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對人權的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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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對人權的壓迫
作者 辛格
中共壹面在國內製造人權災難,另壹面力圖阻斷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的關注和救濟。 「人權觀察」在其報告《國際倡議的代價:中國對聯合國人權機制的干預》(The Costs of International Advocacy——China』s Interference in 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Mechanisms),從多方面詳盡說明了中共政府如何阻撓非政府組織的人權工作,操縱經社理事會非政府組織認證程序壓制公民社團,在條約機構、特別程序、人權高專辦和人權理事會等國際人權機構進行各種抵制、干預人權機制的活動,最後報告提出了建議。
下面發表的是報告中「中國和人權理事會」這壹部分的介紹,以方便中文讀者了解報告的內容。
「人權觀察」 (Human Rights Watch)是壹個非營利、非政府的國際人權組織,在全球各地擁有約400名工作人員。其成員由跨領域的人權專家組成,包括國別研究專家、律師、記者、以及不同背景與國籍的學者。自1978年成立以來,「人權觀察」的特色是精確的事實探掘、公正的調查報告、有效的媒體運用和針對性的倡議行動,並且經常與當地人權團體合作。每年,人權觀察針對大約90個國家的人權狀況,發布超過100份調查報告和簡報,經常獲得各國和國際媒體廣泛報導。基於長期累積的公信力,人權觀察經常會見各國政府、聯合國、區域性國際組織如非洲聯盟、歐洲聯盟、金融機構和企業組織,施壓要求他們改變政策與實踐,以促進世界的人權和正義。
報告說,中共政府利用其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地位,維護自身免受人權審查,並與那些同樣侵犯人權的氣味相投的國家壹道,反對任何推動人權進步的倡議,特別是對指控具體國家的侵犯人權報告,中共政府更是極力抵制。雖然在外界看來,中共政府在人權理事會中採取低調態度,但實際上它的作為遠非其他小國可比,它能夠利用其全球經濟和政治影響力,來防止對其負面的人權關注或調查。
正如壹位西方外交官所說,「中國的首要目標就是消滅任何對中國人權問題做出決議的嘗試。」中共政府在人權和國際法問題上的壹貫立場,就是反覆聲稱國際審查是對國家主權的無理干涉。
中共政府反對討論它的人權記錄
駐日內瓦的中共外交官,致力於在聯合國內轉移對中國人權的關注,例如其他國家或聯合國專家提出的批評性聲明。他們利用各種手段實現這壹目標,包括對其他國家施加經濟和政治壓力。壹位外交官反映,當人權理事會中出現對中國人權問題的關注時,妳就會看到中國政府的反應機制,他們不僅在日內瓦,而且在其他國家的首都進行活動,他們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阻止對其人權記錄的討論。雖然中國政府對非西方小國的影響力更強,但它不會止步于這些小國,它試圖對更廣泛的國家施加壓力,它所使用的手段也五花八門。
中共政府謀取發展中國家支持的壹個主要方式,就是在戰略上把自己定位成發展中國家的維護者,特別是對那些和它氣味相投的國家,諸如朝鮮、伊朗、俄羅斯、古巴、敘利亞、委內瑞拉等等,在涉及這些國家利益的問題上給予支持,當這些國家在人權理事會受到人權問題特別關注時,中共政府就為他們辯護。由此,中共政府就能夠同樣獲得這些國家的支持。正如壹位聯合國大使所解釋的,無論這些國家的人權侵犯多麼惡劣,他們都會相互袒護:因為「今天是為我,明天就會為妳」。人權議題本身是次要的。最重要的動機,是政治上的統壹戰線。所以,「我支持妳,是因為以後無論我希望妳支持我什麼,妳都會支持我。」
例如,在2013年對中國普遍定期審議期間,古巴評論說,它「讚賞採取措施打擊犯罪活動[指中國政府鎮壓持不同政見者],並鼓勵中國繼續捍衛其主權。」 中共政府投桃報李,反過來在對古巴的普遍定期審議期間,「中國祝賀古巴在人權領域的成就。中國呼籲相關國家取消違背古巴人權的[美國]禁運。」2009年古巴提出的建議,旨在掩蓋中共政府侵犯人權的行徑,它鼓勵中國政府「嚴格按照法律,避免讓那些以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為目的的維權人士逍遙法外」。
儘管中共政府迫害藏人,但2013年巴基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卻提出建議,支持中共政府進壹步鎮壓。巴基斯坦建議,「加強對煽動、恐嚇或幫助他人實施自焚的罪犯採取行動的努力。」烏茲別克斯坦則建議中國政府「採取措施,將煽動他人自焚的人繩之以法」。
