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中方137個問題的答覆(二):重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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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情報圈
| 來源:商務部世界貿易組織司(中國政府世界貿易組織通報諮詢局)
以下為華爾街情報圈根據商務部世界貿易組織司提供的附件,整理的《美國對中方首批問題單的答覆(二)》,為了便於簡化閱讀,華爾街情報圈在原文的基礎上刪除了英文版問答。想要獲取該報告第一部分內容,請點擊華爾街情報圈今日推送的頭條文章。
第二部分 基於美國政策聲明(WT/TPR/G/382)提出的問題
問題118-119
經濟增長(2.2)
2018年上半年經濟增長的因素有幾個:消費者支出增加(得益於就業增長強勁,稅後收入增加和消費者信心增強),商業投資穩健,出口和製造業產量強勁增長(得益於世界其他地區的良好經濟效益)。
118.美國政府於2018年10月發布的《先進位造業領先戰略規劃》中強調"本土供應鏈"、"購買美國貨"等貿易保護和政府干預市場的政策措施。請美方詳細介紹該戰略,並論述該戰略中的政策措施是否違反自由貿易原則。
答覆:美國的《先進位造業領先戰略規劃》與貿易保護或政府干預毫無關係,它依靠人力資本投資和為關鍵部門的創新提供獎勵。獲取更多詳情,請訪問:https://www.whitehouse.gov/wp-content/uploads/2018/10/Advanced-Manufacturing-Strategic-Plan-2018.pdf.
119.請美方詳細說明《2018年善用投資促進發展法案》(BUILDAct)的運作機制。
答覆:美國發展金融公司是《2018年善用投資促進發展法案》(BUILDAct)的運作機制,它結合了海外私人投資公司(OPIC)和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旗下的發展信貸機構(DCA)的功能,詳情可查閱眾多公布信息。它將通過遵守經合組織(OECD)規範來促進私人投資,並提供全系列發展金融工具,包括貸款,貸款擔保,政治風險保險,有限股權和投資基金以及技術援助項目。
問題120
勞動力市場(2.8)
其他主要發達經濟體產出增長較2017年的水平有所下降,而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面臨商品價格反彈,美國利率上升等壓力,投資者情緒變化與當前劣勢相互作用,引發了金融波動。
120.請問美國如何評價美元加息對新興市場國家造成的不良經濟影響?作為世界最大的經濟體及美元發行國,美國是否計劃採取措施降低單方面加息對全球經濟特別是新興市場國家經濟動蕩的影響?
答覆:我們提醒各位成員,貿易政策審議(TPR)是回顧性調查。美國的政策制定者很清楚,美國的政策行動會影響外國經濟,同樣地,外國政策行動也會對美國的經濟活動產生影響。由於外國發展動態對美國經濟的發展軌跡產生重大影響,我們對外國經濟狀況進行嚴密監測。
問題121
美國及全球經濟面臨的挑戰(2.14)
全球經濟的特點仍是貿易和經常賬戶嚴重失衡,部分原因是許多經濟體中一直存在貿易和投資壁壘。
121.目前全球經濟中存在的大規模貿易和經常項目不平衡的情況,是否與美元在全球金融市場領導地位及有關國家國內儲蓄不足情況等存在關聯?美方是否評估過造成全球經濟存在大規模貿易和經常項目不平衡的每種原因影響程度大小?如有,請具體提供。
