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权的专制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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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权的专制逻辑

帖子由 左翼反共人士 » 2019年1月27日

作者 张博树

本文根据我的《从五四到六四:20世纪中国专制主义批判》第壹卷最后两章改写,几年前就曾发表于因特网,本无需再拿出来。但近来国内左风阵阵,大有越演越烈之势。习近平的“两个不能否定”令体制内外忧国忧民之士大失所望;官媒连篇发出的反宪政檄文,让人觉得似乎壹夜回到了30年前;充斥了大量毛式语言的反腐败举措(诸如重弹“两个务必”、“作风”建设、“照镜子、洗洗澡”之类),更是在令人啼笑皆非之余,让世人生出无限慨叹!

“黑格尔在某个地方说过,壹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可以说都出现两次,他忘记补充壹点:第壹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这是马克思评论路易.波拿巴时说过的话。本文也引证了这句话用来说明中国共产党党专制体制的逻辑嬗变轨迹。然而,面对“十八大”以来中共新领导层的所作所为,我们又当说什么呢?还是把这篇旧文重新拿出来,权当给党国新旧大佬们上壹课吧。

我从不认为自己是壹个持极端主张的人,这28个命题的归纳也强调在历史的过程中理解历史,而不是简单的批判。它本来的意图是重塑史观,但面对当下现实,我希望这些文字也能对理解那些荒唐的、令人啼笑皆非的党国现象,有所助益。

本文试图勾勒中国共产党壹党专制体制作为中国现代专制主义主要构造的基本逻辑。这项工作所依托的理论基础是我在另壹个场合提出过的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研究应该遵循的总体化原则(注1)。总体化分为三个层面:第壹个层面(基础层面)是社会進化的壹般逻辑公设和现代社会转型中制度现代化的普遍要求,包括宪政民主体制、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的建构。第二个层面(中间层面)揭示文化传统对现代社会转型的影响,就中国而言,主要指延续数千年的皇权专制传统对现代社会转型的制约。第三个层面(现实层面)则是指经由俄国革命中介的马克思主义引進中国后中国共产党壹党专制体制的现实构造。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的全部秘密、它的复杂性和内部张力就体现在总体化上述三个层面的相互关系之中。

本文共分三节,前两节从总体化的现实层面谈起,分别讨论极权主义阶段和威权主义阶段中国共产党壹党专制体制的逻辑定位及基本特征(注2),最后壹节则把总体化三个层面的要素壹并纳入研究,在那里,我们将获得理解中国共产党壹党专制体制之意识形态根源、文化根源、它所造成的中国现代化進程的制度扭曲、它的未来命运或演化趋势等问题的更广阔的历史视界。

中共壹党专制体制的逻辑定位

20世纪发生的中国共产主义革命曾聚集了壹代人的梦想,不仅是强国之梦,更是社会改造之梦。社会改造的依据就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革命”(作为手段)和走向“无阶级社会”的远景(作为目标)。虽然严格地说,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方面的成功并不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结果,但这并没有否定党的领袖们确实在按照他们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勾画“新社会”发展的蓝图,也没有否定列宁主义的政党组织形式和政权建构模式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学习和模仿的基础摹本。

然而,如果说俄国革命是马克思主义在壹个兼具东方专制色彩的欧洲民族结出的异样果实,那么中国革命更是在壹个古老得多的、更纯正更典型的东方民族中嫁接西方激進理论的结果。这个嫁接所蕴含的悖谬与不幸,它所造成的巨大的历史扭曲,只是到了其后果已经极其严重、它对整个民族的危害已经昭然若揭时,才被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1:壹党专制是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的主要表现形态,是中国现代公共权力建构过程中发生的病理性变异。

如果我们把现代专制主义定义为“以公共意志的名义对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双重否定”,那么就中国而言,这种否定是通过党专制的制度形式实施并体现的。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并不缺乏道德激情。事实上,对劳动者苦难的同情,对壹个公正社会的强烈憧景,乃是从马克思到列宁再到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比如陈独秀、李大钊)几代共产主义革命者共同的道德基础。马克思主义也并不否定民主,但它认定“无产阶级民主”是比“资产阶级民主”更高级的民主,实现这种“民主”乃是“无产阶级革命”要追求的目标。这样,制度现代化意义上公共权力的建构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变成了“阶级专政”的建构。而当“党”被理解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时,“阶级专政”变成“党专政”(壹党专制)就是逻辑中的必然。中国共产党人既然接受了马克思主义“阶级专政”的理想,又学到了列宁主义政党组织建构和国家建构的全套功夫,则中国共产党掌权之日必是壹党专制生根、开花、结果之时,自然就确定无疑了。

从中国现代史的演進过程看,公共权力的建构本来并非只有“党专制”壹途;历史如何在特殊的现代化之“后发外生”的语境内、在相互作用又相互冲突的种种要素的夹击下扼杀了中国尚在繈褓中的宪政民主,是另外壹个重大课题,这里暂且不表。中国的“党专制”也并非只有共产党壹家独有。事实上,早在共产党夺取政权之前,执政的国民党就已经在“训政”的旗号下实行了多年的“党治”。但国民党与共产党不同的是,它只学习了苏俄的“以党治国”原则(还学习得很不到位),却拒绝苏俄的“阶级专政”说和马列主义“共产”社会理想。国民党是信奉孙中山倡导的“三民主义”的,而三民主义中有壹条就是“民权主义”。最终实施宪政、从而“还政于民”的承诺使国民党的党专制既不够彻底,也不够典型。唯有中国共产党接受了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和“阶级专政”的社会革命纲领,又掌握了列宁主义政党和国家建构的根本精髓,并把它進壹步发展,达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乃至鬼斧神工、出神入化的境地。所以,中国共产党的壹党专制才是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的主要表现形态,它比国民党的“党治”发展得远为成熟且彻底,对现代中国社会的影响也远为深刻和长久。

从大的时间尺度讲,20世纪中国所面临的基本任务本来是進行制度现代化意义上的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这个转型与共产主义革命搅在了壹起,是壹种历史性不幸。事实上,中国共产党的党专制乃是中国现代公共权力建构过程中发生的可怕的病理性变异。“病理性变异”在这里首先意味着作为党专制之逻辑起源和发生学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本身就含有致病因子,这些致病因子和中国特殊历史社会条件的结合,势必导致公共权力建构过程中的异化。当中国共产党以“人民”的天然代表自居,又在“阶级”的范畴内解释“人民”,甚至把它写入宪法时(注3),对人民主权的抽象肯定已经变成了对国民主权和公民权利的现实否定。这样,不管中国共产党第壹代创始者心怀多么崇高的社会理想,党专制的既定逻辑决定了这套体制实施的结果必定是对原初理想的背离,是对现代社会转型本应达致的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建构的双重否定。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2:在实施乌托邦社会发展战略时,马列主义的社会改造理念会外化为党专制的巨大结构拉力,迫使社会全面走上极权体制的轨道。

革命和革命胜利之初的乌托邦理想多不乏质朴与真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改造理念实现整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全方位的变革,会呈示为党的领导人自觉的主观认知。党专制的力量在于它能够以千斤压顶之势义无反顾地推進这种变革,并时而笨拙、时而巧妙地把乌托邦追求的目标和乌托邦实践的手段结合在壹起。本命题中尤其要注意的是“结构拉力”这个提法,它意味着党的社会改造理念会以制度建构的形式强行作用于社会,形成党所憧景的社会结构格局。在这个由某种“崇高”理念支配、带有人为色彩和“超前设计”特征的社会改造行动中,壹切原有的、不符合党专制原则的社会结构因子都将被剔除;原本正常的、正在進行中的制度转型也将被强行终止,而纳入到党所划定的“新的”轨道中。

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比如说——何以中国在经历了20世纪上半叶波澜壮阔的宪政民主实验、已经积累了民主转型诸多经验的背景下,仍然最终落入中国共产党党专制的巢臼。中国与俄国不同。俄国的现代社会转型虽然早于中国,但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二月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十月革命)却是在壹年之内这个很短的时间间隔中发生的。中国则在推翻帝制后经历了长达30多年的、民国各个历史时段的民主建设历程。历史甚至提供过这样的机会,让国共势不两立的两大政党坐在壹起按照“西方”的原则共商国事——这正是从“重庆谈判”到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的史实所告诉我们的东西。今天的人们常常指责中国共产党背弃了革命胜利前夕的大度与承诺,致使现在的“民主党派”和“政协”成为壹具具行尸走肉,成为壹堆好看而没有实际用处的“花瓶”,殊不知这正是以“阶级专政”为理念的党专制必然导致的逻辑结局。“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的中途夭折也必须作如是观。从中国共产党所秉承的社会改造理念看,用“党的最高纲领”取代“最低纲领”是迟早的事。壹个要建设“社会主义”的革命党怎么能容忍“资本主义因素”在经济结构中的长期存在呢?在这个意义上,不管党的领导人在“过渡时期”长短的理解上有多少差异,承认“公有制”必须取代“私有制”、“社会主义”必须取代“资本主义”却是所有共产党领袖的共识。这就是党的理念所具有的力量。

恰恰是这种力量和它所拥有的制度化手段,把1949年后的中国送入了极权主义的绞肉机。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3:党专制是壹种绝对的宰制力量,通过社会控制和社会动员,它内在地具有吞噬全社会的逻辑本能。

党专制的基本特征是党的组织建构与国家政权建构的融合,“党”成为凌驾全社会之上的绝对的宰制力量。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名义上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重大“立法”行动或“选举”行动,都必须体现“党”的意图;它的唯壹使命则在通过合法形式使“党”的旨意变成国家意志。国务院则是负责落实“党”的旨意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总理和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这样的职务必定由党的领袖中的重要人物担任。在党专制条件下,司法独立是谈不到的,因为各级司法部门都必须服从党委的领导。新闻独立、教育独立之类也是根本谈不到的,因为在党专制体统中,它们都不过是贯彻“党”的意志的工具而已。

中国共产党尤其致力于把党的织体深入到每壹个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组织,深入到工厂、乡村、学校、街道。党的细胞遍布社会的各种肌体、各个角落,它内在地具有吞噬全社会的逻辑本能。在极权主义最兴盛的时期,党所具有的强大的辐射力、渗透力会通过无数党的基层组织(基层党委和支部)得到生动的体现。

值得强调的是,不可以把中国共产党党专制条件下对社会的全面宰制仅仅理解为社会控制。毋宁说,极权时代“党”对全社会的垄断地位既为社会控制、也为社会动员提供了基础手段。事实上,卓有成效的社会动员恰恰是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事业获得成功的重要历史经验。执掌政权以前长达数十年的艰苦斗争,在恶劣环境下实施割据、开发“根据地”的经历,不但磨砺了共产党人的意志,而且大大提高了中共的组织效能。大概正是这样壹种历史磨砺和考验,赋予毛泽东壹代中共领导人同时将社会控制与社会动员把玩于股掌之中的非凡能力。理解毛式极权主义,这是壹个不可不关注的重要的逻辑关节点。比如,主要依靠秘密警察实施社会控制的苏联斯大林主义,就远不能望其项背。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4:以“阶级专政”名义实施的党的独裁,势必导致并归结为党的领袖的个人独裁

“阶级专政”势必走向个人独裁,这既是权力的本性使然(在任何时代,追逐权力都是人的贪婪本性的政治表现),又是党专制自身建构规则的必然结果。俄国革命是如此,中国革命同样如此。

在革命党的成长过程中,领袖本来借助(乃至依托)组织而产生;强有力的领袖会使组织本身变得更为强有力。但领袖壹旦获得“独尊”地位,作为独裁者的领袖就总是要试图超越组织。党的“民主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之类的“组织原则”将很难抑制这股力量的生长。壹旦最高领袖的独裁局面形成,党组织将丧失作为组织对领袖的约束,而成为独裁者贯彻自身意志的工具。这个领袖与组织关系互换的辩证法,不但体现了壹般意义上政党“寡头化”的政治逻辑,尤其凸显了执掌政权后的革命党党专制演变的政治逻辑。毛泽东本人成为中共领袖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后发生的壹切,深刻而典型地证明了这壹点。

