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把病毒與文明混為一談
2 篇帖子
• 分頁: 1 / 1
吳思把病毒與文明混為一談
吳思把病毒與文明混為一談
吳思認為:「暴力掠奪就不完全是破壞性的,而是創造性的」。「搶劫大自然」不僅正義,而且創造了人類文明。這是誤把病毒的掠奪性本質當成了人的本質。
一,暴力元規則就是為了「打天下坐江山」
2007年5月24日吳思在中國人民大學演說道:「打天下坐江山,你不能不承認人家的合法性;我玩命把天下打下來了,我坐江山享受點特權,這是最原始的道理,我付出了我就該得的,我玩命了就該得到。這可能是人類合法性的一個最基礎的論證……暴力集團在利害計算之中有最要緊的一項就是,具有能讓你承受不了的最大的損失,就是把人宰了。因此暴力集團具有否決權,這也是物質利益,所有的物質利益最後不是由人來計算的嗎?所以我稱之為元規則,元規則就是決定規則的規則,這個規則就是暴力最強者說了算。所有立法的設立等規則的設立都會涉及到這個元規則。」原文見鏈接http://blog.tianya.cn/post-115403-10392189-1.shtml
可見,草菅人命是中國暴力集團基本特徵!這種草菅人命的「最強者說了算」被吳思稱為社會的元規則,真是荒謬、野蠻之極,違背了「人命關天,生命神聖」的原理。吳思提出荒謬的元規則就是為了論證「打天下坐江山」的合理性。吳思宣揚「打天下坐江山」的合法性,這比「打天下坐江山」的歌更有欺騙性。「我玩命把天下打下來了,我坐江山享受點特權,這是最原始的道理」;「我玩命了我付出了暴力,為什麼就不能有的一個合法的地位,特權的身份?」這樣的強盜邏輯,是天然地反民主的!說吳是為暴力集團的走狗一點也不錯!
「打天下、坐江山」的觀念是荒謬的,違反了社會常識,就象強搶民女為妻為奴一樣。 「打天下坐江山」包含最大的侵權——奴役天下人和掠奪天下人的財產,鼓吹「打天下坐江山合法」,就等於鼓吹「侵權合法」、「掠奪合法」、「搶劫合法」,這完全是強盜邏輯。因為奴役天下人和搶劫天下人的財產不可能為天下人所同意,沒有天下人的同意,新政權就不可能有任何合法性。
即使在古代,政權合法性並非來自於暴力,而是通過對神的崇拜活動賦予了國家政權的合法性。古希臘人認為:真正的權力在於神,獨霸權力是凡夫俗子對神的僭越,是瀆神行為。合法的統治者分別是君主、貴族和以多數為代表的人民。這三類統治者執掌政權不是以武力為基礎,而是由抽籤和人民的選票決定的。基於這樣的認識,那些通過暴力奪取政權的偕主們也認為自己的權力是非法的。所以,殺死獨裁者是天經地義的,推翻僭主統治的人都被當作英雄來崇拜。在希臘歷史上,沒有打天下坐天下的真命天子,而是信仰之力的和平理性的較量如古代奧運會。
在中國,歷代起義領袖在奪權起義時,高喊「替天行道」;同時高舉「打天下坐江山」的旗幟,忽悠老百姓為其賣命。結果卻是「興,百姓苦;亡,百姓苦」。恰如魯迅所說,中國人從未掙得奴隸的價格,往往是牛馬不如的。所謂打天下,就是打倒舊皇帝,所謂坐天下,就是做新皇帝。犧牲億萬生命,一王登基萬骨枯!無論誰當皇帝,老百姓總是「芻狗」。只有做皇帝的人才得一夫億妻的實惠。
二,吳思的搶劫「正義」論
吳思為此提出「自然價值論」即自然創造價值,為搶劫合理化的根據。因為搶劫你手裡的東西,東西表面上是你的,實際上是屬於大自然創造的;所以,搶劫你就是搶劫大自然,是天然合理的。
吳思說:「自然也生產價值,你不去生產,自然也替你生產了。」「比如說我們是一個部落,有很肥沃的土地,採集、狩獵、捕魚,活得很好,這時候叫猴子也行,叫人類也好,大家的生活方式都差不多……人類那時候的行為與牛羊是沒有差別……那時候人類與牛羊一起享受著自然的價值。後來人口慢慢擴張了,地方不夠,養不活我們了。這時候就有兩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是我們向外擴張,把另外一個部落打倒,搶劫。這時第一反應,所有的動物第一反應都是搶,最後發現對方很強,打不過,最多打個平手,說不好你們還要打我們呢。這時候怎麼辦呢?我們被局限在這裏,又不夠吃,又不夠用,這時候才會出現生產,用生產來替代自然價值的不足,產生勞動價值,勞動創造的價值與暴力搶劫都是對自然不足的替代,於是暴力掠奪與生產在層級上都屬於第二級,是相等的。」
吳思的自然創造價值論把價值弄成了永恆的客觀範疇,比人類歷史還悠久,很荒唐。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大自然創造的是使用價值,如土地、寶石、黃金、動植物、石油、煤炭等等!這些物資的價值即價格是由人類的市場決定的,與大自然沒有關係!既然價值與大自然無關,「搶劫大自然」是不成立的!
如果有2個人到山中開採寶石,所花成本一樣,一個採到了寶石,一個沒有。按照「自然創造價值」的理論,這些寶石不應該屬於人類所有,應該屬於大自然所有。那個沒有採到寶石的人完全可以憑藉暴力去搶劫那寶石!因為那是「搶劫大自然」。然而,人類社會畢竟否定了「搶劫大自然」理論。那個沒有採到寶石的人顯然是不能去搶劫的!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若「搶劫大自然」成立,誰還去開採寶石?誰還願意生產?人類都得餓死!
