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恐怖主義對阿富汗社會的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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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恐怖主義對阿富汗社會的禍害
作者 唐宋民
自己不是「喜劇演員」,算不上「惺惺相惜」。可如果說被阿富汗塔利班虐殺的喜劇演員Khasha犯了「錯」,那麽,他所犯的「錯」我等寫手也都犯過,且幾乎天天在「犯」。
Khasha所「犯的錯」不過是講笑話、自嘲包括嘲諷,敢問,這種「錯」哪個時政批評者沒有犯過?所以說,如果說Khasha「該死」,那我們這些寫公號又是做時政批評的人都該死。可我想大聲地問一句:我等該死嗎?所以說,僅從這一「點」而言,我還是願意生活在現在這個國家,而不願意生活在阿富汗。因為那裡是人間地獄!
前幾天還只「聽說」,這兩天視頻終於來了。視頻中說,Khasha因在網上講笑話、唱歌、自嘲走紅,當然,在節目中也曾多次嘲諷過塔利班。也就在7月底,即塔利班奪取政權半個月前,他在家中被捕,雙手被綁,被帶進一輛汽車,兩名塔利班成員坐在他旁邊。開始,Khasha表情輕鬆,還在和塔利班成員開玩笑。隨後坐在右側的男子扇了他一耳光,很快,又一名塔利班成員又扇了他一耳光。緊接著,車外有人遞來一把槍,外媒稱,最終,Khasha身中數槍被槍決。當人們找到Khasha的屍體時,發現其脖子也被割。
虐殺的場面我等當然沒有看到,但當看到視頻中那個身體瘦弱卻給無數阿富汗人帶來過歡樂、笑聲的Khasha在被扇耳光時,就感到難受、心痛,不忍看。那些塔利班成員不是人,是魔鬼。這種東西一旦統治了阿富汗,這個國家不淪為人間地獄才怪。
看了外媒報道才知道,Khasha其實算不上喜劇演員,不過是個喜歡「在網上講笑話、唱歌、自嘲」的人,並因此而「走紅」——像這種走紅者,在今天的中國也不知有多少。就算曾多次嘲諷過塔利班,難道就犯了死罪?就要虐殺他嗎!外媒報道中說,塔利班發言人竟然認為不應該把他槍決,應該把他送到法庭上進行審判。那麽審判的結果會如何呢?一個不許幽默、嘲諷的法庭,能有什麼公正判決?而塔利班發言人的意思也正是讓Khasha受到審判后再殺,所以他比那些塔利班成員更邪惡,妄圖用邪惡的審判代替公正的法律判決。
現在大家——至少中國網民都把Khasha當做喜劇演員來看,那我就也把他當做喜劇演員來說吧。眾所周知,喜劇這個行當,就跟我們評論時政一樣,不是搞歌頌讚美。喜劇演員往往也就像馬戲團的「小丑」,以搞怪、逗觀眾樂為主。喜劇演員不論對人對事進行調侃、嘲諷,都再正常不過。可以說,幽默、諷刺就是喜劇的生命,離開幽默諷刺,喜劇即不成喜劇。不允許喜劇演員搞怪、嘲諷,就等於剝奪喜劇演員的藝術生命。
然而,所有極端「偶像崇拜」即對「神」極端信仰者和他們的組織,哪裡懂得現代人類文明。從二十年前製造的美國9·11,到2015年年初血洗法國巴黎《查理周刊》,再到去年10月,18歲青年恐怖分子殺害中學歷史老師,併當街割下被害者頭顱,一樁樁,一件件,那些殘忍血腥的案子都在證明著這個世界上確實有一部分「兩腳獸」非但不能理解和適應現代人類文明,而且還特別仇視,並進而破壞乃至毀滅。
前天看到一微視頻,一外國記者到監獄採訪一因信仰「神」而觸犯法律的年輕服刑者。
記者,你觸犯了法律,做了什麼錯事?
服刑青年:我沒有犯任何罪,我以自己做的事為榮。
記者:為了真主你可以去殺人?
