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喚正義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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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喚正義勇士
在一個以黨性取代人性的國度,一個以權力代表正義的社會,一個以強勢欺壓弱勢、組織霸凌個人的群體中,我要大聲呼喚正義勇士的出現。
我們的法律已成助紂為虐的幫凶,善良的心正在哭泣,罪惡之花開遍了被黨性玷污了的人性中每一個角落,每一對瞳孔的背後都隱藏著一具貪婪的野獸,伸出的每一雙手,都烙著罪惡之花的毒液那斑斑印記,所以,我要大聲呼喚正義勇士的出現。
我們何曾忘記過英雄楊佳?他那句「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的豪言,就是對流氓警察的一個宣戰。如果說,與楊佳事件同年發生的魏文華事件(2008年1月7日下午,湖北省天門市水利建築公司總經理魏文華與公司黨支部書記王述堂駕車經過天門市灣壩村時,因拍攝該市地痞城管暴力過程而被多名城管圍毆致死。)當時魏文華是拿著刀棍沖入去與城管對打后才被打死的,那麼他自然就不是一個屈死者,稱他為正義勇士一點也不為過。
而最近,復旦大學海歸教師姜文華,被黨委書記王永珍長年欺凌,又慘遭辭退的結局后,為平衡心態不得已割其喉致其身亡,此舉無疑會令那些盛氣凌人者們有所收斂。這以一己之力,滅惡者的囂張氣焰以助他人,真英雄也!
其實,復讎的故事貫串著我們整個中國歷史。《禮記》上就記載:「父之讎,弗與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交遊之讎,不同國。」意思是說,殺父之仇,不共戴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殺兄之仇,隨時可以報復,路上見了仇人,抄傢伙就上;殺友之仇,不與仇人同待一國。《禮記原文》中,子夏問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苫枕干,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斗。」翻成白話文就是子夏問孔子:「對於傷害父母的仇人,應該怎麼辦?」 孔子說:「卧草而睡,枕盾而眠,不出去做事,絕不跟仇人同活於世。如果在公共場所遇到仇人,不回家找兵刃,直接徒手與他搏命!」
我們都知道「冤有頭,債有主」這話。不亂殺無辜,敢作敢當,正是勇士的特質,這就難免令人讚嘆不已。而在漢宣帝建初年間,有人殺了侮辱其父的人,他親自下詔,免除死罪。隨後一部《輕侮法》橫空而出,其中規定:凡殺死侮辱父母的人都可以免除死罪。這大概是中國的第一部復讎法了。
以下說說我們歷史上幾個弱女子復讎的小故事,以勵堂堂八尺男子漢們。
涼州酒泉郡有個女子趙娥,在三個兄弟都病故后,她的父親某天被本地人殺害。於是趙娥隨身帶著刀具,經常坐在帷車(有門帘遮擋的車子)上埋伏仇家,堅持了十多年,終於得手。隨後趙娥去縣府自首,說:「父仇已報,請就刑戮。」縣長尹嘉十分欽佩趙娥,竟棄官不做,乾脆保護起趙娥的逃亡了。西晉的名士安定皇甫謐讚揚趙娥「為父母之仇,不與共天地,蓋男子之所為也。而娥親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仇黨之凶言,奮劍仇頸,人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永恨,近古已來,未之有也。詩云『修我戈矛,與子同仇』,娥親之謂也。」
