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斤小伙花6600元簽約減肥,因一根火腿腸被開除,教練反而更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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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島的小裴,跨越數百公里,到揚州的一家減肥機構簽約減肥。可就在上周五(20日),小裴突然被開除了,原因竟是他偷吃了一根火腿腸。
小裴介紹,自己今年22歲,體重卻有240斤。上個月,他在一個視頻平台上偶然發現揚州一個減脂營的賬號,上面有不少學員減肥成功的案例。9月6日,小裴立趕到揚州,花6600元報名簽約加入了減脂營。
隨後,小裴開始了封閉式的減肥訓練。然而,連接數日的大運動量和減肥餐讓小裴感到很不適應。
上周的一天,他實在饞得不行,就到訓練營旁的超市買了火腿腸吃,還分給了同在訓練營減肥的室友,不料被教練逮個正著,罰他進行了加練。
9月19日,小裴又因為外出透氣被發現。這回,教練說什麼都要開除他,6600元的費用也一分不退。
任憑小裴怎麼請求教練,對方也不願讓自己留下,這讓他很生氣 , 「我太氣憤了,我大老遠從青島過來減肥,然後因為這麼芝麻大小的事,他們就把我趕出去了。 」
小裴的教練表示,小裴連連犯錯,而且影響其他學員, 為了訓練營的減肥效果,他們必須加以處置,以儆效尤,「三番五次給他們開會,不能吃東西,逮到開除的,如果覺得我們的錯,覺得不合法,我們來承擔這個責任。」
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上,記者看到一條備註: 如果學員未成年,減脂營與監護人溝通之後,學員仍不遵守管理制度,減脂營有權利終止協議,也不退錢。
小裴則強調,合同的相關條款主要針對未成年人,自己已經成年,不適用該條款。
減脂營負責人表示,像這樣犯錯中途被開除的不止一個,因為來的都是「減肥困難戶」,他們必須嚴格管束。
這位負責人還強調,雖說嚴格,但絕非虐待, 而是會根據不同人的情況,制定減肥方案, 「餓的時候,有些脫脂牛奶、黃瓜、生菜,這些東西是可以給他們吃的,不是一個月都不能出去,只要減得好,可以放假出去吃點東西,當做獎勵餐。」
儘管如此,法律界人士卻表示,基於減肥的目的,減脂營可以指定相關規定,用以管束和懲戒學員。 但雙方訂立的合同中相關條款顯失公平,也不具法律效力, 並不能因為學員吃火腿腸、私自外出,就解除合同, 而且一分錢都不退。
經過協商, 減脂營已經退還部分費用,小裴已經返回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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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於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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