服刑青年:別說異教徒了,如果安拉(即真主)有旨意,我甚至可以殺了我的兒子。
可見,在崇拜「神」的大腦里,為了他們信仰的「神」,什麼事都做得出來。記者問服刑青年:「現在最想做的事情是什麼?」回答是:「我的願望當然是完成安拉的吩咐,進入天堂,實現我的宏願。」記者又問:「天堂是什麼樣子的?」回答:「天堂有比天地更寬闊美麗的樂園,72個最美麗的妻室,有人們沒有目睹過、沒有用心體會過、沒有聽過的美味佳肴;有比人們想象的還要成倍的獎賞,並且是永恆的。」你看這個極端信仰者把天堂想得何等美好。記者又問:「如果天堂那麽美好,你為什麼現在不去天堂?」回答:「監獄里的這些日子,是安拉給我的最高級的考驗,也是安拉給我的最好的生活。」記者問:「你沒有覺得你受欺騙了嗎?」服刑青年:「與其後悔,我寧可跳進火里被活活燒死(我絕不後悔)。」最後記者問青年:「你相信有一天你還是會改變的嗎?」得到的回答是:「每天早晨起來后,向安拉祈禱一百次,保佑我不要改變。」
可見,即使極端信仰者,也怕自己會改變,然而又強迫自己不要改變。大概所有極端信仰者都是這種心態吧。他們就是在自己欺騙自己。
去年10月中旬,有關法國巴黎那起恐怖案件的報道出來后,本人做過一則短文,意思是地球上不應存在可以不受批評的「信仰」,理由就是:「這不是寬不寬容的問題,也不是『信仰自由』的問題。不管你信仰什麼,你殺人,殺動筆動口者,就是犯罪。如果說單單因為你的信仰而殺人,那麽,你的這種信仰一定是邪惡的。」照此推理,塔利班成員虐殺阿富汗喜劇演員Khasha,只能證明:塔利班是邪惡的!世界一切愛好和平的人們,都不應該把阿富汗交給這種邪惡的組織或叫邪惡的政權去統治。
阿富汗是阿富汗人民的,同時也是全人類的!
自己不是「喜劇演員」,算不上「惺惺相惜」。可如果說被阿富汗塔利班虐殺的喜劇演員Khasha犯了「錯」,那麽,他所犯的「錯」我等寫手也都犯過,且幾乎天天在「犯」。
Khasha所「犯的錯」不過是講笑話、自嘲包括嘲諷,敢問,這種「錯」哪個時政批評者沒有犯過?所以說,如果說Khasha「該死」,那我們這些寫公號又是做時政批評的人都該死。可我想大聲地問一句:我等該死嗎?所以說,僅從這一「點」而言,我還是願意生活在現在這個國家,而不願意生活在阿富汗。因為那裡是人間地獄!
前幾天還只「聽說」,這兩天視頻終於來了。視頻中說,Khasha因在網上講笑話、唱歌、自嘲走紅,當然,在節目中也曾多次嘲諷過塔利班。也就在7月底,即塔利班奪取政權半個月前,他在家中被捕,雙手被綁,被帶進一輛汽車,兩名塔利班成員坐在他旁邊。開始,Khasha表情輕鬆,還在和塔利班成員開玩笑。隨後坐在右側的男子扇了他一耳光,很快,又一名塔利班成員又扇了他一耳光。緊接著,車外有人遞來一把槍,外媒稱,最終,Khasha身中數槍被槍決。當人們找到Khasha的屍體時,發現其脖子也被割。
虐殺的場面我等當然沒有看到,但當看到視頻中那個身體瘦弱卻給無數阿富汗人帶來過歡樂、笑聲的Khasha在被扇耳光時,就感到難受、心痛,不忍看。那些塔利班成員不是人,是魔鬼。這種東西一旦統治了阿富汗,這個國家不淪為人間地獄才怪。
