他放弃了个人的幸福,意欲和壹个城市居民的女儿结婚,他是壹个中国的“于连”。所以,两部片子所反映的社会意义深度以及他们的价值取向都是不同的。
无论是哭哭啼啼的知识青年,还是今天为著解决下岗问题而心里打着“把农民赶回农村”算盘的管理干部们,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最根本的壹种东西,那就是他们这些中国人都最适合生活在封建时代,而绝不应该是生活在今天这个电子时代。因为他们都没有现代社会所起码需要的平等与人权观念。
呜呼,时代!
19世纪的英国社会学家斯宾赛说过:“在所有的人都获得自由之前,没有人能完全自由﹔在所有的人都有道德之前,没有人能被称为完全有道德﹔在所有的人都获得幸福之前,没有人能获得幸福!”
假如我以壹个国家为壹个“所有”单位而论的话,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哭哭啼啼喊各种各样的不平的话,实在是因为我们有正好配得上让人们哭哭啼啼的管理素质和管理人才。在壹个人人漠视他人权益的社会里,实际上人人在侵害他人权利的同时自己的权益也在受到同样水平的伤害。壹个社会的良知和社会公平意识是会水平发挥、平均反射在每壹个人身上的。只要壹个社会中有明显的壹批人受到不公正待遇,那麽这种不公正的意识终有壹天是会发挥在其它人身上的。这倒是很公平!可它也很残酷,它说明即便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也是在许许多多的方面受到“农民”壹样的不合理管理,当然不是表现在户口上面,而这种随随便便牺牲或漠视部分人权利的事情也会表现在其它的方面,反射在妳身上,如残疾人,如知识分子阶层,如城市贫民,如壹切非权利阶层……。
斯宾赛的话包含的朴素共产主义理想情怀值得我们中国人深深体会,尤其值得城市居民以及壹切暂时的利益获得团体的体会。尽管这种共产主义情怀不是来自于马克屎本人,但太阳出发点的这种人类大同的精神本来是我们中国人壹点都不陌生的,甚至是半个世纪前中国人赴荡蹈火的精神指引,可是我们今天看是不是我们只得到了表面的壹切,却失落了很多共产主义的精神真谛,因为民主和平等权利就是共产主义的最基本原理,而起码在农民这个明显的问题上我们严重违背了有关的原理。
壹个发生在中国北方城市的凶杀案例也许为这种思想可以做壹个解释。壹个 19岁的农民,从小父母双亡,过著饥寒交迫的生活。依我所知,社会对这样的农民壹般不会有任何的帮助,壹切负担会倾斜在他们的亲戚身上。后来他随着年老体弱的奶奶过活,但他唯壹可以依靠的奶奶也死了。倍尝生活的艰辛,精神上更是无依无靠,这个孩子几次自杀未遂,精神濒临崩溃。后来,作为民工他到城市里打工,可是老板不给工钱,并且找人对他棍棒相加。在要钱无望,生活无著,遭人毒打之后,他到壹个市场逛游,无意中看到卖肉摊上的屠刀他就顺手操了起来,以此连续杀伤杀死多人。
许多专家和群众对他这种报复行为很吃惊,以为他神经错乱,为什么不去报复那个老板,而是去滥杀无辜?其实说白了,这个农民在报复社会。我认为是这个社会的整体生存状态的低下直接逼迫他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的。每壹次当他面临人生的绝境时,社会都没有向他及时伸出温暖之手,甚至是连劳动的权益都没有办法得到保障。
我们可以想象,即便是他为老板不付工钱而去上告,他有没有这个经济能力?他有没有这个知识能力?我们有没有贫民可以咨询的法律部门?而我们现实中的司法公正有没有给他有足够的底气?我看答案几乎全部是否定的。所以,他会看不到其它的出路。尽管杀人是万恶的,但他却不是毫无理由地选择了报复社会。近年来中国这样的报复社会的案件有很大增长的趋势,他们都反映了壹种社会下层,尤其是农民对社会生存条件的敏感。
看着这样由于贫穷和社会分配畸形而导致的犯罪,让每壹个有社会责任心的人都不禁感到心痛。假如这个孩子不是个农民,假如这个孩子得到了足够的学费可以和其它的孩子壹样享受教育的权利,我们的监狱里就会少壹个罪犯,社会就少了壹份威胁和损失。数不清的这类案例让人思考犯罪,也让人思考我们的社会,思考我们的种种落后意识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什么样的深层危害。
我常想,尽管我已经不再是个农民,但不能保障我不会有壹天倒在这样的农民报复的屠刀之下,喝上这样的毒水,葬身于无名的火海。解决农民问题,是我们每壹个仍然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人们的急切问题,他们的生活质量不改变我们整体的生存状况就难以改变。有壹天我自己死在民工手中,我不惊奇,妳也不用惊奇。所以我关心他们实际上就是关心我们自己。我们天天生活在壹起,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壹家人,当哪壹个人生而不平等地与我们生活在壹起时,我从社会中获得的那份不应有的优越和利益使我不安,也使我深感惭愧--我渴望与他们平分社会的每壹份利益。
我已经把农民问题当作中国的壹个社会是否進步的标志好长时间了。
在这里也许我们还应该重申当年共产党领导人民闹革命时的壹句口号:“壹 人壹家的怨仇不算什么,要把眼光放到全中国人民、全世界的人类去”。这里边包含的伟大共产主义精神就是:只有“解放”了“所有人”,才能解放妳自己。只有绝大多数的人民(当然包括农民)获得了“自由”、“道德”和“幸福”的时候,妳个人距离真正的文明状态才会近壹些。
有人说,壹个歧视妇女的社会不可能是壹个文明的社会﹔那麽壹个歧视农民的社会就更不可能是壹个文明的社会。
农民,知识青年,下岗工人,当妳用壹种全新的眼光去看他们以及他们之所以产生的社会条件和环境的时候,妳还会有壹些新的发现。
太多的知识青年回城以后在反思他们所受到的苦难,我竟然从来没有看到过壹个当年的知识青年为他们所体会到的农民疾苦起而为农民鸣不平。我为这种社会良知的沦丧而感到无奈。我为那壹批多达两千万的知识青年中没有壹个“变异”,除了为自己哭喊,反转过来为曾经与他们同甘苦共患难的农民兄弟来讲话,我对这个事实感到震惊和悲哀。
在非洲,在中东战乱地区,甚至在壹些特殊的动物保护圈里,妳都会看到壹些人因为偶然的机遇认识到壹个不平的现象就义无反顾地重新回到那个圈子里去解救苦难,甚至是去解救壹些动物例如大猩猩、大象,他们向世界大声疾呼注意那里发生的壹切。最近的壹个例子是壹个美国记者在非洲看到的人间惨剧让他对人类悲哀到自杀。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是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的“出身贵族而同情于贫民”(鲁迅语)。但是,经受许多年共产主义教育的两千万中国人--知识青年--到农村走了壹圈,他们回来哭了恨了,只是因为农村的生活太苦使他们在那里受了罪,可是他们中没有壹个人反转回来向社会大声呐喊:农民们怎么办?可能也有人做了什么,但既没有触及到根本,也没有形成壹种引人注目的潮流。
我至今对很多年前的共产主义者的理想充满了敬意,可是今天这种平等精神哪里去了呢?
