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由民主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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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自由民主黨

帖子無為 » 2014年3月18日

中國自由民主黨簡史



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北京、上海等地的大專院校的學生走上街頭,呼籲清除腐敗和實行民主。示威風潮迅速向全國蔓延,社會各界紛紛響應。到五、六月間,僅北京一地每天參加遊行、集會的人數就逾百萬之多。包括中共中央總書記趙紫陽在內的許多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全國人大代表也對民主運動深表同情,同意推行政治體制改革,並堅決反對鎮壓和秋後算賬。但是,當時握有黨政軍實權的鄧小平、李鵬、楊尚昆等人卻罔顧民意,秘密調動軍隊進入北京,製造了震驚中外的“六四血案”。一時間大批民主鬥士被捕入獄,有的慘遭殺害,另有許多人逃離祖國,流亡海外。面對這場曠世悲劇,許多愛國人士痛心疾首,重新尋找濟世救國之道。

鑒於群眾自發的和平請願運動缺乏有效的組織動員能力和政治經驗,根本無法與掌握國家機器的專制腐敗集團相抗衡的慘痛教訓,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以王炳章、陳厚琦、劉修才、王策、石和平、王建安、陳興宇、黃慈萍、謝田、楊建利、方能達、林偉、謝果成等為代表的一批知識精英匯聚在美國,成立了以“廢除一黨專制,建立民主政體﹔發展自由經濟﹔維護基本人權,維護社會公正”為宗旨的中國自由民主黨(簡稱“自民黨”)。中國自由民主黨主張“在多黨競爭的基礎上,通過自由公正的選舉,在中國建立並實行分權制衡的民主政體”,同時還主張“在專制暴政剝奪人民基本人權的情況下,人民有選擇廢除暴政的各種方式的權利。在人民受到專制壓迫的情況下,人民有反抗專制及自衛的權利”。經選舉,由中國民主團結聯盟和《中國之春》雜誌的創始人王炳章博士擔任中國自由民主黨的第一任主席。黨的領導成員還有林樵清、岳武、鄭源、倪育賢等。

一九九二年,中國自由民主黨首次發生分裂。自此,中國自由民主黨分裂成兩個部分。

一九九三年,中國自由民主黨在美國康州三福市召幵第三次代表大會。經前主席王炳章和代主席楊農等推薦,會議選舉王策博士擔任黨的中央委員會主席,楊農、鄭源擔任副主席,林樵清擔任秘書長,王涵萬擔任監委主任。領導成員中還有邵一夫、岳武、徐英朗等。

為了實現海外民運的團結和統一,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八日,王策主席率領中國自由民主黨代表團前往美國舊金山市,列席參加中國民主聯合陣線(簡稱“民聯陣”)第二次代表大會。會議結束時,雙方發表了“中國民聯陣-自民黨聲明”,決定組建一個新的組織—-“中國民主聯合陣線-中國自由民主黨”,王策主席、徐邦泰主席分別代表自民黨和民聯陣在聲明書上簽字。一九九六年三月,原民聯陣及自民黨的正副主席、理事、監委等十三人組成“民聯陣-自民黨觀摩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團”,赴台參訪。在訪台期間雙方達成協議,決定於一九九七年在紐約召幵“民聯陣-自民黨”的世界代表大會。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國民主聯合陣線-中國自由民主黨”在紐約大會上選舉產生了領導機構,王策擔任主席,伍凡、陳燕珠、鄭源擔任副主席,汪岷擔任監委主任,徐英朗、陳漢中、姜凱、楊小炎、陸耘、舒洋、公孫騰、紀紅等擔任監察委員,徐邦泰、郭平、王涵萬、王德耀、楊建利、黃奔、林樵清、熊焱、黃元璋、張偉欣、陳勁松、陳永明、田仲文、鍾衡、姚純、高沛其、趙晉、林才君、李力、岳武、顧堅明、陸永彤等擔任理事。代表大會確立中國民聯陣-自民黨的宗旨為“在中國結束一黨專政,建立民主政體,保護私有產權,發展市場經濟,保障基本人權,維護社會正義。落實社會福利制度”,並規定《中國之春》雜誌為機關刊物。但是,此後由於有關《中國之春》的經營權等問題在組織內部引起重大爭議,“中國自由民主黨-中國民主聯合陣線”在一九九八年五月澳門會議之後發生分裂,民聯陣單方面宣布脫離“中國民聯陣-自民黨”。汪岷擔任分裂后的民聯陣主席,王策則仍擔任原“中國民聯陣-自民黨”(實際為中國自由民主黨)主席。《中國之春》後來爆發貪污醜聞,社長徐邦泰被迫辭職。至二○○二年七月,台灣中斷資助,雜誌從此停刊。

