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翻牆交流電報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許成鋼:從憲政看美國大選

2021年01月10日 6:09 PDF版 分享轉發

轉自:新世紀,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編者按】:2021年1月6日,國會參眾兩院舉行聯席會議,認證2020總統大選各州提交的選舉人票,決定是否接受各州的選舉結果。FT中文網在昨天和今天分別刊發許成鋼教授《從》的上篇和下篇,幫助讀者從大選的爭議中,認清美國兩百多年來賴以生存,並成長為偉大國家的憲政,是如何運作的,以及面對的挑戰。

(上)

2020美國大選,在社會呈現高度兩極化和極端化的背景下,經歷了美國建國以來,在大選方面從未有過的對憲政(constitutionalism)的挑戰。支持和反對特朗普的雙方都有相當大量持極端立場的人群,堅信自己支持的候選人才能重塑美國的偉大,似乎這次大選將決定美國未來的命運。在大選結果由兩黨各州共同統計正式宣布之後,在任總統及其支持者們聲稱大選全面舞弊,不承認結果。但他們從不同州,在不同法院(從基層到最高法院),發起的將近六十個試圖推翻大選結果的法律訴訟,被所有的法院分別以缺少證據、違反法律原則、或者違反憲政而駁回,不予立案。在此背景下,一些人全面懷疑甚至否定美國的司法制度以及美國主流媒體,甚至否定所有國家的主流媒體。一些更極端的人甚至提出用武力推翻大選結果。

如何認識美國的“大選亂象”?如何認識持續運行了兩百多年的美國大選規則,即美國憲政制度?從同盟會辛亥革命起,中國對憲政的認識,就大量來自美國的實踐。所有關心未來在中國建立憲政的人,都關心這個問題。本文將分兩個部分,對相關問題進行討論。上篇主要介紹美國的憲政和選舉制度的基本原則,下篇結合這些基本原則詳細討論和這次大選直接相關的問題。

二戰中為全世界戰勝法西斯立下巨大功勞的英國首相丘吉爾,在戰後敗選給反對黨工黨(在美國也發生相似情況,領導二戰取勝的執政黨在戰後第一次大選敗選)。此後,他評價民主制度的以下言辭成了名言。他說,“民主是最壞的制度,但其他人類已嘗試過的制度更壞。” 抽象的講,人們以為這句話的意思非常簡單。但從很多人對這次美國大選的反應可以看到,相當多的人並不懂這句話的涵義,並不了解民主憲政制度(英美憲政制度的基本原則是相同的)是政治戰場的規則,而不是完美的結果;不了解憲政規定的政治戰場規則,核心的部分是分權和妥協;不了解這個制度的基本原則和操作。

的確,自從建國以來,美國的制度不僅不完美,甚至如丘吉爾所說,是“最壞的制度”。在這個制度下,美國歷史上有過因為宗教原因的屠殺;社會一直存在嚴重的不平等;兩百多年來一直存在各種極端團體。其中包括極端的宗教團體,極左和極右團體,專門製造陰謀論散布謠言的團體,暴力的團體,以及既持極端意識形態又散布謠言又暴力的團體。存在這些現象的原因之一,是政府無權以取締或鎮壓的方式對待極端團體。

在民主憲政制度下,只要沒有犯罪,只要沒有因為對他人造成損失而被起訴,所有人的、結社自由就都得到保證。在美國,普通人甚至有持槍的權力。對渴望平等和諧的人來說,這個制度實在令人失望。對於持極端立場的人來說,這個社會中存在與其對立的人群,更令人反感。正在以史無前例的高速興起的新一輪產業革命,猛烈地衝擊著商業、經濟、文化、媒體、財富、階層所有方面,並且在得益者和失利者之間造成衝突。大選出現的所謂“亂象”,實際是大量原本存在於社會的矛盾的集中爆發。我在下篇再討論這些問題,也包括“大規模舞弊”(另一些人聲稱是製造謠言)等問題。

但另一方面,經歷了兩百多年的驗證,如丘吉爾所說,這個制度比“其他人類已嘗試過的制度”顯然更不壞。靠了民主憲政對人權和產權的保護,在過去的二百多年裡,美國對全世界的科學技術,對人類社會的歷次產業革命,對全球的經濟發展做出的貢獻超過所有其他國家。美國是歷次產業革命的發源地(包括史學家們發現的,在第一次產業革命中,美國在多個技術方面與英國并行作為發源地)。最簡單顯示美國制度優勢的一個方面是,在過去兩百多年間,美國的制度吸引了大量極其優秀的移民。他們在每一次產業革命里,在科學技術和商業發展中,為美國社會甚至全世界創造出巨大的貢獻。

在第一次產業革命晚期,法國移民杜邦,是到了美國才成為偉大的企業家。第二次產業革命時期,塞爾維亞移民特斯拉,是到了美國,才得已實現偉大的發明。而僱用特斯拉的愛迪生,是靠了美國的制度,才從身無分文的貧窮工人變成改變世界的偉大企業家。第三次產業革命中,敘利亞移民的後代喬布斯,靠了美國的制度,才成為偉大的企業家。今天,南非移民馬斯克,到美國后才成為偉大的企業家。類似的例子數不勝數。為什麼歷次產業革命產生在美國和英國,而不產生在其他國家?原因既不是地理的,也不是語言的,更不是某任總統。所有這些,靠的是民主憲政制度保證了司法獨立,保障了對人權和產權的保護,產生和保障了金融市場的制度,產生和保障了風險資本的制度。

