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對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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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對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否定
作者 陳子明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共十三大政治報告的起草人鮑彤看了《決定》后說,雖然號稱「全面深化改革」,但是「政治改革」的骨架沒有了。也有人交口稱讚道:《決定》的問世,是「胡趙體制再現」,「八十年代改革再現」。筆者認為,《決定》雖然使用了「全面改革」的辭藻,但已經背叛了八十年代胡趙改革的精神實質。
去意識形態化:胡耀邦的全面改革
中共領導人中最早講「全面改革」的是胡耀邦。八十年代頭幾年,中共意識形態的解釋權掌握在陳雲、胡喬木、鄧力群等「還原派」手中。中共十二大政治報告中,71次提「革命」,而僅有18次提「改革」。該報告將陳雲提出的「調整」放在「改革」的前面,還被胡喬木、鄧力群等人塞進了關於「以共產主義思想為核心」的大段論述。中共十二大后,胡耀邦率先突破「還原派」的精神牢籠,提出了「全面改革」思想。
1983年1月20日,胡耀邦在全國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作了題為《四化建設與改革問題》的報告。他說:「從十壹屆三中全會到十二大,我們黨是用什麼樣的壹個總的指導思想進行工作的呢?就是:撥亂反正。……如果說撥亂反正為現代化建設奠定了前提條件,那麼,改革——也就是破舊創新,必然為奪取現代化建設的勝利提供可靠保證。」「要搞四個現代化,必須進行壹系列的改革,沒有改革,就不可能實現四個現代化。改革要貫穿四個現代化的整個過程。」改革要「全面而系統地改」,「壹切戰線,壹切地區,壹切部門,壹切單位,都有改革的任務,都要破除陳舊的、妨礙我們前進的老框框、老套套、老作風,都要鉆研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創立新章法。」
胡耀邦「全面改革」思想的精髓就是「去意識形態化」。他說:「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們對世界的認識和改造能力。」「我們的思想要隨著歷史的發展而發展,凡屬符合人民利益和時代要求的新思想、新創造、新經驗,我們都應當吸取,凡屬不符合新的歷史任務和實踐要求的老框框、老套套、老作風,我們都應當敢於拋棄。」所謂老框框、老套套,就是那些妨礙改革的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舊教條。
胡喬木、鄧力群等人馬上抓住這點大做文章。胡喬木拒絕將胡耀邦的講話以黨的文件的形式全文發表或向下傳達,說講話全文沒有提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以此激怒鄧小平;還說全文與十二大沒有聯繫,有同十二大精神不相符合的地方——他所謂的十二大精神就是要宣傳共產主義。由於陳雲親自出面批評胡耀邦「否定『壹五』(第壹個五年計劃)」,「還原派」企圖借這個機會將胡耀邦趕下台,從而形成了壹次嚴重的黨內政治危機,後來還是鄧小平出來說「到此為止」、「胡趙格局不能變」,事情才告壹段落。
此後,周揚、王若水等人提出「反異化」,鄧朴方鼓吹「人道主義」,胡德平撰文《為自由鳴炮》,《青年論壇》發表胡平的《論言論自由》,胡啟立公開講「關於自由、民主、人道主義,人權等等,我們不能把這些口號的使用權都讓給資本主義國家。如果我們放棄了,全說這些是資本主義的,那麼,社會主義還剩下什麼呢」,都是將胡耀邦的「去意識形態化」推向深入。胡耀邦改革階段性勝利的壹個標誌,就是在1986年《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指導方針的決議》中,廢除了十二大政治報告中的「以共產主義思想為核心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提法。
去黨國化:趙紫陽的全面改革
在胡耀邦下台前,趙紫陽就受命主持制定《政治體制改革總體設想》,將建立「高度民主」確立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首要目標;胡耀邦下台後,趙紫陽接過了「全面改革」的旗幟,在十三大政治報告中宣布要「堅決推進全面改革」,這是第壹次在中共黨代會報告中提及「全面改革」。趙紫陽把政治體制改革作為全面改革的重點,並將《總體設想》的主要內容寫入了十三大政治報告。
十三大政治報告指出: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首先是黨政分開。黨政分開即黨政職能分開。劃清黨組織和國家政權的職能,保證政權組織充分發揮職能。黨應當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黨的領導是政治領導,即政治原則、政治方向、重大決策的領導和向國家政權機關推薦重要幹部。實行黨政分開的具體措施包括:各級黨委不再設立不在政府任職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專職書記、常委,撤銷黨的機構與政府機構重疊對口的部分,他們現在管理的行政事務轉由政府有關部門管理;撤銷政府各部門現有的黨組;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不處理法紀和政紀案件;落實屬地原則,現在由上級行政部門黨組織垂直領導的企事業單位的黨組織,改由所在地方黨委領導;企事業黨組織不再對本單位實行「壹元化」領導;改變「黨管幹部」的現狀,建立科學的分類管理體制,黨組織的領導人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由各級黨委管理,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國家權力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領導人員和工作人員,建立類似國家公務員的制度進行管理;國家公務員分為政務與業務兩類,凡進入業務類公務員隊伍,通過法定考試,公開競爭。