答覆:最近,在2018年4月關於美國主要貿易夥伴的宏觀經濟和外匯政策的國會報告中,美國財政部審查了全球貿易和經常項目失衡的過程。請參閱:https://home.treasury.gov/policy-issues/international/macroeconomic-and-foreign-exchange-policies-of-major-trading-partners.正如2018年4月報告(全球經濟再平衡-進展報告)附件1所述,目前沒有跡象表明典型調整機制–尤其是實際匯率和需求增長相對速率(以及相應的儲蓄率變化)–指向外部失衡正在縮小。我們繼續敦促其他擁有大量持續國際收支盈餘的國家拉動國內需求,將其作為經濟擴張的主要動力,從而支持更為強勁和均衡的全球增長。
問題122-123
WTO協定及措施(4.3)
這包括專家組或上訴機構通過調查結果來增加或減少世貿組織成員在廣泛的實質性領域中的權利和義務……例如,在爭端解決機構會議中,上訴機構審理違反爭端解決機構第17.5條的上訴案件常常超過90天的期限,美國對此表示關切……
122.美方稱專家組或上訴機構通過調查結果來增加或減少世貿組織成員的權利和義務,請舉出具體案例說明。
答覆:美方請中國參閱總統貿易政策議程的第22至24頁,其中美國政府提及長期以來美國對專家組和上訴機構增加或減少WTO協定中的權利和義務表示關切。我們也請中國參閱爭端解決機構(DSB)審理案件前的美國聲明,其中也對上述問題提出關切。例如,請查看2001年5月16日爭端解決機構會議記錄(WT/DSB/M/105)41段、2002年3月8日爭端解決機構會議記錄(WT/DSB/M/121)35段、2003年1月27日爭端解決機構會議記錄(WT/DSB/M/142)55段、2011年3月25日爭端解決機構會議記錄(WT/DSB/M/294)18段、2012年6月23日爭端解決機構會議記錄(WT/DSB/M/317)13段、2012年7月23日爭端解決機構會議記錄(WT/DSB/M/320)94段等內容。
123.美方在報告中提出WTO上訴機構審理上訴案件常常超過90天的期限。事實上,美方一直在阻撓上訴機構法官遴選,導致法官嚴重不足,爭端解決機構陷於癱瘓。請美方解釋自身一邊阻擾法官遴選一邊指責上訴機構審理超期的做法。
答覆:15多年來,多屆美國政府執政期間,美國一直對上訴機構無視世貿組織成員制定的規則表示深度關切。正如美國在最近一次總理事會會議上所述,如若世貿組織成員表示支持基於規則的貿易體系,那麼世貿組織上訴機構也必須遵循我們在1995年商定的規則。因此,上訴機構必須在上訴后90天期限內分發其報告。若爭議解決機構未延長某成員任期,非上訴機構成員不得繼續參与上訴案件裁決。上訴機構不得就事實問題作出調查,包括但不限於與國內法有關的事項。上訴機構不得提出對爭端解決機構(DSB)提議整改與世貿組織原則相悖的措施,使其符合世貿組織規則沒有幫助的諮詢意見。上訴機構不得宣稱其報告可作為先例或提供權威解釋。上訴機構不得改變世貿組織協定文本中規定的成員實質性權利或義務。上訴機構濫用其在爭端解決機制中的權力時,破壞了該制度的合法性,並損害了所有尊重經協商同意的協定的世貿組織成員的利益。美國將繼續堅持世貿組織爭端解決制度須遵循世貿組織規則,並將繼續與成員討論,尋求解決上述重要問題的方案。
問題124
WTO協定及措施(4.3)
美國越來越關註上訴機構在程序問題,解釋方法和實質性解釋等方面的積極主義方法。這些方法和調查結果不符合美國和其他世貿組織成員起草和同意的世貿組織規則。
124.美國對WTO爭端解決機制多個方面表示強烈不滿,尤其是上訴機構,並在多種場合採取種種措施"刻意"阻擾上訴機構成員遴選工作。美國這一單方面行為是否與其聲稱的支持在多邊貿易體系項下解決貿易爭端產生矛盾?
答覆:不矛盾。在此重申,上訴機構濫用其在爭端解決機制中的權力時,破壞了該制度的合法性,並損害了所有尊重經協商同意的協定的世貿組織成員的利益。美國將繼續堅持世貿組織爭端解決制度須遵循世貿組織規則,並將繼續與成員討論,尋求解決上述重要問題的方案。
問題125
WTO協定及措施(4.4)
因此,美國不會在多哈回合談判(DDA)要求或過去多哈談判(DDA)文本的基礎上進行談判;美國認為多哈回合談判已成為歷史。
125.美國對多哈談判表示徹底放棄,並多次表達對WTO談判機制的不滿,請問美國對WTO現有談判機制改革有何想法?
