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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流:再不讓輿論監督貪污官員,中國將會自我爆炸!

2010年09月29日 1:15 PDF版 分享轉發

轉自:新世紀,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當前官民矛盾越來越大,官民對持越來越嚴重,縱觀各地群體事件的發生髮展,多是失地失房的普通百姓。他們上告無門,叫冤難伸,只能長年累月地上訪上訪,求得多補助幾個錢,有座避雨遮風的房子,但作為代表權貴利益的地方政府就是不給予解,存心要把老百姓逼上梁山。可老百姓無權無勢,兩手空空,誰敢反抗?只能用尋死的自焚來保護身家財產。去年有成都天回鎮唐姓女人當眾把自已燒死的慘劇,今又有江西撫州宜黃“9·10”自焚事件。一樁樁一件件觸目驚心,波及全球。據不完全統計,近3年來全國發生8起拆遷惡性事件,竟無一名地方官員的一把手受到黨紀國法的追究。成都天回鎮事件至今未得合理賠償,死者家屬仍在上告。

大概是在這一連串的悲劇的反抗面前,中央開始關注,不然禁聲多年的《人民日報》何以說出:“以身體當籌碼,用生命要權利,無奈的選擇,原因就在於諸種公力救濟方式的失效”。接著其它官媒也相繼說話: 新華社播發的《牢記拆遷悲劇發出的警示》中則強調,“暴力強拆甚至致人死亡事件屢屢發生,這是對人民權利的極大漠視和嚴重侵害,也是對法律精神的肆意踐踏。” 《鳳凰周刊》記者鄧飛根據前方記者和鍾家姐妹的反饋,在微博上直播了發生在昌北機場的圍堵戰。鍾如翠姐妹如何遇到“圍攻”,如何退入廁所堅守等情節全部呈現在網民面前。鄧飛說,這是電影《保持通話》的現實版。兩名女子被多人堵在機場的衛生間里,依靠手機和外界聯繫訴說她們的困境。

今天(9月20日)《》又發文說:“如何避免製造拆遷的“火藥桶”,從根本而言,還需儘快在法治軌道上,理順拆遷各方利益關係,明確政府職能和治理機制”。在輿論的密集關注下,江西撫州宜黃“9·10”拆遷自焚事件有了最新進展。縣委書記、縣長被立案調查,率隊拆遷的常務副縣長被免職。這真是大快人心,人心大快! 

在此之前的幾個月,國務院辦公廳曾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城鎮房屋拆遷立項前要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特別是被拆遷人的意見,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國土資源部更是一再發文,嚴禁各地方政府直接插手土地開發、拆遷。遺憾的是這些三令五申的明確禁令,都沒能化作一些地方的執行力、改變某些領導幹部的“土霸王思維”。 從“野蠻拆遷”到“暴力反抗”,由此引發的社會矛盾、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導火索,危及國家安全的命根子。

我認為要徹底解決這一問題,必須給予媒體充分的自由採訪和自由報道。“宜黃事件”之所以能迅速及時地的處理,就是輿論起了作用。沒有輿論的監督就沒有社會的公平公正,也沒有國家的安定團結。貪官污吏不怕紀委、不怕反貪局,不怕上級領導部,就是怕記者曝他們的光。要解決當前危及國家安全的問題,中央一定要開放輿論,准許百姓說話,准許民間力量查核貪官。如再禁言禁聲,不準媒體實施監督作用,毀滅執政權力的不是“國內外階級敵人”,而是打著共產黨旗號的各級貪官墨吏。

正如近日《人民日報》在一篇文章中說:從“野蠻拆遷”到“暴力反抗”,由此引發的社會矛盾、上訪和群體性事件,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導火索。對地方政府而言,要完成維護社會穩定的責任使命,必須能夠正確處理和應對這一矛盾衝突。一方面,要恪守職責本分,把堅持以人為本、維護公平正義放在首要位置,徹底切斷官商瓜葛的“強拆利益鏈”;另一方面,在處理拆遷糾紛時要時刻省察:對被拆遷人的利益考慮是否周詳,是否為其提供了公平順暢的利益訴求通道?決不能把民眾當對手,把維穩大局“地方化”乃至“個人化”,並以此排斥司法救濟、干預媒體監督。

諾貝爾獎獲得者斯蒂格利茨如是說:“在21世紀初期,影響世界最大的兩件事,一是新技術革命,二是中國的城市化。” 但不能因為“城市化”而葬送國家的安定。

發文者:NCN 發布時間:9/22/2010 04:00:0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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