可以这样概括党专制语境内特有的独裁者制约悖论:壹方面,就党的领袖肩负的重大领导使命言,这个“党国安危系于壹身”的人最应该受到制约;另壹方面,又恰恰是党专制本身,孕育出党的最高领导者最不受制约的体制性结局。

党专制造成的公共权力制衡的结构性缺席,使独裁力量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独裁者凭借自身所具有的强大使动力量,在“创造历史”方面甚至可以产生奇迹。只是在社会付出可怕的、有时是不可挽回的代价后,独裁者对社会的疯狂“使动”才会以反向受动的形式逐渐终止。事实上,我们在“大跃進”和“文化大革命”等运动中所看到的,正是此类情形。党专制条件下独裁者个人的认知局限(乃至性格局限)往往会放大为体制性癫狂,这种癫狂最终将给整个民族带来灾难。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5:“党指挥枪”意味着武装力量成为党专制的工具,成为最高独裁者的私产

在马克思本人的理解中,未来“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将不再有常备军,这样,既可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又可以防止冒险家借助合法武装力量对国家权力的僭取。这样的理解有其深刻壹面,也有其天真壹面。列宁作为第壹个苏维埃政权的创建人,已经充分认识到武装力量对维持壹个新生政权的重要性。用党的力量改造旧军队、通过政工人员实施党对军队的政治领导,是列宁主义的重要遗产,是马克思未曾预料到的“阶级专政”的必然走向。

中国革命的特点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共产党与国民党长期武力争雄的历史,靠“实力”而不是靠任何其他东西得天下的曲折经历,使中国共产党人有壹切理由比苏俄更看重军队的作用和党对武装力量的绝对控制。从逻辑上讲,暴力革命和阶级斗争逻辑相结合,必然在助长壹党专权的自然趋向的同时,凸显军队在政权建构中的关键性角色。军队是“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坚强柱石”。这既是壹种意识形态表达,也凸显了中共党-军关系的内在逻辑要求。这种党-军关系的形成在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构造中具有重要的结构意义。

同时应该看到,在党专制语境内,武装力量成为独裁者的工具乃是“党-军”关系逻辑发展的必然结局。党的最高领袖握有对军队的绝对控制权,这是独裁者实施狂热的乌托邦社会发展战略、自信“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的最终本钱,也是独裁者制服党内异端、平息党内冲突的最终本钱。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战胜林彪军人集团就是这方面的壹个例证。

在民主化成为时代潮流的改革年代,“党指挥枪”的专制主义原则会和宪政主义内含的“军队国家化”原则发生日益明显的冲突。当改革進程中的矛盾激化乃至发生危机,武装力量被用来镇压和平的示威者时(就像六四天安门惨案所表明的那样),武装力量作为党专制工具的本质就将暴露无遗。独裁者会像使用私产壹样使用靠公共财政供养的军队,由制度现代化逻辑规定的武装力量的公共性质不得不臣服于由党专制逻辑规定的武装力量的御用性质。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6:经济领域实施的乌托邦社会改造,势必否定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前提和动力机制

马克思主义壹向强调,“消灭剥削”不仅是共产党人的社会理想,而且要通过经济结构改造的制度化形式兑现之。没有必要怀疑中国共产党人追求这样壹个目标的真诚性。然历史的残酷恰恰在于:当“人民共和国”的当权者高举“正义”的利剑把壹切“剥削阶级”斩草除根时,它也势必动摇乃至连根拔掉中国尚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及其产权制度根基,从根本上否定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结果,不但阻断了制度现代化意义上经济结构的现代转型,而且为经济衰败埋下致命的伏笔。

这里涉及的不仅仅是数量意义上的经济增长问题,也不仅仅是经济机制本身的合理性问题。从逻辑上讲,“计划经济”与锻造“共产主义新人”的乌托邦目标之间有着内在的关联性:计划经济不仅是“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高级历史形式,而且是超越劳动的“自发性”和“异化”状态,使劳动走向“自由”(在这个词的马克思主义人类学意义上)的必要的制度桥梁。斯大林主义及其传人曾通过承认社会主义条件下“物质刺激”的合理性,打断过(至少是动摇过)两者之间的联系。倒是毛壹代中国共产党人以他们自己的理解方式和实践方式恢复了这种联系。在技术意义上,中国的“计划经济”是粗陋的(远没有苏联的计划体制精致和完善);但在社会意义上,中国的经济制度却发挥着重要的“思想”职能,它必须服务于“限制资产阶级法权”,服务于“共产主义新人”的造就和培养。文革中“要斗私批修”之类的口号典型表达了毛式“共产主义新人”的驯化逻辑。

然而,经济行为之利益动机的被否定,经济发展之内在动力的被抑制,势必在经济的长期演变趋势中显示出后果,导致短缺经济时代的到来。“精神”的高扬是不可能长期建立在“物质”匮乏的基础上的。当专制体制压抑了人们的谋利冲动,甚至压抑了人们的正常需求,把它挤压到壹个可怜的、微不足道的角落时,历史已经积聚了足够的反弹力,待时机成熟时,让“物质”重新翻转过来,以十倍、百倍的疯狂去彻底地颠复“精神”。事实上,这个逻辑已经在文革结束后不足30年内中国迅速衍生出的金钱社会中得到了充分证明。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7:国家对经济资源、经济信息、经济开发手段的全方位垄断,乃是党专制卓有成效的社会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社会控制角度看,国家对经济资源、经济信息、经济开发手段的全方位垄断,既是极权主义社会运行的前提,又是党专制卓有成效的社会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城乡分立的户籍制度、实施对有限资源的集中管理,本来生发于基于中国自身条件的工业化积累的现实需要;但在党专制语境内,这些制度安排迅速具有了社会控制方面的结构意义。与此相应的是出现了各种不同的“身份”系列:城乡居民身份系列(拥有壹个“城市户口”就意味着获得了壹份口粮供应和壹份在城市就业的机会;没有“城市户口”则意味着农民永远不可能走出乡村);城市中“干部”与“工人”身份系列(“党”制定了详细的人事管理和劳动管理制度以实施对二者的不同管理);企业中的“所有制”身份系列(“社会主义改造”以前有“国营”“私营”之分,“社会主义改造”以后有“全民”“集体”之分)。当然,还有壹个非常重要的身份系列并不是由管理需要引出的,而是党的理念的直接结果,那就是“阶级”身份系列。在党专制语境内,“阶级出身”对壹个人来说具有莫大的意义。“苦大仇深、根红苗壮”可能带来招工、上学、入党、提干方面的壹系列好处;“地富反坏右”和他们的子女则除了遭受政治上的歧视外,还会遇到实际生活中的诸多困难,甚至生存威胁。“阶级身份”以及与此相应的株连政策导致的国民待遇的不平等,曾经给亿万公民造成极其惨重的伤害,但这并没有否定作为控制手段,它给统治者带来的“好处”和组织效能。

与控制相关的另壹个重要概念是“单位制”。“单位制”综合了战争年代“供给制”的经验和建国以后新政权的需求,而成为共产党的壹大发明。党借助壹个壹个的“单位”(它可以是壹个政府机构,也可以是壹家工厂,壹所学校、壹家报社、壹个文艺团体,乃至壹个体育训练机构)壹方面实施有限资源的配给,另壹方面又把每壹个人(及其家庭)紧紧地固着于这个精心安排的体系内。个人的生老病死,“单位”全要管;个人的“政治表现”,“单位”也要负全责。其实,“单位”只是党专制这张巨大的网上的壹个网结,是党专制这部巨大机器上的壹个部件。个人对“单位”的高度依赖,乃是个人对“党”、对“国家”高度依赖的现实体现。正是在这种依附关系中,个人在“享受”党提供的“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同时,亦必然付出丧失自主选择权利和独立权利的巨大代价。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8:高度的意识形态垄断、独断与强有力的思想控制,体现了专制主义政体的必然要求

意识形态意味着理论与国家权力的结合,在这种结合中,理论(无论它原来具有多么“科学”的乃至“批判”的品格)都将成为权力的奴仆和论证权力合法性的工具。意识形态必定是垄断性、独断性的,垄断性指不允许自由的思想表达空间的存在,独断性则意味着唯有与权力结合的意识形态才享有“真理”的美名。

当马克思主义被中国共产党领袖宣称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被尊奉为“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时,它自然也难逃自身的工具化命运。“工具化”在这里首先指必须按照“党”的需要解释马克思主义。党的领袖将拥有意识形态的最高解释权和唯壹发展权。这样,不但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学说被强行逐出思想市场,对马克思主义本身的不同理解(更不用说批评)亦都将成为非法的。

“舆论壹律”是为了强化思想控制。这里首先被扫荡的,是那些具有独立见解的人,特别是知识分子。新闻、出版、教育机构在党专制语境内都是实施思想控制的制度化设施。它们将根据“党”的需要诠释历史和现实,甚至在必要时制造“新闻”,制造“党”的“好干部”或“好战士”,也制造十恶不赦的“阶级敌人”。――当然,在国际上还存在“帝国主义、修正主义和各国反动派”的情况下,“党”不会忘记有效地阻断壹切其他信息源,并伴之以必要的恐怖手段(如宣称“收听敌台广播”乃非法之举)。

这样,党专制的逻辑已经内在地决定了这个被“党”控制壹切的社会只能是壹个与外部世界完全隔绝的社会,是壹个高度单壹化、同质化、简单化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不可能产生深刻的思想,产生具有永久魅力的文学,产生自由的、焕发人性之光的艺术,产生真正独立的哲学与社会科学。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9:使意识形态内化为信仰,乃是极权主义党文化的真正特色

命题8强调的是党专制之思想控制与精神垄断的强制性壹面。这个问题还有非强制的、诱导性的壹面。或者,更准确地说,强制乃是以被强制者主观认同的方式发挥作用,表现为被强制者心理上的自觉接受和主动就范。

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的长期斗争中曾付出巨大牺牲,这段传奇般的历史赋予“党”伟岸的形象和道德感召力。“党”对历史的精心剪裁又大大加强了这种力量。简单化、信条化的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宗旨”和革命胜利的基本经验被灌输给普通的工人、农民、士兵,以激发其“朴素的阶级感情”,提高其“阶级觉悟”,从而自觉地为“党”工作。常年不断的“政治学习”,各种场合的“忆苦思甜”,规模宏大的集体仪式,情感化的、直白的艺术宣传等都有助于此类目标的实现。

对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的成功,更是“党”的力量无所不在、无坚不摧的证明。以“阶级专政”代表自诩的党对“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拥有巨大的道德上的优越感。强迫他们为党工作并不是本事;在“思想改造”的过程中让知识分子自惭形秽、自动服输才是“党”的拿手好戏。在这个过程中,奴役的不自觉状态将向自觉状态转化。当个人的行为(甚至只是内心活动)不符合“党的精神”时,人们会自觉地自我矫正,自觉地向“组织”靠拢。从逻辑上讲,壹切有利于“党”和“革命事业”的行为都是值得赞许的。这样,向“组织”告密之类的行径不但不被认为是突破人类伦理底线的无耻之举,反而是对“党的事业”忠诚的表现。“党”甚至可以有组织地鼓励、怂恿此类行为。如此,这个社会必然造成两种结果:壹方面是精神上永远长不大的“未成年人”,另壹方面是可怜而又精明的、蝇营狗茍的偷生术。两者看上去是矛盾的,但又是相反相成的,是党专制这同壹棵树上结出的两枚果实。

使意识形态内化为信仰,恰恰是意识形态发挥其功能的前提。在这个过程中,个人崇拜将发挥巨大的精神建构作用。从独裁者壹方讲,有意识地制造个人崇拜,既是巩固权力、战胜政敌的需要,也是党专制体制自身的需要。从受众壹方讲,当“个人”的至高无上性受到置疑(这种置疑乃是党专制运作的必然结果)时,领袖崇拜将是恰得其时的精神填补。在党专制语境内,“党”的伟大将凝结为领袖的伟大。领袖就是人格化的大我,他将给小我以力量。以领袖崇拜为特征的信仰不可能是理性基础上的信仰,而必定是非批判、非反思意义上的迷信与盲从。但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框架中,这样的“信仰”却可以表现为充分理性的。这样,现代专制主义往往造就奇特的精神景观:当人类最可宝贵的自由已经本质上丧失殆尽时,社会却仍旧可能是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因为人们在“党的事业”和革命奋斗的远景目标中找到了自我的归宿。