答覆:請注意,在內羅畢部長級會議上,各部長並未重申多哈發展回合貿易談判,詳見《內羅畢部長級宣言》(WT/MIN(15)/DEC)第30段。美國以及其他成員不再將多哈回合談判視為有效談判。此外,我們提醒各位成員,貿易政策審議(TPR)屬於回顧性調查。我們建議中方查看美國政府報告的第4.1節。例如,我們在第4.5段中指出:
世貿組織若要取得進一步成功,其成員需擺脫過去二十年的失敗經歷,將未來工作建立在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更重要的是,建立在當前數據和最新通知的基礎上。成員不遵守世貿組織協定規定的通知義務,損害了世貿組織的談判功能和及公信力。在2017年11月的總理事會會議上,美國提出了一項旨在促進成員遵守其通知義務的提案。2018年9月,美國、日本和歐盟共同提出透明度和通知新提案,供世貿組織貨物貿易理事會下次會議審議。美國願與各位成員合作推進這一提案。"
問題126-128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4.22)
2018年9月30日,三方就協定更名為《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達成協議。
126.《協定》32.10條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答覆:《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第32章的最終文本參見: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files/agreements/FTA/USMCA/Text/32_Exceptions_and_General_Provisions.pdf。
127.條款的國內法律和世貿法律的依據是什麼?該條款是否受世貿爭端解決機制管轄?美國在以前的締約實踐中是否有類似做法?如有,請列明條約名稱和具體條款。
答覆:這是美國首次將該特殊條款納入貿易協定。
128.《協定》參加方違反32.10條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答覆:第32.10條與《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其他部分一樣,受相同執行條款規約。
問題129
迄今為止,美國一直把重點放在貿易便利化、投資促進、信息和通信技術(ICT)以及農業貿易等領域,將上述領域作為發展與地區貿易夥伴長期貿易和投資關係的關鍵優先事項。
129.請介紹美國在該地區及其他相關地區有關信息通信領域的合作情況,取得的效果和主要問題。
答覆:技術部門對美國經濟具有重要意義,信息通信技術是政府貿易議程的核心。我們利用與中東和北非地區(包括五個自由貿易協定管理適用的地區)各國的多種互動機制來推動上述事項;通過與多國簽訂的貿易和投資框架協議,一般特惠制(GSP)優惠審查和幫助夥伴尋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等方式來參与合作。
問題130
美國-歐盟貿易(4.63)
工作小組還在為英國2019年3月脫歐后雙方未來潛在的自由貿易協定打基礎,並探索兩國合作促進全球開放市場和自由公平貿易的領域。
130.請問英國完成脫歐法定程序后,美國是否將與英國單獨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該協定與目前美歐正談判的TTIP將維持怎樣的關係?
答覆:我們提醒各位成員,貿易政策審議(TPR)屬於回顧性調查。美國貿易代表根據《國會兩黨貿易優先權和責任法案》通知國會,總統計劃開始與英國談判新的雙邊貿易協定。
問題131
中國
131.政府政策聲明是成員自述審議期間貿易政策變化情況,提升透明度的重要方式,也是其他成員了解被審議成員貿易政策的重要機會。我們注意到美在聲明中評論和質疑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成員的政策。我們認為美做法實際是在為其貿易保護主義和單邊主義找借口。當前,美強調"美國優先"政策,無視多邊貿易體系規則,頻繁採取貿易保護主義和單邊主義措施,是目前多邊貿易體制面臨的最大威脅。我們認為美在其聲明中評論和質疑它國政策的做法不是被審議成員應有的態度。請美方進行解釋。
答覆:中國決心維持其在經濟中的主導作用,繼續推行產業政策,促進、引導和支持國內產業,同時積極尋求阻礙、削弱和損害他國利益,這是多邊貿易體系面臨的最大威脅。中國的做法與世貿組織成員明確設想的基於市場的規則不符,違背了貫穿多項世貿組織協定的基本原則。
132問題132
中國(4.67)
美國還將採取其他必要措施遏制中國主導的有害非市場策略和做法,即便上述行為不完全違反世貿組織的規約。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根據新修訂的1974年《貿易法案》第301節規定對中國技術轉讓政策開展的調查為此提供了證明。
132.美國在《烏拉圭回合協定法》的附件《行政行為說明》中承諾,對於WTO規則涵蓋的不公平貿易措施,美國將訴諸WTO爭端解決,而不適用301調查。請美方解釋為何就WTO規則涵蓋的歧視性技術許可政策等問題對中國發起301調查,這是否違背了美方《行政行為說明》中的承諾?
