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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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基本權利

帖子由 左翼反共人士 » 2018年11月14日

作者 申有連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壹律平等。這是《世界人權宣言》開篇載明的內容。盧梭、斯賓諾莎等人在幾百年前提出「天賦人權」。這實際是人們久藏心底的心聲,引起了整個世界強烈的共鳴。我們生而為人,幸運地居於生命的最高端,是蒙上天即造物的恩賜。亞里士多德用靈魂階梯的解析方式,把壹個實存的,我們卻為滿足肉身軀體慾望而忘卻的靈魂實在,詳盡地告訴了我們。

他在《靈魂論及其他》這部著作中,把靈魂分為三個階梯。第壹級階梯是生長的靈魂。植物就只具有生長靈魂,它使植物吸納天地精華和陽光雨露。但植物被固著在生長地不能移動,不能有形感知大千世界,甚至不能感知自身。

第二級階梯是感覺的靈魂。動物就同時具有生長靈魂和感覺靈魂。造物主賦予動物靈敏的感官和發達的運動肢體,使它們能奔跑,能飛翔,能游弋,自由尋覓愜意和躲避禍害。這是動物具有的靈,是上天賦予它們的權利。它們有感覺,有運動肢體,享有自由遷徒的權利。

靈魂的第三級階梯是理性。人是生物界中唯壹擁有理性靈魂的生物。上天賦予人理性,能將來自感覺靈魂的思維片斷貫穿起來,邏輯連接形成思想,並能將天賦的發聲器官排列成語言,精準地表達出所思所想。理性靈魂既是人本身意志的支配者,也是造物主意願的實現者。因此,理性權,即人權,是上天所賦予。剝奪人權,就是踐踏造物主。人類的理性權利是自然界最神聖,最崇高的自然權利,它在社會政治中用「人權」這壹有局限的名詞來表達。人類組成社會並建立規則、訂立契約,也是為使理性能充分發揮和展現。如果有哪壹個社會限制甚至踐踏這壹天賦的神聖權利,那這個社會就是反自然法的。

今天我們在這裏討論人的這壹自然權利,其實,自然權利是自然界壹切生物普遍固有的,它並不由法律或某種信仰來賦予,也即不能用法律或其他任何社會的方式加以剝奪。人權,是人人生而固有的權利。當然,人是社會性動物。在社會中,需要建立秩序,這是人們壹致認同的。但是,「社會秩序」是為共同的利益建立的。人們因為秩序自願讓渡的部分權利,是為了謀求更大的利益權利,這是「社會秩序」的根本。如果某些人以「秩序」為理由,強制他人放棄人的基本權利來滿足他們的利益需要,那就不能叫「社會秩序」,只能叫「強盜邏輯」。

人生而就固有不可剝奪的權利,因為這些權利構成人立足社會的根本。壹個社會的秩序和法律,就是為了保障每個人的這些基本權利建構起來的。法律和秩序如果只為了部分人的利益,侵害大眾的基本權利,那就不叫法律和秩序,叫強盜在打劫。

人人生而自由,這是不辯自明的。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前,是受自然法則支配,人人都平等享有自然權利。包括生命權、財產權、自由權等等。當人們的群居生活方式逐步進入文明社會,人們對人所具有的利己之心會侵害他人權利的現實已瞭然於心。於是,理性的人們便聯合起來,訂立契約,讓渡部分權利,組成國家,以使自己的基本權利和利益穩固下來。因此,國家權力的基礎就是人權,國家權力的原旨和目標就是維護人權。

提到社會契約,人們首先會想到盧梭、洛克等人。但是洛克與盧梭不同,他認為,人們訂立契約形成國家的時候,所交出的並不是所有權利,而只是充當合約執行人的權利。也就是說,當人們的自由權、生命權和財產權這些不可讓渡的基本權利遭到侵害的時候,這個執行公共權力的部門會充當保護者,而不必受害人自己主張,也即每個人都無須時時警惕,就都能保障權利不會受到侵害,人人都享有充分的社會安全。或者說,人們交付的這部分權利即構成執行人的權力,更是執行人即政府的職責。

洛克還強調,即使作為立約中執行人壹方的政府暴虐無道,違反契約,人們將它推翻后,也不會出現無序的狀態,只須另外擇人執行就是。這就是人民主權的堅實性。這也回答了人類歷史上戰亂不斷的根源,其實就是國家主權不清,以至妳爭我搶,勝者暫時為王。

從這些闡述中,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社會,應當是自然法的延伸和擴展,是人類享受自然自由的樂園,而不是囚禁人類,壓制思想和自由的地獄。

