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0/2023
作者:衛子游
發表日期:2023.7.21
來源:雞蛋bot
主題歸類:郝勁松
CDS收藏:人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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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兩次退偵、多次延長審限后,HJS(以下簡稱H)案于近日塵埃落定。2023年7月20日,網傳H涉嫌尋釁滋事、誹謗及詐騙一案一審宣判,H最終獲刑9年。
至此,這位知名公益訴訟人已在看守所遭羈押超過3年半。
筆者獲取的該案刑事判決書顯示,2020年1月2日,H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定襄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兩周后被執行逮捕,H涉嫌的罪名多了一項誹謗罪;最終,落在起訴書上的指控為:「H犯尋釁滋事罪、誹謗罪、詐騙罪。」
據財新網此前報道,「最初定襄警方以H在網上發布不實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為名,指控他犯尋釁滋事罪。之後又因其微信和推上的言論增加了誹謗罪。辦案中,定襄警方從H手機中發現他曾代理案件收費。其中一個案件當事人陳某來不滿意,曾發簡訊要求H退錢,罵他是騙子。定襄警方以此為線索,找到陳某來及其他當事人。」
對於尋釁滋事罪和誹謗罪,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H自2010年以來利用社交賬號,多次就社會熱點問題進行轉發、評論,其中包含虛假信息,被網路大量閱讀、轉發、評論,混淆視聽。」
而詐騙罪的指控,則牽扯H多年前為他人提供的兩起法律服務。公訴機關認為,H對案件當事人隱瞞其非執業律師的身份,接受案件代理並收取費用的行為涉嫌詐騙。
對此,H辯稱,其為相關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不存在隱瞞身份、冒充律師的情形;其在微信、微博上轉發的信息都是真實的。指控的推特內容並非其本人發表、轉發以及評論。
值得注意的是,H早年間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我本來就不是律師,我沒有資格證,也從未假裝過我有資格證。我是三家公司的法律顧問,收取顧問費……」
H的辯護人亦認為,H與當事人簽訂諮詢服務合同,並提供了諮詢服務,收取諮詢費用的行為合法合規。此外,H可以以公民身份作為辯護人為被告人提供辯護。沒有證據證明H對其非律師身份作虛假表述,收取的辯護費用並未超出法律服務對價的一般限度和標準,不存在非法佔有他人錢財之情形;關於尋釁滋事罪和誹謗罪,H的辯護人認為,對於涉案網帖,無證據證明H明知是虛假信息而故意轉發,或者無證據證明系H編輯轉發。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H犯詐騙罪和尋釁滋事罪的罪名成立,但指控被告人H詐騙數額特別巨大不當,本院予以糾正。」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H犯詐騙罪,處以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
「H並無從事刑事訴訟代理、辯護工作的律師資格,而以民事代理並轉委託的方式接受刑事被害人、被告人親屬委託,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H在政府機構或者其他權威機構已發布闢謠聲明的情況下,還在微博上故意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而在信息網路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H及其辯護人所提H不構成誹謗罪的意見,本院予以採納。」一審法院分析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