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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違法、違紀、腐敗等行為作你死我活殘酷鬥爭

2021年02月05日 8:59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轉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護法英雄楊劍昌在深圳工作幾十年如一日,其人生道路和前途,確實不平坦,為堅持人格尊嚴,對人民群眾負責,老楊經常將收到群眾給他的舉報材料,反映他頂頭上司市一些領導違法違紀的事件。可是老楊卻大義凜然,既沒有送交給這些領導當事人,卻反而呈交市委書記和市紀委領導。在這大世界里老楊深感「做人難、難做人」,也嘗盡人間煙火和忍辱負重。所以難怪楊劍昌幾十年捨生忘死為國、為民做了許多貢獻,他們都不敢上報,也不肯給他提拔升職的事情。記者深入採訪,才知道老楊還有七方面不為人知的難忘經歷和反腐戰績,得此一文。

一、楊劍昌在1995年5月據群眾舉報:在羅湖大江南大廈14樓,有制假窩點生產假藥及假保健產品叫「生命力1號」口服液,經暗訪調查后,會同公安和新聞媒體將其端掉及查封。誰知是深圳市工商局龔某局長兒子叫龔濤,竟然辦有營業執照,這樣明目張胆地謀財害命,坑害百姓?!當天晚上,電視、廣播曝光,第二天報刊、雜誌也進行了曝光。

二、1997年6月老楊報考國家公務員,成績是深圳市前10名,幾百人極格的都全部當年9月轉正了,唯獨楊劍昌未轉正。第二年,當時正與泰明犯罪團伙在生死鬥爭中卻被安排要交3萬元定金到市場公司工作,領導到老楊辦公室傳達了市局和羅湖局開會的決定。恰好《廣州日報》駐深的老黨員庄站長聽到領導給老楊的傳達,她起身就走,並說了一句:好新聞!第二天,《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廣州日報》三家報紙的頭版頭條刊發出「楊青天快要下崗」一文,也恰好全省在廣州召開局長會議,許副省長看到當天頭版頭條的報紙,當場震怒。第三天未經市工商申報,市人事局陳局長及時將楊劍昌轉為正式公務員。

三、2002年老楊接到好幾個群眾舉報反映:市工商局聶某局長,他小姨(史某)在某分局任科長,買官賣官,提拔科長的她明目張胆收40萬,提處長的收80萬。老楊接到舉報后,只好材料送呈市委黃書記處理,很快將聶某局長免職。

四、2003年7月羅湖工商局開半年總結會到關外吃渴、玩樂、旅遊,而且還要開好幾天,花費20多萬元,許多科、所長己開公車出關外,局機關兩部中巴己啟動,老楊用身體擋住車不讓走,結果回到局二樓會議室,1個多小時就開完了。

五、2007年6月老楊收到6封群眾舉報信,反映市局王某第一副局長抓羅湖、福田、鹽田、市局四棟大廈的基建工程,建設方都是某潮汕工程公司,送一套180多平方的毫宅(價值約80萬元)給該副局長,老楊只好轉呈市委李書記和市紀委書記處理,結果免了該副局職務。

六、2009年老楊又收到18份群眾舉報,反映的仍是市局彭某第一副局長,長期主抓稽查大隊工作,查的許多走私販私的大案要案,都是經該副局長簽字,對這些案件幾乎沒有追究違法犯法的法律責任,從中撈好處、中飽私囊,在八卦嶺買豪宅,甚至包二奶,老楊又把舉報材料送呈市委李書記和紀委書記,不到半個月該副局長被免職。免職了還很猖狂,甚至還交待羅湖局領導:要好好抓楊劍昌把柄,要報復楊劍昌。後來,羅湖局田局長才告知老楊:老楊一輩子為黨、為國、為民辦好事實事,又從未違法違紀,誰也不敢整你老楊!

七、楊劍昌從不吃裡扒外,如果老楊把這些違法犯法的舉報材料送交給市局領導其本人,老楊肯定得到提拔、升職、重用。在這些大是大非問題考驗面前,楊劍昌決不為一官半職的一己私利,從而違背黨性、民心的原則性立場,這是老楊做人做事底線。他為黨和國家及人民流著淚、流血,捨生忘死,鞠躬盡瘁做了一些有意義事情。但這些敗類還培養了一些科長、處長,為馬前卒,打擊報復老楊。所以老楊時不時遭整、穿小鞋、暗算。人生在世沒多光景,人生不帶來、死不帶走,只要多為國、為民、為百姓、為社會多做實事好事,老楊感到幸福、自豪、快樂、榮幸就知足了。他們不肯上報,老楊無所謂,從不計較,其它確實無所謂、也沒有用!

楊劍昌長期不背叛黨性原則,是實屬罕見的非常剛強和堅定,對上級一些領導的違法亂紀從不擦鞋、不拍馬庇。曾經有同事勸告過老楊:那麼出名,有名望,只要給領導多說好話,順從一些,有些事睜一眼閉一眼,肯定會很快當官升職。但老楊認為:這樣蛇鼠一窩、狼狽為奸,昧著良心、投機取巧,像哈巴狗那樣溜須拍馬,撈取一官半職,這不是損害老楊的一生做人、做事的人格尊嚴了嗎?!老楊深知自己一生同違法、犯法、違紀、腐敗作你死我活的殘酷鬥爭,會得不到好下場,不但升不了職,就連老了、退休了也肯定會吃大虧的。但老楊認為:為自己所堅持的一切信念、信仰與靈魂所付出的雖微不足道,但是是值得的! 來源: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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