这就是党文化。我把党文化定义为精神层面的“党”的存在,它可以通过文学的、艺术的、教育的乃至日常生活的种种形式表现之。在极权主义时代,党文化致力于营造简单的“革命”世界观和“螺丝钉”式的服从人格。这种努力恰好与经济领域的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共收异曲同工之妙。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10:各种“群众组织”和“人民团体”不过是党专制的玩偶,人们不可能被允许为政治目的或经济目的自由结社,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宗教自由

既然党专制是壹种绝对的垄断性存在,那么逻辑上就不可能有独立于党的控制的其他社会力量的生存。当然,“党”也需要壹些“群众组织”和“人民团体”充充门面,不过,它们只能作为“党”动员或控制大众的手段(所谓“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发挥作用,而绝不可能作为独立的社会组织对本组织成员发生影响,更不可能代表本组织成员的利益或需求对“党”说三道四。事实上,无论“工会”还是“工商联”还是“妇联”还是“学联”,它们对本团体成员的代表都只能是名义上的,并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在极权主义条件下,人们不可能被允许为政治目的或经济目的自由结社。

同样道理也适用于宗教。或者,更准确地说,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命运,更突出地证明了党专制的极权主义本质。

宗教本来是人类精神生活的重要形式。但由于共产党人自命为无神论者,又有马克思批评宗教乃“精神鸦片”之说,宗教组织在共产党治下的社会中已处于极不利的地位。更根本的是,教会由于自身具有的如下两个特点势必与党专制发生内在的冲突:第壹,凡教会组织都有自己独立的信仰(或信基督,或信佛陀,或信真主,等等),而共产党当然不希望人们在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信仰;第二,凡教会必有壹定规模的教徒聚集,而共产党当权者最担心的恰恰是超出政府控制范围之外的民众的有组织的聚集。教会的这两个特点显然都犯了党专制社会的大忌。

仅凭这两条,教会在党专制社会中的命运已经可想而知。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明文规定,这种“自由”却注定是被限定的。它不能超出极权主义控制所能容忍的限度。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11:党专制营造的生态环境决定了党自身变腐的必然趋势,靠诉诸“革命理念”、清理“阶级队伍”之类手段進行的党的纯化,无助于克服党所面临的危机

人们都记得黄炎培1945年访问延安时向毛泽东说出的壹番担心:大凡壹个团体、壹个政党初起之时,都是艰难困苦、聚精会神,历九死而壹生,而保其生机勃勃;及至环境渐好,精神也就渐渐放下,堕性发作,日趋下坡,乃至人亡政息。正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中共又何以可能跳出这样壹个“周期率”?毛泽东当时答曰:我们已经找到了壹条新路,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注1)

不能说中共领导人完全是在摆样子、吹牛皮。当时的毛泽东确实有足够的警醒面对党执掌政权后走向衰败的危险,但历史证明他的自信和开出的解决问题的“药方”却是自欺欺人的。这个回答已经成为20世纪中国政治中的最大反讽。

党专制的自身逻辑决定了“人民”不可能真的去“监督”政府,因为“人民”没有实施这种监督的最基本的手段。在以“阶级专政”自我标榜的党-国政权结构中,“党”既没有来自其他独立力量的制约,又自我堵塞了几乎所有的批评渠道。“党”壹手制造了对自己歌功颂德的社会氛围,并任凭这种歌功颂德走向极端。在实际政治运行中,掌握政权后党的政治录用机制决定了“入党做官”的政治行为逻辑的暗行滋长,这会自然动摇战争年代英雄们的革命意志,更会腐蚀和平年代成长起来的千百万“向党靠拢”的青年人。在权力和特权面前,党的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信条的逐步空泛化乃至仪式化将不可避免。

党专制下的社会必定是壹个人治而非法治的社会。法律在这样的社会中是无足轻重的。当整个国家呈示为壹个最高独裁者掌权的权力结构时,大大小小的权力金字塔也会在各个部门、各个“单位”中涌现。各级当权者习惯于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固步自封,因循守旧,热衷于文山会海,却不思创新進取。修养低下者更可能任人唯亲、拉帮结派、以我划线、以权压人。人们考虑的中心不再是革命的理想,而是自己的权势。

总之,党正在变腐。所有由“党”自己创造的生态环境、生态条件都决定着党自身变腐的必然趋势。

更可怕的是,没有人能够阻止这样的趋势。在党专制语境内试图扭转颓势、恢复“革命青春”的努力势必是壹场无望的战斗。事实上,毛泽东在“阶级斗争”和“继续革命理论”框架内要解决的,正是执政党自身的变腐问题。然而,靠诉诸“革命理念”、清理“阶级队伍”之类手段進行的党的纯化,靠发动大规模的“运动”来揭发“阶级敌人”或“党内修正主义分子”,无助于克服党所面临的危机。恰恰相反,“运动”往往诱发极权主义的破坏本能,使每壹个运动参加人不是被害者就是害人者,或二者兼而有之。社会良知和做人的基本准则在“革命的狂热”中丧失殆尽。

就最高决策层而言,保卫党的纯洁的斗争具有更为复杂的性质。中共党内高层的权力斗争与最高独裁者捍卫其乌托邦理念的斗争十分复杂地、又非常紧密地缠绕在壹起。这种不同逻辑的交织,充分说明了现当代中国事务的深刻性。我甚至要说,恰恰是从“文化大革命”这样空前绝后的历史经历中,批判学者可以引申出毛式极权主义特有的壹系列悖论及其悲剧性结果。这种悲剧结果所内具的丰富性与深刻性,已经远远超过了苏俄的斯大林时代。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12:独裁者无力解决最高权力的有序交接问题,从逻辑上深刻揭示了党专制体制的根本痼疾

在党专制体制内,最高权力的有序交接是壹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各国第壹代共产党掌权者来说,这件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实表明,包括前苏联、中国、北朝鲜在内的许多共产党政权,其第壹号人物都是在自然规定的生命期限已经来临时才不得已交出最高权力的)。但是,这个可悲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党的最高领导人不重视“接班人”问题。至少就中国共产党而言,有意识培养“接班人”的努力甚至可以上溯到党夺取政权以前的战争年代。这个问题最终成为“党”无法跨越的深度“沼泽”,其原因只能在党专制的自身逻辑中去寻找。

首先,党专制的逻辑决定了最高权力交接只能在党内领袖群体中進行。由于没有壹个真正意义上的宪政民主体制,没有各政党在平等基础上和平竞争执政地位的过程,权力交接只能表现为党专制语境内的领袖“接班”。这个过程按照宪政民主的标准来衡量不可能是有序的、公开的、透明的、平等的。

其次,即便按照共产党党内民主规则衡量,“接班人”的产生也很难是有序的、民主的。党专制逻辑之命题4已经表明,党的领袖获得“独尊”地位的开始,就是领袖作为独裁者试图超越组织的开始。党的“民主集中制”之类的“组织原则”将很难抑制独裁者的为所欲为。壹旦最高领袖的独裁局面形成,党组织将丧失作为组织对领袖的约束,而成为独裁者贯彻自身意志的工具。在接班人问题上,即便我们假设独裁者在“候选人”的决定上并无私心,但我们无法避免独裁者是根据他的“标准”、根据他的主观好恶、根据他的用人尺度来决定取舍。而且,独裁者越是凌驾壹切,决定壹切,“党”作为组织干预“接班人”选择的可能越是微乎其微。

更值得回味的是在权力问题上独裁者的心理状态。从“革命的需要”出发,最高权力总有“接班”的壹天,对于此点,独裁者还不至于丧失最起码的理智。但另壹方面,对于那些有可能成为自己接班人的党内领袖,独裁者内心深处又会藏有深深的恐惧乃至敌意。任何观点、意见上的分歧都可能被独裁者理解为对权力的觊觎。除非对最高领袖表现出绝对的忠诚,任何人(哪怕他再有能力)都很难在“接班人”的位子上坐稳。这种“接班”前景的高度不确定性、非程序性和人为性,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壹系列和权力争夺有关的故事,是党专制体制生发的故事中最神秘的部分。野心家对权力的贪婪,理念的东西与现实的东西的错综交合,领袖与臣子之间、以及不同派系(不同政治倾向)的党内大员之间围绕“接班”问题展开的或隐蔽、或公开的较量,都使这个过程显得既扑朔迷离,又惊心动魄。

无论怎样,在生命问题上大自然对每壹个人都是公平的。当独裁者到了不得不“到马克思那里报道”的那壹天,权力的交接往往会以非正常的形式進行。伴随着死人的离去,往往是活人之间继续進行的生与死的斗争。这个斗争当然还是为了权力。

独裁者无力解决最高权力的有序交接问题,从逻辑上深刻揭示了党专制体制的根本痼疾。斯大林曾经证明了这壹点。毛泽东以更为曲折、复杂的形式再次证明了这壹点。

中共极权主义到威权主义嬗变的逻辑轨迹

壹代强人自然生命的结束,往往是壹个时代的终结。这也可以视为党专制语境内社会变迁的特征之壹。我们不妨就此转入对党专制之下壹个发展阶段——威权主义阶段——逻辑特征的讨论和刻画。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13:威权主义是极权政治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党专制的传统与改革开放的内在要求构成威权主义时代最深刻、最根本的逻辑悖谬。

我们已经看到,中国共产党党专制语境内的极权主义意味着壹个异化了的公共权力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精神生活的全面控制。从本质上说,这种控制既是实现党所憧景的乌托邦社会改造目标必须倚仗的手段,又是这个目标本身的壹部分。在极权主义条件下,不可能有市场经济的容身之地,因为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前提和动力机制是完全有悖于乌托邦社会改造目标的价值默认的。

然而,正是毛式乌托邦追求与制度设计的空想性,特别是这种追求在实践中的彻底失败,为历史走向新的、完全不同的发展之路,也就是重新承认市场经济,提供了可能。

值得沈思的是这种“重新承认”所采取的历史形式。事实上,邓小平所代表的“改革派”领导人对市场经济的最初认可,乃是极权主义乌托邦毁灭民生的不得已反应,而绝不是对市场经济之制度含义的自觉承认。基于传统意识形态而发生的这种认知意义上的迟滞,曾壹再阻遏人们从科学层面认识市场经济的制度现代化内涵,也限制了人们从更深层的意义上理解“市场”力量对社会生活的多方面影响。

更重要的是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正在发生的事情的关系。从制度现代化的规范意义讲,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政治结构应当是民主政治,二者在建构壹个合理、健康的社会方面,有着结构上的相互需要。但民主政治却是中共党专制的死结。本来,毛泽东的极度专权和文革这样悲剧的发生,数千万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和导致此类悲剧的最深刻的制度根源的存在,已经提供了充分的理由证明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政治民主化在逻辑上应该与经济市场化并辔而行。问题在于,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必然走向对党专制自身的否定,而这是与当权者的利益相矛盾的。所以,尽管历史终究会提出、且已经提出这样的要求,但当这样的要求被固守陈旧意识形态的党的当权者所拒绝时,中华民族将不得不遭受更多的苦难。党的“第二代”领导人可以在“计划多壹点”还是“市场多壹点”这类问题上互相角力,但在维护党专制这个根本点上却高度壹致。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注1)的口号下,毛以后的中共当权者明确表达了党专制的根基不能碰这个根本原则。这样,从逻辑上讲,改革年代中共当权者制定的基本国策(既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要坚持“改革开放”),其“两个基本点”之间必然发生冲突,且这样的冲突必然是无解的。