作為回報,中共政府反過來讚揚這些國家的人權記錄。與此同時,中共政府對其他國家施加經濟和政治壓力,以達到其目的。雖然西方國家也不能免於施壓,但中共政府的施壓目標通常是那些不富裕的小國。壹位發展中國家的外交官反映,像我們這樣的小國的確受到中國政府遊說的壓力,當妳決定在人權理事會採取行動時,妳就不得不應付中國政府的反應。另壹位外交官說:中國在發展中國家的影響無處不在,這種影響既是政治性的,在許多情況下也是經濟性的;中國已經成為非洲和拉美壹些國家的主要夥伴,多年來中國壹直是這些國家最大的商品買家;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的壹個主要貿易夥伴,因此這些發展中國家支持中國政府並不奇怪。
壹些國家的外交官告訴「人權觀察」,中國官員利用其國內市場和資本以及發展援助的獲取為條件,來維護自己不受人權批評。據壹位歐洲的外交官反映,「壹些非洲國家嚴重依賴中國的援助,因而不敢對中國政府發表壹點批評。這些人權理事會的非洲同事們受到本國政府的嚴格指示。」另壹位外交官說,在壹些非洲國家,中國的影響力非常大,這些國家不想惹惱這個重要的夥伴。壹位非洲國家外交官的話證實了這種情況:「中國政府會表示,[如果不幫助中國政府排除人權關注]這將會損害雙邊關係。中國大使甚至會直接向本國總統提出要求……他們會威脅撤回援助。」
中共政府的報復威脅,例如,把批評中國人權狀況的國家排除出中國市場,或者凍結外交關係,長期以來就是中共政府在各個領域進行國際交往的慣用手法。 這導致人權理事會的壹些代表團,甚至包括西方國家的代表團,選擇緩和或放棄批評,以避免惹惱中共政府。
中國的人權狀況持續惡化,中共政府甚至到境外打壓自由言論,抓捕香港書商。為此,2016年3月,美國代表團在人權理事會協調壹些國家,準備發布壹份聯合聲明,呼籲關注中國的人權問題。但壹些國家的代表團為避免影響與中國的雙邊關係,而拒絕聯署。最後,簽署聯合聲明的有12個國家:澳大利亞、丹麥、芬蘭、德國、冰島、愛爾蘭、日本、荷蘭、挪威、瑞典、英國和美國。其他壹些沒有簽署的國家,因為擔心多邊外交的公共壓力引起中共政府的反擊,而避免與這份聲明扯上關係。例如,壹位曾批評過中國政府侵犯人權行為的外交官表示,他對本國政府「決定不參加聯合聲明以避免報復」而「感到失望」,因為該國將與中國進行高層互訪,不希望節外生枝。2017年6月,歐盟未能在人權理事會上發布對中國人權狀況的特別關注聲明,因為歐盟成員之壹的希臘不願批評中國的人權狀況。
中共政府還獎賞那些不使用公共人權壓力的國家。壹位外交官(他的國家與中國進行雙邊人權對話)說,只有當某國政府不發表公開的人權批評時,中國政府才會同意進行下壹次人權對話,就好像是,妳不批評他,他就給妳壹塊小餅乾。中共政府進行遊說活動,包括以貿易協議為條件,力求把針對中國人權狀況的聯合聲明扼殺在萌芽狀態,或至少說服壹些國家撤回其支持。壹位外交官(他的國家抵制中國的壓力)反映:中國政府用經貿關係進行要挾,來抵制人權理事會的外交官為中國人權狀況發聲;中國政府遊說這些外交官的本國政府,當駐日內瓦的外交官要針對中國政府發布聯合聲明時,會遭到國內官員的抱怨,因為他們在與中國做生意,不希望因批評中國人權問題而把生意搞砸。
美國駐人權理事會代表基思·哈珀(Keith Harper)發表對中國人權狀況的聯合聲明后,中國政府作出強烈反應,指責發布者的政治動機,反過來批評美國,而不是對聯合聲明的實質內容進行回應。
任何國家的人權記錄都會受到審查,但如果壹個政府對人權批評的回應,是攻擊批評者也有人權問題,那人權理事會就不可能成為壹個有效推動人權進步的政府間機構。這種對人權批評的態度與耍無賴沒有區別。
中共政府不喜歡其他國家的批評,但並不迴避對別國的指責。雖然中共政府聲稱反對任何針對具體國家的決議,但它又壹再支持針對以色列這個具體國家的行動。這就是中共政府的雙重標準。
那些簽署對中國人權問題聯合聲明的國家,隨後遭到中共政府的抗議。壹位外交官指出,中國政府試圖把壹個國家對聯合聲明的支持,與該國貿易和其他商業機會的損失聯繫起來,來警告別的國家
雖然中共政府的確會進行報復,例如劉曉波被授予諾貝爾和平獎后,中國政府對挪威進行了報復,但據壹些報道反映,中共政府的實際行動與嘴上的威脅並不壹致,有時雷聲大雨點小。壹位外交官對那些簽署了聯合聲明的政府代表,做了壹個非正式調查,據他說:「沒有國家遭到任何有意義的報復後果,除了可能推遲雙邊人權對話之外,而這並不算壹個巨大的損失。」此外,儘管中共政府暫停了與挪威的大多數高層政治接觸,但中國與挪威的貿易並沒有受到損害,2015年雙邊貿易達到歷史新高。
另壹位外交官指出,不管後果如何,在決定是否採取人權行動時,都會面臨艱難的權衡;中國政府給我們帶來了很多困擾,但看到中國政府可怕的侵犯人權行為,尤其是當他們在境外抓人,進行人權迫害時,這就不僅僅是侵犯人權,而且是在侵蝕國際規則,破壞國際秩序;這太危險了,所以不能不發聲。
中共政府反對人權理事會針對具體國家採取人權行動
長期以來,中共政府在人權理事會壹直反對採取針對具體國家的行動,即使是對最嚴重的人權侵害者。中共政府慣於和稀泥,鼓吹合作和對話優先於「對抗」。中共政府勸阻人權理事會的成員國不針對具體國家採取行動,壹貫抵制針對特定國家的決議,例如伊朗、朝鮮、白俄羅斯、敘利亞和厄利垂亞這種人權紀錄惡劣的國家,中共政府極力加以維護。
不僅中共政府如此,其他壹些人權記錄惡劣的國家,多年來也反對解決特定國家(以色列除外)的人權侵犯問題。但是,取消對具體國家的人權審查,人權理事會就無法承擔它的任務,無法解決嚴重、系統的侵犯人權行為。這種破壞人權理事會工作機制的做法,使人權理事會形同虛設。
