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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今天(21日)批准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關於前年補選的選舉呈請,裁定議員陳凱欣沒有妥噹噹選。
綜合香港《星島日報》和《明報》報道,劉小麗2018年參加九龍西立法會補選時,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劉小麗隔年向法院申請選舉呈請,要求推翻選舉主任的決定。
劉小麗2016年當選九龍西議員后,宣誓時以非常慢的速度念出誓詞,隨後被特區政府就她的議員資格提出司法複核,高等法院最終裁定劉小麗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因而產生2018年的補選。陳凱欣隨後在補選中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