继续保持极权主义政治前提下的市场经济不可能是健康的、完善的市场经济。它最终将发展为权贵资本所主导的扭曲的市场经济。极权主义政治+扭曲的市场经济遂成为开放年代党专制体制特有的社会结构格局。这是壹个在精神上继承了毛式极权主义精髓,但在内容、外部条件和内部张力上又迥然不同于毛式极权主义社会的结构格局。威权主义时代所有新的病症、所有新的矛盾展开、所有新的社会罪恶都可以籍此获得解释。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14:“老人政治”、“垂帘听政”式的新的独裁形式和陈旧的政治思维,构成毛以后最高权力的显著特征。它的内在的保守性可能葬送民主化改革的历史机遇。

在党专制语境内,掌权者对权力的独裁这壹点是不会有变化的。变化的只是独裁的形式。假如说,毛泽东代表了独霸天下、壹人定干坤的最典型独裁特征,那么毛以后实际掌握最高权柄的中共元老群体则代表了对独裁的某种集体分享,在这种分享中,元老中最孚众望者将在权力的使用中占有最大的权重。从逻辑上讲,这是党专制体制内最高权力演变的壹种重要现象。它代表着某种过渡,从强有力的领袖个人独裁向带有寡头特征的集体独裁的过渡,从“开国元勋”向新生代执政者的过渡,从强人政治向常人政治的过渡。

构成“第二代”领导主体的党的元老本来都是“第壹代”革命者,是经过文革洗礼后的建国领袖群体的遗存。这个事实赋予该群体以双重含义:壹方面,多数元老仍然认同信仰了壹辈子的“革命”理念,这种认同是真实的,并非虚假的;另壹方面,他们又对“党”和领袖犯过的错误痛心疾首,希望改弦更张,找到某种发展的新路,但认知、能力和魄力上的局限,使他们无法突破现存体制的狭隘眼界。他们既是党专制体制的受害者,又是这个体制的坚定维护者。维护的动机开始时可能更多是认知上的(巨大的传统意识形态思维惯性构成这种认知的基础),但随着新的权力机构的确立,随着权力结构与市场力量的结盟,这种动机会逐渐向利益维度转化。总之,中共元老群体本质上是保守的,或者说,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改革所触及的矛盾的尖锐化,它会越来越趋向于保守。元老们可以在经济改革的方式和力度上各有主张,乃至互相矛盾(譬如邓小平和陈云),但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却共守壹条底线,那就是绝不能动摇“党的领导”。

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比如——为什么邓壹代领导人不能彻底清算毛泽东掌权时期犯下的过错乃至罪行。邓可以“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但对毛却丢弃不得,必须永远供在台案上,因为“丢掉了这个旗帜,实际上就否定了我们党的光辉历史”(注2)。元老们更不可能承认过去半个多世纪中国共产党的乌托邦追求在根本路径选择上就是错误的,正是这种路径选择上的错误,使中国人在壹个美梦的感召下真诚地干了许多蠢事,使作为民主化转型進程的20世纪中国史几乎丧失了时间意义(就该進程从壹个起点开始,却又在奔跑壹圈后回到了原点而言)。我相信,除了现实利益考量外,对上述历史悖谬的深深恐惧,乃是中共掌权者不敢面对自己的过去的真正原因。

基于同样理由,元老们对任何表现出“自由化”倾向的党内新生代领袖不能容忍,也就是合乎逻辑的了。在元老们的“支持”下成立中共中央工作班子,这种壹、二线分立虽然带有最高权力过渡的临时性意义,但仍然具有“垂帘听政”式的控制功能。壹旦元老们认为前台工作的新生代领袖“不听话”,则随时可以拿下,并用“合适”的人取而代之。这种渗透了前现代皇权专制色彩、又极富“现代”特征的党专制独裁术对中国民主化進程的影响和阻遏是灾难性的。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本来拥有民主化改革的强烈时代需求并正在创造相应的历史条件,或者说,历史曾经走到壹个十字路口,使中华民族面临多种不同路径选择——包括选择这样壹条路径,即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而走向真正的宪政民主——的机会和可能。党内民主派和民间自由力量的生长正在创造这样的条件。然而,由于党专制语境内元老派的力量高于改革派的力量,由于这个体制赋予元老们权力的最终支配地位,改革的机会终于与历史擦肩而过。这个机遇的丧失再次证明党专制的独裁力量所具有的顽固性和巨大使动性,它仍然可以拖住历史前進的步伐,影响未来10年、20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历史的走向。而当这种阻遏是借助血与火的文字写成时,“党”的自我意识和“党”在臣民心目中的形象也将发生本质性的改变。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15:“有中国特色的”权贵资本的形成,使现代市场经济的文明缺陷和极权制度的野蛮本性结合到壹起,并互相强化。

“权贵资本”的最简单明了的定义是权力与资本的融合。在威权主义条件下,权贵资本的形成具有铁壹样的逻辑必然性。

当壹个社会刚刚从物质禁欲主义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时,物欲的升腾是壹种完全可以预期的现象。正如命题6已经指出的,就在专制体制压抑了人们的正常需求,甚至把它挤压到壹个可怜的、微不足道的角落时,历史正在积聚足够的反弹力,待时机成熟时,让“物质”重新翻转过来,以十倍、百倍的疯狂去彻底地颠复“精神”。更壹般地讲,市场经济本来就是牟利经济。现代市场经济最伟大的社会進化属性和最根本的文明缺陷都可以从“牟利是资本的本能”这句话中获得解释。以上两个方面都意味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对市场原则的重新认可,势必表现为“潘多拉之匣”的突然打开。只有借助强有力的制度形式,营造公平、法治的制度环境,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防止膨胀化的物欲对他人权益的非法侵害。而这恰恰是党专制体制所无法做到的。

党的各级官员手中握有权力,这种权力在毛泽东极权主义时代能够给自己带来的经济好处是有限的。开放使官员们突然意识到权力就意味着金钱,财富的聚敛可以通过巧妙地使用权力轻而易举地实现。最初,权力与资本的结盟可能只是简单的行贿受贿;但人的贪婪本性和无数制度上的“漏洞”会诱使当权者主动“设局”,大赚不义之财。随着改革進程中生产资料市场、不动产消费市场、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权力和资本的联姻也将進入“蜜月”。既然权力是不受制约的权力,腐败的迅速蔓延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

更重要的是“有中国特色”这个“头衔”。在开放年代“党”的意识形态话语中,“有中国特色”本来是中国类型“社会主义”的自我标榜。我却宁愿用这个词去形容中国权贵资本的特殊发生学来源。须知,中国的经济改革是在“公有制”并未根本触动这个背景下進行的,这意味着有壹大块被称为“国有资产”的存量资产有可能成为各级当权者的鲸吞目标。就在“党”的宣传机构和学术研究机构还在“私有”、“民营”这类概念的使用上羞羞答答时,实际生活中的权贵私有化早已如火如荼地展开了。在中国版的“圈地运动”中,在各地、各行业的“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多少国有资产(它实际是几亿普通劳动者几十年劳动的血汗)悄悄地、又是完全合乎逻辑地被转移到新的权贵们的账下,是壹件永远不可能弄清楚的事情。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极权制度的野蛮本性和市场经济的文明缺陷被融合到壹起,相互补充又相互强化。人的本性中最恶劣的东西――对权力的渴求和基于权力的贪婪――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被激发、燃烧、膨胀到了极致。

如果说,毛式极权主义是权力与乌托邦理想的结合,那么邓及邓后的威权主义就是权力与利益的结合。――当然,这里所说的“利益”并非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追求的合法利益,而是对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权贵们的非法利益。难怪有人讲,“中共先是用专制的手段灭私充公,然后又靠专制的庇护化公为私,两件相反的坏事居然让壹个党全做了。”(注1)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16:威权主义条件下取得的经济增长,将付出巨大社会代价;“断裂社会”的出现意味着底层民众成为“改革”的牺牲品。

不应该否认这壹点:威权主义条件下仍然可以取得可观的经济增长。这既是壹个逻辑现实(其逻辑根据在于市场经济对所有社会的催动作

用),也是被中国改革开放進程所证明的历史现实。同样不能否认的是这样的经济增长会在改革的初期给所有人带来好处,包括农村和城市中的普通劳动者,因为在权贵资本还没有形成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垄断力量以前,在中国经济刚刚从壹个谷底复苏的起步阶段,普通劳动者有可能通过劳动与收益间的直接联系体会到改革惠于他们的正面影响。但这样的好景不长。

随着中国市场化進程的加快,随着壹批又壹批富人和城乡新贵的掘起,社会总体财富的分配天平将越来越向不利于普通劳动者的方向倾斜。蛀虫们对存量国有资产的监守自盗和偷偷摸摸的瓜分,本来已经侵犯了最广大公众的基本权益;新贵们对增量资产的巧取豪夺则以更加明火执仗的形式鲸吞著改革年代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无数雇工的血汗。虽然统计数字显示的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在逐渐减少,但这并不能否定下列事实,即中央政府通过社会转交系统進行的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输血”,在许多场合只是肥了当地政府官员和各种各样与官府“有关系”的人,结果,真正需要救助的大批贫困者反而变得更加贫困。在城市,则有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其中很多人是由于原来就职的国有企业的非正常倒闭而被成批抛入社会的),他们和数千万因失去土地(或土地不再产生收益)不得已从农村涌入城市的“农民工”壹起构成庞大的社会“弱势群体”。在日益拉大的社会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面前,在“日新月异”的大城市建设和广袤农村依然如旧的贫困所折射出的社会发展方面的巨大反差面前,平等与公正正在凸显为新的体制性稀缺,社会的畸形化和整体性结构断裂正在使壹个修复中的社会重新变得千疮百孔。

这里,我们不妨借用“断裂社会”这个术语。在社会学语境内,这个概念指“在壹个社会中,几个时代的成分并存,互相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从政治哲学角度看,“断裂社会”则意味着由于体制原因造成的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在资源占有、资源享用方面日益扩大的鸿沟。“下层群体”越来越成为特权阶层和各种各样的暴发户借“改革”之名行掠夺之实的牺牲品,他们不再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好处,却在为“改革”付出越来越多的代价。这种变了味儿的“改革”及其造成的社会结构错位乃至断裂,突出表明了开放年代中国社会转型所具有的冷酷性:底层民众支付“改革”的成本,有权有势者则坐享“改革”的收益。威权主义时代中国特有的“资本原始积累”还突出表明了社会转型的悖谬性质:本来应该有助于政治民主化的市场化,在党专制语境内却生出权贵资本这样壹个怪胎,无论在什么含义上,它都不是作为社会变革的积极因素、而是作为改革的否定性力量粉墨登场的。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17:官方意识形态的彻底堕落和社会价值系统的崩溃,构成威权主义社会特有的精神景观。

马克思主义本来是作为为穷人伸张正义的理论获得其巨大道义力量的。“阶级专政”说虽然逻辑上必然导致党专制的形成,但在政治上强调“工人阶级必须领导壹切”、经济上奉行“平均主义”的年代,官方意识形态本质上的虚假并没有暴露为事实上的虚假。威权主义时代则完全不同了。当工人、农民等昔日的“明星”重新沦为社会的最底层,处处受人盘剥而又缺乏制度性的自我保护(他们不可能被允许成立独立工会之类的组织)、甚至不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武器揭露现实的黑暗(“党”当然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剥削”)时,仍然以“阶级专政”说事儿的意识形态,其虚假性已经完全变成赤裸裸的。从根本上说,继续乞灵于“阶级专政”说的党的意识形态在威权主义时代必然逻辑性地走向堕落,它的现实功能只剩下了两条:壹是顽固地(同时又越来越不能自圆其说地)为壹党专政的合法性提供辩护性论证,二是在進行这种论证的同时,事实上充当特权利益的保护伞和遮羞布。