產業革命背後的驅動力是科學的突破。而科學發展靠的是憲政制度保障了大學的充分自治,保障了人的自由。所有這些保障的基礎,來自於對最高權力的限制。對產業革命而言,對科學發展而言,對美國的長期穩定發展而言,誰當選總統從來都不是最重要的問題,而憲政的執行則是生命攸關。1986年在哈佛大學350周年校慶時,時任總統里根曾希望哈佛大學邀請他參加美國第一所大學的慶祝活動並授予名譽學位。但哈佛大學校長回復:本校歷來秉承獨立精神。名譽學位只授予本大學同仁公認有足夠貢獻的人。……故本總統(英文里校長與總統是同一個詞——作者注)不能邀請彼總統參加活動(靠本人當時在校留下的記憶,不是引文——作者注)。這件事凸顯大學與制度,大學與政客之間的關係。靠了這個制度,哈佛大學得已保持學術自由,其獲得諾貝爾獎的總數,超過除了英國以外,任何一個國家全國獲得諾獎的總數(相似制度的劍橋大學,獲得諾獎的總數超過除美、德以外,其他任何一個國家全國獲得諾獎的總數)。而美國所有大學獲得的諾貝爾獎總數,則超過整個歐盟(不算英國)的總數。重要的是,很多在美國獲得諾獎的科學家是第一代移民。大量最天才的科學家移民到美國后,靠了美國的制度,才實現了他們的天才,其中包括許多華人。

那麼,美國制度的核心是什麼?美國的偉大,從來不是因為某一個人,不是因為某一任或者幾位總統的偉大。美國的制度核心在於憲政。是憲政保障了美國的高度穩定,保證了美國普通人的權利得到比在其他國家更好的保護,有更多的自由,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憲政的原則到底是什麼?美國的憲政是如何具體操作的?這次美國大選從各方面挑戰憲政的現象,給了我們重新審視相關問題的機會。以下,我試圖超脫黨派立場,從歷史和憲政的角度,儘可能客觀地討論這次美國大選。

民主憲政是以寬容的精神和妥協的制度,來保障所有人的自由的制度。妥協的制度,基礎在於沒有任何人擁有不受制約的權力。由於不擁有絕對的權力,即便權力機構頂端的人也必須尋求持不同意見的人(機構)妥協。在這個制度下,沒有任何人可以隨心所欲剝奪別人應有的權力和選擇。面對憲政的限制,不同意見的雙方必須在尊重對方的基礎上,尋求妥協這一條路。

簡單概要,民主憲政制度,實際上是保障社會寬容的規則。對於能寬容的人,他們會自行按照憲政原則尋找妥協的辦法。對於不能寬容的人,憲政是政治戰場的規則。最終靠憲政制度,強迫找到妥協的辦法。這個規則的核心,就是用制度削弱權力最大方的力量。保證各方在儘可能公平的規則下競爭。各方都必須遵守制度。任何一方不能自律遵守,憲政制度會強制執行。憲政制度的安排決定了,在這個制度中,沒有任何人擁有足夠的權力對抗憲政的力量。當人們不能互相寬容時,既然是政治戰場,就與完美無關。不僅妥協往往是不得已,而且敗選的人,以及支持敗選的選民們,可能沮喪甚至憤怒。但是人類文明至今,尚未找到比這更好的制度。

憲政原則:以分權制衡的制度限制政府的權力

為了從美國大選的角度討論憲政,讓我們先概要與大選相關的憲政制度。1787年建立的美國憲政,是近現代歷史上第一個有憲法的憲政國家(英國在1689年建立近現代歷史上的第一個憲政制度,持續穩定至今。但英國從來沒有成文的憲法)。美國的憲政,制度根源很深遠。在獨立前兩個世紀的殖民發展期間,從英國和荷蘭帶到北美殖民地的制度,就已經奠定了憲政的基礎。獨立前北美的13個殖民地,每個都是按照憲政原則高度自治的,享有相當大的自主權。在獨立后,產生了13個獨立自主的國家(State),中文翻譯為州。在這13個州自願聯合建立合眾國時,美國的國父們最擔心的是,聯邦總統的權力會過大,變成君主,甚至暴君。他們決定建立憲政,從各個方面限制總統的權力。

首先,美國各州(國)的主權,必須歸屬每個州。每個州都有自己的立法機構,有自己的憲法(許多州憲法的建立早於聯邦憲法)和其他法律。而聯邦政府的權力只限制在所有的州都同意交出的那部分權力。這是憲政下的聯邦制的基礎。因此,任何涉及各州主權的事務,總統或者聯邦政府都無權過問;否則就是違憲,每個州有權按照憲政原則抗拒。而完全獨立於總統的聯邦最高法院,是保障憲政的最高司法機構。此外,修憲必須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州同意。這不但保護了州的主權,而且也保證了美國的憲政自從形成,一直穩定至今,包括憲法文字的穩定。

憲政的另一方面是以三權分立的原則限制總統權力,保障多黨競爭權力。這個原則來自英國的憲政實踐。是孟德斯鳩在英國考察之後做的理論總結。三權分立指的是,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互相獨立。只有議會才有立法權。而議會由民選的議員組成,其中包括執政黨和反對黨議員。只有法院才有司法權。另外,法院絕對不允許有政黨立場。總統為首的政府只有行政權。

為了防止總統成為暴君,憲政規定無論總統還是他管轄的司法部,都無權過問立法和司法。即,聯邦政府的司法部長沒有任何影響法院司法的權力。同樣的道理應用到所有聯邦機構,包括司法部所轄的聯邦調查局(FBI)、中央情報局(CIA)和聯邦警察(各州的警察也必須遵守同樣的憲政規則)。憲政對他們的基本要求之一是,他們絕對不能為幫助執政黨,或者幫助反對黨的選舉而工作。正是在這個制度下,特朗普總統的堅決支持者司法部長巴爾,在其管轄的所有聯邦機構沒有發現系統證據的情況下,必須如實宣布,司法部沒有發現系統性大規模舞弊的證據。

Ad:美好不容錯過,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時光,現在就訂票

同時,為了避免總統和執政黨濫用行政權力,大多數最重要的聯邦機構,包括美聯儲(中央銀行)、證監會(SEC)、葯監會(FDA)等都不向總統報告,不對總統負責,而是向國會報告。即便如此,國會的權力也只是監督這些機構按照憲政原則行事,但無權直接干預他們的具體工作。特朗普多次抨擊美聯儲的貨幣政策,抨擊葯監會有意拖慢疫苗【小編推薦:顯微鏡學家發表對四家疫苗公司的成分分析】審核速度。但憲政原則規定,這些機構必須只按照專業原則做他們該做的事。是否接受總統的意見,取決於專業判斷,而不能受政治立場的影響。