北宋太宗雍熙年間,一個叫做甄婆兒的女子,在十歲時目睹母親劉氏與同村的董知政發生爭執,被董知政殺死。甄婆兒將尚在襁褓中的妹妹託付給鄰人張氏乳養,自己遠走他鄉避仇。數年後,甄婆兒長大成人,回鄉祭母,在母親墳前慟哭,隨後拿了一把斧頭,藏於袖中,悄悄摸至董知政家中。董知政正在逗兒子玩,甄婆兒趁其不備,「出其後,以斧斫其腦殺之」,報了殺母大仇。當地官府在抓獲兇手甄婆兒之後,上奏朝廷,請皇帝裁決。那麼宋太宗如何判決這一起複仇案呢?按《宋史•孝義傳》的記載,「太宗嘉其能復母仇,特貸焉。」
號稱「東南王」的軍閥孫傳芳,東南五省在他的治理下,發展還算不錯,百姓也對這個軍閥有一些讚美。當時軍閥有個規矩,叫「將官免死」,也就是兵敗了當官的不殺,畢竟大家生逢亂世,風水輪流轉,都怕有個不測,不如「官官相護」。但孫傳芳壞了規矩。他把一個兵敗的老軍閥施從濱給殺了,不但殺了,還懸首三日,餘下的俘虜也盡皆斬首。施從濱20歲的女兒施劍翹聽聞父親慘死,還被梟首示眾,即寫下一首明志詩:「被俘犧牲無公理,暴屍懸首滅人情。痛親誰識兒心苦,誓報父仇不顧身。」隨後把希望寄托在堂兄施中誠身上,可彼時孫傳芳勢大,報仇談何容易?堂兄施中誠反而勸施劍翹打消報仇的心思,施劍翹大怒,與施中誠斷絕了關係。後來下嫁施靖公,因為施靖公答應助她雪仇。然而,也許只是施靖公一時意動,答應施劍翹的事一拖再拖,在施劍翹為他生下兩個孩子后,兩人終於決裂。施劍翹十年隱忍,似乎無所作為,她亦有感於心,吟詩「翹首望明月,拔劍問青天」,滿腔憤恨,卻無可奈何。風水輪流轉,施劍翹苦候十年,終於等到機會:孫傳芳兵敗失勢,隱居天津佛堂。無權無勢,又住在僻靜的地方,豈不是天賜良機?在摸清孫傳芳作息規律后,施劍翹立下遺囑《告國人書》,就決定行刺了。1935年11月13日,孫傳芳死在天津居士林佛堂,而殺他的人不過是個年僅30的女人。這場刺殺落幕後,僅過十一個月,施劍翹便被特赦出獄了。
從這三個弱女子復讎故事中不難看出,我們沒有被黨性污染的古人的人性還是具備的。而現在,由一個思想一個黨性統治下的十幾億韭民們,他們在被任意宰割欺凌的時候,他們有擊鼓申冤的地方嗎?他們有與黨性無關的公、檢、法主持公道嗎?他們能有象清末時「楊乃武和小白菜」那樣幸運,通過媒體《申報》大量追蹤報道而翻案嗎?現代的復讎者,其對象和內容,早超越了僅局限於殺死侮辱父母者這一範疇了。
2018年大年三十發生的張扣扣報復讎殺三人案,《新京報》發布冀瑩文章評論說《張扣扣被判死刑,私力復讎不具合法性》。正義網發布評論文章說,《現代法治必須徹底摒棄私力復讎》。這兩家媒體的文章,打著所謂「合法性」「現代法治」的幌子,大肆指責「私力復讎」。我相信它們不會不知道它們所指的「法」,就是共產黨一手遮天的「法」,就是欺民霸弱的「法」,就是為共產黨謀財害命的「法」!
日本著名法學家穗積陳重說:「人們不會依賴無法令人滿意的法律。」是的,在全社會都被這惡「法」籠罩之下,在媒體都成了共產黨的喇叭之時,在韭民被凌辱中忍無可忍之後,私力復讎的存在,早已得到了全體韭民的認可和支持;也只有通過私力復讎的不斷湧現,才能起到殺一儆白、殺三儆千、懲惡勸善地阻止罪惡的漫延,波及更多的受害者。
人們永遠不會忘記英雄楊佳,永遠不會忘記勇士張扣扣、姜文華的!請相信我。因為目前我們的社會僅存在兩種人:害人者和被害者。
——此文寫后得知,在七一那天,香港有勇士當街刺殺惡警后自殺身亡。我以崇敬之心向這位勇士抱以最深的哀悼:你永遠活在正義者的心中,你果敢的行動,將是后之來者的光輝榜樣,在諸多正義勇士抗爭惡黨的歷史記載中,你用你的生命向國人昭示了港人不屈不撓的精神,你用你滾燙的熱血書寫下了濃重的一筆!
