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還算防衛,殺人就是犯罪,此乃天經地義,不必大叫冤枉 作者 陸雄 兩個城管在辦公室里由教訓到咒罵再至揪打夏俊峰。夏俊峰如果挨打經打能打,當然就應該馬上毫不客氣,拔拳相向,要叫對方,知道厲害。然而,如果一雙難敵四隻,那麼可以提出單挑。而只有到對方拿出了什麼器具來加以鎮壓了,注意:應該是在這個火候當口時機,夏俊峰才可以藉助刀的威力,進行正當的自救的有節的防衛。 問題就出在於還沒有交手來往幾次,夏俊峰即拿出大刀子胡亂地翻砍捅進猛戳。此等做法在封建主義作孽深重的大陸是犯罪,在最典型的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美國也屬於犯罪。 由此可見,殺人抵命,法律難容,天經地義!!!那麼,夏俊峰大喊冤枉,其家屬準備上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