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無為 » 2014年3月12日
楊璞,男,45歲左右,“六四”後因“放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90年11月26日從一監轉到二監,93年在二監服刑時查出雙腿患“骨結核”,走路需要借用拐杖,後送濱河醫院,94年離開二監去茶澱監獄的病號隊。後轉到延慶監獄服刑。由於他身體有病,無法參加體力勞動,因此一直沒能減刑。目前楊璞在延慶監獄服刑,餘刑尚有2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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