例如,2014年9月,人權高級專員扎伊德(Zeid)針對敘利亞的嚴重局勢,向人權理事會提交報告:「在敘利亞,2011年3月至今年4月期間,有超過19萬人被殺害……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統計,超過300萬敘利亞人逃離了他們的國家,還有650萬人在國內流離失所。換句話說,幾乎有壹半的敘利亞人逃離了他們的家園。」扎伊德據此得出結論:」這個古老的文明已經退化成屠宰場,兒童在父母前面遭到酷刑,或被公開處決,到處是肆意的殺戮和破壞。」但在2016年6月的人權理事會會議上,中共政府反對關於敘利亞的決議,宣稱:「中國對特定國家的人權狀況有著明確的立場。我們壹直主張,在解決人權領域的分歧方面,要進行建設性的對話與合作。我們在人權領域反對公開施壓,反對強制執行外部調查機制。中國在敘利亞問題上不尋求自私的利益……遺憾的是,L.9 號決議[關於敘利亞的決議]對壹方施加了片面的壓力,並且由於嚴重缺乏平衡而存在缺陷。」
2016年10月,有關敘利亞的決議呼籲關注發生在該國阿勒頗(Aleppo)市的暴行,而中國是投票反對這份決議的少數國家之壹。
中共政府極力削弱關鍵性的人權決議
中共政府和那些與它觀點相同的國家,形成了壹個集團,極力阻撓通過保護個人權利的倡議,尤其是涉及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保護,他們更是極力抵制。如上所述,由於還有幾個國家與中共政府觀點相同,所以中共政府採取的策略是支持這幾個國家的觀點,自己不當出頭鳥,來避免形成負面的公共形象。壹位人權理事會的外交官解釋說,對網際網路自由的決議,中國政府不想讓人們看到它投票反對,不想讓人們發現它反對言論、結社自由,所以中國政府做了壹些工作,讓壹些不那麼在意公共形象的國家去做這些事情。另壹位外交官則壹針見血地指出,中國政府表明上低調,不當出頭鳥,而讓其他國家來干這些臟活。
即使是在壹些爭議較少的舉措上,例如關於公共衛生的聲明,由於中共政府反對聯合國人權機制賦予公民社會更大的作用,所以它在這方面的工作也大打折扣。壹位人權理事會的外交官說,我們認為在聲明中加入公民社會的作用,真的是壹件好事,所以我們和其他國家討論這個事情,但我們驚訝地發現,中國政府對此抵制,所以沒有成功。
中共政府也拒絕通過關於人權捍衛者的決議,例如2016年由挪威提出的決議,本來這是壹項通常以協商壹致方式通過的年度決議。壹位聯合國官員說,我清楚記得關於人權捍衛者的決議,因為在會議的通過階段,由於中國和俄羅斯的反對,而變成了壹場混亂和拖延的戰鬥。
在關於人權捍衛者問題特別報告員的任期延長上,據壹位人權理事會外交官反映:這些具有相同觀點的國家組成了壹個集團,他們相互配合得很好,使我們很難延長任務期限;中國是這個集團的壹員,並且共同提出了修正案;他們在會議上非常活躍,中國的大使館秘書非常積極地提出新的詞語,來削弱議案;在紐約的會議上,我們要在決議中加入釋放所有被拘留的人權捍衛者的內容,以使決議比以前更有意義,對此進行了投票;無論是在日內瓦還是在紐約,中國和俄羅斯的政府代表都抵制對人權捍衛者的保護措施;在紐約,是兩國代表壹起出頭反對,而在日內瓦,是俄羅斯出頭,中國政府代表在後面大力支持。
不僅如此,對任何提及人權捍衛者的決議,中共政府都壹概加以反對。 例如,在2016年6月的會議上提出關於消除對婦女歧視的決議時,中共政府提出了幾個敵對的修正案,聲稱它對使用「人權捍衛者」(human rights defenders)這個詞語感到擔憂,因為「政府之間對人權捍衛者沒有明確和壹致的定義」,人權理事會「不應該提倡這樣壹個有爭議的概念。」在這次人權理事會會議上,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王毅(Wang Yi),代表中國政府發表聲明:「中國政府認為,各國政府之間對人權捍衛者沒有明確統壹的定義。不能強加這種有爭議的概念。每個人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基本自由。但是,任何人都不應該利用人權捍衛者的旗幟來享有特殊的權利或特殊的法律地位。」
在2017年6月的人權理事會會議上,在關於暴力侵害婦女和歧視婦女的決議中,中共政府也支持去掉女性人權捍衛者的提法。
雖然「人權捍衛者」壹詞沒有普遍認同的含義,但它是199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人權捍衛者宣言》的主題。這份宣言的全稱是「個人、群體和社會機構在促進和保護普遍公認的人權和基本自由方面的權利和責任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Right and Responsibility of Individuals, Groups and Organs of Society to Promote and Protect Universally Recognized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聯合國通常把它縮寫為「人權捍衛者宣言」(Declaration on Human Rights Defenders)。