憲政規定,總統作為軍隊最高統帥,他的軍權只局限於對美國之外的行動,無權使用軍隊應付國內政治事務。軍隊不對總統以及執政黨效忠,只效忠於憲法。如果總統或執政黨試圖在兩黨競爭中動用軍隊,軍隊必須拒絕,必須反抗。這個憲政原則的實施,保證了美國建國以來兩百多年,從來沒發生過軍人問政,從來沒發生過政變。受這個制度的束縛,在2020年大選期間,在不同情況下總統建議要軍隊介入時,從國防部長到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職業軍人的最高領導)等多個將軍明確重申,軍隊只效忠於憲法,絕不介入國內政治。

立法獨立表現在選民的訴求由他們選出的議員帶到議會,帶到立法機構。代表選民利益的議會,決定稅收、財政支出、宣戰(講和),及一切事關選民利益的立法。總統試圖干預這些事務,即為違憲。幾乎所有議員都要麼在執政黨一邊,要麼在反對黨一邊。與政府不得介入政黨政治相反,議會既是政黨政治的角逐場,也是政黨政治的妥協機制。美國的議會設置了參議院和眾議院。參議院代表州的權利,這是聯邦制的特點。在參議院里,所有的州平等,每個州都是兩個參議員。這事實上給了人口稀少的州更大的權重。眾議院則代表人的權利。嚴格按照人口數字為基礎(每十年人口普查調整一次),決定每個州在眾議院的席位總數,但人口過於稀少的州至少有一名眾議院。在政治上 當美國的參議院和眾議院之間發生衝突的時候,大體上反映了美國多數人的利益和地區權利之間的衝突。

在聯邦制下,美國的法律分為聯邦法和州法。因此,司法體系也分成聯邦法院和州法院兩個體系。每個體系都分多個層次,從基層法院直到最高法院。執行州法的最高層次是每個州的最高法院。執行聯邦憲法的最高法院是聯邦最高法院。從建國,所有法院都嚴格遵守司法獨立的原則。

所謂司法獨立,既包括保護法庭,也包括約束法庭。首先是保護法庭。在三權分立的憲政制度下,司法完全獨立於行政影響。即,行政無權干預司法,總統無權干預司法。立法也不可以干預司法。任何人也無權干預司法。為保障司法獨立,司法獨立的原則一直貫徹到每個法官個人。聯邦法官終身制保障法官無需畏懼。制度上和操作上,任何人都不能影響每一位法官的獨立判斷,其中包括他的同事、媒體等等。到最高法院的時候,判決是以大 法 官的簡單多數投票方式來決定的。但每個法官的判斷,必須是獨立的,不受任何他人的影響。

同時,司法獨立的原則還意味著限製法庭。限製法庭做任何違反法律,違反證據的判決。任何法官的判決,都必須只根據法律和證據,必須獨立於他/她本人的政治黨派立場。當事人不服法庭判決,可以上訴,直至最高法院。在證據和法律面前,上級法院有權推翻下級法院的判決。司法體系的高透明度決定了,在這個體系中,任何法官違反原則,在審判中表現出政黨的立場,或者不公正,或者其判決多次被上級法院推翻,其名譽就會遭到損壞,會被淘汰。因此,極少法官會違反司法獨立的原則,從而保證了司法獨立的體系整體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司法獨立是憲政的基石。沒有了這個基石,美國就不再是美國。靠了司法獨立帶來的公正,靠了這個信用,美國才有延續兩百多年的選舉制度,才有長期的社會穩定。才有金融市場的發達。才有風險資本的發達。才有創新的環境。才有大學的自由環境,才有不斷產生科學技術重大突破的環境。才有美國兩百多年的高度穩定和不斷發展。美國司法能夠長期保持獨立,整體上保持公正,這不僅是信念,更是基本事實。

選舉人制度及聯邦制

12月15日,美國所有各州分別正式宣布各州的大選結果。在此基礎上加總,特朗普獲得232張選舉人票,拜登獲得306張選舉人票勝選。按照憲政規定的選舉制度,這就是這次大選的正式結果。但民主制度通常以簡單多數,或超級多數決定結果。為什麼美國大選總統使用選舉人票制度?這與通常的民主制度是什麼關係?

美國選舉總統的選舉人制度,是聯邦制與民主制之間的折衷,是1800年修憲時形成的制度。在聯邦制下,為了保障各州的權力,美國聯邦總統的選舉按照選舉人制度進行。這個制度規定,每個州是一個選舉人團單位,每個州的選舉人數字是該州的參議員人數加眾議員人數的總和。在絕大多數州,選舉人投票結果取決於本州投票的簡單多數結果。例如,2020大選,加州的簡單多數投票結果是拜登勝,於是拜登從加州獲得55張選舉人票。弗羅里達州的簡單多數投票結果是特朗普勝,於是特朗普獲得佛州的29張選舉人票。

在選舉人制度下,雖然操作上是一人一票,但實際的結果是,不同地區的選民的權重是不一樣的。人口極為稀少的州也有三個選舉人。那裡每個選民的權重因地域而抬高。變成一些人口稀少的州內(例如阿拉斯加),每個選民有更高的“代表性”。而人口高度稠密的州(例如麻省和加州),每個選民的平均權重則下降,導致這些州內每個選民的“代表性”降低。

這種選民之間的“不平等”,是民主制與聯邦制之間的折衷帶來的後果。在這個折衷的制度下,有時會發生選舉人投票結果與簡單多數投票結果截然不同的情況。例如,2001年小布希當選及2016年特朗普當選,都是按照選舉人的憲法規定計算。但如果按照簡單多數的原則,他們都不能勝選。

這些投票結果的差別,導致了推動改革選舉人制度的呼聲。但修憲需要獲得三分之二的州同意。而所有人口稀少的州,都從選舉人制度得到更多好處,導致修憲改變現在的選舉人制度很困難。同時必須關注的是,當年美國國父們早就指出的,聯邦制對保障選舉,避免大規模舞弊,有極大幫助。我後面再結合2020大選,做更多討論。