在制定《總體設想》的過程中,據鮑彤回憶,他曾提出省級黨政負責人在黨代會和人代會上通過競選產生的主張;據吳國光和吳偉回憶,還有人提過黨費自理的問題。這些雖然沒有寫入《總體設想》和十三大政治報告,但都可以證明,趙紫陽全面改革的方向是「去黨國化」,逐步改變「以黨治國」的現行體制。
確保道統與政統的所謂「全面改革」
從去年年底「在廣東視察工作時的講話」的「男兒論」重提「共產主義信念」,到「9號文件」批判普世價值,到「819講話」中的所謂「輿論鬥爭」、「亮劍」,再到《決定》重申「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可以說,貫穿其中的壹根「紅線」就是「重新意識形態化」。這是對八十年代以胡耀邦、習仲勛、萬里、胡啟立等人為主要代表的那壹屆中央書記處「去意識形態化」努力的反動。
中共十三大政治報告說:「改革的長遠目標,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備、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決定》提到了「法治中國」、「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社會發展活力」的目標,就是不談「高度民主」。十三大政治報告共有十二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十四大政治報告共有六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十五大政治報告共有五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十六大政治報告共有七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十七大政治報告共有五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十八大政治報告共有五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而《決定》僅有壹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這壹處是這麼說的:「全會決定把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用「協商民主」取代「選舉民主」,實際上是用「低度民主」、「補充民主」置換了「高度民主」、「主體民主」,完全消解了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這種缺少了政治體制改革的所謂「全面改革」,是名不副實的,純屬「掛羊頭,賣狗肉」。
被壹些人吹捧為《決定》最重要決策的,是成立兩個黨政不分的中央機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這顯然是壹個以黨代政的中央機構。十八屆三中全會後有體制內人士公開表示,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不需要修憲。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個機構與中央政法委沒有什麼兩樣,依然是壹個黨政不分的機構,壹個違反中共十三大所確定的政治體制改革基本原則與關鍵步驟的違憲機構。這些舉措,本質上都是在強化「以黨治國」的政治體制,是對旨在「去黨國化」的趙紫陽主持制定的《政治體制改革總體設想》和十三大政治報告的反動。
1980年10月25日,鄧小平同胡喬木、鄧力群談話時曾說:「我們不能實行以黨治國的辦法。」「無論是黨的組織還是黨員,都無權強制群眾接受妳的意見。黨的組織只能號召、吸引,用黨員的模範行動來影響群眾,而不能強制群眾接受黨的這個那個主張。要取消基層黨組織的壹切特權。不在這些問題上下決心進行改革,黨就會處在同群眾對立的位置。」「這個問題,國際上,比如波蘭提出來了,國內也提出來了。要真正想辦法改變。如果不改變,如果黨不善於領導,黨的各級組織很可能成為四化的障礙。」上述談話內容被胡喬木和鄧力群貪污,沒有收入《鄧小平文選》。1986年,鄧小平這個談話的完整版本曾作為黨內文件下發,成為趙紫陽改革的依據。「六四」以後,鄧小平改變了想法,在南巡講話中絕口不提政治體制改革,他不再把「以黨治國」的「過去那套」作為改革目標,而是用片面的經濟體制改革來維護和鞏固壹黨專政。《決定》繼承的正是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開啟的「片面改革」路線,而與八十年代的全面改革沒有神馬關係。
如果說習近平只是繼承了鄧小平,那是不夠的。中共十八大以來,當局壹直致力於打造由毛澤東、鄧小平、習近平「三位壹體」的新「正統性」,其道統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其政統是以黨治國、壹黨專政。這裏的毛是1957年的毛,這裏的鄧是1992年的鄧。無論是認為習在向1966年的毛回歸,還是認為習在向1980或1986年的鄧回歸,都是左右派各自的臆想。