中共政府操縱普遍定期審議程序
中共政府在反對關注具體國家的人權狀況時,用普遍定期審議(UPR)來說事,說普遍定期審議程序是建設性的對話,而不是點名羞辱,所以更可取,有了普遍定期審議,就不需要有針對具體國家的行動了。但是,如前所述,中共政府依靠和它氣味相投的國家,在普遍定期審議期間用正面評價來淹沒負面評論,並招募官辦非政府組織(GONGO),來發言支持中共政府。
壹位人權理事會的外交官說,當對中國進行普遍定期審議時,「中國政府會召來它所有的朋友,房間都坐滿了。因此,妳不得不和他們平分發言時間。我記得對中國進行普遍定期審議時……我們只有51秒的發言時間。」另壹位外交官注意到,當與中國政府觀點相同集團的國家被審議時,中國政府代表團就會進行讚揚和吹捧。
例如,2014年11月在對埃及進行普遍定期審議期間,正值埃及發生嚴重的人權危機,中國政府卻壹字不提,大力讚揚起埃及的人權記錄。中國政府利用它的發言時間,來讚賞埃及採取措施「確保其人民的權利,特別是就業權」。中國政府在審議期間只提出了兩項建議:加強婦女在公共生活各個領域的權利和繼續培訓執法人員,而對埃及正在發生的人權災難隻字不提。這種相互捧場,扭曲了普遍定期審議程序,削弱了它引起全球關注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作用。
案例研究:中共政府利用其影響力阻撓為曹順利默哀
中國日益增長的經濟和政治影響力,使中共政府能夠用來保護自己不受人權審查。在這方面,壹個突出的案例就是壓制公民社團在聯合國為曹順利默哀。
曹順利是中國民間人權活動家,曾要求中共政府在起草普遍定期審議報告時諮詢民間人士。2013年9月,她準備去日內瓦參加人權培訓並觀摩人權理事會會議時,在北京機場被中共當局拘留。經過幾個月的單獨監禁而無法獲得適當的醫療護理后,她於2014年3月14日在拘留期間死亡,正好是在中國政府的普遍定期審議報告在人權理事會第25屆會議上通過之前。總部在日內瓦的非政府組織「國際人權服務社」(ISHR),計劃在人權理事會會議上發言時,提議為曹順利默哀。
當中共政府獲悉「國際人權服務社」要提議默哀時,其外交官就開始活動,把非政府組織的發言時間推遲到第二天。隨後,中國政府代表團連夜展開遊說,要求人權理事會成員國不批准默哀,向各國代表團施壓,並把遊說活動伸展到各國代表團的首都,強調對默哀進行投票表決的重要性。壹位外交官回憶說,「壹夜之間,他們(中國政府)在各國首都和日內瓦進行了所有這些遊說活動」。但這位外交官的政府並沒有在壓力下屈服,因為他們認為,默哀是對曹順利和中國公民社會表達支持的重要舉動。中共政府代表對這位外交官進行威脅:「如果妳不正確地投票,將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後果。」於是這位外交官請示本國政府,得到的回復是,「是的,中國政府總是說會有嚴重後果」。
另壹個國家的政府代表也證實,中國政府代表團要求與他會面,中國政府把默哀作為非常嚴重的問題,是對人權理事會程序的威脅,需要緊急討論。於是第二天召開了壹次會議。中共政府壹個非常高層次的要員,連夜從北京飛到日內瓦, 向各國施加壓力,阻止非政府組織的默哀行動。中國政府代表威脅說:「嗯,這會嚴重影響中國在整個聯合國系統內與貴國的交往……」
還有壹個國家的代表反映,中國政府的極力遊說,使他們處於兩難選擇。在評論中國政府的遊說活動時,壹位外交官說,他們遊說所有人,但他們不會給出任何理由;他們壹夜之間基本上遊說了儘可能高層次的人,威脅了任何能威脅的人;他們非常強勢。
由於擔心中國政府的反應和潛在的後果,壹些國家不支持默哀。壹位外交官說,與中國政府觀點相同的國家構成了壹個集團,還有幾個國家棄權,即使妳不是這個集團的成員,妳也不想要惹中國政府的麻煩,對中國政府的反應有很多顧慮。
當會議於2014年3月20日恢復時,中國政府外交官借口程序問題打斷了「國際人權服務社」的聲明,堅持認為根據第5/1號決議第41段(即成立人權理事會的決議),利益相關方只能作壹般性評論,因此,默哀違反了人權理事會的規則。這導致隨後50分鐘的辯論。西歐和其他組織的壹些國家,支持「國際人權服務社」,而與中國政府觀點相同集團的國家,支持中國政府的立場。壹位外交官評論這次辯論說:「在辯論中,其他國家重複了中國政府的觀點,好像經過了協調。」愛爾蘭為非政府組織的沈默權利辯護,認為「沈默是壹種表達」(silence speaks volumes)。人權理事會主席提議,讓理事會主席團對此進行磋商,會議繼續下壹個非政府組織的發言。據多位消息人士透露,人權理事會主席事先與中國政府進行了討論,達成了這個妥協,意在挽救中國政府的難堪,但保留非政府組織自由表達的權利。
然而,中國政府外交官繼續打斷議程,堅稱,允許主席團就此事進行磋商將「開創壹個危險的先例」。壹位外交官回憶說,令所有人驚訝的是,中國政府斷然拒絕接受任何通融;我從來沒見過中國政府外交官如此激烈地參与辯論;我記得,壹些與他們有過接觸的同事曾告訴我,他們有來自北京的嚴格指示,避免任何類似的討論。
在人權理事會會議上,壹位大使觀察到,在投票時,中國政府的「大代表」開始接觸其他代表團,在會議室內外,中國政府代表為了獲得選票,四處活動。
