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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仁華:李錄訪華與流亡人士回國情況

2010年10月02日 8:34 PDF版 分享轉發

轉自:新世紀,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圖為李錄1989年與柴玲、封叢德夫婦等在

要回國,得接受嚴苛、無理的條件,無一例外,許多人友因為堅守良知、道德底線而不能回國。

與八九學運領袖身份息息相關

9 月29日,前八九民運李錄隨同企業界巨賈、蓋茨訪問中國,各方矚目,也再次引發對流亡人士回國問題的議論。此前,《華爾街日報》等美國 主流媒體曾報導,李錄很可能成為巴菲特的接班人。李錄牽線,巴菲特投資中國電池汽車廠家比亞迪,一次性獲利12億美元。

1989年期間,李錄擔任保衛天安門廣場學生指揮部副總指揮,深受總指揮柴玲信任,對他言聽計從。六四事件后,中國公安部公開通緝21名學生領袖,李錄名列其中。這21名學生領袖目前有12人在海外,李錄是首位獲准回國者。

六 四事件后,李錄在”黃雀行動”的幫助下逃離中國,拿全額獎學金入讀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獲經濟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期間出版英文自傳《移山》,並拍成電 影,同時以學生領袖身份演講,收取每場數千美元的演講費,賺得第一桶金。1998年,在包括人權活動家、前藍燈出版社董事長伯恩斯坦在內的富豪出資支持 下,李祿成立對沖基金”喜馬拉雅”,在華爾街從事金融投資,成為富豪。李錄在海外學業、事業一路風順,與其八九民運學生領袖的身份息息相關。

領袖人物的道義和責任

李 錄選擇從商是他的權利,但在尚未昭雪,死難者家屬尚在暗夜中哭泣,有六位”六四暴徒”至今尚在獄中服刑的情況下,他卻為了回國從事經貿活動,與中共當 局幕後交易,是否有可議之處?國內著名自由撰稿人冉雲飛指出:”如果李祿只是普通八九參与者,他承諾我回來,什麼都不說,我不表揚你,我只管悶聲發 大財,都可以理解。可是,作為天安門副總指揮的李祿不一樣。除非這個國家完成了真相與和解的一切。” 一個六四親歷者表示:”當還有許多同路人仍身陷囹圄、當事件受難者親屬還生活在一片凄風苦雨中、當對生命尊嚴和公平正義的迫害仍在繼續――的時候,放棄對 某一個體失節行為的追溯,就意味著對前述野蠻行徑的寬恕和默許。這是我,一個六四親歷者,對李祿回國事件的基本態度。”

其 實,李錄在美國已賺到足夠的錢,而且可以繼續在美國賺錢,不是非得去中國賺錢不可。有的人是經不住利誘,才與中共安全部門交易,利用提供的條件到國內發 財。李錄過去的密友、原保衛天安門廣場學生指揮部情報部長辛苦就是這種情況,很快成為國內的乾燥花大王,國內總部在寧波,海外總部在紐約的帝國大廈。

這 么多年來,筆者一直為包括李錄在內的學生領袖離開民運辯護,認為是他們的權利,但也希望他們無論從事什麼行業,應繼續關注國內的六四受難者,有錢用錢,無 錢用心。大多數”六四暴徒”服滿長期徒刑后出獄,生活極度困難。為抗議六四屠殺而坐牢7年的北京警察孫立勇,幾年前一定居澳大利亞,立即成立”中國政治及 宗教受難者後援會”,資助國內的受難者,他當搬家工、泥瓦匠,工作辛苦,收入菲薄,但帶頭捐款,每年資助國內的受難者逾萬美金。去年設立”六四抗暴者子女 成長基金”,一年一度,給困難戶的子女頒發獎、助學金。

有 人說不要用道義和責任要求、責備李錄。筆者認為,領袖人物不能只享受名聲和好處,而不承擔應有的責任。對領袖人物的要求,與對普通人的要求應該是不同的。 同為學生領袖的柴玲也從商,但在公司獲利后,成立基金會,去年宣布分五年捐100萬美金資助人權事業,包括資助默默無聞的”六四暴徒”。

堅守道德良知者回國無門

針 對李錄訪華一事,筆者關注的是幕後有何交易。儘管六四事件已過去21年,但流亡人士至今無法回國。筆者曾擔任《新聞自由導報》總編輯15年,本身也是六四 事件流亡人士,相當了解這方面的情況。流亡人士要回國,都得接受中共條件,無一例外,許多朋友都是因為不能接受條件而不能回國。成功回國者也不是一次就可 談妥條件,談妥條件之後,還得觀察一段時間,得有實際表現。劉賓雁先生病重時很想回北京,也有重量級的朋友居中努力,因不能接受屈辱的條件,最終客死異 鄉。客死異鄉的還有王若望先生、原北京工人自治聯合會常委趙品潞先生。

出 面談條件的主要是中共安全部門,當然常常以代理人的面貌出現。與重量級流亡人士談回國條件,大多選擇在第三國進行,不敢在美國進行,因為身份敏感。重量級 流亡人士要回國,更難談妥條件,前四通公司總裁萬潤南先生退出民運多年,努力了10多年未能成功,原因也是萬先生最終不能接受屈辱條件,如今身患絕症,寧 可客死異鄉。

我本人也有親身體驗,因流亡21年,期間失去許多親友,無法見最後一面。母親現已84歲高齡,當然渴望回國侍奉母親,”子欲養而親不待”,是人生極為悲哀的一件事,但回國的條件嚴苛、無理,有良知、道德底線者是無法接受的。

(注:作者為前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因參与一九八九年天安門民主運動流亡美國,著有《天安門血腥清場內幕》等書。)

――原載《動向》雜誌2010年10月號

發文者:NCN 發布時間:10/24/2010 07:07:0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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