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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大學生公平錄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組織訴哈佛一案的支持者在波士頓科普利廣場舉行集會。 KAYANA SZYMCZAK FOR THE NEW YORK TIMES
中國官媒經常說的一句話就是:美國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在網路上,這似乎已經成了一個笑話。但是我現在要說,這句話還真有它的道理。官媒的錯誤就在於,把這句話用得太小,太具體了。讓人覺得比川普總統發推特還遭人討厭。
如果從大的方面看,西方文明確確實實就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用西方文明的那套多元化、愛的文化,對待荒蠻的人群,可不是自討苦吃?今天世界之亂象,就是西方石頭砸了自己腳的結果。
最近看到一篇公眾號,提及狀告哈佛的理由。我覺得裏面最野蠻的一句話就是:我也贊成校園裡要多元化,但是多元化比例是多少?
按照這個狗屁作者的意見,即使哈佛亞裔從目前的20%上升到40%,也不會影響多元化的。嗯,估計他的多元化,就和我們洛杉磯是一個動物多元化城市一樣。可不,我們也有獅子,也有大象,動物園裡照顧得好好滴呢。在這種野蠻人看來,哈佛最好99%亞裔,然後留兩個白人、一個黑人、一個印第安人做標本!一點也不耽誤多元化進程。
多元化的根本就是尊重!如果一定要討論比例,那麼非常明確:就是按照社會人口比例!不僅如此,在多元化社會,優勢族群反而要吃虧一點!因為多元化本質就是要讓各色人等都混得下去。如果在緊俏商品分配上,不遵循人口比例原則,優勢群體很容易就殲滅逆勢群體,還多元個芝麻啊?
所以我們看到,信奉多元文化的西方社會,左派猖獗。這是相輔相成的。沒有左派自我犧牲的奉獻理念,就不可能有多元化的存在。在這樣的社會,主流人群必須信奉」順退逆進」的原則:順境的優勢群體,要知道退讓!逆境的弱勢群體要勇於抗爭。美國內政的歷史,從內戰以來,不都是這樣的結果?以黑人為主體的逆勢群體不斷抗爭,配合主導地位的白人優勢族群不斷退讓,演化出今天這樣一個社會形態。如果不按照這種文化發展,如何能夠多元化?按照那些控告哈佛的人的邏輯,優勝劣汰,兩百多年來,不要說少數族群在美國取得和白人同等地位了,不全被白人殲滅,就謝天謝地了!
所以,控告哈佛是你的權利,但是千萬別自欺欺人,還說什麼贊成校園多元化。說你是故意的這樣說,都是高估了你的智商。你不過是被美國文化染了點善良的色彩,順溜地贊成一下多元文化。骨子裡,還是咱老祖宗的文化:大一統,贏家通吃!
狀告哈佛的根本原因,就是咱們華裔不相信什麼狗屁多元文化!這個世界上比咱們更極端的,是伊斯蘭教。不過人家是明白地反對多元文化的,教義如此。兩個最不相信多元文化的族群,對西方世界兩頭夾擊,我看這多元文化基本是走到頭了。所以我說,狀告哈佛是非常有象徵意義的。作為多元文化最重要的學術堡壘,哈佛的左傾在西方世界是出了名的。如果沒有這類左傾的思想,華裔也不可能在美國獲得什麼平等的身份地位。穆斯林也不可能全世界移民。從這點上說,哈佛可不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如果哈佛之類的左派,還不改弦更張,最終的結果就是被物理消滅!狀告哈佛,和穆斯林在歐洲利用人口優勢佔領社區,都是利用了西方文明提供給每個人的平等的權利。比哈佛歧視更厲害的清華北大,哪個華人敢去控告?讓穆斯林去伊朗遊行要求人權看看?專制制度是製造賤人的機器,而賤人卻是民主制度的病毒。一個不對人和賤人做區分的民主制度,最終必然會被專制制度吞噬!而西方左派所做的,就是把賤人也當人看待。
狀告哈佛,可以算得上華人文化對於西方文化【小編推薦:中華文化是高級文化系統】的恐怖襲擊。
不過,我必須說:我贊成狀告哈佛。
因為我覺得這可能是打開平權法案的突破口。一旦這個突破口打開,美國社會必將突破目前這種左派多元文化造成的困境。社會矛盾會更加突出,但是優勢力量會迅速崛起,有利於增強國力。當然,種族歧視也會隨之而興。這顯然對華裔並非有利因素。這恰恰是目前左派們最擔心的: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唉,這些可愛又可恨的左派!