追溯人權,由於我們失去它太深,以致我們已經喪失了這壹權利下人的很多功能。這是我們的不幸,也是整個人類的不幸。直到今天,仍然有兇悍、頑固的強霸者堅持認為人權是他們的「家事」,是所謂「內政」。我們從亞里士多德對靈魂的描述中,無可辯駁地看到,理性擁有者即我們人的天然權利和理性的尊嚴、珍貴。理性即為上天賦予了人類,其構成的權利即為上天賦予了人。難道有什麼樣的統治者,有什麼樣的「主義」,能賦予人理性?能改變人的思維和思想?能有改變人意志的權利?因此,理性權能就是人權的全部,人權是社會政治的表達,理性權是自然法權的表達,它更加明確、直接地表明了人權的不可剝奪。踐踏人權,就是踐踏理性靈魂,剝奪人權,就是侮辱造物主。也因此,人權是人類的問題,它關乎我們人類的尊嚴和生命的意義。人權不是哪壹國的內政問題,而是整個人類的問題。把人權歸入內政肆意踐踏、蹂躪,是反人類的罪行。

壹個彰顯自明的道理告訴我們,理性只有在自主的環境中才可能向高端升華,才有修為向上的意願。如在壓制下,理性必會墮落。作為理性基礎的人權如被剝奪,理性將失去它的光華,人類將有愧於造物主。

我今天要講的,和大家講的有點不壹樣,我要講講人權災難下的民族和人類命運。

是中國人就不會不知道當年的蒙元帝國。也不會不知道,中華自秦以後歷史上無數次被外族征服、奴役的過去。當年的成吉思汗只是為了貪戀金碧輝煌的宮殿,和精美絕倫的服飾、美食,才在屠殺了幾千萬漢人後,留下不到壹千萬漢人供他們像牛馬壹樣役使。漢人竟然只是因為能做最好的奴隸,才存活了下來。否則,被滅種滅族只是蒙古人舉手之間。這種求生之道,令人……痛心。

要知道,當年還處於原始未開化的蒙古人,只是因為享有充分的自由,人人都受到部族普遍、充分的尊重,每次征戰,每個蒙古包都能分到壹份戰利品。就因為這些,他們輕而易舉就滅掉了文化高度發達,經濟高度發達,軍隊訓練有素,武器裝備精良,人數幾千倍於他的千年古國。這是何其悲催,慘絕人環的人權災難直接導致的民族災難。當年踏破中華的蒙古鐵騎,不過是臨時召集起來的牧民武裝,總計也不過二十萬,成吉思汗的常備軍,最多時也不超過三萬人。而中國的常備軍就有近百萬,且裝備精良。所不同的是,蒙古兵的強悍在於他們自由、自信和效命,而中國軍隊卻是馴化日久,聽命順從的奴民武裝。

中國人自古就以創造力超強而聞名於世,歷代統治者都以奴役、馴服這群勤勞智慧,忍辱祈命的人民供其享樂而沾沾自喜。他們心中根本就不會有絲毫民族意識,有的只是統治意識,這才導致中國連連遭外族滅國。而這些禍害民族的統治者,甚至在大難臨頭時也不醒悟,還在責罰軍隊禦敵無力。殊不知,國力、民心早被其為了維護長久統治而完全毀滅。

面對敵寇,漢人中的青壯男兒,只能像面對官軍壹樣束手就擒,不但不能保護自家妻女,甚至要靠妻女獻身來保住性命。這樣被統治者完全分化,尚武和反抗意識被完全摧毀的民族,如何抵禦外敵?如何不被弱敵滅國?當年的滿人也輕蔑地說,其只須三千騎,就可踏遍江淮有餘力。

中華沃土千里,青壯無數,可惜全被專制閹割成了植物人。因此,人權不僅僅關乎個人的利益和尊嚴,人權如殘缺,對壹個社會,必然導致社會墮落,對壹個民族,必使民族性喪失,對壹個國家,則必使國民性不復存在。剝奪人權的專制之下,只有順民、奴民,「國」,只是統治者的家,對人民而言,形同監獄。

講到理性靈魂,亞里士多德的《靈魂論》,我國的荀況也有壹些相似的論說。我贊同妳們的觀點,我也認為,造物主顯然是用理性來提升生命的價值和意義,是要我們人運用理性管理這個生物圈的,而不是相反,讓理性破壞生物圈。但是顯然,我們人違背了造物主的意願。我們人不但使大量物種滅絕,使地球越來越不適合生物生存,而且,人相奴役,以致將理性墮落成了為奴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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