三农弊端的社会根源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
“三农”(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在中国,已越来越显出其严重性、以至危机性。虽然中国财政部长在今年3月向人大会议报告:2000年的国家税收高速增长,几乎相当于经济增长的3倍,增收部份比99年将近翻了壹倍;但这毫不意味“三农”的收入也同比例地增长,相反的,国库的增收是与“三农”的减收成反比的,部份是加大向农村、农民征收税费的力度所得的。虽然总理朱镕基同时作的“十五”计划纲要报告,宣称农村居民在2000年的人均纯收入达到2,253元,比上年实际增长了2.1%,5年间平均每年实际增长4.7%;但这与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及价格都大减的实况很不相符,也与学者专家的调研结果及其它报道的实况大为不同。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报的数字,2000年粮食产量比上年减产了9%。减产的直接原因看来是粮食种植面积缩减,农业部门汇总计算,2000年的种植面积约为16.07亿亩,比99年减少了9千万亩,减幅为5.3%,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播种面积最少的壹年,低于1.1亿公顷(即16.5亿亩)的警戒线(据统计局调查结果推算,2001年又将比今年進壹步缩减1.7%,约4千万亩,即减至1.07亿公顷)。
种粮面积如此大幅度减少,是由于农民负担税费太重,所得不敷所失,因而很多人不愿种田,把农田抛荒。这种情况,在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去年给国务院领导人的信(编者按:该信见本刊今期摘录)中已有较详细揭露,这些揭露,已经上级的覆查证明属实,并承认所说有“壹定的代表性”(湖北省委书记和省长在调研后的结论)。
香港《文汇报》今年2月19日,以全版刊出的《弃耕:中国农业转型期阵痛》,对上述问题也作了报道:洞庭湖壹带向为主要的产粮区,素有“湖广熟、天下足”的称誉。但近几年来,良田沃土大量被抛弃,其中的南县,《土地延包经营证书》的发放率至去年9月只有50%,主要原因就是许多农民“不想要田”。有的村,弃耕的土地超过了全村耕地面积的70%。是“洞庭湖区大规模弃耕的壹个缩影。”“湖区许多农民毫不讳言:弃耕不种,直接原因就是不愿或难以承受过重的农民负担。”
这些是中国“三农”危机的部份反映。
学者的调研结果
“三农”的困难问题越来越引起了国内许多学者专家的关注、调研,发表了很多富有价值和见解的文章,论著。以下所引用的学者陆学艺《走出“城乡分治 壹国两策”的困境》壹文,便是其中壹个显例。
该文指出:几年来,中国农村居民的购买力在逐年下降,农村市场在逐年萎缩。虽然1996年以来,农业连年丰收,但农民收入下降,自96年冬季以后,粮、棉等农产品就出现卖难,价格下降,99年夏季以后,几乎所有的主要农产品都出现了销售困难,市场萎缩,农民的收入成了问题,年人均纯收入中的粮食收入部份在99年要比96年下降300多元,96年农民人均从棉花得到的收入为68.07元,99年只有36.68元,而粮棉收入占了农牧业收入中的绝对多数,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更是主要的收入。97至99这3年间,粮棉价格下降了3成至4成,使农民的实际收入下降了很多。
从96至99这几年间,乡镇企业也不景气,约40%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这又使得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大量减少。与此同时,城市又大量辞退民工和限制外地民工就业。据有关部门测算,民工最多的1995年,达8千多万人,近几年逐年减少,99年估算只有约6千万人。以平均每个农民工壹年在城里净赚2千元计,农村就要减少6百多亿元的现金收入。
另壹方面,基层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在10多年间迅速膨胀,人数越来越多。现在壹个乡(镇)政府人员,超过正式编制几倍乃至十多倍,比50年代壹个县政府的机构还要大。(例如,本文作者看到2000年10月12日《南方周末》报道:壹个5万多农业人口的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在99年“机构精简”之前,像其它所有的乡镇壹样,在机构设置上“五脏俱全”:党委、政府、人大、纪检、政协、武装部“六大班子”,以及财政、税务、公安等“七所”,和农技、水利等“八站”,他们吃饭都要吃镇里的。)他们还要拿补贴,要比农民生活好,而国家却没有提供这些人的财政开支;反而在财税改革实行分税制以后,较稳定和较好的税收都由地(市)级以上收去了,上缴国库了。于是乡(镇)壹级便陷于财政困难,而只能从农民那里用各种名目收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就是这样逼出来的。<1>
另壹学者温铁军在《以综合改革解决“三农”问题》的答记者问时指出:
“基层组织膨胀的问题比较普遍:80年代改革之初,壹个乡的供养人口不过是“八大员”,到了80年代中期搞“撤社建乡”,财政开支的编制大约是30人左右;到现在乡级壹般300人,发达地区镇级单位甚至达到800-1000人。不仅财政开支增加,而且随着农村经济环境恶化,乡镇企业倒闭破产增加,乡村两级高负债也大量发生。1997年农业部对10个省份的调查就显示:乡级平均负债约400万,村级平均负债约20万。如今最严重的个别乡负债4000万,再加上90年代中期以来60%的县财政亏损,这方方面面的负债和亏损不仅最后都会有相当部份转嫁到农民头上,而且还会引发高利贷横行。”
由此看来,造成“三乱”、“四乱”和农民负担特别沈重的原因,除了地方干部的乘机胡作非为、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之外,中央的政策措施、整个官僚制度对政经特权的维护,都是根本的因素,正是由于中央指令要加强农村的党政控制力量,以巩固它在农村的统治,才在各乡镇设置那麽多的“六大班子”、“七所八站”。
也正因为这样,尽管中央长期以来重重复复宣称要减轻农民负担,并在多年前下令取消许多苛捐杂税,但是,各地方当局干部又要重新巧立名目,继续向农民榨取,以致官方越喊减负,农民负担越重,从而造成李昌平所概括的农民苦、农村穷、农业危险的结果。
“逼到绝境后的抉择”?税费改革
农民的重担和困苦,直接激发出许多积极的抗争行动,和消极的弃耕或出走城镇等等,但后者因城镇工业不景,原有工人失业者日增等影响,被迫要倒流回农村;他们所壹度弃耕的田地有许多又给基层干部交由农业大户承包了去,干部以此对付农民的弃耕,如果成功,将使部份土地重新集中化,少数农民也将变成无地耕种的无产者,或者成为“大户”的雇工。不过,他们至今仍保有原来的土地承包权,许多人都拒绝由村大户承包,这些发展仍要视中共有关新的法例来决定。
农民的抗争行动,最多的是集体上访,向上级党政部门控诉负担的沈重,即使增产也不增收,甚至赔本倒贴,难以维持生计。例如安徽省怀远县淝河乡便是个典型。农民除了交农业税、“三提留”、“五统筹”等款外,还有无数五花八门的税费和集资摊派。因而几年内全乡29个行政村中,有23个村村民在上访。而村民更有几次集体开拖拉机到合肥市堵塞交通。大多数乡镇无法收上当年农业税的大部份,正常运转出现危机。怀远县领导在1998年底提出要進行费改税的改革试点,“其实是怀远县被逼到绝境后的抉择”。安徽省领导(以至中央)表示同意,是“因为当时怀远县的名声太臭了”。<2>
安徽省的税费改革试点结果,据说在2000年全省农民负担比改革前减少13.93亿元,农民负担减轻约25%,98%的农民表示满意。但是,问题仍没有解决,减少的近14亿元财政缺口将由谁来补?如果解决不了,政府的正常运转就有问题。以农业为主的各县、乡财政,缺少二、三产业的财力支助,即使有中央或省的很少部份补助,地方领导层也势必又要向农民伸手,使得农民在必须缴纳的税款(其中包括部份的原有“费”)之后,又要交新的费,重新挑起旧的重担了。
