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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CN君|廣州地鐵邁進人臉識別安檢時代

2018年10月27日 0:14 PDF版 分享轉發

領先全國!廣州地鐵邁進安檢時代
原創: NGOCN君 牆洞丨NGOCN 今天

去年10月,廣州地鐵啟動全面人機同檢,轉眼實施已滿一年。今天,廣州地又開始推出人臉識別安檢,目前已在四個試行。

據NGOCN現場體驗,該人臉識別安檢系統需要乘客先綁定身份證及人臉信息,乘客通過時可選擇掃描二維碼或人臉識別兩種方式過閘。對比之前,這個系統好處在於無須「人包分檢」。儘管如此,NGOCN現場觀察到,除地鐵工作人員及媒體外,今天幾乎沒有人使用該通道進站。

去年,我們的調查發現,廣州地鐵的安檢預計花費26.7億元,經費全部來自市政撥款。

至於地鐵安檢與出行安全之間的關係,實質則更為複雜。

(本文內容首發於2017年10月)

2017年10月10日開始,廣州多個地鐵站將實行「人物同檢」式安檢——人過安檢門,包過安檢機,等到11月30日,全廣州的地鐵站都會完成這一「安檢升級」。

在全國範圍來看,地鐵使用安檢機已經不是新鮮事了,但廣州地鐵的「升級」卻具有「歷史意義」:意味著全國各省省會城市的地鐵站,都用上了安檢機。

圖片由NGOCN原創,製圖:阿七,轉載請註明出處和作者

事實上,最近兩年內開通的地鐵線路里,絕大部分在建設時已經配備了安檢機。如果有關部門的思維沒有發生轉變,那麼廣州裝上安檢機后,恐怕再難在中國大陸找到一個不需過機安檢的地鐵站了。

圖片由NGOCN原創,製圖:阿七,轉載請註明出處和作者

目前,地鐵安檢主要有三個等級,而廣州地鐵則是從初級版的隨機人手檢查「升級」到高級版「人物同檢」:

圖片由NGOCN原創,製圖:阿七,轉載請註明出處和作者

但不少廣州市民在新聞留言區稱這種措施無用,「防君子不防小人」,地鐵安檢升級不過是勞民傷財的工程。那麼問題來了,地鐵為什麼需要安檢?

最常見的說法,是為了安全

安檢真的能保障安全?

在google上搜索地鐵安檢的英文關鍵詞(subway+security check ),第一頁的資訊里,超過一半都是地鐵安檢的新聞:

在地鐵里大規模使用安檢機器,要求「逢人必檢」、「逢包必檢」的確是一個「中國發明」。2008年7月,北京地鐵開始對乘客進行安檢,是世界上第一次在城市地鐵上進行的安檢。

但這個「發明」卻沒有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地方推廣,儘管不少國家和地區都在提防恐襲和加強安保,卻鮮見有地鐵站設置強制安檢的機器。一個重要原因是,投入成本高,而成效不佳——由於地鐵客流量大,就算投入再多的人力和設備,也難以真的做到逢人必檢,想偷帶進地鐵其實並不難。

在官方論述中,地鐵安檢的成效是截獲到大批違禁品:

「僅2016年,北京地鐵就查獲了20萬余件違禁品,值得注意的是,這裏面有一半以上的乘客是蓄意將該帶上地鐵的,另外一部分乘客是不清楚自己所攜帶的是危險物品,不知道會給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才帶入地鐵。」

——廣東省委省政府權威移動發布平台「南方+」

聽起來很嚇人吧,居然有10萬多件違禁品是乘客蓄意帶上地鐵的,難道真有那麼多恐怖分子?

