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雄:以危害人類罪把中共匪首們告到國際刑事法院去• (二)•全球現在至少已經有134個國家簽署了《規約》,其中還有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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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雄:以危害人類罪把中共匪首們告到國際刑事法院去• (二)•全球現在至少已經有134個國家簽署了《規約》,其中還有104

帖子陸雄 » 2014年4月17日

以危害人類罪把中共匪首們告到國際刑事法院去• (二)•全球現在至少已經有134個國家簽署了《規約》,其中還有104個國家批准了《規約》。其最主要的功能是對犯有種族屠殺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的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

作者 陸雄

(二)

國際刑事法院成立於2002年,其最主要的功能是對犯有種族屠殺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的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該法院成立的基礎是2002年6月1日開始生效的《羅馬國際刑事法院規約》。也因此該法院只對《規約》生效后的上述4種國際罪行具有管轄權。然而在眼目下在實踐中在根本上,該法院暫時還不能夠對侵略罪行行使管轄權。

而根據《羅馬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的規定,國際刑事法院必須在《規約》獲得至少有60個國家的簽署和批准之後,方才可以正式地宣告成立。現在,實際的情況是截止到2006年11月1日,全球已經有134個國家簽署了《規約》,其中還有104個國家批准了《規約》,即非洲國家有29個,即美洲國家有23個,即歐洲國家有37個,等等。但是,在亞洲的48個國家中,只有阿富汗、柬埔寨、約旦等9個國家批准了《規約》。此外,在《規約》所有的締約國中,有40個國家已經具備了實施《規約》的國內法律,有31國家已經完成了《規約》的立法草案。

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中國(中共)、俄羅斯和美國(曾經簽署過《規約》,但在國會批准以前又取消了簽署),以及以色列均未加入《規約》。

國際刑事法院將對批准國及聯合國安理會移交的案件進行審理,並且,只審理2002年7月1日以後發生的案件。國際刑事法院是個永久性的國際司法機構,有18位法官,1個檢察官辦事處,1個預審庭,1個審判庭,1個上訴庭。18位法官是經選舉產生的,任期9年,2003年3月已在荷蘭海牙宣誓就職。

國際刑事法院設在荷蘭海牙,所行使的法權權限最高刑罰為無期徒刑,兩種工作語言是英語和法語。
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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