「如果搶劫合算,我幹嘛跟你作買賣,看你手裡有好東西,我還要找別的東西跟你交換,掏錢跟你買,我把刀子一拔,要錢還是要命,這不就完了嗎?這成本多低啊。」「先有搶劫,搶不過才被迫生產。」 既然如此,那搶劫時使用的「刀子」難道是天上掉下了。可見,「先有搶劫,搶不過才被迫生產」完全是胡說八道!
「所有的動物(包括人)第一反應都是搶。」如此說來,牛羊吃草是「搶」,蜜蜂采蜜也是「搶」嗎?眾所周知,蜜蜂采蜜不是「搶」,是花朵歡迎的。格老秀斯和孟德斯鳩都指出:人與其他動物不同,有一種與同類過和平生活的天性。所以,「所有的動物第一反應都是搶」是極端錯誤的!當一個部落的「人口慢慢擴張了,地方不夠,養不活」的時候,「第一反應」不是搶,而是請求其它部落給以援助。在一些極端的情況下,一個部落沒吃,周圍的其他部落也沒吃的,根本沒法搶。按照吳思的「所有的動物(包括人)第一反應都是搶」,相互搶劫必然是你死我活的戰爭,殺人放火,人頭滾滾,仗打完了,財物都被燒光了(如唐福珍點火自焚),哪裡有會吃的,必然是人吃人!像黃巢起義就吃了上百萬人!所以,野蠻社會的邏輯序列是:搶——毀滅——吃人。強盜們在相互搶劫的火拚中滅亡,剩下的人依然是吳思所說的野獸,它們遇到同類后的「第一反應都是搶」,那麼必然是:搶——毀滅——吃人——人類滅絕。絕對不會「出現生產」的跡象。
吳思認為:人類「文明」的起點不是商品交換,而是恃強凌弱的搶劫。在吳思看來,在沒有人類以前,自然也創造價值和財富。這些財富都是無主財產,大家都去搶劫好了,這叫「搶劫大自然」。所以,搶劫是正義的!吳思說:「我修改勞動價值論的目的是為暴力集團、暴力掠奪提供在價值論的根基,只要以自然價值論為基礎,接納了自然價值論,暴力掠奪就不完全是破壞性的,而是創造性的……自然已經生產出來了,我去搶,搶的是自然的結果,沒有生產仍然有暴力搶劫,先有搶劫,搶不過才被迫生產,如果我搶劫的成本很低,我搶遍全世界,我幹嘛生產,他可以永遠不生產,一直搶劫。」
吳思的搶劫「正義」論認為:「暴力掠奪就不完全是破壞性的,而是創造性的」。「搶劫大自然」不僅正義,而且創造了人類文明。他說:「如果把文明理解為大體有秩序,那文明就是打出來的」。也就是說:暴力掠奪戰爭創造了人類文明。這太荒謬了,他把病毒的掠奪性本質活動與文明社會的雙活雙贏互助互愛的本質活動,混為一談、等量齊觀,這隻能當成笑話,當成中國知識人徹底墮落的體現。
搶劫是人與人之間對物權的爭奪,沒有私有產權觀念,哪來的搶劫。私有產權是一種元價值。沒有私有制,所有人類文明將不復存在或失去價值。尊重私有權與否不僅是文明與野蠻的分水嶺,而且也是文明人與野蠻人的分水嶺。魔鬼吳思呼呼:「我搶遍全世界,我幹嘛生產」,果實是大自然生產的,誰是暴力最強者,就歸誰佔有,沒有私有財產不可侵犯這回事。黑磚窯的奴隸主奉行的就是吳思主義——「打你沒商量」「暴力最強者說了算」。眾所周知:一個文明的發展絕不是靠暴力促成的,暴力的作用除了對抗暴力以外就只能用於破壞了。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用來發展創造性的事情,他的暴力功能就會萎縮;熱衷於發展暴力的,其他方面的才能必然減緩,崇尚暴力的社會是一個內耗嚴重的社會,發展就會減緩,長此以往只能是自絕於文明。
三,吳思的狡辯
吳思對暴力定義完全是一種狡辯!因為暴力當然是人與人的強迫關係。吳思卻偏要把暴力擴展為「人與物的關係」,他說:「自然狀態非常自然的包含暴力因素,而且我們對暴力的定義是高度以人為中心的。比如你去打獵,那叫生產,那你不是對另外一個物種的暴力嗎?」
按照吳思的說法,關門就是對門的暴力,開汽車就是對汽車施加暴力。荒謬之極!吳思後來對BBC說:「總統是三軍總司令,而總統是選民選出來的,因此,選民或公民就是暴力最強者」,胡說八道。總統有指揮軍隊的權力,選民有選舉、罷免或批評總統的權利,權利是與生俱來的,權力是以公民同意為前提的;權利、權力和「暴力」涵義都不同,吳思卻把它們糊弄到一起,亂用一氣。讀者可以參看《邏輯與正義》公號前文。
馬克思的「暴力是新社會產生的催生婆」這一說法實際上美化了暴力,使暴力的使用合法化。吳思自稱是馬者而且比馬還嗜血。吳思說:「血酬是對暴力的酬報,就好比工資是對勞動的酬報、利息是對資本的酬報、地租是對土地的酬報。」這是類比不當。工資、利息、地租都來自交易行為,可是暴力劫掠不是交易,怎能混為一談。「酬報」是交易的時候一方給予對方的報酬。如:嫖客給予「性工作者」嫖資就是「酬報」。受害人被迫付給劫匪的贖金,不屬於「酬報」。因為「酬報」的前提是雙方的自願合作:嫖客與「性工作者」是自願合作;被綁者與綁匪哪裡有自願合作?