再看看這兩張安檢人員查獲的違禁品照片:

在江漢路地鐵站里被「查獲」的防晒噴霧,圖片來源:武漢晨報,攝影:詹松

地鐵安檢人員展示查獲的違禁品,圖片來源:北京青年報,攝影:黃亮

沒錯,它們都是各種噴霧——防晒噴霧、防狼噴霧、殺蟲水……

「這位乘客,你蓄意攜帶防晒噴霧上地鐵,已經嚴重威脅了地鐵安全」

(設計對白)

噴霧屬於易燃易爆品,這的確是存在一定隱患,不過關於噴霧爆炸的案例很少見。在《廣州日報》的地鐵安檢升級報道中,整理了「近年因乘客物品發生的意外(不完全統計)」,其中也有關於噴霧的內容:「2014年3月4日上午,地鐵五號線有兩名男子玩弄女性防狼噴霧劑,發出刺激性氣味,導致車上乘客產生恐慌,在疏散過程中發生踩踏,13名乘客受傷,21趟列車晚點。」

敲黑板:玩弄,噴霧君都被玩弄了,還說是它的錯?意外的原因是這兩名男子的行為跟帶不帶違禁品沒關係——如果他們開一瓶白酒(密封的不屬違禁品)到處撒,或者在地鐵上點蚊香,也一樣會造成這樣的結果。

該報整理的意外還包括:乘客丟棄的鋰電池短路自燃、冒煙起火等,小編納悶了,這問題不是乘客有沒有帶這些物品上地鐵(充電寶也不是違禁品),而是物品本身有安全隱患,想保障市民安全似乎該做質檢而不是安檢。

2017年10月10日下午,小編致電廣州地鐵,客服回復指對於噴霧產品能否攜帶進地鐵,需要根據現場實際檢測結果而定,如是易燃易爆物品則不能攜帶進入。同時,在廣州公安微信發布的消息中,禁止乘客攜帶的物品包括了艾滋病病毒的傳染病病原體,廣州地鐵客服表示這隻針對攜帶物品,不針對患者。

地鐵的危險,其實不在恐怖分子

回顧地鐵發生過的大小意外事故,由乘客帶危險品引起的事故並不多。

早年常出現的意外事故是墮軌:

據公開報道不完全統計,2014年上半年,北京地鐵1號線、2號線由於乘客墜軌所導致的地鐵運營受到影響的事件已發生7起,7人從站台墜入軌道。(《京華時報》,2015)

安裝屏蔽門后,可以減少墮軌意外,但卻發生過屏蔽門和車門縫隙夾死乘客事件:

2014年11月6日,一名女子在晚高峰時段乘坐北京地鐵,被夾于屏蔽門和車門之間致死。

北京交通大學學生髮表在《都市快軌交通》的一篇名為《地鐵屏蔽門和車門聯動危險傾向性分析》的論文,通過現場採集數據和建立模型,模擬一天內車門與屏蔽門聯動開閉情況,論文作者發現,共有2372名乘客上、下車,其中56人在危險時刻處在危險區域,因此北京地鐵五號線雍和宮站車門的危險傾向性為2.37%,而五號線正是事發車站惠新西街南口站所在的線路。(財新,2014)

此外,地鐵扶手梯的意外更是多發事件:

根據不同地鐵工作人員分析,出現扶梯故障或乘客受傷的原因各有不同,包括有乘客沒站穩扶好、行李過重壓壞、零件磨損脫落、電梯沒有應急裝置、兒童玩電梯設施等等。而地鐵電梯容易出意外或故障,也和乘客趕時間,客流量大甚至長期超負荷有關。

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鐵4號線發生重大電梯故障事件,造成1死、3重傷、27人輕傷,圖片來源:東江時報

地鐵的應急系統也是值得關注的安全話題。例如上面講到有乘客玩噴霧造成恐慌,最後變成踩踏事件,其實研究好出現問題時如何組織疏散,防踩踏,做好應急逃生宣傳,可能比限制乘客帶噴霧重要得多。

今年7月,因有乘客不明原因奔跑而造成車廂乘客恐慌、受傷,后調查是有乘客暈倒引起周圍乘客不明原因奔走

也是在地鐵,一位乘客連著充電寶玩手機時手機突然起火,地鐵工作人員及時做了疏散,旁邊的乘客還拿起滅火器幫忙滅火,順利解決了問題:

乘客可以拒絕安檢嗎?