答覆:請中方參考美國對中國問題#10的回應。
問題133
促進數字貿易(4.83)
美國高度重視電子商務(或"數字貿易"),它在加強和支持各經濟領域的企業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133.數字經濟對一國乃至全球經濟增長做出重大貢獻已達成廣泛共識,美國亦在多種場合表達對數字貿易問題的關切。但針對數字貿易國際規則的構建,不得不考慮不同發展水平國家之間的數字鴻溝,美國作為數字經濟強國,在規則構建中是否應考慮發展中國家之利益?應如何平衡其利益需求?
答覆:我們提醒各位成員,貿易政策審議(TPR)屬於回顧性調查。這些問題已超出貿易政策審查範圍。
問題134-135
貿易與勞工(7.1)
新的《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包含一個勞工章節,其中的強制性規定保護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的權利,禁止包括強迫童工在內的強迫勞動生產的貨物貿易,處理對行使權利的工人施行的暴力,確保移民工人受到勞動法的保護,並建立監督和解決勞工問題的機制。
134.USMCA勞工章節還要求40%-45%的產品必須由時薪不低於16美元的勞工製造,這一規定表面看似維護美國、墨西哥、加拿大三國勞工權益。事實上,是否會提高北美區域層面汽車製造行業成本,阻止美國工作機會因墨西哥勞工成本低而流失,並防止其他低勞工成本國家產品借道進入美國?這一規定是否與自由貿易理念背道而馳?
答覆:《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中新的勞動價值內容規則將通過要求高薪工人生產大部分車輛配件來幫助北美生產者和工人獲得更好的工作。這有利於確保高薪生產者和工人能夠在公平的環境中競爭,激勵北美的新車輛和零部件投資。
135.勞工標準高,是否可能導致美國投資墨西哥的汽車廠商迴流美國,反而剝奪墨西哥工人的就業機會,是否有違勞工保護的初衷。
答覆:新的《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規則有助於維持、重振和激勵北美的汽車製造、投資和就業,幫助所有北美國家的創造就業機會。
第三部分 其他問題
問題136
136.美國製造業領域,在聯邦層面雖然沒有專門針對製造業的激勵政策,但在州一級存在大量吸引製造業投資的激勵計劃。例如,紐澤西州實施"協助紐澤西州經濟成長計劃",對投資特定城鎮及產業提供優惠稅賦減免,"經濟再造及成長計劃",對投資特定城鎮項目提供開發項目總成本20%的輔助金獎勵,涉及產業包括大量製造業領域。密西西比州,對在該州設立總部的企業,或向指定商家採購新設備的製造商提供50%或100%的消費稅減免。弗羅里達州,對專供出口的製造業貨物免除營業稅。這些激勵計劃是否均已經納入美國在SCM協定下的通報?是否涉嫌違反《補貼與反補貼協議》禁止補貼及專項性補貼的規定(SCM第3條)?請予以解釋。
答覆:請中方參閱我們最新的補貼通報(G/SCM/N/315/USA),該通報涵蓋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間的650多個聯邦層面以下的計劃。我們注意到該通報包含紐澤西州經濟發展局主管的十三項計劃。此外,通報中有八項計劃是密西西比州主管的稅收激勵計劃,17項是佛羅里達州主管的稅收激勵計劃。
問題137
137.2018年7月,美國農業部宣布提供短期救助項目,旨在幫助支持農業者應對報復性關稅的市場干擾。請問補貼的實施細則是否出台?是否屬於與當前生產要素挂鉤的黃箱補貼,相關補貼水平是否超出了美國承諾的AMS水平?
答覆:市場促進計劃詳情請查詢: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18/08/30/2018-18842/market-facilitation-program。該計劃中的最終付款數據在2019年錄入結束后才能提供。截至11月中旬,已支付約8.4億美元。這些計劃的管理符合世貿組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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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NCN 發布時間:1/07/2019 05:06:0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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