最後,中國政府動搖了足夠多的國家投票反對理事會主席的提議。47名理事會成員中有45人出席,投票結果為13票支持,20票反對,12票棄權。這是人權理事會歷史上第壹次發生主席的裁決受到質疑,並付諸表決。在3月20日人權理事會全體會議進行投票時,公民社會人士舉著曹順利的照片默默地站立著,而壹些國家的代表團向他們表示遺憾和道歉。
中共壹面在國內製造人權災難,另壹面力圖阻斷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的關注和救濟。 「人權觀察」在其報告《國際倡議的代價:中國對聯合國人權機制的干預》(The Costs of International Advocacy——China』s Interference in 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Mechanisms),從多方面詳盡說明了中共政府如何阻撓非政府組織的人權工作,操縱經社理事會非政府組織認證程序壓制公民社團,在條約機構、特別程序、人權高專辦和人權理事會等國際人權機構進行各種抵制、干預人權機制的活動,最後報告提出了建議。
下面發表的是報告中「中國和人權理事會」這壹部分的介紹,以方便中文讀者了解報告的內容。
「人權觀察」 (Human Rights Watch)是壹個非營利、非政府的國際人權組織,在全球各地擁有約400名工作人員。其成員由跨領域的人權專家組成,包括國別研究專家、律師、記者、以及不同背景與國籍的學者。自1978年成立以來,「人權觀察」的特色是精確的事實探掘、公正的調查報告、有效的媒體運用和針對性的倡議行動,並且經常與當地人權團體合作。每年,人權觀察針對大約90個國家的人權狀況,發布超過100份調查報告和簡報,經常獲得各國和國際媒體廣泛報導。基於長期累積的公信力,人權觀察經常會見各國政府、聯合國、區域性國際組織如非洲聯盟、歐洲聯盟、金融機構和企業組織,施壓要求他們改變政策與實踐,以促進世界的人權和正義。
報告說,中共政府利用其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地位,維護自身免受人權審查,並與那些同樣侵犯人權的氣味相投的國家壹道,反對任何推動人權進步的倡議,特別是對指控具體國家的侵犯人權報告,中共政府更是極力抵制。雖然在外界看來,中共政府在人權理事會中採取低調態度,但實際上它的作為遠非其他小國可比,它能夠利用其全球經濟和政治影響力,來防止對其負面的人權關注或調查。
正如壹位西方外交官所說,「中國的首要目標就是消滅任何對中國人權問題做出決議的嘗試。」中共政府在人權和國際法問題上的壹貫立場,就是反覆聲稱國際審查是對國家主權的無理干涉。
中共政府反對討論它的人權記錄
駐日內瓦的中共外交官,致力於在聯合國內轉移對中國人權的關注,例如其他國家或聯合國專家提出的批評性聲明。他們利用各種手段實現這壹目標,包括對其他國家施加經濟和政治壓力。壹位外交官反映,當人權理事會中出現對中國人權問題的關注時,妳就會看到中國政府的反應機制,他們不僅在日內瓦,而且在其他國家的首都進行活動,他們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阻止對其人權記錄的討論。雖然中國政府對非西方小國的影響力更強,但它不會止步于這些小國,它試圖對更廣泛的國家施加壓力,它所使用的手段也五花八門。
中共政府謀取發展中國家支持的壹個主要方式,就是在戰略上把自己定位成發展中國家的維護者,特別是對那些和它氣味相投的國家,諸如朝鮮、伊朗、俄羅斯、古巴、敘利亞、委內瑞拉等等,在涉及這些國家利益的問題上給予支持,當這些國家在人權理事會受到人權問題特別關注時,中共政府就為他們辯護。由此,中共政府就能夠同樣獲得這些國家的支持。正如壹位聯合國大使所解釋的,無論這些國家的人權侵犯多麼惡劣,他們都會相互袒護:因為「今天是為我,明天就會為妳」。人權議題本身是次要的。最重要的動機,是政治上的統壹戰線。所以,「我支持妳,是因為以後無論我希望妳支持我什麼,妳都會支持我。」
例如,在2013年對中國普遍定期審議期間,古巴評論說,它「讚賞採取措施打擊犯罪活動[指中國政府鎮壓持不同政見者],並鼓勵中國繼續捍衛其主權。」 中共政府投桃報李,反過來在對古巴的普遍定期審議期間,「中國祝賀古巴在人權領域的成就。中國呼籲相關國家取消違背古巴人權的[美國]禁運。」2009年古巴提出的建議,旨在掩蓋中共政府侵犯人權的行徑,它鼓勵中國政府「嚴格按照法律,避免讓那些以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為目的的維權人士逍遙法外」。
儘管中共政府迫害藏人,但2013年巴基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卻提出建議,支持中共政府進壹步鎮壓。巴基斯坦建議,「加強對煽動、恐嚇或幫助他人實施自焚的罪犯採取行動的努力。」烏茲別克斯坦則建議中國政府「採取措施,將煽動他人自焚的人繩之以法」。
作為回報,中共政府反過來讚揚這些國家的人權記錄。與此同時,中共政府對其他國家施加經濟和政治壓力,以達到其目的。雖然西方國家也不能免於施壓,但中共政府的施壓目標通常是那些不富裕的小國。壹位發展中國家的外交官反映,像我們這樣的小國的確受到中國政府遊說的壓力,當妳決定在人權理事會採取行動時,妳就不得不應付中國政府的反應。另壹位外交官說:中國在發展中國家的影響無處不在,這種影響既是政治性的,在許多情況下也是經濟性的;中國已經成為非洲和拉美壹些國家的主要夥伴,多年來中國壹直是這些國家最大的商品買家;中國是發展中國家的壹個主要貿易夥伴,因此這些發展中國家支持中國政府並不奇怪。
