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報社反映法官問題,是否侵犯了法院院長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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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報社反映法官問題,是否侵犯了法院院長隱私

帖子小瓶蓋 » 2018年11月9日

我向報社反映法官問題,是否侵犯了法院院長隱私

我是山東省金鄉縣居民康作民。2018年9月21日,南方都市報奧一網報料平台刊出了《史上最奇葩的經濟官司,你見過嗎(有圖有真相)》,(網址為http://baoliao.oeeee.com/index/show/id/167767.html),終於引起了金鄉縣法院的重視,11月5日,金鄉縣法院院長找到我,就報料中反映的問題和我進行了談話。但他卻隻字不提造假法官所應承擔的責任,反而說我侵犯了他的隱私。
9月21日,南方都市報奧一網報料平台報料了發生在我身上的一件蹊蹺案件:山東省金鄉縣法院法官僅憑一張偽造的欠條瞞著被告就開庭;案子審了5個月後竟然才收到原告的起訴書;法院給當事人「送」開庭通知的時間,竟然是在開庭審理了近10個月後;更蹊蹺的是,法院審的是王老五,最後判承擔責任的卻是王老五的弟弟王老六。金鄉縣法院審理的這起案件,堪稱史上最奇葩的經濟官司!
11月4日,金鄉縣法院工作人員給我打來電話,讓我第二天去法院「好好談談」。11月5日上午,我趕到金鄉縣法院,接待我的是該院的張副院長和曹庭長、翟庭長兩位庭長。一見面,三人就讓我「把網上的帖子(指的是奧一網上的報料)撤下來」,我問為什麼要撤,三人說我的帖子反映的內容失實。我說,這個報料反映的都是事實,況且內容我都已經用簡訊發給了法院院長邵繼軍,請他審閱確認,他對帖子所反映的事實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有簡訊截圖為證。對我的回答,三人未置可否。
一會兒,邵繼軍院長趕來,說他對我反映的問題「很重視」,仍要求我「把網上的帖子撤下來」。我說:「我發在奧一網上的報料內容都是事實,而且全部內容都已經用簡訊發給了你,請你審閱確認過了,既然你也認可我反映的都是事實,憑什麼讓我撤帖子?」我讓他把我帖子中他認為「不實」的地方指出來,邵繼軍院長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說我帖子中提到「法官勾結社會人員造假」用詞不當。我回答:「兩份本應由由我本人簽收的《送達回證》,上面的兩份我的簽名都是偽造的。誰有在法律材料上偽造簽名的權力?只有法官!這些難道還不能證明『法官勾結社會人員造假』嗎!何況,我以前發給你的簡訊中就提到了『法官勾結社會人員造假』的內容,你當時也沒有提出反對意見。」邵繼軍院長又轉而說,帖子中反映「康作民給邵繼軍院長打電話,邵院長不接。發簡訊,邵院長不回。去法院要求見邵院長當面詢問情況,邵院長拒不接見。」的內容不屬實,「誰說我拒不接見你?我不是見你了嗎?今天我已經是第三次和你見面了。」我說:「我給你打電話你不接,發簡訊你不回,難道不是事實?在一年多的時間里,我先後幾十次要求當面向你反映問題,包括今天在內,你才是第三次見我,我說的不對嗎?」邵繼軍院長又說,我在帖子中提到他的名字,侵犯了他的隱私權。我問他如何追究造假法官的責任,邵院長也沒有明確表態。
離開了金鄉縣法院,想起邵繼軍院長說的我侵犯了他的隱私權,我也有些擔心。縣法院院長可是副縣級領導,在縣城裡屬於了不起的大人物,我得罪了他,以後會不會遭到報復?會不會像前段時期的鴻茅藥酒事件一樣,讓人找個理由把我抓起來?從金鄉縣法院製造出這起漏洞百出的荒唐案件,而且至今無人擔責來說,我的擔心還真不是多餘的。但我更願相信邵繼軍院長會通過法律途徑把我起訴到法院,如果真是那樣,我真誠地邀請全國各地的媒體來報道這件事,並捎帶著把我遇到的這件漏洞百出的荒唐案件報道一下。我仔細想了想,自己一輩子老老實實,也沒有什麼仇人,我已告訴親朋好友並在此向世人宣告:萬一我有什麼不測,與此案有關的人員包括金鄉縣法院的法官有重大嫌疑!
