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曉燕關於我丈夫鄧傳彬因言獲罪案情況的通報
2019年11月21日 19:21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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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關心鄧傳彬(網名鄧二晃晃)案件的朋友們,經過這幾個月來的思前想後,還是決定將內心的想法和疑問說出來,否則對不起傳彬,對不起我們的孩子,也對不起我自己的良心。萬分需要朋友們的支持和關注。
鄧傳彬因網路言論,於今年5月16日晚被老家四川宜賓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為由抓捕,羈押在南溪區看守所,至今已被刑拘6個月之久,我先後請了兩位律師為傳彬辯護。
第一位是陳易偉律師,在偵察階段於5月24日僥倖會見到我丈夫,當天宜賓國保警察立即到陳律師執業所在地自貢市調查他的背景和辦案手續。之後陳律師多次申請再次會見傳彬均被拒絕,因合同已經到期,陳律師停止此案的辯護工作。十月份,傳彬案件已移交到南溪區檢察院
第二位是盧廷閣律師,在簽好辯護合同后,盧律師於11月13日趕往宜賓市南溪區分別與檢察院和看守所交涉。當天上午盧律師申請查閱案卷被拒;下午盧律師到看守所申請會見同樣被拒。
兩位律師雙雙被拒,各個部門不依法辦案,不依法辦案,不依法辦案,法治何在???公理何在???我和我家人至今也沒有收到拘留通知書和逮捕通知書。在傳彬被抓捕的第二天,辦案人員曾要求傳彬的父親在一份文書上簽字,卻立即收走,老人家不知道那個文件的內容。為什麼要收走?法律文件不是應該給家屬一份的嗎?
辦案部門的做法是要我精力和財力都消耗殆盡,還有騷擾和無法排除的恐懼感時刻縈繞著我。
太無助,太絕望,希望大家為我們的遭遇評評理。如今警察是怎樣辦案?我應當向哪裡尋求幫助呢?還有沒有哪個部門能夠監督警察的辦案程序?
唐曉燕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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