血酬本是土匪的黑話,土匪都不好意思公開講,吳思廣而告之,其目的就是把邪惡骯髒的「血酬」漂白,使「血酬」正義化合法化。小時候常聽說「江山是先烈拋頭顱灑熱血換來的」,現在簡稱為「血酬」!如果現在再說「革命先烈」,不足以概括中國幾千年的歷史。吳思用「暴力集團」代替了「革命先烈」,於是兩頭討好。一派看到「暴力集團」一詞感到解氣,以為吳思剝掉「合法」王朝冠冕堂皇的外衣,露出其土匪的本相,國民黨早就說過了。另一派因為吳思重申了「打天下坐江山」的合法性而欣慰。吳思10年前的「血酬」演說,為習近平出了一臂之力,於是,他被賞了炎黃雜誌的總編。不僅於此,他還到香港大講「血酬」,以「暴力元規則」嚇人,而且百度搜狐等搜索網頁的「元規則」都只是吳思的一種說法,其實,世界上「元規則」有許多說法,原因嘛是官方在推廣吳的說法,否則早被屏蔽了。
血酬定律似乎很有解釋力,實際上就是使「槍杆子政權」合法罷了。當代人類社會已進入了人人平等、權力為公的時代,家天下那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理論早已過時;當今的現實是「普天之下,莫非民土,率土之濱,莫非民主」。當今世界只有個把金三統治者敢於宣稱國家是他們一家族或者一派的;相反,幾乎所有的執政者都宣稱國家屬於全體人民,執政者上台須經過人民的同意,否則執政就無合法性。國家範圍內的「共同利益」應經由自由民主的博弈過程而達成妥協共識,國家不能將意識形態強加於人。
鵬展先生評價吳思說:「吳思此人一直販賣他的叢林社會觀念,他的書沒有一點正義善良的東西,滿紙的詭詐。」我特此需要向鵬展先生說明,網上批評他的帖子絕大多數都被刪了。由此可見;此人是誰的代表,不言自明。
吳思認為:「暴力掠奪就不完全是破壞性的,而是創造性的」。「搶劫大自然」不僅正義,而且創造了人類文明。這是誤把病毒的掠奪性本質當成了人的本質。
一,暴力元規則就是為了「打天下坐江山」
2007年5月24日吳思在中國人民大學演說道:「打天下坐江山,你不能不承認人家的合法性;我玩命把天下打下來了,我坐江山享受點特權,這是最原始的道理,我付出了我就該得的,我玩命了就該得到。這可能是人類合法性的一個最基礎的論證……暴力集團在利害計算之中有最要緊的一項就是,具有能讓你承受不了的最大的損失,就是把人宰了。因此暴力集團具有否決權,這也是物質利益,所有的物質利益最後不是由人來計算的嗎?所以我稱之為元規則,元規則就是決定規則的規則,這個規則就是暴力最強者說了算。所有立法的設立等規則的設立都會涉及到這個元規則。」原文見鏈接http://blog.tianya.cn/post-115403-10392189-1.shtml
可見,草菅人命是中國暴力集團基本特徵!這種草菅人命的「最強者說了算」被吳思稱為社會的元規則,真是荒謬、野蠻之極,違背了「人命關天,生命神聖」的原理。吳思提出荒謬的元規則就是為了論證「打天下坐江山」的合理性。吳思宣揚「打天下坐江山」的合法性,這比「打天下坐江山」的歌更有欺騙性。「我玩命把天下打下來了,我坐江山享受點特權,這是最原始的道理」;「我玩命了我付出了暴力,為什麼就不能有的一個合法的地位,特權的身份?」這樣的強盜邏輯,是天然地反民主的!說吳是為暴力集團的走狗一點也不錯!