壹些國家的外交官告訴「人權觀察」,中國官員利用其國內市場和資本以及發展援助的獲取為條件,來維護自己不受人權批評。據壹位歐洲的外交官反映,「壹些非洲國家嚴重依賴中國的援助,因而不敢對中國政府發表壹點批評。這些人權理事會的非洲同事們受到本國政府的嚴格指示。」另壹位外交官說,在壹些非洲國家,中國的影響力非常大,這些國家不想惹惱這個重要的夥伴。壹位非洲國家外交官的話證實了這種情況:「中國政府會表示,[如果不幫助中國政府排除人權關注]這將會損害雙邊關係。中國大使甚至會直接向本國總統提出要求……他們會威脅撤回援助。」
中共政府的報復威脅,例如,把批評中國人權狀況的國家排除出中國市場,或者凍結外交關係,長期以來就是中共政府在各個領域進行國際交往的慣用手法。 這導致人權理事會的壹些代表團,甚至包括西方國家的代表團,選擇緩和或放棄批評,以避免惹惱中共政府。
中國的人權狀況持續惡化,中共政府甚至到境外打壓自由言論,抓捕香港書商。為此,2016年3月,美國代表團在人權理事會協調壹些國家,準備發布壹份聯合聲明,呼籲關注中國的人權問題。但壹些國家的代表團為避免影響與中國的雙邊關係,而拒絕聯署。最後,簽署聯合聲明的有12個國家:澳大利亞、丹麥、芬蘭、德國、冰島、愛爾蘭、日本、荷蘭、挪威、瑞典、英國和美國。其他壹些沒有簽署的國家,因為擔心多邊外交的公共壓力引起中共政府的反擊,而避免與這份聲明扯上關係。例如,壹位曾批評過中國政府侵犯人權行為的外交官表示,他對本國政府「決定不參加聯合聲明以避免報復」而「感到失望」,因為該國將與中國進行高層互訪,不希望節外生枝。2017年6月,歐盟未能在人權理事會上發布對中國人權狀況的特別關注聲明,因為歐盟成員之壹的希臘不願批評中國的人權狀況。
中共政府還獎賞那些不使用公共人權壓力的國家。壹位外交官(他的國家與中國進行雙邊人權對話)說,只有當某國政府不發表公開的人權批評時,中國政府才會同意進行下壹次人權對話,就好像是,妳不批評他,他就給妳壹塊小餅乾。中共政府進行遊說活動,包括以貿易協議為條件,力求把針對中國人權狀況的聯合聲明扼殺在萌芽狀態,或至少說服壹些國家撤回其支持。壹位外交官(他的國家抵制中國的壓力)反映:中國政府用經貿關係進行要挾,來抵制人權理事會的外交官為中國人權狀況發聲;中國政府遊說這些外交官的本國政府,當駐日內瓦的外交官要針對中國政府發布聯合聲明時,會遭到國內官員的抱怨,因為他們在與中國做生意,不希望因批評中國人權問題而把生意搞砸。
美國駐人權理事會代表基思·哈珀(Keith Harper)發表對中國人權狀況的聯合聲明后,中國政府作出強烈反應,指責發布者的政治動機,反過來批評美國,而不是對聯合聲明的實質內容進行回應。
任何國家的人權記錄都會受到審查,但如果壹個政府對人權批評的回應,是攻擊批評者也有人權問題,那人權理事會就不可能成為壹個有效推動人權進步的政府間機構。這種對人權批評的態度與耍無賴沒有區別。
中共政府不喜歡其他國家的批評,但並不迴避對別國的指責。雖然中共政府聲稱反對任何針對具體國家的決議,但它又壹再支持針對以色列這個具體國家的行動。這就是中共政府的雙重標準。
那些簽署對中國人權問題聯合聲明的國家,隨後遭到中共政府的抗議。壹位外交官指出,中國政府試圖把壹個國家對聯合聲明的支持,與該國貿易和其他商業機會的損失聯繫起來,來警告別的國家
雖然中共政府的確會進行報復,例如劉曉波被授予諾貝爾和平獎后,中國政府對挪威進行了報復,但據壹些報道反映,中共政府的實際行動與嘴上的威脅並不壹致,有時雷聲大雨點小。壹位外交官對那些簽署了聯合聲明的政府代表,做了壹個非正式調查,據他說:「沒有國家遭到任何有意義的報復後果,除了可能推遲雙邊人權對話之外,而這並不算壹個巨大的損失。」此外,儘管中共政府暫停了與挪威的大多數高層政治接觸,但中國與挪威的貿易並沒有受到損害,2015年雙邊貿易達到歷史新高。
另壹位外交官指出,不管後果如何,在決定是否採取人權行動時,都會面臨艱難的權衡;中國政府給我們帶來了很多困擾,但看到中國政府可怕的侵犯人權行為,尤其是當他們在境外抓人,進行人權迫害時,這就不僅僅是侵犯人權,而且是在侵蝕國際規則,破壞國際秩序;這太危險了,所以不能不發聲。
中共政府反對人權理事會針對具體國家採取人權行動
長期以來,中共政府在人權理事會壹直反對採取針對具體國家的行動,即使是對最嚴重的人權侵害者。中共政府慣於和稀泥,鼓吹合作和對話優先於「對抗」。中共政府勸阻人權理事會的成員國不針對具體國家採取行動,壹貫抵制針對特定國家的決議,例如伊朗、朝鮮、白俄羅斯、敘利亞和厄利垂亞這種人權紀錄惡劣的國家,中共政府極力加以維護。
不僅中共政府如此,其他壹些人權記錄惡劣的國家,多年來也反對解決特定國家(以色列除外)的人權侵犯問題。但是,取消對具體國家的人權審查,人權理事會就無法承擔它的任務,無法解決嚴重、系統的侵犯人權行為。這種破壞人權理事會工作機制的做法,使人權理事會形同虛設。