同時,我也想向各位網友特別是法律界人士請教一下:在此案中,我說「法官勾結社會人員造假」是否屬於用詞不當?
另外,金鄉縣法院邵繼軍院長說我侵犯了他的隱私權,我想請教各位網友:我只是實事求是地反映自己的遭遇,文中不可避免地要提到法院院長的名字,說的也都是院長的公務行為,說的全部是院長都認可的事實,我既沒有捏造事實誹謗污衊,也沒有使用侮辱性語言,更沒有散布他人隱私,這算不算侵犯他的隱私權?



附:
南方都市報奧一網報料平台《史上最奇葩的經濟官司,你見過嗎(有圖有真相)》,(網址為http://baoliao.oeeee.com/index/show/id/167767.html),報料內容大意為:
近日,在山東省金鄉縣發生了一件舉世罕見的蹊蹺案件:法官僅憑一張偽造的欠條瞞著被告就開庭;案子審了5個月後竟然才收到原告的起訴書;法院給當事人「送」開庭通知的時間,竟然是在開庭審理了近10個月後;更蹊蹺的是,法院審的是王老五,最後判承擔責任的卻是王老五的弟弟王老六。金鄉縣法院審理的這起案件,堪稱史上最奇葩的經濟官司!
2017年,金鄉縣居民康作民突然接到金鄉縣法院的電話,說因為他拒不執行法院10年前的判決,長期欠款不還,法院把他銀行卡中的95000多元存款划走了。康作民一聽就懵了,因為他從來不知道自己在10年前有這樣一場官司。他急忙趕到金鄉縣法院,發現自己竟莫名陷入一樁「葫蘆案」中。
康作民攤上的這場官司案情很簡單:金鄉縣居民張三借了李四的35000元錢,由康作民和王老五做擔保。以後因張三不還錢,李四就把張三和兩名擔保人康作民、王老五告到金鄉縣法院,法院於2007年判決張三還錢及利息,康作民和王老五的弟弟王老六負連帶清償責任(請注意,判決書中被告由「王老五」莫名其妙地變成了「王老六」)。可問題是,康作民自始至終都不知道有這場官司;康作民雖然和張三、李四、王老五都認識,卻並沒有當過借款擔保人,更沒有在所謂的「欠條」上籤過字或留下指紋;康作民既沒有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書,也沒有收到法院的判決書,10年來法院也從來沒有找他催討過欠款。
康作民到金鄉縣法院檔案室查看了存檔的案卷,找到了法院據以判決的「欠條」,發現上面擔保人「康作民」的簽名是偽造的!兩份本應由由康作民本人簽收的《送達回證》,一份送開庭傳票的,一份送判決書的,上面都有「康作民」的簽名,可這兩份簽名也都是偽造的。
在法院存檔的案卷中,李四提交起訴書的日期是2007年5月26日,而金鄉縣法院《第一審普通程序開庭筆錄》記錄的開庭時間是2006年12月12日,送達開庭的《送達回證》上寫的簽字日期是2007年10月15日——也就是說,法院在接到起訴書前5個月就開庭審理了,在開庭審理近10個月後才給被告「送」開庭通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更荒唐的是,法院開庭時除了原告李四到庭外,三名被告都沒到庭,法院判決的唯一依據就是一份偽造了簽名、並且沒有經過被告質證真偽的欠條。
更離奇的是,李四告的另外一名擔保人是王老五,開庭筆錄中也寫的清清楚楚,這名被告是王老五,而在判決書中,這名被告卻在沒有任何說明的情況下,莫名其妙地變成了王老五的弟弟王老六!如此漏洞百出枉法胡判的判決,簡直是天下奇聞!而金鄉縣法院執行庭在未通知康作民的情況下,就把康作民銀行卡中的95000多元存款划走,並在近10天後才通知康作民,在執法程序上也是違法的。