法院與大選

如前所述,在三權分立的情況下,行政權和司法權是嚴格分開的。總統無權影響法院的判斷。無論是基層法院還是最高法院。而且,只要總統的行政令不符合憲法原則,聯邦法庭就有權依照憲法,阻止總統令。在過去的4年裡,發生過多次司法制約行政權力的實例。曾經有過多次,特朗普總統發布的總統行政命令,被法院以總統令違憲為理由,判決在州或全國範圍不得執行,而且幾乎每次都是相對基層的聯邦法院。這是因為,在英美判例法制度下,任何法院對一個全新類型案件做出的第一個判決,就自動成為所有其他法院必須遵循的規則,稱為判例。除非這個判例在上訴后被推翻。在被推翻的情況下,新的判例就成為規則。

在憲政下,總統不僅沒有權利影響法官判案,而且必須尊重法庭的判決。試圖影響法庭,不尊重法庭,都違反憲政原則。例如,在十二月初最高法院第二次駁回部分共和黨要求推翻大選結果的訴訟,特朗普總統發推特表示對最高法院不滿。作為個體,他當然有私下表達個人情緒的言論自由,也有在法律框架下尋求司法解決問題的權力。但以總統的身份,向全國選民發推,表達對最高法院的不滿,激發公眾情緒,給最高法院施加壓力,嚴格地說,這不符合憲政的基本原則。

與此對比的一個例子是2001年的大選。在那次小布希對時任副總統戈爾的大選中,兩人獲得的選舉人票打成平局。最後的關鍵集中到了兩黨對佛羅里達州的一個縣檢票技術問題的爭執。雖然全國都在同一天投票,但在聯邦制下,每個州的選舉方式,印製選票和計票的設備,都是由地方決定的,可以很不一樣。那個縣裡的一些選票機製造的選票,產生了歧義:讀票方式不同,會產生不同的結果。民主黨和共和黨對技術問題爭執不下,上訴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最終判決結果有利於共和黨,使得小布希贏得了選舉。戈爾和民主黨立刻就接受了最高法院的判決,向當選總統祝賀,政權順利交接。現在面對2020大選遇到的問題,戈爾回顧說,當時我個人並不同意最高法院的判決。但是我必須按憲政規定的去做,尊重最高法院的裁決。這個例子幫助我們看到憲政原則是如何具體操作的。

按照憲政的原則,在涉及選舉相關的訴訟時,法院的功能只限制在保證跟選舉相關的所有的法律得到執行上。法院的所有判斷只能依靠證據和法律。法院的制度限制于對上訴和應訴做判斷。而起訴必須提供證據。沒有合格的證據,或者申訴的理由沒有法律依據,法院就不能立案。如果違反這些原則,法院的做法即為違憲。

司法必須獨立於行政,法官的決定必須獨立於法官自己的政黨立場。特朗普在任內任命了三名最高法院的大 法 官。即,現任最高法院裏面,三分之一的大 法 官是他任命的。如果考慮大 法 官的個人政治立場,多數是共和黨立場。不了解憲政原則的人會認為,如此構成的最高法院在裁決時,自然會傾向共和黨。但是,如果真是如此,司法獨立就已經被破壞了。美國不再是美國。

在下篇,我將結合討論大選的一些具體現象,並討論言論自由和媒體,技術和媒體,社會和兩黨的“左”與“右”等問題。

(下)

作為近現代的第一個民主憲政國家,面對每次大選中兩黨的競爭,為了保證選舉的正常,聯邦制的美國有世界上最成熟的、自下而上、高度自治、層層互相監督的機制。每一個基層的競爭的兩黨都有極強的動力互相監督。基層兩黨成員都有極高的動力監視對方是否有違反選舉規則的行為。如果不能現場解決,他們自身都有很強的動力,收集證據,訴諸法律。起訴方一定盡全力收集和報告證據,應訴方一定盡全力辯護。而法院的獨立性保證其判斷的公正。因此,當雙方有嚴重爭辯時,法院的判斷是維繫制度的關鍵環節。

但是,如果人們普遍懷疑法院,就動搖了憲政的基礎。在所謂2020年“美國大選的亂象”中,最聳人聽聞的是聲稱存在一個控制全國大選的陰謀機構操控了此次大選。陰謀中包括整個華盛頓,即立法和司法。實際上,陰謀論在美國從來就有,可以追朔到18世紀甚至更早。當人們普遍對憲政制度充滿信心時,陰謀論的流行範圍極小,幾乎不為人知。但在這次大選的後期,尤其是大選計票之後,陰謀論廣為傳播,情況極為令人擔憂。

系統性大選舞弊的問題

最強有力推動所謂“陰謀論”的人物之一是鮑威爾律師。從11月初起她就聲稱掌握了大量證據,證明全國大選被操縱,證明存在嚴重的大選舞弊,並聲稱將立即披露。其中具體提到多米尼恩投票系統被用來系統性地操縱、作弊、竄改(甚至還有個退役將軍說,美國特種部隊在德國某處,火拚中央情報局,從他們那裡奪得大選作弊的硬證據)。民主黨方面反駁這些說法為不實之詞,甚至為謠言。對於她在不同地區的法院發起的多個訴訟,所有法院都以缺少證據或違反法律原則為由,不予立案。在她的數次起訴被法院駁回之後,特朗普總統的首席律師朱利安尼宣布鮑威爾不代表總統。曾經在彈劾案為特朗普總統成功辯護的明星律師,哈佛大學著名憲法教授德肖維茨,早就提醒鮑威爾律師,也提醒大眾,如果鮑威爾律師確實掌握證據,就必須將證據儘快遞交法院立案,不得晚於12月15日。否則,按照憲法,在那天全國所有各州分別正式確認其選舉結果后,法院就沒有權力改變選舉結果。但是,至今法院也沒有從她那裡收到可以立案的證據。另一方面,多米尼恩投票系統公司則發布正式聲明,稱關於其公司的謠言嚴重損壞公司聲譽,要提起刑事和民事訴訟,維護公司利益。

