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章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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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章根
卢章根(CPPC编号:00233)1952年10月26日出生,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李坑口村民,维权访民,中国曾押维权人士。
2001年,曾因家庭纠纷遭前妻诬告、伪造证据和证词,被当地缙云县法院枉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款,抢走其钱财,2002年出狱後遂被迫就被枉法判刑一事开始逐级上访;累次上访期间,出於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其开始举报当地官员的贪腐行为,备遭当权者忌恨,屡遭地方当局和北京警方的截访;2005年,曾因其实名举报当地台云高速违法改道,造成600亩山林被毁,损失上亿元及碾压人命一案,遂被地方当局多次非法拘留、关押和软禁,其财物、上访材料和身份证等多次遭抢;2009年10月16日,曾因持续上访,被缙云县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且在看守所被超期拘押354天,异地拘押194天;2010年,因再次上访北京,被丽水市缙云县当局派人从北京抓回,并被以”参与邪教”为由处以劳动教养2年;获释後,2014年6月因其再度到北京香山上访,随被北京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後被截访人员遣返原籍,被缙云县警方旋即以“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於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看守所;2015年1月,被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枉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已於2016年12月刑满释放。
此前疑似在浙江省金华监狱服刑。
(维权访民卢章根)
(维权访民卢章根举牌举报陈冤情——维权网截图)
(浙江访民卢章根到国家各级信访局上访)
(浙江访民卢章根的控告状)
(缙云县公安局对卢章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卢章根控告诬陷加害他的公安人员和“证人”)
(卢章根自制被冤案情的传单)
(卢章根怒斥浙江缙云县当局十大罪行)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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