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还算防卫,杀人就是犯罪,此乃天经地义,不必大叫冤枉 作者 陆雄 两个城管在办公室里由教训到咒骂再至揪打夏俊峰。夏俊峰如果挨打经打能打,当然就应该马上毫不客气,拔拳相向,要叫对方,知道厉害。然而,如果一双难敌四只,那么可以提出单挑。而只有到对方拿出了什么器具来加以镇压了,注意:应该是在这个火候当口时机,夏俊峰才可以借助刀的威力,进行正当的自救的有节的防卫。 问题就出在于还没有交手来往几次,夏俊峰即拿出大刀子胡乱地翻砍捅进猛戳。此等做法在封建主义作孽深重的大陆是犯罪,在最典型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美国也属于犯罪。 由此可见,杀人抵命,法律难容,天经地义!!!那么,夏俊峰大喊冤枉,其家属准备上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