多元文化屬於善良的文化,但是既對付不了財狼,也應付不了賤人。拋棄之,似乎可惜。但是多元文化畢竟只是西方文明一個部分。如果沒有外敵,社會內部一片和諧,多元文化當然很好。但目前和未來的國際形勢,不容樂觀。因為信奉多元文化而讓西方變得軟弱,最終甚至讓整個西方文明淪落,得不償失。只有拋棄多元化,才可能讓西方文明恢復100年前的雄風:佛擋殺佛,見到安拉就輪姦!現在是突破多元文化桎梏的時候了!從民權的角度,這當然是倒退,而不是一些狗屁公知呼籲的什麼進步!但如果溫水煮青蛙,坐等到世界範圍內紅綠壯大,那也就是西方文明覆滅之時。那才是人類歷史的悲劇!
如果我們更深地挖掘一下,就可以看到這次華裔組織狀告哈佛,獲得了一些白人特定組織的支持。我們是不是應該想想:哈佛歧視的不僅僅是華裔,白人被歧視的更厲害!為什麼這次根本不提及哈佛對白人的歧視呢?我不喜歡陰謀論,但這並不是說,人就沒有私心。
一方面,目前政治正確的情況下,說哈佛歧視白人,根本就獲得不了同情和支持。這當然不對!歧視就是歧視,即使是對白人的歧視,也是歧視。作者一劍飄塵。我們不一定改變得了這種狀況,但不應該成為不可言說的狀況。
另一方面,就如同一些華裔說的:我們狀告哈佛也沒有提及黑人老墨。這看起來是政治正確社會下的一個技巧。其實誰都明白!你不傻,不代表別人就傻!相反,隱藏在這些詭異的技巧下的暗流,才是恐怖的:毫無疑問,美國有一部分白人對於左派的這種變相歧視不滿!作者一劍飄塵利用華裔狀告哈佛對於某些極右翼來說只是一塊敲門磚。一旦門被打碎,洪流就可以奪門而入。所以最終很可能就是,華人獲得狀告哈佛的勝利,卻收穫平權法案被推翻的惡果!甚至最終面對種族歧視的浪潮。
不過,我並不擔心!
所謂物極必反!社會運動的洪流,總是有它自己的、不受個人意志為轉移的規律。從二戰後以來的左派,走到種族歧視的極右,既是因果也是社會自我糾正。對於以哈佛為代表的、極端追求社會公平的左派知識階層來說,他們永遠不能明白的就是:這個世界根本就不可能有絕對的公平!最大的不公就是出生的不公!為什麼出生在中國、越南就要給美國人打工?即使都是所謂的無產階級?你能因此抗議,基督徒抗議上帝,佛教徒抗議佛祖?
當然,我們也應該糾正一種觀點,似乎右派就應該冷血如同蛇蝎。人非草木,叔叔能無情,友友(右右)不能無情!右派主張個人奮鬥,但並非是要過叢林生活!能者多勞多得,弱者者少勞少得。天生無能的,不是不得,而是要給予照顧!否則,人類社會就真成動物世界了!