安檢原本是想保障安全,但因為有乘客反感安檢,反而引起了衝突,曾經發生過乘客拒絕安檢后情緒激動掌摑警察、不願安檢的乘客賭氣連人帶包過安檢機等。

乘客連人帶包進入安檢機時的畫面,截圖自騰訊網

那麼,不願意安檢的乘客能不能拒絕安檢?

這個問題目前沒有很明確的答案,地鐵設置安檢有一定的法律依據:

第三十四條,大型活動承辦單位以及重點目標的管理單位應當依照規定,對進入大型活動場所、機場、火車站、碼頭、城市軌道交通站、公路長途客運站、口岸等重點目標的人員、物品和交通工具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違禁品和管制物品,應當予以扣留並立即向報告;發現涉嫌違法犯罪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三十五條,對航空器、列車、船舶、城市軌道車輛、公共電汽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營運單位應當依照規定配備安保人員和相應設備、設施,加強安全檢查和保衛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部分城市的交通管理辦法中,也規定了乘客要接受安檢:

第十七條 乘客應當自覺接受安全檢查。不接受安全檢查的,安全檢查人員應當拒絕其進站、乘車;拒不接受安全檢查強行進入車站、乘車或者擾亂安全檢查現場秩序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武漢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辦法》

十三、乘客應當自覺遵守軌道交通企業有關票務、安全等方面的服務須知,接受和配合安全檢查,遵從服務、應急設施的使用提示,服從軌道交通工作人員的管理。發生糾紛時,可向軌道交通企業反映,但不得影響軌道交通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軌道交通的正常運行。

——《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

不過,有人並不這麼認為,2017年8月湖南長沙有三名律師把當地地鐵運營公司告上法庭,他們認為地鐵安檢違反了立法法,要求法庭確認該公司在地鐵站內以人工觸摸及人工手持安檢設備方式對乘客人身進行檢查的行為違法。

但是,法庭並沒有受理此案。其中一名參与此案的律師孫強告訴NGOCN,不受理的理由是,安檢本來屬於一種社會服務,而非政府行為。

那麼,既然安檢是服務,為什麼乘客不能拒絕呢?

我們就地鐵安檢訴訟的相關問題,和孫強進行了通話:

Q=NGOCN

A=孫強

Q:您對於地鐵安檢訴訟的初衷是什麼?什麼事情讓您直接對這種案安檢產生反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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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我早就有這樣的想法了,因為這種安檢對於每個人的隱私是一種不尊重並且極其不正常的行為。而直接讓我訴訟的事件是一次我帶我女兒坐地鐵,然後安檢員對我進行了進行了搜身,然後還對我女兒進行檢查,從後背一直摸到褲腰,這些敏感部位讓我非常的憤怒,因為一個孩子,他們這樣的對待,就顯示了這種對每一個民眾都不信任的態度,這種安檢也是一種對人權的不尊重,所以我要進行訴訟。

Q:當時你有和工作人員說不想讓女兒接受安檢嗎?你女兒多大了?

A:我女兒今年九歲,當時我就說,小孩沒必要了吧。工作人員沒有同意。

Q:另外兩名律師是由於什麼進行訴訟的呢?

A:理由都大同小異,大家都反感這種安檢了。

Q:您訴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A:因為這種安檢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允許這樣做,因此我們以《立法法》作為訴訟的核心法律,因為《立法法》中沒有對地方人大授權制定關於允許強制安檢的文件。

Q:那這麼說,地鐵安檢的設置其實是不合法的?可以這樣理解嗎?

A:其實地鐵安檢初衷我們可以理解,而在實際操作中,目前的地鐵安檢行為就違反了《立法法》的規定而安檢構成的對人隱私權的侵犯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但是其實對人還是對物品的安檢都是違法的,他們連你帶一個水杯都讓喝一口。

Q:法院和地鐵方面是否有回應呢?您下一步打算做什麼?

A:法院回應稱不受理,不受理的理由是,安檢本來屬於一種社會服務,而非政府行為,因此不屬於行政訴訟的範圍,所以不予以受理。而地鐵方面沒有任何回應。我們近期將對長沙地鐵方面提起民事訴訟,希望能有好的答覆。

Q:那您對地鐵安檢有什麼建議?

