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彪
滕彪
滕彪(1973年8月2日-),生於吉林省樺甸市,人權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講師,北京興善研究所所長,獨立中文筆會會員,公盟研究員。
簡歷
1980-1985年就讀於樺甸市光輝小學。
1985-1988年就讀於樺甸二中。
1988-1991年就讀於樺甸四中。
1991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在石家莊陸軍學院軍訓一年。
2002年底在北京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3年起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師,講授法理學、法律語言學、法律與文學、法律社會學。
2003年至2008年為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2007年下半年為耶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2012年9月起為香港中文大學人權與公義研究中心訪問學者。
活動
2003年5月的“三博士”上書事件中,滕彪首次走入公眾視野。那一年,大學畢業生孫志剛在廣州收容站被毆打致死。之後,滕彪與北大博士期間的同學許志永、俞江聯名致書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進行違憲審查,廢除收容遣送制度,對廢止該辦法起了推動作用[1]。同年10月,滕彪和許志永、俞江、張星水共同創辦了公益性民間組織“陽光憲道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簡稱“陽光憲政”)。同年12月4月,滕彪、許志永、俞江被中央電視台和司法部全國普法辦選為“200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2]
2004年1月,與范亞峰、許志永、秋風、王怡等法律學者共同起草完成了《完善我國憲法人權保護條款的建議》,提出了全面修改我國憲法人權保護條款使之形成了一個完整的人權保護體系的建議。[3]
2004年,北大一塌糊塗bbs被當局關閉,組織聯名、撰寫法律意見書,展開各種呼籲和抗議活動。[4]
2005年,與高智晟、許志永、李和平、范亞峰等參与營救因代理陝北民營石油案而被以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逮捕的朱久虎律師。
2005年,與高智晟、范亞峰、張星水等參与蔡卓華案辯護。[5]
2005年,與郭玉閃、塗畢聲赴臨沂,與陳光誠一起調查當地的野蠻計劃生育事件,寫出《臨沂計劃生育調查手記》[6],在互聯網上發布,引起強烈反響。2011年,為慶祝陳光誠40歲生日,《臨沂計劃生育調查手記》英文版發布。[7]
2005年,陽光憲道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無法繼續在北京民政局註冊,改名為“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公盟),在北京工商局註冊。積极參与公盟的活動,為公盟主要成員。
2005年加入獨立中文筆會,為筆會法律顧問。
2005年,被《亞洲周刊》選為“2005年度亞洲風雲人物”,一同入選的還有高智晟、郭飛雄、許志永、李和平、陳光誠等其他十三名中國維權律師。[8]
2006年,陳光誠被捕,組織大批律師參与營救和辯護工作,此後一直密切關注陳光誠案。陳光誠被判刑4年3個月,出獄后被軟禁。2012年,陳光誠逃出家門,進入美國駐華使館,滕彪力勸陳光誠離開中國。([9]
2006年,參与奧美定事件法律維權。
2006年,為石家莊王博信仰自由案辯護律師之一。在與黎雄兵、李和平、鄔宏威等合寫的辯護詞《憲法至上、信仰自由》中,系統顛覆了當局對法輪功信仰者治罪的基礎。([10]
2006年,與浦志強律師一起代理王天成訴周葉中抄襲案。[11]
2007年3月,參加在巴黎舉行的第三屆世界反死刑大會。
2007年下半年,為耶魯大學中國法研究中心訪問學者。
2007年底,著名人權活動家胡佳被捕,積極展開營救工作。
2008年1月,準備從北京赴泰國參加國際會議時,護照被沒收。之後對北京邊防檢查站提起行政訴訟。([12]
2008年3月6日晚,被北京市安全部門綁架,秘密關押兩天兩夜。后寫出《我無法放棄》來記錄被關押期間的經歷。[13]
2008年6月,被北京市司法局註銷律師證。
2008年,參与北京維權律師推動北京律協的民主選舉。
2008年,在公盟參与三聚氰胺事件受害者的法律維權工作。
2008年12月,為零八憲章首批303名發起人之一。因此被中國政法大學停課。
2009年5月10日,在北京參与“八九民主運動20周年研討會”,參加者有錢理群、秦暉、周舵、徐友漁、莫之許、崔衛平、郝建、徐曉、梁曉燕、許醫農、張博樹等。[14]
2009年7月,民政局宣布取締公盟。7月29日許志永被捕,滕彪等人展開營救工作。
2010年6月,與許志永、王功權、黎雄兵、李方平、老虎廟發起“公民承諾”。[15]
2010年,介入瀋陽商販夏俊峰案,二審辯護詞在互聯網上流傳甚廣。[16]
2010年,代理唐吉田、劉巍律師被吊銷律師執照案。同案代理人還有張樹義教授和楊金柱律師。([17]
2010年3月,原公盟以“公民”為新組織機構名,繼續從事公益維權活動。“公民”由許志永、王功權、黎雄兵、滕彪、李方平發起成立,是以建立民主法治為目標,理性、建設性地推動法治和社會正義的公民自發的公益組織,“自由,公義,愛”為主旨的新公民精神的新公民運動。
2010年5月,創辦北京興善研究所,辦公室設在北京望京。為中國大陸首家也是迄今為止唯一一家以廢除死刑為宗旨的民間機構。滕彪參与冷國權案、甘錦華案、江西樂平案等死刑案件的辯護與申訴。
2011年,有人在互聯網上號召中國民眾集會以響應“茉莉花革命”,當局抓捕大量維權人士和活動家。2月19日滕彪被綁架,失蹤70天。被秘密關押期間,受到打耳光、剝奪睡眠等酷刑。其間最惡劣的一段時間,他“被剝奪洗澡的權利、被禁止唱歌、被禁止鍛練身體、被禁止寫作,並且從早晨六點到深夜12點,被要求直直地坐在地上,面對牆壁。之後又強行帶上手銬,一天24小時,持續了36天。”
被綁架后,被抄家,北京興善研究所辦公室被查封。但北京興善研究所繼續活動,並在2011年12月、2012年12月分別在河北赤城和廣東從化召開年會暨民間死刑存廢研討會。2013年完成《中國死刑觀察報告》[18],2013年6月,與劉衛國、梁小軍赴馬德里參加第五屆世界反死刑大會。
2012年10月起,受邀成為香港中文大學人權與公義研究中心訪問學者。
獲獎
格雷茲曼基金會社會成就獎(Gleitsman Foundation,2003年)
200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中央電視台,全國普法辦,2003年)
《亞洲周刊》亞洲風雲人物(共十四位中國律師,2005年)
法蘭西共和國人權獎(2007年)
美國民主基金會民主獎(2008年)
赫爾曼-哈米特獎(人權觀察,2010年)
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民主教育基金會,2011年)
捍衛宗教自由和法治勇氣獎 (對華援助協會,2012年7月24日)[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