事實上,如上篇所述,在美國的聯邦制中,選舉和計票都是以州為單位獨立進行的。不存在一個全國統一的選舉和計票系統。每個基層的運作和監督都是獨立的,非常局部的、地區性的操作。任何外來力量,甚至聯邦政府,都不能直接介入地方選舉。在如此的地方自治,兩黨高度動員互相監督的制度里,不要說操縱全國,操縱州的大選的都難以想象。以下是一個實例。共和黨喬治亞州的州務卿拉芬斯帕格在1月初曝光。在12月中的正式計票前,總統曾經打電話給他施壓,要求他提供該州大選舞弊的證據,找回該州計票中丟掉的票數,推翻媒體報道的該州的計票結果。但州務卿辯駁,稱總統關於該州大選舞弊的說法,違反他們了解的事實,稱總統面對的最大挑戰是“您的數據不真實”,說“真相最終會水落石出”。總統認為他是背叛。法律界普遍認為總統給州務卿施壓試圖影響計票結果是違法行為。特朗普總統及各州聲稱舞弊作假的共和黨議員們,在各州各級法院以及最高法院,發起了將近60起訴訟。這些起訴多選擇在有深厚共和黨基礎的地區,審理案件的法官是共和黨提名的,持共和黨立場的。但是,所有的訴訟全部都被法院駁回。駁回的理由包括起訴缺少可以立案的證據;或者起訴方提出的要挑戰的內容,違反憲政原則。

所有這將近60個法院的法官們,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都只關心證據,只依從法律,而不持黨派立場。以最高法院為例,雖然最高法院的多數法官是共和黨提名的,其中三人是特朗普總統提名任命的,但是他們投票判決的結果沒有政黨傾向。由此看到,美國的司法體系能夠按照憲政的原則正常運作,而不是黨派之爭的工具。一旦法庭變成了黨的工具,那麼憲政就結束了。

選舉是否存在舞弊,是否存在從根本上顛覆大選結果的舞弊,這既關係到事實真相,也關係到憲政的命運。不幸的是,任何一個由億萬人參與的社會活動,肯定會有紕漏。這從來是民主制度內在的困難之一。但真正重要的問題是,這種紕漏的性質是什麼:是無法避免的隨機事件?是分散的局部事件?還是大規模有組織的系統性舞弊?

為了討論方便,讓我們看一下金融市場是如何應對這些問題的。這些性質的問題,對金融市場也至關重要。選舉是按年計的事件,而金融市場每時每刻都在運作,是按分按秒計算的事件。因此,金融市場積累的關於欺詐和舞弊的證據和經驗更豐富。雖然美國的金融市場是世界上最大效率最高的(這本身取決於美國的民主憲政制度),但與任何其他國家的金融市場一樣,它也不能徹底排除所有的欺詐舞弊。從來也不是,也不可能是完美的市場。但是它對產權的保護最可靠,最能維持基本秩序,最能保持整體上的可信。

同理,完美的民主制度從來不存在。在選舉中發現個別舞弊的證據幾乎不可避免,選舉中出現技術失誤更不可避免。關鍵是,出現的問題是系統性的還是隨機性的?如果是隨機性的,那麼,極左極右傾向的個人或極端分子,都有可能尋找機會做各種各樣的壞事。在高度自治的聯邦制下,在憲政制度下,這些問題能夠控制到水平很低,數量很少,而且往往會極左極右互相抵消,無法影響選舉的全局。但是,如果是系統性的舞弊和改變選舉結果,就是另外性質的問題。而這最終取決於證據。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把個別錯誤或舞弊現象,誇大為系統性舞弊,既不是事實,本身也違反法治原則。

在系統性的證據方面,在2020年大選第一次計票之後,有幾個關鍵州,因為兩黨獲得的票數非常相近,而且共和黨方面懷疑存在計票問題,於是進行了全部手工計票。也有的地區有人懷疑投票的簽字有作假,於是進行了手工驗證簽字。所有手工驗票和手工計票的最終結果,都沒有改變選舉的最終結果(有些手工計票的結果反而增加了民主黨得票數字)。面對證據,在12月15日,所有各州的民主共和兩黨,共同以法律形式正式宣布各州的大選結果。

當然,有人對存在破壞美國選舉的陰謀操縱確信不疑,問題只是證據。如果的確如此,是否意味著接受2020大選結果就意味著美國的民主制度崩塌了?意味著從此美國的民主制度不再?讓我再用金融市場來比喻。在金融市場上,即便證監會甚至議會多數確信某上市大公司犯法,只要沒有證據,就不能對這個公司做任何事。否則,就等同於鼓勵某些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不僅損壞當事公司(或當事人和政黨)的利益,而且全面破壞金融市場(或大選)的長治久安所依賴的法治的秩序。

但這不意味著任何公司能在金融市場上為所欲為。無論那個公司多麼重要,一旦犯法的證據確鑿,這個公司必定被法治制裁。在政治領域,法治的道理相同。在憲政制度,在兩黨競爭下,在三權分立下,在司法獨立下,蒙受損失一方的切身利益決定了,一定能找到任何確實存在的陰謀,任何確實存在的系統性舞弊。確鑿的證據一定會水落石出,靠舞弊當選者肯定會被制度懲罰。總統會被彈劾,其他人會因犯罪坐牢。當然,靠謠言虛構的陰謀論,如果造成的損失微不足道,一定會被遺忘。如果造成重大損失,也一定會在證據面前最終受到懲罰。

言論自由與媒體

前文討論到任何人或機構試圖直接操縱美國全國大選,技術上會遇到難以解決的困難,因此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否存在媒體系統性扭曲事實,導致大選不公?以下從言論自由和媒體的角度來討論這個問題。

