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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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伟
李大伟,男,汉族,生于1962年5月10日,河北省乐亭人,大专文化,住甘肃省天水市秦城区公园路42号。曾被政府诬陷以运输毒品罪,于1993年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5年9月28日刑满释放。李大伟于2001年4月14日被甘肃省天水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4月22日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2002年5月,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大伟一案,7月24日以同一罪名判处他有期徒刑11年。李大伟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2年11月28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不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于2012年4月14日刑满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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