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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出版社取消出版《李鵬“六四”日記》計劃(附答記者問)

2010年06月07日 11:00 PDF版 分享轉發

轉自: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聲明

根據相關機構提供的有關著作版權信息以及,本社原定2010年6月22日出版的《六四」日記》,由於版權原因,取消原出版計劃。謹向各界誠致歉意

香港

2010年6月19日

http://www.newcenturymc.com/

新世紀出版社就停止出版《李鵬六四日記》答記者問

問:剛剛聽到新世紀出版社由於版權原因停止發行《李鵬六四日記》,請問是什麽促使你們做出了這樣的決定?

答:一句話,是由於相關機構在出版之前提供的著作版權信息,根據香港的版權法,我們只能取消原出版計劃。

問:那麽您是不是指原作者,或是李鵬親自出來說版權不屬新世紀出版社呢?這是不是你說的所謂“相關機構提供的著作版權信息”呢?

答:至於說哪一個“機構”,什麽信息,我不便提供具體更詳細的情況。

問:其實人人都有版權可能有問題的感覺,那麽你們以前決定出版是如何考慮的呢?

答:決定出版,是這樣考慮的:首先,以前決定出版的時候不是,或者說還沒有成爲,一個法律問題。我們有理由相信,李鵬本人寫了這本書並且願意出版,但是他的出版權利被第三者,也就是中共中央,所剝奪了。法律是沒有規範在這樣的條件下出版社是否可以出版的。作爲一個獨立出版人,一方面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限定的界限;另一面是原作者本人的意願、當事人紀錄的史料價值、歷史意義和公衆的意願等等,因此選擇出版是很自然的,也是慎重的。

問:那麽現在,您說的上述條件都不具備了嗎?

答:以前的情況是:政治局禁止出版,作者本人必須遵守,因此這份材料很可能封存起來,永遠不見天日。決定出版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爲了打破這個死循環,就是説為了永不見天日“解套”。的確,有沒有風險呢?當然有,比如:如果原作者表示版權應歸其所有,表示沒有授權。這是出版以後最壞的一種可能性。其他可能性也存在,比如:當事人不表態等等。即使是最壞的可能性發生,“解套”的目的也是達到了,公衆得到一份歷史材料,而且是當事人出來認證的歷史材料。作爲代價,我們出版社可以道歉、停印、支付版稅等等,都是我們願意承受的。但是,自從媒體報道出現以後,情況發生了很多很多變化。遺憾的是一份由專家學者進行了仔細的研究,並且我們願意為之負責任的版本的正式出版機會已經喪失。

問:有人說你們這本書的原稿來歷不明,還有一些目前無法解釋的疑點,自己對這本書的真實性沒有把握,但要通過出書來驗證日記的真僞。這樣做有違出版職業操守。你對此有什麽看法?

答:我們要“通過出書來驗證日記的真僞”這種説法不準確。我們出書,就是説我們認爲日記是真的,並且願意爲此負責。但是由於這本書的複雜性,我們不能保證讀者會都能接受我們的觀點,同意材料的真實性。但正式出版以後,真正面向廣大讀者了,我們相信一些讀者的存疑也會逐漸消融。有人說:“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也是這個意思。

 (原載《世界日報》)



《李鵬日記》取消出版的背後

 

齊其器

 

              尚未出版已經轟動的《李鵬六四日記》,本來說是由新世紀出版社在六月二十二日推出的,可是,出版社出版人近日突然發表聲明,說由於有關機構提供的版權信息和香港出版法方面的考慮,取消了這本書的出版計劃,引起輿論愕然。這背後,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不妨猜想、分析一番。

              鮑朴的聲明中提到兩個因素:一個是香港版權法,一個是有關機構提供的版權信息。應該說,在香港辦出版社,又準備出版《李鵬六四日記》這本著作權真相併不完全清楚的書,鮑朴應該在決定出版之前就已經研究過香港出版法,那才是合情合理的。《信報》登載的鮑朴寫的出版前言,最後特意提到說,“本書出版以後,如為作者所證實,則關於版權的合法權益應歸屬作者本人。”這明顯就是一個例證。這等於說,只有在“有關機構”提供了相關的“版權信息”之後,出版社關於香港出版法問題的考慮,和出版人寫這個前言的時候的考慮不一樣了,所以取消了出版。所以,“有關機構”提供的“版權信息”,應該是促成出版社作出取消出版這個決定的關鍵。

              什麼“有關機構“呢?常識告訴我們,這不會是香港或其他什麼地方的什麼機構,應該是中國方面的什麼機構。具體什麼機構,我們難以猜到,但應該不會是一般的機構,而應該是權力機構。什麼樣的“版權信息”呢?唯一的可能,就是李鵬承認此書版權屬於他本人。這樣,如果李鵬沒有委託鮑朴出版,那鮑朴出版這本書就會有法律上的麻煩了。香港版權法的因素,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重新考慮了。

              這本書要出版的消息一公布,網上就出現了電子文本,輿論炒得相當熱。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當局,包括李鵬本人,肯定都很關注。中國當局肯定不想看到這本書出版,否則李鵬的書早就問世了。李鵬的態度呢,我們可以想見,應該是很尷尬。一個尷尬,就是書的出版者是鮑朴,趙紫陽政治秘書鮑彤的兒子,這等於說,李鵬的出版自由,要靠他自己的政治對頭來給予實現。再一個尷尬,可能更大,就是中央領導層很可能給他壓力:告訴你這書不能出,怎麼還拿到香港去出呢?這不是違反紀律嗎?也許李鵬可以辯解:不是我乾的,我怎麼可能讓鮑彤的兒子幫我出書?但辯解歸辯解,出書的事兒你怎麼辦?特別是正當這個關口,李鵬應該正在一心希望胡溫在十八大之前把兒子李小鵬安排到正部職位,父子倆都不願意惹這個麻煩。

              對付的辦法,可以有好幾種。最簡單的,就是發個聲明,否認這本書出自李鵬之手。不走這個捷徑,而是採取我們目前並不了解的辦法給出版商壓力,導致他因為版權考慮而不得不取消出版計劃,正是證明了這本書就是出自李鵬之手。看來,鮑朴所說的“本書出版以後,如為作者所證實“云云,現在變成了”本書出版之前,就為作者所證實“了。

寫到這裏,有朋友告訴我,何清漣的“推特”上,早在六月十五日(美國時間)就已經寫到:“昨晚得到關於李鵬日記最新消息:李鵬承認日記出自其手,但卻否認其想委託給鮑朴出版。現正在商談。”看來我們也不全是猜測了。

還好,現在有了網路,鮑朴那裡出書的消息一面世,大家就已經可以在網上讀到李鵬六四日記了。這就是說,不管新世紀出版社出不出這本書,公眾現在已經獲得了閱讀這本書的知情權。在這個意義上,李鵬、鮑朴和公眾都是贏家。李鵬寫了書,當然想出,可是原來出不了,經過新世紀出版社這麼一折騰,這書也就和大家見面了。鮑朴想出書,既為了保存歷史資料,也想確認作者,現在這兩個目的實際上都達到了。公眾贏在:關於天安門運動和六四屠殺的記憶被喚醒,並且多了一份材料來幫助了解歷史的真相。唯一的輸家,就是那些不想這本書面世,也就是不想讓公眾記得六四、了解歷史的人。前些天,網上頗有中共背景的論者,不加分析地就說這本書是偽造。現在,應該是李鵬,悄悄地、但是響亮地,打了他們一個耳光。

http://ncn.org/view.php?id=78533 

發文者:NCN 發布時間:6/19/2010 08:12:00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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