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非法行醫造成我母親馬桂珍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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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非法行醫造成我母親馬桂珍植物人嚴重後果兩年多各級職能部門利用司法行政權利包庇犯罪並誣陷我家醫院不解決問題還惡意對待我母親,請媒體關注。
我叫姜海霞,我母親馬桂珍,被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任重無資質人員非法行醫造成植物人嚴重後果兩年多,各級政府部門不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問題,層層包庇犯罪並誣陷我家。
事故經過:
2018年1月11日,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高壓氧,沒有醫生上班,兩名無醫生資質人員護士邢兆偉、護士鄧樹紅給我母親實施了當天全程高壓氧腦促醒治療。當時我母親是腦出血術后恢復,手術成功,恢復良好,病情平穩。
治療過程中護士違反操作程序,並篡改治療方案。沒開急救氧,導致我母親缺氧長達十幾分鐘。因高壓氧艙對講儀器損壞及護士人為調低對講音量,及艙內護士未盡護理職責,病人家屬多次呼救無人理睬。病人血氧飽和度一度跌致50%幾,持續近五六分鐘。
後院方為推卸責任,不承認事故發生。不給病人有限針對性治療,導致我母親機體嚴重受損,造成不可逆轉性傷害。
后經院方確診為:缺氧性腦病和繼發性腦白質脫髓鞘改變。造成我母親植物人嚴重後果,至今兩年多。
此診斷在我母親兩年多病例病程中僅2018年4月24日出現一次,后被接任主治醫生無故篡改,無理由刪除,至今未再出現。
護士冒充醫生詳情:
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長任用無資質人員護士冒充醫生非法行醫,並隱瞞護士身份。
2018年1月11日為我母親實施治療的護士邢兆偉,護士鄧樹紅在長達一年多時間里,我們家屬一直不知道她們是護士,以為是醫生。
第一:這兩位護士都沒有佩戴工牌。
第二,我母親外二科主治醫生接到高壓氧科通知也是稱護士鄧樹紅為鄧醫生。
第三,事故發生后,我們家屬與院方談話多次稱呼兩位護士為醫生,院方副院長徐家濤及醫務科所有工作人員均未說明其二人護士身份。第四,家屬與其中一個護士鄧樹紅溝通,稱呼其鄧醫生,該護士從未糾正說明自己是護士。該護士書寫本應醫生書寫的療程小結並簽名。而且在治療過程中,行使醫生權利,隨意更改醫囑,做醫生工作。有錄音及書面證據。
第五,另外一個事故直接責任人護士邢兆偉,長期多年擔任山東省蓬萊市高壓氧科主任一職。是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提拔,山東省蓬萊市衛健局任命的。
有山東省蓬萊市衛生監督所調查筆錄和醫院用於宣傳的媒體資料為證。
調查筆錄中,醫生王珺表明,醫生給病人制定的治療方案要彙報給護士邢兆偉批准,才能實行。
護士邢兆偉的調查筆錄也表明,醫生給病人診療需請示她。護士指導安排醫生工作,相信沒有哪個國家,哪個醫院認為是合法的。但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長期多年就是這麼操作的。
另外,護士邢兆偉還多次參与院級會診,代表院方與我談我母親治療方案及病情。這是護士的職業嗎?直接違反了國家執業醫師法。
我曾當面詢問過護士邢兆偉資質,該院院長及醫務科人員在場,均隱瞞她是護士的事實。有錄音為證。
該護士邢兆偉不但非法行醫導致我母親植物人嚴重後果,還在造成我母親植物人後果后,於2018年2月6日,山東省高壓氧科,公然咒罵我母親死了就死了,至今未道歉,院方未處理。當時,高壓氧科主治醫生王珺,護士陳曉慧及一名實習護士在場。
院方隱瞞護士冒充醫生非法行醫事實長達一年多,后被家屬調查發現,但因當地衛健局操縱蓬萊衛生監督所執法辦案,不但違法抹殺非法行醫事實,連行政處罰都不給予。
國家法律法規適用:
國家刑法335,336條明確規定了醫療事故罪及非法行醫罪,事實清晰,證據確鑿,法律法規明確。
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也明確規定,無醫師資質人員從事文件活動,違反執業醫師法。
