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余樟法):薛振標:從許萬平被判12年重刑看專制的黑惡陰毒!(東海一梟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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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一梟(余樟法):薛振標:從許萬平被判12年重刑看專制的黑惡陰毒!(東海一梟附言)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4月27日

   薛振標:從許萬平被判12年重刑看專制的黑惡陰毒!(東海一梟附言)

   

   

   東海一梟附言:

   我對許萬平被重判的前後經過有所了解。我的同道好友薛根標俠肝義膽熱心腸,對許案非常關注,曾親赴四川為許萬平斡旋,回來后告訴我當地辨護律師的意見:他(許案辨護律師)與當地警方和法院的關係都不錯,像許萬平的事可大可小,定無罪也完全可以。只要民主人士不過多「參与」,海外媒體少報道許案,他就可以與警方疏通關係,爭取更好地解決許的問題。

   

   為了許萬平個人的安全和得到「從輕處理」,我與振標都認為不妨姑且略作妥協,採取對話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所以,日前驚悉許君萬平被重判12年,我確是極為心痛、訝異而又憤怒,有一種上當受騙之感!更為可惡可恨的是,至今不允許許萬平的家屬拿到判決書!許萬平被判「煽動顛覆國家安全罪」,究竟有何事實和依據,除了律師口頭上的「一面之詞」外,不得而知。曾寫了首小詩抒悶並抗議:又因思想成囚犯,慣見英華墮溷池。向小朝廷嗤小丑,為真豪傑賦真詩。我認為,「有關部門」在許案中的表現,是極為陰毒下流的,豈僅小丑而已?感謝薛振標君執筆為文,把一些內幕和真相披露出來。

   

   據悉許萬平君已上訴,懇望海內外同道和有關媒體關注許案,同時也希望四川有關當局尊重法律和憲法,維護人權和民意,公正公開實事求是地審案,不要繼續惡毒加害我民主志士,淪為與民為敵、罪不可恕的千古罪人!

   東海一梟2006-1-1

   

   薛振標:從許萬平被判12年重刑看專制的黑惡陰毒!

   2005年11月2日我懷著對許萬平的欽佩之情到重慶了解他的案件。由於警方不准許萬平家屬聘請外地律師,重慶豐航律師事務所劉翔律師主動請纓擔任許萬平的辯護律師(據他本人介紹),當時劉律師很抱怨民運界的朋友在國外媒體說他是當局指定的,我說是否指定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否能為許萬平做最大的努力,使許免受迫害,我們的朋友如有不當之處,希望他看在大家共同關心許萬平的這個份上予以諒解。由於當局不肯把起訴書交給家屬,我們無法看到起訴書上的內容。但劉翔律師可以看到,據他說指控許萬平犯罪的證據主要是一些竊聽或拍攝的許萬平言行,及許萬平接受海外捐款的證據等,對這些證據的指控許萬平都予以否認,劉律師說像許萬平的這些事可大可小,說他無罪也完全可以。

   我問他個人的情況,他說自己是本地人,同警方和法院的關係都不錯;問他有沒有把握通過對話協商的方式把問題解決,他要我們必須不向海外媒體報道許萬平的事,他可以幫我們去同警方疏通關係,爭取更好地解決許的問題。當時我們首先考慮到的是許萬平的安全,因為民運不是黑社會組織,加入和退出民運都是自由的,民運並沒有像某黨那樣要求每個加入的人宣誓終身為它效忠,一旦退出就會受到懲罰,也沒有搞地下恐怖行動,所有的行動都是公開的光明磊落的,正如重慶老民運鄧煥武先生說的一樣,公開的力量才是最大的。我認為只要許萬平能平安釋放,我們作些讓步是完全值得的。民間和政府之間應該通過和平理性的對話協商來解決問題,而不是不斷地製造矛盾和衝突來破壞社會的和諧和穩定。我向劉律師表達了我們的善意,希望他轉告給當局,同時對劉律師的要求表示理解,因此我們也完全答應了下來,家屬還答應,許萬平出來后不再讓他從事民運方面的事,這樣做雖然對民運事業來說少了許萬平是一大損失,但我們民主人士在道義上首先考慮的應該是以人為本,我們當時就把這個意見通過許萬平的家屬轉告給了國內外的民運朋友及海外媒體,他們都很理解和支持,雖有些朋友也很擔心我們的善意不會被重慶當局理解,但也完全尊重我們的決定。在許萬平的案件開庭後有美國之音,自由亞洲,大紀元等等海外媒體不斷的關注和採訪,但聽了我們的要求后,一直到判決結果出來幾乎都沒作進一步的報道,這一切使人們看到了國內外民主人士和海外媒體的責任感和以人為本的情懷,這同某黨對待自新或退黨的同志進行殘酷鬥爭和無情的打擊形成了一個鮮明的對照。

   我回南寧后,也同南寧的國保進行了坦誠的交流,希望通過他們把我們的善意轉告給重慶當局,希望以對話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以實現胡錦濤主席提出的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南寧國保也肯定了我們的善意,他們也答應幫我轉告,後來南寧國保告訴我許的事已進入法律渠道了,他們也無能為力了。

   前幾天,我打電話給趙昕先生談起許萬平的事,他預測不樂觀,而我還沉迷在樂觀之中。直到接到北京的朋友來電話說許萬平被重判12年,這對我來說簡直是晴天霹靂!我打電話給陳賢英女士馬上得到了證實,而她正在回重慶的路上,我邀她來南寧詳細了解情況后,想幫她請律師看看許萬平的判決書再繼續走法律的渠道,但重慶當局不許劉律師把判決書交給家屬,陳賢英不得不立即趕回重慶,但她至今仍然拿不到許萬平的判決書。

   一個被重判12年的人,他的家屬不但拿不到檢察院的起訴書,竟然連判決書都拿不到!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世道?重慶當局在誣陷許萬平販毒被國際社會揭穿后,現在惱羞成怒不得不露出猙獰醜惡的本面目,給許萬平來一個「煽動顛覆國家安全罪」,來一個秘密審判。

   每一個有良知的中國人都應該明白,這不僅僅是許萬平一個人的悲劇!也不僅僅是民運人士的悲劇,這是全中國人民的悲劇!重慶當局公然踐踏共和國法律尊嚴的惡行今天可以用來對待許萬平,誰又能保證明天自己就不是下一個許萬平?每一個還有良知的中共黨內當權者你們應該明白,許萬平的悲劇就是彭德懷、劉少奇等中共黨內人士的悲劇的重演!解救許萬平不僅僅是解救一個民運人士,是在解救每一個中共當權者你們自己!每一個仍在繼續作惡的獨裁分子――回頭是岸!你們今天可以秘密審判許萬平,當前政權下你們如果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未來的民主政府必將審判你!但你們可以放心的是絕對不會秘密審判,會像二戰後審判法西施戰犯一樣審判你!會像伊拉克政府審判獨裁者薩達姆一樣審判你!那是絕對公開的!

   重慶當局――回頭是岸!隨著許萬平的上訴,二審即將開始,希望當局能順世界民主之大潮,立即釋放許萬平,做中國民主事業的功臣,不要做民主事業的罪人!

   

   薛振標

   2006年元月一日于廣西南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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