问题还有另外壹个方面。在极权主义时代,“党”的意识形态本来发挥着为臣民提供信仰支撑的巨大功能。这种功能的退化乃至彻底丧失是威权主义社会的重要现象。如果伴随着“共产主义”信仰退隐的是理性的自由主义信仰的上升,这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但在党专制语境内,这又是壹件不可能的事情。“党”会出于本能地误导社会,把理性自由主义故意读解为“西方资本主义”的东西,然后加以排斥,不允许学校系统传授人类的普世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这样,当极权主义时代的信仰狂热破灭后,在威权主义物欲膨胀的滔天浊浪中,社会价值系统崩溃、人的精神领域成为壹片废墟将呈示为可怕的现实。在这个社会中,人们不再有信仰;除了金钱,人们不再崇拜其他任何东西。生活的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态度遍布社会各个阶层,暴富心理和“明星热”成为青年壹代鲜明的心理特征(这里的“明星”当然不再是普通劳动者或“毛主席的好战士”,而是“大款”、“大腕”和权贵壹族)。与没有信仰、不讲责任、不讲社会良知共存的是可怕的冷漠,人们缺乏正义感和对弱者的基本的同情心。经商者把“假冒伪劣”视为赚钱的诀窍,甚至壹向朴实的农民都学会了往出售的棉花里塞石头。社会道德底线的崩塌体现在方方面面,诚信危机的背后实乃壹个民族病入骨髓的精神危机。

我们知道,在过去两千年的历史中,儒学提供的价值观曾长期左右普通中国人的精神生活。儒学价值观中当然渗透了前现代的皇权文化传统,但也有颇具人类普适意义的价值内容。是“党”对“封建主义”的批判,把澡水和孩子壹同泼了出去,中断了民族的价值传承。而当党的意识形态感召力发生自身危机的时候,它对仍具普适意义的本土文化传统的中断和对以“西方”面目出现的人类普世文明的拒斥将最终以合力的形式作用于这个民族。这个结果同样是灾难性的。世纪末中国人灵魂的普遍荒漠状态,不但是作为信仰的党的意识形态自我否定的结果,不但是金钱拜物教作为“矫枉过正”的历史力量猖獗肆虐的结果,而且是民族精神传承和世界普世文明引進双重断裂的结果。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18:“党”对公民社会的扼杀,将采用威胁与利诱的双重形式,迫使体制内知识分子接受“招安”,迫使独立知识分子边缘化、无形化。

改革开放带来公民社会的复兴,本来体现了制度现代化的壹般逻辑。独立知识分子重新步入历史舞台,乃是民族精神复兴和公民社会重建的基本标志。然而,这股力量的兴起势必与党专制继续维持思想控制的“壹统”要求产生巨大的紧张。本质上说,这个冲突是无法调和的,因为它们分别代表着自由与专制水火不容的两极。

但在开放这个新的时代背景下,“党”对公民社会成长的阻遏却有壹个从简单的、较为“直白”的方式向更为“精致”、更为隐蔽的方式演变的趋势。如果说,针对“自由化”知识分子的公开批判、组织围剿体现了毛式极权主义的遗风,那么其对象包括所有知识人的暗中收买、巧行招安则是威权主义时代的特色。只要“与党中央保持壹致”,大学教师、科研机构的学者、新闻传媒的编辑和记者都可以获得各种各样体制内的好处。在“壹切向钱看”的威权主义社会大背景下,在体制内的各种利益诱惑面前,自由将变得格外脆弱。更何况利诱只是“党”控制知识分子的壹手,“党”还有另壹手,那就是威胁。从控制与被控制的角度看,不管是极权主义还是威权主义,专制主义条件下“党”与知识分子的关系从来都是猫和老鼠的关系。只要被控制者老老实实就范,控制者和被控制者就可以相安无事,“和平共处”,但控制者随时握有惩治被控制壹方“不轨行为”的手段。招安加上威胁,或者说以威胁为后盾的招安,实乃威权主义时代“党”对付知识人、特别是那些有独立(异议)倾向的知识分子的基本策略。

从逻辑上讲,接受招安的知识分子必定导致心理与人格的可怕裂变。他(或她)知道,当权者今天的意识形态无非是壹堆谎言,但他(她)必须假装认真地接受这些谎言,并在自己的学生、读者和公众面前堂而皇之地宣传之、“论证”之、歌颂之。在接受谎言、传播谎言可以带来的“好处”和拒绝谎言、揭穿谎言将要承担的后果之间,多数人会本能地选择前者。这样,剧场行为泛滥,犬儒主义盛行,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在被称为“第二次思想改造”的金钱社会的洗礼下,中国知识分子真正的优良传统正在丧失。党专制造成的面具化社会,又把越来越多的体制内“知识精英”变成玩世不恭的庸人。当权者“装模作样的统治”,被治者“装模作样的服从”,各有所需,各有所得。可以断言,威权主义统治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没有大量被治者参与谎言的传播,威权主义社会就壹天也无法维持。但我们必须加上壹句话,那就是金钱(及其背后的威胁)才是“党”营造这个面具化社会的真正力量。

至于那些顽固不化的“异议分子”(这样的“异议分子”是永远除不净的,因为植根于公共理性和社会性的人对自由的追求,永远是“异议分子”产生的源泉),“党”的办法则是割断他们与社会的联系,不让社会听到他们的声音。应该承认,与极权时代动辄以“反革命罪”惩处异议知识分子相比,威权时代的当权者已经显示出较多的“宽容”。这与其说是统治者的進步,不如说是环境的变化和时代本身的進步。但党专制的逻辑仍然决定了统治者不会容忍异议者在自己控制的领地内公开地说三道四,于是利用壹切监控手段和封锁手段(比如,建立因特网“封锁墙”)把异端主张删除或屏蔽,就成为“党”的宣传部门乃至安全部门的壹项常设性“工作”。在这个过程中,独立知识分子将被边缘化、无形化,他们对公众的影响也将减小到最低限度。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19:和毛泽东时期相比,恐怖手段在维持威权主义社会“稳定”方面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在毛式极权主义时期,以武力方式表达的恐怖只是针对“地富反坏右”的手段。乌托邦式的大众动员、基层党组织控制的强有力、简单而普遍贫穷的生活方式都使社会反倒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威权主义则不同。社会贫富不均的急剧扩大,“断裂社会”的出现,上访者的增加,民众意见反映渠道的日益狭窄,都意味着社会“减震器”的失灵,权力的脆性特征凸显。各级官员(尤其是基层政府官员)的腐败加剧了社会矛盾,官-民之间的面对面冲突有增无减。于是,公安、武警、秘密警察之类恐怖手段在维持威权主义社会“稳定”方面具有了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恐怖手段可以用于制服“地方性骚乱”(其实,这里的所谓“骚乱”大多是被侵犯了基本权益的公民的维权之举),可以用来对付成千上万的上访者,可以监控、“震慑”异议分子和壹切可疑的人,也可疑用于对成规模的独立信仰者的有组织镇压。这里有必要就最后壹种情况多说几句。在党专制的逻辑语境内,宗教从来是“党”的天敌。命题10已经指出:教会由于自身具有的下列两个特点势必与党专制发生内在的冲突:第壹,凡教会组织都有自己独立的信仰,而共产党当然不希望人们在官方意识形态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信仰;第二,凡教会必有壹定规模的教徒聚集,而共产党当权者最担心的恰恰是超出政府控制范围之外的民众的有组织的聚集。教会的这两个特点显然都犯了党专制社会的大忌。问题在于极权主义信仰破灭后,威权主义社会造成的价值真空势必会有其他的东西来填补,人们对信仰――或者说,对精神充实本身――的追求,实在植根于人的本性。而当某种宗教理论或宗教实践活动对人们产生了足够的吸引力,它的组织系统和信徒聚集又达到相当规模时,“党”会本能地感到不安甚至威胁。任何壹个小的事件或冲突都可能拨动中南海脆弱的神经。而当党的最高决策者神经质地做出镇压的最后决定时,历史大错乃至历史罪恶将就此铸定。这正是世纪末中国共产党政府镇压法轮功信众时发生的事情。

从理性角度看,这种不断给自己制造敌人的镇压术显然是愚蠢的,但它的确体现了党专制体制的某种既定逻辑。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允许存在的恐怖手段只能用来对付违法犯罪者。壹旦恐怖手段被用于镇压无辜的平民、勇敢的维权者或独立的信仰群体时,作为公共权力机构的政府就彻底走到了自己的反面。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20:党的领袖集团的平庸化使“党”继续深陷于党专制体制自身造成的困境,难于自拔

随着党的元老壹代的相继逝去,“第三代”乃至更新壹代领导者接掌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是壹件迟早要发生的事情。从逻辑上讲,党的“接班人”的有序产生和合理交接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因为这是党专制的权力结构和权力运作机制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本命题要强调的是这样壹点,即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强人政治向常人政治过渡的完成,党的领袖集团的平庸化将日益凸显。新壹代掌权者没有经历过革命战争年代生与死的考验,缺乏枭雄式的大智大勇在所难免。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成长完全在极权体制内完成,他们首先是作为这个体制的产物、并有忠实于这个体制的表现才能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他们可能是勤奋的,但作为党的干部的第壹条标准却是“听话”。虽然不排除偶尔有“另类”人物出现,但总的讲新的领袖集团中的大部分人会显得平庸而无能。共产党组织系统僵硬的干部选拔方式,出于权力争夺或权力稳固需要的拉帮结派、任人唯亲,带有准封建特征的“太子党”接班等等,都排斥了真正有能有为者進入最高权力的核心。

另壹方面,平庸的领导却又面临着棘手的形势:党正在癌化,权力与金钱结盟导致的党的肌体“癌细胞”的扩散,使得威权主义时代党的变腐远非极权时代所能比拟。更可怕的是,党的癌化正在引起整个社会的癌变。在党专制语境内,这是壹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然也不以当政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進程。靠诉诸传统手段(如“党的先進性教育”之类)拯救“党”的努力是注定不会有结果的,因为癌变的发生根本就不是什么“教育”不力的问题,而是壹党专权、权钱结合的政治-经济生态必然生出的产物。靠“纪律”、“法治”和党的监察系统扭转局面的努力也是注定不能成功的,因为党专制语境内不可能真的有什么“法治”,党的监察系统本身也无力解决由党专制造成的体制性问题(事实证明,“党组织”作为实施专制控制的机器通常是有力的,至少是有效的,但作为自身反腐的机构,则要逊色许多,这也是党专制的本性使然)。

党的领袖集团的平庸化还逻辑地隐含着另壹个后果,那就是中央权威的逐渐流失。这种流失会由于开放条件下地方利益的多元化和“诸侯”势力的增长而日益加剧。最高当局的政策往往受到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的区域性官商联盟的抵制。官僚集团的内聚力弱化,规则体系纸面化,权力功能的“去中央化”,将成为威权主义时代纵向国家权力结构内在紧张的真实写照。党专制的体制客观上赋予最高决策者特殊的地位与角色期待,但地方利益的掘起和最高领袖集团的平庸化降低了这个体系本来赋予决策者的使动性。

从总体上说,除非由于某种历史的机缘,在党的最高决策层出现立志根本性改革的大智大勇者,或者由于体制内外自由力量的生长给当权者造成了足够的压力迫使其改革,平庸化的党的领袖群体将更多致力于如何保住党专制体制的既定遗产,他们在创新方面不会有多大出息。这既是他们个人的悲哀,更是这个制度的悲哀。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21:从“悲剧”到“笑剧”,威权主义的“成熟”乃至溃烂标志著党专制已经走到自己的逻辑终结点

“黑格尔在某个地方说过,壹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可以说都出现两次,他忘记补充壹点:第壹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这是马克思评论路易•波拿巴时说过的话。(注1)我以为,用“悲剧”、“笑剧”的比喻来说明共产党的历史,倒是十分贴切的,且颇富历史哲学的味道。

