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余樟法):林樟旺案近況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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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一梟(余樟法):林樟旺案近況通報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4月27日

   林樟旺案近況通報

   

   林樟旺案曠日持久,上訴至今尚無結果,因不斷有海內外朋友和網友詢問有關情況,特公開彙報如下:二00五年十月一日,林樟旺案當事人林樟法、梅善良、毛根壽三人因不服龍泉市法院一審枉判,委託本案辨護人陳冰先生(廣西中企聯知識產權事務所首席法律顧問)全權代理,上訴至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至今尚未審結。據了解,本案不開庭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審結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法庭已超過兩個半月,嚴重逾期。此案罪與非罪界限非常清晰,但幕後「工作」 似乎錯綜複雜,請林案各位辨護律師、各法律援助團「團員」及關注此案的廣大熱心人士拭目以待,稍安勿躁。

   

   按原來約定,等此案結束,當從林案文章作者中選出「龍泉十八劍」,制劍相贈,以踐前言,以酬高義!

   

   又,在《梟鳴虎穴,劍嘯龍泉----林樟旺案初審漫記》中我提到,「在林案最撲朔迷離我最困難憂慮的時候,在其他律師對我聞風而避敬而遠之或心懷疑忌欲助又退的時候,是張星水、高智晟兩位給予我至誠的鼓勱、指點、支持,概然樂助」,多位友人問及「對我聞風而避敬而遠之心懷疑忌的其他律師」究有何指。情況是這樣的:「案」發之後,我與浙江某友談及,友人表示要代我聯繫兩個當地律師,不果。後來友人告訴我,先後聯繫的兩個律師,因震於梟名,都「考慮考慮再說」而予以婉拒了。特此公開說明,以釋眾疑。

   

   2005-12-16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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