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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長江抗洪救災致殘女軍官周瑾的求助信

2019年07月19日 1:43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轉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尊敬的中央軍委紀委領導:


你好!

我是周瑾,女,1969年生,未婚,1991年軍校畢業提干。1997年南京解放軍國際關係學院本科畢業進京。1998年在中央電視台解放軍電視宣傳中心任軍事記者編導助理,2000年調入空軍司令部一局任幹部至今,現在歸屬戰略支援部隊中部基地。

1998年8月,因執行中央軍委命令,在中央電視台解放軍電視宣傳中心參加全軍抗洪戰役電視紀錄片的拍攝任務,採訪途中因車禍致頸、腰椎、膝等關節受重傷,由於當時任務艱巨緊急,經時任北京衛戍區某團衛生隊長(后升任北京軍區衛生部長)正骨複位后,帶傷繼續堅持工作直至任務完成,1999年方入301醫院住院治療,已經錯過了急性受傷正骨複位后必需當即卧床靜養的最佳康復期,之後經常複發住院治療。

自從2000年調入空軍。除住院外正常治療均利用換班或倒休時間,從未影響工作。工作期間,黨員測評六項全優,業務考核前三名。

2006年由空後衛生部門評殘九級,后組織認為殘級低,需重新審定殘疾標準,新領導承諾要解決好,至今未果。

2001年底舊病複發病重住院期間,王曉呈到醫院通知我轉業,(注:總部明文規定,軍人因戰致殘不得安排轉業),因我病情危重,身體極度衰弱,無法轉業,領導也不再安排上班;2004年2月空司成立一局,2005.4.29局領導二次通知將按戰士複員處理。我二次向軍委紀委反映實情,空司紀委首長二次聽取我的申訴后,要求一局提供一居以上住房及護理人員(未落實)。2007年底獲悉按技術十三級已於2007年4月被病退。

2002年8月吳華順命令下文停發我工資及證,不給分房。2005.10.17空司一局對我由技術11級為技術13級的處分。2005年底按技術13級基本工資80%補發我工資。

2008年5月12日複發被120緊急送往空軍總醫院急診科,因單身無人陪護,被主管領導王會森強行帶離空總丟進261醫院精神病醫院,且無法治療頸腰椎病。八十多歲老母親從山東趕到北京遍尋不到我。

由於我的經辦領導王會森未盡其職責,不幫助幹部解決實際問題,百般刁難,欺上瞞下,造謠我有精神病,使我身心受到了嚴重傷害。

多年來我因舊病複發無數次承擔了高昂治療費用,且只拿技術13級的80%的工資,東借西湊負債已經超過30萬元。

2008年6來又多次向軍委紀委反映情況和申訴,經上級組織調查后指示,2012.2.28一局黨委批准我為技術九級,上尉軍銜尚未調整(軍銜與職級不匹配),評殘證也未拿到,治療費補償也未落實。

為此本人請求組織解決以下問題:

1.發放評殘證

2.補發2001年-2011年所扣發的工資。

3.解決醫藥治療費用三十余萬元;

4.2015年底單位分配給我毛坯經適房一套。因負債巨大,無力全款購買,每月從退休金中扣2000元。因退休金低至今未能裝修完成,未入住,不得不繼續借住307醫院簡陋集體宿舍。請給予減免扣費。(可從住房公積金解決)

5.要求軍銜與技術級別吻合。

6.撤消一切處分。

7.兌現2005年一局成立后裝修8號院集體宿舍時,房間被撬鎖丟失物品,局黨委承諾補償5萬元。

8.參加抗洪專題片拍攝的總部鑒定歸檔。

9.發放2016年之前的水電補貼

10.發放2018年之前的暖氣費給本人

懇請上級領導幫助解決我的歷史遺留問題和困難。上述問題解決后我同意組織安排病退移交北京。對於我多次申訴給領導帶來麻煩深表歉意!此致

敬禮

周瑾

聯繫電話13391500989

2018年1月30日 來源: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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