國家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一條也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框架內開展診療活動。不得任用無資質人員人員為病人實施診療。否則視為任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兩名以上弔銷其機構執業許可。
兩年多我的維權過程:
自2018年1月11日,非法行醫事故發生后,我多次與院方溝通,院方為推卸責任否認事故發生並不給我母親應有診療。
直至2019年四月,我發現護士冒充醫生診療,院方不得不承認事故,但因蓬萊衛健局撐腰,拒不承認非法行醫事實。
期間再次發生造成我母親嚴重缺氧事故長達一小時。有書面及錄音證據。醫院再次隱瞞病情,並不給予主動治療。
並多次發生嚴重護理事故及醫護惡意對待病人及病人家屬問題。
2018年2月6日開始,我向蓬萊衛健局副局長秦煥玉,政工科羅科長,醫政科王霞,衛健局紀委張書記,辦事員唐亮,蓬萊政府分管醫療副市長隋玉娜,紀委張主任,蓬萊信訪局,反映問題口頭書面的20多次,任何問題均為得到解決。
2018年4月,到到蓬萊醫調委。后看到醫調委是衛健局操縱,放棄。
2018年6月8日到山東省煙台市衛健局信訪,像個要飯的被拒之門外。有錄音證據。
2018年6月到山東省衛健委信訪,被拒。到山東省紀委信訪,被嚇。
2018年8月到山東省紀委信訪遞交材料,並山東省衛健委信訪,被打發回當地,並未給予登記。
2018年11月再次到山東省衛健委信訪被打發,並未給予登記。
2019年四月發現護士冒充醫生非法行醫,2019年5月13日舉報到山東蓬萊衛生監督所,衛生監督所拖延至2019年7月19日立案,並給出錯誤立案案由,編造理由轉移問題重點,迴避法律問題,包庇中醫院。2019年10月18日強迫我接受違法處理結果,五個人送到我家裡。
2019年6月14日,我民事訴訟山東蓬萊中醫院對我母親馬桂珍醫療侵權損害賠償。2019年10月份,我行政訴訟山東衛健局行政處罰違法及行政不作為,並起訴我母親無民事行為能力鑒定。
在拖延我家十個月後,在交了訴訟費后,民事訴訟被不合理逼迫撤訴。行政訴訟也被逼撤訴。無民事行為能力鑒定也被索要高額鑒定費用逼迫撤訴。
2019年6月到國家衛生部信訪,交了材料,被打發回當地等解決。並被告知前四次信訪均沒記錄。
2019年9月,再次信訪山東省衛健委,山東衛健委招蓬萊衛健局及中醫院到省里,山東衛健委中醫科鄭科長告訴回蓬萊以經濟形式談解決。回到蓬萊仍不解決。
2019年12月再次山東省衛健委信訪,山東省衛生執法局信訪,承諾12月23日前給予解決方案,蓬萊衛健局,中醫院,煙台衛健局均有人員到場,結果仍不解決。有視頻,錄音證據。2019年7月,報案公安局,公安局無理由不予立案。複議仍是不予立案。複核被告知超期。
兩年過程中,多次網上舉報到國家督察,總理平台,網上民生,山東省政務平台。均未有調查及處理。
並且被山東省衛健委誣陷索要賠償金額過高,無法滿足。
至始至終,院方及各部門無數次讓我說出賠償金額,我從未要求過。
我們要求以事實,證據,法律為依據的公平解決。
現在,我母親依賴呼吸機維生,時日無多。
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2018年6月之前多次以各種理由驅趕我母親出院未果,唆使護士敲詐我家未遂,縱容主任孫傑惡意辱罵,對待我母親及家屬,縱容護士家屬到我母親病房前鬧事。后我寫微博,微信,找我談解決,想用一點錢打發我家,我拒絕了。后又要撤銷特護未果。
2018年6月12日,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以不交醫療費為理由起訴了我家。我曾多次要求院方解決問題,我們知道該交多少醫療費,院方不解決問題,卻起訴我家。至今120多萬醫療費,是逼死我家的打算。
今年3月又煽動護士對抗我家,無故消減我母親正常護理項目,縱容護士惡意對待我母親,造成我母親多次肢體損傷。
就這樣,一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法律法規明確的非法行醫案例,直到今天,政府各級職能部門層層包庇,互相勾結,一致的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一致統一的不作為。視法律法規如無物,至今未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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