A:安檢其實是應該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是一種安全的保障,但是要依照法律,在法律範圍內進行安檢,不能違法操作。像台灣香港沒有安檢,也沒有太多的事故。我覺得強制搜身的安檢本身就是一種不符合人們意願的侵犯人權的行為,所以這方面應該多多改善吧。

Q:您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A:安檢其實是花費納稅人的錢進行的,因此肯定是國家,政府的行為,所以我希望法院能夠受理行政訴訟。其實我還是對未來抱有樂觀態度的,我希望國家能夠逐漸走上保障人權的軌道上。

聽說,超八成乘客認為有必要安檢……

更有意思的是,廣東省省情調查研究中心的《廣州地鐵安檢工作民意調查報告》顯示,89.52%受訪者認為地鐵安檢有必要,81.24%受訪者認為有必要加強地鐵安檢,其中,選擇有必要加強地鐵安檢的受訪者中,89.4%選擇採用X光機、安檢門和其他安檢設備加強安檢。針對加強安檢可能降低出行效率的情況,90.84%的受訪者選擇「安全第一」。

圖片來源:廣州地鐵官網

該調查在公園前、廣州火車站、珠江新城、體育西路、昌崗等19個地鐵車站開展,調查對象為16歲以上有搭乘地鐵習慣的本地居住乘客,共回收有效問卷5064份。由於問卷是線下問卷,小編沒有找到原問題是如何設置的。

去年NGOCN做了一次關於把安檢升級的錢用在哪裡投票,投票人數1333人,投票結果顯示:最多人選擇用來建設公廁,最少人選擇購買安檢設備。

其實,在亞運前,廣州地鐵也在多個站點設置安檢並且購置了通道式X光機、液體檢測器、爆炸物檢測儀等三種檢測儀,共21台設備,不過由於安檢人手不夠,在2010年12月到2013年5月,這批設備一直閑置著。為了不浪費,截至2013年5月,廣州地鐵曾經兩次招標找買家,但還是賣不出去。

這批設備後來有沒有賣出,就沒有相關信息了。不過,這次廣州地鐵安檢升級,則是下了重本要購置855套安檢設備(2017年-2020年),下面會詳細說說這點。

地鐵安檢是一件高成本的設計,《南方周末》曾經做過這樣的計算:截至2015年5月,深圳共有五條地鐵線路運營,共有131座車站,286台X線行李安檢機,它們來自三個廠家,最便宜的是30萬元,286台機器總價值約1.2億元。這是設備成本,但不包括維修維護成本。再次是社會成本,按目前深圳地鐵的日均客流量300萬人次算,每次安檢大約佔用半分鐘時間,總共約150萬分鐘,相當於3125個工作日。

你願意用多高的成本來獲得這種安全?

談及地鐵安檢,有人會說,萬一有恐怖分子怎麼辦?一出事就是大事啊!

那麼,這時候就涉及到另一個問題:成本。

我們當然都想過得更安全,但你願意用多高的成本來獲得這種水平的安全?

26.7億元

更準確地說,是2668790098元,這是廣州地鐵線網安檢服務項目(2017-2020年)(標段1~3)招標公告的預算總價。

同時,小編向廣州地鐵方面了解到,約26.7億元的投入均為廣州市政府財政撥款支持。

吃驚.gif

這筆錢,夠買小編最愛的「芝士四季春」奶茶1億杯了(還不算上半價的第二杯)!!

對廣州地鐵基建來說,這筆錢可以相當於下圖的換算:

①5300座豪華公廁

根據中國廣播網2012年報道,廣州公廁造價30萬元至50萬元,一級廁所造價為50萬元左右(廣州南沙區百萬葵園就有一座一級公廁)。(想想再也不用在地鐵憋尿,就開心到笑)

②30萬間母嬰室

廣州市財政局年初公布安排「推進母嬰室建設工作經費」130萬元,擬建150間以上母嬰室。小編推算每間母嬰室約8700元左右。(如果是廣州南站那種相對簡單的造價應該更低)

