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 law|信訪辦主任舉報時為何「信網不信訪」?網友吵炸了
09/20/2023
CDT 檔案卡標題:信訪辦主任舉報時為何「信網不信訪」?網友吵炸了!
作者:良法善治 民之所向
發表日期:2023.9.20
來源:微信公眾號「just law」
主題歸類:上訪
CDS收藏:公民館
版權說明:該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中國數字時代僅對原作進行存檔,以對抗中國的網路審查。詳細版權說明。
9月20日,紅星新聞發布的一則快評——《信訪辦主任上網實名舉報,何以「信網不信訪」?》在網上引發熱議。
文章提到,日前,一名網友自稱是陝西省商洛市洛南縣住建局信訪辦主任阮某,其在網路上多次實名舉報洛南縣城管局副局長石某某存在利益輸送,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違法違紀問題。
9月19日,洛南縣住建局向媒體證實,阮某的確是該局信訪辦主任,阮某實名舉報石某某一事,紀委已經在調查。洛南縣紀委表示,已經介入,但有關情況涉及工作秘密不方便透露。
有趣的是,文章直白點出此案「特別引人關注」之處:不是被舉報者的問題,而是舉報者的身份。
一個專門負責信訪工作的信訪辦主任,舉報他人涉嫌貪腐問題,不是通過內部信訪渠道而是通過外部網路渠道,不是通過正規舉報流程而是通過實名視頻曝光。
「大事小事都捅上網,試圖通過網路曝光,把事情鬧大,何以信訪部門的主管官員是如此思維?」
可以說,這一問,問到了當下信訪工作的尷尬之處!信訪到底能解決多少事兒?堅持信訪有沒有用?信訪解決問題的效率怎樣?
筆者發現,評論區,網友們有些不淡定了。「信訪辦主任不相信信訪說明了什麼?」「由此可知,老百姓信訪有多難。」「連信訪主任都這樣了,百姓怎麼辦?」
還有網友調侃,「知法犯法,尋釁滋事抓了。」「專業的人,也辦不了專業的事,何況老百姓?」「滑稽,可笑,更可怕!」「如果,沒有媒體沒有網路,信訪辦主任能不能看到光!」
當然,玩歸玩,鬧歸鬧,別拿法律開玩笑!也有網友說,下級舉報上級,在哪裡舉報都一樣。至於信訪辦主任,也沒有特權。
其實,評論區里的聲音,或多或少展現了群眾對信訪工作的印象和認知。一位網友指出,信訪辦主任上網實名舉報,反映當前信訪制度空轉,解決不了信訪問題,網路舉報推動社會輿情,社會輿情推動領導重視和信訪化解!
「信訪件還是轉給原地方,首先想的是,如何做工作讓撤訪,而不是解決信訪問題。」「舉報難,實在是難,要充分證據,要真憑實據,要法律依據,幾乎要舉報人變成偵查員、辦案員,才能提供那些東西……難!」
一部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演出了一些信訪人的心酸苦楚,也折射了基層社會的治理亂象。
筆者也時常接到群眾反映情況。溝通交流中,他們一部分人是已走過很長很長的信訪之路,可「目的地」還有多遠,說不清楚。他們中,有沒有類似李雪蓮的遭遇?
上訪人與截訪人鬥智斗勇,相互羈絆;從陌生變得相熟,從近鄰轉成遠親;「識大體,顧大局,團結一致向前看……」
「信網不信訪,希望上面的領導能看到一些真實情況。」有網友留言說,這個舉動對信訪制度的影響很大。
除了會「把脈」,網友們也會「開藥」:信訪工作者必須要自我革命,打通人民群眾反映解決問題卡扣,才能真正的做到為人民服務,解決人民群眾實際問題。
這句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啊!但服務型政府的追求,不就是為老百姓解決難事的嗎?「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
筆者想強調的是,此事值得關注的點,不是信訪工作有用無用,而是信訪工作離群眾期許或還有一些距離,值得群策群力、共同推動。
最後,別動不動就抓信訪者!群眾選擇信訪途徑尋求救濟,這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信訪工作條例》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複信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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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也需要提示信訪人,在信訪過程中,一定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別給有些人留下「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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