言論自由和民主制度密不可分。一方面,民主制度以憲政保障言論自由。行政、立法、司法權力都不得干涉言論自由。其中最突出限制的是掌握警察和軍隊的行政首長。憲政保證總統無權調動執法機構壓制言論。否則,被壓制方就可以起訴。司法獨立的制度則保障任何人的起訴得到公正的處理。由此,保證了言論自由。另一方面,言論自由是民主制度運作的基本前提。民選參議員、民選眾議員、民選總統,靠的是競選者自由發表言論,靠的是支持者自由發表言論。靠的是選民獲得準確的信息,能做出符合自己利益的判斷。沒有言論自由,就沒有民主制度。自從建立近現代憲政以來,媒體就是絕大多數選民獲得信息的主要渠道。傳統上,所有穩定的憲政制度中的媒體,絕大多數都遵循客觀中立的自律原則。從某種意義上,媒體客觀中立與司法獨立一樣,對憲政的運作至關重要。但是,最近幾年,發生了很多令人擔憂的變化。這些變化是快速發展的新興產業革命對社會衝擊的一部分,是革命性新技術“創造性破壞”的一部分。本文後面再就這點稍做討論。

在理想狀態下,媒體應該與法院和政府機構一樣,在政治立場上保持中立,以此保證客觀性。在法院和政府機構,這些是依法規定強制執行的。但在美國,所有的媒體都是私有的(法律禁止美國政府的VOA在國內運行。許多其他民主國家存在國內運行的國有媒體,例如英國的BBC,日本的NHK。但法律規定,政黨和政府一律不得干預國有媒體的獨立運行,不得為政黨服務),自負盈虧的,在市場上自由競爭的。在私有制和競爭下,單純從經濟或商業角度,媒體不可能自律保持客觀中立。

憲法保護言論自由,但沒有限制媒體立場的規定。作為個體,每個記者、每個媒體人,每個媒體機構,都有言論自由。報道出錯屬於言論自由,是個體的基本權力,無可厚非。但是,媒體從來不僅僅是經濟現象。任何長期運營的著名媒體,依賴的都是其長期積累的客觀公正的信譽。媒體的競爭,在短時間是搶先報道突發新聞。但長期,歸根結底是信譽的競爭。為此,必須要核查信息來源,努力保證不報道虛假信息。沒有任何的媒體能保證不在報道中犯錯,但關心聲譽的媒體,絕對不能有意犯錯,損壞自己的長期聲譽。同樣道理,作為記者和編輯,從職業的角度,在做新聞報道的時候,他們需要謹守職業道德,像法官一樣沒有政治立場而只是記錄事實。違反職業道德就是自我毀壞聲譽。

這個持續了兩百年的傳統,使一些長期保持客觀中立的媒體,靠著積累的聲譽,逐漸集體形成所謂的“主流”,其中包括所有民主國家的所有知名的媒體。這個所謂主流,是市場的認可,是大眾的認可,而不是任何人封的,更與政府和政黨無關。主流媒體之間是互相激烈競爭的。競爭的核心是聲譽。而媒體的聲譽來自於對事實的客觀中立的報導。因此,所有具有聲譽的媒體都有共同的底線:即不會報道荒唐、聳人聽聞的謠言,虛構的陰謀論。但是,由於媒體機構以及媒體人自己的立場以及要關注自身的受眾群體的興趣以及政治偏好,競爭並不能完全保證媒體的中立性。在這些主流媒體上,總能看到一些偏頗的討論,總會看到忽略重要問題。但是由於憲政制度保障了言論自由,媒體是多元的。因此,任何追求全面了解信息的人,對待重大信息,對任何一個媒體的報道都必須持謹慎態度,從多個不同來源,多方核對。這是在憲政制度下,所有獨立思考者共同的特點。

如前述,最近幾年美國的一些主流媒體發生了一些令人不安的變化。原本基本中立客觀的媒體,一些逐漸顯露政黨立場。個別的甚至表達很強的政黨立場。但這並不意味著媒體都是一面倒的,並不意味著沒有言論自由。而是在媒體中產生了兩極分化。有的媒體變成了親共和黨,甚至強烈親共和黨,如福克斯新聞。有的變成了親民主黨,甚至強烈親民主黨,如CNN。

但基本事實是,這些變化並不是政黨控制所導致的。所有的媒體,都既不是共和黨擁有或控制的,也不是民主黨擁有或控制的。一些(並不是所有)媒體演變成具有黨派立場,在很大程度上,來源於社會發生的變化,尤其是技術對社會的衝擊。互聯網、社交媒體、自媒體的產生和爆炸性發展,如同中世紀發明的印刷機,從基本上改變了人類社會的信息傳遞。所有的傳統媒體都遇到讀者大幅度減少,市場萎縮的巨大壓力。

與傳統媒體競爭的社交媒體和自媒體,幾乎不面對傳統媒體關心的聲譽問題。大多數完全無需在立場和客觀性方面自律。大量商業性社交媒體追逐利潤,而利潤與點擊率挂鉤。為了增加點擊率,社交媒體有意向讀者推送他們喜愛的內容,而無視內容真偽或者性質。同時,由於社交媒體和自媒體提供的信息量巨大。大量的信息在短時間內快速廣泛傳播,分辨信息的真偽變得更困難。另外,新興產業革命在產生巨大量財富的同時,對傳統行業帶來巨大破壞(熊彼得所謂的“創造性的破壞”),擴大不平等,而且產生新的不平等。大量在新興產業革命中蒙受損失的人,會強烈不滿,甚至憤怒。這些人的多數受教育程度較低,他們自我選擇更依賴社交媒體作為信息來源。而且,新興產業革命最發達的地區與受新興產業革命衝擊最嚴重的地區之間不平等差距加大,導致區域政治傾向兩極化發展。人群的兩極化,社交媒體的兩極化,使得更多讀者更關心支持自己立場的說法,而不關心事實,不關心中立客觀的信息。如此的環境對傳統媒體造成前所未有的商業壓力。為了吸引讀者,很多傳統媒體逐步偏離了客觀中立的傳統。

