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粉絲交流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警察踢打校園欺凌者:當事人不願返校,派出所拒收錦旗

2024年11月30日 17:51 PDF版 分享轉發

Original 陳怡帆 ,文章內容不知真假,也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 紅庄小學大門。(受訪者供圖/圖)

全文共3805字,閱讀大約需要10分鐘

  • 馬某某父親稱,孩子現在身體狀況不錯,但不願回學校上學。他在電話里說,「孩子現在心靈受到了創傷,他現在害怕學校,害怕老師,害怕班主任」,學校這邊正採取措施消除網上對孩子的負面影響。

  • 11月26日晚,南方周末記者以網民身份聯繫上張易。接線人員表示,直到當天,陸陸續續有不少錦旗送達,但按規定他們沒有接收。

本文首發於南方周末 未經授權 不得轉載

文|南方周末記者 陳怡帆

南方周末實習生 蔡嘉麗 孫淼 顧靚楠

責任編輯|錢煒

2024年11月23日,一段打孩子的視頻在網上流傳。

視頻里,兩名身穿警服的男子與一名身著藍白校服的男孩在路上相遇。一名警務人員上前掌摑男孩,又朝屁股踢了一腳,隨後將其推倒在地。

11月24日,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分局發布通報稱,打人男子是張易派出所副所長王某,被打男孩是紅庄小學六年級學生馬某某。

根據通報描述,11月22日下午張易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其孩子在學校被同校學生毆打,王某和值班人員到達現場后了解到,該校兩名三年級學生被本校六年級學生馬某某多次毆打。在民警登記信息核實情況期間,馬某某自行離開現場,於是王某帶領輔警戴某找回馬某某,監控視頻里所記錄的便是他們找到馬某某時發生的事情。

通報發出前,網友義憤填膺,指責警方執法不當。馬某某被曝出欺凌他人後,輿論反轉,有觀點稱警方所為是懲治霸凌,不乏有人向涉案派出所郵寄錦旗,表達支持。

對於的預防與懲戒,現行法律政策有一套體系化的規定。必須明確的是,「不論孩子犯了什麼錯誤,警察都不能動手打人,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這一點在任何國家、任何民族的法治理念中都不容置疑。」華東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未學校保護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濤說。

1

偶發還是長期?

2024年11月26日,南方周末記者聯繫上與馬某某同村隔壁組的村民。張鵬家住張易鎮駝巷村二組,與馬某某家隔了兩公里左右。張鵬表示,自己孩子也在紅庄小學就讀,在接送小孩時,在學校門口偶爾碰見過馬某某和父母,「(孩子)看起來正常,走路規規矩矩的。」

張鵬的孩子和被馬某某欺負的兩個三年級孩子同班。他在給孩子報名的時候注意到,那兩個孩子都是附近西吉縣偏城鄉卜家莊村的。其中一個孩子姓韓,爺爺在紅庄街道好得超市旁邊賣紙火,張鵬接孩子時偶爾路過會瞧見。

馬銳一家居住在離紅庄小學7公里左右的馬場村,家中兩個處於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均就讀於紅庄小學,平時自己負責接送。他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自家三年級孩子被六年級的學生打過,前幾天五年級的女兒放學時被同班兩三個同學在校門口推搡過。

張鵬則說,學校課外活動時,孩子們偶有推搡、爭搶都很正常。「只要別彼此打得頭破血流,鬥嘴、打架都是小事。互相一個把另一個踢一腳,那算欺凌嗎?」

警方通報中稱,該校兩名三年級學生反映被馬某某「多次毆打」。而據11月24日《瀟湘晨報》報道,當地工作人員表示,通報中的打架情況是當天發生的,是偶發情況,不存在長期的校園欺凌。

11月28日下午1時左右,南方周末記者聯繫上馬某某父親,對方稱孩子現在身體狀況不錯,但不願回學校上學。他在電話里說,「孩子現在心靈受到了創傷,他現在害怕學校,害怕老師,害怕班主任」,學校這邊正採取措施消除網上對孩子的負面影響。馬某某父親表示,他和妻子雖是二婚,但孩子為兩人親生,自己有時會外出打工,但老婆會留在家照顧孩子。在南方周末記者想進一步了解事件經過時,對方表示家中來了一些人不便多說便掛斷了電話。

11月27日下午,南方周末記者聯繫原州區教育局了解情況,工作人員稱教育局現正在配合上級繼續開展調查工作,具體他們還未接到相關通知,後續官方調查後會有相關通知發布。當天,南方周末記者多次撥打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區公安分局電話,暫無人接聽。

紅庄小學位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原州區張易鎮紅庄村,學校佔地面積18986平方米,校舍建築面積3931平方米。2020年3月,紅庄小學所屬的原州區正式退出貧困縣序列。

根據公開信息,近兩年來,紅庄小學曾幾次收到社會人士的愛心資助。《固原日報》則在2022年的一篇報道里稱,為了讓距離學校較遠的學生上學方便,張易鎮將紅庄小學和周邊幾所小規模學校整合,實行寄宿制。

據家長與校園周邊商戶介紹,紅庄小學目前共有學生一百多人,每個年級設置一個班級,每個班級約有20名孩子。由於教師資源相對匱乏,任課老師會把一個班的孩子從一年級教到六年級。