「打天下、坐江山」的觀念是荒謬的,違反了社會常識,就象強搶民女為妻為奴一樣。 「打天下坐江山」包含最大的侵權——奴役天下人和掠奪天下人的財產,鼓吹「打天下坐江山合法」,就等於鼓吹「侵權合法」、「掠奪合法」、「搶劫合法」,這完全是強盜邏輯。因為奴役天下人和搶劫天下人的財產不可能為天下人所同意,沒有天下人的同意,新政權就不可能有任何合法性。
即使在古代,政權合法性並非來自於暴力,而是通過對神的崇拜活動賦予了國家政權的合法性。古希臘人認為:真正的權力在於神,獨霸權力是凡夫俗子對神的僭越,是瀆神行為。合法的統治者分別是君主、貴族和以多數為代表的人民。這三類統治者執掌政權不是以武力為基礎,而是由抽籤和人民的選票決定的。基於這樣的認識,那些通過暴力奪取政權的偕主們也認為自己的權力是非法的。所以,殺死獨裁者是天經地義的,推翻僭主統治的人都被當作英雄來崇拜。在希臘歷史上,沒有打天下坐天下的真命天子,而是信仰之力的和平理性的較量如古代奧運會。
在中國,歷代起義領袖在奪權起義時,高喊「替天行道」;同時高舉「打天下坐江山」的旗幟,忽悠老百姓為其賣命。結果卻是「興,百姓苦;亡,百姓苦」。恰如魯迅所說,中國人從未掙得奴隸的價格,往往是牛馬不如的。所謂打天下,就是打倒舊皇帝,所謂坐天下,就是做新皇帝。犧牲億萬生命,一王登基萬骨枯!無論誰當皇帝,老百姓總是「芻狗」。只有做皇帝的人才得一夫億妻的實惠。
二,吳思的搶劫「正義」論
吳思為此提出「自然價值論」即自然創造價值,為搶劫合理化的根據。因為搶劫你手裡的東西,東西表面上是你的,實際上是屬於大自然創造的;所以,搶劫你就是搶劫大自然,是天然合理的。
吳思說:「自然也生產價值,你不去生產,自然也替你生產了。」「比如說我們是一個部落,有很肥沃的土地,採集、狩獵、捕魚,活得很好,這時候叫猴子也行,叫人類也好,大家的生活方式都差不多……人類那時候的行為與牛羊是沒有差別……那時候人類與牛羊一起享受著自然的價值。後來人口慢慢擴張了,地方不夠,養不活我們了。這時候就有兩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是我們向外擴張,把另外一個部落打倒,搶劫。這時第一反應,所有的動物第一反應都是搶,最後發現對方很強,打不過,最多打個平手,說不好你們還要打我們呢。這時候怎麼辦呢?我們被局限在這裏,又不夠吃,又不夠用,這時候才會出現生產,用生產來替代自然價值的不足,產生勞動價值,勞動創造的價值與暴力搶劫都是對自然不足的替代,於是暴力掠奪與生產在層級上都屬於第二級,是相等的。」
吳思的自然創造價值論把價值弄成了永恆的客觀範疇,比人類歷史還悠久,很荒唐。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大自然創造的是使用價值,如土地、寶石、黃金、動植物、石油、煤炭等等!這些物資的價值即價格是由人類的市場決定的,與大自然沒有關係!既然價值與大自然無關,「搶劫大自然」是不成立的!
如果有2個人到山中開採寶石,所花成本一樣,一個採到了寶石,一個沒有。按照「自然創造價值」的理論,這些寶石不應該屬於人類所有,應該屬於大自然所有。那個沒有採到寶石的人完全可以憑藉暴力去搶劫那寶石!因為那是「搶劫大自然」。然而,人類社會畢竟否定了「搶劫大自然」理論。那個沒有採到寶石的人顯然是不能去搶劫的!只能怪自己運氣不好!若「搶劫大自然」成立,誰還去開採寶石?誰還願意生產?人類都得餓死!
「如果搶劫合算,我幹嘛跟你作買賣,看你手裡有好東西,我還要找別的東西跟你交換,掏錢跟你買,我把刀子一拔,要錢還是要命,這不就完了嗎?這成本多低啊。」「先有搶劫,搶不過才被迫生產。」 既然如此,那搶劫時使用的「刀子」難道是天上掉下了。可見,「先有搶劫,搶不過才被迫生產」完全是胡說八道!
「所有的動物(包括人)第一反應都是搶。」如此說來,牛羊吃草是「搶」,蜜蜂采蜜也是「搶」嗎?眾所周知,蜜蜂采蜜不是「搶」,是花朵歡迎的。格老秀斯和孟德斯鳩都指出:人與其他動物不同,有一種與同類過和平生活的天性。所以,「所有的動物第一反應都是搶」是極端錯誤的!當一個部落的「人口慢慢擴張了,地方不夠,養不活」的時候,「第一反應」不是搶,而是請求其它部落給以援助。在一些極端的情況下,一個部落沒吃,周圍的其他部落也沒吃的,根本沒法搶。按照吳思的「所有的動物(包括人)第一反應都是搶」,相互搶劫必然是你死我活的戰爭,殺人放火,人頭滾滾,仗打完了,財物都被燒光了(如唐福珍點火自焚),哪裡有會吃的,必然是人吃人!像黃巢起義就吃了上百萬人!所以,野蠻社會的邏輯序列是:搶——毀滅——吃人。強盜們在相互搶劫的火拚中滅亡,剩下的人依然是吳思所說的野獸,它們遇到同類后的「第一反應都是搶」,那麼必然是:搶——毀滅——吃人——人類滅絕。絕對不會「出現生產」的跡象。
吳思認為:人類「文明」的起點不是商品交換,而是恃強凌弱的搶劫。在吳思看來,在沒有人類以前,自然也創造價值和財富。這些財富都是無主財產,大家都去搶劫好了,這叫「搶劫大自然」。所以,搶劫是正義的!吳思說:「我修改勞動價值論的目的是為暴力集團、暴力掠奪提供在價值論的根基,只要以自然價值論為基礎,接納了自然價值論,暴力掠奪就不完全是破壞性的,而是創造性的……自然已經生產出來了,我去搶,搶的是自然的結果,沒有生產仍然有暴力搶劫,先有搶劫,搶不過才被迫生產,如果我搶劫的成本很低,我搶遍全世界,我幹嘛生產,他可以永遠不生產,一直搶劫。」
吳思的搶劫「正義」論認為:「暴力掠奪就不完全是破壞性的,而是創造性的」。「搶劫大自然」不僅正義,而且創造了人類文明。他說:「如果把文明理解為大體有秩序,那文明就是打出來的」。也就是說:暴力掠奪戰爭創造了人類文明。這太荒謬了,他把病毒的掠奪性本質活動與文明社會的雙活雙贏互助互愛的本質活動,混為一談、等量齊觀,這隻能當成笑話,當成中國知識人徹底墮落的體現。
搶劫是人與人之間對物權的爭奪,沒有私有產權觀念,哪來的搶劫。私有產權是一種元價值。沒有私有制,所有人類文明將不復存在或失去價值。尊重私有權與否不僅是文明與野蠻的分水嶺,而且也是文明人與野蠻人的分水嶺。魔鬼吳思呼呼:「我搶遍全世界,我幹嘛生產」,果實是大自然生產的,誰是暴力最強者,就歸誰佔有,沒有私有財產不可侵犯這回事。黑磚窯的奴隸主奉行的就是吳思主義——「打你沒商量」「暴力最強者說了算」。眾所周知:一個文明的發展絕不是靠暴力促成的,暴力的作用除了對抗暴力以外就只能用於破壞了。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用來發展創造性的事情,他的暴力功能就會萎縮;熱衷於發展暴力的,其他方面的才能必然減緩,崇尚暴力的社會是一個內耗嚴重的社會,發展就會減緩,長此以往只能是自絕於文明。
