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翻牆交流電報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女孩疫情間在家辦公被勒頸身亡 家屬申請工傷無果

2020年08月31日 10:38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轉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近日,黑龍江市自然資源局女員工柴媛時被一名男子入室用數據線勒頸致身亡。記者了解到,殺人男子靳某在該小區做餐飲小吃生意,殺害柴媛前,剛因殺人被警方通告尋人。事發后男子由於爬窗躲避警察而墜亡。

雖然兇手已經身亡,但被害人柴媛的姐姐柴芳認為案子並沒有結束,柴媛被害時處於在家辦公狀態,應屬。因此柴芳一直在為妹妹申請工傷的事奔波著。截至發稿前,大慶人社局工傷科工作人員表示,工傷申請已受理,但目前還沒有結論。

女子期間在家辦公

被入室男子勒死

8月28日下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聯繫上被害女子柴媛的姐姐柴芳。電話里,柴芳難掩悲痛。事發房屋位於黑龍江大慶市龍鳳小鎮小區。柴芳說,2013年,妹妹來到大慶市自然資源局工作,她聽妹妹說,一開始單位替她租的廉租房是和其他同事合住的。過了幾年,原居住的房子被賣了,單位組織他們抽籤換到了現在的龍鳳小鎮小區居住,由單位補貼房租。「當時我聽說她單獨居住,還有點擔心,後來她告訴我,同一小區還有其他同事,我才稍微放心一點,沒想到還是出了事。」

「妹妹所住小區在大慶市的位置既不熱鬧也不偏僻,周圍商業場所、交通都很便利,而且小區物業是一級資質。」柴芳說,然而小區物業並沒有達到一級服務,就連疫情防控期間小區封閉都不嚴。她出示了兩段視頻給記者看,視頻中有人翻越小區鐵柵欄,也有人從塑鋼圍擋縫隙鑽進鑽出。她還說,小區電梯以及樓宇間缺乏監控,從地下車庫可隨意進入樓幢,因此她覺得物業也要承擔責任。

柴芳說,案件發生的6月,大慶市疫情防控形勢比較嚴。「除非特殊情況下到單位,其他時間在家彈性辦公。」柴芳注意到一個細節,她告訴記者:「妹妹遇害時,是在家裡辦公。她有個習慣是工作完肯定關閉電源並且合上電腦,但在案發後,妹妹的電腦是開啟著的狀態,因此她那時肯定處於工作狀態。」

6月18日那天下午,柴媛的同事發現其「失聯」,工作群里她也不回復了。案發之後的十多天,柴芳從警方那兒拿回了妹妹柴媛的電腦和手機,開機后從中找到了聊天記錄,能證明案發當天,妹妹在家辦公並向單位傳文件。此後,柴媛的單位同意協助辦理工傷申報手續。

柴芳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警方也向他們家屬告知了案發經過。柴芳向記者出示一份大慶市公安局龍鳳分局出具給市自然資源局、人社局的《關於柴媛被害死亡的情況說明》的複印件,其中表明「2020年6月18日,作案后的嫌疑人靳某逃竄至龍鳳區龍鳳小鎮小區,進入C區22號樓某某室,將受害人柴媛控制,並將其勒窒息死亡。」

Ad:美好不容錯過,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時光,現在就訂票

嫌疑人殺害柴媛前,

剛因殺人被警方懸賞緝拿

柴芳說,嫌疑人靳某在該小區做餐飲小吃生意,在6月16日殺害了該小區一家中醫館的一名大夫和其親戚,還導致一名男孩重傷。

記者查找到一份警方於17日發布的懸賞通告,通告表明16日23時許,該小區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並明確指出31歲的大慶市肇縣人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懸賞通告稱靳某作案后潛逃,描述其體貌特徵,附上了正面照片,並給出了兩萬元的獎勵金額。

柴芳告訴記者,自己事後了解到在這起案件發生后,靳某再次潛回小區作案。6月18日在27樓殺害柴媛后,又到26樓企圖殺害另一女子。在此過程中,靳某聽到警方到27樓查看情況,便系了床單準備逃竄至25樓,不料失手摔死。

記者多次撥打該懸賞通告上的電話試圖聯繫民警,但一直沒有撥通。之後記者又嘗試通過其他渠道向警方了解詳細情況,但也未得到回應。

關於警方到27樓案發現場查看一事,據柴芳說,是柴媛同事發現聯繫不上她,又看到了警方發布的懸賞通告,發現那起案件的發生地點就在柴媛住的那個小區,於是向單位領導彙報,單位聯繫了警方。18日晚,警方到現場后發現柴媛被害。