1957年毛澤東反右派,導致了「大躍進—大飢荒」和「文革」兩次浩劫。1992年鄧小平搞「片面改革」,雖然在經濟上獲得了高速增長,卻造成了權貴資本主義的種種弊端。這兩條老路都是走不通的。把專制、特權、不公正、不平等結合在壹起,就更是錯上加錯。如果真要解決民怨已深的當前種種問題,就必須回到八十年代全面改革的出發點,走出壹條新路,也就是憲政民主、市場經濟、公民社會、多元文化的當代文明之路。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共十三大政治報告的起草人鮑彤看了《決定》后說,雖然號稱「全面深化改革」,但是「政治改革」的骨架沒有了。也有人交口稱讚道:《決定》的問世,是「胡趙體制再現」,「八十年代改革再現」。筆者認為,《決定》雖然使用了「全面改革」的辭藻,但已經背叛了八十年代胡趙改革的精神實質。
去意識形態化:胡耀邦的全面改革
中共領導人中最早講「全面改革」的是胡耀邦。八十年代頭幾年,中共意識形態的解釋權掌握在陳雲、胡喬木、鄧力群等「還原派」手中。中共十二大政治報告中,71次提「革命」,而僅有18次提「改革」。該報告將陳雲提出的「調整」放在「改革」的前面,還被胡喬木、鄧力群等人塞進了關於「以共產主義思想為核心」的大段論述。中共十二大后,胡耀邦率先突破「還原派」的精神牢籠,提出了「全面改革」思想。
1983年1月20日,胡耀邦在全國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作了題為《四化建設與改革問題》的報告。他說:「從十壹屆三中全會到十二大,我們黨是用什麼樣的壹個總的指導思想進行工作的呢?就是:撥亂反正。……如果說撥亂反正為現代化建設奠定了前提條件,那麼,改革——也就是破舊創新,必然為奪取現代化建設的勝利提供可靠保證。」「要搞四個現代化,必須進行壹系列的改革,沒有改革,就不可能實現四個現代化。改革要貫穿四個現代化的整個過程。」改革要「全面而系統地改」,「壹切戰線,壹切地區,壹切部門,壹切單位,都有改革的任務,都要破除陳舊的、妨礙我們前進的老框框、老套套、老作風,都要鉆研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創立新章法。」
胡耀邦「全面改革」思想的精髓就是「去意識形態化」。他說:「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們對世界的認識和改造能力。」「我們的思想要隨著歷史的發展而發展,凡屬符合人民利益和時代要求的新思想、新創造、新經驗,我們都應當吸取,凡屬不符合新的歷史任務和實踐要求的老框框、老套套、老作風,我們都應當敢於拋棄。」所謂老框框、老套套,就是那些妨礙改革的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舊教條。
胡喬木、鄧力群等人馬上抓住這點大做文章。胡喬木拒絕將胡耀邦的講話以黨的文件的形式全文發表或向下傳達,說講話全文沒有提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以此激怒鄧小平;還說全文與十二大沒有聯繫,有同十二大精神不相符合的地方——他所謂的十二大精神就是要宣傳共產主義。由於陳雲親自出面批評胡耀邦「否定『壹五』(第壹個五年計劃)」,「還原派」企圖借這個機會將胡耀邦趕下台,從而形成了壹次嚴重的黨內政治危機,後來還是鄧小平出來說「到此為止」、「胡趙格局不能變」,事情才告壹段落。
此後,周揚、王若水等人提出「反異化」,鄧朴方鼓吹「人道主義」,胡德平撰文《為自由鳴炮》,《青年論壇》發表胡平的《論言論自由》,胡啟立公開講「關於自由、民主、人道主義,人權等等,我們不能把這些口號的使用權都讓給資本主義國家。如果我們放棄了,全說這些是資本主義的,那麼,社會主義還剩下什麼呢」,都是將胡耀邦的「去意識形態化」推向深入。胡耀邦改革階段性勝利的壹個標誌,就是在1986年《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指導方針的決議》中,廢除了十二大政治報告中的「以共產主義思想為核心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提法。
去黨國化:趙紫陽的全面改革
在胡耀邦下台前,趙紫陽就受命主持制定《政治體制改革總體設想》,將建立「高度民主」確立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首要目標;胡耀邦下台後,趙紫陽接過了「全面改革」的旗幟,在十三大政治報告中宣布要「堅決推進全面改革」,這是第壹次在中共黨代會報告中提及「全面改革」。趙紫陽把政治體制改革作為全面改革的重點,並將《總體設想》的主要內容寫入了十三大政治報告。
十三大政治報告指出: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首先是黨政分開。黨政分開即黨政職能分開。劃清黨組織和國家政權的職能,保證政權組織充分發揮職能。黨應當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黨的領導是政治領導,即政治原則、政治方向、重大決策的領導和向國家政權機關推薦重要幹部。實行黨政分開的具體措施包括:各級黨委不再設立不在政府任職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專職書記、常委,撤銷黨的機構與政府機構重疊對口的部分,他們現在管理的行政事務轉由政府有關部門管理;撤銷政府各部門現有的黨組;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不處理法紀和政紀案件;落實屬地原則,現在由上級行政部門黨組織垂直領導的企事業單位的黨組織,改由所在地方黨委領導;企事業黨組織不再對本單位實行「壹元化」領導;改變「黨管幹部」的現狀,建立科學的分類管理體制,黨組織的領導人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由各級黨委管理,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國家權力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領導人員和工作人員,建立類似國家公務員的制度進行管理;國家公務員分為政務與業務兩類,凡進入業務類公務員隊伍,通過法定考試,公開競爭。