国家推卸教育经费的后果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共的方针,政策、措施都是重城市、轻农村,重重工业、轻农业,重工人、轻农民的。它在财政上尽力向农民、农村压榨、牺牲农民的实际利益,很少动用资源去扶助“三农”的发展,而是极多地用于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各地农村党政干部更利用手中的特权,随意向农民進行“三乱”的榨取。这种政策和实际,具体表现于对国家公务员的不同待遇上:城市的公务员由国家财政支付薪酬待遇,农村乡镇的干部虽然同样是国家的公务员,“七所八站”是上级政府部门下设的机构,理应同样由政府财政负担其开支的,但却要由农民供养他们。又例如,农村教育经费也主要由地方承担(包括学校的兴建维修、教师的补贴和学校办公费,等等)。乡镇所承担的义务教育经费,“成了镇里最大的负担”。这些重担又主要是向农民们摊派的。
学校经费不足,便要迫学生及其家长负担。当学生极度不满这种乱摊派致使学生及其家长不堪负荷时,就爆发出反抗的行动。例如,今年2月11日广东潮阳市仙桃镇,就有约800名小学生游行到镇政府,冲击政府大楼,砸破玻璃,火烧家具和档案文件,以抗议收教育附加费<3>。这是小学生反抗行动的其中壹例,由于消息给香港记者获知,才得以传到海外。
许多农村学校由于经费缺乏,被逼要强令学生做工,以赚取收入来补贴学校经费。江西省万载县芳林村小学今年3月6日的大爆炸,造成41名师生死亡,27人受伤,就揭露出农村学校存在着这种悲惨事实。据《文汇报》报道:“有消息称,此次爆炸的原因是学校为了勤工俭学,办了鞭炮工厂。前几天还進了壹百斤硝。学校如设在炸药库上。”而该报记者同日发自南昌的电讯称:“可以肯定的是,引发爆炸的是做烟花的原料。”<4>据《星岛日报》的“特稿”报道:“壹家烟花爆竹厂的负责(人)表示,由于有关部门管理不严,在农村的学校或家庭内违规生产烟花、爆竹的情况普遍。农民耕种每年收入才壹千多元人民币,但生产烟花、爆竹,每天就有五、六元的收入……爆炸当天,(芳林村小学)三年级的两班学生就是在课室内造爆竹的火药引。学校是硬性规定学生要帮学校造火药引,违抗者每天罚款两元。”<5>另据说,这些小学生的年龄是8至12岁左右。
尽管官方后来宣称是由嫌疑犯“癫人”李垂才引爆的(不过也承认该校在前年也曾要学生造火药引),但德国新闻社记者访问李垂才的以前同窗,却说他“绝对没有精神病”,也“不是坏人”,而是为该小学工作,负责运送烟花爆竹的原料的。他本人也在爆炸中身亡。<6>笔者在这里之所以较多地引述各报章的有关报道,就是想让部份未看到有关资料的读者,具体了解中国农村教育经费缺少而造成的其中壹种悲惨结果,为历史作见证。
近来还有壹件令人十分可悲的事被披露,那就是陜北壹所民营孤儿学校的连串不幸遭遇,反映出大陆农村的许多学校,既得不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种帮助,又反而蒙受当地部门和干部的任意打压、摧残。这所被称为“像孤儿壹样无助的孤儿学校”,位于陜西省靖边县。壹九九八年,当地农民马国成在八岁的女儿死于车祸后,从街上领回六名流浪孤儿抚养,随后更用外出打工积攒的九十万元人民币,加上贷款,创办“国成孤儿学校”。该校成立之初,曾轰动壹时,国内各大传媒都作出报道。但是,据《工人日报》披露,由于得不到社会承认,孤儿学校入不敷支,经济陷困境。马国成为增加收入,贷款扩建招待所,却被城建部门指违法修建勒令清拆;他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和孩子们栽种了五万株树,又被乡政府将承包地卖给他人,其间损失都未作补偿。孤儿学校已欠债六十万元,四名老师半年未发工资,马家壹万多公斤土豆吃光了后,师生们吃的粮食都是赊来的,而因赊债被拖垮的私营粮店就有三家。大年初三,求助无门的马国成只好带着孤儿学校近六十名师生沿街乞讨,填饱肚皮后,便随意找个地方给孩子们上课。这些事再次引起大陆传媒广泛报道。<7>
今天在农村所推行的税费改革,并没有针对乡村的财政和公共服务等问题,即使中央提供壹些补贴,但主要的财政负担都交由地方政府承担,而后者不愿或不能承担,便要减少教育经费,或者要各学校负责筹措,从而加剧对学生“勤工俭学”的要求,流行对无偿童工的剥削,降低儿童受教育的时间和质素。当局又在推行教育改革的漂亮“理由”下,调整乡村学校的布局,减少学校和老师的数量。例如,湖北省仙桃市有697个行政村,原有乡村小学644所,过去大体上是壹村壹校,现在被调整为249所,使得大多数学生必须到其它乡村上学,可能造成新壹轮的儿童失学。<8>
病根在于现存政治制度
面对者“三农”问题的严重性、危机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今年1月11日发表了《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尽管在前头循官方惯例先肯定“农村形势总的是好的”,但紧接着即指出:“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低落、乡镇企业效益下降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生产区甚至出现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進壹步拉大。农民收入问题不仅关系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而且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它还说:农业和农村经济不能稳定发展,国民经济的好形势就难以保持。必须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做好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推進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基本目标,并放在整个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
它跟着提出了10项措施,以图做好“三农”的工作。这些措施几乎都是过去所提过的,并无特别崭新的创意。问题仍在于实行得如何。比如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这句话来说,中共已经提了几十年,几乎已成为党八股、官样文章,与其它的口号式说法壹样,也是“假大空”性的、画饼充饥、望梅止渴般的。它提出“加快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似乎是近几年想出的新办法,但这就能“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吗?对于这个“改革”的实效如何,我们已在前面谈论过。几十年来的壹句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清楚地重复地说明了:即使中共中央颁布下看来是好的政策措施,下面的干部仍有办法阳奉阴违,不加以执行、走过场。这是屡验不爽的经验。病根子就在于现存整个官僚政治制度。由于官员不受人民监督,中央独断的方针政策既多缺点错误,各级干部又拥有政治经济特权而自把自为。机构日益臃肿,是这个政治制度的必然特征之壹。而任何的政经改革措施都会触犯有关方面既得利益者的权益,从而遭到后者们的反对、抵制、破坏。如果不先“从根本上”彻底改革这个政治制度,则壹切都将会“原地踏步”,以至变本加厉地发展,不能有效地解决“三农”的困难问题。
即使有些中共党员、干部(甚至位高如党总书记的赵紫阳),企图略加以改良、开明些,但也不可免地遭到顽固的官僚势力的围攻、打击,最后连自己的原有职位也不能保。就以最新的事例来说,那位“含泪上书国务院领导”的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即使初时据说他的意见已得到从中央到地方的高度重视,和很好的反应、实行,但今年1月消息传来,李昌平因揭露了农村的黑暗,开罪了地方势力,再也待不下去,被迫在去年9月辞职,远走到深圳打工。尽管如此,他仍然在去年底被《南方周末》报以近3万张网上和来信选票,当选为年度人物,将他视作中国的希望、良知。<9>这件事反映出,他虽敌不过党官僚势力,却是受到人民支持、人民反官僚的事业是有希望的!