一九九八年十月,王策主席以及李力、岳武等人經越南秘密進入中國活動。同年十一月二日,王策在杭州與中國民主黨創始人王有才會面時被捕,不久被當地法院以“偷越國境罪”和“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等罪名判刑四年。王策於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獲釋,后返回西班牙與家人團聚。

二○○二年六月,中國自由民主黨的創始人王炳章和岳武、張祺等人準備再度秘密回國活動和發展組織,卻不幸在中越邊境被捕。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各地營救王炳章大聯盟”在香港及澳門的成員劉山青、雷玉蓮、梁國英及吳國雄等入境深圳,呼籲釋放王炳章,遭到公安拘留,后被驅逐出境。三月十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和“組織恐怖活動罪”判處王炳章無期徒刑。二○○四年五月,美國眾議院通過議案,認為中國囚禁和審判王炳章的方式違反了聯合國人權宣言,敦促布希政府向中國施加壓力,要求立刻釋放王炳章。

在中國自由民主黨發生了一系列重大事件的同時,倪育賢自民黨也經歷了許多變故,並由於自行宣布與中國民主黨實行合併(或稱“融合”),採用同一綱領和方針,同時同地舉行兩黨代表大會,以及倪育賢自任中國民主黨主席,從而在海內外民運隊伍中引發爭議和衝突。一九九二年,倪育賢在紐約自行成立中國自由民主黨,自任中央委員會主席,導致黨的分裂。一九九五年,倪育賢組織了歡迎台灣李登輝總統訪美的活動。同年七月,倪育賢發表《“兩個中國”芻議》,呼籲破除“一個中國”的神話,建議台灣“國府”要跳出“一個中國”的陷阱。

二○○四年六月七日,倪育賢在紐約主持了自民黨的“第五次代表大會”。會議決定中國自由民主黨以“人的自由高於一切”為基本信念,制定黨的六大政綱,即“廢除一黨專制,建立民主政體,保障基本人權,維護社會公正,歸還人民財產,發展自由經濟”,以“廢除黨獨,再造共和,保衛人權,弘揚自由”為新的黨綱,爭取早日達成“還政於民,還產於民”兩大任務。會議確定倪育賢擔任中央委員會主席,曾傑森擔任副主席兼組織部長,潘晴擔任秘書長。

二○○五年初,倪育賢與執行主席陳明結合。由倪育賢負責理論,陳明負責基層組織,開創出一套在美國特殊的政治環境中,迅速發展隊伍的方法,使之在短期內隊伍明顯得到壯大。但是由於倪育賢長期以來的專製作風,在沒有得到黨內絕大多數幹部和黨員的同意,自行在二00六年八月十三日參与民主黨代表大會的選舉,並擔任了民主黨主席,嚴重破壞了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 自此,中國自由民主黨再次陷入了危機。二00七年三月,在沒有舉行黨內任何代表大會的前提下, 將黨主席轉讓給潘晴。自此中國自由民主黨的運作機制遭到了重大的破壞。

中國自由民主黨雖然面臨組織內部的種種危機,卻依舊努力尋求發展和壯大的契機。二○○七年五月,中國自由民主黨中占黨員人數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美國黨部決定在紐約召幵大會,由中央執行主任兼美國黨部主席陳明主持組織整頓工作,這一決定得到了原中央副主席鄭源、原監委主任王涵萬等反對倪育賢另立山頭的黨內元老人物的支持,因此,有望結束自一九九二年以來黨的長期分裂狀態,糾正黨的發展史上的一系列錯誤,重振旗鼓,使中國自由民主黨成為推動中國邁向民主和法治的一支生力軍。一九九一年,胡石根、康玉春、李海、安寧、王天成、王國齊、劉京生、陳青林、陳衛等在北京秘密成立中國自由民主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胡石根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二00八年七月,中國自由民主黨應黨內元老和新老骨幹建議和要求,在新形勢下為了更好的適應國內國外的蓬勃發展的維權運動並在此中能夠起到領導海內外民主運動的發展, 在紐約地區設立中國自由民主黨(海外)總部並通過總部委員會特別會議,推選陳明為全黨的執行主席,並推薦王炳章為本黨的名譽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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