母嬰室必備的嬰兒護理台造價:母嬰室嬰兒護理台VT-8906 福伊特VOITH經典款3600元/座(購買數量≥100)

③80萬間移動廁所、38萬間無障礙移動廁所

某批發平台上「移動廁所」搜索結果總綜合排名第一的商品造價3300元/間(購買數量≥100),而「無障礙移動廁所」搜索結果總綜合排名第一的商品造價7000元/間。

④36.4萬公里盲道

小編搜索到曾為廣州地鐵提供過盲道磚的建材公司。其在某批發平台標價購買超過一萬片盲道磚則單價為22元/片,這筆錢可以買到1.2億片瓷磚。

你可能會覺得,在整個廣州市的投入來看,這麼一筆錢不算大。但從廣州市的 2016 年財政投入情況和 2017 年預算來看,這筆錢也不算少了:

2016 年,廣州市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

對地鐵投入的建設資金為 47.5 億元;

在公共安全方面總支出為 54.1 億元;

在教育方面總支出為 65.7 億元;

在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總支出為 71.9 億元

來源《廣州市 2016 年預算執行情況和 2017年預算草案》

當然,還是有人會堅持,為了安全,花再多錢都是值得的!

但小編在這裏,必須跟大家說一句:

「在沒有過機安檢的日子里,廣州地鐵號稱全球最安全的地鐵」

這個數據可不是給自己貼金的,是世界地鐵協會(CoMET)公布的2015年數據結果,該協會成員是全球各地的大型地鐵公司,目前參与者有16個城市和17個鐵路系統:

除了廣州地鐵,北京地鐵和上海地鐵也是它的會員。換句話來說,從2015年整年數據來看,沒有設置安檢機的廣州地鐵比配備安檢機、逢包必檢的北京地鐵和上海地鐵都要安全。

目前無法找到世界地鐵協會的原始數據,但根據港鐵報告的引用,安全性指標的評估方式是以「每十億載客人次計算的事故死亡人」來定的:

截圖自《港鐵可持續發展報告2016》

當然,「沒死人」不等於真的很安全,安全事故的種類也非常多。

所以,我們通過地鐵公司的公開信息、媒體報道,統計了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在北京、廣州、深圳三地地鐵中發生的故障/意外事件的原因:

在地鐵官方發布中,大多數的故障是機件出現問題,而非有人為破壞,此外,北京較常發生乘客進入軌道的事件。總體來看,廣州地鐵故障/意外數要比北京和深圳低。

最後,小編還想跟大家分享一個案例:2014年的南京市首例非法攜帶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案。

基本案情:南京空調工拿取時誤將氨基磺酸當成了硼砂,並且將氨基磺酸和亞硝酸鈉混在一起。從而導致南京地鐵一號線南延線列車車廂中發生火情。

——來源:現代快報

大家都知道安檢機對防晒噴霧,不,是炸藥和火藥十分敏感,但在這起案件審理過程中,卻意外帶出了一個點:承辦此案的地鐵民警表示,就目前(2014年)警方使用的安檢裝備來說,對工業上使用的一些化學物品是檢測不出來的,特別是固體的或是粉狀的,除非人工檢測,否則很難查出來。

從原理上看,最常見的X光安檢機是靠成像方式來工作的,對於這類固體或粉狀的危險品,確實是無法查出。但這類物品也容易被乘客誤帶上地鐵,例如在農藥和化肥中,都可能包含有易燃品。這時候,嚴格的過機安檢也只是看著安全罷了。

至於本次採用的「人臉識別」安檢,根據CN君現場的體驗,確實要比原來的」人包分檢「要快上一些。

但首先,目前系統尚存在不完善的地方。CN君的手機因為是金屬物體被檢測到,發出黃色警報,但成像結果卻把明明放在大腿位置的手機顯示在了小腿位置。其次,有人擔心」人臉識別「存在泄露隱私信息的風險,要知道在人工智慧快速發展的今天,人臉信息的重要性也在不斷增加。

有興趣使用「人臉識別安檢」嗎?歡迎留言告訴我們~

作者丨小田、寰宇意志、張天真

資料整理丨阿七、盧梓淇、張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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