Re: 中国农民的基本特征
三民主义的土地理论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平均地权是中华民国国父孙文所倡三民主义中民生主义的重要思想之壹。在平均地权主义里边,因为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和地价税法,让私人所有的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使国家得以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所报价收买该幅土地。平均地权同时规定,自报价后,土地所增加的价值,归诸公有(涨价归公)。平均地权旨在调和自由主义经济制度所采行的土地私有制度及射秽主义经济制度所采行的土地公有制度,目的在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身上。在平均地权里,土地之所有权被分级,国家拥有上级所有权,人民拥有下级所有权,且无论是政府或是人民都没有绝对之土地所有权。
据孙文所言,平均地权之起源可回溯至中国周代的井田制度,并表示“平均田权者,即井田之遗意也。井田之法,既板滞而不可复用,则惟有师其意而已……。井田制的道理,和平均地权的用意是壹样的。”除受中国传统诸思想启发外,三民主义教科书常指出平均地权的提出也被学者认为是受到了当时世界各其他学者的影响。如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弥勒的主张之《地租归公论》,认为土地具有自然知性能,是属于全人类的财产,不应由任何私人所独占,故其价的自然增值需以课税之方法收为公有。又如美国的亨利乔治倡行之“地单壹税”制度,也是认为土地系天然物,是 上帝所创造给全人类的恩赐,所以个人无权据为私有,社会应以单壹税的方式税去地主由土地私有权获得的价值。另如同时代领导德国地改革运动之政治家达马熙克也提出以地价税制收取地租归全国人民的共享,且其之增值应全部归公之作法。
孙文认为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亦为国民发展经济、实施国家建设、创造社会财富、缔造民众福祉所必须之资源。因此,人地关系是否健全合理,与民生苦乐、民族安危、国事兴衰、社会文野等议题均息息相关。孙中山极为重视土地问题,并主张中国要解决社会问题,为了“不蹈欧美覆辙”,就必须先解决土地问题。
在兴中会后,孙文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重定华侨致公堂章程》内第二条中便已载明:“本堂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此为平均地权在正式文件中之第壹次出现。翌年,同盟会成立,仍以“平均地权”为四大政纲之壹。其后,孙文先提出以三民主义为建国最高准则,将平均地权列为三民主义之重要部分。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大会制订《中华民国宪法》时,仍依据“国父遗教”将平均地权记载于第壹四二条内,列为基本国策。
理论涵义
根据《中国同盟会军政府宣言》说明,平均地权之意义为:“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革命后社会改良進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肇造社会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壹夫不获其所,敢有垄断以制国民之生产者,与众共弃之”。故平均地权之涵义,被认为是在经济方面,将土地未来因经济发展而产生之增值归与公众平均享有;在法治方面,将私有土地所有权之实质加以变更使国家对土地取得最高支配权;目的则是避免私人垄断土地而妨害国计民生,并使土地所有权之行使不妨碍公众的利益。
与共产主义有所不同的是,孙文并不不希望利用政治力量对土地实体進行壹次平均分配,因为“从实均地仍是不平”。孙文反对将土地壹律收归国有及废除土地私有制度,相反的,他被认为希望保留土地私有制度之优点,并防止其缺点,让土地政策同时具有土地国有之实质而无其弊害。孙文曾表示:“若能将平均地权做到,那么社会革命,已经成功七、八分了”。
根据孙文理论,平均地权制度之具体实行办法包括“规定地价”、“照价征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等四大纲领。每壹纲领皆具有其独立意义与功能,但也互相影响,相辅相成。其中,规定定价属于“基础工作”,照价征税与涨价归公为“主要手段”,照价收买则称为“重要之控制办法”。总体来说,平均地权整个制度在实施方法上的设计,需首先以“规定地价”区分土地权力的公私界线,藉“照价征税”与“涨价归公”收取土地之地租予自然增值,并以“照价收买”使“申报地价”趋于合理。借由平均地权的制度,孙文希望能调剂社会上的土地分配,防止私人囤货投机垄断,从而达成三民主义中重要的“地尽其利”与“地利共享”目标。
政治法律观点
根据孙文的见解,在法律上,完整的土地所有权包含四种子权力:支配权、管理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孙文认为,在中国古代,此四种权利的分配方法是把支配权和管理权归之政府,使用权及受益权则归于个人,而他提出的平均地权理论,则是将这四种权利做“横向分割”,即支配、管理、使用、收益等四权均部分属于国家、部分属于私人。换句话说,平均地权允许“土地国有权”(上级土地所有权)及“土地私有权”(下级土地所有权)的同时存在,且此“国有”及“私有”之间的界线可以依实际需求弹性调整。根据孙文的看法,“土地国有”可以出发挥“计画经济”体制中的的分配功能,而“土地私有”则能发挥出“自由经济”制度中的之生产功能。孙中山认为,只要遵守下级土地使用权不得抵触上级土地所有权的前提,实施平均地权就能够同时解决“土地分配”及“土地利用”此二问题。
在孙文的理论中,国家只有在公共建设或是社会福利有必要时才会就需用之土地行使其“上级所有权”,在壹般的场合,人民仍可以進行基于其“下级所有权”之土地利用行为,并由政府照价征税,收取土地之“天然地租”及“社会改良价值”。根据后世亲国民党系学者的研究观点,平均地权理论与共产主义观念的最大不同是在于孙文所提到的“土地国有”理论,其意思仅限于“国家拥有上级土地所有权”的范畴,而非而如共产主义将壹切土地绝对地收归国有,共产党作为责任主体行使国家所有权。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属于素地租金,在中国成为农业增值税 村提留乡统筹被中共占有。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社会增值或者自然增值而增加的收益属于经济地租,在中国成为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与高房价收入,被中共占有。因为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属于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在中国属于耕地占用税被中共占有。中共根本就没有消灭土地剥削,而是成为土地剥削的受益者。
经济学的观点
孙文早期研究土地问题的观点,始于讲求地利,例如在民国建立以前,他便曾多次上出满清朝廷,建议“地尽其利”、提升人民福祉。在决心发动国民革命之后,作为革命政纲之壹的平均地权理论便认为延续了这种主张。在孙文看来,壹切的经济行为都是以追求欲望的最大满足为目的,而为了谋求欲望的满足,国民就必须努力生产,而生产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分配资源以供大众享用。因此,以土地的利用与分配乃是息息相关、互为因果的两面:如果有优秀的土地分配制度,就可以促進技术的改良,而如果有利用技术的改良,则可以强化地利、增加利益。如此良性循环,便是孙文眼中理想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而相反的,个别投机土地、想靠房地价上涨买低卖高的投资客,则不被孙文所欣赏。
孙文认为,如果人民持有土地,仅仅是把他作为投机图利的工具而不加以更有效利用,则政府可随时“照价收买”,以务求更经济的土地使用方法。在实行面上,孙文认为,如“荒地”、“空地”或其他“利用不良”的土地,政府无须采用其他的惩罚方法,只需正确实施“照价收买”原则,即可有效促進该块土地在生产过程中的受利用程度。而“涨价归公”则可以進壹步地打击土地投机者,让其无利益可图,并让真正需要土地的人可以拥有土地,达成“除非真正需要土地之人,不愿拥有土地”的目标。