前述20个命题,已经逻辑地勾勒出作为现实政治体制存在的中国共产党党专制的根本特征及其历史嬗变轨迹。我们看到,毛泽东壹代共产党人在追求、实践其社会改造理想时,曾真诚地相信自己代表着“人民的利益”,代表着中国(乃至整个人类)的未来。甚至在他们缔造的这个制度犯下毁灭自由、毁灭生命的滔天罪恶时,他们仍自信握有正义和真理。可以说,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极权型专制主义,特别是该体制与它立于其上的道义基础和意欲达到的原初目标之间的巨大冲突,乃是当今世界独壹无二的现象。毛泽东继承了从秦始皇到蒋介石的中国专制主义遗产的全部精髓,但这种继承恰恰是在中国共产党人决心“走出封建历史怪圈”的过程中成其所就的。在这个意义上,毛壹代共产党人的历史具有悲剧性;极权主义的罪恶更多为体制使然,而非独裁者个人有意为之,有些结果甚至超出独裁者认知和预见能力以外。威权主义就不同了。党专制体制有悖于宪政民主和人类文明主潮的病理症候早已昭然若揭;权力与利益的结合已经充分暴露了党的意识形态的虚伪性;壹党统治的合法性已经由于这个党控制的政府居然向和平示威的学生开枪而受到空前动摇;普通百姓正在从改革的受益者沦为改革的牺牲品。所有这些都在证明壹件事情:党专制已经从历史的悲剧转变为可耻的“笑剧”,而且这种转变具有铁壹般的逻辑必然性。

不是么?如果说毛式极权主义对“资本主义”的讨伐是大张旗鼓、理直气壮的,那么邓和邓以后的威权主义对“资本主义”的重新承认却是偷偷摸摸、羞羞答答的。如果说毛泽东本人还有承认党正在变腐的勇气、甚至有向这种变腐趋势挑战的冲天豪情,那么邓及邓以后的当权者却对党的变质的事实讳莫如深,乃至壹再遮掩。如果说,极权主义党文化制造的是壹个简单而狂热的世界,那么威权主义党文化制造的则是壹个虚伪而平庸的世界。如果说,毛泽东还想通过把工人代表补充進中央委员会以显示政权的“工人阶级”属性,那么中共“第二代”掌权者安排成批的“太子党”接班却具有清楚的准世袭意图。诸如此类的对比还可以继续下去。

总之,这是壹个已经完全“成熟”、且正在溃烂的制度。从“悲剧”到“笑剧”的转化证明这个制度已无任何前途可言。

然而,党专制的逻辑终点恰恰是民主力量生长的起点。或者,更准确地说,威权主义社会逻辑上的内在紧张,已经为自由、民主因素的萌生创造了条件。毕竟,威权主义是承认市场经济的,而只要市场经济存在,它就会顽强地为自己创造生存、发展空间,并以自身日益增长的影响力反作用于政治体制,促使其向民主化方向壹步步演变。改革开放以来身份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单位制度某种程度的解构,都体现了历史的進步。尽管中国的市场经济受到专制权力的极大扭曲、财富分配体系极度不公正,但是市场毕竟增加了人们的活动空间和活动内容,也使人的选择(包括对抗专制主义的选择)有了更大的回旋余地。有良知的知识分子正在学习用更加巧妙的办法对付“党”的专横,并发展出壹套卓有成效的抵抗艺术。人们总是希望“生活在真实之中”的,这源于公共理性和社会性这个高贵的人类本性。同样道理也适用于说明体制内主张改革的所有人士,他们构成中共党内的开明派。他们的努力将有助于推進中国的宪政改革,甚至有可能在解构党专制体制的同时挽救这个党。中央权威的式微和地方利益的掘起则可能带来这样壹个副产品,那就是利益格局的多元化,这种多元化如果能合理地、适时地构建为权力制衡的某种结构要素,其积极意义亦不可低估。总括起来讲,党专制语境内威权主义社会的衰变和溃烂正在召唤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不管这个不合理的制度还会茍延残喘多少天,从逻辑意义上它已经走到了自己的终结点,却是毫无疑义的。

从总体化三层面的内在紧张与交错互动看党专制

前两节表明,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最典型、最成熟的表现形态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壹党专政制度,它首先是中国共产党人“以俄为师”的产物。然而,从总体化的研究角度出发,作为研究对象的中国共产党的党专制就不能仅仅理解为引進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的结果,而必须考虑到这种“引進”或“嫁接”的文化背景或语境。中国共产党人究竟从马克思主义那里学到了什么?为什么偏偏学到了有助于党专制孕育、发展的那些东西而丢弃了马克思主义中本来更具科学意义的东西?党专制演变中生发的各种现象与中国的前现代文化传统――特别是皇权专制传统――有着怎样的联系?这种联系又怎样造成了对制度现代化普遍要求的表面“超越”和实质上的扭曲?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把总体化作为三个层面的综合整体来考察时才進入了批判者的研究视野。

我们不妨仍然沿用前两节罗列命题的形式来界定总体化之综合整体意义上党专制(作为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最成熟形态)的抽象特征。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22:单壹的“党专制”并非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的特色,党专制与前现代皇权专制传统的结合才是名副其实的“中国特色”。

这个命题很容易从现象上获得解释或证明。比如,毛泽东驾驭党内群臣的方式,就颇有中国古代帝王的遗风,竟至聪明、干练、人中之杰如周恩来者,也不能不葡匐在毛的脚下甘当奴仆。当毛在庐山会议上整了敢于“犯颜直谏”的大将军彭德怀时,陶铸曾写信给当时的被批判者黄克诚云:“彭的错误已明若观火,妳为何不站出来与之划清界限,帮助德怀同志挖掘思想,改正错误?……妳我都读过壹点所谓古圣贤之书。壹个人立身于世,不讲求操守是很可悲的。尤其我们作为壹个党员,对于党的忠诚等于旧社会壹个女人嫁了人壹样,壹定要‘从壹而终’,绝不可‘移情别恋’,否则便不能成为‘贞节’之妇。”李锐在他的《庐山会议实录》中转录这封信后指出:“这种要有封建道德要求于妇女贞节般的政治操守,视落井下石为爱人以德的思想,当时确是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心态。”(注1)

问题是这样的“共同心态”何以可能存在,又何以可能对这些老共产党员的愚忠行为产生如此深刻的影响(不要忘记,他们本来都是矢志共产主义事业的久经考验的斗士)?这就涉及到所谓“国民性”和“文化性格”的传承问题。文化人类学告诉我们,在文化变迁中,精神层面的变化通常要滞后于物质层面和制度层面的变化。“精神”层面的文化乃是壹个民族群体的生活实践、认知方式、交往规则、宗教习俗、艺术趣味、人生态度等等的长期积淀,是外在物质生活和制度生活准则在心灵中的内化。这些被“积淀”、被“内化”的东西壹旦形成,就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存在样态,成为壹个民族文化上、心灵上的“深层结构”,它并不因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的变化而马上随之变化。换言之,表现为“国民性”或“文化性格”的“深层结构”更多地体现著“传统”的力量。“传统”往往是约定俗成的、非反思的,它更多地表现为无需论证的行为前提,以无意识形式存在的思维“前见”,不以为非、见怪不怪的心理定势,社会约束与社会评价的当然尺度等等。而唯因“传统”是这样壹种有如基因复制壹样的“文化编码”,是这样壹种精神意义上的文化结晶体,它才在呈示出自身的连续性的同时,也呈示出极强的凝固性或顽固性。

千百年来,皇权文化对中国人的影响是极其深刻的,它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民族文化性格的壹部分。无论是近代开始的社会转型还是激進的共产主义革命,都没有、也不可能斩断这种影响。相反,皇权文化中积淀的制度遗产,特别是与这种制度遗产相联系的观念模式和行为模式,会作为某种潜规则作用于现代人。而所谓潜规则,根据我的理解,乃指社会转型过程中体现前现代传统的内在制度(包括它的行为互动模式和无意识认知模式)对现代制度建构的文化阻遏,这种阻遏未必是自觉的,但却是强有力的、持久的。即便在传统社会的有形政治结构和经济结构已经瓦解之后,这样的阻遏仍会在新社会的体内存在相当长的时间。既如此,我们就不难明白,何以在完成了“人民民主”革命的20世纪的中国仍然会保存许多和前现代似曾相识的东西,比如,像当年帝王崇拜壹样的领袖崇拜现象。毛泽东从来没有宣称过“朕即国家”,但他所构造的这个以“无产阶级专政”、“人民当家作主”为名的政权,却渗透了旧时帝王文化的许多骨血。在历史的表象,人们看到的是革命潮流的涌动,但前现代的精神遗存往往会以更隐蔽的方式保留下来,并发挥作用。独裁者运用权力的方式和臣僚乃至普通公众对这种权力运用的反应方式都体现著文化传统的潜在制约;由文化心理结构规约的认知路径和情感归宿往往促成了宏观意义上政权建构与运行的非民主结果。

从制度建构意义上讲,中国现代的党治结构(包括国民党的“以党治国”和共产党的党专制)与前现代的皇权结构有很多可以比较之处,比如君临壹切的独裁制度,中央集权的大壹统制度,对武装力量的绝对掌控制度,政教合壹的意识形态制度,自我纠偏的监察制度,重人治而不重法治的治国传统等等。就两者的关系言,前现代的皇权专制传统对现代中国的党治建构似乎发挥了某种潜在的路径依赖和变异制导作用。中国现代专制主义当然并非古代皇权制度的简单翻版;但看不到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历史承继性,也是壹种学术上的浅薄。从方法论角度讲,当我们断言单壹的“党专制”并非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的特色,只有党专制与皇权传统的结合才是名副其实的“中国特色”时,这不仅仅是道出了壹个事实,更是对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总体化之第二、第三层面交互作用及其结果的壹种归纳。

习近平的“两个不能否定”令体制内外忧国忧民之士大失所望,官媒连篇发出的反宪政檄文,让人觉得似乎壹夜回到了30年前;大量毛式语言更是令人啼笑皆非。此文权当给党国新旧大佬们上壹课吧。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23:党专制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激進传统中的负面因子和中国文化传统中的负面因子的“劣势组合”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并非没有科学的东西。这个理论体系中真正科学的成分没有被中国共产党人所汲取,其激進的、非科学的成分反倒成了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的酵母和孵化器。这是壹个极其深刻的问题。我们要梳理清楚这种情况的发生何以可能,它又是在什么意义上、通过什么途径发生的。

我们知道,马克思本人是壹位严肃的学者。尽管他的理性自由人的乌托邦哲学假设和推翻私有制的政治信念从根本上支配着他的学术研究,但我们还是可以从这个体系所蕴含的深刻的历史感中体味到作者的博大与严谨。比如,这位思想家壹方面对资本主义持严厉批判态度,另壹方面又坚持“无论哪壹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胚胎里成熟之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注1)这样的金玉良言,毛泽东壹代中国共产党人显然并没有真正领会。证明这壹点的最简单的事实就是建国后共产党政权对资本主义的迫不及待的“改造”。须知,即便党的社会改造理念迟早会以制度建构(结构拉力)的形式强行作用于社会,形成党所憧景的社会结构格局,就像命题2已经指出的那样,但根据马克思的上述经典,这种“迫不及待”也是犯了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错误。更深刻的问题在于:毛泽东究竟要追求什么样的“社会主义”?進壹步的研究会证明,毛泽东其实是戴着中国前现代文化的农业乌托邦眼镜来解读商品生产和“废除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而恰恰在这种解读中,传统文化中的“义利之辩”和“大同理想”同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叠合在壹起,基于儒学智慧和农业乌托邦信念的人性假设同马克思主义的体现为“自由人联合体”的人性假设叠合在壹起。

当然,这种“组合”并非典型的、本命题意义上的“劣势组合”。经济建构中的乌托邦设计(用计划经济取代商品经济)虽然客观上有助于极权主义政体的运作,并成为这个体系的壹部分,但这并不否认经济乌托邦制度设计中蕴含着深刻的哲学人类学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用“负面”壹词概括之。所谓“劣势组合”,是指马克思主义激進传统中的负面因子和中国文化传统中的负面因子的结合。这种结合在政治领域表现得最为明显。