我們的法律已成助紂為虐的幫凶,善良的心正在哭泣,罪惡之花開遍了被黨性玷污了的人性中每一個角落,每一對瞳孔的背後都隱藏著一具貪婪的野獸,伸出的每一雙手,都烙著罪惡之花的毒液那斑斑印記,所以,我要大聲呼喚正義勇士的出現。
我們何曾忘記過英雄楊佳?他那句「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的豪言,就是對流氓警察的一個宣戰。如果說,與楊佳事件同年發生的魏文華事件(2008年1月7日下午,湖北省天門市水利建築公司總經理魏文華與公司黨支部書記王述堂駕車經過天門市灣壩村時,因拍攝該市地痞城管暴力過程而被多名城管圍毆致死。)當時魏文華是拿著刀棍沖入去與城管對打后才被打死的,那麼他自然就不是一個屈死者,稱他為正義勇士一點也不為過。
而最近,復旦大學海歸教師姜文華,被黨委書記王永珍長年欺凌,又慘遭辭退的結局后,為平衡心態不得已割其喉致其身亡,此舉無疑會令那些盛氣凌人者們有所收斂。這以一己之力,滅惡者的囂張氣焰以助他人,真英雄也!
其實,復讎的故事貫串著我們整個中國歷史。《禮記》上就記載:「父之讎,弗與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交遊之讎,不同國。」意思是說,殺父之仇,不共戴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殺兄之仇,隨時可以報復,路上見了仇人,抄傢伙就上;殺友之仇,不與仇人同待一國。《禮記原文》中,子夏問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苫枕干,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斗。」翻成白話文就是子夏問孔子:「對於傷害父母的仇人,應該怎麼辦?」 孔子說:「卧草而睡,枕盾而眠,不出去做事,絕不跟仇人同活於世。如果在公共場所遇到仇人,不回家找兵刃,直接徒手與他搏命!」
我們都知道「冤有頭,債有主」這話。不亂殺無辜,敢作敢當,正是勇士的特質,這就難免令人讚嘆不已。而在漢宣帝建初年間,有人殺了侮辱其父的人,他親自下詔,免除死罪。隨後一部《輕侮法》橫空而出,其中規定:凡殺死侮辱父母的人都可以免除死罪。這大概是中國的第一部復讎法了。
以下說說我們歷史上幾個弱女子復讎的小故事,以勵堂堂八尺男子漢們。
涼州酒泉郡有個女子趙娥,在三個兄弟都病故后,她的父親某天被本地人殺害。於是趙娥隨身帶著刀具,經常坐在帷車(有門帘遮擋的車子)上埋伏仇家,堅持了十多年,終於得手。隨後趙娥去縣府自首,說:「父仇已報,請就刑戮。」縣長尹嘉十分欽佩趙娥,竟棄官不做,乾脆保護起趙娥的逃亡了。西晉的名士安定皇甫謐讚揚趙娥「為父母之仇,不與共天地,蓋男子之所為也。而娥親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仇黨之凶言,奮劍仇頸,人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永恨,近古已來,未之有也。詩云『修我戈矛,與子同仇』,娥親之謂也。」
北宋太宗雍熙年間,一個叫做甄婆兒的女子,在十歲時目睹母親劉氏與同村的董知政發生爭執,被董知政殺死。甄婆兒將尚在襁褓中的妹妹託付給鄰人張氏乳養,自己遠走他鄉避仇。數年後,甄婆兒長大成人,回鄉祭母,在母親墳前慟哭,隨後拿了一把斧頭,藏於袖中,悄悄摸至董知政家中。董知政正在逗兒子玩,甄婆兒趁其不備,「出其後,以斧斫其腦殺之」,報了殺母大仇。當地官府在抓獲兇手甄婆兒之後,上奏朝廷,請皇帝裁決。那麼宋太宗如何判決這一起複仇案呢?按《宋史•孝義傳》的記載,「太宗嘉其能復母仇,特貸焉。」