例如,2014年9月,人權高級專員扎伊德(Zeid)針對敘利亞的嚴重局勢,向人權理事會提交報告:「在敘利亞,2011年3月至今年4月期間,有超過19萬人被殺害……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統計,超過300萬敘利亞人逃離了他們的國家,還有650萬人在國內流離失所。換句話說,幾乎有壹半的敘利亞人逃離了他們的家園。」扎伊德據此得出結論:」這個古老的文明已經退化成屠宰場,兒童在父母前面遭到酷刑,或被公開處決,到處是肆意的殺戮和破壞。」但在2016年6月的人權理事會會議上,中共政府反對關於敘利亞的決議,宣稱:「中國對特定國家的人權狀況有著明確的立場。我們壹直主張,在解決人權領域的分歧方面,要進行建設性的對話與合作。我們在人權領域反對公開施壓,反對強制執行外部調查機制。中國在敘利亞問題上不尋求自私的利益……遺憾的是,L.9 號決議[關於敘利亞的決議]對壹方施加了片面的壓力,並且由於嚴重缺乏平衡而存在缺陷。」
2016年10月,有關敘利亞的決議呼籲關注發生在該國阿勒頗(Aleppo)市的暴行,而中國是投票反對這份決議的少數國家之壹。
中共政府極力削弱關鍵性的人權決議
中共政府和那些與它觀點相同的國家,形成了壹個集團,極力阻撓通過保護個人權利的倡議,尤其是涉及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保護,他們更是極力抵制。如上所述,由於還有幾個國家與中共政府觀點相同,所以中共政府採取的策略是支持這幾個國家的觀點,自己不當出頭鳥,來避免形成負面的公共形象。壹位人權理事會的外交官解釋說,對網際網路自由的決議,中國政府不想讓人們看到它投票反對,不想讓人們發現它反對言論、結社自由,所以中國政府做了壹些工作,讓壹些不那麼在意公共形象的國家去做這些事情。另壹位外交官則壹針見血地指出,中國政府表明上低調,不當出頭鳥,而讓其他國家來干這些臟活。
即使是在壹些爭議較少的舉措上,例如關於公共衛生的聲明,由於中共政府反對聯合國人權機制賦予公民社會更大的作用,所以它在這方面的工作也大打折扣。壹位人權理事會的外交官說,我們認為在聲明中加入公民社會的作用,真的是壹件好事,所以我們和其他國家討論這個事情,但我們驚訝地發現,中國政府對此抵制,所以沒有成功。
中共政府也拒絕通過關於人權捍衛者的決議,例如2016年由挪威提出的決議,本來這是壹項通常以協商壹致方式通過的年度決議。壹位聯合國官員說,我清楚記得關於人權捍衛者的決議,因為在會議的通過階段,由於中國和俄羅斯的反對,而變成了壹場混亂和拖延的戰鬥。
在關於人權捍衛者問題特別報告員的任期延長上,據壹位人權理事會外交官反映:這些具有相同觀點的國家組成了壹個集團,他們相互配合得很好,使我們很難延長任務期限;中國是這個集團的壹員,並且共同提出了修正案;他們在會議上非常活躍,中國的大使館秘書非常積極地提出新的詞語,來削弱議案;在紐約的會議上,我們要在決議中加入釋放所有被拘留的人權捍衛者的內容,以使決議比以前更有意義,對此進行了投票;無論是在日內瓦還是在紐約,中國和俄羅斯的政府代表都抵制對人權捍衛者的保護措施;在紐約,是兩國代表壹起出頭反對,而在日內瓦,是俄羅斯出頭,中國政府代表在後面大力支持。
不僅如此,對任何提及人權捍衛者的決議,中共政府都壹概加以反對。 例如,在2016年6月的會議上提出關於消除對婦女歧視的決議時,中共政府提出了幾個敵對的修正案,聲稱它對使用「人權捍衛者」(human rights defenders)這個詞語感到擔憂,因為「政府之間對人權捍衛者沒有明確和壹致的定義」,人權理事會「不應該提倡這樣壹個有爭議的概念。」在這次人權理事會會議上,中國政府代表團成員王毅(Wang Yi),代表中國政府發表聲明:「中國政府認為,各國政府之間對人權捍衛者沒有明確統壹的定義。不能強加這種有爭議的概念。每個人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基本自由。但是,任何人都不應該利用人權捍衛者的旗幟來享有特殊的權利或特殊的法律地位。」
在2017年6月的人權理事會會議上,在關於暴力侵害婦女和歧視婦女的決議中,中共政府也支持去掉女性人權捍衛者的提法。
雖然「人權捍衛者」壹詞沒有普遍認同的含義,但它是199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人權捍衛者宣言》的主題。這份宣言的全稱是「個人、群體和社會機構在促進和保護普遍公認的人權和基本自由方面的權利和責任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Right and Responsibility of Individuals, Groups and Organs of Society to Promote and Protect Universally Recognized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聯合國通常把它縮寫為「人權捍衛者宣言」(Declaration on Human Rights Defenders)。
中共政府操縱普遍定期審議程序
中共政府在反對關注具體國家的人權狀況時,用普遍定期審議(UPR)來說事,說普遍定期審議程序是建設性的對話,而不是點名羞辱,所以更可取,有了普遍定期審議,就不需要有針對具體國家的行動了。但是,如前所述,中共政府依靠和它氣味相投的國家,在普遍定期審議期間用正面評價來淹沒負面評論,並招募官辦非政府組織(GONGO),來發言支持中共政府。