看了外媒報道才知道,Khasha其實算不上喜劇演員,不過是個喜歡「在網上講笑話、唱歌、自嘲」的人,並因此而「走紅」——像這種走紅者,在今天的中國也不知有多少。就算曾多次嘲諷過塔利班,難道就犯了死罪?就要虐殺他嗎!外媒報道中說,塔利班發言人竟然認為不應該把他槍決,應該把他送到法庭上進行審判。那麽審判的結果會如何呢?一個不許幽默、嘲諷的法庭,能有什麼公正判決?而塔利班發言人的意思也正是讓Khasha受到審判后再殺,所以他比那些塔利班成員更邪惡,妄圖用邪惡的審判代替公正的法律判決。
現在大家——至少中國網民都把Khasha當做喜劇演員來看,那我就也把他當做喜劇演員來說吧。眾所周知,喜劇這個行當,就跟我們評論時政一樣,不是搞歌頌讚美。喜劇演員往往也就像馬戲團的「小丑」,以搞怪、逗觀眾樂為主。喜劇演員不論對人對事進行調侃、嘲諷,都再正常不過。可以說,幽默、諷刺就是喜劇的生命,離開幽默諷刺,喜劇即不成喜劇。不允許喜劇演員搞怪、嘲諷,就等於剝奪喜劇演員的藝術生命。
然而,所有極端「偶像崇拜」即對「神」極端信仰者和他們的組織,哪裡懂得現代人類文明。從二十年前製造的美國9·11,到2015年年初血洗法國巴黎《查理周刊》,再到去年10月,18歲青年恐怖分子殺害中學歷史老師,併當街割下被害者頭顱,一樁樁,一件件,那些殘忍血腥的案子都在證明著這個世界上確實有一部分「兩腳獸」非但不能理解和適應現代人類文明,而且還特別仇視,並進而破壞乃至毀滅。
前天看到一微視頻,一外國記者到監獄採訪一因信仰「神」而觸犯法律的年輕服刑者。
記者,你觸犯了法律,做了什麼錯事?
服刑青年:我沒有犯任何罪,我以自己做的事為榮。
記者:為了真主你可以去殺人?
服刑青年:別說異教徒了,如果安拉(即真主)有旨意,我甚至可以殺了我的兒子。
可見,在崇拜「神」的大腦里,為了他們信仰的「神」,什麼事都做得出來。記者問服刑青年:「現在最想做的事情是什麼?」回答是:「我的願望當然是完成安拉的吩咐,進入天堂,實現我的宏願。」記者又問:「天堂是什麼樣子的?」回答:「天堂有比天地更寬闊美麗的樂園,72個最美麗的妻室,有人們沒有目睹過、沒有用心體會過、沒有聽過的美味佳肴;有比人們想象的還要成倍的獎賞,並且是永恆的。」你看這個極端信仰者把天堂想得何等美好。記者又問:「如果天堂那麽美好,你為什麼現在不去天堂?」回答:「監獄里的這些日子,是安拉給我的最高級的考驗,也是安拉給我的最好的生活。」記者問:「你沒有覺得你受欺騙了嗎?」服刑青年:「與其後悔,我寧可跳進火里被活活燒死(我絕不後悔)。」最後記者問青年:「你相信有一天你還是會改變的嗎?」得到的回答是:「每天早晨起來后,向安拉祈禱一百次,保佑我不要改變。」
可見,即使極端信仰者,也怕自己會改變,然而又強迫自己不要改變。大概所有極端信仰者都是這種心態吧。他們就是在自己欺騙自己。
去年10月中旬,有關法國巴黎那起恐怖案件的報道出來后,本人做過一則短文,意思是地球上不應存在可以不受批評的「信仰」,理由就是:「這不是寬不寬容的問題,也不是『信仰自由』的問題。不管你信仰什麼,你殺人,殺動筆動口者,就是犯罪。如果說單單因為你的信仰而殺人,那麽,你的這種信仰一定是邪惡的。」照此推理,塔利班成員虐殺阿富汗喜劇演員Khasha,只能證明:塔利班是邪惡的!世界一切愛好和平的人們,都不應該把阿富汗交給這種邪惡的組織或叫邪惡的政權去統治。
阿富汗是阿富汗人民的,同時也是全人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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