號稱「東南王」的軍閥孫傳芳,東南五省在他的治理下,發展還算不錯,百姓也對這個軍閥有一些讚美。當時軍閥有個規矩,叫「將官免死」,也就是兵敗了當官的不殺,畢竟大家生逢亂世,風水輪流轉,都怕有個不測,不如「官官相護」。但孫傳芳壞了規矩。他把一個兵敗的老軍閥施從濱給殺了,不但殺了,還懸首三日,餘下的俘虜也盡皆斬首。施從濱20歲的女兒施劍翹聽聞父親慘死,還被梟首示眾,即寫下一首明志詩:「被俘犧牲無公理,暴屍懸首滅人情。痛親誰識兒心苦,誓報父仇不顧身。」隨後把希望寄托在堂兄施中誠身上,可彼時孫傳芳勢大,報仇談何容易?堂兄施中誠反而勸施劍翹打消報仇的心思,施劍翹大怒,與施中誠斷絕了關係。後來下嫁施靖公,因為施靖公答應助她雪仇。然而,也許只是施靖公一時意動,答應施劍翹的事一拖再拖,在施劍翹為他生下兩個孩子后,兩人終於決裂。施劍翹十年隱忍,似乎無所作為,她亦有感於心,吟詩「翹首望明月,拔劍問青天」,滿腔憤恨,卻無可奈何。風水輪流轉,施劍翹苦候十年,終於等到機會:孫傳芳兵敗失勢,隱居天津佛堂。無權無勢,又住在僻靜的地方,豈不是天賜良機?在摸清孫傳芳作息規律后,施劍翹立下遺囑《告國人書》,就決定行刺了。1935年11月13日,孫傳芳死在天津居士林佛堂,而殺他的人不過是個年僅30的女人。這場刺殺落幕後,僅過十一個月,施劍翹便被特赦出獄了。
從這三個弱女子復讎故事中不難看出,我們沒有被黨性污染的古人的人性還是具備的。而現在,由一個思想一個黨性統治下的十幾億韭民們,他們在被任意宰割欺凌的時候,他們有擊鼓申冤的地方嗎?他們有與黨性無關的公、檢、法主持公道嗎?他們能有象清末時「楊乃武和小白菜」那樣幸運,通過媒體《申報》大量追蹤報道而翻案嗎?現代的復讎者,其對象和內容,早超越了僅局限於殺死侮辱父母者這一範疇了。
2018年大年三十發生的張扣扣報復讎殺三人案,《新京報》發布冀瑩文章評論說《張扣扣被判死刑,私力復讎不具合法性》。正義網發布評論文章說,《現代法治必須徹底摒棄私力復讎》。這兩家媒體的文章,打著所謂「合法性」「現代法治」的幌子,大肆指責「私力復讎」。我相信它們不會不知道它們所指的「法」,就是共產黨一手遮天的「法」,就是欺民霸弱的「法」,就是為共產黨謀財害命的「法」!
日本著名法學家穗積陳重說:「人們不會依賴無法令人滿意的法律。」是的,在全社會都被這惡「法」籠罩之下,在媒體都成了共產黨的喇叭之時,在韭民被凌辱中忍無可忍之後,私力復讎的存在,早已得到了全體韭民的認可和支持;也只有通過私力復讎的不斷湧現,才能起到殺一儆白、殺三儆千、懲惡勸善地阻止罪惡的漫延,波及更多的受害者。
人們永遠不會忘記英雄楊佳,永遠不會忘記勇士張扣扣、姜文華的!請相信我。因為目前我們的社會僅存在兩種人:害人者和被害者。
——此文寫后得知,在七一那天,香港有勇士當街刺殺惡警后自殺身亡。我以崇敬之心向這位勇士抱以最深的哀悼:你永遠活在正義者的心中,你果敢的行動,將是后之來者的光輝榜樣,在諸多正義勇士抗爭惡黨的歷史記載中,你用你的生命向國人昭示了港人不屈不撓的精神,你用你滾燙的熱血書寫下了濃重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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