三,吳思的狡辯
吳思對暴力定義完全是一種狡辯!因為暴力當然是人與人的強迫關係。吳思卻偏要把暴力擴展為「人與物的關係」,他說:「自然狀態非常自然的包含暴力因素,而且我們對暴力的定義是高度以人為中心的。比如你去打獵,那叫生產,那你不是對另外一個物種的暴力嗎?」
按照吳思的說法,關門就是對門的暴力,開汽車就是對汽車施加暴力。荒謬之極!吳思後來對BBC說:「總統是三軍總司令,而總統是選民選出來的,因此,選民或公民就是暴力最強者」,胡說八道。總統有指揮軍隊的權力,選民有選舉、罷免或批評總統的權利,權利是與生俱來的,權力是以公民同意為前提的;權利、權力和「暴力」涵義都不同,吳思卻把它們糊弄到一起,亂用一氣。讀者可以參看《邏輯與正義》公號前文。
馬克思的「暴力是新社會產生的催生婆」這一說法實際上美化了暴力,使暴力的使用合法化。吳思自稱是馬者而且比馬還嗜血。吳思說:「血酬是對暴力的酬報,就好比工資是對勞動的酬報、利息是對資本的酬報、地租是對土地的酬報。」這是類比不當。工資、利息、地租都來自交易行為,可是暴力劫掠不是交易,怎能混為一談。「酬報」是交易的時候一方給予對方的報酬。如:嫖客給予「性工作者」嫖資就是「酬報」。受害人被迫付給劫匪的贖金,不屬於「酬報」。因為「酬報」的前提是雙方的自願合作:嫖客與「性工作者」是自願合作;被綁者與綁匪哪裡有自願合作?
血酬本是土匪的黑話,土匪都不好意思公開講,吳思廣而告之,其目的就是把邪惡骯髒的「血酬」漂白,使「血酬」正義化合法化。小時候常聽說「江山是先烈拋頭顱灑熱血換來的」,現在簡稱為「血酬」!如果現在再說「革命先烈」,不足以概括中國幾千年的歷史。吳思用「暴力集團」代替了「革命先烈」,於是兩頭討好。一派看到「暴力集團」一詞感到解氣,以為吳思剝掉「合法」王朝冠冕堂皇的外衣,露出其土匪的本相,國民黨早就說過了。另一派因為吳思重申了「打天下坐江山」的合法性而欣慰。吳思10年前的「血酬」演說,為習近平出了一臂之力,於是,他被賞了炎黃雜誌的總編。不僅於此,他還到香港大講「血酬」,以「暴力元規則」嚇人,而且百度搜狐等搜索網頁的「元規則」都只是吳思的一種說法,其實,世界上「元規則」有許多說法,原因嘛是官方在推廣吳的說法,否則早被屏蔽了。
血酬定律似乎很有解釋力,實際上就是使「槍杆子政權」合法罷了。當代人類社會已進入了人人平等、權力為公的時代,家天下那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理論早已過時;當今的現實是「普天之下,莫非民土,率土之濱,莫非民主」。當今世界只有個把金三統治者敢於宣稱國家是他們一家族或者一派的;相反,幾乎所有的執政者都宣稱國家屬於全體人民,執政者上台須經過人民的同意,否則執政就無合法性。國家範圍內的「共同利益」應經由自由民主的博弈過程而達成妥協共識,國家不能將意識形態強加於人。
鵬展先生評價吳思說:「吳思此人一直販賣他的叢林社會觀念,他的書沒有一點正義善良的東西,滿紙的詭詐。」我特此需要向鵬展先生說明,網上批評他的帖子絕大多數都被刪了。由此可見;此人是誰的代表,不言自明。
最後由 洛神露 編輯于 2020年4月10日,總共編輯了 2 次
Re: 吳思把病毒與文明混為一談
吳思混淆了事實和價值
一,事實和價值應該分開
吳思的錯誤是把事實和價值等同起來。命題(statement)可以分為兩類:事實判斷(fact judgement)和價值判斷(value judgement)。前者只陳訴客觀事實,後者討論行為的標準。休謨注意到,人們常在事實判斷的後面,跟一句價值判斷,而實際上從第一句話並不能推出后一句話。比如:「下雨了,天氣太壞。」前半句是事實,後半句是價值。如果不附加邏輯條件的話,從前半句是得不到後半句的。因為事實判斷是客觀的,是惟一的,與人們的立場無關;價值判斷是主觀的、多元的,與人們的立場有關。吳思的暴力萬能論就是混淆了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的惡果。
「打天下坐江山」屬於事實領域;「打天下坐江山合法」屬於價值領域;這兩者絕不可混同。吳思把兩者當成了一回事。他說:「打天下坐江山,你不能不承認人家的合法性;我玩命把天下打下來了,我坐江山享受點特權,這是最原始的道理,我付出了我就該得的,我玩命了就該得到。這可能是人類合法性的一個最基礎的論證。」http://blog.tianya.cn/post-115403-10392189-1.shtml
「打天下、坐江山」作為歷史事實確實存在過,但因此就說「打天下坐江山合法」是沒有道理的。吳粉往往以黑格爾的名言「存在的都是合理」的進行狡辯。邏輯要求,事實(實然)和價值(應然)要分開,黑格爾卻把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混為一談。黑格爾說: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合理的都是存在的。明顯地把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等同起來,這是辯證法的死穴。存在與否屬於事實(實然),合理與否屬於價值(應然),兩者不能混同。存在只是一種現象,它本身與合理無關。若以正義的價值觀來區分,有的存在是合理的;有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存在就是合理」就是強盜邏輯。整天把「存在就是合理」掛嘴邊者,要麼是不懂何為正義的腦殘,要麼就是為一切惡行而辯護的混混。
有人說:「存在都是合理的」是指「存在都是合乎理性的」,即「所有的存在都都有某種理性因子。」譬如:吃人者經過理性計算在1960年吃掉自己快餓死的孩子,以延續自己的生命。這種理性屬於弱肉強食的動物本性,只具有個別性,不具有普遍性。盜竊、搶劫、強姦、殺人都是個別性的理性,不可能為對手承認和同意,不具有普遍性,所以不是公共理性。人的行為只有合乎公共理性即為對手承認才是正義合理的,如市場上的交換活動。可見,以「存在都是合理的」來論證「打天下坐江山合法」是絕對錯誤的。
二,什麼是合法性?
