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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子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對妻子再施暴,被司法拘留5天

2019年12月13日 14:10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轉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麗水市松陽縣的簡紅(化名)因多次遭丈夫何強(化名)的,向松陽縣法院申請保護令並獲准許。但此後何強仍多次對簡紅謾罵、毆打。12月13日,(www.thepaper.cn)從松陽法院獲悉,何強因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已被該院司法拘留5日。

簡紅與何強於2018年10月登記結婚,婚後雙方因家庭瑣事多次發生爭吵、衝突行為。今年9月2日,何強與簡紅因離婚問題發生爭執,造成簡紅受傷。同日,松陽縣公安局西屏向何強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對何強的實施暴力行為進行書面告誡。

9月17日,簡紅向松陽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經審查,認為申請人簡紅的申請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裁定:一、禁止被申請人何強對申請人簡紅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請人何強威脅、騷擾、跟蹤申請人簡紅及其相關近親屬。

12月7日,因家庭經濟糾紛,何強先後兩次去簡紅母親的店裡找簡紅,在交涉過程中,兩人又發生爭吵,何強砸起了東西,導致簡紅額頭受傷。12月11日晚,何強再次到簡紅母親店裡,不僅打砸店內的物件,還對還對簡紅母親進行謾罵。

11日事發當晚,簡紅向松陽縣公安局報警,何強被傳喚至派出所。12日,該案被移交至松陽法院,承辦法官對何強情況進行了核實。何強表示自己只是出於「讓老婆回心轉意」而採取過激行為。法院結合實際情況,依法作出對何強司法拘留5日的決定。

來源於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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