此外,在言論自由的民主社會,媒體依據事實批評政府政策和國家行政首長是常態,反過來則為反常。這是保護民主制度的堅實基礎之一。遵循憲政傳統,所有民主國家的行政首腦和媒體之間是相互尊重的關係。即便行政首腦在面對尖銳批評,甚至不公允的批評時,仍然如此。但是,從2016年開始,美國產生了前所未有的總統與媒體之間強烈的衝突。這不僅在美國歷史上非常不尋常,在全世界所有民主國家都不尋常(例如,英國國有媒體BBC一向以尖銳批評本國執政黨為傳統。但不僅憲政制度不允許執政黨用任何方式報復“國企”BBC,而且從不發生首相公開表達不尊重BBC的言論)。在總統和主流媒體之間形成戰鬥狀態時,一些媒體喪失了中立的理性,不但具有明顯的政治立場,有的甚至賦予自身政治使命。

這種偏離,不僅對這些媒體非常不幸,也對社會提出了了一個大問題,媒體是不是可信的。有人說民主黨控制了所有的主流媒體,甚至把“主流媒體”等同於極權制下的宣傳工具。但這從基本上違反事實。事實上,在言論自由的憲政規則下,美國的所有媒體都與政黨無關,完全享受言論自由。至於一個媒體而是否屬於“主流”,則取決於其讀者和觀者的眾多。如同學術期刊是否“主流”,取決於學者的共識。一所大學,是否頂尖,取決於自己吸引教授和學生的能力。如果有的媒體表現出偏離客觀中立的原則,表現政黨傾向,那是媒體從業人員的政治傾向帶來的。部分喪失中立客觀性的媒體仍然有很多受眾,那反映了社會兩極化的現實。也反映了一些受眾更關心立場,較少關心事實真相。人群的兩極分化和很多媒體的喪失客觀中立原則,互相催化,會導致社會進一步兩極分化,破壞民主憲政的基礎。極為令人擔憂。

在言論自由的大環境下,任何希望保持中立客觀的讀者,都可以選擇同時去看不同傾向的媒體,用這個方式來確定哪些內容是可靠的,排除立場對事實的干擾。事實上,這與學術界邀請辯論雙方的常規相似。另外,所謂的主流媒體,他們長期建立的聲譽源於其報道的可靠性。因此,同時兩邊都看的方式排除黨派立場,在言論自由的制度下,即便媒體偏離了中立的立場,人們仍然有能力獲得相對準確的信息。但是,當很多受眾關心立場超過關心事實時,就從基本上挑戰了民主憲政的運作。

社交媒體、人工智慧、言論自由與謠言

在2020年大選即將全面展開的前夕,加州伯克利大學的法里德教授在國會的聽證會上警告,2020年全國大選會面對嚴重的製造假消息和散布陰謀論的威脅。他說,“互聯網,特別是社交媒體,已經被個人、組織和民族國家(即其他國家政府)作為武器,以在美國挑起民間動亂,干擾民主選舉。”他向國會建議,“我們應該對我們國家所面臨的問題進行激烈的辯論,但我們不應該允許社交媒體以壓制選民、傳播和放大謊言、陰謀、仇恨和恐懼的形式,成為反對我們社會和民主的武器。”

如今看,很不幸,他的“預言”被證實了。從上次大選開始,就已經發生了大量令人警惕的事件。其中最著名,而且證據確鑿的,是2016年大選中,劍橋分析公司利用從Facebook獲取的幾千萬用戶的數據,利用人工智慧方法分析用戶的政治傾向和其他偏好,通過社交媒體有針對性地向選民投放信息,影響他們的在大選中的行為。相關醜聞曝光最終導致劍橋分析公司破產,Facebook被多個政府機構罰款。聯邦交易委員會的罰款是最大的一筆,50億美元。

隨著技術變化突飛猛進,2020的情況比四年前有了很大的變化。如今人工智慧的造謠技術和造謠機器已經成熟。伴隨社交媒體的超高速傳播,對憲政提出從未經歷過的挑戰。稱為深度造假(deep fake)的人工智慧技術,不僅可以寫作造假文字,更可以從實際音頻、照片和視頻獲取信息,製造假音頻,假圖片,甚至假視頻等。大選前夕,2019年秋,美國國會曾舉辦聽證會,兩黨議員共同目睹人工智慧專家播放的,用深度造假技術偽造的,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的演說視頻。

納粹的宣傳部長戈培爾曾經說,謊言如果重複1000遍又不許戳穿,就會變成真理。如何在保護言論自由的基礎上,戳穿謊言,保護美國的民主制度,是兩黨議員共同的利益所在。普通人無法從視頻本身判斷深度造假視頻的真偽,言論自由又意味著不能簡單禁止發布偽造的消息。但人工智慧專家有很多技術手段證明真假。因此,在多次聽證之後,兩黨議員共同決定,要求運營社交媒體的公司盡其能力自我監管,幫助戳穿謊言,阻止謊言的傳播。這才有了Facebook、推特及YouTube等主要社交媒體平台推出的自我監管制度。其中包括標註其平台出現的不實信息,關閉數十萬的假賬戶(即專門用來傳播假新聞的機器人賬戶,或者人工智慧操縱的無人賬戶),刪除某些違法內容。但是,所有社交媒體平台都是商業性的。其商業模式靠點擊率盈利。大規模自我監管會降低點擊率。而且他們也懼怕自我監管引發政治上的攻擊,從而影響盈利。其結果是,一些人群認為他們的監管極其軟弱無力;另一些人群認為他們是獨裁者,違反言論自由。而且在這些“主流”社交媒體之外,新的社交媒體,甚至專門用來造假新聞的媒體,源源不斷產生。如何在充分保護言論自由的基礎上,應對這個挑戰,是一個尚待解決的重大問題,涉及科學、技術、法律、道德諸方面內容。斯坦福大學跨院系的“以人為本的人工智慧研究中心HAI”,是第一個全面應對相關挑戰的頂尖大學的研究機構。