马克思主义对“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否定,构成这个西方激進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重要的负面思想元素。由马克思式的“阶级革命”导致列宁主义的壹党专制,体现了这个激進传统的壹般逻辑。现在我们要关注的是,当这个逻辑应用到中国人这里时将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中国本来就有丰厚的皇权文化的政治传统。从社会進化的角度看,这个传统体现的是农业文明的本质,是逆向于制度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的。但这个文化传统中的负面存在――特别是与皇权专制相关的那些思想、观念、制度遗存――却恰恰和现代的党专制制度有着内在的亲和力。壹方面,积淀深厚的皇权文化基因为现代的党崇拜(如“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和领袖崇拜(如毛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红太阳”)提供了天然土壤,另壹方面,现代壹党专制制度又从皇权专制传统中获得了重要的文化支持。这正是我所谓的“劣势组合”,即最后的组合结果把组合双方的缺陷、弱点综合到了壹起。我们甚至可以说,这种“劣势组合”存在着某种逻辑上的双向扩大效应,即从党专制角度看,在引進列宁主义政治体制的过程中,在建立没有制约的党-国最高权力的过程中,那种本来处于被淘汰过程中的前现代文化因子被重新赋予新的“生命”,从潜伏状态進入活跃状态,改头换面地再壹次成为现代社会的主角;而从“文化”角度看,这种被重新激活并招摇上市的本土货会反过来作用于外来者,也就是说,皇权文化留给现代中国人的精神遗产会通过从领袖到普通人的无数人的行为增加党专制这种“舶来品”的中国味道,比如,進壹步扩大党专制中的人治因素。中国共产党的党专制和所谓“毛式马列”其实正是二者结合的产物。

明白了这壹层,我们就会理解,何以同样是共产极权政权,中国的党专制和领袖独裁仍然有许多自己独有的特色。比如,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共产党和毛泽东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同样缺乏民主(无论是治党还是治国),但斯大林为了达到独揽政权的目的不惜大量杀人,包括杀掉那些列宁时代的老布尔什维克领袖;而毛用不着斯大林那样的杀人术,通晓中国历史的毛有足够的智慧用传统方式驾驭这个体制和体制中的人,并把皇权传统和党专制的精髓融为壹体。毛不会等到人们在党代会上投了反对票时再动手反击,这是斯大林才会做出的蠢事。(注2)同样道理也可以用来说明为什么中国共产党领袖中没有出现类似南斯拉夫的米洛万•吉拉斯或匈牙利的纳吉•伊姆雷那样的叛逆者。吉拉斯写出了《新阶级》,纳吉则在1958年被处决前写下了著名的《为了保卫匈牙利人民》,系统阐释自己的“异端”政治见解。而中国呢?刘少奇被迫害致死前没有留下只言词组,邓小平也是靠几次“悔过”才有了文革后的东山再起。此类“悔过”当然也可以解释成是壹种中国式的“智慧”。但从本命题角度看,这与其说是“智慧”,不如说是中国式的悲哀。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24:党文化是“劣势组合”基础上形成的新“文化”,且既有精神形态,又有其制度形态。

命题9曾把党文化定义为精神层面的“党”的存在,它可以通过文学的、艺术的、教育的乃至日常生活的种种形式表现之。在引入总体化第二层面的讨论并得出“劣势组合”的命题后,我们需要从文化界定的更规范的意义上進壹步深化党文化这个概念。

在前现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文化”本身也在发展,文化的传承和变异都会随社会变迁而发生。问题是新形成的文化“传承”了原有文化的哪些内容、又淘汰了哪些内容,“变异”又是在向哪个方向变。我并不否认创业壹代的中国共产党人曾有良好的主观动机去创造壹种全然不同于“封建”时代旧中国的新文化,但历史的诡秘恰恰在于,这种动机在坚韧的历史惯性面前往往显得很脆弱,很容易变形;而当党专制作为外来的“真经”与自己老店里的“陈货”掺合在壹起、并发生某种“中和反应”时,结果对动机的背叛就显得更为自然。

我们可以这样说:党文化是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外来激進经验与中国固有传统中的不良因子之“劣势组合”基础上形成的新“文化”,它反应党专制条件下人们的全部生活,既有精神形态,又有其制度形态。从现象上看,这种“文化”似乎已经与中国的旧文化有了很大区别,但骨子里二者却仍然有许多神似的东西。比如,“理论地”讲,今天生活在大陆的中国人已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拥有选举、罢免国家领导人的权利,但实际上这种权利是根本派不上用场的,因为党专制语境内的“选举”制度(“党”操纵、控制着全部“选举”过程)早已实质性地否定了这种权利。这就是说,在普通子民无力影响国家权力建构和掌权者的取舍这层意义上,今天的中国人同皇权时代的中国人其实没有多大区别。他们仍然是臣民而不是公民,只不过图有壹层公民身份的外表,且恰恰是这种外表掩饰了作为臣民的现实。问题的另壹个方面是当代中国人何以会接受此类明显是摆样子、“走过场”的制度安排,而很少有人提出这是对自己公民权利的侵犯?这正是传统的力量所在。习惯了作子民的人对公民新角色缺乏自觉的承担。党专制之所以能横行无忌,恰恰是利用了这种传统力量。摆样子、“走过场”的制度安排又進壹步加强了这种力量。

古代皇权制度是围绕君权设计、运转的,现代专制主义制度则是围绕党权设计、运转的。从意识形态建构角度看,无论是皇权时代的制度化的儒学,还是现代党专制体制中作为官方教义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它们的功能都在服务于政权合法性的论证。当然,二者也有区别。儒学毕竟是“本土货”,拥有深厚的本土文化根基,它之作为意识形态发挥作用,也更多带有文化-心理内结构而与有形制度产生互动的这样壹种特征。马列主义就不同了,它是壹种外来的意识形态,是借助壹场革命从外部植入的东西。它必须通过与本土文化遗产的联姻才能内化,進而发挥专制主义的建构作用。事实上,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科学成分没有被中国人吸收、而其非科学的、乃至反科学的成分却被充分汲取的原因,或原因之壹。无论如何,这种内化的结果是形成了如上所说的新的“文化”,“党”代替君权成为这个文化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党”的语言成了学校教育和新闻传播的系统语言,“党”不仅代表权力,而且代表真理,不仅代表治人者,而且代表被治者。壹句话,“党”成为新的“文化”中弥漫壹切、笼罩壹切的东西。在极权主义时代,它是人们信仰、效忠的对象;在威权主义时代,它又成了人们攫取利益和特权的最得力的工具。在至少三代人以上的时间里,这种党文化被庞大的党机器不断地培植、复制,致使很多人生活在如此不合理的制度中却浑然不觉。对皇权专制制度的非反思性接受曾是前现代皇权子民的自然归宿;现代中国人对以“人民民主”为招牌的壹党专制制度的非反思性接受,则是党文化大力“洗脑”、灌输、培植的结果。

当然,与前现代皇权文化壹样,作为制度与精神存在的党文化在自身的不断复制与蜕变中,也无法摆脱这样壹些后果,诸如权力与利益的结盟导致“超强权力转化为超大私利”,知识对权力的臣服导致教育的御用性和精神侏儒的壹代代生产,理论的意识形态化导致理论本身的退化,当政者赋予自己的道德形象与自己的实际作为出现越来越大的反差,等等。甚至,党文化浸润出来的社会腐溃都和前现代很相象,比如威权主义时代权贵资本的形成、基层官员的腐败和他们鱼肉乡民的不择手段。唯壹的不同是党专制语境内产生的罪恶都是打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旗号干出来的,公私不分、假公济私成为此类勾当最重要、最鲜明的特征。党文化哺育了这壹切,它既是这些罪恶的制度上和精神上的助产婆,又是它们的遮羞布。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25:党专制与皇权文化传统的结合,必然全面逆向于制度现代化的普遍要求,表现为社会发展的表面“超越”和实质扭曲。

制度现代化的普遍要求是我们在总体化的基础层面已经揭示的东西,它包括政治领域的民主化,经济领域的市场化和社会整合领域公民社会的建构。这三项要求体现著社会進化的内在机理和人类文明发展的根本趋势。现在,当我们的研究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党专制完成了外来激進经验和中国皇权文化传统的“劣势组合”、并把自身呈示为追求中的(以“阶级专政”形式表现的)现代公共权力的异化时,作为研究对象的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总体化三个层面间的紧张关系开始全面地、充分地暴露出来。

在民主政治建构过程中,鉴于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张力、特别是这种张力关系中内含的某种脆弱性和不稳定性,现代专制主义之产生本来就存在着抽象的可能。不过在总体化研究的基础阶段,这种“抽象的可能”还不是现实的可能。现在,这样的转变已经发生,那就是,中国现代专制主义通过它的最典型、最成熟的形式――中国共产党的党专制――把对社会進化普遍要求的表面遵从乃至“超越”和现实运动中对它的扭曲这两者都纳入其中,构成壹个充满内部张力的巨大的矛盾体。这个总体化内在紧张的基本格局就是总体化第二、第三两个层面的融合对基础层面的否定。

说党专制是对制度现代化普遍要求的表面“遵从”,是因为共产党人从来没有否认过民主的基本价值;事实上,中国共产党的第壹代创业者确实曾把在中国实现民主作为壹个崇高目标加以追求。说党专制是对制度现代化普遍要求的某种“超越”,则是指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曾使中国共产党人自信,他们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优越于“资产阶级”的“民主”,代表着人类社会更高的“发展阶段”。然而,本文前边列出的极权主义和威权主义党专制逻辑的诸多命题已经足以证明这种“遵从”和“超越”实际意味着什么。如果读者有兴趣把制度现代化各个结构部分的相关制度安排(包括民主政治建构中的竞争性政党制度、选举与代议制度、分权制衡与有限政府、武装力量的政治中立与非党化、制度认同先于文化认同、民主宪政的非意识形态特征,市场经济建构中的私有产权及其法律保障,和公民社会建构中的新闻出版自由、教育独立、学术独立、结社自由等等)与党专制逻辑揭示的种种事实作壹个对比,妳就会发现以党专制为其制度呈示的中国现代专制主义实在是对制度现代化普遍要求的全面违逆。当然――我想再壹次强调――这种违逆并非什么人主观追求使然;毋宁说,它恰好与第壹代革命者和共产党人的理想相矛盾,是行动结果对理想自身的背叛。什么力量导致了这种背叛?就是本文所说的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总体化進程本身。当中国共产党人宣称1949年后中国人民已经“当家作主”,成为“国家的主人”时,正是专制主义总体化第三层面和第二层面的融合――也就是,壹种貌似“超前”的东西和过去的、但尚未死亡的东西的融合――共同摧毁了这个神话。壹方面,中国传统皇权文化中本来就没有“公民”和“公民权利”概念,个体从来是演没于家族和皇权社会之中的。另壹方面,党专制的体制结构又恰恰凸显了公共权力的易异化性,凸显了无制约的权力被自身腐蚀的可能。这样两个东西的联姻导致权利的发育不良和权力侵犯权利的结果,难道不是顺理成章的么?可以说,党专制社会中对公民权利的表面张扬和实际上的漠视,既有前现代文化的影子,又体现著现代独裁政体的特征。

从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总体化的内在紧张这个角度,我们还能進壹步体味,何以在党专制的社会中会出现形式性制度与实质性制度的两分,以及内在制度与外在制度的两分。从表面看,当代中国有自己的代议制度、司法制度、行政制度、文官制度,它们似乎都在独立行使自己的职能。但稍作观察就会发现,这种“独立”其实只是形式性的,党专制对所有这些制度领域的统驭才是中国最具实质意义的制度。这种统驭体现著中国皇权文化的传统,虽然做了精心的改装。但保留这些“形式”又并非无关宏旨,因为它们会给制度带来“人民民主”的外观,使它们看起来更加合法。当然,换壹个角度,我们也可以说,这种具有假面特征的制度安排也给独裁者自己设下了陷阱,因为改革力量毕竟可以把本来是形式性的东西转换成具有实际意义的建设性体制要素,譬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果加入了真正的自由选举程序,就有可能成为较真实意义上的民意机构,或至少成为向此类机构的过渡。总之,由形式性制度和实质性制度两分生出的紧张,对总体化的不同层面可能具有不同的意义。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的区分涉及的东西更加微妙。如果我们把外在制度定义为以法律或其他纸面文件形式出现的、人为制定的外部规则,那么内在制度则指非正式的、深层的、往往以默契形式达成的应变规则或模式。中国的前现代社会曾经形成过许多反映皇权文化特点的“内在制度”,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它们会以潜规则的形式对现代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有趣而不无深刻的是,党专制语境下的社会会生出许多新的“内在制度”,比如官场做戏规则、假大空规则、谎言规则等等,它们既包含着对前现代中国人“生存智慧”的继承,又有许多适应于党专制社会要求的新的“创造”。从本质上说,大量的内在制度与外在制度的对立,纸面要求与实际行为间的巨大反差,剧场行为和面具社会的泛滥,仍然根源于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总体化三个层面间的内在紧张。当人们必须学会用不同的面孔示人、用不同的规则行事时,至少证明了壹条,那就是这个社会本身也是表里不壹的。以党专制为特征的专制主义总体化社会就是这样壹个社会。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26:党专制对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的双重否定与人为扭曲,揭示了这个制度在历史哲学意义上的存在悖谬