在孙文的观点中,公私权利应该要能相互调和、分工合作,努力达成“地尽其利”的终极目标。因此,因此在平均地权中,孙文对私人投资改良所造成的土地增值价值给予周全保障,不容剥夺。在“照价收买”层面上, 孙文认为在收买过程中,人民在收买地上的原投资设施价值也获得政府公平补偿;而在“涨价归公”层面,孙文也主张对于个人投资改良所造成的土地升值,也不列入归公之标的。另外,他也主张为鼓励人民尽量使用土地,凡是个人施于土地上之劳力资本所形成的价值,也都可以免征地价税、降轻国民负担。
分配正义观点
孙文民生主义的重要目标之壹,在于改善社会财富分配,谋求其眼中理想的“均富社会”。平均地权便是民生主义的重要手段之壹。在民国十年(1921年),孙文便曾表示:“有土地的人,便壹日变富壹日;没有土地的人,便变壹日变穷壹日,所以土地的问题,实在是很大的,我要预防这种由于土地的关系,有贫者越贫,富者越富之恶例,便非讲民生主义不可,要讲民生主义,又非用从前同盟会所定平均地权的方法不可”。孙文认为,平均地权制度之设计,就改善社会财富分配观点来说,应当要从土地所生之收益的合理分配做起。孙文认为土地收益形成的原因有分成三种:
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称为“素地地租”,
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称为“社会增价”或“自然增值而增加之经济地租”,
由于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称为“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
在孙文的平均地权思想中,除了第三种改良价值收益之外,前两者之果实皆不应当由私人独享。前两种凡非属土地所有者个别努力劳动结果所生的利益,孙文认为都应概括由公众平均享受,“地利共享”,而不能容许私人坐享不劳所得。
为了达成“地利共享”的宗旨,孙文建议当先采用“规定地价”的方法,先划分公、私有地权的界线,让个人的土地权利限于其所申报的地价,并由政府照价征税,使其“素地地租”逐年归于公有,让土地的自然之力不被私人不劳享有,并辅以“涨价归公”纲领,收还“社会增价”,与大众共享。对于未来有迅速增值潜力的土地,孙文建议政府政府实行“照价收买”,進壹步使未来上涨之地价及未来的衍生价值全部同样归公,以谋求富强国家、降低人民税捐负担。
杜绝土地投机
“ 世界有壹公例,凡工商发达之地,其租值日增,若香港、上海,前壹亩值百十元者,今已涨至百十万有奇。及今不平均地权,则将来实业发达之后,大资本家必争先恐后,投资于土地投机业,十年间举国壹致,经济界必生大恐慌。……地权既约,资本家必舍土地投机事业,以从事工商,则社会前途,将有无穷之希望。盖土地面积有限,工商业之出息无限,由是而制造事业日繁,世界用途日广,国利民富,莫大乎是。否则,我辈推翻专制,固为子孙谋幸福,而土地壹日不平均,仍受大地主大资本家无穷之专制耳! ”
——孙文,民国元年(1912年)五月四日,于广州东园对新闻界欢迎会演讲〈民生主义之实施〉讲词
“ 其地方之发达進步,必有出人意料之外者,而其影响于土地必尤大。如童山变为山林,石田变为沃壤,僻偶变为市场,前者值数元壹亩之地,忽遇社会发达進步,其地价乃增为数百元、数千元壹亩者不等,有其地者,不劳心、不劳力,无思无为,而坐享其利矣。以众人之劳力集思以经营之社会事业,而其结果,则为百数十之地主坐享其成,天下不平之事孰过于此,此地价不可不先定,而后从事于公共经营也。 ”
——中华民国《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第三项
孙文认为,实施平均地权,首先需“规定地价”,而后照地价征税,逐年收取“素地地租”,执行涨价归公,使将来自然增加而提高之土地价值,也归于公享。另外,孙文也建议“规定定价”的实施过程中可达配“照价收买”進行,使下级土地所有权人合理报价。另外,政府也可配合公共需要,基于“上级所有权”的的运作,破除私人对于土地的长期私有垄断,防止不动产价格飙涨,使持有土地者无投机暴利可图。孙文对于土地分配的目标是希望能达成“除非真正需要土地之人,不愿拥有土地”。后世三民主义学者则進壹步认为,维持合理的地价水准,达成由自用土地之人与自耕农拥有土地的理想状态,不但能有效促進土地利用,还可以解放原本冻结在土地投机事业的闲置性资金,使市场上的资源流向生产制造业,减少国民经济果实被高房地价绑架的“陷阱”,能带动整体经济之健全发展。
规定地价的理论要领
平均地价被认为是平均地权中最基础的工作,旨在确认地价公平合理,藉以适当划分土地权益的公私界线。在规定地价的设计中,凡是以核定之地价与斯人投资改良价值及其应得之利益,归给私人所有,而天然所给予及社会恩惠,则归公。平均地权中,无论是照价征税、涨价归公或是照价收买,均需根据公平地价核算,才能发挥其顺利收取土地之自然及社会利益的目的。
规定地价之要领,在于简政便民原则之下,求得正确之地价。如果要求得此种正确之地价,依照孙文观点,应当先除去土地上改良物的价值。因为附着于土地上之改良物若不扣除,就非纯粹之地价。其次是应剔除因历年来投资改良而融合于土地中的劳费改量价值,因为土地近乎未改良时的原始价值,才被为是真正的土地原价。对孙文来说,此种土地未经改良前的原始价值十分重要,因为他理想中的正确土地税税额必须以此种土地原价为税基,而不能以已有附着物后之价值来课征。因为他认为因为个人投资改良所新增的土地价值,就经济学来说应该属于“工资”或“利息”,而不当被视为纯粹地租、不当被当作课税标的,否则影响私人投资意愿。
地价计算
至于正确之地价的求得方法,孙文认为不应该使用“土地市价扣除改良价值”的判定方法,因为技术上太过困难;他认为应采取以政策为主的报价法,也就是让人民自己申报地价的方法。根据他的想法,壹个良好的地价申报机制应当为:
“ 随地主之报多报少,所报之价,则永以为定;此后凡公家收买土地,悉照此价不得增减;而此后所有土地买卖,亦由公家经手,不得私相授受;原主不论何时,祇能收回此项所定之价,而将来所增之价,悉归地方团体之公有。 ”
——孙文,民国九年(1920年)春手订《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
“ 调查地主之所有土地,使自定地价、自由呈报,国家按其地价,征收地价百壹之税,地主报价高昂,则纳税不得不重;纳税欲轻,则报价不得不贱,两者相权,所报之价,遂不得不出之于平。国家具其地价,载其户籍,所报之价,即为规定之地价。 ”
——孙文,民国元年(1912年)十月十五日至十七日于上海对中国社会党演讲〈射秽主义之派别与方法〉讲词。
在孙文看来,只要采取此种让地主自行申报土地价值的方式,就可以避开地价登录不实的可能,因为地主将不愿高报地价而增加赋税而,也将不愿报低地价而未来在照价收买和涨价归公时吃亏。
依孙文想法,壹旦地价呈报公家机关之后,壹切公私经济行为、国家颁布法令,均要以地主所定地价若干分之壹为标准;例如将规定以土地抵押融资者,不得担保超过法定地价百分之几的金额;同时,国家对于土地利用上壹切的辅助措施,如农贷、建筑贷款及其他支助办法,也将悉以此地价为标准。此事实上较为合理之价,被后世三民主义学者认为是壹种“政治的,而非经济的”的政策方法。
规定时机
依照孙文手订《建国大纲》及《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规定定价的最佳实施时间,为地方自治开始实施之后,地价尚未因为经济起飞高涨之前,并且只实施壹次。选择在该时间点,是因为必须“趁此资本未发达,地价未增加之时,先行解决。较之欧美,其难易有未可同日以语。”。孙文以为,只要壹国之经济开始腾飞之后,土地价格必然飞涨,百姓买屋买楼必然困难,此时资产阶级也不易接受新制度,平均地权便会有其难度。另外,孙文也认为规定之后,地价应“永以为定”,不再重新调查。
与孙文的“永以为定”不同,后世的三民主义学学者普遍认为地价的规定,在必要时机时还需留以重新举办的空间,不当壹成不变。因为涨价归公在技术上,必须等待土地下级所有权有转移时才易课取其自然增值。虽然,但是早在土地未移转前,因为社会進步、政治改良,就已造成土地自然增值的事实,其土地收益能力也早已水涨船高。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仍坚持地价永以为定,则私人照价征税的负担不变——甚至因为货币通货膨胀而减轻,会使原本应该回归公义的社会公产因为融于私有权力之上而连带被私人所获利。如果规定地价真的“永以为定”,必然导致个别私人存在不劳而获的空间,与平均地权的初衷相违。
照价抽税的理论要领
照价征税就是政府按照规定地价之后的土地原价,对土地持有者逐年课征地价税的过程。照价征税的目的在于以赋税的方法,将非私人所应享有的经济地租回归给社会大众共享。在孙文的理论中,照价征税的税赋额应与经济地租的大小成正比,而又因为经济地租为土地所有人自土地所获得的纯收益,因此在政治意义上,土地税就相当于壹种“所得税”,因此不能转嫁,必须要有土地所有人直接自行负担。理论上,在实施照价征税之后,地主为了降低地价税负担,就不得不投资劳力、资本,谋求改良土地土地的生产力,连带导致土地利用得到進壹步优化,接近“地尽其利”;此外,照价征税的另壹个主要目的在于制衡地主在申报地价时可能以少报多的情况,以追求经济公平。
计价方式