對於社會弱勢的照顧,是應該的,也是必須的!這種照顧並非簡單的是濫用了納稅人的錢!而是人類文明發展的積累!一千年前,人類社會有什麼能力去幫助弱勢?社會生產力太低。活在今天的每個人,都在享受著人類過去幾千年來、特別是最近一百多年來科技進步的福利。納稅再牛逼的、一天可以寫兩萬代碼的,沒有百多年前發明的電能,都不如一個農民。
右派們反對的,是浪費社會資源,養懶人,養那些有自食其力的能力卻不工作的人。這與幫助弱勢、殘疾人並不矛盾!走到贏者通吃的境地,就根本不是左派右派的區別,而是人與非人的區別!華裔們對於那樣的社會並不陌生。清華北大錄取也對不同人群有照顧,但是恰恰是照顧」贏家」:北京子弟優先、海外華僑優先!作者一劍飄塵。誰敢起訴他們嗎?
如果哈佛錄取制度阻礙了社會發展,真正有天賦的人無法入讀,我贊成改革!事實並非如此!美國社會從來不阻礙天才的成功。哈佛的所謂照顧,不過是剝奪了一部分華人二流人才入讀的資格,去幫助了其他族裔最優秀的人才而已。華人中真正一流人才,會被哈佛的錄取拒之門外嗎?不會!所以有什麼抱怨的呢?強迫自己二三流的孩子頭懸樑錐刺股,還一定要逼著哈佛錄取!最可笑的是,哈佛還不敢公開說:我作為第一流學府,就是應該錄取不同種族的第一流人才!想想看,在美國這樣一個種族問題很嚴重的社會,培養一個二流華裔當醫生,會比培養一個一流黑人當總統更牛逼嗎?
但是,哈佛不敢這樣維護自己的權益!甚至整個美國社會都不敢承認:不同種族智商水平並不相同!哈佛明明是為了幫助低智商的特定族群,卻也不敢堂而皇之宣之於口,這才是問題的根本所在!造成這種困境的,恰恰哈佛這類左派努力建立並維護的政治正確文化!這已經對社會形成巨大的傷害:言論不再自由。
所以,起訴哈佛吧!讓它搬起石頭砸扁自己的腳。
20181019于西貢
——無限主義
附:紐約時報
ANEMONA HARTOCOLLIS
2018年10月17日
波士頓——哈佛大學錄取新生的做法正受到波士頓聯邦地方法院的審理,這起訴訟可能會對大學挑選入學新生的方式產生廣泛影響。
審理于周一開始,原告和被告的律師分別做了開庭陳述,原告指控哈佛事實上對其錄取的亞裔美國學生數量設定了限制性配額,而大學則否認其招生做法有歧視性。在開庭審理的前夕,雙方的支持者在波士頓、以及在馬薩諸塞州坎布里奇市哈佛的校園裡舉行了針鋒相對的集會。
此案背離了過去挑戰有意識地考慮種族的錄取政策的做法,因為原告認為,為了錄取更多的白人和其他少數族裔,一個少數族裔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亞裔美國人在這個案件上產生了分裂,有些人稱,在廢除平權法案的努力中,他們被不公平地用做挑起事端者。
法院可能會做出廣泛的裁決、並在這個問題上制定新法律,也可能做出隻影響哈佛的小範圍裁決。法律專家說,至少此案將把世界上最嚴格挑選學生的機構之一的有時神秘的錄取方法顯露於世。預計哈佛大學長期負責招生的院長威廉·菲茨西蒙斯(William Fitzsimmons)將作為第一批證人出庭作證。
在周一的開庭陳述中,原告律師亞當·莫塔拉(Adam Mortara)聲稱,本次訴訟不是反對校園的多元化。
「大學招生中的平權法案的未來不是受審的對象,」莫塔拉說。」這次審理是關於哈佛對亞裔美國申請人已經做過的和正在做的事情,以及哈佛在招生過程中使用種族的熱情是否過分的問題。」
哈佛大學的律師比爾·李(Bill Lee)以一段個人經歷結束了他的開庭陳述。他回憶起40多年前他首次在一個聯邦法庭上出庭的情景。他說,房間里的每個人都是男性,而且除了他都是白人,他是亞裔美國人。」現在,無論何時,都不是倒退的時候,」李說。
下面是本案的基本事實,以及所涉及的利害關係。
這個案子是關於什麼的?