合法性是政治學的一個重要的概念。合法性在西方用「legitimacy」表示。Legitimacy指「擁有為普遍的行為標準所承認的正當理由狀態」;正確的翻譯不是「合法性」而是「正當性」。可見,合法性是指一個政權的正義性,即民眾對於一個政權的內心認同。眾所周知,國家「暴力」是為了保護人的財產、自由和幸福,以避免弱肉強食的叢林狀態,才有合法性。具有合法性的暴力強制力才是政治權力。
在吳思那裡,凡是暴力都有合法性。官員傷害他人的權力是「合法傷害權」,土匪勒索贖金是在獲取「血酬」,「血的報酬」當然合法了。吳思的「合法」都是單方面的自我認定,不可能被對手承認,更不可能被人民的普遍認同。吳思的「合法」一詞本身就是對「合法性」即正義性的強姦。
古希臘人認為,人們殺死獨裁者、殺死搶劫犯,天然正義。吳思反過來說,搶劫犯、獨裁者殺死人質或得到贖金,天然合法,是「合法傷害權」的應用,「血酬」是搶劫大自然的結果。吳思為此提出「自然價值論」,他斷言,價值和財富是自然創造的。「自然也生產價值,你不去生產,自然也替你生產了。」這些財富都是無主財產,大家都去搶劫好了,這叫「搶劫大自然」。所以,搶劫是正義的!「暴力掠奪就不完全是破壞性的,而是創造性的」。吳思說:「如果把文明理解為大體有秩序,那文明就是打出來的」。也就是說:暴力掠奪戰爭創造了人類文明。這太荒謬了,只能當成笑話。
《世界人權宣言》第17條明確規定:「任何人的財產不得任意剝奪。」希臘羅馬的法律旨在保護私有財產。近代英國美國法國的民主革命的旗幟就是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反對君主政府的橫徵暴斂。《共黨宣言》公然宣布:「消滅私有制」。可見,「共產」就是用暴力剝奪他人的財產。眾所周知,任意地用暴力剝奪他人的財產是土匪行徑,而布黨「消滅私有制」造成千古未有的慘劇。列寧斯大林整死的蘇聯人達5千萬,紅色高棉殺死了全國人口1/3!斯大林在二戰結束前對丘吉爾說:「死一個人是一場悲劇,死一千萬人就只是一個統計數據了。」堪稱布黨野蠻性之大暴露。
布黨法律就是統治階級的意志就是黨魁的意志,吳稱為暴力最強者說了算即元規則。吳思的搶劫正義論、血酬就是破壞私有制。布黨革命就是殺人放火,吳稱為合法傷害權即革命殺人權。毛說螞蟻千萬條,歸根結底只一條——「造反有理」,其潛台詞無非是:犯罪有理,打人有理,殺人有理,搶劫有理,破壞有理。也就是說:在階級鬥爭的理論指引下,革命群眾有權喪害「階級敵人」,吳思當年就是一個擁有「合法傷害權」的紅衛兵。按照馬克思的階級鬥爭理論,只要以先進的無產階級代表的身份,就有權改造(即喪害)甚至消滅非無產階級分子,尤其應改造(即喪害)甚至消滅資產階級分子。可見階級鬥爭論以及達爾文的「弱肉強食」的叢林原理是「血酬」搶劫正義論「合法傷害權」的來源。
吳的搶劫正義論是「消滅私有制」邪說的進一步發展,是為打天下坐江山奠定合法性基礎。「打天下坐江山」包含最大的侵權——奴役天下人和掠奪天下人的財產,鼓吹「打天下坐江山合法」,就等於鼓吹「侵權合法」、「掠奪合法」、「搶劫合法」,全是強盜邏輯。因為奴役天下人和搶劫天下人的財產不可能為天下人所同意;沒有天下人的同意,新政權就不可能有任何合法性。無合法性政權為了萬壽無疆,唯有殺戮殺戮再殺戮。這種沒有合法性的政權不是政治,而是野蠻的強力統治。然而,在暴力高壓下,統治者迫使人們指鹿為馬,顛倒黑白,把非義說成正義、把非法說成合法。中國歷史就是如此。打天下,坐江山;一打一坐也就是兩三百年。你打出秦,我打出漢,數千年歷史就是邪惡的循環……
三,吳思的「勞動代價論」
吳思論證「打天下坐江山合法」的根據是:「我玩命把天下打下來了,我坐江山享受點特權,這是最原始的道理」;「我玩命了我付出了暴力,為什麼就不能有的一個合法的地位、特權的身份?」
吳思提出「勞動代價論」說:為奪江山,我「玩命」付出了血的代價,當然該「坐江山享受點特權」。他狂妄地叫嚷:「我付出了我就該得的,我玩命了就該得到。這可能是人類合法性的一個最基礎的論證。」如此說來,我向美女求愛,那美女就是我的;因為我付出了心血。「我玩命了就該得到」;所以,凡是我玩命搶到手的財物和女人都是我的。這種弱肉強食的歪理邪說在愚昧的華人中頗有知音。