孙文认为,中国传统的土地课税制度,只有以面积以及地的上、中、下等来区分,级距差异过大,并无法与现实接轨。孙文认为,地价税应该要以地价的高低而定,贵地收税多,贱地收税少;因为贵地通常在繁荣之处,其地多为富人所有,“多取之不为虐”,然而贱地常在穷乡僻壤,多为农人贫民所有,此必须从轻课征。孙文认为如果使用地价课税,就可以摆脱当时20世纪初期中国土地税负不公的情况——在当时壹线城市的壹亩土地收税仅数元,与乡下任壹相同面积相同肥沃度之田野相同,他认为显然不公平,而如果按照地价缴纳则无此病。另外,孙文也提及该地价税的课征仅限于土地的“素地”而已,不算后期的人工改良与地面建筑,以促進人民改良土地的价值、多做集约用途,迈向“地尽其利”。后代的三民主义学学者认为,此思想与美国人亨利乔治的地价税思想相当类似。
累進税率
另外在课税方式上,孙文则主张采用累進税率,拥有土地面积越多者,赋税比例越高。原因在于,如果不实施累進税率,若要求政府税源充足、财政稳定,则必须仰赖重税主义,而若土地税率壹律等于通行投资年利率的水准,虽然可以可收取钜额的经济地租,但同时也会造成少额自用土地所有权的人不胜负荷;而相反的,如果统壹减轻地价税税率,又将无法防止大地主挟资投机有关土地,导致土地分配逐渐不均,无法达成地价税之初衷。所以为了兼顾理想与事实,孙文建议地价税的课征应采用累進税税率,以在减轻小额土地所有权人压力的同时让国家可有丰富的财源。而关于累進之最高税率,孙文虽然从未提及,但根据后世三民主义学学者解读认为,理论上则应与通行投资年利率相当,如此才能将不劳而获之素地地租收归全民共享。
照价收买的理论要领
照价收买是指国家得以依照私人申报之地价,基于公权力的行使,强制收买其土地并取消私有的下级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孙文认为照价收买行为,本质上上属于原始取得,与私法关系中的买卖行为有别。此壹制度,孙文认为,乃是国家本于“上级土地所有权”的拥有,为防止“下级土地所有权”运作有所偏差而成的。在平均地权的四个纲领中,照价收买是重要的控制办法。照价收买能于规定定价时控制申报地价趋于正常,使造价征税与涨价归公得以顺利实行,并在调节土地分配及促進土地利用时,有效发挥国家对土地之最高支配权,阻止土地投机及消除不劳而获。孙文并提及,政府在照价收买时,应当要对地上改良物壹律另给予公正的补偿,充分保障私人改良土地之权益价值,以继续鼓励民间投资、促進土地利用。另外照价收买也可协助政府施政,节省开发经费充裕未来政府建设之财源,作为促進国家开发建设的手段。
征用方式
孙文认为,为了实施照价收买,政府与在核发土地所有权状时,应连带载明地主所报之地价,并注明政府可照此价收税或是收买,并再次确认政府对于该块土地的“上级所有权”。后世三民主义学者认为此想法与德国拥有胶州湾租界时所实施的“先买权”制度相当类似。
“ 国家在地契之中,应批明国家当须地时,随时可照地契之价收买,方能无弊。如人民料国家将买此地,故高其价;然使国家竟不买之,年年须纳最高之税,则已负累不堪,必不敢。即欲故低其价以求少税,则又恐国家从而买收,亦必不敢。所以有此两法互相表里,则不必定价而价自定矣。在国家壹方面言之,无论收税买地,皆有大益之事。……地为生产之原素,平均地权后,射秽主义即易行。如国家欲修壹铁路,人民不能擡价,则收买土地自易。于是将论资本问题。 ”
——孙文,民国元年(1912年)四月壹日与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演讲 民生主义与社会革命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法政治关系为公共事业之需要,对其土地实施最高支配权的壹种方式。概念上,政府依法定程序对私有特定土地权利给予补偿后强制取消其只土地权利,得以促進行政之使用与效率。也就是说,国家只需要顾及单方面意思表示,基于公权力且只需给付私有土地之规定地价而无需其他条件即可收买任何土地的这种方式,被认为可以确保土地的“高度自由”,令公益随时可以顺利取得各项公共活动所需用地。平均国内土地分配之后,缺乏土地的企业或需要居住地的人民也可以随时由政府的力量获得土地,社会如此得到安定。然实务上,近代以来,为了实施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土地分配或改良土地利用,政府常规定以区段征收或直接大范围征收方式实现土地征收,这种土地征收的新发展在观念上被学者认为已经打破了土地私有权的神圣,因此会导致土地私有制度渐渐的与公共利益互相冲突。
1954年8月,政府公布“实施都市平均地权条例”,指定台湾为实行区域。由人民自动申报地价,政府照价征税,涨价归公,皆用作兴办扩大社会福利事业及九年国民义务教育之用。1964年1月,立法院通过“都市平均地权条例”。1964年7月台湾省实施都市平均地权,公告地价;并决定以增收之地价税,作为推行民生主义社会福利政府之财源。
平均地权是中华民国国父孙文所倡三民主义中民生主义的重要思想之壹。在平均地权主义里边,因为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和地价税法,让私人所有的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使国家得以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所报价收买该幅土地。平均地权同时规定,自报价后,土地所增加的价值,归诸公有(涨价归公)。平均地权旨在调和自由主义经济制度所采行的土地私有制度及射秽主义经济制度所采行的土地公有制度,目的在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身上。在平均地权里,土地之所有权被分级,国家拥有上级所有权,人民拥有下级所有权,且无论是政府或是人民都没有绝对之土地所有权。
据孙文所言,平均地权之起源可回溯至中国周代的井田制度,并表示“平均田权者,即井田之遗意也。井田之法,既板滞而不可复用,则惟有师其意而已……。井田制的道理,和平均地权的用意是壹样的。”除受中国传统诸思想启发外,三民主义教科书常指出平均地权的提出也被学者认为是受到了当时世界各其他学者的影响。如英国经济学家约翰弥勒的主张之《地租归公论》,认为土地具有自然知性能,是属于全人类的财产,不应由任何私人所独占,故其价的自然增值需以课税之方法收为公有。又如美国的亨利乔治倡行之“地单壹税”制度,也是认为土地系天然物,是 上帝所创造给全人类的恩赐,所以个人无权据为私有,社会应以单壹税的方式税去地主由土地私有权获得的价值。另如同时代领导德国地改革运动之政治家达马熙克也提出以地价税制收取地租归全国人民的共享,且其之增值应全部归公之作法。
孙文认为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亦为国民发展经济、实施国家建设、创造社会财富、缔造民众福祉所必须之资源。因此,人地关系是否健全合理,与民生苦乐、民族安危、国事兴衰、社会文野等议题均息息相关。孙中山极为重视土地问题,并主张中国要解决社会问题,为了“不蹈欧美覆辙”,就必须先解决土地问题。
在兴中会后,孙文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重定华侨致公堂章程》内第二条中便已载明:“本堂以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此为平均地权在正式文件中之第壹次出现。翌年,同盟会成立,仍以“平均地权”为四大政纲之壹。其后,孙文先提出以三民主义为建国最高准则,将平均地权列为三民主义之重要部分。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大会制订《中华民国宪法》时,仍依据“国父遗教”将平均地权记载于第壹四二条内,列为基本国策。
理论涵义
根据《中国同盟会军政府宣言》说明,平均地权之意义为:“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革命后社会改良進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肇造社会的国家,俾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壹夫不获其所,敢有垄断以制国民之生产者,与众共弃之”。故平均地权之涵义,被认为是在经济方面,将土地未来因经济发展而产生之增值归与公众平均享有;在法治方面,将私有土地所有权之实质加以变更使国家对土地取得最高支配权;目的则是避免私人垄断土地而妨害国计民生,并使土地所有权之行使不妨碍公众的利益。
与共产主义有所不同的是,孙文并不不希望利用政治力量对土地实体進行壹次平均分配,因为“从实均地仍是不平”。孙文反对将土地壹律收归国有及废除土地私有制度,相反的,他被认为希望保留土地私有制度之优点,并防止其缺点,让土地政策同时具有土地国有之实质而无其弊害。孙文曾表示:“若能将平均地权做到,那么社会革命,已经成功七、八分了”。
