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汪精衛案翻不得!-------關於汪氏評論及爭鳴的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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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一梟:汪精衛案翻不得!-------關於汪氏評論及爭鳴的小結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4月27日

   汪精衛案翻不得!-------關於汪氏評論及爭鳴的小結

   

   面對戰爭,歷代王朝一般會分為主戰主和兩大派,面對汪精衛,專家學者網友梟友也分為肯定否定兩大派。肯定派有林思雲、老梟、茅于軾、黨治國、李對龍等。茅老在《照顧百姓的利害與忠君愛國》中表明了民眾重於君國的觀點,認為應用這樣的一個新的觀點、原則和道德標準去觀照歷史現象衡量人物功罪;林思雲則根據中日各種比較真實的資料,作了一篇《真實的汪精衛》,澄清了許多史實,還原了汪氏真貌,從中可見汪氏謀和而非降、議和而非叛,以客觀事實印證汪氏的愛民救國之苦心。

   

   老梟因讀汪氏詩詞遺書及相關材料,大起敬仰之心,乃結合汪精衛其詩其文其事其行,對汪氏一生進行嚴密深入的邏輯分析,再結合其妻其部屬同道及當時一些大文化人對他的評價論斷,從汪精衛身上發掘出一種貫穿其一生的汪精衛精神:反對專制的革命精神、民生至上的愛民精神、無私無畏的奮鬥精神、視死如歸犧牲精神、忍辱負重的奉獻精神、勇於擔當的聖賢精神等等,撰成《還我汪精衛》等系列梟文。

   

   後人對汪精衛"投敵"原因的很多分析,或認為是汪懦弱自卑性格和民族失敗主義發展的結果,或認為汪缺乏民族骨氣,缺少"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精神,或認為企圖奪取國民黨的最高權力,或認為反共、媚日、對抗戰缺乏信心以及個人權力慾望的惡性發展等所致。參照汪精衛生平事迹和涵養,統統不合邏輯,盡為梟文所破!

   

   但汪氏內聖與外王、道德與事功未能兩全,作為爭議極大的歷史悲劇人物,不是一個可以普及的學習榜樣。對汪氏的推崇,應限於道德方面及個體層面,不宜推動在政治和社會層面為汪氏平反翻案。擔心出偏,曾轉發川歌兄批評我的公開信,以起"中和"作用。進一步精思之後,自認為還有專文糾偏的必要。汪精衛身上牽涉到一系列重大原則問題,值得我們深入思考,但汪精衛公開平反不得,其曲線救國行為他人也學習不得,以免無意迎合了當前貶低民族英雄、平反漢奸降將之潮流,同時還有下例重大理由:

   

   首先,我信得過汪氏道德的高尚和救國的真誠,但願望與效果未必一致,道德與功業未成正比。古人云: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貧家無孝道,但對於歷史人物,論心更須論跡。汪氏一生行為,早年革命晚年和平,抗戰中前期主戰後來主和,都是為了民眾民族的利益,但無論為重慶政府贏得多大喘息、抗戰之機,為淪陷區民眾爭得多少生活、安全保障,他的和平運動對民心士氣的打擊亦是極為沉重的。正面效應理當考慮,負面作用焉能勿略?利弊功過如何,心跡相應多少,錯綜複雜,實所難言。汪氏晚年曲線救國的客觀實效多大程度上體現了主觀願望,需要根據各種可靠的史實資料進行詳細分析。由於涉及的史實太多,許多真相恐怕仍在中國絕秘檔案中甚至已被銷毀,這樣的工作遠不是我個人目前勝任得了的。

   

   所以我在《除卻精衛不是鳥!》中已指出:除卻巫山不是雲,除卻精衛不是鳥,汪精衛式的議和,古今中外只此一家,別無分店。汪精衛不是別人可以學、能夠學的。曲線救國之舉,縱然出發點是好的,效果後果亦甚堪虞,於民於國的功過禍福,殊為難言,其中分寸火候,把握極難!何況道德難證,動機難測,世間打著人民利益國家利益的旗幟謀取一己一黨之私的傢伙還少嗎!

   

   其次,佛法講當機說法,醫者講對症下藥,儒家講守經通權,講化成天下,這個"化"字,可深長思。關於汪氏的系列梟文,旨在澄清一些舊史實,提供一個新角度,讓一些文化人透過國共兩黨布下的迷障,對汪氏有一個較為客觀全面的認識,但陳義過高又公開討論,欲速則不達矣。當代中國是非不明、思想混亂、道德墮落、斯文掃地,都已達于極點,宣傳汪精衛精神,已不切時代之實,為汪精衛平反,更不當歷史之機。曲線救國,極易成為毫無"救國"之心、徒見"曲線"之跡的漢奸國賊的借口。

   