康作民隨後寫出書面材料,要求金鄉縣法院撤銷這份漏洞百出的荒唐判決,退還被非法划走的95000元存款。他多次找到金鄉縣法院,竟沒有一個部門接收他的材料。他提出找法院院長或分管副院長反映情況,工作人員不但不讓進門,反而出動幾名法警把他趕出了法院。康作民費盡周折才打聽到了審判此案的法官和法院院長的電話,可審判此案的法官卻說,自己「判的不會錯,如果不服可以上訴」——上訴期只有15天,法官卻讓康作民在案件生效10年後去上訴,這不是故意坑人嗎!康作民又打通了法院院長的電話,院長竟說「誰判的案子你找誰去」,康作民只好用快遞把材料寄給法院院長,法院院長竟然拒收快遞。
莫名攤上的這起荒唐至極的「葫蘆案」給康作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擾,就連很多親友也懷疑他確實是給人做擔保了,責怪他「交友不慎」。一年多來,康作民為證實自己的清白四處奔波,找了當地多個部門一直沒有迴音,以後經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欠條上「康作民」的簽名不是康作民本人簽的,而是他人偽造的。康作民隨後又多次找到金鄉縣法院,要求追究造假和枉法胡判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可法院卻只讓康作民提起再審;康作民要求見院長反映情況,院長卻一直拒絕和他見面。
經過多次波折后,2018年9月3日,金鄉縣法院終於做出了再審判決:糾正了原判決書中康作民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判決,免除了康作民的擔保責任。但對於康作民提出的「恢複名譽、賠禮道歉、賠償因此而造成的誤工費、交通費、精神傷害費及其他費用」「追究枉法、偽造當事人的法律責任」等請求事項隻字不提。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法院只是退回了非法划走的康作民銀行卡中95000元存款,法院非法扣留了8個多月,竟然連利息費也分文未退。當康作民向法官提出質疑時,法官竟反問他:「已經把你的錢退給你了,你還想怎麼樣?」
兩份本應由由康作民本人簽收的《送達回證》,一份送開庭傳票的,一份送判決書的,上面的兩份「康作民」的簽名都是偽造的。誰有在法律材料上偽造簽名的權力?只有法官!現在事情真相已經很清楚了:金鄉縣人民法院的個別法官在兩份法院的《送達回執》上偽造康作民的簽名,製造了這起冤案,詐騙了近10萬元!康作民實在沒有辦法,只能把自己的遭遇發到網上,希望廣大網友們給評評理:假如你突然遇到了這種事,法官勾結社會人員造假把你銀行卡上的存款划走了,你該怎麼辦?法官知法犯法,在法律材料上造假詐騙,就不該負法律責任嗎?!
(為了表述方便,文中張三、李四、王老五、王老六均為化名。除再審判決書的內容外,以上內容已於2018年1月16日通過簡訊發送給山東省金鄉縣法院院長邵繼軍,請他審閱並對文中內容真實性進行確認,邵繼軍院長沒有對內容的真實性提出任何異議,對帖子中所反映的事實都認可,只是勸康作民先不要發帖,說法院會儘快研究處理。如今又半年多的時間過去了,對造假詐騙的法官,法院仍沒調查處理。康作民給邵繼軍院長打電話,邵院長不接。發簡訊,邵院長不回。去法院要求見邵院長當面詢問情況,邵院長拒不接見。康作民無奈,只好向新聞單位反映,並準備在網站和朋友圈發這個帖子,希望看到帖子的您廣為轉發,您的舉手之勞,就可能讓幾個枉法胡判魚肉百姓的黑心法官和其保護傘落馬。請幫助轉發的好心網友放心,文中所有內容均經過金鄉縣法院院長審閱確認,沒有任何虛假,有簡訊截圖為證。如有未經邵繼軍院長審閱認可的任何虛假內容,當事人康作民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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