柴芳還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妹妹遇害后家中凌亂,有拉扯留下的痕迹。她說,妹妹不可能與嫌疑人有感情糾紛。由於嫌疑人已經墜樓死亡,其殺人動機難以認定。但對於妹妹的死,柴芳一直難以釋懷,她認為不該隨著嫌疑人的墜樓死亡就這樣劃上句號。

姐姐輟學供妹妹讀書

聽聞噩耗家人悲痛萬分

柴媛的被害對親人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噩耗。雖然事情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但在採訪時還是能夠明顯感覺到柴芳仍沉浸在失去妹妹的悲痛之中。

她告訴記者,家人是在6月19日凌晨1點多鍾接到警方電話,得知妹妹去世的消息的。「一開始還以為是詐騙電話,後來聽對方說出了詳細信息,我才相信。」

「當時我就蒙了,妹妹是我從小哄著捧著的心肝寶貝」。柴芳說自己家在農村,靠種地為生,因為家裡負擔不起三個孩子的學費,自己很早就輟學了,幫媽媽務農,供妹妹上學。而妹妹柴媛很爭氣,沒有辜負一家人的希望,不但考上了東北林業大學本科,之後又考上了這所學校的研究生。

柴芳為自己有這樣一個妹妹而自豪,但沒有想到,自己保護了妹妹這麼多年,最終卻是這樣一個結局。

柴媛的父親也非常喜歡這個女兒,柴媛過年時給他買了一件新棉衣,父親開心得像個孩子一樣,嘴笑得合不攏,還作出「V」字形手勢。而如今,得知女兒橫遭不測,這位60歲的老人趴在床上,愣在那兒看手機中女兒的照片一言不發,「現在他每天就這樣」。

她的母親則是每天茶飯不思,要由專人看著哄著才吃點東西。

被害前在處理工作材料

但認定工傷一波三折

妹妹遭遇不測,兇手又墜樓身亡。但是姐姐柴芳認為,這件事不應該就此終結,因為事發前,妹妹還處於在宿舍上班狀態,她在處理工作材料。妹妹所住的宿舍也是單位安排的,因此,為妹妹申請工傷認定,成了柴芳這段時間一直奔波的事情。

紫牛新聞記者了解到,2013年,柴媛按照人才引進工作程序來到大慶。一份《大慶市人才引進通知單》顯示,柴媛最初是被引進到城鄉建設檔案館建設工程檔案業務指導崗位工作。之後,又被調到大慶市自然資源局工作。

柴芳表示,因為是疫情期間,柴媛按照單位的安排在家辦公,其遇害時間應在工作時間內。「她還沒來得及結婚生子,剛剛綻放的花朵就這樣死在了工作崗位上。」為了給妹妹要一個說法,柴芳這段時間一直忙於為妹妹申請工傷的事。

在單位提交的工傷申請材料中,柴媛所在單位科室領導提供的證言稱,根據單位要求,該局實行每周重點工作報送制度,要求每周四下班前將周工作總結上報到一個工作群,而該部門送報工作總結的工作由柴媛負責。6月18日正是周四,上午11點,柴媛發微信給她,表示已完成當周工作總結工作。她看過後,柴媛上報給工作群。

另一位其他科室的同事提供的證言則顯示,當天上午,柴媛通過微信將一份專家名單發給他,還通過電話詢問有關規劃業務方面的問題。

而柴芳從妹妹手機中獲取的微信聊天記錄佐證了兩位同事提供的證言。聊天記錄還顯示,柴媛的領導于當天晚些時候發消息要她「看到信息給我回電話」,但此時柴媛已經遇害。

讓柴芳感到不滿的是,對於妹妹的工傷認定,一開始大慶市人社局工作人員表示其不符合條件不屬於工傷,她稱當時工作人員給出的理由是柴媛是在家辦公被害。後來經過家人多方爭取,對方表示需要經過調查,有一個受理時間。

8月28日下午,記者電話採訪了大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工傷科,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已經收到了柴媛單位的申請材料,而且已於7月21日正式受理,目前正在認定過程中,還沒有出結論。

那麼,柴媛疫情期間在家中辦公不幸遇害,究竟是否應當認定為工傷,專業的法律意見又是什麼呢?

南京市律師協會勞專委委員、江蘇億誠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旭東認為,疫情期間單位安排居家辦公,因此員工所住房屋屬於工作場所。根據目前已知的情況,柴媛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履行職務工作的過程中受到暴力致死,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中典型的可以認定工傷的情形。

而目前,柴芳一直在等待人社部門的認定結果,「我就是想為妹妹要一個公道!」

來源於紫牛新聞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林遠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