在制定《總體設想》的過程中,據鮑彤回憶,他曾提出省級黨政負責人在黨代會和人代會上通過競選產生的主張;據吳國光和吳偉回憶,還有人提過黨費自理的問題。這些雖然沒有寫入《總體設想》和十三大政治報告,但都可以證明,趙紫陽全面改革的方向是「去黨國化」,逐步改變「以黨治國」的現行體制。
確保道統與政統的所謂「全面改革」
從去年年底「在廣東視察工作時的講話」的「男兒論」重提「共產主義信念」,到「9號文件」批判普世價值,到「819講話」中的所謂「輿論鬥爭」、「亮劍」,再到《決定》重申「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可以說,貫穿其中的壹根「紅線」就是「重新意識形態化」。這是對八十年代以胡耀邦、習仲勛、萬里、胡啟立等人為主要代表的那壹屆中央書記處「去意識形態化」努力的反動。
中共十三大政治報告說:「改革的長遠目標,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備、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決定》提到了「法治中國」、「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社會發展活力」的目標,就是不談「高度民主」。十三大政治報告共有十二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十四大政治報告共有六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十五大政治報告共有五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十六大政治報告共有七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十七大政治報告共有五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十八大政治報告共有五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而《決定》僅有壹處提到「政治體制改革」。這壹處是這麼說的:「全會決定把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用「協商民主」取代「選舉民主」,實際上是用「低度民主」、「補充民主」置換了「高度民主」、「主體民主」,完全消解了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這種缺少了政治體制改革的所謂「全面改革」,是名不副實的,純屬「掛羊頭,賣狗肉」。
被壹些人吹捧為《決定》最重要決策的,是成立兩個黨政不分的中央機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這顯然是壹個以黨代政的中央機構。十八屆三中全會後有體制內人士公開表示,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不需要修憲。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個機構與中央政法委沒有什麼兩樣,依然是壹個黨政不分的機構,壹個違反中共十三大所確定的政治體制改革基本原則與關鍵步驟的違憲機構。這些舉措,本質上都是在強化「以黨治國」的政治體制,是對旨在「去黨國化」的趙紫陽主持制定的《政治體制改革總體設想》和十三大政治報告的反動。
1980年10月25日,鄧小平同胡喬木、鄧力群談話時曾說:「我們不能實行以黨治國的辦法。」「無論是黨的組織還是黨員,都無權強制群眾接受妳的意見。黨的組織只能號召、吸引,用黨員的模範行動來影響群眾,而不能強制群眾接受黨的這個那個主張。要取消基層黨組織的壹切特權。不在這些問題上下決心進行改革,黨就會處在同群眾對立的位置。」「這個問題,國際上,比如波蘭提出來了,國內也提出來了。要真正想辦法改變。如果不改變,如果黨不善於領導,黨的各級組織很可能成為四化的障礙。」上述談話內容被胡喬木和鄧力群貪污,沒有收入《鄧小平文選》。1986年,鄧小平這個談話的完整版本曾作為黨內文件下發,成為趙紫陽改革的依據。「六四」以後,鄧小平改變了想法,在南巡講話中絕口不提政治體制改革,他不再把「以黨治國」的「過去那套」作為改革目標,而是用片面的經濟體制改革來維護和鞏固壹黨專政。《決定》繼承的正是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開啟的「片面改革」路線,而與八十年代的全面改革沒有神馬關係。
如果說習近平只是繼承了鄧小平,那是不夠的。中共十八大以來,當局壹直致力於打造由毛澤東、鄧小平、習近平「三位壹體」的新「正統性」,其道統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其政統是以黨治國、壹黨專政。這裏的毛是1957年的毛,這裏的鄧是1992年的鄧。無論是認為習在向1966年的毛回歸,還是認為習在向1980或1986年的鄧回歸,都是左右派各自的臆想。
1957年毛澤東反右派,導致了「大躍進—大飢荒」和「文革」兩次浩劫。1992年鄧小平搞「片面改革」,雖然在經濟上獲得了高速增長,卻造成了權貴資本主義的種種弊端。這兩條老路都是走不通的。把專制、特權、不公正、不平等結合在壹起,就更是錯上加錯。如果真要解決民怨已深的當前種種問題,就必須回到八十年代全面改革的出發點,走出壹條新路,也就是憲政民主、市場經濟、公民社會、多元文化的當代文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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