根据孙文理论,平均地权制度之具体实行办法包括“规定地价”、“照价征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等四大纲领。每壹纲领皆具有其独立意义与功能,但也互相影响,相辅相成。其中,规定定价属于“基础工作”,照价征税与涨价归公为“主要手段”,照价收买则称为“重要之控制办法”。总体来说,平均地权整个制度在实施方法上的设计,需首先以“规定地价”区分土地权力的公私界线,藉“照价征税”与“涨价归公”收取土地之地租予自然增值,并以“照价收买”使“申报地价”趋于合理。借由平均地权的制度,孙文希望能调剂社会上的土地分配,防止私人囤货投机垄断,从而达成三民主义中重要的“地尽其利”与“地利共享”目标。
政治法律观点
根据孙文的见解,在法律上,完整的土地所有权包含四种子权力:支配权、管理权、使用权及收益权。孙文认为,在中国古代,此四种权利的分配方法是把支配权和管理权归之政府,使用权及受益权则归于个人,而他提出的平均地权理论,则是将这四种权利做“横向分割”,即支配、管理、使用、收益等四权均部分属于国家、部分属于私人。换句话说,平均地权允许“土地国有权”(上级土地所有权)及“土地私有权”(下级土地所有权)的同时存在,且此“国有”及“私有”之间的界线可以依实际需求弹性调整。根据孙文的看法,“土地国有”可以出发挥“计画经济”体制中的的分配功能,而“土地私有”则能发挥出“自由经济”制度中的之生产功能。孙中山认为,只要遵守下级土地使用权不得抵触上级土地所有权的前提,实施平均地权就能够同时解决“土地分配”及“土地利用”此二问题。
在孙文的理论中,国家只有在公共建设或是社会福利有必要时才会就需用之土地行使其“上级所有权”,在壹般的场合,人民仍可以進行基于其“下级所有权”之土地利用行为,并由政府照价征税,收取土地之“天然地租”及“社会改良价值”。根据后世亲国民党系学者的研究观点,平均地权理论与共产主义观念的最大不同是在于孙文所提到的“土地国有”理论,其意思仅限于“国家拥有上级土地所有权”的范畴,而非而如共产主义将壹切土地绝对地收归国有,共产党作为责任主体行使国家所有权。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属于素地租金,在中国成为农业增值税 村提留乡统筹被中共占有。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社会增值或者自然增值而增加的收益属于经济地租,在中国成为土地出让金的收入与高房价收入,被中共占有。因为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属于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在中国属于耕地占用税被中共占有。中共根本就没有消灭土地剥削,而是成为土地剥削的受益者。
经济学的观点
孙文早期研究土地问题的观点,始于讲求地利,例如在民国建立以前,他便曾多次上出满清朝廷,建议“地尽其利”、提升人民福祉。在决心发动国民革命之后,作为革命政纲之壹的平均地权理论便认为延续了这种主张。在孙文看来,壹切的经济行为都是以追求欲望的最大满足为目的,而为了谋求欲望的满足,国民就必须努力生产,而生产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分配资源以供大众享用。因此,以土地的利用与分配乃是息息相关、互为因果的两面:如果有优秀的土地分配制度,就可以促進技术的改良,而如果有利用技术的改良,则可以强化地利、增加利益。如此良性循环,便是孙文眼中理想的土地所有权制度;而相反的,个别投机土地、想靠房地价上涨买低卖高的投资客,则不被孙文所欣赏。
孙文认为,如果人民持有土地,仅仅是把他作为投机图利的工具而不加以更有效利用,则政府可随时“照价收买”,以务求更经济的土地使用方法。在实行面上,孙文认为,如“荒地”、“空地”或其他“利用不良”的土地,政府无须采用其他的惩罚方法,只需正确实施“照价收买”原则,即可有效促進该块土地在生产过程中的受利用程度。而“涨价归公”则可以進壹步地打击土地投机者,让其无利益可图,并让真正需要土地的人可以拥有土地,达成“除非真正需要土地之人,不愿拥有土地”的目标。
在孙文的观点中,公私权利应该要能相互调和、分工合作,努力达成“地尽其利”的终极目标。因此,因此在平均地权中,孙文对私人投资改良所造成的土地增值价值给予周全保障,不容剥夺。在“照价收买”层面上, 孙文认为在收买过程中,人民在收买地上的原投资设施价值也获得政府公平补偿;而在“涨价归公”层面,孙文也主张对于个人投资改良所造成的土地升值,也不列入归公之标的。另外,他也主张为鼓励人民尽量使用土地,凡是个人施于土地上之劳力资本所形成的价值,也都可以免征地价税、降轻国民负担。
分配正义观点
孙文民生主义的重要目标之壹,在于改善社会财富分配,谋求其眼中理想的“均富社会”。平均地权便是民生主义的重要手段之壹。在民国十年(1921年),孙文便曾表示:“有土地的人,便壹日变富壹日;没有土地的人,便变壹日变穷壹日,所以土地的问题,实在是很大的,我要预防这种由于土地的关系,有贫者越贫,富者越富之恶例,便非讲民生主义不可,要讲民生主义,又非用从前同盟会所定平均地权的方法不可”。孙文认为,平均地权制度之设计,就改善社会财富分配观点来说,应当要从土地所生之收益的合理分配做起。孙文认为土地收益形成的原因有分成三种:
因为土地的天然营养能力或负载功能所产生的自然收益,称为“素地地租”,
因为社会進步文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收益,称为“社会增价”或“自然增值而增加之经济地租”,
由于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投入劳动或资本所生之收益,称为“改良价值所形成之收益”,
在孙文的平均地权思想中,除了第三种改良价值收益之外,前两者之果实皆不应当由私人独享。前两种凡非属土地所有者个别努力劳动结果所生的利益,孙文认为都应概括由公众平均享受,“地利共享”,而不能容许私人坐享不劳所得。
为了达成“地利共享”的宗旨,孙文建议当先采用“规定地价”的方法,先划分公、私有地权的界线,让个人的土地权利限于其所申报的地价,并由政府照价征税,使其“素地地租”逐年归于公有,让土地的自然之力不被私人不劳享有,并辅以“涨价归公”纲领,收还“社会增价”,与大众共享。对于未来有迅速增值潜力的土地,孙文建议政府政府实行“照价收买”,進壹步使未来上涨之地价及未来的衍生价值全部同样归公,以谋求富强国家、降低人民税捐负担。
杜绝土地投机
“ 世界有壹公例,凡工商发达之地,其租值日增,若香港、上海,前壹亩值百十元者,今已涨至百十万有奇。及今不平均地权,则将来实业发达之后,大资本家必争先恐后,投资于土地投机业,十年间举国壹致,经济界必生大恐慌。……地权既约,资本家必舍土地投机事业,以从事工商,则社会前途,将有无穷之希望。盖土地面积有限,工商业之出息无限,由是而制造事业日繁,世界用途日广,国利民富,莫大乎是。否则,我辈推翻专制,固为子孙谋幸福,而土地壹日不平均,仍受大地主大资本家无穷之专制耳! ”
——孙文,民国元年(1912年)五月四日,于广州东园对新闻界欢迎会演讲〈民生主义之实施〉讲词
“ 其地方之发达進步,必有出人意料之外者,而其影响于土地必尤大。如童山变为山林,石田变为沃壤,僻偶变为市场,前者值数元壹亩之地,忽遇社会发达進步,其地价乃增为数百元、数千元壹亩者不等,有其地者,不劳心、不劳力,无思无为,而坐享其利矣。以众人之劳力集思以经营之社会事业,而其结果,则为百数十之地主坐享其成,天下不平之事孰过于此,此地价不可不先定,而后从事于公共经营也。 ”
——中华民国《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第三项
孙文认为,实施平均地权,首先需“规定地价”,而后照地价征税,逐年收取“素地地租”,执行涨价归公,使将来自然增加而提高之土地价值,也归于公享。另外,孙文也建议“规定定价”的实施过程中可达配“照价收买”進行,使下级土地所有权人合理报价。另外,政府也可配合公共需要,基于“上级所有权”的的运作,破除私人对于土地的长期私有垄断,防止不动产价格飙涨,使持有土地者无投机暴利可图。孙文对于土地分配的目标是希望能达成“除非真正需要土地之人,不愿拥有土地”。后世三民主义学者则進壹步认为,维持合理的地价水准,达成由自用土地之人与自耕农拥有土地的理想状态,不但能有效促進土地利用,还可以解放原本冻结在土地投机事业的闲置性资金,使市场上的资源流向生产制造业,减少国民经济果实被高房地价绑架的“陷阱”,能带动整体经济之健全发展。
规定地价的理论要领
平均地价被认为是平均地权中最基础的工作,旨在确认地价公平合理,藉以适当划分土地权益的公私界线。在规定地价的设计中,凡是以核定之地价与斯人投资改良价值及其应得之利益,归给私人所有,而天然所给予及社会恩惠,则归公。平均地权中,无论是照价征税、涨价归公或是照价收买,均需根据公平地价核算,才能发挥其顺利收取土地之自然及社会利益的目的。
规定地价之要领,在于简政便民原则之下,求得正确之地价。如果要求得此种正确之地价,依照孙文观点,应当先除去土地上改良物的价值。因为附着于土地上之改良物若不扣除,就非纯粹之地价。其次是应剔除因历年来投资改良而融合于土地中的劳费改量价值,因为土地近乎未改良时的原始价值,才被为是真正的土地原价。对孙文来说,此种土地未经改良前的原始价值十分重要,因为他理想中的正确土地税税额必须以此种土地原价为税基,而不能以已有附着物后之价值来课征。因为他认为因为个人投资改良所新增的土地价值,就经济学来说应该属于“工资”或“利息”,而不当被视为纯粹地租、不当被当作课税标的,否则影响私人投资意愿。