   能讓國者,儒家所讚美;立善立德,立君為眾,更是儒家所讚美。前者體現了一種高尚的道德修養,後者體現了選賢與能的政治理想。但是,宋宣公不將國傳其子而讓其弟,其弟亦不傳其子而返國兄之子,可謂能讓;衛人立晉, 衛宣公依民意而立,可謂賢者在位,《春秋》都認為不對,不可效法。《春秋》將社會分為"繼亂世"、"昇平世"和"大同世"三種形態,在"據亂世",君主和官員皆世襲;在"昇平世",只有君主可以世襲;在"大同世","天下為公",君主與官員都不能世襲。選賢與能的選舉制是太平制,不宜於春秋亂世實行,不然,會給亂臣賊子提供了惑民篡國、借公行私的借口,流弊所及,後患無窮,民無寧日,國無寧日。故《春秋》立嫡子繼承製,規定君位傳子不傳弟,立正不立賢,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同樣道理,汪精衛精神,目前完全沒有普及的可能和必要,不宜在普羅大眾中學習宣傳,只能與一二大德大儒于孤峰頂上書房之中參證,供極少數上根利智自勵自勉。在大同理想實現之前,汪精衛平反不得,驟然行之,汪氏真精神未能得到弘揚,反會造成思想混亂,產生導向錯誤,助長歷史研究和社會生活中的實用主義、機會主義、犬儒主義。太過超前,流弊不可勝言。

   

   公開平反汪氏,極易出現偏差甚至導向反面,極易被別有用心者利用或成為自甘墮落的遁詞,為那些向邪惡投降,與特權合污者提供了堂皇的名義。例如,某些體制內官員自稱為民為國忍辱負重,儼然是在"曲線救民"、"曲線反共"、"曲線求民主"。我要在此指出,沒有"引刀成一快"的精神,沒有汪氏一生種種行為的高潔仁義,就不具備"曲線救國"的資格。故汪精衛絕非現時官僚有的效仿對象,主客觀完全沒有可比性。

   

   對於當代中國而言,不論朝野人物,更重要的嚴夷夏之辨,嚴義利之辯,嚴王霸之辯,也就是在馬列主義與中華文化之間、民主大義與一黨私利之間、憲政王道與苛政霸道之間,作出正確的選擇。中國人"曲"得太普遍太太持久了,正直已成為稀有品格。現在需要的是"直"起脊樑來,直行正道、直節勁氣、直言讜議、直線救民、直線救己、直線民主。有人以"愛其死以有待也,養其身以有為也"相勸,我告訴他,這話聖人可以說,我輩不可以說,沒資格。這麼說,等於避凶怕禍,逃避自己的歷史和文化責任。

   

   最後,汪氏政權特務橫行,暗殺成風,這一點特別令人厭惡。這固然是國民黨政府的老毛病(汪氏自己兩遭暗殺,深受暗殺之風的毒害),蔣氏政府有以啟之,非汪氏初衷,但汪氏作為汪政府最高領導,負有推卸不了的責任。我為汪辨誣時很不應該地忽略了這一大疵。

   

   綜上所述,汪精衛問題目前還不宜公開討論,更不宜進行政治性社會性平反。我愛屋及烏,崇之太過,強為之辨,徒增混亂,實乃世智未圓所致。孔子反對片面極端,認為"過猶不及",認為舜之所以是大知(通智),除了好問好察隱惡揚善外,主要是靠"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的中庸之道。衡以聖言,實深慚惶。

   

   此文糾偏,主要是出於上述"技術"層面的考慮,又主要是針對《還我汪精衛!》中這段話:"將潑在汪精衛身上的污泥濁水加以清洗,還先生一個公道,還歷史一個公正,從而恢復歷史中的正義,現在是時候了。把真實的汪精衛還給我,還給歷史,還給中國!"我不應該如此疾呼也。當然,略糾"局部"、"技術"之偏,並不影響我整體上對汪精衛內在道德精神的崇敬。我堅信,汪氏先主戰後主和,側重點不同,出發點都是國民和國家的利益,其主觀上救亡圖存的真誠性無可置疑,如李對龍《汪精衛"任偽"評議》中所說:誓死衛國的將士值得敬重,忍辱負重的汪精衛同樣值得敬重!

   

   還需說明的是,愚眾的好惡可以不予理睬,朋友言之成理的意見則必須尊重。針對汪精衛問題,茅于軾、黨治國、川歌、草根、心魔、憨豆、白草、夏雨、陳冰、振標等都提出過很有價值和深度的意見,不論支持或反對,於我都大有裨益。世道大衰,師友之風頹然不振已久,諸君直言,不愧益友,何幸如之?特此鳴謝。

   

   但對於那種高踞道德法庭,上綱上線地戴我以漢奸、走狗之類高帽者,則令我齒冷。就算有人為歷史上的某個真漢奸如秦檜之流辨解,也不過是"撫哭叛徒的弔客",最多"認識糊塗"犯了"思想錯誤",一般情況下與道德人格無涉,更非賣國求榮,何況我老梟?別說賣國,便是真的要我自污名節"曲線救國",我也絕對干不來,就是死,名頭是不肯壞的!我泡妞也好罵黨也好,從來是直來直去!

   

   我說過,對汪氏有關史實和動機的判斷可以見仁見智,在對國奸民賊的痛恨上,我與罵汪者是一致的。但歷史上的漢奸走狗固然該罵,中共這個近在眼前有史以來最大的漢奸賣國組織以及滿長街滿高台熙熙攘攘的中共走狗,更該罵!如果對後者視若無睹,僅將滿腔義憤撒向"兆銘門下走狗",這類猛人勇敢得也未免太狡猾了,哼哼!

   2006-4-17東海一梟

   首發2006、4.17《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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