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是界定制度现代化之现象逻辑与本体逻辑的重要范畴。当我们闭目凝思这壹对范畴在党专制社会中遭遇的命运时,中国现代专制主义在历史哲学意义上的存在悖谬更加昭然若揭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先请读者简单了解壹下这两个范畴的基本含义:在制度现代化的现象逻辑语境内,利益范畴揭示了人们的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的基本动因。在公民政治行为范畴内,与权利相联系的利益诉求通常是以政治形式表达的经济诉求。这种利益诉求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权力与利益的关系就不同了。权力本身就是攫取利益的手段。权力的使役性和强制性使利益的获取变得轻而易举,且这种攫取往往呈扩张型的膨胀趋势。权力的非法使用获得的利益同样是非法的。为了约束权力,防止权力的不当或非法使用,才有限制权力、通过宪政民主体制去制约权力的必要。利益范畴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行为动因的揭示则是借助劳动从谋生向谋利的转化来展开的。自主行动的个人,以谋取利润为目标的行为动机,实现利润手段的合理化以及由此必然导致的竞争体系,构成了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当然,这样的逻辑还只是现象水平对象的自我描述。在制度现代化的本体逻辑语境内,利益范畴则揭示了政治行为和经济行为背后更深刻的东西,揭示了现代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演進成因的哲学人类学根据。既然人的本性中有基于生物性的天性自私的壹面,那么“以权力制约权力、以野心制约野心”就是壹种英明而又无奈的制度安排。但是,人的本性中还有另壹面,那就是社会性。社会性代表着理性的积淀,人类文明的积淀。民主宪政和市场经济都是这种积淀的成果。这样,作为本体逻辑的利益范畴壹方面凸显了政治、经济行为中人的“自私的”自然本性的始基性存在,凸显了这种本性作为推动社会发展动力的巨大功能,同时也凸显了以现代制度形式呈示的人之理性、社会性对生物自然本性的制约和超越。公共理性同样是理解制度现代化和社会发展之内驱力的重要范畴。这个概念揭示了公民社会存在的深层依据。在现象逻辑水平,公民的社会交往行为和该行为体现的“互主体性”形成既不同于权力运作、也不同于市场运作的公共领域。这个领域恰恰具有抵御政治结构和经济结构中的“目的合理性”和唯利是图趋势的强大力量。那么,这样的力量来自哪里?这正是本体逻辑水平之公共理性范畴要告诉我们的东西:它仍然来自于社会性。不过,与政治、经济领域中立基于生物性的社会性相比,这是壹种更加本真意义上的社会性。社会性通过公共理性所要表达的,不是人的外在的物质存在,而是人的道德的、价值的、精神的存在。当壹个公民不是作为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人或谋求政治权力的政治人,而是作为与纯然个体利益追求相对立的社会公共利益之伦理主体从事活动时,他的行为中所包含的本体的、理性的、自觉的社会性之本质就得到了明白无误的呈示。人类社会正是在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这两个车轮的共同驱动下壹步壹步发展到今天的。这两个范畴之间的内在张力反映着哲学人类学意义上人性构成的诡秘,理解这种张力关系,包括它的“合理性”和合理性背后的矛盾,成为我们理解社会進化和制度现代化進程之全部复杂性的关键性枢纽。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两个范畴在总体化第二、第三两个层面分别遭遇的情形,并审视为什么党专制必然导致对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的双重否定与人为扭曲。

研究表明,在中国前现代皇权文化语境中,利益范畴是未展开的、先天不足的。中国的传统智慧,特别是儒学人性善的道德假设不可能发展出先進的利益激发(就经济结构而言)和利益制衡(就政治结构而言)的文化观念和制度体系。另壹方面,中国文化中鲜有个人权利的概念,这不但导致现代利益原则产生的困难,同样导致现代公共理性原则产生的困难。以臣民社会为其表征的中国前现代皇权文化尚且不知“主体性”为何物,“互主体”以及以互主体为标志的公共领域自然更加无从谈起。这就是我们所承接的文化传统。然而,我们这个传统中还有另外壹个方面,那就是当皇权结构抑制了工具合理性的发展,抑制了法治基础上利益竞争与利益谋取格局的形成,窒息了合理建构利益竞争机制和利益平衡机制的可能时,对利益的追逐就会以壹种相对来说更原始、更没有程序规约、也更残酷的形式進行。现代社会转型和民主社会建构要完成的,恰恰是结束这种利益追逐的原始方式。

问题是,当中国的社会转型被纳入马克思主义“阶级革命”的渠道时,合理的利益激发和利益制衡机制的建设又遇到了新的困难。马克思本人从来没有真正理解什么叫人性恶;马克思终生坚持的对人的自由劳动本性的设定是与文明世界依靠利益原则作为推动力的整个发展历史相矛盾的,也是与马克思、恩格斯自己阐述的唯物史观相矛盾的。而当中国共产党人戴着农业乌托邦的有色眼镜来解读马克思主义关于“废除商品生产”的预言时,这种欧洲激進思想中包含的乌托邦成分被進壹步夸大和畸形化了。毛泽东追求的“壹大二公”的共产主义乌托邦有壹个重要特征,那就是建构某种人为的正义:公有制本来是想消灭“剥削”;但对私有产权的否定却导致了利益原则的全面被压抑,导致了社会生活的普遍贫穷。而如果说毛的乌托邦和“人为正义”窒息了利益的正常萌动,那么邓和后邓的权贵私有化则以畸形的方式使利益冲动复生且恶性膨胀,也就是,不是在法治的市场化环境中实现合法利益追求,而是依托权力進行非法利益的攫取。这种攫取在某些方面似乎回到了前现代,既是赤裸裸的,又是伪善的,它综合了资本的逻辑与皇权逻辑的全部丑恶。

在政治领域,马克思主义不懂得现代利益原则是公共权力建构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公共利益的普遍性只能借助个体、集团利益的多元化和利益竞争的有序化来实现。“阶级革命”导致的壹党专制否定了权力制衡的合理性,也就否定了通过利益之间的合法抗衡实现利益扬弃的可能。在威权主义条件下,党专制保护并促進的只能是特权利益和与权力相关的各种非法利益。为了保护这些利益,阻止来自社会的批评,对公民社会的否定又成为逻辑上的必然。这样,党专制在否定和扭曲利益原则的同时,必然同时否定公共理性原则。我们在党专制社会中看不到制度现代化框架内应有的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之间的合理张力,看不到人性恶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遏制,看不到人的本体意义上的自由落实为公共权力监督的制度上的安排。换言之,党专制既否定基于利益制衡需要的权力监督,又否定基于道德和人类良知的公共理性监督。党专制体制的结构整体性和系统性,使得这个制度对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的否定与扭曲也必然是整体性的、系统的。

既然如此,既然党专制从根本上否定健康人性的成长,否定这种成长要借助壹系列的结构条件来保证,却纵容了负面人性的恶性膨胀,这个制度在社会進化的历史哲学意义上难道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中共党专制逻辑之命题27:作为中国现代制度转型过程中发生的“扭曲的特殊性”,党专制并不具有历史建构意义上的恒常价值

命题26是从利益原则和公共理性原则之历史哲学蕴含的角度推出党专制何以有悖历史发展大方向的结论的。本命题将从中国现代制度转型之“规范的特殊性”和“扭曲的特殊性”区分的角度,得出同样的结论。

中国的现代化带有“后发外生”的特点,这是理解中国现代制度转型之特殊性的重要切入点。“后发外生”意味着原来的文化传统中尚未产生来自内部的变革力量或至少是变革力量不足时,就被外来的、更先進的的力量所冲击,后者体现著社会進化的内在本质和普遍要求,因此势必拥有更强的内在“征服”力量。“后发外生”的现代化,就其整个过程的相对非自然和它所表现的文化承续的危机乃至局部断裂而言,必然是痛苦的;但另壹方面,既然社会進化和制度现代化拥有全人类范围的普适性,“后发外生”就不过是制度现代化普适性原则统摄下各民族发展道路特殊性的壹种表达。这个过程虽然是“后发”的、“外生”的,却并不意味着某种外物的无根据的从天而降,并不意味着对“外来物”的全无理由的被动接受。恰恰相反,制度现代化的普适原则之所以能在“后发”国家逐渐生根,是因为这个东西本来就是全人类所共有的,拥有最始基意义上的哲学人类学的内在根据。所以我讲“后发”国家的制度现代化既是“后发”的,又是被“诱发”的。“后发”只是描述了现象,“诱发”才更深刻地触及了实质。

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和西方国家的对抗,从本质上说,乃是落后的农业文明同先進的工业文明之间的较量,较量的性质已经预先决定了较量的结果。只不过由于征服者逻辑的存在(注1), 较量加剧了文明的传播者和文明的接受者之间的紧张。这也是历史的壹种悖谬。但不管怎么说,古老的中华民族走進现代、走向共和,就是从这种紧张中迈出第壹步的。无论在以后的進程中还会遇到什么样的磨难,只要这种磨难仍然属于总体化语境内基础层面(制度现代化的普适要求)和中间层面(前现代文化的制度、观念遗存)这两个层面之间的碰撞,中国现代制度转型和现代化中出现的壹切问题、壹切困难就都属于“特殊性”的正常范围,这就是我所谓“规范的特殊性”。从逻辑意义讲,中国制度现代化的完成、中国现代民主国家的构建,本来是有可能在“规范的特殊性”范围内实现的。命题1已经通过另壹种方式谈过这壹点。

但历史后来发生的、我们现在仍然深陷其中的现实却是历史進程中的“扭曲的特殊性”,即历史发展偏离了它的正常轨道,总体化建构中的第三个要素闯了進来,它改变了传统与现代对接的朴素性质,使这个过程充满了怪异、离奇和自相矛盾的色彩。是的,党专制是壹种非常诡秘的存在,它在宣称批判传统的时候反倒回归了传统;它在断言超越现代的时候反倒误读了现代,或干脆扭曲了现代。由于党专制这个要素的加入,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的总体化呈现为壹个极其独特的、巨大而又复杂的矛盾体,它使中国的现代制度转型变得格外艰难,每前進壹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有时还会长时间地原地踏步,甚至倒退。

然而,不管这种“扭曲的特殊性”因为何种原因登上中国的历史舞台,也不管它曾经给(而且至今仍在给)这个古老的、正在走進现代的民族带来多少额外的痛苦,就历史发展的内在本性言,这种历史進程的被扭曲的特殊是不会长久持续下去的。制度现代化有其自身的逻辑,它会顽强地通过各种历史偶然性、排除各种历史干扰为自己开辟前進的道路。社会進化是有方向的,但又是生成性的。生成性包括了各种偶然性历史要素组合的可能;但偶然性与必然性的交织并不否认如下壹点,即从根本上说,社会進化是壹个全人类普适的发展过程;各民族历史演進的具体差异无非是以自身的特殊性(无论是“规范的特殊”还是“扭曲的特殊”)证明社会進化本身的普遍性。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可以断言:作为中国现代制度转型过程中发生的“扭曲的特殊性”,中国共产党的党专制并不具有历史建构意义上的恒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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