張鵬還說道,除紅庄村的孩子外,紅庄小學還接收陳溝村、大店村、馬場村、宋窪村、駝巷村、鹽泥村這些周圍村落的適齡兒童,「每個村都有幾個家庭條件不好的、進不去市區小學的,就在這個學校。」馬銳則解釋,紅庄小學為居住地較遠的學生們提供校舍,在小學上學的孩子自願選擇寄宿,寄宿學生周六日放假回家。一般高年級孩子更多選擇住宿,而低年級孩子無法獨立照顧自己,更多由家長接送。

2

校園欺凌如何防治

校園欺凌在我國中小學中並非罕見。2020年,山東師範大學校園欺凌研究中心展開的調查顯示,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山東、黑龍江、貴州、甘肅8個省(市)14598名中小學生中,23.0%的中小學生會捲入欺凌事件,受欺凌者佔19.9%,欺凌者0.8%,同時是欺凌者和受欺凌者的佔2.3%。

從對策上講,我國相關法律政策已規定有一套流程化的防治校園欺凌機制。

2020年新修訂的保護法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確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為專門的學生欺凌防控制度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與要求。

同年,教育部頒布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也以專章形式規定了學生欺凌防控制度。依照這一制度的要求,學校接到關於學生欺凌報告的,應當立即開展調查,認為可能構成欺凌的,要及時提交學生欺凌治理組織認定和處置,並通知相關學生的家長參与欺凌行為的認定和處理。

任海濤從2016年開始研究校園欺凌防治。他介紹,上海市的各中小學校已經落實了這一制度,設立起由校長負責,專家代表、社區代表、法律代表等參与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有的地區還沒有完全建立起(委員會),困難在於教育局的領導不夠重視。」

而具體到學校對欺凌學生的處理上,《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對學校的要求分為教育懲戒和向有關部門報告兩種。

對於認定構成欺凌的,沒有達到違法犯罪程度的由學校作出教育懲戒或者紀律處分,並對其家長提出加強管教的要求。而對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嚴重欺凌行為,學校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任海濤向南方周末記者分析,校園欺凌是強制報告中一個典型的表現形態。最高檢等部門於2020年5月頒布的《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中,就規定了「未成年人身體存在多處損傷、嚴重營養不良、意識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毆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屬於報告範圍。

校園欺凌發生后,若相關人員應該報告而沒有報告,輕則承擔行政責任,重則承擔刑事責任。但現實情況是,校園欺凌發生后一些校長不願意上報,希望能在學校內部處理。任海濤分析,部分地區規定,一旦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學校就不能評優評先,校長會對上報有所顧慮。

對於校園欺凌,任海濤建議,教育行政部門需要明確劃分學校應承擔的責任範圍。例如,若學校缺乏完善的制度流程、指定的負責人員和相關課程,那麼就應當承擔相應責任;但如果學校已經具備這些制度、人員和課程,即便發生了欺凌事件,學校領導也不應承擔責任,「否則很多學校不願向教育局上報問題選擇內部消化,一旦內部消化不了,後果一發不可收拾。」

3

警察打人違法

據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區分局通報,事發后,經醫院檢查,馬某某身體腰部、后腰體表有輕微軟組織挫傷。隨後,固原市公安黨委向馬某某家屬賠禮道歉,並給予張易派出所副所長王某撤銷行政職務處分。

通報一出,引發輿論震蕩。

該事件中警察為什麼打人?支持派出所副所長得一方認為,在未成年校園欺凌者不能被法律制裁的情況下,民警毆打校園欺凌者是在除暴安良、伸張正義。

有網民曬出了為涉事民警郵寄錦旗的截圖。11月26日晚,南方周末記者以網民身份聯繫上張易派出所。接線人員表示,當天陸陸續續有不少錦旗送達,但按規定他們沒有接收。

對於這類要求「嚴懲」欺凌者的情緒,學界並非沒有關注。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姚建龍於2024年在《探索與爭鳴》上撰文指出,面對尚未構成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公眾普遍認為對欺凌學生的處理過於寬縱,期待法律長出防治學生欺凌的「牙齒」。

不過,公眾的主觀認識與校園欺凌的客觀現象並不對稱。

華中師範大學教育治理現代化課題組2019—2020年進行的專項調查數據也顯示,我國學生欺凌的發生率為32.4%,且近年來校園欺凌發生率總體呈降低趨勢。學生欺凌相關刑事案件數量也逐漸走低,按照最高檢歷年《未成年人檢察白皮書》披露,我國校園欺凌與暴力案件中提起公訴的案例2017—2019年分別為5926例、4590例、2914例,2020—2022年提起公訴人數分別為1341人、1062人、684人。

姚建龍在文中表示,對校園欺凌「零容忍」普遍性的理解偏差逐漸形成了「嚴罰」的認識,「零容忍」的也不是欺凌行為,而是欺凌者。這樣的認識誤區可能會藉助相關熱點事件的「東風」以尋求治安管理法規甚至刑法背書,對此需要保持高度警惕。

任海濤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警察打人無論如何都是不對的。即使面對犯罪嫌疑人,警察也必須依法偵查,絕不能打人。警察打小孩,毫無疑問是違法的,這與孩子是否欺凌他人無關。」

(應受訪者要求,張鵬、馬銳為化名)

其他人都在看

 

請點贊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趙凌雲