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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小兵:我因轉發香港遊行帖子被拘留15天的情況說明

2019年07月08日 18:16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轉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2019年6月18日,本人接到湖州市南潯區公安分局國寶大隊王姓國寶的電話,稱因為網上發帖的事讓我去(雙林)談談。我于當天下午五點左右到達派出所,然後被數名國寶和片警搜去手機和隨身物品,帶至辦案區詢問室做筆錄。

詢問內容有兩條推特轉帖和一條Facebook轉帖。分別是:

2016年6月12日轉發推特名為「李方」的一條標題為「警察和中國城管是一樣的」評論「同一批土匪吧」;

2019年6月16日轉發推特名為「hk妮可」關於並評論「形勢大好,加油」的帖子;

2019年6月17日轉發Facebook名為「鄒幸彤」關於香港遊行的帖子。

筆錄做完后本人被扣留在雙林派出所二十二個小時(期間給我一碗青菜加米飯),直到次日下午四點左右,王姓國保拿來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我本人因為轉發香港遊學行的帖子,並評論警察是土匪和形勢大好加油,罪名是尋釁滋事,且情節嚴重,行政拘留十五天。當天五點半左右送到湖州市

在拘留所期間,因為次日(6月20日)下午浙江網友王民榮和柴寶文帶著我母親和前妻前來拘留所會見我一事,湖州市拘留所強行中止會見,並於當天宣布對我實行嚴管三不準(不準會見、不準購物、不準通信),拘留期間先後調換多個監室。

拘留期滿後由國寶和派出所警察帶回雙林派出所,由南潯區分局國寶繼續和我談話,談話內容主要有三點:

一、行政處罰書不會給我。

二、限期離開湖州市,廠房租金由他們協調村委會和房東退換給本人。

三、不準繼續轉發有關香港的任何帖子,也不準炒作本人被拘留一事,否則後果自負。

談話結束后,本人回到暫住地家中。

以上就是本人這次被行政拘留的大致經過。

最後,感謝大家關注我的遭遇,尤其感謝前來拘留所會見我的浙江朋友王民榮(為此老王回去后還被國保約談至深夜才回到家中,深感歉意!)和柴寶文兄弟!感謝學文兄弟、愛忠、老胡,以及眾多不便透露姓名的海內外朋友們!謝謝您們!

孤家寡哥(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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