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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男子打獵誤將同伴當野兔射殺,被判三年三個月

2019年08月08日 10:27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轉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夜深人靜

持槍到山林中狩獵

竟將在山坳處休息的同伴

當成「兔子」射殺

江西一男子打獵誤將同伴當野兔射殺,被判三年三個月近日

萍鄉市瀘溪縣

審結了這一起

因看走眼導致的「慘」案

蘆溪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付某于案發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可以減輕處罰;其誤傷被害人劉某某后對其積極救治,並於案發後通過親屬與同案人共同賠償了被害人親屬的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以被告人付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犯非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來源於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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