勞動代價論認為:擁有自己勞動成果,是人們公認的真理。搶劫政權要付出勞動,甚至付出生命,所以,誰付出了代價而搶劫到國家權力就歸誰所有,天經地義。搶劫到的權力屬於帶頭人尤其合情合理。因此,國民黨從北洋手裡搶到政權,就由國民黨一黨專政。汪精衛就對王造時說過:「你有本事就搶國民黨政權」;這活像拿著刀的流氓強姦婦女后對她說:你有本事殺了我呀!請注意,流氓被懲治是正常社會的常態,是人們善良願望的表現,是正義的體現。同樣,結束汪偽強權暴政,也是人們善良願望的表現,是正義的體現。
勞動者擁有勞動成果,不是絕對的,一要看你的勞動是什麼性質勞動,二要看你勞動所獲得是什麼。如果你的勞動是創出性的,例如在自己院子里養雞,雞和蛋就是你的財產。當然,「你的財產」不可曲解成你付出勞動搶劫了別人財產也可以成為你的財產——你搶到的就是你的財產。可見,並非「一切勞動的產物都構成產權」。所以,付出了血的代價,並無「坐江山」的特權。若華盛頓持有吳思的觀點,美國就成了君主野蠻國了。
一,事實和價值應該分開
吳思的錯誤是把事實和價值等同起來。命題(statement)可以分為兩類:事實判斷(fact judgement)和價值判斷(value judgement)。前者只陳訴客觀事實,後者討論行為的標準。休謨注意到,人們常在事實判斷的後面,跟一句價值判斷,而實際上從第一句話並不能推出后一句話。比如:「下雨了,天氣太壞。」前半句是事實,後半句是價值。如果不附加邏輯條件的話,從前半句是得不到後半句的。因為事實判斷是客觀的,是惟一的,與人們的立場無關;價值判斷是主觀的、多元的,與人們的立場有關。吳思的暴力萬能論就是混淆了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的惡果。
「打天下坐江山」屬於事實領域;「打天下坐江山合法」屬於價值領域;這兩者絕不可混同。吳思把兩者當成了一回事。他說:「打天下坐江山,你不能不承認人家的合法性;我玩命把天下打下來了,我坐江山享受點特權,這是最原始的道理,我付出了我就該得的,我玩命了就該得到。這可能是人類合法性的一個最基礎的論證。」http://blog.tianya.cn/post-115403-10392189-1.shtml
「打天下、坐江山」作為歷史事實確實存在過,但因此就說「打天下坐江山合法」是沒有道理的。吳粉往往以黑格爾的名言「存在的都是合理」的進行狡辯。邏輯要求,事實(實然)和價值(應然)要分開,黑格爾卻把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混為一談。黑格爾說: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合理的都是存在的。明顯地把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等同起來,這是辯證法的死穴。存在與否屬於事實(實然),合理與否屬於價值(應然),兩者不能混同。存在只是一種現象,它本身與合理無關。若以正義的價值觀來區分,有的存在是合理的;有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存在就是合理」就是強盜邏輯。整天把「存在就是合理」掛嘴邊者,要麼是不懂何為正義的腦殘,要麼就是為一切惡行而辯護的混混。
有人說:「存在都是合理的」是指「存在都是合乎理性的」,即「所有的存在都都有某種理性因子。」譬如:吃人者經過理性計算在1960年吃掉自己快餓死的孩子,以延續自己的生命。這種理性屬於弱肉強食的動物本性,只具有個別性,不具有普遍性。盜竊、搶劫、強姦、殺人都是個別性的理性,不可能為對手承認和同意,不具有普遍性,所以不是公共理性。人的行為只有合乎公共理性即為對手承認才是正義合理的,如市場上的交換活動。可見,以「存在都是合理的」來論證「打天下坐江山合法」是絕對錯誤的。
二,什麼是合法性?