原告在訴訟中指控哈佛大學歧視亞裔美國申請人。
原告稱,哈佛大學對亞裔美國人設定了高於其他族裔的錄取標準,並訴諸于種族平衡的做法來構成其每屆新生,違反了民權法。原告說,哈佛大學的做法是通過操縱其錄取過程的某些方面,尤其是非學術的判斷——包括」個性評分」這種難以量化的標準。
哈佛大學說,哈佛不歧視任何族裔的申請人。哈佛一直在堅定地維護自己的」全面評估」招生政策,這種政策將族裔視為眾多因素之一,並已經被最高法院視為一種典範。哈佛大學毫不掩飾其尋求每年錄取多元化的學生,但否認使用種族配額來實現這一點。
但這個案子究竟是關於什麼的?
這個案子被普遍視為是圍繞平權法案的未來的一次鬥爭。有關種族在錄取中的作用的辯論正在各個層次的教育機構中展開,從大學、到精英高中、到有天賦的小學項目,這些機構都將專註地觀察等待一個廣泛的裁決。
原告正在試圖消除在錄取過程中使用種族的做法,並指責哈佛在考慮使用無種族傾向性的替代政策來實現自己的目標上沒有做出真誠的努力。哈佛說已經做了真誠的努力,並表示,消除種族這個因素將導致不可接受的多元化降低,哈佛把多元化視為其教育使命的一部分。
這個案子非常適合上最高法院,如果真上了,它將改變錄取的特徵。
誰是主要的各方?
原告」大學生公平錄取」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是一群被哈佛大學拒之門外的亞裔學生。他們由保守派活躍分子愛德華·布魯姆(Edward Blum)領導,布魯姆反對在公共生活的各個方面考慮種族因素。現年65歲的布魯姆是以前兩起上了最高法院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子的幕後推手:一起是關於德克薩斯大學錄取學生中使用種族的,這起他輸了;另一起對1965年的投票權法案的關鍵部分提出了異議,這起他贏了。
本案的法官是阿利森·D·伯勒斯(Allison D. Burroughs),她是在2014年由巴拉克·奧巴馬總統提名為聯邦法官的,並得到了確認。伯勒斯是延遲或阻止特朗普總統於2017年1月簽署的第一個旅行禁令的幾位聯邦法官之一。
被告是哈佛大學,但其他精英大學,包括其餘的常春藤盟校已經聯合起來對哈佛大學表示支持,他們提交了一份聯合辯護狀,稱對哈佛大學的不利裁決將損害整個學術界的多元化努力。
會提供什麼證據?
原告已經舉出的證據包括,哈佛自己對錄取情況彙報的報告初稿,這份文件曾於2013年在校內流傳過。報告由哈佛大學機構研究辦公室撰寫,報告發現,亞裔美國人的身份與被錄取有負關聯。哈佛說,這份報告並不完整。
原告在周一暗示,他們認為這份2013年的報告是他們掌握的是最強有力的證據之一。」早在』哈佛不公平'(Harvard Not Fair)網站出現之前,早在哈佛知道這個案子的任何事情之前,哈佛自己內部的研究人員就對哈佛、對菲茨西蒙斯院長說,有更高的個性評分對被錄取來說是最重要的,」莫塔拉在開庭陳述中說。」研究人員還告訴他們,對非洲裔美國人有一個大的額外考慮。」莫塔拉說,他用了描述錄取偏好或優勢的一個常用術語。
李為哈佛進行辯護時說,原告誤解了這份內部報告,報告的真正目的是評估低收入學生群體的錄取情況。
雙方都將依靠專家分析。原告的分析報告由彼得·阿西迪亞科諾博士(Dr. Peter Arcidiacono)撰寫,報告發現,與其他因素相比,對亞裔美國申請人作出的」個性評分」往往會顯著地拉低他們被錄取的機會。
哈佛在周一暗示,它將做的辯護包括,原告把錄取數據的某些方面塘塞過去的做法,削弱了他們的案子,比如一些數據顯示,對某幾類亞裔美國人不存在歧視。
哈佛的律師李說,包括申請人的意向專業以及父母的職業在內的其他因素,在決定學生是否被錄取上,比種族因素起更重要的作用。一旦把這些因素考慮進來,對原告宣稱的歧視的統計支持就會消失。
法庭的大部分辯論預期將集中在雙方的專家如何做他們的分析,以及他們在分析中選擇把什麼包括進來、把什麼略去。
亞裔美國人對這起案件怎麼看?