用人工智慧造謠固然是新的挑戰,但是造謠是人類社會從來就有的現象。如果謠言是人造的,不是機器造的,言論自由是否應該得到保護?有人說,言論自由社會一定不能避免謠言蔓延。這是大錯特錯,違反歷史事實。如果言論自由的社會必定充滿了謠言,那麼金融市場永遠不可能發展。因為金融市場發展的基礎,就是保護言論自由同時充分抑制謠言的制度。的確,憲政的原則是保護言論自由,因此法律不能立即禁止任何人造謠。但是法律的原則里還有一條:不能以任何方式損壞他人的利益。應對造謠的相關法律有兩大類:刑法和民法。以金融市場為例,任何人在市場上造謠給投資者帶來損失,受損者可以按照法律收集證據起訴。如果證據表明是有意造謠,按照刑法造謠者犯了欺詐罪,要坐牢。如果證據表明誤導的消息是說話不準確,無意傳播虛假信息給他人帶來損失,則需要按照侵權法,賠償受害損失的三倍。在金融市場範圍大規模解決欺詐問題,首先靠的是獨立司法。然後靠的是在1929-1931年金融危機后的重大立法,引入了金融監管。在充分保護言論自由,保護人權的前提下,幫助及時收集欺詐的證據,加強執法的震懾效應,避免重大災難。

謊言與民主憲政完全不相容。如果社會充滿了謠言,如果多數人相信謠言,民主憲政不可能建立,已經建立的民主憲政則受到極大的威脅。而專制制度必須靠謊言欺騙統治。在司法獨立,人權和言論自由得到充分保護的前提下,惡意造謠的機構面臨被懲罰的風險,因而會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謠言的滋生泛濫。相反,在沒有言論自由,司法不獨立的制度下,信息來源被權力壟斷,人們沒有機會接觸到不同的信息,只能依賴各種小道消息才更會謠言四起。不幸的是,在2020大選過程,有空前大量的謊言和謠言流行,對憲政形成空前的挑戰。沒人知道將會在什麼時候,以什麼方式解決相關的問題。但可以確定的是,為了保護民主憲政制度,美國的全社會,立法機構,法院,大學、媒體、社交媒體等等,一定會在憲政基礎上,設法解決大規模造謠傳謠的問題。如同1929-31金融市場崩盤后,立法司法和金融界合力找到了解決的辦法。

“左派”、“右派”與憲政

民主憲政能夠運作的社會,必須是以互相寬容的多元群體為主體的。自從有了美國,包括北美殖民地時期,美國就是高度多元化,局部高度自治,包括社區自治的地方。從來就存在非常不同的宗教、政治、社會群體。絕大多數群體是溫和的,寬容的,但極端和暴力的群體始終存在。多元化是建立憲政的基礎,也受憲政保護。當這些極端人群規模不大時,民主憲政制度能夠承受其衝擊。例如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活躍的極右翼的三K黨以及越戰時期活躍的極左翼的暴力反戰革命團體。

但在最近的幾年裡,美國社會加速兩極化。極左和極右力量大發展,互相醜化對方,互相煽動敵視對方,互相製造陰謀論和謠言。這極其令人擔憂。在這個背景下,有一種誤導的斷言,說整個美國社會的意識形態長期以來整體變左,連右派都變得比以前也更左。類似的描述,把社會上的惡都歸於左。也有反過來的誤導描述,把不同理念的人群都詛咒為法西斯,詛咒為殖民主義,把社會上的惡都歸於右。極左和極右的共同特點是,同時從不同角度煽動仇恨,動搖對憲政制度的信任,破壞憲政的基礎。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如果任其發展,最終會破壞憲政,導致暴政,甚至通往極權主義

在政治學里,所謂的左和右,是對人群政治傾向的高度簡化的描述,是把複雜的社會現象壓縮到狹窄的一維範圍內的簡化描述。在討論選舉時,如此歸類人群在分析上有一些幫助。但把一維的簡化概念推廣到討論社會整體,討論社會長期發展上,可以嚴重誤導。例如,人類歷史上存在一個重大問題是平等。如果把平等作為唯一的度量,人們把鼓吹絕對財富平等看作是極左;把有意製造極少數個人壟斷財富看成是極右。但歷史上,極左的力量導致幾乎所有人都喪失權力;極右也導致幾乎所有人都喪失權力。推到極致導致極權主義。極左和極右在導致專制方面殊途同歸,是歷史已經反覆證明過的。

總而言之,民主憲政最終是為了保護人的多樣性、多元化。人原本有不同的想法(包括所謂的左和右)。憲政環境使得不同想法的人能夠在一起合作,互相寬容,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只有所有個人的不同的想法都能充分發展,社會才有發展。偉大的制度之所以偉大,靠的是系統性制度性地削弱社會中最大的權力,從而保障每個人的權利。保障公民在相互妥協和寬容中,充分發揮每個人的想象力,充分合作。所謂的左和右,只是用一種簡化的方式描述人們之間的不同。這些分歧可以相當微小。民主憲政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和諧共存,競爭發展。但極端的意識形態導致的不寬容,甚至暴力,包括語言暴力、肢體暴力甚至更嚴重後果。兩極化的廣泛蔓延和激烈化,必定破壞憲政的基礎。

最後,對所有關心憲政的朋友們,我想提請各位在面對這次美國大選出現的諸多問題時關注憲政制度的核心。與其討論嚴重誤導的左和右,不如討論有益憲政還是破壞憲政。只有在民主憲政下,人們才享受自由。自由的人們,從來是不同的,可以被描述為傾向左或右,但是他們可以是朋友。

美國建立憲政兩百多年的歷史告訴我們,因為有了三權分立的權力制衡機制,有了尊重產權人權的憲政基礎,有了寬容妥協的公民社會,這個制度有充分的能力自我修復。美國的制度之所以偉大,美國和其他國家在歷次產業革命里拉開的距離如此的巨大,是制度帶來的,不是某一個人帶來的。具體的制度之一,就是保證和平穩定權力交接的憲政制度。只要這個制度正常運作,就不存在某一次選舉決定美國的命運。偉大的制度既不是某個領袖締造的,也不依賴某個領袖發展。

(注:許成鋼,倫敦經濟學院客座教授。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原載FT中文網,轉自中美印象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小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