地价计算
至于正确之地价的求得方法,孙文认为不应该使用“土地市价扣除改良价值”的判定方法,因为技术上太过困难;他认为应采取以政策为主的报价法,也就是让人民自己申报地价的方法。根据他的想法,壹个良好的地价申报机制应当为:
“ 随地主之报多报少,所报之价,则永以为定;此后凡公家收买土地,悉照此价不得增减;而此后所有土地买卖,亦由公家经手,不得私相授受;原主不论何时,祇能收回此项所定之价,而将来所增之价,悉归地方团体之公有。 ”
——孙文,民国九年(1920年)春手订《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
“ 调查地主之所有土地,使自定地价、自由呈报,国家按其地价,征收地价百壹之税,地主报价高昂,则纳税不得不重;纳税欲轻,则报价不得不贱,两者相权,所报之价,遂不得不出之于平。国家具其地价,载其户籍,所报之价,即为规定之地价。 ”
——孙文,民国元年(1912年)十月十五日至十七日于上海对中国社会党演讲〈射秽主义之派别与方法〉讲词。
在孙文看来,只要采取此种让地主自行申报土地价值的方式,就可以避开地价登录不实的可能,因为地主将不愿高报地价而增加赋税而,也将不愿报低地价而未来在照价收买和涨价归公时吃亏。
依孙文想法,壹旦地价呈报公家机关之后,壹切公私经济行为、国家颁布法令,均要以地主所定地价若干分之壹为标准;例如将规定以土地抵押融资者,不得担保超过法定地价百分之几的金额;同时,国家对于土地利用上壹切的辅助措施,如农贷、建筑贷款及其他支助办法,也将悉以此地价为标准。此事实上较为合理之价,被后世三民主义学者认为是壹种“政治的,而非经济的”的政策方法。
规定时机
依照孙文手订《建国大纲》及《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规定定价的最佳实施时间,为地方自治开始实施之后,地价尚未因为经济起飞高涨之前,并且只实施壹次。选择在该时间点,是因为必须“趁此资本未发达,地价未增加之时,先行解决。较之欧美,其难易有未可同日以语。”。孙文以为,只要壹国之经济开始腾飞之后,土地价格必然飞涨,百姓买屋买楼必然困难,此时资产阶级也不易接受新制度,平均地权便会有其难度。另外,孙文也认为规定之后,地价应“永以为定”,不再重新调查。
与孙文的“永以为定”不同,后世的三民主义学学者普遍认为地价的规定,在必要时机时还需留以重新举办的空间,不当壹成不变。因为涨价归公在技术上,必须等待土地下级所有权有转移时才易课取其自然增值。虽然,但是早在土地未移转前,因为社会進步、政治改良,就已造成土地自然增值的事实,其土地收益能力也早已水涨船高。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仍坚持地价永以为定,则私人照价征税的负担不变——甚至因为货币通货膨胀而减轻,会使原本应该回归公义的社会公产因为融于私有权力之上而连带被私人所获利。如果规定地价真的“永以为定”,必然导致个别私人存在不劳而获的空间,与平均地权的初衷相违。
照价抽税的理论要领
照价征税就是政府按照规定地价之后的土地原价,对土地持有者逐年课征地价税的过程。照价征税的目的在于以赋税的方法,将非私人所应享有的经济地租回归给社会大众共享。在孙文的理论中,照价征税的税赋额应与经济地租的大小成正比,而又因为经济地租为土地所有人自土地所获得的纯收益,因此在政治意义上,土地税就相当于壹种“所得税”,因此不能转嫁,必须要有土地所有人直接自行负担。理论上,在实施照价征税之后,地主为了降低地价税负担,就不得不投资劳力、资本,谋求改良土地土地的生产力,连带导致土地利用得到進壹步优化,接近“地尽其利”;此外,照价征税的另壹个主要目的在于制衡地主在申报地价时可能以少报多的情况,以追求经济公平。
计价方式
孙文认为,中国传统的土地课税制度,只有以面积以及地的上、中、下等来区分,级距差异过大,并无法与现实接轨。孙文认为,地价税应该要以地价的高低而定,贵地收税多,贱地收税少;因为贵地通常在繁荣之处,其地多为富人所有,“多取之不为虐”,然而贱地常在穷乡僻壤,多为农人贫民所有,此必须从轻课征。孙文认为如果使用地价课税,就可以摆脱当时20世纪初期中国土地税负不公的情况——在当时壹线城市的壹亩土地收税仅数元,与乡下任壹相同面积相同肥沃度之田野相同,他认为显然不公平,而如果按照地价缴纳则无此病。另外,孙文也提及该地价税的课征仅限于土地的“素地”而已,不算后期的人工改良与地面建筑,以促進人民改良土地的价值、多做集约用途,迈向“地尽其利”。后代的三民主义学学者认为,此思想与美国人亨利乔治的地价税思想相当类似。
累進税率
另外在课税方式上,孙文则主张采用累進税率,拥有土地面积越多者,赋税比例越高。原因在于,如果不实施累進税率,若要求政府税源充足、财政稳定,则必须仰赖重税主义,而若土地税率壹律等于通行投资年利率的水准,虽然可以可收取钜额的经济地租,但同时也会造成少额自用土地所有权的人不胜负荷;而相反的,如果统壹减轻地价税税率,又将无法防止大地主挟资投机有关土地,导致土地分配逐渐不均,无法达成地价税之初衷。所以为了兼顾理想与事实,孙文建议地价税的课征应采用累進税税率,以在减轻小额土地所有权人压力的同时让国家可有丰富的财源。而关于累進之最高税率,孙文虽然从未提及,但根据后世三民主义学学者解读认为,理论上则应与通行投资年利率相当,如此才能将不劳而获之素地地租收归全民共享。
照价收买的理论要领
照价收买是指国家得以依照私人申报之地价,基于公权力的行使,强制收买其土地并取消私有的下级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孙文认为照价收买行为,本质上上属于原始取得,与私法关系中的买卖行为有别。此壹制度,孙文认为,乃是国家本于“上级土地所有权”的拥有,为防止“下级土地所有权”运作有所偏差而成的。在平均地权的四个纲领中,照价收买是重要的控制办法。照价收买能于规定定价时控制申报地价趋于正常,使造价征税与涨价归公得以顺利实行,并在调节土地分配及促進土地利用时,有效发挥国家对土地之最高支配权,阻止土地投机及消除不劳而获。孙文并提及,政府在照价收买时,应当要对地上改良物壹律另给予公正的补偿,充分保障私人改良土地之权益价值,以继续鼓励民间投资、促進土地利用。另外照价收买也可协助政府施政,节省开发经费充裕未来政府建设之财源,作为促進国家开发建设的手段。
征用方式
孙文认为,为了实施照价收买,政府与在核发土地所有权状时,应连带载明地主所报之地价,并注明政府可照此价收税或是收买,并再次确认政府对于该块土地的“上级所有权”。后世三民主义学者认为此想法与德国拥有胶州湾租界时所实施的“先买权”制度相当类似。
“ 国家在地契之中,应批明国家当须地时,随时可照地契之价收买,方能无弊。如人民料国家将买此地,故高其价;然使国家竟不买之,年年须纳最高之税,则已负累不堪,必不敢。即欲故低其价以求少税,则又恐国家从而买收,亦必不敢。所以有此两法互相表里,则不必定价而价自定矣。在国家壹方面言之,无论收税买地,皆有大益之事。……地为生产之原素,平均地权后,射秽主义即易行。如国家欲修壹铁路,人民不能擡价,则收买土地自易。于是将论资本问题。 ”
——孙文,民国元年(1912年)四月壹日与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演讲 民生主义与社会革命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法政治关系为公共事业之需要,对其土地实施最高支配权的壹种方式。概念上,政府依法定程序对私有特定土地权利给予补偿后强制取消其只土地权利,得以促進行政之使用与效率。也就是说,国家只需要顾及单方面意思表示,基于公权力且只需给付私有土地之规定地价而无需其他条件即可收买任何土地的这种方式,被认为可以确保土地的“高度自由”,令公益随时可以顺利取得各项公共活动所需用地。平均国内土地分配之后,缺乏土地的企业或需要居住地的人民也可以随时由政府的力量获得土地,社会如此得到安定。然实务上,近代以来,为了实施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土地分配或改良土地利用,政府常规定以区段征收或直接大范围征收方式实现土地征收,这种土地征收的新发展在观念上被学者认为已经打破了土地私有权的神圣,因此会导致土地私有制度渐渐的与公共利益互相冲突。
1954年8月,政府公布“实施都市平均地权条例”,指定台湾为实行区域。由人民自动申报地价,政府照价征税,涨价归公,皆用作兴办扩大社会福利事业及九年国民义务教育之用。1964年1月,立法院通过“都市平均地权条例”。1964年7月台湾省实施都市平均地权,公告地价;并决定以增收之地价税,作为推行民生主义社会福利政府之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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