調查顯示,總體來說,亞裔美國人支持平權法案。有許多人在此案中極力為哈佛辯護,稱原告在利用他們打擊其他少數族裔。
但這個案子也給一些人帶來了深深的痛苦,此案勾起了他們對被簡化為粗略的刻板印象的長期擔憂。在亞裔族群中,此案已經埋下了矛盾和分裂的種子。
越來越敢發聲的華裔群體被這場基於種族的入學錄取引發的鬥爭激勵起來。幾十個華裔美國人向司法部提交了他們自己受哈佛歧視的投訴。司法部已經就此對哈佛和耶魯展開調查,並且在這起哈佛案中支持了原告。
此案背後有什麼樣的歷史?
雖然此訴訟案最初是在2014年提交到法院的,但已經醞釀了幾十年。關於哈佛是否對亞裔美國人採取配額限制的爭論可以至少追溯到20世紀80年代。教育部在1988年曾對此展開過調查,並證明了哈佛沒有任何不當行為,李在其開庭陳述中強調了這一點。
2012年,一名保守派活動人士發表了一篇關於哈佛如何錄取學生的長文,文章的題目是《美國英才領導體制的神話》(The Myth of American Meritocracy),文章引起主流媒體的報道后,這場辯論又重新活躍起來。李嘲笑該文是」煽動性的」,並說,哈佛對招生情況的內部反思是卡洛琳·霍克斯比(Caroline Hoxby)的研究引起的,霍克斯比是研究低收入學生群體與大學的經濟學家。
這起訴訟的原告已試圖將這次涉及的問題扯回到更久遠的時代,哈佛曾有過限制猶太學生錄取人數的歷史,是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的。
「我們必須儘可能多地錄取對我們有利的人數,」哈佛大學校長A·勞倫斯·洛厄爾(A. Lawrence Lowell)在1922年的一封信中提到猶太申請人時寫道,」但是,如果我們錄取更多人的話,我們將無法讓他們受益,並且將毀掉這所大學。」
那時,哈佛的猶太學生人數一直在快速增長,根據法庭文件,到1925年時,猶太學生已佔當屆新生的27.1%,導致一些校友威脅要停止捐款。洛厄爾提出了15%的配額限制,但這個提案遭到了強烈的反對。後來,哈佛在1926年1月修改了自己的錄取政策,據另一份解封的文件,這種修改在某種程度上更多地強調了」性格和體質」,以及」種族特徵」。
「種族是正式記錄的一部分」,一份學生報紙《牛虻》(The Gadfly)援引當時的招生主管在修改政策幾個月後說的話寫道。」它絕不是全部的記錄,沒有人會因為種族而被拒之門外。」
伯勒斯已對哈佛歧視猶太學生的歷史是否與本案有關表示懷疑,但她同意允許對這件事進行有限的舉證。
翻譯:Shuhua Tang、Chen Huayi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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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NCN 發布時間:10/20/2018 09:35:00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