合法性是政治學的一個重要的概念。合法性在西方用「legitimacy」表示。Legitimacy指「擁有為普遍的行為標準所承認的正當理由狀態」;正確的翻譯不是「合法性」而是「正當性」。可見,合法性是指一個政權的正義性,即民眾對於一個政權的內心認同。眾所周知,國家「暴力」是為了保護人的財產、自由和幸福,以避免弱肉強食的叢林狀態,才有合法性。具有合法性的暴力強制力才是政治權力。
在吳思那裡,凡是暴力都有合法性。官員傷害他人的權力是「合法傷害權」,土匪勒索贖金是在獲取「血酬」,「血的報酬」當然合法了。吳思的「合法」都是單方面的自我認定,不可能被對手承認,更不可能被人民的普遍認同。吳思的「合法」一詞本身就是對「合法性」即正義性的強姦。
古希臘人認為,人們殺死獨裁者、殺死搶劫犯,天然正義。吳思反過來說,搶劫犯、獨裁者殺死人質或得到贖金,天然合法,是「合法傷害權」的應用,「血酬」是搶劫大自然的結果。吳思為此提出「自然價值論」,他斷言,價值和財富是自然創造的。「自然也生產價值,你不去生產,自然也替你生產了。」這些財富都是無主財產,大家都去搶劫好了,這叫「搶劫大自然」。所以,搶劫是正義的!「暴力掠奪就不完全是破壞性的,而是創造性的」。吳思說:「如果把文明理解為大體有秩序,那文明就是打出來的」。也就是說:暴力掠奪戰爭創造了人類文明。這太荒謬了,只能當成笑話。
《世界人權宣言》第17條明確規定:「任何人的財產不得任意剝奪。」希臘羅馬的法律旨在保護私有財產。近代英國美國法國的民主革命的旗幟就是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反對君主政府的橫徵暴斂。《共黨宣言》公然宣布:「消滅私有制」。可見,「共產」就是用暴力剝奪他人的財產。眾所周知,任意地用暴力剝奪他人的財產是土匪行徑,而布黨「消滅私有制」造成千古未有的慘劇。列寧斯大林整死的蘇聯人達5千萬,紅色高棉殺死了全國人口1/3!斯大林在二戰結束前對丘吉爾說:「死一個人是一場悲劇,死一千萬人就只是一個統計數據了。」堪稱布黨野蠻性之大暴露。
布黨法律就是統治階級的意志就是黨魁的意志,吳稱為暴力最強者說了算即元規則。吳思的搶劫正義論、血酬就是破壞私有制。布黨革命就是殺人放火,吳稱為合法傷害權即革命殺人權。毛說螞蟻千萬條,歸根結底只一條——「造反有理」,其潛台詞無非是:犯罪有理,打人有理,殺人有理,搶劫有理,破壞有理。也就是說:在階級鬥爭的理論指引下,革命群眾有權喪害「階級敵人」,吳思當年就是一個擁有「合法傷害權」的紅衛兵。按照馬克思的階級鬥爭理論,只要以先進的無產階級代表的身份,就有權改造(即喪害)甚至消滅非無產階級分子,尤其應改造(即喪害)甚至消滅資產階級分子。可見階級鬥爭論以及達爾文的「弱肉強食」的叢林原理是「血酬」搶劫正義論「合法傷害權」的來源。
吳的搶劫正義論是「消滅私有制」邪說的進一步發展,是為打天下坐江山奠定合法性基礎。「打天下坐江山」包含最大的侵權——奴役天下人和掠奪天下人的財產,鼓吹「打天下坐江山合法」,就等於鼓吹「侵權合法」、「掠奪合法」、「搶劫合法」,全是強盜邏輯。因為奴役天下人和搶劫天下人的財產不可能為天下人所同意;沒有天下人的同意,新政權就不可能有任何合法性。無合法性政權為了萬壽無疆,唯有殺戮殺戮再殺戮。這種沒有合法性的政權不是政治,而是野蠻的強力統治。然而,在暴力高壓下,統治者迫使人們指鹿為馬,顛倒黑白,把非義說成正義、把非法說成合法。中國歷史就是如此。打天下,坐江山;一打一坐也就是兩三百年。你打出秦,我打出漢,數千年歷史就是邪惡的循環……
三,吳思的「勞動代價論」
吳思論證「打天下坐江山合法」的根據是:「我玩命把天下打下來了,我坐江山享受點特權,這是最原始的道理」;「我玩命了我付出了暴力,為什麼就不能有的一個合法的地位、特權的身份?」
吳思提出「勞動代價論」說:為奪江山,我「玩命」付出了血的代價,當然該「坐江山享受點特權」。他狂妄地叫嚷:「我付出了我就該得的,我玩命了就該得到。這可能是人類合法性的一個最基礎的論證。」如此說來,我向美女求愛,那美女就是我的;因為我付出了心血。「我玩命了就該得到」;所以,凡是我玩命搶到手的財物和女人都是我的。這種弱肉強食的歪理邪說在愚昧的華人中頗有知音。
勞動代價論認為:擁有自己勞動成果,是人們公認的真理。搶劫政權要付出勞動,甚至付出生命,所以,誰付出了代價而搶劫到國家權力就歸誰所有,天經地義。搶劫到的權力屬於帶頭人尤其合情合理。因此,國民黨從北洋手裡搶到政權,就由國民黨一黨專政。汪精衛就對王造時說過:「你有本事就搶國民黨政權」;這活像拿著刀的流氓強姦婦女后對她說:你有本事殺了我呀!請注意,流氓被懲治是正常社會的常態,是人們善良願望的表現,是正義的體現。同樣,結束汪偽強權暴政,也是人們善良願望的表現,是正義的體現。
勞動者擁有勞動成果,不是絕對的,一要看你的勞動是什麼性質勞動,二要看你勞動所獲得是什麼。如果你的勞動是創出性的,例如在自己院子里養雞,雞和蛋就是你的財產。當然,「你的財產」不可曲解成你付出勞動搶劫了別人財產也可以成為你的財產——你搶到的就是你的財產。可見,並非「一切勞動的產物都構成產權」。所以,付出了血的代價,並無「坐江山」的特權。若華盛頓持有吳思的觀點,美國就成了君主野蠻國了。
2 篇帖子
• 分頁: 1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