壹位人權理事會的外交官說,當對中國進行普遍定期審議時,「中國政府會召來它所有的朋友,房間都坐滿了。因此,妳不得不和他們平分發言時間。我記得對中國進行普遍定期審議時……我們只有51秒的發言時間。」另壹位外交官注意到,當與中國政府觀點相同集團的國家被審議時,中國政府代表團就會進行讚揚和吹捧。
例如,2014年11月在對埃及進行普遍定期審議期間,正值埃及發生嚴重的人權危機,中國政府卻壹字不提,大力讚揚起埃及的人權記錄。中國政府利用它的發言時間,來讚賞埃及採取措施「確保其人民的權利,特別是就業權」。中國政府在審議期間只提出了兩項建議:加強婦女在公共生活各個領域的權利和繼續培訓執法人員,而對埃及正在發生的人權災難隻字不提。這種相互捧場,扭曲了普遍定期審議程序,削弱了它引起全球關注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作用。
案例研究:中共政府利用其影響力阻撓為曹順利默哀
中國日益增長的經濟和政治影響力,使中共政府能夠用來保護自己不受人權審查。在這方面,壹個突出的案例就是壓制公民社團在聯合國為曹順利默哀。
曹順利是中國民間人權活動家,曾要求中共政府在起草普遍定期審議報告時諮詢民間人士。2013年9月,她準備去日內瓦參加人權培訓並觀摩人權理事會會議時,在北京機場被中共當局拘留。經過幾個月的單獨監禁而無法獲得適當的醫療護理后,她於2014年3月14日在拘留期間死亡,正好是在中國政府的普遍定期審議報告在人權理事會第25屆會議上通過之前。總部在日內瓦的非政府組織「國際人權服務社」(ISHR),計劃在人權理事會會議上發言時,提議為曹順利默哀。
當中共政府獲悉「國際人權服務社」要提議默哀時,其外交官就開始活動,把非政府組織的發言時間推遲到第二天。隨後,中國政府代表團連夜展開遊說,要求人權理事會成員國不批准默哀,向各國代表團施壓,並把遊說活動伸展到各國代表團的首都,強調對默哀進行投票表決的重要性。壹位外交官回憶說,「壹夜之間,他們(中國政府)在各國首都和日內瓦進行了所有這些遊說活動」。但這位外交官的政府並沒有在壓力下屈服,因為他們認為,默哀是對曹順利和中國公民社會表達支持的重要舉動。中共政府代表對這位外交官進行威脅:「如果妳不正確地投票,將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後果。」於是這位外交官請示本國政府,得到的回復是,「是的,中國政府總是說會有嚴重後果」。
另壹個國家的政府代表也證實,中國政府代表團要求與他會面,中國政府把默哀作為非常嚴重的問題,是對人權理事會程序的威脅,需要緊急討論。於是第二天召開了壹次會議。中共政府壹個非常高層次的要員,連夜從北京飛到日內瓦, 向各國施加壓力,阻止非政府組織的默哀行動。中國政府代表威脅說:「嗯,這會嚴重影響中國在整個聯合國系統內與貴國的交往……」
還有壹個國家的代表反映,中國政府的極力遊說,使他們處於兩難選擇。在評論中國政府的遊說活動時,壹位外交官說,他們遊說所有人,但他們不會給出任何理由;他們壹夜之間基本上遊說了儘可能高層次的人,威脅了任何能威脅的人;他們非常強勢。
由於擔心中國政府的反應和潛在的後果,壹些國家不支持默哀。壹位外交官說,與中國政府觀點相同的國家構成了壹個集團,還有幾個國家棄權,即使妳不是這個集團的成員,妳也不想要惹中國政府的麻煩,對中國政府的反應有很多顧慮。
當會議於2014年3月20日恢復時,中國政府外交官借口程序問題打斷了「國際人權服務社」的聲明,堅持認為根據第5/1號決議第41段(即成立人權理事會的決議),利益相關方只能作壹般性評論,因此,默哀違反了人權理事會的規則。這導致隨後50分鐘的辯論。西歐和其他組織的壹些國家,支持「國際人權服務社」,而與中國政府觀點相同集團的國家,支持中國政府的立場。壹位外交官評論這次辯論說:「在辯論中,其他國家重複了中國政府的觀點,好像經過了協調。」愛爾蘭為非政府組織的沈默權利辯護,認為「沈默是壹種表達」(silence speaks volumes)。人權理事會主席提議,讓理事會主席團對此進行磋商,會議繼續下壹個非政府組織的發言。據多位消息人士透露,人權理事會主席事先與中國政府進行了討論,達成了這個妥協,意在挽救中國政府的難堪,但保留非政府組織自由表達的權利。
然而,中國政府外交官繼續打斷議程,堅稱,允許主席團就此事進行磋商將「開創壹個危險的先例」。壹位外交官回憶說,令所有人驚訝的是,中國政府斷然拒絕接受任何通融;我從來沒見過中國政府外交官如此激烈地參与辯論;我記得,壹些與他們有過接觸的同事曾告訴我,他們有來自北京的嚴格指示,避免任何類似的討論。
在人權理事會會議上,壹位大使觀察到,在投票時,中國政府的「大代表」開始接觸其他代表團,在會議室內外,中國政府代表為了獲得選票,四處活動。
最後,中國政府動搖了足夠多的國家投票反對理事會主席的提議。47名理事會成員中有45人出席,投票結果為13票支持,20票反對,12票棄權。這是人權理事會歷史上第壹次發生主席的裁決受到質疑,並付諸表決。在3月20日人權理事會全體會議進行投票時,公民社會人士舉著曹順利的照片默默地站立著,而壹些國家的代表團向他們表示遺憾和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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